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穿越 “大林姐,明天你家人会来接你吗?” 大!林!姐!林雨还能说什么?谁让自己以二十九岁高龄搭上了穿越的大火车,还穿越到同样大龄的悲催宫女身上呢?!想了好多天了,林雨都没想明白,自己这是叫魂穿还是身穿!为何外貌、年纪、名字神马都一模一样!除了身世和即将要失去的工作之外! 前几天半夜,林雨在一座枯井里醒来,头痛欲裂,许多片段如过电影一般涌入脑海,她这才明白,自己应该是穿越了。 话说这前主也是个命苦的。她是天哲王朝同知九年进宫的宫女,家在北方禹州的历云县城郊的林家沟村。同知九年选秀,十五岁的林雨因尚未定亲、家事清白而在待选之列,又因没钱疏通,长相太过平庸,最后成了同县姜采女的宫女。 后来,这位姜采女位分不断高升,一路做到了美人,林雨也就跟着过了两三年的好日子。不过,之后姜美人不知怎地开罪了皇帝,被打入冷宫,她作为近身宫女,也一并被罚了进去。再后来,姜美人疯了、死了,她又被安排到了浣衣局,直到这次统计出宫名额的时候,她才被发现已经过了出宫的年龄。 过了二十五岁的宫女,如果不是有品级的女官,是不可以留在宫中的。所以任由前主怎么疏通、哀求,也没能获准留下。前主考虑到自己年纪大了,家里兄妹又多,老子娘也不知道在不在了等诸多因素,越想越觉得出宫就没活路了,所以一时想不开,投了井。 好在是个枯井!好在井里有很厚的淤泥!不然林雨怎么还能穿过来! 林雨在现代是一所私立学校的老师。因为长的不够漂亮,家事不够好,工作也不够好,一来二去就剩下了。可怕的是她天天被爸妈电话轰炸逼婚,终于在接电话的过程中被胡同口冲出的摩托车撞飞了。然后,就穿越到了这里。 “救命啊!有人在吗?我是浣衣局的宫女,我掉到井里啦!”林雨扯着嗓子喊着,终于在她觉得嗓子都喊破了时,才被巡夜的侍卫救了上来。 受了伤,又受了凉,林雨在床上足足躺了五天。这五天,一直是这个叫小五的小宫女在照顾着她。 “大林姐,明天你家里人会来接你吗?”小五做完活儿后,来到林雨身边和她说话。 “不会吧,家里也不知道有什么人了。”林雨边收拾着少的可怜的行李,边淡淡地说着。 “我进宫两年了,家里也没有人来看过我。”小五忧伤道。 “你家就在京郊,许是没什么特别的事,才不来看你的。你要往好处想,家里应该是也没缺了银钱,身体又健康的,这是让你安心攒钱呢。”林雨安慰道。 小五还想说什么,可一想,林雨都二十九了,被放出宫还指不定怎么辛苦,自己再说就太矫情了,所以,就闭了口。 林雨从包袱里挑了一支鎏金的海棠花发簪递给她,道:“这些天多亏有你照顾我,这个海棠花簪就送给你吧。” “大林姐,我怎能要你的东西?你出宫后用银钱的地方多着呢。”小五连连摆手拒绝。 “没关系,你拿着吧,我也不差这一个了。也不值什么钱,再说,我年纪大了,也不适合戴这样的花式了。”林雨抓住了小五的手,把簪子放到了她手里。 第二日,天光明媚,林雨和浣衣局的三个宫女在大家的告别声中,向宫门走去。林雨一步一回头地看着这巍峨的宫殿,直到身后厚重的红漆大门缓缓地闭合。那一刻,林雨心中感慨万千:人生有多少个十四年?前主的青春和生命就这样留在了这里。可是,属于她林雨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出了皇城,一起出来的宫女一个个被家人拥抱着,牵着手一起走着。 看着他们一家家幸福团圆的样子,林雨有些眼热。 前主进宫多年,家里的人竟然一次都没来瞧过她。她甚至能记起,每个允许家人探视的日子,前主都低声下气的去内务府问,这次有没有家人来看她,而每次,都是让人失落的结果。 后来,前主进了冷宫,再不能随意出入了,也不知道家里再有没有来看过她。更不知道,在她二十五岁的时候,家里有没有满怀期待地这样等过她? 想到这里,本来觉得无所依傍、前路茫然的林雨忽然觉得,她应该替前主回家去看看。 虽然说,前主最后认定了家人不会再来看她,但她心里一直是有那么一种希望的。如今林雨占了她的身子,也当替她全这样一个心愿。 下定了决心,如何回禹州又成了一个难题。 当初她进京是由官府的车马给送来的,如今想要回去,还要打听一番。 前主是个死心眼。在冷宫的时候,身上的攒的银钱大多都被送饭的小太监坑了去,剩下少有的一些,又在前几日拿内务府通融了。现在身上剩的,除了两根素银簪子、一个鎏金镯子,就是昨日内务府发的十两银子的赏钱。 林雨不敢多花,只在客栈找了一个地字号单间住了,又着小二帮忙联系回禹州的商队。 小二打听到回禹州要后天才能起行,要走二十五天左右,需要两吊钱。 总归是要回家,林雨觉得离家多年,应该给家里人买些东西,只是不知道家里的成员多了谁、又少了谁,就只能买了些饴糖等京里的特产。她觉得自己还需要买两本书,用来了解一下这个时代的历史、地理与人文。 第三天,去往禹州的商队启程了。 林雨坐在颠簸的骡车上,静静地看着书。 从书中,林雨了解到,天哲王朝是有历史以来的第十个王朝,等级制度和唐朝颇为相似,但衣着又像是宋朝,民风开放程度又像是晋朝,总之,目前存在过的十个王朝,没有一个与中国历史契合。 天哲王朝临海,海岸线上有三个州府,全境共七大州府,三十二个县。天哲王朝东临大海、西接西羌、南攘南越,北靠胡山。而禹州就是天哲王朝的北大门,历云县就在最边关的地方。 第二章 林家 越往北越是天高云淡,山上的树叶在秋霜的洗礼下红的似火,黄的似金,层次分明地排列下来,让人充满收获的喜悦。 商队做的是倒买倒卖的行当,一般两三个月就从京城和禹州往来一次。商队的负责人姓李,叫李平,三十多岁,是个性格和善的人,一路对林雨也颇为照顾。 转眼间,林雨已经到了禹州的历云县。林雨按照约定付了另一半的车钱,告别了李师傅,去县衙里重新落了户籍,又吃了点东西,这才朝着城郊的家中走去。 林雨走了近一个时辰才回到了林家沟。这时的林家沟刚刚收完玉米大豆,山上的地里看起来光秃秃的,一派萧条的景象。 沿着前主的记忆,林雨走进了这个小山村,这里和她小时候的家有些相像,只是破败的很。走在村里,有几户扛着大豆去晒谷场,经过她身边都很疑惑地看看,毕竟村子里不经常来外人,何况还是个大姑娘。林雨也没和他们打招呼,只是凭借记忆一点点向小时候的家走去。 终于,林雨看到了一个低矮的小草房,小小的篱笆院里,养着四只母鸡,边儿上的菜园子里是还没收割的白菜和萝卜。 林雨静静地看着,不知道应该怎么走进去,是要说“我回来了”还是说“有人在吗”。 这时候有一个小孩从屋里跑了出来,伴随着小孩如风的动作,后面跟着飞出来一只草鞋,随即一个尖锐地声音就喊了起来:“小兔崽子,看你下次还偷吃不偷吃!” 小男孩听见声音跑的更快了,一下子就撞到了林雨怀里,抬头一看,一个大姑娘站在自己跟前,立刻臊得低下头去。 这时候屋里的人也走了出来,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微微有些发胖,拿着一根烧火棍子,一蹦一颤地出来找那只飞出来的鞋,当看见林雨时,整个人都尴尬起来。 “你是哪位?”妇人的脸面微窘。 “这是林之山的家吗?”想了想,林雨说出了父亲的名字。 “你找谁?你是林之山什么人?”妇人愣了一下,随即问道。 “我是他家老二,我爹爹在家吗?” 妇人听后,从头到脚地将林雨打量了一遍,随即热情地跑了过来,一手扒拉开了林雨身前的小男孩,拉起林雨的手就往屋子里进。 “小姑子你可是回来了!”然后又回头对小男孩喊道:“太财,快去晒谷场把你爹和你哥叫回来,就说你大姑姑回来了!”只听小孩“哎!”了一声,林雨就又被妇人拉着往屋里去。 屋子里没什么人,妇人就拉着林雨坐在炕沿边儿“可算回来了”“担心死了”的一顿说,说着说着又嚎了起来,直说“老天保佑”。 林雨刚想问家里还有什么人,就听外屋一个男声问道:“是大妹回来了?” 林雨忙从炕沿站了起来,看见黝黑的庄稼汉子,眼睛里立马酸楚了起来,大概是前主对亲情太过渴望,见到亲人就不自觉地要落泪。 “你是——大哥?”林雨有些不敢肯定。 “哎!我是!”林大全有些激动。 在简单的见面过后,林雨就问起了爹娘及家里这些年的情况。 这大嫂孙氏好不容易止住了哭,听林雨问起家里,就又嚎了起来。 “小姑子,你离家早没见过我。我是你上京那年嫁给你大哥的,咱家那条件你也知道,一家子六口人,穷的叮当响,就靠着这么几亩地过活,一年到头也剩不下钱。我们结婚第四年,你大侄子才两岁多点,你爹领着你哥哥和你弟弟去山上撵兔子,结果遇见了熊瞎子,你爹跑的慢,就被熊瞎子挠了,后来你大哥给熊引开才好了。结果前脚刚来接了你爹,熊瞎子又回来了,你爹让他们哥俩快跑,结果自己让熊瞎子撵掉悬崖底下摔死啦!”孙氏边说边嚎,好不凄惨,惹得林雨也掉了些眼泪。 好容易大家都哭得差不多了,孙氏又接着说:“后来给你爹发送又花了不少钱,眼瞅着你弟弟和你妹妹得成家不是,可谁愿意和咱家结亲啊!后来好歹王家沟那边有一家说是能嫁过来,就是要求换着娶。” “换着娶?” “你妹妹嫁过去,他妹妹嫁过来,这下子,两家就都省下了。” 林雨本来听着难受,再一听这是换着娶的,更加同情起妹妹来。 孙氏继续道:“后来啊,你那个弟妹也不是个省心的,为着没彩礼这事儿,娘也没少疼她,她还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给娘就气病了,把家折腾的不成样子。后来你又到了出宫的年纪,娘就巴望着你能回来,结果等了一年,娘说爬也能爬回来了,现在还不回来,怕是死了,于是就再也没起来,年都没过去就死了。我可怜的娘啊,小姑子你说你咋就不早点回来哪!”说着一边嚎,一边抓着林雨的胳膊拍打着。 林雨的心里也是难过,没想到母亲是因为没看见她而离世的,心里内疚地不得了,于是,就把自己跟着林美人进了冷宫的话给孙氏说了。 听完林雨的遭遇,孙氏也不嚎了,嘴里喃喃的说着“也是可怜”这样的话。 说着话的功夫,一个小伙子带着一群人走了进来,大声说道:“爹,二叔他们过来了,来看看大姑!” 孙氏见老二一家过来,一下子就扭过头去,不过大家也都不在意她这点。 这边林雨和林二奎一家见面,又少不得一阵寒暄。 这样林雨也是大概知晓了现在家里的成员情况。 林大全娶孙氏淑娥,生二子林太福、林太财,这名字还是孙氏找娘家识字的亲戚取的,太比大多一点,寓意这两个孩子比林大全多点福、多点财。林二奎娶的是李氏月灵,生了大丫头林小欢、二丫头林小乐和儿子林忠军。也是听着孙氏的说法,在老太太死后,哥俩就分了家,大全家住围里,二奎家住围上,两家别扭着,基本上也没什么往来,就连普通的邻居也不如。林雨的妹妹叫林雪,林雨离家的时候才七岁大,后来被换娶到了李家,李家妹夫名叫李友峰,是个顶憨厚老实的,林雪生性懦弱,去了夫家也是相夫教子,勤勉于行,李家对她也好,虽是换娶的,但日子一直过的不错。林雪生了一个男孩,叫李清、一个女儿叫李菁。 第三章 太财 二奎一家在大全家略坐坐就走了,其间也很是盛情地邀请了林雨去他家住,说他家有两间卧房,不像大全家,只有一个屋子的南北炕。 但是孙氏说什么也不让林雨走,说是小姑子至今未嫁,就该和大的家住在一起,二奎一家也没什么理由拒绝,就走了,这期间孙氏一直没提什么在这吃饭的话。倒是林雨颇觉不好意思,把从京里带回来的饴糖给两家平均分了。 因着林雨刚回来,所以大嫂一直都在陪着她,帮她归置了一下行李。其实也没什么东西,就是几套衣服和一些零零碎碎的小物件。都弄完了,孙氏这才说要去菜园子里莳弄菜。 如今入了秋,地里也不长什么杂草了,但是眼瞧着要下浓霜了,孙氏就去仓房里拿了稻草出来,把暴了心的白菜系上,免得被霜打蔫。林雨不好再在屋里闲坐着,就也要跟着做。 “大妹还会干这个?”孙氏微笑着。 “以前也帮爹娘做来着,还没忘呢。”说着,就拿起稻草捆了起来。 “我看你包袱里还有两本书,咋,你还识字儿?” “进宫之后跟主子学的,路上打发时光买来随便看的。” “真不得了。咱村里识字儿的人可没几个呢。”孙氏嗓门大,这一嗓子弄得林雨有些不好意思。 “诶?大妹,你说,我也想着要给太福和太财送去读书的,可这束脩也忒贵,一个月要三百大子,你看着也知道,咱们家里连房子都这样,哪还有闲钱去给他俩弄那个?” 林雨抬头看了看孙氏,见她还在干活,并未看自己,就道:“我没事儿的时候就教他俩识字儿。虽不说考秀才、考举人吧,但凡会写个自己的名字,能算明白家里的进账,也不至于让人骗了去。” 孙氏干活儿的手一顿,道:“也是,咱们左不过是一辈子的泥腿子,认识那么多字儿也没用。” “就是!我才不想学写字儿!我要天天和大壮去河里摸鱼!”刚从外面疯玩的太财听到二人的对话,扯着嗓子喊道。 张氏麻利扯了一个老白菜梆子冲他扔了过去。“你个小兔崽子!没出息的熊样!” 太财一闪,躲过了“袭击”,得意地笑着,又跑了出去。 “这小犊子,天天就知道跑疯!” 林雨干笑了一下,道:“小孩子都皮,过两年长大了,就懂事儿了。” 张氏就又骂骂咧咧了几句才完事儿。 太阳一要落山,山风就吹了起来,阴凉阴凉的。 “行了,大妹,咱们回去做饭吧!”孙氏起身道。 林雨也跟着起来,虽说在浣衣局也算做粗活的,但远没有干这农活累,尤其是用稻草打结的时候,粗糙的稻草把手都磨得红肿了,有的地方还磨起了水泡。 “娘、娘,爹买了肉回来!”太福愉快的声音从院子里响了起来。 “啥?买肉!”孙氏直觉尖叫一声,随即想到林雨还在旁边,又道:“瞧我,我这一见大妹就亲切,就像是认识好些年的,居然忘了你今天才回来,应该给你做些好吃的。还是你大哥细心想着!” “都是一家人,不用讲究这些!”林雨连忙道。 “这是应该的,谁家里人出了远门,回来不都得做些好的!”孙氏笑着说道。 “那就谢谢嫂子了!”林雨亦笑得眉眼弯弯。 搜索前主的记忆,家里应该是不太富裕的。北方的农村,细粮很少,一般细粮产量不高,种出来多数也要变成上缴的粮食税,所以大多数人家吃的都是高粱米、小米、大黄米之类的,夏天尚算有青菜吃,冬天就只能吃腌菜和晒干的野菜。小时候是不怎么吃肉的,年节开开荤还是要吃祭祖之后的肉。爹娘说,吃祭祖之后的肉会有福气,还会保佑小孩子肚子不痛,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 大全买回来的肉很少,眼瞧着是不到一斤,窄窄的一条,倒是五花三层,立整的很。 太福十二岁,是个小大人儿了,很乖地帮孙氏洗着萝卜。而太财只有八岁,皮了一些,瞧着孙氏切着五花肉,眼都不舍得眨一下。 “你下午不是和隔壁的大壮去河里摸鱼了吗?摸着了几条?”孙氏问道。 “我摸到了九条泥鳅,让大壮拿回家了。”说着,放了一个很臭很臭的屁。 孙氏一脚踢在太财屁股上,“你个小兔崽子,摸到了鱼还送人了!不知道你大姑回来了吗?不留着自己家吃!告诉你多少遍入秋了水凉,非要下河摸鱼,拔(凉)坏肚子了吧!” 太财先头还忍着,谁知道孙氏骂得越来越凶,嘴就不自觉憋了起来,眼角下坠,眼瞧着是要哭了。 “你还好意思哭!天天跟着大壮咧哒(闲逛),弄那么点东西一条也拿不回来,你就让他熊(骗)你吧!拔坏了肚子也活该!” “啊——”太财终于忍不住张开大嘴嚎哭起来。 “你还有脸嚎!”说着,孙氏又一脚踢在太财屁股上。 太财也不动,就站那大哭着。 林雨是老师,最见不得家长打骂孩子,本来不想管的,可见孙氏一下接着一下,到底忍不住冲了出来。 “大嫂,孩子还小,别打坏了,您自己又得心疼了。”说着,一把拉过了太财,护在了自己怀里。 “大妹,你是不知道,这小子皮得很!三天不打就能把房顶掀了,不揍一揍,他是不长记性!” 孙氏话音刚落,太财又放了一个臭屁。 眼瞧着孙氏又要发作,林雨护着太财又紧了些。“大嫂,你看这孩子是真凉到了,这裤脚还都湿着呢,你别生气了,回头他再病了你还上火。我带他去炕上暖暖,一会儿就好了。” 不待孙氏说什么,林雨赶快起身拉着太财进了屋。 炕才刚开始有点热乎气儿,林雨让太财把裤子脱了,趴在炕头,又拿棉被给他捂在身上,这才道:“你就把肚皮贴在炕上,一会儿就好了,省得回头肚子疼。” “谢谢大姑。”太财嘟哝道。 第四章 抓鱼 听太财说“谢谢”,倒是让林雨有些意外,她以为太财是个皮猴儿,没想到还挺有礼貌。 “不客气!”林雨微笑道,“不过大姑也要说你,现在河水凉了,不要就这么下河,不然肚子疼起来,就多少天都不能下炕了,更不能和小伙伴玩了。” “哦。”太财乖乖地趴着,黝黑的小脸儿上,大眼睛一眨一眨地。 林雨看了看,帮他把被角掖好,又去外屋问道:“大嫂,我还是帮忙做点什么吧?” “不用,刚刚不就说了么,你这刚回来,还乏着呢,不用你,我一会儿就弄好了。” “那就麻烦大嫂了。”林雨不好意思地笑笑。 “一家人,说什么麻烦不麻烦的。” 孙氏做事果然很快,还没到天黑,四个菜就做好了。分别是:萝卜丝炒肉、大白菜炒肉、酱炖大白菜和萝卜条蘸酱。 林雨也不能说孙氏做得不好吃,但是这萝卜白菜,本就是做好了难,做差了也难的东西。就着大黄米饭,倒是也吃了许多。而家里男人多就一点好,就是绝对不会有剩菜。 农村是没什么夜生活的。大家吃完饭,各自洗漱了,就铺了被子躺下了。 因为是南北炕,大全家四口人睡了南炕,林雨睡了北炕。 可能是大家太累,也或许是习惯了,没一会儿,对面就响起了轻轻地鼾声。 林雨躺着,身上盖着沉沉的棉被,有些喘不过气。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就这么住在了这里。于她而言,除了前主幼时朦胧的记忆,这家人于她而言就是陌生人,如今,她却要住在人家的家里,就像是梦一样。 林雨这一天又是赶路,又是干活,乏累极了,没多久,也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林雨是在太财的大嗓门中醒来的。 男孩子,早上起来,又开始一天的疯玩,难免吵闹了些。 林雨起床,快速地穿着自己的衣服。 这地方太不方便,一个屋里南北炕住着实在不舒服,而且中间连个帘子都没有,如果说自己真是林大全的妹妹,可能还不会太尴尬,关键自己不是。现在好在是秋季,如果是夏季,睡觉的时候就更尴尬了。 秋日总是这样的天朗气清,大全带着太福又去晒谷子、豆子,太财今日倒是没张罗着去摸鱼,一个人在院子里逗着那只灰土土的老猫。 “大妹,我要去河边洗衣服,你要不要一起去?” 听到孙氏的邀请,林雨赶忙跟了上去。“去啊,正愁没事儿做呢,嫂子有什么事情尽管吩咐。” 走了十分钟左右就是一条大河。说是大河,也就五六米宽的样子,用石头在靠近岸边的地方别了个泡子,泡子里放块大石板,就在上面洗衣服了。 河水往下去,两岸有许多毛柳,水也悠悠地像是比较深,印象里,那块儿能到大人的胸口那么深,里面会有一些半大的鱼。 “嫂子,咱们抓两条鱼可好?”林雨一边洗着太财的脏裤子,一边问道。 孙氏笑了一笑,道:“就咱两个,咋抓?” 林雨神秘一笑,往家里跑去。 没一会儿,手里抓了一把米糠回来。 “拿米糠做什么?”孙氏见林雨拿了米糠,大抵是觉得败家了,声音不自觉有些拔高。 林雨也不管那些,拿了一条大全的裤子,两个裤腿系严实了,把米糠放进是裤腿里。又把自己的鞋脱了,裤腿儿挽上,试探着把大全的裤子放到水里,腰筒顺水,让水灌进去的同时,也能保持腰筒有一定的高度。再拿石头压着,确保裤子不被水冲跑。 林雨做完这些,就和孙氏继续洗起衣服来。 过了大约一刻钟,衣服也洗差不多了,林雨又摸进河里,把石头慢慢挪开,猛然间一提,把大全的裤子拎出了水。因为都是干活穿的裤子,不若纯棉的那么透气,所以两个裤腿里都被水充的满满的,林雨费了好大力气才把裤子提上了岸。 林雨这一放开,裤子里的水就从腰筒里一股脑地流了出来,伴随着流水,还有许多一指长的小鱼,孙氏开心地拿着太财的衣服包着,一共四十多条,够做一盘子的。 远远的,见有人过来了,孙氏赶快把小鱼都捡到了衣服里,包好,放在了盆里。又把大全裤子下面的结打开,洗了起来。 “哎哟,孙嫂子,这是谁家的大姑娘?是你娘家的亲戚?怎么没见过?”一个瘦高的红脸蛋妇女笑着问道。 孙氏笑笑应道:“哪里了,这是我小姑子,大全的大妹。” “哎呀,我说怎么看着眼熟,是小雨!可还认得我了?我是村长家旁边的金花啊!李金花,和你同岁的!”另一个微胖的矮个子妇女说道。 林雨死劲儿搜索了一下记忆,实在也想不起这金花是谁,只好道:“是啊!太多年没见了,都认不出来了呢。” “其实你倒是没怎么变,还是姑娘家一个,我这都生了三个孩子了,早就不是当初的样子了。”李金花嘿嘿笑着。 “这成亲的和没成亲的怎么比?没成亲的到了什么时候都是大姑娘,这眼瞧着就是比咱们水灵。”瘦高的女人道。 “这是村东头老顾家的四媳妇,你叫顾四嫂就成。”孙氏道。 “顾四嫂。”林雨冲着她点了点头。 “大妹你把东西收拾一下,咱们洗完了!你不是说一会儿要回去教太财写字吗?太财可在家巴望着呢,别让他等久了。”孙氏忽然间道。 林雨“哦”了一声,帮忙把东西收拾好了,跟着孙氏往家走。 “顾老四媳妇是个刁钻的,村长的三儿媳妇又是个缺心眼儿的,不用和他们来往。”孙氏嘟哝道。 林雨看着孙氏快速的步伐,心里存了一点疑问。大抵是小农爱攀比的思想作祟,人家说她还没嫁人,孙氏就不高兴了,再接着说她识字儿,可以教太财他们读书。至于那两个人是不是一个刁钻、一个缺心眼儿,林雨的心中尚有保留。 第五章 孙氏 农村是吃两顿饭的,尤其是农忙过了,更是要减省些。 林雨抓的小鱼用酱炖了一陶盆。 “大姑你真厉害,我和大壮抓一天,也抓不到这么多鱼,你怎么洗衣服的功夫就抓到这么多?” “哪天我可以教你。” “就明天吧!好不好?”太财的眼中充满了期待。 林雨看了看孙氏,孙氏也笑着点了点头。 “跟我去也可以,不过要明天下午,太阳把河水晒得暖一些了再去。” “没问题!”太财拍着胸脯保证。 第二日,林雨把前一日特意留下的几条小鱼捣碎了,又拿了米糠拌了一下,这才放在大全的一条布满补丁的裤子里,一起到了河边。 太财是有些水性的,他就把裤子放得靠近深水一些,出来后,林雨赶快拿着麻布,给他擦掉身上的水。 太财闲不住,站在岸边一直往水里看着。 “大姑,进去一条大鱼、大鱼!”太财兴奋道。 “嘘!小声些,不要把鱼吵走了。” “嗯!”太财小声地答应着。“大姑,又一条!” 林雨点点头,在脑中倒数了一分钟,这才让太财进去把裤子捞上来。 太财把裤子一捞出来,林雨赶快接了,拿到远离河岸的地方。一放开,果然这次裤筒里有两条半臂长的鲶鱼,还有一些泥鳅和小鱼。 “还好捞得快,不然一会儿鲶鱼把小鱼都吃光了。”林雨道。 “大姑,时间还早,咱们再捞一次?”太财意犹未尽。 “咱们刚刚动作太大,早就把大鱼惊走了,等再来大鱼的时候,天都要黑了,来不及了。咱们就拿着这些回家吧。” “哦。” “别垂头,咱们哪天再来!”林雨揉了揉太财的脑袋。 “嗯!”太财高兴地应着,快速把衣服穿上,屁颠屁颠儿地跟在了林雨身后。 来往的村民看到二人,都问太财林雨是谁,太财就答:“是我大姑!”,言语中充满了自豪与骄傲。 也有人问他们干什么去了,孙氏早有准备,给林雨准备了一个水盆,林雨把鱼放在底下,上面铺着大全的裤子,人家问起来的时候,林雨就说去洗衣服了。 孙氏对二人一下午的结果很是满意,本来想把鲶鱼养起来,过些天再吃,可一听林雨说鲶鱼是吃肉的,又打消了这个念头,一股脑地就都炖了,这下子连着土豆,一共炖了大半锅,直吃得大伙儿翻着肚子在炕上直哼哼。 隔天一早,还没待林雨起床,两个大嗓门特意压低了的嘁嘁喳喳声就在屋外响了起来。 “还睡着呢?” “是啊!” “要我说,这当姑娘的都懒,哪像咱们这成了婚的,天天伺候老的、照顾小的,想多躺一会儿,还要想想家里有没有存粮,想着今天帮人纳个鞋底、明天帮人摸(孵)几个鸡蛋,多少挣点,也让咱家里的爷们儿少受些累。” 想着人家是在议论自己起得晚了,林雨赶快起身,抓起衣服穿了起来。 “她才回来,可能多少还不适应。” “还不适应!都回来几天了!你家那口子今儿天不亮就和我家的一起去山上打猎了,你看,这太阳都要出来了,竟然还躺着!真当自己是老姑娘了,放眼十里八村,哪有这么大年纪的还赖在哥哥家的?我说,她有没有交给你们些银钱?” “你看你说的,我这当嫂子的怎么了,这么两天就问她要钱,像是容不得人似的。” “合着你们就让她白住?人家当这么多年宫女,身上还能短了银钱?” “太福他爹没说,我也没法提这事儿。再说,她住在这儿,将来我们也是得收彩礼钱的。” “哼哼。哎,我说,你昨儿看没看到大新媳妇带了对银耳环?哎哟,我是除了新媳妇,没看到谁家娘们还能戴上银耳环的!” “大新家自打嫁了小妹,这生活真是不同了!”孙氏接口道。 “可不是,人家小妹嫁给了有钱人,家在县里有个店铺,别提多威风了!连带着大新媳妇都能戴上首饰,你看看人家那嫂子当的!” “哎呀,烦死了!怎么这么早就来了!”太财一个骨碌从炕上爬起来,打断了林雨的听话。 “太财起来了啊!”林雨温声道。 “嗯。”太财左看看、右看看,“爹他们走了,又不带我!”太财无比生气。 难怪今早大全天不亮就上山,自己还没被吵醒,原来是不想带着太财,所以一家人都放轻了脚步。 外面的声音还在继续着,林雨问道:“太财,外边的人是谁啊?” 太财听了一下,“是大壮他娘。” “就是和你一起抓鱼的大壮?” “是啊!”太财点点头。 林雨有些黯然。她住在这里本就有寄居之感,孙氏再和大壮娘这么说,难免不是在暗示自己。 刚回来的时候,她就看孙氏帮着收拾东西的时候,一直瞟自己包袱里有什么,后来说买了肉,她又一惊。太财进水摸鱼,凉到了肚子,她又说没把鱼拿回来给自己吃。和别人洗衣服的时候,她又不高兴说自己是老姑娘。 其实林雨没怪她,也提醒自己不要敏感。毕竟孙氏只是个农村妇人,没什么世面,一直减省也是为了这个家。自己突然出现,本就让他们措手不及了,她倒是和自己说了想送太福、太财进学,但自己也实在囊中羞涩,就没接这个话茬。 她也知道孙氏一直想让她拿出点银钱给家里的,只是自己总觉得没个银钱傍身,连起码的安全感都没了,万一出点什么事,自己就更被动了。 其实大壮娘说得也对,这不是现代,爹娘死后的财产是没有女儿的份儿的,即使女儿并没有出嫁。而且这是北方,这里女人的社会地位比较低,因为这里并不流行给女儿添什么嫁妆,都是男方家给彩礼,女方家再给退回去一半,作为一对新人的生活费。有的家大方一些,就退到*成,有的家小气一些,给退回一两成也是有的。所以,类似于林雨这样,尚未出嫁就父母双亡的,父母什么都不会给她留下。而她选择住在谁家,将来的彩礼就要给谁家,这就是她的寄居的生活费。 第六章 郑氏 想到这些,林雨愈发觉得创造财富迫在眉睫。按理说她将来出嫁是可以有一笔彩礼钱给大全家的。但是,一来自己年纪大了,即便自己有在宫里“镀金”,毕竟还是奔三的人了,身体各项机能和小姑娘都不可同日而语,但凡有钱有势的,谁不想找个年轻又好生养的?这不是现代,不流行什么真爱,她这年纪,给人家当后母都大了,谁又会花多了钱来娶她一个老姑娘呢?二来自己也没什么漂亮的脸蛋,不然也不会在宫里这么多年都是个最下等的宫女,所以找个金龟婿这样的想法,林雨是一点都没有的,她很有这个自知之明。 既然出嫁是个难题,那么孙氏作为不太大方的大嫂,可能会因为大全的面子照顾她一天两天,但时间长了,难保她们这对挂名姑嫂不会起矛盾。她是外人,若因为她给大哥一家带来矛盾,林雨是很不愿的。怎么说,她能回来林家沟,都是因为前主记忆中那残存的一段亲情,而不管怎样,大全一家确实是她在这个陌生世界的一个依傍,但她实在不愿自己成为大全一家的负担。人有脸树有皮,她的骄傲,也不允许自己被人家当成拖油瓶。 但是,凭借一己之力,如何才能赚钱呢?眼下就要深秋了,正所谓“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秋收已经过了,在这农村,冬天就已经是闲季了啊,大家都“猫冬”,哪里还会有赚钱的营生呢? 不待林雨从思绪中回来,就听房门一响,却是孙氏走了进来。 “哎呀,你俩醒啦?饭都在锅里熥(tēng热)着,你们洗完脸就自己拿出来吃吧,我要和大壮他娘要上山,把地里剩下的倭瓜慢慢往家里倒腾。” “倭瓜?”林雨一激灵,问道:“可是那外皮金黄,个头很大的瓜?” “是啊!” “咱们什么时候有这倭瓜了?我没记得家里种过啊!” “也就是这四五年才流行种的。个儿大、好存放、又顶饿,现在都流行种这个!我不和你们说了,我要拿着土篮子先走了。”说着,孙氏利落地从柜上拿着头巾把头发包上,就要去外屋拿土篮子。 “大嫂,我也去帮你!”说时迟那时快,林雨掀开锅盖,拿了一块熥好的玉米面馒头,啃了一口,就要和孙氏出门。 “我也去!”太财有样学样儿,也拿了块馒头叼在嘴里。 孙氏笑笑,“成!那大妹咱们就一起过去!” 大壮的娘已经站在门口了,是一个黑灿灿的三十岁多的农村妇女,看起林雨来,两个眼睛里闪着精明的光,从上打量到下,让人很不舒服。 “郑嫂子!”林雨朝着大壮的娘点头道。村里大多是姓林的,所以大家都称其娘家的姓氏。 “嗯。”大壮娘用鼻音应了一下,又扯了一下旁边的黝黑的小皮猴,道:“这是你雨大姑!” 林雨头上瞬间留下三滴汗,却也笑盈盈地应了大壮那“雨大姑”的叫法。 而郑氏身后,还跟着一个怯懦的身影,比之郑氏母子算是白净了许多,见林雨眼睛直直的看向自己,就郑氏身后又缩了一下。 “这是——”林雨问道。 “这是大壮他小姑姑,叫珊丫头,十五岁了。”郑氏把身后的小姑娘拉了出来,道:“还不叫人!” “雨姐!”林珊扎着小辫儿,在头上绾着两个包包,眼睛有些小,说起话来,也是怯怯的。 原来林珊也是住在哥哥家的未嫁女,林雨送给了她一个暖暖的微笑。 林珊表情僵了一下,随即嘴角扯了一个弧度。然而还未来得及形成笑容,就被郑氏一个大嗓门打断了。“走吧!别在这门口磨蹭了!” 林雨无奈地笑笑,跟着两位嫂子一起上了山。 因为历云县在北方,靠近胡山国,所以也是山区。这里的村子大多是什么沟、什么岔、什么山之类的。老百姓的除了少部分麦田在山下之外,其余的田地都是临山而辟,走到自家地里,亦要走上一阵子。 这些人都是上山下河惯了的,走在崎岖的山路上依旧脚下生风,只是苦了林雨,在后面赶得辛苦。 “哎,你小姑子这也太娇惯了,这才几步路,还能让咱给她落那么远!”郑氏捅了捅孙氏的胳膊,道。 “大妹你快点,等你倒地方,都晌午了!”孙氏的大嗓门立刻响起。 “诶!”林雨应着,又加快了脚步,其实总共也就落了十步八步,他们说话林雨也都能听见,但还是装作不知道的样子,继续紧紧地跟着。 “我说,孙嫂子,后个儿就中秋了,明儿集市该去买两块月饼了吧?”郑氏边快步地走着,边问孙氏道。 “一到年节,这钱就跟石子儿似的往外掏,不吃还不是那么回事儿!可这一块月饼就要三文钱,能买半斤白面了!”孙氏嘟哝道。 “娘,我想吃月饼!”太财赶紧小跑追上孙氏,嚷道。 孙氏一巴掌拍在太财脑袋上,“一天就知道吃!” 见孙氏又打了太财的脑袋,林雨加快步伐,追上去把太财护在一边,怕他再说出什么惹孙氏生气的话。 “大妹年纪也不小了吧?” 见郑氏明知故问,林雨不太高兴。这天从一大早被她吵醒以来,就觉得这郑氏是个爱搬弄是非的,比自家嫂子的层面高多了,最起码自家嫂子还没她这么明目张胆。 “二十九。”林雨淡淡地答道。 “我就说嘛,你这年纪也不小了,难怪这么护着太财,要知道,你要是早嫁人了,孩子也该有太财这么大了!你看你,长的在咱们村里也是不错的,可不能一直赖在你哥哥嫂子家,女人呐,嫁人才是正经的。就说我们珊丫头吧,夏天的时候订的亲,就因为她一向乖巧,对方喜欢的很,给彩礼就给了五两银子呢!”郑氏得意道。 林雨有些反感,这郑氏怎么就一直鼓动着让她嫁人,倒像是自己吃了她家的粮食一般! 大抵孙氏也是讨厌别人说林雨是老姑娘之类的话,听郑氏又提起来了,立刻又说起别的话题,给岔了过去。 第七章 倭瓜 倭瓜地在半山腰上,山上的气温更冷些,所以远远的就看见已经被秋霜打得发蔫的倭瓜地里,叶子都破败地趴在地上,显得那一个个金澄澄的倭瓜尤为突出。果然这倭瓜就是现代的南瓜!因为倭瓜都是随熟随摘的。这会儿入了秋,秧苗被打死,剩下的也不能再长了,所以就都要收回家。 倭瓜地是新辟的,每家一亩左右。两家的地离了百步远的样子,一到地方,两家人就分列开来。 倭瓜秧苗大,再加上藤蔓到处爬,所以整片地里都铺着交错的瓜秧,看不清是垄台还是垄沟。行走在里面,只能把脚插到一个个空隙中。 孙氏拿着镰刀砍着瓜秧,林雨和太财就负责把倭瓜分到土篮子里。 看着满地的倭瓜秧子,林雨皱眉道:“大嫂,这瓜秧怎么遍地都是啊?” “倭瓜就是藤蔓的东西,当然遍地爬了!”孙氏大抵是因为郑氏的话,心中还生着气,所以对林雨的态度也不甚友好。 “可是你看,这扑了一地的秧苗,瓜却是很少啊。” “谁家不都是这样的?咱家还算是好的!肥追得多,瓜长得也比别人家好!” “大嫂,你看,这个秧,”林雨拿起一根藤蔓,道:“你看这根,这么长,上面一个瓜都没结,白长了这么粗壮!” 孙氏这才停下了手中的动作,道:“咋?你还会种瓜?” “在宫里的时候见别人给果树去枝,只留下几个枝结果,结出来的果子又大又好吃。如果留着那些枝干,不仅会抢了果子的肥料,还会让全树的果子都长的小而酸涩。所以,种瓜也是一样,留这么多藤蔓,它自然往疯了长,能让瓜吸收的也就少了。” 孙氏上下瞧了瞧林雨,道:“好像是有那么点道理。不过,这些事你要和你大哥说,种地这样的大事,我可不能做主。” “诶!我回去就跟大哥说。”林雨笑着,其实她这个大嫂也没啥,尖酸了一些而已,也不是听不进别人的话。 “对了,大嫂,这倭瓜咱都咋吃啊?”林雨蹲着往孙氏那边挪了一挪。 “就蒸熟了就吃呗!要么就炖着吃!怎么吃不行?”孙氏又挥舞起镰刀,漫不经心地道。 “那、咱们县里有没有用南瓜做的小点心卖?”林雨满怀希望的问道。 孙氏睨了一眼林雨,道:“能吃上蒸倭瓜就不错了,哪还有钱去买什么劳什子点心!除了过年时候的年糕,成婚时候聘礼里的糕点,我长这么大都没吃过什么点心!再说了,点心多贵!有那钱,多买些米面,多吃点细粮,都烧高香了,还点心!” “不是,大嫂,你误会了,我是说,如果没有卖的,我们可以做一点,明天去县里卖啊。” “啥?南瓜还能做点心!”孙氏停止了手里的动作,瞪大眼睛问道。 “对啊!什么点心不都是这些吃的做的?南瓜做的点心,比一般的点心都好吃呢!”林雨微笑道。在现代的时候单身久了,最喜欢研究一些看着漂亮、吃着又好吃的小点心之类的东西,因为工作之余,有大把大把的时间供自己研究。 “你会做?” “是啊!” “谁家不种倭瓜啊?你确定这东西会有人买吗?”孙氏将信将疑。 “卖不出去咱自己留着吃或者送人都行啊!嫂子你放心吧!卖不出去,成本钱都算我的!”林雨调皮地眨了下眼睛。 “这还成。”孙氏嘟哝道,嘴角不禁勾起了点点笑意。 “还有啊,嫂子,咱们这儿月饼都是啥馅儿的?”林雨继续问道。 孙氏看着林雨,问道:“咋?大妹你不是连月饼都会做吧?” 林雨粲然一笑,道:“会是会,但是我还是想知道,咱们这里的月饼和宫里的有什么不同。” “咳!咱这边的月饼里面都是糖炒面和松仁、瓜子仁、花生仁、核桃仁、芝麻,也就这一种馅儿呗,这馅儿还不够香?那宫里的都是什么馅儿?” “宫里有什么馅儿的我倒是没怎么吃过,但是听他们说过,有一种叫南瓜月饼的,也是用的倭瓜做原料。”林雨小声道。 “你说这月饼也能用倭瓜做?”孙氏也不由压低了声音。 “是啊!他们告诉过我制作方法,如果成功了,咱们明天是不是也可以趁着中秋这会儿,到集市上卖一些,补贴家用。” 要说林雨说做什么小点心,孙氏还真是不看好,毕竟没几家会有那个闲钱去买点心吃。可月饼就不一样了,后日就过节了,明天上街买月饼的人肯定特别多,要是自家也能捞一笔,那真是太美了!想到这里,孙氏的眼睛都变得晶晶亮了,直呼一会儿回去就让林雨做。 “可是,嫂子,做月饼需要月饼模,要不然没那个形状,看着也不像月饼啊!今儿去县里买,也不知道来不来得及。” “来得及!有什么来不及的!一会儿咱把倭瓜搬完,你告诉我这倭瓜该怎么弄,我就在家给你处理,你就带着太财去城里,该买什么,一并买回来!”孙氏利落道。 “成!那咱们就快点干!”想到能赚钱了,林雨也充满了干劲儿。 倭瓜地里恰如林雨说的一样,秧苗铺了一地,可瓜没有多少,大家忙活了大概半个时辰的样子,所有的瓜就都砍下来了,并且堆成了一堆。一共就七十多个,大大小小都有。 孙氏把土篮子里面装的满满的,和林雨一起抬着。太财年纪小,拿不了什么沉的东西,就在怀里抱着一个,大家疾步往家里走去。 别看倭瓜数量不多,可是三个人也搬了四次,花了一个半时辰才搬完。 等到搬最后一趟的时候,是超重把剩下的都搬完的,所以到家的时候几人就直接躺在炕上,连动都不愿意动了。 但是一想到还要到县里买做点心用的东西,林雨也就不敢再偷懒,赶快换了衣服,并告诉孙氏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就带着太财往县里赶去。 第八章 进城 其实林家沟不算偏僻,林雨走得慢,步行也才不到一个时辰就能到城里。但总归是大姑娘,一个人荒山野岭的走也不是那么回事儿,所以孙氏说让带着太财,林雨就一口应了下来。 农村人平时没个休闲,更没有闲钱去逛街,所以不到年节,村里人都很少进城。太财仗着年纪小,又赖叽,所以家里逢上年节,也能带着他进几次城。但是这次进城,太财明显高兴了许多,因为这次是和他崇拜的大姑一起进城。孩子小,就跟不知疲倦似的,在林雨旁边蹦蹦跳跳,欢快极了。 一看见历云的城门,太财高兴地尖叫起来,林雨也抑制不住笑意,和太财一起往城里跑去。 上次因为着急回林家沟,林雨也没怎么仔细看县城,这次一看,历云县不愧是边境县城,卖的东西十分丰富,吃的、喝的、穿的、玩的,应有尽有。 太财更是一会儿看看那插在高高草束上的冰糖葫芦,一会儿看看摊主正耍着的提线木偶,一会儿又看看人家大碗里冒着热气和香气的*茶,应接不暇。但他还算乖巧,没嚷着要这个、要那个。 人家都说七八岁是讨狗嫌的年纪,可太财不管在家里怎么作,出来都能表现得这么乖巧,林雨还是觉得很安慰的。 两个人都是一大早起来吃了块馒头,然后又干活又赶路的,这也过去了三个时辰了,林雨都觉得自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何况是正长身体的太财? 所以林雨选了一个馄饨摊,叫了两碗猪肉白菜馅儿的馄饨。 太财从小到大也没吃过几顿馄饨,但凡年节能吃顿饺子都是很好的了,何况是馄饨?所以馄饨一上来,立刻就盛了一个,往嘴巴里送。 只听太财痛苦地“唔”了一声,一个大馄饨就掉在了地上。 林雨心知太财是烫到了,赶紧问道:“有没有烫坏?” 太财捂着嘴,眼泪汪汪的,一句话也不敢说。 林雨赶快把他的手拿开,温柔道:“快张开嘴,让大姑看看,有没有烫坏。” 太财这才张开嘴给林雨看,舌尖都烫得有些白了。 “很疼吧?”林雨心疼道。 “不疼。”太财含混不清地答道。 林雨叹息的摇摇头,让掌柜给拿了点温水。“来,慢慢喝几口,让舌头缓缓。” 太财边喝着林雨喂他的水,边掉下了大颗大颗的泪水。 “怎么哭了?还疼是不是?”林雨问道。 太财又喝了一口,这才别开了头。道:“我刚刚以为馄饨掉地上了,大姑会打我。” “傻孩子,吃得急了些,也不是你的错,大姑怎么会打你?”说着,用手轻轻地把太财脸上的泪擦掉。 太财瘪了瘪嘴,道:“大姑,你真好。” “行啦,吃馄饨吧。这次慢点吃,要吹凉了才能吃哦!”林雨笑道。 “嗯!”太财重重地点了点头。 馄饨很实惠,一碗里面有大大的十个,再加上加了白菜丝、水芹末、芝麻油和葱花的汤汁,甭提有多美味了,让林雨和太财直撑得慌。 林雨向摊主打听了一下,知道点心铺子在县里一共有两家,都在这条街上。又打听了,这条街的街尾是一个大的农贸市场,每逢初一、十五就会摆大集,但是要中秋了,所以这次大集就改在了十四。大集上卖什么的都有,但如果要摆摊,需要明天辰时,到市场入口处的衙差那里买块对牌,对牌五文钱一个,占地一坪(约3.3平方米)。要是想要好的位置,就要去得早些。 打听完了这些,林雨就向糕点铺子走去。 两家糕点铺子离得不远,只半柱香的脚程。一家叫李记点心铺,另一家叫陈记品味斋。李记接近大众口味一些,铺子里卖的除了时下正火的月饼,就是一些奶香包、翻毛饼、果馅饼、小卷酥、枣花等。陈记的品味斋就层次高些,多是些桂花糕、福儿酥、水晶包、马蹄糕、千层糕等。而月饼上,陈记只有传统的糖仁馅儿,陈记就多了种百花馅儿的。不过百花馅儿的月饼就要贵些,普通的月饼三文钱,百花馅儿的就要八文钱,贵了一倍还多。 林雨也不能光看不买,每种糕点就都买了两块儿,权当尝尝现下流行的东西。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买完了糕点,林雨又到杂货铺去买了四个糕点模子,有“花好”“月圆”两种,共两种型号。还买了点包装用的草纸。 出了杂货铺,林雨又领着太财去了粮店,买了十斤白面,和糕点里的五仁、白糖等。去了布匹行买了几尺棉纱布。 全都置办齐全了,时间也近了未时三刻了,林雨不敢耽搁,赶快带着太财往家里走去。 回去的路上,太财比来时更欢快了,毕竟吃饱喝足,浑身像是有了使不完的劲儿。 林雨打听明白了明天要做的一切,也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 待到家,太阳也落山了。不过林家的小院里热闹得很,原来是大全和太福他们也打猎归来了。 大全和大壮的爹还有其他两家,一共四家人一起打到了一头野猪,足有二百多斤重。另外大全还打到了一只兔子、四个野鸡和两条蛇。 猪是在大壮家杀的,每家能得到四十斤肉和一些下货。剩下的猪血和猪头都当晚在大壮家吃了。其他三家拿一些青菜和水酒。 待在大壮家吃完晚饭,已经到了掌灯时分。 孙氏记挂着和林雨做点心赚钱,也在大壮家吃完后就赶了回来。 白天的时候孙氏已经帮着林雨蒸好了南瓜,晚上林雨就轻松了许多。 制完了糖浆,有的用糖面做皮,就用南瓜做馅儿;有的用南瓜和面做皮,就用糖浆和果仁做馅儿。但是不管是哪种月饼,都要先将面粉炒熟,有时候还要掺入适量的糯米粉,这样,就省去了烤月饼的环节,一次成型,简单又好吃。 当然,从下午看完两家点心铺的月饼之后,林雨就更坚定了自己可以做月饼卖的事实,因为这个时候应该还没有烤箱,所有的点心都是蒸制的。 此外,林雨还做了一些南瓜形状的小点心,也是果仁糖心的馅料,一个个整齐的码放在锅里,蒸十几分钟后出锅,样子十分可爱。 待把所有东西都收好,林雨和孙氏才爬上炕睡觉。 而家里的三个男人,早就因疲乏了一整天而呼呼大睡了。 明天,应该是充满希望的吧。林雨想着。 第九章 集市 许是心里有事,第二天天不亮,林雨就第一个爬了起来。待她穿戴好,下了地,大全也张开了眼睛。 “大妹今儿怎么起这么早?”大全睡眼惺忪地问道。 “昨儿和大嫂商量过了,今天要早起去集上卖点心。”林雨微笑着答道。 “卖点心?大妹你做的?”大全睁大了眼睛问道。 “嗯。昨儿大哥你喝多了,回来就躺下睡了,我和大嫂一直做到半夜呢,一会儿要劳烦大哥给挑到镇上,我和大嫂负责卖。” “诶,好!”说着,大全立刻起了身。 感觉到被子的掀动,孙氏也睁开眼睛,看林雨都起来了,自己也赶快起了。 大全把水桶拿过来,林雨用昨日买的棉纱布把里面铺好,就把月饼仔细地码在了里面,一面放的是大号的南瓜馅儿月饼,一面是小号五仁馅儿的南瓜月饼。上面再摞上两个小蒸笼,蒸笼里面是坐在剪好的苞米叶子的小点心。 “大妹你们这是弄了多少?”大全咋舌道。 “装起来的是一百六十块月饼和二百个南瓜糕。待会儿到集上,咱们就卖五文钱两块月饼,再送一个南瓜糕。南瓜糕单卖一文钱一个,两文钱三个。然后咱再拿几个让大家试吃的,留点家里吃的。”林雨答道。 “一文钱一个的东西,你还要买两块月饼就白送?”孙氏的大嗓门一下子就提了起来。 林雨笑笑,道:“大嫂,咱这不是白送,这是促销!你看,城里已经有了两家卖点心的老字号了,咱们冷不丁出来卖,人家也不信任不是!不仅如此,咱们还要多拿几个月饼切成小块儿给大家试吃,免得大家回去后觉得上当,认为咱们再骗他们。” “看大妹说的多在理!做买卖就该诚信些,不管别人买还是不买,咱先把东西摆在那里,童叟无欺!”大全道。 孙氏瘪了瘪嘴,再没说什么,只好去叫两个孩子赶快起床。 大全去把昨日猎到的兔子收拾了,又把蛇扒了皮泡到凉水里。 “大妹,咱这野猪肉和兔子就留家里咱自己吃,那野鸡一会儿咱拿集上卖了,你看行不?”大全边忙活,边对林雨道。 见大全问自己的意见,林雨有些受宠若惊。一直以来,自己都觉得是在大全家客居,而此刻,大全问她的意见,忽然就有了种,她也是这家里的主人的感觉。 “大哥,这,你不必问我的。你和大嫂怎么商量都好。” “和你商量都是应该的,咱都是一家人。” 听着这个“一家人”,林雨眼底热热的,“其实怎么都好,我都听大哥的。” “诶!那咱明晚上就吃炖兔肉!”大全笑道。 “好!”林雨也止不住眼底的笑意。 一家人吃了早饭,留下太福和太财看家。就拿起东西往县城里去了,这时天也才刚亮不久。 秋日的清晨空气十分凉爽,大雾让漫山的红叶若隐若现,如入仙境。但是也有不好的一点,就是浓雾让三人的衣服都有些湿了。 因为是要去集上摆摊,所以走得格外早些,村里赶集的人都没他们走得早。 一路上大全不时地感慨几句,有时是怀念兄妹们小时候的快乐时光,有的是说林雨进宫后家里的一些变化,但多的还是感叹林雨有了一门能赚钱的小手艺。林雨觉得很窝心,“家”的感觉也愈加浓厚了。 到城里农贸市场的时候刚刚卯时三刻,可入口处买对牌的地方已经排了两个长长的队伍,每个队伍都有二十多人,可见集市之红火。 大全让孙氏和林雨去旁边歇着,自己则去排着队。 排队的人越来越多,到辰时的时候,每个队伍就都能有近五十人排队了。 到大全的时候,林雨过去瞧了瞧,选了一个中间地段的位置。又去旁边的店铺花五文钱租了一张桌子,这才把东西搬到了自己的摊位处,开始摆了起来。 林雨把月饼和糕点一个个整齐地放在了桌上,用干净的纱布盖好了,又拿小盘把切好的试吃品放在了外面。桌腿处则放着大全的野鸡,这样卖月饼和野鸡,两不耽误。 “月饼!好吃的月饼!京里最流行的月饼!”眼瞧着人渐渐多了起来,林雨就开始了叫卖。 “京里最时兴的月饼!五文钱两个,还送一个价值一文钱的南瓜糕!快来尝一尝,快来看一看呐!” 本来对于叫卖这回事,孙氏还不太好意思,尤其是大全还在身边。可见林雨这声音也忒小了点,自己也就豁出去了,敞着嗓子喊了起来。“京城里最时兴的月饼啊!五文钱两个,还送小点心啊!快来买啊!” 有了孙氏的大嗓门,没一会儿,月饼摊前就挤了一大群人。 “这是京里流行的月饼?”有人将信将疑。 “那还有假?我妹子可是半个月前才从京里回来的!”孙氏答道。 “这月饼看着倒是新奇,黄黄的,就跟晚上的月亮似的!” “那可不是!现下就流行吃这个!”孙氏得意道。 “也不知道好不好吃?” “好吃不好吃您尝一尝就知道了!尝好了您再买!”林雨笑着答道。 “也好!”于是,人们一人拿一小块儿,尝了起来。 “不错,不错,和咱们平时吃的不太一样,挺好吃!” “我买一块!” “不好意思啊,这位大姐,要先和您讲明白,我们的月饼是五文钱两块,还送一个南瓜糕。如果买一块儿,就要三文钱,还不赠送东西。您看,您要几块?” “那两块!两块!” “大嫂收钱!”林雨边笑着对孙氏说着,一边利落的帮人家包好月饼。 “您轻点拿啊,要是捏坏了,就不好看了!”林雨道。 “我要两块!” “我要四块!” 月饼比想想中的红火多了,再加上有赠品的诱惑,连周围摆摊的人都过来排队买,生怕晚了就卖光了。 只一刻钟的功夫,林雨他们就卖出去了一百多块月饼。 而小点心虽然也赠送,但是和月饼的五文钱比起来,三文钱两个也很诱人,所以也卖出去了好多。 掂着沉甸甸的钱袋,孙氏的脸都笑出了花。如果这一天的都卖出去,那就是近六百个大钱啊! 第十章 包圆 “大妹,照目前来看,今儿这月饼咱都能卖出去啊!”大全喜滋滋道。 “是啊!如果卖光了,咱们回家就再做些,给大弟他们也送些尝尝。”趁着大全高兴,林雨说道。 “嗯,应当的。下午回去把野猪肉也给他们送些。大过节的,也不知道他们弄些什么吃。”大全点头道。 却是孙氏那边,一听说要给二奎家送这送那,立刻脸就拉了下来。道:“人家大房子住着,过节没想着咱们,咱还去看他?” 大全瞪了一眼孙氏,道:“哪那么多话!分家也不是断亲,亲兄弟还能不往来了么!” 孙氏本来还有些炸毛,可听大全一呵斥,立马蔫成了小绵羊,不说话了。 林雨心说,果然大嫂平时咋咋呼呼,其实心里还是怕大哥的。大哥平时言语不多,但偶尔说上一句,能收服她,也能镇住大嫂。往日里两家少来往,大抵是因为大全没个台阶下,现下自己回来了,倒是可以做两家人的纽带。 为了缓和气氛的尴尬,林雨温声道:“大嫂不仅做事利落,包出来的月饼也是极好的,又好看,又实成。南瓜糕也做得有模有样,真看不出来是第一次做。” 孙氏本因大全的呵斥有些下不来台,可经林雨这么一恭维,顿时脸色也缓和了不少,还顺势夸了林雨几句,直让林雨意外。 月饼虽然不若刚开始的时候那么火爆了,但来买的人也是络绎不绝。偶尔来了几个林家沟的人想买,林雨都说要多少明天给送过去,省的路途遥远,再碰坏了,就不美了。而且明天再做的,比今天的还要新鲜,过节吃点新鲜的,更好。这样,就又接了林家沟的三十多块月饼的订单。 待到巳时二刻的时候,林雨的月饼就剩下十八块了,南瓜糕也只有二十二块了。而大全的四只野鸡还没卖出去。午时二刻就收集了,若再卖不出去,他们就要原封不动地把野鸡拎回去了。所以,这回也顾不得月饼了,孙氏就喊起了“卖野鸡”来。 “你们这儿可是卖月饼的?”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孩问道。 “对。”林雨答道。 “少爷,就是这家!”男孩对着不远处的一个少年喊道。然后又对着林雨嘟哝道:“怎么就卖上野鸡了!害我们好找!” 林雨微笑道:“不好意思了,因为月饼快卖完了,而哥哥的野鸡还没卖出去,就喊了会儿‘卖野鸡’。” “那月饼可还有了?”男孩急道。 “还有,月饼和点心都有。” “就是这家?”一个穿着藏蓝色长衫的美少年走到摊位前皱眉道。 “就是这里,少爷。”男孩答道。 美少年长得确实漂亮,只见他面庞白皙,棱角分明;眼眸乌黑,深邃迷人;眉毛浓密,鼻子高挺,唇红齿白,举手投足间,高贵、优雅。“听说你们这是京里的美食?” 林雨正在欣赏着小鲜肉的美貌,被他这冷不丁一问,林雨忽然有些语塞。其实所谓“京里的美食”都是林雨杜撰的,一瞬间,林雨以为这小鲜肉是京里来的,自己就要被拆穿了,可再冷静一下,又觉这少年和男孩都不是正宗的京城口音。于是,林雨操着一口流利的京话道:“是啊!京里现在挺流行吃这个的。” 少年皱了皱眉头,喃喃道:“没想到这里也有卖京城的吃食。” 怕多说无益,于是林雨打算让他尝尝,觉得好吃了再买。如果买了之后觉得不是京城的小吃,那也是自己尝的。做生意多少都有个噱头,自己也只是说“挺流行”而已,你没吃过,那只能说明,它还不那么普及。 “这位少爷,不若您先尝尝看?这个小点心和月饼味道差不多,买两块月饼就送一个点心的。”说着,林雨就着纱布,拿了一个南瓜糕给那位少年。 少年看了看,接过,轻咬了一口,闭起眼,感受起来。 林雨又拿了一个,递给那位男孩,道:“你也尝一个!” “谢谢这位姑娘!”男孩接过,立刻咬了一口,道:“真好吃!比咱们府里做得一点都不差!” 少年这才张开眼,道:“是不错。有南方美食的感觉。” 听到这句话,林雨长舒了一口气。其实所谓南方、北方的差别,多数是因为北方多用荤油,口感上浓厚一些。而南方多用植物油,口感上清淡一些。同时,越是有钱的、地位高的,吃的东西往往越偏向于清淡,这和现代人的追求也差不多少。 “还剩下多少?都拿了吧!”少年轻声道。 “好。这位少爷,我们月饼剩下十八块,南瓜糕剩下二十块。南瓜糕是买两块月饼就送一个的。既然您都要了,那就只收您月饼钱吧,这南瓜糕就都送您了!”林雨笑道。 “这倒不用,该多少钱你就算多少钱吧!”少年有些不好意思。 “这没什么的,本来就是这么赠送的,您买的多,我多送点也正常!”虽然林雨确实也是这么想的,但她私心里还是觉得,这少年似乎很在乎这吃食是不是京里的,如果万一知道了不是,她给了这么多赠送,少年也不应该再生她的气了。当然,这私心只有一点点、一点点而已。 “这、怎么好意思!这样吧,刚刚听见你们卖野鸡,不若你这四只野鸡我也一并买了吧!”少年道。 林雨喜出望外,高兴道:“那太谢谢您啦!” 于是,少年就这么把林雨摊位上的东西包圆了。十八块月饼四十五文,野鸡每只二十文,一下子就得到了一百二十五文,直乐得大全和孙氏合不拢嘴。 目送少年走远后,孙氏把钱袋里的钱都倒在了桌上,一数之下,果然是五百二十九文钱,和林雨说的一文都不差。 而林雨算了一算这次卖月饼和点心的钱,除了昨日买的原料和今日买对牌、租桌子的钱之外,还净赚了三百五六十文。而其中纱布、糕点模子等东西都是以后可以继续用的,而昨日的面粉等东西也都没有用完。 总而言之,这次是一本多利了,虽然钱不多,但也不错了。在这生产力低下、工资水平偏低的时候,谁能保证自己一天就赚这么些钱呢?自己、孙氏和大全的赚钱速度,可是普通人的十倍还多了! 想到这些,林雨直觉得,幸福的生活就在向她招手了! ----------------感谢小家人送的香囊! 第十一章 妹夫 林雨又去买了些面粉、一些新的糕点模子和配料,就和大全、孙氏喜滋滋地往回走了。 大全见糕点卖得好,道:“真想不到卖糕点这么赚钱!只是这中秋一年一次,以后如果总卖,也不知还能不能有这么火爆。” “大哥所想,也就是我想的。”林雨接道,“不过我觉得,这次中秋的大集给了咱们一个很好的开头。咱们的小点心一文钱一个、两文钱三个,大集半个月才一次,咱们可以每次赶集的时候都来卖一些,反正不是天天吃,偶尔吃这么两个,尤其是县城里的人,也还是会舍得的。” “听你这么一说,好像确实不错。”大全点头道。 “那咱们明年就要多种点南瓜了!”孙氏兴奋道。 “是啊!不过我想,如果糕点卖得好的话,咱们还要出去买点南瓜了!”林雨笑道。 “那都成!都成!”大全言语之中,十分满足。 回到家里,太福和太财两个正坐在餐桌旁,中间摆着林雨昨天买的糕点。林雨一样只买了两块,所以她每样儿只切了一点点下来尝,剩下的留给他们哥俩吃。但目前来看,两人谁都没吃,还在那里僵持着。 “这怎么光看着呢?”林雨笑眯眯地柔声问着太财。 “大姑昨日跟我说了,这大的要给大哥吃,小的我吃。可是大哥非要把大的给我!”太财答道。 林雨欣慰一笑,这小皮猴子,她刚来那会儿从京里带的饴糖,被孙氏藏在了柜子里,说是哥俩每天一人一块。可他趁着大家都不在屋,偷出来吃了大半!气得孙氏把他一通好打。这才几天,就知道谦让了! 大全和孙氏也感动极了,林雨虽然才回来几天,但太财真变了不少。 “大哥大嫂可在家?”门外一个男人的声音响了起来。 “在!是友峰吧?快进来!”大全答道。 “诶!”话音刚落,就推门进来一个又高又壮的汉子。肩上挑着一个扁担,两头挂着藤筐。这人比大哥高了一头,应该能有一米八几的样子,笑起来全是憨态。“大哥,明儿过节了,我来给你们送点节礼!” “快、快进屋里!”大全让李友峰把东西放下,又接过了李友峰从藤筐里拿出的东西。 李友峰猫着腰进了屋子,就见林雨坐在炕沿上。 “这是大姐吧!前些日子听说您回来了,我还和孩子他娘张罗着要来,但是家里事儿多,也没走开。今儿她本也想过来的,菁丫头又受了寒,正闹着病,所以就没过来。待她身子好些,我再带她过来。” 林雨见这李友峰虽然面相憨厚木讷,但言辞之间条理清楚,也是个聪明的样子。便道:“孩子要紧,我也不是只住几天,你告诉小雪不要着急。” “诶!我听大姐的。”李友峰憨憨地笑着。 “友峰啊,昨儿我们四家上山打了头野猪回来,一会儿你大嫂给你割点回去。”大全道。 “这、这怎么好意思!”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都自己家人!”大全说道。 “是啊!还有,昨儿晚上我和你大姐学着做的月饼,正好还剩了六块在家里,你拿回去吃!”孙氏也说道。 孙氏的话倒是让林雨愣了,原来这孙氏也不是一毛不拔的人。不过记忆里小雪就是挺讨喜的人,再加上李友峰这样看似憨厚、实则面面俱到的人,想来也哄得孙氏这样刻薄的性子待他们好,也是不容易。但这也说明了,孙氏不是那种天生刻薄的性子,大概是穷怪了,所以就爱斤斤计较,就爱占便宜,其实应该也还不错。 “这月饼我可不能拿!肉是自己打的,我拿回去给大伙尝尝鲜也就罢了,这月饼家里都买了,可不能要了!”李友峰连连摆手。 “这月饼更不算啥啦!好做得很!我们这是拿镇里卖了,家里剩了这几个!你放心拿去,我们晚上还要再做的,明儿还要给你妹妹他们的。”他的妹妹,就是二奎的媳妇李氏。 听到孙氏这么说,李友峰才点下了头。 李友峰又和大伙儿说了会子话,这才拿了东西,往二奎家走去。 而这边,孙氏也升起了炉灶,洗了几个南瓜蒸了,准备晚上继续做月饼,同时,又有几家听说了他家会做月饼,都争相来订购。 林雨就承诺说,明天一早就会给大伙送过去。 过了未时,晚饭就要开始张罗了。今儿赚了钱,孙氏心情大好,晚饭炸了一盘蛇肉,炖了小半锅的兔肉,又大白菜炖了野猪肉,林雨觉得,这是她来古代以来,吃得最丰盛的一顿了。 林雨是第一次吃蛇肉,她有前主小时候吃蛇肉的记忆,但真正自己吃,还是第一次。只觉得孙氏炸的特别香酥可口,咬上一口,真是齿颊生香。 “大嫂这蛇肉炸的真香啊!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了!”林雨边吃边称赞道。 孙氏则是嘿嘿的笑着。毕竟每个人都喜欢被夸自己做东西好吃。 “难得大妹喜欢,可惜这时候的蛇都进洞了。这还是山那边那处热泉旁边看到的。但是也是冻得爬不动了,我们抓的时候,它都反抗不了。”大全说道。 “热泉?咱们这还有热泉?”林雨震惊道。热泉是多么宝贵的地质财富啊!能够洗一洗不知道会对身体有多好呢。 “是啊!但是太小,就一捺的宽度。水倒是挺热的。”大全答道。 林雨“哦”了一声,没再说什么,可这热泉的事儿,却是记在了心里。 “多吃点。” “哦。”林雨答着,机械的夹着一块又一块的蛇肉。倒是兔肉和野猪肉没怎么吃。即使来古代一直没怎么吃过好的,林雨还是不爱吃这些野味。兔肉有股子土腥味。野猪味儿更难闻,腥臊得很,昨儿大壮家煮肉的时候她就快吐了,这会儿更是夹都不愿意夹一块。 吃完晚饭,林雨和孙氏就又投入到了做月饼的大计中,待到戌时二刻就做好了近一百块块月饼和一百多个南瓜糕。 把东西都放好后,忙碌了一天的林家人才上炕睡觉。 第十二章 中秋 话说我前面是不写的太平淡了?没事,十三不是个让人讨厌的数字么?第十三章,开撕! -------------------------------- 这觉睡得实撑,林雨是被饭菜的香味儿勾引醒的。 林雨有些不好意思,从来到大全家,这是醒来最晚的一次了。这里两顿饭,没特殊情况都是辰时和申时开饭。所以说,林雨这一下子就睡到了近辰时。 吃过了早饭,就该去给村里人送他们订购的月饼了。林雨和大全商量了,大过节的,给村里人一个实惠,月饼依然是两块五文钱,但每买一块月饼,都赠送一个南瓜糕。 因为就是在村里,所以大全就不用帮忙挑着担子了。只把月饼和小点心都放在木盆里,林雨和孙氏一人拿着一个,就挨家开始送了。 与其说林雨是送货,不如说她这是要认认村里的人。毕竟长久没回来了,一个村住着,怎么也要走动走动。 虽然昨日在集上和家里,大家一共就订了不到四十块,但这一圈走下来,除去留在家里的,剩下的月饼又都卖光了。有的人家本来已经买了月饼,但一看林雨这卖的便宜,还赠送那么好看的糕点,不买就像是吃亏了似的,所以又跟风买了好多。 卖完了月饼,孙氏乐得不行,盘了腿儿就在炕上数起铜板来。 而这边,林雨拿着割好的猪肉、月饼和糕点,在太财的引导下,往二奎家走去。 二奎家在围上,和大全家也就一炷香的功夫。不过也难怪孙氏总吵吵说二奎家住得好,果然石头垒的围墙十分立整,小院子里鸡圈、猪圈井井有条,房子也是大大方方的三间房,不像大全家,一看就是住了几十年的小房子。 “二弟、弟妹,你们在家吗?”林雨在门口喊道。 “在呢!”话音刚落,二奎就趿拉着鞋子走了出来。“是大姐来了!快屋里坐!” “诶!”林雨应着,和太财一起进了屋。 二奎家屋子挺大的,不同于大全家的一厨一卧,他家是一厨双卧,后面还多了个储物间。 “大姐,快进屋。” 二奎这屋也是南北炕,但看着就大了许多。 “大姐这回来以后还是第一次来呢,今儿就不要走了,晚上就在家里吃饭吧!”二奎媳妇李氏说道。 林雨笑笑,看来这二奎媳妇和李友峰一样,都是嘴甜的,虽然明知道自己不能在这儿,但还是说让自己留下来吃饭。 “不了,我这也是第一次来,看着你们家里又整洁、又大方,瞧着就是会过日子的,我心里也安慰些。” “看大姐说的,上次你刚回来的时候,我就说让你来我家住,西屋还是空着的,你来住,咱们热热闹闹的多好。”李氏道。 林雨微笑道:“都说长兄如父,我理应住在大哥家的。你们两口子奋斗起来不容易,再说了,也没有哪家是姐姐住在弟弟家的啊,说出去也不是那么回事儿。” “都自家人,我巴不得大姐和我们亲近呢。” 李氏说话讨喜,也难怪孙氏不喜欢。她自己的性格*的,相比起李氏,母亲一定更喜欢李氏的,再加上李氏没有彩礼钱,母亲偏帮着李氏也是意料之中。因而孙氏有怨言,也就说得通了。 “今儿中秋了,大哥说让我给你们送点野猪肉过来。你们也能听说了,前儿大哥和几个人一起上山,捕到了一头野猪。” “嗯,听说了,抓了个近二百斤的。”二奎道。 “是啊,一家分了近四十斤。昨儿给小雪家拿去些,今儿给你们送来些,也算一家人都好好过个节。” “嗯。真是谢谢大哥了”李氏道。 “还有,这是我和大嫂昨晚新做的月饼和糕点,也送来给你们尝尝。以后再做什么新式样了,就再给你们送过来尝。”说着,林雨掀开了纱布,里面全是月饼和糕点。 “这怎么好意思!我听人家说了,这东西顶贵着呢!”李氏惊呼。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都是自家人,还能少了你们的吗?来,小欢、小乐!”说着,林雨给了两个侄女一人一个南瓜糕。 “谢谢大姑!”两个小孩子齐声道。 看着两个可爱的孩子,林雨也笑得眉眼弯弯。 从二奎家出来,林雨左边牵着太财的小手,右手拎着李氏给装的一筐梨和苹果,一晃一晃的往家走去。 看着林雨的背影,李氏道:“看来咱们以后要多和大哥家走动了。大姐,不简单啊!” “嗯,都听你的。”二奎搂过媳妇的肩膀,温柔道。 林雨和太财还没到家,远远的就听见郑氏的声音响了起来。 “你家这大妹还真不简单。啧啧,这一个中秋,你们卖月饼,怎么也能赚上几百大子了吧?真羡慕啊!” “哪就挣那么多了!成本都在那呢!不过这大妹还真是的,这宫里啊,没白待,会写字儿了,还会做点心了!”孙氏得意道。 听到孙氏这么夸自己,虽然有炫耀的嫌疑,但是能从她这大嫂嘴里说出赞扬的话,也是不易了,林雨突然间也觉得心情好好。 这天晚上,孙氏做了一大锅的兔肉炖土豆,一家人都吃得很满足。 中秋的晚上是要拜月的。 北方拜月都是要准备好香烛、纸钱,摆上水果、月饼,祈祷一家人永远团圆,幸福相伴。 林家今年的拜月则更隆重些,水果、月饼都摞得高高的,一来是因为今年林雨回来了,二来是因为这个中秋,家里赚了好多钱,三来是因为林雨未嫁,一家人都期盼林雨能有份好姻缘。 姻缘这事儿,林雨是不敢妄想的。因为在现代的时候,就已经算是个大龄剩女了,何况是这古代?她这个年纪,给人家当个姨太太都嫌岁数大了! 不过她也是有所希冀的,毕竟爱情不分年龄。不管多大岁数,都要有个爱情的憧憬不是? 所以太好的她也不敢指望了,惟愿自己能在这古代找到一个合适自己的丧偶小鳏夫,人品好,长相好,最主要的是肯对自己好的。这样当个续弦,就可以了。 有了这个目标,林雨觉得,生活也还是充满了希望的。 第十三章 李氏 早上林雨醒来,只见家里空荡荡的。大全和太福去打猎了她知道,可这孙氏怎么也没在家? 林雨洗漱完毕,又去叫太财起床,二人把锅里熥着的饭吃完了,仍是不见孙氏回来。林雨只好去外面把院子打扫一下。不过还未等动手,就见弟妹李月灵正在院门口站着。 “月灵来了?怎么不进来呢?” “大姐啊,嫂子在家吗?”李月灵问道。 “大嫂没在,你找她有事?” “没,我就是问问。我是找大姐你的。” “那快进来吧!”说着,林雨就将李月灵往屋里拉。 任由林雨拉着,李月灵小心翼翼道:“说来我也不太好意思张口。实在是家里孩子闹腾的没法儿了,我才厚着脸皮过来找大姐的。” “一家人,怎么这么说话!大姐能帮上忙的,肯定能帮你的。”林雨拍了拍李氏的手,道。 “唉!昨儿大姐不是给送了几块糕点吗?孩子贪嘴,昨儿都吃光了。今儿早上就是不肯吃饭,嚷着要吃糕点。这——唉!” “小孩子任性也总是有的。只这糕点吃多了也不好,不爱消化。不若我把厨房里剩下的给你拿回去?” “那就谢谢大姐了!不过我怕大嫂知道了,会生气。” “没关系,大嫂不会生气的,还有我呢!”好多材料都是自己买的,林雨觉得孙氏应该不至于生气。 “要不,大姐去我家做一点吧?我也学着点,省的孩子以后再不干,我还得过来麻烦你。” 林雨见李氏一副怯怯的样子,心想,一来家里也没什么活儿,二来二奎和李氏与大全他们不一样,二奎分家出去是没一点体己银钱的,能有今天的日子,就是靠小两口奋斗,自己作为大姐,帮帮弟弟都是理所应当,不若就跟她去吧。 所以,吩咐了太财在家一遍在地上练字,一边等着孙氏。而自己,则拿着材料,去了二奎家。 不得不说,李氏还是很有天分的,手也巧,跟着林雨做一次,做出来的东西就有模有样了。她还懂得创新,提议把家里的一些食材往糕点里添加,也能得到林雨的肯定。 眼瞅着到了做晚饭的点儿,李氏直挽留林雨在家用饭,林雨想着一天不在家,要是晚饭还不回去,更不好了,所以就收拾了东西回家了。 到家的时候孙氏正在灶坑前点火,厨房里堆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南瓜。 “大嫂。” 孙氏睨了一眼,冷声道:“怎么没吃完饭再回来?” 林雨见她不高兴,便微笑着转移话题,道:“怎么多了这许多倭瓜?” 孙氏本想再呛林雨几句,可她提起倭瓜,孙氏便缓和了一些,道:“你说要收点倭瓜。我寻思过几天入冬了,菜少了,倭瓜肯定会贵。所以,就趁着现在买了这些。” “大嫂真是有远见!这东西不容易坏,你买这些,咱能用很久呢!”见孙氏肯与她好好说话,林雨赶快夸上几句。 “嗯。”孙氏不咸不淡地应着,但明显情绪比刚刚好了许多。“对了,你去二奎家,是有什么事儿?” “昨儿送去的点心吃完了,小欢和小乐没吃够,我就去给做了一些。”林雨如实回答道,心想,大约是太财学话没学清楚。 “什么?!”孙氏的火儿噌地一下就冒了出来,把炉钩子往地上一甩,站起来厉声道:“那做点心的方子是咱们赚钱的营生,你怎么就去教她做了!” 林雨见孙氏发火,愣了一下,道:“都是一家人,只是孩子贪嘴,有什么打紧?” “我还不知道李月灵吗?她惯会找借口,博同情!他家的孩子都跟她一样鬼精的,怎么可能贪嘴!定是她看咱们赚了钱,想着要翘生意!” 林雨听孙氏这么说,知她二人嫌隙太多,自己再为李氏开脱,无异于火上浇油,只好软语道:“我原也就是心疼孩子,却也没别的意思,总归是我考虑欠妥,大嫂你别生气了。” 李氏看林雨性子也忒绵软,当即觉得一拳打在了棉花上,心中郁闷的不行。她也想去李月灵那里骂她几句,可终归都是姓林的,关上门怎么吵都无妨,自己要闹过去,保不齐大全回来就会甩她个耳刮子,只得恨恨地把锅底坑门口刚着出来的柴火用脚使劲儿踹了进去。 孙氏也不说话,拿了白菜萝卜,蹲门口大力地洗了起来。 林雨少见孙氏这么不说话的时候,心想,她和李氏的隔阂应该是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大。只是李氏心眼儿多、会说话,孙氏一根筋、脾气大,任谁都觉得是孙氏欺负李氏。 其实一家里住着,尤其是各自成婚了,难免会为自己的小家打算,磕磕碰碰也是在所难免。而高堂在上,更是会竭力讨好,希望分家的时候多分些。其实只看二奎家的大房子便知道了,二奎一家必是分家的时候,比大奎家多得了银钱。虽说二奎成家没有彩礼傍身,可这次多得的,也应该是让人眼红的,不然依仗着大奎的性子,又怎么会放任与二奎家不断僵化呢? 林雨此前的事情并没有参与,只在回来后一家人能够和和气气的相处。她以为孙氏刻薄,以为是她处处刁难李氏,可如今看来,两家人的隔阂,并不是自己一次两次就可以调和的。 看着孙氏因愤怒而甩膀子沉默干活的情景,林雨忽然觉得心疼起来。印象里,孙氏愤怒就应该是呼天抢地、鬼哭狼嚎一番,若那样,林雨只会觉得厌恶。可如今,她那么泼的一个人,竟然默默强忍怒气,这样反常,反倒更惹人触动。 林雨蹲下把锅底的火重新勾了勾,这时孙氏已然洗完了菜,折回屋里。 “大嫂,今儿晚上做什么?我来帮你。”林雨开口,可孙氏并未应她,只在那无声地切菜。 林雨也不生气,眼瞧着哪儿有活儿就帮着孙氏干一些,总归是没再被训。 待晚饭做好了,大全他们打猎也回来了。 秋季动物都在养膘,所以收获往往不错,这一天下来,又打了好些野味。 席间大全看孙氏闷闷不乐,也不晓得她又犯了什么脾气,但家里横竖就林雨和太财在她眼前晃悠,太财怎么着也不至于惹孙氏这样,若是林雨,就不好问了,所以大全也就没问她。 第十四章 订货 这边孙氏闷闷不乐地过了一宿,没曾想第二天一大早就有喜鹊在门口的树上叽叽喳喳地叫着。 林雨道:“喜鹊叫、好事到!咱家这是要有喜事了呢!” 孙氏本经过一宿的时间,气已经去了不少,此时再听林雨这么说,心情也好了许多。 果然,不到中午,就见顾四嫂扭着胯,挽着一个四十岁左右的胖妇人来了林家,那日在集上的时候林雨见过,她就是那日大壮娘口中“戴着银耳环”的女人,大新媳妇。她比林雨大一辈,林雨要叫她婶子。 “什么风把老四媳妇和新婶子吹来了?”孙氏笑着迎客。 “自然是那最顺当的风!”顾四嫂夸张地笑着,道:“我说孙嫂子,你可有了财神爷光顾了!” “这话怎么讲?”孙氏茫然道。 “可不就是新婶子的姑爷子,家里要办事情,点名儿要你家给做点心!我一听说呀,马上就陪着新婶子过来了!你说,可不是给你请来了财神爷?”顾四嫂继续笑着,也不用手掩一掩那满口的大黄牙。 林雨只觉得早饭都要吐出来了,孙氏却不以为然,一听说有钱赚,立刻心花怒放,直拉着二人进了屋。 大新媳妇坐在炕沿上,眼神挑剔地四下看了看,道:“大全媳妇啊,是这样的,我姑娘有孕,我不是去伺候着嘛,赶上中秋前逛集,看到你们的月饼,我就买了几块回去给她尝尝。我姑娘、姑爷都说挺好吃。这不,八月二十七便是他家老太爷的喜寿,点名就要你家给做点心!” 林雨见这新婶子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十分不喜。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她女儿嫁了个有钱的,总是不停地炫耀。不过那日林雨也听孙氏说了,她女儿不过是给一个岁数大的商人做了小妾。亏她还总把“姑爷”两字挂在嘴边,只怕那“姑爷”比她岁数还大,在人家面前,她必定是不敢这么说的,只能在他们这样的升斗小民面前卖弄一番。 这边,孙氏见有大生意,已经开心得不得了,直问“需要多少”什么的话。 大新媳妇道:“具体能用上多少还未可知,只是我姑爷说了,要是能做好的话,银钱什么的是少不了你们的。但他也不能随便就把这么大的事儿交给你们,需你们做好八种点心去给他品尝,若是行了,那就把这个大活儿给你们!” “八种?”孙氏瞠目,随即看向林雨,八种!可不少啊! 林雨见孙氏瞅她,就也不再沉默,问道:“八种点心做起来也不难,只是有没有说这八种点心什么时候要?是我们在家里做完送去,还是去他们家做?” 大新媳妇这才看向林雨,轻嗤道:“人家那厨房岂能让你们随便去?你们就在家做好了,明天一早与我一起去县里,看人家怎么说!” “可不是,我听人家说,那有钱的人家,厨房比咱们的房子还大,都有掌事娘子管着,怎么能让随随便便的人都进去?”顾四嫂立刻附和道。 林雨心中把顾四嫂溜须拍马的行径鄙视了一番,但面上丝毫不显,依旧微笑着道:“那好,明早我们定将带着这八种点心和新婶子一起去县里。” 送走了大新媳妇和顾四嫂,孙氏问道:“这八种点心,你可有把握?” “有,不过可得有嫂子帮我。咱们家里的调料恐怕不够,还需去县里多买一些。” “那咱还耽搁什么?马上就走吧!”说着,也忘了和林雨生气的事儿。 留了太财看家,允诺了给他带好吃的,孙氏就和林雨风风火火往县里去。 两人都是为这单生意默默着急,自然是脚下生风,不到三刻钟就到了县里。买好了一应物品之后,两人又扛着这些东西回了林家沟。 回来时村里已经是炊烟袅袅了,孙氏赶快做好了晚饭,也不等大全爷俩,就和林雨先吃了,吃完便忙活起做点心来。 第二日吃过早饭,林雨就和孙氏一起,拿着做好的糕点去了大新家。 没想到大新家还有一头毛驴,大新媳妇得意地说是“姑爷”给买的。 于是,众人坐着小驴车,一起去了传说中大新的“姑爷”家。 这“姑爷”姓丁,在县里有个五进的大宅子,大门上面的牌匾上写着“丁宅”。 林雨等人先去看了看大新的女儿林氏,给了她一包糕点,毕竟是一个村的,人家有孕,也不能空手而来。 林氏倒不像是他娘那么张狂,挺着个大肚子,本本分分的,和林雨他们说了几句话就让大新媳妇带林雨他们去见主母丁夫人。 丁夫人年近五十,看着倒是有几分端庄。大新媳妇一见到她,立刻没了那股显摆劲儿,谄媚地道:“夫人,这就是我先前与你提的做点心之人。” 丁夫人轻“嗯”一声,并未给大新媳妇什么好脸子,道:“这八种点心可做好了?” “是,做好了,请夫人您尝尝!”孙氏小心地答着,然后和林雨从各自的藤筐里拿出了八种点心。 丁夫人每尝一道,孙氏就解释着,“这是南瓜饼”“这是双豆糕”“这是金丝卷”“这是水晶球”云云,而丁夫人则频频点头,甚是满意。 “这糕点都是你做的?”丁夫人看了一眼孙氏。 “是我和大妹一起做的。”孙氏老实答道。 “哦?”丁夫人看一眼林雨,见她规规矩矩地站着,并无逢迎之态,心中已觉不是一般农村女子,又见她年近三十依旧姑娘装扮,便想起大新媳妇曾说过,这姑娘“是宫里刚出来的宫女”,道:“这点心很好,我很中意,只是不知道你这价钱几何?” 林雨早在第一次到县里买糕点的时候,就已经打听明白的各色糕点的价钱,此时丁夫人一问,自然是报出了相对合理的价钱。 “这价钱怕是贵了吧?”丁夫人皱眉道。 而一旁大新媳妇一见丁夫人皱眉,生怕自己介绍的人让夫人不满意,忙帮腔道:“可不是!你这糕点贵得真是离谱!枉夫人看重你们的手艺,怎能狮子大开口呢?” 林雨笑笑,道:“我这价钱和城里的两家糕点铺子相比,已经是只低不高了,何况,我的糕点比他们的好吃,样式又新颖,保管让老太爷的喜寿有面子!” 见林雨如此自信,丁夫人也知讲价是不可能了。于是八种点心各要了十斤,又加了二百个寿饼,需在八月二十六中午和八月二十七早上分两批送到。 第十五章 提议 拿着丁夫人给的两吊钱的定钱,孙氏直觉得这是个梦。 “大妹,咱这刚刚买了那老些东西,才花了四百多文,你说,咱们这次得赚多少钱?”到了家里,坐在炕上,孙氏还是没算明白这个账,直问林雨。 “到时候结完余下的钱,咱们怎么也能净赚三吊钱吧!”林雨笑着道。 “那么多!哎呀!这可真是个赚钱的营生!咱们平时一年才能赚几吊钱?没曾想这么几天就能赚到。”孙氏美得不行。 “大嫂,”林雨咬了咬嘴唇,虽不想孙氏不高兴,但又不得不说,“这点心的需求量太大,只咱们两个,我怕干不出来。” 孙氏渐渐敛去了笑容,正色道:“大妹,你在我家住,就和我们是一家人。二奎两口子和我不对付,我希望你能记住。若你住在我家,还偏帮着他们欺侮我,那可就别怪大嫂说出什么不好听的了!” 听孙氏这么说,林雨也露出了不虞之色。要说昨日孙氏的那通脾气,她还可以大度的予以理解,那今天的她就真觉得委屈了!她寄居在大全家,本心中就有些不舒服,刚缓和了些,也想尽力调和兄弟的关系,兄友弟恭,家庭才能和乐。却没想到,孙氏会这么说。林雨脾气好,因为几年的教师生涯让她养成了这样和缓的性子,但这不是说她就可以随意别人说什么的,更何况,她要说的话,并不仅仅是要缓和两家的关系,还是因为确实忙不过来。诚然,赚钱大家都希望独得,但是也要有这个能力啊!昨日只是做了二斤点心,就让她俩忙活了半宿,这若是近百斤,她俩根本干不出来! “大嫂,我希望你能认清一个事实,就是咱俩根本没那么大能力做出来!这一百来斤的东西,就算是馒头,你和面也要和上许久,何况点心还要做造型?”林雨冷声道。 “有什么做不过来的,非得请人?现在已经是深秋了,东西放三四天都放不坏,离二十六还有恁许多天,怎么就做不出来了?” 听孙氏这样说,林雨更气了。“点心是什么?不是干粮!你干粮做得干巴巴,放个三五七天是不打紧,可点心呢?超过一整天它就开始变干、变硬、口感差了!人家花好几文钱买这么一个小东西,是要看着好看的吗?再说了,提早做了,你就能保证它不坏?吃坏了一个人的肚子,咱们赚的钱够赔吗?” 林雨向来轻声细语、微笑示人的,认孙氏说什么不好的,也只微微一笑,小话一递。可今日,竟这般对孙氏大声喊了起来,让孙氏一时间有些怔忡。 “那、那也不是非得找她啊!”孙氏小声道,但一说完这句,就又充满了底气,她刚刚是在怕林雨?怎么可能!一个凡事都拿捏在自己手里的老姑娘,她凭什么呢?于是,又大声道:“咱还只能用她了吗?就不用!让你大哥和太福最后那两天就都别上山了,就跟着咱们一起做!我还不信了,少了她李月灵,我还赚不到钱了!” 孙氏这是强词夺理! “行!既然大嫂有把握,那就这么做!看到时候让退钱的时候谁心疼!”林雨对她实在是无语了,就用李氏能怎样呢?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从回来,林雨第一次气掉了眼泪。 晚上,大全回来,见孙氏又是气鼓鼓的,林雨亦不如从前自然,问了太财,才知道这两日为了吵架都是为了二奎一家。林雨是不会和二奎家有矛盾的,所以只能是孙氏不满,便忍不住说了孙氏。 “你是大嫂,不知道谦让么?咱和二奎两口子关系已经这样了,你还想和大妹也这样?”晚饭后,大全把孙氏拽出去,小声说着。 “怎么就我让?是,大妹姓林,你和二奎你们都姓林,合着就我一个外人,就欺负我吗?”孙氏反驳道。 “怎么就欺负你了?可你不愿意和二奎一家走动,也不能不让大妹走动啊!” “吃咱家的!住咱家的!然后好容易给咱家弄个赚钱的营生,转头就去教别人!凭什么?!” “凭什么,凭什么!你就知道凭什么!咱能有今天还不是大妹的功劳?咱能成婚,不是因为大妹进宫得了钱?咱能卖个糕点,还不是大妹想出来的?我告诉你,孙淑娥,咱们家,就是对不起谁,都不能对不起大妹!”说完,大全气呼呼地回了屋,只余孙氏在外面一个人抽噎。 其实,房前屋后就这么大点儿地儿,两人说话声音再大,也难免传进屋里。林雨倒是不想听见人家夫妻吵架,可就偏偏听得一字不漏。 她有些内疚,这内疚是源于她根本不是真的林雨。而她,不仅占了林雨的身子,如今能回到林家,得到大全的礼遇,仍是因为前主的福荫!她一个异世灵魂,客居在这里,一是替前主全心愿,二是让自己有个避风港,可是却因为自己这个外人,弄到人家夫妻失和!孙氏说得对,“凭什么”! 为了避免更多尴尬,林雨只假装睡了。 第二天,大全依旧领着太福去山上打猎。 林雨见孙氏仍在不爽,便凑过去,小意道:“大嫂,昨儿和你吵架是我不对。其实我想过了,不叫二奎媳妇来也没什么,大不了咱们几个做。你说得对,大哥其实也能做。捏那些造型不行,和面啊、干点体力活儿的,肯定比咱强多了!而且做寿饼大哥就完全可以做啊!这个做法和做月饼一样的,只不过上面的字是“寿”而已,大哥压的结实,肯定比咱俩做得好!” 孙氏撇撇嘴,道:“嗯。其实我也想过了,不叫李月灵过来,去叫你妹妹回来住几天也成,你妹妹实诚,让她回来帮忙,我放心。” “诶!”林雨笑着应道。 一阵狂风暴雨总算过去了,接下来,二人就张罗着明日去王家沟接林雪的相关事宜。 ----------------------------------- 因为文文做了改动,所以原来的存稿暂时就都用不上了,只能每天现码。不过我会努力多存稿的,绝对不会断更! 第十六章 林雪 大全得知要让林雪过来,明白孙氏和林雨这是好了,也是十分开心,恰巧今日在山上打了只麂子,便扒了皮,收拾好了,让孙氏和林雨去王家沟的时候带上五斤。 麂子跑得快,后腿一蹬一蹬的,几个跳跃就能翻过一个小山头,这次大全他们遇到了麂群,一时间大家呼啦一下散开,除了有一家没猎到之外,其他人都猎到了一头。但是,麂子个头小,一个才不到四十斤,去了皮和筋骨,也没多少肉,但胜在这难猎,所以即使五斤肉,也拿得出手。 第二日,孙氏和林雨把门一锁,领着太财,带着肉和糕点去了王家沟。 王家沟比林家沟大、偏,要经过一个纪家街、一个姚家岭才能到,距离林家沟有一个半时辰的脚程。 吃完早饭就出发,近午时的时候就到了王家沟的林雪家里。 林雪家和大全家看起来差不多,都是低矮的两间草房,左边是苞米仓子,右边是牲口圈。只门口一棵大的枣树,有成人一抱粗,十分容易辨认。 一看到大枣树,太财就撒开了林雨的手,往院里跑去,边跑边喊着:“小姑!我娘和大姑来了!” 待林雨进院的时候,一个皮肤白皙,面容姣好的女子便从屋内跑了出来。 “大姐!”她轻唤着,眼泪不期然就落了下来。 林雨的眼睛登时也有些酸涩,她在现代的时候是没有兄弟姐妹的,来了古代虽然见到了大全和二奎,但他们终是男子,看不出什么,可如今一看到林雪,二人眉眼之间竟有五六分相似,这让林雨的心中很是异样,一种亲切的感觉油然而生。 “小雪!” “诶!”林雪应着,就快速走过去,只抓住林雨的手,紧紧地。 “哎哟,是小雪的大嫂和大姐过来了!快进屋、快进屋!”出来的是一个年近六十的妇人,想来就是林雪的婆婆了。于是二人便唤了“大娘”。 李友峰和他爹去山上砍柴了,要晚上才能回来,得知孙氏和林雨来是要接林雪过去住几天,大娘倒是没说要等李友峰父子回来什么的,直接就做主让林雪去,于是,毫不费力,林雪就带着八岁的李清去了林家,而四岁的李菁因为太小,又是大病初愈,所以大娘就留了她在家自己带。 不得不说,这林雪是真的很幸运,虽然没有一个铜板的彩礼钱,嫁到李家,但夫君疼爱、公婆宽厚,即使家里没钱,但过得舒心。 林雪从小就是软软的性子,她是家里最小的女儿,上面两个哥哥、一个姐姐疼爱,从没受过什么苦,直到现在也是单纯的像个小公主一般。 其实这样挺好的,林雨想,有时候,你懂得越多,别人就越不懂你,即使你单纯得犹如白纸,可大家依旧会觉得你是不是里面洒了什么药水,会在关键的时候显现出什么不得了的秘密来。 孙氏也喜欢林雪这个小姑子,一路之上,言语之中,亦是十分照顾。 回了林家,林雪已然明白了孙氏是想让她回来帮着做糕点,她就欣然应了,说帮助都是应该的。 不过远道而来,她理应去二奎家看看李月灵,毕竟那是她的二嫂,也是亲小姑子。她婆婆给李氏带了好些今秋新产的大枣,又有纳好的鞋底子、李友峰新编的小藤筐等等。 林雨本来想陪着林雪一起去,但一想到自己才和孙氏因为李氏发生了不愉快,而大全家接到订单的消息必定是传遍全村了,自己去了,李氏要问起也是尴尬,索性就没一起过去。 林雪快天黑了才回来,家里都知道,她这必然是先在二奎家吃完饭了,就也没等她。 接下来的几天,几个人就在家里研究着做点心,毕竟熟能生巧。每日做得虽不多,但也够家里人吃。 原以为日子会平静些,但大全家接了大生意的事情有了爱炫耀的大新媳妇和顾老四媳妇的宣传,合村就没有不知道的了,每每做着糕点,就有人来串门,一双眼睛时不时地往桌子上瞄。 农村不流行大的厨房操作台,所以做起面食都是在炕上放个大桌子,然后众人就跪坐在桌子旁劳动。而大全家地方小,除了外屋就是里屋,来人都是进里屋的炕上坐着,一时间觉得麻烦的很。 大壮娘首当其冲,她原本就和孙氏是一对互相看不顺眼、又天天腻在一起的人,这会儿看大全家忙碌,每天非得过来讨要到那么一块两块的糕点才算完。 “这一天天的,平时不见总来,这一有点事,门口都快被踏破了!”孙氏不满地嘟囔道。 林雨继续做着,并不打算开口,不欲在这时候成为孙氏面前的炮灰。 “不若咱们把每日让大哥走前就把大门锁了吧,这样他们见咱们不在家,也就不能过来了。只是这样的话,待过两日大哥也在家了,就不好推脱了。”林雪柔声建议道。 “我看成!你大哥回来了,还会有哪个娘们儿一劲儿往咱们屋里来?也不怕他么男人揍!小雪,你真是聪明!”孙氏斜眼看了一下林雨,然后对林雪称赞着。 林雨眼观鼻鼻观心,压根儿不往孙氏那瞧,让孙氏一阵气闷。 倒是林雪,这两天的相处,也让她看出来,孙氏对大姐是有着诸多不满的,她想问,又不好开口。 “对了,大姐,你这些年在宫里是不是学会了好些东西?你教大嫂做点心,让大哥赚钱,那有没有什么简单点的,也教教我,或许我也能给家里赚些钱,让小菁他爹也松快点呢?” 林雨略一沉思,道:“其实也是有的。” 林雪也是为了缓和一下气氛才说的这样的话,却没想到林雨真有,直惊讶地看着林雨,而孙氏也抬起头来。 “我前两日瞧着,你婆婆纳的鞋底子,针脚很是细密,难为她那么大年纪还能做得一手好活儿。只是不知道小雪你学到了多少?” “婆婆针线活儿是不错,我也跟着学了,还算拿得出手。有时候会帮着婆婆做些针线去卖。”林雪如实答道。 “那好,我想想,看有什么适合你们这个特长的,想到了就告诉你。” “谢谢大姐!”林雪甜甜地笑着。 第十七章 拜寿 得知林雨也会帮自己想一个赚钱的营生,林雪十分高兴。 而林雨之所以想要给林雪一个致富的门道,也是因为想要照顾一下小妹。林雪和李月灵是换婚,两人都没得到彩礼,所以一切都要凭借自己的打拼。表面上看,林雪似乎幸运一些,因为有高堂帮他们干活,李家又只一个儿子。但其实,李家是外来户,奋斗了那么多年才有一个旧房子,房前屋后有点菜地而已,连大田都没有。这些年来,粮食什么都要现买。好在李友峰和他爹都会编筐,他娘又会做点针线活,否则还真过不下去。要不然,当初也不会和林家行换婚之事。相比之下,李月灵虽然也没有彩礼,但是最起码在分家之后,他们能用爹娘给分的银钱,加上自己的私房,盖上一个大房子。并且还有爹娘留下的土地。 林雨以为她这样说,孙氏会恼,就像她和她发火,不该教李氏做糕点一般,可见李氏只在开始的时候有些愕然之外,早就已经波澜不惊了。 接下来的几天,大全找人做的大蒸笼也拿回来了,大家又做屉布、清洗各种家什等,忙得不亦乐乎。 而到了二十五这天,大全和太福也不上山了,留在家里专心帮林雨干活。 太财和李清都是八岁,两人也干不了什么,所以林雨给他们的任务就是烧火。因为太财平时就爱听林雨的话,所以一得林雨吩咐,立刻就去执行,小孩子都爱比赛,李清就也跟着他比,两个小家伙良性竞争,倒也能把任务完成的很好。 太福手有些笨,这点完全继承了大全。做一些细致的糕点是不指望他们了,只要他和大全一起把红豆、绿豆、白豆、红枣都煮烂了之后捣碎,滤出细细的豆沙来。不然就是让他们搓水晶球等,做一些简单的工作。 八种点心分别是南瓜饼、双豆糕、金丝卷、水晶球、芋头糕、枣泥山药糕、糯米糍和黄金萝卜糕。其中,南瓜饼是用小模子压出来的,上面是个“福”字,里面是糖心,需要油炸;双豆糕是白豆、绿豆制成,由豆粉加糖炒熟,后加水压制;金丝卷亦是南瓜做的,是从现代的“银丝卷”演变而来的,只需要蒸制;水晶球则更为简单,马蹄粉加豆沙,一搓就可以;芋头糕里面加了松仁碎,蒸制;枣泥山药糕是用模子压成花朵的形状,又有千层糕的层次;糯米糍里包着的是红豆沙,蒸熟后滚上炒香的米粉;黄金萝卜糕则是咸味糕点,蒸熟后烙至金黄。 这些点心看起来简单,可和面、刨丝、炒粉、油炸等每项程序都十分麻烦,所以几人也是忙得焦头烂额。但没办法,做吃的就是这样,没有防腐剂,只能争分夺秒。 二十六这天中午丁家需要每种糕点送去四斤,由大新家的小驴车接送。这三十二斤点心,就由大全给送去了。 而家里这些人,又开始忙碌着二十七早上的糕点,虽说大新家的驴车快,不到半个时辰就能到县城里,可要在一天内做出余下的四十八斤点心也非易事,何况还有二百个寿饼?所以大家点灯熬油,做了快一宿。第二天早上又起来炸南瓜饼,终于在卯时做完了。 因为要结剩下的余款,所以这次就是孙氏和林雨一起去的。 此刻丁宅外面的人还不太多,但往日里关着的大门如今大敞着,红毯从门口一路铺进去,笔直笔直的,应该是一直通到了五进里面。 大新一直把车赶到了侧门,让人禀告了夫人说点心送到了。 本以为丁夫人检查过后就会让人给尾款结了,却没想到对方说现下阖家主仆都在里面给老太爷祝寿,既然来了,就也让进去讨个吉利。 林雨觉得有些莫名。两家根本素无往来,只是这次有了交易而已,总觉得这么进去,太过贸贸然。但既然主家想讨吉利,他们不进去也不是个事儿,索性今儿打算额外赠送几种糕点,不如就当作贺礼好了,所以就随着那掌事的一起进去了。 原来,丁家的四进和五进是内宅,并不开放,今日宴请等,均在三进举行。而所谓喜寿,则是七*寿的别称,因为草书的“喜”字和“七十七”很像。 进了祝寿厅,约莫二十个下人分列两旁,正一个一个的向老太爷说着吉祥话,而老太爷则咧着没牙的嘴巴笑着,把一个个装了大钱的红包递给他们。 林雨他们到的时候就剩下两个人就完事儿了,所以一拜完,丁夫人立刻笑着对老太爷道:“父亲,您昨儿夸这次的糕点做得好吃,恰巧今儿她们又过来送了,儿媳就做主让她们过来,给您瞧瞧。” “嗯!好!”老太爷刚说完,边上的掌事就示意二人过去给老太爷贺寿。 二人向前走了几步,到了刚刚下人们祝寿的地方停下,林雨刚一福礼,还没做完动作,就听“扑通”一声,孙氏已然跪下。 未等林雨汗颜,边上就出现了轻嗤的笑声。 林雨只得继续做完动作,道:“林氏姑嫂二人给老太爷贺寿,祝愿老太爷日月昌明、松鹤长春!” “嗯!好!”老太爷点点头,笑道。 “是啊,爷爷您看多好,人家非奴非婢的,上来就给您磕头,可见诚心!”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咯咯地笑着,眼中充满了对二人的鄙夷。 孙氏在余光中见到林雨没跪,便明了自己怕是弄错了礼仪,所以在林雨起身的时候,就也跟着起来了。这时候让那妇人讥讽,顿觉脸上火辣辣地臊得厉害。 林雨笑了笑,道:“是啊!家嫂是良民,自不会如奴如婢地给老太爷行跪礼。但这位夫人怎不说,老太爷笑口常开,十分慈祥,让人看着就亲切,想要尊重呢?家嫂实惠,自然在见到老太爷这样的老寿星,不自觉地就给行了大礼呢!” “哼哼,既然你说爷爷慈祥,让人忍不住行大礼,你怎么又不跪?”那妇人得理不饶人。 林雨微微一笑,道:“我的福礼便已经是最大的礼仪。本朝规定,宫女出宫后,除上堂、祭祀等活动之外,不需跪拜任何人。” ------------------------------------ 最后这个“本朝规矩”,是笔者杜撰的,无从考究。若有雷同,同是瞎编!哈哈!另外,今天下午上青云榜了,希望大家继续支持!谢谢我的编辑萌萌哒小鱼儿! 第十八章 隔阂 “你!”听林雨说自己因是出了宫的宫女,不必向人跪拜,那妇人为之气结,立时便站起来指着林雨准备喝骂。 “今儿是什么日子,你发什么疯?!”丁夫人当即喝道。 那妇人便转过去,换了副笑颜,道:“我哪有什么,只是觉得这姑娘伶牙俐齿,聪明得很呢!” “如此便好!”说着,转过身来,道:“父亲、相公,我觉得这林姑娘不仅人儿通透,做出来的东西也好吃。” “是啊!来,丫头,过来!”丁老太爷伸出了长满老年斑的右手,向林雨招着。 林雨便把放在地上的小藤筐拿了起来,送过去,道:“老太爷,今儿您喜寿,我们乡下里来的,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只做了四色点心,权当给您的寿礼。” “诶!好!”老太爷笑着。 丁夫人立刻起身过来,帮林雨把四包小点心放在了老太爷旁边的小几上。 林雨介绍道:“这四种糕点分别是绿豆糕、山楂糕、南瓜凉糕和黄金蛋糕。都是适合老年人吃的。” “好!好!来,这是给你俩的红包!”说着,就把红包递了过来。 长者赐,不可辞。所以林雨就接过了,道:“谢谢老太爷!” 丁夫人也示意掌事拿给二人两吊钱,道:“这是这次糕点的尾款,多出来的,是你们尽心做的奖励。” “多谢丁夫人!”林雨福了一礼,道。 “嗯。一会儿家中繁忙,就不留你们了,让林氏的父亲再送你们回去吧。”丁夫人道。 到了驴车上坐定了,林雨才把老太爷给的红包打开,没曾想,里面竟不是大钱,而是一锭小小的二两银子!想来这银两是给家中小辈的,而大钱是给下人的。她一时逗得丁老太爷开怀,竟得了银两! “大嫂!”林雨捅了捅正在走神的孙氏,把她的那个红包递给了她,低声道:“大嫂,你瞅瞅。” 孙氏冷冷地打开了红包,一看见里面那一小锭银子,眼睛都快直了,然后不可思议地看了看林雨。 “嗯!嗯!”林雨冲孙氏点头,“大嫂你没看错,真是!” 孙氏面上立刻一阵狂喜,可当看到林雨的笑脸时,又生生把笑意褪了下去。 林雨看孙氏面部变化太快,不觉怔在那里,心说这大嫂又怎么了?难道是刚刚在丁家尴尬着了?可她这火也不该冲自己发啊,自己不是还帮她解困来的么? 林雨一时有些无力。她觉得自己自来了林家沟,不管是对谁,除了“穿越”这点不能说的之外,都能做到真诚以待,她也能感觉到孙氏不是坏人,但怎么就没法好好相处呢?每每觉得挺正常的事情,也不知道这大嫂发的什么脾气!揣度人心真的很累! 想到这些,林雨也不欲再说什么,就这样在小驴车上,一路晃回了林家沟。 到家的时候,大全、林雪他们都在补觉,还没起来。听到门声,这才一骨碌爬了起来。 “如何了?”林雪问道。 林雨见孙氏一副不想说话的样子,便道:“挺好的,比预计的多给了,足给了两吊钱呢!” “真好!”林雪十分开心,道:“可是累坏了吧?快上炕眯一会儿,左右白天也没什么活儿,快休息休息!” 林雨也是累得狠了,没管孙氏,径直脱了鞋,拿了枕头,和衣在炕上躺着,可沾到枕头,反而睡不着了。 边儿上林雪渐趋平稳的呼吸声并没有让林雨的心安定下来,反而心情愈加烦乱。 她把手伸到了袖袋里,丁老太爷赏的那一小锭银子正在里面,摸起来硬硬的,却让林雨安心了不少。自打出宫回到林家沟,她前前后后已经花掉了五两银子。做点心的材料都是她拿的本钱,而赚得的钱,都在孙氏那里。本来想着全家人同舟共济,赚了钱大家一起过好日子,可如今,她似乎应该再做一手准备。 她转过身,看着躺在身边的林雪。 这个名义上的妹妹让她觉得很亲切。每每孙氏拿她打压自己,她都会故作懵懂地说点什么转移话题。对,是故作懵懂,她和她的夫君李友峰一样,都是外表看着木讷,其实内心透亮的人。不过,她不争、不怨,大概这就叫“大智若愚”吧。 林雨答应了她,要为她琢磨个赚钱的营生。可是,要做什么呢?关于绣活儿—— 午后众人睡醒,林雪提出想要回家。孙氏大抵心情不好,只说了句“再住两天”便没开口。倒是大全,说让林雪赶完集再回去。 今年的八月是小月,只有二十九天,所以大后日便是赶集的日子,这样粗粗算来,明日休息一天,后日又要做点心,以备九月初一那天开集。 二十八这天没事儿,林雪就又去了一趟二奎家,告诉他们赶完集就要回王家沟了。 二十九,大家继续做着点心。相比之前的忙碌,这次大家轻松了不少,只她们三个女人就做得过来,而大全则又领着太福上了山,希望今天多猎些动物,拿到集市上卖。 下午,一锅点心刚刚出锅,李氏就大包小包的过来了,说是让林雪带回家的东西。 既然来了,也没有往外撵人的道理,纵然孙氏不喜,也不能伸手打笑脸人。 李氏略略坐了一会儿,又拉着林雨说了好些话,亲亲热热的,林雨倒是觉得正常,只是孙氏的脸愈发黑了。 二奎家的小欢、小乐也一起来的,小欢和太财、李清都是同岁。俩孩子能一起玩,仨孩子就要分伙。而李清作为外来的香饽饽,自然成了太财和小欢争抢的对象。小欢吵着要吃点心,太财不想给,可为了讨好李清,就任由李清给小欢拿。 李氏领着小欢、小乐走的时候,连吃带拿,每样儿又弄走了十块八块。林雨觉得她这位平时就不太大方的大嫂,必然又不高兴了,抬头一看,果不其然。 林雨耸耸肩,现在她好像做什么都错。林雪是李氏的大嫂兼小姑子,说话、唠嗑、去人家家里都没事儿,反倒是防自己跟李氏接触像是防贼一样。心累! 第十九章 好书 赶集这日,又是大全挑着藤筐,孙氏、林雨、林雪领着李清在后面拿着大全近日猎得皮毛等其他东西跟着。 到了集市口,排队的人还不是很多。等辰时放对牌的时候,林雨挑了个位置好的地方。又去租了一张桌子,大伙儿才利落地摆起摊来。 摆完摊,大全说要把皮子送到相熟的皮具铺子去卖,几人则在这里看着点心摊位。 今儿的生意不好,也是,点心对老百姓来说,总归是奢侈品,一块小点心顶上几个大苞米面馒头呢!直到大全回来,才开一壶,卖了六块点心,还是买二送一的。好在今儿只做了六种点心,每种五十个。即使剩下了,让林雪拿回家一些也是可以的。 “哎,又是你们啊!你们记得我不?上次摆在你们对面儿的!”旁边的摊位生意也不好,摊主是一位四十多岁的大叔,热情地和他们打招呼。 “哦,有些印象,你上次卖的是灯笼!这次怎么改卖帽子和书本了?”大全问道。 “我啊,这是赶什么时候就卖什么东西!上次是中秋,赏月的时候得打个灯笼吧?所以我卖的灯笼!现在天儿冷了,我就改卖帽子了!至于这书本嘛,都是我帮着弟弟卖的,这书都是他亲手抄的。” 林雨一听书是亲手抄的,心中就充满了好奇。从来看书都是印刷的,连离开京城之前在书店买的书也是印刷的。不过听说古代有些好书,大家争相抄阅,能达到“洛阳纸贵”的地步,既然眼前就有手抄本,一定要好好看看。 林雨走到隔壁的摊位,随手拿起一本叫《致远随笔》的书看了起来,乍一翻开,只见字体工整,字迹隽秀,通篇行云流水,看得人十分舒服。再一看内容,没想到,还是一本志怪小说。信手翻了几页,直觉得文笔生动,情节跌宕,引人入胜,直看了一个故事,才恋恋不舍的合上。 “大叔,您弟弟的字写得真好,看得人很舒服!而且抄得这书也好,文笔奇佳,令人叹服啊!这书多少钱?我买下了!”林雨想,与其闲暇时光总想着和孙氏的事儿,不若看看书。因而问道。 “哎哟,没想到今儿开张卖出去的先是书!哈哈,实不相瞒,我帮他卖书卖了几年了,一个月能卖出去一本,那都是烧高香了!更没想到今儿姑娘买了,更更没想到的是,姑娘你竟然识字!真是人不可貌相啊!”大叔很爱说话,就和林雨聊了起来。 “这么好的书,也没人买么?”林雨又翻了翻这本书,竟有些不舍得放下。 “唉!我是不懂书啊!不过你想,谁来这集上买书啊?来集上的不都是老农居多么?哪有几个识字的?” “也是,可惜了这好书!”林雨反复地摩挲着。 “唉!我这弟弟啊,我上次卖的灯笼也是他画的,从几年前我弟妹得了重病,他就一直让我帮着卖这些东西,白日里去私塾给人家当先生,晚上就回来抄书、画画,不过你说,这东西能赚几个钱?是,这东西挺贵的,可谁没事儿买这个呀?” “令弟真是长情之人。” “可不是!去年我弟妹没了,他也是受了不少打击,连私塾的工作都不去了。好在近来慢慢振作了起来,中秋节前,才画了那些灯笼让我来卖。” “走出来就好。逝者已矣,生者还是要好好活着。”林雨叹道。 “这糕点怎么卖?” “两文钱一个,三文钱两个!”孙氏的声音响了起来。 “咋这么贵!” “都是京城那边流行的,而且好吃,价高点也值啊!”孙氏解释。 “不买、不买!忒贵!”那人摆摆手,走了。 林雨见孙氏的脸渐渐又成了黑锅底,便不打算再与这大叔说了,道:“多少钱?” “还要什么钱!上次买你的月饼回去,我弟弟和侄女甭提吃得多开心了!今儿你又夸他书写得好,他在这里的话,必定要说什么“得一知己”什么的话,肯定也不会要你的钱的。”大叔摆了摆手。 “这怎么行?怎么能不要钱呢?”实在是古代的书册后面都没有定价,林雨想把钱放在他的摊位上都不行。 “真不要钱!”大叔坚定道。 “那这样吧,既然令弟和侄女喜欢我做的点心,我给你装些点心回去!” “那成!”大叔笑道。 于是林雨回了自己的摊位,每样点心包了两个,递给了大叔。 “对了,大叔,还不知道你怎么称呼?” “大家都叫我戚老大!”大叔嘿嘿笑着。 “那就叫您戚大叔了!”林雨甜甜地笑着。 这边,孙氏气道:“紧卖不出去,还送人!那书当饭吃?” 林雨也不理她,把书放好,继续看摊儿。 孙氏还欲再说,被大全瞪了一眼,才算罢休。 几近巳时二刻,一共才卖出去二十几块糕点。午时就收摊了,这糕点是如何也卖不完了。 “糕点可还有?”一个小男孩风速卷了过来,手扶着桌子,大喘气问道。 “诶?是你?”林雨笑道,这男孩可不就是上次买月饼的那个? “对!对!姑娘,是我!糕点可还有?”男孩急道。 “有!有!你别着急,顺口气再说话!” “可不急呢嘛!”男孩顺了口气,喊道:“少爷,卖糕点的在这边!”喊完又道:“你说你们咋就换了地方了!害我们好找,以为不在这儿呢!” “这次想要换一个位置好的地方。本想着能多卖点的。”林雨笑着道。 林雨话音刚落,上次的那个少年就到了她的跟前。 “这次有六种,都是和上次不一样的,你们尝尝?”说着,林雨就打开了屉布,让他们自己拿着吃。 少年便信手拿起一个糯米糍,轻轻咬了一口,慢慢咀嚼了几下,道:“果然还是你家的好吃,旁人如何学,也是不正宗。” “是啊!我大妹带回来的可是正宗的京城手艺,旁人的怎么能比?”孙氏接道。 林雨眉头微蹙,“怎么?如今历云城里还有别人家卖我的这种糕点?” 第二十章 截糊 听那少爷说到“果然还是”“旁人如何学”“不正宗”这样的字眼儿,林雨便蹙眉问道:“怎么,如今历云城里还有别人家卖我们这种糕点?” “可不是!”那个男孩接道:“上次赶集吃到你家的糕点,我们少爷觉得特别好。所以就想着看你们在不在街上卖。结果,没见到你们,却见到了别人家卖这个。东西做的跟你那天卖的很像,也还有些别的糕点,起初吃得还不错,可多吃了几种,就发现没什么新意,翻来覆去还是那点东西。所以我们今儿来碰碰运气,看能不能遇到姑娘你!” 这男孩嘴巴像是炒豆子一般,噼里啪啦地说着,倒是表述得十分清楚、明白。 “只可惜不能多存,不然一定多买一些。”吃完一个糯米糍,那少年感叹道。 “是啊!点心这东西,一天两天的现在还能放住,时间长不仅口感上差了许多,而且对身体也不好。吃多少、买多少才好。”林雨接道。 “难得你不一味推销自己的东西。”那少年轻轻地笑着,嘴角处不远,勾起一个浅浅的酒窝,他今日穿着靛青色长袍,显得很干净。 “我也不想你们吃腻了,以后都不来了啊!”林雨笑着答道。 “好!今次的点心每样儿给我装上二十个。”少年声音愉悦,孙氏也快速地帮忙装着。 “其实,我还是想麻烦问一下,是咱们哪家糕点铺子里有了上次我做的那种小点心?”递给男孩点心后,林雨问道。 “哪里是什么店铺!咱们历云的那两件糕点铺子,怎么会做出如此精致可口的小点心?”男孩神情夸张道,“其实是走街串巷的一个货郎,我们也是前几天才遇见的。糕点也就那么三四种,口味、口感上更是与姑娘做的差远了!” 林雨轻“哦”一声,那男孩又道:“不过货郎那儿卖的便宜,两文钱三个,就是糖心少了点,五仁料也不丰富,偶尔尝尝鲜还行,总吃的话,还是要姑娘你这儿的。” “多谢夸奖了!”林雨微笑道。 “你们平时都在哪儿卖糕点?”少年问道。 “我们只在赶集的时候出来卖。平时都是在林家沟的,我们是林家沟的农民。” “去林家沟可能买到?” “如果预定的话是可以的,若说平时,我们也不会做那么多。”林雨如实回答。 “那为什么不像货郎那么每天出来卖呢?刚刚我看在集市外的巷子口,好多人买呢!而且你们这个位置不好,外面都买了,谁还来里面买呢?”男孩接口道。 难怪今日生意如此差,原来是外面被截糊了! “家里只大哥一个壮劳力,还要上山打猎,实在余不出时间来做货郎。”林雨答道。 一旁的少年皱了皱眉头,“也罢。” 看着少年带着男孩渐行渐远,林雪道:“大姐,怎么别人也做你做的点心了?莫不是他们也是京里回来的?” 林雨呼吸一窒。所谓“京中美食”不过是她随意说的借口。这些都是她在现代的时候会的!每天认认真真照着菜谱研究的!她不喜欢西式点心,所以才学会这么多的中式小糕点!怎么会有一个人,会和她一样的东西? 林雨好奇,却在一转头的时候见到了孙氏那即将爆发的眸子。 一瞬间,林雨的脑子像是划了一道闪电! 说时迟、那时快,林雨撇开众人就向集市外边跑去。 后面大全和林雪在不停地喊着她,可她就像是听不到一样,不停地跑着。 跑出集市,林雨向左右的巷子里逡巡着。 忽然间,她看到了那个正招呼着售卖点心的男人,他的皮肤因为光照而有些黑了,脸上正洋溢着热情的微笑。 他招呼完了客人,一转头,也见到站在那里孤零零的林雨,脸上的笑容便像是拼图,一点一点的掉了下来。 “大、大姐。” 林雨慢慢走向他,每一步似乎都希望眼前的那人不是这张脸,然而直到她走到他跟前,看到了他愈加发窘的颜色,林雨终是闭闭眼,不得已接受了这样的现实。她尽量平复着自己的呼吸,道:“二奎,你们卖糕点也有几日了吧?” 二奎张张嘴想解释,可最终还是道:“有十日了。” “唉!” “大、大姐,你、你别生气,我、唉!我和月灵也是想给家里多添点进项。” “呵呵,一个是我哥哥,一个是我弟弟。大嫂会了,用它赚钱就行,月灵会了,就不能用了?哼哼。” “大姐——” 林雨也想说些什么,她很想拿出当初当老师的那个架子,告诉二奎,你背着大伙卖点心可以,但是你来这截糊就是你不对了!你们不是不相干的两个人,你们是亲兄弟!陌生的同行尚且知道不可以随意打乱价格市场,更何况是你们!可千言万语,到了嘴边,终是说不出来。对于这个弟弟,她又有过什么照顾呢? 林雨叹口气,道,“你还是走吧。让大哥他们见到了不好。还有,你挑扁担到处叫卖,要注意安全。我、我走了。”说完,便留给了二奎一个沉重的背影。 没想到,刚拐出巷口,林雨就撞到一个人的身上,待抬头看时,孙氏就给了她一个响亮的耳光! “吃里爬外的白眼儿狼!”孙氏啐道。 孙氏这一巴掌打得林雨当即懵了!从小到大,还没人打过她!打人不打脸,孙氏这是彻底跟她闹掰了? 待要发作,却见孙氏身边还站着一人,看着十分眼熟。 “林家嫂子,还是快些吧!我们夫人在等着你呢!” “诶!”说着,孙氏留下还在发懵的林雨,跟那人走了。 林雨这才想起来,那人是丁家的那位掌事! 抚着被孙氏打得火辣辣的面颊,林雨的眼泪噼里啪啦的流了下来。 孙氏是农妇,她的手那是什么劲儿啊! 可是林雨的泪水里,更多的是委屈!二奎家做事不地道,孙氏也是半斤八两!可到了最后,反倒自己里外不是人了! 第二十一章 恩怨 林雨很委屈!她也是被蒙在鼓里的好吗?!二奎家做事不地道,孙氏连查都不查、问都不问,就给了自己一巴掌!他们是兄弟姐妹,不是仇人啊! 或许是她错了!她错在太过自以为是!她以为她作为一个多少年不在家的大姐,应该在哥哥、弟弟家关系不好的时候及时调和!她以为弟弟家寻求帮助,她就应该立刻去帮忙解决!她以为帮助哥哥家赚钱,嫂子就会看重她一些!她以为人与人相处,忍一忍就好了!可是,她错了!她的自以为是换来的是弟弟家的过河拆桥和大嫂的响亮巴掌! 林雨越想越是委屈,抱着膝盖在小巷里大哭起来。 “呜呜——呜呜——”这样的家呆着还有什么意思! 不知哭了多久,忽然,林雨觉得有人走到了她的跟前,出于防备,她立刻坐在了地上,又把头抬了起来。 “姑娘,你怎么了?” 见是刚刚买糕点的少年,林雨摇摇头。 “你的脸怎么这么红?有人打你了?”少年的声音有些激动,向前走了一步。 “没、我没事。”林雨别过头去,不想让这两个男孩见到自己的狼狈样。 “你还是起来吧,地上太凉。”少年见林雨扭过头去,只好劝她起身再说。 林雨也没吱声,只利落得起来,扑了扑裙子,然后迅速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心情,尽量平静道:“这位少爷怎么去而复返了?” “我刚想回去跟你说,以后我每两日去林家沟买四十个小点心。只是没想到,还没等进集市,便看到你在这里。” “哦!”林雨理了理粘上脸上的头发,“可以啊!只是不知道你对糕点有什么特殊的要求没有?” “四种也好,五种也好,姑娘可随意。若是能有新意,便再好不过了。” “哦,没问题。”林雨的声音清冷,连惯性的微笑都挤得十分勉强。 “那么,我便把定钱先给你。万一我有事去不了,也不教姑娘白辛苦。” 林雨刚想说不必这样的,但想到孙氏,还是道:“既然这位少爷有心,那我就算便宜一些,每次只收五十文便好。” “天星,给钱!”那少年笑着说道。 原来那个男孩叫天星。 接过钱,林雨问道:“不知这位少爷怎么称呼?日后相称也方便些。” “我叫景皓!” 告别了景皓,林雨再次整理了一下自己面容与心情,往集市里,自己的摊位走去。 已近午时,各个地方都陆续收摊了。 “大姐,你去哪儿了?再不回来,我可要去找你了呢!”林雪的声音很温柔,像是能抚平忧伤一样。若然二奎家也能像林雪这样,大大方方地问她要赚钱的法子,她今日又怎么会受了孙氏的巴掌! 林雨握了窝拳头,紧咬着下唇,犹豫了一下,向大全道:“大哥,我刚刚出去看是谁在卖糕点,我、看到了、二奎。” “啊?”林雪惊呼一声。 “是他?他怎么会——?”大全亦是十分惊讶。 “中秋节后,二奎媳妇来找我,说是家里孩子想吃糕点,拜托我教一教她。我想,孩子既然喜欢,那就教她吧。只是我没想到——” 大全眉头紧蹙,连呼吸都快了起来。可没一会儿,便又平稳了下去。没再说什么,只继续收拾着摊位。 本以为今日的糕点会剩下很多,可是景皓拿走了一些,丁家人又拿走了一些,只剩下了三四十个,林雨就都给林雪包着了。 大全送还了桌子,又硬塞给了林雪二百文钱,便送她上了回王家沟的小驴车。 “你大嫂还不知道多久能回来,咱俩去集市口等会儿她吧。” 在集市口大全沉默良久,方道:“你大嫂和弟妹不对付。” 林雨没想到大全会和她说起这茬,但对于这事儿,她也是十分好奇的,便停下了动作,看着大全。 “你上京那年,爹娘用衙门里给的钱帮我娶了你大嫂。也是不易,她家开口要了五吊钱,那是衙门给的全部的钱。结果,你大嫂家为了给她两个弟弟娶媳妇,硬是就给你嫂子带了半吊钱回来。你嫂子也哭了、也闹了,你说,这不就是卖闺女吗?把你嫂子气得,和出嫁后就和娘家断了关系。她不敢和咱爹娘说,怕受气,就只跟我说了。可我能怎么办?娶都娶了,还能为着那四吊半的铜钱给亲退了?无怨不成夫妻,就这么过得了!” “后来,二奎到了说亲的年纪,家里没钱,娘就说问我们借三吊钱,好歹得让二奎有个身价。家里赚的钱都交给爹娘了,发送(举行葬礼后埋葬)爹的时候钱都花光了,全家都眼巴巴的瞅着我们俩的口袋,巴望着我拿钱出来。可我们哪来得钱?后来,娘知道了王家沟有一个卖箩筐的大个子,到了年纪说不上媳妇,就想出了换亲这一招。” “总归当时全家都觉得我有钱不往外掏,都觉得我这老大当得不像话,小妹也气,却没说别的,怎么安排就怎么是了!所以也不怪两家人都宠着她。而弟妹就不同了,听说在娘家的时候就要死要活的,成亲都是被家里硬塞上驴车的。不过她来了之后反倒是安静了,性格也好。二奎很珍惜这个得来不易的媳妇,对媳妇百依百顺。娘体谅她,也对她好。” “那时候你大嫂正怀着第二个孩子,娘跟着我和二奎去种地,二奎媳妇是新妇,头一个月不能去地里干活,所以就和你大嫂一起留在家。可还没干到中午,就有人来告诉我们,说是你大嫂孩子掉了。你大嫂说是二奎媳妇故意把一节木棒踢到了她脚下,而二奎媳妇说是你大嫂自己没看路,她没做这样的事。总归是一家人,打掉了牙往肚子里咽,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只是后来我们的关系就越来越不好。你到了出宫的年纪也没回来,娘说,保不定你就是死了,再加上家里总是吵闹,娘就病倒了。娘临不行之前,把家分了。家里房子归我,所有银钱归二奎。山下良田给了二奎,山上都是石头的地给了我。” “发送娘时,两家是分摊的。但是钱都给了二奎,我们什么都没有。所以我们不仅是仅有的一点体己钱都拿出去,还额外问别人借了许多。”大全叹口气,道“这也过去好几年了,你回来了,我就也想着都是一家人,好好相处着,可他们这次做这事儿也太过分了!这是活到什么份儿上了!怎么还能可着自己家人坑呢!” 说完,大全一拳重重地打在了桌子上。 第二十二章 大哥 林雨倒是没想到这其中有这样的故事。 抛开那个孩子是怎么没的这点不确定性,其实两个人都有可怜之处。而对林雨来说,两个人亦都有伤了她的地方。她与二人相处时间日短,实在是无法评说谁更好些。尤其今天,一个给了她脸上一巴掌,一个给了心上一巴掌。 “我和你说这个,是寻思我知道了就得了,你就别让你大嫂知道了,省得你俩又生气。刚刚我嘱咐过小妹了,她也不会告诉你大嫂的。” 看着大全悉心嘱咐的样子,林雨有些动容,只是—— “刚刚大嫂已经看到了,我想,大哥不用替我瞒着了。” “啊?她知道了,那她?”大全急忙问道。 “她只是说我吃里爬外,没说别的。”是没说别的,是打了她!但是这话她不能说,她不想因为自己引起他们两口子的矛盾。 “唉!她嘴上不饶人。你别和她一般见识。等我回去说她!”大全安慰道。 “算了,还是不要说了。”说了又能如何?只是徒增是非罢了。 “唉,我知道你是懂事的。” “大哥——”林雨想要和大全说,她想要出去住。做工、租房什么的都可以,只就是不要再寄人篱下了。 却听大全道:“咱家那张麂皮,我刚刚送裁缝铺子里了,你刚从京城回来,我怕你冬天不适应,我让店家给你做了一双皮靴和一个手焐,下个集就做好了,等十月就可以穿了。” “大哥?”林雨有些发愣,也有些感动,大全对她总是尽量周全。“麂皮就那么大一点,给我做了,大嫂他们呢?” “我们冬天鞋里塞着乌拉草,都习惯了,用不着那个!到时候你大嫂要是问起,你就说那是你从京里带回来的。” “可是,做双靴子不少钱吧?” “你给家里赚这么多钱,大哥给你花多少都是应该的!没事儿!” 看着大全那黝黑脸上洋溢的笑意,林雨的眼睛酸酸的。 大哥的周到与大嫂的刻薄成了鲜明的对比,也让林雨的心中更加惆怅、彷徨。但她也明白,自己和孙氏万万没有和解的可能了。那一巴掌,打掉的是她对姑嫂之情的所有希冀!她不与大哥说,不是看着孙氏的面子,而是看着大哥的面子,看着两个侄儿的面子。诚如李月灵,仅仅几次相处,就能将她陷入如此不义的境地,也是毫无亲情可言的。 不得不说,她于这个家庭还是有了些感情的。孙氏从开始就不太能看得上她,她也明白如果自己回来的时候就砸给他们一些银钱,必然是会被孙氏高看的。可是,她的银钱只有这么多,花没了,就连最后的底牌都没了。所以,她想着给家里赚钱。她不怕孙氏把赚的钱都收起来,因为她就是想让大哥家赚,就是想以此让全家人真心地接受她。起初,她听到孙氏在背后说她“不错”的时候,她真以为自己可以做到,可如今?呵!她已经不报任何希望了。 “大妹,你在想什么?”见林雨久不说话,眉头紧锁,大全问道。 既然没法相处了,那又为何勉强自己?当初,是为着原主残存的对亲情的希冀才回来的。现在,她不说自己为家里带来了多少经济效益,单说自己待他们的这份心,就已无愧于原主了。自己不是小孩,经不起更多的蹉跎,她在现代就已经是完全独立的人了,她有经验、有能力、有胆识,到了这循规蹈矩的古代,她又怎会不可以?好,既如此,那就不要再优柔寡断了! 林雨握紧拳头,向前一步,斗志昂扬。 “大哥,我决定,从家里搬出来!”“啥?!” 大全没想到林雨想了半天竟然冒出这样一句话,惊得他以为自己听错了。 “大哥,二奎家这次的事儿对我触动很大。这不是单纯的他们抢我们生意的事,而是他们完全没把咱们当哥哥、姐姐的缘故。你可知,这段时间,我与大嫂关系越来越糟,不是为着别的,就是大嫂怀疑我偷偷把做点心的方法给了二奎家!诚然,我不知道大嫂和弟妹的恩怨,也没想到弟妹这样能算计。但是,也确实是因为我,二奎家才抢了你们的财路。不过,做妹妹的还是想说一句,这做点心的方子是我的,我教谁、不教谁这完全是我的自由。大嫂她没理由因为这个与我过不去。” 大全听林雨这么说,方知林雨刚刚说的就是想要搬出去。 “大妹,你老实和哥说,刚刚你大嫂是不是给你气受了?” 林雨轻轻一笑,“受气与否都没有关系了。大哥,我和你说这些,是因为我觉得我和大嫂的想法很不同。就像我觉得正常的事,她觉得不正常;而她觉得无所谓的事,我又觉得不舒服。我们在一起,摩擦、磕碰以后势必会更多。我不想因为我,而影响了你们一家人的感情,更不想彼此活得都不开心。” “有什么不开心的?咱们一起住多好啊?”大全搬过林雨的肩膀,让她正对着自己,道:“大妹,你听我说,这么多年来,大哥活得真是难受极了。虽然你上京是被选上的,咱们家里没那个能力留下你。可是,你上京的时候,因为我要娶妻,爹娘一文钱没给你带,全都留给了我。我是你大哥,却要用你‘卖、身’的钱娶媳妇!我心里难受哇!我就盼着你赶快过了十年,我好上京去接你!可是,大哥没用啊!手里的钱哪够上京的?家里又这么鸡犬不宁。不光是娘,我也每天伸长了脖子就想要你回来!一直等到娘咽了气,你也没回来。若你真的死了,大哥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的啊!如今,你既然回来了,你就在家里,就让哥养着你,不好么?”大全和所有林家人一样,性格中都有着很大的内敛,可这时,却因激动而说出了心中埋藏多年的话!激动处,不禁流下炽热的男儿泪!林雨的心里亦是震撼的!她万万没想到,大哥的心中还有这样的煎熬! 第二十三章 爆发 “大哥——”听着大全的剖白,林雨也不禁泪流满面。 若是前主能够看到今天,她必然是十分欣慰的吧! “你大嫂有千不对万不对,你不看她,你看看大哥,行吗?” “大哥。”林雨哽咽着扑进了大全的怀里。或许这在古代算是于理不合,可是,她就想这样,在大全的怀里大哭一场。 大全有那么一瞬间没缓过神儿,她的大妹,多少年没这样依赖着他了? “大妹,跟哥回家吧。”待林雨的哭声小了,大全方把垂下的右手抬了起来,轻轻地抚着林雨的发。 “我——”林雨离开大全的肩膀,她多想一个冲动就这样答应他!可是,想到孙氏的巴掌,她轻抚了一下自己的面颊。她要回去吗? 看出林雨的挣扎,大全用几近哀求的声音道:“你和大哥回家吧!若然你和你大嫂实在相处不来,大哥亲自送你出来。” 林雨抬头看着大全,这样的一个大哥,他以为他欠了妹妹一个担当,放下大哥的姿态来迁就她,她再不同意,那不是太过分了? 林雨闭了闭眼,终是点下了头。 又等了一会儿,孙氏回来了,眼角似有点点喜色,即便是看着林雨也未有横眉冷对。 纵然对孙氏没了好感,但林雨还是说了景皓打算每两日来取一次糕点的事儿。 出乎意料地,孙氏竟笑着对她道了句“挺好。” 林雨以为她还是会给自己些脸色看的。难道是因为大全在场?林雨扭头看了看大全,这个大哥,让她感觉很安全。 晚饭的时候,大全一劲儿往林雨碗里夹肉,那近乎讨好的样子让林雨有些难受。 “大哥,不用给我夹了,够了,真够了。”说着,林雨又赶快把碗里的肉夹给太福和太财。 家里的肉是有数的。现在农村养猪的还少,人尚且难以维系温饱,又哪儿来的粮食喂猪?所以肉都是野味,都是大全和太福每日上山打的。打回来后,基本都腌了起来,省着吃,要吃到明年春末菜园子里的菜长起来。不过好在像林家沟这样的山村,地广人稀、山高林密,山上的动物多得不得了,虽然达不到“棒打狍子瓢舀鱼”的地步,但也支撑着整个村子对肉类的追求。 “大妹,这段你给家里忙这忙那的,累坏了。你也在家呆不了几年,待你嫁人了,想吃一顿恐怕都不易。”其实,大全是悲伤的,这个妹妹,他真正能保护几年? “那个——”孙氏插话,立刻桌上的人都看向了她。 “今儿丁家夫人让我去送点心,和我说,她很中意大妹,想要让他家独子娶了咱大妹做姨娘——” “什么!”林雨瞪大了眼睛。 “我觉着这门亲事不错。大妹也二十九了,想找个好的也是不可能的。那丁家少爷你那天可能也见过,长的也是周正的,丁家在历云也算是有名的财主,你去他家不就是享清福的吗?” “可终是做小的呀,大妹要是受委屈怎么办?”大全插话道。 “那你觉得她还能找个黄花大小伙不成?她什么年纪了?像她这个年纪的哪个不是有妻有子了?难得人家丁家看重她,要不然以丁家少爷的条件,娶多少个黄花大姑娘不行?还用巴巴的来打听她?再说了,这事儿是丁家夫人定的,那以后丁家夫人就是她的靠山,她就擎等着享清福了!”说完,孙氏得意的扬着下巴。 “我是不会给别人做小的。你死了这条心吧!”林雨冷冷的道。丁家夫人看中她,让她进门?她怎么那么不信!男女之间,想要一见钟情尚且难之又难,丁夫人只见了她两次,就看重她了?就算丁夫人真的就想让她做儿媳妇,那她儿子呢?恐怕他连自己的鼻子眼睛都没看清楚过,又会对自己多好?说到底,他们不过是把自己当成是一件货品,觉得好了,想要收在家里而已。 孙氏没想过林雨的态度会这么强硬,中午在丁家的时候,她信誓旦旦地说林雨一定会同意的。是啊!她这个小姑子怎么敢不同意呢?她不是任自己欺负的吗?中午还甩了她一个巴掌呢!若是小姑子嫁进了丁家,那自己岂不是会比大新媳妇还牛?没准儿连金耳环都能有了!想到这里,孙氏把碗筷一撂,道:“我告诉你,别不知道知足,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儿了!你自己不臊,我都替你臊得慌,你放眼整个历云,哪有你这年纪还赖在哥哥家当老姑娘的?你不怕被人戳脊梁骨,也别连累我们!” “孙淑娥你能不能说句人话了!”大全一拍桌子,力道大得桌子上的盘碗都抖了抖。 孙氏一下子就从炕上弹了起来,站地上便指着大全的鼻子骂道:“林大全我哪句话说错了?谁和你是两口子?我好心好意帮你这没人要的妹妹嫁出去,你还来问我会不会说人话!合着咱们还得一辈子养着她吗?” “没人要你们养我!我有手有脚,我自己能养得了自己!”说着,林雨也下了炕,回自己的小炕那里,把柜子打开,几下就把柜子里的自己的全部家当拿了出来,用包袱布一包就要往外走。 “大妹!”大全坐在炕里面,这一急,连鞋都没穿,光着脚就下了地,一把拦住了她。 “大姑你别走!”太财尖锐的哭声也响了起来。 林雨被大全拉着,迈不得步,听着太财的声音更是难受,转过身来,对大全道:“大哥你不是答应我说,相处不来就送我走吗?” “大妹——” “大哥,你们要再卖我一次吗?”说着,林雨的眼泪便齐齐流了下来。 “长能耐了!让她走!得瑟不行了她!敢从我们家迈出去,包管你一辈子嫁不出去,以后哭都找不着调!到时候——” “啪!啪!” 孙氏愣了,不可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两个人,林雨、林大全,他俩这是同时给了她大嘴巴吗? 两颊火噜噜的感觉提醒了孙氏,这是真的! “你个丧门旋儿敢打我?!”反应过来的孙氏立刻猱身而上,向林雨扑去。 ------------------ 祝贺八月的《医谋论》完本!一个女法医穿越到伪唐朝,宅斗、破案、宫斗的故事! 第二十四章 离开 孙氏挨了打,不敢去和大全撕巴,红着眼就朝林雨扑来。 大全眼明手快制止了她,她便不管其他,坐地上就嚎了起来。 她这一嚎,太财和太福在炕上也就跟着嚎,一时间,满屋子都是震天的哭声,林雨觉得头顶都快生出烟来。 “行了!嚎什么嚎!”林雨拿出了当年当老师时的那个大嗓门,竟一时间让所有人都止住了声音,愣愣地看着她。 林雨一把甩开了大全的手,到了孙氏面前,大声道:“你说,我丧谁的门了?!” 孙氏的嘴窝了窝,竟有些胆怯了。丧门旋儿是一句骂人的话,但是其实里面的意义是极为狠毒的,有时候太财哭的厉害,她就这么骂。今儿脱口而出,没想到却让林雨这么敏感。 “我告诉你,我刚刚的一巴掌只是还你中午给我的那一个!你给我记住,我敬你的时候,你是我嫂子。我不敬你的时候,你就是孙淑娥!我回家不是要赖着你们,是因为这是我爹娘的家,是我大哥的家!要不是因为你是我大哥的媳妇,是我侄儿的娘,你以为我怎么会一直让着你?而且你要搞清楚一件事,我的户籍在衙门里造了册的,根本没在你家,你没权力来定我的婚事!人要脸、树要皮,你要是豁上了脸面,咱们大可以去衙门里说清楚!” 林雨嗓门其实不比他们小,只是职业性地微笑,轻声细语。她和之前的林雨不同,她的温柔只是表象,她的温柔是她这么多年形成的最好伪装。她不是没脾气,而是整天对着学生,没法发脾气。但是偶尔来一次,那便是天雷地火,震惊全场!以前师范学院的老师就告诉过她,整天发脾气的老师会让学生产生“抗体”。张弛有度,才能让学生敬畏。所以,多年来,为人处事,她一直如此。 果然,从不发脾气的林雨竟让孙氏忘记了立时反抗。她刚刚说什么?“去衙门”!天哪!听说他们这样的小老百姓,上堂之前都是要先挨一顿板子的啊!她的话什么意思?她的户籍没在自己家?婚事不能由她做主?是这样吗?不!她一定是唬自己的! “你吃住在我家,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娘不在,我是你嫂子!长嫂如母,我怎么就不能管你的婚事?”孙氏反驳道。 “长嫂如母?你看看你的样子!哪里像个母亲!哪个母亲会对自己女儿这么刻薄,会让自己女儿感恩戴德地去给别人当小妾!长嫂如母,你也好意思说!”林雨气呼呼地道。 孙氏愣住了。她像不像母亲的样子?呵呵!她的母亲当初是怎么对她的?她的婆婆是怎么对她的?她只是学了她们而已!孙氏忿恨地闭着眼睛,双手紧紧地握成了拳,泪水就这样无声地落下。 “我不管丁家许了你什么好处,我现在就告诉你,我的婚事,轮不到任何人做主!今儿我就从你这门踏出去,你放心,我即便真是个丧门旋儿,我也丧不到你的门!以后,只要你在,我也永远不进这个门!”说完,包袱一甩,便往外去。 “大妹——” 林雨停住了脚步,却未回头看大全,只冷声道:“事到如今,大哥还要留我吗?” “不——哥、送你走!”大全的声音有些沙哑,想来是十分难受的。 “大姑,你别走!大姑、大姑,你别走!”太财的哭声越来越大。那一瞬间,从第一次看到太财开始,小家伙的一举一动便在她的脑子里不停回放。从刚见到的混小子,到现在这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变得如此礼貌,他们二人之间也建立的很深厚的感情。林雨想回头看看他,却怕自己再狠不下心离开。 她必须离开了。 当初是为了前主残存的对亲情的渴望回来的。她占了她的身子,有了新生,她有必要为她达成最后的心愿。 如今,她已经看到了所有亲人的态度。她感谢前主给自己的这样一个机会,但是,她必须开启自己的人生了。 林雨站在大门外,看着这两间小小的茅草房,心中说着“再见”。 大壮一家早就听到大全一家的吵闹,也都撂了筷子出来看热闹。大壮娘郑氏是最爱这样的八卦的,可见林雨满眼萧索地站在那里,却没敢上前和她打听一句,她也没想到,林雨这个老姑娘是这样的厉害。 大全穿好了衣服、鞋子,也大步走了出来。 “大妹,你这要往哪里去?”虽然说了要送她走,可是,再过不到一个时辰就天黑了,能去哪儿?“不然我送你去二奎家吧?”知道林雨铁定不会回自己家了,大全无奈提出了这个意见。 “不了,大哥。你家我尚且不住,又怎么会去二奎家?”林雨感叹道,那样的人家,坑了她一次,她还会再去吗?“哥你送我去县城吧,一切我想到了城里再做打算。” “大全啊,这天都要黑了,要不然让你妹妹在我家将就一宿吧!”大壮的奶奶颤颤着声音问道。 “不了,谢谢婶子了。我送大妹去城里吧!今儿晚上要是不回来,家里有什么事儿还得劳烦你们帮着照看点儿。”大全不好意思地说道。毕竟自己家如今鸡飞狗跳、人仰马翻的,太丢人了。 “这都没问题。只是你们这时候去城里,天黑前能赶到吗?天黑可就关城门了。”大壮爹问道。 林雨倒是不知道这件事,去城里怎么快也要一个多时辰,他俩这如何走都走不到啊! “村长家有牛车,咱们雇他们牛车去!” 听大全这么说,林雨重重地点点头,和大全一起快步往村长家走去。 “诶?小雨,你和大全哥过来有事儿吗?”到了村长家,村长的三儿媳妇金花正在往外倒刷碗水,见到他们进院便问道。 “妹子,你去和村长说一声,我们着急进城,想用一下你家的牛车。” “唉,成!”金花赶紧进屋,没一会儿村长就出来了,让金花的丈夫给他们赶车。 终于,在天黑之前,两人进了城,给老三、十文的车钱,老三说啥都没要,说:“一村子住着,怎么能什么事儿都要钱!” 赶着要进城,几人也就没再拉扯,看着老三驾车离开的背影,林雨心想:一个村住着的其他人尚且能帮就帮,反倒是自己的亲人—— 第二十五章 租房 历云城里客店很多,因为是边境通商口岸的关系,哪家店住的人都不少。林雨和大全选择了一个还算过得去的客店,开好了房间,就一起进了屋。 “大妹,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刚刚在路上,大全只是和老三聊天,并没有和林雨讨论这些问题,毕竟家丑不能外扬。如今到了客店的屋里,就要面对这个问题了。 林雨脱了鞋子上炕,拿被子把脚捂上了。刚刚在车上冻得不轻,现在已经是秋末了,太阳下山后很冷的,好在这客店的炕烧得热乎。 “大哥也上炕坐吧。”林雨叹口气,并没有回答大全的问题,只是轻声道:“刚刚在家里我那个样子,让大哥为难了吧。” “中午你大嫂打你了?” 林雨点了点头。 “唉!”大全想替孙氏解释,可孙氏做得的确过分,他也解释不出来什么。 “如今出来了,就不要想那些事情了吧。” “我知道。”林雨应着,“我打算先租下一个房子,然后再研究看看有没有我能做的小买卖。” 大全“嗯”了一声,把身边的袋子打开,露出了里面的两吊钱。原来,他之所以比林雨出来的晚,是因为拿钱去了。 “大妹,这个给你。” 林雨愣愣的,“大哥,你这是——” “你一个人在外面,总得花销。” “大哥——”林雨有些感动,两吊钱不是小数目。农村家,自给自足,能赚钱的机会少之又少。而且再过两年太福就该定亲了,没个五吊钱,根本说不到媳妇,所以这钱对大全家来说是尤为珍贵的。“我还有银钱,大哥,这钱你还是拿回去吧!” “和自己大哥还客气什么?让你拿着你就拿着!” “那大嫂——” “你不用管她!这钱本就是你该得的。她不张罗给你不代表我不知道。我本来合计着等你成亲的时候给你置点首饰什么的,但眼下,还是你先花销着吧!再说,你要做买卖,多点本钱心里也踏实些,就别推辞了!” 其实北方就是如此,男的是家里的“一把手”,所有家里的大小事务、银钱都是归男人管的。孙氏不管钱也是理所应当的。只是林雨好奇大全是怎么把钱拿出来的,孙氏竟然也让了。 “还有,刚刚路上我想过了,你也没别的营生,你就一直做点心卖吧,以后家里就不做了。” 若说给钱,林雨的心里是惊讶和感动,那这次,林雨就是震惊了。 刚刚在车上,她有想过要做点什么生意,做糕点是她的一个爱好,是在现代时最爱的业余生活之一。她觉得自己要是也做点心,必然就是断了大哥家的财路了。几次想起,都被自己否定了,却没想到大哥会主动提出放弃糕点。 “点心不做了,家里不就少了个进项了吗?” “这方子本来就是你的,如今大哥怎么还会占着?大哥有手有脚,多打点东西,就够家里吃了,还能卖皮毛,家里每年弄这些也是有些进项的,你就不用担心了。”大全道。 “谢谢你,大哥。”林雨低着头,轻声道。 “一家人嘛。”大全拍了拍林雨的肩膀,说道。 第二日一大早,大全就带着林雨开始四处找房子租。一个个街巷的打听,找了大半天,终于在主街的一条小巷里找到了一个独立的小院子。房子是连片儿的,连着很多人家,中间都是用一米多高的围墙隔开。院子很小,屋子也小。院子里有一个放置工具的小偏厦,总共就四平米的样子,里面放着扫院子的工具和一些劈好的材和。而整个房子也就像大全家里屋那么大,隔着外屋和里屋。外屋一口大锅,里屋是一铺炕连着一道低矮的火墙,火墙处还能坐人。屋里还有一口大箱子,放在地上,下面是木架的腿儿,木架子里面正好可以放鞋。林雨东西不多,也就几套衣服和两双鞋,连箱子底都填不满。 房东姓沈,住在隔壁。从家里给林雨搬过来一套行李,林雨拒绝了,陌生人的东西,她总是用不惯。 这里房租还是比较贵的。厉云县人口往来频繁,像林雨这样独门独院的是商人的最爱,所以每个月要一百五十文的租金。猪肉也才十文钱一斤,这一个月的租金能买十五斤的猪肉了,大全有些咋舌。林雨倒是没管那些,和房东商量好了,先付两个月租金,到年底要是行的话,再付整年的。 两家立好了字据,大全又陪着林雨去街上买了行李、锁具等用品,都送到家里了,这才提出要回林家沟。 “这眼瞧着就天黑了,大哥就甭回去了。” “你这没啥事儿了,我也就不待着了。昨儿匆忙搁家走了,今儿再不回去,家里也都得着急。我知道你住哪儿就成了,哪天再过来看你。”大全说道。 林雨也知道,大全为了自己,做到这样的程度实在很不容易,便点点头,送了大全离开。 等收拾好了自己的小屋子,天儿就黑透了。还好炕上比较热乎,林雨躺在炕上,终于觉得这生活踏实了许多。没有了和孙氏的磕磕绊绊,就自己静静地一个人。在现代的时候,她就很享受一个人的日子,如今终于回归正轨了。 但是,第二天一大早,一个人居住的困难就显现了出来,那就是吃水。整条巷子里就只有一口井,要出门走上二三十米才到。想要雇房东家给挑水,毕竟是男女有别,天长日久地让人挑水进屋也不是这么回事儿。咬咬牙,林雨只能拎起水桶,自己去打水了。 早上还没吃饭,摇辘轳就把她累得要死,拎了两桶水之后,她就累得快瘫在那里了。吃水绝对是个大问题,因为以后要做糕点的话,用的水只会更多,自己是肯定不成的。 最后,只得跟房东沟通,在院子里挖了一个深坑,把大缸放在里面,再在上面盖上盖子。到冬天的时候,上面盖上草帘和棉被,就不怕被冻住了。而房东则负责每日卯时到院子里把缸水填满,林雨用时,用水舀盛到盆里,再端进屋里就好了。难是难了些,每月还要多付五十文钱,不过总归是解决了这个最大的难题。 第三日,林雨刚要出去置办做点心的东西,就见一匹高头大马,拉着华丽的马车正朝自己驶来,而车前面坐着的,竟然是大全。 第二十六章 新招 “大哥,你怎么来了?”林雨喊道,说完,才看清,车那边被马挡住的小小身子,竟然是天星。 “景少爷来家里拿糕点,我说你如今住在城里,正好我给你收拾了些东西要过来,就引着他来了这里。”马车停下,大全一下子就跳下了马车,对林雨说道。 林雨一瞧,果不其然,这后面便是老三家的牛车,上面拉着好些东西。不过她这也才反应过来,自己答应了景皓给做糕点,定钱都收了,没想到家里闹出了这样的事。大全答应她,家里不再做糕点了,而她,也把这件事忘到了脑后。 正想着,马车的车门便被天星打开,景皓从车里走了出来。 “林姑娘!”景皓一跳下马车就首先打了招呼。 林雨给他福了一礼,道:“可真是抱歉,答应了你做点心的,如今我食言了。” “林姑娘免礼吧,家中有事都是可以理解的。”景皓谦谦有礼,不过在林雨看来,这孩子总归有些扮老成的感觉。 “多谢景少爷了。” “今儿来认了门儿,以后就能找到了。看你这也应该忙活一阵子,我便不叨扰了,两日可否能来拿糕点?” “行!耽误了景少爷,真的很不好意思。”林雨再次道歉,景皓倒说无妨,便离开了。 大全和老三从牛车上往下搬着东西。有米粮、蔬菜、做点心的工具、一坛子腌肉、前一段新买的大蒸笼,还有半车的材和。 大全说,她虽然是一个人在外面,但是东西也要齐备着。尤其是马上入冬了,屋里一定要烧暖了,不然会很难过。 三人忙活了有一会儿,东西才全部搬了进来。 老三帮了两次忙,都不肯收钱,林雨便请了他和大全一起,去食肆喝点酒、吃点小菜。 因为都是吃两顿饭,几人进去的时候正值午时,还没什么人来吃饭,整个大堂里七八张桌子,就只他们三人。 林雨从来了古代也没下过馆子,再外面吃东西也都是路边摊,难得进一次食肆,自然要点一些好的。 固定的菜谱都是用木牌钉在墙上的,而时令的小菜,就会随着客人随点随记。 林雨知道大家在村里都是吃惯野味的,正经的猪肉反倒是吃得少,所以就点了排骨炖干豆角、炖鲢鱼、一盘子皮冻和一大碗酸菜汆白肉,而主食则要了猪肉大白菜馅儿的饺子。 林雨点的实惠,可大全和老三却是暗暗咂嘴。老三心说这东西得多少钱啊!也就林雨这样能挣钱的才这么豪气。而大全则想着,自己这妹妹也忒不知道省钱,一个人在外面,哪禁得住这么花?不过他也不能说什么,毕竟是请人吃饭,而老三则十分不好意思,一劲儿对林雨说“不用这么好的!” 林雨便道:“咱难得出来吃一次,当然要吃点好的!若是只吃点萝卜、白菜,我们来这里干什么?” 店家见林雨点的豪气,便道:“小店里还有点新鲜的野猪肉,客官要不要来点?” 林雨是最不爱吃野猪肉的,肉质又硬又粗又柴,每每嚼起来,不是塞牙就是咬不动。再加上那股子臊味,真是想都不愿意想。还记得那次大全打到野猪,在大壮家煮的,林雨简单扒拉了两口饭就赶快跑了回来。心急做糕点是一方面,还有就是被那腥臊的味道熏得。不过,在林家沟的时候,孙氏做菜就喜欢在里面放几片野猪肉,但是林雨一点儿也不喜欢吃。 她刚想拒绝,便听大全说:“那个我们就不要了!我们山里的,今年山上野猪特厚(多),基本上天天吃,今儿就不要了。” 店家应着,就去张罗着给他们做菜了。 林雨倒是灵机一动,道:“大哥,今年山上野猪很多吗?” “可不是!不光是野猪,今年山上什么动物厚!尤其是兔子!就是这时候兔子不好打,得等雪深点,到腿肚子那样的时候,兔子跑不起来了,咱就一抓一个准儿!再则野猪今年也是丰年,好些家山上种的苞米都被野猪祸害了!就差进围子(村中心)了!前几天我们还遇到了野猪,不过是七八头!老远就听见‘吭哧吭哧’的声音,我们就赶快爬树上,一瞅,好家伙,幸亏提早上树了,要么我们这十来个人,就都让野猪拱了!”大全不自觉地提高了声音,提起这茬,他仍旧心有余悸。 “打猎不易,哥你和太福上山一定要小心!”林雨很自然地关心道。 “你放心吧,我们都有经验了!听见不对的声儿就往树上爬,不出声儿,它们要不是饿极了,也不会主动来攻击我们。要是有那么一个两个的,我们也能制服。就算遇到两头熊瞎子,咱们也有专门的网,都能对付!” “那就好!有没有那口吃的都是次要,关键人要平安。” “成!没事儿!”大全安慰道。 “大哥,”林雨道,“这糕点的生意你给了我,家里进项也少了不少,我想,我能帮着找到适合大哥赚钱的门路。” “啥、啥门路?我除了种地、打猎,什么也不会干啊!”大全问道,连老三也抬眼望着林雨,眼中充满好奇。 林雨当着老三的面儿,倒是不怕他会抢自己的生意,一来老三不一定做得,二来老三是赶车的,不会打猎。不过,就算老三知道他们怎么赚钱也没关系,以后若是生意能做起来,少不得要雇老三的马车。他们两口子实惠,林雨也放心接触。 “刚刚大哥说今年山上的野兽多,尤其是野猪。我是觉得,这野猪肉做好了还成,做得稍微差点,那就很难吃了。不过我记得曾经有人说过,把野猪肉做成肉干味道会特别好!” “肉干?不成、不成!那东西硬的很,要不是出远门,谁也不会准备那个!本来野猪肉就硬,做了肉感还不得硬得硌牙?不好、不好!”大全不住地摇头。------------------------------恭喜流年潇潇大作《特种总裁的私有宝贝》完结!攒了很久的文,一口气看完,真是跌宕起伏啊!而且番外还不要钱!表示没看够!期待新书! 第二十七章 邻居 林雨倒是没想到大全会反对,便道:“是这样的,大哥,我在县城里其实也留意了一下,并没看到有卖肉干的。做生意嘛,就是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才能赚钱。至于肉干不好吃,那是因为他们不会做!我过去曾有一个朋友,教过我做肉干的法子,做出来的肉干特别好吃!大哥你且让我试试,再否定也来得及啊!” “大妹说得对啊!”老三接口道,“肉干好不好吃,你得让她试试!我觉得大妹挺有头脑的,就像是糕点和这次的肉干,想出来的东西不是说多奇特吧,但是也没那么难让人接受。在咱们村里野猪肉才值几个钱?你让她试试,没准儿能成呢!” 听老三也帮着林雨说话,大全又想了想,道:“也成,那你就试试看。下次打了野猪,我就给送你这儿来。” 这顿饭不仅是大全和老三吃得尽兴,林雨也没少吃。从到了古代,终于吃顿像模像样、正正经经的饭菜了。虽然北方就是炖菜,但实惠、吃得又暖又饱。单说那酸菜汆白肉吧,一顿饭之中,隔一会儿就给添一舀子热乎的酸菜汤,甭提多舒心了。人说“饺子就酒,越喝越有。”林雨也就跟着他们一起喝了些。高粱酒实在太烈,林雨在现代能喝半斤白酒的量,到了这里,半碗就晕乎乎的了。 吃罢了饭,也近申时了。送别了大全和老三,林雨便一个人回了家。 隔壁应该是在做饭,未关严的门缝儿里冒出丝丝热气。院子里,一个穿着花袄的小姑娘正在独自玩着,近了些,方瞧出小女孩是在拿着木棍在地上写字,边写还边嘟哝着什么。 许是感觉到了有人在看自己,小女孩一抬头,便见林雨正站在围墙的那一边,面色亦是红红的。 “姑姑,你是新搬来的吗?”小女孩站起身来,走到了墙根儿,看着林雨。 林雨向来喜欢小孩子,连太财那样的小皮猴都恨不能天天在手边儿扯着,此刻见小女孩儿头上顶着两个小鬏鬏,大眼睛忽闪忽闪的,顿时喜欢得不得了,柔声道:“是啊!我是才搬来的。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叫沛沛,‘丰沛’的‘沛’!”小女孩儿脆生生地答道。 “哎哟,你好乖哟!你今年——呃,你今年多大啦?”林雨很想好好说话,无奈酒劲儿上来了,打了个嗝,这才好受了许多。 “我今年六岁了。姑姑,你是生病了吗?之前我娘生病发热,也是这般红红的脸。” 林雨刚刚犹豫着要不要告诉女孩自己不是生病,而是喝了酒了,就见隔壁的房门打开,一个温润的声音便响了起来。 “沛沛,你在同谁说话?”这声音好听极了,恰似四十多度的温水,熨帖的人心舒服极了。 “是姑姑!” “姑姑?”男子一身蟹壳青色的棉袍,乌黑的头发的头顶梳成一个整齐的发髻,白皙的面孔在夕阳照耀下勾勒出清秀的侧颜。只是手里的锅刷和水舀打破了这样的和谐,让他显得尤为不伦不类。 “噗!”林雨一个没忍住笑了出来。 林雨不是很漂亮,但长得也不差。当然,长的差的也不会选上秀女,要长的好也不会做一辈**女。但不得不说,她的长相还算是中等偏上的,在厉云县这样的山区,林雨也算长得不错的。而此刻,林雨的眼中有着说不尽的温柔,在夕阳的映衬下,更显得娴静如水、温婉动人。 不想自己新来的邻居是如此出众的一个女子,他看得有些痴痴的,竟忘了要问女儿的话。只就在这时,见那女子一个没忍住,笑了出来,伴上那酡红的双颊,画风竟然一下子俏皮起来。 他反映过来,是因自己书生打扮,却拿了炊具,这才引得那女子发笑,有些微窘,不由把双手往后藏了一藏。 “爹,你看,姑姑是不是生病了?”沛沛跑过来,拉着他的袖子问道。 刚刚小女孩的无心之言,让林雨一时不知如何回答。而这时,她再次说出,则换了林雨尴尬起来。 见他那略带关心与探究的眼神,林雨双手赶紧捂着面颊,窘道:“没、没有,我只是饮了些酒而已。” 见他无甚反应,便更尴尬起来,道:“你们要吃饭了吧!我、我也要回去了!”说完,便往屋里跑去。 “姑姑是不舒服吗?”沛沛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没有,姑姑只是有些热。” 关上房门,听着外面两人的对话,林雨更觉得羞赧。什么“有些热”!真是个书呆子! 第二日,林雨把大全送来的东西都归置好了,就开始琢磨着做起糕点来。这是她的营生,她说什么也不能荒废了。 原本有着孙氏帮忙,这次开始,就都要自己了,林雨为了适应,就先做了六种小点心,花费了她一个半时辰才做好。 总归是搬新家要拜访邻居的,林雨也不知道左右邻居都是几口人,就每家都送去了二十个。 房东拿到了之后,欢喜得不得了,不由地高看了林雨一眼。 到了旁边那家,来开门的,是昨日的那个书生。 “我是新搬来隔壁的,昨日见过的。我姓林。”林雨说这些有些不好意思,昨日初见,她饮了酒,有些尴尬。 “林姑娘好,鄙人姓戚,名千里。”君子远庖厨,他昨日让她见到了那个样子,自然是也是尴尬的。 “这是我自己做的点心,送过来给你们尝尝。”说着,林雨把一袋子点心递给了他。 “是姑姑来了!”这时,沛沛的声音响了起来。 林雨的眉眼一下子就变得柔和了,“是啊,沛沛,姑姑来给你们送些糕点。” “糕点?”沛沛眨了眨大眼睛,那长长的眼睫毛在脸上投下了细密的小影子。她拉了拉爹爹的袖子,戚千里便把糕点袋子递给了她。 沛沛兴奋得赶快打开,道:“爹爹,你看,这个和大伯父上次送来的一样呢!” 戚千里看了看糕点,又看看林雨,疑问道:“姑娘可是集市上卖糕点的人?” 姓戚,是一对父女。“难道你们是卖书的戚大叔的亲戚?” “正是!”戚千里说到这里也有些兴奋起来,“家兄曾经说过,你买了我的《致远随笔》。” “算不得买,只是拿几块糕点顶了而已。”林雨笑笑,道:“不过那书写得真不错!一个个小故事,虽是写着鬼怪、狐妖、花仙,但他们妖娆美丽、心地善良,做的都是惩恶锄奸、扶弱济贫的好事。看完之后,总是给人以无尽的希望。” “实不相瞒,那部书正是鄙人在拙荆患病时所写,写它,也是给自己一个希望。” “《致远随笔》竟然是你写的?” 第二十八章 诚信 林雨没想到《致远随笔》竟然是他写的!想那天在集上,自己着急回摊位上卖糕点,隐约听见戚大叔说“今儿你又夸他书写得好,他在这里的话,必定要说什么‘得一知己’什么的话。”原来他所说的“写”真的是写书,而不是之前说的“抄书”。 “鄙人名叫‘千里’,字‘致远’也。”戚千里答道。 林雨又看了看院中的海棠树,便想起《致远随笔》中也有一个故事是讲述海棠花仙舍己救人的。 故事中,男主人公洛松的妻子真娘患了重病,洛松不离不弃,终于感动了院子里的海棠花妖,花妖每日便趁洛松出门赚钱的功夫,进屋给真娘喂无根甘露,那是花妖积攒了近千年的东西,吸取了无数的日月精华。真娘的病一点点好了,洛松还以为是近日开的药有了效果。后来洛松无意间发现自己家院子里的海棠树越来越没有精神,叶片都耷拉下来了,但是他忙于照顾妻子,也没有在意。终于有一天,洛松因为临时有事回了趟家,而花妖又因为医治真娘而法力大减,没有感知到洛松,两个人就这么遇见了。洛松也终于知道了花妖对他的感情。可是花妖并没有想要破坏洛松和真娘的婚姻,依然每天去为真娘医病,直至真娘病愈。 “我记得书中有一章便是讲的海棠树。” 戚千里回头看了看自家院子里的海棠,道:“彼时家中海棠树因缺水而没有精神,于是便写了这节,以寄希望。” “哦,东西送到了,我也该走了。”林雨忽然觉得有些索然。那故事的最后,真娘的病好了,花妖却折损了几百年的修为。真娘一直不知道这件事,可在洛松的心里,却永远留下了花妖那粉白色的倩影。 洛松对待真娘是爱情吗?抑或对待海棠花妖才是真感情?若洛松便是戚千里自己,那他在照顾病重的妻子时,有没有过那么一刻曾经想要放弃呢? 头天筛好了枣泥、豆沙等东西,第二天一大早,林雨就起来开始做糕点。景皓定的是四十个,林雨就做了四样儿,由于材料齐全,没一会儿就做好了。 吃过早饭,林雨又就着锅里的热乎气,添了点毛柴到锅底,把剩下的白面炒了,炒完、把细小的面团儿都擀碎,再在锅中热油,把熟面放在里面翻炒。盛出后,又把山核桃碎、松仁碎、瓜子碎和黑白两色芝麻在锅里炒熟。最后把他们和炒好的面和在一起,香气便弥漫了整个儿屋子。 听外面敲门声响起,林雨出门把景皓和天星引了进来。 “林姑娘这是做了什么好吃的?好香啊!”天星使劲儿吸了吸鼻子,感慨着。 林雨笑着,把做好的油茶面放入两个碗中,用水壶里的热水一冲,就端到了二人面前。“家中粗鄙,没有茶水,二位便尝尝我炒的油茶吧。” 景皓坐在火墙那里,并未动手。天星接了过去,放在火墙上,自己端起来吹了吹便喝了一口。“唔!好香啊!” 一会儿,林雨包好了糕点,便拿进来递给了天星。只见不仅天星,景皓的碗里也空空的了。 “一共是四种点心。” “嗯。天星,给下次的定钱。”景皓见林雨的眼光落在他的那只空碗里一瞬,便微微发窘,赶快让天星给钱。 “不必了。上次本就该把点心做好的,是我没做到,这次就不要钱了,以弥补我的过失。”林雨赶快到。 “不用,我们没在意,也不差这点钱。” “不是你们在不在意的问题,而是做生意的诚信问题。”林雨道,“答应人的事就要做到,我没做到,这是我的过错,我必须负责任。” 见林雨说得认真,景皓的目光不禁有些波动。沉吟片刻,方道:“刚刚的那个油茶很好喝。” “若是景少爷喜欢,就带些回去吧。” 这次景皓再没有要和她谈钱的意思。林雨便把刚刚晾凉的油茶面都包给了她。 “若是晨起、午间或者夜半肚饿的话,用开水冲着些喝是很好的。依仗着个人口味,也可往里加些糖或者盐,味道也很好。”林雨解释道。 “多谢了!”景皓真诚道。 下午,林雨又上街上置备了一些果仁、山楂、大枣、糯米等东西,又买了些稻米,准备回家给自己改善一下伙食。只因京城以北并不适合水稻生长,这稻米、糯米在北方都金贵得很,比肉还要贵上许多。在现代的时候林雨也是北方的,她家那里还是商品粮基地,从小就吃惯了稻米的,这穿越过来,真的让她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过,想要吃细粮,还是要赚钱的,不然,吃上一两个月的稻米,她就会穷的底儿掉了。 可是,只做糕点是肯定没那么大的市场的。厉云县挨近胡山国,据说胡山国挨近她们天哲国的边境全部都是连绵的高山,可是再往北去,便是广袤的大草原,他们国家的人,一半逐水草而居,一半以渔猎为生,都粗鄙得很,很少会花钱吃这么精细的点心。这也还好,想打开市场怎么都能打开。关键是以自己的一己之力,做出的糕点根本保存不了那么久,也就没法卖到胡山国去。而如果只靠着厉云县,那自己目前也就是一个勉强温饱的命了,待自己江郎才尽,怕是这个谋生的本事也不能再让她好好生活了。 出了稻米铺子,林雨被自己的这个想法折磨得有些黯然。走在街上,亦不免有些泄气。 “毛毡咯!上好的毛毡!便宜卖咯!” 忽然,一个别扭的汉话传进了林雨的耳朵!毛毡!厉云县里,还有卖这个的? 不怪林雨好奇,毛毡这东西是牧民围在帐篷外面的。若是在南方,冬天铺床什么的都是很好的,防寒又保暖。可是在北方,尤其是他们这样的山城,很少会有人用到毛毡。因为家里炕都烧得热热乎乎的,墙砌得也厚,房顶上,要么就是厚厚的茅草,要么就是瓦房下面压着厚茅草。窗户上、门上天冷后都会钉上棉布帘,那东西不值钱,又禁风。实在是没有这个毛毡的用武之地。可是今儿却有人在这儿卖毛毡了呢? -------------------------------- 木圣玥的《暴走军娘》太搞笑了!精分军娘暴走了,简直吊炸天好吗?! 第二十九章 毛毡 毛毡是用羊毛等东西编制而成,越是好的毛毡,里面羊毛的成分就越多。在现代的时候,毛毡里会被添加许多工业原料,而这里的毛毡牧民利用纯天然的材料手工织就的。 林雨走到了卖毛毡的地方,那卖毛毡的立刻眼睛一亮,有些颤抖道:“姑娘,可要买毛毡?这都是从胡山草原运来的!上好的毛毡!” 这人说汉话不太溜,但也能吹嘘自己一下。 林雨并未答话,只是蹲下,仔细地看着这毛毡。 这毛毡并不若他说的,是什么上好的毛毡,是羊毛掺了牛毛、马毛和枯草做的,不是什么好毡,甚至应该说,连次品都算不上,应该叫残品了。 “你这毛毡怎么卖?”好有好用法、次有次用法,林雨却是想把这毛毡买下来。 “姑娘可算问着了!我这毛毡,整个厉云县里最好的!一尺,我只要姑娘二十文,如何?”那人连说带比划,告诉了林雨价格。 “你这么要价,那这生意可就做不成了!”林雨站起来冷声道,“你也不必唬我,我也不是没见过毛毡。好毛毡二十文是连一指都买不上的,而你这,也不过是最差的毛毡,二十文,你也真敢要!” 那人虽说话不溜道,但是听话却是听得明明白白,敢情这姑娘是个懂行的。只得换个套路,和林雨讲起了自己卖毛毡的经历。 原来,这人名叫尕木,是胡山草原的牧民。他们那里今年的羊毛特别丰盛,除却往宫里进贡的毛毡和自己帐篷用的毛毡,还剩下了许多的羊毛。尕木在那里就是在牧场与牧场之间做点小买卖的人,一见这样的形势,就想着把多出来的羊毛让大家做成毛毡,他拿到胡山山区和厉云这边来卖。也不知道谁说的,山区和厉云这边都不识货,即便掺点东西也没关系。于是,大家就纷纷往里面掺牛毛、马毛,待动物的毛不够了,就掺进去点草叶。等到尕木来收的时候,一下子就懵了,这样的质量可怎么去卖呢?但是这些都是交好的牧民,大家都求着他,他也没有办法,所以只能次品的价格全部收购了,硬着头皮出来卖。 林雨可不信他会用次毡的钱去收残毡,但是牧民织毡也不容易,别看他们掺了杂草在里面,这反倒更难织了。不过,不好就是不好,林雨可没觉得应该同情。于是道:“我知你往来不易,也知牧民织毡辛苦,但是,不好的毡就是不好的毡!不能因为你看走眼,而让我来承担这多出来的费用。所以,我也不多和你降价,只给你七文钱一尺,你若觉得可以,那我就买,若是觉得不行,那就算了。” “姑娘,可不能这么讲价呀!”尕木连忙道,“眼瞧着草原就会下大雪啦,我也想快点卖出去回家,可姑娘这价格也低得太离谱啦!” “我知你想回家,可我只能给你这价,你这东西我给七文钱还是想着以后要跟你长期合作才给的,不然我就说六文了!” “长期合作?” “对!就是以后,凡是你胡山草原上的毛毡,只能供给我一个人。但是,质量绝对不再像这么差了!以后,质量好的,我也自当给你们提价。” “成!那成!”尕木窃喜着,觉得这姑娘真是笨到家了,自己明年再来,行情不好,仍旧卖她。若是行情好了,卖给谁不行呢?“那不知道姑娘要买多少呢?” “我与你合作的诚意,便是买下你这所有的残品毛毡!” “所有?!”尕木差点惊掉下巴!他运来的这一车的毛毡可都没卖呢!要这么多毛毡有什么用呢?这姑娘真是傻到家了! 当然,尕木也不是唯利是图,他自己的货他知道,还是忍不住好心提醒林雨道:“姑娘,我这次带来的两千三百尺可都没卖呢!” “我说了我都要,我就会要。这是我合作的诚意。”林雨笑笑,道:“我的诚意说出来了,不知道尕木你可不可以也付出点诚意呢?” “我的诚意?我来厉云县可是除了毛毡和猎狗、马匹,什么也没带啊!”尕木瞪大了眼睛,实在想不到自己能有什么可以拿出做诚意的。 林雨轻轻一笑,道:“我不要你的什么东西,只要尕木你的一句誓言便可。听闻你们信奉长生天,那你便同长生天发誓,若是做不到与我精诚合作,便在背弃誓言后,在回草原的途中被群狼围攻分食!” 林雨的话让尕木一抖,看着林雨面上的笑容也愈发觉得诡异。他收这些残品的毛毡其实只三文钱一尺,这是他压了再压的价格。从草原到这里,虽路途遥远,但猎狗沿路捕食,他除了费了些时日,交了一吊钱的关税外,并未有其他的花费。从三文到七文,两千多尺,他能挣得,不言而喻。可是,她不要其他条件,只要他对着长生天发誓。对长生天说的话,就是他们最真诚的誓言!违背了长生天的誓言,便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牧民最怕的就是狼,可这姑娘,让他向长生天起誓,用狼群撕咬为惩罚,逼着自己必须信守承诺啊! 但是,他既然来了,而这批毛毡对他来说,又是唯一的货品。卖了,就净挣一倍多的钱。若是不卖,自己就赔掉所有。这其中的差价也太大了,他又怎能不动心!尕木闭了闭眼,终是跪下,发了最虔诚的誓言。 林雨在赌!她拿她的身家在赌!尕木给了林雨一点实惠,全部的毛毡,收十六吊钱。林雨自打出宫,身上一共就揣着内务府给的十两银子。回厉云、置办做糕点的各种东西,前前后后花得也就剩下了五两银子。丁家老太爷过寿,给了她二两银子。大全让她做生意,给了两吊钱。这所有的加起来,林雨也不过是九吊钱的身家。林雨想起来她出宫的时候还有一个鎏金镯子和两支素银簪子,那是前主十分喜欢的东西,可事到如今,她只能把那些东西典当了! 林雨先回家取了首饰,然后拿到当铺里兑换。这东西一典当起来,就不值钱了。两支素银簪子,当铺里也不看工艺,只给了三两银子。而那鎏金镯子倒是个好的,也沉,给换了五两银子。这样,总共加起来,林雨有了十七吊钱的资本,给尕木的刨去,自己便只剩下一吊钱用度了。 尕木帮着林雨把毛毡都送回家归置好了,便接过林雨的银钱离去了。看着满屋子的毛毡,林雨想,或许自己很快就能把那些钱赚回来了。 第三十章 合作 毛毡虽然不是什么好毡,但织得很厚,摸上去也挺暖和。 她答应林雪给她找个营生,可一直没有合适的。林雪和她的婆婆都做得一手好针线,可林雨就算给她们画了花样子让她们照着绣,一旦图样流出,别人马上就会跟风去做。到时候,她们必然会被人抢去生意,也可能钱没赚多少,反得罪了许多人。但如今不同了,有了和别人不一样的原料,做起东西来,就比别人占尽了优势。林雨在这上投入了几乎全部的家当,那么她就要从这上面把钱翻倍地赚回来。 赚钱的事是不容耽搁片刻的,尤其是每两天她还要给景皓做点心,并且天已经越来越冷了,留给她的时间实在是不多了。想罢,她便锁好了门窗,出门雇了小驴车,往王家沟村去。 王家沟离城里远些,到王家沟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她跟着孙氏来过一次林雪家,这回再来,虽然是黑灯瞎火的,但总算是凭借着那棵大枣树找到了地方。 付过车钱,林雨便去叫起门来。 乡下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林雪家都已经躺下了,这会子听到外面的声音,林雪一骨碌从炕上爬起来,道:“好像是我大姐的声音!” 李友峰赶忙起来,披了衣服,找了油灯点了亮,这才开门,问道:“是谁?” “妹夫吗?我是大姐啊!” 引着林雨进了屋,林雪的公公婆婆也起了床,倒是两个孩子睡实成了,没被吵醒。 “大姐,你这么晚来,可是家里出了什么事儿?”林雪焦急道。 林雨从家里搬出的事儿并没有传到林雪家里,因而林雪还以为大全家出了事儿,让林雨一个女人家大晚上的往这边来。 “大哥家没事儿,是我自己有事儿来找你们的。”林雨又把自己如何从大全家搬出来的事儿和林雪说了一遍。 “唉,虽然我不爱说,但是大嫂也是的,大姐给家里赚了那么多钱,还总挤兑你。”林雪性格好,让她说出谁的不是来,可是不容易的。“不过,大姐,大嫂虽然不对,可将来你出嫁,没个娘家,总归是不太好呀。到时候给你收彩礼、备嫁妆的人都没有,这可是会让人笑话的呀。” “你说的我都明白,但出嫁也不在这一时,到时候再说吧。”虽然林雨不在乎这些,但也不想现在说出来让林雪担心。 “那大姐这么晚来,究竟是有什么事儿?” “是这样的。前一段儿你不说想要我帮着找点什么赚钱的门路么?眼下可就有了,我想着,自己就呆不住了,就赶快过来。” 林雪一家人本来就是很热情的,这会儿听见林雨说是给自己家找路子赚钱,更是激动得不知手脚怎么放好。 “大姐,是做什么?” “我瞧着你和你家大娘都是做得一手好针线,所以我就心想着要雇你和大娘给我做棉鞋卖。” “棉鞋?”李母惊讶道,“大闺女,这做棉鞋要很久才能做出来一双的呀!” 棉鞋要纳厚的鞋底,要絮棉花,要缝纫,每一道工序都是很耗费时间的,而且价格贵,他们这里根本不产棉花,所以棉鞋也就比皮毛的鞋便宜一点点,其实也是挺贵的。有钱人家穿皮的、毛的、棉的,可好多穷人家,就是普通的鞋里塞上乌拉草。 “我也想过了,我刚刚弄了一些原料,我带来了一片,你们瞧瞧。”说着,林雨把毡片拿出来递给了李母。“大娘,你看,就是这个东西。有了这个东西,就不用一层一层的纳鞋底儿了,它本身就可以做鞋底儿。” 李母摩挲了一阵儿,道:“这东西是挺暖和!也挺厚实,是可以做鞋底儿。”说完,又递给了林雪。 林雨道:“这东西耐磨、保暖、透气又防潮,用来做鞋子、鞋垫儿是再好不过的。所以我目前是有几种打算。一是把这东西绞成鞋底,一共两层。上面再缝上单层鞋面儿就成;二是咱们收购现成儿的鞋底子,在上面缝上一层做鞋底,再做鞋面儿;三就简单些,就是直接做成鞋垫儿,把它铰成鞋底儿的形状,直接塞进鞋里!但是这只是我自己的想法,具体的,还是要和大家商量,因为对于这些,我是不太在行的。” 大家俱是陷入沉思,反倒李友峰问道:“大姐,你说的这三种打算,这价格要怎么定?尤其是两层底和单层底的,这价格到底是哪个要高些?” “我就是不懂,所以才迫不及待地来这儿。小雪和大娘总给做鞋底卖,这鞋底儿卖出去一对儿是多少钱?多久能做一对儿?” “我是两天能纳出来一个,娘是三天能纳出来两个。咱们卖的时候,是十文钱一对儿。”林雪答道。 “那加上鞋面儿呢?” “加了鞋面儿其实也不值什么钱,因为普通百姓家,都是随便用点破布缝一层又一层,很少会出来买一双鞋穿。而咱们做的时候,加鞋面儿也就是加黑色的,平常人不会穿太漂亮颜色的,能穿漂亮颜色的有钱人家,也是要绣花的。所以咱就算加了鞋面儿,也只多卖那么一文钱,还倒不好卖了,其实并不值。” “哦,也就是说,有钱人家会出来买鞋底儿,然后自己做鞋面儿?” “基本是这样的。” 林雨陷入了沉思。她买的毛毡是七文钱一尺,一尺大约是三十厘米,寻常人的脚宽是十厘米左右,再加上一尺布的幅宽是四尺五,那么一尺毛毡做鞋垫儿就能做上八双。若了每双鞋垫儿卖三文钱的话,一尺毛毡就净挣十七文钱! “我想,咱们初入市场,要一点一点来,要给大家接受的时间。所以我想,咱们首先还是要大量收购一些鞋底子,就按小雪说的价钱收。然后咱们给加层底和鞋面儿,这样的话,我们这一双鞋就卖二十五文钱,比寻常棉鞋的价格低了一倍,我相信买的人一定很多。而两层底的,咱们就卖二十文钱,价钱低,容易打开市场。鞋垫儿,我们就卖三文钱,不管穷富,谁家也不差这三文,所以卖的就会快些。” “大姐说的是不错,但是,在鞋里塞这个东西能舒服吗?大家伙儿能接受吗?”李友峰再次发出疑问。 -------------------------- 大白的《重生赌石千金》,让我们一起守护家人,斗奸邪!亲爱的!加更来了! 第三十一章 做鞋 面对李友峰的疑问,林雨表现得十分自信。现在的人,是因为没有鞋垫儿才不接受这个,但是其实在现代,鞋垫儿是一种很普及的东西。而且基本就是毛毡和布片的两种,毛毡的冬天都特别暖和。“大娘,你拿剪子,给妹夫铰个鞋垫儿让他试试!” 林雪婆媳俩常常做鞋,所以家里是有鞋楦的。李母当即拿出鞋楦,就着样子给李友峰绞了一个。 “你把它放进鞋里!”林雨道。 因为李友峰的鞋子已经穿过一阵儿了,比较宽松,所以鞋垫儿虽然和鞋底一个型号,但放进去大小正好。李友峰把脚伸进去,后帮一提,惊讶道:“真是不一样!比我这只脚暖和多了!”说完,又在地上走了几圈,“奇了!这东西怎地越走越热呢?而且脚底下虽然多了个东西,一点儿也不觉得难受!” “这是用动物的毛织的,特别的密实!就和有钱人做鞋的毛里是差不多的!但是,咱们这个更轻便,更好!而且,你们都习惯了冬天塞乌拉草了,如今只是多了层鞋底而已,怎么会不舒服?”林雨解释道。 “真不错!大姐,我觉着这个真能挣钱!”李友峰的眼睛亮晶晶的,他感觉自己特别幸运,这么赚钱的事儿,大姐能够首先想到他家。 李友峰主意正,家里人都听他的话,这会儿一听他说好,便都欢喜起来。 “大姐,那你想我们怎么做?”林雪也很激动。上次去大哥家,她帮着大姐和大嫂做点心。那么小小的一块儿点心就卖那么贵!几块儿点心卖的钱就够她和婆婆纳几天的鞋底了。她羡慕归羡慕,对于李月灵那样,直接偷偷做着卖的做法,她还是很不耻的。她也问了大姐还有没有别的营生适合她的,大姐虽也答应了,但直到她回家也未明确告诉她是什么,所以她就渐渐淡了这个心思。想着偶尔大哥家忙不过来的时候,她能过去帮帮忙也好,毕竟上次大哥就给了她二百文钱,让她欢喜得不得了。 “我想来找你们,让你和大娘去我那儿住一阵子,帮我做鞋。至于妹夫和大爷,就在家里帮我收鞋底子。十文钱一对儿,每对儿我给你们提一文钱。小雪和大娘给我绞鞋垫儿,锁边儿,两双给你们提一文钱。做鞋呢,单层底的,一双给提五文钱,双层底的,一双提三文钱。待咱们卖出去了,我再适当给你们分红利。如何?” 林雨给的价钱是很高的了,高得让李家人有点不敢相信。毛毡虽然硬,但是和纳出来的鞋底相比还是很软的,用大水针缝的话,根本耗不了多长时间。李母很自信,双层底的鞋,她一天能做出来三四双!等手顺了,做个五六双也不是问题。而绞鞋垫儿更是简单的活儿,三下两下就能完成的,一刻钟怎么也能绞个十几双,这一天该赚多少钱啊!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当即李家人没有说不好的。 “大姐,铰鞋垫儿简单,友峰和公公也是能做的。”林雪弱弱地建议。 林雨笑笑,道:“我知道,只是我那地方小,去那么多人没地儿住啊!要不我是很希望多一些人帮我做的。” “要么,友峰明儿送咱们去,回来让他背点儿跟爹一起做?”见林雨不是客气话,林雪建议道。 “那也成!”林雨笑着应道。 当晚林雨便住在了林雪家。第二天一早,两个小家伙看到是大姨来了,都高兴得不得了,可过了一会儿知道不仅大姨要走,连娘亲和奶奶也要走,当即就不干了,哭了好久才哄住。 林雨归心似箭,李母就和林雪去相熟的人家去打听有没有做好的鞋底子,直接都收了,并让她们再做好了,就送到李家。收了十几双鞋底,李友峰去雇了驴车,就和林雨一起回了城。 林雨第一件事就是多买了几个型号的鞋楦,好回家比对着做。这时候林雨再次感叹,古代不分左右脚、鞋号还少,真的不能再方便了,这要是在现代,鞋楦子就得买穷了她! 待看到林雨一屋子的毛毡,几人的下巴都快惊掉了!这得花了多少钱啊! 李母就着鞋楦,每个型号都铰了一只给李友峰,让他拿回家比对着铰。毛毡太沉,李友峰只拿了五十尺回家,不过估计他这些要扛回去也是很吃力的,毕竟要走那么久。 林雪和李母到了地方就开始忙碌起来,炕还没烧热,两人就一人坐一张毛毡,总归是片刻也不耽误。因为李友峰回家铰鞋垫了,林雪婆媳俩就要做鞋。 林雨把炕烧热之后,又去街上买了两套行李,给林雪婆媳俩用,又买了几尺粗布,用来给鞋垫儿锁边儿和包鞋面儿用。 二人干活都很利落,到了晚饭的时候,就一人做出来两双了。林雨不擅长针线,只能给他们两个打打下手,或者铰铰鞋垫儿。林雨的前身也在宫里干过不少活儿,回厉云之后,更是没闲着,可偏偏没动过针线,只铰了三十多个鞋垫儿,手上就被剪子磨起了水泡。 林雪直笑她:“是个富贵命!” 第二天中午,是天星自己来取的糕点,林雨这次做了五种,天星乐呵呵地拿了,看到林雨家里屋堆得满满的,道:“林姑娘这怎么这么多毡子?” 林雨一愣,问道:“你也知道这叫毡子?” 天星尴尬地一笑,道:“我们府上自然是有的。” 林雨一想,景皓不知是什么身份,不过看他每次穿的衣服,俱是低调又奢华的,厉云城里,能配上那等穿戴的,应是不多。那家里有毛毡也不稀奇了。总归不是市场上早就流通了毛毡就好,不然自己岂不是亏大了? 天星又道:“上次林姑娘做的油茶面香得很,我们少爷想多买一些,只是不知道价格几何?” “算不得什么好东西,难得景少爷喜欢,我也不外卖,只收景少爷每斤五十文的成本价就好了。”白面、果仁都是比较贵的东西,所以林雨真没问他要幌。 “就知道林姑娘实惠!我们少爷说了,往后就是每两天定一斤的油茶面,下次我来取糕点的时候,一并来拿。” “这没问题。”林雨笑着,收下了天星下次的定钱,一百文。 第三十二章 火爆 李母见林雨忙活一早上,轻轻松松就得了这么多钱,羡慕得很,低声对林雪道:“你大姐真能耐,这么一会儿就挣了这许多!” 林雪轻轻一笑,道:“大姐是从宫里出来的,见过好些咱没见过、没听过的东西,自然厉害。” 李母的声音又压低了些,道:“你说你大姐这么会赚钱,也没道理眼瞧着自己兄弟家过得紧巴,我一会儿和她说,让月灵也过来帮忙,你说行不?” 林雪一惊,针尖儿一下刺进了手指头里,痛得她低呼一声,赶快把手指伸进嘴里吮了吮,皱着眉,小声回应道:“娘,这事儿您提都别提。上次的事儿我没和您说,月灵跟大姐说孩子嘴馋,爱吃点心,让大姐教她,结果她学完后,就在集市口卖起了糕点,给大哥家的生意都抢走了。你也知道大嫂和月灵向来不对付的,要么大姐怎么会在大哥家住不下去了。她在咱家不好意思说这茬儿,您不知道。这您要和她大姐让月灵来帮忙,让大姐为难不说,您自己往后在这挣钱也尴尬了不是?” “唉,我就知道月灵这孩子,总是爱用偏心眼,你说她怎么就不往正道儿上赶呢!”自己的孩子自己知道,李母倒是看得清楚。“可是,咱挣钱了,给月灵抛下了,我这心里始终不得劲儿啊!” “娘,您挣了钱,多给月灵贴补点都行,但就是别提让月灵来就行。”不是林雪大度,让自己婆婆给小姑子贴钱,而是那也是她自己亲哥哥家,她也是疼的。李月灵的心眼儿多的跟筛子似的,嘴又甜,想哄谁都能给人家哄得一愣一愣的,她可不想与她多接触,到时候被卖了,还得给她数钱。 这边李母也无奈地应了,谁让她自己女儿总是这样呢?“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她注定要给这孩子操碎了心。 林雨倒是不知道她们婆媳俩的对话,送走了天星,她又收拾了好一会儿厨房,才进了屋。 她没事儿也从边儿上学着点,试着给鞋垫儿锁边儿,摆弄一会儿也似模似样的了。去隔壁问了房东家几人的鞋号和戚千里父女俩的鞋号,第二天就做好了鞋垫儿给他们送去。 远亲不如近邻,该打好的关系是一定不能马虎的,自己一个女人在外打拼,少不得他们的照顾。 房东得了鞋垫儿自然高兴得很,垫上之后觉得脚下从没这么暖和过,直夸林雨人漂亮心又细。又问林雨这是什么料子,是从哪儿买的。林雨便告诉他们,是从别处买来的料子,厉云还没有呢。做的鞋垫儿到赶集的时候就会去集上卖了。 房东家认识人多,又走哪儿都爱说话,头两日见林雨往回搬毛毡的时候就好奇来着,林雨只说买的料子。这一看,这东西是真好!自己得了好处,便逢人就吹嘘起来,无形中便给林雨做了好些广告。没等赶集,就有好多人慕名来买鞋垫儿了。 眼瞧着又到了赶集的日子,李友峰把铰好的鞋垫儿都送了过来,又拿了一些别人做好的鞋底子。这样,接下来的两天,林雪婆媳俩就开始给鞋垫儿锁边儿了。李友峰这里的鞋垫儿是大份儿,一共四百多双,两人只能马不停蹄地干。 赶集前一天,林雨又做了好些糕点,这是她最拿手的东西,不到市场份额满了的时候,她是不会丢弃的。 赶集这日,天刚亮不久,大全就和老三来敲门了。原来,大全他们昨日一共打到了两头野猪,大伙儿一晚上加班加点儿地给收拾出来了,大全把好肉都买了下来,天不亮就找老三一道给送了过来。 野猪肉能有八十多斤,都是精肉,一点骨头都没有。林雨赶快让他俩进了屋,让他们和大伙一起吃了早饭。 “大妹,你这屋里是干啥了,咋造成这样了?这都是啥啊?”这几日她们几人忙着做鞋垫、做鞋,这屋里除了原本的毛毡,又多了鞋楦、鞋子、鞋垫儿等东西,摆放的到处都是。这还是林雨把碎布等边边角角的东西都放灶底烧了呢,否则更乱。 “大哥,你看你吓得!”林雨吃吃的笑着,道:“我买了一批毡子,这不,让小雪和大娘过来帮我做鞋呢!赶巧你们来了,正好给你们一人一双!”说着,林雨就从大袋子里找出了适合两人的鞋子。“快换上,可暖和呢!” 大全没好意思说话,老三还在场呢,他若说不要,老三就更不能要了。 “这怎么使得!这鞋子都老贵呢!”老三赶紧摆手,道。 “什么贵不贵的,再贵不是给人穿的么!再说,也不是让你们白穿,一会儿这许多的东西,还得让你们给我搬集上呢!” 看林雨热情、又说的实在,老三也就不再矫情,接过了鞋子,道:“都成!大妹你支使我们干活,那还有啥说得!” “快换上!”林雨催促着。 老三见林雨一直催,便脱了鞋,把新鞋换上。 “还别说!真暖和诶!还轻快!大妹,你真行!”一穿上新鞋,老三赞不绝口。 大全一见老三这么说,也赶紧换上,“可不是嘛!这是什么料子!穿着真舒服!冬天不塞乌拉草都行了!”大全也笑得合不拢嘴。 有了老三的牛车,吃过饭后,大家就把东西往车上一装,往集市口去了。 林雨这次的东西多,也豪气起来,一口气拿了四个号牌,正在集市入口的地方。 大全去租了桌子,回来就道:“大妹,等我回去让木匠给你打两个长桌子,省的每次都来租!” “成!那我可就谢谢大哥了!”林雨笑道。 “谢啥!都一家人!” 有了房东的宣传和所有人穿着鞋子做活招牌,来买棉鞋和鞋垫儿的人一波接着一波,眼瞧着天越来越冷,这东西可是正当季了。 有的人怕不暖活,等用试用的鞋和鞋垫一体验,就基本没有不买的了。 得亏大全和老三也来帮忙了,不然就靠林雨他们三个,根本就忙不过来。 也有人打听过后要想再买怎么办,林雨就报出了地址,说可以去她那里买。 第三十三章 忙碌 还没到中午,摊位上的鞋就卖光了,鞋垫儿也卖得只剩下了几十双,有的还断号了。 鞋垫儿虽然只卖三文钱一双,但是好多人都是一次买三四双的,而没买到的,更是遗憾得不行。 有那订购鞋子的,林雨就赶快去找了炭条给记下来,收一半的定金,告诉他们什么时候来拿鞋。 卖鞋的场面如此火爆,倒是有些超出林雨的想象,而最为惊讶的,还是李母和老三。他俩从没帮林雨卖过东西,这一见,都惊得不得了!这也忒吓人了,这些人,这是不要钱了吗? 相比之下,林雪这次帮着卖糕点,生意倒是没那么好,但也比上次好了许多。人家一听是和卖鞋的是一家的,也愿意买两个尝尝,这一天下来,也卖了两百多个。 这个集,林雨是赚的盆满钵满,一共卖了三吊钱还多!刨去给林雪一家的计件费,自己还能赚上两吊半。 林雨也不吝啬,下了集就把钱给林雪和李母开了,计件加上红利,一共给了八百文钱。 李母很少能一下子见到这么多钱,当即就激动得流泪了,说什么也要给林雨接着干。 林雨赚了钱高兴,又要请大伙儿去食肆吃一顿。这次倒是没人推迟,见林雨赚钱了,他们也乐呵。 林雨又给大全和老三拿了全家人的鞋垫儿,见李母几次想开口,又让大全给二奎一家也捎回去了四双。而大全,也把上次给林雨做的麂皮靴取了回来,见林雨高兴,他也十分开怀。 林雨的毡鞋赚了钱,自然多得是人眼红。恰好大全做鞋的那家认出了大全,就央求着让他给引见林雨,想和林雨谈合作的事情。 大全不敢擅自做主,就给带到了食肆来。两厢一谈,对方竟是想买林雨的毛毡。 林雨深知自己的能力现在还拓展不到太多的地方。诚然这东西要是销往南方,不管是铺床还是做鞋都是极好的,但就是自己弄不出去。这就跟怀才不遇是一个道理,空有本事却是施展不开啊!既然有人愿意帮这个忙,林雨倒是欢喜的很,当即决定把毛毡卖给对方一千尺。然而这个价钱就已经不是初时的价钱了,林雨要了他二十文一尺,最后协商到十八文,银货两讫。林雨当初买的毛毡的时候只花了十六两银子,而这只卖给了他一半,就收回了十八两银子。而且两人还约定,对方不可在厉云县内卖,至于出去后价钱几何,那就随便他定了。 林雨给的价格其实不低,但是仗着这东西以前在厉云一直没有,对方就想拿这个新鲜,所以也是高兴得很,连这顿饭都给请了。 吃过饭,回去把毛毡卖了一些,屋里立刻就宽松了不少。 “我说她大妹啊,你说你咋就这么会赚钱哪!”李母感慨着,她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啊!还有刚刚那些吃的,简直让她觉得从小到大,所有的年夜饭加一起都没这一顿丰盛!李母对林雨简直就是崇拜了! “大娘,您看您说得,我这也都是赚些辛苦钱而已,我一买一卖,您是光看着我进钱,没看到我往外掏钱时的模样儿呢!”林雨笑着回应,毕竟独自在外,对谁她都不敢露出自己的底。 “大娘以后就跟着你干了!你说干啥,大娘指定第一个往前冲!”李母豪气道。 “快别啊,大娘!”林雨笑着扯了扯林雪,道:“不得了了,你婆婆可是让我收买了呢!” 林雪赶快趁机偎到林雨胳膊上,道:“别说我婆婆了,我都赖上大姐了!以后我也跟着你了!” 说归说、笑归笑,大家该做事还是要做事的。先前林雨让老三回去帮着收鞋底子,五天后给送过来,仍旧是一对给提一文钱。老三他爹是村长,认识的人多,平常妇女五天能纳出来一双鞋底,老三这一回去,至少也能弄来百八十双。 一切回了正轨,林雨又开始忙活起大全送来的这些野猪肉来。 野猪肉的肉粗,跟牛肉差不多,所以林雨就参照现代牛肉干的做法,做风干猪肉干。 林雨先把野猪肉切成长条,放上家里一切可以用的调料,当然,这古代的调味品实在是太匮乏了,唯一能多放的就是盐而已。把肉条腌了一天一夜之后,再拿到那透着风的偏厦里挂着阴干。为此,林雨还特意去别人家要了个小猫崽,有了小猫崽的叫唤,院子里就一个耗子都没有了。 阴了两天之后,肉条外面都变得硬硬的了,但捏起来,里面还是很软,这时候就可以上锅蒸了。大约蒸一炷香的时间,肉就熟了,而且这个时候的肉特别好吃,林雨给每个人都分了一条,吃得大家直呼美味,可再要吃的时候,林雨就不允许了,说了还没做好。 林雨把剩下的肉条再拿到偏厦里阴着,两天后,真正的风干野猪肉就做好了。 其实林雨很怀念现代时候辣味的牛肉干,只是这里不能杀牛,也没有辣椒,调料更是残缺不全,所以,只能将就着了。 做好肉干那天,正赶上景皓来拿糕点。这些日子都是天星一个人来的,突然间景皓出现,倒是让林雨没太适应。 “今儿我怎么闻见了一股子肉香?”景皓一进屋便问道。 “景少爷好灵的鼻子!我也是刚做好的一点肉干,正好给你们尝尝!”林雨笑着,引了景皓进屋。 进屋一看,可不得了,到处都是毡子和鞋子、鞋垫。 “哎哟,你看我,这真是不好意思了!这些天家里忙活着,我竟然、唉!景少爷您先在炕沿儿坐一会儿,糕点马上就给您包好。”林雨有些不好意思,赶快塞到景皓和天星手里一人一根肉条,便出去装糕点了。 林雪和李母见家里来了陌生的少爷,虽是半大的小子,但仍觉得不好意思,都向炕里边挪了挪,尽量留给贵客多些空间。 “少爷,这林姑娘可是真能赚钱,我这几天听说,厉云城里都穿着林姑娘卖的鞋子呢!”天星向景皓解释道。 “就是用这些毡子做的?” “对啊!” “她倒是会赚钱!”景皓笑道。 看着自己手里,林雨刚刚硬塞进来的那根肉干,景皓拿起来咬了一口,随即快速咀嚼起来,看向天星道:“她居然会做这个肉干!” 第三十四章 掌事 天星见景皓一脸的惊讶,自己也赶快拿起肉干吃了起来。 “少爷,这肉干和咱们府上的——” “对!就是一样的味道!”景皓有些激动,可激动过后,又是无比的落寞。“我也好些年没吃过这个味道了。” “那林姑娘她怎么会——”天星也十分惊讶。 “她是出宫的宫女,会这些,也不稀奇。”景皓的声音淡淡地,没了刚刚的涟漪。 “那少爷,我们买些回去?”天星见主子喜欢,赶快建议道。 “嗯,买些吧,少买些,放咱们院子里,不要让母亲知道。” “诶!”天星应完,就去外屋找林雨商量着买肉干的事情了。 肉干这东西,林雨是不太会计算成本的,但是她在现代喜欢吃牛肉干,所以牛肉干的价钱,她明白得很,再加上她独份儿的工艺,便以一百五十文一斤的价钱,卖给了景皓两斤。 “乖乖,可不得了了,我之前吃的那小条肉得多少钱啊?”李母见林雨一斤卖了一百五十文钱,再次被惊呆了。 “嗯,也就四五文钱吧!”林雨轻飘飘地回应着,见李母一脸“我怎么两口就吃掉了这么多钱”的模样,林雨终是忍不住“噗哧”笑了出来。“卖多少钱也无非是口吃的,总不能为了卖钱就短了家里人的。大娘,您可别心疼了。” “唉!就你这姑娘不知道仔细(省)。” “大娘,钱可不是省出来的。钱只会越花越有,越省还就越不能发财呢。买卖、买卖,你得先买才能卖。不花钱,怎么能挣钱呢?” “哎!你说的也是这么个理儿。”李母笑着,继续做着手上的针线。 话音刚落没一会儿,外面就响起了咚咚的敲门声,这段时间来订购鞋子的人很多,总是这样一会儿响一遍。 林雨撂下了手头的活计出去开门,却见门外站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不是别人,正是那见过几次面的丁家掌事。 林雨和她不熟,从来见她都是冷冷淡淡的样子,仿佛高高在上,让人仰望一般。可如今却是面目含笑,让林雨觉得不太简单。 毕竟前一段出了孙氏要把她嫁去丁家当小妾的事情,当时便是这位掌事去集上找的孙氏,还眼瞧着孙氏给了她一嘴巴。她今日来,弄不好又是为了那件事。 一瞬间,林雨的脑子里转了无数个弯,想不给她好脸色吧,又觉得来者是客,尤其她如今做生意,断没有没弄清情况就赶人的道理。因而又挂上了招牌式的笑容,道:“原来是丁家掌事,几日不见了,快请进!” 那掌事轻“嗯”一声,便随着林雨进了院子。 自打她进来,从院子到外屋,再到里屋,林雨感觉她的眼睛就像是扫描仪一般,里里外外、上上下下看了个遍,最后方坐到炕沿边儿对林雨道:“我们夫人隔两天便要念叨林姑娘的,说林姑娘手艺好,做出来的糕点,甭说咱厉云,就算是整个禹州,能与姑娘做的相匹敌的也是不多的。” 林雨一听,这掌事怎么上来就给自己这么大一顶高帽?都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所以这掌事的态度必是不寻常的。当即谦虚道:“哪里就那么好了,就是厨房里小打小闹的东西而已。” “姑娘也不必自谦。咱们夫人总归觉得林姑娘你大方得体又会做人,是十分喜欢的。这不,听说前几天在集上,林姑娘又卖起了鞋。大伙儿都说,林姑娘的鞋子,又保暖、又轻便,夫人一听,立马就打发我过来订几双鞋子。” 只是订几双鞋子而已,也值当她费这么多唇舌?林雨摸不清楚情况,便只答道:“原来是丁夫人想要定鞋子。这很简单啊,您说都是多大号的,我给您装起来就是。” 一听林雨这么说,那掌事顿时有些不高兴了。其实林雨是真不知道的,但那掌事就觉得林雨有些寒碜丁家了。丁家是厉云城里也算得上有头有脸的人家,衣裳鞋袜,哪个不是定做的?然后还要根据个人的喜好,不说做夹层、塞香料什么的吧,但绣个花也是必须的啊。这林雨怎地就直接说让拿这等粗贱的东西?于是,便放冷了声音道:“丁家的主子怎么会穿这等不合宜的东西?夫人的意思,是让林姑娘去府上给众位主子量好尺码,再记录主子们的喜好回来做。而不是随便在你这炕上挑挑捡捡地拿上两双!” 林雨见掌事态度忽然转变,自己一时间也有些挂不住。心说,你是丁家的下人,可我不是。既然你丁家规矩大,我就不做了又如何?况且她今年本就打算走平民路线。丁家要是硬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自己又何苦做他们的生意?因而,林雨也收起了笑脸,道:“我想恐怕要让掌事失望了。今年我进的原料并不是那么高等的,也没打算卖给达官贵人。而且你也看到了,我们就仨人在这忙活,若是接了丁家的活儿,我这手里的恐怕就都要放下了。不瞒您说,来订鞋的人很多,我们现在都在不停地赶工。做不了丁家的生意我很遗憾,但是我也不能为了赚丁家的钱,而失去普通老百姓的信誉。毕竟我们卖的东西是面向普通人的,若是失信于众,那我想,丁家给再多的钱,也挽不回我的生意了。” 那掌事本想给林雨点压力,没想人家觉得压力太大,直接就不接受了!夫人让她以订做鞋子的理由邀林雨去丁家,若自己这点差事都办不好,还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掌事?不过她历来在家中被其他下人捧惯了,总想端起身价来教训人,这会儿林雨不服她管,倒激起了她的兴致,总想着,若林雨进了丁家,还不是要明里暗里地讨好自己?这么一想,她便沉住了气,挤出满脸的笑容道:“许是我没表达明白,夫人也不是这个意思,夫人向来和林姑娘投缘,总想着多和你说说话的。至于姑娘能不能做这鞋子,我怕我传递地不清楚,再误了夫人对姑娘的信任就不美了。” 林雨自是不知道这掌事肚子里的花花肠子,她也明白丁家夫人来找她必是因为想要自己给她儿子做妾的事。这事儿先头自己已经拒绝了孙氏,但丁家这次又找上门,肯定是还有那勾勾心思的。不若自己亲自上门,直接拒绝,免得再受他们的骚扰。 第三十五章 泼妇 想到此,林雨也就懒得再与那掌事虚以委蛇,便道:“原来是丁夫人想要见我!不过既然说了是做鞋,我对这个还真不在行。”说着,便指着李母道:“我这儿的鞋子多数都是这位大娘做的,针脚细密,舒适又好看。我便带着与她一起去丁家吧。” 走在路上,林雨终于开始思考这丁家要她做妾这件事情。难怪她一个农村的老姑娘会得丁夫人允许去前面给丁老太爷拜寿,而老太爷也很给面子的赏了自己大红包。他们那时候就已经打算让自己做妾了?可是人家都说“娶妻娶贤,纳妾纳色。”且不说丁家少夫人是否贤惠,但林雨自认不是“色”,毕竟年龄在这摆着,即便她在这厉云县里属于“矬子拔大个儿”的“美女”,但她还能漂亮几年?二十九岁,周岁也二十七了!总不会娶回来没几年就当姨奶奶供着吧?恐怕这丁夫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想让她进入丁家,就是看上了她会赚钱的本事! 正思绪间,就到了丁宅。厉云县即便是个边境通商口岸,但毕竟是个县城,从城东走到城西也不过是一刻钟的时间。所以,盏茶的功夫,三人就到了丁宅。 丁夫人依旧是一副端庄模样,一身秋香色的罗衫倒也能显出几分雍容,她一见到林雨,立刻柔和了表情,招手让林雨过来。“可是有些日子没见到你了,快过来坐!” 林雨也不矫情,过去便坐了,只是李母有些胆怯,远远的站在一边。 林雨刚一坐下,外面的人便进来给上了茶果糕点。 “你尝尝这糕点,是家里的厨子刚做出来的。”丁夫人吧糕点碟子往林雨这边挪了一挪。 是芝麻卷,糯米粉和好后卷上红豆沙,蒸熟后再滚上白芝麻做成的。林雨用筷子夹起一个,却是觉得这东西蒸得大了些,本身糯米粉蒸熟后就是软趴趴的有些酸,再掌握不好时间,就更难吃了。虽然在最后滚芝麻的环节上弥补了不少,但该是不好,还是不好。 糕点不是主食,吃得就是一个享受,而如果享受变成了忍受,那就不必再用了。因而林雨再未尝第二个,便放下了筷子。 “总觉得厨子们做得和你差太远。这些日子,总想着你做的东西。”丁夫人似有似无地叹气道。 “丁夫人若是喜欢,可每天订购或者隔几天一订的。现在也有别人家是这么定的。”林雨微笑着回答。 丁夫人温柔地拉起林雨的手,柔声道:“林姑娘,咱们明人不说暗话,糕点这都是其次的,想来你嫂子也和你说过,我很愿意你进我们丁家。我儿略长你几岁,长相、人品都没什么说的。虽然有两房妾侍,但是我保证,你若进丁家,位置便是只低于少夫人的。” 林雨立时便想把手抽出来,可刚一往回收,丁夫人的另一只手已然抚上,让她像是吃了腥豆般难受。 “多谢丁夫人抬爱了。想我嫂子也给丁夫人回话了,我并不想做什么丁家的姨娘。”说完也不顾丁夫人,便把手抽了回来。 丁夫人一滞,还是硬撑着笑容道:“你嫂子是和我说过。不过,林姑娘,我知道你是有你的骄傲的。你从宫里出来,一般的人家也配不得你这身份。但是你我难得这么投缘,我便做主,让你以贵妾入门,你进门便是二少夫人,这不好么?” 二少夫人?这丁夫人为了让自己进门可真是没少下功夫,拿这空有的名头来诱惑她!说着好听,还不就是妾?妾就是妾,永远都是小,什么时候还排上大小了?若论大小,那也是得宠的大、失宠的小吧? “二少夫人?母亲你可真是看得起她!”一声尖利的声音传了进来。 果真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上次也是这个女人为难她,不过这次,林雨倒是很乐意和她见面。丁夫人不怕自己博面子,一心让自己进丁家,若自己反驳地太果绝,难免让丁夫人不快。可这少夫人出现就不一样了,她吵得越凶就对自己越有利,林雨巴不得这少夫人把房顶掀了,让丁夫人绝了那份儿心思! “进来也不说请个安,你是那小门小户出身的吗?连个规矩都不懂!”丁夫人立刻拉下了脸。 林雨听她弦外有音,也未露不愉之色,只勾着嘴角静待好戏。 果然,少夫人一听便不干了,尖着嗓子道:“我还管什么大门、小门!如今我快连门都没有了!” 林雨一个没忍住险些笑出来,赶紧抬起手,用袖子掩了嘴。 可没曾想,这少夫人从进来便双眼紧盯着在丁夫人身边岿然不动的她,也就说刚刚那句话时才瞟了一眼丁夫人而已,一个眼神的功夫,便见林雨掩嘴笑自己,立刻炸了,一个箭步就冲了过来。 “你个下作的东西!敢笑起奶奶来了!”说着,就作势要去拉扯林雨。 事情发展得太快,不待林雨反应,少夫人便已到了眼前,林雨想躲已是来不及,却见她那高举的手被李母一把拦了下来! “你又是哪里冒出来的腌臜货,拦起你奶奶来了!”说着,另一只手又打向了李母。 李母虽擅长针线,毕竟是农妇,不管是手劲儿还是敏捷度,哪里是她一个养尊处优的少夫人能比拟的?当即双手被李母钳住,动弹不得。 “你这老货!谁给你的胆子!”凶完,又回头对着门口的下人喊道:“你们都是死人吗?还不给我拿了这老不死的!” 林雨真想上去抽她两个嘴巴,但她也明白,若是自己动了手,今儿是一定不能善终的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因而转过脸去,再不瞧她那泼样儿。 下人们倒是想往上上,但是看夫人在那里不动,便谁也不敢向前,只余少夫人兀自尖声骂着。 “你还不给我闭嘴!”沉寂了片刻,丁夫人终于哆嗦着身子吼出了这样一句话。----------------------今日依旧五更!这是第二更! 第三十六章 道歉 丁夫人的爆发惊呆了屋里的众人,连李母都被震慑得一下子松开了那钳着的少夫人的手。 可那少夫人显然也不是个善茬,不待众人反应过来,就一巴掌打得李母那又黄又褶的面皮红肿了起来。 林雨一看这情形,哪还肯再吃亏!当即也不管这丁家是什么地方了,站起来就狠狠地推了少夫人一下。 林雨这下子来得也是突然,那少夫人毫无防备,后退了好几步,仍未能保持住平衡,一下子跌坐在了地上。 林雨也不管她,只拉着李母轻声道:“大娘,疼么?” 李母摇摇头,没有说话。 林雨转过头去,冷哼一声,也不顾着给谁面子了,嗤笑道:“来者是客,少夫人可真是让我大开眼界了!” “丁家的脸都被你丢光了!”丁夫人站起来,拿起眼前的糕点盘子,连着里面的糕点,一下子就甩到了少夫人的身上,少夫人不及躲闪,被盘子打到肩膀不说,身上还沾着一个个的糕点。 “母亲你竟帮着外人!”少夫人歇斯底里地喊着。 丁夫人扶着桌子,身子晃了又晃,显然气得不轻,半天才道:“还不快给人家道歉!” “母亲你疯了吗?让我给这不要脸的狐狸精道歉?” 丁夫人闭了闭眼,沉声道:“来人!把少夫人送回自己的屋子,让她夫君今后好生约束着她!让她知道知道,什么是规矩!” 这是要让她夫君打她?林雨没有幸灾乐祸,不过是做样子给自己看的,要真气急了想打儿媳妇,还用得着儿子动手么?林雨无声地冷笑。 丁夫人看了看林雨,见她依旧面色不愉,只得歉声道:“都是家教不严,让林姑娘笑话了。” 林雨也没给她好颜色,只道:“我倒是笑不出来,只我大娘便白白被打了么?若不是她拦着,这巴掌就落到了我的脸上了!” 丁夫人瞅了瞅李母,却是无甚表情,只对掌事道:“去拿十两银子,给这位夫人做赔礼。” 林雨想要拒绝,拿钱是来损她们的么?可再一想,这巴掌是落在李母的脸上,自己也没权力就给人拒绝了。总归自己要是不问他们讨公道,他们也不会给李母赔。得不到一声道歉,拿些银子也算是对李母的补偿吧。 想到此,林雨就觉得不要白不要!但表情却没有任何缓和。 拿了银子,林雨道:“今儿本是夫人让我来做鞋子的,只是事已至此,我想也没做这买卖的必要了。先前我便同掌事说起,我们这鞋子并不是什么高档的面料,并不符合丁家人的身份和地位。所以,丁夫人,我们这就告辞了。” 丁夫人看着林雨,知她话中有话,心里不免对自己的儿媳妇更生气了,但也只能道:“那二位便走吧,我有些不舒服,就不相送了!” 出了丁宅,林雨便拉住了李母的胳膊,抱歉道:“大娘,刚刚真是谢谢你了。只是害你被打,我终是觉得对不住你。” “你看你这孩子,我这皮糙肉厚的,没事儿!”说着,又把那一包银子递给了林雨,道:“她大姐,你说这银子——” 林雨赶快把钱往回一推:“大娘,这是她们给你道歉的银子,你只管拿着!” “可这也忒多了。要不是你,我老婆子打也是白打了,这银子,我不能独拿。”说着,就要把钱往林雨那送。 林雨的心中是十分触动的。想那次她和大嫂孙氏一起来丁家,只因自己没提醒孙氏礼仪,使得她给丁老太爷行了跪礼,孙氏出了门便没给她好脸子,再加上那“新仇旧恨”的,竟然打了她一巴掌。若今日是孙氏在这里,即便没出后来的事,她也不会像李母这样维护自己吧? “若不是我,大娘你也不会挨打。这钱你就收好吧!”林雨拍了拍李母的手背,把钱又推了回去。 赶巧的是,二人回到家的时候已近申时了,却见李友峰正坐在屋里。 李友峰本是来送鞋底子和鞋垫儿,这会儿看自己老娘脸颊红肿,立马激动得站了起来。 林雨想解释,李母却道“没事儿”。林雨便说出门买些东西,把屋子留给妹妹一家。 李友峰这时候到城里,晚上天黑前必是到不了家了,加之今日出这等事,林雨心中歉疚,便买了好些酒肉回来,打算晚上吃些好的。 林雨虽能浅酌些许,但毕竟不是男人的对手。加之李友峰晚上也不能和她们挤一条炕,林雨便去邀请了隔壁的戚千里一同来吃饭,顺便说了让李友峰晚上在他家睡的事儿。 戚千里倒是没什么不同意的,烧好了炕,就带着沛沛来了林雨家。 林雨家只一口锅,也不能多做炖菜,因而就炒了一盘盐爆花生米、一盘羊肉、一盘山药炒肉片,又做了一道干炸里脊,在锅里炖了猪肉酸菜,锅帘上又放了清蒸的狮子头。六个人、六道菜,吃得饱饱的。戚千里倒也不似平常秀才迂腐,和李友峰也能聊到一起,两人边喝酒边吃着下酒菜,倒也十分惬意,直喝到近戌时才算完。 第二日,林雨清点了李友峰送来的东西,共二十多双鞋底儿和三百多双鞋垫儿。林雨付了钱,又把昨日在街上买的肉给李友峰拿了,便同林雪和李母一同送他出门。可李友峰却说是有话对她说,没让自己老娘和媳妇出来送。 出了门,李友峰从前胸口袋里掏出了一个钱袋,正是昨日丁家给李母赔礼的那个。 林雨愣着,弄不懂李友峰是什么意思。 李友峰露出他惯有的憨厚笑容,对林雨道:“大姐,这你也知道,我们拿着这钱,也就是存着家底了。我昨儿和我娘、小雪商量了一下,寻思想跟着大姐做点买卖。我们也没什么本钱,就这十两银子,下次大姐你要做什么,能不能把我们这十两也算个本金在里面?” 林雨稍稍犹豫了一下,不是她不想带着亲戚赚钱,只是她下次会做什么,她自己也说不准,能赚能赔,更是没个底儿。而且,李友峰递给她这钱就是入股了,到时候账面等更是要算得清楚,否则亲戚很容易就翻脸了。可昨儿李母才为自己挡了灾,妹妹这一家一直都对自己很好,也实在没有拒绝的理由。终于,林雨点下了头。 第三十七章 林珊 刚刚送走了李友峰没一会儿,老三也来送鞋底了,当然大全也一起来了。 林雨从偏厦里把晾好的肉干拿了出来,两人吃了,都觉得果然很美味。出门在外,若是能拿上一些这样的肉干,便再好不过了。 可一问林雨价钱,二人又着实吃了一惊。 “妹子,你这卖的是不是贵了?这样的价格,平常人谁会去买啊?也就景少爷不差钱才买了二斤!”大全说完,又把林雨拉到了一遍,小声道:“我买人家的野猪肉全是精肉,才十文钱一斤。你这转手卖这么贵,让人家知道了,不得在背后戳你的脊梁骨啊?” “大哥,我这还是卖给景少爷便宜了呢,这以后如果往南销,我只会卖的更贵!咱这野猪肉三斤能出一斤肉干,再加上调料、手工、时间、火候,哪个不是要钱的?再说了,‘物以稀为贵’嘛!而且头一次去食肆吃饭的时候你也见了,甭说别的地方,就咱们厉云城里的,都觉得野猪是个稀罕物,没事儿吃个野味不错,真的,也就咱山里不当个东西吧!” 大全想了想,终是妥协道:“那你就看着卖吧。” “大哥,你放心吧,这肉干以后的市场一定会打开的,到时候大哥就坐等数钱就行了!”林雨安慰着大全,可心底却为下一桩买卖担心着。她知道做生意不能急,必须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得走。但是她心里悬着林雪一家的事儿,总像是欠着人家什么,心里着实不安。 大全见林雨忧心忡忡、似有心事,便问道:“大妹,你这是遇到什么难心事儿了么?” 林雨硬挤了个笑容,道:“没事儿大哥,你看我如今这生意样样儿都好,我有什么可愁的。” “唉!没事儿就好。”说完,又拉着林雨到了一边,小声道:“大妹,哥看你心里像是不舒坦,但有件事,哥还是想麻烦你。” 大全向来不会对自己提出什么要求的,这会儿说要麻烦自己,林雨赶紧道:“大哥这是说的什么话,咱们兄妹,比谁都亲,还用得着说什么‘麻烦’么!” “正是因为不是我的事儿,我才说麻烦你!”大全叹气道。 “大哥,你有啥事儿就直说,你的事儿那不就和我的事儿一样么?” “唉!就是大壮他爹么!我俩从小一起长大的,打小关系都比跟二奎亲。现在打猎也是天天在一起的,就和我亲兄弟是一样的。” “嗯,我知道,可是他出了什么事儿?”林雨亦有些焦急,自己和大壮爹接触不多,但自己离开大全家那天,大壮的奶奶还说让自己去他家住,大壮的爹也说帮着照看家里。虽然他媳妇郑氏很讨厌,但他那人还是不错的。 “也不是他,就是他那个最小的妹妹珊丫头!她之前定了亲,打算明年就成亲的,可前几天,她那夫婿出事儿死了。她这下成了望门寡,按说也该嫁过去的,不知道那家怎么找谁给算的,说是珊丫头克他们家,如果嫁过去就家宅不宁。其实就是不想娶了!那死了的是小儿子,珊丫头要是嫁过去,他们就得一直养着她。他们不想要了,就编出来这等不要脸的话!弄得不光把彩礼都要回去了,还站村口给珊丫头一顿骂。这下谁都知道珊丫头‘克夫’了,连你郑嫂子都总骂她。他家你大娘你也知道,胆儿小的啥话也不敢说,眼瞧着自己闺女不争气,也说不出个什么话。” 听大全说这些,林雨也明白了,“他家大哥的意思,是想让珊丫头来我这儿?” “他求我来着,说是想让我帮着问问,你这缺不缺人手,让珊丫头来这儿帮你做做鞋什么的,省的在家别想不开。我倒是也想让她过来,现在小妹和她婆婆虽然在这儿,但总得回人自己家,你一个人在这儿,哥也不放心。有她来做伴儿,帮着你点儿,哥也能放心些。” 其实林雨也知道,自打自己来了厉云城里住,大全三天两头往这里跑,耽误了自己家不说,也耽误上山打猎。总归是来个人给自己做伴儿,那林珊瞅着也老实,来就来吧,自己也缺人手,便点了头。 第二日,林雨刚给来取糕点的天星送走,大壮爹就把林珊送过来了,又给拿了些米、面、菜、材和等东西,连林珊的行李也拿来了。 一看这架势,林雨也明白了,林珊怕是被“逐出家门”了。 林珊依旧是两个小辫儿在头顶绾着,只是一看便知道是几天没打开重梳了,辫子都起了毛毛碎;她眼睛本来就小,应该是哭得多了,这阵儿有些肿,显得更小了;说话声音依然像是怯怯的:“雨姐。” “诶!来了这儿就是自己家了。你哥把你送过来,也是信任我。咱原来就在旁边住着,现在就更近了。这你雪姐和她家你大娘你也都该认识,她们还能在这儿住一阵儿。咱们四个就先挤着,你没事儿跟着她们学学做鞋,该给你多少钱,我也都给你。” 听林雨这么说,林珊的眼里立刻蓄满了泪水,一下子就流了出来:“雨姐,谢谢你收留我,以后我当牛做马,肯定好好跟着你干。” “行啦,快别哭啦!我都听说你的事儿了,那事儿不怨你!你才十五,以后的路还长着呢!你看看姐,都二十九了也没说啥,你还小,以后都会好的,知道吗?”说着,林雨便给她擦眼泪,对待林珊,她没有对林雪那样与生俱来的亲切感,她就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学生,生活中出现了困难,她就帮着调节调节,不让她钻牛角尖。人生路漫漫,若是一直自怨自艾下去,不但自己受苦,身边的人也是负担。 听林雨这么说,林珊哭得更凶了,但没一会儿,哭累了,也就哭够了,擦干眼泪,却也能笑出来了。 “行,能笑就是能放下了。先去洗把脸,梳梳头发,收拾得漂漂亮亮的!然后今晚儿,姐再给你做些好吃的,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知道吗?” “嗯!”林珊笑着应道。 第三十八章 回家 林珊在家里倒没学过什么针线,但是缝缝补补也会一些,一边看着李母和林雪做鞋,一边也学着做,虽然鞋底儿、鞋面儿还做不了,但给鞋垫锁边儿,她却做得不错。林雨也是泄气,恐怕谁都在针线上比自己有天赋。 几人在林雨家做鞋,一直都享受着较好的待遇。林雨于口腹之上从来不难为自己,几人干活易累,林雨每天中午都会给他们冲油茶面喝。再加上之前买的肉,每天都能对付两道好菜,林珊也就很快适应了。大家谁也不提她的伤心事,她也就活得快活。 不过林雨也不是说让林珊白住,她给自己干活,食宿林雨也都收了她的钱,左右就是从她的工钱里扣。 林雨认为,不管什么时候,你不能靠着别人养你,你要有养活自己的能力。林珊倒是也没反驳,反正她每做好一双鞋垫儿,林雨就给她记件,倒是清楚明白。 转眼林珊来这儿也几天了,这马上又到了赶大集的日子。因为十月初一是鬼节,所以这次的集在九月三十这天。 大全和老三又是早早地到了。大全说话算话,拉来了四张长条的桌子,一张桌子正好就是那一个摊位的宽度。林雨今儿仍打算租三个摊位,所以就让大伙儿把桌子抬进屋子一张,也能在上面放点东西。 这次卖鞋依旧是两个摊子,糕点和肉干是一个摊位。这些都是她的买卖,林雨一样儿也不舍得丢下。昨夜,趁着她们做鞋,她就在那做糕点,今儿更是天不亮就起了床,把昨夜做好的糕点一样一样上锅蒸。在现代的时候,她是早八晚五的生活,哪里受过这样的辛苦?只是如今想要过好日子,这些就是必经的路。 有了上个集累积的人气,这次买鞋的人比上个集还多。很多人都是从沟沟岔岔里慕名而来。再加上明日是十月初一,大家都上集买祭祀用品,这个集一点儿也不比中秋那个集冷清。林雨的摊位更是一直处在水泄不通的状态。 毡子鞋保暖、轻便又便宜,普通百姓也能买上一双穿。在寒风里,把双脚往毡子鞋里一伸,整个儿人都轻快、暖和了起来。 肉干被林雨给铰成了一段段的小肉条,就跟现代卖的真空包装的牛肉干一样大,五文钱两条,比那点心卖的还贵上许多,买的人自然是少得可怜,但偶有两个买的,也都大赞这肉干美味。 集市是午时收市,可这次出乎意料地,到了午时,人还很多。林雨这次货物准备充足,却也是够卖的。幸亏是毡子鞋,换成其他任何材料的,也不可能就做这么快。但是看着李母她们飞针走线做鞋的样子,林雨倒是有了点别的思路,以后可能能提高做鞋的效率。到时候就不怕它是毡子底还是其他的鞋底了。 一上午下来,林雨又赚了许多钱。其实该买鞋的都买的差不多了,订鞋的人也没了几个,林雨便把钱分了分,让李母和林雪下午便回王家沟。 二人出来已经一个月了,尤其是林雪,想孩子想得嘴边都起了水泡,林雨看着心疼,就说让她拿了三百尺的毡子回家,和李母两人在家里做鞋,下个集给她拿回来一百双鞋就可以,多出来的,她们可以在王家沟自己卖了挣钱,只是不要比自己卖的价钱低了就行。 二人在这住的一个月,自然是赚了许多,以前觉得她们二人忙活一年都赚不上几百个大子,这次一个月就赚了近三吊钱,真是想都不敢想。 明日祭祀,林雪就买了些冥钱灯烛给了大全,让他帮着给父母上上坟。之后又买点生活用品,就和李母坐着小驴车回了王家沟。 林雨从回来还没去拜祭过父母。他们北方的规矩就是过年、正月十五及三大鬼节上坟。这三大鬼节就是清明、七月十五和十月初一。其他时候是不可以随便去茔地的,以免祖先以为子孙留恋,鬼魂回家作乱。也因此,林雨自回家就没赶上这鬼节,自然也就还没去上过坟。 这次说什么也要去的,林雨就帮着大全多置办了许多祭祀用品带回去。而这边,家里只剩下了三百多尺的毡子,林雨给了老三一百尺,说是下个集收回八十双鞋,剩下的就都给他随便用。而大全和二奎家,则每人给了五十尺,这都是白给的。愿意做鞋卖,还是直接钉在门窗上防风,都随他们。她自己也留了一百尺,除了做门窗的防风帘之外,还剩下的就让林珊做鞋垫儿。 堆得满满的一个月的屋子,今儿终于清理了,林雨也觉得如释重负。 晚上,林雨用家里的白面发了些面,十月初一早上又用发好的白面蒸了一大锅的馒头,在上面用朱砂点了红点,这才带着林珊,拿着纸钱,往林家沟走去。 自打九月初离家,林雨便再没回过这里。今日又下起了大雪,让林雨觉得,这一离开,仿佛过了很久。 上坟都是要上午完成的,所以林雨到林家沟的时候尚早。她说过,再不回大全家,这次回来,也只在门外站着,等着大全一起去上坟。 “大姑回来了!”太财一看见林雨,穿着林雨捎回来的小毡靴,飞也似的跑了出来,一下子就扑进了林雨怀里。 林雨把东西放在门边的大石头上,一个用劲儿把太财抱了起来。 太财都八岁了,哪里是林雨能抱动的,稀罕了两下,便把他放在了地上。 “大姑,你要回来住了吗?”太财看林雨拿着包袱,并不知道里面是馒头,还以为林雨是收拾完东西回来了。 “没有,大姑就是回来给你爷爷奶奶上坟,上完坟还是要走的。”林雨抚摸着太财乱蓬蓬的小脑袋,微笑着说道。 “大姑你别走了,我想你都想哭了。” 太财的声音委委屈屈的,听得林雨心里也像是被重击了一下,把太财护进怀里,十分心疼。 “大姑,你教我的字儿我都没忘,我现在写的可好了!”太财努力表现着,想让林雨因为自己的优秀而留下来。 看着太财的样子,林雨的心都快化了。她知道这样有可能更加得罪孙氏,可她还是想要问问,可不可以带太财去城里,让他进学。 第三十九章 再见 林雨自打那日出了大全家的门,便再没见过孙氏。这会儿看孙氏在面前,却是比先前拖沓了许多,头发也和太财的似的,乱糟糟的,脸也像是没洗干净一般。不过,还不待林雨做出什么反应,孙氏那招牌式的大嗓门就喊起来:“你这倒霉孩子,还不给我死回来?!” 林雨听见孙氏又骂太财,气得血液一下子就都冲到了头上!这孙氏也太过分了,从来骂孩子,也不管什么词汇,张口就来!打孩子更是不管是头是腚,随手就揍!多好的孩子遇到这样的家长都得给吓怂了! 可林雨刚从家里闹出去一个月,要是这一回来,就又闹得邻里皆知,对大全也是不好。更何况,今儿是回来上坟的,是一个严肃的日子,闹大了全村会被别人鄙视。林雨强忍着,才没顶回去,只当她的话是耳旁风,并不理会。 孙氏一见林雨不理她,气得更是不行,叉着腰站院里指桑骂槐:“小兔崽子,别学着天天吃里爬外!老娘不嫌弃你,养着你,还不知道满足!合该一辈子没出息!” 林雨知道她是骂自己,可太财不知道。以往自己母亲骂什么,他只当没听见,这会儿林雨在这儿,他觉得这是他的靠山,不自觉地就往林雨身上靠,抽嗒了几下,便哭了出来。林雨只得蹲下身来,帮他擦着脸上的泪,也不管孙氏在院里的叫嚣,对着太财道:“男子汉大丈夫,可不能总哭鼻子。大姑还盼着太财快快长大,做个能保护大姑的英雄呢!” 孙氏一见林雨这样,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说得愈加难听了。 “大早上吵吵个没够!”大全的声音忽然出现,孙氏一个瑟缩,林雨看在眼里,直觉大哥与大嫂间应该发生了些什么,大嫂明显更怕大哥了。 “都收拾好了吗?”大全沉声问道。 “收拾好了!”说完,孙氏赶紧进屋,把东西都拿了出来,递给大全。 那边,太福也抱着冥纸,跟在后面。 大全出了院子,便带着林雨、太福、太财往西山上走去。整个村子的茔地都在西山,林家的祖坟就在半山腰上。 山上的风雪更大些,刮在人脸上、手上有些疼。大全先清理了一下坟茔附近的东西,便开始了祭祀。 这阵子生活好了不少,理应和祖宗汇报,尤其是林雨回了家,更是要细细叨咕。所以,一番下来,也是近一个时辰。直到完事儿了,才看到二奎一个人上来,几人点了点头,就算打过了招呼。 下山的路上就不必向上山时那么沉重了,大家就说起话来。 “大哥,那馒头一会儿拿回家吧,刚刚我仔细着,一个也没碰脏。” “你拿回去吃吧!家里都有吃的,不像你那,缺什么总得买。” “我和珊丫头也吃不了两个,还是在家吃吧!太福正是长个子的时候,食量大,得多吃点。” “那行吧,你能照顾好自己就成!”大全应着。 “对了,大哥,你也应该知道,我隔壁住着的是一个秀才,就是集上那个戚大叔的弟弟,他目前正在官学里授课。我想着,如今太福和太财也到了该进学的年纪,是不是该让他们去县里读书了呢?” 大全没有立刻回答,略一思考,才答道:“其实我也不求他们将来考什么功名,能够算个账,写个书信什么的,也就行了。去学学,也行。不过这事儿,终究是要和你大嫂支会一声。” “那是应当的!到时候他们要去县里,就住我那儿,有我照看着,大哥你也不用担心。”林雨笑着回答。古语云,“仓廪实而知礼节”,有经济能力的时候,要及时给孩子送去读书、学礼,不然,就是暴发户。而林雨也认为,孙氏素质不高,这和她的经济能力也是有关系的。给孩子换一种成长环境,或许对他们的身心会有一定的好处。 “那你打听没有,这每月的束修是多少钱?” “打听过了,一个孩子一个月是两百文。” “这么多?!”大全有些咋舌,他是没读过书的,没想到读书居然这么贵!一年要两贯多的钱,难怪读书的少! “贵是贵了些,可是给孩子花销,还是值得的。将来识字了,会算账了,给人家做个掌柜,风吹不着、雨淋不着,也好过种地、打猎不是?” “爹,其实我不想读书。我觉得天天打猎也挺好的。”太福难得发表一次意见,却是拒绝了林雨。 林雨的心一瞬间有点低落,但是这事儿强求不得,你认为好的,人家不一定认为好。“你们回去商量一下,总归也算得上人生大事,多考虑些时日也是应当的。” “爹!我想去读书!我要去大姑那儿住!”太财也赶快发表自己意见,他很怕自己老爹因为太福的话,就拒绝了。 “小皮猴子!你是想去读书还是想和你大姑一起?”大全揉了揉小儿子的脑袋。 “都想!”太财回答的响亮。 大全叹了口气,道:“那也得等回去和你娘说一声,听听她怎么说!” “爹你一定要让娘答应啊!”太财急道。 进学不是小事,林家沟里,多少年也没听说有谁家给孩子送去读书的。祖祖辈辈都是山里人,丰年有余粮,灾年饿不死,谁也没想着让孩子去读什么书。而且这束修也忒贵,谁没事儿让孩子去学这些?所以,大全就算是家里说一不二的人,这时候也得慎重考虑,听听孙氏的意见。 左右不急在一时,祭祀之后,林雨就和同样祭祀完的林珊回了城里。 回城后,林雨也没闲着,她昨日脑子里浮现的那个想法,她得赶快细化一下,画出草图,时间过了太久,她也没什么把握了,只能努力地回忆。 这东西精细,毛笔画不出,林雨就去锅底扒拉了一段黑炭条,找了沓纸,皱着眉头一遍遍画着。图纸也是撕了一张又一张,始终没画到满意。 林珊见林雨弄得认真,也就不敢打扰。 第二日,糕点刚放锅里,外面就响起了敲门声,林雨以为今儿天星早到了,可开门一看,竟是故人。 第四十章 故人 其实对于开门这样的小事,林雨如今倒也不必亲力亲为,毕竟林珊如今也住这儿。可林珊在家的时候被约束惯了,平时很少让她出屋,直到这会儿她也不适应。当然,林雨也不善于使唤人,所以听到有人敲门,林雨就赶快擦了擦手,出去开门。 只见门外之人身高颀长,肤色黝黑,一身羊皮大袄,头戴狗皮帽子,乍看之下,觉得熟悉的很。 林雨来古代时间不长,见过的亦是不多,此时见这人的穿戴,明显比常人早了近一月的气候,仔细搜索记忆,方道:“李大哥!” “哈哈,妹子,没想到你还能认出我!”原来,不是别人,正是当初林雨跟随回厉云的商队负责人,李平。他跑商队,风吹日晒,自然比别人穿得厚些。 “当然识得!当初舟车劳顿,全赖李大哥照顾,我才能平安回来,怎能忘了呢?”乍见李平,林雨也十分惊喜,毕竟当初相处了近一个月,可以说是她来古代后接触最多的人之一。 “我也没想到能见到妹子你,你不是说回山村老家了吗?怎的在城里住了?” 林雨一大早就起来做糕点,此时院里院外的雪还没扫,这会儿让人站在没脚背的雪里,有些不好,便道:“这话说来就长了,李大哥也别在雪里站着了,快进屋喝口热水吧!” 李平一进屋,林珊就有些局促,往炕里挪了挪,头继续埋的低低的,在那做鞋垫儿。 林雨摇了摇头,其实他们这北方边关对男女之间的要求并不那么严苛,林珊这个样子,多少有点自闭了。 林雨给李平冲了一碗油茶面,道:“李大哥先喝碗油茶暖暖身吧!” 李平接过,一闻,顿觉香气扑鼻,道:“妹子,你这是啥,好香啊!” “是我炒制的油茶。李大哥如果喜欢,一会儿我给您装点儿,这东西如果饿了,稠稠的冲上一碗就行了。” 李平吹了吹,三两下便喝了一碗,赞叹道:“当真是好东西!我这走南闯北这么久,还没见谁做这个的。妹子真是心细手巧!我们出门在外,要是能有这么一口喝的,就再好不过了!你也甭说送我,等我走的时候,来你这买个十斤八斤的,也好过每日在路上煮饭煮那么半天!” “都成!”能做成这么大一单买卖,林雨自然高兴,随即问道:“李大哥怎么找到我这儿来了?” “我不知道是你啊!你也知道,我这一直在禹州和京城之间做买卖,昨儿才到的厉云。我听说厉云有人做鞋,又保暖、又轻便,价格又低,就想着弄一些回去卖。打听之下,就走这儿来了,没想到卖鞋的就是妹子你!”李平也是惊喜的,有熟人,这单生意就简单多了。“对了,妹子,你还没说,你咋就做起生意了?” “唉!其实李大哥也多少能了解一点我的情况。我如今年纪大了,也嫁不得什么好男人,所以就一个人出来做点买卖,维持下生计,能给自己养老便罢了。” 林雨之前说是回老家,如今一个人出来单过,只说是养活自己,李平也就多少能猜到一些,必是和家里不和的。他走南闯北,见过一些像林雨这样能熬到出宫的宫女,下场没几个是好的。倒是林雨,能自力更生,让他有些敬佩。 “唉!也是不容易。对了,我见你这屋子里也没几双鞋,不知道你这还做吗?” “大哥你是要多少双啊?” “头一次试着看,拿三百双吧,能有么?”李平问道。 “三百双啊,可能要等几天,我这里还有三十几双,其他的都在村子里做着。李大哥这次能在厉云呆几天?我想着,剩下那二百多双,少说也要十天才能做出来。” “那没问题,我这次在这儿能呆半个月。因为这马上就下大雪了,路不好走,我就得来年开春儿才能再来。” “那都没问题,我明儿给他们做鞋的捎信儿,让他们下次赶集的时候给送过来!” 说话间,外屋厨房的水蒸气就透过门帘跑到了屋里,林雨赶快出去,开了锅,把蒸好的糕点都拿了出来。 “大妹子你还会做糕点啊?”李平在屋里见林珊局促着,他也不自在,就也跟着林雨到了厨房。 “是啊!没事儿的时候做点,多少也能补贴点。”林雨把糕点一个个摆好,准备晾凉。“现在有人家在我这儿订购,我就给他们做。”说着,林雨拿给了李平一个金丝卷,道:“你尝尝看。” 李平吹了吹,道:“妹子,你手艺真不错,做什么都这么好吃!” 听到李平夸赞自己,林雨微笑着,也没矫情得说什么“不好意思”的话,不过她忽然想到了肉干,她一直愁着肉干的销路,野猪肉在厉云不算稀奇,往胡山国去,也不稀奇,可李平是京里来的,这东西可是稀罕得很。当即去屋里的火墙处,拿出一条做好的肉干,递给李平。“李大哥,你尝尝这个,看能不能拿回京里卖!” 李平接过,看着这黑乎乎的小肉干,试着咬了一口,随即大口咀嚼起来,道:“大妹子,我都不知道说你啥好了!这东西拿京里,肯定卖得好!你这儿有多少,等我走的时候,可都得留给我!” 见李平喜欢,林雨也高兴,道:“大哥你能卖出去就好,可是这东西价格也不便宜。” “多少钱?”李平问道。 “这个我平时是卖二百文一斤的,李大哥买的多,又认识,我就是最低也得卖您一百八十文才能够得上成本啊!” 李平略一思索,道:“是贵了些,不过胜在做法好,到我走的时候看看,如果行的话,我就尽量多拿吧!” 李平愿意帮着消化这些肉干,林雨自然欢喜,两人又商量了一下别的东西的价格,李平便留下了三两银子的定钱。 送李平走时,林雨给他包了几个点心和一些油茶面。若是这次成功搭上李平这条线,那以后做起生意来,就真是事半功倍了! 李平刚走,天星就来了。等他拿完了糕点,林雨就招呼着林珊一起把院子里的雪扫了。 等打开大门要扫门口的雪时,却见门口已经被人扫干净了。林雨看了看扫帚的印子,比对了一下左右两家的扫帚痕,发现,自己院门口的雪竟然是戚千里家帮着扫的。 第四十一章 大嫂 林雨觉得,林珊是有一点害怕与人相处的,这与她嫂子郑氏总挤兑她有关,也与她老娘的懦弱、忍让有关。对于这样的学生,你说让她多多和人接触等等是无甚大用的,只能在日常生活中循序渐进地对她影响。林珊目前还是比较依赖她的,她便多和她说说话,让她敞开心扉。 自林雨离家,到昨日见到大嫂孙氏,她觉得大嫂变了。变得更加嫉恨她了,也变得更加害怕大全了。总归是要找个突破口和林珊聊天,林雨便问了她,自己离家后,到她来这段,大全家里发生的事。 林珊也只讲个大概,她自己是不知道其中过程的,多数也是大嫂和老娘说话的时候,她在旁边听的。 据说大全送她走后,孙氏是在家好一顿嚎的。尤其是知道大全把自己辛苦觅下的银钱给了林雨一部分后,更是差点跟大全打起来,还要问大全要财政大权。这在他们男权至上的社会是很不得了的。敢同丈夫打架,还敢把着银钱?大全也没惯着她,三两下就把她打服了。从此,再也不敢拿林雨的事儿和大全对着干。 林雨有些唏嘘。难怪这次看到孙氏,她的眼神中有着一种怨毒。自己千般隐忍,就是不想让他们夫妻失和,可终究还是要因为自己,闹成这样。大全疼她,她自然高兴。可是,打女人在这里虽然平常,但林雨终究是不敢苟同。纵然孙氏刻薄、不讲理,但是男人打女人,总是不光彩。林雨很想劝劝大全,可又怕再多掺合他们夫妻的事儿,会不知生出什么事端,只待将来有机会,从侧面提醒一下大全也就罢了。 另一边,因为答应了李平三百双鞋子的事儿,林雨也不能耽搁,又出门找人往林家沟和王家沟捎信儿,让大伙儿务必在下个集前做够三百双。除却自己收购的鞋子之外,另赚的钱,都算他们自己的。如此这般,不在话下。 这几天的雪下得多了些。自打林雨和林珊谈心多了,林珊也开怀了不少,每日还能抢着和林雨干活儿。虽然做饭什么的不行,但扫雪什么的,也是能做。偶尔也和左邻右里打个招呼,总算不是看谁都低头不语了。 没过几日,大全又来送了些野猪肉,近来雪下得愈发大了,相信再过上半个月就该封山了,而野猪也活泛起来,这些日子大全这活儿人,竟然打了七八头。不过捕野猪也就这几天了,待到了隆冬,上不去山,就只能在前后山捉点野鸡、野兔了。 大全这次送来的野猪肉依然都是好肉,这七八头的精肉几乎都被大全买了,几乎花光了大全所有的积蓄。 看到大全这么支持自己,林雨自是感动,道:“大哥,我联系到一个商队,想让他把咱们的肉干拿到京城去卖,我要是估计不错,他会拿不少。到下个集的时候,大哥大概就能赚几倍了。” 大全听了这话,眼睛也多了些神采。虽然林雨的肉干好吃,可他不像林雨那么乐观,卖的贵,谁知道猴年马月能卖完?不过听林雨说能卖给商队,他又觉得大妹真是能干。 “大妹,不瞒你说,我买这些肉都送来,你大嫂是不同意的。本来你大嫂说什么,我也不用理她,只是前儿大夫说她有了身子,我多少也得顾忌点她。你现在说这肉干能卖出去,我就放心了。” 听说孙氏有孕,林雨着实吃了一惊。这个时代医术还不发达,必是过了两个月才能够知道怀孕的,那便是自己在大全家的时候,孙氏就有了。而自己和大全都对孙氏动了手,又让她动了气,之后大全又打过她。林雨现在想来,不禁冷汗涔涔,若是这期间孙氏有了什么好歹,她可怎么担得起?! 想到此,什么恩怨,林雨也顾不得了,总归孙氏也就是小气了些,即便当初打了她,她也打回去了,自己就不要再去招惹到孙氏便罢了。 “大哥,我卖肉干是一百八十文一斤,赚到的钱咱俩对分。我按三斤肉出一斤肉干给你算,先把这两次的肉钱给你结了!”大全把钱都买了肉,孙氏必然又不高兴了,若不拿回去钱,不知又会惹出什么祸端。 “大妹,这不着急,等你卖出去了再给我。”大全连忙拒绝。 “这没啥,我这不还有钱呢嘛!再说了,这肉干早晚能卖出去,大哥还和我客气什么?如今大嫂怀着孕,你给她买点好吃的,她也舒心些不是?” 想了想,大全终是应下了。 如今,这些肉干钱,林雨拿着是不费劲的,毕竟之前赚了许多,这些对于她,也不算什么。 倒是大全,前后一共花了几吊钱,如今竟翻倍地赚了回来,让他开心的不能自已。 “大哥,其实做妹妹的还有句话要和你说。”见大全收好了钱,林雨说道。 “大妹,你有啥话就直说,咱也不是外人!”大全乐呵着。 “我听别人说,因为我的事儿,你和大嫂动了手。”林雨见大全的笑容有些尴尬,也未停顿,继续道,“我知大哥你都是为我好,可大嫂也是和你过一辈子的人,家里还有两个孩子,你当着孩子的面儿打她,她在孩子面前也不好做人。再则,孩子也会惧怕你、怨恨我。总归是一辈子的夫妻,大哥以后有什么还是好说好商量吧,何况如今她还怀着孩子,能让着些,大哥还是让着些吧!” 听林雨这么说,大全亦是叹了口气,“其实我也不是说非得打她,可你也知道,她那个泼劲儿一上来,说两句怎么好使?非得让我动了拳头她才老实。不过你也这么说了,我就能让着就多让着点她,只要她不再没事儿找事儿,我也就不和她一般见识!” “嗯。”见大全应了,林雨也算放心,又道:“大嫂有了身子,难免会饿,我这正好炒了些油茶面,你拿回去,她早晚饿了没饭的时候喝点儿这个。但是你嘱咐她一下,这东西油大,让她一次别喝太多就行。” “诶!”大全应着,又道:“你说的让孩子来进学的事儿,我和她说了。钱是多了些,她也心疼,不过也没说不同意。这会儿她怀孕了,我担心太财撞着她。再加上要封山了,太福就不用跟着我打猎了,我就寻思过两天就给他俩送过来。” ps:不知道怎么了,整个章节变成了一大段。今天一早下乡,直到刚刚回来才发现。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第四十二章 连线 大全说要把两个孩子都送来,林雨问道:“太福之前说不想过来,这会儿同意了?” “我是想让他过来的,行不行的,让他自己看,要是读到过年,还不乐意,那就回家,伺候他娘。”大全却是不偏心,终归都是自己儿子,谁好,他都乐意。 “也好,成与不成,总得让他试试。等忙完了这阵儿,把货发给了商队,就让他俩过来吧!” 送走了大全,林雨又继续忙活起她的图纸来。 她是凭借着印象去画的,简简单单的一个小东西,可因为自己是学文科的,对这些机械实在是不懂,只能凭借着小时候,看人家拆卸时的记忆,来一点点画。 又忙活了三天,总算看着有个样子了。 找了个木匠,又花了三天时间才赶出来。 林雨给一样一样像是做立体拼图一样给组装了起来,连接处抹了油,这机器还真运作了起来! “雨姐,这是个啥啊?”见林雨激动,林珊好奇得问道。 “等过几天你就知道了。到时候啊,咱想要赚钱,就快了!”林雨恨不能高兴得跳起来。 紧接着,她又去找了铁匠,打算把这个机器真正打出来! 这时候铁器其实不多,农具、炊具都是有数的,铁也贵,都是官府垄断的。就连这铁匠铺子,也是隶属于官府的。而林雨只做这么一个小机器,就要十八两银子!统共也就这么十几斤的东西啊!不过为了今后的利润,她还是拿了出来,这个机器,就当作是和林雪家的合资吧!只是实在太贵了,不然,她可以多做几台。 这边打铁需要时日,而与商队约定的日期也到了,李友峰和林雪亲自把鞋送过来,老三也赶着牛车,把村里的鞋送了过来。除却和林雨本来约定的,和后来追加的,又多做了六十多双,足够明日赶集卖了。 林雨和李平把鞋和油茶面的钱都结了,一共是六千八百文。 林雨见李平不提肉干的事情,心里有些焦急。前几天大全给她送来的那么多野猪肉,她全部都做成肉干了。现在外面冷,不能风干,她就在屋里钉了杆子,整个厨房都搭的大大小小的肉条。可厨房也不通风,她就只能烧干锅,把肉放在在锅帘上一点一点烘干。这些肉,她烘了好几天。心心念念地就是让李平拿回京里卖,李平这时候却是不提了。 林雨也明白,做生意就是这样,你要是先开口,就必然落了下层。可这满屋子的肉干,要是不往外卖的话,就在这厉云城里,恐怕明年一年都卖不完! “李大哥,这肉干不知道你能拿多少?”终究是自己有求于人,再摆高姿态就砸手里了,林雨不得不开口问道。 “妹子,你也知道,这肉干好吃,可京里也没卖过,万一不好卖,这东西又贵,我这半年的商就白跑了啊!”李平纠结着眉毛,状似无奈道。 之前说了是一百八十文一斤了,这时候他要拿捏,林雨当真头疼。 “李大哥,我也是京里回来的,咱明人不说暗话。这肉干的做法甭说京里没有,就是整个天哲,市面儿都是没有的。这属于秘制,是从胡山国传过来的,咱们天哲,也只有王公大臣才能吃过。我要你这个价钱,是因为咱们有过往的情分在,不然我是少两百文不卖的!我信李大哥,李大哥也该信得过我,我给李大哥个承诺,若是你拿回去没卖了,剩多少,只要没坏,来年你给我拿回来,我照单全收!要是卖出去了,下次我还按这个价钱给你!”林雨不喜欢磨叽,有什么,就直接都说出来。 她相信,自己给出的条件已经是最好的了,对方应该没理由拒绝。但见李平还是犹犹豫豫,林雨便拉下脸来,道:“李大哥,跑商队的不是只你一家,凭借着我货品的质量,我相信到哪儿都能兑出去。虽然费些时日,但结果一定是好的。而且我也不喜欢麻烦,以后我这边有什么好东西,南北通运的,认定一家,只要互相精诚,哪怕赚得少点,我都不会换另一家!” 若说前面的话,李平没太在意,后面的长期合作还是能够打动他的。是啊!于这件事上,他其实是不吃亏的。他也明白这肉干的销路能好,但是,也贵,若不讲讲价,他总觉得吃亏。可自己再矫情下去,林雨怕是以后都不合作了。这姑娘当过宫女,本身就会一些寻常老百姓不会的东西,如今自己一个人也过得风生水起,自然是有一定本事的。她做的点心、油茶面都是好东西,尤其是那鞋,他回去完全可以把价钱翻一两倍!左右自己不会赔本,那便应了吧! 想到此,李平马上又展出了笑脸,道:“大妹子,你看,我这也是担心销路。我要是都拿走了,万一不好卖,再退回来,就耽搁了你这边的生意了。不过大妹子你爽快,我也不是那熊气的人,咱这就定了,就一百八十文!” 李平说要全拿,林雨自然开心,但她也明白了,商人利益为重,自己顾念这情分,其实给他的价格都不高,他还一再想要压价,那以后,也就当合作伙伴相处就好了。如此,林雨也就露出了惯性的微笑,眼底再没了亲近之意。 一百多斤的肉干,银货两讫,当场收验。拿着统共的三十多两银子,林雨再次感受到了赚钱的喜悦。她爱财,更爱自己的劳动成果。 随后赶集,林雨把剩下的鞋、鞋垫儿全部卖光,左右今后也真冷了,该买棉鞋的也都该买完了,她没必要再在这过季的东西上浪费时间。想不到当初自己不经意买下的毛毡,竟然创造了这么多的利益,这个冬天,也是值了。 隔天,铁匠那里把机器零件都打好了。林雨当即把木头、铁器的零件都拿回了家,自己组装。不是她自私,这种机械,这个时候还没有,虽然她也乐意和古代人民分享,但是古语不说了吗,“仓廪实而知礼节”,她现在粮仓还不满,待她再给粮仓添点粮,再贡献出来吧! 第四十三章 回忆 回到家,把机器装好,林雨找了钢针安上,随后坐在炕上,拿着家里剩下的毛毡铰了两个鞋垫儿,然后放在机器上,一钉一钉得,没一会儿,一个鞋底儿就纳好了。 “雨姐,这是个什么东西啊?怎么纳个鞋底儿,这么快呢?”林珊忍不住好奇,过来问道。 “这东西啊,叫修鞋机!有了这个东西,以后哪怕是不会纳鞋底儿的人,这么轻轻地摇一摇,也能一会儿一个!”