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题记 献给 彼得·伊里奇·柴可夫斯基 一只天鹅从牢笼里逃离, 蹼擦亮了干燥的石铺路轨, 粗糙的地上拖曳他白色的羽翼。 干涸的小溪后面鸟儿张开了喙 在尘埃中紧张地洗着翅膀, 心中充满着美丽故乡的湖泊, 他说:“水,你何时再流淌?雷,何时你再鸣响?” 我看到那厄运,奇异而命中注定的传说, 偶尔朝向天空,如同奥维德诗中的人物, 朝向讥诮的天空与残酷的蓝色, 痉挛的颈上支撑着他贪婪的头颅 就像他在向上帝投以谴责! ——波德莱尔《天鹅》(给维克多·雨果) 第2章 引子 6月22日。夏至。 清晨,魔都阴郁的黄梅天,细雨连绵不绝。 崔善仓惶地冲回家里。坐上冰冷的马桶,放出憋了六个钟头的小便。宛如即将溺死,喘回第一口气。 还阳。 看着卫生间镜子里的自己——奇形怪状的年轻女子,几乎看不到头发,全被发网包裹起来。浑身上下都是黑色,包括黑帽,平底黑布鞋外罩着鞋套。白手套除外。 等到打开黑色背包,她才意识到杀人工具,全部留在了现场。 但是,这辈子都不想再回到那地方了。 背后肩胛骨的皮肤,依旧隐隐作痛。崔善放出乌黑长发,穿过狭长的卧室与客厅,推开通往天井的铁门。浸泡在淋漓雨水中的庭院,伸出旺盛而有毒的夹竹桃枝叶,四处蔓延暗绿色苔藓。最后两株鲜红的荼即将腐烂,仿佛烟瘴缭绕的沼泽地。也许还得种两盆莲花? 目光爬过墙头的树叶和雨点,是天蓝色的拜占庭式圆顶,街对面的一座老东正教堂,荒废多年再未使用过。这间公寓样样都遂心意,唯独每天在院里看到教堂,不算什么吉兆。 今天,是崔善的二十六岁生日——她只收到一份礼物,是昨天插在花瓶里的一枝玫瑰,大概不超过十块钱。 整天焦虑不安,寸步不敢离开,等待那通盼望已久的电话,或者说——随时都想离开,只要门外响起某种怪异的声音,都会怀疑是不是警察来了。崔善只能安慰自己说:你远在台湾,忙于各种应酬,要么忘了办港澳台电话套餐? 连续下了三天梅雨,终于接到林子粹的电话——她死了。 崔善嘤嘤地哭,肩上掠过一层凉风,感觉有人骑在脖子上,双腿紧钩她的胸口。 作为刚死了妻子的鳏夫,林子粹要避免跟任何年轻异性的接触,崔善可以理解他暂时不要见面的请求,说不定怀疑他的人正在跟踪和偷窥呢。 不过,他有了最充分的不在现场证明,更没有人知道崔善的存在。 计划成功了吗?她没有开香槟的兴致,忐忑不安,连续噩梦——梦到死去的女子。 她没有听取林子粹的警告,偷偷去葬礼现场观察。程丽君是穿着白色晚礼服下葬的,他把一束白玫瑰放在亡妻身上…… 过程中来了许多宾客,有上市公司的高管,各种在电视上见过的大人物,还有死者生前最要好的几个闺蜜。 葬礼的背景音乐,并非通常的哀乐,而是不知名的古典音乐,宛如在交响音乐会现场。崔善听着有些耳熟,让人莫名其妙倍感忧伤,忍不住要掉下眼泪。 赶在散场之前,匆匆离开殡仪馆大厅,外面那堆硕大的花圈中间,刚撑起梅雨中的洋伞,她就发现一张男人的脸——不是黑白遗像,而是个古怪的中年男人,穿着件灰色的廉价汗衫,半秃头的脑门教人望而生畏。 崔善惶恐地低下头,混在哭丧人群中溜走,身后留下满世界细雨,连头发都要霉烂长毛。 希望在这场葬礼之后,等来一场婚礼。 这天夜里,她独自去了外滩的酒吧。半年没来过了,站在杰尼亚旗舰店门口,她故作风情地撩起头发,挑衅地看着其他年轻女子,赶走不合时宜的卖花小女孩,想象自己是今夜的女王。忽然,雨停了,头顶升起一片绚烂烟花,不知是谁结婚还是某个庆典?她倍感虚弱,就像活了大半辈子,等到温暖夜色殆尽,就要开始妈妈那样漫长的生涯。 从杀人那天开始,一个多月,林子粹始终没跟她见面,连电话都不接了——最危险的结局,犹如夏日的花园,一不留神就长满了野草。她想起乍暖还寒的春天,小院里开着白色蔷薇,林子粹慵懒地躺在床上,指尖香烟已燃尽,剩下厚厚的烟灰,塞进一次性水杯,发出咝咝声响,犹如细蛇爬行…… 崔善只想看他一眼,哪怕为掩人耳目,单纯坐在对面,不声,不响。 七月,最后一夜,月似莲花,清辉淡抹。 经过漫长的跟踪与偷窥,崔善终于发现他的踪迹,敲开五星级酒店的房门。林子粹摘下耳机,掐灭烟头,拉紧窗帘,害怕被人偷看。 房间里没有别的女人,只有股淡淡的男士香水味。扔在桌上的iPod耳机,飘出某段古典音乐的旋律。 崔善痴缠在他身上,林子粹却躲过她的唇,一本正经地承诺——给她账户里转笔钱,帮她办妥移民手续。不是喜欢地中海吗?意大利怎么样?但治安不太好,建议去法国,平常住巴黎,随时可以去蓝色海岸度假。 一个人?不去。 她抓住林子粹的手,抚摸自己的肚子,却被厌恶地推开。他再点起一根烟,蓝色尼古丁的雾,让原本眉目分明的脸,越发模糊不堪。 林子粹夸她表演得不错——什么怀孕啊?全是骗人的鬼话! 话似尖刀,扎透心脏,她下意识挡着脸,像小学生考试作弊,或代家长签名被抓牢。 什么时候发现的?她问。 他答,杀人前的几天。 那天早上,你临走之前,说的那些话,也都是假装的?她接着问。 林子粹说,箭已离弦,如何收回? 其实,今晚找过来……看着这个男人的眼睛,几乎再也不认得了,崔善摇摇头,一狠心,吞下后半句话。 半个月前,她发现自己真的怀孕了。悄悄去了趟医院,仰望后楼的烟囱,飘着奥斯威辛般的黑烟——据说那是焚烧的医疗垃圾,包括被截肢的断手断脚,手术中被摘掉的坏死内脏,还有人工流产或引产打出来的胎儿,许多还是活生生的,就被扔进焚尸炉归于天空。 妇产科开具的诊断书上,明白无误地写着怀孕四周。林子粹的第一个孩子,真实地存在于崔善的子宫,像颗螺丝这么大。她计算过两人播种的时间,就是行动前的那几夜,杀人的兴奋加速了排卵吗? 但,现在,她改变了主意。就算讲出这个秘密,他也会说——除非有亲子鉴定的结果,凭什么让我相信孩子是我的? 林子粹说她有精神病,说来轻描淡写,却捏紧她的左手上臂,让她一直疼到骨头里。是啊,要不是精神病人,又怎会如此? 他蹦出的每一句话,都宛如屠宰场的刀子,死刑场上的子弹,一点点将她的羽毛和皮肉撕碎…… 你去死吧!就算带着孩子一起去死,就算把他(她)生出来再杀死,也不会让你得到。 该到算账的时候了,扇走眼前的烟雾,崔善给自己补了补粉,面目一下子凛冽,像鬼片里面对梳妆镜的古装女子。 不怕我去告发?她问。 林子粹回答,你可以去自首,但,杀人的是你! 他还说,如果,请个医生来做精神鉴定,或许你可以捡回一条命。 崔善却出乎意料地冷静,回答道:你错了,我没有杀过人。 说什么呢?林子粹的眼里飘过某种疑惑,但他不想听崔善的解释,板下脸,说,告诉你一件事,虽然你始终对我隐瞒,但我早就知道了——你妈妈究竟是谁? 天哪,你知道了?崔善打碎了一个水杯,这比他翻脸不认人更令人绝望。 对于我身边的女人,自然会调查得一清二楚。而你欺骗我的小把戏,只会让你更虚弱——我得明白你怎么会在冬至夜里,出现在我家的车库前。他说。 因为我的妈妈?她是卑贱的下等人,而我也是?林子粹,你是这样认为的吗?崔善问。 林子粹用舌头舔着嘴唇,说,你知道吗?你长得很像你妈,尤其眼睛和鼻子。她年轻时也是个美人吧?身材还没走样,倒是丰满得更有韵味。不晓得为什么,每次跟你在床上,我就会想起她。 她已捏紧拳头,像头愤怒的母兽,强忍着不发出牙齿间的颤栗,而他衣领上的烟味越发令人作呕。 林子粹像端详一件衣服似的,用手指比划着她的脸,忘乎所以,顺便说一声,有几次你妈在屋里拖地板,我躺在床上从背后看她的屁股…… 突然,他的声音戛然而止,被清脆的玻璃破碎声打断。 崔善握着一只残缺的花瓶,随手从窗台上抄起来的,刚砸破这个男人的脑袋。 iPod耳机里的古典音乐伴奏下,鲜血从太阳穴与颅顶涌出,汇成一条红色小溪,欢快地淹没崔善的高跟鞋。 他死了。 世界静默如许,空调的舌头吐出冷风,绯红被黑白取代。随着头皮渐渐发冷,她才清楚自己干了什么,沉入无以言状的后悔。窗外,天黑得像最漫长的那一夜。 幸好踩着红底鞋,反正与血污颜色相同,逃出酒店也无人注意, 这双鞋子,不久将躺在高空中的角落缓慢腐烂。 不知从心房里的哪个部位,涌起一句熟悉的话,那是爸爸年轻时的口头禅,每当女儿哭鼻子时就会哄她—— “不要难过,不要哭,会有的,都会有的,面包会有的。” 第3章 如果世界末日来临,只能带一种动物上诺亚方舟——马、老虎、孔雀、羊,你会选择哪一种? 荒芜的天空。 大团泼墨般的浓密云层间,一架不知是波音还是空客的飞机划过。引擎与高空气流的摩擦声,宛如深夜悬崖边的海浪,穿越三万英尺将她唤醒。 崔善躺倒在坚硬的地上,面对不毛之地。 天空的界限,是一堵黑色墙壁,笼罩刺眼的灰白光晕。颈椎深处摩擦的“咯吱”声。接近一百八十度的旋转间,最终被一道直线切断——还是黑色水泥墙。两道高墙之间,宛如长长甬道。手肘撑着地面抬起,天空像一幅卷轴铺展,露出深色画框。 她在一个凹字形的世界里。 喉咙发出喘息,细细的女声。深呼吸,胸口有一对突出物,有节奏地起伏,肩上有柔软的长发,还有两腿之间的耻骨。 背后依然是墙,铅灰色的乌云下,四堵墙连接封闭在一起,从“凹”变成“口”,如镶嵌在黑框中的照片,想象一下追悼会上的黑白遗像。 没有耳环,没有镯子,左手无名指上也不见戒痕,只有一条合金项链。沿着链条摸到坠子,一枚施华洛士奇水晶天鹅,轻巧得几乎没感到分量。 脚指头可以动了,小猫似的脚踝,光滑的小腿肚子,还有……她穿着齐膝的裙子,仅有一只脚上有鞋子。 高跟鞋,七厘米的,红色底,Christian Louboutin。 脚踝有些擦伤,胳膊也有刚结疤的伤口。 左手伸进裙子……内裤还在,并且完好,不像被人匆忙穿上的样子,泪水沿着脸颊坠落到手背,眼睛后面某根神经剧痛,像牙医用机器钻你的龋齿。 找到另一只鞋子前,她赤着双脚,扶着粗糙的水泥墙,遍地灰尘与鸟粪,孤独的天井……这是个口袋,近乎标准的长方形,左右两道长边,前后两道短边,加上坚硬的地面,酷似敞开盖子的棺材。 墙角下有几株茂盛的石榴,灌木般的树丛,簇拥着火红的花朵。数蓬一人多高的蒿草,疯长到邪恶的藤蔓,结成杂乱干燥的土块。夕阳像舞台追光,越过高墙直射双眼,以及妖艳的石榴花。 正对她的墙顶,落日的方向,露出一小截高层住宅楼,这种楼通常在三十层左右——匪夷所思,仅隔着一堵墙,却只能看到它最顶上几层。反方向更远处,看到两栋玻璃幕墙的大厦,虽然只有一小部分,但估计有四五十层。耳边响彻各种噪音,此起彼伏的汽车喇叭声,似从遥远地底传来…… 她被囚禁在大概二十层高的楼顶。 天井,其实是空中花园,只是看来荒废了很久。花园被四堵高不可及的墙包围着,除了没有屋顶,跟监狱毫无区别。好歹监狱还有门窗,这里却什么都没有——我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崔善困惑地仰望云层,想象一个女人从天而降。 一整天,她尝试了各种逃生方法,但每面墙起码三米多高,踮着脚尖伸直手,也仅够着一半。崔善不矮,双腿与胳膊修长,光着脚也在一米六五。南侧那堵水泥墙壁,跟其他三面墙略微不同,颜色浅些,用力敲打感觉更厚实。墙角有小小的落水口。用脚步丈量这座监狱:长十米,宽不到四米,标准的长方形。最简单的算数乘一下,将近四十平方米。 不想重复脑中储存的所有脏话,毕竟穿着Christian Louboutin的红底鞋,头发里残留CD香水,而非戴着金链的暴发户——却连续说了几百个Shit,对于一个淑女而言,这不是什么好习惯。 脑后肿着块大包,稍微触摸都很疼。打结的头发凝固着血迹。崔善判断自己是被人从墙上扔下来的,不巧后脑勺撞在坚硬的水泥地上…… 找不到镜子,一小块水洼也没有,看不到自己的脸。她伸出细长指尖,触摸面孔轮廓,双眼皮,眉眼间距离适中,鼻梁不高不矮,窄窄地垂在人中上。嘴唇较薄,因缺水开裂。颌骨与下巴的感觉很自然,没整过容。皮肤还算光滑,想必用过很多护肤品,手指上抹出一层淡淡的粉。白皙的胳膊与胸脯,擦满灰尘与污垢,披头散发,很像女神……经病。 她的腰挺细的,肚子略有赘肉,估计体重五十公斤,还会继续瘦下去。黑色小碎花无袖裙,裸露双肩与膝盖以下部位,V字领扯到胸口,藏着结实的B罩杯。她脱光衣服,想找到某种特别印记。很幸运,腰上没有取肾的伤疤,肚子没有妊娠纹,更无剖腹产的刀口。 崔善相信自己的子宫中,仍有个小小的胚胎,像小螺蛳那么大。 但是,左手上臂的皮肤表面,依稀有几处微弱的红点,仔细看像是针眼。 是否遭遇过性侵犯? 她记得DIOR、CHANEL、GUCCI、PRADA、BURBERRY……流川枫、F4 与《泰坦尼克号》。北京奥运会那一年陈冠希很火。上海世博会。高铁事故。PM2.5雾霾。王菲又离婚了。每个人都在用微信,像无数碎玻璃,扎进后脑勺,雪片般,金属光。 “救命!” 每隔一两个小时,崔善就会狂喊。嗓子很快喊哑。她在哭。 新家没有门窗,没有屋顶,更没家具,倒有个宽敞的阳台,长着茂盛的石榴与野草。她把靠南的墙壁当作鞋柜,只有一对高跟鞋——另一只鞋找到了。 根据甚嚣尘上的噪音判断,楼下应是贯穿城市的高架道,不分昼夜拥挤着滚滚车流。还有一片街心公园或绿地,傍晚被退休妇女们占领,震耳欲聋地播放《最炫民族风》。等到妈妈们回家看八点档抗日神剧,披着长发的流浪歌手,插起电吉他唱《北京,北京》或《光辉岁月》。 第一个夜晚。 幸好是盛夏,崔善清扫出墙下一片空地,躺在靠南的墙边。