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企业的哪些收入可以免交税 - 成功创业的300个常识 - 常桦

253.企业的哪些收入可以免交税 - 成功创业的300个常识 - 常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可以免交税:  ①国债利息收入。

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③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④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财产及其利息不用于分配。

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予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