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大冒险与朋友圈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这天周六早上,余笙是被池筱筱的电话吵醒的,昨晚宿醉,清晨七点半,电话如雷声般轰炸过来,余笙皱着眉头,眼睛也没睁开,从床头柜上摸索手机,起床气很大:“喂!” 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哪知对面的池筱筱劈头盖脸骂了过来:“你怎么还在睡觉?昨晚鬼哭狼嚎的事儿给忘了?” 昨晚? 余笙一个激灵。 昨晚,和同事们一块聚餐喝酒来着,然后…… 玩了真心话大冒险。 结果是,她选了大冒险。 池筱筱察觉到电话这边没了声音,嚷嚷着问:“我去,你不会发完朋友圈回家就睡了吧?” “是啊,怎么了?”余笙实话实说。 昨晚喝了不少酒,回家她倒头就睡,难不成还通宵打游戏吗?那不是坑的一批? 她还是有点良知的。 池筱筱继续吼:“不是缺男人吗?姐姐今天带你去相亲!快点给我起来!” 余笙猛地清醒了。 她对着手机道:“筱筱,你等会儿。”说完赶紧退出电话界面,打开微信翻看朋友圈信息。 目瞪口呆。 她昨晚干什么了? 看着这99+的信息,余笙分分钟想咬牙自尽,没脸见人了。 那条朋友圈如同几个滚烫的字体一般,生生的灼伤了她。 【小姐姐我深闺寂寞缺男人,谁家有,在线等。】 那条朋友圈是午夜时分发的,那时聚餐已经快结束了,她在众目睽睽下发了这条朋友圈,本想着晚上回家她就删了,结果…… 忘了。 忘得彻底。 余笙,你个猪脑子。 思及此,余笙从床上爬起来,后悔的牙痒痒,下面光点赞的人都有上百个,外带私聊信息和评论,这些人都不睡觉吗?还有啊,平时她发个朋友圈都没什么人关注好吗? 池筱筱在电话那边静默了一会儿,叹了一口气:“你这么缺男人你早跟姐说啊,姐分分钟帮你搞定,还有,千万别深夜买醉了,我理解你,但是身体要紧,不然怎么谈男朋友呢?” 余笙:??? 百口莫辩。 现在好了,全世界都知道二十四岁的余笙缺男人缺到了深夜买醉,走火入魔的地步。 得替她降火。 池筱筱风风火火的性子,撩完电话就直奔余笙的住所,然后在她的指点下隆重地打扮了一番出门去约男人了。 哦,不,相亲去了。 见的第一个男人是一个美食博主,池筱筱的朋友的朋友介绍的,三十岁,长的很油腻。 池筱筱在见到真人的第一眼后一直和余笙道歉:“笙笙啊,对不起,我哪知道美食博主的美颜滤镜也这么厚,网上看着是清秀可人的一个大叔型帅哥,我用人格保证啊,下一个会更好。” 事实证明,池筱筱的人格不值钱。 下一个网红大咖,活脱脱一个泰国人妖。 余笙生无可恋:“筱筱,我缺男人还没有缺到这个地步,咱能不能是一个正常点活在现实社会里的男人?” 别再介绍网红给我了。 池筱筱默,她混圈的,对这些比较熟。 而且这些都是最近特别火的几个网红,吸金能力一流。 不过,压轴的总是要放到最后嘛。 池筱筱拍着她的肩膀说:“别急啊,还有呢。”。 池筱筱的话音刚落,余笙的目光就落到了门口穿着黑色风衣的男人身上,那人一脸的冷毅气息,绕过门口的几个卡座,直接朝余笙他们这桌走来。 第二章:二十四与三十岁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你好,我是许从舟。”许从舟落落大方,冷毅的气息瞬间收了起来,脸上挂着一丝微笑。 余笙顿了一下,池筱筱拍了拍她,余笙恍然:“你好,我是余笙。” 池筱筱见状,脸上露出意味深长的笑,找了个借口溜了。 池筱筱一走,气氛顿时陷入一阵沉默,余笙有点窘迫,她头一次被人赶鸭子上架相亲,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该说什么。 倒是许从舟开口了:“需要喝点什么吗?” 礼貌周到。 余笙摇头,她面前的这杯咖啡已经续了两次了,她都快喝吐了,不想喝东西,想回家补觉。 许从舟笑:“你二十四岁?” 余笙愣了一下,就听到他继续说:“我三十了,介意吗?” 明明没喝咖啡,余笙也感觉自己好像被呛了一下。 她还真没想那么多。 一时又无话。 余笙佯装喝咖啡,小心地抿了一口,轻轻把杯子放下,目光小心翼翼地打量了他一眼。 这男人长的这么帅,看穿着打扮也知道品味非凡,三十了还没女朋友,不是直男就是gay,说不定被家里人催婚,想着随便找个女人回家应付了事,不然怎么还来相亲呢? 气氛有些沉闷,许从舟叫了一份甜点,又重新点了两份咖啡,完全占主导地位。 余笙还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世界里,掏出手机给池筱筱发了一条微信。 【余笙:许从舟什么来路?】 微信很快回了,她低头像学生时代躲在桌子底下偷看小说似的看着池筱筱的信息。 【池筱筱:莫北的朋友,听说人很不错的,是个警察。】 莫北的朋友啊,还有她不认识的吗?池筱筱和莫北这一对啊,还真是为了她缺男人这事儿煞费苦心,一晚上功夫找的都能凑一桌麻将了。 余笙看着微信讪讪地笑,一抬眸,对上了许从舟那双墨黑的眼瞳,桌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面前多了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和一份布朗尼。 “余小姐好像很忙?”许从舟像个绅士,一直保持着微笑。 被cue到的余笙赶紧把手机放到口袋里,努力找话题:“听说你是警察?” 所以三十没结婚好像也有可能,余笙又加了一条。 “嗯,在市刑侦队,余小姐还有什么需要知道的,我知无不言。” 哇,见到活的警察叔叔了。 小时候对警察叔叔莫名有些敬畏,但还真没想到有朝一日能和警察叔叔相亲,余家没有干这一行的,所以余笙对这些也不太懂,大多数的记忆来自港片和电视剧。 “你叫我余笙吧,他们都这么叫我。” 余小姐余小姐听着挺别扭的。 “初次见面,来的比较匆忙,没有带什么礼物,为表诚意,晚上可以一块吃顿饭吗?” 余笙幼时和莫北池筱筱打打闹闹地长大,他们那个圈子里的人都是吃喝玩乐的主,说的话也是少爷脾气,小姐心气儿,就连余笙自己也是一股子匪气,余家从小把她当男孩养,活泼惯了,几时碰到过这么温文尔雅的男人?? 余笙觉得,好像拒绝不太礼貌,所以就答应了。 第三章:许警官约吃饭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两人见面结束之后各自回了家,许从舟提议送余笙回家,余笙给拒绝了,许从舟淡笑,驾车离去。 他开了一辆银灰色的雷克萨斯,几年前的款式,不过车身保养的不错,看起来挺新的。余笙之所以一眼认出这款车,是因为自家的车库里就摆着这么一台,落满了灰,当时是她自己选的,可一直懒得开,觉得在宛城这种交通的情况下,她这种技术开车实在是不明智。 到家没多久,池筱筱就打了电话过来问情况,听到许从舟说晚上请她吃饭,池筱筱尖叫了一声,又提醒她一句:“朋友圈那条丢人的信息你删了没。” 可不能再忘了,回头人家跟你一加微信,好家伙,现在的女孩怎么这么生猛? 经她这么一说,余笙几乎要跳起来了,她又给忘了。 当时信息太多,她光顾着看了。 挂了电话,她点开微信,想也没想直接把那条朋友圈给删了,以后不能再这么喝酒了。 宛城离京城虽然比较远,但这些消息如果传回了余家,她感觉自己能死半条命。 想到这,她后背一阵寒意,丢了手机缩在被子里打算继续补觉。 到了傍晚,她刚刚睡醒就接到了许从舟的电话,她一点儿不奇怪他怎么知道她的号码,许从舟告知了她吃饭的地点和时间,末了又加了一句:“我来接你吧。” 余笙忙拒绝:“不用不用,不占用人民警察的时间。” 许从舟淡笑,挂了电话。 余笙收了手机,想了一下还是洗了个澡,顺便洗了个头,再顺便换了身衣裳。 池筱筱了解她的脾气,要一开始就把许从舟介绍给她,她兴许还真没有一点兴趣,但看了前面两个妖艳货色之后,顿时觉得许从舟这个男人确实正的一批。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余笙性子活络,觉得就算最后没成,当朋友也是好的,何况还是个警察朋友。 不过对于许从舟的礼貌体贴,余笙倒是有些不适应,她大大咧咧惯了。 傍晚六点整,余笙抵达约会地点。 一家意式餐厅,餐厅的布置充满情调,隐约可以听到里面的钢琴声,余笙朝替她开门的门童笑了笑,门口立马有人迎了上来:“你好。” 余笙淡笑:“我约了人,许从舟。” “原来是许先生的朋友,这边请。” 余笙被一路引至最里面靠窗的位置,只走了几步,她远远地就看到许从舟的身影了,他只穿了一件白衬衫,领口敞开着,大衣放在椅子上面,手里拿着手机在看资料,一时入神,连余笙走近了都没有发觉。 余笙挪开椅子坐了下来:“你好警察先生。” 她狡黠一笑:“许警官在研究案子吗?” 许从舟把目光从手机上移开,对上她那双波澜不惊的眼瞳,很坦然:“在研究你。” “我?”余笙失笑,她有什么好研究的? “有考虑过结婚吗?”许从舟收了手机,搁置在一旁桌子上。 余笙第二次被哽到了。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今天是他俩的第一次见面吧? 余笙不知道怎么回答,没做声。 许从舟了然:“你这么年轻,没考虑过很正常,不过我不年轻了。” 余笙:??? 她如果还没记错的话,这位许警官好像说过自己三十岁吧。 三十岁很老吗? 她继续沉默了一下,然后说:“没想到警察叔叔说话也这么幽默。”。 许从舟面色不改,或许是职业的缘故,他很少笑,就算是笑起来也是很浅很浅的笑意,但余笙还是发现他笑起来很还看,眼里如同藏了浩瀚的星辰,眸光闪闪。 第四章:缺男人?我去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这顿饭吃的还算愉快,虽然许从舟外表看起来挺冷淡的,不过很有绅士风度,挺会照顾人。 一顿饭照顾到了余笙的胃口,而且,讨论的话题也很对余笙的兴趣,余笙本来还以为和他一起交谈会少了许多乐趣。 但事实正相反。 晚饭结束,许从舟提出送余笙回家,这次余笙没有拒绝,她觉得如果自己再拒绝的话就有点不近人情了。 因为季节和气候的关系,宛城在南方,所以即便是十二月了,天气除了湿冷,一直下不了雪,餐厅里为了营造圣诞节的美好氛围,好几处窗台都做了人造雪景,玻璃上贴满了圣诞雪花和圣诞树,门口的一块许愿墙上还贴满了很多很多的许愿便签,最上面绕了好几圈的小铃铛和小雪花。 老板是外国人,圣诞节是他们的传统节日,所以很隆重。 虽然离圣诞节还有大半个月的时间,但气氛已经完美的被炒热了。 路过许愿墙的时候,余笙驻足停了下来,先前进来的时候她就发现了这,不过那时不大好站在那看,现在好几桌的客人吃完饭都在那写新年心愿,余笙有点跃跃欲试。 许从舟看出她小孩子心性,笑道:“我在这等你。” 余笙三步并作两步跳到那些人中间,拿了纸笔低头认真写着。 许从舟的思绪回到了昨天晚上,当时正和莫北,薛楚,郑嘉于三个人在京城一块搓麻将,三年没休假,这会儿没什么事儿,他就调休了一个星期的假,正好和这些发小呆了几天。 莫北接到电话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了,他是通过薛楚和许从舟认识的,一来二往也就熟了。 莫北挂了电话,目光审视着三人,颇有些为难:“哥仨你们谁给我找俩男人,明天我朋友要相亲。” 薛楚正好摸了一张牌,笑嘻嘻地往桌上“啪”地一甩:“自摸!” 莫北把牌一推,又输了,想起池筱筱给自己安排的任务,然后打开手机顺手点开了微信,我去! 他这发小余笙有点儿生猛啊,大晚上的,缺男人睡不着觉? 收了手机,目光在另外三个男人脸上看了看,郑嘉于问:“你哪个朋友相亲啊?要你找男人。” 莫北道:“京城余家老幺,余笙。” 话音刚落,许从舟也推了面前的牌,露出一张温和的脸:“我去。” 众人:我去!! 什么情况? 圈子里可都盛传许家老三许从舟对女人没感觉啊,不然三十了一个女朋友都没有交过,不科学啊,血气方刚的男人,没点正常人的需求? 莫北一惊:“三哥你认真的?” “你看我像开玩笑吗?”许从舟比这几人都年长个两三岁,又加上他在许家排行老三,大家都习惯叫他三哥。 三人都有女朋友,所以都为许三哥终于开窍了感到高兴,当天晚上他就订了机票从京城直飞宛城。。 此刻,看着余笙贴好了心愿便签再次退回到他面前时,许从舟有一些恍惚,余笙扬着一张笑脸问他:“许警官没有新年愿望吗?很多人都贴了呢,要不要试一下,图个好彩头。” 第五章:加微信与改备注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许从舟的那辆车就停在外面,余笙跟在他身后,夜色微凉,余笙下意识缩了缩脖子。 许从舟走到副驾驶旁把门打开,余笙赶紧钻到了车厢内。 门被关上,瞬间温暖了大半。 许从舟绕过车头,坐到了驾驶室,突然,他倾身压了过来,余笙心脏忽然一滞,呼吸一紧,接着她就听到安全带被拉过来的声音,余笙深吸了一口气,从许从舟的手里抢过安全带:“我自己来吧。” 手指触摸到他指尖的微凉,余笙低着头,“咔嚓”一声,安全带插了进去。 许从舟扬了扬眉,重新坐回自己的位置上,从左边扯了安全带给自己系上。 车速很稳,车内温度骤然有点高。 许从舟目视前方,忽然开口:“能加个微信吗?” 啊? 余笙愣了一下。 “我开车不方便,你能拿我手机加一下吗?”许从舟的手机在他上车时就扔在扶手箱上。 余笙哦了一声,目光落到那只黑色的手机上,屏幕朝上,她习惯性地倾身伸出右手拿过手机,屏幕没解锁,余笙把手机递过去:“密码。” “1129。”许从舟报了四个数字。 余笙的手僵了一下,她的生日就是1129,许从舟侧目快速看了余笙一下,他问:“解不开?” “啊,没有没有。”余笙飞快解了锁,然后点开了手机上的微信APP,微信上好几条还没来得及看的信息,余笙努着嘴,手指点开了添加好友,输入了自己的微信号。 然后她很快打开自己的手机,通过了好友。 每次加好友,余笙都会第一时间看好友的朋友圈,想知道对方一般发什么动态,这次也不例外。 不过,许从舟的朋友圈比他的脸还干净,一点东西都没有。 “加好了。”余笙指着微信栏对许从舟说,“备注我也给你修改好了,我怕我到时候一改网名你就找不到我了。” 她喜欢隔段时间就换头像和换名字。 许从舟兀自笑了笑:“改了也找得到。” 不过还是很满意她的做法。 车子抵达余笙的公寓花了二十多分钟,余笙下了车,礼貌地和许从舟道谢,并且还发出了下次回请他吃饭的邀请。 许从舟二话不说就答应了,本来还有三天假,他在京城呆了三天,今天陪着余笙呆了一天,所以有时间。 夜色深沉,狂风大作。 许从舟对她说:“进去吧。” 余笙点了点头,跑了进去。 许从舟在楼下呆了一会儿,身子靠在车子外面点了一根烟,他今天穿着一身深色大衣,里面穿着平时工作穿的衬衫,体型高大,五官硬朗。他是典型的老烟枪,这会儿烟雾缭绕间,他淡淡抬眸看着眼前的大楼笑了笑。。 余笙上了楼,拿着钥匙开了门,她一个人住,所以买了这间小公寓,不大,四十多个平方,一个人住足够了。她把包放下,进屋就开了空调,寒风瑟瑟,她跑到窗台往楼下望去,见他的车子还停在那,想了想,还是拿出手机发了一条微信过去:“许警官,我到家了,你回去的时候路上小心点,还有,今天谢谢你。” 第六章:只有我老婆能管我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翌日下午四点钟,许从舟打电话过来的时候余笙正在玩游戏,手机屏幕一闪,电话号码切了进来,刚起飞,降落地点还没确定,余笙暗暗骂了一句。 结果一看是许从舟的电话,她咬了咬牙,接了。 那头的许从舟声音清朗:“今天晚上我有时间。” 余笙:??? 所以呢? 余笙哦了一声,想着游戏。 许从舟又道:“不是说请我吃饭吗?” 余笙懂了。 “那晚上想吃什么许警官挑地方。” “冬天适合吃什么?” “火锅!” “嗯,那就吃火锅。”许从舟做了决定。 不待余笙拒绝,许从舟又道:“不是让我挑地方吗?一会儿我来接你。” 余笙又哦了一声。 感觉自己在许从舟面前像个智障。 余笙挂了电话,火急火燎地回到游戏画面,果不其然,里面一阵嘈杂。 她开了麦,匹配的队伍,好些人不认识,有人在里边骂:“卧槽,四号,你他妈带的什么鬼路!” “菜逼,会踩点吗?不会就别他妈出来坑人。” 错在余笙,而且既然是团队作战,余笙还是决定和大家道歉:“不好意思,刚接了个电话。” “都9102年了,这他妈什么理由?” “都瞎嚷嚷什么?人家不是道歉了吗,还玩不玩?” 有队友替余笙鸣不平,但那个一直骂骂咧咧的男人还是不肯罢休,又骂了一句:“我说个菜逼跟你这个傻屌有个屁关系吗?” “卧槽!你他妈口水有毒!” 就这样,还没玩多久呢,内讧了。 几个人吵的不可开交,最后结果当然不言而喻。 余笙无趣,扔了手机起床洗漱了一番。 看了一会儿摄影杂志,许从舟的电话进来了。 余笙接了电话,一边穿大衣一边把脚放鞋里换鞋:“我马上就下来了。” 没一会儿,余笙就下了楼,她穿着一件羊驼大衣,米色的,一直长到脚踝,脚上穿了一双黑色的踝靴。她一眼就看到许从舟穿着一件黑色的立领大衣站在那,手上还拿了一支烟,好像才刚点着。 余笙走到他面前:“许警官也抽烟?” 许从舟眉眼带笑,将烟放到唇边,轻轻吸了一口,烟雾与寒气交织在一起,朦胧间,他垂了垂眸,笑的意味深长:“你管我?” 余笙嘟了一下嘴,确实感觉自己好像有点多管闲事了,他们才认识两天不到,她就干涉起了人家的私生活。 没想到,许从舟刚说完这句,立马又补充道:“只有我老婆能管我。” 余笙觉得自己好像更加多此一举了。 顿时有些尴尬,余笙只好解释:“我就是觉得抽烟对身体不好,没别的意思。” “确实对身体不好。”许从舟说完将烟头扔到地上踩灭,“那就不抽了。” 余笙不再多想,跟着许从舟上了车。 她一向很懂得养生,虽然只有二十四岁,却是典型的五好青年,除了上次聚餐喝醉,她一向早睡晚起,恨不得二十四小时赖在床上,如果睡觉能算一项运动的话,她大概能拿个大满贯。 所以一般周末休息她就是窝在家睡觉,除非有人喊她出去玩。。 有点儿被动,有点儿懒。 第七章:我不挑食好养活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晚饭选在世贸广场二楼的一家川妹儿火锅店,生意很好,进去的时候还等了一会儿才有位子。 余笙拿着菜单偷偷瞄了许从舟一眼,接着继续点菜,她要了一份鸳鸯锅底,点了一些自己爱吃的菜之后把菜单递到许从舟面前道:“点的都是我爱吃的,许警官看看有没有自己喜欢吃的,再点点儿。” 许从舟看了看她,把菜单递给服务员:“就上这些。” 余笙问:“你都不看一眼?” 明明是请你吃饭呀,这叫什么事儿。 许从舟摇头:“我不挑食,好养活。” 火锅店里热气腾腾,人来人往,温度一下子就上升了,余笙脱了大衣,里面穿着一件高领羊毛衫,黑色的。 不一会儿,锅底和配菜端了上来。 两人才刚刚认识第二天,余笙把自己活泼的性子压的很低,尽量使自己看起来乖巧温顺一点,倒不是装,而是因为她对许从舟印象还挺好的。 第一眼的印象很加分。 人都是视觉动物,她又哪里例外呢。 许从舟长相身高气质都符合她的要求,就稍微有点…… 大了六岁。 六岁啊,余笙想着自己还在襁褓里抱着纸尿裤的时候,许从舟都会认字写作业了。 她不知道许从舟喜欢什么样的,他话很少,虽然一直都特别绅士。 余笙点了两份猪脑,下锅时还特地问了许从舟一句:“猪脑,吃吗?” 她吃火锅必点猪脑,不然会觉得这顿火锅食不知味,白吃了。 许从舟正夹了一块肉往嘴边送,听到她问,目光浅浅地看了一眼盘子里的两坨。 目光很快移开,然后说:“我不吃。” 余笙又惊又喜,一口气把那两坨扔到了锅里。 吃猪脑的时候,余笙忽然想起来,他不是说不挑食吗? 果然…… 男人的嘴啊。 不过自己吃的痛快,不管他了。 结账的时候,余笙拿了手机去扫码,许从舟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桌上空出来的那些盘子,莫名地笑了。 离开火锅店,在外面走了一圈,或许是圣诞节气氛的影响,每一家店都装扮的节日氛围浓重,甚至还有很多活动。 余笙看着前面人头攒动,按耐不住好奇,顺手拉着许从舟的手腕就往前走。 许从舟愣了一下,温暖的触感如同电流一般遍及全身。 他被余笙拖着往前走:“前面好热闹啊,去看看吧。” 孩子气十足。 挤了很多人,大人小孩情侣,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余笙好不容易钻了进去,许从舟跟着她杀出了一条血路,余笙到了跟前才发现原来是大型人体夹娃娃机。 最近似乎特别流行玩这个。 她略感失望,正转身想走,许从舟问她:“要玩儿吗?” 她前段时间和池筱筱一块儿玩过,那会儿是夹娃娃,今天这一池子的薯片,那个小孩抱了一堆的薯片从池子里吊起来,余笙一看,哇,好多,目测应该有几十包。 上次和池筱筱才夹到三个娃娃,起来那会儿掉了好多。 被许从舟这么一问,她还是摇头,转身欲走。。 忽然,好像有重物从高处砸落,围观的人群里突然有人尖叫了一声:“死人啦!有人跳楼啦!” 第八章: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匆忙嘈杂间,余笙感觉自己被人一把拉了过来扣在怀里,温热的气息,紊乱的心跳。 “跟紧我,我去看看。” 啊,差点忘了,许从舟是警察。 余笙点头,被他护着慢慢朝四处惊慌逃窜的人群忘了一眼,中间很快空出来一条道,一个黑色衣服的身影瘫在地上,鲜血从头部向外渗。 许从舟把她往身后慢慢移,不知道她有没有被吓着,安慰道:“在这等我。” 隔了两三米的距离,余笙点头停住了脚步。 周围一阵议论声和唏嘘声。 许从舟慢慢靠近那人,伸手往鼻息间一放,已经没了气息。 他立马掏出手机打了电话报警。 警察很快到达现场,警察们见到许从舟都恭恭敬敬地喊了一声:“许队。” 许从舟道:“跳楼时间是晚上八点一十五,已经没了呼吸。” 警察局的同事开始做笔录,外面拉起了警戒线,同事拍照的拍照,检查的检查,围观的人群散了一大半。 余笙倒吸了一口气,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命案现场,死状惨烈,血流成河。 不知道晚上会不会做噩梦,反正现在觉得有点瘆得慌。 忙了一阵,警员收了队,一行人纷纷回了警局。 余笙看了许从舟一眼:“许警官要回去吗?” “先送你。” 才去过一次,许从舟已经驾轻就熟地记清楚了路线,从世贸国际回她的公寓要花半个小时的时间,两人在车上聊了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 照旧,余笙上楼之后和许从舟发了一条微信,让他回去路上慢一点儿。 夜里十点,余笙给池筱筱发了一通视频电话。 视频里莫北露出一张邪恶的脸问:“跟我们许三哥发展的怎么样了?有没有那个??” 才认识两天,你想哪个? 余笙骂道:“莫北你智障吗?” 莫北狡辩:“你想哪儿去了,龌龊不龌龊,我只是问你俩牵手了没。” 余笙翻了翻白眼,池筱筱一把抢过手机,推了莫北一下:“一边去!” 她对着手机冲余笙笑:“跟姐说说,对那警察什么感觉?喜欢还是不喜欢?” 什么感觉? 还行吧。 挺喜欢的。 她点头:“喜欢,就是不知道他什么想法。” 余笙第一次相亲,那感觉……冲击力相当大。 池筱筱叹气:“笙笙你可是老余家的种啊,怎么谈个恋爱还怂了?” 害,这话说的。 给老余家丢人了。 “你这条件,喜欢就直接追啊,这都什么年代了,我跟你讲啊,许从舟那种老男人你得先下手为强。”池筱筱这方面经验足,“实在不行你就霸王硬上弓,他许从舟还能杀了你不行,他可是警察。” 莫北的声音隐隐传来:“犯不着犯不着。” 池筱筱塞了一个苹果给他:“你能不能闭嘴?” 莫北:…… 人好像是他介绍的吧? 当时那场面,许三哥一听他说是京城余家老幺,立马推了面前的牌说他去,就这情形,十有八九有猫腻。 池筱筱继续道:“当然,我这些都是经验之谈,这谈恋爱每个人的处境不一样,不过经验嘛,你可以学一学,具体怎么操作还得你自己琢磨,笙笙啊,加油!看好你哟!” 余笙:……。 所以许从舟到底喜欢什么类型的女人? 第九章:小周总还有事?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周一上班,余笙感觉整栋楼的人都跟看怪物似的看着她。 一开始她还以为今天的衣服扣子扣错了,低头检查了一下,后来发现大家都在看她的脸,于是走到柱子旁掏出小镜子左看右看,今儿这妆挺淡的,也不浮粉呐,口红也涂的很正,脸没问题啊。 她收了镜子,这才匆匆忙忙跟着大家一块进了电梯。 平时大家也都会打招呼微笑,但今天大家看着她的笑意有些难以捉摸,余笙觉得后背一阵凉,见鬼了。 路过前台,闫菲叫住她:“笙笙,你那朋友圈什么情况?失恋了?” 我去!! 余笙这时才后知后觉为什么大家见到她都这么惊讶了,她自己倒是把这事儿忘得一干二净,可群众都眼巴巴等着吃瓜呢。 余笙失笑:“这事儿纯粹是个误会,喝多了喝多了。” “我看不是喝多了,是酒后吐真言吧?” 余笙:…… “不,是酒后失态,我发誓下次真不碰酒了。”名声都被毁了好吗? “笙笙,我跟你讲,你可得镇定,咱金宇都炸了,你这深水炸弹可威力够大的。” 余笙想哭。 平时在金宇她就是个插画师,画画的,干的活比较轻松,她也比较乐意,也没什么存在感,不太会融入同事那些圈子,周五那天还是因为他们发行的周年庆创刊上线一周,销售稳居第一,那天所有人都去了,她在同事们的怂恿下也喝了酒。 哪知后边儿就刹不住车了。 余笙几乎是跑到办公桌旁的,然而,办公桌上一如既往地堆满了鲜花和零食。 都疯了吧? 余笙有点儿崩溃,面无表情地抱着这些花放到了外面的垃圾桶里,其他同事默默看着,有人窃窃私语,有人不剩唏嘘,还有人直接视而不见。 余笙还是头一次觉得人生有时候还真的挺讽刺的。 总算把桌子上收拾干净之后坐下没多久,金宇的太子爷周之修拿着一串钥匙,一路叮当作响地来到了编辑部。 女人们纷纷伸长了脖子等着看好戏,男人们坐在那假装工作,实则也在密切注意风吹草动。 他绕过两排办公桌,直接来到了余笙的面前,见桌上已经清理地很干净,脸色当时就有些不悦,他面色一沉,低头问道:“桌上的花是谁扔了?” “是我。”余笙抬头,一看是周之修,喊了句:“小周总。” “你知不知道那些花是谁放的?” “不管谁放的,占我地儿了。” 周之修:…… 通常女人看到花之后不是该尖叫吗?何况还有那些他专门从国外带回来的零食。 余笙抬头看着他:“小周总还有事?” “出来。” 周之修把钥匙放裤兜里,手一伸,直接拽了余笙的手腕往门外走。 看着二人离去的背影,办公室瞬间炸开了锅。 “哎,我说,这回咱太子爷能不能把余笙拿下?” “我看未必吧,都这么久了,余笙哪次不是直接把花扔了啊?” “搞不好她真的一直都不知道是谁送的,她可从来没看卡片。” “我去!太子爷直接把余笙壁咚了!”。 门口顿时又伸出好几只脑袋,吃瓜群众们也是操碎了心。 第十章:这样才值得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要说周之修也确实耐性还不错,从余笙进入金宇以来,这八个月,周之修就追了整整八个月,换做以前,别说是八个月,就是八个小时,他周之修分分钟换女人那是常有的事,什么时候在一个女人身上耗过那么久? 为这,他还真就这八个月以来一直素着呢,摸都没摸过谁了。 他血气方刚着,保不齐什么时候就擦枪走火了,可为她余笙守身如玉这么久,这女人是眼瞎吗? 朋友圈那条动态是怎么回事? 网上随便找个男人都不答应他,他周之修有钱有颜,身材还好,身体也行,哪差了? 这个女人怎么就不开窍呢? 周之修越想越气,拉着她走出去没多远,直接把余笙推到墙角,单手撑着墙,整个人居高临下地低眉望着她:“看着我。” 他命令道。 余笙有点烦,周之修哪都好,就他妈这副霸道总裁爱上我的德行让她彻底服了,凭什么他什么都好就非得喜欢他啊? 狗屁逻辑。 余笙忍着不爆粗,老余家是战场上扛过真枪背过炸药包的人,还真就专治各种不服。 余笙瞪了他一眼,周之修恼了一下,余笙又翻了个白眼,周之修差点没气出一口血来。 “你非得把我气死?” 周之修目光灼灼地看着她。 真生气了。 “咱俩不合适,你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不值当。”余笙实话实说,“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那你喜欢什么类型?你说。” “反正不是你这样的。” “我这样的怎么了?” 余笙:…… 非得抬杠? 揍你信不信? 虽然她一直挺佛系的,什么都不太在意,但还真别把她惹毛了。 余笙不想理他,弯腰想从他胳膊下钻出来,谁知周之修又把手臂往下降了二十多公分,正好又拦住了她。 余笙不耐烦:“周之修你有完没完?” 小周总也不叫了。 反正他也不乐意听。 余笙杏眼微瞪,双颊气鼓鼓的,周之修却莫名觉得甚是可爱。 他以前谈的那些女朋友没一个这样对他,除了撒娇就是卖萌,眼下心里竟然痒痒的。 周之修的心软了半截:“咱们就试一试,要真不行你再分手,行吗?” “不行。” 拒绝的斩钉截铁。 “你到底想怎样?” “我想让你放过我。”余笙干脆靠着墙壁,“公司等着攀上你小周总的女人一大把,你为什么非得在我身上浪费时间呢?” “老子为什么在你身上花时间,因为老子喜欢你!”周之修也不顾形象了,这八个月,他是真的耐性好到了极点。 他甚至开始后悔前两天聚餐他没去,要去了,说不定他俩就成了。 两人静默了片刻,余笙淡淡地道:“承蒙你的喜欢,可是,如果我和你在一起一点也不快乐,我想,这也是你不想看到的吧?” 周之修内心有点复杂,他还真没想这么多。 他心气儿高,从小到大,喜欢的东西,没有他得不到的,唯独她。 余笙看着他:“小周总,感情需要两情相悦,你这样一厢情愿,你辛苦,我也辛苦,你说对不对?”。 余笙考虑的很简单,爱情就是要两情相悦,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样才值得。 第十一章:拒绝周之修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余笙最终还是拂了周之修的意,周之修怒气冲冲地转身从走廊离开,临走时还不肯罢休地丢了一句:“你会后悔的。” 呵。 余笙淡笑,和她家那个四哥的脾气还真有点像,他也就一时兴起,等热情褪了试试。 金宇传媒在宛城的名气还是很大的,尤其是金宇太子爷这个名头的含金量可想而知,但当着这么多人的人严词拒绝了周之修,办公室其他同事忍不住你看我我看你一阵唏嘘。 好像这个瓜比朋友圈那个瓜还要大。 看见余笙转身朝办公室走来,一伙人纷纷缩了缩脖子,装作若无其事地回到了自己的位子上。 余笙的活平时还是挺轻松的,除非活动或者发周刊和纪念刊的时候会忙一点儿,平时给画一些漫画插图和小清新插图就可以了。 金宇传媒旗下有业界久负盛名的时尚杂志《悦色》,主打服饰和妆容,杂志封面请的都是一些时下最火的女明星。余笙当时听说金宇缺个插画师,于是就来了,结果应聘的人简直超出她的想象,不过她还是在一众人中杀出重围,拔得头筹。 但因为那次的面试考核官之一是周之修,所以从余笙入职金宇的第一天起,大家就莫名开始关注起了她。 中午吃饭时,因为天气太冷,余笙只要了一份热粥,她端着热粥在员工餐厅找位置,闫菲端着饭菜走了过来:“哎,笙笙,坐这。” 她看到了两个位置。 不过她嗓门有点大,这一句笙笙,惹得旁边好些同事好奇地往她们这边看了几眼。 余笙和闫菲算不上太熟。 聊过几次而已,大多是她去前台取快递的时候。 余笙笑着在她身边坐下来,闫菲看着她的粥,心疼地问:“笙笙你怎么吃这么少?减肥吗?你身材这么好,再减肥还让不让我们这些人活了。” 余笙:…… “哎,笙笙,上午小周总没有为难你吧?当时可把我吓死了,我还以为他要打你呢,男人发起火来太恐怖了。”闫菲回想起那个画面依旧心有余悸。 余笙淡淡一笑:“吃饭吃饭,不说他了。” “也对哦,影响胃口。”闫菲笑了笑,“我听说小周总私生活挺混乱的,以前刚回国的时候经常泡在酒吧里,周总都骂过他好几回了。” 余笙看了闫菲一眼,没说话。 闫菲继续道:“你拒绝他是对的,他那样的花花公子,你肯定不是他的对手,有钱人的心里也就是玩玩而已,笙笙啊,你别灰心,要是真缺男朋友,我可以帮你介绍。” 余笙:“……呵呵,那我先谢谢你啊。” 闫菲一听她这样说,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保证:“笙笙,你放心,一切包在我身上!” 算了,还是低头喝粥吧。 也不知道这姑娘是不是缺根筋,余笙倒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脑子里想的却是,这会儿许从舟在干嘛? 不知道他是不是回警局了,要真回警局了挺忙的吧? 余笙十七岁的时候喜欢过一个人,但她一直没见过那人的面,两人书信联系了两年,后来她考上大学之后就断了联系。。 也不知道那种感觉是不是喜欢,心有点痒痒,和那会儿盼着信件早点到的感觉是一样的。 第十二章:最受不了这丫头撒娇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十七岁那年,余笙正上高二,二哥余燃从国外回来打理家族生意,赶上余笙青春叛逆期,和一伙男女同学通宵上网被班主任逮了个正着。 老师让叫家长,余笙不敢给爷爷他们知道,想起了刚回国的二哥,她和二哥感情好,于是和他说了。 余燃速度很快,开了一辆奔驰直接到了校门口,急匆匆就往教师办公楼赶。 余笙的班主任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个高,五官冷俊,不苟言笑,留着平头。 那天余燃穿着一身球衣直接就来了,当时他回国正和发小们一块聚聚,吃完饭大伙约了一块打球,刚热身上场,余笙的电话就来了。 班主任将信将疑地看着余笙,又看了看余燃,目光在两人身上逡巡,最后视线落在余笙的身上:“不是让你喊父母吗?” “我父母不在。”余笙解释,“这是我二哥,已经工作了,老师您可以直接和他谈。” 面对这一身的球衣加年轻俊朗的面孔,班主任只好含糊其辞地说了两句:“以后不许再这样了,要好好学习知道吗,她是你妹妹,在家要多多监督她。” 余燃点头称是。 那天晚上回家,兄妹俩心照不宣地没有提起这件事,吃完饭,余燃去了余笙房间。 余笙从小学画画,房间里除了鲜艳的颜色搭配之外,她的房间也是几个兄妹之间最大的,她东西多,所以最大的房间就留了给她。 余家老爷子宠她宠的有些过分,做什么都随着她。 余燃敲了敲门:“笙笙,睡了吗?” 话音刚落,门被打开,余笙露出一张白皙的脸,眉眼弯弯:“二哥!” “二哥有话和你说。” 余笙吐了吐舌头:“关于我通宵打游戏的事儿?”她撒娇,“二哥我下次不会了。” 最受不了这丫头撒娇了。 家里个个都宠着她,偏还心甘情愿。 余燃道:“不说这事儿。” “那说什么?难不成二哥你给我找了嫂子吗?你不用照顾我感受啊,自己喜欢就好,要是爷爷奶奶和大伯他们不同意我去帮你说情。” 想哪儿去了? 余燃淡笑:“聊你的事,怎么?不让我进去?房间里藏什么秘密了?” 他说完故作好奇地伸长了脖子往里面看。 余笙大大方方地打开门,屋内一览无余,除了一张床和课桌外,其他地方都空着,壁橱在最边上的角落里,衣帽间连着一块,其他地方就是她放画具和画笔的位置,现在都空着。 余燃有两年没回来了,这么一瞧,心生疑窦:“你不画画了?” 他说完跟着余笙往里面走,然后搬了张椅子坐了下来。 “跟我说说吧,成绩下滑,通宵打游戏,翘课不归,具体怎么回事?有喜欢的男孩儿了?”余燃单刀直入,他们兄妹二人说话一向直接,开门见山。 余笙收了桌子上的资料书,一一摆好后,在余燃的面前坐了下来,眼眶忽然就有些红红的:“二哥,你说,我这么胡作非为,爸爸和妈妈在天上能不能找到我?以前太乖了,他们总找不到我,我就想着,是不是闹腾一点儿才能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啊。”。 说完这些,余笙再也忍不住,低着头擦眼泪:“我有点儿想他们了。” 第十三章:二哥这辈子都会对你好的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余燃站在那,心脏猛的被刀捅了一下似的,撕裂地疼。 他们老余家有个谁也不能谈起的话题,那就是余笙的父母。 余家老爷子余业棠膝下原有四子一女,长子余则成,也就是余燃的父亲,二子余则会,是大学教授,一直未婚,三子余则深,京城数一数二的古玩行家,四子余则安,即余笙的亲生父亲。幼女余则娅,自十八岁与人私奔,至今未归。 余笙生下来没有见过父母,她母亲有心脏病,加上早产,生完她没多久,在医院就撒手人寰了,而他父亲在从外地赶回来的路上突发交通事故,死在半路。 余笙是祖父母带大的。 余燃不知道该说什么,她比余笙大六岁,小时候最喜欢陪着余笙一块玩,大哥少年老成,和他们并不亲,老三和老四相差不大,又鲜少在老宅呆着,所以他们兄妹俩是最亲的。 余笙是第一次在余燃面前谈起父母这个话题,人心都是肉长得,谁听到不心疼呢。 他长臂张开,强颜欢笑地伸手抱住了她:“傻瓜,四叔和四婶一直在天上守护着你呢,只要你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他们的心里比什么都强。何况,你还有我们呢,二哥不太会安慰人,但是二哥发誓,二哥这辈子都会对你好的。” 余燃用力抱紧了她。 他还记得那时四婶怀孕住在老宅,大着肚子,一屋子人有说有笑,四叔就问他:“燃燃想要弟弟还是妹妹啊?” “妹妹。” 他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结果梦想成真,可四叔再也不能说话了。 他无法完全渗透余笙的感受,失去至亲,那种疼到极致的痛,一定比撕裂伤口在上面撒盐还要疼,烧心烧肺,呼吸骤停。 自那时余燃回国之后,余笙的生活慢慢地回到了正轨,鲜少外出打游戏通宵,而是有事没事就往市图书馆跑。 再后来,她再也没有那样撕心裂肺地哭过,想念过,偶尔抱着父母的照片偷偷掉过泪。 长大,意味着会将心事慢慢地藏起来了。 她在宛城读完大学之后直接在宛城工作,这么一呆就是六年。 她对宛城的感情是陌生而亲切的,因为她的父母曾在宛城相识,相爱。 只是后来结了婚才回的京城。 …… 这天工作结束,余笙照旧独来独往,一个人下了班乘电梯下楼,才走出大厦门口,手机响了。 她拿出手机一看,是许从舟的电话,脸上顿时浮现一抹笑意。 “许警官怎么还有时间给我打电话,不忙吗?”许是心情好,许是真的想他了,余笙的语气里透着一股愉悦的气息。 “刚忙完。”电话那头许从舟的声音沉沉地,“下班了吗?” “哦,刚下。” “我过来接你。” 余笙刚想说不用,电话那头划过一阵大衣与桌子摩擦过的声音,紧接着椅子被拉动,许从舟嘱咐:“我马上到。” 余笙默,随他吧。。 毕竟两个人刚相亲认识,这会儿也是适应交往期,他来接自己也很正常,况且,在这方面,她也不是特别懂,循序渐进也是必然。 第十四章:谈恋爱真伤脑细胞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余笙挂了电话才猛的想起来许从舟怎么来接她啊?他知道自己在哪上班吗? 正犹豫着要不要在微信上给他发个位置共享,又想着他这会儿没准已经在开车了,有信息可能也未必看得见,思虑片刻,她还是放弃了。 手机揣在口袋里,她决定在大厅里先坐会儿,毕竟市公安局离金宇也有十来分钟的距离,哪知在门口两三分钟,刚转身,身后响起了一阵喇叭声,余笙回头看了一眼,车窗降了一半下来,许从舟穿着便装,歪着头道:“笙笙,上车。” 余笙听到他叫自己笙笙,愣了一下。 接着又被他的速度吓到了。 这人是开火箭来的吗? 许从舟把车窗完全降了下来,淡笑道:“一天不见,怎么,不认识我了?” 他这么一说,余笙赶紧走上前去,打开副驾驶的门,把头钻了进去。 上了车系好安全带她才觉得有些不大对劲,人家女孩儿上车,男人可都是鞍前马后殷勤地打开副驾驶门,等着女孩儿上去的。她可倒好,屁颠屁颠地就坐了进去。 可一想到池筱筱的那些话,她又释然了。 哎,谈恋爱真伤脑细胞。 她索性不去想了。 转头看向许从舟,随口问了一句:“市公安局离这不是挺远的的吗?” “我正好在附近查案。” “查案?我们这发生了什么案子吗?”问完,余笙意识到问题,立马改口,“如果不方便的话,你可以不说的,就当我没问。” 许从舟目视前方答:“世贸广场的跳楼案。” “那找到凶手了吗?” “初步判定是自杀。” “啊?自杀?”余笙的脑海中又浮现了那个画面,“为什么不好好活着呢,那么多想活着的人都没有机会活下来。” “世上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对于有些人而言,自杀这种方式虽然不明智,却是最能解决问题的一个办法。” 这种案子许从舟见过很多,破产自杀,为情自杀,家庭纠纷自杀,抑郁自杀,很多。 或许是见惯了这些,所以他的眼里没有太多波澜。 余笙喃喃道:“死能解决什么问题呢?” 那些连死都不怕的人,为什么没有勇气活下去呢? 余笙找不到答案。 或许是这个话题有些沉重,车厢里一阵沉默。 许从舟其实可以不用去上班,按照休假时间,还差一天,但因为亲眼目睹案发现场,他又是队长,自然而然免不了一阵奔波。 死者是在金宇附近一家科技公司做IT,因家庭压力大,家里老婆逼着要买车买房,他无力承担,慢慢患上了人格分裂症,一人分饰两角,就这样走上了自杀的道路。 一片沉寂过后,余笙听到音乐声一点点儿地响起,之前可能太专注聊天,没有在意,现在许从舟把音乐声调大了一点,余笙惊喜:“许警官也听周杰伦吗?” “嗯。” 淡淡的声音。 余笙又问:“什么时候喜欢的?” 什么时候? 许从舟想了想:“二十三岁。” 二十三还能喜欢上周杰伦?余笙有点讶异。 她笑:“我也喜欢他,不过我喜欢的比你早一点,我十七岁就喜欢他了。”。 “是吗?”许从舟扭头看了她一眼,继续开车,“这么看来,你喜欢他的那一年,我也刚好喜欢。” 第十五章:看看咱小婶婶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哎,对哦。 都是七年前。 七年前余笙叛逆得厉害,余燃一直陪着她,给她开导,后来她慢慢平复下来开始去京城市图书馆借一些心理学方面的书籍看。 