月光像毯子盖在身上,这个角度只能看到天空,仿佛几百万年前,又像遥远旷野,春天飘过花瓣的河边,脸上飞满蒲公英。那时夜空比现在干净,没有一丝灯光,安静得像聋子的世界。 第4章 第二天。 清晨,崔善被鸟鸣惊醒,想起一件倒霉事——她已经怀孕六周了,要是被妈妈知道的话,该是高兴得去准备尿布,还是抽女儿一个耳光,再强逼她去“无痛的人流”? 憋了一晚上的尿,必须到石榴树下解决问题,泥土成了天然厕所。高楼上紫外线强烈,她开始怀念太阳眼镜、遮阳伞与防晒霜。没有一丝风,像个蒸笼。裙子太薄,脱光了也无济于事,不奢望空调与风扇,给瓶水就很满足。任何举动都是徒劳消耗,增加中暑的风险。为了摆脱近乎直射的阳光,她找了块从未晒到过的墙角,后背阴凉而粗糙。时间好慢,仿佛一辈子,而过去异常短暂,水滴般蒸发。 入夜,一只蟑螂从大腿上爬过,崔善最恐惧这种小动物了。夜晚比白天危险得多,每个妈妈都这样教育过小女孩,比如吃人的野兽,比野兽更可怕的男人。盘腿在墙角下,城市上空有各种灯光,但不足以照亮这里。瞳孔适应了黑暗,几乎能看清每片石榴叶,蒿草上不知名的虫子,鸟儿藏在树丛过夜,还有墙上窜过的老鼠。蝙蝠与鸟截然不同,折线形的飞行轨迹,几十只忽隐忽现,原来从没离开过,只是躲藏到人迹罕至的楼顶。崔善无意跟它们作对,但请井水不犯河水——我可是赏金猎手。 这是个充满危险的世界,但最大的危险,是没有一滴水与一粒米,四十度的酷暑中,作为一个孕妇,她快要死了。 第三天,依然不见人影。 用高跟鞋作为容器,收集一些露水,虽然只够润润嗓子。她盼望下一场倾盆大雨——却等来一粒鸟粪落到头上,名副其实的“Shit”! 像电脑死机重启,面对布满数字的蓝色屏幕……崔善想起爸爸教过她的,立即折断许多石榴树枝,加上坚韧而结实的细长蒿草,编织出一个箩筐。至于木棍,地上有散落的小树枝。绳子到哪儿去找?一绺头发垂到眼角——女人的长发第一次有了实用功能。狠心拔下一根,还嫌不够,直到三根发丝打结连在一起。还缺诱饵,她在泥土中抓了几条毛毛虫。 捕鸟网做好了,她躲藏在石榴树下,头发丝绕在指尖。虚弱地耗了一个钟头,当她几乎晕倒,有只鸟已在“箩筐”里了。 愤怒的小鸟在陷阱里扑腾,禽流感怎么办?白痴!一根锋利的树枝,透过“箩筐”刺中小鸟。听到哀鸣,她闭上眼睛,右手在发抖,再换左手。连续刺了好多下,像自己被戳穿无数洞眼。当鸟儿在一团血污中死去,这具小小的尸体,能填满四分之一的胃吗?还是到头来依然饿死,在十八层地狱里增加一重罪孽? 崔善耐心地拔光羽毛,用树枝剖开肚子——就像生物学上的解剖课,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清理出弯弯曲曲的肠子,扔到泥土里做了肥料,仅剩下一丁点肉,恐怕不及一根鸡心烤串的分量,但能让她多活几个钟头。 要有火。 开什么玩笑?北京猿人似的钻木取火?活下去的唯一办法。花园共有六株石榴,必须牺牲最小的一株。她汗流浃背地把整株石榴弄断,截出最粗的根部,又找了根弯曲的树枝,绑上草茎就像弓箭,固定另一根笔直的树枝。连续尝试十多次,耗尽整个下午,钻木取火才告成功。她用枯草落叶包起火种,小心地往里吹气,再用枯树枝做了个火堆。原始人的生存太不容易,人类活到今天或许真是偶然。 炊烟袅袅,烤麻雀好了,飘满略带焦味的香气,崔善相信自己烧烤本领一流。在金黄的麻雀身上咬一口,满嘴滚烫的油脂,舌头差点烫破,肉与细细的骨头进入胃中。不管晚餐还是点心,再来点盐与佐料就更完美了,是严重饥饿后的错觉吗?她心满意足地躺在地上,抚摸肚子里的胚胎…… 没有梦见那只小鸟。 第四天,重新加固“箩筐”,捕捉到第二只鸟。不再是小得可怜的麻雀,弄死它费了更多功夫。但负罪感逐渐降低,好像杀死的不是一个生命,而是晚上饿了起来煎个鸡蛋。崔善喜欢比较生的那一面,仿佛在吃即将孵化的小鸡。 连续几天只能喝露水,快要渴死的时候,下雨了。她躺在地上张大嘴巴,疯狂地喝着雨水,带有某种奇怪的酸味,可能是大气污染。 水泥地面无法渗透,落水管道狭小,雨稍大些就会积水,崔善看到了一张脸——灰暗天空下的四堵墙,连同女人的脸,被乱糟糟的头发围绕,随着雨点不断被毁容又修复。她迟疑地摇摇头,张嘴吼了两声,水中的女人做出相同动作。 雨中倒影乍看像个女乞丐,衣衫褴褛,形容枯槁,跟《行尸走肉》没啥区别。她趴在这面易碎的镜子上,用雨水擦干净污垢,露出一张还算年轻的容颜。瓜子脸的下巴轮廓,长长的杏仁眼,久未修过的眉毛,暗淡开裂的薄嘴唇,滴着水的鬓丝。如果擦上粉底,打出眼影,抹上端庄的唇膏,会是一张漂亮的脸,掳获某些男人的心,无论他十五岁还是五十岁。 一脚踩碎地上的镜子,水花飞溅到眼里,混合汩汩的热泪…… 忽然,水洼中掠过一个男人的影子。 崔善惊恐地尖叫一声,接着兴奋地回头看去,空中花园里并无半个人影,但在南侧墙头有个人影走动。 雨停了,那个人自顾自地走着,并未看到她。 “救命!”她声嘶力竭地咆哮,“喂!救命!” 然而,男人在故意装傻吗?他看上去四十岁上下,半秃的脑门,黝黑的肤色,穿着件灰色老头衫,背后充满着汗渍。 就是这个人把自己关在这里的吗? 虽然,看起来如此陌生,这种穿着打扮和形象,多半是个建筑工地上的民工,她却有些眼熟——从前见过这个人吗? 不管怎样,先要让他往下看啊。崔善继续狂喊,几乎扯破嗓子,似乎在高空表演杂技的家伙,还是无动于衷。 SB,你是聋哑人吗? 他消失了。 尽管,她继续叫喊并捶打这堵墙,希望引来其他人,天空却再也没有被打破过。 她绝望地倒在地上,用后脑勺撞击墙壁,直到头晕眼花昏迷过去。 崔善用干燥的泥土与树枝,在水泥地上围了个水池,只有脸盆大小。又一场小雨过后,池子积满浑浊的水。沉淀一夜,就能洗脸洗头。她用细树枝做成简易梳子,清洗后的长发垂在肩上,像从浴室出来的女人。 每个早晨,饥肠辘辘,必须补充其他营养,蛋白质、碳水化合物…… 她抓了一只硕大的蟑螂,闭上眼塞入嘴里。口腔与舌头充斥翅膀与六条腿的挣扎,她用牙齿拼命咀嚼咬碎。说实话,有些臭。她学会了用树枝引蚂蚁吃,而毛毛虫水分比较多,个别有甜品的味道。在地球上的某些角落,肯定还有人过着相同生活。 想是频繁杀生的缘故,崔善被蚊子叮得厉害。她依然穿着黑色小碎花裙子,脏得不成样子,上下破了许多洞眼,露出敏感部位。浑身包括头发散着臭味——泥土里的粪便味,鸟的鲜血与内脏味,嚼烂后的虫子味,还有永远的汗酸臭。 居然还没生病,是天生异常健康?还是在这种绝境中,反而能提高抵抗力,克服各种风寒与邪毒入侵?崔善明显瘦了,腰和大腿细了一圈,也许掉了十几斤肉,不知道肚子里的胎儿还在吗?早上醒来感觉低血糖,有时突然晕倒,不知什么时候就死了吧? 偶尔躺在墙角休息,仰望各种变幻的天空,常看到一群排列整齐的鸽子,领头的是高贵冷艳的白鸽,跟着一群灰黑色的家伙。它们会停在墙头,发出咕咕的噪音,落下满地灰白的鸟粪。崔善并不关心它们是否漂亮,只想捉两只下来,按住鼻孔闷死。她抓住一只离群的鸽子,也许忘了回家的路,在城市上空可怜地盘旋流浪,直到落入陷阱。吃鸽子,要比吃麻雀垫肚子多了,虽然不放血就吃很腥气。 漫漫长夜,只要稍微有力气,崔善就在水泥地上蹦蹦跳跳——当你被楼上的脚步声与各种动静吵得无法睡觉,容易引发邻里矛盾甚至报警。耳朵贴着粗糙的水泥地面,猜想底下住着什么人,小康的三口之家?有钱的单身贵族?租房的女白领?还是群租房?最糟糕是空着,或者囚禁着一个类似的女人,每天同样祈祷楼上的邻居下来救她。如果,这个笨蛋认定楼上是空房子,听到的一切只是精神分裂前兆的幻觉,她认命。 那个疑似聋哑人的家伙再没出现过。 第七天,她找到一块硬石子,在墙壁上刻了“7”。 第5章 第十天。 除了暂时没用的红底鞋,崔善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就是锁骨之间的施华洛士奇链坠。天鹅形状的水晶,只有一厘米出头,乍看像安徒生的丑小鸭。 如果天鹅能飞,请把求救的信息带出去。 崔善可不想做鲁滨孙,在百尺之上的空中自生自灭。为节约燃料,所有捕获的猎物,连同毛毛虫与蟑螂,每天一次集中在黄昏烧烤,只要不下雨。其余时间她在昏睡,像做瑜伽,调整呼吸,减少消耗。她期盼能有个人出现,无论是来救她的好人,还是囚禁她的坏人。 “我的身材还不错,你要满足某种变态的欲望,就请下来吧,我不会反抗的,如果你能听到!” 几天前,墙顶上走过的神秘大叔,究竟是什么人?真是把她关进来的变态?还是大楼物业的管理员?抑或只是个有毛病的流浪汉? 清晨,他又来了。 崔善睡醒睁开眼睛,头顶一阵杂乱的脚步声,抬头看见那个家伙——绝不会认错的,依旧穿着破烂的老头衫,晃晃悠悠走到墙顶,太阳光晒着他半秃的脑门。 管他是不是聋哑人,崔善照旧狂喊“救命”,同时手舞足蹈,要吸引他的注意。 终于,对方颤抖着低下头。 他看到了崔善。 没错,目光说明了一切,神秘大叔露出异常惊讶的目光,伸手指了指她。 “救我啊!快点!” 当崔善以为即将得救,那个男人的双脚却已瘫软,从南侧高墙上坠落,径直摔在空中花园的水泥地上。 怎么自己下来了?想要占美女的便宜,也不用那么猴急啊! 崔善要把他拉起来,大叔双眼直勾勾看她,浑身抽搐,口吐白沫,喷出恶心的臭气,这是要一命呜呼的节奏啊! “救命啊!” 她惊恐地退缩到庭院角落,也不知是要救自己的命,还是眼前这个死不瞑目的男人。 仰望南侧那堵墙头,依旧荒无人烟的天空。崔善想起自己也杀过人,索性大胆起来,摸到脚尖绷直的大叔身边。 他死了。 穿着灰色汗衫,脏兮兮的长裤,磨得发白的帆布跑鞋,鞋带都没系,大概有四十岁到四十五岁。个子矮小,虽然精瘦,胳膊却有肌肉,像电视上看到的泰拳手。 忽然,崔善横下心来,把手摸入死人口袋,却只有几张揉得烂烂的钞票,还有半沓擦屁股纸,就是没有她盼望的手机。 这个人的死,对崔善毫无意义,反而增加了一具尸体的污染——妈的,这下还要伺候死人,该给他擦防腐剂还是解剖变成木乃伊呢?高温潮湿多雨的季节,说不准没几天就腐烂了,尸体孵化出蛆虫,再变成几百只苍蝇…… 一想到可能要陪伴腐尸睡觉,度过整个漫长的夏天,崔善就不寒而栗。 她不是法医,不敢再碰尸体,也不知对方是怎么死的,总不见得摔死?死者头部没什么伤痕,几乎没流过一滴血,显然在坠落下来前,已有了某种致命原因。突发心脏病猝死?还是误以为她是个女鬼而被吓死? 抑或——他死于谋杀? 而这个人的死,与崔善有没有关系呢?否则,他为何要死在这个地方,死在她面前? 再度强忍着恐惧,仔细辨认这张脸,脑中掠过大片白花与黄花,有个半秃头的中年男人,以奇怪的目光盯着她…… 想起一个多月前的葬礼,程丽君的追悼会,崔善怕被发现而急着离开。在殡仪大厅外的花圈背后,她见过这张毫不起眼的脸,尤其他光光的脑门和眼神。 这不可能是巧合。 如果,就是他把崔善关进来的,那么这个家伙的死亡,也就意味着,世界上再也没有第二个人可以把她放出去了? 整个酷热的白天过去,暴露在阳光直射下,尸体的面色明显发黑,不晓得在哪个部位会出现尸斑?她已闻到异味,苍蝇飞到尸体上产卵,驱赶也是徒劳,是楼下地面飞上来的吗?如果,这样的恶臭能引来别人,倒也是件好事,前提是她还能活到那时候。 黑夜,耳边重新充满噪音,楼下的喧闹歌声,伴着连接音箱的吉他——“如果还有明天/你想怎样装扮你的脸/如果没有明天/要怎么说再见……” 竟然记得这首歌,据说世界末日的那天,她在钱柜狂欢唱过,真的感觉明天就要死了。 你想过自杀吗? 崔善异常疲惫,强迫自己睁大眼睛,看着月光,千万不能睡着,身边躺着一具正在腐烂的男尸。她不是恋尸癖,却在想象许多恐怖片的场景:空中花园的活死人之夜,死者复活如行尸走肉,吞噬所有活人…… 与尸同眠。 她下意识地把裙摆拢得更紧些,免得把内裤暴露给死人看。她更害怕的是正在怀孕,鬼魂是否会投胎到她肚子里?传说亡灵转世总是寻找最近的胚胎。 各种各样的噩梦之后,天已大亮,只感到浑身骨头与关节酸痛。真想抽自己一耳光,怎么没坚持住就睡着了?崔善向庭院正中看去,男人的尸体不见了。 她瞪大眼睛四处寻找,扒开石榴树下的泥土——昨晚被自己埋了还是饿极后吃了? 直至挖掘到水泥地,除了一些零星的鸟骨头,什么都没发现。 难道他没死? 不可能,昨天大叔都开始腐烂了!有人把尸体运走了?真是太可怕了…… 还是,所有发生的一切都只是幻觉,就像无数部的国产惊悚片的结尾? 崔善猛吸了吸鼻子,闻到淡淡的腐臭味,趴到昨晚尸体所在位置,依稀可见一圈尸液,仿佛将人形烙在水泥上。 不,确实有个人死在她面前,却在凌晨莫名其妙消失。 她惶恐地退回到角落,抱着肩膀不敢想象下去,感觉触摸过尸体的皮肤好脏,很想要洗个澡,管它有没有热水。 这个乞求很快应验了。 下午,刮起大风,雨点密集打到身上,两三分钟已淹没脚踝,海浪般一层层卷过。 这不是普通的大暴雨,而是——靠!台风! 闭上眼睛,迎风敞开双手,如某部电影的海报。砸在脸上的狂风暴雨,一刻不停地倾泻,将她猛烈推倒,就要剥光仅剩的衣裙。 水面从小腿肚子,涨到膝盖,又没过腰际——下半身浸泡在水中,腹中隐隐绞痛。贴着墙壁才能有些倚靠,淹到胸口了,她大口呼吸,嘴里全是雨水,似乎鼻孔里和肺叶里都是。 一两个钟头,水已淹过脖子,漂浮树枝与落叶。她本能地蹬起双脚,双手划动,拨开污浊之水。