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 金雀花传奇 - 七弦汤姆
看到这本书,你一定好奇我一个说书的吟游诗人,为什么不好好唱歌走穴,偏要抢写书人的饭碗。一切要从头说起。我年纪轻轻,却不幸得了便秘的毛病。长时间上坐在马桶上未免无聊,一日我左顾右盼,发现手边放着一本厚厚的书。考虑到我借用的是学城的厕所,倒也不怎么稀奇。我翻开书,读下去,竟一发不可收拾,读到精彩处,我肚皮一松,一泻千里,如获新生。那以后,我没事就往学城跑,所幸那本书一直放在原处。书中所写,乃是很久以前的历史。每读此书,我的便秘就不药而愈,只是每每腿脚麻痹,有一次还差点跌了个狗吃屎。
先贤说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当我读第一页就能说出第二页的内容时,问题来了。此书虽微言大义,细节上却虎头蛇尾,比如书中写用一美女反间父子两人,使二人自相残杀,被外敌所灭,却不交代此后美女的下落;又比如某人出场时非同寻常,后面却草草收场,只说某年卒,却不说为何而卒;当我读第一页能说出第三页的内容时,问题又来了,我觉得书中所写的大人物,都不怎么近人情,比如说某个贤者,用独生子献祭,结果感动了神,儿子安然无恙。我读到此处,吓得屎又憋回去了,如果我的父亲这么对我,我一定会离家出走,毕竟神要是不感动,我就白死了。当我读第一页能说出第四页的内容时,我开始觉得这书见识短浅,他说东方有一国,人民皆是黑发黄肤,语言文字与吾等不同。男子结发于顶,女子皆不束腰,以此论断我们的文明远远高于其他文明。我没到过东方,不敢妄加评论,但我宁愿女人的裙子轻轻一脱就下来,而不是像现在,一层套一层,裙子底下还有笨重的裙撑,令人性致全无。
我最不满意的一点,书中全是王公贵胄,风流名士,像我这样每个城镇都不可或缺的吟游诗人,居然连个名字都没留下。间或有草根出身的英雄,出生的时候一定非比寻常,早有预兆。这分明是胡扯,我爹说我出生时田间正路过一支王室猎狐队,凯歌高奏旌旗飘飘。我打架却从来没赢过隔壁屠夫的儿子,即便他出生的时院子里正在杀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