她还记得自己当时研究的一本书叫《心理学与生活》,还书的时候还把自己做的笔记夹在书里落下了,一并还了。 发现后,她马不停蹄地跑去图书馆,却死活找不到那本书。原来那本书在她还回去不到一天就被人借走了,她只好找图书管理员磨了很久才要了那人登记借阅证时的电话。 发了个信息过去,第二天书就还回来了,笔记还在,但是也多了一张纸条。 上面写着:“可以交个朋友吗?” 余笙觉得会借这种书的人应该和自己差不多,抱着相互理解的心态,她答应了。 然后开始了漫长岁月的通信生涯。 这种情况怎么解释来着? 笔友? 慢慢地,对方成了她推心置腹的朋友,她的喜好和心情也会第一时间和对方分享,但是后来她考入宛城大学,和对方就断了联系。 余笙走了一会儿神,想起周杰伦来,她笑了笑问许从舟:“那你有没有去看过演唱会呐?” “没有。”许从舟道,“不如下次我们一起去看?” “好呀!” 余笙答应地飞快。 好像没有哪一个歌手能像周杰伦那样,一红红这么多年,随便一首歌上线,分分钟服务器瘫痪。 我伦威武。 余笙喜滋滋的,没有注意到许从舟的唇角也带着笑意。 冬日里的白昼消逝地很快,尤其是傍晚的夕阳余晖,才不过一会儿的功夫,天边的晚霞已经变成了一阵阵天青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一点点被黑夜蚕食。 车子在宛城的街道里东弯西拐,本来还在大路上行驶的车子开进了逼仄的巷子里,仅能容纳两辆车勉强过去。 最后连车都进不去了,许从舟把车停在路边,熄了火,解了安全带下车。 余笙也一块下了车。 这是哪? 饶是在宛城呆了六年的余笙也一脸好奇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切,青砖白瓦,房子老旧地能看到岁月侵蚀的痕迹。 她睁着大眼睛看着许从舟。 “放心,不会把你卖了。” 大概是看出余笙的疑惑,许从舟笑着说。 余笙被他逗笑了:“被卖了也行,反正找许警官要赎金。” “许警官没那么多钱,不卖了。”说完,许从舟侧眸看了余笙一眼,“路比较窄,脚下小心点。” “很好奇什么饭馆开在这儿,更好奇许警官是怎么知道这有家饭馆的。” “这么好奇,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许从舟笑意加深,走了一步又回头看她一眼。 余笙随后跟了上去。 才绕过两栋老房子向右拐走了几步,香味儿已经顺着巷子飘出来了。 “哇,好香啊,闻到肉的香味儿了。”余笙咽了一下口水。 太香了。 之前还感觉不到肚子饿,这会儿像被勾出了馋虫似的,特别饿。 两人刚走到院子门口,里头有个清朗的声音笑着传了出来:“阿舟可是第一次带女孩儿过来吃饭,你别捣乱。” 另一个声音也笑了起来:“捣什么乱啊,我来看看小婶婶。”。 余·小婶婶·笙站在门口,莫名觉得脸上一阵火辣。 第十六章:阿舟来啦?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许从舟像没事儿人似的,站在那微挑了一下眉毛。 院子里有人发现有有客来访,抬头带笑,一见是许从舟来了,笑的更厉害了。 “阿舟来啦?”一个五十来岁的微胖女士率先开口,面带笑容地迎了上来。 是之前谈话时喊他阿舟的那个声音。 “这么冷的天怎么还在门口站着,快进屋。”她的目光落在余笙身上,“哟,小姑娘长得真好看。” 啧,夸的小姑娘脸红了。 余笙礼貌地笑了笑,许从舟把手护在她身后,隔着大衣,唇角带着寒气:“进屋吧。” 院子里还种了一棵石榴树,树梢还留着两个小小的石榴,估计已经烂了。 树枝上挂着小灯笼,红红的,小小的一个,满树红红火火,一旁还有一些绿植和多肉,院子的另一边是一口井,最里面搭着一个土灶,土灶热气腾腾地冒着热气,香味儿就是从那里飘出来的。 天已经完全黑了,但是院子里亮了一树的彩灯,四周还安放了两盏白炽灯,很亮。 许从舟朝妇人唤了一声:“李姨,人都到齐了吗?” “哎呀,来了来了,一听说要见你啊,他们早早地就来了,尤其是阿坤,上蹿下跳问东问西,我还什么都没说呢,他倒把你要带姑娘来吃饭的事儿和小南他们都说了。”李姨笑着说。 余笙纳闷,还有其他人吗? 她下意识朝许从舟望过去,许从舟道:“是一些小朋友,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这时,门口又有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穿着一件蓝色的羽绒服,脸上挂着笑:“许叔叔来了。”他边走边冲屋里喊,“小南,樱子,许叔叔来了,还带了一个漂亮的小姐姐。” 余笙大窘。 门口的脚步声踢踢踏踏地,夹杂着男孩女孩儿的笑声,一眨眼的功夫,三个少年少女眉开眼笑地站在余笙面前。 三人礼貌地齐齐喊了一声:“许叔叔。” 许从舟看着三人,拍了拍蓝色羽绒服的少年道:“几个月不见,又长高了。” “那我呢,许叔叔。”小南凑了上去。 樱子拍着他的肩膀笑道:“你们俩别缠着许叔叔了,让许叔叔先进屋,别冻着小婶婶。” 李姨在一旁吩咐:“阿坤,小南你们两个过来端火盆。” 两个少年憨笑一声,挠了挠头,你推我我推你走开了。 余笙想起小时候在老宅和哥哥们一块玩的场景了。 也是这样,好不热闹。 许从舟的脸色柔软了许多,由着他们打闹,一边在樱子的带领下领着余笙进了屋。 进屋之后余笙才发现这里根本不是饭店,倒像是一个家。 浓重的家庭氛围,餐厅和客厅是连在一起的,餐桌很大,圆的。上面已经摆满了好几道菜。余笙环顾四周,房子虽然略显老旧,家具也磨损的厉害,但是很干净,一尘不染。 客厅摆着简单的布艺沙发,田园印花风,墙上挂着一张军人的年画,纸张都泛了黄,有些年头了,余笙正要走上前去仔细端详那张画,李姨端了鸡汤进屋:“阿舟啊,快带小姑娘入座,开饭了。” 李姨笑嘻嘻地。。 阿坤和小南两人端着火盆进了屋,火红的木炭劈啪作响,屋子里瞬间暖和了许多。 第十七章:执行任务时拐过来的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好香啊。”余笙礼貌地笑了笑,贪恋着重重吸了一口鸡肉飘散出来的香味儿,不可思议地看这一桌子菜问道,“李姨,这些都是你做的吗?好厉害啊。” 李姨呵呵地笑着:“你尝尝合不合胃口,阿舟说你喜欢吃这些菜,我按照京城那边的口味做的,听阿舟说你是京城来的?” 哦? 余笙眯着眼睛望向许从舟,她好像没和许从舟说的这么详细吧? “咳咳。” 许从舟清咳两声,正了正色,指着李姨和余笙说:“我介绍一下,这是李姨,樱子,小南,阿坤。” 余笙瞧了许从舟假装一本正经的模样,憋着笑和大家打招呼:“你们好,我叫余笙,你们可以叫我笙笙。” 说完,露出一张微笑脸。 “生生?是哪个生?”小南歪着脑袋问。 “鼓瑟吹笙的那个笙。”余笙答。 小南又把头歪向另一边,皱着梅头,想了好一会儿才笑了:“原来是乐器的那个笙,好听!” 樱子看向他:“小南又进步啦,知道这么多。” 小南被夸的笑开了花。 真是很好相处的一群人。 余笙很快融入其中,李姨就像个长辈一样,不停地给余笙碗里夹菜:“笙笙,吃这个,女孩子吃猪蹄美容。” 余笙还挺喜欢吃猪蹄的,而李姨做的黄豆焖猪蹄满满的胶质,入口即化,完全入了味,比一般饭店里吃的都好吃。 她接过猪蹄,笑着道谢:“谢谢李姨。” 想起小时候爷爷给自己夹鸡腿的场景了,真温暖。 余笙偷偷观察过,除了李姨,樱子说话也是很管用的,所以她应该是比阿坤和小南都大,而且樱子看起来特别懂事,个子也高,但是脸上有块黑色的疤把整张左边都盖住了,虽然不是特别深,可还是一眼就能看到。 而小南,明显很多时候反应要比一般人慢一点点,但大家都愿意等他,尤其是樱子,特别喜欢夸他。阿坤最活泼,可吃饭的时候余笙还是注意到他的右手只有四个手指头,小拇指的位置是空的。 余笙状似不经意间抬眸看了一眼许从舟,见他很认真地吃着菜,她也低头吃饭。 就是阿坤总是叫她小婶婶让她很不适应。 比如—— “哎,小婶婶,你和许叔叔怎么认识的?” “小婶婶,你喜欢许叔叔什么?” “小婶婶,你和许叔叔认识多久了?会结婚吗?” 诸如此类。 这,男孩子也有这么爱八卦的吗? 余笙卒,这让她怎么回答啊? 只好低头一口一口地扒饭吃,关键是许从舟也不管管,不是喊他叔叔吗? 还好李姨开口了:“阿坤,你许叔叔怎么教你的?吃饭的时候该干什么?” “食不言寝不语。” 反射弧一直比较长的小南突然接了话。 “小南真棒!”樱子日常捧。 阿坤噘着嘴不太乐意,他就是有点好奇嘛。 认识许叔叔五年了,还从来没有见过许叔叔带过女孩儿在身边呢。。 不过这个小婶婶看起来年纪好小啊,会不会也是许叔叔执行任务时拐过来的呀? 第十八章:仿佛天上星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一顿饭的功夫,余笙和大家已经熟络起来。阿坤性子活泼,耍宝似的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学校里老师还教这个?” 看着阿坤模仿大猩猩走路,明明瘦瘦弱弱的身材,非要在羽绒服里塞了一个很大的抱枕才开始表演。 惹得李姨都好奇:“你是不是又偷偷溜去网吧上网了?” 这孩子,一天到晚没个正行。 余笙越看越想笑,小南和樱子都笑的四仰八叉,余笙用手肘碰了碰许从舟:“哎我说许警官,上哪儿淘到这么一个宝贝?这孩子简直就是一个开心果,抖音可以卸载了。” 许从舟饶有深意地看着她:“五年前,宛城星源小区杀人案,还有印象吗?” ??? 怎么突然说起这个了? 余笙摇头:“没印象了。” 她压根想都没想,只是觉得诧异。 “星源小区旁边就是宛城大学,你再好好想想。” 宛城大学? 那不就是她的大学吗? 五年前? 那会她上大二。 唔…… 有种被老师点名回答问题的紧张是怎么回事? 余笙拧着眉头,都快皱成团了。 “想不起来就别想了,毕竟不是很愉快的回忆,忘了也好。”许从舟说完,抬起右手温柔地抚了抚她的眉毛,“皱的眉毛都看不见了,还是笑起来好看。” 唔,许从舟刚刚摸了她? 然后还夸了她? “咦?小婶婶你脸怎么那么红?发烧了吗?”大猩猩走到余笙旁边,本来想逗一逗她。 啊? 余笙忙用手捂住脸,唔~ 真的好烫。 许从舟就摸了她一下啊,要死了,怎么办? “阿坤,你的热情好像一把火,燃烧了我的心窝。” 嗯,就这么说吧,先应付一下。 余笙没有想到有朝一日,她还需要靠歌词续命。 坐旁边的许从舟绷着一张脸,似笑非笑。 一时间,几个人的表情丰富极了。 阿坤听余笙这么一说,来了兴致:“啊小婶婶我知道,我知道你说的这句话,是一首歌,叫《冬天里的一把火》对不对,我还能模仿费翔给你唱这个歌呢!” 哟,起个调,没想到你还能唱首歌? 余笙有点佩服阿坤了,竟然还知道费翔? 她挤了挤眉毛笑道:“这么厉害?那肯定要来一把火了,看看你的这把火能不能再次燃烧到我的心窝呀?” 许从舟挑眉看了余笙一眼。 余笙站了起来,打着拍子,摆着手:“还有这个,最最经典的动作,你可别忘了。” “没问题小婶婶,你看着吧,music!” 虽然没有音乐,但是下一秒,阿坤已经完全进入了状态。 “你的大眼睛,明亮又闪烁,仿佛天上星是最亮的那一颗,你就像那一把火,熊熊火焰温暖了我,你就像那一把火,熊熊火光照亮了我,我虽然欢喜,却没对你说,我知道你也是真心喜欢我。” 这首歌唱下来,余笙看着阿坤,虽然样子不像,可到底还是模仿出了几分精髓,有那么点儿意思。 只是余笙不知道,当她安静看阿坤的时候,许从舟一直深情款款地看着她。 你的大眼睛。 明亮又闪烁。 仿佛天上星。。 是最亮的那一颗。 第十九章:许警官撩不动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就这么有说有笑地呆了两个多小时,时候也不早了。 阿坤小南和樱子在李姨的催促下上楼去洗漱了,他们都是住校,请了假出来,放假就住在李姨家。 李姨也把他们三个当自己的孩子对待,一养就是五六年。 或许是屋子里太暖和了,余笙没有适应,一出门,强烈的温差使得她下意识打了一个哆嗦。 许从舟察觉到她这细微的动作,已经开始脱大衣。 余笙把手揣在口袋里,后背有点弓着。 真的好冷。 她咬了咬牙,下一秒,一件大衣披在了自己身上,她抬眸望向灯光下看不清表情的他。 “衣服给我了你怎么办?”余笙不要,伸手就去脱衣服,许从舟抓住她的手,“听话,穿上。” 许从舟的手是温热的。 他笑着说:“我不冷。” 骗鬼呢。 余笙撅了噘嘴,想着从这走回去也就两三分钟的路程,那就干脆快一点吧,寒冷也少一些。 她抬脚就走,许从舟和她并肩走着。 出了院子,外面的光线就暗了许多,许从舟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开了手电筒,眼前瞬间敞亮起来,余笙这才发现,青石板上裹了薄薄一层雪花。 “咦,好像下雪了。”宛城好几年没下雪了,余笙碰了一下许从舟,“许警官你看,下雪了。” 许从舟的视线随着光柱望去,果然在青石板的边缘处留有一些白色的雪花痕迹。 “这么喜欢下雪,为什么不留在京城?” 那里的雪景才好看呢,银装素裹,白雪皑皑。 “为什么?”她话锋一转,笑了,“那你呢?你为什么留在宛城?你也是京城过来的对不对?” 许从舟看着她说:“我来这是为了追寻人间理想。” 余笙望着他:“哦?不如谈谈你的人间理想啊许警官。” “不行。”许从舟想也没想直接拒绝。 余笙惊呆了,他竟然拒绝了? 天哪,她喜欢的是一个什么样的钢铁直男啊? 完全撩不动。 挫败。 余笙受打击了,现在不想说话。 许从舟道:“我的意思是,我已经带你来感受我生活的一面了,你呢?什么时候带我去你的生活里感受?” ??? 什么意思? 余笙问:“你的意思是让我带你去见我的朋友们?” 字面上理解,应该是这个意思吧? 警察说话一向这么隐晦吗? “不行吗?” 余笙没觉得不行啊,就是怕贸然带许从舟去见自己的朋友有点不礼貌,怕他生气。 结果人家许警官这么放的开。 好吧,承认自己多想了。 余笙瞬间愁云消散:“行啊,你什么时候有空,我叫上筱筱莫北他们一块吃顿饭。” “我都可以。” 呼~ 许警官这话里话外是不是对自己有点意思呀? 余笙暗自窃喜。 就是有时候太古板了点,完全撩不动,哎呀,算了算了,撩不动也好,至少不会被其他野花野草撩走。 心里莫名一阵欢喜是怎么回事? 她和许从舟才认识不过几天而已呀? 是不是表现地太主动了一点?万一她觉得自己不够矜持怎么办?? 完了完了,她的心头小鹿乱撞了。 第二十章:昨晚没睡好?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上车之后,余笙把大衣脱下来还给许从舟,许从舟接了过来穿上,动作无比自然。 车窗上落了一玻璃的雪花,边融边落,应接不暇。 或许是吃的太饱了,余笙在车上竟然有些犯困了。 也或许是暖气太足,气氛太好,那一刹那,她竟然昏昏欲睡,没过多久,她就睡着了。 初雪之时,雪花甚小,亦不够绵密,行车过半途中,雪花渐渐如柳絮随风飘扬,寒风瑟瑟,街道两旁的香樟树被风吹的簌簌作响。 余笙昨晚画漫画到很晚,所以一整天下来,睡得有些沉。 车子在小区楼下停了半个小时,余笙这才慢慢醒了。 “啊?已经到了?”她不好意思地坐直身体,揉了揉眼睛,朝许从舟笑,“你也不叫醒我。” “看你睡得这么香就没打扰你。”许从舟也笑,“昨晚没睡好?” “昨晚还好,就是睡得有点儿晚,嘻嘻。” “笙笙。”许从舟突然喊她。 余笙看着他:“怎么了?” “最近附近发生了好几起盗窃罪,晚上睡觉记得把门窗锁好,以防万一。”许从舟还是把想说的话憋了回去,转了话题,“晚上早点休息,我明天来找你。” “找我?”余笙瞠目,“找我做什么?” 如果眼前的是警局里的那几个小兔崽子问这种白痴问题,他许从舟铁定把他们揍一顿。 你说找你干嘛? 去警局喝茶吗? 许从舟好气又好笑地看着余笙:“不是相亲对象吗?对我不满意?不想见我了?” 余笙:…… 此刻的自己宛如智障一枚。 她尴尬地冲许从舟笑,笑的像个傻子:“哈哈哈哈,你说得对。” 许从舟:??? 这画风。 真他妈想把她摁到墙上直接亲一顿,再来讨论要不要继续见面这种弱智问题。 他行事作风一向雷厉风行,从不拖沓,可在这里,小心翼翼这么久,生怕一招出错,满盘皆输。 他忍。 两人相处几天下来,还是这么客客气气,相敬如宾,去年追着一条狗跑了三条街的那个气势去哪儿了? 他许从舟看起来比那条狗还可怕? 许从舟等她笑完,一本正经地看着她,余笙也不笑了,一本正经。 车厢内顿时呈现俩傻子仿佛被点了穴的诡异画面。 外面的雪纷纷扬扬地下着。 过了一会儿,许从舟脸色缓和下来,说道:“笙笙,太晚了,上去吧。” 许从舟的情绪从来不会表现在脸上,所以余笙也捉摸不透他忽然说这句话的含义,不过,比起去猜测这句话的意思,她的尴尬反而更多一些。 所以听他这么一说,巴不得快点下车。 她“哦”了一声,伸手解了安全带,许从舟已经快步打开车门走了出去,他从车头绕过,来到了副驾驶,打开门,余笙正要起身出来。 下了车,余笙走到小区门口,她朝许从舟道:“许警官也回去吧。” “嗯。”。 许从舟应了一声,右手忽然抬起,轻轻拂去了余笙头上的雪花:“别冻感冒了,回去吧。” 第二十一章:灰熊先生和花生小姐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余笙不知道这一晚自己怎么睡下的,总之,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就连网上新开的漫画《灰熊先生与花生小姐》都没有更新。 她拿着笔在纸上胡乱画了几下,实在是没有灵感,脑子里乱乱的,索性扔了本子打开电脑和粉丝们请个假。 她在网上一直开了漫画专栏,画的都是一些生活中的人和事,粉丝还是蛮多的。 这本新开的漫画是昨晚开的,当时心血来潮,所以就开了。 这本粉丝不多,多数是老粉,顺带关注了一下新漫画。她登上账号,刚想请假,后台一下跳出好些信息,竟然都是关于《灰熊先生与花生小姐》的。 【老粉一枚,从新漫画中嗅到一丝恋爱的酸臭味,作者大大是不是恋爱啦?】 【我酸了,这是什么钢铁直男,还好不是我的,哈哈哈哈。】 【这种直男不踢了难道留着传宗接代吗?】 【卧槽,楼上的,直男不是用来传宗接代,难道要弯的?】 【坐等评论区真香现场。】 【话说,只有我一个人想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吗?催更党代表。】 余笙被这些评论逗笑了。 话说果然自古评论出人才啊,她才更了两话,竟然有这么多评论,真是深感意外。 不过她还是请了假,保证下次加更。 夜里辗转反侧,终于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她刚进公司,闫菲就叫住了她:“哎,笙笙,过来一下。” “什么事?” “晚上有时间吗?” “应该有。”余笙看着她,“有事儿吗?” “晚上是我生日,想邀请你一块参加生日会可以吗?”闫菲笑着说。 余笙略感抱歉:“啊?那我都没来得及准备礼物。” “不用准备,本来也就是喊了几个朋友一起吃顿饭,晚上大家一块聚聚。”闫菲拉了她一下,“一会儿我把时间地点发给你,记得要来噢。” “噢。”余笙点头,冲闫菲笑了笑,“那——提前祝你生日快乐!” 嘻嘻。 女孩灿若繁星,笑容拂面。 年底的事情越积越多,好在余笙一般工作效率还不错,下班之前都能准时完成,敏姐刚把下个礼拜的任务交代过来,闫菲的信息也一块进来了。 “晚上七点名仕见面呐笙笙。” 余笙点开扫视了一眼,回了一个“好”字。 “笙笙啊,下个星期的周年庆酒会活动你准备好礼服了吗?要是没有准备的话下班咱们一块去商场看看,哎,你有没有经常逛的品牌啊?看你身上穿的每一件都不便宜,而且穿在你身上气质特别好,好羡慕你啊。”公司同事Andy把椅子挪过来悄悄地说。 她暗地里观察过,按照目前的薪水,除去吃住行根本没有那么多钱支付昂贵的衣服首饰,这里面肯定有猫腻。 搞不好她真的和大家背地里传的那样,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住在高档公寓,整天一身名牌,连小周总都不放在眼里的女人,一定大有文章。 余笙看着向来只有点头之交的Andy笑了笑:“我不怎么逛商场的,一般看中的衣服都是我二哥直接从米兰空运过来。”。 Andy:…… 第二十二章:相亲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Andy顿时一副如同吃了苍蝇的表情,余笙的视线重新回到电脑上,Andy见状,识趣地溜了。 下班之前,闫菲还特地过来嘱咐余笙:“笙笙,一会儿尽量早点去,别迟到哦,穿的漂亮点。” “好。” 整个金宇除了闫菲,余笙和其他人也不太熟,对闫菲的印象除了八卦一些,其他都挺好的。 所以对于她的邀请,余笙还是挺乐意去的。 下班之后直接去商场挑了一份礼物,在店员的推荐下,余笙选了一个眼部按摩仪。 六点五十赶到名仕的时候闫菲已经站在门口笑意盈盈地朝她招手了:“笙笙,这里!” 余笙还穿着白天上班穿的衣服,天气飘忽不定,但是依旧寒风刺骨,她特地包了一件长款羽绒服,不修身,落肩款,她身材纤瘦,整个人看起来像包在粽子里似的。 闫菲亲昵地挽过余笙的手,余笙将手里的礼物递了过去:“送你的,生日快乐。” “哟,谢谢啊笙笙。”