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集体幻觉(下) - 诡案组 - 求无欲

第十章 集体幻觉(下) - 诡案组 - 求无欲

  他露出无奈的神色轻轻点头:“是。他是我的大儿子。他一直都觉得是我害死他娘。所以这些年來他也不肯叫我一声爸。我跟现在的妻子结婚后。他对我就更冷淡了。本來我是可以给他安排到更好的工作。可是他老是跟我作对。做什么都马马虎虎。为了替他保住现在的工作。我也不记得替他背了多少黑锅。”

  “他脖子上的红丝是什么回事。天生就是这样的吗。”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題。

  “是那次发高烧的后遗症。第一时间更新 www..com医生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他话语间流露出对儿子的担忧。

  日报大厦的闹鬼事件并非真有其事。而只不过是一个谎言。更让我意想不到的是。黄禹竟然是陈艳的儿子。他会不会跟这宗案子有关系呢。仔细回想也不是全无可能。首先何夕看见女妖时。正是与他一同值班。但他却赖在保安室沒有一同上楼查看。随后的情况也是差不多。每次他都赖在保安室不愿离开。也许他就是借此暗中搞鬼。然而。这只不过是我的推测。而要验证我的推测。或许有一个人能帮我。

  我让蓁蓁先回诡案组跟老大交代今晚的“降魔伏妖”行动。毛主席说人多力量大。要揭开女妖的真面目。当然不能让我一个人去送死了。所以我打算让全组总动员。除了蓁蓁和雪晴这两大主力之外。伟哥和喵喵这两个拖油瓶也不能放过。

  把蓁蓁赶走后。更多更快章节请到www..com。我就独自到小娜上班的医院找她。到步时她已经快要下班了。于是我就请她吃饭并准备向她咨询一下。在餐厅里。我把日报大厦闹鬼的事情告诉她。询问她一个谎言有沒有可能产生这么大的威力。弄得如此人心惶惶。

  “你还记得‘集体癔症’吗。”她微笑着问我。

  “当然记得了。我们还在一起的时候。你跟我说过的。不过。当时你沒有说清楚。只说是集体幻觉的学名。第一时间更新 www..com”记得那时候。我正为了写一宗灵异案子的报告而搔破头皮。幸好她告诉我这玩意。我把它写进报告里。稀里糊涂地混过去了。

  “你的记忆力还是那么好。”她对我笑了笑。徐徐解释道:“我先告诉你什么叫癔症吧。癔症即为‘心意病也’。也称为歇斯底里。是一种较常见的神经症。其实每一个人都可能是潜在的癔症患者。因为癔症的形成。能简单到会因别人的一句话而起。譬如说。某人刚喝下了一杯水。第一时间更新 www..com他身边的朋友就告诉他。水里有条虫子。他立刻就会觉得恶心。并出现呕吐的现象。然而。实际上这杯水是干净的。并沒有朋友所以说的虫子。这就是癔症的一种具体表现。

  “好了。我们既然知道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患上癔症。那么要解释集体癔症就容易多了。简单來说。集体癔症就是多人同时患上癔症。或者我举个例子你会比较容易明白。比较常见的例子是学校食堂里的集体食物中毒事件。Www。。com我们先假设食堂里有100个学生。其中一个学生的食物出了问題。他用膳后出现了呕吐等症状。其他99名学生的食物都沒有问題。但是这99名学生当中有10人看见这名学生呕吐后。相继出现了同样的症状。同理。其余的89名学生在看见陆续有人出现症状后。也以为自己的食物出了问題。于是就有更多人呕吐了。那么在这件事件中。除真正食物中毒的那名学生外。其他所有呕吐的学生都是患上了集体癔症。”

  “你的意思是。黄杰的话把保安吓倒了。使他们变得草木皆兵。以为日报大厦有鬼。而大厦里的其他人在听到保安所谓的遇鬼经历后。也同样变得神经亏亏。以为大厦里有鬼。自己把自己吓倒。”我想我明白她的意思了。

  “嗯。这也是集体癔症的一种表现。最开始的时候可能只有少部分人相信。但随后越來越多人声称自己遇鬼。那么患上癔症的人就会呈倍数增长。第一时间更新 www..com最终原本不相信的人也会变得半信半疑。对一些细微的异常之处也会变得很敏感。譬如物件移位。也许只是自己记错了。或许别人无意间移动了。要是平时根本沒有人会在意。但是大家都说是鬼魅作祟。那么大多数人都会怀疑是否真有其事。把自己给吓倒了。”

  如果所谓的闹鬼事件只是集体癔症。那么水泥女妖就是不存在的。如此。我不禁怀疑会不会是黄禹在暗中搞鬼。第一时间更新 www..com他也许因为母亲枉死。而迁怒于林主编一家。以目前的证据看來。他至少有作案动机及时间。至于作能力也有值得怀疑的地方。首先是他的身高。以他的身高只要在脚下绑上小码鞋就能踏出洗手间的鞋印。其次。他在发高烧后留下嗜睡及脖子出现红丝的后遗症。这与传说中的飞头蛮有类似之处。倘若假设他是飞头蛮。那么这案子就更加悬了。

  不过。倘若黄禹就是水泥女妖。那么仍然有不少疑点解释不了。Www。。com最大的疑问就宁宇易遇害后。凶手如何逃离反锁的暗房。假如凶手是黄禹。并且他是飞头蛮。那么他顶多只能让头及颈部穿过空调管道。而凶案现场有鞋印。死者后脑又有凶手留下指压痕迹。倘若凶手的身体在暗房里。那么他就算头部能穿过空调管道也不可能逃离现场。而假设凶手的身体在暗房以外。只有头和脖子通过管道进入暗房。那又不可能留下鞋印及指痕。这还真是一道逻辑难題啊。也许我猜错了。

  “在想工作上的事情吗。想得这么入神。”小娜温柔的声线打断了我的思路。

  “嗯。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我尴尬笑道。刚才忙着分析案情。忘记了自己正与小娜吃饭。

  “沒关系。我挺喜欢你认真思考的样子。蛮帅气的。”她这么说不知道是否想暗示些什么。不过我沒來得及认真去想。因为她接下來所说的话引起了我的注意:“认真工作是好事。但也不能给自己太大压力。作为一位心理治疗师。我建议你像我这样。有空就去学一下瑜伽减压。”

  “瑜伽……”我突然得到一点头绪。便问道:“练习瑜伽能让人钻进狭窄的管道里吗。”

  “这个可不好说哦。我就做不到了。不过。我听说前段时间有个瑜伽大师到本地表演。他可厉害了。竟然能让身体完全钻进一个小罐子里。那罐子比这个还要小一点。”她指着放在墙角的饮水机上。那个五加仑装的饮用水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