林雨一边摇,一边想起了小时候的幸福时光。 那时候她的姥爷就是农村的一个修鞋匠。家里有一个这样的修鞋机,也不知道多少个年头了,边边角角都磨得锃光瓦亮。有的时候机器卡住了,外公就会给机器拆开,修好后,再一点一点组装上去。那时候她寒暑假的时候就喜欢去农村的外公家,在那里,她学会了很多农村的生存技能。后来,上了初中,学业忙了,就很少再回农村了。再后来,外公就走了。 多少年后,她工作了,有一天走在街头,看着一个满脸沟壑的老人在街边修鞋,他的机器也卡住了,于是,他熟练地把机器拆开,然后再一点点组装,那动作和多年前如出一辙,林雨在旁边看着,不期然就流下了满脸的泪水。 “雨姐,你怎么哭了?” 听林珊说话,林雨才意识到自己的脸上不知何时爬满了泪水。来古代也有一段时间了,这让她越来越觉得像是庄周梦蝶,不知现代是梦,还是如今眼前的是梦。 林雨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擦了擦脸上的泪水,道:“我没事儿。” 林珊见林雨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她也不会主动找话题哄林雨开心,便下了炕。如今不用做鞋垫儿了,她有些无所事事。索性之前在厨房里晾肉,好多地方都被血水滴得有些脏了,而林雨那时候太忙,一直也没空出时间收拾,林珊便拿了抹布,一点一点地擦拭着。 而林雨则继续回想着现代的种种。她独立惯了,一个人在外面也生活了*年了,尤其是工作之后,习惯了半年才回家一次,一次呆上一个月,也就会被爸妈念叨一个月。 “哎呀,你那个小学同学,和你一起长大的,现在人家嫁得可好了!我前几天逛商场遇见她,刚化完妆出来,别提多漂亮了!她都有两个孩子了,一男一女,特别幸福!见到我,非得送我回家,开的车还是宝马呢!” “可是他老公是个快五十岁、已经谢顶的大叔啊!妈,你也想我找个那样的吗?” “哎呀,当我没说!” 然后老爸又会过来,“闺女,前两天他们说要给你介绍对象,有一个军官我瞧着挺好的,家是南方的,在咱们这当兵,人挺老实本分的,长得也周正,要不我告诉他们,让你去相个亲?” “我工作离咱们家要七八个小时的车程。我一年只有寒暑假能回来。他一年也只能休假一个月,还得回南方老家。爸,要是我俩结婚,你确定这样的关系能行?” “唉!当我没说!” 自己不知不觉年纪就大了,爸妈天天各种担心,恨不能一天给自己找一个相亲对象,自己期待放假,又害怕放假。可是如今,却是奢望有个假期回家了。 “呀!”突然,林雨的思绪被打算,却是林珊在外屋叫了一声。 林雨赶快下了地,掀开门帘,问道:“珊妹,出了什么事儿了?” 林珊站在那里,眼眶有些红,手里紧紧攥着一棒苞米,地上还散落着几个苞米粒。 “这是咋了?” 刚问完,林珊就“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怎么哭了?是有耗子还是怎么了?”林雨以为小女孩,看见老鼠害怕了。不过按说她自打院子里养了小猫,家里都没有老鼠了啊。 “雨姐!呜呜——”林珊哭着说道,“太欺负人了!呜呜——我嫂子她太欺负人了!” 林珊给林雨的印象向来是逆来顺受的,怎么这会儿哭着控诉起自己大嫂来了? 林珊边哭,边把那棒苞米递给了林雨,“你看,我嫂子她怎么能这么欺负我!把我撵出来就算了,给口吃的,还都是坏的!呜呜——” 林雨接过苞米一看,果不其然,这苞米应当是没晾干的,或者是一直被压在下面的,苞米芯子都是发霉的。林雨又赶快去装苞米的麻袋那看看,竟然也都是些芯子长毛的。 “我就说她没那么好心,送我走还亲自去给我装苞米带着。她就是去苞米仓子里捡着坏的挑给我!呜呜——” 林珊才来没几天,她这屋子也不算潮,而且看这发霉又有些干了的程度,必然不是在她这里坏的。大壮他爹从把这两袋子苞米拿来,她就因为忙,没打开,却没想到,里面都是坏的!这郑氏也忒缺德!林雨又赶快把大全送来的苞米也都打开,里面却都是颗粒饱满的大棒。林雨很庆幸,孙氏纵然再不喜她,也不会刻薄到郑氏这样的地步,郑氏的心眼儿比孙氏坏多了! “没事儿,你别哭了。我这些还没坏,咱还有吃的。”林雨赶快安慰她,说起来,林珊也是个无辜的。林雨说的没错,她一直都吃着磨好的小米、白面、玉米面等东西,都是筛了又筛,十分精细的。再加上她时不时地买回来一些大米调剂,还真就一时半会儿不用去粉这些苞米吃。 “可、可是,我就带来这点儿粮,还都坏了,我、我——”林珊抽抽搭搭地哭着,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她刚刚就是鬼使神差地想看看自己带来的粮,结果发现是这样的结果。 “没事儿,不还有我呢嘛,快别哭了!”林雨拍拍她的肩膀。“下次你大哥来的时候,你问问他知不知道这件事,要是他不知道,回家也能说说你嫂子,替你出口气。他们不养你,给你粮是应该的。给不好的粮,那是肯定不对的。但是,珊妹,你要记住,做人啊,得多靠自己。人家都说嘛,‘靠树树会倒,靠人人会跑。’你自己有能力,就谁都不用靠!知道了吗?” “嗯。”林珊抽噎地应着。 “行,那就别哭了啊!女孩子,哭肿了眼睛就不漂亮了。”林雨劝慰着。 第四十四章 心思 这时候的苞米若拿去粉,是连芯子都一起粉的,反正都能吃,也不浪费。不过林雨不喜欢,粗剌剌的,有些拉嗓子。 反正自己不喜欢,不若就给脱粒再去粉吧! 于是,林雨就和林珊一起,把苞米抬到炕上,坐在热炕头就扒起苞米来。 两人都不是那纯干活儿的人,一下午也才扒了一袋子,手还都磨红了。 晚上,林雨找了些上次做鞋剩下的黑布,用修鞋机缝了两只五指的手套,这样,明天干活就不怕磨手了。别看林雨缝纫功夫不行,可用修鞋机缝东西,那叫一个快! 第二日早上,林雨依旧忙活着给景皓做糕点,而林珊就在炕上戴着手套,继续扒苞米。林雨做点心的时候向来是不用别人插手的,毕竟有了当初弟妹李月灵的教训。 外面又下雪了,今日的雪下得很冷。因为刮大北风的关系,雪虽下得不是很大,但很快就被都吹到犄角旮旯,像是院子中间,就一点雪没有,而偏厦的对面,雪都过膝深了。 “哎哟,今儿这天儿可真够冷得!” 听到天星的声音,林雨停止了正疏散刚炒好的油茶面的动作,抬头微笑着。 却见先进来的是一袭玄色毛皮大氅的景皓,而天星则跟在后边,给他打着帘子。他头上亦是一顶玄色皮帽,愈发显得唇红齿白,只是那有些发红的鼻头,证明外面确实冷的厉害。 “许久没见景少爷了,今儿这冷天,怎地亲自过来了?” “许多天没出来走走了,就想着出来逛逛。不过今儿确实是冷的厉害,感觉车里坐着,冷风都不停地往里钻!”景皓倒不似以往的惜字如金,开口便说了一长串的话,林雨有些意外,总感觉景皓今日很是不同,就比如,他穿着一身貂皮,可一点也不显得臃肿,反倒漂亮的很。 “快进屋暖一暖吧,火墙正热着。点心一会儿就蒸好了。”说完,林雨打了帘子,让景皓和天星进去。 林珊正在扒着苞米,金灿灿的铺了半面子炕。见有人进来,本能地向里挪了一下,又见是天星,便放松了下来。毕竟这些日子,天星也是总来的。不过,她还是不太好意思和他们说话,只是低头继续扒苞米。 “小林姑娘今儿不做鞋垫儿改扒苞米了呢?”天星纯粹无聊,就是想找人说说话。 听到天星的话,景皓方注意炕上,原来不是之前的那两位妇人了。 而林珊听得天星同自己说话,也不能继续低头做事了。林雨教过她,与人交谈,看着对方的眼睛是礼貌。虽然这和她从小被教育的应该“羞答答”的很不一样,但是她得承认,看着对方的眼睛,会让自己觉得,与对方是平等的。这时,她便抬起头来。只是,目光还未触及到天星,就被另一个气度雍容的男子吸引了! 林珊从小到大没见过多少外男,而除了这段时间跟着林雨见到的之外,以往只见过村里的叔叔、大爷、哥哥、弟弟等,而她见过的人里,没一个人长得像他这般漂亮! 他眉毛眼睛、鼻子嘴巴、衣着穿戴、甚至那嘴角似有似无的笑意,林珊都觉得漂亮极了! 见林珊没看自己,反而目不转睛地看着主子,天星怕景皓生厌,赶快转移话题,希望主子还没发现林珊的星星眼。 “咦?这苞米芯子怎么都是坏的?” 听到天星这句话,林珊才回过神儿来,刚想回答,林雨便进了屋。 “没什么招待的,反正点心过一会儿才能好,你们吃些瓜子吧!”瓜子便是南瓜子,吃完或者用完的南瓜,林雨都把籽留着,不是要种,就是想着无聊时,当作零嘴吃。 林雨于吃食上比较讲究,虽是南瓜子,她也不是简单地炒熟,而是加了些调料进去,颇有五香瓜子的口感。 可景皓显然没被瓜子吸引,而是看着炕上的苞米,纠结着眉毛,问道:“林姑娘的生活已经不好到必须吃这坏掉的粮食么?” 林雨一愣,见景皓指着炕上的苞米,笑了笑,道:“家里的粮没存好,没想到捂坏了。想着粉完了再说,看着苞米粒是没什么问题的。”然后又想起了什么,道,“我做点心是不会用这样的粉的,这点景少爷不用担心。” 本来景皓还算是春风和煦的,听林雨这么说完,面目立刻冷冽起来。“我知你不会用不好的原料做点心,只是关心你们罢了,不领情就算了!” 林雨微怔,小孩就是小孩,一句话不顺心就立刻闹起脾气来了!对于他们这些十几岁的,林雨向来是当小孩子看的,不会因为他们一句两句的就生气,反而笑着哄起他来。 “是我想多啦!你信任我,我比什么都开心呢。这苞米若是粉出来还有味道,我也不会吃的。放心吧!” 听林雨这么说,景皓方缓和了颜色,林雨便把瓜子往天星手里一塞,道:“味道挺好的,你不让你家少爷尝尝?” 说完,也不待二人反应,就去了厨房,因为此时,锅里的水已经开了,热气也钻到屋里来了。 景皓拿了天星手里捧着的瓜子,轻轻嗑了一个,顿觉齿颊生香,不禁又拿一个,嗑了起来。 “少爷,好吃么?”天星看景皓一个跟着一个,而那香气又一阵一阵地在他鼻端飘着,他也好想吃啊! “嗯!” 这可苦了天星,少爷没让他放下,更没说让他吃,他便只能一直捧着。 而这些都落在了林珊的眼里。小女孩容易心动,而她的心,就在看到景皓的第一眼,便沦陷了。 待糕点晾了好一会儿,林雨才一个一个得摆进食盒。这食盒是近期天星每次都拿着的。 景皓和天星要走,林雨很自然地出门相送,却没料到林珊也跟着下了炕,一起去送他们。 走到门口,天星刚要打帘子,景皓阻止了他。 景皓回过头,微微一笑,道:“外面天寒,你们就不要出去送了。还有,那坏掉的粮食也不要吃了,生病了——”景皓顿了一下,“生病了——便、便没人做糕点了,我母亲如今可就爱吃你们的糕点!” 林雨看着景皓搜肠刮肚的,就说出了这么一句话,不禁莞尔。“知道了,放心吧!我们一定好好保重自己!” 第四十五章 初见 林雨把厨房收拾利索,就进屋和林珊一起,继续扒苞米。戴着手套,果然没那么磨手了。 “雨姐,以前只见天星过来,这次他们少爷怎么也来了?” 难得林珊主动说些什么,林雨就笑着和她说了起来。 “景少爷也来过几次,不过这回也是快一个月没来了。也不知道今儿是怎么了,看着和原来像是不一样了。” “怎么不一样?” “原本,我觉得他是个挺别扭的小孩,话不多。但自打经常从我这里拿糕点后,可能是慢慢熟悉了?反正话是多了些。以前想什么,藏着、掖着的,现在觉得好多了。尤其是这次,大概是时间长没见过了,像是、怎么说呢?好像对我亲切了些似的。”说到这里,林雨笑笑,这孩子,也开始会亲近人了么? 林雨陷在思绪里,却没看到,林珊也因为林雨的话,甜甜地笑了起来。 原来,她喜欢的,竟然是这样一个会关心别人的人。他那么漂亮、那么好…… 不过林雨也思考起景皓说得这苞米不能吃的事情。 这苞米芯坏了,连带着苞米粒底端也都有些变质,粉磨出来,应该还是会有味道吧?不知道洗一洗会不会好些?林雨也愁了。可是还能怎么办呢?发霉的味道也不是洗一洗就会没了的!洗一洗不行,那泡呢? 对!就是要用水泡! 林雨太激动了!早怎么没想到把苞米粒全都泡起来呢?! 想到这里,林雨又坐不住了!让林珊在家扒苞米,而自己,就裹严实了,往外跑去! 天很冷,雪粒刮在脸上跟刀子一样,打得人眼睛都有些睁不开。 街上很冷清,偶尔有一个人,也就和林雨一样,裹紧了头脸,匆匆而过。 “啾!让开!”街上过往的雪都被人清理了,而这次的雪还不深,街上行人寥寥,就见一匹马快速朝林雨快速跑来!林雨正护着头脸跑着,耳朵堵得严实,待看到马时,已经离得只有丈余距离了。 马来得太快,想要躲闪已是不及,而林雨,已然吓得不知行动,僵在那里,只用套着手焐的双手捂住了眼睛! “吁——”随着男人的一声号令,高头大马立起身来,在空中做了近两息的静止,才在林雨的正前方停了下来。 男人利落地下了马,来到林雨面前,问道:“姑娘,你没事吧?” 林雨依旧僵立在那,她满脑子都是儿时的一次回忆。 那时,她去农村的姥姥家。村里有一家是养马、的,四匹俊亮的大马威风凛凛,跑起来亦是这样的风驰电掣。只是,在村里的路上,他是不会让大马这样飞奔的,小马则不然。那时他家一匹小马驹刚产下不久,对大人们说,这是萌萌的小马驹,可是对小孩子来说,比他们还要高的小马也是很吓人的。 大马拉着车,在前面慢慢跑着,后头的小马就拼命地追。那时候她有一个很好的玩伴,两人正蹲在路边玩着,马车刷的一下就从边儿上过去了,两人也没在意。 就在这时,边儿上的大人急切地喊着:“快躲开!快躲开!” 林雨本能地后退一步,坐在了地上。眼瞧着那小马驹冲着二人跑来,她的小朋友就被马踩到了蹄下。 后来发生了什么,她完全记不住了,好像从小马驹冲过来的那一刻,她的脑子就空白了。只是后来姥姥告诉她,那小马驹踹到了小朋友的脑袋,从那以后,她就变成了傻子。 “姑娘!姑娘?”见林雨不动,男人再次叫道。 林雨缓缓地移开双手,面色却是十分苍白。 那是她童年最大的阴影,她永远都害怕着飞驰的马。 “姑娘,没事吧?”男人的声音浑厚又沙哑,把林雨从那可怕的记忆中拽了出来。 一种劫后余生地感觉迅速让林雨紧张的情绪舒缓开来,颓然就要往地上倒去。 “姑娘!”男人迅速伸出一只手,稳稳地托在林雨的腰上,止住了林雨倒下的趋势。 林雨愣愣的看着他。他的长相有着北方男人特有的粗犷,浓眉大眼、高鼻阔口,国字脸,半长的胡须昭示出他奔波的风霜。只是,不知道他走了多久,在这寒风中,依旧面色红润,英气勃勃、神威凛凛,丝毫不显狼狈。 僵持了两三息的时间,林雨方意识到自己现在姿态的尴尬,赶快立好了身子,十分不好意思。“我、我没事。” 男人将手撤回,道:“没事就好。那在下便告辞了!”说着,行了抱拳之礼,转身上马,然后打马而去。 林雨站在寒风中,看着马上男人的背影渐行渐远。良久,才觉得寒风逼人,便裹紧了衣帽,继续向杂货铺跑去。 谁知,也不知道是今日的风雪闹的,还是怎样,刚进杂货铺,林雨又一头撞上了一个男人的胸膛。 林雨真想骂自己一句,可毕竟自己撞了人,还要好颜色地对那人道:“对不起,我刚刚躲着风雪,没看清。真对不起!”道完歉方才抬起头来。 这一抬头,竟觉得对面的男人有些眼熟,好似在哪里见过。 男人本来被撞个满怀是有些生气的,可听她这么急切而诚恳得道歉,气便消了大半,而再看到林雨那不俗的眉眼与那冻得微红的面颊时,顿觉眼前一亮。又看她那探究的神情,亦有了似曾相识之感。 凭借着商人敏锐的直觉,他很快想起了她。 “你是做糕点的林姑娘?” 嗯?林雨更疑惑了,这人是什么时候见过的呢?“你是——” 那人身板一直,颇为自得地答道:“我姓丁,单名一个嗣字。” “哦,原来是丁家少爷!刚刚撞了您,真是对不起了!”他竟然就是传说中的丁家少爷!丁夫人一直想要撮合的那个对象!那次在丁老太爷的寿礼上,她只是扫过一眼,所以印象并不深刻,只是他的长相和丁夫人有几分相似,所以看着觉得眼熟。这一看他,应该是三十多岁的样子,长得倒是一般,只是有着商人特有的微胖身材。 第四十六章 丁嗣 林雨再次向他道歉,却用了敬语刻意疏远。她不想和丁家人有什么瓜葛,她不知道丁家家资几何,但就丁家人摆出的谱、做出的事,她便不喜欢。 可她这一用敬语,却让丁嗣产生了误会,以为她是在讨好自己。 他母亲多次和他提过林雨这个人,说她是宫里出来的,规矩极好,要是能做妾,丁家的面目也有光。她又特别会赚钱,比如,之前吃的点心便是他做的,厉云城今年最流行的鞋子也是她做的。母亲一再叮嘱她,若娶了她,她的所有的赚钱本事,就都是丁家的了。 有身份、有本事,这样的媳妇娶着是挺好。但是,关键是她都二十九了啊!娶个这样的小妾,是要供着当姨奶奶的吗?何况家有虎妻,纳那两个美妾的时候已经没少受它阻拦,要是普通百姓家,遇见这样强悍的媳妇,打一顿便好了。可他们这有头有脸的人家,还要靠夫人出去应酬,怎么能随便打? 据说母亲上次为了让自己娶这林姑娘的事,已经和夫人动了些肝火,事后也多次说过她不懂事,可她就是死活不吐口,就不让林姑娘进门。母亲说林姑娘怕是对丁家有了误会,生了丁家的气,她是良民,不能买卖,若是她不应,这事就很麻烦。 可今日一见,这林姑娘不是对自己很亲近、很卑微的吗?本来还是“你”,一知道自己是丁少爷,就变成了“您”,还能是没意思吗? 刹那间,丁少爷的脑子里闪出了无数的事情。他在爷爷的寿宴上倒是看了她几眼,但是当时她穿着与那农妇无二,看起来长相也就一般而已。可今日再见,她一身石青色的棉袍上滚着一圈黑兔毛的风毛,头上亦是一顶黑兔毛的帽子。雪粒在帽子顶上还没化净,配上她那因为寒风而酡红的面颊,和那莽莽撞撞的感觉,竟有几分娇俏可爱。 “林姑娘大雪天里怎么来了杂货铺?可是有什么需要的?”想到林雨对自己有意思,丁嗣的心情就也愉快起来。 林雨自是不知道他的心思,若是知他误会成这个样子,必然是要吐血三升的。不过听丁嗣的意思,倒像是店铺的主人一般。 “这是丁家的店?”林雨皱着眉毛问道,城里一共就三家杂货铺,离她家最近的,居然是丁家的买卖。怎么会巧合的让人这么心烦! “对啊!林姑娘需要什么东西,我让伙计去拿!”一听林雨的问话,丁嗣马上得意起来。 既然来了,也没有不买东西的道理,何况还撞到了丁家少爷。纵然别扭,林雨还是说了要买两口缸。 于是,丁嗣又赶紧吩咐掌柜的把缸往林雨家送。 “多谢丁少爷了,恰好我一个人也拿不了两口缸。这便把钱给你,麻烦你们等我一下,我去布匹行买匹布,再同我一起把缸送回家。” “这风大雪大的,布匹行离这儿还得一段距离,让他们替林姑娘跑腿儿就好了,林姑娘且在这坐着,放宽心,一会儿他们就买回来了!” “是啊!林姑娘要买什么布,小的帮您去买就好了!”铺子里的伙计立马殷勤地凑上来,帮主子分忧。 “不用麻烦了,我自己去就好。”林雨拒绝道。 “不麻烦、不麻烦,林姑娘且先用点热茶,您要买的东西一会儿就到!”掌柜的也过来,为林雨倒了杯茶。 一见这架势,林雨也再不好说什么,人家笑脸相迎,还能一直扫人家的面子?便坐在了火炕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丁嗣说话。 可说着说着,林雨就觉得有些不对味儿了,自己话里话外都是与他保持距离的模样,可这丁嗣怎么就像是察觉不出一样?他一商人,难道连起码的察言观色都不会吗? 可巧就巧在这丁嗣自我感觉太好,林雨越是礼貌、疏远,他就越是觉得林雨敬畏他,想要巴结他。 一番交谈下来,一个是内心苦翻了水,另一个是乐翻了天。 好在没一会儿小二哥给买的布匹拿了回来,一并结了账,林雨便引着他们把货品送回了家。 大风大雪,人都跟着进了院子,还能不让人进屋歇歇?可想到丁嗣的殷勤劲儿,林雨便怎么也张不开口,最后只得道:“真是不好意思,家中还有一位妹妹,有些不方便请大家进去。今日就谢谢大伙儿了。” “这都没关系!风雪甚大,林姑娘还是快进屋吧!我们这就回去了!”丁嗣摆摆手,十分不在意的样子,可就是立在那里不挪步。 他们不走,林雨也不好走,几人便僵持了一会儿,丁嗣终于转身就带着伙计、长随离了林雨的小院。 见他们走了,林雨长吁了一口气,转身就跳进了屋子。 “好冷!”边说,林雨边进屋,把手从手焐里拿出来,放到炕上汲取着热气。 “雨姐这是去哪儿了?刚刚着急忙慌的出去,这么久才回来?” “我出去买了些东西。”林雨把焐热的手拿起来暖暖冻得发红的脸蛋儿,道:“一会儿你继续扒,我去把新买的东西洗一洗,涮一涮。” “诶!”林珊应着,也不多问。 一会儿,林雨暖过来,就出去把两个缸挪了进来,细细得刷了干净,把扒好的苞米粒倒进去了半缸,又添了许多凉水泡着,只待把这些苞米泡发了酵。 那边,丁嗣让伙计帮忙买的布是豆腐包布,正是做豆腐的时候要用的,林雨把布洗净了,就在屋里挂了起来,屋里如今热,挂个两三天也就干透了。 忙碌的一天终于过去了,以为第二天继续扒苞米就好,却没想到丁嗣带着长随过来了,说是丁夫人总埋怨家里的糕点不好吃,以后要每隔一日,便来林雨这定些糕点。 林雨自认为缺钱,可是总和丁少爷往来,瓜田李下,难免遭人误会。便道:“之前确实也和丁夫人说过,可以在我这里订购糕点。只是,没想到,这等小事还要劳烦丁少爷亲自上门。往日里,都是管事做的,不是吗?” 丁嗣怕在林雨心里地位变低,也便顺着道:“订糕点这样的小事自然是不必我亲自来。但是母亲爱吃,做儿子的当然要给她跑一趟。而且今日是初次订货,我必须过来。以后若没有特别的事,便都是掌事或者小厮过来了。” 一句话,把自己的身份也端上去了,还顺带着体现出自己的孝顺。林雨默默耸耸肩,原来,这丁少爷也不是草包。 第四十七章 生气 丁嗣从小就跟着丁老爷经商,即使是个草包,也早开了窍了。只是他太自信,也可以说是压根儿没瞧得起林雨,所以一见林雨和他客气,他就以为林雨在巴结他。 他在林雨这儿也是定了每日四十个糕点,五十文钱。和景皓一样,每次先交五十文的定钱。 不过总算他说了,以后都是掌事或者小厮来取,让林雨松了口气。所以就约定了以后也是和景皓同日取糕点。 果然,第二日,掌事就来去糕点了。 掌事满脸堆笑,一会儿说几日不见林雨,丁夫人着实想得慌。一会儿又说丁老太爷也时常念叨着,爱吃林雨做的糕点。那殷勤的模样,不禁让林雨皱眉:莫不是丁家当真没死心? 比掌事后到的景皓今日表现得有些郁闷,倚着火墙,慢悠悠地嗑着瓜子,时不时地瞟向掌事一眼,不发一言。 林珊见景皓进来,就停下了扒苞米的事情,下了地,为景皓和天星一人冲了一杯淡淡的油茶面。 “景少爷、天星,你们喝点油茶暖暖。”林珊小声道,毕竟是第一次主动给外人倒水喝,自己也有些怯懦。 景皓正看那掌事呱噪,有怒不能言,听见林珊蚊子一般的声音,又看端过来一碗油茶,立刻拉下脸道:“整日里喝这东西,还嫌不够,还给上这个!” 天星一见景皓这么说,又看林珊立马涨红的脸,也是有些过意不去,道:“是啊,小林姑娘,我们天天在家喝的,今儿就不喝了。” 景皓听到天星赔不是,也知自己失言了,立刻扭过头去,继续嗑着瓜子。 那边,林雨虽然一直听掌事说话,但是很不耐烦,所以难免跑了神。毕竟林珊不主动给客人倒水的,今日见她积极,林雨也十分好奇。可茶水刚递到跟前,就被景皓杵了回来,虽她的角度看不到林珊的表情,但她猜想,林珊必定是十分委屈的。 于是就怒气冲冲得撇开了掌事,直接走了过来,一把拿起了景皓旁边的瓜子袋子,递给林珊。道:“姗妹,景少爷吃咱的东西也怕是吃腻了,快收起来吧,免得惹了景少爷不快!” 话音刚落,景少爷立马站了起来,怒道:“你怎就知道我吃腻了?” 往日里,景皓是不会这样失常的。但是,往日里,景皓若是这样,林雨也就把他当小孩,笑笑就算了。可今天林雨让那掌事缠得本来就心烦,接着见到林珊受委屈又有些生气,而这时景皓又跟她发火,一股气终于顶不住,也爆发了出来:“我姗妹不是你家的下人,给你端茶倒水,是因为来者是客,你干嘛和她发火!” “我——”景皓一时语塞,随即强词夺理道:“我怎么就是和她发火了?不过是以为天星才这样啊!” “是啊!我正在小林姑娘身边站着,少爷一时看错也是有的!”天星马上替主子解围。心说:乖乖,这些人平时都很和谐的,今儿是怎么了? 林雨在那边,这边的动作都看得真真儿的,怎地不知是景皓主仆瞎说,刚想再说什么,林珊却轻轻地拽了拽林雨的衣角,小声道:“雨姐,真的是看错了吧,没关系的。”说完,又把瓜子袋子放到了景皓旁边。 恰如油着了火,正烈的时候,被人兜头来了一盆凉水,不但火没浇灭,反倒在水上继续燃烧着。林雨现在就是这个样子,火正大着,没想到自己人这边来了这么一出。 屋里一瞬间安静地可怕,只听见林雨呼哧呼哧的喘气声,大家都知道,这是林雨的怒气。 可有人不怕。 那丁家掌事,一直对林雨颇有意见。因为少爷吩咐,才不得不来。她自打进屋,就对林雨极尽甜言,奈何林雨一直淡淡的。而对景皓自打进来就不停地嗑着瓜子,后来又瞟见林珊给他们主仆二人上了饮品,心中更是不快。这会儿见大家剑拔弩张的,立刻“哈哈”笑着就走了过来。 “林姑娘这是什么稀罕物事,闻着很香呢!” 林雨“哼哼”一笑,道:“算不得什么稀罕物事,景少爷他们都喝得有些厌烦了呢。若是掌事不嫌弃,便喝一碗尝尝吧!”说着,就要去端景皓身边的那碗。 “谁说我喝的厌烦了!”林雨刚端起来,就被景皓抢了过去,正热着的水立刻就溅到了两人的手上,被烫的两人手同时一松,碗就掉到了地上,应声碎了。不仅如此,两人的鞋子、裤子上,也都溅得是油茶,连天星和林珊的裤子上都溅了一些。 冬天衣服穿得厚,倒是没那么快觉得烫,可天星还是赶快蹲了下来,从袖袋里掏出帕子,给景皓擦拭着,边擦边问道:“少爷,可烫着了?” 林雨看着景皓任性的样子,气就不打一处来,刚要发火,竟见景皓急切道:“可烫着了?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说着,就一把抓起了林雨的手,心疼的看着上面有些发红的印子。满眼真诚,毫无虚假。 “他只是个小孩子!有点任性而已!自己是大人,不要和他计较!”林雨闭了闭眼,在心里默默告诫着自己。 “是不是很疼?腿脚是不是也烫到了?”见林雨还是不动,急着扯着林雨往炕沿边儿去,道:“我们去厨房,你快看看自己烫到了没有?” 他这一动,天星却是差点坐到了地上。听到主子的话,连忙起身,就要和景皓往外边去。 林雨终于压住了内心的火,道:“你们坐着吧!天星给你家少爷检查一下,我去拿一些獾子油给你们抹抹。” 说着,也不待别人动作,自己就往厨房去。没一会儿,就舀了一汤匙的獾子油进来,让他们涂抹。自己则又回了厨房,把裤管往上卷了一下看看,也没什么事。刚刚景皓是往他那边抢的,所以景皓腿上洒的特别多,自己穿得厚,倒是没什么,但也有点火燎似的疼,再加上手上刚刚那个溅到的红印,便也涂了点獾子油缓解。 林雨刚刚给自己手上涂完,就听里屋,林珊“呀!”地一声。顾不得卷起的裤管还没放下,林雨就冲进了屋里。 -------------------------- 迟来的中秋祝福!祝福大家双节快乐! 第四十八章 暗恋 林雨听到林珊在里屋叫了一声,以为她又出了什么事。纵然刚刚林珊的表现,让林雨着实尴尬。可毕竟在一起住了这么多天,自己一直照顾着,也是有感情的。听到林珊的叫声,她也顾不得自己裤管还没放下,趿拉着鞋子就进了屋。 这一进去,首先就看到林珊站在对面,满脸担心、泫然欲泣的表情。再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原来,景皓只穿了一层薄棉的裤子,坐在炕上,膝盖以下被天星卷了起来,左腿上,一串闪亮亮的大水泡。 看到景皓的腿,林雨的心也是一揪。 刚刚是景皓抢她手里的碗,烫到了彼此,水才洒的,但水洒的时候方向却是朝向景皓那边,所以景皓的长袍、裤子、靴子上的热水都比林雨的多。那茶水是滚烫的,刚刚自己负气端起来的时候已觉得很是烫手,自己穿的多,只溅到一点,便烫红了,何况是景皓呢? “少爷,疼不?”天星的声音有些发颤,听得出来,他很心疼自家少爷。 景皓对着进来的林雨笑笑,然后对天星说:“没事儿,一会儿把水泡挑破,再涂点药膏就好了。” “不能挑破!”林雨出言制止。“这獾子油是我从家带来的,特别纯,专门治疗烫伤,涂上一会儿就好了。若是挑破,就会感染了。” “这——”天星有些犹豫。 “听林姑娘的吧。”景皓轻描淡写的说着,对于腿上的烫伤浑不在意。 外面的点心好了,林雨都给装好了拿了进来。丁家掌事见也没呆下去的意思,便勾勾嘴角,告辞了。 林雨让天星把东西拿好,对景皓道:“你冬日怎地穿这么少?” 景皓笑笑,“我习惯了。” “这习惯可不好!不管什么时候,可都是要穿暖的。虽然你不太在外面,但是既然出门,还是要多穿的。” 景皓想反驳什么,可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只是淡淡的笑着,道了句:“好。” “我刚刚给你在小碗里装了一点獾子油,你回去之后若是再疼就抹一点,其实两三天也就会好了。这东西对烫伤最好了。” “嗯。” “到家了之后别捂着,尽量让把患处晾在外面,但是不能冻到了,知道了吗?” “知道了。” 林雨就像是在告诫自己的学生,而景皓,这时候也是一个乖学生。 “还疼吗?还能走吗?”见景皓起身要下地,林雨问道。 “没关系的。” 景皓下了地,走起路十分正常,丝毫看不出腿上有伤的样子。 眼见二人就要出门,景皓却突然回过身来,对出来相送的林珊道:“小林姑娘,刚刚对不住了。” 林珊没想到景皓会突然和自己道歉,她其实知道之前景皓是对自己耍脾气,不是看错人,那一瞬间其实她很伤心的。可再看到景皓强词夺理,她又有些喜欢,她觉得景皓太有性格了,这样漂亮的男子,有点脾气不是很正常么?村里的男人长的都没他好看,还都打媳妇呢,景皓长这么好看,发发脾气又有什么关系呢?在她反应过来之后,她立刻阻止了林雨。她知道林雨是在帮自己,可她并不想。景皓能和她说说话就好,哪怕是发脾气,她也乐意!若是景皓以后都不理她了,那她该怎么办? 见到景皓烫伤了,她心疼死了!她有些气林雨,也有些羡慕天星。连天星都可以为他涂药,连林雨都可以关心他,可是,好像就她没资格。 如今,景皓居然回眸一笑,对她道了歉,她何止是受宠若惊,简直是要高兴的不知所以了啊!她要对景皓说些什么呢?她应该说什么?只是在她犹豫间,景皓对着林雨笑笑,便转身出了门。林珊再想说什么,已是来不及。 门帘飘了一飘,景皓主仆的身影,就这么消失在了门口。林雨转过身来,轻易就捕捉到了林珊那一脸的怅然若失。 看了看林珊,再看了看那已经静止的门帘,林雨沉思。 这小丫头是春心萌动了?一瞬间,林雨的脑海里闪现出了这两次的画面。虽然说,林珊只见过景皓两次,但是不排出林珊对景皓一见钟情的可能。过去,她的学生大多是这个年龄的,她可以说是比较了解这个年龄段孩子的心理:因为长得好看、因为笑起来阳光、因为穿白色很耀眼、因为对她很和善……甚至说,那种痞痞的、不拘于俗的性格,没一点都有可能吸引女孩子的注意。原因很简单,却喜欢得很认真。 她回忆起刚当老师那会儿,有一段时间,因为一次错误,差点被所有学生孤立。 那时候她的班级只有三十多个人,却有五对在军训后看对了眼。于是,她找了所有的女同学,自认为推心置腹地和她们聊了一次。她没说反对,却挨个儿剖析了这些男生的优缺点。说完之后,五对里,分了四对。她觉得很有成就感,却没想到,被男生们怨恨上了。于是,课堂上,调皮捣蛋,制造各种混乱。同时,几个男生还在锲而不舍地追求着女生。终于,分开的四对和好了三对,而没好的那对,又各自有了新恋情。之后,她与女生的谈话被女生们说了出去,几乎所有同学都讨厌了她。 那时,她开展任何工作一度都十分困难,以至于校长都对此事有所耳闻,勒令学校各部门都要对她的班级特别注意。好在,人是心的动物。她一直都对同学付以真心,慢慢,同学重新接受了她。但是,对于这个年龄段孩子的感情,只要发乎情、止乎礼,她便不会多言。 青春是叛逆的。她不会再轻易去抚这些孩子的逆鳞。 可今日的情况,同以往她带的学生又很是不同。她原本的社会是人人平等、自由恋爱。可是这里,等级制度就是最可怕的枷锁。 林珊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村丫头,而且还身负不太好听的名声。虽然不知道景皓家里的状况,但就眼前所能见到的,景皓的家庭必然不俗。林珊喜欢上他,太没有希望了。 看着林珊嘴角时而弯起的样子,林雨觉得,这比她当初面对学生还难! --------------------- 刚刚误传了未修改版。现已做出调整。sorry! 第四十九章 大方 就算和林珊说,他俩没有可能,林珊也不会听进去吧。别看她不言不语,这样的孩子才最为倔强。林雨摇摇头,希望林珊不要陷得太深,也希望她早日看清两人的差距。 刚刚收拾好厨房进屋,就听外面好像有开门的声音,还不待林雨回身,一个充满活力的激动声音就响了起来。 “大姑!” 是太财的声音!林雨惊喜地下了地,太财就一溜烟儿似的跑进来抱住了她。 “大姑!”小东西不太会表达自己的想念,这时候就一劲儿叫着“大姑”。 林雨也十分高兴,太财穿的跟小熊似的、圆滚滚的,脸蛋儿冻得通红,林雨赶快用热乎乎的双手贴着他的小脸儿,给他暖暖。 “你和你爹一起来的?”林雨高兴地问道。 “嗯!”太财点了点头,“爹爹、三叔和大哥在外面卸车呢!” 林雨赶快牵着手出去看,果然门外大全、老三和正在把车上一袋袋的苞米、南瓜、材和等往下卸。 “大哥,怎么搬了这么多东西来?” 大全正在往车下拽材和,回头一见林雨,笑道:“我这不把俩皮猴儿给你送来么,他俩能吃着呢,得多带点儿粮。” “那也不用这许多啊!再说了,我这个当姑姑的,还能饿着他俩不成?”光苞米就三麻袋,虽说没脱粒吧,可也得有四五百斤,俩孩子才能吃多少?再说,之前大全就给她带了三麻袋了,一年一共才能打多少粮啊!除去交税的,这两下一折腾,就得拿出来一半了! “不是你饿不饿到的事儿,我对你还能不放心么!”大全咧开嘴,笑得灿烂。“你也别站外面了,穿那么少,快进屋,我们搬完东西就进去!” 此时外面阳光正好,但北方的雪天就是这样,晴日里的小北风,比下雪的时候还冷。只要不是风雪交加,平时下雪前的阴天和下鹅毛大雪的时候是最为舒适的。 林雨打了个冷颤,也只能领着太财进了屋。 北方的冬天离不开热炕、热水,锅底的火早上烧一个半时辰,晚上烧一个半时辰,锅里只要不做饭,就一直煨着热水,随时都可以用。 林雨舀了些热水出来,冲了四碗油茶面,等着大家进来的时候喝。 太财的那碗放在了炕沿儿边,他小小的个子也就比炕沿儿高不了多少,两个小胳膊撑在上边,双手要捧着碗、又因太烫不敢捧着,只能鼓着双颊一下一下认真地吹着,吹好几口才能喝上一丁点儿。几口之后,一脸幸福,道:“大姑,这个太香了!每次我娘喝的时候,我都馋死了!可是哥说,娘肚子里有小弟弟,我不能抢着喝!” “那你有没有偷着喝啊?”看着太财的样子,林雨忍不住想要笑。 “没有!”太财赶快摇头,“大姑告诉我要谦让、要友爱,我都记得呢!弟弟比我小,我要更爱他、让着他!” 林雨觉得自己一下子就柔和了起来,不禁抚着太财的头发,满眼欣慰。 “太财真是长大了!这么懂事。”林珊也在旁边夸赞着。太财有多皮,她是知道的,如今看着他这样懂事,着实让她另眼相看。 “珊姑姑也比原来好看了!” 林珊几乎没被别人夸奖过,一下子竟有些害羞,脸也红了起来。低声道:“哪里就好看了……” “就是不像原来了,好看了!”太财坚定道。 “人一自信就大方,大方起来,就漂亮了。”林雨微笑着,给了林珊一个肯定的眼神。 而林珊也受到了鼓舞,道:“那我以后都这样。” “这就对了!”林雨鼓励道,“正好今晚要留三哥和我大哥在这里吃饭,要不,你帮我上街买点儿猪肉?要肥瘦相间的。一会儿咱们包饺子吃。” “嗯!”林雪应着,先下地拿了麻袋,把没扒的苞米和扒好的都装了起来,又穿好了衣服,拿了林雨给的钱,准备出去。 “大大方方的,知道了吗?”林雨叮嘱道。 “嗯!”林珊无比自信地点了点头。 过一会儿,大全他们卸完了东西,走了进来,奇道:“这珊丫头大方多了啊!原来话都不敢说的,刚才出去竟然跟我们都打了招呼!” 林雨笑着答道:“人都是会变的,珊丫头能变得开朗些也好。” “可不是嘛,本来我给她送你这儿,我还担心,怕你照顾不了她。现在看来,都挺好的。”大全长舒了一口气。林珊太内向,是个用他们这边的话说叫“扎一千锥子不出血”的主儿,竟然也变得落落大方起来!他真该对他的大妹另眼相看了。 “哎呀,大妹,你这苞米咋都泡起来了!这还能吃了吗?”那边,老三在地上溜达,看到有一口缸,就过去看了一眼,没曾想,竟然是水泡着的大半缸的苞米! 大全一听老三的声音也凑了过去,一看之下,也傻了眼。 “大妹,你这苞米咋都用水泡上了呀!这、这不都得坏了呀!” “这些是珊丫头从家带来的,苞米芯子都是捂坏了、发霉了的,这样的拿去也粉不了,我就把苞米粒都扒下来了。”林雨如实地说道。这不叫背后说人坏话,大全、老三和大壮的爹都是自小的交情,尤其是大全和大壮爹,那是比亲兄弟还亲的,告诉他们,让他们心里也有个数,到时候透露给大壮爹,免得大家都蒙在鼓里,只有林珊和自己吃哑巴亏。 “唉,肯定是郑氏,那娘们儿也忒刻薄了些,把小姑子撵出来不说,就给拿这么点口粮,还都是坏的,缺德的玩意儿!”大全啐道,“不过大妹,就算苞米坏了,要么将就着吃,要么就喂牲口都行,怎么还给泡上了?这一泡,酸了、臭了,更没法吃了啊!” “就是啊!大妹,这次我可不能帮你,你这粮食不都糟践了吗!”老三也在边儿上附和。 林雨笑笑,道:“没关系!我就是想着,反正都坏了,看能不能研究出来一道新的吃食!你们也别心疼了,就算研究不明白,给牲口吃也不晚,万一我研究明白了,咱又多了个进项不是?”----------------推荐一本老妹的书!点击书名,直接进入![bookid==《皇后好嚣张》] 第五十章 进学 大全和老三完全不相信泡过的苞米粒能做啥吃食,是蒸还是煮、炒还是炖?他们都觉得林雨是异想天开了!但这东西,泡也泡上了,若是夏天,捞出来放到外面晒干,或许还能挽救,可这冬天,真是没办法了,只能任其折腾了。 林雨这里没腌酸菜,大白菜倒是有不少,就直接用热水焯了,剁成了馅,待林珊的猪肉买回来,也剁了蓉儿,两相一拌,香喷喷、亮晶晶的猪肉白菜馅儿就调制好了。接着,林雨又和了白面,屋里人多,不一会儿就包了许多的饺子。 在北方,饺子可是好东西。种麦子的少,白面自然也少。一年到头,也就过年能吃一顿饺子,可这段跟着林雨,大家已经吃了几次了。 包好了饺子,林雨又用白菜心拌了凉菜,用南瓜熬了甜汤。北方人口味重,尤其男人们,都是不爱吃甜的,但是小孩子喜欢,林雨就多做了一点。 因为大全是送太福和太财来进学的,少不得林雨要去请戚千里过来,具体的流程之类的,还是要问他才可以。 恰好戚千里刚刚下学回来,还不曾做饭,于是点火把炕烧了,就带着沛沛过来吃饭。 沛沛如今年纪小,自己也不能在家呆着,每天都跟着戚千里去书院,从巳时初到未时末,三个时辰,就跟着戚千里在教室里呆着,倒是也学到了不少的东西。小小的身板儿在炕上跪坐着,有模有样。 林雨也知道戚千里不似印象中的秀才那么古板,从上次陪李友峰喝了半宿的酒,就知道了,他也算得上是“进得学堂、入得厨房、带得了孩子、喝得了高粱”的古代全能男子了。 三个男人俱是喝酒上脸的人,半碗酒下去就都脸红脖子粗了。戚千里作为教书先生是很能讲的,虽然喝了酒,但是也给两个孩子上学的事宜说的详尽、妥当。 他答应了大全,明日早上就开始带着太福和太财去学堂,学堂里有多位先生授课,到时一定会对两兄弟多家照顾。 “我这对孩子啊,老大憨厚些,老二就活泛些,不是我自夸,都是好孩子啊!” 都说“老婆是别人的好,孩子是自己的乖。”大全借着酒劲儿夸起自己的孩子也是不遗余力。 大全平时话不算多,但这一喝酒话就多了起来。一边拍着太福的肩膀,一边道:“我这老大啊,别看才十二岁,从十岁就天天跟着我上山打猎!不管这一天翻几座山,从来不喊累!孝顺、对弟弟好,上山采了山梨、软枣子什么的,不管身上背多少野物,也得给多采点给他娘和弟弟拿回来!就是话少!” “我那老二,那才皮呢!她娘恨不得一天打他八遍!跟他说什么都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教他都能累死!不过,从我大妹回来,谁知道怎么就给他整服帖了,现在又听话、又懂事!整天就盼着能进城读书!才八岁,这样我也知足了!”说着,又端起碗,喝了一大口。 “嗯,都是好孩子啊!没想到林姑娘还有这样的本事,真是让人刮目相看啊!”戚千里接道,却也把话题引到了林雨身上。 “可不是么!我这妹妹啊,不容易啊!这个年纪出宫,什么都要靠自己努力。我这就一普通老农,干有劲儿,也帮她使不上去。还好她脑筋活泛,要不然可不得跟着我们受穷了?!” “林姑娘秀外慧中,的确让人钦佩!” “唉!她以后要带着珊丫头和我家的两个皮猴儿一起住肯定不容易,你们住得近,以后也是要多劳烦你照顾的!” “你看,我家大哥在集上你们都认识,我又和林姑娘做了邻居,咱们可不就应该多走动走动嘛!咱也别说谁照顾谁了,咱就当亲戚处着,成不?”戚千里喝了酒,也来了豪迈劲儿,嗓门儿不由自主地就高了起来。 大全的脸则又黑又红,很是高兴。“行!咱也不废话!喝!” 戚千里有一点特别好,就是不管是大全、李友峰还是老三,他都能和人家聊一起去!而且这人又会帮她扫雪,又会写小说,怎么看怎么算是个古代的经济适用男。只是林雨心中一直有个小心结,就是找男朋友不能找老师。不是说她鄙视男老师,只是老师的心都特别细,林雨自己作为老师已经够心细的了,家里两个人都心细的话,就有些不好了。当然,如果她是别的职业,她也会尽量避免找同行的。她一直认为,两个人的生活轨迹太远或太近都不好。远了,没有共同语言;近了,则没有激情。可是,这其中的分寸又哪里那么好把握呢?如果真那么简单,在现代,她有何苦单了近三十年? 吃完饭,几个男人已经喝得有些多了,但都保持着头脑清醒。戚千里晃晃悠悠地领着沛沛回去了。而老三因为是赶的牛车,也没什么危险,所以林雨就叮嘱着二人把衣服都捂严实了,送了他俩出门。索性林家沟和城里也不远,虽然外边已经下黑影儿了,但赶牛车半个时辰怎么也晃到家了,林雨便也不担心了。 收拾好厨房,林雨看着两个孩子都洗漱完毕了,就也铺被准备睡觉。来了俩小子,毕竟和林珊也不是亲姐弟,林雨就让林珊睡在自己右边,太财、太福依次睡在自己左边。炕虽然小,但睡四个人正好。 第二天一大早,林雨把修鞋机搬到了厨房,一边烧着热水,一边给太福和太财一人缝了一个小书包。她也不知道古代的学堂用不用书包,但是装点东西也是好的。 今儿早上她会忙一些,一面要把束修和文房四宝的钱送去给戚千里,还要做糕点。所以,赶快把锅里烧热的水盛了出来,留给大家一会儿洗漱,又把米倒锅里,熬好了粥盛出来。这才加紧动作,做今日的糕点。 等她糕点都做好了,大伙儿也都起来了。太财一看见书包,乐得跳起来好几次。这书包就是用做鞋面剩下的布做的,第一天上学,没什么准备。但只这样,就给太财乐得手舞足蹈,林雨的心都快化了。 ------------ 今天更新的晚了,真是抱歉。这个十一也不闲着,昨晚加班,明天还要加班。但是更新会固定,再不会晚了。每天十点,自动发布,不见不散哦!最后还是要打一下老妹的新书~戳书名进~ [bookid==《皇后好嚣张》] 第五十一章 磨坊 每天八十个糕点,虽然数量多了,但是种类没变,还是四种,只是每种多做一点。 这日,景皓没来,林雨关心得问了天星几句,天星只说他们少爷是出门了。 丁家掌事也只是拿了糕点就走,没有多做停留。 只是林珊兴致不高。林雨大抵是能够理解的。初恋的时候大多是想每天看到的。如今两天才能见到一面,心里还不知会如何煎熬。谁知,这两天一次都达不到,难怪她萎靡了。 就算全世界都不要自己了,生活还是得继续。这是林雨在现代的时候最为信奉的话之一。不多做安慰,林雨继续把苞米搬到炕上,让林珊扒。自己则穿好了衣服,准备出门。 这两天,玉米粒泡的已经有些涨了,再过几天就该有味道了,她需要赶快找地方把它们磨了。另外,磨完之后,做出来吃的,还是要往外卖的,这次她打算自己做。 打听了别人,拐了两个路口,才找到了离她家最近的磨坊。 磨坊的主人家姓鲁,人家就是鲁大叔、鲁大婶地称呼他们。 鲁大婶带林雨参观了一下磨坊。 能开得起磨坊的,家里都是比较殷实的。比如鲁家,一共两盘磨,都是直径两米左右的大磨盘,一盘做干磨,一盘做水磨。每磨一百斤干磨是十文钱,一百斤水磨是四文钱。城里有磨盘的地方少,所以每天都不少挣。 不过很快,林雨就发现了问题。 “鲁大婶,你家外面拴着两头驴,怎么不让驴过来磨,反而让人自己磨呢?” “人自己磨是一个价钱,让我的驴来磨又是一个价钱。”鲁大婶轻嗤道,驴是白用的么? “贵多少钱?”林雨是一定要让驴来拉磨的,不然就她和林珊两个人,连磨盘都推不动。 “每一百斤加两文钱!” 林雨看了看正在推磨的那家人,两个壮实的大小伙子推得正卖力气,一圈一圈,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边上还放着大约五六百斤苞米没有粉。“他俩推多久才能磨好啊?” “怎么着也得两个时辰吧!这兄弟俩有劲儿,快!” “那驴来拉这些磨,需要多久?” “那就快了呀,有一个半时辰就推完了!” 林雨略略沉思,道:“大婶,我给你提个意见,你自己斟酌一下。” 鲁大婶要靠着林雨来她这推磨才能赚钱,所以笑着道:“姑娘你有什么话就说吧!” “是这样的,鲁大婶。你看,人推磨的话,钱少,费时多。对于要来推磨的人来说,虽然累点,但是能省钱,应该是比较值的。但是对于鲁大婶您说,我觉得您可是亏大了!” “我怎么就亏了?”鲁大婶一听自己亏了,立刻拔高了声音,“他们一不用我推,二不用我的驴拉,我就舒舒服服坐着,一天赚个几十文钱,我咋还能亏了?” “可是你没算你的时间啊!”林雨细细说道,“他们两个小伙子尚且要用两个时辰推这五百斤,要是换了别人呢?力气没他们大的,这五百斤苞米不得磨上一天?你用驴的话,一天这一个磨盘就能磨上两千斤!那你能赚多少钱啊?” 鲁大婶心里合计了一遍,也明白林雨是想给他们指一个赚钱的道道,不然也不会和她说这么多,便有些不好意思道:“你看你,谁不想一天就赚几百文?可也得有那么多人用磨才行啊!” “怎么不行呢?你让驴给大伙拉磨,不收钱不就行了!” “那怎么成!我家驴就白干活?”鲁大婶还以为林雨有什么好建议,没想到开口就让她家的驴白给人家干活。心说,就你知道推磨累,我家驴就能随便糟践了?给你卖了可都没头驴值钱!“满城里,我还没听说谁家驴白给拉磨的!” 见鲁大婶有些激动,林雨“呵呵”一笑,耐心道:“不是我要推磨我才和你这么说,想省钱。而是你用驴拉磨,工作起来不就快了么,你多出来的时间,不是可以接更多的活儿么?别人家都不免费才好,这样大伙不就都来你家了吗?” 鲁大婶眼珠转了又转,一面觉得林雨说得有道理,一面又拿不准这样是不是真的合适。实在拿捏不定,就去找了鲁大叔过来。把话一说,鲁大叔也沉默了。良久,才幽幽道:“林姑娘说的也行,但是,那样的话,别人都来我家,我家的驴也是受不了,万一累死了,我们亏了不说,官府还要拿我们去问话。再有同行一去说,判我们个虐杀,也不无可能啊!” 林雨险些忘了,驴、牛、马、骡子在古代都属于农资、战略储备,每一个都要在衙门登记的,若是死了,还要去衙门解释一番,除了老死、病死之外,其他的都是要量刑的。而像是耕牛,死了之后的牛筋、牛皮都是要上交的。 “鲁大叔,咱也不是说就让驴累死,咱们让驴拉一阵儿,也得让它歇歇不是?再则,驴拉磨不收钱,但是可以收饲料啊!你们可以每拉一百斤的磨,额外要给一斤的粗糠。这粗糠不值钱,可一天少说也会有几十斤,你们喂驴也好,养猪也好,不都是进项么?” 鲁大叔一拍大腿,道:“也对啊!今儿晚上就和儿子他们商量,看看去哪儿抓(买)几头猪崽回来!”激动完,又对林雨道:“林姑娘给我们出这么个招,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呢!” 林雨莞尔,道:“我也是为自己考虑,我是想着,以后若是能一直在鲁大叔家推磨,也得给自己讨点福利不是?”说完,眨眨眼间,十分调皮。 若是林雨用别的话搪塞,鲁大叔或许还会觉得她虚伪。可她这么直白又玩笑的一说,鲁大叔也笑了起来。 “成!以后林姑娘要是在我家推磨,我就来回免费运送,但是工可得照收不误啊!” 涉及到金钱的事儿,还是事先说明白的好,大家虽都是玩笑的语气,但事儿却办的明白又舒心。 “这都是应该的!我也不能白让你们给我干活不是!以后我推磨就都来鲁大叔家了!” 定好了磨坊,还省下了车马钱,林雨还是很高兴的。其实开磨坊赚钱不假,林雨那些招也完全可以自己留着,但是眼下还不是时候。磨盘、驴子都不是便宜的东西,她现在的资金用来买这些还不够,若是硬撑着买了,其他的生意就不用进行了。所以,只能先用这个办法降低自己的本钱。 --------------- 妹妹的新书《皇后好嚣张》再次强力推荐!戳后面的蓝色书名进! [bookid==《皇后好嚣张》] 第五十二章 尝试 晚上太福和太财回来,得知两人在学堂还是很适应的,林雨就放心了。从此兄弟俩也就放心在林雨这里住下了。 兄弟俩的事儿告一段落,糕点定做也逐步走向正轨,林雨就要开始琢磨新的致富渠道了。 修鞋机从拿回来就没怎么用过,林雨是想着把修鞋机送到林雪家的,她们婆媳两个用修鞋机纳鞋底,一天可以纳出来好多双,到时候便宜一点卖,很快就能占领市场。到时候不仅是厉云县,周边的稷山县、华山县、夜游县乃至禹州、胡山国都是可以卖到的。能做多大,这就交给林雪一家了。林雨自认为没有这个天赋,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不过最主要的,还是因为林雪一家的人品在那里,交给他们,她很放心。 苞米泡到第十天的时候,就开始有些发酸、发臭,上面结了一层白色的泡沫了。不管是丁家掌事还是天星,谁都说林雨糟践了东西,连林珊都有些气苦了。她的粮食坏了,她本来就够担心的了,这下子彻底让林雨弄坏了! 林雨也不多做解释,这个做东西的方法,她只有小时候见姥姥弄过。能不能做好,她也没有把握。但是只要把面做出来,后续的东西,她是经常见妈妈做的。只有前面这段是最难的。 林雨把泡出味道的玉米粒用笊篱捞了出来,用清水细细地淘洗两遍,然后装到了一个个的木桶里,准备到鲁大叔家推水磨。 林珊凑近了,一闻,又忍不住捏了鼻子,道:“雨姐,这洗完了还是又酸又臭的!霉味儿是没了,但是这酸臭味儿也忒难闻了!” 林雨一遍淘洗,一边道轻笑:“也许你吃上了就会觉得这个味道好呢?” 林珊赶紧摇了摇头,道:“我怎么会觉得这个味道好?难闻死了!这不就是泡坏了的味道吗!” “酸甜苦辣,每种都能够做成食物。酸有醋、甜有糖、苦有野菜、辣有葱蒜,你能缺了哪种?” “那雨姐你这要去推水磨,是用苞米做豆腐吗?可是这豆腐是臭的?”林珊拧着眉毛,水磨都是磨豆腐、磨大黄米、磨粘高粱什么的,还真不知道苞米也能磨水磨。 “臭豆腐?”林雨笑了一下。这时候还真没有臭豆腐!不过可惜的是,她在现代的时候不吃臭豆腐,所以也不会做。“不做臭豆腐。苞米怎么会磨出豆腐呢?” 林珊见林雨笑得神神秘秘的,便也不再多问,她对这些坏了的苞米已经不报任何希望了。 林雨去磨坊找了车过来,把洗好的几桶苞米都装上了车。 第一次尝试,林雨是一定要看着的。她和林珊把门锁了,就跟着来了鲁家磨坊。 鲁家人口多,虽然做磨坊难免有粉尘飞扬,但是每天晚上打烊之后,他们都会把磨盘收拾得干干净净。尤其是水磨,洗得没有一丝异味儿。 毛驴把水磨拉得特别快,眼睛被布条缚住,就围着磨盘不停地转啊转。林雨就负责往磨盘里加掺了水的苞米。一会儿一桶,一个时辰就磨完了。她一共磨了泡完的苞米七百多斤,共花了三十文钱。又用笊篱给他们捞出来了五斤的苞米粗皮给鲁家。 回到家后,林雨把磨好的玉米末和水又重新搅拌了一下,防止它们沉淀。然后用前两天吊在房梁上的豆腐包布一舀舀地往空缸里过滤,把两口缸都占了。 林雨的房子本来就小,如此一来,就更显逼仄了。不过她依旧忙的不亦乐乎,连晚饭都是林珊做的。 第二天,近了下午,林雨用水舀把缸里的水一点点舀了出来,下面就是已经变得凝固住了的玉米粉了。把上面黄色的玉米粉慢慢挖出,下面白色的就是玉米淀粉了。 林雨记得姥姥说过,玉米粉里多掺点淀粉会比较好吃,于是,又把淀粉和到了玉米粉里许多,这才分别装到藤筐里继续沥水。 又控了两天的水,林雨赶快拿了一团玉米面,加了点温水和了一下。和软了之后,做成厚厚的面饼,又放到沸水里煮了一小会儿,就捞了出来。这时候,外面的面就烫熟了,里面的面还是生的。这样是为了让面团的粘合性更好些,做出来的东西也更韧些。 再次和匀面团,林雨把一枚汤套、套在了拇指上。 林雨要做的这道美食叫酸汤子,是现代时候她家乡的一种特色小吃。粉少者为汤子、粉多者为馇子。汤子有汤,味道发酸,馇子筋道,味道发臭。所以叫酸汤子、臭馇子,做法都是一样的。 做汤子和馇子的面叫汤面,汤套则是做汤子和馇子的必备工具。 汤套是用薄铁片剪成一个锐角的扇面,然后将其卷成的一喇叭状小铁筒。制成的汤套大约一寸半长,大头比手指略粗,小头比筷子略细。使用时大头朝手心方向,小头从指缝间穿出。前两天,林雨特意去定做了四个。 接下来就是攥汤子了。之所以叫攥汤子,是因为在制作汤子的过程中,要维持锅内的水沸腾,然后取适当大小一团汤面合在双手中间,双手十指用力内合,压在面团上,使其在压力作用下进入夹在指缝内的汤套里。同时甩动双臂,使汤面从汤套内蹿出,在空中被甩成一条漂亮的弧线,最后落到下面沸腾的开水锅里。攥一下,蹿出一条,所以就叫攥汤子。 攥汤子是一个技术活,当初老妈就喜欢这口儿,经常在家做,林雨看着好玩,也就学着做了。攥汤子一定要避免甩到锅外面,也要防止锅内的汤条堆积一处,粘连成团。如果成堆了,要及时用勺子搅开,等到一团汤面全挤完后,再煮上片刻,就可连汤盛出了。 盛出了汤子,林雨又用新鲜的猪肉榨了香喷喷的肉酱,用大葱切了细细的葱丝。 做好这些,林雨迫不及待地盛出了一碗金灿灿的汤子,撒上葱丝,淋上肉酱,一碗正宗的酸汤子就做好了。尝上一口,酸、甜、咸、辣、香应有尽有,再加上那顺滑的口感,嗯,实在太幸福了!---------------这两天收藏起起伏伏。因为写书也没多久,所以特别关心收藏的情况。看到好不容易涨起来的又掉了下去。心情也低落了。但是也因此要更加努力,争取每一个收藏都是实打实的。我会努力,也希望大家继续支持~! 第五十三章 汤子 眼下还没到吃饭的点儿,林雨便忍不住吃了一碗。 林珊见林雨吃的畅快,也想尝尝,可一闻这个味道,又有些退却。不过,林雨的肉酱做得好,那香气一直往林珊的鼻孔里钻,让她忍不住吞口水。 “雨姐,咱们今晚晚饭吃什么?” “吃酸汤子啊!我弄了一大盆呢,够咱们四个吃了!”林雨很自然地答道。 当看到林珊那皱巴巴的小脸儿时,终于笑了出来,“你一会儿尝尝就知道了,其实特别好吃!” “可是,那都是用坏了的苞米做出来的。吃了之后,不会得病吗?”林珊对那缸苞米的酸臭味记忆犹新。 “没关系,这东西,吃得就是那个酸臭味。不过啊,这不是坏了,而是发酵了,就跟蒸馒头发酵是一样的!”林雨解释道。这酸汤子在现代可是满族特有的小吃,在东北,只有几个地方有这种美食,虽然不贵,但会做的不多。单说那往锅里甩汤条的功夫,就不是一般人做得来的。记得当初她学的时候,双手握不实,汤面常常从指缝里往外掉。而且因为攥的力度不够,不仅甩不出弧线,还都是一小截一小截的,即便如此,还弄得自己手忙脚乱,顾不上掉到锅里的小面条,最后成了一坨面饼。不过慢慢的,做得次数多了,也就学会了。后来她还常常和妈妈抢着攥汤子,把攥汤子当成了一种乐趣。 小时候都是攥汤子的,但是到后来就有了压面器。把汤面放到压面器里,稍一用劲,压面器里就会同时出来七八条汤子,只要力度用的均匀,人人都可以压出长短相当、卖相较好的酸汤子。但是林雨一直认为,攥汤子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美。汤条与攥汤子的人,就像是彩带与舞者。那是力与美的结合,也是手艺与智慧的相契。如今,她要打开酸汤子的市场,这样的视觉美感是很宝贵的。若是以后经营得好,压面器就会应运而生了。 晚饭没别的,就是酸汤子。 太福和太财起先并不知道酸汤子就是那酸臭的苞米做的,虽然味道有些奇怪,但看到林雨给上面放上了葱丝和肉酱,都觉得诱人无比,拿起筷子就吃了起来。 林珊知道真相,就有些下不去口。可看太福和太财吃的速度越来越快,大有狼吞虎咽的架势,终于忍不住问道:“太福,这面,好吃吗?” “唔嗯嗯!”太福嘴里塞满了汤条,只能含糊得应着,待都吞下去,才道:“刚开始吃的时候味道好像有点酸。但是配上了葱和酱,真是好吃得不得了!珊姑姑,你快吃啊!再不吃我们可都吃光了!” 说话间,太福又吃光了一碗,开始盛他的第三碗了。 林珊将信将疑地用嘴唇抿了一小口碗边儿的米汤,有点酸,和馒头的酸有点像。再嘬一口,酸中又有一股苞米的甜香感觉。林珊捧起碗喝了一大口,真不是坏了的酸臭味儿,这味道很独特,吃厌了苞米粥,吃点这个,觉得很顺滑、很舒畅。这下子,林珊也接受了,拿起筷子,滋溜滋溜地像太福那样吃了起来。 林雨刚刚已经吃过一碗了,上桌又吃了一碗半。太福吃了四碗,太财吃了三碗。林珊吃得晚了,剩的少了,她把盆底都划拉到自己的碗里,也算是吃了三碗。这时候的碗都大,一碗顶现代差不多两碗。好在酸汤子是粗粮细做,并不占肚子,又好消化,不然林雨真不敢想象吃这么多,肚子会撑成什么样子。 但四个人解决了这么一大盆的酸汤子,也还是吃多了。把碗筷送到厨房,收起了炕桌,几个人就都躺在了炕上哼唧。 “雨姐,明天会不会坏肚子?”林珊还是很担心这个问题。 “你吃都吃了,现在才害怕。”林雨笑她。“不过你放心吧,肯定不能拉肚子就是,我都吃了那么多呢!” “唉!真没想到,坏了的苞米还能做出这么好吃的东西。”林珊感叹道。 林雨一翻身,坐了起来,正色道:“姗妹,你要记住,这是发酵,不是坏了。以后咱们还要靠这个赚钱的,你不要说错了,让别人误会了,还以为我们赚黑心钱呢。” 见林雨说得严肃,林珊也赶紧坐了起来,道:“我知道了。我再不会乱说了。” 林雨点点头,软声道:“我也不是凶你,咱们卖的是吃食,一定要保证品质。不是说不给人吃坏就是万事大吉,这是做人最起码的底线问题。谁吃东西都希望干净、放心,将心比心,我们也要做得干净,让人放心。是,咱们用的苞米是芯子坏了的。但是,咱们已经把芯子都剔除了,苞米粒上只有表面沾了一点,里面都是没坏的。所以,做出来的东西,我放心吃,我也放心给你们吃。而且以后也都是这样,做出来的每一样东西,都是咱们先吃,咱们吃好了才能让客人同样吃好,知道了吗?” “嗯。”林珊点头应着。 “大姑,那你要往外卖的话,咱们明天还可以吃吗?”太财弱弱地问道。他觉得很好吃,还没吃够呢。 林雨立刻柔和了线条,道:“太财喜欢吃,那多少都有!咱们想要卖钱,也得先把肚子填饱不是!明天大姑还给你们做!以后想吃什么,就和大姑说,大姑都会尽量满足你们的!” “大姑你真好!”太财滚了两圈过来,正好抱住了林雨的腰。 “看给你懒得!”林雨轻拍了一下太财的肩膀,“歇差不多就去洗洗脸、洗洗脚,然后铺被睡觉!还有,睡觉之前要干什么来着?” “要把白天在学堂里学到的东西全部回想一遍!”太财答道。 “乖!去吧!”林雨轻轻推了一下太财的肩膀,他便就势起了身。而太福也起来,和太财一起去洗漱了。 第二天一早,林雨就又做了一大盆的酸汤子,还额外盛出来一陶盆送到了戚千里家,毕竟他对在学堂里对太福和太财照顾着,让他尝个鲜也是应该的。 ps.这两天写酸汤子,我也想吃了。我是吃货,吼吼~ 第五十四章 片汤 对于这次酸汤子的尝试,林雨觉得在味道、口感上还是有些瑕疵的。她准备下次再做的时候,把玉米再多泡几天。 汤面不能一直在屋里放着,如果再次发酵,则会变得特别酸。若是夏天,就要拿出去晒干,冬天更好,直接拿到外面冻着就行了。 汤面下面还沉着许多淀粉,这淀粉也是好东西,炒菜的时候嫩肉什么的都很好。林雨自打穿越还没见过谁用淀粉,就连前两次去食肆吃饭也没有用淀粉的。这大概也与北方的饮食习惯有关,北方多炖菜,也少能用上淀粉。不过倒是有做糕点的木薯粉、马蹄粉等根茎类的淀粉。 淀粉是要晒干的。冬日里拿出去就冻住了,来年开春就会长毛了。所以林雨就在炕上铺了白布,专门烘干这些淀粉。 “雨姐,这是苞米里泡出的白面?”自昨日吃了酸汤子,林珊也爱上了那种口味,却没想到,原来不仅麦子能磨白面,连苞米里也能出白面。 听了林珊的话,林雨忍俊不禁。“这不是白面,这是淀粉。” “淀粉?不是用来蒸馒头的吗?”林珊好奇,看起来明明差不多啊! 林雨笑着答道:“这可不是蒸馒头的东西。不过,用它做出来的东西,会像之前我做的马蹄糕那样,亮晶晶的!” “那这是做糕点的?”林珊对这个新东西充满了好奇。 “是可以做糕点的,但是因为它成本要比马蹄粉、木薯粉低很多,咱们还可以把它做成蒸饺、片汤之类的主食,也是很好吃的。” “片汤?” 林珊的反问让林雨也愣了一下,玉米淀粉是做汤面的时候同时沉淀出的。上层的是汤面,下层的是淀粉。片汤这东西在现代做的也不多,远没有酸汤子有名气。饭店、小吃很少有做的,想要吃正宗的片汤,基本都要回农村,让上了岁数的人用大铁锅给做。她也是小时候跟着姥姥学的,多少年都没吃过了。 “那是一种特别好吃的东西。今晚就给你们做!”边说,林雨边把潮湿的淀粉用菜刀切成了一块块。自己做的淀粉很实、很硬,这样切成一块块之后,干了会很好储存不说,用的时候拿出来一块,用擀面杖擀碎就可以了。 景皓已经十天没来了,自打那次烫伤,就一直是天星来的。林雨眼瞧着林珊眼里的期待越来越少,也慢慢放下心来。景皓不来也好,林珊如今对他还没到痴迷的程度,充其量就是觉得他好看、看见他会心跳加速吧?这样的情况,若是长时间不见,就会慢慢淡下去了吧。 下午,见太福他们快回来了,林雨就把炕上的淀粉收了起来,又拿出两块捏碎了,加了一勺白面,用水稠稠的化开。 林雨先把锅烧热,里面化了一大勺猪油,加上葱花爆香。之后倒水,他们这儿叫“嗤汤”,形容的就是往锅里倒水的那一声响,这声响之后,锅里就都是汤了。这时候把切碎的油梭子(猪油炼完之后剩下的肥肉渣)和切成丝的大白菜一起下到汤里,直到锅里的汤完全沸腾起来。 往锅里加完调料,林雨把调成糊状的粉浆用勺子顺着锅边浇洒。这个动作其实很快,就像是把勺子一拎,粉汤就甩到锅上一样。所以,做片汤也叫拎片汤。由于锅是热的,所以粉浆马上附在锅边,没一会儿就烘干了,翘起了边儿,成了片状。这时林雨用锅铲把它们铲到汤里,就成为汤里的粉片儿了。如此反复浇粉浆,直到汤里有适当的粉片儿为止。 粉片儿遇到开水,一会儿就熟了,所以,当所有的粉片儿都掉到了汤里,林雨用勺子搅了一搅,又香又稠的片汤就做好了。 林雨把这半锅的片儿汤盛出来,又额外分出了一陶盆给戚千里,正好太福他们下学回来,林雨就让太福给送了过去。 回来时,太福拿了一包糖,说是戚先生的哥哥送来的,沛沛一个人吃不完,戚先生就让拿回来一些。 反正都拿回来了,就当是礼尚往来吧,林雨也没说什么,就给他们三个分了。 太财一见有糖,立刻就要往嘴里塞,被太福一把拦下了,道:“马上吃饭了,糖留着明天吃吧。” 太财看了看林雨,见她也是赞同太福的样子,便恋恋不舍地把糖装了起来。 而这边,林珊也本想立时就吃的,结果见太福兄弟俩都不吃,她也不好意思地收了起来。 林雨拌了一个萝卜丝的凉菜,酸酸甜甜的,配上片汤,正适合他们一屋子的妇孺吃。 大伙都惊诧于这新出的美食。粉片儿亮晶晶的,又滑又嫩。荤油和油梭子配在一起,特别香。汤稠稠的,以前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呢!喝上一口,好像整个口腔都变得绵绵软软的。 “真好吃!”太福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是啊!大姑!特别好吃!”太财也嘻嘻笑着。 “你们爱吃就好!” “雨姐,你真的很会做东西啊!我觉着吧,这个东西要是卖的话,会比昨天的那个更容易被大家接受呢。”林珊也提了自己的意见。 “大家吃着好就行。赶明儿我去买两口锅,我琢磨着,想去街边排个号摆摊。”林雨和大伙说了自己的想法。虽然他们都是小孩,但是也应该有了自己的想法。尤其是林珊,她虽然只有十四岁,但是在这个年代是可以定亲的年纪了,她住这里,很多事林雨需要她帮着做,她有权利提出自己的意见。 “可是,雨姐你户籍是不是和大全哥在一起啊?”林珊问道。 “我的户籍是单独的。没和大哥在一起。” “那雨姐只能买到一口官府定价的锅,剩下的就要高价从铁匠铺子里买了。”铁属于战备资源,百姓用铁锅、农具等可以从官府根据户籍买到相应人口数的平价货。如果想多几口锅,又没有足够的人,就只能花高价买了。这价钱就可能高出十几倍了。 “嗯。明儿我去衙门和铁匠铺里看看,你就在家里把这几天扒出来的苞米泡上就行。”林雨应着。她差点忘了,自己是单独的一口人,这样,她买铁锅就会省下许多钱了。 ps.这周没有获得推荐,要继续努力写好了才行。希望大家继续支持! 第五十五章 准备 第二天吃过早饭,林雨就穿戴整齐往衙门去。登记了一下,果然她可以买到一口一百五十文的铁锅,另外再要买,每口锅就需要二两银子了。也许是铁锅工艺没修鞋机那么复杂,价钱上竟然差了这么多。 她又咨询了一下在路边开小吃摊的事宜。若是想有固定的摊位,则需要每月向衙门交两百文钱。林雨觉得两百文钱不是很贵,于是就在临近集市口的地方租下了一个摊位,这个地方不管开不开集,人都很多,是个好地段。 离开衙门,林雨去了铁匠铺,买了三口锅,又买了三个铁炉灶,路过杂货铺,买了些瓢盆碗筷,剩下的事情,就是去木匠那里买板凳了。 木匠那里的板凳和铁匠的锅一样,都是有现成的,林雨买了六条长凳,同样让他们给送到家。 工具备下了,用人又成了问题。 若是不忙,攥汤子、拎片汤,自己就行。若是忙的话,攥汤子就要自己,拎片汤就要让林珊做。可是,林珊干活动作慢,拎出来的片汤恐怕是前面的都煮烂了,后面的还没好。这两种活儿,都要求一个速度。用谁,才能保质又保量呢? 林雨第一个想到的还是林雪的婆婆。 李母办事痛快,那时候替自己拦了丁家少夫人一巴掌,也足见她对自己真心。只是如今是冬天,自己雇佣李母,一是不知道她大冷天能否同意出来工作,二是于价钱上不少裁定。 于自己,林雨也觉得这是个赌。她现在的钱不够开个店面,不管是糕点、肉干还是酸汤子,都不足以有撑起整个店面的实力,她一个人想干店面,未免有些异想天开。同时,她又不想与人合股。金钱之上,与人瓜葛越简单越好。摆摊是她深思熟虑的结果,但是她也为自己担心。作为女人,在这天寒地冻的北方摆摊,零下二三十度的气温,会不会太难了呢?但是走路就是要一步一个脚印,不能好高骛远。 转天又到了赶集的日子。天刚亮,大全和老三就过来了,一起的还有老三的媳妇,林雨当年的发小李金花。 太福和太财从来没离开家这么多天,平日里也不说想家的事儿,可一见到大全,还是忍不住欢喜,兄弟俩直往大全跟前儿凑。 林雨也是欢喜,她就知道大全今天一定会来,倒是没想到李金花也来了。 “今儿这么早咋金花也过来了?”林雨对她印象还不错,只是孙氏那时候说她是个缺心眼儿的。不过缺不缺心眼儿要接触了才知道,孙氏倒是喜欢转点心眼儿,娘家没得好、婆家没得好、连丈夫、小叔、小姑子,也没一个人觉得她好的。 “我们老三说,赶集你这会很忙,我就跟来看看,你有没有什么要帮忙的地方。”李金花有点胖,笑起来眼睛眯眯着,很是和气。 “今儿活儿是多了些,可巧你们来了。我在集市口租了个摊位,打算打今儿起每天去那摆摊儿卖点小吃。” “大妹你要摆摊儿卖吃的?不卖糕点了吗?”大全听到林雨的话,也出声问道。 “最近研究了一点吃食,想看着好不好卖。”林雨微笑着应道。 “大姑做的东西特别好吃!”太财赶紧向自己爹爹夸赞道。 “一会儿麻烦大哥和三哥帮我把桌椅和锅灶都抬那边去,我们早饭也没吃,大伙儿到那边就一起吃吧,也算给我们招揽一下顾客。” “成!那咱们就快点搬!”老三应着。 集市口已经排了许多要领对牌的人,林雨指挥者大伙把锅架上,就开始刷锅烧热水了。 洗净切丝的大白菜、大葱等都在大盆里装着,上面用毡子盖着,防止冻坏。 大全帮着烧火,没一会儿,锅就烧热了。 林雨把一口锅保持温和,上面熥着今日要卖的点心;一口锅是热水,用来攥汤子;再一口锅嗤了一大锅汤,倒在桶里,准备随时做片汤。 嗤汤的香味儿一下子就飘满了整个集市口,有好多人早上没吃饭就过来排队,这时候被香味儿一勾、引,便都觉得肚饿起来。 林雨拿了一盆化开的面,用木勺子盛了一勺,轻轻一拎,锅边儿立刻粘了一圈粉片儿,伴着锅里的油和水的滋啦滋啦声儿,让大家伙儿都伸长了脖子,想更加努力地看清锅里的是什么。 林雨动作利落潇洒,几下子就做了小半锅。然后林珊过来,帮忙盛给了大家。 这边,林雨又烫了一团汤面,三两下就和好了,戴上汤套,一攥一攥,一条条金黄色的汤条便像金龙跳水一般,变着花儿的往水里跳。盏茶的功夫,热乎乎的酸汤子也出锅了。 林雨将几个碗在案板上摆好,依次洒了葱丝,再把昨日熬好的肉酱一碗上面淋一些,酸汤子也被端上了桌。 周围的人看得目瞪口呆,这姑娘应该是在做吃的吧?怎么这吃的他们都没见过? 有的人就直接让别人帮忙排队,自己则过来打探一番。 大全他们也头次见林雨做这个东西,光顾着看了,两碗吃的端到跟前儿了也没想起来吃。直到林雨笑着道:“咱们先吃早饭吧!”大伙儿才想起来动筷子。 这一吃,大家就有些停不下来了。天儿冷,太阳还没出来,吃这么一碗热乎乎的东西,真是享受极了! “大哥,这东西闻着可真香!”那人问了大全一句。 大全正在吃片儿汤,那口感顺滑的,让他差点把舌头都吞下去。把这一大勺吃完了,才道:“是香!我还头一次吃呢!我大妹这油放得是真舍得啊!” 那人知道大全不是胡说,那碗里亮晶晶的、油汪汪的,一看就是材料十足的。他偷偷吞了口口水,又转到老三旁边,问道:“大兄弟,你这个啥味儿啊?看着颜色怪新鲜的。” 老三吞完了一根汤条,道:“有点酸,挺爽口的!” “酸的?”一提起酸味儿,他口中又忍不住分泌出了更多口水,“酸的东西,能好吃么?” “这还能不好吃么?你看那俩孩子狼吞虎咽的就知道了!头一回吃这味儿的面,真好吃!你要不信,你买一碗尝尝!” 那人抬头一看,果然太福和太财嘴巴贴在碗口,不住地往嘴里塞着。 ps.今天强烈推荐大家一本书,是主站的《华唐》。无意中看到的,文笔真心赞,看他的书就像是看电影、看纪录片似的,质量特别高!真心!戳后面蓝色书名进![bookid==《华唐》] 第五十六章 营业 那人见太福和太财一劲儿往嘴里扒拉,就更觉得好吃了。问道:“那这东西咋卖啊?” 老三一愣,问在那边正刷锅的林雨道:“大妹,你这东西咋卖的?” 林雨放下锅刷,取了三块木板出来,放在了灶台旁边的案板那儿立着。然后微笑着,大声道:“各位邻里乡亲,我就是以前在集上卖月饼、卖棉鞋的。今儿是我们第一天在这里出摊,我们卖的是酸汤子和片汤!三文钱一碗,还有小菜赠送!” 三文钱一碗,价钱还能让人接受,主要看着林雨做,那动作挺好看的,做出来的东西也让人有食欲。那来打听事儿的,第一个就坐了下来,问道:“那我一样儿吃一碗,你能给便宜么?” 林雨一听,立刻高兴起来,道:“成!您是我们第一位顾客,您提要求,我们一定满足!”说完,又高声对着大家道:“这位大哥是我们小摊的第一位客人,他给大家争取了一个优惠!今天前二十位点了两种吃食的人,我们就只收五文钱!” 前二十位吃两碗可以省一文钱!这是第一位顾客给大家争取来的。立刻,不管有没有心思来吃的,都对那人投去了肯定的眼神。 这位仁兄也是受宠若惊,他一句玩笑话,这姑娘竟给了这么大面子,给了二十个人优惠!他顿时觉得满面荣光。 先吃完的林珊先去夹了一小碟萝卜丝来。这是林雨的拿手菜,用糖和醋拌的,虽然简单,但胜在这里没人这么做过。 “这是赠送的。”林珊微笑着道。 “多谢姑娘了!”那人对着林珊笑了笑。 一会儿,林珊就把酸汤子端了上来。那人喝了一口,稍微愣了一下,又细品了一会儿,才端起来边吹着、边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赵六子,好吃不?”帮着赵六子占座的人大声问了一句。 赵六子放下碗,大声道:“好吃!二哥,一会儿我吃完,你也来吃两碗,你早上不是还没吃饭吗?” “诶!行,那你快点吃!” 赵六子也不怕烫,几口便吃完了一碗酸汤子,正好林珊又把片汤端了上来。 片汤有油,热一些,赵六子边吹边吃,也是很快便吃完了一碗。 “哎呀,吃完热乎乎的,真是好受!”从赵六子的声音就能听出来他这人也是个干脆的。他从怀里掏出钱袋,数了五文钱递给林珊。 林雨见状,道:“姗妹,这位兄弟是我们第一位客人,咱博个好意头,就不收他钱了!” “诶!”林珊应着,赶快又把钱还给了赵六子,不经意,两人的手触碰了一下。虽说是冬天,天很冷,可两人都是刚端了热汤碗,手上感觉正都张开着,这一触碰,吓得林珊赶紧撤了手。 赵六子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露出了洁白的牙齿。“那就多谢了!”说完,便回去替他那二哥接着排队了。 有了赵六子和他那位二哥的宣传,众多没吃早饭的人就都趁着没开始发对牌、而过来品尝了一番。 林雨更是忙的脚后跟直打转,起先她还担心这天寒地冻的,自己会受不了。可就这么一会儿功夫,就浑身冒起热汗来。直到开始发放对牌,她的摊位才暂时淡了下来。 “雨姐,不算第一个人的,咱们刚刚卖出去了三十二碗片汤,二十七碗酸汤子。有二十三个人是两种都要了的。”林珊向林雨汇报了一下,刚刚人最多的时候,都没位置坐,大家伙儿也不管那些,端着碗,就那么站着吃。 林雨点了点头,就这么一会儿,她就卖了一百五十多文钱,如今苞米才两文钱一斤,她这会儿汤面加粉面,也才勉强能用上二斤,合不上五斤苞米。当然,这里面有肉、菜、盐、酱等各种成本,但是保守而言,她这一会儿,至少也会赚上一百多文了。 “大妹,你这也太忙了,我看你自己也不行啊。再说,我们早上把东西给你送来,晚上给你收回去。那明天谁来给你搬呢?”大全担心道。 “我也想着呢,若是就我和姗妹,是一定忙不过来的。我想着要雇两个人,最好是夫妻,一个能帮我做东西,一个能帮我收拾东西、烧柴、挑水的。” “大姐!”听到有人仿佛喊自己,林雨抬起头,一看,竟然是林雪全家都来了。 “还真是你!刚刚离老远、友峰就说是你和大哥,我还不信呢,这怎么今天摆在外面了?”林雪笑意盈盈的,李友峰挑着一大堆要卖的藤筐,李母牵着李菁,李父则领着李清。 “打今儿开始,我就在这儿开始摆摊儿卖吃的了。你们怎么来的?早上吃了没?我给你们做点儿去。”林雨对林雪十分亲厚,见她这大早上就拖家带口地来了城里,必然是很早就从家走了。 “我们坐村里的牛车过来的。早上吃了点熥的干粮,不饿,大姐你就别忙了。”林雪柔声应着。 “没关系,你们坐牛车也冷了,我去给你们做点吃的,你们先坐。”说着,林雨就去锅灶那里忙活起来。一会儿,就每种都做了几碗。 而这边,大全则和林雪说了林雨在这摆摊的相关事情,也说了没人帮忙的担忧。 林雨和林珊把东西端了上来,林雪一家也就不再客气,都坐在那里吃了起来。 李母刚刚就对林雨做东西的动作喜欢的不得了。她是个手巧的,做吃的、用的,都像模像样,还很有天赋,李月灵就随了她这点。后来她又听大全说,林雨想招人,立刻又想过来跟着林雨干。 “她大姐,你这东西做的可真像样儿!”李母由衷夸赞道。 “大伙儿吃着好就成。”林雨笑着回应。 林雨想开口让李母过来帮忙,可还不等她斟酌好词句,李母便有些着急了,道:“她大姐,我听大全说你想要招人来干活,你看我成不?” 林雨没想到李母自己提了出来,立刻惊喜道:“太成啦!大娘你做事,我是最放心的,这话怎么说呢,我刚刚就想问你愿不愿意呢!” “真的?!”李母见林雨很高兴地应了,也是止不住地欢喜。“听大全说,你想雇两个人,得有个烧柴、挑水的,那我们家你大爷也一起干,行么?” 第五十七章 雇佣 听李母说让李父也来打工,林雨转头看了一下正在吃东西的李父,果然,他也愣住了。 林雨笑笑,原来李母是临时提议的。 “要是大爷也能来帮忙,那是最好不过了。省着我再去雇外人了!” 李父见林雨这么说,也高兴起来,“她大妹,我也能来干活儿?” “怎么不能?这样,你们一家人商量商量,要是行的话,我就给你们两个人算三十文钱一天,供吃供住。要是不行,我再雇别人。”林雨说出了自己的条件。 一天三十文,一个月就要九百文钱。再给他们租房子什么的,一个月自己少说也要给他们一吊钱。按一天净赚一百文的话,就要给出去百分之三十,这个价钱应该是不低的。 他们一家商量了一会儿,李友峰道:“大姐,上次我和你说的事儿,不知道——” 见李友峰说着就顿住了,林雨忽然想起来,李友峰说的是那次给自己十两银子,说要与自己合伙的事儿,大概他以为这个小吃摊就是合伙的生意了呢。 “哦!那件事我正想着和你说呢。今儿在这儿的也都不算外人,我就和你说了吧,我找人定做了一台修鞋机,这个机器花了十八两银子——” “十八两银子?”不是谁故意打断,而是所有人都惊呼出声!十八两银子啊!能盖两座房子了吧!林雨也太敢花钱了! 而最诧异的该数林雪一家了,当初那十两银子对于他们来说可是笔巨款了,他家穷,就靠编筐额外挣点钱,一年能挣个三四吊钱,得勒紧裤腰带攒着,年底才能剩下一吊。相比来说,大全家的确会好些,毕竟他打猎,比李友峰挣得多许多。 当初李母得了这十两银子,是想着家里这下子可是有钱了,起码可以多买一两亩地了。他家是外来户,地少的可怜,要是能有点地,将来孙子成婚,也有姑娘愿意嫁。可没想到,李友峰不同意。他觉得若是能够跟着林雨干点什么,必是能将这钱翻倍的。李家人以李友峰马首是瞻,他这么一说,大家自然也同意。谁不希望钱再生钱呢? 但是谁都没料到,林雨最后竟然花了十八两银子去做了一台修鞋机!什么是修鞋机?他们没见过。但是一听这数字,多让人揪心! 林珊和林雨住的时间长了点,也知道这修鞋机的事儿,她见大伙儿都很错愕,便道:“那修鞋机很好的,纳鞋底的时候,几息的功夫就能缝完一个!雨姐说了,有了它,一天带做不做的,都能做十几二十双鞋!” 见林珊说完,大家更不敢置信了,林雨笑了笑,道:“倒也不是那么夸张。做普通鞋子我不敢保证,但是要是做我们上次双层底的毛毡鞋,一天做二十几双,确实不费劲。” “一天、就能做那老些?”李母瞪大了眼睛。 林雨点点头,“而且,这个机器,我觉得友峰用更好。男人有力气摇,做出来的鞋应该比女的做的好。” 从来针线都是女人的专利,林雨竟然说让李友峰做!李友峰一时也有些尴尬,道:“大姐,我也不会做啊!” “这个东西的好处就是,你即使不会缝纫,也可以做得很好!就说我吧,我缝东西是什么样,大娘和小雪是知道的。我用那个机器缝的时候,几下就好了,针脚规整又匀称,不客气地说,比大娘做的都好!” “真、这么神奇?”李友峰被林雨说得将信将疑。 “你就放心吧!将来,咱们的鞋底肯定好卖!”林雨打包票。对于这个落后的年代,机械绝对是最能抢占市场的东西。只可惜,她对机械研究甚少,这个修鞋机还是因为有了先天条件才能绘制出来,这也还花了她许多天的时间回忆。若是她是学机械的,估计可以给整个时代都带来巨大影响的吧? 见林雨肯定,李友峰也充满了期待,或者说,整个李家人都盼望着赶快见到那个神奇的修鞋机。 讲了这么多,集市口的人也陆续多了起来,边儿上的摊位已经开始吆喝着招揽顾客了。 “怎么样?大爷和大娘能来我这儿干吗?” “能,以后家里交给友峰他们俩。我和老头子过来给你干活!”李母不待大家反应,她就直接下了定论。她见林雨往边儿上的摊位瞅了几眼了,知道她是着急了,便当机立断,应了下来。 “那成,那大娘今儿就上岗吧!帮我喊一下客人,然后我再教你做这些东西。”说完,林雨就站了起来,准备也喊上两嗓子,让大家都知道她这儿的吃的。 老三使劲捅了捅李金花,也不知是穿的多还是怎么的,他之前一直捅咕她,她都没反应,这会儿他动作大了,李金花一下站了起来。 李金花的动作有些大,林雨看着她,道:“金花,你这是咋了?” 不等李金花开口,老三道:“我俩其实也商量了一下,看你这要是忙不开,让金花也来帮忙。” 林雨这才明白,老三今儿带着李金花过来,原就是想让林雨帮她也找个挣钱的营生的。老三待她和大全都好,老三的爹又是村长,于情于理,林雨都不能拒绝的。 “三哥,你能开口,就是帮了妹子了。我这本来缺两个人,刚刚都答应大爷和大娘了。这样吧,金花今儿先和我学着,等我这儿再需要人,我第一个就找金花,成不?你也知道,我还得做糕点什么的,有时候确实是忙不过来,这摊位是今天才摆上的,谁也不知道生意怎么样——” “没关系,大妹,咱这都是没出五服的亲戚,谁也不装假。以后能用得着的时候,就叫上她就成,左右我们家里也没安排,等你这儿忙不过来的时候,我再把她送来!”老三没有生气,他媳妇没那么多心眼儿,刚刚他一直暗示让她开口说来干活,她都看不懂,白白错失了一次机会。不过他和林大全是正经的好兄弟,和林雨也有交情,他知道林雨说了,以后就肯定能用李金花。谁都想给自己的日子过好,有机会当然得抓一抓。 ps.1强烈推荐好文。上月新书月票榜首位的《大神已掉线》,好看炸裂! 为什么别的职业选手退役回游戏混的风生水起,我却混的跟网文废材流小说主角一样苦逼? 想看就戳后面蓝色书名:[bookid==《大神已掉线》] 2《剩女甜园》已经有九百五十多个收藏了,很感谢大家的关注!另,今天发现云起书院也已经有了四百个收藏了,在此,同样谢谢云起书友的支持! 第五十八章 貔貅 没一会儿,开始陆续有人来林雨这儿吃东西了。 这年头没什么好吃的,就是想吃,也没多少钱买;就算有钱,也不一定能找到地方买。这样,赶大集就成了人们的一种乐趣,尤其是冬天没什么活儿,大家赶集的时候买点平时吃不着的东西,也算是小小的享受了。 林雨和李母一起喊着卖酸汤子、片汤、点心什么的,大家都很好奇,有些生活不错的,就过来尝个鲜。 林雨拎片儿汤的时候,就让李母和李金花在边儿上学着,这个简单,先期只学会让粉汤淋均匀就可以了。到了熟练以后,动作自然就好看了。 李母学这些东西很快,看林雨弄了两次就能上手了,虽然动作不是很优美,但已经能做到粉汤均匀了。 李金花也学着拎了一勺,出乎林雨意料,她对于做吃的,也是很有天分的。 今儿中午该取糕点,没想到,是丁嗣亲自来的,而且是有备而来。 丁嗣怀里抱着一个陶瓷的貔貅,约有成年猫儿大小,体态圆润。上面短翼、双角、卷尾、鬃须、突眼、长獠牙皆用彩绘,在这冬日里显得十分艳丽。 “恭贺林姑娘开张大吉啊!这只貔貅作为贺礼,请林姑娘笑纳。”说着,丁嗣把貔貅递给了林雨。 “这怎么使得,我这只是一个路边摊而已,怎么当得起丁少爷的重礼呢?”林雨连忙拒绝,她可不愿与丁家礼尚往来。一则自己不想与他们有太多瓜葛,二则自己小本经营,也与他们往来不起。 “如今只是一个小摊位,以林姑娘的能力,必然不久就会开张铺面的,这只貔貅,权当贺喜林姑娘财源广进,生意更上层楼吧!” 人家话都说得这么好听了,何况伸手不打笑脸人,在这大街上,两个人如此你来我往更不好看。于是,林雨只得接过,道了谢。 这貔貅倒是别致。往往倒是见过貔貅嘴里叼铜钱的,可这只貔貅叼着的铜钱上面有一个小的机扩,铜钱向下一压,便是个小洞。而这个洞的大小、形状,刚刚能够放进一枚真的铜钱。原来,这陶瓷貔貅竟然是一个存钱罐。 丁嗣演示完,林雨便也觉得十分喜欢了,若是将来开了店铺,摆在柜台上是再好不过了。 人家送了贺礼,林雨自当好好招待,当即给丁少爷一行做了酸汤子、片汤,又拿了糕点和小咸菜,请他们吃。 丁嗣是丁家独子,丁家也算是殷实,所以他自小就甚少吃粗粮。本来他觉得在路边吃东西是有**份的,可既然他想追林雨,就要忍着。他以为还是粗粮的东西,听着名字就不甚高级,可一端上来,竟然这样香。不说那片汤,单就是酸汤子金灿灿的颜色,就够教他喜欢了。浅尝一口,果然独具风味。 丁嗣早上吃了饭,但还是吃了一碗酸汤子。片汤油太多,他肚子里不缺油水,只是片汤口感还不错,他就也吃了两口。 “林姑娘做出的东西果然不同一般!一会儿我得让下人拿着陶盆来多买一些,给祖父和父母尝尝。” “丁少爷真是孝顺,有什么新鲜的东西,都能想到长辈。”林雨顺势夸着他。 丁嗣满意地笑着,带着人离开了。 丁嗣前脚刚走,后脚天星就驾着马车过来了。林珊一看,不是那架华丽的马车,便知今日景皓定是又没来,眼中不禁闪过失望之色。 倒是天星,一见到林雨,赶快从马车上跳了下来,把马栓了,就拎着食盒跑了过来。 “林姑娘今儿咋换这儿了?” “打今儿起,以后就天天在这儿摆摊了。”林雨接过天星手中的食盒,道:“我这新出了两种吃的,你饿不饿,要不要来点儿?” 天星往旁边别人正吃着的碗里瞅了一瞅,道:“可巧我今儿吃的少,这会儿过来正饿着呢,麻烦林姑娘了!” “不麻烦,你坐着,我这就去给你做。”说着,林雨把食盒递给了林珊,让她帮忙装糕点,她则去做吃的。 “林姑娘,这东西真好吃!”说着,天星的眼底,也闪过一丝低落。“可惜我们少爷不在,不然他一定喜欢!” “景少爷还没回来?”林雨问道。 “没呢。他出门办事,也不知道年前能不能回来。” 林珊在一旁收拾东西,小心翼翼地,就是想听天星说说景皓的事儿,却原来,景皓要离开那么久,年前都不一定能回来。林珊有些失落,收拾了碗筷就送到了收集脏碗的桶里刷。 每个赶集的日子都是学院放假的时候。之前大全看林雨这边忙,就带着儿子去集上逛了,而李友峰则带着媳妇、孩子去卖筐了。 眼瞧着快午时了,天儿暖了一些,集也快收摊了。这时候,就见戚千里领着沛沛往集上去。他一看到林雨,就走了过来。 “林姑娘这是要在这里摆摊了?” “是啊!最近没什么事儿,就卖卖酸汤子和片汤。”林雨笑着应道。 “这两样东西很好吃,一定会卖得好。” “呈您吉言!对了,你怎么这时候往集上来了?” “要收摊了,我来帮我大哥收拾收拾。正好他也没吃过这东西,我一会儿带他来尝尝。” 一会儿,果然戚千里带着戚大叔过来了,这一聊天,才知道,戚大叔名叫戚万里,林雨之前是看他老态,才叫他“大叔”,可沛沛又叫她“姑姑”,戚千里又是太福的师长,于情于理,她都不该叫戚万里“大叔”了,便改口叫了“戚大哥”。 林雨想着,戚万里这人爱说话、好交人,定然是了解很多事的,便开口问道:“戚大哥,我想和您打听一下,您知道这附近谁要租房子吗?” 戚千里一听,心中“咯噔”一下,不待戚万里回答,便问道:“林姑娘是要搬走了吗?” 林雨也没多想,只道:“没有,我的房子还没到期。我是想找一个,先让我妹妹的公婆住着,他们帮我工作,我得给他们找个住的地方。若是地方大的话,我便等这边到期了,就搬过去,若是地方小,就还这么住着。” 戚万里刚开口道“我倒是知道这么一个地方——”便被戚千里打断了。“我家里西屋还空着,想租出去很久了,不知道林姑娘觉得如何?” 第五十九章 招租 戚千里招租?这自然是好的!两家比邻而居,以后出摊、收摊、吃饭、准备材料都十分方便! “不知道戚先生租金是多少?我这是做吃食的,我大爷、大娘若住你那里,以后我妹妹家有人来的话,恐怕也要住过去,这样是否会影响你读书?”林雨摆出了一个现实的问题。 “不会、不会。”戚千里摆手,道:“林姑娘也知道,我家那是三间房子,我与沛沛的东西甚少,西屋一直是空着的。闲着也是闲着。再说,我一男人,做饭、持家什么的都不如女人。大爷、大娘过来住的话,我也没有别的要求,以后家里吃饭、挑水、烧柴之类的给我包了就行。林姑娘意下如何?” 其实,戚千里的“租金”并不便宜。他们父女两人的伙食,家中的取暖、用水,这些粗粗算下来,起码也要百八十文一个月。林雨的独门独院租下来才一百八十文,所以这个价格,目前来看,是贵了。但是如果放在夏天的话,省去取暖这项,夏天的东西也是便宜,那么,租金就会降很多。 林雨陷入沉思。 戚千里此举是简单的招租吗?戚千里仿佛是对她有意的。他们这北方边关,本就没南边那么限制男女接触,乃至于她一个女人抛头露面做生意,大家也没觉得什么不妥。但是若戚千里无意便罢,若是有意,她此举会不会授人以柄?她是身正不怕影子斜的,可架不住别人有那些心思啊! 想想,林雨自嘲地一笑。别人该想什么,总归自己是拦不住,那么租与不租戚千里的房子,只要自己的心不变,别人说什么又有什么关系呢?诚然,她一大龄剩女,他一鳏夫,接触多了,难免被人闲话。但此时已经做了邻居,就先这么样吧!以后,若是生意好了,租了门面,自己也便换个大房子,到时候也就省去这些麻烦了。更何况,如今是冬日,又已经午时了,自己走不开,难保今日还能租到房子,那李父、李母今日住哪儿?既然戚千里那一切都是现成的,就定他那儿吧! “戚先生那有地方,就再好不过了,也免去了我找房子的许多麻烦。只是若以后我们叨扰到了,望戚先生一定直言哪!” 戚千里一听,林雨应了,自然十分欢喜。“哪里,以后都要劳烦大爷、大娘和林姑娘多多照顾了!” 戚千里的话让林雨很受用。总归他不是把自己排在前面,或者只说让自己照顾。这说明他对自己还是很尊重的,起码也能做到发乎情、止乎礼。 那边,李友峰也过来了,得知爹娘的住处解决了,也是高兴。再加上他与戚千里喝过一次酒,又在他家住过,本就兄弟相称了,自然没什么不同意的,还说明天就把爹娘的生活用品和大材送过来,麻烦戚千里了云云。 散了集,林雨的摊位又忙了一阵子,她这边亲戚太多,摊位又小,实在没地方招呼,索性不是别人,大全就招呼着大家一起去林雨家呆着。而李友峰和林雪,则上街给爹娘买了行李,又去戚千里家把西屋收拾干净了,不在话下。 这边,林雨直忙活到了近酉时才回来。往常这时候都要洗漱完睡觉了,可因为要等林雨,家里还都灯火通明。 大全和李友峰他们帮林雨把锅灶等东西放好,对林雨道:“戚大哥家里有个推车,说可以借咱们一阵儿,等你有了工具,再还给他。” “戚大哥有心了,我确实在木匠那定了一个推车,不过还没回来。”林雨应道。 随即,她从柜子里把修鞋机拿了出来,放到炕上,对众人道:“这就是修鞋机。” 众人期待了一天,没想到最后看到的是这样一个小东西! 这么小的一个东西,竟然值十八两银子! “这么小的东西,一天能做那么多鞋?”李友峰持怀疑态度。他知道林雨把机器放在家里,可是他在这屋里里里外外都瞧过了,也没看见什么大的机器。他心里是很焦急的,却没想到,林雨说的竟然是这么小的东西,而且就放在柜子里。 “你不要小瞧这个小机器。这可是十足的铁器,一点别的东西没有。只这工艺,我都觉得十八两银子是便宜了。”说着,林雨用毡子铰了两个鞋垫,左手把鞋垫往钢针下一放,右手便摇了起来。随着手摇一圈一圈转动,林雨的左手也一点一点推进,当真是几息功夫,一个鞋底就纳完了。 “乖乖,这小东西竟然缝得这么好!”李母拿着鞋底感叹着。她在这些人中,是最有发言权的。“唉,我这做了几十年的针线,这么一看,还赶不上这么一个小东西啊!” “大娘也别这么说,人做的东西和机器做的到底是不一样。人做的东西有很多心思在里面,这才是最宝贵的。”林雨想到了酸汤子的制作,手工攥汤子和压面器压出来的一定是两种感觉,不懂的人分辨不出,可懂的人,一眼就知道了。 说完,对李友峰道:“你来试试!” 李友峰坐过去,他手指粗,略微有点笨拙,但这东西简单,无非就是一摇、一推的事儿,没几下,也完成了一个鞋底。 “可真不得了,这竟然是我做的!”李友峰拿着鞋底,一脸的不敢置信。 众人也都惊呆了,这东西得有多神奇啊!什么都不会的人,竟然也能纳出针脚细密的鞋底! “大姐,这东西太好了!”李友峰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这一台小机器,顶上多少人力啊! 林雨笑了笑,李友峰对这东西感兴趣就好,只是没曾想,他竟然是这个世界的第一个修鞋匠! 随后,林雨又把如何换线、怎么保养等东西教给了李友峰。都说完了,也是快戌时了。 这个时间,别人家肯定是都睡了,他们屋里,大人还好,小孩儿一个个都困得睁不开眼睛,有的已经睡着了。 “这样,今儿我把小菁和小清留在这儿,一会儿爹娘和小雪领他们回隔壁睡。我就跟着大哥他们回林家沟。明儿我从林家沟回家,给爹娘的东西都送来了,再接他们娘仨回去。” 林雨见实在是睡不开,就同意了李友峰说法,送别了大全、老三他们。 第六十章 意外 第二日,天刚亮,林雨便起来做饭了,那边,林雪也早早的过来了,和她一起做。毕竟一下子多了七个人的伙食,林雨一个人一下子适应不了、也忙不过来。 简单的南瓜粥、苞米面干粮、酱炖大白菜和萝卜丝凉菜就是今日的早饭了。林雨他们吃完,又把其他几人的饭菜都在锅里热着,便出了门。 直到摆完摊,时间也才刚刚辰时。街上陆续开始有了行人,一天的生意也就开始了。 中午,李友峰把东西都送了过来,又接了林雪和孩子,拿了修鞋机,买了布匹,就回家去做鞋去了。 林雨这边通过几天的适应,逐步走向了正轨,一天生意再不好,也能卖个百八十碗,糕点也能卖一些。客人少的时候,几个人就围在一起扒苞米,时间也能合理利用。 就是天忒冷。忙起来的时候还好些,不忙的时候就冻得厉害。虽然大家都穿得不少,但一直站在外面,怎么注意也还是冷,所以林雨就把三个炉灶摆成了三角形,没事儿的时候大家就在中间呆着,被一圈的热炉灶烤着,总算是好了许多。 不过也有不顺心的,就是丁嗣几乎每天中午都来。他若是普通客人还好,可他每每来了之后,眼神儿总围着林雨转,让她很是不舒服,不能张口往外撵不说,还要和颜悦色的招呼着,心里难免有些膈应。 而她越是这样,丁嗣就越觉得林雨爱慕自己,来得愈发勤了。左右他在这旁边也有铺子,所以天天借着巡视的名头,中午来这里吃饭。 可到底丁嗣是娇生惯养的,偶尔吃顿粗粮,他觉得新鲜得很,可天天吃,他就受不了了。他来吃的越来越少,后来干脆就不吃了,每次都是打包回去,说是要给他祖父吃。林雨也不知道真假,他来买,她就卖,也不管那些。但是林雨忘了,纵然自己其身端正,也架不住一句“人言可畏”,就是她的放任,才造成了后来的一些麻烦。 而这厢,林雨意识到,丁嗣吃够了,也代表着大家伙儿对这两样吃食渐渐淡了下来,在厉云城里,酸汤子和片汤就不再是新鲜的东西。收入每天也就稳定在了六十碗左右。 片汤油水大,会顶饿些,可酸汤子就不同了,普通女人吃个两碗都不成问题的,渐渐地,酸汤子就卖得不如片汤好了。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林雨又想了新招。 人们吃一碗酸汤子往往吃不饱,两碗又觉得贵了,那就不如给加点干粮。 可是干粮没有新意的话,人家也是不愿到这里消费的。试问,家家都吃苞米面的不发酵锅贴大饼,有几个会出来吃这个呢? 不过这也不难,材料都是现成的,她只要稍一变通就好。 所以,第二天,林雨的摊位上就出现了水晶蒸饺。 这水晶蒸饺仍是用苞米面做的,只不过筛得特别细致,又加了淀粉。这样发酵出来的苞米面不仅绵软、筋道,看起来还特别漂亮。 菜饺分素馅儿和荤馅儿两种。素馅儿就是白菜馅儿,两文钱一个、三文钱两个;荤馅儿就是萝卜丝加油梭子馅儿的,三文钱一个、五文钱两个。这比别人家的纯苞米面的蒸饺都贵了一文钱,但是口感却好了许多。而且人的心理就是这样,本来可能只打算吃一个的,但见两个能省下一文钱,就觉得吃两个像是赚到了,一个像是赔了。于是,林雨的摊位又火了起来。 钱虽然是一个一个铜板赚得,但好在积少成多。半月下来,各种东西加一起,也赚到了两吊钱。 其间,十月二十三的时候,李友峰来了一趟城里。他很能干,也善于琢磨。几天的功夫就做了一百多双,还都是价格相对较高的千层底。 往常李母要是做千层底,怎么也得两天能做出来一个,可李友峰,用了六天时间,就做出来一百多双!而且每几层就用厚实的白布锁了边儿,看起来十分规整。 李友峰把这东西拿来,就是想跟林雨商量一下价钱和销售渠道,毕竟这是两家的生意。 林雨首先想到的就是那次拿她毡子的店铺,而李友峰想到的则是林雪以前一直卖鞋底的店铺。 鞋子大家不是不能做,只是有钱甚至是权贵的人家往往要在鞋面绣花、镶珠,而材料上又会要求锦、锻之类的,他们若做出了鞋面,反而不好卖了。 如此,林雨就把摊位先交给了李母她们。李母现在汤子攥得很熟练,林珊也可以做片汤了,只是忙的时候,两人干起来略微吃力。 林雨决定把这两个店铺都考察一下,而出于尊重,她要先去看李友峰说的那家。 两人拿着鞋样儿,走了一炷香的时间,到了一家布匹行。这家店铺正在闹市,不大不小的门面,门上悬着牌匾,写着“布匹行”三字,林雨还正纳闷儿这店怎么没个名字,就随着李友峰进去了。她没看见,门边伸出的幌子上写着“丁记”二字。 进了店铺,李友峰十分客气地问道:“小哥儿,不知你们掌柜的可在?” 来买布料、卖鞋底的人很多,伙计是不会对李友峰有什么特别的印象的,只是李友峰穿着上只是个老农打扮,后头林雨因为正在摆摊儿做东西,所以穿的也并不好。伙计便抬着眼睨了一下二人,道:“有什么事儿和我说便好,我们掌柜的正忙呢。” 这个时代可不流行什么“顾客是上帝”的说法,物资短缺着,你爱买不买,所以伙计脾气都大得很。 但是明白不代表接受。林雨立刻就对这个店铺的印象打了折扣。 李友峰却是陪着笑脸,道:“那咱们这收鞋底是多少钱一对?” “你东西拿来了吗?要是拿来了,就给我瞧瞧,我看过了才能给你价。”伙计的态度很是高傲。 李友峰从包袱里拿出一个千层底,递给了伙计。 这伙计就如鉴定什么古董一样,翻来覆去,仔细瞧了起来,半晌才道:“还成吧!十文钱一双!” 第六十一章 冤家 惯常人家做鞋底,用的都是穿坏的补到不能再补的衣服,边边角角都不舍得扔,一块块逢到一起,放在桌子上抹平了,然后一层接一层得往上粘,粘到几层之后,晾干。然后用鞋楦铰出鞋底的形状,锁了边儿,把一层层再摞到一起。普通的鞋子就是三层布锁一个边儿,再把两个锁过边儿的缝在一起。这样的鞋底是五文钱一对。而如果全是用结实的好布做的,那价格就是十文钱一对了。价格上差得多,皆因布料的好坏、新旧都有差别。 千层底的工艺和普通鞋底是一样的,但是在摞锁过边儿的鞋底时,则要五层布锁一个边儿,六个锁边儿的往一起缝。厚度与难易程度可想而知,不说普通人纳千层底耗费时日,就是用修鞋机,也是很不轻松的。一般旧布做的千层底可以卖到七文钱,好布做的就要卖到十四五文了。 可这店铺的伙计假装自己很懂,研究了老半天,却给了个十文的价钱,明显就是想要唬他们。若是成功了,那中间的利钱则是他得了。 “小哥儿,你就甭开玩笑了。惯常我家那口子也是在你们这卖鞋底的,十文钱一对。今儿换了这千层底,用的还都是好布,怎么还能是一个价钱呢?”李友峰从来给人的都是憨厚的表象,这样一笑起来,伙计更觉得他好欺负,道:“咱这店里可没收过那么高的价钱,您去别处打听打听,这厉云城里,怎么会有这个价钱?” 李友峰听这伙计跟他无赖,自然是气得不行,道:“前几日在你这买布的时候,掌柜的还说,要是做的好的话,会给高价钱。到你这儿怎么就降了?也罢,那我们就换一家!” 说完,就去抢那伙计手里的鞋底。 小伙计一见李友峰力气甚大,真是要走了,而刚刚又说掌柜的也说要给高价,就赶紧道:“诶!等等,我看这针脚很匀称,瞅着挺结识的,这样,十三文钱,可不能再高了!”他是想着能压一文,就多赚一文的。 李友峰气道:“我今儿来是跟你们谈生意的!我不与你说,让你们掌柜的出来!” 李友峰个子高,嗓门大。这一发怒,里屋就听见了。 于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人便从里间儿打了帘子出来,板着脸道:“发生什么事儿了?” 伙计立刻松了与李友峰争抢的手,赔笑道:“这对夫妇要在咱们这儿卖千层底,我给的价钱他们不肯,非闹着要见您!” 听到伙计的话,林雨和李友峰登时万分尴尬。林雨戴着帽子,看不出盘头与否,自然也看不出她是否是妇人。 但这伙计也未免太不长眼神。自打林雨进来,离李友峰站得是有一段距离的,并没有靠很近,亦没有言语、身体、眼神上的任何交流。他只看一男一女,就断定他俩是夫妻。纵然林雨年岁合该是个妇人,可这伙计怎么能这么说呢? 林雨气得脸色发红,李友峰则反驳道:“她不是我内人,别胡说!” 林雨气道:“这伙计也忒不像样子!我们走!” “慢着——”还不待林雨转身,一个女人的声音便响了起来,口气中,满是轻蔑与高傲。 林雨抬头,不禁冷笑一声。 当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近日真是时运不好了,不仅在摊位上每日要看见那个讨人厌的丁嗣,连出门谈个生意都能遇到他家的母夜叉。 “丁少夫人!”林雨冷冷道。 “我道是谁来我们铺子里闹,原来是我们的二少夫人!”丁少夫人刻薄,自打她上次被林雨推倒,十分狼狈,一直怀恨在心,在家里闹了很久。只是,她还不知道丁嗣近日缠上了林雨,只当每日家里的点心是丁夫人吩咐买的,否则就不会说出这句话了。“不过,哼哼。”丁少夫人掩嘴笑了一下,“如今是看进不了丁家,就换成了野汉子了吗?可惜,人家野汉子也不承认你呢!” 李友峰一听她张嘴便骂林雨,纵然脾气再好,又哪里忍得住,也不管人家身份高低,上来就教训一下丁少夫人。 这边,掌柜、伙计、丫头一见李友峰要动手,怎能让他打到,立刻护着少夫人的,挡着李友峰的,全部防范了起来。 “你这娘们儿,嘴巴放干净些,再侮辱我大姐,看我不打死你!”李友峰被他们拦着,只好开口骂道。 “当你大姐是什么好东西!一天天仗着自己会做点东西,哄得我婆婆团团转,还不是觊觎我们丁家!”丁少夫人嘴上不饶人,听到李友峰骂自己,立刻反驳。“不过,看起来也不是亲姐弟嘛,什么姐姐弟弟的,说出来让人笑掉大牙!” 林雨骨架小,长得有些纤弱、秀气。可李友峰则是个子高、身材大,连带着五官到处都大。两人确实没有一点相像的地方。 “丁夫人怕是以己度人了吧?自己不好,就当别人都和你一个德行吗?”林雨也是忍不住了,这丁夫人是傻子吗?明明自己无意,非得一劲儿往前撞! “哼哼!我什么德行?我的德行总比你这天天想着勾、引男人的狐狸精强!” 林雨踏前两步,身子微微前倾,轻声道:“丁少夫人真是悲哀!自己的男人看不住,到处诬赖别人!不过,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你再辱我,我可不管你是谁家的夫人,反正我光脚的不怕你穿鞋的,惹急了我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丁少夫人和丫鬟被最后林雨那恶毒的眼神吓了一跳,随即又觉得林雨不过是虚张声势,便又成了充满斗志的公鸡,道:“哼!别嘴巴上说得清高!到时候人家一许你好处,还不是巴巴地贴上来?” 林雨真想抽她一巴掌,这丁少夫人脑子一定是纸糊的!自己每次不都是表现出无意了吗?丁嗣一个男人,林雨不能和他在街上说什么不好的。可在丁家的时候,无论是丁夫人、掌事还是这位少夫人,她的态度都还不够明确吗?他还真拿丁嗣当个宝了! 看着丁少夫人趾高气扬的样子,林雨怒极反笑。 “我说了多少遍,根本就不想进丁家?你不信不是吗?好,我今天就告诉你,你胆敢再惹我,我立马嫁进丁家,就当你夫君的二夫人!” ps.推荐两本同组好友的畅销书~《暴走军娘》和《重生之杨门毒女》~请戳蓝色书名! [bookid==《暴走军娘》][bookid==《重生之杨门毒女》] 第六十二章 气人 林雨的话让让在场的人全部愣住了! 她说她会嫁进丁家! “啊——姓林的,你敢!”丁家少夫人首先反应过来,猱身就往林雨这边扑来。 少夫人往前冲,丫鬟哪里敢拦?登时丁少夫人就冲到了林雨跟前,伸着双手就要往林雨脸上抓。 林雨这段日子总干活,身子灵巧了,也有劲儿了,一个转身,就躲过了丁少夫人的攻击。 “我有什么不敢的?我说了,你最好别惹我!给我惹急了,嫁进丁家,第一件事就是让丁嗣把你休了!” 林雨纯粹就是气她!显然,丁少夫人气得满脸通红,恨不能把林雨撕碎了! “啊——你这个贱、人!”丁少夫人一边喊着,一边又往林雨这边冲。 “你再给我发疯,我今晚就嫁!”林雨高声喊道。 丁少夫人愣住了,她说她今晚就要嫁! 丁少夫人是害怕的。丁嗣妾侍也有两个,年轻、貌美。虽然她已经三十多了,身材也走样了,也开始有皱纹了,但她从来不担心那两个小妾,因为她们空有美貌,没见识不说,连个像样的娘家都没有。可这林雨不同。她是出宫的宫女,她长的还不错,纵然年纪大了些,但有一身赚钱的本事。丁夫人说了,她让丁嗣娶林雨进门,无非就是看中林雨会赚钱,将来能让丁家更红火。可是,她现在没有美貌、没有宠爱,剩的只是个有钱点的娘家了啊!要是来了一个林雨,她不就最后这点资本都被人取代了吗?而且,丁家人丁单薄,丁嗣这代只丁嗣这么一个男人,到了下一代,她生了三个女儿,丁嗣现在连个嫡子都没有。万一林雨再生个儿子,那她就真的会收拾行李走人了! 丁少夫人握紧了拳头,闭上了双眼,良久,方睁开眼睛,恶狠狠道:“我绝对不会让你嫁进丁家的!” “那我谢谢您了!我还真不想进那丁家!” “你的话当真?”丁少夫人一瞬不瞬地盯着林雨,试图在她的脸上找到答案。 “我说了许多遍了,我根本无意!”林雨懒得理她,给了她一个白眼。 “你最好记住今天的话!”丁少夫人一字一顿。 “那你也最好记住我说的话。”林雨也无比认真地道:“别惹我!” 说完,一个转身,道:“友峰,我们走!咱们宁愿自己单干,也绝对不要与丁家合作!” 李友峰使劲耸了一下双臂,脱离了掌柜和伙计的钳制,冷哼一声,也跟着林雨走了出去。 两人刚走,掌柜的从地上捡起了李友峰刚刚掉的那个鞋底。他反复端详着,又仔细摩挲了一遍,道:“少夫人,这鞋底做的当真是好啊!” 丁少夫人拿起鞋底,勾了勾嘴角,道:“鞋底再好,没个好帮,也终究上不得台面。”说罢,将鞋底投进了火炉中。“今儿这事儿,要是传进了少爷耳朵里,你们三个就掂量着看吧!” “小的不敢。”三人同时答道。 丁少夫人轻哼一声,继续进屋挑她的布料了。林雨说的也没错,只要她没那个心思,她就只看好自己男人就行了。 这边,林雨和李友峰出了门,李友峰道:“大姐,刚才真是对不起。” 林雨也刚顺过来气,她真是没想到会遇见丁少夫人。回头看了看这家店铺,那随着风飘扬的幌子上可不就写着“丁记”二字吗!也合该她与那丁少夫人有这么一遭,刚才怎么就没看到呢! “没事儿,你刚刚也是尽力帮我了,那两个大男人一起拉着你,你也动不了。不过,也幸亏你没打她,不然咱俩铁定被抓起来。”纵然这两次林雨都很想抽她,但都忍住了。和人家斗几句嘴没什么,若是打了人家,那性质就不同了,这点理智她还是有的。而刚刚李友峰虽被他们拽住了,但是他一直努力往林雨这边挣扎,生怕林雨被丁少夫人碰到,他也是尽力了,林雨又怎么会怪他? “大姐,你刚刚说——她要闹的话,你就嫁给丁家少爷?”林雨这话太惊世骇俗了好吗?李友峰都被他这大姨姐的话惊呆了!她这也太彪悍了,比一般农村妇女都厉害! 林雨有些尴尬,这跟正妻说“你惹我我就给你当小三”的话,即使放到现代也是很不好的。可她刚刚太生气了,她都说多少遍了,不会嫁入丁家,可她就是不依不饶!得,说了句这样的狠话,她才终于老实了!若是能永远避开她,她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 “我刚刚就是故意气她的。就丁家用八抬大轿抬我,我都不会嫁给丁嗣的!”说句不好的,她在现代的时候,长的不是多好,但也绝对不赖。也不是没人对她示意过,即使是她刚毕业,不好意思跟家里要零用钱的时候,宁愿顿顿泡面,她都没堕落过,难道来了古代就会?再说,即便丁嗣是个独身的男人,他那种富二代的狂傲劲儿,她也是不喜欢的。左右都是剩女了,她还会怕挑么?自己不中意的,是绝对不会染指的。 林雨的话让李友峰又是一惊!为了气人,这话都能说了!他是不服不行! “坏了,我那个千层底掉他们铺子里了!”李友峰忽然想了起来。 “唉,你这会儿回去也是自讨没趣,算了,不要了吧。”林雨深知,以丁少夫人的性格,必定回去又被挖苦一顿。她刚刚让他们走,不是说她心里就算了,她还是不放心自己的,所以自己还是少去她面前晃荡吧。 “嗯,我知道。我也没想到大姐与她还有这过节,不然我绝对不会张罗来这儿的!” “我明白。”林雨道,“咱去下家看看吧,上次卖毡子的时候,那老板挺好的,出价也痛快。这次他要是能答应长期合作咱们一双少上一两文钱也是不打紧的。他路子宽,咱要是能搭上,也省着咱们折腾了。当然,若你将来想自己干,也可以从中摸索一下。” “诶,我知道了。一会儿我就听大姐的。”刚刚那伙计狗眼看人低,李友峰还是印象很深刻的。所以这次,他也要看看林雨怎么和人家谈价,自己从旁学着点儿。 第六十三章 希望 商业街从西至东就这么一条,两家布匹行也相隔不远,走了没几步就到了。林雨特意瞅了一眼,门前的幌子上写的“杨记”。 李友峰帮林雨打了帘子,进得店铺,便觉得货品很多,但丝毫不乱。 这店里,一面的柜台后的货架上码得整整齐齐的布匹,另一面的货架上是各色皮毛。而柜台上,则一面是粗布,一面是鞋子、帽子、手焐等成品。 中间是一个大的案台,各色各样的针线按照大小、颜色在小架子上摆得十分规整。一个老师傅正在那儿站着锉一块皮子,两个半大的小伙子正在边儿上认真地看着。听到有人进来,这才抬了头,问道:“客官,您想看点什么?” 林雨微笑着道:“我姓林,有事想找你们掌柜的。” 小伙计从里边儿出来,道:“您先坐小炕上!若是方便,您告诉我找我们掌柜的什么事,我好给您传个话儿。” 林雨和李友峰便在门边儿的小炕上坐了。 林雨道:“上次卖给你家一批毛毡,不知卖的如何?” 小二一听,“哎哟,上次的毛毡是您卖的啊!真是失礼了。那您这次?” “这次有了点新东西,想让你们掌柜的看看有没有兴趣收购。” “是、什么东西?可否拿给老爷子看看?”那个刚刚在锉皮子的老师傅出言问道。 林雨笑着站了起来,从李友峰拎着的包袱里拿出了一个鞋底,走到案板前,递给了老师傅。 老师傅的眼睛亮得很,像他这样长期做缝纫的,眼神儿应该不太好的。可他的垂下眼皮的时候给人感觉十分和蔼、慈祥,抬起眼皮,又觉得那眼神铮亮,仿佛能看透一切。 他拿着林雨的千层底,翻来覆去,看了又看。虽然和丁记的那个伙计是一样的动作,但他一看就是十分用心的在观察。最后,他把鞋底放在案板上,有些褶皱的右手在上面轻轻一抚。道:“确实是好功夫!针脚之间近乎一样大小,最奇的是,每下一针,力道都是一样的,而且是一下一针,毫不含糊。奇啊!真是奇!” 说罢,他抬眼看了一眼林雨,“你说,上次的毛毡也是你卖的?” 林雨看着他的眼睛,就好像是看到了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若是做错事的人,在他面前,恐怕是不敢撒谎的吧? 林雨微笑道:“正是。上次的毛毡是卖个稀罕,以后若是能长期合作,有好毡的时候,我必然也是先想着这里的。” “林姑娘这话说的中听,相信我们东家也会喜欢和林姑娘合作的。”老师傅点了点头,慢悠悠地道:“这样的鞋底,你有多少要卖?” 林雨道:“我们想谈谈合作的事情,若是贵店有兴趣的话,那么百十来双也是有的。” 百十来双?老师傅有些惊了!百十来双千层底不难,他也可以做得很好、很快。关键,若是百十来双都是这样的手艺,那他也是要自叹弗如的。最为主要的,有这样手艺的人怎么只做鞋底呢?鞋底可是所有缝纫的东西里面,最不挣钱的了! 但是他也不好多问,只对身边的小伙计道:“你去后院,将东家请来,说是贵客到了。” 小伙计得令,快步打帘子往后院去,没一会儿就将上次和林雨谈毛毡生意的东家请了过来。 “林姑娘,有日子没见了。”说着便冲林雨拜了一礼,而林雨也福身道:“杨先生。” “在下杨毅,是东家,也是掌柜。先生万不敢当,称在下杨掌柜便可。” “以为您贵人事忙,所以求见了掌柜。却不曾想,您亲力亲为,掌柜也是自己。” “小本经营,能省则省嘛。”样衣谦虚道,“对了,不知林姑娘这次有什么好东西想要卖予在下?” “是这个。”不待林雨回答,老师傅便递给了他,同时,对他点了点头。 杨毅接过,看了看,道:“是好东西。我们的价钱上一定公平合理,只是不知道林姑娘要卖多少?” 林雨微笑道:“少了也不会特意找杨掌柜了。上次您来我这里买毛毡的时候,听您说是要卖去禹州。所以私心想着,您在禹州必然是有门路的。我们这次来,是想和您谈谈,可否进行长期合作。” 杨毅的手在鞋底上来回摩挲着,略略沉思,道:“想必林姑娘也是有长期的货源了。若是质量都能达到这种要求的话,我也很乐于长期合作。” 林雨回头看了看李友峰,李友峰冲她点了点头。 “这都没问题。” “这样,林姑娘的鞋底品质很好,往常这样好的千层底,我们收的时候,会给到十五文的价钱,不知林姑娘可否满意?” 因林雨之前就和李友峰打听好了价钱,所以也就同意了。 出了门,林雨低声对李友峰道:“我原想着咱们价格卖得低些,借杨毅的力量,把咱们的鞋底卖到更多地方。但是目前来看,杨掌柜也摸不准我们的实力。若是他以后想要在这方面价格垄断那自然还是与他合作。若是不能,你便在这过程中多学一些吧。当然,若是只与他如此合作,那么将来的日子也是不会愁的,只是不会大富大贵,回本也会慢些而已。这个中的意味,你揣摩一下。” “诶,我知道了,大姐。”李友峰应着。 “我现在忙活着摊位的事情,这个难免有些顾不上,以后就靠你了。” “大姐,你快别这么说,我如今能有这么个营生,还是多亏了你的。”李友峰也确实感激。自打林雨回来,他家已经赚了不少钱了,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他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他当初想要仗着妻子、母亲的关系和林雨合作,是下了重赌的。目前来看,这个赌,他稳赢了。大姐谦虚,为人又和气,跟着她干,一定没错! “我是想你好好干的。我私心里是这样想的:咱们目前只有一台机器,能做多少也是有限的。但是,以后一定会越赚越多,咱们也可以有两台机器、五台机器、十台机器、甚至更多。到时候,别的地方不说,周边的县镇,完全都可以穿咱们出产的鞋子!但是,这是一个长久的过程,是一个很大的目标。很难!你,敢挑战吗?”林雨正视着李友峰,她能看出来,这个男人,是不甘于庸碌的,从他想要与自己合股开始,他就有着敢拼、敢赌的野心,那么,自己就给他描绘出这样的蓝图,至于画笔,就在他的手里! 第六十四章 人心 林雨不是没说过类似这样的话,但是,李友峰从来没往深处想过。他是不敢想,也想象不到!他一个山沟里的农民,纵然有野心、有报复,可从没想过具体到现实里,他可以拥有一个那么庞大的商业势力! 看着林雨熠熠的双眸,李友峰的心仿似被狠狠撞了一下! “大姐,我一定会努力做到!”李友峰的眼中充满了坚定。林雨已经给他描绘出了那样灿烂的未来,那他有什么理由不去拼搏呢?是的!他可以! 二人回到了摊位,李友峰把鞋底拿去杨毅那里,而林雨则留在了摊位上。 李母告诉林雨,丁嗣刚离开不久。 林雨松了一口气。这对夫妇,一个天天来报道,一个防自己防到魔怔。殊不知,自己对他们根本没兴趣!看来她以后要在丁嗣常来的那个时间避开一下了。 过了几天,林雨泡的第二缸玉米已经泡了半个月了。因为上次的口感略差,所以林雨这次多泡了五天,其间还给换了一遍水。 林雨做酸汤子完全是摸索中前进,她也希望能够越来也好。第三缸也泡上两天了,她准备看看这次的质量,再决定新的一缸会泡多久。 去推水磨的时候,鲁家磨坊答应了来回接送的,所以也用不着家里这些人跟着。摊位那边人不能再缩减了,所以林雨就一个人到了鲁家。 一见林雨来了,鲁大婶就热情地招呼着,推磨时还三五不时地帮林雨递水。 “林姑娘,前两天吃你那酸汤子了,味道还真是不错!酸汤子就是用这泡完的苞米做的吧?”鲁大婶见和林雨熟了些,便张口问道。 林雨心中一震,心说难怪今日鲁大婶如此热情,之前来的两次,她都没有多热络,反倒是鲁大叔,因为自己给出的养猪的方法,而对她颇为友好。想来,是见自己酸汤子卖的好,她这里眼馋了。也是,这东西别人不知道咋做的,他们鲁家人心中必然是有个谱的。只是他们未免太过贪心不足。如今厉云城里,人们都排着队来他家推磨,家里每天搜集的糟糠能装两麻袋,养得起他家这十几头猪!可即便这样,他们居然还眼红自己的这么点吃食,当真是人心不足! 林雨勾勾嘴角,道:“鲁大婶真是聪明呢。” 林雨的语气不若刚刚那般柔软,鲁大婶也听了出来,可她想要探得酸汤子的方子,又怎会被林雨一句话说回来呢?便又绽开了笑脸,道:“林姑娘心思灵巧,竟能用苞米做出那么稀罕的东西,如今这厉云城里,谁不知道,但凡是林姑娘出手,就没有不成的事儿呢?” 这一顶高帽戴得,林雨都有些信了。也是,自打她做生意以来,凡事都是顺风顺水的,何曾出过什么岔子?不论糕点、鞋垫、肉干、酸汤子、片汤,哪个不是大受欢迎?连那鞋底,都是才卖一百多对,就又接了个两百对的订单?如今走在街上,又有几个人不认识她的呢? 果然是人红是非多?这才卖火了几天哪,就有人盯上了! “鲁大婶过誉了。我本就是胡乱琢磨的,能够受欢迎,我也是很意外的。”林雨继续往磨上淋着水。 “我那小孙子啊,就爱吃你的酸汤子,但就是贵了些,我也不能天天去给他买。”鲁大婶继续道。 又是打着孩子爱吃的幌子!鲁大婶的话,竟和当初李月灵的话如出一辙!吃一堑长一智,林雨又岂会上当? 于是,林雨退了过来,对鲁氏正色道:“鲁大婶,我与你说实话,这酸汤子,我真的还在摸索阶段,就是我想教你,也教不了。何况,这泡水、做面,到最后攥出来汤条,每一步都是需要功夫的。而且就算是成了,以后做汤子还是需要人手。你眼瞧着我是挣钱,可是,这每一步要支出多少钱,你根本没看到。我一个小摊位要养活四个人,挣钱只是糊口而已。若是可以,我也想轻轻松松开个磨坊算了呢。” 与人相处,总需要留有余地,林雨希望鲁大婶能够明白。 但是鲁大婶却暗暗生气,总觉得林雨就是藏着、掖着不想告诉自己。也罢,总归林雨还是要来的,她想知道的话,总会有办法的。 “哦,那既然难,我也就不张罗了。我原想着,这磨坊啊,头些日子刚降价的时候,确实有那么几天是人特别多的。后来人家那两家也跟着降价了,我们这磨坊啊,生意又同原来一样了!唉,这日子也是难啊!”鲁大婶见林雨不想说,也就转移了话题。 什么叫人心不足?林雨在心里冷哼一声,道:“鲁大婶,即便他们都降价了,大家依旧旗鼓相当。可是,因为用驴,节省了时间,每天能推的磨不是更多了吗?又怎么会同原来一样呢?何况,家里养了猪,猪吃的又比旁人家不知道好多少,以后更是回报丰硕,又怎么会艰难呢?” 林雨回答的笑眯眯的,可鲁大婶就觉得她有些油盐不进了。有的人往往这样,第一次帮了他,以后再帮助他,他便觉得理所当然,若不帮,便是十恶不赦。鲁大婶就是这样的人。她家生活宽裕,多少人都巴结着,今日一下子在林雨这碰了一鼻子灰,心中难免有些不顺。便道:“林姑娘说的是啊!我当家的也总说,人要满足。可我一家子老小,谁不想过好点呢?”说着,也不等林雨回答,又道:“只是我老婆子一直有个问题。林姑娘这苞米,怎么闻着都一股子怪味儿呢?难怪那面条是酸的,难道、难道、哎呀!原来竟是这样!这缺德的生意,你就是让我做、我也不做了!” 鲁大婶本来嗓门就大,这会儿因为故意夸张,还踢倒了一个木桶! “哎呀,不好意思,这——” 林雨刚刚一直隐忍不发,这会儿却快被她气死了!那木桶里装得三十多斤的湿苞米,她要不是故意的,怎么会倒了?这也就算了,她还说自己的苞米是坏了的,这传出去她还怎么做生意?自己得不到,就也不让别人做了吗? “鲁大婶,你若是不想我再来你家推磨,直说便好!厉云城里这么多家能推磨的,我也不是就差你!就算我买驴、买磨,从此自己做又有何难?再有,我那苞米不是坏了,只是发酵!发酵你懂不懂?蒸馒头发酵你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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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雨的表情也缓和了一些。她自认有时候脾气是冲动了点,刚刚收拾完东西。她就有些后悔了。不是和鲁大婶斗嘴后悔,而是这东西太多,她一个人根本拿不完。这会儿人家既然服软了。自己再纠缠下去,也是没台阶了。便道:“这做酸汤子是我的营生,正如磨坊是你们的营生一样。大家各司其职各自安好,我倒是从来不想吵这些。” 鲁大叔一听。哪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他早就告诉了老婆子,自己家的事儿还整不明白。还想要别人的,这不是自不量力吗? “林姑娘说的是。其实,按说林姑娘和咱们的关系,就是不收你推磨钱都是应当的。只是我们这一大家子人。就靠着这点东西,实在是——” “我明白鲁大叔的意思。只是以后在你家推磨,还是要你们一家多多照顾了!”林雨也是必须得退一步的。鲁家磨坊离她家很近,她不想再换别人家。还有就是。她现在没钱买磨,也没钱买驴。而最重要的,她现在是商人,当和气生财。 经过这一小插曲,鲁家磨坊里,就余了一个儿媳妇看着。林雨也不与她说话,只安安静静地把剩下的苞米都推完了。走的时候,鲁家送了她一点干萝卜缨子(萝卜叶),说是给她添菜。林雨接过来,这一包萝卜缨子,足有两斤重。 大全没给林雨送过干萝卜缨子,只有脆生生的大萝卜。其实萝卜缨子也是好东西,只是现在的人用它做糊口的东西而已。 现代的时候,她家农村的一个亲戚曾经有一年卖萝卜籽。萝卜籽是药材,几亩地大小,卖了几万元。但是,萝卜籽毕竟是又小又密集的,人工没办法采得很及时。结果掉下来的萝卜籽就又长出了密密麻麻的小萝卜。因为长的密集,数量又多,亲戚就开始把小萝卜、连带萝卜缨子一起卖。再后来,卖也卖不过来了,就自己家晒干,或者往外送。林雨家就是这时候得了许多。老妈给萝卜缨子连带小萝卜都晒了干,十一斤的萝卜缨子才能出一斤的干。但是,经过暴晒的萝卜缨子特别美味。用水泡开后,不管是煮汤、做咸菜还是包包子,都特别的好吃。 林雨有些迫不及待了,这恐怕也是在现代作为吃货的一个好处,就是许多蹊跷的东西,她都会十分留心。其实林雨会做的东西很多,只是这古代好多东西还没有出现,她颇有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感觉。如今又多了一道在现代大家都喜爱的吃食,她自然不会放过。 林雨把萝卜缨子泡上,就开始把磨好的苞米放到豆腐包上开始过滤了。直到众人都回来了,她的活儿才刚刚干完。 大伙儿今日都是在摊位上吃的,只林雨一个人在家没有吃。不过好在今日卖的水晶蒸饺有剩,林雨便就着咸菜垫了几口。 如今晚上回来,太福和太财都要去戚千里家多温会儿书,而李父、李母则过来做剁馅子、和面等工作。 李母看到林雨放在锅台上的萝卜缨子,奇道:“她大姐,你这怎么泡了这么一大盆萝卜缨子啊?从哪儿弄的?” “是开磨坊的鲁家给的,我想着明天用它炖汤。”林雨一边准备明日做糕点的材料,边回答道。 “她大姐,不是我的嘴叼了啊,这东西粗赖赖的,多拉嗓子啊!可不好吃!” “你还说嘴不叼,去年咱不还指着这东西过冬呢么?”李父与李母说话是很随意的,所以这时候又不忘拆自己老婆子的台。 “你这说的可就在理了吧?这都是穷人家吃不上菜的,才用这东西糊弄糊弄,将就着当个菜吃。她大姐,你怎么还想着吃这个了?”在李母看来,林雨有些自讨苦吃了。 “大爷、大娘,其实这萝卜缨子啊,要做好是真好吃!我已经买好材料了,明早啊,一定让你们吃一锅鲜亮的萝卜缨子汤!” 李母自认做东西挺好吃的,可当第二天早上喝道林雨做的汤时,还是吃了一惊。 “她大姐,你说,你做的这也不复杂,以前我怎么就做不出来呢?”李母奇道。 “那大娘以前是怎么做的?”林雨并不觉得自己做的多么高明,也只是普通的家常菜而已。 “就是泡完之后,爆锅、加入萝卜缨煮,出锅前加点盐啊!” “只这样?”林雨愣着问道。(未完待续) 第六十六章 找茬(第二更) 其实李母的做法,就是普通炖菜的做法。但是,若是新鲜蔬菜,这样做是很正常的。可干萝卜缨子属于干菜,而萝卜缨子又属于粗纤维的蔬菜,这样做,可不就是十分粗糙、拉嗓子么? 林雨的萝卜缨子汤,是将泡好的萝卜缨子切成小段,下到骨头汤里,煮烂后再加入豆腐和葱花。虽然简单,但煮出来的汤水清亮、豆腐莹白、萝卜叶翠绿,三者相得益彰,十分好看。味道上又集合了豆腐的鲜、骨头的香,本有些发腻的,而恰巧有了萝卜缨子粗纤维的加入,很好的综合了这种腻人的感觉,自然十分美味。 “她大姐,你真是厉害!我家里还有许多晒好的萝卜缨子,都是嫩叶的时候晒的,一点都不老,到时候我让友峰都给你拿来!我发现啊,这东西到你手里,才不算糟蹋啊!”李母感叹道。 “那我就先谢谢大娘了!这萝卜缨子啊,常吃对身体好呢。过两天我闲些了,就做些萝卜缨子咸菜给您尝尝!” “她大姐,不是我老婆子总唠叨你,你啊,总做咸菜,这东西是好吃,可也忒费盐了!” 林雨从现代而来,习惯了吃什么总有些咸菜做配菜,即使一顿只夹上两口,也总觉得缺不得。可古代盐贵,酱都算是贵的东西了,何况是盐?所以林雨的摊位生意好,也有免费赠送的小咸菜的功劳。 “只是口吃的,大家吃好了就比什么都好。”林雨微笑着答道,但是心里却盘算起了做萝卜缨咸菜的事情。 转眼便是冬月初一了,又是赶集的日子。这天,出乎意料地。大全和老三并没有早早地赶来。 林雨出着摊,自打上个集开了摊位以来,林雨的生意一直不错。 依旧很多人在集市口等着领对牌,长长的队伍一直排到了林雨这里。 “姑娘,给我来一碗片汤。”一个男声响了起来。 林珊正擦着桌子,抬头一看,道:“竟然是你!” 原来这人便是上次第一个到他们这里吃东西的人。林雨当时还免了他的饭钱。 一会儿。汤子攥好了,林珊给端了上来。 “我姐姐说今儿你还是头一位,再额外赠送你一个蒸饺。” 赵六子向锅灶边儿的林雨看了一眼。见他没看过来,便对着林珊笑笑,道:“谢谢姑娘了!” 过了会儿,摊位上的人逐渐多了。 赵六子吃完。摸出了三文钱放在桌子上,一同放下的。还有一个木刻的桃花,用红绳穿着,挂在腰间正好。 林珊拿着赵六子放下的坠子,呆呆得有些发愣。 这东西是落在这里的还是送给她、抑或送给林雨的? 正犹豫间。手上的铜板、连同手里的坠子被别人一把抢了去。林珊惊得一抬头,只见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大嫂。 “大、大嫂。你、咋来了?”林珊有了摊位的锻炼,性格开朗了不少。可她大嫂郑氏给她的恐惧是与生俱来的,虽离开家一个多月了,但依然怕得很。 “我咋不能来?听村里人说,你现今在雨丫头这儿学会赚钱了,我怎么也得来看看啊!家里养了你十几年的哥哥、嫂子和老娘,你都忘了吗?” 郑氏嗓门大,林雨这边锅里油遇见水,正滋滋响着,可还是听到了声音,抬头一瞧,原来郑氏正凶巴巴教训着林雪。而郑氏的边儿上,大壮、孙氏、太福和李金花都站在那里。 林雨放下了手里的东西,让李母照应着,自己则朝这边过来。 “郑嫂子怎么来了?”林雨用围裙里的小手巾擦干了手,不紧不慢地道。 “雨姐,刚刚他们给的三文钱让我嫂子拿去了。”林珊不敢和郑氏说话,只好对林雨说。 林雨的脸立刻冷了下来。这郑氏天天也忒不要脸了,过去的事儿还没同她计较呢,来了就敢拿她摊位上的钱! 林雨手一伸,道:“拿来!” 郑氏却是不怕,抬着下巴,傲慢地道:“我小姑子在你这儿干这么久了,这点钱你还计较?” “珊妹是珊妹,你是你,别说那没用的,把钱还给我!”林雨继续伸着手,毫不退让。 郑氏向来蛮横,在家里,就算她家爷们儿也不敢和她这么横,家里上到老、下到小,都被她治的死死的,林雨一直是她瞧不起的,今儿也敢这么和她说话了? “珊丫头是我妹子!你把她弄这来给你干活,天天抛头露面、天寒地冻的,一文钱不给,你把我妹子当什么了?我妹子老实,你当我也老实吗?” 林雨气结,这一天天怎么一个个都没事儿找事儿?本来这边儿上就都是等着领对牌的人,郑氏嗓门再大,大伙儿就都往这边瞅着。她这是做生意的地方,不是吵架的地方! 林雨头一转,对金花道:“我大哥他们来了吗?” “大全哥和我家老三带着大壮爹去看大夫了。昨天大壮爹从苞米仓子上摔了下来,现在腿不行,肿那么老高,老三说可能是断了,这会儿找大夫去接骨呢。” 林珊一听,急了,毕竟是从小到大一直相处的哥哥,赶忙道:“我大哥他怎么样了?” “哼!有你这个扫把星还能好?出来住一文钱不往家里拿也就算了,还找人和你大哥说家里给的苞米是坏的,让人家都戳你大哥的脊梁骨!要不是他昨儿去给你装苞米,能从苞米仓子上滑下来吗?”郑氏凶悍,边说边用手指狠狠地戳着林珊的脑袋。 林珊被郑氏戳得眼泪汪汪,道:“大哥在哪儿?我去看看他!” 林雨虽气郑氏拿她的钱,可如今林珊着急,她也不好开口,便道:“珊妹,你着急就过去看看吧,只是今儿麻烦金花帮忙照看摊子了!” “珊妹,你去吧,今儿这还有我!”金花也打着包票。 “去什么去?家里连钱都没有,去看了能怎么地?”郑氏依旧大着嗓门。 “我有!大嫂,我有!雨姐有给我工钱的!你随我回去拿!”林珊道。“只是刚刚那钱是雨姐的,你要还她!” 郑氏听到林珊这么说,从怀里把刚刚的钱摸了出来,一把摔在了雪地上。 “还有一个木雕的桃花!是刚刚那位客人落下的。” 郑氏咬咬牙,道:“当什么好东西呢!呸!”说完也摔到了地上。这才满意地带着林珊走了。(未完待续) ps:谢谢支持,朋友花羽容的新书《追个术士做老婆》也是今天上架,坑品保证不说,文章也严谨,值得追哦! 第六十七章 撒泼 若不是大壮爹有事,边上又有人看着,林雨真想和郑氏好好理论理论! 林雨蹲下,把地上的铜钱一个个捡了起来,还有那个木刻的桃花。林雨对这东西有些好奇,但她大嫂孙氏还站在这里,便先收了起来。 尽管不想和她说话,但如今人都到了摊位上了,还是个孕妇,自己岂能不理? 于是道:“太福,扶着你娘过去吧,我去给拿点吃的。” “嗯!”太福应着,扶着孙氏过去坐下。 孙氏如今应该是三个月的身孕,还没有显怀。加之如今冬日穿的臃肿,身材上就更看不出有何不同了。只是孙氏原本就微微有些胖,如今脸更是明显大了不少。林雨知道孕妇能吃,便去给端了一碗酸汤子、一碗片汤、两个荤馅儿的蒸饺和一碟咸菜送了过来。 孙氏也不说什么,拿过来她就吃。 吃完了,太福又扶着她往集上逛了。 摊位上人来人往,转眼就快到午时了。 许是孙氏逛得累了,这会儿买了许多东西,拎着就又回到了摊位这里。 “大姑,我娘饿了,还想吃些东西。”太福跑过来对林雨道。 林雨耸了耸肩,即便是她一人吃、两人补,又能吃多少?林雨也不生气,就又依样儿给孙氏端了过去。 孙氏口味看起来还不错,没一会儿就又吃完了,这才歇在了那里。 随着集散了,人也越来越少了。这时候老三才赶着车,和大全、大壮一家回来。 林雨走过去,问道:“怎么样了?” 话音刚落。郑氏就嚷了起来。 “你还好意思问!我们给珊丫头送你这来,天天给你干活,结果呢?你一共才给她了六十多文钱!你怎么好意思!” 其实郑氏之所以当着所有男人的面儿说这样的话,她是觉得自己占理的。林珊确实活儿没少干,但是钱也确实少。 不过林雨可不这么想,她看了看林珊,郑氏一出现。她就跟听话的小猫儿似的。几乎不敢言语,这会儿更是瑟缩在一旁,连大气都不敢喘。 “郑嫂子好大的口气!怎么。之前觉得珊妹晦气,把她撵了出来,如今看她有能力赚钱了,就眼红了?”林雨冷哼一声。“还是郑嫂子和你家我大哥都天真地认为,她在我这里。我就该全权照顾了?我吃住都不要花钱吗?珊妹帮我干活,我没让她白干,给她钱。那她住我的就不用花钱吗?” “花什么钱?都是一个村里没出五伏的亲戚,你妹子住你这里几天。你还要她钱?你要不要脸?” 郑氏和孙氏一样,都是普通的农村妇女,和男人们一起上山下河惯了的。粗话、脏话更是张口就来。只是,她们说别人可能好使。但是说林雨,她就万万不依了。 “麻烦郑嫂子说话之前先把嘴巴洗干净了!什么叫我不要脸?我不想把话说得太难听,可是你们也要看看自己的言行才来说我!我和珊妹是平等的,我住房要花钱,她为什么花不得?对,她是我妹子,我照顾她是应当的,但是没理由什么都是我来吧?当初她住你家的时候,你可曾给她算过月钱?” 这下子大全以及围观的人也都弄明白了,合着这女孩的嫂子把她撵出来,送到林雨这里,林雨让女孩在她这里干活,用她的工钱抵了房钱不说,她还能额外有剩!虽说这事儿看着不讲亲戚情分吧?可恰恰是对女孩最公平的! “郑嫂子!你这就不对了,你们当初不要珊丫头的,珊丫头没地儿住,我大哥拜托我,我才送我大妹这儿来的。怎么,如今你瞧着珊丫头能挣钱了,就来找我大妹麻烦了?哪有这么好的事儿!我之前还没说你呢!珊丫头才多大?你就再缺德也不能把人家撵出来,又给人家拿捂坏的苞米吧?你让珊丫头还怎么活?” 大全这一说话,把郑氏气得不行。她本就是想在这闹事里面闹上一下,让林雨多拿点钱出来。可现今大全说自己,周围的人也指指点点,她哪里受得这口气,当即撒泼道:“还不都是你们!要不是你们说我们的苞米是坏的,我当家的能上仓子给她取粮吗?能摔断腿吗?”说罢,便不管不顾嚎了起来。 “这事儿怎么能赖我大妹!”大全气呼呼地,转身对大壮爹道:“大哥,你说,这事儿能赖我大妹吗?” 大壮爹这一摔断腿,家里就更拮据了。他家三个儿子,大的和林珊同岁,都该说亲了。可是,虽然他家也种地、打猎,按说也能存下点的,但架不住孩子多啊!就像当年的林雨家一样,根本攒不下钱。这会儿他腿再断了,昨天又没在意,今儿肿那么高,大夫说吃药就得花一吊多钱,家里哪儿来的钱呢?所以,郑氏说了这么久他都没吱声。 大全看着他的脸憋得通红,半天也说不出来一句话的样子,道:“合着我们家帮忙还帮出债来了?得,这话也不用我大妹说了,你们今天就把珊丫头领回去吧!我们可做不了这费力不讨好的窝囊事儿!” 一听大全说要把自己退回去,林珊险些晕了!也顾不得什么大哥、大嫂了,跑过来就拉着林雨的胳膊就道:“雨姐,你别把我送回去!我不回去!” 其实林雨知道这事儿怪不得林珊,都是郑氏贪心的缘故。大壮爹面有难色,估计也是家里没钱了。若是郑氏不闹,林雨或许还想着借钱给他们。可是如今,林雨却不能了! 林雨拍了拍林珊的手,她刚刚走的急,连手焐都没带,经过一上午的折腾,凉得厉害。林雨便把她的手攥在自己手里,对着正在地上打滚儿的郑氏吼道:“行了!别闹了!” 郑氏一个瑟缩,停止了打滚,但依旧坐在地上。 “珊妹是人!是你们的妹妹!你们还有没有点做哥哥嫂子的样子了?” “你还说我们,你自己你怎么不说?当初是谁打了怀着孕的大嫂的?”郑氏此话一出,众人哗然。(未完待续) ps:拜谢支持! 第六十八章 卖了 小姑子打了怀着孕的大嫂,这放在什么时候都是说不过去的。就算他们北方边关民风彪悍,有那么一个半个的小姑子逆了天,让人大庭广众揭了出来也是没脸。林雨在厉云城里因为几次生意也是颇有名气,她总是恬淡得微笑着,让大家印象都很好。郑氏此话一出,大家都十分震惊,但也不敢相信林雨能做这样的事。 林雨未说话,大全却站了出来。 “她何时打她大嫂了,你见到了?你这娘们儿,别自己家的事儿整不明白,又来诬赖我大妹!” “是不是诬赖你们自己心里有数!” 这会儿边上看热闹的人不少,其中戚千里因为过来帮着戚万里收摊,也在这里。他不知道林雨打没打怀着孕的大嫂,但是他坚信,以自己一直以来见到的林雨来看,是不会做这样的事情的。所以,在大家都等着大全家人张口的时候,戚千里走了出来。 “林姑娘是不会做这样的事情的!”戚千里是厉云城里的教书先生,很多百姓都认识他,人品自然是没话说的,所以大家也都信任他。 “你又是哪里来的野汉子?”郑氏眼见大家都不信任她,便张口打压这个替林雨说话的。 “这位大嫂还是自重得好。我只是林姑娘为来干活的老夫妻租房的房东。在下想,她对那对老夫妻尚且十分关怀,又怎么会做出对怀有身孕的大嫂动手之事呢?”戚千里说话语速不快,但句句敲打着人心。 “是啊!我每次来,都见林姑娘对这对老夫妇很好,她怎么会做那等事情呢?”围观中的一人也发声支持林雨。 “而且,林姑娘为人如何我且不评论。但是林太福和林太财皆是我们学堂的学生,二人进学时间虽短,但十分懂事,书院里的师长们都对兄弟俩十分满意,夸赞他们家教甚好。所以我想,林家兄弟家教好,自然离不了父母的教诲。而他们之所以能来厉云城里读书。住在这个姑姑家,那么一来说明她们姑嫂并不若这位大嫂说得那样焦灼,二也说明。林姑娘定然也不是那样大逆不道的。”说罢,对着太福和太财问道:“你们说呢?” 兄弟俩年纪不大,被这么多人盯着,自然是紧张又害怕的。尤其是太福。性格内向些,瞪大了眼睛也说不出一句话。而太财。嘴巴一张便哭了出来。“你们不能欺负我大姑,你们是坏人!呜呜——” 太财虽没说林雨打没打他娘,但是他对林雨的维护却不必再说,一时间。郑氏的吵闹,仿佛成了笑话,所有人都在鄙视着她。 “行了!我们回家!”大壮爹在牛车上低吼道。“还嫌不够丢人吗?把珊丫头带着,咱们回家!” “不!我不走!”林珊赶快躲到了林雨后边。 “不走?哼!由不得你!”郑氏起来就过来抓林珊。 林雨也护着林珊。可是,那边是人家的亲兄嫂,她也不知道还能护林珊到几时。 “哟,今儿咋这么热闹?”一个声音打断了郑氏正要拉着林珊的手。 而林雨一看,不禁有些头疼,这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话说,这怎么又到了丁嗣报道的时候了? 郑氏看着丁嗣,良久地说不出话。不怪她惊讶,这丁嗣的穿着打扮,她是很少能见到的,更何况他身边还有两个穿着比她好得不知道多少倍的仆从,郑氏一时就有些呆愣了,不知道干什么好了。 而旁边,早有好事者将事情的始末告诉了丁嗣。 “我当什么事儿呢!”丁嗣笑笑,道,“你们想问林姑娘要钱,但是小林姑娘的工钱,林姑娘都付完了,那你们还想怎么样?就是把小林姑娘带回家,她也不能变成银子不是?” 郑氏这才缓过神儿来,见来的这几个还是帮林雨的,便气道:“管着是回去找什么人给嫁了,得个一两吊的彩礼钱,也好过如今天天给家里人添堵!” “一两吊钱?呵呵!”丁嗣慢慢坐了下来,“如今这厉云城里,一个贱籍的丫头还要十两八两银子,你这好好的一个妹妹,就得一两吊彩礼不说,还让你妹妹恨你,这生意啊,真是不值!不值啊!” 一听一个没用的丫头能卖那么多银子,郑氏的两个眼睛都放出了光,更全力地过来抓林珊,仿佛抓到林珊,就抓到了钱一样。 “郑嫂子,这是你妹妹,你怎么能动了卖她的念头呢?再说了,买卖人口,那是犯法的啊!”林雨急道。 “犯、犯法?”郑氏只是个乡野妇人,并不懂什么法律,这会儿林雨说买卖人口犯法,她又吓得不敢动了,只转头看着丁嗣求证。 “是犯法!”丁嗣肯定道,“不过嘛,穷人家给孩子送到富人家做长工还是可以的。签个几年的契约,十年、二十年的,得个十两八两银子,也还是很多的!” “那也成!先让这丫头回家,等寻到了好人家,就让她去做长工去!”郑氏仿佛又看到了希望。 “签十年、二十年,你这和卖了她又有什么区别?”林雨气道。 “怎么就不能当长工了?他大哥如今摔断了腿,以后干活也不会那么灵便。家里还有老母、小儿,你让我们家怎么活?养活了她十来年,还不能让她给家里牺牲一点了么?” “那也不能这么卖妹妹啊!大哥,你想想我当初,我大妹上京的时候,我什么心情,你看你媳妇怎么能动这样的心思哪!”大全对大壮爹道。曾经林雨的离开是他的一个不可磨灭的痛,如今看着他从小关系最好的兄弟也要卖了妹妹,他怎么能不着急? “大全,你们当初有雨丫头给你们缓了口气,可我们如今没有啊!”大壮爹无奈道。 林珊一听自己哥哥说出了这样的话,觉得自己最后一分希望都破灭了。只能哀求林雨道:“雨姐,你帮帮我!我不想被送出去做下人!雨姐,你救我,十两银子不是吗?你救救我!我以后一直给你干活,连本带利地还给你好不好?我不想被卖!”(未完待续) 第六十九章 买下 林雨是一心救林珊的,倒是没想到自己也可以把林珊“买下来”。这会儿一听林珊说,立刻对郑氏道:“郑嫂子,十两银子,你把她签给我二十年!行吗?” 十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郑氏也愣了一下。可她到底是贪心的,她觉得,林雨能毫不犹豫拿出十两,必然会有更多。于是道:“不行!你忒刻薄,把珊丫头签给你、我不放心,怎么也要二十两我才能卖!” 这是坐地起价啊!然后还不忘损她几句!林雨气得咬牙切齿,可是,她能不救吗? “二十两银子?你怎么不去抢?”孙氏一直冷眼旁观,对于郑氏能让林雨吃瘪这回事儿,她还是很乐意看的。可是林雨再不好也是自己人,她赚的钱就算自己花不到,孩子也能花到。郑氏一张口就长了一倍,孙氏实在是忍不住了! “就是,你这也太欺负人了!我们付不起那么多银子,你该领走就领走吧!”大全也出声道。 料想自己可能的确说得高了,郑氏便道:“那就十五两,少一分不行!” “真是不要脸哪!怎么能这样呢!”围观的人忍不住议论,声音越来越大。 “雨姐!”林珊今日哭得多了,本来不大的眼睛肿得愈发小了,这会儿又不受控制得流了满脸的泪水。 看林珊这个样子,林雨无论如何也得帮她。于是转头斩钉截铁地对郑氏道:“好!就十五两!不过我有一个条件,一会儿你签了字据给我之后,还要签一个同意把珊妹迁出你家户籍的字据,这样我才能给你银子!” 众人都没想到,林雨真的能拿出钱来。不由都惊住了。 郑氏回头看了一眼大壮爹,咬咬牙,道:“行!” “大哥,你跟我回家拿钱!” 说完,就与大全一起离开了摊位。 “大妹,你钱可够?”大全边走,边忧心忡忡地道。 “我还有的。” “大妹。这事儿是我对不起你。要不是我当初让你收留珊丫头,你也不至于趟上这样的事儿。只是,大壮他爹。唉!我真想不到,他怎么咋么糊涂!”大全忿忿。 “人穷志短。大哥,你且宽心,这件事我不怪你。若是十五两银子能换得珊丫头的自由。也是值了。”林雨安慰大全道。她知道,这事儿大全在中间最是为难。他一直都是把大壮爹当亲兄弟,所以才在林珊的事上做了这许多,可没想到,最终差点把自己都搭进去。而以后。他们依然是邻居,可关系,就再不复从前了吧? “那你就真的签了珊丫头?” “大哥。他们能做出买卖妹妹的事,咱们却是做不出来的。我想过了。我先与他们签这个长工的约。等他们走了,我便和珊妹重新签订一份合约,写明她若能提早还给我十五两银子,我便把长工合同还给她。” “大妹!”大全的眼中有激动、有欣慰、也有自豪。他的妹妹,到底是与旁人不同的。 取了钱回来,围观的人竟也一个没散。 林雨亲自起草,写了两种合约,大壮爹和郑氏均在上面按了手印,便接过了林雨递来的十五两银子。 眼见一切成为事实,林珊无力地坐在了地上。 看热闹的人也都陆续散了,林家沟的人也都走了,只余下林珊在这里发呆。 “刚刚丁少爷解了我的燃眉之急,谢谢了!” “你怎知我就是帮你?” “我不知你是否诚心帮我,但是,当时的情况,我确实没有别的办法。你的话虽然让我拿出了十五两银子,但我仍然觉得,你帮了我。” 丁嗣呵呵一笑,他还真不是想要帮林雨,只是这会儿,他不能说了。 林珊闷闷不乐,总算周围没人了,林雨走过去,安慰道:“珊妹,不哭了,哭花了脸,可就不漂亮了。” “呜呜,可是,我已经被他们卖了二十年了!呜呜,雨姐,我知道你是帮我,可是,我还是很难过。” “不要难过,你忘了我曾经告诉你了吗?‘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左右这会儿没事儿,你陪着我去趟衙门,把你的户籍拉出来,以后就不用和你哥哥嫂子一个户籍了,他们就再管不得你了。” “可是——” “没什么可是,你相信我。这次从户籍里给你弄出来,你便是独立的自由身了!到时候我再与你签一个合约,写明你若能提前还给我十五两银子,咱们的合约就自动解除,你看如何?” “雨姐——我、我真不知道如何感谢你!”说罢,林珊就要给林雨跪下。 “咱们姐妹间还用得着这样吗?你若是真感激我,以后就好好帮我做事,你欠我的钱,我会从工钱里给你扣除。相信我,要不了几年,你就能还清这笔钱了!” “我知道了,雨姐。我一定好好跟着你干!” 林雨又给她擦了擦眼泪,道:“天儿冷,哭皲了可怎么办?” “我不哭了!”林珊赶紧用袖子擦了擦眼泪。 待林珊在锅灶旁暖过来了,林雨便带着大壮父母签的合约给林珊的户籍从大全家脱了出来。然后又和林珊重新制定了合约,不在话下。 晚上,林珊的情绪已经稳定了。边干活,李母边忿忿道:“惯常我就觉得你那大嫂不是个省油的灯,没想到她这样缺德的事儿都能干出来!今儿这么多人说她,她还不知道错,非得做这么绝!哼,就算得了那么多钱,看谁家的闺女敢嫁给她家孩子!” 说完,又觉得林珊未免可怜,道:“唉!这两口子也真是的,就这么不商不量地把你签了二十年长工,要是你娘知道了,还指不定怎么伤心呢!” “少说两句没人当你是哑巴!”李父怕李母的话惹了林珊伤心,赶快制止道。 “没事儿!我不伤心!我知道,就算在家,我娘也是得听他们的!雨姐说的对,我不能指望别人,我就得靠自己!”说罢,林珊狠狠地把南瓜皮削掉了一大块。(未完待续) 第七十章 林母 林雨没想到,在这次林珊的事件中,大嫂孙氏还能替她说话。 所以孙氏他们离开的时候,林雨又给装了好些蒸饺、糕点等回去。 日子在慢慢推进,据林家沟来的人说,郑氏和孙氏是村里有名的两个泼妇,而随着林珊事情的发生,两家的关系便没有原本那么好了。 郑氏若是低调些还好,偏偏这次得了十五两银子,不仅大全的病有着落了,就连家里老大、老二两个儿子成婚的钱也余了出来,不过据说郑氏也不打算这么减省着过,她打算来年开春儿盖个大房子,将来家里儿子们都娶了媳妇,也能宽宽敞敞地住着。 郑氏的高调炫富不仅没有得到村里人的羡慕,反而人人说她缺德,连带着她家男人在村里也抬不起头来。惯常村里谁家要是有个大事小情,大伙儿必定要时常去关心问候的。可是大壮爹不仅没得到这样的待遇,反而处处被别人戳脊梁骨。难得有个上门的,也尽是说他糊涂。 这次事件中,伤害最深的,莫过于林珊的母亲了。 她一辈子都是个好脾气的人。据说她从小家里就她一个女儿,偏偏她八岁大的时候母亲就死了,那时起,她就要承担起照顾父亲和三个哥哥衣食的责任。她跟着老人们学做衣服、鞋子,学做各种吃食。大哥娶嫂子时候的被褥,都是小小的她一手做的。后来,大嫂怀孕了,她要伺候月子,又要帮着照顾孩子。之后,二哥也要成亲了。她有帮着张罗起二哥来。二嫂进门,见大嫂整日除了哄孩子外什么也不做,因而也不帮家里分担。就这样,到了三嫂,再到三嫂的孩子。她就像是个陀螺,在家里不停地转着。 终于,她出嫁了。嫁给了林家沟里比较富裕的人家。她以为。她终于有了好日子了。没想到丈夫是个不省心的,酗酒、打人,她虽然穿的光鲜。可没人会羡慕她。她的丈夫很浑,发起疯来,连老子娘都打。终于在一次喝多了酒后,被人引到了河边。溺死了。这样的人,所有人都觉得早死早好。没有一个人去报官。于是,她变成了寡妇,带着一个四岁大的孩子生活,这个孩子。就是大壮的爹。 然而,苦难并没有因此结束。她的男人死了,公公婆婆说是她没做好相夫教子的责任。将她赶出了家门。好在因为她有个儿子,林家也没有把事情做绝。给了她一个废旧的老屋,和房前屋后的两面薄田。 慢慢的,孩子长大了,要成亲了。可是,这些年来,家徒四壁,她根本没有钱让儿子娶媳妇。 这时,一个橄榄枝抛向了她。村里一个同是姓林的男人,因为长相丑陋、身形佝偻,打了半辈子的光棍儿。年近四十了,实在想有个媳妇,也不知道谁撺掇的,他向她提了亲,聘礼就是帮她的儿子找个媳妇。 这是解她燃眉之急的好事,尽管知道自己改嫁会遭人唾弃,可是为了儿子,她也顾不得这些了。于是,她从那快要倒了的房子里搬了出来,带着十七岁的儿子,嫁进了林家,也就是林雨家旁边,现在的大壮家。 佝偻的老林信守承诺,果然帮着她儿子娶了媳妇回来。只是这媳妇年纪小,又颇为嫌弃林家人,若不是看在钱的份儿上,也不会嫁过来。仗着这家人除了自己,再娶不得别人,媳妇就难免张狂起来,在家里颐指气使,所有人都要听她的话。 媳妇进门第二年有了身孕,而这时她亦有了五个月的身孕。老林体谅她有孕,帮她承担了许多家务,可她还是经常需要去照顾儿媳妇。 她生了女儿,老林很不高兴。于是她月子都没坐,就开始继续伺候着一家老小。不过让她觉得安慰的就是,儿媳妇生了个男孩。 她以为,生活总会好起来的。可是,佝偻的老林没几年就死了,村里人又开始说她是个克夫的。一切她都咬牙坚持了下来,毕竟儿子的生活越来越好了,而自己,也有了个小女儿。 日子不欢乐,但也不是完全没了乐趣。她大抵是麻木了,忍让了一辈子,如今算得了什么呢? 她教育女儿,要忍让,当然,她除了忍让也不会别的。 其实,她自己也不觉得自己有多苦吧?毕竟这一生,她没有过什么追求。在家的时候,是父亲、是哥哥、是嫂子、是侄子;嫁人了之后,是丈夫、是孩子;寡居时,是孩子;再嫁后,是丈夫、是儿子、是儿媳、是女儿、是孙子。她从来不是为了自己。 当女儿被人说成“克夫”的时候,她再次想到了自己。她慌了,第一次觉得不想让女儿再走自己的路。于是,她求着儿子,让女儿离开了家,希望让女儿和她不一样。具体怎么个好法,她是想象不到,但是就是不要像她这样了。 听说女儿过得一切都好,她很是欣慰,她终于在睡梦中都能笑醒了。 然而,儿子的腿摔断了,却带回来了许多银子。她很好奇,但是她习惯性地不敢问太多。 若不是儿媳妇是个爱炫耀的人,她还不会知道,她的女儿被卖了!她竟然被卖了二十年! 她不管过的多苦,她始终觉得自己是个人,可她的女儿,从此连个人都不算了。 虽然是雨丫头买去了,可是她女儿已经成为下人了。 她忽然觉得,她的世界崩塌了。她活了一辈子,究竟得到了什么?儿子把女儿卖了! 她绝望了!病倒了!可是竟没有个人愿意照顾她! 她躺在炕上,嘴里喃喃地叫着女儿的名字“珊儿”。 当林家村的人和林雨他们说这件事的时候,林珊的面部无比平静。 林雨看着她的样子,觉得此时的林珊当是十分崩溃的。便道:“珊妹,要么,我给你几天假,你回去看看大娘、好好照顾一下她吧?” 林珊勾勾嘴角,不带温度地道:“早先她若维护我些,我能到这样的地步?如今想起我了?哼哼,晚了!”(未完待续) ps:今天要出门参加同学的婚礼,明天不一定能回来,所以明天的稿子将会自动更新~~~希望大家继续支持哦~~~另外,这章的里的林母的原型我老家的一个人物。写她的时候,因为了解,一气呵成,十分感慨。 第七十一章 改变(第二更) 林珊彻底的改变了! 若说以前的她心思单纯、唯唯诺诺,如今,她的冷漠、她的无情让所有人咋舌。 试问,谁经历了这样的事情,还会一如当初呢?林雨也只能为此付出一声叹息。 终于,林珊没有回林家沟,而林母也在绝望中死去。 林母的死,不过是几天之间的事,谁也没有想到,好端端的一个人,一下子就成了风中残烛,还未让人反应过来,就离开了人世。 都说人活一口气,可是这气到底是什么呢?是骨气、还是正气?或许,这气就是一种希望,林母生活虽然一直活得浑浑噩噩,但即使是为别人而活,也是有希望的。她的希望是父兄、是丈夫、是子女,可骤然间,这一切都没了,那她的路也就到了尽头了。 或许,在这万千世界中不过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小人物的流逝,可是,她的死,却也改变了许多人。其中,就包括大壮家。 郑氏一直以为,把林珊卖了,得了银钱,自己家里就会有大房子了,大儿子的媳妇也就有着落了。没曾想,林母一命呜呼,发送(出殡、埋葬)老人就要花掉三四吊钱。若按郑氏以往的性格,自然是能省则省的,可林母的死却让大壮的爹十分受打击。有的人,身边的人活着时从来不知道珍惜,以为他们遇到任何困难都能化险为夷,总是把自己的不舒服转移到他们的身上。可真当这个人不在了,后悔也晚了。 本来就是“死者为大”,棺木、摆席(宴请)等处处都要花钱,且都不是小钱。大壮爹十几年来,处处以媳妇为重。终于在这件事上硬气了一回,将母亲风光大藏了。如此一来,便花去了六七两银子。不过,逝者已矣,活人再做什么,不过也是给别人看的,死者也是感受不到了。 之后。他们到别处盖了房子。大全便把他家的房子、地都买了过来。郑氏依旧如愿有了大房子,也有了孩子娶妻的本钱,可是。因为离开了老屋,大全家从此不和他们来往了,村里人也因鄙视郑氏的为人而鲜少与他们往来。而郑氏因为当初“卖”林珊的事,让厉云城里很多人看见了。一传十、十传百,整个厉云境内。竟没有一家愿意把闺女嫁到他家。纵然有了好房子,有了银子,可是她的儿子,各个都是年近三十才能娶到一些个不安分的寡妇。倒也成了厉云的奇谈。 不过,话说回来,这次林雨摊位的事儿闹的着实不小。厉云县下属各村镇来赶集的人也很多,虽事情出在了散集的时刻。但仍有许多人见到了这件事。 有的看得全的,皆赞林雨心善,肯为他人分担,能救人于水火。有的看不全的,则斥责林雨为人凶悍、刻薄。 而其中有那么一撮人,纯粹的看热闹不嫌乱子大的,竟对戚千里、丁嗣这样帮林雨说话人编排起来,再加上林雨为李家人租住了戚千里的房子、而丁嗣又每日都招摇者来林雨这儿报道,所以,一时间众说纷纭。 而不论说什么的,总归是在背后议论。倒是没有敢上前来说的,女人创业的不易或许也可以在这事儿里体现出来,不过恰好在林雨发现的时候,及时做出了调整,此为后话。 这次赶集李友峰没来,因着前两日李友峰又来过一次,送来了一百双鞋底。紧接着,又接了个二百多双的订单。 不到一个月就回了五吊钱,这是原本李友峰不敢想象的。而随着年节的日益临近,势必需要的鞋底会越来越多。 冬日里,大家习惯穿厚点儿,所以千层底会格外受欢迎。如此算来,杨记布匹行三批一共在他们这里定了五百双鞋底了。其中利润约五吊钱左右,李友峰和林雨,每人得了两吊还多。 而这几日,杨掌柜来摊位上吃饭的时候也透露过,大约禹州的一个大货商会在他这里订一千对鞋底,打算销往禹州各县。因为临近年节,好多大户人家都要开始给下人们做鞋了。若是这笔生意成了,那么,他们在年前就至少能回来十五两银子的本钱,而要不了明年开春儿,全部投入的银钱就都会回本了。 “如今咱们家里,北炕上全是做好的鞋底和布料,地上我放了个大桌面,专门粘布的,南炕上,除了晚上睡人的时候,就都是铰得一堆堆的鞋底和边角料了。”趁着摊位上没什么人,李友峰和李母说着家里的近况。现在父母都不在家里,李友峰从未和父母分开过这么久,也是想念的紧。 “你可抻着点儿干,别累出来什么毛病。”李母关心道。 “娘你放心吧!咱那机器小,我也就摇一摇而已,都不累。而且,我胳膊都变结实了呢!”李友峰笑着,不让李母担心。 “你也别光顾着自己,你媳妇身体弱,你也别让她太累,知道吗?”相较于林珊家的冷漠,林雨觉得李家人真是这世间的正能量。不过,这里目前还不包括她的弟妹李月灵。 “你放心吧,娘。现在她就是帮我抻平了布,要么就是哄孩子、做饭,我也不会让她累着的!” “这就好!如今我看你大舅哥家的太福和太财都在这城里读书,我也很羡慕。咱们家要是有条件了,我寻思着你也把我大孙子送来,他和太财同岁,他们有个伴儿,多好!而且我总觉着,咱们家小清是块读书的材料!” “娘,我也是这么想的。要么我怎么这么努力挣钱!我可不想这俩孩子再走我和月灵的老路!我看看,等明年钱多了些,我就送小清过来!”李友峰信誓旦旦,做父母的,哪个不是为了让子女过得更好呢? “对了,娘,现今我觉得咱们家里什么都好,只有一点我觉得可惜了,就是剩下来的那些边角料,我寻思要是做鞋底的话,拼拼凑凑不仅浪费时间,价钱还低,总觉得不合算。要是扔了吧,我又觉得可惜了!我想问问大姐,看看她有没有什么好办法,要是没有的话,我打算按斤卖给村里的人,到时候他们拼起来当被面儿也好,做门帘、鞋底儿也成,总归不浪费。”(未完待续) ps:推荐一本老妹的书:《皇后好嚣张》 风格比较轻松~ 第七十二章 归人(第三更) 林雨听了李友峰的提议,也建议他试一试。 这做鞋的边角料和其他的边角料不同。因为是鞋楦画出形状而铰出来的,所以都是弧形的。按说,这不是什么好东西,更不好拼凑,就是送给人也无妨。但是,林雨有了鲁家磨坊的教训,她亦不敢做这样白送人糖果的事情。 其实鲁家磨坊之后,林雨想起来她在现代的时候挺流行的一个故事。说甲每天给乙一块糖,忽然有一天不给乙,而给丙了,乙就不高兴了,就怨恨甲了。殊不知,乙从来没给过甲什么,而那糖是甲的,他爱给谁,便给谁。还有一句比较流行的话叫“你弱你有理,我强我活该。”说的大概也是这个意思。 帮人,可以。不说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只要是吃力不受埋怨,也就可以了。 就如这边角料,给人,行。但是这次给了甲,因为甲家困难,他有了这些边角布料可以拥有一个拼凑的新被面了,下次,他又有了一个拼凑的新门帘了,再下次,他有了一双厚实地拼凑的鞋底了。之后,他就会想,下次你给我的时候,我做什么呢?而这时,你把布料送给了乙,那么甲八成会怨恨你。可是,若是一开始就以低价卖给他们,所有的穷人都是公平竞争,买到与否,全凭自己。那么,自己买不买得到,就怨不得李友峰这边。而李友峰卖的便宜,大家也会为此称赞他。 李友峰最后把价钱定在了一文钱一斤。对于穷困的人家来说,能有这些边角料,也是很好的了。他把家里所有的边角料都收集了起来,一共五斤。刚刚放出风去,果然没一会儿就卖完了,还有人打听什么时候才会再有,也想买来用。 转眼间,林雨的小摊位已经开了一个月了,时间也进入了腊月,天儿也愈发冷了。都说“腊七腊八。冻掉下巴。”这周围的火炉也不能让大家觉得有多温暖了。林雨就把出摊的时间改成了巳时、午时和未时三个时辰。虽然这样流水少了很多,但是钱再重要也是人挣的,所以。不管什么时候,也不能为了钱而糟蹋自己的身体。 腊八这天,林雨在摊位上熬了一大锅的腊八粥,一文钱一碗。节日特惠。这是林雨来古代后卖的最便宜的一样东西,而因为她名头响亮。来得人自然很多。 临近午时,料想今天又到了取糕点的日子,林雨便耐心地在摊位上等着。果然,那座华丽的马车慢慢高傲得一点点向小摊靠近。这是每隔一天就要发生的事情。周围的摊主和吃饭的人虽说都见怪不怪了,但每每内心还是会感叹这马车的富丽。 马车缓缓停下,天星一下子就跳了下来。 他回过身去。把马车门打开,林雨以为他是要将里面的食盒拿出来。却不想,从里面露出了一顶黑色水貂毛的帽子,然后,一张白皙、帅气的小脸儿便露了出来。 “景少爷!”林珊一声娇呼!不枉她日盼夜盼,终于看到景皓来了。 而随着林珊的娇呼,景皓也跳下马车,抬起头来,对着这边迷倒众生般笑着。 “林姑娘!”景皓春风和煦地和林雨打着招呼。 “景少爷,许久不见了。听天星说你出门了,何时回来的?腿伤可好了?”上次和景皓见面,还是在她家里,与景皓闹了矛盾,烫伤了景皓的时候。如今虽才一个半月的时间,却仿佛过了许久。可若说其他事导致了许久时间的话,和景皓见面又像是发生在弹指之间,一切都很自然。 “昨夜到的家。腿伤已经大好了,你不要担心。” 一句“你不要担心”让林雨的心莫名暖了一下,不自觉就绽开了最真的笑容,道:“如今天愈发凉了,可别因为怕麻烦就穿的少!” “我知道了!”景皓乖乖地应着,然后道:“听天星说,林姑娘又做了几种好吃的,可否拿来给我尝尝?为了吃林姑娘的吃的,我早起便只吃了很少呢!” 林雨只当他是小孩子调皮,笑道:“可是饿坏了?你等着,我这就去给你做!” 说罢,林雨便去调了粉汁,拎了一勺片汤。又烫了汤面,攥了一碗酸汤子。如今天冷,人不多的时候,她和李母就尽量只一个人沾手,省着伸进伸出的,冻伤了。 那边林雨做着吃的,林珊先给景皓和天星一人盛了一小碗的八宝粥,配了两个水晶蒸饺和两碟咸菜。 “这八宝粥是昨晚就焐在锅里,今天一大早又继续熬的,又软又糯,香甜可口,你们尝尝!”林珊向主仆二人做着推荐。 “少爷,今儿这粥我也是没吃过的呢!真好吃!”天星大声地夸奖着。 景皓拿起羹匙,舀了一勺,放入口中,即便是寒冬腊月,动作依旧十分优雅,不像旁人,恨不能捧起碗一口干了才好。“真是不错,比府里的大厨都不差呢!” 林珊站在两人不远处,实在是越看心越如小鹿一般乱撞起来,大冬天的,竟也觉得浑身暖洋洋的。 林雨很快做好了两种吃的,给端了上来。 “如何?景少爷对我的新吃食有何评价?”林雨把东西放下,又把双手放到了手焐里,在他们对面坐下。 “好吃!我们少爷刚刚还夸赞林姑娘呢,说这东西做得,比我们府里的大厨都好!”天星忙不迭地为景皓做着代言。 “大厨可不敢当,我呀,做个小厨还算勉强!”林雨微笑道:“景少爷你挨个儿尝尝,这个片汤,我特意做得偏清淡了些,你试试看。” 景浩舀起一小片粉皮,轻轻送入口中,果然顺滑又有嚼劲,清淡中透着一股子甜香。 “林姑娘做出的东西果然不同凡响,离家日久,最怀念的事情之一,便是林姑娘的各种吃食。遥想刚离家那会儿,还带了些姑娘这里的油茶面,每每怀念之时,饮上一碗,觉得温热畅快。只是几日之后便没有了,只能日日想着,总希望能够快些办完事回来。以前没有便罢,得而复失,才是最让人心中难过的。”(未完待续) ps:最近女主与各种人开撕!那是因为马上就要进入下一个剧情了哦! 第七十三章 情敌(第四更) 看到景皓那充满光彩的眼睛,和那略有委屈、不甘和愁绪的声音,林雨的心仿似有什么拨动了一下。这话听起来太惹人遐想,若不是看着景皓虽然个子比自己高一头,但是眉眼中依旧有些稚气,林雨险些把他看成了一个比自己差不多大的成人。当然,若是成人与她这么说话,她早尴尬到无以复加,甚至会羞恼起来。但眼前的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少年,林雨便没了那种被人言语冒犯的感觉,反倒感觉景皓是在对她撒娇一般,毕竟他与林珊同岁,又只比太福大了三岁而已。在林雨眼中,他就像弟弟,也像是晚辈。 “景少爷以后若要出门,提前通知我一下,我必然会帮你多做一些便于带在路上吃的东西,免得途中饥饿。” 景皓见林雨误解了自己的意思,也不说什么,只是弯起嘴角和煦地笑着,道了声:“好。” 说话间,丁嗣又来了。 他大大咧咧得坐到了景皓旁边,对林雨道:“还是老样子。” 林雨也是许久不见景皓了,正坐在对面想和景皓多说几句话,却没想到丁嗣坐到了对面。她立刻起了身,不想对着丁嗣倒胃口。 “那请丁少爷稍等。”说完,便离开了座位,往锅灶那边走去。 景皓第一次来林雨的摊位,亦是第一次见到丁嗣。 这会儿人不多,景皓穿着贵气,他一坐在那里,虽显得与小摊位格格不入,但他自己无比自然。可即便这样,也没人和他坐一条凳子。 而丁嗣则不然。他多日不太见到林雨了,他不觉得林雨是在躲自己,反倒觉得林雨太忙,本来近日天冷,他已经很不爱出门了,可依旧控制不住自己,想来摊位上看看。 他常出门。虽然是为了林雨。但不想林雨知道后得意,所以往往是在各个店铺巡视一圈,然后才往林雨这儿来。所以。在丁老爷眼里,丁嗣近日愈发的上进了。在丁夫人的眼里,丁嗣应该是对林雨志在必得了。这一夫一妻,看到丁嗣的变化。虽想法不同,但又都觉得无比欣慰。所以。丁嗣这些天也是十分得意的。 更让丁嗣心情好的是,他如此努力终究没有白费,终于在今日看到了那个明艳的林雨。 林雨坐着,正对着街路。她因为总在锅边忙碌的原因,穿的比寻常上街的人少些,在一群穿着厚重的人中间。显得格外的纤弱。再加上她在一冷一热中徘徊,脸蛋儿也是红扑扑的。可能是蒸汽总熏蒸的关系,她的脸蛋儿是愈发的柔嫩了,此时看着根本不像是二十九岁的女人,反倒像是不到二十五,正是好年纪一般。 丁嗣多日没见到林雨了,此时一见,自然欣喜万分,再加上林雨那唇畔的笑意和那浅浅的梨涡,更让丁嗣激动,也未看身边的人是谁,便立刻坐到了林雨的对面。而为了吸引林雨的注意,赶快说了句“还是老样子”,故意要给人一种他与林雨十分相熟的感觉。 他的目的当然是达到了。 景皓正和林雨说着话,他一下子坐到了景皓身边,甚至景皓那上好的水貂皮衣的下摆,都被丁嗣坐在了臀下。 景皓秀眉微蹙,半转了头,斜眼看了一下丁嗣,只见他浑不觉自己坐到了别人的衣角一般,长满肥肉的脸上那对鼠目正发出贪婪的光芒,紧盯着林雨离去的背影,苍蝇一样的目光让景皓十分恶心。 “嗯!”景皓故意重重地清了一下嗓子,终于引来了丁嗣的注意。 见丁嗣看了过来,景皓低声道:“离我远些!” 丁嗣一开始只觉得有人在自己耳边重重地清了下嗓子,他本能地转过头来,一下子就看到了这样一个唇红齿白的俊俏少年,作为商人的惯性,他立刻就要对身边的少年绽出笑脸,便听少年说让他离远些。仿似不敢相信一样,丁嗣睁大了些眼睛,道:“你说什么?” 他是不敢相信有人会这么说自己的。丁家虽不是大富大贵,可在这厉云城里也是能排得上名号的商贾之家。他丁嗣虽谈不上众星拱月般的长大,可到底从来没有谁一见面就对自己如此不客气。丁嗣以为自己听错了,可马上,他就知道,自己不是听错了,因为这少年又更加冷清地说了一句:“给我滚远些!” 天星在丁嗣刚坐过来的时候就微微有些担心,又听他让丁嗣离远些,便知道景皓这是真的不高兴了,他会来街上吃东西,不代表什么人都能靠近他,天星马上弹了过来,见景皓的袍角正在丁嗣的臀下坐着,立刻觉得大事不妙起来。 这边,丁嗣终于听明白了,眼前这个少年竟然张口就让自己滚,便立刻拉下脸来,道:“哪家的小子这么没教养?” 丁嗣也注意到了些景皓的穿着打扮,一看就是十分不俗的。厉云城里,他是没见过谁家的少爷长这样的,那必然就是外地人,因此张口也是毫不客气,他自认年过而立,在厉云城里人缘又好,立即就把自己当成了长辈一般。 天星则暗叫不好,他是知道丁嗣是谁的,但是没想到他这么大胆,张口就教训起自家少爷来,于是不待景皓发火,就大声道:“你是什么东西,还敢教训起我们少爷来!” 丁嗣往日顺风顺水,哪被别人说过“什么东西”这样的话,再一看天星,他也是看着眼熟的,每两日便会驾着一辆华丽的马车来买糕点,并得一些林雨不会外面的东西。他也向林雨打听过天星来拿的是什么,但林雨一直没和他说。他看天星驾的马车富丽,便觉得天星也是哪些个大户人家的小厮而已。这会儿看他维护景皓,立刻便知道了他们是一对主仆。他原本总看到天星,还想着与他的主人哪次见面要认识一番,可不曾想,这第一次见面,这对主仆就齐齐给了自己没脸。自己厉云城里有名的丁家少爷,岂能让这对主仆呼来喝去?(未完待续) ps:今日依旧五更~~~ 第七十四章 飞起(第五更) 然而,丁嗣带来的下人也不是吃素的,看见自家少爷被别人的小厮训斥,哪里还忍得住?立刻吐了口唾沫到天星的跟前,道:“你又是什么东西?也敢和我们少爷吆五喝六?” 景皓两道秀眉更是再次往一起靠了靠,刚要动手,那边林珊便跑了过来。 她是一直看着景皓的,她太久没见到景皓,所以送完东西之后,就一直在景皓的不远处站着。她看到景皓的每个动作都从容优雅,即便是在最低、贱的路边吃东西,可那不需言说的贵气,却像是连这小摊位都跟着高贵起来。 他那毛色发亮的大氅就那样恣意地铺散在廉价的长凳上,仿佛那长凳就是个王者的宝座,衬托得他十分霸气。 林珊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她觉得景皓笑就是春天,景皓不高兴那就是严寒。她很羡慕林雨能很自然地坐在景皓对面和他聊天,她也很想,但是,他不知道要和景皓说什么,她只能在旁边看着。其实,在旁边看着也好,虽然今天真的很冷,可是看到景皓那不断勾起的唇畔,她还是很高兴的。 不过,这静谧的美好都被丁嗣破坏了!他穿得那么臃肿,熊一样的走过来,一屁股就坐在了景皓的旁边。他挨得景皓那么近,景皓的袍角一定被他坐在下面了!一想到那根根立的皮毛被这样恶心的男人坐扁了,林珊的心仿佛都跟着揪了起来! 他坐在景皓身边,神形猥琐,一双贼溜溜的眼睛像是狗皮膏药一样紧紧地贴着林雨,实在是令人恶心!和景皓一比较,真是——呸!他怎么配跟景皓比较! 景皓说让他离开。让他滚,可他还是坐在那里,腚像是山一样沉! 林珊终于忍不住,三步并作两步就到了丁嗣旁边,道:“丁少爷!你坐到景少爷的袍子了!麻烦你起来!” 丁嗣这才明白景皓缘何对自己这样,自己坐到了他的衣服固然不对,可也不能这样无礼吧?再加上帮他说话的是林珊。他再次不高兴起来。在他看来。林珊的亲近程度就代表了林雨的亲近程度。林珊这样帮着景皓,不顾自己也是个长期的顾客,就这样出言得罪。难道林雨也是这样吗? 这边吵得凶猛,尤其是两人的小厮这会儿吵得厉害,林雨也往这边看了,这一看之下。竟然发现林珊非但不劝和两位顾客的争执,直接就帮起景皓来! 丁嗣也分不清楚林雨这皱着的眉毛是对着谁的。但是就林珊的态度,他就气恼的不得了,冷笑道:“景少爷?哼哼!景少爷怕是长这么大,还不知道与人说话的规矩吧?” 林珊的脸气得通红。她觉得丁嗣坐到了景皓的袍角就是他不对,他反倒还教训起景皓了! 这边林雨见事态不好,赶快把手里的活儿交给了李母。自己则往餐桌这边来。不过,还不待她走到餐桌。就见景皓右手轻轻一扯,丁嗣就飞了出去。 林雨愣住了!不仅林雨,所有人都愣住了!连丁嗣自己都是,他就感觉自己刚刚还稳如泰山地坐在那里,忽然间屁股下面就来了一阵风,自己怎么就飞起来了?只不过他身形太重,刚一飞起,没多远就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虽然穿的很厚,可是这大街上根本没有存雪,他摔在黄泥地上,也是很疼的。 林雨看到丁嗣摔在地上,疼呲牙咧嘴的,林雨不自觉的就抽动了一下嘴角。丁嗣身子可不轻,就这么摔在地上,该有多疼?而且这是在自己的摊位上出的事儿,她又怎么能够坐视不理? 于是林雨快步走过去,想了想,终是伸手把他扶了起来。“丁少爷,你没事吧?” 能没事吗?丁少爷很想吼一句,可一见林雨满面愁容,登时又有些发作不起来,只能软声道:“我没事,你不要担心!” 林雨听他说没事,立刻就放开了手,但还是快步走到了餐桌旁,除了景皓和丁嗣外,仅有的两个客人也被这场面吓到了,摸出铜钱,放下就匆匆离开了。 林雨看着林珊,问:“发生什么事情了?” 林雨的问话并没有很凶,只是面无表情而已,却让林珊很不舒服,也替景皓委屈,立刻就红了眼眶,对林雨道:“他压了景少爷的袍角,景少爷都说让他起来了,她还是不动!”其实经过刚刚这一下,林珊更崇拜景皓了,他竟然都没用力,丁嗣就飞了出去。 林珊的话让林雨有些气闷,她再喜欢景皓也好,此时她是自己摊位上的员工,不调解客人的矛盾也就算了,怎么还拉偏架呢? 丁嗣揉了揉摔到的肩膀,也慢慢走了过来。他有意在林雨面前表现,便道:“林姑娘,我没事儿了,刚刚我坐到这位景少爷的袍角,确实是我不对,我已经没事了,你就不要生气了。” 林雨的脸变得更难看了,然而景皓却是比她还要难看几分。 那边,早在丁嗣飞出去的时候,天星和丁家仆从就不吵了,纷纷护着自己的主子。 终于,林雨道:“多谢丁少爷肯息事宁人!今日之事,权当我这里对不住了!” “是他错了,雨姐为何要向他道歉?”林珊气鼓鼓道。 “珊妹!”林雨喝止道。 “我打也打了,他又能如何?”这时候,景皓慢悠悠飘来这样一句,然后慢慢地坐下了。 “你不要闹!”林雨出言道。 丁嗣和景皓比起来,林雨总归是偏向景皓多些。毕竟丁嗣这边一直有丁家的事膈应着林雨,他又见天儿地过来,让她不胜其烦,这时候虽是训着景皓,可这话里的亲疏,却让一下子让丁嗣听了出来。 丁嗣过往觉得林雨对他有意思,当然觉得林雨做什么,都是在对自己表露喜欢。可这会儿一听林雨话中的意思,合着自己还没这个小子来的亲?顿时心中生出许多郁闷来。他喜欢林雨,所以才会每日忍着刺骨的北风来这里报到,可当他发现林雨还不如偶尔出现的一个小子的时候,顿觉好生没趣。可他对林雨这阵子毕竟是用了心了,又怎么舍得一下放弃?(未完待续) ps:明天还是五更~敬请期待~~~ 第七十五章 爆发 “我记住你了,小子!”刚刚景皓那一下到底是让丁嗣心有余悸,所以,在下人掺着他的胳膊要走时,他还是忍不住放了狠话。 “只怕你不记着呢!”景皓轻嗤。 他这一举动自然又气得丁嗣咬牙切齿,可无奈刚刚那一下摔的甚重,他实在需要回家,然后找个大夫。 丁嗣一走,林雨看向景皓的眼神就凌厉起来。 “你有话怎么就不好好说,非得动手?你、这是有功夫?”想起刚刚丁嗣飞出去之前,景皓只是轻轻扯了一下袍子而已!难道,这世界真的有武功这东西存在? 景皓也不理她,继续慢条斯理地吃着面前的东西。 景皓不答,偏生又勾起了林雨的好奇心,这会儿她也不管什么丁嗣了,只是坐在了景皓的对面,继续充满好奇地看着他。 “你刚刚用的是武功吧?” 景皓这样被她瞅着,嘴角这才微微翘了起来。 “是啊!”他轻描淡写地应着。 可这给林雨的震撼却是不小,她从今至古,一直就是个凡人而已。从前武功都是电视里的人物,可这会儿见景皓只是抬抬手就把一个身材发福的男人弄飞了,这眼中的光华却是掩都掩不住。 江湖儿女,快意恩仇,原来自己身边竟然有这样一个人物! 景皓见林雨喜欢这个,自然得意起来,道:“武功而已,若是林姑娘喜欢,时常露两手给你看看又如何?” 景皓的话落到林雨的耳朵里就是十分任性了!想起刚刚被摔出去的丁嗣,林雨便又黑了脸。道:“武功不是济世扶危的吗?景少爷怎么可以用来对付手无寸铁的普通人呢?” 林雨就是这样,一轴起来,就立刻患上十分严重的职业病,恨不能大家听完她的教育立刻就好。 可丁嗣偏偏是个叛逆期的少年,就算他表现得再沉稳,终究是个十几岁的孩子。想到刚刚林雨过去扶起丁嗣,又安慰他。心中的那股火便又窜了上来。把羹匙往碗里一扔。便起身冷冷道:“我们走!” 天星也知道是少爷生气了,正在叫他,于是也不敢多说。忙不迭地就拎着空食盒跟了上去,驾着马车,一溜烟儿地就离开了这里。 林雨无奈地摇了摇头,得。今儿这一闹,她的糕点一个也没卖出去! 林雨叹了口气。把桌子上的碗筷一个个收了起来,这才过来对着林珊道:“珊妹,以后若是有客人打了起来,即便是景皓。也不得再偏帮任何人了,知道吗?今儿是丁少爷好说话,又对咱们客气了些。若是换作别人。咱们就肯定会遭殃了!” 也不知林珊听没听进去,她就是“哦”了一声。林雨便只能当她懂了。 今儿因为景皓和丁嗣的事儿,摊位上几乎都没卖出去太多的东西,八宝粥倒是都卖完了,可糕点剩下的却是最多,主要是因为那两个人最后都没有往回拿。 磨蹭到过了将近未时,这才无奈地吩咐大伙儿撤灶。 林雨默默地收拾着,却没注意远处来势汹汹的一群人。待发现时,人已经到了面前了。 “姓林的,你好啊!一边说对我们丁家没兴趣,一边勾着丁嗣天天来你这里!当真是不要脸的狐媚子!”丁少夫人那招牌的妒妇声音又响了起来。 林雨一阵头疼!这夫妻俩就是传说中的黑风双煞么?来完一个又一个! “你到底是有完没完了?”林雨也彻底被她惹火了。 “我没完?呵呵。我倒是想让这事儿完了,可你呢?如今怕是厉云城里所有人都知道丁嗣被你勾了魂儿,天天往这里跑了吧?你可真是演得一手好戏!独独瞒了我一人,你是当我好欺负吗?要不是今儿丁嗣今儿回去就请了大夫,我还真不知道你有这手段!”丁少夫人双手叉腰,俨然一副泼妇骂街的架势。 林雨真是头如斗大。可是她再解释自己和丁嗣没什么,丁少夫人会信吗?她这次当真是有口难言了!可是,自己一个未出阁的姑娘,被人当街指认是小三儿,就算现代社会又有几个能受得了?纵然她平日里对于男女大防看得不是很严,可是这不代表她没有底线。都说苍蝇还不叮无缝的蛋呢,自己到底是给人了话题。她明白这是自己优柔寡断惹的祸,可是她开门做生意,还能把自己看着不顺眼的人就撵出去吗? “不管你信不信,我对丁嗣从来无意!也未想过嫁进丁家!”林雨这下子明白了什么叫越描越黑,仗着丁少夫人的大嗓门,此刻已经有不少人围在这里了,好些人对着她指指点点,就连那日郑氏来闹的事都被大家挖了出来。林雨只得倔强地说出这样一句话,不欲再在这事上争辩,留给别人话柄。 说完这些,林雨转身便要走,可一转身,刚刚被李父浇灭锅底产生的浓烟也正好退散了,那放在案板上的陶瓷貔貅就这样曝露在众人眼前。 林雨这时候觉得自己真是蠢到家了!何止是让丁少夫人误会了?恐怕丁嗣这段时间的误会也与此有关吧?自己看着好看、意头好、关键又是开业礼物的东西,自然觉得十分吉利,便每天和这桌椅板凳一起天天从家里往这儿搬。她每天会往貔貅口中塞一个铜钱,也象征着自己的财富必然会积少成多。 只是如今,这东西展露在丁少夫人眼前,不知道她识不识得。 “这只貔貅——”丁少夫人身边的丫鬟指着便叫了出来。 原本林雨挡着丁少夫人的视线,她并没有看到后面锅灶旁边有放什么东西。这时候被丫头一喊,侧身一看,当即脸上的表情变了几变。 她似是不敢相信一般,一步一步慢慢走了过去,直到双手触摸到了,肩膀才一下一下耸动起来。 时间好像是停滞了,所有人都看着丁少夫人的动作,大气都不敢喘。 仿佛过了许久,她终于回过头来,目眦欲裂,脸上犹有泪痕。 她抱着貔貅一步一步走来,到了林雨面前,咬牙道:“林姑娘真是好手段,竟惹得丁嗣将我的嫁妆来送与你!”(未完待续) ps:今天是自动更新哦!至于加更什么的,如果有的话,我回来会加的哦! 第七十六章 危险(第二更) 林雨没由地一阵心虚,若是说对丁嗣的感情吧,她是当真问心无愧的,丁嗣天天往这里来,她更是能躲则躲。所以,刚刚她说“对丁嗣无意,不想进丁家”的话,表情是十分坚定的。可这会儿面对这只貔貅,她就真的说不出什么了!说是单纯的喜欢?她这会儿自己都觉得大家不会相信了! 而围观的人,听说这是丁少夫人的嫁妆,竟然让丁嗣送给了林雨,大家的眼睛立刻晦暗不明起来,纷纷指责起林雨的不是。 此时根本就不流行嫁妆,穷苦人家嫁女儿都跟卖女儿没有区别。只有有钱人家,会在女儿出嫁的时候陪送一些精致的东西,这些东西就是女儿的私有财产,男人是不可以乱动的。不告而取是为偷!为了外边的女人,偷了发妻的嫁妆,一时间,众皆哗然。 “林姑娘,别告诉我你不知道这貔貅是一公一母的,自来送貔貅都是要成双成对的,若没记错,那只公的还在我们丁记的当铺里摆着,这只母的,原应该在我的库房里,如今却在你这里!难怪上次说不稀罕当丁家的二少夫人,原来是惦记着我这少夫人的位置啊!”丁少夫人冷笑,道:“也好,我这次就成全你!你不是会赚钱吗?不是与丁嗣暧昧吗?这会儿我成全你!来人!把这摊子给我砸了!然后恭迎咱们二少夫人回家!” “你敢砸我摊子?这貔貅是丁嗣送我开业礼物,当时多少双眼睛看着了,我并不是与他私下有什么勾当!”林雨气道,虽然她这时候后悔到恨不能抽自己两下,可这摊位是她的心血。她怎么能让人胡乱动? “少夫人,这样砸了林姑娘的东西,少爷会不会——”边上的丫鬟劝阻道。 “怕什么?林姑娘曾经可是立下豪言壮语的,说我若是再惹到她,她必定会嫁进丁家,而且,嫁进丁家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丁嗣休了我!呵呵。我这么做,可是成全了他们!少爷非但不会怪我,还要夸我砸得好呢!哼哼!” 自己曾经说出的话。如今却成了递给别人的刀柄!林雨简直要吐血了! “还等什么?赶快砸完,接咱们二少夫人回家!”丁少夫人当即下了命令。 “是!”下人们得了令,立刻就掀翻了一张桌子,之后盘碗碟的碎裂之声就不断传来。 “哎哟哟。你们这是干啥呀!我们姑娘从来就没对丁少爷怎么样啊!他每次来,我们姑娘都是尽量躲着的啊!”李母平时从不这样没形象。这会儿也忍不住了,边阻拦砸着的这些人,边大声说道,生意里充满了颤抖。 “别砸啊。别砸!我们姑娘一个人出来挣钱她容易吗?怎么能什么事儿都往她身上赖哪!”李父也哆嗦着声音喊着,拦着丁家人的动作。 林雨气得双眼通红,一把抓过了丁少夫人的上臂。道:“你们夫妻有完没完了?一个天天苍蝇一样来我这里坐着,一个疯子一样时不时到我面前发一通脾气!世界上男人死光了吗?我就非丁嗣不嫁了?” 丁少夫人难得冷静下来。她勾勾嘴角,以前就是她太在乎丁嗣,才气得发疯,在林雨面前毫无形象。如今,丁嗣敢拿她嫁妆送人,她不说心如死灰,可也再不复刚刚的心境了。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她以前有多发疯,现在就有多理智。她慢慢凑近林雨,用仅有两人能听见的声音道:“我看你如今除了丁嗣还能嫁谁?” 说完,不待林雨反应,一下子她怀里的貔貅掉在了地上,里面有铜钱,这一掉在地上,立刻应声而碎,铜钱也洒了出来。 “哎呀,林姑娘,你再气愤也不该打碎了这貔貅啊!我嫁妆里都有登记的,这可是官窑烧制的,没个三五百两银子可是买不到的!你就这么给打碎了,还好你是我丁家的人,不然我一定要把你送交官办的!” “把我送交官办?丁嗣送我的时候好多人都看见了!就是去了又何妨?没偷没抢,收份贺礼而已,我还怕与你去衙门吗?”林雨气道。 “呵呵!”丁少夫人掩嘴而笑,“恐怕林姑娘还没认清形势吧?丁家对你势在必得,上至老太爷、下至少爷,哪个不想让你进门?从前是我拦着你才进不来,现今我同意了,你以为你还逃得了吗?到了官府,你认为丁嗣会怎么说?” 丁少夫人的话让林雨的背上沁出了一层冷汗!她一直以为丁少夫人是个无脑的,是她太过轻敌了,以至于如今轻而易举地落入人家的鼓掌之中! 看着林雨错愕的双眼,丁少夫人满意地白了她一眼,还没来得及得意,就被一个声音打断了。 “怎么,按照这位夫人的意思,如今天哲的律法就是偏帮你这种为富不仁的人胡说八道了吗?” “景少爷!”林珊刚刚怕死了,这会儿见到忽然出现的景皓,立刻见到救星一样,欣喜地跑到他的身侧。 刚刚丁少夫人说话的声音很小,她觉得这个声音当不会有外人听到才对。却没想到,被人讥讽回来。转头一看,一个唇红齿白的英俊少年嘴角正挂着玩味的笑意。而带头打砸的人,一见到景皓出现,立刻不敢再有动作,他就是丁嗣身边的仆从,这会儿跟着少夫人为虎作伥。 “你又是哪里冒出来的乳臭未干的臭小子?为人出头,也不看看你帮的是什么货色!” “啪!”丁少夫人的“色”字刚刚落下,一个巴掌便打到了她的面颊。景皓来去动作很快,林雨还未看清,景皓便已经退到几步开外了。“一把年纪,嘴巴再这么不干不净,别怪本少爷不客气!” 这时候,刚刚带头打砸的人也凑到了丁少夫人的身后,道:“哎哟,少夫人,刚刚少爷就是被他打伤的!” 景皓勾勾嘴角,道:“不错!刚刚那个肥头大耳的老男人也是我打的!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们两个张口便都是腌臜话,当真没白费了‘夫妻一体’这句话!”(未完待续) 第七十七章 教训(第三更) 景皓的巴掌显然也震住了丁家少夫人,他的巴掌当是没有用多少力的,但是声音却十分响亮。登时间所有人都看向她,让她觉得十分难堪。 “真是厚脸皮!被打完之后,面皮的颜色都没改变一点!”景皓不忘添油加醋,他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若是打了个年岁差不多的女人,别人会说他欺负女人,若是打了上了年纪的,又会说他目无尊长,唯独丁少夫人这个年纪,再加上她那凶悍的表情,大家就不觉得景皓有什么不对,反倒觉得能给这样一个仗势欺人的人一个教训,是很痛快的事。而这也证实了林雨的猜测,景皓确实是没有使力,或者说是使了巧力的,不然怎么会打得她面不改色? 景皓又随手捡起了一个碎在脚边的貔貅碎片,只一眼,便道:“原以为厉云城丁家也是童叟无欺之家,谁料这位夫人张口便是谎话。还说这貔貅是官窑制品,值几百两!就这样的品质,官窑的残次品也不会是这样的水准!整个陶瓷,你这物件,唯一可取的也就是这釉色部分了,但是到底不比官窑的色彩明快。你还想拿这个逼林姑娘就范?用心当真是恶毒!且不说你那长得肥头大耳的夫君林姑娘看不上,就算能看上,要和你共伺一夫,也是失了身份了!”说罢,那碎片一扔,正没入了丁少夫人前面的土中。 这是冬天,大地都上冻了,用铁锹挖坑尚且十分不易,他这轻描淡写地一扔,便没入土中。让丁少夫人更加胆寒。 而本来对林雨十分不齿的众人,这时候也不免怀疑起丁少夫人的话,毕竟林雨在这街上久了,也未见她和哪个男人不清不楚。 丁少夫人仿似支撑不住,往后退了一步,被身侧的丫鬟扶住了。 “你、你休要胡说八道!” “是否胡说,一鉴便知!只是怕你不敢去验吧?你若诬告林姑娘。那你和丁家都是要受惩罚的!” 丁少夫人咬牙暗恨。却也不敢再有动作。良久,方低声道:“我们走!” “打砸羞辱一番就想走?当真以为林姑娘没人撑腰就任你们欺侮了?”景皓斜出一步,立刻让丁少夫人倍感压力。 “你到底想怎么样?” “不是我想怎样。是丁少夫人你应该怎么样!”景皓嘴角一弯,倒显得调皮起来。 丁少夫人掩在袖子里的手握了握拳,终于从头上拔下一支金钗下来,一把放在了丫鬟的手里。道:“如何?” “呵呵!你戴过的东西拿来赔偿,林姑娘还嫌脏呢!”景皓的讽刺更让丁少夫人气得脸都白了。“还有啊,我刚刚还忘说了一点,林姑娘可是正经从宫里出来的宫女,虽说没有什么高的门楣。可也不能被人随意侮辱了去。否则,让人误会了皇家不会教养宫女,这可就是不敬皇家的大罪。不知道丁家能否担得起?” 丁夫人暗恨,只得道:“回府从我库房里取二百两银子赔给林姑娘!”说罢。从袖袋里拿出钥匙,递给了旁边的丫鬟。 丫鬟得令,飞一般的跑了回去,没过多久,就拿了二百两纹银过来,交给了林雨。 “我记住你们了!”临走前,丁少夫人咬牙道。 “只怕你还不知道我,又怎会记住我?出了城门,十二里处,翠微湖畔,青田雅居。” 随着景皓自报家门,人群中再次爆发了议论,连丁少夫人的身形都晃了晃。 这青田雅居是什么地方,林雨并不知道。但是从大家的语言和神色中,林雨就觉得这个地方神秘又不简单。 景皓这下子可是替林雨出了一口气,而林雨,窝了一下午的火,也获得了二百两银子的赔偿。 这一耽搁就是一下午的时间,本来林雨今日收摊便晚了,再收拾完倒得乱七八糟的桌椅,天就已经黑透了。不过好在他们砸坏的都是盘子、碗碟一类的东西,锅灶和桌椅都是十分结实的,只是倒了、脏了,并不影响继续使用。李父把东西都放到了推车上,一行人才要往回走。 林雨看了看景皓,之前自己职业病犯了,非得出言教训几句,觉得他太过桀骜、任性,可最后,他的这些“缺点”却在她最艰难的时候救了她,又让她十分感激。 “景少爷,刚刚幸亏有你。如若不嫌弃,一起到家里吃顿便饭吧?” “只要你没事便好。我还需赶回家中,就不过去了。”景皓道,“对了,其实我今日看到你在这里便想说了,你一个女子抛头露面的终究不好。若是可以,我想你暂时缓缓,另外,我家中还需要一个做点心的师傅,你能来帮我们的话,我相信我母亲也会高兴的,至于价钱,我更不会少给了你。” 林雨低着头,这一天的事对她来说还是很震撼的,她险些成了阶下之囚,“你说的话,我会认真考虑的。天晚了,风大,你回去的时候要小心些。” “嗯!”景皓笑笑,回身上了马车,待要进车厢,又转身对林雨道:“我后日去你家里,希望你给我个答复。” 林雨轻轻点了点头,算是应了。 晚上回到家里,林雨第一次没吃晚饭,而李母他们见她心情不好,便也没有吵她。 林雨一个人躺在炕上,也没有点灯,就在那漆黑的环境里一个人呆着,头下的枕头已经被泪水打湿了。 林雨终于体会到一阵阵可怕。若今日景皓不在场,她怕是就要嫁进丁家了! 她不稀罕丁家,也看不上丁家的人。她一心就想着好好工作,努力赚钱,有一片属于自己的世外桃源。可是,为什么这么难?她来古代不过堪堪三个月,孙淑娥、李月灵、郑氏、丁夫人、丁少夫人、丁家掌事、鲁大婶……这一个个的人物都像是和她犯冲一般,她很不想理睬,可终究是逃得了这时,逃不过那时。她不想争吵、不想与人做对,可偏偏事情一件一件接踵而来!她想做一个独立的女强人而已,她的一切都是自己努力得来的,她有能力,可为什么大家看不到?还说她谋划着捷径?(未完待续) 第七十八章 雇人(第四更) 林雨哭的不是被人欺负,而是不被人肯定! 她孤身一人、孑然一身,以为自己当真没什么可被人图谋的了,可大家都想拿她的私生活说事儿!即便她是个现代的女性,到底是一个没嫁过人的姑娘,她若当年便什么人都能将就,又何苦到了这举目无亲的古代? 丁嗣她不想假以辞色,可他偏偏每天过来,最终,大家不指责他,反倒说起自己的不是!女人想要创业怎么就这么难! 但是,终归这件事对她是个教训,她哭过了,也清醒了不少。其实,身为女子,在什么时候,都有许多不便利,可是景皓说的也对,一个女子抛头露面的总归是不好。她需要缓缓,需要大家把这事儿淡一淡。而且,她应该把手里的东西放出去一些,自己以后是要长期经营的,随着生意的扩大、种类的增多,她不可能再事事亲力亲为。只是一直以来,她实在找不出太过信赖的人。大嫂、弟妹这两个最亲的人都不是她可以交付的对象。李母虽然人很好,但是李友峰已经与自己合作了鞋底的生意,将来生意若能扩大,李父和李母就都要回去帮忙了。到时候,她依然会陷入用工荒。 李金花!对,若是自己能和她签订一个这样的用工合同,把摊位暂时托付给她几个月也是可以的。他们两口子的人品,她还是信得过的。 终于想明白了,林雨起身到厨房洗了把脸。 过了一会儿,李母他们都回来了,林雨便告诉大家,给大伙儿放了个四天的假期。 大家也都知林雨今日心情不好。必然是想要歇业几天的,何况那些砸碎的碗碟都需要重新购置,自然也需要一些时间。 不过看林雨又恢复了以往运筹帷幄的样子,大伙儿也便不说什么,李父和李母也就回屋收拾东西,准备明天回王家沟的事情了。他们离家也有一个多月了,自然十分想念孙子、孙女。 第二天一大早。林雨和林珊共同做好了早饭。李父、李母吃过之后便告辞了。而林雨也雇了小驴车,往林家沟去。 又两个多月没回来了,整个林家沟村都笼罩在了皑皑的白雪里。山中雪大。道路上的雪已经被来往的行人、车辆压实了,但是路边的雪却已经过了膝盖深浅,家家户户的房顶都有厚厚的积雪不说,房檐处也都倒悬着长长的冰溜子。偶尔几个小孩在路上嬉闹。用折断的冰溜子当做宝剑,挥舞着一较高低。 这样的生活真的是无比和谐啊!只是。这样的生活未免过于穷苦。人想要过得好些,就慢慢失去了生活中的乐趣,等到有了能力了,又发现这乐趣其实已经无趣了。 林雨想要追求更好的生活。是注重那良好的生活品质,如若发迹,当然免不了返璞归真。但绝不是眼前的物质与精神的双匮乏。 想明白了,也就更加坚定了。驴车拐了几道。终于到了村长家。 付了车钱,林雨便开了院门走进去。此时他家院子里的鸡鸭都已经吃饱了,在墙角悠闲地晒着太阳。 “三哥和金花在家吗?”问道。村长家是两个房子,四个房门,林雨还不知道哪个是老三的家。 “诶!在呢!”金花应着,打开房门,一股厨房里的热气伴着她一起迎面扑来。“小雨!今儿怎么得空过来了?外边冷,快进屋!” 林雨应着,被金花拉进了屋子。 金花家的两个孩子正在炕上玩闹着,见林雨进来了,按照金花要求,叫了声“雨姑姑”后,就都规规矩矩地把自己的小东西挪到了炕稍,继续玩。 “今儿三哥不在家?”林雨问道。 “他没别的事儿,就是去你大哥那儿帮着做一个什么架子。你这是找他有什么事儿?”李金花有些白胖,笑起来和善,看着很富态。 “之前三哥说过想让你来我这里干活的事儿,我正好想找个管事的,就想起来找你了。” “哦!这事儿啊!那太好啦小雨!只是这事儿我做不得主,你等一会儿,我让老三回来,正好也让你大哥过来坐坐。” 没一会儿,李金花就把他们两个叫了回来。 老三有些激动,“大妹,你真要雇金花吗?” “嗯,我打算雇金花当我摊位上的管事,以后摊位上的事儿都她负责。包括推磨、做汤面等等,我都交给她。” “这、这不是顶秘密的东西吗?”老三有些结巴了,这好事儿怎么会落在他家的头上? “三哥,你和我大哥关系好,我和金花也是一起长大的,而且你俩人都实诚,我信得过你们!”林雨笑着道,“不过,咱们朋友归朋友,亲戚归亲戚,人家说‘亲兄弟、明算帐’,为了日后不必要的纠纷,我还是希望咱们能够签订一份用工合同。” “那是要的!”老三肯定道。 “我目前的打算是这样的。小雪的公公婆婆还有珊妹,我给的价钱都是十五文一天,金花既然做管事,我就给二十文!然后我现在摊位上每天大概能卖出六七十碗吃的,我就给算六十碗一天。多卖的部分,金花给我记个账,我每个月月底给她提一次红利,多卖的碗数,给她提十分之一。也就是说,我每多卖十碗,金花就能挣一文钱。这样算来,金花每天至少能多赚一文钱。这还是平日里的算法,若赶上赶集人多的时候,每天卖个一百多碗也不是问题的。这一文钱看着虽少,但一个月累计下来,至少也能多赚个五六十文。你们看,这样如何?” “这还哪有不好的!大妹,说实在的,她本来在家里也没什么事儿,我寻思你能帮她找个事儿干,一天赚个七八文钱我都乐死了,你怎么给她这么多!这、我们也不敢当啊!”老三觉得这事儿有些像是天上掉馅饼儿了,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事儿? “三哥,你听我说完,这工钱多,责任也大。金花最大的责任,一是帮我经营好摊位,若是每天不够六十碗,我也要从她工钱里罚的。二是要帮我守住我这些吃食的方子,不能让别人学了去。这些合同里也会提及。到时候如若做不到,你们可就要赔我钱了!”(未完待续) 第七十九章 转折(第五更) “大妹,你这——”本来听林雨说要雇佣老三一家,大全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不舒服的,毕竟再怎么好,始终还是外人。但一听这其中还有赔偿责任,大全又忍不住制止。其实他也是矛盾的,自己家里的这些人实在扶不起来,都说“家和万事兴”,自己家里要是能团结起来,这事儿也就不会找老三他们了。 “大哥,我只是把丑话说在前头而已,我知道,以三哥和金花的人品,绝对能帮我守住这份产业的。”林雨微笑着道,给大全安慰,也是给老三夫妻安抚。 “再说了,金花前两次去摊位上帮忙,我可是亲眼见到的,她做吃的很有天分,我很放心。” “小雨,就你这份信任,我也肯定给你经营好!”金花把手覆在林雨手上,坚定道。 “那谢谢你了!”林雨反握住金花的手,冲她点了点头。 “那事情既然定下了,我就过去同爹娘说一声,以后家里两个孩子,也都得他们多照顾了。”老三说道,随即和金花一起下了炕,往正屋里去了。 “大妹,你怎么忽然想找个管事的了?我瞅着摊位上没那么忙,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儿?”大全问道。 大全的声音里满是关心,林雨自昨晚自怨自艾一番之后,就颇有孤独之感,这会儿大全出言相询,林雨便有些控制不住,边哭边把昨日的事情讲了。 其实林雨还是很坚强的。但是女人往往就是如此,你不问的时候还好,一问起来,反倒控制不住情绪了。林雨就是这样,一有了大全的关心。终于让她感受到了最真的亲情。 大全听完林雨的叙述,真是后悔昨日没在那里保护她!他拳头握的紧紧地,憋了半天才道:“大妹,你这样也对。你到底是没成婚的,总这么在外面奔波也是不好。左右你要是闲不下来,就先去景少爷那里,合适就先干着。不合适的话。每日在家里呆着也有钱赚!” “我知道了,大哥。只是这次,我没让家里人做这个。也没和你商量,你有没有不高兴?” “咱们家那几个人我还不知道么?我没什么不高兴的。我现在就指望着太福和太财长大了能帮你一些,你也不至于总这么累!”大全感叹道。 “其实我也觉得太福还行,人也沉稳懂事。就是性格有些内向了,我倒是真希望他长大能帮我。” 刚说完这句。老三就和金花一起回来了,说了他爹、村长同意了,不过为了感谢林雨,一定要留她在家里吃顿饭。然后才让老三赶车送她们去城里。 村长家做了山鸡炖蘑菇、酸菜汆白肉、酸萝卜炒里脊、山菜蘸鸡蛋酱、咸鱼干贴饼、灌粉肠、素炸丸子和炒白菜片。都是正宗的山里菜,大抵是村长一家厨艺都不错,这些菜做得。竟然十分美味。林雨知道,他们能做这样一顿丰盛的晚餐出来。定是十分重视自己的,否则就算村长家生活条件再好,也不可能经常这么多菜。 吃过了晚饭,老三送林雨他们回城,金花的行李已经收拾好了,家里炕有些窄,大家就先将就着住了。 第二天,景皓来了,得知林雨同意去他家工作,强忍住了内心的狂喜,便说了三日后再来接她,让她有充足的时间来和李金花交接。 林雨这几天十分忙碌,她要悉心教李金花各种东西,包括苞米怎么泡、怎么粉、怎么过滤、怎么沉淀、怎么去酸、怎么攥汤子、怎么调粉汤、怎么制作肉酱、怎么制作咸菜等,事无巨细,全部传授给了她。 之后,又重新购置了碗碟等东西,还嘱咐她,若是有人问起,就说这摊位如今已经承包给她了。 林雨这样吩咐,是怕丁家人过来捣乱。若是得知摊位不是林雨的,还是林家沟村村长儿媳妇开的了,就不会再为难她了。不过,林雨也是多虑了,因为景皓根本没给丁家人再次骚扰她的机会。 李父、李母回来了,得知林雨把摊位交给了李金花,都是有些唏嘘的,一方面他们知道自己不能贪得无厌,另一方面也是替林雨感叹,感叹她不得不出去暂避风头。 终于到了景皓来接林雨的日子,众人都在门口送别林雨,依依不舍。 景皓今天没穿那个黑色的水貂大氅,反倒穿了一件紫狐皮的披风,在朝阳的映衬下,黑中透着发亮的紫色,十分好看,好像整个儿都镀了一层紫色的光晕一般。 景皓扶着林雨上了马车,还未等林雨钻进去,林珊便叫了出来。“雨姐!” 林雨回身一笑,道:“以后你多听金花嫂子和大爷、大娘的话,” “不!雨姐,你也带我走吧!”林珊向前走了两步。 “珊妹,我也是去做工作而已,这由不得我。”林雨有些无奈。 “雨姐,我害怕!景少爷,可不可以也带我去?那天我得罪了丁少爷,他一定不会放过我的。”林珊的声音颤抖着,不知是激动还是害怕。 景皓微微皱了一下眉毛。道:“林姑娘是因为会做许多吃的,我特意聘请她来给我母亲做间食的。你又会做什么?” “我、我——”林珊结巴了,她好像什么都会一些,又什么都不会。“我、可以给雨姐打下手的。” “我们府里并不缺这样的人,而且也确实不养闲人,抱歉了!” 林雨刚想替林珊说句话,还未来得及说出口,林珊便抓住了景皓的披风,急切道:“我可以做下人的,请景少爷帮帮我,我可以卖身到你家做下人的!” “珊妹!”林雨惊道,“你糊涂了吗?前些日子你哥哥嫂子把你卖了的时候你多么不甘愿,如今怎么反倒要做起下人了?” “雨姐!”林珊的眼泪立刻流了出来,对着林雨跪下,道:“雨姐,你就帮帮我吧,你应该了解我的,你帮帮我,你把我转卖给景少爷,让我在他家做下人吧!”(未完待续) ps:下一剧情,马上开启~~~ 第八十章 下人 若说刚刚林雨还想带着林珊去景皓家,可在她说出那话的时候,她就不想了。 她很失望,也很尴尬。 之前,她之所以把林珊买下来,除了自己与林珊近日相处的感情、对郑氏所作所为的不齿之外,还因为她看到了林珊对于自由的一种渴求。 人,生而自由。这种自由是相对的,也是基本的。人即使再穷,对自由的向往也应当是一种本能。 林珊哭求她买下自己的样子还历历在目,林母死前的不甘亦才听说不久。可如今,林珊怎么可以自甘堕落,求着自己把她卖给别人? 如果真的只是惧怕丁嗣,林雨可以有许多理由去说服景皓,可若只是因为她对景皓的迷恋,那她又凭什么把她送到人家身边?自己尚且只是给人打工而已,哪里来的能力给她的未来铺路?即便自己对她再好,也不可能为了她的私心去舔着脸和景皓说吧? 再说,她言语之中的意思那样明显,她痴迷景皓,景皓和天星多多少少应该会知道一些,毕竟她那黏人的目光,想让人不注意都难,这会儿却用这个理由让自己成全,这句话把自己、把景皓都置于了何地? “雨姐,求你了!”林珊的声音带了哭腔,手也一直没放开景皓的披风。 “珊丫头,你这不是为难雨丫头么!她也是去做工的,连人家的门都没进去,哪里来的身份帮你说话呢?”李母也是看不下去了,忍不住开口道。 “呜呜——”林珊不撒手,继续这么求着、哭着。 景皓看着被林珊抓着的袍角皱了皱眉,抬眼看了一下林雨。只觉她眼中已是不耐,便张口道:“我府中不签长工,若你想进来,只能签死契。” 林珊一窒,可抬眼再看向景皓,终于肯定地点下了头,道:“我愿意!” 见林珊点头。林雨闭了闭眼。过了一会儿方才睁开。“珊妹,你可想好了?签了死契可就一辈子是下人了!” 林珊却是露出了坚定无比的神色,道:“还望雨姐成全我!” 林珊的神色让林雨想起来那日她说林母不会管自己时候的那股子模样。冷漠、倔强。又十分地心狠。 林雨想说什么,可面对心冷的林珊,到底说不出来了。便只摇了摇头,道:“也罢。”说完。便要往车厢里去。 “雨姐,还望你把我的借据交给景少爷。”林珊再次开口。 林雨确实有那么一瞬间打着晚些交出借条。再劝说林珊回心转意的意思。可是现在,林雨真的对林珊失望至极! 林雨打开包袱,她的所有财产都在里面,她找出林珊的借据。立刻递给了景皓。 景皓没接,只是给了天星一个眼神,天星便接了过去。 林雨没再说什么。转身便进了车厢。随即,景皓也进了去。 天星把车门一关。收了凳子,便一下跳上了马车。 “天星,我呢?”林珊见车门关了、凳子收了,但丝毫没说让自己进去的意思,便忍不住张口问道。 天星轻轻哼了一声,道:“下人是不可以和主子一起坐在车里的,你快些跳上来吧,咱们在前面坐着,别耽误了回去的时间。” 林珊目光闪了闪,终于点了点头。马车很高,天星上下地惯了,还是很灵活的。林珊则费劲了许多,双手撑着车沿好几下,才算是跳了上去。天星也不待她坐好,便一鞭子抽在了马屁股上,快速地驶了起来。 车下的李母等人看着,不禁有些唏嘘。 好好的人不做,非要去做一个下人,也难怪天星也轻视了。人若是自轻自贱,那便是谁都可以踩一脚了。 林雨因着刚刚的事儿,内心不痛快之余,也是十分尴尬。她自是没资格去要求景皓像她当初那样给林珊众多优惠。但是,她也为林珊不值。她是剩女,之所以被剩下,就是因为自己的挑剔。一方面,她是憧憬爱情的,另一方面,是她对不喜欢自己的人尤其敏感。景皓不会喜欢林珊,且不说她的容貌举止,就说景皓那次不喝林珊倒过去的油茶面,她就知道,林珊不过是痴心妄想。原想着让她自己弄明白,也以为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她的心会渐渐平静。可现在,不要别人,她自己就把自己卖了!如今想来,自己与大全为了她,曾经做出那么多的努力,当真是不值得!而尤为尴尬的是,自己因为暂避风头而到了景皓家,却又引来了林珊! 林雨眉间都快形成了一个深沟了,甚至有些疼了。林雨只能叹口气,揉了揉。 车厢里的两人都沉默着,车外的人也不舒服。 天星平日里都是自己一个人驾车的,闲来他会哼些家乡的小曲儿。可林珊坐在这里,他实在没什么好心情。 林珊的那些小心思,天星早就看明白了,只是因为她是林雨的妹妹才一直装作不知道。如今,却非要进府里当下人,妄想一些自己不该想的东西,当真是豁上了自己的脸面。想到林珊此时的卖身凭证就在自己的怀里,天星方才觉得解气了一些。 一路出了城,又走过了许多白雪覆盖的道路,这才在结满青碧色冰面的湖边停了下来。而马车的右侧,就是一座很漂亮的京式建筑,黑色的牌匾上写着“青田雅居”四个金瘦的碧色大字。 “这便是我家的别院。”景皓介绍道,顺便引着林雨进了大门。 林珊跟在后面,刚要往里面进,天星在一边喊道:“小林姑娘,下人是不可以从正门走的,你跟我从这边偏门进去!” 林珊看着景皓和林雨渐行渐远的身影,抬头看了看头上的牌匾,终于只是暗暗地握了握拳头,便转头跟天星往后门走了。 天星的话,林雨听到了。她身形微微一顿,到底没停下为她说什么。她既然选择了这样一条路,那么,是坦途还是荆棘,便只能由她自己去走。其实刚刚她也可以反悔的,只是自己走的这样慢,她还是没叫住自己。 姐妹俩一个向前、一个向后,到底是两个方向,只能越走越远。(未完待续) ps:今天第一更。下午四点左右会送上第二更。晚上会给送我小金猪的吼吼~啊我送上加更! 感谢紫玉梦幻的月票,这本书的第一张月票呢~!顺便我就求下月票咯!月票二十加一更哦! 感谢鲁班的尺的平安符~! 第八十一章 别院 青田雅居临湖而建,却也有一段距离。皆因翠微湖地处北方,是北狄高山之流水累积而成。北方江湖大多有春汛和夏汛,秋季则少雨干旱,所以在湖边建房的时候就要留出一部分距离,以防涨水吞没屋子。 青田雅居内比不得江南水乡的诗情画意,再加上是典型的京式建筑,院内线条难免生硬些,若说“雅”,那就只能说是院中的精致雅一些,只是眼下已是深冬,这院子看起来更加严肃罢了。 过了前院,一个披着茜色披风的姑娘便袅袅得立在那里,见到景皓,便行了一个标准的福礼。“少爷!” “这就是我之前说的林姑娘。”景皓介绍道,“这位是我母亲院中负责饮食的含玉姑娘。” 林雨和含玉互相又福了礼,含玉才道:“又荷姐姐让我特来候着少爷,说林姑娘若是来了,让我带她去瞧瞧住着的院子,安顿好之后,再去夫人房中见礼。” “嗯,不过今天不止林姑娘来了,我还带来了一个姑娘,这时候正跟着天星去了下院,你去告诉又荷姑姑把她安排一下,林姑娘这里就交给我好了。” “是,少爷。”含玉又福了一礼,这才退下。 景皓一边带着林雨往住处走着,一边为林雨介绍起别院的构造来。 过了前院之后,后院的主院叫青田居,里面住着的是景皓的母亲。青田居往左是一个小院,也是一个侧院,只因有片青松使其与主院隔开,便也挂了匾额,叫翠微居。翠微居旁边有一片池塘。塘中有一片芦苇,此时正结着一根根苇棒。过了这片小池塘就是景皓所住的苍竹居了。青田居往右有一个大的花园,只是如今冬日,不会有花朵,但是会有许多冰雕。花园再右侧,则是下人们所住的碧草居了。 不过景皓没带着林雨欣赏院子,只是带着林雨到了翠微居。 翠微居虽说是偏院。但也要有一定的面积才能独立成院。所以除却院门的地方,左右靠近轻松和水塘的部分各有两间大小的屋子,正屋则是一个三间的房子。 “别院里没有围墙。只是用木篱笆隔开,这样,不显局促,视野也会开阔很多。”景皓道。 “多谢!”林雨不好意思地笑笑。 “左边靠近松林的屋子和正屋目前都没有人居住。你就住在苇塘这边,一间是厨房。一边是卧室。具体你每天要做什么,估计含玉会跟你说,你先收拾着,我去给看看母亲。”景皓为林雨介绍完。看着林雨要回自己屋了,这才提出告辞。 林雨点头,道:“景少爷慢走。” 林雨开门进了屋子。这屋子是砖瓦的结构,门也是上好的松木制成。有两扇。打开房门,里面挂着一个蓝色的棉门帘。门帘颜色虽然厚重,但是拉起的时候又很轻柔,透着一股阳光的味道,林雨便知道,这是用新布、新棉刚刚制成不久的,至少昨日还晾晒过的。 进了屋子,先是一个小厅,大概有厉云城中的那个厨房大小,其中有两道火墙,上面铺着厚厚的软垫。厅中正对着门口处是一张四角桌子,上面放着茶具。里间是卧室,卧室比厅大了少许,正对着屋门是一排衣柜,另外两边则是南北对着的炕。 屋子比自己在厉云城中租住的房子大了许多,大概有大全家大小了。屋内的装饰虽说很简单,但也比之前好了太多。 没一会儿,天星把自己的衣服都送了进来,冬天衣服厚,刚刚都在马车里了。 “林姑娘,这地方可瞧着怎么样?”天星笑眯眯地问道。 “都好,多谢景少爷如此照顾了。”林雨微笑着回应。 然后又道:“珊妹,她怎么安排了?” 说到底,林雨还是不太放心林珊,就算再失望,毕竟是因为自己的关系才来到青田雅居的。 “刚刚我过来的时候,又荷姑姑正在教导她。刚入府的下人都是要跟着别人训练几天才可以正式干活的,至于干什么,则要听又荷姑姑安排。林姑娘且宽心吧!” 听到天星说林珊是“下人”,林雨不禁泛出一丝苦笑。林珊这是何苦呢?若是一举得到机会照看景皓的饮食起居也就罢了,如今在下院里住着,这身卖得有何意义呢? “多谢你了天星,景少爷去了夫人院子,你要不要也过去?” “好嘞,那我就不打扰林姑娘了。”说完,景皓也就告退了。 林雨把自己的东西简单收拾了一下,便听含玉的声音在门口响了起来,便赶快迎了出去。 “林姑娘,可收拾妥当了?”含玉的声音十分温软,听着很舒服。 “都收拾妥当了。”林雨答道。 “那好,你便跟着我去见夫人吧!”含玉微微笑着,笑容亦是十分温暖。 出了门右拐,几步就到了夫人所居的青田居。这个院落京味儿更加浓厚,不论是四周的房屋,还是院子中的布局,都让林雨有一中很熟悉的感觉。院中本来应当有的丁香、海棠和樱花,此时都是光秃秃的,一片肃杀之气。 院子正中,一个女子背对着门口,正朝着房顶的天空发呆。她虽披着鸭青色的滚毛边的锦缎披风,但因个子略高,身形显得较为瘦弱。她头上是一对纯金的镂空发簪,余下的头发就在身后用珠花打了个马尾。衣饰上看着是比较有身份的,可发型上又是个姑娘家。因此,林雨没敢贸然开口。 “又荷姐姐,这位便是林姑娘。”含玉恭恭敬敬地福了一礼,林雨便也跟着行起礼来。 被称作又荷的姑娘稍等了一会儿,才转了过来,冷冷清清地说了句:“起身吧!” 林雨抬起头,只见又荷大约二十五岁的样子,鸭青色的衣衫在这个季节里略微冷了些,再配上她那姣好但严肃的面庞,立刻给人以清冷孤傲之感。 “又荷姐姐是咱们青田雅居的总管,别院里无论大小事物,皆要听从又荷姐姐命令。”含玉介绍道。(未完待续) ps:这章原本打算四点钟传的。但是我用的小黑屋软件码字,没写到字数就没出来。呜呜~ 一出来就看到有月票哟!多谢泰泰黑的两张月票哦!好开心~~~ 我先去吃饭,然后再回来加更~~~ 第八十二章 夫人(为吼吼~啊我的财神罐加更) “又荷姐姐。” 又荷打量了一下林雨,看她态度十分恭谨,微微点了点头。问道:“你今年多大了?” “我今年二十九岁了。”林雨答道。 “嗯,既比我年纪小,这声‘姐姐’你也叫得。”说着,又荷轻轻地踱起了步子,“我知少爷带你回来是雇佣你,你并没有卖身。但是,咱们别院也有着别院的规矩,你既进来了,这声‘奴婢’便是少不得的。” “是。”林雨边行礼边答道。 林雨料想她在这里等着,必然是故意替主子问话的,便挺直了腰杆,任她打量起来。林雨今日穿的是一身素色的棉袍,虽然看着比这两位丫鬟穿得差了许多,但是胜在干净、立整。 又荷看罢,“一会子进去,夫人问你什么,你就答什么,其他的不要乱问,也不要乱说。若是夫人觉得你可以留下了,我便会给你分配具体的活计。” “是。多谢又荷姐姐提点。”林雨再次福礼感谢。 又荷向含玉点了点头,她便打帘进了屋子。没一会儿,便出来道:“林姑娘,夫人让你进去。” 一进屋子,一股清新淡雅的兰花香气便扑面而来。 林雨微微低着头,慢慢跟在含玉的后面,直到她又打了帘子,进了里屋,这才停了下来。 只见屋中,一个端庄秀丽的夫人正在小炕上斜靠着,虽只着了一件茄花色的家居长衫,但那周身的气质却实难掩盖。而景皓也在炕边儿的一个春凳上坐着,眉眼之间,与那夫人有七分相似。 林雨低下头。恭恭敬敬地福了一礼,道:“奴婢见过夫人,愿夫人福寿安康。” “嗯,起身吧!”她的声音很轻柔,像是有气无力一般。 “你便是那做点心的林姑娘吧?” “正是。”林雨恭谨道。 “听皓儿说,你的点心是京城里时下流行的,那你是从京里回来的吗?” “是的。奴婢三个月前从京里赶回来的。”虽然猜想这夫人或者是景皓与宫中有些关联。尤其是这位夫人,一口地正宗京里官话,但是自己的点心一直打的是京中流行的牌子。此时也就应了下来。 “你在京中有亲属,还是?” “实不相瞒,奴婢是今年刚放出宫的宫女。”林雨道。 “原来是出宫的宫女!难怪做得一手好点心。”说到这里,她的声音更小了。竟有些飘渺了一般。 听夫人的意思好像与宫中也有些许关联,林雨不敢大意。便又道:“奴婢在宫中的时候只是得到一位姑姑的提点,做的到底不如御膳房那般精致。” 好一会儿,夫人没有说什么,只是空气间流动着很大的喘息声。林雨忍不住抬头看了看,便见夫人面色苍白,呼吸间胸脯起伏得厉害。却原来,她那有气无力的声音是一种病态。 眼瞧着身边的人帮助她一点点把气儿捋顺了。她方道:“既是出宫的宫女,想来规矩也是不差的,你就留在别院吧!” “是,多谢夫人!” “你做的糕点,我还是很喜欢的。如果我有吩咐,会让含玉去通知你的。”她似乎说起话来还是有些费力,便轻轻抬手摆了摆,让含玉带着林雨退了出去。 屋外,又荷依旧在寒风中立着,含玉带着林雨走到她身边,轻轻唤了一句:“又荷姐姐。” 又荷转过身来,见含玉向她点了点头,便对林雨道:“夫人看中你,留下你,是你的福气,希望你以后能用心做事。” “是,奴婢必定恪守职责。” “那便最好。在这别院里,你的职责就是做点心和甜品。早膳的时候是不用上的,所以你只要保证在每日午间做好便可。一天,你做四种甜品,至于花样儿,你自己把握着些,若是做不好,夫人不满意了,这结果你也是明白的。” “是。” “每天的甜品,你送到这边的小厨房便可。而需要什么材料,你要提前和大厨房说,待会儿含玉会带你去大厨房,那里也是你每天吃饭的地方。” “是。” “除了做甜品之外,你所住的翠微居因为只你一个人,所以闲暇的时候你要负责打扫你的院子,整理院子里的小厨房。而其他的房间,你就不要乱进了,东西更不能乱碰,知道了吗?” “知道了,多谢又荷姐姐教诲。” “嗯,以后有什么吩咐,含玉都会告诉你的。”又对含玉道:“你这就带她去大厨房吧!”说完,又荷再次回复了孤傲的神色。 大厨房在碧草居。说是碧草居,但是其实有些袖珍,分为两个院子,前面的四合院正北的屋子是大厨房,左侧是男仆居住的地方那个,右侧是女仆居住的地方。后院则是库房和养着的一些牲口。 碧草居挨着后门,也是下人们出入的门。 熟悉了别院里的环境,又要好了明天制作点心的材料,林雨便默默回了自己的小院。 她走这一趟没看到林珊,大抵林珊是在哪里学规矩。反正一个府里住着,下次看到,再问她好不好吧。 青田雅居总体是不大的。建筑物且不说,只奴仆加在一起也就十几人,与建筑相比起来,就更显少了。 不过要说别院里最让林雨好奇的,莫过于这位夫人了。 之前她在屋里不能一直盯着夫人瞧,可是她真切感觉到,这位夫人虽然病患缠身,但那周身散发出的高贵气质不是一般人可比拟的。若说林雨在现代没见过几个这样的人,可前主作为一个在宫里呆了十四年的老宫女,又跟着当年红极一时的姜美人过了那么几年好日子,这样的贵人还当真见过不少。这夫人的气质,就是较那些后妃都不遑多让。 其实这夫人长的眉若远黛微蹙,鼻若悬胆玲珑,三千青丝松松挽起,虽面有病态、愁态,却依然掩饰不了她的美丽。 一个既高贵、又漂亮的夫人,竟然就在厉云这样的小地方出现,不知道她的身份到底为何? 想不通,林雨也就暂时搁置了,也不欲去深究。毕竟她在这别院里只是一个甜点师傅,做了十几年宫女的经验告诉她: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所以,即便她再好奇,她也只能是想想而已。就算她将来猜到了,也要装作不知道。林雨默默地告诉自己。(未完待续) ps:以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一天是两更,时间定在每天的十点和二十点。我会尽力多存稿、不断更。而如果有加更的话,则会在十六点左右加更。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八十三章 新生 到了晚饭时分,林雨便又去了大厨房吃饭,这会儿却是见到林珊了。她穿了一身灰褐色的棉衣裤,和身边下人一样的打扮。见林雨来了,一双眼睛便亮了起来。 “雨姐!”林珊惊喜道。 “不可高声说话!”林珊身边,一个同样穿着的微胖妇人立刻严肃地呵斥着。 林珊怯怯的道了声“是。”又抬眼熠熠地朝林雨看来。 “林姑娘!”下院管事姓曲,一见林雨来了,立刻拉着她坐在自己的身旁。 “林姑娘认识十三吗?”曲管事笑着问道。 “十三?”林雨懵道。 “就是刚刚喊你的丫头!” “她被改名叫十三了吗?”林雨苦无奈地扯了扯嘴角,道:“她是我同村未出五伏的妹妹。” “原来是林姑娘的妹妹啊!不过她进了这府里当下人,那就要遵了下人的规矩。咱们初进府里的丫头是没有名字的,得让主子看上了,挑到了身边才会被赐名。现下她在这碧草居,咱们就先给她个代号,今儿是十三进府,咱就先叫她十三。” 林雨抬眼看了下林珊,她眼神楚楚的看向自己,显然也是接受不了一时间自己连个人都算不上了,连名字都没有了的事实。林雨心里一阵难过,她一日之内,落到如今连名字都加都懒得记,只用一个日期代替的地步,又怨得了谁呢? “她现在做什么活计?” “她现在跟着隋妈妈。隋妈妈是给府里下人洗衣裳的,十三正跟着她做。” “含玉她们的衣服也是隋妈妈洗的吗?”林雨问道。 “哎哟,林姑娘说得可是折煞我们咯!含玉姑娘她们都是夫人身边的大丫头,她们的衣裳料子可都是夫人赏的,由专门的老师傅给做的。隋妈妈就是给我们下院奴才洗衣服的。手上都是老茧,摸一下含玉姑娘的衣服,那都可能给刮坏的。” 林雨看了一眼隋妈妈,她亦是冲林雨点了点头。 林珊满心地想到景皓身边,可刚一进府里,就被安排了给下人洗衣裳,竟然离景皓越来越远了。 林雨看了一眼林珊。她的眼里似乎充满了委屈与不甘。林雨刚要开口。曲掌事便道:“十三是林姑娘的妹妹,咱们碧草居的人定然会帮您照顾的!您就放心吧!” 林雨知道自己身份尴尬着,不能为林珊说什么。希望下院的这些人能真正对林珊好些吧,也不枉她和林珊一起住了这么久。 吃过了晚饭,林雨回去小厨房又添了些柴火,把明天要用的各种需要提前准备的材料放到小锅里炖了。又烧了许多热水,仔仔细细地把身子擦了一遍。说实在的。自打她穿越以来,还没有这么酣畅得洗过澡,不管是在大全家,还是后来自己租住的地方。总是住着太多人。其实林雨这么多年一个人习惯了,忽然间过了三四个月热闹拥挤的生活,她还是不太适应。如今终于有了条件。她怎么都不能放过。 洗干净了,人也轻松了。林雨穿好了睡袍。披上披风,趿拉着鞋子,几步就跑回了自己的屋子。再在松松软软的被窝里一躺,林雨觉得,从穿越以来,第一次这么舒适。 没有了天不亮就起来忙忙碌碌,没有像往常一样起来就开始为一天的生活奔波,林雨以为自己会在一个温暖的阳光照耀下醒来,却没想到,生物钟已经形成,天刚蒙蒙亮,她便醒了。 林雨觉得自己可能真是劳碌惯了,连一个懒觉都睡不上了。 不过既然醒了,林雨也就不赖床了。把自己的被子叠好了放到炕柜上,又烧了热水,把屋子仔细地都擦了,院子也都打扫完了,这时候太阳也才刚刚露了个头。 洗漱过后,吃饭的钟声才响了起来。 这是林雨到青田雅居里做甜品的第一天。其实林雨昨天瞧着,总觉得夫人像是有哮喘一般,虽然没太发作,但那大口呼吸、胸口起伏的架势,像极了她当年班里的一名得哮喘的学生。 记得那名学生是先天过敏性哮喘,情况比较严重,课间操这样的活动不能参加,因为不能剧烈运动;在食堂吃饭的时候,不能吃味道重的东西,甜的、咸的、辣的、冷的,都要适量,尤其是酒精类和海鲜类的东西,吃得都要特别小新;座位安排的时候,永远是要可以通风,但不能被冷风直吹的地方;冬春时节则不仅要预防冷空气,还要预防柳絮、杨絮和各种可吸入颗粒,有时候连上课都需要戴口罩。还有就是不能受刺激,否则也会发病。如果真的一着不慎发了病,那就是全班上下都要行动起来,帮着疏散人群、顺胸口、喷药等。 哮喘是死亡率相当高的一种病,也不知道这夫人是如何患上的。 但不管怎么样,林雨既然是做吃食的,就要尽量避免那些易引起过敏或生痰的食物,而有益于哮喘症状的萝卜也要少食,因为夫人有病在身,必然是汤药不断的,萝卜则是解药的东西。 保险起见,第一天,林雨选择了给夫人做枣泥山药糕、山楂糕、蜜汁南瓜和冰糖银耳羹,这四种甜品都是最大程度上保存了原料的香味,再沁出一丝丝或甜、或酸的感觉,味道很轻,而食材又都是对哮喘病有益的。 因为还要拿到青田居,林雨则每种都多做了一些,至于她们给夫人盛多少,就是他们青田居的事情了。 下午闲来无事,林雨把剩下的山楂糕都找了理石板压着,准备做山楂卷。又把糯米、红豆蒸了,准备做些打糕。 做糕点虽然量少,但是琐碎。大多数都是要提前一天准备。不过好的一点就是现在是冬天,许多东西做出来可以用很多天,不用担心会坏掉。 一番忙碌下来,竟不知不觉过了饭点儿。天已经下了黑影儿了,林雨便裹紧了衣服,往下院里去。 白天的时候,冰雕是看不出个什么的,尤其是阳光一晃,尤为刺眼。这会儿天将黑不黑,林雨打这花园里走过,那一座座冰雕刚刚被烛光照亮,十分柔和,尤其是从花园中的甬路两边,都有冰灯照亮,十分雅致。(未完待续) ps:感谢露冷的月票~~~感谢笑醉扑蝶的香囊~~~ 第八十四章 残羹 难得夜晚出来,毕竟天太冷。而此时天空中正往下静静地飘着鹅毛般的大雪,天也正温和着,正是赏灯的好时刻。 但是美丽的冰雕和晚餐比起来,林雨还是快步得往碧草居走去,希望来得及吃上今天的晚餐。 林雨慢慢加快了脚步,小跑着就到了碧草居。 大抵是她来的太晚了,此时厨房的长桌上只剩下了一个正在收拾桌子的人。 “还有饭吗?”林雨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 那收拾桌子的是一个和林珊差不多大的女孩,她点了点头,道:“以后还是早来吧,太晚了的话,曲妈妈会以为你们在小厨房里自己煮的,就不会给你留了。” “我今天是忙过了时间,真是不好意思了。”林雨抱歉道。 那姑娘拿出了两碗菜,一碗是炖白菜片,一碗是萝卜丝汤。然后又给了林雨一个玉米贴饼,道:“姑娘不要嫌弃,实在是只有这个了。” “没关系,谢谢你了。”林雨也不挑拣,毕竟她也就是个小丫头,十几岁的年纪,还和林珊一样,都是只有个代号的人而已。 要说林雨自己有个小厨房,完全不用过来大厨房这里可怜兮兮的吃这点饭食的。可林雨自己心中倔强的有着一杆秤,她觉得这是一份工作,她的厨房就是办公室,里面的食材就是办公室的财产。这不同于她烧炕用热水,烧炕是住宿的条件,水不花钱,算是福利,可吃的。是人家的私有财产,那就不是自己可以随便吃的了。如果仗着有厨房就任取所需,那和监守自盗又有什么区别?所以,她才坚持着,即便是吃的再差,她也不想让放弃这个原则,更不想让带她进来的景皓丢脸。 两碗菜汤。也就是只能叫做残羹而已。一片肉都没有,林雨几口便吃下去了大半。 “可还有吃的?”一个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林雨抬头。原来是林珊。 “真是不好意思,刚刚剩下最后的一些给了林姑娘了,现在厨房里实在没有别的东西了。”刷碗的女孩答道。 林珊转过头来,一看是林雨。顿时声音变得怯怯的,又充满了希望一般。喊道:“雨姐——” 林雨有些尴尬,毕竟最后的饭菜在自己的面前。只好道:“珊妹,怎么这么晚了才过来吃饭?” 林珊赶快小步跑了过来,坐在林雨所在的那条长凳上。抓着林雨的胳膊便哭了起来。 “呜呜,雨姐——” “这是怎么了?”林雨待她哭了一会儿,方出言问道。 “呜呜。雨姐,你看。”林珊伸出了自己的双手。 若说从前林珊的手。算不得柔嫩,但这么多年来,她在家里除了受气、软弱一些之外,是没做过那么多粗重的活儿的,顶多就是在家帮着给锅底添点火,春秋农忙时扔几粒种子或者扒两棒苞米而已。相较于皮肤不怎么通透白皙的脸蛋儿来说,她的手长的还是不错的,有那么点白白嫩嫩的意思。可如今,大抵是因为冬日里水凉、衣服厚的原因,手都红肿了起来,只两天而已,怎么就变成了这样? “怎么变成了这样?”林雨惊道。 “隋妈妈说,要过年了,得在年前把下院里所有的被子都浆洗出来,换上新的。我洗的慢,所以才到了这个时候。”林珊抽抽搭搭道,“雨姐,下院太累了,你可不可以和景少爷说说,把我调到你身边帮你做糕点啊?” 本来听前半句的时候,林雨还是有些心疼的。但听到后半句的时候,林雨都有些忍不住了。自己只是个打工的而已,林珊哪来的自信让景皓答应自己? “珊妹,你若是实在后悔了,我会帮你想办法去找景少爷,让他收回买你做丫鬟的成命。” “不,雨姐,你知道的,我来这儿不是为了来洗衣服的!我不会离开的!”林珊一脸倔强。 林雨也有些生气了。在她看来,林珊这为爱成奴的做法简直可笑至极!姑且不论两个人般配与否,就说她是一个女人,或许在这个时代被认为是男人的附属品,但是为了爱情如此的没尊严,又有哪个男人愿意珍惜? “珊妹,我没有义务去为你的梦想做些什么!你若是真正喜欢,就拿自己的实力去追求!现在只是开始而已,你便经受不住,处处寻我帮助。若我不在这里,你又要怎么办?” 林雨的话有些凌厉,登时就让林珊有些下不了台来。 她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那正在刷碗的姑娘,她背对着她们,一个动作停顿了许久,显然正在听她们说话。意识到这个,林珊更气得不行。 良久,她袖筒里握紧的拳头才慢慢松开,面无表情地道:“我知道了,雨姐说过,‘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我想要什么,我会自己争取的,再不会麻烦雨姐了!” 林珊的话里,有意思决然,就像是她当初她拒绝去看林母时一样。而那丝言语之中的清冷,又让林雨有些不舒服,总感觉自己是伤害了一个人一般。 想到林珊还没吃东西,林雨终是叹了口气,把那咬了一半的贴饼和两碗残羹推到了她面前。 “你饿了吧?没别的吃的了,你若不嫌弃,就将就着吃一口吧!干了一天的活儿,别饿坏了!” 林珊看着眼前的吃的,目光闪了闪。 林雨没看到,她那袖筒里本松开的拳头再度握了起来。直到整个手都疼了起来,她才缓缓地放开。 “多谢雨姐了。”林珊一字一顿。 把吃的让给林珊,林雨自己也还是没有吃饱的。这会儿雪下得愈发大了起来,林雨看着漫天白雪,亦是十分感慨。 花园中,冰灯被烛火照耀的玲珑剔透,间或有的在烛火外面罩了各种颜色的灯罩,因而和现代的许多冰雕也无太大不同,或许没现代的亮,但好处就是没现代的刺眼,温和了许多。又有宁静的雪花飘飘然的落下,林雨的心情也好了许多。 刚刚林珊的疏离,她还是感受到了。 自己刚刚的态度是严厉了一些、冷漠了一些,自己甚至有些后悔没有早对她拿出这样的态度了。 若是自己早能狠下心掐灭她内心的小火种,现在,是不是就不会这样了?(未完待续) ps:感谢识时务者123的月票~才从小黑屋里出来,立刻就看到了哦!thankyou! 第八十五章 内省 其实今天林雨还是很感慨的。她能看出来,林珊的心是很冷的。尤其是林母的事情,林珊几乎成了众人眼里不听话的代表,每每想起她说林母不维护她时的那股子冷漠、无情,都让人觉得齿寒。 但林雨始终认为,在她和林珊生活的这两个月来,她就像是一个性格内向、不受关注的学生,她希望身边的人能在生活中给予她多一点关爱而已。或者说,林雨一直把她当成了小孩子、小妹妹,毕竟两人相差了十四岁之多。 林珊自小就没有受到什么关爱,她本是父母的老来女,按理说,应该备受关注才是。可是,她那佝偻的父亲从小就对她很冷淡,长的又吓人,但因为去世的早,他在林珊的印象里就只是个可怖的人而已。她的母亲,一辈子唯唯诺诺,除了让她忍,几乎没教过她什么,而且对比她小几个月的侄子的照顾比她还多。大哥是不喜自己的,只是也没到尤其讨厌的程度。毕竟林珊的父亲就是她大哥心中的一种屈辱,但是他和林珊又是同一个母亲。