闫菲笑着接了过去,低头耳语,“不是让你打扮地漂亮点吗?” 余笙:“还没来得及。”她笑,“怎么?还不许我进去吃口蛋糕?” “怎么会?”闫菲笑道。 在闫菲的带领下,余笙跟着她来到了二楼包厢。 一进屋,余笙已经感觉周遭的气温上升许多,余笙的目光同时落在包厢沙发正中心端坐的男人身上。 余笙问:“男朋友?” 闫菲在公司一向私生活低调,倒是没看到有男朋友接进送出。 闫菲笑了笑:“我哪有这个福气?”她拉了拉余笙的手,挽着她往里面走,男人见两人进来,放下杯子起身。 闫菲介绍道:“笙笙,这是我表哥的同事,二十八岁的外科医生,目前,单身。” 她说完单身两个字之后又把余笙拉进了一些,继续道:“人很好的,家里条件也还不错,父母都是公职,以后也有退休工资。” 余笙:??? 医生走近了伸出手微笑:“你好,我是张明谦。” 余笙一脸茫然地伸出手和他握了手,随后很快把手抽了出来,把闫菲往旁边一拉,悄声问:“你不是过生日吗?” 闫菲还是一直笑:“哎呀笙笙,我之前不是和你保证了嘛,会给你介绍男朋友,张医生怎么样?” 闫菲一脸期待。 余笙明白了,她倒真没往那方面想,毕竟之前也不过是一场乌龙,可没想到观众却当真了。 她道:“你怎么也不和我商量一下?” “这不是想着给你一个惊喜嘛,我表哥和我说这个张医生真的是年轻有为呢,年纪轻轻已经是外科室的第一把刀了,前途无量。”闫菲一直夸。 那边张明谦开口了:“不如坐下来好好聊一聊?看看还想吃什么喝什么,随便点。”。 他戴了一副黑框眼镜,目测一米七六的身材,穿着一套得体的棕色西装,肤色白皙,大概是常年待在医院的缘故,很白,眉目清澈,倒是没有那些圆滑,第一眼看来,印象还算不错,加上医生的身份,怪不得闫菲要夸上天。 第二十三章:薛少?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张明谦彬彬有礼,一脸职业性微笑,给余笙和闫菲各倒了一杯果汁。 余笙不自在,拉了闫菲起身:“我想去趟洗手间,菲菲你跟我来一下。” 闫菲哦了一声,朝张明谦打了个眼色,然后起身跟着余笙出了门。 “怎么了?” “我和张医生不合适。” “笙笙,你说什么呢?都没有接触过,还是你和张医生认识?”闫菲好奇。 “我有男朋友了。” “骗我呢笙笙,你不是拒绝小周总了吗?而且你发朋友圈那个事儿大家都知道,这才几天的功夫,你要是不喜欢张医生这个类型的没关系啊,我回头再帮你介绍介绍,宛城那么大,两条腿的男人大街上到处都是,你忽悠我就是你的不地道了,我这诚心诚意替你张罗。”闫菲脸色微变,“要不然处处也行,张医生口碑人品都不错。”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余笙不知道要怎么解释,只含糊其辞,“也是朋友介绍的,相处了几天,还不错,我挺喜欢的。” 余笙心思单纯,实话实说。 闫菲一听笑了:“我当什么呢,原来也是相亲认识的,这有什么,还没定下来呢,而且,你那边也才认识几天呐?你就能保证那个男人特别优秀?不如再和张医生交往看看,两头一对比,这不是更好取舍吗?你长得这么漂亮,没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你说对不对?” 余笙在心里权衡了一下,还是摇了摇头。 “哎呀,今晚就当给我个面子好吗?笙笙,你先和张医生聊几句,要实在不行,咱立马走人,下次不约了不就行了?”闫菲劝说余笙,“你看我为了你这个事,把人家约过来又把人家晾在那是不是有些不太礼貌?” 余笙沉默了一下,不好拂了闫菲的好意,勉强点了点头,在闫菲的劝说下,跟着她重新回了包厢。 前脚刚走,走廊旁边站着两个男人交头接耳了几句。 “是老子眼花了吗?那不是余家老幺吗?” “你没眼花,我也确定是余家老幺。”薛楚拍了拍郑嘉于的肩膀道,“什么情况?余笙被人拉着进了包厢?” “会不会有什么事?” 深谙套路的薛楚一拍脑门喊了一句:“艹,不会被潜吧?” 余笙在宛城比普通市民还低调,要不是池筱筱和莫北追着一块来了宛城,她在这真是存在感为零。 不过瞅准商机的几人在宛城也不会闲着,投资了几个项目,倒是正儿八经地有了点事业。 郑嘉于神色微变:“三哥不是和她谈着呢吗?” “走,去看看。” 薛楚拖着郑嘉于的手来到了余笙他们的包厢门口,无奈,门关了。 薛楚走远了一些,打了个电话,楼梯口出现一个端着果盘的服务生。 “你敲门就说今天活动送果盘。”薛楚站在身后,朝服务生道。 服务生点头,这种情况也不是没碰到过,还是能应对,有钱人家的事儿,谁说的准呢。 敲门声刚落,门就开了,服务生道:“你好,今天活动送果盘。”。 开门的是余笙,她听到敲门声几乎是跳起来去开门的,见到门口的服务生道了一声谢谢,目光落到身后的薛楚身上,她是见过薛楚的,只是不太熟,不免有些吃惊:“薛少?” 第二十四章:刚好路过?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薛楚佯装错愕地抬头,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哟,这不是笙笙吗?你怎么在这?和同事在这玩呢?害,我刚好路过,挺巧的,不如跟我们一块玩玩?我打电话问问三哥来不来。” 端果盘的服务员:刚好路过??? 那他的出现是怎么回事? 好吧,也许有钱人喜欢玩偶遇。 薛楚说完对郑嘉于使了个眼色,郑嘉于和薛楚二十多年的革命友谊,小眼睛一瞥就知道他要干什么,立马掏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啊,喂?三哥,那个薛楚喝醉了,还打了人,你过来看看,嗯,伤的挺重的,爬都爬不起来,啊?我们啊?我们在那个名仕。”郑嘉于面不改色地挂了电话。 “你就不能换个理由?怎么受伤的永远都是我?”薛楚不满。 郑嘉于解释:“为了三哥的幸福,做兄弟的不能稍微牺牲点儿?” 好像也对啊,为了三哥。 余笙惊呆了,这俩撒谎面部红心不跳的魔鬼,还有啊,三哥? 她捋了一下莫北和他们仨的关系,再一想池筱筱说的话,瞬间有了答案:“你们说的三哥不会是许警官吧?” “真聪明!”薛楚笑,“一会儿三哥就来了,你上我们那坐坐?就在隔壁的隔壁的隔壁,不远,走两步就到了。” 余笙默。 闫菲和张明谦咋办? 要是被许警官看到她背着他出来相亲,会不会直接撂枪办了她? 唔,还摸不准许警官的脾气。 她犹豫地向前走了一步,轻声道:“我这还有点事,一会儿我再来找你们行吗?” 薛楚越过余笙往身后瞧了瞧,以他的江湖经验看,绝对有事儿,为了三哥的幸福啊,他豁出去了。 “行,那你先去把你的事儿办完,我们哥俩在门口等着你,按理说,你既然跟三哥在处对象,那我们就该喊你一声嫂子,出门在外,嫂子的安全我们做兄弟的一定守护地妥妥的。”薛楚一拍胸脯保证,“嫂子,你忙去吧。” 余笙感觉这和平时见到的薛楚越来越不一样,凑近一些才闻到他身上的酒气,嚯,喝酒了?怪不的。 可这一声嫂子把她叫的怪不好意思的。 郑嘉于上前推了余笙一下:“嫂子去忙吧,等三哥来了我们就把你交给三哥!” 余笙:…… 这叫什么事儿? 闫菲在里面等了一会儿早不耐烦了,起身来到门口,望着两个陌生男人问:“笙笙,你们认识吗?” “认识,她是我们三嫂。”薛楚抢先道。 闫菲:“三嫂?”她错愕地看向余笙,“笙笙怎么回事?你结婚了?” 余笙又耐心地解释起来:“我之前不是和你说了吗?我有男朋友了,就是他们三哥。” “那张医生岂不是要暗自伤心了?刚刚张医生还和我说他很欣赏你呢。” “菲菲,你替我和张医生道声抱歉,不好意思让你白忙了一场。”余笙边说边往前走,跟着薛楚他们的脚步往前走。 闫菲喊道:“笙笙你去哪?”。 “我男朋友来接我了,我先走了菲菲。” 第二十五章:我一直都知道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郑嘉于回到包厢才猛的想起自己刚刚给三哥打电话好像忘记挂电话了! 然后当他怀揣着也许可能说不定三哥早挂了电话,他一个警察队长这么忙的理由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时—— 艹! 他!竟!然!没!有!挂!电!话! 电话费不要钱的吗三哥! 郑嘉于把手机扬到薛楚面前,薛楚也吓了一跳,顺手把电话挂了。 “我刚有没有说三哥坏话?” “没有,哎那我呢?你好好回忆回忆,我说了没?” “不记得了。” 卧槽! 塑料兄弟情吗? 俩人正纠结电话的事儿,包厢里的男女凑了过来,顺势还打量了跟着他们进来的余笙一番。 那件白色的羽绒服和包厢里的露骨穿着实在是有些不搭。 “哎呀薛少,这谁啊?”胆大一点儿的已经凑了上来,不屑地朝余笙瞥了一眼,简直土包子好吗?穿成这样! “滚一点去!这有你说话的份吗?滚滚滚,都给老子滚,扫兴!” 薛楚出去一趟,倒是醒了酒,看到这些妖艳货色就觉得烦,还不如赶出去落个清净。 那女人被吼得花容失色,惊慌失措地求情:“薛少,你别这样,我是不是做错什么了?我改我马上改!” “给老子滚!” 几个女人再也不敢吭声,落荒而逃。 余笙找了个位置坐下来,包厢里的温度倒是慢慢地升高了,穿着羽绒服有些热,她干脆脱了,在一旁剥着盐水花生吃。 许从舟来的时候,余笙那一盘花生刚好吃完,干脆又抓了一把瓜子低头认真吃着。 薛楚和郑嘉于起身喊了一句:“三哥。” 余笙闻言抬眸,视线对上高大挺拔的许从舟,“许警官。” “你怎么在这?”许从舟很诧异,语气一凛,“不是和人打架了?怎么没把腿打断?” “呵呵……三哥言重了,小打小闹。嘉于你真是的,又夸大其词,看把三哥担心的。三哥对不住啊。” 薛楚求生欲爆棚。 郑嘉于:“……” 他手贱嘴贱好吧! 分分钟友尽! 这么多年,许从舟也不是不了解这俩的脾气秉性,丢了个冷眼过去,薛楚和郑嘉于笑的讪讪地,找了个借口溜之大吉了。 余笙看着许从舟,悠闲地磕着瓜子,一开始她还挺心烦的,可从闫菲那出来之后,她的心情莫名舒畅了许多。 “听说你有男朋友了?” 余笙一颗瓜子差点卡着喉咙,猛的咳嗽了一下,脸色顿时一片红。 “我就问一下,你不用那么紧张。”许从舟开了一瓶水递了过去。 余笙接过水猛的喝了一口,心有余悸。 她放下手里的瓜子,捂着还在咳嗽的嘴,正想着要怎么和许从舟解释“男朋友”这个梗。 这时,许从舟在她身边坐了下来,余笙解释:“我没男朋友。” “需要我帮你回忆一下吗?”许从舟嘴角淡淡地笑了,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摁了两下,一段录音播放了出来。 “我男朋友来接我了,我先走了菲菲。” 余笙:!!! 他竟然录音了!! 打个电话竟然录音了!!! 余笙理亏,声音有点小:“我是为了躲避朋友介绍的相亲才拿男朋友当借口的,你应该是知道的。” “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 许从舟说完这句话嘴角的笑意更浓了。 第二十六章:月色与雪色之间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宛城的天气愈发地冷了,前几天天气预报还说气温还会下降,之前下的雪还没有完全融化,余笙裹紧了羽绒服,跟着许从舟上了车。 天寒地冻,余笙缩紧了脖子,肩膀下意识抖了一下。 越来越冷了。 好在许从舟一上车就把车子发动了,空调也跟着开了。 余笙低着头系安全带,耳朵上突然一股好像盖了什么东西似的,余笙睁大眼睛看着许从舟。 “路过商场的时候看到的,觉得很适合你就买了。”许从舟宛若一个讨糖吃的小孩,笑着问,“喜欢吗?” 是一个毛绒绒的耳套。 具体啥颜色啥款式,余笙也不造啊! 她狡黠一笑:“许警官还有时间逛商场?” “刚好在那边办案。”许从舟答。 “哦。”余笙又问,“快年底了,队里应该挺忙的吧?” “知道关心我了?”许从舟道,“知道我忙,也不来看看我。” “看你?上警局找你吗?”余笙大惊,“这不太好吧?被你们领导看到你会不会受处分?” 许从舟被她逗笑了,笑道:“你哪天来试试不就知道了。” 啊? 领导看到会不会拿着扫把把她赶出来? 唔~ 还是不要了。 许从舟今晚心情颇佳,和她有说有笑地聊了一路,笑容也多了许多,尤其每次余笙一说话,他的眼神就特别宠溺地侧眸朝她看一眼。 因为喜欢,所以忍不住要偷偷多看两眼。 每一眼都是隐藏在心里莫大的欢喜。 两个人也愈发亲热熟络起来,许从舟今晚话题不断,余笙也乐意陪着他聊,她一个人的时候就躲在公寓里画画,最多再看看电影,自己泡点咖啡喝。 池筱筱看不惯她宅女的生活方式,只要她有时间,一定登门拜访,然后就吧啦吧啦一大堆她要出去交际出去玩之类的话,余笙是真的懒的去,偶尔跟着她出去玩两次,也是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更加无聊,后来池筱筱也就不喊她了。 连她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和许从舟有这么多话说。 “下周末我们公司年会,你能做我的舞伴吗?” 车子停在公寓楼下时,余笙突然说。 “好,那——到时候我来接你?”许从舟微微挑眉笑了笑,“有什么要求吗?” “想看许警官穿西装打领带的样子。” “好,穿给你看。” 许从舟问:“还有吗?” “没了。”余笙明眸皓齿,望向他,“那我先上去了,你路上小心点儿。” “等等。” 车厢内灯光昏黄,暖气太足,余笙又戴着耳罩,双颊绯红,“嗯?” “把领口的扣子扣上,外面冷。”许从舟一边说着,一边已经把手伸了过来,温热的手指头不小心触碰到余笙的下巴,余笙的脸色又红了一些,许从舟把扣子一摁,“好了。” 余笙略感狼狈,红着脸去开门,“那我先下车了。” “笙笙。” “嗯?” “以后不管有什么需求,直接和我说。” “噢。” “行了,上去吧。” 余笙听他这么说,赶紧跑下车,许从舟一开驾驶室车门,余笙已经跑进了公寓大门口。 许从舟出神地望着她消失在月色中的背影。。 月色与雪色之间,笙笙是人间第三种绝色。 第二十七章:三天可见朋友圈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金宇今年的年会比之往年稍微提前一点一点。余笙除了设计年会活动现场的一些宣传手册和大家一块加入现场布置之外,也没什么事儿。 公司的宣传手册定稿后需要印刷,然后分发到每一桌,往年都是卡片,但是今年金宇新增了几个项目,是需要特别介绍的,所以加大了宣传力度。 饶是余笙毫不在意也发现了,闫菲这几天对她的态度有点儿冷淡,而小周总自从上次之后,她再也没有见过他,也不知道周末的年会会不会去。 公司让带舞伴,这是一直以来的传统。余笙想也没想,脑子里直接就冒出了许从舟的脸,所以当时犹豫再三还是问了他。 忙了一上午,余笙端着杯子去了茶水间。 “哎,你们说,余笙到底什么来头?来金宇这么久,跟咱们好像从来都隔着玻璃窗似的,我就没和她一块聊过天吃过饭。” “呵,你还想和人家聊天吃饭,你够格吗你?人家连小周总都看不上呢。” “哪里是看不上,搞不好背地里已经勾搭上了咱小周总。” “对啊,你看她那一身的名牌儿,就她那点工资?” 茶水间的门没关,余笙站在门口,脸色惨白地端着杯子重新退了回去。 想不到她在同事眼里是这个形象。 以前二哥总说她一个人在外不要轻易相信人,尤其是职场上,明争暗斗的多了去了。 她不信,每次都呵呵地笑着,她就一个小插画师,谁会和她过不去啊?她又不争什么。 哪里知道,就算不争,人家也不会喜欢你。 心里难受。 她虽然对同事比较冷淡,但到底从来没有伤害过她们。 她花的钱虽然不完全是单单靠着这份工资,可那也是属于她的钱啊,爸妈在公司的股份一直都在她手里,每个月爷爷的零花和公司那边都会按时发放到她卡里,这是在她成年之后,爷爷承诺过她的。 她一般自己存着,每个月二哥都会把最新款的衣服空运寄给她,所以其实她的工资还是够用的。 余笙觉得自己完全用不着理会旁人的看法,她又不偷不抢,为什么要怯呢? 想到这些,她端起杯子,重新朝茶水间走去。 李敏刚好走出来,抬头一看是余笙,脸色顿时大变,刚刚在里面说的最厉害的就是她了。 瞧见余笙进来,她连忙侧身快步走了出去。 其他两人见状也溜之大吉了。 一脸的惶恐和尴尬。 背后嚼人舌根者,自知理亏,羞于见当事人。 余笙大大方方地走了进去,既然之前对她们冷淡,现在更加不会刻意去讨好她们。 她倒了一杯咖啡。 喝到一半的时候池筱筱来了电话。 她从上衣口袋掏出手机,“筱筱。” “笙笙,你还记得去年我在巴黎买的那对耳环吗?星月组合,咱们一人一对的那副。” “记得。” “我记得你当时发朋友圈来着,你帮我翻一下我当时穿的是哪件衣服来着,我朋友圈太多了,得翻到去年眼睛都要瞎了。” “那你等会儿。”。 余笙喝完剩下的咖啡,重新回到格子间,开始认真地翻看自己仅三天可见的朋友圈。 第二十八章:神他妈的缺个老婆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翻了一遍之后余笙才发现自己发圈数量寥寥无几,删掉上次那条丢人朋友圈之后,上一条还停留在三个月前,那会儿筱筱生日,几个人喝的醉醺醺的,蛋糕抹在脸上满脸都是。 当时发圈的照片儿就是池筱筱被余笙抹的一脸蛋糕偷拍的,事后她也被池筱筱涂满了整张脸。 她极少发圈,但大多数圈都和亲人朋友有关,和池筱筱在一块她也放的开,各种鬼脸自拍张手就来,可一个人的时候就是个闷葫芦。 余笙边翻边嘴角带笑,每一条圈都是一个回忆。 突然,她的手指停了下来,眼睛盯着上面的一张照片看出了神。 那是今年年初公寓楼发生了一起入室抢劫案,她站在小区楼下,看着进进出出的民警忙前忙后地做笔录,她也不知道为什么鬼使神差地拍了一张照片。 人群角落里,余笙认出了许警官那张不苟言笑的脸。 她又仔细辨认了一下,确认就是他。 原来他们早在那个时候已经见过面了。 余笙有点小激动,重新把照片保存在手机里,随后翻到了池筱筱要的那张照片发了给她。 时间总是会偷偷藏点小惊喜呢。 * 当天晚上,余笙回家继续更新《灰熊先生与花生小姐》。 有个叫「城南樱花」的ID留言很多。 好像是新粉。 余笙点开看了几条。 【小姐姐画的超级棒,好想学呢!】 【小姐姐是画画专业吗?】 【小姐姐能教我画画吗?】 余笙之所以对这个ID特别好奇是因为她没有一句话是关于余笙的漫画故事情节,这就有点尴尬了。 只是单纯地夸奖她画画还可以。 余笙点开一条回复了一句:“小姐姐我是画画专业呢,可是故事不好看吗?” 余笙也是real耿直了。 比起专业能力,她好像还是比较在意故事本身。 如果这个故事不好看,那应该是许警官的个人魅力还不够吧,余笙心想。 而此刻在市公安局加班的许队长忍不住打了个喷嚏,他摸了摸鼻子,有点纳闷。 二毛一听动静把脑袋凑了上来,一张大饼脸晃了晃:“头儿,怎么?感冒了?这大冷天的,要不然你先回去吧,也不是什么大案子,我和兔三能对付。” 兔三被点名,立马站了起来:“头儿,保证完成任务!” 许从舟白了俩人一眼,低头摸了一根烟,二毛立马鞍前马后递了火过去,一边点着一边抱怨:“头儿,不是我说你,要真感冒了还真不能抽烟,伤身体,虽然你一个人住没什么影响,但这习惯可不太好……” “你他妈有完没完!”许从舟吸了一口烟,“老子就打了个喷嚏!” 二毛被怼的哑口无言,本着关心头儿的心,还是忍不住嘟囔道:“头儿,我这说的可都是肺腑之言,您呐,啥也不缺,就缺个老婆知冷知热地照顾你。” 许从舟这口烟还没来得及吸进肺里感受呢,听到这句话猛地一顿咳嗽。。 神他妈的缺个老婆! 第二十九章:找许警官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周末一大早,市公安局门口来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说要找许警官。 经侦科的老徐正好提了一袋包子进门,见传达室门口站着一个小姑娘,这一大早的,来报案? 老徐走上前问:“小姑娘,有事儿吗?” 小姑娘柔柔弱弱的嗓子:“我找一下许警官。” 做警察的嘛,都比较喜欢刨根问到底,老徐当然不例外了。 老徐笑了笑:“找许警官办案子啊?” 小姑娘摇了摇头,看着穿着一身便装的老徐闭口不言,一旁传达室大爷解释道:“小姑娘,这是我们经侦徐队长,跟许警官一样,都是个头儿,你找他说也行。” 这怎么能行呢? 小姑娘面露难色,她来找许警官约会呀。 唔~ 同样是队长,还是有点不一样的。 老徐一摆手:“那这样,我正好要进去,路过刑侦那边我帮你叫一声许警官?” “谢谢徐队。” “哟,甭谢。”老徐拎着包子走了。 要说余笙一大早来公安局啊,也是因为昨晚许警官突然打了个电话过来,就这么说了一句,常年穿夹克和风衣,衣橱里找不到一套西装了,就问她明天能不能陪他一块去商场买一套。 小姑娘高兴的嘞,一整晚没怎么睡,一大早就来了。 出门走得急,手机忘带了。 于是开始在市公安局门口死守。 已经进去好几个人了,就是没等到许警官。 过了一会儿,门卫大爷照顾她:“小姑娘,要不进来坐一会儿吧。” 余笙觉得反正徐队帮忙去喊了,就进去坐一下吧,老人家挺热情的。 她正转身,大门外两个男人拎着豆浆和油条大步走了进来,路过传达室门口提着袋子朝大爷打招呼:“大爷,吃了吗?” “吃了吃了,你们昨晚又加班了?” “害,几个入室抢劫案,这不快过年了嘛,那些个不要命的又开始顶风作案了。”