黑压压的夜雨,不知脚下有多深,如果没有游起来,恐怕活活溺死在水底了。 漂浮在水面上的她,随之而逐渐升高,反而越发接近墙顶…… 老天,这场台风与暴雨是来救命的啊! 拼命伸手去抓墙顶,即将爬出去时,狂风掀起一个浪头,把崔善打落到水中。 不小心呛了口水,几乎沉没到底,像被落水鬼抓住脚踝。眼前浑浊不堪,如充满羊水的子宫,却没有一丝温度。她浮出水面,大口咳嗽,本能地向墙边游去,雨势却逐步减小了。 再也抓不到墙顶,她虚弱地踩着水,眺望最近的那栋高楼,顶层某扇亮着灯的窗户,白色炫目的光,隔着高空无数尺的雨点。 水面正在绝望中下降,离那扇窗与光渐行渐远,大雨变成细雨,黑夜像巨大的帐篷,将她围困在狱中。 脚踩到地面,雨停了。 清晨,空中花园的积水才排去。腿上有几道伤口,不知被什么锐利物划破。她整夜熬着通红的眼圈,担心不知不觉晕倒,溺死在浅浅的水洼中。 台风过后,满目狼藉,涂着一层薄薄的泥土,无数碎枝与枯叶。辛苦建造的洗脸池荡然无存。许多东西被吹到天台上,包括一大片塑料布,可能是哪个建筑工地上的。为什么不吹来个手机什么的?就可以打110求救了。 下午,又开始下雨——如果将落水管道彻底塞住,就能迅速制造起一个游泳池,借助浮力而逃生。 崔善趴到落水管道前,找来一堆杂物堵死,积水如塞住的浴缸上升。不过,这场雨始终没像昨天那样狂暴,淅淅沥沥下了几个小时,水面始终徘徊在膝盖上下。 无法忍受满地臭水,还混合了排泄物,没饿死之前先会被熏死。她找了两根细长树枝,塞进落水管道疏通。看着螺旋形下降的漩涡,想起某部希区柯克电影。 还想清理灾难后的空中花园,让自己活更像个人而非畜牲,但她太虚弱了,总是间歇性昏迷,倒在湿漉漉的墙角下。 忽然,大腿上流过一片温热液体,连弯腰去看的力气都没了,只能用最近的那只手,蘸着黏稠的东西放到眼前,只见深暗的血红色。 崔善意识到正在经历人生的第一次流产。 黑色鲜血流满整个庭院,引来无数蚂蚁——是来吃她的孩子的。 男孩还是女孩? 每个女儿碰到这种时候,都渴望妈妈来照顾自己,为什么不来救我? 泪水顺着脸颊滑到嘴里,咸得发苦,像身体里的血,沿着瘦弱光滑的小腿,从脚趾尖滴落泥土,不知道会是什么滋味?实在渴死的时候,去尝试喝一喝这禁忌的血? 他(她)死了,确凿无疑死在这座监狱,年龄是八个星期,体重等于鲜血与尘埃。 崔善流不出眼泪了,像一部沉睡的机器,浑身零件都锈蚀了。下半身流血,上半身发烧——脑袋几乎要被烧穿,四肢却冰冷,如雨后疯狂的蚂蚁,无孔不入地钻进皮肤和骨头。 暗红的鲜血,似乎即将流尽,带走生命。一只苍蝇,嗡嗡地围着她的脸飞,连挥手驱赶的力气都没有。苍蝇在鼻孔产卵,很快蛆虫会爬满腐肉,小鸟和老鼠会把她当作早餐,而非相反。 第6章 第十五天。 人死以后,如果心有不甘,就会存着尚在人间的妄念,行尸走肉般游荡在世上,直到遇见亲人而无法对话,甚至看到自己的尸体,才会恍然大悟化作一团烟雾而消失。 崔善在空中监狱醒来,眼前是一个塑料袋。 流产之后,连续多天的高烧,酸痛的关节,特别是小腹深处的绞痛,提醒自己还活着,包括这突如其来的异物——塑料袋上印着某个药房的LOGO。 手指还能挪动,吃力地打开袋子,却是一小瓶矿泉水,还有五花八门的药,每板都有十几粒胶囊或药片。 大概是高烧产生的幻觉,眼前各种神仙显灵……她轮番向上帝、佛祖、圣母玛丽亚、唐僧、孔子、观音菩萨、黄大仙祈祷,朝秦暮楚极不虔诚,能选至尊宝吗? 但她毫无疑问地看到:药板背面印着阿司匹林、扑热息痛、感冒通片、银翘解毒片,还有头孢拉定胶囊。 战栗着撕开药片和胶囊,大口吞咽进喉咙。几天没有饮食,吃药都很困难。费尽全力拧开水瓶,极有节制地放到唇上,一点一滴喝下去。西药中药还有抗生素,通过食道,在胃里慢慢溶化。下半身还在流血,她躺着节省最后一点体力,在药片发挥作用前。 唯一的运动在脑子里——谁把药和水放到身边的?至少,不可能是风吹进来的。 有人发现了她?为什么不救人?是囚禁她的人吧,其实每天看着她,当她要死的时候,才会送来补给品——还是,这些不是救命的药,而是来提前结束痛苦的毒药?如果想要杀她,有一百种更方便更残酷的办法,下毒最无聊了。 高烧似乎消退了点,矿泉水分成十二次喝光,按时吃了两次药。 但她快要饿死了。 脸上起了一层厚厚的白屑,油腻的额头爆出好几颗痘痘,眼角差不多要生出皱纹。半个多月没擦过任何护肤品,现在可以直接去演贞子。 崔善很想在死以前,吃到一口天鹅肉,小时候听爸爸回忆起过那种美味…… 次日,身边又多了一个纸袋,装着两大块新鲜的面包,还有一小瓶水。 这不是做梦。 拧开瓶盖灌了几大口,像沙漠里的倾盆大雨。她小心地将面包放入口中,刚开始完全无力咀嚼,隔了好几分钟,舌尖才大量分泌出涎液,帮助牙齿撕碎融化食物。等到面包和着水进入食道,虚弱的胃包有了充实感,这才开始狼吞虎咽。 不要难过,不要哭,会有的,都会有的,面包会有的。 难道是爸爸? 吃完这辈子最香的早餐,饥饿感还没退去,但是崔善确信,投送来药和食物的那个人,至少希望她活下去。 他(她)是谁? 接连三日,每个早上醒来,眼前都会出现个袋子,永远是一瓶水与大块面包。 劫后余生的庭院,她独自野蛮生长,一如风吹草长的野蒿们,随着泥土散布到各个角落。等到所有药片吃完,体温已恢复正常,她猜的。虽然,下半身还在流血,早已染红双腿,但量小了许多,腹中疼痛也在缓解。吃多了蟑螂,她有了跟小强一样的生命力。 眺望最近的那栋高层住宅,矗立在西侧墙壁之外,三十或二十九层的某扇窗户。她用双手捂紧胸口,以免破烂的衣裙暴露胸部。忽然,她挥舞空水瓶,挑衅地伸起左手中指。 喂,希望你能看到! 崔善修复原来的洗脸池,制作陷阱与钻木取火工具。又一只鸟被捕获,可以早上吃面包,晚上吃烧烤,荤素搭配,不至于依赖那个混蛋。利用被台风刮到空中花园的塑料布,她做了一个简易雨棚,用树枝撑在墙边,既能躲避风雨又能遮阳。她为自己铺了层干草垫子,不必直接睡在水泥地上。树枝在减少,幸好野草还在疯长,否则很快会烧光。她开始整理空瓶,收集雨水和晨露。 捡回一条命后,她再也不敢睡觉,熬了一整夜,瞪大眼睛仰望墙顶。也许,不知哪里会伸出一张脸,俯视可怜的囚犯,如同野猫爬下来,无声无息地走过脸颊边…… 第7章 第二十天。 当眼眶通红而流泪,露水打湿头发,太阳投到脸上,崔善看到了一架直升飞机。 这辈子见过最小的飞机,几乎没有声响,倒是螺旋桨转得飞快,异常平稳地接近楼顶。 跳起来狂喊救命,直到距离四五米的高度,才看清它不过是个航模,算上头顶的桨叶展开也才一尺多。 直升机航模有个小钩子,半空中挂着大大的纸袋,看起来还有些力量。飞到接近墙顶的高度,钩子灵巧地自动打开,袋子准确坠落到她脚下。 捡起袋子的刹那,小直升机已拉起飞走。她茫然地在空中花园里乱转,从一堵墙跑到另一堵墙,想要看到这家伙是从哪里来的,头顶还有没有人? 喘息着坐倒在地,一夜未眠的眼皮,再也无法支撑,肚肠也是辗转万千。打开空降的袋子,果然是水和面包,竟有几分眼熟。心急火燎地大口吞咽,尝出是85度C的小牛角。 等到吃得一点都不剩,就连手指尖上的面包屑,也被舌尖仔细地舔去,才发现袋子底下还有一张纸。 是普通的黄色便笺纸,别着一支小小的圆珠笔。 纸上只有三个字,写得工整规范—— 你是谁 本能地抓起那支笔,右手却剧烈颤抖,看着这几个字,又抬头看监狱的四面墙,还有遥不可及的天空,那栋最近的高楼。 他(她)都不知道我是谁?不,他(她)在玩猫鼠游戏,就像每天送来食物却依旧把人关着一样,用各种方法羞辱和玩弄,就像人们跟宠物狗握手,让小猫在地上打滚,其实它们根本就很厌恶。 很多天没碰过笔,感觉连字都不会写了,崔善在便笺纸的背面,一笔一画地反问—— 为什么把我关起来? 她的笔迹工整而娟秀,还想再多写些什么,比如“你又是谁?”、“请你放我出去,保证不会报警。”、“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 终究一个字都没添,她把这张纸攥在手心,唯恐被风刮走被水融化被泥土弄脏。 坐回泥土脸盆前,昨天的细雨积起水洼,尚算清澈,用手掌捧水洗脸,除去耳根与脖子的污垢。满头长发浸在水中,顾影自怜。她只觉得好多天没刷过牙,似乎闻到一些口臭,破坏了美好的情调。 耐心地等到第二天。 清晨,睁开眼睛,停在面前的不仅是面包和水,还有微型直升飞机。 崔善抢先抓住它,牢牢抱在怀里,大约有台iPad1代的重量,表面刷着黑漆。机舱内有个小人,更像孩子的玩具。内部的马达是金属的,顶上三片螺旋桨薄而坚硬。航模里没有电池,显然是充电的。 来不及吃宝贵的早餐,她把昨天写的便笺纸,塞到机舱里的小人身上。检查舱门,确认有暗扣,不会掉出来。她把航模放在空中花园中央,仿佛楼顶的停机坪。退到最远的墙角底下,依然目不转睛地盯着它。 半分钟后,螺旋桨开始迅速旋转,带着直升飞机平稳地升起,越过西侧墙顶,向着最近的那栋高楼方向飞去。 直升机在空中消失成小点,崔善能看到的对面最顶上的四层,至少有二十扇窗户,无法判断哪些敞开哪些关着或者哪些只开了一道缝。 去死吧! 对不起,你不能死。如果你死了,那我也死了。请你好好活着,等我自由的那一天,我会杀了你。 一天一夜,在焦虑中度过,猜测会得到怎样的答案。 崔善在黎明前醒来,清醒地仰望微亮的天空,直到被那架黑色的航模戳破。 迷你直升飞机进入空中花园,螺旋桨放慢速度,近得可以看清转动,像个外星武器停在地上。取下面包和水,足够她吃两顿了,有心减肥的话能撑全天。 机舱里有张全新的便笺纸。还是那个人的字迹—— 你是谁 靠,总是明知故问干吗? 先抓紧时间填饱肚子吧,今天的早餐量特别大,想必还包括了午餐。她喝着水向西边高楼挥手,意思是直升机可以起飞了。 但它没动。 出了什么问题?靠近它,螺旋桨转了几圈,刚离地几厘米,便又稳稳降落。 他(她)在等待答案,要是不写纸条,大概会一直停在空中花园。 取出前天送来的笔,她果断写上一行字—— “我叫崔善,不是坏人,半个多月前,我被强盗关在这里,请放我出去,我发誓,定有重谢!” 纸条被小直升机带走之前,她又把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写在了最后。 第8章 第三十天。 对面的人会来救我吗? 清晨,六点半。 微型飞行器来到空中花园,崔善突然抓起一根长长的树枝,像RPG火箭弹命中直升机。 黑鹰坠落。 她如灵敏的野猫,将航模扑在怀里,也不怕被螺旋桨伤到。面朝最近的那栋高楼顶上,充满敌意与挑衅目光,但她没愚蠢到把航模砸了,而是拿起圆珠笔,在直升机底部的标签纸上写了一行字—— 我要一件新衣服 然后,崔善把它放在地上。螺旋桨带着黑色航模升空,离开危险的摩加迪沙。 隔了两天,小直升机第一次出现在黄昏,半空扔下个大纸袋。 她收到了礼物。 一件女式睡袍,中间有条腰带,下摆恰好遮住膝盖。摸上去面料还不错,应该是全棉的,秋天应该很暖和吧。不过,这款式看起来土得掉渣,粉红底色之上,布满蓝色的小熊维尼,刚进城打工的保姆也不会这么穿吧? 女仆什么的最讨厌了! 躲在无法看到的墙角下,脱下破裙子,用瓶里的水冲洗身体。赤裸皮肤,冷起鸡皮疙瘩,深深的羞辱感。好像,那双眼睛从未离开,躲在空气深处,看她敏感部位。更远的摩天大楼,玻璃幕墙发出血色反光,窗后的白领与高管们,会不会围在圆桌前,捧着卡布奇诺或拉菲,无论男女眉飞色舞,轮流在望远镜中评点女奴的表演?可惜,她太瘦了,骨感到连胸都快没了,大煞了风景。 穿上他(她)的礼物,崔善用带子系在腰间,身体紧贴纯棉的温暖,第一次有了微弱的安全感。回到庭院中央,故作优雅姿态,舞者般脚尖点地转身。这是最基本的礼节,尽管很想把他(她)杀了。 你觉得这身衣服好看吗?白痴,丑得要命! 睡袍口袋里还藏着什么? 掏出来却是牙刷和牙膏,崭新的没拆封过。崔善挤出小抹牙膏,擦在可能发黄的牙齿上,对着最近的高楼顶,咧开嘴巴大笑。 原来的内衣裤扔了,早已脏得不能再穿,浸满流产的鲜血,容易引起细菌感染。现在习惯于真空穿睡袍,无拘无束,有时暴露在光天化日下,放肆地敞开身体。 当墙上的数字刻到“39”,给她运送食物的航模机舱里,多了一支小小的录音笔。 底下附着纸条:“说说你的童年吧。” 玩什么禁闭与审问游戏?她攥紧了录音笔,只说一句:“变态去死!”放到耳边听了几遍,只觉异常刺耳,茫然地看着对面高楼,不知该说些什么?童年? 整个白天,她都对着录音笔发呆。当高空陷入深夜喧嚣,崔善躺在薄薄的干草堆上,看到了那只猫。 既有老鼠出没,必有野猫捕食,人类不再处于食物链顶端。一双绿幽灵般的猫眼,在墙顶注视她。月光抚摸白色皮毛,丝绸般反光,尾巴尖烧成火红斑点。它跳进空中花园,姿态撩人地趴着,宛如贵妃醉酒后披了一袭白貂裘。猫脸像古墓壁画中的女子,因漫长岁月而褪色变形。她不能轻举妄动,稍微挪下手指,甚至某个眼神变化,都足以令其消失。 崔善认识这只猫。 不要轻易给小动物取名,一旦叫惯名字,便有了亲人般的感情。它的妈妈是只白色大猫,终日在幽静的庭院中晒着太阳,它的爸爸则是只精瘦的斑纹野猫,每夜流浪在垃圾桶与餐厅门口。猫绝不是忠诚的动物,总想着逃出家门,在黑夜树丛中寻找刺激。它肥硕温顺的妈妈也不例外,墙外一声刺耳的猫叫,就让它心旌摇荡地窜出去。在公园长椅脚下,绿化地的冬青丛中,贫民窟的瓦片上,放纵地彻夜交配。