大嫂对她十分刻薄,能拿到她彩礼的时候,自然把她像个闺女养着,一发现她嫁人无望,就琢磨着把她撵出家门,甚至发卖。更别提那比她小不了多少的几个侄子了,哪个不都是随便地欺负她? 只是,她比她母亲好的一点,就是从始至终,没有什么人会把她当成苦力去对待,因此,身体上的苦并不像林母吃的那么多。 但是,她这样的反而容易心理出问题。觉得所有人对自己都不好,但若能好好引导。她还是会慢慢好起来的。 可是如今,她一再地以一种完全自私的心态让自己去帮助她,就算自己再好的脾气,又怎么经受得住她这样磨? 谁的初恋是理智的呢?所以,林珊主动要做景皓家的下人时,林雨是震惊、是感叹、是替她不值。爱的卑微的大有人在,可、爱到以为身边的人都该无理由的支持她、全然不顾别人处境的时候。这种爱还是值得人同情与帮助的吗? 林雨对她很是失望。但到底两人不是说断就断的关系。林珊现在是比自己还要可怜的孤独之人,是真正没人关心、被人遗忘的一员。因着自己的关系,她才会进青田雅居。在许多人看来。她和林珊,根本就是一体的。 想来,若是没有郑氏发卖她、若是没有遇见景皓、若是没有自己恰巧会来青田雅居,也许。林雨也不会这样吧? 可这世间又哪里有那么多的如果?林雨一直想要凭借自己的力量扭转林珊的心理,可是哪曾想。到了最后,林珊恐怕会连自己都怨上了! 今晚的事,对于林雨是一个心灵上的打击。 她觉得今晚,不。也许是前天要来青田雅居的时候,林雨第一次求她的时候,她就明白了。她想改变林珊的想法是失败了。 但是,她失败的又岂止是这一件? 她自来了古代。虽然极力想要融入这个时代,可到底会犯许多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错误。 她和孙氏的矛盾,盖因孙氏疑神疑鬼、轻视自己之故。孙氏打了她,她心里不舒服,活了两世,从没有谁打过她的脸,却被孙氏打了。所以,在孙氏和她吵嚷的时候,她还是控制不住自己,把这一巴掌还了回去。最后,她离开了家,独自生活。 她和丁家少夫人的矛盾,归根结底,是因丁夫人对她能力的垂涎和孙氏的虚荣而起。自己对丁家无意,虽三番四次向丁夫人婆媳俩表明,但因为丁嗣的出现而搞砸了一切。他不说喜欢自己,就这么天天黏在摊位上,自己开门做生意,骂不得、撵不得,本就憋屈了,丁家少夫人还因此跟她闹。于是,她说出了“再惹我我就嫁进丁家,让丁嗣休了你”的话。只是,话是她冲动时脱口而出的,却在后来变成了丁少夫人手中的利剑。这话在一群人中被揭露出来,差点让自己不得不嫁给丁嗣。若是没有景皓的解围,自己恐怕此时已经在丁家深宅了。也因此,她又来了这里。 这一路走来,林雨觉得这两个错误虽然有极品的推动,可到底还是因为自己性格冲动,又有些优柔寡断才导致的。 若是当初她在大全家,一开始就不对孙氏忍让,孙氏后来也不会蹬鼻子上脸的打她。若是在丁家布匹行,她不一时冲动说下那种话,她这会儿也不会寄人篱下。 她的这两种性格,就像是之前养成的一种职业病一般。看到学生不听话,首先就要先发火,震住学生。而等发完火,又要找各种理由,告诉自己,他只是个孩子。 她没有当好老师的命,却得了坏老师的病。 林雨很想改变自己。今日,不仅是林珊改变,她也要改变。 记得有部电影说过:听了那么多道理,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 或许,她需要的,不是对人圣母般的教育、感化。她如今不是老师,大可收起那泛滥的包容心,既然老天给了自己重来一次的机会,她就应当活出个样儿来。若是活了两世,依旧是那样的性子、那样的为人处事,连一点扬长避短、趋利避害都没有学会,又有什么趣? 或许,她的改变就可以从这座别院开始。 第二天天刚亮,林雨便打开了门。 门口的雪已经有小腿肚子一样深了,却仍然在下着。空气中弥漫着雪花清新的香气。这是自然的味道!林雨深吸一口气,果然清冽、舒畅,仿佛排出了胸中的一口浊气。 今日的雪水分含量很大,用手轻轻一握,就成了一个紧实的雪团。这样的雪用来滚雪球、堆雪人是再好不过了。 林雨索性直接用手抓起一团雪,滚了起来。 雪是一个神奇的东西,尤其是在这样温和的下雪天,一直抓着雪,非但不觉得冷,手还越来越热起来。 因为雪太厚,林雨滚一会儿就要把它推出去。显然没有比卢苇塘更好的储雪之处了,林雨把木栅栏上的门打开,轻轻一推,雪球就顺坡滚到了苇塘中。 看着雪球骨碌骨碌就滚了下去,林雨感觉像是自己身体里的所有惆怅都给滚出去了一样。她来古代还不久,又是刚刚换了一个新环境,把自己的心灵认真洗涤、重新开始,这也没什么不可以。(未完待续) ps:网页版《剩女甜园》发布了作者调查哦! 第八十六章 雪人 “林姑娘,你是在做什么?”苇塘对面,天星的声音响了起来。 林雨抬头一笑,正看见天星冲他挥着手。在茫茫雪中,虽然只是相隔几十米的样子,但根本看不到对方的表情。只是被他手舞足蹈的活泼样子感染,自己的心情也愈发好了起来。 “滚雪球!”林雨大声且欢快地答道。 喊出来之后,林雨觉得身心竟然无比舒畅! 是啊,她沉闷了太久了! 当年,从拿起粉笔的那一刻开始,她就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要穿色彩稳重的衣服,要露出得体的微笑,要谨言慎行。所以,刚刚踏出校门的她,换下了青春的牛仔裤、t恤衫和运动鞋,穿上了合体的套装、蹬上了高跟鞋、扎起了披肩的头发、舍弃了整齐的刘海儿,又画上了淡淡的妆。最后得到了为人师表的称赞,却也禁锢了那些属于年轻人的快乐。 如今,虽然年华流逝、韶光不再,但是她还没到那种因为外表会不自信的程度。她今年二十九,周岁二十八。她可以活得比自己想象中更有活力一些、更为自信一些。而且近来因为她的悉心调养与保护,这具身体也渐渐显得年轻、丰润起来,看着不过二十四五的年纪。或许,丢掉了那股子端起的范儿,她的生活会大有不同。 站了一会儿,因为双手不再和雪摩擦,林雨就觉得有些冻手了,林雨赶快甩甩手,回去继续滚雪球。 相较于用铲雪板对力气的要求,滚雪球应当算是与娱乐于工作了。林雨双手忍着寒冷,再次握实了一个小雪团。在原地滚到了足球大小后,手也热起来之后,便慢慢地推行起来。刚推到正对门口的时候,就看到景皓和天星走了过来。 “景少爷,早!”林雨微笑着打招呼,这微笑和惯常的微笑有些不同,这是发自内心的一种舒畅。连双颊的酒窝也较往常深了许多。 此时的林雨头发有些散乱。因为早上刚起。还没有梳妆,只是简单地在后面扎了一个马尾,而因滚雪球要不断蹲起。马尾又有些松散了,这样的林雨,看起来随意而又家居。再加上她的双颊因为运动而微红的样子,又显得十分地调皮。 景皓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林雨。因而在林雨冲他笑时,他竟然有些没反应过来。直到天星碰了他一下。他才道:“早啊!” “林姑娘滚雪球做什么?”天星有些好奇。他与景皓都是在府里长大,并不曾滚过雪球。 “今天的雪很适合滚雪球啊!看着小小的雪团在自己的手下一点点变大,感觉也很神奇啊!而且,滚完的雪球还能堆雪人。这不是很有意思吗?”林雨小时候是经常堆雪人的,但大多数都是在去农村的时候,因为市里的雪。刚下来不久就会被铲走了,就算勉强趁着下雪堆好了雪人。也会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环卫铲走。 “堆雪人?”景皓也好奇起来。 “你没有堆过雪人?”林雨好奇,她以为对古代的孩子来说,这是起码的乐趣。 景皓摇摇头,他的家里,怎么会允许他玩这些东西? 林雨有了刚刚的教训,这次即使和景皓说着话,手里的动作也没停,这会儿雪球已经有些大了,林雨把它推到了景皓对面。 看着林雨通红的手,景皓有些不高兴地蹙了一下眉头。“手都冻坏了吧?怎么不戴个手焐?”而且,他看到了,林雨的头顶有了好多积攒的雪花,连耳尖都冻红了。 林雨笑着反问道:“可你也没戴啊!” “我是习武之人!”景皓的话,有些得意,有些嗔怪。 林雨忍俊不禁,道:“可是我也不冷啊!” “都冻红了啊!” “真不冷!”林雨抓了一抔雪,递给景皓,道:“你试试看,握成一个雪团!”说完,自己又从地上抓了一把雪,握了起来。 景皓学着林雨的样子,也做起雪团来,时不时的还加点雪,雪团一点点大起来的同时,手掌也变得暖烘烘的。 “怎么会这样?”景皓惊喜道。 “很神奇吧?其实就跟你两只手对着搓一样,不停地摩擦,就热了。” “那你说的雪人是什么?”景皓对林雨说过的话很好奇。 景皓这个问题,让林雨想起了她大学的一个同学。那位同学每次说到童年的某某玩具,别人若说没有玩过之后,她就会遗憾地说:“你童年真不幸福。” 那时候同学的话是大家当作笑话来讲的,可此时的景皓,林雨却真的很想用这句话来说他。这要是什么样的童年,才能连雪人是什么都不知道呢? “既然好奇,那我们做一个好了!”看到景皓和天星都十分憧憬地点下了头,林雨道,:“不过你们要帮我滚雪球,我一个人可完成不了!” “没问题!” 于是,小院儿里,三个人开始弓着身子滚起雪球来。 人多,干活儿也有劲儿。没一会儿,就滚完了。 林雨指挥着景皓把两个雪球摞在一起,用小雪球给雪人贴了鼻子、眼睛、嘴巴,还削出了一顶帽子。又让天星去找来了作画的色彩,一起为雪人后贴上去的部分着色。 最后,林雨把扫院子的扫帚和铲雪板插在了雪人的身上,这样,一个憨态可掬的大雪人就做完了。 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景皓觉得意犹未尽,可小院里就这么多雪,实在不足以做第二个雪人了。 看到景皓眼中的遗憾,林雨又道:“其实还有一种雪人的。”说着,便带着两人收集了一些雪往墙上贴去。不一会儿,齐腰高的一大块地方就被压实了的雪涂满了。 “接下来,就像是刻印章一样,把多余的部分挂掉,最后留下你想要的部分。” 于是,天星又去找来薄铁片,林雨和景皓就在那做起简单的雪雕来。 因为林雨有经验,所以几下就做出了一个卡通兔子的造型。转过身来,景皓还在拿着铁片沉思。 “你做完了?”景皓看了过来。“这、这是兔子?”显然,他觉得林雨的“画技”并不怎么样,可他虽然胸中有丘壑,奈何面积太小,他完全施展不开。 “对啊!和真正的兔子虽然不一样,但是有长耳朵,你一看就知道是兔子!所以呢,雕的时候,只要抓住特点,也不用多复杂啊!” “原来如此!”(未完待续) ps:感谢识时务者123的月票~~~ 第八十七章 一等 林雨的话让景皓的眼中立刻增添了一抹亮色。只要抓住了事物的特点,把它放大开来,不就好了?于是,很快,他就在墙上雕刻起来,也用不了多一会儿,就雕出来一只展翅的雄鹰来。虽然没有凌厉的眼神、锋利的爪牙、刚劲的羽毛,但是那翱翔于天空的自由之感,却活灵活现的表现了出来。 林雨这时候已经套上了手焐,不管如何,女人还是不能轻易凉到的。 林雨刚刚夸赞了景皓一句,下院那边开饭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想到昨晚就没吃饱,强忍着饥饿睡了下去,今早起床又干了这么多超负荷的工作,林雨觉得自己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可自己现在还没有梳洗,一番折腾,还指不定又会像昨晚一样吃不上饭,林雨就难免有些着急了。 “景少爷,这开饭的时间到了,我要收拾收拾去下院了。”林雨抱歉道。 景皓兴致正好,一听到林雨这么说,便道:“你如今还要去下院吃饭么?不是有小厨房?” 林雨赧然一笑。 景皓到底是个男孩子,就算他想到了给林雨安排独立的院子,又挨近厨房、屋子暖和,甚至给林雨定了同府里二等丫鬟一样的月钱,可他忽略了,即便林雨有了小厨房,这饭菜没有给配额。 林雨此时上位梳洗,待梳洗穿戴完毕再过去,还能有什么吃的了? “天星,你去大厨房取饭,回来就在这里和林姑娘一起用吧。顺便和大厨房说一声,以后我院子里的小厨房开伙,把食材都送到林姑娘这里。”用自己的名头去领菜。避免了林雨的好些尴尬。 林雨道了声“谢谢”。 “其实我也是想着偶尔能吃到林姑娘做的东西的。我一般都是在母亲院子里用饭,若是要过来吃,我会让天星提前与你说。” 如此一来,林雨以后便再也不用去下院吃饭了,也因此长久地再没去过下院。刚开始,林珊听到景皓开了小厨房,并让把食材送到林雨院中的时候。她还是忍不住动动心思。可一想到昨天林雨拒绝自己的话,林珊便又暗恨起来。可是她被困在下院,没有一点办法。 梳洗完。用过早饭,林雨又在厨房里做起打糕。 打糕是现代时候朝鲜族的特色美食,因为口感粘柔筋道、芳香浓郁而大受欢迎。 林雨小时候在农村亲眼见过许多次做打糕的情景。把江米放在木槽或者石槽里,两个人站在石槽两端。一起朝着石槽里蒸好的糯米捶打。人工捶打出来的打糕和后来许多市里卖的用机器打出来的打糕不同,不管是口感还是原始的味道。都胜过机器捶打的许多。 林雨把之前蒸好的糯米放到了案板上,用木锤敲打起来。 因为量少,所以领域做起来相对也不那么复杂,自己就能搞定。但是即便如此。边打边加水,直到打糕打好,已经是近半个时辰以后的事了。 林雨把加过糖的蒸红豆滤去水分。用再抓得碎了一些,这才把揪成一个个小团的打糕放到里面滚起来。别说。味道和小时候在农村吃的,当真一样。 午间,林雨把糕点送到青田居不到一刻钟,含玉就过来传话,说是夫人叫林雨去回话。 进了那充满兰草馨香的屋子,林雨福礼之后,夫人便让她坐了下来。 “往日里就觉得你做的东西很特别,没想到这两日你做的东西更胜从前。尤其是这道糕点,让我想起了好多小时候的事儿。”夫人柔柔地说道。 虽然不知道夫人小时候的事儿,但是林雨还是道:“夫人喜欢便好。” “你这东西,看起来就是花了很多心思,北地的食物才不会花这么多心思。呵呵。这些日子,全赖你做的东西能解我的思乡之苦。” “夫人言重了。” “我说的这也是实话。刚刚皓儿与我说,想开小厨房,让你给他做饭,这样一来,你一日里就要做三次了,我想着你虽然不是府里的奴婢,但做的工作也不比他们少。既然这样,你以后的一切待遇就和含玉他们一样吧。” “多谢夫人!”林雨福了一礼。 林雨不知道一等丫鬟的待遇是什么,可是等她回翠微居没一会儿,主院就来了一个老师傅,过来为她量体裁衣。 不用去大厨房吃饭,林雨就有了更多的时间回忆和研究一些现代的吃食。驴打滚、蜂蜜小窝头、芸豆卷、豌豆黄、碗糕、糖火烧、牛舌饼、麻团、茶汤、珍珠圆子、艾窝窝、萨琪玛、糖果卷、果丹皮等等各样美食层出不穷,直到过小年的时候,都没有重样儿。而夫人也不吝啬,往往觉得哪个吃的合了她心意,不管是首饰还是小玩意儿,总愿意赏她一些。 过了小年之后,历云城里的大集就会每天都开,一直会热热闹闹地开到年二十八。 二十五这天,夫人给林雨放了一天的假,正赶上景皓也要到历云城中采购,林雨就蹭了马车一起进城。 现下的历云城十分热闹,道路上车辆往来络绎不绝。好多店铺门口亦是人来人往,小二迎来送往,笑容满面。 快到集市口的时候,各个摊位都呈现出客满的热闹景象,锅灶那里充满了水蒸气,整个集市口的气温仿佛也升高了。 林雨来到了自己的摊位前,大全、老三、林雪都过来帮忙了。许多人没坐着的地方,都是站着吃的,看来这几种吃食的热度还是没有退下去,尤其是今日农村来的人多,大家都想尝尝。 林雨出现在自家摊位的时候,老三愣了一下,反应了一下才确定是林雨,急忙招呼着大全过来。 不用别人说,林雨也是不会在摊位上帮忙的,毕竟对外来说,这个摊位现在是李金花的,她再在这里忙活,只会给小摊惹来麻烦。 不过看到小摊一切都好,林雨也十分欣慰,于是就转身去了集上筹备年货了。 集市里到处都是红彤彤的对联、福字,看起来仿佛彤云一片,这也是林雨看到的最热闹的集了。(未完待续) ps:感谢微笑de麻雀赠送平安符~~~~ 话说昨晚码字的时候睡着了,今早却是被吓醒的。因为我梦见有人连发四条留言说我最近写的太烂了。还说的有理有据,得到了许多人的共鸣。呜呜~~在此说明,这几章只是为之后多铺垫了一点,真不是水——呜呜~~~ 不过话说回来,梦见被读者骂的时候是少数,多数都是梦见有一堆打赏、或者有和氏璧啥的。哇哈哈。。。 请大家温油待我,嗷嗷~~~~ 第八十八章 年货 大伙见林雨来了,就说也还能忙过来,让大全去集上帮着林雨一起置办年货。 “家里年货置办怎么样了?”林雨边走边问道。 “还成!也不用必须买什么。对了,今年雪大,野猪都下山了,这些天我们在后山的小树林里就能逮到。我分了两头,你看看,还要不要再做肉干?”肉干带来的经济效益,大全是切实感受到了。如今长久地没有进项了,看到李友峰和老三他们都日渐富裕起来,大全也是有些眼馋的。 “嗯,也行。不过我现在在青田雅居做事,等到二十九才能给我放假,总归是要回家祭祀的,到时候咱们再研究一下。” “都成!”大全憨憨的笑着。 “太福他们如今可放年假了?” “放了,头小年就放了。我来接他们的时候,千里还夸他俩来着。说太财读书还行,聪明。太福背书不如太财快,学堂里的孩子又都比他小,他自己跟我说,来年不想念书了。” 林雨身形一顿,“不想读书了?” “他自己不乐意,我也不能强逼着他。反正也能认识俩字儿了,他自己觉着在学堂里尴尬、不爱学,不念就不念吧。”大全道。 林雨叹了口气,如今大全家确实没什么资本,两个孩子都上学,媳妇又有身孕,他一个人压力也很大。“牛不喝水咱也不能强按头。他不喜欢读书,咱也别勉强他了。往后他要是想学点什么手艺,咱再送他去学。” “嗯。珊丫头怎么样了?今儿没和你一起回来?”大全问道。 林雨正在挑选碗碟,听到大全的话,林雨皱了皱眉头。不由停了下来。 看林雨的样子,大全道:“我听老三媳妇说了,她那天求着景少爷要去做下人,不怪你。不过他们真不愧是一家人,各个都这么狠心。到底是我当初挂着我们的兄弟情份,连累了你。” 林雨叹了口气,道:“大哥你也别自责了。之前听说他家要盖房子。还是在原址上盖吗?” “不了,说是要上村口那边去起个大房子,前一段找村长说了。村长本来不同意,后来郑氏在村长家嚎了几天。这傍年根儿,谁爱讨她这晦气?后来村长没法了,就让他们去村口盖了。说是来年(大地)解冻之后就开始干。” “那老房子怎么办?” “说要卖。就是价钱忒贵了。那破房子,她还要八两银子。这还不包括房前屋后的菜地!”大全神情忿忿。 林雨看大全的样子,似是对那个房子有兴趣,便道:“那如果八两银子带菜地的话,大哥就买了吧!” “大妹。你也赞成?”大全的眼睛一下子充满了神采。 “嗯?”林雨再次把视线从碗碟上挪开,“同意啊!太福过两年就要定亲了,我觉得你把大壮家买过来。到时候两家的房子都扒掉,重新盖个大的。仓房、猪圈什么都带的,院子里也都用青砖铺上,到时候就算太财娶媳妇也能够住不说,还体面。要是大哥盖房子缺钱,跟我说一下。”说着,就把刚刚的瓷碗拿起来让大全看,“大哥,你看这个瓷碗多漂亮!小的买八个可以做供碗,大的买六个自己用。”过年添置新碗筷都是习俗。 林雨说完这许多,见大全还没有出声儿,便抬头看了一下,只见大全满脸受伤的样子,正盯着自己。 “呃,大哥,我没别的意思,你不要误会。”林雨觉得自己的态度可能有些拿钱砸人的嫌疑,所以大全才会觉得受伤。 “我没误会。其实,我就是想着,把那间房子买过来给你。” 大全的话让林雨又震撼、又温暖。当时穿越而来,回到大全家,虽然和孙氏矛盾重重,但是大全一直都是真心关爱她。在家的时候,她并不觉得怎样,待出来了,遇见了丁嗣,遭遇了丁家的各种闹,尤其是在街上被人指指点点的那一刻,她真的很想有个家、有个依靠。她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女人,不管现代还是古代,虽然都很独立,但是每当受伤的时候,她想的依然是家、是亲人。她不一定需要一个男人,但她真的很向往一个温暖的家。 林雨的眼泪顿时涌到了眼底,使劲儿瞪了两下才没有流出来。“大哥能想着我就比什么都好了。我现在做在外面做生意,又在青田雅居做工,就算给我了房子,我也没时间去住。不过我倒是想着,咱农村的房子、地都留着,再在厉云城里也买上一套房子,到时候我做生意,大哥也可以过来帮我。” “大妹,那你说一句,我这个大哥肯定是要往前冲的。”大全坚定道。 “我知道大哥肯定会第一个帮着我!来,看看这碗怎么样?家里的是粗瓷碗,这回添置几个细瓷的,看着也干净。这上面还写着‘福’字,多喜庆。” “是挺好看,可也贵吧?一个吃饭的东西,要这么贵做什么。” “那有什么啊!以后咱们多赚钱,家里就都换上细瓷的!” 买完了碗碟,林雨又去给大全家几口人挑了成衣,虽然大小不一定合适,但是这样的回家稍微改一下就可以,省得年前做不完。 之后又买点炒制的毛磕、花生,还有用花生仁裹了糖衣的糖豆等东西,可以在守岁的时候吃,或者正月里招待来拜年的客人。 最后就是买对联了。院门、房门、屋门、仓房、鸡舍、灶台等处的对联都要买,戚千里这时候就和戚万里一起摆摊卖对联,摊位前摆着许多写完的对联,边上还立着桌子,如果不够卖,他会再写一些。 戚千里也有日子没见林雨了,这一见到,自然十分高兴。他卖对联只有三文钱一套,说什么也不要林雨的钱,除了大全家的全套对联之外,林雨租住的小房也送了一套。 “林姑娘此次回来可是要解决房子的事儿?”戚千里一边给林雨写着对联,一边问道。 林雨这才想起来,自己租住的房子租金只给到了年底,当时说,如果续租,则要租一整年。 “我刚回来,这事儿他们还没有和我说,一会儿我回去看看,把明年的租金交了。” “那林姑娘可要好好和沈家商量了,这会子虽然你们赚了些钱,可是他们这一下子把租金翻了差不点一倍,这也着实是高了些!”戚千里道。(未完待续) ps:补昨晚的二更。稍后今天两更奉上~! 第八十九章 房租 听到戚千里的话,林雨紧紧地皱了一下眉头。房租应该是十一月底交的,可自己忙得有些忘了,沈家也没提这件事。按理说,这件事应当是自己这边不对,可是后来因为有林父挑水的原因,就再没用房东挑,这钱彼此也再都没提过。但是原本说好的一百五十文钱就挺高的了,这会儿沈家为何还要提租金?这马上就要过年了,他们这时候给提租金,那自己是租还是不租?不租的话,自己过年的时候还能睡大街去吗? 想到这里,林雨直觉得有些呆不下去了,房租的事情要是不解决,那这个年都有些过不好了。 于是,林雨又折返回摊位上,虽然看着金花很忙,但因自己时间有限,实在没法了,还是得和金花说这件事。 “我听戚先生说沈家要给咱们的房子涨价,这是怎么回事?”一到摊位,林雨就急忙把金花拉到一边问道。 “我正想着一会儿和你说呢。你刚走没两天,沈家来问我们要房租。你这房子怎么租的我们也不知道,我就问他原本多少钱,我直接就从账户里把钱续上就成了。可是他说这次得交一年的,而且之前的价格太便宜,他们有些赔了,这次要涨到两百七十文钱,再带上挑水钱,一共是三百文。我一听,这价钱也忒贵了,租房子两年的钱,都够在城里买一个这小房的了,他们这不是抓唬咱们吗?我就没给他钱,他找了很多次让交租,我也没同意,我说这几天你就回来了,让他再等等。”金花道。 林雨咬了咬下唇。想了一会儿,方道:“成,这事儿你先甭管了,我回家里去看看,商量完了,再过来与你说。” “用不用我陪你去?” “不用,我和我大哥去就成。”林雨拍了拍金花的手臂。让她安心。 转了几下。林雨和大全就来到了租住的小房,大全进去把衣服等东西都放下了,这才和林雨一起。到了沈家。 沈家正在走油(炸麻花等吃的),门一开,冷空气进来,迅速地在门口形成了一堆白雾。遮住了两人的视线。 “沈大哥、沈大嫂在家吗?”林雨问道。 “诶!在呢!”只听一个女人的声音,然后灶台边的一双脚就走了过来。离近了才看到是穿着围裙的沈大嫂。 “哎哟,这是林姑娘回来了?几天不见,水灵多了!快屋里坐!门开着就成,正好放放热气!”沈大嫂热情地招呼着林雨和大全进了屋。 沈家和戚千里家一样。是三间的大房子,也不知道是几个人住,屋里看着倒是很宽敞。不仅是南北对炕。北炕靠近自己房子那边,还有一个小的储物间。难怪自己的屋子比正常的屋子小。又只有一铺炕,原来自己的房子只是他家的一个屋子改的,而且还不完整。 “沈大嫂家今儿很热闹啊,正走油呢?” “家里人多,过年的时候免不了得忙活这么一整天,一会儿走的时候,正好拿一些回去尝尝。”沈大嫂倒是很热情。 “那就谢谢沈大嫂了!”林雨笑笑,“今儿我回来是想和沈大哥、沈大嫂商量商量房租的问题。之前房租到期了,我这粗心大意的,就给忘了,真是不好意思。” “哦,林姑娘是说这事儿啊!这赶巧儿了,你沈大哥正在集上买年货,你坐着等会儿,我让我们家老四去找找。” 说着,她就出去喊了四儿子上集上找人,然后又拿了一盘子刚刚炸好的套弄环(一种油炸果子)和干果进来。 “刚出锅的,你们尝尝!”沈大嫂一劲儿把吃的往林雨和大全这边推着。 林雨看她这个热情劲儿也不像是故意找自己家别扭的,可是为什么忽然间要提这么高的房租? 见沈大嫂一直让吃,林雨和大全就一人拿了一块吃了起来。没想到他家的套弄环做的还真好吃,酥酥脆脆的,一股油香,十分浓郁。沈大嫂一直劝,林雨和大全倒是很快就把盘子里的都吃光了。 终于,房东沈大哥回来了,看见林雨和大全,也是很热情地招呼着让林雨他们坐。 “这真是不好意思,让你们等这么长时间。刚刚在集上看着有人卖冻梨的,这好不容易我才抢到,买了二十斤。不过这会儿还冻着,吃不嘴里去,要么肯定得拿几个给你们尝尝!” 沈大嫂热情,沈大哥也这么热情?原本租房的时候这两口子倒也挺热情,但也没到今天这份儿上,林雨怎么看怎么反常。 “那个,沈大哥,我这今儿难得有一天假期,正赶上回来,就来谈谈咱们房子续租的事儿,我听家里人说沈大哥要给涨价?”林雨问道,她今天实在是时间紧,还有许多事没做。如果没事儿的话,和他们坐这里聊个一天半天的倒是没什么,可今天不行。 “呃,”沈大哥原还想说点别的掩饰一下情绪,听林雨直白地提出了,就略微有些赧然,“是想着要涨价来着,我们家里商量了一下,想给房租提到两百七十文钱,再要是用我挑水的话,一个月就是三百文。” “我觉着咱们一直相处的也都不错,沈大哥你怎么一下子提了这么多呢?据我所知,三百文钱在厉云城里,想租个三间的大房子也都能租下了啊!”林雨道。 “这、这也是我不好意思。” 林雨以前倒是没和沈家有过太多的接触,这一番说话,林雨倒是觉得他们两口子其实挺憨厚的。房租或者是挑水,那也是人家正常赚钱而已,他们也觉得理所当然。可这会儿是自己不对了,立刻就抱歉起来,拼命地用热情弥补自己。 原来,沈家不算闺女,还有四个儿子。老大、老二都成婚了,和他们两个一起住。老三在外面给人家当伙计,然后就被主家看上了,想把女儿许给他,但是主家条件好些,也不想自己闺女嫁的不体面,别的彩礼什么的,也都没多要,就是说女儿从小没和别人一屋住过,不想成婚之后和别人挤。这样一来,小夫妻得有个自己的房子。(未完待续) ps:推荐一本浣晓青的《重生之萝莉有毒》,末世文。 死了,重生。为何是末日?既然是末日,为何原主的魂魄也在?一体双魂?选择共存?还是夺舍独自霸占肉身...不死不休。 第九十章 二奎 主家倒是提过要出钱给小两口买房子,可这男的家娶媳妇哪还有用老丈人买房子的?这不跟上门女婿一样了?所以就算和人家差了一个层次,沈家还是觉得应该自己家出房子。 可是,这又面临着另外一个问题。额外买房子的话,沈家虽说有一点积蓄,但若都花在房子上,到时候彩礼、婚礼上就要差了一些。想到这里,三儿子就给他们提了个办法。一是把租出去的那一间房收回来,二是提高租金,用房租钱补充彩礼和婚礼的花费。 沈家起先是不同意的,毕竟这年底撵人家租客,虽说拖欠了几天房租吧,到底还是有点缺德,但是想来想去也只有这个一个办法,所以应着头皮,还是去说了房租的事儿,只是没想到林雨没在家。 “沈大哥,像你们这娶媳妇的好事儿本来我应当支持的。可是你们自己也知道,这房租提的实在是太高了,我现在摊位上一个月也赚不了那么多钱,要是再付这么高的房租,那我肯定就赔钱了。所以,这个价钱我们真租不了了。但是,这大年根儿的,我们要是不租你们的房子,急忙上哪儿找别的房子去?这实在是有点难为我了。” “我们也知道这太难为人,但这也是没办法了,明年二月底就成婚,我们弄明白了房子还得给装修一下,时间太紧了!”沈大哥说出这话,当是十分羞愧的,脸都涨红了起来。“林姑娘要是把这房子倒出来,这多出来几天的租金我也不要你了。” “沈大哥,这不是几天房租的事儿,我倒是想着你要能多给我几天时间。我出去找别的房子也行啊!”林雨道,“这马上过年了,大伙都忙着过年的事儿,你这还能马上就动工么?正月里也不好动土,你起码也得过了十五吧?这样,我再按原来的价钱,交一个月的房租给你们。我这一个月尽量出去找。十五前肯定搬出去。你看这行么?” 沈家夫妇互相看了一眼,半晌,沈大哥终于答道:“那实在没办法就这样吧!要么我们心里也过意不去。” “那我就把钱给你们。”说着。林雨怕他们反悔,当即拿出钱袋,给沈家数了一百五十文钱。 “这事儿整的,太不好意思了。”沈家夫妇一直嘟哝着。又给林雨装了点套弄环和干果,这才送了二人出去。 “得。咱们又要找房子了。”林雨耸耸肩。 “这大过年的,上哪儿去找房子啊。”大全也是愁。 “我这边根本没时间,金花和大娘他们这几天忙完了还都得回家过年,对谁来说。这么二十天的时间也是太紧了。”林雨叹了口气。 “要么这事儿还是麻烦一下老戚吧!他管怎么认识的人多。这几天他都在集上,遇到认识人,打听起来也方便点。” “这也行。不过我这回想好了,我还是尽量买个房子吧。实在不行我再租。要不然下次再被赶出来,那可真是闹心了。” 大全顿了一下,心想,林雨终究是不想回家的吧。于是,只好道:“行,一会儿我跟他说说。” 戚万里倒是一口就应承了下来,林雨心中的石头好算落了地,这会儿又开始琢磨给员工福利的事儿了。 她之前一直想着给钱的,但是刚刚去了沈家,又觉得人家炸的各种果子也好吃。所以,就想着也给大伙买点油和面,让大伙儿回家炸点套弄环果子吃,过个欢乐、富足的年。 出了集,一个沿街叫卖的声音吸引了林雨和大全。那一声声喊着“糕点”,正从旁边胡同里走来的货郎,不是二奎又是谁? 林雨和大全多多少少都是有些不想见他的。林雨觉得,孙氏固然可恶、林珊虽然气人,但到底不如二奎和李月灵给她的伤害深。那是一种被背叛、被戏耍的感觉,若是旁人也就算了,亲姐弟之间,用得着玩这样的心眼儿么? 林雨本想装作不认识、擦肩而过也就算了,可二奎一见到她和大全,就放下了挑子,急忙向他俩快步走来。 “大哥、大姐!” 林雨和大全心里都别扭着,各自把头转向了另一边,不看二奎。 “大哥、大姐,上次的事儿是我们不对,是我对不起你们,你们别和我一样的!”二奎拉着两人的袖子道歉。 林雨甩了一下,没甩脱,只是不理他。 “大姐,我知道错了,你原谅我一次吧!”二奎见林雨一直甩着他的手,他便把大全放开,一直拉着林雨。 “二奎,你松开!”大全从中拦着二奎,想让他放开林雨。 “大哥,我真知道错了,你帮我跟大姐说说吧!” “哼哼,你知道错了?知道错了你现在还走街串巷的卖糕点?知道错了,当时我发现那天你就不该干了!”林雨难得地生起气来。 “大姐,你也知道,我这冬天也没个挣钱的地方,月灵她会做点点心,我就只能干点儿这个。何况大哥现在都不弄这个了,你现在也不弄了,我这才寻思过年了,好歹卖点,过个好年。” 林雨冷哼一声,再没说话。 “大哥,我真这一段都没卖!你和大姐说说啊!”二奎急道,转而又对着林雨说:“大姐,我、我是你亲弟弟啊!你就不能看在死去的爹娘份儿上,原谅我一次么?大哥、小妹都是你兄弟姊妹,就我一个人做错了就再不能被原谅了吗?我真知道错了啊!”说着,二奎就流下了眼泪。 听着二奎的声音带了哭腔,林雨的心也是不太好受。虽说自己是穿越的,但二奎和这具身体毕竟是一奶同胞,那种血缘的感召,还是让林雨的心很是触动。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二奎如何,林雨没怎么太接触过,但李月灵那心眼儿还真是一会儿一下,都说二奎听媳妇的,自己要是再和他们在一起,还得一天到晚防着李月灵!这不是给自己找罪受么! “大姐,我知道都是我不好,现在我这样都是我自己作的。我也不怨你,就是你别生我的气了行吗?”(未完待续) ps:据说明天我家这里停电,所以明天的两章我会在凌晨的时候传完。谢谢支持哦~! 第九十一章 无奈 看到二奎哭着道歉,若是真正的林雨,必然会厌烦的。二奎的泪和大全的泪不一样,大全是心疼、想弥补、发自内心、让人感动的泪。“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说的就是大全的泪。可是二奎的泪,鼻涕眼泪齐流,怎么看,怎么让人不舒服。但是因为血缘的关系,林雨的心中还是跟着触动起来。两种情感碰撞着,让她自己都觉得很不舒服。 “你当真知道错了?”林雨压下心中的那种不适,冷声问道。 “真的,大姐,你愿意原谅我,你说什么我都听!”二奎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泪水。 “二奎,都说‘血浓于水’,咱们是亲姐弟,咱们谁也不想自己家里闹将起来,让别人当笑话看。但是我和大哥不和你计较,那是因为你是我们的弟弟。我不知道月灵和大嫂之间到底有没有什么事儿,但是她之前算计我,那我是确定的。我不是说要挑拨你们夫妻什么,我就是想说,她作为媳妇来到咱们家,不可避免地会与亲戚间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但是,你作为她男人,作为我们的弟弟,你是做什么的?你是要从中调解的!你和你媳妇站在一起,或者和我们站在一起,那都是不对的。都说‘家和万事兴’,你看看如今咱们家?若是咱们家一直团结着,能过到像现在这样子吗?谁的一生不需要兄弟手足?不需要人情往份?你就闷头过你自己的日子,等你困难的时候,谁又会那么爱心地去帮助你?”林雨道。 “我知道了,大姐我知道错了。这段日子月灵也在家反省,丈母娘他们也都说她了。大姐。你别再生我俩的气了。就像你说的,‘家和万事兴’,我和月灵都改好了,大姐,你买卖上要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只要你开口,我们一定给你干!就说那摊位吧。月灵做东西也手巧得很。你何苦给老三媳妇那个外人呢?” “为着自己家的团结,不该用老三家”这样的话,在心里想想也就好了。说了出来,难免让人觉得别有居心。自己当初没人可用,还好身边还有这两夫妻肯帮助自己。自己虽然给了不菲的酬劳,但是身边的这些人谁不知道。若不是万不得已,谁愿意找外人?所以。林雨的心中一直是比较抱歉、也比较感恩的。人家毕竟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顶了上来。何况,老三两口子憨厚,自己信得着他们!而李月灵呢?把摊子交给她。两天半,那摊子就不会是自己的了! “二奎,这是我生意上的事情。这点倒是不用你来说。”林雨有些不高兴。 “呃,”二奎愣了一下。他倒是没想到林雨会这样说。“大姐说的是。我们也不懂这个,以后要是大姐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尽管开口。” 二奎的脸笑嘻嘻的,就像是个皮脸的孩子一样。若是大全,怎么会说“以后用得上的时候开口”这样的话,他一定会主动过来,问一句“我能帮你做什么?”虽然说做人难得糊涂,可你有时候真是得叫这个真儿,谁对你好、好到什么程度,言语之中,立刻就能分出高下。 “我目前在别的地方打工,一时半会儿也想不到再做什么,也帮不到你。你要是想趁着这几天卖糕点就卖吧,多挣点过个好年吧!”说完,林雨侧身就想走。 “大姐,你过年去哪儿?不若到我们家吧,西屋宽敞着,都收拾好了。”二奎又道。 “多谢你了,不过,我过年不打算回去过。” “哦。”看着林雨他们离开的背影,二奎只能背起扁担,继续叫卖起来。 “大哥,其实我还是有点生气。”离得远了,林雨不高兴地道。 “唉!我理解你。可是,再怎么不好,那也是弟弟,咱也不是仇人,也犯不上滚死球子(不死不休),平时做事虽然膈应着,但终究还是从小在一铺炕上长大的,他有事咱还能不管?管了吧,还闹心。都一样!”大全甩甩手,也是十分无奈。 “算了,我也不想想这些事了。咱先去买面和油,等弄完了,稍晚点,我还得和金花对账呢。” “成!” 林雨的面和油每种买了三份,每份五斤。现在都吃荤油,豆油吃得很少。白面也是金贵的东西,这两样加在一起,也算是比较好的福利了。 “我觉得你大嫂不会炸这个,以前弄过一次,炸出来又黑又难吃,我觉得你给买这个,心思倒是好,就怕你大嫂瞎了你这份儿心思。”大全有些无奈道。 “没事儿,要是真不会,让金花去帮着做,她能乐意帮着。” “也是,他们夫妻就怕我跟他们装假(不实惠)。到时候我给他们请到家里喝点酒,就行了。” “那我再买点酒去吧!”林雨忽然想到,过年也要买酒。 “行了吧大妹,你今儿给我买这么多东西了,我都没说啥,这过年东西也不能都你买了,那我这个大老爷们儿还能干啥呀!”大全笑着说道。 “那成!酒就大哥买!”林雨笑道。“还有,我心里还想着说要买点猪肉来着。” “猪肉不用!今年那么多野猪,还用猪肉干什么!我们吃野猪肉都吃惯了,也用不着特意买点猪肉吃。”大全赶快阻止。 “那好吧!我自己在这过年,我自己买点总成吧?”林雨无奈道。 “那行!嘿嘿!”大全笑着挠了挠头。 “对了,刚刚我听沈大哥说,集上有卖冻梨的,刚刚我怎么就忘了呢!咱们赶快去看看还有没有了!”林雨忽然想起了这个问题。 “哎哟,不用花那钱!” “可我也想吃啊!”林雨这倒是实话,她好多年没吃过冻梨了,如今冬日里没有水果,她真的很馋。 大全见林雨确实满眼渴求,也只好让店家帮忙把东西都送到小摊上,自己则和林雨快步往集上走去。 马上就要午时散集的时间了,可集上的人依旧很多,打听着到了卖冻梨的小摊,好容易才挤了进去。(未完待续) ps:花羽容的《追个术士做老婆》和我一天上架的,文风用辞都比较严谨的,甜宠文哦! 第九十二章 福利 “还有冻梨吗?”大全问道。 “没有了!最后十几斤让这位兄弟包圆了!”摊主答道。 林雨看了看那人正在装着的冻梨,是长得比较大的一种山梨,比现代的南果梨小一点,这山梨味道很好,尤其是变成冻梨之后,酸酸甜甜,把那黑褐色的皮轻轻地咬一个眼儿,里面的汁液一下子就都能吸出来,最后留下一层老皮和里面粗粗的颗粒。 越想林雨越觉得吃不着是一种遗憾,她好多年没吃了。 “大妹,没有了。”大全只能遗憾道。 林雨叹了口气,“那没办法了啊!不过我看他们买,很贵啊!五文钱一斤!” “是啊!要不是过年谁能买啊!这么贵!” “可是,也确实卖的好啊!”林雨气呼呼地道:“大哥,你明年盖房子的时候,顺便挖一个菜窖,到时候秋天的时候,你把上山采的山梨、软枣子什么的都存在里面,再在村里大量地收一些。等来年过年的时候,全都给做成冻梨、冻软枣子,然后也五文钱一斤卖出去!” “啊?”林雨竟然又给他指了一个来钱道儿,确实啊!这东西等秋收过后,妇女都在家没事儿,然后上山采蘑菇、摘山梨,回到家里呼啦呼啦都自己吃了,吃不了的,有的家做成梨陀(干),有的家干脆就扔了,倒不如自己收购了,然后留到年底做冻梨卖!“大妹,你脑筋真好使,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其实还可以看看能不能把它新鲜储存到过年的,如果行的话,会更贵!” “对啊!那我明年一定找人挖个菜窖!”大全兴奋道。 终于等到集散了。摊位上又忙活了一阵子,林雨李母、金花他们这才能坐下稍微歇歇。 正好李友峰也过来置办年货,大家就都凑在一起,把这段时间的工钱结了。 李友峰卖了三次鞋底,除了少量定制之外,剩下都是千层底,一共卖了十九两多的银子。两人各得了九两银子。剩下的钱就继续留作流动资金。摊位上,林雨给几人都发了工钱,然后又给了金花额外的分成。剩下的。就等过了年同正月的工钱一起结。摊位这边挣得少些,但这十几天也有一两银子。 紧接着,林雨发给了两家人各五斤豆油、五斤白面,算是过节福利。额外。又给每人发了三十文钱的新衣钱,给大家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 “她大姐。你每次都对我们这么好,我这老太太,真是让你整的啊,我心里。我太谢谢你了!”李母拿着东西,眼圈里泪水直打转。 “你看你这出息!”李父挖苦道,“他大姐啊。你大爷我也感谢你,咱这一家子。从没自己挣钱挣这么痛快过!今年过年,我怎么也得让友峰来给你好好拜年!” “大爷、大娘,你们这就外道了不是!我这不在家,买卖都得你们照看着,我给你们这点东西,我心里还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呢!你们也甭跟我客气了,再说的话,我可就寻思你们觉着我给少了啊!”林雨佯装生气。 “那不能、那不能!够多了!”李父、李母赶快摆手。 林雨又转过头去,对金花道:“刚刚买了油和面让大家回去走油。我大哥说,我大嫂不会弄,我说金花你肯定能会,还想说让他找你帮着做呢!” “跟我们两口子客气啥!我们肯定得过去帮着,你就别挂着了!”老三道。 “还有啊,我刚刚和房东谈过了,咱们正月十五之前就得搬家了,我拜托了戚先生的哥哥帮忙联系来着,到时候你们留心些,我要是没在家,你们就告诉我大哥一声儿,让他去帮着我看看。”林雨说到了大家都比较玄心的住房问题。 “咱们得换个房子租了?”李金花问道。 “是啊!但愿能找到。我这次合计了,如果行的话,咱就买个四间的大房子,实在不行,三间也是成的。如果都没有,就先找个房子租了先住着。不过最好是能找到一个临街的,能够在屋里开买卖,省得咱们出来风吹雨淋的。” “那敢情好!等我也帮你联系看看,我也有挺多认识人!”老三也拍胸脯说道。 “那最好了!”林雨应着,又道:“我年二十九才能放假,初三就得回青田雅居。你们在家该怎么干怎么干,二十八集散了之后,你们就收拾收拾,该回家回家,咱们初六回来,初七开摊就行。然后十四午时放假,十六回来再回来。这过节期间,咱们的薪水都是照付的,所以大家就安心在家玩好了!” “喔!”大家又忍不住一阵欢呼。 “大姐!”看着大家都兴奋地说一会儿要买什么拿回家什么的,林雪把林雨拉到了一边。 “怎么了?”见林雪神神秘秘的,林雨亦有些好奇。 “我上午的时候看见二哥了,他一个人在巷子里担点心卖。”林雪小心翼翼地道。 “哦,我也看见了!” “大姐你也看到了?”林雪惊讶道,“他跟我说过的不好,说的可怜兮兮的,我们这阵子生活是好了些,但我知道,娘私下里也没少帮衬着他们。我都装作不知道了,结果他跟我说想让月灵回来帮着做鞋底,我也不答应说什么,毕竟是咱们两下合伙的东西。后来他也没说什么,就走了。”林雪说了她和二奎相遇的经过,但她没好意思说,二奎说“两家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正经亲戚,应该比跟大全、跟林雨还亲。”这样的话。要不是这句话,林雪也不会那么生气,大家都是亲兄妹,自己家这阵子明里暗里的帮了他们多少了?若是李月灵说这话或许她还不生气,关键是这话是二奎说的! “我知道,二奎跟咱们,到底不是那么实惠。他也和我说了,想让月灵过来替代金花。他啊,心大着呢!” “二哥这以后怎么这样!”林雪气鼓鼓的。 “我先头给大伙买年货,只没给他们买。就怕他以为我原谅他了,就理应什么都得了。他要不做点像样儿的事儿,我可是真不敢用他。”林雨撇撇嘴。 “那我们就不在他们面前说你给买年货的事儿。” “年货是你们应得的,他知道了又怎么样?何况你不说,他们也能知道。你只记住,你在家身份特殊,别说了什么惹你公婆不痛快的话就成了!”林雨告诫道。 “我知道了,大姐。”(未完待续) ps:推荐阡陌的《汉末萌夫》,讲的是女主穿越,然后老爹也跟着穿过来,还有宝物傍身,又有呆萌、腹黑男票的故事,很特别吧? 第九十三章 相处 交待完了摊位上的事情,李友峰又和大全一起张罗着去烟花铺子里买烟花和鞭炮,这东西不是集上可以随便卖的,都是在县衙里登记过的店铺才可以卖。 “大妹,你这过年如果一个人住在这里,鞭炮你要怎么放?”大全想到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大哥给我买个小些的就行,我过年的夜里放。再帮我买个大点的,明年摊位开张的时候放,就可以了。”大全和李友峰、老三一起去挑选鞭炮去了,男人总是对这些东西很感兴趣。 还没等他们回来,景皓的马车就嗒嗒地使了过来。 “林姑娘,我们买完东西了,你可办完事儿了?”天星利落的跳下马车,恭谨地问道。 这些天,景皓和天星一直在自己的小厨房吃饭,所以相互之间也熟悉了许多。但越是熟悉,天星越是对自己恭敬,连带着府里的人都潜移默化地对她恭敬起来。 “呃,”林雨愣了一下,依然没太适应天星的态度,“哦,马上就好了。” 林雨也没想到这么快又要走了,赶紧让金花给自己找了四团冻着的汤面和六块粉块,又拿了一个小汤套,这才上了马车。 马蹄钉走在被踩得十分硬实的雪地里,声音十分清脆好听,但因为路滑,走的仍旧十分缓慢。 回到青田雅居,已经是未时时分了。林雨赶快回到自己的小厨房烧起火来。 景皓不止一次提过想吃酸汤子和片汤,今日终于带回了材料,林雨自然能够满足他的这个愿望。而他也早在马车里就知道林雨要做这些,就去了夫人那里,和她一起等待。 林雨在摊位上一直用的是肉酱。可是真正的酸汤子须得配上鸡蛋酱才好吃。 别的地方冬天很少有鸡蛋,别院里倒是不缺这个。林雨搅了一小陶盆的鸡蛋酱,里面缀上了或青或白的大葱,与鸡蛋的金黄、酱的红棕混合在一起,不仅颜色鲜亮,味道更是透着股浓郁的酱香。 一团汤面足有三四斤重,做出来有满满的一大盆。 那边。林雨这次的片汤用的是酸菜。酸菜在别院里是下院的人吃的东西。主子这边是很少享用的。但是林雨之所以一直用的是白菜而不是酸菜,反而是因为酸菜腌制耗时,价钱又比白菜贵。但其实正宗的片汤。恰好就是要用酸菜来做。因为酸菜比白菜更为吸油,吃起来,味道就不像白菜片汤那样寡淡。 片汤也是省料的东西,用了一块。也甩出了稠稠的一大盆。 林雨因为不是别院里的下人,做东西别出心裁又好吃。更对含玉等大丫头的地位构不成什么威胁,所以没有了利益冲突,两边一直相处的很是愉快。今天的晚餐,林雨说了自己会负责主食。所以主院里,只做了些菜,所有人都在安心等着林雨的东西。 林雨第一次跟着含玉进主屋伺候夫人用饭。 丫头们扶着夫人下了地。穿好了鞋子,又在她身上加了一件桑蚕丝的斗篷。这才把夫人扶到了外屋的餐桌旁。 桌子上,两个白瓷的大腕里装着一碗酸汤子、一碗片汤,旁边是主院小厨房里做的六色菜肴。 “今日的东西看起来很是特别。”夫人的声音依旧绵软无力。 “母亲,这就是我刚刚说的很好吃的两样吃食!”说着,就示意林雨给盛一些。 林雨先是用小碗盛了半碗酸汤子,又挑了一点点鸡蛋酱在上面,递到了夫人面前。又盛了一碗酸汤子,淋上了许多鸡蛋酱,递到了景皓面前。 “为何给我和皓儿的东西不一样多?”夫人问道。 “因为夫人是第一次吃,奴婢不知道夫人喜好,所以就少盛了些。而鸡蛋酱太咸,依照夫人的身体状况,不应当吃口味太重的东西,所以奴婢只挑了一点点,有些味道就可以了。而少爷那碗,他吃过,所以奴婢给盛多些,又因为他年轻,需要盐分补充体力,所以就多给他盛些酱。”林雨回道。 “嗯,你倒是个心细的,难怪做出的东西合我口味,虽然你才进府没几天,但这手艺上的揣摩,也不比含玉差了。” “多谢夫人夸赞!” 夫人平日里都吃得精细,偶尔吃一次粗粮,身体倒是很受用。吃完了酸汤子,又尝了尝片汤,最后两样加一起,竟然各进了一碗,菜反而没动两口。 “林姐姐,你这东西做的夫人真是满意,往日里夫人只能吃上半碗饭,夹几口菜而已,今日倒是用了这许多,你真是厉害!”两人往下端着东西,含玉说道。 “偶尔换个口味而已。”林雨谦虚道。 “我有些担心,夫人平时都吃得很少,这下吃这么多,会不会胃胀?” “没关系,这都是粗粮的东西,看着多,其实根本没多少。一会儿你吃的时候,就知道了,你肯定能吃很多!” “哪有!我的饭量我还不知道么!”含玉觉得林雨在打趣自己,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不过,没一会儿,她就知道林雨所言非虚了。两大盆的吃的,主院里的八个丫头婆子、两个小厮,连带着林雨和天星,竟然吃得一点都不剩! “哎呀,真没想到,这酸菜做出来也能这么好吃。往常一看到下院里的人吃,总觉得一大盆炖出来乱七八糟的,一点食欲都没有!说句实在的,我这么多年,都不适应北方这边的炖菜,虽然味道什么都不错,但那色、相,实在让人不忍下箸!今儿林姐姐倒是让我吃痛快了一回!”含玉说着,就往林雨这边又蹭了蹭。 “其实,片汤还是可以放其他种类的蔬菜的。小白菜、嫩萝卜缨等等,味道都会有所不同,也很好吃!”林雨很喜欢含玉的性子,她做事很干脆,用现代的话说就是那种工作时全情投入、休闲时全身放松的性格,这种人公事公办,私下也很随和。 难得地,又荷也夸赞了林雨一句“手艺好、又有心”,让大家伙儿更加对林雨高看起来。 林雨没想到又荷那么高冷的人也会夸自己,她平时都不屑于多说几句话的。因此,林雨也对她展出了真诚的笑脸。(未完待续) ps:感谢幸运猫151、识时务者123和小昼的月票~~~~感谢白毫毫同学的平安符~~~~ 话说白毫毫的《重生一路星光》是我正在追的文,有明星重生做经纪人、又有霸道总裁,每一章都吊足了人胃口,迫不及待想要继续看下去!啦啦啦~~~ 第九十四章 怪事 因为过年期间林雨会放假,所以她要提前备好几种点心。 要能放住,又不失新鲜,林雨首先就想到了各种糖果。 首先是对身体十分有益的阿胶糕。 阿胶有补血、滋阴、润燥的作用,对女人的身体很好。 夫人久坐于房中,面庞之中,常有病态。不过阿胶糕做起来很费时,林雨便先把阿胶泡了起来,需要泡四天左右才能用。算来日子,应该是她离开那天才能做的。 另外,林雨决定做牛轧糖、蜜枣和糖雪球。 一听林雨打算留下一些糖果,含玉也想一起学一学。 在青田雅居住了几天,林雨有一点放心的,就是这院子里的人的确是最忠实的奴仆,也不知道他们都靠什么收益,反正大家绝对不会因为钱财而把自己的方子流到外边。再加上这些天与含玉的相处,林雨同意让含玉第二天来和自己一起做糖果。 阿胶很贵,林雨跟着含玉去领了一些,就拿回小厨房泡着。 林雨最近习惯了睡前洗洗热水澡,所以天黑以后,她关了院门,拿好睡衣,就到厨房里去擦洗起来。 厨房很暖,林雨洗完、收拾完,这才穿了睡衣,披上斗篷,趿拉着鞋往自己屋里跑去。 她近来已经习惯了这样,只是今天在要往自己屋里拐的时候,忽然感觉有点异样。 林雨顿住了身形,慢慢往左转着身体。 在残月的照映下,她看到正屋的门正开着。而之所以让林雨觉得异样,是因为她刚刚隐约看见,那屋里有着人影和烛光!可是。这会儿没有了,只剩下了门是开着的! 这个院子原本是谁住的,并没有人和林雨说过。只是又荷和她强调过,这个翠微居里,除了她自己的屋子和小厨房,其他的地方,她是不可以乱闯、乱动的。 正屋她没进去过。只在打扫的时候靠近过。正屋里的一切,她并不清楚。 这会儿,正屋的两扇门大开着。门上还是夏季的纱帘,在寒风的吹拂下,一下一下飘着。 明明从来没去过正屋,而院门自己早就锁上了。这门怎么就开了? 林雨越想越害怕,虽然自己本来是个无神论者。可是自己穿越的事儿都能发生,这鬼神之事,又有什么稀奇? 想到这里,林雨不禁打了个寒噤。她转动着有些发僵的脖颈。果然,院门还是完好的关着! 林雨很想尖叫一下,但又赶快捂住了自己的嘴。 待反应过来。一下子冲进了自己的屋里,把门闩好。也顾不得点灯,立马就钻到了被窝里。 那里面是人还是鬼?不管哪样,林雨都觉得十分可怕。她把被子蒙在头上,使劲儿转移自己的注意力,让自己不要胡思乱想。 最后,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睡着的。 第二天,天蒙蒙亮,林雨自然醒了。 睡梦间,她已经不自觉地把头从被窝里伸了出来。这会儿屋里稍微有些变凉的空气,让林雨愈发地清醒起来。 突然,她想到了昨晚的事。于是,一下子从炕上跳了起来,目光逡巡着,直到确定自己的屋里没什么异样,这才再次倒下,把身子缩到了被窝里。 林雨头一次赖床了!一直到天光大亮,大厨房的人来送食材了,林雨这才敢从被窝里爬出来。 打开房门,她首先往院门那里看看,之间院门依旧老老实实地锁着,那是昨晚,她亲手上的闩。 顿时,一股寒气从脚后跟直冲后脑勺,难道昨日见的,真的是鬼? 再看主屋,那里的门紧紧地关着,死气沉沉,哪里有来过人的迹象? 林雨把大门打开,让人把东西送到了小厨房,这才木木的转身,继续盯着那个紧闭的屋门。 “大白天的,不会有什么鬼怪的!就算有,我快点往外跑,大门开着,我只要快点,总能跑出去!”林雨自言自语,给自己加油。 仿似下定了决心,林雨一步一步地往主屋里走去。 推开那扇太久没人居住的房门,“吱嘎”的声响更加剧了林雨心头的恐惧。 “有人吗?”虽然知道自己这么问不对,但林雨却不敢问“有鬼吗?” “我进来咯!”紧了紧身上的斗篷,林雨依旧有些挣扎着迈开腿,向屋里走去。 出乎意料地,当林雨撩开那个纱制的门帘后,看到了一个布置十分雅致的房间。 这房间有些像是闺阁小姐的屋子。 会客厅里,主位上,一个清雅简单的高腿小几,几上放一个精致的铜制小香炉。小几左右各放着一把灯挂椅,上面铺着厚厚的软垫。小几上面的墙上,挂着一幅九天玄女的画卷,那仙女的唇畔,带着悲天悯人的笑意。 厅的正中放着一张八仙桌,桌子上,用玫红色绣着孔雀的桌布铺着,桌子旁,放着四个圆凳,上面也绑着厚厚的同色垫子。 厅的两侧是卧房,俱是用三层渐变的粉色罗纱帘子隔开。 林雨回想了一下昨晚灯光的方向,于是,向右边的卧房走去。 卧房里,正对面是一排雕刻精致的衣柜,旁边,是同款的精致梳妆台,上面胭脂、香粉、唇红,一应俱全,只是惹了厚厚的尘埃。南北两边俱是和自己屋里一样的小炕,北边的炕上放着一张小几,几上有一盏油灯,油灯旁放着一个绣绷,上面绣了一直鸳鸯,而另一只,却刚刚下针,再没有动过。南侧的小炕上,有一个做工与地上衣柜无二的炕柜,柜上,大红的鸳鸯被足有四套之多,颜色鲜艳、用料考究,只是还是能看到上面落了许多的灰尘。 这样坏境里的红色总是能够加深人的恐惧。可是既然已经进来了,林雨总想着要弄清真相的。 回想起昨夜烛光与人影的位置关系,应当就是北炕那里。 林雨又到了北炕这边,只是这里与南炕一样,处处都是落得厚厚的灰尘。 忽然,林雨看到那绣绷放着的地方,灰尘好像有些不均匀! 于是,她轻轻地拿起了绣绷,果然,在绣绷的下面,还有另一圈的灰尘印记! “你怎么会在这里?!” “啪!”这突如其来的声音,让林雨手中的绣绷一下没拿稳,掉到了地上。(未完待续) ps:感谢青~璃和╰水墨卿颜╮的香囊! 第九十五章 问题 林雨刚发现绣绷处有问题,却被一声娇喝吓得差点尖叫出来,手中的绣绷也没拿稳,掉到了地上。她一抬头,只见又荷拂了帘子,正站在那里。 “哦!吓死我了,原来是又荷姐姐!”林雨赶快顺了顺胸口。 “你为什么在这里?”又荷厉声问道。 还不待林雨回答,她又道:“不记得我跟你说过,守好自己的本分,不该碰的东西不要碰,不该进的地方不要进吗?” “记得。”林雨低头道。 “明知故犯,罪加一等!这次且饶了你,若再有下次,即便你是少爷带进来的,我也定会逐你出去!” “是!”林雨答道。 “那还不出去?杵在这儿做什么?” “是。又荷姐姐,奴婢告退!”说完,林雨利落地给又荷福了一礼,赶紧跑了出去。 林雨刚刚那一下被又荷吓得不轻,直到回到厨房里把火都点上了,依旧觉得惊魂未定。 只是,已经近辰时了,再不做早饭已经来不及了。林雨便赶快洗漱,又淘了米,放到锅里煮了起来。 趁着煮饭的功夫,林雨决定回屋先把衣服穿好,再把头发梳起来。 出了厨房,正好见到又荷从主屋里出来。林雨只好停下了脚步,等又荷先走。 她以为又荷还会警告她些什么,可又荷就这么从她身边走过,连一个白眼都懒得给她。 看着又荷离去的背影,又看了看那紧闭的主屋的门,林雨的好奇心更甚了。 不知这屋里有什么秘密,为什么又荷见她进去会这么紧张?而又荷本身也是奇怪。一个下人,三十多岁了(因为又荷说林雨理当叫她姐姐),还不嫁人。而且她看着清冷孤傲,一点都不平易近人。虽然昨天她也曾夸过自己,自己还兴奋了一下下,可一夜时间而已,她又变成了这样! 林雨有些挫败。也有些无语。 换好了衣服。又把昨晚发的面蒸成了玫瑰花馒头,吃饭的时间也就到了。 吃完饭,林雨便开始琢磨起今日的糕点和预想的糖果来。 过了一会儿。含玉也就过来了。见林雨已经开始做了,就也兴匆匆地净了手,过来帮忙。 “林姐姐,咱先做什么?” “我今儿中午要做杏仁小煎饼、山楂糕、马蹄千层糕和白果鸡蛋。这边我自己能弄过来了。你就先帮着我把山楂的处理一下,去了核先。”林雨一边煎着杏仁饼。一边说道。 “好的!”含玉也不嫌弃这活儿粗陋,拿起山楂就剔起果核来。 林雨很想弄明白昨夜看到的究竟是什么,那飘飘荡荡的纱帘总出现在她的眼前,她很想弄清楚真相。于是。犹豫了半天,终于向含玉问道:“我昨夜好像看到正屋里有人影晃动,正屋里还有人住吗?” 含玉听到这话。一下子把手里的筷子捅到了另一只手上,虽然很钝。但因为出乎意料,所以还是娇呼出来。 “哎呀!” “怎么了?”林雨赶快把最后一个小饼弄出锅,然后过来看看。 “没事,不小心而已,没事儿!”含玉手指上方稍微有点红,但是并没有什么影响。 林雨将锅里添了水,一边刷锅,一边道:“我只是好奇问了一下,你不要这么大反应。” “嗯,也没什么啊。”含玉含糊着回了一句。 含玉越是这样的态度,林雨就越是觉得有古怪。两人一起挖山楂核,林雨便什么都不说。 “呃,其实,林姐姐这话和我说说便好,要是被又荷姐姐听见了,一定会不高兴的!”终于,含玉忍受不住了这样的气氛,说道。 “可是,她已经看到我进正屋里了!” “啊?”含玉惊呼道,随即又压低了声音,“你居然进那间屋子了!” “我今早实在好奇,就进去了一下。又荷向来不进我院子的,哪知道她今天偏偏就来了,把我堵个正着!”林雨无奈道。 “那又荷姐姐岂不是很生气?” “是啊!她训斥了我,把我撵出了屋子。还说如果有下次,即便是少爷带我进来的,也要把我逐出青田雅居。” “哦,那她对姐姐也算是留有余地了。往常要是别人进去的话,肯定会立刻被发卖的!” “那屋子也没什么太特别的啊!怎么会这么严重?”林雨不解。 “嘘!”见林雨的声音高了一些,含玉赶快提示她,道:“那姐姐进屋见到的是个什么样的景象?” “就像是小姐的闺房一样。挺精致的,就是到处都是大红色的,主人好像是要出嫁了一样。就是那绣绷古怪了些,不过我还没仔细看,就被又荷姐姐发现了!” “绣绷?怎么个古怪法?”含玉瞪大了眼睛。 “具体我也有些模棱两可,但是我敢肯定,绣绷昨晚被拿起来过!可是,我院门早就落锁了,什么人会在那么晚去那间屋子?” 含玉脱口而道:“不会呀!不可能啊!难道真的是又夏姐姐?” “又夏?” 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含玉赶紧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又夏是谁?”林雨继续道,“又荷、又夏,他们是同一批的丫鬟?那个是又夏的房间?” “我的好姐姐,你就不要猜了!要是让又荷姐姐知道了,肯定会严惩我们的!” “不是,这不是我八卦的事儿,是我害怕啊!又夏是不是死了还是发卖了?不然我怎么没见过她?若是死了,那我昨晚看到的——”说着,林雨惊恐地看着含玉。 “姐姐你不要吓我了!又夏姐姐的魂魄怎么会回来呢?以前也没听说要回来啊!” “好妹妹,你快告诉我怎么回事,不然这院子我不敢住下去了!” 见林雨也是着急,含玉只能小声道:“姐姐,这事儿我和你说,你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 “你放心吧!我从来不会与人说这些的。” “其实我也只是知道一些皮毛而已。据说,七年前,夫人身边有得宠的丫头,一个是又荷、一个是又夏。又荷姐姐冷淡,又夏姐姐就活泼。她们都到了年纪,夫人就把又夏指给了府中的一个得力的护院。后来,发生了一次意外,又夏姐姐为救夫人死了,她的未婚夫很是伤心。夫人为了弥补,不仅把他脱去了奴籍,还了他自由身。然后他就离开了别院,再没有回来。又荷姐姐虽然性情冷淡,但和又夏姐姐关系极好,那屋子本来是她们两个人的,但是那次之后,她封了屋子,从此再不让人进去。”(未完待续) ps:谢谢书友1406181352的平安符~~~~ 今天白天又停电了!已经是这十天之内的第四次了!不管是在家里、单位还是回老家,停电总是让我赶上!嘤嘤嘤~~~ 第九十六章 糖果 含玉知道的不多,因为那时候,她也才十四岁,刚刚到夫人身边伺候,还只是个三等丫头而已,甚至说,她连那个房间都没进去过,只是听说过一点点。这些年,又荷忌讳得厉害,再也没有人敢讨论这件事情了。 如果含玉都不知道,那林雨也就再无从知晓了。只能告诉自己,如果今晚再发生类似的事情,那就说什么也要换个院子住了。 含玉很细心得向林雨请教各种糖果的做法,林雨也就慢慢把思绪从那烛光、人影中转移了出来。 糖雪球制作起来比果丹皮、雪丽球等东西简单多了,至少是少了蒸煮、过滤、熬浆等程序。 两人把山楂处理好之后。把锅里放了一些糖,然后添入一些清水熬制。 “这个东西和做冰糖葫芦一样的吗?”含玉问道。 “不一样,冰糖葫芦突出一个‘冰’字,而糖雪球则是‘雪’字。所以冰糖葫芦是透明的、亮晶晶的,而糖雪球则是像山楂在雪里滚过了一样。” 说话间,锅里的水渐渐被蒸发,糖也完全融化了,林雨又倒进去了一点醋。 “倒醋是为了综合一下味道,不然会特别的甜!” 铁锅余温重,林雨又给锅换了一个没点火的灶台,这才把处理好的山楂倒进去,并快速搅拌起来,没一会儿,随着糖的逐渐冷却,裹在山楂外面的糖浆也慢慢粘上了糖霜,最后便成了糖雪球。 “林姐姐,好神奇啊!”含玉惊喜道。 “糖葫芦是趁热在糖里滚一圈就好,而且其间锅底要一直加热。糖雪球则不用。”林雨道。 “原来加热与不加热,会有这么大的区别。”含玉感慨道。 两人一直做着糖雪球。直做了两簸箕,放到外边晾凉。 中午,含玉把林雨今日的四种甜品送到了夫人房里,没一会儿,就又回来跟着林雨学做牛轧糖。 牛轧糖林雨选用了花生、杏仁、松子和瓜子四种材料。让含玉帮忙炒熟、去皮的时候,林雨则弄了好些蛋清打发起来。 打发蛋清是个体力活儿,这会儿没有搅拌机。就凭借一双筷子不停地搅动着。直搅动得含玉把那些东西都炒熟了,林雨才甩了甩已经僵掉的膀子,直起腰来。 “林姐姐。好神奇啊!蛋清怎么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含玉拿着筷子放进去,筷子竟然立着纹丝不动,她再把盆倒过来,可里面的东西一点都不往外掉! “看着很好。可是我觉得自己真的快累死了!这东西做起来太难!”林雨愁道。想象是美好的,可是每当自己做起来。又十分艰难。 “下次如果再做,就让那些男的来做,他们力气大!” “我觉得,他们也只是力气大而已。做起这东西的巧劲儿,恐怕还敌不过咱们呢!”林雨道,“不过含玉。我现在手真是有些抬不起来了,你去帮我熬一些糖浆吧!” “诶!”林雨发现含玉对美食有着很狂热的追求。若是在现代,完全可以当一个美食家! 林雨瞅着她糖浆熬的差不多了,用筷子弄出一点,滴在水里,立刻就结成了硬块儿。 “好了、好了!你现在拿起锅,慢慢往我的这个盆里倒,注意,那个锅底灰不要掉进来!”林雨先把蛋白分到了四个陶盆里,然后吩咐道。 含玉小心翼翼地往盆里倒着糖浆,林雨的手则再次快速地搅动起来。 因为盆的下面是另一个装着热水的大盆,所以她的这个陶盆在上面,里面的糖并没有快速的凝固,反而上面的光泽越来越淡,直到没有了一点光泽。然后林雨把花生仁倒了进去,搅拌起来。 搅拌均匀后,林雨把糖倒到了一个铺了油纸的盘子中,将上面抹平。 然后,两人又如法炮制地做起别的口味来,直到最后一种做完,已经到了该做晚饭的时间了。 “林姐姐,你今天太累了,晚饭就不要再做了,我去跟少爷说一声,让他今晚到主院来吃,你也来主院一起吃吧!”含玉看着林雨一直捏着自己的胳膊,知道她今天是累坏了,所以关心道。 “也好!”林雨也不客气,她今儿实在是累了,再加上和含玉一起相处的很愉快,所以她直接就接受了。 忙了一天,本来已经忘了正屋那个恐怖的事情了,可当她在青田居看到又荷那阴沉的脸时,又忽然间想了起来。 碍于又荷的低气压,林雨只能沉默不语,乃至后来含玉担心她一个人住会害怕,提出要来陪着她时,她都小声的拒绝了。 回到翠微居的时候,天已经下了黑影了,影影绰绰间,伴着摇曳的松风,林雨甚至不自觉地打了个寒噤。于是,赶紧关好了院门,跑回了自己的屋子。 许是白天累到了,林雨这夜特别好睡,就是在第二天早上醒来时,肩膀十分酸痛。 用过了早饭,含玉就过来了,林雨把昨天一起做的四种牛轧糖切了,含玉吃了之后,赞不绝口。 “真不敢相信,这么好吃的糖果竟然有我的一部分功劳!”含玉特别喜欢杏仁糖,因为这个是最后一个做的,糖浆是她自己完成的,和蛋清一起搅拌也是她搅的,直到最后装盘冷却,也都是她弄的,她对这款杏仁牛轧糖十分有感情。 “这东西最好是放在外面凉着,到时候凉凉脆脆的才好吃!”林雨看着含玉欢喜的样子,自己也高兴起来。 “嗯嗯!林姐姐你放心,到时候我一定把这些东西看好!”含玉点头道,“对了,昨天咱们做的糖雪球呢?” 林雨把外边冻着的两簸箕糖雪球拿了回来,含玉捏起来尝了一下,惊喜道:“真好吃!我觉得,比糖葫芦还好吃!” “说到这个,我觉得还有一个东西和这个做法很像!”于是,林雨又教着含玉做了一道花生糖豆,果然,含玉喜欢的不得了。 因为林雨胳膊疼的厉害,今天的蜜枣也是含玉一个人完成的,她倒是感觉特别有成就。 这天中午,林雨也没做别的甜点,含玉就把这两天两人做的各种糖果端到了夫人房中。不出所料,夫人对这些小糖果很是喜欢。尤其是糖雪球,因为山楂易得,夫人还特意吩咐了林雨这几天多做一些,作为过年对别院中下人的奖赏。(未完待续) ps:首页强推的第一个,张家小帆的《商后》很不错,更新又十分给力。据说,她的存稿万分丰厚,绝对不用担心断更,最主要的,还是文章质量好哦! 第九十七章 相识 天气开始转暖了,虽然还是一片严寒,但已经没有之前那么冷了,过了年就要打春(立春)了,天气只会一天暖似一天。 林雨提心吊胆地过了两天,却一直没有什么事。 转眼就二十八了,林雨却不知道是吃坏了什么东西,一晚上拼命地跑起厕所来。 起先林雨还害怕一些,后来就有些麻木了,也懒得去瞟正屋了。 可是,就在最后一次,她觉得终于可以安心睡觉,正虚脱无力地往屋里走时,正屋的门再次洞开了,而传说中又夏的屋中真正切切地亮起了烛光! 林雨使劲儿摇了摇脑袋,又搓了搓眼睛,果然,那纱帘还是如那夜一般随风飘着。 林雨很害怕,但是好奇心又驱使着她不断地向正屋靠近,她一步、一步,走得小心翼翼,生怕吵醒了什么不该吵醒的东西。 她蹑手蹑脚地,终于走到了门口,她甚至用手拨了一下那门上的轻纱。 冬日里,纱的触感就像是蛇信子一样,触在手腕上冰冰凉凉的。 她看到,在又夏的那件屋子里,北炕上一个穿着黑色袍服、披散着头发的“人”正拿着绣绷似在端详、又似在完成。 林雨的呼吸不规律起来。她有些不敢想象,于是,使劲闭了一下眼睛,再用力睁开! “啊——”那本来静坐在那里的“人”竟然一下来到了她的面前,还没来得及看清“她”的脸,自己的这声尖叫还没待变得更加尖锐,林雨便软软的倒了下去。 在林雨倒下的那一刹那,一个披散着头发的男人一下子搂住了她的腰身。 待看清了她的脸。男人的眉毛微微一蹙,总觉得似曾相识。 他知道,这是住在小厨房旁边的那个女人,天星说了,这位姑娘现在负责少爷的饮食。 他叹了口气,无奈地把她抱了起来,往她的屋子走去。 待走得近了。才看到。她门边的墙上,竟然是雪雕出来的雄鹰和小白兔。他不禁嗤笑一声,也不知道是笑这鹰最后会捉了兔子。还是笑这雪雕太过幼稚。 林雨的屋子里,墙壁上的那盏油灯不明不暗得静静燃着,他看了看她那有些凌乱的被窝,好像她刚刚起来的时候有点慌乱。 他有些无奈。但毕竟是自己吓到了她。她穿的很少,虽然屋子很暖。但这样放着,她容易着凉。他想了想,终于还是小心翼翼地跳上炕,把她放在了被窝里。 关好了门。他走了出去,又把又夏屋里的灯吹了,门也关好了。这才提了一口气,飞过了苇塘。 林雨实在是太累了。不仅是因为这些天做各种糖果,还因为今夜跑了太多次茅房,有些虚脱。所以,林雨这一晕,反倒后来就是沉沉的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天光大亮了! 林雨“呼”地一下坐了起来,发现自己竟然睡在了自己的炕上! 难道昨晚是梦? 林雨将信将疑,昨晚的一切太过真实,就连那轻纱在手腕上的触感,她还记忆犹新,又怎么会在自己的被窝里醒来呢? 外面的敲门声又响了起来,林雨赶快起身,去给送食材的人开门。 “天星,怎么是你?” 天星嘻嘻笑着,道:“林姑娘,这么早给您叫醒真是不好意思,不过少爷说,今早的早饭要多做一个人的分量,我天狼哥回来了。” “天狼?”林雨好奇道。 “天狼哥也是府里的人,这次他回来,就是要在别院里过年的。”提起天狼,天星的眼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崇拜的颜色来。 “好的,你告诉景少爷放心吧!” 其实林雨的精神状态也不太好,所以就攥了汤子、拎了片儿汤。 之后,林雨又把黑芝麻核桃阿胶条做完,就到了该离开的时候了。不过天星过来说,景少爷今日有些事,不能亲自送林雨了,只能让天狼代劳。 林雨收拾好了东西,包括夫人刚刚给发放的五两银子的过节费,林雨就出了门。 传说中的天狼在驾着马车在门口站着,虽然只是个驾车的人,但他那凛然的气质,仍让林雨觉得似曾相识。 “你——”林雨犹豫道:“你是那次在街上的那个人!” 天狼微微一愣,随即想起来,在那个寒风凛冽的中午,自己因为有要事向景皓禀报,在城中策马奔驰时遇到的那位姑娘。 “姑娘别来无恙。”天狼问候道。他的嗓音充满了磁性,再加上他那彪悍的体格,洒脱的气质,林雨想到了某小说中的乔峰,似乎,天狼就是乔峰一样。 “别来无恙!” 正所谓英雄救美,虽然天狼是纵马吓到了自己,可他及时地救了自己,让林雨对他的印象颇好。 马车慢慢地驶离了别院,在寒风的吹拂下,十分的清冷。 到了自己的门口,天狼慢慢把车停了下来。 “林姑娘,昨夜睡得好吗?”要告别时,天狼忽然问道。 “你——” “昨夜真的对不住,没想到我的出现,让林姑娘这么害怕。”天狼浅浅的笑着。 “昨夜竟然都是真的。可是,你怎么会出现在那个屋中?”林雨瞪大了眼睛。她意识到自己好像摆了一个很大的乌龙。那坐着的“人”体形好像是很大,可自己当时怎么想的,固执地就是认为,这是一个“柔弱的女人”呢? “我没想到林姑娘会突然出现,甚至之前我似乎也是遇到了你,我也不知道我给林姑娘造成了这么大的恐惧。事实上,那个屋子,是曾经我未婚妻的所住的地方!” “你的未婚妻?又夏?”林雨脱口而出。 “是的,林姑娘也听说过?”提起又夏,天狼的眼底露出了些许温柔。 “我、我只是听说过而已。”林雨微微有些慌乱。她觉得,自打来了古代,天狼是她第一次见面就十分有好感的人,她不敢说这叫“一见钟情”,可是,她确实是有些倾心的。多少次在受到委屈时,林雨的脑中会不自觉地闪现出那个雪天巍然的身影。可如今,他近在眼前了,却是传说中,别人的夫婿。(未完待续) ps:今天身体很不舒服,只有一更,余下的那更明天补上。谢谢。 第九十八章 是你 ps:昨天的后半章被我改了。凡是在今天中午十二点之前订阅的同学,麻烦重刷新一下,这样,就可以看到改完的内容,也能和这章连上了。个人问题,特别抱歉。这两天会加更弥补。谢谢! “哎哟,林姑娘今儿怎么亲自来大厨房了?”曲妈妈正在吩咐着人家炒瓜子,见林雨来了,赶快给她抓了一把刚刚炒好的,放到了她手里。“才炒好的,正香着,姑娘尝尝!” 林雨道了谢,方才说,要和林珊出去说说话。 出了厨房,站到院子里的时候,林雨突然觉得有些尴尬。她按理说,要问问林珊过得好不好之类的,可是如今,林珊明显看起来就是不好,林雨又有些感伤起来。 到底林珊只是个为爱冲昏了头脑的小孩儿吧?谁又没有个年少冲动的时候呢? “珊妹,外面有些冷,你不预备带我去你的屋子里坐一会儿吗?” 林珊这会儿的神情有些木木的,听到林雨的话,只是点了一下头,便转身往自己的屋子走去。 到底是青田雅居,即便是下院的屋子看起来也是很好的。 林雨跟着林珊打帘子进了屋子,这是个类似于宿舍的地方,进来先是窄小的走廊,然后两边是东、西屋,林珊住在西屋,门对面是一个个小柜子,两边是南、北炕。每个炕上卷着五套行李,表示是五个人睡一铺炕。屋里很整洁,也没什么味道,就是这样一个个被子挨着,总感觉拥挤了些。 “珊妹,你若是后悔了。我会尽量帮你去景少爷那里求情,如果他同意放你,我便仍借你银子,把你赎出来。”两人沉默了一会儿,林雨方道。 林珊又红、又脏的双手在衣服的前摆上不停地抓着,因为林珊这样最低等的丫鬟,衣服都是灰褐色的。所以她抓了好多下。那里看着都没觉得变脏。 良久,久到林雨觉得林珊一定会拒绝自己的时候,林珊突然从炕沿上起身。对着林雨“噗通”一声,便跪了下来。 “珊妹,你这是做什么?”林雨惊道。 “雨姐,我真的知道错了!我错了!”说着。便大哭起来,时不时的。用着她那肯定脏了的袖子,擦起泪水来。 “珊妹,你受苦了!” 林珊哭的悲恸,林雨亦是有些感怀。很多次。不是自己多包容,对待这个没什么社会经验的小丫头片子,她很多时候。生气都是有些不值的吧? “我一会儿试着去和景少爷说一下,你不要伤心了。” “不!雨姐!我不想离开这里!”林珊哀嚎道。“我为了他到了这里,吃了这么多苦,我不想走!” 林雨顿时头就大了,“不想走?那你要怎么办?继续在这院子里洗衣服、烧火吗?珊妹,咱们以前就算是苦,也没让你苦成这样,也没说让你连起码的名字都没有了!你觉得,你这样对待感情,还算是有尊严吗?” “雨姐!我求你了!就一次!你疼疼我吧!我知道你现在既要给夫人做糕点,又要给景少爷做饭,你一定很累吧?你就和景少爷说说,让我去帮帮你!我发誓,要是这样,景少爷还不理我的话,我就再不奢望了!真的!” 林珊前面的话,还让林雨蹙紧了眉头,可后一句话,就让她的眉头微微舒展了些。在她看来,景皓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喜欢她的,最后的结果,林珊一定是会醒悟的。 “我可以帮你去说。但是你有可能不知道,景少爷虽然是这别院的主人,但是他并不管这院子里的事情。所有的人和事,都归又荷管着。我前两天还惹了又荷不快,这会儿若说,她同不同意,我就不知晓了。”林雨觉得这事儿很没把握。且不说又荷生不生她的气,就说这上院的丫鬟、奴才就没有低于三等的。林珊现在连名字都没有,若是提拔到了主院那边,那不就等于升级了吗?没有任何贡献,又才来半个月,又荷那严肃的样子,是一定不会同意的。 “雨姐只要肯帮我,我就一定会成功的!”林珊破涕为笑。 林雨可不像她这么乐观,只在给了林珊两百文的压岁钱时,道了一句:“真不一定。” 中午,林雨把东西东西送到青田居后,就和夫人请辞。 夫人觉得林雨这两日做东西累了,而且做出来的东西确实不俗,于是给林雨结了一个月的例银之外,还额外赏了一个月的银子。 出得主院,林雨找到了又荷。 难得她今日穿了一身银色的长袄,配上银狐的风毛,显得她十分端庄美丽,若是不了解的,当是觉得她这样的派头,就像主子一样。 林雨把希望能调林珊来的话说了,还说林珊以前就一直在帮助自己,算是有一定的经验。 但是结果,还是不出林雨所料,又荷难得地今日竟然笑脸迎人,却因为林雨的话,而再次冷声道:“且不说她那丫头,看起来就不本分。单就她这才进了别院多久,就想踏进这上院?也太异想天开了吧?”又荷嗤笑一声,一点面子都没给林雨。当然,在她看来,林雨敢和自己提出这样的请求,也是奇葩了。 林雨倒是没有生气,意料之中而已,她也是尽人事、听天命罢了。既然又荷不同意,那她也没办法了。 “林姑娘!”天星的声音响了起来。 “天星!”林雨应道。 “林姑娘,车套好了!少爷临时有事,让天狼哥送你!”天星绽着笑脸,道。 “嗯!”林雨转身对又荷福礼道,“又荷姐姐,那我先告辞了!” 又荷冷哼一声,仿佛面色比刚刚还冷了。 林雨出了青田居,对天星道:“我刚刚去下院看了珊妹,她想到我这边帮忙,我刚刚和又荷姐姐说过了,可她并没有同意。这会儿马车套好了着急,就麻烦你帮我去跟珊妹说一声吧!” “林姑娘放心!”天星应道。 景皓也不知道是有什么事情,往常出门什么的,他都会在自己身边的。虽然自己并未觉得怎样,但是这次突然没在身边,心里还是有些许的不舒服的。林雨不禁哂笑,觉得自己这习惯真是幼稚又可笑。 天星把林雨送出了门,就见门口一个穿着玄色长袍、并同色大氅的英伟男子正站在马车旁边。 他那又粗犷、又潇洒的身姿曾经多次闪现在自己的脑海,这会儿一见到他,林雨脱口而道:“是你?”(未完待续) 第九十九章 回城 ps:刚刚的九十八章是补昨天的,这章是今天的一更! 天狼本是在马车边负手站着,听到林雨惊讶的声音,他方才转过身来。 “林姑娘!”他的声音略微有些沙哑,很有磁性。 林雨见他仿似毫无印象一样,便道:“你可还记得我?” 天狼愣了一下,昨夜他看得很清楚,林雨就是昏过去了,可这会儿为什么这样问自己? 思考了片刻,天狼方抱拳道:“昨夜在正屋的是我,吓到林姑娘了,真是对不住!” “是你?”这次轮到林雨惊讶了。 “林姑娘、天狼哥,你们这是在打什么哑谜啊?”天星被弄的像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所以,昨夜,我确实昏过去了?”林雨的声音有些颤抖。 “呃,”天狼亦有些尴尬,时下男女大防虽不是特别严格,可到底是自己深夜抱着她进屋,又给放进被窝的,这会儿光天化日地被问出口,自己坦荡荡虽不怕什么,可林雨是个姑娘家,他不太想让别人误会了,于是道:“林姑娘先上车吧!” 看他的态度,林雨就知道昨夜必定是她把自己弄回被窝的,不禁脸就发烫起来。她自己也弄不清楚是因为她把天狼当鬼而羞愤,还是因为自己被天狼抱回屋子而羞恼,抑或二者皆有,总之,她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人也不太自然地上了马车。 天狼在外面驾着车,林雨一个人坐在车里,则冷清了许多。往常和景皓一起坐在车厢里,景皓总会找个话题和她说。即便是没有话题。两个人也比一个人像是暖和。 林雨这会儿没人和她说话,就想起了昨夜的事情来。 她那时候一定是虚脱了,所以才会以为这样的一个彪形大汉是女鬼!还吓得昏了过去!丢死人了!而且,她那时候脑袋一定是短路了!天狼是会武功的,从那次街上遇见,看到他的敏捷身手,她就该想到的。昨夜天狼忽然出现在她面前。她竟然没有想到这点。一下子就昏了过去!而且,这也就算了,自己倒下了。还让他给送了回去,还是直接送进了被窝! 想到这里,林雨就抓狂了!她长这么大,第一次这么糗! 林雨也不掬着自己。在马车里张牙舞爪发泄了一通,这才慢慢安静下来。 过了一会儿。天狼的声音响了起来。 “林姑娘,咱们马上进城了,应该怎么走?” 林雨叹了口气,这才出了马车。硬着头皮和天狼一起坐在了马车前面。 “昨夜我真的是无心的,吓到了姑娘,万分抱歉。”天狼开口道。 “你半夜里不睡觉。为什么去那间没人住的屋子?前几日我隐约也看到过人影,房门也是开着的。那也是你?”林雨问道。 “正是!”天狼坦荡荡地承认了。“我昨夜刚刚回来,想去那屋子里看看。” 林雨听闻这话,立刻勾起了心中的疑问。那是姑娘家的屋子,他一个大男人,为什么去那个屋里?“你和又夏是认识的?” 听到又夏的名字,天狼手中的缰绳不觉握得紧了,指节都有些发白了。可憋闷了好一会儿,到底没说出一个字。 林雨觉得事有蹊跷,虽然不想八卦,可若是不弄明白,自己以后不懂得避忌,彼此还都是不方便。 “你是又夏的未婚夫。”不是疑问句,而是肯定句。林雨想,他一个大男人,会三更半夜地去一个已故多年的女子的房间,若不是心怀不轨,想行偷盗之事,便是对其情根深种吧? 以为这次天狼至少会回应自己一下,又等了半天,他终于开了口。 “哪边?” “嗯?”林雨愣了,什么哪边? “怎么走?” 林雨这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往哪边走,才能到她家。 “前面左转,再右转。”林雨悻悻地道。 “这两次吓到林姑娘,我很抱歉。昨夜未经姑娘同意,又抱了你,也是我不对。以后我当尽量少给林姑娘添麻烦。”天狼冷冷地开口。 林雨张了张嘴,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回答,只能叹了口气,继续坐着。 “昨夜你看到了我?”天狼问道。 “没有。” “那你好像认得我一样?” “我——”正走到了当日遇到天狼的那条街,林雨开口道:“你可记得一个风雪交加的日子,你在这里,救下了一个险些被马蹄践踏的女人?” 天星侧脸看着林雨,她的眼睛很亮,虽然尽量保持了古井无波的状态,但是他还是能看到,那眼底的悸动与真诚。 “原来是你。”天狼想了起来,“那日我觉得街上人少,才纵马狂奔的。说到底,我那也只是弥补自己的过失而已。” 林雨感觉,又夏对天狼很重要,但不是那种可以让他执念到不行的状态。他哀伤着两人的过去,别人提起或许会刺痛,但不会接受不了。她不知道这两个人的感情怎么样,但是她觉得,同样是妻子早逝,天狼和戚千里有着很大的不同。但具体哪里不同,她又说不上来。 谈话间,林雨回到了城中租住的房子。 那小院里的烟囱居然上升着袅袅白烟。 林雨跳下马车,赶快冲进了院子,直到打开门,看到了正在烧火的大全,这才放下心来。 “大哥!你怎么过来了?” “知道你今儿能回来,我过来给你送些东西,顺便把炕给你烧暖些。”大全笑着,又往锅底放了两个柴板。 “发生什么事了?”天狼看林雨飞箭似的地跑进了院子,连东西也忘了拿。他就只好把林雨的包袱拿着,给送了进来。 “没、没事了!”林雨尴尬地笑笑,她刚刚还以为沈家的人来占房子了,是她小人之心了。“这个是我大哥,这个是景少爷身边的天狼。”林雨介绍道。 二人互相打了招呼,天狼也没同意大全的挽留,自顾地离开了。 林雨看天狼走了,转身高兴地对大全道:“我以为回来要自己烧火,不一定什么时候才能上炕坐着了,这下子大哥都给我弄完了!真好!”(未完待续) 第一百章 经验 看着林雨欢快的样子,大全也是十分开心。 再别人家,赚再多又能怎么样,还不是要伺候人、看别人脸色? “还有这个!”大全献宝一样,从后面的碗架上拿出了一个陶盆,那陶盆里用凉水泡着的一个个黑亮亮的东西,不是冻梨又是什么! “大哥!”林雨感动极了。她当时在集上的时候确实是很馋冻梨的,冬日里没有水果,能吃上一个冻梨,那真是万分难得了。“你怎么会弄到冻梨?”林雨的声音有些发颤,她很感动,这件事虽然小,但感动得她很想流泪。 “我这两天让老三媳妇多帮我上集上跑跑,要是有冻梨,一定让她给我留下二十斤。这不,她昨天回家给我带回去了二十斤,我今儿给你拿了十斤过来。”大全憨憨的答道。 “谢谢大哥!”林雨无意中的一句话,大全就能记着,她有什么理由不去敬爱她的大哥? “傻丫头!”大全拍了拍林雨还没摘下来的帽子,笑道。 林雨想了想,自己近来恐怕都要在青田雅居做事了,家里她也实在是顾不上,于是,就把做肉干的法子,细细地告诉了大全。大全自然是知道这东西要珍而重之的,是全家富足的保障,所以也记得特别认真。他决定回家先试几斤,免得自己手艺不行,糟蹋东西。 随后,大全又陪着林雨补买了一些年货,这才离开历云城,回了林家沟。 林雨看着这个小房子,大抵也在这住不了多久了,正月十五房子就到期了。到时候,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合适的房子。 好久没这么放松过了,林雨就这么在炕上躺了下来。 这一放松,林雨就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再醒来时,天都已经黑了。 家里没有什么现成的吃的,林雨也不像正常的古代人。现代的时候。年味儿不这么浓。不讲究什么“二十七、杀公鸡,二十八、把面发”之类的,也不需要屯太多东西。过年就和往常一样。想吃什么都是现做。而这时候,林雨只有一个人过年,就更不讲究那些了。 最后,林雨图着简单。做了一点瘦肉粥出来。 晚上,林雨趴在热炕头。一边裹着被子吃冻梨,一边翻着戚千里那本自己丢开多时的《致远随笔》,觉得这滋味真是好极了。 第二天早上,林雨熬了浆子。把对联一张张贴了。横批和挂贴够不到的时候,她就踩着凳子粘。 “林姑娘回来了?”当贴到房门的时候,戚千里也正贴正打算贴对联。 “是啊!”林雨笑盈盈地答道。 “这次能在家住多久?” “初三就回去了。” 两人又客套了几句。林雨把对联贴完了,锅里蒸的馒头也就好了。 林雨简单吃了一点。外面雇的小驴车也来了。林雨拿着祭祀的用品,坐小驴车,往林家沟去了。 又是很久没回来了。这个以往特别静谧的小山村,此刻也变的喧闹起来。原本的白色、黑色与黄色的构图,又加入了火热的红色。家家户户的院子里都立着一个用细细高高的松干制成的灯笼杆,松树干顶还留着一簇松枝,松枝下面就是火红的灯笼,让整片农家小院的颜色都鲜亮了起来。 到了大全家门口,大全正在试着灯笼杆上的滑轮,以确保晚上的时候,灯笼能照常挂起。这灯笼从过年到正月十五,夜夜都要燃着的。 “大哥!”林雨喊道。 “诶!你等一下,我马上就拿东西出来。”大全试了一下,把灯笼升起来了,然后就转身进屋,把祭祀用的东西都扛了出来。 太福和太财在大全后面,太财一看到林雨,就立刻飞扑过来。 林雨的东西,太财和太福都帮着分担了一点。 林雨看着旁边静谧的大壮家。他们家今年没了老人,三年内是不可以贴对联的,因此看起来格外突兀。许是觉得这样少了很多年味儿,连以往皮猴子似的爱疯爱闹的大壮,这会儿也不出来了。 “如今他们家里这般冷清。”林雨感叹道。 “也是被说得没什么脸出门了。”大全道,“大人造孽,孩子遭罪。以往大壮那小子又熊又坏,现在走哪儿都不敢吱声,甚至不敢出门。这让他们闹的。” “我昨儿回来的时候去看了一下林珊。她到底还是不死心。可我也没什么能帮上她的,跟管家说了一下,人家也没让她到我身边。” “他们家啊,才真的是一家人。一个赛一个的白眼狼。我瞧着上次她闹着去青田雅居当下人的事儿,她就是心大到了不该大的地方!偏生还要自作聪明!大妹,你也不用觉得她是跟着你去的或者怎样,各人有命,从她问你要借条的时候,你俩关系就两清了,你也不用觉得负累。你自己在人家都是打工的,哪还有那么大能力罩着她?上次他们家人,险些就给你整得身败名裂,不得不出走了,这次你也别再惯着她了!”大全是自从大壮爹要卖妹妹之后,就和他彻底地闹掰了。而当他知道,林珊为了进别院为难林雨时,更是连她都厌恶透了。所以这会儿劝起林雨来,才这样滔滔不绝。 “昨儿我去看她的时候,哥你是没看见,她蓬头垢面,手都是肿的,指甲里还都是泥。往常,虽然没说过得多滋润,可也没这么可怜过。但是,我也是真的被她整累了,求了我一次又一次。她这次决心挺大的,说是以后再不为这事儿求我,要是再不成,她就死心了。但是,前提是让我给她要到身边。如今我没要来,她指不定会更怨恨我了。我已经十几天没去看她了,要不是这次过年,我也想忍着再晾她几天。” “她就是看你一次一次的让着她,她才敢这样。大妹,有的人能惯着,有的人就得用拳头说话。我觉得你要再这么下去,不是我吓唬你,你在那里都是不好呆的!”大全可不会说什么大道理,他一直就是这样,你值得,我就对你好。你不值的时候,爱哪去哪去!(未完待续) ps:不知不觉就到一百章了呢~ 第一百零一章 接回 对于大全的说法,林雨深以为然。自打上次被林珊的态度伤了,她就想过这个问题。她自认为最冷酷的,便是对二奎一家了。她要是拿出对二奎一家的态度,又何至于到今天被林珊弄得一退再退的地步? “大哥,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明白就好,我也不想让你变得那么冷漠,但是,前提是你得把自己过好了。”大全叹道。 “对啊,大姑!我现在都不和大壮玩了。”太财扬着小脸道。 林雨摇摇笑笑,道:“大人之间的事儿,你们小孩子不用管。你们该玩就玩你们的。” “可是他说他家现在这样都是咱们家害的。说我是烦人精!我才不和他玩!”太财撅嘴道。 “看吧,一家老小都是这德行!以前真是,呵呵。”大全道。 林雨也很无语,看来这家是大人有什么事儿,就丝毫不避忌着孩子说,也难怪孩子从小就这么熊气了。 出了岔路,二奎竟然在那里等着。 刚刚来的时候,他还不在,这会儿竟然等着,那就是说自己一回来,他就得信儿了,要不然一般人家上山上坟都是下午去的,只有林雨这样不在家的,才会赶在上午回来。 “大哥、大姐!”二奎道。 “二叔!”太福和太财也很有礼貌地打招呼。 “嗯!”二奎看着两个孩子笑笑。 “一起走吧!”大全道。 二奎拿的东西不多,只有两沓冥钱和几个点了红点的贴饼,不像大全这边,鞭炮、香烛、酒水、馒头,应有尽有。 “大姐。我帮你拿点!”说着,二奎把林雨手里的东西分担过去一些。 上山的路有些崎岖难行,林雨走得相对慢些。 “雪大,慢点!”大全喊道。 深一脚、浅一脚的,总算是到了地方。 大全去小庙燃了香,大伙儿摆好了贡品,这才画了圈、烧了纸。磕头请祖宗回家过年。最后燃了鞭炮,才收拾起东西来。 “二奎,今年你家就不要摆供了吧。明早过来我家磕头吧。”大全说道。 像林家沟这样的地方,虽然一个村子几乎都是一个大家族繁衍的,可是山村之中,不像是南边。讲究建什么家庙。大多是每个分支的人,就管自家的事。所以。一家一片坟地,除非最嫡系的人家,家谱可能供到十几代人,像大全这样的。基本就是到太爷爷辈的。这样的人家,基本也是在过年的时候,在长子家摆上供桌。一直摆到初二晚上送年。 听大全的意思,以前二奎家也摆供桌。这是不合理的。 “诶,那今年就去大哥家。” 两家矛盾了许久,今年大全终于让二奎到自己家给祖宗磕头,这也代表着,大奎接受、原谅了二奎一家,二奎赶快点下了头。 到底是亲兄弟,能在这里化解,那是最好不过的了。 往回走的时候,林雨小心翼翼地把贡品都收集起来,因为这回去摆供桌的时候还要用的。 “大姐一会儿还要回城吗?”二奎问道。 “嗯,一会儿我去找一下三哥送我。”林雨应道。 “要不然还是去我家过年吧,家里什么都是现成的。” “不用了,我回去还有别的事儿。”林雨笑着拒绝道。 二奎见林雨不同意,也就没再多说。 太财在城里读书,许久没回来往山上跑了,这会儿撒了欢儿,遇到平坦的地方,还会在雪地里滚两圈儿。农村的孩子皮实,从小就都这么玩。 人家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可对于他们这些从小在山里长大的人来说,下山却是最容易不过。 这些人,也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下山的时候都是一溜小跑,眨眼间就到了山下。 这样的冬天出些汗,人也痛快了许多,不自觉就都露出了笑脸。 “那儿怎么有驾马车?”快到村口的时候,远远的,二奎大声道,农村里少能看见马车,还是这么华丽的,也难怪二奎惊讶。 “那不是景少爷家的马车?”大全道。 林雨也看出来了,只是景皓的马车这时候怎么停到了村口? 几个人这次没用跑的,毕竟道路平坦了许多。 走近了,果然看到天星在马车前面坐着。 “天星,你怎么来这里了?”林雨走到马车旁边问道。 “林姑娘!”天星惊喜道,然后立刻跳下马车,还不等他去开车门,车门就被里面一个大力,打开了。 景皓披着一个墨狐大氅,跳了下来,也不管身边有别人,一下子就抓住了林雨的胳膊。 “你怎么样了?” 景皓的话,让林雨懵了。这少爷是怎么回事,自己好端端的站着,能怎么样? “我?我、没事啊!” 林雨有些不好意思,左右看了看,显然大全和二奎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景皓这才往边儿上看了看,然后对林雨道:“可办完事儿了?我送你回城里。” 是送回城里,而不是回青田雅居,那就说明是别院那么没什么事儿了。 林雨转身对大全道:“大哥,左右我也要回城,既然景少爷来了,那咱就不麻烦三哥他们了,我这就跟着景少爷回去了。” 大全看了看景皓依旧抓着的林雨的手,略沉思了一下,终于道:“也好,那就麻烦景少爷了。” 景皓把林雨扶上了马车,林雨再次和大全他们挥手作别。 马车终于调头往城里走了,林雨在车里却略微有些尴尬。 刚刚景皓一下车就抓着她胳膊,这会儿还一直盯着她,让她有些不太自然。 景皓看着她一会儿,忽然把手向她的脖子下面伸过来。林雨的身子一僵,脸也一下子热了起来。 这会儿在她看来,景皓的动作好像被放慢了十几倍一样,一点点往她这边袭来。 终于,景皓的手触碰到了她的头发! 林雨虽然是现代人,可是头发是一个女子很重要的地方,轻易不能让男人把玩的,更何况是这么个特殊的位置!林雨刚要发作,却见景皓只是从她胸前的发间小心翼翼地拿下来一块黑黑的东西。 原来是自己想多了!林雨不禁更不好意思了,一个小男孩儿而已,自己怎么想这么多!林雨的脸臊得更加红了。 抬眼再一看景皓认真盯着那个黑色的东西,林雨这才反应过来,一下子拍到了景皓手上。(未完待续) ps:感谢197067同学的月票~~~ 第一百零二章 车里 林雨是又羞又窘,所以这一拍之下,力度可是不小,景皓的手一下子就松开了,那块黑色的东西掉在了车厢的地上。 景皓惊讶地看着林雨,林雨则是更加窘迫,喃喃道:“那是纸灰。” 景皓这才反应过来,林雨他们刚刚大包小包的,是去祭祀了,那落在发间的黑色的薄薄的东西,是燃尽的纸灰。 景皓弄明白了这事儿,又抬头继续盯着林雨上上下下地看了许久,直弄得林雨坐着的身子愈发僵硬起来。 就在林雨看到景皓明显放下心来的神色流露出来,自己也快松口气的时候,景皓竟然一下子抱住了她! 林雨脑子短路了!这是什么情况?! 景皓抱得她紧紧地,她甚至能透过两个人的厚厚的衣服感受到他剧烈的心跳!扑通、扑通的,弄得她的心跳也不自觉地快了起来。 林雨也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只是景皓的头靠得她很近,她的脖子那里,被他温热的呼吸扑着,发丝搔得她脖子有些痒痒的。 林雨抬起手,想要安抚一下景皓,顺便问问这孩子今儿到底怎么了,可手刚一抬起来,景皓抱得更紧了,喃喃道:“还好你没事,我好担心。” 没事?担心?自己本来就没事啊,他担心什么?! 林雨有些头大,景皓这是怎么了? “发生什么事了?我没事,这不是好好的?”林雨轻轻拍着景皓的后腰,柔声道。 景皓这才放开林雨,双手扶着林雨的肩膀又看了她的脸好久。 林雨被他看得毛毛的,就在以为他快看完了的时候。他又一次毫无预兆地,把自己紧紧抱在了怀里! “我担心死了,天星说你前天晚上晕倒了。”景皓的声音轻轻地,就在她的耳后响起。 林雨刚想张口,忽然才想起来,景皓说的,是昨天早上自己离开别院的时候。问了天狼一句“那我昨晚是昏倒了?”让边上的天星听到了。想必那孩子回去就和景皓说了。所以景皓才这样说。可是,你这样说就好了啊,景皓你干嘛又专门过来找我。这会儿还把我抱得这么紧?! “我真没事,你、把我放开好不好?”林雨轻声道。 景皓慢慢地放开她,又一次确定是她没事了,这才端正地坐好了。轻声道:“我昨日有些事没送你,今早吃完饭天星才和我说起这事儿。我就急忙过来看你,没曾想,你回林家沟了。” 果然是这样。 “我没事儿的,真的。” “那你怎么会昏倒?” 景皓像是个好奇宝宝。他今儿能这么冲动的来问自己,恐怕也是不好糊弄了。林雨有些头大。 “你没打听么,就直接来问我了?” “我问了天狼。他没回答我。”景皓小声道。 林雨无语,这天狼这么牛吗?少爷问话还可以不答的? “我、”林雨一时也不知道应该怎么说。只能实话道:“我前天看到正屋里有人影儿,以为是见到鬼了,所以——”林雨有些窘迫,虽然自己没事儿也看个鬼故事,也一个人住了这么多年,可她即便这么大岁数了,还是害怕阿飘的。 “啊?”景皓没想到事实是这样,“那是谁装神弄鬼?” 林雨认命道:“是天狼。他去悼念亡妻,我却以为见到鬼了!” 景皓忍不住,一下笑了出来。看着林雨愈加窘迫的脸,这才慢慢敛去了笑容。 “那、天狼把你送回屋了?” “嗯。”林雨无奈地应了,是送回屋了,而且是送进了被窝里!不过林雨没好意思说。 “也是为难他了!他自打又夏姑姑没了,便不近女色了,这下子却要把你抱回屋屋,难怪怎么问,他都不说!”景皓这时候又恢复了自己那轻松的小脸儿,满脸放心的样子。 难为他了?那自己哪!林雨好想再在马车里发泄一番。 此时林雨的脸色已经变了几变了,景皓看着实在是不太好,小心试探道:“你生气了?” “没有!”林雨痛快道。 看样子明明是不高兴的嘛!景皓想了想,终于拉起了一只林雨在腿上交握的手,道:“你有摔伤吗?” 林雨一僵,随即又把自己的手往回拽了两下,无奈景皓握得紧紧的,她就是挣脱不开。“没有!” “那便好,要不然,虽然天狼是我师父,我也是要不高兴的。”景皓认真道。 “他是你师父?”林雨诧异了。含玉曾经说过,又夏的未婚夫是个护院,早在七年前就离开了别院,怎么这时候,又成了景皓的师父了? “是啊!其实师父他为人最是正直洒脱,你莫误会了他。” 林雨更加郁闷了,自己被吓昏了不说,还被一个男人抱进了被窝,自己还没说什么,景皓还说得好像自己要是生气,就成了小人一般!想到这里,林雨更想把自己的手拉回来。可挣了好多次,景皓就是拽的死死的,他学过武功,林雨怎么会挣脱?直感觉到自己手已经很疼、又沁出许多汗了,景皓还是不松开。 “你总拉着我做什么?!” “我——”景皓想说什么,可又不知道怎么表达,只是说了个“我”字,便停在了那里。 林雨更是生气,道:“我什么我?你师父没教你‘男女授受不亲’吗?”一个、两个的都是这样,自己虽然年纪大,可是也不应该谁提起自己,都跟自己占了人家大便宜一样吧?! 林雨这一火,景皓的脾气也窜了上来。 “就不放!”一边说着,一边握得更紧了,直让林雨痛得浑身都冒起汗来。 林雨越疼,越是用另一只手去解救自己,可景皓完全不给她机会,另一只手也死死地把她的手制住了。 林雨觉得自己的手都快断了,以往有时候觉得这孩子任性,觉得生气都不太值得,这会儿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就是抓着她的手不放,要不是觉得在这小屁孩儿面前哭太丢人的话,她这会儿肯定眼泪都掉下来了!林珊这样、他也这样!都仗着自己把他们当小孩是吧?于是,林雨恨恨的,一下子就往景皓的身子贴去。 她的动作让景皓一僵,景皓做梦也没想到,林雨就这么主动地贴了过来,直到下一刻,他惨叫了一声。(未完待续) ps:感谢识时务者123的月票~~~感谢吼吼~啊我的两道平安符~~~ 吼吼~啊我的《皇后好嚣张》已经上传一个月咯!两世的纠葛,很吸引人!关键是作者的文风轻松又活泼,读起来还是很舒服哒! 第一百零三章 任性 “少爷,你怎么了?”天星听到景皓的惨叫立刻把马车勒停了下来。 “没事!走吧!”景皓的声音响了起来。 “哦。”天星应了一声,继续打马前行。 车内,景皓气鼓鼓地盯着林雨,林雨被他看得不禁更加窘迫。 她真的不是故意的,呃,好吧,她是有意的!谁让景皓一直这么抓着自己!他是习武的,手这么没轻没重,抓得都快断了!他穿的这么厚,又戴着帽子,自己的双手还被他锁着,要是不咬他脖子还能咬哪里!不过,自己也快被他那声惨叫震聋了好吗? 林雨往后退了退,揉起自己已经有些血液不通的手腕来。 他还瞪自己,林雨也气得偏过头去,不再看他。 他刚刚叫那一下,林雨也是很内疚的。自己刚刚是真生气,所以也咬得挺重的。她斜眼睨了一下,景皓正在那用手摩挲着自己咬过的地方,眼神也在不停地变换着。 半晌,景皓看林雨依旧在一旁揉着自己的手腕,不理自己,终于道:“你过来给我看看,是不是咬破了?” 林雨不得不挪动了一下,又离景皓近了些,缓缓靠了过去。 咦!自己都觉得有些疼!刚刚自己太过气愤,吭哧就来了这么一口,这会儿一看,虽然景皓揉了有一会儿了,可那牙印儿还是能看出来一些,而且因为脖子的皮肤薄,下面已经有些充血了,被咬过的地方还有些破皮了。 见林雨盯着这么久还不出声儿,景皓带着浓重的鼻音,道:“你真给我咬破了?” 林雨本来就有些内疚了。这会儿他再用这样的语气说话,心里更是过意不去。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有时候两句话就能被他撩拨地十分生气,幼稚得不行。 林雨想安慰他,可说出的话就变成了别的。“那你看看我的手,不也是被你掐红了吗?” 本以为景皓又会生气了,没想到他一听。就往自己手腕上看来。这会儿一圈红红的印子,怎么揉都一点儿也下不去。 “疼吗?”景皓小心翼翼道。 “你说哪?”林雨活动了一下,疼得嘴都快歪了。 “对不起啊!”说着。景皓又把林雨的手腕轻轻抓了起来,这会儿倒不使劲儿了,就轻轻揉着。 林雨又试着往回抽了一下,他轻轻按着。道:“别动!” 他的手法很笨拙,其实揉起来更疼了。可看他很认真的样子,林雨又不好说什么。 “可好些了?”景皓轻声问道。 林雨便道:“好多了。” 景皓又揉了一会儿,这才轻轻给放开了。 林雨想了想,还是道:“我给你咬破了。很抱歉。” 景皓抬手揉了揉,本来还有些慌张的,随即眼珠转了转。道:“回去我母亲看到了,我要怎么说?” 林雨一时无语。“这——” “我饿了!”景皓见林雨没支吾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冒出了这样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什么?”林雨诧异道。 “我想喝油茶面了,好久没喝过了。” “行吧,一会儿回去就做!”林雨无奈道。 得到了林雨的肯定,景皓眼里终于流露出笑意来。 到城里的时候已经快到午时了。 索性家里做点心的一些果仁都在,天星帮着点着了火,林雨把面舀了些面到锅里,就炒了起来。 “哎呀!”林雨炒了两下,实在是疼得不行了,锅铲就掉到了锅里,手腕这时候也已经有些肿了。 “怎么了?”景皓本来在屋里嗑着瓜子,听到林雨的声音,赶快跑了出来。 林雨捧着手腕,疼得直皱眉头。 “还在疼吗?” 林雨很想客气地说句没事儿,可这会儿怎么是没事儿,手动一动都特别疼。 本来这几天,她在青田雅居里做糖果,尤其是牛轧糖,弄得整条胳膊一直到现在都是酸的,这会儿手腕再肿了,整个右胳膊都像是残废了似的。也就是这会儿没有医院、不能拍片看看,她真的很怀疑自己骨头伤到了,不然不会又肿又痛。 想到这是景皓任性给自己弄伤的,就对他怎么都客气不起来。 “没事!”林雨也没个好气儿,这大过年的,自己好端端的,摊上这么一堆事儿。自己本来就一个人住了,再伤了右手,这几天吃饭要怎么解决? 想到这里,也不管景皓,直接就冲进屋里,趴到了炕上。 林雨越想越委屈,没一会儿,肩膀就耸动起来。 景皓在边儿上站着,手足无措的样子让天星都觉得可怜,只好小声地跟景皓说,自己先去请个郎中过来。 得了景皓的允许,走到厨房的时候,见那锅里的面早就糊得发出浓重的味道了,眼瞧着都是坏了,不能让这么继续烧下去,他也不懂,直接就舀了一瓢水,倒了进去。 林雨哭得伤心,没一会儿就开始哭出了声儿,景皓便更加无措起来,只能趴到她旁边,轻轻在她耳边道:“你别哭了,是我不对,不然,不然你再咬一咬我,我肯定不说痛。” 林雨也不管他,他越是不让她哭,她越是觉得委屈,哭得便愈加伤心起来。 “不然你打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再不这样了。” 景皓说什么,林雨也兀自哭着,实在是没办法了,也不管林雨挣扎,直接就搂住了她的肩膀,慢慢拍了起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天星带着一个郎中回来了,景皓听到声音,这才从炕上弹了起来。 “不要哭了,郎中来了,起来让郎中瞧瞧。” 林雨这才狠劲儿的擦了擦眼睛,翻身坐了起来。 郎中看了一下屋子里的两人,又见林雨哭得脸也红了,头发都有些沾在脸上,弄不懂这两人是什么情况。只好垂下了眼皮,恭恭敬敬问道:“可是这位姑娘的手伤了?” 林雨木然的点点头,把自己的右手伸了出去。 这会儿手腕肿得又高了些,大夫一碰,林雨立刻就瑟缩一下。 “郎中,如何了?”景皓看林雨的样子,急道。 那郎中也不管林雨疼的泪眼婆娑的样子,在手腕上摸了摸,又一捏,林雨“啊”得一声,惨叫出来。(未完待续) ps:感谢玖月梦初、╰水墨卿颜╮、浣晓青、白毫毫和雪の妖精送来的南瓜灯~~~~ 浣晓青的《重生之萝莉有毒》是一篇末日危机文哦!死了重生为何是末日?既然是末日,为何原主的魂魄也在?一体双魂?是选择共存,还是夺舍重生独霸肉身..不死不休? 第一百零四章 手伤 林雨这一痛呼出声,景皓也跟着紧张起来。 “你怎地下手这么重?”景皓冷眼对郎中道。 那郎中本来过年在家正享受着阖家团聚之乐,结果被天星闯到了家里,三请四请、连拖带拽的弄来了,脾气自然不会很好,又见景皓竟对自己冷眼相待,也没在乎他衣饰的华贵,直接道:“这姑娘手腕肿成这样,我若是不仔细瞧瞧,能看出来吗?” “那你瞧完了,结果怎么样?” 郎中气呼呼的,道:“伤到了骨头!虽然没断,但是也要将养着了!” 林雨从小到大没有过什么大的病痛,平时磕磕绊绊都很少,这一下子就说骨头伤了,心里也是咯噔一下。“肿这么高,是骨裂么?” 郎中看了林雨一眼,毕竟是大姑娘,他也不好意思拿出对景皓那样的态度,于是放软了声音道:“是!我估摸着,你这也不是很严重的,但是之所以肿,也是一劲儿揉的!这要不肿这么高还好些,服上我家的古方,七天左右也就好了。现在嘛,总也要先消肿,然后挺个十天半月的才能利索吧!” 一听是揉得更糟的,景皓就更加心虚起来。 “我伤在右手,这做饭什么的——”自己这些天一个人住,吃饭总得解决吧? “做饭?你这手腕,现在不能碰水不说,还得找夹板给你固定住。做饭你就不要想了,你要是一直活动,尤其是伤在手腕这地方,非但好的慢,以后怕是都会落下毛病!”郎中又把屋里扫视一圈。道:“做饭什么的,就让你这弟弟去做吧!” 林雨看了一下景皓,见他对弟弟这个称呼也没什么反对的意思,就默然地点了点头。可是心里依旧十分担忧。 大夫看完了,从药箱里找了小夹板出来,先前天星去找他的时候,通过描述。他就有些猜到了。所以这会儿倒是十分利落就弄好了。 “人家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我这十天半月能好么?” 看着林雨依然十分担忧的神色,郎中道:“我家是专门治疗骨伤的。别说你这只是骨裂,你就是骨折了,我也能保证你一个月活蹦乱跳!不过我家这是古方,你要忌口。鲤鱼、酸菜、公鸡、姜这些东西都不要吃了,还有一样稀罕的——牛肉。虽然这东西不容易吃到,但是别以为你要补,就弄这些东西吃,要是没忌住口。你这手腕,可就糟糕了!” “我知道了!”林雨赶快记下来,能快速好了。那自然再好不过,忌口就忌口吧。左右也就这么几天。 “嗯,不过这活血化瘀的药你还是要吃上几天的!”说着对天星道,“你回来跟我拿药吧!” 送走了郎中,林雨心中有了底,倒也不像刚刚那么害怕了。只是心里依旧气着,景皓也下手忒重了! 见林雨依旧不高兴,景皓只好赔着笑脸道:“林姑娘,你这伤到了,自己也做不了什么饭,不若跟着我回别院吧!” 本来林雨就生着景皓的气,他若不说话还好,一说话,林雨立刻就拉下脸来。 “我昨天才从别院出来,就天就回去,哪有这样的事儿?何况我回去了也干不了什么活儿,难不成我还回去等人伺候?” 景皓一时间被林雨说得语塞,只好道:“那你一个人在这里,又不能做饭,你吃什么?” 林雨气得不行。遇到事儿了就问怎么办、为什么,纵然自己平时会很有耐心地给他解答,可是这会儿自己正不舒服着,还哪里有那个闲情逸致去回答这样的问题? “吃什么不要你管!景少爷,今天过年,你还是回你的别院去吧!”林雨转身进了厨房,从早上到现在,折腾这么一大气,她早就有些饿了,进厨房一看,刚刚炒面的锅里面被添了一些水,锅里黑乎乎的,林雨气更是不打一处来。她用没受伤的左手拿着锅刷刷了几下,然后就把水往外舀。可是,用惯了右手做,左手这一做起来,就像是怎么都弄不干净一样,动作稍微没控制好,用喷到手上好些水珠。这水一直在锅里,早就被加热得沸腾了,这一烫到,林雨手中的瓢立刻掉到了锅里。 林雨的眼泪怎么也控制不住,哗哗的流着,好端端过个年,一切都顺风顺水的,怎么景皓一出现就成这样了! 这边,景皓一见她进了厨房,就赶快出来看看。这下林雨又烫到了自己,他赶快跑了过来。 “怎么样,很疼是不是?”他抓起林雨的手小心翼翼地吹着气。 “你怎么还不走!”林雨把自己手迅速抽了回来,凶道。 “我——天星去给你抓药了,我得等他!”景皓赶快找了个理由。 看林雨依旧流着泪,景皓心里更难受了,也不敢再说什么惹林雨生气,只好默默地把袖子挽起来一些,然后拿着锅刷,学着林雨刚刚的样子,刷起锅来。 景皓穿的衣服袍角很是宽大,他要侧着点身子才能保证自己的袍角不被锅底的火烤坏。再加上袖口太广,虽然挽起来,可也总往下掉。他不得不一只手刷着锅,另一只手抓着两个袖口,样子说不出的别扭。 景皓是大少爷,哪里做过这样的事情,看着他笨拙的样子,林雨这才破涕为笑,指导着景皓刷起锅来。 第一遍,景皓确实是很笨拙,甚至左右手不协调,弄得他袖口都粘上了糊了的面汤。第二遍,这样的情况就好多了,他也学会慢慢用手腕控制力道了。第三遍,不用林雨说,他已经能做的很好了。第四遍,锅终于刷干净了。 林雨让他在锅里添了些水,又指挥着他洗了些米,放到锅里,熬起粥来。 都弄完了,天星才赶了回来,手里提了几包药粉,说是郎中磨的现成的,用水少煮一会儿就能服用了。 熬药不能用铁锅,不过好在林雨家里备了一个砂锅。天星从锅底扒拉出了一堆火炭,就在锅底门处熬了起来。(未完待续) ps:中医偏方什么的确实有一个月能医好骨折的,身边有这样的例子,不过真的忌口很严重! 推荐凌澈的《大神已掉线》,明天大封推的,很帅、很过瘾! 黑我副本进度就算了,居然还一路毁我情缘。情侣去死去死团毕业的吧!这笔账我们好好算一把!等等,这个剧情怎么发展的有点儿不对?喂喂喂,相爱相杀出感情了是怎么回事! 第一百零五章 做饭 锅里溢出了一丝丝米香,林雨让景皓去给锅盖开了一个小缝儿,这样粥就不容易扑出来了。 天星见林雨说什么,景皓就乖乖地去做,惊得眼睛都大了起来。 林雨忌口的东西多,家里唯一的咸菜还是萝卜的,景皓和天星也都不会做,所以只能只喝白粥了。 景皓折腾这许久,也是饿了。他给林雨盛出来一碗之后,自己也盛了一碗,吃了起来。 白粥本来也没什么难度,不过对于初次做饭的景皓来说,能给做好,已经很了不得了。所以她吃着自己做的饭,嘴边都是满满的得意与幸福。 天星道是没吃,他一直在那看着林雨的药,对于自己主子殷勤的样子,他也就不置喙了。 不过在景皓把粥全部盛出来,又自觉地刷起锅的时候,天星慌了。 “少爷,这个我来做就好了!”天星赶快站了起来。 “不用!你看着药好了!”景皓说着,又挽起袖子,认真得刷起锅来。 终于,林雨的药也好了,天星把药倒出来,让林雨喝了,自己赶快把锅碗都刷干净了,虽然动作也是很生疏,但总比让景皓做,心里来的舒服。 林雨吃完药,折腾了这许久,时间也近了申时了。 景皓不得不和天星一起,打马往青田雅居赶去。 林雨本来想着自己一个人过年,虽然冷清些,但好歹自己也能过得不错,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最主要的是能放松下来。过个轻松惬意的节日。没想到遇到景皓这样任性的孩子,这一切都泡汤了不说,大过年的,自己只能一个人惨兮兮的躺在炕上,连手都不能洗。 但是林雨今天哭得多了,确实十分浪费体力,躺下来。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林雨睡得昏昏沉沉。也不知道是什么时辰,但是锅底的火已经烧光了,炕上还维持了柔和的温度。林雨摸着黑,艰难地把油灯点亮了。 林雨出门看了一下。今夜的风有些凉,比白天的时候冷了许多。旁边的一些家里都挂上了灯笼。自己家之前大全也给挂了灯笼,不过因为自己睡过头了,这会儿灯笼还没被点亮。 林雨又拿了火折子,踩上了凳子。把大门口的两个灯笼点亮了,这样,自己家也算有了些过年的气氛。 一个人的年确实有些无聊。要是在正常人家,这个时候就应该全家人围坐在一起。包包饺子,聊聊天。要是在现代,这时候肯定是要看春晚的,可是自己现在,只能对着墙壁、对着油灯发呆。 正在林雨觉得无聊地时候,房门被人拽了开来。 林雨心里咯噔一下,赶快下地,看这大过年的,谁不在家呆着,往她这里来。 只见景皓掀了门帘,小脸儿冻得红扑扑的,看见林雨出来,立刻弯着嘴角笑了起来。 “你怎么来了?”睡醒了觉,林雨也不那么生气了,这会儿看见景皓,反倒有些惊喜起来。 景皓一身黑色劲装,外面罩着黑色的大氅,戴着黑色的裘帽,十分利落。 “你一个人做不了年夜饭,我把家里做的差不多的,送过来一些。” 林雨这才看到,他的右手上拎了一个食盒。 “只你一个人过来的?今儿晚上你不要陪在夫人旁边的吗?” “头半夜是不用去母亲那里的,半夜吃完年夜饭,过去守岁就可以了。我担心你,就先来你这儿看看。我没带天星,他要是跟着来了,家里人该知道我不在别院里了。所以我是一个人偷偷骑马过来的。”景皓笑着,露出了整齐的小白牙。 林雨无奈地摇摇头。“骑马过来,可是冻坏了吧?快把篮子放下,进屋暖暖。” “嗯!”景皓把篮子放到了案板上,脱了鞋帽和大氅,就蹦到了炕上。 林雨拿了两个小垫子,一个盖着他的脚,另一个盖着手。 “你好些了吗?”景皓问道。 “好多了,没事儿。”林雨微笑道。白天的时候她也是很冲动的,睡一觉之后,自己再想起来,也颇为尴尬。 “白天的事儿是我不好,你放心,我会照顾你的!”景皓看着林雨的眼睛,真诚道。 景皓的眼睛亮晶晶的,仿佛没有任何杂质一般,林雨被他瞧的,心都仿佛漏掉了一个节拍。再听到他的话,林雨竟然有一丝的晃神。 “没关系,我也不是什么大毛病,郎中都说了,十天半月的怎么都好了,我没事,不用麻烦你的。”林雨赶快拒绝。刚刚那一瞬,她的心里怪怪的,把她自己都吓一跳。对方只是个小男孩而已,自己怎么会有这样的反应! “什么没关系,我知道是我不好。我听见天星说你昏倒了,我急得不行了,赶快过来看看你。本来一片好心的,结果自己一犯倔,反而又伤了你。总归这次都怨我,若你不生我气,还能让我帮帮你,那我就最欢喜不过了。”景皓温和地说着,又用手抚摸了一下林雨咬到的地方,他刚刚回别院的时候,自己照镜子看了一下,果真是咬破了。但是那一刻,他一点都不生气,反而觉得很欢喜。想到这里,他又不自觉漾起笑容来。 林雨看他的样子,心里仿佛有些不敢承认的东西张开了,她看向景皓,可景皓也坦坦荡荡的样子,这让她觉得自己可能有些想多了,景皓过了今晚也才十六岁而已,自己大他这么多,他能有什么想法? 林雨放松下来,对着景皓笑笑,道:“那好吧!是你自己说是帮助我很欢喜的,我可没有逼你!” “当然了!你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尽管吩咐,我要是不会,你就教我,我肯定学得很快!”景皓连忙拍胸脯保证。 “那好!我现在想吃瓜子,你给我扒一些吃!” “行!”景皓立马趴了过来,一粒一粒,认真扒着瓜子。 林雨惬意地拿起《致远随笔》看了起来。“你每扒二十个就告诉我一声!” “好!”景皓应着。 没等林雨看完一页,景皓便道:“好了!” 林雨就毫不客气,一下就把这二十粒都送到了嘴里。(未完待续) ps:明天就是新的一个月咯!转眼就到了十一月,时间过得真快啊!这个月的月票没够加更的,下个月希望大家能多给我点票票~~~(*^__^*)嘻嘻~~~ 第一百零六章 做菜 林雨还以为景皓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自己一个故事都看完了,他还在那一粒粒认真地扒着。 这会儿他已经叫了林雨十几次了,几百粒瓜子仁就这么毫不客气地都进了林雨的肚子。 林雨有些不好意思,只是没想到景皓这么有耐心。 “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我刚刚从家来的时候是酉时初刻,现在么,大约是戌时吧。”就因为过年期间不宵禁,所以景皓放心大胆地在这呆着。 说话间,景皓又扒完了二十个,慢慢倒进了林雨手里。 “不用扒了,这些你吃了吧!”说着,林雨又倒了回去,她有些不好意思了。 “没事儿,你不方便嗑,我先给你放在边儿上,什么时候想吃了,你再吃!” 没看出来景皓还有这体贴的一面。不过既然他能放下身段迁就自己,林雨也不好一直折腾他。见他又要接着扒瓜子,只好转移话题,道:“你都给我带的什么菜?” 景皓一听,赶快下了地,从厨房里把食盒拿了过来。 一层一层打开,里面是四个半成品菜,和一些已经包好的饺子。 “含玉姐姐说了,这个猪蹄和鸡肉都是蒸一下就能吃的,这两个菜进锅里稍微炒一下也能好的。然后你放心,这个鸡肉是母鸡肉,我现吩咐的。然后这个饺子里面也没有放姜,绝对没有你忌口的那些东西。” 景皓献宝一样,一样一样地和林雨说着。 “谢谢你了。”林雨有些感动。 “是我害得你过年连个好吃的都吃不到,照顾你也是应该的。” 景皓这话说得林雨心里舒服多了,刚刚她心里有些异样。这会儿景皓说出这句话,她方心安理得了。 “一会儿亥时的时候我帮你把这些都做好,等你吃完了,我收拾好了再走。” “嗯!”林雨应着。 “你看的是什么书?”景皓这才想起来刚刚林雨看得津津有味的那本书。 “是隔壁的戚秀才写的随笔。我觉着有趣儿,闲来就会翻翻。”于是,林雨找出了第一部递给景皓,两个人就趴在炕上看起书来。 不知不觉就到了亥时。景皓虽然看书哦。手和嘴巴也没闲着,一直给林雨嗑着瓜子,这一个时辰的时间。林雨的前面堆了一个小小的山。 “好了,我先去把火点着!”景皓起身拍了拍衣服,就穿靴子下了地。 一直以来,看着很简单的事情。景皓做起来,就怎么都点不着。急得他身上都快冒汗了,可火就是生不起来。 “你要弄一些毛柴放在底下,中间放着粗柴,最上面才用大柴。然后你要用火折子去点最底下的细枝。这样火才能生起来。”林雨在边儿上道。 景皓一听,赶快站起来,拿着柴枝一点点弄折。一点点码了起来。他像是有强迫症似的,把所有柴枝都折的差不多长短。立立正正地放进了锅底,这才点起火来。 没一会儿,锅热了,林雨则指挥着他在里面倒上了油。 他没掌握好流量,一下子倒了许多出来,林雨拿个碗放在旁边,他舀出了一些。 油热了,需要用葱花爆锅的时候,发现还没有切葱花。但是已经来不及了,锅里的油都冒起了烟,林雨只能让他放弃了葱花,直接把那半成品的菜都道进了锅里。 “哗!”景皓没想到做菜是这个样子,冷不丁吓了一跳,盘子都飞了出去。好在他一直习武,及时反应过来,又抓住了。 “要糊了!快翻炒一下!”林雨道。 景皓赶快拿着锅铲去炒起来。翻了两下,稍微有了点经验,但仍是手忙脚乱的样子。炒菜而已,他恨不得脚都跟着跳起来。 林雨忍着笑意,把调料一样一样往锅里洒。 “这个我来弄!”景皓赶快说道,很不满自己的工作被林雨抢去。 “好吧,下一个你来!”林雨无奈道。 又翻炒了几下,林雨指挥着他把东西盛出锅。但是他没用惯锅铲,还是盛得很慢,总有东西好像是不听话一样,一直往锅里掉,当把最后一根菜盛出来的时候,锅已经有些糊了。 锅里添上了水,又稍微泡了一小会儿,趁这个功夫,景皓又往锅底添了点柴火,这会儿他可顾不得自己的强迫症了,随意弄折了就往锅底添去,然后就赶紧起身刷起锅来。 他觉得刷锅这事儿他现在比较在行了,刷起来也很快了。 刷完锅,又重新倒了油,同样的,他还是忽略了葱花这回事儿,所以直接就翻炒了起来。 第二盘果然比第一盘好多了。他炒着炒着还能问林雨要添什么料。 林雨一一告诉他了,又告诉他应该放多少。 第二盘终于也顺利地出了锅。 再次刷好锅,林雨让他把锅里添上水,然后把锅帘架上,把猪蹄和鸡肉放在上面熥着,盖上了锅盖。 忙活了一大气,景皓觉得以前练武功都没这么累过。 但他也闲不下来,继续往锅底添着火。 终于,锅里的水沸腾了,上面开始冒起热气来。 林雨让他把锅盖打开,用湿抹布把两碗菜和锅帘都拿了出来,然后把饺子一点一点倒了进去,用用笊篱轻轻搅动了一下,防止饺子粘底。 “把锅盖上吧!”林雨道,“一会儿水开了,你就往里面倒半瓢凉水,再盖上锅盖。再开了,再倒半瓢。一共倒三次,饺子就煮好了!” “好嘞!”景皓应着,有忙忙活活的蹲下身去摆弄锅底的火。 饺子终于煮好了,景皓小心翼翼地用笊篱捞了出来。 把小炕桌放上,景皓把饺子和四道菜依次放到了桌子上。 “再去拍点蒜酱!” “这个怎么弄?”景皓茫然道。 林雨只好告诉他,怎么扒蒜,怎么把蒜拍碎,再剁成蒜泥,然后把酱油倒在里面。 酱油在这个时候特别金贵,比豆油还要金贵许多,五十文钱才得一两,林雨置办年货的时候,都没舍得买多。 制作好了蒜泥,又盛了两碗饺子汤,景皓洗完了手,两个人这才安心地坐在了桌子边上。(未完待续) ps:今天会有加更。 第一百零七章 照顾 这会儿景皓虽然穿着劲装,可也不复刚刚进来的潇洒了。他刚刚那会儿手忙脚乱,平日里一丝不苟的头发都散了两绺,额角上还粘着一点点的锅底灰。 若说刚刚扒瓜子,林雨便有些感动了,这会儿她更是感动到无以复加的,这个少爷能为她做到这样的程度,有什么气,都烟消云散了。 “景皓,谢谢你。”林雨真心说道。 这是林雨第一次直呼景皓的名字,以往,她都是“景少爷”、“景少爷”的叫着,不管是温和还是发怒,从来都是叫“景少爷”。可这次,她脱口而出叫了“景皓”,声音轻轻地,仿佛羽毛柔柔的拂过景皓的心,让他说不出的舒适。 “我们还客气什么,吃吧!”景皓笑着,觉得这样的生活好极了。 景皓炒的这两道菜略微是有点糊的,第一盘菜的时候林雨也没反应过来,这道半荤的菜是菜和肉一起下锅的,所以火候上就稍微奇怪了一些,再加上景皓当时手忙脚乱,第一道菜炒出来是有些糊了的。第二道菜因为是全素,他又有了一些经验,所以看起来倒还算正常一些。 林雨用匙盛了第一道菜,味道其实还是不错的,虽然有那么一点点糊。 “味道如何?”景皓的眼睛充满了期待。 “很好吃!”林雨笑着,接着用匙去盛,但是因为是左手,多多少少总是有些不方便。 景皓用筷子帮她往匙里扒拉了一下,这才顺利地盛了进来。 “你也吃吧,不然一会儿回去就晚了。”林雨道。 “嗯!”景皓应着,也去夹了一下第一道菜,刚放进嘴里。他就有些皱眉头了。他从小养尊处优,还没吃过这样的糊掉的菜,刚想往外吐,一想到刚刚林雨夸赞他说好吃,又高兴起来,嚼一嚼也咽了下去,心中说不出的欢喜。 饺子很滑。林雨用匙盛起来有些费劲。尤其还要蘸酱油,就更滑了,像是泥鳅一样。总也弄不到匙里。 景皓见状,一个一个地帮着把饺子蘸好酱,然后放到林雨的勺子里面。这一顿饭吃下来,倒像是景皓喂得林雨一般。 好在林雨吃得少。景皓照顾着林雨吃完,自己也吃了一点。这才把桌子收拾了下去。锅碗、菜刀什么依次都刷干净了。 过年的晚上是要洗脸的,林雨手不方便,景皓就把水打好了,放在盆架上。帮林雨把毛巾洗好,林雨用毛巾一点一点擦起脸来。 擦好了脸,右手是不能动的。左手就有些不好洗了,景皓就顺势把她左手抓过来。一点点擦拭干净了。 “你也洗洗吧!”林雨看到他额角的锅底灰,轻声道。 “我就不洗了,一会儿回去洗都一样。”景皓摇摇头。 林雨叹口气,心想,回去岂不是让人家都看到了额角的锅底灰?于是,抓起毛巾,帮景皓把额角的锅底灰擦掉了。 景皓又帮着把水倒了,被子铺好了,叮嘱了林雨一会儿放完鞭炮一定要把门闩好,这才一步一回头地上了马,打马走了。 晚风吹拂着门口的灯笼一晃一晃的,林雨听着景皓的马蹄声越来越远,这才转身回了屋子。 大约过了不到一个时辰,外面就开始有鞭炮响起了。 正常的人家,这个时候男的在外放鞭炮,女的往锅里下饺子。等鞭炮放完,饺子也差不多好了。然后一家人才会团聚在桌子边,和和美美地吃上年夜饭。 林雨本来就是一个人过年,没那么多的讲究,如今饭也吃完了,林雨就拿着鞭炮出去。她不会像别人家那样把鞭炮挂在棍子上,她手也不够用。因此,她就把鞭炮往地上一铺,用火折子点燃了捻子,就赶快跑回了屋里,鞭炮也噼里啪啦的响了起来。 等鞭炮燃尽了,林雨这才出门,找了一根长长的木材放到了外面大门的门槛处,挡了起来。是大全告诉她要这么做的,说是这样,家里的财富就流不出去了。 做好这个,林雨把门关上,又把房门闩好,用湿毛巾蹭了蹭手指尖,这才脱了衣服,安心躺下睡觉了。 古代人这时候大约都是要守岁的,可林雨孤身一人,在现代的时候就没讲究过这些,这一天虽然补过一觉,但是她还从来没这么晚睡过,因此又困又乏,没一会儿,就又睡着了。 这一觉,她睡得香甜,因为手腕坏了,大概是潜意识里也怕碰到手腕,所以她这一觉几乎连翻身都没有,就这么自然而然地睡醒了。 此时天已经亮了,大抵因为人们昨夜都守岁的关系,往常这个时候应该都起来做饭了的,这会儿外面倒是十分安静,甚至能听见麻雀的啁啾。 林雨慢慢起身,一件一件慢慢把衣服穿好,好在这时候的衣服都十分宽大,所以穿起来小心一些,也不怕碰到手腕。 穿好了衣服,林雨下地去开门,一股冷空气立刻扑面而来,林雨一个激灵,人也清醒了不少。 院子中,都是红彤彤的鞭炮屑,道给这个肃杀的冬日增添了一抹亮色。 林雨打开大门,却没想到,景皓正站在门口。 “怎么这么早就过来了?”林雨下意识地就去抓了一下景皓的胳膊,大氅凉凉的,甚至上面还染着早上的霜。 “我担心你早上起来一个人不行,所以守完岁就过来了!”景皓笑嘻嘻的,大约是习武的关系,他的脸色还算正常,没看出他有多狼狈。 “冷不冷?” “不冷!不信你看!”说着,他抓起林雨的左手,果然他的手热乎乎的。 “快进来吧!”林雨说道。 她昨晚睡觉头发是胡乱拆的,这会儿也没梳,乱乱的,倒也很自然。 景皓进屋把食盒放下,又把大氅脱了,今儿他穿的是一一套墨蓝色的劲装,大约是做饭、烧火的有经验了,这两次他都穿着劲装。 林雨的被子还没有叠,见景皓看过来,不禁有些臊得慌。倒是景皓觉得自然,脱鞋上炕,帮着她把被子叠了,虽然叠的歪歪扭扭的,但也还算可以了,林雨自己不能叠,倒也不挑他的。 叠好了被子,他又下地把火点着了,屋里也一点点暖和起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八章 印记 ps:本章是之前修改章节而承诺的加更! “今早还吃饺子可以吗?”景皓蹲在灶坑前面,笑眯眯地对林雨道。 “好呀,初一早上本来就应该吃饺子的。”林雨点头应着,道,“你今天都给我带了什么好吃的?” 景皓赶快又把食盒打开,除了饺子以外,竟然有六道菜,这次他有经验了,菜都是用纸包着的,不是用盘子装的,这样即使一路打马过来,也好看了许多。 “早上咱们吃饺子,然后炒两个菜。下午的时候我给你熬粥,然后吃四道菜,可好?”景皓问道。 “好啊!辛苦你了!”林雨也是心情好好的样子。 景皓烧好了水,帮林雨调好了洗漱用水,端到了脸盆架上。 林雨拿着景皓递过来的热毛巾,把脸擦了擦,又由着他把自己的左手擦干净了。 “我头发还有一点没拆下来,你帮我弄下来把,我好把头发梳一梳。” “嗯!”景皓应着,把林雨头上缠得比较复杂的两根发带小心翼翼地拆了下来,又把桃木梳子递给了她。 林雨坐在炕沿儿上,一下一下地梳着自己柔顺的长发,景皓倚在门边静静地看着,“岁月静好”四个字,就不期然地闯进了他的脑海。 一会儿,林雨梳完了,便告诉景皓,让他帮着在脑后绑一个松松的马尾。 做好这些,景皓就去厨房做饭了,这次有了经验,他根本就不用林雨帮忙。 林雨在屋里没什么事儿,就拿起炕上的小扫帚。慢慢地扫了起来。 景皓这次是真的有经验了,做东西很快,没一会儿,就把东西都拿了上来,本来他觉得剩菜就不应该吃了,可林雨坚持让他熥了一下,他这才都熥好了端上来。这样。早上也是饺子加上四道菜了。 景皓这次的手艺跟昨晚比真的好了太多,林雨都不禁要给他点个赞了。 跟昨晚一样,景皓帮着林雨吃完了饭。他才开始吃了起来。也许是这一晚上守岁又来回折腾,他也真是饿了,所以这会儿他吃了挺多,连昨天剩下的菜他也吃了几口。 收拾好了碗筷。用炭火烧着的砂锅水也开了。景皓把药粉撒在里面,慢慢熬了起来。直把三碗水熬盛了一碗。这才端上来让林雨喝了。 “折腾一晚上,你累坏了吧?要不要睡一会儿?”林雨道。 “没事儿,我不累!”景皓摇头道。 林雨也没和他辩驳,只是拿了一个枕头过来。让他躺下。 景皓乖乖地躺了,林雨便拿起来昨天景皓读的那本《致远随笔》出来,道:“你昨晚看到哪里了?我给你读。” 景皓一听。立刻高兴起来,指给林雨之后。自己又赶快躺了下来。 林雨是师范学院出来的,读起故事来自然是抑扬顿挫,代入感极强,连书生和狐妖之间的对话都模仿得惟妙惟肖,但是她也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音量,刚开始的时候,景皓还瞪大了眼睛认真地听着,随着林雨声音的逐渐变低,景皓也慢慢闭上了眼睛。 当景皓均匀的呼吸声想起的时候,林雨放下了书,看着景皓那白皙的面庞,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暖。 “景皓,谢谢你,过年好!”林雨轻声说着。 然后自己也拿起昨天未读完的书,继续看了起来。 也不知道药里面是不是有安神的成分,反正林雨看看书,又觉得困了起来,也拿了枕头,躺了下来。 景皓醒来的时候,就看林雨在自己旁边不远的地方躺着。她的脸有些红,就像是刚刚成熟的桃子一样。景皓觉得,林雨的虽然身子看起来瘦弱,但是脸还是稍微有些婴儿肥的,所以她看起来其实不像是三十岁的女人,反倒没比自己大几岁。她睫毛很长,在窗外阳光的照耀下,在脸上形成了一个扇子一样的阴影。她睡觉的声音轻轻地,胸脯一起一伏,景皓觉得她这个样子真是漂亮极了。 其实林雨平时很温和的,偶尔和他发了两次火,一次伤了自己,一次伤了她。 看着林雨用夹板固定住的手腕,比昨天似乎消了些肿,想起自己昨天自己那么大的手劲儿伤了她,景皓的心里说不出的难过。尤其是后来他又自以为是地一顿揉,要不然她不能伤地这么严重,景皓越想越内疚。但林雨还对他这么宽容,景皓不禁想着,一定要对林雨更好才行。昨天林雨哭得他心里难受极了,景皓暗暗发誓,以后都不能让林雨掉眼泪了。 林雨睡得很香甜,柔柔的发丝铺在了他的旁边。他想起来刚刚给林雨扎头发的时候,头发丝儿软软的,好像小动物的绒毛一样。 她的耳朵很小巧,脖子也是白白嫩嫩的。 看到脖子,景皓又想起了自己的脖子,林雨咬的那一下,他现在都能摸到破的那点点皮。 昨天晚上他回去之后,头发只扎起了一半,剩下的头发都披散着,时刻注意让头发挡住自己脖子上的牙印儿。其实他自己觉得,他不怕别人发现,只是不想让别人知道这是林雨咬的。这是林雨给他的一个印记,他不想让别人看到。 想到“印记”,他的心忽然一阵猛跳,好像要跳出胸腔了一般。他赶快捂住自己的心,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 这是他们两个人的秘密,连天星都不知道的秘密。 景皓有些窃喜,他也很想给林雨留下一个属于自己的印记。 可是,他怕她疼。她咬自己的时候,自己是很疼的。如果自己让她也那么疼,她会不会哭? 景皓一时间有些无措,可是想到“印记”,又觉得好想让她也有一个。 犹豫了半天,他终于低下头,在林雨的额上印下了一个轻轻浅浅的吻。 “我也给你一个印记,我们以后,都有彼此的东西了。”景皓轻声说着,看着林雨的睡颜,他觉得自己很幸福。 林雨再次起来的时候,景皓已经又给她扒出来一小堆瓜子仁了。 景皓扒得小心翼翼地,尽量不弄出什么声音,所以林雨睡得也是香甜。她好像做了个梦,梦里有一个男人待他十分地温柔,可她看不清那个男人的样子,只是,他穿着紫色的袍子,说不出的高贵、神秘。 林雨不禁笑着摇摇头,自己活了三十岁了,这个时候开始想男人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九章 拜年 看着林雨刚刚醒来,又笑又摇头的样子,景皓也不禁笑了出来。 “可是梦见了什么好事儿?” 林雨被他戳破了,佯怒的瞪了她一眼,然后又禁不住甜甜地笑了起来。 “什么时辰了?”林雨问道。 “大抵上是午时了。”景皓答道。 “哦!”林雨笑着应了,见景皓又给自己扒了许多瓜子仁,然后笑道,“你真乖,又给我扒了这么多!” 景皓被林雨这句话说得脸有些红,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去回答她。 “躺了这么久,好想活动活动,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啊!”林雨忽然道。 景皓眼睛一亮,道:“我骑马带你出去转一圈?” “我也想啊!不过我怕我的手冻到,还是算了吧!你坐着,我去院子里活动活动就好!”说着,林雨下了地,穿上了鞋,这才想起来什么,道:“今儿是初一,我应该出去拜年的,险些把这事儿忘了。” “你要回林家沟?”景皓问道。 “不回林家沟了。但是隔壁住着戚先生父女,戚先生是我侄儿的老师,我的职工还租住着他家一间房子,于情于理,我都应该过去给他拜年的。对了,咱们看的这个《致远随笔》就是戚先生写的,他很有才吧?” 本来听林雨说前半段的时候,景皓还觉得正常,可说到《致远随笔》的时候,他就有些吃味儿了。 “这戚先生多大岁数啊?怎么是和女儿一起生活?”景皓很快抓住了重点。 “三十多岁吧?具体我也不知道。他妻子前两年过世了,如今就一个人带着七岁大的女儿居住。”提到沛沛,林雨的眼神也不禁柔和了些,“他的女儿特别乖巧。第一次见我的时候就叫我‘姑姑’,声音清清脆脆的,别提多好听了!” “一定要去吗?”一听林雨对这戚家父女赞不绝口的,景皓就不高兴了。不为别的,关键那戚先生是个鳏夫,年龄与林雨相差不多,还是个教书先生。学问应该不错。最主要的是他还会写这随笔小说,景皓莫名地就觉得有些紧张,好像有人觊觎林雨一样。 “都说了于情于理都应该过去了。戚先生平时对我们也都很照顾。你好好呆着。我这就过去了!”说着,林雨就把自己的狐狸毛斗篷拿了出来,“我有点不好穿,你帮我系一下带子呗?”林雨站到了景皓旁边。 景皓气鼓鼓的。可又说不出来自己哪里不高兴,只好乖乖给林雨系好了带子。目送她出去。 戚秀才家的大门开着,证明他们已经起来了。林雨进了院子,喊道:“戚先生在家吗?” 没一会儿,戚千里开了门。他今日穿了一身石青色长袍,头上戴着同色的纶巾,愈发显得温文尔雅。 “戚先生过年好!”林雨福礼道。 “林姑娘过年好!”戚先生回礼。 屋里。沛沛一听林雨来了,马上吧哒吧哒跑出来。双手抱拳,恭恭敬敬地给林雨行了大礼,道:“姑姑过年好!” “诶,好!”林雨笑着,把准备好的小红包递给了沛沛。 “谢谢姑姑!”沛沛的声音脆生生的,很好听。 林雨温和地笑着,说不出的高兴。 “林姑娘进来坐坐?”戚千里问道。 “不了,我就是过来拜年,这就回去了。” “那果子还是要拿的,你等等,我去给你抓一些!” 林雨刚想说不用了,戚千里已经折回了屋里。 一会儿,戚千里拿了两纸袋的东西,一纸袋是炸好的干果,一纸袋是炒完的瓜子和花生。 林雨刚要接过,方想起来自己的手坏了,有些尴尬地笑了笑。 “林姑娘这手是怎么了?”戚千里看到林雨手上的夹板,问道。 “不小心扭伤了,没什么大碍。”林雨答道。 “这是伤到骨头了吧?夹板都用上了,还说没什么大碍。”戚千里关心地嘟哝道,“对了,城里有个姓曲的郎中,我们关系还不错,要不然找他来看看,他家专门治疗骨伤的,就算是骨折了,一个月也总能好了。” 林雨料想戚千里说的应该和治疗自己的是一个人,便道:“昨日就是曲郎中过来给看的,说我的伤,有十天半月的,怎么也会好了。” “那还好,有曲郎中在,你就放心吧,以后肯定不会落毛病的。”戚秀才道,“对了,你手伤了,做饭可怎么办?” “没关系,都能做,谢谢你关心。” 见林雨不想解释太多,戚秀才道:“那家里水可够用?若是有挑水什么的力气活儿,你千万别不好意思,喊我一声儿就行了。” “会的,谢谢你!”林雨微笑道。 “沛沛,帮姑姑把东西送到家,然后咱们一起去大伯家,好不好?”戚千里对沛沛道。 “好!”说着,沛沛就把两袋东西抱着,亦步亦趋地跟在了林雨后面。 景皓因为习武的关系,耳力极好,再加上这几个人就在外面说话,离自己的窗户很近,所以一字不漏地都听到了。 听闻那个叫沛沛的小女孩要过来,景皓赶快整理了一下自己,端坐在那里,继续扒着瓜子。 一会儿,林雨开门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沛沛慢点儿,看着点脚下。”林雨温柔道。 “我知道的,姑姑!”近了之后,觉得沛沛的声音果然很好听,让人听着就心情愉悦。 林雨本来不想让沛沛进屋,但是景皓却在里面咳了一声,所以林雨无奈,只能招呼着沛沛进来。 “咦?有个哥哥在这里!”沛沛说道,然后把东西放到了炕沿儿上,景皓赶快伸手扶住了。 沛沛又抱拳弓身行了礼,道:“哥哥过年好!” 景皓愣在那里,他以往都是一群奴才跪在前面问好,然后他给天星一个眼色,天星就给大家发了红包,这会儿天星不在,他又没带银子,一时间有些无措,直盯着林雨看。 林雨见状,只得把事先准备好的给太财他们的红包拿出一个递给了景皓。 景皓道:“乖,你也过年好。”说完,把红包递给了沛沛。 沛沛道了别,欢快地跑了出去。 没一会儿,景皓就听沛沛的声音在外面响了起来。 “一个哥哥在姑姑家。不认识的哥哥!” “是哥哥还是叔叔?”戚千里问道。 “是哥哥,很漂亮的哥哥!” 听到戚千里的话,景皓的嘴角泛起了一个莫名的笑意。(未完待续) ps:感谢不如烟蒂的月票~~~ 推荐《蔷薇星际攻略》,且看出身星盗世家的蔷薇,如何洗白星盗这个行当…… 第一百一十章 年礼 “你在笑什么?”林雨虽然能听到外面有人说话,但听不清说的是什么,见景皓贼兮兮的笑着,林雨不禁挑眉问道。 “没什么啊!对了,咱们还没互相拜年呢!”景皓道。 林雨不禁嗤笑了一声,心说刚刚你睡着的时候,我都说过“过年好”了,你这会儿才想起来。 可没想到,景皓刚说完,自己就跳下地,恭恭敬敬地给她行了个礼,道:“过年好!” 林雨没吱声,景皓就一直这么弓身拜着。林雨无奈,只好“嗯”了一声,景皓这才站直了身子。 景皓盯着林雨,见她毫无自觉一般,只好把手伸了出来。 本来林雨看景皓盯着自己,有些莫名其妙,这会儿看他伸出手来,方才“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无奈得有去柜子里拿出了一个红包,递给了景皓。 景皓得了红包,美滋滋地揣在了怀里,然后又盯着林雨看。 “你还没给我拜年!”知道林雨不会有这个自觉,景皓主动开口道。 林雨无奈地撇撇嘴,只得福下一礼,道:“过年好!” “嗯!”景皓应着,从身上取下了一块玉佩,递到了林雨手里。 这是一块蝠身螭纹玉佩,蝠是福气、螭是辟邪的,两样儿都是顶好的东西,更别说这玉佩质地均匀,没有一点杂质,连上面系着的绳子都是十分名贵的材料。林雨一看,就赶快往景皓手里塞。 “这东西我是万不能要的,你快收回去。”林雨道。 “为何不能要,只是个普通把玩的东西而已,你给我拜年。这是我的礼物。我刚刚都收下了你的红包,你就不能收下这个么?” “这怎么一样?我那红包里只是二十文钱而已,你这东西恐怕连厉云城的县衙都能买下来了,我怎么敢收?” 景皓没想到林雨当真识货,这玉佩何止是一个厉云,就是整个禹州也换得,只是他今日认定了林雨。就想林雨把这东西收下。若是林雨不拿,自己又怎么会心安? “我不管!那你现在就在我身上翻一翻,我当真没什么东西能给你了。但凡你能找出来一样儿,我都给你换回去!” 见景皓耍起了无赖,林雨也真拿他没办法了,虽然他还年纪小。但总是个男人,自己去他身上摸来摸去的成什么事儿了?当即气得她扭身坐到了炕沿儿上。道:“上次丁嗣送我的貔貅就差点闹出了事儿,如今你又送我这个,让别人知道了,还以为我如何呢!” “你怎么把我和那个肥头大耳的丑八怪相提并论!”景皓气道。“你放心,我既然送得,你就安心拿着。我看谁敢嚼舌根,爷我把他舌头拔了!” 林雨第一次见景皓这样的状态。料想他是真不高兴了,想说什么,可话到嘴边,还是什么都没说。 景皓见林雨不吱声,赶快过来挨着她坐了,道:“我不是和你生气,你别不高兴。我给你了,你就收着,以后连我都要不回来,这东西就是你的了!赶明儿咱们回别院了,我就在这上刻上你的姓氏!” “胡闹!”林雨挪开了一点,嗔道。 “我是说真的!”景皓认真道。随后又见林雨掀动着大氅,知道她是热了,赶快又殷勤地帮林雨把它脱了下来。 遇到景皓如今这样的好脾气,林雨有什么不满也说不出来了,只好把玉佩收好了,以后有了机会再还他。 这会儿没事儿了,景皓又伺候着林雨上炕歪着,他自知道了戚千里的存在,也不想再看《致远随笔》了,就算林雨读的再好听,他也不想林雨看了。所以直缠着林雨给他讲两个林雨小时候听的故事。 林雨哪记得小时候有什么故事?只好回想着给景皓讲了一个《狼来了》和一个《小兔子乖乖》的故事,倒是让他听得津津有味,直羡慕林雨有个快乐的童年。 林雨的童年确实快乐,在家里有玩具、有故事书、有兴趣班,到了农村,还能和小伙伴们一起玩农村孩子“跳格子”“地雷、刮线、轰”的纯朴游戏。可前主就不然了,她的小时候除了帮母亲做家务,就是照顾弟弟妹妹,哪有一点欢乐童年的感觉? 不过景皓话头正浓,还给林雨讲了他年幼时候习武的事儿。 景皓从记事起就跟着天狼学武了,天狼武功很高,待景皓也极好。景皓小时候没人虽未短缺过锦衣玉食,但于读书、习武上,他的父亲对他特别严苛,若是学得不好,就见不到父亲。他想见父亲一面很难,所以只能拼命学习。可是他的父亲在七年前去世了,他那时候也还小,一直还抱着希望,觉得学好了就能见到父亲。可是,即便是现在府中除了天狼之外,他再无敌手,可依旧弥补不了少年时期的遗憾。 景皓的话,让林雨有些唏嘘。她之前还想着,为什么夫人一个人在别院住着,从未听下人提过老爷的事儿,却原来,老爷早就不在人世了。 想到之前景皓任性、和她闹脾气,总归是没了父亲,母亲又生病,对他疏于管教吧?其实这孩子本质应该还是很好的,不然也不会这两天照顾她这么尽心尽力。 两人说着说着话,就到了未时,景皓又下地烧了火,煮好了饭,和林雨一起吃了,又熬好了药给了林雨,最后都收拾完了,才要离开。 “你歇着,我晚点儿再过来。”景皓道。 “今晚就别过来了吧,今晚上也不用熬夜了,我早些就睡了。” “那吃饭吃的早,你会不会饿?” “这不还有些油炸的果子么?你放心吧,我总不会饿到自己的!” 见林雨这么说了,景皓也才放下心来,又反复叮嘱了林雨不要碰到,这才依依不舍的骑马离开了。 这夜,果然景皓没有过来。林雨一个人铺被、洗漱虽然费了些力气,可总算是都完成了。 第二天一早,天刚亮,林雨就起来了,她好像是心里有事,总觉得景皓又被关在门外了。起身去看看,果然他和昨天一样,傻傻地在门口站着。(未完待续) ps:冬至的柚子《槿园春》,这是一个斗渣男惩恶女,扞卫爱情的宠文。 第一百一十一章 成见 见景皓又站在了门外,那貂皮大氅上依旧染着晨霜,林雨真想说他一句“呆子”,可见他的样子,又只能把他迎了进来。 景皓进屋后同昨天一样,把火点着了,帮林雨洗漱了,这才做起饭来。 饭刚一做好,还没来得及吃,就听外面热火朝天的,似乎来了许多人。 景皓把林雨摁在炕上,不让她起身,自己则下了地,还没来得及开门,房门就从外面被人拉开,一个小孩子不注意,一下就撞到了他的怀里,还喊着:“大姑!” 林雨一听,哪里还坐得住,赶快下地穿了鞋出来,这时候房门已经被大开了,大全、二奎、老三、李金花、李月灵还有太福、太财、小欢、小乐和忠军都进了厨房,这么多人一进来,厨房地方本来就逼仄,这下子好像景皓被大伙儿包围在中间了一样。 “大哥,你们、怎么过来了?”林雨看着这乌乌泱泱的一堆人,一下子没太适应。 “你过年不能回去,我们就一起来看看你啊!”大全道,“景少爷也在这里啊!” “呃,”林雨有些尴尬,毕竟现在还太早了,景皓出现在这里,只怕让人多想,“景少爷也刚到。” “哦,这样啊,那大家都进屋吧!”大全道。 平辈的亲人之间互道一句“过年好”,是不用给红包的,倒是几个小辈的,依次给林雨福了礼。林雨本来给几个孩子准备了红包,但是她没想到大全他们今天会过来,因此是留出来打算让金花他们转交的。这会子大家都过来了,给了林雨一个措手不及。林雨只得开柜子,把红包拿出来。 她这一动作,大家放看到她手腕出了问题,景皓倒是眼疾手快,在林雨打算去开柜子的时候,他就瞧明白了,因此立刻过去帮着林雨开了柜子。让她把红包拿出来。 林雨一手掐着红包。这手使不上力,景皓就赶紧帮忙把红包接过来,让林雨挨个儿发。 “大妹。你这手怎么了?”大全急道。 “哦,不小心磕了一下。”林雨赶快解释道,“没什么大问题,过个十天半月就利索了。没事儿!” 然后又怕大全纠结,道:“大伙儿吃早饭没?我这刚要吃呢!” 大全本来还想再问林雨什么。见她转移了话题,就也往桌子上看去。这一看,桌子上摆了两副碗筷,就明白这是景皓也要在这吃饭的。 “大妹你手现在坏了。还要做这么多饭菜么?” 林雨一时语塞,若说这是景皓做的,好像又下了人家大少爷的颜面似的。所以没有开口。 她这一不说话,大全心里更气了。也不管景皓如今是林雨的东家,直言道:“景少爷怎么这么早就过来了?” 景皓哪里还听不明白,知道大全是以为他大早上来这儿、让手伤的林雨给自己做这做那了,登时有种有苦说不出的感觉。明明这都是自己做的,可是又不想让别人知道,毕竟这是她和林雨的秘密。 “我过来看林雨!”景皓没个好气儿。 林雨见状,赶快打起了圆场,“哥,你们吃饭了么?我这还真有点饿了。景少爷大早上就过来看我,也还没吃饭,大哥,你让人吃完饭再说话吧!” 大全见林雨这么说了,知道自己若得罪了景皓,林雨在青田雅居也不会好过,因此也就不再表达对景皓的不满,道:“我们在家里吃过了来的,寻思过来你这边热闹热闹,大伙儿午间吃完饭再回去。” “那大哥你们都坐着吧,这炕上现在有点挤,你们自己找凳子坐一下。对了,大哥,那边还有瓜子和干果什么的,你帮我拿给大伙吃!”说着,给了景皓一个眼神,让他快些吃饭。 景皓被这些人一闹,怎么还会有胃口。但这顿饭是自己为林雨做的,要是不吃,最后都落到这些人的肚子里,那自己岂不吃了大亏了?因此,虽然气鼓鼓的,但还是坐下来吃饭了。 景皓心中有气,吃得不觉就快了起来。林雨手坏了,只能用左手拿汤匙吃饭,自然又慢下来许多。大全一行人冷眼瞧着,自然对景皓更加不满。都觉得他一个富贵少爷,大过年的,还跑别人家来任性撒野。 这边,景皓给林雨扒了许多瓜子仁在炕柜根儿底下堆着,千叮咛万嘱咐林雨一定要记得吃,结果林雨还没吃,这边就被小乐瞧见了。 小乐是二奎的二闺女,过了这个年才六岁,她嗑瓜子笨拙,一看到这么一堆瓜子仁自然欢喜,直叫道:“哇,大姑这里好多瓜子仁!”说着就抓了一把往嘴里送。 景皓千辛万苦扒了这么久的东西,一见落到了别人嘴里,登时就来了火了。本来他大早上过来给林雨弄着弄那还挺高兴的,谁知道她这一群亲戚来了之后,就把他当仇人看,弄得他有火发不出,这会儿再见一个还淌着鼻涕的小屁孩抓他辛苦扒出来的瓜子仁,哪里还忍得住,当即喝道:“谁让你动那些瓜子仁的!” 林雨听见小乐说瓜子仁的时候也是不喜,她虽然喜欢孩子,可因为那是李月灵生的,就稍微抵触了一些,那些瓜子仁是景皓给她扒的,她也很领情。但是,不喜归不喜,那是晚辈,自己一个当大姑的还能说什么呢?不曾想,景皓不惯着她,当即就喝止出来。 “哇——”小乐还小,一听到景皓的训斥,当即大哭出来。 李月灵的心眼儿多的跟筛子似的,虽然自己女儿被训哭了,她本能地不痛快。可她一进来,看到景皓的穿着,就知道他不是寻常人。又听大全说他是“景少爷”,自然明白他就是林雨的东家了。这会儿孩子被景皓训了,她也没表现出不高兴,只把小乐抱到怀里,哄道:“小乐不哭,快给大姑道歉,大姑手伤了,这是大姑要吃的,小乐不是应该照顾大姑么,怎么能吃大姑的东西?” 李月灵这话说的,景皓心里自然是痛快,可别人就不这么想了。一个小孩子,吃了一小点毛嗑仁,怎么就到了得给她道歉的地步了?这不是让孩子觉得她这个当大姑的太抠门么?再说了,景皓一个外人,你管得着人家孩子吃了什么东西干什么?(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二章 功夫 “大姑,对不起!”小乐吸着鼻子,怯怯地给林雨道着歉。 “月灵,你这是干什么,小孩子吃了也就吃了,怎么就到了要道歉的地步了。小乐别哭,大姑没生气啊!” 要是在别人家,人家肯定会说,“小乐别哭,大姑不生气,你别怕,想吃就吃,不够大姑再给你嗑!”可林雨只说自己没生气,这里面的程度可是差了一大截,别人听不懂,李月灵可是听得清清楚楚,她那话本来就是为了让景皓舒坦,也让林雨给她一个台阶下,可自己底子都打好了,林雨竟然没往这上走,心里不由有些不高兴了。 但是景皓没听出来,他觉得林雨偏向自己家人了,顿时觉得自己挺悲哀的。这两天对林雨这么低声下气、尽心尽力,可她一点都不珍惜,连自己一个一个亲手给她扒出来的瓜子仁都让熊孩子吃,气得他立刻把筷子扔在了桌子上。 大伙儿一见到景皓这样的动作,都很是吃惊,不知道这贵少爷又发的哪门子疯。 景皓摔完筷子就有些后悔的,他意识到自己这样有些让林雨为难了,但摔都摔了,这会儿大家都看着他,他还能再泄气么?只好道:“你该吃药了,我去熬药!” 林雨看得出景皓这是忍下了,不由也对他青眼了些,她还以为景皓又要发疯了,那她可有点控制不住场面了。 景皓去柜上取了药,就要去厨房。金花这时候赶快起来,道:“这药怎么熬?我去熬吧!景少爷是客人,怎么能劳烦您做这样的事儿呢?给我吧,我去熬。” “是啊!给金花吧!你过来坐着就成!”又对金花道。“就用砂锅,把锅底的火炭扒拉出来一些,放三碗水,然后水开了把药粉洒进去,到时候煎成一碗水的时候给我就成!” “诶,好!”金花应道。 景皓看着金花笑眯眯的,很讨喜。也就不那么生气了。把手里的药粉交给了金花。 “我吃完了,大哥,桌子收拾下去吧!”林雨只能尽量支使着家里这些人。一来给景皓一个台阶,二来也让大家转移一下注意力,不要对刚刚的事儿太介怀。 景皓皱了一下眉头,心里郁闷的不行。本以为能和林雨好好呆一天。结果全被这些人搅合了。 林雨见景皓一脸阴霾,也知他是被自己的这群亲戚弄得有理说不清了。有些抱歉,又有些想笑,直招手让景皓过来。 景皓一点一点挪到了林雨跟前,林雨轻轻扯了一下他的袖子。轻声道:“你不要生气,他们不知道而已,我都明白。谢谢你。” 景皓这才舒坦了,嘴角也不禁翘了起来。 “大姑。我给你收好了!”太财从炕上走了过来,把那一小堆瓜子仁装到了一张手帕里,这么兜着送到了林雨跟前。 景皓接了过来,放在双手里面攥着,温声对林雨道:“别人的脏手抓过的,你不许吃!你若再想吃,我再给你弄!”说完双手一用力,里面的瓜子仁尽数碎了,他又一个远投,把碎瓜子仁连同手帕都扔到了厨房的泔水桶里面。 看着景皓霸道的样子,林雨有些想笑,倒是太财,看到了景皓那个身手,直惊得眼睛都大了,道:“景少爷,你刚刚好厉害啊!” 景皓对这个小东西还是比较有好感的,刚刚一进门的时候,他一下子就扑到了自己身上,叫“大姑”,可见这孩子和林雨是亲的,而且他的样子,让他想到了小时候见父亲的时候,每次他也是恨不得这样扑到父亲的怀里,虽然父亲也如刚刚的自己,并没有给孩子一个拥抱。而且,这个小子刚刚所有人都对他的发火或噤若寒蝉、或隐忍不发时,只有他乖乖地把这些瓜子仁收拾好了,送了过来。 “你想学功夫么?”景皓问道。 “功夫?”太财不懂。 “就是这样!”景皓拿了一根桌子上没收拾下去的筷子轻轻一扔,那筷子立刻钉入了李月灵旁边的墙里。 林雨忽然间觉得有些好笑,没看出来景皓肚子里还有这么一包坏水儿,这时候还不忘了吓唬李月灵一下。 李月灵自然是被他吓得一缩,这要是扔到她身上,不也得戳出来个窟窿? 太财可不会看大人的脸色,只看景皓这功夫耍得,立刻拍手叫起好来,“我可以学么?” “当然了!不过跟着我学功夫,就要跟我回家!”景皓洋洋得意,要是把这小子弄进青田雅居,林雨虽说没签长期合同,但是不是也不会轻易离开了? “我愿意啊!学好了功夫,我还能保护大姑!” 太财这话更是说到了景皓的心坎儿里。这孩子对林雨真是亲,不说保护爹娘,先说保护林雨,可见他心里对林雨是真尊敬的。景皓眼珠一转,道:“功夫可不是随便学的,还得认师父呢!” 太财一听,立刻喊道:“爹!我要和景少爷学功夫,拜他为师!” 太财能有这样的机遇,别人真是红了眼睛也追不上了。尤其李月灵,自己孩子无意间得罪了景少爷,倒是让太财捡了个便宜,差点没让她呕出血来。 大全今儿本来是对景皓特别不满的,但是若是孩子有这个机会,他又觉得实在是好,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回答,只好道:“我不懂,你问问你大姑意见!” 林雨自然没什么意见的,她一直认为“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不是所有人都非得走科考的路子,虽说太财聪明,但也要看他对哪方面有兴趣。兴趣决定了你会在这条路上走多远,若是你自己都不爱自己的专业,还谈什么进步呢? “太财,学功夫很辛苦,风吹雨淋不说,还会受伤,一年到头吃得苦可不比你爹种地、打猎来得轻松。而且,人家学功夫,都是四五岁就开始练了,你现在九岁才学,你就要比别人吃更多的苦。你要想好了,你若是在学堂里学习,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将来若是考个秀才或者举人,还能给家里争光,可学了功夫,可能这些都没有了。”(未完待续) ps:感谢识时务者123的月票~~~~ 第一百一十三章 房子 林雨倒不是诚心打击太财,只是需要把这两条路将来可能的结果给他摆了出来。他是个孩子,现在可能觉得学功夫很有意思,但是夜以继日的不停练武,是十分枯燥的,若他不能坚持,他就会浪费掉许多宝贵的时间。 太财犹豫了。 周围的人也犹豫了。 他们以为太财能攀上景皓这样的高枝,是特别好的一件事。但是若是像林雨说的,读书还能有个看得到的前途,习武的前途的确渺茫了许多。而且细想下来,习武有什么好的呢?家里又没有大能耐,若是能做个镖师或者护院那是最好不过,若是不行,空得一身武艺,最后还不是得回家打猎种田?就连大全都有些后悔了,生怕太财说出来要习武的话。 太财的眉毛都纠结到了一起,显然他是真的在认真思考林雨的话。 忽然,太财跳下了地,也没穿鞋,直接就跪在地上对景皓道:“师傅在上,徒儿给您磕头了!” 景皓立即笑得像多春日桃花一样,让太财起来。 “今日且先这样吧,待年节过去,我便来接你去青田雅居,到时候再行拜师大礼。” “是!”太财恭谨地答道。 景皓笑眯眯的,他今日收太财为徒其实只是心血来潮,不过他若知道日后太财在这身份上对他的好处,他一定要为今日的自己拍手叫好了。 纵然刚刚大伙儿对太财学武还有些踌躇,这会儿见人家真的攀上了景皓,又不免嫉妒起来。尤其是二奎一家,本来今儿就是为了讨好林雨,给自己家挣点好处的。可是没想到得罪了景皓不说,还让太财趁机抢去了一个大便宜。 这会儿太财拜了景皓为师,大全也不好再对景皓甩脸子,所有人对景皓的态度再次恭谨起来。 景皓今儿得了徒弟,心情也不复刚刚的阴郁,正犹豫着是在这里陪着林雨,还是回家的时候。外面好像又来了人。 “哎呀。老戚,过年好啊,今儿咋过来啦?”大全迎出去。一见是戚万里来了,自然少不得一阵寒暄。 “哎哟,今儿这么多人哪!过年好、过年好啊!”戚万里道,“年前你们托我打听的事儿。这会儿也有眉目了!” 大全一听是关于房子的事儿,赶快请了戚万里进来。正好林雨在家,这事儿要是今天能解决,就再好不过了。 林雨听说是房子有着落了,自然十分欢喜。急忙问是个什么样的条件。 “有两个我瞧着不错的,都是砖瓦房。一家是在二道街,离集市口不远的地方。有个大院,正北和正东方向两趟大房子。一共有八间,正西方向有一间大磨坊,旁边是牲口圈。这家人本来也是挺富裕的一大家子,不过听说他们大儿子在南边做好了买卖,这就想把全家都搬过去。本来年前就要搬的,但是说想在家祭祀之后再走。要价么,也不算贵,二百三十两银子,不二价。另一家是在三道街,这离集市和主道也远了点,房子一共有六间,牲口圈、仓房什么的也都有,要价是一百六十两银子,照前一个来说,是贵了些。” 林雨有些沉吟,其实她并不想在城里买太大的房子,第二个虽然大小比较合心意,但是也着实贵了些。 “三道街那家不着急卖,是吧?”林雨问道。 “是,人家就是咱们城里的,也不差这么个院子。”戚万里道。 “咱们城里哪家的?这么财大气粗?”林雨有些好奇,厉云城就这么大一点儿,她近来因为摊位的关系,多多少少也是了解了厉云城里不少的事儿。 “呃,是丁家。”戚万里道。 “也罢,丁家的东西就是再好,我也不愿与他们有瓜葛的。这样,戚大哥,还是要麻烦你,若是第一家没什么问题,或者能再便宜一些,那就再好不过了。他们不是着急走么,您看看能不能帮我压压价,若是能二百两银子买下来,我给戚大哥五两银子的佣金,您看如何?若是再低,那减省下来的钱,就都给你!” 戚万里只是好心帮着办办事,没想到林雨还能许他这么大的好处,自然忙不迭地点头,说是没有这佣金也一定会尽心尽力帮着的。 正好大家都在这里,戚万里、连同隔壁的戚千里等人都被邀请到一起吃饭。林雨家地方小,锅少,就也少不得要去戚千里家做,做好了之后去他们家里吃。 景皓本来还犹豫着想走,一听要和戚千里一起吃饭,他怎么会放任林雨和他在一起,于是也就留了下来。 李金花和李月灵都是手巧的,还没到未时,两大桌子饭菜就做好了。男的一桌,女人和小孩一桌。 不过景皓终归是多想了,他年纪小,戚千里压根儿也没把他当个事儿,席间言语之中少不得说了许多对林雨关心的话,大全也都笑着帮林雨应了,反倒弄得他一阵苦闷。 大家伙难得聚在一起,推杯换盏总是不停,让景皓不胜其烦,毕竟自己跟这群人实在没什么话题,吃了一会儿,也不管别人,放下了碗筷就回了林雨家。 林雨见他走了,总不好继续在这边呆着,就让大家继续吃喝,自己也跟着过去了。 进门一看,景皓把锅底的火炭又扒拉出来,开始准备给她熬药了。 林雨心里一阵感动,道:“刚刚可吃好了?辛苦你回来就帮我熬药。” 景皓听到林雨关心自己,心里十分高兴。起身就拉着林雨的手进了屋。 “我明天来接你回去。”景皓让林雨坐在炕沿儿上,双手扶着林雨的肩,低声说道。 景皓的声音有些哑哑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刚刚他喝了酒还是炭火烤了的缘故,脸色微微有些酡红,看得林雨有些不好意思,低下头道:“我如今手坏了,是不是应该请几天假?毕竟我回去了也干不了什么活儿。” “不是还有含玉她们吗?你教着点她们,要不然你一个人在这住,我始终不放心。昨夜我没过来,可是担心了你一晚上。” 想到景皓确实这两日起早贪黑的过来,林雨心里也是过意不去,“可是我回去非但不能帮着做什么,还要别人来迁就我。这么麻烦别人,我始终不太舒服。” “没关系,还有我么。到时候小厨房门一关,谁知道做菜的人是你还是我?”(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四章 没用 林雨听了景皓的话,不由觉得有些好笑,这小子这两天大抵上是真内疚了,对她这么照顾。 因而林雨微笑着点下了头。 初三早上,景皓这次没骑马过来,反倒是和天星一起,驾着马车过来的,吃完了天星给煮的药,景皓带着林雨去了曲郎中那里,当然,也少不得给曲郎中备了些年礼。 曲郎中这次见景皓的态度好了些,气也就顺得多了,说是林雨的手腕好的挺快的,拆开夹板给她涂了一些药膏,又重新包扎、固定上,然后嘱咐林雨以后每隔一天来上一次药,再上三次,配合着之前开的药,用不上十天,这手就能好了。 时隔三天,林雨再次回到了青田雅居,可是感觉像是离开了很久似的。这两天的轻松恣意,显然让她立刻进入工作状态有点难。 不过,还是有意外的,就是天狼竟然住进了她的这个院子里。 而这时,林雨才知道,正屋原来是又荷和又夏的房间,这次天狼回来,又荷把自己的东西搬走了,把自己的那间房间让给了天狼居住。 再见天狼,他依旧是一副淡然的神色,只是看着景皓与林雨一起进来,林雨的手又坏了,便问了一句:“林姑娘的手腕——” 景皓支吾着道:“是我不小心给捏坏的。” 天狼叹息了一下,倒是自此对林雨也关心照顾了起来。 这边,景皓带着林雨进了她的小屋。这还是景皓第一次进林雨的屋子,很整洁,也很温馨。 “忙了一大早上,可要擦擦手。擦擦脸?” “在别院里就不要帮我做这些了,让人看到了不好。你的心意我领了,也很谢谢你的照顾。”林雨拒绝道,她不想因为自己,再被被人传出来什么。 景皓本以为回来之后,对她的照顾会更方便一些,可没想到回来之后。林雨反倒不用她来照顾了。顿时郁闷的不行。 “那,我晚点过来看你。你若是有什么不方便的,就留给我做。”景皓无奈道。 林雨点了点头。其实。她并不想用景皓,尤其是在这别院之中。 林雨去了小厨房,这三天没用,小厨房里感觉冷清了许多。她先手脚并用的折了些柴火,然后单手点了起来。 烧好了热水。林雨往盆里兑了一些,她确实该清洗一下,不仅仅是手,她的头发也该洗了。可是。别说洗头发了,就是简单地,想要洗手。那袍袖都总往水里滑,手没洗好不说。连袍袖都湿了大片。 林雨有些泄气,但也只能强忍着胳膊上的不适,把脸擦了一下。 如此看来头发只能晚上洗了。 终于到了晚上,林雨换了自己的睡衣,不过这次她学精明了,她把睡衣的袖子先叠好了再穿。这样虽然在走到厨房的时候会有一节手臂在外面露着,会有些凉,但总比衣服都湿掉了没人洗要好。 林雨披上衣服,趿拉着鞋就出了门。 “林姑娘这是要做什么?” 林雨没想到这时候天狼还在院子里,吓了一跳。 “很抱歉,又吓到林姑娘了。” “没、没关系。”想到之前天狼把自己抱回屋,林雨还是有些不自然。 “我就在院子里,林姑娘若是有需要,可以叫我。”天狼的声音冷冷清清的,一点也听不出帮人的热心来。 “不麻烦了,多谢!”林雨点点头,带着自己的洗漱用品就到了小厨房。 小厨房里烧得暖烘烘的,林雨兑好了水,就把头发披散开来,慢慢洗了起来。 虽说只用一只手很不方便,但注意着点,也不是很难。 不过,林雨显然想的少了,她洗完一遍,再要洗第二遍的时候,她的手就不够用了,这多半盆的水,她一只手根本抬不起来。 林雨小心翼翼地把铜盆的边沿儿卡在腰上,然后左手把着盆的另一边,把盆夹了起来,可是到下水道口的时候,她的湿发从毛巾里掉了出来,一下子就散落开,这一分心,她腰间的盆就拿不稳了,一盆水直接就把自己的下身连同鞋子浇得透透的。 听着铜盆“咣当”一声落地,天狼赶紧推门进了小厨房。只见林雨披头散发,身形狼狈地站在那里,下身也都湿透了,说不出的尴尬。 林雨此时真是快呕死了,她第一次觉得自己是这么没用。以往,自己一个人生活了那么多年,何曾遭受过这么多麻烦!林雨也有和许多人一样的毛病,出了问题,就容易从别的地方找原因。她就想着,要不是手坏了,她怎么会这么丢人?要不是景皓来找她,她的手怎么会坏?要不是天狼把自己吓晕了,景皓怎么会里看她?因此,当天狼问道:“林姑娘,没事吧?”时,林雨气更是不打一处来,立即凶道:“我的样子像是没事儿吗?” “那有什么需要我帮你?” “谁要你好心!”林雨忿忿地,把铜盆和毛巾捡了起来,湿答答的头发向后捋了捋,然后就拿着扫帚,扫起地上的水来。 小厨房的门开着,这会儿的夜里还是很凉的,林雨本来就只穿了睡衣,这会儿再被冷风一吹,就直打起哆嗦来。 天狼看着林雨,觉得这姑娘就是在和他使小性儿,他下午问过景皓了,林雨手伤,确实他也算个间接的导火索,所以这会儿他觉得他应该去帮帮林雨。 天狼看着林雨一个手怎么也是不方便,当即也不管那些,直接就把林雨抱了起来。 “喂!你干什么?!”林雨这次可不是上次昏倒时候了,忽然间被一个大男人抱着,她怎么能不尴尬? “你衣服湿了,需要回去换一下!”天狼说话间就把林雨抱出了小厨房。 “你放下我,我自己会走!喂!”天狼无视林雨的叫闹,直接就踢开了林雨的屋子,顿时,一股暖流迎面扑来。 林雨的屋子和小厨房紧挨着,是小院里最暖和的一间。天狼把林雨放到炕上,又拿了被子捂在她身上,这才转身关了门出去。 林雨气鼓鼓的,又重新拿了睡衣换上,这才觉得身上好了许多,只是这头发依旧湿答答的,才洗了一遍而已,她觉得还没洗干净,强忍着吧,头发还一时半会儿干不了,弄的林雨直郁闷。(未完待续) ps:今天锁的字数有点多,刚刚从小黑屋里刑满释放。呼~~~~ 感谢鲁班的尺的平安符和张小迈的两个平安符~~~~ 第一百一十五章 安慰 天狼把林雨送了回去,想到小厨房里的一片狼藉,天狼叹了口气,便去小厨房收拾起来。 又荷之前正在院子里站着望天,这是她最习惯的动作。却没想到听到了翠微居这边林雨和天狼说话的声音。两个院子离得近,她毫不费力就都听到了,所以就往这边来了。到了之后,就见小厨房的门开着,天狼正在收拾。 “你这是做什么?”又荷的声音依旧是清清冷冷的。 “林姑娘不太方便,我就顺手收拾一下。” “没有奴才了吗?要你动手?”又荷的语气不怒而威。 “顺手而已!”天狼也不再解释,直把一切都收拾妥当了,才离开了小厨房。 又荷看着自己那个亮灯的房间,又看了看林雨的房间,终于转身走了。 又荷一走,景皓才现身出来。刚刚他也听到这边的动静了,就急忙飞了过来。结果看到又荷站在院子里。他好一阵抓心挠肝,终于盼得又荷走了,这才一闪身,进了林雨的房间。 林雨刚换好睡衣,还没来得及系好扣子,就听有人开门进来。 “谁?!” “是我!” 一听是景皓的声音,林雨松了口气。 景皓走进来,看着林雨用被子紧紧裹着身子,头发全部湿答答得披散着,便问道:“我刚刚听这边有声音,你怎么了?” “没什么。”林雨又裹紧了被子,“我刚刚洗头发,把水弄洒了。” “可烫到了自己?” 景皓的关心,让林雨的眼睛酸酸的,不是她矫情。谁不希望在自己无助的时候有人关心、问候一下自己呢? “没有烫伤,水是温的,我倒水的时候没拿住,所以才洒了的。” 景皓这才放下心来。坐到了林雨边儿上,道:“头发可洗好了?若是没有,我去打水再帮你洗一下。” “不用了,就这样吧。”说着。林雨在被子里的双臂不禁搂住了膝盖。眼泪也流了出来。“我现在觉得我很没用,我连自己洗头、洗脸都做不好,我在这别院里。人人都有自己的职责,反倒因为我,还要你们来帮我。我——” 景皓见到林雨又流泪了,慌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你别哭。没人觉得你没用,我害的你手这样。我照顾你是应该的,我也很乐意的。你不要埋怨自己。” 林雨觉得自打进入了青田雅居,她就没有开心的时候。毕竟,这不是她主动想要来的。是因为丁家人造成的舆论,让她不得不出来暂避风头。她很想有自己的一番作为,但不是每日在青田雅居里伺候人。尽管这里挣得比自己做买卖要高很多。但是,这里像是限制住了自己的自由一样。最主要的,在这里的每一天,都好像在提醒着她,就因为她不够谨言慎行,才到了今天这样寄人篱下的地步。 林雨很想找个人发泄,想把自己的心事也和别人说一说。可是,她又能找谁呢?人家不会觉得她是矫情、是无病**吗? 按理说,林雨经历的事情,根本就是说大也大、说小也小的事情,全在于她自己心里怎么去面对。但是,不管谁,遇到了不开心的事情,若是有人倾诉还好,没了一个发泄口,只会越来越钻牛角尖。林雨现在就是这样,其实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可她就是认为,说了大家也不理解,所以越想越狭隘,直弄得自己都有些走不出来。 景皓见林雨哭得伤心,实在是手足无措,最后只得张开手臂,把林雨搂在了怀里。 “你就是想多了。我如今过来帮你,没人会说什么闲话。我是这青田雅居的主子,我想要对谁好,难道还要看别人的脸色么?反倒你自己,觉得什么都要自己来,这样多累。你现在受伤了,就该好好养伤,谁还能让你在这时候工作么?换句话说,你若是不快些好起来,怎么对得起我们对你这么好?我知道你当日对丁家人说的那些话心有余悸,但是这里是青田雅居,是我的地方,没人敢那么对待你,你放心在这里呆着,过得随意一些,这样不好么?” 景皓平时很任性,其实他只要不冲动,很多事情他还是看得很透彻的。他觉得不管是从当初和丁少夫人吵架,还是到如今,林雨最大的恐惧就在于那句“人言可畏”。她怕了人言,所以做事才会瞻前顾后起来。他很想告诉林雨,有他在,你什么都不需要考虑。但是他也明白,林雨这时候心里正防备着,怎么会听进去那些? 景皓轻轻拍着林雨的肩膀,直到她的情绪稳定下来,这才拿了毛巾,轻轻为林雨擦拭起头发来。 景皓擦的很轻柔,轻柔到林雨舒服地缓缓闭上了眼睛。 景皓无奈地笑笑,慢慢把她放好,又铺好了被子,这才把林雨放进了被窝。 看着林雨睡得不太安稳,景皓轻轻抚了抚她的头发,这才一步一回头的走出了门。 景皓这一晚上辗转反侧,总觉得应该为林雨多安排一些,他甚至想好了,要去和母亲提一下,说是林雨的小厨房里缺一个人手,让从下院调一个人上来。可是,他刚想要实施,还未开口,他的母亲倒是先提了出来。 “林姑娘现在手不大灵便,又荷说,林姑娘一个人又要忙活小厨房,又要忙着做糕点,总是力有不逮。又说和林姑娘一起进别院的,有一个是她的族妹,不若就让她的族妹去给林姑娘打个下手,你看如何?” 这话可是正中景皓的下怀!他昨晚就想着让谁来伺候林雨,林珊当然是他第一个想到的人。但是之前他就一直觉得,林珊看自己的眼神就像是花痴一样,让他很不喜欢,所以在她说想进别院的时候,自己毫不犹豫地告诉她,要进来,必须卖身。如今她早就成了奴藉,又被赶去了下院。本以为自己以后都会眼不见心不烦了,但是这会儿要是说照顾林雨,没有人比林珊更合适的了。因此,景皓点下了头。(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六章 上院 林珊收拾干净被送到了青田居。这是她第一次到上院来。不过,她只是又荷提议提上来的,根本也不用去见过夫人。但是主院的气势,还是足够让她一个山沟里出来的姑娘惊叹了。 这是她第二次见到又荷,又荷的清冷、高贵让她十分钦羡,若不是之前曲管事跟她说过又荷是别院里的总管,她一定会觉得又荷是主子的。 林珊这会儿穿着三等丫鬟的衣服,葱绿色的,料子虽然厚一些、硬一些,但是比下院大家穿的粗布衣裳好了太多。她从小也没穿过料子这样好的衣服,更没穿过颜色这样鲜亮的衣服。 她的手有些糙了,但是她小心翼翼地在上面划了一下。记得曲妈妈说过,好的料子,要是被她的手摸过,都会刮坏的,显然她的好没到那样的程度。 林珊怯怯的到了又荷跟前,用着这段时间学的礼仪,恭恭敬敬地给又荷福了一礼,道:“奴婢十三,给又荷姑姑请安!” 又荷轻“嗯”了一声。她向来不喜欢正视一个人,她记性很好,记得别院里有一个林雨的亲戚,可是却没正眼瞧过。这会儿抬眼看了看,嘴角也不禁弯了一下。 这姑娘的底子实在是勉强。个子不高、身材瘦弱,关键是脸长的不好看,眼睛小小的,皮肤也黄黄的,听天星说她是求了少爷自请卖进府里的,想到这里,又荷就想笑。不过,她向来不是这样喜怒形于色的人,既然是自己把她提拔上来的,这样的有野心。又没算计的人,还是也少不得要说她几句。 “你的任务就是去翠微居配合着林雨姑娘管好小厨房。林姑娘虽然不是下人,但是她好歹也是一等丫鬟的待遇,所以翠微居里的事儿,你就长点眼神儿,有什么不懂的,就及时过来和我说。再有。那小厨房是给少爷做两餐和夫人的间食的。所以做事的时候利索些。咱们丑话说在前头,你只是个三等的小丫头,以后小厨房里要是出了什么事儿。林姑娘受少爷庇护,是没什么事情的,但是你就难保了!知道了吗?” “是,奴婢知道了。” “林姑娘这两日胳膊受了伤。不能干活,少爷已经特意和夫人说了。免去了林姑娘小厨房的活计,所以,直到林姑娘康复,你也没有什么事。只专心伺候林姑娘就成了,这也是少爷的意思。” 能把自己调到上院,林珊自然是欢喜的。尤其还是小厨房这样的地方,离少爷那么近。但是又荷的意思好像是说。林雨在这上院里很有地位,哪怕以后他们两人有任何一个做错了事,都是要她来扛。因为少爷得意林雨,所以有事一定是她扛着。林珊心里不由有些怨恨了。那日林雨去下院,自己都给她跪下了,让她求少爷把自己调到上院来,她还诸多借口,说是少爷不管这事儿,是又荷管着,又说又荷最近和她有些不愉快,不会同意把她调上来。可这会儿呢,她手伤了,自己立刻就被调上来伺候她。可见,之前她也是根本没尽心的。尤其是她自己没来和她说,反倒让天星过来,把自己羞辱了一顿,说自己活儿做不好,整日就盯着上院瞧。 “你既然调到了上院,成了三等丫鬟,就不要再叫十三了。你就叫灵珊吧!” 灵珊、林珊,听起来声音很像。林珊觉得,又荷虽然看起来十分高傲,但是为她考虑了很多,还真真切切地把到翠微居之后的注意事项告诉了她,总体来说,是个很好的人。所以不由十分感激。 林珊的屋子被安排到了林雨的对面。 翠微居很小,除了正屋是三间房以外,东西两侧都是两间。西侧,也就是林雨这侧只有小厨房和她的屋子,光照也比较充足。东侧的那边则因为挨着松树林,只有下午的时候有光照。又因为离小厨房最远,所以火墙烧到这里也不太暖和了。这两间房子本来就是仓库,放一些小院里的洒扫工具之类的东西,当然还挨着恭房。 林珊住的就是这样一个屋子。 虽说条件不好吧,但是因为是自己单独住一间,倒是让林珊觉得很满足。她从小就和很多人挤一铺炕,从来没有独自居住的时候。到了这里,她觉得,她终于是自己了。 小屋里没什么摆设,南北炕上俱是厚厚的灰尘,炕柜和地柜也都是稍微有些陈旧的,估计是别人淘汰下来的,但是终归现在都属于自己了,所以林珊打了水,一点一点把属于自己的小屋擦拭了干净。 林珊出现在林雨房外的时候已经是未时了。林雨拿了本诗集正在看着,这是景皓给她带过来的,她放下了自己的小别扭,这会儿也安心养起伤来。景皓说的对,自己要是不尽快把自己养好,又谈什么工作呢? 林珊进了屋,就看到林雨歪在小炕上,一副慵懒的样子。她头发松松地在后面系着,发绳已经掉到了肩膀下面,看起来就跟披散着头发一样。肌肤白皙,峨眉不扫而黛,加上那一身宽大的藕荷色袍子,竟然比起又荷也毫不逊色。 人靠衣装马靠鞍,林雨如今,和这院子里高贵的人儿又有什么区别?自己还不是要照顾着她? “雨姐。”林珊唤道。 林雨读到兴味正浓之时,觉得有人进来,一时间还无法从意境之中抽离,待来人唤了她,她这才抬起头来,见是林珊,不由露出了笑意。 “珊妹,你怎么过来了?”又见林珊穿戴比年前好了太多,便放下了书,开心道:“又荷把你调到上院来了?我还当她不同意呢,没想到她真的把你调上来了。你如今负责做什么?” 林雨不知道景皓想要给她配助手、照顾她的事儿,只当又荷又同意了她年前的提议。虽然当时提的时候自己没抱希望,也觉得实在不可能。但既然能让这个族妹少受些苦,她也还是乐意的。 话落到林珊耳中,就不是这个意思了。年前天星和她说过不要肖想上院,他是替林雨传话的。如今自己被又荷调上来伺候她,怎么反倒是她的功劳了?(未完待续) ps:感谢dch的两道平安符、笑醉扑蝶的10币,还有晓叶笙香的两张月票~~~~thankyou~~~~ 第一百一十七章 变了 人与人之间就是这样,我要是信任你,你颠倒是非也是真理;若不信你,哪怕所有人都说你对,那也是你玩了手段。 听闻林雨的话,林珊笑了笑,道:“又荷姑姑说让我来伺候雨姐,等雨姐好了,就在小厨房里给雨姐打下手。” “那也很好啊,其实我这小厨房并不忙,比起咱们摆摊的时候,条件好了太多了。咱们本来就在一起配合习惯了,你能来帮我,我也很放心。” “听说雨姐手坏了,我就住对面,要是有什么事儿,你就喊我。熬药、做饭什么的,我也都可以来。” “那就全靠珊妹了!”林雨笑眯眯地放下手中的书,坐直了身子,道:“珊妹,我自打手坏了,就总觉得自己很没用,觉得在这别院里像是别人施舍我的一般。你若能来,我心里便好受了许多。你是我妹妹,出了什么事儿,咱们还是有一层亲情在的。”相比起让景皓做这做那,林雨总觉得让林珊来做更心安一些。 林珊微微一笑,道:“是啊!咱们可是姐妹,在这别院里,我唯一能仰仗的,不就是雨姐了吗?” “话倒不用这么说,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在这别院里呆多久。”林雨叹了口气,毕竟这不是自己的家,再舒适、再周到又能怎样? “对了珊妹,我要麻烦你点事情。昨日里我穿的衣服都被水浸湿了,如今都堆在那里,我手一时半会儿也好不了,我怕放在那儿会出味道,所以能不能麻烦你帮我洗一洗?” “没问题啊!本来又荷姑姑就说这两日要我照顾你的。在哪里?我给拿到小厨房里洗。” 林雨指给了林珊,倒不是太脏,但是终归不能那么堆着罢了。 林珊拿了衣服退了出去,林雨反倒没什么心情去看书了。 刚刚看到林珊,林雨确实有些欣喜的,就算再不好,那是和自己住了两个多月的妹妹。到底比旁人亲一些。自己不方便的时候,她能过来,自己肯定是觉得有了帮手的。可是通过和林珊的几句话,林雨便觉得有些不对味儿了。若是往常,林珊必定会先来关心一下自己的手是怎么坏的,这是起码的亲戚礼道。再然后。她应该亲昵地坐到自己身边与自己说话的,虽然惯常林珊也是个不会撒娇、有些木讷的女子。但是坐到自己旁边表示亲近这样的事儿,她还是常做的,尤其是她被家人卖了之后,她更是对自己亲近的不得了。可这回不一样了。她就那么站着,带着微笑。 林珊是什么时候不这么和自己亲近了?前两次在下院看到她时,她还都和自己亲亲近近的。就连年前看她,她有些距离自己远了。可也还是往自己身边凑着,哪里向这次这样态度这样冷淡的?虽然她微笑着,可别人不懂,林雨可是知道,这是她以前最喜欢戴着的表情,是她职业性的笑容,没什么太多的感情。如今,林珊也会了,而且对着自己露出了这样的笑。 林雨轻哂,细致回想了一下,自己应该没有什么地方让这个小姑娘不满意吧?虽然又荷之前说不可能让那个林珊上来,可是才几天的功夫,还不是让她上来了?难道是这宅院太过锻炼人,林珊在这短短的几天,就学会伪装自己了? 洗好了林雨的衣服,林珊把林雨的药给熬上了,又把两人的晚饭给做了。 吃完饭,林珊才回了自己屋子。 林雨歪在小炕上,总觉得今日林珊和以前有些不同了。 正思绪间,景皓过来了。 “林姑娘,今日可好了些?”景皓一进来,就笑嘻嘻地跑到了林雨的旁边。 林雨一个恍然,想起林珊进这别院的目的,可不就是为了景皓?一时间,林雨的心中有种说不出的烦闷,看着景皓,也不觉皱起了眉头。 “怎么不高兴了?我今儿去和母亲说,想调个人上来照顾你。赶巧儿又荷姑姑也和母亲提了,说是要把林珊调上来。今天她照顾你,可尽心?” 林雨说不好自己到底别扭着什么,只是看见景皓满眼希冀的样子,不忍心说什么让他扫兴的话,便道:“当然啊,我们在一起住了那么久,有她在,我很习惯。” “那就好。今儿药可吃了?”景皓的皮肤很好,白白净净、细细腻腻的,他的小脸儿往自己这边凑着,甚至能闻见他身上淡淡的香薰味道。 林雨不由地心漏跳了一拍,惊得她赶快把身子往后退了一点,才道:“忘记吃了,刚刚还没熬好,这会儿应该成了,我去喊一下珊妹!” 林雨刚要动作,景皓就把她摁了下来。 “我在这里,喊她做什么。我去给你拿药!”景皓笑得柔柔的,让林雨有些晃神。 看着景皓轻快得背影,林雨拍了拍自己的心脏,喃喃道:“奇了怪了,这小子贴我近了,我怎么还心律不齐了?” 一会儿,景皓就端着药碗进来了。 林雨也不矫情,端起碗,就把药全都喝光了。 景皓把药碗拿下去,又去小厨房里拿来了洗漱的水。淘洗好了毛巾,很自然地就送到了林雨的手里。 “明儿吃过早饭咱们就去城里找曲郎中换药。然后再陪你去找找那个帮你看房子的,看看那个房子有没有买好,如何?” 林雨擦了擦脸,又把毛巾递给了景皓,道:“很好啊!只是不知道耽不耽误你的时间。” 景皓拉过林雨的手,轻轻地给她擦着,“我又没什么事儿,陪你出去,还能顺便透口气。” 说着,又把水放下,脱了靴子上炕,帮林雨把被窝暖上。 林雨看着景皓的动作,心里别扭的感觉更甚了。就道:“如今珊妹调到了上院,这些事儿她帮我做就好了,不用劳烦你每日早晚过来。其实珊妹那屋条件不是很好,我让她过来陪我一起住,也是可以的吧?” 景皓拿着被子的手一顿,然后又继续完成了既定的动作,这才坐到了林雨的身边,道:“她是下人,怎么能和你住一间屋子?”(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八章 梳头 林雨也不明白自己心里到底别扭个什么劲儿。她是觉得自己问心无愧的,可是,景皓若是这么早早晚晚的出入她的屋子,那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林珊会不会嫉妒自己? 见林雨不说什么了,景皓把林雨的头发解开,道:“别胡思乱想了,你快把自己养好了,我还想吃你做的东西呢。你都把我嘴巴养叼了,我现在吃着母亲院子里的东西都不习惯。” 林雨不禁笑了出来,道:“你做的也不差啊,你自己不愿意吃吗?” “我做的么,确实不差,关键你要是多夸我几句,我可能也会愿意自己动手做!”见林雨笑了,景皓也笑了起来。 “你早些睡吧,我明早过来接你。”说着,景皓帮林雨吹了灯,这才走了出去。 林雨自己却没有躺下,反倒是拿了斗篷起了身。 手口并用得把带子系好了,林雨穿上靴子,出了门。 林珊屋里的灯已经灭了,倒是天狼那屋还点着。 夜里的山风很凉,天上繁星满天,让人看得沉醉。 “见林姑娘的灯熄了,还以为你已经睡下了。”天狼道。 对于天狼忽然出现,林雨自然没有准备,不由又吓了一跳。 “你走路都没有声音的吗?总这么忽然出现,很吓人的好不好?” “不好意思。” 林雨听见天狼道歉,不经意地撇撇嘴,道:“其实我也没那么小气,之前总和你发火,也很不好意思。和你道歉。” “是我不好,每次出现都吓到姑娘。” “那咱们就不要道歉来道歉去的了,大不了这样,‘一笑泯恩仇’得了!”说着,就对天狼绽出了一张笑脸。 “一笑泯恩仇?”这句话让天狼有些玩味。 “呵呵,我这个说法有些不恰当,其实咱们两个也没什么仇怨。不过。既然没什么仇怨。一个院子里住着,就当朋友吧!” 天狼不由笑了起来,道:“姑娘说话一点也不像内宅之人!” “什么‘内宅’‘外宅’的。人的心要是被锁在了一个宅子里,那该有多悲哀!”林雨有感而发。是为自己,还是为林珊?她也说不清。 天狼看着林雨,她抬头正看着遥远的星空。那目光就如星空一般遥远、深邃。这样的神情,像极了故人。 两人都没有说话。各自望着星空,心中所想却是大不相同。 良久,天狼道:“夜深了,姑娘好睡。” 林雨点了点头。转身回了自己的房间。 第二天早上,林珊正伺候着林雨吃药,景皓便走了进来。 “少爷早安!”林珊福了一礼。虽然知道不可以,但还是忍不住眼睛一直盯着景皓来。 景皓只是“嗯”了一声。也没看她,便直直地朝林雨走来,见林雨把药喝完了,便接过来,随手递给了林珊。 “可收拾妥当了?” “嗯,只是头发还没梳。”林雨答道。 景皓刚想去拿梳子,这才发觉林珊还在旁边站着,她的目光毫不掩饰地看着自己,使他立刻皱起了眉头。 “你怎地还在这里?还不把药碗送出去?” “珊妹且缓一缓吧,先帮我把头发梳了,再出去吧!”林雨赶快制止道。 见景皓没吱声,林珊放下了药碗,去拿起梳子,帮林雨梳起头发来。 林珊没给别人梳过头发,又赶上景皓在旁边有些紧张,所以头发是梳起来又拆、拆了又梳,直弄得景皓的脸越来越阴沉,林雨只好道:“珊妹,你只松松地在后边给我绑一道就好,不用梳得太复杂的。” 林珊这才“哦”了一声,把刚刚绑的歪歪扭扭的头发都拆了下来,重新梳得顺了,绑了个马尾。 林珊拿着碗走出去的时候,就听景皓嘟哝了一句“一点小事都做不好”,直接就惹得她掉下泪来。 林雨想帮林珊说句话,可想到人家如今是景皓家的下人,自己是外人,好像没什么资格说话,便没张口。 景皓帮林雨系好了斗篷,两人这才一起出了门。 今天的太阳很好,晒得人暖暖的,林雨跟着景皓从正门出来,天星在在马车旁边候着,见二人来了,赶快把车上的小凳子放了下来。 林雨上了车,发现里面有一个食盒,正是景皓前几次拿的那个。 “食盒怎么在车上?” “昨儿不是说我做的东西好吃么?我今天再给你露一手!”景皓狡黠地笑着。 林雨一阵无语,这小子,真是说风就是雨。 待林雨换好了药,天星便驾着马车,慢慢悠悠地往林雨的小院驶来。 到了小院,景皓打发了天星出去问买房的事儿,自己则留在小院里和林雨呆着。 “不是说陪着我去打听房子的事儿么?怎么这会儿让天星去了?” “这样的小事儿交给天星就好了。”景皓笑眯眯道:“前儿晚上你说头发没洗好,料想你这会儿也是难受得紧,我看今天那丫头笨手笨脚的,也不能帮你做什么,你等等,我去给你烧水,一会儿我帮你洗洗。” “不用了!”林雨赶快摆手,道:“晚上回去珊妹会帮我的。她其实没你想象的那么笨,而且她也挺好学的,我今晚告诉告诉她,她就知道了。” “唉,看她连个头发都梳不好的样子,好学又有什么用?我帮你洗,肯定一会儿就好了。” 林雨不知景皓这时候巴不得多与自己亲近,只当这小孩子不懂得“男女授受不亲”的道理,便道:“景少爷,其实这两日我手不方便,对你确实是诸多劳烦的,但是吧,虽然你比我小很多,可是圣人言‘男女授受不亲’,即便我大你十几岁,但仍是男女有别,这洗头发的事儿,还是我自己来便好。” 林雨觉得自己说的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了,可景皓的脸色怎么就越来越不好了? “林姑娘是觉得我轻薄你了?”景皓阴沉道。 “不不不,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意思?你小我许多,我要那么想不就罪过了?我只是觉得,你还小——” “小到林姑娘觉得我随便谁都可以这么亲密吗?” 林雨没想到这孩子说来劲就来劲,一下子就翻了脸,此时就两人在屋里,想到景皓这几天对自己如此顺从,自己好死不死地又开始要教训人,自己的脸都有些过意不去了。(未完待续) ps:这两天评论区里比较热闹,没有回复,在这里统一作答。 一,关于林珊。大家认为女主对林珊太圣母,即便觉得不好,也对她和颜悦色。这是因为女主的设定,首先是二人的年龄差距,其次是女主与其亲戚关系,再次是女主之前的职业关系。比如落到现实中,家里一个比你小十多岁的亲戚,性格你不喜欢,做事你也看不上,那就要把她收拾了才甘心吗?再则,女主之前是老师,所以性格里一定会有包容的一面,试问,一个老师再不喜欢某名学生,还能以后都记仇到针对她么?当然,最主要还是因为林珊并没有做出切实损害女主利益的事儿,所以剧情里会有女主看清了、又没点明。若林珊真准备做什么不好的事,那自然就不会对其再客气了。林珊不一定要坏到冒水,但是她一定会是女主的试金石。 二,关于男主。目前出现三个与女主有意思的男人,每一名都有人喜欢,有人厌烦。焱然也只能在这里说,众口难调。本文从题目就可以看出是甜宠文,所以。。。 另,大家提出的意见在此表示虚心接受,尽力改正。文笔不成熟,表达难免偏差,感谢到现在还在支持我的人,必将笔耕不辍、不断进步以报答! 第一百一十九章 买房 “我不是这个意思!”林雨辩白道,其实她只是不习惯和一个男人这么亲密而已。以往他拉拉手、绑绑头发的,一是自己确实需要帮助,二是觉得他对自己可能有一点点的愧疚和一点点的依赖,可是若说到洗头发这么亲密的事儿,她就怎么也淡定不了了。虽说现代的时候,理发店里洗头的也多是男人,可人家就是从事那份工作的,景皓和他们终归是不一样的。 “那林姑娘是什么意思?”景皓气呼呼的,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其实他就是想要和林雨亲近啊!但是他不敢承认,他现在也说不好自己心里的那种感觉,就是喜欢亲近而已,他在别人身上可都没有这样的感觉,他不明白自己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反正不是孟浪她!现在她不让自己太亲近,言语之中好像是自己亲近她,就有多不对了似的! 见景皓真的生气了,林雨也愈加不好意思起来,“我——唉!我没别的意思!其实——其实我觉得洗洗头发也没什么不好,就是麻烦你,又要你帮我做这做那的,我心里过意不去而已。” 林雨泄了气,她不怕别人对自己蛮横,你怎么对我、我就怎么对你便好了。可是不能像景皓现在这样的,说他是生气了吧,可是那眼神却是楚楚可怜的,仿佛在控诉自己是个狠心的狼外婆一样。 景皓没有动,眼睛很是无辜地看着林雨,他有些不明白了,自己愿意和她亲近一些的,她不愿意吗? 林雨无奈地往他身边靠了靠,道:“你还生气?” 景皓依旧没有吱声。 林雨无奈地叹口气。道:“不是说要帮我洗头发的吗?现在连水都不烧了?” 景皓这才起身去了厨房,点着了火,烧起水来。 随着锅里的水慢慢烧开,炕上也慢慢热了起来。景皓帮林雨兑好了水,试了几次温度,才端到了林雨旁边。 “这个、要怎么洗?” 林雨只好告诉他,先把炕上铺了被子。水盆则是挨着炕沿儿放在椅子上。林雨一躺下去。如瀑般的黑丝就散落开来。 景皓小心翼翼地把林雨的头发放到盆里,认真地洗了起来。 林雨起先还尴尬着,后来索性闭上了眼睛。任由景皓帮自己洗着,时不时地还让他给自己按摩一下头皮。 洗好了头发,景皓又细细地帮林雨擦拭起头发来。这让林雨想起前天夜里,自己竟然被景皓擦着头发就睡着了。真是尴尬。想着想着,脸也不觉红了起来。景皓看着林雨睫毛一颤一颤、面颊绯红的样子。心里倒是觉得无比满足。 待擦干了头发,天星这才从外面回来,跟在一起的,还有戚万里。 “林姑娘。房子的事儿可是摆平了,不过有些不好意思的,就是这房子最后定价是二百一十两。再少一点人家都不干了,我怕别人盯着。就先帮林姑娘做了主,应承了下来。”戚万里道。。 “二百一十两也是很划算的了,他们说咱们几时可以搬了吗?” “说是十五之后。但是我说了林姑娘这边想在十五之前搬进去,他们考虑了一下,说是可以给咱们先腾出来两间。不过若不是因为这个,我心合计着,怎么也能再讲下来一些。” “两厢着急的情况,戚大哥还能帮着讲下价来,我也是很满意了。只是不知道这手续什么时候能办?” “按理说,须得咱们双方一起到衙门去过办理的,不过现下还在年里,非是大案,衙门也不开的,所以就是双方签订一下手续,找三个中间人作证,然后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契、地契就成了。这三个中间人也好找,如今我、千里、再加上景少爷,就齐全了,林姑娘若是方便,咱们立刻就能去办!” “那再好不过了,免得夜长梦多,咱们现在就去吧!” 办理手续的事儿很顺利,不过未时初刻,一切就都交接完毕。林雨料想最近会买房子,所以这银钱都是放在身边的。这样一来,直接银货两讫,十分干脆。 虽然房子没有按原计划那样低于二百两银子买下,可是林雨还是给了戚万里三两银子的中介费,戚万里推辞不过,最后还是收下了。 倒是对林雨的说法,戚万里留了神。他在这厉云城里可谓每个巷道都无比熟悉,就连周边的村镇,也都了解一些,就像是林雨说的,厉云城里人口流动大,若是自己搞一个“中介”,或许还可以额外赚取些家用呢? 戚万里心思活泛,林雨只是稍微给了个口,他就立刻举一反三,这样的人,商业触角敏锐,就是能挣钱的人。 晚上,戚万里说请大伙儿吃饭,景皓惦记着家里带来的食材,说什么也不去,可自己不去吧,还把天星派了过去,单单留了林雨和自己在家里。 “我看你没做上这顿饭,心里怎么也是不痛快的。”林雨取笑他道。 “他们做的东西有什么好吃的?如今你忌口,万一吃到了什么不对的东西,这手得什么时候才能好?” 他这话听起来倒是很有道理,林雨也不反驳什么。 景皓做菜越来越像那么回事儿了,加上两个人、尤其是景皓今天特别忙碌,所以饭菜都下得特别多。 直到吃完了有一会儿,天星才驾着马车赶了回来。 “你这脸红扑扑的,可是喝了酒了?”景皓笑道。 “哎哟我的少爷,可别提了,这戚家兄弟都是能喝的,你不去,他们逮到我就一直灌我酒,可是受不了了。”说着,天星打了个嗝。 “嘿嘿,得,今儿记下你的好处了,回去赏你!”景皓笑着,扶着林雨上了马车。 到别院的时候已经下了黑影儿了,林雨回了自己的屋子,很暖。 “雨姐,你可算回来了。药我已经煮好了,正在温着。” “那麻烦你拿过来我喝吧!” 林珊好像是忽然间周到了不少,林雨也乐得她有变化,省的下次景皓说她笨手笨脚,自己还不好反驳。(未完待续) ps:谢谢白毫毫的平安符~~~ 话说作者君昨天回老家。下车的时候已经天黑了,还下着雨夹雪,是那种小冰晶的雪。老妈电动车在车站停着,于是我骑车带她回家。跑起来透心凉啊有木有!那一刻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的拍”!!! 温馨提示,天气降温,书友们请注意防寒保暖~~~~ 第一百二十章 搬家 初六是放水的日子,青田雅居了到处都是浆洗衣服的声音。 天气从过了年就一天暖似一天,外面的雪也开始融化了,林雨屋外墙上的雪雕受不住热,已经开始消融了。 林雨站在院子里一边晒着太阳,一边看着墙上的雪慢慢消失。 “少爷今儿忽然间有事出了门,明天可能也回不来,少爷说了,若是明天不能回来,让我送林姑娘进程换药。”天狼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林雨身边。 林雨转头看了他一眼。他的眉毛乌黑、浓密,眼睛又大又亮,让人看着就觉得很踏实。 “那劳烦你了。” 天狼没回应她,反倒对着墙上的雪雕道:“听天星说,这个雪雕和那边的雪人,都是你领着少爷做的。” “是啊!只那天的雪大,又适合堆雪人,就玩了一会儿。”想到那日的情景,林雨不由哂笑,道:“不过我没想到,少爷居然从来没有玩过雪人。” “少爷从小就要学很多东西,他没时间玩这些。” 林雨歪头看了看天狼,道:“我不知道少爷家里是做什么的,但想来也不是寻常人家。每个人的命运都不同,得了什么样的身份,就要担什么样的责任。其实这样的生活看似不公,实则最为公平。” 天狼看着林雨,总觉得他说起话来,不像是个女子该有的见识。 第二日,果然景皓还没有回来。 人家说七天养成一个习惯。这些天,林雨已经有些习惯景皓三五不时地出现在她身边了,这一天一夜没见到他,忽然有些不习惯。 天狼驾着马车。因为天好,所以林雨和他一起坐在了前面。 天狼不太喜欢说话,而林雨也不知道和他说些什么,两个人就这么安安静静地在车上坐着,看着路边苍松上的雪一点一点地往下滴着水。 到了城里,林雨换好了药,她还有一次的药就要好了。这些天手腕已经不疼了。但是有时候会有点麻麻痒痒的感觉,好在不是很强烈,她也都能忍着。 换好了药。林雨到了小摊位上,因为今儿才重新开业,来吃东西的人很多,长凳上都坐满了人。 “大姐。你来了!”李友峰憨笑着和林雨打着招呼。 “嗯,你今儿怎么也在?” “昨儿送爹娘过来。听千里说你已经买好了房子,随时能搬,又说你今天能回来换药,料想你能来说搬家的事儿。我就留在了这里。” 林雨一看,老三也在,便知道了大家都已经做好了准备。待摊位上人少了。林雨便张罗着提前收了摊儿,回家搬家。 本来说是十五之前走的。但如今才初七就搬了。沈家人也是十分高兴,没什么事儿的,都过来帮林雨搬东西。本来家里东西就少,又赶上人多,竟然一趟就搬完了。 下午,金花和李母做了颇为丰盛的饭菜,林雨和天狼也一起吃了,这才往别院赶。 天狼酒量很好,看起来也是个好喝酒的,他一个人竟然把所有的男人都喝倒了,而自己也才面颊稍微红润一些而已。 夕阳西斜,风也有些凉了起来,林雨本想进车里坐着,可天狼轻轻一提,林雨就坐在了他的旁边。 出了厉云城,当路边的景物全部替换成了松柏时,天狼笑着,大力地催起马来。 林雨有些紧张,好在自己坐在天狼的左边,这会儿还能用左手抓着一点他的衣服,让自己的身子保持住一些平衡。 车赶得很快,前面有只狍子受了惊,竟然愣在那里忘了跑,天狼放开缰绳,一下子飞了出去,转眼间就将狍子解决,再飞回车上,勒住了马。 天狼把车门打开一扇,把狍子扔了进去,这才看到林雨的手死死地把着车子,浑身抖得厉害。 “林姑娘?” 被天狼叫了一声,林雨这才回过神儿来,也不顾什么形象了,张口便大哭起来。 “你是疯子吗?呜呜,吓死我了,我差点掉下去你知不知道!呜呜——” 天狼热血男儿,有段日子没喝酒了,今儿终于喝了个痛快,哪曾想一时间得意忘形,把林雨吓成这样。他只是个普通的女子,哪禁得住这样的惊吓! “林姑娘,对、对不起。”天狼这会儿也顾不上酒精带来的兴、奋了,赶快向林雨道歉。 “呜呜,吓死我了!你们一个个有武功了不起吗?呜呜——” 天狼的心猛地一震,这话曾经也有人和他说过!一时间,两个人的影像有些重叠,他也不知是酒精作用,还是真正想得厉害,一下子就把林雨搂在了怀里。 林雨正惊吓着,忽然间多了个厚实的胸膛,也就更加放开了嗓子,大哭起来。 也不知道哭了多久,这才反应过来是在天狼的怀里,赶紧推了推,可天狼的胸膛*的,就跟大树一样,怎么用力也不动分毫,气得林雨再次哭了起来,“你这厮,吓完了我还不够,还敢——” 天狼这才慢慢地放开了林雨,用那粗糙的手指擦了擦林雨脸上的泪痕,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唐突你的。我、我——” 天狼看起来就是十分正直、诚实的人,他身上有种男子汉顶天立地的感觉,这会儿让自己弄得连话都不会说了,尤其是他的一只大手还扶着自己的肩膀,林雨也有些羞赧起来。 “我要进车里坐着!” “好!”天狼应着,把林雨抱下了地,又把车门打开,扶着林雨进去,这才把车门关上。 这样一闹,天狼也醒了酒,又稳稳当当地驾起马车来。 林雨坐在车里,那只被天狼一掌击毙的狍子倒在地上。 林雨有些怔忡,觉得自己刚刚就跟这傻狍子一样。 可是,天狼为什么会对自己这样呢?其实平心而论,自己前两次见到天狼,都对他的印象特别好。只是之后再见,每次都像是注定了倒霉一样,不是被吓昏,就是淋一身水,要不然就像是这次。若没有这其中的曲折,想来自己会对他充满好感的吧?虽然刚刚被他抱着的那一刻也是很安心,没有害怕的感觉,可是他又为什么对自己这样呢?(未完待续) ps:今天两章一起传了。明天作者君过节,有加更哦! 第一百二十一章 闺蜜(为记者节加更) 回到别院,林雨没有再和天狼说话,她有些劫后余生地护着自己的手腕,刚刚那样的情况下,自己竟然没让手腕再伤到,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可是,天狼的事儿却让她满腹疑问,她需要了解一下天狼的为人。 能知道天狼的,除了景皓,就是含玉了。 景皓如今还没回来,林雨只能去主院找了含玉过来。 “林姐姐,你的手可好些了?怎么你的脸有些花?你哭过了?” 含玉一见面就关心自己,让林雨觉得暖暖的。 “我没什么事儿,只是刚刚回来的时候马惊了,我有些吓到了。”林雨撒谎道。 “哦,没事就好,你如今可得好好养着,咱们就是靠着这双手吃饭,若是你的手保养不好,以后都会吃亏的。” “我知道,谢谢你关心我。”林雨很是感动。其实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往往就是这么简单的几句话,就能暖了彼此的心。 “林姐姐,你这么晚找我,可是有什么事儿?” “呃,其实也没什么太特别的事儿,就是忽然间想到年前我和你说的,主屋里闹鬼的事儿。” 含玉不由往林雨身边缩了缩,问道,“可是弄明白了?” “嗯,弄明白了,你不要害怕。天狼和我说了,其实那两次的人都是他。” “哦——”含玉做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我知道了,定是天狼想念又夏姑姑,所以到她的房间里缅怀去了!”说完又感慨道,“天狼啊。真是个痴情的人,这么多年,为了又夏姑姑,至今孑然一身!”含玉感慨道。 “哦?那又夏是不是很漂亮?要不然天狼怎么会这么多年一直想着她?”林雨故意问道。 “又夏姑姑是很漂亮啊!”含玉肯定道,“说实话,我现在都有些记不清了,但是又夏姑姑她真的可以说是眉目如画。就像是画里走出的人物一般。当年她和又荷姑姑。一个清冷孤傲,一个热情如火。你能想象吧?就是其实两个人长相上来说,都是差不多漂亮的。但是又夏姑姑天天都是笑意迎人的,而且她笑起来是那种眉眼弯弯的,让看到她的人都能够跟着开心起来。” 听着含玉的说法,又夏当是比自己漂亮的。而且是那种青春活泼的女孩子,怎么想。都不应该和自己相像啊!刚刚天狼对自己那样,林雨第一反应就是天狼一定是把自己当成又夏了,可是现在看来,可能自己想错了。自己与又夏,明明就是两种性格啊! “原来又夏是这么可爱的女孩子,难怪天狼这么喜欢!”林雨接道。 “是啊!又夏姑姑在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是很好的。”含玉转而又道。“其实天狼也不差啊!不过我和他接触不多,了解也很少。也是这几日他回来了,我才从别人那里听说的。他们说是天狼为人最是正直、豪爽不过,而且他还有一个优点是千杯不醉!据说,当年在府里,没一个人能给他喝多的。他们还说,他把酒当水喝,但是我也奇怪,从他这次回别院,就没怎么见他喝过酒。” “喝酒算什么优点啊!真没看出来,你这么小女儿心态,喝酒厉害的人,你也觉得英雄了得。”说着,林雨就掩嘴笑了起来。 “林姐姐好坏!人家这不是和你聊天呢嘛!”含玉嗔道。 “好好好,都是我不好,妹妹可别恼我,我还盼着妹妹没事儿和我说说话,省着我这两日闲着发霉呢!” “其实我这两日倒是想过来和你说说话,可是听说你的妹妹从下院调上来了,怕扰了你们姐妹俩说话,所以才一直没敢过来呢!” “你这小妮子,也打趣起我来了!自己不愿意过来还往我身上推诿!”说着,林雨就要往含玉身上呵痒。 “好姐姐,快饶了我吧!你这会儿手伤着,我可不敢动你!”含玉躲又不敢使劲儿躲,怕无意间伤到林雨,只能这么被动地受着,好像浑身更痒了。 “哼哼,不趁这时候收拾了你,等我好了,岂不是天天让你欺负?”林雨也不管含玉的讨饶,一劲儿攻击着她,直到她笑的眼泪都出来了,两人这才滚作一团,哈哈大笑起来。 笑够了,含玉去和主院里支会了一声,然后就回来,打水帮林雨洗漱好了,自己也留在了林雨的房里。 含玉是林雨在古代交到的第一个朋友。虽然在这宅门之中,他们两个不能掏心掏肺地做个对对方了如指掌的闺蜜,但是在可说的范围内,两个人能够把握着很好的分寸,彼此真诚相待,就是最难得的了。 今日两个人说话,其实林雨也知道了不少的讯息。一来就是天狼在府中多数人心里都是一个正直的人,包括景皓在内,那么就说明,刚刚在外面的时候,天狼不是故意要占自己便宜。二来就是自己和又夏的长相并不相像。其实林雨对这点还是保有一些怀疑的。若是自己与又夏当真不像,而天狼又是自律而痴情的,那么他对自己那样又算什么呢? 林雨想要避开天狼。他会武功,总让林雨觉得危危险险的。往常这东西只在武侠片里看过,没想到现实中真的有这样的东西。可是,她又很想弄明白天狼对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个对前任用情至深的人,怎么可能对刚出现的别人有这样亲昵的动作呢? 第二日,林雨教含玉做了一道米糕,林珊也在旁边打着下手。 这米糕和打糕一样,也是一种朝鲜族的小吃,但又不像打糕那样难消化,做起来也比打糕简单。只是把大米粉和糯米粉拌匀后加少量水濡湿,再用筛子筛到盆里,上锅蒸制就可以了。出来的米糕香甜软糯,气味清新,既紧实又松软,只要用刀切成块儿就可以食用了。 林雨自己能感觉出来,她的手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估计再过两天就可以正常工作了,而她也终于要过去这段阴霾的时间了。(未完待续) ps:今天是记者节啦!作者君这个时间才从小黑屋里出来!这章叫闺蜜,也希望正在看我书的、我的闺蜜幸福、快乐! 第一百二十二章 雇人 景皓三日没有回来,而林雨也在天狼的陪伴下,去曲郎中那里上了最后一遍药。 再过两日,她的手就彻底好了,只要半个月内不让手腕过度劳累,以后就都与常人无异了。 林雨又去了摊位一趟,过了前两天的热乎劲儿,今儿摊位上倒是冷清了不少。 “小雨来了?”正在那坐着的金花见到林雨来了,赶快迎了过来。 “嗯。瞧着今天人不多的样子呢?” “这两天人都少,年节里的,出门的人总是不多。”金花说着,把林雨引到椅子上坐了,又对天狼道:“天狼兄弟,你也过来坐!” 天狼点了点头,在另一条长凳上坐了。 金花这才对林雨道:“小雨,知道今儿你要回来,我这会儿正寻思给你介绍一个人。” 说着,示意坐在林雨对面的穿着蓝黑色粗布衣裳的女人,道:“这是东家,林姑娘。” 那女人赶快站了起来,有些拘谨地给林雨行了个大礼,道:“林姑娘好。” “这是——”林雨疑问道。 “我料想你今日能过来,所以让她在这里等着你。我心合计,这摊位有时候我要去推磨什么的,忙不过来,恰好你也和我提过说招人的事儿,我就留心着了。但是人选上我不敢一个人拿主意,还是要你看合适了才行。” “嗯。”林雨点点头,其实李金花就是找好了人,直接用了,也是没关系的。毕竟摊位交给了她,就要对她有充分的信任。但如今。她让自己来决定,也是给了自己绝对的尊重。这样的合作关系,让人心里很安慰。“摊位交给你,用的人当然是要能与你配合好的!” “她夫家姓姜,闺名叫栾凤,今年三十一岁,就是城外姜家街的人。人是出了名的老实、本分。我瞧着还行。想留她在咱们这里做长工。”金花介绍道。 “姜嫂子,你来我们这里做长工可和家里商量妥当了?”林雨问道。 “妇人家里只剩下我与女儿了,出来做事。就是想维持下家里的生计。”说着,眼眶便有些含泪,又行礼道,“还望林姑娘给一个机会!” 金花赶紧附在林雨耳边道:“这栾凤的夫君一直身体不好。三年前就没了。她们夫妻成亲多年,就得一个十三岁大的姑娘。她给丈夫守孝三年。日子过得着实紧巴,因为没儿子,婆家也不管,所以这才打算出来做工。” 林雨了然。赶快让金花帮忙把栾凤扶了起来,道:“姜嫂子,你也是个重情义的。金花一直推荐你,你若是能行。就在咱们这里签个两年的长工合同,待遇什么的,也都好说。” “那就谢谢林姑娘了。”说完,就又要行礼。 “快别,你来我这儿只是做工而已,不必行大礼的。”林雨赶快出言阻止。 “林姑娘,妇人、有事相求!” “哦?还有何事?” “听林嫂子(金花)说,在咱这工作是供吃住的。所以我想请求林姑娘,让我女儿也一起过来。她自己在家,我终归不放心。不过,我绝对不是说白吃白喝,她也可以帮忙做事的!或者,我少拿工钱也都是可以的!” 林雨见她说的真挚,便道:“可以,若是将来人手不够的话,也可以再雇佣你女儿的。” “那就太谢谢林姑娘了!”栾凤一直不住地给林雨谢谢。 办妥了栾凤的事,林雨这才跟着天狼回别院。因为上次太过尴尬,二人这次也未有太多的交流,直接就上了马车,回到了别院。 两日后,林雨的手终于好了。当夹板取下的一刹那,林雨觉得人生都自由了。 把自己认认真真的洗了一遍,林雨好像是终于活过来了一般。 “夫人知道你今儿手终于好了,点名想吃你做的水果芋圆羹呢!这段时间少了你的甜品,夫人直说不习惯呢!”含玉道。 “夫人这可是第一次指定要吃一样东西呢吧?” “可不是么?连我都嫉妒了呢!”含玉笑着。 做芋圆很简单,只要把南瓜等带颜色的东西蒸熟,揉到糯米粉里,再切成正方体的小丁,放到水里煮熟后过凉,再放到事先煮好的水果罐头汁里便可。 别院里有一些从南边采买过来的水果干,年前做成了一批罐头在陶罐里存着,这会儿正好用上。 夫人吃过之后,又让含玉过来表示了自己的满意,还说十五之前,林雨都可以好好养着,每天只做两道甜点便可。 景皓一直没回来,所以林雨的小厨房也比较清闲,只每日林珊做了吃的除去两人吃之外,再送一份给天狼就没事了。 林珊近来和林雨不亲了,只做好自己本分的事,并不时时呆在林雨身边。而林雨和她确实也没有太多的共同话题,所以两人也乐得互相自由。 景皓是正月十三晚上回来的,赶上这夜下着鹅毛大雪,出现在林雨房中的时候,就像是个雪人儿一般。 “怎么这大氅上都是雪?快脱下来抖一抖!”林雨正歪在小炕上看书,看见这样的景皓,赶忙开口道。 景皓笑着,走到林雨身边,刚抬手要解带子,忽然狡黠地一笑,把大氅一抖,立刻落了林雨满脸的水珠。 林雨有些好笑,这小子真是童心未泯。 见林雨也不生气,景皓觉得有些悻悻地,不过还是乖乖脱下了大氅,扔到了旁边的炕上。 “多日不见,可有想我?”景皓双眸奕奕的,忍不住把脸往林雨这边贴来。 “噗!”林雨忍不住大笑起来。 “你——你笑什么——”景皓的身子尴尬地顿在那里,他刚刚很深情的好不好,他想过说这句话,林雨要么羞赧、要么坦然、要么生气,却没想到林雨会一个忍不住,笑得这么大声!他这句话很好笑吗? 林雨忍了忍,可还是想笑,于是又笑起来,再见景皓的脸从期待、变成尴尬、又变木然、再变生气,林雨知道她再笑下去,这小子一定会立刻发飙的,于是强忍住了笑声,可再看向他时,还是忍不住想笑,赶紧用手捂上了自己的嘴巴。(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三章 变声 景皓确实尴尬到了,他摸摸自己的脸,应该没粘上什么东西吧?再看看自己身上,也没有什么滑稽的地方啊!林雨为什么看着他就忍不住发笑呢?而且一看她就是忍得特别辛苦,最后甚至都把嘴巴捂上了,憋得双颊都红润起来。 “你笑什么?”景皓终于忍不住了,阴恻恻地问道,他已经被林雨笑得发毛了,只能用这样的声音找回自己的气场。 林雨本来就忍得辛苦了,再听到景皓这句,又忍不住大笑起来。 景皓郁闷了,才十天不见而已,她要不要一来就把自己笑成这样! 景皓刚要发飙,才刚张开嘴,林雨便道:“你先别说话,你说话我就想笑。” 景皓此时的脸都可以用锅底形容了,他自觉自己一切安好,怎么会被林雨笑成这个样子? 终于,林雨笑够了,景皓也忍无可忍了。 “你到底在笑我什么?” 景皓这句话说的低沉,倒是正常了许多,林雨也终于不笑了,道:“你变声了!” “变声?”景皓疑惑道,“什么变声?” “你没觉得你最近说话和以前不一样了吗?”林雨笑着问道。 “没啊!”景皓自然道,随即又想起来什么,道,“我近日舟车劳顿,有些上火,嗓子好像有些哑了?哑了嗓子而已!你说有什么好笑的?”景皓郁闷道。 “你这不是上火嗓子哑了,而是你长大了,进入了变声期!” “变声期?” “是啊!男孩、女孩都有变声期的,经过了变声期,声音就会从原来的稚嫩。变到成熟。但是变声的时间会持续一年左右,变声期间,男孩一般都会像你这样,变得有些公鸭嗓。”林雨解释道。 “啊?那我这要多久?一年?!”景皓问道,他以为是上火,喝点败火的茶汤就可以了啊! “是啊!一般都是一年。但是变声前期的时候是不太明显的,所以之前咱们两个天天见面。我也不觉得你在变声。如今你可能是到了变声的中期。这会儿你的嗓子就开始哑了,大概再过一段时间,会变得更哑。甚至说话的时候我们都听不清你说的是什么。” “啊?怎么会这样!”景皓一时间难以接受,不由提高了声调,可是因为音高,他一下破了嗓。又惹得林雨笑了出来。 景皓顿时臊得双颊通红,他觉得自己太狼狈了。嗓子变成了这样不说,接下来还会越来越糟糕,关键,他这么狼狈的一面。竟然被林雨看到了! 想到这里,景皓简直快哭了出来,一把抓起旁边的大氅。就要离开。 林雨见给景皓真的惹生气了,也止住了笑。赶快去拉景皓。 可是景皓正羞恼着,林雨怎么抓得住?眼见他就要挣脱走了,林雨叫道:“哎呀,我的手!” 林雨这一叫,终于给景皓叫回了神儿,赶紧转过来,急道:“我又弄痛你的手了?” 林雨刚刚只是急中生智地叫了一声,没想到果然管用。刚刚自己太不对了,要是把景皓气走了,没准儿这小子以后都会对变声这事儿自卑。所以,自己惹的祸,还是要自己给平了。 “还好、还好。”林雨赶快轻轻揉了一下手腕,道。 景皓也忘了生气了,直道:“都怪我不好,本来就是想要来看看你好些没有,却又把你弄疼了。” “我好了,没事了。刚刚只是你走得太快,我着急而已。” “我——”景皓想说话,可是一想到自己的嗓子,又觉得尴尬,便停了下来。 林雨正色道:“其实谁都要经历变声期的,变声之后,你就不是小孩子了,变成男人。说话不再雌雄莫辨,女的声音会变得尖细,男的会变得低沉。等到变声结束了,就不会再哑着嗓子了,到时候你的脖子这里会长一个喉结,就像许多男人一样。” “可是,我的嗓子——”景皓有些难过。 “谁都会经历这个时期。但是,这个时期你不能过度使用你的嗓子,尤其是要尽力避免大声说话或喊叫。如果用嗓过度了,你的声带,就是说话时脖子这里震动的地方,就会受伤,这样就对以后说话有影响了。但是只要注意些,这个时间会很平稳的过去的。”林雨边说边做动作给景皓解释。 “真的没事?”景皓听得有些担心。 “当然没事了!你看你身边的男人,有几个是哑嗓子的?”林雨给他打气。 景皓仔细回想了一下,好像确实没有谁是公鸭嗓,这才略微放心起来。 “再变声期的时候,你要注意,不要吃太刺激性的东西,酸的、辣的,都要尽量避免,现在天还有些冷,不要冻到脖子,睡眠充足,不喝太烫或太凉的水,少吃果仁类坚硬的东西,保证你以后会有充满磁性的好声音的!”林雨道,“以后我多给你炖点猪蹄,做点猪肝、豆腐吃,一定给你养好!” “那就好!”景皓终于松了口气。 见景皓放心了,林雨这才道:“好了,没事儿,别紧张。对了,你刚回来,可去看夫人了?” “没有。回来的时候母亲已经睡下了,我就没去扰她。时辰不早了,你也睡吧!”景皓道。 “嗯!你也要早睡,睡眠充足对嗓子才能好哦!”林雨微笑道。 “嗯!” 正月十四,整个别院都被装扮得喜气洋洋。因为如今林雨城中的屋子里原房主还在,所以林雨特意请示,挪了假期,原本应该十五的假期挪到了十六,这样她十六那天在原房主搬走后,她也可以带着大家好好收拾收拾。 这日,林雨做了麻球和糖水山楂,前者味香,后者解腻。 当林雨送到主院的时候,发现含玉正和含卉在一起唉声叹气。 含卉也是夫人的贴身丫鬟之一,含玉负责饮食,含卉负责起居。 “这大过节的,你们怎么满目愁苦的样子?”林雨问道。 “明天元宵节了,夫人按例要去花园赏灯的。可是她这一年身体愈发不好,尤其是这冬日,在屋里呆着倒没什么,可若在晚上出去,天冷,夫人吸入凉气就会病得愈发严重。但是赏灯是夫人这么多年保留下来的习俗,若是不去,她心里还难过。我们倒不怕照顾夫人辛苦,可就怕她病的严重了,自己难过。”含玉道。(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四章 口罩 “是啊!往年也是这样,每每出去赏灯,回来后身体就愈发不好。可咱们也只能尽量去给夫人保暖,但每次的效果并不理想。”含卉愁道。 人人都会有点小执念,不知道这十五赏灯,对夫人又是个什么样的坚持。前主之前在宫里的时候,似乎跟着姜美人去赏过两次灯。京里这时候都已经不太冷了,冰也存不住。所以都是工匠们事先在冰窖里储存的冰块,等到过了初十才开始雕琢,这样才能完好地保存到十五这天。而到了十五的时候,所有的皇亲国戚也会进宫夜宴,之后再到御花园赏灯,端的热闹无比。而青田雅居的冰灯,是林雨来之前就有的,但是因为夜晚寒凉,林雨只在那次去大厨房吃饭时见过一次,匆匆一瞥而已,倒是没仔细看过。 林雨一直猜测夫人是京城人士,若是爱好冰灯,莫非也是与皇宫有着关联? 夫人有哮喘,冬日里当然最好避免外出。可为了看灯,宁愿自己身体受损,想来必是怀念故土吧。 “其实按说夫人的哮症确实不应该过多地接触冷空气,但是呢,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也是对身体好的。只要防护得当,这也没什么难的。”林雨道。 “林姐姐有办法?”含卉激动地站起身来。 “你们试没试过给夫人的脸上戴上巾帕?”林雨道。 “试过了,可是巾帕太轻薄,根本没什么作用。而且巾帕被冷风一吹,贴在皮肤上,倒让夫人难受。” “那口罩呢?” “口罩?那是什么东西?”含卉问道。 “就是用像是纱布那样的棉布,缝起来。然后把嘴巴罩住的。”林雨比划道。 “这样的东西确实好用?林姐姐可曾见过有人戴着?”含卉激动道。 林雨道:“是啊!以前我认识的一个人也是哮症,冬日里不得不在外面,所以,他就会戴上这样的口罩,出去走很久都没问题。” “那太好了!林姐姐可会做?” 林雨有些不好意思,道:“会是会,但是我针线特别不好。所以缝得也不会好看。不过我倒是可以告诉你怎么缝。” “太好了!林姐姐。你能来我屋子里教我做吗?”含卉充满了期待。 “当然可以啦!我也不希望夫人因为赏灯病倒嘛。” “那你们先去做着,我去伺候夫人吃完东西,再过去找你们!”含玉知道有了办法。也十分开心。 含玉和含卉的屋子与天狼如今住着的屋子是一样的格局。都是入门是一个客厅,两边是二人的卧室。 含卉照林雨的吩咐找了许多细棉和轻纱,然后又按照林雨的指导,认真铰起布料来。 铰好了布料。含玉也回来了,又跟着含卉一起做。 口罩的做法再简单不过。林雨给含卉说明白了,她几下就做出一个来。 林雨把口罩拿起来,把口罩的两个带子挂到了耳朵上。 “这就是口罩啦!” “哎呀,可是这样好难看啊!夫人怎么戴得出去?”含卉道。 “所以让你拿了轻纱过来啊!”林雨把口罩摘下。道,“你把轻纱做一个花样儿,然后缝在口罩上。这样,外人看来。夫人不过是戴了面纱而已!” “哦!林姐姐真是聪明!”于是,含卉又照着林雨的方法,把轻纱缝在口罩上。 林雨再次把口罩戴起来。 “这样,耳边的头发或者帽子就会把耳朵挡住,大家也看不到两边的带子了!” “哦!可是,这个真的对夫人的病症有好处吗?” “你戴着出去走一圈试试!”说着,林雨把口罩递给了含卉。 含卉戴着口罩出去走了一会儿,果然吸入口鼻中的空气不那么寒凉了。 “这个比我们之前的都好!”含卉激动道。 “但是,这东西有一样,就是再给夫人戴之前,最好高温杀菌。”看二人不懂,林雨又道,“就是清洗它的时候,要当作贴身的肚兜那样去呵护。因为夫人是哮症,所以必须干净,洗好之后,把它上锅蒸一蒸,然后再放在外面,让太阳晒干。都说‘病从口入’,所以贴近嘴巴的东西一定要特别干净才行。” “哦!原本以为林姐姐只在做吃食上有讲究,没想到在衣饰方面也有研究。”含卉赞叹。 “一事精,百事通嘛。而且,这口罩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不管春夏秋冬都可以戴着。惯常里咱们用的面巾,虽遮挡了口鼻,可是下颚还宽松着,这样还是难免吸入花粉、柳絮等东西。可是口罩就不一样了,它能把下颚全部兜住。咱们现在做的是八层棉的,这样的厚度,目前来说就绝对够用了,如果是三九天,也可以做到十二层。同样,随着天气转暖,口罩也可以逐层递减,到了草长莺飞的春日,三层的口罩就够了。而夏季,只有一层,加上外面的轻纱,也足够用了!”林雨道。 “太好了!那夫人以后无论什么时节,就都可以出门了!”含玉和含卉激动得握住了对方的手。他们是真心关心夫人的,这样的忠心,让林雨很是感动。 “理论上来说,的确是这样。而且不光是夫人,咱们平常人也是可以戴的。尤其是冬季,人家都说‘腊七腊八、冻掉下巴’,要是有了口罩,又怎么会冻掉下巴?”林雨冲着二人眨眨眼睛。 “是啊!那咱们明晚赏灯,也都可以戴着口罩啦!”含玉道。 “对啊!要不然往年回来,脸蛋儿都冻得通红的,如今有了这个,可就不担心了!”含卉也十分高兴。 而林雨,自然也是高兴。因为她忽然想到,这也是一个赚钱的买卖。只可惜,她发现的有些晚了,如果早一些,像是毛毡那样,早就可以赚到更多的钱了。 但是,口罩这东西,到什么时候,都是一竿子买卖,因为实在是简单易学,别人随便一家裁缝铺子拆开看看,第二日就能做出比自己更加物美价廉的口罩来。既然是一竿子买卖,那也就无所谓何时来做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五章 十五 含玉和含卉都是一等丫鬟,都是管着事儿的,所以不用时时刻刻在夫人面前候着。她俩这会儿学会了做口罩,正新鲜着,除了给夫人做了七种颜色的口罩之外,每人还给自己做了两个,当然,也给又荷和林雨每人两个。 转眼就到了正月十五,中午的时候,含卉就把洗得干干净净的口罩送到了夫人跟前,又说了戴口罩的诸多好处。 夫人久病缠身,不得不终日在屋里呆着,如今听含卉说的好,当然也想试试。可她到底忍住了,就怕这会儿出去,一个不注意,晚上就出不去了。可还是让含卉把放着口罩的托盘拿到自己面前,没一会儿就要看一眼,充满了期待。 元宵佳节,自然少不了吃元宵。 元宵是要提前做好了五仁馅料,切成小块,放到铺满厚厚的糯米粉的笸箩里面,再晃动笸箩,让馅料来回滚动,所以也叫“滚”元宵。元宵一般是用猪油和馅儿,所以是荤食。吃法上,以煮、蒸、炸为主。 在现代的时候,元宵节的元宵已经很少有卖的了,人们习惯了吃汤圆。 汤圆和元宵不同,元宵是“滚”的,而汤圆是“包”的。 和好的糯米粉搓成圆球,用拇指一按,就成了一个小小的容器,这时候把馅料放进去,再封口、搓圆就可以了。 林雨准备了四种汤圆,分黄白两色,黑芝麻、豆沙两种馅儿。 汤圆主要是水煮,煮完的汤圆口感细嫩顺滑、甜香软糯,比传统的元宵更受大家欢迎。一时间,大家费力滚好的元宵。竟然无人问津,都吃起了汤圆来。 晚间,月亮冉冉升起,借由着月光,大伙儿也不打灯笼,就往花园走去。 夜晚的冰雕中被点了罩着各种颜色灯罩的蜡烛,看起来端的是晶莹剔透、色彩丰富。 十二生肖、嫦娥奔月、二龙戏珠等冰雕千姿百态、巧夺天工。 而花园中。以夫人为首。其下又荷、含玉、含卉和林雨都戴着与自己衣裳颜色十分相称的口罩,外面轻纱随风浮动,十分漂亮。 在花园转了一圈。赏完了灯,夫人有些意犹未尽,还多停留了一会儿,让众人十分惊讶。 赏灯之后。含玉把林雨带到了夫人的屋子。 “原不敢对你的这个口罩报有太大希望,可是今夜出去。竟一点事情都没有。往年的辛苦,今年终于不用再体会了,这都是你的功劳!”夫人很高兴,连双颊都显得十分红润。 “夫人过奖了。我只是提供了方法,制作上,都是含卉和含玉做的。我一点都帮不上忙。”林雨也不贪功,认真地答道。 “你啊。不愧是从京里回来的,这脑子里的想法就是多!就说今日这汤圆吧,口感上不知道比元宵好了多少!惯常里我最厌烦吃元宵的,太干不说,连馅料都是几十年不变的。今儿这汤圆倒好,尤其是黑芝麻馅儿的,当真让人吃得口颊生香!你啊,真是心灵手巧!” “夫人过誉了!” “这话啊,你也是当得!我自己都觉得,这是我离家这么多年,过得最开心的一个元宵节了!”说着,示意含卉拿过来一个托盘,上面放得是一整套的黄金头面。 “夫人,这太贵重了,奴婢当不得啊!”林雨慌忙道,一口吃的、一个口罩而已,这一套黄金头面,该值多少钱啊!她奋斗多少年才能赚这么一套啊! “千金难买心头好,你今天这两样东西,给了我这十几年最美好的一次元宵佳节,这十几年的光景,又岂是这一套头面可以衡量的?所以我说当得!” “林姑娘,这是夫人的一片心意!”含卉道。 “那恭敬不如从命了,多谢夫人!”林雨福礼谢恩。 “听说你明儿要回厉云城里搬家,若是忙不过来,晚上就在家里住着吧,后日午间回来也是一样的。” “多谢夫人!其实,前些日子因为手坏了,没少得到夫人的照拂,一直未能来给夫人谢恩,如今又得夫人照顾,奴婢当真不知要如何感谢夫人了!” “若想感谢我,以后就多做些京城的美食,也就成了!”夫人笑笑,道,“夜深了,你也回去休息吧!” “是!夫人晚安,奴婢告退。” 捧着夫人赏的这套头面,林雨觉得沉甸甸的。夫人当是京城人士无疑,她一直以为自己做的吃食是京中如今流行的,把这美食当成寄托。可是,只有自己知道,这些吃的,哪里是什么京中美食,其实是现代美食啊! 林雨觉得,她受雇在这里做些简单的小点心,双方一买一卖,十分公平。若是对方吃好了,打赏一些,那也实属正常。可日积月累,夫人寄托在食物里的这种思乡之情累积到了如今的程度,大到赏了她这么贵重的一套首饰,她就受不起了。她这头面拿得有些羞愧! 她不喜欢欠别人的,可夫人的思乡之情就像是一笔“情债”,让林雨觉得有些负累。要用什么方法去还呢? 忽然,林雨想到了一样东西! 夫人哮喘,这病就是放到现代也是没法治好的,而且死亡率还很高。可是,这病可以调理,延缓发病的周期。她记得大家常说,“泡温泉、治百病”。想来哮喘的人泡温泉应当也是对身体极好的。 她知道厉云有一处温泉,那是她还住在大全家的时候,有一次大全捉了蛇,说是天冷了,蛇都进洞了,唯有热泉一带还有蛇出没,而这蛇就是在热泉附近捉到的。 