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重视并打好经济合同的官司 - 成功创业的300个常识 - 常桦
作为生产经营经济实体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经济合同纠纷是不可避免的,也许我们企业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对方要挑起纠纷,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可纠纷多了总不是什么好事,所以一旦发生纠纷,企业应高度重视,并打好每一桩官司。那么,怎样才能做得更好呢?
(1)未雨绸缪,早作准备
在进行每一桩交易时,都要将有关该交易的文字材料如合同、订单、往来电报、传真、收货、交货、付款凭证等收集保存好(一般而言至少应保存两年时间),如能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管理则更佳。
(2)仔细思考并想出对策
如果责任在我方,最好与对方协商解决,避免把纠纷扩大,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如果责任在对方,亦可采取先协商的办法,确实无法协商解决的,应毫不犹豫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法律的帮助。
(3)官司打到法院时的必要准备首先,要准备好资料,将涉及本案的相关材料全部收集、整理、装订成册。
其次,要认真地拟写各种法律文书,如起诉书、答辩状、上诉状等。
再次,作好出庭准备,安排熟悉案情并且思维敏捷、口才好的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当然,若能聘请律师出庭代理最好不过。在我方有理而对方又不肯和解的情况下,官司可以打到底;若我方理亏,则应尽量与对方和解。
(4)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
很多企业怕打官司、嫌麻烦,不少纠纷尤其是对方拖欠货款的案件,往往只是自行催讨,即使几年讨不到也没有想到要去法院诉讼,以致超过诉讼时效期,错失良机。法律对民事权利的保护是有期限规定的,即自当事人得知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民事权利被侵犯时起两年内,超过此期限才向人民法院起诉,则丧失了胜诉权,合法权利已不受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