二毛解释。 大爷竖了大拇指:“辛苦你们啦!哎呀,瞧我这脑袋,差点忘了!”大爷一拍大腿,“这小姑娘找你们许队,等了好一会儿了,要不你们给人家领进去?这大冷天的。” 二毛和兔三你看我我看你,两人都愣了一下,竟然有女人来找头儿? 什么情况? 二毛眼睛一亮,立马谄媚地笑了笑:“嘿嘿,找我们头儿?那行啊,跟我们哥俩儿进去呗,哎,对了,吃了没?刚买的豆浆和油条还有这灌汤包。” 兔三白了他一眼,德行! 人家找头儿的,你瞎激动个屁啊! 余笙被他的热情搞得有点不知所措,看着他的寸头又把目光放到他那张略微偏胖的脸上,然后点了点头,跟着他们往大楼里走。 “头一次来咱们市公安局吧?找咱们头儿有私事儿?哎,你和我们头儿怎么认识的啊?你可是第一个来找我们头儿的女人呐,虽然我们头儿长得是出了名的好看,可比那些流量明星好看多了,但桃花从来没有开过,我还纳了闷儿了,我们头……” “咳咳咳咳!”兔三使劲儿咳了几声。 “我还纳闷我们头儿该不会是弯……” “咳咳咳咳!”兔三挤眉弄眼地咳得更厉害了。 “我说个话你老咳嗽干嘛兔三!” “你纳闷你们头儿该不会是什么?”身后突然响起一阵令人皮痒又窒息的声音。 许从舟一道冷冰冰的眼神丢了过来,二毛吓得打了个哆嗦,我草!! “头儿……那个,我们头儿是弯弯的月亮像小船,宰相肚里能撑船!” 第三十章:头儿的命门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头儿我……” “头儿你听我解释……” 办公室内此起彼伏的哀嚎声响起,二毛急了:“兔三,你给头儿解释解释,我是不是还夸他了?” 突然被点名的兔三:“是吗?我不记得了。” 二毛:“……” 办公室此时四人里陷入一阵沉寂。 “这样吧。”许从舟面如止水,顺手将桌上一摞的资料理了理,右手食指在上面轻轻敲了敲,“档案室正在整理这一年的大小案件,你把这些入档吧。” 二毛:…… 他打字废,干脆罚他去非洲挖井吧,让绝望的力量来的更猛烈些。 “有问题吗?”许从舟抬眸。 二毛:“没……没问题。” 安排完这事儿,许从舟从兔三手里顺手提了一袋早餐,拉着还怔在原地的余笙道:“去我办公室坐。” 被拉进办公室的余笙接着又被许警官摁在了办公桌前的椅子上,手里的早餐顺势在桌子上打开,油条的香味儿和豆浆的鲜味儿夹杂在一起,充满了诱人的气息。 “吃了吗?”许从舟伸手拿了一杯豆浆,笑意盈盈地递了过去,“到了门口怎么不给我打电话?” 余笙接过豆浆,微微不好意思地答:“忘了带手机。” 许从舟已经低头拿了纸笔在飞快地书写着一串阿拉伯数字,写完递给余笙,余笙纳闷:“什么?” “我的电话。”许从舟指着上面的数字说,“怕你下次再忘了带手机,那岂不是要让你等很久?记一下我的电话,就算忘了手机也可以借路人电话打给我,笙笙,我不愿让你等太久。” “哦。”余笙拿着那张写了电话号码的纸,飞快的扫了一眼,然后小心翼翼地叠好放进了大衣口袋,“我下次不会再忘了。” 余笙发现在许从舟面前,她总是做一些智商欠费的事,真是丢人! 许从舟的办公室是独立的单间,百叶窗都拉的很平整,外头有几个好事的小警察探头探脑地往玻璃上往里面看。 从这个角度看去,余笙坐在椅子上,而许从舟则站在一旁,一脸宠溺地看着她。许从舟依靠着办公桌,微微弓着腰和余笙在聊天,相谈甚欢。 二毛在人群里立马跳了起来:“我知道了!头儿谈恋爱了!我有救了,不用去录档案了!耶!” 小李纳闷:“为啥?” “打蛇打七寸,那个才是命门,你知道咱头儿的命门在哪吗?”二毛兴奋极了,不待小李回答,倒是自己抢先说了,“就是办公室里马上要被咱们喊嫂子的这个女人!” 兔三不屑:“脑残剧看多了吧你。” “你等着瞧吧,我这回一定赢!”二毛信誓旦旦。 办公室里的人明明关了门却好像也听到了外面的议论声似的,许从舟一道冷眸射过来,二毛吓得花容失色,脸上的痘痘都快爆了。 “怎么了?”余笙见他脸色一凛。。 “没事。”许从舟看着她,“一会儿我们去哪儿逛?我不太熟,你挑地方就行。” 第三十一章:她是不折不扣的公主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很长一段时间里,余笙都处于自己的四方小世界里,那个世界单纯,简单,就像最初婴儿于这个世界的认知一般,无暇天真。 虽然从小失去了父母的宠爱和关怀,可家人朋友给她的宠爱一分都不会少,余笙是个容易满足的孩子,这样已经足够了。 从前念书的时候学校不是没有男孩子喜欢过她,也追过,甚至也偷偷在她书包里藏过情书,但她一概不理,有时候被二哥发现有男生缠着她,甚至还少不了一顿呵斥。 她是不折不扣的公主,却没有染上一丝的公主病。 * 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群里,许从舟的目光一直停留在她的身上,偶尔人潮拥挤,怕和对面的人撞上,许从舟则一把揽过余笙,将她往自己的怀里靠近了一些,女孩儿害羞的心事和砰砰乱跳的心脏全都浮现在那张慢慢染红的脸颊上。 “今天周末人多一点,这样吧,避免人多的时候又撞上了。”许从舟把手搭在余笙的肩头,低眉看着她,“可以吗?” 余笙轻轻点了一下头。 走了几步,余笙突然开口:“那个,你们队里的那个被你处罚的小警察挺好的,还是他带我进去找你的呢。” “想替他求情?”许从舟挑了挑眉,“就算他不领你进去,我也已经出来找你了。” 额,好像也对。 “可是,他也没犯什么错,他不是还夸你宰相肚里能撑船吗?许警官你大人有大量,原谅他呗。” 余笙还记得临出门时,那小警察求生欲爆棚地在白纸上写下“救命”二字,她觉得见死不救还是有点于心不忍,虽然不知道那小警察平时表现怎么样,嘴巴是碎了点,但相处起来还好啊。 “宰相肚里能撑船?笙笙,你是要笑死我么?我充其量也就是个小队长,撑不起那条船。”许从舟搂着她的肩膀完美地避开了人群,下巴指着不远处的男装店说,“再不去买衣服许警官别说肚子里撑船了,肚子都快要逛饿了。” 唔~ 那好吧,晚点再找机会帮小警察求情。 大概是因为圣诞节气氛,好多家店都在搞活动,趁着周末出来买新年衣服的也有很多,逛街的男男女女几乎人手提着两三个袋子,大包小包的,跟买东西不花钱似的。 Versace专柜的导购员一见许从舟,礼貌地微笑:“许先生之前您打电话让我们预留的新款已经帮您安排好了,现在可以试一试了。” 余笙诧异地看了许从舟一眼。 许从舟身上的这件夹克就是Versace家的,他买衣服一般认定了哪个品牌,几乎就是一直是在这家定了,做警察本来就时间不多,这样也省去了很多麻烦。 许从舟松开余笙的手,柔声道:“你坐会儿,我去去就来。” “是许先生的女朋友吧,长得可真漂亮,您到这边坐一会儿喝口茶,小青,给这位女士上杯茶。”导购员素质极高,标准的八颗牙齿微笑。。 余笙朝她笑了笑,随着她到了休息区坐下。 第三十二章:好看,太好看了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当许从舟身穿一套勃艮第红西装从试衣间走出来的那一刹那,余笙惊呆了。 这么一套酒红色的西装穿在一般男人身上一定骚气的不行,但是在许从舟这,完全是另外一种气场。 西装的精准剪裁与休闲态度完美融合,彰显出高端,雅致和休闲的统一,同时更加勾勒出了许从舟高挑的身材,十分有型。满满的质感,加上许从舟那张略显疏离高冷的脸,真是翩翩佳公子,当今世无双。 余笙的眼皮都没眨,那双乌黑发亮的眸子里满是许从舟的影子。 好看极了。 旁边的导购员早已摁耐不住夸起来了:“哇,这套西装简直就是专门为许先生量身定制的,穿在许先生的身上相得益彰,比那些电影明星还要好看一百倍呢。” “以前许先生都是买夹克买大衣,还真的没想到许先生穿西装这么帅!” 这一波彩虹屁啊…… 把她想说的话都给说完了,余笙冲已经往自己身边走来的许从舟笑了笑,她站起身来,许从舟看着她问:“你觉得呢?” 好看啊,好看的有些过分了。 “嗯,很好看。”余笙点头。 她是真的被许警官惊艳到了,这人若不是警察,就这副皮相,演艺圈多少人垂涎呐,又该是多少女人的梦中情人了呢。 “那我就拿这套了?”询问的语气,“里面还有一套,要再看看吗?” “还有?”不行,这套已经够惊艳了,再来个压轴的她可吃不消,“就拿这套,这套最好看了。” 她紧张地解释,许从舟看着她隐隐笑了笑。 “那就这套。” 最后做了决定,许从舟把衣服换好,递了一张卡给导购员。 余笙看着他:“你都不问价格吗?Versace的衣服可不便宜。” “怕我买不起吗?”许从舟淡笑,“衣服我之前就定下了,定金都付了,喏,想不要也不行了。” “那你说还有一套?你订了两套?” “总不能一直穿这一套吧。” 余笙“……” 好吧,你帅你有理。 收了卡,接过衣服袋子,余笙和许从舟出了Versace专柜大门,余笙打开袋子看了一眼另外一套西装,黑色的?她看了一眼袋子又看了一眼许从舟,黑色也和他挺搭的,穿起来应该也会很帅很帅吧。 许警官越看越好看呢。 “笙笙,这套以后穿给你看。” “好呀,嘻嘻。” 余笙完全没有察觉,现在的她和许从舟相处的越来越融洽,慢慢地,自己也时不时会流露出一些小孩子的心性。 时光大好,岁月温柔。 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两人路过一家珠宝店,许从舟提着袋子就往里面走,余笙纳闷:“我们不回去吗?” “不着急。”许从舟腾出一只手,另一只手猛的一把抓住余笙的手腕,“先陪我进去挑一件礼物好吗?” 明明是征询的语气,可不等余笙回答,整个人已经被许从舟拉进了珠宝店。 给谁买礼物啊?这么着急。。 珠宝店的员工一见有客人,立马笑意盈盈地上前打招呼:“先生女士上午好,有什么需要这边看一下。” 第三十三章:跳动的心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店员很热情:“先生是给太太买首饰吗?”见两人牵着手,又男才女貌的,不难猜测两人的关系。 “哎我不是……” 余笙的话还没说完,许从舟清朗的声音阻止了她:“有新款的项链吗?” “啊有有有,什么材质款式的都有,太太皮肤白,锁骨又很漂亮,戴钻石项链最好看了。” 真会拍马屁,余笙心说,我穿着毛衣呢,你从哪儿看到我的漂亮锁骨了? 可许从舟爱听这话啊,这种彩虹屁他听的笑呵呵的,立马就牵着余笙的手跟着店员去了柜台。 “先生您看,这是我们店最新款的项链,名叫跳动的心。”美女店员戴着白手套从柜台里拿了一条很闪耀的钻石项链。 吊坠是镂空圆形的,中间嵌了一颗爱心,那颗心上面是一整颗很大的心形钻石,圆形的四周嵌着小小的白钻,异常耀眼。 “先生太太,这款项链采用的是钻石切割工艺最高的明亮型切割方式,使整颗钻石的闪耀程度达到了一个最佳值,每一颗钻石的美都是独一无二的,这条项链佩戴在太太的身上,一定会光芒万丈的。”店员满口称赞。 “那试试?”许从舟侧目问。 “我?”余笙指着自己,“给我买?我不要的,我又不怎么戴这些东西。” 她一个劲的摇头。 还以为许警官是给他家里长辈买礼物呢。 许从舟挑了挑眉,思忖了一下:“你们公司年会不用穿礼服去?” “要啊。” “不用配首饰?” 饶是他从来不关心这些也耳濡目染了,从小在大环境里长大,各种盛宴见了个遍,哪个女人不是穿着珠光宝气的,况且,他许从舟的女伴,能寒酸? 余笙下意识啊了一声,咕哝道:“反正就是公司年会,我戴普通项链就可以了,不用……” “听话,试试。”许从舟手指轻轻点了点她的后背,劝她,“许警官藏了点私房钱,买的起。” 并不是担心他买的买的起的问题,是真的太贵重了。 单单这颗钻石看起来就不便宜。 “是啊太太,要是不喜欢还可以看看别的呢。”店员笑呵呵的。 许从舟忽然凑上前,微侧着头,靠近他们的耳朵轻声道:“我都穿西装给你看了。” 说好的男女平等呢? 许从舟佯装懊恼,眉头紧锁。 这…… 许警官怎么不依不饶呢,算了,试就试吧,反正她待会儿直接说不喜欢就好了。 余笙点了点头,在店员的帮助下把项链成功地戴在了脖子上。 她里面正好穿了一件黑色的毛衣,此刻项链戴在她的脖子上,如同嵌在黑色天鹅绒上,黑白分明,尤其是那颗钻石散发着夺目亮眼的光芒。 余笙的脖子很细长,是传说中的天鹅颈,气质堪称上乘。 那一瞬的璀璨,如同在余笙的头顶突然亮了数盏灯,整个世界的中心因此而聚集在她这里。 她成了那最为动人的一束光。 钻石总能带给人最恒久而幸福的喜悦,不可否认,没有人可以拒绝这种惊艳的美,饶是余笙也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说不出话来。。 她从不关心珠宝首饰,可审美能力却一直还不错,不得不说,这款项链就像是为她定做的一样。 第三十四章:你顺我心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最后两人一起在川菜馆吃了顿饭后,许从舟把项链盒子递给她:“难得碰上称心的东西,非得违背自己的心意说不喜欢吗?” 她之前拒绝许久,许从舟二话不说刷了卡,余笙站在一旁想着措辞。 本以为吃完饭两人就散场了,没想到许从舟又把项链拿了出来。 “这条项链好像就写着笙笙两个字呢。” “哪有?我看看。” 余笙把头凑了上去,许从舟脸色慢慢扬起笑意:“这么紧张还口是心非。” 被他捉弄了。 气。 “拿着吧,你要是觉得受之有愧,可以礼尚往来。” “礼尚往来?”余笙蹙眉。 话音刚落,余笙恍然大悟,随后迟疑了一下接过了那只盒子。 一整个上午的时间慢慢地过去了,窗外的雪也融了大半,气温陡然有些低了。 冬日里的一抹艳阳灿烂,一出餐厅的大门,两人瞬间感受到了来自阳光带来的温暖。 前头是一个大型广场,因为天气的原因聚集了很多人,大多是周末带小孩出来玩的家长,卖吃的喝的玩的什么都有,人头攒动。 一个约摸十来岁的小孩捧着一束玫瑰花走了过来,衣着单薄,脸上洋溢着单纯的笑容:“叔叔,陪女朋友出来吃完饭正好再买朵花吧,小姐姐一定会很开心的。” 呵,现在的小孩。 见两人都不说话,小男孩急了:“小姐姐在等叔叔你买花哦。” 许从舟弯腰看着小男孩:“既然是女朋友,你喊她姐姐,怎么到我这就变成叔叔了?” 他有那么老吗? “女孩子都是漂亮的小仙女,可不就是小姐姐嘛,叫您叔叔是因为您看起来成熟稳重有责任感呢。” 啧,这小孩的嘴巴,抹了蜜吧? 小小年纪这么会哄人。 许从舟失笑,朗声道:“你这花我都要了。” “真的吗?那太好了!谢谢您,祝叔叔您和小姐姐浓情似水,甜甜蜜蜜,长长久久!”小男孩兴奋地把花递了过去,然后接过了许从舟从皮夹里递过来的钱。 哎—— 余笙叹了口气,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这一天下来,许警官真是太破费了。 男孩收了钱,早就跑远了,许从舟把花递了过去,余笙看着小男孩的背影怔忡了一下,玫瑰花的香气已经在鼻翼间弥漫开了。 “今天天气不错。”许从舟笑着,没头没尾的突然说了一句。 但是看得出来,许从舟的心情特别好。 晴空万里,蓝天干净的如同一块画布,微风轻轻起滑落枝头枯黄的树叶,风速很小,过耳不凉。这种好天气,适合谈情说爱。 但这种好心情在上车没多久被二毛一个电话打破。 许从舟神色正常地挂了电话,转头对余笙道:“我先送你回去,晚上再去接你好吗?” “你要是忙的话不用管我,先忙你的,晚上我自己过去也行,省得你两头跑,我这边也不太顺路。”。 “事情总有忙完的时候,晚上在家等我电话,我来接你。”许从舟发动车子,低声忽然说了一句,“是不顺路,但你顺我心。” 第三十五章:把星空做成斗篷穿在自己身上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余笙在家找礼服的时候接到池筱筱的电话,那头噼里啪啦地就问她和许从舟进展到了哪一步。 正巧今天和许从舟出去逛街吃饭了,余笙也就一五一十和她讲了,谁知池筱筱在电话那头大叫起来:“不是吧,我的傻妹妹,你们可都是成年人了,到现在为止还没亲上?我去,他许从舟也太能忍了,我听莫北说他以前十五六岁就跟一群纨绔子弟经常半夜开着跑车飙车,就他那种胆子,怎么在你这斯文的不像话,我还是喜欢看他简单粗暴一点。” 池筱筱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咬了咬牙说道:“他那种十五六岁就能飙车的人,十几年的老司机竟然不会开车了?哎,我说笙笙啊,哪天你就试试他,我好像听说你们今晚有年会,对了,就今晚,你假装喝醉酒,看他怎么办!” “筱筱,我们才认识也没几天吧?”余笙为难。 “成年人的感情你需要从写情书,心动,牵手一步步来吗?他可都三十了,你想学高中生谈恋爱啊?高考结束后在一块?我跟你说,两个人只要互生情愫,一旦身体有了反应,到时候你想刹车都来不及!你以为男人都是什么生物?”池筱筱道,“我可是过来人,你信姐姐我的没错,我过几天来看你,这几天有个游轮趴,知道你不喜欢,所以也没叫你,你看我爱不爱你。” “爱,很爱很爱。”余笙咧着嘴笑,“莫北也太宠你了,整天还让你和那些个公子哥们混在一起。” “我爱玩嘛,再说了,莫北也知道,行了,我去喝酒了啊笙笙,晚上你听我的没错。”电话那头有人在叫池筱筱,余笙对她说:“快去吧。” 挂了电话,余笙的脑海里浮现许从舟那张脸,实在想不到他十五六岁飙车是什么样子,无证驾驶,半夜飙车,那得胆子大成什么样? 总之,和她认识的许警官截然不同,可能长大成熟之后人就变了吧,那也说不定。 他那会儿正值叛逆期,跟着一群二世祖疯狂也是情有可原的。 京城里的那些个纨绔,现在还好多赖在家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呢,可许警官不一样啊,做警察都八九年了。 最近好像每次想起许警官嘴角就会不自觉的微微上扬,还会再心底替他说好话呢。 她收拾了几件礼服,平时很少穿,但二哥看到好看的也总会给她买,所以她衣服其实还有很多都是全新的。 比如手里的这件星空裙,大鱼尾裙摆,渐变式镶钻裙身,收腰的设计,女人感十足。 星空的元素一般会用在很多地方,但这种运用到整件衣服上的还是少数,余笙之所以喜欢这件衣服的原因还有一个,整件衣服上的星星装饰和裙子的渐变色搭配,令人身临其境,真的好像抬头看见的星空一样。 就像置身银河里的那个仙女,用了魔法把星空做成斗篷,穿在了自己身上。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许警官穿的那样好看,自己也实在是不能丢脸才对。 第三十六章:周之修你有完没完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金宇的年会比之豪门盛宴虽然过犹不及,但在业界也算的上是个中翘楚,甚至每年都会请一些记者朋友亲临,届时加强宣传报道。 许警官果然一言九鼎,准时接了余笙到达会场,金宇的年会凭入场券入场,只是令余笙没有想到的是,闫菲的男伴竟然是张明谦。 四目相对时,张明谦一个劲的冲着她笑。 “认识?”入场后各自离开,许从舟观察细致。 “嗯。” 无须解释太多,和张明谦也不过是匆匆一面而已。 台上周总致辞完毕,席间掌声雷动,一片叫好。金宇的小周总被人推上了台,他今天穿着一身鹅蛋黄的西装,配上那一头抹的锃亮的头发,简直骚气到了极致,脸蛋还是一如既往的白净帅气,毕竟才二十来岁,他一上台,台下顿时一片尖叫声。 周之修清了清嗓子,仰着头高高在上地道:“我也不多说什么废话了,总之今晚大家吃好喝好玩好就OK了。” 周之修在看到余笙穿的那么漂亮之后眼睛一亮,再看到她身边站着的男人时,脸色顿时一沉,脸都绿了。 这人谁啊? 穿的人模狗样的,看着比她大好多吧? 喜欢这样的? 什么眼光? 他极其不愿意承认,第一眼看到的许从舟,着实让他的心里一下没了底。 骄傲如周之修,即便如此,还是倔强的很。 他下台,台下的目光还是一路随着他,才走了几步就有女人围了上来要和他共舞,周之修摇了摇头,从托盘里端了一杯酒往余笙的方向走。 她今晚和许从舟俊男美女的组合早就在人群中吸引了一大群人的目光,尤其是公司那些爱八卦的女人,早就组成了小阵营窃窃私语。 张明谦的目光有一下没一下地往她这边看,余笙只假装不在意,低头和许从舟悄声介绍公司年会的一些活动细节。 许从舟面带微笑,时不时还点头附和,两人举止亲昵,全然不在意周围议论的声音和目光。 太子爷周之修却早已摁耐不住了。 他绕过舞池人群,眼神死死地盯着余笙,终于一步步靠近了,他忽然就笑了,端起手里的酒杯道:“缺男伴你和我说啊笙笙,怎么往家里请长辈过来?” “小周总。” 被打扰到余笙抬眸看了他一眼,见他面色平缓,但语气却和吃了枪药差不多,这又是生什么气呢? 余笙解释:“不是家里的长辈,是男朋友。” 今天带许警官过来还有一个私心,她知道这种场合小周总不可能不来,为了让他彻底死心只能这样了。 许从舟不动声色地看了她一眼。 余笙继续说:“还没来得及给小周总介绍呢,我男朋友许从舟,阿舟,这是我们金宇的小周总。” 她想起之前李姨喊过他阿舟,还挺顺口的,也显得亲切,所以也这样喊他。 “你好。”许从舟绅士地伸出了右手。 “哼!你以为你随便找一个男人来糊弄我我就信吗?笙笙,你太小瞧我了。”周之修愤然喝下那杯酒,盯着许从舟的脸发笑,“她花了多少钱请你来演戏?我出双倍你可以滚了!”。 “周之修!”