此起彼伏的尖叫声,让即将高考的学生们难以安睡。有个考生家长把毒药塞在咸鱼肚里,贪婪的公猫一命呜呼。 两个月后,一窝小猫来到这悲惨世界。主人不喜欢这些小家伙,嫌弃它们是不忠又淫荡的老猫带回来的野种,更怕跳蚤之类脏东西。小猫依次死去,每次都让母猫哀嚎整夜,所有奶水留给最后的幸存者——它有着近乎纯白的皮毛,尾巴尖上火红似的斑点,这是它爸爸的唯一痕迹。等到它不再依靠母乳,却被主人送走。母猫被关在小屋,将墙壁与家具抓得千疮百孔,猫眼隔着玻璃窗,看着孩子被菜篮子装走。三天后,老猫饿死,猫碗里的穿条鱼完好。 小猫被转送了好几次,差点做了猫肉煲,在街头漂泊一年,终究无法捕食到老鼠,因打架而遍体鳞伤,遭到中华田园犬追逐险被咬死,经常连续挨饿多日,几乎冻死在积雪墙角下。 一个小女孩发现了它,将瘦弱不堪的猫抱在怀中。猫骨头很轻,又圆又滑。手指穿过它的胯骨,搂住苗条的腰身。它没有任何惊慌,沉静优雅地蜷缩,鼻孔里喷出的热气,与人的呼吸混杂在一起。它真热,小女孩有些出汗,反而把它抓得更紧。它越发温顺,为了躲避寒冷,顺势用两只前脚搭住女孩肩头,收缩爪子,让她抚摸脚掌心几块软软的肉垫。小女孩大胆地抚摸它全身,从两只薄薄的耳朵到透过长毛纤细可人的脖子,从两排轻灵的猫肋到变化多端最不顺从的尾巴,并不顾忌流浪的污垢与异味。就像抚一把古桐琴,小女孩抚遍了它身体的三匝,就差在猫唇上轻轻一吻。 小白,我们从小就认识,不是吗? 它幸运地有了新主人。小县城里的一户人家,底楼天井种着花草与藤蔓,夏天结满葡萄,简直是猫儿的乐园。它没像妈妈那样红杏出墙,而是乖乖地守在庭院中,每夜瞪着猫眼驱赶硕大的老鼠。小女孩快要读书了,很少有六七岁的女童,像她那样留着茂密的披肩长发,如同日剧或港片里的漂亮女生。她很乐意接受这些夸奖,但更喜欢与小动物相处,她相信自己与小白是青梅竹马,甚至是上辈子失散的恋人。 然而,小女孩的幸福像猫尾巴上的绒毛般短暂而易逝。七岁生日过后不久,爸爸有一晚喝醉了酒,在麻将桌上赌输了几万块钱,回到家看到他的新鞋子里有团猫屎,便怒不可遏地抓起猫尾巴,将它整个身体抡在半空中,重重地砸到天井墙壁上。 猫仅仅惨叫了一声,熟睡中的小女孩惊醒。当她慌张地跑出来,才看到小白的脑袋被砸烂了,各种颜色的脑浆涂在墙壁与泥土上,月季花的叶子全被染红,只有猫腿与尾巴还在抽搐,直到彻底僵硬冰冷…… 突然,被囚禁在高楼之巅的崔善,没来由地抱头痛哭,心像被浸泡在盐水中,似乎浑身都被撕碎,脑浆砸得飞溅四溢。 她的第一只宠物是被爸爸杀死的。 月光益加凄冷,不知道几点钟了,凌晨两点?空中花园里转世投胎的猫,被崔善的哭声惊得打颤。一眨眼,尾巴尖扫到她的腿肚子,热热的,毛茸茸的,很痒。它在石榴花墙上无影无踪,仿佛一跃跳下高楼的错觉。 记忆,像黎明的天空幽光,每一秒都越发明亮,近乎透明的宝蓝色,静得如同世界尽头。 她想起了爸爸的脸。 一张还算不错的、有几分英俊的脸,个子消瘦而挺拔,高而细直的鼻梁,不大但很锐利的眼睛,颇为吸引异性的目光,包括女儿。 伸出手,在空气中触摸他的嘴唇与下巴,面孔的轮廓如此真实,他那热烘烘的呼吸扑面而来,伴随酒精与烟草味。 崔善读小学前,更喜欢爸爸而非妈妈。 老家的县城郊外,有条宽阔的流花河,偶尔有野天鹅出没。三十年前,当她还没出生,候鸟迁徙的深秋,有个猎人意外发现一只天鹅,隐身在河滩的苇丛中,开枪将它射杀。天鹅肉分给附近村民吃了。那年爸爸刚从部队退伍,从乡下亲戚手里,好不容易买到大半斤天鹅肉,带回家腌制成风鹅,储存到过年的餐桌上,全家人吃得终生难忘。 爸爸当过三年兵,在老山前线的猫耳洞,但从不承认杀过人。战争让他学会了野外生存,没有任何工具,赤手空拳用树枝野草制作陷阱,每次能抓住十几只鸟。 在流花河边的荒野,崔善跟着他学会了钻木取火,她亲手杀死猎物,清洗小鸟内脏,放到火上烤成新鲜野味——爸爸就用这种方式把小白吃了。 他说他爱吃猫肉,真的不酸。 这辈子,只要再闻到那种味道,崔善就会呕吐。 七岁那年的夏天,爸爸杀死她最心爱的猫,全家离开小县城,去了那座海边的大城市。 从此以后,她恨爸爸。 并且,怀念小白。 直到现在,她还觉得,猫是一种会死而复生的动物。她的小白并没有死,随时可能回到身边,或在某个夜晚趴在窗外看着她,放射幽幽的目光。可是,将近二十年过去,再没看到过任何相同的猫——全身白色唯独尾巴尖上有火红斑点。 被关在空中花园的监狱,她才发现猫真的有重生,过了奈何桥,渡了忘川水,喝过孟婆汤,还记得我吗? 第9章 第四十天。 关于童年,我想从十岁说起。 小学三年级,我还穿着白裙子,脑后扎着蝴蝶结,想起来真是土得要命。我就是你们所说的外地借读生——虽然,我不在这里出生,但我会在这里死去。 有个双目失明的老头子,大家都说他是半仙,成群结队来找他算命。妈妈把我拖到他家,我很厌恶那个地方,烟雾缭绕,充满恶臭。妈妈的手心冰冷,我总想把手抽出来,却被紧紧抓着。瞎子半仙算着我的生辰八字,摇头晃脑说了半天,结论是我的八字凶险异常,会把全家人克死。妈妈听了寝食难安,拜托半仙给我换个名字改改风水。瞎子开价一万元,爸爸说他是个骗钱的货色,何况我们户口还在老家县城,要回去改名字很难,要花掉更多的打点费用。 最终,我还是叫崔善。 此后三年,妈妈始终担惊受怕——果然,瞎子半仙的预言成真了。 十二岁的夏天,我刚从北苏州路小学毕业,即将读初中预备班,爸爸出事了。 爸爸叫崔志明,每晚都在喝酒,永远叼着一根烟,在我眼前飘满蓝色烟雾,以及尼古丁的味道。烟灰缸总是满满的,地板上也全是香烟屁股与烟灰。有件妈妈给我买的新衣服,被他的烟头不小心烫出个大洞,我心疼地哭了两天。 爸爸死在一场大火中,尸骨无存,也有人说他是自杀的。 死讯传达的那晚,我来了初潮。 现在,我还能准确回忆起那晚的疼痛。而对于爸爸的死,我并不悲伤。 那时起,我告别了童年。 我的初中在五一中学,因为给老师送了重礼封住嘴巴,没让同学知道我的秘密。爸爸死后,我和妈妈相依为命,担心她会带我离开这座城市。毕竟县城里还有老宅和爷爷奶奶。虽然,魔都的房租一年年上涨,家用开销像无底洞,常有人上门讨债,但妈妈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我们的生活费以及我的学费,全靠她做钟点工的收入。我早早学会了这里的方言,谁都看不出我的小县城出身。只要开口问妈妈要,我就有足够的零花钱,第一时间买到女孩们最时髦的东西。那时我很瘦,胸部却发育得早,让许多要么过早肥胖要么发育不良的女生们羡慕。我留着乌黑长发,雪白的皮肤,目含秋波,常有人说我像玩偶娃娃。 初二开始,有男生给我传纸条,毫无例外都被拒绝。现在我很后悔,没挑选他们中的某个,好好谈一场早恋。我大概伤过许多人的心,比如把纸条在班级里展示一遍,当众羞辱暗恋我的胖墩儿。又比如说好了一起看电影,却跟女生们去看漫展了,让谁在影城门口空等了一晚。 我对同学们说谎——我的爸爸是个大校军官,经常下部队指挥好几个师。我又说妈妈是做生意的,总在国外飞来飞去。有闺蜜提出想来我家玩,但我说家里门禁森严,爸爸藏着军事机密,不能让外人进来。久而久之,我变得心安理得,仿佛一天不说谎话,就会浑身不舒服。我甚至幻想这些都是真的,简直自我催眠。 妈妈的姓氏很稀罕:麻。我想她小时候常被人嘲笑:麻皮、麻风病之类的。 她还有个特别通俗、一度时髦,许多中老年妇女都有过的名字:红梅,也是我们老家县城男人最爱抽的香烟的牌子,那味道让我从小受不了。 妈妈说过自己名字不好,带个梅字,自然一辈子倒霉了。 麻红梅。 听着,已经告诉你那么多了,但我想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我还要些卫生棉和卷筒纸,这个小小的要求你应该可以做到的。 暂时先想到这些,等我收到这些以后,再告诉你后面的事情。 等你! 她放下录音笔,蜷缩在干草堆里,看着清晨的太阳。刷牙洗脸完毕,水池里形容枯槁的脸,还有几分少女时候的样子,干草堆上却还渗着鲜血——流产以后无法停止。 第二天,崔善的要求得到了满足。 小直升机带来一个大袋子,先是有张白纸写着四个字—— 巴比伦塔 WHAT? 忽然,崔善想起来了:自己来过这个地方? 但对她来说更重要的是,袋子里还装着卷筒纸、大宝SOD蜜、雅霜雪花膏、美加净保湿霜,最后是几包脱脂棉——白痴!她确定对面那个是男人,他连卫生棉是什么都不知道! 看到这些廉价的国产护肤品,虽然以前没怎么用过,但她小心翼翼地打开一瓶,贪婪地闻了闻香味,抹在脸上觉得也挺滋润。她专门辟出一个角落,用树枝搭了个小窝,把这些护肤品都收藏起来,免得被什么动物弄坏掉。 她很感激那个男人。 第四十九天,中国传统玄学里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月光明媚,圆得让人措手不及。 算了算日子,八月十五? 想不起上次中秋节怎么过的了,许多人在窗口看月亮吧?就像对面楼顶那些窗户,他们能看到崔善吗?她继续躺在墙角下,任由月光覆盖额头。 昨天,小直升机带来了一盒月饼。 崔善从没喜欢过月饼,总是嫌它们太甜,但这仍是个惊喜,总好过一成不变的面包。她贪婪地吃掉半盒,把剩下的捧在手里,等待明天再慢慢享用,还得防着被老鼠偷吃。 秋老虎过后,就要降温了。睡袍难以抵御后半夜的凉风,何况在露天楼顶。干草垫子底下的水泥地,恐怕更难将息。崔善决定晚上不睡了,白天躺在墙角下晒太阳。 醒来后的傍晚,身边多了条厚厚的毛毯。 中秋夜,响彻晚高峰的噪音,却没看到那台航模——趁着她熟睡时放下来的?难以置信地抚摸毛毯,足够把整个人盖住,温暖而柔顺,有多少羊毛成分? 谢谢你,主人。 毛毯里裹着一支录音笔,就是上回送出去的那支,原来的录音已被擦掉了。 崔善缩在羊毛毯的深处,听着楼顶呼啸的风,居然感觉到了幸福。虽然,从没见过那张脸,也没听过他的声音,但跟囚禁自己的那个人,竟已朝夕相处了那么多天。 她想给对方起个名字。 想了半天,最后落到一个最简单的——X。 其实,她最先想到的是个大叉。 X,晚安。 第10章 第五十天。 空中花园的石榴树结了果子。 崔善的指甲镶嵌着泥土与污垢,好几次划破了脸,但摘石榴很方便。高楼顶上的果实小而坚硬,一颗颗放入嘴里,酸得几乎掉牙。但她强迫自己吃光,否则会被鸟叼走。吃剩的石榴子被埋入泥土,明年会生根发芽吗?石榴果实的诱惑,增加了猎物。昨天抓到三只小鸟,杀死可怜的小动物前,照例先说对不起,祈求它们的灵魂保佑自己逃出去——要求是不是太多了?可忏悔是真诚的。 小直升机载着面包与水,降落在水泥地面。她打开半寸宽的机舱,看到一枚小小的指甲钳——知我心者,变态也。 很开心收到这样的小礼物,简直是闺蜜级别的。 午后,楼下响起麦克风,有人在介绍某某高中,领导讲话,咒语念经似的。接着是许多合唱歌曲,有的男女混声合唱还挺好听的,有的简直五音不全。 记忆如潮汐归来,不可阻挡地涌过堤坝——十年前,南明路还有些荒凉。南明高级中学,围墙两边是工厂废墟,多年前是有名的公墓,阮玲玉就曾埋葬在那片地底。同学们盛传各种灵异说法,包括学校图书馆——常有人从宿舍窗户里,看到子夜阁楼亮起神秘烛光。南明高中是寄宿制重点学校,崔善的中考成绩相当出色。妈妈用尽各种方法,花光所有积蓄,可能还陪某些人睡过觉,终于让女儿获得户口,才有机会在这儿读书。 她蜷缩在石榴丛中,依稀见到一个男人。他丝毫没变老过,戴着金边眼镜,梳着整齐头发,宽肩与修长的身材,总能把休闲西装撑得很好看。就像第一次见到他,南明高中的操场边缘,她抛下几个纠缠的男生,躲藏在蔷薇花墙后,胸中小鹿怦怦乱跳,嘴里充满薄荷糖的味道,十六岁生日那天。 容老师。 他竟也来到空中花园,腋下夹着教案,拿起粉笔在墙上写字。水泥颗粒粗糙了些,却是天然的巨大黑板。容老师的笔迹潇洒,每天放学后,他带着崔善单独练钢笔书法,才给了她今天一手清秀的字。此刻,他写的是高中语文课本里的《诗经》——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乘彼垝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居然写满整面墙壁,他手中的粉笔却未曾减少。 “老师好,我是崔善。” 闭上眼睛,感到他停止板书,干裂的嘴唇湿润。一只手搂紧她,瘦弱的充满骨头的后背。崔善也抱住他,隔着男人的西装,还有他嘴里的热气:“莫失莫忘,仙寿恒昌。” 她像融化的冰块,脸颊贴紧他的肩膀,不敢睁开眼睛,害怕多看他一眼,就再也不能见到。 “不离不弃,芳龄永继。” 一觉睡醒,天已昏黄。她轻轻触摸那堵墙壁,希望能找到残存的《诗经》,哪怕只是一个淡淡的笔画。 错过下午的捕猎,崔善啃着早上剩下来的半块面包,喝完矿泉水瓶里的雨水。 然后,她抓起录音笔,说出八年前的回忆—— 学校图书馆的午后,星期六,宿舍里都没人,窗外的操场静谧得可怕。春天的花瓣不时飘到玻璃上,四周弥漫旧书腐烂的气味,还有老师体内散发的男人荷尔蒙。我是有多么迷恋那种味道啊,深深地把头埋在他怀里,想把自己打碎贴在他身上。他打开笔记本电脑,看杜拉斯小说改编的电影《情人》。 