听大全的意思,那热泉地处偏僻,知道的人不多,尚未被开发。当时大全说者无心,她听者有意。她当时就想着,等自己赚够了钱,一定要把那里开发出来,然后和心爱之人在那里盖一处世外桃源,与之长命百岁、共度余生。 “繁华尽处,寻一无人山谷,建一木制小屋,铺一青石小路,与尔晨钟暮鼓、安之若素。”这是现代时,她就有的梦想。可如今,她要不要用这个梦去偿还夫人的这笔人情债呢?(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六章 新家 正月十六,一大早,林雨便收拾好了行装。吃过早饭,就乘着马车往厉云城里去。 到了二道街的新宅,门口整齐排列十辆大车,工人们正热火朝天地往车上搬着东西。 “大妹,你回来了!”大全迎上来,又见景皓也下了车,便也招呼道:“景少爷!” 景皓点了点头。 林雨道:“嗯!大哥,他们搬得怎么样了?” “差不多了!他们好些家具都是不要的,只把木箱拉走。就是生活用品和粮食多了些,这些东西路上也都用得着的,不能不带着,收拾起来就难免琐碎着。不过我看他们的样子,不到午时,大约就收拾完了。听他们说话的意思,要赶在午时前出发,好在晚饭时分赶到禹州城的。” “哦!对了大哥,你有没有数他们一共多少口锅啊?他们搬走了,咱们锅要重新买。” “看了,一共是六口大锅、两口小锅。”大全答道。 “成,那你先在这里盯着,我出去买锅!”林雨刚想问景皓是在这里呆着还是跟自己去买锅,景皓就转身上了马车。林雨笑笑,就也跟着上去。 定了锅、锅盖,又要买许多的碗碟瓢盆,这一套下来,又花了二十多两银子。 林雨数了数钱袋,只剩下一点点了。本来还想着做些口罩来卖,如今掂量掂量自己的钱袋,也只能作罢了。 “可是缺钱?”景皓看着林雨反复掂量钱袋的样子,问道。 “是啊!钱嘛,怎么用都是不够的。”林雨撇撇嘴,答道。 “我有啊,可以从我这里拿!”景皓的眼睛亮晶晶的。 林雨瞥了一眼他。道:“我不喜欢背着债。” “我母亲不是赏你好多东西的吗?”景皓问道。 “你也说了是‘东西’嘛!那些东西都很好,看着就很贵的,我怎么可能因为用钱就拿那些东西去典当呢?何况,你们也不会希望,自己用过的东西被人家典当了吧?” “也是!”景皓点点头,“那不如这样,你把东西典当给我。然后有钱之后。你再赎回去!如何?” “这也行?”林雨不禁张大了嘴巴。 “这有什么不行的?你不说、我不说,母亲也不会知道!而且你也应该知道,我房里的东西。除非我想,否则谁也不能拿出去一样儿!你就放心吧!” 林雨想了想,这当真是没钱不能成事了!口罩因为已经研制出来了,就要争分夺秒地去做。否则。虽然这东西是别院里的,可是别院里的人难免出来采买。万一被有心人看到了,那自己就失了先机了! “成!那你先借我十两银子,待我发两个月的工钱,就都还给你!然后、我、我把这玉抵给你!”说着。林雨就把过年时景皓送给她的玉递到他面前。 “这东西你怎么能押!”景皓不由拔高了声音,一下子没调整好,又破了音。急忙慌乱的揉了揉自己的嗓子,生怕把自己娇嫩的声带喊破了。 “怎么不行?那我身上没带别的东西。就这个了!”林雨也学着景皓当初的样子,耍起了无赖。 “反正就是不行,你要是用玉抵押,我就在这玉上刻你的名字!” 论起耍无赖,林雨当真是赖不过景皓,只得泄气道:“那我不抵押了!” “那怎么成?!”景皓急道,随即微微一笑,把林雨头上唯一一根银簪拔了下来。 “你不是还有这个吗?用这个抵!”景皓笑道。 “你!”林雨实在是拿他没办法了,便道:“这簪子也就几两银子,贷不出来十两!” “我说值就值!”说着,景皓用钥匙打开了座位旁的一个小抽屉,把银簪放在里面,又从中拿了四锭五两的银元宝给了她。 林雨坐了这么多次马车,还是第一次知道车里的抽屉竟然放着银钱!有钱人真是——林雨的嘴不自觉抽了抽。 有了这十两银子,林雨去买了一些上好的纱布、棉布、细线、轻纱等东西。今日搬家,林雪、李月灵他们必然都在的,所以拿回去让他们记件着做,应该没几日就能做好了。 到了家门口,正好最后一辆大车也出发了,林雨下了车,这座宅子,如今就是属于她的了! 人多力量大,除了李金花和李父、李母如今在摊位上,其余人都在这里,就连栾凤和她的女儿姜清池也在。大伙儿拿着扫帚、抹布,开始清扫起整个宅子。过了未时,也就收拾得差不多了。 “还好他们的柜子都没拿走,给咱们省了不少家具,很多东西都可以直接用了。”大全道。 “嗯!”林雨笑着应道。 打扫完屋子,就要分房间住了。 东边的房子格局具有典型的北方特点,每两间房一个门,进屋是厨房,左右两边是卧室。如今家里人少,考虑到取暖的问题,所以林雨把所有人都集中到一个房子里,左边的屋子住男人,右边的屋子住女人。因为是南北炕,所以两边都宽松得很。 正北的屋子有点京中房子的式样,正中是一个客厅,左边是书房,右边是卧室。北屋靠近东屋那边,有一间房大小的两间屋子,一间是大厨房,一间是库房。 因为是搬来的第一天,林雨招呼着所有人一起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今儿也属于正式的乔迁之喜,所以今天来的人也都带了贺礼过来。 林雨平时待大家很好,所以,再不济的,也都给带来了十斤的猪肉。就连二奎家,也给林雨送了两只母鸡。 晚饭做得十分丰盛,李金花、李母、李月灵都是手巧之人,再加上栾凤母女和林雪打下手,竟然和过年一样,一共做出了十二道菜。 晚饭十分,少不了一阵子的推杯换盏,吃得十分开心。 大家伙儿情绪高昂,因为上次被天狼喝多了,这次他没过来,本想撺掇着让景皓喝的,可林雨说他最近在变嗓不能碰酒,大伙这才作罢。 吃完饭,景皓和天星走了,大家伙儿也都忙的差不多了,就各自回了屋子。 林雨的大屋烧得暖暖的,被大家伙儿擦得锃亮。虽然刚刚入住,还没什么摆设,但仍是给了林雨十分安定的感觉。毕竟,这是真正只属于她的房子。(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七章 针线 刚觉得屋里太空,林雨忽然注意到炕上放着许多布料,正是自己白天买的,准备做口罩的。 此时大家累了一天,正累着,而明天早上自己还要回别院,怕是没有时间再交待这些事情了。 正犹豫着,外面有人敲起门来。 “进来吧!”林雨道。 然后就见栾凤和她女儿打帘子走了进来。 “东家。”栾凤和女儿给林雨行了礼。 “姜嫂子不必客气,这时候过来,可是有事?” “东家,”栾凤的手缩了缩,道,“今儿东家正式搬家,我之前我没什么准备,怪不好意思的。”说着,把手里的一个帕子拿了出来,放到了林雨面前,一点一点揭开,是四块精致的桂花糖糕。“这个,是我们的一点心意,还请东家不要嫌弃。” 林雨抬头看了看栾凤,她的身材削瘦,瓜子脸,长得不是很漂亮,皮肤也被寒风吹得有些皲裂。她穿着前几天刚见面时的那套蓝黑色短袄,虽然颜色是很禁模糊,但仍能看出来是比较整洁的。她似乎有些紧张,双手不住地抓着衣裳下摆。她身边站着她的女儿姜清池,身量上完全继承了栾凤,但是她明眸朱唇,确是块美人坯子。她亦是瑟缩地站在栾凤的斜后方,有些紧张。 “刚刚吃饭的时候清池早早地出去了,是为了买糖糕吧?”林雨问道。 “这个、”栾凤有些尴尬。 “这四块糖糕,在陈记的品味斋里,最少也要卖到二三十文钱吧?这礼也太重了些。” “东家——” “其实,这桂花糖糕也不难做,只因为咱们北方不产桂花。所以南方遍地都是的桂花,到了咱们这里,都成了有价的东西。你们初来,并不知道我过去也是做过糕点的,下次莫再花这冤枉钱了。” 见栾凤比刚刚更加不好意思了,林雨又道:“我这么说,不是因为你们送的东西我瞧不上。反倒是因为我感动。金花说过你们日子过得紧巴。你们初来,就想着给我买东西贺喜,我还是很开心的。但是,下次就不要送了,我不讲究这些的。” 见林雨没有表现出嫌弃的样子,栾凤也放下了心。笑着道:“诶!东家,那您好好休息。我们这就回去了。” “嗯。”林雨想把那糖糕再用帕子包上,以后再吃,却不经意见到那整洁的棉帕上绣着一朵小花,花是很普通的野花样子。但是胜在绣得立整,毫不凌乱。 “等等!”林雨出言把栾凤母女叫住,问道:“这帕子是买的。还是你们自己绣的?” 栾凤以为林雨叫他们有什么事,没想到是这个。立刻笑着回道:“这是清池闲来没事儿的时候绣的。乡下丫头粗鄙的很,没学过绣花,就是自己胡乱捅了这么两针。” 林雨又细细看了一下,道:“我觉着不错啊!咱们都是乡下的,姜嫂子莫再说什么高贵、低贱的话了,咱们都是平等的。我只是觉得,清池丫头手挺巧的,咱这乡下也没几个人会绣花什么的,她能自己琢磨出来,也是不错的了。” 林雨叫住他们,不仅仅是因为这个手帕,而是姜清池会做针线这个事情!栾凤送给林雨四块糖糕,虽然不值多少钱,但是对她来说,这可是不小的一笔,她在这儿做工,因为带着一个不工作的姜清池,所以一天也才十文钱而已,她来干了这几天,工钱没拿到手,反倒要多掏出去二三十文钱给林雨送礼,这顶她三天的活儿就白干了。林雨有些过意不去,毕竟其他人送礼,是因为他们本身就是亲戚,又跟着自己干了这么久的活儿,而栾凤不是。 “清池可是喜好针线?”林雨问道。 姜清池忽闪了一下大眼睛,见到栾凤鼓励的眼神,这才开口道:“是的,一直就喜欢这些。” “她就喜欢没事儿缝缝补补的,这几年家里的衣袜,我做得少了,净是她来做的。”栾凤说道。 林雨点点头,从自己的手焐中,把自己的口罩拿了出来,递给了姜清池,道:“你看看,这东西你可能做?” 屋里灯光有些昏暗,姜清池眼神却很亮,只简单瞧了一眼,就自信道:“能做。” 林雨笑了笑,道:“这就好。我这段就想着要做点这个东西,清池要是能给我做的话,不仅以后的吃住都免费了,你每做出四个,我还给你一文钱。如何?” “真的?我也能赚钱?”姜清池有些不敢置信。 “当然了!”林雨笑道,当初林珊什么都不会的,她都能让她自食其力,何况姜清池这么聪明的小姑娘?“姜嫂子,麻烦你去把月灵叫过来,我有话要对她说。” “诶,好!” 没一会儿,栾凤就把李月灵叫了过来。 “大姐,您叫我什么事儿?”李月灵有些讨好地道。 “我这里想要出一批针线货,人手上还是有些不够,所以我想问问,你要不要在我这里做?”林雨道。 “大姐,您看您说的,您这边有事儿,我怎么能不来?您就说吧,让我做什么?” 李月灵这人心眼儿多,也会哄人。甭管她心里怎么想的,嘴上都不会直接说出来。 林雨笑了笑,左右这次的口罩不是什么能保密的东西,反正要是销路好了,以后裁缝铺子也会去做,她倒是不怕李月灵像上次的糕点一样,偷学了去。 林雨把口罩递给了李月灵,道:“就是这个东西,叫口罩。做起来很简单,就缝在一起,缝得结实、细致一些就行。这个东西要是快的话,一刻钟怎么也能做两三个。你在这里做,每四个口罩我付你一文钱的工钱,按件计费,如何?” 李月灵眼珠一转,立刻算出了这一天自己能赚得的钱,粗粗一算,比李母还多,立刻喜笑颜开,道:“大姐,你看你这话说的,咱们一家人,就不给钱,我也是得过来干的呀!” 林雨倒是想说她一句“那就不给你钱了”的话,但是和李月灵相处,还是账目清楚得好,免得日后再生麻烦。(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八章 生意 第二天一早,林雨把做口罩的东西都拿到了金花他们那屋,指导着李月灵做出了第一个口罩,让大家都从边儿上学着,若是摊位不忙的时候,随时有一个人回来,跟着李月灵一起做口罩。 随后吃完早饭,李母和栾凤去了摊位,金花则留在家,跟着林雨做糕点。 林雨身上钱不多了,所以她迫切需要再赚一些钱。所以,她决定教金花做几样简单的东西,在摊位上卖。 首先就是这油茶面,这东西又香又油,很符合北方人的饮食习惯,所以林雨决定用这个东西,先打开零售市场。 然后就是糖雪球和花生糖豆。如今街上有卖糖葫芦的,但是糖雪球在这里还是个稀罕物。食肆里有卖盐爆花生米的,但却没有这花生糖豆。这两个做法相似,一个会了,那个也就学会了。 林雨炒了将近五斤的油茶面,金花也试着炒了近两斤,效果还都不错。糖雪球和花生糖豆更是没有失败的道理,所以,不一会儿,三种东西就堆了许多。 “这些东西晾凉了之后,你就把他们都半斤半斤地装好,到时候在摊位上卖,油茶面半斤十五文钱,花生糖豆半斤十文钱,糖雪球半斤八文钱。糖雪球和花生糖豆可以试吃,但是油茶面就直接在摊位上卖。三文钱给冲一碗,相信有许多人喝过之后,就想买了。”林雨交待道。 “诶,行。”金花一边喝着林雨给冲的油茶面,一边应道。 “你平时做这几样东西的时候就来大厨房做,大厨房的钥匙除了我,就给你一把。他们谁也进不来。平时你们吃饭,就在你们那小厨房里就成。” “你就放心吧,这些东西我都给你保密着,不会轻易让别人学了去。”金花道。 “你给我管着家,我很放心。以后各项用度你就看着来。早晚做饭,你是轮班还是怎么样,你都计划着些。” “嗯。知道了。你在青田雅居里也要保重自己。下次要什么时候回来?” “我也说不好。总之是家里的事儿就拜托你了。我争取下次赶集之前回来,我看看要去集上卖口罩的。” 大约巳时二刻,景皓过来接林雨和太财了。 太财头年答应了要去景皓那里学武。还拜了景皓为师,昨天从家里来的时候,大全还是有些舍不得的,但是太财坚定着。他也不好再反对,只能给他收拾行装过来了。 如今孙氏有四个月了。这两天太福没过来,只专心在家照看着她。 太财一身墨蓝色的长袄,脚蹬黑色短靴,也是十分利落。 他第一次坐上了景皓的马车。觉得这马车里面,比外面看来,更是漂亮。 “师父。这车真好!我第一次坐马车!”太财清脆道。 “嗯。”景皓应着,却没什么笑意。他自打知道变声期不能过度用嗓。就愈发变得惜字如金起来,就连跟林雨的话都少了许多。话一少,人就不苟言笑,让太财觉得这个师父十分严酷。 “你叫什么名字?”在马车里净到太财连大气都不敢喘时,景皓终于开了口。 “林太财。” “要说,‘回师父,徒儿林太财’。”景皓纠正道。 “回师父,徒儿林太财。”太财有模有样地学道。 “嗯。”景皓满意地点点头,“回去之后,有人会教你规矩,教你读书,我也会教你习武。” “知道了,师父。”太财答得痛快。 景皓收徒弟一事,在别院里产生了不小的轰动,尤其这孩子还是林雨的亲侄儿,林雨的身份愈加水涨船高。 天狼看着太财的小身板,试了一试,叹了口气,道:“根基尚可吧。” 听着天狼的意思,林雨就知道太财根本就不是传说中很适合练武的身板,估计就像电视里的,刻苦地练了多年,最后不过是个二流打手而已。可是太财满心期待,自己又不好打击他。好在景皓也让人给他安排了读书的课程,让他不至于把学业也荒废了。 太财被安排到了景皓的院子里住着。他每天四个时辰读书、四个时辰练武、四个时辰休息,十分规律。而林雨也只能每日在早饭两顿饭的时候才能见到他。他倒是勤奋,人家都觉得他是靠着林雨进来,可看到他的努力,也渐渐闭了嘴。 因为他是景皓的徒弟,所以在别院里的地位也是颇高的,就连夫人也见了他一次,夸了他几句,还让他享受着和天狼一样的待遇。 景皓倒不是每天都教他,甚至天狼教的都比景皓教的时间长。但是可能是景皓一开始给了太财震慑,太财对他竟然比同样不苟言笑的天狼还要敬畏。 夫人因为有了口罩的关系,近来倒是时常能出来走动走动,出来晒晒太阳,整个儿也精神了许多,连府医都说,夫人的病渐渐好起来了。 夫人这一高兴,又要赏林雨东西。也不知道是景皓说的还是怎么的,夫人这次直接就赏的银子,二十两,让林雨兴奋不已。 当她拿着十两银子颠儿颠儿地去找景皓赎回自己的簪子时,又被告知,景皓出门了。 林雨皱皱眉头,心里也有些嘀咕起来:不知道景皓到底是做什么的,怎么三天两头的见不到人? 转眼就又要赶集了,景皓没在府里,天狼驾车送林雨回城。 自打林雨手好了,两人就没怎么接触过,即便住在同一个院里,在一个桌子上吃饭,可两人交流还是很少,几乎连眼神的交流都没有。 天狼扶着林雨上了马车,林雨轻声道了句:“谢谢。” “不必客气。” 这时候已是正月末了,后日二月二,龙抬头,是吃猪头肉的日子。 天气开始转暖,雪已经存不住了,别院里还好,外面同往城里的路上湿漉漉的,马车一过,就会飞溅起一串串化了的雪和水。 林雨今儿穿了一件樱草色的夹袄,斜里绣着一支嫩黄嫩黄的迎春花,正应着这早春的气息,看得人心里都暖洋洋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九章 红火 因为天儿好,林雨这次坐在了车前面,双腿一荡一荡的地,跟着马车的节奏。 “你——”行至半路,两人竟然同时开口。 “你先说!”林雨道。 “上次唐突了姑娘,真是对不起!”天狼道。 林雨看着天狼,他的眼神平淡又认真,身上散发出最自然不过的气息。一个男人,该认错时认错,至少能说明他心怀坦荡,不是吗? 可是,他心怀坦荡是一回事,自己每每想起来还是觉得尴尬。过往,她觉得自己来了这古代如果要嫁人,自己可以选择一个厚道的小鳏夫。诚然,天狼是不错的人选,即便有过未婚妻,但毕竟还没结婚。两人年岁相当,他不是下人,各方面条件也还不错。但是,事到临头,她觉得,她对天狼一切都衡量得很好,却忽略了天狼会在酒后对自己搂抱!就算他的怀抱让会给人一种安心的力量,但这并不代表自己喜欢还算陌生的他对自己搂抱! “以后不要那样了,毕竟我们不是很熟。” 天狼的眼睛终于聚焦到了林雨的脸上,盯着看了一会儿,才轻轻哼出一口气,道:“是啊!毕竟不是很熟。” 天狼这话说得感慨,虽然语气很轻,但像是很沧桑一般。林雨的心“咯噔”一下,一丝心悸稍纵即逝。 两人过了午时离开别院,到城里时也还不到未时。天狼把林雨送到了摊位上,林雨留他吃完晚饭再走,天狼拒绝了。 摊位上还是比较火爆的,来买东西的人络绎不绝,尤其是零售这块。糖雪球和花生糖豆大受人们欢迎。两样东西卖的稍微有些贵,但是因为禁拿,又快过二月二了,所以大人们还是会给小孩买的。而一个买卖的红火,也必然会带动其他的东西,因而摊位上吃东西的人亦是不少。 “小雨,你来了?”金花刚攥完一碗酸汤子。正洗着手。见林雨来了就打了招呼。 “嗯,卖得怎么样?” “好得不得了。这会儿我瞧着人少了,让李大娘回去和清池她们做口罩了。”金花笑着答道。“今儿咋这时候回来了?” “明儿赶集了。还是过了年的第一个集,我怎么也得回来看顾一下。我怕明早回来来不及,所以今天就会来了。”林雨道,“东西卖的怎么样?” “这糖雪球和花生糖豆。刚开始的时候,我一样做了五斤。结果根本不够卖。后来我又做八斤、做十斤,这四五天已经稳定在八斤左右了,所以我一天一样儿就做八斤。油茶面买的没这两种火,但是因为是顶饿的东西。也是不少人买,现在一天也能卖出去三四斤。” “看起来还不错。”林雨很高兴。那两样东西虽然卖的便宜,但是成本也是低。 “我这看你回来啊。我也放心了。要不然我还合计着,今天晚上要做一宿的吃食了呢!明儿赶集。我估摸着,除了油茶面,那两样,每样都得备二十斤才行。” “成!我一会儿多做一些,你这段太忙了!”林雨笑着应道。 “我就这么说一说,其实不累!”被林雨说完,金花反倒不好意思了。 “我知道你!”林雨拍了拍金花的肩膀,两个彼此信任的人,确实不用说太多。 在摊位上呆了一会儿,林雨便先回到了二道街的家中。 院子打扫得很干净,静悄悄的,只大伙儿住着那屋的烟囱悠然吐着白烟。 林雨打开门,道:“都在屋里吗?” “哟!是她大姐回来了!”李母一听见林雨的声音,立刻回应着,又赶快回身儿下炕。 林雨进了屋,见李母正穿鞋,李月灵和姜清池也都起了身,便道:“快都坐着吧,我就是过来瞧瞧。” “咋今天就回来了?”李母和之前的金花一样好奇。 “明儿要在集上卖口罩,我来看看你们做的怎么样了。”林雨微笑着回答。 “做出不少了呢,大姐!我们干活儿你就放心吧!”李月灵接道。 “嗯。”林雨坐在炕沿边儿,又往里挪了挪,顺手拿起一个姜清池做的口罩,看了看,道:“是不错,缝得很立整,针脚细密,里面也没有褶皱。” “是二婶教得好呢!”姜清池害羞地回答。 “那也得你有这个天分不是!”李月灵亦是笑着应道。 林雨抬眼看了一下,李月灵笑得也是很灿烂。她最甜,单看她想不想交这个人,若是想交,必然能给人家弄得服服帖帖的,就像这会儿对姜清池一样。 林雨倒不怕她耍心眼儿,她约莫着李月灵也是想在这儿积攒些人脉,到时候她人缘好,自己也不好不用她。 林雨又拿起一个李月灵做的口罩,反复看了看,道:“月灵到底是手巧,做出来的东西就是耐看。”林雨毫不吝啬地夸赞道,确实她做的东西不说和现代时机器缝制得一样吧,可也差不多了。 “这口罩你们一共做了多少了?”林雨问道。 “我做了大约七百五十个。”李月灵答道。 “我差不多做了六百个。”姜清池道。 “我这边少点,一共也就二百多。”李母道。 林雨一算,这也差不多一千五百个了,便道:“行,那咱就做这些,一会儿你们数数仔细,看自己到底做了多少,咱们都休息休息,明儿就去集上卖口罩。” 林雨说完,几人就在炕上数了起来,果然和她们报上来的数差不多。林雨让李母这里捡出来一些,剩下的留下了正好一千五的数量,赶集的时候卖。 “咱们自己留的这些,你们一个人拣一个自己喜欢的,明天戴着,咱们给自己做招牌!” “我看成!”李母笑道。 大伙儿把东西都归置好了,也差不多到了申时了。 李母正张罗着要去做饭,就见老三赶着车,拉着李友峰一家、二奎一家和大全过来了,满满当当地一打车子人。 “今儿你们是说好了还是咋的?怎么都一起过来了?”李母惊讶道。 “可不就说好呢嘛,我让三个今儿去接我,我要过来卖鞋。然后大哥也说要来卖肉干,就接了大哥。赶巧儿二奎说孩子都想月灵了,我们就一起过来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章 大卖 林雨看大伙儿这个时间风风火火的都来了,肯定是还没吃上饭,尤其是李友峰他们家远,更是不可能吃了饭的。 想到这里,林雨就转头笑着对李母道:“上次大伙儿买的猪肉可还有剩?现在外面存不住东西了,别放外边放坏了,正好今天人齐,咱就都给它包了饺子得了!咱们人多,包得也快!” 一听要包饺子,大伙儿更是高兴,一时间剁馅儿的、和面儿的,忙得不亦乐乎。 吃完了饺子,林雨和金花又忙活起做油茶面等吃食,虽说两个人分工合作快了不少,但全都做完的时候,也近了戌时了。而林雨又把做糕点的材料备好,忙完的时候已经要半夜了。 第二天早上刚刚鸡啼,林雨就又起身做各种糕点,直忙活到天蒙蒙亮,糕点才陆续出锅。 林雨给所有大人,一人发了一个口罩。 女人的外面是灵动的各色轻纱,男人的则是蓝、黑亮色,缝得紧紧地,不似女款的那般飘逸。 “大妹,这东西可有点捂得慌啊!”大全刚刚戴上,就说道。 “你适应一会儿就好了!”林雨笑着答道。 这会儿天刚蒙蒙亮,大全带着出去走了一圈儿,回来道:“这东西可是奇了,整张脸都热乎乎的,再不用冻嘴巴子了!” “你们上山的时候带着这东西,不是正好么?”林雨道。 “可不是么!这下就不用跑得浑身冒汗,还冻脸了!”大全十分喜欢这个口罩,“大妹,你这个咋卖的?我们一起上山的,都该弄个这东西戴着!这会儿山上的动物过了一冬。土腥味儿最轻的时候,最是好吃!而且也好猎!” “用的都是好料,所以两文钱一个!” “我瞧着这东西稀罕,早晚出门的时候戴着也不错,两文钱还是很合理的!”李友峰道。 “嗯。”林雨点点头,开始分配今天的任务。 “金花、栾凤和李大娘还是在摊位上,今儿吃饭的人多。你们那离不了人。友峰和月灵卖鞋。如今要换季了,鞋子也能好卖一些。大哥自己卖肉干,就说是正宗的草原肉干。可以让大家试吃!三哥和清池卖口罩,到时候我跟你们一起。剩下二奎和小雪在那卖吃的,糖雪球、花生糖豆和油茶面都是半斤一包装好的,只要按价钱卖就可以。糕点也都是老价钱,这些东西都可以试吃。至于几个孩子。你们就一人拿一包好吃的,在街上看到哪个小朋友你们喜欢,就送给他一粒,你们也可以不停地吃。不过。如果有人问你们东西在哪儿买的,你们就要把人拉到你们爹和娘这边,知道了吗?” “知道了——”除了二奎家的小忠军反应慢了些。其他的小孩异口同声地答道。 吃过了早饭,林雨让男人们把家里的桌子搬上车。毕竟这么多东西要卖,而且还多是吃的,没个摆放的地方是不行的。 待辰时开集,林雨这一大群人拿着各式各样的东西要卖,本来就惹人注目了,再加上大伙儿都带着口罩,更是吸引了所有集上商家的注意。 “你、是大全吧?”戚万里走到大全身边,试探着问道。 “是啊!老戚,你认不出我了?”大全笑道。 “哎哟!可不就有点认不出来么!这咋还给脸捂上了?”戚万里也有些好笑,大全这装束着实有点让人不敢认。 大伙儿本就对他们充满好奇,这会儿见戚万里上来问,大伙儿都竖起耳朵听着。 “我戴这个东西啊,叫口罩!”说话有些不方便,大全把口罩摘下来一面,另一边还挂在耳朵上。“这东西啊,冬天带着最好!我大妹看我上山打猎辛苦,特意给我做的,我戴着好,这不,就让她多做一些拿集上卖!我跟你说,戴这东西,一点儿都不冻脸!人家说‘三九天,冻下巴’,我这一冬,可是一点儿都没冻着!” 大全不太爱说话,这冷不丁一口条溜起来,林雨都不禁侧目。但是这东西就跟说相声一样,有逗哏的,就得有捧人的。难得大全这么能说,戚万里就跟老油条似的,立马会意,也跟着配合起来。这两人,笨嘴拙舌的在那滔滔不绝,能说会道的在那哼哈应着,完全吸引了集上所有人的目光。好些人连自己的摊位都没来得及摆,就过来看他俩说话。 “这东西这么神奇?”戚万里接道。 “可不么,你看你,就咱这关系我还能忽悠你是咋地。我找我大妹拿一个给你戴!我跟你说,今儿天一下子这么冷,咱在这集上呆着,要是能有个口罩护脸,人也暖和些不是!”说着,大全就给戚万里拿了一个黑纱的口罩。 戚万里刚戴,也说有些憋得慌。大全就道:“你等一会儿适应了就知道好了!我们上山跑的时候都戴着呢!” 过了会儿,戚万里果然说暖和又透气了,大伙儿就都围过来开始打听着这口罩的价钱了。集上还没几个人的时候,摊主们倒先一人配置了一个口罩。 待到是巳时集上人多的时候,这一水儿的口罩更引起了百姓的好奇,再加上男款的稳重、女款的娇艳,充满了神秘感不说,价钱还只有两文。于是,大家纷纷掏钱,你一个、我两个、我给亲戚再捎几个,口罩的摊子丝毫不比当初卖毡子鞋的时候差,好几次都到了人挤人的地步。 那边,吃食的摊位上也是很火爆。小孩子不懂大人为什么一直去抢口罩,反倒是对李清他们吃的各种吃的充满了兴趣。李清他们也大方,围在他们身边的孩子,每一个他都肯发给他们一个糖豆或者雪丽球。给完一次,若是有人再要,他就不给了,说是家里卖的,要是都送人了,娘就会打屁股了。 吃不到也罢了,可刚吃完,知道了滋味,再吃不到就难免抓耳挠腮起来,直拽着正买口罩的家长去给他们买糖豆吃。有了李清他们做宣传,果然吃食的摊位上也多了许多人。不光是买给馋嘴的孩子,还要把这稀罕的东西,买些给家里的老人。(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一章 散集 卖鞋的摊位也同样火爆,李月灵能说会道,本来妇道人家忽然间放到了集上,这么多人,她也难免紧张。可是有了口罩,大伙儿也看不清她的容貌,她反倒胆子大了起来,滔滔不绝地给人家讲着这鞋子的优点,鞋子自然是一双接着一双的卖。 林雨对她倒是颇刮目相看,人的缺点,有时候换个角度、换个立场,反倒成了优点。 李月灵心眼儿多,爱算计人、擅揣摩人,到了这集上,反倒成为最长袖善舞的一个。林雨笑笑,原来李月灵这么有公关的才能。 大全的牛肉干是这些东西里比较贵的一个了,但因为打着“正宗草原风味”的牌子,也得到了许多人的青睐。尤其是厉云地处边陲,来往的有许多北狄商人,有些吃的好的,就几斤几斤的买,也算解自己的思乡之苦。 买到东西的大家还都问着,若不是赶集,能否买到这些东西,大家就都答道:“平时就去集市口的酸汤子摊位买。” 这一上午,就像是打仗一般,用老三的话说,从大人到小孩,全都忙得“脚后跟打后脑勺”了。而且天公作美,这两天本来天天化雪,今儿反倒是刮了北风,呼号着冷飕飕的,所以口罩都所剩无几了。 “这口罩可真好卖!接下来咱们还卖?”收摊的时候,李月灵问道。 “以后都不卖了。” “啥?”所有人都惊大了眼睛。这么赚钱的买卖,怎么就不做了? “这东西好做,今儿大伙儿是买个稀罕而已。到时候谁都可以买点纱布、棉布来做,还用得着来我们这儿买?而且那些布匹行都有自己的裁缝师傅、学徒,人家闲来无事自己做一做。成本比咱们低多了。再则,天儿一天比一天暖了,普通人平时也用不上这个了。我敢打赌,等到今秋天冷的时候,肯定到处都有卖口罩的了!做口罩不比做鞋,咱们没有机器,只靠手工缝制。并不占便宜。” 听到林雨的解释。大家也都明白了。只是眼睁睁地看到自己这边的赚钱法子流到了别人那里,多多少少还是不甘心的。但就如林雨说的一样,大家不甘心也是没办法。 “大姐。头些日子我和你提过的,要再做两台修鞋机的事儿,估摸着今儿铁匠那里就能做完了,我这会儿去铁匠铺子里拿。正好你在家,你给组装一下?”李友峰问道。年前的时候他就觉得。当有订单的时候,他这一台机器实在不够用,他和林雪也忙的够呛。若是能再多一台,他应该会轻松许多。效率也能提上来,可以接更多的订单。所以,刚来拜年的时候。他就和林雨说了这事儿。林雨当即同意了不说,还说可以做两个备着。这话也正合他的心意。虽然钱多了一些,但还是一致通过了。 口罩一共就剩下二十几个,林雨给大家分了,大家伙儿爱送谁送谁。 把桌椅、存货都收拾妥当了,大家把东西都搬到了老三的车上,准备回别院。 “林姑娘!” 听到有人叫自己,林雨回过身来。只见来人穿着粗布袄子,中等个头,长得略微黑了一些,林雨不认识他,但见他露出了洁白牙齿的笑容,又觉得很是熟悉。 “你是——赵六子?”林雨犹豫着问道。 “诶!可不就是我么?好久没见了,林姑娘可好?” 原来他就是当时开摊位时第一位客人!后来林珊被家人卖了那天,他也来过摊位上吃东西。 “都挺好的。你今儿也是来卖东西的?卖的如何了?”林雨微笑着问道。 “我是来集上卖药菜根(食药两用的植物根)的,这东西也没什么好不好的,每次卖得都差不多。”赵六子说话干脆,人也乐观。“对了,我这次来,怎么没看到小林姑娘?上次听说你们摊位出了事儿,过后你们就都不摆摊了,好容易今儿见到林姑娘你,怎么又没见到小林姑娘呢?” 林雨微微歪了一下头,这是她思考的动作。她有些好奇了,这赵六子怎么对林珊这么关心?看他大约二十四五岁的样子,莫不是——他看上林珊了?林雨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他和林珊一共也就见那么两次,还一见倾心、再见倾情了? 林雨示意赵六子往边儿上来了来,道:“你为何问起我珊妹?” “我——”赵六子结巴了一下,随即又觉得没什么丢人的,便道:“我觉得那姑娘不错的,我也找人打听过她的条件,我挺有心的!” 林雨倒是没想到赵六子直接就说了,只能尴尬地笑笑,道:“我珊妹不在这里。” 林珊现在虽然和自己同住一个小院,可是两人交流都甚少,尤其是林珊,神色之中,对自己愈加淡然。虽从林母的事儿就知道她心硬,可没想到她冷情成这个样子。好像如今这世间,除了景皓,再没有人能让她狂热了。 现在,赵六子说他喜欢林珊。也许真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吧,林雨不知道赵六子是个什么条件,也不想知道、不想搀和。刚刚给他叫过来,不过是不想和他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起林珊,毕竟是未出阁的姑娘,被一个陌生男人问来问去终归是不好。 “我知道她不在。”赵六子挠挠头,道:“我听说上次她大嫂把她卖给林姑娘你了。我就是想问问你她好不好,要是可能的话——我想问问,要多少钱能把她赎出来?” 赵六子的话让林雨很是侧目,他一个在集上摆摊儿的小贩,居然想为林珊赎身!自己当初买下林珊就花掉了十五两银子,十五两银子对农村人来说可不是个小数目!农村的房子、地都不值钱,自己夯土、烧砖,够盖大房子还能娶上媳妇了!这赵六子对林珊这么诚心? “我想,再多钱你也赎不回珊妹了。” “为什么?你买下她不是十五两银子吗?”赵六子着急地打断林雨的话。(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二章 喜欢 他知道林珊的价钱!然后还是想赎她?! 林雨这次方才认真地看了赵六子,他的眼神坚定又认真,看得她的心都一紧。人无完人,甚至说,每个人都有许多缺点,可是,依然会有那么一个人,对自己死心塌地,认为自己是完美到无可挑剔的吧? 愿得一人心,是不是就是这样? 她从今至古,活了这三十年,不也是希望有个人对自己是这样? 她很羡慕!但又不得不表示遗憾! “赵六子,这次我真的有心无力了。因为珊妹,已经成了别人家的下人了。” “你、把她卖了?”赵六子后退一步,惊疑不定地看着林雨。 林雨无奈的笑笑,摇摇头,道:“当初怕她大嫂把她卖到不好的人家,所以我才出手把她买下来的,我又怎么会再把她转手卖出去呢?”看着赵六子疑问的双眼,林雨继续道,“是她自己甘愿的,她请求我把她卖给青田雅居的。” “青田雅居?那她——”赵六子问道,“你知不知道,她可还保留着我送她的那朵桃花坠子?” “桃花?”林雨皱起了眉头,什么桃花?对了!她隐约想起来,那日,郑氏大闹摊位的时候,夺去了林珊收的铜钱,而在被自己逼着还回来后,郑氏把铜钱直接扔在了地上!而自己,也是那时候看到了一朵木刻的桃花!她一直不知道为什么郑氏甩出的铜钱里会带着一个桃花坠子,因而她一直留着。没想到,这桃花坠子是赵六子送给林珊的!看林珊的表现,好像并不知道这桃花坠子的存在啊! “我没听珊妹提起过什么桃花坠子。” “哦。”赵六子悻悻的,低着头。就在林雨想说告辞的时候。他又抬起头,充满希望地道:“林姑娘是不是也在青田雅居做事?你说,我没事儿的时候可以去看看她吗?” 林雨也不知道别院里可不可以探视,但是,在别院呆的时间越长,她越明白,别院不是一个简单的地方。不怪当初景皓说别院里的下人都是死契。就算是她,亦是小心翼翼,就算充满了好奇。仍然不敢主动向别人了解。看赵六子的样子,他似乎还对林珊有想法的,只是,别院应该不会放林珊自由的吧! “我也不知道可不可以去看。对不起,我想。我帮不了你。”林雨道。 赵六子遗憾地“哦”了一声,再没有说什么。 林雨他们把剩下的零售的东西放到了摊位上,这才都回了家。 李友峰去铁匠那里把修鞋机的零件取了回来,林雨把自己关在房里。用了一下午的时间方才把两台修鞋机组装好。 这时,已经过了晚饭的时间了,但是大家谁都没去打扰林雨。一直等到她出来,才一起开饭。 “辛苦大姐了。”李友峰说道。 “没关系。这是咱们共同的生意,我做这些也是理所当然的。” “大姐,我有个想法。”见大家都抬头看着自己,李友峰道,“咱们现在接的单子越来越多,今儿杨掌柜还和我说,禹州城里准备下个大单。所以我就想,我如今来回这么走着,还搭着路费,人手又不够用,我就想,要么我也搬到城里来,再雇几个人给我干活。只是这样的话,就要和大姐商量一下,租给我们一间房子。这样,过一段时间,我也能把孩子们都送上学堂了。” “这做鞋的买卖是咱们一起的,所以也别说租不租的,那房间就直接留给你一间就可以了。”林雨赞同道。 “这怎么行?当初就是说好的,我们出力,大姐出技术。更何况,我要是雇人的话,雇的人还不是要住在这院子里?” 李友峰说得实惠,林雨也颇为欣慰,便道:“这也没什么关系。你若觉得心里过不去,咱这院子里做饭的工作以后就交给你,我提供大伙住的地方,你提供厨师,这不就行了?” 李友峰想想,点了点头,又道:“还有这用人的事,我也想和大姐商量。因为现在杨记会让咱们做一些简单式样的鞋子,而订单的数目还在加大。所以我想让我爹娘回来帮我,然后赶上忙的时候,再雇月灵和二奎来给我干,工钱也都是十五文一天。” 李月灵和二奎听的欣喜,他们本来就是想要和大伙儿攀上关系的,没想到直接就有了这样的机会。 林雨道:“雇佣二奎我是没什么意见的,可是我还是想大娘能够在摊位上帮助我。”见李友峰有些吃惊,林雨继续道,“大娘对摊位上的东西已经完全熟练了,我最近看金花一个人在城里,累得三哥总是来回跑。为了挣钱,和家人分开这么久,我也是不忍心的。所以我想给金花每个月两天的假期,让她能够回林家沟和家人团聚。而金花不在的时候,我希望大娘能在摊位上顶着。” “可是,如今有三台机器,要是全部运作的话,一台机器两个人,还是缺了一个人。”李友峰道。 “还有清池啊!清池对针线正好有兴趣,就让清池过去跟你们一起做,这两日做口罩大娘她们也能看到,她做得还是不错的。” “是啊!这丫头手脚也挺勤快的,我看用她行!”李母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李月灵本来以为自己怎么也能抓到一个长期的工作了,结果用了姜清池,自己就不能一直在城里呆着了,不由有些气闷。可气归气,倒还没到失去理智的时候,这几天她在这做工,几个孩子都靠二奎看着,尤其是忠军才刚三岁,二奎确实是看不过来。要是他们两口子都干活儿,带孩子方面都是吃力的。想到这里,她看了看大女儿小欢,她已经九岁了,以前自己总觉得女儿要富养,毕竟自己小时候就吃了不少的苦。可如今看来,自己工作、家里有钱了,才能给小欢找个好婆家。以前自己从来不舍得孩子们做什么,现在看来,为了孩子的前程,这次回去,就要培养小欢照顾弟弟妹妹了,小欢能照顾好,以后自己才能安心和二奎一起赚钱养家。(未完待续) ps:谢谢微笑de麻雀的香囊、谢谢珏依的月票!上午忙疯了,现在才传。然而下午还会很忙,下一章晚上传。 第一百三十三章 商量 李友峰看了看林雨,又看了看自己的母亲,终于点下了头。 这番对话对于金花来说,可算上意外之喜。她当初来城里赚钱,家里人都羡慕得不得了,可是渐渐的,老三因为跑车的关系,也经常不在家,孩子难免要让家里的婆婆、妯娌来帮着照看。十五回家的时候,大家就有了点意见了。她和老三不好意思和林雨说,只能多交给公婆一些家用,再给兄弟家都买了礼品,大家这才都缓和了些。她和老三都挺舍不得这些工作的,多了这些进项,家里宽裕了很多。可是,于他们两口子来说,总是这么两地分居,到底是不行的,林雨能给放两天假,那就是再好不过的了。 “大爷回来帮你做鞋,那我摊位上就少了个来回搬运东西的人。我打算雇佣我大哥或者是三哥来做这个工作的,可大嫂如今怀孕需要照顾,三哥自己又有跑车的工作,我怕他也忙不过来——”林雨犹豫道。 “其实我这牛车是我们家的,家里小弟今年要成婚了,还没个营生,要不,我把这拉车的活儿给他,我也来城里跟你做吧!”老三接道。 老三能过来那最好了,林雨高兴道:“那成!不过三哥你要想好了,要是过来这么干的话,你每天的工钱也是十五文,可没有金花的多啊!” 见林雨揶揄自己,老三也不生气,笑着道:“那有什么关系,我媳妇比我挣得多,那是她的本事!” 老三不把这当回事儿,那就最好了,于是林雨道:“那行。我就给你们两口子也分一间房,你们和小雪他们明儿就搬隔壁的两个屋子就行了!” “那、那多不好意思!”租一间房挺贵的,林雨直接就给他们分一间,金花很不好意思。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你给我做零食和点心,我也没给你加钱,这房间,就算是给你的新福利了!” 得到林雨这样的回答。老三和金花不禁放下了碗筷。交互握着手。夫妻团圆,这实在是太让人开心了! 大伙儿都得了工作,再加上今天东西卖得好。所以这顿饭吃得大家都很开心。 晚间,大全来屋里和林雨了解了些太财的近况,得知他现在过得不错,也安慰了许多。 “今儿在集上太忙。我也没来得及和你说。有个禹州的商人,说咱们的肉干做得不错。想要批发回去卖,价钱上,我说能给便宜些,他说想要订二十斤。明天来给我交定金。” “那很好啊!”林雨由衷的为大全高兴。 “家里的肉干现在也就剩下了二十斤了,这么看,我还是得做一些。正好这些天野猪下山。能好抓。” “春寒料峭,大哥还是少上些山吧。反正总归有人上山。你打多少,总是有限的。倒不如收购野味好了,你只管在家做就行了。” “唉,也行。关键我是想着,自己上山,也能分一份儿。现在还没挣多少钱,能省一些就省一些。” 林雨有些恻然,身边的所有人,除了二奎是自己有意疏远的之外,反倒是和自己最亲近的大全过得最紧,自己帮他想出来一个肉干的买卖,可到底见钱没那么稳定。 “省也不在这里。大嫂如今怀孕,就只太福一个人在家,到底什么都不懂,大哥还是多在家呆着吧!” “唉!也是!”大全只能应下,如今特殊时期,林雨说得对,挣钱总不在这一时。 第二天一早,林雨又起来做了一些点心,金花也从旁边帮衬着,学着做。 同样地,林雨要在这里做完点心,然后才拿回别院。 时间已近巳时了,可别院的马车还没有出现。 其实,她只是个做工的,出入根本不可能有马车接送的。但是有时候是景皓借口,有时候是夫人吩咐,所以林雨一直以来都乘坐马车。如今没来,林雨虽然心里有些空落落的,但还是没有自怨自艾,只让老三套好了牛车,将她送回别院。 牛车不比马车,根本没有车棚,更遑论什么柔软舒适了。 天闷闷的,好像是要下雪了。这时候如果再下雪,到时候下面是冰,上面是雪,路就更不好走了。 牛车上有坐垫,林雨直接就坐在了坐垫上,让牛车慢悠悠地拉着自己往城外走去。 行至城门口,一个有些焦躁的身影引起了老三的注意。 “大妹,你看,城门口的人,是不是昨儿在集上找你的那个人?”老三问道。 林雨抬眼一看,果然就是赵六子。他看到林雨坐着牛车过来,赶快上前拦住了他们。 “林姑娘,可是要回青田雅居?”赵六子问道,声音有些激动。 合着赵六子是特意来这里等着自己的?他倒是打听得清楚,知道自己要回别院去。 “正是。不知道你有何事?” “那个,我想求着林姑娘能够带我去青田雅居,我想见她一面。” 林雨微微皱了皱眉头,林珊当初求自己把她卖给景皓,如今赵六子求自己带他去见林珊。呵呵。看了一眼老三,他正露出满脸的好奇。 “对不起,青田雅居不是我的地方,我到那里做工以来,没事儿尚且不能随便在院内走动,更何况是带你进去、或者带她出来?我也只是奴婢而已,恐怕帮不了你了。” 老三虽不知道林雨说得是什么,但别院里和林雨有关系的只一个人,想都不用想,老三就知道,这人一定是和林珊有着什么关系。可林雨说帮不了,那自己也别耽误林雨的时间了。想到这里,老三就喊了一声“驾”,让牛车继续前行。 “林姑娘!”一见马车动了,赵六子加快了语速,道:“不是我难为姑娘,我也听说了大户人家规矩多。但是我就到别院门口,我不用你帮我做什么,行么?” 林雨思考了一下,终是想再给林珊一个机会,一个认清她并不适合景皓的机会。如若不成,也能让赵六子死了心不是?(未完待续) ps:今天更新的太晚了!今天下午下乡,一直到挺晚才回来,吃完饭收拾收拾就九点多了。还好没晚。呼~~~ 第一百三十四章 赶来 带上了赵六子,几人继续前行。 大全很自然地就和赵六子聊了起来。 原来这赵六子也是城郊人士,今年二十有一。前些年也曾娶妻,但婚后妻子多病,没两年就撒手人寰了。一方面是怀念亡妻,一方面是家庭拮据,这两年,他就一个人过着,倒未曾续弦。 他成亲之后,就从家里分出来过了,只定例给家中父母交一些银钱。他是个农民,没别的本事,就在农闲的时候上山抠根(挖药菜),到了赶集的时候,就拿到集上卖,总归一年到头,也能剩点小钱。 他说,别人也曾给他介绍过几个女子,但他一直觉得不合意。直到看到林珊,他认为这小姑娘温婉善良、笑意盈盈的,一看就觉得很喜欢。后来他也找人打听过林珊的事儿,知道她家里的情况,本来想着多多接触,再向她示爱,却没想到横生枝节,林珊被家人卖了出去。他本想挪动一下银钱把林珊赎出来的,可没几天,又听说林雨把摊位兑给了别人。这下,他再也没见过林珊。 他和老三说的这些事,林雨一直没有插嘴。这么听来,赵六子对林珊的确是很喜欢的,毕竟在农村,娶个老婆也才五两银子,可他赎林珊,就要花十五两。 正想着,就听闻前面一串疾驰的马车声,大全把车子往边儿上靠了靠,想留出地方让对方通过。 “吁!”马车行至林雨的车前,忽然缰绳一紧,马、的前踢都有些滞空。 “林姑娘!” “天星!”林雨惊讶道,刚刚马车太快,她根本没仔细看对方的车。到了天星喊自己,她才看到,这是别院的马车。 天星让车停了下来,景皓就从里面把右侧的车门打开了。 有日子没见到他,他好像瘦了些。 “林姑娘,我们有些事儿耽搁了,这时候才来接你。”天星道。 “谢谢你们。我之前怕回去晚了。让三哥驾车送我来着。”林雨笑着回应。 “过来吧!”景皓开口。声音哑哑的。 林雨看了看老三,老三道:“景少爷来接你,我就放心了!” 林雨点点头。道:“那你就快些回去收拾屋子吧!虽说上个月打扫过,但到底好些天没住人了,你就回去整理吧!”说着,林雨站了起来。拎起食盒就要跳下车。 天星一下子跳下了马车,道:“林姑娘。路上泥泞,反正两车停得近,你就直接从跨过去吧!” 林雨一看,果然地上泥水、雪水稀稀的搅和在一起。自己若是踩到了再上马车,不仅鞋子会像天星那般差点没过脚背,车上也会被自己的脚沾得很脏。可是。两车挨得虽近,到底有一点距离。林雨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从车上跨过去。 “手给我!” 景皓沙哑的声音响了起来,她还没太听清他说什么,手就不自觉伸了过去。景皓轻轻一提,林雨没用着跨,就一下飘了过去。 “哦!”这次景皓的武功一点儿也没让林雨害怕,反倒觉得很有趣、很安心。“谢谢!” 景皓没说什么,只是浅浅的笑了一下。但是目光柔和,像是有着说不尽的宠溺。 景皓示意林雨进车厢里,那边,赵六子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林姑娘,等等我!” 林雨一顿,却忽然间不知道说什么。难不成告诉景皓,这个人是要去别院看林珊的? 赵六子也到了车尾,挨近了景皓马车的车头。 “这位景少爷可是青田雅居的少爷?”赵六子行了一礼。 景皓瞥了他一眼,皱了皱眉,并未说话。 “你有何事?”天星在车下问道。 “这个,”赵六子也觉得自己这样有些唐突,但还是继续道:“在下赵六子,原本求着林姑娘带我去青田雅居的。我想去看看小林姑娘。” 景皓挑挑眉,依旧没有说话。 “青田雅居是你说进就进的吗?青田雅居的奴仆更不可擅离别院!我劝你还是及早回去吧!”天星一本正经,丝毫不像在林雨面前表现得那般亲近,林雨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他。 “我只是想看看她。还有,我想给小林姑娘赎身,不知道要多少银两才够?”赵六子有些急了。 “呵呵。”景皓忍不住笑了出来,可说出的话却有些冰冷。“青田雅居的下人都是死契,非死不得出。” “小林姑娘乃是良藉,你怎能让她签死契?”景皓的态度让赵六子受了刺激,忍不住就反驳道。 “她是自愿进青田雅居的,也是自愿成为奴仆。至于什么贱籍、良藉,呵呵,我青田雅居怎么会要贱籍的奴婢?”天星讽刺道。 赵六子后退一步,颇受打击的样子,少顷,又抬头对林雨道:“还请林姑娘帮我说句话。” 这事儿怎么又到了自己头上来?林雨有些无奈,道:“珊妹确实是自愿进入别院的,我劝过多次也没有办法。本想让你看看,了却你的心愿,但如今你也知道了。我在青田雅居也只是个厨娘,怎么会有能力改变青田雅居的规矩呢?” 赵六子颓然地点了下头,道:“我也知道不该为难林姑娘,既如此,烦请林姑娘回去和她说一句,若有办法,我一定会将她接出来。” 有什么办法?林雨冷眼观察,青田雅居绝不简单。景皓尚且好说,就夫人的表现看来,很像是皇家人士。想要赎出林珊,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见林雨面有难色,赵六子终于道:“也罢,或许我们没有缘分吧!还是不劳烦林姑娘了。” “他想要林珊?”当车渐渐远离了刚才的地方,景皓问道。 “是啊!原我还不信这世间有什么一见钟情的事,这赵六子与珊妹只见过堪堪两次,怎会生出这么大的情愫?可事实就是如此,他竟然为了珊妹,攒钱要把珊妹赎出来。” “大概人家就是喜欢呢?有什么好奇怪的!”景皓不屑道。 林雨笑笑,是啊!若他是真心,而林珊又喜欢景皓,这事实岂不是太悲催?(未完待续) ps:今天太晚了,因为闭关,一直在小黑屋里出不来。差点今天就更新不了了。好紧张。。。 第一百三十五章 发现 回到别院,林雨先把点心送到了青田居,和含玉她们打过招呼,这才回翠微居。 远远的,能看到天狼正在苍竹居里教太财武功,林雨笑笑,进了自己的屋子。 收拾好拿回来的东西,林雨看到了梳妆台上自己装首饰的盒子。 那盒子里本来没什么东西的,甚至说,她本来没有这个盒子。只是随着夫人赏的东西越来越多,她也有了这样的盒子。 林雨打开,里面真金白银、翡翠珍珠,应有尽有,而这里面,一个木刻的桃花坠子,被她轻轻地拿了出来。 这桃花刻得不是很好,边儿上磨的也不是很整齐,上面栓着一条红线,很是简陋。 当初,她从地上把它捡起来,并不知道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但机缘巧合的就这么留下了,如今方才知道,这东西是赵六子给林珊的定情信物。 林雨觉得有些烫手,随即把他放到了梳妆台上,或许自己可以找个时间,把这东西还给林珊。 今儿是二月二,他们北方虽没有什么仪式,但还是要吃猪头肉的。晚饭的时候,大厨房把做好的猪头肉送过来一些,不管好不好吃,反证每个人都要吃上几口。 天长了许多,吃完晚饭,太阳也才刚落山而已。林雨从景皓院子里出来,夕阳的余晖洒落在了自己的身后。 景皓今天并未和他们一起吃,离家日久,他第一顿饭是陪着夫人用的。此刻他也是刚刚用晚饭,从夫人那里回来。 二月的风,并没有很暖和。但是红红的晚霞,却映得人连肤色都光彩明艳起来。 “林姑娘!”景皓忍不住停下了脚步,待林雨走到身边后,又同她一起往翠微居走着。 “近来可好?”在马车上,景皓没问出的话,这会儿还是问了出来。 “都挺好的。”林雨微笑着回应。 只不过是几步路,转眼间两人就走到了翠微居门口。 “等等!”眼瞧着林雨就要进院了。景皓抬起手。轻轻抚摸了一下林雨的头发。 “怎么了?”林雨好奇道。 “没什么,刚刚好像是沾了点东西。”景皓撒了个谎。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好像有些害羞。他其实是想问“你想我了吗?”在马车上的时候。就想这样问了,可是越是挨近她,他反而不敢开口了。景皓不禁有些气闷,赌气似的转过身就要走。 “景少爷慢走!”林雨行礼道。 “谁说我要走了!”景皓气得转过身来。一下把林雨拥到了怀里。 “你——”林雨愕然,这孩子怎么了? 只一瞬间。景皓又快速地把林雨放开,嘴角轻轻扬起,道:“没事啊!”说完,就愉快地转身走了。 林雨有些纳闷儿。这孩子怎么一会儿一副表情?摸了摸刚刚景皓碰过的头发,林雨进了院子。 院子中,林珊站在那里。周身布满了“生人勿近”的气息。 她是没有资格去景皓的屋子里用饭的。平时做好了两餐,都是景皓、天星、天狼、太财和林雨一起用饭的。景皓若是不在,也是他们四个一起吃。林珊地位卑微,是上不了那张桌子的。 此刻林珊一个人冷冷地站在院子里,虽然自打林珊进了翠微居后,两人的感情就不若从前了,但她此刻站在院子中央,不与她说话,好像又不是那么回事儿。“珊妹,你吃完饭了?” “雨姐如今还会关心我吗?”林珊冷冷地反问道。 林雨一皱眉,她这是在发什么疯?难道刚刚她看到景皓抱了一下自己?可是,刚刚景皓的动作太快,她自己都来不及反应啊!“你问这话什么意思?你是我妹妹,我关心你不是正常的吗?” “你还知道我是你妹妹!你明知道我喜欢,为什么还要和我抢!”林珊这一嗓子毫不掩饰,声音自然高了不知道几度。翠微居离青田居和苍竹居都很近,这会儿斜阳西斜,别院里都趋于安静了,她这一嗓子,也不知道别人会不会听见。 林雨也不高兴了,她不想把事情闹大,这样于自己、于林珊都不好。只转身往屋里去,道:“有什么事,进屋里说!” “我不!就在这里说!” 林雨也不理她,开了门就进屋。林珊气得跺了跺脚,只能无奈地跟了进去。 林雨坐在小厅的主位上,看着气呼呼冲进来的林珊,道:“说吧!刚刚发什么疯!” 林珊看了一眼林雨,主位上的她隐隐散发出一肿上位者的姿态。这让林珊很不舒服,以往,林雨不都是在自己身边哄着自己的吗? “呵呵!”林珊冷笑一声,“我发疯?是啊!我是发疯!我为了什么进青田雅居,你不知道吗?却还暗地里和景少爷眉来眼去!你多大岁数了,你知不知道羞耻!” 林珊的话让林雨不禁血液全部往头上飙去!气得她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好意思做、不好意思听了吗?我一直敬重你、信任你,你却暗地里这么给我拆台,丁少夫人说得没错,你不要脸!” 林珊劈头盖脸地给林雨这样一顿骂,直让她回不过神儿来。自打丁少夫人大闹摊位后,她最听不得谁在男女之事上说她。当初手坏的时候,景皓天天照顾她,她尚且要婉言拒绝,可林珊却和她说这样的话。林雨这会儿敢肯定,她是见到景皓抱着自己了。 “你什么意思!你给我说清楚!”林雨声音都有些发颤了。或许,别院里任何人说她,她都不会气到这样的程度,可这个人是林珊!是她妹妹! “说清楚是吗?好,那咱们就一桩桩、一件件说清楚了!”林珊厉声道,“你明知道我一直喜欢景少爷,为了他不惜来这里做奴婢!可是你呢?明明在夫人、少爷那边那么得脸,却一句话不为我说,还私下里和少爷这么亲密!” 林雨一时如鲠在喉,说她和景皓亲密,林雨却不知道如何反驳,一瞬间,她想起了过年以来,景皓处处照顾自己,帮自己梳头、穿衣、做饭、铺床,确实亲密的很,可是,自己只当他是弟弟一般,从未有过其他想法!(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六章 反讦 “怎么,说不出来话了?好意思做,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林珊讽刺道,“我为了景少爷,几次哀求你,可你哪一次帮我了?若不是手坏了,你可还会想起我,把我调到上院来?口口声声说我是你妹妹,可是,你就是这么照顾妹妹的吗?照顾到,和我喜欢的人那般亲密吗?”林珊歇斯底里道。 “林珊,从你被送到我那儿开始,桩桩件件的事情,我有哪件是对不起你的?你嫂子给拿了坏苞米,你气得直哭,我告诉你没关系,人可以靠自己!景少爷凶你,我不顾他是大客户,直接和他吵起来,只是怕你受委屈!你嫂子大闹摊位,要把你卖了,我出钱把你买下来,还不忘把长工合同改成了借据!我自问对你一直都十分够意思,可你呢?为了景皓,你考虑过我处境的尴尬吗?是,你三番四次地求我,让我和景少爷说把你调到上院,可是,你也不想想,我只是个厨娘,你以为我有多大的能耐?”林雨本不想翻出过去的事儿,可林珊被爱情蒙蔽了双眼,选择忽略自己为她做的种种,那么自己就提醒她,她到底是怎样的忘恩负义。“莫说我对景皓问心无愧,就是有了什么想法,林珊,你扪心自问,你有什么理由、什么立场来指责我!” 人与人是相互的,我对你好,你受着,却不回报。慢慢的,你习惯了我对你好,当我对你不好的时候,你便只记得我对你不好的事,以前的事儿倒是全忘了!这样的人有很多,而显然。林珊就是。 这会儿林珊听到林雨说出这些话,饶是她再厚脸皮,也不禁有些面皮发烧了。“是啊!你是对我好过,我也不是没有感恩过。可是后来呢?你有照顾过我吗?当我在下院里洗那些下人的衣服时,你有想过我的处境吗?水有多凉?那些东西有多臭?尤其是过年之前那几天,我洗他们的被单,洗了几遍都有种让人闻了想吐的酸臭味儿。你知道吗?我干不完活就不能吃饭!那天。我好不容易要去吃饭了,可是呢?最后一份饭被你吃了!你是上院的人,你不是必须到下院大厨房吃饭的吧?你还是来吃了本来应该是我的饭!吃了也就吃了。可你还装作好心,把自己吃剩的饭给我!你就是这么当姐姐的?我手搓破了、冻肿了,我求你把我弄来上院,你不仅没把我弄上来。还让天星去讽刺我一顿,你还好意思说你是我姐姐!” 面对林珊的指控。林雨无奈地笑笑。过往,她知道林珊不好,别人也说了让她离林珊远些,可自己还是没太在意。小孩子而已。又是个从小在农村长大的孩子,肚子里哪有什么弯弯绕绕?可今天,就是这样一个她认为没什么见识、掀不起风浪的人。在自己的面前,就这么理直气壮的质问自己! 何其讽刺! 林雨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林珊的可恨,在于她的无知!是无知!这样一个从小养在农村深闺里的丫头,没人教过她什么叫尊敬、什么叫自爱、什么叫亲情、什么叫感恩!人人都以为,越是贫苦的人,发达后越知道珍惜,可是往往最不知道珍惜的,很大一部分就是这样的人。人们习惯了同情弱者,却不知道,有时候弱者根本不在乎你的同情!他们已经习惯了弱,要他们强硬起来,他们反而会觉得你在伤害他! “我为什么要照顾你?”林雨怒极,反而勾起了唇角。 若是林雨也和林珊歇斯底里,林珊觉得正常。因为村里的女人们吵架就是这样,你一句、我一句,谁吵得厉害就是赢了,大不了再动动手,在林珊和林雨摊牌的时候,她就想好了。虽然林雨年纪大,但是她做好了心理建设,她不怕。可没想到,林雨没了刚刚的愤怒,反而笑了起来。 这样的林雨让她心里毛毛的,那时候林雨和丁少夫人吵架也是这样,好像一切她能掌控一般。 “你、你说了我是你妹妹!”林珊有些结巴。 “是啊!你是我妹妹,可你知道你是我什么家的妹妹吗?”林雨讽刺的一笑。 “这怎么会不知道!你太爷和我太爷是亲兄弟!咱们是没出五伏的姐妹!”林珊答道。 “呵呵,你也说了,太爷爷是亲兄弟,到了咱们这辈,马上就要出五伏了。关系有多远,你应该知道吧?何况,你亲兄长都不照顾你了,你觉得应该让我这个和你这么远的亲戚去照顾你?” 林雨的话很是无情,却也是事实。虽然他们住在一个村里,平时都是亲戚关系的称呼着对方,可是关系好,就还像亲戚那般处着,关系不好,即便是叔伯兄弟,也是形同陌路的。 “还有,你来青田雅居是我让的吗?林珊,你扪心自问,当初你究竟是怕丁家报复,还是因为垂涎于景皓而来的?!” 林珊听到这话,不自觉地向后退了一步! “不敢说吗?我告诉你。丁家根本不会对你这个无足轻重的人报复。我对外宣称把摊位兑给了金花,你继续在摊位上工作,就是金花的人。丁家再不讲理,也不会轻易动你。所以,你当初来,完全就是因为景皓,你当我不知道?” “你知道为什么还这么对我!”林雨的话再次挑起了林珊的不满,忍不住反驳道。 “你觉得我应该帮你?呵呵。”林雨轻声笑着,“珊妹,我阻止过你,可是你到现在也不明白你和他的差距。可话说回来,我又凭什么帮助你?” 见林珊说不出话,林雨继续道:“是你自己自甘堕落,非要来青田雅居做下人的。或许你觉得你是为了多么不起的爱情,可是呢?你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了!你抱怨着说要洗下人的衣服,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你会什么?诚如景少爷一开始并不想要买你,就因为你什么都不会!你自己比较一下,别院里的丫鬟,或工于针线、或擅长厨艺,而你会什么?你什么都不会,还指望着一进来就得到崇高的地位?”(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七章 闹掰 看林珊的面上的血色越来越少,林雨也没给她反驳的机会。 “我跟你说过许多遍,‘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你想要什么,不想着自己争取,反倒埋怨起别人不帮着你了?” “你一直就是这样瞧不起我!”林珊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 “我以前倒是没有‘瞧得起你’或者‘瞧不起你’这样的想法,可是如今,你问出这话,我倒觉得有些好笑了。那我也问你一句,你有什么值得我瞧得起的?”林雨勾勾嘴角,无线讽刺。 林珊捂着胸口,哭得愈加汹涌。 “我知道你们都瞧不上我!什么‘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不过都是你不想管我的借口就是了!” “珊妹,你真让我伤心!”林雨苦笑一下。“记得进入刚进别院那会儿,我有一天去大厨房晚了,当天晚上风雪交加,天气冷的很。我这里虽有小厨房,可是并没有饭菜,所有的东西,不过是一些做甜点的材料。所以,我忙到很晚,依旧是要去大厨房吃饭。到那儿之后,只有冷饭冷菜。我自己都很久没吃过那样的东西了,可是我忙了一天,饿得不行。哪知道,我刚吃了一半,你就进来了。你红肿着双手,可怜极了。不过更可怜的是,大厨房根本没有饭了。我这时候自己都是饥肠辘辘的,可想到你每天干的都是重体力的活儿,还是把自己的饭菜都让给了你。我自己忍着寒风再回到自己的小院,只能饿着肚子爬进被窝!这事儿我本来记忆已经不是很深刻了,可是没想到,这也是你记恨我的一个理由。呵呵。珊妹,这别院不是我家的,我自己在这里也不是地位多高的人。从我进别院的那时候,又荷就与我说,吃饭要去大厨房。我不知道在你们眼里我是个怎样的人,但你用这个作为攻讦我的事儿,我真是觉得讽刺!” 林珊再白眼狼。这会儿也被林雨说得一句反驳的话说不出来。确实。她不知道这样的事儿,林雨这样一说,她也觉得自己有些不对了。可是一想到刚刚自己在门口看到的那个画面。她还是十分气愤。 “就算这件事我误会了你,可是,你明明知道我喜欢景少爷,你为什么还要和他那么亲密!” “珊妹。景少爷不是你的!” 是啊!景少爷不是她的,可是。她不是一直知道自己对景皓的心意吗? 林雨道:“记得那时候,村里人来说,你娘为着你哥哥、嫂子把你卖了的事儿气病了,你理都没理。后来。没几天,他们又说,你娘为这事儿病死了。我让你回去。你还是没回去。那时候我便知道你性情凉薄。你娘纵然有千般不是,但你在她身边生长了十几年。就算她没给你太多保护,可你也不至于连一个悲伤的神情都没有吧?可你偏偏就是这样!我以为,你是因着你哥嫂的事儿,伤了心,没缓过来。可现在,你为着景皓,和我说出了这样的话。珊妹,或许别人都可以说我对不住他们,但唯独你,我可以拍着胸脯告诉你,我没一点儿对不起你,反而对你比对我亲兄弟都好!那么,你既然今天说了这样的话,我也要反问你一句:我是你爹娘么?这样的事儿,我为什么要替你考虑!” 林雨真的是忍无可忍了。你可以傻、可以蠢,但不可以恩将仇报!虽然林珊没做出实质性的举动伤害她,可她心里既然有了这样的种子,那自己就要和她说明白,自己并不欠她的! 林雨的话,打得林珊连最后一点底气都没有了。 “我没想到,你会和我说出这样的话!你真是让我失望!你以后再不是我姐姐!”林珊赌誓道。 这算什么?吵不过就装无辜吗?真看不出,林珊现在也会这出了! 林雨忍不住嗤笑出声,道:“你说的话,也正是我想说的。以后,我会叫你‘灵珊’!” 林珊夺门而出,只留下林雨坐在那里,嘴角挂着无限的嘲讽! 不是嘲讽林珊不知天高地厚,而是嘲讽自己!自己给了她一次又一次的机会,却没想到,她没心没肺地偏执到这样的地步! 因为这两天转暖,门上的棉布帘已经被取下了。这会儿房门大开着,夜晚的寒风一阵阵吹了进来。 林雨被寒风吹得打了个哆嗦,抬起头,却见景皓正站在门口。 他还是刚刚的那一身月白色长衫,在月光的照耀下,泛出银色的光华。 林雨没说什么,只是慢慢地走过去,在景皓的注视下,默默地把门关上。 她慢慢走进了屋子,抓起梳妆台上的那朵桃花。 她还想着,若是哪天,林珊发现自己和景皓并不合适,林雨会把这朵桃花给她。若是林珊也记得赵六子这样一个人,她或许会给他们争取一个机会。可如今——也罢! 第二天,林雨刚起来,就听说了林珊被调到了苍竹居的消息。 林珊正在收拾着自己的东西,这一个月来,她虽没多添置什么东西,但到底也多了那么两身衣服。可如今林雨再看她,她已经换上了二等丫鬟的服制。 林珊得意地从林雨面前走过,小脸儿上,写满了骄傲与得意。 林雨笑笑,就这么看着林珊这么走了出去。 “你这妹妹真是好命,今儿一大早,少爷就去和夫人说,太财身边缺一个照顾的人,他觉着灵珊这段日子表现不错,能胜任照顾太财的任务。”含玉道。 “哦?那少爷对太财可是真好!不过,灵珊现在已经不是我妹妹了,是她亲口说的。” 含玉惊得长大了嘴巴,虽然不知道这对姐妹发生了什么事儿,但是林珊能在林雨风头正劲的时候和她断绝关系,那也真不是一般的——傻! 而林雨,也忍不住想要笑。她就知道,景皓必是昨日早就站在她门外了,林珊之前吵得那么大声,把景皓吸引过来,一点都不奇怪。而如今,太财虽然规矩了不少,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骨子里还是那个小皮猴子。早先太财就对林珊的许多做法不满意了,这会儿林珊去伺候他,想也不用想,就知道这会是一段怎样艰辛的路程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八章 讨厌 翠微居里再次回复了平静,林雨依旧是两顿主食、一顿间食的工作。但没了林珊,林雨竟然也觉得轻松了不少,或许她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林珊变成了她的负担,这会儿终于“摆脱”她了。 林珊和自己断绝关系的事儿,很快就在别院里传开了,不是含玉太长舌,只是这事儿,怎么说大家都没见过这么蠢的,自然是当笑话一样,一个传一个,没半天功夫,所有别院里的人都知道了。 林雨估计也没错,太财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刚进别院,他自己都拘谨着,这会儿得到了景皓的暗示,就变着法儿的折腾起林珊来。 太财是景皓的徒弟,别院里的众人拿他当半个主子看待,讨好都来不及,对于他不喜欢的,大伙儿更是联合起来欺负。 太财过往会叫林珊“珊姑姑”,其实到了太财这里,两人就已经是出了五伏的关系,叫一声姑姑,只不过是一个称呼而已,根本谈不上什么亲情。这会儿林珊伺候他,他可是铆足了劲儿帮林雨出气了。 许多时候,就在他们吃饭时,太财也折腾林珊做这做那,林雨冷眼旁观,知道太财只是恶作剧,在对待别人的时候依旧是彬彬有礼,林雨也就放心了,并不去阻止。 偶尔林珊会向林雨投来怨恨的目光,都会被太财及时发现,然后予以惩戒。 太财只有九岁,又是自己的“主子”,林珊当真是打不得、骂不得、凶不得,年龄的差距和这样的关系,或许会让林珊体会到一些林雨当时的无奈吧。 林珊看似光鲜。做了二等丫鬟,可真正的日子,比在下院的日子还不如。但她还是会苦中寻乐的,毕竟,在这里的每一天,她都可以离景皓那么地近。 “你不该那样对待她的。”从苍竹居出来,天狼追上了林雨的步伐。说道。 林雨偏头看了看身边的人。天气回暖,他的衣服也渐渐变薄,可以依稀看出他精壮的身材。他俩许久没有说话了。不知是不是上次林雨的话伤了他,他许久都没和林雨有过任何交流了。不想,这么久以来,他张口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说自己不应该这么对待林珊。 “我想这话,你应该对十天前的灵珊姑娘说。”林雨忍不住回嘴。脚下亦不做停顿。 见林雨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天狼一把抓住了林雨的胳膊,道:“你不应该是这样的!你不是很大气吗?” 林雨看了看天狼抓住自己的胳膊,她不是年前的自己了。不会和他们这样有武功的人硬拼,否则受伤害的只会是自己。但是,她还是不禁皱起了眉头。 “大气?”林雨“呵呵”一笑。“大气也要有个尺度,这还是在和灵珊的相处中我明白的。”自己每次对她良善。她非但不感恩,还以为自己在害她。这让林雨打击很大,从事教师行业的这几年,她自认能够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做到“有教无类”,就算学生再调皮,她训斥之后,即便心中会有埋怨,但处事之中也绝对不会不公正。她也不是没有低落过、怀疑果、否定过,可是日子还是要照常的过。所以,她的“博爱”成了她衣裳一样的东西,虽没长在身上,但也离不开了。这是一种习惯,也是一种自然。在大全、金花等人都在说自己不用对林珊那么好时,自己始终没有真正的听进去,即便反省,也不过是自己想想,回头依旧对林珊笑意相迎。但是,这次,林珊那一堆可笑的“控诉”毁掉了林雨这样“自以为是”的“博爱”,让她明白了,有的人,她就是块捂不热的石头!纵然自己把所有的东西都给她,她也会觉得这是应该的!她弱她有理! “毕竟她没真的伤害到你,不是吗?” 对于天狼的这句话,林雨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这次是因为景皓“抽风”的动作,让林珊见到了两人的“亲密”,所以才爆发出来。天晓得,若是没有这次巧合,林珊就会成为她身边蛰伏的毒蛇,咬到了她,那才后悔莫及! “伤心不算伤害么?”看着天狼闪动的目光,林雨道:“对不起,我不是又夏,你没必要让我和她一样善良。” 说罢,林雨轻轻一挥,天狼就放开了抓着林雨的手,林雨头也不回的离开。 可刚要进自己的屋子,天狼再次追上了她。 “你讨厌我?”天狼皱眉问道。 “我和你不熟,说不上讨厌。但是你若再和我说这些没营养的话,我确定我会讨厌你。”说完,林雨就要避开他,进屋。 没曾想,天狼斜里后退一步,林雨正好撞进他的胸膛。 林雨后退一步,拧眉看着他,不高兴道:“你究竟要怎样?我说过了,我和你不熟,你不能管着我!” “那若是相熟了呢?”天狼的头缓缓低下,靠近了林雨,给林雨了一种威压的感觉。 “我想我们没那么快相熟——” 不待自己的话说完,天狼就把自己牢牢地圈在了怀里。 他的胸膛跟铁一样,压得林雨鼻子都有些痛了。 林雨挣扎了几下,可天狼不为所动。 “你放开我,我透不过气了!”林雨囫囵得喊道。 因为被捂在胸口的位置,林雨的声音闷闷的,好在天狼听明白了林雨的话,及时把她放开。 “啪!”林雨想都没想,一巴掌就招呼到了天狼的脸上。 林雨的巴掌就像是小猫儿的肉垫儿一般,软软的,根本察觉不到一点疼,但是那清脆的声响,却提醒天狼,他的确被眼前这个张牙舞爪的小女子打了。 “亏我以前还觉得你正直又深情,如今看来也不过是个臭流、氓而已!我说过咱们并不熟捻,所以拜托你以后离我远些。”林雨气哼哼地进了自己的屋子,“嘭”地一声把门关上了。 门外的天狼,眼角的余光忽然瞥到了大门外隐去的茜色衣袂,不由轻哼一声,或许,有些东西,并不像他想的那么简单。(未完待续) ps:谢谢谢蒲草的香囊。恭喜老乡发书! 第一百三十九章 难受 天狼的事儿,成了林雨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可以说,他接二连三的冒犯让林雨最初对他的好感消磨殆尽。显然,这个插曲,让林雨不太痛快。 林珊搬走了,小院里便又只剩下天狼和她了。虽说天狼白日里都会去苍竹居中,而林雨则不是在小厨房,就是在自己屋里,要么就去青田居里找含玉,但是,终归是只有两个人,林雨甚至看着院中的那个主屋,都会有种很不痛快的感觉。 这两天,林雨觉得异常烦闷,连带着做事都没什么兴趣。果不其然,在第二天夜里,来了月事。 自打林雨穿越过来,于月事上,多少还是遭了些罪的。 原主只是个农村的丫头,不是说身体有多皮实,关键是没人告诉过她女孩儿应该如何去保养自己。而她十五岁离家、入宫时,营养没跟上去,连个正经的女人都不算。进了宫里,过了两年好日子,葵水终于来了,紧接着又入了冷宫。 冷宫里条件本来就差,又没有人告诉她应该怎样,再加上她还要伺候姜美人,哪里还管什么东西碰不得、吃不得,有口吃的、能活着,就不错了。 再之后进了浣衣局,天天都接触凉水,再好的身子,这么一折腾,也落下了不少病了。 所以,到了林雨过来,别说没钱,连个好的身体都没有。 那会儿回厉云县的途中,她来了月事,痛得冷汗涔涔,车队的李平吃饭前就会给她一碗热水,可能李平是见队伍中有个女的。对自己多照顾了些,并不代表着这一碗热水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可林雨还是记在了心里。以致于上次和李平谈生意的时候,她自己就把价格压到了最低。虽然后来李平的做法让林雨有些无奈,但还是加上了一直合作的条件。 在大全家住的时候,她也来过一次月事,那时候。她的月事是很不调的。大抵要两个月才来一次,而每次都会痛得她恨不能一直趴在热炕头不起来,就把肚子当成鱿鱼。炕是铁板,就这么一直烙着。 可她毕竟没有矫情的条件,自己那时总觉得人生地不熟,对大全家虽然依赖。到底不是真正的亲人,所以她要努力挣钱。让兄嫂看到自己的能力,也让自己有立足的资本。就算自己痛到面色煞白,还是要装作若无其事,甚至是精神奕奕的样子。一直干活、挣钱。 但是,她还是注意了不少,尽量不去触碰凉水。多吃红枣,多喝热水。一直到后来自己在厉云城里租住了小屋。独立生活了,她也会经常买些猪肝、鸡肉等东西吃,用来调理自己的身体。 后来,她在路边开小吃摊,也都是整天呆在三个炉灶中间,脚上瞪着麂皮靴子,里面全部都是厚厚的羊毛垫,一点都没冻着。 症状是一点点在减轻的,也因此,她的皮肤也渐渐好了起来,再加上她自己的保养,原本看着就是二十*岁的样子,到现在愈加的容光焕发,皮肤水水嫩嫩的,像是二十三四一般。人家都说她越来越显得年轻了,这也是身体越来越好的关系。 上次的月事是间隔一个半月来的,这次不到四十天就来了。但是可能是整个正月里她的情绪不是很稳定,二月初又为了赶集的事儿一直在忙活,到了这次,肚子倒是比前两次更加疼了起来。 林雨换好了东西,虽然天不是很冷,但仍拿了厚斗篷披着,准备去小厨房里熬些汤水来喝。 这会儿天暖了,每日烧的柴已经不是很多,尤其现在大约是半夜了,锅底也早早的凉了。林雨只能忍着痛,一点一点生起火来。 现代起,林雨就懂得好好照顾自己,这会儿条件虽然不那么方便,可她也不会委屈自己。女人,不管到了什么时候,都要温柔地对待自己才行。 再添了些柴,砂锅里的水开后,把大枣、姜片放了进去,又加了些红糖一起煮。而自己,则拿了小凳子,坐在锅门前,烤着火。 虽然极力忍耐,但到煮好时,林雨起身还是觉得浑身哆嗦,以至于把砂锅中的水红糖水倒出时,溅出了碗外许多。 吃了大枣,也终于喝完了水,林雨方觉得好了许多。只是实在没什么精神收拾厨房的残局,林雨只好又裹紧了斗篷,拿着风灯,弯着腰,往屋里挪去。 甫一出门,挪了没几步,就听天狼的声音道:“你这是怎么了?” 对于天狼的神出鬼没,林雨只能尽力去习惯,也是这会儿她实在没什么精神,不然天狼这么大半夜的冒出来,她一定会吓到尖叫的。 林雨脚步停了一下,想抬头和他说话,又觉得厌烦,直皱了皱眉,又继续往回走。 天狼伸了伸手,想要去扶她或者再继续问她什么,可见她难受的样子,终于什么都没说。 第二日,林雨醒来,已经较昨晚好了许多,发了些汗,虽身上感觉有些粘腻,但人精神了不少。只是她有些好奇,自打林珊调去了苍竹居,她已经好些日子没有早上刚起,就觉得炕上热乎乎的感觉了,今儿一定是有人烧炕了。 换好了衣服,林雨来到了小厨房。大抵是火烧了有一会儿了,锅里都汩汩地冒着蒸汽,熏得厨房里暖洋洋的。出门瞧了瞧太阳,瞧着时辰,自己应当是没起晚才对,只是不知道这厨房是谁弄好的。这小院里只有两人,不是自己,那是天狼? 实在想不出天狼那样英伟的一个男人,在厨房里忙碌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林雨调了温水洗漱完毕,又把砂锅刷了,重新熬上了补气血的红糖水,这才动手做起早饭来。 只是吃饭的时候,桌子上景皓和天狼都不见了。天星说,两人早起就去打猎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 林雨有些好奇,自己来了青田雅居这么久,还没见过这两个人出去打猎。如今乍暖还寒,早起去打猎确实还算行,过了中午,山上化雪化雪就难行了。只是,出门那么早,也不知道动物醒没醒,能不能猎到。这两人,冬天没见上几次山,这会儿天暖了,倒是想起上山了。(未完待续) ps:今天点击和订阅都比较给力啊~谢谢大家~~~ 看样子这周点击就能过十万了,之前承诺了,每获得一个荣誉,就会加更,看来就是这周啦~~~ 谢谢大家支持哦! 第一百四十章 过去 近了午时,外面的雪又开始融化的时候,景皓和天狼终于回来了。毕竟错过了饭点儿,幸好早上的粥林雨一直放在灶上煨着,这会儿还温温的,正适合下口。又把午间多做的点心一并放好了,林雨准备给送到苍竹居去。 还没出门,景皓他们倒是来了。 据说短短的一上午,两人收获颇丰,这会儿过来,天狼的表情林雨没仔细看,景皓可是目光明亮,一副意气风发的样子。 他穿了一身墨蓝色劲装,本来老气又普通的颜色,穿到他身上,却愈发显得他眉清目秀,面白唇红来。 他笑意盈盈的,道:“东西不用送到我那边了,就放天狼屋里就行,我们在他屋里吃。” “好的。”林雨应道,不过没待她去端托盘,天狼就道:“我来吧!” 林雨刚想要拒绝,就见景皓调皮地向她眨了眨眼睛,莫名其妙的,林雨也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意思。 待天狼把托盘端走了,景皓一下捞起林雨的手,道:“你跟我来!” 林雨还没反应过来,景皓就拽着他急吼吼地往外走,林雨无奈地笑笑,只得跟上了脚步。 出了小厨房往左一拐,在通往苇塘的小径上,一个小木笼正摆放在那里,景皓拉着林雨蹲下,兴奋道:“你快看!” 景皓的嗓子哑哑的,一兴奋起来更明显了,林雨立刻嘴角就弯了起来,顺着他的手指看去。 原来,这木笼里装的,是一黑一白。两只巴掌大的小兔子。 山上的草兔,灰色的居多,要么就是白灰相间或者黑白相间的,纯色的兔子还是比较少的,尤其两只差不多大小,一看就是一窝里出来的。 “挺好看的,要给夫人送去吗?”她猜到景皓把兔子放到她院子。应该是要送给她的。可是她还是下意识地回避了。只因林雨在现代,小时候也养过兔子,而且养过半年多。 那是暑假的时候外公特意给她要来的。白色的小兔子,软软的,眼睛像是红宝石一样可爱;熊猫兔的眼圈就和熊猫一样,嘴巴也是黑黑的。可爱极了。暑假养了一个多月,她非要把兔子拿回城里。那时候养兔子不像后来。有许多特制的兔笼、兔毛刷、除臭木屑、尿砂等东西。爸妈说楼里养兔子会很麻烦,让她放弃这个念头。可是,和兔子相处了一个多月,已经有了深厚的感情了。她说什么都要带回去。最后爸妈架不住她软磨硬泡,终于还是同意带回去,不过条件就是。她要负责兔子的食物和卫生。 得来不易,林雨自然很用心地照料小兔子。平时几乎没打扫过卫生的她,开始天天用心照顾起兔子来。兔笼是铁的,兔子的便便在排泄完之后就会从铁丝网里掉到铺在下面地板上的硬纸壳上,林雨一天换一遍,有时还会顺便把家里的地面都扫一扫。同学们没事儿也会来她家看兔子,和她一起玩。兔子让她学会了责任、也收获了友谊。 然而,在兔子成年的时候,它们开始脱毛。兔毛十分不好收拾,所以就算林雨很细心、妈妈也帮她收拾,仍杜绝不了家里时不时粘在大家衣服上或者沙发上的兔毛。 终于,有一次,她那位很富裕的矫情姑姑来了她家,一进门就嚷道:“哎呀,这屋子里怎么这么大一股子骚味儿!”接下来,她就开始嫌东嫌西,本来半年来不上一次的,更是张口就说起林雨家的穷酸来。林雨妈妈不好对小姑子说什么,林雨也被教育的不会和长辈顶嘴,所以就由着姑姑在家里把自己家贬损了一顿。末了,姑姑走的时候,还说道:“条件不好就要多读书!养这么些没用的东西,难怪你们出门的衣服上都透着股刺鼻的味道!”说完,还夸张地扇了扇鼻子。林雨那时候已经上了小学四年级,该懂的她也懂了。对于姑姑的嫌弃,她自然也不高兴,只是碍于那是长辈,不能和她顶嘴。妈妈也看出她难过,虽然自己也不好受,但还是跟林雨说:“没关系,你姑姑就是这样的直脾气,你别生她气,你觉得,养兔子能给你带来快乐就好。” 林雨虽然你应了,但心中始终有了个疙瘩。 往常没事儿的时候,她会把兔子抱出来,亲昵的逗着。可这会儿赶上了兔子换毛,天儿也凉了,正是穿厚衣服的时候,抱完兔子,身上就不可避免的沾了许多的兔毛。好巧不巧,林雨班级里转来一个很漂亮、家境也很好的女孩,林雨等热情的小朋友当然不会冷落新同学,都主动过去和她玩。因为林雨人缘好,她自然和林雨亲近了些。只是没想到,和林雨玩了一天,第二天就上不了学了。本来大家很关心这位同学,不曾想这位同学的家长找到了学校。在班级外的走廊里,这位家长就和老师闹了起来。说是她女儿回家之后就吵着身上痒,脱了衣服才发现身上全是红疹。到了医院检查,医生说她是过敏了。又从她的衣服上看到了兔毛,证实了她是兔毛过敏。家长一问之下,女孩才说,自己班上有个叫女生,身上一股骚味,还和自己说她家养了兔子,让自己去她家玩。养兔子的同学是谁,自然不言而喻,可是说她身上一股“骚味”,林雨就接受不了了,尤其是全班的目光齐刷刷地落在她身上,更是让她窘迫地无地自容。这位家长还不依不饶,非得要看看林雨是谁,还说要让林雨家赔钱。林雨那时候年纪还小,又是典型的乖乖女,哪经得起这样的事儿,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她终于忍不住,趴在桌子上大哭起来。 结果,老师和家长说了好些话,说林雨这是无心之失,并且那名女生也不知道自己兔毛过敏,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之后又是道歉,有是承诺,那位家长才没找林雨的麻烦。但是这件事给林雨的打击却是实实在在的,从此,同学对她,难免也冠上了“身上一股骚味”的印象。(未完待续) ps:谢谢大家的支持。无意中看到之前的《一村一品兴农家》也有人投了月票,真的很开心,很感谢大家对作品的认可。我要更加努力~~~ 第一百四十一章 兔子 那个年代哪有几个家长会为了孩子的事儿找到学校的?往往都会觉得小孩子之间的事儿,大人没必要掺合,可偏偏林雨就遇到了这样较真儿的家长。 这事儿若放在后来,是再普通不过的,可在她小时候,那实在是稀奇的很。也正因为稀奇,所有人都对那件事记忆犹新。她是在走廊吵闹的,相邻班级的同学也都知道了这件事。那么大的孩子,正处在调皮的时候,互相起“外号”、闹笑话,都是没轻没重的,要是谁去告老师,反而会被同学们排斥。 所以后来,在许多人说林雨“身上一股骚味”的时候,林雨也不敢去告老师,还是老师无意间听到了,在全班同学面前把那几个挑事儿的同学训斥了一顿,这件事才慢慢淡下来。 而也因为这件事,林雨对老师充满了崇拜与感激。那时候,她已经几乎被同学孤立了,还给老师惹了麻烦,害得老师给人家家长道歉,可老师居然没放弃她,依然对她很好,为她撑腰。所以,她从那一刻起,就立志当一名老师,做到不偏不倚、有教无类。当然,她后来也做到了。 发生那件事,对林雨是个很大的打击。那天放学路上,她边走边哭,打算回到家就把兔子都扔掉。到了家,她也哭累了,看到兔子时,她又不舍得了。她抱着兔子,想到在学校里大家的眼神、那名家长的吵闹和两只兔子如今什么都不懂的样子,林雨愈发矛盾起来,只能抱着兔子继续哭。 爸妈下班回来,就看到林雨的眼睛都快哭成了一条缝,然而越问。她哭得越凶。终于,在妈妈细心地引导下,林雨说出了白天在学校里发生的一切。妈妈很心疼,对于这件事也表示理解。最后大家协商过后,决定在寒假的时候,把兔子送回农村。 林雨一直觉得,兔子对她的影响几乎是一辈子的。小小的她。因为兔子学会了责任、学会了关爱、学会了成长。当然。她也认识到了“责任”二字,是她所不能承受之重。她本以为养了兔子,她收获了快乐与友谊。但是,她没有料到,兔子还会带给身边的人痛苦。那名女同学,后来虽然没和她作对。但是毕竟是在自己身上吃了亏,所以一直和她不亲近。而林雨本身也不想伤害她。若是她知道有人会对兔毛过敏,她或许会在家里和去学校穿不一样的衣服,她会细心检查身上的毛毛,会注意不每天抱着兔子……人活着。不只是为自己而活,还有身边的人。而人,不仅要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也要对身边的人负责。对社会负责。或许她这么想太过高大,但是归根结底,她是觉得有些责任,远不是自己想的那么简单。所以,林雨成为剩女,也不是没有原因。因为她觉得自己的能力,还不足以负担起一个家庭的重量,她要的是一个一加一大于二的家庭,否则,那就是对双方父母不负责,是对将来孩子的不负责。 其实,她这样的想法未免太过偏激,人活一世,哪能不犯错误?责任固然重要,可是,不能因为怕承担责任,而不去做。而她自己,也是矛盾的,一面,她勇敢地承担了教师这样的角色,担起了一班四十多人的责任,另一面,又因为不敢面对婚姻,而逃避婚姻的责任。或许,她自己都没发现,“责任”不过是她逃避问题的一个借口。“责任”不是她想的那样复杂,人的每个经历、每段旅程,都有不同的风景,有不同的责任,一切不过是水到渠成的事。做了,就去承担,有问题,就去负责,如此而已。 但是,此时的林雨还是不明白。所以在看到眼前的兔子时,她的第一反应,还是要逃避,也因此,她才在景皓满是期待的目光中,说了一句:“要送给夫人的吗?” “不是!”景皓笑得眉眼弯弯,“母亲身体不好,不能养动物。我是给你捉的!喜欢吗?是不是很可爱?” 林雨刚刚忽然间看到兔子,脑中闪现了无数个小时候的片段,倒是一时间忘了夫人哮喘,不能养动物的事情。这会儿看到景皓热情的样子,又不好打击他,只道:“还好,是很可爱。”林雨从那次之后,再没养过任何动物。其实,她心里已经接受了养动物的“责任”,毕竟四十多个孩子都能负责了,何况是养在家里的宠物?不过,“骚味”还是在她脑中有了很大影响。以至于,从那以后,她就算看到再可爱的动物,她也没动过要养的心思。 林雨的声音有些勉强,景皓这阵子唯恐对她的关注不够,自然对她更加细心留意。他以为女孩子都是喜欢小动物的,而且林雨这么善良,必然是看到小兔子,心就会化了的。可他没想到,林雨看到了兔子,竟然是这样冷淡的表现,连说句“可爱”都很勉强。 “你不喜欢?” 在看到她略微为难的想要开口时,景皓笑道:“不说兔子了,咱们去吃饭吧!我饿了!” 说着,也不管林雨同意不同意,抓着林雨的手就往天狼的屋里走,他好好的想法破灭了,他心里也是不爽,就想离开这里。离开了这里,他不会尴尬,林雨也不会勉强。而林雨,精神一时间还没从兔子身上转移过来,任由景皓拉着,进了主屋。 午间吃得简单,毕竟离晚餐也就一个多时辰,稍稍吃点,也就够了。 景皓和天狼都是极有武功底子的,打起猎来,就跟活动筋骨一样,所以时间虽短,但猎到的动物很多。 晚饭的时候,大厨房送过来了整整一砂锅炖好的鹿肉,曲管事还特意附在林雨耳边悄悄告诉她,这东西温补,女人吃了再好不过。还说让她放心地多吃些,这次他们一共捉了三头鹿,两只死了,一只活着。这两只死了的,也够全院的人吃上四天了。 林雨这会儿正难受着,景皓他们打回来的东西又多,恰好这鹿肉就摆在了她前面,大伙儿都吃别的,林雨也就顺势吃了不少。(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二章 猜到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林雨觉得,吃过鹿肉之后,整个人都好了许多。 兔子最后没有留在林雨这里,林雨以为景皓会说,但是午间吃完饭的时候,景皓没说一声,就把兔笼带走了。而等吃晚饭的时候,林雨看到兔子出现在了苍竹居。吃完饭后,林珊拿着两个白菜叶,一脸满足地喂着它们。 林雨一个人拿不过来托盘,天星帮林雨拿着一个,景皓则站在了林雨的旁边。 “你今天怎么没精神呢?”景皓小声地问道。 “呃,”林雨道:“我今儿有些不舒服。” “不舒服?怎么不早说呢?一会儿你放下东西,我让天星找府医过来!”景皓急道。 “呃,”林雨有些尴尬,毕竟这事儿不能和一个男人说,即便这男人现在只是个小男孩而已。“其实没关系的,不用去看大夫。” “怎么不用看大夫?讳疾忌医哪儿成呀!” “真不用!”林雨说不用,可景皓根本不听,终于到了小厨房,林雨把东西放下,一下子就拉住了要出去的天星。“不用去,我没事儿。” 天星有些茫然地看着两人,不知道到底应该听谁的。 见林雨坚持,景皓摆摆手,示意天星先出去。 “怎么了?”看林雨只这么两个动作就有了疲态,景皓还是忍不住关心。 这可为难了林雨:这孩子,连男生长喉结都不懂,自己还要和他解释生理期吗?何况两人男女有别,怎么能讨论这样的事情? “我没什么,休息一会儿就好了。我不用去看大夫。即便看,你也不要让天星去给我找,我哪天回家自己去找大夫就成。我没事儿!”林雨说完,还不忘再安慰景皓一声。 景皓瘪瘪嘴,皱了皱眉头,看着林雨走起路来略微有些弯腰,手总不自觉地往肚子上放。又见她把红糖、生姜、大枣放进了砂锅里煮。一句话也没说。 “我真没事儿!我要是难受了。干不了了,我会和你告假的。”林雨对着依旧站在旁边的景皓微笑道。“我喝这个就好了,不用看大夫!” 终于哄走了景皓。林雨把厨房收拾妥当了,这才回了自己的屋子。 因为处在经期中,林雨没一会儿就要起来。再加上腰膝酸软,浑身无力。总是昏昏欲睡、但又总是睡不踏实。一直折腾到夜深人静了,也是折腾累了。林雨才终于觉得可以睡了。 而这时,偏偏自己的门又响了起来。 林雨只能再爬起来,点亮了烛火,弓着身子。去开门。 门外,景皓手里拿着一个手炉似的东西,一见林雨开门。立刻闪了进来。 把东西放下后,又对林雨道:“你不舒服。就快上炕吧,我给你带回来点东西,你稍等一下!” 说完,就去拿了一个茶碗过来,把那“手炉”打开,一股子中药味儿就立刻弥漫开来。 “你这是做什么?”林雨心头隐隐有了不好的预感。 “你喝了吧,对身体好的。”景皓温声道。 药因为之前放在了保温的小壶里,所以现在仍旧冒着丝丝热气,只是林雨看着这升腾的气体,心反而一点点沉了下去。 “你知道我怎么了吗,就让我喝药?”林雨试探着问道。 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景皓听到了,还以为她对自己的药物不放心,便道:“你放心喝吧,我刚刚去城里找曲郎中开的。他说了,这药你这两天喝着正好。待过了这几天,去他那里把个脉,可以继续调理,以后就不会这么痛苦了。” 他没有说,他进城的时候已经快天黑了,他直接就冲进了曲郎中家里,让他给开药。他对于女人的生理方面懵然不知,对曲郎中说了很久,曲郎中也是不耐烦了,最后耐着性子给他解释了,又在他的软磨硬泡之下,把许多注意事项告诉了他,顺带着,开了这些药。药是在曲郎中那里煎好的,虽然城门已经关了,但是好在青田雅居名头够响,他顺利出了城,快马加鞭地把这宝贵的药带了回来。 看着景皓期待的眼神,林雨觉得手中的药碗仿似千金重。过往,景皓对自己好,她只当景皓是伤了自己而觉得抱歉,至于后来的亲近也不过是水到渠成。可是,这会儿,景皓为了她没有言说的病症,大晚上去城里给她抓了药,若是普通的病症,或许她还不会多想,但这是生理方面的问题,他竟然也去做了!之前明明一副什么都不懂的样子,现在却是十分会意。如果换成别的男人,恐怕知道了这样的事儿,或因为自己、或因为他人,多少有些难为情,因而退避三舍的。可偏偏景皓,知道了之后,还坚持给她抓了药,哄她来吃!林雨觉得有些不敢置信,也接受不了,这个比她小了十几岁的男孩,竟然,对自己有了特殊的感情了吗? 想到这里,林雨简直连药碗都捧不住了!以前没想过的东西,桩桩件件涌入脑中,亏了自己觉得景皓与自己亲密是一种类似于亦师亦友的相处方式,现在看来,景皓竟然是对自己有了异样的情愫! “怎么了?很不舒服吗?”见林雨连药碗都捧不住了,手也不自觉的哆嗦,景皓赶快凑上前,接过药碗,打算喂给林雨喝。 可没等他的靠近林雨的身子,林雨便下意识地一推,把毫无准备的景皓推得向后仰去,手中的药也因此洒在了林雨的被子和他的衣袍上。 “怎么了?”景皓没有发怒,反倒是把没剩下多少的药汁的碗放在一旁,关心地问着林雨如何。 林雨和景皓相处的时间不算长,可就在这为数不多的时间里,林雨也知道,这个从小被娇生惯养的孩子,脾气不是太好。正如年三十那次,他赌气不放开自己的手,害得她骨裂一样,他根本就不是一个容易妥协的人!可现在,自己把药碗碰洒了,还弄脏了他的衣服,他不仅没生气,反倒首先关心起自己如何来!事出反常即为妖。他对自己一再的退让,明显就是因为他喜欢上了自己!(未完待续) ps:感谢书友140618135223371赠送的香囊! 第一百四十三章 暴怒 “我累了,想休息了。”林雨不知道怎么去面对,只能迅速躺下,用被子把自己头蒙了起来。 看着被子上的药渍,景皓很想说让她换床被子,可见她明显不想说话了,景皓也觉得兴致缺缺、无从开口。 他有好多关心的话想对她说,想告诉她这两天就不要做饭了、他们一起去青田居蹭饭或者让大厨房送饭,他想说这两天她可以卧床休息、不用干活,甚至他想要告诉她,不想她劳累到,他会心疼!可是,那一层棉被,阻隔了他所有想说出口的话语。他听到她在被子里的呼吸越来越沉重,他想帮她拿开被子,让她透透气,可是手伸了出去,又感觉自己根本没有那种勇气。终于,他无奈地叹了口气,起身离开了林雨的屋子。 当门关闭的声音响起,林雨终于掀开了被子,呼吸到了正常的空气。 可她又怕景皓折回,赶快下地闩上了门,又吹熄了灯。 景皓本没走远,他不知道林雨这是怎么了,所以出了门后,他仍旧站在院子里发呆。可没想到,眨眼的功夫,林雨就无情地把门闩上了。 景皓盯着这个已经没有灯光的屋子良久,都没有挪动脚步。 而屋中的林雨,也没有比他好到哪儿去。灯虽熄了,但她失眠了。 女人喜欢大自己很多的男人,她见得多了。可是,男人喜欢了比自己大很多的女人,却不多见。而自己,还成了这为数不多的一员! 虽猜不透景皓的身家,可是,就凭她平时所见。景皓必然不会是个缺少女人的人。就说这别院中,比自己漂亮、大方的姑娘也不少。这事儿怎么就会落到了自己头上呢?!她漂亮不及又荷、贴心不如含玉、周到不如含卉、年轻的话,林珊都能甩自己老大一条街!都说女人的第六感最准,可自己怎么就这么迟钝!连林珊都感觉到了的东西,她竟然这样后知后觉! 林雨接受不了这样的感情,因而辗转反侧,一夜未眠。 天蒙蒙亮。主屋的门响了。林雨这才稍微被拉回了一些思绪。原来,天狼这么早就起来了。 可接着,她听到天狼进了小厨房。过了大约半个时辰,炕渐渐暖了起来。 原来,果真是天狼在烧炕。 林雨愈加头痛了。 一个是刚刚进入青春期的小男孩,一个是脑子里还存着前任的男人。林雨自己都受不住这样狗血的事实了,可偏偏这样的事儿都让她遇上了。 若是没往这边想还好。一往这里想了,林雨觉得头变两个大!景皓或许不懂她的生理期,可天狼作为过来人,应当是明白的。先前吃饭的时候。听景皓说他们打猎的成果,那三头鹿都是天狼猎到的,而偏偏曲管事还在自己耳边说。鹿肉对女人身体很好!不管是确有其事还是纯属巧合,林雨都觉得。这样的宅院生活,实在是太费脑子了。 以前,她当老师,虽然学生的脑中的想法千差万别、稀奇古怪,但到底是简单的。可是进了这青田雅居,她觉得这宅院之中,人的想法真不是自己可以随随便便看透的。 她忽然感觉很累,或许,是时候离开这里了。 然而,还未等她去找夫人请辞,含卉就过来叫她,说是夫人请她过去。 含卉的眼中有着明显的担忧,几次欲言又止。林雨边收拾着自己,边问道:“含卉,有什么问题吗?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含卉有些手足无措,犹豫了半天,终于在两人快出门的时候,道:“你小心些,有人去夫人面前告了你。” “告我?”林雨吃惊,她在别院里工作一直勤勤恳恳、不贪不占的,怎么会有人告她?“告我什么?” 眼瞧着就要出了院门,含卉低声道:“说你与少爷不清不楚!” 轰!林雨没想到,竟然是因为这件事! 自己进入别院,是因为不堪丁家的风波,如今要离开别院了,却要卷入与景皓的绯闻里吗? 夫人今儿没在卧榻上,反而在正厅里,主位旁高几上的香炉里,正散发出兰草薄荷的香味。 她的病一向是不能早起的,往常怎么也要睡到卯时三刻才起身的夫人,这会儿还没到辰时,就已经端坐在那里了。显然,她已经起身好一会儿,并听完别人的告状了。 她今日穿了一袭绛紫色宫装,高贵、精致,又充满了神秘感。许久没见过谁穿这么正式的服装了,看着主位上的夫人,林雨有种恍如隔世之感。想来,这应该是前主的印象了。 主位之下,又荷静静地站在那里,一身雪青色的衣裙愈发显得她清冷孤傲,连那嘴角噙着的笑意,都给人以疏冷之感。她眼眸微垂,虽没看向自己,却让人觉得,她是在嘲讽着自己。 又荷之下,已经换上了二等丫鬟装束的林珊正挺直了身板跪着,虽背对着自己,看不到正脸,但林雨依旧一下子就认出来,那是林珊。 林珊之侧,还跪着两个下院的奴才,林雨瞧着,像是惯常给自己送食材的人。 看清了屋里的形势,林雨缓步走上前,恭谨地福了一礼,道:“夫人早安!” “给我跪下!” 林雨的尾音还在喉间,上边,夫人的暴喝就传了过来。夫人鲜少有如此发怒的时刻,因为她的病,决定了她不能有太大的情绪波动。如今,她吼了林雨这一嗓子,自然有些顺不过气,含卉赶快走过去,帮她顺气,林雨则依言跪了下来。 良久,终于夫人缓过来了这口气,才指着林雨道:“枉我一直以来这么信任你,你却做下这等龌龊之事!当真辜负我,让我心寒!” 林雨有些懵了!她行何种龌龊之事了?她一没偷、二没抢,这些人都说自己什么了? 见林雨完全摸不着头脑的样子,夫人缓缓吐出了一口浊气。道:“看你样子,我若发落了你,你必然不服!灵珊,把你见到的事情,再复述一遍!”(未完待续) ps:晚点会有加更~~~~ 第一百四十四章 污蔑(为十万点击加更) 忽然,门开了,一身寒气的景皓阴沉着脸走了进来,直接就在另一个主位上坐了。 “皓儿!”夫人皱着眉毛,不仅因为景皓尚未请安就坐了主位,还因为他进来的时候身上惹着冬末早上的寒气,让夫人的呼吸有些不舒服。 景皓抿唇想了一会儿,方才站起身来,堪堪行了一礼,道:“母亲早安!”然后又抬起头来,道,“听说是有人告了我,怎么,这事儿我不用过来么?” 也不待夫人回答,景皓便转过身来,目光凌厉地看着下面跪着的几人,吓得大家更加瑟缩起来,林珊竟然匍匐到了地上,身子筛糠似的抖着。 景皓从别人口中知道是林珊挑的事儿,这会儿见她怂态毕现,更是觉得恶心非常,一脚就踹到了她的肩膀,直把林珊踹得趴到了地上。 “皓儿!”夫人第二次喊了景皓,明显景皓这次的做法让她更不高兴了。 “不长眼的奴才!自己的工作做不好,倒来嚼起主子的舌根了!”景皓没理夫人,倒是直接训斥起林珊来。 夫人也有些尴尬,按理说,林珊窥视主子的做法确实不该,但是在夫人看来,也是情有可原的。只因相比起林珊,她觉得林雨的做法更让她厌恶。 “皓儿,你大早上的,是成心来气母亲的么?”夫人剧烈地喘了两口气,直逼得景皓坐下了才罢。 “灵珊,你说!” 想是刚刚景皓踢得狠了,林珊的左胳膊明显有些使不上力,支撑着身子哆嗦着起来。 “昨日夜里,奴婢起夜的时候。看到少爷进了翠微居,紧接着,林姑娘屋里的灯就亮了起来。奴婢心中好奇,但也不敢随意盯着主子,所以就回了屋里。待听到少爷回屋的声音,已经是近一个时辰的时间了。而这并不是第一次见到少爷和林姑娘往来。上次,奴婢之所以和林姑娘闹翻。也是因为发现了林姑娘毫不自爱。在翠微居门外对少爷投怀送抱的缘故。”之后,林珊又讲了多件她住在翠微居时候,窥视到的林雨与景皓之事。末了道:“本来奴婢也不愿往那方面去想,毕竟林姑娘大了少爷这么许多。可细想下来,林姑娘之所以来到青田雅居,也是因为和厉云城里的丁家少爷不清不楚。被丁少夫人闹得没脸的缘故。以往觉得她是我姐姐,再怎么不好。我也应当劝说着。哪知道,她一直这样不知悔改,奴婢只能与她断绝了关系。奴婢现在是青田雅居的人,自然事事以夫人和少爷为重。奴婢不忍见少爷被一个这样的女人勾、引,才来这里对夫人陈情!” 听完林珊的话,景皓再次把手里的茶杯砸了过去。茶水已经温了,但这么照着脸面砸下来。依旧是让林珊十分狼狈,甚至额头破了,鼻子上也挂了茶叶,但她连伸手去擦也不敢。 “满口胡言!据我所知,林姑娘对你从来照顾有加,你竟然如此恩将仇报,来污蔑她!” 林雨从始至终都跪得笔直,隐忍着听着林珊说着这些事情。林珊确有添油加醋,但是,事情也确实是她看到的那样,不过,她只看到了表象,不知道两人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而已。 林雨此时反倒不希望景皓帮着她说什么话。这会儿夫人已经先入为主认为自己勾、引了景皓,觉得自己大了景皓许多,还如此行事,龌龊至极。景皓这会儿再帮着自己说话,就更坐实了夫人的猜想了。 其实不说夫人,她自己也是心虚。若是早一天发生这样的事儿,她也会理直气壮地去反驳,可昨夜意识到了景皓喜欢自己,她自己都接受不了,何况是夫人,那可是景皓的娘亲! 那跪着的两个下院的奴才,看到景皓打了两次林珊,都愈发战战兢兢,生怕自己一开口,也被少爷修理一顿。他们身份比不得林珊是二等丫鬟,又清楚景皓身手了得,生怕景皓手下不留情,自己就真死翘翘了。 景皓的做法一而再、再而三的下了夫人的脸面,她这会儿脸色也不是很好,便催促着那两名下人赶快把自己看到的说出来。 两人虽都说只见过一次景皓和林雨牵手的画面,但这也足够坐实林珊的话了。夫人脸色不好,直对林雨道:“如今,别院里是留你不得了。我处置你,你可有话说?” “母亲!”景皓急道。 林雨本就想在今日和夫人请辞的。很多时候,她的性格很鸵鸟,尤其是遇到感情的事儿,她总觉得自己负担不起,下意识地就去逃离。若不然,也不会昨天才看出景皓对自己的意思。可是,自己离开是一回事儿,被撵出青田雅居,就是另一回事了。 “夫人,对于大家看到的东西,我不否认。可是,对于加诸在上面的揣测,我却没一句同意!”事到如今,林雨依旧身体挺直,说起话来铿锵有力。虽然她昨日已经看出了景皓对自己的感情,但这个时候,她反倒不能点破了。“我与少爷走得近了,并不是如灵珊姑娘说的,对少爷有非分之想,诚如她有些话说的,我大了少爷许多,是不会有这样的想法的。而我也知道,少爷对我特别,不过是因为前些日子我的手坏了。至于手坏的原因,则是少爷亲手将我捏到骨裂的。少爷仁厚,对于自己的无心之失,自然是极力弥补。却没想到,给了大家这样的错觉。这件事,天狼、天星皆可作证!” 林雨在青田雅居的所有人眼中,即便主子对她如何青眼,也不过是一个下人。她能当着景皓的面对夫人说出“景皓伤了她”的话,那必然是事实,否则借她个胆子,她也不敢污蔑主子。更何况,她还有天星与天狼作为人证。 于林雨来说,她陈述的也是昨晚之前,她所认为的事实。这会儿面不改色地说出来,也加深了事情的可信度。 “就算你说的是事实,可是,灵珊作为你的族妹,所说的你过往举止,你又作何解释?”(未完待续) ps:昨晚点击破了十万,得到一个新荣誉~谢谢大家的支持~! 第一百四十五章 反转 面对夫人的发问,林雨无奈地笑笑,道:“灵珊姑娘如此说我,也不过是她片面之言。我扪心自问,不曾有过任何龌龊想法。我自认虽长得不十分漂亮,但也绝对不丑。在宫中十几年,我尚且没有任何活泛的心思。熬到这个年纪出了宫,我怎么还会如此行事?” 厅里陷入了短暂的沉默。然而,越是沉默,越是压抑。 夫人秀眉微蹙,显然在认真思量着林雨话中的真伪。 如果林雨从其他方面反驳,她或许都不会太相信。毕竟,自己已经先入为主地认可了林珊的话。林珊是她族妹,又和她相处了许久,她的话,可信度还是很高的。可是,林雨一说起宫里,她就矛盾了。 皇宫是什么地方,她再清楚不过。虽说宫女熬到年纪就可以出宫,可真正能熬到年纪出宫的,也不过十之三四而已。大多岁的女人,即便刚入宫的时候没什么想法,可随着看到同批采女的一个个发达,好多人就会禁不住这样的诱惑,也想有飞上枝头的机会。如果没有攀龙附凤心思的人,也会极力地讨好有权势的主子,让主子将来给自己指一个好人家。但凡有点门路的,谁想熬成剩女出宫呢?她之前听含玉说起过,林雨在宫中的时候,主子也曾得势。不过,在主子陨落后,她竟然能不背主,一直不离不弃,又熬到年近三十才出宫,这的确是难得的。一个女人,看遍了花红柳绿、享受过了锦衣玉食,却还能淡然退场,从头做起。能有几人做到? 为了孩子,再冷静的母亲也会做出不理智的事情。如今,夫人觉得自己就是这样。她一生只得景皓一个孩子,她的高傲,容不得孩子被任何人欺侮。这会儿冷静下来,她方觉得,自己应当是误会她了。可是。火已经发出去了。想要揭过此事,却是不易。 厅里安静得只余众人轻轻的呼吸声,而最惨的。就是林珊了。刚刚景皓伤了她,这会儿她痛得要死,但这样的环境,她连抽噎都不敢。 这时候。无疑就是考验大家的耐性了,沉不住气的。就要承受主子的怒火了。 林珊年纪小,进入别院的时间也短,终于受不住了,哭着表白起来。 “夫人。奴婢句句属实啊!林姑娘确实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当年她就住在我家隔壁,她连怀着孕的嫂子她都敢打,她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林珊当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所有的针都往林雨最痛处戳。林雨隐忍着,从没如此后悔对一个人这样良善过! “呵呵。”景皓忽然发出一声笑来。从刚刚林雨说话开始。他已经意识到自己不该再为林雨说话了。这会儿见林珊说出这样的话,终于忍不住嘲笑出声。 景皓缓缓地从主位上起身,一步一步像是有魔力一般朝林珊走去。林珊被他打了两次,已经怕了,忍不住跪着向后退了一些。 景皓走到她面前,慢慢地蹲下,唇畔那似有似无的笑意,看得林珊呆住了。 他的眉毛英气、修长,眼睛就像是天上的星星一样,让人看一眼,就掉了进去。 景皓伸出两指,捏住了她的下巴,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他,那英挺的鼻子里喷出的热气几乎都刷到了她的脸上! “你一直都很喜欢我,对吧?”景皓的声音低低的、哑哑的,充满了诱惑。 林珊看得呆呆的,只觉得那薄薄的双唇一开一合,说得都是最蛊惑自己的话。 “不是么?”林珊没回答,景皓皱起了眉毛,又轻声问了一下。 见到景皓皱眉,林珊恨不能伸出手,慢慢地将他的眉头抚平。又听他否定的话语,她竟十分心疼,赶快辩解道:“不是的,我没有、没有不喜欢——” 景皓轻轻一笑,虽然没什么声音,但还是感染了她,她也跟着笑了起来。 “我昨天送你的兔子,可喜欢?” 林珊的脸儿红红的,轻声道了声:“嗯。” “呵呵、哈哈、哈哈哈哈!”景皓的笑,从小至大,渐渐的连胸脯都颤抖了起来。 林珊不知道景皓在高兴什么,但见他笑得开心,她也跟着笑了起来。本就小的眼睛,此刻都成了一条线,再配上鼻子上的那根茶叶,说不出的滑稽。 就在她沉浸在景皓编制的温柔中时,景皓冷冷地甩开了她的下巴! 景皓站起身来,那近在咫尺的身影,给了她无限的威压。 “为了得到我的宠爱,就要算计我身边无辜的人吗?我都把你放到我身边了,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景皓这是在强词夺理!虽然对景皓有了抵触的情绪,林雨这时候还是忍不住想要大笑出来!这小子! 相比之下,林珊的心情就不太美了,她还没有从刚刚景皓的温柔中缓过神儿来,这会儿的变故,更是让她措手不及,呆愣在那里。 景皓潇洒得转身,立刻又坐到了主位之上。 “当真是不要脸!”夫人也忍不住,把手中的茶碗向林珊扔去。不过她的力气没景皓精准,茶碗到了林珊跟前就摔落下来,只是这声脆响,还是让她从刚刚的美梦中,缓过神儿来。 夫人的胸脯再次剧烈地起伏,含卉赶快又上前来,替她顺气。 “母亲莫要为了这不开眼的奴才生气!”说完,又将手肘放在高几上,抬手漫不经心地搔了搔头发,“本来觉得你挺有趣的,放在身边,可是你要是这样,我还怎么留着你?” 景皓的话轻轻的,却让林珊由内而外,打了个结结实实的寒颤,大抵上是对危险本能的恐惧,她意识到,她可能有大麻烦了! 林珊赶紧不要命似的磕头,一下一下,都用了全力,连鼻子上沾的那条茶叶,都掉了下来。 “求少爷原谅我吧!我以后一定老老实实跟在少爷身边!” 事到如今,她还以为景皓把她放在身边,是真的觉得她有趣,她还以为自己是真的曾经招过景皓喜欢! 林雨冷哼一声。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林珊是自作孽,不可活。(未完待续) ps:今天要下乡,提前更新—— 最近生物钟紊乱,所以到现在依旧瞪大了眼睛。 凌晨的时候刷朋友圈,看到从小一起长大的一个同学,家里孩子得了白血病,她弟弟在朋友圈里寻求社会救助。小孩子我也见过几次,没想到竟然生了这么严重的病。转完钱,她一直说感谢,让我心里酸酸的。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天使,真希望所有的小孩子都能无忧无虑、健康成长。 第一百四十六章 下场 林珊的讨饶,并没有得到任何人的同情。本来头就被景皓打破了,这会儿更是嗑得地上都红了圆圆的一块。 夫人被她哭得厌烦,道:“把这贝戋女卑给我拖下去,拔了舌头,扔到下院!” “夫人饶我了吧!少爷、少爷!”林珊想上前抓着景皓,一如当初为了进入别院的时候,她抓着他的袍角一样。可是身边的人并没有给她这样的机会,立刻把她制住了。 求少爷不成,林珊又向又荷使劲,道:“又荷姑姑,你救救我!救救我!” 又荷退了一步,难得的,在她冷若冰霜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厌恶。 林珊被拖了下去,嘴里还兀自叫嚷着。 夫人挥了挥手,道,“我累了,你们都下去吧。” 林雨知道这会儿不适合再多说什么,也行礼退了下去。 出了主屋,林珊这会儿已经被拉到了院门口。 “慢着!”林雨高声阻止道。 被告者依旧是高高在上,告状的反而变得狼狈无比。拉着林珊的两个人停了下来,安静地等林雨吩咐。 林雨缓步走到了林珊跟前。 这会儿的林珊头嗑破了,人也依稀不太清醒。待林雨到了跟前,双眼才像是有了焦距,立刻道:“雨姐——” “啪!”讨饶的话还没说出口,林雨就甩给了她一个响亮的耳光! 林珊似乎被打得清醒了些,眼泪再次涌了出来,可怜道:“雨姐——” “啪!”又是一个响亮的耳光。 两个耳光,林雨都用了全力,连自己的手都打麻了。林珊的脸更是立刻红肿了起来。 “这个时候还叫我‘雨姐’!你真让我恶心!”林雨冷声道。 “呜呜——”林珊双手被钳制着,连想要跪下都不行。“我错了,求林姑娘原谅我,求你和少爷求求情,我再也不敢了!我知道错了!” “灵珊,呵呵,灵珊。”林雨不可抑止地笑出声来。“当初我劝你多次不要来青田雅居。好好的人不做。非要为了你那可笑的爱情来这里,连名字都没有了,你值得吗?” 林珊的眼泪簌簌地掉着。再也没法理直气壮地反驳林雨的话。 “你有几斤几两,我再清楚不过。我知道你对我不满,顶多小打小闹,我也不会放在眼里。你今儿是胆儿肥了。敢到这里来告状!灵珊啊灵珊,你真当我傻的?你连说话都不溜道个人。今儿告状的话怎么会这么条理清晰?呵呵,别告诉我是你想的,你没那个能耐!你告诉我,让你告状的人是谁?我就去给你求情!”林雨向她抛出了橄榄枝。林珊已然不足为惧。但是,她不想被人算计了,还不知道对手是谁。 林珊沉默了。也矛盾了。她忽然看向林雨的后面,但只有一瞬。她便再次哭道:“我错了,都是我不好,求你了,我不想没舌头!” 林雨轻笑一声,回头看了一下院里的人,便转身离开了青田居。 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既然这工作还做着,林雨还是要做好自己的本分。 小厨房里的火依旧烧得很旺,林雨知道,这是天狼做的。 将米下到锅里,林雨又给自己煮了点红糖水,她刚刚跪了那么久,这会儿小肚子又冰凉的难受了。 大厨房送来了手撕鹿肉,林雨又炒了酸萝卜条,把昨夜发的面蒸了各式的馒头,早饭也就完成了。 因为早上的事儿耽搁了,做完早饭,她就要忙活中午的点心了。 今儿夫人火气大,林雨给夫人炖了蜂蜜百合降燥,又做了色彩鲜艳的小点心,去给她舒缓情绪。 再来主院,林雨有种历经沧桑的感觉。 含玉一个人在小厨房里坐着,见林雨过来,才拉着林雨说起话来。 “夫人早饭没用多少,这会儿也还生着气,料想她也吃不进去,你还是先将东西放着吧。” 说完,帮林雨把点心放在锅里温着,然后就拉着林雨坐了下来。 “没想到灵珊这么忘恩负义,今儿早上的事儿,委屈你了!”说着,她轻轻拍了拍林雨的手背。 林雨轻轻一笑,没有说什么。于林珊这件事,她自己处理得也是差劲,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不过你不用担心。夫人已经帮你出了这口气了。我虽然没敢去下院看他们动刑,但是曲妈妈还是来和我说了,本来夫人要拔她舌头的,但少爷说,这样就要了她命,便宜她了,所以,就把她舌头剪去了一寸,让她以后做人做事,有点分寸。但是,剪掉这一寸倒是能留下她性命,就是以后基本不能说话了。曲妈妈嫌她晦气,剪掉的舌头就直接喂狗了。以后她就负责给下院的人洗夜壶、给牲口圈清理粪便了。” 自来大宅之中,越到底层,越没什么良善可言。往日里,林珊有自己的庇护,好歹大伙儿对她还不太过分。这会儿她众叛亲离,大伙儿就不再留情,将她踩到了地底。 自己对她一再退让,她永不知足,虽然最后和自己闹掰是因为看见了景皓抱了一下自己,但是正因为有了这个导火索,她才显出了她的阴暗,让自己有了防备。 不过话说到底,终究还是对景皓的感情反应太迟钝惹出来的。 冷静下来想一想,景皓于自己,大抵应该是日久生情吧。他还小,或许还分不清好感和喜欢。自己离开,也就会让他的心慢慢冷却吧。她没想过和自己小这么多的男人在一起,也不想成为他人生中难以启齿的一个污点。他不是明宪宗,自己也不想成为万贵妃。他的人生有他的轨迹,而她,并不想参与。她想,这次是真的该离开了。 “含玉,你可还有什么糕点想学的?” 对于林雨忽然转移了话题,含玉有些没缓过神儿。 “林姐姐,你会做的东西我都想学啊!”说着,含玉挽着林雨的胳膊,轻轻靠在她的肩头,“以后我要都学到手,嘿嘿!” 含玉娇憨的样子让林雨也跟着快乐起来。也许,在这个别院里,最值得她留恋的,就是这段友谊了吧。 又和含玉聊了一会儿,才有丫鬟过来说,夫人该用点心了。 含玉去送点心,林雨则回了自己的小院,收拾东西。(未完待续) ps:刚才下乡回来,一会儿又要出去~~~~嗷嗷,怎么这么忙~~~~~~ 第一百四十七章 请辞 早上,林雨之所以在林珊还没被押出主院的时候就打了她,并不是林雨已经忍不下了这口气,而是青田居里当时人多,在厅里,很多人都觉得,虽然林珊是诬告,那也是因为林雨有这个瓜田李下的嫌疑。林雨打了她,看似她忍无可忍,实则洗脱了自己的嫌疑,又能让夫人知道自己的态度。 自己再在中午贴心的为夫人送去甜品,她就会更觉得误会了自己,就会见自己。这样,自己也有了请辞的机会。 不出林雨意料,才刚未时,含玉就过来找林雨,说是夫人有请。 夫人早上落了林雨的脸面,这会儿气顺了,必然是要叫自己过去的。 这是林雨今天第三次进主院了,每次,都恍如隔了许久。 夫人只字未提今早的事,反倒夸赞林雨今日的甜品做得好,又赏下了十两银子。 早上打了巴掌,此时再给甜枣。至于不提早上的事,不过是碍于脸面罢了。 可是,若是自己也不说,那就未免不识抬举了。 出了这样的事儿,夫人心里膈应,是在所难免的。而之前也已经说过要赶林雨出去的话,这会儿,她需要一个台阶。 接过了银子,林雨恭敬地给夫人叩了一礼。 以往林雨受赏也会福礼,却难得行大礼,夫人愣了一下,隐约有些明白林雨的用意,觉得她到底还算通透。可紧接着,又有些失落,毕竟林雨除此之外,并没有任何惹她不快的地方,相反。她来别院这段时间,虽然做的不多,但事事合她心意。一时间,她也说不好自己心里到底是个什么感觉。 “谢夫人长久以来的照顾!城中买卖需要我照顾的地方还有很多,一时之间难以兼顾,好在含玉这段时间学会了许多糕点的做法,所以。今日特来请辞。望夫人允准。” “你——唉!”林雨做事利落,厨艺精湛,夫人一直十分赏识。更何况她那些“京中美食”往往能平复她许多的思乡情绪。这会儿猜想变成了现实,仿佛心中的石头落了地又让她有些舍不得了。“可是因为早上的事?” “回夫人,实不相瞒,我确实打算请辞来着。只是没想到发生了早上的事。惹了夫人困扰,我十分抱歉。” 林雨越这么说。夫人反倒越不好意思了。若说刚刚叫她来时,想要她自动请辞的心有七分的话,这会儿也被林雨的一再退让,羞愧到了三分。“若是生意太忙。我可以多给你假期的。” “多谢夫人抬爱。在别院的这三个月,夫人已经给了许多照顾,若我再接受假期。恐再有流言传出。所以,还是敬谢夫人的好意。然,我去意已决。” “也罢。”见留林雨不住,夫人只好如此叹道。 林雨略微踌躇,终于还是说道:“曾经听闻,泡热泉能治百病。想来夫人的身子多泡热泉也能好起来。前次回家,兄长曾说,在林家沟不远的山中有一处热泉,其温烫手,径流有巴掌宽。若是能开发一下,用来调理身子,便最好了。” 夫人听林雨说到热泉,也不禁坐直了身子。热泉是极难得的资源,整个天哲,也就京郊的地方有热泉。这会儿林雨竟然说,在这厉云就有一处热泉,她的病若能得热泉调理,那是再好不过的了! “你很有心。”夫人动情道,“从平日里的饮食,到上次为我制作口罩,再到这次热泉,你比我身边的人都要贴心!”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夫人和少爷对我好,我这样做都是本分而已。” “你如今要走了,我也当真舍不得。”说着,夫人的眼底竟然有些酸楚,只好对含卉道:“去库房里取百两黄金赠予林姑娘!” “夫人,这怎么敢当!我说出这热泉,也不是为了讨赏啊!”上次夫人上次黄金头面的时候,林雨就已有心要告诉她热泉的事情了,这会儿只是迟了些。若是再拿好处,她心里也是过意不去的。 “我不是给你热泉的报酬,而是送你离开的赠礼。你也说了,‘投桃报李’,我觉得咱们也说不好谁对谁更好些。但是你是我青田雅居出去的人,你有勇气、有骨气。所以,你生意做的小了,便是让人瞧不起我青田雅居了!” 林雨有心做生意,但一文一文赚来到钱,想要积少成多,不知道要到何年何月。夫人给了她本钱,她自然能做更大的生意。她没有太远大的目标,只想仓有余粮,生活怡然。本来打算赚够了钱,买下那片山头,开发一下热泉,安心养老。如今,热泉的消息给了夫人,她就要设定其他的目标了。可不管怎样,夫人这次的钱给足了她的脸面,她也必须接下。 没到晚饭,林雨请辞、获赠百金的事儿就在别院里传开了。早上还有可能灰溜溜被赶出别院的人,不到半日就得到了夫人的最高礼遇。 不管是上院还是下院,所有人都来对林雨说着吉祥话,或者给她一些临别的礼物,林雨一一应着,一直忙活到晚饭。 饭桌上,以往从来不知道什么叫“食不言寝不语”的几个人,今天难得地都沉默了,各自扒拉着碗中的白饭,菜几乎都没动。 林雨回翠微居的时候,太财再也忍不住,边哭边跟了过来。 “大姑,你要回去了吗?你带我走吧!”太财长高了些,但是还是和以前一样,抱着林雨的腰撒娇。 林雨拉着他在小厅里坐下,道:“你要和我一起走吗?不想再学武功了?” “想,可是我不想大姑走。”太财抽搭抽搭地哭着,小脸儿上全是矛盾。 “大姑是回家而已。但是你要想好,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你要是离开,那就是不忠不孝,背叛师门了。” “我不想那样!”太财扬着小脸儿,坚定道。 “所以,选择了,就要坚持。将来不要让自己后悔。”林雨轻轻擦去太财脸上的泪,轻声道。 林雨话音刚落,景皓的声音就在门口响起。 “那你离开,就不会后悔吗?”(未完待续) ps:单位忙到吐血,网又不好使,这会儿才能上传。 一百四十八章 伤心 林雨把太财的小脸儿擦干净,然后才不紧不慢地抬起头。 刚刚他们进来还没关门,景皓这会儿站在那里,在傍晚余光的背景下,他的的脸庞笼罩在了自身的阴影里。 “没什么可后悔的。”林雨又摸了摸起身给景皓行礼的太财的头,道,“只是,我觉得你不应该过来。” “我怎么就不该过来?”景皓向前一步。 听到景皓的声音带有明显的怒气,太财嗫声道:“大姑、师父,我先退下了。”说着,就要往外走去,虽然不知道他俩之间发生什么了,可他本能的想要逃开这个充满危险气息的地方。 “你不用走!”林雨说着,就一把把太财拽到了自己旁边坐下。 景皓的声音变得很粗,明显在隐忍着怒气,他走到林雨对面,看着林雨清冷的面庞。只见她没有任何表情,连一丝留恋也无,不禁恼道:“你的心是石头做的吗?” 林雨心中一颤,本能地想要反驳,说自己也不是全然和他没有情谊,虽然一直以来都没把他当交往的人看,但是与他的相处一直很快乐。像是对待小孩子一般哄着,可有时候也像是平等的朋友那样关心着。只是这时候,她已经决心要走,又何必给他一个若即若离的印象呢?既无心,又何必给他希望?“我想你可能误会了什么,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我对你,并没有过你说的那样的心。” “没有?”景皓的心大为触动,连着说话也沙哑起来,“是因为今天的事儿吗?” “并不关今天的事儿。我早就有离开的心了。” “是我昨天有什么事儿惹你不高兴了?”景皓忽然想起,林雨昨夜忽然间打翻了药碗。 “也没有。” “那到底我哪儿做的不好?”景皓的声音有些着急。 “都没有——” “那你为什么要走?!” “这宅院的生活我不喜欢。我过够了天天伺候人的日子!我是独立的人,我想拥有自己的生活!我想有一家小店,挣点小钱,住个小院,没有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只有简简单单的生活!而这里,没有一样符合我的标准不说。还要承受来自暗处的算计!所以。我很不喜欢!而重点是,我也不喜欢你,所以。我不会为了你,留在一个我本就不喜欢的地方!” 一口气说完,林雨仿似发泄得还不够,继续道:“我知道你对我好。可我大了你十多岁,我根本就不会产生别的想法!” “十几岁有什么大不了的?天下间。有多少女人是小男人许多的?为什么我就不行?” “那是别人,不是我!我不会找一个大自己十几岁的,也不想找一个比自己小十几岁的!” 景皓憋闷着,看着林雨的头扭向一边。心里好像有许多东西在撕扯着。他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受,抑或曾经他努力许久,得不到父亲肯定时。也有过这样的感觉,他们很像。也很不像。但是,他这会儿心里更加难受,他想起了曾经在马车里拉着林雨的手。他从未拉过女人的手,只觉得她的手软软的,很细滑,就像是刚刚刮出来的奶皮,让他不想放手。可是,她挣扎,他就抓了她的手腕。她越是反抗,自己抓的越紧,直到它疼到咬了自己一口! 多少个夜里,尤其是看不到她的时候,他每每想起她,总是会不自觉地抚摸她咬坏的地方。那里留了轻轻浅浅的疤痕,他手上练武有了茧子,早已摸不出来了。要不是时不时地让天星帮自己看看,他真担心这个疤就这么养好了。他也是怕的,怕她有一天离开,就像这疤痕最终会消失一样。 想起疤痕,他就不自觉会想到当初在她的小屋里,她在那里静静地睡着觉,长长的睫毛在脸上打出了扇形的阴影,可爱急了。他就那样轻轻地,在她的额头印下了那样浅浅的一个吻。他以为,他给她烙过了印记了,可是,目前来看,明显不够! 见林雨还是这样倔强的扭过头,景皓就不相信了,自己为她亲手做羹汤的日子里,一点儿情谊都没给她留下!既如此,那就留下一个更深刻的吧! 想到这里,景皓向前一步,抓起林雨的手腕,在她还没反应过来时,张口便咬了下去! “啊——”林雨没有丝毫准备,一下就叫喊出来。 她这一喊,景皓便再下不去口了,松开了手腕,就放在自己手里揉着,边揉边道:“你不要生气,我、我只是——对不起。” 景皓一直道着歉,林雨本想发火,但想到刚刚已然和他说了许多冷情的话,这会儿反倒不能张口骂他了。便道:“你太任性了!”说完,就把自己的手大力抽了回来。 “每次都是这样。景皓,你就是这样幼稚,所以我才不可能喜欢上你!” 林雨这次没有再毫无温度地转过去,反倒边说,边揉着自己的手腕。景皓给她咬红了,她眉头紧锁,语气中充满了隐忍与无奈。 看着林雨这样的表情,景皓觉得,自己大抵真的给她带来困扰了。多久了,他立誓不让她哭的,要好好对他的,可今天,因为自己,她虽没掉眼泪,但眉头深锁,又有些不耐的样子。 自己真的惹她讨厌了吗? 景皓有些忽然间有些厌恶这样的自己了。可是,他也接受不了被喜欢的人讨厌的事实。 “我没想过让你不高兴的。”景皓这句话说的酸楚。他刚刚确实冲动了,就像是林雨说的,这样的行为真的很幼稚。 她大自己许多,她会喜欢成熟的人吧? “没关系。你若没有什么事情,你还是出去吧。今夜太财就留在我这里住了。”说着,林雨甩了甩手腕,道:“少爷,请!” 景皓看了一眼林雨,她神色回复了平淡。可是,她说出的,却是这样残忍的话。 “我知道了。”景皓忧伤地道。 他一步一步地往外走,走得极慢,他很想听到林雨让他留下来的话。可是,到底是他想多了,至始至终,林雨再没说过什么,直到他身后的门板合上。(未完待续) 第一百十四九章 回家 看着景皓失魂落魄的离开,天狼才慢慢从松林里闪出了身形。 刚刚他一直站在院子中间的,不仅慑退了好奇想要往院子里看的人,也听到了屋里两个人的对话。 他到院子里有一会儿了,又没有故意隐藏气息,按理说,景皓应该早发现他的,可是,他并没有。 原来景皓喜欢了林雨,喜欢到了连自身的防备都卸了下来。 看着景皓的背影,天狼只能一声叹息。 可叹息过后,又觉得林雨刚刚拒绝得很好,这样,让景皓死心,也让他以后要走的路更加平顺。 本来他也想去问问林雨为何要离开,可如今,他觉得林雨能离开也很好。 他不想和景皓成为敌人,哪怕是情敌。 昨日诸多耽搁,林雨只能早起继续收拾行囊。 来时只是简简单单的两身衣服鞋帽和一个装着银钱的小匣子,这会儿走的时候,东西却多了许多。 从薄到厚、从里到外、一共六套衣服,还不算披风、毛氅等,又有夫人赏的各种金银、首饰、头面、胭脂水粉等,一共收拾出了三大箱子。 全部收拾完后,梳妆台下的那个木刻的桃花簪子便显眼了。 自那日林珊与她断绝关系后,她便把它扔在了这里,短短十几天,林珊从三等丫鬟提到了二等,又从二等打回了下院。于林珊来说,人生大起大落,便是如此了。若当初她没有来别院,那这时候,她会接受赵六子的情谊吗?林雨弯腰把它拾了起来。 今日的早饭已经不用林雨做了。下院的曲管事亲自给送上来了十分丰盛的早餐。也算是给林雨践行。 用完了早餐,含玉来说,外面的马车已经备好了。 林雨把木刻桃花递到了曲管事手上,道:“曲妈妈,这是灵珊当日落在我这里的坠子,如今我俩再不瓜葛,我也不想去看她惹彼此不快。所以还是要烦请曲妈妈务必把这东西交到灵珊姑娘手上。” “林姑娘放心吧!这点儿小事儿我肯定给您办的妥妥的!” “她、怎么样了?” “姑娘你就心善。那小蹄子这般害你,你还关心她!不过也是她皮糙肉厚扛造,昨儿晚上发烧都说胡话了。半夜里也不能去找府医,他们胡乱给她头上搭个湿帕子,天亮后头也不那么热了!” “嗯。”林雨也没说什么请关照的话,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恰好这时候青田居里的小厮们都在含玉的带领下过来帮林雨抬箱子了。两人一个。呼喝着往外抬。 今日的马车一共两驾,前面的是林雨惯常里坐着的。后面的则是一个新漆的拉货的板车。 夫人今日难得地也出来送了林雨,彼此说了些保重的话。 景皓站在夫人的旁边,神情有些麻木,直到林雨和所有人作别了。景皓也没有开口。 “林姑娘,上车吧。”天星道,今日。他给林雨驾车。 林雨搭着天星的手腕,踩着凳子。上了马车。再次看了大家一眼,林雨挥挥手,终还是进了车厢。 来青田雅居的日子与来古代的日子相比,也是不短了,这会儿真的离开,虽嘴上说得决绝,可到底是有感情的,林雨打开车厢的窗子,看着众人的身影一点点变小。 林雨突然间回来,没有和任何人说。 二道街的院子里,只有李友峰一家人在这里赶制新一批的订单。 听到林雨回来,大家赶快帮林雨往正屋里搬着东西。 东西搬完了,林雨留天星他们在这里吃饭,天星拒绝了。只问道:“若是将来少爷再出门,可还能来林姑娘这里定干粮?” 这话让林雨想到某次景皓出门的时候,天星来说“可惜少爷吃不到”这样的话,林雨就说,以后要出门,可以来告诉我,我给做。这时候天星再提起来,林雨总有种时过境迁的感觉。说那话的时候,她怎么也想不到景皓会对自己产生情愫。 “别院里会做东西人很多,其实含玉现在也会——” “林姑娘还是不要说了!枉少爷一直对林姑娘这般痴情!都说灵珊的心是捂不热的,要我看,林姑娘也好不到哪儿去!我从没见过少爷今天这样挫败的样子,但凡你有点心,少爷也能欢喜些!” 天星好似发泄一般,说完了这些话,头也不会地冲了出去,招呼着另一个小厮,打马就飞快地离开了院子。 李友峰他们刚刚虽离得稍远了些,但也觉得林雨这边好像有些不太愉快。又见天星跑了,这才过来看林雨。 “大姐,你今儿怎么从青田雅居回来了?看天星的样子,是不是你在别院里和景少爷他们处的不愉快了?”林雪看林雨神情落落的,便柔声问道。 “没什么。只是甜品这方面,我教给了他们许多,如今我也没必要一直留在那里了。相比之下,我觉得我应该回来多多照顾一下自家的生意了,不然总靠着你们,我心里也过意不去。” “大姐说的这是什么话,咱们一家人,还说这两家话做什么。”见林雨不愿意提青田雅居的事情,林雪也就不问了,反倒让姜清池出去打酒、买肉,给林雨接风洗尘。 林雨的回归让大伙儿都十分高兴,就好像是有了主心骨一般。 晚饭的时候,把戚家兄弟都叫了过来。毕竟都经常走动的,如今也都保持着挺好的关系。 自过了年,林雨也就上个集的时候见过一次戚千里,但那天太忙,两个人只打了个照面,这会儿见到,戚千里也十分热情地和林雨打招呼。他这会儿刚授课完毕,穿着一身墨蓝色的夹棉长袄,显得他面容白净、丰神俊美。 大伙儿都落了座,戚万里便说出了感谢来。 原来他那会儿得了林雨的启发,在街上打出了一个“中介”的幌子,他家挨着正街,正是人流密集的地方,起先别人还不理解,但到底是有外地人来打听的。他帮助又需要的人找了房子、店铺等,从中得了一定的报酬。没过一个月,大家瞧着来打听事儿的人挺多,就有人把自己家想要买卖、租赁的消息也交给他,让他优先推荐,这么一来,他便两边都能赚到钱。 “所以我说啊,我现在除了集上摆摊,还能多出来这么个营生,真是要感谢林家大妹啊!”戚万里感激道。 “这也要戚大哥脑筋活络才行啊!不过话说回来,今儿我也是要麻烦戚大哥的,我想买间门店,不知道戚大哥有没有好的介绍?”(未完待续) ps:感谢腾-讯书友给投的月票! 第一百五十章 丁家 林雨想要买门店的话,就像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一般,所有人都错愕了。 “大姐要开店?这买个门店可得几百两银子吧?”林雪惊讶道。 不外乎她惊讶。他们这样从山里长大的人,当初的十两银子大伙儿都没见过,林雨买房子花掉了二百多两银子,对他们来说,更是天价!这会儿她又要买门店,这才短短的几个月啊! “是啊,但也只是有这么个想法。外面条件不好,总在外面搭摊位也不是那么回事儿。这冬天还好说,夏天的时候下雨,一下就是几天,到时候不进钱,不是更难受?只是好店铺可遇不可求,我也不是说明天就要开店,所以烦请戚大哥给我留个心。” “那都没问题,只是不知道林大妹你想要什么样的铺子,是做什么的,我给你参详参详。”戚万里也是惊讶,不过他在厉云城里多少年了,厉云虽说被人认为是边关苦寒之地,但是这里有钱人是真有钱,当然,没钱的也饿不死就是了。大户人家里做事的,稍微得脸些的,赏赐不知道比月钱厚了多少。之前就听说她在青田雅居做事月钱丰厚,相比赏赐更多。虽然只有三个月,但是戚万里相信,林雨已经有了这个资本。 “我想要开个食肆,但是就是不知道一个四间的铺面要多少钱才能买下来。” “按正常价格来说,四间的铺面就是挺大的了,怎么也要五百两银子的。不过,如果林姑娘要是手里有现银,我觉得现在正是买门店的好时候。你也知道。咱们厉云城就这么大,商铺也是有限的,所以这价格上来说,难免要贵一些,好些人,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到。不过这话说出来,就怕林大妹你不高兴。” 见戚万里这么说。林雨有些蹙眉。道:“戚大哥有什么就直说吧!” “唉,这要卖的铺子也是丁家的。” “丁家?是丁嗣家?” “可不就是这个丁家。”戚万里说完也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上次林雨就说丁家的东西她不买来着,这次好巧不巧。还是丁家!丁家和她的过节,厉云城里稍微消息灵通点的,就没有不知道的。戚万里这会儿又有些责怪自己,两碗黄汤下肚。就胡咧咧起来。 “戚大哥,若我没记错上次你说三道街有一个要卖的宅子。也是丁家的吧?” “对啊!” “那我有些奇怪了。丁家在厉云城里也算有些家底的,怎么上次卖房子,这次又要卖门店了呢?” 戚万里叹了口气,道:“要不是说嘛。丁家也是走了背运了。其实丁家的家底儿都在咱们厉云了,可这钱啊,终究是赚多少都不够的。听说丁老爷年前和禹州城里的一个商人合作了一个皮肉买卖。前期买门面什么的,倒没花多少钱。但定好了要从南边儿买来一批姑娘的。姑娘也买了,大把的银子都花了。可没想到,运回来的路上,遭了山贼,姑娘们要么死了、要么让山贼抓走了,一个都没给剩下。然后紧接着,禹州城里跟他们合作的那个商人又犯了件什么案子,所有名下的店铺都被查抄了,丁老爷这间也未能幸免。还因为和那商人有瓜葛,差点一起给抓了起来。这事儿闹得丁家,连年都没过好,还得拿钱去疏通。所以,这才又卖房子,又卖铺子的。” 林雨向来对丁家人没有好感,这会儿听说丁家人这样的事情,也不会同情一分。且不说当初丁家对自己志在必得、丁嗣整日来自己摊位纠缠的事儿,就说这丁老爷吧,一把年纪了,非得找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做妾,又好好的生意不做,去开那不正经的买卖,活该有这样的下场。 “除了丁家,就没有别的家了吗?”林雨仍然是不想与丁家有瓜葛。 “这会儿还真没有。”戚万里摇头道,“不过其实林大妹你也不必这么避忌的,这会儿丁家的事儿,许多人也知道,你做生意,考虑成本也是很自然的。这会儿丁家一个四间的店铺才卖四百两银子,这价格可是差了整整一百两的。过了这村可就没这个店儿了。要是不买这四百两的,反倒去买那五百两的,那不是吃了大亏了吗?” 戚万里的话让林雨也锁起眉头来。确实,没有这样的道理。可是,要她直接去见丁家人签契约,她还是有些膈应的。 “林大妹,你是不是担心店铺交接的时候遇见丁家人?”见林雨肯定的表情,戚万里道,“其实这也没什么困难的。你可以用大全的名义买下来,然后再让大全转给你,这不就行了吗?” 也对!不是必须她出面的!戚万里的话,让林雨豁然开朗!若是能以大全的名义买到铺子,那她就可以不止买这一间!何况,刚刚戚万里说了,厉云城就这么大的地方,铺子其实都是有限的。那么,自己岂不是可以再这里做文章? 想到这里,林雨不禁笑了起来。 “戚大哥说的极是!要不然就这样,戚大哥明儿联系一下丁家,把他们要卖的铺子帮我整合一下,我到时候从中挑选一下。” “全部都要?”戚万里惊讶道。 林雨轻轻皱了一下眉毛,道:“丁家要卖的铺面很多?” “可不是嘛!这次一共要卖五个!其中有三个是自家经营的,还有两个是正租出去的,这租出去的,你也要看?” “都看看吧,说不好哪个就合了心意呢?” 戚万里见林雨坚持,也就应了下来。 吃过晚饭,林雨回了自己屋子。 这边戚家兄弟一起往回走。 “这林姑娘啊,可是不简单!我瞧着这架势,手里是有些富余的。你想和她联系上,这会儿可就不是左邻右舍那么方便了。越往后,你越难和她接触了!”戚万里感叹道。 “我也知道!不过现在总算她回来了,以后相处的机会总会多起来的!目前还是走一步、看一步吧!”戚千里道。(未完待续) ps:有书友说我每章的内容少,可能是我字少的关系。每章是两千多,不到两千二。因为每二百个字要加一币的,强迫症的我,要是看到章节价格不一样的话,会很难受。话说我最近也觉得进展太慢了些。所以,虽然最近工作忙了点,但是,我就是这么越挫越勇的软妹纸!所以,我决定近期要加更!一直到十二月中旬,每天会更新三章到五章的样子。肿么样?吼吼吼吼~~~~我闪了~~~~ 第一百五十一章 炒房 翌日,大伙儿该出摊的出摊,该赶工的赶工,唯独林雨没有具体的工作。 想要开店,那就不能只有摊位上的那几种吃的而已。 现在不是夏季,可以有许多的青菜随时填充桌面。这时候开店,挺吃亏的。冰雪初融的天气,不适合上山打猎,萝卜、白菜吃得差不多了,所有食材成本都是最高的时候。但是同样,也是人们嘴巴最淡的时候。风险总是与机遇并存的,林雨深知这一点。 要开店,就要有特色。酸汤子和片汤虽然是特色,现在厉云城里还是“别无分号”的状态,但是,这东西到底是钱少了些,虽说可以薄利多销,但很少老百姓会因为要吃一碗酸汤子而进门店里来。所以,酸汤子在外面卖的,多数会比里面卖得好。 到底要有什么特色?这可为难了林雨。 随即林雨想起来,明儿又是赶集的日子了,摊位上要卖的东西也是要准备的。所以,林雨赶快穿鞋下地,做起明天要零售的东西来。 这一做东西,她想起来了,自己是以糕点见长的,厉云这地方,虽然男女大防不是很严格,但是女人家去食肆吃饭的还是少数。不若,自己就做一个分男女的食肆? 林雨从现代而来,深知女人的购买力和吃东西的能力。都说,上街的女人就像是一列火车,只知道逛、吃、逛、吃。而进入饭店,点同样价钱的东西,男人多数点了酒,饭菜没怎么动;而女人,一大瓶饮料。可以把桌上的所有东西吃光光!所以,林雨觉得,这个时代,女人之所以不来食肆,不仅是因为男尊女卑、女人没钱,另一个原因,就是他们根本没有大大方方来食肆的机会!北方流行炖菜。食肆里多是炖这个、炖那个。很实惠的大海碗,男人们边吃边喝酒,大嗓门也不停。女人来了。看到这样的情况,怎么还能慢条斯理地吃下去?那么,自己完全可以给她们制造这个机会。 但是,不能只抓女人的消费。把男人的消费舍掉。毕竟这还是个男权社会,男人的消费还是主力军。那么。若说用甜食抓住女人的胃口,那么男人的胃口就要用重口味的东西了。 重口味么,不过是酸、咸、辣。酸的话,男人吃酸的差些。咸和辣倒是可以做文章。 这点,林雨想到了摊位上的咸菜。 李母过去总说林雨太舍得盐了。盐那么贵,平常人家都恨不能少吃一些盐。连做咸鸭蛋都舍不得放在盐水里腌,反而要用黄土拌了盐。糊在鸭蛋的外层。但林雨偏偏大方,不仅做咸菜,还在摊位上免费赠送! 虽然摊位上赠送的咸菜每人只一小碟,不够一个男人两筷子夹的,但还是无形中给林雨招徕了许多生意。 咸可以用咸菜主打,辣就要有些风味了。 一想到辣,那自然是火锅最好了。 这时候的火锅叫暖锅,大家只有冬天才会吃火锅,而火锅的底料,猪肉酸菜或野鸡蘑菇的,个别胡山风味的食肆,会有涮羊肉的。而且火锅是在天冷的时候吃的,基本开春以后,火锅就完全退出了餐桌。最主要的,火锅是一种贵族的美食,一来铜锅成本较高,二来炭贵,所以普通人家是没有火锅的。 如果,在火锅里,加入辣的元素,那就不同了! 想到这些,林雨也不禁激动了起来。如果门店可以落成,那她就有信心做成厉云最具特色的食肆! 午间的时候,大全来了,依旧带着他的牛肉干,上个集卖的好,所以这次孙氏老早就催着他过来。现在不比从前,林雨在城里有了宅子,孙氏乐得大全多来几次,多和林雨接触,只是她自己到底不太好意思总来。 林雨把要买门店的事儿和大全说了。 “我觉得,既然戚大哥口口声声说门店这会子便宜,又是只能升不能降的价格,不若戚大哥介绍给咱们几个,咱们就都买下来,买得多,也多压些价。” “大妹,你要这么多门店做什么?”大全有些懵懂。 “既然说是便宜入的,那咱们就多买几个,往后再卖给别人啊!否则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林雨道,“而且,如果我们将来手里的房产多了,可以继续卖给别人或者租给别人。厉云这地方,只要不打仗,这房子就永远值钱!” 看大全依旧没太听明白,林雨也没法说,自己这是在炒房。毕竟这事儿,动辄都是几百两的银子,若没有青田雅居给的金子,这会儿林雨也不敢想这件事。 “大哥,你就帮我和丁家签合约就可以了,中间的事儿都是戚大哥办,只是我不想见到丁家人,才要拜托你。到时候买下来的实际价钱,我给你百分之一的酬劳,大哥把房产转让给我就可以了。” “我给你做事儿还要你钱做什么!”大全道。 “若是让别人做,也是要花钱的。咱现在只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也罢!”听林雨这么说,大全只得应了。 戚万里做事很快,下午就来信儿说已经和丁家人打了招呼,林雨也可以挨间铺子瞧瞧。 这五间铺子分别是一个四间的粮铺,里面有着各式舂米的工具,要价四百两银子;一个是两间的杂货铺,也是林雨去过的那家,要价二百三十两银子;一个是带着后院共六间的客店,要价七百两银子;另外两个都是三间的,租出去做了布匹行和食肆,都是三百二十两银子的价钱。 戚千里说,价钱已经都是最低的了。 林雨估算了一下,夫人给她的百两金子,买下这些店铺也只花掉五分之一,若按戚万里的说法,自己若是不着急卖,转手就可以多卖五六百两银子。 林雨又着人去别的商铺打听了一下价钱,果如戚万里所说。于是,就催促着大全去定下了这些店铺。 丁家人急于买房抵债、疏通,也未曾怀疑大全的身份,毕竟他是真金白银拿过去的,又是一下全部买了。收了钱,办了手续,丁家也不管这些。(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二章 烦闷 赶集这天,大伙儿刚散集收摊,景皓却是出现了。 往常林雨是一定会过去招呼的,这会儿林雨正想着和他冷却些关系,所以并未靠前。 不过景皓还是径直走了过来,到了她面前,静静地看了一会儿,直把林雨弄得有些尴尬了,才道:“不知景少爷过来有何事?” 景皓抿了抿嘴唇,并未立刻答话。稍过了一会儿,待林雨再要说什么的时候,才道:“我找你兄长,让他带我去看热泉。” 景皓不是不认识大全,毕竟太财还是他的徒弟,但这会儿他却盯着自己看了许久,才说要找大全的话。 林雨扯着嘴角笑笑,道:“那您稍等。” 林雨回身的一刹那,景皓的手抓了过去,可刚碰到她的袖角,他又缩了回来,把手死死地握成了拳。 大全因着要替林雨办房产的事,已经和丁家定好了明早去衙门过户,所以只能和景皓约了后日一起进山。 大全给景皓包了些肉干,让景皓回去吃。 景皓接了过来,却是直看着林雨发呆。 晚间,吃过了晚饭,大全来了林雨的屋子,道:“大妹,今儿景少爷过来,我瞧着他有些不对劲呢?” 听到大全说景皓,林雨顿了一下,随即笑笑,道:“我瞧着倒是没什么不同。” 大全叹了口气,还是道:“可能是我想多了。过去瞧着他挺依赖你似的,这会儿你又不太理他。不过话说回来,大妹,青田雅居对你这么照顾,你可不能太慢待了景少爷啊!” 林雨笑着应了。可心里却想着,恐怕夫人就是想要我慢待他一些的。若是能这样冷却下去,他也许就会把这事儿放下了。 林雨这几日也被景皓的事弄得有些心绪不宁。躺在被窝里,不觉就想到了当初的种种。 天星说,她和林珊一样,是没有心的。 可是,景皓对她好。她又怎么会不知道呢? 当初在租住的那个小屋里。景皓在帮她擦脸、扎头发的时候,她的心也不是没有过涟漪。可是,她那时候觉得自己很奇怪。甚至像是“怪蜀黍”,毕竟景皓比自己小太多,人家只是对自己补偿性的照顾而已。那段时间,她也是犹豫过的。自己从小到大。从没有一个男人对自己那样的体贴过。只是随后,景皓帮自己洗头。她直觉这样很不好,想要拒绝,可景皓却义正词严地说了,自己不是轻薄她。还说自己不是“随便谁都可以那样亲密”。那时候自己才坚定地以为,景皓真的只是在“赎罪”,也再熄灭了猜忌的心思。而如今看来。景皓确不是轻薄自己,也只是和自己才这样亲密。 景皓对自己特别。连大全都有些察觉了。若是景皓与自己年纪相当,抑或他的家庭条件差一些,林雨都不会有这么多的顾虑。她有着现代的思想,有着前主的经验,又怎么会一头扎进这样飘渺的爱情里呢?虽说边关男女大防不严,但是自己年岁不小,又怎么经得起折腾呢? 想到烦了,林雨也只能不再去想景皓。 “天下间又不是只有一个景皓!”林雨无意识地嘟哝出来。 这句话把她自己也吓了一跳!什么时候,景皓对自己影响这么深了?! 第二日,大全因着要帮林雨办房产的事儿,虽说丁家着急卖,但是手续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番折腾下来,也是过了中午了。 林雨虽说买了这么多房产,但消息还是比较隐秘的,因为戚万里只是从中联系,也不知道最后大全买了多少,丁家以为大全是帮富贵人家跑腿的,也没细说,所以戚万里也只当林雨只买了一处。 林雨买的是带后院的那个六间房的客店,做食肆的话,林雨打算前面设置总台和零售点,后院除了厨房之外,剩下的一间半用作女士餐馆。 买店铺这样大的事儿,自然少不了要热闹一番。去买了一条猪腿、两条羊腿,林雨和金花亲自掌勺,为大伙儿做晚餐。 只没想到,大伙儿刚要吃饭,天狼驾着马车,与景皓一起过来了。 今儿院子里人多,戚家兄弟也过来了,大伙儿和天狼一起喝过酒,算是比较相熟,都拉着天狼坐下一起吃,大全也就拉着景皓,让一起坐下。 少不得一顿推杯换盏,林雨本挺欢快的,却因为这两人的到来有些尴尬,只能一直哄着戚沛沛玩。 但老三和大全知道林雨的酒量,还是让她也喝了不少。 天狼和景皓是打算明儿天一亮就和大全出发的,所以才提前到了这里。 景皓是少爷,院子里又没别的空房间,林雨就把主屋腾了出来,说让景皓和天狼在那里住。 而天狼又说,他和大全住一屋就行,主屋让给景皓一个人住。 如此一来,林雨就是和栾凤、姜清池一屋,大全和天狼住在她们对门。 林雨这会儿喝的有些晕乎乎的,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状态正好”的时候。不过“举杯消愁愁更愁”,林雨这些日子心里就不太痛快,再加上酒精的作用,她只觉得在屋里呆得烦闷,又不想影响栾凤母女,只能到院子里透透风。 院子的西侧是磨坊和牲口圈。 自打他们来这儿住,老三又不拉车之后,牲口圈因为没有牲口了,所以收拾得干干净净,磨坊说是磨坊,也不过是和牲口圈中间隔了一道木墙,没有门窗,和牲口圈一样,对着院子的方向都是大敞的。牲口圈和磨坊上面是仓房,不过现在也没什么东西。 磨坊里面有一个大圆石磨,搬进来之后,金花粉过一次苞米,所以这里收拾得十分干净,里面还放了一个长凳。 林雨坐在长凳上,胳膊支着石磨,静静地看着天上的月亮。 “夜里风寒,你身子不好,还是不要在外面久坐了。” 不知何时,天狼悄无声息地站在了院子里。林雨刚刚虽然在看月亮,但是对面如果有人出来,林雨还是能知道的。这会儿天狼却忽然出现在她身旁,显然他刚刚并没有在屋里。(未完待续) ps:谢谢阿萍2011的月票!从《一村一品兴农家》到《剩女甜园》,感谢你的支持! 谢谢云-起书友的投票,谢谢支持! 第一百五十三章 准备 林雨扫了一眼天狼,淡淡道:“多谢关心。” “其实在下对林姑娘没有恶意,前两次若是惹姑娘不快了,那只怪在下鲁莽,还请林姑娘不要介意才是。”天狼的声音不大,但字字清晰,这会儿听起来,倒让林雨没那么厌烦了。说实在的,若没有前两次的事情,林雨还觉得他不错的。 “我不是江湖儿女,没你想象的那般豪放。” “是。” 林雨不说话,天狼也就在那里站着,一个人看着月亮,一个人看着她。 林雨很享受这样微醺的感觉,双腿自在地在长凳上荡来荡去,头微微有些晕,嘴边噙着笑,皎洁的月光照映在光洁的脸上,美好又祥和。 “上次的鹿肉,谢谢你。”良久,林雨轻声打破了院子里的沉寂。 “天凉了,还是回去吧。”天狼没有接林雨的话,反而说出了其他关心的话。 林雨侧脸看着他,在月色里,天狼的五官更加立体,浑身散发着一种男子汉的强硬气息。 “嗯。”林雨应着,起身却有那么一瞬要往自己的屋里拐去,可看到窗上的那个剪影,才想起来今儿她不住自己的屋子。 第二天,天蒙蒙亮,林雨因为喝酒了没起来,不过好在金花每日都要起来蒸菜饺,今儿就早蒸了会儿,带着给大全他们路上吃。 林雨回了自己的房间,屋里里十分整洁,一点都看不出昨夜景皓住过的样子。 不过,也没给林雨时间感慨,新一天的生活就已经开始了。 林雨托戚万里找了瓦工队和木工队。对拟定好的食肆进行装修。 因为之前是客店,也供应着客人们的餐食,所以厨房看起来还是比较大的,锅也的现成的。 林雨规划着,把前屋除了做出总台和零售区之外,剩下的地方砌出了两个小的包间,余下的地方都是用散台。而后屋。除了厨房之外,则都是散台。 这样一来,用瓦匠的地方就少了。大家只要把原来的间壁破除,重新修补一下,就可以直接用了,火墙什么的也都是现成的。 但是。这样就要在木工上费心思了。 前屋的总台、零售货架都是需要木工量出尺寸照做的,而林雨又定制了一批木质折叠屏风。这样,也可以在包间不够的时候,用屏风把大家隔开。 后屋的设计,林雨则多费了些心思。林雨参照现代时候一些饮吧的理念。屋子里没有间壁,却是用三层的窗帘将一张张或大或小的圆桌隔成一个个小单间,三层窗帘中间一层厚重。外面两层轻薄,就像是现代人的窗帘和窗纱一样。既能满足女客对*的要求,又能增加神秘感。整间屋子一共两张大圆桌、四张小圆桌。椅子也未选择传统的靠背椅,而是选择了圆凳,上面计划放着与窗帘同色系的坐垫,休闲之味更浓。 前后屋门的位置都没有变。因为之前是旅店,所以房门并未在正中,而是开在了挨近侧面的地方。前后门相对,也方便了女客的出入。 所有的工作瓦工大概需要干三天,而木匠打柜台、货架、桌椅等,则需要二十多天的时间。 这期间,交给林雨的工作,就是要备齐餐具、定好食材供货商、为员工定制统一服装、招收新员工、培训等。 时间紧,任务重,毕竟店铺已经买了,也不能一直空着,所以大家就都加班加点的忙活着。 林雨忙,大全也不能闲着,林雨买了头毛驴,弄了辆驴车,这样大全也能三五不时地过来帮衬着些。而有了毛驴,家里粉磨的时候也省事了许多。 听大全说,景皓他们看过了热泉之后,对那里还是很满意的,所以已经决定把林家沟到热泉附近的山林都买下来,据说已经去禹州办理相关手续。 大全也和林雨办好了房产转交的手续,大全亦得了百分之一的手续费。 因为房产到底是买的丁家的,丁家的消息还是三五不时地传到林雨耳中。丁家这次是彻底的破产了,整个厉云城中的产业只余了一处丁宅。不过好在官司是撇清了,只是以后没了这许多赚钱的营生,丁家怕是在那大宅里也住不许久了。 时间眨眼就过去了二十多天,也是冰雪消融、万物吐新的季节。 林雨开店的动作大,又有金花和李母平时在摊位上做宣传,所以这次倒是引得厉云城里许多人的好奇。 厉云城里食肆很多,酒肆也不少,但是像林雨这样规模的却不是很多。大伙儿走到这里,往往都会驻足向里瞧瞧,想得到更多的信息。 开店的日子定在了三月十六,虽刚过了集,但是戚千里说,这是两个月里最适宜开张的好日子。 店铺得到了夫人的大力支持,也可以说,开店的本金都是夫人给的,如今要开店了,林雨自然要到青田雅居告诉夫人一声,送上一份请帖。 老三驾着驴车,拉着林雨一起到了青田雅居。 这会儿翠微湖上泛着波光,因为是刚开江的关系,水里的鱼经过一个冬天的吐浊,这会儿正是新鲜肥美的时候,开河鱼、下蛋鸡”正是说的这个时候,所以有几条小船正在江上捕捞,看样子,倒像是青田雅居平时停靠在岸边的小船。“ “这地儿真漂亮!”从路上到湖边,一层新出的小草正是嫩绿嫩绿的颜色,经过一个冬天的沉闷,这时候再看这个颜色,让人心情无比舒爽。 “是啊!这会儿就这么漂亮了,若是夏季,肯定更美!”林雨感叹着,一别一月,这里已经和印象里很是不同了。 林雨上前拍门,没一会儿,就有一个小厮过来开门。 “哎哟,这不是林姑娘嘛!给林姑娘请好!”开门的小厮很是热情。 “麻烦小哥儿,我来这里拜见夫人,还请你通传一声儿。” “诶!林姑娘稍等!”小厮把门关好,飞快地跑去了主院请示,没一会儿,含玉就和他一起迎了出来。 “林姐姐!一月不见,可是想死人了,怎么这会儿才想着过来?夫人都说了几次了!” “怪我不好了!回去一直忙着。”看到含玉,林雨也很是欢喜。 含玉带着林雨进了门,老三则由小厮招呼着,往下院去栓牲口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四章 回去 这会儿青田雅居的小路两旁已经摆放了一些盆景,虽没有姹紫嫣红的花朵,但这青翠的颜色,也足够人愉悦。 林雨和含玉一路诉说着彼此的挂念,没一会儿,就到了青田居。 今儿天气好,阳光温柔和煦,所以夫人戴了薄薄的口罩,正在院子里散步,见林雨来了,赶快欣喜地招呼她过来。 “给夫人请安!”林雨给夫人福了一礼。 “快起身!有日子没见了,瞧着你愈发漂亮了。”夫人道。 “多谢夫人夸奖!见夫人可以出来走走,我也开心得很。” “嗯,有了这口罩,我倒是可以经常出来走动了。府医也说,我比之前整日在屋里呆着好多了。何况天气这样好,出来晒晒太阳,闻一闻这清新的味道,心情也好了许多。” 和夫人闲话了几句,林雨方从袖袋里拿出大红的请帖,道:“拖夫人的福,自打离开别院,我就着手开店的事情,如今已经全部完工了,后日就要开业,所以特来拜会夫人,给夫人和少爷送请帖。” 夫人接过请帖,仔细地瞧了,道:“品味斋!不错的名字!”虽看不到夫人的表情,但想来她也是挺高兴的,语调轻快道:“我也许久没出过门了,明日我叫府医瞧瞧,若是身体可以,我就去厉云城里看看。” 含玉和含卉的脸上都露出了十分惊喜的表情。其实不光夫人,她们也多年没离开过青田雅居了。只是,她们从小便习惯了在宅子里生活,习惯了每天一成不变的生活。伺候着夫人,就从来没想过出去转转。这会儿夫人竟然主动说要出去,她们到底还是十几岁的丫头,怎么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 “我瞧着,你们倒是比我期待多了!”夫人调侃道。 含玉和含卉也不答话,就高兴地笑着。夫人好笑道:“就算我不能出去,也一定放你们两个出去热闹一下。你们关系好,去看看也是情理之中的。” “多谢夫人!”两人乐得不行。赶紧和夫人谢恩。 “皓儿倒是不一定能去。从今春开化之后。他就和天狼替换着去山里监督工人开山凿路,若是回来了,我让他一起去参加。” “是。我也听家兄说了。村里现在许多男人都去做了劳力,进度也挺快的,如今都平了四分之一的路途了。”林雨接道。青田雅居不愧是大手笔,每天几百人去给他们干活。才半个月,就有了现在的规模。 “皓儿说那处热泉极好。要是全部顺利的话,明年秋季,就能建成了。” “那恭喜夫人了!” 又说了一会儿话,林雨方从别院告辞。 老三已经从小厮那里得了信儿。这会儿在大门口等着了。 作别了含玉,林雨上了小驴车。 “大妹,你猜我刚刚看到谁了?”老三问道。 青田雅居里。老三能认识的,并引起他发问的。料想只有林珊了。林珊之前被贬去收拾牲口圈,老三去拴牲口,能遇到也不稀奇。 “你见到林珊了?” “可不是嘛!”老三感慨道,“唉,她如今怎么变这个样子了?我差点没认出来她!那身上,又脏又臭,那衣裳都不如咱村最穷的人穿的体面。头发也乱糟糟的。我去的时候,她正在那烟囱根儿底下的席子上偎着,我起先都没认出来,和刚刚那小哥儿正说着话,她一下子冲出来抓着我,吓了我一跳!那小哥儿抬脚就踹她,她被踹得满地打滚儿,直到再不反抗了,我才看出来是她!她哭着一劲儿给我磕头,嘴里哇啦哇啦说着什么我也听不清。我就问她,‘珊丫头,你这是咋了?’她也答不上来。那小哥儿见我和她认识,这才说,珊丫头这是犯了事儿,得罪了主子!我说大妹啊,这有钱人家也忒吓人了,这舌头怎么还给剪了呢?我看她那手,又脏又裂着口子,脸都皲得要裂开了似的。看这青田雅居这么体面,里面怎么还这样的呢?” 林雨虽然怨恨林珊当初陷害自己,可这会儿再听到林珊的悲惨境遇,她还是有些动容。当初虽然知道她被贬去了牲口圈,但是没有亲眼所见,到底还是不同的。尤其这段时间,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开店上,反而觉得当初的事儿离自己远了。但是她也明白,自己这就是典型的“好了伤疤忘了疼”,当时若不是自己险险避开,如今自己怕是也不比林珊强到哪儿去。 “三哥这话就同我说说就好了,回去还是不要再提了。林珊有如今的下场都是自己作孽。当初她渴望景少爷的眼神儿,想必你也看到、也明白的。高门大宅,哪是这么好混的?若是真这么简单就麻雀变凤凰,我又何苦回厉云?只是她看不明白,为了目的,算计着自己本就不足的心眼儿,开罪了主子。如若不然,她怎么会落到如今的地步?” 老三见林雨说的严肃,道:“我知道的,这话我也就和你在这儿说说,回去我是连金花都不会说的。只是我瞧着,珊丫头的事儿,是不是出在你也在青田雅居的时候?” 老三为人通透,见林雨面色有些痛惜,又有些忿恨,提起林珊的时候叫“林珊”,也不亲切地叫“珊妹”了,便料想这事儿林雨都是知道的,所以才有此一问。 林雨也不刻意隐瞒,只是若说她污蔑自己和景皓如何怎样,这不光是对自己不好,对景皓的名誉亦是有影响,便道:“是啊!只是她一直不满足,以为我对她不够好,觉得我坑她,不帮她。所以和我大吵了一架,还主动提出和我断绝关系。再后来,出了事儿,亦是她自作自受。要不是景少爷手下留情,她整条舌头都被拔下了,如今哪还会有命在?非是大宅里阴狠,而是她自己揣着不该有的心思,早晚会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唉!我倒是不懂什么大宅里的事儿,只是听你说她和你断绝关系,我就觉得够心寒的了。想当初她那是什么境地,你好心好意收留。后来她非得自贬身份去做下人,我也是不理解的。也罢,她兄嫂早都不要她了,咱们再可怜她有什么用?帮还帮不出来个好,也是个养不熟的!”(未完待续) ps:感谢阿萍2011的月票! 第一百五十五章 前期 老三只当林珊是个傻的,也确实像他说得,她自己的兄嫂都不要她了,她又是个没良心的,也就不值得关心了。 “人各有命。当初她做不得自己的主,到后来能做主的时候又固执得不听劝,反倒弄得比原来还要身不由己。”林雨感慨道。 “对了,刚刚看到太财了吗?”老三问道。 “没有,含玉说,太财被送出去训练了,已经出门三四天了。” “听你大哥说,想要接他回来热闹热闹的,结果——唉!到底也还是个有出息的,不像我家那两个,现在还在家里玩土呢。” “待过一阵子稳定下来,就把孩子都接过来,上个学堂什么的,也好过在村里,大字也识不得一个。” “嗯,等忙过了这阵子吧!”老三应道。 老三回家里,到底还是没说林珊的事儿。他虽然不懂,但也会管住自己的嘴,不给林雨添麻烦。 十六开张,十五赶集还要去摆摊、顺便宣传,所以很多的准备工作,今天就要做完的。其中,就包括了做咸菜。 做咸菜就要有酱油。 可林雨过年的时候买过一次酱油,要五十文钱才打一两,当然,味道也不是一般的香醇,是现代含有许多添加剂的酱油没法比的。 但是,正如李母说的,盐本身就贵了,再放酱油,那成本得多贵? 这时候的咸菜只是单纯用盐腌制的,还没有现代时候那样的五花八门。想要在这里出奇制胜,林雨总觉得酱油是十分必要的。 她想起来小时候去农村。 那时候农村的经济还是很落后的,酱油不分什么生抽、老抽还是一品鲜,都是大桶里装着的、不知道什么牌子的酱油。每家都有一个酱油壶或者是酱油瓶子。到做菜的时候发现没酱油了,就让小孩子拿着瓶子去打半斤酱油。所以大家也总开玩笑说“孩子都会打酱油了”。 酱油虽然不贵,可在那一分钱恨不能摔八瓣的年代,也有许多人舍不得吃酱油。这样,很多人就开始琢磨起自己熬酱油了。 传统的酱油是用大豆、麦麸等东西经过制油、发酵等程序做出来的,工艺十分复杂。可当时的人就想了个别的办法,就是把白糖放在锅里熬黑。再加入盐和烧好的开水。略一搅拌,就成了酱油。 其实,这东西严格来说并不是酱油。但是因为有了咸、甜两个要素和浓重的色泽,所以人们就把它当成是酱油。虽然较之传统黄豆酱油口感上差了一些,但对于那时候的农村人,已经是不错的东西了。毕竟。这里面的东西都是实实在在能吃的。其实,也完全可以在每次做咸菜的时候现熬的。但是这东西费时费力,还是成批制作出来好些。 林雨想起了这个方法,但并不想要往外传。不是多保密,因为它确实不是真正的酱油。这个东西如果做出来、流入市场。那对真正的酱油便会造成很大的冲击。这时候酱油制作,还是祖传的本事,自己不能用勾兑出来的东西去冲击人家的买卖。 所以。林雨姑且称她熬制出来的东西为“菜引”,制作方法连金花都没告诉。每次二斤糖、一斤盐加上十斤水就能制作出十多斤的菜引。这些菜引足够她和员工们吃上一年。 有了菜引,就可以制作咸菜了。林雨一直挂念着她那些晒干的萝卜缨子。这会儿因为要留作饭店用,林雨又让老三去农村买了一些。此外又买了一些很小的土豆。 金花和李母跟着林雨学了一下做法。小土豆是连皮一起洗干净的,萝卜缨子也是提前泡好的。先是把锅烧热,放进去一些豆油。油热后,把肥肥的猪肚腩肉切成小块儿放进去,多炼制一会儿,把里面的油都炼出来。然后加入生姜、葱段、八角、花椒等,待香味出来,再倒入菜引。再次沸腾后,把洗净的小土豆和萝卜缨子都放进去,慢火炖。 这是一个很耗时的过程,若是想要入味儿,一个时辰以内是做不成的。这个把汤汁变浓、变干的过程叫“熇”(kào,读“靠”),大家也叫“熇咸菜”。最后是要把小土豆都熇到皱巴着皮,变得有些硬的时候,才算好。这个时间,人要一直呆在锅旁,时不时地翻动锅里的东西,防止糊锅。 不过,相较于既定的做法,林雨又别出心裁在里面加了些糯米粉。在土豆下锅,水刚刚沸腾不久,把用水化匀的糯米粉像是勾芡一般,倒在菜上,再用勺子搅匀,这样出来的咸菜就亮晶晶的,看着很有食欲。 这个做法不仅局限于用小土豆、萝卜缨两种材料,把它们换成豇豆、葫芦条、地瓜梗等东西都是可以的。同样的方法“熇”出来的萝卜条干亦十分美味,林雨也做了一些。 其他传统咸菜上,林雨则用了“拌”的方法。把腌好的萝卜、螺丝菜、黄瓜等东西洗去表面的盐,加入葱花、醋、糖等略微一拌,口感就增色不少。 火锅上,林雨去定制了一批特殊的铜火锅。这种火锅中间有隔断,就像是现代的鸳鸯锅一样。这样,人们就可以选择,是传统的酸菜锅,还是胡山风味的涮羊肉,抑或是林雨特制的菌汤锅、麻辣锅了。 菌汤锅和麻辣锅完全遵照了现代火锅的理念,把酱料和汤底分开。汤底都是事先炖好的鸡骨高汤和猪骨高汤,调料则是用芝麻酱、辣椒酱、韭花酱、酱油、麻油等。这里没用到菜引,皆因火锅就要吃个鲜,所以酱油的口感才能满足对调料的需求。因而菌汤锅和麻辣锅相较于传统火锅贵,就是贵在了酱料上。 人员的准备上,在饭店厨房方面,林雨是让金花、李母掌勺的,栾凤做副手,又请了一个洗菜工、一个刷碗工。在大厅里,前面老三做跑堂,后面则雇了一个女孩做服务员。甜点是当天早上做好的,若是有人需要甜品,金花这些日子也跟着林雨学了一些。 林雨本来是要招个账房先生的,其实她也能做,不过她到底还要忙活着别的事情,总是力有不逮,但账房先生总得找个信得过的人,看来看去,林雨也没有满意的,只能自己亲自上阵,等忙不过来时,让老三帮衬着大全算账。(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六章 开业 忙碌的两天很快过去,好在李友峰昨日交了货,今儿他们四人也能过来林雨这里帮忙。 今天天朗气清,春风和煦,让人感觉暖烘烘的。 在正门旁边,林雨事先搭好了一个小戏台子,一个戏班从辰时二刻一直唱到了巳时三刻。 街道上站满了瞧热闹的人,且不说林雨的食肆开业对他们的吸引力,单说这个戏班子,就够让大伙兴-奋的。寻常人家,哪里见过什么唱戏的,都是大户人家过寿、宴请什么的,才请个戏班子过去。这儿的戏曲不像是京戏那般咿咿呀呀、声音绵长,反倒十分干脆、俏皮,颇有生活乐趣,倒是和二人转有些类似。林雨请的戏班也不是很有名气的,不过是为了开业招揽下人气儿。显然这招相对于其他开业的舞龙舞狮好了不只一星半点,本来准备小戏台,就怕造成交通拥堵,可看的人实在是太多,只能说昨日赶集时候宣传的太好,这会儿人山人海的,道路都被堵得死死的。 之前夫人说要过来,这会儿堵得厉害,林雨连门都有些出不去,不停地踮脚张望着,看青田雅居的马车有没有出现。 直盼到戏唱完了,连个马车的影子也没见到,连含玉和含卉都没有过来。 林雨略微有些失落,不过好在她的开业典礼别出心裁,所以倒也没什么太大影响。 林雨今日穿着一身樱桃红色缂丝蝶纹织锦长衫,头上是一个简单大方的流苏髻,中间插着一支黄金蝶形华胜,耳垂上则戴着两只小巧可爱的蝶形耳坠,一身下来。简洁又不失庄重。 她戴着一个同色系的口罩,上面的红纱轻盈而神秘。 戏班的班主头一次给人家做开业的事情,又担当了主持的司仪,看起来情绪很高。 他大声道:“请东主林家兄妹揭牌!” 林雨便和大全一起,把盖在“品味居”上的红绸轻轻拉了下来。同时,一旁的鞭炮也开始噼里啪啦的响着。 “今日开业酬宾,所有进店消费者。均有精致小点心赠送!” 随着班主话落。已有人按捺不住,先进到里面。 进门处,左边是一个总台。总台靠门的一侧,是结账的地方,再往里走,则是大的货架。上面货品琳琅满目,各种点心、肉干、蜜饯等零食分门别类地斜放着。让人正好能看见全貌,那红红绿绿金灿灿的颜色,让人垂涎三尺。 右侧是一面是一个半人高的火墙,使之与总台之间隔开。并形成一个去后院的过道。 矮墙外侧,是一个个木牌,木牌上写着菜名和菜价。 矮墙里侧。是一个长条的木质案台,案台里侧。放着四脚凳子。 再向里是六张圆桌,圆桌之间,用了木质的屏风隔开。 继续向里则是两个小包间,也是能供十人共同饮宴的。 单看菜价,大家觉得价格属于中等偏上,不由有些却步,但因为好多东西似乎没有吃过,又有些跃跃欲试起来。 总体来说,围观的人很多,可真正要吃东西的,还是少数。 林雨不有有些心焦,但是人家不吃,自己也不能逼着大伙儿来吃。走都走进来了,自己的优惠条件也开出来了,大家就是不点,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有些人不想吃饭,但是因为走进来了,有些不好意思,就买了一些柜台上卖的点心。 有人开头,接下来大伙儿便都跟着买了起来,一时间柜台之前倒也火爆。 没人来吃,那东西也不能浪费。本打算下午再招待戏班子的,刚好这会儿就让他们给做一个活广告。 林雨招呼着戏班子的人进来。其实说是戏班子,加班主也才七个人,林雨让大家在圆桌上坐了,给大伙儿上了八道实实惠惠的大盘菜,其中就包括一道凉拌生鱼片。 此时已过清明,白山黑水成长的人们,吃起生食来自然习惯,可这生鱼片倒是没吃过。老三热情的给介绍着,可就没一个人敢下筷子。 到底是班主通透,他知道林雨让他们这时候吃饭,必然是要让他们做个样子,好招引更多顾客的,虽然也没吃过这生鱼片,可一想到自己招徕顾客,林雨必定会给丰厚的打赏,因此就应着头皮夹了一块起来。 却没想到,这生鱼片看起来白白的,好似下不去口,但吃起来却酸酸的,别有风味。一时间食指大动,吃了一块又一块。 其他人见他吃的欢快,不似作假,也就跟着吃了起来。 话说,这生鱼片还是林雨临时来的灵感,毕竟自己的主打之一就是咸菜,咸菜,说白了就是凉菜,想要标新立异,当然就要吃一些这里没有的东西。那日她和老三看到青田雅居外有人捕鱼,就想起来要做生鱼片了。 这生鱼片不是后来的日式料理,而是林雨老家比较流行的一种吃法。 刚捞上来的新鲜鲢鱼,必须要五斤以上的,处理干净后,将后背处左右各开一个小口,顺着小口,把手指伸进去,轻轻把鱼皮剥下。 剥完鱼皮,再在后背处的两条整肉上划一刀,手指伸进去一拉,后背的两条完整的鱼肉就下来了。 这两条肉中刺少,最适合做生鱼片。 把肉切成薄片后,用白醋腌制一段时间,让醋把鱼肉腌透,使肉从嫩粉色,变成纯白色。 肉腌好之后,再放入葱段、辣椒粉、蒜蓉、盐、糖等东西,略微一拌,即可完成。 这样拌出来的鱼片,肉质细嫩、新鲜,入口即化,十分好吃。 一条五斤大的鲢鱼,往往只能做两盘的凉拌生鱼片,所以价格之贵,也是情有可原。 戏班里的人,常年混迹在人群中,自然是懂得察言观色的,这会儿吃得好了,更是不吝惜言语,直夸这饭菜做得好。尤其是生鱼片和熇土豆,别具风味,吃后让人齿颊生香。 人们见戏班子人吃得酣畅,便也按捺不住,纷纷点起菜来。 终于,不到午时,大厅里终于坐满了,连案台上的单人位,也坐了好几个人。(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七章 贺喜 外边坐满了,后面的女士区却一个人没有。正在林雨发愁之际,一个愉快地声音响了起来。 “林姐姐!” 林雨转过身来,果然见到含玉进了门。 “含玉!”林雨惊喜道。 含玉也带着口罩,此时门外围观的人还未完全散净,这会儿大伙儿虽看不到含玉的面貌,但瞧着她的衣着、眉眼,便知她不是普通的姑娘,又看她和东主十分熟悉的样子,不由都侧目观看。 “恭喜林姐姐了,可是等急了?夫人也过来了呢!”含玉说完,向外一指,林雨便见到门外,景皓正扶着夫人下了马车。 如今厉云城里女子戴口罩已经成为了一种特有的时尚,这会儿从华贵马车中陆续下来的女子都带着神秘的口罩,大家也都好奇地往这边看来。 有熟悉林雨以前摊位的人,见到那辆马车和景皓,便知道了他们这些是青田雅居的人,也就互相交头接耳起来。 林雨看到夫人下车,也赶快迎了上去。 “夫人!”林雨十分激动,毕竟夫人的身体状况在那里,能来她这里,当真是莫大的荣幸。 “给夫人请安!”说着,林雨行了一个标准的福礼。 “快快起身!”夫人的声音柔柔的,但不像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样的有气无力了。“今儿特意过来看看,恭贺你开业之喜。”说完,示意含卉送上一个锦盒。 含卉打开,里面是一只翠玉雕成的三脚金蟾,口中衔着一枚金币,连底座都是用黄金打造的圆盘。 林雨之前也想买一个这样的招财金蟾。一般这样的金蟾都是铜制的,嘴里会衔着一串铜钱。底座的圆盘也是铜制的,据说在这圆盘里放一些铜钱,招财效果更佳。当时那铜制的金蟾就要几十两银子,林雨没有舍得,这会儿见夫人送的这个如此名贵,林雨愈加的不好意思了。 “夫人。这——” “只是一个摆件而已。我留着也无用。到你这里,希望多给你招财进宝。” 且不说这翠玉金蟾的玉质如何,单就这大小、工艺。便已不是俗物了。周围的人看得又惊讶又羡慕,林雨也不好再说什么,夫人都拿来了,她也只能收下。 这会儿店里正忙着。恰好戚千里今日请假过来帮忙,就帮林雨把金蟾接了过来。 戚千里面容白净。看起来斯文有礼,和北方的壮汉有明显的不同。夫人见他只看了林雨的眼神,就帮着接过来,便问道:“这位是?” “这是之前的邻居。今儿过来帮忙的,是书院里的先生,姓戚。名千里。”林雨解释道。 夫人的目光在林雨和戚千里的身上来回扫了两眼,又用余光瞅了一眼景皓。方道:“戚先生,不错。” 林雨正站在夫人的对面,夫人的眼神自然也没逃过林雨的眼睛。她也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景皓,他神色郁郁的,并没有显现出一点高兴的表情。 林雨笑笑,道:“夫人,里面已经备好了茶点,外面鞭炮的味道还没散去,还是请您到里间儿稍事休息吧?” 夫人点了点头,在林雨的带领和含卉的掺扶下,进了后屋。 此时后屋整个被布置成了梦幻的紫色。 进门处左侧便是墙,墙上亦挂着紫色的轻纱,墙顶吊下一些同色的绳子,绳子下面高高低低地系着一些木牌,木牌上写着各类甜品的名称。再向下的火墙上,则摆放着一些紫色的纱制靠枕,十分梦幻。 右侧则是一个个帘子把屋子分隔成了若干个小空间,既不相互打扰,又不显得憋闷。 “看起来很特别。虽然地方小,但是很用心思。”因为这边男客止步,所以除了景皓和天狼,倒是没有别的男人,所以夫人的口罩已经摘掉了,这会儿说起话来,嘴角也带着柔和的温度。 “多谢夫人赞赏!” 夫人回身看了看墙上的菜单,问道:“今儿我也体验一下点菜的乐趣!”说着,便认真看了起来。 虽然食肆里的食材不见得有别院的丰富,但夫人不经常出来,兴味很浓。最后,夫人点了六道菜和四道甜品,到了大桌那里坐了下来。 “原我觉得你心思巧妙,却没想到这般奇巧。在这北方,怕是很难得有这样漂亮又用心的地方,相信一定会有许多女眷喜欢到这里的。”夫人拿起桌子上的筷子,每一双筷子都有一个简单的小布袋装着,上面缝着一朵淡紫色的布艺小花,筷笼带面也用布艺包裹,就像是一束花插在里面一样。 “多谢夫人赞赏,我只是想着,让每名顾客都获得舒适的体验。”然后,林雨就给夫人讲起了这食肆设计的初衷,又说了食肆中的各种优惠条件,比如,到月底之前,只要消费满一吊钱,就可以选择火墙上的一个靠枕做礼物。比如,开业当天消费满一吊钱,以后都可享受九折的优惠,以后生辰也会有精美点心送货上门等等。 夫人听得不断赞美,道:“在别院里做个甜点师傅果然是屈才了,你这般会做生意,相信很快就能做得更大了!” 这边夫人和林雨说着话儿,那边,青田雅居的夫人进了品味斋的消息也不胫而走。 在厉云的很多人眼中,青田雅居当是一个很特别的存在。 青田雅居不算偏僻,但附近方圆十里以内,都是没有人家的,而那方圆十里的地盘,都是青田雅居的产业。所以即便那边风景很好,包括芳草连天的翠微湖,百姓们也不会到他们附近捕鱼。老板姓觉得那应该是大人物的别院,是他们得罪不起的人,所以,就算是没人把守,大家也不敢去那周围。而他们不知道,在为官者眼中,青田雅居亦是得罪不得,虽然他们甚少来城内,但只要能行的方便,大家都会无条件的给了。就比如景皓进城,即便宵禁了,只要说是青田雅居的人,根本就畅通无阻。 对百姓来说,青田雅居很神秘。对当官的人说,青田雅居是他们想巴结都不一定能巴结到人。 这会儿,难得地,那几年都不出青田雅居一步的夫人,竟然出了青田雅居,到了一个新开的食肆,立刻就有人把这个消息,报告给了父母官。(未完待续) ps:感谢书友130927185408983的月票!感谢宝宝可心的平安符!原来宝宝的《异兽进化史》已经完结啦!对兽人文感兴趣的书友门,可以去看看哦! 第一百五十八章 人物 夫人点的东西刚刚上桌,林雪便进了后屋,有些惊喜地道:“大姐,外面知县夫人到了,这会儿已经要进来了。” 林雨看向夫人,还没待她说话,夫人便道:“这里到底是女客吃饭的地方,你把帘子拉上吧。” 林雨点了点头,便把帘子拉上了,这才出去迎接知县夫人。 这会儿知县夫人已经到了门口了,林雨赶快迎了上去。 对方来这里吃饭,林雨大可不必管你是谁。他们这样的小人物,向来只是老老实实地做生意、过生活而已。可这知县夫人,却是这样进了店铺,就说了自己的身份,也是奇葩。 “不知知县夫人驾临,有失远迎。”林雨对她点了点头,却没有行福礼。这会儿她只是食肆的东家,并不是必须守着规矩的下人。 “东家不必客气,听闻你这里甜点种类多,又有女客的专用空间,所以特来瞧瞧。”知县夫人长得有些胖,和林雨说话,身子也不断斜着,眼睛不住地往屋里看。 “夫人请进!”林雨侧身,做了一个请的姿势,然后侧着身子引着知县夫人进来。 因为左边是墙,知县夫人根本没往左边看,直接就看向右边。见那帘子隔开了一张大桌,里面似乎坐着几个人,便知道那应该就是青田雅居的人了。 “这位夫人,菜谱在墙上,您看看,您要用些什么?”林雨假装没看到知县夫人的样子,问道。 知县夫人扫都没扫墙上一眼,便道:“将你们的特色每样儿给我来一道。” 林雨见她焦急往里张望的样子,便微笑道:“是。那夫人请里边坐。” 林雨知会了林雪把特色东西都端上来。那边,知县夫人已经迫不及待地进去了。 “给夫人请安!”那知县夫人进去,直接便跪在了夫人的纱帐前,磕头行礼。 知县夫人恭谨地趴在地上,可纱帐里,连说话的声音都没有,安静极了。 良久。就在知县夫人胖胖的身子有些抖了的时候。里面含卉的声音才传了出来。 “葛夫人请起!我们夫人说了,这里只是吃饭的地方,还请葛夫人不必多礼。自便就好。” 夫人在里面若是说话,虽隔着纱帐,但也不会听不到。这会儿明显是夫人不想理她,她也只好悻悻地起身。坐在了旁边的桌子上。只是,她心里有着自己的小算盘。并没有让人把帘子拉上。 里面时而传来夫人对食物的赞美,知县夫人听得着急,可就是一句话也不能插。 没过一会儿,便又迎来了女客。林雨再次把人迎了进来。 知县夫人一见到这位,赶紧起身,给她福礼。 “给袁夫人请安!” 林雨不知道这袁夫人是谁。只是知县夫人给她行礼,那身份也必然是比知县夫人高了。 “听闻厉云城里开了一间专供女客的食肆。今儿特来瞧瞧,不曾想在这里遇见了葛夫人,真是凑巧。这儿也不是什么正式的场合,葛夫人不必多礼了!”这位袁夫人看起来不到五十岁,长得有些英气,衣着上也不似寻常贵妇那般层层叠叠,看起来十分利落。 相较于知县夫人进来就急不可耐地向夫人行礼问安,这袁夫人便当真圆滑了许多。林雨知道,自己这买卖虽然也有一定规模,但和真正的酒楼相比,还是显得太过逼仄了,能引来一些商妇,林雨便满足了,却没想到这官夫人也能来。若说不是为了巴结夫人,林雨都不相信。只是,林雨第一次有些慎重地考虑起,这夫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了。 葛夫人有些生硬地笑笑,这才起了身。 这时,含卉从里面,慢慢地把厚帘拉开,只余了一层薄纱。本只能隐约见到身形的青田雅居众人,这会儿就能看到面孔了。 袁夫人状似无意地看了一眼纱帘,然后像是才知道里面是夫人一般,这才福礼道:“不知夫人在此,刚刚失礼了。”她一行礼,边儿上一位俏生生的姑娘,也跟着福了一礼。 林雨本也好奇夫人怎么会让含卉这时候把帘子去掉一层,但见这袁夫人的样子,似乎和夫人也是认识的。 “刚刚袁夫人也说了,这儿只是吃饭的地方,不必多礼了。多年未见了,如今可都安好?”难得地,夫人开口说话了。 “都好。只是这许多年未能给夫人请安,如今见夫人身体似乎好了许多,我们夫妇也可放心了。”袁夫人道。 “劳你们记挂了。”夫人道,“你身边的这位是——” “小女若兰。” “若兰给夫人请安!”这叫袁若兰的姑娘,给夫人福了一礼,她一身葱绿色的浣花锦衣裙随着动作,显得十分灵动。她声音既有清脆的一面,又有温柔的感觉,让人感觉像是黄莺出谷一般。 “真是好多年不见了,一晃眼,这小丫头都长这么大了,看着真让人欢喜。”夫人感慨道。“行了,你们也不必拘礼了,都是来吃饭的,你们都回去坐着吧!” “是。”那袁夫人应着,便拉着女儿的手,做到了葛夫人对面的桌子。 给两委夫人的东西陆续都上了,林雨依旧站在夫人的纱帐外,时不时地为夫人解释菜品的名称由来,和简单的做法、功效等。 随着菜陆续往上上,葛夫人的脸就有些不好了。她刚刚没点餐,只是让林雨给她上特色的东西。殊不知,林雨这店里的每样甜品,几乎都能称得上是特色。在林雨给夫人解释的过程中,她就觉得有些不好了,毕竟夫人那么见多识广的,也都逐样儿问着林雨。葛夫人有些欲哭无泪。 终于,菜上完了,加一起一共二十多道,好在林雨手下留情,不然她坐的那张小桌子,哪里是摞两层就能摆完的? 夫人用完了餐,又和林雨说了会儿话,那话语中对林雨的赞赏和亲密,外面两位夫人也自然听得出来。 林雨又给夫人上了茶,这是之前含玉交给她的,夫人吃惯了好茶,她店里的茶水自然比不上。 “含玉,结下账。”夫人道。 “夫人,不用了,您给的已经够多了,这顿饭,是开业的喜庆饭,怎么能收您钱呢?”林雨赶快道。 “吃饭给钱,天经地义。若是你不收钱,以后还怎么让含玉来这儿给我订糕点?” 含玉出来,给林雨使了个眼色,便把钱递到了林雨手里。(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九章 戏耍 林雨见含玉的眼睛往知县夫人那里瞟了一眼,又对她挑了挑眉,林雨便知道了,夫人这是故意在葛夫人面前给她钱,毕竟自己摆了葛夫人一道,显然她这样做让夫人很满意,就故意来结账,好让葛夫人也不能吃霸王餐。 “用不了这许多的。”林雨假意拒绝,因为是斜后方对着葛夫人,所以林雨也不担心葛夫人看到她的脸,便故意说道。 “林姐姐做东西好吃,夫人一直都很赞赏的,这多出来的,自然是夫人赏的,林姐姐就不要拒绝夫人的好意了。”含玉配合道。 两人都有些忍着笑意,就连帘子内的夫人,也忍不住拿着帕子掩着勾了勾唇。 大家都吃好了,夫人便起了身,戴上了口罩,准备出去。 含卉扶着夫人,景皓则跟在了后边。 众人刚一打开帘子,袁夫人和女儿并葛夫人都站起来,给夫人行礼。 夫人走到袁夫人身边,看了看若兰,道:“丫头今年多大了?” “十五了。”袁若兰答道。 “嗯。若是有空,就来青田雅居走走。春来翠微湖畔风景正好,踏青游湖都是不错的。”说着,夫人又转头看了一眼景皓。 “是。” 夫人虽未明说,但贵族之间就是如此。夫人心知肚明袁夫人今日来,必是得了消息,而她带着女儿,也是想让自己相看一番。而袁夫人母女,见夫人邀请若兰去青田雅居玩,也明白了夫人想让若兰和景皓亲近,自然十分欢喜。 景皓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低垂着眼眸。根本没在意到夫人和袁氏母女的互动。 林雨面上虽然笑着,可见这样的情状,心里也像是有一点尴尬。 不过好在夫人说完这话,就要出去了,林雨便继续往外送着夫人。 作为回礼,林雨早让林雪包好了各式零售的糕点和小食,送到了马车上。 到了门外。林雨与众人挥手作别。 再回屋里的时候。袁氏母女也吃好了,林雨引着她们到前台结了账,也同样送了些礼品。 “以后欢迎袁夫人、袁小姐常来。以后来店里都会有九折的优惠。”林雨笑着道。 袁若兰手中拿着林雨赠送的靠枕。是一个现代的糖果形状,里面塞着新棉,软软的,很舒服。 “这东西很漂亮。我很喜欢。你们店里吃的、用的也都很精致,以后我会常来的。” “多谢袁小姐赏光了!若是不介意。袁夫人和袁小姐可以登记一下你们的生辰,届时我们都会送上一份贺礼的。” 袁夫人见袁小姐很感兴趣,便宠溺道:“也好。” 于是,两人便在会员簿上留下了生辰。 “地址在哪里?若是以后想要订餐。我们也是可以送货上门的。” “通判府。”袁夫人答道。 林雨手中的笔一顿,没想到,袁夫人是通判夫人。难怪会与夫人认识。厉云是边防重镇,是禹州和天哲的门户。禹州通判的府邸,可不就在厉云?不过之前她一直做着底层百姓的买卖,并不曾接触过官家的人。没想到,如今店铺甫一开业,就得到了通判夫人的亲临。只是,林雨也明白,自己要的,并不是多显赫的背景,只是想平平安安挣点小钱,过点滋润的小日子而已。所以,不管是通判还是知县,自己倒也不用刻意巴结。 做好了登记,林雨把她们送出了门。 “娘亲,这家店不大,倒是很用心的。” “你若是喜欢,以后就常常过来。那边也总能过来,你——” 听着她们母女的对话越来越远,林雨笑笑,摇了摇头。 不过,屋里还有一个麻烦,那就是知县夫人。 她本来就胖,这会儿被林雨坑了一把,更是忿忿地吃着,大嚼特嚼,没了上级领导夫人的威压,她也不管什么形象了,每种都让丫鬟给她拿些尝尝。 林雨本也不欲与她为难,毕竟人家也是知县夫人,自己小老百姓,又怎么会去主动招惹她?只是,她今天不得不这样做。也算是拿人家手软吧,夫人待她不薄,在见到葛夫人这样扫兴的人,连一句话都不屑于和她说。葛夫人仗着自己是知县夫人,不把林雨放在眼里。殊不知,今日夫人能来林雨的店铺,就是有给她撑腰的意思。葛夫人来了就对夫人高看的林雨不屑,这和扫夫人面子又有什么区别?只是,夫人此时不便给她教训,夫人身边的人也不好对她讽刺,便只有林雨出手,让夫人痛快。即便得罪了知县夫人,那也是不得不为。不过林雨心中也有数,这次顶多就是让知县夫人多花了点银子,即便她不敢怨恨夫人,而怨恨了自己,那她也不敢把自己如何。人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很多事,不是你情愿不情愿,而是形势如此,必须去做而已。不管结果如何,只要做了,就不要后悔。 知县夫人实在是吃不下去了,虽然女客的餐点份量较少,但数量实在太大,她吃撑了也才吃了一点点。而且她今天没巴结上夫人,连一句话都没说上,心中难免郁卒,纵然食量大,又猛劲儿吃,可到底还是有些吃不下去。这糕点什么的,她其实也不是很经常吃,尤其是这样美味可口的,吃的机会更少了。只是她是知县夫人,出门吃饭,怎么能打包呢?因此心情就更加糟糕了。 要是往常,这样的小店铺她是不会进的,尤其她还是知县夫人,别人请都请不到,哪里还用得着她花钱?可夫人给钱了,通判夫人也给钱了,她要是不给,也实在说不过去,便也郁郁地让丫鬟去结账。 知县夫人今儿没少消费,林雨便也把优惠给了她。原本她十分不高兴,可见有了优惠,也算是抚平了一些她肉痛的感觉。林雨又拣了一些糕点装在精致的食盒里,她的脸色这才柔和起来。 “大姐,这青田雅居的夫人到底是什么人?怎地她一到,通判夫人和知县夫人都来了?” 连林雪都看出来了,林雨也不禁挠头了。 “我也不清楚。不过,很多事情,人家没和咱们说,咱也就不要去打听了,知道多了,对自己也没什么益处。” “嗯。”林雪应着。(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章 账房 不管屋里发生了什么事情,青田雅居、通判夫人、知县夫人来品味居用餐的消息还是很快传了出去,这就像是一种感召力,一时间,能来品味居用餐也成为厉云城里,女性身份的一种象征。 开业第一天,生意到底如林雨预期一般地好了起来。尤其是对女客的一些优惠活动,更是让许多夫人、姑娘跃跃欲试。而前面男宾的部分,因为设置了单人独坐,也让许多自己吃饭的人,免去了坐大桌子的孤独感。 晚间查账时,林雨毛钱就进了七吊多钱。 晚上也不可避免地所有人大吃了一顿,戚千里道:“林姑娘,听说店铺中想要招账房先生?” “是啊!账房不比别的地方,虽我也能做,但厨房、后屋也总得我忙活着,今儿好在有你、有小雪过来帮忙,要不然,今儿可是窘迫了。”林雨唏嘘道。“若是戚先生你身边有好的人选,一定要帮我介绍啊!” 戚千里夹了一下碗中的白饭,想要往嘴里送,但还是放下了。开口道:“若是我来做账房,不知可否?” 不仅林雨,桌上的人也都愣住了。 “来给我做账房先生?” “小弟你说什么?!”戚万里也急着问出了声。 “对,我想过来做账房先生。”戚千里肯定道。 一时间林雨有些头大。 “戚先生,你可想好了?书院的教书先生,到底是让人羡慕的身份,不仅出去说着好听,而且受人尊重。即便眼下赚得不多。但待他日桃李满天下亦不是不可能。更何况,若是做先生,还可以继续学业,或许将来于功名上还可再进一步。若是在我这里做了账房,这些可就都没有了。”林雨以前就是老师,并且深爱着这个职业,所以当老师的好处。她可以随口说出许多。 “林姑娘说得我亦知道。只是我也知道自己。在书院做先生,其实是愈加吃力的。如今,厉云城里有秀才功名者不在少数。若不是我教学日久,恐怕早已被别人取而代之。然,别人可能会更进一步,但我深知自己能力也只限于此了。相较于教授他人。我想,没事赚点钱、写写书是我更为乐意的。若是今日林姑娘聘用我。那日后林姑娘做大做强,我亦能够跟着日渐强大。”戚千里回答道。 戚千里再这方面和自己也算得上是志趣相投了!人贵知足,既然戚千里觉得这样可以,而自己恰巧就缺一个这样的人才。岂不是一拍即合?而且,林雨想到了今日夫人说戚千里“不错”的话,那神色之中。隐隐透露出让自己与戚千里可以多多相处的样子。戚千里对自己有意,林雨也知道。以前觉得他不好。是因为《致远随笔》里的那篇海棠花妖的故事。可是故事是故事,怎么能代表这个人呢?自己或许是太过想当然耳了。如今,他是鳏居,自己亦是单身,何不给彼此一个机会呢? 想通了这点,林雨笑道:“戚先生能来帮我,那我自然是无比赞成的。只是此事事关戚先生前途,我还是希望戚先生能够再慎重考虑一些。这样吧,今日戚先生回去再想一想,若是觉得还是想来我这里,那么就请你办好相关的手续,三日后来我这里正式报到。可好?” “好!”戚千里应道。 戚千里若是能来店里干活,的确可以帮林雨很大的忙。而且大家相处久了,让他管账,也信得过。一顿饭下来,唯一一个郁郁不乐的,便是戚万里了。 回去的路上,戚万里一直埋怨戚千里糊涂。但最后也不得不承认,戚千里说得对。若是一直在书院做教书先生,那便注定了命里无富贵。哪个男人不想在事业上打拼?既然于学业上已经很难再进一步,那何不果断放弃呢?而戚万里也知道弟弟一直对林雨有意思,那么去她那里工作,也算是近水楼台了。 于是,三天之后,戚千里果然到了店铺里报到。 店铺刚刚开业,又来了许多达官贵人,所以难免有一些人来尝新鲜,所以刚开业的几天,林雨根本忙不过来。李友峰那边又接了订单,只能倚靠着大全每日帮着自己跑前跑后。虽然有驴车,可因为太忙,大全还是难免总住在城里。 几日之后,在店铺逐渐走向正轨,大全也上了不少火。正在他准备回家看看老婆孩儿的时候,孙氏却杀了过来。 孙氏这时候月份也有快八个月的身子了,眼瞧着还有一个多月就生了,大抵是这段家里生活宽裕了,她整个人养胖了许多。 孙氏是直接收拾了东西,在太福的陪伴下,收拾了大包小包直接过来的。 林雨有些不大高兴。虽然孙氏这会儿有孕,不能和她计较。可是,两人早就撕破了脸皮,这会儿她怎么还好意思来自己的店铺? 孙氏到了店铺之后,和当日去了摊位一样,也是毫不客气地点了各种吃的。 当初她在摊位那里,其实来来回回无非就是那几样儿吃的,她吃多少,做着也不麻烦。只是这会儿店铺里东西的式样多了起来,她敞开了点,却是让人感觉颇为不爽,而且店铺里本就忙的不行,她一个孕妇独坐在那里,林雨终也是不放心,还得让栾凤三五不时地过来看着点孙氏。 栾凤如今在厨房里,算是二厨。林雨去铁匠铺子做了压面器,再也不用费劲地攥汤子了,所以这做酸汤子、拎片汤、擀面条等一般单人堂食的工作就交给了栾凤。这会儿整个铺子里都忙,林雨也不得不去后厨帮忙。忙里抽闲,栾凤就暂时被派过来伺候着点孙氏。 林雨考虑到,栾凤是有生过孩子的经验的,她要是能盯着孙氏一些,也好过雇来的小丫头毛毛躁躁没有分寸。而自己又实在不愿意靠到孙氏面前,所以就让栾凤过去。 只是没想到,栾凤这一过去,孙氏又点了许多种吃的,本应该消停的,却在栾凤“不小心”把汤水洒到了孙氏手上,而让孙氏闹了起来。 林雨刚开业没几天,正是要积累人气的时候,孙氏怎么说也是自己大嫂,就这么在自己店铺里大闹起来,难免让人对店铺印象不好。林雨得消息的时候正在厨房,女宾区又有几个新来的贵客,孙氏这一闹,差点没把林雨气死。(未完待续) ps:感谢珏依的月票支持~!话说,到月底了,大家没用完的月票可以踊跃的给我投一投啊~~第一次求月票,好害羞呢~~吼吼吼~~~~ 第一百六十一章 吵闹 孙氏坐了一张小圆桌,上面摆了六种糕点,外加一份黄豆猪脚汤、一份鲫鱼炖豆腐、一份南瓜蒸蛋、一份糖醋排骨、一份白斩鸡和一份猪肝粥。 林雨进来时,就见屋里所有的帐帘全部拉开了,孙氏因为有孕的关系,正叉开了双腿大咧咧地作着,本就彪悍的村妇模样,再配上那气得通红的面庞,俨然一只母老虎的形象。 孙氏前面的地上,一份南瓜蒸蛋正冒着腾腾的热气,只是碗也打碎了,南瓜盅也撞烂了,里面金黄色的蒸蛋泼出了一篇不规则的形状。 再往前,栾凤点头哈腰地赔着罪,一脸的歉意。 “就你这么毛毛躁躁的,怎么放心让你给客人上菜?我们家里这么大的产业,就是让你这么对待客人的?瞧瞧把我手烫的!你是不是存心的?信不信我让你干不下去?”孙氏甩着自己的左手,上面红了一大片,衣服上也洒上了一些蒸蛋,不过看起来她穿的厚,并没有太大影响。 “真对不起,对不起——” “你说对不起就行了?我告诉你,今天你不跪下给我道歉,你休想干下去!” 林雨见里面两桌的客人这会儿都打开帘子看热闹,自己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因而进来时并没有喝止孙氏,可见她越说越不像话,便也有些不高兴了。 “吵什么?”林雨沉声喝道。 孙氏手一抖,本能地紧张了一下,随即道:“这臊蹄子,作死的要烫死我,这样的人你请来做什么?” 听到孙氏又本能地往外冒脏话。林雨立刻瞪了一眼孙氏。 孙氏看着林雨的目光刀子一样打在自己脸上,立刻嗫嚅起来,道:“她就是故意的……” “东家,我真不是故意的啊,我——” “还说你不是故意的!就这么毛手毛脚的,多亏是烫了我,这要是烫到其他夫人小姐。有你好的?”孙氏又尖锐了嗓子。 别人一听说孙氏的话。也不禁点头赞成。 林雨真想骂孙氏这个蠢货一声,甚至她都有些怀疑,孙氏就是故意的! “大嫂。栾凤她不是伺候屋里的,她只是个厨房里打下手的。今儿是你来了,我不放心你,才让她进来照应着你的。她没经过培训。不懂给客人上菜的规矩,你就别和她一样了。” 这是林雨自打和孙氏闹翻以后。第一次叫她“大嫂”。这是她的店铺,孙氏不要脸面,林雨还得顾忌着屋里的这些客人。 林雨与孙氏之间,就像是两个互不相让的公鸡。谁也不愿意先把脖子上乍起的毛先顺下去。上次孙氏被郑氏撺掇着来找林雨麻烦,结果倒让郑氏占了便宜,林雨花钱买下了林珊。她深觉自己被郑氏耍了。所以最后才不得不张口帮林雨说话。 这一帮着林雨,孙氏自己就先不舒服了。大全和林雨之间的沟通。她一直都是模棱两可,不甚清楚的。所以她一直认为,大全拿钱给林雨做了成本,而林雨赚钱一直不给自家分,林雨这就是忘恩负义。因而,郑氏一撺掇,她就来了。 可没想到,后来郑氏竟然赖上了林雨,还让林雨往外掏钱。少来无去地给林雨一个教训,糖她肉痛一下,孙氏兴许出了这口气就算了。可是没想到郑氏狮子大张口,一下就要二十两银子!孙氏自己觉得,就算和林雨再不合,林雨的钱,她花不到,自己的两个儿子也是能花的,这和帮自己攒家底也没有太大区别,毕竟关起门,大家还是一家人。于是,她终于忍不住,帮着林雨说了话。 但她觉得,这一说完,就顶于在林雨面前顺下了毛,即便林雨后来也给自己家了不少好处,可孙氏总觉得矮了林雨一头。这次终于听到林雨先叫自己“大嫂”,又服了软,心头郁积了几个月的这口浊气,才终于顺畅了。 经过林雨这样一说,大家才知道了,原来这土里土气的妇人是东家的大嫂,而这毛躁的妇女,也不是专门上菜的,只是过来专门伺候她大嫂的。 “大妹,你这么说,我就明白了。只不过啊,我觉得,像她这样做错事还不承认的,也不是什么好人。她在厨房是做什么的?别做菜也这么毛躁,下错了料,到时候让客人坏肚子。” 林雨瞟了一眼那边继续露出关心表情的几位客人,又看了看孙氏,气得呵呵一笑,道:“怎么会呢!说了她是打杂的,只是烧火、搬东西而已,哪里就是做菜的了。” “那还差不多!”孙氏冲着栾凤得意的一笑。 林雨总觉得孙氏这笑有着别的意思。可现在又没时间给她探究,便只好道:“栾凤,你把这里收拾了,再回厨房。轻点儿,别扰了几位贵客用餐。” 栾凤刚刚被林雨说的有些担心,这会儿听见她吩咐自己,便赶快点了点头,老老实实地收拾起来。 过一会儿,栾凤回了厨房,林雨在那继续忙活着其他菜式。 “东家。”栾凤小声的唤着林雨。 林雨一直把手头上的活儿忙活完了,才转过身问栾凤:“刚刚是怎么回事?” 栾凤紧张地咬了咬唇,道:“其实,我也没太明白是怎么回事。我觉得我应该没碰到她,可能、可能是碰到了吧。但我真不是故意的!” 林雨皱了皱眉。“姜嫂子,今天这事儿,我知道我大嫂反应有点激烈,说话也不好听。可是,这要换成别的贵妇,我还真就不一定能保得了你。我也明白,你是厨房里的,按理说轮不到你去上菜。可是,难保咱们哪天人手不够,你也要做这些。” “我知道,我这会儿也挺后悔的,我、我应该再仔细点的。” “仔细、小心是一回事,关键是,咱们做这餐饮行业的,人家客人来这里消费,就是为着舒心、满意。所以,不管你有意无意,把东西淋到了客人身上,那就是你的不对。在自己有错的时候,应该是主动道歉,想办法解决,要让客人平息怒气,而不是让她越来越火大。你今天处理得很不好。在那么多客人都看着的情况下,你还去一直浇筑她的怒气,难免给客人物伤其类的感觉。”林雨叹了口气,道:“所以,我还是要罚你。”(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二章 吵架 “东家,那我、会有什么处分?”栾凤小心翼翼地问道。 林雨轻叹一口气,道:“之前在屋里已经说过了。这二厨你就先不要做了,就先打杂吧!” 二厨的工钱和打杂的工钱是绝对不同的。本来以为日子刚好过了两天,没想到却因为今日的错误,直接打回了圆形!栾凤心里一阵气苦,可又没什么办法。若是林雨和她大嫂关系好,为了帮大嫂故意挤兑她,或许她还会怨恨。可她到林雨这工作时间也不短了,自然也是知道林雨和孙氏感情并不好。她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晚上大伙儿吃晚饭的时候,林雨又向大家强调了要小心、注重礼节,莫再得罪了客人。 有了栾凤做样子,大家自然应了,并告诫自己,以后都要再谨慎些。 孙氏午间闹够了就离开了,那会儿店里正忙着,林雨也没顾得上她。等众人关了店回家后,林雨才知道,孙氏在院子里住下了。因为这会儿也没旁人,孙氏领着太福,就直接去了男舍那屋,和大全住在了一起。 左右如今也没别人,孙氏愿意住那里就住吧。她懒得和孙氏计较,大全也不会任由她一直在这里呆着的。 可是,晚上,就在林雨洗漱之后,刚要回自己的屋子,就听那边,大全他们正住着的屋子里有声音。 “哼——不要脸——滚——”之类的词儿不断往自己耳朵里蹦着,林雨不禁想起来白天的时候,孙氏张口就骂人的样子。这会儿听她又闹,不觉多走了几步,想要说她。 “林大嫂。今儿在店里我已经道歉了,你若不高兴,我便再赔一声不是,以后我会多小心的。”栾凤的声音有些小,听起来像是有些委屈。 “少拿这受气的样儿!你处分是你该得的,要不是当时在店里,要给我小姑子留点颜面。早就把你赶出去了!” 林雨不觉有些好笑。若不是孙氏把事情闹的这样大,栾凤怎么会被处分?若真体谅是自家人,遇到这种事情。就该主动帮忙捂着了,又怎么会闹到这么大?少了栾凤,自己这段时间就少不得要去厨房里忙活,亏得孙氏这会儿还能摆出一副为自己好的样子来。 “栾凤已经知道错了。你干嘛不依不饶的?差不多得了,也不早了。快回自己屋里睡觉!”大全道,“妹子,不好意思,她现今有孕。脾气不好,要是让你受委屈了,你多担待着点儿啊!” “你干嘛跟她赔不是?我这手上烫红一大片。你怎么就不说了?” “人家该处分也处分了,该道歉也道歉了。你还想怎么样?”大全道。 “林大全你个没良心的,就这么帮助外人!” 林雨刚抬手要推门,近听见这样一句话,登时感觉不太好进去了。 “我怎么就帮着外人了?你也别吵吵了,这还有两个小孩呢,别人也都睡了,别给人家吵过来了,到时候来看你笑话!” “我怎么就成笑话了?合着她能做,我不能说了?” “人家做什么了?你就这么一劲儿说?!”大全有些怒了,“孙淑娥,我这阵儿是不是太惯着你了?屁大点儿事儿,过去就得了,你一劲儿掰扯什么?人家勤勤恳恳给大妹干活,也没拿你钱,你凭什么给人家气受?不说你、你还当自己有理了!今儿要不是你,人家能得那么重的处罚么?一天天的,撒泼也不注意个场合!大妹才开的店,你就来闹!你能呆就呆,不能好好呆着,明儿就回林家沟!” “好哇!这就开始撵我了!你们一个个不害臊,那我就挑明了!” “挑明什么?你倒是说说看!”大全气呼呼的。 “哼!还说让我回林家沟!干什么我回去?这女人和你眉来眼去的,当我不知道?如今村里好些人都说了,你在这呆着不走,就因为有这个狐-狸-精勾着你!林大全,你讲讲良心,我给你生了两个儿子,现在还怀着一个,你说出来找人就找人,你真把我当好欺负的了!”孙氏根本没可以掩藏自己的声音,这会儿尖锐着吵起来,即便隔了一道门,林雨还是被她刺的脑仁疼。不过她说出的话也足够林雨惊骇的了,无风不起浪,这段时间二奎他们没怎么过来,这间房里,只大全和栾凤母女左右屋的住着,要是有人要说什么,还真是个话题。只是,自己这院子里谁来过都是有数的,谁会出去说这样的事儿呢?还是说,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传着传着就变成了两人有什么了? 孙氏这话说得难听,纵是林雨都觉得挺臊人的,何况是里面的栾凤? “林大嫂,你怎么能说这样的话诬赖我?!”栾凤也提高了自己的声音,话语中充满了的惊讶与愤怒,林雨还从不曾听见栾凤这么大声地说过话,“咱们虽然是女的,可是说话也要一个吐沫一个钉!我虽然是寡妇,无亲无故,可也由不得你这么说!” “哼!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寡妇,一副尖嘴猴腮的刻薄样儿,怎么,自己没男人了就来抢我的了?你想都别想!小心老娘活撕了你!” “你这女人说话怎么缺德?我娘和林叔是清白的,你怎么能这么说她!”姜清池大声地替自己娘亲辩白,可她到底是个胆小的女孩儿,这话说出来,声音都是颤巍巍的。 “哼!话都传到林家沟了,还跟我说什么清白!要我看,你这小蹄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小小年纪就学着跟大人顶嘴,你娘亲也是没教好你!将来你也就和你娘一样,都是勾引人家男人的贝戋坯子!” “不许你说这么说我娘!”姜清池喊道。 “清池!”栾凤急道,“清池,你别碰到人家,人家正怀着孕,你、你别把人家碰坏了!”说完,不由呜呜哭了起来。 “孙淑娥,你有完没完?能不能嘴上积点德了?再这么样,你立刻给我滚回林家沟!”大全怒道。 “我不回!想我回去给你俩腾地方是吧?没门儿!”(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三章 烈女 林雨不爱掺合这样的事儿,但是孙氏这越闹越大,林雨也再听不下去了。 她自来了古代,最讨厌的就是别人拿这男女关系说事儿。她在这上吃了两次亏,这会儿听见孙氏说栾凤,难免更加生气。所以,就再也没控制自己,推门进了去。 屋内,栾凤便哭边拦着流着眼泪的姜清池,孙氏双手扶着腰、挺着肚子、扬着脖子看着大全,大全气得面目通红、正盯着孙氏,而太福则在孙氏后边默默地站着。众人见林雨进来,便都转头看着她。 “这都多晚了,还在闹什么?”林雨的话语中,不带有任何温度。 孙氏动了动嘴唇,没说什么。栾凤和姜清池不由都抹着眼泪,也不说话。大全结巴道:“大妹,你、怎么过来了?” 林雨没回答大全,反而对孙氏道:“大嫂,有些话说得,有些话说不得。大哥每日在店里忙得辛苦,除了是帮我多干一些之外,也是想让你们娘们儿孩儿过得好些。你不体谅他两头忙活也就算了,怎么还能拿这事儿堵他的心?再说,姜嫂子一个人带着女儿不容易,你说这话,是要把她置于何地?而且,你这嘴巴总是没个遮挡,这还有两个孩子在呢,你也不打算给孩子留个好印象了吗?” 林雨在这里身份着实有些尴尬。但是,栾凤是她的员工,她有义务去护着她。何况,培养一个好的、忠诚的员工有多不容易,她的买卖虽不是说多保密的,可最起码还能占个“新鲜”二字。这才开业没几天,就已经有人打探着想要挖墙脚了。要是栾凤走了,自己会是多大的损失?孙氏什么都不懂,只知道胡搅蛮缠,岂不是愈发伤了栾凤的心? “你这就是帮着你大哥了?”孙氏本来看到林雨还有些怵得慌,毕竟她自己也知道“拿人家的手短”,虽然不想承认,可自己实实在在的占着林雨给的诸多好处。可这会儿。林雨张口就帮着别人欺负自己。亏她白天的时候还以为林雨终于学会对自己恭顺了!这会儿她正在气头上,哪还管那么许多!张口就道:“对!他是你大哥,你应该帮着他!合着就我一个外人是吧?你大哥在你这里。你不看着点儿,还偏帮着这寡妇!到底我生了一个又一个,得到了什么?还不是让你们合伙欺负?我说你大哥这阵儿怎么就不回家了,有这么个狐狸精勾着。他能回家吗?你这做妹妹的,就让他们住一个屋檐下。你还当真是个好妹妹!” “你别像个疯狗似的乱咬!”林雨这段时间压力很大,人本就有些抑郁,再听孙氏信口胡诌,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这是员工宿舍,左男右女早就规定好了的,赶巧这两天别人都没来这里住。就剩下了大哥和姜嫂子而已。你什么都不懂,不知道从谁那听说了些浑话就来污蔑我们。我谅你怀孕辛苦。忍你一次又一次,你别蹬鼻子上脸!” 林雨看似好性儿,可要脾气上来了,也是不管对方是谁。孙氏被林雨打过两巴掌,自然知道林雨这脾气。她就是这样,不给人家撩拨得急眼,自己就不知道怕。这会儿见林雨强横起来,自己也不由有些蔫了。“那人家传得跟真的似的,我能不多想么?我怀孕辛苦,他还总不回家,我不担心么?” “担心就要来说我么?我知道自己身份低微,比不得你这家业,可我们也不是随便谁说什么都行的!”栾凤双眼闪动着泪光,倔强地说道。 这会儿屋里烛光昏暗,可栾凤的眼睛却因为这点点泪光,显得十分动人。再加上她微微咬着的嘴唇和那苍白的巴掌大的脸,愈发让人觉得她楚楚可怜。 “这有你什么事儿,你给我闭嘴!自己还摘不清呢,还敢来和我顶嘴!”孙氏怕大全、怵林雨,可不代表她就服了栾凤了。这会儿见栾凤又露出了那副可怜相,更是认定了她在勾-引大全。 “大嫂!”林雨怒道:“大嫂,你无凭无据干嘛总用这事儿说人?姜嫂子一向勤劳本分,还用向你解释什么?” “她——” “你给我闭嘴!”大全终于忍不下这口怒气,道:“孙淑娥,你当我死人么?我天天为了这个家忙里忙外,你就不能给我省点心么?人家跟你有什么关系,让你说这么些不三不四的话?你赶快给人家道歉!” “我不!就算你俩没关系,她那个狐-媚样儿,难保不是在勾引你!” “人要脸树要皮。我今儿被你们这么冤枉,也是不想活了!”说着,栾凤立刻推开姜清池,就往对面的这面墙上冲来。 她离这墙还有一段距离,伸着头就往这边冲。亏得大全眼疾手快,一下子就把栾凤那小身板抱在了怀里。 孙氏这下也惊呆了,她平日里只管撒泼,却从未见过一个女人贞烈到这样的,一时间也吓呆住了。 “娘,你不要死,娘!”姜清池反应过来,立刻也冲过来抱住了栾凤。“娘你不要死,你要死了,我怎么办?呜呜——” “啊——”栾凤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大声地哭喊出来。 “你、你没有就没有、寻死觅活地做给谁看?”孙氏有些心虚,说出来的话也越来越小声。 “大嫂,你能不能积点口德了?”林雨这会儿总算反应过来,刚刚栾凤让她太震撼了!也是,这时候都是贞洁烈女,她一个现代人被人污蔑,尚且抑郁很久,何况是栾凤呢?她虽不高兴,但一直觉得生命可贵,绝对不会做出自杀这么糊涂的事情。可今日,她算见到了,这样即便舍去生命也要保留清白的女子。只是这时,孙氏竟然还说着风凉话,当真是让林雨齿寒。 “我、我也没想到她会这样——” “大嫂,我本不想说你,想给你留些面子,现在我倒是要问问你了,你白天在店里是不是故意打翻菜品,来为难姜嫂子的?” “我——我也是想给她个教训而已——” 这会儿,栾凤也终于在姜清池的挽留中平静下来,这会儿听见孙氏的话,强忍着泪水道:“都怪我命苦。我身份低微,惹不得你们这样的人家!清池,咱们去收拾收拾东西,这就回家!”(未完待续) ps:这是传说中的加更。。。 第一百六十四章 命运 栾凤这话一说,林雨方意识到刚刚自己说的话有多伤人。 自己确实存了给孙氏脸面的意思,可是,并不是说就要伤栾凤。如今话都摆到了明面儿上,孙氏又承认了,可不就是把栾凤的脸面放到地上踩么!可偏偏自己这会儿急得不行,又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去阻止才好。 大全本来是怕栾凤冲动,一时情急,才抱住了她。这会儿栾凤说要走了,大全一下子还没反应过来。待栾凤挣扎了,大全这才尴尬地放开了。 可就在栾凤挣扎中,不小心碰到了姜清池的手,她忽然惊叫了一声。“哎呀!” 本有些不太清醒的栾凤,听到女儿的痛呼声,赶快问道:“怎么了,清池?” “娘——”姜清池哭着拉着栾凤,生怕她再去寻死。 栾凤把姜清池的手拉出来,一看,整个手掌上都是一道通红的印子。 原来刚刚栾凤冲动求死,使劲儿把姜清池一推,正好把她推到了锅灶那边。姜清池重心不稳,本能地用手撑。可是没想到着力的地方正是铁锅的锅沿儿,这会儿锅底尚有余火,锅正烫着,她就一摁上,就跟受了炮烙一样,登时便烫熟了一般。只是她担心母亲,连喊叫都不曾,直接就过来关心栾凤。直到刚刚栾凤渐趋平静,再一碰到,她才觉得疼了起来。 “呜呜——都是为娘的不好,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哟!”栾凤捧着姜清池的手,哭了起来。 “姜嫂子,我那厨房里还有獾子油,快和我去涂抹一下。要是作疤了,就不好了。”林雨见到这样的情状,还是忍不住开口。 栾凤本想立刻离开了,可这会儿见女儿手上这么大的烫伤,便也只能点点头。 “大妹子,刚刚都是我家那口子不好,我这就给你赔不是了。明儿天一亮我就把她送走。您大人不计小人过,别和她一样的。”大全给栾凤作揖,赔着不是。 孙氏虽然心里也有些过意不去了。但到底嘴硬,依旧是不肯道歉。 “姜婶子,刚刚都是我娘亲不好。她现在怀着孕,不便给你鞠躬赔不是。我便代替我娘亲给你道歉了!”说着,一直默默在孙氏身后站着的太福。也给栾凤深深鞠了一躬。 栾凤本羞恼到不行了,可见这对父子给自己这般赔不是,又知怎么办了,再加上这会儿她担心着姜清池的手伤。便道:“我不想和你们说这些,我只想让清池的手快点好!” “我这就去拿!”林雨赶快飞奔到大厨房,点着了油灯。挖了些獾子油过来。 给姜清池的手上厚厚地抹了,又见姜清池说自己没事了。虽然知道姜清池是在安慰自己,栾凤也总归是放了一点点心。 “东家,如今我也不想再做下去了,明天一早,我就收拾东西,和清池回家。”这会儿栾凤已然不那么激动了,平静地说道。 “姜嫂子!”林雨示意大全他们先回自己屋子,这才跟着栾凤他们进了里屋。 “姜嫂子,我知今天这事儿是我们家不对。我本也不知道是我大嫂故意为难你,也确实是借着刚开业的机会,用你的事情给大家一个警醒。只是,没想到出了这样的事儿。说实话,我也是很抱歉的。你也知道,我和我嫂子关系并不那么好,所以我也真是没想到她今天是为着这事儿。你,唉!其实我是真不想你离开的。你如今也在我家做了一段日子了,我对你也很放心,你要是为这事儿走了,我怕是以后都过意不去。唉!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总之我是真不想姜嫂子你离开的。” 还不待栾凤说什么,那边屋里,大全和孙氏就呼号地吵了起来,没几句话的功夫,就听孙氏喊道:“林大全,你为着一个外人打我嘴巴子!我如今怀着孕哪!你这个挨千刀的!” “就为着你怀孕,我忍了你多长时间了?可你呢?哪有一天你是消停的?如今还疑神疑鬼地诬赖别人!我告诉你,栾凤今天要是有个好歹,你就得给她赔命!” “我怎么就得给她赔命?!你这没良心的,老娘——” 听那边孙氏歇斯底里地喊着,林雨眉头也皱得紧紧的。 “东家,你也看到了。我这是‘寡妇门前是非多’,我、您也不用劝我了,相处这些日子下来,我也知道你心善,只是、我如今也没有颜面再呆下去了!”说着,栾凤又忍不住哭了起来。 林雨心里也不好受,栾凤一个女人,带着女儿生活,是多么不容易啊!“姜嫂子。”林雨抚了抚栾凤的胳膊,道:“我明白你。但是,我也是最近才知道的,有些事,逃避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就说我吧,我也是这么大年纪了没成婚,也是有挺多人讲究我的是非的,之前怕是你也听说过一些。我和你说句交心的话,咱能因为怕了,就不做了么?我要是不出来挣钱,这余下的大半辈子就要任由我嫂子给我安排了。同样,你要是不做了,以后你又拿什么给清池作嫁妆,给自己养老?哪个女人不想有个和和美美的幸福家庭?有个真正疼惜自己的男人?要不是为了生活,又有几个女人会愿意出来抛头露面的?你也说了,咱都是这‘是非多’的人,就算换到了别的地方,咱还不是逃不了这是非么?” 随着林雨说的话,栾凤也愈发可怜起自己来。 想自己自打夫君过世,一直就活在这是非里。要不是为了女儿,她也确实不愿意出来。而今就像林雨说的,再换别家,不也还是这光景?各种待遇、人际相处,恐怕也不会比这里好了。 想到这里,栾凤抬手摸了摸女儿散落在额前的头发,道:“清池,你觉得如何?” 姜清池泪光闪闪,道:“我只希望娘能够开心。” “娘有什么开心不开心的。只要你将来能过得好,娘就比什么都开心了!”说完,转过头来,对林雨道:“东家,你说得对。到哪里,咱都是这‘是非多’的命。以前是我想不开了,以后,也便只想着‘身正不怕影子斜’吧!” 栾凤的语气中充满了无奈,是对命运的,还是对自己的?林雨不得而知。(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五章 早产 林雨本想让栾凤和姜清池去自己屋里住,但是她们母女拒绝了。又看他们状态实在不好,姜清池的手还做不了什么工作,索性就给她俩都放了假,让栾凤照顾姜清池。另一边,李友峰他们做鞋也在赶工,便想着第二天把二奎他们接过来,这样,屋子里人多了,也省的栾凤和大全尴尬。 林雨从栾凤这边出来时,大全他们那屋也消停了,林雨叹口气,关上门,回了自己屋子。 第二天早起便听到大全说要回林家沟,孙氏说什么都不同意的话来。 俩人昨晚闹的时候,嗓门都不小,住在隔壁的老三一家和李友峰一家自然也听到了。这会儿劝也不是,不劝也不是。最后孙氏撒泼,偏说自己从没住过城里,要好好享受享受。她怀着孕,大全不能去拉扯她。大家也没办法,只得由着她了。 林雨见大全精神郁郁,本想说让他回去把二奎两口子接来的话,可是,孙氏和李月灵又是不对付的,别这边一波未平,那边一波又起了。最后只能折中,让二奎一个人过来帮忙做鞋。 大全赶车去接二奎,怎么想怎么觉得对不起栾凤母女,昨儿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对于他们母女都是无妄之灾。大全越想越愧疚,便想着买些东西作为赔礼。 买好了东西,栾凤自然是不要的,可大全又是鞠躬、又是道歉的,栾凤没法,只好接下了。大全这才回林家沟接二奎。 还未到午间,太福就哭着跑到了店里。 这会儿早上的客人刚刚退去,正是难得的闲暇时间。林雨在总台那里翻看着今早的账目。就见太福大哭着进了店。 “大姑!呜呜,大姑,我爹呢?”太福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你爹回林家沟接你二叔去了,你这是怎么了?”林雨赶快放下账簿,打算出去。 “呜呜,大姑,你快回去看看我娘吧。我娘她流了好多血!” “什么?”林雨正从柜台里往外钻。这一激动,直接就撞上了上面的案台,“咚”地一声。觉得脑浆都晃了晃似的。 林雨也顾不得叫疼,用手捂了头,就钻出来,问太福道:“你娘怎么了?” “娘摔倒了。流了好多血!” “请大夫没?” “姑父去请了!” “那咱们快回去看看!”说着,又回头对戚千里道:“店里就麻烦你了!” “放心吧。赶快回去瞧瞧。”戚千里应着。 林雨和太福一路狂奔,好在二道街离店里并不远,一会儿就跑了进去。 刚进院,就听见孙氏痛苦的大叫声。栾凤和姜清池就坐在门口的地上抱着哭。 林雨到了她们跟前停了一下,到底是人命关天,林雨还是先进了屋里。 孙氏在炕上嗷嗷地叫着。李父在外屋帮着烧热水。孙氏现今也八个月了,这时候摔倒了又流血。必然是要早产了。林雨也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只是这大夫到了比她还要晚。 “大嫂,你坚持坚持,大夫马上就来了!”林雪不住地劝慰孙氏,可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孙氏痛苦的嚎叫声掩了过去。 大夫终于让李友峰挽着胳膊,拎着似的带了进来。这会儿孙氏躺下的地方已经好多血了,大夫一见,赶紧道:“这月份这么大,出这么多血,单我也不行啊,你快去找个稳婆过来!” 屋里的人虽然都来城里住了一段了,可要说找稳婆,还是有些瞪眼。 “这、稳婆去哪里找?”李友峰问道。 “你看你们这些糊涂的!”大夫急道,又指点了最近的稳婆家,嘱咐李友峰把话说明白,好让人家心里有数,李友峰这才又跑了出去。 大夫赶快过来给孙氏把脉,好在之前听李友峰说了情况,自己也有了准备,赶快用药箱里的药材配了一副催产药,让林雪去煎。 稳婆到的很快,锅里的水也刚好烧开。 稳婆给孙氏检查了一下,道:“这月份也没到啊,这早产怕是也不好生的呀!” “大夫已经给开催产药了,马上就好了。”林雨道。 “那快一些,她这会儿流血不止,羊水也破了,肚子变软,孩子动静也不正常,怕是要不好呀,赶快生还有可能保下,晚了可就不行了!” “诶!”林雨让太福赶快去催催林雪。 孙氏疼的大汗淋漓,这会儿稳婆也不让她叫,让她留着点体力,关键是宫口开的不够大,怕她喊叫多了,一会儿没力气生孩子了。 孙氏咬着牙,脸都白了,头发也全都被汗水打湿了。 终于,她忍不住了,大骂起来:“你这个不要脸的狐-狸-精,害我这样,要是我有个好歹,我绝对不放过你!” 孙氏大喊着,嘴里还夹杂着许多咒骂之语。 林雨刚刚见栾凤母女抱着哭,就知道这中间必然有什么事情,只是这会儿孙氏要紧,有什么事儿,还是等孩子生下来才能追究。 林雨也很想劝慰一下孙氏,可这所有人里,就她没经历过这生产的事情,别人好歹有点经验,自己却是有些抓瞎,连一句劝人的话,说出来都有些费劲。 孙氏骂骂咧咧了好久,还是稳婆把她说了,她这才再次隐忍着,保存体力。 林雨实在是帮不上什么忙,想着电视剧里好像说生孩子前要吃点东西才有力气,赶快去给孙氏煮面。 孙氏吃了催产药,宫口一直也开得不大。按说她之前已经生过两个孩子了,这个应该很顺畅才是。可偏偏她在太财之前流掉了一个,身子亏得挺厉害的,尤其是这次据说是踩了木棒滑倒,又被门槛拌了一下,直接后仰着摔到了门口的石板上的,这摔狠的程度可想而知。 一直折腾到大全从林家沟回来了,孙氏这孩子也没生下来。 “怕是不好了!”稳婆急道,“这孩子一点也不动了,要不中用了啊!” 孙氏本来连骂人的力气都没有了,听到稳婆这句话,又拼命地使起劲儿来。 她在太财之后八年才能再有一个孩子,珍视程度可想而知。她年龄已经不小了,身子再亏了,这个很有可能就是她最后一个孩子了,她怎么能不用命去争!(未完待续) ps:感谢狡猾的老鼠和骏马无疆的月票!你们的肯定让我更勇敢地继续~~~谢谢啦~~~ 第一百六十六章 调查 ps:三更~~~ 孙氏拼了力气,终于在晚上的时候生出来了一个女儿。饶是她平素上山下河惯了,这会儿花了大半天才生下来孩子,又出了那么多血,这会儿也终于累晕了过去。 稳婆看着刚出生的孩子“咦”了一声。 “怎么了?”林雨忙问道。 “这、这,我再看看!”稳婆声音有些颤抖,赶快剪断了孩子的脐带,用力拍了一下孩子的小屁股。 “她、怎么不哭?”林雪的声音也有些抖了起来。 林雨这才意识到问题严重,本以为孩子生下来就万事大吉了,没想到—— 稳婆一个手拖着孩子的小身子,另一只手去轻轻给她拍背,拍几下,就听听心跳。几次之后,终于道:“这孩子在里面憋闷的时间太长,已经死了!” 林雨身形一晃,没想到,这么小小的一个孩子,还没来得及看这个世界一眼,就已经死了! 稳婆帮着给孙氏都收拾妥当了,林雨才带着她走了出来。 林雪手里抱着孩子,眼泪却不住地落着。 “生出来了?男孩女孩?”一见大伙出来,大全赶快迎了上来。 又见大伙儿神情严肃,大全咧嘴笑了笑,道:“这是怎么了?来,让我看看我们家小宝!” 说着,便到了林雪身边,“来,给我抱抱。男孩女孩?” 林雪听大全问,愈发止不住眼泪,哽咽道:“女孩。” “嘿嘿,算命的都说我命里肯定有个女儿,可不就来了!” 越听大全这么说。林雪越是哭得厉害,连林雨也止不住地抹眼泪。 “这好好的,你们都哭啥!”李友峰问道。 “小雪,你把我闺女给我抱抱!”大全试了几次,林雪都没给他,他又不敢硬抢,怕伤了孩子。 “大哥。这、孩子。死了!” “你说什么?”大全后退一步,不敢相信刚刚自己听到的话是真的。 稳婆战战兢兢的,这接生的孩子被憋死的。对她的声誉也是有影响的,这会儿人家家里人都悲伤着,也只能她出面解释。 “你家大嫂子摔了一跤,摔的太狠了。胎儿受了震动,羊水破了不说。还流了血,赶快生出来,或许还能保住,可大嫂子这迟迟生不出。到底还是把孩子憋死了。都说‘七活八不活’,这孩子正是这八个月的时候,身量已经长成。憋的时间稍长一点,就这样了——”稳婆越解释声音越小。毕竟这不是什么好事,声音太大,只会让人家更加难受。 大全满目悲戚,这次再伸手要去抱孩子,林雪便给了。 孩子皱巴巴的,也看不出来像谁,可大全总是心疼的,这是他第一个女儿啊!他和孙氏年岁都不小了,这应该就是最后一个孩子了!大全忍不住就把脸贴到婴孩的头上。她的头已经渐渐变凉了,可大全仍旧觉得没有抱够,终于,他流下了炽热的泪水,一滴、一滴,就落在了婴孩红红的小脸上。 “大哥——”见大全哭,林雨的心里更是难过,也噼里啪啦地掉下泪来。 良久,大全沙哑着声音道:“大妹,稳婆忙活一天了,也是不容易。你替大哥给些赏钱,送送人家。” 林雨点点头,“我知道了,大哥。” 本来煮好的鸡蛋这会儿因为孩子没了,也不好送人了,林雨便只给了稳婆五十文钱,送了她出去。 还没等进院,就听到大全暴怒的声音。 “是不是你们?是不是因为昨天的事儿,你们怀着恨,所以才害得我没了女儿?!” 林雨一听,哪里还敢耽搁,赶快冲了进去。 这会儿大全怒气正盛,眼睛都快红了,李友峰和李父根本拦他不住,二奎和打烊后过来看看的戚千里都赶快帮忙拦着。 “大哥你别冲动,咱们有话好好说!”李友峰不住地劝慰着大全。 “大哥,你这是怎么了?”林雨也慌神了,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大全这个样子,就像一头要吃人的狮子一般。 “大妹,你大嫂之前在里面喊,说是她们害的她!” 栾凤搂着姜清池,不住地摇头。“没有,我真没有推她!” “大哥,你别激动,咱们有话好好说,要真是姜嫂子做的,咱们绝对不饶了她!可要不是她做的,你也不能冤枉她啊!”林雨道。 “是啊,大哥。姜嫂子母女一直都这么老老实实的,你好歹也让他们解释一下啊!”李友峰也道。 “他大哥,有什么事儿,咱得说开了啊。不能给人家一棒子打死啊!”李父也道。 “对啊!大全哥,你别冲动。咱们问问事情经过,若是其中有蓄意谋害,那么咱们就去报官!”戚千里也帮着大全平息怒气。 大全渐渐平静了,栾凤才哭着解释道:“我昨晚那么气愤,都没有动她一下,我今天怎么会去推她呢!事实是,林大哥你早上离开的时候,给我买了赔礼过来。你刚走没一会儿,也不知道你家嫂子是怎么了,堵住我就骂。我昨天和东家都说好了,所以她骂我,我也没反驳。我要往外走,她就拦着。我被她缠着不耐烦了,所以才挥了一下手。我是挥的,并不是推的!谁知道她往后退了一下,正好就踩上了门口的一节小木棒,然后重心不稳,又被门槛拦了一下,才摔了出去!我一下都没碰到她!就连她袖角都没碰到,又怎么会把她推倒呢?!” “我娘不会的,昨天她还拦着我,不许我碰林婶子,她也一定不会碰的!”姜清池也说道。 大全慢慢冷静下来,可看到襁褓中的婴孩时,仍是止不住的悲戚。 “太福呢?太福可有看见?”林雨忽然想起来,太福一直是在孙氏旁边伺候的,说不定他能看见。 “对啊,你当时在旁边的,你说说看!”栾凤仿佛抓到了救命的稻草。 “我、我确实陪着我娘,但是我那会儿姜婶子挡住了我,我没看到!” “你怎么会没看到?你站的位置不应该的!”姜清池道。 太福嘴巴动了动,小了点声音,道:“我真的没看到!”(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七章 真相 “既然如此,两边各执一词,咱们就等大嫂醒了,再问问她。实在不行,咱们就报官吧!”林雨道。 没有别的办法,大家只能如此。 本来大夫都回家了,这会儿林雨还是让李友峰又去找了回来。她不确定孙氏是累晕的还是怎样,有个大夫给瞧瞧,到底能好些。 趁着孙氏昏睡着,林雨把二奎叫了出去。 “二奎,今儿你与我说实话,村里有栾凤和大哥的流言,这话儿是谁传出去的?” “不知道啊!”二奎直接回答道,又见林雨神色不对,皱了皱眉毛,“大姐不是怀疑我们吧?” 