余笙愤怒地看着他,“你有完没完!” 第三十七章:我许从舟和他拼命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呵!我说错了吗?你压根就没有男朋友,别用电视里的那一套对付我,我周之修还就死缠烂打了怎么着,男未婚女未嫁,我他妈谈个恋爱又不犯法!”周之修的声音有些大,惹得周围的男女忍不住频频回头。 “我没有必要骗你,我以为上次在办公室已经和你说的很清楚了,我没想到你还会这么想,小周总,有些事强求不来的。” “你又没试过,凭什么就一口咬定强求不来?”周之修发飙了。 他少爷脾气任性惯了,呼风唤雨的,什么东西要不来?多少女人前仆后继地扑到他怀里,可他压根就正眼瞧过! “别再自欺欺人了行吗?”余笙不想和他吵,不想成为众矢之的,但周之修却一步一步地在逼近。 周之修也不知道为什么在第一眼见到余笙之后就如此笃定地在心底藏在了这个人,或许是在应聘那日她明媚而温柔的笑容感染到了他。 或许就是因为第一眼的喜欢,为什么非得找个理由呢,这天底下总有那么多不讲道理的事,去他妈的理由,他就是第一眼认定了! “你这人怎么这么轴呢?”余笙无奈,周围已经聚集了一堆状似跳舞,其实在看热闹的男男女女,每个人都表情都精彩纷呈。 她想走,一分钟也不想多呆! 手腕却被人扼制住了,紧接着,一股男性荷尔蒙气息逐步逼近,她整个人还在懵圈呢,一双温软的唇已经贴了上来。 天旋地转。 整个人仿佛一下子被抛到了外太空,听不到一点声音。 脑子嗡嗡作响,那个吻带来绵长甜蜜的气息。 她双颊绯红,好一会儿才被放开,呼吸到新鲜空气的她才仿佛感觉双脚占了地,耳边渐渐传来声音。 “既然不信,那就证明给你看。”许从舟神色淡定,“我许某虽然无权无势,但笙笙是我女朋友,以后也会是我的妻子,谁要是敢欺负她,诋毁她,我许从舟和他拼命。” 许从舟这话是说给周之修听的,周之修脸色顿时煞白,饶是他追了余笙八个月,不要说牵手亲吻这些亲密的动作,她肯对他笑一笑已经是祖上冒青烟的事了,可这个男人直接吻了她。 她没翻脸,没拒绝。 这世上,爱情这东西真他妈不讲道理,比他还霸道。 周之修咬了咬牙,自始至终就这么死死地看着许从舟,恨不得把他眼珠子挖出来似的。 可许从舟是谁啊?和亡徒拼过命的人,那不怒自威的眼神到底还是令周之修遍体生寒。 这人到底什么来头? 年会正进行的如火如荼,男人女人们笑作一团,余笙终于被四周的笑声和音乐声惊醒,一回神,却见周之修愤然离开的身影。。 “笙笙。”许从舟声音温柔缱绻,他本就和余笙面对面站着,这会儿,他将双手搭在余笙的肩头,微微俯身,侧着头,五官立体分明的脸上立刻浮现出宠溺的神情,他的下颚好看到令人着迷,只听他唇瓣轻轻道,“笙笙,我刚刚说的话你都听清楚了吗?” 第三十八章:你喜欢那个小周总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席间张明谦好几次想走过去和余笙打招呼,闫菲拦得死死地,不肯让他过去。 张明谦急了:“你可答应过会帮我接近余笙的,怎么?想反悔吗?” “我反悔干嘛,坐着看好戏不行吗?你这个时候上去,你觉得她对你的印象能好到哪里去?”闫菲支招,“我只能帮到你这了,现在她的情况你已经很清楚了,我们公司你也认识,随随便便来几次偶遇也不是很难的事吧张医生?” “你喜欢那个小周总?” “什么?” 一向隐藏的很好的闫菲突然被张明谦问的十分诧异。 张明谦道:“你的眼睛从那个小周总出来以后就没有离开过,我又不傻,你以为我看不见出来你为什么突然给我介绍对象吗?闫小姐有时候就是太聪明了,聪明人有时太自负了。” 闫菲不屑:“哼,我的事情不用你管,你们男人还不是一样,第一眼就喜欢这个喜欢那个,她余笙长得就那么讨你们男人喜欢吗?一个个的都趋之若鹜。” 她喜欢了小周总两年,整整两年,从她进公司起,就默默地喜欢上了,可小周总的眼里全是余笙。 “太聪明的女人,男人可不喜欢。”张明谦笑道,“至于你的豪门太太,我只能祝你梦想成真了。” “谢谢你的祝福。”闫菲翻了翻白眼,目光落在前面没多远站着的余笙和许从舟身上。 闫菲和张明谦相识多年,两人的关系很奇怪,说不亲密,但是一同经历过很多时光,说亲密,可两人却从未真正交心过。 言词之间也常常是冷嘲热讽,那次介绍,闫菲故意说是她表哥的同事,其实她压根连表哥都没有,偌大的城市,唯一相熟的也不过在二附院当外科医生的张明谦。 张明谦神情冷冽,嘲讽道:“其实你明知道周之修不会多看你一眼,他的眼底心里对你毫不在意,两年了,你心里难道不清楚吗?” “不用你管,那是我的事。” “你的事?”张明谦一甩脸,“那好啊,我他妈还真不管了。” “喂!”闫菲呵斥一声,“你要是敢走,我闫菲这辈子就当从来没有认识过你!” “嗬!”张明谦一脸挫败地闷头喝了一杯酒,一饮而尽,“我他妈就是犯贱!” 晚会的另一头,余笙一张脸红的像血,现场的温度又调的很高,余笙内心燥热,在侍者走过时,匆匆端了一个杯子解渴。 “笙笙……” 那是酒…… 许从舟的话还没说完,余笙已经仰着脖子一饮而尽,她不太会喝酒,顿时一杯酒下肚,喉咙更加似火在烧。 她眉头紧蹙,忍不住微微咳嗽了一下。 “笙笙,没事吧?”许从舟担忧地看了过去,顺手从她手里接过了那只高脚杯,“去那边坐坐?”。 余笙在酒入喉的那一刻就恍然她喝的不是果汁而是酒了,怪自己太匆忙端错了,这下只好点了点头,任由许从舟扶着自己去角落里休息。 第三十九章:回家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本来还规规矩矩坐着的余笙忽然吵着闹着要回去,喝了点酒,倒像个小孩子撒娇似的,这么仰着头,红着脸眼睛圆滚滚地看着许从舟:“我要回家,你带我回家好不好?” 那张脸,娇艳欲滴,想亲。 许从舟的喉结莫名滚了滚,起身去抱余笙,她整个人还站得住,就是有点飘,她自己能感受的到。 “我要你带我回家,你怎么还不动呢,二哥。” 许从舟把她唇角的头发撇开,柔声纠正:“错了,是三哥。” “就是二哥,你就是我的二哥。”余笙不听,抱着许从舟的手臂,把头往他身上蹭。 这。 许从舟见状,毫不犹豫地抱着余笙离开了晚会现场。 许从舟的车停在地下停车车,他摁了电梯下楼,因为是打横抱起的余笙,在酒精的作用下,余笙已经渐渐失去理智,不自觉地伸手勾住了许从舟的脖子,脸蛋继续往许从舟身上蹭了蹭:“二哥,我好想你啊~” 语气是她从未有过的娇嗔。 许从舟浑身一震,看着怀里如同小猫一样的女孩不禁苦笑地连连摇头。 要么不来,要么乱来。 真是要命。 等他把余笙放进副驾驶时发现余笙已经完全睡着了,睡着的时候像只安静的猫,特别乖。 车子很快发动,许从舟多年练就的车技当真不是盖的,整条路下来,余笙几乎感觉不到任何颠簸,哪怕是在车流量比较多的十字路口,许从舟的车速都控制的很好,稳中有序,几乎是算准了每个绿灯通过的时间,一路畅通无阻。 “笙笙,到了。” 睡的还挺香。 许从舟轻手轻脚地把人从车上抱了下来,她只穿了简单的礼服裙子,羽绒服在车上,许从舟从后座拿了羽绒服套在余笙的身上,余笙嗫嚅了两句,不大配合。 “听话,穿上。”许从舟像哄小孩儿似得口吻。 “不穿,我热……好热。”酒精上头,加上刚从暖炉一般都车内出来,余笙的小脸都是红扑扑的。 这会儿的撒娇可没用,许从舟把衣服披在她肩上,整理出衣袖,一边靠着余笙,一边帮小孩儿穿衣服似的,把她的手往羽绒服的袖子里带。 “我不穿……好热。”女孩儿一边说一边扭动着身子,不肯好好穿衣服。 许从舟耐心极好,低头温柔地替她把手重新塞到袖子里去:“乖,穿上。” 也不知道是不是余笙真的听懂了,还是歪打正着,这回倒是乖乖配合,没有再犯别扭。 许从舟替她把衣服穿好之后直接弯腰把人扛在肩头,就这么把人背进了小区。 门卫大叔正坐在岗亭看韩剧,一脸愁容地盯着男女主生离死别的场景发酸,眼角眉梢突然掠过一个身影,他迟疑了一下起身,探出头看到一个可疑人员,赶忙呵斥:“你谁啊,有证吗?” 许从舟的脚步一顿,抱着余笙微微侧过身子,略显犹豫地重新后退了几步走回来道:“警察送醉酒女孩回家行吗?” 门卫大叔听他这么一说,黑眸闪过一丝异样的神色,歪着头看清了许从舟肩膀上的女孩儿,“余小姐?” “能进吗?”许从舟面无表情。。 门卫大叔上下打量了一番,最后伸出右手道:“你说你是警察,证儿呢?” 第四十章:到底醉没醉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余笙住的公寓在宛城算得上是中上水平,环境好,物业管理的也不错,一切井然有序。 虽然和邻里的关系称不上太好,但余笙在这也不需要交什么朋友,独来独往惯了。 饶是门卫大叔每次也只看到余笙独来独往,加之她长相上乘,不免多了几分印象。 许从舟站在门口,轻轻地余笙放下,然后握着她的右手中指在门锁上解了锁。 门开了,他重新把余笙抱在怀里进了屋。 公寓面积不大,一眼能看到底的那种,房间门关着,客厅很整洁,没有任何杂物,只是一处的角落里堆了一些画画的工具和颜料,看起来还没有用过。 许从舟脱了鞋进屋,屋里没有男士拖鞋,他就着袜子踩在木质地板上。 女孩在他的肩头动了一下,许从舟轻轻道:“笙笙?” “二哥,你别说话,嘘!”余笙一边说,一边半眯着眼睛,东歪西倒地把手指放在嘴边,做出“嘘”的动作,好笑又可爱。 “我们现在在玩捉迷藏,别让爷爷找到我们。”她仰着脸纯纯地笑,“二哥你小声点,别被爷爷发现了!” 许从舟:…… 这,到底醉没醉? 他微挑着眉毛,到底要不要配合她的演出? “二哥,快藏起来啊,我们我们藏在这里好不好。” 被余笙拉着在屋子里晃悠的许从舟心说,随你吧,怎么着都行。 于是他就被莫名其妙地安排塞进了床底下。 真是哭笑不得。 小姑娘还特别认真地叮嘱他:“二哥,你可千万不要乱动,这里最安全了!” 许从舟缩在床底下,大男人人高马大,难免有些难受,他趴在那问:“我躲在这,那你呢。” “我躲到爷爷床底下去!”余笙撅着嘴巴笑,“二哥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 许从舟看着她。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二哥,我是不是很聪明啊?” 聪明,太聪明了。 怎么想的?非得藏床底下?衣柜里不好藏?窗帘后面不好藏?门后不好藏? 算了,进都进来了。 余笙踉踉跄跄地在屋子里走,也不知道怎么就摸索着出了门,又在客厅里溜达了一圈,没过多久又重新回到了卧室,十分敏捷地找到了床,再然后十分敏捷地爬到了床底下,接着十分安静地趴在床底下一声不吭。 就在她隔壁同样一声不吭的许从舟看呆了。 又过了一会儿,余笙自顾自地念:“我二哥不是回来了嘛,二哥呢?二哥呢?” 她像是又想起了什么,猛的一下抬头,就在电光火石间,一只大手迅速护在头顶,余笙这才只是轻微地撞到了头,她揉了揉被撞到的头顶,忽然又哭了起来:“二哥你在哪?” 本来一直配合她的许从舟一下慌了神,心底一片柔软,“笙笙,我在这。” 二哥三哥其实也没那么重要。 随她怎么叫了。 “二哥,我还以为你不要我了。”她的二哥怎么好久好久都没有来看她了。。 这话听在许从舟的心里却是一片心疼,他顾不得趴在床底已经有些酸麻的手臂,一步步挪过去向她靠近了些:“二哥这辈子都不会丢下你的,不哭了好不好?” 第四十一章:许警官的字迹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玩了大半夜的躲猫猫游戏,余笙终于在后半夜迷迷糊糊的睡了,又是哭又是笑的,许从舟还是有一回遇上这种情况。 周一早上,警局的例行早会一般提前十分钟开始,许从舟算好时间,熬好了粥,又下楼买了一笼灌汤包,然后留了一张纸条在桌上。 余笙还在睡着,他不忍心叫她,做好这一切后自己出了门。 到了警局,眼尖的二毛立刻在办公室炸开了锅,“不是吧头儿,今儿是不是有好事儿啊?你穿着这一身行头就来上班了?” 经他这么一说,许从舟才想起自己还穿着昨天那套Versace的西装。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二毛心里发毛,“有意见?” “不敢不敢,纯属好奇,谢谢头儿让我们开了眼。”这一身抵他一年工资吧?他敢有意见? 兔三也忍不住感慨,“Versace的高定啊,没想到有生之年我还能亲眼看到,头儿,我能摸一摸它的手感吗?” 许从舟杀人的心都有了,“不能。” 什么叫摸摸它的手感?这都什么跟什么? 他也是一时忙糊涂了,耽搁久了,要不然得回去换一身衣服的。 办公室一群小兔崽子在两个人唱双簧的情况下,七八双眼睛都盯着许从舟看,突然就被围观了的许从舟心情差极了。 “文昌路的谋杀案有线索了?” 众人立马缩了缩脖子,纷纷低头假装忙自己手里的活。 许从舟敲了敲桌子,“那还有时间管闲事?” 他从裤子口袋随手摸出一盒烟,刚掏出一根烟还没来得及放到嘴边,手上的动作忽然一顿,犹豫了一下又把烟重新塞回烟盒里。 “附近的监控找到线索了吗?” “已经在查了。” “死者家属怎么说?死者人际关系查了吗?” “据死者妻子说,死者生前和人进行过斗殴。” “去查。” “是。” “二毛。” 话锋忽然一转,二毛的眼皮跳了一下,“头儿。” 许从舟看着他,“档案录完了吗?” “……还没。”底气不足,“我马上去弄。” 我草,吓得一身汗。 二毛抱了一叠档案屁颠屁颠地就往办公室外面跑。 许从舟也不是突然无缘无故朝这些个小崽子发火,就是莫名想起昨晚的年会,光明目张胆惦记他家笙笙的就有两个。 虽然他从来信心十足,但多少还是有些思绪万千。 他摸了两下裤子口袋,最后还是把那包烟拿出来扔进了抽屉里。 笙笙不喜欢他抽烟。 但是戒烟这事儿,慢慢来吧。 * 余笙是被闹钟吵醒的,醒来发现自己穿了睡衣睡在床上,一时间脑子又有些嗡嗡的,虽然已经完全清醒了,她却还是完全想不起来昨晚她是怎么到家的。 下床找了毛绒拖鞋,余笙口渴,套了睡袍去客厅找水喝。 她一路朝餐桌走去,刚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完发现桌上留了一张纸条。 “笙笙: 砂锅里熬了小米粥,电饭煲里还放有热乎的灌汤包,吃好早点再去上班,乖。 阿舟。”。 余笙握着纸条呆住了,倒不是因为许警官的这些话,而是许警官的字迹…… 第四十二章:最亮的那颗星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余笙盯着手里的纸条一时怔忡,思绪一下飘到了七年前的盛夏。 那时他们通信已经有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来信有了三四封,聊的多数是关于心理书籍方面的内容,她在“北极星”的推荐下,又去看了《乌合之众》这本书。 北极星,是当时和她通信的那个男孩。 她不知道他到底多大了,一开始就问人家年纪好像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情,充其量,他们那会儿不过是志同道合的朋友而已。 北极星字令余笙的脑海里只想到一个词:铁画银钩。 字字用力,笔健柔美。 时隔多年,余笙依旧对他的字迹记忆犹新。 脑海中忽然又想起上次在李姨家小院吃饭,他问她宛城星源小区杀人案有没有印象,她那时上大二,具体情况她确实没有什么印象,但她仔细想了想,当时好像是杀人犯为了逃脱劫持了一个宛城的大学生。 校外围了一大堆人,警笛喇叭声层层不断,余笙在校内隐约听到声音,却并没有在现场去看。 许从舟这么问,是因为当时他在现场吗? 还有上次朋友圈的那张照片,他的出现,都是巧合吗? “这么看来,你喜欢他的那一年,我也刚好喜欢。” 余笙静默了一下,她十七岁喜欢周杰伦,那个男人的歌给了她很大的支撑,所以当时很认真地给北极星推荐了周杰伦。 信里一个劲儿地和他夸奖周杰伦的歌有多好听。 那一年…… 余笙有点不知所措,他之前的这句话是暗示吗? 所以他是自己心里一直惦记的那颗北极星吗? 北极星,小熊星座里最亮的一颗恒星。 余笙又惊又喜,回到房间匆忙找到手机,打了一行字又犹豫了一下,思忖片刻又重新打字,总觉得怎么问都有点唐突。 倒是完全忘记昨晚和许从舟玩了大半夜的躲猫猫。 正纠结着要怎么说,手机响了,正是许从舟打过来的。 “喂?” 许从舟:“笙笙,醒了吗?头还晕不晕?” 这么一问,余笙才想起昨晚自己喝酒的事,光顾着看纸条发呆,完全忘得一干二净。 这会儿被他提起,余笙的脸颊一热,“没事了。” 许从舟道:“厨房有小米粥和灌汤包,吃点东西再去上班吧。” “许警官。”余笙忽然喊了一句。 许从舟微愣,“怎么了?” 余笙:“没什么事,昨晚麻烦你了,晚上我请你吃饭吧。” “那好,下班我来接你。” “好。” 欲言又止,余笙其实很想在电话里问他是不是北极星,但是想了想,未免太过于唐突了。 如果七年前他们就认识的话,可是两人根本没有见过面呐,许警官怎么就知道她是小浣熊呢? 小浣熊,余笙想到这名字忍不住发笑,当时电视里放着动画片,她想也没想就给自己取了这个名字。。 之后通信的时光里,小浣熊在北极星的照耀下,慢慢地走出了那段被时光掩埋的灰暗时光,他成了照耀小浣熊生命里最暖最亮的那颗星。 第四十三章:生日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说是请他吃饭,可是车子却开到了李姨家的那条巷子来了。 许从舟道:“今天是阿坤的生日。” 余笙:“啊!”了一声埋怨许从舟,“你怎么不早点和我说,我也好提前准备生日礼物。” “你来的话他就会很开心了。”许从舟安慰她,“几个小孩一直念叨着要见你。” “是吗?”余笙心里暖暖的,“那我更要准备礼物了。” “下次吧。” “下次还得等上一年!” 余笙闷闷不乐。 许从舟看着她,“下个月小南生日。” “真的吗?那下个月我一起买礼物过来!”余笙像个小孩儿,心情顿时又好了起来,拉着许从舟的手道,“那还等什么,我们先进去吧!” 还是上次青石板铺就的巷子路,弯弯曲曲地,两旁都是老旧的民房,才绕过两个小巷,李姨家的香味就飘了出来。 院子里亮着白炽灯和彩灯,大门微微开着,余笙拉着许从舟走了一路,脸上是抑制不住的喜悦。 “许叔叔和小婶婶来了!”阿坤探头往外看,看到两人朝自己走来,立刻朝院子里大喊,“小南,樱子快来!” 唔~ 咋又叫小婶婶呐。 余笙脸红,还在天色暗沉,看不大贴切。 李姨还在张罗饭菜,樱子打着下手,小南跟着阿坤跳了出来,阿坤伸出双手拦住许从舟,“许叔叔,生日礼物呢!” “小滑头,就知道惦记礼物!”许从舟说完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卡递了过去,“你不是一直想去学跆拳道吗?这张全年卡喜不喜欢?” 阿坤闻言,欣喜若狂,“真的吗?耶!我能去学跆拳道啦!谢谢许叔叔!” “这是你小婶婶送的。”没料到许从舟忽然这么说,余笙猛的朝许从舟看了一眼,扯了扯他的衣袖,许从舟忽然拍了拍她的手背,示意她别说。 阿坤又朝余笙道谢,“谢谢小婶婶的礼物,小婶婶最好啦!” 这…… 许从舟一句话好像坐实了两件事,小婶婶和生日礼物。 阿坤和小南两个人开心地拉着余笙和许从舟往院子里去。 李姨早就张罗好了一切,一大桌子丰盛的饭菜,余笙笑着喊了一声李姨,李姨笑眯眯地招呼,“来的正是时候,快先进来吃饭。” 家的感觉,真好。 余笙跟着大家一起入座,许从舟偏头朝她耳语,“今晚可不能再喝酒了。” 啊? 余笙的脸皮是真薄,立马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李姨倒了果汁给大家倒上,屋子里还放了火盆,暖意十足。 阿坤是个特别活跃的男孩,饭桌上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余笙端起杯子祝福阿坤,“阿坤,祝你生日快乐,每天都能这么开开心心!” “谢谢小婶婶!” “生日快乐!” 一桌子人齐声朝阿坤喊道。 “笙笙,你尝尝这个。”李姨忙招呼她,感觉今天过生日的好像是余笙一样,余笙边点头边说好。 阿坤最开心了,指着泡椒凤爪说,“小婶婶你尝尝这个,李妈妈做的最好吃了,比外边卖的好吃一百倍!” “真的吗?那我得吃不可了!”。 这么强势打call,余笙当然要好好尝一下咯。 第四十四章:你终于记起我来了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泡椒凤爪的味道自然是无敌的,但当晚的气氛也是一时热闹无二。 余笙的眉眼带着笑,时不时和阿坤小南聊天,樱子毕竟安静,一般都是咧着嘴笑,很少主动聊天。 许从舟全神贯注地看着余笙的一颦一笑。 你眼里有星辰大海,而我眼里唯有一个你。 不知道过了多久,余笙终于发现自己被许从舟看了很久很久,她噘着嘴问,“你干嘛一直盯着我看?” “你笑起来很好看。”许从舟毫无吝啬地夸奖,“我喜欢。” “又哄我。”余笙害羞了。 许从舟凑到她耳边轻声说道,“喜欢是真喜欢,哄也是我愿意,笙笙,我等你很久很久了。” 余笙的心跳猛的漏了一拍,真的是他吗? 北极星。 她在心底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整个人一下子紧张起来了。 许从舟却继续道,“笙笙,吃蛋糕了。” 