我的第一次,给了高中语文老师,也是我们的班主任,这个沉默时很像梁家辉的男人。 但是,容老师已经结婚了,在我成为他的学生之前。 那是高三的下半学期,高考前夕,我想要嫁给他。这个三十二岁的男人未置可否,他只是跟我一同沉溺于每个周末,在空无一人的图书馆的桌子上。 我的成绩一落千丈,妈妈把我关在家里不准出门,强迫我突击复习半个月直到高考。 走运的是,最终总分不算太差,我考上了本市的S大。 然而,那年炎热的暑假,当我再找到容老师,却发现他已有了新女朋友——年龄看起来比我还小。 这个男人让我滚,永远不要再来找他,否则让我一辈子完蛋。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是,他还骂我是个小淫妇,是我主动勾引了他。 农历七夕的那天,我爬到自家的楼顶,决定从那上面跳下来。我竟然天真地以为,这才是我惩罚他的最好的方式。 妈妈从背后抱住了我。 我活了下来,后来却时常埋怨妈妈——为什么不让我跳楼死了,还要活着每夜做噩梦哭醒? 你好吗?我很好。 小善住在市中心的豪宅,拥有超级奢侈的空中花园,每天都能晒着太阳睡觉。 容老师,很想邀请你来我家做客,你一定还要活着…… 次日,清晨。 航模照旧送来食物,崔善把录音笔塞进舱门,突然发现不对劲——机尾的缝隙间,隐藏着一个针孔摄像头。 他——不,应该叫X——想近距离偷拍空中花园全貌吗?毕竟在对面楼顶观察,不可避免会有死角,用这种方法可以一览无余。 或者,X还是个偷拍商场试衣间、女生更衣室甚至厕所的色情狂? 崔善抓起直升机,几乎要把它砸了。螺旋桨飞速转动,却被她死死抓在手里,有本事连人带航模一起飞走?她用最尖的指甲抠进机尾缝隙,硬生生把针孔摄像头拔出来,扔到地上踩得粉碎。 小直升机趁机逃跑,带走机舱里的录音笔。 崔善还没平息恼怒,躲藏在X看不到的墙角下,抓起面包大口啃起来。 但是,航模再没有回来过。 连续三天,焦虑地坐在庭院正中,看着四堵墙的方向。她开始无尽地后悔——为什么要破坏摄像头?也许,这是变态唯一的乐趣?崔善的疯狂行为,让对方感到恐惧,进而再也不敢送来食物。 没有面包的日子极度难熬,只能恢复茹毛饮血的生涯,太糟糕了——完全依赖于他投送的食物,就像被围困在山顶上的伞兵,没有空投补给就会弹尽粮绝。 饥饿的崔善第一次发觉,自己并不恨X,反而无比思念,亲人般地希望X回来。就像妻子原谅出轨的丈夫,哪怕他终究会到年轻女孩身边。 穿着X送的睡袍,面朝最近的那栋楼顶,她跪在地上,挥手呼喊,卑贱地求饶——我不会再乱来了,将乖乖留在这座监狱,直到你愿意放我走的那天。 他离开了那个窗户?神啊,你是我的神吗?救救我吧。 等等,你死了吗? 第11章 第六十天。 X回来了。 惩罚终告结束,当崔善饿得昏昏沉沉,小直升机再度降临,挂着比平常更多的食物,包括两颗橘子。 第一次得到水果供应。新鲜的橘子,金黄黄的简直刺眼,如一堆打磨抛光过的水晶,带着细细枝叶,像在郊区果园让游人采摘的那种。剥开橘子皮,挖出鲜嫩橘肉,剔去表面白丝,嫩得像初生婴儿,抑或初潮少女。她一直讨厌橘子,因为有股怪味,加上毛茸茸的纤维。但在空中花园,却视若珍宝地一瓣瓣品尝。牙齿咬破果肉瞬间,橘子汁飞溅在口腔,让人有某种兴奋的欲望。不管是胃,还是内心,还是舌头,还是别的什么,无比欢喜。 谢谢你,我的狱卒情人。 一天一夜,把两个橘子吃完,橘皮没舍得扔,放在截断的瓶子里,慢慢泡成橘子水喝。 X的航模送回那支录音笔,连带一副耳机,打开听到一段对话—— “你是崔善的男朋友?” (这是个年轻的女声,听起来有些耳熟。) “是。” (谁他妈是我男友啊?) “真让人想不到啊。你说她失踪了?对不起,我没办法帮到你。毕业以后,就没再跟她联系过。我们是南明高中的同班同学,高三填志愿,很巧合填了同一所大学,竟还是同一个专业,并且都考进了。” “你们是闺蜜?” “其实……我俩关系一般,平时说话也不多。你是她男朋友,应该更了解她吧。哎,怎么说呢?崔善是个奇怪的人,在你面前不该说这样的话——她跟我们这些正经的女孩子相比,完全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我猜,她也不是失踪,只是故意消失而已,对你未必是件坏事。请不要再问了,抱歉,我很忙,学生们还等着我去上课呢。” “还记得高中班主任吗?” “容老师?他也是语文老师,又高又帅,每个女生都喜欢他。就在我们高考后的暑期,他突然失踪了。直到隔年,新一届高考的夏天,所有学生投诉学校水质有问题,自来水里有股令人作呕的臭味。校长派人检查水箱,才发现容老师的尸体,早已沉在水箱里高度腐烂——整个学校吃了一年的尸体水。死因至今没查出来,反正学校就以自杀处理掉了。” “谢谢你,我会继续寻找崔善的。” 听到最后这句话,崔善几乎要把录音笔也砸了。 但她第一次听到了X的声音,应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男子。 虽然,他确实去S大学找到了苏玉芹,但根本不是为了救崔善,而是想要挖掘她更多的秘密。 索性全部告诉他吧,崔善打开录音功能说—— 那时,我在上铺,苏玉芹在下铺。大学让我自由,即便寒暑假,我也很少住家里,要么跟同学们合住,要么去外地旅游。因为,我无法忍受妈妈。 确切来说,我不想看到妈妈是个钟点工的事实,包括她穿的廉价而丑陋的衣服,她每天吃的馒头与稀饭,还有她从不坐地铁等交通工具,永远一辆老掉牙的自行车——当它在桥下被人偷掉,妈妈掉了好几天眼泪。她是个不错的钟点工,同时做三四个人家,几乎全年无休。她常在有钱人家干活,每个月收入不低,大部分积蓄都给了我。妈妈有洁癖。总是盯着我的衣服,半点污垢也要我脱下来洗。她强迫我不浪费一粒米,要把最后一点菜哪怕汤也吃光。 妈妈总跟我说——永远不要相信男人的话,就像永远不要相信一只猫。没错,我一直觉得爸爸的职业是骗子,而非他自己声称的各种大生意。 大二那年,有个男生不停地给我打电话发消息,虽然我都懒得搭理,有次却被妈妈发现——她没事爱偷看我的手机。还有更过分的,那个男生告诉我:有个中年妇女跟踪他,远远地目露凶光,他担心遇上变态。我嘴上说你小子活该,心里却怕得要命,因为还没有一个同学知道我妈是钟点工的秘密,要是因此而泄露,从初中开始的伪装就前功尽弃。 我跟妈妈大吵一架,几乎把家里东西砸光了,最后搬出那个冰窟般的家,再没回来过。我们断绝了一切来往。虽然,她每月打到我账户的生活费从未中断过。 苏玉芹是我最好的朋友。很少能有这样的闺蜜,高中是同桌,大学竟还是同寝的上下铺。我选择S大学也是受到她的影响。但许多年后,我怀疑这个选择是否正确。我们两个人形影不离,一起看电影,泡图书馆,逛小商品街。我经常送她礼物,偶尔挺贵重的,包括各种电子产品。有人说我俩是女同的关系,要真是这样,也不错。 大四那年,有个老师推荐实习的机会。那家公司是世界500强,收入丰厚不用说了,如果留下就业,很可能派驻到美国,接触到默多克之类的富豪与名流,那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机会。 我和老师的关系不错——毕竟,我比苏玉芹漂亮许多,她看起来更像个大学中文老师,而许多人私下里称我S大的校花。 就在推荐前不久,一夜之间,所有人都在七嘴八舌我的秘密:你知道吗?原来崔善的妈妈是个钟点工!这个女人太可怕了,在大家面前装作富家千金,说爸爸是高级军官,吹牛都不脸红,没去当演员真是可惜了…… QQ上传来我的新八卦:崔善勾引过高中班主任上床。 结果可想而知,没有一个女生再跟我说话了。男生们也用奇怪的目光看着我,仿佛一顿饭就能把我弄去开房。原来狂追我的那个家伙,彻底断绝了念头。 至于,泄露这个秘密的人,只可能是苏玉芹。读高中时她就发现了吧,却隐忍不发藏在心里,直到真正有用的时候。 原因嘛,自然就是嫉妒。 我早就该猜到了,她并不真的乐意跟我在一起玩,每次我们两个出现在同学间,总是她遭冷落而我被众人捧着。 原来,她恨我,在南明高中就恨我,恨不得我立刻死掉,或者远远离开,而我每次却顽强地出现在她身边——我真傻,如果是我,大概也会做出这种事吧。 苏玉芹没有得到被推荐的机会,但她顺利留校做了老师,看起来最符合她的气质。 至于,世界500强的工作机会,留给了一个向老师自荐枕席的大胸女生,后来被送到美国培训,嫁给了公司的高级合伙人,据说已住在加州比华利山的豪宅中。 那年夏天,我灰溜溜地从S大学毕业,去了一家叫盛世的广告公司。我没拍毕业合影。希望所有同学都忘了我,如果他们没有一个个死掉的话。 第12章 第七十天。 崔善依旧被关在空中花园。 月亮升起,头顶响起什么声音,露出小直升机的影子。底下吊着个大家伙,远远超过平时的规模,难道是顿大餐? 她犹疑地解开袋扣,居然是条棉被,被紧紧折叠压缩,铺开来很大。把被子裹在身上,出人意料地轻而暖和,不是棉被或蚕丝被,而是白鹅绒被子。 袋里还有件宽松的大毛衣,虽是女式的休闲款,但大胖子穿着也不会嫌紧。这件全白的毛衣,摸起来同样舒服,纯羊毛的,也不便宜。 这样在秋夜就不会冷了——鹅绒被也一样,毛毯虽然不错,露天的高楼上却不顶用,很容易感冒着凉死掉。 X不但送来食物,还送温暖,没有比他更体贴的男人了。为何在黑夜投送?因为这床被子目标太大,白天横越城市上空,极可能被人发现,只有晚上是安全隐蔽的。 崔善穿着大毛衣坐在墙角下,底下垫着干草堆、羊毛毯还有白鹅绒被。以前她常这样穿在家里,蜷起双腿搁在胸前,让毛衣勾紧膝盖与小腿,像裙子把人全部盖住。 天亮以后,收到小直升机送来的早餐,还有X的录音笔及耳机,加上个小信封。 一边啃着面包打开录音笔,崔善听到嘈杂的背景声中,依然是X年轻的声音—— “盛世广告?” “快递公司不是来过了吗?” (女人的声音,似乎在哪里听到过。) “请问你们有没有一个叫崔善的员工?” “崔善?她早就不在这里了。” (想起来了——以前上班的广告公司前台,总是故意打扮得很可爱,掩饰剩女的尴尬。) “她什么时候走的?” “三年前。你是什么人?别打扰我们工作。” “我是她的男朋友。” “你?” (她的声音中断了,后面是轻微的自言自语——) “好菜都让猪拱了!” (接着一片噪音,持续了半个钟头,听起来像一起坐电梯,到公司楼下的港式茶餐厅。) “我要一份干炒牛河。” “云吞面。”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女人的声音变得友善了一些。) “小明。” “小明?哇,每个班级里都有一个小明,不是吗?我在这家公司干了七年,从没挪过办公桌,你明白的,该死的前台!” “崔善?” “我可是看着她进公司的,那时她大学刚毕业,看起来还挺萝莉的。不过嘛,漂亮女孩人人爱追,像我这种稍逊一筹的,自然会有些小嫉妒。” “崔善失踪了。” “哦,这并不稀奇。” “我对崔善太不了解了,我想知道她过去的秘密。” “那你找到我可算对了!不过嘛,这个女人,我劝你还是趁早放弃吧。我猜——对不起,说得直接一些,你们只是刚刚认识,还没到那么深的关系吧?小哥啊,人要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她不会跟你上床的,听姐的话没错。她跟你——两个世界!何况,知道她太多的秘密,对你没什么好处。” “她很可怕?” “差不多……是的。” “有多可怕?” “超乎你的想象!好吧,我讨厌她,不仅是她比我漂亮那么一点点,因为她太想获得老板的青睐。虽然,我们老板是个女人,性取向正常,漂亮女孩在她面前没有任何吸引力。但崔善工作很努力,每晚加班到深夜,对于公司里每个同事,都是客客气气毕恭毕敬,还会给我送巧克力之类的。但我是什么人啊?一眼就看穿了她不简单。她跟老板相处得不错,几次获得公司表扬,后来老板出去应酬,也总是把她带着。客户们都对她大献殷勤,居然也拿下几张大单子,活见鬼了!” “她傍上有钱人了?” “不,崔善跟我们公司的一个小伙子谈恋爱了。那家伙是外地人,比她大三岁,在群租房里过日子。他俩每晚都一起加班,凑巧住得又近,经常同坐一班地铁,夏天帮她抓到过袭胸的色狼,就这么渐渐勾搭到了一起。公司里的男人们都很受打击,因为他的条件是最差的,除了长相——这小子挺帅的,高个头,很挺拔,有点像黄晓明,如果给你打60分的话,那他就是600分。” (天生的八婆,她至今还剩着的原因,就是这条舌头。) “仔细想想,这两人有许多共同点,俊男靓女,拼命的工作狂,也没听他们说起过自己父母,看来都是普通人家出身。他俩都很珍惜这份工作,收入还算不错,关键是领导很赏识他俩,还有了升职机会。老板在公司内部搞公开竞聘,崔善最起劲,无论人缘、能力以及卖命程度,她都是呼声最高的,加上做成好几笔大单,立过汗马功劳。但没想到,这个升职机会,最终落在了她的男朋友身上。嘿嘿,接下来就后宫了,你知道那家伙是怎么做到的吗?他接近了女老板,利用自己的帅哥脸蛋,还有据说六块腹肌的身材,就——” “别说了。” “这个秘密,是崔善发现并捅出来的,她在公司内部群发邮件,包括男朋友跟女老板的QQ聊天记录,简直是文字版的AV啊。自然,崔善被老板开除了,那小子却成了老板的情人。” “他还在这家公司吗?” “死了!