林雨没有否认。能出入这院子,知道大全和栾凤住同一屋檐的人不多,左右就是大全自己、二奎一家和老三一家。大全自己不可能回家说这个,老三两口子更是嘴紧,便只剩下二奎两口子了。 “大姐我真没啊!月灵更不会了!咱这关系才刚缓和,我怎么可能出去说这些话呢?月灵那么精明,更不可能传这话,惹你生气啊!” 林雨略一沉思,确实是这样。李月灵和孙氏最大的不同,就是一个损人利己,一个损人不利己。自己对大全比对他们好,他们若对大全下手,那自己以后更不会管他们了。那是老三他们?也不会啊!关键这事儿谁会回去说呢?大家都一个院子住着,也不是说两人确实时常有些明显的小动作,才会被说。关键是两人什么都没做,甚至沟通都很少,就被别人说了!这对于栾凤来说,是无妄之灾。对于丧子的大全一家。又何尝不是呢?这传话之人,实在可恶! 孙氏后半夜才悠悠转醒,醒来知道孩子没了,自然是一通闹,并口口声声说是栾凤害了她。 “大嫂,你能说一下当时的情况吗?” “什么情况?!”孙氏厉声道,“她害了我还要什么情况!不是要报官吗?报官抓她!” “大嫂。你别激动。要真是栾凤做的。咱们明天一早就去击鼓鸣冤!”林雨赶快顺着孙氏的话说,“只是,大嫂。我们去报官,也要把过程说一下,要不然官府怎么受理呢?你这坐着月子,也不能去衙门大堂里跪着吧?” 于是。孙氏又把过程给林雨讲了一遍,唯独不同的。就是栾凤说她是挥手,没碰到孙氏。而孙氏说的是,栾凤伸手推了她。 “她是左手推的,还是右手推的?推的你哪里?”林雨问道。 “我怎么知道是左手还是右手?反正她就是推了我!”孙氏的眼神刹那间有些闪烁。若不是她的角度折射出烛光,林雨也不会发现。 “大嫂,这个很重要。我们去报官的时候,要对知县大人复述的啊!” “这个。好像是右手,推得、推得我肩膀。” “大嫂没记错?我记得栾凤是左撇子,她右手没什么劲儿啊!” “那就是左手,左手推的!” 林雨不禁皱眉,栾凤根本就不是左撇子,孙氏的话真的是有待商榷。 “大妹,你看,你嫂子都说是了!明天就送她见官,一命抵一命!”大全怒道。 “这都没问题。既然大嫂这么肯定,相信栾凤不管怎么说,也是没用的。原我担心要是咱们告不赢的话,一人至少要挨三十板子,连大嫂坐着月子也不能幸免。不过这么看来,是我胆小了。” “你考虑周全,这是对的。要是咱们上堂说不明白,也是会挨板子的。”大全在伤心之余还不忘安慰林雨。 “外面我一直没让他们动,明儿衙差过来,直接就都能当证据的。到时候虽然没有目击者看到,但是只要是她们做了,就一定能查出来!”林雨肯定道。 “那怎么查?”孙氏这会儿也不嚎了,瞪着眼睛问道。 “听说衙门里会养一种狼犬,凡是碰到对方的人,身上必定会留下对方的气味儿。栾凤说她没推你,到时候,让那狼犬过来一闻便知!再加上那木棒等东西,我都没让人动,上面也留着你的气味,到时候衙差来了,就水落石出了!她们不承认都不行!” “真有这么厉害?过了一天了,还能闻出来?”孙氏的声音稍微有些抖了。 “是啊!听说,三天以内的,都能准确无误的闻出来呢!那都是专门训练过的,鼻子比普通狗的鼻子灵多了!”林雨便说边观察着孙氏的表情。她其实也不相信栾凤会做这样的事的,如果做了,她在听到自己要报官的时候,就不会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可孙氏就不同了,她情绪很激动,又是弱者,难免让人同情。可她说话的时候模棱两可,在听说要是诬告的话,自己会被打板子,她就更加言辞闪烁,很明显是有问题的。 “若是查不出来结果怎么办?会不会认为咱们是诬告?” “大嫂放心吧!只有“是与不是”两种,只要不是诬告,咱们就挨不到板子!”林雨道:“大嫂,你今天太累了,还是先睡着吧!明日一早我们就去衙门,你放心,我们林家不会让你受这种委屈的。” 为了方便照顾孙氏,林雨这夜也没有回自己屋,就在大全屋里住了下来。 孙氏这一晚上睡得极不安稳,照理说她应该是累极了,睡得很沉才是,可这一晚上,时不时地就梦呓道:“不要打我!” “大妹,平素里看栾凤这人挺温婉的,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呢?你看看你大嫂,平时母老虎一样的人,做梦都是栾凤要打她。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半夜里,大全忽然叹道。 林雨沉默了片刻,还未接话,就听那边似乎有抽抽搭搭的哭泣声,而且越来抽搭的频率越快。 “太福怎么了?做噩梦了吗?”林雨问道。 躺在对面炕上的大全叹道:“他才多大啊!今天经历了这样的事儿,也是吓到了吧!” 说完,窸窸窣窣得起了身,到了太福身边,边拍着他的肩膀,边道:“儿子,别怕。爹不会让别人白害了你娘和你妹妹的。” “呜呜——”太福越哭越大声,终于道:“爹,你和大姑明天还是不要去衙门了!呜呜,我怕你们挨板子。” “净说傻话!做错事的也不是咱们,咱怎么会挨板子!要挨板子,也是对面屋的那个毒妇!” “呜呜,爹,其实、其实今天我看到了。姜婶子没有推娘,是娘自己吓到了,往后退了一步,才摔倒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八章 怨谁 “你说什么?”大全的声音陡然提高。 大全什么感受,林雨不得而知,只是她,却无奈到想笑。 她费了那么多口舌去吓唬孙氏,就是想让她说出结果,可是,她做梦都是让人不要打她!只是没想到,最后禁不住吓,说出实话的,会是太福!他之所以说出来,是因为怕大全和自己挨打! 小孩子到底是纯善的。只是孙氏,呵呵,连梦里都是这样自私。 大全良久没有说话,林雨刚想喊他一句,便听他的喘息声越来越重,听起来,更像是咬着被角在强忍着哭泣! 这一天,大全的心情大起大落,他太累了!可是,他的累,远远比不上枕边人做法让他寒心吧! 这一宿,林雨和大全都没有睡着。 天蒙蒙亮的时候,孙氏醒来了。 她嗓子有些哑,说道:“他爹,我饿了。” 大全呼地一声起来,整个身子在晨光的背景下,打出了浓重的黑影。他像是一只隐藏在草丛中的狼,虽然看不清他的表情,但仍能感觉出,他的眼睛发着光。 林雨也坐了起来。她知道大全一直没睡,这一夜,他承受了许多东西,这会儿,她真怕大全一个冲动,把孙氏掐死! “喂,我说我饿了!”孙氏又道。 大全慢慢地把身子欺近她,缓缓道:“天亮了,我要去衙门了。” “不、不用去这么早的。”孙氏的声音有些打颤。 “害了我孩子的人,我怎么都不会放过的。要是证据不足,我挨了板子,或者把我打死了,你会给我守孝吗?” 大全的声音哑哑的。听起来让人心里特别难受。 “怎、怎么会打死呢?” “我听说,衙门的板子,普通人挨十下就能丢半条命。要是真挨了三十板子,不死,以后也残废了。我是想好了,残废了还不如死了,省的拖累你。不过要是死了——” “他爹。那咱们不告了。不告了!”孙氏慌乱道。 “怎么能不告呢?我女儿就白死了吗?”大全的声音再次哽咽。 “他爹,其实,没有这个女儿。咱还有两个儿子的。你要实在喜欢女儿,咱们去过继一个,咱们——” “啪!”大全一巴掌打到了孙氏的脸上,在这清晨里。清脆无比。 “大哥!”林雨赶快起身下地。 “你干嘛打我!”孙氏也不禁又尖锐了嗓子,她这一喊。太福也吓醒了,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哇”地一声,就哭了起来。 “干嘛打你?!孙淑娥。你太不要脸了!我娶你算了瞎了眼!你自己护不好孩子还赖别人!咱家半辈子的脸面,这下都让你丢光了!” 说着,大全还要打她。林雨赶快上去拦着。 孙氏被大全说傻了眼,也知道自己这是瞒不下去了。也嚎叫起来。 “说我不要脸,你们就要脸了?前天指天誓日的说你俩没关系,我都快要信了。结果昨天你立马给人家买东西,哄人家高兴!村里传的什么话都有,你当我是死人?要不是你们俩做出这不要脸的事,我能没了孩子吗?” “大嫂,咱们有话都好好说!”林雨赶紧劝道,“大哥和姜嫂子确实什么事也没有,你别听人乱传,这都是有心人见咱们生活好了,故意说的,你可别什么都信啊!” “哼!是有心人,那有心人就是她栾凤!我听村里人都说了,他们亲眼见到的,栾凤递帕子给大全擦汗,大全说谢谢,她亲口说的‘大家一屋下住着,客气什么’!那眉来眼去什么的就更不用说了!正常好女人能说出来这话?” 事到如今,真相大白。 原来,栾凤承受的,也不算是不白之冤,毕竟当初那引人遐想的话,确实出自她口。 原来,孙氏也不是无的放矢,她孕中多思,人家传的风言风语,她应该来挽救自己的婚姻。 只是,苦了大全,从中两面都没有讨好。 尤其,害了孩子,它成了无谓斗争的牺牲品,成了这场闹剧中,最可怜的人。 “孙淑娥,你到底没信过我,也是真的没在乎我!”大全说完,默默地下地,穿了鞋。 “大哥,你要干什么?”看着大全失魂落魄的模样,林雨担心道。 “我去看看我的女儿,然后把她埋了。” 按理说,小孩子夭折,都是不能进祖坟,要埋到乱葬岗的。可是,昨夜太晚了,乱葬岗那里,白天还好,晚上经常有狼出没,所以才没及时送去。婴孩昨夜被放到了仓房里,这会儿天马上就亮了,大全才要出门去埋了她。 听到大全说那个女儿,孙氏亦忍不住哭了起来。 林雨叹了口气,她实在无力再劝孙氏什么。 若说,昨天她还为她的母爱震撼,那么,今日就要为她的凉薄心寒了。 两个人走到一起,尤其是这个年代,多数不是因为爱情。可是,两个人共枕了十几年,最后,却是连一点亲情都不顾。 大全说:我若残废,为了不拖累你,宁愿死了。那我死了,你愿意为我守孝吗? 她并没有回答。 大全或许也不爱她。但是,在知道她和孩子受到伤害的时候,能想着和别人拼命。可是她呢? 就算她如今再可怜,可若不是自己作妖,哪至于到了这地步! 林雨默默走了出去,新的一天开始了,可这笼罩在大家头顶的愁云,还不知道何时会散去。 大全回来之后,郑重地给栾凤磕头认错。 栾凤本也想着发生这么多事,即使她再勇敢,也面对不了了。却没想到,她之所以有此一劫,是因为自己当初的一句话。 此时,大家谁都说不出这事应当怪谁的话。似乎每个人都应该承担这后果,却又每个人都这样无辜。 孙氏最后也没拗过大全,还在月子中,就被大全裹紧了棉被,用驴车拉回了林家沟。 春耕快开始了,大全有日子不会再来了。 栾凤本想离开,可最后,她还是留了下来。她默默地做起了打杂的工作,没有任何怨言。 眼瞧着时间到了四月,大地终于换上了新绿。 “林姑娘在吗?这个胡山人想要找林姑娘,我给带来了。”正好戚千里在总台,一眼就认出了说话的人,是自己的邻居,曾经林雨的房东,沈大叔。(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九章 尕木 让人去后厨把林雨找出来,林雨一下子就认出了,这个穿着异族服装的人,就是曾经卖给她毛毡的尕木。 “尕木,春天来了,你也总算来了!”林雨热情道。 林雨让人给尕木上了油茶面,道:“你先垫垫肚子,一会儿我让人给你做两个小菜。” 尕木喝了一口,惊奇道:“林姑娘做出来的东西真是好喝,和我们草原上的奶茶竟然有点相像!” “尕木你给我送来毛毡,回去的时候,我也会给你带些油茶路上喝。” “林姑娘和胡山草原的人一样爽快!尕木喜欢和林姑娘这样的人交朋友。” “尕木能给我送来草原上最好的货品,也是我的朋友。”林雨笑着说道。 二人闲话了一会儿,为尕木做的饭菜也上来了。这次和尕木一起来的,还有三个年轻人,尕木介绍说,这是他的儿子们。 厉云城里胡山人很多,但是胡山草原的人不多。 胡山商人大多是胡山山区的人,毕竟草原和这里习俗太不同。所以尕木一行来到品味居,还是吸引了好些人的注意。 尕木这次带来的毛毡很多。根据品级共分上等、中等和下等,一共三大车!林雨仔细查验了一下,虽然和现代机械织就的毛毡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是质量上来说,还是不错的。更没有如上次一样,夹杂着枯草的情况。 “林姑娘也看到了这次毛毡的品质,那价钱上么——”尕木问道。 “价钱自然好说,只是尕木我想知道,这些毛毡占了你们整体出产的几成?”林雨的想法是,若是这只是草原上的几分之一。那下次尕木带来的就会更多,自己很有必要考虑,到底能不能拓开那么大的市场。 “林姑娘的善良就像草原上的月亮一样。自从上次回到草原,大家知道毛毡卖出去,都十分欢喜。所以勤劳的牧民们在闲暇的时候,全都在织毡,这些就是我们这个冬天所有的产出。” 林雨回想了一下上次尕木给她说的。其实毛毡这东西。对于牧民来说。除了要织出最好的进贡到王公金帐之外,他们还要留出一部分自己家用。每年羊身上的毛都是有差不多的,这样一番下来。能剩的其实不多。像他们运来厉云的毡子,里面掺了马毛和牛毛等,但成分里还是要有多数的羊毛才行。再说,牧民不论男女。既要牧马放羊、还要挤奶捡粪,能空余出来织毡的时间也是不多。尕木经常在几个部落之间做生意。林雨相信她说的,这些毛毡的确就是他们这一段时间的所有产出。 这次的毛毡质量确实好过上次,就连最下等的毛毡,也比上次的好。 林雨上次的确是占了个“新鲜”的便宜。那残毡里因为有枯草。所以质量根本不行。尤其是作为鞋子,两层底的也只能穿一个冬天而已,再穿下去。就该碎了。 “这次的毡子很好,我也看到了牧民们的诚意。牧民织毡不易,那么尕木,你想要多少钱?” “林姑娘也是识货之人。咱们开诚布公的说,上次的毡子虽然里面有枯草,可织起来也不比真正的毛毡简单。这次受所有牧民的委托,把我们全部的毛毡运来给你,也是真心想要交你这个朋友。所以我们商定后的价钱,是下品十二文、中品二十五文、上品五十文。” 这个价钱着实不低了。林雨的脑中不停计算着,这样的价钱她用来做鞋能挣到多少。 除了毛毡,尕木这次还带来了许多的奶酪、马奶酒、牛角刀等草原特产。牛肉干尕木没敢带,因为知道天哲这边禁止屠牛,他也怕惹来麻烦,不过却带了一些骆驼肉干。 “这次的货,你还要交给旁人么?”林雨问道。 “上次是试验着运来的毛毡,这次这些东西也不知道好不好卖,林姑娘要是能给我们指个销路,那就感激不尽了。”尕木讨好道。这些草原风味的东西,他确实是心里没底。这次带出来一车,卖不卖得出去,就靠运气了。 林雨翻看了一下尕木的这些东西,果然也都是不错的东西,虽说不太名贵吧,但是还是挺适合小资产阶级消费的。毕竟这东西,就靠着新鲜打开市场。“尕木,你一共带来多少东西,我都要了。” “那么毛毡?”尕木虽然高兴林雨愿意收这些小东西,在草原上随处可见,算不得什么好东西。而毛毡是大份儿,他不得不多考虑毛毡的事情。说实在的,他对于毛毡到底好不好卖,还是没那么大的把握。 若不是自己把去年的毛毡都卖出去了,如今还真不敢有消化这么多的毛毡的心思!林雨微微一笑,道:“毛毡我也都收了!不过咱们还是老话,只要你以后的东西只供给我,我就愿意给你高点的价钱!” 林雨一直想着做这种倒买倒卖的生意,转手的次数越少,她越是合适,这样,整个市场的价格就可以由她说了算。 尕木本以为林雨是收不下这么多毛毡的,更何况还有那么多别的东西?毕竟上次林雨又是铜钱、又是银两的,好容易才凑齐了那十几两银子给他。但是林雨愿意收,他还是很乐意的,虽然后来又讲下去了一些价钱,但是他能尽快结束这场买卖,也好过他们几人背井离乡在这里又吃又住,花费那么多钱。 清点完货物,林雨把这次的货钱给了尕木。这次一共花了二百多两银子。 林雨本想着和尕木签一份买卖合同,可尕木是胡山人,就算下次他不给林雨送,林雨也是没办法的,告也告不得。好在林雨让尕木跟长生天发过誓,倒也不怕尕木不遵守诺言。 尕木说,这毛毡他三个月能来送一次,今年一共还可以再来送两次,大概都会是这个数量。林雨觉得这个数量,自己可以接受,便同意了。 若是能有三次、九车的毛毡,林雨相信,这些至少够天哲三个州府过冬了。 有了毛毡,那欠缺的,就是把这些毛毡,加工成各式各样的成品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章 谋划 于是,在和李友峰商量过后,林雨打算开一个加工厂,再去做十几台修鞋机,雇十几个修鞋工和十几个针线工,彻底把这个买卖做起来! 李友峰是没这么多资金和自己对分的。所以,林雨打算把全部股权收回,由李友峰一家负责管理,除却给发正常工资以外,林雨每年的净利润给他分一成。这样,李友峰就变成了主管,其他人都变成了员工。 李友峰细细一算,原本他、林雪、李父都是只干活不拿工钱的,三个人都指望着最后和林雨平分利润。可如今不同了,他们三个人都能拿到工钱不说,年底还会再有一次分红。这样算下来,他不用承担风险不说,每个人还都有了固定的进项,自然是合适的。唯一不好的,就是自己从东家,变成了打工的。可因为东家是林雨,李友峰考虑到最后,还是同意了林雨的意见。 这样,本来和杨记的合同,也就自然转移到了和林雨这里。而林雨也积极和杨记以及禹州城的布料商们联系,签出年底毛毡类商品的订单来。 毕竟是个正经的买卖,林雨也想弄得正规一些。所以,对于加工厂的选址,林雨想起来她还有一个粮店的门市没有租出去,这次正好可以拿来做临时的加工地点。若是以后再有合适的院子,便买个正经的院子做正式的厂房。 春耕之后,大全和太福都来了。太福被送到了林雨的店里,跟着戚千里做学徒。而大全,则担负起零售这块儿来。 时不时地,他要回村里收一收野味,收到城里。要么在食肆里直接做了,要么就被他做成了肉干。 自从尕木带来了骆驼肉干,大全的肉干也更好卖了。索性大全也是要给自己帮忙,林雨就让大全和李友峰一样,把整个零售的部分,都交给了大全。大全制作的肉干,林雨直接收购不说。每日也给大全发薪水。而到了年底,也有和李友峰一样的分红。 只是,目前零售的规模不是很大。还是要在食肆里进行,所以大全也要顺带着帮林雨照看食肆,尤其是男客的部分。 这两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尤其是加工厂的部分,铁匠铺虽然已经给林雨做过三台机器了。可林雨这次一下又订了十七台机器,对于他们来说,仍旧不是一件轻松的事。而且,一直以来。林雨怕这个“商业秘密”泄露,交给铁匠铺做的都是零件,然后拿回来她自己组装。可是。因为是机械,所以每个零件的打磨都十分重要。铁匠铺子做起来也不轻松。这样,这所有的零件制作完,也至少需要两个月的功夫,这还是要铁匠铺专门挪出两个铁匠为林雨做才行。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林雨也知道这样的事儿急不得。好在这时候的人,尤其是手艺人,坚决不会做出残次品糊弄自己,砸了他们自己的招牌。两个多月的时间,林雨也等得。 机器不到位,那厂子也只能停留在计划中,雇人以及场地事宜,林雨也只能顺延。 路线制定好了,努力则是必要的。林雨从尕木来过之后,也就彻底的忙了起来。 厨房里她不能经常去了,好在金花如今能独挑大梁。但因为之前栾凤被贬,成了烧火、洗菜的打杂工,二厨上就少了一个人手。 林雨思前想后,为了避免再传出什么不好的传言,还是决定把李月灵叫到城里。上次她怀疑二奎两口子回村里嚼舌根,二奎虽然没说什么怨怼之言,林雨也知道他们姐弟注定是不亲了,但毕竟一母同胞,自己该帮衬,还是要帮衬一些。 只是这样一来,二奎家的三个孩子就有些没着落了。不过好在这时候的孩子都是大的带小的,也不一定就要父母看着。李月灵在厨房里肯定不能顾得上孩子,只能让孩子都呆在院子里,二奎时不时地照应一下。 林雨也有想过,除去大全家的两个孩子都大了一些,老三家的、二奎家的和李友峰家的,都还小。男孩子上学堂倒是可以,女孩子就差一些。而家长一味干活,势必会疏忽了孩子们的教育,林雨便想着,待加工厂开起来之后,自己也要找个脾性好、人品好的女人回来,帮着看管孩子,顺便让她教她们一些针线和为人处事的道理。 李月灵完全继承了李家人心细、手巧的特点,这会儿她一进厨房就当二厨,李母也是老怀安慰。她总偷偷帮衬着李月灵,李友峰两口子也是知道的,但毕竟自己还指望着李友峰两口子养老,也不能太过分。这会儿李月灵能得林雨的雇佣,她也省了不少心。而有李母看着,林雨也放心李月灵在厨房里呆着。毕竟厨房还是金花管着,李月灵因为之前的事儿,也怕林雨再疏远了她家。 林雨这段时间忙前忙后实在是不得闲,在食肆里的时间愈发少了。不过好在经过一个月的努力,食肆也逐渐走上了正轨,有了一些固定的客源。 含玉每隔十天会来一次,她有时技痒,也会在厨房里帮帮忙,然后再拿了夫人点的甜品回去。也是每当这样的日子,林雨才会固定在店里呆着。 含玉和她说,热泉那边开路的事儿已经快完成了,景皓他们好些日子没回家了,不过这些日子袁大人家的小姐去了别院两次,夫人挺喜欢的,这几日总着人捎信儿,让景皓回来住几天。 听到这儿,林雨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按理说,女人对和自己走得近的男人,好些都会有一些占有欲的,不管喜欢与否。她觉得自己对景皓可能就是这样。不过,景皓到了年龄,该娶妻、生子,这不是她所能左右的,她觉得自己心里即便有些别扭,随着离开别院日久,都不会再显现出来。该步入正轨的,迟早也会步入正轨。 这段时间她和戚千里的相处还是不错的。戚千里人很周到。可能如他所说,他在读书上,没有多大的前途,只是长了一张像是读书很好的脸而已。他在为人处事上还是很有天分的,也因为之前做过先生的关系,在厉云城里人缘颇好。他态度谦和,做账清楚明白,和林雨配合起来也算默契。只是相处之间,林雨总觉得缺点什么。(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一章 故人 不过戚千里也还是有让林雨感动的地方的。 那次,她担心孙氏摔倒,在柜台上撞起了包。那天所有人都忙的不可开交,她也曾疼的去揉一揉,可是因为孙氏这边比较重要,她也不太敢离开。大抵是戚千里看到她揉脑袋的样子,默默给她递过来一张冷帕。之后,他还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让自己用冷帕多敷一敷。 或许,就着这点温暖,林雨也愿意尝试和他去发展一下。但是自那之后,两人依旧是波澜不惊。当然,这也不排除林雨最近太忙的缘故。 工作的忙碌,让林雨没有太多时间想儿女私情。而紧接着李平商队的到来,让林雨更加无暇顾及这些了。 李平是在四月末,他也是去了林雨以前租住的房子找她,却被沈大叔告知,林雨已经在这里开了食肆。 “我以为李大哥开春儿就能来呢,怎地耽搁到了这个时候?”林雨今日恰巧在食肆里忙活,见李平来了,就热情接待了他。 “家中有事耽搁了些日子,也恰好是耽搁了一下,不然还不能碰到大妹子你的老朋友呢!” “老朋友?”林雨看着李平身后的这位姑娘,总觉得哪里熟悉,但又有些不敢相认。 “大林姐,你不认识我了么?” “大、林、姐!”如果说林雨对眼前这个又黑又瘦的姑娘没太大印象,那么,大林姐这三个字绝对够让她刻骨铭心了。因为她刚穿越来那会儿,就是有这样一个小姑娘,一直在叫她“大、林、姐!” “你是、小五?” “是啊!大林姐。你想起我了!”小五兴奋地不行,“大林姐,我终于找到你了!” “你不是在宫里的浣衣局吗?怎么来了厉云?”林雨疑问道。当初前主跳井自杀,自己落了满身的伤,一直是这个叫小五的小丫头在照顾自己。临别之时,她没什么好报答的,所以把身上仅有的几样首饰中挑了一个给她。 “大林姐!”说到这里。小五便抽噎起来。一点点把她到厉云的经过说了出来。好在李平商队要在厉云采买一段日子,不急在这一时。 原来,在林雨离宫后。小五用着自己攒的钱和林雨给她的簪子,通融了一下内务府的太监,于是被提到了别的宫里伺候。虽是负责洒扫的,但总归是比在浣衣局里天天洗衣服好了许多。而且若是得了主子、抑或是主子身边的女官看重。还有可能再往上提一提。哪知,往上爬的机会没等来。却等来了主子开罪皇上的消息。主子及身边亲近者一律处死,而她们这样的,则被判处“永世不得入京”。 若是换了别人,没有成为贱籍。又能回归本家,只要不是想一朝富贵的,都算是比较好的结果了。可偏偏小五家就在京郊。所有亲戚也都在京城一带。让她永世不得入京,那就是永远也回不去家了。 本来小五家孩子就多。她在宫里挣的钱还时不时地要贴补家里。这会儿她有家归不得,家里人也就当没生她这个女儿,直接就与她断了关系。 那时刚过了年,她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离了生养她的京城,兜里又没几个铜板,她能去哪里? 不过她到底还是有魄力的,她想到了当初和自己共同在浣衣局里工作过的林雨,她听林雨说过,家住禹州厉云县外的林家沟。就算天大地大,可京城以外,她认识的,就这么一个人。于是,她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乞儿,一路讨饭,往厉云这里来。 那时她没想过林雨过的如何,她只想着有个依靠就好。哪怕是到了厉云,林雨不能给她任何帮助,她也认了。 讨饭的时候,每每有了铜板,她也不舍得花掉,总是藏的很好。终于,在乞讨了三个月的时候,她也攒了一些钱了,终于能搭上到禹州的商队了。而巧合的是,她搭到的商队,正好就是李平的这一支。 李平走南闯北,自然看得出小五是个女孩。相处了一段日子,小五才对他说,自己来禹州是找一个故人,家住在厉云县外的林家沟。 李平一年里来往禹州和京城数次,可搭商队车的女人却是不多,而林家沟他更是印象深刻,因为后来和他和做生意的林雨,便是从京城而回,老家也是林家沟。 于是,两人互相一对,没想到说的竟是同一人。李平知道林雨如今在厉云有了点营生,自然也就对小五颇为照顾。 而小五,在出了京城后,也恢复了她的本名,吕薇。 “皇天不负有心人啊!吕姑娘到底是和大妹子你有缘,这么远的路途也能和出发晚了的我遇到,又由我给送到了你身边!”李平感慨道。 “是啊!”林雨看了看又黑又瘦的小五,有些心疼的覆上了她皲裂的手,道:“平安就好。明儿我带你去县衙落了籍,以后就都在厉云吧。这里虽比不得京里繁华,但好在如今太平盛世,这里的人能吃饱穿暖有结余,也不见得就比京城差了。” “嗯。”小五应着,眼中充满了感动的泪花。 林雨以为,自己当初出宫回厉云,已经是很坚强、很勇敢的了。可是小五才十五岁,和林珊同岁,就能有这种魄力,林雨还是很佩服的。 不管怎样,小五当初对自己的照顾,林雨还是记忆深刻的,这次这个勇敢的姑娘千里迢迢来投奔她,她自然也没有不管的道理。 于是,先拜别了李平,林雨带着小五回了家。 小五本就没长开,再加上这阵子的奔波,更是瘦得皮包骨一样。林雨的衣服小五穿不了,再加上林雨的衣服相对成熟、稳重,也不适合她穿。于是就先借了一套姜清池的衣服给她。 “你先穿着这身衣裳,一会儿我再带你去裁两身。”把小五收拾妥当后,林雨说道。 “不,大林姐,我不能平白无故地受你好处。你收留我,我已经很开心了。我来禹州,只是想着认识你,能有个依靠,不是来你这里让你养着我的。”小五倔强道。 小五的话,让林雨安慰,又有些震撼。同是十五岁的姑娘,小五真的聪明、顽强太多。(未完待续) ps:谢谢银河尽头看星星的月票~~~~ 第一百七十二章 翻本 林雨见小五并不挟恩求报,便道:“那这样吧,你到我的食肆里做工。我的食肆是包吃住,有工作服的,以后你一个人在这里,赚了钱,也能够给自己攒些嫁妆,如何?” “谢谢大林姐!”说着,小五就要跪下。 林雨一把扶住了她,道:“到了这里,咱们就是亲人,你凭自己本事吃饭,也不用跪我。既然你已经离了京城,不是小五了,以后我也叫你吕薇吧!” 晚上,林雨把吕薇介绍给了众人。大家都对她的际遇很是感慨,亦难免对她有些疼惜。 吕薇性格很好,毕竟是宫里出来的,为人处事,也有着超于她这个年纪的稳重。而且,她没有要求林雨给自己什么特殊对待,反而从最基本的服务员做起,倒是让大家对她印象很好。 吕薇第二日就到了食肆工作,她规矩好,虽然样子相对落魄,仍是很得客人的喜欢,有两个贵妇还给了赏钱,吕薇交给林雨,林雨道:“得的赏钱都是归自己的,这和店铺本身没有关系。”吕薇这才欣然收了起来。 李平昨日在店里看到有零售的柜台,上面其中有好多胡山草原的特产,十分眼馋。他就是做倒买倒卖生意的,自然喜欢这些东西。 “不知道年前的那批肉干,李大哥卖的如何?”林雨问道,那时候还说,若是李平卖的不好,她再回收。昨日李平没提这件事,估计卖得不错。 “拖你的福,许多贵人都把这个作为零食来嚼用,我的生意也能更进一步。”李平眉开眼笑。 “那恭喜李大哥了!” “都是妹子有事儿能想着我!”李平道,“我见妹子你这柜台上又摆了许多新奇物事。可否给我瞧瞧,也好拿回京里贩卖。” 林雨点了点头,让大全拿出来了一些样品。 “李大哥尝尝看,这肉干有骆驼肉、野猪肉、鹿肉、袍子肉、兔肉;这酒是草原上的马奶酒,酒囊也是皮子做的;这奶酪干爽脆香甜,奶片入口即化,都是上好的东西。” 听了林雨的介绍。李平一一尝了。“嗯。虽说味道上和咱们平时吃的不太一样,但回味绵长。的确是能够好卖的东西。” “李大哥走南闯北,你说好卖。那就绝对错不了了!”林雨笑着,把这些东西都和李平谈好了价钱,又告诉了他这些奶制品的保存方法,李平一一记下。 “李大哥去年拿走的毛毡。这会儿有上好的存货了。实不相瞒,这次的质量上比去年好过太多。目前我们研究了。用它做鞋子,会有千层底、木底两种,若是李大哥有意,下次过来可研究一下订购量的问题。”说完。林雨拿出了三种毛毡的样品。“因为货品有限,所以除了我们禹州本地之外,我第一个就想着给李大哥了。你也知道。有了去年的底子,今年好些人早就盯着这块生意呢。” “是、是。这可是好事,多亏大妹子想着我!”李平乍一听见这个消息,激动到不行。看着这毛毡,似乎可以预见到今冬好的销路了。“这次确实没准备这么多的钱,大妹子你既说可以下次来了再订,那你一定要给我留存一些啊!至少、至少也要每种五百尺的量!”李平用手比划着。 林雨略一沉思,五百尺的量,即便李平最后不要了,自己也是完全可以消化的。因此笑着点了点头。 李平没想到这次的收获这么丰厚,只在林雨这里,就拿到了许多的新奇物事,虽然价钱不低,但是这东西,只要回到京城,便都是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利润。他走南闯北,无非也就是挣个差价,这次的货品好,他采买的量又大,没过几日便可以回京城了。当然,毛毡的样品他也拿回去了一些。他去年已经联系好了一个布匹行,那布匹行在京城有好几家分号。这次拿回去与他们谈,相信又可以赚上丰厚的一笔。 李平这次把尕木送来的小商品买走了十之*,林雨几乎是立刻就把从尕木那订货的钱全部都赚回来了。这也只是十几天左右的功夫而已。而且她以后毛毡的钱,几乎就是净赚了。 这一切,归功于夫人给她的本钱,否则,她即便有心,也无力吞下这么大一笔货物。林雨心存感激,便想着做些新鲜种类的糕点个夫人送去。 不过,还未等林雨琢磨出做什么,景皓便与袁若兰一起来了店中。 一个多月不见,景皓似乎瘦了许多,双颊不若之前那般丰满,倒是显得面颊有如刀刻一般立体。以前有肉的时候没发现,这会儿看来,他的五官似乎较常人立体些,尤其是一双眼睛,明亮而有神。 这会儿林雨正在前台与戚千里说话,戚千里说她最近似乎太过疲惫,眼下似有青影了。林雨便下意识地抚了一下面颊,再抬头就正好看到了要进门的景皓。 他周身的气压有些低,和袁若兰之间保持了安全的距离。 发现林雨看过来时,景皓一愣,又想起她刚刚正和戚千里亲密地说话,不觉便往袁若兰身边挪了一挪,道:“袁姑娘小心!” 景皓的声音依旧是哑哑的,比之以前似乎更严重了些,说话间的时候像是兜不住气一般。 不过听到他不太动听的声音,袁若兰仍旧是绽开了笑脸,柔声道:“多谢!” 两人到了柜台处,袁若兰见到林雨在这里,便道:“林姑娘,今日有男宾,不知道能否进后屋用餐?” 此时未到正午,对于吃两顿饭的这里来说,此刻食肆里人并不多。林雨便道:“如今后屋没有人用餐,两位到后边也是无妨。只是若有其他女客到来,恐怕要将二位的帘子拉上。” 林雨的食肆,说了后面只接待女客,但没说前面只接待男客。加之这里民风相对较为开放,男女同堂而食也是正常不过。但对于袁若兰这样的官宦之女,恐怕就要讲究一些“男女授受不亲”的言论了。相较于坐在前面男客众多的大厅里,到后屋拉上帘子,被人知道,好像也不好。这会儿袁若兰有些后悔了,她只知道青田雅居和品味居有关系,就选择了这里,可是这会儿倒不如去一些高消费的酒楼了,至少那里人少些。(未完待续) ps:感谢197067的月票~~~~ 第一百七十三章 进展 景皓皱了皱眉,又用余光瞥了一眼站的很近的林雨和戚千里,便道:“若去后边恐给其他女客带来不便,不若便在这里用些吧,相信袁姑娘将门之后,不会太过在意这些小节。” 袁若兰父亲虽为文官,可外祖一家却都是武官,连带着袁夫人之女流,也是上阵杀过敌的。林雨那日见袁夫人英气十足,便留心打听了一下,才知道这其中的事情。不过难得袁夫人那样的巾帼能教养出来如此温柔可人的女儿,林雨倒是有些刮目相看。 袁若兰大抵是很喜欢景皓的,景皓一向话不多,尤其是变声之后,所以这会儿说了这么多,袁若兰虽有些犹豫,但还是同意了景皓的观点。 林雨让两人坐到了最里面靠近单间的地方,让袁若兰背对着柜台这边,又让老三弄了折叠屏风过来给二人挡了一下,这样,其他人倒是看不出坐在那里的姑娘是谁了。 袁若兰向林雨道了谢。只是如此以来,景皓便是正对着前台。他与林雨倒是总不经意就能对视上了。 一番用餐下来,景皓对袁若兰也比较体贴。 林雨本也不想一直看着他俩,事实上她可以不在前面呆着的,可那一刻,她的内心仿佛有个人告诉自己:一会儿袁小姐若是有需要,自己不在有些不方便。所以,她就这么鬼使神差地一直站在了柜台那里,又总不经意间看过去。 景皓的细腻与温柔以往都是展现在她以前的,对别人都是一副爱怎样就怎样的架势,没想到,这会儿却对袁若兰也是如此体贴。 “林姑娘哪里不舒服么?”戚千里关心道,他的声音很好听。虽忽然间闯进了林雨的脑中,却丝毫没有让人觉得不舒服。事实上,戚千里不论长相、年纪、出身,都和她十分匹配,在听到戚千里的话时,林雨转过身来,便莞尔一笑。 “没有。” 她没看到此时景皓的手一顿。好一会儿才被袁若兰从恍惚之中拉了出来。 那日之后。林雨和戚千里的感情倒是有了些进步。以往戚千里不知道如何去主动,结果看到林雨那一笑,仿似开了窍一般。学会主动了。虽不至于像现代时男人追女人那般明目张胆,但起码在食肆的范围内,大家都是知道了。 戚千里到底是个写小说的人,以往他只是在自己的脑海、笔头上写了一个又一个的浪漫场景。却从未想过应用到实际中。过往他的妻子与他少年成婚,婚后一直身体不好。他也没把自己的浪漫因子散发过。但这会儿,有了追求女人的感觉,他也开始制造一些小浪漫出来。 此刻海棠花正放,他晨起便会折上几朵。有时是用树叶和花朵做出一个小小的戒指。有时用花朵和细枝绕出一个木簪。虽说这新鲜花朵戴在头上只能坚持一个多时辰,但这样的心思却是让林雨很欢喜。 或许到了她这样的年纪,或多或少都会企盼着有个人能对自己用心些。都说女人要找一个爱自己的男人。而林雨觉得,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首先就是要学会对这个女人用心。 大全对于两人的发展是乐见其成的,店铺里的人又大多比林雨年纪大,说话间有时便也喜欢打趣她几句。 天气一天暖似一天,食肆里有许多火锅、酸汤子、片汤等热食,这几天愈加卖得不好了。北方人喜欢吃凉食,萝卜、大葱、小青菜往往都是生吃,到了天暖,饭菜也往往不熥了,就这样凉着吃。 “这原本一天怎么也能卖出去近两百碗酸汤子吧,这些天就只有五六十碗了。”一边和林雨对账,戚千里一边说道,“而且,咱们已经连续三天一份火锅都没卖出去了。如今天气燥热,在桌子上放这么个炭炉,别说吃的人热,就是旁边的人,也觉得烤的慌。” 这样一来,本来盈利颇丰的店铺,如今多数要倚靠着后面女客的收入来维持勉强的收支平衡了。 “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啊!”大全本不喜欢打扰林雨和戚千里相处,这会儿却不得不插嘴道,“要是这酸汤子和片汤都是凉的就好了。” 是啊!林雨不禁感叹,她这一段一定是忙糊涂了,怎地就忘了凉食这回事儿了呢?! 林雨赶快去了厨房。这会儿已经快打烊了,金花他们也已经做着厨房的收尾工作了,林雨让其他人先出去,唯独留了栾凤下来。 “这些日子你表现很好。”林雨道。 “都是东家体谅。”栾凤这些日子坚强了些,虽然仍干着打杂的活儿,却一扫阴霾,做得十分认真。 “你做得好、又细心,我也看到了,所以我还是决定让你做二厨。” “那月灵她——” “你和月灵的活儿不冲突,今儿留下你,就是想要教你做两种新的吃食。只是整个夏天,你会比较累。” “我不怕累!多谢东家提拔!”栾凤感激地不住行礼。 “你去把火再生上,要两个灶头,一个锅里烧五瓢开水。另一个正常烧水,一会儿架蒸笼。”林雨吩咐道。 趁着栾凤生火的功夫,林雨舀出了一勺白面,用淡盐水认真和起面团来。 栾凤把火生完,洗净了手,林雨的面团也活好了。 林雨把面团放在旁边醒着,用拿出了干的玉米淀粉。 “这第一道吃食,叫凉粉。咱们今晚先做出来,明日一早,我再教你如何去调味。” 一会儿,锅里水烧开了,林雨让栾凤把木棒撤了,只留火炭在锅底。又把玉米淀粉放进锅里,边放边搅拌起来。 “就这样一边倒,一边搅拌,注意不要让它糊底。煮到黏稠了,就可以盛入盆中晾凉了。” 栾凤见状,把盆底抹上了熟油,林雨便把煮好的粉糊全部倒了进去,一共装了三个小盆。 “这个你就要辛苦一些,因为它要成型的话,需要的时间比较长,而且不能用太大的盆,否则第二天也不容易成型。这就要求你每天打烊之前,别人都没那么忙的时候,你却要抽出时间来做这些。” “诶,这都没问题。”栾凤应着。(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四章 凉食 做好了凉粉,林雨让栾凤取来了一小盆水,把醒了一会儿的面团直接就放进水里洗了起来。 “东家,这面怎么放水里了?”栾凤惊讶道。 “这道吃食叫凉皮。刚刚的凉粉是用淀粉做的,这道则是用面粉做的。”林雨一边解释着,一边不停地洗着面团。一个盆里水到很混浊的时候,就倒到另外一个大点的容器里,换清水继续洗。直到换的清水不再混浊,剩下了最后的一小团。 “这小团叫面筋。你把这个放到锅里蒸熟。” 之后,林雨把洗出的一大盆水放置在那里静置,待明早继续操作。 二人把厨房收拾妥当,锅里的面筋也就蒸好了。 再把锅底的火弄熄,两人才出了厨房。 前面,只余下戚千里在那里等着,见林雨二人出来,便送了她俩回家。 第二天清早,在金花她们做甜点、蒸包子、蒸菜饺时,林雨和栾凤一起,把昨日静置好的面粉水上面的清水舀了出去。只余底下浑浊的部分。又将其搅拌一下,倒在了一个个抹了熟油的大盘子里,然后放到蒸笼上蒸。 差不多到锅里再冒出热气的时候,把盘子拿出,里面就出现一张张面皮的。等面皮冷却后,小心翼翼地把面皮揭下,两面都抹上熟油,再把一张张凉皮摞到了一起。 林雨取了一张凉皮,把凉皮切成一指宽的面条,然后再加入一些昨晚蒸好的面筋,放入用水抄好的黄豆芽,炸好的花生碎、辣椒油、芝麻酱、盐蒜水、糖、麻油和陈醋,略微一搅拌。一份凉皮就做好了。 这时候,又把昨晚凉凉的玉米凉粉从盆里倒出,切成了手指大小的粉条,整齐地码到盘子里,上面放上一勺蒜泥、少许细盐、少许糖、一些炸好的花生碎、辣椒油、麻油、香油,最后淋上一勺酱油、一勺香醋,点缀上一点葱花和香菜末。一份凉粉也做好了。 “尝尝看!”林雨递给了栾凤一双筷子。 “唔!真好吃!”栾凤吃了一口凉皮。赞叹道。又吃了一口凉粉,更是赞不绝口。 “东家这吃食真是绝了!真是太爽口了!” 那边金花他们听见声音,也都聚了过来。纷纷拿起筷子,尝了起来。 “真是清凉又好吃!”“酸酸甜甜,又麻又辣,真是特别!”“还很香呢!”大家也纷纷赞赏。 “这东西做起来虽然不是很复杂。关键是耗费时间,也是不易得的。今儿第一次做。大伙儿就一人吃一份,尝尝鲜。余下的,咱们也不卖了,只赠送给来吃饭的老顾客。赶明儿正式要卖了。栾凤忙不过来,你们就多帮着些。尤其是月灵,夏日里吃热食的少了。你帮着些栾凤。待冬日的时候,她再帮着你。”林雨道。 “诶。都成!”李月灵爽快地答应着。 不说别的,李月灵自打进了厨房工作,人也算是勤勤恳恳,毕竟厨房里分工明确,也涉及不到互相利益。她若不算计着占人便宜的时候,她还算是个不错的人,所以现在她在厨房里人缘颇好,也没有欺负小工的情况出现。这会儿让她和栾凤互帮互助,她也应了。 “大姐,我觉着这两样儿东西好吃,做少了怕是不够。要不然咱们早晨来时做一次,到晚上的时候就出成品了。晚上再做一次,第二天早上也能出一批。这样如何?”李月灵道。 “我觉得是不错的。只是如今天气愈发热了,我只怕这东西放一宿,第二天就有些坏掉了,到时候吃坏了人的肚子,可就得不偿失了!” “大姐说得对,是我没考虑周全。” “你能想到这些已经很好了。有意见我很高兴,证明你是想着这份工作,想着咱们食肆了。”林雨给了李月灵一个肯定的眼神。惹得李月灵略微羞赧的一笑。 本想着第一天赠送老顾客,第二天全面往外卖的。结果刚给老顾客试吃,就惹得大家赞不绝口,纷纷预定起明天的餐食来。 这样一来,预定的份额反而超出了林雨计划的每日销售量,不得不把全面销售的日期,又往后延了三日。 无形中,先吃到的人有了一种优越感,没吃到的,便觉得被别人落下了。没想到,两种简单的小食,竟让厉云城里的人们有了争相攀比的心思。倒是给林雨的食肆炒得愈发水涨船高。 这两种吃食林雨定的价钱不低。凉皮因为是白面做的,价钱稍低一些,要五文钱。而凉粉因为淀粉加工本身就难,又添加了酱油的关系,所以价钱高一些,要八文钱。但即使这样,大家也纷纷以能吃上这两种凉食为荣。 这让林雨想到了现代的时候一些品牌的东西,也是动辄搞“饥饿营销”或“预售”,原来她也无意中运用了一把,显然,效果不错。 林雨定制了一批专门制作凉皮和凉粉的容器,这样一来,工作效率也能大大提升。 当然,有了好东西,林雨也不会忘记青田雅居,虽自己忙到不可开交,仍是专门去了一趟青田雅居,教着含玉做了出来。林雨吃水不忘挖井人,夫人对此也是很满意。虽然她身体不好,不能常吃这样寒凉、刺激的食物,但偶尔吃一次,也是不错的。 凉食卖的好,但是也折腾坏了厨房里的众人。没道理看着栾凤和李月灵两个人忙,大家不管,所以大伙儿一有时间就都帮着他们弄。甚至早上比原来起得更早些,就为了帮她们洗面。这样到午间、头一天的凉皮差不多卖光的时候,早上静置的面粉浆也能蒸了。有时实在忙不过来,吕薇也会去厨房帮忙。 一时间,品味居的凉食在厉云城里认了第二,便再没人敢认第一。虽然贫穷百姓吃不起,但能吃起的人也是不少。品味居自此,从有女宾专区后,再一次名声响亮起来。 之后,随着黄瓜的上市,林雨又在凉食中加了黄瓜丝做配菜,让大家更加喜欢起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五章 工厂 随着天气渐渐转暖,林雨的工作也愈发忙碌了起来。 因为要着手办工厂的事情,所以还要忙招聘的事情和门市的整修。 招聘的事宜,林雨几乎是让戚万里帮忙推荐的。他的中介如今在厉云城里颇有名气,而他人脉也宽,谁有手艺,又心细、有责任感,他都略知一二的。待戚万里把人送来,她和李友峰面试一番就可以了。 男工基本上就是剪布料、上机器的,要求心细、有力气,女工基本上是负责粘鞋底、连锁边的,偶尔还会负责在鞋面上绣一些简单的小花样,要求有一定的针线功底。若是遇到订单大,花样绣不过来时,她们也可以下班带回家一些按模版剪好的布料回家,让亲戚朋友一起绣,工作时间之外绣出的东西,是按件计费的,只要来回都做好记录就行。 这样一来,能被戚万里推荐的人自然心存感激,有了固定工作后,许多人都会给戚万里送份大礼,戚万里的中介也自然水涨船高。戚万里虽然是帮林雨做事,但也切实感受到了这其中的好处,少不了在以后更加热心、认真地去帮林雨。而那些受雇的员工,也因为三五不时的拿一些鞋面给亲戚朋友绣,让他们有了外快,对员工也就更尊敬、巴结些,让他们更热爱这份工作。如此,倒是一举三得。 因为林雨一直想着将来再买一套院子,所以这门店,也就不用大肆地装修,只简单整修一下就可以。只三五日间,把卫生收拾出来。就可以了。不过林雨还是打了一个柜台和货架。货架和食肆中的差不多,届时会摆上工厂里生产出的所有鞋样儿,方便人家订货,也兼做零售。这些日子太福也和戚千里学了不少会计的事宜,这会儿正好调他来这里管账,顺便卖鞋。而李友峰就只负责生产的事情,两个人互不相扰。 林雨几乎有快一个月的时间都泡在了工厂这边。因为以上的工作做好后。组装机器就成了最后、也是最困难的工作。 林雨定做的只是零件,组装上,她不放心假于人手。所以一直都是她自己在做。机器再小,组装起来仍是不简单,不仅要拼上之后拧紧,还要做润滑。甚至是磨合一阵子。林雨再快,一天也就能弄出一台机器而已。 有时候忙起来。她连回食肆吃饭的时间都没有,吕薇就过来给她送饭,但因为店铺太忙,也不能多做停留。几乎送到地方,她就要立刻回去。 终于前期准备全部完成,工厂于六月初正式营业生产。 都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当名为“千里行”的制鞋坊开业这天。还是轰动了不少人。 制鞋坊和食肆不同,因为只是工厂,是生产鞋子的地方,而不像食肆那样需要招揽人气,所以林雨并没有大事张扬,只是厉云和禹州一些和林雨有生意往来的布料行老板过来捧场。但林雨在短短的三个月连开食肆和工厂,还是在厉云城里名声大噪。 当初丁家把房子卖出去,没想到最后到了林雨手里,还做得这么火热,其他人还好,丁少夫人简直咬碎了一口银牙。甚至有时候她都在想,若是当初自己不冲动去林雨那里闹,或许自己还能留下二百两的体己,现在最少还能保住一个店铺。她甚至也有些后悔,若是当初自己不那么善妒,让林雨进门,或许如今风光的就是丁家了。不过这都只能是她自己的想法而已了,如今林雨做得越好,丁家人就对她越差。丁家人享受惯了,如今连这五进的宅院都有些保不住了。 丁家的事,尤其是丁少夫人的事,林雨可没时间去打听。她在食肆里招待了前来参加开业典礼的这些商户们,美味的食物让大家流连忘返,以后在订货的时候,纷纷会携家带口而来,目的就是再有机会品尝这家店铺的美食。 林雨开办工厂,这事儿自然也去青田雅居和夫人说了。也因为是工厂,林雨倒是没有给夫人送请帖,不过当日还是让天狼代替她还贺喜。这次没送什么夸张地送一些林雨不好意思承受的东西,但却送来了她亲手所书的“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八个大字。 景皓和袁若兰去了品味居两次,林雨倒还见过,只好长时间没见过天狼了,这会儿再见到,只觉他黑了一些,当然,他本来长的也不白,只是这会儿显得更有男人味儿了。 天狼与那些布料商人一起参观了林雨的工厂,也看到了那两排漆黑发亮的小机器,见工人只轻轻一摇,就轻易做好了一双鞋,亦忍不住赞叹。 天狼没和那些人一起去食肆吃饭,反倒是参观完就立刻打马回了山上的工地。 制鞋坊的作息时间比食肆更有规律,夏季是五个时辰,冬季是四个时辰,这中间还包括午间给大家半个时辰的时间回家吃饭。林雨这样的工作作息大概是整个时代独一份了。毕竟这时候都是一天两顿饭的,因为林雨的工厂,一些家改成了三顿饭。 林雨忙到制鞋坊打烊,和太福对好了账,天已经要黑了。正好食肆那边也打了烊,戚千里便过来接林雨。 “今日可还吃得消?” “都还好,这边有小雪两口子在,其实也没太多需要我操心的地方。” 话音刚落,戚千里便递给她一小包东西。 “这叫乌梅,据说是刚从南方那边运过来的,我瞧着有人吃,便也去买给你尝尝。你这几日忙,吃点这个生津止渴。” 戚千里仍是每日不忘给林雨制造一些小浪漫,让林雨心里很是受用。 这乌梅不是什么好东西,但在他们这北方也是很稀罕的了。戚千里能时时想着她,她心里也是暖洋洋的。这几天,她颇有想要安定的心思,便也想着,就这样和戚千里一起,也是不错的。只是,戚千里不提,她也不好自己主动说。 正走着,便见前方打马而来一人,近了才看到,是又折返的天狼。(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六章 累吗 天狼骑着一匹通体黝黑的高头大马,身上同样的墨色劲装,夜风习习,不仅没有奔波后的汗水味道,反而像是携着一缕清风,让人闻之欲醉。 他停下了马,颇为严肃地看着林雨。 “你去而又返,可是有事?”林雨问道。 天狼点了点头,却没有说多余的话。 “不然,有什么事情,你们先说,只是麻烦天狼兄一会儿把林姑娘送回去。”戚千里笑了笑,然后说道。 林雨眉毛轻轻一皱,忍不住侧目看了戚千里一眼。心说:他这是不知道此时天要黑了,自己和天狼孤男寡女颇为不妥吗? 像是看穿了林雨的心思,戚千里温声道:“天狼兄英雄人物,有他护着你,我很放心。乖!” 林雨此时有些想要呕血了。 天狼长相、性格是正派没错,可是他也是男人啊!戚千里你身为男朋友,连吃醋也不会吗? 前一刻还在想着要和戚千里携手余生,这会儿林雨不禁有些生气了。 戚千里仿似看不到林雨怄气一般,朝着天狼拱了拱拳,便径自拿着灯笼走了。 此刻天已经愈发黑了,没有了灯笼,林雨等着戚千里离开的背影直跺脚。 然后,又扭过头来,气呼呼地对天狼道:“到底有什么事?” 天狼依旧没答话,只是弯下腰,朝林雨伸出了一只手。 林雨对这样威风凛凛的大马有种本能的惧怕,可面对天狼的这只手,她还是犹豫了一下,最终把手伸了出去。 还不待她反应过来,只觉天狼轻轻一提。自己便飞上了马背,成了与天狼共骑的样子。 “喂喂!你干什么!”林雨一下子很不适应这样的高度,总觉得危危险险的,脚又没有着落,整个身子的重心都集中在胯下那一点点马鞍上,好像稍微一晃就能掉下去一般。 天狼一手提着缰绳,另一手直接在她腰间一拢。让她朝着自己身子靠来。 这样一来。林雨便觉得整个人像是被天狼圈在怀里,这会儿她甚至能闻到天狼身上有一股淡淡的究竟味道。她的胸膛宽厚、结实,让人很安心。可再看看自己的处境。又觉得着实尴尬。她自觉与天狼还不是这样熟悉,以往看电视时共乘一骑的美好画面,这会儿却让她有种说不出的难受:靠着尴尬,离开害怕。 她刚想呵斥天狼。让他不要这样,她很不舒服。可天狼却打了马。让它跑了起来。 林雨觉得自己现在的画风一定难看极了,没有那风吹袍袖、飘飘欲仙的感觉,反倒像是一个大侠,怀里抱着一个死挺的尸体。 即便是晚风不断轻拂。可林雨还是觉得后背上沁出了一层又一层的汗水来。 顾不得看周围那张牙舞爪的各种建筑、植物在黑夜前形成的阴影,林雨只想着后面靠着的那块坚实的胸膛,让她想靠又不敢靠着的尴尬。 终于。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仿佛是很久。天狼的马终于停了下来,林雨赶紧坐直了身子,哪怕只有一点点的着力点,好像也比一直靠着天狼让她觉得舒服,好像整个身子都放松下来了一般。 谁知,因为着力的地方太小,又在马上,她反而向前趴去。天狼的大手轻轻一捞,她便又回到了他的胸膛。继而天狼微微一发力,林雨便在他的怀里,与他一起飞了起来,又稳稳地落在了地上。 “你到底有什么事?!”林雨愠怒道。以往那让她觉得很唯美的画面,当真正发生在她身上的时候,她根本没想象中的那么淡定、从容,反而有一种被冒犯了的怒意。 天狼看着林雨因为发怒而有些涨红的脸儿,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在唇畔荡出了一丝笑意。 “你看。”天狼难得说出了今晚的第一句话,不是对林雨发问的回答,反而带着一种轻松、恣意的味道。 林雨见他抬起了脸,也不觉仰头朝天上看着。 只见此时,满天星斗,有如打碎了的仙女的珠宝盒,散落了满天的钻石,璀璨、明亮极了。又像是绽着的无数烟花,让人看着看着,就不禁沉醉其中。 天空与大海,仿佛是最具包容的景物,总是让人能够沉醉其中,不知不觉,就宽广了心境。 林雨又看了看身边的环境,她这会儿当是在湖边,脚下的青草不及脚腕高,放眼望去,十分广阔。 “这是哪里?”林雨不由问道。 “这是还未到青田雅居的一处胡畔。”天狼淡淡地回答。 听到天狼的声音,林雨这才找回刚刚的那种尴尬,质问道:“你带我来,就是这事?” 天空群星璀璨,反倒月亮只有浅浅的一弯,夜色不太明亮,林雨也看不清天狼的细微表情,只是听他低哑着嗓子道:“这些天可是累坏了?今日见你忙碌,便想带你出来,让你放松。” 天狼的声音仿佛有着一股穿透人心的力量。林雨不禁想到了这些天为了各种生意,忙前忙后的样子。 她倒是没想过值不值得。一开始,她觉得赚钱是为了生活。觉得自己有了钱,就可以独立,就不必让孙氏掌控着自己的命运。后来,她便想着再赚更多,过上更好的生活。可如今呢?她好像是对赚钱这事儿上了瘾,总想着如何把钱生钱,让夫人给自己的本金,创造出更大的财富。似乎自己不去赚钱,就对不起夫人的青眼一样。林雨一时间说不出自己心里是个什么滋味,好像掉到了一种矛盾的情绪里。她原本是想过更好的生活,并对此充满了斗志,可如今,却又有了一种精神压力。 过往,戚千里也会问她累不累,她总是笑着回答:不累。 她一直认为,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是件幸福的事,又怎么会累呢? 可如今,到了这样恣意、放松的环境里,她真心觉得,自己有些累了。 或许,今日忙碌着招呼那些客商的时候,她还没有这样的感觉,可如今看着这满天繁星,她才发现,自己那会儿的笑脸是多么地程式化。(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七章 心迹 看了一眼身边的天狼,林雨忽然间有些感激。 说不出心里的那种感觉,也许,天狼那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便是她此时最需要的那种关心。这关心,胜过了言语上的乏味,让她终于正视了这段时间自己的情况。 “是有些累。”林雨轻声道。 说完,也不顾身上衣裳那上好的料子,大咧咧地就坐到了草地上,大口呼吸着身边的空气,仿似要把体内的所有浊气,换成这里新鲜的空气一般。 天狼也轻轻在她身边坐下,却又比她更加恣意,直接便躺了下来。 林雨看到,轻轻一笑,便也学着天狼,躺了下来。 这会儿,她感觉不到任何危险,只想就这样沉醉在星空里。 或许,是她给了自己太大压力。从迈入青田雅居的那一刻起,她就像是没有了自我,像一个奴婢一样,每天花心思去讨好着夫人。之后,她离开青田雅居,却是一点一点,接受着夫人的恩惠。虽然,她把热泉的消息给了夫人,可夫人接二连三的赏赐,仍是让她觉得亏欠。夫人给的东西,确实让她更有干劲儿,可那干劲儿里,又多了许多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东西。夫人的关爱,像是一种债,让她不觉越陷越深,渐渐侵蚀了自己做事的本心。所以,即便离开了青田雅居,她也没有开心过。 如今想来,这大半年来,最让她开心的,反而是当初和景皓在一起的时刻。 他就像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在她身边散发着最为纯粹的性情。 他不懂什么样才是喜欢,一开始。他霸道的关心自己,甚至是伤了自己。后来,他发现自己不喜欢他的任性,渐渐收起了骄傲与锋芒,为她亲手作羹汤。再后来,他对自己越来越好,自己也开始习惯了他照顾自己。 但是。自己却一直觉得。他是小孩子在报答,逃避似的,不敢承认他对自己的喜欢。他俩年纪差了太多。自己无法承受这样的事实! 于是,自己躲着他,冷待他。 但如今想来,他早已经在自己的心里住下! 林雨闭了闭眼睛。那自己不愿承认的事实,终于浮出了水面! 她这会儿竟有些后悔一再接受夫人的恩惠!年龄本就是她难以接受的鸿沟了。这会儿又加上了夫人的人情债! 她终于明白了这段时间的负累是什么了!便是那种两人越走越远的一种无奈! 可是,即便她不接受夫人的这些恩惠,她有勇气对自己说“喜欢”的那个景皓,也报以同样的回答吗? 不。她不敢! 她甚至会鄙视自己! 两人差了这么多岁,放在现代,就是让自己和一个高中生恋爱。她自己心里的这道坎就已经过不去了啊!这不就是老牛吃嫩草吗?! 这一刻,林雨的心里升起了一股浓浓的自卑。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林雨此时便是“我生君未生”,“恨不生同时”了。 这会儿,她想起了景皓这几次来食肆的情景。她似乎明白了,自己为什么给自己找了千百种理由,让自己留下,看着他和袁若兰约会。原来,那些理由不过都是借口,是自己想见到他的借口罢了! 罢了!自己与景皓的差距,又岂止是一个年龄的问题?身份、地位、才貌,自己样样皆输于他不止一星半点,自己又凭什么去谈也喜欢他呢?如今这样,也是不错了。自己的买卖做到什么样,全凭自己心意罢!自己财资雄厚,扶持娘家的众亲戚上位,以后便是嫁给了戚千里,他也不会对自己不好吧! 林雨轻轻皱了皱眉头,她有些认命了! 可即便是认命,她还是有些忍不住地问道:“我看景皓和袁通判家的小姐走得很近,想来夫人想要玉成好事,他们也快大婚了吧?” 林雨沉默了许久,如今问道这样的话,闭着眼的天狼也不禁转头看了看林雨。他修习武功,所以在夜里视力也很好,这会儿他甚至能看到林雨肌肤上那柔软的绒毛。他见林雨的表情淡淡地,便开口道:“据说夫人是有意把袁小姐抬到少爷房中。” “抬?”林雨转过头,惊愕道。 “是啊!袁夫人殷勤把女儿介绍给少爷,无非也是这个打算。少爷到了年纪,房中也没个伺候的,抬袁小姐进房,也未尝不可。”天狼淡淡地说着。 林雨的心里却有如掀起了惊涛骇浪! 她早就知袁若兰会到景皓身边,只是她以为,通判大人的女儿,怎么也会是景皓正妻的人选,却怎么会只是简单的妾侍!话说回来,通判家的小姐,都只是妾侍而已,那景皓到底是谁?! 林雨的惊愕,天狼尽收眼底,他不禁一个翻身,离林雨更近一些,甚至他呼吸出的灼热,已经喷到了林雨的脸上。林雨紧张地把身子向旁边挪了挪。 她这一刻,很想问景皓到底是什么身份,可是话到嘴边,她又不敢问了!夫人的气质、表现和别院里的一切,她隐约猜到了夫人和皇家大有关联,可这会儿,她又不敢去探求这个事实了! 天狼看到林雨对他躲避不及的样子,不禁叹了口气,道:“我刚刚见你和戚秀才一起,你——” “我们快成婚了!”林雨迫不及待道。她自己都不知道这话是回答天狼,还是在告诫自己。 听到林雨的回答,天狼不禁拧眉,道:“真的?” 说出要成婚的话,林雨的心也仿佛寂静了下来。是啊!她和景皓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景皓那么高高在上,那么年轻朝气,自己呢?呵呵。 “是啊!他对我很好,不论哪方面,我们都很相配。我们年纪都不小了,应该在一起。对啊,我们在一起有什么不好呢?他这个人你也知道,斯文有礼,又不像别的读书人那么弱不禁风、一身的酸腐气。我们两个挺适合的,你说是不是?” 仿佛这话是说给自己,林雨说完,也不禁大口喘着气。 林雨的话,让天狼的眉头更紧了。 “你也喜欢他?” 喜欢他吗?若是刚刚没想通对景皓的感情,林雨这刻恐怕会说出“喜欢”这样的话,可如今,这样简单的两个字,却如何也说不出口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八章 劝婚 想自己这一晚上,大抵不过一个时辰的时间,便两次想到要嫁给戚千里了,不过两次的心境却是天壤地别。 “女人,不是要找一个自己多喜欢的人,而是要找一个喜欢自己的。我觉得自己挺幸运的,这么大年纪了,还能遇到戚千里这样对我好的人。虽然他偶尔有点不开窍,但是总体来说还是心思细腻的。再说,他的女儿沛沛,我也喜欢的很,小丫头也喜欢我。虽是给人做后母,可是我觉得这样我们以后也不会有什么矛盾,我——唔!” 林雨的喋喋不休终于被天狼堵住了! “你就这样勉强自己?” 林雨甩头躲过了天狼捂着她嘴的手,立刻坐了起来。“你怎知我就是勉强?不要自以为是了!” 天狼也坐起了身。“戚千里刚刚把你交给我,就是没那么在乎你!这样的人,值得你托付吗?” 林雨一下子被踩到了痛处,本来她就对戚千里把他推给天狼这件事不舒服了,这会儿要欺骗自己的心,委身于他,便是仗着戚千里平日对自己的好。可天狼一提起这件事,林雨难免也要质疑自己的决定了,于是像是麻醉自己一般,大声道:“他对我的好,你没见到而已。他对我发乎情止乎礼,从来不会动手动脚,每天晚上送我回家,每天都送我一些小礼物,这样有什么不好?怎么就不值得托付了?”说着,从袖袋里拿出那一小包乌梅,道:“他见这两日天热,我又忙,食欲不振。特意送了我这开胃生津的东西,这样心细的好男人,我能找到就烧高香了!你以为我还小么?可以青春年少的随便挑拣?” “你为何说这样的话来轻贱自己!”天狼沉声道。 “我为何就不能说这样的话!我本来就是身份低贱之人,比不得你们这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 刚吼完,林雨就被天狼一下子抱在了怀里!林雨简直忍不住要骂人了!每次都是这样!天狼长得高大魁伟,自己不管是坐着还是站着,都好像和他差了许多。这会儿毫无预兆地又抱在怀里。自己可怜的脸又直挺挺得拍在了他强壮而坚硬的胸膛之上,撞得她鼻子都要扁了! 林雨边用双手推着天狼的腰,边模糊着道:“你放开我!你弄痛我了!” 天狼这才留出了一点缝隙。让林雨得以侧过头去喘息。 可因为天狼的双臂还箍着她的身子,她还是动弹不得。 “你放开我!我不喜欢这样!” “若是你选择戚千里,那不如选择我好了!”天狼不顾林雨的挣扎,开口道。 天狼的话。让林雨有一瞬间停止了动作,随即反应过来。道:“你疯了!我又不喜欢你!” “可是你也不喜欢戚千里!而且我比戚千里喜欢你!” “可笑!你什么时候喜欢我了?”林雨非但没有一丝感动或是震惊,反而道:“我早说过了,我没兴趣做另一个女人的替代品!” 明显感觉天狼的身子僵了一下,林雨这次再推。天狼没有挣扎,一下子就把天狼推得向后仰去,直到用双臂支撑着。才不至于倒下。 看着林雨冷漠的脸,天狼轻声道:“同我回草原牧马放羊。远离尘世,这样不好么?” “我不喜欢草原,不会牧马,更不会放羊!对不起,天已经很晚了,请你送我回去!”林雨起身,冷冷道。 天狼沉默着,任凭林雨站在那里看着远处的湖面。良久,方起身,去把马儿牵过来,上马后,再次把林雨拉了上去。 林雨也知道挣扎无用,任由天狼把自己圈在了怀里。 到城门的时候,马蹄声引来城上守城士兵的注意。天狼在城下轻轻一抛,一块令牌就飞上城去。过了一会儿,便有人开了城门,又恭恭敬敬地把令牌递给了天狼。 此时的厉云城里安静极了,除了隔三岔五的狗吠之外,便只有这哒哒的马蹄声在回响。 终于到家,天狼把林雨抱下了马。 林雨不知道这时候应该和他说些什么,所以也便什么也未说,抬脚便往院子里走。因为她没回来,院子里这会儿还亮着灯。 “你考虑考虑我刚才说过的话。”天狼的声音从后面响起。 林雨脚步一顿,并未回头,径直进了院子,关上了大门。 关门声响起来,大全也从屋里走了出来。 “今日怎么回来这么晚?可是出了什么事儿?”戚千里说林雨被青田雅居的人接走了,大全一直担心到现在。 “没什么事情,累大哥为我担心了。”林雨道。 “没事便好。天也不早了,你忙了一天,早些歇着吧!”大全说完,也转身要回自己的屋子。 “大哥!”林雨忽然喊道。 “还有事?” 林雨转身去磨盘那里的长凳上坐下,大全见她似有话要说,便也过来一起坐下。 “大哥觉得戚千里人怎么样?”林雨觉得自己的嘴巴有些干涩,但还是问了出来。 “千里啊,人自然是不错的。挺上进,人也大方有礼。”大全夸赞道。 见林雨迟迟没有下文,大全继续道:“其实你们这段时间的事情,大哥也看在眼里。他人爽直,对你也不错。其实你也不小了,往日里我也不想拿这事儿说嘴,但是既然遇见个好的,便也不要错过了。而且千里条件也不差,唯一不足可能就是和你比起来穷了一些。不过大哥觉得,这都不是什么问题,只要他自己不在意这些,能对你好就行。要是你不珍惜的话,可能就让别人追去了,到时候后悔可就来不及了!” “大哥也觉得他值得我托付终身么?” “那是自然!他现在在店里做得有声有色,将来你们成婚了,他也会是你的一大助力。到时候你们两口子互相扶持,只会越来越好!” “怎么就两口子了!”林雨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从未嫁过人,直接就把她和谁绑成了“两口子”,她还是很不好意思的。 “是大哥说错话了!左右没别人听见,你别在意!不过我觉着千里这小子最近也是木得慌,你们都相处得这么好了,他还不提成婚的事儿。赶明儿我就和他大哥说道说道!”大全笑着道。 “大哥——” “放心,我不会显得咱多跌份儿的,要成婚的话,怎么也得他家先说!”大全拍拍林雨的肩膀道。(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九章 求婚 林雨躺在床上,大全刚刚的话,似乎还回荡在耳边。 这一晚上,她觉得自己经历了许多事情。 戚千里是喜欢自己的吧?他们之前虽然交流不多,但是现在她们每天一起收工、打烊、对账,也会说说一些生活中的事情。对于他放弃了之前的工作,投身到一个充满“铜臭味”的地方,林雨很是感动。作为书生,他的内心必定会有一番挣扎的吧?可是,她明白,他能来这里,也多数是因为自己。另外,他家的人也好,自从开办了制鞋坊,家中这群孩子没有人带,也都是戚万里给接到他们家,让他媳妇一起给哄着。 就像她说的,找一个对自己好的人就行了吧?两个人天天在一起,虽不是同行,但有着共同努力的目标,不是也挺好的么? 而且有大全这个娘家人帮衬着自己,自己将来也不会受欺负,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林雨现在还想象不到和戚千里共同生活的样子,但应该会很温馨的吧? 可是林雨失眠了,临近天亮,才乏到不行,睡着了。 没有人叫自己,林雨一气睡到了艳阳高照。 决定嫁给戚千里后,林雨忽然间不知道怎么去面对他。是该如往常一样自然,还是、怎样? 林雨纠结着,一整天都没去食肆,反而在制鞋坊呆了大半天。太阳刚落山,便又跑回了家里,连饭都没去店里吃。 “林姑娘,你在屋里吗?”戚千里的声音在外面响起。 林雨尴尬着起身,不知道今天为什么不是吕薇过来给自己送饭。 “可是昨夜着凉了?今日怎么没去店里?”戚千里把饭菜放到客厅的小几上,也顺便坐了下来。 “只是略微有些不舒服而已。休息一天就好了。”林雨应着,“今天店里忙吗?怎么不是吕薇给我送吃的?” “呃,是有些忙,吕姑娘有些走不开。”戚千里有些结巴,随后又立刻道,“林姑娘,我想——” “嗯?”林雨准备夹东西的手一顿。 “林姑娘。”戚千里大呼了一口气。道,“虽然我财资不丰厚,但是。我想和林姑娘说,我——我——林姑娘可愿下嫁于我?我定会对你一心一意的!” 林雨不知道别人在面对求婚的时候,是个什么感觉。可是自己如今,却是有些激动。又有些怅然若失的。不管是二十二岁的林雨,还是应该三十岁了的林雨。都是时代的剩女一枚,心中都幻想过千千万万个求婚的场景,可如今终于到了眼前,又和每次想得都不一样。虽然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但仍免不了激动和惊喜的。至于那一份怅然,则是对过去的一种祭奠吧? 林雨看着戚千里激动地脸有些涨红的样子,慢慢把筷子放下。想一想。又不禁笑出声来。“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穿的干净、秀气。一看就是个读书人,偏偏拿着水舀和锅铲。如今,你向我求婚,我拿着筷子准备吃东西!我怎么觉得好像过家家一样呢?” 林雨玩笑之语,戚千里自然听得出来,但也知自己说得太过随意,可自己紧张了好久才说出这句话,也顾不得看林雨正在做什么,只觉得赶快说出来便好。可经林雨一说,又觉得有些赧然。 “我——” “我同意。”林雨答道。 戚千里本想着再说些什么,却没想到,林雨一下子同意了,喜得他整个人都恨不得跳起来,一时激动,直捉了林雨的手颤抖起来。 “林姑娘,你、你、同意、我——” “那你还叫林姑娘?”林雨被戚千里的情绪感染,也愈发害羞起来。 “不、不,不叫林姑娘,那、我叫你雨妹妹可好?” “好肉麻啊!”林雨很不好意思,自己都这个岁数了,尤其戚千里都年近三十了,叫自己妹妹,总觉得哪里奇怪。 “那、那我也叫你小雨好了!” “嗯!”林雨点下了头。 “这个,”戚千里从袖袋里拿出了一包东西。“昨日的可吃完了?这个给你!” 林雨没有打开。“我一会儿吃完饭便吃。” “那你也打开看看吧!” 见戚千里坚持,林雨便打开,没曾想里面不是乌梅,竟然包裹着一朵盛放的蔷薇!蔷薇下面依旧是个手刻的木簪! “你——”林雨有些感动。一个男人肯为你花心思,终究是难得的吧?“谢谢你!我很喜欢!” “今日你没去店里,我下午又重新做的。” 看着戚千里脸上的笑意,林雨觉得这时候的自己实在是坏透了!她本不是真心真意喜欢戚千里,只是觉得跟他在一起可以搭伙过日子而已。但戚千里对她这么好,她怎么可以不对他也回馈到平等呢? “我心必如君心,不负相思意!”林雨郑重道。 是啊!两个人相处,贵在懂得将心比心。人家都已经对自己如此了,自己又有什么理由不对他好呢? 戚千里双手紧握着林雨的手,道:“我虽然没有你富裕,但以后一定会给你我所能给到的一切美好。明日,我就开始让大哥替我修房子,如果你不嫌弃,将来我的家,就是你的家,好吗?” 林雨重重地点下了头。 戚千里还要回店里结账,到了晚间,大家就都知道了林雨和戚千里的喜事了。戚千里自己看了日子,年前在九月初八是个黄道吉日,最宜嫁娶。戚万里也是趁热打铁,也跟着过来商量起订彩礼的事情来。 戚千里能娶到林雨,确实是有高攀的意思在。毕竟林雨如今家资丰厚不说,年纪比戚千里也小很多,是出宫的宫女,又是个齐齐整整的大闺女,这话要说出去,谁都要赞戚千里是有福气的。 林雨固然是不差这点彩礼钱,但是毕竟是娶妻,戚万里还是资助了一下弟弟,尤其是他最近做中介,赚了不少钱,所以他一次给戚千里拿了八两银子。戚千里因为要租房,自己倒也攒了一些,他能拿出二两,这样,就可以给到林雨十两银子。 ps.云-起的书友大家好! 从今天开始,应多人要求,和我自己深思熟虑,现把女主年龄做出了调整,把“二十五岁宫女出宫”变成了“二十岁出宫”。原主十三入宫,二十一出宫。现代林雨年纪仍是二十九岁不变。 除此之外,全文只有涉及到女主和女主家人年龄的地方做出了改动,并不影响 因我个人原因造成大家阅读不便,敬请谅解!(未完待续) ps:点-娘书友,待全部章节改完后,会发单章通知。 因我个人原因造成大家阅读不便,敬请谅解! 第一百八十章 玩笑 “恭喜东家!” “恭喜东家!” 林雨一大早上到了两个铺子里,大家就在跟她说着“恭喜”。昨夜大全、二奎、林雪、老三他们全都作为娘家人,和戚万里一起讨论了林雨与戚千里结婚的一些事宜,直到挺晚的时候。所以这会儿两间铺子里的人都已经知道“东家有喜”这回事了。 食肆的厨房里更是热闹,趁着这会儿吃东西的人少,都围着林雨打趣起来。 “今儿进铺子里,戚先生跟你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金花撞了撞林雨的肩,亲密地问道。这会儿戚千里已经不做先生了,可大家还是习惯称他做“戚先生”。 林雨有些不好意思,饶是她有着现代的灵魂,这会儿被一群人打听八卦,也有些害羞。“就是正常啊,哪有什么特别的。” “得了,我可是看到了!今儿我特意去前面晃了一下,我看戚先生他啊,顶了老大的黑眼圈儿,定是昨晚高兴得一夜没睡了!”金花话落,大伙儿也忍不住都笑了起来。 “哦,平日看着金花嫂子你这样老实,没想到这会儿我盯着我未来姐夫看,他那样面皮薄,一定被你看得脸都红了!”李月灵这些日子和大家关系越来越好,也和大家开起了玩笑。 “是啊!真是看不出来,金花你也这么八卦,我们就是好奇,也不好意思特意去看看他的样子啊!”栾凤也笑道。 “诶!还说我!我刚刚还看到吕薇也跑出去看了呢!”金花赶快反驳。 被提到名字的吕薇立刻红了脸,窘道:“我、我哪有——” “哎呀,金花,你看你!你一老娘们说这话大家没啥,人家还是小姑娘呢。给人家说得多害羞啊!”栾凤说道。 “瞧我,这彪病又犯了!吕薇,你别跟嫂子一样啊!”金花赶快拉着吕薇道歉。 这一个多月,吕薇也保养过来了不少,至少脸上、手上的皲纹都已经好了,露出了白白净净的肤色。和林雨一样,本在宫里不太出色的姿容。这会儿落到这边关小镇里。也算是比较漂亮的了。她这会儿被金花说的,面庞有些酡红,少女的娇羞样子让人觉得十分养眼。 “没关系的。”吕薇低头答道。 “不过话说回来。你是不是也觉得戚先生的样子挺有意思的?”金花挤眉弄眼。 可惜吕薇害羞得没有抬头,只是轻轻地答道:“是啊。” “你看,我就说嘛!你们没瞧见那眼圈儿有多大!他也鳏居挺长时间的了,平日对小雨也好。看他俩能走到一起。我真感觉高兴!”金花笑道,“不过要我说。女的找这样一个男人,不光养眼,还能时不时的给你来个小惊喜,真就很好了!不像我家那口子。当时就问我,想不想吃这个、想不想吃那个,一气把我喂到这么肥!山上的花那样多。从来不见他摘给我一朵!” “哦,金花嫂子。你这么说我三哥,小心我三哥知道了生气!”李月灵玩笑道。 “哼哼,他知道更好!他整日在前面忙活,就在戚先生面前晃,这样哄女人高兴的本事,他一样儿也没学到!说给他听更好!他还能用心学学,来哄我!” “嘁——”大家都忍不住嘁了金花,这明明就是在炫耀他们夫妻关系有多好嘛。 “嘁什么啊!不过你们也不用嘁我,我知道人各有命这回事儿!我就是羡慕一下而已。老三有老三的好,戚先生有戚先生的好。老三的好,我自己知道就成。至于戚先生到底有多好嘛,那就得小雨去发现了!”金花邪邪地笑道。 “要死了,你这孩子!”李母上金花背上重重地拍了一下。 厨房里只林雨和吕薇两个未婚的,村里女人开起玩笑,一向是荤素不忌,林雨也知道,只是她过往从来没人会在她跟前这样。这会儿金花说这话,让她不禁想起来大嫂孙氏那时候第一次对她评价金花的那句“村长的三儿媳妇缺心眼儿”来。 “哎呀,反正小雨都快成婚了,我这么说也没啥吧!”金花反驳道。 “那不还一个小姑娘吗?!”李母年纪大、辈分长,自然在厨房里有足够的话语权。 “哦吼吼,你看看我,哎呀,吕薇,嫂子这就是开玩笑,你别在意啊!” 吕薇仍旧低着头,急急道:“我出去擦擦桌子!”说完,便跑了出去。 “你看你,再别在小孩子面前说这个!她大姐年纪虽大了点,但也没成婚呢,你别教坏人家!” “哦!”金花应着。然后又拉起林雨的胳膊笑了起来。 他们都是真心为自己好的,林雨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仍和她们说着话。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好像与窝在这厨房里相比,她更不好意思出去面对戚千里一般。 过了早饭的饭点儿,外面也愈发热了,快到午时,含玉来了店里。 “林姐姐!”含玉轻车熟路地进了厨房,“这大热天儿的,你还亲自在厨房里带着啊!这会儿也不忙!” “呵呵。”林雨干笑了一下,也不好意思说去前面呆着的话。 “她这是不好意思呢!”金花接口道。 “不好意思?”含玉问道。 “是啊!因为戚先生嘛,她都在厨房躲了一上午了!”刚开始大家还觉得林雨是来厨房例行检查什么的,结果她越呆时间越长,忙的时候和大家一起忙活,等不忙了,还在这蹭来蹭去,大伙儿也就明白,林雨这是不好意思去前面了。 “为什么看到戚先生会不好意思?”含玉不解道。 “嘻嘻!”这会儿不光金花笑了,连李月灵和栾凤也忍不住笑起来。 “是你林姐姐好事将近,这会儿羞于出去见未来男人呢!”李母也刺激着林雨,不过她是好心,林雨总得出去和人家见面吧?总躲厨房里哪行! “戚先生?!”含玉瞪大了眼睛,问道,“你们是说林姐姐和戚先生?” 见众人都肯定地、充满笑意地对她点头,含玉震惊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一章 冷饮 “林姐姐,这是真的?”含玉再次问到林雨。 “嗯。”林雨应道,“本来想着过两日去别院再去告诉夫人的,这会儿你来了,你就先知道了!”林雨微笑着。 “这、这太不可思议了!”含玉还没从震惊中缓过神儿来。“之前你怎么一点儿风都没露?就这么快就说要成婚了?不、你前几天去别院说要开店的时候,也没说要成婚啊!前天天狼来参加你开业仪式的时候,你也没说你要成婚啊!” “昨儿才定下来的。”林雨道。 “那、那我之前也总过来,你也没说你和他怎样啊?” “她之前戴着那些漂亮的小花簪,那都是戚先生给她做的!”金花笑着答道。 “我的天!这也太突然了吧!”含玉还是没法接受。“你这是不够意思啊,合着我还最后知道的啊!” “没、没,你这不比夫人知道的早嘛!我这昨儿才定下来。之前也不好意思到处宣扬不是?” “可我也不是‘到处’啊?”含玉完全接受不了被闺蜜隐瞒的事实。 “哎,别气、别气,我给你道歉,这事儿我疏忽了,待我成亲的时候,一定给你上座,好不?”林雨有些好笑地哄着她。 “这还差不多!”含玉撇撇嘴,随即把自己拎来的食盒打开,“不枉我这么远给你送碗酸梅汤过来!下次再有事瞒着我,我可就不理你了!” “是、是!谢谢姑奶奶!” “噗!”含玉终于被林雨逗笑了出来。 别院里好东西多,这酸梅汤用的是今年新梅子做成的上等乌梅,含玉昨夜熬好了,今早又加了冰。特意给送了过来。这会儿壶上还挂着水珠,摸上去冰冰凉凉的。 壶比较大,足能倒十多碗出来,这东西等冰化了就失去那口感了,林雨自己也喝不完,索性就拿出碗,给每人都倒上一些。让大家尝尝鲜。 “诶。你不拿一碗出去给你家呆子?”过往含玉来了,因为是大姑娘,戚千里总是木然的点点头。连个表情都不好意思有,含玉就叫他“呆子”,这会儿打趣起林雨,也自然而然地叫起“呆子”来。 林雨觉得有些好笑。正好见吕薇进来,就想让她去给戚千里送酸梅汤。 “这活儿你不得自己去干哪?怎么还能支使别人呢!”李母出言阻止道。 林雨只好硬着头皮。拿着托盘,给前面的三个男人送酸梅汤去。 本来见面很自然的两个人,这会儿确定了关系,反倒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戚千里去接酸梅汤的时候,一不小心碰到了林雨的手指,手一哆嗦。连酸梅汤都溅出来几滴。 大全和老三在一边看着,忍不住笑出声来。弄得林雨愈发不好意思了。 “这是含玉特意送过来的,你们尝尝看。” 正好进来了一位老主顾,这会儿看戚千里捧着的碗黑乎乎的,问道:“戚先生这是喝什么呢?脸这么红,生病了?” 本来戚千里只在女人,尤其是林雨面前不好意思,这会儿遇到别人打趣,反而不那么紧张了,道:“就你事多!” “嘿嘿,那你不是喝药呢么!不过你喝的什么药啊?怎么闻不到药味儿?”说着,还使劲儿嗅了嗅。 “这是饮品!不是药!” “饮品?是卖的吗?”那人又好奇地往碗里看,“还带冰的,看起来就解渴!你们这卖不卖?” 戚千里刚要回答,林雨道:“还没推出!到时候如果有了,一定免费请您喝一大碗!” “那敢情好!”那人笑着,找了老三过去点菜。 “你刚刚不是说是青田雅居送来的么?”戚千里好奇道。 林雨没有回答,反而离戚千里近了些,几乎耳语道:“你那天给我的乌梅,是从哪里买的?” 林雨这一贴近他了,他又有些紧张了,缓了一会儿才反映过来林雨的问题,这才答了。 林雨见他说话就害羞的样子,跟以前没确定关系的时候确实大有不同,心里也不由想起早上金花他们开玩笑的事儿,不觉也学着含玉,在心里叫了一声“呆子”。 刚出前屋,就被金花和含玉拉住了。 金花道:“你看,我就说吧,戚先生害羞的样子有趣极了!” 含玉也就跟着吃吃地笑着。 林雨一阵发窘,直追着两人要打。 不过闹归闹,含玉的酸梅汤勾起了大伙儿的兴趣,都直言:“能在夏日里饮上这么一口,实在是太过瘾了!” 送走了含玉,林雨又想起这酸梅汤来。现代的时候,制作酸梅汤都是去超市里买些酸梅粉,回来加了冰糖,稍微一熬制就可以了。冬天热饮,夏天冷饮,都是很好的。 可正宗的酸梅汤,林雨也没有熬过,只好请教了含玉具体做法。 林雨一想到这些,也有些忍不住了,带上面纱,就往戚千里说的那家店铺走去。 店铺是卖干果、果脯的,不大的一间店,离林雨这里也不远。 林雨进店里逛了一圈,并没有酸梅粉。 “掌柜,这乌梅怎么卖?”林雨问道。 “一百二十文钱一斤。”一条街做生意,掌柜的也认识林雨,这会儿看到林雨,也很热情地招呼她。“林姑娘,我这可是上好的乌梅,前些日子从商队进的货,正是今年最新的梅子做的!你们店里的戚先生,前些日子,还在我这里买了半斤呢!是不是他介绍你来的?” “是啊!”林雨应道,戚千里给她的乌梅她也觉得挺好吃的。 “那好了,你们都吃好了,也请林姑娘帮我宣传宣传,让大伙儿都知道知道!我这也是头一年进这东西,说实话,厉云城一共就送来了二十斤,都让我进了!如今才卖出去一斤多点。您店里生意好,要是能帮我说一说,也顶我好些不是?” “那都没问题!”林雨笑道,“那我多买一些,掌柜的也要给我便宜一些啊!”北方不产梅子,这送过来的酸梅干,自然是贵得很。 “成,单看林姑娘要多少了!” “十五斤吧!” “十五斤?”掌柜的惊道。 “是啊,掌柜的不卖么?” “卖卖卖!怎么能不卖!林姑娘真是阔气,一下子买这么多!”掌柜的笑得合不拢嘴。 其实要不是怕他一下子都卖光了,立刻再去进货,林雨倒想都买下来了。如今加在一起给她省下了一百文,也算可以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二章 突然 林雨又买了一些山楂干,紧接着又去药店买了一些干桂花,就打算回店里研究做酸梅汤了。 此外,她又着戚万里去打听一下,有没有哪个大户人家有冰卖。 其实,青田雅居就是有冰的,她若是想要,夫人也应该能给她。但是,自从知道了自己的心境之后,她便不想再受夫人任何的恩惠了。 可是,就算没有冰,只要把熬制好的酸梅汤装到木桶里,再下到井里存放,也能保证凉爽的口感的,只是没冰块那么过瘾罢了。 夏季的时候,林雨之前在外面摆摊时候的锅灶就被放在外面了两个,林雨这会儿也不占用厨房,只把外面的锅刷干净,准备做酸梅汤。 林雨按照含玉的方法,把乌梅和山楂都用水洗净,稍微泡了一小会儿,再放到一整锅的冷水里慢慢煮,同时上面洒一些干桂花。林雨同时熬了两锅,但其实到后来,每锅也就能剩下半锅而已。 煮了大约半个时辰,林雨往里面加了一些冰糖,之后锅底再不添柴火,让它自然冷却。 看酸梅汤大约温吞了,林雨盛出来一些给金花她们尝。 “嗯,很好喝!和凉的酸梅汤确实不太一样,各有各的好法儿吧!”金花咂咂嘴,道,“小雨,你这也要开始卖酸梅汤了吗?” 林雨点点头,道:“咱们这儿男客多数是喝酒的,女客则是饮茶。饮茶的话,茶叶太贵,有一些人还是消费不起的。我想,不若咱们以后做点饮料。这东西做起来方法简单,到时候便宜一些卖,也能赚很多。” “只是那样的话,咱们人手不太够了。”金花道出了现在铺子里人手紧张的现状。 “嗯,也是。这两天我且先做着吧,如果有合适的,咱们再雇人。”林雨答道。 本来想着再开发一些其他的饮品。可是人手不足。这个想法也就先压制着。等卖一段时间饮品,若是效果好了,再考虑添加其他口味。 正说着话。林雨只觉后面一阵劲风,还不待对面的金花做出什么表情,林雨的一只手便被人用力抓了起来。 她的手腕受过伤,所以对于手腕的压迫尤其心理敏感。这会儿被人用力一抓。立刻喊道:“啊,疼!” 喊完之后。手腕上的力道小了一些,但仍是在抓着。 回过身的林雨也才看到,抓着她手腕的,不是别人。正是曾经给她伤了的景皓。 “景皓?” 景皓也没吱声,拉着林雨就往外大步走去。 “你有什么事?喂!”林雨害怕自己手腕再伤了,所以景皓一使劲。她就要跟着他走。见景皓不答话,自己眼瞧着就要被她拉出厨房。只好又道:“你到底有什么事?这么多人,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 说话间,两人便出了厨房,景皓一听林雨这么说,立刻回过头来,林雨一下没刹住脚步,直接就撞在了景皓的身上。景皓顺势搂住她的腰,没等她反应过来,就已经被景皓抱着飞了起来。 “啊——”忽然间脚下没了着落,林雨不由惊呼了出来,可下一刻,景皓的脚在房顶轻轻一点,两人就接着飞到了大街之上,再一个旋身,便落到马上。街上的人还没反应过来,景皓就已打马飞奔出去。 街上行人听见声音赶快往两边跑,生怕自己慢了一部,就被翻飞的马蹄踩到。 直到跑出了这条街,林雨才反应过来。不过这会儿马跑得太快,有了上次和天狼共乘一骑的经验,林雨也尽量自然得往身后贴着,双手也抓着马鞍的前面,让自己少受些颠簸之苦。 景皓纵马狂奔,一路出了城。大抵他也没有什么目的地,就这样一直打马跑着,马鞭抽出的声音极响,马儿吃痛,便发疯似的跑着。 终于,他不再打马,马儿也再继续跑了许久之后,才慢慢在官道旁停的河边了下来。好在还在官道边上,否则林雨都怀疑他们该迷路了。 马儿停了,可景皓的却没有要下马的意思,他一手紧紧地抓着缰绳,另一只拿着皮鞭的手则垂在身侧。他的下巴放在林雨的肩上,林雨甚至能闻到他身上那股很好闻的熏香。 可是,就是这样的姿势,林雨僵着身子,一点都不敢动。 “为什么?”景皓低哑着嗓子问道。 林雨知道他问的是什么,只是她以为,景皓已经决定和袁若兰在一起了,没曾想,今日他会发疯冲到店里,把自己拉了出来。 见林雨不说话,景皓立刻暴躁起来,一个翻身便下了马,连同林雨,都被他毫不怜惜地扯下马来。 林雨没学过功夫,身子自然比不得他轻便。他这一下扯得粗鲁,林雨几乎是被他摔到地上的。好在这是河边,有着厚厚的草甸,否则她这一下,一定摔得不轻! 林雨坐在地上,头发也有些散乱,看起来狼狈极了。若是以前,自己不知道对景皓有着异样的情愫时,她必然是要问他抽什么疯的。可是这会儿,她只愤愤地揉了揉摔疼的地方,什么话也没有说。 “他有什么好,你要嫁给他?!”景皓喊道,可因为正处于变嗓期,激动之下,便有些破音。 林雨抬起头,景皓站在那里,激动地看着她,脸憋得通红,连脖子上的筋络都突了起来。 “我年纪不小了,该有自己的家庭了。”林雨平静道。 “去他的年纪!”景皓不由说了粗话,这是平日里他的教养锁不允许的,可这会儿他激动得连毁灭一切的心思都有了,还管什么粗话不粗话。“你想要家庭,我给你!” “呵呵!”林雨不由轻声笑了起来,可越笑,越像是控制不住一样,连带着声音里都充满了悲凉的感觉,笑得景皓都有些毛了。 “你给我家?景皓,你能不能不再幼稚!”林雨站了起来,面对着景皓大声道:“你给我什么家?什么是家,你知道吗?我多大、你多大?我什么身份、你什么身份,你都不清楚吗?”(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三章 差距 景皓看着林雨疯子一样地对自己发问,他从未见到林雨这样过。 可是,他还是生气! 今天难得他很早就从山上回来,正悠闲地往院子里走的时候,碰到了满脸喜色的含玉。 他问含玉有什么好事儿,含玉笑道:“是林雨姐姐,我刚从她的食肆回来,她要嫁给那个戚秀才了!” “你说什么?”景皓不由抓住了含玉的胳膊,震惊道。 含玉被他抓得很疼,连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奴婢说,林雨姐姐要嫁给戚秀才,日子都定好了。” 含玉的声音很小,可落到了景皓的耳中,无异于晴天霹雳!林雨要嫁给戚秀才!这几个字仿似一道道闪电,晃得他眼前一阵阵发黑。 “少爷——”含玉的声音唤醒了景皓,他发疯似地往外跑。 可忽然间,他像是反应过来什么,又用轻功折返回来,对着还未缓过神儿来的含玉道:“这事儿谁你都不要告诉!否则别怪少爷我容不得人!” 含玉从未见过景皓这样,似乎连眼睛都红了。赶快应道:“是,奴婢这就去下院告诉赶车的小厮,也不让他说出去。” 景皓听到这样的回答,才飞身去取自己的马,一路狂奔到了食肆来。 他疯了!这匹他最爱的坐骑,跟了他已经两年多了,平日里舍不得抽一鞭子的马,今儿险些连皮都抽破了,只为了快些见到她! 若是以前他多疼惜,这会儿他便有多愤怒! “我怎么就幼稚了!我追求自己喜欢的人有什么不对!反倒是你,你自己摸摸自己的心说,你就那么想嫁给戚千里吗?” “是!”林雨大声道:“我就是想嫁给他!因为他不会动不动就对我粗鲁。他不会把我手腕捏骨裂,不会咬我,不会把我从这么高的马上摔下来!” “就因为这个?”景皓觉得自己这会儿头发一定都是竖起来的! “对!他浪漫又温柔,就算是没钱、没势,他也能给我他能做到的最好的一切!” 看着林雨笃定的样子,景皓不由地眼泪都在眼眶里不停地打转!他是男人,不是她眼中的小屁孩。他不能哭!可是。他就是觉得,林雨实在是太气人了!他就不信那戚秀才真像她说的那么好!他就不信,这世间。还有谁会比自己对她好! “我不管!我不会让你和他在一起的!他若是敢娶你,我就让他和他的家人都从厉云消失!” “你是不是疯了?!”林雨怒了,“他娶我嫁,关你什么事?” “怎么就不关我事?我告诉你。你只能是我的!任何想觊觎你的人,我都会让他们从你面前消失!就像那个肥头大耳的丁嗣一样!” 听到丁家。林雨不复刚刚的激动。她后退一步,不带任何温度地看着景皓,道:“丁家是你做的?” “对!他敢对你动心思,就该承担这个后果!”景皓斩钉截铁地道。又想到林雨提起戚千里时。全都是夸赞的话,又道:“丁嗣不曾对你做什么,我就只让他倾家荡产。可戚千里若是敢碰你。我一定弄死他!” 见景皓的拳握得紧紧的,林雨心里咯噔一下。 “是我要嫁!是我觉得我年纪大了。应该找个人嫁了!不关他的事,你干嘛要找他麻烦,你有病吗?” “对!我有病!我一想到你要和他在一起,我就病得要死!总之不管怎样,即便你嫁了他,最后你也得跟着我!你这辈子只能是我的!” 看着景皓疯狂的样子,林雨忽然冷静下来,道:“我不是你的!景皓,我是人!我是个有思想的、独立的人!我不属于你,也不属于戚千里!我就是我,只属于我自己!所以我拜托你不要幼稚了!我不想和你吵架。你还小,你不知道你对我是什么样的感情。你以为你喜欢就要放在身边,可是,我不这么认为!也许你听不进去什么年龄、家世,但是,这的确是一道不能逾越的鸿沟!我想要的是一个一辈子只有我自己、对我自己好、又充分尊重我的男人,戚千里都能做到,而你能吗?我今年二十一,等我二十五的时候,身体的各个脏器功能开始退化,而你,可能个子还没长完。当我三十的时候,脸上开始长斑点,而你,正是青春洋溢。当我四十的时候,开始出现皱纹,而你刚过而立,意气风发!这就是年龄的差距!而虽然我不清楚你到底是什么身份,但通判家的小姐只能给你做妾侍,那我呢?我只是个放出宫的宫女,我的生意本金还是你母亲出资大半!你现在就有了袁若兰,以后还会有方如梅、卞似菊!就算你如今再喜欢我,等我韶华不再,你还能做到只喜欢我一个人吗?” 眼见景皓的激动之色随着自己的话语慢慢褪去,她的心也愈发透出浓浓的悲凉。 这话,她在脑中盘旋了无数次!记得以前人家说过,女人变老,是一点一点累积,男人变老,是一瞬间。那一点一点的变化,最是折磨。她其实不怕变老,只是怕自己如果一时冲动和景皓在一起后,要面对那更加噬骨的折磨!如果明知是那样的结局,那她宁愿舍掉这一刻的美好! 如今看来,景皓也是一样不敢接受的吧? “景皓,不要一时冲动做一些让自己后悔的事情!那日林珊去夫人面前告状,夫人为何这么生气?若你对我无情,她把我送给你无所谓。可你对我有情,才让她担心!景皓,以后你会遇见很多女人,温柔、美丽、善良、大方者应有尽有,不要一叶障目,以为眼前的我,便是最好的。若你将来后悔,可对得起你今日的说辞?” 随着林雨的话一点一点说出口,景皓的脸也愈发没有血色。 两人在那里站了许久,直到最后夕阳最后一道光辉从山头隐去,林雨方道:“送我回家吧!” 景皓抱着林雨上了马,再不复来时那样的速度。 马儿慢慢地在官道上走着,直到蛙鸣、蝉叫响彻了夜空,林雨才到了家。 景皓或许没发现,在马儿行走的时候,林雨曾经流下两行清泪。 林雨进了院子,直到关上大门,也再没看景皓一眼。同样,她也没发现,他在她的门外守了一夜。(未完待续) ps:谢谢笑醉扑蝶十大币支持! 第一百八十四章 筹划 林雨自觉与景皓之间全然不能了。 她不是没有过希望,只是那希望只是星星之火,她还未及让它变成燎原之势,就把它掐灭了。 也许,她终将败给年华,为了嫁人而去嫁人。 即便她有时候真的很唾弃这样的自己!而她也只能对戚千里更好,来弥补! 因为没有林雨的特别吩咐,金花他们也没把外面锅灶上的酸梅汤盛出来。没曾想,由于地处北方,夏季早晚仍旧气温较低的关系,锅灶里的酸梅汤一大早竟然很凉!但如果一直放在锅里,等太阳出来之后,锅里的温度也会自然而然上升,温吞了不说,还有可能变酸、坏掉。 林雨着人刷了一口细缸,放置在厨房的水缸旁边,用昨日新买的茶壶装满,又送去了前台一个大茶壶的酸梅汤,每个来吃饭的客人,都会得到一杯的免费赠饮。 历云城、或者是整个禹州、乃至天哲,恐怕都没有免费赠饮这回事。过往凉粉的“试吃”,都让很多人觉得很新奇了,但是这次竟然不用有很多的消费记录,只要是进店用餐,都能得到免费赠饮,但是仅限一天!大家口口相传,客人自然络绎不绝。 北方不产梅子,也没有桂花。即便里面的山楂能喝出来些许味道,但仍觉得这饮品十分特别,酸酸甜甜、清清凉凉,喝起来神清气爽、回味无穷。 虽然没有冰块,但是酸梅汤一经问世,还是得到了大家的一致欢迎。 来林雨这里用餐的中产人士颇多,毕竟她的东西还是有些小贵。而中产的人家,有些是稍微没落的。更多的则是冉冉升起的潜力股。其中有一家,在城外有一个冰窖,里面有许多冬天时候在翠微湖里采来的寒冰。他喝着酸梅汤觉得不错,因而和林雨达成协议,每日给林雨送来一块一尺半见方的冰块,林雨则给他今年一整年的堂食七折优惠。 不过也因为这点,林雨忽然觉得。自己似乎忘记了要做冬储的事情。 冬储物资最好的地方就是地窖。但是挖地窖的成本和打水井的成本差不多。一个是要避开水源、一个是要找到水源。而地窖还要求空气相对流通、窖内坚固。 如果有了地窖。那么夏秋季节的水果就可以冬天上市,冬天的寒冰也可以维持到夏季。 林雨本来让大全在林家沟挖地窖的,他也打算今年盖房。可出了孙氏的事之后,他们夫妻感情变得十分糟糕,大全把大壮家的房子买完之后,一直放在那里。连房子都不想盖了,只留孙氏在家照顾田地。而自己则一直住在城里。偶尔回去一次,夫妻两个也是一直吵架。所以,原本的设想便一直没有动工。 “要不,咱回家给房子盖了?或者靠山边买块地。往山里挖的话,就不用直上直下地进地道,能省不少事儿!”听林雨说挖地窖迫在眉睫。大全也就帮着参详起来。他虽然这会儿对林家沟的那个人十分厌恶,但若是涉及到林雨。他还是会主动提起的。 “靠山挖地窖自然是好。但是大哥,”林雨压低了声音,“我到底还是有些担心。咱们这里毕竟是边防小镇,虽说也太平了好些年了。可是万一打起仗来,官府的前两道关隘守不住的话,咱们城外的地方就首先要遭殃。到时候逃难来城里,连个保障都没有了。” “唉,你说的也在理。可是我觉得,在这城里的话,就在咱现在住的地方往下挖?我总觉得地方有些小!” “所以我想着,城西那边不是有片荒地吗?不若咱们在那里买一些土地,然后建座大点的宅子。一来,咱们的制鞋坊可以直接搬过去,二来,地方大了之后,咱们也能建一个大些的地窖。至于上下运送物资的话,就要费劲一些,找人做两个大的滑轮,能够直升直降。而且到时候底下安上几道厚重的大门。即便将来打仗了,咱也能有个躲避的地方。” “你这么想也对。行,今儿店里着实太忙,等我明天一早就去衙门打听一下,看看买地需要多少钱。对了大妹,你打算买多少地?” “我也是听说的荒地这回事。但是具体多大面积,我也不知道。但是荒地之外就是农田,若是占了人家的田地,那就要贵了。大哥你先去打听,也不一定直接就办手续。若是一两亩的荒地,咱们就直接买下来。若是面积大的话,咱们再研究。总归这盖房子、买地都不是小事,咱们总要去看看才行。” “诶,成!不过大妹,这事儿,你要不要和千里说一下?你俩就快成婚了,你弄出这么大的动静,不知会他一声,别人家到时候不愿意你!” 大全也是替林雨考虑。两个人成亲,就不是两个人的事儿,而关系到两个家庭。尤其林雨这样下嫁的,本身条件就好,虽说没成婚的情况下,钱财都是你的。但若是你不声不响地就花出去这么大一笔,对人家也是不尊重。尤其戚千里还在店里做事,若不和他说,好像根本不拿他当自己人一样。 林雨点了点头,往戚千里那边去。 戚千里倒是好说话,林雨一说完,他便道:“小雨,这事你决定便好。城西那边土地便宜,就近雇工也便宜,我没什么意见。” 见戚千里说这话的时候兴致不高,林雨也不知道再和他继续什么话题。便道:“今儿酸梅汤卖得不错,我再去熬两锅。” “嗯。”戚千里应着。 明明该成婚的两个人,林雨却觉得别扭起来。若是往常,他应该说,“不要累到自己”之类的话吧?可戚千里只是“嗯”了一声,什么也没说。 虽没有过结婚的经历,但总觉得这不是正常夫妻婚前的相处模式。本来想转头回厨房,却硬生生绽开了笑脸,道:“今儿店里忙,左右今日买东西的人不多。若是你和大哥疲乏了,两个人就轮换着看前台,得空就休息一会儿。” 林雨倒是不常说关心的话,戚千里一听,也有些不好意思。“没事儿的,习惯了。倒是你,别累到了。其实咱们快成婚了,你总这么疲累,我也是心疼的。” “林姑娘今日怎得这么开心?” 听到有人叫自己,林雨转脸一看,原来是袁若兰和景皓来了。(未完待续) ps:要是建个书友群,会有人么?问这话有些心虚呀。。。 第一百八十五章 秀爱 “是袁小姐、景少爷!”林雨露出习惯性的笑脸,又看了看屋里比较多的人,道,“真是不好意思了,因为今儿推出了酸梅汤做饮品,所以人比较多。您二位看看——” “就坐外面吧,麻烦林姑娘了!”景皓淡淡的开口,丝毫不见昨日的不适。 林雨让老三他们用屏风给他们挡上一些,便准备回后院去。都说眼不见为净,原来这净也包括了内心的一股子清净。 “林姑娘!”眼见林雨要出了门,侧面对着柜台的袁若兰唤住了她。 “袁小姐,请问有什么吩咐?”林雨只好走到他们的位置跟前,问道。 “是这样的,过几日便是我的生辰,过往都是府里做点心和甜品的,不过我总觉得没什么新意。所以今儿也是来问问,看你们可否去我们府上帮着做些甜品、糕点?” 去别人府上做东西,尤其是这种过生辰的,往往赏钱很丰厚,没有遇到钱不赚的道理。可是,若对方不是袁若兰,林雨或许会答应。如今她当着景皓的面儿问出来,想必到时候青田雅居的人也会出现,尤其是景皓,一定是会到场的。现在她躲避他还来不及,又怎么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呢?而且,去给袁若兰做寿,她的内心还是有些不太舒服的。时至今日,她不是必须去赚那样的钱来提高食肆的名气了。更何况,今日只有袁若兰一人过来问,那也就不是非答应不可的吧? “真是不好意思袁小姐,我这店里会做糕点的师傅只我和另一位大厨,因为我们糕点方子一直是保密的。所以若是要做整场寿宴那么多的糕点,我想我们两个人是做不来的。能力有限,实在抱歉。”见袁若兰眉头轻蹙,林雨又道,“不过袁小姐若是不嫌弃,我们食肆可以定做糕点的。多了不敢保证,一两种的。做个几百个倒是没问题。” “这样好不好?可以去定做一批小的糕点盒子。每个来观礼的人,都可以得到一份糕点,而这个糕点。就由品味斋来做。”景皓道。 景皓的这个提议应该是很好的,他一说完,袁若兰立刻喜上眉梢。 “是啊!我怎么没想过这个问题!”然后对着景皓粲然一笑,“谢谢你!” “及笄礼是人生大事。自然要你欢喜才是。”景皓的嘴角向上一勾,立刻整个人都阳光起来。说罢。他又从袖袋里拿出一个香囊,递给了袁若兰。 “这是什么?”袁若兰有些发愣,没敢接过来。 “打开看看,这是我提前送你的生日贺礼。过些天你及笄礼的时候。我再送你别的!” 袁若兰立刻双颊绯红,羞答答地接过香囊打开,里面是一对赤金的梅花发钿。上面缀着红宝石,小巧、可爱。 “多谢你。我很喜欢!” 景皓笑笑,道:“喜欢就好,一见到它,就觉得很适合你。” 林雨也说不好自己在这站着的感觉。虽说昨日已经决心放下了,可毕竟一段感情的结束,还是需要一段时间的冷静才行。可是现在,要她当着戚千里的面儿,看着景皓和袁若兰这样亲密,她还是做不到。她想不去在乎,想要不去悲伤,可她觉得景皓实在是太混蛋了!昨天还说对自己有多喜欢,说的那么霸道,一天而已,就在自己面前对袁若兰这样! “不知袁小姐考虑的如何?酸梅汤所剩不多,我一会儿还要接着煮。”林雨也不管这时候打断二人的旖旎氛围会不会遭到他们厌烦,总之她是忍不住了! “哦!真是不好意思!”说着,袁若兰的双颊就又红了几分,“据说到时候宴请的宾客会有二三百人,大抵明后日,我会把具体的数目给你,然后也会找木匠过来,商量礼盒的大小。” “那就好。如此,便不打扰了,祝两位用餐愉快!”说完,林雨便退了下去。 机械地把一样一样食材加到锅里,林雨真想讽刺的大笑一场! 昨日,是自己和景皓说清楚、说明白的,这会儿人家准备走他正常的人生路了,自己还有什么资格不舒服? “大林姐,若是呛得慌,就我来做吧!”难得有一会儿清闲的吕薇见林雨一个人蹲在灶前,便也蹲在她旁边开口道。 林雨这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流出了眼泪。 自己这是怎么了?又不是小姑娘了,至于有点什么事情,就掉眼泪吗?明知道是两种不一样的人生,自己还别扭什么呢? “只是一点点呛眼睛而已,没事儿的。对了,我刚刚看到前面酸梅汤不多了,三哥有点忙不过来,空壶都在柜台上,你去帮着添几壶。”林雨用手背抹去了脸上的泪痕,状若无事地吩咐道。 “好的。那大林姐你也悠着些,若是忙不过来,就吩咐我们谁做都行。”吕薇劝道。 “我知道,你去吧!” 哪知吕薇刚起身,一包东西便从袖袋里掉了出来,一下子便摔散开了,从里面滚出了几粒乌梅。 “哎呀!都脏了!”吕薇有些可惜道,然后又蹲下身来,把纸包捡起,瘪了瘪嘴,为着林雨的吩咐,散落的那几粒乌梅到底没捡起来。 “一会儿我去厨房包一些给你。”林雨道。 “不用了,其实我也不太吃的,不用麻烦了!”吕薇笑笑,赶快往前屋跑去。 林雨捡起自己脚边的一粒乌梅,想到刚刚吕薇珍视的样子,也不由有些有些感触。 吕薇来厉云的时候吃了不少苦,平日里表现也十分成熟稳重。可到底还是一个小女孩,也喜欢买些零食放在身上的。 厉云只那一家干果铺子卖乌梅,而大半又让自己买下了。林雨倒不是怀疑吕薇偷拿了厨房的乌梅,毕竟食材柜子的钥匙只自己和金花有。她只是觉得,吕薇到底有着小女孩的情怀,平时不舍得穿戴,倒还是弄了些小零食慰藉自己。只是,那包着乌梅的纸,让林雨觉得有些说不出的奇怪,可到底是哪里奇怪呢?(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六章 惊变 五文钱一壶的酸梅汤一次能倒出两碗,口味新奇,价格公道,很受大家的欢迎,林雨自然是要多熬一些备着,尤其是在有了冰块之后,更加不用担心变质的问题。 林雨的事儿大全一向很上心,第二天就跑衙门去咨询了一下城西那块荒地的问题。 荒地一共只有一亩半,地势颇高,只因石头太多,不适宜耕种,所以才闲置下来。又因为在城西贫民聚居地,所以也没有人愿意卖这块地。这会儿大全去衙门里一打听,那块地定价只要二十两银子就可以了。 有石头没关系,最关键是地势高。只要地势高,那么挖起地窖来就会更加简单,甚至说,留下隐秘的另一出口,就相对简单了。 如今二十两银子对林雨来说,也不过是小意思,她只食肆一个月的流水也可以赚到这些了。所以又和大全去实地考察了一番,便决定把那块地买下来。 如今是六月,盖一个普通的民房尚且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盖好,盖一座宅院,那花费的时间更是不言而喻。北方九月中旬就开始下雪了,如今留给他们的时间也就堪堪三个月。好在老三以前跑车的时候认识的人多,从城外几个村子一共找了三十多个砖瓦工,由大全主管,负责新房的建设工作。 所有的事儿都赶在一起,九月份林雨和戚千里还要成婚,不管是林家还是戚家,都忙得不得了。林雨亦觉得这样下去,大家都是辛苦,便又让戚千里推荐了账房先生,两个人能够替换着来。把吕薇提到了前台。代替大全零售。又雇佣了一男一女两个服务生,忙活前后院的事情。而林雨,也要着手准备自己嫁妆的事宜。她自己不会做针线,便去杨记布匹行定做了一套凤冠霞帔,和整套的新婚被褥等用品。 袁若兰还是把她生辰需要的糕点种类送了过来,林雨和木匠商量了一下,在木盒上标注袁若兰生辰字样的同时。也要打上品味斋的标记。袁府诸人对此并无意见。这事儿也就定了下来。 袁若兰的生辰是在月末,林雨说是自己店里除了金花和自己以外,别人都不会做点心。而事实上。李母和李月灵、包括栾凤都是可以上手的,时至今日,林雨自觉在厉云城的中产阶级中已经站稳了脚跟,并借此机会往高产阶级发展。也不怕他们多学了之后自立门户了。林雨有信心,他们出去可能比在自己这里赚得多。但是绝对不会像在自己这里这么轻松就是了。林雨把这次的几种糕点的制作方法教给她们,这几天大伙可以多熟悉熟悉,等到了那天起早现做的时候,自然就熟能生巧了。 戚千里的房子装修也很快。只是,院中的那棵已经结了许多青绿色果子的海棠树终究还是被锯倒了,甚至连根都被挖出了。那原本的地方被天平。几天之后,就再看不出。那曾经有棵大树的样子。 树倒那天,林雨正巧过来给戚千里送饭,看着那棵海棠树一点一点歪斜,直到“咔嚓”的断裂声响起,林雨方觉得,大抵这就是一个女人的离去,和另一女人的进驻吧。只是,当初《致远随笔》里那个海棠花妖,究竟代表的是谁呢? 袁若兰的生辰办的极热闹,林雨作为品味居的东家,这样的场合自然是要亲自去送礼盒的。 上午是及笄礼、品诗会等事宜,过了未时,宾客们才会陆续进席。所以林雨过了午时,才把糕点礼盒送了过去。 袁家是官宦世家,出入门庭者,皆是禹州一带有头有脸的人物,所以像是林雨这样的小人物,是没有资格进去跟着热闹的。不过听带林雨去结账的管事说,这次青田雅居的夫人和少爷也都来捧场了。 景皓能来,林雨知道。只是没想到夫人也这样给袁家脸面,倒是让林雨刮目相看。看来,袁若兰进别院,几乎是板上钉钉了。 谈不上怅然若失,但也绝对不痛快。 林雨一个人孤零零地在街上走着,有些孤独。 她一直是这样,从来都是一个人。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她是剩女,一直都与“爱情”这东西离的远远的。只是因为,她凡事只喜欢去理性的分析,每遇见一个可以交往的对象,她发现的不是对方的好,而是要看他与自己哪里不合适。或许还有这样、那样的原因,可若追究如何被“剩”,自己绝对是最主要的原因。她没什么爱情经验,以至于在与景皓相处过程中,曾经出现的那一小点悸动都让她忽略了。 其实,她可以不这样的。她怎么忘了,自己如今已经不是一个人了?她有了戚千里,戚千里便是她以后的依靠了! 所以,还想那些做什么呢?她如今该时时刻刻想着的,是戚千里呀! 如今已经到晚饭的时辰了,戚千里可曾用饭了?或许她应该去接戚千里一起,回食肆用饭的! 想到这里,林雨不禁加快了脚步。失去的终将过去,珍惜眼前人才是最主要的! “戚大哥,这里有你最喜欢的地三鲜,还有沛沛喜欢的松仁玉米。” “呃,今儿小雨怎地没过来?” “大林姐去袁大人府中送点心去了,我见她到饭点儿还没回来,就先过来给你送饭了。”片刻后,又道:“你两日没与我说话了。” “我——唉!我觉得咱们这么见面是不对的。我要与小雨成婚了,怪只怪咱们相遇太晚,我已承诺于她,是不可以负她的——” “我知道。”她吸了吸鼻子,“我也不想对不起她,她是我的恩人,我不可以恩将仇报。”说完,便不可抑止地哭出声来。 “莫哭!”戚千里感伤道:“你这一哭,我便不知道怎样好了。我只恨自己不能劈成两半,一半全了对你的感情,一半全了对她的责任。” “我、我也不想你为难了。我没有别的要求,待你们成亲,我便离开,再也不回来了!” 林雨站在门外,这两个人的声音就像是一团团炸药,直轰得她震惊地站在原地!(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七章 心伤 听错了? 林雨直觉就是这样。 里面说话的人怎么可能是戚千里和吕薇? 吕薇她不是特别了解,毕竟她来厉云的时间太短,而自己又太忙,偶尔聊天说话,也没有涉及到太深层次,顶多就是有对彼此的感激而已。 可是戚千里呢?他一个要长相有长相、要豪放有豪放的北方爷们儿,怎么会说出这么肉麻的话?他不是别人取笑都会脸红的吗?他不是跟自己说多了话还会结巴的吗? 可是,两个声音她都再熟悉不过了,那究竟是怎么回事?! “就算你嫁了人,你将来也还会跟着我!” 景皓的话忽然间闯入了脑海!是景皓? 不会吧!戚千里是自己的未婚夫,他是有多大度、多不喜欢自己,才能被景皓收买? 那就是说,里面两个人说的话是真的了?每天大家都这么忙,他俩是什么时候勾、搭上的? 怎么想,也想不到这俩人是怎么凑到一起去的! 戚千里平日就在前台,吕薇就在后屋,井水不犯河水的,怎么就能好上了?而且,就算自己看不见,怎么别人也看不见吗? 不对!林雨忽然想了起来,那个包乌梅的纸!通常买东西时,都会用草纸去包。可是,吕薇那天掉下来的那包乌梅,和戚千里给自己那包乌梅的纸一样,都是写字的宣纸!卖干果的老板说了,戚千里买了半斤的乌梅,可是,他只给过自己一小包,也就一两的样子!原她以为是买给沛沛吃的。想不到,他还能留出来一份给吕薇! 这两个人,当真是对得起自己! 一个历尽千难万险,从京师半讨饭、半坐车的来到厉云投奔自己;一个为了追求自己舍弃了原本让人钦羡的工作。他们给自己打工、得自己信任,一面为自己婚事盲目奔波,一面却又背着自己搞到一起! 林雨恨不能一把推开门,把这两个鲜廉寡耻的人痛打一顿! 可是。冲动过后。自己能得到什么呢? 是啊,她不能冲动,前两次的冲动。到了最后,自己都变得十分被动。 如今,好多人都知道了她与戚千里要成婚,她年纪不小了。若是这一闹起来,丢脸的还会是她!她也算看明白了。与其嫁给这样的人,她宁愿这样单身下去。一个人的时候固然是很孤独,可是,也好过一错再错。毁了自己一生!只是,她可以一直独身,但绝对不是要被人甩了才独身! 她的手抬起来、放下。复又抬起来,这道门。究竟要不要打开,她的心里矛盾极了。 不过没再给她考虑时间,门从里面悠悠地打开了,双颊略有泪痕的吕薇差一点就撞到了林雨身上! “大、大林姐?”吕薇下意识地后退一步,在看到是林雨时,目光也不禁躲闪起来。 林雨很想顺势甩她一巴掌,但还是忍住了。那抬起的手轻轻往吕薇颊上靠去,不顾吕薇略微发抖的身子,把她脸上的泪水轻轻拭去。 “这怎么还哭了?”林雨柔声说道。只是这声音在吕薇、戚千里,哪怕是林雨自己听来,都有些悚然,不是阴阳怪气,实在是太温柔了! “千里,你欺负吕薇了?” “没、没啊!”戚千里心虚地结巴道,“你怎么这时候过来了?” “我来看看你用饭了没有,想着顺便接你和沛沛去店里一起吃。” “你、到了多久了?” 林雨忽然笑了出来,“刚到啊!不过看样子吕薇给你送吃的了?” “呃,是啊!你要不要你留下来一起吃?”戚千里道。 “好啊!”林雨道,“那吕薇你就快些回店里吧,想来这会儿店里挺忙的。” 看林雨答应地很自然,戚千里笑笑,迎了林雨进去,吕薇则一个人回了食肆。 见戚千里从食盒里拿出了四个菜,除了惯常食肆提供的两个菜之外,还额外多出了一道地三鲜和一道松仁玉米。刚刚听吕薇说了,这两道菜是戚千里和戚沛沛最爱吃的。她心里也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其实,她也不知道戚千里爱吃什么,她自己都从没留意过。 “今天多了两道菜啊?” “哦,是啊!”戚千里立刻尴尬地脸红了起来。 也不待戚千里再找借口搪塞,林雨笑着道:“哼,定是看我不在的时候你说的!偷偷加餐。” 她话说得俏皮,戚千里也笑了一下,道:“怎么会。” 这顿饭林雨如同嚼蜡一般,可是,还是带着习惯性的微笑。 吃过饭后,夕阳西斜,戚千里送林雨回家。也不知道是两个人今天都有心事的关系,还是以往就已经沉默,反正这一路显得尤为漫长。到了家时,两个人都不禁松了口气。 夜里,林雨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觉,越想越觉得自己憋屈。 纵然自己心里不是特别喜欢戚千里,但是既然决定嫁给他,就是准备一心一意与他过的。若他自己没有这份心,就不应该来和她求婚!求过婚,两边都热热闹闹地开始准备婚礼了,他再做出这样的事! 可同样地,她也有些怨怪自己。怪自己没有做到一个女朋友该有的样子,怪自己至今为止,连戚千里的喜好都不知道。 两个人都不是那么喜欢对方,也都有着喜欢的人,却要彼此都在压抑,要往一起走,可不就到了如今的境地了? 不过,就算林雨活了这么大年纪,她还是头一次经历这样的事。她这一段本就劳累,再加上遇见这样的事情,几股火同时窜了起来,竟然第二天早上,就起不来床了。 其实夜里就已经起了风,林雨睡不着又出去坐了一会儿,直到开始掉雨点儿的时候才回屋子,这外冷内热,一下子就受了风寒。 林雨自己睡一个屋子,大伙儿平时走得早,通常是不会叫她起床的。但是她除非头一天有特殊事儿,否则甚少出现早饭不去店里和大家一起用的情况。 因为下雨,工地那边不用开工,食肆的客人也少,大全就拎了食盒来给她送饭,直到进屋看到林雨还没起身,方知道林雨生了病。(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八章 求助 林雨的病是外感风寒,其实更多的,则是心病。 自来了古代,她几乎都处于忙碌之中,很少能够停下来歇一歇。她觉得,人活着,就是要让自己开心,让身边关心自己的人也开心。 只是这会儿,她实在开心不起来了。现代的时候都没有经历过什么感情,来了古代,反倒是各种都尝了个遍! 戚千里这事儿对她打击实在是太大,有那么一瞬间,她突然特别后悔来到这里,她觉得很累,本来就是应该不存在了的人,又为何到了别人的身体里,来遭这样的罪呢? 要是还在现代,她应该是每天给学生备课、讲课,和那些跷课、不交作业的孩子斗智斗勇,虽然也不轻松,但是活的简单。她一个人过着早八晚五的生活,每天就是在教学楼与宿舍楼之间两点一线的生活,别人给她介绍相亲,她想看就去看看,不想看就不去。即便是去了,合心意就多联系,不合心意以后也不会再见面。大家节奏都很快,没必要看不惯还彼此耽误时间。 她没有和谁谈婚论嫁过,戚千里是第一个。 可是,戚千里还在两人商量好婚期之后,背叛了她! 林雨感觉到自己很不舒服,她甚至有些庆幸,若是能这样一直病着,不要再醒来该有多好。 “按理说,林姑娘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偶感风寒,两服药下去怎么也该好了,可她怎么还不醒过来?”大全也知道林雨惯常也是找曲郎中的,这会儿自然去把他叫了过来。“而且,这一直烧着。也不是个事儿,多好的人,这么烧下去也得烧糊涂了,这、唉,可拿酒给她擦过身子了?” “昨儿夜里就给她擦过了,还擦了两遍,可这人就是醒不过来。就连喂药也是只能喂进去一少半。前儿还好端端的。这是怎么了?”本来应该在店里忙活的李母今儿也留在了家里,林雨这都病了两天了,没个仔细的人照料着。大伙都不放心。 “我听说你们食肆每天都会有冰块送来,要不然,你们用手巾包着冰块放她头上试试?”曲郎中也是觉得棘手,这林雨的一直在烧着。有时候能降下去一些,有时候却还是烫人。再这样烧上一天半天,这肺估计就烧坏了。“还有,我到底对这病不是很擅长,不若你们再找其他郎中看看?” “曲郎中。这厉云城里,若你都说不擅长,我们还能去找谁?”大全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 “这个、”曲郎中皱眉道:“听说林姑娘是青田雅居出来的。我想着,若是没办法。或许可以去青田雅居看看,大户人家,应该都备着高明的府医的。而且通常都是对这类内科疾病比较擅长的。” 大全一听,哪里还坐得住,披上蓑衣就出去套车。 若是别人,青田雅居的人连门都不会让进,但是大全是太财的父亲,别院的人就算不给林雨面子,也要给少爷的唯一徒弟面子。 “林大爷,”别院的人不知道如何称呼大全,索性就这么叫他,“太财小少爷这会儿没在别院,您今儿来是?” “景少爷在府里吗?或者夫人也好!我实在是有急事想要求见。” 看门的小厮本对大全的话不太满意,但也不能慢怠,只好道:“那您稍等,我去回禀少爷。” 没一会儿,小厮又回来了,引着大全进了苍竹居。 景皓正坐在书房里看着书。见大全进来,就让天星去给看茶。 大全哪里还坐得住,连蓑衣都没解开,扑通一下就跪在了景皓面前。 “林大哥这是怎么了?”景皓把书放下,记得过年那会儿他因为林雨,还对自己有些别扭,这会儿怎么就给自己跪下了? “求景少爷救救我妹子的命!曲郎中说,她的烧再退不下去,人就烧坏了!曲郎中对内科不擅长,我听说青田雅居有擅长内科的府医,还请景少爷看在我大妹伺候过夫人的份儿上,让府医去给我大妹看看吧!” 大全的脸上也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总之景皓在听见要他救命的时候,就已经震惊地站起来了。 “你、你说的可是林雨?”景皓好像忽然间找到了自己的声音,喊道,“她怎么了?” “本来说是偶感风寒,没多大事儿,可不知怎么,这一烧就是两天,能喂进去的药也越来越少了。再这么下去——还是请景少爷救救我大妹吧!” “天星!去告诉府医,一个留在家里照看母亲,另一个马上收拾东西跟我走!” 景皓的马车在前面飞奔着,大全也不停地鞭打着小毛驴,让它快点跟着景皓。可他到家的时候,府医已经给林雨看完了,药都已经熬上了。 “我刚刚给林姑娘用了针,按理说她应该很快醒过来,但是我瞧着,林姑娘似乎没有什么求生的意志。人活一口气,这口气她自己不愿意往上提,我们也是没有办法。咱们现在能做的,就是让她的热退下去,不过你们也说了,她药进不去,要是只靠扎针的话,我觉得始终是不太妙!” “你罗里吧嗦这么些东西,能不能痛快说怎么能让她好起来?”景皓暴躁道。 府医甚少见到景皓气急败坏的样子,一时间,也有些害怕,连额角沁出了汗水也浑然不觉。 “或许少爷可以试试用内功帮着林姑奶奶个驱寒——” “那不早说!都退下去!” 大全平日里见景皓即便是不和颜悦色,也没有这样展示过凶悍狂暴的一面,见府医和天星灰溜溜地往外走,自己也不自觉跟着退了出去。等他反应过来要往里进的时候,就又被天星拦住了。 景皓内功不是特别深厚,毕竟年龄摆在那里。试着给林雨驱了会儿寒,他自己也有些吃力起来。 不过好在林雨是普通人,也没有接触过这样神奇的东西,所以对她倒也有些功用。 景皓也不知道什么样才算好,反正他觉得自己力不从心时,便停下手。把林雨放好,自己便在旁边运气。(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九章 亲近 话说林雨生病了,总觉得一会儿置身在冰里,一会儿置身在火里,难受得不得了。有那么一阵子,她似乎能感觉到自己的灵魂开始抽离出这具身体,那个瞬间很痛苦,整个人像是被针扎一样的难受,而她自己也在拼命地抽离,终于,她感觉置身在一篇十分柔和的光亮里,似乎是阳光,又不像阳光那般刺眼。沐浴在那光亮里,每个毛孔都觉得无比舒畅。突然,那光亮变得刺目起来,她能隐隐感觉到,自己就要解脱了。可一瞬间,她又似乎陷入了无比的黑暗,再没了意识。 终于,她感觉有一丝暖流涌进了自己的身体,那温度十分柔和,就像是曾经包裹自己的光亮一样。不再感觉折磨,不再感觉疲累,她慢慢地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间,总觉得有人在给自己喂东西。她这会儿嗓子难受,也不管是什么,就吞了下去。 “吃下去了!”李母惊喜道。 “吃下去就好,这会儿热度也降下来不少,吃过了药,再巩固巩固,也就差不多了!”府医也松了口气。 景皓这会儿脸有些发白,他也想再给林雨输些内力,可他实在虚耗太多,没法做到了。 “少爷,天快黑了,夜路不好走,要不要现在回去?”天星问道。 “你先回去把天狼接过来吧。”景皓道。 大家都退了出去,景皓看着因发热而面色红润的林雨,不禁有些感慨。 她为何要顾虑那么多,活得那么累? 景皓给她换了一张凉帕,然后就把她的手抓在了自己的手里。 林雨虽然好了许多,但依旧有些发热。这会儿刚吃完药,药劲儿还没上来,她又有些难受起来。感觉有人抓着自己的手,就下意识地十分烦躁,抽了几次都抽不出来,再加上身体疼痛、浑身无力,就不禁流下了眼泪。 景皓本来看她还算正常。可这会儿眼睛闭着就流泪。吓了他一跳:“怎么了?醒了,还是难受?”景皓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急的只能用手去替她擦掉了那快要流进耳朵里的泪水。 林雨隐约间像是听到了景皓的声音。她这会儿难受着,无意识地就觉得想要亲近自己喜欢的东西,抬不起手,她就用脸轻蹭着那为她拭泪的手。哭得更加委屈起来,直到哭出了声。 林雨自病了之后就没什么求生的意志。也不像别人那样发起烧来就说胡话,她安静得仿佛要老死的人,若不是呼吸还有些粗重,恐怕就和将死之人没有太大区别了。有情绪是不甘。而没有情绪便是一心求死了,这样的情况到底不是好事。可这会儿,她竟然用脸轻贴着景皓的手哭。显然已经开始有意识了。 景皓见过林雨被自己气哭过、见林雨因为疼痛而哭过,却没见她哭的这般委屈过。她两天没有吃东西了。又病着,体力消耗其实是很大的。所以,她哭的声音很小,近乎只是流泪。可那泪流的汹涌,景皓越说,她便越哭起来。 景皓不知道林雨现在的行为只是对自己喜欢的东西一种无意识的亲近。他只觉得越见林雨流泪,心也就越疼起来。 直到药劲儿上来,林雨才再次睡了过去。 但是,她睡也是睡得不踏实,感觉景皓和天狼出现在了自己的身边,他们一起在商量着什么。只是,她还分不清这到底是梦境还是现实。 天狼是来接替景皓的。和天狼比起来,他的那点武功就有些不够看了。天狼是先修内功,再修外功,和自己恰好相反。而内功本就是年龄越大越纯厚的,所以在自己内力不济的时候,景皓首先就想到了天狼。 “我白日里就这样出来,又带走了府医,母亲必然会知道的,我今夜要回别院去。” 天狼点了点头,道:“放心吧,我会照顾她。” 天狼看着炕上躺着的呼吸十分不均匀的林雨,便知她身体现在着实不好了。于是,又为她输了些内力驱寒,这才离开屋子,让李母过来照顾她。 下了两日的雨,太阳终于出来了。 当第一缕晨光透过窗纸照在林雨脸上的时候,她的睫毛动了动。 她很想起身,可是两天多没有吃饭的她,这会儿实在是没有力气。 她的嗓子很干,像是说不出话了一般。 “水——”她干哑着嗓子道。可是,这声音发出来,竟像是一股风,几乎听不到她本来的声音。 好在李母就在她身边。她习惯早起的,通常天刚亮她们就要去食肆里面准备这一天的吃的了,可这会儿因为照顾林雨,她便留了下来。早上的时候她也没去食肆,只是在厨房里煮了些白粥。一来自己垫垫肚子,二来也是希望林雨若是醒来,可以用些。吃完饭后,粥还一直在灶上煨着,她见林雨还没醒来,就也在她身边躺着,若是林雨醒来,她也能第一时间发现。 这会儿听见林雨喊“水”,她赶快起身,到小厅里倒来了一些早先烧好的水,这会儿正温着,便把林雨扶起来,喂她喝了下去。 起先林雨还一点一点艰难地喝着,随着逐渐清醒,也便大口喝了起来。 “能喝就好!醒来就好!她大姐,你这可是吓死我们了!”李母喂完了水,有些激动道。 林雨还没有力气,只能又躺回了被窝里,艰难道:“我病了许久?” “都烧了两整天了!再烧下去可就烧坏了!你这孩子,怎么就一下子病这么严重了?可给我们担心死了!”李母唠叨道。 林雨有气无力地扯了扯嘴角,道:“大娘,我有些饿了。” “诶!我这就去给你拿吃的!”李母赶快去厨房给林雨盛了一大碗粥。 林雨大病初愈,虽然饿,但也吃不下去什么东西。只吃了几口,便摇头了。李母只得又给林雨放到被窝里。 林雨这会儿方是真的困了,沾到枕头没一会儿,便睡着了。 李母把煎好的药端上来时,见林雨又睡着了,只好把她唤醒。林雨强忍着喝了药,这才沉沉的睡去。 这一觉,可是真的解乏,再度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后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章 醒来 “大妹,你醒了?”大全见林雨终于醒了过来,连声音都有些颤抖了。 “大哥。”林雨的声音有些哑。 “吓死大哥了!老天保佑,你终于醒过来了!”大全激动道,“府医说你这次生病不光是风寒,还有些思虑过重。大妹,以前大哥不说你,是看你虽然干得累,但挺高兴的。没想到你这会儿一病就这么严重!往后你便少操些心吧!工地那边有我,千里那边房子装修让他大哥做,我和他说了,食肆那边他就管着吧,制鞋坊让友峰管着,然后你结婚的这些物件,就让李大娘替你操心。你就好好养着自己,左右到九月就出嫁了,以后有千里在,你就只管着做夫人享福吧!” 听到戚千里的名字,林雨一阵阵心烦。若不是他,自己怎么会躺在这里? “大哥,食肆交给金花和老三吧。”林雨道。 “也是,让千里好好弄弄成婚的事儿,他虽然是续弦,但毕竟你是头次嫁人,这排场、规矩也都是不能少的。那就不用他了,我再去和他说一下,让他专心忙活婚礼的事儿!” 戚千里有外遇,这事儿林雨很想告诉大全。可大全最是护着自己,若知道他一直看好的戚千里敢背叛自己,他必定会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的。当时自己都能忍下,没理由这会儿病完了再挑开,那样自己就更不知道被人怎么说了。 “我现在病着,也确实顾不上店里。账目上的事情,就让账房的张先生多担待些,包括太福那边的。” “嗯,有大哥在。你就甭那么操心了!” “嗯。”林雨闭了闭眼睛,依旧疲乏。 “可是饿了?” “有些。” “那你等等,我去食肆里给你拿些粥过来,你要吃什么粥?” “我想吃大馇子粥、带芸豆粒的那个。若是卖光了,就要小米粥、里面有红枣的那个。”食肆里粥的种类有十多种,只是每到下午,就没剩下多少了。 “诶。行。你稍等一会儿,我马上就回来!对了,天狼在外面。我让他进来照看你。”说着,大全把林雨扶了起来,让她靠墙倚着。 “天狼?” “是啊!昨日里你情况凶险,我求了景少爷带来了青田雅居的府医。景少爷还给你医病来的,后来天狼也给你医病了!” 什么景皓医病、天狼医病。林雨有些听不明白,不过景皓和天狼都来了,她却是明白了,原来自己迷迷糊糊间感觉景皓和天狼都在。不是梦。 大全风风火火地出去了,没一会儿,天狼带着府医就进来了。 府医再次给林雨瞧过了。道:“这下子是真没事儿了,再服两日的药。也就痊愈了。”府医也终于松了口气。 “你出去雇马车回别院吧。回去别忘了第一时间跟少爷说明白,不该说的话,你知道的!” “是,小的明白。”说完,府医就收拾东西出去了。 “我听大哥说,你和景少爷都帮我医病了?”林雨问道。 “是。你病的凶险,药喂不进去,所以得用内力给你驱寒。”说着,天狼又给林雨倒了些水,“府医说了,你要多喝水。” “谢谢你了。” “和我,你不用这么客气的。”天狼道。 林雨低垂了眼眸,半晌,道,“天狼,上次你问我的事,我想好了。我觉得我们之间还是做朋友吧。” “我也知道有些事不能勉强。若是你不愿,我不会勉强。”天狼开口道,“只是,你不选择我,我也不希望你选择戚千里。你既对他无意,也别苦了自己。” “天狼,其实你说得对,戚千里他没那么喜欢我。”想到这里,林雨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上次戚千里把她交给天狼,根本就没有丝毫的犹豫。她当时有些不高兴,连天狼都说,戚千里若是喜欢自己,就不会那么轻易地让天狼带她走。只是,自己自以为是,还在那天回来之后和大全谈,想要永远和戚千里在一起。是自己识人不清,连人家不喜欢自己了都看不出来! “发生什么事了?”天狼问道。 “我、我发现戚千里脚踩两条船!”林雨气道。 天狼叹了口气,道:“你非要勉强自己,我早说过你俩不合适了!” “我现在知道了啊!”林雨气道,“我知道我自己坏,不该不喜欢他,还要嫁给他!落到今天也是我活该!我现在已经憋屈得不行了啊。” 天狼无奈地坐到了林雨旁边,道:“人若想得到什么,总要自己去争取。要想不受欺负,就要自己有实力。哭也不能解决问题,你应该做的,是想想接下来要怎么办?” 天狼太理智了,林雨便是想哭,遇到这样一点不会劝阻的人,也是发泄不出。渐渐停止了哭泣,道:“我还没想好。” “我的建议是快刀斩乱麻。痛一下总比痛很久要好。” “我们要成婚的事,已经有挺多人知道了。”这也是林雨最为闹心的地方。 “若有需要,你还是可以找我的。”天狼说完,立刻站了起来,道,“你大哥回来了,擦擦眼泪吧。” “哦。”林雨胡乱擦了擦眼泪,就见大全拎着食盒进了屋。 “大妹,小米粥炖红枣,补血益气,金花她们都说,你吃这个好!” 粥还冒着热气,这是因为盛粥的瓦罐一直在灶台上暖着的关系。 “我刚刚去店里,正好千里也在前台。他知道你醒来很高兴,说一会儿查完了账就来看你。”大全道,“他知道你这两日病的严重,也是急得上火。你们一会儿好好说说话!” 林雨吃粥的手一顿,道:“好啊。” 眼瞧着到了吃饭的时间了,大全去把药帮着林雨熬上了,然后就带着戚千里去食肆里吃晚饭。 林雨一个人吃完了粥,精神了许多。但到底还是疲乏,便又靠在墙上小憩。 “小雨,你可是睡着了?”过了一会儿,戚千里果然来了林雨这里。 林雨睁开眼,见戚千里在房门口站着,并没有跨过门槛,便道:“没有,你进来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一章 矛盾 戚千里进来之后,看起来有些拘谨。在炕沿儿和炕沿儿旁边的凳子上逡巡了一眼,便毫不犹豫地坐到了凳子上。 林雨这会儿不再发热,又刚从鬼门关回来,面色发白,连嘴唇都有些干裂,头发散乱着,说不出什么美好。 戚千里坐下之后,看着林雨,道:“你这次病得凶险,我很担心你。” “有心了。”林雨勾勾嘴角,有气无力的样子。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这次你务必好好养着。” “我知道,你有心了。” 戚千里微笑着,道,“小雨,其实,我一直有件事想对你说。” 林雨的心“咯噔”一下,忽然很怕戚千里和自己坦白,因为她不知道她应该说什么。但是也只好强装镇定,道:“你我之间,有什么便说好了。” 戚千里稍顿了一下,道:“其实,我本不该这时候和你说,你这时候病着,我当与你同甘共苦才是。只是,小雨,我还是想着,咱们的婚期日渐临近,我若不说,我心里也是不舒服。” 见林雨不吱声,又道:“我想,先辞去账房的工作。其实做了一段时间,我觉得还是不太适合我,小雨,婚后我继续回学堂做先生,你不会反对吧?” 之前为了追求自己,而过来做账房先生。如今厌弃了自己,便要回去了?林雨哂笑道:“我对这个没有意见。但是,当初你来的时候,我便让你仔细考虑了,你也说自己确实想做这份工作。唉,不过你既然不想做。那我也不会勉强你。只是原本以为以后你会多帮我承担一些店铺上的事情,往后,怕是还要靠我自己了。” “小雨——”戚千里犹豫了一下,道,“其实,我还有一个想法。我想着,你的这些产业。都是你自己努力得来的。我娶你。当是娶你的人,所以,我想找人给咱们做个见证。婚后你的这些产业,我是分文也不会要的。” 这算什么?林雨简直要笑出声来。 “是不是有人说了什么?” “没有。只是我自己觉得,养活妻儿是男人的责任。往后,你赚多少钱都好。这都是你的私房与体己,我与沛沛是都不会要的。”戚千里的眼睛熠熠的。无比真诚。 说的简单! “我会想一想的。我乏了,有什么事情,还是等我好了再说吧!”林雨皱皱眉头,道。 “哦。那你且歇着吧,我明日再来看你。”戚千里说完,便转头出去了。 林雨不禁苦笑出来。 喜欢你的时候。你说什么是什么,不喜欢你时。你又是什么? 戚千里对自己便是这样吧? 且不说他是自己的未婚夫,就算是普通关系好的两家人,在得知自己病的凶险时,也会登门来问候一下吧? 自己好不容易脱离了危险,来了之后,说的多的,不是什么体己的话,反倒都是关于他自己的。 说什么不要自己的东西,还不是大男子思想在作祟?早先便知道自己家资丰厚,若是受不了这点,又干嘛要和自己成婚? 这会儿才来和自己说什么不要这些钱,难道自己还要靠他每月那么点薪资来生活吗? 以往见他虽然学识不行,但胜在为人处事尚算可以。如今看来,他是不是脑袋坏掉了? 还是说,恋爱之后,他的智商也变成负数了? 两个人在一起,怎么可能算的清楚你的我的?到时候他不会吃自己食肆里的东西?不会穿制鞋坊出来的鞋子?不会接受任何自己的馈赠? 而自己,赚了钱,不吃、不穿,就等着他来养? 到时候与人谈生意,就穿着普通妇人穿的简单衣裳?戴着他用木头削好的钗? 不过戚千里到底还是让她意外的。 她以为戚千里在移情别恋之后依旧想与自己成婚,是对金钱有所惦记。可这会儿,他竟然要找人作证,说不要自己分文? 回想当时在门外听到的对话,虽然免不得抖落一身的鸡皮疙瘩,但,难道戚千里说的是事实? 林雨一时间也有些矛盾了。 林雨很想躺一下。可是毕竟之前发热出了不少汗,又是夏季,这会儿刚掀开薄被,那股味道就冲得她更难受了。 于是,只堪堪拽了枕头过来,将就着躺下了。 她这会儿难受得紧,不太想想戚千里的这些破事。但是,两个人的婚期越来越近,天狼说得对,应该快刀斩乱麻才是。拖得愈久,对自己的声明也是不好。 不多时,用完晚饭的天狼回来了。见太阳已经西斜,也没什么温度了,便帮着她把门窗都关上了。 林雨轻笑一下,果然如天狼所说,选择戚千里还不若选择他,至少他对自己更上心些。 “怎么,和戚千里谈的如何?”天狼坐了下来,见林雨在那歪歪斜斜地躺着,就帮着她坐直了。 “有些出乎我的意外。我原以为他会贪恋钱财的。可他告诉我,不想再插手我店铺里的事,即便成婚,也不会要我的东西。” 听了这话,天狼也微微皱了皱眉头。之前他也接触过戚千里,觉得他这人也还算是不错的。虽然不是江湖人士,但也有几分忠肝义胆。 他之前反对,也不过是觉得,他与林雨并不太合适,他虽舍弃了许多来林雨的店铺做事,但是,没有几个男人会真正喜欢在妻子的荫蔽下生活的。天狼以己度人,觉得戚千里必然是不愿意的。他有想过戚千里和林雨会为这事儿爆发矛盾,但没想到首先曝露出来的问题会是戚千里出轨! “我想我可以帮你查查的。” “谢谢你,不过,会不会耽误你的正经事?”林雨有些不好意思。 “我最近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情,举手之劳而已。”天狼的眼色有些灰暗,看样子并不打算说太多。 林雨也只好点了点头不再说什么。 晚间,大伙儿收了工回来,都过来看林雨,见她的确好了很多,大家也都放心了。只是林雨精神不济,大家也没有呆很久。(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二章 噩梦 吕薇竟然没和大伙一起来看她,林雨这次想也知道她应该是幽会戚千里了。 林雨因为被这事儿挂心,一时间倒是忘了让李母他们给她换床被子。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屋子里便剩下她自己了。 吃过了药,她又有些困倦了。也顾不得许多,她又直接钻进了被窝。 这觉睡得并不踏实,恍惚间,她又走到了那个下午。 “你两日没与我说话了。”吕薇的声音响了起来。 “我——唉!我觉得咱们这么见面是不对的。我要与小雨成婚了,怪只怪咱们相遇太晚,我已承诺于她,是不可以负她的——” “我知道。”吕薇吸了吸鼻子,“我也不想对不起她,她是我的恩人,我不可以恩将仇报。”说完,便不可抑止地哭出声来。 “莫哭!”戚千里感伤道:“你这一哭,我便不知道怎样好了。我只恨自己不能劈成两半,一半全了对你的感情,一半全了对她的责任。” “我、我也不想你为难了。我没有别的要求,待你们成亲,我便离开,再也不回来了!” “小薇,你何苦这么折磨我?哪怕我成了婚,也是要日日见到你的,否则,我还不如现在就死了!” “你真残忍!那我以后不嫁人了吗?” “小薇,别说什么嫁人的话。一想到你会嫁人,我的心都裂开了!” “你们还要不要脸?吕薇,亏我当你是姐妹,收留了你!戚千里,你大吕薇多少?十几岁啊!你怎么好意思说出这么恶心的话?!”她终于忍不住了,推门而入。 她忽然之间闯入两人亲亲我我的画面。他们抱在一起的身形还没有分开。 吕薇一个瑟缩,躲到了戚千里的后面,而戚千里脸上的笑容就像是寒冰碎裂一样,一点点掉落下来。 “你怎么过来了?”戚千里的声音冰冰凉凉的。 “我为什么不能过来?我若不来,岂不是错过了这样一出好戏?你们两个吃我的、用我的、得我信任,背后却搞在一起,你们当真对得起我!戚千里。你就是这样为人师表的?我要告诉整个厉云城的人。你是多么的不要脸!”这句话仿佛压抑了许久,她终于吼了出来。 “我不要脸?呵呵。哈哈!”戚千里忽然不可抑止地笑了出来,“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有别人吗?” 她后退一步。愕然道:“你说什么?” “我说什么,你自己心里清楚!我大小薇十几岁又怎么样?我是真心喜欢她,她也全心全意喜欢我。年龄又算得上什么问题?倒是你!”戚千里有些狰狞道,“道貌岸然得对我说起年岁的问题。你还不是喜欢比你小很多的景少爷?” 她被他逼得节节后退,但他依旧不依不饶。“你心里有别人。还要与我成婚,你又当我是什么?” “我没有,我想过以后都一心一意待你的!”她忽然觉得好害怕,终于哭了出来。 吕薇这时候也不再躲在戚千里后面了。反而穿成了宫中贵人的模样,含着最虚伪的微笑,对她道:“大林姐。你真是可怜!在宫里那么多年,都没肖想过富贵发达。出了宫了,怎么会喜欢你攀不上的贵公子?”吕薇咯咯地笑着,她长长的指甲上涂着精致的蔻丹,冰冰凉凉的,轻轻在她脸上划着,好像随时能抓花她的脸一般! 她浑身哆嗦着,一点一点往后退。 “大林姐,你好歹年岁也不小了,怎么会蠢成这个样子?既然这样,你的一切,就都给我好了!” “你和她说那么许多干什么?这样的人,不死也没用了!亏我以前瞎了眼,还能看上她!”戚千里唾弃道。 “那么,我就给你个机会,你亲自了结了她!”吕薇站得高傲而挺直,下巴微微扬起,就像是一个女皇一般。 得了命令的戚千里,不知从哪里得到了一把刀,狞笑着,朝她走来。 “不要啊——” 林雨一身冷汗地醒了过来!原来是个梦! 可还没等她松口气,便听房门响了起来。 “是谁?!”林雨还未从梦境的恐怖剧情中缓过神儿来,这会儿门响,她感觉自己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是我!” 虽然屋里漆黑一片,看不到他的样子,但林雨仿佛溺水之人终于抓到了一根树枝。她现在还有些分不清梦境和现实,只是终于见到了让自己有安全感的人,便再也绷不住那条脆弱的神经,哭了出来。 “怎么哭了?” 感觉到他坐到了自己身边,林雨再没有犹豫,一下子扑到了他的怀里。 “呜呜,我好害怕——” “不怕、不怕,有我在,不怕——”他抚摸着她的头发,轻轻柔柔的,充满了安抚人心的力量。 “我梦见有人要杀我。呜呜。” “只是梦而已,不要害怕。”他的声音很轻,“我记得《解梦书》中说过,梦见别人要杀自己,是想要摆脱现在的自己而已。别怕,没什么,有我在,没人敢伤害你。” “呜呜,真的吗?” “真的。放心。你若还是害怕,我把烛火点亮好不好?”说着,他便要起身。 “不!”她立刻抱紧了他,“不要点灯。就这样,就现在这样。”她吸吸鼻子,“我现在做的这个梦很好,我不想醒过来。” 任由她紧紧地抱着自己,他想了想,也便抱住了她。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就这么互相抱着,直到林雨的呼吸慢慢平稳下来。 “哦嘛哩孜孜嘛哩呗呗孜啦哄,哦嘟哩啦啦孜咙——” 一种林雨从未听过的小调缓缓响了起来,他一边轻轻唱着,一边慢慢拍着她的肩膀。就像是哄小孩子睡觉一样,十分认真,十分温暖。 本就大病初愈,身体各项机能还没调整过来。就着这不知哪里的小调,她再度睡了过去。 一曲小调,他反复唱了四遍。终于把她哄睡了。 他想把她放进被窝里,可伸手一摸,被子里面都是湿漉漉的,可见刚刚她是出了不少的冷汗。这会儿甚至能微微闻见一些酸酸的味道。 他没有嫌弃,轻轻把她放到了一边。 从柜子里又拿了新的被褥,铺好了,这才把她放进了被窝。 她的呼吸轻轻浅浅的,已经睡得很踏实了。 他有些怜爱地摸了摸她因汗水打湿的半干头发,终于,在她额上,印上了一个浅浅的吻。(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三章 招聘 若不是自己心怀愧悔,大抵是不会做出那样的一个梦。 戚千里是不会知道自己心中所想的,梦里的他那样无情揭出来,应该就是自己的心魔作祟了。 而事实上,吕薇也不会那么强大,不过是自己梦里受欺负的一个借口而已。 这几天,经过悉心调养,林雨已经好了许多,几天没查账了,她终于走出家门,到食肆里看看。 食肆里的客人依旧很多,熙熙攘攘,并没有因为她不在而冷清。相反,因为通判家小姐的及笄礼用了品味居的糕点做回馈礼盒,食肆的客流量反而大增,尤其是女客这边,更是一波接着一波,每天的流水也在增加。 “张先生,麻烦您帮我写一张招工的招贴。”林雨对着新来的账房先生道。 “东家是要请人?”张先生年岁颇大,说话时很是慈祥。 “是啊,食肆里每天都这么忙,大家都没什么时间休息,我心里也是过意不去。多招些人过来,轮换着做,也能轻松些。” “那倒是!我做账房也做了好些年了,说实话,大酒楼没做过咱不说,就说这食肆里,林姑娘这绝对是生意最好的了,三家食肆也顶不上您这一家!多请些人来,也是对的。” 林雨笑笑,道:“那就麻烦张先生帮我写,要品貌端正的,女的要二十到三十五岁之间,做菜味道好些的。男的则要十二到三十之间的,人机灵些的。” “不知东家要多少人?” “没有限制,到时候看招的人差不多了,再把招贴撕下来就好了。” “诶,成!”说完。张先生就赶紧蘸了笔墨,写了起来。招贴这东西不用文采,几句话也就写完了。“东家,成吗?” “再加一句,每日巳时三刻到门口报名面试,未时初刻截止。” 添完了这个条件,林雨让厨房熬了酱子。在店铺外面贴上了。又让老三找了两个木杆。顺着房檐搭了个凉棚出来,放上桌椅,正好可以做个招聘的地方。 因为两顿饭。午间的客流反而是最少的,所以林雨选择了这个时候面试。 招贴一贴出去,就有许多人围观。品味居如今在厉云城里赫赫有名,许多人早就想找找门路进来。没想到今天突然公开招工。大家一传十十传百,到了未时二刻的时候。已经很多人围堵在凉棚周围了。人多自然也吵闹,终于有人喊道:“大家都别挤了,咱们排好队,有点秩序。到时候不光登记快一些,也省得东家厌烦!” 登记快不快的,大家倒是不管。不过谁都不想还没做工,就引了东家不快。这时候大伙儿也就听了他的意思,赶紧排起了队。而这人,组织好大家排队后,却站到了队伍的最后面。 林雨本是去制鞋坊那边看了看账,回来见到吵吵闹闹的,也是皱眉,却没想到有个人站出来维持了秩序。 这小伙子大约十五六岁,看起来斯斯文文的,稍微黑了些,不过也能称得上是眉清目秀。 到了时辰,林雨让吕薇和自己一起出来给大伙登记、面试,抛开吕薇与戚千里的事情不说,林雨一直觉得,吕薇在宫中呆过,见过的人情世故不比李母她们差,所以该用的时候,她还是会用。 林雨一边给人登记,一边和吕薇对应聘者进行简单的提问。 问到之前的那个小伙子时,他说他叫顾天成,家住厉云城西。 林雨觉得他谈吐举止不像别人那般粗鲁,一问之下,才知道这顾天成也是读过书的,不过因为家贫,最后弃文从农,连童子试都没考过。这次来这里,是要应聘做跑堂。 “可会数术?” “学堂里学过。” 林雨点点头,让吕薇唤了张先生出来,又拿了三页账目给她算,结果没用算盘,他也很快算了出来。 “我觉得还不错,当跑堂有些可惜了,明日起便来店里和张先生学算账吧。只是,学算账是没有工钱的,得等到你学成了才有工钱可拿,你觉得如何?”林雨问道。 “多谢姑娘!在下自然是愿意的!”顾天成给林雨作揖道谢。 一个多时辰下来,初试合格的有十多人。还有十多人没挨到面试,时间就到了,林雨只好让他们明天再来。 首轮面试合格的人,林雨让他们到了后院。那里有两个灶台,是之前熬酸梅汤的地方。后来酸梅汤都是头天晚上熬好,再放到大缸中冷却,这两口锅倒是不怎么常用了。 第二轮面试,男的负责烧火和刷锅,女的负责洗菜和做菜。林雨和金花一同给大家面试。 菜都是时下的新鲜蔬菜,一筐也要不了几文钱,林雨就让她们所有人都做一道自己拿手的菜。 没有肉,只有青菜素炒,是很考验功力的一件事。 在炒之前,林雨让一个男人刷了锅。 刷好之后,锅里添了少许的水,待水烧热,林雨用汤匙盛出来一些尝尝。尝罢,没有异味儿,才让女人去炒菜。 林雨的仔细,让大伙儿都有些紧张起来。本以为只是简单的刷锅,没想到还有这道检测,不由都更加谨慎起来。 每做完一道菜,林雨就让金花尝尝,她舌头灵敏,总是能最快找出每道菜的缺陷。 本来以为男人的测试更简单些,没想到不光是刷锅,连锅底的柴火也是考验的一环,不管是火大还是小,还有可能影响同组女人的成绩。有的柴放的太快,有的放的太慢,还有的因为紧张,折断柴棍的时候,木屑还飞到了锅里。总之,以为本简单的事情,最后竟然状况百出。 就这样一番试练下来,只留下了一个男的和两个女的。 “今天合格的人,你们可以再回家考虑一下,究竟要不要来我这里做工。如果很想来,但又困难的,都可以跟我说,我会试着帮你解决。我们食肆提供食宿,所以不在厉云城里住也没有关系的。如果没有问题,五天后的卯时二刻来食肆报道,咱们就开始培训了。”林雨总结道。(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四章 计划 六月末开始进入雨季,三两天就要下一场雨,城西那片工地也是做做停停,半个月了,才把场地平整好外墙砌完。 眼见要进入挖地基的时候了,林雨的设计图也做了出来。 一亩多地,林雨规划出三个院子,按照地势高低,分为上院、中院和下院,呈外厂内居的格局,三个口字型分布。 下院面积最大,正面进门处是会客厅。左右两边是长长地两排房子,一边是厂房,一边是宿舍。宿舍男左女右,中间是食堂。最后一边是仓房、磨房和牲口圈。 中院面积居中,是小家庭院落。正面依旧是会客厅兼饭厅,左右两边是亲属宿舍,拟定大全、二奎、林雪、老三他们这样亲近的人住在这里,独门独户。最后一边是库房和两间教室。 上院,也是面积最小的地方,是林雨留给自己的,和中院只有一墙之隔。门开在南面,门的左右是书房和小库房。左右两边各三间房,都被设计成客房的样子。正北方向,则是主屋。 这一亩多地全部套上了高高的石墙。石墙里面直到下院的地方,林雨着人先种了些蔬菜,往后这里会种上一些庄稼。而下院和中院,将来空余出来的土地,绿化的部分全部用果树和蔬菜。上院地方小,林雨便打算种些漂亮的花。 至于地窖,则要在地表建筑完成后,再去向纵深处挖。 房子不用多精致,就按他们现在住的标准去做,不需要雕梁画栋,只要普通的砖瓦房就可以。因为早先预定了砖瓦,也已经陆续运到了地方。前后门也已经留了出来,工地上做了简易的窝棚,一边可以供工人们居住,也能让他们帮助看着这些砖瓦。 因为雨季之后没多久就会入秋,之后天就一点点冷了,为了抢抓工期,这次雇了很多人。预计到了九月初。就能完工搬家了。 这些日子,林雨一共招聘了十个女的,八个男的。统一培训之后。也都能上岗了。这样一来,人手上,就轻松了许多。林雨也终于能抽出时间,来处理自己的事情了。 在一起吕薇偷偷跑出去见戚千里后。林雨也邀了戚万里、大全和老三,几人一起到了戚千里的家。 这些日子林雨倒是不怎么来。隔上一两天,戚千里会过来看看林雨,不过二人的话越来越少,大家各忙各的。谁也没发现这两人不对劲。 北方在结婚之前会有订婚,订婚就是真正走礼的时候了,戚千里之前说的十两银子的彩礼。也是要那天给的。 订婚比结婚的阵仗小一些,但也是一件十分正式的事儿。需要宴请亲朋的。 之前林雨一直忙碌着不得空,这会儿终于因为新员工的加入,能够闲下来,自然就该商量着先把订婚礼先办了。 按说这事儿也是应该男方先张罗,可是戚万里到底觉得娶的是林雨,有些高攀,所以也没敢太给戚千里张罗。 林雨这些天得了天狼的帮助,早摸清了戚千里和吕薇幽会的时间,早有准备之下,让大全透露了点风声给戚万里,戚万里就立刻张罗起订婚礼的事儿来。起先是说要找戚千里来林家的,可林雨想要去“捉、奸”,又怎么会同意?所以便使了借口和大家一起来了戚千里家。 随着这段时间的缓冲,林雨已经不像刚开始的时候那么愤怒了,尤其是那个梦的缘故,更让她对冷静下来,仔细想想几人的关系。而这些天,天狼会时不时地给他一些消息,这些消息也让她的心情逐渐平复下来。 这个时候已经不早了,已是酉时二刻。林雨摸索得明白了,大约每日酉时之后,食肆里的人渐渐少了,吕薇就会借口给“余家”送吃的。她做过一段时间的服务员,和客人的关系比较好,而食肆里大伙又是各司其职,再加上忙,所以大家都没注意到哪个是“余家”。而这所谓的“余家”则是戚千里家。林雨铺子里的饭菜并不便宜,他们每日见面都要买两个菜,显然也是一笔不低的消费。 众人进了院子,这会儿院子里已经全收拾妥当了,没了那棵大树,显得十分宽敞。 大全有日子没来这里,见到这变化,也不住地点头。 戚万里刚想夸耀几句,便听沛沛欢快地声音响了起来。 “薇姨,我还想吃一口那个!” 小孩子的声音尖细,屋里其他人的声音听不见,倒是沛沛的声音听得清楚。 这会儿窗子都关上了,屋里也燃起了烛火,倒是门没关。 大伙儿面面相觑,都有点摸不清楚状况。反倒是戚万里先察觉出不对劲,快步往屋里走去。大家见他进去了,这些人也都跟着他走了进去。 “你怎么在这里?”戚万里显然没想到自己快要结婚的弟弟屋里还有着一个女人,而这女人,正亲昵地给沛沛喂着饭。 “大、大哥。”戚千里一时间也有些发懵,刚想着要怎么解释,就见林雨等人进了屋来。 “吕薇?你这会儿不是该在店里吗?”林雨装作毫不知情的样子,惊讶道。 “姑姑,你来啦!”沛沛一见到林雨,立刻从吕薇的怀里出来,爬下炕,就过来抱着林雨。 所有人都怔忡在那里,一边不知道如何去问,另一边在冥思苦想要怎么回答。 “沛沛长大了,怎么还在别人怀里吃饭呢?”林雨捧着沛沛的小脸蛋,问道。 “可是薇姨不是别人啊!她就像我娘亲一样!” 童言无忌。沛沛的话让所有人都尴尬住了。在大家看来,林雨才会是沛沛正经的母亲,当着这个“母亲”的面,说别人像娘,这话也太让人下不来台了! “沛沛,你说什么!”戚万里教训道。 戚万里岁数大,长的又老,说是戚千里的爹都有人信。而沛沛向来懂事,脸皮也薄,戚万里这一拉下脸来教训,一下子便惹得沛沛大哭起来。 戚万里平常也是舍不得戚沛沛掉眼泪的,可这会儿看着饭桌旁的这两个人,戚万里愤怒之余,又觉得脸上火辣辣的。 “你说,你怎么在我们家?”戚万里又道。 “我、我——”吕薇的双眼立刻蓄满了泪水。 “大哥,不关她的事!是我在食肆里点了菜,她是来给我送菜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五章 揭穿 听到这话,不待戚万里再问,大全已经火了。 若只是来送菜的,干嘛抱着人家的女儿吃饭?吕薇只是在食肆里做工的,又刚到厉云没多久,怎么会和戚千里熟成这样了? “我看,这事儿你们要好好给我们解释了!我林家虽然比不得你们这城里人,但想要糊弄我们,也没那么容易!” 大全这话说得不客气,戚万里也觉得下不来台。但事儿在这摆着,他就是想往正地方想都不行。也只好气道:“你倒是说说这是怎么个事儿!” 吕薇起先还要掉泪的样子,这会儿倒是强忍了下去。又挤出一丝笑容,道:“我看大家是有些误会了,我这些日子过来送菜,倒是喜欢沛沛喜欢的紧,想着和我最小的妹妹是一样大的,所以就亲近了些,本想着认个干亲的,这才多接触了些,怎地会有别的意思?” 林雨忍不住勾了勾嘴角。她今日是来解决事情的,而不是看他们编故事的。吕薇到底是宫里出来的,比起戚千里,倒是镇定了许多。 “是啊,大家也别误会了!咱今儿不是来商量过两天订婚、过礼的事儿吗?”林雨想要逼他们说出实话,自然要往他们难受的地方戳。 “大妹!”大全听林雨这么说,立刻拉了一下她的胳膊,“这事儿你不整明白了,还谈什么成婚的事儿?” “能有什么事儿?”林雨笑着说道,又轻轻拍了拍沛沛的背,哄着她止住了哭声。 “干亲啊,吕姑娘说沛沛和你小妹妹一样大,这是要认沛沛做干妹妹吗?”老三笑着道。“只是这么一来,你要叫我们大妹做干娘了,将来千里也就是你干爹呢!” 老三这话说的阴损,吕薇本来肯定是想说认沛沛做干女儿的。毕竟要是干妹妹,就比戚千里小了一辈,以后还谈什么眉来眼去? 吕薇也没想到自己话里会出这么大的漏洞,还让老三抓住了。一时间尴尬无比。饶是她见多识广,也不由有些不知所措。 戚千里看了看众人,大全愤怒无比。老三讥讽嘲笑,戚万里脸憋的通红,林雨则像是什么都没看出来一样。反观吕薇,这会儿正尴尬着。独自面对着这样艰难的问题。 “罢了!这事儿不怪小薇,都是我对林家不住!”戚千里叹道。 “小弟。你说什么?!”戚万里急道。 “是我不对。大全哥要打要骂,都随你们。我一人做事一人当,只求你们别怪小薇就成!” “小薇、小薇,叫得那个亲近!我呸!”大全忍不住唾道。 林雨站直了身子。轻声道:“沛沛,你先出去玩一会儿好不好,姑姑和你爹爹有事要说。大人的话,小孩子不可以听哦!” “是啊。沛沛,爹不是给你打了个秋千吗?你先出去玩一会儿!”戚千里也不愿自己的事情被小孩子听到抑或学去,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戚沛沛乖巧地应了,大家这才都在炕沿上坐了,只余戚千里和吕薇在地上站着,像是受审一样。 “你今天要是不给我说出个道道,咱就没完!”大全气呼呼的。 戚千里深深地作了个揖,道:“此事怨不得别人,只怪我自己。当日,小雨来做我邻居,我确实是想着年岁不小,应该找个伴儿的。我觉得自己条件不差,和小雨也算般配。后来,小雨自青田雅居回来,生意越做越大,我也想过将来成婚的事,不想两人差距太大,所以就去做了账房。我对小雨有追求之心,许多人也瞧得明白。过往的朋友中,便难免有人说我要做‘倒插门’,或者说我为了钱财云云。起先我还做些反驳,可时间日久,我总觉得大家瞧着我的眼神都带有轻蔑。我便有些退缩了。” “哼!说那些,还不是你自卑?你若真心对我大妹,还能怕人说这些?”大全接口道。 “大全哥说的在理,只是我当时并不能想明白这点。后来小薇来了,我被她坚忍的性情折服,不免于平日里对她诸多关注,以至后来,觉得对她有了异样的情愫,方觉自己着实不该。这时候,我心里亦是矛盾,恰逢大哥说要我向小雨提亲,我就想着,不该继续错下去,于是便稀里糊涂地就应了。” “你当我大妹是什么?!”大全当即便要跳下地,被林雨和老三拉住了。 “大哥,让他说完!”林雨死过一次,总算看得开些。虽然这会儿心里仍旧不可避免的难受,但到底不像大全这样激动。 “我知道我这事儿办的不是人。而且,最为可怕的是,和小雨定下来之后,接触的越来越多,我才发现,自己当真喜欢的是小薇。我本想着舍弃和小薇的感情,对小雨负责的。可终究——”戚千里不由又深深抱歉,道:“我想过许久,我知越往后拖,越对大家都不好。可我也不能因为我和小薇,自私到伤害小雨。” “可事实上,你已经伤害了。”林雨的声音淡淡的,说不出喜怒,却透着悲凉与无奈。 “是。”戚千里苦笑道,“今日被大家发现,我也没什么可隐瞒的。我想,我既让小雨失望,这婚也万万结不成了。林家如何惩罚我,我无话可说,只盼着大家能体谅小薇一人在这里孤苦伶仃,莫要让她以后都没了出路。” 戚千里说完这句话,眼神中愈发透着决然,道:“只盼大哥日后善待沛沛,今后——” “你是要寻死吗?”林雨忽然打断了戚千里的话,“你若死了,我非但不会感激,只会更加怨恨你!” “小雨——” “你想一死以谢天下?你死了,我本就大龄未嫁,还要背上一个克夫的名声吗?你们两人背着我走到一起,本就对不起我,竟然还想用死,来让我一辈子不好过吗?我欠了你们的吗?”林雨这时也有些火了。本想平静地处理了这件事,没想到戚千里竟然想寻死,还当着他们的面交代后事!若不是在古代,她真怀疑戚千里是电视剧看多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六章 解决 林雨说的不客气,戚千里羞臊的同时,大全也更加暴躁。但他又不敢说什么,怕戚千里万一激动要死,吃亏的还是自己这边。他没什么急智,只知道护着林雨而已,见到戚千里这样命都不要的,一时也不知道如何是好。 “大林姐,这事儿一个巴掌拍不响,我知道我也是有错的。如此,我也知道你们不可能走到一起。我本是来投靠于你,却连你男人都抢了,我也再无颜面留在厉云了。我便离开厉云,从此大家就当我没出现过吧!” “小薇!”戚千里痛苦地喊道。 “停!”林雨吼道,“你们两个有完没完?” 林雨在戚千里面前还没发过疯,吕薇就更没见过了,这会儿林雨一发火,直接就给两人镇住了。 “你俩要是早知道会被发现,就不该做出这样的事儿!这会儿一个要死、一个要走,做给谁看?” “我没有——”两人同时反驳道。 “戚千里,你如此待我,我理应去衙门告你骗婚的。虽然不知道天哲有没有这样的法律,但是你既为人师表,做出此等背信弃义之事,也当得此报。” 戚家人包括吕薇在内,听到这话哪里肯依?罪不罪名倒在其次,只是戚千里这些年在厉云的好名声可不就得毁了? “大林姐,我知道这事儿是我不对,请你高抬贵手。”吕薇不由跪下,向林雨道歉。“戚大哥若是声明尽毁,这简直是比杀了他还要残忍啊!” “你起来吧。”林雨努力平静地说道,“我不是要你们跪我。” “千里当日在我困难的时候挺身而出,帮我看顾店铺。又帮我带太福、招新账房;吕薇在我于宫中生病潦倒时,不为结果、悉心照顾。你们都是我信得过的人,也是我心怀感恩的人。”林雨忽然说起这句话,让大家都平静下来,“若是因为这事,我将你们打入万劫不复之境地,我自己也于心难安。” “大林姐。都是我不好。”吕薇终于还是流下了泪水。她心中也是有愧疚的。 林雨之所以今日才来找他们,便是这个原因。 起先她是很生气,任谁被背叛了。都不会大方的成全别人。 她以为他们两个狼狈为奸,尤其是吕薇,是想要戚千里和林雨成婚,然后再勾、搭上戚千里。最后夺去自己的资产的。吕薇自宫里出来,即便没做过。这样的事情听也听得多了,做起来也当驾轻就熟才是。 只是没想到,经过这些天天狼的调查,倒是真让林雨措手不及。两人竟然是真爱。并且真的不想伤害她! 吕薇一直缺乏安全感,戚千里大她十几岁,这样如兄如父的关心。让她很快就沉沦了。而戚千里也如他所说,是为吕薇的坚忍所折服。两人在拨开云雾之后。一直对林雨充满了愧悔,这其中,吕薇倒还好些,戚千里却是真的多次矛盾的想要自杀了。林雨一直以为他们有什么勾当,可是天狼传给她的信息便是,两人发乎情、止乎礼,连牵手、拥抱都不曾! 哪怕他们稍稍混账一些,林雨恐怕都会下手对付他们了,倒也就不必拖到今日了。 “吕薇,我只问你一句,若是我当真让戚千里身败名裂,你可还会跟着他?” “大林姐,我也说实话。若是你让戚大哥身败名裂,我虽心疼于他,但会感恩于你,那样我就觉得自己不欠你的了。厉云不能呆,我们便去别处,天大地大,总有我们能活下去的地方。” 吕薇说的不客气,可林雨却笑了出来。 “天大地大,可是,故土却只有一方。”林雨目光灼灼的看着吕薇,“宫里有句话,叫‘一次不忠百次不用’,咱们从入宫第一天,姑姑便要让咱们谨记的。只是,吕薇,我知道你来厉云一路辛苦。其实或许你一开始有着投奔我的念头。可到后来,你完全有能力可以活下去了。你既然还是来了,那就说明对我千百分的信任。所以,我可以给你一次机会。” “大林姐——”吕薇没想到山重水复疑无路,林雨还说会给她一次机会。 “我想认你做我的义妹。” “大妹!这怎么使得?你忘了珊丫头的事儿吗?这样的白眼狼,怎么能放在身边?”大全急道。 林雨拍了拍大全的胳膊,以示安抚。便又道:“义妹,突出一个‘义’字,吕薇,你可敢承担?” “有什么不敢的!”吕薇坚定道。 “好。那么,这次我也可以成全你和戚千里。那么以后,你们两个就要承担这个‘义’字,永远不可以背叛我。” “大林姐!”吕薇的眼泪不停地在眼眶里打转。 “订婚礼可以正常进行,只是定亲对象,要换成你。我之前准备的婚服、喜被等东西,均可给你做大婚之用。但是吕薇,你自己要清楚,我不会再给你任何嫁妆,以后的路,便要你自己努力了。” “多谢大林姐!”吕薇终于忍不住,哭着给林雨磕头道谢,戚千里也不停地给林雨作揖。 “起来吧,我说过不是让你们跪。”林雨道:“我一直有心办一个职工幼儿园。以后在城西的家里,就会留出两间学堂一样的屋子。凡是夫妻二人皆给我做事的,就可以花很少的钱,让子女来幼儿园里上学。我希望你们俩能给孩子们做教师,教授他们识字、礼仪等。” 吕薇和戚千里对视一眼,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大妹!那大家不还是会戳你脊梁骨吗?你就把东西都给她了又怎么样?到后来,大家还不是笑你无能?”大全急道。 “不会、不会!大全你放心!大家只知道千里要和品味居的林姑娘成婚,那是大林还是小林是没人知道的,吕薇今日成了林姑娘的义妹,她就叫林薇了。我再出去一说,大家也只当自己误会了,不会给大妹造成一点麻烦的!这事儿包在我戚万里的身上!以后但凡谁说大妹一个‘不’字,我戚万里都会跟她拼命!”(未完待续) ps:加一更! 还是没做到彻底黑化。自认为这段情节处理的不好。思路是有的,我没写好。检讨的话,是我觉得这个情节的切入点没切对。本来是想从戚沛沛那里切入,让女主慢慢发现的。但失手了,没铺垫好。吸取教训,之后努力提高。 这段时间忙,书评区也没看。刚刚看了一下,还是谢谢大家的支持吧!谢谢大家! 第一百九十七章 原因 “大妹,你干嘛对他们那么好,还给他们工作?你忘了珊丫头了?”一回自己家,大全便气哼哼地进了林雨的屋子。“我实在不明白,就那样的人有什么好同情的?就算他们曾经对你好,但是你给他们工作,让他们能抬头挺胸做人,这还不算还上了吗?你这样,他们现在是感念你。可等碰到他们利益的那天,他们还是会出卖你的!什么‘义’不‘义’的,我可不信!要是他们早知道什么叫‘义’就做不出来这样的事了!” “大哥,你别激动,你先喝口水。”林雨给大全倒了一杯水。 “我还喝什么水!这一天,气都气饱了!”大全看着林雨的脸,道:“你说你到底长没长心!都让人欺负成这样了,还、还、读书人那句话怎么说来的?把自己的嫁妆给别人?” “为他人作嫁衣。” “对!你这可真是‘为他人作嫁衣’了!自己的婚服都给人了!平日里瞧着你挺精明的,今天怎么就这么傻?你也不小了,哥不愿意说你、管你太多,可你这回也太窝囊了!” “大全哥,你消消火。”老三劝阻道,“其实,我好像能明白点大妹的意思?” “你明白啥?” “我觉得吧,这事儿要是闹衙门去,确实能让这两个人身败名裂,可是大妹也不好看啊!当然,我也没觉得她这么处理好,确实也挺憋屈的。但是,我觉得,大妹想弄那个什么幼儿园,让他们带孩子。我听着吧。就觉得是不让他们离食肆和制鞋坊那边近了。毕竟那边那是产业,让他们学去了,或者挖了墙角,终究是不好。” “是这么个事儿吗?”大全将信将疑地看着林雨。 林雨勾勾嘴角,道:“三哥说的,确实是我想的一部分。其实不瞒你们,我早就知道他们两个的事儿了。”于是。林雨把之前的事儿都说了一遍。包括自己气病了的事儿。 “太过分了!怎么能这么欺负人!大妹你生病发烧两天,他都一直没说来近前看看!结果,唉!你要早说。我非得弄死他不可!” “我气也气过了,可我既然没死,日子就得照样过。大哥说的对,其实我雇他们工作。很多情义也当还了。可是,我还是想弄明白。究竟为什么,他们两个人会在一起。然后我就麻烦天狼帮我查,结果,就如今天所见。他们确实是有感情在,而且不愿意来伤害我。” “不对!大妹,这事儿我觉得不对!他说不想伤害你。我觉得是他们现在愧疚,等他这种感觉淡了。他该伤你还是会伤你啊!”大全道。 “是啊!就像我说的,‘一次不忠百次不用’,但我之所以还给他们留在身边,也是吸取了林珊的教训。” “珊丫头?”大全疑问道。 “是啊!这事儿三哥知道。林珊之前想要害我,正是因为我厌烦她、没把她放在眼皮子底下,才让别人有机可乘。这次若是我放走了吕薇,那伤害一定比林珊还要大!吕薇比林珊聪明,比她能忍,比她阅历丰富,这才是最让人担心的。是,我可以把他们送去衙门,但是除了身败名裂之外,她万一忍下来,那以后我就有个无比强劲的敌人。就像她说的,她会觉得不欠我。那么,她在食肆里学到的这些东西,包括我的运营手段,她可以轻松复制,若是自己干,可能敌不过我。万一被其他对手学去,那我就是为自己树敌了!” “这么听来,是挺玄的。她就这么厉害?”老三嘀咕道。 “你们觉得一个十几岁的姑娘从京城半讨饭、半乘车来厉云会有多简单?我自问做不到这点!”林雨感叹道。 “那你也不用认她做义妹吧?这也太抬举她了!”想到吕薇替代了林雨,大全的火气就降不下去。 “义妹?这个‘义’字可不是用来约束她的,而是用来约束戚家人的!” “这话怎么说?”大全问道。 “天狼说过,戚千里几度都有轻生的念头,就因为觉得对不起我。我今天若是让戚千里死了或者身败名裂,戚万里虽说不出什么,可心里必定不舒服、或者恨上咱们的。戚千里是读书人,讲究‘义’字。他和戚万里都会因为我今天的宽宥而愧悔,而想要报答我。吕薇么,我确实是不敢苟同的。虽然天狼也说,她是因为戚千里的关怀才喜欢上他。但是我觉得,她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让戚千里为她欲生欲死,还恪守礼仪,也绝对是不简单的。诚如大哥所说,以后若是涉及到利益,她还是会选择自己。但是,我既然认她做义妹,那么,将来她若再行此等背信弃义之事,不要我们,整个厉云城的人,都会用唾沫淹死她。而戚千里和戚万里,也会首当其冲,去阻止她。” “听起来很复杂啊!”老三道。 “是啊!不复杂的话,我也不用想这么多天了。”林雨无奈道,“只是,虽然这样,但是我的名声多多少少也会受些影响的。就像许多知道这事儿的人,不是换个人就能搪塞过去的。” “那你还这么做?要是我,一定要自己痛快了!你考虑这么多,怎么就不想想自己?”大全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我想了啊!”林雨苦笑道,“与其给自己一个凶悍的名声,不如给自己一个宽宏大量的名声。我去折磨他们,固然能让心里快慰,但是,别人骂他们的同时,也会说我可怜、窝囊、没用、好欺负,外加凶悍、狠心!而如今的话,至少会少挨些骂。”林雨耸耸肩,道,“而且,我虽然把幼儿园交给他们,算得上是物尽其用、人尽其才,可是,天天哄小孩子,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 “可是,若是他们教小孩子一些不好的,比如你很坏什么的,小孩子好骗,这样将来不是更头疼吗?”老三提出疑问。 “我觉得戚千里不会这样。当然,就算他们真这样了,我也没说,这些小孩子将来我一定会用。而且,将来我会另外着人负责幼儿园,也不会让他们全说了算。” “唉!你既然什么都谋算好了,我也没什么说的了。”大全叹道,“只是大妹,以后要是再有这样的事,一定要和我说,千万别自己一个人憋着了。” “大哥放心。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再不会有这样的事儿了!”林雨坚定道。(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八章 整改 订婚礼定在了七月二十,因为相较于结婚简单许多,请的人也多是亲朋,所以筹备起来也不是很费劲。 戚家理亏,所以这次戚万里只能挨家挨户得告诉大家订婚日期,还要和人家解释,订婚的对象是小林姑娘,而不是大林姑娘。本来只简单知会一下就完了的,可因为要解释,所以每走一家,都耗费了许多唇舌,讲得戚万里口干舌燥。而且相同的话,要解释给那么多人听,也是越说越烦,本对这件婚事就不甚满意,如此一来,更对吕薇没什么好印象了。 林雨已经明确了不给吕薇准备嫁妆。按照习俗,订婚的时候,许多东西也是要女方准备的。吕薇入乡随俗,这些事少不得要自己筹备。左右店铺里的人手也够,林雨就给她放了大假,让她专心筹备婚礼的事宜。 来厉云的几个月,吕薇也存了些体己,但要让自己风风光光嫁出去,还是差了太多。首饰什么的,就更不用提了,她是一件也没有的。好在订婚礼后,她拿到了十两银子的彩礼钱。 后来,他用戚千里给的彩礼定了几样不值钱的首饰,总算嫁了出去。但婚后才知道,这十两银子,有八两是戚万里给拿的。戚万里本以为是林雨嫁进戚家,给弟弟赞助八两银子也是无可厚非,毕竟林雨会觉得不好意思,会成倍地帮他赚回来。可换成了他不太喜欢的吕薇,那钱自然就是要往回要的。吕薇刚嫁过去没几天,戚万里家就开始要债,虽然因为是同胞兄弟,逼的并不急。但也足够吕薇窝火的了。刚嫁了人,还没享受两天太平日子,就开始负债。就算戚千里对她再好,她也高兴不起来了。她本来不是因为钱财嫁给戚千里,可嫁了过来,才知道,没钱的日子真是万份艰难。她也想利用在食肆里学到的本事鼓动戚千里单干。可戚家人都十分重义气。她嫁乞随乞嫁叟随叟,若是不嫁还好说,嫁了人、又无亲无故。便只能依附着戚家过日子了。而林雨那边,也在不断创新,她旧时掌握的东西,别人家也都学了七七八八。实在没她的用武之地了。逐渐地,她也知道了。要想生活好,最实际的,便是要巴结林雨。可林雨一朝被蛇咬,又怎会放更多的权力给她?便让他们能自给自足也就罢了。不过。这也都是后话了。 诚如林雨所说,许多知道实情的人难免会对林雨给予同情,但这些人多数是林雨的员工。被李母抑或李友峰等人侧面警告了一下,倒也不敢出去乱说。尤其是戚万里一有机会总要对人说林雨为人有多和气、多大气之类的。林雨的声名负累倒是不多。 而这样的闲话总归是一阵风,等有别的事情吸引了大家的注意,这件事情也就慢慢被人遗忘了。或许之后有人会笑戚千里“丢掉西瓜捡了芝麻”,但是吕薇本身也不算太差,人家只不过是过得不如林雨好,比起寻常人家,也是好一些的。说这话的人也不过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而已。 这边吕薇和戚千里忙活着订婚的事儿,林雨便忙活起店铺改革的事情来。 首先是除原有的人手之外,所有新来的人,直接就给定向,要么只做服务员,要么就做帮厨。服务员做到后来,可以培训新员工,但是若想进厨房,就仍需要从最基本的帮厨做起。而帮厨,要先烧火、扫地、洗菜、刷碗,做得好了,才能升级到改刀、摆盘,再做得精细了,可以做到二厨。二厨分做饮品、凉菜、火锅、主食。二厨之后,才是主厨,主厨又分面点和炒菜。每一个等级,都需要严格的考核和时间的考验。从最底层的帮厨做到主厨,时间上,最起码要做三年。 分工细化之后,优势也就逐渐凸显。效率、竞争力等都明显的提高。这样考核下来的人,每一道工序都能烂熟于心,做出的东西自然精益求精。 最主要的,不论男女,都可以做一个这样的选择。 林雨这样,顶于给自己配备了一套专业的团队,每个人都精一样,但也只会一样。尤其是许多林雨想要保密的菜谱,大家也都会自觉提防被别人偷学,而砸了自己的饭碗。同样,在面对别人的挖角时,不会有人愿意花一个大厨的钱,来请一个只会一种东西的人。这样,也避免是被挖角,就损失惨重的局面。而因为从最底层的洗碗工做到大厨耗时较长,又学的太专,没有哪个对手愿意做出派卧底的事情来。同样,林雨每一阶给的薪水都比别人家高,自然大家也不愿意跳槽出走。 这样,新进店的员工,若是想顾眼前利益,或者不想做厨师的,便做服务员。其他想要通过自己努力,逐渐成功的,则选择了进厨房。 粗略的分完之后,林雨又确定了大家的作息时间。 以往食肆是按两顿饭来经营的,改革之后,则变成了三顿饭模式经营,所有人分早晚班。早班是卯时初上班,午时末下班。晚班是未时初上班,亥时末下班。每人每个月可以有一天带薪休假,有事可请事假,而一月里未请过假的人,还会有全勤奖。掌柜的负责排班,老三则被提到了掌柜的位置。 林雨给食肆重新设定的这个营业时间,和大酒楼颇为相似。可厉云城里,大酒楼也就那么三两家,而能去得起酒楼消费的,毕竟也是少数。林雨这一改革,自然也受到了一些人的追捧。虽然一开始时,早晚的人不算太多,但大家总会慢慢习惯。 夏季正是各类水果成熟的季节。林雨之前就让大全做一些收购。这几天,工地那边逐渐走上正轨,大全也不用日日盯着了,他就每隔两天回一次林家沟,把各家的山货收一收。不管是春日留下的干菜,还是时下的野毛桃、野葡萄、海棠果,大全都照收不误。 自家的地窖没挖完,林雨就出去租了一个,用来存储这些小果子。 干菜什么的,做菜的时候都能用上。而野葡萄和海棠果,林雨则用来制酒。葡萄酒和海棠酒都属于女士酒,味道芬芳香甜。林雨十分有意在女客这方面继续做大、做强。(未完待续) ps:今天作者君生日,一会儿要出去浪~ 这样大好的日子,应该加更的吧? 嗯嗯,所以如果今晚我没喝多的话,我就加更。 如果喝多了,就明天加更。 就这样~~~~ 第一百九十九章 平静 解决完了与戚千里的婚事,又把店铺改革,解决了后顾之忧,林雨这才算真正的开怀了。 若说一开始就是错误,那么现在不过是回到正轨吧! 这些日子顾天成的进步很快,已经能独当一面了。林雨便给张先生提了个层次,让他可以两个店铺间走动,一面提携顾天成和太福的工作,一面检查两个铺子的账面。这样,他也轻松些,每日只工作两三个时辰,也便够了。 这日,林雨在前台呆着,就见含玉过来了。 “林姐姐这两日身子怎么样了?我带了雪蛤过来,你炖着吃,补补身子。” “早就大好了,哪就用得着雪蛤这么补的东西,倒劳你费心了!”林雨接过之后,放到了柜台里。含玉作为夫人身边的大丫头,这类东西也是经常会得到的,她们年岁小,倒不太能用得上这些东西,偶尔补补还可以,吃多了反倒对身体无益。在别院的时候,她就经常把自己得的给林雨,林雨也只是悠着些吃。 “我瞧着这铺子里一下子多了好些生面孔呢?”含玉道,她也十多日没来了,见到满屋子的人,直觉得面生。 “这不才招了好些么,多些人,大伙也都轻松些。”林雨道,“你也有日子没来了。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个是我们新招的实习账房,小顾。小顾,这是含玉姑娘,往后要是来了,我没在的话,务必让大家好好招待着!” “知道了,东家!”顾天成笑着应了。 林雨这才从柜台里出来,挽着含玉的胳膊。往后面去了。 找了个僻静的角落,两人方说起话来。 “林姐姐,之前还瞧着你与戚秀才顶好的样子,怎么这会儿听说你们分开了?” “我们不合适啊!”林雨笑着回道。 “我听少爷说了,戚秀才和另一个女人好上了。他这也太过分了!”含玉道,“亏我之前还觉得他厚道,怎么还能做出这档事情来?” “好人都是相对而言的。也不是每个好人都会适合我。”林雨撇撇嘴。道。“我觉得现在这样也挺好。与其找来找去都是这样,不若以后就都自己过了。就像宫里的姑姑一样,独自一生。也没什么不好的。” 林雨这些日子确实有些心灰意懒了。对于自己这样爱情有些洁癖的人来说,根本容不得自己的男人还想着别人。比如戚千里,比如天狼。可是,她这个年岁在古代。又谈什么纯粹的爱情呢?若是在现代,就是她二十九、三十。也可以照样找一个不错的男人。可在古代,到底是不行的。都说,宁愿高傲的发霉,也不卑微的将就。既然已经剩下了。就不要再着急了吧! “林姐姐,你这是什么话!我问你戚千里,是因为我弄不懂你们这是怎么回事了。我当你是朋友。才问你这些原由的。否则,就是做这传信的。我也是做的不踏实。”含玉正色道。 “传信的?”林雨有些疑问。 “有人让我告诉你,凡事有他。”含玉叹了口气,道。 林雨的心不由抖了一下,张了张口,却不知道说什么。半晌,才开口道:“你是夫人近前的人,往后还是不要管这些事了吧。我与他不可能便罢了,不想因此拖累了你。” “重要的不是拖累不拖累我,而是你怎么想的!” “我能如何去想?我还是有分寸的,日后,我便只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了,我们到底不是一路人,羊肠小径和官道或许会有交集,但是,小径就是小径,不能说,因为那一点交集,就把自己当成官道。”林雨苦笑道。 “夫人有意在年底把袁小姐抬进别院,你当真不着急吗?”含玉急道,又见林雨不疼不痒的样子,气道,“我也不知道如何去说你。你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你也不与我说。反正我话是带到了!唉!”说完,含玉便甩着帕子走了出去。 林雨有些无奈。她与景皓,便是羊肠小径与官道的差别。就算二者有了交集,但它只会穿过官道,继续做自己的小径。自己如今虽然在厉云城里比下有余,但比上,仍是远远不足的。 想起那夜自己大病初愈做了噩梦,隐约间似乎景皓走进了房间。可是,她尚未清醒,以为那还是个梦,梦里连景皓唱的歌,都不知道是什么语言。可第二天,她醒来发现自己的被褥确实换了!她这才知道,或许换做任何人,都不会比景皓做的让她觉得自然、安心。她朦胧中,就这样乖乖地接受了这一切。 她在一个泥淖中未抽身而出,却又陷到了另一个旋窝里。 好在,这些日子,景皓一直都没有出现。 不过,她也想得明白了。发生的事情,不会因为自己的悔意而改变,她能做的,便是改变这现实。 既然她和景皓有那么多的不可能,那便不在一起就好了。 过往她还觉得要避开景皓或者怎样,如今看来,有些事,不是逃避就能解决的。或许她应该让景皓看到,两个人到底不合适在什么地方。 对于含玉的激动离开,林雨也是无奈的。两人才没说几句话,连茶点都没上来,她便急急的回去了。 林雨回到前面,顾天成道:“含玉姑娘买了些糕点、小食回去了。” 林雨点了点头。 果不其然,林雨上午才对含玉说了,与景皓不可能的话,午后景皓就与袁若兰一起来了。 袁若兰及笄后打扮的愈发明艳起来,举手投足间,都是大家闺秀的风范。 林雨给他们安排了老位置,也不再如过往那般避忌、矛盾,就直接在前台,做着自己该做的事。 景皓有时会往她这里看看,她也大方的笑笑,并不做过多的表情。 接下来,只要不下雨,景皓和袁若兰三日里倒是有两日都会来食肆。林雨依旧闲时在前台呆着,忙时,就去后面径自忙着。 终于,景皓忍不住了,在一次林雨准备回后厨的时候拦住了她。(未完待续) 第二百章 承诺 虽说三五不时的会见到景皓,但这次或许是林雨的心态放平和了,她发现景皓近来长高了不少,人也清瘦了些,甚至嘴唇和下巴都长出了一些轻轻浅浅的胡子。他的长相往常看来,是随夫人多些,可这会儿胡子一冒出来,就有些不像了,大抵是像了他父亲多一些。 “那日我让含玉带给你的话,你可有放在心上?”景皓的声音已然不像刚变声的时候那么哑了,大约是要过了变声期了,声音低低沉沉的,倒是颇有磁性。 “或许是那日我病中让你有了误会,我想我与含玉说的也算是挺明白的了。包括我们之前在河边说的,也是我的心里话。烦请景少爷认清现实,不要再做这样的事情了。我只是普通百姓,承担不起你的喜欢。”林雨退到了和景皓的安全距离,无甚波澜地说道,“袁小姐还在前面,若是让她知道,你一面和她约会,一面来找我说这些,那就不好了。” “即便我母亲有意让她进别院,你也就这么眼睁睁看着?那日,你在河边讲了许多我们有多不合适的事情,无非就是想要我害怕,让我退却,不能和你在一起。诚然,我是被你的话惊到了,可我之后仔细想过了才回过味儿来。林雨,你如今可敢指天誓日的说上一句,你对我并没有喜欢的感觉?为何你只说我们有多不合适,却从来不敢说一句,你不喜欢我?” 景皓说的笃定,连目光都熠熠的,林雨的心也仿似被这话烫到了一样。 “你不要闹小孩子脾气了。我该说的,早已经说过了。这里人来人往。也不是说话的地方。” 这时候恰好有服务员从厨房里往前厅送菜,正是景皓和袁若兰点的那些。 “你的餐食已经送上去了,还是请回你应当停留的位置吧。”林雨道。 “你就这么想把我推走吗?”景皓向前迈了一步,再次把两人之间的气氛弄得有些僵。 “我真不喜欢你这样幼稚的样子!”林雨沉下声音,拧着眉毛道,“你总这样,做起事情来。根本不管别人舒服不舒服!是。你觉得喜欢谁就很了不得,可你喜欢的,不一定非要喜欢你吧?而且。你现在丝毫不觉得自己已经给我造成困扰了吗?我刚与戚千里分开没多久,大家也正是喜欢猜忌的时候。你在这个地方拦住我,可有想过我很尴尬?再则,过往我与戚千里有婚约的时候。他便是背着我,和吕薇走到了一起。如今。你一边与袁小姐约会,一边却又在这里拦着我,在袁小姐的心中,你我又成了何人?” “不要拿我与他相提并论!我知道。现在有些事情与你说还为时尚早,你若因为袁姑娘的事情想要拒绝我,那也大可不必。你总是满口道理。从来不肯顺从自己的心意。但是,从那晚。你抱着我开始,我便知道你心里有我。我不会放弃的!”景皓离开前,便给林雨抛下这样一句话。 有些话,想不明白,林雨也就不愿意去想了,毕竟对于林雨来说,景皓的身份还算是有些神秘的。与其去打听那些遥不可及的东西,倒不如自己脚踏实地地做好自己的事情。只是自景皓这次与她说话之后,便确实不再与袁若兰一起来了。 近来食肆也上了正轨,大全又总回林家沟收山货,林雨便多让老三陪着,去工地查看。 这几日工地进程很快,因为连日天晴,地基打得都差不多了。只要地基打好了,要起房子就很快了。 天气很热,也没个遮荫的地方,林雨便每日中午都让工地的伙夫给大家熬上些绿豆汤。 “这些日子,大家伙都在抢进度呢!”工头笑意盈盈地对林雨说道。林雨的工钱是总体结算的,并不是日薪,所以工头比林雨还希望工期赶快结束。 “嗯,抢进度可以,但是一定要保证安全。第一,是每个员工的安全,第二,是房子的安全。你也知道,我这工程整体都包给你了,合同里也写明了若出了问题都是你负责,所以你一定要上心!”林雨道。 “林姑娘这包工的做法,在咱们厉云还是第一次,林姑娘给咱这机会,咱也得做出成绩不是?所以请您放心,您既然给了我们这个碗,我就一定捧的牢牢的!”工头一面打着包票,一面带着林雨在工地上走着,介绍着各个地方工程的进度。 巡视一圈出来,林雨也已经被烈日晒得有些难受了。尤其她到工地这样的地方,还要遮着面纱,更是觉得闷热难耐。但家里的小驴车被大全赶回林家沟了,两人就只能在这正当午的时候靠双脚行走。 无聊间,老三便提起了今日听客人说,通判府这两日十分热闹,传言是通判家的小姐要议亲了。 “终究是有了这件事抢风头,大家伙也就不说千里的事儿了。”老三道,“前两日我见到老戚,他为这个弟弟也是操碎了心,什么都得张罗不说,又因为千里的事儿,多多少少不好意思求别人帮忙,最后倒是劳累自己。” “人各有命吧。谁和谁在一起也都是缘分。”林雨叹道。 “大妹你这话说的在理,你和千里就是缘分没到。你这么想,我就放心了!”老三本来还对刚刚忽然扯到戚千里的话题有些内疚,这会儿见林雨放下了,他才算安心。“不过话说回来,我一直以为,就咱老百姓成亲,步骤才那么快,没曾想,通判府那样的高门大户,嫁女儿也是那么麻利,听说八月末就能成亲,这速度!” “纳妾礼才这么快的。正常议亲到成婚,要准备很多东西,怎么少也是要一年多的。”虽然没敢把景皓的话当真,但至少他说了,她也听了。只是没想到,他们二人的进展会这么快,说是一切有他,还不是该如何如何?因此,林雨说出这话,多少也是带了些情绪。 “纳妾?怎么会!人家说,抬进通判府的礼品都罩着大红布,可不就是娶妻的礼仪吗?”(未完待续) ps:请容许我哭一下,嘤嘤嘤~~我卡文了!!! 说好的加更呢?没加也就算了,还减了!我自己良心都大大的过不去了!嘤嘤嘤~~ 实在是卡文卡的太销、魂了!写了删、删了写,怎么都不对,做梦都被骂了。。。 其实我也想好好斟酌着写,毕竟不想凑字数让大家花冤枉钱。(本来写的就够差的了,再水一些,岂不是太过分了咩!)所以这两天传的字数着实少了,不过我都扒拉着手指头记着呢,该更多少,我都在记账,我会补上的。嗷嗷~~~ 第二百零一章 意外 之前不止一人与林雨说过,袁若兰要进青田雅居,会是“抬”的,怎么这么快就变成“娶”的了? 林雨料想这会儿自己的脸色绝对好不到哪里去。 她是有些失落、失望的。不是她对于这事有什么生气,而是对于景皓其人。 她始终觉得,做人做事,要言出必行,要“一个唾沫一个钉”。做不到的事情,就不要说;说了就要为自己的话负责。 她不是小女孩,不是给画饼就能满足的人。 她想起先前看过的一个故事。甲男有十颗糖,给了女人一颗。乙男有两一糖,全部给了女人。丙男没有糖,但只要女人想吃,他可以翻遍全天下,为女人找糖。人家都说,丙男才是对女人真正好的人。可林雨偏偏觉得乙男刚刚好。甲男其人,会让人觉得太远。丙男其人,会让人充满希望。然,一个会让人变得欲-求不满,一个容易让你求而不得。唯有乙男,有就倾尽所有,没有就努力创造。 也有人说,这三种男人,代表了女人寻找男人的三个阶段。丙是年少女子,对美好爱情的向往。乙是独立后的女人,对生活的追求。甲是历尽沧桑,想要安定的女人的选择。 林雨认为,做到了才是最真的,攥在手里的才是实实在在的。所以她对爱情有期待,但不会是傻傻的希望。 而景皓先前的话,却在一直传递给她一种“凡事有我”的观念。可是呢?这饼画了出来,却根本吃不到。这和乙男又有什么区别?当然,或许你真的努力了,但是结果还不是零? 烈日炎炎。两人走回铺子也不过是一时半刻,却出了一身的汗。 进了伏天就是这样,别看是北方,可日头毒起来,照样能让人晒脱一层皮的感觉。屋子里的火墙的烟道早被封死了,前后门窗也都大开着,唯有这样的过堂风。能让人觉得凉快一些。 可厅里能挨。厨房却是挨不了。那一口口锅、一个个灶,总是不停散发着一*热浪,即便开了门窗。也没有什么用。在这人一活动就一层汗的天气里,厨房这些人,不说时时刻刻在汗蒸房里呆着,可也是差不多了。 早在入夏的时候。林雨为了防止大家高温中暑,食堂里人的冰镇酸梅汤和绿豆汤就可以不断的。可到了这时候。就算有这些冷饮,到底还是让人受不了的。 林雨近来已经让大家早晚两班倒了,可到底是治标不治本的。林雨为这事儿也是没少上火,好在大家也都能够体谅她。有时反而劝慰着她,让她别太担心。大家都是农村出来的,谁管什么天气冷热。还不是照样上山下河?哪就那么娇贵了,连这一点点闷热都受不了? 可事实往往出乎人的意料。林雨和老三回到食肆没一会儿,就听闻金花难受起来。 到了厨房一看。她早就疼的浑身发抖,身体都打起摆子来。 “怎么就这么严重了?可是发生什么事情了?”林雨急忙问道。 金花这会儿疼的有些说不出话,只是手捂着肚子,强撑着而已。 林雨赶快吩咐了人去找大夫,一面让老三进来,抱着金花往家里走。 “金花嫂子今儿来接班的时候,就说肚子疼来着,说是可能快来月事了。可没想到越来越疼,刚刚连勺子都拿不动了。”李月灵道。 林雨的心不由一颤,女人比不得男人,尤其是这已婚女人,肚子疼起来,也是可大可小的。尤其是林雨被之前孙氏的事儿吓到过,这会儿太阳穴都跟着突突的跳了起来,生怕金花出了什么事情。 把厨房交给了李母和李月灵,林雨也顾不得许多,赶快也往家里跑去。 金花是很憨厚的农村妇女,平时大大咧咧的,却从来不会矫情地说自己哪儿哪儿不舒服。这会儿回了自己的房间,便是疼的在炕上打滚儿,也没叫出一声。 老三心疼地给金花擦着汗,又见她实在难受,便让金花半躺在他怀里,他给揉着肚子。 林雨一边着急,一边又为金花感到欣慰。 或许,找男人,不是要他多了不起,真正懂得于细微处照顾自己的男人,才算好吧?这让她不禁想起了景皓,自己手坏的时候,他也是这样体贴的照看着自己,只是—— 没待林雨想的太多,大夫也终于被找了过来。 依旧是上次给孙氏瞧的人,他一见金花疼成这样,也不敢耽搁,赶快探起脉来。 只是这会儿他探脉的时间稍长,左手之后右手,右手完事又是左手,而且很是用力,金花的手腕都被按下去了老深,眉头更是纠结到了一起。老三急的不行,可也不敢打扰了他。 “你这身子是太寒凉了啊!”大夫道,“而且脾胃两虚,气血也有些亏。唉!到底你们不懂得保养,是不是日日都吃寒凉的东西?” 大夫问老三,老三也有些懵。林雨只好从旁答道:“是啊!几乎日日都要吃许多冰镇酸梅汤和绿豆汤的。” “唉!你说你们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能这么不注意呢?这女人,不管到了什么时候,都要保暖,怎么能一味吃凉的东西呢?还好她底子好,禁得住这一番折腾,如若不然,这孩子早就折腾没了!”大夫气哼哼地训道。 “孩子?”老三与林雨异口同声地问道。 “可不就是孩子!月份还小,我这也是探了许久才敢肯定。瞧着月份,也就不到两个月。” “那大夫,她肚子疼成这样,孩子会如何?”林雨没生产过,只是电视剧里,受凉就会流产,她不得不担心。老三听到她这么问,也赶快看着大夫。 “她如今日日吃着寒凉的东西,当然会肚子疼了!要是再过几日,这孩子怕是就有些保不住了!”说着,又对老三道,“瞧着她的样子也是生产过了,怎么还这么不小心!” “是、是!都是我们疏忽了!”老三赶快应道。 “那如今她肚子疼成这样,要怎么办?”林雨问道。 “险是险了点,不过也没到太严重的地步。如今就是要保胎了。工是肯定做不了了,要好就是在床上静养着,不能劳累,也不能受凉。” 老三和林雨一一应了,林雨又跟着大夫去抓了药,熬好了,才给金花吃上。(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二章 安排 做生意本就不是简单的事情,林雨也不敢指望一帆风顺。其实自打她做生意以来,占了许多现代的先进经验优势,再加上这时候的人都比较实惠、皮实,大家都觉得林雨做得不错,起码跟着她没少赚钱,这些钱,是他们永远不敢想象的。 前段时间,林雨意气风发地进行了整改,还觉得这样给了大家很大的福利。可如今出了金花的事情,林雨方知,自己做的还是不够。 金花是自己的亲戚、朋友,和自己的关系好,人也实在。但是,林雨的做法确实没考虑周全,即便金花和老三不追究,林雨也是过意不去的。 金花这会儿吃了药,又让老三轻轻揉了许久,也好了不少,不像刚回来那会儿冷汗涔涔了,但人也不太精神。 “金花,这次的事儿真是对不住了。” 金花平日里大大咧咧,可这会儿也豪迈不起来了,只勾了勾嘴角,道:“我没事儿。就是现在的样子,怕是暂时不能做工了。” “做不做工不打紧,主要是要养好身子,生个健康的孩子!”林雨道,“这次终究是我考虑的不全面。确实如郎中所说,咱们后厨目前能上灶的都是女人,我原也想着就咱们这些人就挺好的,可我没生过孩子,也就没考虑到这些。其实不光是你,还有月灵和其他人,若是因为给我做工,就弄坏了身子,那赚再多钱有什么用呢?就是我自己,也是于心不安的。” “大妹,这事儿也不能全怪你,确实你也不是诚心的。你也不懂这些。金花也是平时不注意惯了,要是自个儿多留心,也不至于。” 林雨知道老三两口子厚道,这是怕自己自责,也是给彼此个台阶。自己家的孩子,谁能不疼?何况金花自己也遭了这么大罪。老三这时候还能说这些,她已经很满足了。 “三哥。我给你放三五天的假。你把金花送回村里,让她好好养胎吧。虽然城里条件能好些,可毕竟没人能照顾她。放她自己在家,我也不放心。”林雨道,“金花就一直在家里养胎好了,看大夫、换药方什么的。就让三哥赶车拉了郎中回去,这样也能顺便看看你。” “谢谢小雨。”金花笑道。可那笑容并未到达眼底,看起来有些苦涩。“只是,我觉得,我还是在城里好了。只是得麻烦老三来回多跑跑。你也知道,我们彻底搬城里也几个月了,若是因为我怀孕了。就带着孩子回家让娘亲她们照看,到底也是不厚道。我还是不要麻烦她们了吧。” “你虽然生了两个了,可到底有许多事儿不太注意。三哥是男人,就更不能注意了。”林雨拉着金花的手,道,“你放心,我早已经想好了,你在怀孕这期间,工钱我都会照开的。你就安心回村里养着,大不了你的工钱都给家里,让他们照看着你,这样三哥和我们也都能放心。” “小雨。”金花这会儿方有些眼中泛泪来。 “金花,你是我铺子里的员工,就算是你以后不做了,起码这会儿你还是,这都是你应得的东西。只是我也要和你说明,你不在店里期间,咱们额外的福利就都没有了,只给你开正常的月钱。你也知道,若是开了你这个头,以后大家若觉得有孕就可以不开工照样拿钱,那我也不好再堵这悠悠之口了。”林雨从现代而来,她觉得员工生育照常拿工资是再正常不过,可也不能因为这样而被群起效仿。她想要照顾金花,大可以在别的方面,以私人感情馈赠,而不是用工钱的事儿打乱秩序。 “小雨,我知道,这样就够了。”金花道。 “大妹,谢谢你。”老三也很感激。其实林雨这样做,他不但没有觉得不舒服,还觉得林雨终于开始有原则了。过往林雨挣钱之后,总想着给他们多分,或者买这、买那,他虽然高兴,可他打心眼儿里当林雨是亲妹子,所以不太赞成她这么花钱的。他以前拉车,和大全家这一支不太熟稔,但是这小半年接触下来,他们相处的就和亲兄弟一样。所以大全以前也没避忌他,也是说过这些事的。以前林雨的生意小,都是自家亲戚,那多分少分的,是林雨的心思,他说了反倒显得生分。可如今生意大了,林雨这样,才能更有威信。 “三哥,是我谢谢你们才是。从当初的小摊位到如今的食肆,一直都是你们两口子和李大娘操心最多。咱们说什么,也算是风雨同舟过,这份情谊,我可一直记在心里的。” “咱们这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一笔也写不出两个‘林’字!再计较可就生分了!” “是。”林雨应着,又对金花道,“所以金花你可要好好养着身子,别让我担心。” 金花笑着点头。 林雨前段时间才改革过,厨房的等级制度还是比价严格的。但因为她本来就打算厨房里都用女人,所以当初招人的时候,找的都是会做饭的妇人。虽然也有两个跑堂的表示出自己愿意来厨房,可因为挣得少,已经有一个改回做跑堂了,剩下的那个,在厨房负责生火,而他现在也不会做饭。 别人的食肆,除了夫妻工之外,鲜少有用厨娘的,毕竟女人的事儿总是比男人的事儿多,做事又不如男人力气大、有长劲儿,所以都是厨师。林雨本想着自己已经用了许多女人,若再用男人,即便厉云这地方再开放,也是对女人的名声无益,所以一直没打算雇厨师。可是经此一事,林雨也想着要招厨师来了。 只是,这厨师不好招,既要人品信得过,又要防止是别人家派来偷师的,所以这事儿根本急不得。索性她之前一直想要扩大规模,若是招来了,自己便慢着些培训,等自己这段时间忙完了,就着手扩大规模的事情。 这段时间金花不在,而金花又是负责甜点类的,这部分没人会,便也只能由自己顶上。这样,林雨便进了厨房,接替了原本属于金花的所有工作。(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三章 到访 林雨招厨师的事情在外面贴了招贴,但是会厨艺的男人本来就不多,倒也不像是当初招工那样火爆。 林雨也知道这些事情都是急不得的,自己亦不能总在厨房里,可现今的几个二厨,林雨还在观察。索性她也不想整日在前面晃荡,若是听到了、看到了什么,心里还不舒服。哪怕这会儿厨房里热得如蒸汽房一般,林雨也乐得在这里劳累。 林雨进厨房,最开心的,莫过于客人了。林雨做的点心比金花的精致,花样儿也多,来店里的女客倒是一天多过一天。 只是,她没找事儿,事儿却找上了她。原本巳时二刻应是客人最少的时候,女客几乎也都没来,却没想到,袁若兰来了,还站在厨房门口,勾着唇角。 她如今也才十五,但是个子挺高,夏衫轻薄,一袭樱草色留仙裙,愈发显得她体态婀娜,明艳动人。 先前林雨对她的印象一直很好,觉得她没什么小姐脾气,笑起来总是很和煦,只是今日那一刹那的笑容让她有些觉得诡异,不知来是有何事?人都到了厨房门口,自己也恰好没事儿,也不能不出去。 林雨便亲自端了点饮品,引着袁若兰去了后屋。 这会儿没有客人,服务员也都不在,林雨也就没打帘子,直接找了个靠里面的位置,请袁若兰坐了下来。 袁若兰规矩很好,就如往常她和景皓一起过来一样,坐的端正而自然,让人看着就很舒服。 林雨倒了杯水给她,她也是轻轻拿起来。浅浅地饮了一口,便放下了。 她不说话,可林雨不能不说,便道:“多日不见,袁小姐看起来愈发的漂亮了。只是不知道今日来找我,是有何事?” 袁若兰勾勾嘴角,笑道:“漂亮了吗?可我总觉得自己这几日愈发的憔悴了。” 袁若兰的声音很轻。她的声音本是很好听的。可这会儿听来,却透着股悲凉。 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可林雨看来。这袁若兰不像是故作愁态,倒像是真的十分忧愁。 “袁小姐正当少年,是最好的年纪,怎样都是漂亮的。”林雨道。 “也许吧。”她轻叹了一口气。又拿起杯子,啜饮少许。道:“听闻林姑娘早前与戚秀才是有婚约的,只是戚秀才喜欢上了别人,新娘子才临时换了人?” 林雨听闻这话,面色当即便不虞了。只是袁若兰与她并不相熟,但又不是陌生人。面对这样的人,有时候想要发泄情绪都有些困难。说是与一开始与戚秀才订婚的便是吕薇。这也是亡羊补牢而已,若是稍微有心点的打听。也不是打听不出来。“若是没有特别的事情,厨房中还有许多事情。” 见林雨起身要走,袁若兰没有动作,反倒勾勾嘴角,再次展现出那莫名的笑容来。“林姑娘这便要走吗?于情于理,林姑娘都似乎不该如此慢怠于我呢。不过说了一件许多人都知道的事实而已,发生了便发生了,逃避又能如何呢?” 林雨本已起身,这会儿听到袁若兰的话,反而坐了下来,亦笑着道:“袁小姐说的对,我有何好逃避的?做错的又不是我!不过,谁又没有看走眼的时候?看错了人不可怕,可怕的是错了还要往里陷!我如今走出那段感情,我自己也是高兴的。之所以不高兴,是因为毕竟那是曾经的错处,我自问已经从错误中学到了东西,可以改正了,又怎么会耐烦别人一直提起?” “是啊!看错人不可怕,可怕的是错了还要往里面陷。”袁若兰感慨道,“自小祖母便教我不可以错,母亲又说喜欢的要争取。可他们谁都没说,错了还可以改,错了不要往里陷。” 袁若兰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几不可闻。林雨一时间被她的话弄的有些犹疑,不知道她会出了什么事儿,不与身边的人说,反倒来与自己说?便道:“没学会面对的时候,难免会逃避。可既然敢面对,那就是可以抛下过去了。虽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可大多数人到底还是会过了沟沟坎坎,没见几人熬不过便要死要活的。” “我自小是在京城长大的,前些年父亲调来禹州,我才跟着过来。在这里,我没什么朋友,所以即便是有了心事,也不知与谁说。” 林雨没想到她这会儿竟然讲起了自己的事儿,可又不好打断她,便只耐心听了下去。 “可能你也听说过,我母亲是将门之女,外祖一家恰好镇守着北大门。我祖家世居京城,却没出过什么大官。当年调来禹州,也是无奈。但因有外祖一家在,我和母亲也便跟着过来了。” “外祖一家一直都想亲上加亲,我外祖哥哥家最小的孙子恰好是长房唯一的嫡子,便想给我们定下。可我父亲一直没应下,只说我及笄礼过后再说。我只见过这个表哥两次,长的虽不出众,但对我是极好的,若是得了什么新奇的东西,也总能想着我。只是他一直随着舅舅镇守二道关,那里也着实得不到什么好东西。” “我也以为自己是非表哥不嫁了,可两年前,听说翠微湖畔的青田雅居来了一个少年。我母亲与那女主人认识,只是那女主人称病,我母亲也从未进去过。直到林姑娘开了店,那日我终于和母亲一起,见到了这位夫人。” 林雨知道,她说的少年便是景皓了。她除了眼睛微眯一下之外,并未做出其余的表情。 袁若兰抬眼看了林雨一下,又继续把玩着手里的被子,自顾道:“这少年长的很漂亮,我自打来了禹州,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俊美的少年。娘说,让我进青田雅居,我虽然因为不是正妻,不太愿意,但娘说了,他便是再离开,也要回青田雅居,那里只有我自己,是不是正妻也没关系。我想想,也便同意了。” 话题到了这里,林雨觉得已经不是两个类似于他们这样不太熟悉的人应该谈论的了。她不知道袁若兰为什么要对她说这些,可这是袁若兰的私隐,她又不想与袁若兰做什么无话不谈的朋友,自然也是不想再听下去。便道:“袁姑娘说的这些,我这平头百姓却是不太懂的。” “哼哼。”袁若兰不禁笑了出来,“你若不懂,怕也是没人能懂了。”(未完待续。) ps:谢谢珏依和宝宝可心的月票,谢谢黄月平的十大币支持~~~ 第二百零四章 算计 袁若兰这话说得比之前更加不善,连同面庞都有些扭曲起来。不过,美人就是美人,即便她这会儿脾气暴涨,也还是美的。 袁若兰的美,不是说有多倾国倾城,是任你如何看,也生不如厌烦的那种。她温和时,有一种娴静淡雅之美;她暴躁时,却生出一种灵动俏皮之美。 可是,不厌烦不代表就没了脾气,林雨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她酸,自然也没了好脾气。 “袁姑娘这话倒是奇了,如何我就必须懂?听说大户人家的关系盘根错节,我倒是每一家都要去弄明白么?诚如你所说,我于情于理要让着你,于理,你是我品味居的客人,于情,你是青田雅居未来的女主人。可是你也要明白,我是一个独立的人,不是青田雅居的奴才,也不是金钱的奴才!” “哼哼。”袁若兰再笑一声,“我自知道林姑娘不是奴才。林姑娘自打从宫中出来,回到厉云,便是炙手可热的人物。前有丁家觊觎林姑娘的赚钱手段,后有青田雅居出手荫护。林姑娘能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在厉云城里混的风生水起,怎是个奴才能做到的?”说完,袁若兰手指稍一用劲,那手里把玩的杯子竟滴溜溜在桌子上转了起来,即便有着桌布,并未有太大的声响,可也转得飞快。 “袁姑娘有话便直说好了,何须在这里浪费彼此的时间?” 林雨话音刚落,袁若兰手指轻弹,那杯子便旋转着飞了出去,直撞到了窗框,再落到地上。摔得粉碎。看她弱不禁风、柔柔怯怯的样子,竟然也是有武功的人。袁夫人将门虎女,林雨先前还以为她是大家闺秀,却原来也是遗传了将门基因的。 “林姑娘这会儿倒是让我说痛快话了!早知如此,何不再一开始,你与景皓便不与我来说一句痛快话?当我袁若兰是软柿子吗?随随便便就被你们欺了去?” “我自认没本事欺负袁姑娘,也不知道你是何意!”林雨答道。她确实什么都不曾做。没必要受袁若兰这档子气。 “到了此时还在骗我?若非有人提醒。我还一直蒙在鼓里!景皓三天两日地带我来这里,原是为了来看你!亏我还笑他痴儿,可如今才知道。他是痴儿,只是这对象不是我!” 林雨隐约料到袁若兰今日来找自己,是因为自己和景皓之事。只是,两人既已经要大婚。又何苦揪着此事不放呢?若自己与景皓当真有什么也便罢了,不过是两簇没交融的火焰。若说围绕着两人有传言。也不过是当初在青田雅居里林珊传出来的,知道的人也仅限于青田雅居之中。而青田雅居里的人,几乎也都是信任二人清白的。如今林珊有口不能言,又是个不识字的。自然不可能向袁若兰说。景皓虽口口声声要让他来解决,料来也不会直接与她坦白,更不会提及林珊无辜!可她竟然知道了。还说自己陷害了林珊,那么。提点她的岂不是自己一直想要揪出的指使林珊之人?没想到,时至今日,这个人依旧不死心! 那日她问林珊,背后之人是谁。她相信,有那么一瞬间,林珊是很想说的。可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最终选择了沉默。林珊看的是她的后面,可是当她回过头时,在场的几个人,并没有让她明确怀疑的对象。她过后甚至把当日的场景画了下来,以期找出这个人。可是,始终没有头绪。 如今,她离开青田雅居已近半年了,纵然当初两人有了什么冲突,也当烟消云散了才是。可这人竟然在袁若兰这里作梗,这样见缝插针地陷害她,是为了什么?不是金钱、不是恩宠,那么,难道是感情? 想到这里,林雨不禁有些哆嗦,她现在真的是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家,想要看看她藏在柜子里的画卷,她想要确认一下,一定不要是她心中所想! 这厢,袁若兰见林雨并不答话,只是身体有些不由自主地哆嗦,冷笑一声,道:“林姑娘此时还有何话说?” 林雨这才有些回过神儿,看着袁若兰精致地面庞,林雨紧抿了一下嘴唇,彻底压下了身体里的这股寒意,方道:“袁姑娘怕是多想了!你与景皓即将大婚,许多事情,之前没发生过,之后也不会发生。太过执着于这些莫须有的东西,只会让自己的心更加负累,倒不如安心做个新娘子,好好体味出嫁的喜悦!” “呵呵,和景皓成婚?林姑娘到如今还要这般取笑我么?”袁若兰终于忍不住,一下子站了起来。 林雨有些莫名,不知道自己到底踩到了她哪根神经,一时间竟忘了如何去答话,半晌才道:“取笑袁姑娘?这话从何说来?” 袁若兰杏目圆睁,本已做好了要教训林雨的准备。可见她一脸茫然不似作假,又有些犹豫起来。再见她紧锁眉头难以名状一般,自己倒是更加不确定了。 “你不要再演戏了!” “我演什么戏?”林雨也愈发不高兴了,她这会儿一心想要回家确认心中不敢承认的那个事情,可袁若兰非得一而再再而三地说一些自己听不懂的话消耗自己的时间,“我每天的事情多不胜数,我和你演什么戏?你还能给我颁个奥斯卡还是怎地?” 袁若兰一皱眉,奥什么卡的是什么东西她不知道,可她见林雨言语神情不似作伪,心中又信了几分。便道:“当真不是你与景皓共同策划要将我送予别人的?” “什么?”这次轮到林雨惊讶了,“你们不是要成婚了,他不是下聘了吗?” 袁若兰看着林雨,似乎是陷入了沉思。终于,她绽出了一个笑容。“景皓算计我!”随即,她的笑容越来越大,“不过,你告诉他,我才不会感激他!” 林雨更是懵了,袁若兰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袁若兰道:“你这食肆,我再也不会来了。虽然这次景皓帮了我,可我也不会祝福你们!” 说完,袁若兰衣袂飘飘,已然走了出去。 只是,在林雨以为袁若兰离去的时候,一个珠花又被扔了回来。(未完待续。) ps:谢谢黄月平的两张月票,小叶小草的一张月票和悠麻的平安符! 几天未见,很是抱歉。今日开始恢复更新。 第二百零五章 心伤 这个珠花造型很普通,但胜在材料难得,属红珊瑚。珠花这东西,多是少女戴的。而红珊瑚,因为难得,都被制成比较大的首饰,倒是做如此小巧的珠花的不多,即便是在宫里,也是很稀罕的。 可林雨,对这红珊瑚珠花,是再熟悉不过的。 曾经,在别院里,有一个与她那么亲近的人,喜爱的便是喜爱穿茜色、红色衣裳首饰!而这红珊瑚的珠花,更是她宝贝一样的东西,不说天天佩戴,可也差不离的。 林雨哆哆嗦嗦地把那个珠花拾了起来上面连接的金线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夺目的光彩,林雨的瞳仁也不禁缩了起来。 突然,她拔腿便冲了出去,顾不得那灼灼的热浪,即便到家之时已是大汗淋漓。 她站在柜子前,想了好久,甚至连拿着钥匙的手都不由自主地抖着,几次都掉到了地上,终于,把她装贵重物品的箱子打了开来。 这是她当初画的一副简笔画,她以为以后都不会再接触到那个害她的人,可是没想到今天,她又出现了。 林雨颤抖着双手,把那幅画徐徐展开。 当时,林珊被押着出了主屋。因为挣扎,她们走得很慢,以至于林雨他们告退的时候,林珊刚刚走出不远,她还来得及出门去质问她。 可是,当她想让林珊说出幕后指使的时候,林珊的目光偏离了她的面庞,看向了她的后面。 林雨及时回过头去,可看见的,竟是含玉瞪大的眼睛! 那眼神,她曾经以为是惊讶。如今想来,会不会是威胁? 时间过了太久,林雨着实记不清了。 可是,这图画就是当初埋在她心里的一颗怀疑的种子,她很不愿意去相信,甚至锁了起来,可到底她对别人的陷害是在意的。所以才一直保留着。今日。袁若兰的话,加上她留下的这个珠花,似乎印证了她的猜测。 她自来古代。唯交了含玉这样一个闺蜜。虽然实际上大了含玉很多,但含玉出自大宅,也没有丝毫幼稚,两人倒是只要不涉及一些敏感话题。也算得上是无话不谈的。 如今,她要接受这个闺蜜背叛的事实吗? 林雨觉得心很累。可她想哭都哭不出来了。 也不知道呆坐了多久,外面便有人喊起她来。 “东家、东家,来了几位夫人、小姐了,点了甜品大家都不会做。李大娘说让您快些回去呢!” 林雨这才从思绪中走了出来。就算世人欺我、侮我、辱我、谤我,可我的日子,还是要过! 林雨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心情。又把这珠花丢到了那个箱子里锁好,这才走了出来。 厨房里的众人对林雨自然十分担心。免不得要关心几句,林雨便道有事情忘了,回家了一趟。 只是,今日这事到底影响了林雨的心情。 若说,识破戚千里的事情时,她只是愤怒,尚可以怀着报复的心态让自己平静下来。可如今含玉这事儿,就让她有种痛心、难以置信、不愿相信的态度。她强迫自己静下心来,过好自己的日子,不要让别人影响自己。可含玉和自己关系这样好,就连自己出了青田雅居,她还三五不时的过来看她,自己已然把她当成了最好的朋友,怎么能接受这里面有这样大的算计和背叛! 林雨觉得自己脑子昏昏沉沉的,也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就被面前的小丫头拉着、厨房里的众人推着,进了女客那屋。 屋里两桌坐的都是常客,林雨冲她们笑了一下。 见林雨穿着围裙进来,其中一位夫人道:“原来真是林姑娘亲手做的,我还以为是被刷碗的人打发了呢!也不知道林姑娘是对我们有什么成见,怎么今天这甜品做的如此难以入口?” 那夫人眼神颇为凌厉,好似不给个说法,便不会善罢甘休一般。 林雨这才认真看了屋中众人一眼,随即笑着让她们消消火,又让服务员去取了饮品过来,道:“几位夫人吃得不痛快,不知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林姑娘做的东西向来是好吃的,怎么今日会是这样的水准?”另一个夫人说道。 林雨只得微笑着点头,用汤匙舀了一点出来尝。可刚放进口中,就差点吐了出来,而差这点,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她不能在这些客人面前做出呕吐这样不雅的事情来。 林雨强忍着,拿了一个新的被子,衣袖掩面,把那口吃的吐了进去。 “林姑娘自己也尝了,可是觉得如何?” 林雨这口东西吃得是太甜了,差点齁得要了她得命。如今嘴里好像还有一种滑腻之感,喉头也麻痒得厉害,只能又倒了点水,把这种感觉压了下去。 “真是不好意思,今天、唉!”若说自己因为神情恍惚,放了太多的糖,所以才做成了这样,也太不负责任了吧?心情不好,还硬撑什么呢?“今天都是我品味居的不是,若是几位夫人不嫌弃,今天这顿,就当是我们请了。”说着,林雨又让服务员去货架上取了四色点心,每位顾客都送了点心做礼品。 这些夫人都是商家女眷,得了利果然顺气了许多,不过走的时候,还纷纷表示自己不是看上了这免单和礼物,只是因为品味居一直以来的信誉。林雨也就都笑呵呵的应了,直说欢迎她们再来。 自己的状态确实是不好的,与其在这里赔钱,还不如回家把这段心情理顺了。 所以,林雨和李母他们说了,今日不再卖甜品了,自己需要回家休息。 回到家中,林雨的心情也是久久不能平静,她再次把那图画拿了出来,又不住地看着那个红珊瑚的珠花。 她倚着窗子,想起了好多和含玉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她实在不愿意相信,那个稳重中透着俏皮的小姑娘会有这么深沉的心计。也许,这事情操作起来并不难,但难就难在,她总与自己在一起,却一点都表现不出来,还能与自己笑闹,并且,她的神情始终让自己想不出哪里作伪! 林雨一阵头痛,越想,她便越觉得含玉不会这样对自己,只能愈加用力地抓着那枚珠花,直到一阵疼痛从手掌上传来。(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六章 不对 这珠花黄金做底,上面是金线穿着的一个个小巧的红珊瑚珠子。因为结构巧妙,戴在头上的时候,只能隐隐看到其中串联的金线,并不能看到黄金的底托。那黄金底托呈犬牙形状,略微锋利。当林雨使劲用手抓的时候,一股钝痛就从手心传来。 林雨翻开手掌,手已经被底托割破了。索性并没有太深,也没有血液留出来。 林雨再次拿起了红珊瑚珠花,恰巧阳光斜照过来,林雨发现那珊瑚珠子的侧面,似乎有些不寻常,像是沾了什么东西! 林雨赶快把它拿近鼻端,仔细闻了一下,似乎有些腥甜之气。再用银簪轻轻地划了划,果然有东西片掉落下来。只是珊瑚珠子很小,这落下来的红色小片也十分袖珍。林雨连刮了几个珠子,这才勉强凑成了一点点,放在小茶杯里,再用少量水调和。果然,杯子里的水有些变了颜色! 是血! 这只是戴在头上的珠花而已,怎么会沾染上血迹? 这珠花是含玉的,她那么宝贝它,怎么会容许它沾着污秽? 还是说,含玉,发生了什么事? 林雨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有没有可能是自己误会含玉了? 自己为什么一直对含玉有所怀疑?因为含玉那天站着的角度,让她觉得,林珊看着的,是含玉。 含玉若要陷害自己,有许多种办法,最简单的就是用她每天都可以接触到的食物,可她反而用了感情问题,到底是太过迂回。 也正因为如此。自己那一瞬间才会怀疑她对景皓有什么。毕竟如果不喜欢景皓的人,可以直接去夫人那里透出点消息,让夫人查就可以了,没必要花时间用林珊来陷害她。同样,她这样做了,就是想要把自己一击即溃。 从袁若兰的话来看,她说。她不会祝福自己和景皓—— 不对!袁若兰和景皓不成婚了? 林雨终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景皓说。一切有他。 看袁若兰来时还是十分不满的样子,可走的时候,又似乎打开了心结。心情不错的样子。这件事,景皓真的处理完了? 一瞬间,林雨的心底涌起了一阵轻松之感,这感觉让她莫名的喜悦。她误会他了? 再看这个珠花。林雨倏尔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含玉曾经帮着景皓给自己传过口信,还因自己态度冷淡而为景皓不值。若真是她指使林珊陷害自己。又让袁若兰来找自己麻烦,再在平时不露丝毫端倪,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那么,有没有可能是自己想错了?毕竟袁若兰并没有说。告诉她这话的人是含玉! 若不是含玉,那么,这珠花上的血—— 林雨一下子蹿了起来。 她不相信和自己关系那样好的姑娘是别有居心!她要去青田雅居。弄明白这件事! 林雨跑回店里,拿了一些点心做拜访之用后。便让刚从工地上回来没多久的大全驾车拉着自己,往青田雅居而去。 小驴车跑到了最大的速度,干燥的天气下,尘土飞扬。 终于到了地方,林雨没等车子停稳,就迫不及待地跳了下去,对着大门就啪啪敲了起来。 告诉门房自己是来探望夫人的,门房很快就去通传了,只是来接林雨的,不是含玉,而是主院里另一个丫头。 “含玉哪儿去了?”林雨问道。 “含玉姐姐病了,这几天就在房里养着呢。”那丫头答道。 “生了什么病?”林雨紧张道。 “具体我也不清楚,只是府医说她吹不得风,所以这些天就关在屋子里,拉着厚厚的帘子,除了府医,几乎谁也不能进她的屋子。” 林雨觉得事有蹊跷,但凡事总归要她见过夫人之后才行,这是起码的规矩。 夫人的神情蔫蔫的,直说这两日没了含玉在身边很不习惯,可也提了别的丫头上来,顶替了含玉的位置。 林雨颇有无奈。大户人家里,主子对下人即便再有感情,等下人不在身边了,到底还是会有别人替代的。刚开始的时候或许会有不习惯,可时间长了,习惯之后,便忘到脑后了。 含玉本和含卉住一间屋子,可含玉生病之后,含卉也挪了出来。林雨得令可以去看含玉,可任凭她如何敲门、喊话,含玉都没有给她开门。 林雨有些恹恹的,景皓如今也不在别院,她只能去找天狼。 天狼如今已经搬离了翠微居,又回到了苍竹居。见是林雨来了,便笑着迎了出来。 在得知林雨是来找含玉之时,天狼微蹙了一下眉头,道:“她未必值得你去担心。”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林雨问道。 “做人不能只看表面。当初有人用你族妹来陷害你,便不存在什么情谊了。” “你觉得这事和含玉有关?”林雨急道,“可有证据?” 天狼叹口气,道:“我当日并不在现场,所以有些事着手调查并不容易,只是,有一次咱俩在小院里的时候,我见门口闪过了片茜色的身影。别院中喜好茜色的人没有几个,加之一些其他的举动,她是很有嫌疑的。还有,前些日子,她曾着人交给袁府小姐一样东西,而交东西的人,正是曾经你的那个族妹!” 林雨有些黯然,很多东西,她不得不去接受。可是,她仍旧不愿接受这样的事实。只轻声道:“只可惜我如今去不得她的屋子里看看她。我真想问问她,为何要这样对我。我到底是不相信她会这样的。她是精明、有心计,可我还是觉得她不会这样对我。如果是事实,我也想她亲口告诉我是为什么。我只得她这一个可以交心的好朋友,实在是——” 林雨有些说不下去了。她之前想过什么一报还一报,想过自己今后要睚眦必报。可事关她最亲密的人了,她还是不能冷硬下这个心肠。想到其中又有林珊的手笔,林雨恨不得将她碎尸万段,平了自己心中的怒气才好! “灵珊如今在哪里?” “和含玉一样,都被看管了起来。”天狼答道。 “我可以去见见她吗?”(未完待续。) ps:谢谢张小迈、悠麻、白毫毫和雪の妖精送的圣诞袜~~也祝大家圣诞快乐~~~ 第二百零七章 灵珊 林雨以为,天狼所说的“和含玉一样被看管起来”,是关在了林珊住的地方,可到了这里,才知道,原来青田雅居里还有这样的地方。 这是一座地牢。 从苍竹居进入,一路向南,深入山体之中。 林珊被关在一处囚室,她手脚俱带着镣铐,像是重刑的犯人一般。 这里不知道用了什么材料,整个屋子好像十分坚固,并没有什么老鼠、蟑螂,但依旧十分潮湿。林珊蜷缩在角落里,身下只余一些枯草。不过看样子也不是干草了,她缩成一团在那里闭着眼,也不知道是睡了还是怎样。 有人把囚室的门打开,不像刚刚用小窗看的时候了,这会儿一股霉臭交杂的味道立刻扑面而来。 林珊应该是听到了声音,她的身子缩得更紧了,还不由自主得抖了起来。 她身上的衣服和破抹布没什么区别,也就将将能够蔽体而已。上面有许多干涸的血迹,有的衣服甚至都粘在了皮肤上。她的头发就像是拖布上面的布片,一大片、一大片的粘连在一起,上面粘着许多肮脏不堪的东西,让人见之欲呕。她的手上沟壑纵横,夏日里竟然全是裂开的口子。她双手握成拳,挡在紧闭的双眼前面。 忽然,本就很臭了的囚室,又多了一股温热的骚味,因有灯笼的关系,林雨倒是很容易看出来,这林珊竟然只因为几个人的脚步声,就吓尿了裤子。 林雨本刚刚蹲下了身子,见到这样的情境,不由十分恶心,又站直了身子。居高临下地说了一句:“灵珊姑娘。” 听到这句话,林珊停止了抖动,刚把要把拳头从眼睛前移开,下一瞬间又变拳为掌,死死地把眼睛捂住了。 而这一刻,从她的手中,掉出了那一个木刻的桃花。 “这个桃花。你竟然还留着。”林雨轻声道。 也许是终于确认了是林雨的声音。林珊缓缓地把双手移开,连眼睛都微微长开了。 终于看清了是林雨,林珊立刻“啊啊”地扑了过来。 只是。还没等让她扑到,天狼便抬起脚,把她踹了回去。许是天狼的力道太大,竟然把她踹到了后面的墙上。“嘭”地一声,后脑都撞到了。 索性天狼没用劲力。否则这一脚,她已经死了,这会儿虽然撞到了头,可是看样子并没有晕眩。 林珊吃了亏。自然再不敢过来,只得一边哭,一边“啊啊”得叫唤着。露出了恳求的神色,一直看着林雨。 她后悔了。悔到恨不能死了算了。 可是,到了如今的地步,她还是不敢死的。 她眼含泪光热切的看着林雨。她想起了以前,住在林雨那里的样子。 林雨待她很好,帮她撑腰,让她可以靠着自己的能力活下去。哪怕是哥哥嫂子那时候要把她卖了,林雨也会挺身而出,帮她解决。 若不是她自己太作,肖想了不该想的人,她如今应该很好吧? 听说林雨用夫人给的本钱做了大生意,手底给她做工的人就有几十个。 她还在城里盖了大宅子。若是自己如今还跟在她身边,今后盖好了宅子,她也会给自己留一间的吧? 也许,她就可以找个不错的男人,两个人共同奋斗出不错的小日子。一定会过得比哥哥、嫂子还要好。 她以前不懂,觉得景皓一定会喜欢自己。可是,在青田雅居,尤其是下院呆久了,她才知道,在富贵人的眼里,自己什么都不是。 她最后悔的,就是当初自请为奴了。若是听了林雨的话,她即便在青田雅居里做错了事,是不是也可以和林雨一样,大不了离开别院呢?如果离开了别院,不是还有一个愿意为她刻桃花的人在吗? 她怎么这么笨!林珊眼中的泪更加汹涌了,甚至已经挡住了她的视线。 若她不是奴婢,也不会在下院里人人都踩她。 多少个睡牛棚的日夜,她最盼望的,便是有人能救她,而能救她的人里,她想的,便是林雨。 直到前些天,那人告诉她,让她把珠花交给一个很漂亮的小姐,还说事成之后,一定把她送出去,并让她和那个刻桃花的人永远在一起。 她以为是很简单的事。却没想到,遭到了这样严酷的刑罚。 这些人比之前拔她舌头的下人更加恐怖。他们的鞭子落在身上,就像是一把把刀,她痛得要死,可是什么也说不出来。 起先他们还问她一些东西,她知道的便点头,不知道的便摇头,可有的不知道该点头还是摇头,这鞭子便又抽了下来。 后来,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满意了,终于不再打她了,却还是没有放她出去。她一个人在这里害怕极了,可那人还不来救她。 终于,林雨来了。林雨是来救自己的吧?她已经知道错了,林雨一定会原谅她的吧? 她热切地看着林雨,眼神中充满了企盼。 “你可知道错了?” 林雨的声音就像是天籁一般。林珊做梦都会梦见林雨对她说这句话,她觉得,林雨问出这样的话,必然就是要原谅她了!她忙不迭地点头,嘴里也激动得发出了“啊啊”的声音。 “哼哼,我怎么忘了,你不会说话了。不过,你知不知道错了,又有什么关系呢?即便知道,也再回不到从前了。” 没想到林雨说出了这样的话。林珊拼命的摇头:不是这样、不是这样!我真的知道错了,原谅我吧!以后我都听你的话!可是,这些话,她根本说不出来。 “我原以为上次能让你学乖,没想到你都到了那样的地步,还想着如何来害我!”林雨厉声道。林珊就是她整个人生中最失败的地方!两辈子加一起,没见过这样狼心狗肺的人 见林雨眼神像是要吃人一般,林珊不由往后一缩。自己没有害她啊!林珊想要解释,可只能发出“啊啊”的声响。自己后悔死了上次的事情,怎么还会再害她呢? 她拼命摇着头,看林雨依旧似笑非笑得盯着自己,林珊觉得自己就像掉进了冰窟窿一般。 她不再疯狂地发着“啊啊”声,而是冷静了情绪,擦干了眼泪,无比认真地说出了一句话,而为了说出这句话,她浑身的汗几乎都冒了出来。(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八章 攻心 林珊从来就不是能沉得住气的人,当日从下院被提拔到上院,她沉稳了几天,林雨还当她在大宅里终于学会了生存。后来细想,她或许那会儿是学会了乖,也可能有人告诉她要那样。可是,从她再次被打入下院,做了青田雅居最底层的人之后,沉稳便再没有了用武之地,她就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甚至连原来都不如。 