另外一张桌子上,李姨已经把蛋糕拿出来摆放好,樱子正在帮阿坤戴生日帽,小南在插生日蜡烛,许从舟拉了余笙的手,手指触碰的那一刻,温热的气息在两人的心上蔓延。 “小婶婶许叔叔,快来,要吃蛋糕了!” 最兴奋的当然是这几个小孩了,高兴地手舞足蹈的,每年的生日他们都特别开心,因为每一年,许叔叔都会陪着他们一起过生日,难忘而充满意义。 插好蜡烛,许从舟拿了打火机点上,余笙侧目看了许从舟一眼,下意识脱口而出,“许警官还抽烟吗?” 说完就后悔了,上次他不是说只有他老婆能管他吗? 她讪讪地,故意不去看许从舟意味深长的目光。 几个孩子的注意力全在蛋糕上,一阵忙活后把蜡烛点完,阿坤又叫李姨,“李妈妈,别忙了,先来吃蛋糕!” 李姨擦了擦手,朗声应着,“来了。” 大家围在一起关了灯合声唱着生日快乐歌。 “快点许愿!” “对对对,快点许愿!” 大家催促着,阿坤双手做祈祷状,闭着眼睛许了愿望。 余笙收回目光,黑暗中,偷偷看了许从舟一眼。 心跳地好像下一秒就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似的。 阿坤许完愿,一口气吹完了所有的蜡烛。 屋子里的灯亮了。 许从舟抬眸,唇角微勾,目光柔柔地看着余笙浅笑。 两人的眼神交汇在一起,余笙迅速地低头躲闪了过去。 “小婶婶,吃蛋糕!”阿坤把蛋糕端了过去。 小南也端了一块蛋糕给许从舟。 整块蛋糕余笙都是一个人低头闷吃,也不说话,好像那块蛋糕特别特别好吃,生怕别人抢走似的。 吃完离开的时候,余笙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小动作被许从舟发现,他眉毛微挑,淡淡笑了。 直到上车,许从舟看出她今天的反常,终于问了,“笙笙,你是不是有话和我说?” “啊?”余笙抬头,“有是有,不知道该怎么说。” “我让你为难了?” “不是不是。”余笙赶紧解释,“是一点以前的事,那个。”她咬了一下唇,“你……是北极星吗?”。 “你终于记起我来了。”许从舟咧开嘴笑了,露出一排整齐的门牙。 第四十五章:藏拙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后来你怎么就不理我了?”许从舟狭长的眼眸一眯,“一声不吭就走了。” 这事儿,是余笙的错。 余笙那会儿高考结束,从二哥那得知她父母曾经在宛城求学,相知,相爱,然后迫不及待报考了宛城大学,走的时候犹豫了很久不知道要怎么和北极星说明这一切,那封信一直放在抽屉里,没有寄出去。 余笙道:“对不起,那是我的错。” “真知错了?”许从舟道,“那得有个认错的态度,嗯笙笙?” “啊?怎么认?”余笙想起那些青葱岁月,她对北极星的信任和依赖。 北极星在心底不能提,但也不敢忘。 许从舟看着她,“笙笙,过年和我一起回老家吧。” “啊?这是要见家长的节奏么?”有点慌。 许从舟:“怎么?又打算撇下我?不想对我负责了?” 害,这话说的,没那么严重。 余笙解释,“我就是怕自己到时候会紧张,给你丢人。” “丑媳妇总得见公婆对吧?”许从舟调侃。 余笙急了,“我哪里丑了?一点都不丑好吧?” 虽然不至于美得惊天动地,但是好歹皮相还是看得过去的。 “不丑,不丑,美得跟小仙女似的。”许从舟夸她,“那小仙女会不会看上我这个凡夫俗子?” “小仙女还不想动凡心。” 余笙在得知许从舟就是北极星的那一刻,整个人放松了下来,仿佛回到了和北极星互相鼓励,偶尔调侃的时候。 她那时,就是这么一个调皮机灵的小女孩。 “那怎么办?”许从舟苦恼,“凡夫俗子的魂可都被小仙女勾走了。” “能勾魂的是小妖精吧?” “那是哪知小妖精呢?” 许从舟笑着一点点靠近副驾驶的余笙,余笙感觉自己的心脏快要跳出来了,好紧张。 “笙笙。”男性荷尔蒙气息正在逐步逼近,并没有发动车子,也没有开空调,但余笙却面红耳赤,含糊其辞地应了一声,温热唇瓣已经贴了上来。 深情而绵长的一个吻。 他很温柔,没有强硬的掠夺,而是慢慢地配合着她,一点点地交融在一起。 良久,许从舟松开了余笙。 余笙摁耐不住地心跳加速,呼吸紊乱,不敢看他。 虽然上次在年会上他也吻过她,但那时不过是一个浅浅的吻,而现在,一切都摊开了,反而更加害羞了。 因为你而藏起了所有的锋芒,也因为你而绽放了所有的光芒。 “笙笙,我今天很开心,很开心很开心,谢谢你。”许从舟又在她的额头印了一个很浅的吻。 后来,不知道是不是满腹心事辗转难眠,还是因为兴奋过度,余笙在床上躺了大半宿还是没有睡着。 她于是干脆爬起来开始更新漫画。 漫画里灰熊先生深情地吻了花生小姐,两个人正式确认了关系。 刚更新完,那个「城南樱花」的ID又冒出来说话了。 “有情人终成眷属,撒花!” 余笙小小地汗了一下,这人是守在电脑屏幕前等着她更新吗?? 出于礼貌,余笙还是回了一句,“谢谢,小可爱晚上早点睡噢。” 第四十六章:存心气我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晚上熬夜,第二天起床的时候难免眼睛有些发酸,余笙取了一个眼罩热敷了一会儿总算好了一些,简单化了个淡妆就出门了。 早餐肯定是来不及吃了,匆匆打了车赶到金宇,抬头一看大厅里的钟,正好八点半,余笙咬着牙冲进了电梯里。 余笙面露紧张,伸手摁了键,然后退到一旁看着数字跳跃。 “迟到了。” 电梯的一角一个冷冷的声音响起。 “小周总?”余笙抬眸。 周之修挺直了腰板,目光懒洋洋地看着她,“因为谈恋爱而影响工作这事儿不值当吧?” 余笙解释,“没有,就是有点不舒服,起晚了,我下次一定注意了。” 周之修的气势立马收敛了起来,眉心微跳,“不舒服?哪不舒服?看医生了吗?” 脸上是显而易见的紧张神色。 还是完全没有办法做到袖手旁观。 毕竟是曾经捧在心坎里喜欢过的姑娘啊。 他上前一步,想去触摸她的额头。余笙见状往后退了一步,讪笑道,“已经没事了小周总。” “既然有男朋友就别什么事都自己扛着,男朋友这时候不使唤还等什么时候?笙笙,你别委屈自己了。” 突如其来的一阵关心让余笙受宠若惊,不是没有收到过小周总类似的关心,一开始她只当他心血来潮玩玩儿而已,所以并没有放在心上。 余笙笑了笑,“谢谢你,小周总,你一定会找到那个很好很好的女孩的,一定会的。” “你的祝福我收下了。”周之修微垂着眼眸,“我周之修谁啊,为了一棵树放弃整片森林可不是我的作风。” 他吊儿郎当的性子一出来,余笙的鼻子忽然有些酸。 余笙道,“不放弃最好了,明智之举!” “但是讲真啊,妥妥的嫁入豪门实现九亿少女美梦的机会就这么错过了,你真不觉得可惜?怕是还不知道我的身价吧?现在要不要重新考虑一下?”周之修道,“别人送包包送香水,我可是直接房子一套一套的送,再不济我送你房子,你转手卖了都成,卖房子钱可都在你名下。” 余笙被他逗笑了,“既然这样,小周总能不能稍微帮我加一点点薪水呢?” “还真是小财迷。” “呵呵,被小周总点醒了而已,不然被你们这些资本家压榨光了拿钱买房子讨女人欢心,我们劳动人民辛辛苦苦大半年就真的要回到解放前了。” 周之修看着她,“看来今天真是我的幸运日,今天你跟我说的话比这八个月加起来都多,我是不是要买块蛋糕庆祝一下?” 被周之修这样揶揄,余笙竟然也没有生气,反而很踏实,或许是从话语里听出周之修真的放下了,自己也终于能坦然面对他了。 余笙笑,“小周总想吃蛋糕,排队给小周总送蛋糕的女人能排到望江去。” 周之修:“你这是存心气我吧。” “哪有,实话实说,小周总在整片森林里闪着光呢,帅气多金可不是说着玩的。”。 周之修看着她一张机灵的脸,好气又好笑地摇了摇头。 第四十七章:热搜体质,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和周之修聊了一会儿后,余笙到了指定楼层,率先出门,“小周总再见。” “嗯,回见。” 电梯门阖上,余笙朝办公室方向走,路过前台,她朝闫菲打招呼,“菲菲,早啊!” 闫菲不知道是在忙还是没听到,没给一点反应,余笙又走了两步上去问她,“你怎么了?” 闫菲理了一下面前的镜子,顺手把它放到台面上,微微抬起头看着余笙,不喜不忧,面无表情地看着余笙,“你有事吗?” “我……”被突然这么冷淡的回应,余笙摸不着头脑,不知道是自己哪里得罪她了,还是她心情不好。 “没什么事你先去上班吧。”闫菲下了逐客令,随及又打开桌上的镜子开始端详自己了。 余笙吃了闭门羹,张了张嘴,愣是不知道要怎么去询问她,无奈之下,她还是转身离开了。 她现在几乎可以确定是自己得罪闫菲了。 是因为上次那个相亲对象吗?那个医生?叫什么来着?她怎么也想不起来,算了。 中午Andy悄咪咪地凑了过来问余笙,“你知不知道咱们公司这次请了谁过来拍杂志封面?” 余笙不爱八卦,但看到Andy一副兴致盎然的表情,余笙想了一下问道,“是春刊的封面吗?” “不止春刊,据说啊,还和咱们公司签了合约,内页还占了整整三页的具体报道呢!整整三页啊!咱们金宇什么时候给封面明星腾过三页的地儿?最多一页已经是傅星随影帝级别的待遇了,他也是咱们金宇唯一请过拍封面的男明星,要不是连续五年蝉联银河奖最佳男演员,哎对了,上次傅星随拍封面的时候你好像还没来金宇对吧?” 这连珠炮似的,余笙呆呆地看着她,点了点头。 不明白她怎么忽然就说到这些事儿了。 “错过了影帝的拍摄不好紧,哎,我给你个提示,这次咱们拍摄的明星啊,还是大腕,不过年纪不大,出道挺早,是实打实的老前辈了,十二岁就封后了,我说了这么多,你给猜猜,她是谁?”Andy期待脸看着她。 Andy算得上是老员工了,比余笙大四岁,可是入行很早,但是超级热爱八卦,追星,尤其是看演唱会,她八卦的对象可以从古至今,从国内到海外,从老板到底层员工,可以说是非常的关心人类了。 余笙的脑子里过山车似的把她知道的那些女明星的名字都过了一遍,随后对照她说的这些信息,东拼西凑了两个答案,然后又排除了一遍,最后得出结论,“沈竹瑄?” “没错,就是她!”Andy尖叫了一声,惹得办公室其他同事纷纷侧目,她压低了声音心奋不已,“天哪,我太喜欢她了,要是能跟她合照真的死而无憾了!” 余笙汗。 这就是狂热粉吗? 人还没见到呢,已经激动成这样了。 余笙对沈竹瑄不熟,唯一一次印象是在老宅看电视,爷爷指着电视上一个梳着古装发型,穿着汉服的小女孩说,“这个小孩怎么和我们家笙笙长得有点像?” 余笙因为这句话稍微多看了一眼,后来知道这个小女孩叫沈竹瑄。。 后来微博上经常看到她的消息,虽然很少看她的戏,但热搜体质的她,经常出现在榜首,想不知道都难。 第四十八章:拍摄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Andy还在给余笙不停安利沈竹瑄,把她捧上天了,又是长得漂亮,演技好,又是家世好,据说母亲还是国内知名油画家,父亲是著名作家,文艺界的扛把子。 沈竹瑄最早出现在大荧幕上是出演父亲写的童话《粉红色天堂鸟》,那是专门为她量身打造的一部戏,虽然票房一般,但人气很高,尤其是沈竹瑄的演技,清水出芙蓉,简直是一股清流。 那会儿她也不过十岁。 后来十二岁拍摄古装电影《俏皮格格》,出神入化的演技再一次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甚至还破例把参选的演员年纪降低,她凭借超高的评价和人气一举夺魁。 当时举国哗然。 再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息影了两年,再回来时,因为学业的关系,除非剧本非常好,一般很少接电影,所以余笙对她的印象除了那会儿,后来就没有了。 Andy表情夸张地看着余笙,“怎么样?沈竹瑄厉不厉害?” “厉害。” “现在也才二十二岁,前途未可限量啊,哎,有些人就是会投胎,命好,含着金钥匙出生也就算了,长得还特别漂亮,啧啧,我要是有她的一半就心满意足咯。”Andy感叹。 话音刚落,经理走到办公室门口,隔着几个格子间道,“余笙,你跟我来一下办公室。” 余笙还以为上班聊天被抓了个正着,腾地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讷讷地应了一声,“哦。” Andy见状道,“经理找你快去吧。” 说完她重新移了下椅子,回到了自己的办公桌前。 余笙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接着就朝经理办公室走去。 “咚咚。” “请进。” “经理你找我有事吗?” “哦,先坐。”经理伸手,示意余笙坐到跟前,他则放下手里的笔,坐直了身体,正了正色道,“是这样的,考虑到目前你的工作量比较少,公司决定派你去跟进沈小姐的拍摄进度。” 余笙道:“沈竹瑄吗?” 经理回道,“是的,你应该也知道了,这次咱们公司和沈小姐是长期合作的关系,所以第一次的拍摄很重要,上边让咱们派个人一起跟进,我考虑过了,你的工作态度一直很端正,又是学画画的,所以我就跟周总推荐了你,沈小姐下周一拍摄,你提前准备一下。” 一番话让余笙受宠若惊,小透明存在的余笙愣了愣,有些不适应经理的态度,虽然两人很少面对面交流,但是经理一向不苟言笑,脾气捉摸不定,这会儿夸她工作态度端正,可不是吓到了么。 她问:“是在棚里拍还是室外拍?” “有两个方案,到时候看沈小姐选哪一个了,方案一啊在咱们自己棚里,方案二就是去邺城了。”经理补充道,“不管哪个方案,咱们只需要把自己分内的工作做好就行,你说呢?” “我知道了经理。”余笙点头,“那我回去准备准备,我对沈竹瑄不是很熟悉,可能需要花点时间对她这个人提前了解一下。”。 “那行,你去吧。”经理点头。 第四十九章:池筱筱莫北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余笙下班回家之后就开始打开电脑查沈竹瑄的有关资料,她不大会做饭,煮了半包速冻饺子,然后端着饺子重新回到了电脑前。 刚吃完第一个饺子,手机响了。 是池筱筱。 池筱筱的声音永远都是一个调儿,女高音。 余笙滑开手机,接了电话,池筱筱的声音几乎就在耳边咆哮,“笙笙!姐姐晚上请你吃饭,在哪儿呢?” “你的游轮趴结束了嘛?”余笙才不信呢。 “不玩了,不好玩我提前回国了,哎呀,你们不在我总感觉特别空虚寂寞,一点意思都没有。”池筱筱笑着说。 余笙打趣,“你哪里是想我,分明是想莫北吧,哎说起来,莫北最近在忙什么,好久没见到他了。” “学骑马呢,就因为有一次参加party,被几个不太熟的小开讽刺了一句连马都上不去,这下撂挑子不干了,非得学会骑马,有毛病。”池筱筱说起莫北就开始眉飞色舞。 “哎,你那警察对象呢,打电话问问忙不忙,不忙的话一块出来坐坐呗。” “你都开口了,他能不来嘛。” 池筱筱摇头揶揄,“那可不成,得打电话先问一下,不占用警察叔叔的时间,笙笙,一会儿你问一下啊,咱们老地方见,我先去换身衣服。” “好。” 挂了电话,余笙静默了一下,握着手机给许从舟去了一个电话。 但是直到手机里传来“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现在无人接听……” 没人接。 在忙呢? 余笙把手机搁置在桌子上,目光重新落在电脑屏幕上,她查的是百度百科资料,和Andy说的一模一样,虽然出过一些绯闻和热搜,但从来没有正面回应过任何事情。 看起来还是挺神秘的。 余笙后来又打了个电话给许从舟,还是无人接听的状态,她索性一个人打了车出门。 池筱筱去外面玩了一阵后整个人又瘦了一圈,这反人类的家伙,怎么就长不胖呢? 余笙刚一坐下,池筱筱端了红酒过来问,“你家警察叔叔呢?” “有事儿呢。”余笙看着桌上的白色草莓问,“我怎么不知道碧海潮生还有这草莓呢,来几次都没吃上。” 说起这个,池筱筱就来劲了,“这是姐们我从R国给你人肉带回来的好吗?还没吃上?他们家也得有人肯给你从R国背回来啊。” “天哪,那我可要好好珍惜珍惜了,认识二十来年了,这可是破天荒头一次啊,事出反常必有妖,嘿嘿,你肯定有事儿求我。”余笙坏笑着拿了一个草莓,甜美多汁,简直不要太幸福了。 池筱筱把酒杯推到她面前,“没事儿我还不能请你吃草莓了吗?几毛钱的事儿?说的我好像多恶毒似的。”她睨了一眼沙发上坐着打电话的莫北道,“你那边完了没,笙笙来好一会儿了。” 莫北抬头,对着电话说了一句,“那咱们下次详聊。”说完便挂了电话,收了手机放到口袋里,他冲余笙微笑,“笙笙,来了。” “哎?三哥呢?”走到餐桌旁,莫北这才发现许从舟不在。 “你以为个个都像你呢,人家人民警察忙着呢!”池筱筱催促,“哎呀你快点儿。”。 莫北心说,他三哥真是时代的楷模啊,放着家里的财产不去继承,千里迢迢跑到宛城当一名小警察,可歌可泣,可歌可泣啊! 第五十章:恩怨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三个人有段时间没见了,边吃边聊好不热闹,尤其是池筱筱那张嘴啊,噼里啪啦地连珠炮似的,余笙是真的有些饿了,低头吃了好几块肉。 “哎,笙笙,你怎么也不问问我为什么突然就提前回来了?”池筱筱放下筷子,唉声叹气,“笙笙你不爱我了。” 余笙的肉还在嘴里呢,差点噎到。 我的天,这又是唱的哪出? 余笙赶紧吞了肉,目光瞟了一眼莫北,动了动嘴唇没发声,你俩吵架了? 莫北耸肩,摇头。 余笙:“不是你说没意思就回来了吗?” “那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会没意思?”池筱筱托腮,“你就是不爱我了。” 苍天可鉴! 余笙赶紧发誓,“我很爱很爱你。好了,宝贝儿,说吧,到底怎么回事?”一本正经的语气说完,余笙狡黠一笑,“怎么样我刚刚A不A?” 莫北点头,池筱筱这才扑哧一声笑了出来,“A爆了,你要是男的,我肯定选你了。” “我还想多活几年。” “去你的!”池筱筱嗔道。 余笙只有在池筱筱这才真正的完全放飞自我,可能是因为池筱筱是这样特别乐观豁达的人,所以和她相处,特别轻松,特别开心。 可是余笙还是从池筱筱的眼里看出了一丝不开心。 So? “我吃完了,现在想听池筱筱大美女讲一讲她这段时间在游轮上发生的有趣的事儿了。”余笙放了筷子,像个小学生一样,端端正正地坐着。 把正吃菠萝咕噜肉的莫北吓了一跳,“你干嘛呢笙笙?” “听姐姐讲故事啊。”余笙星星眼,瞬间变成小迷妹。 莫北是知道游轮上的事儿的,池筱筱当时就在电话里和他抱怨过了,也是他亲自到港口把她接回来的,所以这会儿打算继续吃饭。 池筱筱果然来了兴趣,“我跟你讲啊笙笙,这事儿不怪我,就是那个沈竹瑄太过分了!” “谁?你说谁?沈竹瑄?”余笙一惊,“那个演戏的沈竹瑄吗?” “我哪知道她干嘛的,船在彭城停靠的时候她突然上了船,然后整个舞池的人都围着她转就算了,我不过是因为当时多喝了一点酒然后到甲板上吹风,谁知道过了一会儿她也端着酒杯就上来了,我正好一转身,上哪注意到后面有人?撞到她身上立马就吐了。”池筱筱继续道,“我当时就跟她赔礼道歉了,谁知道她气势汹汹地就开始骂我,我肯定要骂回去了,结果她就把杯子里的就直接泼到我脸上,当时那个寒风给我吹的啊,零下一度啊,笙笙,我都能感觉我的脸上立马结了一层红酒渣子。” 池筱筱越说越气,“当天晚上我就发烧了,三十九度八,再高点我都能烧成痴呆了,下船连我妈都不认识。我当时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呢,后来一打听才知道她叫沈竹瑄,神经病!” 池筱筱一顿骂之后,整个人才算是彻底泄了气,端起桌上的红酒直接一口干了,“啊,说出来爽快多了,下次别让我见到她,不然我整死她!” 余笙后背一凉,沈竹瑄这么厉害,她能伺候好她?? 感觉要哭T﹏T 第五十一章:邺城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因为池筱筱的这么一大段冗长的恩怨故事,余笙晚上做噩梦了,梦里梦到沈竹瑄了。 她梦到自己第一天跟拍,沈竹瑄第一次见她就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一会儿要喝奶茶,一会儿要吃甜食,一会儿又指着余笙说她的衣服搭配有问题,甚至还大言不惭地说要替余笙换个不那么恶心的造型。 正当沈竹瑄那张脸在她面前不断扩大,甚至有些恐怖的时候,余笙大梦初醒,腾地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 心惊肉跳。 这蝴蝶效应也太可怕了,她们还没见着面呢。 余笙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侧目看了一眼床头的闹钟,凌晨三点。 她伸手去摸索着开灯,灯亮了,她起身穿鞋,裹了一件厚实的浴袍在身上。 从房间到客厅不过几米的距离,余笙喝完水又重新回到房间,然后从桌上拿起了手机。 习惯性地看了一下手机内有没有信息和电话,见里面空白一片,余笙又把手机搁置在了桌上。 周一早上,余笙刚到办公室就被经理叫走了,经理交给余笙一份资料,“这是这两天的拍摄工作表,你先了解一下,沈小姐提议去邺城拍摄,你收拾一下,晚上在邺城住一晚,明天跟大家一块回来。” 余笙诧异,“要去邺城拍,怎么不提前通知呢?” 经理道,“沈小姐临时提出的,本来已经定下就在棚内拍,你去收拾一下东西,十点钟大家准时出发。” 