就在崔善离开不久,他半夜在公司加班。据说女老板也在办公室,你可以想象一下。凌晨,他独自坐电梯下楼,结果发生了事故,电梯直接从四十楼掉到底下——死得很惨!如果,你需要我描述一遍尸体的样子也行,看到过被拍扁的苍蝇吗……” “够了!还有别的吗?” “我再也没见过崔善了。不过,看在你请我吃这顿晚餐的面子上,我给你发个链接,加微信吧!” 录音到此为止,崔善可不相信X会叫什么“小明”。 她打开一同而来的小信封,滑落出一张照片——拍的就是崔善,背景是杂乱的床,她的神情像猫,又像喝醉了,脸颊上两团绯红,正脸迎着镜头,张开黏黏的嘴巴,性感到令人不忍直视。她的脖子以下没有衣服,事实上什么都没穿,直到脚趾尖。 崔善把照片撕得粉碎,感觉被人剥光了,露出所有隐私部位,呈现在光天化日下的闹市街头。 那个女人——广告公司前台的长舌妇,把几年前在微信流传的崔善的艳照,发送给了X。 凡是看过这张照片的人,都必须死。 最后,信封里还夹着一张小纸条,写着X的字迹,崔善轻声念出来—— “小善,你是杀人犯?” 第13章 第八十天。 最近常刮大风,在楼顶会捡到外面飘来的废纸,有轻薄的包装纸,沾满油腻的纸袋,用过的恶心的餐巾纸。捡到一片纸风筝,虽然断了线,说明仍有机会与外界沟通。躲藏在西侧墙角下,崔善整理所有零碎纸张,堪称洛阳纸贵,都写下同一句话—— “救命!我在楼顶!巴比伦塔!” 鬼知道“巴比伦塔”在哪里,但没办法,只能寄希望于这些小纸条,随风飘到附近街上,最好正巧贴到某个警察额头,或者哪位推理小说家窗边,请你足够细心并保持好奇。 夜里,楼下传来某种乐曲声,一下子揉住耳朵,如潺潺流水连带月光倒灌入脑中。小时候流行过肯尼金,对,就是这种高端洋气的萨克斯风。 她下意识地唱出粤语歌词—— 夜阑人静处响起了一阕幽幽的saxophone?/牵起了愁怀于深心处/夜阑人静处当听到这一阕幽幽的saxophone?/想起你茫然于漆黑夜半…… 小姑娘多愁善感的时节,S大的女生宿舍,她常用手机播放这首《我和春天有个约会》。而在这个秋天的夜晚,崔善轻轻一叹,将声音锁入抽屉。 第二天,她又收到了录音笔,长长的金属像什么来着,打开听到一段嘈杂的对话—— “你找麻红梅?” (这是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崔善的记忆中从未听到过。) “嗯。” (短短的一记,沉闷得像从地底下冒出来,果真是X的声音。) “你找她干什么?” “几年前,我家里用过她做钟点工,我妈对麻阿姨非常满意,希望她再回来干活,愿意出更高的价格,但怎么也找不到她人。” (这是几次录音中听到X说过的最长的一句话。) “麻红梅,确实是我们家政公司最好的钟点工,许多客户都指名要雇她,但是——你不知道她出事了吗?” “哦?” “她死了。” “什么时候?” “已经快两年了!麻红梅主要在一户有钱人家干活,那是栋三层楼的别墅,虽然收入挺不错的,但是干得也很累,经常每天做十几个钟头,跟住家的阿姨没什么区别。出事的那天,恰好是冬至,东家的女主人也是奇怪,命令她在三楼擦窗户,结果不小心摔下来……也合该是她倒霉,脑袋落地折断了颈椎,等到救护车赶到的时候,早已经没命了。” “真的是个意外吗?” (X沉默了很久才提问。) “谁知道呢?总之啊,冬至这种日子,太邪气了,老天爷收人来着,以后一定要当心!” “你知道她的女儿吗?” “麻红梅从没说起过她的孩子,她又说老公早就死了,所以等到出事以后,根本找不到可以报丧的家属。后来,我们才拐弯抹角地打听到,她还有个独生女,但打不通电话。直到一个月后,麻红梅都被烧成了骨灰,女儿才跑回来处理后事,原来在国外旅行,换了手机号码,所以耽误了时间。” “这种事情没有打官司吗?” “刚开始,女儿认定麻红梅死得蹊跷,不是什么意外身亡。她甚至准备报警,要告东家的女主人故意杀人。” “我也觉得有问题。” “但是,对方爽快地赔了一大笔钱,最后就算摆平了。其实,我们家政圈子里,偶尔也会出这种事情,闹来闹去不就是为了这点钱吗?” “没有钟点工再敢去那家干活了吧?” “哪儿的话啊?只要有钱挣,阿姨们都抢着去呢,麻红梅刚死不到半个月,我们公司又派了个钟点工过去。后来,再没出过什么事情。不过,到了今年六月,不是钟点工出事,而是那家的女主人她……” “怎么了?” “咳,你看我也是管不住嘴巴,不该跟你说这么多的,我们要为客户保守秘密的。” “谢谢,再见。” “喂,你不是找钟点工吗?我们这里还有很多的啊!喂,别急着走啊……” 声音远远地淡去,在一片噪音中消失。 崔善闭上眼睛,决定不再回答任何与之有关的问题。 第14章 第九十天。 被禁闭在高楼顶上,就像山村贞子在井底,每夜看着井口的幽光,宛如夜空中的圆月,一直等到有人放录像带才能从电视机里爬出来吗?崔善第一次看《午夜凶铃》,是在某个男人身边,他叫林子粹。 小直升机飞来。很久没再挨饿了,挂钩下的面包量逐渐增加,除非想要品尝烧烤,已不必辛苦捕猎小鸟。 不过,袋子里还有一台手机。 iPhone。 X是要放她出去?崔善狂喜地打开,电池是满格的,却没有任何信号,撬开后盖发现没装SIM卡。虽然有WLAN功能,但搜索不到附近的Wi-Fi。 死变态,这台手机不是用来逃命或求救用的。 但没密码,可以使用其他所有功能,通话记录为零,通信录也是空的,短信只有出厂设置的那两条。 但手机里储存有一段视频,崔善屏着呼吸点开播放,屏幕中出现一段摇晃的镜头。 无声的画面,似乎是偷拍的,对准某个遥远的窗户——像小高层酒店式公寓。有个大阳台与落地窗,中午温暖的阳光,洒在精装修的屋里,也洒在林子粹的额头。 林子粹。 他还活着? 记忆有些混乱,明明记得那个深夜,自己被关到这座空中监狱之前,用花瓶砸烂了林子粹的脑袋。 不过,视频并没有显示时间,也可能是在他生前录下的。 当他独自坐在窗边抽烟,蓝色烟雾围绕着双眼,目光像在雾中惊起的飞鸟。镜头拉得很近,对准林子粹的左手,无名指上摘掉了婚戒。 她没见过这个房间,也看不到任何照片,倒摆了许多CD,还有一整套组合音响,她知道林子粹是古典音乐的发烧友。他手边放着瓶法国红酒,已喝得脸色微醺,燃烧中的香烟搁在烟缸上,心事重重地闭起眼睛,脸颊不时神经质地抽动,说不定正在听唱片?镜头能看清他的两台手机,其中一台是限量定制款,表面镶嵌着四个字母——LZCS。 只有崔善知道这行字母的意思。 突然,视频中的林子粹紧张地走到门后,似乎有人在按门铃?他小心地从猫眼里往外看,犹豫几秒后开门。 一个穿着黑夹克的男人进来。林子粹恭敬地泡了一杯普洱茶。来访者年龄与林子粹差不多,消瘦的脸上颇为冷峻。他也对准那套组合音响,不知在放什么音乐,微微点头有些懂的样子。此人的表情含而不露,目光不时向房间四周扫视,看起来又很自然,比如欣赏某个小摆件,看看窗外的风景,目光犀利——画面一黑,大概为避免被他发现。 镜头转而对准楼下,原来是在高楼上偷拍的,就像X正在对面看着崔善。 手机视频的最后,林子粹正在送客,酒店式公寓门口停着一辆黑色轿车,不速之客坐进去开走,画面里出现车尾的牌照——这是一辆警车。 看完这段盗摄的录像,崔善既惊惧又疑惑,这是最近拍摄的吧? 她继续检查iPhone里的各个角落,发现还有好几张照片—— X在对面偷拍崔善的画面,用非常好的单反镜头,几乎可以看清她身上每个细节。想必是两个多月前,她刚被关到这里不久拍的,还穿着黑色小碎花的连衣裙,露出大半个后背……在她靠近两块肩胛骨中间的位置,竟是行小小的文身。 有双黑色羽翼作为背景,刺着四个英文花体字母—— LZCS 崔善伸手摸自己后背,这里没有镜子,也只有藏在对面的X的镜头才能发现。自己好像一头牲畜,背上盖着个印章,即将等待去屠宰。 就像林子粹的那款定制手机,她背上的这行文身也出卖了自己。 最后,她在iPhone手机里,找到一段录音,听到X年轻的声音—— 崔善,二十六岁,巨蟹座,O型血,身高166厘米。前年冬至,你的妈妈麻红梅,在一户人家做钟点工时意外死亡。那户人家的男主人叫林子粹,他的妻子叫程丽君。你该如何解释,在林子粹的手机上,和你背后的文身,都有着相同的字母——LZCS?现在,可以说出你们的秘密了吗? 第15章 第一百天。 清晨,X用航模送来食物的同时,还有一条宽大的床单。 崔善垫着床单,平躺在水泥地上,面对阴沉的浓云,伸展四肢,像具无声的尸体,也像容易满足的女人。抚摸脖子与胸口,变细的腰肢,几乎没有脂肪的臀部。皮肤和神经末梢,欲望像毛茸茸的纤维滑过,宛如某人手指…… 崔善打开iPhone手机的录音功能,想起最短暂的白昼,与最漫长的黑夜之间,水杉树影覆盖的三层屋顶,远观而无法触摸。除了遛狗的老外,几乎不见人影。斜阳即将逝去,带着她的影子在别墅台阶前爬行。 再也无法隐瞒,她开始说出那个秘密—— 去年,冬至。 我来到近郊的别墅区,找到这栋黑漆漆的大屋,上一年的这个时候,妈妈死了。 她在这家做钟点工,从三楼窗口意外坠落死亡。隔了一年,我才来到此地。按照本地习俗,冬至要祭奠死去的亲人。何况,今天又是一周年忌日。我全身黑色,带着锡箔与冥钞,蹲在妈妈死去的地方。在有钱人家的院墙外,用打火机点燃纸钱,化作袅袅灰烬。黑烟熏得我落泪,回忆关于妈妈的一切…… 看着别墅紧闭的大门,我像个要饭的,站在西北风里。落日燃烧殆尽,刚想上去敲门,问问妈妈到底是怎么死的。右手犹豫在半空,失魂落魄地后退,倒着走过铺满落叶的便道。 背后响起凄惨的刹车声,脚后跟刀割般剧痛。我来不及尖叫,顺势倒在花丛中。枯树枝划破了脸,当我挣扎却无法爬起时,有只手拽住了胳膊。 经验告诉我,那是男人的手,右手。 他的指节修长有力,热热地透过外套,像镣铐锁紧我的肌肉、骨头还有血管。 我被这只右手扶起,他的左手托着我的腰,让我紧靠他的肩膀。 男人向我道歉,音色醇厚的普通话,有电台DJ的感觉。他把我扶到花坛边,那是辆黑色奔驰车,车尾有S600标记。 他有三十多岁,比我高了大半个头,浓密的眉毛底下,有双大胆直视的眼睛,那是我喜欢的男人眼型,还有颇为立体的鼻梁与下巴,不断喷出温暖的呼吸,像浓雾覆盖我的脸。 脸? 手指轻轻揉过脸颊,擦过一丝血痕,该不会破相了吧?我顺势倒在他怀里,装作昏迷,就算挠痒痒也绝不起来。 那双手抱着我的后背与大腿,放到宽敞的真皮座位上,再将我的双腿屈起——当他手掌压在我的黑丝袜上,从脚指头到大腿根的神经犹如触电。 听到车门关上,然后是奔驰的发动机声。这不是我第一次乘坐这种车,却是第一次横躺在后排。他开起来很安静,感觉转过好几个弯道,加速与刹车间的上坡下坡,偷偷睁开眼睛,隔着天窗玻璃看到冬至夜空,还有市区摩天楼的灯光,像在空中花园看到的世界。 奔驰车把我送到医院,他将我抱在怀里,直到充满消毒药水味的急诊室。 他是正人君子,即便皮短裙毫无防备,夹克敞开着胸口,他却没有趁机吃我豆腐——其实我不会介意的。 脚后跟被车轮碰到一点,涂点药水就没事了,可惜一只高跟鞋报销。至于我的脸,一道浅浅的印子,医生说不会留下疤痕。 男人自始至终默默站着,最后付了所有医药费,把我搀扶到奔驰车里。他说身上现金不够,问我要多少赔偿,他会去ATM机上取给我。我还是蜷缩在后排,有恃无恐地把脚搁在座位上,问他不能进保险吗? 听到他说嫌麻烦,我就从后排坐起来,靠近驾驶座,吹着他的耳边说——我不要钱,只要你赔我一双鞋子!久光百货,可以吗? 半小时后,来到商场,我仅穿着一只鞋,像瘸腿那样,半边搭着男人肩膀。我用眼角余光扫向那些柜台,看到女店员们羡慕与嫉妒的目光。 不像平常逛街那样走马观花,我很快选中一个意大利的牌子,挑了双适合走路的中跟鞋。我没有趁机敲他一笔,结账下来不到一千块,尚不及我那双被轧坏的高跟鞋。当他爽快地刷卡埋单时,我注意到他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 穿上新鞋,我故意捋着头发,将发丝泼到他肩上,同时自我介绍:崔善——崔智友的崔,金喜善的善。 他说我像崔智友与金喜善的合体。 而我羞涩地问他的名字,男人并不回答,转身就要离开。而我拉着他的袖子,说要请他吃饭,这里楼上有家不错的日餐,我是真的饿了。 要是走的话,我就喊啦!说你开车撞了人,一分钱没赔,想要逃跑。 他无奈地把电话号码报出来,我赶紧给他拨过去,果然手机响了。我注意到他有两台手机,也许并非常用的那台。 我抱着鞋盒问他会不会接我电话,他停顿半步,转回头笑笑,进了通往地库的电梯。 隐隐约约,从这个背影,我看到了七岁那年的爸爸。 继续在商场逛了半个钟头,却没再买任何东西,直到腹中饥肠辘辘,我才去楼下吃了碗乌冬面。 小时候,妈妈总是说:冬至天黑前要赶紧回家,否则要在外面被鬼抓走的。 今夜,我却讨厌回家,那不过是个单身公寓,狭窄的卧室配着卫生间,每月两千的房租。我连续不断地诅咒那间屋子,每次都发誓下个月必须搬走,每次却仍要回到那张充满夜宵甜品味的床上睡觉。 冬至后第二天,我被迫卖掉最后一个也是最心爱的LV包,终于补足了拖欠的房租。 我给他打了电话,但没接。我又发了条短信:喂,只赔我一双鞋子,还不够。 等到午夜,仍无回音,发出第二条短信:我的脚疼得厉害。 这两年遇到过不少骗子,却从没像这样伤心过。从前,我无所谓地诅咒对方祖宗十八代生儿子没屁眼死一户口本之类的。