可这会儿,她不挣扎、不疯狂了,反而沉静了下来,也让林雨不由更仔细地观察她。 只见她用力张着嘴巴,她的牙齿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几颗,这会儿蓬头垢面、满面疮痍,再加上那张大了的没有了半截舌头的空洞口腔,实在不敢让人相信,这是个年仅十五岁的姑娘。 她浑身用着劲儿,努力、努力地说出了一句话:“呃欸偶!” 她说得无比认真,若不是能清晰地感觉出来是三个字,林雨都不会认为她说的是一句话。 林珊说完之后,就像是用掉了所有力气,肩膀也有些放松下来。可见林雨皱着眉头没听懂的样子,她又有些急切起来。 林雨反复咀嚼着这三个音,这到底是三个什么字呢? “‘我没有’?”林雨略微歪着头问道。 见林雨终于懂了自己,林珊忙不迭得点头。 “你说没有便没有?你在我这里,可没有什么良好的记录,我并不能相信你。”林雨看着林珊的眼睛,说道。 她看到,当自己说不相信她的时候,林珊的眼睛里立刻露出了无比绝望的神色,那种不被信任的感觉。直观地让她都觉得震撼。林珊疯狂地摇着头,不停地“啊啊”叫着。 “要我信你也行。”林雨勾了勾嘴角,林珊也因为她的这句话安定下来。“你便说出,背后指使你的人到底是谁?” 林珊瞳孔一缩,她定定地看着林雨,看了几息的工夫,突然向前扑来。天狼以为她又要过来抓着林雨。已经做好了抬脚的准备。结果她只是扑到了枯草的边缘,两手并用,抓起了掉在那里的那个木刻桃花。然后又退回到了角落里,蜷缩着,无比小心地护着那个桃花,再不看林雨一眼。 林雨缓缓蹲下。以水平的角度看着林珊,尽量不给她威压。缓声道:“你不肯说。是因为赵六子吗?” 林珊明显顿了一下,抬头看了看林雨,可仍旧什么话都不说。 “赵六子人真是不错的。他来找过我多次,都是打听你的消息。前一段我铺子里招人。他还来应征来着,就是想让我帮忙,见一见你。想把你从这里接出去,和你好好过日子。”林珊眼中泪光闪动。林雨便继续道,“这朵桃花,本就是他给你的。有一次我回青田雅居,他还拦着我的车,就为了来看看你。只是你也知道,青田雅居这里,怎么可能让他进来?他还问我,你被卖到了这里,赎你要多少银子。我当时就好奇,问他,你只见过我珊妹寥寥几次,怎么就这么执着?他说,我第一眼看见她,就知道她是个好姑娘,只是身世太可怜了,我很想保护她。” 林雨说的缓慢,充满了感情,林珊也不禁潸然泪下,最后竟把那桃花放在脸颊,轻轻地蹭着。 “赵六子这人真是实在。他是个挖药菜的,一年到头也赚不得多少钱。但是人很努力,每每挖了药菜就来集上卖。虽说娶过妻,但没孩子留下,将来谁若能嫁给他,再给他生个一儿半女的,那他不得体贴到骨子里?” 林珊的眼睛愈加明亮,林雨说的,她一定是感兴趣的,若说她脑子不清楚,这时候仍旧是可见一斑。她过去喜欢着不该喜欢的景皓,如今变成这副模样,倒觉得自己退而求其次,有赵六子也是不错的。她对赵六子,是没有太多感情的,只是觉得天地间,若有谁还会无条件的喜欢自己,只怕就是赵六子了。她其实不敢肯定的,这木刻的桃花也不过是她的一个精神支柱而已。直到此时,从林雨的口中她才知道,赵六子原来是这样的喜欢她!她可以出去找他!他会给自己幸福的! 看到林珊的样子,林雨勾勾嘴角,她已经记不太清当时赵六子和老三那天在牛车上说的话了。林珊落到如今的地步,她亦是没有同情的。天作孽犹可为、自作孽不可活。林珊就像是林雨心头的一颗毒瘤,时时横亘在那里,提醒着自己的失败!只是,她需要知道那背后的人是谁,因为她不想再让那人出手了。这次因为袁若兰的大气,最后才没让自己受伤害,否则,以袁家的实力,就是他们动了自己,景皓也不一定能来得及救自己! “其实,我也有意雇佣赵六子的,这样,以后他的生活会好些,你若能和他成了,那便再好不过了。珊妹,你听话,把背后指使你的人告诉我,我即刻就送你出去。” 林雨的声音循循善诱,林珊的眼中的神采也愈发旺盛,就在她张开嘴巴,林雨绽出笑意的一刹那,林珊又再次闭紧了嘴巴,还不住地摇头。 林雨心中的火气立刻就拱了起来,可是,她不能功亏一篑!她做了几个深呼吸后,再次微笑着对林珊道:“你不说是还信不过我是不是?也是,你向来是信别人多过信我的。”林雨做出黯然的样子,果然林珊有那么一刻的松动。林雨便继续道,“也罢,我只问你一个人,你若是觉得能回答,就回答一下我。” 林珊看着她,终于点了点头。 “你背后的那个人,”林雨顿了一下,她有些不敢问了,可挣扎了几息,还是狠眨了一下眼睛,问道,“是含玉吗?” 她不太敢去听林珊的回答,但还是强迫着自己去看林珊。她心紧紧地悬着,就怕林珊说出自己不愿意接受的事实。 林珊没有动作,也没有说话,只是耷拉着眼皮思考。 越是这样,林雨便越紧张。 终于,林珊叹了口气,又摇了摇头。(未完待续。) ps:谢谢吼吼~啊我的圣诞袜。大家圣诞快乐! 第二百零九章 悲剧 见林珊摇头,林雨觉得自己的心都顶到了嗓子眼儿。迫不及待地问道:“不是她还是你不能说?你说话,你不要摇头!” 林雨实在是太想确认了! 林珊咬了咬干裂的嘴唇,抬起头来,对着林雨张开了口。 这一切,落到林雨眼里,仿似一帧慢动作,她的心鼓鼓的跳的十分厉害。 “鹅饿!”林珊艰难地发出了这两个声音。 虽然真的很不清楚,可到了林雨的耳中,却仿佛天籁一般! “你是说“不是”对不对?对不对?如果对的话,你点点头!”林雨激动道。 可能是这样的情绪感染了林珊,她竟然笑了,冲着林雨不住地点头! “太好了!”林雨立刻起身,拉着天狼的袖子,激动道:“不是含玉,你听见了吗?不是含玉!不是她!呜呜!”林雨不由哭了出来,“我真是该死,之前竟然怀疑她。她是我在这个时代最好的朋友了,我竟然怀疑她!呜呜,我真是太对不起她了,呜呜!” “你真相信她说的话?”天狼问道。 “当然信她!含玉是我的朋友,我应该相信她的!不行,我要出去看她!”说着,林雨就放开了天狼的袖子,往外冲去。 林珊尽到林雨往外跑,用力“啊啊”地叫着,她不带自己出去了吗? “等等!”天狼喊道。 林雨停下了步子,回头道:“她说了不是含玉,我也相信不是她。”随即,林雨又道,“我知道这事儿你们之所以查。是因为含玉如果这样做了,就有背主之嫌,可是,景皓也认为是含玉做的吗?” “他并不知道这件事。他这几日都在山里,没有回来。”天狼如实道。 “那含玉有没有承认是她做的呢?” 天狼摇了摇头。 “我认定不是含玉做的了!我现在就要去找她!” 林雨少有在天狼面前做出这样任性的姿态,天狼想想,也便点了点头。 两人要离开囚室。林珊的声音也愈加崩溃起来。 “她呢?”天狼问道。 林雨稍微一顿。回头看了看林珊。林珊也因为林雨的回眸,而有些僵直。 “她到底告诉了我不是含玉。如果可以,能放她出去吗?” “可以。”天狼回道。 林雨对着林珊道:“你做了太多对不起我的事。我始终不能原谅你。而且咱们早就断了关系,出去之后,你便自己保重吧。”林雨想了想,又道:“赵六子家住在厉云城东郊。” 说完。便与天狼走了出去,只留下林珊在那里兀自哭着。她这泪。或许叫幸福的眼泪吧,毕竟她终于自由了。 “你到底是对她不错的。”天狼道。 “是吗?”林雨轻声道,“其实我不觉得。她在这里,起码还能吃上饭。她如今的样子。出了青田雅居,即便讨饭,也是艰难的吧?若说她原本的样子。还算是清纯可人,如今的模样。即便是患难与共的夫妻,恐怕都难接受,何况只是个所谓一见钟情的男人?” 而事实上,确实是这样。赵六子本对林珊就不单纯。林珊不是漂亮的姑娘,赵六子当初也不过是觉得能和姐姐一起出来打拼的姑娘不简单罢了。后来,林雨开了食肆,他才跳出来,说自己对林珊是一见钟情,还说要攒钱赎她。十几两银子是他多少年都赚不到的,他这样说,无非也就是给林雨一个好印象,巴望着娶了林珊之后,林雨可以给自己诸多照顾,也有着希望林珊也能像林雨一样,得了主人家的支持。 林珊找到了赵六子家时,他根本认不出这个蓬头垢面、面目可憎、身有残疾的人,是曾经那个碰到一下手就害羞的姑娘。直到林珊拿出了那朵桃花,他方想起来,这个人,是那个林姑娘的妹妹。他把林珊带回了家,也好好的给她收拾了。养了一个多月,虽然样貌还是一样的丑陋,但好歹也算是个女人了。 林珊时刻记得林雨说的,若给赵六子生个一儿半女就能得他好好对待的话。因而,也顾不得什么羞臊,几次三番地引诱于他。赵六子正值血气方刚的年纪,虽然看不上林珊貌丑,但关了灯也都是一样,便也就要了她。 起初,真如林珊所想,赵六子对她确实很好。可是,慢慢的,她没有怀上孩子,赵六子便对她愈加恶劣,什么活儿都让她做不说,还时常拳打脚踢。她不知道,她在下院劳作的时候伤了身子,加之自己年纪正小,恐怕没个几年调养,都不会有孩子。赵六子待她,就像是养个下人一般,什么都要做不说,还要三五不时被他拉着发泄兽-欲。而这一切,不是因为赵六子嫌弃她生不出孩子,而是他去找过几次林雨,明里暗里说了不下五次林珊在他家的事情。可林雨压根儿没有理睬,还说她与林珊早就断绝了关系。 不过后来,赵六子又追求了制鞋坊里的一个年轻的望门寡妇。这事儿林雨起先是不知道的,知识几次去制鞋坊,都见她在炫耀某男人对她多好,对她父母有多尊敬,还说过多久就会下聘的话。虽说这个年代,像她这么高调的人不多,但自己员工过的幸福,林雨还是要恭喜。可当看到她拿出了一个木刻的桃花,说是那男人送的时,林雨便只能轻笑了一下。 赵六子最后还是娶到了这个女人。成婚之前,那女人因为做鞋的时候出了岔子,李友峰便解雇了她。再后来,也不知是她回过了味儿,知道这事儿与林珊有关,还是故意就是要整治林珊,总之,两口子都对林珊愈加恶劣起来。 林雨还以为,经历了这么多,林珊到底会学会坚强、独立,但是,她就这么一直窝窝囊囊的活着。赵六子两口子也曾打发她来找林雨,但林雨又怎么会继续帮助她?两人曾经的姐妹情谊,早就在林珊的不满足中消耗殆尽了。 林珊最后也是没有孩子的。但她一直都在赵六子家无名无份的呆着,活的连猪狗都不如。或许她还期盼着哪天赵六子能想起曾经,可是,那毕竟是曾经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章 疑问 出了关着林珊的牢门,林雨以为是要往外走的,却没想到越来越往里去。想到之前天狼说林珊和含玉一样关押起来,天狼又往山里走,林雨便愈发紧张起来,实在是不敢想象含玉要是和林珊一样的话,她要怎么办。 越往里走越是干燥,倒不像林珊的地牢那么潮湿了。想不到青田雅居里还有这样大的工程,看来,这里实在不是只一个别院这么简单。 终于到了一个门口,立刻有人上前把铁门打了开来。 屋里,一面是各式的刑具,一面是一个整洁的床榻,这样鲜明的对比,让人感觉十分突兀。 含玉面色苍白,正在小炕上躺着,盖着一个有着红色暗花的缎面被子。 她真的生病了? 林雨慢慢走了过去。“含玉,你怎么样了?” 含玉艰难地睁开眼,见到林雨立刻激动地要起身,可支撑了一下身子,到底没起来。 林雨三步并作两步,赶快到了她跟前:“你这是怎么了?你病了吗?” 含玉没有回答,只是好似整个儿都松了口气,道:“你终于来了。”然后,就歪过了头去。 “天、天”林雨的手胡乱的抓着,“天、狼,你、快看看、含玉她、她这是怎么了?”林雨好不容易说出了一个完整的句子。 见林雨有些吓傻了,天狼赶快过去探了一下含玉的鼻息。 “她晕过去了。”天狼说道,声音里没有任何波动。 林雨这才放心的走了过去,边走边道:“她生病了,怎么还让她住这里?” 天狼张了张嘴,没有回答。 林雨坐在了她旁边。觉得这小炕上透着一股股的血腥味儿,直觉不好。可要掀开被子的时候,才发现那被子有许多已经粘在了含玉的衣服上,最后和身上的伤口相连,她一用力,含玉就有些皱眉。夏日的被子很薄,林雨也是这时候才看出来。那锦缎上。哪里是什么暗花,都是透了的血迹,斑斑驳驳的。都已经发硬了。 “怎么会这样——”林雨瞪大了眼睛,眼泪不住地在眼眶里打着转。 天狼没有说话,林雨也没有要求他回答。 天狼打了手势,让人叫府医进来。一点点把含玉身上的被子揭了去,可是每揭一块。即便是再小心,也难免弄疼了她。而之后林雨和一个医女帮她包扎、换衣服时,对她才是更加的折磨。 林雨身上的汗出了一层又一层,可这事儿又实在急不得。只能这样一点一点来。好在含玉吃了药,睡得很沉,不然有她受的。 含玉身上的伤口是一种特有的刑具造成的。伤口都是极细的样子。伤在身上,穿了衣服就不会被发现。而且因为伤口很细。出血多的同时,愈合得也很快,疤痕褪得也快。这让林雨想到了之前在宫中有人说过,在宫中有一种刑罚,和以前看的一部古装戏很像,都是用细针扎腋下、腰部等地方。不留伤疤,又十分折磨。这两种刑罚都是针对女人的,有许多相似之处。 含玉只是一个弱女子,哪经得起这样的严刑逼供?大户人家规矩多,若是有背主的嫌疑,受刑是十分必然的。林雨不能张口说天狼这样有什么不对,只是如今含玉这气若游丝的样子,还是看得她十分难受。 “可以放她出去了吗?” “这只是我们惯常的逼供手段,你——” “这个我并不想知道,”林雨打断了天狼的话,“我只想知道,如今灵珊都招了,你们可否能让她出去了?” 天狼看着林雨满目着急的样子,低垂了眼皮沉思了一会儿,方道:“可以。” “那么,我还有一个请求,可否把含玉送到我那里?”林雨知道自己的要求太不合理,随即便道,“我之前去她房间的时候,好多人都是唯恐避之不及的,也没有对她十分热切的关心。把她留在这里,我不放心。” “可是,她依旧是有嫌疑的。”天狼说道。 “我知道。可是,你们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说她背主吧?我相信,她一定不会那样的。我记得正月的时候给夫人设计口罩,含玉和含卉都替夫人高兴的不得了。她每天和我在一起,最有兴趣的就是研究各种美食,这样的热忱是装不出来的。”林雨辩解道,“还有,若说含玉背主是因为私下指使林珊对付我,或者说是和袁若兰有所勾结。可是,含玉她顶多就是为夫人办事。怎么,夫人和景皓都是主子,他们俩是亲生的母子,下人们还要分得那样清楚忠于何人吗?” “夫人和少爷是两回事,你不用知道太多。含玉的事情、袁若兰的事情,都不若你表面看的那样简单,你最好还是不要掺合进来!”天狼从未用过这样警告的语气和林雨说话,虽然她平时便不苟言笑,可也没这样的严肃过。 “我是不想知道那么多。只是,她是我朋友!” “她不只是你朋友,还是我们府中的人。”天狼坚定道。 林雨握了握拳,她是没资格问他们要含玉这个人。青田雅居有太多她看不懂的地方。过往她作为职工,只要闷头做事就好。知道的越少,也便越没有危险。可如今,她再这样懵懵懂懂下去,她便救不出她的朋友。 “青田雅居到底是个什么地方?”林雨的声音轻轻地。 “青田雅居是夫人颐养天年之所。” 天狼的解释,林雨不懂。夫人不过不到四十的样子,如何就要在这里颐养天年了?袁若兰曾说,景皓是两年前来的。之前含玉也说过,她们在这里呆了快十年了。可是,这么多年,青田雅居的位置并不隐蔽,可在厉云人的眼里,这里依旧是个神秘的地方。夫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可厉云城里的官夫人都想要巴结。她身份高贵而特殊,却为何必须早早的颐养天年? 从地下出来的时候,已是半夜时分。有天狼的安排,林雨和大全自然是可以留宿的,可林雨并不想住在这里。今天虽没带含玉出来,可也坚定了含玉不会是陷害她的人。如今,她要回家了。(未完待续。) ps:谢谢捡贝拾珠的圣诞袜~~~~ 第二百一十一章 新铺 林雨一直没放弃炒房计划。先前买的房子,已经陆续卖出去了几家。因为不着急用房子,所以几乎都是低价买入,高价卖出的。如此一兜一转,便挣了三百多两的银子。 房子的事儿,都是大全和戚万里一起弄的。有了好的房源,戚万里就会通知大全。大全再和林雨一起去看,看好了之后,林雨估出一个价格区间,大全和戚万里去谈。若是最后价格恰好在区间内,两人就赚正常的中介费用。若是比林雨给出的最低价还低,那么除了正常的中介费用外,低出的部分,戚万里得二成,大全得三成。当然,若是价钱高于林雨给的区间,那么这处房产就不会再买了。 虽然林雨和戚千里闹得不欢而散,但戚万里对林家人还是一如既往,甚至比先前还要好些。大全之前和戚万里关系不错,但因为戚千里之事,难免心中有些介怀,更何况是当事人的林雨? 先前给戚万里中介费的算法可不是这样,也是两家解除婚约之后,林雨才提出的。 人人都道林雨太傻、太好人,明明被人家背叛了,还许了戚家各种好处。其实,也只有林雨作为真正的旁观者之后才看出来:戚千里虽然之前是个教书先生,人也风流儒雅的样子,可他有些死脑筋,脑子里有许多浪漫的风花雪月。她的独立并不能满足他大男人的心理,所以当吕薇出现的时候,他就像是个英雄,处处对她充满了怜惜。总听人说他专情,对发妻如何情重、不离不弃,可他喜欢的。恰好就是那样一种让自己被人夸赞的感觉吧?否则怎么会那样快地喜欢她、喜欢吕薇?又怎会在发妻病重的时候,用书生和海棠花妖的感情来影射他自己?他之前承认,那篇故事是根据自己和发妻当时的情况写的。可是,最后,他虽然选择在发妻的旁边做一个尽责的好丈夫,却在心底永远住着海棠花妖的影子。其实想想,她与吕薇。才是书中的发妻与海棠花妖吧?她其实有信心。若是她最后不做出那一步,戚千里是会和她成婚的。那么,吕薇就是他心中永远得不到的一种浪漫。所以说。戚千里这个人,平时看着做事有条理、为人也颇具北方汉子的豪爽,可这些都是建立在他平静的时候。一出现了他爱的风花雪月,他便禁不住那样的诱惑了。相对而言。反倒是戚万里,一个总在市集与街巷间混迹的人。才是戚家真正的主心骨。人到了社会上,人际交往便成了一种无形的财富。戚万里有能力、有口才、有主意、有远见,这才是她欣赏的地方。只是,吃一堑长一智。她自己心里都有了隔阂,何况是戚万里呢?所以,她还是趁热打铁。让大全跟着戚万里去学。将来戚万里一心一意为她做事便罢,若是有了异心。大全便可随时取而代之。 大全性格就不像戚万里和老三那么吃得开,他骨子里,就有种“憨”“蔫”的成分,他对自己身边的人是好,对认识的人也能做到不出差错。可是,要让他对待别人谈生意,他还是差了好大一截。正好,就借着这个机会,让他和戚万里好好学学。他原本倒就是和戚万里一起的,可是,以前戚万里帮着买卖的时候,这中介费都是死的,不涉及到自己的太多利益,他也不会如何去使劲砍价。如今,每低一点,他就多赚点,自然是不遗余力地使劲发挥。再加上这阵子他对林家正愧疚着,更是会百分之百地对这些买卖用心。 当林雨和大全说了这些话,大全方知林雨用心良苦。因而在跟着戚万里出去谈生意的时候,更加地不遗余力。 厉云城不大,可因为是边关,也着实不小。林雨起先买的商铺,后来民房也买了一些。近日里,戚万里虽然帮忙筹备着戚千里与吕薇的订婚礼,可还是抽出时间,与大全去谈了几家民房。 好巧不巧,今日隔壁的客店刚好贴出了卖房的信息,就被大全瞧见了,转身便进了店里和林雨说了起来。 林雨一直想要扩大规模,隔壁店铺若是能买过来便再好不过的了。林雨觉得事不宜迟,当即便带着大全去隔壁的店铺里看了起来。 原本林雨食肆的位置,便是丁家的一个客店。隔壁的店铺,也是一个客店。 原来两家争客源,变成一家之后,应当人更多才是。更何况,林雨的食肆十分红火,也带动的隔壁客店常常客满。而且正赶上夏季最为挣钱的时节,怎么又要卖店铺呢? 去了之后,林雨才知道,这家店铺的东家见客店生意越来越好,便想要扩大规模,已经谈妥了斜对面的一个大院。大院四间房,连带着前面有个门市,地方宽敞不说,屋子也多。可是钱实在不够,便想着把这边的铺子卖了。但是,这价钱可不是林雨以往买的低价,而是真正的高价。隔壁店铺的大小和食肆是一样的,价钱却是当初买食肆的两倍还多! 林雨是真看中了这个地方。两个院子一旦连通,那么,原来的地方,全部变作男客的接待,新院子则全部做女客的生意。原本的院墙可以扒掉,然后盖一间纵向的厨房,这样,整个院子的格局就成了“工”字形,不但能省下许多的取暖费用,也能彻底地把男女客分开,做出更大的文章。前台连通之后,就成了真正的总台,即便地方大了,还是原来的班底,不再拥挤逼仄。 林雨如今的店铺太火,这店铺的要卖的信息也刚贴出去。若是再过两天,来买的人必定是络绎不绝,价钱虽高,林雨也咬咬牙,要了下来。不过她还是让大全和东家谈了一番价钱,最后,以二倍于食肆的价格,买下了这间店铺。 注定今年是大兴土木之年了。客店若是闲着,还不若接续招揽住客。可林雨实在抽不出人手管着那边,便即刻找了人,连夜开始装修起店铺来。(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二章 唏嘘 好在林雨在现代的时候,知道许多休闲吧的构造,想要布置成女客喜欢的样子,总归不会太难。因此,林雨做好了设计,便把装修的事情暂交给了老三监工,自己仍旧在厨房里顶替李金花的岗位。 闲来无事,她也会琢磨一些现代的其他小食。不过,这些都先研究着,林雨并不打算立刻就销售,总要等隔壁装修好了再说。 过了两天,戚千里和吕薇订婚了。他们都在店里做过,有许多人也都要过去见礼的。左右上午的时候还不太忙,林雨便都让他们过去了。 林雨守着前台,就见大全从外面回来了。 他昨夜回林家沟收购各类青菜野果了,如今刚送到地窖里一部分,便拉着一些要现用的东西,回了食肆。 趁着大伙儿都搬东西,大全便凑到林雨跟前,道:“大妹,那天去青田雅居,你不是没见到景少爷吗?” 林雨点点头。 “我瞧着样子,他是一时半会儿回不去的样子。”大全又把头靠近了些林雨,道,“我昨儿回村里,发现有些固定给他们干活儿的人,都被打发了回来。我觉得这事儿有些奇怪。” “全都打发了?”林雨问道。 “可不是!”大全道,“要不说这事儿奇怪呢!先头不是砍树、开路吗?这树也都砍完了,路也修得宽敞了。于是就打发了一批其他村的人,只留了一部分咱们村的给他们干。咱们村的人,都是管挖热泉、砌围墙等事情的。可这工程正进行到一半,就把咱们村的人都打发了。他们有说,是在里面挖到什么东西了。” “挖到什么了?”林雨有些好奇。厉云也就是个山城。向北有着天险剑门关,所以才成为自古兵家必争之地。而除了南北道路之外,厉云的文明都分布在沟沟岔岔里。那里自古住的就是农户、猎户,应该不存在挖出什么宝贝的事情。何况,厉云地广人稀,林家沟山中的那个小的热泉以前尚且没有人去知道和开发,如今又能挖到什么宝贝? “具体有什么东西。也不是咱们村里人挖到的。都是他们自己挖到的。所以,大家都不知道。”大全道。 林雨想想,也实在想不通里面能挖到什么宝贝。便道:“既然他们不说。咱们也不要往外传这些事情,一面招徕祸患。以往,我只觉得青田雅居是个普通的贵族别院。可自打前几天去了,才知道不是这样。所以大哥。‘病从口入、祸从口出’,你下次回去。也要和大嫂说说,这些话,即便是村里妇女间的闲话,也不要说。” 大全见林雨说的慎重。也不禁皱了皱眉。 “大妹,你说青田雅居不简单,那太财在那。会不会有危险?” 林雨摇摇头,只能道:“我也不清楚。只是如今太财还小。应当也接触不到什么要紧的东西。” “唉!当初我应该再阻止阻止他的。这么大点儿个孩子,学什么武艺呢?如今半年见不到一次,以后也不知道多长时间能见到。孩子忘性大,这么下去,连我都会给忘了的。” 这话林雨听着难受。她原也以为景皓小孩子一个,说什么要收徒弟,也不过是回去教点拳脚功夫而已。没想到,却真教起他功夫来,而且还让天狼和其他护院教。到后来又不知道把他送到了哪里训练。 “大哥,太财其实也不小了,也都记事儿了。再怎么样,爹娘他都是不会忘的。” 林雨虽然安慰着大全,可心里也惦记着太财。 自打自己离开青田雅居之后,就没见过太财了。她也和天狼打听过,可是天狼只说送去学本事了,让她不用担心。想着下次看到景皓一定要问问他吧。 隔日赶集,正是忙碌的时候,老三进厨房说,孙氏来了。 孙氏自打丧子之后,还没进过城。她被大全那天的样子吓到了,之后又一直把她一个人扔在林家沟。虽说地里的活儿也都雇人干,但是就她一个人操持,也着实寂寞。尤其是开春后,大全帮着林雨的食肆收购野菜、野味、青菜、干菜什么的,他隔个两三天才会回家取一次,多的时候,都是她一个人忙活。偶尔回去住一次,也是把太福一起拉回去。她不敢和大全说什么惹他厌烦的,便只能拉着儿子说自己有多苦。 林雨忙完了手头上的工作,便出去看看孙氏。 如今的孙氏衣着比之林雨刚回来厉云时,不知好了多少。不再是粗布麻衣,反倒穿起了纯棉细腻的衣裙。只是,那浅蓝色的衣裳,并未衬托得比原来富贵,反而让人觉得多了几分苍老与衰败。她不过三十一岁的年纪,只比大全大了两岁而已。如今大全虽然比较忙碌,但意气风发,而孙氏,却像是他的长辈一般。 孙氏是大嫂,眼不见,心不见,也就罢了。可真见了面,大嫂怎么都是大嫂。大全和她虽然没了什么感情,但孙氏依然为他操持着那个家。尤其在林雨要收各种各样的东西时,孙氏还是会老老实实地去帮她收购。 孙氏丧子后都是自己在调理的。大全虽然也会买回去东西给她,但她粗糙惯了,到底不会调理自己。林雨把厨房里煨着的红枣莲子羹给她盛了一碗,又加了一些红糖,味道十分香甜。 “有日子没见大嫂了,身子可好了些?”林雨微笑着,这是她对待每位客人都会露出的表情。 孙氏静静看着林雨,足足盯了几息的时间。 过往林雨对孙氏是有脾气的,不管是喜欢或者不喜欢,总有个态度。即便同样是微笑,也有习惯性的和面具性的区别。孙氏不太会去区分,可她也感觉出来不同了,这次的微笑,让她觉得陌生,就像两个人之间隔了一条跨不过的深沟,虽然就在对面,却感觉很远。 她怕大全,正如许多女人都怕自己的男人。 可是,她还是需要一个完整的家。(未完待续。) ps:谢谢四方梦纷飞的月票,谢谢支持! 第二百一十三章 道歉 孙氏如今的日子也是难受。大家虽然羡慕她日子比原来好很多,不用为每日的柴米油盐发愁,不用像别的女人弄野菜晒干留作过冬。过往村里人都羡慕那闺女抬进丁家做小妾,得了银耳环的大新媳妇,而今,都变成羡慕她了。可是,她并不高兴。因为她也知道,村里有挺多人笑话她。因为她生了死胎不吉利,又惹了男人厌烦,每天就自己呆在家里,连小姑子开了这么大的店铺,她都不敢过来。 遥想当初她有孕的时候。大全虽然忙,可也是三五不时的回家看看,太福也跟在自己身边。各种果子、糕点、零食,她一辈子没吃过的,那段日子,她想要多少都有。村里的女人们羡慕得不得了,恨不能一日里有半日呆在她家。她随便给人一点什么吃的,都能让人把她夸上天。 后来,有人跟她说,让她看着点大全,别让食肆里的狐-媚子勾-引去了,她便收拾了行装,自豪地跟她们说,自己进城享福去了! 没曾想,福没享到,孩子没了。 大全以往是不太喜欢她,但两人还算是互相的依靠。 如今,大全即便回家,也不会和她睡在一起,连一句家常都不和她唠。 她不聪明,可是也明白,两人如果一直这样下去,自己虽然不再年轻了,可大全才不到三十,他一个人在外面,又有了钱,难保有人会往上贴。村里人说的对,到时候,若是他真在城里有了另一个家,那自己就真的惨了。 所以。她今日来了。她也有些认输了。 这认输不是对别人,正是对林雨,这个她一直以为能拿捏住的小姑子。 可现在,这个小姑子的眼神也太让她陌生,什么时候,林雨也对她死心了? 林雨见孙氏只看着她不说话,也不答话。便道:“大嫂可还有别的事情?若是没有。我便去厨房忙活了。大哥这会儿去了集上帮友峰摆摊,一时半会儿怕是回不来。你在这里等着,或者去集上都可以。” 说完。便起身要走。 孙氏站起来,一下子便拉住了她。 “大妹,你等等。”孙氏面露急色。她本看着林雨疏远的样子有些胆怯,可如今。她又能求谁呢? 林雨看了一眼孙氏,略一沉思。还是坐了下来。 “大嫂有何事?” 孙氏张张嘴,一时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恰巧林雨的眼光落到了粥上,孙氏便赶紧捧起碗,“秃噜秃噜”喝了几口。放下的时候,碗也便见底了。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掩饰出她内心的紧张。 这时候旁边也有两桌吃饭的女客。大家都不会在吃饭的时候发出这样的声音,于是。孙氏喝粥的声音,便引起了她们的注意,甚至有些人已经皱起眉头来。 “大嫂,我厨房里还炖着甜品。”林雨倒不是怕别人笑话,孙氏让人不喜的地方多了去了,林雨如今也不会为这样的小细节在意了。只是,她一直这样不说话,林雨也着实耗不起。 “我吃碗粥就饱了,就不用别的甜品了。大妹的手艺真是越来越好了。”孙氏硬是挤出了一个友好地笑容,也对林雨说着恭维的话。 林雨有些无语。她说厨房炖着甜品,又没说给孙氏的,她还立刻接过去了。只是如今客人还在,她不想因为这点小事,让彼此尴尬。倒是孙氏难得还夸赞了她,上次夸她,可要追溯到去年中秋节那会儿了。 “大嫂有事便说吧,现在厨房里的甜品都指望着我,那边两桌也都有菜品没上呢。” “其实,我今儿是来和大妹道歉的。我过去太混账,总欺负你,还希望你看在我为林家操持这么多年的份儿上,原谅我一次。”说着,孙氏的眼眶便红了起来。 孙氏田间地头、上山下河惯了,说话总是大声豪气,这会儿虽也有心小点声音,觉得丢人,可还是能够让屋里的人都十分清晰地听到。 林雨的额角不禁有些“突突”,心说这话孙氏等晚上回家说不好么,非要在这店里让大伙儿看戏。姑嫂不和,到底是家丑,怎能把这事儿摆到旁人面前? “大嫂这是哪里话?如今我们也不住在一起,很少接触,大嫂哪里会有让我生气的地方?而且,过去的事情,也都过去了,我也不再想了。”林雨说的是实话。以前住在一起,或者孙氏和她咋咋呼呼的时候,她或许还会生气,会讨厌。后来经历了孙氏生产的事情后,她也看开了。她对孙氏,从来就没有什么恨,不过是和她相处不到一起去而已。如今孙氏对她而言,不过是大哥名义上的妻子,太福和太财的娘亲而已。要么怎么说,如今是眼不见、心也不见呢? “大妹,你这是不和我一样的了?”孙氏有些激动,道,“那我能不能求你,让你大哥多回两趟家?我现在一个人在家里呆着,村里人也都不爱搭理我,我,你帮我跟你大哥说,我知道错了!”说着,眼泪便流了出来。 孙氏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情况,林雨的心也不是没有震动的。可她自己明白,旁人夫妻之间的事情,自己是如何都不能置喙的。尤其是孙氏和大全之间,那中间横亘的是长达九年的矛盾累积,又怎是她几句话便能劝好的呢? “大嫂,”林雨顿了一下,见孙氏渐渐止住了哭声,方道,“这到底是你们夫妻之间的事情,我一个未嫁的妹妹,说这话终究是不好。要么,一会儿午间的时候,我让大哥和你一起回家里,你们好好唠唠,成不?” 孙氏见林雨没答应自己,继续哭道:“大妹,我是真没办法了,你大哥最疼你,你就帮我说说吧。” “大嫂,不是我不想帮。可是,日子是你们自己的,有什么事情,也要你们自己说开了才好啊。” “你大哥他也不听我说啊!”孙氏不住地抹着眼泪,“我求求你了,我给你跪下,你就帮帮我吧!”说着,孙氏便“扑通”一声跪到地上,连原来坐着的圆凳,都倒下了,滚到了一边。 “大嫂你这是做什么?快起来!”林雨一时有些惊讶,孙氏向来在自己面前不服输的,今日却是道歉、哭泣、下跪都做全了。 “你要是不帮我说,我就不起来了。”孙氏长的有些胖,又是做惯了农活的,林雨竟一时拉她不起。(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四章 酒话 “大嫂,你快起来,别人都看着呢!有什么事儿,咱们回家说不好么?”林雨只能这样说道。 “那大妹是同意帮我了?”孙氏破涕为笑,立刻站了起来。 林雨有些郁闷,她哪里就是答应了! “大嫂稍在这里休息一会儿,我让人去找大哥回来。”林雨赶紧想着逃跑,“厨房的东西应该好了,你先坐着啊!” “不用了,我这就回去了。”孙氏道,“大妹你忙去吧,只别忘了答应我的事儿。” 林雨苦笑着,点点头。 这事儿到底是大全的家事,可作为她的妹妹,林雨也不希望他家庭不和谐。其实她以前也说过类似于让大全回林家沟住的话,毕竟现在有了驴车,来回都十分方便。可每到那时,大全就十分不高兴,说是不爱回去。如今,她要替孙氏说这句请求原谅的话么? 七月末的夜里已经很凉了。 林雨关好了门窗,备了些酒,便找了大全过来。 这段时间所有人都很忙,饭菜都是在店里解决,根本不会喝酒。如今正是之前酿的野葡萄酒最好的时候,林雨便拿了两桶出来,开了口醒着。这桶是林雨专门找人做的橡木桶,记得现代的时候,大家都说橡木桶装葡萄酒好喝,可没有用橡木桶装山葡萄酒的。林雨尝试了一下,找人做了两百个橡木桶,别说,味道还真是不太一样。 橡木桶不大,也就能装两斤的酒。这酒度数低,喝着和饮料一样,就是后劲儿太大。林雨觉得一桶不够喝,索性就开了两桶。 大全进了客厅。见桌上摆着葡萄酒,林雨还特意做了些下酒菜,便笑着道:“今儿怎么想着和我一起喝点儿了?这些酒下去,明儿咱们可够呛能起来干活儿了。” “大不了就睡到自然醒。这段时间,整个家里,就咱俩没闲着,也该放松放松了。”林雨笑道。 “嘿嘿。那就咱们兄妹俩。不带二奎他们么?”大全问道。 “他们要喝,哪天咱们再喝。要是都倒下了,可不让人笑话了?”林雨调皮的眨眨眼。 大全笑着应了。便和林雨喝了起来。 两人边喝,边说着这一段食肆、工地的事儿,说着说着,就说到了爹娘。说到了身边的所有人。 一桶多的酒下去了,两个人也都上了劲儿。不过好在林雨尚算清醒,便引着话题去了孙氏那里。 “我许久没回林家沟了,明儿七月十五,我也回不去。这些年还好有大哥帮我逢年过节去看看爹娘了!明儿十五。要么大哥回去上坟的时候,顺便也回去回家里住一宿,也算是放个假。让你、太福和大嫂能够团聚一下。”林雨端起酒杯,要和大全碰一下。 大全本来也端起酒杯了了。可听到这句话,一下子又把手撤了回去,有些大舌头地道:“别跟我提那个孙淑娥!她就是来克我的!” 林雨见他这一动作,连酒都洒出来了一些,便眯着眼睛笑了一笑,道:“好歹是夫妻嘛,有什么过不去的!” 大全“啪”地一下把酒杯往桌子上一放,气道:“这娘们,我算是看透了!之前还说什么弟妹推她还孩子推没了,经过上次的事儿,我一看她那睁眼说瞎话的劲儿,可真是不要脸!”大全打了个酒嗝,继续道,“这段时间在店里,我也看了,二奎他们两口子是有心眼,可也没到了那黑心的地步!不过,就算弟妹真推她了,那也是她肯定是她不讲理在先的!她这娘们,从来不肯吃亏!没事儿还总打孩子!你说她是不是有病!我和她成亲这么多年,她他-妈也下得眼儿(舍得)害我!让我去报官!她这个败家娘们!” 大全从来不把脏话带在嘴边儿的,这会儿却说了好几句。林雨其实今天和他喝酒也不光为了劝他和孙氏,更为主要的,她希望大全把压在心里的这股火发泄出来。她可以想不见孙氏就不见,但大全不行。 “都说什么‘一日夫妻百日恩’,他-妈我们俩在一起睡了快十年啊!她就一点不考虑我!我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怎么找了这么一个丧门的玩意儿!”大全恨恨地捶了一下桌子,又嘟哝着骂了一句。 林雨也有些唏嘘,便劝慰道:“到底是结发妻子,好不好的,也跟着你过了这么多年了。她今儿白天还来找我,说她错了呢!” 说完,便晃了晃手里的酒杯,又饮了一口。 见林雨喝了,大全也举杯干了,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道:“她还有脸找你!那时候你和我说她打你,我真恨不能揍她一顿!我妹妹她也敢揍,真是胆儿肥了!咱们家是穷,可你和小雪,从小到大,谁敢动你们一根指头?我这个做大哥的,是,没什么本事,可要是打我弟弟妹妹、揍我孩子,那肯定不行!那个丧门的娘们,气一不顺就打孩子!我他-妈一共就这么两个孩子,她抬手就打、抬脚就踹,一天说她八百遍也不长记性!”说完气哼哼地又干了一杯。 大全的性格比较憨厚,更有着明显的“护犊子”倾向。其实就算他不满孙氏,在听说孙氏是被栾凤推了之后,他也是顾不得栾凤是个女的,便要上去揍的。想来要不是孙氏给他伤透了心,他也不会把孙氏单独扔在村里了。 “打孩子我也不喜欢。小孩子小,打坏了,心疼的还不是自己?”林雨道,“其实,大嫂要能改过,以后大家和和气气的,也就行了!” “她?狗改不了吃屎可是了!她这人,从来就想着她自己!就说那时候刚怀孕的时候吧,你给弄的油茶面回去。那时候感觉油茶面多金贵啊!她给放柜子里锁着。是,太财还小,也不懂事,兴许都给抓吃了。可是你说,那她拿出来冲的时候,孩子眼巴巴瞅着,她就不能给喝一口么?哎?她就能!自己坐炕沿儿上晃荡着俩腿,一喝一‘滋流’,给孩子馋的啊!你那时候给拿的多,还说让她别吃太多,对身体不好,那她也不给。后来我说了两次,她才给了。我要不说,她就自己喝!”(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五章 意外 都说夫妻没有隔夜仇,可大全这怨气,攒得也是够久的了,这么长时间的事儿,他也还都记着。 人家说,喜欢你的时候,你说什么是什么;不喜欢你的时候,你又是什么? 但凡孙氏肯顺着大全些,孝顺点、贤惠点、慈爱点,大全也不会这么多小事儿还记得。 都说,劝和不劝离,林雨观念里也觉得,两个人走到一起,应该是对彼此忠诚、从一而终的。可这里是古代,大全和孙氏又是盲婚哑嫁。大全那时候还因条件不好而不好找,最后才娶了大他三岁的孙淑娥。而孙氏又在洞房之后才对他说彩礼钱没带回来的事儿,大全怎么能不生气?不过,林雨还是认为,自己劝人分开的事,是如何都说不出口的。 “家教不同,人的性格也不同。不过既然是夫妻,总是要互相体谅的。” “说到家教我就来气!我一领着太福回去,她就拉着太福,让他给讲咱们的事儿!说也就说了,好几次我都听她说人坏话。你说,太福多好个孩子,哪禁得起她这么瞎告诉?后来我就不给太福往回领。可孩子老是想娘,我也没办法啊!有时候想想,虽然太财给送走了,我也想、也担心。但到底比搁她身边让我放心!” 其实林雨何尝不是?她作为姑姑,不是非得让孩子这么小就学这学那,小孩子,不管别人对他多好,只要是和爹妈一起长到记事儿的,他以后最亲近的,肯定还是爹妈。但是她之所以把孩子接出来,就是想让他们能够有个求生技术的同时。也有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养成他们良好的道德品格。 “床头打架床尾和。什么事儿啊,其实说开了也就好了。”林雨一边喝酒一边感慨道。 “我俩是说不开了。我也不想说开了!就这样吧!”大全明显喝多了,看样子便有些困倦了,眼睛有些睁不开,连头都一点一点的,眼瞧着就要趴在桌子上了。 林雨眼睛也是有点睁不开了。一人差不点喝一桶酒。虽说度数不高吧,但后劲儿实在是大。林雨刚想说,要不然就别喝了。回去睡觉吧。便听大全吱吱唔唔又说了起来。 “我现在看见她就烦!一眼都不想看她!其实,她要是像栾凤一半温柔,我也不至于这么烦她!” 林雨“嗤”地一笑,道:“栾凤可比大嫂还大一岁呢!不过她确实不错。人挺本分的,也没什么心眼儿。” “可不是么!要娶媳妇啊。就得娶栾凤这样的。对谁都轻声细语的,教出来的孩子也礼貌。多好!”大全道。 “呵呵,是啊!可惜遇不到一个好人。之前还听金花说,她婆家都容不得她。这得多霸道呢?”林雨感叹道。 二人又碰了盏。大全道:“她那个婆家,可没有比那再混账的了。知道栾凤在咱们这挣钱了,就过来巴结。什么姑婆、姨婆、兄长、小姑的。都过来攀关系、要钱!他们怎么好意思!” 林雨皱了皱眉头,道:“来找她了?我怎么不知道?” “找了好几次了!还说什么公婆生病了。她以前男人有病,花了家里不少钱,让她还回去!真够不要脸的!我呸!” 林雨呵呵一笑,道:“那咱们也管不了啊!自己家事儿还一堆呢,怎么好再去掺合人家家里的?” “总归我要把她娶回来!看谁还敢再欺负她!”大全嘴角带着笑意,双眼迷离地,又干了一杯。 “娶啥娶啊!你都有媳妇——”林雨忽然间清醒了过来,本来都已经醉的晕乎乎了,这会儿却一下子醒酒了一样! “啥媳妇啊!孙淑娥以后她老老实实地,我就养着她!她要是不让我娶栾凤——”大全顿了一下,“反正我怎么也得娶了栾凤!我这辈子没稀罕过哪个女的,我就觉得她好!”说着,大全又往桌子上趴了一下,头搁在右臂上,晃来晃去,然后又抬起来,对林雨道,“大妹,你说,我要是娶了凤子当平妻,你会替我高兴的,对吧?” 林雨脑中实在是天雷滚滚了,到底他俩咱们在她眼皮子底下好上的?还是说,这是大全的一厢情愿?之前孙氏来闹的时候,大全曾经还要打栾凤来的,如今怎么就要娶人家了?还是说,之前他俩就有什么事儿? “大哥?”林雨小心翼翼地喊道。 “嗯?”大全眼皮都有些睁不开了,但还是努力抬眼回应着。 “你什么时候喜欢上栾凤了?” “什么时候?”大全努力思考着,“哎呀,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反正就看她好。所有人加一起,就她好!不不不,大妹你和小雪也好,你们不是一种好!”大全挥舞着手解释道,“我就感觉吧,别人或多或少都有点毛病,有时候说起糙话来,比男的都厉害。但栾凤吧,规规矩矩的,就是性子太软,别的都好,也不和别人攋大彪(说浑话),我就觉得她挺好的。嘿嘿。” “那、栾凤也想跟着大哥么?” “她啊!我瞧着她也挺有那个意思的。”大全趴在桌子上,往前凑了凑,“大妹,我觉得吧,做人得宽容些。就像栾凤吧,她一直都是对我这样温温柔柔的,和对别人也没什么不一样的。要不是我那次碰见她婆家亲戚来找她,还要打她,我也不能和她走得近。她啊,什么也不要,还替我考虑名声。大妹啊,我觉得,做人地有良心啊!孙淑娥害的她名声不好了,她和我在一起还不图什么名分,这不擎等着人家说么!我不光要娶了她,对她负责,还得让她做平妻,和孙淑娥平起平坐!” 大全的话,惊得林雨说不出话来。 原来,大全是个喝完酒,话就多的人,还会把秘密都说出来——和她一样啊!!! 不过,她还是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她真是怎么都想不到,大全竟然和栾凤,好上了? 大全趴在桌子上,眼睛已经彻底睁不开了。 林雨只好过去拍醒他,把他送回了房间。 但这夜,林雨失眠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六章 果然 林雨没大全喝得多,她是半喝半品,只喝了一斤多。不像大全,基本上举杯就干,他那一桶酒已经喝光了。 大全回去就睡着了,可她因着大全的话,变得无比清醒。 躺在炕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的滋味可真不好受。 尤其是喝完了葡萄酒,伴着后劲儿、想着事儿,没过多久,便头疼起来。 越到后来,身子很疲惫、脑子也很疲惫,可眼睛还是瞪得圆圆的,怎么都睡不着。直到晨光破晓,林雨才不堪疲累,沉沉地睡了过去。 以为这一觉会睡到起码日上三竿,可实际上没睡一会儿,林雨便醒了。 之前她没和李母他们说不去厨房,结果有人来点了甜品,李母便着人回来叫她。 林雨头痛欲裂,两个太阳穴跟被钻头钻了一样。可依旧还是爬起来,简单收拾了一下,去铺子里做甜品。 这时候也不过是巳时,林雨做甜品的时候,顺便给自己调了碗蜂蜜水喝,待东西做完,头疼之症似乎减缓了不少。 忙完了这些,林雨才开始仔细观察栾凤。 她刚来店里的时候似乎有些营养不良,不说面黄肌瘦,可也差不多了。身材削瘦皮肤暗沉,说起话来有气无力的。这会儿再看她,皮肤水当当的,头发绾了个结实的髻,但额前有一缕头发因为太短而掉了下来,使她整个人的线条也跟着柔和起来,再加上她一贯性子绵软,没什么主意,又轻声细语、柔柔切切的,在厨房里人缘颇好的同时。大家也都愿意照顾她。 她现在是负责做凉皮、凉粉,也做一些冷盘。其实,冷盘也无非是拌、卤、炝、酥、酱、腌、腊、油炸卤浸、油焖五香、冻、白煮、糟、卷十三种,而在北方比较流行的,就是拌、炝、酱、腌、冻、白煮六种。这些东西主要考验的还是刀工,做法来说,基本是很简单的了。而她现在也确实做的不错。有时候做出的皮冻。晶莹透亮,配上蒜酱,比之林雨在现代时候吃的也不遑多让。 这会儿她正做着蓑衣黄瓜。是食肆里比较受欢迎的一道菜。小小一根黄瓜,只见她菜刀起落之间便左右各切成了粘连的薄片,切完后一拎,黄瓜的长度就变成了原来的三倍还多。这样的黄瓜。稍微腌制一会儿,再起好了热油。炸好了各色调料,往黄瓜上一淋,一道菜就做好了而这会儿,她已经切完了几十根黄瓜。 她用旁边的手巾擦了擦手。又把案台都收拾了干净。 林雨冷眼瞧着,栾凤为人虽然绵软,但做事还是很利落的。也难怪李母、李月灵她们都能对她好。 林雨这会儿也没什么要紧的活儿,无非就是做几样儿点心。这点心也不是说客人点什么、她做什么。都是凭着心情,做好了点心就在前面柜台放着零售。每天点心的种类都是八种,选择的余地也是比较多的。点心做起来不太耗时,因为本身就小,卖的价格高,数量再少,所以林雨每日都是一边和大伙儿说话,或者听他们聊天,这时间就过去了。现在这会儿大家正在听一个小工讲着她家旁边的事儿,听得有味儿,倒没什么人插嘴,林雨便一直观察着栾凤。 恰好栾凤擦完了手,一抬头,便见林雨正在看着她。 栾凤笑笑,便朝着林雨走来。 “东家,眼瞧着快午间了,今儿是十五,按说我今天也有着半天的假期的。我想着赶早不赶晚,一大早把该做的东西都做完了,各种吃食也都备足了,想和东家说一声,我这会儿便回姜家街,给亡夫上个坟,大约申时前就能回来,还不耽误晚间的工作。” “成,这都是应该的!只是,姜家街也有段路程,这两个时辰,够来回么?” “我走得快,怎么也够了!”栾凤笑笑。 “那好,那姜嫂子便回去吧,要是真有事耽搁了,晚点回来也都是可以的。对了,还要叫清池一起回去么?” “都成。劳东家费心了。”栾凤笑着道,“就是得麻烦东家和大伙儿,我不在的这段帮我顶一会儿,受累了啊!” 大伙儿本在那聊天,见栾凤过来和林雨说话,这才停了,往她们这里看来。 又见栾凤估摸着份量,把上百道菜都改完了刀,他们只要后续再放调料就可以了,可她还这样客气,便纷纷道:“凤子你这是哪里话。你放心回去,我们一定帮你坚守岗位!” “谢谢大家了!”栾凤笑着点了点头,这才走了出去。 栾凤前脚刚走,林雨便也停下了手中的活计,对李母道:“大娘,你先帮我看着锅,好了就拿出来,我想着大哥昨儿喝多了,怕他这会儿还没起来回去上坟,我去叫他起来,顺便给他送碗醒酒汤!” “快去吧!”李母道,“你说你这孩子,和自己大哥喝酒,还能给灌这么多!也不是喝不着了!” 村里人说话都狠,但李母也是好意。林雨便笑着道:“诶!知道了!下次可不敢了!” 说完,就拎着一壶热水,舀了两勺蜂蜜,往外走去。 远远的,林雨就见到栾凤在前面买了香烛纸钱,也没拐去制鞋坊,倒是往家的方向走了。 林雨料想,大全昨夜宿醉,若是大全说的是真的,栾凤必然要回去看看的。 于是,她便继续远远的跟着,只见栾凤果然回了家。 七月中旬,正处在初秋,临近晌午,日头毒得很。二奎他们制鞋坊上工晚,所以走的时候,把窗子也都打开了。 栾凤走到床边,便轻声喊道:“大全!” 喊了几声之后,大全的声音便传了出来。 “凤子,你回来了?这什么时候了?可耽误了上坟的时辰?” “不晚。我和东家说了,我申时回来。你赶车送我回去吧。” “那你答应我,也跟我去见我爹娘了?”大全的声音有些惊喜。 “嗯。”大全问完,栾凤轻声应着,“不过,我也想着,咱们不和东家说一声,便直接回去和淑娥说,东家会不会不高兴?”(未完待续。) ps:感谢狡猾的老鼠的月票,谢谢支持! 第二百一十七章 闹开 “没关系,大妹已经知道了!” “什么?”栾凤有些惊讶?“什么时候说的?” “昨儿晚上喝酒,就和大妹说了!我也是不想再偷偷摸摸的了,大妹是我妹妹,你是她的长工,我应该让她知道的。所以,昨儿借着酒劲儿我就和她说了。” “你咋说的?”栾凤急忙问道。 “我也记不住了!”大全“嘿嘿”笑道。 “那东家可有生气?” “没有吧?我记得是没有!没事儿,你不用担心,大妹性子很好相处,她知道你的好,对你和清池也都好,她不会不喜欢你们的!” 栾凤叹息道:“可能是吧。刚刚在厨房里,我真没看出来她知道这事儿了。不过,她知道我要回去上坟,也挺支持的,还说让我不要着急。”说完,又想到了什么,道,“哎呀,你说我。刚刚她问我怎么回去,我还说我自己走回去,东家要知道你送我,会不会不高兴?” “你别多想了。你等着我,我把被子叠上就出去!”大全的声音很是欢快。 “你头疼不,昨儿喝了不少吧?”栾凤问道。 “嗯,好有二斤葡萄酒了。这酒后劲儿真大!也不知道是昨儿晚上回屋的时候吹了风还是怎么,这会儿睡醒了,头还有些疼。” “可疼的厉害?”栾凤关心道。 “没事儿!”大全大声道,随即又嘿嘿笑着,“不过,一会儿出了城,到了没人的地方。你要是能帮我按两下,我肯定就好了!” “去!多大了还没正形儿!”栾凤嗔怪道。 “好凤子,我老老实实赶车,你就帮我揉两下就好,不,一下就行!”大全赶紧降低自己的标准。 “行了,别闹了。赶快把东西都带着吧!你还要上街买什么吗?”栾凤转移话题道。 “都准备好了。二奎和大妹的也都一起的。”说话间,大全大抵上就叠好了被子,出了门。 “凤子。这儿日头毒,你先去磨盘那儿坐着,我去套车!” “好。” 林雨听到这儿,想知道的也了解差不多了。不过她还真没想到。不光是大全内心狂热着,就连栾凤也答应了。今儿先是见见栾凤的亡夫。再去渐见见大全的父母,这两人也算是都确定彼此了。而大全还打算今天就和孙氏摊牌!这两人进展也太迅速了吧! 不过感情,谁说得好呢?两人相处了好几个月,若是没有孙氏滑倒的事儿。大全大抵上只会觉得栾凤是个不错的女人。天底下好女人多了,他还要各个去求娶么?只是,没想到出了孙氏滑倒的事儿。大全觉得对栾凤愧疚,便不免多关注了些。一来二去。栾凤毕竟是女人,北方对女人再嫁也没什么严格的约束,便成了如今的样子。 林雨有些感慨,孙氏本来是求着自己,让自己和大全说道歉的事儿的,没想到,道歉的话是帮她说了,可大全压根儿就没原谅她。不仅不原谅,还顺带着跟自己说了栾凤的事。自己也是鬼使神差,问了几句关于两人的事儿,结果大全不仅说了,还记住了! 想到这里,林雨的心不由一紧。且不说,她作为妹妹,对大全的事儿作何评价,单就说他们今日要去和孙氏摊牌,那孙氏还不得炸了?她昨儿对着自己又哭又跪的,结果非但没达到目的,男人还得分人家一半了!以孙氏的不讲理,还不得连活撕了她的心都有了? 大全既然已经答应了栾凤带她去和孙氏摊牌,那林雨就不可以再去阻止,因为这是大全对人家的一个承诺,若是自己不同意或者怎样,那不就是让大哥和栾凤不高兴么?到底大全是亲的,林雨不可能不顾他的感受。 于是,林雨回去便贴出了张贴,说是今日“鬼节”,天黑后不再营业。 这样,基本上酉时初刻,就不再接待人了。林雨也只盼着,大全和栾凤能晚些回来,别给孙氏太多的赶路时间,到时候铺子的门一关,孙氏想要吵闹,便只能回家,免得在店里,让客人看笑话。 林雨想得果真不错。什么叫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也就是了。不过好在孙氏当时便不依不饶,大全和栾凤从林家沟回来的时候,便已经是酉时初刻了,店里已经收拾着要打烊了,大伙儿便拿着晚上要做的菜,一起回了家。 晚饭很快便做好了,大伙儿也都难得在家吃饭,大伙儿都围坐在林雨屋中的客厅里,饭菜满满当当得摆了一桌,还有几种林雨特酿的酒。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还不待大全过去拉着栾凤的手,向大家公开,孙氏的骂声便响了起来。 “林大全,你没良心!老娘辛辛苦苦跟了你这么多年,你说找别人就找别人了!” 屋里人多,又是初秋,虽然有些寒凉,但门窗还是都开着。本来大家觥筹交错、不亦乐乎,孙氏突如其来的这一句话,就像是平地一声雷,好多人都惊住了。 大全“啪”地一下,把筷子往桌子上重重一放,道:“孙淑娥,你有完没完?在家里不都和你说完了吗?” “你说说完就说完?老娘一把屎一把尿给你拉扯了两个孩子,你嫌弃我,也不怕天打雷劈!栾凤她是个什么东西,不过是克死男人的烂货,你也当个宝儿似的稀罕!” 孙氏目眦欲裂,说起话来更是狠毒,她话音一落,栾凤便羞愤得哭了出来。 栾凤一向人缘好,孙氏又有针对栾凤的“前科”,大家自然都以为孙氏是油听到了什么风言风语来胡闹的,便纷纷安慰起栾凤来。 大全听着这话也是生气,孙氏张口便诅咒起他来了!刚要上前拉着孙氏,离孙氏最近的李母便站了起来。 “她大嫂,咱们有话好好说,这么时候来了,是不是还没用饭呢?要不坐下来一起吃些?” “谁让你这老不死的假好心?你们天天在一起,早就抱成团了吧?合着满桌的人,都承认栾凤了是吧?”孙氏气红了眼,也不管李母是长辈,张口便骂了起来。 “大嫂你这说的是什么话?”听到孙氏骂李母,李友峰也站了出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八章 大闹(为一万张推荐票加更) 林雨见李母气得脸都红了,李友峰站了起来,连李月灵都瞪大了眼睛看着孙氏,林雨赶紧起身,到了李母旁边。 “大娘你别生气,我大嫂正在气头上呢,言语间得罪了,也不是故意的,您别生气。他们自己的事儿,让他们自己解决,好吗?” “谁用你假好心,你这黑心烂肝的东西,让我给你下跪磕头,也不怕你折了寿,没嫁人就死家里!” 林雨本扶着李母劝她,孙氏一说这话,林雨想都没想,回身就给了她一巴掌。“给你嘴涮干净了再说话!满嘴喷粪!” “你这个臭不要脸的东西,自己上梁不正,养了一群歪瓜裂枣!还敢打我了,看我不撕了你!” 孙氏这会儿就像是个点着的炮仗,谁靠近了她就要崩谁。可她不知道,自己进门也不过几句话的功夫,倒是把屋里能骂的人都骂了。 屋里人多势众,哪就那么容易让孙氏碰到林雨?尤其李母站得近,想都没想,就又替林雨挡了一下。 孙氏的手是直接往林雨脸上来的,李母这一挡着,正把后脑勺冲了孙氏,孙氏便抓起李母的头发,使劲拽了起来。 这下子,大伙儿赶紧给两人分开,大全也顾不得什么面子,一巴掌就甩在了孙氏脸上,直把她的脸甩出了一道通红的掌印。 “孙淑娥,你敢打我娘!”李月灵也疯了,那到底是自己的亲娘,孙淑娥是晚辈,怎么还敢和李母动上手了?这里边林雨是小姑子敢动手,可她作为妯娌。更是比任何人都适合出手的。所以她眼疾手快,猱身便往孙氏那儿扑去。 李友峰见状不对,及时拉住了她,但也把她气得一顿破口大骂。 这边,大全打了孙氏,大家也都没什么震惊的。这时候北方都是这样,没几个男人不打媳妇。尤其是孙淑娥这样的老娘们。一天打八遍都不为过。所以大家也都还算淡定,就是太福见自己娘亲挨了打,死死抱着她的腰不肯松手。其他人家的孩子也有好几个吓的哇哇大哭。 “太福。你和其他小孩先回屋里!”大全厉声道。 “我不、我不!”太福号啕大哭,林雨从未见过他这个样子,从前,这个表情几乎是太财的专利。 孙氏一听太福要走。也是一阵紧张。她看明白了,这屋里根本就没有一个人想要帮着她。还好她还有儿子。还有儿子支持她。 “林大全,你就这么打我!你搞破鞋,你不要脸!别人穿完的你都要,你是当我死了吗?”孙氏大哭道。 “我可不就当你死了!孙淑娥。是你给脸不要脸!你自己说说,要不是你自己作,咱能没了两个孩子吗?你不能保护孩子。又妒忌成性,我就是去官府里说要娶平妻。官老爷也会同意!我体谅你起码操持这个家这么多年,还让你俩平起平坐,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你别蹬鼻子上脸!”大全吼道。 大家这会儿也似乎明白过来味儿了,确实是大全有这样的心思了啊,也难怪孙氏会闹过来。大家伙这么多人,也不见得都会帮着大全说话,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大伙儿都帮着劝和劝和就行了。可是,话是这么说,趟谁身上谁不难受?但你自己作就作了,爱怎么吵怎么吵,还带着别人算什么!就算本来有心同情你的,这会儿也会说句“活该”了! “林大全你没良心!” “你和我讲良心?那我就和你说说良心!骂人家黑心烂肝,要是烂,也是你先烂!”于是,大全从两人订婚到成亲,到第一次小产、打林雨巴掌、又到了上次诬赖不成闷死了孩子,大全桩桩件件,把这些年压抑在他心头的愤怒,当着孙氏的面,吼了出来。 大全,包括所有林家人在内,都是“护犊子”的,这也包括了不愿意把家丑外扬。在座的,都是林家的直系、旁系近亲,可即便如此,大全今晚说的这些,他们也都是*成不知道的。在他们看来,找别的女人,这都是有钱人或者“不正经”的人才能做出来的事。这一年大全是有钱了,可是这有钱也不过是照比着村里人说的,到了城里,也不过是一般的温宝之家而已。他老实、忠厚,怎么还能做出来这样“不正经”的事呢?这会儿一听完,各个也都是咬牙愤恨的。孙氏这样的老娘们,也亏得是大全才能忍了这么多年! 大全说的是事实,孙氏也是理亏,几度张嘴,最后也只能说:“说我那些!我就算再没用,还不是给你们老林家留了两个根儿?” 孙氏这话,就是肯定了大全说的那些了。旁观者中,最为气愤的就是二奎了。他和大全亲兄弟,虽说从小就不总玩在一起,但到底是血脉至亲,骨子里也有着对大哥的崇拜的。哥哥成亲的时候,花掉了姐姐入宫发下的所有钱,这他不生气,他觉得等他成亲的时候,哥哥也会给他拿。可是,到他成亲的时候,大哥却不给拿了!最后,他走投无路,只能和人家换亲!天可怜见,他总算找到个让自己喜欢的媳妇,所以,就算没钱,他也往死里疼她!他知道自己媳妇心眼多、不甘心,可这媳妇来之不易,他比谁都珍惜。大嫂和媳妇不和,说媳妇害的她小产,大哥连帮都不帮他说一句。所以,兄弟俩的关系越来越差,以致后来,几乎都不来往了。要不是林雨回来,他们现在都成仇人了!如今他终于知道,这最开始的那个结,就出现在孙氏的身上! 其实,他们两兄弟各自成了亲,有了自己的小家,为自己考虑总是在所难免。住在一起,即便没有这些矛盾,也会有别的矛盾,尤其是孙氏和李氏的性格压根儿就不和。可是,这会儿二奎也自动忽略了这些,只记得,最初害他们兄弟生分的人就是孙氏! “大哥,还和这样的老娘们说什么?咱们家人今儿都在,就都见证着,把她休了得了!”(未完待续。) ps:开始补更了。这是补更一。 第二百一十九章 积怨 一听二奎让大全休了自己,孙氏一下子就慌了,直搂着太福的身子都抖了起来。 “你们不要欺负我娘,别欺负我娘!”太福大哭着。 “孙淑娥,你把孩子放开!”大全道。 “不,这是我儿子!”孙氏紧紧搂着太福。 “你们别欺负我娘!爹,你别休了娘!”太福哭的都要上不来气了,可还是紧紧搂着孙氏不放。 “太福,来爹这里!”大全唤道。 太福不理,径自哭着。 “太福,来爹这儿。”大全不得不放缓了声调,“爹没说要休你娘,乖!” 太福抽噎了几下,终于放开了孙氏的腰身。孙氏一听大全说不休了她,她也就放心了,让太福去了大全那里。 大全把太福抱了起来,他如今才八岁,虽说这半年也跟着学记账,平时看着懂事、会照顾人,可到底还是小孩子。大全几年没抱过他了,这会儿搂着大全的脖子更是哭得不能自已。 “大儿子乖,爹没不要娘,就是多了个娘疼你。”大全轻声道。 “我不要多一个娘,我只要我娘!呜呜。” “林大全,你不讲理!你才说什么了?”孙氏一声发出,连嗓子都喊破了。 “我是说不休你!你也要给自己留点脸面!你到底是两个孩子的娘,别到时候闹开了,最后的没一个人帮着你!”然后转头对林雨道,“大妹,今儿就麻烦你,让凤子和清池在你屋里睡了。”言外之意,孙氏今晚便要住原本栾凤、李月灵吕薇那屋的。吕薇知道今晚她在家尴尬。所以暂且去了戚千里家,这会儿没在。 林雨虽然还没太接受栾凤当嫂子的事实,可若让她们母女和孙氏在一起,这一晚上就谁都不用睡了,便点了点头准备应下。 可还不待她开口,孙氏便又发起疯来。 “我就知道你和你沾边的就没一个好东西,你大哥找她那个丧门星。肯定是你撺掇的!” “你能说话就说。不能说就闭嘴!这是我家,你不能呆就给我滚出去!”林雨忍无可忍。她什么都没答应她好吗?再说了,她是点头同意帮她向大全转达歉意。可没说大全一定会答应她啊!刚刚就大伙儿都那么激动的情况下,大全都没说要休了她,那自己以及所有人还是要给大全这个面子。可这孙氏总揪着她不放,也太过分了吧! 听了林雨这话。孙氏先是一蒙,随即倒在地上打起滚来。 “我就不走。凭什么我走?我是老林家明媒正娶进来的长媳,你一个未嫁的小姑子,还说什么赚钱,你这些东西都是我的!你才应该滚出去!” 林雨一听这话。简直要笑了出来。孙氏该不会忘了,她是独立户籍,财产完全属于自己的吧? 不过。不用她说话,林雪也便站了出来。 “大嫂。你讲讲道理!你如今这是什么样子?我今日才知道,我之前日子过得那样困苦,根源都在你这儿。你还好意思在这撒泼打滚,你哪里还有个大嫂的样子?” 孙氏愣了一下,地上都铺着青砖,她滚来滚去倒也没沾染上什么尘土,只不过,让这个一直乖巧听话的小妹妹说了,她还是有些下不来台的,一时间躺在那里,忘了动作。 可随即,她又看到了林雨,这才一下子坐了起来,指着林雨便大哭道:“都怨你!都是你!你当初怎么就不死京城里?你没回来的时候,我们整个家的好好的。从你回来,你大哥就对我越来越不好,现在还找了别人。以前林雪也从来不会这样对我说话,都是因为你!你干什么要回来!你不回来,我们就算再穷,也都还是个完整的家!都怨你、都怨你!你怎么不去死!” “你都没死,我为什么要死?我活着,就是想让你看不上我、又弄不死我,看着你受折磨,我就开心极了!”林雨怒极反笑。和这种人,真的没法沟通!她当初为什么要回来?对!她不是真的林雨!可她回来,不是自己没能力,必须仰仗他们。而是觉得,做人都要有一颗感恩之心。在路边捡到小猫小狗,尚且需要等等看主人能不能回来。她穿越到这句身体,捡到了这么大的便宜,有什么理由不来帮着原主实现这心中的唯一愿望呢?原主渴望亲情,每年最为期盼的,便是与家人团聚,她不该回来吗? “我说你关大姐什么事?我说你是因为这么多年,我过的并不好,要不是夫君、公婆疼惜我,我怎么会活到现在?我生小清的时候难产,差点死了,连抓药的钱都不够,最后还是凭着一口气硬挺过来的!我那时候心里埋怨大哥,但我知道,但凡大哥有钱,绝对不会觅这么严实,让我们换婚。只没想到,你自己没本事反抗娘家,却来我家祸害了这么多年!要不是大姐,我和婆婆现在一天还只能纳一双鞋垫,挣一文钱;要不是大姐,二哥现在还挑着货担大街小巷走,磨破了脚赚那点钱;要不是大姐,你家能再买个房子?能衣食无忧?能让你在这穿红戴绿?以前就知道你混,没想到你连良心都没有了!” 林雪在众人眼中一直是乖乖女,做人也算是左右逢源。可如今她说起孙氏来,竟让她无言以对! “是啊!当初的事儿,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这么多年,我也不想提了。但是,我也永远不会和你好好相处,你今晚想进我们那屋?没门!”李月灵也站出来道。 孙氏到底没在这里过夜,因为根本没有一个人肯留下她。 她这些年,虽没做什么穷凶极恶之事,可是每一个人的不幸,都与她有关。 她也想恨,恨她的娘家,恨她的兄弟。归根结底,林家人没有对不起她,她觉得她一生的不幸都是由娘家开始的,林家的事,可若真说恨林家人,她便也只能恨李月灵、林雨,外加一个栾凤了。她到底还是觉得他们害她了。 孙氏失魂落魄地走了,这时候早已宵禁了,她也是出不去城的。可她到底去了哪儿,谁都没有关心。(未完待续。) ps:补更二。 第二百二十章 报复 第二日白天,林雨和大伙儿一样,天刚亮不久就往店里去。她顶的是金花的班,金花早晚班,林雨也都遵守。 可是,这远远的,就闻见了好大的臭味,熏得人头疼。 “这啥味儿啊?真熏得慌!”大伙儿边说,边到了铺子门口。 门外,实在是脏乱、污秽不堪,满满的各种粪便,遍及每块挡板!这会儿虽然天色刚亮,可也有不少人,慢慢地围了过来。 林雨看到此情此景,心里无比愤怒。 “报官!” 出了这样的事,林雨自然是不能再营业了。 没待衙门开门,品味居被人泼粪的事情就传开了。 品味居在厉云城里风头正劲,关心的人自然不少。 这次的损失一定十分惨重。因为好些人早上来吃饭,便见到了这样的情景。这是一个噩梦,任谁见了,心里都难免膈应,许久都不会来吃。更别提许多昨夜就备好的食材了,今日怕是用不上了。 好在,知县老爷看着青田雅居的面子,着人迅速查找线索,很快,便查出,昨夜有人看到孙氏拿了木桶,鬼鬼祟祟的。 孙氏被带上堂的时候,身上犹粘着不少的粪便。铁证如山,她是如何也抵赖不了的。 被问及为何这样做,她还说,是在教训不听话的小姑子,是家事。 今日来听审的人不少,听到这里便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有人还说,看到过孙氏给林雨下跪道歉。 一时间,几乎所有人都说林雨是刻薄的小姑子,把嫂子弄到无处容身。这才泼粪泄恨。 林雨户籍与她不在一处,岂容她来教训,自然向县太爷完整陈述了其中关节,还说必定会追究孙氏的责任。 两人各执一词,林雨倒不用孙氏赔钱。她的钱就是大全的钱,自己拿来又有什么意思?这次自己真是吃了黄莲了,怎能不出了这口恶气?于是。请求县老爷用刑罚。 三十大板。简直去了孙氏的半条命。她自打生产过后,就没有完全养好,这会儿结结实实的板子下去。几下屁股就开了花。孙氏没想到,她没杀人、没放火,只是往自己家店里泼了粪,怎么会受这么大的惩罚?她是乡野村妇。本没什么教养,这会儿疼的发疯。自然逮什么骂什么,连知县老爷帮着林雨这样的话也都喊了出来。知县只能让人一边再给她掌嘴。 她是趴在一条长凳上挨打,这会儿再拿了铁尺打嘴巴子,几下便愁得她嘴角淌出血来。 这样上下夹击。孙氏很快就昏死过去。 知县老爷审完,本以为案子就结束了,围观群众多数都在说林雨心狠。有人甚至扬言,再不去青田雅居吃饭。 而这时。大全站了出来,请求休妻。 一石惊起千层浪,大伙儿本以为只是林雨心狠,却不料林家人都这样铁石心肠。妻子刚刚挨了打,转身夫君就要休了她! 孙氏是当事人,又昏了过去,知县老爷不得不让人用水淋醒了她。 大全每说出一件孙氏的事,大伙儿就觉得孙氏该休,以至于他把休妻的理由全部说完之后,已经有许多人同情他,赞同他了。 孙氏刚被打完,又强行被弄醒,这会儿昏昏沉沉,汗水直流,大全说完,知县问她,所言可实?她也只能留着泪水,堪堪点头。 最终,孙氏被休,打回原籍。可她这么多年没和家里联系,又是这样的病体残躯,大全也算仁至义尽,把今年买的、原本大壮家的房子给了她。 女子被休,是没资格要孩子的,只是如今孙氏这样,太福便哭着请求大全,让他照顾孙氏,直到她好了再回来。 不过后来听说,孙氏到底还是被娘家接回去了,房子也张罗要卖,大全索性又给买了回来,就当是休妻时,给了她一笔赡养费。 这边林雨他们打着官司,那边李友峰就带着制鞋坊的人,来把外面都冲洗干净了。 可是,损失到底是造成了,林雨索性直接关门,停业五天整顿。 之所以停业,是不得已而为之,也是给林雨更大的决心改造。本想着边营业、边装修的。正好有了这次机会,那就全部重新来过。 新买的门市和原本的屋子彻底打通,开了一个四扇的红漆门,门正对着是总台,向左是男宾,向右是女宾。而有的男女一起来的,则可以在男宾区原本的包间里。 男宾区向里,原来的厨房和女宾区,被改造成了四个单间,每个单间可容纳十余人就餐。女宾区外面和原本的女宾区差别不大,向里则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两间的卧室,一部分是两间拥有着秋千椅的纯粹休闲吧。 夏季的瓦工活好做,只是因为是室内,更多的则需要木工活。本来林雨就要求大伙加班加点干的,这会儿大伙更是铆足了劲儿,力争五天之内全部做完。 门市之外,林雨怕顾客有膈应,还着人重新弄来了油漆,粉刷了一遍。 而为了招揽顾客,弥补损失,林雨也不得不推出了几种新菜。之前葡萄酒一直都没往外卖,这会儿做好了,自然也可以乘势推出。 果酒大多被称为女士酒,有美容的作用。可因为味道甘芳,许多有品味的男士,也十分喜欢。只是这会儿玻璃太过难求,不然林雨一定要定做许多的玻璃杯,用来饮酒。没有玻璃杯,林雨便做了许多小的橡木杯,抛光处理后,不易霉烂不说,盛起酒来,也别具风味。 终于,第四天上午,所有的东西都完工了。 大家收拾好了屋子,便又要开始准备第二天的食材。 因为是重新营业,林雨再次举办了酬宾活动,每个来用餐的顾客,都可以免费体验新推出的葡萄酒一盅。但也因为之前的事儿,林雨怕力度太小招揽不来顾客,还推出了特价菜活动。以后每逢初八,也都会有特价菜活动。而特价菜,分时令小菜和肉菜两种。时令小菜会由平时的五六文钱,变成两三文钱。而肉菜,则会由平时的二十多文钱,变成十几文钱。 设计好了各个环节,大家就准备明天重新营业了。 只是重新营业前,景皓来了。(未完待续。) ps:补更三。 第二百二十一章 猜测 似乎许久没见到景皓了,上次见他,他还对她说着放心。 只是,这之后,又出了袁若兰与含玉的事儿,她也发现了青田雅居的不寻常。 她一时间也不知道该以一个什么样的心态去面对景皓了。 天星也来了,见到林雨,露出了两颗调皮的小虎牙。 景皓喜滋滋的,见到林雨,也不顾旁人的眼光,一下子就凑到了林雨的身边。“可有想我?” 林雨呼吸一窒,随即用手指敲了一下他的脑门。“调皮!” 景皓嘿嘿一笑,由着林雨把他引进了后面的有着秋千椅的单间。 “今儿怎么出山来我这儿了?听说你们在山里呆了许久了。” “你这儿改装的不错啊,几日不见,又有这么多新花样。”景皓没有回答林雨,反倒坐到了秋千椅上,一下一下荡了起来。 “早就有心把男女客做成两个门面,这会儿终于能够实现了。”林雨也坐在秋千的藤椅上荡了起来。她打算以后再在挂着藤椅的绳子上缠绕一些布艺的花朵,这样会更漂亮。 景皓荡了几下,见林雨也不看他,便道:“你看我。”林雨扭过头来,“你没发现我长了胡子吗?” 上次见他,就已经冒出来有些青黑的汗毛了,这会儿长长了些,人也晒黑了些。 “有没有觉得,我长了胡子,更有成熟魅力了?” 林雨差点忍不住笑出来,最后只得弯了弯两个嘴角,道:“是,是看起来长大了不少。” 景皓问的是“成熟”,林雨却说“长大”。可见她心里还是当自己小孩子的。景皓想嗔怪一下,但觉得那样更幼稚,只好双足点地,停止了摇晃,道:“我和袁家小姐并没有在一起。” 景皓竟然说起了这个话题,林雨有些惊讶,但仍是答道:“我知道。” “那之前你又不好奇?” 林雨看着景皓。虽然渐渐褪去了之前那种阳光少年的感觉。可眉目之间,到底还是能看出青春年少的。只是,这样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竟然拥有者那样大的地下工事,他到底是什么人? “我是好奇。”林雨老实地答道,“不过,既然她要嫁给她的表哥。看起来又没生你的气,料来你处理的很好。” 听到林雨夸赞自己做得好。景皓不免有些得意。 “不过,之后,我看到了含玉,我就对之前的事情不好奇了。” “我听天狼说了。对于这件事。我很抱歉。” “含玉是青田雅居的人,其实你不用向我说抱歉的。”想到那日含玉受刑之后的模样,林雨心中很是难过。 “含玉现在如何了?” “昨日我回别院的时候。她已经完全好了。只是失血过多,还是要仔细调理。身上的伤口早就结痂又脱落了。只再过几天再好一好,涂点药,就连一点细细的伤疤都不会有了。” 想到含玉曾经遭的罪,林雨不禁黯然。到底是什么样的府第,竟然会有堪比皇宫的酷刑? 景皓刚想安慰她,林雨便又道:“你到底是谁?” 她终于问出这句话了。 因为原主有之前在宫中生活的经历,所以林雨一直深知“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的道理。但同时,只要你不知道,你也会活得长久。林雨之所以明知青田雅居地位不凡,还为他们做事。她不管、不问,在看到对自己形势不利的时候急流勇退,她一直觉得自己做得很好。而有青田雅居罩着,她才能让品味居于这样短的时间内在厉云城中崛起。 可是现在,青田雅居涉及到了她最重要、最珍惜的朋友,景皓一直说喜欢自己,那么,他会告诉自己吗? 景皓慢慢敛去了笑意,眉头也跟着皱了起来。半晌,道:“不是我不告诉你,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 “你不是天哲人?” 景皓挑挑眉,不置可否。 “我一直以为你们是京城人士,毕竟你们对我的这些京城美食都很喜欢。可是,你送我的玉牌上,有许多我看不懂的符号。那日我在病中,你给我唱了一支曲,迷迷糊糊中,我也听不清你唱的是什么,只是觉得不是字正腔圆的天哲话。而今日我看到你,正常的天哲人,很少毛发会这样浓密。印象里,刚长胡子的人,是不会长这样快的。所以,我猜想,你不是天哲人。” 景皓笑笑,“你为什么这么聪明?那天夜里,我以为你什么都不知道的。所以,你都记得?”说到这里,景皓又隐隐有些兴奋,那首歌,可是他一直以来秘密。 林雨点点头,“我只是病得严重,又不是失忆了。” 随即又道:“所以,你在厉云出现,那么,你是胡山人?”但紧接着,她又把自己否定了,“若是胡山人,那些官员、官夫人为何都要巴结青田雅居?” 景皓笑着,从秋千椅上起来,一个转身,又坐到了林雨的秋千椅上。好在秋千椅很宽,坐下两个人绰绰有余。但即便如此,林雨原本是坐中间的,这样又不得不给他挪了些地方。 屋子其实挺大的。门的左边窗子跟前是一个圆凳,圆凳前有个长几,是放琴或者筝的地方。林雨不会抚琴,也不会选琴,所以就只放了一条长几,等将来有喜好风雅的姑娘来了这里,也可以和闺蜜一起抚琴为乐。门右边的窗子跟前,是一张贵妃床,和一个小几,当音乐相伴的时候,躺在贵妃床上吃些零食,也是不错的选择。而正对着门,便是一张窄桌,上面可摆放六盘菜肴和些许酒水,窄桌的两侧,便是这秋千椅了。 景皓不坐在自己那边,偏偏来了林雨这里。见林雨虽给自己让了地方,但眉头轻蹙,景皓便又往她那边挤了一挤。 “若我是胡山人,你可会不喜欢我?” 景皓侧过头来,他呼吸间的热气甚至喷在了她的耳朵上,那散在耳边的碎发被他的呼吸打得耳朵那里痒痒的,饶是林雨活了这么多年,也不免有些微窘,逃避似的道:“你是哪里人有什么关系,我怎么会因为这个不喜欢你?” “所以,你也喜欢我咯!我就知道!”景皓开心地一下便把下巴放在了林雨肩上,而林雨一惊之下,在秋千椅上再也掌握不住平衡,直往前倾去。(未完待续。) ps:关在小黑屋里一天,才出来!嘤嘤嘤~~~ 第二百二十二章 悸动 景皓的双脚虽也没刻意踩着地面,但到底是有武功底子在的。见林雨向前倾去,马上伸出右手,将林雨护在秋千椅中,左手再把她往回拉。林雨惯性使然,又把景皓也向后带去。 二人本就离得近,这样一番动作,景皓便一下扑在了林雨的身上。午后的阳光洒进屋子,好像也跟着他们的秋千椅晃动起来。 秋千椅设计的很好,摇晃起来,没有一丝声响。 越是这样,两个人的心跳,在这屋里,便愈发响了起来。 “咚咚、咚咚!”也分不清到底是谁胸腔里发出的声音。 良久,只听“唔”地一声,景皓迅速从林雨身上侧了过来,也靠在了椅背上。随着他的动作,秋千椅更大幅度地晃动起来。 林雨扶着把手,慢慢坐直了身子,侧头看去,就见景皓双颊微红,下唇更是红的鲜艳。 林雨微窘,赶快双脚踩地,弄停了椅子。 景皓也是有些发窘,但还是拉了林雨的袖子,问道:“我的嘴唇是不是破了?” 林雨又羞又急,直道:“谁让你碰到就不离开了?” 景皓这才坐直了身子,用手摸了摸下唇,见真的没有出血,这才反应过来刚刚发生了什么事,立刻心情好到自己都压抑不住,道:“我又不是故意的,我也懵了啊!而且,我一碰到你,我浑身都麻了,心都要跳出来了——” “你还说!”林雨作势要去打他。 景皓哪里会让她碰到?一下便把她的手攥在了手里,再顺势一带,就将她抱在了怀里。下巴放在她的肩头,轻声道:“今天你终于承认你喜欢我。我好欢喜。” 林雨的心也是一阵悸动。 刚刚她是掉到了景皓的语言陷阱里了。 他问,若他是胡山人,会不会不喜欢他。 她直觉他怕她在意他异族的身份。其实,什么民族又有什么关系?在现代的时候,各个民族早已经大团结了。国籍不同结婚的更比比皆是。又有几个人会在意对方的民族呢?所以,她就说,不会因为这个不喜欢他。 这样简单的一个语言陷阱。作为当了几年老师的她。竟然没发现,还把自己心里话说了出去,林雨也是很尴尬的。 她是喜欢景皓。这是她自己的秘密。天星和景皓都说自己没良心,看不到景皓对她的好。她又怎么会看不到呢?虽然后知后觉了些,可是,就凭着她无意识的时候。依旧愿意和景皓亲近,也说明自己是喜欢他的。只是。她觉得两个人之间有着太多的鸿沟,每一道都那样不可逾越。 林雨推了一下景皓。“你别这样,窗子还开着。” 虽说明天才重新营业,今日的卫生也都打扫干净了。只余了几个人在厨房里准备明天的食材。可若谁从厨房出来。向前走几步,也便会看到他们在屋里了。 “我不,以前你都不承认你喜欢我。害的我差点疯了。要不是我坚定地喜欢你,我就和袁若兰在一起了。”景皓耍赖一样。如今虽是初秋,可天气依旧热得很,尤其是午间和午后,大伙儿穿得也少,景皓的碎发落在她颈间,麻麻痒痒的。 林雨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跳了出来。她不想让景皓发现自己心跳的这样快,可越是想控制,便越控制不住,只好嗔怪道:“你快些起来,让人看见,我活不活了?” 景皓双手搂得更紧了,无赖道:“我不,你刚刚没明确说喜欢我。你说你喜欢我,我再放开。”然后又故意把嘴巴离林雨的耳朵更近一些,才道,“你像我这样,小声点、轻轻说,也是算数的!” 林雨优秀有窘,一个小孩子而已啊,这么能这样无赖!当即,林雨把手伸向景皓腰间,用力一掐,凶悍道:“从哪里学来的这样无赖!” 腰间的软肉被林雨掐到,景皓“嗷”地一声放开林雨,一下子便站了起来,直揉得没那么疼了,才委委屈屈地道:“他们都说要这样,女孩子才不会舍得拒绝啊!怎么你这么狠心!” “他们?谁?”林雨双目微眯。 “他们给我讲,以前天狼就是这样追又夏的。说女孩子都喜欢这样的!” 真看不出天狼曾经那么无赖!林雨心想。看平时天狼总是一本正经的样子,原来还有这样的一面。又想到天狼几次三番地这样抱着她,该不会——嘶!林雨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实在难以想象,从天狼那样的硬汉嘴里说出这样的话。 “我都说了让你放开我了,是你不听!”林雨犟嘴道,其实,她只是羞于说“喜欢你”这样的话。她心里到底还是觉得两个人不合适,也就不想说出这句话。这句话在她看来,便是一种承诺,就同“我爱你”一样,是轻易不能说出口的。 景皓小心翼翼地又坐在了她的旁边,道:“你可是生气了?” 见林雨不回答,又道:“对不起,我有些得意忘形了。我、我喜欢你,我、我也不知道怎样才能让你一样地喜欢我。我、你不要生我气好吗?” 她哪里有不高兴,她只是不敢去喜欢他而已。两人差了六岁,身份也差了这样多,她怎么敢喜欢? “是我要说对不起。”林雨看着景皓,认真道,“是我对不起才对。景皓,其实,我真觉得咱们两个不合适。你,还是喜欢一个适合你的人吧!” “你这话什么意思?”景皓的脸也冷了下来,过了这么久,她也承认喜欢自己了,怎么还是要压抑着自己呢? “景皓,许多话,我已经说过了。我们不管哪方面,其实都不合适。我刚刚说的喜欢,也不过是像是我喜欢太财那样的喜欢,不是你理解的喜欢。” “你干什么要喜欢太财!”景皓气道。 “我说喜欢太财,这喜欢就是喜欢和这个人亲近的喜欢,我不仅喜欢太财,也喜欢含玉,就是这样的喜欢而已!” “我才不信!我也分得清你对我是哪种喜欢!” “可是,我们并不合适,我们——” “我知道你又要说什么咱们两个有太多的不合适。你大我几岁,将来会怎样怎样的。可是,你如今也知道了,我根本就不是天哲人。在我们胡山,女的就算大男的十几岁,该喜欢还是要喜欢。我父亲的女人中,也有比他大八岁的,可他们也是一样的恩爱。所以,年龄又有什么问题?”(未完待续。) ps:谢谢宝贝猫咪2012的月票!谢谢支持! 第二百二十三章 赌注 “你也说了,是你‘父亲的女人中’,我们的家世不同。对于我们平头百姓来说,一对夫妻便是一辈子,可你们,可以为了家族,娶一个不喜欢的女人做正妻,再抬无数个自己喜欢、不喜欢的人做妾侍。景皓,你能懂我的意思吗?我从来无意与其他女人分享一个男人,否则当初我就不会出宫、甚至回厉云了!” “景皓,你为何喜欢我?”林雨平静下来,问道。 景皓忽然间脸一红,有些尴尬道:“喜欢就是喜欢,哪里有为什么!” 随即又道:“我知道你看惯了京城里妻妾成群的事,可是,我又没说我要娶那么多女人!我又不是我父亲!” 景皓使劲咬了咬嘴唇,又道:“你收了我的玉佩。我父亲说了,那玉佩除了自己,便只能给比自己生命还要重要的女人。我喜欢你,你也收了!” 原来景皓从那时就那样喜欢自己了?林雨的心中不可能不触动的。活了这么些年,哪里有一个男人曾对她说过,我爱你胜过我的生命? 林雨的手微微伸出,她在现代不是没经历过爱情,可即便现在不再青春年少,她依旧想冲动一回。 “你总是顾虑前顾虑后,怕我又会有别的女人。可是,你为什么对自己没有信心?我若是一直喜欢你,又怎么会用别的女人来伤你的心?” 林雨眼睛微闭,终于把她与景皓挨着的手落到了他的手上。 感受到了林雨的颤抖,景皓翻过手掌,紧紧地把她的手抓在手里。 “你不要怕,凡事有我。” “凡事有我”。这句话他之前也说过,她就要这样依靠着景皓吗?终于林雨闭上了眼睛,把头靠在了景皓的肩上。 反正之前和戚千里分开的时候,她便想过大不了以后都不嫁了。如今,答应了景皓,便是个赌,她赌景皓会好好对她。她也不想违背自己的心。去找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只是,她不会凡事都倚靠着他,她还是会有自己的事业、自己的人生。若是将来景皓真的变心,那她就还有退路。这个赌,赢了,拥有爱人;输了。最多孤独一生。反正这一生也是多出来的,自己为何不去赌一把呢? 秋千椅轻轻荡了起来。也不知道荡了多久,好像太阳都已经落山了,景皓才道:“你不放心含玉,我让含玉来伺候你。” 林雨把头换了个舒服的位置。道:“我不需要人伺候。景皓,即便我们将来在一起,我也是不需要别人伺候的。在我看来。含玉和我们一样,都是平等的人。而且。我一直把她当成姐妹的。” “那——” “你还是让含玉来我这里吧!”林雨抬起头,打断了景皓的话,“我不想她继续留在青田雅居。你回过家,天狼他们也该调查清楚了吧?含玉一定不会做背主之事的。” 景皓点点头,“我知道,虽然事情没调查清楚,但我知道含玉不是,因为她是我的人,不然上次也不会让她来给你带话了。” 厨房中,收拾锅碗的声音愈发大了起来。林雨道:“应该是他们准备完食材,要回家了。今晚我们都在家吃饭,你要不要也去?” 以往都是景皓想要去吃饭,没想到两人确定关系后,林雨便邀请她去吃饭。 “我也很想去啊!可是,我还要回去和母亲说含玉的事,再晚了,就不能明儿一早把她送过来了。” 林雨轻轻点了点头。 “你先出去吧,若是让他们知道咱俩在一个屋里呆了这么久,难免有所猜测,对你不好。你把门窗关了,我一会儿自己出去。天星应当在车里等我。” 虽然这样有点偷偷摸摸的,让林雨不太喜欢。但两人确实没到可以公开的地步,还是低调一些的好。于是,林雨点点头,把窗子都关上了,这才冲着景皓挥挥手。 没想到,景皓一下子就飘到了她的跟前,想要拥抱她,但还是忍住了,最终只摸摸她的头,道:“我叫耶律景。” 林雨抬头看他。 景皓一笑,“景皓是我母亲取的名字。” 见林雨呆呆的,有些没有消化的样子,道:“回去吧!” 林雨只好转身出去,又把门关上了。 “咦?东家一直在那屋里呆着?景少爷走了?”栾凤刚从隔壁关完门窗出来,恰好遇见林雨出来,便出言问道。如今大全休了孙氏,再娶栾凤也只是早晚的事。但是栾凤依旧规规矩矩地叫她“东家”,只是生活中,对她愈发关心起来。 林雨点点头,“早就走了,我晒着太阳,不自觉睡了一觉。” “太阳一落山就冷了,再过几天都该收地了,再要睡觉,可得把窗子关好了。” “我知道了。他们可都弄完了?” “都准备完了,就我慢些,他们也都帮我做了。这会儿他们去关那边的门窗了。”毕竟刚装修完,还是要晾晾的。 两人说着话,便走了出去,待与李母他们会合了,便一起出了门。 “那不是景少爷的马车?他们还没走?”李母道。 林雨见天星并没有在马车旁,料来是在马车里坐着。便道:“许是他们有事去办了吧。” 大伙就也不再疑问,一起回了家。 晚上,躺在温暖的被窝里,林雨有些恍惚。 今天一切进行的太快了,她之前不是这样想的,可忽然间就掉到了景皓的陷阱里! 想到这里,林雨微窘,又有一丝甜蜜。 幸福便是你喜欢的人,也恰好喜欢着你吧? 只是,景皓的身份太过神秘,而他又不能对自己说。 耶律景。 耶律。 耶律不是胡山的国姓吗?他是胡山的皇族? “同我回草原牧马放羊、远离尘世,可好?”天狼曾经的话忽然闯进了她的脑海。 原来,天狼那时候就已经透露出他不是天哲人的事实。他用了“回”字,可自己根本没有听出来。 当然,那时候她也不会想到这点,或者,她也只是想到,天狼或许是草原上的人,可绝对想不到,连景皓都是! 她一直以为,夫人是天哲的皇家贵妇,现在看来,却有可能是胡山的皇室,那么夫人又为什么会喜欢天哲的京中美食呢?(未完待续。) ps:补更四。 第二百二十四章 营业 这会儿,林雨反倒觉得,自己不应该想的太一根筋了,毕竟夫人是京城人士的特点太过明显了。 喜好京中美食、喜好冰灯,再加上青田雅居的建筑风格和房屋里的各种摆设,都像极了京中的格局。 那么,有没有可能,夫人就是京中贵女,而嫁给了胡山国的皇族呢? 这是和亲! 虽然如今景皓也十六岁了,那么夫人和景皓的父亲,应当最少十七年前嫁去了胡山。 林雨搜索了一下前主的记忆,却没有任何和亲的故事。 若是真的和亲,那可能就是更早,早到前主也没什么记忆! 不过如果是和亲,李母他们应当都有记忆的,毕竟和亲是大事,尤其对于他们这样的边关县城来说,更是促进几十年和谐的大事,城中的人都要夹道欢送的。而且,城外各村的人,也都会来看热闹。 林雨依着自己的推理,把景皓的身份猜了个七七八八,只是夫人为何会多年来独自居住在青田雅居,林雨还是想不通的。 这夜,林雨多少有些兴奋。虽然答应景皓太快,但既然发生了,她便不会再退缩了。 第二天,林雨顶着个大黑眼圈起来,可精神却是很好的样子。 “大姐,你这是怎么了?怎么眼圈这么黑?”李月灵问道。这以后她逐渐平息了争抢的心思,倒也是个性格好的小媳妇模样。 “没什么,可能昨晚太激动,没睡好,一会儿用鸡蛋敷一敷就好了。” “那是睡得晚了吧?今天能吃得消吗?”李母问道。 “我没事儿,全都是照常做。只是要累得你了大娘。今天的特价菜,可都是要你来炒的。” “这话你都说了几次了,没事儿,你放心吧!”李母道。 李母炒菜手艺其实一般,但是一来有林雨的菜谱,二来有秘方。所以即便味道上不若别人家出彩,但是菜式新奇。颜色鲜亮。还是让许多人十分喜欢。 其实炒菜想要做到颜色漂亮,最主要的,还是看出锅的那一刻功夫。这里并没有淀粉。林雨之前研究出来的片汤,都让众人十分新奇。而做片汤的玉米淀粉,则是勾芡的主要材料。别人家做出来的菜,可能味道要胜过品味居。但有了淀粉,即便味道稍差一点。看着也是让人心生愉悦的。而在炒肉方面,则不仅要有淀粉勾芡,还要有蛋清嫩肉。这样炒出来的肉片滑不留口,十分受欢迎。另外。还有一点,就是要有熟油。有的菜不适合勾芡,但是想要颜色鲜亮。就要用熟油。提前把豆油或者菜油煮熟,放在一边。等菜炒好装盘之后,用勺子舀出少许熟油一淋,颜色立刻就变得油汪汪地,十分漂亮。 到了店铺,大家把门窗上的挡板都取了下来,该去厨房准备今日菜品的去了厨房,而顾天成则把昨天依照林雨所说、他写的特价菜政策贴到了门外。 随着太阳升起,铺子里的人也陆续多了起来,虽是早餐,可也有许多人点了特价菜。 其实,那天的泼粪事件,许多看到的人固然是恶心的多长时间不想来吃东西,可更多没看到的人,这么些天没迟到品味居饭菜,都想得很。 所以,虽然是早餐时间,店铺里的客人还是很多。 林雨正做着点心,她打算今天做出八种点心,每种先做八十个看看,如果卖得好,就再继续做。 当她出锅第二种点心的时候,外面便有人来通报,说是景少爷和含玉来了。 景皓之前和袁若兰来了几次,含玉则经常来,所以大家也都认识。这会儿一见到二人一起来,便赶快通知了林雨。 林雨净完了手,便端着饮品、点心走了出去。 景皓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林雨。 此刻,林雨穿的是特制的厨师袍,因为这里和现代不同,浑身白色,是很不吉利的,所以林雨给大家制的厨师袍是豆青色的。袍子大约到膝盖上面的位置,不管是袍子还是袖筒,都不若现在人穿的那样宽大,反而是窄口、圆筒状的,头上是一顶圆帽,比一般的帽子要高,所有头发就都藏在了帽子里。 林雨是未嫁的姑娘,过往见到她,头上都是顶着小小的发髻,后面的长发不是垂着,便是束成了低低的马尾。而如今,她的所有头发都收在了帽子里,再加上这一套装扮,让人感觉十分清爽。 林雨引了他们进了卧房,这里不是食肆的单间,是林雨留给自己或者其他守夜人的两间卧室。 卧室的两边各只有一铺炕,对面则是火墙和桌椅。 林雨请他们坐下,便给倒上了饮品。 “你们这么早过来,还没用早饭吧?”林雨问道。 “是啊!你重新开业,我们也要早点过来捧场啊!”景皓笑着回道。 “那早知道就不给你们弄这些了。你们想吃什么?我让人给你们做。” “就来点片汤吧,好久没吃了。”自打林雨离开青田雅居,他便没吃过了。“不过,这个是什么?酸梅汤?颜色怎么这样浅?” “这是前些日子新采的山杏,晒干之后,又熬成的。酸酸甜甜,和酸梅汤滋味不太一样。对了,怎么就你们二人?天星呢?” “天星拴马去了。”景皓回道。 林雨去厨房告诉他们准备片汤,没一会儿,三碗热腾腾的片汤和几碟小菜就端了上来,而这时,天星也进来了。 三人吃完,景皓方道:“昨儿我和母亲说完了。打今儿起,含玉就来你这儿了。” 景皓说完,含玉便起身要给林雨行礼。林雨赶紧扶住,道:“你和我还用得着这些么?” 含玉眼中含泪,点了点头,这才起了身。 “含玉,要不要我现在就带你回去放下行李,你好收拾收拾?”林雨从青田雅居出来,尚装了三箱子的东西。含玉在青田雅居这么多年,料来东西也是不少。 “其实,我见你这里也有屋子可以住,不若,以后我便在这食肆里住吧,也当帮你看着店铺。” “那都没问题,我只怕你一个人在这里呆着害怕。”林雨道,其实她是想有个人看着食肆的,只是若是含玉在这里,她有些担心。 景皓道:“没关系,我一会儿让天星给带过来一只狼犬,看家护院是最好不过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五章 看透 “有条狗在院子里确实不错。可是,狼犬太过凶猛,放在这女客进出的院子里,岂不会吓坏这些女客?”林雨担心道。 “其实我真没关系的,我觉得这里清清静静,挺适合我的。而且,我见你在围墙之上都安了铁锥,料来不会有什么宵小过来的。”含玉说道。 想来也是。厉云虽是边关,但真正的鸡鸣狗盗之辈是少之又少,因为城防部队多,刑罚又严格,反倒比内地一般的地方都安全。 “那好,你就住那间屋子,我若没什么事儿,就在这间住着,咱俩也是个伴儿。”林雨道。 林雨厨房里还有事要做,景皓他们也要上山,不便久留,便拉着她的手说了几句话,这才恋恋不舍地走了。 老三、大全他们帮着含玉把东西都搬下了车,含玉便在屋子里收拾起来。 林雨继续做着点心,也顺便做着前面点的甜品。 服务员进来说,外面的夫人、小姐门见到了新装修都很喜欢,地方宽敞了,人也较往常多了,甚至有人点了后面的包间。 后面的包间是有最低消费的,因为只有两间,物以稀为贵,所以要花一两银子,才能进去享受。而相对的,单间里除了配套设施之外,也会有相应的饮品、干果赠送。比如五香南瓜子等,平时市面上根本买不到的东西。 男客那边的包间则与女客这边不同,那边只是承接八人以上的团体,并不涉及到最低消费。 而其实,想要一顿饭花上一两银子并不困难,橡木桶装的葡萄酒。只要一桶,便是二两银子,当然喝不完还是可以带走的。 山葡萄酒果香扑鼻、味道甘醇略酸,刚喝的时候像是饮品,可一口之后,便回味无穷。 山葡萄酒分普通酒桶和橡木酒桶两类,普通酒桶的价格自然略低一些。想到那日定价的时候。林雨说橡木桶葡萄酒一桶要二两银子。大全差点没心疼死,毕竟那天晚上,他自己就喝了整整一桶。 临近中午。人也愈发多了起来,外面的糕点也有好几种售罄,林雨一边忙着做各色甜品,一面还要去做糕点。忙得不可开交。 正在她热汗直流的时候,含玉的声音响了起来。 “我来帮你做点心。” “你身体能行吗?”林雨担心道。 “早就养好了。你放心吧,我不会逞强的。”含玉微微一笑,便也加入了厨房的大军中。 含玉几乎会做所有林雨做过的糕点,有了她的帮助。林雨也轻松了一些。 后来含玉做完了糕点,又帮林雨做甜品。林雨则能抽出时间,去帮助李母炒菜。 “大娘若是累了。便歇一会儿吧,今天你可累坏了!下个月初八。也还是有这么一次的,大娘要是觉得吃不消,便早些和我说。”林雨道。 “没事儿,我都习惯了,偶尔这么一天,我能行。”李母微笑着回应道,但还是不自觉地揉了揉肩膀。 李母四十多岁,身体也算是不错的。又出身农村,体力上到底好些。 这一天,忙忙碌碌、紧紧张张,不过也总算都过去了。 晚上对账的时候,倒比平时高出了四成。 这四成里,有一半几乎都是葡萄酒的收益。今年收的山葡萄有限,实难长期供应。不过,林雨还会陆续推出秋海棠酒、软枣子酒等,应当能把一整年串联起来。 晚间,林雨让大全帮忙送过来了行李物品,今夜就决定留在店铺里,和含玉一起睡。 林雨在青田雅居的时候也经常和含玉一屋睡,这会儿两人虽然是两个房间,可林雨还是搬着自己的行李去了含玉那屋。 “林姐姐。”含玉刚刚拆了发髻,这会儿头发披散着,很是漂亮。 林雨把行李放下,拉着含玉的手道:“今儿太忙,一直没顾得上问你,身子可好些了?” “好多了。”含玉把衣服脱了一半,“你看,这会儿只有细细的红线,过几日再长长,涂点药膏就彻底看不出来了。”说完拉起了衣服,又拉起林雨的手道:“那天多亏了你去,否则,我也不知道我还能撑多久。” 林雨把那个珊瑚珠花拿了出来,那日含玉昏昏沉沉,林雨也没把珠花还给她。“这是你的珠花,我是看到珠花才去找你的。因为我在珠花里看到了血迹。” “血迹?怎么可能?我被关起来的时候,根本就没戴这个珠花啊!”含玉奇道,“事实上,我头一天就没戴这个珠花了,因为我发现它不见了!我当时还与含卉说来着。只是因为在别院里,处处守着规矩,东西丢了,没有确凿的证据,是不可以胡乱指认别人的。我本想着第二天再出去找找,要是找不到再告诉夫人的。可还没告诉夫人,我就被关了起来。”含玉说完,忽然一皱眉,“这珠花怎么会到了你这里?” “我也一直想不通,不是你用来求助的,那上面的血迹是如何来的?” “袁若兰给我的。说是有人和她说,我和景皓联手在骗她。我估计是想让袁若兰来对付我。” “青田雅居里,谁会和你有这么大的仇?灵珊?不对!她不会说话啊!” “确实是灵珊。这东西是灵珊给袁若兰的,只是,是有人利用她,让她交给一个陌生的姑娘。她并不知道,那个姑娘就是袁若兰。”林雨道,“天狼说,他们之所以抓住你,是因为见到和灵珊接头的人是你。” “不可能!我没事儿去见她做什么?她好模好样的时候,我都懒得搭理她,如今我怎么还会去见她!” “我也知道你不会,不然我也不会看到里面的血迹就去找你。”林雨摸了摸含玉被束得打了弯儿的头发,叹道,“还好你没事,我还来得及找你。” 含玉亦有些伤感,道:“还好有你。我那时候已经绝望了。终于见到你来了。只是,”含玉轻笑一声,“说不上对得起对不起的,毕竟我到底是少爷的人,可夫人也是不知道的。在我出来的时候,我便彻底没了立足的地方。” 其实有时候就是这样,在一个地方,你干得很出色,你以为大家都拿你为重了。可你刚转身离开,便立即有人替代了你。也许,那人并不如你优秀,可是,日月更替、潮起潮落本就是自然。谁离了谁不能活呢?(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六章 帮工 “既然到了这里,便安下心来吧。往后,就把这里当成自己家。”林雨一时间也有些感慨,但是含玉的身份特殊,景皓不告诉她,含玉又不能说,她也不想多问。 “我会的。”含玉道,“少爷让我来这里也是征求了我意见的。这些年,我一直在别院里拘着,于我自己,倒真没想过有一天会出来。” “算是新的人生吧。” “是啊!其实不瞒林姐姐,我昨儿是兴奋了一晚的。当然,我也是有些不舍,毕竟在别院里呆了那么多年。” “过去的都过去了。”其实抛开含玉是景皓的人这点,含玉许多时候对夫人的精心,林雨也是自叹弗如的。其实,母子之间,若说互相留着心眼,可到底不会伤害的吧?景皓处处为夫人着想,本身并不多贪恋美食,可一听自己做的是“京城美食”就立刻驱车来买,甚至请自己到府上去给夫人做。所以就算含玉是卧底,对待夫人也必定是真心的吧?伺候了多年的人,在自己离开几天,便启用了别人,再出现,自己便成了可有可无的存在,任谁都会伤心的吧? “其实出来多好!”含玉深呼一口气,“以前做什么,要谋划、要讨好,但是在我这里不用。”说完,对林雨莞尔一笑,“说到底,我还是要谢谢林姐姐的。” “你我之间,说什么谢谢。”林雨把手轻轻覆在含玉的手上。其实,她的内心还是有愧疚的,一种对于曾经怀疑她的愧疚。 “林姐姐,我也知道你自打开店,便忙得很。今儿见你厨房里的金花姐姐没在。是你顶的。你进来事情太多,若是不嫌弃,我便先替金花姐姐做着吧,待她回来,再还给她。你也能多谢精力,做别的事情。” “那怎么行?”林雨拒绝道,“今儿让你帮忙。是实在有些忙不过来了。你伤还没养好。厨房里热气大,又劳累,我不放心你。” “林姐姐。我真的不碍事了。”含玉解释道,“我这伤,都是薄薄的刀片造成的,看着流血多。其实伤口都不是太深,而且又细。根本就没伤到筋骨。他们也是对我身份有着顾忌,所以才没上大刑的。我就是当时失血多了难受,后头伤口复原的时候遭些罪,这会儿都结痂都掉了。已经没事了!” 含玉说的轻巧,可林雨知道,那么多细密的伤口。流了那样多的血,该是多么的难受?一道普通的伤口。复原的时候尚且麻痒,如此多的伤口,该是怎样的感觉?林雨很是心疼。 见林雨眼中颇为疼惜的样子,含玉笑着道:“我真的没事了!好姐姐,我不会拿自己的身子开玩笑的。你也知道,我做惯了事情的,尤其又爱挥舞锅铲,要是只呆在这里什么都不做,我会眼馋死的。” 林雨有些好笑,不过含玉对厨艺的爱好是真的很痴迷。过年的时候打糖,那么累的工作,也根本与她毫无关系,她就是要过来帮着做,顺便学习。第二天,林雨的膀子都快抬不起来了,何况是她的? “好吧!只是你之前毕竟失血过多,若做不来了,你便告诉我。” “我会的!”含玉十分高兴。确实,经过十多天的休养,没进厨房,她都快发霉了。今儿进厨房呆了半天,虽然有些累,可她还是十分满足的。 “只是含玉,我这里的工钱可比不上青田雅居里多。”林雨道。她刚进青田雅居做二等丫鬟的时候,一个月便有二两银子了。后来和含玉一样做了一等丫鬟,那工钱更高。况且,一等丫鬟通常已经不靠月钱度日了,赏赐往往比月钱丰厚几倍。但自己小店里,金花是大厨,一个月,林雨也就能给到八百文,加上奖励,顶多也就是一吊钱。 含玉一愣,随即又笑了起来。“林姐姐怕是不知道呢!我虽出了青田雅居,但还是记在少爷名下的丫头,每个月也是青田雅居给我开月钱的。你若再给我钱,我可就是赚双份了呢!” 听含玉这样说,林雨也能稍许安心。 “以前啊,在别院里,我就是赚再多的钱,也没什么用武之地。你就说吧,这衣裳、胭脂什么的都是有定例的,首饰什么的,夫人三五不时的也会赏下,我即便挣了钱,也没什么地方花。如今却不同了,往后闲时还可以上街,买一些自己喜欢的衣裳首饰,想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自己,多好!其实那时候林姐姐不知道我和含卉有多羡慕你。你赚钱可以拿出来,开店铺什么的,有计划去花,我们啊,就是想散财都没机会!” 林雨心念一动,道:“不若,你自己开一家小店可好,自己经营着,总算也有了个全新的人生。” 含玉道:“可是我只会做吃食啊!若做也只能做食肆啊!” “那便食肆好了!我改天陪你去看看有没有相应的店铺,不管是租是买,总归有个营生、有个寄托,人生也有趣些。”林雨不假思索道。 “可是,林姐姐你食肆里的东西我都会做,又会许多你不会的精致美食。林姐姐就不怕我开了食肆抢你的生意?” 林雨一窒,随即不好意思地一笑,道:“这个我还真没想过。但,厉云城里的食肆酒馆这样多,如何就不能多你一个呢?”她确实没想到这点,这一刻,她其实是全身心地希望含玉有个崭新的人生的。 见林雨有些矛盾的样子,含玉“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林姐姐,瞧你认真的。放心吧,于私,我爱好做吃食,但不代表我喜好开个店铺事事操心,作为好朋友,我能帮到你,我就觉得自己挺有价值的。于公,少爷让我出来,就是多帮衬着你,多陪伴着你,我是少爷的丫鬟,当然要听少爷的话啦!” “好啊!你这妮子,害我为你担心,就怕你不开心,你反倒取笑起我来了!看我不呵你痒!”作势,林雨就要往含玉身上扑去。 “救命啊!饶了我吧!我最怕痒了!我、我哈哈、我伤口哈哈还没好啊!”含玉大叫道。 “少骗我,都能进厨房了,还说没好!”林雨奸邪地笑着,完全不饶过她。 “哈哈!别、别!我错啦!” 笑闹了好一会儿,两人才累得睡下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七章 接受 有了含玉坐镇厨房,林雨确实轻松了许多。 含玉是青田雅居出来的首厨,不管是菜、甜品还是各式主食,她均有涉猎。而且因为夫人出身高贵,吃的和厉云这边还是很不相同的。厉云这边习惯炖菜,而青田雅居里,花样就多了许多。煎、炒、烹、炸、蒸、炖、煨、煲、煮、涮、汆、溜、炝、拌、烤、腌等,无一不有。含玉虽说不是样样都精,但每种也都有几样拿手的,而甜品类,本是她最薄弱的地方。但自打林雨去了青田雅居,她孜孜学习、不耻下问,取长补短,倒进步了很多,完全可以独当一面了。 而含玉进入厨房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她本身会的东西多,林雨虽说在现代的时候爱研究吃食,可一个人会做的东西到底有限。她不是专业的,厨艺也不过是熟能生巧。要是遇到不会的,查查菜谱现做,味道也不会差到哪儿去。但这里没有菜谱,就凭借她一个人的脑子去想现代的各种菜,总会有江郎才尽的一天。但含玉来了,她俩就是一人计短、两人计长了。越到后来,这优势也就愈发明显。 前一天因为含玉刚来,自己要陪着她。今日是无论如何也要回家一趟了,且不说含玉的事儿要和大伙儿交待一番,林雨也是打算以后没事儿就都在店里住的,算是给含玉做伴,也算看着店铺。 众人对含玉的到来充满了疑问。含玉是青田雅居的大丫鬟,如何就来了食肆,大家也都十分好奇的。 “大妹,你说开食肆的时候,是青田雅居给的本钱。是不是说这食肆其实算是青田雅居的呢?”大全很好奇,怎么青田雅居的丫头忽然就来了自家店里。青田雅居有多难进,当初林珊的事儿他们就瞧出来了。而且之后林珊犯了事,伤成那样都没出来,可见想要出青田雅居,比进去还要难。那含玉怎么说来就来了? “食肆是我的资产,这是无庸置疑的。只不过当初的本钱。都是夫人的赏赐。或许这些钱对青田雅居来说不算什么,可对咱们,到底是份天大的人情。所以我才说,是青田雅居给的本钱。也是提醒自己,不要忘记青田雅居这样大的恩情。可是,含玉是我朋友。这和她是青田雅居的丫鬟是没有关系的。她如今得了景皓的令,得以出来另谋人生。我自然是高兴的。含玉人很好,大娘、月灵她们在厨房里也接触过不少次,没什么高傲的架子,想来大家都会相处愉快的。” 大家纷纷点头。含玉人确实是不错的,从来都和声细语、笑容满面的。至于林雨说的青田雅居的赏赐,大家也是第一次听林雨这样正式说她资产的来历。不过。如今大家伙愿意拼出全身力气做事,也是因为这食肆是林雨的。虽说给的钱多,但毕竟有一份心情、一份人情在里面。若说这食肆是青田雅居的,那大家做事的心境也就会不一样了。林雨的解释,也算给了他们一颗定心丸。 “含玉姑娘自己在铺子里住能行么?虽说城里很安全,可到底没有家里人多,彼此照顾着方便吧?”李母担心道,她和含玉不太熟,白日里几次想开口,都没好意思。 “她在青田雅居里,虽然住在夫人的主院,但也是清静惯了的。再说这会儿她和大家也没太熟,她觉得过来不得劲,便不过来吧。”而且含玉自己一间屋子都习惯了,来了自己这里,就要和自己住一间屋子。两人关系好,偶尔住一起,聊天到很晚,那是情趣。若是天天住在一起,到底还是会不舒服的。林雨在现代的时候也一直是自己住,她能体会到一个人久了的感觉。 “其实,我也打算好了。之前我在女客那边留了两间屋子,本也就是打算自己三五不时地在那边住一宿,也算看顾一下。这会儿既然含玉留在那儿,我以后,便也多在那边住了,家里这边到底还是要多仰仗大哥看管着了。”林雨道。 “我看顾家里,这都没什么问题。只是大妹,你去铺子里住,到底也不如在家方便吧?”大全有些担心。 “时间长了都一样。何况以后要搬到城南去,早晚来回就远了,我住在店里,到底能看顾一些。” 见林雨这样说,大家也就不再劝了。 “我瞧着含玉姑娘真是不错,手也巧,做东西还快,今儿我忙不过来的时候,她也帮着我拌了好些凉粉。她还让我尝了一下,我总觉得她做的比我做的还要好。”栾凤见大家都有些不舍得林雨,便转移了话题。自从和大全确定了关系,倒也不再向往常那样总沉默不语了。 林雨笑着点头,她也不希望大家伙一直纠结她住在哪里的问题。便笑着应道:“含玉是青田雅居负责膳食的大丫鬟,做东西自然没得说。往后啊,咱们也都要和含玉多学学。”。含玉身为大丫鬟,能在一天多的时间里都接受她,说她好,除了她人本身就不错之外,也是有一定的本事的。 “那她顶替了金花的位置,金花她?”终于,李月灵说出了众人最担心的问题。 林雨转头看了一眼老三,他关心的神色还没来得及收回去,被林雨看了个正着,不由有些不好意思。 林雨对她笑笑,其实老三的担心都是正常的。虽说金花如今是带薪养胎,但含玉占了金花的位置,等金花生产完回来上班,那她做什么? “含玉喜欢厨艺,也是看我事情多,才顶了金花的差事。待金花回来了,到底还是要还给金花的。”林雨道,“其实含玉擅长的并不是糕点甜品。她虽在青田雅居里掌膳食,会得又多,但到底对甜品不擅长。到时候金花回来,含玉可能就会负责做一些高档的食物,这点你们不用担心。” 听到林雨这样说,大家伙也都放了心。只要不把金花挤兑走,含玉人好,他们都很乐得接受这个新人的。(未完待续。) 第二百二十八章 探话 说完了话,大家伙也都差不多困了,林雨却把李母留了下来。 “她大姐,可还有别的事情?” 林雨笑着道:“倒不是工作上的事情,只是和大娘闲话几句。” 说几句闲话不急在这黑灯瞎火的时候,也不会单独给自己留下来。李母有分寸,便点了点头道:“是许久没说说话了。” “大娘家什么时候搬来厉云的?”虽然是亲戚,可这些事林雨也没问过,大家也没讲过。 “都好二十多年了吧?成婚的时候就过来了,友峰都是在这边生的。” “大娘原籍在哪儿?以前倒是没听说过。” 李母目光闪了闪,道:“也没什么原籍,就是禹州城里的。” 林雨本来是有事的,倒不是故意打听李母的过去。这会儿见李母有些不想说的样子,便道:“其实我也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问大娘一些事。” “什么事?” “也没什么特别的。只是我记忆里,咱们天哲和胡山没打过什么大仗,咱们厉云也都挺太平的。只是到底是边关,我也这生意越做越大,总是担心。所以有些好奇,按说咱们这儿驻兵挺多的,却一点也没听说过这十几二十年要打仗,所以我好奇,咱们是同胡山有什么协定还是说有姻亲关系?我岁数小,吃的盐少,所以才跟大娘你打听打听。” 李母这才放下心来,道:“你说这打仗不打仗的,其实我真不知道。或许你大爷能知道一点,要么我回去给你问问?” “那倒不用,我就是和大娘闲着说一嘴。这要是真打起来,我就打听明白了也没用。”林雨有些悻悻然,要是李母也不知道,那她是不是想错了? “说的也是。咱们平头百姓能有什么办法?不过我小时候倒是听说,我没出生的时候,咱们和胡山打了一次。别看胡山有山地、有草原,牛羊马匹都很多。但到底是缺粮的地方。据说那时候。咱们天哲差点收了整个胡山山区。后来,胡山出了个战神,挺能打的。又给咱们打了回来。打了好几年,也没捞到多少便宜,还折损了不少军民,两国就商量停战了。你说。要早知道这样,还打什么?相安无事不就行了?”李母只是妇人。又是村里出来的,没什么文化,不懂得争霸天下的道理,可越是这样的人。说出的话,越是充满最为简朴的道理。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就是这样的吧? “那这战神也确实厉害,一仗打出了两国这么多年的和平。”林雨对天哲没什么感情。所以说到胡山战神的时候,也不免多了些夸奖。 “是啊!不过这话不该咱们说,只是确实是这么个理儿!”李母点头道,“之后,也听说两国会通婚,可这都是天潢贵胄的事儿,咱平头百姓是不知道的。我印象里,倒是也有一次,说是咱们的公主嫁过去,他们的公主嫁过来。我那时候友峰还小,我们离县城也怨,就没看到,他们有爱凑热闹的去看了,咱们的公主是没看着,坐在大红的马车里,嫁妆从城南到城北,这头出了城门,那头还没进来。不过,东西也都是用红布盖着,看不出什么。但是人家天哲的公主过来就不一样了,都说那公主连盖头都不盖,就骑在马上,穿的胡山草原的衣服,特漂亮。后面跟着的车队,上面的东西也都稀奇,他们看完了都说看胡山公主的有意思。” 林雨本来以为没戏了,却没想到李母竟然说出来了。她和李友峰年岁相仿,若这个天哲公主是夫人的话,那也不是不可能啊! “那公主叫什么名字?大娘可还记得?”林雨有些急切地问道。 “胡山公主?我可记不住!倒是咱们天哲公主的名字,叫什么月亮公主还是叫明月公主的,我也记不清了。” 打听到了自己想知道的东西,林雨便也不再纠结在这里,又闲话了几句,李母还直说让她不要担心。战争该来总会来,不过这么多年都没事,应该也打不起来了。 林雨笑着应了,送走了李母,自己便又有些睡不着了。 夫人的雍容气度都是与生俱来的,若她真的是天哲公主,嫁给了胡山的皇室,那么景皓的身份也就更加可以确定了,起码也是个王世子。只是,林雨还是好奇,嫁出去的天哲公主怎么会住在厉云?胡山的王世子又为什么可以在天哲自由出入? 那时候食肆刚开张,夫人过来捧场。通判夫人、知县夫人他们都挺巴结她的,若夫人是个嫁出去的公主,大家为什么还要巴结她呢? 又或者,这一切都是自己猜错了? 耶律景。 他承认自己是胡山人,可是,若真是自己猜想的那样,这一切的不合理又是为何呢? 绕是林雨前日被景皓骗得说出了“喜欢”,确定了二人的关系,林雨这会儿也不禁有些退缩起来。当时她头脑一热,什么年龄、出身,她统统不考虑了。只觉得既然有了一心人,又何必相负?如今细细想来,恐怕二人还不仅是年龄与身份上的差距,这其中还包括了国家、政治。原主小心翼翼多年,未曾有过攀龙附凤的心思。自己当然也一直没有。可偏偏自己不愿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林雨不免有些担心起来。往后,她和景皓想走到一起,怕是更不容易了。只是自己上了这条“贼船”,这时候要下船,景皓岂不会疯? 想到这儿,林雨似乎都能看见景皓那有些幼稚、有些霸道、有些不讲理的样子了。自己要说之前的不算数,他必定会跳脚的! 林雨不禁笑了出来。 真的很难想象,自己一心想找个厚道的小鳏夫,却栽到了小鲜肉的手里! “景皓。景皓。”林雨不禁嘟哝了出来。 景皓,景皓! 林雨忽然想了起来。景皓的皓,乃皓月当空之意。天哲国姓为白,难道说,景皓真的是两国联姻的孩子?(未完待续。) ps:补更五。 第二百二十九章 秋收 有人曾说,婚姻源自爱情,而爱情源自头脑发热。 林雨觉得自己大概就是这样,不过已经上了“贼船”,还有反悔的道理吗?这要是反悔了,就是对自己、对自己的感情最大的不负责啊! 伟人曾说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处对象,就是耍流氓! 景皓说对自己认真,林雨信他。当然,自己也是奔着这样的目的去的。只是,结果如何,只能说,两个人的努力,不一定得到完满的结果。但如果不去努力,以后可能肠子都悔青了! 林雨心里这样劝说着自己,便慢慢不矛盾了,只是这夜胡思乱想的,不免又睡得晚了些。 这连着三天的忙碌和心思重,林雨也是真的疲乏了,好在大伙知道含玉顶了金花的班,也就都没去叫林雨。 林雨睡到太阳都升得老高,大约是辰时了。 先去食肆里吃了早餐,又去厨房关照了一下,这才决定出去走走,由大全陪着。 两人先是去了制鞋坊。 制鞋坊原来一直是太福给记账,但是他年纪小,总得账房的张先生两头跑。后来食肆里雇了顾天成,张先生把他带上正轨后,几乎就钉在了制鞋坊这边。前些日子,孙氏挨打,太福请求回去照顾孙氏,这走了几天了,还没回来。孙氏那伤,没个十天半月的下不了床,太福估计也没那么快回来。 从金花有孕,林雨一直在食肆里忙活,制鞋坊这边都没过来。甚至有两个单子,也还都是李友峰去谈的。林雨这些天一直没看账,今天就先过来瞅了一眼。 从制鞋坊出来。两人又去了城南的工地。 人多力量大,这几十个瓦匠一起盖房子,外边的围墙都已经做好了,里面的房子也起了一人高了。工头说,大抵过个三五天,就可以上架子了。 上架子在北方可是大事,和乔迁有得一比。都要选良辰吉时不说。亲朋好友近邻等也都是要来庆贺的。贺礼相对乔迁要薄一些。是打火石、火折子等东西,象征着新居落成,红红火火。而乔迁的礼则是随心送了。可以是鸡蛋、布匹、酒肉等等。 盖一个房子,挖地基、上架子、乔迁,是三个重要的日子,都是要请客的。但林雨之前太忙。亲朋的这些人也忙,挖地基的那天。大家就是晚上在食肆里吃了个饭,简单意思了一下。而上架子,林雨打算好好热闹一番,因为上架子是三天里。唯一一次要燃放鞭炮的。她和大全说了一下,家里人那天正常还是在食肆热闹一番,她和大全来工地这边。朝邻居们借些桌椅板凳、锅碗瓢盆,到时候在工地这里开个二三十桌。也算和邻居们简单见个面。另外,选在这一天,也是因为和城南的邻居都不太熟,若是在乔迁那天请客,让人拿礼物,可能会有许多人不愿意来。而选在上架子这天,大家就可以只拿打火石这样便宜的东西,谁家也都能拿得起。这时候办事情没有不赔钱的,林雨也是图个热闹,希望以后的日子都红火。而到了乔迁那天,就食肆的人和制鞋坊的人一起热闹就可以了。大全自然没什么意见,这房产是林雨的,只要有道理,他就都点头。 从工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午间了。这会儿家里人都习惯了吃三顿饭,大全便又和林雨回了食肆吃饭。 吃完饭,大全说这些天太忙,该回林家沟收山货了,而且眼瞅着到了秋天,马上就该收地了,得回家雇人。 大全刚休妻那会儿,也是怒发冲冠了,并没考虑许多。后来回过味儿来,才回村里告诉了村长,说是自己已经休了孙氏。 太福跟着孙氏回了家,孙氏饶是平时耍浑,被大全休后,也难免灰心。她也有骨气,大全把以前大壮家的房子给了她,她与太福回村,便住了进去。但因为他们已经买了几个月了,两家中间的篱笆早就拆了。 往常大全收山货,都是孙氏在村里帮着张罗的,她这一住进隔壁,又被打伤,下不了床,便都是太福张罗。只是一来他年纪小,不经事。二来他要照顾孙氏,也着实应付不了这许多人,便也不替大全收。最后还是大全第二天回来的时候,让在林家沟养胎的金花帮忙照看些。 村长家光儿子就四个,老大务农、老二打猎、老三拉车、老四年纪小做不了什么。后来老三给林雨干活,老四又成了亲,这拉车的活计就给了老四。家里,老大媳妇帮着村长媳妇负责饮食,老二媳妇负责浣洗,金花原本是负责哄孩子的。这后娶了老四媳妇,这活儿也便给了老四媳妇,她进了城。 收货的事儿交给金花,金花有孕也做不了什么,家里谁有空谁就帮把手,不过多的还是老大家的大儿子来帮着照看,他如今也十三岁了,只比他四叔小了三岁,也能帮着家里干挺多活儿了。有他帮忙,金花也轻松许多。 林雨半个多月没见到金花了,她如今养的气色好了许多,精神也好了。见林雨来了,自然十分欢迎。 大全和村长说了一下要雇人收地的事儿,与其雇别人,倒不如雇老大来干,他和二奎家的几亩地,就都让老大帮着收。 其实要不是林雨最近事多,这收地的事儿,大全是一定要回来的。大伙儿最后商量来商量去,就算村长家老大帮着收地了,那过后晾晒、储存,还是帮不了他。所以还是要大全自己回来。 没想到只是回来商量事儿,最后倒是把大全留下了。大全无奈,只能回了老宅里住,虽然和孙氏一墙之隔,可如今孙氏已经被休,他便也不去看了。只是有时候想想还是有些于心不忍,毕竟同床共枕多年,几次让太福拿些肉菜过去,太福也不敢说是爹爹给的。如果一说,孙氏就什么都不吃,还会把碗摔了。 大全这次留在林家沟,不光是秋收的事情。马上山上的酸梨、软枣子等东西也都下来了。大全收购了之后,还要及时给林雨送过去。这样,他一边雇人收地,一面每天晚上收各种山货、野味,一面白天回城里送货,照顾工地进度,也是忙得不可开交。(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章 夜来 大全留在村里,林雨当晚也把自己的一些用品搬到了食肆。 晚间的时候,和含玉各自洗漱完,又说了会儿话,两个人便各自回了屋子。 这一天走了好些地方,虽然是坐车,可还是觉得乏得很,没一会儿就闭上了眼睛。 “叩叩叩!”林雨一个激灵醒了过来,是有人在轻声敲着她的窗棂。可外面不是月亮地,她也看不出外面有没有人。 “谁?”林雨趴到床边,开口问道。 “是我。” 林雨披了衣服,掌了灯,这才起身下地。 门外景皓风尘仆仆,额角的头发都被露水打湿了。林雨甚至能感受到,他那周身的凉气。 “这会儿过来,可是直接从山上来的?”怎么说也近亥时了,看着他风尘仆仆的样子,林雨赶快把他引了进来。 “想你,睡不着,便想来看看你。”景皓直白道。 被喜欢的人惦记,到底是件甜蜜的事情。可林雨还是不太习惯谈恋爱,毕竟这么多年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了,有些茫然不知所措,只能嗔道:“真是任性,这么晚还下山来,看样子便不是坐的马车。黑不隆冬的,骑马出来能安全么?” 林雨到底有些担心。热泉那带是以前大全他们打猎总去的地方,虽不至于有猛兽吧,可到底林子有些深了。他们虽然开了道,但马不是汽车,没有车灯,就这样黑灯瞎火的下山,林雨终究觉得不安全。 说话间两人就进了屋子,林雨放好了灯。一回身,便被景皓抱进了怀里。 “凉不?” 秋天的夜里山里会放大雾,就是晚上走路都会被露水大湿衣裳,何况他一路打马过来?便道:“夜深风露重,你这衣裳都像是湿了。” 景皓赶快放开了她,怕把寒气过给了穿着十分单薄的她。 夜半三更、孤男寡女的,景皓忽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转身脱了靴子。跑到了炕里边。把手脚都伸到了林雨的褥子底下,靠着炕上的热乎气,想要赶快把自己暖和过来。 “山上住的地方可还舒适?”自打景皓三五不时的进山。他俩便很少能说上话,这会儿,想要和他好好相处,林雨自然要增进彼此的了解。 “搭个木棚而已。好在那里地气热。晚上睡着也不算冷。”景皓答道。 “我听大哥说,你们把在哪里干活的人都打发了。这样一时半会儿房子也起不来了吧?” “眼瞧着再过一个多月就下雪了。今年房子是盖不起来了。可能,三五年也是盖不好的。” “那还总留在那里?吃的如何?我听含玉说,你跟夫人说的是,把含玉带到山上的。如今把她放在我这里,你们吃的也是不好吧?” “你忘记了?我是胡山人,从小便也习惯吃酒肉了。其实那些精致的食物。我倒不是很在意。”景皓看着林雨,道:“不过。日子长了,还是总想着你做的东西,别院里的,我倒差了些。” “那你饿不饿,想吃什么,我给你做些,吃点热的,人也暖和的快点。” “片汤吧。”景皓笑着回答。 两人进了厨房,林雨用柴枝把锅底点着,又烧上了水。等水温了,林雨把水盛到水盆里一些。林雨就着热乎水洗了一把小白菜,姜末、葱花切好,又把粉汤调好,锅里的水也便开了。 “等等,我来做!”景皓洗好了手,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想起过年时景皓给她做菜的样子,林雨便笑着把勺子递给了她。 “怎么弄?”景皓有些茫然。 “先放熟油和姜末,然后沿着锅边儿,把粉汤倒在锅沿儿上,干了再用铲子铲到锅里就可以了。”林雨指挥着。 热油到了沸水里,在锅边儿呲啦呲啦地响。 “怎么弄?怎么弄?”景皓拎了几次,勺子里的粉汤都像不听话一样,顺着一条线就进了水里,只能有一小半粘在锅边儿,成为粉皮。 “轻轻转动手腕,一拎就可以了。”林雨指挥着。 “哎呀,不行啊!”景皓又试了一勺,还是这样直挺挺地下去。 “要么我来?”林雨看景皓做的太费劲,忍不住开口。 “不用、不用,你教我,都说好了么,以后咱俩在一起,我给你做吃的。” 这话是什么时候说的?隐约是那时候手伤了,假期结束,要回青田雅居的时候,他这么说过。 林雨笑笑,心说,景皓也是个挺执拗的小孩。 于是,从侧后方抓住了他的右手,就着他的手,林雨和他一起挥动着勺子。 景皓的手腕有些僵硬,林雨得用些力气,才能让他打一点儿弯儿。 拎片汤,最重要的技术便是这手腕的柔韧动作,景皓这手腕跟不会打弯儿一样,也难怪他的粉汤总是直挺挺的掉进锅里。 正常拎完一勺,正好就是锅里一圈。可因为景皓动作僵硬,一勺子只弄了半圈。待这半圈都被烘干,林雨又就着他的手拿起了锅铲,轻轻把干了的粉子铲到了锅里。 “就是这样,你自己试一下?”林雨松开了景皓的手。 “不行,你再帮我弄一下。”景皓要求道。 一共就只剩下一勺粉汤了,林雨无奈,又把这一勺粉汤拎到了锅边儿上。这回铲的时候,景皓没用她,只是自己就把粉皮都铲了进去。 林雨拿过笊篱,把景皓之前掉进去的那三个如今已经成为大粉团的面捞了上来。在捞的过程中,她忽然又想起了曾经家乡的一道美食。 景皓这锅片汤,眼瞧着是不够他吃的,林雨把小白菜放了进去,又加了各色调料,就给盛了出来。 “你帮我刷刷锅。” 景皓愣在那里。刚刚他是真不会的,拎片汤需要一个巧劲儿,他没做过,一时难免有些僵硬。只他没想到林雨会手把手地教他做,不由让他更僵了。他这么聪明,一下他就已经会做了,怎么还会需要再教第二次?可想想这还是林雨第二次主动抓他的手,虽然没有上次那样饱含感情、让他心潮澎湃,但也够他激动的了。下一勺,他自己一来想要继续感受林雨抓着他手的感觉,二来也是他实在有些激动地拿不了弯儿了。所以,他便还是要求林雨做的。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林雨已经做好、盛出来了。听到林雨说叫他刷锅,他二话没说,立刻舀水刷了起来,这个活他可是轻车熟路的。(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一章 夜宵 把锅刷完,林雨又让他添了把柴火。 “我刚刚做毁了,是不是不够吃了?”景皓有些不好意思,自己张罗着要弄,结果林雨又要重新起一锅。 “不是。是刚刚你掉里的粉疙瘩,让我忽然想起了另一道主食。饭店里还没做过,我给你做尝尝。”林雨笑着回答。 “那我跟你学学!”景皓充满了学习的热情。 “好啊,一会儿我说,你做。”林雨把制作权给了景皓,他也十分高兴。 锅里水热了,林雨用水舀盛出一些,然后把陶盆里放了一些面粉,交给了景皓。 “我一会儿负责往里面倒水,你就用筷子朝着一个方向转动。” 两人配合着来,这个让景皓觉得很开心,他觉得林雨一直以来都是给别人做吃的,他不想她自己吃的时候再劳累,他给她做。但是,他从来不会这些,得林雨一点点教他。当然,如果林雨能和他一起做,他觉得更有乐趣。 林雨缓缓地往陶盆里倒着谁,景皓的筷子则在面粉里快速搅动起来。林雨淋的慢又细,所以在快速搅动下,陶盆里的面粉都成了一个个小小的面疙瘩,直到差不多所有的面粉都成了比小指甲还要小些的面疙瘩,林雨道:“你把他们倒进锅里,不要一下倒进去,要一点点,一边颤抖着陶盆,一边用筷子一点一点把这些小面疙瘩倒进去。” 景皓得了令,一点一点把面疙瘩都倒进了沸水里,然后林雨快速地递给他一个勺子,让他把面疙瘩都搅动开,不要粘在一起。 见差不多了。林雨让景皓往里面放了些盐,又下里点小白菜段儿,水再沸腾,林雨就让景皓把锅里的这些东西都盛了出来。 景皓之前照顾林雨的时候就养成了好习惯,东西一盛出来,马上就把锅刷了干净,又添了少许的水。以免烧干锅。 厨房的案台上这会儿都用大盆扣着明天要用的食材。摆放得很立整,也空余出来了许多地方,林雨就把东西都端到了案台上。拿了等着,两个人对面坐着。 “这个面疙瘩做出来的叫什么?”景皓问道。这白面煮出来有些闪闪亮,再配上青菜叶,颜色很好。看起来比片汤还招人喜欢。 “这个就叫疙瘩汤,也叫珍珠翡翠疙瘩汤。”盈白如珠、翠绿如翡。可不就是珍珠翡翠疙瘩汤么! 做法简单、颜色美好,关键还好吃,在现代林雨的家乡,很受大众欢迎。 景皓用汤匙舀了一勺。果然汤鲜味美,充满了原汁原味。 “你也吃一口!”景皓很自然地用舀起了一汤匙,递到了林雨嘴边。 之前她受伤的时候。景皓也喂过她。所以这次,林雨也很自然得就吃了一口。等景皓再把汤匙收回去。放到自己饭碗里的时候,林雨才惊觉,自己刚刚是用了景皓用过的汤匙吃饭! 轰的一下,林雨觉得自己自脖子到面颊再到耳根,都红了起来,连身上都有些热了。 景皓毫无所绝,自己尝了一下之前的片汤,觉得味道也还可以,就又给林雨递过来一勺。 林雨的身子有些僵,她长这么大,还没和哪个男生这样用一个餐具的。在现代的时候,她一直都觉得互相喂食是一件挺不理解的事情。吃饭就好好吃呗,互相喂什么?可这会儿,她方才发现,有时候两个人在一起,互相喂食实在是再自然不过的动作。单看景皓吧,一点都没表现出不好意思的样子,大概他自己都没发觉吧。 林雨觉得,这会儿自己要说什么,大抵是有些煞风景的。景皓又一汤匙的片汤过来,林雨吹了吹,便也吃了下去。可到底还是有些尴尬的,为了防止景皓再喂自己,林雨赶紧拿起了自己的汤匙,道:“我自己来吧!”于是,往自己碗里盛了好几匙疙瘩汤,便埋头吃了起来。 景皓看着林雨的匙,再看看自己的匙,这才发现刚刚自己干了什么,也顿时觉得双颊火烫,也埋头加速吃了起来。 两人都有些尴尬,便都用吃来掩饰,两大碗主食,没怎么注意,就都被吃下去了。这会儿吃完,才觉得有些撑了。 “嗝!”景皓打了个饱嗝,却因为在喜欢的女人面前,立刻不好意思得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林雨也有些撑,这会儿已经很晚了,立刻睡觉难免顶得慌,于是两人便只能在院子里散步,遛弯儿让自己消化。 “袁小姐、是怎么回事?”林雨疑问了好久,“她不能嫁你,我多少能猜出来些,只是,你之前总与她一起来,我还以为你们——” “我每每与她出来,谈的都是她表哥的事情。” 林雨扭头看了看他,是因为一直谈论她的表哥,所以更坚定了和她表哥在一起才是幸福的吗? “只是没想到,这事儿牵扯到了含玉。” “我之前把那个红珊瑚的珠花还给含玉,她说那上面的血迹并不属于她。我是因为血迹才去的青田雅居,那如果含玉自己没弄上血迹,是谁弄的?”林雨顿足,这件事情,她怎么都想不通。 “如果对方假装成含玉的样子,把红珊瑚交给灵珊,再由灵珊的手交到袁若兰手中。那这个过程,必然是要小心翼翼的,又为什么会沾染到血迹?而且,对方给袁若兰红珊瑚,大抵是说,咱们一起合伙欺骗了她的感情,而红珊瑚,则是那人对袁若兰说出这些的筹码。袁若兰以为咱们骗她,以为灵珊是咱们害的,所以对方假装红珊瑚是信物,让灵珊交给袁若兰而增加可信度。幕后之人又知道天狼他们有可能是怀疑含玉了,本来可能会用其他信物,去取得袁若兰信任的,可偏偏用了含玉的红珊瑚,来一招祸水东引。可是,幕后之人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呢?我一直想不明白!就为了让自己抽身?可他明明可以不用任何信物给袁若兰的啊!袁若兰说,是有人对她说这件事的,那么她肯定知道这个人是谁,对方又为何多此一举呢?”(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二章 酸味 林雨说出了自己的疑惑,这些她知之甚少,只能凭借自己所听、所见来揣度。 “也许,幕后之人是想让灵珊把东西交给袁若兰,无所谓是什么东西,她只是想让袁若兰看到灵珊凄惨的样子,让她以为咱们为了在一起会不折手段。当然,我不相信这其中没有别的目的的,那人为什么三番两次想对付你?我之前一直怀疑是母亲的人。可是,若真是母亲指使,她当初便不会让你那么风光的出了青田雅居。还有,她之所以陷害含玉,我也是疑惑的。含玉是我的人,在这之前只有几个与我极为亲近的人知道。而我的人中,也不可能会有人背叛我,那么,他用含玉做替罪羊,到底是知道了含玉的身份,还是巧合?” “可是这还是解释不清那珠花上的血迹从何而来。” “恐怕,这件事袁若兰会知道答案的。”景皓略微沉思道。 “那你去问她——” “我不会去问她,她有她的幸福,我不该去打扰。可是,即便我去问了,她也不会回答我的。” 林雨不解。 “袁姑娘是好人。她有大家闺秀的柔美、也有江门明珠的果敢。她之前得母亲喜欢,常常被叫入别院,又让我送她回来。我在山上,难得归家一次,却次次接了这样的差使。想来看看你,便也只能带她一起来。她大抵是有些看出来,每次我过来都有些心不在焉地,所以她也偷偷调查了一下。我让她查,可她也只能查到点曾经的误会,并不能查到什么实质性的内容。我与她说话。多是与她回忆她表哥的事情。虽然他们见面次数不多,但家里人也是时常给她讲的。与我一起,她便愈加觉得我敷衍,觉得还是她表哥好。只是,这种事情,到底是父母之命。我母亲、她父母俱是同意的,想要拆解开来。必定不容易。她父亲想攀上我母亲调回京里。可她外公是镇边大将,怎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最后,她外家施压。急忙两家就定下了婚事。她的骄傲,也许会让她有些不甘心,又受人挑唆之后来找你。可你什么都不知道,她根本奈你不得。她既然肯同意这门亲事。必然也是想通了。但,以她的性格。她也不会觉得我们是在帮她,她不会领情。所以,她也不会告诉我们这个秘密,宁愿让咱们劳师动众地去查。” 林雨看景皓把袁若兰分析地头头是道。于理,她觉得景皓分析得似乎很合理;于情,就难免有些酸。 “真没想到。你会这样了解她的心思。”林雨感叹道。 景皓向前大迈一步,然后立即转身。林雨便跌入了他的怀抱。 “为了某个女子,我不得不把别人调查明白了,要不然怎么甩脱?结果这女子还酸起来了。” “我哪有酸!只是确实没想到而已!” “你就有酸!我都闻见醋味儿了!”虽然看不到景皓的表情,但是林雨感觉他应该很开心,“其实你不知道,我当初是想来看你,又不得不带着她。我还有层心思的,我就想看看,你会不会为我吃醋!” 林雨想到那时,每每看到景皓与袁若兰坐在那里,她要张罗张让老三给拿屏风,还要给他们点适合他们口味的菜品,心里早就怄得难受了。想走,还要被叫过去说这说那,而这,还都是景皓故意的!没想到,这小子平时看似纯情小鲜肉,没想到也有腹黑的一面,闹得自己一段时间恨不能天天躲出去!想到这里,林雨一阵气闷,双手便攀上了景皓的腰,在景皓正陶醉的时候,使劲儿一掐,立刻引得景皓大叫了一声! 景皓对林雨是一点防备都没有的,所以在她面前,总是卸下所有伪装。没想到这会儿林雨竟然会偷袭他,还让她得逞了! 只是,景皓的这个叫声,在白天或许不算什么,在这夜里,难免显得十分突兀。虽说这里都是店铺,可也有许多家是前面门面、后面住人的,这大半夜的给人吵醒不好。林雨便眼疾手快地去捂上了景皓的嘴巴。 景皓的个子本和她差不多高的,只是这会儿林雨却要微微仰头才能看他。景皓本就抱着她,她一抓之下,景皓有些放开了,而林雨再一捂他的嘴,两个人反倒比先前离得还要近。 林雨的手软软的,她长期在厨房里,与一些谷物、淀粉的接触,多是对皮肤好的东西,所以即便劳作,手也一直保持水嫩的状态。景皓这会儿长出了小胡子,他又在山里风吹日晒了这些天,皮肤也粗糙了不少。这会儿林雨的小手捂了上来,他觉得像是牛奶一样,让他舒服极了。 “只是抓了你一下,你那么大声音做什么,别把邻居都吵起来,含玉也正睡着呢!”林雨说完,这才把手从他的嘴巴上移开。 “是,我不好。”景皓赶快低声道歉,“你的手很凉,我给你暖暖好吗?” 他之前要抱自己的时候,也从没问过可不可以。这会儿想抓着手了,反倒问起自己可不可以!林雨觉得有些好笑。 “都很晚了,不要暖了。差不多要睡觉了,回屋吧。” 景皓低着头,有些尴尬的站在那里,因为和林雨站的近,他到底还是不甘心没牵到林雨的手。因而面上不做表情,手却在下面动了起来。可是林雨因为景皓说了凉,便把手缩在了袍袖里,任景皓如何去林雨的袖筒那里划拉,也没找到林雨的手。 林雨自然感觉到了景皓手不停地在动,甚至一直在碰着她的袖角,她垂眼看景皓一直这样找她的手而不可得的样子,不禁笑出了声。 “你笑什么?快把手伸出来!”景皓被林雨笑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起来,强装镇定,霸道地说道。 林雨觉得景皓可爱极了,愈发笑得不可自制,手刚一伸出来,就被景皓一下子攥在了手里。。(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三章 牵手 “咚!咚!”两个人的心都不由剧烈的跳动着。 牵手而已。虽然之前也牵了手,上次还是林雨同意景皓的时候,才间隔没几天,这次牵手,却又让彼此觉得很激动。 尤其是林雨。 林雨在现代也交过男朋友,也牵过手,牵手的时候也会紧张,也会觉得幸福。正如她一直所坚信的,牵手是两个人最浪漫的一个体现。可她不是没有过经历,只是所有的,都不及这次的让她心跳这样加速,这样值得回味。 以往,牵手也都是水到渠成、自然而然的事。可这次,她不给他牵,不仅看到了他孩子气的一面,也看到了他霸道总裁的一面。怎么说呢?以前林雨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种心理压力,总觉得和景皓在一起,有种“老牛吃嫩草”的“罪恶感”,上次他让把袁若兰的事情交给他时,林雨没看到,感觉还不太深刻,反倒是这一件牵手的小事,让林雨看到了他霸道的一面。不说被人管着吧,可是,这样偶尔被人这样霸道的喜欢着,感觉还真不赖。 相比于牵手,两个人拥抱反而更多。但越是简单而做得少的,越让二人无法自拔。 林雨的手柔嫩,景皓抓起来就舍不得放下了。可这三更半夜、深闺小院的,总归让林雨想到不该想的一面。 他还小,不能让这样的暧昧气息再进行下去了!林雨的脑中忽然闪现出这样的想法。 “不早了。”林雨煞风景的打破了宁静。 景皓恋恋不舍地在她的手上又捏了捏,才道:“那我回去了。” “这么晚了,山路难行,别再有什么危险。我不放心,你明早再回去吧。” 听到林雨这样说。景皓没有立刻回答,反倒心更加快速地怦怦跳了起来,甚至只有微张些嘴唇才能平复他的激动。林雨要他留宿!过年的时候两人那样好的时候,自己尚且每天来回跑着(当然景皓忽略了青田雅居离城里近、道路好走的这一面),没想到这会儿确定了关系,林雨便让他留宿了!他好激动,真怕心脏从嘴巴里跳出来! 离得太近。林雨都听到了景皓的心跳声。不由有些好笑。毫不留情地便把少年的美好愿望掐断了。 “你睡我那里,我去含玉那屋睡。” 如兜头一盆冷水浇下来,景皓瞬间就停止了臭美。反倒觉得尴尬起来,只能道:“呵呵,好呀!” 回了屋子,林雨敲了含玉的门。说是景皓来了,自己今晚要去她的屋子住。 含玉赶紧掌了灯。披了衣服出来给景皓请安,这才张罗着帮林雨把行李卷到了自己屋里,又帮着景皓铺了被子,这才和林雨回了自己屋子。 “其实我早就醒了。”含玉贴近林雨的耳朵道。“只不过没叫我,我也不敢出去打扰少爷和你。” 景皓有功夫,耳力好。她不敢说的太大声。 “那我们说话你都听到了?”林雨惊道。 “你们去厨房的时候,我没听见。也没敢睡。后来出来,我可是都听见了!”含玉有些好笑,“少爷喊的那么大声,怕是邻居都吵醒了呢!” “你这妮子,是不是在屋里笑翻了?”林雨不由地又要抓含玉。 含玉怕痒,林雨欺负她都习惯了,虽然知道景皓就在隔壁,可这痒是如何也忍不住的,憋了半天,终于还是忍不住喊出了声。 二人也是怕打扰了景皓睡觉,笑闹了一小下,又赶快压低了声音。 “袁小姐真的不会说吗?”含玉轻声道。 林雨知道,没有人会比含玉更想知道是谁陷害她的了,因而她的话语里,有一些期盼、也有一些难过。 “你且宽心,这件事让景皓去解决吧。若是再节外生枝,我怕你再受连累。”林雨道。 “我也知道不该给少爷添麻烦的。只是她真的是个不错的突破口,她下个月便要嫁去禹州了,以后想知道,怕是都不能了。” 林雨只能拍了拍她的被子,示意她安心。 第二天天蒙蒙亮,含玉便起了身。 “怎么起这么早?”林雨迷糊间哑着嗓子问道。 “少爷急着回山上,我起来给做些饭菜。”含玉边穿衣服边道。 林雨忽然之间坐了起来,她也这才想起景皓昨夜是在这里睡的。 “你躺着吧,我去做。”林雨也赶快穿起了衣服。 含玉顿了一下,这才笑着道:“是,那我今天可就睡到日上三竿啦?” 林雨笑着道:“行!怎么都行!” 林雨这边一有声音,景皓那边便也起来了,两人同时开了门。 “早安!”林雨冲着景皓明媚的一笑。 “早安!”景皓也报以同样的微笑。每天一醒来就看到你,真好。 景皓和林雨在一起,最喜欢的事情便是下厨房。毕竟二人曾经最温馨的时候就是在林雨租住的小屋里那段,所以一见林雨要做早饭,便颠儿颠儿地跟着。 帮林雨点着了火,烧了水,二人都净了手脸,景皓就张罗着要做昨晚那样的面疙瘩汤。 “我觉得我都学会了,以后我给你做。” “好,那我给你打下手。”林雨微笑着应道。 “不用、不用!你坐着便好!你今天还要做许多事情,我给你做。以后这个疙瘩汤都是我给你做。”景皓把林雨按到了凳子上坐着。 景皓循着前一天的记忆,一点一点把水倒进了面里,只是水放的有些急,面疙瘩大大小小的,总是不均匀。 “哎呀,我是不是又做毁了?要不要再重新做一下?”景皓有些可惜,昨天的片汤就没做好。 “没关系,”林雨安慰道,“面疙瘩和片汤不一样,片汤大的不能吃,疙瘩汤不论大小,都是可以吃的。” “那便好,一会儿大的我吃,小的你吃,免得你胃不舒服。” 景皓的话让林雨心里暖暖的。景皓虽然小,但能给她亲手做羹汤,能关心她,能体谅她,这也便够了吧? 景皓没做惯这些,搅动的力气大,面粉难免沾到衣服上,他一会儿倒面疙瘩,一会儿放青菜,一会儿放调料,一会儿又蹲下身子添火,再去用手巾擦手。看着景皓忙碌的样子,林雨的心里满足极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四章 被盗 这一天,林雨总是无意间想起景皓。两人在一起的时候虽然平淡,但是到底是温暖的。 景皓离开的时候说:“若是一得了空闲,我便来看你。” 想到这里,林雨又难免笑了出来。 “少爷和你说什么让你开心的事儿了?你这一会儿一笑的,给大家都笑毛了!”含玉贴着她的耳朵说道。 林雨抬头一看,果然李母他们都看着林雨,一脸莫名其妙的样子。 “她大姐,你这是咋地了?”李母忍不住问道。 林雨的脑中却是想着昨夜景皓要牵她手而不得的样子,不由又笑出来。听到李母的问话,急忙道:“啊?什么?没有啊!” 李母皱了皱眉,“我听说这城里有个大仙算命很准,咱这到底挺长时间不住人了,要不要让他来看看?” 林雨尴尬地一笑,“没有,不用!我没什么事儿!” 别人看不出,栾凤却是看得出的。满厨房里,除了她与大全是自由恋爱之外,其他都是父母包办的婚姻。这会儿看到林雨娇羞的样子,难免想到这些天和大全相处的感觉。难道说,林雨恋爱了?林雨天天和她们泡在店铺里,也没见和哪个男人亲密,怎么这会儿却是一脸的幸福和陶醉? 栾凤留了心,林雨并不知道,只是做起事来,不免还是有的时候不期然傻笑出来。 昨夜的疙瘩汤还是不错的,如今天气渐凉,尤其一早一晚,吃碗热乎乎的疙瘩汤,十分享受。 这类主食一直是李月灵做的。她手巧,做的东西也都似模似样。林雨教了她一遍,她第二次就做得和林雨差不多了。 “就这么简单?”李月灵不可思议道。 “就这么简单!” 李月灵直觉不可思议,这真是一样通、百样通,就这么随便搅和搅和,就成了一道这样漂亮的吃食?别人咋就没想到呢?自己可是越来越佩服这个大姑姐了! “今儿来的老主顾超过四人的,每桌都赠送一碗。”面疙瘩汤用的是海碗装。量大。完全吃疙瘩汤的话,够两个壮汉吃一顿的了。主要是它名字好,看着漂亮。所以林雨暂时也没打算把它做得像凉皮那样一人份的主食。 “那从明天开始,就正式卖咯?” “不。今儿初五了,眼瞧着初八就是店铺里搞活动的时间,我想着那天的人多。咱们那天再正式推出。”林雨答道。 “那老主顾本就吃了,要是明儿、后儿再来点。还能不给上么?这样老主顾不得生气么?”李月灵问道,这下子她又不懂林雨了。 “今天就明确告诉他们这是新品,说是吃好了就说一声,等到初八的时候正式开始卖。要是这两天有来买的。就说厨房里食材还没备齐或者说会做的今日不在,只要不把老主顾惹急眼了就行。” “这不得罪人么?” “越是吃不到的,越是好的。你忘了之前给你说过的‘饥饿营销’了?先吊大家几天的胃口。这样才能一出手便火爆。如果咱们明日就开始卖了,那吃的人确实也会逐渐增多。但肯定不会像初八那天那样有效果。” “原来是这样!”李月灵不住地点头,跟着林雨,她确实学到了很多。 “只是这样的话,初八那天你就会更加辛苦了。你这两天多练习着点,另外,这疙瘩汤还有大疙瘩的。大疙瘩的比小疙瘩的配料更丰富一些,我再教你做。” 大疙瘩汤里面会加鸡蛋、青菜、海菜、虾米等东西,大疙瘩有嚼劲,吃着过瘾,男人会更爱一些。 都做好了,林雨又吩咐了李月灵,这几天务必要守好方子,不要让人偷学了去,到时候别的店铺先推出,自己这边就失了先机。 以前的各式菜品,林雨是不会额外吩咐的。因为类似于酸汤子、片汤这些,磨粉、浸泡等工序都比较复杂,就算别人学的再像,原材料没有,也是白搭。可这面疙瘩汤就不一样了,它的主要原料只有面粉一种,若是有心想学,稍微打听一下,便谁都会了。李月灵深知这点,不住地点头。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即便林雨和李月灵都加了小心,这事儿还是走漏了。 初七的时候,城里的楼外楼大酒楼就推出了面疙瘩汤,只是酒楼本身东西定价就高,这面疙瘩汤就是再便宜,也比林雨这里要高一些。 但,楼外楼里的都是顶级的大厨,都浸淫厨艺多年,而酒楼本身用的白面,也都是从中原那边特意拉来的,面粉莹白如玉,不像林雨这从普通市面儿上买的白面,总归有点发黑,这是加工的方法不如中原的缘故。 品味居里许多人偶尔也会去楼外楼消费一次的,本身这边就被林雨吊着胃口,再去一吃楼外楼的珍珠翡翠疙瘩汤,顿觉齿颊生香,几百年贵些,也觉得楼外楼的要好许多。 初八的时候,并没有林雨想象的那么火爆,有个和老三混的不错的老主顾点了面疙瘩汤后,怎么吃怎么觉得还是楼外楼的好。可他知道,这本是品味居先推出的菜品,不知怎么就突然间成了楼外楼的了。于是便和老三说了。 老三一听,哪里还坐得住?赶快飞奔到厨房找了正在帮李母做菜的林雨,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她。 林雨自打开店,从来还没遭受过同行的太大竞争。毕竟她比一般的食肆贵一些,又比酒楼价格低很多,都是靠着新意取胜的。这会儿自己的菜品还没推出,就被人学了去,真是担心什么来什么!这样明显的事,除了自己铺子里的人,便不会有别人做了!真是日防夜防、家贼难防!林雨首先想到的就是李月灵,毕竟她有过这样的“前科”,实在不得不让人怀疑。 但再一想,自己已经让她保密了,她再往外泄露方子,她值得冒这么大的风险么? 晚间,林雨把李月灵叫了出来,原原本本把方子泄露的事儿和她说了。 “月灵,这件事是你负责,方子泄露了,也当由你扛着。先前咱们合同里也都有保密协定这一项,虽然是亲戚,可我也要秉公行事。我这次且看你是我弟妹,只扣你一个月的工钱和奖金。”(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五章 接走 “这不公平!”李月灵气道,虽然她现在很敬重林雨,可她一个月工钱加奖金能有八百文呢,这不跟割她的肉一样么! “你要公平当然可以,我给你机会!你私底下偷偷调查,到底是谁把这疙瘩汤的方子泄露出去的,要是查出来,我就把工钱和奖金还你一半,如何?” “一半?”李月灵显然还是不能接受。 “你要看清楚情况,楼外楼抢占先机,这让我们流失掉多少客户?有多少人,本来是楼外楼的常客,就因为咱们做的东西新奇,才把他们引了过来。能去得起楼外楼的,有几个是差钱的?人家追求的就是环境、新鲜和味道!本来跟人家比,占了个新鲜,这会儿唯一的优势也没有了!他们去楼外楼能支持一碗疙瘩汤、还是说来我们这里只能点一碗疙瘩汤?这损失了多少钱你知道吗?” 从八百文全没有,到还有机会领到四百文,李月灵自知这次因为自己的疏忽确实闯了大祸。这还是林雨心善,只扣自己这么点工钱,将心比心,若是自己是东家,林雨是厨师,做错的话,她一定会扣得更严厉,恐怕扣三个月的薪水都是轻的!咬咬牙,李月灵道:“行,就这样!我倒要看看,是哪个挨千刀的,敢在我做的时候偷学!” 李月灵答应调查只能在私底下进行,万不可以让对方警觉,更不要引起他人的恐慌,等到证据确凿的时候,再汇报给自己。 其实,只揪出内鬼即可,损失注定是造成且不能挽回的了。这个做不了,总能做别的,现代的吃食那么多,而疙瘩汤要不了多久就会流入千家万户,自己要是真被这一件事闹得生气,伤的还不是自己?既然楼外楼把它定义成高级吃食,那自己就立刻转变。把疙瘩汤做成低端菜品!把大海碗改成二碗。分大小两种疙瘩,和片汤一个价格去卖! 虽然和预想的差了许多,但因为有了楼外楼的先行推出。普通吃不起的,听说品味居有便宜的,也便来林雨这吃。当然,有知道内情的。说是楼外楼偷偷弄到了品味居的方子,因而提前开售。而许多不知道内情的。则说品味居对楼外楼的菜品照猫画虎,具体谁赢了、谁伤了,也成了生意场上的竞争,但也因为这件事。品味居树下了一个强敌。 大全归心似箭,但苞米、豆子、谷子等回来都是要晒的,晒干才能入仓。他来回看着自己家和二奎家的地,等待粮食赶快晒干。这时候他反倒有些羡慕起李友峰了。家里地少,直接就包了出去,一家人都进城,省了许多事。 可是林雨对他说,地是万万不能扔的,若是大全实在想包出去,那就等明年。大全联系了一下,也就村长家老大能包得了自己家和二奎家的所有地,条件也没别的,就是帮大全交公粮就行。 今年大全家的倭瓜长的特别好,听了林雨的建议,和大全的允准,孙氏一直给倭瓜打尖,今年的倭瓜个头都很大,陆陆续续大全已经摘了许多,等过些日子下浓霜的时候,全部摘回来就行。 孙氏昨天被孙家人接走了,她心力交瘁之下,得兄弟来接,自然泪眼婆娑,最后卖了房子,随兄弟们回了娘家。 他们来接那天,大全刚巧收拾完东西要回城里。孙家兄弟三个,雇了个牛车,被大全碰见,以为还会有一通争吵什么的。没想到他们见到大全还不住地赔礼,说是自家妹子教养的不好,倒是劳烦大全这么多年的照顾了。 大全被他们弄得如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正常的人家,这不应该兄弟群起攻之,把他臭骂一顿或者打一顿的吗?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这些天住在老房里,偶尔想起和孙氏过往的点点滴滴,虽说没什么甜蜜可言,但到底也是习惯了的。如今两人一墙之隔,却是毫无瓜葛,难免有所嘘唏,再加上孙氏再不好,也给他生了两个孩子,没有功劳、到底也是有苦劳的。想到两个孩子,尤其太财还没在家,不知道这个消息,大全到底还是有些不忍的。只是没想到,孙家兄弟也没打也没骂,还和他赔了不是! 当然大全不知道,孙氏的三个兄弟,当着他的面,低眉顺眼、小话不断,可到了孙氏跟前,那是一顿呼天抢地,恨不能把林家的八辈祖宗都给骂透了!孙氏感念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还是得自己兄弟帮着,到底觉得血浓于水,于是卖了房子,跟兄弟们回了家。 她是想带走太福的。以前她不知道珍惜,一生气不敢和大全支楞,就只能拿孩子撒气,打起来也不管是脸还是屁股,手边不管是鞋底子还是烧火棍子,抬手就打。这会儿在她人生最艰难的时候,是这个年幼的儿子不离不弃地照顾着,纵然她一贯自私又心肠冷硬,这会儿也无比疼惜了这个儿子。可是她是被休的,根本就没资格养孩子。孙氏哭了又哭、亲了又亲,最后还是被兄弟硬拉走的。 “他是老林家的根儿,就算再对你好,还不是个狼崽子?听话回家,往后咱们就谁都不认识谁!”孙家大兄弟说着。 太福也是这几日才真正感受到母亲的温暖。印象里可没一点娘亲亲他、抱他的记忆了,可这会儿娘亲流着泪,对他又亲又抱,直说对不起他,他也就跟着哭了出来。 听到舅舅的话,太福拼命想否定,可他根本不知道如何去反驳。 眼见着舅舅把母亲拉走,太福的小手怎么也不肯放开。但他哪里有力气,任凭自己哭哑了嗓子,拉抻了胳膊,他们还是把娘亲带走了。 “太福,好好长大,等你有出息了,再把娘接回来!”孙氏边哭边喊道。 “我知道了,娘,我一定会有出息的!”太福一边追赶着牛车,一边哭着道。直到那车消失在了村口,再也瞧不见了。 “唉!没娘的孩子真可怜!”有村里人感叹道。 “是啊!看着都心酸!孙氏早知道有今天,当初又何必那么刻薄呢?” “还是男的不能有钱啊!有钱就不要糟糠了!宁愿在村里这么穷着,我也不想我男人出息了便宜了别人!” 一时间,看热闹的人众说纷纭,唯有那个小小的身影跪在地上,不停地哭着。(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六章 不喜 太福留在村里跟大全晒了几天粮食,等全都弄完了,去交了公粮,便一起回了城里,用心学起了管账来。 大全能回城里住,最高兴的,除了林雨,便属栾凤了。 林雨今日难得也回了家,晚上,大家就一起吃酒庆祝。 本来林雨打算喝完之后就回铺子里,这些日子,景皓总是三天来一次,算算今天也该过来了,林雨吃饭的时候,便有些着急。 可没想到,喝完酒要走的时候,被大全拦了下来,说是想和她唠唠。 事情推到几天前,算是良辰吉日,林雨新宅开始上架子,那天新居附近的邻居都来了,林雨撒糖、分毛磕,十分大方,再加上人长的漂亮又有这么大的产业,邻居们都很喜欢,也有想要巴结的,希望能在制鞋坊或者食肆里寻个工作,林雨也和颜悦色的应了,说下次再招人的时候,可南城的人先面试。 午间喝了不少酒,栾凤没事儿的时候,便回去看了一眼大全,给他弄了些蜂蜜让他解救。 大全有日子没和栾凤说话,自然欢喜,喝完了蜂蜜水,就和栾凤在屋里说起话来。 两人俱是过来人,也没什么文化,说话也没什么风花雪月,无非就是几个孩子、弟弟妹妹、食肆生意和身体健康等等。说着说着,栾凤就想起了那日林雨一直忍不住笑的样子,便对大全说,觉得林雨是有了喜欢的男人了。 两人分析了一下,这林雨能接触到的人,基本就是在食肆里,她连制鞋坊呆的时间都不长。这能见到的男人,也就那么几个,能有谁得了林雨的青睐呢?这事儿大全一直记在心里,就想等着有机会了和林雨唠唠。林雨岁数不小了,大全也希望她能赶快嫁出去。 “我听人说,孙氏走的时候太福挺凄惨的,大哥你有空就多和他聊聊。我希望你们父子别因为这件事产生太大的隔阂。”林雨乍一听这事。也是心酸的。只是心酸过后,她又不免担心起来。大全休了孙氏,到底会对孩子造成心理阴影的。要是不好好疏导。慢慢就会越来越叛逆,没准儿还会记恨大全,这样的结果是林雨不希望的。她本来也想和大全说的,这会儿大全说要和她唠唠。她便直接说了出来。 “我知道。其实我本来也不打算休了她的,要不是她那么疯。我也是下不得眼的。只是我知道,我这下要是不狠心,她往后还不一定祸祸出啥事儿呢!前几天我俩住隔壁,我听见她有时候衬太福不再疼的哀嚎。我也于心不忍的,常常想,我是不是做错了?” 林雨有些感慨。到底是多年夫妻,说是不喜欢、没感情。可到底也是生活了这么多年。冷不丁少了这个人,总归是不习惯的。 “过去的都过去了。”林雨道,“大哥这话也就和我说说吧,要是让栾凤听到,误会了就不好了。毕竟她才是要陪你走完余生的那个人。” “我知道。”大全笑笑答道,“其实我应该感恩的,能让我在这个岁数遇见这么个好女人。那时候算命的还说,我命中会有个女儿,没想到就有了清池这样又漂亮又乖巧的女儿,上天也是对我不薄了。” 林雨轻饮了一口酒,今日喝的是高粱,味道有些辣,不过好在她还能喝。至于大全说的谁好谁坏的,林雨不做什么评价,其实她也知道孙氏刻薄寡恩,为人讨厌,可她到底不太能接受一个人发达之后娶另一个人的。这不是针对大全休妻,而是之前,大全要娶栾凤为平妻,还一副对孙氏已经够说了的样子,林雨接受不了。诚如现在,就算栾凤这个人再表现得好,林雨都觉得她是一个小三。只因为大全是她大哥,她不能说什么,而栾凤是她将来的大嫂,她更不能说什么。 “大妹,其实你也不小了,要是有相应的,看对眼的,就告诉哥一声,哥给你参谋参谋。” 林雨第一时间是有些娇羞的,可随即反应过来,便侧过脸看着大全,心说他怎么无缘无故说这样的话?她与景皓虽说确定了彼此心中的位置,可距离能公开还有很长的距离。在确定非他不嫁之前,林雨是不打算和家里人说的。 “哪就有什么看对眼的了,我一日里能活动的地方就那么大点,认识的人你也都认识,怎么就那么相应,遇见自己喜欢的了?” “真没有么?可我听说,你那天在厨房里动不动就傻笑,明明就是一副有了意中人的样子。”大全道。 “大哥听谁说的?”林雨皱着眉头问道。 “大妹你别不高兴,我们只是闲唠嗑的时候说到了这件事。你也知道,凤子她不是那爱嚼舌根的人。”大全见林雨情绪不对,赶快哄道。 栾凤虽然和大全在一起了,可如今还是叫她“东家”,规矩倒是规矩的很,可林雨实在喜欢不起来。这会儿再听说她把这事儿告诉大全,林雨便更加不喜了。或许换成别的任何一个人告诉大全,林雨还都不会有什么情绪,只是因为她是栾凤,她心里很是抵触。但大全始终是她大哥,对于大哥的关心,她总不能拂了。 “可能是她误会了,我真没什么动心的人。要是有了,确定下来,我一定会第一时间和大哥说的。” “那就好。”大全放下了心,道,“其实大妹,以你如今的条件,厉云城里不说是大商贾吧,中流流的人家,咱们配着还是绰绰有余的。所以你也放宽心,大胆挑,也不要自卑,咱什么也不差!” 自己条件是不错了,可造比景皓,还是差了一个银河系的距离。恋爱归恋爱,她们要想成婚,就要有跨越银河系的力量。到时候,夫人会那么轻易让自己如愿?胡山皇室会让自己如愿?林雨可没有把握。且走一步看一步吧! 大伙儿都睡了,大全也喝多了,自己精神状态也不太好,林雨索性今夜就在家里住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七章 憋气 夜里,景皓来了一次,叩窗的时候林雨也没回应,仔细一听,林雨是睡着了。他从窗子进了屋,就着月光见林雨睡得正酣,呼吸间还有淡淡的酒味儿,便知林雨这是喝多了。倚着柜子,斜靠着到了天明。 林雨这页因为酒精的作用,睡得无比香甜,天亮的时候便自然醒了,乍一见柜子旁边有个黑影儿,吓了一跳。 景皓睡得极浅,听见一点细微的声音,便醒了过来。 “你醒了?” 听到是景皓的声音,林雨这才放下心来。坐起了身子,道:“什么时候来的?怎么没叫醒我?” “看你睡得香甜,没忍心。”景皓的声音哑哑的,显然是没休息好的样子。 外面大伙陆续起床的声音传了进来,林雨道,“你先躺着休息一会儿,我去给你做些早饭。”说着,便要起身给景皓拿一个枕头。林雨这屋不是南北炕,只能给他拿一个枕头,让他在炕稍少躺一会儿。 “不急,我今儿不回山上,想多陪陪你。”景皓拉住了林雨的胳膊,道。 “真的?”林雨有一丝兴奋。 “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我今儿可以陪着你去。” “天气正好,不冷不热的,我想出去走走。”林雨跪坐到了景皓旁边,“不如我们出去野餐怎么样?一会儿等他们都走了,我们自己做些吃的,提着篮子,去外面吃!” “好啊!”景皓也来了精神。 “不过你还是要先歪着一会儿,养养精神,我去趟店里,拿些食材回来。” 景皓枕着枕头躺下。林雨拿着自己要穿的衣服,去了厨房换。洗漱完毕,便跟着大伙儿一起去了铺子里。 含玉也早早的起来了,见林雨一直收拾东西,便悄悄道:“昨儿少爷可去找你了?” 见林雨瞪大眼睛看着她,又嘿嘿笑道:“昨儿夜里听到了叩窗的声音,犹豫着要不要告诉他你回家了。估计是他听出来屋里没人。便走了。” 林雨没回答她。只是抿嘴笑笑。 含玉又道:“你收拾这些东西,难道少爷还没走?” “嘘!”林雨示意她再小声些,“我拿些东西回去做。” “她大姐。一会儿早饭就做好了,你收拾这么多吃的,不在铺子里吃了吗?”李母见林雨一边收拾,一边和含玉嘁嘁喳喳的。便开口问道。 “哦,不在店里吃了。你们自己吃吧!我今儿有事,就在家做吃的了,你们不用回家叫我。”林雨道。 “在这吃一口多方便,要不然让他们给你送回去些?” “不用了。我还有可能出去逛逛。不在家的。”林雨拒绝道。 “东家,我瞧着你拿这的有点多,莫不是要请客吗?”栾凤问道。 林雨略微一皱眉。昨夜的事儿。她还没来得及和她计较呢,这会儿怎么又管这么许多?这还不是自己嫂子呢! “不劳操心了。这就回去了!”林雨有些不高兴,也不管栾凤的表情。 回到家,料想景皓还没起来,林雨便直接进了厨房。 这会儿制鞋坊的人也刚走不一会儿,他们是要去食肆里吃早饭的,这会儿家里就没人了。 林雨把食材都洗净,先把米饭蒸了,一会儿准备做点鸡蛋卷。 “大妹,你在厨房呢啊!刚刚去你屋里,发现你没在!” 林雨的心“咯噔”一下。 “大哥,你怎么回来了?” “哦,我回来赶车,一会儿去工地。”大全答道。 “大哥找我有事?” “没、没什么。”大全略微尴尬道。 大全不善于撒谎,尤其是面对亲人的时候,这会儿见大全尴尬的样子,林雨哪里看不出来他是故意回来看自己的?昨夜和大全说的明白了,她这前脚刚回来,大全就跟着回来,莫不是? “是栾凤让你回来看我的?”林雨直接问道。现在栾凤要和大全在一起了,林雨也不能再叫她“姜嫂子”了,索性就直呼其名。 “那个、”大全犹豫了一下,方道,“凤子也是关心你。” 关心还是瞎操心?林雨真想呵呵了。景皓还在她房里,大全说自己没在房间里,一定是景皓躲了过去,不然不会是这个样子。她只是不想这么快公开两人的事情,她想稳定稳定再说,这栾凤怎么还弄的像是让大全来捉-奸一样呢?实在让人不舒服。 “大哥,你关心我,我很开心。但我昨晚说过了,我若是觉得遇见合适的,时间也合适的话,我一定会第一个告诉你。我实话与你说,栾凤的这个做法让我不太开心。我希望大哥和她好好沟通一下,我不喜欢被人窥视了私隐的感觉。” “大妹,你这是什么话?”大全也有些不舒服,他觉得栾凤是真心关心他的妹妹,她在尽一个大嫂的职责,大妹一向和气,应当与栾凤相处得很好才是,怎么还能拒绝人家的关心呢? “大哥,她现在还是我的员工,不是我的嫂子。如果她觉得我有什么风吹草动,不方便与我直接说,那就不要说好了。等她成为我大嫂的那天,她便可以直接与我说了。只是,都是发生在厨房里的事儿,她不当面和我沟通,找你算是什么事儿?你没看到当时的情况,就信她的片面之词来盯梢我。然后还不允许我不高兴了?是,她很温柔,又善解人意,可是她这样背地里与你说,和其他喜欢背地里搬弄是非的人又有何区别?”林雨是现代人,相对来说,她很注重自己的私隐。她觉得人与人相处,应该有个度,而不是自以为是的关心而已。 “行,你也别不高兴。栾凤也是好意,我也是好意。你既然不高兴,我就再不说了。”大全也有些不高兴了,叹了口气,便出去了。没一会儿,就传来大全套车的声音。 这事儿说大也不大,但是就是让人心里怄得慌。 都说哥没结婚前是哥,结婚后是不是哥就取决于嫂子了。 林雨现在就有这种感觉! 林雨不觉得保护自己的私隐有什么错?栾凤做什么背地里跟大全展示她的“贤惠”呢? 林雨气得用脚使劲儿把灶坑前的火踹了进去。(未完待续。) ps:补更八。 第一百三十八章 出行 大全赶车的声音愈发远了,林雨便出了厨房回自己屋里,只见景皓正斜靠在柜子那里。 “刚刚我大哥进来了。”林雨长吁一口气道。 “我知道。”景皓伸出了双手,“只是,梁上灰尘太多。” 敢情这小子是听到大全的声音便躲去了梁上。房梁那么高,不赶上过年,谁家又会去清扫呢?积了大半年的灰尘,把他两只手都抹得脏脏的。看着景皓无辜的样子,林雨的唇畔勾了起来,伸出手便往景皓手上拍去。 “这回是你主动给我牵的!”景皓一下子抓住了林雨的手。 厨房里,林雨早已经帮景皓烧好了水,只是这时候她自己的手也被景皓抓得脏了,需要清洗。 林雨从店铺里拿了做南瓜小点、鸡蛋卷、水晶蒸饺和凉拌拆骨肉的各种材料,只要再加稍微一加工就好。 其中最惹景皓注意的便是鸡蛋卷了。 这个东西他以前没见林雨做过。林雨把鸡蛋在锅里摊成薄薄的煎饼,但又保留了一部分的蛋液。晾凉后,把和了少许香油的米饭轻轻铺在上面,再加上黄瓜条、肉丝、淹青菜和红萝卜,慢慢卷了以来。卷完后,用剩余的蛋液封口,再放入锅中一煎,就成了一个长长的蛋卷。这时候再用菜刀切开,就成了非常漂亮的鸡蛋卷。 水晶蒸饺是林雨依照景皓的口味来的,男人大多不喜欢甜食,所以林雨用的是萝卜猪肉馅儿的,这样即便凉了,也能保持咸香软弹的口感。 所谓拆骨肉就是刚煮熟的猪骨骨缝中的肉。这样的肉活,吃起来特别香,用酱油、葱花、蒜末稍稍一拌,便是道不错的美食。 南瓜小点是林雨去年中秋卖的那种糕点。如今南瓜正当季,吃着正好。 林雨不知道去郊外会不会像电视里能捉到山鸡,也能叉到鱼,索性又准备了点调料。 而景皓这边。则安安静静地早熬粥。大米掺小米的粥。既清香、又暖胃。 不过她看林雨包鸡蛋卷好像很容易的样子,便也上了下手,但是手劲儿用的太大。把蛋皮都弄破了。 吃完早饭,两人共乘一骑,前面挂着两个食盒,一个里面装着吃的。另一个里面装着一小桶的葡萄酒。 青天白日,两人未免惹人注目。都戴着薄口罩,既不耽误呼吸,也不能让别人看到自己的相貌。 出了城,马儿便慢慢地跑着。秋日的风有些凉,透着丰收的味道。 道路两边的杨树叶已经掉光了,枫树、黄柏等的叶子红红的。穿插在松树间,比之春日的花朵也不遑多让。反倒因为连点成片,倒比百花竟放时更添了大气。 “敢不敢自己骑一会儿?”景皓的声音从后面响起来。 “不、不敢。”想起以前的经历,林雨是说什么也不敢独自骑马的。 “有我在,没关系的。试一试,好吗?”景皓的声音充满了诱惑和引导,好像骑马是一种无比自由、畅快的事情。 林雨想了想,终于还是点了头。 “你放心吧,我的马儿特别温顺,对于我亲近的人,它也特别的友好。”说着,景皓便把缰绳交给林雨,然后跳下了马,道,“你把脚伸到脚蹬里,然后双腿轻轻夹着马腹,略一使劲儿,马儿就前行了。” 景皓抚摸着马的脖子,林雨则试着去让马前行。只是这马太过高大,林雨又不知道该使多大的劲儿,夹了几次,马儿都纹丝不动,好容易走了,却因为用力太大,马儿吃了痛。要不是景皓拽着,就跑了出去。 两人随心所欲,也不苛求时间。景皓耐心地教着,时而在下面帮忙拽着缰绳,时而到了马上让林雨自由控制,一直前行着,离城里也越来越远了。 两人在马上慢慢前行,享受着秋日大自然的芬芳。 忽然,路上飞来一只野鸡,这野鸡长得有些肥硕,飞的时候不仅飞不高,也飞得不远,倒是飞一下便走不及,走得还挺快。这会儿两人并没有纵马,所以野鸡对于慢慢靠近的人也没什么害怕的,从下面的草窠里,要往道上方的山上去。 其实野鸡不算是多难遇见的东西,莫说在古代的时候,林雨在往返于厉云城和林家沟的时候会见到,便是现代的时候,若是上山,也是经常能遇见的。这会儿见到这么大的一只野鸡,两人都有些兴奋。 景皓轻轻跳下了马,又让马止了步,这才蹲下身子,从地上捡了一块小石头。 景皓的动作不小,即便有武艺在身,可对于反应灵敏的动物来说,还是很快就发现了。不过野鸡往这边看了看,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危险。 只见景皓一抬,手指轻轻一动,石子就飞了出去,不偏不倚,正打在了野鸡的头上,野鸡影身到底,连声音都没来得及发出,便抽搐着挣起命来。 林雨一手握着缰绳,一边忍不住拍手,激动之下竟用了些劲儿,马儿忽然间开始往前走,倒给林雨吓了一跳。赶紧抓紧了缰绳,又把马儿停下了。 “你好厉害啊,这样就可以打到猎了!我大哥他们上山,不仅要布置陷阱,还要下套、带网,抓到的往往都是兔子、狍子、貉子这些东西。即便野鸡这么常见,他们也不是天天能抓到。而你动动手指就抓到了!”林雨说的倒是实话。他们这乡下地方,叫野鸡为“野鸡溜”,这个“溜”字,不光是说野鸡狡猾,也说它跑得快的意思。野鸡肉少,为了这么个东西漫山遍野的跑,倒不如用心多下点套、布点网,抓到些有皮毛的东西,至少肉多、皮毛也能换钱。 景皓年纪小,和林雨交往之前并不觉得有什么,也理解不了林雨总说的,两个人有多不适合。可这一交往起来,虽然只有短短几天,可却越来越让他恐慌。林雨会得多、又独立,三两天见不到他,也没表现出对自己多想。她有生活、有事业,他想让她依赖,都不知道从哪儿下手。作为男人,他很希望自己能被她崇拜、被她需要。而这次,虽然只是打了一只小小的野鸡,却得到林雨这样的夸赞,让他也不免得意起来。(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九章 打猎 “这才哪到哪!反正离晌午还早,不若咱们去山上猎点东西?”景皓得意道。 “真的?”林雨的眼睛有些发亮。她对打猎也是有兴趣的,只是她是女的,村里上山打猎根本不带女人。没体验过的东西,她总想试试,所以景皓一提议,马上就燃起了她的那股热情。 景皓把她抱下了马,又捡了几粒石子,便和她一起,往山上牵马。 山坡上是树林,除了松柏之外,也有橡树、柞树、黄柏等高大的树木,有些树叶开始落了,扑了厚厚一层,走字上面绵绵软软的,不仅不觉得累,而且还很舒服。 不过到了这样的地方,马儿就不便前行了,一是这下面少有枯草,不能让马儿吃;二是因为,这树叶年复一年的落,已经堆得很厚了,马儿进来容易崴脚。 景皓看着差不多了,有了小灌木的阻挡,路上的人大抵也看不出这里会有马儿了,便停下来把马栓了,从马上原本的背囊里拿出了一只小弩,这才和林雨一起往山上走。 林雨对这小弩充满了好奇,这东西看着简单,可通身都是用钢制成,连上面装着的三个箭镞也是,看似很小,但很沉。加之机括的作用,林雨想,大抵就算一头老虎在这儿,这把小钢弩也会轻易把它搞定。 打猎其实并不像林雨说的那样简单,对于熟悉的区域,猎户往往知道那条路线经常出现哪种动物,都是有目的的去打猎。即便到了个陌生的地方,也不会像林雨他们这样,像是登山游玩一样、优哉游哉的,总是要观察一下地上是否有动物的脚印、毛发、粪便、甚至是吃剩的残渣。两人走了一会儿。也没见什么大点的动物,倒是松鼠有很多,往往抱着一颗掉在地上的橡果,见人来了,立马飞快地跑了。 这儿的小松鼠都叫“花鼠子”,大小和老鼠差不多,只是尾巴会蓬松粗大一些。长的黄黑两色。倒也能称得上漂亮,小眼睛滴流滴流转着,十分精明的样子。不过从来没人会抓松树来吃。或许这东西并不好吃。 景皓倒不像林雨那样走得漫无目的,只不过他打猎的时候也和普通猎户不同,逐鹿的时候纵马狂奔、箭无虚发,杀狼的时候飞身而起、一刀毙命。也是都知道动物大抵活动的路线、范围,才开始狩猎的。也不像这样漫无目的。 景皓心里有杆秤,既要让林雨享受,又不能让她觉得无聊,所以一边和林雨说这话。一边观察着这地方有没有一些动物经过的细节。 终于在一块小灌木附近发现了野兔的踪迹,景皓示意林雨放慢脚步,没一会儿。果然就见到一直灰色的肥大兔子在草丛里跑跳着。景皓把小弩递给林雨,事宜她发一支箭镞。可林雨哪里做过这个,见兔子快跑远了,赶快拍着景皓的胳膊,让他出手。 几乎同时,景皓毫不犹豫地又扔出去了一颗石子,但和打野鸡的力度不同,这次隐隐有了破空之声,兔子便应声倒地,头被打破,血流如注。 “哇!你真厉害!”林雨再次忍不住夸赞,弄得景皓的心里也愈发膨胀起来。 一只兔子满足不了林雨的热情,而景皓也很享受这样被夸赞的过程。这次景皓认真了不少,一路打野鸡、打兔子,最后下山的时候,兔子打了两只,野鸡打了三只。景皓倒也看到其他动物的痕迹了,不过今天他是要出来玩的,而不是打猎的,他不想猎到太多没地方放,弄得两人必须早早回家,所以就巧妙避开了那些动物。 回到拴马的地方,景皓从马上的背囊里拿出一根长绳,便把这些动物都绑了,挂在马上,然后才牵着马,与林雨一起下了山。 走了这么一大气,林雨也累了、渴了,喝了点景皓水囊里的水,两人这才上马继续前行。 “你要是不是富家子,以后光狩猎也能赚很多钱!”林雨感慨道,打野鸡、兔子这些,他都根本不用工具,只是小石子一弹,小动物就死了,这也太简单了吧! 感到景皓的身子一僵,林雨刚想说自己是不是说错话了,景皓便道:“你说的也是,等将来我什么都不做了,你也把店铺交给别人。咱们两个住在山里,种上两亩薄田。我每日出去猎些动物,咱们几天一出山,把动物换得了银钱,再买了米粮回来,也是不错的。” “繁华尽处,寻一无人山谷,建一木质小屋,铺一青石小路,与尔晨钟暮鼓,安之若素。”林雨轻轻吟起了这句她最喜欢的句子,若是这样,该有多好? “都会有的。”景皓的声音轻轻的,确也十分坚定。 林雨说不好心中的感觉。与景皓在一起,她多少也会患得患失。两人在一起,注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且不说二人的出身背景,单说年龄上的、时空上的差距,林雨就担心两人随着时间日久,而相处不下去。她没有什么丰富的恋爱经验,在她的理解看来,两个人在一起,不仅要门当户对,两个人的学历、学识、人生观、世界观都要相对的一致,这才会有一些共同话题。可是,她与景皓相差了六岁,但其实两人是相差了千百年的距离,在她的思想里,没有封建社会的太强烈观念,也没有什么关于这个世界的民族爱国情怀。她不知道以后两个人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不会因为这些而产生这样那样的分歧。她头脑一热就答应了他,只是不敢想以后的人生。 如今景皓这一声轻轻的,不是承诺,确有坚定。忽然让她也轻松起来。或许,男人的承诺是一把双刃剑。有的男人承诺之后,爱这个女人便遵守,不爱了就选择遗忘。可对女人来说何尝不是?不爱时是压力,爱的时候是拖累呢?景皓不给她承诺,在某种程度上,也算对她的负责吧?!(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章 野餐 北方的八月,秋高气爽,天高云淡。 哈达河正经历着秋旱,原本很宽的河道向里缩了不少,河边及踝的野草密密匝匝,形成了一片天然的草甸。只是这会儿野草经历了秋霜,已经变得干枯,可巧被阳光一晒,十分干燥、温暖。 林雨把从家里拿的一块青灰色的厚布拿了出来,铺在地上,又找了四块石头压在角上,以免被秋风吹跑。 不过山区的风一般都是夜里起的,这会儿天气晴朗,晒得人暖暖的,偶尔来一阵微风虽凉,倒也让人觉得舒适。 此处虽在官道旁,可人来人往并不十分密集,只是偶尔有商队经过,也因为快到城里了,而加快脚步,很少会在这里驻足。 河边有冲刷上来的枯树枝,在水退后留在了岸上,再加上有些日子没下雨了,都被晒得很干。 景皓从马上解下一把弯刀。 林雨本以为那小弩就是景皓的兵器,却没想到这个才是。一般翩翩公子都应该用剑的,可景皓这样的小鲜肉用的竟然是一把金刀。不过他是胡山人,使用弯刀也是理所当然。 这把刀的刀柄和刀鞘都是纯金制作,上面没有任何东西点缀,只是雕刻着复杂的古老而复杂花纹。装弯刀的袋子是牛皮的,看起来也有些年头。 拔开刀鞘,刀身锃亮,闪着寒芒。 这样好的刀,景皓也没有十分珍惜着用,只是拿着刨土,不过轻轻一划,那盘根错节的草根就齐齐断开。几下便挖了一大块地方出来,可以用来燃些篝火,把他们刚刚捉到的野兔烤来吃。 挖完之后,林雨才知道,自己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整个刀还是那样让人充满惧意,竟然一点刮花的痕迹都没有。 见林雨一直看着这把刀。景皓道:“这刀是我们家族世代相传的。刀身是用精钢铸造。刃上吹毛断发,十分合用。这么多年,我不知道宰杀了多少草原上的恶狼。更不知道战胜了多少不屈从的部族。”说着,便用装着刀的牛皮软袋轻轻一擦,上面的泥土痕迹再不复出现。 景皓又用刀去割了点高的蒿草,就着林雨拾回的干木燃了起来。 他拿着弯刀去了河边。略微侧着身子,半蹲着。利落地给兔子扒了皮,又处理完了,洗了干净,劈成几块。用削尖的木棍穿了起来。 “我看你洗东西的样子很奇怪啊!正常都是蹲着的,你怎么还半侧着身?不会不方便吗?”林雨疑问道。刚刚她还以为景皓这个姿势是要回头看自己。后来才发现,他十分专注的处理着野兔。根本没往这边看来。可他怎么又会摆出这样的姿势呢? “在我们草原,不光人要喝这河水。牲畜、野兽也都是要喝河水的。所以在外面,喝水、洗东西的时候都要保持防御的姿势,顺便观察四周的环境。如果像是天哲人这样蹲着洗,那一下子就会被野兽扑倒、咬死的。”景皓解释道。 原来如此!林雨不由对自己刚刚的想法有些羞臊。 林雨不会烤兔肉,而景皓说烤肉是他的强项。因为每每出门的时候,虽然有人照顾,可有些事也是要自己动手的。只见他不用别的调料,只是洒了些盐粒上去,便烤了起来。 之所以只烤兔肉,是因为野鸡还要拔毛,在外面处理起来比较费劲。林雨记得在电视里看过,做叫化鸡的话,只要把泥土连着整鸡裹上,埋在火堆下面就能吃。不过这样的吃法,林雨不敢苟同。一来,这毛能不能去除还是未知,二来,这内脏都在里面,如果不先处理完,直接就去烤,想想就很恶心。所以两人便商量着只烤兔肉,野鸡拿回店里用。 烤了没一会儿,这只肥兔子就呲啦呲啦的冒起了油,林雨其实并不喜欢这些野味,但此时看着兔肉油光锃亮的感觉,她也忍不住想要吞口水。 她自己也烤了一块,可是也不知道是她的手不够力气还是怎样,拿着木棍的手总是掌握不好高度、又抖,所以景皓烤的是由外而内均匀地冒着油光,而她烤的,则是被火燎的,黑黢黢的往下滴油。 眼瞧着是烤失败了,林雨似乎也体会到了景皓做东西失败的感觉。只是景皓是越挫越勇,她可是有点泄气了。这时候她不免又有些佩服起景皓来,他是不服输的类型,一定要学会了,对她好。而自己呢?则想着,反正他会了,自己还必须学会么? 林雨无奈地笑了一笑。 “烤坏了就扔了吧,反正还有几块。”景皓以为林雨是对着肉摇头,没想到也有能难住林雨的吃食。 林雨撇撇嘴,不再张罗着要烤了,反倒问景皓道:“一会儿咱们抓几条鱼来吃吧?你会叉鱼么?” 景皓抬头看看林雨,组织了一下自己的语言,方道:“我们草原上是不吃水里的鱼虾的。虽然我母亲是天哲人,可这是父亲的信仰,我要尊重。” 见林雨了然的神色,又怕是林雨想吃,便道:“如果你喜欢,我回去之后着人去湖中多抓一些送你那里。其实我母亲和她身边的人也是吃鱼的,你也知道,别院有专门的小渔船。” “哦,没关系,其实我也不爱吃鱼。其实你别看我平时总做东西,可是我最怕麻烦了。像是吃鱼还要吐刺,我也是不喜欢的。”林雨摇摇头,她想捉鱼其实就是觉得好玩。在林家沟的时候,没什么吃的,吃上一顿鱼,那也算是享受。可是如今有了许多种选择,她就不会勉强自己吃鱼了。她会去做,但是能不吃,尽量还是不吃。 景皓烤的肉很香。林雨一直觉得野兔有一股土腥味,可是景皓烤出来的,虽然只放了一点点粗盐,但味道十分好闻,吃起来更是外焦里嫩、齿颊留香! 这样好的肉,又怎能少了酒?林雨拿出橡木桶,把葡萄酒倒了两杯,和景皓对饮起来。 葡萄酒的芬芳,加上烤肉的香味儿,惹得两人十分陶醉,一块没够吃,景皓又烤了一块儿。带来的那些点心,除了鸡蛋卷被景皓吃了许多之外,其他的东西,每种也就吃了一点点。 这里还是当初林雨和景皓吵架的地方,没想到,如今却成了他俩共同的美好记忆。 吃过午饭,两人躺在草甸上晒太阳、说话。 很平淡,却也加深了两人的了解。(未完待续。) ps:补更九。 第二百四十一章 不忿 夕阳西斜,草甸上的温度也逐渐散去。 两人收拾了东西,往回走。 因为林雨坐在前面,景皓便把斗篷裹在了她的身上,再加上带着口罩,更看不出来人脸。 回去的时候骑得也不快,就让马儿自在的跑着。 进城里时,太阳刚刚要落山,正是炊烟升起的时刻。 景皓先把林雨送回了家,自己则恋恋不舍地要回山上。 林雨本想挽留他去食肆里吃些晚饭,可一想现在男女客已经完全分开,反倒不方便招待景皓了,于是便让他离开了。 景皓把猎到的东西都交给了林雨,自己则带着林雨早上做的那些点心,和二人午间没喝完的酒回了山上,准备好好享受。 而今天也是林雨来古代满一年的日子,虽然不能和任何人说,但是她的心里也是觉得是个纪念。恰好有景皓一起过,虽然早上有了些不愉快的回忆,可也正如来古代的这一年一样,有开心,也有愁绪。不过,总体还是快乐的,为着自己喜欢的一切。 挥别了景皓没一会儿,制鞋坊的众人回来了。他们现在一日三餐,也不急吃得多早,都是刚下工收拾好了便回来。略微休息一会儿,才去食肆里吃晚饭。这会儿见林雨在家,还多了这么多野味,便也好奇起来。 林雨笑笑,只得告诉他们,这是今天出去闲逛的时候收购的,还没往店里送,正好一会儿让二奎和李友峰提着,好去店里处理一下。有要吃的,今天就吃。没有的话,就明天再做。 林雨这天又登山又骑马的,也是累得紧,简单收拾了一下,便和二奎他们一起去了店里。 “大妹今儿去哪儿了?”一进店铺,还没来得及坐下,就见站在前台的大全面无表情的对自己发问。林雨原本很高兴的心情。一下子就被熄灭了不少。 “没去哪儿。” “我下午回去的时候你也不在。这会儿怎么拿着野味回来了?”大全从前台里出来,看着野鸡和野兔头上的洞,道。“这是怎么回事?” 大全这会儿就像是一个盯着孩子早恋的家长,可林雨并不是一个小孩子,她是有独立思想的人,她觉得现在不是公开二人关系的时刻。即便是亲人,也该尊重她的*。 “大哥这样问我是想让我承认什么?”林雨这时候没有用理性思考了。如果说。对于大全,之前还想着如何与他客气,那是因为她与他还有一段距离。而这会儿她对大全的真情流露,则是真正把大全当兄长了。都说人往往喜欢伤害身边的人。其实这并不是有无能耐的体现,更多时候,是会把一种真实的情绪表露出来而已。 林雨的问话有些冷、有些任性、有些委屈。惹得大全一窒,是啊。他的样子怎么像是大妹做错了事,自己要训她一样?不过许多人瞧着,大全一时也拉不下去脸,便道:“我也只是关心你。若是有合意的,大哥给你相看相看,也免得人家骗你。” “我说过了,若有合意的,我会告诉大哥。”林雨很冲地说了一句,转身便回了厨房。 栾凤正为客人做着冷盘,手起刀落,十分干脆。 林雨越想越觉得来气,这一天如果没有栾凤挑唆,她至于像这样憋气吗?炒了她?不行!给她降级?也不行!自己做事全凭自觉,好容易有了今天的规模,反倒要受她管制了,这还没成婚,就把大全教唆成这样,还想管着自己,若是成婚了,那还得了? 林雨越想越觉得不对劲,看着林雨的刀一直起落,林雨很想吓她一下,哪怕切破了手,她也不能在厨房做事了,起码还会休息几天。可是,如果她得了闲,会不会管的更多?这样爱搬弄是非,让她闲着还得了?林雨赶快否定了自己。 她这会儿心里暗戳戳的,很想报复一下栾凤。实在是因为这么多年都没人管着自己,她一时之间怎么适应的了! 以前孙氏也妄图管着她,但是孙氏是激烈的、霸道的,不合她心意她就会破口大骂。但栾凤不是,她温柔似水,笑脸迎人,但会背后一点点蚕食每个人的心!刚来的时候,林雨确实觉得她隐忍而坚强,可怜、值得帮助。可后来,孙氏来店里大闹的时候,她便知道了栾凤不简单。过后想来,孙氏哪是那么有心计的人,还故意打翻东西发作?怕是当时,栾凤就是故意烫了她,而她也确实借题发挥了!那么这样的话,当时栾凤当着林家沟人的面,说与大全同一屋檐下住着,便很有可能是故意为之!林家沟来人,大全一定会好好招呼的,栾凤不可能看不出来!明知人家在场,还说那样引人误会的话,不是有心计又是什么?后来孙氏摔倒的时候,可能是她计算好的,也可能就是偶然。但是,她利用了这样的机会,让大全对自己怜惜、让自己对她怜惜,所以她不光很快回到了二厨的位置,还赢得了大全对她的愧疚与疼惜!接着,再让大全看到她柔弱可欺的一面,大全还能不挺身而出?想来她一个寡妇,为丈夫守孝三年,若是婆家真的凶恶到为所欲为的话,他们会让大全把栾凤护着的像是自己的女人一般吗?栾凤好歹现在还是姜家的媳妇,怎么和大全暧昧这样许久,还不被姜家人找上门来? 以前林雨是没想往这方面想。这会儿再想,她若真的是个好的,又怎么会明知大全有妻儿的情况下,还这样引得大全想予她做平妻?纵然是孙氏与大全的感情再不好,毕竟勾引人家男人也是不道德的!这样一想,栾凤还真的不简单! 好,既然动了她会让大全对自己不满,那么就让她忙!且看她忙的不可开交的时候,还会不会多出手来管自己的闲事! “东家回来了?这一天没见到,是去哪儿了?”栾凤做完菜,见林雨一直盯着自己,便开口道。 林雨勾勾唇角,道:“没什么。只是觉得这天气愈发凉了,点凉菜的人也少了。说起来也是咱们人手不足,可巧我这里有个菜谱,按理说应该是月灵的活儿,但如今想来,也只能给你了,也希望你能帮月灵分担一些。”(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二章 整治 栾凤身子一顿,显然没想到林雨会这样说。而那边的李月灵,也顿住了身子,有些不是心思。 林雨越想越觉得自己的这个办法很好。 对于之前的推测,她是没有十足的把握的。只是因为她不喜欢栾凤对自己的做法,有了不满,以阴暗之心度人,所以才觉得栾凤是那样的人。当然,她想完之后,自己也是怀疑的。可正因为有了之前的推断,她这会儿即便从前往后想,也愈发觉得合情合理。而不管栾凤是不是真的阴暗,可是,她和大全的事儿八字还没完成一瞥的时候,便想着来约束自己,那么她也是不想忍的。因为这已经触及了自己的私隐! 现在,她说把应该是李月灵的活儿给栾凤,一来栾凤没想到,二来看李月灵的表现,这件事似乎更有意思了。 李月灵有心眼,可是自己、李母、李友峰、甚至是二奎一直压制着她,让她恪守本分。厨房里分工明确,也没有让她耍心眼的地方。但是这会儿,这明明该是她的工作,交给了栾凤,她心里多少也是会不好受的。再加上她之前没看住面疙瘩汤的方子,被人偷学了去,她也难免认为林雨是不信任自己了,不生气才怪! 不过,林雨看李月灵斜眼看栾凤的样子,便知道李月灵是记住栾凤了。她不敢对自己如何,可对于栾凤,她却是没那么大顾忌的! “你不愿意吗?要不这样,我每个月再给你加一些钱,实在是看这快冬天了,月灵忙不过来,你多帮她分担些。”林雨见栾凤不太乐意。于是又加了一把火。 每个人做什么都是固定的,新研究出来了菜,除非是搞活动的时间很累之外,一般是不会给厨师加钱的,可林雨上来就说要给栾凤加钱,李月灵便愈加不舒服了。 栾凤现在是二厨,负责冷盘。李母、金花、李月灵是大厨。分别负责热菜、糕点和主食。二厨比大厨赚得少些。但要是她多拿了一道菜,那么虽然职称没上去,钱可就挣的差不多了。 “多谢东家抬爱。只是这——”栾凤看了看李月灵。 “凤子姐,大姐让你做你就做吧!”李月灵忍下了怒气道,只是她这会儿林雨让她查的事情她没查出来,她也着实不好意思太拂林雨的面子。 “诶!那好!”栾凤微笑着应了。林雨也不闲着,趁着还没到晚饭时间。便把鸡蛋卷的做法教给了栾凤。 这东西也没什么技术可言,只要不把鸡蛋饼卷坏的同时卷紧一些,就没什么问题。所以晚饭的时候,林雨就说让栾凤给大家做这个。让所有人都尝尝鲜,而且明日是中秋,也可以立即推出。 今年来品味居定月饼的人不少。这些天有含玉的帮忙,月饼也卖了不少。但对于中秋的庞大订单。大家还是要一起做的。不过这个一起,则是林雨、含玉、李月灵、李母和林雪。 林雨不想用栾凤,于是又说明日要给凉菜特价,纵是栾凤有心帮忙,她也怕明天没力气了,于是便乖乖地回了家。 忙活了大半宿,总算把月饼都做好了。蒸完后晾凉,大家伙也就回去了。 中秋的时候店铺都是营业半天,那些定了月饼的要来取,发现新的吃食,觉得好奇的,也买了吃。所以这半天,倒把栾凤累得够呛。 未时二刻,铺子关门,景皓也正好来了。不过他是来接含玉回别院的。因为一直和夫人说的是含玉去山上照顾他,这会儿景皓要回去过节,含玉自然也要跟着。 而中秋节,林雨也是要去别院给夫人送节礼的。她本不想去那招惹是非的地方,可景皓坚持让她去,她便也拿了节礼一起去了。 出了城,含玉去了外边和天星一起坐着,车里只余景皓和林雨。 “昨日的酒,我没舍得喝完。”景皓道。 “有什么舍不得的,若是喜欢,我库里还存着一些。喝完了葡萄酒,还有秋海棠,喝完秋海棠,还有软枣子。滋味不同,却也都是我做的。”林雨道。 “林雨。”景皓低哑着嗓子唤了一声。 “嗯?”林雨对景皓忽然这样深沉的喊她的名字有些不适应。 景皓离她近了些,抓着她的手,她向回抽了一下,可景皓没松开,她便也不挣扎了。 “过些日子就冷了,待下雪了,我也便时常不在这里了。”景皓有些舍不得。 林雨回想了一下去年冬月、腊月的时候,景皓就是这样忽然间一走就是好些天,便道:“你是要回胡山吗?” “是的。今年事情很多,我可能会提前走。”景皓的手抓的紧紧的,虽不至于痛,但能感觉出他的紧张。 “事情很棘手吧?” 景皓点了点头。 “昨夜回去,他们告诉我,那边有了行动。” 林雨的身子也不由一紧,景皓这话是什么意思? “很快便要走吗?” “嗯。”景皓另一只手也覆上了林雨的,轻声道:“我让他们把太财送回来了。若是没什么,他会留在青田雅居,由天狼教养。” “是不是很危险?若是危险,为什么不把天狼带走?不是说天狼是所有人里武功最厉害的吗?”林雨很是担心,这大半年的时间,太财都没有在青田雅居,说是带出去磨砺了。可这会儿他要把太财送回来,是不是胡山那边危险了? “天狼目前不适合回胡山。”看出林雨眼中的担心,景皓道,“你放心,只是稍微有一点点困难。不过,我们都会摆平的,你不要担心。之所以不对你说,是怕你操心太多。其实你差不多也都猜出来了,我已不该瞒你。只是我与你说实话,那些东西,都不是我想要的。但是我现在退出,必然粉身碎骨。我也盼着与你晨钟暮鼓,只是我也要有了那样的实力,才可以由着性子做这些。” 林雨点点头,道:“我理解。只是,你要什么时候走?” “明日一早,便要离开。只是先不回胡山,要去处理一些事情。待此间事了,也便好要下雪了。到时候我能回来看你一次,再回胡山。” “明天就走——”林雨亦有些伤感。二人的感情逐步升温,正是恨不能时时腻在一起的时刻。这时候他要走,林雨又怎么舍得? “明早来看看我好吗?我今晚做一些东西留着你这些天吃。”(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三章 不忍 景皓没想到这次的离别能看到林雨这样不舍的一面。 他总是忘不了林雨说他们有多不合适的情景。 只是这半个月的相处,到了这时要别离,景皓才发现,林雨的心里也是这样的喜欢自己! 她以前也是喜欢自己的,只是那时候为着身份、为着年纪,她压抑着自己。而如今看来,她的喜欢,又怎会比自己少呢? 可见她能和自己在一起,是突破了多么大的心理防线,自己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对她呢? “好。我们原本定好卯时出发。这样,我寅时便去找你,可好?” 林雨重重地点了点头。 “我不在的时候,你若有事,便去找天狼。” 天狼?林雨看了看景皓。 “我知道天狼曾对你有过想法,虽然他没说,可是我身边的人也告诉过我。只是如今,他也知道了我俩在一起的事儿,他不会再对你有什么了。”景皓道。 原来景皓是知道的。 “和他相比,我总是自信的。之前虽然紧张,但感谢你最后还是选择了我。” 景皓的眼神熠熠的,照耀的林雨心中也暖暖的。 没一会儿,青田雅居就到了。 含玉待林雨和景皓都下了马车,才去拍门。 主院里的一切又开始显现出破败的感觉。对于林雨和景皓、含玉一起回来,夫人倒是没有什么惊讶的,和林雨说了会子话,又赏了林雨二十斤牛肉,让她回去吃。 辞别了夫人。林雨进了苍竹居,太财小小的身子便扑了过来。 “大姑!” 林雨搂着他,许久不见了,小家伙许是练武的原因,长高了不少,只是皮肤晒黑了些,但是人很有精神。说话的声音也洪亮了许多。 景皓看着他们淡淡的微笑。目送他们出了门。 这次回去不是天星送的,林雨也没什么吩咐的,店里没人。林雨便直接回了家。 老三回林家沟过节了,栾凤和姜清池却是没走。大全、二奎和林雪一家,家里俱是没了什么东西,也不必非得回家过节。就都在这里过了。 大伙见到太财,都欢喜的不得了。尤其是大全,一把抱起了太财,怎么也不松开。都说“小儿子、大孙子,爷爷奶奶的命根子。”太财是大全的小儿子。虽说以前没这么天天稀罕,但这许久不见,恨不能一直抱在怀里。 太财却是不习惯的。他这大半年净是在外面了,那里可没人把他当什么小孩子。他事事都要自己做。这会儿见到爹爹虽然激动,可还是有些不安的扭动起来。 “爹,我要下去!”在太财说了几次之后,大全终于把他放下了,可眼角的笑意却怎么也止不住。 太财下地之后,赶紧跑到了林雨身边,拉住了林雨的手,这才安心。他虽然也想爹爹,可爹这样他也太难为情了。 大伙儿围了一圈,七嘴八舌地问太财吃的如何、穿的如何、习武如何等,太财都很规矩的一一答了。虽说太财也才六岁,可出去历练过到是不同,像是人家*岁的孩子一样。 “爹,怎么没见到娘?”太财出声问道,也难怪他好奇,回来这么长时间,他都没见过娘。虽说娘总揍他、骂他,但师父说了,“爱之深责之切”,可他记忆里娘确实没有什么好的地方,所以他其实很想回来看看,娘到底是不是那样喜欢他。现在至少他知道了,爹是喜欢他的。 大全动动嘴,每太好意思说。他也是没想到太财就这么突然回来了,他还没想好要怎么和太财说。 见状,大伙儿也都不好意思说,颇有些尴尬的站着。 只是太财这个年纪,还不懂得什么是尴尬。他见大家都不动了,便更加好奇了。 “大哥,娘还在家没过来么?”太财又问起了太福。 太福看着弟弟,心里愈发不是滋味起来。其实他也就比太财大了那么两岁,如今也不过八岁而已。过往总是他当大哥,照顾弟弟。可是从过年,弟弟就离开了家,这一年娘亲从有孕到摔倒、到生产、到死了孩子、到回家单过、再到大闹被休,这桩桩件件,他都看在眼里,他知道娘亲有错,可那是他的娘亲啊!娘被打的屁股都开了花,裤子都沾在伤口上,娘让他咬牙一下子揭下来的。那么多血,冲得他鼻子都难受了。可爹不要娘了,娘趴在炕上那么多天,才终于被舅舅接走了。发生这么多事,他也长大了,他虽然生气、虽然愤怒,可他不想对任何人说。但是,眼前的是他的弟弟啊,是他一个娘生的亲弟弟啊! “哇!”太福终于忍不住一下子冲过来抱紧了太财,大哭了出来。 “哥?”饶是太财学了许多东西,见到了许多事情,可这会儿见到太福的样子,他也未免惊慌起来。他的哥哥,向来是很担当的一个人。他照顾自己,还让自己爱护娘亲肚子里的妹妹。 “娘给我们生妹妹了吗?”太财的话,加上太福的哭声,让在场的人都不免动容。一个小孩子的单纯期盼,如今也是不复存在的了。大伙儿纵然对孙氏有着千般、万般的不满,可这会儿人已经离开了,他们又能说什么呢?最后无辜的、可怜的,就是这两个孩子啊! “娘走了,妹妹死了!啊啊——”太福哭的撕心裂肺,虽然大过节的哭不吉利,可是每一个人忍心去劝。 太财也是懵了,好端端的,怎么妹妹死了,娘又走了呢? 这事儿要面对的终究还是大全。这是他的儿子,是他的家事,他必须和他们解释明白。可这一时之间,大全要怎么去说呢? 大全无奈地把两个孩子都搂在怀里,太福哭的上气不接下气,太财则一直保持懵懂的状态。 “妹妹怎么死的?娘去哪儿了?” 李母、林雨、林雪都忍不住垂泪,甚至别过头去,不忍看这样的一幕。 “大儿子,听爹说。娘是做错了事情,才害死了妹妹。也是她又做错了事情,爹才休了他。可是爹也给了她房子,以后她再改嫁、过日子,也都能过得不错的。” 大全说的是事实,可是,在失去娘亲的孩子眼中,这又算得上什么解释?他们不懂这些,他们只知道,妹妹死了,爹不要娘了! “小弟,爹说,要让她做我们的娘亲!”太福推开大全,指着栾凤道。(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四章 太财 大伙儿都围在太财身边问东问西,栾凤作为这家的准媳妇,若是一个人带着女儿在旁边忙活,也不是那么回事儿。而且回来的,是将来她的继子,她也该见个面。 太财的归来也是让栾凤措手不及的,她一直知道太财的存在,也知道他现在在外面学武艺,她更是听说原本孙氏对他不太好,母子间没什么感情,所以她对于这个孩子,她是没太在意的。小孩子么,谁对他好,他就喜欢谁。相比于太福知道那么多,她很有信心,用自己的真心感化太财。当然,她也会把他当亲儿子那样疼惜,这个儿子是个出息的,有着青田雅居的支持,将来必定能成为全家下半生的倚仗。 她也想过,若是太财回来,大全一点一点把事情告诉他。他离家日久,本就对生母没什么印象了,她再适度关怀,自己就成了母亲了。可是这会儿,太福忽然就指着她,她也蒙了! “她是谁?”太财根本就不认识她。 “太财,”大全组织了一下自己的语言,他喜欢栾凤,理所当然希望孩子都能接受她。“你现在叫她栾姨,她身边的是清池姐姐。栾姨人很好,做东西好吃,清池姐姐做衣服、鞋子很漂亮。他们都很喜欢你。” 栾凤马山绽出一个微笑,蹲下身子,道:“太财是吧?喜欢吃什么?栾姨给你做。” 太财看看还在哭的太福,看看蔓延期待的大全,又看看笑容满面的栾凤,忽然,转身就往林雨这里跑来。一下子就抱住了林雨的腰。 “大姑,我——” 林雨也赶紧松开太财的手,蹲下正视着他,道:“太财别怕。” 太财紧紧搂住林雨的脖子,如何都不敢松开。 对于太财的失礼,大全也是尴尬的。一面是自己喜欢的女人,一面是自己疼惜的儿子。大全犹豫之下。只好也过来,哈着腰对太财道:“太财,你娘走了。你还有爹,有大姑,有二叔,有小姑。将来栾姨也会对你很好。你一直想有个姐姐妹妹,现在又有了清池姐姐。你看。咱们一家人在一起,多好啊!”大全尽力给太财描述着将来美好的生活。“而且你不是喜欢吃好吃的吗?你栾姨会做许多好吃的,而且做得特别漂亮!你栾姨还很温柔,从来不会打骂孩子。她会对你很好的。” 太财慢慢松开了手,看看大全,又看看林雨。满是询问的样子。 林雨也不能给他一个回答。她是不喜欢栾凤的,虽然孙氏她也没喜欢过。但是。孙氏再不济,做不出勾引有妇之夫的事情,她再泼,也还是相对有骨气的。只是,在她看来,孙氏的确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与妻子,她的性格、为人等与栾凤比起来,的确差了十万八千里。只是,孙氏就算有千万般的不好,她也是两个孩子的生身母亲,太财的疑问,她回答不出来。 林雨无奈地扯了扯嘴角,根本说不出什么。 太财放开林雨,转身又去了太福那里,太福还是兀自哭着,只是抽噎的多,大哭的少了。 太财看了看周围的人,然后让太福的头低下来些,附在太福的耳边说了句话,太福抽噎着点了点头。 太财又回到林雨身边,在林雨耳边道:“我娘是不是再回不来了?” 林雨点了点头。 “师叔说过,做错了事,就该受到惩罚。娘做错事,也是一样。”太财说道。 林雨有些疼惜,这孩子才六岁,正是光屁股玩泥巴的年纪,却懂了这么多。 大全却是高兴的。小孩子和大人到底不同。大人会权衡利弊,小孩子则只看是非。何况孙氏的确是做的不对,县太爷亲自主审的案子,判的休妻啊! “太财乖!娘亲走了,却多了栾姨和清池姐姐疼你。”大全摸了摸太财的脑袋,道:“快叫人。” 太财回过头,恭恭敬敬地行了礼,道:“栾姨,清池姐姐。” “诶,乖!”栾凤笑着点了点头,总算有惊无险。 太财过去用袖子把太福的眼泪擦干,道:“哥,别哭!” 大伙儿见这一切终于过去了,也都松了口气。只是太财如今穿的一身劲装,样式虽然相对简单,但料子一看就是好的。加之他头发束得立立整整的,人看着十分精神,和院子里的孩子们相比,高低立显。所以院子里的这些,明明是太财的兄弟姊妹,却没一个敢靠前和他说话。 李月灵本来对太财能有这么好命,被收进青田雅居还是很嫉妒的,只是如今这样的场面,她也没什么说的了。没了孙氏,其实她也不用再和大全家争了。太财毕竟也是老林家的孩子,她也希望小孩子能够健康成长。只是这栾凤——李月灵勾了勾嘴角,真看不出,她还挺会做人! 景皓这次给太财放了三天的假,说是让他后日下午回去就可以。而太财自己也没什么东西,只是一个小小的包裹,里面放了两件衣服而已。 大全要把太财接到自己那屋,可太财没有同意,说什么都要和大姑一起睡,反正太财一直喜欢粘着林雨,大全也就同意了。 大伙儿就又都去了林雨的屋里,问了太财一些话,问他学了些什么,平时吃些什么,太财也都一一答了。 太财是去学功夫的,栾凤为了活跃气氛便提议让他耍两下,太财便恭恭敬敬地道:“师公说了,学武是强身健体,保家卫国,不是耍把式给别人看的。师公还说,学武之人,要低调,切不可为人夸赞沾沾自喜,更不要依仗武功欺侮他人。所以很对不起,我虽学艺未精,可也是不能任意耍的。” 太财说的理直气壮,就算这人不是栾凤,换做别人,也是有些下不来台的,栾凤的尴尬也可想而知。 倒是李月灵,这会儿巴不得栾凤吃瘪,便笑着道:“咱们太财出去大半年,可真是不同了。说起话一套一套的,听着怪有道理的。学了和没学的就是不一样!” 李月灵这话说的酸溜溜的,虽然是夸人,但也说不出是哪里让人不舒服,二奎赶快拉了一下自己的媳妇,生怕大哥不高兴。而他哪知道,自己媳妇根本就不是嫉妒,只是看着像是挑拨,实际上真正刺儿到的也只是栾凤罢了。她夸太财说的有礼,可不就是说栾凤无理了么?可偏偏大家都找不出她话里的针对来。 “谢谢二婶夸奖!”太财的道谢更让栾凤下不来台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五章 陈述 栾凤难得说句话,还被扫了面子。只是太财只有六岁,她实在不能和一个小孩子生什么气。因此也只能吞了这口气。 只是林雨听了太财的话,觉得有些好笑。 太财口中的“师公”当是天狼了。 天狼说学武是强身健体、保家卫国,要低调,不能卖弄,连太财都记得。可景皓这个做师父的呢?那时候太财之所以想和他学武功,就是因为他卖弄,吓到了李月灵。而他用武功打了丁嗣、吓了丁家少夫人,还在自己面前用小石子打猎!多能卖弄啊!想到景皓那个“瞧我厉害吧?”的表情,林雨就忍不住想笑。 晚饭前,林雨着大全去地窖里拿了几桶酒出来,自己又回铺子里取了好些肉干、油茶面等东西,说是有人预定了。大全虽有疑问,可昨天才和林雨因为管的太多而闹的不开心,今日太财回来,他又太高兴,所以也不想再弄得彼此不快,便直接去拿了。 晚饭大家都没少吃,主要是太财这一回来,大全太高兴。他之前还担心青田雅居不简单,会把太财教坏,如今一看,这孩子虽小,可处处都让他骄傲,说起话比之好多大人都厉害,就更加满意了。 以往每次家里吃饭,林雨都不少喝酒,可这次她心里有事,也就只浅浅地饮了两杯,便再没喝。 吃完了晚饭,各自回屋,林雨想帮着太财洗漱,可这小家伙根本不用自己帮忙,很轻松就搞定了。 “大姑,我娘做错了什么事情,为什么爹不要她了?”躺在炕上。太财问道。 对于孙氏被休,林雨说不好是什么心情。在她的心里,她一直是希望孙氏变好的,她还真没想过大全会休弃她。那日,孙氏怨怪的话她还时时想起,她不是同情孙氏,只是心里十分矛盾。她是剩女。在她看来。两个人走到一起,是一件特别不容易的事情。即便来自现代,她也不太赞成离婚这回事。或者退一万步说。离婚可以,但是像孙氏这样被休,她是不赞成的。尤其是这里面还有第三者插足并逆袭的,她就更看不上了。可如今事实已成。她就是再不喜,又能如何?而且。孙氏被休,这里或多或少也有她的手笔,如今她又要怎么去和太财开这个口呢? “太财,大姑不知道要怎么去和你说这件事。”林雨郑重道。“只是事情发生了,你有权力知道一切。而这里的是非曲直,随着时间。你也会有自己的判断。大姑不想左右你,但也不想你被别人左右。所以仅以真诚告诉你。大姑所说的,一切都是事实。或许你还不懂,但是,将来你也都会懂的。” “嗯。”太财见林雨说的严肃,就像是每次师叔和他说的要注意这、注意那的样子,他便也很认真的记着。 林雨把事情尽量简单地对他进行了描述。 其实,这件事里,孙氏也算得上罪有应得,大全也不算无情无义。只是说到自己让县太爷打孙氏板子的时候,林雨颇为无奈。林雨觉得,于情于理,她都没有做错,只是没想到,会因为这件事,导致了大全休妻。 太财听完,也是许久没有说话。就像大姑说的,他是有些不太懂,但他知道,以后他会懂的。大姑全都告诉了他,没有骗他。 “其实,我不喜欢栾姨。我娘对我不好,可是离开她之后我也会想她。大姑,你说,我以后再离开家,我会想栾姨吗?” 是啊!血脉之亲情,是一件很难解释的情愫。就算她现在换了一个灵魂,可对于大全、二奎与林雪的那种由心而发的奇妙感情,还是会多多少少影响到她。更何况,孙氏是太财从小喝着奶水长大的亲娘? “大姑也不知道。只是,太财,就算再不喜欢你栾姨也好,她是你爹爹你喜欢的女人。就算你爹不喜欢你娘了,可他喜欢你和太福的心是不变的。所以,不要让你爹为难。”太财的性子,林雨再知道不过。当初在别院里,他折磨林珊的招数也是层出不穷的。他就像是个小魔王,只要惯着他,天他都敢去捅。可栾凤不比林珊。林珊脑子笨,没人喜欢。但栾凤明显不是。林雨不想太财和大全闹得父子不和,那太不值得。 “哦。”太财应了一声。 太财睡了,林雨却有些失眠了。她只能希望太财在家的短短两天,家里能够相安无事。 她也把这些日子,和大全一家发生的事情仔细想了一遍。大全一直很关心她,她也当然希望大全能得到幸福。也许,她应该更加细致地去了解一下栾凤。 之后,她又想到了景皓的问题。 景皓要离开一段日子,接下来,她就不可能总见到他了。这才刚刚有些恋爱的感觉,就要面对分离,她又怎么会舍得呢? 景皓说他寅时会来,林雨便怎么也睡不着了。 索性,林雨起了身,批了件外衣,便收拾起要给景皓带的东西来。 肉干、油茶面,这都是出门必备的东西,而酒是景皓喜欢的,偶尔喝一些也无妨。听景皓的意思,暂时不会回去胡山,想来不会有什么危险。只是这些东西放在马上,不知道要走多远,会不会不太方便?林雨这会儿也躺不下睡不着,便从柜子里取了些布出来,准备做成马上挂着的布袋。 林雨的手艺很差。针线一直都是她的弱项,她甚至想,家里要是有一台修鞋机,可能会方便许多,但实在没有,她也就只能一针一线地去缝。 用了近两个时辰,她才缝好了一个大的挂带,因为害怕自己缝得不结实,她甚至把两面的袋子缝了五六道的针脚。只是样子着实丑了些,把东西放在里面,看起来还算可以,林雨这才长吁了一口气。 才刚放下针线,景皓的敲门声便响了起来。之前为了怕影响太财睡觉,她都是在客厅里做的,这会儿景皓来了,她便开门把他迎了进来。 景皓一身黑色劲装,披着同色的厚斗篷,外层已经被秋霜打湿了,冒着寒气。 “一夜未睡?”看着林雨眼角的疲惫,景皓问道。(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六章 离开 “之前躺了一会儿,睡不着又起来了。”林雨道。别人都说恋爱要保留一些才会让对方更加喜欢。可是,真正喜欢起来,只想对他好,又怎么去保留呢? 景皓有些心疼,把外面的斗篷解了下来,怕过给林雨凉气。 “我给你准备了些东西带着。”林雨把说自上的袋子推到了景皓面前。“这里有两桶酒,有肉干,有油茶面,还有昨天做的小点心,我之前就给留起来的,没人碰过。” 见袋子旁边还有针线笸箩,景皓这次没问林雨同不同意,便抓过了她的手,捏了捏,深情道:“这是你才给我缝的?” 林雨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 “真丑!”景皓忽然笑了出来。 林雨以为景皓会感动到和自己说什么情话的,却没想到是笑话她缝的东西丑!被喜欢的人笑话的感觉可不怎么好,林雨腾地一下,从脖子红到了脸。“我、其实我第一次做这个,你可以不用的。” 景皓一拉,把林雨圈在了怀里,道:“说实话,是很丑。可是是你做的,我还是很喜欢。” 林雨的心里顿时涌上了许多甜蜜。景皓是比她小,可是他也真的很会疼人。 林雨慢慢地抬起双手,抱上了景皓的腰。景皓没想到林雨会有回应,整个儿都僵硬了起来,好半晌才适应了。 “我很开心。” “我也是。”林雨闭着眼睛应道。 “我舍不得你。”景皓的声音有些沙哑。 “我也是。” 景皓轻轻在林雨的额头落下一个吻,然后又紧紧抱着她,道:“谢谢你能像我喜欢你一样喜欢我。” “惟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林雨轻声道。 “跟我在一起,以后会经历许多事情。你会害怕吗?”景皓忽然害怕起来。他以前只想得到林雨,可今日看到林雨对自己这样真诚,他忽然有些犹豫了,他是不是做得太早了?万一把她卷进来怎么办? “都已经被你骗上了‘贼船’,害怕的时间早就过去了。”林雨轻声笑道,“以后的事情,我会积极去面对。不会轻易负了我们的感情。” 景皓的心里涌上了一阵甜蜜。是啊,他刚刚害怕什么呢?自己当初为什么一定要把她放在身边?他就是怕她被别人抢走啊!这会儿得到了,怎么又患得患失了呢? “谢谢你。我以后也定不会负了你!” 这还是景皓第一次对林雨做出许诺。林雨开心极了。虽然她不太喜欢男人的誓言,但真正遇见了,还是会感动得一塌糊涂。 “以后,要好好保护自己。不许受伤,不许对自己不好。因为你如今不是你自己的,也是我的。”林雨霸道地说道。 “嗯。”景皓的嘴角向上弯起,显然对林雨这样霸道的关心很是受用。“你也是。我和天狼说过了,他会派出六个人保护你。明后天。你贴出招贴,说要招聘一个两个护院,价格面议。他们就会来了。届时他们会在店铺旁边租下一个院子。白天由招聘的两人保护你,夜里则由其他四人轮换着保护。你若有什么吩咐。也都可以吩咐他们去做,他们以后就是你的人。” 其实林雨很想说,她并不用人保护,可景皓的身份特殊,自己和他在一起,也难免会成为他的弱点,看来,自己是没什么理由拒绝了。 “我知道你不喜欢别人伺候,你可以把他们当朋友的。其实我们胡山人,也喜欢把有能力的下人当作朋友。我自问也未把他们当奴才看待,所以你也不要有什么心理压力。”景皓开口道。 “我知道,都听你的。”林雨乖乖地同意。 卯时就要出发,所以这会儿,景皓还要赶回别院。 离别自是不舍,但却不得不去面对。 趁着外面的大月亮,林雨送了景皓出去。 景皓把林雨做成的袋子搭在马上,长度刚刚好,也不会妨碍自己骑行。 “等我回来。”景皓抓了缰绳,对林雨道。 林雨不禁跑上前去,亲了一下景皓的脸。 “你要好好保重!” 景皓愣愣地摸着林雨亲过的地方,绽出了大大的笑容。随后翻身上马,道:“等我!”然后便绝尘而去。 他很开心,可他知道现在并不是甜蜜的时候,他的事,他会一一处理好,换来以后的长相厮守。 月亮已经西斜,相信很快就会沉下去,迎来黎明。这时候的天很冷,林雨不由裹紧了身上的衣服,关上院门,回了自己的房间。只是她没注意,有人把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 送走了景皓,林雨的困意也渐渐袭来,回屋便躺下睡了。 太财早睡早起,太阳还没出来,就已经起了身,他这会儿早起有些兴奋,好像回到了没去青田雅居时候的感觉。于是踢了被子,不断地打着滚儿,一会儿滚到林雨那边,一会儿又滚回来。几次之后,就把林雨吵醒了。 “太财醒了?”林雨哑着嗓子问道,她这会儿也才睡了不到两个时辰,还没解乏。 “大姑!”太财一见林雨醒了,便又滚到了林雨这边,林雨索性就掀开被子,一下子把他圈在了被窝里。 “看你还皮!”林雨作势打了一下太财的屁股。 太财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起来。 “大姑睡懒觉,还打我屁股!” 林雨“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好、好,不睡懒觉了,咱们都起来!咱们去店里吃早饭,今儿你就和大姑呆在一起,好不好?” “好!”太财一下掀了被子坐了起来。突然的冷空气让林雨一个哆嗦,这小皮猴,看他也就稳重了昨儿一宿,今天早上就原形毕露了! 收拾妥当,林雨牵着太财的手去了食肆,大家比林雨早到了些,都已经忙活上了。林雨到了没一会儿,早饭也都摆了上来。 人多、东西的种类也多。白面掺高粱面的馒头,白菜馅儿的大包子,油梭子馅儿的烙饼,加上大米和小米掺在一起的二米粥,八个小咸菜便是每日的早饭了。 “大姑,这东西真好吃!”太财一边啃着馒头一边道。 “吃得惯就好,多吃点。”林雨给太财夹了点萝卜缨咸菜,这里面油水多些,也香。 “谢谢大姑!”(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七章 酸话 吃过了饭,林雨便让顾天成写起了用人招贴。 “大妹,好好的,招这个干什么?咱们家里这么多男人,还怕有人来欺负不成?”大全觉得这完全是花冤枉钱。 “以后生意越做越大,大哥也不能时时在我身边。尤其是制鞋坊那边,往后要想做大,禹州、脊山、华山、夜游、甚至秦州那边咱们也都是要去的。路途遥远,总要有信得过的,又身手好的人跟着。我是打算来年开春就去看看的,现在招人,正好先培养着。”林雨道。 大全本以为林雨说别的,自己还能反驳一下,可要走这么远门,他就不能保证了。“我瞧着咱们现在的生意就不错,何苦还去那么远扩展什么市场?你也不小了,总这样抛头露面的也不好。” “林大哥,这但凡有钱人家或者大点的商铺,都是要有这么两个人的。也不一定就要让他们打架,往往是有了他们,别人就不敢造次了。”顾天成从旁劝道。 大全脸一红,他确实是不太懂的,于是就道,“那就这样吧!” 林雨看着顾天成感激的一笑,这小子挺机灵的。 确实有人对这个岗位跃跃欲试,林雨也怕弄错了人,所以没写什么条件,但为了给家人一些说服力,还是弄了些面试项目。比如,要轻松举起门口的一块石锁。 那石锁是拴马之用,是归官府所有的东西。虽然看着不太大,但实际很有份量。 终于午后来了一对师兄弟,确实能轻松拿起来石锁。但林雨怕摆了乌龙,给了较低的工钱。两人也还是同意了。 背开了别人,二人才和林雨打了招呼,确实是景皓的人,二人对外宣称姓萧,高个子的叫天文,壮一些的叫天武,他俩是在明面儿的。而在品味居后面的民宅里。他们已经买了一个院子。过后另外四个人会晚上保护他们。因为另外四个继续在暗地里活动,所以依旧用着代号,天九、天十、天十一和天十二。 这天栾凤又是忙的要死。当然,没出一种新的吃食,总是忙的。见她没时间再盯着自己,林雨也乐得清闲。而李月灵虽然嫉妒。但见她忙到脚后跟打后脑勺、连喝水都要赶的样子,还是很开心的。 晚间大伙儿吃饭。男女分着桌。栾凤见多出了两个陌生的男子,一问之下,方才知道多了两个所谓的护院。 “就在东家旁边站一站就赚钱?竟然有这样省事儿的工作!”比不得大伙儿白天见识了两人的“力量”,栾凤一直在厨房忙活。是连出都出不来的。按理她平时也不会主动过问这样的事情,可今日她雷得狠了,连胳膊都有些抬不起来。心情不好。再则,也是今天干活多。自认为有功了,也就更敢主动提出自己的想法来。 大家面面相觑,栾凤这下子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平日里总是不声不响、抑或笑容可掬的,这会儿却酸了起来,而且酸的还是刚刚招进来的护院。 林雨勾勾嘴角,并没有回答栾凤的话,而事实上,谁都没有回答她的话。 栾凤顿时有些尴尬了,但仗着自己“劳苦功高”,还是继续道:“这习武有什么用?后来还不是来这小店里做个护院,一个月拿那么可怜的工钱?要是以后太财也这样,真是让人担心了!” 若是说别的,大家不理她也就是了。可太财是大全的心头宝,哪容别人胡说?只是说这话的人是他的未婚妻,还没娶到,自然是千好万好的。虽为着这话不高兴,但大全也只是拉下了脸子,清清嗓子,提示道:“凤子!” 栾凤不是蠢的,当即也意识到了自己这话说的必定不讨喜了,只是被大全这么说了,心里也难免有些不舒服。但该给的面子,她还是要给的。 “是我失言了。我就是看他们赚的那么少,也不知道够不够养家糊口,所以不免有些担心太财来。真没别的意思。” “若是做得好,我自然会给涨工钱。人的价值都是自己创造出来的,他们武艺如何,自然有相应的工钱去衬托。太财将来学成,也必然有自己的价值,不过我相信,他将来必定会更好。”林雨摸了摸太财的头微笑道。 栾凤愈发尴尬了,她自认不是多精明的人,但一定不是那口无遮拦的人,这会儿被这兄妹俩说了,也是面皮发烧。 “将来我学成了,也是要保护大姑的!”太财清脆得说道。 栾凤“呵呵”一笑,刚刚丢人了,这会儿再听太财这么说,便接口道:“男子汉大丈夫要立志高远,怎么能看得这么短浅呢?” “师父说过,学武就是要保护自己最亲的人。能力再大,才能去保家卫国。不然,说的再多,也是屁话!” “噗!”林雨忍不住笑了出来,这话景皓说得出来!虽然他平时在她面前不说脏话、粗话,但林雨就知道,这话一定是出自他的口。也只有他,才会教太财说出这样的话! 栾凤只觉得脸上火烧火燎的,可她还能和太财置气么?且不说他只有六岁,就是自己还没成为他后母,也不能说什么啊!何况,太财说了,这是他师父说的话。他师父是谁?景皓啊!她敢说么! 相比于栾凤的尴尬,大全倒觉得没什么。村里的男孩子,脏话、粗话都是不离口的,甚至,不说粗话都不能体现自己爷们儿!自己虽然不常说,可也不觉得说这话有什么不对,反倒觉得太财说的挺有道理。 晚餐就这么不太愉快地过去了,不过,也只是有人欢喜有人愁罢了。 第二天一大早,铺子里就迎来了草原上的客人,尕木。 尕木和林雨合作了两次,也都挺愉快的。林雨见到尕木,自然很高兴地把他们一行迎了进来。 客套一番,又让他们吃饱,林雨这才问他们,这次带来什么好东西。 “今年的草原不景气啊!物产都不如往年好呀!”吃饱喝足的尕木叹了口气。(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八章 背信 林雨有些狐疑,没听说过胡山有什么自然灾害发生。按理说这里是边境,两国又保持通商,若真是有这样的消息,自己早该听过了才是。不过林雨面上也不显现,只是问道:“可是造成了什么损失?” “损失什么的倒是不算,只是送来的货物不比往常的多呀!咱们今年产毛不多,织出来的好毡都送入金帐啦!为了信守和林姑娘的承诺,我可不敢让他们偷工减料,还都是用的好东西呀!所以,这数量上,可就比之前差许多啦!”尕木回答道。 “产量多少也不是你们能决定的,尕木能信守承诺,把最好的毛毡给我送过来,我还是很高兴的!”林雨笑着道,“这样,你们先在这里坐着,我进去拿些东西,之后咱们再卸货。” 出了包间,天武正在门口站着。林雨示意他继续留在这里,自己则去前面找了天文问话。 果不其然,天文他们也都是在胡山草原呆过的,而他们一直跟着景皓,胡山的事情也知之甚多。林雨这一问起,他便道:“没听说胡山草原今年收成不好啊!草原和天哲一样。天哲每个地方产了多少粮食,官府都要登记的。而草原上产了多少羊毛,也都是有记录的。同时,上交的东西,也会随着收成的多寡来调整。所以若是收成真的不景气,我们应该知道的。” 林雨翻阅过相关的资料,胡山和天哲不同的地方在于,胡山的每个王爷,都有自己的领地。领地中产出的东西,都归王爷所有。而王爷再自行斟酌。送去皇帝那里多少。所以说,自己的领地有多少东西,王爷自己应当是最清楚不过的。 这样看来,尕木是有问题的! “天文,你去帮我查一查,尕木进了天哲之后,有没有把东西卖给其他人、卖给了谁。” “是。”天文领命。几下功夫便走远了。 林雨一边思忖着。一边回了包间。 门口,天武小声道:“刚刚听他们用胡山话说,这次会把价钱提高一些。因为物以稀为贵。这样卖给两家,他们会比以前赚得更多。但是有个年轻人担心他们这样做会背弃誓言,希望长生天能够饶恕他们。” 林雨笑了笑,果然是尕木背信了。不过她刚刚没想到天武会说胡山话这件事。本想看着他们不让他们乱走,没想到真听到了别的东西。 “咱们出门清点一下货品吧!”林雨打开门微笑道。 尕木也笑呵呵地起身。带着两个儿子出门卸车。 这次只有两辆车。前一辆车上是毛毡,后一辆车上应该是食品和小商品。 打开后一辆,里面的东西却是不如上一次多。上一次装得满满当当,这次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竟然少了将近半车! 尕木是什么人?游走在草原上的商人。这样的商人最精明不过,走这么远的路途,又怎么会少装半车?以林雨对他的了解。就算装点干草,他也一定会把里面填满的! “只有这些?”林雨挑着眉毛疑问道。 “是啊!今年什么都不景气。也只得了这些东西!”尕木故作惆怅道。 “唉!”林雨也叹了口气,“尕木,咱们一直都合作的,只是你也知道,我这东西都是靠商队往京里运的,人家接收的就是这大宗的买卖。你如今这些,说实在的,质量差不说,数量还少,都不够人家商队塞牙缝的,这次这些,怕是商队不能要了。” “林姑娘净说笑话,我们也都知道,这东西进了你们天哲京城,再不好也是抢手货,数量虽然少了点,可也不至于卖不出去不是?”尕木半点不肯吃亏,在林雨刚说了个开头的时候,便出言阻止林雨继续下去。 “尕木你有所不知。京城里能买得起你这货品的,绝对不是小老百姓。上次你拿来的什么质量,这次又什么质量?单说这奶片吧,上次的一看便是锤炼了许久晒干的,这次虽也不错,但到底差了些。那些京里的人,都是吃惯了好的、用惯了好的,他们之前已经吃过,这次再吃,明显就感觉出来这次与以往不在一个层次了。人家又不是傻子,花这么多钱,买的就是享受。若是没享受到,你觉得我以后的生意还能做下去吗?” 尕木这次带来的商品不是说所有质量都差,只是有些参差不齐。其实像他们这样做运输的,往往习惯把好的东西放在上面,差一些的放在下面。这会儿他卖给了别人一部分,留在下面的,看着自然就不如上次的好。其实按说两次的东西应该是差不太多的,但至少在表面看来,这次是不如以往的。 尕木也知道自己差在哪里,见林雨这样一说,自己也不太好辩驳。只道:“我们千里迢迢而来,林姑娘若是压价,也太不近人情了。我们草原的东西,每次我都给林姑娘留的最好的。之前也和姑娘说过,咱们今年年头并不景气,东西质量也难免不如以往。气候原因,我们牧民也是没办法的。林姑娘之前还说会给我们草原上的东西一个合理的价钱,这时候又要做出让彼此伤心的事情吗?草原上的牧民都觉得林姑娘像月亮一样圣洁,总想着要我带给林姑娘最美好的祝福。林姑娘就不体恤一下我们牧民的艰难吗?” 尕木的天哲话说的并不遛道,但他这样吐字不清,又神情悲愤的样子,还是惹来了不少路人的眼光。林雨冷笑,尕木是想让她迫于压力就范吗? “若真是你们遭了年景,莫说按原价给你们,就是多付一倍又何妨?只是尕木,你这样做生意,我们怕是也合作到头了!” “林姑娘这是什么意思?我们胡山草原的牧民,是长生天最为眷顾的儿女,我们对待朋友的真诚,就如草原上的湖水一样清澈。我们守候着对林姑娘的承诺,把每年草原上最好的东西给你送来,现在林姑娘又怀疑起我们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九章 戳穿 见尕木说的信誓旦旦,林雨也不觉冷笑起来。 有些人往往就是这样,披着伪善的外衣,戴着真诚的面具,把自己打扮成弱者模样,谁看着,都觉得只要伤害了他们,便是十恶不赦、不可原谅。尕木有着牧民的淳朴模样,有着掏心掏肺般的话语,任谁看,都觉得是林雨这边人多势众,在欺负远道而来的外国人。甚至有人已经说出了“不友好”“给天哲丢人”这样的话。 “尕木,我曾经收过你的货品,给了你极为合理的价格,可并没有订立契约。之所以没有订立契约,是因为我相信,牧民的心和蓝天一样圣洁,牧民的誓言,就该如太阳一样光华万丈。尕木你千里迢迢而来,值得我与你推心置腹,我不愿用契约玷污了我们之间的合作。所以,才让你向最神圣的长生天起誓。尕木,我自认可以和你做到精诚合作,而你呢?”林雨的声音缓缓的,却一字一句敲在了尕木的心上。 一直以来,林雨给了他保证。说他带来的只要是好货,她必定用最好的价钱来买,有多少、买多少。但是前提就是,自己不能把东西给了别人。她打开了销路,她若是再不收购或者给的价钱低了,那自己就可以随随便便卖给任何一个人。这个口头契约订立的,对她没有一点好处。所以,她才说要让自己对着长生天发誓,不可违背只卖给她的誓言。前一次,彼此都做到了,他们的合作也很愉快,可是这次—— “阿爸!”尕木的一个儿子牵扯了一下他的衣袖,他的家人。都知道这个誓言:若做不到精诚合作,便在背弃誓言后,在回草原的途中被狼群围攻分食!牧民最怕的就是狼啊! 林雨看得出来,尕木自己也有些发怵的,牧民最重誓言,之前尕木只是没遇到让他动心的利益而已。尕木虽“油”,但心底到底还是有挣扎的。毕竟那是他的信仰。他为了利益而违背信仰,他心里也是有些害怕的。 尕木拍了拍儿子的手,这才转头对林雨道:“林姑娘若是不愿意收。便不收吧!如你所说,我们可没有订立契约,若是林姑娘想毁约,我们也没有办法!” 呵!合着尕木是以为他自己有能力卖出去一半。这些也顺理成章的都能卖出去了?可是,就算少了这批货。又能让自己蒙上多大的损失?若是自己这么轻易就被人制住,刚开始又何必把摊子铺这样大? 正当林雨要反驳尕木的时候,出去的天文快速地跑了回来。他“呼哧呼哧”喘着,可林雨见他额头分明没有一点点汗。林雨不由一笑。不愧为景皓的人,这样狡猾。 天文低头和林雨说着,只一会儿功夫。他就查到了许多。不过,更多的东西。他让天九去调查了。 听完,林雨勾了勾嘴角,看着尕木的神情,让尕木不由一抖。 “尕木,是谁说,你们对待朋友的真诚,就像草原上的湖水一样清澈的?你昨日便进了城,这就是你所谓的真诚?” 林雨的声音忽然拔了个高,让尕木更加紧张起来。 “我、我们早进程,不过、不过是长途疲累,想休息之后,才来找林姑娘。这有什么不对?” 本来他还有些紧张,后来便说的利索起来。 “那么,昨日在三道街头卸车的人是谁?尕木,别告诉我,来这厉云做买卖的草原商人还有别人!” 尕木不由向后一退。林雨都知道了?尕木不由看向林雨身边站着的天文,天文也看着他,只是他嘴型微动,别人看不懂,尕木又有什么不懂?天文分明就是用胡山话在对他说:愚蠢! 尕木犹遭重击,连他的两个儿子也吓得面色发白。他们不是怕林雨,他们怕的,是被对方知道了,长生天更会惩罚他们了! 之前拉着尕木的那个青年扑通一下跪到了地上,他哆嗦着说不出什么话,但林雨看得出来,他是十分害怕。 尕木拽了几下,他都没有起来。尕木也无奈了。人家既然都知道他是在三道街头卸的货,还有什么是查不出来的呢? 尕木跪下,五体投地得磕了个头,他的两个儿子也都照着他的样子,在大街上做着这样的动作。同时,尕木的嘴里叽里咕噜的说着什么,而他两个儿子也跟着重复着。 “他们在向长生天祷告,祈求原谅他们的谎言和背叛。”天武在林雨的身边小声解释道。 “若是祷告有用,那大家不都大胆的犯罪了?”林雨的声音不大不小,刚刚祷告完的尕木父子也都听了进去。 尕木前行一步,右手握拳放到了心口,恭敬地向林雨行了一礼。 “林姑娘便说如何吧!” “之前价格的一半。若是尕木觉得可以,那就留下这些货物。若是觉得不可,那以后我们也不必再合作!”林雨的眼中透着冷绝。 与林雨合作,这是长期的买卖,可与别人合作,便只是一锤子的买卖。他们隶属不同的国家,相互的契约没有任何的效用。若不是这次有了林雨这个底,他又怎么敢轻易把东西卖给别人呢?他以为林雨一定是需要这些货的。听说,她的制鞋坊里,自己的毛毡占了很大的材料比重,她怎么可能轻易说出“以后都不再合作”这样的话呢?选眼前利益还是长远利益?尕木矛盾了。 