余笙点头,“哦,那我准备一下。” 余笙出了经理办公室,已经对沈竹瑄的印象分直接降到了负值。 她把时间表放在工作台上,然后下楼去药店买了一些随身携带的医疗用品,家里是有的,要是提前通知她就直接往家里带了,现在根本来不及。 买完东西回来,余笙用包把必需品都一一放好,一块去拍摄的同事小宇来喊她,“余笙在吗?” 余笙收了包,站起来应声,“我在。” “车子要出发了,走吧。” “好。” 办公室内除了Andy特别羡慕之外,其余人没什么心情波动,临走时Andy还一直和余笙交代,“帮我要两张签名呀笙笙,拜托拜托!” “我尽量吧。”余笙没把握。 Andy星星眼,“是一定要弄到哦,弄到了我请你吃大餐!” 可以说,余笙走的时候心情是有些沉重的,不过转念一想,可能沈竹瑄虽然脾气不好,但愿意签名呢?毕竟是一块去工作的,她应该多少会给点面子吧? 小宇走在前面,公司安排了一辆大巴车,整个拍摄团队加上余笙一共六个人,沈竹瑄直接在邺城和大家汇合。小宇指着靠窗的位置问余笙,“晕车吗?晕车的话往前面坐一点。” “不晕,我坐这就好了。”余笙把包放下,然后找了一个中间的位置坐好。 小宇朝司机喊道,“老李,人都到齐了,走吧!” “那安全带大伙记得扣上,咱这就出发了!坐稳了各位!”。 余笙看着车子徐徐开动,整个城市的光与景快速地朝身后掠去,昨晚没睡好,余笙打算上车先眯一会儿眼睛。 第五十二章:岚谷拍摄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邺城与宛城距离三个小时的路程,但是邺城的天气却特别暖和,还是寒风凛冽大雪初融的宛城,邺城已经春暖花开了。 是以,邺城又有春城的称号,景色丽人。 余笙跟着大家伙儿从大巴车上下来的时候,小宇微笑着站在大巴车下面招呼余笙,“余小姐,你这一路上都跟着我吧,有什么事就直接问我,跟我说也行。” 余笙一脸茫然。 小宇解释,“出发前小周总托我好好照顾你。” 原来是这样。 余笙道,“谢谢你。” “包给我吧,我带你上去,今儿咱们就在这落脚了,吃完饭直接开工。”小宇指了指前面的酒店。 余笙对邺城不熟,小周总想的还满周到的。 她在心里默默记下了小周总这个人情。 一行六个人在酒店吃了午饭,摄影师已经开始准备了,只是迟迟还没有见到沈竹瑄,他不禁问痛行的负责人小宇,“不是两点正式开工吗?这都一点半了,人还没来呢?” 摄影师韩方向来眼里只有工作,特别讨厌不守时的人,他不耐烦地起身又检查了一下摄影机,整个人看上去很烦躁。 大家都是临时通知前往邺城拍摄的,所以心里多少还是有些闷气。 小宇安抚道,“我这边给她经纪人打个电话问一下到底什么情况,老韩你别急。” “这么好的天,这么好的景,老天爷要是肯等她我还急个屁!”韩方道。 这么一来,大家开始窃窃私语,小宇握着手机到旁边打了一个电话。 只是电话刚刚拨通,大厅里进来一个黑超遮面的女人,身后跟着几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小助理背着包,另一个一直叨叨叨的女人看到小宇喊了一声,“裴总!” 小宇松了一口气把手机收回口袋里,立马迎了上去,“沈小姐好,桃姐好。” 余笙这才闻声顺着沈竹瑄的方向看过去,远远地就看到她一身生人勿近的冷冽气息,长发及腰,穿着一身Chanel高定,脚上是一双裸色踝靴,足足八公分的鞋跟。 气势逼人。 众人一见沈竹瑄终于来了,纷纷噤声。 桃姐微笑着上前致歉,“路上为了躲狗仔,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 “又没迟到,道什么歉?”沈竹瑄毫不在意地朝一旁空着的沙发走去,旁若无人。 “什么叫......” “老韩,少说一句!”不待韩方说完,小宇赶紧制止了他。 沈竹瑄见状冷笑一声,“呵,离开工足足还有二十三分钟的时间,怎么?我说的没错吗?哪儿迟到了?” 韩方气的面红耳赤,还要说话,小宇一个箭步冲上去劝他,“别冲动,她是公司的合作艺人,出了问题咱门担待不起。” “哼!”韩方余怒未消。 经纪人桃姐做和事佬,“时间还来得及,来得及,瑄瑄啊,咱们直接去岚谷拍摄。”。 她走到沈竹瑄身边轻轻拍了拍她,“走了,咱们先上车,一会儿车上直接换。裴总,你们的车就在后面跟着吧,邺城这儿我们算得上是半个东道主了,咱们直接前往岚谷。” 第五十三章:影后与樱花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虽然一路上韩方还在说,“果然和网上说的一样,什么玩意儿,真以为自己得了个影后,全世界都得给她当陪衬?” 韩方从业十年,是国内的顶级摄影师,三年前金宇重金聘请过来,韩方工作态度认真严谨,甚至有点儿死心眼,说一不二,脾气也大。 他定好的方案,坚决不能改,哪怕只是换了一个拍摄道具都不行。 来之前他就对沈竹瑄做了一个简单的了解,上网查了一下,一开始他还以为是记者夸大其词,现在看来确实是实锤了。 小宇道,“老韩,一会儿拍摄的时候你可千万别耷拉着脸,咱们都是替公司办事儿的,拿钱干活,千万别伤了和气,这种话以后就不要再说了,一个小丫头片子,你还真跟她一般见识那不是掉价儿的事吗?” 这么一番说道,韩方的心里总算没有那么堵了,他应道,“我还懒得和她理论呢!” “还是咱们老韩大气!”小宇夸赞,“一会儿咱们就把咱的专业素养拿出来,可不能被人看扁了!” “这事儿我擅长。”韩方拍摄胸脯应道。 余笙坐在靠窗的位置,小宇忽然喊她,“余小姐,一会儿你主要负责现场的突发状况和人事照应,” 余笙笑,“打杂的?” 小宇闻声,“扑哧”一声笑了,“一般这种拍摄场地都没什么事儿,你在现场盯着就行。” “其他人各司其职,咱们争取早点完工,明天回宛城,回去我请大伙吃饭!”小宇道。 众人连连点头,一时间气氛高涨。 邺城的天气很好,春暖花开,樱花在道路的两旁温柔的盛放,岚谷的樱花比国内其他地方开的要早一个多月,而且花期长,品种多,因此,这个蓝天白云,花开满城,是最最美好的风景了。 一行人跟着前面的阿尔法在岚谷的停车场停车,因为今天的拍摄,考虑到艺人沈竹瑄的行程隐私,金宇已经提前和岚谷的负责人通了电话,景区今明两天暂不对外开放。 最近这两年汉服文化开始盛行,眼下穿着汉服的男女也越来越多,特别是年轻一代。金宇为了迎合市场的需求,特别推出了“云想衣裳花想容”这一期刊。 沈竹瑄只需要穿着汉服在樱花树下摆各种好看多姿势就行了,她古装扮相惊艳,这次当然也不例外,一身龙母造型,才刚刚一出场,众人的目光已经印在她身上去了。 她这一身纯手工单单刺绣就足足耗时三个月,匠心打造,所以质感和手感都在上乘。沈竹瑄似乎对这身造型还颇为满意,从保姆车上下来之后,依旧是目中无人地径直朝前走,“摄影师呢?我准备好了。” 态度比之前稍微缓和一些,韩方架起机器开始指导她站姿和走位。公司决定在官网放一段宣传片,旁边是操作无人机的工作人员。 沈竹瑄虽然脾气不好,但是论起入戏和专业程度,绝对算得上一流。 穿上衣服立马有模有样地起了范儿,眼波流转,顾盼生辉,每一张照片都堪称完美。。 连韩方的脸色都慢慢地缓和了下来。 第五十四章:陈记萝卜糕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好!这一组拍完了!”韩方扣下快门道。 不得不承认,沈竹瑄有一种天生的镜头感,仿佛就是为了镜头而生,哪怕是侧颜,都是一种流动的美。 “累死我了,这衣服怎么这么重?桃姐,快点来扶我啊!”沈竹瑄离开镜头立刻就换了一副脸色,尤其是指着助理喊道,“我要喝幽兰拿铁,你去买!” 余笙站在那已经目瞪口呆,工作人员似乎也还沉浸在刚刚的拍摄中,反应过来的只有助理和经纪人。 “喂,你站在那干嘛?是工作人员吗?还不快点过来扶我!”沈竹瑄指着站在一旁的余笙问。 余笙指了指自己,有点不确定,“你叫我?” “不然呢,我在叫鬼吗?”沈竹瑄皱着眉头。 算了,看在她年纪小不懂事的份上,别和她计较了。 余笙心里默念着,然后迈开脚步朝沈竹瑄走去。 “走这边啦,没看工作表吗?还要换一套衣服!去车上!”沈竹瑄颐指气使。 桃姐则道歉,“不好意思,瑄瑄脾气不太好,说话也比较小孩子气,她心地不坏,你别和她一般见识。” “你烦不烦呐,我脾气好不好我自己不知道吗,要你在这解释什么,烦死了。”沈竹瑄嫌弃地说。 余笙看了一眼桃姐,桃姐一脸苦笑。 余笙对沈竹瑄的印象可以说非常糟糕了。 把她扶到车上,余笙转身想走,沈竹瑄嚷嚷道,“我饿了,你去给我买吃的!” 这丫头! 不发威她还拿自己当丫鬟使唤? 余笙站着那没动,假装没听到。 过了十来秒种,余笙听到车门关上的声音。桃姐站在旁边道,“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瑄瑄喜欢吃陈记的萝卜糕,你能帮我买一点儿吗?岚谷附近商业街就有卖。” 桃姐说完,已经从口袋里掏出了两百块钱递给余笙,“剩下的钱你拿着,一会儿瑄瑄拍完了可能要吃。” 余笙:“……” 这沈竹瑄还可以再无耻一点吗? 桃姐见余笙无动于衷,继续道,“瑄瑄小时候身体不好,家里人给宠坏了,但她是个好孩子,要是她说话有伤害到你的地方,我代她向你道歉,对不起。”桃姐语气真诚,“一会儿还要拍摄,我这边走不开,只能麻烦你了。” 余笙被公主病晚期的沈竹瑄气到吐血。 她接过桃姐手里的钱道,“好,我去买,小费就算了,我不缺这一百块钱。” 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遇到这种情况,真是活久见。 余笙转身朝前面走,她头一次来邺城,对这不是很熟悉,然而因为拍摄的关系,整个景区内除了他们几个,没有任何人,连一个可以问路的行人都没有。。 她只好继续朝前走,走了两分钟出了大门,门外是路牌,余笙站了好一会儿才分清哪是哪儿,在上面看到向左的路标指示岚谷商业街,余笙朝左边看了一眼,是一条很干净的街道,几乎没有什么人,她思忖了一下,还是决定往左边走过去看看。 第五十五章:想哭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等余笙买好萝卜糕再次出现在岚谷时,沈竹瑄的第二场拍摄刚好结束,她远远地看到余笙就叫道,“喂!你去哪儿了,买个萝卜糕那么久!知不知道我都快要饿死了!” 余笙有那么一瞬间想把萝卜糕直接甩到她脸上,奶奶的,她还真不想伺候了! 用池筱筱的话说,她老余家的种,什么时候怕过事儿? 可当桃姐一副讨好的面孔出现在余笙面前时,她犹豫了。 桃姐像是拿捏了余笙的七寸,低声下气的道歉,“对不起,给我吧,今天真的是麻烦你了。” 她伸手去接余笙的萝卜糕,余笙将袋子递给她,她又道了一声,“谢谢。”随即才走开了。 不远处韩方正在检查拍摄效果,小宇走了过来问,“你给她买零嘴儿去了?什么时候俩人关系这么好了,我都没发现,刚刚还到处找你呢。” “裴总你就别挖苦我了,您还看不出来吗?我哪高攀地上人家啊。”余笙苦笑。 “哈哈,我看你俩倒是长的有点像。”小宇笑。 余笙拒绝捆绑,“哪有,人家可是影后。” 就对她有意见了,脾气这么差! 小宇认真脸,“我说真的,怎么?你以为我在开玩笑?我也是刚刚才发现的,你们俩眉眼那里长的太像了!不认识的人还以为你们是姐妹呢!” 小宇很认真地解释。 身后,沈竹瑄的声音尖锐刺耳,“我要吃陈记,你这买的是什么鬼东西,狗都不吃!” 我去! 余笙也是有脾气的好吗?虽然现在温柔了很多,但被人这样欺负那可不行! 她的火气蹭蹭地往上涌,风风火火地丢下小宇跑到了沈竹瑄的面前,她气势不输,“你再说一遍!” “说一遍又怎么样!你买的东西,狗都不吃!”沈竹瑄说完,直接把袋子当着余笙的面扔到了地上。 萝卜糕散落了一地,袋子上“陈记”两个字赫然在目。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你有病吧?真当自己是公主就以为全世界都要让着你吗?我给你买东西不是怕你,更不是你的丫鬟,我是金宇的一份子,我只想对得起我的工作,你别欺人太甚!”余笙一口气说完。 “金宇?你还好意思提金宇?公司有你这样的员工才真是蒙羞,员工守则看过没有?我来你们金宇,是你们求我来的,不是我要来的,现在这就没法伺候了?”沈竹瑄冷嘲热讽道,“你叫什么名字?敢和我沈竹瑄顶嘴的,你还是第一个!” 气氛愈演愈烈,两人僵持不下,桃姐开始做和事佬,“瑄瑄,你少说一句,少说一句。” “凭什么我就少说一句,她骂我了你可看见了!”沈竹瑄不满。 “今天真是让我见识到了什么叫做厚颜无耻!”余笙怒气未消,“这活我不干了!”她直接撂挑子,把脖子上的工作牌一把扯下,狠狠地扔在地上。 随后不顾身后小宇的声音和沈竹瑄的声音,余笙头也不回地朝前走,工作嘛,不开心了,就不要了,大不了再找找,人生才不要活的这么憋屈! 话是这么说,可是心里怎么还是有点难过啊。。 想哭。 第五十六章:中弹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余笙一路往前走,她不认识路,也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儿,偌大的城市,一个人好孤单。 走到哪,看到的每一个人都是陌生的。 她开始想念许从舟,东西还在酒店,什么都没有带,连随身背的包都还在岚谷。太阳暖洋洋的,余笙忽然想起上次去公安局找许从舟的场景,忘了带手机,他把电话号码写在纸条上让她背下来。 他严肃的表情还历历在目,“下次不许忘了。” 悲伤的情绪淹没了一切,连带还在正常运转的大脑,余笙站在城市的人行道上,冷静了片刻,脑子里终于蹦出来一串数字。 “不好意思,可以借你手机给我打一个电话吗?”余笙拦住一个女人的去路,女人牵着小孩,余笙解释道,“我手机丢了,想跟我男朋友打一个电话。” 女人看了余笙一眼,接着上下打量了一番,见她却是情绪比较激动,脸色不太好,这才犹犹豫豫地解锁递了手机过去。 “谢谢!谢谢!”余笙双手接过手机,把脑子里那串数字一个个输入手机里。 通了! 余笙的心跳加速了一下。 可是,整通电话都快结束了还是没人接。 余笙接着又打了一个,这一次,终于在快要结束时,那头一个声音,“喂?” “是我,许……” “你找我们头儿是吗?他现在不方便接电话。” “他怎么了?”余笙道,“我是他女朋友。” “嫂子?”那头地声音断了一下,嘈杂之后又传来声音,“头儿他出事了,嫂子,你现在在哪呢,头儿,头儿……”隐隐约约的啜泣声,“头儿已经昏迷一天一夜了。” “出什么事了?”余笙的心被揪了起来。 “嫂子,都是我不好,都怪我!我该死,我……”声音又中断了一下,“都怪我执行任务的时候手机没调静音,暴露了,头儿为了救我他……他中弹了。” 中弹? 余笙吓得一个机灵,脑子里突然一片空白。 二毛在那头报了医院地址,从电话里还是能听到他隐隐约约的哭泣声。 余笙的腿开始发软,她才刚刚和他相认呐,他怎么就出事了? 不,他不能出事,一定不能。 余笙用最快的速度收拾了一下心情,把手机还给对方之后直接往来时的方向狂奔,那是去岚谷的路。 她跑到路边打了一辆计程车,上车后司机摁下空车牌,看了一眼行色匆匆的余笙,余笙道,“师傅,去岚谷,麻烦你快一点,谢谢。” 去往岚谷的路并不堵,但车子也只能在下面,没法开进岚谷景区,余笙道,“师傅,你在这等我一下,我去上面取一下包,一会儿你再送我去一趟车站。” 她这一段话说完,不待司机反应已经拔腿跑了出去,司机解了安全带匆忙打开门跑下车已经追不上余笙地身影了,他暗自咒骂了一句,重新打开车门钻进了车厢,打算在这死守。 余笙几乎拿出了高中时一百米冲刺的决心一鼓作气跑到了拍摄地点,众人见到她还微微一愣,尤其是沈竹瑄,还以为她是来道歉的,得意的地笑了起来。。 余笙不去看那些心思各异的眼神,从车上拿了包就往外面跑。 第五十七章:都是你的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余笙已经满头大汗,她出现在计程车前的时候司机师傅正巧低头点了一根烟,余笙敲了敲玻璃,司机师傅挺意外的看着余笙,余笙道,“师傅,抄最近的路带我去去汽车站,谢谢。” 司机师傅看了一眼余笙,猛地吸了一口烟,颇为意外,随后把剩下的烟熄灭,立刻发动了车子。 余笙打开车门重新回到后座,她从包里掏出手机打给池筱筱。 电话接通,余笙开门见山,“筱筱,宛城协和你认识医术精湛的医生吗?” 池筱筱担忧道,“出什么事了?怎么忽然要找医生?” 余笙回,“是许警官,他出事了。” 余笙不敢想,中弹昏迷的许从舟现在怎么样了。 怪不得之前打电话都没有人接,他那时是在执行任务吧? 后来是不是就出事了?老天爷连一分钟的时间都不肯留给她。 电话那头的池筱筱已经炸了,“笙笙你别急啊,我这就帮你问问,你现在在哪儿呢,我去接你。” “我在回宛城的路上,筱筱啊,你先帮我联系医生,他昏迷很久了,我担心他……”余笙边说眼泪边簌簌地掉。 老天爷为什么这么残忍,她才刚和他相认,连叙旧都没来得及。 最难过的是,他出事的时候,她没有陪在他身边。 电话那头的池筱筱一阵手忙脚乱,不停地安慰余笙,余笙还是哭。 她想起那年,第一封信,确切地说,不能称之为信,只是简短的几句话,余笙以为是和自己一样的小孩,两个孤独的小孩彼此之间相互照亮前方的路。 他们不曾问过年纪,北极星只在信中提到过,他比她要大上一些,余笙不信,因为两个人完全没有沟通障碍,没有隔阂,像老朋友一样,一见如故。 司机师傅小姑娘梨花带雨的模样,同情道,“小姑娘你别哭啊,大哥我给你抄近路去车站,这会儿看看能不能赶上整点的大巴车。” 余笙眼睛通红,“谢谢你,谢谢。” 邺城这一趟,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余笙来不及好好看一眼邺城岚谷里的满园樱花,一颗心已经穿越回了宛城。 归心似箭,说的就是她吧。 好在路上并不是很堵,余笙到了车站,付了钱和司机致谢,司机催她,“行了,没事儿啊,谁都有个难处,快进去吧,时间来得及。” 车站里人头攒动,南来北往的旅客很多,余笙沿着人群一路走到了售票大厅,“给我那一张去宛城的票,谢谢。” “几点?”售票员问。 余笙道,“马上就走的这趟。” 她不知道有几点几点的车次,只想最快的这趟,能早点回到宛城。 售票员取了票递给她。 车上,池筱筱打电话告诉她不要着急,已经找了协和最好的医生在照顾许从舟,余笙悬着的心这才稍稍沾了地。。 三个小时的车程,余笙就这么望着窗外,从白昼看到傍晚,看到华灯初上,霓虹在城市里如同精灵一般跳跃。 第五十八章:不接受反驳 - 你得哄着我 - 林漫笙 冬日昼短夜长,车子到达宛城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余笙下了车,刚出出站口就看到站在外面的池筱筱,池筱筱朝她招手,“笙笙,这呢!” 寒风刺骨,余笙出来忍不住打了有个哆嗦,宛城的天也变了,早上出发的时候还是暖阳天,晚上忽然刮起了这么大的风,余笙刚走到池筱筱身边,池筱筱一把抱住了她,“别担心了,许警官吉人自有天相,他一定会没事的,走,我们一块去医院。” 余笙的鼻子一酸,池筱筱道,“少给我来这套啊,憋回去。” 被她这么一说,余笙又好笑又难过地拍了池筱筱一下。 “行了,走吧,你的许警官要是看到你这副样子该他担心你了,吃饭没有?我车上还有点面包,你先垫垫肚子,知道你也吃不下,但是给我个面子呗。” “走咯!”池筱筱大姐大似的,一把揽过余笙的肩头,漆黑的夜,昏暗的路灯下,这个怀抱太温暖了。 对于要哭的人,一个温暖的拥抱足以。 车上,池筱筱车技一流,一路狂飙,余笙则坐在副驾驶上无精打采。 “面包在你手边,笙笙,刚出炉的,还热着呢。” “我吃不下。”余笙摇了摇头,突然说道,“许警官就是北极星。” 池筱筱脱口而出问道,“什么北极星?”问完她才骤然反应过来,惊讶道,“你是说高中和你通信的那个北极星?就是许警官?不会吧?这么巧?” 池筱筱不可置信。 当年她像个小太妹,比莫北和余笙还要叛逆,和一伙男孩子通宵打游戏,男孩玩输了耍赖,池筱筱抄起身边的啤酒瓶就往他头上砸。 当时心高气傲,哪里容得下这样的藐视,后来那个男孩脑袋缝了八针,还没出院就嚷嚷着要池筱筱好看,非得让她也感受一下这种撕心裂肺的滋味。 这事儿被池筱筱的父母知道了,都是有钱人家的小孩,他父母就花钱替她摆平了这一切,谁知道那个男孩睚呲必报,非但不肯承认收了钱,还在放学路上堵池筱筱,池筱筱吃了亏,又找了一伙小黄毛去教训那男孩,后来闹得挺厉害的,出于各方面的原因考虑,池筱筱的父母把她送出了国。 余笙和她不在一所高中,也是她出国之后才知道的。 池筱筱出国两年,余笙和北极星通了两年的信。 这些是后来余笙和她说的,那段灰暗的时光里,她除了上网翘课,最亲爱的朋友又不在身边,又加上想念父母,那种感觉随着成年越来越强烈,余笙甚至都点极端,那时还抱怨过父母为什么要生下她却丢下她。 索性,那本书里,藏了一个时光的秘密。 彼时初相逢,北极星的温柔弥漫在字里行间。 “你知道北极星是什么星吗?” “什么星?” “它是小熊星座里最亮的一颗星,而我是小浣熊,所以北极星是小浣熊的。” “所以呢?” “所以你是我的,不接受反驳。”。 “好好好,是你的,不接受反驳。”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