第二百一十四章 终于到了 - 替魂锁 - 凑凑热闹

第二百一十四章 终于到了 - 替魂锁 - 凑凑热闹

  短暂的人狗大战到此告一段落。最终的结局是。胖子倒在树上睡着了。而且还睡梦魇了。胡乱的抓东西。不料这一抓。野狗悲剧了。

  威风凛凛的野狗大王。就这样被胖子在睡梦中杀死了。不知道这是不是也可以上世界第九大人工奇迹。

  最近我和胖子都成了夜猫子。每天白天睡觉。晚上赶路。终于在3天后。把时差倒了过來。一路上。还算得上太平。不过太太平。反而弄得我们俩有些神经质。第一时间更新 www..com

  现在已经是走在兴安岭的深处了。连个人影都沒有。都说山上有护林员。我咋就一个都沒看见呢。

  我跟胖子都很少说话。走了这么久。给养一直很少使用。虽然我们知道够用。但是什么事情不怕一万。咱就怕他个万一。

  所以一路上几乎都是烧水喝。烧的水有的是山间小溪的。有的是死水泡子的。总之是水我俩就烧着喝。

  林间鸟儿的叫声。第一时间更新 www..com起初觉得很美。但是听久了。也就厌烦了。到后來。就跟听不见一样。都说日久生情。可是走了这么多天了。我对这种环境却沒生出來情。有的。除了厌烦。还是厌烦。

  “胖子。大概还有多远啊。”这句话。我已经问过N遍了。

  “快了。”胖子跟我想象中的回答一样。两个字。他已经用这两个字回答过我N遍了。

  “哦。”我漫不经心的回答。更多更快章节请到www..com。

  “行了。歇一会儿。咱们就赶路。”胖字说着。把周围的草放倒。然后开始放下行李。把吃得拿出來一点。

  吃得。现在就剩下牛肉干和压缩饼干了。牛肉干为了保险。胖子弄得有点咸。这压缩饼干。吃起來跟稻糠似的。不咋好吃。拿在手里。跟拿着铁块子似的。

  可惜啊。刀疤男父子的遗物。早被我和胖子吃光了。他们带着的东西。跟我们带來的一比。我们这简直就不是人吃得。第一时间更新 www..com

  虽然说“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活着不是为了吃饭。”可是我现在吃饭就是为了活着。活着就是为了吃饭。

  胖子这次有点跟每一天不太一样。或许真的像他回答的那样吧。真的快到了。也许他这么做是为了不让我太烦躁。不过谁知道呢。

  也许我眼睛现在看到的。都是假象。我突然有了这么一种奇怪的想法。或许胖子让我看的。并不是他轻松的样子。

  而是我的眼睛欺骗了我。古人常说:“眼见为实。”可是。眼睛却经常欺骗我们。 它给我们传达的东西。未必就是真实的。

  外界的现象欺骗了我们的眼睛。我们的眼睛又欺骗了大脑。就像我们看见的天空是蓝的。其实天根本不是蓝色的。、

  天空之所以蓝。是因为光折射的效果。而眼睛看不见的。往往却是真是存在的。比如超声波。比如电磁波。比如微生物。比如……鬼。~

  “想欧阳雪呢。”胖子看我有些愣神。调侃我说。

  “想你媳妇呢。”我回了他一句。立刻想到。自己胡思乱想这些有什么用。

  “切。还不承认。我都看出來了。那妮子对你有意思。可是你怎么就跟傻子似的呢。看不出來还是什么。”胖子一边吃压缩饼干。更多更快章节请到www..com。一边对我说。

  其实我也明白。但是我不是不好意思开口。而是。我心目中的爱情。不是这样的。而她给我的感觉。更像是友情。

  爱情在我眼里。应该是很平淡的。我之所以沒有说。沒有对她说过什么。是因为就像周传雄的那首《冬天的秘密》一样。

  “如果我说我真的爱你。谁來收拾这被破坏的友谊。”

  有用的时候。一但自己误解了对方的意思。或者被对方拒绝了。很有可能。就连朋友都沒法做了。

  如果连朋友都沒得做了。自己又何苦呢。而且。如果她真像胖子说的那样。为什么会一直不跟我联系呢。虽然我最为一个男孩。应该主动一些。

  这些事情。感情。爱情。亲情。友情。是人类特有的东西。但是人已经存在于世界千万年了。情这个东西。却依然沒有参悟透。更多更快章节请到www..com。

  有一首诗这样写: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來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的手里

  不舍不弃

  來我怀里

  或者

  让我住进你的心里

  默然相爱

  寂静喜欢

  可是爱情真的会在那里不动。Www。。com一直等着某一个人吗。我不知道。千万年。世世代代的人都沒有参悟透的东西。我又怎么能明白。

  我吃着东西。胖子却突然扔给我一本书。“这书写的不错。诗都不错。”胖子对我说。

  我一看。是那本《飞鸟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拿去用了。我看着这本书。把他放进了包里。长叹了一口气。

  胖子突然抬高了语调:“走吧。再走一里地。就到了。”

  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胖子说的要到了。是快到指仙那里了。我现在甚至有些兴奋起來。忙活了这么久。终于快到了。

  整装待发。走了不远的路程。我们终于找到了指仙的所在地。

  我跟胖子站在了一个山洞前,里面传出阵阵阴风,风中夹杂着腥味,看來里面很潮湿.

  "哎呦!我的亲娘!可累死我了!这里就是'指仙'那个老杂毛的狗洞了!"胖子说着放下了身上的背包,抡了抢胳膊.

  "嗯!"我说着也把自己身上的背包放在了地上,把那把木剑背在了背上。

  我们两个向北已经走了三天了,现在來到了一个我俩都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地方.四周全是原始林木,草足足有齐腰深,应该是小兴安岭的深处了吧!我是这么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