他看了看身边的儿子,他的大儿子用胡山话对他说:“一半就一半吧,希望长生天能看在我们诚心赎罪的份儿上,饶过我们这一次。”而他的小儿子,和他一样的矛盾。 “草原的人,错了就敢承认!”尕木的大儿子忽然用天哲话大声的说道。 尕木也终于点下了头。 这次货品收的真是值得!林雨付了钱,便送他们离开。已是黄昏,可林雨丝毫没有留尕木他们在城中的意思。 今天看热闹的人不少,所以林雨低价收了尕木东西的事儿也传的很快。正在调查事情的天九正好就目睹了之前收尕木货品的黄姓商人怒拍桌子的情形,回来给大家讲的时候,大伙儿直骂活该。 ps.作者君前两天也不知道是食物中毒还是肠胃感冒,呕吐又发烧,折腾了两天,今天终于好了些。只吃了药,没去打针也没去检查。可能作者君真的是个铁打的汉纸吧!明天开始恢复正常更新。顺便提醒大家:天气转凉,注意防寒保暖!吃东西更要仔细啊,严防病从口入!!!(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章 是谁 大全送太财回了青田雅居,回来之后便听到尕木的事情。 林雨正着人张罗着把胡山的特产摆到货架上,大全来回走了几次,几次欲言又止。 林雨知道大全这是刚刚又见过栾凤了,怕他一张口便是唠叨,便轻轻扭过身子,不想和他说话。 大全又晃了几次,终于道:“大妹,这次收了胡山的东西,会不会让你受损失?” 林雨回过身来,道:“损失什么的倒不至于,本来我们卖出去的价格也不高,就算别人买去了、又搭上了咱们的路子,他若是卖到我们的这样低,也是会赔钱的。他够不上价格,最后还是我们赚得多。” “那就好。合该你这次给他们的价格低,他们这样说话不算话,真是过分!”大全气哼哼道。 大全有多久没表现得这样以她为重了?自打她知道了大全和栾凤的事情,大全便处处照顾着栾凤,话里话外,也总是遵着栾凤的意思。林雨差点以为,大全就这么被栾凤管得死死的了。这会儿大全虽没说什么太知心的话,但他神情真挚,和以前那个关爱她的大哥并无二致。林雨有些眼热,道:“没关系,经此一事,他们也必然不敢再这样了。只是大哥,你去送太财,怎么这么久才回来?” “哦,我和天狼兄弟说了会儿话。”大全顿了一下,又道,“其实大妹,我觉得这天狼兄弟不错,说话间也多次提到你。你要是觉得可以的话,他倒是不错的人选。” 林雨有些好笑,天狼是对她有些异样的情愫。可是,这都是过去了。从她答应景皓的那一刻起,她与天狼便万万不能了。胡山那地方,虽然有父妾子承的事情,但却没有师妻徒承抑或徒妻师占这一说法,天狼既为人师,于她之事。便更要避嫌了。若在以前。天狼一定会接送太财的,这回却让大全自己去送,可见也是不想再与自己有太多瓜葛的。 “缘分上的事情强求不得。还是顺其自然吧。”林雨微笑着道,“行了,这边也摆差不多了,我这就去后边了。看看有什么帮得上忙的。一会儿咱们也好用晚饭了。” 厨房里,大伙儿各司其职。但总体还是栾凤忙一些,林雨也没理她,只管和别人说话。 只是没说几句,李月灵便拽了她一下。说是有话想和她说。 林雨只得让含玉帮着照料一下李月灵的摊位,自己则带了李月灵回屋。 “月灵,这是有什么事儿?”把门关好。林雨回头问道。 李月灵又朝窗外瞅了瞅,确定没人。这才小声道:“大姐,是前些天的事情,这会儿我约莫查出来是谁了。” 是面疙瘩汤的事?林雨道:“约莫?月灵,这事儿可不好轻易冤枉了旁人。” “我知道。”李月灵道,“我私底下瞧着,咱们厨房里的众人,有一个算一个,都是拼命守着自己的这个小摊子,那方子若流出去了,不都是吃不了兜着走的?所以,一开始的时候,我虽然怀疑了厨房里的人,但观察了两天,发现都没什么可疑。反倒我一留心,反倒看到了另一个不属于厨房的人,在别人做东西的时候她总是分外留心!而且,她虽住在咱们一起,但她有的是时间出去,若说是她,我觉得是十分可信的!” “你说的,是吕薇?”林雨疑问道。不属于厨房,又住在员工宿舍的,那也就是吕薇了。 “是!”李月灵道,“我虽然没有十足的把握,但她一服务员,顶多就是到厨房里传个单子,再就是东西好了,进厨房端一下而已。以前咱们管的不太规范的时候,大伙儿没事儿就都聚在厨房说话。可现在一来管的严了,二来客人也多,平时没事儿都是不可以轻易走动的。偏偏她每每来了厨房,还是和大伙儿唠嗑。也不拘是烧火的还是刷碗的,她和谁都能唠。然后说话间总往咱们的灶台这边瞄。我总觉得她不简单。而且大姐,她之前都有胆抢了你的未婚夫,她还有什么不敢的?先前你虽然说了让她和戚秀才给咱们孩子当老师,我们还都说你心太好,这样还给他们活路。可我这会儿也算看出来了,这人就是白眼狼啊!你说,她那么艰难才能从京里来了咱们厉云,若说她为了生活得更好而卖咱们的方子,我是一百个相信的!” 林雨陷入沉思,李月灵很聪明,说的话也在理。吕薇当初和自己虽有情谊,毕竟也只那么短短的一个多月而已。后来她再来,其实自己对她是十分不了解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她是一个不服输的人。自己利用戚家兄弟管束她,真能管束得住吗?她还有十几日就成亲了,也就是说,她在店里干活的日子也不剩几天了。她若想在最后这几天捞上一笔,完全不是不可能啊! “大姐?”见林雨不说话,李月灵唤了一声。 林雨看向她,她的神情十分热切。也是,除了自己之外,也就她最想揪出这个人了。“你分析的很对。若真如你所说,她一个服务员,自是不必总腻在厨房里的。何况,她若是在外面伺候客人,多说几句好听的话,那赏赐也是挺多的,实在没必要去厨房里吸油烟。” “可不是嘛!这后来我也是想起来,那会儿她也总到我们身边唠嗑的。那日我学着做疙瘩汤的时候,她虽然没来找我唠嗑,却是去和栾凤唠了。我和栾凤的灶台挨着,她若有心看,肯定也是看得一清二楚的!” 李月灵越说,林雨也就越觉得那人是吕薇。她既然能背叛自己一次,想当然也会背叛第二次的。宫中之人,其实最需提防的就是身边的人。若真的是吕薇,那么——林雨不由握紧了拳头——一个面疙瘩汤的做法事小,真让这样一个随时反叛的人在身边,这才是大事。自己上次成全她,就是希望她能够满足。可看如今的样子,怕是人心难测、人心不足了呢!(未完待续。) ps:昨天下乡简直没要了我的老命。不为别的,实在是太、太、太冷了!零下二十几度的天气,在江边呆了一上午!之后一个下午我也没暖和过来,晚上到家开着电褥子高温,也还用了两个小时才缓过来。嗷嗷,大东北的天气,太要命啦!腊七腊八、冻掉下巴。传说中最冷的时刻终于到啦!明天就腊八了,一定要吃点粘饭把下巴粘牢一点呀!!! 第二百五十一章 调查 “月灵,你先回去吧,先不要打草惊蛇,我会继续调查的,若是属实,我承诺你的,都会还给你的。”林雨道。 “好的,那大姐,我先去忙了!”这会儿正是忙的时候,李月灵赶快回了自己的岗位。 林雨走出了房间,这会儿太阳已经落山了,食肆里又进入了新一轮的人声鼎沸。这个时间女客已经不多了,女客基本都是午后过来,太阳落山前就会离开的。而男客那边,这会儿大伙儿喝着酒,正在兴头上呢。 恰逢吕薇从前面收拾了碗筷要送入厨房,林雨看到之后,便冲她笑笑。 吕薇略微点点头,也微微翘着嘴角,神色自若地进了厨房。 这会儿虽然天凉了,但厨房里太热,大伙儿都习惯把窗子开着,林雨见吕薇把东西放下,果然又和刷碗的大嫂唠了起来。 林雨心念一动,进了厨房,对李母道:“大娘,麻烦你做个翡翠拜财包,有日子没吃了,今晚咱做点这个,也算给大家改善一下。” 说完,林雨像是没发现吕薇在厨房一般,又走了出去。 翡翠百财包也算是品味居的一道特色美食。此时大白菜正当季,最是甘甜的时候,李母一边吩咐了改刀的剁肉,一边又让人把洗过的大白菜拿过来。 林雨出了门,往右一拐,便又躲在了窗子后面,果然见吕薇一点一点,往李母那边蹭去。 翡翠百财包看着难,其实做起来十分简单。不过这也分两种,一种是林雨点的话,就是家常做法。而客人点的时候,就是高级做法了。 高级的做法用料多些,看着也比较漂亮。是先把肉末中加入蘑菇或者豆腐,放葱、姜、盐、香油、酱油调匀,再把白菜叶放热水里焯至透明后捞出、过凉、沥干水分,把肉馅儿放在白菜叶中,之后把白菜叶包起。用韭菜叶封口。摆在盘子里后,上锅蒸熟。蒸好后,把蒸出来的汁水加水淀粉勾芡。淋上香油即可。一般盘子里会放四个白菜包,空余的地方,用荸荠、白萝卜或者山药切成薄厚适中的片,中间掏出一个方孔。这样就和铜钱一个形状了。把红萝卜切成细丝,贯穿到四枚“铜钱”中。一道预示着“招财进宝”的翡翠百财包就做好了。 家常的翡翠百财包就要简单很多,首先是不用做那么多花样,基本就是焯熟的白菜裹了肉馅,系出一个个白菜包。直接放在锅里蒸,蒸完勾芡淋汁就可以了。少了花样,多了实惠。一盘子里好多白菜包。够一桌子的人吃。 这道菜也是做法简单,寓意好的典型菜式。若是被人偷学的话,也是很容易的。不过这里面还是有诀窍的。 通常人调制肉馅儿的时候,总是洗干净手之后,胡乱抓匀,或者用筷子随便搅拌一通。可林雨告诉他们,在制作肉馅儿的时候,一定要添加一些蛋清,才能让肉馅儿更加顺滑,而在搅拌的时候,要用筷子朝一个方向搅动,这样出来的肉馅才会更加有营养,吃起来更有嚼劲。这些细枝末节的东西少有人能注意到,再加上高级做法与家常做法间也只有调馅儿一处相同,林雨料想也不会有人这样细心,看得这样细致。 李母动作很快,毕竟总接触这些东西,所以调馅儿的时候,一个错开眼睛,便很难记全。林雨在窗外看着,果然就见吕薇一边和那烧火的唠嗑,一面往李母那瞄,只是李母动作太快,几次她都差点因为盯着李母而忘了答话。 制鞋坊的人下了工也都过来了,大伙儿都坐好了,就等着开饭了。这会儿虽然还有不少客人,但大伙儿吃饭的时间也是有的,到时候到谁忙活,谁就去照料一下,也不耽误什么事儿。 林雨招呼着大伙儿出来吃饭,吕薇这也才和大家一起出了厨房。 今天的晚饭算不上丰富。通常晚饭都是四菜一汤,分三桌随便坐。今儿主菜是佛手白菜,其他的就是酱焖茄子和乱炖,凉菜是腌萝卜皮,汤是土豆丝汤。 这里面的乱炖是每个食肆基本都会吃的,老百姓也叫“大菜”,就是用剩菜混合、加热,做出来的菜。当然,一般林雨会嫌这样的菜脏,毕竟许多时候来的人你分不清这人是干净还是埋汰。刚开始的时候,林雨是不做大菜的,可后来大家都数落她,说她败家,所以,她就会让人捡着人家没怎么吃的、看起来很干净的、好菜留下,倒在一个盆里,然后每天作为大家的“大菜”来吃。“大菜”里的食材很丰富,有肉有蛋,是大家眼中名副其实的“大菜”,很受大家欢迎。若无一般的吩咐,一般每顿饭就是两个“毛菜”、一个凉菜加一个“大菜”了。林雨更习惯叫“大菜”为乱炖,但是不管怎么称呼,她是从来不碰这道菜的。 一开始李母他们还会说她几句,说哪个人家不吃“大菜”的?农村里办红白事情,剩下的菜管是好赖,都得亲戚家能拿到“大菜”,别人想拿都拿不到呢!林雨竟然还矫情、不吃?不过说了几次,林雨都不吃,大家也就作罢了。 今晚上多了个翡翠百财包,是大伙儿都馋的一道菜,这会儿见有了这道菜,大伙儿也都纷纷尝了起来,只林雨这桌,李母多给上了一些,知道林雨不吃乱炖,就让她多吃几个白菜包。 吃完了晚饭,铺子里喝酒的人也渐渐散了。 女客这边,吕薇他们把东西收拾完,也都陆续离开了。 林雨领着天文和天武跟着吕薇便出了门。 通常来说,吕薇下了工会去一趟戚秀才家,因为快成亲了,她白日里没有时间,也只能晚间过去,看看有什么遗漏的地方,都看妥了没问题了,她才会回林雨那里歇息。 天文天武有功夫在身,走路十分轻盈,林雨则沉重了许多,走了没多久,吕薇就发现自己被人跟踪了。 从品味居到戚秀才家,一路都是人家,虽然天黑了大伙儿鲜少出门,但灯光还是有的,院门也都没关。真要发生什么事情,喊一嗓子,也必定有许多人来救自己。吕薇有恃无恐,直言:“出来吧!不必鬼鬼祟祟跟着了!”(未完待续。) ps:感谢月夜星之魂、桐叶飞飞、容寡近期的打赏支持,也谢谢尮兒鼕鼕的月票支持!谢谢~~~ 第二百五十二章 入局 林雨无奈一笑。其实若是没有自己,吕薇是不会发现的吧?或许,她就不会往戚千里家走,而是去别的地方? 不及细想,林雨也便闪身出来了。 “原来是大林姐!吓我一跳!”一见是林雨,吕薇松了口气,可随即又道,“大林姐今儿怎么往这边来了,不是该回家了吗?” 林雨有些尴尬,只能用笑容掩饰了一下,道:“怎么不让戚先生来接你?这黑灯瞎火的,一个女孩子多危险!” 吕薇眉毛微蹙,心中也微有不虞。一则林雨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二来她这男人是从林雨那里“撬”来的,她不想林雨对二人的事情表示太多关心,即便她知道林雨对戚千里并没有什么意思。 “这一路都是人家,也没什么可怕的。”吕薇笑笑,“倒是大林姐,怎么这时候还来了这边?” 林雨一时间没想到如何回答,吕薇看了看站在林雨身边的天文和天武,道:“还是说,大林姐是专门跟着我的?” 被吕薇这样直白的说出来,林雨仿佛失去了话语的主动权,犹豫着不知道应该先说哪句。 若是今日这样走了,势必会打草惊蛇,以吕薇的聪明,再找她的破绽就不易了! 林雨坚定了信念,立刻抬起双眸,认真地看着吕薇,道:“我只是好奇,你怎么是往这边走,还是说,你在故布疑阵?” “大林姐这话我可是听不懂了!”吕薇轻笑一声,“难道说,大林姐是以为,我不来这边,应该是去——楼外楼?” 晦明的灯光影射下。吕薇笑得从容而自信。林雨没想到,她就这样把楼外楼说了出来,她这是什么意思? 林雨向来面对的都算是相对简单的农村人。没太多心眼儿,喜欢与不喜欢都直来直去。唯有在青田雅居的日子,需要小心谨慎。可是,在青田雅居里,她一开始就给自己打了“预防针”。知道那是个不简单的地方。她自认没本事和人家斗心计,便只能踏实做好自己的事情。可在品味居里,在她的身边。她已经习惯了“不带脑子”,抑或说,她在这样的环境里,是轻易可以占到主动权的。可刚刚。吕薇乍然和她斗起心眼儿来,她竟被她唬住了!但这会儿略微一思量。反又明白过来。 “你在进厨房的时候,就知道我在盯着你了?”刚刚自己的确没想到,可是再一想,吕薇现在在店里的身份十分尴尬。包括林雨的所有亲属在内,都是认为吕薇横刀夺爱,是个“不讲究”的人。她这一个月来苦心经营。才使得大家对她态度稍微改观。以吕薇的谨慎,当是对今晚事件有所察觉了。可要真说是什么时候察觉的,林雨自己不清楚,唯一的破绽,应该就是她进厨房的时候了。 “大林姐,”吕薇拢了拢头发,轻轻一笑,“按说我有今时今日,我最该感谢的就是大林姐了。其实很多时候,我都是羡慕你的。在宫里的时候,你是任谁都能踩一脚的,你熬了那么多年,终于熬到了出宫,你那么穷,还能给我一支鎏金的簪子,我那时候就知道你这人可靠了。所以,出了事,我就想来投奔你,因为我知道,你一定会帮我。可是,我没想到,大林姐你还是这样一个人。我不知道是说你好命还是说你什么,该有的你都有了,不该有的你也占着了。莫不是你先头把霉运都用光了,所以今时今日才这样一帆风顺的吗?” 吕薇不回答林雨的话,反倒自说自话起来。 “只要不是过得十分凄惨,任谁都十分容易看到别人光鲜的一面吧?就如同你,你自怨自艾,可旁人看你,还不是觉得你脾气好、长相好,又得了一个好的夫君吗?你觉得我好,那是因为你不是我,你没经历我经历的一切。” “唉!”吕薇叹了口气,“我何尝不知道?我的心高气傲,早在宫里的时候,就全都磨没了。我来厉云,就是想要做一个踏踏实实的人。抢走戚千里,我自知对不起你,但我可以保证,我与戚千里的初衷,并不是想抢走你的什么。只是,我越来越违拗不了自己的本心。诚然,让你看到那一幕,是我有意为之,可是,你一开始,也就不喜欢他,不是吗?大家都以为我抢了戚千里,可事实上呢?你也并不喜欢他啊!” 就算不喜欢,那也是我的未婚夫,你抢走了,可曾想到我的心里能不能过去那道坎?你可知我这大龄剩女,是多么期盼有一个家?乍然没了希望,你可曾知道我心里的绝望?林雨很想说出这样的话,可是她说不出口。她自知对待戚千里,也不是多纯洁,如今却又怎么用那么自私的话去反驳吕薇呢? “吕薇,你不必和我说这些的。都是过去的事情,已然是处理完的了,我并不想再去纠结。所以,你说的,也没什么意义了。” “处理完了?大林姐所说的处理完了,就是让我和戚千里给你做一辈子的长工?是,大林姐的待遇很好,可是,大林姐,我真的伺候人伺候的够够的了,我并不想过那样的生活!”吕薇不由抬高了声音。 “所以你才要把我的菜谱卖给别人?”林雨捏紧了拳头。 “大家都说你的处理方法,是仁慈,是让我们占尽了便宜。可是大林姐,我知道,你这样做,是把我们一辈子都锁死了!以后,戚千里顶大天就是个小小的教书匠,我呢?就是跟教书匠在一起给你哄孩子的那个人!可是别人,你的兄弟姐妹、和你关系好的,哪个不比我们强?当初他们只是不名一文的老农,如今为何也可比我过得好了?当不上贵人,我输的心服口服。可是,连一众老农都比不过,我如何能甘心?!”说到这里,吕薇不自觉苦笑一下,“其实大林姐,你真的是过得太安逸了,对,我是想过要倒卖你的菜谱。可是,早有人先我一步了。只是没想到,那人还真沉得住气,竟让李月灵发现了我。她今天找你,我便知她是要告我的状。如今你能跟着我,也在我意料之中而已。” 吕薇的话,倒是让林雨大感意外,竟不是她做的?她的话,让自己很是不舒服,可林雨也知道,她既然能说出这些,就没必要再骗自己。 “那你可以说说,到底为何引我至此?”(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三章 出局 “大林姐无非就是想知道那人是谁。若是以前,我怕是还没把握让您答应我什么。只是,不知道青田雅居的夫人,有没有兴趣知道,前日清晨来看大林姐的那个人是谁?” 前日清晨?林雨倏尔瞪大了眼睛! 前日景皓来看过自己,莫不是? 景皓身手好,若是有人偷窥,他一定会发现的!而且当时又是凌晨,四周都寂静如籁,怎么会在景皓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被人发现?! 见林雨不可置信的样子,吕薇呵呵一笑,“那日我只是想起身解手,只是没想到听到了外面有声音。夜里炕烧得热了,窗子欠了一条缝,我轻轻支起来一看,呵呵,真是没想到,平日里中规中矩的大林姐,也有这样开放的时候。知道的人,是明白太财和你一屋住的。不知道的,还指不定要如何揣测了呢!毕竟太财可是他的徒弟。” 竟是这样?林雨的眼中划过一丝狠厉。 对于吕薇,到底是她大意了!是她日子过得太顺了,让她忘了人心险恶!尤其这件事,涉及到景皓,他们还没到公开的地步,景皓与夫人之间,看起来还有矛盾,若是有话头从她这边出去,那岂不是要害了自己和景皓? “你想要什么?” “大林姐是痛快人。我所图谋不过是自由的人生。希望大林姐放我与戚千里离去,今后我们不会再在厉云出现,当然,我们也要有生活的本钱。大林姐如今攀上高枝,想来也是富裕得很。我不贪心,五百两银子,我一定走得远远的,做我自己的生意,不会挤兑到大林姐的生意分毫。如何?” “我再不相信你了!”林雨冷声道,同时后退一步,给了天武一个手势。天武立刻闪身上前,铁钳一般的大掌,立即锁住了吕薇的咽喉,让她一个声音都发不出来。 吕薇使劲儿地扒拉着天武的胳膊。只是她被扼住了脖子,力气也使不出来。 见吕薇的眼睛已经快要外凸了,天武一下子松开了吕薇,在她瘫倒在地的同时,天文拿着一柄弯刀。迅速欺了过来,直把刀刃对准了吕薇细嫩的脖子。 吕薇兀自大喘着气,还有一些咳嗽,可就在她想大喊招来人的时候,那冷冷的触感,让她浑身一寒,甚至她都觉得那锋利的刀刃已经划破了她脖颈的肌肤,流出血来。 这会儿她后悔了。她以为这天文、天武不过是林雨雇来的两个假把式,没想到他们呼吸间就能要了自己的命!当然,若非她那会儿只听到、看到林雨和景皓在门口的那一幕。她也不会如此大意了!如今,人为刀俎、她为鱼肉,她也算再次感受到了当初在宫中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无助。 “大林姐说得对,死人才不会泄露秘密。这次是我技不如人!他们是他安排给你的吧!呵呵,我到底是低估了他对你的感情!”吕薇到底是害怕的,虽然说的凛然,但声音也是发颤的。 真的要杀人吗?林雨有些犹豫。她刚刚只想让天文、天武制住吕薇,不曾想二人出手便是杀招,险些要了吕薇的命! 她是优柔寡断,因为她所受的教育里。总是要博爱、要平等,所以她即便现在有了钱,她也没打算买过任何人做自己的奴才,更没想过把人命当成随意可以夺取的东西! “要你命很容易。” 吕薇以为林雨这样的做法。她是必死无疑了,没想到事情还会有转机。因而抬头看着林雨,只是如今夜愈发黑了,她又坐在地上,离林雨太远,已然看不清了林雨的表情。 “是。今日是我输了,我低估了你,也低估了他。若今日大林姐放过我,我以后都会安分守己,再不敢对大林姐的安排有任何异议。” “吕薇,其实我一直都很欣赏你。因为你太聪明,我从来不放心把你放到我看不到的地方。如今也是一样,我虽然信不过你,可也不想就这样要了你的命。你对我的恩情,我早在收留你的时候就报完了。而我有今日,运气是一方面,更多的,则是我脚踏实地。我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该奢望的东西,我不会去肖想。可你不同,你若是甘心平庸,便不会有那毅力,从京城来了厉云。只是,我的宽仁是我给你的,可你不该利用这点。我是不会杀你,因为我不习惯用暴力去解决问题。但是,如今,我会安排人在你身边盯着,你若安分便罢,若是再敢有一丝异动,你孑然一身,没什么在乎的人,可我亦会有办法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林珊,我的那个族妹,你或许听金花他们说过。所以将来,你即便有了这个想法,还没实现,我也会让你身上的零件一个个少去,看你以后还仰仗什么!” 吕薇强忍着不去害怕,可身体还是实诚地打了一个哆嗦。她明白林雨没有骗她,是她低估了景皓的实力。若知道景皓是这样有背景、有实力的人,她如何也不会去招惹。 “其实,按说你今天说出这话,我就该切掉你一根手指头的。”林雨也蹲下身来,正视着吕薇,“可是,你过几天就要成亲了,要是少了根手指头,多不好看!所以,好好珍惜如今的生活,不好吗?” 林雨的声音轻轻地,却像是刀子一样在吕薇的心头刮过。她不自觉把摁在地上张开的手指缩了起来,生怕林雨一个后悔,就让两人给切了去。 林雨看着吕薇的动作,轻轻一笑,“小五,你不会让我失望吧?” 小五,多久没人这么叫过自己了?她的鼻子忽然间有些酸楚。争来争去,如今,还不是她狼狈的坐在地上?她一直想要更好的生活,如果没有入宫这个插曲,她应该早就嫁给一个村夫,平平静静的过着生活了吧?如今,繁华褪尽,她还能嫁给一个秀才,有着教书的能力可以糊口,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以为自己是“吕薇”,就可以去拥有很多东西。可到头来,自己还不是“小五”,过着本该属于她的平凡人生?(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四章 番外(吕薇) 我叫吕薇,家中闺女多,我排老五。但其实上面除了四个姐姐之外,还有一个哥哥,下面有一个弟弟。 我哥才是我家的老五,但是我出生那年,三岁的他因为疏于照顾,掉进河里淹死了。然后娘惊悸之下生了我,却是个姑娘,便更讨厌我了。 我的童年是不幸的,和大姐一样。 大姐就是没好好照顾哥哥的那个。她在洗衣服,哥哥在旁边玩。结果哥哥不知怎地就掉到了河里,她给捞上来的时候,就已经断气了。 那年大姐十四,已经在议亲了。后来父母一怒之下,把她高价卖给了邻村的一个瘸腿老鳏夫。 当然,那时候我小,并不知道这件事。 后来我慢慢长大,四五岁的时候,就开始给家里洗衣做饭。因为姐姐们要随着父母去田里,我只能一个人在家忙活。 饭做糊了,挨打。菜做难吃了,也要挨打。 可是慢慢的,我长到了七八岁,模样也好了起来。那时候二姐已经嫁了,三姐也在议亲。爹娘看我长的不错,或许将来能给家里带来点实惠,便对我好了些。 十岁那年,娘老蚌怀珠,终于生下了弟弟,加上他们年纪大了,更是把他当成眼珠子一般,呵护的不行。 这些年爹娘支使我们做这做那,大姐成亲要的钱又多,所以着实攒下了不少银钱。可我们姐妹还不是穿得破破烂烂?姐姐们自打出了大姐的事儿,都巴结者爹娘,不说把他们嫁得多好,就不给那么卖了就成。 我也是听他们说了,才知道大姐的事情的。 我也是怨恨大姐的。若不是她的疏忽,我怎么会一生下来就这么不得宠?所以知道了这件事后,我更是使尽了浑身解数巴结爹娘和弟弟。 爹娘不放心别人照顾弟弟,可见我实心,也慢慢得让我接触弟弟了。我自然不敢有什么邪念,只是把弟弟照顾得无微不至。就盼着爹娘能记住我的好。 功夫不负有心人,爹娘对我也愈发好了,我也觉得自己的将来是有奔头了。 在我以为我会嫁个不错的人时,一纸皇榜下来了。 选秀。 这是离我们多遥远的一个字眼儿啊! 即便我们就住在京郊。听说过许多大官家的女儿做了皇妃的事情,可对于我们这样的老农来说,皇宫依旧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过去村里也有去参加选秀的。不过什么选秀,说着好听,其实就是去做宫女的。可是村里的姑娘。做宫女人家都嫌磕碜,首轮的时候就都被刷掉了。 可我不同。 这几年,任谁看见我,都会说我长得好看,只是我家的条件和名声都不好,没什么富贵人家肯娶我做正妻。 当然,妾侍我是不会做的,那样的话,一辈子都是下人,我可不想以后都过着伺候人的日子。 我们这里选秀不过是走个过场。除了定下来的几个乡绅家,其他的人家都只是陪衬而已。据说,负责的官员,恐怕连你的样子都不会记清。 但是我知道,这是我的一次机会。 宫女和别的不同。若是一朝得了主子青眼,起码也会指一个侍卫给自己。若是自己再精心些,想要成为贵人也不是不可能! 我虽然每日在家里,但到底因为爹娘另眼相看,也存下了一点点铜钱。 为了选秀,我特意去买了胭脂。涂完之后,我自己都被惊呆了。 在一群灰土土的农家女中,我是独特的,于是 。我就这样被选入了宫。 入宫之后,我是浣衣局最低等的宫女,我那自以为傲的容貌,竟然在浣衣局里都属中下层! 我又开始了小心讨好的日子,可是我是新人,总是不可避免的被人欺负。这时候我好想家。可是家里人拿完我入宫补贴的银子之后,竟然一次都没来看我!终究,我还是像大姐一样,就这么被他们舍弃了。 如复一日,浣衣局里来了一个大龄宫女,是从冷宫出来的,叫林雨。 我一直对人和气,这个大龄宫女别人不愿意沾染,我就对她多多照顾。她是要放出宫的,连公公们都懒得为难她,我对她好,多多少少也算让公公们青眼一番,得得闲。 算是意外之喜吧,她出宫之前,竟然给了我一支鎏金的簪子。虽不说多名贵吧,但她到底是伺候过娘娘的,这东西样式也算不错。 我用她送我的簪子和自己攒下的银钱,终于疏通了内务府的一个小太监,他帮我使了把力,终于让我出了浣衣局。 虽然只是个洒扫,但我还是觉得自由了许多,也轻松了许多。 我性格好,人缘也好,没多久就被一点点提拔起来。 只是,在我以为终于可以进殿内伺候的时候,主子倒了,我们也都被抓了起来。 我第一次那么恐惧,看着主子身边的大丫鬟受了各种各样的酷刑,我觉得自己的胆都快吓破了! 也是这一次,我很庆幸,我没进入内殿伺候! 主子身边,亲近者一律杖杀。我们这样的,无关紧要的小角色,最后反倒捡了一条性命,只是,永世不得入京。 我做过宫女,户籍是独立的,但说到底也是戴罪之身,爹娘不能卖我,也不想养我,便再不让我回家。爹娘都如此,亲戚便更没有收留的了。 我浑浑噩噩地走着,茫然不知何去何从。 这时候,一个老妪打我身边走过,她说,她是我的大姐。她瞎了一只眼,牙也掉落了许多,是她男人打的。所以三十多岁的她,看起来竟和五六十岁一样。她是出来讨饭的,她讨饭到了娘家,竟然每一个人认出她来。 她看到我,说我比她幸运多了。她笑得几乎疯狂,吓得我赶快逃离了那个我还以为是家的地方。 可是我一个女人,没了家,我又什么都不会,离开京城,我该去哪里呢? 忽然,我想到了林雨,她说她住在北方边关。听人说,边关虽苦寒,但少有战事,农民自给自足,倒是过得很自在。我心向往,厉云便成了支撑我的希望。(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五章 番外(吕薇2) 到厉云的路可真远呀!我是被撵出宫的宫女,并不得任何赏银,连在宫里时候的东西也没一样能带得出来。所以,我是身无分文的。 我到底是太天真了,可无奈的是,当时的厉云便是我全部的希望。 生活很艰难,路途又不短,我有时候去打一点小短工,有时候则会去讨饭。到了最后,我衣衫褴褛得便只能讨饭了。 我有时睡在坟头,有时与野狗争食。我一文钱都舍不得用,只盼着早日攒够到厉云的路费。 终于在走了三个月后,我有钱搭上了来厉云的车队。 苦尽甘来的滋味,我也终于体会到了。 车队的管事姓李,闲聊中,得知当初林雨回家,也是搭了他的车队。而且他说,林雨已经不在农村的家里了,反倒做起了倒买倒卖的生意。连车队都和她有生意往来。谈话间,李平对她颇为佩服。 是啊!她一个大龄宫女,出了宫无依无帮,反而自己能够做起生意来,也很难让人不佩服。不过李平也说了,她虽是自己做起的生意,可亲戚也没少帮衬。这我也能理解了,一个女人,若真是自己做生意,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到底还是要有个男人在必要的时候出头露面充当劳力的。做什么都不是简单的,不过说到底,在李平的转述中,我还是佩服她的。 终于到了厉云,李平带着我去林雨住的地方,可她已经不住那里了。打听之,才知道她开了食肆。 我不说惊呆了,可也差不多了。开一个食肆在厉云要多少钱我不知道。可是,那不是几两银子的事儿,我相信,就算是我一辈子挣得的钱,也不够开个食肆的。李平也觉得,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开食肆,就算她生意再好。也是不可能的。 后来才听说。确实这不是她自己做生意积累的财富。她因为做过宫女,会许多京城里的美食,所以被大户人家聘去做了甜品师傅。也是。在大户人家做事,工钱尚在其次,赏钱往往是工钱的几十倍上百倍。 她真是命好。不愧是伺候过贵人的,总算有个手艺。只可惜。我在宫里这几年,什么都没学会。 我和林雨说了自己的际遇。当然,里面真真假假,我也只能挑于我有利的说,毕竟有求于人。我不想给人留不好的印象。 林雨还是那样善良,她让我在她的食肆里做“服务员”,专给女客做小二reads();。来她这里的女客。也都是厉云城里有点身份地位的,多多少少好着面子。我能说又勤快,往往也能给我一些赏钱。这赏钱林雨不要,也都给了我。 我挺满足的,这样的生活虽然忙碌,可我终于活的像是自己了,我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有崭新的人生了。 只是,如果没有戚千里的话,我想我会更好吧。 戚千里和林雨走得很近,两家都有些默认他们的关系,据说戚千里曾是教书先生,来食肆做账房,就是想近水楼台。 他这人不错,虽比我大得十来岁,又是成过家的,可人很体贴,每每看向我的眼神里,总是有着一股疼惜。我第一次在一个男人的眼里看到这样的东西,或许就连女人也没有过,就像林雨她们,眼中虽有同情,可更多的是让我自力更生的鼓励。但是戚千里不然,他的目光,让我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可以什么都不用管,就这样被宠一辈子小女人的感觉。每当他看向我,我的心也就不可抑制地剧烈跳动起来。 他温文尔雅,也很有担当。他尽心尽力地帮着林雨培养她的侄子,也尽职尽责地做好每一笔账。他往往走得最晚,还要送林雨回家。我很羡慕,甚至有时会幻想,若和他在一起的人是我就好了。 可是渐渐的,我发现林雨对他,实在是冷淡的很。她是微笑,可她对谁都是那个样子。可在见到青田雅居的人时,反倒是有喜有怒,鲜活了许多。我不明白,她一个大龄剩女,有个这样好的人对待她,她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戚千里为她做了那么多,怎么就激不起她心中的半点涟漪呢? 于是,我有些同情起戚千里来,我开始不自觉地想要去关心他,想和他走得近些再近些,我觉得,我可以对他更好的。 犹记得那次,她和她大哥出了门,前面柜台忙不过来,我过去帮忙。 那是我第一次离他那样近。 我们的柜台挨着,我甚至能闻见他身上的淡淡墨香。 在捡一块掉在地上的铜板时,我俩撞到了头,又碰到了手。那一瞬间,仿佛天雷勾了地火,我们在对方的眼中,都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东西。 私里,我们开始走得近了。 林雨太忙,她似乎不愿意停来,也是手里有了资本,她做了很多的生意,把那些亲戚礼道的,也全都安排了。说不上好坏吧,她那个人,我算是看出来了,有些烂好人,总想着“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总想着把身边的所有事都安排的妥妥贴贴。其实要我说,人都差不多,有的时候总会挟恩以报,或者根本不领你这人情,就像是她的那个族妹林珊一样,对她好,她也不知道感恩,就为着当初她离家的时候,林母那句让她在他们家住一宿的话,她就忍让了林珊那么久,我是不理解的。她这样照顾这个顾及那个,可她连喜欢她的戚千里都能这样忽略。 与戚千里相处来,我愈发觉得林雨是不该珍惜的胡乱珍惜了。既然她不珍惜戚千里,那么,我会珍惜。 他对我有情,我也知道。可他总觉得,他对林雨还有着一些可笑的责任。算了吧,既然没有感情,何必捆绑着彼此? 可是终于,他们还是定了婚事!我真的很不甘心,明明每天来回奔波送饭的人是我,明明更了解他喜欢他的人是我!若是他对我无情也便算了,就因为那可笑的责任,就要违心的娶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女人吗?(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六章 番外(吕薇3) 我无意与她争,可是,若是两个人在一起,会让三个人痛苦,我便不会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发生! 我这一生,活的到底是太透明,事到如今,虽然良心上过不去,可我到底想为自己争取一回! 我知道他的心里也是不好受的,既然他开不了口,那么,我来安排! 我知道林雨要忙活袁小姐的及笄礼,那是青田雅居的少爷给她拉来的活儿,她不好拒绝。 说不上多高明,我只是觉得时间差不多了,按理来说,她是应当来戚家看看的,我便故意引着戚千里说出了这些话。我在门缝中看到了她的裙角,我知道我绸缪了多日的事,今日终于迎来了时机,实现了。 我本该松口气的,可她竟然病倒了。我知道她是为着我们的事儿,我也有些内疚,可是,终究我是不会相让的。 只是我没想到,林雨居然说出了那样的话,她竟然让我和戚千里为他做一辈子的长工! 而且,为了眼不见心不烦,她还停了我的工!我根本没有任何嫁妆,就是仗着戚千里的喜欢才能和他在一起,戚家人都觉得我狐媚,我若没点立足的银钱,将来还不知道会过得怎样艰难! 戚家人包括戚千里在内,全部都对林雨感恩戴德,觉得自己欠了林雨的,她还给自己工作,就像是活菩萨一般。可我不这么认为!若是你情我愿,我给你做工,那都正常,可是,你不能以我们的愧疚来胁迫我们为你做一辈子的事!我好不容易得来的自由。我不想就这么失去! 其实现在细想,人还是要满足。你若觉得这生活束缚,这生活也便束缚。若觉得洒脱,这日子过得便也洒脱。只是当时,我不想就这么被她拿捏了。 大抵是我才赢了一仗。索性都成为他们眼中的背叛者了,我何不坐实了这个名声? 所以在订婚后,我一边游说着戚家人单干。一边则在厨房里学习新的菜式。食肆里的菜基本上都很家常。学起来不算难,只是我还没想好,是把菜谱直接卖给别的店铺。还是留着将来自己做。 戚家人真是比我想象的还要蠢笨,竟然没一点魄力!若不是我喜欢着戚千里,我真会后悔嫁进这样的家庭!当然,这会儿就算我反悔都不成了。我在厉云无依无靠,没有根基。为了与戚千里在一起,我已经得罪了身边的所有人,若是连戚千里也没有了,那我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到时候我就算会这会那又如何?怀璧其罪。我恐怕到时候就会落入别人的手里,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这时候我真是嫉妒林雨了,甭管她家里是否能耐。到底也是有个依傍的。否则,就算这厉云再和谐。她怕是骨头渣子也不会剩了。 不过,还没等我想好要把这些菜谱怎么办时,便有人按捺不住了,竟然把新推出的,还没正式开售的菜谱流了出去!我当时真是说不出自己心里的悲喜。即便你林雨再为自己人考虑,可还不是有人不满足? 但也有麻烦的,林雨的二嫂李月灵是个心眼儿多的,她竟然开始怀疑我reads();!我自然不能让她发现我有这样的心,我觉得我应该点功夫,把自己摘出去! 天助我也!就在我苦思对策的时候,我竟然看见了林雨和青田雅居的景皓过从甚密!原来,表面上清冷孤傲的林雨也有这样的一面,主动亲男人的脸!我与戚千里都订婚了,还不曾有过这样主动的时候,她竟然敢! 难怪她在对青田雅居的人时,才会轻易地展示喜怒,难怪当初戚千里那样无微不至,她还不满足!原来,她的野心竟然这样大,喜欢的竟然是小她好几岁的青田雅居少爷! 怪不得她有这样多的资本,竟然都是那少爷给的吗?据说那少爷和我年纪相仿,他竟然瞧得上林雨!她真是好命! 不过,她的兄长不是一直都对她的终身大事颇为关心吗?她既然和景皓的事情没有公开,想来人家大户人家,也是瞧不上她的吧?也是,这么大年纪,又是抛头露面做生意的,正经的大户人家怎么会接受这样的媳妇?是不是,我可以用这件事情威胁她? 想到这里,我觉得自己做梦都会笑醒了!我若有了资本,便和戚千里远走高飞,就算戚家人再看不上我又如何?以后他会继续教书,而我,就做着小生意。将来我们的孩子便是生活在最和谐美好的家庭里,有着自由自在的人生! 于是,我将计就计,一定要拿谈判的主动权! 呵呵,就算林雨身边有许多人支持又如何?当初在宫里就不善勾心斗角的她,如今也还不是一样?轻易就能进入我布的局! 只是,我到底错估了青田雅居的实力,也低估了景皓对她的感情。她身边的萧家兄弟,竟然是他留给她的高手! 不管是扼在我脖子上的铁钳一般的大手,还是那冰冷刺骨的刀尖,都让我子明白了,终究,我的心眼儿还是败给了她的实力。 是,我有千百种方法能设计她,能让她痛苦。可是,她破解这些什么都不用,只要有强悍的武力就够了! 那种让自己窒息的感觉,一如当初自己眼睁睁看着主子近身的得力宫女们所遭受的一样,那种蔓延全身的恐惧,让我连说话都十分困难。 她能杀我,可是她没有。 到底我还是想起来当初,她满面病容还不及褪去,便拿出了一支鎏金簪子给我,她叫我“小五”,她感谢我那段日子的照顾。想起我潦倒困顿的时候投奔于她,她告诉我,可以把这里当成是家。 其实,她对我,比我的亲人还要好,只是,我打心眼儿里,一直没瞧得起她,她所做的一切,我都归功于她的幸运吧。 一个人不可能永远幸运,幸运也是靠实力累积的。没有人比我更清楚这一点,只是此刻,我才真正的服了她。 虽说她是用武力让我屈服,可是,到底她还是宽仁的。 她这样“烂好人”其实也没什么不好,只要不去欺负她,只要对她好一点,她必然会对你更好。只是,我知道,我再想让她信任,确是难了。 也罢!终究我只是个身无所长的普通人,平凡的过一生,也就罢了! 其实有戚千里宠我,又衣食无缺,对于我这样的一个人,应该是满足的吧!(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七章 服气 “我不会让大林姐失望的。”吕薇也渐渐平静下来,或许,她被这声“小五”唤回了沉泯已久的感恩之心,或许,这声“小五”让她彻底地认了命。人最宝贵的不外乎生命,她从京城一路而来,虽说是为了有一个不一样的美好人生,可是说到底来,还不是要有着这条命?在那让人窒息的铁钳般的大手和冰冷透骨的弯刀胁迫下,她到底还是认清了“命更重要”的现实。 “姑娘,有人往这边来了!”天武低声道。 林雨给了天文一个眼神,天文放开了吕薇,林雨也站起身来,又伸手拉起了吕薇。 “我信你。”林雨微笑着轻声道,“最后一次。” “前面是谁?小薇,是你吗?”街巷很直,远远的,看到有人从另一道巷路提着灯笼正走过来。 “诶!”吕薇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答应了一句。 戚千里跑了几步,近了,才看到吕薇竟然和林雨站在一起。 “那个,林姑娘,你也在啊!”戚秀才有些尴尬。 “戚先生。”因离得不远,林雨便也只点点头,没说其他的话。确实,二人也没什么可说的。即便日后戚千里去带“幼儿园”的孩子,那也会有其他人负责相应事宜,林雨也不必直接与他接触。 林雨态度冷度,戚千里也愈发不好意思起来。虽说之前的事情解决了,可他在面对林雨的时候依旧有着些许的尴尬和愧疚。因而,只能勉强扯出一些笑意,即便这笑容林雨根本不会看。 “我是来迎小薇的。” “我只是顺路就送送她。天文、天武,我们走吧。”林雨看了一眼吕薇,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男人的到来就显出手足无措的样子,只是神情还未缓和而已。 不过因为夜晚昏暗,再加上戚千里心里尴尬着,所以也没发现吕薇的异常。 “小薇,还有几天便是婚礼了。大哥说。今日之后,我们要一直等到迎亲那天才能见面。你看看哪里还需要布置——” 渐行渐远,戚千里的声音也慢慢听不到了。 林雨有些感慨。她与戚千里,只能说是不合适吧。其实。对于这个时代来说,戚千里到底是不错的男人吧?虽说他在前妻病重时有过希望海棠花变成美女爱上他的遐想,但到底对前妻不离不弃,倾他所有。在对自己有好感时,他辞去人人钦羡的教书先生工作。转而来给自己当一个账房先生。诚然,最后他爱上了吕薇,背叛了自己,可如今她对吕薇还是真心的。在这个时代,有几个男人能做到让新娘子参与到房屋的装修中呢?这也是对女方的尊重啊!或许她一开始做不到对二人给予祝福,可如今,她也有了爱人,她也豁然了。怨恨一个不爱自己、自己也不爱的人,有什么意义呢?其实,对于戚千里。林雨的内心早就原谅了,只是这样的话,或许她永远也不会说出口。而对于吕薇,或许她做什么,自己也再不会与她亲近了。过往,或许她还会对像自己学生一般年纪的人散发着圣母的光环,但经历过了林珊,她也看得开了。或许她对于别人还会愿意往好的方面去想,毕竟自己出了校园,就又进入校园。没接触过太多的争斗。但是,也因为这样,她如今吃一堑长一智,愿意在遇见事情的时候多看、多想。或许有时候会想偏,就像是那时候误会了含玉一样。但是,三思而后行,她相信,自己一定会越来越精进的。 第二天,吕薇正式请辞。她要为自己的婚礼准备了。林雨也爽快地应了。天文说,他们会三五不时的盯着些吕薇,也不至于出什么乱子。 转眼间,新居已经进入装修阶段。北方的房子不比南方,保暖是最重要的,所以墙体的窑砖都是三层的,里外又都抹了厚厚的抹灰,再在外面涂漆,着实繁琐。而这也只是大框而已,内部的装修按照林雨的要求都是简洁、大方而明亮的,地上也要铺砖。虽说简单,可那许多间的房子,装修起来,也要费好些时日。另外,房子建完了,地窖也开始动工了。地窖虽没什么装修,可因是给店内囤积各种果蔬,所以分门别类,也要建很多间。再加上要靠滑轮升降,因此地下的工作一点也不比地上需要的时间短。不过好在大框已经出来了,快的话,落雪之前,怎么也会搬进去了。 林雨是个想法很多的人。 到这个时空仅仅一年,她把集上的一个点心摊变成了路边摊,到现在成为厉云城里颇受欢迎的食肆;又研究出了修鞋机,把一个小摊位,变长了接受临近三县订单的制鞋厂;还从租一个小房子,到了有多处房产的地主阶级。一年,真的很短。但好在老天给她开了外挂,让她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迅速积累财富。不过话说回来,这一切的一切,最要感谢的,便是夫人和景皓。她一开始到青田雅居,只是想着被大户人家聘作厨娘,因为她知道,在大户人家里工作,赚的不是工作的钱,只要有能力、够规矩,就会有高于薪水多倍的赏钱。只是她没想到,青田雅居会有这样深厚的背景,乃至于人家打赏起来,眉头都不皱一下。这算是穿越者额外的福利? 林雨摇了摇头。 她心中还是有疑惑的,比如建了一半就停下来的温泉庄什么的。不过这都不是她该考虑的问题了。 她应该考虑的是,她拉了青田雅居这个虎皮,为自己谋了这样多的好处,现在就到了守成的时候了。这样,这些东西才能真正属于她。而且,她一直想着,夫人最后给她的那笔钱,她拿得十分过意不去,总想着以后回了本钱,就用别的方式还给夫人。毕竟,她只是给了夫人山里有温泉的线索,发开建庄什么的,还是要他们自己花钱的。诚然她一开始是抱着去青田雅居赚赏钱的,可一下子给她这么多,她还是觉得亏欠了人家。 当然,这是林雨自己想法,也是她心里一种奇怪的小别扭。她若知道这温泉别庄给青田雅居带来的是什么,她就不得不心安理得了。(未完待续。) PS:  首先要向读者们道歉!断更这么久,十分对不起大家的支持。 前一段时间作者君生病,做了一个手术,所以就一直耽搁着。术后身体不太好,现在也在感冒中。不过已经没有大碍了。所以这个月开始正常更新。 再次感谢这段日子的支持!谢谢! 第二百五十八章 守业 想要守住自己的产业,林雨对于制鞋厂那边是十分有信心的。 房地产虽然高收入、高产出,但一来手里房源少,二来交易时间没有一定,所以收入也不是很稳定,勉强算是平时不开张,开张顶一年。不着急用钱的时候放着没什么,着急用钱的时候,那就得赔钱。 食肆这边倒是****宾客满堂,但问题多。一是利润太小,投入不少。因为做的是中下阶层的生意,所以普遍价格不高。但是想要赚钱,就少不了投入,店铺的装潢、专业人员的配备、食材的准备与保鲜等等。二是可复制性强。林雨的是食肆赚钱,最大的噱头就是“新”。北方这里普遍没什么精致的饮食,所以稍微精致一点炒菜、点心等,价格就格外的高。林雨不是专业的厨师,对食物再精细,也精不到专业的厨师那样,因而不能做大酒楼的饭菜,只能做家常的一些东西,价格自然就上不去。但是食物这东西就是这样,遇到专业的人,人家只要一尝,就知道你里面都是什么东西。类似于各种小巧的点心,别的食肆稍微用点心,完全都是可以做出来的。更不用提各种菜品了,对于专业厨师而言,吃过一次,也就能做出个七八分的样子了。三是保密性差。食肆里人员流通太强,包括厨房里也是。酸汤子、片汤、凉皮这些东西虽说制作起来比较麻烦,但其实步骤也还是简单的。所以对这些方子保密,就成了最大的问题。简而言之,食肆就是最让林雨操心的地方。 所以,与它们比较而言,制鞋厂反而是收入稳定、最容易生财的一处了。一是这些机器不管是维修还是保养,都要经过自己的手。二是用机器的这些工人,他们只有上班时间在工作间里,平时都是不允许进入那里的。保密性很强,不担心这些人把机器拆开或是如何。就算他们知道了机器是怎么回事。机器太贵,又没有便宜的货源,这些工人根本开不起这样的制鞋厂。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当初在铁匠那里打的这些零件。但别的商人想要把这些零件组成机器。那也是很难很难的。如今制鞋厂订单不断、收入节节攀升,已经在厉云站稳了脚,其他人一时半会儿还真不可能抢占这个市场。 那么,要她操心的,便只剩下食肆了。 而林雨首先要整顿的。就是面疙瘩汤的事情。但那天她也查了,做这件事的并不是吕薇。可接下来的几天,她又在厨房做了几道保密的菜品,竟然大家都目不斜视,不来学她的这些东西! 林雨疑惑了,到底是谁把面疙瘩汤卖给了楼外楼呢? 她那天本来是可以让吕薇说出那个人是谁的。不过当时正好戚千里走来,她就再没了问她的机会。 铺子里很忙,忙到连想景皓的都没时间,只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林雨才会想起他。每每想到他,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更多的是甜蜜。 在现代的时候,她总觉得女人要比同龄的男人成熟,所以一直想找一个比自己年纪大的人依靠。当初的戚千里,她就觉得很可靠,可真到了爱情来的时候,才发现,年纪已经不是问题了。景皓的背景,决定了他不可能是一个单纯的人。他心中的弯弯绕绕,是戚千里所不及的。忽然想起了闺蜜的一句话:一个男人的成熟或是幼稚,取决于他想照顾你的决心。景皓便也是这样吧。 眼瞧着中秋便到了,这些天做了许多的月饼。大家都十分疲累。尤其是十四的集,这次林雨他们没去集上卖月饼,就在门口支了摊位卖的,倒是带动了更多人来店里吃东西,生意着实火了一把,可这也使得大家更累了。 中秋有好多人家订货。所以林雨他们这一晚上根本不能歇着,让栾凤母女看家,剩下的亲戚们几乎全员出动,做了一晚上的月饼。 中秋一大早,大全就去青田雅居接太财去了,林雨实在抽不开,就把给青田雅居的节礼,让大全给拿了过去。 中秋不迎客。在把别人订的月饼都放完之后,林雨就给大家伙都放了假。 老三是迫不及待地回了林家沟了,他这会儿挂念着金花的肚子,拿了属于自己的节日福利就撤了。 林雨让大家都先回了院子,这才从橱柜里拿出了一个食盒,递给了天文和天武。 “今儿你们也放假,白日里我那也没什么事儿,我这儿准备了些吃的,你们拿回去下下酒,还有几块月饼,祝你们几个节日快乐!” “谢谢姑娘!”天文也没矫情,接过来后便告辞了。 “也不知景皓今日过得如何——”看着天文离去的背影,林雨轻声呢喃。却没看见天文拐出去的身影一顿,随即脸上难得绽出一个笑脸。下封信主子收到也会很高兴的吧? 简单收拾了一下,林雨便与含玉相谐回了院子。 一进院,林雨便愣住了,一群大大小小的男人,正聚在磨房门口,其中那个身姿挺拔的,可不就是天狼么?他也来这里过中秋了? 林雨走近磨房,对着天狼点了点头。“过来了?” “嗯。”天狼只应了一声,再不说其他的话。 林雨有些尴尬,她与天狼,到底是有着先前的隔阂的,这会儿变成了这样的关系,倒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于是,扭过头去看磨房里面。原来是太财正在推一个空磨。 只见他小小的身子抱着磨上的把手,艰难地一步一步走着。这盘是大磨,一个常年干农活的女人推起来都很费力,更何况他一个七岁的孩子?而且磨上没水滋润,更是十分艰涩。不过看他走的虽然艰难,但每一步都十分有力,脸涨的通红不说,身上都被汗水湿透了。 “弟弟真厉害。”站在旁边的太福感叹道,就算是年长于太财两岁的他,也顶多就推几步,不会像弟弟推的这么有节奏。 “是啊!太财这大半年可真没白学!”二奎也感叹道。农家人没什么习武的概念,只觉得能强身就好,就算将来不能靠武功吃饭,就这把子力气,干什么不好?(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九章 过节 “这是在干什么?”林雨有些莫名其妙,便低声问道站在旁边的二奎。 “天狼兄弟说让太财锻炼什么什么感,反正就是武功一天也不能落下,正好看见这里有个磨盘,就让太财推一会儿。”二奎不懂,便这样胡乱地给林雨解释着。 “那太财推了多久了?”林雨关心道。太财还小,虽说练武辛苦吧,可这也太折磨小孩子了。成长在和平年代,林雨是没怎么见过什么习武之人。实在想象不到,才七岁的时候,就要练这些东西。 “推了有十六圈了,一直都是这个速度。”二奎答道。 林雨虽不清楚什么武功路数,但若说一直是匀速地推,那就不仅仅说明太财在体力上有进步,更说明他在调息上有了功底,这就是所谓的——内功?大半年的功夫就能练成这样,真是不简单!而这,在天狼的眼里,还是个资质一般的孩子。那景皓乃至于天狼的功夫该有多高? 林雨侧目看向天狼,他的神情没有意思波澜,就这样静静地看着正在推磨的太财,丝毫没有受围观之人的影响。 而且不仅是天狼,就连在那推磨的太财,也是一脸的认真。 看了一会儿,见太财也没有停下的意思,就和含玉一起进厨房瞧瞧。 如今大伙都是在厨房里做惯了的,一进厨房,就见大家有条不紊的忙活着。 “咦?姜嫂子今儿怎么没领清池回家过节?”见栾凤在那做菜、姜清池蹲着身子烧火,林雨惊讶道。按理说今早栾凤就可以走了,怎么这时候还在呢? 栾凤停下手中的动作,回身看向林雨,笑着道:“东家回来了!”然后又用旁边的抹布擦了擦手,回答道:“昨儿节礼已经让同村的人捎回去了。这一天的功夫,我们俩就不来回折腾了。左右村里也没什么亲近的人,就在这儿和大伙儿一起过,还热闹。” “那也好,你们母女俩来回这么走。也多少让人不放心。”林雨客气道。不过心里却想着,这栾凤中秋也不带着孩子回去见见长辈,这心也是够大。 “可不是嘛,左右就快是一家人了。过个节有什么?”李月灵酸道。 栾凤一阵尴尬,连带着姜清池也红了脸,烧火棍子都在手里握的紧紧的。她娘是要和大全叔成亲,可这二婶子的话,也说的娘忒上杆子(主动)了。 林雨见场面尴尬住了。就赶快圆场,道:“是啊!大家也都这么熟了,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别都拘着了。对了,我让你们准备的排骨、山药都准备好了吗?” 栾凤便接口道:“刚刚把山药切好了。不过这东西有些奇怪,刚刚打完皮,这手就开始刺挠(痒),我这是不是对这东西不服啊(过敏)?” 山药可是个稀罕东西,他们这边种的不多,要从别的州县运过来。过去他们这种小老百姓每年都是靠着自家地里的产出糊口。从来没闲钱买外地运来的这些东西。现在虽然有了闲钱,又基本都在食肆里吃饭,不用到外边买这些。所以还是之前林雨说让他们怎么弄,才在这准备食材的。 “那倒不是,”林雨笑着解释道,“这东西谁碰都是这样,你们没吃过不懂也是正常。一会儿好好洗洗手,再把你擦手的抹布也洗干净。然后把手对着锅底坑门烤一会儿火就好了。” 本来这活儿是林雨交代给李月灵的,没办法,家里同辈人中。李月灵的年纪最小,林雨要支使人干活,首先就是用她。可李月灵他们先回来的这些人,见栾凤竟然没走。就理所当然给她分配了点儿活,其中就有这收拾山药的。 栾凤本还以为李月灵这段时间看不惯她,故意给她这么个活儿,这会儿见李月灵也是懵懵懂懂的样子,便知道李月灵也是不清楚这点的,于是笑着应了。自去洗手、烤火不提。 “她大姐,你这是要做什么?”李母指着这一盆抄完水、去了血沫的排骨问道。 想到排骨炖山药的滋味,林雨也忍不住想流口水,“今儿我给你们做一道排骨炖闪耀,咱们也算是试菜。往后天冷了,吃个这东西,补肺、健脾又润燥,对身体很好。” “好是好,可这成本也忒高了吧?”李母看着这一盆的排骨和山药咋舌,尤其是山药,昨儿林雨去逛集的时候发现了这个东西,好家伙,满满一车,都让她买回来了。这东西又不是土豆子不值钱,这东西八文钱一斤、还是批发价呢,都快有肉贵了! 林雨呵呵一笑,“大娘,你这想法可要不得。人呐,什么最重要?” “啥最重要?”李母接道。 “身体啊!”林雨道,“身体好了,才能劳动,才能创造价值!你就说吧,要是身体不好,拿什么赚钱养家?不但赚不了钱,还得寻医问药、往里面搭钱!你看着吃这些东西挺贵的,可是比起要吃的药,那可是差远了!” “是啊,娘!你现在年纪也大了,比不得我们年轻人,所以该吃好的的时候,可不能省着!”林雪也赞同林雨的观点,要是婆婆有什么三长两短,不光是她自己不能赚钱,连带着她和****峰也要分身来照顾她。最主要的,是有病遭罪啊,既然能尽量避免,那就该保养啊!呸呸呸!大过节的,自己怎么想到这儿了?林雪赶快停止自己的想法。 林雪的话让李母听的很舒心,便道:“也是!身子要是不好,什么都白搭!得,我也跟她大姐好好学学这道菜!这么贵的食材,我可不能给做坏了!” 这道排骨山药可是林雨的心得之作。以前不会做的时候,不同于过往总是照着菜谱学,这道菜可是她细心跟一个私房菜馆的老板学的秘方。香甜可口,比大饭店里做的都好吃。但是做法还特别简单,即便是没有一点厨艺功底的人,也能手到擒来。 如今食肆厨房里的众人都是分工各不同的,所以一听林雨要教给李母新菜,都自觉避开了视线,而林雨也不像以往那样,放什么料都说清楚,反而是让人自己在旁边看,她做的时候,偶尔会讲解几句而已。(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章 决定 林雨先是把排骨都倒到了锅里,放了生姜片、八角、葱白段和花椒粒,叮嘱李母这个时候一定要大火。大火出汤白,这样的汤看起来十分亮眼。因为是炖肉,时间一定会很长,所以至少也要炖近一个时辰,才能做到肉嫩得入口即化。肉炖得快好的时候,林雨往锅里加了点清醋,这是为了去除肉的腥味儿的,和放料酒是一个道理。放过清醋之后,林雨把切成滚刀状的胡萝卜倒进了锅里。胡萝卜炖汤,会让汤喝起来有一丝丝清甜。待胡萝卜煮了一刻钟,再把同样切成滚刀状的山药放入,再炖一刻钟。待出锅之前,放盐和少许糖就可以了。糖是提鲜的,在现代的时候大家都说总用味精不好,林雨自从和那个私房菜的老板学过了这个方法,之后做菜的时候,几乎都用糖提鲜。 今儿不做生意,所以两顿饭开饭就比较早。申时的时候便开饭了。 今天的主菜就是排骨炖山药了,除了给每人已经盛了一大碗放在旁边之外,桌子中间也放了满满一大盆,分明就写着三个大字:可劲造!于是大家也不客气,纷纷用拿起汤匙吃了起来。 都是自家人,也没什么讲究,大家就都坐在一起吃。就连含玉这阵子和大家融合得也不错,也不拘这些了。而天狼,他和大全很熟了,又是太财的师公,加上他本身就是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性子,更是什么都不在乎,一大碗连汤带菜,几口便干了。大全看到了,连又站起身给他盛了一碗。 “大姑,这菜真好吃!”太财坐在林雨旁边,嘴里塞着一大块排骨肉,说起话也有些不清楚。 “太财今儿累了,多吃点。厨房里给你烧了水,你一会儿吃完了。再洗个澡。”林雨道。 “唔!”太财口齿不清地回答着。 中秋晚饭其实还是很丰盛的,而且做的量也很大。所以上菜之前,李母还埋怨说林雨这下子肯定是做多了,这么多的排骨炖山药。恐怕够大伙儿吃几天了。没曾想,这顿饭,大伙儿几乎都没吃别的东西,没样儿菜都剩下了,连月饼大家都硬是一个人噎下去了一块。唯独这排骨炖山药,竟是一滴汤汁都没剩下! 吃过晚饭,就连面皮最薄的姜清池都起不来收拾桌子了,大伙儿全都倚在椅子上抚着肚子哼哼。 “那个,趁着今天人儿全,我想说个事儿。”大全打破了这短暂的闲适,见众人都看向自己,方道:“以前孙氏在的时候,没少冤枉我和栾凤。这事儿不光咱们,包括食肆里干活儿的人几乎也都知道。我自己是觉得挺对不起栾凤的。怎么说呢。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我也觉得凤子这个人不错。咱们都是自己人,想来大伙也明白我的意思。所以我就想着,既然大家伙都知道了,我就更不能委屈凤子,所以我也和凤子商量过了,等转了年,我俩就找个媒婆,先把这婚事给定了。” 大家都是知道大全和栾凤的事儿的,自打大全和林雨说了之后。他就开始不那么避讳了,尤其是七月十五陪着栾凤回去上坟的事儿,大家伙也都心知肚明。但没想到大全还会在这样的场合很正式地对大家宣布!大家都是一家人,按理说是都想让大全幸福的。可孙氏的下场凄惨,大家伙心里或多或少都有些不太舒服。因而在一时间,大家错愕、惊讶俱有,唯独没一个人对他说一句“恭喜”。 大全在大伙儿的面上扫了一眼,又看了看林雨和二奎两口子,最后给了栾凤一个微笑。方道:“我也知道这个决定挺仓促的,但是不想凤子被人说什么,这些不是她该承担的。再就是姜家那边,他们同意凤子和我的事儿了,就是清池,姜家想要回去。但是凤子就这么一个孩子,我也不想她们母女分离,所以我想,我得帮着凤子把清池要过来。到时候,清池不用改姓,她也不用叫我‘爹’,我就把她当自己闺女养,到时候风风光光把她嫁出去。” “大哥,这我可不同意!”二奎立即张口,“给别人养闺女?这话传回村里,咱们家可都抬不起头!咱们家现在照比谁都不差,干什么自讨没趣弄这么个累赘让别人说?” “你少说两句!”李月灵拽了拽二奎的袖子,低声道。大全既然在这么多人的时候公开说了,那就是已经决定了,而不是征求大伙儿的意见。这时候再说反对有什么用?好容易两家关系现在还不错,别为着这事儿又崩了。是,栾凤当她嫂子她也不喜欢,总觉得这栾凤看着老实,实则是个有心眼儿的。但是讨厌栾凤的也不止她一个,这时候她家可不能出这个头! “什么我少说两句?”二奎显然不把李月灵的话放在心上,替别人养便宜女儿,大哥这是脑袋被驴踢了吗?“以前大嫂的事儿我也不说什么,可这才多长时间,传出去好听吗?再说了,这么快定亲也就算了,还非得要一个拖油瓶,这不是硬给人家当话把儿(话题)么?” 林雨知道以大全的性格完全能干出来“公开恋情”这回事儿,但却没想到他连大致的婚期都给定了,更把对姜清池的安排说了出来。二奎的反应不无道理,就算是在现代,这么快二婚、还是个带孩子的,说出去也是不好听的。可大全在这家里是老大,父母俱没有了,大全本身家里就是最有话语权的一个人。她倒是也能说,可是她是妹妹,还能教训自己大哥不成? 这会儿大家都因为二奎的话有些尴尬,饭桌儿上出奇地静。林雨也不想彼此下不来台,便道:“大哥,你对姜嫂子这份心意,我们都明白,也支持你。但是,二奎说的也不无道理,要不,这事儿咱们再考虑考虑?省得这时间紧巴巴的,许多事儿也处理得不妥当,给人家落下话柄,反倒对姜嫂子不好。再说,清池到底是姜家的孩子,她爷爷奶奶还都在呢,你就这么决定也是匆忙了些,起码,也要听听清池自己的意思不是?”(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一章 不欢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我也不同意!”就在林雨劝说大全别急在一时的时候,太福忽然站了起来大声说道,“我不要这个女人当我娘!爹你要是非要姜清池不管你叫‘爹’,那你娶了这个女人,也别让我叫她‘娘’!我就有一个娘,我也不要她当我娘!” 太福的话可是震惊了全场!毕竟这孩子平时不声不响,老实得很,谁曾想他在这时候发表自己的看法,还是坚决反对自己的父亲呢? “这个——”林雨很想给圆圆场,可这话要怎么说?这个时代,孩子哪里有什么发言权?可是偏偏又是这个孩子最有发言权! “太福!”大全低喝一声,“大人说话,你小孩子插什么嘴?” “我不管,我要我娘!”太福转身推倒了自己的椅子,便哭着往外跑去。 林雨急忙扫视一眼众人,对****峰道:“友峰,你快去把孩子追回来!眼瞧着天黑了,别出什么事!” “诶!” ****峰刚应着站起身,大全便气道:“能出什么事!别去找!还长能耐了他!” “大哥你这是干什么?”林雨急道,“你再怎么着,也不能这时候训孩子啊!”小孩子这个年纪都是很有自尊心的,大全不尊重他意见也就罢了,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训斥他,再加上他有着孙氏病重时候的心理隔阂,不爆发都怪了! “大妹你也要说我呗?”大全转头瞪着林雨。 “行了行了,这也不是吵架的时候!大家伙儿也没说不同意你们成亲,但你想和姜嫂子在一起,那不也得慢慢来么?再说孩子是你的,将来生活在一个屋子里的也是你们,你好歹也得和孩子沟通一下不是?” 大全气哼哼地转过头去,众人皆不说话,就听得大全“呼哧呼哧”地喘气声。 “我想好了!凤子是再嫁,现在连个家都没有,成亲的时候。就从咱们家里嫁也忒难看,难免让人看不起。我明儿就去寻一个房子给她,到时候你们要是都接受不了,我就也搬过去和他们一起住!” “诶大哥你这人怎么还越说越不明白了呢?你买房子给她。再搬过去,合着你是要给她做上门女婿?”没想到大全憋了半天说出来这么句话,二奎也不顾自己媳妇扒拉自己,立马站起来反唇相讥。 “我这做大哥的还轮不到你教训!”大全也站了起来,怒道。 “就不能一人少说一句?”李父大声道。“按说你们老林家的家务事我不该管,可大全,就像你大妹说的,你要成亲,咱们谁也不反对。可你也得把你自己家的事儿捋明白了吧?是,这事儿小孩子是不能参言,可你做的决定,直接就影响你这俩儿子的将来!太福,在制鞋坊里当账房,谁不夸一句‘有出息’?太财更不用说了。今儿在磨房里推磨,虽说是简单活儿,但放大人都做不到他那样,武功什么的咱不懂不说,可就那股子心性儿,你敢说你不佩服?这么两个好孩子,你想让他们将来让人家说三道四?说他们有个为了休妻告上官府的父亲?他们父亲休妻不到一年就再娶?将来还哪有好人家的姑娘敢嫁给你儿子?” 见大全没了刚才的不忿劲儿,李父放缓了语速,接着道:“你对栾氏好没错,可你也得顾虑一下你自己的儿子!孙氏那时候被打的半死的时候。太福说什么了?他有没有埋怨你一句?他自己照顾孙氏,什么苦都能吃,这说明啥?这孩子重情义啊!就这好孩子,你自己不疼。还要去疼别人家的孩子,我是说你博爱好啊,还是说你傻?你自己合计吧!” 说完,李父给了李母一个眼神,两人便下了桌,回了自己屋子。 大全没说话。大伙儿也都沉默,给他一个思考的空间。 这时候,太财说话了。 “爹,我娘到底是怎么回事?” 太财的声音嫩嫩的,一下子就击中了大全的心房。李父的话说的没错,他自己的孩子都没管明白,还自认为了不起地要去管人家的孩子!越想越羞愧,大全的脸涨得通红。 太财自打知道孙氏被休,就没问过大全什么,可这时候被太财问出来,他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回答。其实不光是他,林雨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她那时候告孙氏,是决心给孙氏一个教训的,却没想到那时候大全也狠下心来休了她。当时好多人听了大全的话,都觉得孙氏是搅得家庭不宁的恶人,是罪有应得。可看着太福哭求去照顾孙氏,再加上孙氏狼狈、凄惨的样子,又有很多人同情起她来,都说林家人心太狠。其实林雨自己都这么觉得,或者说,如果两件事分开,没在同一天发生,或许舆论也不会这样让林家人被动,她也不会每每想起这件事便自责,以至于现在都没勇气和太财解释。 “你娘她做错了事,所以被官府判了刑、挨了打。也就是在那天,我休了你娘。”大全低声道,“可是,太财,那些是你母亲自己作的,你爹我自认从没对不起她。相反,爹想娶你栾姨,起初很大原因却是你娘当初对你栾姨伤害太多,爹觉得对不起人家。相处下来,你栾姨人才知道你栾姨人其实很好,你清池姐姐也是。她们会成为你的好母亲、好姐姐的。” 太财看了看林雨,又看了看天狼,小小的人儿竟然叹了口气。 “爹是大人,哥是小孩。爹你该让着哥吧?” 想不到太财说出的竟是这句话,乍听之下,觉得让人哭笑不得,再想,却觉得很有道理。 大全竟然和自己儿子发了脾气,这不是大人欺负小孩么?这不是以强凌弱么?真是有违侠义之道、武学之道! “是,这件事是爹不好!爹一会儿一定和你哥道歉!”大全也终于露出了笑脸,毕竟太财,他的老儿子,成了这桌上、这家里,第一个支持他的人,他怎么能不高兴呢?(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二章 一年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太福终于被****峰追了回来,大全和他的儿子谈话去了,至于谈的怎么样,林雨也不知道。【ㄨ】 她实在没想到这个中秋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 可不管怎样,她还是觉得当初孙氏的事情,她有必要让太财知道,包括她心里时不时冒出的那种愧疚。 姑侄两人坐在磨房里,林雨终于把内心积压许久的话说了出来。虽然倾听者只有六岁,但林雨相信,这个早熟的孩子,一定能听懂自己的话。 “娘做错事要接受惩罚。爹要休娘,那是爹的事。大姑,你没错。”太财说不出什么大道理,可他明白、也知道自己娘亲的样子,她总欺负大姑,这都是他看在眼里的。 相反,林雨对孙氏的愧疚,其实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太财。她一直觉得孩子对母亲都是很依赖的,就算母亲再不好,那也是自己的母亲。母子亲情,是一件很难割舍的东西,就像太福对孙氏一样。可这一切,是基于林雨一直成长在一个幸福的家庭。她不知道,有些孩子,从小就不得母亲喜欢,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孙氏生太财之前流掉过一个孩子,又因为生了太财被断定不能再生孩子,所以她心里的那股子怨,几乎都发泄到了太财身上。再加上太财皮,就更不得她喜欢了。而太福是她第一个孩子,曾经被她千般呵护过,自然是不同的。而去年再怀上又在今年流掉的那个,于孙氏来说,是意外之喜,那种期待,更让她对太财忽略的厉害。太财是小孩,小孩的世界十分直观。所以他一直认为,娘就是爹的妻子,是一个称呼而已。所以每次太财在看到孙氏与林雨发生矛盾的时候,他都会立刻站到林雨这边,因为于他而言。大姑是比娘还亲的人。 对于太财站在她这边,林雨十分感动,去给太财兑好了洗澡水,这才再次到了院子。 “说出来。心里舒服了?”天狼不知何时出现在了她的身前。 林雨借着皎洁的月光看了看,这个男人五官十分硬朗,目光亦十分平正。这和她以往认识的天狼很是不同。以前,他总是缠着她,对她做有些很失礼的事情。好像是他开口了。她就必须和她在一起似的。很霸道,让她很讨厌。这会儿再见他这个样子,方才明白,也许这才是最正常的天狼,前几次或许他还没整理好自己的情感鱼思绪,而这次,他是真的放下了。 林雨莞尔一笑,“是啊!这个家里,我最怕的就是太财误会我。每每想起,我都觉得我真的没错。可就是过不了心里的这道坎。今天我很开心,因为太财还在我身边。”在这个家里,大全和太财是最让她觉得有亲情的人。但是这些日子,大全因为栾凤,渐渐与她没那么亲了,若是太财也和她不亲了,那她真的会很难过。如果她是真的林雨还好,毕竟其他人都是她的亲人。可她偏偏不是!她如果公开了自己的身份,公开了自己就是一个借尸还魂的异类,她自认为不管别人怎么样。大全和太财她都有把握,即便没有血缘之亲,他们也会待她如亲人。可如今,她不敢保证大全了。好在还有一个太财。太财的依赖与肯定,让她觉得在这个世界,真的不孤独。 “太财永远都不会误会你,更不会伤害你。【鬼门】”天狼轻声道。 “什么?”林雨没听清。 “今儿天九他们谁都没来。”不是疑问,是肯定的语气。 天狼有些不高兴。这些人都是他的属下,竟然敢不执行他的命令。 “今儿我给他们放假了。”林雨不知道这里面的弯弯绕绕。便替天九他们解释道。 天狼默不作声,两人便又陷入了无言。 “对了,今儿看太财推磨,你教的很好。谢谢你。”林雨道。 “他师父不是我。”天狼的语气有些酸,也许他自己都没发现,可林雨也不会去揭穿。 “但是功夫什么的,毕竟是你教的多。总是要谢谢你。” 说到景皓,林雨不禁又想起了那个明媚的少年。想起过年时候他每个夜里都会趁着夜色回去,待天不亮,就又来找她。可是为了不扰她睡觉,他就老老实实地站在院门口,任凭大氅上结了厚厚的寒霜。 想起他,林雨的心里也甜丝丝的,不由就抚上了自己领口的位置。那里面,是景皓送给她的新年礼物,那个玉佩,自打景皓走后,她就把它从柜子里拿了出来,挂在了脖子上。 天狼看着林雨,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 再回不去了。 若是重新来过,他一定不会那么激进、冷硬得让她讨厌。 可是一切,再也回不去了。 第二天正常营业,大家都早早地起来了。 林雨和含玉收拾停当,也准备一起去店里。 可还没出门,敲门声就响了起来。 林雨打开门,屋外站的竟然是栾凤和姜清池。姜清池的眼睛肿肿地,栾凤的也好不到哪里去。 即便再不喜欢栾凤,孩子终究是无辜的,林雨看姜清池的样子,也知道昨晚这孩子是被打击得够呛。也是,当时在餐桌上她没立刻哭出来,已经是好的了。 “快进来坐吧!”林雨侧身把两人迎了进来。 “东家,昨夜——让你为难了!”说着,栾凤就要给林雨下跪,好在林雨眼疾手快阻止了。 “姜嫂子这是干什么?莫说咱们将来是一家人,就算咱们是普通的雇佣关系,你也不用给我下跪的。” “昨晚儿的事儿,我想了一夜,都是我和大全没顾全周到,所以才累得大家都为我们争吵。这事儿都怨我,还请东家别太生气。”栾凤说着就又掉下眼泪来。 其实说实话,若没有她故意勾引大全这事儿,林雨还会挺喜欢她的。可如今,不管是先入为主也好,还是因为前几天栾凤总有意无意盯着她的事儿,她总觉得栾凤心大,而且完全把大全拿捏住了,而且不是个简单的人物。可这大早上的来她屋里哭诉,她也总不能不听吧?(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三章 麻烦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姜嫂子也不必太在意,这事儿是我大哥处理的不好,不过我也知道他这是对你负责。【ㄨ】”就算林雨不想承认,可是站在女人的立场,她其实也是喜欢这样有担当、肯负责的男人的。但话说回来,她身边的女人,不管是栾凤、吕薇,或是林雪、李月灵,甚至是李母,都挺会拿捏男人的。相比之下,是她的情商太低? “大全他是好人,东家你也是。我本来不想让你们再为我费心了,可东家你也知道,我除了清池真就什么都没有了。如今我公公婆婆身子不好,他们总张罗着让清池回去伺候。可我不放心啊!清池要是回去了,我就再要不回来了!他们到时候还指不定怎么虐待她,甚至给她卖了都是有可能的呀!”栾凤哭道,可这大早上的,偏偏又不想惹人晦气,只得拼命压抑着,让人听了也跟着难过。 难怪大全非要抚养姜清池,且不说姜清池确实乖巧,就栾凤这个样子,连她看了都心疼,何况喜欢着栾凤的大全? “清池是个好孩子,我也很喜欢。而且我大哥不也说了,要抚养清池?不过这事儿还是要你们仔细斟酌,毕竟是终身大事,听你的意思,姜家那边也不甚同意,所以你们还是不要急,慢慢来。” “这我知道。只是,我今儿来是想求求东家,若是可以,就把清池调来厨房吧?你也知道,昨儿二奎那样反对我们的事儿,清池还小,我怕二奎在制鞋坊里说什么,我们清池可就难过了。” 原来是为着这个!林雨本被她带动起的情绪冷了几分,道:“制鞋坊那边是友峰管着的,二奎也只是打个下手,有友峰和小雪在,你不用担心,他们怎么也不至于看着别人欺负小姑娘。” “是。可我也还是担心,毕竟她太小了。”栾凤低下了头。 “也罢。虽说我不认为清池会在制鞋坊里受气,但我也不能保证二奎不说什么酸话。不过既然姜嫂子你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爱女之心我也要体谅。莫说你和我大哥的关系。就是普通员工,我也是要多多体谅的。这样,如果清池愿意,就到厨房里洗菜。姜嫂子你也知道,咱们厨房里的活计都是分工明确的。而且就算新来的,也要会这个才行。清池不会做,自然要从最底层做起,这也是咱们的规矩。” “是、是哈!”栾凤被林雨说的一噎,“这个、这个——” “姜嫂子可还是有什么疑问?若是厨房里不行,那就只能是前面了。你也知道,前面虽说女服务员只管女客,但也什么人都有。有些人就是规矩大,若是清池这样没经过培训的贸贸然去端茶倒水,人家发了火。那可不是二奎的几句酸话可比的了。”林雨从栾凤刚刚的表现就知道她其实并不想姜清池进厨房烧火。可自己的确是不能给她分配再好的活儿了。厨房里那么多双眼睛盯着呢。当初自己立下的规矩,怎么能这么几天就打自己的脸呢?想拿自己未来嫂子的身份来求自己,这可不行。 栾凤有些犹豫,支吾了一阵,也说不出什么。 “东家,我还是在制鞋坊里呆着吧,我、我只干自己的活儿。”姜清池终于鼓起勇气说道。 林雨有些惊讶,这小姑娘平时很懂事的样子,也不多言语。这些日子观察来看,她并不是一个愿意麻烦人的姑娘。今儿这样红肿着眼。恐怕她心里对昨天的事儿还是很介意的,又对今天上工十分忐忑不安。 “清池,你——” “娘,我没事儿。东家也说了。李姑父不会让别人欺负了我的。再说,其实二奎说一直也对我挺好的。我——太福现在都快能独当一面了,他比我小,还什么都不怕,我也没什么好怕的。” “东家,这、要么。麻烦您和小雪当家的说一声?”栾凤道。 “娘,不用了,我能行。”姜清池拉了拉栾凤的袖子。 “也好。清池也长大了,很多事情也该由她自己决定了。姜嫂子,咱们应该尊重孩子的意见。”包括她是不是要和你一起来林家生活。这句话林雨没说出来,但是她希望姜清池能懂。不光太福和太财可以有自己的想法,她也一样。 “那就这样吧!唉!”栾凤叹了口气,“这也麻烦东家了,我这就回去收拾收拾,回食肆里当班。” 送走了栾凤母女,林雨也不由地叹了口气。 “林姐姐,这姜嫂子也是个有想法的人啊!”含玉忽然道。 林雨无奈地一笑,“是啊!只是我没看明白,她这到底是弄的哪一出?” “我倒觉得,这姜嫂子根本就没想清池来厨房。我也听说这小姑娘在针线这方面做得不错,姜嫂子也不是没心眼儿,怎么会让女儿舍去自己的长处,来做一个自己不擅长的东西呢?”含玉分析道。 “所以,她今早上并不是想求我来给清池在厨房里安个差事,而是真的就是让我去跟友峰或者二奎说不要为难清池?” “我觉得是这样。”含玉点点头。林雨在别院的时候小心翼翼,别人说的每句话她都会认真揣测,大抵是因为别院的环境就是这样,一个细节足以要人的命。而出了别院,和这些普通人在一起,她就不善于思考了。既然少爷把她安排到了这里,她有必要提醒她一下,在这样的地方,也不是每个人都是单纯的。 “其实我挺喜欢清池这小姑娘的,要换做别的事,我也不介意为她出头。可现在大哥的事儿在里面,在没解决之前,我还真不想插手。人家说,‘宁破十座庙,不拆一桩婚。’大哥昨儿为了栾凤把我、二奎和太福都说了,我再掺合,到时候万一不成了,我更是里外不得好了。” 含玉安慰似的轻轻拍了拍林雨的肩膀,“各人有各人的缘法,你这么想是对的。我还真怕你不理智,去帮着他们说什么。我瞧着昨儿大全哥的意思,姜家那边的事儿也不那么简单,所以如今置身事外是最好的了。” “也是。”林雨无奈地耸耸肩。(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四章 推进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食肆里又新推出一道美食,这次林雨可没敢像上次一样积攒人气,立即便与李母商议着出了这道排骨炖山药。 不过,这道菜的一个特色就是火候,一道菜做下来起码也要一个时辰。这不像是大骨头酸菜汤什么的,越炖越有味儿。它过了那个时间,再吃味道就差许多了。但是,哪个来吃饭的也不可能说为了一道菜等一个时辰,或者说一顿饭吃一个时辰还没吃饱到可以再上一个菜。所以借着推出这道菜的机会,实行订菜的制度。 这订桌一般的食肆、酒楼都有这样的规矩,可订菜就不然了,这就相当于后来的外卖了,这会儿连打包都不时兴,更别说外卖了。不过凡事都有个先例,若是能给外卖这条路打开,那食肆的生意也会更上一层楼了。 但是要说做外卖这回事儿,林雨还真有个打算,不过这事儿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个中环节也要细细琢磨。如今,能做的,也就是谁想吃这道菜,就提前一个时辰定下才行,是不接急单的。 午间的时候,食肆里开始上人儿了,这会儿一小锅排骨炖山药刚刚做好,林雨着李母用小汤碗分盛了,免费送给消费超过五十文的人品尝,说明了是先到先得、数量有限。如果吃好了,再想吃这道菜,就要提前预定了。而且这道菜的价格着实不便宜,是用砂锅装的,一锅的价钱竟然就要五十文。于是,吃到的人,差不多又都觉得自己赚到了。 这道菜当真是甘甜醇厚,虽说是排骨做出来的东西,却一点都不油腻。尤其是山药,那可是很贵的药材,山药片或者山药粉,那都是几文钱一两的,这么看来,这道菜五十文钱。也算值了,毕竟这一锅的份量也不小。 于是,当即就有三个人定下了这道菜,说明了晚间来用饭的时辰。交了定金。 有这三个人做广告,晚间的时候,更多人闻见了这道菜清甜的香味儿。再加上直接就给上了一个砂锅,看起来就很实惠。虽然听着价钱不菲,但仍有人愿意出这个钱。 连着三天。来吃这道菜的人越来越多。能吃起五十文一锅菜的人,自然也不能只点这一道菜,连带着食肆的生意也愈发好了起来,连城中的一些富贾也光临品味居,来尝这个新鲜。 然而,第五天的时候,楼外楼就出了这道菜,把富贾几乎又都引回去了。 “难不成咱的菜谱又被偷了?”李母有些忐忑,上次的李月灵的方子,这次是她的。上次女儿的事儿她还没怎么相信她,这次到了自己,她才明白,她是冤枉自己女儿了。 “没关系,这菜的用料都在那里摆着,他们学去也就学去了,菜这东西就是这样,他们有心复制,五天已经很长了。”林雨说着,可是一点都不担心。这还是因为当初那个私房菜的老板是她多年的死党,人家才肯告诉她这个小点子。若是人人都会,在现代那么多好的饭店、酒店,怎么就都没人家一个私房菜馆做的好吃呢? “唉!你说他们那么大的一个酒楼。干嘛就总盯着咱们的东西不放?”李母埋怨道。 “做生意嘛,自然是什么赚钱做什么。【ㄨ】无可厚非。不过大娘你放心,他们学咱们的这道菜,要是做出他们自己的特色也就罢了,否则,还是敌不过咱们的。”林雨自信道。 果不其然。过了三两天的功夫,来吃这道菜的富贾反而比原来还多了。 “这是怎么个情况?”李母有些发懵,这些有钱人怎么又来了? “我都说了,他们学不去咱们的精髓!”林雨笑道。 天气渐冷,转眼便到了九月初了,食肆里来吃火锅的人也多了起来,生意愈发好了。 这日是戚千里和吕薇成亲的日子。 早在吕薇辞职的时候,她便去了戚万里给找好的房子里住,那里便算是她的娘家。 按理说,吕薇在这里举目无亲,也就林雨是个故人,本就是来投奔林雨的,要好就是在林雨这里初嫁,于三方都算是体面。可偏偏吕薇嫁得是与林雨议亲的人,闹成了现在的样子。 订婚礼的时候林雨没去,这次成婚,林雨也没去。不光林雨,林家人都是没去的。 按理说大全和戚万里关系好,多多少少也该给点面子,不过这事儿戚万里也不挑他。 店里的人轮换着班,都去送了礼,毕竟两人曾经都是这儿的员工。 戚千里给吕薇体面,所以吕薇住的地方离戚千里家很远,一路的吹吹打打,着实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厉云城本就不大,这鼓乐声一响,食肆里也听得真切。 “还真是——”李月灵想酸两句,可话到嘴边,又不知道怎么说好了。一来怕林雨听着伤心,二来也是不想让这些新来的人从她的话里听出什么消息。即便她真的很想骂那两个人几句,也必须管住自己的嘴巴。 林雨从厨房里出来,大全正站在院子里。 “大妹,你——没事吧?”前男友结婚,新娘是小三,所以大全觉得他有必要来安慰妹妹一下。 林雨微微一笑,莫说她现在已经和景皓在一起了,就算没有,她也不会为这个伤心了。不过大全能在这时候关心她,她也是很高兴的。好像自打上次中秋晚饭不欢而散之后,大全就没主动关心过她了。 “没什么。其实我们并不合适。他俩现在挺好的。”想起那晚戚千里拿着一个灯笼来寻吕薇,或者之前毫不犹豫地答应自己去给自己的“幼儿园”当一辈子的老师,都能看出来戚千里对吕薇是真的在意的。既然自己不喜欢,那又何必为难他们又为难自己? “那你呢?” “我?”林雨笑笑,“很好啊!谁离了谁不能活?”之前被他们气病,也不过是气自己多一些而已。 大全叹了口气,其实他自己都是一团乱麻,这会儿他也真不知道如何去关心林雨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五章 高兴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新房那边,屋里的炕都打好了,这两天也烧得差不多干了。【ㄨ】粉饰墙壁也都弄完了,木工那边说,随时都可以把打好的家俱搬进去。现在就差地窖那里了,倒是挖完了,就是给墙壁镶砖这项工程有点大,估摸着,怎么也还要半个月才能完工。”大全自知在情感上没什么话对林雨说,便说了一下新房的进度。 这段日子林雨忙活着食肆的事儿,一直没时间去关心新房的事。这会儿听大全说起来,她才恍然,恐怕再过半个月,他们就要搬家了。 “对了,大哥在中秋的时候说要买房,可看好了地方?”虽说已经做了对大全和栾凤的事不插手的打算,但买房是大事,做妹妹的关心一下实属正常。 “看好了,其实也在南城,不过房屋和院子都挺好的,还有个小的菜园子。你也知道,在这城里,能有个种瓜菜的地儿挺不容易的。而且房子是两间的也足够大,差就差在是个茅草的屋顶,窗户也有些破旧了。【ㄨ】不过到时候换套门窗,再在屋顶盖些瓦片,把外面粉饰一下,就和新的一样了。” 说到房子,大全眼中又多了些神采。林雨忽然有些感叹,其实大全也不过是二十几岁的年纪,放在现代还没自己岁数大,可能连头婚都没有,却要承担着一个家庭、甚至家族的重量。放在现代,像大全这个年纪的,都很少有人能做到像他这样啊!说到底,是自己的心境也变得和这古代社会有些相像了吧,或者说自己也对大全有了许多的依赖了吧。可是,到底,他也该有他自己的生活。 “那大哥买房子的钱够不够?这样一个宅子,即便是在南城,价钱也不低吧?”林雨其实想说家里房子够,实在不必再买房了。她当初建成这样大的房子,就是想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当初她回来厉云。就是和大哥一家一起生活,她心里已经当大家都是一家人,舍不得分开了。可又想到大全曾说,买房子是给栾凤体面。便把这句话噎了回去。 大全听到林雨的问话,一瞬间有些脸红,然后尴尬的笑了笑,又摇了摇头。 林雨见到大全的样子,便知他钱是真的不够。大全在她这里做事。赚了多少钱,她大致还是知道的,要说够在这城里买个小院子,怕是有些将就。“大哥,咱们都一家人,你要是觉得这房子很中意,那就买下来。反正我在你那也有钱,你要是觉得行,就用我的钱全款买下。装修什么的,用你自己的钱。等你的钱攒够了。再还给我。咱们一家人,你又给我做着这项工作,莫说是你,就换做别人,这点员工福利,我也是应该给的啊!” “这——”大全有些激动,他确实这几天为着钱的事着急,他本有心问林雨借,但毕竟那天他一时冲动,闹得大家都有些不愉快。再则林雨怎么说也是他妹妹,这两下一考虑,他反倒张不开这个嘴了。 “自家妹子,哥你还和我犹豫!我是不管你和姜嫂子怎么样。但你我得管啊!” 大全被林雨说的满脸通红,不过也明白了,林雨只是不想操心他和栾凤的事情而已,并不是和自己离了心,这才舒缓了神色,对着林雨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 “诶!我知道了。那我也提前和大妹你说明白。这房子我暂时就用你钱买下了,不过这次和以前不一样,这次房子就先写你名字,等我攒够钱还给了你,我再去官府把名字改成我的。” 林雨为了不引人注目,房子的问题一直都是由大全交涉,买完了房子,房契虽说在自己手里,但官府档案里都是写的大全的名字。一开始做房地产的时候,她和大全说好了是先写大全的名字,一段时间之后才会改成自己的。但经过两次之后,就发现这去官府办理过户的事情着实浪费钱财,于是就一直用着大全的名字了。 这次大全说要之后再改一次,林雨也明白这是大全不想占自己便宜,可她也忽然想到了一件事:以前孙氏和大全过的时候,孙氏色厉内荏,家里的一切其实都是大全做主。大全手里有多少钱,孙氏根本没有概念,这从大全偷偷给自己拿钱而孙氏全部知情这件事就可以看出来。但如今不同了,栾凤要是和大全在一起了,那必定会给大全吃的死死的。且看这还没公开关系,她就能让大全给自己买房,那要是成了婚,家里的财政大权不稳稳的是栾凤把持?那自己的房子就不能再登记到大全的名下了!自己的房子总要转手,这样,她着实也该合计一下这个问题了! 且说大全得了林雨的支持,喜不自胜,当即就和林雨打招呼出了门,去买那个房子了。左右想要装修用的泥瓦匠和木匠林雨这边都有现成刚用完的,大全那边直接再去雇,还能给便宜不少。 大全一直到下午快吃饭的时候才回来,满目喜色,瞧着这事儿应该是办成了,也顾不得栾凤正在厨房里忙活,赶快把她叫出来,告诉了她这个喜讯。 过了饭点儿,食肆里的众人也该吃晚饭了,制鞋坊的人也都回来了。 栾凤立刻迎上去问了问姜清池这一天过的如何,姜清池说是挺好的,栾凤便更开心了,别人说话,她也能接上几句,倒是频频惹得二奎夫妇皱眉。 不过,还没等栾凤得意多久,就被外面的一声哭号打断了。 “嫂子你在吗?嫂子?” 这会儿店里还有人在吃饭,那冷不丁听到有人哭到了店里,未免觉得有些晦气。林雨也知影响不好,刚要起身问个究竟,却被旁边的栾凤抢了个先。 “小叔子,你怎么来了?”栾凤放下手中的筷子,惊愕道。 “嫂子!嫂子我可算找到你了!”那小伙子一个箭步冲到了乱封面前,大哭道:“嫂子你快回家看看娘吧!她、她怕是要不好了呀!”(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六章 生悲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林雨本有心阻止这小伙子哀号,这会儿一听是人家家里出了事儿,也便不好言语了。 栾凤也是一僵,反应过来后立刻道:“那、那咱们快走,这就回去,还、还有清池,咱们马上走。” “这城门都快关了吧?这还来得及出去吗?”老三比较理智,出口道。 “凤子,你们等着,我套车送你们回去!”大全一看天色,果然是晚了,便也站了起来。 “大哥!”二奎出言阻止,人家的婆婆要死了,你去算什么事儿? “这城门都要关了,你出去可就回不来了!”老三也出言劝道。 “没事儿,我把他们送回去,我就回林家沟。”说着,大全就往外面走,好在刚刚用完车不久,还没来得及把驴车送回家,连车都没卸下来,说走就能走。 “那我陪他去!”老三也赶快站起身,大全这是一急考虑事儿就不周到,他这身份,能在这时候出现在姜家人面前么? 林雨见也阻止不了大全,只好道:“那就麻烦三哥了!” 几个人风风火火的走了,剩下的这些人也都不太说话了。他们这些自己家人还好些,那些雇来的服务员,面部就有些精彩了。大全那晚在自家公开了一下和栾凤的事,但因为最后不欢而散,到底和其他人没有说,只是大家基于两人平时走得就近,又曾有谣言传出,难免有些揣测。这时候见大全这么急切地送人家寡妇回家奔丧,连家人阻拦都不顾了,更是思绪万千,不由得就给这两人脑补了不少精彩画面。 林家人包括林雨在内,脸色都十分不虞。大全这真是鬼迷心窍了,经过这件事,岂止是店里的这些人?就连这些来吃饭的顾客也都知道了。要不了多久,大半个厉云城都会知道品味居的那个林家老大和一个寡妇不清不楚了! 为着这事儿,林雨晚上怎么都睡不着。今日一事,大全和栾凤的事儿怕是真不能耽误了,否则不光是大全和栾凤的声誉,就连他们这些人的名声也都不能要了。 “还没睡呢?”含玉叩了叩门。 “进来吧。”林雨应道。 “见你还没吹灯。就过来看看你。今儿发生这事儿,想你也是睡不着了。”含玉披着外衣,把趿拉的鞋一脱,就坐到了炕上,把脚伸进了林雨的褥子底下。 “我本不想管他们的事儿了。没曾想晚上会来这么一出。看来大哥是喜欢栾凤喜欢的不得了了。”林雨叹了口气。 “咱们换一个角度想想,若咱们是姜嫂子,有个人能这么对我们,那可真是千金难求了。”含玉开解道。 是啊!哪个女人不想找一个肯为你花钱、又十分尊重你、体贴你的男人呢?只不过林雨是大全的妹妹,所以才凡事从大全这边考虑。要是栾凤是自己的姐姐,那林雨一定会很高兴吧? “你这么说,我好像忽然能理解清池了。难怪出了这么多事,她一点怨言都没有。”林雨道。 “是啊!有什么比自己在乎的人过的好更重要呢?”含玉轻声叹道。 是啊!有什么比自己在乎的人过的好更重要呢?她白天时候的想法,应该就是这样了吧?不管她认不认同栾凤这个人,其实她是希望大全幸福的。 林雨激动地抓着含玉的手。“别看你年纪比我小,可我总觉得你比我成熟多了!真谢谢你。” 到底自己和含玉是不同的。她自小就在尔虞我诈中生存,看事情比自己透彻多了。 “瞧你说的,我只不过是小小的感慨而已。”含玉轻轻笑了笑,“人家说‘车到山前必有路’,一切还是顺其自然吧。而我在厨房的时候冷眼瞧着,姜嫂子也总是毫无征兆得忽然间就露出一个笑容,明显就是有意中人的样子。所以,不光说大全哥对姜嫂子是满腹热忱,怕是姜嫂子也是十分真心的。且不管他们两个怎么走到一起。既然郎有情妾有意,那也许今天这么发展也不是坏事。” 与其让人揣测,还不如就大大方方公开了! “可是,我还是担心。你说。姜嫂子这是被婆家人叫了回去。万一她婆婆不行了,那姜嫂子岂不是要守孝?那就算咱们这边连公开也不能了!” “那天大全哥不是说姜家已经同意——”含玉忽然顿住了,“是了!姜家这次怕是要敲诈!” “这是什么意思?”林雨听得一惊! “既然同意了,为什么今天还要让姜嫂子回去?那只要清池一人回去就好了啊!所以,这就只有一个可能——” “姜家后悔了!”林雨答道。 含玉也点了点头。 “呵呵,这下大哥可得出点血了。”林雨无奈地笑道。 不过。还真让林雨说中了,大全还真是见了血了! 第二天天刚亮,还没到开店的时候,店门就被敲得乒乓作响。林雨赶紧穿衣服起身,就听窗外天九的声音道:“是二奎,怕是有急事。” 听是二奎,林雨更是加紧了动作,一开屋门,见含玉也已经穿妥当了,两人便一起出了门。 “来了,来了!”林雨回应着开了门,还不待她问什么,就听二奎道:“大哥被打伤了,这会儿被三哥拉回院子了!” “你快回去,铺子里还有我!”含玉急忙对林雨说道。 “那好,就麻烦你了!铺子先玩一会儿看,我先回去看看再说!”说完,林雨就跟着二奎跑了。 到家的时候,大夫已经在给大全看了。 “没事儿,都是些拳脚打的外伤,没有伤及内脏,就是这手上这道口子有些深,好悬把筋挑了,还是养一阵子吧!” “我都说了没事儿,看你们紧张的。”大全面目微窘道。 “这还叫没事,没听大夫说筋都差点折了吗?”二奎眼睛都红了,“你早说你俩不行,人家家里要死人了,你不知道你什么身份么?还往跟前凑,不擎等着挨揍吗?” 李月灵拉着二奎,“你就不能少说两句!” “少说什么少说?这挨打的是我大哥!”(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七章 始末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自打娘去了之后,二奎几乎就与大全断了来往,这要不是林雨回来了,两人怕是这辈子也就老死不相来往了。其实不光林雨他们这些人,就算两个当事人自己,也是不相信他们两个还能重修于好的。可这会儿,听得二奎对自己还是这样关心,虽说言语之中对栾凤这个未来嫂子十分不满,但那期间对大全的在意却是掩饰不住的。 许是二奎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等反应过来,也是脸红脖子粗,气是一方面,还有一丝就是不好意思。 不光是他,大全也有些不好意思。其实亲兄弟间,血缘亲情,是怎么都抹不掉的。不说话、不相处,只不过是谁都没法先拉下那个脸。事情已经过去了好几年了,那种痛也随着时间渐渐没那么痛了。虽然心里难免在乎,可想到彼此的时候,多的不是对那件事的恨,而是对彼此小时候共穿一条裤子、抢一条被褥的那种感情了。 “是我之前没想好——”良久,大夫都送走了,大全才涩涩地开口,但那句“对不起”却碍着面子,怎么都说不出来。【ㄨ】 “你是我们大哥,你以后能不能先想想我们?你这一走,把你俩名声弄臭了也就算了,大姐也还没成婚,你这样,她还能找到好的么?等咱们孩子过几年长大了,别人会不会拿这事儿说嘴?那女的有什么好?能让你弄成这样回来!”二奎架不住心里的这口气,又接着说道。 “行了二奎,这事儿大伙谁都没想到,咱们先听听老三说这是怎么回事儿,刚刚忙忙活活的,也没听个仔细。”李父作为所有人中最为年长的,又是二奎的岳父,开口阻止二奎继续说,什么话见好就收就得了,再说下去。别让大全过了这个尴尬劲儿,俩人又吵起来。 “是啊三哥,你陪着大哥一起去的,你说说。这好好的怎么就挨打了?”林雨也关心这个问题。 “我们昨儿送他们回去,按理说我俩也不该进门的,就送门口也就算了。可姜家人出来,对着我们就是一通骂。也是,这时候大全上门的确不对。可好歹也是我们给你家人送回去的,怎么也不该这样不是?但人家家里都那样了,我俩也不能回嘴,就这么听他们骂着。可这姜家人说着说着,就说到大全勾引他家媳妇的事儿,还说到底栾氏是要给他家老人守孝的,这话儿哪好听啊?何况当时还那么多姜家族人在那儿呢!大全就急了,说咱们不是讲好的,栾氏嫁给我,我许你们聘金的。怎么这会儿又变卦了?然后姜家人就说,同意是同意了,可毕竟栾氏还是姜家人,还得跪姜家的祖宗牌位,只要你聘金没到,栾氏就得给她婆婆守孝三年。我一听,这不是敲竹杠么?大全是有心娶栾氏,可这一时半会儿的上哪儿去给他们拿钱?何况这聘金是多少,姜家也没个准数啊!” 听到这里,林雨也是心里寒凉。大全毕竟岁数小。先前只当姜家人同意就万事大吉了,怎么还能想到会有这么一出? “那姜家后来要多少?”李母问道。 “我们正说着,屋里就说老太太实在不行了,要穿寿衣了!这不就是要咽气了吗?要是这老太太咽气之前不决定好。这亲事也就不成了啊!大全以后要是再和栾氏往来,人家就得去官府告咱们了!于是我就问他们,这聘金到底要多少。他家也是狮子大开口,直接就说了十两银子!”老三也是气得声音不由拔了个高。 “十两?他们怎么不去抢?”李月灵的声音可比老三的声音高多了,“娶个黄花大闺女八两银子也顶天了,他们怎么有那个脸?” 李母赶快打了李月灵后背一巴掌。不管人家怎么样,也不是她这个做弟妹的能议论的。 大全面色也不太好,要娶媳妇是高兴的事儿,哪曾想还能出这么多糟心的事儿?他自己都觉得窝囊! “那接下来呢?”林雨问道,其实她不问也能猜到,大全对栾凤是势在必得的。其实不光他对栾凤势在必得,是现在林家必须让她进门了。 “我这边想说商量商量吧,那里边又开始招呼人把老太太往地上抬,这可真没时间了,我瞅了一眼大全,大全也就点头同意了。但时间实在紧迫,也容不得我们回来拿钱,于是两下商量着,就说先立好字据,一个写明把栾氏许给大全,一个写的是十两银子的欠条。但是还有一个条件就是老太太要是在大全来给钱之前没了,栾氏还是要给姜家戴孝。于是他们请了族长过来,当即也就立了文书。这么一折腾,就快半夜了。” “那事情都解决了,怎么还会挨打?”林雨皱眉道。 “文书刚立好,里面就说老太太咽气了,趁着他们喊魂儿的功夫,栾氏就问他们清池怎么办。人家正忙着,哪还能理会这事儿,就谁也没理她。这会儿也不知道谁就把孝帽直接给她戴上了。”老三呼了口气,这事儿太窝囊了!“我俩本以为事儿完了,可看姜家的意思,清池的事儿还没解决,栾氏也不能干啊!我俩就说,等他们把老太太下葬了我们再过来,再商量清池的事儿,可栾氏不干了,说清池要是要不回来,她也就不嫁了!你们说哪有这样的事儿!”老三气得忍不住握拳捶了一下自己的大腿。 “姜家看栾氏还不过去,就过来催促,栾氏那会儿都红了眼了,什么都不顾了,孝帽子也扔了,就说让姜家把清池给她,清池可以还姓姜,但是一定要让她养。姜家当时正忙乱着,哪有空搭理她啊!她就随手捞了一个院门口的砍刀,对着自己脖子比着,说姜家太贪心了,本来都说好的事儿还变卦,要是不把清池给她,她就自尽,大不了一拍两散,姜家什么都得不着。姜家哪能怕她这个啊?文书都立完了!可是姜家不怕,大全怕啊!大全就去抢这把砍刀,撕扯的功夫,就让砍刀把他手给拉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八章 琐碎 一秒记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老三说到这里,大全是更加地无地自容了。【ㄨ】他当时那种情况哪来得及多想? 不过老三可比他想得多,要是栾氏真怎么着了,他们这可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姜家有几个人本来看栾氏摔孝帽就很激动了,又见她在这场合添乱,几个年轻力壮的,脾气也大,再加上栾氏已经不算是姜家人了,他们也就不管那些了,上来就要揍栾氏。大全这又替栾氏挡了几下,这才弄这么一身的伤。” “唉!要不是他们知道三哥以前总赶车,他们认识,知道他是林家沟村长的儿子,恐怕连他也得受我牵连了。”大全颓然道。 “唉!反正我给他们拉拨开,才看到大全手上伤的挺严重的。姜家人这时候也这下也不敢再勉强了,要是真闹出什么事儿,他们也怕讨不到好。所以急忙在他们那找了个大夫给大全止血。栾氏看大全伤了,也是慌了,犹豫着不知道是要照顾大全好,还是守着清池好。这时候姜家也吐口了,说等丧事办完,就谈清池的事儿。” “这姜家也真是不像话!呸!”李母啐道。 “其实也算不错了,要是换咱们任何一家,那种时候也都忍不了这种事。”老三无奈的说道。 “就这你还向着她?你都让人打这样了,她还把你拉这么大个口子,都不说回来照顾你一下?”二奎又忍不住站了起来,指着大全出言道。 大全羞愧地低着头,自己跟个烧火棍子似的一头热,弄到现在这个局面自己也真是没脸见这些亲戚了。要不是老三拉着他,他当时一定会回林家沟躲起来两天,太窝囊了! “大哥,你可怨她?”见大全不回答二奎的话,林雨便如此问道。 大全抬起头,看了看林雨,复又低了下去。不置一词。 林雨便知道大全这个人,说的好听叫重感情,说的不好听就是优柔寡断。当初自己被孙氏欺负,要不是自己非要离开家。即便她承诺过自己,也不会真的送自己走。而那时,要不是孙氏一而再、再而三地闹,弄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他亦不会狠下心把她休弃。他对谁好。就真的会对谁很好、很好。可若说对谁不好,那也不会差到哪儿去,尤其是自己身边的人。其实不光大全,她自己何尝不是? “我知道了。”等不到大全的回答,林雨道,“大哥你也不用上火,咱们是一家人,什么时候我们都会站在你这边。姜家这次做得不地道,不过好在大哥你们也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吧。至于清池的事儿,她若是愿意来咱家。咱也会帮着争取,姜家不放人,咱们就想办法让他们放人!”林雨面上不显,可心里是十分愤怒的。大全欠条也打了,也按你们规矩办了,在他手被割了这么深的伤口的情况下,姜家还能下得去手打他,这姜家当真以为咱们是泥捏的了? “大妹,你的意思是?”老三本听林雨说前半段的时候还好,后半段听着怎么就像是要和姜家对着干?别到时候连这打也摆挨了。【ㄨ】那可真是鸡飞蛋打了。 林雨笑了一下,“我的意思是,大哥如今得养伤啊,左右后天早上姜家老太太就出殡了。到时候,我去接未来嫂子回来!” “大妹——”大全抬头看着林雨,喉咙不由有些干涩。 “大哥,你放心,文书在你手中呢,我到时候拿着文书去。他们还能不同意?”同理,栾凤还能不跟她回来? 大全这会儿心乱如麻,很多事,他也需要仔细地想想。 食肆里干活儿的人终究是不够,离了一个人林雨还能顶上。离了两个人,就忙不过来了。所以,林雨即便是想留下来照顾大全也不行,只能顶上了栾凤的差事。而大全,只能由太福照顾,好在如今管账房的能忙过来。 过了午间用餐的高峰期,林雨把天文叫了过来,让他派出一个人这两天先去姜家盯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她必须先摸摸姜家的底,再去和他们见面。 栾凤的活儿是凉菜,从中秋过后,天就冷了,凉皮已经不卖了,凉粉每天做的也少了,林雨相应的也能轻松一些。 招募新人确实是一个问题,这会儿每类的主厨虽然都定下来了,可是二厨却是接不上,可这时候要是从外面招人,她又有些信不过。不免十分纠结。忽然,她想起了之前去老三他家吃过一次饭,那次的饭当真是她吃过的比较好吃的农家菜了。而做菜的,好像是金花的一个嫂子!李母年纪大了,要不要先给她配个二厨呢? 想到这里,林雨马上就去和老三说了这件事,原来他的这个二嫂子,早就有意来城里赚钱,只是他的二哥是负责打猎的,常年离不开山里,要是他嫂子来了城里,孩子就没人带了。 “三哥,你记不记得之前我就说过,将来搬到新家,那里是会有一个小孩子的学堂的。到时候小孩子统一都会雇人哄,在咱们这做工的人都是完全不用担心的!” “对哈!”老三忽然想到这个问题。“先前他们说的时候,你还没说要雇人哄孩子。后来我每次回家都忙忙活活的,就把这事儿忘了!那等我回家和我二哥、二嫂说一下,要是二哥和爹娘都同意,等搬南城去了,就让我二嫂子过来!”老三高兴道。 用人唯亲,林雨现在还真就只敢用这些自己能信得过的人,毕竟出了楼外楼的事儿,林雨对同行也不得不多提防些,万一真出点什么事儿,那就得不偿失了!更不能什么事儿都指望着青田雅居不是? 老三现在是三天两头的回家,金花的月份越来越大,虽然有娘和嫂子照顾,可总还是让他挂心。林雨也有日子没见金花了,就告诉老三,搬家的日子定在了九月二十三,到时候请他们全家都一起过来热闹热闹。 老三自是没有不同意的。一笔写不出两个“林”,林雨、大全他们这支人出息了,整个林家沟都跟着光彩不是?所以也不用林雨说,到时候肯定村里能说的上话的人都会来捧这个场的。(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九章 意外 PS. 奉上五一更新,看完别赶紧去玩,记得先投个月票。现在起-点515粉丝节享双倍月票,其他活动有送红包也可以看一看昂! 转天上午,去姜家打探的天十一便回来了。 按照这里的风俗,新死之人是要在家停灵三天的,而姜家老太太是凌晨死的,这样家里就要停满三天,这里也叫“大三天”。停灵的三天里,头一天是通知亲朋的时间,除却直系的亲属需要守在老太太身边让她见最后一面之外,其余的旁系亲属则要在这头一天通知。同时,这一天要去邻居家借桌椅板凳,再采买办事情需要的酒菜,切菜等事宜。第二天的时候所有亲朋,远的、近的就都要到了,随些银钱做礼金,再跪在老太太灵前烧些纸,哭一哭,瞻仰一下仪容,吃一顿酒菜,就可离去了。晚间的时候,老太太的女儿要在老太太的灵前哭上九场,然后长子扛着挂在门前的纸钱,亲朋抬着纸牛、纸人等各种纸活儿去庙上给老太太烧了。第三天清早,老太太出殡,孙男嫡女抬着老太太的棺材到了坟地埋起来,再哭一通,这葬礼就也结束了。 此时,正是第二天上午,算着天十一回来的时辰,酒席还没开呢。 “如何?”对于天十一这么快就回来,林雨有些吃惊。而吃惊中,又有些迫不及待。 “他家是大三天,所以昨儿晚上的时候,所有亲戚也都差不多到了,除了一部分人到各家去借宿外,留下来守灵的也有不少人。栾氏之前的屋子早已经被人霸占了,她没处去,母女俩便也跟着守夜。守夜的时候就说到了栾氏的事情,栾氏便再提姜姑娘的抚养问题。姜家起先说姜姑娘是这支的唯一血脉,断不能给外人抚养,后来禁不住栾氏一再提起。便也松了口,只是这期间,似乎涉及到了一些姑娘你的事情。”天十一平静道。多年来,他已经习惯了对打探出来的任何情报不加入自己的任何感情。即便是这样小的家长里短。不过也正因为他的这份客观,林雨只能自己再根据过往对栾氏的了解加以忖度。 守灵向来是不用女子的,除非这家人丁凋零。而姜家是一大家,更不会让女子来守灵,即便是栾凤的丈夫已经死了。而且。守灵的应该是老太太的儿子们、侄子和外甥,再加上长孙也便够了。孙子辈的其他人几乎都是不用来守灵的,更何况清池还是个女孩?这姜家也真是不厚道,占了栾凤家的屋子也就算了,这时候还刻薄的不给人家母女一个住的地方,还用这样“冠冕堂皇”的借口!这样看来,栾氏不折手段搭上大全,也算是有那么点情有可原吧。只是,这里面还有她的事儿? 看着林雨惊疑的眼神,天十一顿了一下。道:“姜家开出了新条件,就是再要一味新菜谱。” “再?”林雨一下子就抓住了重点。【ㄨ】 “是。”天十一答道,“栾氏有些犹豫,商量着让姜姑娘把最新的排骨山药汤的方子给他们,姜姑娘拒绝了。” “呵呵,这还真是意外之喜了!也就是说,前一次的面疙瘩汤,很有可能是姜家给栾凤的?”林雨的火蹭蹭的往外冒,难怪姜家会默许了栾凤和大全来往,原来上一次栾凤就给了姜家好处! “这件事确定了吗?”见天十一不说话。林雨又问道。 “是,他们言语之中多次提及‘上次的已经让他们赚了不少了’和‘上次那几两银子分到大家手里能有几钱’之类的话。” 什么叫吃里爬外?以前二奎家也做过这样的事情,拿着她赚钱的东西去给自己谋好处。不过栾凤此举可比二奎过分,二奎起码是自己的亲弟弟。而她是谁?不仅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还使手段让谋取自己大哥的人!不过,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不能怪她身边这样的人太多,只是利益所趋,人都有自私的心。可是。她上了一次两次的当,不代表她还能容忍第三次!姜家抑或栾凤以为她是好欺负的,那么他们就错了! 还有,栾凤之前虽然还叫她“东家”,可是背地里总在大全面前摆出一副关心小姑子的大嫂模样,想伸手她的店铺管理不说,还想盯着她的感情。而事实上呢?她一面管东管西,一面又拿了自己的菜谱去给姜家人换取自己的自由!什么好处都她得了,她还真敢想!她把自己当什么了?若她真诚对待自己、对待大全,不使这些心眼儿,不用她自己说,不管是大全还是她,都是会主动帮她解决麻烦的。可如今她自以为聪明,做了这么多恶心人的事儿,她林雨的大嫂,也不一定非得是她! “清池阻止栾凤给姜家人菜谱,最后如何?”林雨想起天十一说的,清池阻止栾凤的话来。 “姜家人很不满意,不过姜姑娘最后也没让栾氏说。” 林雨略一沉吟,方道:“劳烦你今夜再去看看,明日早上,我再决定。” “是。”天十一应着,便也回去休息了。 这天白天是姜家最忙的时候,也实在不用让人盯着。 不过林雨自己心里总也是跟吃了苍蝇一般难受,也十分纠结。栾凤这个样子,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吧,可毕竟大全跟她是一对,姜家人林雨不担心,但唯有栾凤,林雨觉得有些事情,大全是有权利知道的。 晚上打了烊,林雨让大全来了自己房里。不夹杂感情的,林雨只对他说查出来了上次泄露菜谱的人便是栾凤,而姜家从中拿到了好处。 大全沉默半晌,脸涨得通红。 “大妹,这事儿你确定了吗?” 林雨轻声道:“我昨夜本来是想让天文他们去帮我看看姜家有什么动向,待明天去接栾氏的时候也不至于心里没底,结果他们亲耳听见了这样的事情。说实话,我也不太相信栾氏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毕竟那只是姜家,而不是她的娘家。”言外之意,栾凤是要成为她大嫂的人,干嘛还这样胳膊肘往外拐呢? 大全哪里听不出林雨的意思?他也是这样想的。 栾凤身份尴尬,毕竟不能太过张扬两人的事情。可是,该有的尊重与疼惜,他那样儿没给她?甚至为了她,他和弟弟妹妹们都闹得不愉快,甚至大家都以为自己被她已经迷惑的不行了。可是,若不是她值得,他又怎么会这样伤弟弟妹妹们的心?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这次起-点515粉丝节的作家荣耀堂和作品总选举,希望都能支持一把。另外粉丝节还有些红包礼包的,领一领,把订阅继续下去!】(未完待续。) PS:  身体还是没养利索,所以。。。我尽量吧。xh.186 第二百七十章 恶心 PS. 奉上五一更新,看完别赶紧去玩,记得先投个月票。现在起-点515粉丝节享双倍月票,其他活动有送红包也可以看一看昂! 大全这样坚持,就是因为他心里也憋了一口气,想让孙氏看看,没了她,他林大全可以找个比她贤惠一百倍的女人!想让亲戚们看看,他林大全眼光不错,终究有个好女人能嫁给他!想让所有人都看看,他林大全值得拥有一个好女人! 他看到栾氏被孙氏欺负的时候,他心里有愧疚;看到栾氏被婆家欺负的时候,他有怜惜;看到栾氏拼命保护清池的时候,他有敬佩;看到栾氏在丈夫坟前说找到了值得托付余生的人时,他更是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原来她竟然做出了这样吃里爬外的事情!枉自己对她一片赤诚,为她顶住压力拳脚,她就是这样对自己的? “其实,姜家人对她很不好。我先前和你说过她来了城里做事,工钱也都是要交回去孝敬老人的。然后一些亲戚,也都找了各种幌子来问她要钱。或许,她是被姜家人为难得狠了——”大全不由地为栾凤开脱。其实更多的,是为自己的痴傻开脱。 “大哥说的有道理,”林雨不想兄妹之间感情受影响,便顺着大全的话接着说,“只是我想着,既然她已经决定和大哥在一起了,夫为妻纲,若真是姜家给她为难狠了,她怎么就不和大哥商量商量呢?” 是啊!若真是当成一家人,又有什么不可以商量的呢?大全的心里又忍不住一阵钝痛。 “大妹,”大全低哑着声音道,“我是不是太没用了?”找一个是个不省油的,再找一个还是这样! 大全眼眶通红,一看就是强忍着不流泪的样子。林雨心里也不好受,在古代认识的所有人中,她是最希望大全能够过得好的。可是。孙氏不能让他体会到幸福,如今的栾凤亦是如此。想想,她这样做是不是太残忍了?若是自己私下里都解决了,栾凤在大全心目中是不是就一直都是美好的了?这想法刚一冒出来。林雨就赶紧摇了摇头。不能!栾凤如今做的不光是欺骗大全和所有人感情的事,还涉及到了偷盗!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栾凤的行为是要遭致刑罚的!而事实上,林雨在乎的也不是一个菜谱的事情,而是栾凤能做第一次。她就能做第二次!这样的行为便是牙齿上的蛀虫,是大堤上的蚁穴,终究是会害了所有人的! “大哥,”林雨坚定了神色,道,“我说过,不管大哥做什么,你是我大哥,我都是支持你的。” 大全终究是没忍住,掉下了一滴泪来。随即他又仰头。把余下的泪水逼了回去。 “我想去姜家街看看。” 总算是在关城门之前出来了,林雨、大全、老三再加上天文和天武,一行人乘车到了姜家街。【ㄨ】 姜家街大约有二三十户人家,之所以叫姜家街,是因为姓姜的这些人住在一条街路的两旁。 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只有这么一条街路旁的人家。各家的房后,隔着菜园子,便都是山。 而此刻,几乎所有人都围在那正办丧事的人家。 这会儿正到了“哭九场”的环节,老太太的女儿身披重孝。跪在老太太灵前,伴随着喇叭乐声,正哭的婉转悲伤。 远远的,一行人就听见了声音。但碍于身份尴尬,便让老三先把驴车赶到隐蔽点的地方,把驴觅下,然后大家再从山上往姜家去,到他家的房后隐蔽起来。 待到离得近了,哭九场也完事儿了。该去庙上烧纸活儿了。于是姜家人扶老携幼,抬着各色纸活儿,排着队往庙上去了。 过不了多久,纸活儿也都烧完了,姜家人又陆续回来。之后该守夜的守夜,该回去睡觉的就回去睡觉了。 夜半时分,霜浓露重,好在没了喇叭声响,小小的姜家街终于陷入了沉寂,唯有正在办丧事的这家依旧灯火通明。众人本来都有些冷了,可又知道这会儿才刚进入正题,不由又都打起了精神。 不出意外,栾凤和姜清池今夜还在守夜的人当中。姜家人当真心狠,竟然让这对母女连守两夜,想来白天那样忙,更是不可能让她们去休息的了。 众人离得有些远,除了天文和天武有功夫在身,其他人对于里面的对话都不太能听清,甚至都没旁边人的呼吸来的明显。索性院子里也没什么人了,大家就都躲到了屋后。 “你们就放过我们母女吧!”突然,栾氏的拔高的一声终于传进了大家的耳中。 大全一听栾凤含泪的声音,就想起身,幸亏老三眼疾手快的拉住了他。 “栾氏,我这也是为大家好!你在娘的孝期了改嫁,别人一定会戳你的脊梁骨!你要是和我们联合,将来赚的钱,咱们五五分成,我们得了好处,你和林大全日子也能好过,清池还能跟着你,这多好!你要是不同意,哼哼,就算他们林家有你的聘书,咱们也可以出去说是他们仗势欺人!反正我们光脚的不怕他们穿鞋的,到时候他们生意做不成,你也林大全也没好日子过!”一个男人厉声说道,听着话里的意思,应当是栾氏夫君的兄弟。 “是啊!你应该想明白,反正你已经给我们一次菜谱了,要是林家人知道也不会放过你。你倒不如和咱们合作。而且你也应该明白,清池是姜家的人,你就算改嫁,你也不能和姜家完全分开。姜家好,你好,林大全也好。大家都好,这不好么?”另一个人也出言蛊惑。 “是啊!你天天在厨房里,别人做什么你也能瞧得一清二楚,咱们也不要你手里的冷盘方子,到时候即便出事,你那个有能耐的小姑子又怎么会怀疑你?” “我爹生前说了,做人要光明正大,你们怎么能这样?”姜清池按捺不住,终于出声。 “哪里有你这臭丫头片子说话的份儿!”于是,“啪”地一声,姜清池挨了一巴掌。 “别打清池!好,我答应你们,不过,我只给你们一道菜的菜谱,你们要把清池给我!”栾氏哭道。 “十道!” “三道!”栾凤讨价还价。 “五道,不能再少了!” “一言为定!” 听到他们这个契约,不光林雨,所有人都气疯了。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这次起-点515粉丝节的作家荣耀堂和作品总选举,希望都能支持一把。另外粉丝节还有些红包礼包的,领一领,把订阅继续下去!】(未完待续。)xh.186 第二百七十一章 亲情 众人到底没在这个时候冲出去,也是,这个时候出去,也讨不到什么便宜。 浑浑噩噩的,由老三赶着车,大家回了林家沟的家里。 大全一边烧着火,一边难过的说不出话。好在天文和天武去隔壁的老三家睡了,屋里也就只剩下了大全兄妹两人。 “大哥。”林雨的声音也有些干涩,刚刚大全在回来的车上一言不发,虽然天黑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是林雨知道,大全必然是十分痛心的。看到大全如今的样子,她也是难过,只是话到了嘴边,又不知道如何去劝解大全了。 大全没有抬头,只是用烧火棍子不停地扒拉着灶膛里哔剥落下的火炭。 林雨走到大全旁边,也拿了跟棍子,扒拉起火炭来。 “我记得小时候有一次生病了,几天都没怎么吃东西,赶上那天见强,夜里就吵吵着自己饿。虽然那年收成不好,但娘还是高兴得下地去给我烧了几个土豆。二奎和小雪那时候还小,一听有土豆吃,也顾不得困,强撑着眼睛跟着等。咱家的土豆又香又面,咬起来一劲儿掉渣。太烫的土豆他们自己扒不了,就把咱掉到炕上的土豆渣一点一点捡起来往小嘴里塞。”林雨轻声笑了笑,原主一生留下的美好记忆并不太多,这个却是她最眷恋的事之一,“后来,咱们每次一生病或者难受,就磨着娘给咱们烧土豆。我在宫里吃过那么多好吃的,可是每每心里不痛快了,总还是会想起那时候咱们在炕上捂着棉被吃土豆的情景,好像吃了土豆,就什么痛苦都没有了一样。” 大全慢慢地转过头看了看林雨,随即站了起来,转身去后面的麻袋里掏了几个中等个头的土豆,又把火炭扒拉出来一些,把土豆埋了进去。 没过多久,烧土豆的香气就飘了出来。那种焦糊的味道让兄妹俩的肚子都忍不住咕咕叫了起来。 大全把土豆扒拉出来,在地上滚了许多圈,又用烧火棍子清清敲掉了上面的炉灰,这才给滚到了林雨脚下一个。林雨再用自己的棍子一敲,就把土豆给打裂开来,在土豆焦黑的外皮下,黄黄的内里被火一照,就跟闪着光一般。 林雨赶快拿起一个。一边用嘴吹着,一边迅速地给土豆扒皮,扒掉一点之后,就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果然满口溢香,十分美味。 而大全,也是和林雨一个架势。 烧土豆这东西吃着就是那股子土里土气的埋汰味儿,这时候的农村人可不讲究什么卫生不卫生,就包括林雨小时候在农村的姥爷家也是一样,哪次不是把手和嘴巴吃的全是黑灰? 兄妹俩相互一看,都是二十几岁的人了。还吃这烧土豆吃成这个德性,也都不由笑了出来。 吃完了土豆,大全顺手就把土豆皮都扔进了灶坑底,这才道:“二奎说的也有道理,我总该顾着大家的面子的。” 见林雨看向自己,大全又道:“其实我也时常想起来咱们小时候的事情,说实在的,这今年过的艰难,我都差不多忘得干净了,尤其是二奎家和我家中间还出了许多事情。就更想不起小时候的这点好了。直到大妹你回来,咱家也过得一点点好了,二奎也跟着咱们一起干了,我这才时常想起小时候的日子。尤其是这次的事情。我看二奎还这么关心我,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但是,我这次反过来让你们操心,我这心里——唉!” “没人规定是大哥就一定是遇见什么事情都处理的很好。其实大哥你也没大我们几岁。”这是事实,何况如果在现代,大全这个年纪多的是人连工作都没有。还在啃老,更不知道什么叫责任,而大全,已经做得很不错了。而且,林雨一直认为,贫穷是一个很大的敌人,所谓“人穷志短”,本身就没太大的见识,能做到大全这样,真的已经不错了。 “刚刚回来的时候,我见你裹着棉被,跟我奔波这一晚上,我心里更觉得对不住你。” “大哥——” 大全没等林雨说什么,又继续道:“我头先和孙淑娥成婚的时候,就欠了你许多,这次又是这样。大妹,我就在想,我这到底是我成婚还是坑你啊!”说着他一拳打在了灶台上,这灶台是土石垒的,一拳下去没什么声音,可是那疼却是实打实的。 “大哥!”林雨扯了一把大全的袖子,“你这是干什么!咱们不是一家人吗?一家人就不能说两家话,咱们谁都有不顺的时候,我就想问大哥,要是我不顺了,大哥你能不管我么?” 见大全肯听自己说话,林雨接着道:“我刚回来的时候,任谁不觉得我是个累赘?可大哥你那时候和孙氏吵,让她对我好,我也都听见了。在我离开家想做点小买卖的时候,你背着大嫂给我带出来了一吊钱。还有,那时候小雪中秋来给咱们帮忙,她也没想你给她什么好处,可大哥你就偷偷给她塞了钱。怎么,大哥的意思是,你照顾我们是应该的,我们照顾你,就是你拖累我们了?” “我——”大全一时语塞,他是如何也说不过林雨的。 “这次的事情,我承认,不管是二奎、小雪还是我,我们都是很不满意的。尤其是我,拿着我的菜谱讲条件,真当我是好耍的了?可是大哥,将来和她过一辈子的人毕竟不是我,你也说过,她婆家人对她并不好。这里面她有苦衷,也是显而易见的。大哥你要想的是,她到底对你如何,你和她在一起到底开不开心。当然,你俩相处的时间其实也不长,就算要定下来,也不急于一时。”(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二章 共议 “大妹,你——” 见大全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林雨解释道:“我说这话也不是说我同情她,对她我是肯定不会同情的,我只是心疼大哥你。若是你真喜欢她,着实可以在此间事了之后晾她一段,仔细观察她的人品,觉得合适,就明媒正娶,觉得不合适,留在身边也就可以了。左右你下了聘,她就是你的人,是妻是妾,还不是你决定?我说这话的意思,是希望大哥你不要草率下决定,多想一段时间,反正咱们字据也写了,钱也必须给人家了,那就往最好的地方办呗?至于清池,她是个好姑娘,刚刚你也看到了,就这样的情况下,她还劝着栾凤别给姜家人菜谱,可见不会是那忘恩负义的人,养着她,咱们也不会吃亏。但是,”林雨加重了语气,“我不管大哥和她是否会在一起,这次我都不会这么算了的。该栾凤的错,我一定会让她承担。因为当初她的长工合同里写的明明白白,她这样是需要赔给我损失的。而姜家,他们欺负栾凤,那是因为栾凤如今还是姜家的儿媳妇,作为栾凤的东家,我只能在情理上劝说,不能在法理上压制。但是,他们的行为伤害了我的利益,我可就不能这么算了!” 大全重重地叹了口气,公是公、私是私,林雨的说法无可厚非,只是,这会儿让他不计较其他,单看和栾凤的感情,也是十分艰难的。 奔波了一夜,只眯了一小会儿,天就已经亮了。老三过来叫林雨和大全去家里吃饭,之后便拉着林雨和天文、天武去了姜家街。 姜家街回复了沉静。当驴车的声音出现在路上的时候,有几家的小孩子都伸长了脖子看看过路的是谁。 林雨四人毫不客气,进院之后,天文便中气十足地喊道:“姜栾氏在哪里?给我出来!” 听这声音便是来者不善,姜家人本来刚刚办完丧事,正都疲累得在补觉呢,听到声音。便陆续起身出来。 本来还是骂骂咧咧的。但见天文、天武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顿时气焰就下去了,立刻便有人把栾凤推了出来。 “东、东家。可是有什么事情?”栾凤本来睡眼朦胧,平日里看天文天武都是老实巴交的样子,这一怒目起来,她还没敢认。可是一见到他们斜后方的林雨,登时睁大了眼睛。实在想不到林雨怎么会以这个架势出现。 姜家人一听是栾凤的东家,那就是林大全的妹妹了,顿时也没了刚刚的蔫样儿,反倒成了骄傲的公鸡。恨不能把脸冲着天上。 “原来是林大姑娘!”听着声音,便是昨夜逼迫栾凤最欢实的那一个,想来就是栾凤的大伯哥了。“大清早上就闯人家家里。你们林家全都是这样没规矩的么?” 林雨看了这人一眼,狭眉细目。满脸的猥琐,自己做了这许多偷鸡摸狗的事情,竟然张口便说起自己的规矩来。 林雨也不理他,从袖袋里拿出一张纸,立刻抖露开来。 “姜栾氏,你是我品味居签下的长工,如今有人举报,说你违背合约,把我品味居的菜谱转告他人,如今我来,便是与你解决这件事情。你若按照合同赔偿违约金便罢,否则我等就立刻回城,去县衙告你!” 林雨一番话说的冠冕堂皇,不仅栾凤呆了,姜家众人也都呆立在现场,竟不是来求着他们给他们送银子,待被自己讽刺一顿,灰溜溜地带栾凤走,而是来告栾凤的么?这、是什么情况? “哎哟,栾氏都要成你大嫂了,还计较这些?”一个瘦得麻杆一样的妇人酸道。她是栾凤的小姑子,成婚以后夫君也死了,她有儿子傍身,自然不如栾凤那般凄惨。只是这次回来听说这个处处受气的嫂子竟然傍上了有钱人,她又有些羡慕起来。这会儿见林雨和她说话毫不客气,便赶快讽刺起来。 “她还不是我大嫂,我大哥还没把她娶回去,她就是我品味居的长工。不过,即便她是我的大嫂,做出这等倒卖菜谱的事情,也是要承担相应的惩罚!” 林雨义正词严,栾凤这会儿也才反应过来,急忙道:“东家,这话哪儿说的啊,我、我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啊!”她连着熬了三天晚上,整个人都精神了,只是这时候她想起来当初所签合约的苛刻,便不由害怕起来。 “我是有确切证据的,你若这会儿不与我做个了断,那便去县衙里说吧!”林雨丝毫不为所动,只是坚持要解决这件事情。 姜家大伯本来还对林雨忽视自己不满,可这会儿见到林雨这么认真,也怕惹上事情,左右栾凤如何也不关他们的事,林雨要带走便带走吧,反正栾凤赔钱,也是林大全给拿,到时候林家还不是左手出右手就进了?于是便道:“既然是这样,那栾氏你就快和林姑娘走吧!等你事儿了了,你再来和我们谈清池的事情。” 栾凤不可置信地看着姜家大伯,但在看到他那充满威胁的眼神后,就又立刻弱了下来。只是她也想着,有大全在,即便真有人指证她,大全也一定会给她兜着的。于是,又定了心神,对林雨道:“许是有什么误会,既然东家这样说,那我就和东家回去,兴许说开了,就没什么事儿了。”说着,还拍了拍身边姜清池的手,以示安慰。 “哼哼。”看着栾凤的样子,林雨冷笑出声,“恐怕不光姜栾氏你,连带着姜清池以及姜家几位大哥,都要和我走一趟了,否则晚些时候,衙役来带,可就没那么好看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栾凤惊道,毕竟做贼心虚,听到林雨点姜家人的名字,她的身子终于筛糠似的抖了起来。 “什么意思啊你,当我们姜家人好欺负是怎么的?”边儿的人也立刻凶道。 “姜清池是证人!她向我举报,窃取我品味居菜谱的人,便是姜栾氏以及你们姜家众人!”林雨话音一落,所有人都张大了眼睛。(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三章 往来 任谁也没想到林雨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栾凤不可思议地瞪大了双眼,脖颈仿佛成了生锈的齿轮,带着脑袋,把那惊愕的目光从林雨身上一点点挪到了姜清池的身上。 这是她的女儿啊!她拼命保护的女儿啊! 栾凤仿佛被定住了一般,被打击地一句话、一个动作都没有了。 而姜家众人也没好到哪儿去,只是除了震惊之外,眼中俱流露出愤怒的神色,目光仿佛钉子一般,全部钉在姜清池的身上。 姜清池面色不改,只是如往常一样,乖巧地走到了天文、天武的身后,与林雨并排,不疾不徐地道:“的确是我。” 一时间,姜家人除了愤怒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如果骂姜清池“吃里爬外”“忘恩负义”的话似乎也不对,毕竟他们没给她吃什么,更没什么恩。可若说她“忘记自己姓什么”之类的,好像就是间接承认了林雨的话,从菜谱中得益的是他们,他们也许就要见官了。 栾凤还没从矛盾中清醒。她觉得一定是自己这两天没睡好的关系,否则怎么会出现这样的幻觉?呵呵,那是她至亲的女儿啊!她把菜谱给姜家人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她们娘俩能有更好的生活?不会!她一定听错了!清池怎么会做这样的事情?栾凤看了一眼自己身边刚刚姜清池站的位置,再看看如今在林雨身边的人,不是自己的女儿还是谁?于是,仿佛再没有的力气,一下子瘫坐在了地上。 姜清池刚要动作,林雨立刻拉住了她。 “在这里说什么也说不清楚。姜栾氏,跟我们走吧!” “我们不知道什么菜谱!小孩子编瞎话你们也信,少拿什么县衙吓唬我们!”姜家的一个人开口道,只是言语中的颤音,到底泄露了他紧张的事实。 “就是!这事儿跟我们有什么关系?”立刻,姜家人开始出声符合。 “你们怎么说,我不管。就算你们不让我带栾凤走也可以。只是清池是举报人。是必须跟我一起走。你们就等着县衙的传唤吧!”说着,林雨便回头要走。 “林姑娘且慢!”终于,姜家大伯忍不住出了声。见林雨又把头转了回来。才道:“实不相瞒,确实我们卖了一道菜。只是我们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是栾氏是告诉了我们一道菜而已。但是,栾氏没说那是需要保密的东西。我们又觉得挺新奇的就给卖了,我们也是受害者啊!” 林雨勾了勾嘴角。不愧是能把栾凤弄得要死要活的人,即便是个老农,可是见风使舵的本事还真不简单! “这位是——”林雨没理他的话,只是从始至终。才看他第一眼而已,仿佛刚看见这样一个人一般。他在姜家向来说一不二,哪知今日却被林雨忽略的这样厉害!只是事关自己家族的利益。他也不得不把这口气咽下。 “我是姜清池的大伯父!”他清了清嗓子,正了正身子。这才说出来。 “原来是姜大哥。”林雨微微点了点头,道,“事实如何,咱们一时半会儿怕是也说不清楚。既然这样,我觉得倒不如去衙门里理顺理顺。” “小事一桩,怎能麻烦县老爷呢?”姜家伯父硬扯出了一个微笑,“也没什么不好说的。说到底,不过是清池这丫头对我们有误会。林姑娘也不想自己将来的嫂子挂上‘盗贼’的名声吧?” “嫂子?”林雨呵呵一笑,“你们以为昨天出了那样的事情,我大哥还会娶栾凤吗?你们当我们林家没人了是怎么的?” 见林雨突然厉色,姜家大伯也道:“林大全的欠条写的清楚明白,是要娶栾凤的!” “那又如何?娶妻娶贤,又有你们这样一大家子为拖累,我林家大不了把这十两银子打水漂了,留她在我们身边当个端茶递水的,又有什么不可?”觉得姜清池的胳膊紧绷了起来,林雨轻轻拍了拍,当作安慰。 姜家敢明目张胆的胁迫栾凤,无非就是因为看栾凤有那个本事拿捏住林大全?可若她当不了林大全的妻子,他们又有什么倚仗?这会儿姜家大伯看姜清池的眼睛就如淬了毒一般,要不是这丫头,他们哪至于这样?可他忘了,若不是姜家一直拿着姜清池的事情不放,又怎么会让林家人反击? “大全他——”栾凤一听大全会不要自己,不由哀嚎起来。就算在姜家老太太灵前,她也没哭得这样真切。“是你们!”栾凤忽然站了起来,指着姜家大伯便骂:“清池她爹一直都是身子不好,你们非但不帮我,还处处欺侮我!我自问在姜家做得样样儿不输别人,只因清池是女孩,你们就不待见她!我给清池她爹守孝三年,如今嫁与他人,又有什么不对?你们说我改嫁可以,只是要把伺候公婆余生的银钱补上就可以,我这才给的你们菜谱!你们根本就不喜欢清池,还偏偏用清池威胁我,让我拿出更多菜谱!我是不是上辈子欠了你们姜家的!” “栾氏这是疯魔了!”姜家大伯赶快说道,栾凤向来懦弱,他们刚刚也是忽然间被她唬住了,待她说完才想到要制止。 “我没疯!是你们疯了!你们丧良心啊!”说着,便又去取了挂在院墙上的柴刀,往自己脖颈上比来。 天文后发先至,还没待栾凤的刀碰到脖子,便伸手把刀柄弹开,只见那柴刀高高扬起,正落在栾凤的小姑子面前,直直地插入土中一寸深。 姜家人多势众,这会儿功夫已经把姜家街的许多人都吸引了过来,姜家大伯本还想着别看天文、天武有两下的样子,但乱拳打死老师傅,如今还在姜家的地盘上,大不了就给他们个教训,管着他们告不告官,先打一顿再说!而且只要姜清池还是姜家人,他就不信栾凤到了县太爷面前不帮自己说话!可是只看天文这轻飘飘的一下,他便再没有把握了,不光是他妹妹被那刀吓得一惊,连他都忍不住后退了一步!看来,这亏他们必须吃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四章 商量 天文将栾凤的一只胳膊锁到后面,任她如何挣扎,就是逃脱不得。 林雨看了看面部各种精彩的姜家诸人,然后道:“事到如今,你们还有什么好说的?” 姜家大伯恨恨地看了看栾凤,这才不得不赔笑道:“林姑娘,凡事好商量!” “商量?”林雨轻笑道,“不知姜大哥想要怎么商量?” “实不相瞒,上次卖得的银钱,这次老娘过世已经全部花了,林姑娘就算再逼着我们也没用,就算把我们送衙门里,我们又不是主犯,还不是没太大事儿?而且,我们真不知道那菜谱是那么重要的东西,要不然我们这小老农,怎么敢捅这么大的篓子?你说是吧?”见林雨没有阻止的意思,他继续道,“要不这样,栾氏确实我们已经把她许给了林大全,这银钱的借据我们也收了。一码归一码,既然我们也不是故意的,要不然我们就给林姑娘赔个不是,你们把栾氏领走也就算了?” 林雨忍不住笑了出来,也亏他敢说! “姜大哥,我敬你年纪大,可你也别拿我当傻子!刚刚栾氏说了,给你的菜谱,便是同意她与我大哥婚事的聘礼了!可前两天,你又收了我大哥一个十两银子的借据,那上面明白写着是聘金。我这倒是头一次听说成婚要下两次聘金的事儿了!” 姜家大伯一时间被林雨噎的面目通红,可林雨不依不饶,继续道:“我不管你有心也好、无意也罢,菜谱的钱是真真切切进了你们姜家人的腰包,那你们就脱不了干系!而且。我不知道你们具体卖了多少钱,可楼外楼那一份珍珠翡翠汤是卖八十八文,这里面的损失你们可知道是多少?我估摸着县太爷就算再手下留情,也要你们赔二三十两吧?届时就算你们与栾凤平摊,你们姜家该赔我多少,你们自己且算算!” 姜家大伯也傻了眼,没想到一道菜而已。竟然这么值钱!可他才拿到多少?五两而已!当然。那时候他也才知道,想从林家人身上捞钱竟然是这么容易!所以这次,他才那么大胆地让大全拿出来十两银子。本来还想再铩出来。栾氏也答应了,却没想到今儿就让他梦碎了!现在看来,五两银子全退回去也不行,那该怎么办? “林姑娘是吧?”正在姜家大伯踌躇之际。一个略显苍老的声音传入了林雨的耳中,林雨回过头来。才发现自己后边正站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 老三马上在林雨旁边低声提示道:“这就是姜家的族长。” 林雨心中了然,这老头看似慈眉善目、正直不阿,实则与姜家大伯都是一丘之貉,否则也不会在大全挨打的时候眼睁睁看着了。 “正是。不知族长您有什么话说?”林雨也不兜圈子了,来者不善、善者不来,老而不死是为贼也。这老头看起来得有七八十岁了,在这古代也算是高寿了。 “老头子在旁听林姑娘说了这么许久。也算是听明白了。是,林姑娘说的有理,栾氏虽然现在已经许配给林大全了,可在给菜谱的时候,毕竟还是我们姜家的媳妇,我们老姜家把这菜谱卖了钱,就算是不知道这菜谱不应该卖,但是也确实是卖了。林姑娘说是我们犯了错、犯了法,我们都认。因为栾氏是我们家的人,她还姓姜,那我们就该承担。”老头子精神还不错,也不用人掺着,就这么在林雨面前边踱步边说着,直到走到林雨面前停住,道:“我们都是老农,比不得林姑娘见过大世面,咱们就习惯了直来直去,有什么就说什么。” “是,我也不是什么高贵的出身,但将心比心,若然是我把你们家挣钱的买卖夺了,你们可还会咽得下这口气?所以有什么话直说便最好了!能在这解决,谁也不想过堂不是?” 见林雨说话丝毫面子也不留,族长倒也不生气,呵呵一笑,脸上的褶子也不由深了起来,就像是发自真心的笑一般。“既然这样,那咱们就都爽快一些,也不必他们说什么了,老头子就做主了,清池这丫头,我们老姜家就不留了,今日便立下字据,从今往后,清池便跟着栾氏去林家吧!只是,清池他爹只他一个孩子,她不管怎样,还是得姓姜的。等她成婚的时候,我们姜家不贪她的聘礼,也不会给她丝毫嫁妆,只要她到他爹坟头磕个头,也就行了。至于栾氏和林大全的事,咱们姜家也可以保证不传出任何难听的话,林姑娘以为如何?” 林雨今日的目的就是把姜清池弄出来。前一晚上临走之前,她就让天十一瞅时间跟姜清池谈这笔交易,左右这件事林大全已经知道了,且不管最后林大全能否娶栾凤,姜家人对他们母女一再欺侮,再留在姜家也没有任何好处了,倒不如自己一技在手,就算没家族庇护,将来也能凭自己努力,给自己存下丰厚的嫁妆了。有了天十一给姜清池分析利弊,姜清池会站在哪边,就显而易见了。 而经此一事,姜家是不可能再要姜清池的,还不如就把事情利益最大化,反正那五两银子也得了,栾凤的十两银子大全也写下借据了,再闹下去姜家只会什么都得不着,所以姜家族长才会说出这番话。 林雨的心中也权衡了一番,说实话,就算自己再仗着青田雅居的势,可楼外楼也不是没人。届时姜家人说了是卖给了楼外楼,楼外楼也可以完全不承认,说是自己想出来的。到底自己还是升斗小民,若真打起官司来,她可不认为自己一定赢。这些话吓唬吓唬姜家人可以,她自己可是不敢信的。如今菜谱不该丢也丢了,大全不该打这个借条也打下了,能有这样一个结局,也算是不错了。只是,她到底还是咽不下这口气,大全好模好样的送他们回来奔丧,却还挨一顿好打,这算什么事儿? “用本该属于我的钱,换了一个不姓林的丫头,族长这话说的,我怎么觉得我还是亏了呢?”(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五章 定论 林雨一本正经的想了半天,全场的目光几乎都集中在她一个人的身上,都觉得一直以来大家都以姜清池的去留为要挟,族长给出了这个条件,林雨一定会答应的时候,她竟冒出来这样一句话,包括老族长在内,都恨不能破口大骂她一句:奸商啊! 老族长差点被林雨气得呕出一口血!他洋洋自得,以为这么说是给了林雨大便宜了,却没想到林雨还反问了他这么一句! 不过他自己想想,也是,在商言商,林雨连自己未来大嫂的面子都不给,又怎能为了一个小丫头而放弃几十两银子呢?这会儿,他不由有点生姜家大伯的气了,要不是他贪心不足,整这么些幺蛾子,怎么会惹上这么个见钱眼开的女人? “那林姑娘待怎样?”老族长气哼哼地问道。 林雨略一思索,终究不想给这些人真的惹火了,狗急了还跳墙、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别到时候什么好处都没了!因此林雨道:“你说的条件我可以答应。说实话,我林家如今也不缺那点钱。我们要娶栾氏进门,花多些钱也无非是显得我们重视她,跟你们姜家也没太大关系,栾氏放不下清池,我大哥便也帮着她,想帮你们抚养清池。但是,你们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在我大哥送他们回来奔丧的时候打他!就算是栾氏,她在签了契约后已经是我林家的人了,你们也不该这样苛待她!你们这是把我们林家的面子往坑里踩啊!所以,今儿话说到这份儿上,我也不要钱了,前儿你们谁打我大哥打的最欢的。站出来让我们打一顿,咱们之间的事儿就算了!” 林雨最后一句掷地有声,我们不要钱,就要出出气,成不? 要是普通人说这话,大家伙儿可能还觉得没什么。都是天天土坑里刨食的老农民,这会儿也到了农闲了。打一顿也大不了歇几天而已。可跟林雨一起来的这都是谁啊?他轻飘飘地一拍。刀都能飞起来再扎土里一寸,明显有功夫在身的,谁敢让他打?打一下半条命都去了啊!因此。前日里打了大全的几个人都不禁后退了好几步。 姜家大伯更是脸变得煞白,生怕林雨盯上自己。只是他还是矛盾,打伤了医药费花的多还是直接还林雨银子多呢? “老大!”老族长沉声喊道。 姜家大伯无奈地应了声“是”,一点一点往前挪来。 “事儿是你鼓捣出来的。老大,你给林姑娘道个歉吧!” 想得倒美!林雨给天武一个眼神。天武不待姜家大伯开口,便一脚斜刺里踢在他的小腿上。 “啊!”姜家大伯一声哀嚎,一下子便跪在了林雨的前面。他仿佛感觉到了自己骨头碎裂的声音,纵然他已经四十多岁了。还是禁不住痛呼出来。 “林姑娘你这是什么意思!”老族长再也保持不了冷静,大声道。姜家诸人也都随着老族长的声音全部向前一步,立刻缩短了对林雨一行人的包围圈。 林雨想也没想便从袖袋里掏出一块五钱的银子。扔在了姜家大伯的面前。 “你打我大哥,我再打了你。这才公平。只是我打你打的严重了些,那是我的伙计没掌握好分寸,对不住了。这银钱就当是你的汤药费了,治好你的腿也还有剩!”说完,便转头看着姜家族长,笑眯眯道,“族长,事儿结了,立字据吧!” 付了姜家人十两银子的聘礼,林雨带着栾凤和姜清池,大摇大摆地走出了姜家。 再有气也不能和银子过不去,所以姜家人只能咽下了这口气。终究林家人不是随便就能让他们欺侮的。 而林家大伯,这个年纪伤了筋骨,到底也是比不得年轻的时候了,即便接好了腿,还是让他在炕上躺倒了来年开春,虽没落下什么跛足、残疾,可终究是没原来那样好使劲儿了。甚至阴天下雨,还会经常疼起来。可是他再不敢轻易去惹林家人,只能在心里咒骂罢了。 话说林雨带着栾凤和姜清池坐上了驴车,车子一路往林家沟而去。 “东家——”栾凤艰难地开口,可是即便是开口,她也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到底还是暴露了,她还有什么脸再呆在林家?想到这里,她又忍不住哭了起来。 “你欠我一句对不起。”林雨直接道。 栾凤抬起头,泪眼婆娑地看着林雨,道:“对、对不起。” “你对不起我,很好解决。就像我在姜家时候说的,只要按合同来就行了。我看我大哥的面子不送你去见官,但是,你该赔我的银钱还是要赔的。按合同来,二十两银子,你什么时候赚够了,什么时候咱们的长工合同才会解除。” “是,我做错了事,要赎罪也都是应该的。”栾凤哭着点头。 “只是,你对不起我大哥的,就不好解决了。”林雨叹了口气,“我在姜家说的,也不是骗你的。你与我大哥之间,就看你如何去挽回了。若是我大哥对你还有顾惜,也许你还是会有一天成为我的大嫂的。” 栾凤不住地抽泣,反复道:“是我对不住他!是我对不住他!” 姜清池见到栾凤的样子到底不忍,也跟着掉下泪来。弱弱地喊了句:“娘。” 林雨道:“清池没向我举报你。其实这件事是我自己发现的。只是清池是好姑娘,若不是她,还不知你会被姜家人欺负多久!” 栾凤看着姜清池,这才忍不住一把抱住了她,哭道:“是娘对不起你。都怪娘,都怪娘!” “我没怪娘你,怪只怪大伯他们太欺负人!那样的家我早就不想呆了!娘你以后好好和大全叔过,我长大了,不用你操心我。我以后跟着东家好好干,我将来会找一个好人家的!”姜清池也抱着栾凤,边哭边安慰着。 这一幕母女情深,林雨也是感动的。人家都是为母则强,栾氏强的不是地方而已。不过,到底她是个成年人,该她承担的错,还是要负起责任来。(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六章 礼物 九月二十三,天降瑞雪。【ㄨ】 林家众人声势浩大地搬进了位于南城的林宅。 一片低矮的民房中,林宅占着地势高的优势,更显得十分气派。 品味居放假一天,特意在林宅中举办盛大的乔迁宴。 不光是林家沟的亲戚们,连林雨生意上的伙伴和品味居的熟客也都来恭贺。一时间林宅之前,人声鼎沸。 其实大件儿前一日已经雇了专门的搬运工搬的差不多了,只是剩下一些小的生活用品,由大伙儿一人一两个包袱,就都拎了过来。 宴席设在了二进,这是林家诸人住的地方。这会儿炕也都烧的热热的,一个屋子挨着一个屋子,火墙也都暖烘烘的,上面放着各色干果、热茶,让来宾饮用。 而同时,林家制鞋坊也跟着搬迁过来,并在门外贴上了招工的贴子,明日开始,就面试招工。 林雨是这次乔迁礼的主人自是不提,刚养好伤的大全与二奎、****峰、老三也都按照各自的分管,招待着客人。林家兄妹也在村里人面前扬眉吐气了一把。 后厨里,大家伙儿头一天就差不多准备好了食材,这会儿连着老三的二嫂子,也都在厨房忙活着。 一群人中,栾凤安静而低调,做起事也是有条不紊。 遥想那****知道自己不仅给姜清池涨了工钱,还升她做了小组长,从搬到新厂开始,她就能算是个小主管了,栾凤激动得流下了泪水。或许她和大全之鉴还有很多路要走,但是,她这次无比感恩,她相信,她终究会融化大全的心的。 这日,天狼代表青田雅居过来贺喜。 有日子没见他了,这会儿他领着太财。两个人看起来的气质也愈发像了。 直到一天的浮华褪去,林雨终于能够好好在屋子里歇一歇。 如今内院里只有她一个人住,含玉则依旧守在店里。 “叩叩”的敲门声想起,太财问道:“大姑。我能进来吗?” 林雨不禁笑了出来,心说这么小的人儿,如今学得倒是有规矩起来了。“进来吧!” 太财这才开门进来,一溜小跑进屋、脱鞋上了炕,然后从胸前拿出一个牛皮纸的信封来。 “这是什么?”林雨好奇道。 “师父给你写的信。还有给你乔迁的贺礼。” 没想到景皓还能写信给自己,林雨迫不及待地接了过来,火漆上面印着的,是半个月前的日期,想来景皓距离这里也是很远的。 打开火漆,顿时掉出一个项链和一条手链来,两个属于同款,上面的吊坠不是金玉,竟像是动物的牙齿。而链子也不是金银,而是一根根细细的皮带。二者简单地系在一起。没有任何的花式,却显得豪放古朴,民族风十足。 “大姑,这是我的礼物。”说着,太财从袖袋里拿出了一个用丝线绣着花草的香囊。 林雨一愣,然后笑了起来,抬手用食指刮了刮太财的小鼻子,道:“你还给大姑送什么礼物啊,这也是你家啊!我搬家你也搬家,你不用送我东西的啊!” “是吗?”太财迷糊道。“我以为现在我不跟大姑住在一起,就也要送大姑礼物的,我还挑了好久——” “那就谢谢我们太财啦!这还是太财第一次送大姑礼物呢!快给我看看是什么?”一来林雨不想浪费孩子的一番心意,二来她也确实好奇太财买了什么。所以在太财刚表现出沮丧的神色,便立即开口。 太财听林雨这么说,又立刻高兴起来,生怕林雨反悔一般,赶快把香囊递给了林雨。 林雨打开香囊,竟然是一盒胭脂。这胭脂都是彩云轩制作的。就是在京里也是大家争相追逐的品牌。不过林雨自打穿越过来,还没买过胭脂来收拾自己,毕竟天天都是围着锅台转,就算再好的胭脂,也都用不上。不过她晚上倒是时常用淘米水洗脸,或者用黄瓜、土豆之类的敷脸,再加上年岁也不大,所以不用涂脂抹粉看起来也是不错的。倒是陪着含玉去买了一次胭脂,就是这彩云轩的,最便宜的也要十几两银子一盒。不过林雨怎么也没想到,太财这个小屁孩竟然能给自己买这东西。 “这、你怎么会给我买这个?” “青田雅居里的姑姑们都涂胭脂,我听她们说,这个牌子的胭脂最好。其实我看她们就算涂了胭脂也没我大姑好看!”太财扬起小脸,得意道。 “小鬼头!就你会说好听的!”林雨佯装敲了一下太财的脑袋。“这一盒胭脂可不便宜,你是不把你的月例钱都买这个了?” “嗯!不过还有剩!”太财是景皓的徒弟,算是半个主子了,月钱本来就比别人高一些,再加上年节、夫人生辰等的赏赐,虽然去青田雅居的时间不长,但是他也攒下不小的一笔了。不过林雨没想到,他的月钱没交给大全,竟然都自己存着,然后还给自己买了这么丰厚的一个礼物。 林雨打开陶瓷的盖子,立刻一股淡雅的桃花香便飘了出来。而那胭脂的红色也十分正,感觉只要挑出一点点,就够支撑肌肤的好颜色了。 “谢谢太财!大姑很喜欢!” 得到了林雨的肯定,太财就更高兴了,不过他今晚已经答应了要和太福一起睡,和林雨又坐了一会儿,这才离开去了二进。 林雨看着这盒胭脂,笑着摇了摇头。然后才准备从信封里拿出景皓的信,看了起来。 原来,景皓给林雨是这个吊坠,是他离开不久的时候遇见了狼群,他杀掉头狼而取下的狼牙。他把一对狼牙都做成了坠子,两人一人一个项链、一个手链。狼牙在他们的民族是吉祥的意思,可保佑平安、幸福。而且狼一生只有一个伴侣,对爱情忠贞不二。一只狼有四颗獠牙,他取下来后,自己亲手做成了饰品,他也一定会如狼一样,对自己的伴侣矢志不渝。 没想到这小子写情书还一套一套的,这还是林雨长这么大第一次收情书。以前当老师的时候倒是没收过几封,不过现在看来,哪一个都不如景皓写的情真意切!想到这儿,又忍不住抱着信傻笑起来。(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七章 招工 因为有了景皓的消息,林雨第二天早上起床精神奕奕,满面红光。 新宅里有大厨房,设在一进的外宅,聘的是品味居里如今的小账房先生顾天成的娘亲和嫂子。正好他家的经济条件也不好,都来林雨这里做事,供吃住不说,还有工钱可挣。 前一天因为办酒席,剩下了不少的饭菜,所以一早上顾家婆媳就把剩菜剩饭都热了。这会儿也没什么不能吃别人剩饭的规矩,食肆里剩菜大家还都抢着吃呢,何况这自家酒席剩的呢? “头一次做这么多人的饭菜,可还能忙得过来?”林雨进厨房的时候,便看见婆媳俩一个热菜,一个烧火,任务分工倒是很明确。 “还忙得过来!”顾婶子一面把热好的菜盛出来,一面应着林雨。“东家可有什么需要的?” “也没什么,就看你们第一天上工习不习惯。” “习惯!我们都是做惯了这些活儿的!还没抽出功夫和东家道谢呢,天成他爹前些年做工伤了腰,如今也不能干什么力气活,还多亏东家你给他一个看门的活儿呢!”顾家婶子颇为感激道。 “我这也是前两天才听天成说的这个情况,得亏我没找别人。不过顾叔能适应就行,这宅院一大起来,尤其是还有个制鞋坊在,没个人看院子,我也是不放心的。话说回来,下次如果有什么困难,就及早和我说一声。如果能帮着解决的,我都会尽力的。” “诶!谢谢东家了!这已经帮了我们不少的忙了。现在我们全家都过的好,东家您就放心吧!”顾家婶子道,“对了,东家,您是在您院子里用饭,还是在食堂里呢?” “就跟大伙儿一起就行!”林雨笑着点点头。 先头决定雇顾家人的时候,也是简单接触了一下。今儿正式上岗了,才发现这两人手脚都十分利索。这两婆媳看起来都十分随和。做起事来也是有条不紊,想来顾天成也是得意于这良好的家教吧,做起事来也是规规矩矩。 吃罢早饭,招工工作就正式开始了。 制鞋坊借着这次搬家的机会扩充规模。毕竟林雨在外院里留出来了一整排屋子做厂房,连修鞋机都扩充到了五十台。别看制鞋坊原本的规模不大,但因为是半机械操作,所以比别人家都快了许多,制鞋的成本也就相对较低。如今整个厉云乃至其他州县都有来这儿订鞋的了,制鞋坊每日赶工,十分忙碌。若是不再扩充员工数量,恐怕年前的订单就完不成了。 由各小组长看着原有的员工做事,而****峰则陪着林雨面试新人。 这次招的人主要是南城的。能在家门口找到一个供一顿饭的长期工作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所以还没到应聘的时间,就有许多人围在林家的大门口了,连食肆的人去上班,都是好不容易挤出去的。 林雨到门前的时候,顾天成的父亲高喊着让他们排队,一如当初品味居招聘的时候。顾天成的表现一样。 林雨点点头,示意****峰,让这些人一个一个的进来。 南城贫困人口居多,虽说也是城里人,到底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如今林雨的宅子修得又大又气派,让这些小老百姓一进来就觉得紧张起来,再加上是一个一个的面试,许多人甚至连话都说不清楚,让他们绣花或者摇修鞋机的时候,甚至手都是抖的。好在林雨招人更看重技术。也不用他们招待谁,只要能做好自己的本分就可以了。 于是,经过将近一天的筛选,终于留下了十七个能用的人。 这些人经过一天的培训。熟悉了自己份内的工作就可以上岗了。以后如果再缺人,便是随时招了。 劳累了一天,还不待林雨休息一会儿,天九便现身来了林雨的小院。 “怎么这个时候来了?”林雨知道天九几人是隐在暗处保护自己的,虽然不知道他们的轮换制度,但是一般来说。他们也都是不现身的。这会儿突然出现,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姑娘,刚刚别院那边传话过来,夫人得到了确切消息,知道了您和少爷的事情。” 林雨的头“嗡”的一声,当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她如今已经不再青田雅居了,林珊也已经被撵出来了,又是谁在旧事重提呢? 还是说,昨日里景皓给自己的信露出了马脚,被夫人的人发现了? “夫人那边有什么说法么?” “暂时还没有,不过之前因为同知府小姐的事情,夫人已经对少爷颇为不满了,如今知道了这件事,想来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可是夫人昨儿早上还让天狼过来送礼——”林雨忽然想到,若是昨儿夫人就知道了,就断不会让人给自己送礼了!可是刚刚送完礼,便知道了自己与景皓的事情,那愤怒可不就更甚了? “趁着天还没黑,我回品味居!”林雨说道。含玉还在品味居,她在夫人身边呆过许久,或许她能猜到夫人知道这件事后的反应。 于是,林雨便赶快和天九步行回了品味居。 品味居里正是众人忙碌的时刻,不过含玉是做甜品的,这会儿已经没什么活儿了,所以林雨便赶紧拉着她进屋,把这件事和她说了。 “夫人若是知道了这件事,以她的性格,她是不会明着出手的。”含玉道,本来景皓让她来林雨身边,也有着让她多给林雨出出主意的意思,这会儿见林雨来问她,又确实是刻不容缓的大事,便立即回应着,“而且照你的说法,夫人得到了这个确切的消息,那也必然是找到了确实的证据。想来也是经过调查的了。夫人这个人,别看她一直不怎么出青田雅居,但是她身边可用的人还是许多的。所以别看只有一天一夜的时间,但是夫人想要查什么,也没有查不到的。不过林姐姐,你说这事儿是少爷这边的人传过来的,想来他们也会给少爷递信儿了。只是我不明白,到底是谁出卖了少爷?” “会和上次诬陷你的是同一个人吗?”想到上次含玉半死不活,连自己都误会她的时候,林雨还是很内疚的。而说到青田雅居的坏人,林雨总是本能地想到那个人。(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八章 讨论 见含玉投来疑问的目光,林雨继续道:“其实,我一直怀疑那个人是又荷。虽然没有确切的证据,但是你记不记得那时候林珊在夫人面前告状,最后反被处分的那次?我说她背后有人主使,她本来都要说了,可是眼神看向我后边之后,就再没敢说。当日站在我后面虽然没有又荷,但我直觉就是她。因为当日进得了夫人院子里的,都是咱们认识的人。这些认识的人里,除了你与含卉,在那里便只有又荷的权力最大。能哄得林珊举报我的人可能有很多,但是能让她冒险陷害你的,确是不多。” 含玉皱了皱眉头,思考良久,方道:“我觉得这个理由说不通。一来又荷姐姐是夫人身边的老人儿了,她这个人怎么说呢?她肚子里的弯弯绕绕一点都不比夫人少。她是夫人的左膀右臂,她说的话,夫人九成以上都是会听的。所以她若是真发现了你与少爷的蛛丝马迹,只要说一句‘林姑娘与少爷走得太近’之类的话,夫人就明白了,完全没必要用林珊来婉转提出。二来,又荷姐姐应该不知道我是少爷的人,虽然她平时对我们没什么表情,但是我也几乎没做过任何给少爷通风报信的事。就连少爷身边都鲜有人知道我的身份,更何况是她呢?其实又荷姐姐这人就是性格冷淡了一些,我觉得她还不至于做出这样的事。” 含玉说的头头是道,林雨实在不了解,也没法反驳,所以只能安慰自己,确实是鲜少看到又荷那样心眼儿跟筛子似的人,所以才会觉得她阴暗而已。 “所以,既然她不是少爷的人,便也不会是出卖你的人。”含玉总结了一句。 “也许吧。我怀疑她,大概也是因为曾经她在天狼,也就是以前她和又夏的屋子里徘徊过。还警告过我吧。” “又夏姐姐不仅是天狼的痛,也是又荷姐姐的痛。” “原来是这样。”林雨耸耸肩。“所以,你觉得夫人会用什么方法来对付我?” 终于扯回了正题,含玉便继续分析道:“少爷身边有奸细。或许如你所说,和陷害我对是同一个人。但是这种事情不能随便怀疑,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任哪个忠心的人被怀疑,都会心里不舒服的。所以这件事还是要秘密的查。待有了确凿的证据方能发难。而夫人,在知道这件事之后,她不会对少爷发难,她一直想让少爷按照她的意思生活,不然少爷也不会背着她暗中培养势力了。话说回来,你在这个时候被夫人知道了这个消息,夫人怕是会愤怒非常。尤其是你如今能够身家丰厚,少不了夫人出的那份。但是毕竟这里不是她能呼风唤雨的地方,我想,她目前不会对你本人如何。她会从你在乎的事情入手,先出完了这口气,才会决定把你如何。” 林雨不由闭了闭眼睛,如果可以,其实她真的很希望能和夫人好好相处。只是从一开始,林雨就把她当成可以让她从一文不值变成一个小富婆的人。而夫人,则是一直把她当成一个比较有想法的奴婢,仅此而已。两个人一开始就不是很单纯,只是她,一个一直被夫人视为小猫、小狗、小玩意儿的人。忽然和她的宝贝儿子走到了一起,难怪她会愤怒。也许这么说对两个人都不甚公平,毕竟林雨也曾真心感激过夫人,而夫人也真心为林雨撑过场子。只是毕竟身份悬殊。这样的友好,在触碰到自身的时候,一切都是浮云了。 “对了,那夫人岂不会知道你也在这里了?”林雨忽然想到这个问题。 “是,我想这个确切的证据,便是我了。”含玉道。“我一直在品味居的后厨,很少在前面露面。而这段时间夫人派人来拿糕点,要么是你做的,要么就是我做出的新花样,而我更没在他们面前出现。所以我想,昨日晚上,夫人的人已经知道我在这里了。” 含玉是景皓要过去伺候饮食的人,景皓也一直说她跟在自己身边。可是,他费劲辛苦要来的大丫鬟,竟然会在品味居里做一个厨子!这才是最大的漏洞! “那你——夫人若不会对我如何,那你呢?”林雨担心道,这不就意味着夫人知道含玉背叛了她?而以夫人的骄傲,又怎么会放过含玉?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也只能依赖你啦?所以我求求你最近不要回家了,就陪着我住在这里吧。毕竟你在,少爷派来保护你的人才能连我一起保护了。”含玉笑着说道,顺便对林雨撒着娇。 林雨苦笑一下,“其实你不说,我也得在这边住了。”随后又长出了一口气,“只是我担心,我又一次觉得自己的摊子铺得太大了。若是夫人朝我的家人下手可怎么办?”如果是对付林家众人,她该怎么办? “放心吧。夫人心眼儿多是多,但是不会对城中的百姓做什么杀人放火的事情,她还没那么可怕。”只是,如果林雨和他们一起住,那就不一定了。这话含玉没有说。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林雨觉得这时候的夫人就是蛰伏的毒虫,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对自己下手,更是苦了脸。 “日子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含玉拍了拍林雨的手,“和少爷在一起,这些事早晚都会经历的。” 是啊!说好了不怕的,怎么这才刚开始,自己就胆怯了呢? 于是,便也展露了笑脸,“我知道了。”就好好感受一把轰轰烈烈的爱情吧!谁让自己曾经没体验过呢?重新年青了,就来体验一回吧! 原来的林雨最后绝望而死,就因为亲人都不要她了。如今她替她活着,知道了她的亲人其实还都爱着她,她也帮她的亲人过上了比以前不知道好多少倍的日子,想来也算对得起活在她身子里了。今后她也仍然会把她的亲人当成自己的亲人,爱护他们,守护他们。只是,她也该享受这重来一次的生命,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幸福了吧?(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九章 开启 如果不知道一件事情的吉凶的时候,人们往往会顺其自然,甚至勇往直前。而在明知道会发生一件很棘手的事情时,这件事就会成为一把悬在头顶的刀,你根本不知道何时会落下。都道“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前日防贼”,尤其是夫人这样一个有闲、有权又有势的一个人,招了她的恨,那可真不是一般的难搞。 不过话说回来,该过的日子还是要继续过的。诚如含玉所说,当初选择了和景皓在一起,其实就已经想到了会出现如今的情况。如果说,当时在一起只是图一时的欢愉,那如今做出什么样的决定都无可厚非。可是既然是真心相处,那就要勇敢的前行。 但是,谁说这不是一个机会呢?一个让自己认真思考,找到自己短板的机会呢? 随着天气的转冷,品味居的火锅再次受到了大众的欢迎。因为之前已经囤积了不少的青菜,这会儿落了雪,这青菜就金贵了,之前夏天的时候,一盘青菜十文钱,一个买的人都没有,毕竟夏天也没一个客人会点火锅。如今入了冬,天天吃腌菜任谁都会腻,唯一的青菜也就是大白菜,可是任谁一直吃也会觉得淡而无味了。虽说像林雨这种中产阶级的小饭馆还是肉类更受欢迎,可到底中产阶级的人更容易互相攀比,若能在这冬日吃上青菜,又好像是比其他人高了一个层次一般。所以,即便是这一盘的青菜拼盘也就能有一斤重的青菜,可是还是许多人点。 菌类拼盘里有木耳、榛蘑、松蘑、粘覃等许多山上的野菌类,都是秋天的时候让大全去林家沟等地收购的干货,如今泡发了后放在一个盘子里,也能卖个好价钱。 在菌锅、辣锅和酸菜锅三种汤底中,辣锅最为受欢迎,吃完之后,浑身热辣辣的,十分暖和。 但是。这锅底却要连夜的熬,索性林雨也就住在店里,自己三五不时的看着,倒也方便。而且即便是自己睡着了。也有天九他们帮自己瞧着,不会出什么乱子。 再加上林雨更加严格了管理体系,一个月以后,品味居这边倒是没出什么事情,一切都显得异常的平静。就在林雨都快忘了夫人会报复的时候。终于,制鞋坊那边出了事情。 林雨平日里也不怎么回去,这会儿****峰找过来,林雨也有点不可思议。 “不是说不和陌生人签单么?咱们的订单已经能干到过年的了啊!” “是,不过大姐,这次是禹州城的季老板追单。之前他也一直都在咱们这里订单,虽说数目不大,但是从咱们刚开业不久,便一直联系着。一直以来,咱们对头批的老主顾有许多优待。再加上他信誉良好,这次追加订单,我便也没有怀疑。上个月咱们搬家,季老板也过来随了礼。之前他在咱们这定做了八百双鞋,正好该结尾款了,他亲自来了,说是从咱们这随完礼还没来得及回禹州,这尾款暂时还给不了。不光如此,禹州那边还来了信儿,说是家里的童鞋卖完了。想要再追订五百双童鞋。他一再地说不好意思,请求我能宽限几天时间。我看这也是咱们信任的老客户,而且最近也多了不少人手,就加班加点的给他做了。可是。本来说好的半个月来付全部尾款,他这边也交童鞋的货的。可是与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几天,这季老板还没过来。” “许是季老板家里有什么事也说不定。”确实如****峰所说,这季老板一直在他们这里订鞋,属于第一批客户,信誉也一直不错。 “我之前也是这么想的。可是,除了季老板之外,另外还有两个来追加童鞋的订单的,也都是禹州城的人。他们也都有看似合理的理由给不上尾款,毕竟最近雪大,咱们也不能非要人家如何,都是老客户,我便也都答应了。所以这一个月,除了之前的两个急单之外,所有的人几乎都在赶制禹州城的童鞋。可昨儿又出现一个要追加童鞋的单子,也说暂时给不了尾款之后,我就觉得这事儿不对了!” 童鞋不比大人的鞋,到底孩子也是一个较小的群体,以前林雨自产自销的时候,做童鞋的时候一直不太多。再一个,如今家里孩子都多,给所有孩子都买新鞋,一般的家庭也都是承受不了的,几乎都是老大穿小了老二穿,老二穿完了老三再穿。缝缝补补的,毕竟是穿在脚上的,就是打多少个补丁也不稀奇。这点认知****峰不是不知道。或许,若是厉云城抑或其他县城来这么大笔订单,****峰都会怀疑,唯独禹州城,那是北方最大的州府,有钱人多一点都不稀奇。而且这家没有鞋子,大不了就去另一家买,都没有的情况下,大宗定也不是不可能。 林雨心觉不好,若是一两百双鞋,自己豁出去拿集市上卖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就是耽误些工,毕竟制鞋厂搬到新居之后,就不再零售了。 “三批一共做出来多少鞋?” “一千三百双。”****峰汗都快下来了,如今制鞋坊已经不是两家合股,而是林雨一个人的买卖,他也不过是给林雨打工的。如今是他工作的环节出了问题,就算东家是自己的大姨姐,他也觉得这事儿说不过去。 听得这数字,林雨更是头脑“嗡”地一声,这一千三百双童鞋,按照这两年的销量走势来看,就是批发两年也批发不完啊! “你把这三批订单的单子给我!”林雨急道,事到如今,她不能不急。 接过单子,林雨更是吐血的心都有了。这会儿的鞋子不像是后来的鞋号那么完善,从十几号到五十几号那么全,但是一般来说,童鞋也分为五个号,一般来说,就是三四岁、五六岁、七八岁、九十岁再加上十一二岁分为一到五号,而这次订单里的,竟然一半多是一号和二号码!(未完待续。) 服务器错误 也就是说,都是三到六岁孩子的鞋! 若是七八岁以后的,林雨或许还能乐观一点,毕竟“七八岁、讨狗嫌”,这七八岁以后的孩子是最皮的,也是最浪费鞋的,就天天捡哥哥姐姐的旧鞋,也不够他们造的,所以消费的群体还能相对多一些。可是三到六岁的孩子,有许多是连走都不太利索的,鞋子自然是不费,还有许多还要哥哥姐姐背在背上哄的。而冬天里,外面太冷,许多人家,这样的小孩子干脆都不怎么让出去混玩,或者就在单鞋里塞一把乌拉草,小孩子火力壮,出去疯跑一会儿回来,脚都不会凉。 “昨儿禹州城的江老板也来订鞋,也是说暂时给不上上次的尾款,我推脱说你不在,让他今儿下午再来。”****峰小声道。 这江老板也算是老客户了,若一直压着不给他拿货,虽说道理上没什么说不通,可万一人家是真的有事,为这一件小事得罪了人家,便要失去这个客户了。 “容我再看看最近的账本和订单。”也是忽略制鞋坊太久了,林雨一直都觉得制鞋坊是不用担心的地方,却没想到是这里最先出问题。 订单倒是如平时一样,有些动作快的,已经开始预定年后的单鞋了。这样不急的单子,往往还是需要鞋面上绣一些简单花样的,目前已经开始着手做了。而年前的几乎都是棉鞋的订单,截止到过年前,尚有十二笔订单未付尾款,而其中除了刚刚提到的三个追加童鞋单子的,和昨日姓江的那个要追加童鞋单子的没付尾款之外,还有三个过两天就到了尾款最后的付帐期。没拿到尾款的,竟然有一半还多! “这十二笔订单里,有九笔是禹州城的,有七笔是杨记的老板杨毅直接介绍的。”林雨放下了手里的账册,道:“我看。这事儿咱们需得让杨老板从中斡旋一下,毕竟这里面也有着他的好处。”当初杨毅每介绍过来一个客户,林雨都是给了一定报酬的,如今出了问题。双方友好协商一下,也算不得什么问题。 “诶,成,听大姐的,咱们这便去杨记看看。” 只是。到了杨记,并没有看到杨毅的身影,连那个眼睛发亮的老人也不在了,只余下当初那个跟在老师傅身边学习的一个学徒。 “怎么店里如今这般冷清?”店铺还是如今的那个店铺,货物也还是那些货物,只是如今再不是去年冬日一进屋就热气盈人的屋子了,人也不似去年那样多。 “原来是林老板和李掌事。”那学徒声音冷冷的,也不似往常一般热情。 “怎么今日你们杨老板没在?”未等****峰说话,林雨便开口相询,这个时候女人说起话来和软一些。也能让对方缓和一下态度。 “我们东家半个月之前去了禹州,说是要处理一些事情,连着师父也跟着去了。你么若是有事,还请以后在来吧!”那小学徒到底也没好意思和林雨继续冷着脸,虽也不甚高兴的模样,到底也还是答了林雨的话。只是话到最后,竟直接下了逐客令。 “哦,原来如此。”林雨略微点了点头,“如今生意如何?”杨记虽不是厉云城里首屈一指的大布料行,但因为有位老师傅坐镇。在厉云城里也是小有名气。只看如今店里冷清的模样,竟好似许久没人光顾了一般。 “生意如何?林老板不也看到了?”本来情绪已经稍微缓和的小兄弟立马像是被林雨踩到了逆鳞,脱口便不客气道。 “你这小孩儿,这是什么态度?”****峰可不容这小学徒如此态度。便立刻出言训斥。 “我的态度?哼,要不是看在你们还算是和我们东家颇有交情,我一句话也不会和你们说的!”小学徒出言毫不客气,再也没了当初在老师傅跟前谦虚学艺的模样。 “小兄弟这话从何说起?”林雨拉住了要继续理论的****峰,温和道,“我们一直和杨老板相处不错。今日也是生意上出了些小问题,所以前来商议。不知是哪里得罪了小兄弟,若是我们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地方,不管是对杨老板还是对你,我们都会虚心改正的。” “哼,我怎么知道你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反正我是听说,杨家这次遇上麻烦,就是因为你们林家!杨家要是出了什么事情,我们这些人也要跟着倒霉!”小学徒气哼哼道,“也是,杨家都遇到了麻烦,你们林家应该更麻烦才对!” “你——” 林雨拉住了****峰,继续道:“只是不知道杨家遇到了什么麻烦?毕竟合作多时,若是能够帮得上忙,我们自当不遗余力。” 听林雨这么说话,小伙计才稍微缓和了神色,只是还是眉头紧锁的样子,思索了好一会儿,才道:“我只是个小伙计,不知道东家的事情。反正,师兄说了是因为你们‘千里行’制鞋坊,具体我也不太清楚。” “那你师兄呢?” “师兄也和东家一起去了禹州。” 出得杨记布料行,林雨沉声道:“半个月前杨老板回了禹州,也恰好这时候咱们这边正牵涉着好几笔不明不白的订单。看来,夫人这次主要是在禹州那边使的招数。” “夫人?”****峰疑惑道。林雨口中的夫人,向来只有青田雅居的那位。可是,青田雅居不是和她关系很好的吗? “这件事我没和大伙儿说,之前是因为怕大家担心我,如今我想既然友峰你是管着制鞋坊的,我有必要告诉你一声,让你凡事小心些。” 见林雨说的郑重,****峰赶快点了点头。 “我和青田雅居的夫人,如今因为一些事情关系不像原来那样了。夫人觉得我欺骗了她的感情,所以如今想要对我进行报复。我一直觉得制鞋坊那边很稳定,所以才没和你说。如今竟然连杨记也似乎受到了牵连,我想,这件事情就不仅是咱们制鞋坊的事情了,我有必要把这件事情弄清楚,这样才能解决。” ****峰点点头,道:“那大姐你是要去禹州?”(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一章 前往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林雨一直对夫人的身份模棱两可、猜测居多。含玉虽然帮她出着主意,但是也许是得到过景皓的示意,她可以帮助林雨分析出许多情况,却一直没有告诉林雨夫人的真实身份。 在得知林雨想要去往禹州的时候,含玉想了想,便也赞成了。毕竟这是林雨的生意,即便成本几乎都是从夫人那里得来的,可如今夫人以这样的手段收回去,到底是伤人心的。两个人,到底还是要走在对立面的。诚如景皓和夫人,终究也会走到这一步一样。或许景皓当初选择和林雨在一起,便已经做好了要和夫人对抗的准备吧。 林雨把品味居的一切全权交给了含玉,而大全则负责每日进货、运货事宜。如含玉所说,因为都在城里,也不至于出什么杀人放火的事情。所以夫人如果对品味居动了心思,也还有含玉帮忙顶着。 制鞋坊那边还是离不了****峰。前几个单子都没结到尾款,林雨只能让****峰稍安勿躁,只是那江老板再来商量追加童鞋的单子时,就让他现款交易,或者说,什么时候结清尾款,什么时候也就可以再次买童鞋,不用定做,直接给他现货。而前面的三人,既然尾款不能及时给,那在自己到了禹州,查明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后,就执行违约条款。这种人的生意,不做也罢。客户资源是宝贵,但是不能因为钱而轻易被人威胁。 林雨还千叮咛万嘱咐,让****峰千万看紧了机器,不管如何,每天晚上门窗一定要锁好。这修鞋机丢了是小事,可若是让别人学去了这修鞋机。那制鞋坊最大的优势就没了。若是有必要,就在外院里多养些狗,防止一些宵小入侵。 此外,林雨把天九等四人分别留在了品味居和林宅的暗处。自己则带了天文和天武出门。 大全对林雨孤身上路颇有微辞,毕竟在他看来,天文和天武始终是外人,不能太过信任。可是这次出门到底比不得寻常,她如今实在不放心把家里就这么撇下。于是。还是执着地带着两人上了路。 这会儿快冬月了,官道上虽然总有车马经过,可到底也是积了厚厚地雪,即便是驴子蹄上钉了掌,也不免有些打滑。 这还是林雨要出门急忙又去牲口市场买的,车子也是买的崭新的,里外林雨都用厚毡布围了,好歹能扛些风雪。车厢里面则铺着厚厚的兔毛,再穿着狐狸毛的大氅,戴着皮帽和筒子。这才觉得人身上能暖和些。 到禹州城的路途并不远,只是冬日里道路难行,白昼时间也短,加之他们乘架的是驴车而不是骡车和马车,所以要三天才能到达。 中途有两家驿站,好歹能让众人歇歇脚,暖和暖和。 终于到了禹州城,这也是林雨自打穿越后第二次来这里,禹州城可比厉云城大了许多,也气派了许多。高高的城墙。在夕阳的余晖及白雪的映衬下,显得端肃而高大。 天文安排好了投宿的事宜,又把几人的行李都搬了进去,这才把驴车交给了伙计。众人也才吃起晚饭来。 天文与天武虽是下人,可宰相门房七品官,何况他们本身就有着一股习武之人的正义凛然之气,看起来便让人不敢轻易怠慢。而不管是古代的林雨在宫廷之中锻炼过,还是现代的林雨一直有着的“人人平等”的思想,反正她给人的感觉虽不至于骄傲。但依旧是自信的。所以活计见到他们,自然十分阿谀。 天文与天武名字也不是随便取的,天文心思更文活络,天武则是不爱说话,能动手的时候尽量不吵吵。所以天文很多时候就像是林雨的秘书,而天武则像是保镖。 这会儿天文便发挥了他的作用,和前来伺奉的活计攀谈了起来。 杨毅也算是禹州城里颇有名气的商人。而他所在的家族杨氏更是禹州城里十分有份量的商贾之家。 过去林雨只知道杨毅是禹州城来厉云做买卖的商家,颇有人脉。可这会儿一听伙计的叙述,才知道了杨毅竟也是个颇有故事的人。 杨氏是做布料生意起家的,传到杨毅这一辈是第三代,已经和织造府达上了关系。所谓“富不过三代”,杨家两位老爷子把杨家经营得十分出色,所以到了杨毅这一辈便几乎都败起家来。杨毅这一辈中,只长房就有兄弟七个,一个赛一个的顽劣,反倒是杨毅父亲所在的二房,得了杨毅这样一个颇有商业头脑的儿子。大约十年前,杨家长房长子惹了官司,将长房的杨老爷气得一病不起,临终嘱咐杨毅承袭家业。 杨毅的父亲不是长房,他自己也不是他父亲的长子,所以在五年前将杨家从悬崖边儿拯救回来之后,杨家便翻脸不认人。到底他承袭家业名不正言不顺,即便有老太爷的遗言,可杨毅对他们来说到底是外人,长房中人又找了族里的老爷子们撑腰,于是杨毅便被“发落”到了厉云城,守着杨记的一个小铺面活着。 按说杨家与织造府搭上了关系,而北方织造又不甚发达,如果说杨家但凡争点气,在这禹州城里大概也能做到一家独大了。可偏偏他们自己不争气,又把最会做生意的杨毅撵走了,这才使得禹州城里的织造行业百花齐放。 不过最近杨家确实惹上了麻烦,因为一向与杨家关系颇好的织造府,这次竟然不再用杨家的东西了。而在杨家千方百计打听之下,竟是被“流放”到厉云的杨毅惹来的麻烦。 “这些天禹州城里的商家,本来和杨家颇有关系的,都吵着不和杨家合作了,具体的事儿,咱也不知道,但是大伙儿都说,杨家这次可是要倒霉了!也不知道这杨毅到底在厉云惹了什么麻烦。不过我瞧着,也不用杨毅惹麻烦,就杨家这些年办的这些事儿,禹州城里多的是人讨厌,织造府不用他们,也是早晚的事儿!”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二章 点破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林雨住的这家客栈算是禹州城里规模中上等的,所以每天人来人往的,小伙计知道的事儿也多。这会儿见三人谈吐、衣着俱是不凡,当天文向他打听的时候,便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 按说这样的小伙计虽说知道许多有钱人家的秘辛,可是到底是不敢轻易往外传的。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人家不能和有身份的人抗衡,可他一个小伙计算什么?可这小伙计什么都说了,一来可见杨家确实如他所说,已经是充满了蚁穴的大堤,大家伙儿对他们的事情已经传习惯了。二来就是杨家确实十分不得人心,而且也没震慑人心。 天文给了小伙计赏钱,见他欢欢喜喜的下去了,这才对林雨道:“听这小二的叙述,至少在时间节点上,是能对得上的。姑娘你说杨记的小伙计说是和您有关系,想来织造府就给了杨家明示,所以杨毅才这样匆忙的赶回来。而若是织造府真放出了这样的话,那其他几家对制鞋坊做出这样的事情便顺理成章了。” “原来禹州城已经传的这样厉害了。可惜咱们身在厉云,竟是如今才知道。”林雨感叹道。厉云城里连个客栈小伙计都知道了,他们也确实消息太闭塞了。 “不过姑娘也别太早下定论,终归是合作这么久的了,杨家方面,咱们还是要去看看,而其他几家合作伙伴,多少也是要去看看的。咱不能错信了坏人,也不能冤枉了好人。” “是,我也是这么想的。只是如今杨家正逢窘途,到底要避一避这个风头的。麻烦天文你明儿去杨家看看,若是杨毅方便的话。最好我们能见上一面。即便解决不了这件事情,受了我的连累,也是要和他道个歉的。”林雨道。 天文虽然应了,可他怕白日里人多眼杂。所以连夜便摸去了杨家,总算这些日子杨家有事,所以不曾睡得很早,天文很快便摸到了杨毅的所在。 得知林雨来了禹州,杨毅也是吃了一惊。不过事已至此。他也希望见见林雨,于是便答应了后日与林雨相见。但是他如今杨家的事情使他分身乏术,他也实在没注意到那几家与林雨合作的商家做出了这样的事情。 又得知林雨想去找那几个商人,杨毅便道:“探探虚实也好。不过我还是给林姑娘一个建议。如若他们真的想要和林姑娘做对,想要故意害林姑娘,那么我觉得这样是不值得的。或者说,这样做,不够狠。这样固然是让林姑娘押了一批货,少赚了一部分钱,还浪费了许多原材料。可是。他们自己也赔了一个首付的钱啊!林姑娘是暂时损失了,可若是慢慢往外卖,也总会有卖完的一天。我想,若我是他们,必然是会有后手的。” 天文、含玉虽然脑子活络,但毕竟不是做生意的,而林雨也是来了古代才开始做生意,也不懂这里的弯弯绕绕。说实话,他们都觉得这一个单子,林雨完全赔得起。来了禹州也不过要个说法而已。他们也和林雨一样坚信,只要自己的货好,终归是能卖出去的。你们不合作,到底还会有别人。可如今天文听到杨毅这一番话。才明白过来,到底是他们低估了商人的谋算之心。而且,夫人之谋,可以说和他们差不多,只是争一口气。可是商人不同,商人之谋。只为一个“利”字。这么一想,便也看出来了,那几家商人与林雨的合作确实不简单。 谢过了杨毅,天文赶快回了客栈,也顾不得林雨歇下了,当即敲门把林雨叫了起来,把杨毅的话给林雨重复了一遍。 林雨一直认为,我买你卖,就算做一些促销的活动,也完全可以摆在明面。自打她做生意以来,即便是遇见丁家那样不要脸的,也从没和她使过什么手段。而楼外楼的菜单,也是因为姜家人的贪婪造成的,也没有直接让林雨参与到商战中来。可是这次杨毅的话,却让林雨知道,这场商战到底是来了。 如此一来,林雨的行动就要放缓了。本来她也想着最好能在见杨毅之前,见见那三个老客户。可如今,她觉得她更应该好好思考一下这件事情的多种可能性,并在和杨毅见面之后再决定接下来的步骤。 第二日,林雨没有闲着。她带着天文和天武搞起了市场调查。 一直以来,制鞋坊是她所认为的不用操心的地方,所以大小事情几乎都交给了****峰做。 她知道制鞋坊在禹州城有许多的合作商家,所以既然来了,她就打算把这些家的铺面都瞧一瞧,以便过几日能够有更多的把握与之对垒。 首先来到的便是季老板的成衣铺。再有一个多月就过年了,所以有好些人家已经来这里定新年的衣帽鞋袜了。其中,鞋子有一个专门的柜台,上面展示着各式各样、各种号码的鞋子。见林雨三人来看鞋子,那活计也便招呼起来。 “咱这鞋,姑娘您放心穿!这料子,都是打胡山那边过来的毛毡,是胡山草原的牧民用羊毛织成的,比之您脚下的皮靴,这毛毡的鞋子更轻便,也不那么板脚。这鞋底,贴袜子的里端,也是毛毡做的,走再多路、出再多汗也不难受。这毛毡的底下是针脚细密的千层底,您瞧这厚度,您再摸摸这鞋里面,穿起来之后,一个布头疙瘩都没有,保管您舒服。而且咱还有这种,千层底下面再加一层木底儿的,就是雪化了,出去走个半天,脚也不会湿。您看看,如何?” 小伙计介绍的卖力,林雨也颇为高兴,问了一下价钱,这一双鞋,竟然要七十文钱。这在她制鞋坊里发出的成本其实只有三十五文,这还包括了鞋面上简单绣着的花。没想到只运到了禹州,价钱就翻了一半,这要是运到其他地方,那价钱岂不是更贵? 林雨掩下自己的惊讶,微笑道:“的确是很好的东西。听说这样好的鞋子只有厉云那边才能产出来,是吗?” 小伙计得意地笑了一笑,“是,姑娘可真识货!”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三章 悲观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小伙计很热情,提出让林雨试一试。北方不像中原那样保守,加之又穿着袜子,所以小伙计这样做也没什么不对。不过一些讲究的家族,还是不会允许姑娘这样的,所以林雨轻轻笑了笑,摇了摇头。这东西本身就是她家出产的,质量如何,她还能不知道么。但小伙计只当她也是那等讲究的人,便也不再提试一试的话,只继续夸赞着这鞋子的好处。 林雨表现出十分满意的样子,继续道:“不知道贵号有没有小孩子的鞋?最好也是厉云出产的这种。” “有!姑娘要多大号的?”小伙计欢喜地应道。 “二号的。”林雨报了一个小码。 不一会儿,小伙计把鞋拿了出来,的确也是千里行的式样,林雨便道:“家里小孩子多,想着过年的时候每个孩子买双新鞋,也算我这做长辈的一点心意。只是,不知道贵号这种小孩儿的鞋可否能够?” 若是在现代,林雨这话问的就有毛病了,家里孩子再多,还能多过鞋店里的鞋?可这古代不然,一则是童鞋的消费群体很少,二则是鞋号少。鞋号少,数量也少,所以林雨才会问出这样一句话。 小伙计一听林雨的话,更是喜不自胜,敢情他这是要接个大单子?童鞋这东西向来乏人问津,要是他能卖出去这么一笔,那可就美了! “姑娘,您就说要多少双吧!咱这铺子也是禹州城里十分有名的了。这小孩子的鞋,不说多,每个号二三十双还是有的,肯定能满足您的要求!” 每个号二三十双?林雨仔细回想了一下季老板这几个月在千里行的订单,童鞋方面。深秋的时候,他曾每个号码定做了五十到八十个不等的鞋,按照卖的速度,如今每个号码剩下二三十双应当是不稀奇的。而且这二三十双。应当可以让他卖到过年了。毕竟禹州城里不止他一家卖这样的鞋子,而且到过年的时候天也着实冷不了几天,也不会有那么多人来买新鞋了。 边想,林雨一边假装端详着这只鞋,直到想明白了。才道:“我家里共有十一个孩子,但是具体哪个孩子穿多大号的鞋,我却不知道。不过小的应该是两岁,大的有十一了,个子高矮么,我也说不好,您帮我估摸一下,按正常年岁孩子穿鞋的尺码来看,我买这十一双鞋,应该花多少钱?” 十一双童鞋?小伙计简直要乐开了花。这童鞋可是店里最不好卖的东西。尤其是厉云千里行出产的鞋,都是中高档消费的,一般人家也买不起。说实在的,库存里这些鞋怕是开春了也不一定能卖得完的,没想到这姑娘一下就要买无双,于是更加卖力地介绍起来。 “这号越小啊,鞋就越便宜。像您刚刚看的,那是七号鞋。然后呢,每小一码就应该是便宜五文钱。所以呢,这五号的童鞋就是六十文。四号是五十五,三号是五十,二号是四十五,一号就是四十文了。咱就按取个中间儿。十一个都按五十文算,那便是五百五十文钱。” “这买的多会给便宜些吗?”林雨问道。 小伙计的笑容一滞,道:“姑娘,您看,咱们这店可是信誉至上、童叟无欺的,所以也是明码标价。不能讲价的。不过您这种情况买的多,我也可以和掌柜的商量商量,咱规矩之外,还有人情不是,到时候我就是磨破嘴皮子也得央我们掌柜的给您算便宜些,起码也得给您这乘车的钱给省出来不是?” 小伙计能言善道,林雨也忍俊不禁,要不是知道他们这里确实利大,恐怕就被他忽悠住了。 “好,那我回家看看,等都拿到了尺码,一定来您这里买鞋!” 林雨说这话面目含笑,可心里却没那么舒坦。这季氏成衣铺里明显就够卖的,却说自己店里奇缺童鞋,加了那么多的订单,有问题便是显而易见的了。 出了成衣铺,天文见林雨面色不好,便问后面两家还去不去。可这事儿既然来了,又怎么能不调查明白呢?所以几人又继续向下一家走。 不出所料,三家全部都有充足的货源,却还都在他们那里定了货。 “杨老板说的在理。他们追加这些个订单,固然是会让我们蒙受损失,可他们也没捞着什么好处,这损人不利己的事儿,想来他们是都不会做的。”天文也是眉头紧锁,可是这事情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他还是摸不到头脑。 “如果说,我只靠着制鞋坊养家,又发现的晚的话,咱们就算有七八家下了这样的订单,那么除却之前的尾款不算,只童鞋这一个地方,咱们这一冬天就白忙活了。”林雨长出了一口气道,“咱们且不说他们有没有后手,就单论这个,我这一冬天就会赔掉不少钱,而且最近加雇了人手,还增加了修鞋机的数量。而如果他们有后手的话,恐怕几年内,我投入到制鞋坊中的钱,都会打水漂了。” 这种情况并不乐观,虽然看似一家的订单不多,但是几家联合起来,是完全能把制鞋坊拖上一阵的。而且林雨敢肯定,一定是会有后手的。只盼着自己能将这些东西一一化解,否则,即便先头囤积了那样多的创业资金,可几次之后,她必然会一无所有。不是她悲观,是她明白,夫人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天文虽然脑筋活络,但毕竟是习武之人。而习武之人性格大多不拘小节,他又哪里能够明白商人、妇人之间的算计?而且他一直觉得,林雨是有钱的,这制鞋坊包括品味居在内,不过是些小打小闹的玩意儿,就算不做也没多可惜。可这会儿听林雨的话,他才明白,林雨在这里面付出了多少。而且听这意思,恐怕她剩下的,绝对没有投入在两个店铺中的多了。也是这时候他才理解,为什么林雨一定要来趟禹州。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四章 协商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以往在他眼里,林雨是景皓的女人。以景皓的身份,林雨完全可以为所欲为。开店什么的,随便折腾,毕竟景皓的家底在那,林雨这充其量也就是小打小闹,就是十辈子,也不可能把景皓弄穷了。可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明白了,即便林雨是景皓的女人,可她依旧是个独立的人。遇到事情,她没有惊慌失措地找景皓,而是思考着怎么自己解决。而且,她不仅是独立而已,她还是能让以林家、李家为首的众多人家依附于她。可以说,若没有她,林家就是一盘散沙。可是,她不仅让林家团结起来,还让大家的日子越过越好,而且她的创业成本,几乎都是她一个人从青田雅居里奋斗得来的。 也只是这时候,他才真正明白林雨对待事业的认真。 所以,他把本来想说的“这次不行,大不了下次再来”这样的话噎了回去,说道:“姑娘切莫忧心,凡事总有解决的办法。好在咱们已经让制鞋坊那边停止了接这样的单子,就算不能完全解决,好歹是降低了一些风险。” “只要开工,每天都要花费许多钱。工人们的工钱、饭钱。所以耽误一天,咱们就赔一些。而且确实咱们不再接单了。可是,如果现有的这些单子尾款不到的话,咱们赔的就不是一星半点了!”林雨皱眉说,随即又鼓励自己道,“车到山前必有路,与其浑浑噩噩畏首畏尾,不如拿出自己的实力去争取。就算结果不好,但好歹咱们也是努力了!” 天文本想再劝解一番的,却见林雨这么快自己又调节过来了,便也顺着她道:“确实是这样。姑娘想明白自然最好。一个人就算再有权势,终究她不是万能的。”所以,也一定能找到办法和夫人对抗。 转天一大早,杨毅便来客栈拜访了。 都说杨家出了大事。可是林雨从杨毅的脸上却是丝毫瞧不出来。 互相寒暄了几句,两人便也进入了正题。 “杨家这次被夺去了与织造府合作的资格,我也听说了,是因为我的关系。”林雨抱歉道。 杨毅轻轻饮了口热茶,“冒昧打听一下。林姑娘究竟是得罪了什么人?来头竟然这样大么?能一句话就让织造府夺去我们杨家的资格。毕竟就算十年前杨家最为危机的时候,织造府也还是和我们合作的。”杨毅确实不明白,林雨只是在厉云做点小生意而已,怎么能得罪到禹州的人?而且杨家的兄弟们虽然草包,可是他们也知道每年去给织造府进贡。一年花去那么多银子,若不是来头十分大的人,怎么会这么轻易就夺了杨家的资格? 两人如今能坐在一起,自然是要开诚布公。虽然杨家是因为林雨遭难,可林雨要是不认,杨家也顶多是在生意上打压。可是话说回来。杨家没了与织造府的合作关系,又哪里来的权势打压别人?毕竟如今的杨家,已经不是风云鼎盛的杨家了。如今林雨愿意和他谈,就是想要和他共同解决问题,也就说明林雨还是够义气的,那么他就更要有什么说什么了。 “实不相瞒,是青田雅居。” “青田雅居?”杨毅十分惊讶。林雨与青田雅居有关系,所以厉云城里的官宦也都颇为捧林雨的场。可是,转眼间两人就不好了?听说上次林雨乔迁之喜时青田雅居还派人送礼来的?“青田雅居我也听过,虽说他们一直低调。可禹州城里稍微有些头脸的人都知道,那是个和官家有着莫名关系的一个地方。可是,他们到底是什么人,竟然能让织造府说换一个合作商家就换吗?”能让织造府直接翻脸。并且舍掉这么大一块肥肉的人,还真是不能让人小觑。 “想来杨老板也知道我曾在青田雅居做过事。说来惭愧,我一直也不知道青田雅居的主人是谁,哪怕她的姓氏我也不曾得知,更遑论她的背景、资源了。” 杨毅也明白,知道主子背景是有利有弊的事情。在不得罪她的情况下。自然是越少知道她的事情越好。可是真得罪了,那就是知道的越多越容易活下来了。不过,林雨没和她说具体如何得罪了青田雅居,那这样的事情显然也涉及到一定阴私,他便也不好开口再问了。 “对于这件事我十分抱歉。我也不知道如何去弥补杨家损失之万一。这次见杨老板,一为赔罪,二来也是如天武昨夜和您说的,那些一直合作的商家出了问题。” 若说林雨对杨家失去与织造府合作的资格感觉抱歉的话,杨毅则要对林雨这次损失的事情抱歉了。虽然事情是因为林雨得罪青田雅居而起,可若是杨家还与织造府关系密切,抑或这些人不是他介绍的,那就不会有他的什么事了。而且,杨毅给林雨介绍的这些商家,他都是可以从这些订单里抽成的,他自然也要负责任。千丝万缕吧,就算导火索是林雨,可大家在一条船上,到底是会火烧连营的。 “是。所以我今天才不得不出来这一趟。我也实话对林姑娘说,因为织造府没有隐瞒原因,所以如今我在杨家也不好过。但是,但凡能帮上林姑娘的,我还是会尽力的。”他也知道,以他如今的情况,若是真能在帮林雨中取得一条后路,那就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昨儿我去那三家店里走了一走,果然是都有存货的。我想,杨老板估计不错,他们应该是还有后手的。只是我做生意也只是这两年的事情,这两日反复思量,却不知若是有后手,应该出在什么地方。”林雨也不藏拙,直接就说了出来。 杨毅摸了摸自己下巴上新长的胡茬,皱眉思索起来。 “林姑娘如今遭遇的事情实在有太多可能性。但是,以我对这些人的了解,我觉得他们多数会在订单上做文章。” “订单?”林雨咬了咬下唇,如何想也不觉得这订单有什么问题,于是便起身将订单的誊印版拿了出来。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五章 分析 这倒不是林雨有这样的习惯,毕竟她平时几乎不直接参与到制鞋坊的管理中。只是这次事关重大,交通又不发达,所以在临行前做了万全的准备而已。 林雨把誊印后的订单递给了杨毅,道:“说实在的,我没看出这其中有什么蹊跷,这是我亲手誊写的,连一个标点符号都没有抄错。” “标点符号?”杨毅诧异着问道,见林雨点了点头,更加疑惑,“那是什么东西?” “你没开玩笑吧?标点符号就是——”林雨的话戛然而止,一瞬间,她也想到了一些问题,虽然不知道到底是不是出现在这里,可是—— 记得小时候老师总是在数学课上讲小数点的问题,因为小数点点错了,会造成这样那样、或大或小的经济损失。她自然没有用阿拉伯数字这么愚蠢。可是她一直以来都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古代是没有标点符号的。****峰不识字,所以自打当初接第一笔订单的时候,就是林雨亲自起草的。后来为了方便更是让太福按照她单子的模式写出了以后的所有订单。 林雨最初便是和杨毅合作的,可是杨毅负责的只是厉云城的一个小店铺。虽说这个店铺在厉云城里还算不错,但厉云城毕竟就那么几个人,消费水平也不高。一直以来,他都是从林雨那儿直接拿鞋底,或者拿少量的成品鞋,并没有与林雨签过一次订单。 杨毅把订单拆开,看着一句句之间那个或像是蝌蚪,或像是圆圈的符号时,也是十分惊讶,竟然有书写的时候把句子这样隔开的吗? 惊讶过后,杨毅的脸上也浮现出一丝苦笑,“林姑娘,我也不希望把人都想得那样利益至上。可是,如你所见。若是真有心的话,找一个人模仿了这个笔迹,再把这些有符号的地方都填上字,这结果可就大不同了。” 林雨接过订单。也不禁苦笑了一下。这订单不同于账册,只不过是双方共同签署的一个以日期、数目为主要内容的合同,等到银货两讫,这订单就会交还给制鞋坊。 “若是他们的订单和我的数目不同了,那他们也有问题啊!我们制鞋坊一直以来的订单都留存着。方便年底对账。所以,那些留存下来的订单,不就可以作为呈堂证供了吗?” “其实不然。”杨毅弯了弯嘴角,“也许,这只是个由头,不在乎你是否有过往的订单,而是在于,他们需要一个这样的机会,一个把你弄进公堂的机会。‘官’字两个口啊!” “不过也不一定就是必输之赌。这个只是我把人想的太过阴险,当然也有可能他们已经收了青田雅居的好处。不在乎那些定金了。只是那样,你想收回尾款也几乎不可能。因为你这纸订单拿到官府,人家也不会承认你订单的真实性。” 林雨有想过自己能力的问题。她知道许多现代的东西,她可以利用这些先进的生产力赚钱。可是,她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商人,甚至她之前也没有做过。如今经商,也不过是想过得更好。毕竟她没有别的本事,在现代做的是老师,可到了这古代,她甚至不能和这些古人谈论什么她以前学过的东西。因为彼此的人生观、价值观根本就不同,更遑论利用自己的本职工作谋生!所以,她只能经商,让自己和亲人都过得好。因此她也明白。做生意她只是个初学者,她会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可是,这段时间以来,她都在学着改正,学着让自己的生意稳固。可是,到底还是有漏洞的。而这漏洞,终究是会被人抓到。以往,仗着青田雅居的面子,大家也许也不屑于和她这样的一个小作坊对抗。可是以后呢?恐怕她这一头的小辫子就不够别人抓的了吧? 不过,林雨到底不是坐以待毙的人,她若早认输,也当真不会在出宫后选择回厉云了。 忽然,她一扫之前的颓废。或许,她也是有办法扭转乾坤的。 想到这里,她还是笑了出来。就算别人都觉得这是个必输之赌,那么她也要让那些陷害她的人付出代价! 揭过了订单合同的事情,杨毅又帮林雨分析了诸多可能,但是这些虽然也有于林雨不利的漏洞,但到底没那么明显,杨毅也都帮林雨想出了对策,让林雨心里有了不少底气。 “这次给杨家惹了这样大的麻烦,不知道杨老板作何打算?”林雨问道。 “如今的杨家已经是日薄西山了。我到底不是长房,又因为这次的事情不能得到大家的信任。所以我想,我已经不能留在杨家了。”杨毅笑了一笑,虽说的遗憾,可眼中并无不舍的阴霾。“不过没关系,大不了净身出户,反正这也是他们一直所希望的。只是可惜了杨家的基业,到底是毁了。” 林雨叹了口气,“这次的事情终究是因我而起,而杨老板今日也帮我良多。其实我有个想法,不论这次避不避得过这次困难,我都想和杨老板合作一次。” “再说吧。其实我一直向往江南,听说那里十分富庶,商业也颇为发达。如果可以,我想去江南看看。也许将来还能侥幸东山再起,也算是再杨我杨家的门楣了。” 一个而立之年的男人,放下一切、背井离乡,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可是如今,杨毅不得不迈出这一步。 “通过这件事,我更是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如果可以,我希望聘请杨老板来做我们千里行的掌舵人。你也知道,我有机器,有想法,独没有一个可以支撑起全局的一个人。我的妹夫毕竟是大字不识一个,见识更是有限。如果杨老板能来,我想我们会合作的很愉快。至于报酬也好说,杨老板身价高,我也不敢直接说出数目。不如,直接给杨老板干股,你看如何?”林雨诚挚地问道。(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六章 出事 林雨这话不是随口一说,她也确实对制鞋坊力不从心。这两天为了制鞋坊的事情奔波,她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能力真的够不到那个层次,更别说****峰了。只是,历史证明,不是你不行就做不了,只要你手下有人,就一切皆有可能。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杨毅也不想离开这里。都说故土难离,他倒是有那往外闯的勇气,可是究竟多少年能成功,他实在说不准。如果从这里跌倒,又能从这里站起来,那自然最好。而且林雨的制鞋坊他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任何一个同行,没一个对林雨的修鞋机不眼热的。他也看得出来,林雨的这个制鞋坊如果按现在的情况走下去,即便有修鞋机支撑,也难再发展到更大的地方。没有好的管理者,这些机器就都发挥不出最大的作用。如果真的给自己管理,他有信心,一定会发扬光大的。 “说实话,林姑娘的提议我很动心。”杨毅笑笑,“不过,一切还是待此间事了之后再说吧。” 说罢,便也不再停留,他现在出入都不太方便,如果被大房的那些兄弟知道了,更不知道会像他找些什么麻烦。 而这厢,林雨也确实很想聘用杨毅。可是,杨毅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她需要杨毅的能力和野心,却没有把握能驾驭杨毅。所以她才想到了让杨毅拿股份的方法。只是,这样的话,杨毅如果忠厚,自然是双方都得利。可若他有了别的心思,林雨便没有把握了。当然,这也正是她应该好好学习的地方。从前接触的最多的是孩子,所以她的性格也相较于别人简单。但是,有了夫人这第一次,就不代表没有第二次。以前是她想得简单了,觉得把制鞋坊的合作权收回来能够避免亲戚的纷争。可现在来看,自己到底是独木难成林,既然这样,就把制鞋坊分了吧! 在禹州的事情了了。林雨第二天便和天文等人启程回了厉云。 可是,在还有一天路程的时候,便遇到了打马而来的天九。 品味居出事了! 在看到天九的一刹那,林雨就知道了。可是当天九说出来时,林雨还是忍不住脊背发寒。 这件事林雨不知道是不是夫人的手笔。只是这人确实是在品味居死了。 事缘早上有一家五口的外地人进城,因为时间太早,能遮风挡雨的地方也就品味居里暖和又价位不高,所以这一家五口便点了些早点来吃。每人一碗疙瘩汤,一个高粱面的馒头,外加两碟咸菜。 刚开始没什么事情,可不一会儿,有母女两人便呼吸困难,手里的筷子、馒头都掉在了地上。老三一看事情不好,一面着人去请郎中。一面询问着这娘俩的情况。可说话间,又一个男孩子也喘不上来气了。而这会儿,头先发作的那个小女孩已经是满面涨红了。 这时候店里的其他顾客就有人说“不会是中毒了吧?”于是更多人加入了怀疑的大军,三人成虎,都不肖片刻,这些人就肯定了品味居的食物有问题。连这家的男人也哭号起来,说是品味居的食物有毒。 这会儿含玉也从后厨里出来了,她一看这情况,便大声道:“我看她这不是中毒,好像是对什么不服(过敏)。快去叫郎中,迟了恐怕就危险了!” 这些人闹起来哪管含玉说什么,这会儿群情激奋,有的人甚至看品味居众人的时候都带了怒火。而许多都是品味居的熟客。这会儿关系到自己的生命,他们也冷静不了了。 越说越激动,没一会儿竟就推搡起来,天九和天十一见场面不对,便都现身,以顾客的身份站在品味居众人旁边。以做保护。 终于郎中来了,赶紧给三人扎了针,又拿出了药丸让他们服下,再开了药让服务生去煎,一气呵成。不过好在这郎中肯定了含玉的说法,确实是他们吃错了东西,而不是中毒。 这会儿那男人也才反应过来,说自己的妻子和这两个孩子都是不能吃鸡蛋的,若是吃了,就会伤得十分厉害。只是他们并没有要鸡蛋类的东西,应该是不会有这样的问题的。说来,他还是怀疑妻儿是中了品味居的毒。 含玉见状赶快道:“有鸡蛋的,这疙瘩汤里面加了鸡蛋的!” 这会儿的白面并不如现代的白净,甚至有些黑,所以即便加了鸡蛋,也不容易看出来。所以这家人不知道里面有鸡蛋也不稀奇。 “不行,这孩子的药丸没吃进去!”一个服务员叫道。 大夫马上过去瞧,可是扒了扒眼皮,又探了探颈脉,还是摇了摇头,“不成了!请问这位兄弟,能否用针刺手指抢救?” “成、成、成!快!”那男人胡乱地点头,嘴里也拼命地催促着。 大夫从医药箱里拿出了银针,一点一点刺进了女孩的指甲下面。都说十指连心,酷刑里才有针刺指甲下面嫩肉或者拔指甲的情形,而这会儿为了救醒女孩,哪怕疼也是要把她从阎罗殿里拉回来的。 长长的银针刺了进去,女孩竟然毫无反应,再在里面转了几转,看得周围的人汗毛都竖了起来,可女孩依旧是没什么反应。 于是,大夫又拿出一根,向另一个手指刺去,直到所有手指都刺满了,女孩终究还是没醒过来。 这会儿妇人和那个男孩还处在意识朦胧的阶段,可那男人已经嚎啕起来。 出了这档子事,品味居自然不能营业了,即便这人不是中毒而死,到底也是在品味居死的。即便律法上不是品味居害死的他们,可人情上,品味居依旧要做出补偿。 可是,林雨不在家,这事情总也要等她回来才能办,毕竟品味居是她的,就算是含玉如今全权负责,可这事儿也要让林雨出面,毕竟是死了人。 天九离开的时候,那妇人已经转醒了,见自己女儿就一顿早饭的功夫就与自己阴阳永隔,更是吵闹不休,想来含玉是能将这些人安抚住的,只是这赔偿事宜,到底是要林雨回去商量。(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七章 到家 听到这话,林雨哪里还呆得住? 这问题可大了去了! 按说出了人命,说什么也要报官的。可是,以她现在的情况,报官无疑就是再把小辫子往夫人手里送一把! 她很想正经的仵作来验一验,她研究吃的,自然知道有些人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或者说,吃了过敏的东西会怎么样。而吃鸡蛋过敏的人有,但是过敏反应这么大的却是不多,尤其是十分肯定自己的食物没问题的情况下,她有理由怀疑这里面有蹊跷。她是从法制社会来的,她坚信法律会给她公道。只是如今,这一点信念还是动摇了。 坐在连夜往回赶的驴车里,林雨愈发的觉得这样的自己实在可恶:报官不敢,只能祈祷对方同意私了! 紧赶慢赶,转天下午才到了品味居。 平日里,品味居所在的这条街也算是厉云城里比较繁华的地段儿,不说人群熙熙攘攘、摩肩擦踵,那也是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可今日,整条街上的人,都比往常少了许多。这越到年下,街上的人越是多的时候,但是今天,配上这缓缓飘落的雪花,更显得出奇地冷清。 林雨把车帘打开,见到这样一副光景,便直接催促了天文,让他多少快些。 到了近前儿,才发现今儿这品味居大门紧闭,根本就没一个客人。 听到车马响动,旁边店铺的人都悄悄把门开了一个小缝儿,一看是林雨回来了,不由呼朋引伴,一时间几乎附近的所有商铺都把门开了缝隙。缝隙中从上到下,至少也有三四双眼睛盯着外面瞧。 且不说天文、天武是习武之人、耳聪目明,就这静谧的样子,林雨也早听到了附近的响动,品味居出了这么大的事儿,没人看。那才是稀奇了。 而品味居里的人自然也听到了响声,同样是把门开了条小缝儿,一见门前站着的正是林雨三人,立刻大开了前门。一副盼救星似的面孔把林雨迎了进来。 大全、李母、栾凤、李月灵等人俱坐在屋子里,眉目间全都是六神无主的样子,等林雨一进来,都赶快起身,向林雨迎过去。连撞倒了椅子都浑然不觉。 “大妹,你可算回来了!家里出了大事了!”大全头一个开了口。【ㄨ】 “是啊!大姐,得亏你回来了,我们——”李月灵向来泼辣的一个人,这会儿竟然吓得掉下泪来。前儿那姑娘正是她给喂水喂药,而且最后也是死在了她的怀里,所以她的恐惧可想而知。李母见女儿这样,也知道她吓坏了,心疼地拉过她,搂在自己的怀里。 林雨看了看众人。大家都仿佛找到了主心骨一样,所有目光都集中在了林雨一个人身上。 这些人是不知道天九他们的存在的,其实包括含玉虽然知道暗处有人,可是也不认识天九。所以天九是看情况不好,和天十一商量,便去寻了林雨,并不是含玉安排的,所以大家都只当林雨还不知道这件事。 “我在路上听说家里出了事,所以就快马加鞭地赶回来了。”林雨对大伙儿点了点头,“如今情况怎么样了?含玉呢?” 李月灵还在哭着。李母正在安抚她,在场的便也只剩下大全能回答林雨的话了。 “含玉和三哥这会儿还在五道街小院儿呢!”大全道,“前儿闹出那事儿之后,含玉说还是把铺子先关了为好。那家夫妻俩都不依不饶的,说不出想怎么办,就是在那哭。后来没办法了,三哥张罗着把门关了,又去帮那女孩儿买了装老的衣裳(殓服),那女的倒是让大伙儿帮着给换了。可换完之后又说她闺女是在咱们铺子里没的,要在咱们这办丧事。我瞧着这家人就是想讹咱们,是,谁家孩子没了都心疼,可那小姑娘看着也就八九岁,没成年没嫁人的,怎么好给她办丧事?这要是给她办了,他们家不怕被牵连着短寿,咱们就也得跟着短寿吗?后来我和三哥都说不行,这样也太欺负人了,该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怎么能拿这事儿来难为人呢?含玉也是纠结,然后说,不在这里,也不能在咱们自己家宅子里啊!这会儿我就想到之前咱家还有一个独门独院的小房子,就和含玉说了。含玉也是好说歹说,才让这家人同意先挪那院子里去。” 大全说的院子就是林雨炒的房产之一,是一个不大的小院,位置稍微偏僻,再加上如今大雪封山,正是买房的淡季,所以这小院子到林雨手里两三个月了还空着。 林雨咬着下唇想了一想,直接去那小院固然能体现出自己的诚意,可是还是显得有些贸然,便对大全道:“大哥,你同天文去那边把含玉和三哥替换回来,这事儿我觉得我还应该先和含玉沟通一下。” 大全道了声“知道”,便与天文一起往小院那边去,好在厉云城本来也不大,过了不到两刻钟,含玉和老三便赶了回来。 这会儿含玉较平时有些狼狈,即使穿着素色的衣裙,可头上、衣服上都不可避免地沾了许多纸灰,连脸也被熏得有些无光,神情更是带着明显的火气,林雨抱歉道:“含玉,三哥,辛苦你们了!” 老三点了点头,面色不太好的样子。 “咱俩还用说这话啊,”含玉也轻轻点了点头,又见老三也是颇为生气的样子,便道,“刚大全哥他们去之前,那家人才闹腾了一阵。唉,这也是实在没办法了,那边住户多,人也杂,好些人都围着看热闹,还有帮着那家人出主意的,让他们问咱们多要些赔偿的钱。这闹着闹着就有些乱,好容易把事儿压下来,这会儿不光是咱们等你回来了,好像厉云的大多数老百姓也在等你回来一样。说实话,我这会儿有些后悔了,当时应该果断些!” “这样已经不错了。”林雨拍了拍含玉的胳膊,示意大家伙儿稍安勿躁,这才与含玉一起去了后面的寝屋。(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八章 办法 “那家如今是怎么个情况?我这一路上就提心吊胆的,想把这事儿报到官府,可又怕到了官府越闹越大,今儿快转到街角的时候,就怕看到咱们铺子前面又是香烛、又是纸钱的。这事儿捂是捂不住的,左右厉云的老百姓都知道了,还不如像你这样,给他们放在那犄角旮旯,好歹以后再营业,不会让大家伙儿觉得太晦气。”林雨说道。 “我也是这么想的。其实我一直觉得这事儿咱们是有责任,可这责任和他们也是各占一半,若不是担心官府仗着夫人的势来打压咱们,我也不会如此退让。刚刚你知道他们怎么说吗?竟然说咱们是为富不仁,想让咱们赔给他们五十两,不然就天天到咱们门口闹!我呸!当真是穷乡僻壤出刁民!” 能让含玉这个从小养尊处优、丝毫不逊于普通官家小姐的含玉说出脏话,也确实是这些人做的太过分,把她气道了。不过林雨倒是颇为理解这样的情况,从古到今,人们的心不一直都是喜欢偏向弱者吗?谁弱谁有理,不管出什么事儿,错的一定是那个有钱有势的。 林雨又安慰了含玉几句,这才让含玉把火气降了下来,随后才给她讲起这些天发生的事。 大体的情况与天九和大全说的无异。这家人姓秦是临县过来省亲的,这女人的娘家就在离城里二十八里外的盖家沟。那地方有些偏僻,平日里过去的话要翻两座山,可这会儿江河水都冻了,从旁边的哈达江跑冰过去倒还能省劲儿些。秦家人几年没回来过了,这次回来是打算在娘家住到过年的,没想到,临到近前,在品味居里出了事。那女孩咽气之后,含玉曾以给那盖氏和她儿子复查的机会又找了另一个信得过的大夫,结论也是吃到了过敏的东西而导致的呼吸困难与休克。并告诉了含玉,他们确实是鸡蛋严重过敏的典型,那女孩年纪又小,想来身体不如母亲和哥哥健壮。这才会因此而丧命。之后,含玉做主把这一家人挪到了五道街的小院,一天到晚都有品味居的人在那陪着。说是陪着,也是怕他们再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对品味居不利。包括那丧礼适宜,也都是含玉请的专门的人给张罗的。而今天一早。那女人的娘家人也来了,又是一番哭诉,说是老太太这么多年还没见过这个外孙女,没想到第一次见就阴阳永隔了。而那盖氏的兄弟,也是不断给这盖氏出着主意。总之也是看林家有食肆、有制鞋坊、又有那么大的宅子,想多让林家出点血罢了。 不过话说回来,含玉这样做也算是仁至义尽了。要是在普通人家,小孩子夭折都是直接扔到乱葬岗的,连坟茔都不可以有的。条件好的人家,可能会弄个棺椁装殓一下。条件不好的人家就是直接用草席子卷了之后,曝尸荒野。现在,这女孩不仅有正经的灵堂,还有大殓的衣服、棺椁,再空口白牙地说什么五十两银子,那可真是蹬鼻子上脸了。说句不好听的,现在这人卖了也不过是十几两银子的事情,五十两,他们可真是敢想! “不过,那你说的意思就是。这件事情里根本就没有夫人的手笔?那么,咱们就更得私了了!”林雨说道。 “我也是这个意思。若说这事儿一开始就是夫人的计划,那这家人应该当即就去报官的。私了虽然不免多花些银钱,总也好过再给咱们嫁祸别的罪名了。” 理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两人当即往五道街的小院子而去。 远远的,就见到那院子里高高的挂着许多白幡,象征着这里有新死的人。 这个时间已经是该吃晚饭了,可这院子附近依然有一些人在围观。古代人热闹少,但凡是红白事,都能当成热闹来看。所以有些人即便该回去吃饭了,也还赖在这里,就想多打听出来点什么,以后和别人聊天的时候能有谈资。 林雨以前在集市口摆摊,许多人都认得她。这会儿看到林雨来了,便有人眼尖认了出来,互相转告着,说是品味居的东家过来了。 林雨一来,大全、天文自然也站到了她的身边。还别说,自打天文来了之后,威风赫赫地往那里一站,所有人都老实了不少。而这会儿办丧事的这家人见他和所有品味居的人都站到了林雨的旁边,自然也就猜到了这人便是林雨了。 “去帮我点柱香。”林雨对身旁的小伙计说道。 那小伙计应了一声,马上跑过去拿了三炷香点上,然后交到了林雨的手里。 那姑娘的棺椁就停在厨房里。这屋子不大,是三间,中间是厨房,左右各是一间卧室。所以这正中间的厨房这时候自然而然成了灵堂。因为死者是个小女孩,所以屋里的人都在棺材的两边坐着,也没有一个人戴孝,也就女孩的一对弟妹蹲在棺椁的前面,时不时地往火盆里烧着纸。 林雨走上前来,神情严肃地拿着香向女孩的棺椁三鞠躬,随后又亲自把香插到了香炉里。 虽然她颇为不屑这家人的做法,可是到底这条生命是无辜的。这家人吃饭之前没说他们不能吃鸡蛋,而品味居的人也没想到这么大众的食材也会有人过敏,所以才造成了这样的悲剧。这姑娘不到十岁,千里迢迢和家人一起来省亲,正赶上冬天最冷的时候,也不知道一路上遭了多少罪。可是,还没到亲戚家,就因为面疙瘩汤里少少的一点鸡蛋而一命呜呼。确实可悲、可叹。 这家人想过无数次见到这位品味居的当家人应该怎么去闹才能实现他们的利益最大化,可这会儿见林雨面目严肃、甚至有些悲戚地为女孩上香的时候,一时间都有些忘了动作。直到好一会儿之后,这秦家的舅爷盖老大才说话。 “想必您就是品味居的东家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八十九章 协商 林雨不由挑眉看着这位秦家舅爷,他说话竟不似普通老农那般土气,可语气中又好像含着些奸猾的感觉。含玉并没有和自己说这几位舅爷的身份,但若是她知道他们身份不同,想来也会告诉自己的。如今没说,大概是时间仓促,含玉并没有查出这几位舅爷的身家。 “正是。”林雨应道,“发生这样不幸的事,我也很遗憾。所以如今在这灵堂前,还是要和所有的家属说声抱歉。我们因彼此不了解和没有协商的情况,导致了这次不幸,所以我想,该我们品味居负责的地方,我们绝不推卸。”林雨向着棺椁和秦家、盖家众人再次鞠躬,满目真诚。 不待众人反应过来林雨的意思,那妇人盖氏便又哭号起来。 “我的闺女啊!啊,你怎么说走就走了啊!怎么不让娘替了你去啊!” 盖老大看看自己的妹子,这才品出来林雨的意思,悲伤道:“林姑娘愿意承担责任当然最好了。只是如今你也看到我妹子的情况,白发人送黑发人啊!我妹子嫁人嫁的远,这么多年又是头次回娘家,就赶上了这样的事,我们心里也跟着不好受啊!” “是!出了这样不幸的事情,我也都理解。”林雨点头认同,“只是,现在虽说是冬天,可停灵太久终究是不好。咱们为了让这孩子早日入土为安,还是坐下来好好谈谈这后续的事情,您看如何?” “是,林姑娘说的对。只是你看如今这情况——”盖老大看了看自己的妹子,没有再说。 “如今天儿也不早了,这屋子一直大开着门,也是太冷了。这样,我已经吩咐了后厨准备晚饭,马上就送来了,咱吃完了之后再谈,如何?”虽说林雨已经做好了协商的准备。可如今院门口的人越来越多,实在不是商谈的好时候。所以最好还是晚些,等人散尽了再说。 没一会儿,品味居的厨房就送来了各色吃食。待众人去摆放的时候,天十凑到了林雨近前。大家只当天十也是看热闹的老百姓,但林雨没表现出不耐,大家也不好驱赶。 原来天十在今早盖家人到了之后,便看出了这盖家老大是这一家的主心骨。但眉目之间总有些猥琐,于是便着手调查起这盖家老大的事情来。 这盖家老大确实不是普通老农,他早些年曾经在禹州的一间铺子里做过伙计,后来因为做的不错,还被提携到了二掌柜的位置。但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被解雇了,他便回了老家,买了几亩田地,如今过的也还不错。只是在同村之中,口碑到底差了一些,大家都觉得他过于拜高踩低。都是一个村子里长起来的,知根知底,实在没必要因为自己好过了就瞧不起谁。 盖家沟在城里做工的人也有,所以想要打听这一家人确实不难。只是这些人却是不知道这盖老大缘何被解雇,倒是有些遗憾。倒是根据现有的信息,可以知道盖老大这个人不简单了。不过话说回来,当初姜家街的众人倒都是地地道道的老农,那阴谋起来,也不输给旁人。可见人都不能小瞧。 周遭的人看到人家说了几句话就要吃饭,便也都想起来饿了。再加上天也下了黑影,便陆陆续续回了家。 两方之人分别在两个屋里吃完了饭,天也黑了下来。夜里起了风,雪也跟着犀利起来。屋子的门被关上了。两方人便在西屋里坐了下来。 林雨这边留下了含玉、大全、老三和天文。而秦家那边,是秦家夫妻、盖氏的母亲和她两个大哥。双方坐下来后都有些沉默,只那盖氏时不时地啜泣着。 “前些天我有事出了趟门,为了等我才让这事情才耽搁了下来。我也知道这件事拖下去对我们双方都无益,所以今儿特意留下来,咱们共同协商一下这件事的解决办法。”林雨首先开口。 听林雨这样一说。那盖氏又轻轻哭了起来,她一双眼都哭成了核桃,可见这件事她是真伤心的。 “是,林姑娘说的是。咱也都不是那不讲理的人,所以林姑娘您看这事儿您打算怎么办?”盖老大开口又把皮球踢给了林雨。 “按说这事儿咱们双方都有责任,”林雨说了这话,那边立刻所有目光都锐利起来,好像再说出什么不好的话,便要暴起伤人一般。“正常情况下,如果我们的食材里有一些易引起过敏的东西,我们应该在你们点菜的时候就提醒你们,比如说海鲜、蚕蛹等东西,这是我们的义务。但是,像是鸡蛋、牛奶、花生这样的普通食材,我们是不需要提醒的,这就需要你们在点餐的时候主动告知——” “可我的孩子是在你们铺子里没的!”盖氏一声尖叫,连带着她男人看林雨的眼神也犀利起来。 “对!孩子就是在你们那没的,你们就要负责任!” “我没说我们没责任!”林雨也提高了声音,“我这么说,只是想说,咱们双方都有责任!秦盖氏,我就问你,当时点餐的时候,为什么不说你们不能吃鸡蛋?” “我——” “我们怎么知道你那里面有鸡蛋?”姓秦的男人通红着脸大声道。 “是,你们是不知道。所以说,咱们都不是有意而为之,造成现在的局面咱们谁都不想。你们扪心自问,你们自己要是小心一点,可会造成这样的结果?”不是林雨这人不讲情面,这家人经过这三天的沉淀其实心里应该早就有谱了,这会儿不往解决问题上说,无非就是想多占便宜。而且之前含玉把丧礼等事情办的似模似样,他们也能看出来林雨必定是比他们家资丰厚许多,再加上别人股东,所以不免生出讹诈的心思来。但理解不代表认同。林雨一直认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她要承担责任,但她不是冤大头,所以她要把彼此的责任摆的清清楚楚,免得他们膨胀到认不清自己的问题。 “你这意思是我这外孙女死的活该了?”盖家老太太也大声开口问道。(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章 说法 “娘!”盖家老大制止了几人的话,也让他们的情绪别那么激动。转而对林雨道:“林姑娘这话可就不对了,我妹妹和妹夫没什么见识,也少去食肆这样的地方吃饭。我先前也问过他们了,他们问伙计早餐有什么,伙计说了几样,我妹夫觉得这面疙瘩没吃过,所以才每人要了一份。而这面疙瘩上来的时候,汤里是没有鸡蛋的,他们平时在家里就不吃鸡蛋,已经形成习惯了,所以不知道应该提醒伙计这点也是正常。都说不知者不罪,我想,就是到了县太爷跟前,咱们也是有话说的。” 不知者不罪?这真是笑话! “据我所知,‘不知者不罪’指的是礼节,是说不知道这个礼节而冒犯了,是不应该怪罪的,而不是说,你不知道法律,所以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谁做错了事都说一句不知道,那就都没有罪了?” 盖老大被林雨说的一噎,他确实不懂这个词儿的意思,但是他以前看过好几次这样的事儿,哪个有钱的人家不是最后都息事宁人?都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事儿拖到最后,林雨的生意不能好好做,自然要赔掉很多钱,到时候她一定会求爷爷告奶奶的捧着大把的银子跟他们说解决的事儿。但是,前提是林雨要被他唬住才行,他口口声声说要去官府,让县太爷主持公道,但是他自己最清楚不过,这事儿到了衙门,也不过是十两八两的银子就给他们打发了。他来厉云城之前也是这么想的,可如今,他见到了林雨的实力,又怎么甘心只拿那十两八两?可是,现在林雨明显不准备给那么多,又不惧去官府,这可怎么办才好? “还是那句话,人是在你们店里没的。你们就要负责!”盖老大无奈,也说出了和自己妹夫一样的话。 “我们没说我们没责任。”林雨接过话道,“我刚说的,只是说我们都有责任。不过法理之外。不外人情。到底是你们没了个孩子,是苦主,虽说我们铺子这两天因为你们的事儿不能经营,赔了不少钱,可是将心比心。我也知道你们难做,所以这才坐下来和你们谈。” 那边众人看了看盖老大,见他没有动作,便也按捺住自己的不满来。 沉默了片刻,盖老大道:“林姑娘见多识广,又有善心,我们这样的小民是万万比不上的。相信林姑娘一定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案。” 说来说去,他们就是想让自己开口。别看林雨经商这么久,她喜欢的还是一口价,因为她不擅长讲价。也不喜欢浪费时间。可是,显然这盖老大不是这么想的,他是盼着自己开口,从而在自己的价格上再抬高。