头一回,眼前总晃着那张脸,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呢。虽然,我有他的手机与车牌号,但如果他对我无心,即便查清楚又有什么意义?我像只失败了的孔雀,收起尾巴躲进笼子。 平安夜。 去年这时光,我与某位长相英俊的富二代共度,虽然我不过是他十几个女友中的一个。 终于,抵挡不住女朋友的微信邀请,我穿上最后一件值钱的大衣,依然挂着水晶天鹅的链坠,前往参加单身圣诞派对。出门选鞋子,犹豫许久,还是穿了冬至那夜在久光百货买的中跟鞋。 在许多丝袜包裹的大腿、高跟鞋与皮靴之间,我落寞地坐在角落,端过侍者送来的鸡尾酒。贵公子们被年轻女孩团团围住,而我像个过时的怨妇,独自在冷宫台阶上,闲坐说玄宗。 有个喝多了的少女,看起来很小,让人怀疑是否高中毕业,晃悠着坐到我身边。当我要起身离开,她却抓住我的手说:你看我这个镯子好看吗? 她戴着卡地亚铂金手镯,年轻的脸蛋越发光彩照人,简直有韩星的感觉。女孩说在香港买的,十二万港币。 虽然,一看就明白她是靠什么换来手镯的,我却羞愧地缩回手腕,掩饰自己从淘宝买来的便宜货。 接近子夜,才有两三个男人来邀请我喝酒,我委婉地拒绝了。 派对进行到高潮,大家交替用英文和中文唱起《友谊天长地久》之时,我接到了他打来的电话。 手机显示为奔驰男——我激动地穿过整条长廊,避免被他听到狂欢的音乐与尖叫声,半路几乎跌倒。 喂……我故意把这个喂拉得很长,想率先听到他的声音。 Merry Christmas! Thank you! 你一个人? 是。 在哪儿?现在。 我报出这里的地址。 等我,bye! 他惜字如金地挂断电话,而我穿回大衣奔出大楼,来到圣诞夜的街头。刺骨寒风吹动发梢,丝毫没感觉冷,反而浑身冒汗。几辆出租车在面前停下,我却微笑着摇头。脸颊又红又热,刚才的酒精与音乐,让我有种体内深处的快感。 零点过后,奔驰S600停在我面前,车窗放下露出驾驶座里的脸。 他毫无表情地看着我,那种特别的眼神,让我想起早已死去的小白。 掏出一枚薄荷糖塞进嘴里,我拉开副驾驶车门,坐在这个男人身边,故作端庄地道谢。 没等我说去哪儿,他已踩下油门,飞驰上圣诞夜的高架路。 他说这两天很忙,我说男人忙不是坏事。他关心我的脚还好吗,我回答:如果少走路,多坐车,或许会好得快一些。 他懂了,自顾自地开车,驶过跨江的大桥,远方是高耸入云的金融区,某栋大厦外墙大屏幕打着圣诞老人的图像。 再也不敢出声,默默看着绚烂的江景,在车窗内喷上一团团热气。偶尔转头看他的侧脸,仿佛被雕刻过的美好的男人线条。 他问我鞋子还合脚吗。 真有先见之明,我穿着这双他给我买的鞋子来参加圣诞派对。 更没想到,他还记得我的名字:崔善。 他又问我妈叫我什么小名。听到“妈妈”这两个字,心里怕得要命,但我如实回答:小善。他说他喜欢这个名字!窗外的灯光扫过,他的眼里有异样的光。 他叫林子粹。 树林的林,房子的子,精粹的粹? 林子粹突然加速,仪表盘超过150,让人的肾上腺素分泌,他问了我个问题—— 如果世界末日来临,只能带一种动物上诺亚方舟——马、老虎、孔雀、羊,你会选择哪一种? 怎会有如此变态的问题?我注意他的嘴唇,越是飙快车,就越发镇定。我想了半天,选择了羊。 逃难的时候,还可以吃烤羊肉串嘛。 他说这四种动物,每一种都代表人内心最在乎的东西,但没说羊代表什么。 半小时后,兜风结束,奔驰车停在我家小区外,街边深夜食堂的日餐还在经营。 他想要送我上去,但我拒绝了,理由是我家很小、很破,不好意思。这是我面对男人第一次说真话,从前我都会吹牛说自己住在某个高级公寓。 自始至终,他都像个真正的绅士,连我的手指尖都没触摸。当我转身离去,听到他说——小善,感谢今晚的陪伴。 忽然,这句感谢让我的眼眶酸涩,就在泪水滑进嘴唇前,我回头冲到他跟前,紧紧抱住他的脖子,用嘴堵住他干裂的唇。 他的嘴角留下口红印子,以及我的泪水。 当我回到屋里,趴在布满霜气的冰冷窗户上,看到楼下惨白灯光下的他,站在奔驰车边抽烟,目光伤感得像只流浪猫,我已知道自己即将告别这个房间。 第16章 第一百零五天。 记忆,像坏掉的自来水龙头,源源不断送出水流,冲刷眼睛背后那根疼痛的神经。 想起冬至夜的静安寺,难得一夜清静。橱窗里奢侈品依然刺眼,街边行道树上挂着彩灯,并非为迎接亡灵,而是几天后的圣诞。街边穿梭的车流,挟带呼啸的风,吹乱她落寞的头发。 三年前,崔善辞去在广告公司的第一份工作,艳照却被前男友散布在同事圈。她换了许多职业,不是难以胜任,就是嫌工资低养不活自己,或不堪忍受上司的性骚扰。她也应聘过垄断国企与事业单位,却连面试机会都没有。 她开了家淘宝店,每夜耗在阿里旺旺,收入勉强只够付房租。偶尔被女朋友拖去夜场,在酒吧与外国男人聊天,原来她们都喜欢钓老外。可她的英语稀烂,又受不了他们身上浓烈的味道。何况她的目光毒辣,只需瞄上两眼,就能看出他们大半是穷光蛋。有人给她介绍过男朋友,四十多岁过早谢顶的家伙,还有妻子女儿,却一眼相中了她。 崔善拒绝了他。 不过,她收下了男人的礼物,一个LADY DIOR的包包。 那是她拥有的第一件真正的奢侈品。从此以后,她不停地跟各种男人见面,在高级餐厅吃饭,去香格里拉饭店的酒吧,偶尔也去海滩度假村与乡村高尔夫,每次都能收到礼物,最值钱的是块百达翡丽女表。她会拒绝大多数男人的上床请求,偶尔有看起来不错的,便遂愿共度春宵。 衣柜与鞋柜渐渐塞满,每隔两三个月清理一次,名牌包与手表挂在淘宝上拍卖,或送去二手店,足够当月的房租与生活费,还能频繁更换iPhone。崔善不再羡慕外企的白领丽人,当她们下班后卸去疲倦坐在酒吧里,露出过早衰老的鱼尾纹。她学会了抽ESSE薄荷烟,喝烈性酒却不醉,用冷酷眼光打量酒吧客人,准确分辨出深藏不露的有钱人,寻开心的穷光蛋小职员,找生意的高级野鸡,还有自己这样的女人——该用哪个名词来形容呢?大学里参加话剧社团,排的第一出戏就是曹禺的《日出》,她演陈白露。 妈妈死后,她从律师手里拿到一笔不菲的赔偿金。从此,她拒绝了约会邀请,即便周围挤满举着酒杯的男女,男人在唇边说着情话,她仍然感到孤独,仿佛周围都是幻觉,从没存在过,一场春梦惊醒前的派对罢了。才过半年,几十万赔偿金就被花光。虽然,其中一半买了块墓地,据说风水好得不得了,却在魔都郊外,而非老家的流花河,崔善这辈子都不要再回去了。 她很快坐吃山空,几乎卖光柜子里的包包,百达翡丽也换钱交了房租,直到所有信用卡透支欠费被银行停了…… 此刻,回到崔善的空中花园,只要捡到纸张飘进来,她还是会悄悄写上“救命!我在楼顶!巴比伦塔!”等夜里起风把这些SOS信号带走。甚至抓过一只鸽子下来,在它脚腕绑上小纸条,摸着温暖的羽毛,它的心脏在胸骨里怦怦乱跳,害怕会不会被闷死。而她终究把它送上天,看着翅膀划破天际线,默默为它加油,期待鸽子主人来救她——你会得到惊喜的。 看过一部叫《肖申克的救赎》的电影吗?DVD外壳是个男人敞开衣服,平伸双手站在针点般密集的夜雨中……如果,给她一把小小的工具,无论铲子、凿子还是钻子。 可崔善只有一把指甲钳,X送的礼物,不时用来修剪指甲,唯独留下左手小拇指,稍稍磨平锋利边缘,或许逃跑时会有用。 录音后的iPhone通过航模还回去三天后,崔善再次收到这台没有SIM卡的手机。 有条短短的视频——显然在深夜拍摄,先是头顶的月光,再是几堵黑暗的墙,幽幽的石榴树影,最后是裹在白鹅绒被子里熟睡的自己。 镜头几乎紧贴着崔善,跟她一样躺在地上,情人般脸对着脸——不可能是小直升机拍的,显然有人半夜来到空中花园…… 昨晚,X就睡在身边? 她看过某部西班牙电影,有个变态的物业管理员,每晚潜入美女房间,无声地睡在她身边,对方不知不觉直到怀孕生子。 崔善第一次见到自己熟睡的视频,眼皮底下不停转动,居然还有一句梦话:“我没杀人!” 紧接着,视频突然中断,后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恐惧地解开睡袍,检查身上每寸肌肤——昨晚有没有被侵犯过,甚至被人迷奸?想起早上醒来有些头晕恶心,是不是吸入了迷药,因此才没有丝毫察觉? 糟糕!几乎可以肯定,这不是头一回,那个变态——X,恐怕下来过无数次。从她刚被关进这座空中监狱开始,每个夜晚都有人睡在身边。 iPhone里还有一条录音—— 小善,我收到你的许多求救纸条,但这很可能给你带来致命的危险。外面的世界很可怕,所以,你才会躲在这个安全岛上——现在,必须如实告诉我,你和林子粹后来发生的秘密,等你。 必须遵从这个指令,否则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那个叫X的男人,无孔不入地掌握她的一切,操纵她的生死甚至内心。 太阳像X的手指触摸到额头,崔善对着录音笔讲述—— 我错了,保证再也不会写纸条求救。 请原谅我——天天坐着看云,一会儿像棉花糖,又像老家的小狗,最后是心疼的小白……太无聊了,只能找些刺激的事来做,我不是真的想逃出去。 能不能送给我一本书?打发寂寞,随便什么都行,哪怕郭敬明的,谢谢! 去年冬至夜,我认识了一个叫林子粹的男人。 我喜欢他的眼睛、鼻子、手指,还有衣领上淡淡的烟草味道,喜欢他突然聊起古典音乐,把蓝牙挂上我的耳朵,响起《天鹅湖》最后的旋律。 圣诞节后不久,我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他。过完年,他为我租了套高级公寓,市中心的老房子,月租金八千,带有小院,墙外有茂盛的夹竹桃,像童年住过的老宅,这是我梦寐以求的家——而不仅是房子。 我告诉所有朋友,将要远赴云南与西藏,准备开家私人客栈。我独自飞去大理,又去了丽江几天,在朋友圈发些照片,就坐长途汽车辗转回来。我更换了手机号,退出微信朋友圈和微博,QQ号也注销了,在我的整个世界,只剩下林子粹一个联系人。 我一度渴望彻底失去记忆——或者,如同我对他说的谎言:我的父母已过世,他们都是外地的大学老师,我从小跟亲戚在这座城市长大,正在自主创业电子商务——这是淘宝店的升级版叫法。 为断绝与过去的关系,我不再流连夜场,戒掉了乱花钱的毛病,还清了银行欠款,甚至没怎么用过他的钱,精打细算每一笔开销——他说使用现金是个好习惯,不要依赖于信用卡。我买的最贵的一件,是Christian Louboutin的红底鞋,高跟鞋是女人最后的朋友,不是吗? 他总是说我戴的项链太廉价了,想要买条卡地亚或蒂芙尼送给我,却被我笑着拒绝了。这枚施华洛士奇的天鹅坠子,是在大学毕业前夕,我买给自己的生日礼物。虽然,也不值几百块钱,但在我最困难的日子里,看到它就有活下去的欲望。而今只有这枚小小的水晶,依旧忠实地陪伴在我胸口。 但我对林子粹说的理由却是——要是经常更换首饰,你会没有安全感的。 其实,这个道理对男女都一样。 林子粹比我大九岁,但我不觉得是很大距离。我是巨蟹女,他是天蝎男,星座学上简直是绝配。巨蟹用情很深,但缺乏安全感,天蝎都是专一的好男人,我以为我们真的很合适啊。我心甘情愿地做他的地下情人,从不主动打电话,始终用短信联络。我们每周四次见面,大多在郊外的海边,或嘉里中心的电影院。他在我的房间过夜次数屈指可数,最晚十点必须离开。但他真的对我很好,这种好不在于是否舍得为你花钱,而是舍得为你花心思,为你在特色小店挑选礼物,为你亲手在杯子上画出图案…… 我为他学会了做菜,虽然只是煎荷包蛋与香肠,但他很满足。有时他也会沉默,没来由地掉眼泪,让我有种要拼了性命保护他的欲望。然而,每当我跟他提及未来,他的眼里就会犹豫零点一秒——简直好几年的时光。 他的妻子叫程丽君,林子粹现在的一切都来自这个女人,包括他在上市公司副总的职位。公司是岳父白手起家创办的,某种程度来说他是上门女婿。林子粹婚后不久,出了桩司法案子让他丢了律师执照,要不是动用老丈人的资源和关系,差点就要坐牢。程丽君的老爷子行事小心,在他们结婚前签定过协议,一旦离婚,林子粹不会得到任何股份。他现在的唯一收入,是从上市公司领的五十万年薪,只因为他是程丽君的丈夫。 我知道林子粹不会离婚的,他不会为了我变得一无所有。作为一个被吊销执照的律师,他恐怕连自己都无法养活。 于是,我产生了一个念头,让自己也毛骨悚然的念头。 对于这个世界上的许多男人来说,只有一种妻子是最好的,那就是死了的妻子。 第17章 第一百一十天。 崔善算了算时间,竟已错过了双11——去年这时候可是疯狂打折网购呢,而今却被关在空中花园坐牢。 可她时常又会怀疑——我真的是个杀人犯? 脑袋像被油炸般疼痛,不想把所有秘密暴露在X面前,说不定这个变态会半夜爬下来,把自己强奸再杀死的。 不过,X通过航模送来了一本书,满足了崔善的要求。 封面上印着纤细的书名《了不起的盖茨比》。书页边缘毛糙而发黄,似乎常被人翻看。菲茨杰拉德是谁?翻开第一章,她默念出几行字—— 在我年纪还轻、阅历尚浅的那些年里,父亲曾经给过我一句忠告,直到今天,这句话仍在我心间萦绕。 “每当你想批评别人的时候,”他对我说,“要记住,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你拥有的那些优势。” 崔善只知道从自己出生的那一刻起,从来就没拥有过多少优势,除了脸。 惘然合上书本,回想这辈子看过所有的书……南明高中图书馆,灵异传说的阁楼上,容老师给她推荐了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 因为,是自己喜欢的男人给的书,她看得特别认真仔细,还难得做了读书笔记。印象至深的情节,莫过于邓蒂斯的越狱成功——当她在空中监狱,绞尽脑汁想了一百多天,各种办法都尝试过,却骤然开窍了。 清晨,崔善并没有如往常那样醒来,而是继续躺在墙角下。X的航模降落,她也没去拿食物,仿佛熟睡不醒。小直升飞机的叶片不断转动,时而飞起时而降临,甚至停到她的被子上,想要把她弄醒过来,但她一动不动宛如尸体。 幸好背朝着外边,确信X看不到她的脸,还可以睁睁眼睛咬咬嘴唇。等待了一两个钟头,航模把食物扔在地上,独自起飞离开庭院。 整个白天,始终保持这个姿势,感觉身体越发僵硬,下半身都已麻木,血管里爬满小虫。她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死了。而对面望远镜背后的眼睛,一定也是如此怀疑。 X会为此而抓狂的! 崔善耐心地等到深夜,她明白不能轻举妄动,随时随地有眼睛注视她,不仅是遥远的对面窗户,也包括这四堵墙壁。 后半夜,听到什么声音,虽不敢抬头往上看,但有人抓着绳子从南侧墙头降落。 X来了,她的耳朵贴着干草堆,任何震动都能感觉到。 他沉默着靠近崔善,呼吸热热地喷到耳鬓边。然而,X没有触摸她,只是静静地看着她,哪怕她是一具尸体——难道他才有恋尸癖? 不能再等了,天知道X会有什么危险举动,比如奸尸之类的。崔善压在身下的右手,早已抓紧一枝坚硬的细树枝,藏在厚厚的被子底下,可以轻易刺入泥土,当然也能刺破肉体。 四分之一秒,利器戳入X的胸口。 就像从前无聊时用圆珠笔刺穿作业本,手指虽已麻木,依旧感到阻力的瞬间,某种清脆之声,几乎没有一滴血溅出。 凌晨时分,无法看清X的脸,只有一团模糊的影子,他没有尖叫,沉闷的喘息都不曾有,只是往后退了几步。 该死的,她没有抓住树枝,这把杀人的武器,不知道有没有刺穿X的心脏?他的胸口插着锋利的树枝,好似被弓箭射中的士兵。 杀了他——这是崔善逃出去的唯一希望。 她狂怒地大喊起来,冲向X颤抖的黑影,没想到他竟抓住树枝,把插在体外的部分硬生生折断,还剩下一截留在胸腔之中。 这下崔善成了赤手空拳,再也不敢靠近这个男人。 X没死,他很愤怒,会杀了崔善吗? 她恐惧地跌倒在地,蜷缩到石榴树丛中,哭喊着求饶:“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 简直扯淡,这种话连自己都不信。 等待中的惩罚却没有到来,一分钟过去,崔善抬头瞄了眼空中花园,期待能看到一具男人的尸体,或是躺在地上的痛苦身躯。 X消失了。 崔善到处寻找那个男人,难道是刚才低头之时,X顺着绳子爬了回去?费力地仰望南侧高墙,只剩下黎明前黑漆漆的夜空。 “喂!你在哪里?你下来把我杀了吧!求求你了!王八蛋!” 她确信X可以听到,除非刚才穿越去了异时空。 沉默几分钟,什么东西从天空掉下来,直接砸到崔善的脑袋上。 靠! 小心地从地上捡起,发现是X的录音笔——他还没走,想让她说下去?太疯狂了吧? 录音笔里有他急促而艰难的声音:“你杀过人?请把你杀人的过程告诉我!” 崔善蹲在地上,摸到一两滴新鲜血迹。X的血,年轻男人的气味,很干净,没有烟草味。 于是,她机械地对着录音笔说—— 小时候,只要我喜欢某样东西,不管采用什么方法,就一定会得到。妈妈最讨厌薄荷味道,但电视里天天放广告,许多同学都在吃那款薄荷口香糖。我总是逼着妈妈买,当她终有一天拒绝,我就从她的钱包里偷了几块钱,悄悄去街边买了吃。 春天,林子粹问我是不是认真的。 他说我是个可怕的女人。而我问他,究竟有没有爱过妻子? 五年前,当他在事业低谷期,程丽君的父亲帮他渡过难关,妻子只比他小两岁,很多人都以为他们同龄。他辞去了律师的工作,帮助经营程丽君的家族企业。刚结婚那两年,他们一直想要孩子,却因为她的问题而要不上。开始,他总是回避这个问题,经我几番追问才回答——输卵管阻塞。 林子粹说完抽了自己一个耳光,说怎么能跟我说这些,这是她的隐私,对不起她。 身为女人,我很同情她,真的! 后来,发生了那场空难——林子粹劝妻子不要去认尸,可她偏偏不相信父母已双亡,一定要飞过去亲眼辨认。她在停尸房看到残缺不全的尸块,依稀分辨出两个人的模样。无法想象那有多么可怕,现场还有许多更惨的尸体,有的被烧焦了,有的露出了内脏,扭曲成孩子般的大小,林子粹当时就呕吐了…… 我单纯地想起了被爸爸杀死的小白。 原本,程丽君的性格就怪异,何况生不出孩子的毛病,再加上如此强烈的刺激,很快患上严重的抑郁症。如果不吃安眠药,就会在凌晨处于癫狂状态。幸好家里房间多,林子粹快两年没跟她睡过一张床。她的脾气越来越坏,几乎不再跟他说话,而她在这个世界上最信任的人,是当年大学同宿舍的三个闺蜜。 我怜悯地摸着林子粹下巴微微冒起的胡茬儿,直接说出他的命门——他不能离婚,否则就会一无所有,因为所有财产,都在妻子的上市公司名下。 林子粹的脸色一变,立即从床上起来,穿好衣服准备要走。我从背后抱住他,乞求不要离开。我知道贫穷是什么滋味,我也不想再回到那样的生活里去,永远都不想。 这句话让他突然转身,胡茬儿将我的眉心刺痛:小善,其实,我和你都是同样的人。 同样的人才会走到一起,命中注定。 他的眼泪打湿我的肩膀,我也咬着他的耳朵说话,仿佛世界上每个角落都有人在偷听。 我要他成为我的丈夫,至于他现在的妻子,交给我来解决吧。 怎么做?林子粹恐惧地从我怀中退出。 既然,程丽君有严重的抑郁症,长期生活在痛苦中,这是常人无法理解,更难以忍受的——她说过想死吗? 面对这样致命的问题,他的嘴唇在发抖。抑郁症不是有自杀倾向吗?林子粹承认了,一年前,妻子在家里的浴缸中放满热水,割腕自杀……在她断掉最后一口气之前,正好有个同为家庭主妇的闺蜜来看她,才救了她一条命。 我问她现在还想死吗?林子粹犹豫片刻后点头。 对于一心求死的人来说,让她受折磨般地活在这个世上,不是一件更残忍的事吗?也许……请不要害怕,我们这么做,也不过是帮她实现自己的心愿! 我看着窗玻璃照出自己的脸,白皙的皮肤竟然像圣母,简直头上要发出光环了——所以,这不能算杀人,不是吗? 林子粹问我是不是自认为反而在救人。把一个女人从煎熬中解救出来,让她没有痛苦地离去,同时也让她的丈夫得到自由,简直是个拯救者!他说还不够了解我。是啊,我也不够了解我自己。 他劝我清醒一下吧,就当刚才那些话,全是无聊的玩笑。 而我勾在他身上,抓紧他冰冷的手,放到我的肚子上说,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他。他是个聪明男人,手指都颤抖了。 没错,我怀孕了! 从这一刻起,我们开始酝酿杀死他妻子的计划。 其实,我之所以想要杀了程丽君,还有个林子粹所不知道的原因——我怀疑我妈妈的死,虽是工作中的意外,却可能遭受了性格怪异的女主人虐待,她必须为之付出代价。 反复设计各种方案,甚至在卧室模拟血流遍地的情景,我用鸡血来代替人血,再艰难地用拖把与毛巾擦干净,以免警察发现蛛丝马迹。不过,这种暴力行凶的风险太大,万一失手连自己性命都堪忧,希区柯克的杀妻电影《电话谋杀案》,结果凶手反而被女人勒死了。 最好的方法,就是几乎不见到一滴血,让人误以为她是自杀的。 林子粹说妻子每晚十二点准时睡觉,会吃大剂量安眠药——我不是没想过在药里动手脚,但长期服用安眠药的人自然很小心,吃错药的可能性极低,如果硬往她嘴巴里塞,即便成功也会留下痕迹。 但是,在她吃药睡着以后,据说是打雷都惊不醒的,直到次日天明八点自然醒。 若不能入口,则只能入血——五月的一天,我们在海滩的夕阳下散步,林子粹突然冒出一句。 我冷冷地注视着他的侧脸,追问他刚才说了什么。 而他茫然地耸肩,我没有继续问下去,却在心里反复地思量——入血? 忽然,我看着一大团燃烧的落日,挽住他的胳膊,凑近他的脸,几乎紧贴在一起,抬起手机自拍了一张。 看着手机屏幕里我俩的自拍照,他的表情却有些尴尬,当我说要把照片删了,他却摇摇头就说给我留个纪念。 这是我和林子粹唯一的合影。 眼看着斜阳把海水染成血色,我们两个在沙滩留下的脚印,转眼被海浪淹没冲刷,我却想到了注射杀人。 虽然,这种方法罕见而麻烦,却干净利落而毫不痛苦,许多自杀案例都有过。对于长期患病打针吃药的人来说,或许早就习以为常。 两周后,我提出计划——利用针筒和致死剂量的药物,趁他妻子在凌晨熟睡,潜入卧室肌肉注射,几分钟就能杀死一个人,伪装成自杀。法医虽会检测出死者体内有安眠药,但许多自杀者为了确保成功,也为了减少死亡时的痛苦,往往同时也会服用安眠药。 林子粹却担心,妻子死后,他将继承遗产,成为最大的受益者,警方首先会怀疑他。 看着林子粹阴沉的面色,我能清晰地听到自己牙齿间的战栗声,仿佛他已被戴上手铐,随着囚车押往刑场执行死刑——同样也是注射。 必须要有不在现场证明! 但这个太难了!我不可能为他作证,更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我的存在,否则…… 沉默半晌,屋里安静得能听到心跳声,我突然抱紧他,咬着耳朵说——我去杀人! 我真的在“咬”,牙齿几乎要把他的耳廓撕下来,他惊慌地将我推开,捂着耳朵说:小心!别留下伤痕! 杀人那天,他可以去外地开会,跟许多人在一起,保证有绝对的不在现场证明,而我去他家杀人! 他把我推开,就要穿鞋往外走,我拽紧他的胳膊,触摸他故意不戴婚戒的左手无名指。 林子粹说不能让我为他冒险犯下杀人罪。但我不怕。他说自己怕得要命。 豁出去了,我板下面孔说:我以前杀过人的。 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了——他会不会对我充满恐惧,再也不敢躺在我身边,害怕哪天我就把他给杀了? 杀人不是开玩笑。 眼前闪过七岁那年,老宅的天井里,小白被爸爸砸到墙上,脑浆迸裂鲜血四溅的画面。回头看着窗外的天井,墙头伸出茂密的夹竹桃,似乎也渗透出莫名的血来。 我茫然地倒在地板上,伸开四肢面对着天花板,一如此刻我面对着楼顶上荒芜的天空。 六月,杀妻计划实施。 先购买几支训练用的针筒,又从护士学校弄到一本专业教科书。我故意淋雨着凉感冒,把病情说得很重,专挑男医生撒娇发嗲,让他给我开药打针。我在注射室坐很长时间,打屁股的自然不能看,但仔细观察手臂上的肌肉注射——这才是我准备杀人的方式。 不过,别人给你扎针,跟自己给自己扎针,针孔的部位与角度完全不同。于是,连续两个星期,我在家反复训练用针筒扎自己的上臂,代价是难以忍受的疼痛,以及一个月不能穿无袖的衣服。 我去过他家踩点,悄悄躲藏在角落,把进入别墅区的路线,包括怎样打开房门都熟记于胸。他给我画了家里的草图,告诉我哪些东西不能碰,如何最快地找到卧室,以免在七八个房间中迷路。 那个凉爽的午后,隔着茂密的树丛,我远远看到四个女人,坐在别墅花园里喝茶。她们的年龄都相仿,看起来都像是家庭主妇,看起来穿着体面生活优渥,戴着金银首饰,身边放着LV或爱玛仕的包。 反复辨认过程丽君的照片,我一眼认出了她——虽然她才是主人,却坐在最不起眼的位置,随意地绾着头发,穿着丝绸睡袍,看起来有些虚弱,目光散淡地仰望天空。她也不算丑,中人之姿罢了,若非上市公司的女继承人,林子粹怎么可能成为她的丈夫? 另外三个女人,有个明显是产后发胖,面孔有些浮肿。还有个看起来过分显老,烫着一头方便面似的短发。只有一个尚显年轻,保养得有些光彩,像个美少妇。 她们在说什么隐秘的话题?反正林子粹也不在家。程丽君的神色有些慌张,不慎打翻了一个茶杯。 虽然,我有着比她们年轻迷人的种种优越感,但更自卑——她比我有钱,有钱得多,她的钱也来自男人,但是她的父亲。 还有嫉妒。 她是他的妻子,而我算是什么?女朋友?情妇?小三?姘头? 对不起,杀了你,这一切都会解决,他是我的,而你的——也是我的。 杀你的时间,定在了6月22日,凌晨一点,这天也是我的生日。 提前一周,我才去购买真正的杀人工具。 早已做了充分准备,耗在网上查看各种药理学与毒理学论文,甚至去了几趟科技文献的图书馆。药店里可以买到两种非处方的注射药剂,分别是治疗皮肤病与妇科病的,但如果把这两种药混合使用,并且剂量翻倍的话,即能迅速致人死亡。 我总共跑了三家药店,购买齐了普通的一次性针筒、两种不同的注射药剂——每一样都要了发票,这在计划里是非常重要的。 全程我戴着口罩与墨镜,根据林子粹提供的妻子近照,穿着与她相同的一套衣服,把自己弄成类似发型——出门前照着镜子,简直就是那个女人翻版,我们的身高体重都差不多,我可以叫你一声姐姐吗? 为什么这样做?自然为了迷惑药店职员,让人觉得来买药和针筒的是程丽君本人。而在同一时刻,林子粹正载着妻子行驶在高架上,无人能证明她不在药店。 再过七天,我就要杀死镜子里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