好在林雨之前已经和含玉商量过,又有含玉先前打听的累死事情需要赔付的数额来,因此林雨道:“你们夫妻二人把孩子养大这么大着实不易,我更不能做那落井下石的事情,这样,我参考了一下三年前别人家食物中毒的例子来说,这样的情况下。食肆是要负全责的,因此当年县太爷,也就是咱们现在还在任的这位,判食肆赔付这家人二十两银子。但是。这其中还有一个条件,就是这家中毒身亡的这位是一位二十四岁的青年男人,正是家中唯一的壮年劳动力,为了这家人以后的生存,所以才判了这些。而咱们这里,因为受害者是个八九岁的小女孩。即便长大了,也不会是家里的重劳力,所以这赔偿上自然比不得人家,这你们应该清楚,所以我想,即便县太爷重判的情况下,也无非是判到十五两银子。先前我也说了,咱们的责任是一半对一半,十五两拆开,就是七两半。当然,我还说过,毕竟孩子是在我们这里没的,我们也于心不忍,所以我们愿意承担更多一些,因此我们不仅会承担这次的丧葬费用,而且品味居这些天因你们造成的不能营业的损失也不用你们承担。然后我一共赔付给你们十两银子。”林雨顿了一下,又道:“不过我还有个条件,毕竟说当时那么多人在场,明明白白听到郎中说了是因吃了鸡蛋不服而亡,所以我希望你们此事就此揭过,若是从你们这里再出来什么对我们品味居不好的谣言,那我必然会让县太爷为我们做主。” 林雨的话有理有据,只因她不喜废话,又不耐烦和这家人打太极,因此便把这银钱赔付的根据和条件都说了出来。 秦家这边所有人都有些懵了,他们没想到林雨会说出这么多道理,包括盖老大在内,人也一时没缓过来。他见到小老百姓讹诈小店铺的事儿多了去了,哪一个不是息事宁人,就怕拖累了他们的生意?可是这林姑娘也太麻利了一些,难怪她一个姑娘家能有这么大的买卖,敢情她虽然今天才回来,可一切早已经尽在掌握了。盖老大看了看林雨,又看了看一直在她身边没有做声的含玉,心说这两个姑娘都不是简单的角色,可如今的情况要怎么办才好呢? “林姑娘说的这些我们也不懂,不过看别人家都是这么判的,想来也有道理——”说着话,盖老大用脚轻轻踢了一下她妹子,只见那女的“呜呜呜——”登时便哭晕了过去,因为两家商量事情俱是坐在南北炕的炕沿儿上,这盖氏一倒,一下子就载到了地上。幸亏地上是踩实了的泥土,不是砖石,否则这一下非磕出血不可。 秦家这边的人立刻去扶盖氏,给她顺气,又掐她人中,好容易缓了过来,又是呜咽的哭着,不肯停歇。 “林姑娘,您说的有道理,咱们也认。可是您刚刚只说了赔付我那外甥女的那部分,我妹妹现在这样,不说这人被打击的什么样,就是这身子也禁不住这样的难过啊!再说,我这妹子和外甥当初在你们店里也是吃出了问题,这方面,您也不能一点也不提吧?”盖老大好像是忽然间找到了共计林雨的理由,立刻反驳道。(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一章 解决 她哪里没给他们赔偿?她刚刚说的话里其实不就包含了这些吗?果然是多说多错吗?林雨心里也不由说了盖老大一声“奸诈”,但人家又哭又昏的,明显都能看出来是在盖老大的示意下才这样的,但林雨还能说什么再刺激人家的话吗?万一再晕过去,岂不更麻烦?她现在装的可以去官府什么的,无非也就是诈一下这些人,让他们收敛一些,要真是能去官府,她早就去了,又何必跟他们费那唇舌? “也罢,怜子之心,情有可原。”林雨叹道,又转头看了看含玉,见她手上比了个“二”,林雨便也心中有数,道:“这样吧,我个人再添二两银子,算是给盖姐姐调理身子的。” 盖老大看了看自己的妹夫,见他轻轻点了点头,便长舒一口气,道:“十二两银子确实不少了,林姑娘够义气,咱们也十分佩服。只是我这外甥女,不光是她娘喜爱,就她奶奶也是疼的不比孙子们差。这眼瞧着过年了,我这妹妹一家出了这事儿,想来也在娘家不能久住了,等回去的时候老太太一见宝贝孙女没了,怪罪我妹妹倒是其次,就是她自己身子也受不了啊!要是再出个好歹,我妹妹更是不用活了!所以您看——” 林雨就知道会是这样的情况!没完没了地说出一个又一个的条件,明明那姓秦的已经点头了,他却依旧不依不饶,明显想从中多捞些好处。 这边他一说完,就见那姓秦的一脸的了然之色,想来他是没有想到这一层的。 “盖家大爷这话说的好没道理!”含玉开口道,“是,您说的我们理解,可是,您一会儿会不会再说这孩子的叔伯、婶子谁的都承受不了这个打击?我们是不是要挨个儿去慰问赔偿?我们也不是不讲道理,既然如今心平气和坐在这里,就开诚布公地好好说说。若是盖家大爷觉得我们仗势欺人了。那也不用你们说,我明儿一早就去报官,这事儿还是交给知县老爷裁断吧!” 谈判就是这样,终究是要有唱红脸的。有唱白脸的。要是一味的被动挨打,那也就不用谈了。 含玉这两天的气势秦家夫妻俩是看在眼里的,她除了没有和他们谈赔偿金这一点外,其他事情处理起来都十分果决,而且她身上有种让人畏惧的贵族气息。这让两夫妻打心眼儿里敬畏。姓秦的不由拉了拉盖老大的手,他还真怕含玉翻脸。 盖老大有些尴尬得抽了抽嘴角,确实他是这么想的。他没念过什么书,心眼儿也不比别人玲珑,可他善于专营。早上到的时候就听邻居们说什么得多要些赔偿的话,这话可是正说到了他的心坎儿上,又听人家说,林雨为了平息这件事,大概五十两银子也肯拿出来,毕竟要是传出来她店里死人的事儿。怎么都是不好。盖老大是觉得一次性开口让林雨拿出五十两,林雨必定是不肯的,所以他把这五十两拆成了很多份,甚至这一顿晚饭的功夫,他把这每一份想让林雨赔多少钱都想得明明白白。只是他没料到林雨头一下说的就远低于他的预期,又说的很有道理的样子,他实在不知道怎么反驳。所以这样一来,他也就有些放弃了,知道五十两是不可能了,既然头一项就少了一半。那后面的条条款款说出来,最不济也能拿到二十五两了吧? 盖老大想的很好,却没想到含玉不给他这个机会。含玉身上的气质他也看出来了,不是大家的小姐。也必然是大家族的大丫鬟,那周身的气度竟然连他以前东家的女儿也不及十之一二,所以不光是秦家夫妻怵了,他也气短了。 “呵呵,咱这不也是想要好好商量呢嘛,这十两、十二两也是你们说的。我这不也才说说自己的意见吗?”盖老大喏喏地道。 “成!我们也不是那爱欺负人的,一口价,十三两银子,你们若是不同意,大不了就报官!咱也不用谈了!”含玉冷声道。 林雨又假意劝了含玉几句,盖老大一看连林雨都要捧着含玉,终于败下阵来,道:“那么就按照姑娘的意思来吧。只是,我们这边还有一个小小的请求。” “说!”含玉也没给他好脸。 “我这外甥女也是客死异乡。虽然说他还没成年,不能进他们秦家祖坟,但是好歹也得让我这妹妹把这尸身运回故土,让亲家老太太再见上一面,就算是魂归故土,省的她被咱们这边的孤魂野鬼欺负。” 又要运费! 林雨站起身来,亦冷下了语气:“我怜你们青年丧子,所以才一再地退让,也罢,十五两银子,若是再有一个字的条件,我们就明天公堂上见吧!” “成!”生怕林雨反悔,盖老大一锤定音,“林姑娘快人快语,就这样吧!” 林雨不由牵了牵嘴角,道:“成!大哥、三哥,你们现在去找戚千里,让他再帮忙找两个有功名的人一起过来,咱们立下文书,须有他们过来见证。” 这时候天已近半夜了,这会儿让别人来这死人家,终究是有些不好,不过此时林雨怕事情迟则有变,所以也顾不得许多,必须今晚就定下来。 秦家诸人也希望这事情快些了了,这三天这样折腾,无非也就是希望林雨多给一些赔偿,也许第一天确实悲伤的情绪占了几乎全部,但这三天下来,就是好人也熬的受不住了,再加上天冷,两个孩子更是遭了不少的罪。没了的已经没了,要是活着的这两个再折腾出什么好歹,他们就更不想了。林雨能让这事在今晚就解决,那是最好不过的了,而且这赔偿的银子确实高出了他们预期很多。 老三赶着车,大约半个时辰就把人找齐了,戚千里执笔,把一切都写清楚了,双方及见证人各按了手印,这才把此间的事儿了了。 林雨把天文留在了这里,含玉他们这两天心力交瘁,也只能让天文顶一下,好在他身手一个顶俩,有他在,林雨也便放心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二章 暗处 众人这些天也是太疲惫了,又因为出事而关了几天铺子,为了避免别人嫌这里晦气,第二天林雨特意休整一天,又请了有名的萨满过来给铺子和小院跳大神。 跳大神也是大家伙儿喜欢看的一项活动,因为具有神秘色彩,几乎男女老少都能吸引过来。又因为这次闹出人命的事情大家都知道是过敏引起的,倒也没太多人把这当回事,看到萨满跳了大神,大家也就都安心了。 不过天十还是告诉林雨,这几天他在盯着秦家众人的时候,确实有人曾三番五次进入小院试图和他们接触,但到底还是没能成事。 而盖老大说什么要给孩子的尸身运回家到底都是胡话,只是想要骗钱而已。其实这个年代,孩子死了就是死了,任凭你再宠爱,也不可能真的运回家或者埋坟安葬,因为风俗上讲,夭折的孩子都是不吉祥的,若是给了太好的待遇,他们反而会留恋人间,甚至祸害父母亲人。死了便是和父母没缘分,他们活着的时候只是个小孩,死了更不可能荫护家人。有的只是不好的预言,所以当这一家人雇了驴车出城之后,路过乱葬岗就直接把棺材丢到那里了。过不了多久,自然有狼和乌鸦过来分食。 听了天九的话,林雨不由感叹一声。拿金钱来衡量一条性命固然不该,可是,在这个没有人权的社会,在这个没有计划生育的社会,或许连她的父母在内,都觉得她已经实现了身为女儿的价值了吧。 另一边,解决了品味居这边的事情,林雨便又回到了林宅,着手解决制鞋坊的事情。 虽然这边品味居里闹的挺大,可制鞋坊那边却一点都没受影响,或者说,那些暗处想要与林雨做对的人,并没有受影响。反而有变本加厉的趋势。原本只有三家追单不结尾款并有一家想要有样学样,最后被林雨拒绝,但包括这家在内,现在一共有四家。没追上单,尾款没来结不说,连货也不来提了。 “大姐,这些货咱们要怎么办?”****峰是个实惠的人,做买卖。只是我做、你买,从来不知道做生意还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若不是林雨曾经提醒过他,他甚至还会以为,若是按合同来,这些人付了钱不拿货,真是太亏了。 “且不管他们如何,咱们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就算是订单里的做完了,咱们也可以继续去做,这都不耽误。没了他们。咱们可以走远些去卖。只要咱们货物够好,就不会愁销路。而若是他们有所行动,咱们也不能坐以待毙就是。”这件事终究像是一把悬在头顶的刀,你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落下,所以担心总是在所难免。 林雨倒不是认为同舟共济是人之本性,相反来说,一涉及到利益,落井下石才是大多数。这些人过往知道她和青田雅居关系好、和杨家关系好的时候,都恨不能和林雨这样一个姑娘家称兄道弟,不管是家里有什么事情。赶两天路也要过来参加。而现在知道自己没有后台了,就开始挖空心思对付她了。 “而且你知道吗?就咱们这儿做出来的一双鞋,只在禹州城里平均就能卖到七十文的高价!”林雨呵呵一笑,“以前到底是我想的简单了。就算这次咱们真的遭了打击报复。以后也只会越做越好!”林雨不由坚定了信心。 人总是要越挫越勇,若是她现在就和夫人投降,那她也真枉费了穿越而来的机会了。 再次开业的品味居依旧门庭若市,不过在上菜的时候,林雨都要求伙计们能问一句“对什么东西不服”的话,尽到告知的义务。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 几天平静无波,厉云城里也渐渐进入了过年的气氛。大街小巷里也都热闹起来,尤其到了赶集这日,到处都是进城购买年货的人们。 “东家,前面来了一个人,说是以前杨记的老板。”一个小伙计进了厨房召唤林雨。 今儿赶集人多,林雨也在后厨帮着忙。听到小伙计说是杨毅来了,赶快擦干净了手,让人把杨毅一家迎到了后院来。 “从今儿开始,我可就要跟着林姑娘混了!”杨毅笑着说道,那略显苍白的脸上胡子也长出了寸许,身边站着的,是他的妻子,两个儿子和当初在杨记的那位老师傅。 “杨老板客气了!您能过来,我可是求之不得!家里的事情如何了?”林雨问道。 杨毅笑笑,虽然有些奔波、不修边幅的样子,但却没有一丝落魄的感觉。 “净身出户。” 林雨心头一震,果然是被杨毅说中了。再看他如今的装扮,确实不复当初的讲究。 “好衣服都拿去当了。如今,也不讲究那些了。”说罢,又笑着给林雨介绍,她的妻子王氏,两个儿子,小名就是大宝、二宝,这位老师傅则姓牛,在杨记干了五十多年了,这次杨毅离家,一两银子没带,反而只要了牛师傅和他一起。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欢迎牛师傅能来我这儿!”杨毅能想得开,她也便不多劝,“你们来这儿了就当自己家。今儿铺子里有些忙,你们先留这儿吃些中饭,下午的时候我同你们一起回家。” 杨毅笑着点头,也没有说什么客气的话。 午后,林雨带着杨毅回了林家大宅,这会儿****峰正在厂房里监工,林雨带着杨毅等人就直接进去。 虽然是空旷的厂房,但是林雨在设计的时候也花了不少的心思。厂房里也是如卧室一般,是南北炕的设计,但是这炕又稍微矮一些,不到成人的膝盖高。从东至西,南北两边俱是炕面,厂房有四间屋子大小,这炕也便这么大。只是在中间两间房的位置,有一个膝盖那么高的宽阔矮墙,是两边共同的烟道。所有的员工,在矮墙这边的,俱是在摇着修鞋机,而那边的,则是绣花或者是剪裁不等。偌大的屋子里,竟然一点都不感觉寒冷。(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三章 想法 【播报】关注「起点读书」,获得515红包第一手消息,过年之后没抢过红包的同学们,这回可以一展身手了。 眼瞧着几十号人都带着口罩,有条不紊的干着活儿,杨毅一家说不震撼那是不可能的。尤其是牛师傅,在看到修鞋机的那一刹那,激动的嘴角都抖了起来。 “这就是你那制作鞋底的机器?”言语之中都带着颤音,他也不用林雨回答,三步并做两步,就来到了一台机器前面。只见那工人一手摇着机器,一手拿着鞋底,眼瞧着没费什么力气,那机器中间的钢针就拼命起落,眨眼间就纳好了一行。再把鞋底轻轻一转,就调换一个方向,再如法炮制,一个鞋底几息的功夫便做好了。 在那边的****锋看见林雨带人进来,便也走了过来,和大家打着招呼。 牛师傅兀自在那惊叹之中回不过神,杨毅轻轻拉了一下他的胳膊,他才转过头看着林雨道:“太神奇了!我老牛活了一辈子,只当自己的手艺至少在禹州也是数一数二的,今儿见到这个,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哪!你这随便一个年轻人,不,就是个小孩儿也能做的与我丝毫不差啊!” 自然,牛师傅的功夫是这么多年千锤百炼出来的,每一针的力度、宽窄,俱是经过了几十年打磨。可是机器的出现就是这样,会让一批本来以这个手艺生存的人再无用武之地。 “机器确实是这样,不过牛师傅您有的是阅历、是思想,这可是机器比不上的。而且这款式、舒适的程度等等都需要您这样的老师傅来把握。论起这些,不光是这机器,就是我们满屋子的人都加起来也不如牛师傅您”!林雨微笑着说道。就如她之前所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若是制鞋坊里有这样一个老师傅坐镇,那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了。杨毅带来这样一个无形的资产,自己更不能亏待了他! 听林雨这么说,牛师傅虽然不太好意思。但是还是自信的点了点头。确实,他做了这么多年,又怎么会被这样一个冰冷的机器比下去?但是看着这些机器上快速起落的钢针,牛师傅还是挪不开眼。 林雨又领着大家参观了一番。不管是车间、仓库,还是样品间,林雨都为大家一一讲解。 宽敞、舒适、整洁、有序,就是千里行给所有人的印象。在这里做工,不论是做哪一样。都会让人觉得是一种享受。 而因为做的是鞋子,难免就有许多布,这东西最为怕火,林雨就连防火的措施也做得很好。即便是冬天所有的窗子都封上了毛毡,但是里面依旧灯火通明,不会让工人们熬坏了眼睛。 “真好、真好!”牛师傅一路赞叹着。 到****峰办公室的时候,他这一路上已经抛给林雨无数个疑问的眼神了。 这会儿林雨请大家坐下,又从暖炉上取了水壶给大伙儿倒了热水,这才对杨毅道:“杨老板觉得如何?” “不要叫我杨老板了。”杨毅笑着摆摆手,道。“以后我就给你打工了,要是你不嫌弃我,我又虚长你几岁,你就叫我杨二哥好了。” “好,那就叫你杨二哥!”林雨接道,“不过杨二哥说错了!我并不打算聘用你。” “哦?”饶是杨毅平时商海沉浮宠辱不惊,可这会儿人都到林雨这儿了,她竟然说不聘用自己了,他到底没隐藏住自己的尴尬。要不是看林雨眉眼含笑、十分正经的样子,他还真以为林雨是戏耍他们了。 林雨道:“杨二哥说是净身出户来投奔我。可是。你哪里是‘净身出户’,你这不是带了牛师傅过来吗?有牛师傅的技术、杨二哥的本事,到哪儿不能东山再起?你这会儿来我这里,我这可是小庙迎大佛了!” 杨毅隐隐猜到了什么。之前林雨说了,他来这里会给他千里行的干股。如今千里行的干股虽然不多,可杨毅如今一无所有,也是急缺这份工作来养家糊口的。但是他有自信,经过顶多三五年的功夫,他就能把千里行的商业圈扩大几倍、甚至十几倍!到了那时。他的财富也就累积到一定程度了,那时候千里行对他就会是一块鸡肋。他想要更大发展,就必须离开千里行。可是,经历了千里行的机械化生产,他一定不会适应外面一切靠双手的情况。而如果让他利用职务之便,把修鞋机弄到外面,又有盗取之嫌,届时不光林雨,连他自己也会鄙视自己。所以他来这里是经过许多挣扎的,他自认自己不输旁人,实在没必要沦落到一辈子给人打工的境地。只是,如果不来,他恐怕想要过上这样的日子也要十几年。本来林雨带他去生产车间的时候,他也是服气的,但是这会儿听林雨的意思,这——他实在是不敢想象。 “林姑娘客气了。”杨毅自己都没发现,他的声音竟然有些颤抖。 “车子跑得快,全靠马儿带。我们千里行如今缺的就是你们这样有技术、有本事的人。你们能来,是我们的福气。” ****峰也对林雨这话有些模棱两可,可是对方不接林雨这话,他也不好意思说什么。要说杨毅这人,一段时间接触下来,他就是看不透。人家那心眼儿,一转就是一个道道,得亏了他是友非敌。 林雨咬了咬唇,似是斟酌一般,半晌才道:“我有一个想法。我想把千里行的股权分为一百份,其中我、杨二哥各占一部分,友峰、二奎、大哥、三哥他们都可以出钱来加入咱们,一股分为多少银子,这个制鞋坊就算是我们合办的。而杨二哥全权负责管理,在十年内,你的股份会递增。比如说,给你二十个股,每年增加一个,直到增加十五年,到三十五股,成为占整个制鞋坊最大股权的掌舵人。如何?” 以前,林雨总想着把权力拢到自己手里,可是,“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何况他们?她手里的东西多了,自己管理起来力不从心。千里行的前身,就是林雨对林雪的一个承诺,承诺给她一份能赚钱的工作。如今千里行的发展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她就要为千里行找到新的出路! Ps.追更的童鞋们,免费的赞赏票和起点币还有没有啊~515红包榜倒计时了,我来拉个票,求加码和赞赏票,最后冲一把!(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四章 加盟 【播报】关注「起点读书」,获得515红包第一手消息,过年之后没抢过红包的同学们,这回可以一展身手了。 林雨不懂商业,可她提出的这个方法,杨毅却是闻所未闻!过往他倒是遇见过给干股的情况,可那都是极为特殊的情况。而且就算给了干股,那产业也几乎还是在主人家的手里。拿着运营权才有话语权,有了话语权,才能拿到钱!这么浅显的道理杨毅不相信林雨不懂,否则当初她也不会把合办的产业收回,成为自己一个人的。可是,他隐隐感觉到,林雨说的这个方法是极为可行的,更是能让他热血沸腾的! 其实不光是杨毅,****峰也感觉出来,这,是一个机会!因为他相信林雨,更相信林雨挑的这个人! “林姑娘,恕兄长愚笨,未能理解,还请你再仔细说说!” “我也只是一个想法。这个想法想要实施,还要靠杨五哥你帮我斟酌,再由账房仔细核算,方能成事。不过这方法倒是简单。”林雨到了书桌前取了纸笔,又研了一小块磨,然后在纸上画出了一个简单的矩阵图。 图中,整个千里行被分为一百份。林雨持百分之三十的股份,杨毅持百分之二十。余下的五十个股份中,有十五股卖给****峰等人,余下三十五股是中公。这中公的股份一来是留给杨毅增长股份,另外一部分则作为员工的工钱和福利。 “如果你们觉得这个方法可行,那么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把千里行所有的钱做一个估算,这些分为八十五份。每份就是一个股的价值。而这八十五股中,我和杨五哥的股份是我出钱,剩下的三十五股算是我借给制鞋坊的钱。这些钱要按照钱庄里的利率给我结,三年之内结清。至于额外打算卖给友峰他们的股份,卖出去的,钱就给我。卖不出去的部分,我就自己留着。而在十年内。我挂着千里行的当家人名头。但内里的事情全权交给杨五哥负责,友峰给他打下手。待十年之后,谁持有千里行最多的股份。谁就可以做千里行名副其实的当家人。”这也是林雨个人对于现代股份制公司的理解。 千里行制鞋坊里,林雨究竟投入了多少钱,没有人比林雨和****峰更清楚。这所有的机器,每个的造价就是二十两银子。如今共有五十台,那就是一千两银子。再加上布匹、针线等各类货物。如今千里行的价值应当在一千五百两左右。那么一个股差不多就是将近二十两银子。而林雨为了让杨毅过来,直接给了他二十股! 杨毅虽然不知道千里行的价值,可是,他凭借着这么多年的经商经验及一年多来和林雨的相处。也能估算出来一些。他猜想林雨给他的这些股权,少说也要二三百两。一时间,他的心里又是震撼。又是感动。都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这么多年。杨毅自觉空有一腔抱负,在杨家非嫡非长的情况下,操心着许多事情不说,还处处遭人掣肘,以往,他只当出生在那样的家庭,享受着那样的富贵,也要担起那样的责任。可是每每自己累死累活为生意奔走,兄弟们都防着他,生怕他贪了、占了,在保住杨家荣华之后,他们一面用着自己,一面又把自己赶到厉云来。这次,家里因为自己和林雨的关系而受了打击,本也没抱希望让兄弟扶持一下,觉得不趁机打击他,他就烧高香了。可是真的事到临头,他才发现自己根本不能淡然。若不是杨家让他寒了心,他怎么会这个年纪净身出户?呵呵,可是净身出户又怎么样呢?那些所谓的兄弟还不是以为他在外面有私产?他们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为了林家做了多少!本以为这辈子想要出头几乎不可能了,他这才来了林家。本以为他来了,虽说林雨承诺了干股,到底还是低人一等。做惯了人上人,一时间转变为为别人服务,他心里也不是没有落差。可是,没想到林雨这么瞧得起自己,他一时间又觉得羞愧无比!虽然明知道林雨这样做也是为了千里行的将来,并不是全身心的就是要帮自己,可是他依旧是打心眼儿里感激她。 “这——”杨毅激动道,“我不懂,林姑娘你这样的话,岂不是一开始就赔了许多钱?这些钱不是小数目,我想你几年之内都是回不了本儿的。更何况,我们非亲非故,我有什么值得林姑娘这么信任的——”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我过去也曾怀疑过别人,可是当我发现误会她之后,那种愧悔却让我至今十分难受。所以,我从那时候就发誓,绝对不轻易怀疑身边的人。有什么事情,就放手让他们去做。或许我不是能力最好的人,但是我绝对要当能给他们最大支持的人。”林雨弯了弯嘴角,“其实我也不瞒你说,我刚做鞋子生意的时候,只是想让自己兄弟姐妹都过上好日子。我倒也说过想要做的如何大,可是,我发现我所擅长的真不是这里。既然这样,何不与杨五哥你来个双赢呢?反正我有信心你能帮我把钱赚回来,相信你也有这个信心吧?” “那是自然。”杨毅也露出了笑脸。 他这会儿就是个空手套白狼的人,人家什么什么都想好了,自己还矫情什么? “大恩不言谢。”想了一想,杨毅还是说出了这句话。虽然林雨给自己干股,又不想要什么报酬,可自己一定会好好报答林雨的知遇之恩。 林雨赶快笑着摆摆手,“快别说什么恩不恩的,我只是想偷偷懒而已。” 说着,她有想起来之前禹州的事情,“不过话说回来,这个想法会不会沦为镜花水月,还是要看杨五哥的本事了。” 杨毅也便想起来禹州那几个商人的事情,便也笑了起来。“林姑娘且宽心。若说要给千里行带到多高的层次,那我不敢下保票,但是要说禹州的那群老混蛋,他们放什么招,我就拆什么招就是了!” “那就最好了!”林雨也笑了起来。 ps.追更的童鞋们,免费的赞赏票和起点币还有没有啊~515红包榜倒计时了,我来拉个票,求加码和赞赏票,最后冲一把!(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五章 商定 【最新播报】明天就是515,起点周年庆,福利最多的一天。除了礼包书包,这次的『515红包狂翻』肯定要看,红包哪有不抢的道理,定好闹钟昂~ 说定了这件事,林雨就又安排起杨毅等人的住宿来。中院里按说住的都是林雨的长工和亲戚,虽说人不少,可也还是有空房间的,杨毅他们应该住在中院。可是在看完外院的布置之后,杨毅一家还是决定住在制鞋坊的边儿上。 杨毅虽然在杨家是二房的次子,可是杨家地方大,他从来没和这么些人挤在一起过,尤其还都是没什么共同语言的人,所以林雨对他的决定也表示理解。就把他们一家四口及牛师傅都安排在了外院的一行厢房里。原本那里一直空着,这会儿给他们住着正好。 难得林雨在林宅中住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林雨一面让****峰开始清点如今千里行的各类货品,并且这算价格。一面同杨毅一起拟定所有人的职务和薪酬。 因为林雨把现代的管理加入到了此间,所以个人职务也随着现代的叫法。林雨是董事长,杨毅是总经理,****峰是副总经理,二奎、林雪等人是部门经理,牛师傅是技术顾问,账房的张先生做财务处的总管。持有两个点以上股份的人可以进入董事会,董事会的职责就是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商量以后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决定总经理人选和进行一次账务清查。总经理全权负责各项工作事宜。副总经理配合总经理全权行事。同时,又制定了各项细则。 “咱们这是刚开始的时候,我也知道友峰现在的能力还不足以和你并肩作战。但是,他很聪明。我希望你能多带带他,以后不管是扩大经营或者怎么样都好,毕竟有一个人能在你不在的时候顶起所有的工作,这才是最主要的。” 再则,你与****峰之间也可以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这一点林雨没说,可是杨毅明白。他只是奇怪,林雨从哪里知道了这么稀奇古怪的方法。每个人只负责一个方面。全部的由他统筹,这种感觉就像是自己在创业、打天下一般,简直让杨毅热血沸腾。 他也积极发表着自己的见解。希望让这种独特的结构完善起来,希望他能在商海中扬帆远航。 林雨虽然自认能力不强,但是她胜在做事很有条理,就算是库房里。也是分门别类,整齐地摆放在货架子上。一点都不显得杂乱。她想来要求从小处做起,只要每个细节都做好了,整体就不会太乱。即便有一个地方乱了,也会很快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工厂里,每个人都分工明确,绝对不会有出现突发状况没人解决的事情。因此。刚刚过午,千里行的一切东西俱折算妥当。并把数字交到了林雨的面前。 一千五百二十两。林雨这两年在制鞋坊里赚的钱,及她自己的投入,全部在这里,就是这些钱。这就是这两年时间,林雨为林家创下的家业之一。 拿到这个总数,林雨便在纸上迅速计算起来。 这些钱分为八十五份,每一份就是十七两九钱。林雨占三成的股份,就是四百五十六两银子。杨毅占两成,就是三百零四两银子。中公部分的三成半属于林雨垫付,一共是五百三十二两银子,这笔需要千里行分五年连本带利的还给她。而余下的一成半,则由林雨的亲戚们自行入股,不足的部分,林雨再出资买下来。 按说这每一股的十七两九钱是四舍五入的,这除法在算盘上算起来对于杨毅或者张账房来说都不算难,只是到底因为是除不尽的,还是会费一番力气。张账房得出这个数之后,怕林雨看不明白,就在后面标注了分八十五份后,一份该是多少钱。可他和杨毅都没想到,林雨就在纸上简单的划拉了几个看不懂的符号,结果就算出来了。而这边,林雨一边算着个人股份应该是多少钱的时候,张账房也拿算盘开始扒拉,杨毅也不由在心里算着,这是他俩都比不上林雨,只几下便算出了所有的账目,比他俩不知道快了多少,偏偏算的还又快又准! “林姑娘这是在做计算?”杨毅看了几下之后,也明白了林雨是在做什么。但是他还是不敢相信,林雨的这些符号代表的是什么意思。 “对。是我这些年习惯的一种算法,用的时间长了,就也顺手了。”以往要是别人问她,她可能就说这是在宫里学的,或者她不说别人也会这么想,但是现在面对聪明的杨毅,她便不能再这么说了,只能这样含糊过去,杨毅见她不太想解释,便也再没有继续问,只是感叹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而林雨的脑袋,就是他见到的最奇怪的之一。 想要创建一个公司毕竟是不容易的事情。所以林雨接下来的几天,几乎都和杨毅泡在一起,共同探讨各种细节。 三天后,林雨召集了所有的亲戚,包括在青田雅居的太财,共同开了一次会议,宣布了要将千里行变成股份制的决定。 其实这三天之中,大家伙也都知道了林雨想要改制的事情。有看好的,也有持保守意见的。 二奎就属于不同意的代表。他倒是没有别的心思,只是觉得,不管怎么样,这千里行到底是自家的卖卖,怎么能由得外人来管他们?虽然现在他在制鞋坊里有****峰管着他,他也不是呼风唤雨的模样,但是到底亲人和外人是不一样的。再则,他心里过不去的,是林雨给杨毅干股这回事。这不是小钱,是三百多两银子啊!而且以后每年还会再给他一股,一直给十五年,那一共就是五百多两银子啊!他真怀疑林雨是不是疯了!这些钱,就是拿出来家中兄妹几个一起分了,那也够他们吃下半辈子了,怎么还能就这么白白送给别人了? 而所有人中,就包括最理解林雨的****峰,其实心里也过不去这个坎儿,觉得是肥水流到了外人田,那就更不用说别人的想法了。 ps.5.15「起点」下红包雨了!中午12点开始每个小时抢一轮,一大波515红包就看运气了。你们都去抢,抢来的起点币继续来订阅我的章节啊!(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六章 意见 【最新播报】明天就是515,起点周年庆,福利最多的一天。除了礼包书包,这次的『515红包狂翻』肯定要看,红包哪有不抢的道理,定好闹钟昂~ 所以这两天,林雨也根本没闲下来,白天要和杨毅商量改制的事儿,晚上就要应付几乎所有的亲戚,尤其是前一天晚上,大家被那里还一个一个地来找她,见她说什么也不动摇,竟然全体都过来了。 大全、二奎夫妇、****峰夫妇和爹娘、包括老三和栾凤也都过来了。 “大姐,”二奎一开口,就让李月灵拦住了,她这两天也劝二奎来的,但是虽然她自己觉得林雨这么做是对制鞋坊好,可心里也是不太舒服。这会儿她过来自然是想让林雨收回成命,可是这事儿她不想先由自己家挑起。她自认如今在林雨面前也说得上话了,但还是比不上大全。她希望大全开口,林雨也不好说什么。但是显然二奎这次并不想听她的,继续道,“我觉得这事儿不行!我还是那句话,有这银钱,为什么要便宜外人?” “是啊,大妹,我一直都觉得你是个办事儿的人。有些事儿大哥不懂,就不掺和了。但是这次吧,我觉得你这么做挺寒大家心的。咱们兄弟姐妹跟你一起干活,咱也不是要占你便宜或者怎么样,咱们都知道你钱来的不容易,都心疼你。你给大伙儿的酬劳也比外面多,咱们也都很满足。但是吧,你这次的事儿就不一样了,我觉得二奎说的有道理。我知道你想让制鞋坊好,也知道你想让兄弟姐妹跟着你挣钱。但咱们家里就有那有能力的。干嘛要把这么多钱便宜给外人呢?” 林雨明白大全的意思,他是觉得****峰完全可以,没必要再弄这样一出。可是,****峰能力不够这句话,她是不能说出口的,这样更伤大家的心。当然,林雨也知道这样做会让亲戚不满。但大全说的“寒心”多多少少还是让她心里一阵触痛。 ****峰和林雪没有说话。同样李父、李母也没有说话,但是也是满脸不认同的样子。她又把目光转向老三,老三这才开口道:“大妹。按说我不是你的亲哥哥,这事儿我也没什么说话的权力。但是我今儿来吧,也是觉得咱们在一起这么长时间,到底是有感情的。所以就仗着自己的身份,想过来说句局外人的公道话。” 林雨点点头。老三这人秉承了他村长父亲的优点,一直都是比较公正的,便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这个杨毅,我没正经接触过。但是我知道他一直是给咱们制鞋坊拉顾客的,听说是挺有能力。然后这次看大妹你这么倚重他,我也觉得他应该就是有能力的。但是大妹。人有能力是一个方面,这血脉亲情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咱不说别的。就说二奎先前和大全、和你都闹过不愉快,可是和你这儿我就不说了,上次大全让姜家人打伤的时候,二奎那激动的劲儿,只有亲人才能这样。所以我说什么呢,这老话说得好,叫‘血浓于水’,真正有事儿的时候,你还是得指望你的亲人不是?再说这杨毅,是,他有能力。但你大哥说的也对,你这样确实有点寒了自家兄妹的心。他杨毅再有能力,他是个外人。到时候真有事,他可不一定能站在你这边。而且他有能力,你也可以不用这种方法啊,你聘他做掌柜的,他还不是要给你好好的干活?为什么非得把这成堆的银子白送给人家呢?” 林雨低头抿了抿嘴唇,她不得不承认,其实老三说的话有道理。但是,杨毅毕竟不是普通人,一个掌柜,人家根本就不屑来。 见林雨沉吟在那里,迟迟不言语,栾凤咽了咽口水,也弱弱地开口道:“小雨,其实我吧也觉得你这样不太好。” 见林雨抬头看自己,栾凤的肩膀不由缩了一下,“我知道这场合其实没我说话的份儿。但是我这两天看大家伙儿都为这事儿吃不好睡不好的,就也想说这么几句心里话。我觉得三哥说的对,这人能力好,咱们可以从别的上面多给他点好处,没必要说这么多银子一下子就都砸进去。还有,我也听说这人挺厉害的,那要是他从这里做扣,你也根本不能知道。到时候他一边吃着你给的干股,一边拿着别人的好处,那真是哭都找不着调了。” 栾凤这话其实也是所有人的担心。他们没说,一来这话传出去太难听,二来林雨自己心里也不得劲儿。这会儿栾凤说出来,大家反而松了口气。连李月灵这个最看不上栾凤的,都不由在心里给她点了个赞。 栾凤自打从姜家回来,在林家就一直抬不起头,她这段日子过的小心翼翼,但其实内心也是充满了煎熬。这段日子大全已经开始对她有些好颜色了,大全是她在这里唯一的指望,当然在看出大全反对林雨的时候,赶快替大全说出了他心中的话。果然见大全的眼中,有着对她的赞许。当然,这里也有着她自己的私心,毕竟她还是有信心能让大全明媒正娶自己的,那这事儿自然也关系了她今后的利益。 林雨沉默了许久,终于长舒了一口气,问道:“还有别的意见吗?” 见大家都没有再说话的意思,林雨道:“其实我先前有想过只聘杨毅为咱们的掌柜。但是,就在我去禹州的时候,我发现杨毅其实在禹州特别有影响力,关于他是商业奇才的话也有很多。我接触过他,我自然也知道他有能力。这里要交待一下,我之所以去禹州,是因为制鞋坊的订单出了问题。而之所以会出现问题,是因为这些人都是杨毅给我介绍的。杨毅家和织造衙门是合作关系,大家都是给杨毅的面子才和我们合作。但是这次,因为我,织造衙门和杨家解除了合作。而追究根由,就是因为他和我有合作关系,而我,得罪了青田雅居。” “什么?”“怎么可能?”林家众人不由全部惊呼出声! ps.5.15「起点」下红包雨了!中午12点开始每个小时抢一轮,一大波515红包就看运气了。你们都去抢,抢来的起点币继续来订阅我的章节啊!(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七章 答疑 青田雅居对于林雨、对于林家是什么样的地位,林家众人都清楚明白。 要说林家有一半是靠青田雅居发家,那一点都不为过。 当初林雨走出家门的时候,只有那么一点点的行装,可在几个月后回来,就抬了三大箱子东西。这些事情,林家众人都如在眼前一般。 而在品味居开业的时候,大家还都亲眼见过那高贵如天上云朵一般的夫人,虽没见到真容,但那周身的气度,也够他们仰望的。就连她神百年的丫鬟含玉,如今虽然和他们每日相处,可还是让他们觉得不容一丝侵犯和怀疑。 最近一次,在搬家的时候,青田雅居还送来了贺礼。 并且到现在,天狼还会带着太财时常回来。 怎么就说不好就不好了呢?而林雨又什么地方得罪青田雅居了呢? “大姐,你不是说笑吧?那含玉怎么还在咱们家?”李月灵问道。她脑子转的快,一下子就想到了这个特殊的人物。 “含玉,”林雨想了一想,“她现在也不是青田雅居的人了。”本来含玉和她商量的是,她得罪了夫人,被赶了出来,林雨收留她,因而得罪了夫人。可是,她如果这样说了,酒会陷含玉于不义的境地。李月灵他们虽说使心眼儿、论宅斗,都与含玉不在一个层次,也伤害不到含玉什么,可是就是平日里不经意间的小动作到底还会惹得含玉心烦,所以本来商定好的事情,林雨临时又反悔了。 李月灵一噎,也不好再说什么。心里就再怀疑,她也不敢当面问含玉就是。 “大妹,太财还在青田雅居。要么,咱们去给夫人送点礼,这也要过年了,咱们把礼备的丰厚一些。”大全着急太财,自然首先想到的就是太财。 “太财是太财。我是我。大哥你放心,太财是景皓的徒弟,夫人不会把他怎么样。”林雨安慰道。自打她和景皓确定了关系,她就只叫他的名字。而不再叫“景少爷”了,然而现在大家都在关心她得罪青田雅居的事儿,没在意这个细节。 “到底他们是一家人,到时候会不会对太财不好?”大全还是不放心,谁的骨肉谁心疼。尤其大全,标准的“护犊子”。 “我只是和夫人的关系不好了,景皓这边,咱们该如何还是如何。所以太财在青田雅居里,还是有身份、有地位的,这点完全不用担心。”她最紧张太财了,这孩子和她最亲,不然景皓也不会收他为徒。所以林雨至始至终没为太财担心过。 大家看林雨说的信誓旦旦,倒也再不疑有他。只是对这大家族里,儿子和母亲不是一条心这点轻轻鄙视了一下。 “那我也有一点不明白。这青田雅居的夫人和你关系不好了。她为什么要对杨家下手?”老三问道。对谁不满就冲谁来好了,怎么还会拐着弯儿去害人呢? 老三终于把话扯回了正题。大家这也反应过来,本来说的是杨毅的事情,竟然被青田雅居吸引了所有注意力。不过这也怨不得他们,杨毅这事儿是重要,可青田雅居和林雨的关系在他们看来同样重要。 “夫人过去对我很好,在几个月内赏了我不少的银钱。可如今她对我不满了,又不想我过的好,所以就——”林雨耸耸肩,“大概是觉得如果没有她。就不会有如今的我吧。我现在过得风生水起,她就要让我落魄下去。所以这次的事情,已经几乎可以肯定了就是夫人的手笔。因为织造衙门放出的话就是:杨毅和我合作,所以才终止了织造衙门与杨家的合作。” “怎么还能这样!”李母忿忿道:“瞧着那夫人挺好的样子。怎么干的事儿这么邪道?” “杨毅因为这件事受我牵连导致净身出户,你们说,我不该帮他吗?” 林雨的问话让众人低下了头,的确,这是林雨欠了杨毅的,若不是林雨。杨毅也不会净身出户,给他一份工作理所应当。 “这是其一。其二,正如你们先前也肯定的那样,杨毅确实有商业头脑,而且他长期和禹州的商人打交道,他知道应该怎么去和那些商人斗法,从而确保这次的事件,我们不会遭受后续的打击。” 见众人依旧沉默,林雨叹了口气,幽幽道:“其三,不管是我,还是友峰,我俩都没有能力把制鞋坊推向更高的层次。尤其是现在得罪了人的情况下,更是走一步都难。前儿我和友峰点算了一下现在制鞋坊的总价值,一千五百二十两,但流动资金只有一百多两。你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如果这次禹州商人的行动有后续,我们就会遭受很严重的打击!是,我们还有货,可是,这些货要怎么卖出去?我雇佣的这些人,每天每个人都是十几文钱的支出,难道我要让他们帮着我去集上卖鞋吗?若是再来两个虚假的订单,我们还赔得起吗?” 众人不自觉头都埋得更低了,他们都不知道林雨有多少钱,但是就看林雨从来花钱不打怵的样子,直觉就都认定了她是有钱的。可是她今儿说出这话,大家才明白,林雨如今的情况,其实也是捉襟见肘了。 “咱们都是一家人,既然说了,咱也就把这事儿说开了。制鞋坊从成立以来,我就一直在投入,账面上的钱一次都没往回收过。所以这一千五百两里,至少有这五十台机器的一千两是我掏出的钱。这还没算布匹的成本钱,少说也要三百多两吧,剩下的,才是制鞋坊的结余。而这,还抵不上品味居一个季度赚的钱!”林雨顿了一下,继续道:“过去,有杨毅帮忙,咱们一点儿都没费劲儿就和禹州联系上了,可是往后,没了他的帮助,我们要花费多少人力、财力去找客户?咱们都不行!但是,杨毅可以!就算他如今一无所有,但是,他自己就是一笔最大的财富!而且,他带来的牛师傅,浸淫制鞋行业几十年,不管什么高档的鞋,没有他做不出来的。咱们行吗?” (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八章 敲定 他们都不行! “还有,杨毅是谁?咱们过去不经商,所以不了解。他是在十几岁的时候,就能把岌岌可危的杨家搬上正轨的人。虽然只是杨家二叔的二儿子,但是在当年杨家大老爷去世的时候,指名要传承衣钵的人。所以他的能力,不用我多说,禹州城里,不说人人知道,但还是为许多人称道的。他明明有遗嘱,也有能力拿到杨家的掌舵权,但是他没有,这说明什么?他心善!他在杨家,是主子,多少钱没见过?会稀罕咱们的钱?是,虽然他现在落魄,但是,他这种人根本就不是池中之物,终究是会出头的。那么,咱们就给他一个平台,让他也念着咱们的好。说句阴暗的话,咱们不操心不费力,年年拿分红,平时上班还有工钱,这不好吗?为什么非要争这么个费力不讨好的职位?” “是,我给他的股份如今看来是很值钱,可是,这区区三百两银子,对于曾经杨家真正的掌权者,他会在乎?不过是我们有修鞋机,有这大好的资源,所以他才愿意和我们一起打拼而已。是咱们占了大便宜了!” 看到大家脸上都露出了然而惊喜的神色,林雨笑了一笑,再接再厉道:“当初成立制鞋坊,就是想咱们家人都有个稳定的收入。我也知道说这次给杨毅的股份太多,你们会不高兴,可是,大头不还是在咱们手里吗?我虽然说,等十五年后,杨毅会有百分之三成半的股份,会比我的多,可是。你们那不还是有一层半吗?终究赚的多的还是咱们。而且友峰跟在他身边,一方面是跟他学经商,一方面你们两个也是互相监督。咱们有什么可怕的呢?我目前看是赔了很多钱,可是,杨毅为了赚更多的钱,他会把这一个股的十七两九钱,变成二十七两、三十七两、甚至更多!到时候我的钱不就回来了吗?所以。咱们不要计较眼前的得失。以后友峰锻炼好了,也许就会出去开分行,二奎也有可能当上掌柜。这不是很好吗?” “听大姐这么一说,我完全明白了。”****峰道,“其实我很多时候也感觉力不从心的,看到大姐你太忙。又不好意思和你说,尤其大姐还那么信任我。我就更怕让大姐失望了。上次的事儿其实也怨我,要不是我拖着,或许大姐你早就能发现不对了。我和杨毅接触过,这个人确实办事儿行。要说在他手下,我服气!不过,能跟他学当然最好了!”****峰憨憨的笑了起来。 林雪见到自己夫君自责。便轻轻拍了拍他交叠在膝前的手,给他以鼓励。 林雨看到妹妹和妹夫相濡以沫的感觉。也弯起了嘴角,“咱们都是一家人,说什么两家话!” 这一晚上,大家知道了,杨毅是个有情有义有能力的人,又受了林雨的牵连,虽然是来这里工作白捞着了几百两银子的好处,但是其实也没占多大便宜之后,都满足的回去了。顺便考虑一下,自己手里到底有多少钱,够买几个股。 第二天,林雨再次把所有亲戚都请到了自己的屋子,包括太财在内的所有已经懂事了的孩子。另外也有杨毅、牛师傅和张账房在旁见证。 大家早就有心理准备,因此也不再需要林雨多说,大家便已经都带着银子来了。 倒是杨毅看着大家积极的样子有些好奇,当然,他这是不知道林雨曾经和家里人说出了那样的“大实话”,不过就算他知道,他也会笑着说没什么。毕竟林雨说的也是现实。话糙理不糙。恩与情的,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要看自己的心态。 很快,林家诸人都开始交钱、签约,大全、二奎和老三各买了两股,****峰买了三股,李父和李母买了两股,太福和太财各买了一股。 看见太福和太财都买了,李月灵也开始着急起来,可是手里就这么点钱,再拿不出多余的了。可是,一样是孩子,虽然自己家的小一点,也没道理差人家那么多啊,于是一咬牙,和林雨借了十八两银子,又给自己儿子买了了一股。 只是她不知道,太福和太财的这一股是林雨私下里让大全帮着自己给的。林雨一直以来就和大全家比较亲,又怜惜这两个孩子没了生母的疼爱,所以这是她自己出的钱。 如今就剩下一股了,栾凤看着真是无比的焦急,不住地给姜清池使着眼色。可姜清池好像看不懂一样,她只好轻轻拉姜清池的袖子,但她依旧无动于衷。她自己如今在林家地位尴尬,又见他们对清池没有偏见,所以很希望清池能把握这次机会,为自己的将来存下些东西。她不停地给姜清池放招,人家就是一个也不接!直到太财说:“要么,剩下这一股也是我买下吧。”栾凤才颓然地坐在了那里,要是此时可以发火,她真想用手指使劲戳姜清池的脑袋,她怎么就不懂,这孩子脑袋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不过事后她还是问了,姜清池说:“一来人家明说了这些股份是要卖给林家人的。我如今虽然跟着娘过来了,可是我姓姜,并不姓林。二来先前我赚的钱好些都填补给姜家了,如今手里的钱还不够买一股,所以我就更不可能买了。” 听到姜清池的回答,栾凤是真的后悔了。都怪她自己太傻,才会被姜家拿捏那么久。如今,害了自己,也害了清池。 同样地,杨毅也当场签了他的股份合同和总经理合同。 “不知道杨总经理对这次尾款未结清的问题怎么看?”老三突然问道。他以前不问是因为制鞋坊和他没关系,而他又看林雨那么信任杨毅,觉得那是林雨的朋友,自己不应该提出这样尖锐的问题。可是如今,这制鞋坊也有了他的股份,他要是还不过问,那就是对不起自己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九十九章 奸商 老三问的问题,也正是在场所有人,包括林雨都最为关心的问题。 自打上次杨毅提醒林雨在订单上找问题之后,林雨研究多日,也终于发现,若是在标点符号的位置添上些许字,意思也确实会改变。 所以林雨就想,她可不可以在这订单中填上一些字,让这意思变得对她们有利呢?当然,她在最后也终于想到了。所以在****峰问她的时候,她才会那么自信。而且她还决定,把以前存根的订单大不了也抽几张填上些字,这样也可以作为佐证。 她的方法很不聪明,也有一定的风险。因为后添的字很有可能和之前的墨迹不是同一个颜色,她也就只能祈祷对方添的字也会有墨迹差,这样她就更有利了。 这会儿她很想听听杨毅有什么高见,因为她觉得,杨毅想出来的办法,一定比自己强。 杨毅喝了口茶,不过这茶的味道还是让他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再想到自己如今已经不是杨家的五老爷了,没有了那养尊处优的资本,便又轻轻把这口苦茶咽了下去。待这茶的味道略下去些,他低着头才慢慢道:“这事儿吧,我相信不出五天,应该就解决了。” 五天?解决?他们不是听错了吧?之前听林雨说的很严重的样子,怎么这下就能解决了? 众人的目光俱是惊疑不定。 杨毅清了清嗓子,看了看屋中的众人,道:“还请不是董事会的人先出去,我想,有关商业的事,多少也属于商业机密,所以我希望每个在场的人,都是与这件事有切实利益关系的人。” 屋中的人面面相觑,最后,大家不管甘不甘愿。到底都起了身,只留下了董事会的九个人,不包括二奎的儿子,毕竟他还太小。 “这是咱们第一次开会。以后的董事会也还会有。所以我想,下次开始,咱们要有专门的一个人负责会议记录,这样咱们有什么决定,也可以作为留存。而这个专门的人。平时也可以帮咱们起草一些订单啊、合同之类的。”杨毅说道。 “我觉得这个的确必要。”林雨立即响应,她之前没想到这个问题,所以忘了应该有一个秘书的存在。“这个人也可以负责联络他人,也可以帮着你处理日常的事物。” “的确是这样。咱们厉云如今这样的人还是少,在大户人家,基本也都是总管来负责。不过,不是我‘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我家大宝今年虽然只有十二岁,但是他先前一直在我们杨府的总管身边学做这些事。若是你们都同意,咱们可以直接用他。当然,也可以用别人。只是这样的话,我觉得在厉云这样的地方,想找出一个专业的人,应该是不容易。” “的确是熟悉这套程序的人会好些。因为如果聘请他人,这人信不信得过倒是其次,主要是这套程序熟悉下来,一两个月恐怕还是快的。如今能用大宝,那自然是最好的。”林雨说道。 林雨说可以,别人也没什么意见。 杨毅又继续道:“刚刚我也说了,咱们这是董事会议。咱们商量的事情,都是咱们制鞋坊今后的发展方向。所以我想说,咱们在会上决定的事情,出了这个门。便谁也不要再说了,就包括你们的家人也不可以说。” “媳妇也不能说吗?”二奎问道。他最为听李月灵的话,一会儿回去了,李月灵肯定会问他的。 “当然不能说。”杨毅坚决道,“虽然她不是内宅妇人,但是。你的工作便是你的工作,她的工作便是她的工作。不光你的工作不能和她说,就连你她的工作,她也不能和你说。我说这话不是说你们回家就不能说话,可以,只是对于这样商业上的机密问题,是谁都不可以说的,再亲的人都不可以。” 杨毅又道:“我知道你们这向来是家族产业,可能我这么说,你们一时间会不习惯。但是,我举个例子说。二奎,你媳妇回家会和你说她负责的菜是怎么做的吗?” 二奎一愣,“说这个干嘛?我又不做菜!” “这就对了!你媳妇又不做鞋,你干嘛回家和她说做鞋的事儿呢?” 二奎“哦”了一声,原本他回家,只要有一点事,就习惯和李月灵说。而他不说,李月灵也会问他。这会儿再一想,李月灵也不懂这些啊,干嘛和她说呢? “什么叫秘密?就是越少人知道,那才叫秘密!如果很多人知道了,一传十、十传百,我觉得和你关系好,我就告诉你。你觉得和他关系好,又告诉他。那咱们就没有秘密了!没有秘密会怎么样?”杨毅问道。 见大家都茫然不解,只有林雨露出微笑的时候,杨毅道:“没有秘密,就说明你的一切都曝露在了对手的面前!那么他想要坏你,就会从给你挖一个又一个的陷阱!就像是这次一样!” “订单的书写方式一直都有问题,不管这次的问题到底出没出在订单上,我想说,如果我是和你们合作的商家,我早就从一张订单就给你们打垮了!”杨毅的话吓了所有人一跳,不由都睁大了眼睛看着他。“不过,这话怎么说呢,我觉得,做生意,还是要诚信为本,所以这些人早前并没有拿这个订单来做文章。”当然,这也是杨毅介绍的这些人,本身就是他信得过的人。不管是他的威名吓到了这些人,还是这些人愿意给杨毅面子。 “所以,以后咱们董事会或者之后制鞋坊内部的会议内容,都不要对任何人说!明白了吗?”最后四个字,杨毅忽然加大了声音。 “明白了!”众人点头。 杨毅叹了口气,道:“说实话,林姑娘在禹州的时候就曾说过,想聘用我管理千里行,而报酬会用干股。我没想到林姑娘最后给我的,会是这么大的权力!不过,在我最落魄的时候,林姑娘愿意给我这样一个机会,我自然也不会空手而来。我说了五天内会解决,你们便放心吧!不说我的面子这些人一定要给,就是我在离开禹州之前给他们下的绊子,他们就不得不乖乖过来给我还钱!”(未完待续。) 第三百章 杨毅 杨毅有本事。除了****峰之外,大家所知道的,都是林雨说的。 大家信任林雨,但今天可是真见到了,名副其实! 以前大家还都觉得林雨是心眼儿多的人,可是这次听完杨毅的话,大家才彻底改变了自己看法。 正如杨毅所说,从上次和林雨分开之后,杨毅就隐隐对林雨的话动心起来。可是,他明白自己的处境,凭着这么多年他对家中兄弟的了解,他知道这次他多数是要被扫地出门了。而且这次杨家是因为他而遭难,所以要么家里会给他除名,要么就会让他净身出户。而若是前者,族里的老人们一定不会同意,毕竟他们不会像自己的兄弟那样昏庸,把后路完全切断。所以他应该是会被净身出户的。 他们这样的人家,净身出户,那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何况他以前为了避嫌,处处活得坦荡,一点私产都没有。而且当初他为了让兄弟们放心,娶的并不是富家小姐,所以也没有一两银子的嫁妆。为了今后的生活,他还是觉得能来林雨这里是最好的选择。 但是,他的骄傲不允许他就这样灰溜溜地投奔过来,所以最后在禹州的几天,他凭借着自己在杨家最后的关系,把和林雨有关的这几个商人都算计了一把,以前大家的交情他们这次可以不要,但他就是要让他们知道,这次你为难了千里行,以后自己绝对不会再顾念什么情分! 而其中有一个和他关系还算不错的人,也就是季老板,在自家生意出问题后的第一时间,就看出了是杨毅的手笔。所以就找上门来。他告诉杨毅,确实是有人授意他们这次打压千里行的,所以他一时糊涂,就同意了。而他们也的确是在订单上做了手脚,把原本的标点处,都做了一些改动。因为授意他们的人说了,即便这事儿闹到了衙门。衙门也必定会同样打压千里行。所以让他们放心的做。而这订单上做手脚的事儿,便是他们自己想出来的。 “咱们合作这么多年,我就是闭着眼睛。都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有人为难千里行,那是他们的事儿,你若和他们沆瀣一气,那就是与我为难。也许你觉得我们杨家如今没了和织造府的合作就成了瘦死的骆驼。觉得站在我的对立面就完全不用担心了。但是,我今儿还就奉劝你一句:若是你能和织造府牵上线。那你以后就尽情和我做对没关系。可是你若拿不到这宗买卖,那以后就别说兄弟不客气了!”杨毅当时便是这么说的。 诚如他所说,杨毅是什么人,禹州城织造这一片儿的人那是门儿清。若不是这样。他们也不会巴结着和杨毅做朋友。同时他们也庆幸,杨毅只是杨家次房的次子,又有兄弟们共同压制着。否则杨家还真就在禹州城里垄断了! 这次杨毅的话可教季老板愁坏了。他知道杨毅的本事,也忧心这样会不会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不过再一想。得罪了别人,那人终究不是做织造的。而杨毅对这行业太清楚,要是他不想给人活路,那他就真没活路了!于是,也顾不得答应了别人的话,毕竟眼前的事儿要紧。就算别人秋后算账,可也比现在好。他现在坑千里行这一把,才能得到多少好处?不过是个小小的制鞋坊,整垮了所有人平分,也不过是二三百两的银子。可是自己要是被杨毅这次的动作整一下,少说也得千八百两。他也不是做的多大的生意,一年也就五六百两的净剩。要是一下子亏了千八百两,那他两年可就都白忙活了!于是,他自然选择站在了杨毅这边。 最后,杨毅告诉他:“自己捅的篓子,自己想办法修补。若是修补好了,大家便还是好朋友。” 季老板气得真是忍不住想要吐出一口老血!自己费时费力跟林雨闹了这么一出,并且是在自己根本不缺少童鞋的情况下,又买了一大堆的童鞋。不仅没得到好处,还闹得里外不是人!全当消财免灾了!反正这鞋明年也还能卖! 当然,他不知道的是,第二年千里行又推出了新品,他这些自以为总不会贬值的鞋在仓库里占了一年的地方,最后还要便宜往外甩卖,更是得不偿失了。 有了季老板做领头羊,余下的那些家就都会知道自己家生意上的问题应该去找谁了,所以,不出五天,杨毅计算着,他们一定会乖乖捧着银子来拿那些自己订的鞋子。 解决一件事情,不一定就要从这件事情着手,还可以“曲线救国”,这可让林家这些向来本分做生意的人开了眼界。林雨倒是想这样做,可是她一点都不了解这些对手,所以事到临头,她也便只能在自身修补。 “有句话叫‘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咱们是做生意的,不是做手工的。所以以后和别人合作,先要了解对方。包括对方当家做主的人是谁,这人有何喜好,做事有什么样的套路等,只有这样,才能在有问题的时候第一时间抓住他们的痛脚。”杨毅看着****峰道,见他点头,又转向林雨,“管家也是一样。林姑娘,你说是不是?” 林雨笑着点头:“看来我找你真的是找对了!也很庆幸,咱们是朋友而非敌人。” “还是那句话,林姑娘做生意坦荡我才这样。换了别人,我早八百年就给吞并了!”而话又说回来,以前我就算知道了你的制鞋坊有问题,我也不会出手,毕竟做了多少,杨家的人也不会满意。这话,杨毅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说着话,时间已经快半夜了,大家伙明天还各自有事做,便也不再停留,各自回屋休息了。 太财现在习武,并且已经开始修习内功心法了,所以人还不那么容易困倦。相反太福早就挺不住了,最后还是大全把他背回屋子里的。 太财留在了林雨的院子里,洗漱之后,也都困了。 只是林雨恍惚间,似乎听见太财说了一句:“师父要回来了。” 是梦吗?林雨闭着眼睛笑了起来。(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一章 灵感 解决了制鞋坊的事情,林雨又回到了食肆。 现在,制鞋坊有杨毅,食肆有含玉,林雨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 尤其是食肆里如今又有了金花的二嫂来帮忙,含玉也都跟着轻松起来。 一大早,林雨也没什么事儿,就在前台看起了账册,还好品味居的食物如今能让林家沟人提供的,她都没有假手别的商家,而其他商家也多了她一直以来用惯了的,一时半会儿还不至于遇到千里行那样的糟心事儿,不过她还是要仔细些,别让别人钻了空子。 没一会儿,食肆里就开始上人了。品味居早餐种类多样,总能吸引许多人过来吃。 “老顾,那边那人一听说话就是外地的,你看到没?他说要‘切磨’、‘切磨’,说了半天我也没懂啥意思,你猜他说的是啥?”小伙计帮客人点完菜,又上了热水,就过来和顾天成逗趣。 顾天成给那伙计使了个眼色,伙计这才看到林雨正坐在高高的柜台里面,拿了账册正看着。又见林雨看他,他这才吐吐舌头,不好意思地离开了这里。 林雨站了起来,不一会儿,厨房就传来传菜的铃声,小伙计就去后面端菜了,林雨看见,他手里端了两个馒头。 “切磨”,吃馍?好像中原地区,就管馒头叫馍馍来着。 馍馍,林雨笑了一下,又招呼着小伙计过来。 “刚你和他说话,打听出来他是哪儿的人了么?” 小伙计一愣,随即反应过来,道:“他说他是来走亲戚的,吃不惯亲戚家的吃的。又听他们说咱们这里早餐的样式多,就一大早跑出来,准备吃一顿再回家。” 馍馍?林雨忽然想到了一个不错的美食。 说做就做,时间尚早,正好这两天的账她也看完了,于是就放下账册,回了后厨。 这会儿除了忙活做早餐的人。剩下的不管是大厨、二厨还是小工。都在忙着处理今天要用的食材。 林雨过去把李母招呼过来,便拿了一大块猪肉切了起来。 大伙儿都知道林雨这又是要做什么了,便都各忙各的。也不往跟前凑。 林雨先把猪肉都切成了做红烧肉大小的肉块儿,然后放到沸水锅里焯了一下,去了浮末,捞出之后放到砂锅里。底下一边加热,上面一边往里面放姜片、蒜片、葱段、白糖、黄酒、酱油、八角、香叶、麻椒、干红椒和少许盐。这才舀了一些沸水倒到了砂锅里炖了起来。 “起码要炖一个半时辰,这肉才能炖烂。”说着话,又洗了几个鸡蛋放到了沸水锅里煮。“等一会儿鸡蛋煮熟了,就把蛋壳剥了。把鸡蛋放砂锅里一起煮。” 告诉完李母,林雨又来到了面点这边。 切了一块面肥,就和起面来。等和好了。就放在了温暖一点的地方。 一个半时辰很快就过去了,林雨把砂锅打开。果然里面的肉都变得十分松软,鲜咸可口。 “这会儿就闻着这味道呢,可真香!”李母说道,比之她做的红烧肉,还香一些,这香味好像能飘很远一样,还不如红烧肉的味道油腻。 “一会儿还有更香的呢!”林雨用笊篱捞出一个鸡蛋,趁热切成了四瓣,“尝尝看!” 李母用手拿起来一块儿,略吹吹就放到了嘴里。 “这也太香了!有蛋香,还有肉味儿!” 听得这边李母的声音,别人不敢过来品尝,含玉却是走了过来,“又研究出来新菜了?我尝尝看。”说着,便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轻轻吹了吹,这才慢慢地放到嘴里。“的确是肉香和蛋香兼具,这蛋还真不错。”又瞥了一眼砂锅里许多的肉,笑道:“你炖一锅肉,不会就是煨这几个鸡蛋吧?这可得不偿失。” “哪儿能啊,这鸡蛋只是附属品,主要还是在肉。”林雨笑着答道。 “啊?鸡蛋还不是主要的?乖乖,这都这么好吃了,要是肉得多好吃?我这还是第一次吃这么好吃的鸡蛋呢。” 李母这一感叹,林雨忽然想起来,北方不产茶,所以她这店里也不是经常能够供应。所以,一直以来,她怎么就忘记了最土豪的鸡蛋——茶叶蛋了呢?看来今天运气好,一次竟然开发出了三种美食。 林雨把砂锅拿去了面点那边。之前发的面如今已经长得稍微大了一点,正是合用的时候。 林雨把面揉了揉,把里面气孔里的气都排空,又松弛了一会儿,这才把面弄成了一个个的小面团,用手一压,就成了厚厚的面饼。 “把这个饼烙熟。不能加油。”说着,就让面点师傅去给她烙饼。 没一会儿,这饼就烙熟了,林雨趁热把面饼切开,但是又没有完全切开,便把砂锅里的肉捞出来几块,用猜到剁碎,加了些蒸熟的菜干、葱花等,一股脑儿就都塞到了面饼里。一时间,饼香、肉香、菜香萦绕在了大家的周围。 林雨做了四个,自己一个,另外三个分给了含玉、李母和面点师傅。 “都尝尝看!” 话音一落,大家就这么拿着饼吃了起来。 饼有些硬,有些干,但是因为中间夹了肉和菜、浇了少许的汤汁,这两个缺点又被消除了,只剩下筋道了。 “果然味道浓郁醇香、入口即化。”含玉总结道,“这个吃食叫什么名字?” “肉夹馍。”林雨答道,许久没吃过肉夹馍了。她做的正不正宗她不知道,因为她以前也就吃过学校门口小摊上卖的。因为总吃,还特意问了他们的做法。其实很简单,但是却是让人吃了还想吃。 “这个饼很适合在外面吃。这快过年了,尤其是年前还会加好几个集,人多,咱们把这饼拿外面去卖,肯定能好卖!”面点师傅兴奋道。 “是啊!这个做法简单,只要咱们把肉炖好,把饼做好。到时候在门口支个小摊儿,来来往往的人就都能闻到。咱们厨房里任何一个人就都能出去做这个东西!”含玉也比较兴奋,虽然她不喜欢大鱼大肉,但是这肉夹馍给她的感觉却是刚刚好。(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二章 联想 的确,现在这个时候是厉云城一年到头最热闹的时候,不趁着这个时候卖这种能够随手拿着吃的东西,更待何时? 不过,能随手拿着的东西可不止肉夹馍一种。煎饼卷大葱、土豆丝卷饼,这也都是适合北方人口味的东西啊! 反正这会儿面点这边事儿也少了,林雨就教着面点师傅做起了硬煎饼和软薄饼来。 硬煎饼是用玉米面掺上白面做的,加少许盐之后,用清水搅成面浆,静放半个时辰,再搅匀,往平锅里一摊就可以了。而土豆丝卷饼是用白面做的,和做春饼的步骤差不多,但是擀出来的饼要大一些。前者里面铺上上热乎乎的鸡蛋酱和切成丝的大葱再卷起来,味道便是咸辣适中,口感十分筋道。后者则是铺上炒好的土豆丝再卷起来,味道会较前者绵软一些、温和一些。可以说,前者是男性比较喜欢的,后者则更适合女性。 这样一来,也可以如含玉所说,把饼、菜全都准备好,放在大盆里,上面盖上盖子和保暖的棉被,这样只一个学徒就可以完成卷的步骤,而别看这些东西都不值钱,可这人来人往的,没一会儿就能赚不少钱。 林雨定价定的很低,煎饼卷大葱和土豆丝卷饼都只要两文钱,肉夹馍贵一些,要六文钱。而这些人如果在外面买的话,也可以减轻堂食的一部分压力。 说做就做,林雨当即就让面点师父学了起来。 不管是肉夹馍、煎饼还是卷饼,都是可以存放的东西,诚如林雨倒是想过做煎饼果子这类的东西,可这样的必须现做才好吃,否则就会影响口感。 第二天,品味居门前就支起了一个小摊位,喊着煎饼、卷饼、肉夹馍。 这些东西以前都没在厉云这里出现过,一听这新奇的名字,便有许多人围了过来。一打听。价钱还不贵,便有人张罗着买了起来。 北方人吃东西没那么多讲究,平时在家也不会做这卷来卷去的吃食,这一看。原来饼和菜还可以这样卷起来吃,还真是方便。而且这东西用纸一包,拿在手里还热乎乎的,冬天里吃着这东西,感觉可真好。关键是价格还不贵。一个女人家,吃一个卷饼怎么也吃饱了。男的食量大一些,两个也便够了。有饼有菜,看起来还挺划算。 而这会儿炖肉的香气又飘了出来,那香味儿引得好些人闻着就觉得舒服,再看那里面的肉,颜色鲜亮,就跟红烧肉似的,比红烧肉的味道还香。当即就有人问了这东西是什么、价格几何。 煎饼卷大葱和土豆丝卷饼都才两文钱,可这肉夹馍怎么就能要六文?再一想。这价格便宜的都这么实惠,那这六文钱也应该是物超所值的。更何况,还有这香气逼人的大肉块儿呢? “给我来一个!”有人大声喊道,立刻掏出了六枚铜钱。 一个小伙计收了钱,这个就在那把切好的饼子拿了出来。 “这个饼是厚的!”有人在边儿上说道。本来他还以为这肉夹馍也是薄饼,只不过卷的是肉呢。 小伙计利落得捞出四块肉和一些蒸好的干菜,用菜刀嗙嗙几下就剁得碎了,又拿了少许葱花,往那抛开的饼子里面一塞,再去锅里舀了一小勺肉汤浇在那缝隙里。顿时香气四溢,让人垂涎欲滴。 那人小心翼翼地接过来,立刻便咬了一大口下去。 “怎么样、味道怎么样?”边儿上的人问道。 那人顾不得答话,这一大口下去他怎么也要嚼一会儿。直等的边儿上的人都咽口水了,他才道:“这饼照理说有点干、有点硬,但就外面那一小层,里面那肉汁儿一浸,哎呀,这、我跟你们说。这肉可真香啊!” 听得边上的人更馋的时候,有个人才道:“四块肉就要六文钱,这也忒贵了!” 那收钱的小伙计一笑,道:“咱们这一定是物超所值的。好教诸位知道,咱们这肉可是炖了许久,用料更是丰富。这一斤的肉才能切那么几块,更何况我们还担着这工钱和柴火钱不是?再说,这饼子可是真材实料,实打实的,要六文钱,还真不贵。而且今儿咱们店里才推出了这款卤肉,往常红烧肉一碗多少钱?咱这肉可是它的两倍!红烧肉你不能搁街边儿上就吃到吧?可咱这肉,你可以天天儿的吃!” “诶,还真不错,那给我也来一个!” “我也要!” 收钱的小伙计一听,赶忙地开始收钱。心说东家昨儿特意教他的话,还真没说错。 外面正卖的热闹,昨日那个有外地口音的人便又来了。 “昨儿怎么没看到你们卖肉夹馍,早知道你们有,我昨儿就点了。”这人还有些不忿。 “哎哟客官您这是说哪儿的话呢,咱们东家呀,正是昨儿听说您要吃馍,所以才想到要做肉夹馍卖呢!”昨天招呼他的小伙计赶忙对他说道,“而且我们东家说了,这顿算咱们请的!客官,您看您想吃点什么?” 只是说了一句“吃馍”就让这东家有了赚钱的点子,而且自己还白捞了一顿饭,那人顿时在佩服林雨的同时,也喜笑颜开。他这可算是捡着大便宜了。 外面火爆的程度一度超过了屋里,甚至今儿屋里用早餐的人比之以前,少了一般还多。 “东家,这会不会得不偿失啊?”顾天成看着屋子里的寥寥几人,忧心道。 “没关系,这都是暂时的。这几样东西也都不是正经的早餐,也可以说,一天三顿,都可以吃它的,所以过了这股子新鲜劲儿,该进屋的人还是要进屋吃的。而且咱这东西,主要是卖给进城的那些老农吃的,他们多数进不起咱们的铺子里面消费,所以咱们此举,也是多抓了一些顾客。”林雨解释道。 这些东西虽然价格不高,可是这一天下来,竟然也卖了近两吊钱。两个小伙计在外面忙活了一天,也许身上会出不少汗,但是脚上是一定觉得冷的。林雨最后给他们每个人补贴了五文钱,有叮嘱他们晚上回家一定要泡泡脚,让两个小伙计也都十分高兴、十分感动。 (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三章 反聘 杨毅果然没有说错,五天的时间,那些禹州的商人就都来把货提了、尾款清了,还把那些要的多余的童鞋给拿走了。 “这次就这么放过他们,真是便宜他们了。”想到林雨大冬天的只身一人去禹州解决这件事,****峰就觉得生气。当然,也是为他们欺骗自己而生气。幸亏这次有杨毅帮着解决,要不然千里行可就亏大了。亏这些人刚刚来的时候还好意思说什么“有事儿耽搁了”“不好意思”之类的话!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之前他们与你对立,自然费劲心思算计你。现在他们与我交好,自然就要说些软话儿。做生意不比种地,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都是这样,你要习惯。”杨毅说道。 杨毅能这样经常提点****峰,林雨也是安慰,至少目前看来,杨毅这个人并不藏私。而且林雨一直都觉得,杨毅重感情,他必然会对千里行、会对林家尽全力的。 “不过你说的也是,我也是有点不舒服呢!”没想到杨毅忽然话锋一转,也说出这样一句来。林雨有些憋不住笑,他能这样说,也是把大家真的当成是自己人了。 “这童鞋拿回去他们一时半会儿也卖不完,恐怕明年冬天也不一定卖得完。”林雨在禹州的时候做了市场调查,自然知道这一点。 “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他们这些童鞋就压在手里,卖不出去或者低价卖呢?”杨毅眼珠一转,勾着嘴角算计道。“或者说,咱们可以研究一些款式,明年所有的鞋都变成那样的款式——” 听着杨毅的话。林雨灵机一动,“或许可以。” 林雨道:“咱们通常女子的鞋上都会绣一些简单的花草,小孩子的鞋上也会有这些,还会有布片贴的虎头图案。你看可不可以这样,咱们在小孩的鞋上不仅可以用布片贴出虎头的图案,还可以贴出小猫、小狗、蝴蝶等等的图案,就像虎头一样。不用特别逼真。棱角都圆润一些,这样小孩子也会喜欢,看起来也会很可爱。” 说着。林雨就拿起毛笔,在纸上画了起来。几笔的功夫,就画出了几种小动物的图案。 “林姑娘这画作的——”杨毅从没见过林雨这样的画风,虽说绘画不一定写实吧。但是她这也太讲究意境了,难免有了投机取巧之嫌。不过想来林雨的人生经历。确实也太不可能会做出像样的画作,这样简简单单的,倒是也符合她的作风。 “简单是吧?”林雨笑笑,她还真不会作画。就是画点简笔画,那还是小时候学硬笔书法的时候,字帖里面带的。要不然她就只会素描了。 “不过很传神。”杨毅笑着拿起了桌上的纸。“还别说,这样的图案。用布一下子就能剪出来,也能让大家伙一眼就看出是什么。不错!”杨毅赞赏道。 “其实我一直也有一个想法以前一直没来得及实施。”说着,林雨再拿起一张纸,画了一个人形的图案,又在这人形图案上,画出了一个斜跨的东西。 “这样,”林雨指着画中之人胯骨边的位置道:“这是一个包。” 说完又画了一个单肩包的图案,站起来比划着道:“这个包在肩上这样斜跨着,出门的时候,有什么东西,就可以放到这个包里面。我觉得这个东西,比出门系包袱要简单许多。而且许多学子来往书院总是要带着书。这书放在别的地方总容易折,放在这包里,一本挨着一本不说,双手、双肩都可以自如活动,而且用厚布来做的画,也十分结实。” 说着,她便又坐下,画了一个双肩包的图案。 “这个是背在后面的,两条袋子分别挂在两肩,而且这个包的容量大,能装更多的东西。出门远行的时候,背着它,就省着背书篓、竹篓之类的东西了,也轻便了许多。” 杨毅看着这两张简图,一手抱着胳膊,一手摸索着下巴思考。他一会儿看看林雨,一会儿看看那简图,半晌儿,道:“看起来是不错。这样,我让牛师傅用修鞋机做一个。你说厚布,我想要是用手,恐怕会花许多时间。” “牛师傅这两天修鞋机可还用得惯?”牛师傅从来这里便对这修鞋机错不开眼,这两天还正处在新鲜热乎的那股劲儿里,好多次连吃饭都忘了,还是杨毅家的大宝给端他屋子里的。 “还是那样,废寝忘食的。”杨毅笑了笑,“估计把你这东西给他,他又会研究一阵子。” “牛师傅这年纪还不断学习,研究新事物,真是令人敬佩。这个技术顾问,还真没聘错!”林雨微笑道。 杨毅转过头来,一错不错的盯着林雨。“还说别人,我觉得林姑娘才真是有才之人。”他稍微皱了皱眉头,“林姑娘脑袋里的想法很多,都是一些很新奇的东西。我真好奇林姑娘这些东西都是打哪儿知道的?” 林雨听得这话不禁呼吸一窒,杨毅这人,用什么“京城”啊“宫里”啊这样的话是瞒不过他的。好在杨毅也不是非要刨根问底,只顿了一下便继续道:“所以我觉得,哪里是林姑娘聘用牛师傅赚了,明明是林姑娘做幕后英雄,亏了!” 林雨惊讶的看着杨毅,她哪里亏了? 杨毅笑了一笑,好似看清了林雨眼中的疑问,道:“我现在以千里行总经理的身份,也聘用林姑娘做技术指导,不用天天在制鞋坊呆着,只不定时地给咱们设计一些东西就可以,不知林姑娘是否愿意?” 林雨有些发愣,这给自家的买卖出主意,怎么还—— 忽然,林雨反应过来了,如今这制鞋坊是大家共有的产业,已经不是林雨一个人的了。而除开股份之外,杨毅做总经理、****峰做副总、二奎做部长,这都有收入,而老三、大全他们不管这片儿事物,便没有这份收入。所以,林雨如今再给制鞋坊出主意,那她也应该再拿一份收入。合情,合理。 想通了,林雨便也笑了一下,应到:“好啊!”(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四章 又来 林雨的想法很快也得到了牛师傅的注意。 “这个东西好啊!”别看只是一张简图,却能让牛师傅十分激动,“这以后出门可是方便了。而且这个双肩的设计,可比书篓、藤篓什么的方便多了。只是这收口的部分,林姑娘是怎么想的?也如衣服一般,用带子系上?可是这样的话,会不会出现负重太多、导致里面的东西掉落出来呢?” 牛师傅浸淫这个行业多年,其实有时候他也会想这样的东西,而单肩的他也不是没见过别人背,但是之所以没有通用,有很大一部分原因也还是收口的问题。没有收口,也便限制了许多东西的存放。而有收口的话,一个一个的布条解开也很麻烦。 “是用布条就可以,不过不是许多根布条,而是两根。就像是香囊那样,两根布条交错着缝制,两边一拉,这口就自然收紧了。如果怕东西多抻开,就把两个绳子打一个结。当然,一根布条也是可以的,直接收口,然后用余下的部分打个结就行了。”林雨边说边用手比划。 “哦哦,的确是方便啊!”牛师傅点头不住地赞叹。 “而单肩包的,咱们可以只在收口的中间部分放一对布条留着打扣就可以了。而不管是单肩包还是双肩包,咱们都用一片布给它做一个盖子,这样布条不露出来不说,还多了一重保障一般,更可以往里面放一些稍微*一点的东西了。” “妙啊!加个盖子就解决了!”牛师傅从这几天到了千里行开始,就觉得林雨的脑袋还真不一般。他这么多年都没想过的东西,她就像见过一般,信手拈来。关键是这想法还是层出不穷。这才让他心服口服。 殊不知,林雨从现代而来,本身就有许多的想法,只是碍于分身乏术、技术不到家等问题,不得不耽搁下来。如今有人帮她管理,又有人帮她实施设计,只要动动嘴、画画图。一切都有人帮她完成。她也就轻松了很多。 牛师傅得了好的创意,自然又废寝忘食地工作起来。只是林雨没看到,杨毅眼底的那一抹疑问。 回到食肆。门口的摊位依旧热闹,已经三天了,来买的人还是络绎不绝,有的人口味重一些。还会要求往土豆丝卷饼里面加点辣椒油。油是很金贵的东西,可是这里的辣椒油还可以免费加。这也让大伙儿十分追崇,毕竟大冷天儿的,吃一口热热乎乎的东西,再好不过了。 门口的小伙计见林雨回来。笑着点点头,随即又忙活起来。 她笑着迈进店铺,就见顾天成向她使眼色。眼睛不住地向那边的座位上瞟着。 事发不过是几日功夫,林雨自然认得这人是谁。于是身形稍微一侧。站到了那人看不到他的地方。 “他怎么过来了?”林雨皱着眉头问顾天成。 顾天成压低了一些声音,道:“来了就问东家您在不在。我说没在,他就‘哦’了一声,再没搭茬儿。还点了吃食,咱也不能往外撵他。” 只点了一盘老醋白菜、一小壶酒和两张葱油饼,这人就在那悠哉悠哉地慢慢吃,看他的架势,老醋白菜中的红辣椒段儿他都一个一个、不紧不慢地往嘴里扔,一看便是来了许久的样子。 “来了快一个时辰了。”顾天成又小声道。 一个时辰吃这么点儿东西,还剩下将近一半,可见吃的有多慢。所以,他这可不就是在故意等着自己了? “跟含玉说没?” “含玉姑娘说晦气,让咱们都不用理他。”顾天成撇撇嘴道。 “是不用理他,他喜欢在那,就且在那坐着好了。”好在有门口的小摊位为屋子里分出了不少的客人,也不差他这一个位置。“我去后边了,也不用和他说我回来了,就让他当我没回来好了。”再看看他桌子上的热水壶,“他不说也不用主动给他添热水,如果要了,就问他是否吃完,趁机把桌子收拾了,再问问他想干什么。” “诶,知道了。”林雨又瞟了那人一眼,这才眉头打结地往后院去。 进了厨房,含玉便过来问她:“那人走了没?”眼中自是毫不掩饰地嫌恶。 “吃的那叫一慢条斯理!且得了功夫能吃完呢。”林雨答道。 “估计他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要不然早找理由找咱们了。”含玉撇撇嘴,“之前就觉得他形态猥琐、一肚子坏心眼儿的样子,如今一看,还真是那样。遮遮掩掩的,一看就不像是干好事儿的人。” “是了!”林雨灵光一现,道:“防人之心不可无,我怀疑他真是想干点什么!” 含玉也忽然反应过来,“你是说——哎哟,快去告诉顾天成一下,让他盯着一些!” 说话的功夫,小伙计也跑了进来,“东家,不好了,前面那个人倒地上了,‘哎哟哎哟’地喊着‘肚子疼’!” 不消小伙计是谁,林雨和含玉便都知道,定是这个讨人厌的盖老大了! “去叫郎中过来,叫三个!”犹豫了一下,林雨还是说了让三个大夫过来,这样也不怕他闹什么幺蛾子。 “要不你先别出去?”含玉拽了一下林雨,把她要出去的身形给拦住了。 “他这会儿发作,也许刚刚就是看到我进来了。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他闹将起来,我怎么也是得出面的。” 含玉这才点点头,和林雨一起去了前面。 “哎哟,肚子疼死了,怎么会这样!哎哟、哎哟,疼死人了!”刚一进前屋,就听这人的声音恨不能扯着嗓子喊,整个屋子都听的清清楚楚,这边都是女客,大伙儿直接过去瞧热闹好像不太好,但也都坐直了身子,竖着耳朵听着那边的动静。 林雨也顾不得安慰这些人,和含玉一起,大步往前面走着。 果然就见那盖老大在地上打着滚儿,小伙计根本拦他不住。边儿上吃饭的众多客人也都放下了碗筷,过来围观。(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五章 问题 “怎么了?”林雨直接问道,边儿上围观的众人皆给她让开了一条路。 而盖老大也听出了林雨了声音,更是加大了声音,捂着肚子叫个不停。 “这不是盖家大爷吗?快、快去请郎中,该不会又吃到什么不服的东西了吧?”林雨大声招呼着刚刚那个小伙计,也不忘再刺儿一句。 厉云城里谁不知道品味居前一段吃过敏闹出人命的事情?再听说这人姓盖,有人自然就想起来了这人当是那次死者的亲属。而现在品味居的活计在客人点菜的时候都会问人会不会对什么过敏,十分小心翼翼,定然不会是过敏的。而这家讹诈了品味居不少银钱的事儿自然也还是有人知道,一传十、十传百,大家伙也都对这家人颇为不屑。这会儿再听说他便是那家人,眼中看他打滚儿的神色就没起初那么焦急了,似乎心里已经隐隐觉得这人是来占便宜的了。 而盖老大,也是不理众人,仍旧是“哎哟哎哟”地在那叫着,不过叫一叫,这声音还越发地低了下去,脸上也出起汗来。 这可不像是假装的,屋里虽然火墙都烧得很热,可还不至于能让他滴汗的程度,而且这脸色也不太对,怎么看起来有些发白? “快些找几张凳子给他抬上去?难不成就看着人在这儿打滚儿吗?”含玉一声喝道,显然也看出了这盖老大有些不对劲。 “这人太多,抬后面包房里面,大家伙也散开一些,别把这气儿围死了!”林雨也大声喊道,品味居没有客房。只能给他挪后面包房去了。这盖老大不对劲,要是当着这么多人任他折腾,对品味居实在不利。 几个伙计把他按住了,又拽胳膊拽腿儿,好歹把他抬了起来。 边儿上的人可不像林雨想的那般老实,一见众人要把盖老大往后抬,还是有几个好信儿的人跟着了。 包间里有条窄炕。伙计手脚并用把他抬过去。他便又蜷缩起来,不过叫喊声却是更加微弱了。 “这可不像是过敏啊,怎么像是吃坏了东西了?”旁边有人也出声儿道。 这人话音刚落。一个小伙计又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东家,前面也有个人吵吵说肚子疼!” 一石激起千层浪,若是盖老大一人。毕竟他信誉不好,大家也都不信他。可再一个人也出了同样的问题。大家伙儿就不得不转移自己的观点了。 “该不会真是吃坏了东西吧?” “我怎么觉得我肚子也有点疼?” “是不品味居的饭菜有问题?” 边儿上的人嘁嘁喳喳地说道。 “郎中来了没有?”林雨知道不能任由这些人猜测下去,催边儿上的小伙计道,“快去瞧瞧,怎么请三个郎中要这么久?” 不管怎么说。这“三个郎中”的话,还是让人群稍安定了些。 “把那个肚子疼的也抬过来,顺便告诉天成看着点这两人吃的东西。不能让任何人碰这些,一会儿兴许大夫还要检验。”林雨利落地安排道。 那人也和盖老大差不多的样子。也是面色发白,额上也流着汗,而且也如刚刚盖老大那样死命地叫唤着。 “东家,这两人都吃了老醋白菜。”一个服务员贴到林雨身边,小声道。 “嗯,让天成看紧了他们吃的东西。”林雨小声吩咐道。其实这会儿也不用她说了,刚刚她大声说让顾天成看着的时候,便有人怕品味居在这里做手脚,已经主动去帮忙盯着了,毕竟这事儿关系到他们自己,他们也怕真是品味居的饭菜有问题,怕自己也跟着倒霉。 好像等了许久,可也不过半刻的功夫,小伙计便带着三个郎中过来了。 “让让、让让,怎么能这么多人在这儿围着,这对病人不好,万一喘不过气来,就是你们害的!”这郎中也是林家用得惯的,这会儿见到众人都围在门口,水泄不通的,他更是挤不进去,于是就张口训斥道。 他这话说的严重,自然谁也不想担这干系,便立刻向两边分散开来,可等这三个郎中都进去了,又都忍不住把屋门给围上了。 三个郎中都赶快帮着两人诊起脉来,又是看舌头,又是看眼珠的,不到一会儿,便道:“这是吃坏了东西,不过也要不了性命,就是这疼的受不了,跟绞肠沙似的,而且看这架势,就是吃了药,也得疼上一天一夜!” 林雨一听没有性命大碍,不由松了口气。 可大家伙儿关注的重点和林雨不同,只听到头一句“吃坏了东西”这句重点,当即便像是煮沸了的开水,全炸了起来。 “我就说是吃坏了东西吧?” “哎呦我真觉得我肚子有点疼!” 人群又嘁嘁喳喳热闹起来。 “大夫,他们吃的东西都在这儿,您看看是哪个里面出了问题?”待大夫开完了方子,让人拿去抓药了,含玉便开口道。 三位郎中点了点头,跟着含玉就到了前屋,两边一看,立刻就发现两边都点了老醋白菜。于是闻的闻、试的试,都说是这老醋白菜有问题。 “可我真觉得肚子疼,大夫你快给我把把脉,是不是我吃的东西也有问题?”刚刚一群人中吵嚷着自己肚子疼的人终于忍不住开口。 其中一个郎中看了他一眼,终是不太愿意地走到他跟前,略一把脉,便肯定道:“你这是着凉了,回家喝些姜汤便好了!” 虽然正是严肃的时候,可这人闹的这一出,还是让人忍俊不禁。 但到底笑还是那么一声,所有人都知道,这问题还没解决,这品味居的老醋白菜确实有问题。 这会儿后面的两人已经疼的喊都快喊不出来了,面庞也都有些扭曲了。众人到底有物伤其类之感,都觉得自己要是点了这道菜,也必定和他们一样,疼的要死要活。 “品味居这是要害人命啊!可怜这盖家人怎么两次都赶上了?” 本来只盖老大一人的时候,大家还鄙视着他,可现在大家伙儿觉得这事儿触到了自己的利益,也都站在了盖老大一边。(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六章 出现 “大夫都说要不了性命了,你们怎么能说咱们品味居害人命?”有个小伙计不禁反驳道。 只是他不说还好,这一反驳,大家更觉得品味居可恶,有些情绪冲动的都破口大骂起来,甚至要动手打这个小伙计。 林雨一把把这小伙计拦到身后,大声道:“是我们品味居的问题,我们绝对不会推卸这个责任,可若不是我们的问题,我们品味居也会追究到底!” 林雨的话到底震慑了众人,她也不待大家做出反应,便道:“天成,查一下今天还有没有人点了这道老醋白菜!三哥,你马上让厨房的人都停手,把做老醋白菜的所有原材料,连带着汤汤水水、锅碗瓢盆都给我拿到前面来,我倒是要好好查查,这问题出在哪儿!” 看着林雨的架势,本来还有些不服的几个人这下也终于熄了火,都等着林雨给大家伙儿一个交待。 “劳烦三位郎中一会儿务必仔细查验,事关品味居名誉,我们这边是不会这么算了的。”林雨给三位郎中福了一礼,恭敬道。 “林姑娘客气了,这是咱们份内的事情。”三个郎中也还礼道。 大家伙儿自发地把桌子都搬了过来,摆成了一个大的案台,从厨房拿过来的锅碗瓢盘和一系列原材料都摆放在上面。 三位郎中一个个检视,仔仔细细,丝毫没有敷衍之色。 “天成,今儿再没人点过这老醋白菜吗?”林雨惊讶道。这老醋白菜虽然不是什么招牌菜,但因为它价格便宜,味道酸辣适中,正适合这个季节吃。往常一天怎么也会卖出去十几、二十份。就算现在已经是下午了,怎么也不该只有这两份才对。 “上午的确有几份,下午这——”顾天成吞吞吐吐的,眼睛也不由往含玉这边瞟。 林雨本来就没掩饰自己说话的声音,自然也有人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又看顾天成吞吞吐吐看着含玉的样子,便更加怀疑起来。 林雨也是皱眉。看着二人的神色。也是发觉有了古怪,可是这到底是什么事情,林雨一时间也摸不到头脑。 “谁是品味居东家?”突然间有人中气十足地喊道。 “衙差来了!”群众之中有人激动地喊道。毕竟衙差在他们心目中就是公平与正义的化身,尤其是这会儿品味居闹出了这样的事情,自然希望衙差能给他们主持公道。 林雨和含玉则是对视一眼,尤其是林雨。她之所以费了这么大气力来查,无非也就是想自己能办到的。就不要去官府了。否则闹将起来,无非就是又送给夫人一条小辫子,等着她用这条小辫子来报复自己。这会儿也不知道是谁报的官,竟然会把衙差招来。 “我就是。”该来的终究会来。林雨也不躲藏,直接便站了出来。 “有人状告品味居害人性命,现要将两位苦主、品味居东家、掌柜、厨子、伙计等一并拿到堂上问话。”衙差看着众人。大声说道。 “哎哟,这——这要去衙门吗?”李母突然声泪俱下。腿脚更是一软,直接坐到了地上。这道菜是她炒的,虽然知道自己炒的菜不会有问题,可是要说去衙门,尤其是以戴罪之身去衙门,她就止不住地害怕。 “大娘,没事儿,您别害怕,先起来。”林雨赶快去扶李母,并让吓傻了的李月灵过来照顾她的母亲。 “差爷,正好您过来了,我们这儿请了三位郎中过来,这会儿正检验着咱们炒菜的这些器具。左右进了大堂也是要走这道程序,何不就在这里直接查验完再去衙门?而且这里的东西有这么多人看着,我们也一直没敢动,都是直接让三位郎中检视的。您看——”林雨问道。 几个衙差看了一眼屋子里的众人,和不为他们所动,依旧专心检视的郎中,看他们三个都是厉云城中颇有名望的人,这才稍微放心一些,道:“也罢,待三位郎中检视之后,你们便一起,都跟我们回衙门!” “是!”林雨应着,又和李月灵一起,把瘫软的李母搀到了旁边坐下,安慰道:“没事儿、没事儿。” 李母老泪纵横,嘴里不断呢喃着:“我不去衙门,我不想去衙门。她大姐,我不去——” 含玉看着李母,怎么都觉得这李母有些反常。刚刚在顾天成给她眼色的时候,她就知道多数是没事了。可是,这李母的样子,倒像是在怕什么。只是那屋子里一直没传出话来,她现在也有些吃不准。 三位郎中检查的十分仔细,一个检查完,另一个再继续,每样东西都会被仔仔细细地检查三遍,绝对不会有所错漏。 半晌,第一位郎中道:“回禀差爷,这其中所有的器具、食材皆没有问题。” 随后第二个郎中也道:“禀差爷,都没问题。” 第三个,也是同样地说,没有问题。 此时郎中是医人性命的神圣职业,很受百姓尊重,他们说没问题,那也便是没有问题了。可是这人就是吃了老醋白菜才出的问题,怎么会所有原材料也没问题呢? “今天还有谁吃了这道菜?”衙差也觉察了不对,再次问出了和林雨同样的话。 衙差看着林雨,林雨则看向顾天成。顾天成目光躲闪,又不由地看向含玉。 见大家都不说话,林雨上前道:“把账册给我,我自己看!” “是我点了。”就在林雨终于要拿到账册的时候,忽然一个声音响了起来。 这声音,许久没听到了。 那一刹那,林雨的鼻子酸酸的,眼睛也有些干涩。 她身形顿在那里,好像不会动作了一般。 终于,她还是转了过来,一眼便看见了那站在后门口,穿着一袭青色棉袍,面上颇有风霜之色的那个蓄起了短胡须的少年。 她想喊他一句,可是喉咙里又有些发不出声音。 “你是谁?吃过这道菜可有不舒服的地方?”衙差问道。 “吃过没有任何不舒服,而且酸酸辣辣,周身火热,舒服极了!”少年大声说道。(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七章 帮助 他这会儿的声音已经完全变了过来,低低的,哑哑的,很有磁性。可是他说出的话,有些得意,声音也有些大。好久没见了,平时不敢去想他,这会儿终于见到他了,却是在品味居里这样乱的场合下。 林雨忍不住流下一行泪,又同时笑了出来。 这风尘仆仆的少年正是三个多月未见的景皓! 看着他哭,景皓一慌,本能地就要上前,可随即想起来了如今的场合,又硬生生止住了自己已经前倾的身形,这才把鹰隼一般的目光看向了那几名衙差。 衙差被他一瞧,身体立刻紧张起来。好一会儿才想到正在办案,于是对旁边的三位郎中道:“你们去给他瞧瞧!” 那三位郎中并没有接收到景皓那样慑人的直视目光,因而一个个从容上前,溪溪给景皓把起脉来。 景皓今儿穿的不像以往那样考究,一身袍子也不知穿了多久,有些脏了。林雨依稀记得他很爱干净的,如今这个样子,倒不像是回过了青田雅居,反而像是刚到厉云。 再看他的脸,因为他刚刚长胡须不久,而又没剪,大概长了不到一个指节的长短,贴合着面部有些打弯儿,从鬓角到下巴、还有唇上都长着些,只是他本来就长的白净,这会儿再蓄了这样的胡须,穿了这样的袍子,难免显得邋遢。尤其是他那有些发红、微肿的嘴唇,林雨不由咬了咬自己的嘴唇,景皓不太能吃辣,他这个样子,该不会吃了许多的老醋白菜吧? “这位兄弟是吃了多少这个菜?”最后一个郎中问道。 “这一碗都是我吃的!”说着。边儿上的天星捧着一个碗,果然里面只剩下了一点点菜汤。 林雨这会儿也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感动了,刚刚她流了眼泪,那是情不自已,她这会儿只能控制着自己不做太多情绪,可这脸颊还是憋得有些红了,显然忍得辛苦。 几个郎中又查验了景皓碗中的残汤。果然什么都没有。 “禀差爷。这道菜没有问题,这位兄弟的身子,也没有问题。” 这就奇怪了。那为什么那两个人吃了这道菜就有问题呢? “林姑娘,这案子怕是有蹊跷,所以您还是要和我们走一趟。”衙差问道。 不待林雨开口,景皓却道:“咱们厉云的县太爷还真是贴心的父母官。只是你们来拿人。我就想问了,谁是原告?有原告你才能拿人。否则就算你们是衙差,怎么可以随便把人请到衙门去?” 谁是原告?显然那疼的快昏掉的两个人不会是原告,而品味居的人也一直没张罗去请衙差,这衙差是谁给领来的?如果只是看热闹的人。这两方都和他没有直接的亲属关系,那么他凭什么去告?伸张正义吗?就算是伸张正义了,好歹你也要看清楚谁对谁错吧?若是原本品味居有错。那别人恐怕也不会说什么。可是现在明显林雨这边也占了理,那这告的人恐怕就是诬告了! “是啊。这是我们品味居内部的事情。若是有人告了我们,现在的情形你们也看到了,你们要调查,那我们也不会善罢甘休了!”含玉强硬道。她和林雨还不同,她这么多年做下人,也不过是几人之下而已,到底是听她话的人更多。虽然她不是拜高踩低的人,可是这么多年已经习惯了只对那几个人弟妹顺从,其他人在她眼里都是瞧不上眼的。所以她平时不显露这一面也还罢了,这会儿面对这些她根本没放在眼里的衙差,立刻女王气质尽显。 含玉不退让,景皓说的话又有道理,衙差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办。 景皓给了天星一个眼神,天星立刻到了衙差身边,从怀里掏出一个铜牌。那衙差看到铜牌,立刻闪了闪目光。而天星,在衙差看清楚后,又把铜牌装了回去。 “回去告诉你们大老爷,他爱民如子,我很敬佩他。”景皓说道。 “是!”衙差恭敬地应了一声,然后看了一眼周围看热闹的人,又试探着道:“那这件事——” “也罢,左右你们都来了,我怎么也会让你们回去和葛知县说明白。”景皓弯了一下嘴角,道:“得,天文、天武,去后面把那两个人给我拎过来!” 若是别人,哪怕是衙役,说把这两个人“拎”出来,大家都会群情激奋。可是这会儿是景皓说的,他又是那么一副高高在上、生人勿进的样子,再加上品味居现在可能没错,大家便没有人再给那两个人出头。 天文、天武手脚利落,三两息的功夫就把两个人拎了过来。也不顾两人的哀嚎,一下子就扔在地上。 其中一个人看到景皓,立刻忘了疼了似的,直张大了眼睛,手脚并用地往后退了好几步的距离,这才翻过身跪在那里。 “说吧!”景皓冷声道。 那人刚刚疼的猫了不少冷汗,这会儿再看到景皓,那汗更是拼命地往下滴,也不知道是疼的还是紧张的,一个大男人,身子竟然抑制不住地一直在抖。 “爷让你说话!哑巴了?”天星冷脸凶道。 “小、小——”那人仿佛话也说不出来了一般,结巴道:“小的、小的因为先前林姑娘无意中得罪了小的,所以、所以一直、一直想要报复。又、知道这姓盖的想再讹诈林姑娘一笔,所、所以想给她点颜色,顺便、赚点银子。” “你认识我?”景皓微微眯了一下眼睛。 “不、小的不认识!不认识!” 景皓笑了一下,“是吗?那你和大家伙说说,林姑娘是怎么得罪的你?” 忽然间,那人像是冷静了一般,也不再抖了,抬高了头看着景皓,伸出了舌头,长大了嘴。电光火石间,景皓闪电一般上前,一下子就点了那人的穴道。 “没人告诉你咬舌多半是不能死的吗?”景皓嗤笑了一声,“该说的不该说的,也都说的差不多了。这时候想死,已经晚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八章 生气 景皓这一手真功夫让在场的所有人都瞠目结舌,包括因为刚刚的变故而忘了疼的盖老大。 现在,也无需这人和盖老大再说什么,所有人都明白了,这两个人就是故意诬赖品味居。他俩没胆子喝要命的毒药,却弄这会肚子疼的直冒汗,当真活该!再一想到刚刚还因为这两个人出头,要不是有这么一位凶神恶煞的爷在这,还真想啐他们一口! “既然你们自己查出了人犯,那、我们把这两人提回去?”那衙差有些尴尬地试探道。 景皓看了一眼含玉,含玉立刻开口道:“就不劳烦县太爷了,我们自己解决就成!” “诶,是,是!”衙差点点头,转身就要跑,这地方太危险了!心里也不住埋怨着,这家人自己斗法,干嘛让衙门往里面搀和? “葛知县为了厉云奔波劳碌,这等小事也无遗漏,当真是爱民如子的好官!”景皓慢慢地说道。 几名衙差身形一顿,又回身给景皓行了一礼,这才飞也似的跑了。 且不说葛知县为了这母子内斗多上火,好在景皓最后说了那话,应该是不与他计较的。只能暗暗告诫自己,下次再有这事儿他说什么也不能搀和了! 众人见衙差都走了,有那眼尖的,看到屋里乱成这个样子,都赶快溜走了。本来还有几个人想要看后续,但被别人一拉,也都反应过来,也不结账了,混在人群里呼啦啦走个精光。 此时的屋子不说一片狼藉,可也没好哪儿去。桌椅散乱,有些盘碗也摔到地上碎了。而且那炒菜的锅拿出来的时候正热,那拿锅的伙计虽然垫了抹布,依旧烫得双手起泡。而那锅放在桌子上,桌子都被灼坏了。 一时间,林雨说不出自己的感觉。景皓回来了。她很开心,也很激动。可是再看铺子如今这样,都是夫人害的。而夫人是因为自己和景皓的事儿才恼恨她的,她便开心不起来。甚至有些生气了。 李母刚刚哭了许久,这会儿还抽抽搭搭、断断续续的,林雨更是听得心烦,再加上那边盖老大也一直哼哼唧唧的叫着,林雨走过去便一脚踹在他肚子上! “哎哟!打死人了!哎哟!哎哟!”盖老大又大喊起来。恨不能把刚刚走的那些人再招回来。 “就你这样,打死你都不多!”大全恨恨地骂道。 林雨踢了一下,心中这股难受也压下去了许多。看看杯盘狼藉的屋子,沉声对众人道:“收拾屋子吧!”然后又让大夫给那烫伤的伙计开了药。 “东家,给那两人的药熬好了。”一直在后面看药的小伙计步子到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只是看着如今屋里的样子,弱弱地问道。 “倒了!”林雨道,“反正也死不了,喝那药干什么!” 随后,又让顾天成给三名郎中付诊金。 “这位小哥儿。我看你这胃有些不太好,若是可以,还是开服药喝吧。”这曲郎中是林家用惯了的,临要走了,犹豫犹豫还是转头对景皓说道。 “不——” “开吧!”没等景皓开口,林雨便说道,“开完天成付诊金。” 景皓见林雨说的干脆,也知她心里憋着一股气,便再没说什么。 待开完了药,让人去抓了。屋子也收拾得差不多了。 “天成。计算一下损失。就按昨天的营业额算,再加上这坏了的盘碗、桌子,请郎中的各类诊金,受伤伙计的误工费。所有的损失统统给我算出来,让他俩平分!” “哎哟、嗷呦这不公平!”盖老大一边打滚儿一边道。 “呸!嫌不公平去衙门!去衙门也得还这钱!”老三啐了一口,他也老早就看不惯这盖老大眉目猥琐的样子了,真想也上去踢一脚。 盖老大被这么一吓,又不敢大声吵吵了。 顾天成飞快地扒拉着算盘,用不了多久。便道:“东家,一共算下来应该是二十六两七钱。” “取个整吧!三十两,写单据,让他俩摁手印!” 两人都不由嘴角抽抽,二十六两怎么就能取整取成三十两,这差很多好吗?可是谁让他俩做错了事呢?要是再说,恐怕还会挨打。 顾天成写完,他俩也只能乖乖摁上了手印。 “交给我吧,不怕他俩不还。”看到林雨看向二人嫌恶的眼神,景皓说道。 “劳烦景少爷了!”说完,林雨便头也不回地回自己屋子了。 她知道这时候不应该和景皓闹别扭,两人难得一见,怎么也该说几句彼此关心的话,可是这会儿她不知道怎么面对景皓,尤其是所有人都在的情况下,她退缩了! 而景皓,看林雨毫不犹豫地转身走了,心里也是一阵失落。他也明白这会儿不能生林雨的气,林雨不理他正常。他更想去哄林雨,可是所有人又都在这里,他又不能往里面闯。因此也只能把气撒在这两个人的身上,恶狠狠地道:“给我带回去!” 出了这样的事,品味居今天也不用做生意了。好在现在是冬天,就算各种食材放到明天也不会坏。索性含玉就给众人放了假,又让他们把一些不易存放的食材拿回了家。 关好了店门,含玉才到后面找林雨。 “大家都走了?”林雨平静地问道。 “你不生气了?”含玉问她。 林雨咬了咬下唇,又往墙上倚好了,这才小声道:“其实我没生他气,我也知道不怨他,我就是、就是不知道怎么面对他。” 含玉叹了口气,脱了鞋到她身边坐下。 “我就知道你!”含玉忍不住用手戳了一下她的脑袋,“平时看着挺无畏的,那都是傻大胆!一到这时候你就缩壳子里了!” “他刚刚有没有生气?”林雨略显焦急地问道。 含玉简直哭笑不得,“这时候知道着急啦?生气是肯定的!少爷长这么大,几个敢和他这么甩脸子的?不过也是看这么多人在场没法发作而已。看他那样子,那两个人可是得倒霉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九章 心意 林雨听了含玉这话更是心虚,其实她就这样好几次了,这小子也都会转过头哄她。不过自己也不是小孩了,也不能总让他哄自己不是?所以,就想着这次一定得先和景皓道歉。 “对了,你早就知道景皓在?所以他点了这道菜你也不说?好啊你!”终于想到景皓出现的突然,他来了别人不知道,含玉和顾天成还能不知道么?没想到自己竟然被这两人骗了!“我说天成怎么和你挤眉弄眼的!” “这臭小子,办事儿一点都不利落,刚刚才被我骂一顿才放他走!”提起顾天成,含玉就有些忿忿,这小子脑袋跟榆木疙瘩似的,差点让他搅和了大事! 林雨眼中精光一闪,“你骂了天成?”语气中充满怀疑。 含玉对上林雨探究的眼神,丝毫没有动容,“可不就是骂了他一顿!我觉得今儿的事儿就怪他!” 林雨又看了看含玉的眼睛,见她坦荡荡的,便又道:“你俩合伙儿骗我,我和他在前面说那么久的话,他都没露出一点风声,演技不错啊!” “就他?还演技?”含玉撇撇嘴。 “你演技也不错啊!见到我跟没事儿人儿似的!”林雨刺儿道。 含玉赶快狗腿地又向林雨凑了凑,挽着她的胳膊,不好意思道:“我这不没来得及说嘛!本来都设计的好好的,我都答应了少爷让你过去的。然后我就和天成说要瞒着你,本来想着我是让你送菜去包房的。到时候你一看是少爷在里面,一定会感动得一塌糊涂!我们大家都想给你个惊喜,谁想到这两个短命的能做出这样的混账事?不过你说的炒菜的事儿,我倒是真没留心。是天成给少爷点的菜,进厨房就分给大家了。嘿嘿,我就为着你的事儿兴奋了,也没注意到都点了哪些菜。”而少爷自己也不会在意自己吃什么啦,毕竟他那会儿吃什么都没味儿,肯定等林雨等的心急火燎的。想到这儿,含玉又是“嘿嘿”一笑。 “你没听说你们少爷胃都不好了吗?你也不想着好好给调理调理。”林雨轻轻推了一下含玉。 含玉轻轻往上转了一下眼珠。马上又笑道:“少爷经常在外面风餐露宿的。胃不好已经好几年了,所以才不太吃辣。但是吧,现在不是有你吗?都说。‘抓住男人的心,就要抓住他的胃。’我们少爷的心和胃早就被你抓的牢牢的了,所以这调理的事儿啊,还是交给你吧!” 林雨又气又笑。无奈地摇了摇头,可是再一想到景皓不能吃辣。还把那一碗老醋白菜都吃下去的样子,心里就又有些难过。 “今儿那老醋白菜有酸有辣,你怎么就不瞅着点菜谱。他这回去且得难受了。” “哎你放心吧,我看少爷走的时候把那药接过去了。虽然没说啥。但我能感觉到,他心里肯定美死了!”含玉笑道。 而景皓这边,他倒是没有被自己母亲和喜欢的女人夹在中间的难做。只是他一回来就迫不及待地去见林雨,甚至还想着怎么给她一个惊喜。他三个多月没剪胡须。好容易长这么长,他觉得自己这样显得成熟,和林雨在一起不像是姐姐弟弟了,他觉得林雨也能喜欢。他甚至想,林雨看见之后,会不会被他帅到?而他看见林雨之后,是先给她一个拥抱,还是大着胆子在她脸上亲一下? 不过,他在那一个人幸福的想了很久、久到他以为过了好几天了,结果才过去了不到一个时辰!然后,他就听见外面吵了起来。他还在想,好在她没在家,要不然一定出去保护。当然,他的梦想很快就破灭了!林雨回来了,但是没有过来第一时间见他!那一刻他心里的泡泡好像一个一个地破了,直气得他想拍了那道墙! 结果,他竟然听见说老醋白菜给人吃出了问题!怎么可能?!他相信林雨,更何况品味居里还有他的好些人在保护呢!不过就算是有问题的,他相信他自己也能搞定,于是在天星担忧的目光下,他大口大口地把那一碗老醋白菜都吃了! 吃完之后,他这才瞅了功夫出去。时间把握的刚刚好,他英雄救美这一出自己都想给自己鼓掌!哈哈,看,林雨都被他感动哭了呢!只是看她又哭又笑的样子,还是好想好好安慰她。 解决掉了几个麻烦的人,想着终于能和她说说话了吧?结果她说啥?“劳烦景少爷了!”爷就喜欢你烦好吗……不过他不能说,因为他直觉他说出来这话,林雨一定会笑话他—— 都怪这两个混蛋!有贼心没贼胆!母亲手底下的人可是越来越孬了!呵呵,不想死是吗?那就让你好好活着!景皓越看这两个人越觉得生气,恨不能把所有的气都撒在这两个人的身上。 于是,回了青田雅居,也不像往常一样先洗浴完毕,再去和夫人请安,而是直接就把那人脱光了吊在了树上,脱掉身上的貂皮大氅,就穿着棉衣,举起长鞭,不用丝毫内力就抽了起来。 盖老大在树下本来还是疼的打滚儿,不过看着同伴被打得一条一条肿了起来,甚至打得皮开肉绽,竟吓得他也忘了疼了,想跑,却又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腿下更是冒出了一阵热气。 景皓回到青田雅居就搞出了这么大的动作,几乎所有人都围了过来,不知道是什么人惹到了少爷。 那边夫人也得了信儿,第一次,她情绪激动地一气儿走出了自己的院子,她甚至没坐小轿,就这么一路冲下来的。 她带着口罩的脸不断地蒸腾着白气,整副面孔都氤氲起来。她都到了近前,可是景皓兀自不停手,她也没办法靠近。 边儿上看热闹的一个老妇,先是张大了眼睛,待看清树上吊着的面孔后,顿时嚎哭道:“少爷手下留人哪!” 景皓对于外界的一切都充耳不闻,只拼命地挥舞着鞭子,眼瞧着那人出气多、进气少了,夫人才厉声道:“你给我住手!”(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章 过去 终于景皓停了下来,仍旧不用内功调息,“呼哧呼哧”喘着粗气,许久没有大汗淋漓的感觉了,这种浑身毛孔都舒展开的感觉实在是太棒了! 他转身看着那站在身边抚着胸口的自己的母亲,笑了起来:“母亲,我回来了!” 夫人突然大步向前,几步就走到了景皓跟前,抬手就给了景皓一巴掌! 所有人都愣住了,包括景皓自己在内。【ㄨ】 “你就这样和我做对?”夫人高声问道,可随着自己的这一声问话,胸口再次剧烈起伏起来,露出来的那半张脸都似乎隐藏在浓雾之中。 景皓低头抿了一下双唇,然后抬起头笑着对夫人道:“母亲在说什么?不过是儿子在外面遇到一个好玩儿的人,带回来松松筋骨而已。母亲要是不喜欢,我就不玩好了!” 说着,打了一个手势,那边景皓的人收到了他的意思,立马把人放下来,又连同那吓尿裤子的盖老大,一起拎走了。 景皓东瞅瞅、西看看,甚至抖起了腿,看得夫人十分生气,道:“你瞧瞧你现在的样子!站没站相!胡子也不知道刮,衣服也这样不体面,还不赶快回去梳洗一番再来见我?” 景皓敷衍着应了一声,带着天星便回了自己的院子。 立刻便有人打好了热水,景皓便洗了起来。 这一路十分辛苦,这会儿泡在了浴桶里才算是真的放松。 就着洗澡水,他抹了两把脸,其实这脸也好几天没洗了。出门在外,哪有那么多讲究?何况和冰天雪地的,在荒郊野外能找到个避风的地方过夜已经是万幸了,哪还顾得上什么洗脸? 他忽然想起来,他的父亲,当年也时常是这样艰苦的。然后回府见到母亲,她就会用一种嫌弃的眼神看着父亲,一如今天对他的一样。 这是他内心深处最不愿想起的痛。可是今天面对母亲,他还是不禁想起了那个时候。 那时候他还小,每每都奢望能和父母一起快快乐乐的生活。 可是母亲总是在他身边说,他的父亲是一个野蛮、凶残、丑陋的人。 他的父亲是他心目中的英雄。而母亲除了向他抱怨父亲之外,便剩下了哀叹。 终于,父亲有了他心爱的女人,那个女人没有母亲漂亮,但是很活泼、很乐天。她能和父亲骑马射箭。也能和父亲并肩杀敌。父亲和她在一起,总是笑的很大声,可母亲告诉他,那女人是个专抢男人的狐狸精。 可是,他也觉得那女人好。在那女人的眼中从来没有露出对父亲的鄙夷,相反,却有着和他一样的崇拜。他知道,她是把父亲也当作是英雄的。 父亲很骄傲地告诉她,她和小景皓是他心目中最重要的人。 她说,那以后小景皓也会是她重要的人。 她会给他关心、呵护。会给他讲英雄的故事,也会在父亲教他习武之后替他擦汗。 甚至,他还和她共乘一骑,与父亲赛马。 只是,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他也是后来才知道,她所讲的故事里的英雄,都是他的父亲。 他也是在她临死之前才知道,那块象征着父亲无上权力的玉佩,已经给了她,而她在最后给了自己。 草原上的女人天生就是大气的。相较之下。他甚至一度不愿意承认自己的母亲。 可是,到底他还是来了青田雅居。在母亲给他去了无数次新的时候,他还是选择来了。 父亲没了,她也没了。最近的人便只剩下了母亲。如果可以,他还是希望和母亲亲近一些。 什么权力、地位,他可以统统不要,他想要的,只是一个家。 这些年,他试着原谅母亲。甚至他会欺骗自己。告诉自己,母亲是爱他的。 今天,一切都白费了。 就着这水气,景皓流下了两行泪水。 随即,他把头扎进水里,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没有任何哭过的痕迹了。 虽然不愿意,可是景皓到底要来母亲的院子。 他换了一身缂丝的黑色锦衣,头发也束了起来,只是那脸上的胡须让他显得年纪长了许多。 “皓儿长大了。”夫人慢慢地说道,“只是,为何不把胡须剔一剔?小小年纪,蓄着胡须做什么?”夫人说话慢条斯理,好像刚刚在门口发生的事儿不存在一样。可是,景皓还是能看出她眼中的嫌恶,她是嫌恶自己长得越来越像父亲,尤其是留了胡须之后。 “我过了年便十六了。”草原上的人毛发都比较发达,十六岁基本上都已经长了胡须,而十六岁开始,便算是成人了,要开始留胡子了。 夫人撇过头,冷冷道:“天哲的男子,要三十才开始蓄须。”三十而立,所以男子三十,不管是家庭还是事业都已经稳定,并且可以挑起家族和朝廷给的重担了,所以那个时候才会开始蓄须,蓄须是成熟的标志。 “父亲当年已经三十多岁了,可是母亲还是嫌恶他的胡子。” “别和我提你的父亲!”夫人突然情绪激动道。 旁边的含卉等人见到夫人发脾气,又说到了青田雅居里禁忌的话题,便都福礼出去,只剩下了景皓母子二人。 “既然天哲那么好,当初母亲为什么要嫁给父亲?既然已经决定了和亲,又为什么对自己的夫君如此厌恶?”景皓不由提高了声音,这个声音在他的心里压制了好多年,今天终于问出来了。其实也不用母亲回答,他自己也是知道答案的。只是,这么多年,依旧还是想问出这句话而已。 “生在皇家,享受了皇家的尊崇,就要为皇家做事。包括现在,景皓,能养着我、给我尊崇的,依旧是天哲的皇室!” “那是因为你心里只有天哲的皇室!天哲讲究‘三从四德’,胡山也有‘夫大如天’的话,可是母亲你是身为天哲的公主做到了表率,还是作为胡山的王妃尽到了义务?”景皓大声问道。 “我做这一切是因为什么?皓儿,你不明白吗?和娘回京城吧!”夫人的声音忽然软化下来。(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一章 摊牌 景皓最怕的就是自己的母亲露出这一面,因为他明白,她自称为“娘”的时候都不是真心,可他总是会忍不住上当。【ㄨ】 “母亲知道的,我不可能去京城,天哲的皇帝也不允许我进京城。” “可以的,皓儿,只要你把玉佩交出来,我们就永远地在京城住着,娘和你说过,京城是一个很美的地方,那里没有肆虐的风沙,没有凛冽的寒风,你会住得很舒心的。你也要为娘想一想,虽然咱们现在在厉云,可是到底气候还是不好,娘身体不好,你就不心疼心疼娘吗?” “那座温泉别庄再有三年怎么也盖好了。到时候娘你去那里修养,便不用回京城了。”景皓道。 “娘离开京城这么多年,你就不体谅体谅娘的思乡之苦吗?”她终于装不下去了,尖细着嗓子大声道。 “那娘有没有体谅过我想念父亲的感情?”景皓一下子站了起来,双目张大,一瞬不瞬地盯着夫人。 夫人的肩膀不由有些松垮,抽着嘴角问道:“就为了一个林雨,一个从宫里出来的奴才,你便要和我作对了吗?” “这不关林雨的事!”景皓反驳道,“这么多年了,母亲你为何就不正视一下自己?而且这件事发生这么久了,母亲也从未反省过自己吗?为什么还要因为这个,去牵连无辜的人?天哲皇帝当初嫁你时到底给了你什么样的任务,让你蛰伏多年,亲手布置,杀了自己的夫君?!” 夫人猛地一惊,“你、你都知道?” “所以这么多年我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母亲你到底有没有想过?我想像正常的儿子一样来孝顺你,可是你呢?你有没有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你总是把责任推卸到别人的身上,或者希望我按照你的安排来生活。可是母亲,我是你儿子啊!你又何尝为我考虑过?从袁若兰到林雨,你喜欢的便塞给我,不喜欢的就想办法打压。母亲。我是我,而不是你的附属品!” “你是怎么知道的?”夫人依旧喃喃道,随即,她像是想通了什么。道,“是那个狐狸精对不对?是她临死之前向你通风报信的?” “母亲,她有名字,她叫萧雅。”景皓淡淡地道。 “就她也配一个‘雅’字?你们父子俩都被她迷惑了!”夫人突然歇斯底里起来,她的本名叫“白静雅”所以。她讨厌死了这个和她名字相像的女人。因为每次从他嘴里喊出“小雅”时,她都会觉得那是在喊自己,她就会冒出无数的鸡皮疙瘩,恶心的要死! “刚刚那人已经招认了,”景皓忽然转移了话题,“所以,母亲你的那个当铺就由我接手了。” “你?!”夫人忍不住站了起来,“你当真要和我反目?” “我没有要和你反目的意思,只是想让母亲认清这个现实。在你用计杀掉父王这么多年以来,天哲皇帝始终把你留在禹州。连京城都不让你去,可见他早已放弃你了。你想要草原的兵权,更是想都不要想,莫说现在玉佩不在我身上,就是在我身上,母亲你也不要肖想能够得到。还有,我马上十六了,回胡山已经是必然了。娘你不要再想如何阻挠我,今次你派出的人连死的勇气都没有,可见你身边已经没有真正可用之人了。我劝母亲还是好自为之吧。”说完。便头也不回地出去了。 看着景皓坚毅的背影,她仿佛看到了当初那个她厌恶的男人的影子。 她堂堂天哲公主,皇帝最宠爱的女儿,为了天哲。她毅然北上,嫁给了一个自己厌恶的外族男子。这个外族男人好像从来不知道拾掇自己,哪怕他是高高在上的王爷,穿上了锦衣华服,可是在她看来,他不过还是一个披着衣服的猛兽而已。和他的每一次亲近。她都无比恶心。只是,她必须忍耐,忍耐着,为他生一个儿子。这样,胡山的大半草原,将来就是天哲的了!那些年,她受了多少委屈?一个健健康康的公主,被草原上恶劣的天气弄了一身的病,直到现在,还拖着这个无法治愈的啸症!可是,她的儿子,她的亲生儿子,竟然不体谅他!而且过了这么多年,竟然还记得他父亲身边那个狐狸精的名字! “来人!”想到此,她觉得这个儿子,她有必要给他些颜色看看了。否则她病了这么久,还当她的獠牙已经退化了呢。 景皓离开主院,直接就来了地牢。 “那两个人如何了?”刚刚他洗完澡出来的时候,那个挨了打的就已经招了,而盖老大更是简单,连打都不用,就什么都说出来了。 “天四亲自去接手了当铺,把盖老大家的十五亩地,一亩地折一两银子,全都当给了当铺。”天狼说道。 “母亲那边怕是沉不住气了。告诉兄弟们,可以行动了。” 天狼不由一喜,这么多年了,景皓终于开始动作了!“想来这次回去,收获不错?” “天二完全掌握了军权。”景皓的嘴角也勾了起来。“余下的人,也都分配到了各自该去的地方。那个山谷,如今已经没有人了。” 天狼拍了一下景皓的肩膀。他们隐忍这么多年,终于到了出手的时候了! “那你今儿和夫人想必是摊牌了吧?”景皓在前院闹出了那么大的动静,天狼便想到了这一点。“那么在回胡山之前,一定要小心。” “放心吧,我都知道。过了年回去,你和我一起走,林家沟山里的事情,便交给其他人吧。” “成!”天狼笑着应道。 这边林雨在兴奋过了之后,不禁想起来今天景皓当着所有人的面吩咐天文和天武的事儿,他吩咐的自然,天文天武应的也自然。当时情况混乱,所有人都没太注意。可是,等冷静下来,大哥他们一定都能猜到的!到时候问她,她该怎么解释?要说实话吗? 想到说实话,她的心竟然“扑通扑通”跳得厉害,用手捂着都有些捂不住的感觉,脸儿也不由自主地红了起来。 要命了,怎么会这样?林雨使劲儿拍打拍打自己的脸。 “哎呀!火大了!”林雨赶快把锅底的火撤出了一些来。(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二章 见面 林雨自打穿越以来,第一次在厨艺上失败了,而且还是煮粥! 看着这一锅特意加了薏仁和燕麦的小米红枣蜂蜜粥,如今都有些糊的发黑了。果然做菜是一个需要专注的活儿,她只能把它倒掉重新做。 也不知道景皓什么时候过来,不过眼瞧着时间不早了,再做加了薏仁的粥显然是来不及了,就只能转而做起小米南瓜红枣粥再丢进去几片泡发的百合倒也不错。 等待的时间很漫长。若是不知道他与自己近在咫尺也就罢了,这会儿林雨的心跳得快极了,好几次都要用深呼吸来调整。幸好含玉这会儿已经睡下了,否则看到她的样子,还不一定会怎样取笑她。当然,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景皓也和她一样在紧张,甚至这少年还难得犯起了中二病,他一面觉得自己帅气的不要不要的,林雨一定会迷死他。一面又害怕林雨会介意白天的事情,对他冷淡。 坐立不安了好一阵子,林雨还是决定出去瞧瞧,虽然知道天九他们不一定藏在哪里,她出门的话,很可能被他们知道,但是这会儿她的心就跟长草了一样,在屋里怎么也呆不住了。 哪知,她一开门,景皓正站在门口,竟然吓了她一大跳! 可是这声惊呼还没完毕,便整个人落入了他略微冰凉的怀抱里。 他身上的味道很特殊,似乎有着青草、又有着柠檬的味道。虽然还看不清他的衣着打扮,但是她也知道,景皓已经换洗过了,绝对不复白天时候的邋遢。 “怎么来了又不敲门?”总感觉景皓又长高了一些,刚认识那会儿他应该和自己差不多个头,离开之前比自己高了一些。这会儿就能看到明显的差距了,她应该只到他耳上的位置了。这个身高差可不太美丽,在现代穿高跟鞋的话两人就差不多高。这会儿自己穿的平底鞋,倒是没他高了,可是鼻子正好抵在他肩膀的位置。上不上、下不下的,虽说没有搂的很紧,可是他这样冷不丁一下,也是压到了她的鼻子。倒不至于疼,但是说话也有点闷闷的。 “我、我就要敲的。”人家是近乡情怯,可景皓却是忽然间有些紧张。只是他自己不肯承认这是紧张,还强撑着在撒谎。 林雨这会儿心跳的厉害,倒也没发现她的紧张。她鼻子有些不舒服。就想着把景皓推开一些,可是反倒景皓以为她还在不高兴,搂得更紧了些。 大氅上的貂毛柔软又顺滑,但是戳进鼻孔里还是会觉得痒痒的。林雨也有些贪恋他的怀抱,索性就把头侧过一些,让脸颊贴合着皮毛,如此一来,就十分舒服了。 “我想你了。”景皓的声音哑哑的,听得林雨十分舒适。 “我也是。”林雨低声回应着。 景皓立刻就舒展了笑意,他觉得这句“我也是”一定就是最好听的话了。这就是林雨说的“君心似我心”吧? 林雨的头侧着。浅浅的呼吸吹拂在他的脖颈处,痒痒麻麻的,让他整个人都有些不由自主地轻轻颤栗起来,喉咙也开始有些发干。他想了又想,好像过了好半天才下了勇气一般,艰难地转动着脖颈。 快了、快了! “胃还疼吗?”林雨轻声问道。 顿时,景皓像是泄了气的皮球,有那么一瞬间,心里无比的失望。可是下一刻,他又下定了决心。转过头一下子就把有些冰凉的嘴唇印在了林雨的额头上!在得逞后,又无比窃喜,随即不待林雨做出反应,就又把林雨搂得更紧一些。 当然林雨不知道他这会儿内心的小挣扎。林雨不是古代人。没有什么做一个稍微亲密点的动作就多不得了的感觉。她一直认为,恋人之间,许多事都是水到渠成、自然而然的。甚至有时候需要有一些这样亲密的小动作来加深双方的感情。但是,她还是感觉到了景皓此时的不好意思,她也因此十分高兴,毕竟能这样被小心翼翼呵护又被尊重的感觉真的很好。于是。她也舒服地在景皓的肩膀处蹭了一蹭,甚至能感觉到他脸上特意留着没剪的小胡子也十分柔软。 景皓见林雨没什么反对的反映,心里简直乐开了花。 “其实我都没感觉到疼,那大夫就是小题大做。”他觉得自己是坚强的男人,怎么会被胃病打倒?当然事实上他也的确没觉得胃有多疼过,他不说经历许多,可到底也是习武之人,这点病痛实在是不够他疼痒的。 “怎么会是小事?含玉都和我说了,你这胃病是许久前就有的。你总在外面,必定不会好好调养自己。”林雨轻声说道。 “含玉说的?”景皓疑问道,可说完他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感情含玉这是帮着自己博同情呢!真是个伶俐的丫头啊!真没白把你送到这儿!不过话说回来,能这样被关心的感觉还真不赖!景皓心中又是窃喜,又是温暖。 “是啊!不能吃辣今儿还吃了那么多,你是不是傻?”林雨嗔怪道。 景皓“嘿嘿”一笑,“我这不是看你挨欺负着急么!” 随即又道:“不过你放心,我已经帮你好好出气了,赶明儿我就让他们三跪九叩来给你还钱!” 其实女人很简单,她生气的时候,你顺着她说话,和她同仇敌忾,她多数会立刻引你为知己。而假如你在她的气头上说她当如何怎样,给她讲道理,那她十有八九会对你很反感。所以,这也是许多女人喜欢能为他出头的“坏男人”,而不喜欢处处管着她的“好男人”的原因。 林雨这时候也是这样。尽管她这会儿被与景皓见面的事情冲淡了白天时候的愤怒,但到底她还是生气的。盖老大把她当冤大头,夫人把她当软柿子,这都让她十分愤怒。只是,夫人是她的长辈,或许还会是她将来的丈母娘,她不能对她做什么,但盖老大就不一样了。所以在景皓说帮她出了气,又会让他们三跪九叩来还钱的时候,林雨的心里也是十分受用。(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三章 所谓 景皓奔波了这么久,也没吃上点正经的饭菜。之前点了那一大桌子的菜,因为要见林雨有些紧张,所以压根儿就没吃什么。之后吃了那么一大份的老醋白菜,又来往于品味居和青田雅居之间,就再也没吃什么了。 这会儿林雨贴心地准备了食物,景皓愈发觉得幸福。 吃着甜甜软软的粥,胃里也舒畅了许多。 待景皓吃下一碗,林雨又给他盛上一碗,又做了一个肉夹馍给他。 “这是什么?又是新研究出来的?”景皓拿着肉夹馍,这馅儿饼是故意做成这样的? 林雨不禁笑了出来,馅儿饼!哈哈,“这不是馅儿饼,这叫肉夹馍。尝尝看,这肉炖了一天了,十分的松软可口。” 景皓把肉夹馍的盘子转了又转,眼睛紧紧地盯在肉夹馍上,皱着眉头问道:“馍是什么?” “馍就是外边的这个饼,中原的人喜欢把这种硬硬的饼叫‘馍’。” “那不是‘馍夹肉’么,怎么会叫‘肉夹馍’?”景皓好奇道。 “这个么,听说在中原‘馍’和‘没’是同音,所以‘馍夹肉’就和‘没加肉’是一样的了。为了区别,所以叫‘肉夹馍’。另一种说法,叫‘肉夹于馍’,就是肉夹在馍里面。不过据说最可信的说法,这个‘夹’不是‘夹着’的意思,而是做时候的动作、方法。就跟‘馅饼’中的‘馅’,‘蛋炒饭’中的‘炒’意思差不多。而且吧,我还觉得,这‘蛋炒饭’,就像是鸡蛋炒饭。感觉是鸡蛋多。而这肉夹馍也一样,听上去感觉也是肉多。”林雨解释道。 “就一吃的,你也能解释出这么多东西?”景皓以前倒是也知道林雨对吃的有研究,但是不知道这么有研究。 “那是因为是吃的啊!喜欢吃,自然喜欢琢磨。所有人都一样的。”林雨把肉夹馍的盘子向他推了推,“快些吃吧,一会儿凉了味道就不那么好了。”毕竟这东西里面还淋了一点肉汤。这个肉汤可是越热越香的。 景皓对于林雨那句“喜欢自然喜欢琢磨。”颇有同感。他和林雨相处的越多。越觉得她的身上有许多让他觉得新奇的地方。他这些年虽说没接触过多少社会底层的人,但是母亲身边的老人儿都是宫里出来的,可是他们和林雨一点都不一样。其实两个人在一起没多长时间。一开始纯粹就是为了让母亲能够熄灭了回京城的心,才来林雨这儿买一些“京中美食”,后来慢慢觉得她有些特别,尤其是脑子里的想法好像层出不穷。所以就更好奇了一些。尤其是她对自己,有对于客户的讨好。也有一种发自肺腑的关心,这是最让他纳闷儿的地方。两人顶多是买卖关系,她怎么会对自己有真正的关心?毕竟这样的感觉连在自己母亲身上都不是很能感受到。他开始留意她,或者说。有点依赖她身上的温暖。可是,他发现,她对于谁都是那样关心。尤其还有住在她家的她妹妹,那个丑丑的小姑娘。他自小就是独一无二的。所以他有些嫉妒,想要独占她的好。因此那次在林珊给他捧茶的时候,他才那样不给小姑娘面子。但是,他也烫伤了腿。他是故意的。他就是想看看林雨的表现。果然,虽然吼了他,可还是关心他的。那一刻,他想起了以前,萧雅偶尔也会这样,一边唠叨着、一边关心着。那时候父亲会笑的很开心,这会儿他也感受到父亲的那种心情了。他那个时候才发现,自己是喜欢林雨的。喜欢就希望总见到她,希望她能够离自己越来越近。他帮她出气,故意用利益把她放到了青田雅居里,放到了自己的身边。期间每次出门,他都是迫不及待回去的。这次也一样,但是,这次因为他离开的时间长,他反而有了更多的时间来思考。他开始正视自己的感情:到底是对林雨的好奇才喜欢,还是因为什么?他以前说什么自己以后会只有一个女人,这都不是假话。可是,正如父亲当初说的,那个唯一的女人一定要是自己最爱的。他不知道自己对林雨到底是不是爱,所以借着这次的离开,他其实想了许多。 这算不得什么毛病,或者说不负责。毕竟景皓还小,褪去了那份冲动,冷静下来,他也会检视自己的方方面面。而这感情,也在他的检视之中。诚如许多人一样,不管是男人、女人,总会有那么一段为了感情宁可头破血流的阶段。可是忽然间让他冷静下来,他才会认真分析相处的每一个环节,从这环节里判断这个人究竟适不适合自己。都说“小别胜新婚”,但是其实,这“小别”在很多时候,往往轻而易举地摧毁了两个人的感情。而到底男人属于理性的动物,女人属于感性的动物。所以男人在这段时间里通常会比女人冷静,而女人除了为数不多的在思考之外,大多数都是在想念与犯花痴。这种女人就包括了林雨。 而景皓就是这其中的理性的代表。这段日子,褪去那段觉得林雨哪儿哪儿都好的阶段,他每天晚上临睡之前,总会回忆两人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好的、不好的,他都会想,直到他想到了那次在青田雅居中他们两个堆雪人、做雪雕的时候,他才恍然发现,林雨的确值得自己去喜欢,因为她虽然没说,但是他感觉得到,她其实挺了解自己的,而且在鼓励他的时候,会十分有技巧。她多次拒绝自己,固然这里有怕伤害这样“自私”的成分,可是更多的,是自己没给她这样的信任。这时,自己喜欢她,她也喜欢自己,就如同当年父亲和萧雅一样!他也是那时才真正看懂了自己的心,也是从那时开始,他每日不再琢磨这个人适不适合自己,而是全身心地思念了。 对于林雨,他不懂的地方还有很多。可是他坚信,两个人有一辈子的时间去好好了解。但是,首先,他需要的是完全把她留在自己的身边。(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四章 确定 吸了吸鼻子,这东西白天他来的时候就闻见味道了,真的是很香。 景皓拿了起来,毫不犹豫地就咬下去了一大口。 顿时,饼香、肉香、菜香,种种味道混合在一起,经过汤汁的完美融合,让他的味蕾得到了十分畅快的享受。 “这饼应该是有些干的吧?可是加了肉汤之后,就特别好。只是不知道这东西容不容易携带?” “携带很方便的。”林雨道,“你这么一说,我就想起来了,你时常出门,冬天里也没什么吃的,天天打野味,这胃好的也吃坏了。这个就很方便了。她里面水分不多,所以哪怕外面天寒地冻,其实它也不会受太多的影响。吃的时候用木棍夹着,在火上烤一小会儿就会变得外焦里软。在烤饼之前,把分成一份份的肉放到锅里热一下,等饼烤好了,肉也就热了。这时候把饼切开,肉往里面一夹就可以了。味道可能比这样直接吃的还要好呢!” 景皓三五口把一个肉夹馍消灭完,又迅速地把粥喝了,道:“咱们现在就试试!” 见景皓兴致高,林雨也乐于奉陪。毕竟两个互相喜欢的人在一起做什么都是欢喜的。 其实林雨刚刚给景皓的饼还是今早做的,刚刚她贴在锅上少烙了一会儿而已。这会儿景皓拿着铁钎穿在饼上,就在灶膛里烤了起来。 林雨蹲在他的身边,两人一起面向燃烧着的柴火,脸也被火光应得红红的。 林雨的一缕头发忽然掉了下来,她轻轻用手一拂,发丝就又柔顺地贴到了耳朵后面。 景皓看着这一切。觉得这样平淡的生活真的很好,于是自然而然地就说道:“我过了年就要回胡山草原了。” 林雨一愣,随即看向他,她不知道景皓忽然间这样说是什么意思,于是就静静地看着他,等着他继续往下说。 “其实你应该猜到了,只是我一直没有说。”景皓轻轻叹了口气。这其中有许多事。他不愿意向林雨提起,甚至自己都不愿意想起,可是。他希望林雨能和他一直在一起,甚至说,这次之后,他再也不想和林雨分开了。所以有些话还是要对林雨说。“我是胡山人。我父亲是胡山最英勇的将军,也是胡山最大的草原科勒尔草原的王爷。我母亲是十七年前和亲到胡山的天哲公主。云裳公主。我就是如今的科勒尔王世子,待明年我十六岁生日的时候,我会继位为科勒尔王爷。” “李大娘之前给我讲过厉云公主和亲时候的盛况,我便已经猜想到你的身份了。”林雨对景皓的话没有太大好奇。只是不知道他为什么讲到了这里。 景皓把手里的饼翻了一个面儿,继续道:“我父亲在胡山属于前无古人的一位战将,因为父亲的强悍。所以我们科勒尔草原陆续也有许多部落前来投靠,没多久科勒尔就成为了胡山最强大、最富庶的草原。而胡山仰仗着我们科勒尔草原。更是吞并西方许多大大小小的国家。大概是我父亲的生威太高,我的祖父,也就是当时的胡山皇帝也不得不忌惮,所以在与天哲建立互市的时候,十分轻易地就答应了和亲的事情。” 把饼从灶膛里拿出来,顿时一股面香萦绕在两人的周围。 “当初我祖父的二十三个儿子中,我父亲是最优秀的一个。但是,因为我父亲娶了天哲的公主为妻,胡山是不允许一个外族女子为后的,所以父亲也相应失去了登基的可能。”景皓轻轻叹了口气,“而我母亲这边,因为她始终认为自己的天哲的公主,觉得和我父亲在一起十分委屈,所以和我父亲的感情并不好。而且,连我父亲最后去世,也都是我母亲一手策划。” 林雨的心不由一紧。她从来不知道这样的事情,也实在不理解夫人的思想。景皓说的这些,似乎都发生在演义里,没想到今日在自己的身边也有这样的事情。她有些心疼景皓,不由把自己的手轻轻覆在景皓微微有些发抖的手上。若是不爱,为什么要这个孩子?而自己的母亲杀害自己的父亲,这孩子这么多年是如何自处的? 景皓反手把林雨的手握上,“我并不是我父亲的第一个儿子,而事实上,若不是因为我母亲是天哲公主,我也不会成为王位的继承人。父王去世得早,所以皇上希望我在十六岁生日的时候即位。但是其实,我知道他给让我这时候即位,也是想给我的哥哥们一个机会,这样我们科勒尔草原的实力才会被削弱。” “所以,你年后再回胡山,势必不会一帆风顺,是吗?”林雨的手不由紧了紧。 林雨的手紧了,景皓的手却是松了,他有些不自信,可是话都说到了这里,他还是要问。“我不知道我的事情有没有吓到你,可是,我今天和你说这些,我是想以后都和你在一起,所以才和你坦白。我、”景皓有些语无伦次,“我知道我这样有些突然,其实我也知道你并不热衷名利,我也是、我——” 林雨似乎明白了景皓的意思,但又有些不明白,于是柔声道:“我什么都不怕。” 林雨这话给了景皓心安的力量,他也渐渐没那么紧张了。 “我以前只是猜想你的身份,可是因为我觉得我们的关系没那么明朗,所以你不和我说,我也明白是什么意思。今天你对我说这些,景皓,我真的很高兴。这说明,你打心里接受我,想要确定我们两个的关系了,是吗?”林雨问道。 景皓一时间有些感动,他一直觉得自己这样是很自私的。自己喜欢便追求,追到了之后又在心里有些小摇摆,他那些喜欢与不喜欢的小思想谁也没告诉,只埋藏在自己的心里,他亦觉得如果对林雨说了,林雨势必会不高兴。可是,这会儿林雨的言语之中透露出其实她是知道他的小挣扎的,可是她没有说,她同样在等,等自己确定她。(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五章 可愿 景皓轻轻把林雨搂过来,“谢谢你。”他低哑着声音说道。 两人这会儿都蹲着,高矮也差不多,林雨轻轻一侧,便把脑袋放在了景皓的肩上,“我也谢谢你。我觉得自己等对了人。” 林雨是感性的,可是作为有一定经验的过来人,甚至说“见过很多猪跑”的现代人,她即便是每日活在感性之中,她亦不会笃定景皓就是对她死心塌地。林雨始终觉得,一个男人真正想要你,就是会告诉你他的一切,也愿意把你公开给所有人。而先前她一直觉得自己与景皓身份差别到底有些大,所以她还是担心景皓因此而放弃。又因为他一直没说明他的身份,林雨也觉得他对自己还是有所保留。因此,即便是越来越喜欢他,林雨还是抱着一种好聚好散的思想,这样,即便有一天景皓说感觉自己其实没有那么爱自己的时候,她也可以同样潇洒地回敬他。但是这会儿,景皓什么都对她说了,她便知道,景皓终于决定和她在一起了。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卑微。面对喜欢的人,总怕他不喜欢自己,却忘记自己也还是有骄傲的,为什么一定要被人喜欢?但是,感情里更多的不是骄傲,而就是这样普通的卑微。诚如著名作家说的那样,“见了他,她就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林雨虽未低到尘埃里,可内心却也如“她”一样卑微。 “跟我回胡山,好吗?”景皓问道。 林雨想到了景皓是想表达对自己的喜欢,却没想到他是真的让自己与他回去,这会儿不由震惊地抬起头来看着景皓,半晌没说出话来。 “你、不愿?”景皓有些失落地问道。 这一刻,林雨的心也是一疼。若是没有这次的久别重逢,或许她也不会意识到自己对景皓的喜欢已经到达了这样的程度,甚至回想起在白日里景皓当着所有人的面指使天文、天武做事的时候,林雨都会有一阵窃喜。猜想他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想让所有人知道。那时候她便知道她彻底的沦陷了。 林雨有些不好意思,轻轻低下了头,道:“到底我是要和大哥他们说的。” 景皓高兴地险些跳起来,林雨的脸蛋儿在火光的映衬下。红彤彤地十分可爱,那一抹低头的娇羞,让他不可抑制地心跳起来,再加上那句近乎肯定自己的话,景皓的心里更是满满的感动。 “我与你一起!” 林雨轻轻地点了点头。 这会儿。烤好的饼也已经再次变得硬了,林雨不好意思与他对望,便把他手里的铁钎抢了过来,再次伸向灶膛里烤着,而景皓这会儿得到了林雨的肯定也大起胆子来,也高兴地抓起林雨拿着铁钎的手和她一起烤。 景皓以前一直是“君子远庖厨”的,但自从认识了林雨,知道了她喜欢吃东西,也慢慢喜欢上了厨艺。待饼烤好了,景皓亲自把饼切开。又塞进去了肉菜,自己才品尝起来。 “果真烤过的味道更酥脆,而且面香也更浓郁。”景皓对自己的杰作很是满意,“等咱们出门的时候,多备一些肉和饼。回胡山的路上并不是餐餐都能保障,要是有这个就太方便了。” “有我在,怎么也不会饿到你的!”林雨豪气地保证道。 林雨甚少在景皓的面前表现自己这样的一面,尤其是两人确定了关系之后,即便在外面如何强悍,在景皓面前。她都像是一只乖巧的小猫。这会儿偶尔露出豪气的一面,景皓的心又是一阵悸动,赶快往嘴里塞了两口肉夹馍,然后道:“那这次你照顾我。以后都我照顾你!” “那以后你洗碗做饭?”林雨开玩笑道,毕竟景皓的身份在那里,以后怎么也不可能做这样的事情。 “好呀!以后你吃的东西都是我来做!你想吃什么,就喊我——” “我喊:小皓子,给本夫人上盘水果——”林雨笑着打断了景皓的话,还特意拉出来一个长音儿。 “什么‘小皓子’啊。是‘相公’!”景皓赶紧纠正,小皓子可不成,他可知道,以前母亲身边的太监就叫小卫子,这丫头,把自己当什么人了? 林雨“噗哧”笑了出来,虽然开着玩笑,但总感觉两个人现在就像有了个小家一样。互相着想,共同计划,这样的感觉真的很好。 在厨房闹了一会儿,景皓果然把自己吃完的盘碗都刷了,林雨要上手,他说什么都没让。这次为了不把衣服弄脏,他还特意系了林雨的围裙。这围裙让他感觉怪怪的,和家中厨子的不一样,尤其上面还有花边儿,更让他不舒服。只是为了避免弄脏衣服,不得不这样罢了。所以一边洗碗,他还一边和林雨嘟哝说,让林雨一定要给自己也做条围裙,不要这样花哨的,就青色的就很好。 吃饱喝足,景皓也不打算走了,直接就跟着林雨回了屋。 他可是有经验得很,进屋就把大氅挂了起来,还怕林雨不好意思,自己拿了行李在炕稍铺了,掀开被子就钻了进去。 林雨有些哭笑不得,她的确是没觉得景皓会留下来睡的,但一想,这天寒地冻,也不能再撵人出去,于是就道:“你早些休息,我去含玉那屋睡。” 景皓立刻坐了起来,抱着被子,可怜兮兮道:“就在这儿睡吧,我都觉得和你说话没说够呢。” 其实景皓现在的样子实在不复当初那个少年的可爱,毕竟出了胡子,这样装可怜总让林雨觉得怪怪的,但其实景皓并不是满脸虬须,再加上他本身就长的好看,所以若是换做别人,林雨一定会觉得一阵恶寒,但对景皓却是没有。 男人若是会撒娇,那女人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林雨无奈地撇嘴一笑,只好坐到了炕上,道:“其实你年纪还不大,也不用特意留胡子吧?” 景皓对于胡子这事儿比较敏感,因此不自觉地就变了一下颜色,随即又觉得林雨应该不是和他母亲一样,又缓和了颜色。(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六章 赔罪 虽然只是这一瞬间的变化,还是被看在了林雨的眼中,她亦是有些尴尬,她刚刚只是觉得景皓还小,不用留这么早的胡子而已,难道这里面还有什么说法? “我们胡山不太流行剃胡子的,有胡子会显示出男人味儿。”景皓解释道,然后又确定一般地问道,“你会讨厌我的胡子吗?” “说实话,你留胡子并不丑,但是在我的感观里,男人的胡子三十岁以后留比较合适。就像是我大哥,比你大了差不多一旬,可他还没有留胡子。在天哲,男子大多都是三十岁以后才蓄须的。我并不知道胡山有这样的风俗,不过入乡随俗,在什么地方总要遵守什么规则,不然就会被视为异类。正如你如今在天哲,穿的就是天哲这边的服装。而当你回胡山之后,就开始尊重胡山那边的风俗。”林雨道,“不过,我感觉你留胡子会显得成熟一些,看起来也没比我小多少。我私心里觉得你蓄须也会有想和我更匹配的意思,所以我还是会偷偷高兴的。” 景皓之所以紧张,无非是让自己的母亲吓怕了。林雨这么一说,景皓自然也没了脾气。直说明天就把胡子剃了,等回胡山之后再留。 林雨到底还是没去含玉那屋。 两个人一个炕头、一个炕稍,总感觉互相之间有着说不完的话。不过景皓今天才刚从外地回来,林雨总觉得他今天来回折腾了那许多趟,必然也是劳累的。而如果自己不睡,景皓也不能先睡。于是就装作困得不行了,渐渐放缓了自己的音调。 景皓确实有些累了,尤其是今天打人的时候。半点内力也没用,又折腾到了这半夜,所以在感觉林雨的声音越来越小时,他便道了一声“晚安”。 林雨以为自己今天情绪太过起伏,必然是许久睡不着的,可是当景皓发出均匀的呼吸声时,她也自然而然地陷入了睡眠。再一醒来已经快天亮了。 冬日里天短。快要辰时的时候天才会亮。而相应的,食肆开门的时间也就晚,大约要巳时才开门。 这会儿外面已经响起了开门、关门的声音。林雨一惊,想来厨房里的众人已经都来上班了。那景皓? 转头一看,景皓那边收拾地干干净净,床褥也都叠得整整齐齐了。哪还有他半点的影子? 这家伙,什么时候走的?轻手轻脚的。她竟然一点都没听见。 收拾停当,林雨便出了门来。 受昨日的影响,品味居吃饭的人减少了许多。虽然后来的人知道这是一场陷害不成反折了自己的闹剧,但是先头的人不知道。以讹传讹、捕风捉影的事儿向来传得最快。林雨估计这事儿且得传几天,也必然会让品味居受到一定的打击。 不过显然她没担心多久,不到中午。昨日的两人就捧着银子跪到了品味居前,请求林雨的原谅。 景皓说会让这两人三跪九叩来赔罪。林雨只当他闹着玩的,毕竟当时两人的气氛也算轻松,她也是随口应着,心里欢喜着就行了。可这会儿人真的捧银子过来了,林雨还真有些发懵。 林雨得信儿的时候,品味居的门口已然站了不少人了。她不知道这么短短的一会儿时间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在人群中扫了一眼,却没有她以为的那个影子。 二人很是狼狈,都是大老爷们儿,却跪在品味居的门口,边哭边说着自己陷害品味居的事实。当然,他们不会说是别人指使的,只会说这是他们自己因为利益而谋划的。 “欸?那个人不是诚信典当铺的伙计吗?他竟然也这么见钱眼开,和那盖老大一起骗人家品味居的钱!呸!”人群之中有人认出了那个人的样子,不免有些鄙夷。 可是他不知道,正是因为这个伙计的这个动作,让云裳公主的铺子暴露出来,又被景皓接手了过去。 这事儿景皓后来和林雨说,这个伙计是在品味居里哭得一塌糊涂的老妇的侄子。那老妇的弟弟夫妻二人当年在与云裳公主逃离胡山的时候死了,因此云裳公主特意下了恩典,把他们唯一的孩子免了奴藉,还送到了外面的铺子里。老妇娘家只剩下这一根独苗,因此平日里虽然自己挣不得多少,但总要多给他一些,甚至待他比对自己孩子还好。自己的孩子永远都是奴藉,这个孩子也许会有出息。因为她一直都有这样的想法,所以在他接到这次的任务时,老妇十分地不舍。夫人给他的是毒药,可是两人觉得这事儿其实应该不难,左右官府方面已经打通了关节,只要夫人的目的达到了,就算后来追究两人没死的责任,那也不会真的把他赐死。他们想得挺周全的,何况还有盖老大帮着出主意,他们就想到,即便林雨自己查出品味居没毛病,只要进了官府,再让官府的人把那药随便抹在品味居的什么地方,那栽赃嫁祸也就完成了。只是他们没有想到景皓会突然出现,而糟糕的是,他一见到景皓就彻底怂了。天文、天武是近两年才来青田雅居的,自然不认识这样的一个人。而含玉一直在上院呆着,那老妇本身都是下院的仆从,她的侄儿又是男的,含玉怎么会认得?这也是当初夫人选择他的原因。可是到底他还是经常会回青田雅居“看望”他的姑母,再被姑母“硬塞”些钱给他。景皓只是无意中见过一次,当时觉得两人拉拉扯扯不成体统,所以才稍微留意了一下。要不是他这次自己表现出认出自己的样子,景皓也不会记起这层关系。只要有了这根藤,不待回到青田雅居,他就已经弄明白了这些关系,所以才会在青田雅居的大门口演了这么一出戏。事后那老妇去找夫人求情,可是,他们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夫人折损了一间当铺不说,又让他们母子撕破了脸,本就十分生气了,偏这老妇还敢过来求情。于是,夫人毫不留情地将那老妇杖毙,连同她的全家,都遭到了酷刑的折磨。(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七章 来了 跪着的两人见林雨终于出来了,立马向林雨讨饶,哭得那一个凄惨、悔悟,要是没有天文和天武拦着,估计就来抱林雨的大腿了。 林雨不愿与这两人再有什么牵扯,只是事关品味居的利益,林雨只好大声道:“我们品味居向来不愿意惹事儿,可是事儿来了,咱们也不怕事儿!上次我怜你妹妹家失去一个孩子,明知是双方共有的责任,还是愿意多赔你们。但没想到你当我是冤大头,这次合伙再来骗我。”林雨自也不会提到青田雅居,只说那人也是盖老大撺掇的,盖老大有口难言,也只能承认。“我今儿就把话撂在这里,以后我不会再滥发好心,若是谁敢在我品味居惹事,我林雨一定千百倍奉还!” 有了盖老大做例子,再加上景皓昨日露的一手,大家自然相信林雨有那个本事。其实又有几个是这样为了钱财不折手段的呢?多的毕竟还是安安稳稳凭本事赚钱的人。 林雨里子有了,面子也有了。再加上今日这事儿闹得大,就好像是在全城人的面前澄清了事实一般。就盖老大这样陷害,品味居都有自信岿然不动,又有三个城中最有名的大夫共同验证,想来品味居的东西真的是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而因为这件事,品味居的老醋白菜还火了一把,许多人都慕名来点这道菜。 解决掉了盖老大等人,林雨让顾天成把银子入了账。 “大妹,”大全和老三都凑了过来,“这事儿是景少爷帮着咱们的吧?” 林雨点了点头。 “那闹事儿的是不是”老三压低了声音,“那位夫人?” “是。”林雨点头道。 “可是大妹,这景少爷就这样和夫人做对。夫人会不会更反感你?”大全问道。“而且,我怎么总觉得景少爷看你的眼神像是不对?以前看他就是个小孩,一直都觉得他拿你当姐姐一样。但这次他留了胡子。看起来年岁和你倒是有些相当。这次他看你,我就觉得和以前不一样了——” 大全没有继续往下说。他自己都觉得这事儿有些可怕。可是昨天他就怀疑了,后来他和老三说,没想到老三也是同样的感觉。他直觉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儿,可是又觉得这事儿有些不太可能。犹豫了一晚上,又见到刚刚的事情,大全便忍不住了,拉了老三一起过来。 大全的话让林雨不禁红起脸来。昨日她便与景皓说了这个问题,景皓说他会来和大家说清楚。林雨这会儿倒是想承认。可是还是想把机会留给景皓。她也看得出来大全心里的不愿,她希望景皓能够说服他,而不是她磨破嘴皮子告诉大全自己要和景皓在一起。 “这事儿,我觉得大哥还是问景皓好了。”林雨道,“而且夫人那边,景皓也总会解决的,大哥你不必担心。” 喜欢一个人,最主要的条件就是信任,林雨坚定的话语,大全虽没感觉出来。老三却是感觉到了。他偷偷在背后拽了一下大全,他觉得这里肯定有事儿,所以不希望大全再说出别的什么话。 这会儿几人都在柜台处。那边还有一个顾天成。大全得了老三的提示,自然也不好再多说。只是道:“我只是怕他越帮你,夫人就越讨厌你。到时候一劲儿给咱们下绊子,咱们也受不了不是?” “大哥放心吧,没事儿的。”林雨笑着应道。 大家吃晚饭的时候,品味居里面已经剩下不多的客人了,几桌子都是男客,都在那边喝酒边说着话。 景皓这会儿胡子果然剃了,又恢复了俊朗少年的模样。他旁边站的是天狼。而后边则是笑意盈盈的天星和太财。 景皓朝众人笑着点了点头,道:“我有事儿想同林家众人说。不知道可不可以?” 众伙计们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林家诸人就都以为景皓是和他们摊牌。说说两家的恩怨了。 含玉张罗着让大家都到了女客这边,又奉上了茶水,这才站到了景皓的身边。 “今儿来这里,我是想和大家伙儿说件事情。”景皓看了一眼林雨,见她冲自己微笑,也跟着笑了出来,虽说是对大全他们说话,可眼睛却看着林雨道,“我已经决定娶林雨为妻。” 听到这句话,林雨不禁笑了出来,甚至鼻子都有些酸酸的。他不是说“我和林雨在一起了。”而是直接说出了这个承诺! 景皓这话可是轰得林家众人半晌都缓不过劲儿来。大全呐呐地开口道:“景少爷的意思是要娶我们大妹为妻?我们大妹虽然有些能耐,但到底是个农村的丫头,景少爷不是说错了吧?”当初景皓和袁若兰的事情闹得大家伙儿都知道,后来还不是没要人家?那可是通判大人家的小姐!林雨就算有才,也只是个农村的丫头,这景少爷——一定是他听错了! “我没说错,你们也都没有听错。我十分喜欢林雨,在与她这么久的相处过程中,已经确定了她就是要和我携手一生的人。所以,我会娶她,并且一生只有她一个女人。”景皓笃定道。 林雨不禁感动得流下了泪水,活了两世,作为一个大龄剩女,还第一次有人说要娶她!而这个人,恰恰就是自己喜欢的那一个! 作为在林家十分能说的上话的人,虽然不是直系血源,老三还是被请到了这个屋子。而当所有人都在震惊中缓不过神儿的时候,老三道:“所以,你和大妹很早就确定了关系,而你的母亲之所以针对大妹,就是因为她知道了你们的关系?” 老三脑子转的快,一下子就想到了症结所在。 其实这事儿他老早就怀疑了。 林雨向来与青田雅居保持较好的关系,可是突然间两家就不好了,这个原因林雨不说,他自是猜不到。可是她与夫人翻脸,含玉却留在这里,这就很耐人寻味了。林雨说,这是景皓留下的,可若是他没记错,含玉应该是夫人的丫鬟,若是他与夫人是一条心,那含玉也应该回去才是。那也就是说,这对母子在对待林雨的问题上并不同心! (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八章 说明 老三一直想不到原因,直到昨天,在景皓十分自然地吩咐天文和天武做事的时候,在天文他们毫不犹豫、立即执行的时候,他想到了,刨去姓不说,他们两个的名字与天狼、天星的何其相像!再加上大全说的眼神儿的问题,老三的疑问全部解开了。夫人突然间和林雨反目的原因,就是因为她的儿子喜欢上了这个普通的农村丫头,而她不允许!也因为这样,他今天才建议大全来问问林雨,可是当他看到林雨的表情的时候,他觉得事情远比他想象的要复杂!难怪林雨在遭到夫人接二连三打击的时候,一点都没表现出回击的意思,原来林雨也喜欢景皓! “是。”景皓肯定道,“一直以来我都喜欢她,所以才提议她进青田雅居做事。后来他也喜欢我,所以我们才自然而然地相处了。但是我想说,我这不是诱拐,她也不是私下里与我如何。林雨与我一直发乎情止乎礼,我们只是十分自然地相处,毕竟我们两个也都考虑到了彼此的差距,所以我们都十分谨慎,直到这次确定了,才来与大家说明。一直因为我母亲的反对,所以让大家经受了一些麻烦与不安,我很抱歉。但是我一定会劝服我母亲,不再让她来找大家的麻烦。而且,我以后一定会用加倍地对林雨好,来弥补这此间造成的一切。” 景皓以前是不和他们这样的老农说话的,这次一下子说了这么多,又说抱歉什么的,让大家多少都有些拘谨与不安,毕竟身份在那里。 “景少爷,虽然不知道青田雅居是什么地方。虽然我儿子现在也跟着你学武,但是你们有钱人家不都是三妻四妾的吗?我大妹的身份和你差太多,你肯娶她当正妻。又保证以后对她好,这我们都很高兴。但是吧。你娘现在就不同意你俩的事儿,以后要是看你只有我大妹一个,不得对我大妹不好?”大全到底是为着林雨考虑的。说实在的,谁不希望自己妹妹能找个家庭条件好、又对自己妹妹好的男人?若是没有夫人之前折腾他们的事儿,大全肯定是举双手赞成这件事,而且还户觉得这是天上掉馅饼了,毕竟林雨的年纪也不小了,还能找到条件这么好的。他真是要烧高香了!可是,就像他说的,夫人现在都这么不喜欢林雨了,以后还得了? “大哥请放心,我们以后成婚了也不会和我母亲住在一起。而且我家里下人多,也不用林雨伺候我母亲。”得到这样的保证,大全才稍稍有些放心。 “可是,我大妹还比你大那么多——”大全还是有些担心。 “几岁而已,不算大。而且女人的年龄大一些,更有主理家事的能力。这可是优点。”景皓答道。 大宅里的事儿,大全他们都不懂。不过,大户人家的夫人都是要打理整座府宅的。想来景皓这么说也是合情合理。 “景少爷说以后只有林雨一个人,但我们也知道大宅里面就算景少爷你肯独宠她一个,可是还是会有许多原因,导致你可能要有别的女人,你还能保证只对林雨一心一意吗?”李母犹豫了许久才开口问道。 “其实我现在说什么也是空口无凭。只是,我既然承诺了,就会认真履行!” “师父一定会对大姑好的!我保证!”太财一直在景皓的身后,并没有回到林家诸人的身边,因此在替景皓发声的时候更是毫无压力。 听到太财的话。大全瞪眼警告了他一下。合着这小子早就知道两人的事情,竟然连他亲爹都瞒着! 而含玉。则不由又看了李母一眼,总觉得最近李母不合理的地方太多。 “我家大妹向来有主意。既然景少爷都说以后都能好好对她,而大妹也愿意,那咱们自然也没别的说的。”老三见大全似乎已经满意的样子,又问道,“那不知景少爷想把婚期定在什么时候,你也知道,我们大妹年纪也不小了。” “说实话,我现在就只是想先把亲事定下来。因为我年后要回老家处理一些事情,当然我希望林雨能和我一起去。如果那边处理得顺利,就和林雨在那边成亲。”景皓说道。 “不知道景少爷的家在哪里?我们可方便去送亲?”风俗上讲,父母是不可以送亲的。而林雨已经没有父母了,这边的亲戚就都可以去参加他们的婚礼。 “如果到时候顺利,我一定会把大家都接过去参加我们的婚礼的。”景皓说的从容,只有他自己和林雨知道,要想把事情办成会有多难。 老三也问完了自己要问的话,景皓的身份在那摆着,又架不住林雨自己喜欢,林家诸人自然也没什么异议。大全一直惦记着给林雨嫁出去,还几次因为试探林雨而遭到了林雨的反感。这会儿见林雨终于有了主儿,高兴的不得了,直张罗着要再炒几个菜,他要和景皓一起喝几杯。 大全那酒量,林雨都能和他比量一番,更何况是从小在草原上喝烈酒的景皓?而景皓今日也着实高兴,所以最后不光大全,连老三都喝多了。 在大伙儿都喝得高兴的时候,天狼一个人在外面对着即将变圆的月亮有些感叹。 正好林雨要去厨房取些东西,就看到了天狼那孤独的身影。 林雨脚步不众,但是天狼耳力好,听到有人出来,便已经回过了头。 “是你。”天狼的声音有些苍凉,“你们也算是修成正果,恭喜你们了。” “谢谢。”林雨不知道说什么,只能表示感谢。 “他人可靠又十分优秀,和他的父亲很像。”天狼顿了一下,看着林雨,道,“以后要面对的事情还有很多,若是需要的时候,别忘了,还有我。” 林雨点了点头。她一直都不了解天狼这个人,包括他怎么会喜欢自己,她都觉得莫名其妙。大概是她的脑电波和天狼的实在不在一个波段,所以,她一直不懂他。(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九章 感冒 林雨今儿是和大伙儿一起回的林宅,景皓也跟着到了林雨的小院之中。 “这是我第一次来你家,我很高兴!”景皓牵着林雨的手,呵呵笑着。他今儿喝的也有点多了,只是走路、说话什么的都还正常。可是在只剩下他与林雨两个人的时候,他还是会表现出有点大舌头的样子。 “我也是啊!”林雨也喝了一些。酒精这个东西真的很奇怪,喝完之后,精神就会十分兴奋,好像整个人都轻快了许多,舒服极了。 景皓顺势一带,就把林雨搂到了自己怀里。 “你看,我今天回去把胡子刮掉了,是不是还是很帅?”景皓自恋道。 林雨迷蒙地抬起双眼,眨了眨,又用手上去摸了摸,短短的,都有些摸不出来了。“呵呵,很帅啊!小鲜肉一样。” “什么叫‘小鲜肉’啊?”景皓慢悠悠地问道,明显酒精让他的脑子和语言都慢了许多。 林雨抬头看着景皓地眼睛,道:“小鲜肉、小鲜肉就是那种很可口的,让你恨不能一口吃掉的那种感觉。你理解么?” 林雨这时候也是反应慢,只能尽量给景皓诠释什么叫小鲜肉。 可是景皓脑子不够用了,就听见她说什么“小鲜肉”“很可口”,他看着林雨粉嫩的嘴唇不停地动,觉得那才是可口的东西,不由自主地便低下头来,十分准确地把自己的嘴唇印到了她的上面。 林雨本就没喝许多,这会儿被景皓一亲,脑中“轰”得一声,完全醒了过来!这、就、接吻了?刚刚怎么回事? 林雨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却没想到四目相对。景皓也在瞬间醒了酒。 林雨顿时羞臊得面目通红,虽然这会儿院子里也没有灯光,可是白雪映衬着月光依旧十分明亮。两个人这样,实在是太尴尬了!于是。林雨轻轻推了一下景皓。 景皓这时候也从愣神儿的感觉中走了出来,林雨一推,他本能地想要放开,可是自己的嘴唇才刚离开,又觉得好像太不够,于是又收紧了手臂,让林雨离得他更近一些,在林雨慌愕的目光中。再次把自己的唇印了上去。 刚刚一直觉得这唇应该是十分可口的,于是景皓大着胆子把舌头伸了出来,轻轻舔了一下。 “唰”地一下,两人好像都被电流击中了一样,那种感觉酥酥麻麻的,竟然十分地舒服。 于是景皓再接再厉,把林雨的唇当成“小鲜肉”,继续啃咬起来。而似乎是本能,景皓的手也不由在林雨的腰间捏了起来。虽然穿得很厚,可是林雨还是被触电了一般“嘤”了一声。而正****着她唇的景皓的舌尖则不小心溜到了林雨的口中。 似乎尝到了玉露琼浆一般,林雨的口中也有着淡淡的酒气,却还有一丝香甜。景皓的舌头竟然还碰到了她的,软软的,舒服极了。 景皓像是找到了十分有趣的东西,舌尖不由得追逐起了林雨的,间或把她的甜美一并吞到肚中。 而他似乎还想要更多,手也在林雨的腰间和背上不停摩挲起来。 酒精的作用下,两个人都有些意乱情迷,可随着景皓动作的增多,多到他的手快要滑到她的胳肢窝的时候。林雨猛然间清醒过来,一下子就推开了景皓。并且自己也往后退了一大步。 一瞬间,景皓的眼睛有些迷茫。可当彻底反应过来刚刚的事情之后,景皓的脸也腾地一下红了起来,“对不起,我、我唐突你了。” 林雨也是十分羞涩,自认这次的确是被酒精催化得有些大意了,又因为今天太高兴,也忘记了这是个还需要恪守礼节的时代。她固然觉得两情相悦、水到渠成,可景皓毕竟还是古代人,她一方面担心景皓会因此瞧不起自己,另一方面也是怕彼此做出什么太过逾矩的事情。毕竟她剩下这么多年,有些事情她还是有自己的坚持。 只是,她刚刚还是很享受那个过程的,毕竟两个人发生这个事也是自然而然、情之所至。这会儿要让她说什么唐突,她还真说不出来,只好尴尬道:“你今晚和天星一起睡客房吧!”说完,也不等景皓反应,便冲进了自己的屋子里,想一想,还是再把自己的门闩上才好。 景皓看着林雨关门、闩门的动作一气呵成,不由有些愣神。可待回想起刚刚的整个过程,又傻傻地笑了起来。刚刚这个感觉还不错。他其实也感觉到林雨是喜欢的,不过她应该是不好意思了,所以才那么跑了回去。而自己也确实唐突了,不然她也不会把门闩上,毕竟以前那么多次住在一个屋子里了,这次是真的把她吓到了。 他有些抱歉,可是更多的还是喜欢。他现在回忆起来,心里似乎都满满的溢出了泡泡,是幸福,也是陶醉。 景皓看许久之后她屋子的烛火才亮了起来,想来林雨也和自己一样,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吧? 确实,两人都喝了酒,按说应该躺下就能睡着的,可两人都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一闭上眼睛,就是彼此唇舌相交的感觉。 就这么过了一夜。景皓还好,林雨却因为失眠,在后半夜的时候就开始头疼,更加是辗转反侧睡不着觉。被子盖在身上也是盖一会儿、踢一会儿,好在冬日里为了保持房子的温度,即便她不常在这住,也是会每天给她烧炕的。可是等到外院开始有声音要吃早饭的时候,她起身才发现自己似乎感冒了! 嗓子很疼,头也很疼,有些鼻塞。尤其是头,就像是有一根线在太阳穴那里不停地缠绕,让她又疼又闹心,恨不能使劲儿戳自己的太阳穴,这才能缓解自己的疼痛。 她一出屋,景皓也便走了出来,看到林雨就是这样一副恹恹的感觉,景皓不由有些自责,道:“昨夜对不起啊,我看你似乎没睡好的样子。” “没关系。”忽然间,林雨发现自己的嗓子也哑了,似乎是太疼了,她有些发不出声音。 “你这是怎么了?”景皓关心道。 “我、”林雨哑着嗓子道,“昨夜可能喝完酒没怎么喝水,睡觉又踢了被子才会这样。”她没好意思说自己辗转一宿没有睡着。 “这是伤风了啊!”景皓焦急道,“快回屋里休息!这时候怎么还能出来呢?”说着,就把林雨推回了自己的屋里。(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章 照顾 昨夜的林家,除了喝醉的大全和老三,几乎没几个睡好的。一来大家因为林雨忽然有了对象而震惊,二来则是因为这个对象是比林雨还要小上七岁的景皓而震惊。 在制鞋坊工作的人们不知道在品味居里发生的事。待家人回来后和他们说时,他们都是万份不信。 “若是不信你出去瞧瞧,他俩是手牵手下的车!” 大家这才跑出门,果然见二人手牵手的背影消失在了林雨的小院前。 “究竟是怎么回事?”所有人的心里都是这个疑问,也都盼着今早林雨能和大家伙儿好好解释解释。 可是,众人都在食堂里翘首以盼,就是没见到林雨下来。 当然,最后林雨的小院还是有人开门出来了,不过是天星,他是下来请大夫的。 天星也是挺郁闷的。昨儿他也挺累的,躺下就要睡了,可是这时候少爷进来了,说要和他一屋子睡。他这又是给少爷铺行李,又是打水伺候他洗漱的,好容易他躺下了,还翻过来翻过去地不睡。主子不睡,他怎么敢睡?当然他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他也不知道,反正今早醒来的时候也是浑身没劲儿。 哪曾想,那屋那位竟然病了,话都说不出来了,得,他又得赶车去请大夫。 食堂里的人听说林雨病了,自然也是紧张。不过碍于都没见过景皓,有些不好意思,最后盛好了粥菜,麻烦林雪给送上来。 林雪到了屋里就见林雨的脸不自然地有些潮红,人也没什么精神,虽然是在炕上斜靠着墙。但总感觉支撑起来都有些艰难。 景皓正给林雨洗着帕子,用来换她头上的那个。 “景少爷。”林雪打了声招呼,然后把饭菜放到了炕边儿。景皓见状,把放在地上的小炕桌给搬了上来。让林雪往上面摆饭。 林雪对林雨使了个颜色,然后笑了出来。 她是没想到,景皓这个小少爷竟然会对林雨这么体贴。 “景少爷也坐下来和我大姐一起吃吧,我送的你们两人的。”林雪道。 林雨有气无力地笑着道:“麻烦小雪你啦!你吃完了么?要不留下来一起吃吧?” “呀!大姐,你这嗓子怎么这样了?是不是昨晚儿炕烧得热了,上火了?”林雪也担心起来,他们农村人皮实,有个头疼脑热的。挺一挺就过去了,看到天星那么着急去请大夫,还都觉得纳闷儿,毕竟林雨也不是矫情的人。可这会儿一听林雨说话,才觉得是真挺严重的。 “没事儿,我休息一天明儿就好了。你别担心。”说完,林雨咳了两声,景皓赶快把刚刚烧完的水给林雨倒上,又吹了吹,递给了她。“还有点烫,你小口喝,润润喉咙。” 林雨接过。轻轻“嗯”了一声。 “这水——”林雪疑问着,按说林雨现在病病的样子,一定不是林雨烧的,“景少爷去烧火了?”林雪瞪大了眼睛。 “顺便烧的,天儿太冷,要是不多烧点,屋里该冷了。”说着,把林雨额上的帕子拿了下来,“先吃饭吧。吃完饭再敷帕子。” 其实林雨也不是不能动,偏景皓这么矫情。林雨都感觉自己是被当成布娃娃似的照顾了,尤其是在林雪这个妹妹面前。林雨愈发觉得尴尬。 “小雪你还是坐下来一起吃点吧。”林雨抽着嘴角道。 “不、还是不了。一会儿制鞋坊那边该开工了。我下去让顾大娘上来再给你们这院添添火。”于是,笑着闪了出去。 “真想不到景少爷那么高贵人家的少爷照顾起大姐还挺细心!”回去之后,林雪跟李有峰小声道。她生病的时候,李有峰也就做到这程度了。但是李有峰多大,他才多大呀?真是想不到。 不过,屋里林雨可就开始反抗了,“小雪一定是被你吓到了,连带着还以为我病的多严重。” “哎呀,你这嗓子可别一直说话,万一用伤了呢?”景皓一边制止,一边往林雨的碗中夹着菜。 林雨白了一眼,“我是伤风了嗓子不舒服,又不是你那样的变声期,怎么会用坏?” “是是是,那你说多了不也难受么?”一边让着林雨,一边又嘀咕道:“这苞米粥会不会拉嗓子?我觉得有点粗呢?你先将就吃点,一会儿我给你煮白粥。” 林雨心里泛起一层层甜蜜,每次被他照顾的时候,他都唯恐照顾不周,恨不能处处给林雨想得周全。 “谢谢你啊。”林雨说得很小声,可是景皓还是听到了,“谢什么啊,照顾你我也很开心。但是你以后还是不要生病的好,好好锻炼身体,也就不容易得病了。” 说到这个,林雨忽然想起那时候在青田雅居景皓说可以教自己轻功的事儿,结果他每天就是让自己练扎马步、蹲起什么的,练了一段时间,她感觉自己的腿都粗壮了许多。那时候她已经从青田雅居出来,然后景皓又出了门,林雨想想便撂下了。 想到这里,林雨就睨了一眼景皓,道:“你先前不是说教我轻功吗?我天天锻炼,可是一点效果都没有!” 景皓看着林雨,心里不由泛起了一丝心虚,道:“其实吧,我让你那样,也就是能强身健体而已。有我在,你还是不要学武功了,太辛苦了。” 林雨一阵无语,在练了差不多半年的时候她就知道她上当了!同样太财也练了不长时间,怎么太财就能窥到内功的门径,而她连提重物还都很费劲呢?敢情这小子一直都没想教自己! 林雨心里不住地郁闷,低下头,只专心吃着自己面前的东西,再不想和景皓说话。 “习武真的很苦。而且,习武的女人,浑身跟男人似的肌肉虬结,哪里还有什么美感?还是你这样的刚刚好。”景皓呲着小白牙笑道。 想想也是,什么习武的女人又漂亮身材又好,多数都是电视剧里骗人的。习武这么辛苦,怎么可能身材那么好?尤其是不会内功的时候,半吊子水准全靠身体的敏捷度,怎么会漂亮? 其实这个问题从林雨腿变粗的时候她就想到了,只是如今景皓再说,彻底熄灭了她心中习武的那个幻想而已。想一想,当初太财习武的时候他们都说有些晚了,何况自己这年岁?于是也就没什么好纠结的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一章 不足 曲大夫来看过之后,也说林雨就是伤风。其实看着严重,多喝些热水,捂出汗,药还是不吃的好。 景皓这才放下心,不过还是小心翼翼地照顾着林雨,直在这林宅里住了三天,看到林雨的确生龙活虎的了,这才放心林雨出门。 林雨出来就先去了制鞋坊,先头让他们做的背包,想来也应该差不多了。 “林姑娘身子可爽利了?”见林雨来了,杨毅赶快出来打招呼,毕竟林雨生病的事儿在林宅里也算大事了,大家伙儿在食堂吃饭的时候也都听说了。 “没什么了,只不过偶感风寒,倒是把大家伙儿折腾的紧。”林雨笑着说道。 “这位应该就是景少爷了。”杨毅微笑着和景皓打着招呼。 景皓点点头,一双眼睛对这屋子里的一切充满了好奇。 “我是来看看牛师傅那个包做的如何了,想看看成品跟我想象的是不是一样。”林雨道。 “昨儿就做出来了,嘟哝了好几次说你怎么还不过来,就想让你帮着看看还有哪儿不对。”说到牛师傅,杨毅就有些无奈。年岁大了,可这股子进取的精神头他可真不能不佩服。 说完,就带着林雨两人到了牛师傅的屋子。 牛师傅本来还是和所有工人一起的,后来为了研究方便,就给他自己弄了一个办公室,正好前天才搬进来。 只见这屋子不大。也就十平米左右,两侧都是摆着各种布料、针线的架子,中间则是一个大的案台。上面仍旧摆着一些剪刀、量尺等器具。后面是一个小炕,炕上放着零零碎碎的许多布料,还有一台修鞋机。 见到林雨等人进来,牛师傅眼睛一亮,急忙扫掉了自己身上的布屑,从炕上下来。然后又从案台底下拿出两个厚布的包,颇有林雨说的那种感觉。 林雨把那个双肩包拿了起来。打开一看,果然里面是抽带儿的设计。把那打着的结解开,里面的空间也很足。 林雨又把带子系上,脱去了自己的披风给景皓拿着,自己则背起了背包。 这个双肩包大小开说还算可以。就这背带有些长。大概牛师傅是根据自己的身材来设计的,背在林雨的背上,就有些不协调。 林雨试着往里面塞了些东西,再背上,又试背了一会儿才拿下来。 “牛师傅做完之后有什么感觉?”林雨问道。 “我背的时候倒是没什么感觉,但是看林姑娘你背,就感觉这肩上的带子有些长了。可是这每个人的身高不同,这带子也能像鞋子那样,分个大小号吗?”牛师傅自认自己的手艺还行。只是被林雨背过之后,他才看出这么一个缺点。 “倒也不用那么麻烦。”林雨微笑道,“你可看过马鞍上面的铁扣?两个铁环挨着。把布条往里面一塞,立刻就固定住了,长短还能调节。” “哦!”牛师傅顿时领悟了,“你是说,把这包的袋子,也变成可调节大小的?妙啊!这样就身高不管多高的人都能用了!同理。这个单肩包也可以这么设计!”得了林雨点播,牛师傅的脸上立刻笑开了花。 林雨随手拿起一个牛师傅画线的粉笔。在一块布上画了一个半圆形。 “咱们可以做出这样的一个铁扣。就用粗铁丝做成这样半圆的形状就可以。到时候把两个半圆缝在包的这个位置,”林雨用手比了一下包带的中下部,“然后下面的这半截咱们做长一点,然后把下面的布条塞到铁扣里就可以了。那么上面的带子就要相对的短一些,”说着,林雨又把包背了起来,拉着袋子,拽到了自己合适的高度,就拿着粉笔在带子上画了一个白条,“我对身高在女人当中算是中等的,就按我的身高来做就可以。把铁扣缝在这个位置。然后比我矮的,就可以把下面的带子收紧一些。比我高的,可以把带子放长一些,这样所有人就都能用了。” “这方法好!”杨毅也明白了,“没想到可以把马鞍上的扣子用到这背包上,林姑娘触类旁通,真教人佩服!” 这哪是林雨触类旁通,只不过是在现代时候见的多了而已。 林雨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还有,我刚刚往里面塞了东西再背的时候,就发现一个缺点。” “哦?”牛师傅瞪大了眼睛,他怎么就没发现? “就是背的稍微重一些,这双肩就会被勒得慌。咱们在屋里不动,这倒可以忍受。试问如果背着它走上半天,会如何?” “可是,寻常人背书篓、竹篓的时候,也会勒得慌啊。”杨毅道。 “但是通常背包袱的话,就不容易背勒到。这是为什么?”林雨笑着反问。 “因为包袱的带子宽!”牛师傅脱口而出。“啊!我怎么没想到?!” 林雨笑道:“牛师傅被我的图纸禁锢住了思想,所以才没想到这件事情。若是做鞋,牛师傅就一定会想到舒适度的问题,不用我提醒了。” “哪里,没想到就是没想到,丫头你也不用哄我。”牛师傅不好意思道,但是自己的错误却认识的很足。 “所以说,咱们带子上面的部分就可以做得宽一些、甚至说,咱们给它做成筒状,然后把里面塞进棉花,再压扁多走几行线,这样,就会又舒适、又结识了。而下半部分,咱们可以用细一点的带子,也是缝两层,但不用塞棉花,只要多走几行线,保证结实就可以了。再则,咱们这背包是用来装东西的,咱们就以书为例,装多了会很沉,所以包是一定要结识的。咱们就不能用普通的针线,而要用纳鞋底那样结识的线。说实话,咱们这背包,不是让有钱人家的老爷、夫人背的,而是让普通人背的,所以咱们不追求好看,但是一定要结实。质量好,又实用,这样大家才会接受,咱们也才好把这个市场打开。” “妙啊!妙啊!”杨毅道,“有钱人毕竟是少数,而有钱人也不需要自己背包。所以咱们这个包的主要消费群体,就是普通人!”(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二章 智慧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个包的后面,也就是贴着身子这边,如果说背的东西太硬,势必会硌到背部,那就不及书篓、藤篓舒服了,那怎么办?”林雨说着,也不用大伙儿回答,便继续道,“这样的情况下,咱们就可以在背部的位置再加点能让它定型的东西。因为定型的话,它就要求有一定的硬度,这样里面如果背了什么尖锐的东西,也不会太硌得慌。同样,舒适度上,也会提升一个档次。” “是这个理儿,是这个理儿!”牛师傅认同道,“这个固定的东西,咱们可以用做鞋剩下的边边角角来代替,咱们把这些东西给粉碎,然后缝成一个小垫子,再把垫子缝到包背的内部,这样咱们剩下的边角料有了用途不说,咱们自己也节约了成本!” “这方法好!废物利用,很好!而且,咱们制鞋坊里的边角料实在有限,如果不够用,我想,咱们还可以去裁缝铺里收购一些,他们留着也无非就是烧火,咱们买过来,一麻袋也要不了几个钱。”林雨也笑了出来,果然是人多力量大、智慧也多。 “这事儿就交给我!一直以来与我交好的裁缝铺子不少,就是直接要,他们也会送上门来。不过咱们做生意,礼尚往来的,咱也不用他们送,咱就拿钱买,公平,还不搭人情。相反,他们可能还会承咱们的情。”杨毅接道。随即又叹了口气,道,“起先我还不觉得这包能有多大的销路。这也是我目光的狭隘。因为我一直以为,这包毕竟是用也行、不用也行的东西。有闲钱买它的,只能是有钱的人家。是我狭隘了啊!若说这包做出来和鞋一样结实,而又不会像鞋那样磨损的厉害,那就至少能用个三五年。这样的话,一般的家庭都会选择买这样一个舒服的背包!其实就有钱人家而言,他们的下人帮他们背包袱、抬箱子。如果说他们的下人出门的时候也能给他们背这样一个包。那也方便、轻便许多!再加上它还有个舒适度在里面,我敢保证。咱们这包,肯定会风靡整个天哲!我现在都有些迫不及待想往外销了!”两人的话也让杨毅开了窍,不由感叹了起来。 林雨笑着点点头,“杨五哥最能把握消费市场。有杨五哥这句话,我就更放心了。咱们制鞋坊以后一定能大赚、特赚!” 说完,林雨又把单肩包拿了起来。 “这个单肩包,和双肩包是一样的缺点。但是,如果说,整个包带都用塞棉花的方法就很不现实,也会笨拙、不好看。所以呢,咱们下面也是做成这种可调节长短的铁扣,但是这尖的部分呢。咱们就做一个双肩包那样的套子,直接就套在这上面。”说着,林雨拿起了一块布。包在了包带中间的位置,然后又挂在了自己的肩膀上,“这块布假如就是我说的那个套子。这个套子套在带子上,可以随意的在整个带子上滑动,所以依旧是不管身高几何,都可以背。然后呢。这个套子咱们给它做成夹棉的。就是内外都是厚布,而中间蓄棉花。这样肩膀也会比较舒适。你们说呢?” “对、对,就是这样!”牛师傅感叹道,“这么一设计啊,可真是化腐朽为神奇了!” 包的事儿可不急在一时,眼瞧着还有半个月就过年了,就算是要大规模生产,那也要等到年后了,眼下忙着过年的事儿才是正经。 林雨又和杨毅商量了一下,制鞋坊虽然刚分了股,但是这员工的福利最好也能继续搞下去。福利好,员工也会更死心塌地的跟着干。 杨毅对林雨的话很赞同,于是决定去买两头猪回来杀,这样每个员工过年的时候都给分上三斤猪肉。有剩下的,就放到食堂里,当作员工平时的工作餐。 林雨觉得杨毅的方法可行。如今因为吃食堂的大多是制鞋坊的人,所以食堂目前是划给制鞋坊管理的。因为制鞋坊租着林雨的房子,所以连带着家中的众人,即便是在食肆那边工作的,也都可以在这里吃。 “既然这样,就再帮我也买一头。家里如今人多,大哥、二奎和小雪一家也不能回去过年,所以我也买一头,让大家过年多吃些好的。”林雨道。 随后,杨毅还决定给每名员工两张“鞋票”,凭借鞋票,在一年当中,员工可以来领两双鞋回去,给自己也行,给家人也行,当然拿出去卖也可以,算是给他们的一个优待了。 林雨自然没什么异议,如今制鞋坊有五十多名工人,一人两双鞋也不过是一百来双,成本上,是完全可以接受的。这样,有钱有肉,想来员工也都能满意。 “没想到制鞋坊这边如今也是有声有色,看他们都很有能力,能帮上你,这样你也不用那么忙了。”景皓道,他是第一次来制鞋坊,包括以前的制鞋坊,他也是没见过的,今天也算是开了眼界。尤其是林雨、杨毅和牛师傅三人有商有量的时候,他觉得这个制鞋坊要是不红火,那还真是没天理了。 “我啊,就是偷闲。自己想法一堆,能给别人的,我都给了别人做去。就像品味居,我现在也基本上是推给含玉去管理。”说着,林雨看向景皓道,“你会不会觉得我很懒?” “智者劳心、愚者劳力。何况你能把这些活儿都找到帮你管理的人,这样年后你不就也能放心陪我一起回胡山了吗?” “是啦!没想到找个懒媳妇,你还能这么高兴!”林雨鄙视他道。 景皓却因为林雨自认是自己“媳妇”而高兴不已!媳妇?多陌生的一个词儿!乡下都叫自己夫人作“媳妇”的吧?可是,他怎么就忽然间感觉这“媳妇”二字这么暖心呢? “媳妇儿?”景皓试探着小声嘟哝道,发现自己说出来后更得劲儿了! “嗯?”林雨也没听清他说什么,就自然而然地反问了一下,“你刚刚说什么?” “哈哈!”景皓不可抑止地笑了起来,“我刚刚叫你‘媳妇儿’,你可是应了啊!这下可赖不掉了!”说着,也不顾林雨腾地变红的面颊,“吧唧”就亲了她一口。 “要死了!这是大白天啊!”林雨羞道。(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三章 订货 这的确是白天,还是两人刚出制鞋坊,就在这大院儿里,好在大院里也没什么人,只是几条狗在那拴着,看着这两人在院子里打闹。 “好了,好了,媳妇我错了,下次不敢在白天这样了!”景皓讨饶道。 林雨也知道景皓是让着她,不然也不可能被自己追的这样狼狈,于是见好就收。可是景皓忽然又来了一句:“什么时候才天黑啊?” “这还没到午间呢,你——”忽然反应过来景皓的意思,林雨又羞得满面通红。这死小子,嘴上也非得占着便宜。 “成亲之前不许这么叫我!”林雨凶巴巴道。 “我不干!是你自己先说的!”景皓也耍起了无赖。 想来是自己先说的,林雨不由想给自己一个嘴巴,“让人听见我还活不活了——”林雨无奈道,谁让刚刚自己嘴上又没了把门儿的? “那大不了我以后不在别人面前说,只有咱们两个人的时候我这么叫你,好不?”景皓又把脸凑了过来。 “好啦好啦!”林雨赶快后退一步,就怕景皓再亲她一下,要是被人看到了,那可真不用活了。 “行、行,媳妇咱不闹了啊!”景皓赶快拉过林雨的手,道,“我有个正经事儿要和你说。” 林雨一看,果然景皓也敛去了嬉皮笑脸的神色,自己也不由正色起来,“什么事儿?” 景皓拉着林雨回了林雨的屋子。才道:“我刚刚看你们研究的那个双肩的背包。你说,要是骑马的时候背着会不会很方便?而且我觉得还可以把箭筒放到里面,又可以装许多别的东西。这样别人要想从背后放冷箭,也就不容易了是不?” 林雨点点头,“是啊!而且包本身就有一定的厚度,姑且比作包里面装的都是衣物,没什么坚硬的东西,这样,一支箭从后面射来。首先要穿过第一层厚布,再经过一段缓冲。才到第二层加厚的厚布。然后才能到身上穿着的东西,最后才能到达皮肤。在马上射来的箭,想来都会有挺远的一段距离,再经过这四层的阻隔与缓冲。我觉得这力道上一定会减缓许多。” 林雨虽然不懂武功,可也说的差不许多。而景皓又想深了一层,本来背后放箭就怕伤及内脏。如果有了这四层的阻隔,那伤到内脏的几率,尤其是伤到心脏的几率就会小很多。而且,行军途中,本来就要带着许多辎重。如果在存放辎重的途中还能保护自己的安全,那真是一举两得了! “那你说,我草原上的部队全部都配备上这样的背包会如何?”言外之意。景皓想从林雨这订做。 “这样一来,就不能是刚刚的那种背包了。”林雨答道。她想起了现代军队里的行军背囊,大大的。负在背上,十分方便。但是同样的,现代的部队是靠枪械战斗,把枪端得稳,维持住这个姿势,就可以杀敌了。可是古代不然。这是冷兵器时代,主要就是靠双手挥舞兵器来杀人。那这背包就要比平时背的背包稍微窄一些,以免阻碍双肩的运动。 林雨把自己的想法跟景皓解释了一下,然后道:“这样一来,骑兵的背包就要比别人的包窄一些,短一些。一来,有人从正面杀来的时候,他要能及时地躺下,脖子也要自如的往后仰。最重要的,就是绝对不能阻碍双肩的运动。” 如此一来,才能攻守兼备。景皓的眼中立刻流露出了赞赏之情。 “骑兵的其他惯用的东西,依旧可以放在马上。而步兵的背包,则要比咱们刚刚看到的长一些,但也同样,不能阻碍双肩的运动,也不能遮住回头的视线。我说的步兵的包要做的长一些、也因为步兵本来就辎重多,所以做得稍微长一些,可以到大腿根儿的位置吧。赶明儿我画出图,让牛师傅帮着做一下。”林雨道。 “事关重大,若是你再让他做新款式,他势必会怀疑。天十四擅长针工,赶明儿我让他过来,你教他如何用修鞋机,到时候我的军工厂里制作出来的军靴和背包,都可以给你股份,你觉得如何?”景皓问道。 “这没问题。不过修鞋机如今我还不如有峰熟练,如今哪儿有个小毛病什么的,他一眼就能看出来给修好。不如让他跟着友峰学,怎么样?” “就是你的妹夫?” 林雨点点头。 “也可以。你的妹夫,我也自然是信任的。”景皓道,“其实这制鞋坊到时候在胡山也可以开。如果你这边有合适的人选能带过去,那自然也是好的。” “再看看吧。全都是拖家带口的,大家伙儿也不一定能愿意出去。”林雨道。 “也是,这事儿也不急,慢慢再说吧。”景皓点头,“对了,还有那个肉夹馍,我觉得挺好。我的近卫时常要出门办事,也常常是吃肉干、喝点酒便算了。要是给他们也都带着肉夹馍出门,随手就能热一下吃,是不也不错?” “这也不是问题,等我把这肉夹馍的方子给你,你交给你手下的厨子,平时就熬着这个,等谁要出门的时候就给他带上,按照我那次给你说的办法,出门在外,就可以有点别的食物调节,也省的你们一个个都吃坏了胃了。”林雨说道。 “媳妇,真谢谢你。”景皓又抓起了林雨的手。 “你怎么——”林雨没想到景皓的脑子转这么快,前脚刚解决了他的问题,他竟然马上又想起了这件事。 “这不没外人么,我才叫一下下。媳妇儿——” 林雨听着景皓的话,也不禁泛起一层层甜蜜。她感觉,这辈子自己恐怕就栽到这小子的手里了。惟愿两人就这样,平安顺遂地一直走下去。 午间两人没什么事儿,就自己去厨房做了些吃的,吃完之后,景皓就把林雨送回了品味居,而自己则回了青田雅居。临别之时自是依依不舍,此话不提。 (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四章 过年 第二天果然天十四就化名为萧天宇来到了品味居,林雨又把他送到了制鞋坊,说是让他在李有峰身边跟着实习,工资待遇比照普通的小工就可以。 杨毅是没有什么异议,林雨身为第一大股东,塞个人进来完全正常。但是林雨还是让天宇做了一些针线活儿,果然还是不错的,杨毅就更没什么话说。 离年越来越近,人们也愈发忙碌起来。林雨也为着食肆里大家伙儿的福利忙碌起来。 制鞋坊给了鞋票,食肆里就不能再给了,毕竟有许多人家都是两边都有员工,给太多也就不当什么了。想来想去,不如每家都发一些吃食,再封个红包好了。想到现代时候的抢红包游戏,林雨便也有了些想法。 腊月二十八的下午,品味居停业。 让大家伙儿都把手底下的活儿干完,林雨就给所有人的东西都发了下去。 “接下来呢,咱们还有一项额外的福利,这件福利的多与少,就全凭大家的运气了!” 说着,林雨让顾天成给端上来一个盆。盆里放着许多的红包,是用红绸布做的,上面绣着“福”字。 “这些红包呢,每个里面都有一张纸条,写着你们的福利金额。你们一个一个来,抽到了哪个,你就得里面的东西。里面有三十个写的是一百文钱,另外十个还会有别的福利。咱们就比比看。谁的手气好,怎么样?”林雨首先带动着大家的气氛。 大家伙儿都没玩过这样的游戏。在别人家做事年节里也会有福利,但不会像品味居的这么优厚。一个红包里最少是一百文。这可是一般人十天的工钱啊!而且手气好的,还有可能有更多,这就跟抽奖似的,让所有人都很兴奋,连含玉都跃跃欲试。不是差这钱,就是这“运”让人心动。 于是,大家伙儿就都开始叫好。 “好。那接下来咱们排队,抽到红包不认识里面的字也没关系。拿到天成那里让他给看,多少钱,咱们当场兑现!好不好?”最后几个字,林雨加大了声音。更是让所有人都兴奋起来,一边叫好,一边赶快排队,准备参加游戏。 林雨把盆就放在旁边,看着员工一个个取了福袋,虽然没几个认识字的,但是写的是一行还是两行他们还是能看明白的,于是抽到两行字的人都兴奋起来。 “哎哟我是两行字!这个、这个字念啥?一啥啥?” “哎哟我这就一行字!” “哎哟我这个怎么是三行字!哈哈!我这个多!” 大家伙儿一边喊,一边又上顾天成那领东西。 有多了一只兔子的。有多了一只鸡的,有多了十斤肉的,还有十文钱、三十文钱、五十文钱、一百文钱的。还有的得了两份,有钱、有肉,有得三份的,比大家还多了一张鞋票,最大奖是额外得了个银镏子的。大家伙儿都很兴奋,甚至有的人直接就跟林雨道:“东家。咱们以后过年可不可以都这么玩?” “成啊!”林雨笑着应道,“咱们年后开工。还会有红包!到时候啊,就有多有少了,没底数,你们敢不敢玩?” “敢!那有什么不敢的!”大家伙儿兴奋道。 “成!那就祝大家都过个好年!也替我向大家的父母长辈道一声‘过年好’!”林雨大声道。 “好!谢谢东家!也祝东家过年好!” 互相说了吉祥话,大家伙便拎着东西各自往家走了。大家伙儿手里拎的东西多,脸上也自然全是笑意,看得别人家的伙计都是一阵羡慕。又听说他们玩了“抢红包”的游戏,更是感叹为什么自家没有这么好玩的事情。 一时间,品味居里只剩下了林家的众人。大家伙儿帮着林雨把前前后后都关好了,又把对联都贴上了,所有人这才都回了林宅。 制鞋坊今儿上午也放了年假了,一时间林宅里显得有些冷清。好在林家和杨家的所有人都在,大家伙儿又开始为着新年忙碌起来。 别人都是二十七、杀公鸡,二十八、把面发。林雨这儿人多自然力量也大,从二十八下午才开始准备道也不算晚了。 男人负责打扫卫生、女人则在厨房里忙活着。鸡什么的倒都不用杀,都是林雨合作惯了的商家给杀好了送过来的。 不过对于做打糕、糖果之类需要力气打的活儿,林雨还是让天文、天武他俩做,毕竟他俩有武功在身,而且大家已经知道了他们是景皓的人,对于林雨把他们领回来也没什么说的。 煎豆腐叶、炸肉丸干果、拌凉菜,大家都忙活着,小孩儿们也都撒开了膀子吃着、玩着。 如今生活好了,即便是在这大院子里过年,大全、****峰、杨毅他们还是给孩子买了许多的鞭炮,又把他们都赶去了下院,让他们在那大院子里随便的放着玩,只要注意点别伤到自己就行。 所以外面噼里啪啦的,这两天都没怎么消停过。 玩累了就进厨房抓点东西吃,吃饱了再出来玩,一个个都兴奋的不行。连才从青田雅居回来的太财,自打习武之后一向不喜欢小孩子游戏的他,也跟在了孩子王杨家大宝的身后,要起了鞭炮来。 转眼间就到了过年这天,大全、二奎他们上午的时候赶车回了林家沟上坟,而其他人则开始忙活着接下来的两顿饭了。 这里过年讲究八道菜和十二道菜。这八道菜是下午,下午这顿饭八道菜代表的是天地万物的八卦,这顿饭八个菜就代表着今年诸事圆满。半夜这顿饭叫年夜饭,是十二道菜,代表了来年的十二个月份,当然如果闰月的话,就要多做一道。十二道菜要对应十二个月的产出,四凉八热,代表着来年的十二个月四平八稳,月月有吃喝,丰衣足食,一切顺遂。 吃饭的时候,食堂里恰好是十个人一桌,所以屋子里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全都是十个人一桌,吃得也是无比的丰盛。(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五章 玩耍 吃完饭,杨家的几个人就都回去守岁了。林家没有老人在,也就不用守岁。放完了鞭炮,大家也都没什么事儿,就聚到了林雨院中客厅的暖阁里,张罗着要玩抢红包的游戏。 二奎张罗得尤其欢,因为先头李月灵在食肆里抢到了一份加五十文钱的。虽然她现在的工钱来说,五十文钱也不过是两天的价格,但是这撞运、贪小便宜的感觉就是好。二奎没玩到,自然一劲儿起哄。 “听着就有意思,得,这事儿也不能大妹自己来,我是大哥,我给你们发!”大全之前在食肆里什么都没抓到,这会儿听二奎一说,也便来了兴趣。 “那咱们不如这样,”林雨说道,“咱们从大哥开始,拿出二十文钱,然后咱们五个人玩,做五个签子,分别是一文、两文、三文、五文和九文。咱们抽签,抽到九文钱也就是最多的,接着发二十文。然后再抽到九文的再接着发!怎么样?” “抽到九文就要发二十文啊?这多亏?”李月灵扁嘴道。 “可是如果你一直抽不到九文钱的,你不就可以一直赚钱了吗?”林雨笑着反问。 也是!大家伙儿都不由点了点头。 “你们年轻人玩吧!我这上了岁数了,这个点儿就撑不住了。这样,我把孩子们都带我那屋去,省得影响你们玩。”李母确实是困了,眼睛也睁不开了。 “我也回去吧,你们大伙儿好好玩!”栾凤拉起姜清池的手道。 “凤子也留下来吧,大伙儿一起乐呵乐呵!”自打给栾凤“买”回来,大全还是头一次主动和栾凤说话,栾凤高兴得连忙应着。 “那就麻烦娘你帮看着孩子们了!”李有峰笑道,“正好我瞧着他们几个也是打不起精神了。” 李父、李母带着孩子们回去了,屋里就剩下了林家诸人和含玉、天文、天武了,数一数一共是十个人。可是栾凤是没本钱的,她便只说自己是留下来伺候局的,大全也再没说什么。 正琢磨着要怎么分派钱数,景皓来了。 “你们玩什么呢?这么热闹?” 虽说大家已经都同意了景皓和林雨交往的事,这些天景皓往这边跑也是跑得勤,但是大家看到他还是不由自主地拘谨,本来欢声笑语的,这下就戛然止住了。 大全看着大家都没了动作,只好哈哈一笑,道:“景少爷来了啊,快,咱们正说着玩抢红包的游戏,来来,咱们一起玩!” 景皓自然也听林雨说过抢红包的事情,倒是对这个没多大好奇心。【ㄨ】他和林家人不同,他是向来对这少来无去的钱数没什么概念的,所以他也不觉得这游戏有什么意思。不过这会儿林家人一个个的都跃跃欲试,他也自然不能扫兴,笑着就应了下来。 景皓一上来,天文和天武就说他俩不玩了,含玉也说不玩。后来为了价钱上凑个整数,含玉才勉强留了下来。 林雨知道这一来是几个和景皓主仆有别,轻易不能在同一个桌子上耍乐,二来是景皓如今在这,两人是要出去给守卫的。于是她也不再说什么,就张罗着玩了起来。 八个人,做了八个签,代表的是一文钱和两文钱各两支,三文钱、四文钱、七文钱和十文钱各一支,一把玩下来就是三十文钱。 每个人家里的铜板都是很多的,毕竟发的工钱本身就都是铜钱,于是,每个人又都备了五百文钱的本钱。 要说两年以前,林家人是想都不敢想,自己竟然会有这么多钱!而要是放在一年前,他们又不会觉得自己能拿出这么大的本钱来耍乐。到底是生活好了,家庭也和睦了,如今才敢在一起这么玩。 景皓的钱是从林雨那里拿的,他一大少爷不可能出门带着这么多铜板,不过银子身上还是有的,但是出手便是十两,于是林雨就也给他备了五百文钱。 游戏开始了,林家人一个个都是跃跃欲试,把红包一抛起来,八只手就一起上前抢。 “啊!太好了,我是七文钱!”李月灵兴奋道,然后又看向二奎,“你多少?” “我是一文。” “啊,我比你多!哈哈!”过年机会说少、小、不好等一系列不吉利的字眼儿,李月灵虽然平时和二奎在一起是她说了算,想说什么便说什么,可是今儿过年,还是没说二奎什么不好的,只是沾沾自喜了一番。 “我的天,我是十文!”大全笑道,“成!我接着发!” 栾凤从旁帮大全把钱数好了,递给了他。 也不知怎地,大全连坐了五把庄,眨眼间的功夫就赔掉了一百文钱。 前三把的时候大家还觉得这事儿好玩儿得紧,后来就有些不好意思了,反倒都盼着下一把千万别是大全了。 终于,第六把的时候,十文钱的红包跑到了景皓那里,天文在边儿上立马把钱给景皓递了上去。 然后就是景皓连着三把庄,这才到了含玉那里。 玩了大约一个多时辰,大伙儿这才玩得尽兴了。不过这三把里,怎么也会有一把是景皓输。所以只这一个多时辰的功夫,景皓一共输了将近四百文钱。大全也输得多,不过不到二百文,接下来是二奎输了七十多文,含玉输了二十多文,剩下的大赢家便是林雪了,她这一晚上竟然一次也没抓到十文钱的签,一共赢了三百多文!林雨倒是抓到了两次,不过也挣了一百多文。 “啊,钱都让我大哥他们两口子赢去了!”李月灵不服气道。她抓到的钱也就刚刚能和二奎算上收支平衡。 “得,就知道你输了得赖账,那,我赢的给你和小雪一人一半!”李有峰笑着道。 “嘿嘿,这还差不多!”李月灵赶快把****峰面前一半的钱划拉到了自己的跟前,然后对着二奎得意地一笑。 她有小心眼儿,不过只要不出格,大家伙儿还是喜欢宠着她。看她的样子,其实林雨和林雪都挺羡慕的。尤其是栾凤,更是又羡慕又懊悔,更想好好珍惜这家人了。 (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六章 拜年 “这些给你。”大全把自己面前的钱收到了布袋里,都递给了栾凤。 栾凤有些懵,直直的看着大全。 “本来想赢些钱给你的,结果——”大全不好意思道,他冷了栾凤这么久,看栾凤一直伏低做小,也是不忍了。而且今天是过年,他也不想栾凤在这家里太尴尬。尤其是刚刚自己输钱的时候,她看栾凤给他数钱的手都有些抖了,大概是怕自己把气撒在她身上,或者是觉得她没给自己带来好运吧。反正那一瞬间,他又有些于心不忍了。 栾凤手颤抖着接过钱的时候,大全说了声:“过年好!”惊喜得栾凤差点哭了出来。 “那个就是之前坑你们菜谱的那个女人?”等大家都回了各自的屋子,景皓问林雨道。 “是啊!之前大哥很生气的,但是我看他今天的样子。唉,他这是又心软了。”林雨叹了口气,“我这个大哥,我也算是挺了解他的。我觉得,大概我们林家人都是这样,优柔寡断的,好了伤疤就忘了疼,从来都是这样。” “什么叫好了伤疤忘了疼啊?我看你是当时也不知道疼。那时候你那个丑了吧唧的妹妹天天跟白眼狼似的想要从你这得好处,害你一次又一次,你不是也一劲儿帮她?”景皓损她道。倒是不是真的损她,只是想让她长点记性,若没有他在身边,他希望林雨也能保护好自己。 “我那是看她小。不和她一样的。后来惹我伤心了,我还不是不管她了?其实有时候想想,确实在一起住了挺久的。她可怜的时候我都在旁边看着,也确实是不忍心。只是,唉,她要不是那么贪心,我觉得我们现在应该关系还好好的。” 景皓想说林雨太傻了,可一想自己,不也差不多吗?这么多年。还是奢望母亲会对他真心爱护。说林雨傻,其实也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重感情是好事。”景皓只能这样说。 “不过话说回来。还不是因为景少爷你长得太帅了,所以才迷得我那妹妹神魂颠倒,想要利用我攀上你?可见你的妖孽程度!”林雨想起这个话茬儿,立刻开玩笑道。“她可是从来没有因为银钱什么的坑我的!每次坑我。好像都因为你呢!” “说我妖孽?”景皓笑了一下,“那你不是更妖孽?我这个妖孽看不上别人,就偏偏看上你了呢?或者说——我这妖孽实在是太好看了,林雨姐姐现在有没有因为得到我感觉特别自豪?” 景皓笑的妖异,林雨佯装啐了他一口,道:“好不要脸!” “跟自己媳妇还要什么脸?”景皓笑嘻嘻的,一下子就把脸伸到了林雨面前,“是吧,媳妇?” 景皓忽然间的动作害得林雨的心又砰砰跳了起来。自打那天接吻之后,林雨最怕和景皓离得近了。 林雨赶快侧过了脸,不去看景皓。惹得景皓又哈哈笑了起来。 “笑什么啊,都这么晚了,还不快回去补个觉?”林雨站起来,作势就要下地穿鞋。 景皓立刻可怜兮兮道:“我输了太多钱,欠你那么多钱可怎么办?” “少来!”林雨无奈地板起脸,“你刚刚就是故意输的。还当我没看出来?” “这也不能怪我啊,谁让我眼睛太尖。每次都知道最大的红包在哪里?” 说得像是他贪心不足才造成的,可林雨明白,他是故意想输给自己家人钱,希望人人都乐呵呵的。可又不能太明显,遇到大全这样运气真就这么背的也是没办法。 “行了,我知道你是对我家人好。这个情我是得承的!”林雨笑了一笑,伸出了手。 景皓就势也站了起来,不过身体略微前倾,一下子又把林雨抱住了。 林雨身子一僵,再也不敢动作。 “我上次把你吓到了吧?”景皓低声问道。 林雨没有回答,他又继续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就是想和你亲近。我也知道不对,我不会再吓到你的。” 景皓的双臂小心翼翼地把林雨护在自己身前,下巴也落到了林雨颈窝的地方。许久,两人谁都没有说话,屋子里静悄悄的,之余两个人的心跳声。 “明儿带你去滑冰好吗?”景皓开口问道。 “嗯。”林雨觉得自己嗓子有些火热,本来是对滑冰充满兴趣的,可这会儿只能说出一个“嗯”而已。 “走吧,早些睡。”景皓把下巴从林雨的肩上挪开,拉着林雨的手道。 实在是熬得太晚了,寅时都快过了。回屋之后,林雨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便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她是被鞭炮声吵醒的。熊孩子们起床之后,便又开始了“噼里啪啦”的生活。 大年初一,都是要早起的,而且一家人也要一起吃新年的第一顿饭。 食堂里热腾腾的饺子刚刚出锅。饺子是头天晚上包的。酸菜馅儿的、萝卜丝馅儿的,全都寓意着好兆头。而且里面还塞着煮过的铜钱,吃到的都预示这今年会有好的运气。不过不管多少,至少每个人也都吃到了带钱的饺子,预示着又有好兆头。 吃罢早饭便是拜年了。这拜年主要是小辈向长辈拜年,恭恭敬敬地磕头,说几句吉祥话,然后就会得到一个新年的红包。 只是景皓还不算是林家的长辈,也是不能接受林家小辈的拜年的。可因为太财是景皓的徒弟,太财一拜年,其他人也都跟着拜了起来。还好林雨之前有帮着景皓准备红包,不然又像去年一样,要出洋相了。 “我欠你的钱是越来越多了,要是还不上,我还是以身相许吧?”景皓在林雨耳边小声道。 “没个正经!”林雨使劲儿拍了一下景皓放在自己旁边的这只手,结果又惹得他心情大好,合不拢嘴。 栾凤今天算是精神比较好的一个,毕竟昨儿大全终于对她心软了,她更加勤快地干起了活儿,积极表现。而别人,熬了大半夜都有些受不住,收拾差不多了,就各自回屋补觉去了。 (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七章 爬犁 林雨本来也有些蔫蔫的,可是一想到能出去玩,便也觉得没那么困了。 天星的马车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在了林宅的门口。 “怎么来了也不进去,吃过早饭了没?在这外面等着多冷啊!”林雨关心道。 天星笑了一下,露出了两颗洁白的小虎牙:“谢林姑娘关心,一大早就搁别院吃过了,今儿天还不错,我穿这些一点儿都不冷!”然后把凳子拿了下来,又跑到另一边给二人打起了车帘子,“里面暖炉烧得正热乎呢,湖上也都准备好了,少爷和林姑娘上车吧!” 林雨道了声谢,便和景皓一起上了马车。 “天星比之前像是成长了不少。”林雨道。记得之前这小子还跟个小吃货似的呢,有时候也还是挺可爱的,这次再见之后,几次答话都是一板一眼的。 “他也不小了,自然也学着规矩了。”景皓答道。 “对了,我一直好奇,天狼、天文、天武他们武功都很高的,怎么天星就不会武功呢?明明都是‘天’字辈的啊!” “你怎么看出啦天星不会武功?”景皓饶有兴趣的问道,“就因为他在你面前没展露过功夫?” “他有武功?”景皓的问话倒是让林雨产生了怀疑,“我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在集市里。天星跑的气喘吁吁,而你则脸不红、气不喘。所以我想。天星当是没有功夫在身的。” “我身边不是谁都有功夫的。有的人适合习武,就专心练武。有的不会习武,就做些别的。就像天宇。他其实功夫也不怎么样,就是对器械这一类着迷得很。”景皓解释道。 可是天星那么小,也看不出什么本事啊!这句话林雨没说,只是在心中略微有些疑问。毕竟在青田雅居里,景皓身边的人也不一定都是“天”字辈的。 天星的马车赶得极好,别看他年纪小,但是这马儿跑起来。车子只是轻轻地、很有节奏地在颤。没一会儿,林雨就在这舒适的环境中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马车已经停了。她靠在景皓的肩膀上,竟然一点都没有感觉。 “已经到了?到了多久了?”林雨问道。 “刚到一会儿而已。”景皓道,又见林雨起身要出去,赶快拉着她的手道。“待一会儿再出去吧。你刚睡醒,这时候出去吹风容易受寒。” 林雨觉得虽然有时候景皓表现挺幼稚的,但大多时候,他还是很细心、很成熟的。心里也是十分的受用。 待身体活动开了,林雨这才和景皓出了马车。 一出马车,林雨简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天星竟然把马车赶到了湖上! 她以前都是从湖边路过,自然知道路与湖之间的巨大落差。当然,即便没有太大落差的地方,也是一个大大的斜坡。可是她在马车上睡得安稳,竟然没有感觉到一丝颠簸! 而以前一直在湖边看风景,并没有下到湖里。这一置身湖面,立刻感觉自己掉进了一个巨大的冰雪世界里。 原来,这翠微湖占地也是这样的广阔!原来,自己与这湖相比,竟然是这么渺小! 而最让林雨惊叹的,当属这脚下厚厚的冰层了! 都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而林雨脚下的冰有岂止三尺那么厚?可是即便这样,这冰也是极为清澈的。甚至可以看见冰层下面游鱼黑亮的脊背! “那边下了大网,咱们坐冰车过去,一起去看他们捞鱼怎么样?” 林雨在现代的时候就对北方某湖的冬捕十分向往,尤其是那巨大的胖头鱼,从电视中看当地人做全鱼宴,简直都能馋死她。 只是,她并不擅长做大锅鱼,做不出那种看着就让人“吃着碗里、望着锅里”的感觉。 “这是我冬日出门经常做的爬犁,你也试试?”景皓指着一个爬犁车问林雨道。 是狗拉爬犁,关键这狗,貌似还是现代社会的名犬? “这是胡山以北的西伯利亚人养的狗,皮毛厚得很,拉爬犁抛起来也很快。”景皓解释道。 三条狗长得都很大,站起来大约也会有林雨高了。林雨一直怕狗,但是每次看到大型犬也是很眼馋,在现代的时候没玩过狗拉爬犁,倒是来了古代赶上了。 天星让人照看着马车,自己在林雨和景皓坐上爬犁之后,他也坐到了前面,驾轻就熟地敢起狗来。 “哇,天星还会赶狗!”林雨赞叹道,只是天虽然暖和了许多,但是直接坐着这爬犁还是会冷的。还好之前她戴了口罩,不然这脸就吹完了。 “他会的多着呢,以后你就知道了!”景皓故作神秘道。 狗拉爬犁也是又快又稳,坐在上面,虽不至于有风驰电掣的感觉,但是速度也很快了。 兴奋了一会儿,林雨便有些受不住了,还好景皓把斗篷解了下来,给兜在了两人的前面。 翠微湖是在群山环抱之中的,转过了三座山,终于到了翠微湖真正的最宽广的湖面之上。 那里,已经站了许多人,站成了一个半圆,围着一个巨大的冰窟窿。而他们的身后不远处,有许多的狗拉爬犁,只是那狗和景皓的不同,是平时家里的土狗罢了。 景皓来了之后,大家都热情地跟景皓打着招呼。 “这些都是附近的渔民,不过他们其他季节都是不捕鱼的,一年只补正月初一到十五的这几天,据说这段时间的鱼是最干净的。”景皓像林雨介绍着。 都说“开河的鱼、下蛋的鸡”是最好吃的,因为刚开江的时候鱼经过一冬天的寒冰隔绝,味道是最鲜的。而春天刚开始下蛋的鸡,生出来的鸡蛋也都是精华。林雨倒是不知道还有这样只冬天捕鱼的。 “他们捕到的大鱼会切成片然后做成可口的烤鱼片,味道有些鲜、有些腥,但相对比较嫩,当作零食的话,还是很不错的。他们做出来的鱼片会卖给青田雅居,然后青田雅居会把这鱼片送到京里给那些王孙贵族享用。” 林雨倒是不知道这些,不过现代时候吃过许多烤鱼片都是海鱼,还没吃过河鱼的烤鱼片呢。 (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八章 冬捕 这个场面比现代电视里看到的冬捕场面相比要小很多,不过能够第一次的近距离观看,还是让林雨兴奋不已。 景皓说,他们是头天下午吃完饭就来下网了,等下好了网,大抵也到了吃年夜饭的时间了。 眼瞧着就到了收网的时候,几十个男人一起拉着绞盘,甚至他们后面不远处的爬犁上也挂着铁钩,那些拉着爬犁的土狗也跟着男人们一起使劲儿,一点一点地把一张巨大的渔网从水里拉了出来。而同那渔网一起出水的,还有上千条的大鱼! 大鱼白花花的肚皮在阳光的照耀下闪得人眼睛有些发花,虽然密密实实得被拢在了网里,但还是活蹦乱跳的、挣扎着想要挣脱渔网的束缚! 终于,所有的渔网都被拉了上来。男人们顾不得已经累得气喘吁吁的身体,都争先恐后、迫不及待地想要看看这次的收获。尽管已经从力量上知道了这次成果颇丰,可还是忍不住想要确认。 林雨也在边上看的瞠目结舌! 那鲢鱼,大的能有二十斤左右,一条差不多就能做一大锅! 那鲤鱼,黑得发亮,十多斤的样子,光是鳞片就大得吓人了! 那胖头鱼,身体肥硕,目之所及,最大者就有三四十斤! 不过景皓说了,这冬捕的头鱼向来是送到青田雅居的,林雨去年放假放到了正月初三。自然是没赶上正月初一的这次头鱼盛宴。 男人们拿着手持的渔网,一网一网地把鱼舀到了爬犁上的大缸里,准备回家之后再处理。 “你看着哪条好。也拿回去几条,索性冬天也放不坏,拿回家给大家尝尝鲜。”景皓对林雨道。 “这样好吗?都是人家自己捕的。”林雨犹疑道。 “他们都属于青田雅居的佃户,所以咱们拿些鱼不算什么。而且他们把鱼交给青田雅居,每年也不少给他们钱,又不耽误他们平时的农活儿,所以他们生活也算富足了。”景皓解释道。 林雨向来知道这翠微湖基本就是青田雅居的私产的。却没想到,这些人竟然是青田雅居的佃户。 于是林雨就也不客气地选了几条。天星立刻就让人把那鱼装好,放到了他们的爬犁上。 所有的鱼,大家装了近两个时辰才装完,不过林雨早在他们送第一车回家的时候。就已经跟着到了族长的家。 族长姓乔,见到景皓来了十分热情,直请三人上炕坐着,又吩咐老伴儿、儿媳快些做饭,招待贵客。 待男人们把外面的鱼都装回来时,乔家的全鱼宴也已经做好了。 主菜是一条十多斤的胖头鱼,只是,他们这里把胖头鱼叫花鲢鱼,剁成了大块之后用热油煎。但是油里要放上一些盐,这样就不会粘锅了。等鱼皮煎到色泽金黄的时候,把另一个锅里烧的滚开的水浇上去。只这一个动作,立刻就让锅里涌起了汤白!然后再加上干辣椒、葱段、姜片、大蒜瓣,就盖上了锅,再等少许开锅的时候,汤汁已经变得又浓又白,这时候加入切好的豆腐和调料。少焖一会儿便能出锅了。味道咸鲜适中,十分可口。 第二道菜是红烧的鲤鱼。把鱼收拾好之后。在鱼身上划两道,放一些黄酒、姜丝、葱丝和盐腌制一刻钟。然后在锅里倒入油,等油七分热的时候就把腌好的鲤鱼放进锅里,煎至两面金黄,捞出。这时候在锅里放入葱片、姜片和蒜片,加干辣椒、花椒和八角爆香,又加入了一些醋、酱油和黄酒炒开,再倒入清水,水烧开后就把煎好的鲤鱼放进去,小火慢炖一刻钟,收好了汤汁出锅。 第三道菜是酱炖鲢鱼。这是林雨以前在农村常吃的一种做法。十多斤的大鲢鱼十分肥美,在锅里放少许油,把葱姜蒜放入锅里爆香之后,加入干辣椒、大料、豆瓣酱、酱油炒。炒开之后把收拾好的鲢鱼放进锅里,直接添水炖,大概炖上两刻钟就完全入味儿了。大鲢鱼身上有许多鱼油,所以即便最开始的时候放了少量的油,后来还是会有一种咸腻的感觉。但是,配上农家的大黄米饭,又是十分的美味了。 第四道菜是凉拌鲫鱼。不同于林雨店中做的生鱼片,他们这儿的鲫鱼是整条的。把鱼收拾完之后在鱼身上切几道,然后用葱丝、姜丝、花椒粉、细盐和黄酒腌制一刻钟。之后,将腌好的鱼上锅蒸片刻。然后把大量的蒜末入锅炸成金黄色,捞出蒜末后,把辣椒粉倒入,迅速炸成辣椒油。最后,在鱼身上淋上辣椒油、铺上炸好的蒜末就可以了。 第五道菜是清蒸武昌鱼,不过他们这里叫扁华鱼。扁华鱼十分难得,一网里也不过十几条的样子,而且扁华鱼刺少、肉整,就更显珍贵了。但是,扁华鱼的做法很简单,只是在收拾好鱼之后,在鱼身上划几刀,然后把刀口里塞上姜丝,鱼身上均匀摸盐和黄酒,包括鱼肚内。腌制一会儿之后,把盘底铺上葱姜丝,再把鱼放到盘中,最后把鱼上面也铺上葱姜丝,上锅蒸一刻钟便可以出锅了。出锅之后撒上点葱花,颜色也十分好看。 第六道菜是麻辣草鱼。与酱炖鲢鱼的方法差不多,但是豆瓣酱换成了辣椒酱,里面还加入了麻椒,所以炖出来也是麻辣鲜香,十分可口。 第七道菜是炸鱼排。炸的也是大鲢鱼,倒是没什么技巧,但是外焦里嫩,香脆可口。 第八道菜是炖鱼杂。基本就是收拾了所有鱼的鱼泡和鱼肠炖的,虽然东西不起眼,但是很筋道。 八道大菜每一道都能勾起林雨的馋虫,而这乔家人也不藏私,每当林雨问起的时候,他们都细细地给林雨讲这道菜的做法,倒是弄得林雨很不好意思。本来品味居里就没人擅长做这么多种鱼,林雨有心让乔家的儿媳妇去品味居做事。但是因为他们这里行路不方便,只有靠水路才能去厉云,所以便拒绝了,反倒把做法给林雨讲得更仔细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九章 变故 林雨一筷子一筷子吃得不亦乐乎,可是景皓是每每乔家人劝的时候,才会吃一口扁华鱼,其他的就都不动了,而天星更是闷头吃饭,并且对乔家腌制的小菜格外感兴趣,几乎一口鱼都没碰。 出了乔家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 天星赶着三条狗,让爬犁飞速地前进。 “怎么你刚刚都没怎么吃鱼?他们做的那么好吃!”林雨大声问道。 景皓道:“草原上的人都是不吃鱼的。我只偶尔吃一点,但是尽量不吃。” “你不吃鱼怎么还带我过来?” “我不吃你可以吃啊!总不能为了迁就我,就让你放弃一种美味吧?” 景皓的话多少还是让林雨自惭形秽的。她喜欢吃猪肉,所以她现代的时候就觉得,她一定和不吃猪肉的人过不到一起去。她不吃臭豆腐,就觉得和吃臭豆腐的人连话都说不了。可是,景皓不吃鱼,却能陪她出来吃最正宗的农家鱼。也许,自己以为自己有多喜欢他,可是,到底不及他喜欢自己多吧? 这个认识让林雨有些许的低落。 她常说,“惟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可是,最后情浅的却是她。 而事实上,景皓不喜欢吃辣、不吃鱼,这些事情她现在才知道。她总张罗着给景皓做这做那,却从没问过一次,他喜欢吃什么。 到了林宅门口。林雨问他:“你喜欢吃什么东西?”虽然知道不应该直接问,而应该细心了解,可是这一刻。她真的失落了。 “我没有什么特别喜欢吃的。其实,我对待食物也没什么太多讲究。”景皓答道。 见林雨皱着眉头、颇有心事的样子,景皓关心道:“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觉得我对你没有你对我那么好。”林雨低声道。其实有些事她不想说,可是,又觉得两个人总应该坦诚些。 “哈哈,”景皓笑了起来,“就说你傻吧?这事儿有什么好纠结的?我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必然是一个比另一个更喜欢才对。这样,你才会对我更好。我发现你对我比我对你好了。那我不是要对你更更好?所以我们两个都努力对对方好,咱们就永远像刚开始一样,这叫不忘初心,对不对?” 林雨有些茫然。随即又点了点头。 “别胡思乱想,实在觉得对我不好,就亲我一下当补偿吧?”景皓嘻嘻笑着。 “去你的!”林雨下了马车,可是分开的时候到底还是不舍。 天已经黑透了,好在顾大叔听到了马车的声音出来给林雨开了门,然后又帮着她把所有的鱼都搬了回去。 而景皓,也回了青田雅居。 林家诸人对林雨这么晚回来又带回来这么多鱼也是很好奇。 林家沟是在山沟里的,唯一的水就是村边的那条河。那条河不大,当初林雨都能下去抓一些小鱼。同样。那条河里也确实没什么大鱼,超过一斤的都算是大的了。 可是林雨今天拿回来的都是十多斤的大鱼,欢喜得林家人都围着大鱼在看。 林雨跟他们说了在湖畔的乔家人。他们那里叫乔家渚,李母他们也只是听说过而已,据说是很难过去,离他们最近的村子也要翻五六座大山。众人对乔家人不能到品味居工作的事情也是有些遗憾,又对林雨说的全鱼宴充满了向往。 林雨自认厨艺还算可以,毕竟这是个熟能生巧的工作。所以第二天一大早大家收拾完鱼之后,她就开始比量起全鱼宴了。 李母从旁边学着。倒也能学个*不离十。 林雨的全鱼宴让林家众人吃得十分开怀,大家伙儿竟是从小到大都没吃过这么大、这么多的鱼,就连杨毅也对这全鱼宴赞不绝口,说是在禹州城里也鲜少能吃到这么好吃的鱼。 一时间林雨信心满满,觉得品味居里也可以推出几道,比如说那鱼汤,又鲜又浓,而且不拘什么鱼,都能做出好喝的汤来。 不过林雨还是有些许遗憾的,就是在乔家渚的时候没有吃到那淡水鱼做出来的烤鱼片,因为每年做出来的几乎都要上交给青田雅居换钱、换粮食,而且做鱼片已经是一年前的事情了,整个乔家渚没有一家剩下一片烤鱼片。 景皓的行程定下来了,初八那天就要回胡山了。 他自然是希望林雨和他一起走,而林雨也不想和他分开,于是才刚初二,林雨就要开始交代起家里的事情了。 林家人对林雨这么快要离开也是有些懵然、有些不放心,但是他们当初答应了景皓,这会儿也不好反悔。 如今制鞋坊有杨毅,自然不用担心。而品味居那边,林雨则全权交给了含玉。 老三依旧负责招待,而大全还是配货。 林雨自己也开始收拾起了行李。胡山那边比天哲冷,尤其要去的景皓的家乡还是草原,听说那里直到五月才能脱去棉衣,气候是偏寒凉的。虽然到的那边的衣服不用准备,可是这一路上的吃穿却是都要准备的。 李母帮着做了许多的肉夹馍,又炒了许多油茶面,还有大全给备下的肉干,这还没到初六,东西就已经准备了好几大包了。 林家人倒是不知道景皓是胡山人,只是听说要走很久,便都给准备着。 自打来古代第一次要离开林家诸人,林雨的心里也是浓浓的不舍。但是她知道,她终究是会回来的。 初六这天是店铺开业,给伙计们发了红包,林雨又细细交代了所有的事情,又把天文和天武留下,这才稍觉放心。 只是,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快,就在林雨他们准备出发的前一天,林雨正在林宅里满心欢喜地收拾着最后的行囊之时,林家再次出事了! 而且,出事的不是一个人,而是李父、李母、****峰和李月灵全家都被下了大狱! 而林雨知道的时候,品味居里的李母和李月灵已经被抓走了,而正在林宅的制鞋坊里面抓李父和****峰! 当林雨看到发疯一样向她求救的林雪时,她也懵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章 怀疑 林雨赶到制鞋坊的时候,李家父子已经被带走了。 制鞋坊里的所有人还处在震惊之后回不过神,林雪则哭着撵了出去。 “衙门的人怎么说?”林雨焦急的问着站在一边的杨毅。 “他们只说衙门办案,不容置喙。”杨毅皱着眉头道。 “天九!天十!”林雨也顾不得再隐藏身边的两人了,一面让天九去衙门那边探探情况,一面让天十回青田雅居报信。自己和二奎则去追林雪,和她一起去品味居看看李母和李月灵在不在。 可是,还没等二人到品味居,就见天武正往林宅这边来,两下一对,才知道刚刚李母和李月灵也被抓走了。而且刚刚衙差来的时候十分蛮横,当时就吓走了许多的客人,后来含玉就把剩下的没吃完的人也都请走了。 “大姐,这到底怎么回事?呜呜,友峰和爹娘他们到底怎么了?怎么会抓他们呢?”林雪哭着扑进林雨的怀里,“大家都是老实人,为什么要抓他们啊?” 如今钱不钱的都无所谓,就算关门也不要紧,关键是人!可是,为什么要带走李家人呢?李家人平时中规中矩,人缘也都很好,就算是品味居里的李母和栾凤做错了东西,那也和制鞋坊里的李父、李有峰无关啊? 林雨脑子飞速地思考着,一边安慰着林雪道:“我让天九去衙门打听了。一会儿就回来了啊!”然后又忧心忡忡地看着天武。 “含玉姑娘说,要是姑娘方便,就去品味居那边等着吧。”天武说道。 林雨皱着眉头。含玉应当是见证了整个过程的,或许现在可以和她商量一下。只是这事儿来的蹊跷,之前也毫无征兆,林雨直觉这事儿不简单,现在抓了李家四口,不排除还会抓李家别的人!毕竟林雪和孩子们也都算是李家人的。 于是对天武道:“天武,你现在马上去别院。把二奎家和小雪家的孩子也都带到品味居。然后我之前让天十回青田雅居报信儿了,你把他们送到品味居之后。就到城门口等等天十他们,大家全都在品味居汇合,知道了吗?” “是!”天武应着,然后往林宅飞奔而去。 品味居果然挂起了停业的牌子。林雨一到,含玉就问道:“你们怎么来的这么快?” 林雨也不拐弯儿,直接就把林宅里发生的事情也说了一遍。 “这事儿不对!”含玉道,“林姐姐,你跟我来一下。” 林雪自打进了店里,就去大全那边打听去了,林雨见大全正试图安慰她,于是便跟着含玉去了后院。 “我也觉得这事儿不对,怎么单单就抓了李家人呢?”林雨道。 “林姐姐。这李家人究竟是什么底细?” “底细?”林雨道,“我听不懂你的意思。他们就是普通的老农民,能有什么底细?” “林姐姐。你记不记得我之前和你说过,李大娘有些不太对劲?” 林雨看着含玉,眉头都快打成了结,“李大娘人很好,对我也尤其好,我不觉得她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啊。” “你之前和我说过。李大娘原本针线手艺很好,要不是因为食肆这边人手不够。而她又成手了,你会选择给她放在制鞋坊的是吗?” “是啊!这有什么不对呢?做针线好的人有很多,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可值得怀疑的啊!”林雨也有些心焦,她始终不明白含玉纠结李母的问题干什么。在她看来,李母是个温柔、贤惠又聪明的女人。而且那次在丁家,在丁家少夫人要打她的时候,还是李母站了出来,替林雨打了一巴掌。所以这份情,她现在都记得。 “这的确不是什么不对的地方。可是我一直冷眼旁观,李大娘有很多地方,并不像普通农妇,怎么说呢?我感觉以她的眼界来说,并不像是一个普通的农妇。而且她的两个孩子,都是十分精明的,尤其是李月灵,好像完全继承了李大娘优秀的一面,为人圆滑得厉害,这也不像是一个普通农户能有的感觉。怎么说呢,我先前也和他们说话中了解到,李大娘他们家住的地方比你家还要偏僻。可是你看他们一家人为人处事,都像是学过规矩一样。这让我有些好奇。当然,这也只能说明,他们不是那粗鄙的人而已。但是你记不记得前一段时间,就是盖老大两人在咱们铺子里闹事的时候,他们说官差来了要拿人,李母的反映有多大?” 林雨觉得含玉说的前半部分,她都觉得不成立。虽说是农村人,可到底有的家庭也是有不错的传承的。这说明不了他们有多奇怪。至于后半部分么,“含玉,你说的衙差的事情,我觉得也是可以解释的,毕竟都是小老百姓,一辈子进大堂的机会不多。尤其是还要以戴罪之身上堂,几乎没有一个小老百姓是不怕的。后来我也问李大娘了,她说就是害怕得紧,其实也没事儿。” “但你不觉得她的反应太大了吗?”含玉道,“今天也是,听到衙差来捉拿他们的时候,李月灵尚且不服气地喊了一句,‘为什么抓我’,而李大娘,就是颓颓的坐在了地上,竟然一句话都没有说。林姐姐,我不觉得这样还是正常的。” 经过含玉这样一说,似乎也有一些片段开始在林雨的脑中闪现出来。 譬如,每次问到一些涉及她过去的事情、譬如,每次说到衙门的时候,她的反应多少都会有些不自然。 看到林雨渐变的脸色,含玉道:“你也想到了是不是?” 林雨点点头,“可是我真不知道李大娘他们的过去。我去京城的时候,二奎和小雪都还不大,而等我回来的时候,他们已然成婚了。我听大哥说过,李家是外来户,而李大娘自己也和我说过,他们以前就是禹州境内的。只是,我从未听说过他们有什么亲戚,就好像他们从来都是孤家寡人一般。”(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一章 带走 那李家人究竟是哪儿来的,林雨问了大全,大全也是模棱两可。当初两家定亲的时候,只打听说这家人不错,为人处事也都很好,后来爹娘接触了几次,他们说是亲戚不在厉云,尤其是老人都不在了,所以基本上也都不走动了。而且爹娘觉得他们不是那不讲理的人,就也放心两家的关系了。 二奎和林雪如今都处在懵然的状态,尤其是林雪,什么也问不出来。倒是二奎,他说从来没听说自己丈母娘家还有什么亲戚,这么多年也都只和他家来往而已。 很快,天武把孩子们也都接到了品味居,孩子们根本不知道家里发生了什么事儿,只是在看到林雪哭的时候有些慌。但是为母则强,林雪只好也不再表现出懦弱的样子。可是还是平静不下来,在屋子里转来转去,间或开门往外边瞧瞧,她不认识天九,可就是希望能在天九回来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他,知道李家人的情况。 直到景皓过来了,天九才进了屋。大白天的,想要到衙门里面打探情况着实不易,所以他到底是费了一番功夫。 “如何?”一时间大伙儿都把天九围住了。 “衙门没公开审案,但是我探听到,李家老夫妻属于逃奴。” “逃奴?!” 所有人都十分惊讶,林雨不禁看了含玉一眼,果然含玉还是眼睛毒的,只她看出了李母不同常人的感觉。却原来不是因为别的,而是李母果真不是农民! “不可能!爹娘怎么会是逃奴!”林雪不相信,也不敢去相信!如果李父与李母是逃奴。那么他们就是奴藉!那么李有峰和李月灵——她实在不敢相信天九的话。 然而由不得她不相信,官差也马上来了品味居。 官差之中还有上次的两人,见到景皓在这里,自然恭恭敬敬地向景皓行礼。 “景少爷,我们如今是来拿李林氏及她的两个孩子的。还望景少爷行个方便。” “不知她及孩子们犯了什么错,要带他们去衙门?”景皓问道。 “景少爷,事关案情。恕我们不能告诉您。”衙差遇见景皓也是头疼,这位他们得罪不起。也不想与他过多接触。 “衙差说拿谁就拿谁,这葛大人治下当真严谨得很!不知道我能否怀疑你们是与李家人有仇,所以胡乱抓人呢?抑或葛大人从来就是如此行事,不给任何人以理由呢?” 衙差面面相觑。若是景皓就不放人,他们也不能把他如何。互相眼神交流之后,便有人道:“景少爷,事关一起逃奴案。有人举报李家老夫妇是逃奴,而目前已经有证据初步证明了这一点。所以,如果进一步证明属实的话,他们所生之子女,自然也是当是奴藉。至于李林氏,嫁入李家。自然便是李家的人,李家人是奴,她也当沦为贱籍。而他们的孩子。自然而然,也是奴藉。” 林雪颓然地坐在地上,好端端的,她怎么就从一个好人家的女孩儿变成了奴藉?过去,虽然她也曾和李月灵一样,觉得自己的婚姻不公平过。可是因为李家人真的待自己好,她便没有因为这件事怨恨过任何人。不管是她的爹娘还是那个曾经的大嫂。可是如今,她忽然落入了这样的境地,她心中忽然涌起了满腔的愤懑,可是这种心情,她又不知道找谁来发泄! “按你们那么说,我媳妇嫁给我,她也当属我的家人,我们是良藉,她嫁给我,她也应该算是良藉吧?”二奎急道。 “良贱不能通婚。李林氏是良藉,只是出嫁从夫,所以她现在是李家人,就必须同我们回去。而奴藉之女子是不可为人正妻的,所以,在律法上,李氏只能是你的妾,而不是你的妻。”言外之意,李月灵怎样都不会影响到二奎和他的孩子,毕竟她在法律上来说,是不算二奎的妻子的。 “景少爷,如今只待李氏夫妇的身契到了便可判案,希望景少爷不要为难我们。” “我们也是受害者,我们并不知道他们是奴藉,所以林雪是被骗婚,他们的婚姻便也是不成立的!”含玉出言道。 林雨也知道含玉的意思,可是这个时候,尤其对方还是李家人的时候,她根本没法把这句话说出口。道理上,这句话或许能保住林雪,可是情理上,谁也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 “姑娘这话说的没错,只是,如果这样,李家人的罪状恐怕就要多一重了。而不管你们是不是要告李家人骗婚,目前来说李林氏为李家生儿育女已成事实,我们还是要带他们回去。待以后如果证明是被骗婚,李林氏应当可以还原良藉的。”衙差道。 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林雪好好的一个姑娘,已经给他们生过两个孩子了,即便证明她是良藉,又能如何呢?更何况,这里面还有感情在,她也做不出那样的事情。 景皓也是无奈,若是对方还保留着李氏夫妇的身契,那就算他手段再强硬,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毕竟他手眼再通天,这里也不是胡山——胡山? “既然如此,那自然是不能妨碍官差办案的。” “景皓,你说什么?!”林雨瞪大了眼睛,虽然她知道这时候他们这边并不占理,可是,她还是希望景皓能站在他身边。正如所有女人一样,我吃亏的时候不是让你帮着道理,而是任由我无理取闹,站在我的身边,和我同仇敌忾! 景皓拉了一下林雨的手,对衙差道:“只是不知道,我们可否去牢里看看李家的人?” 林雨一听,景皓还是任由衙差带林雪走,自然是不高兴,可是景皓把她的手抓的紧紧的,任由她如何甩都甩不开。 “大姐!”林雪背衙差从地上拉起来时,终于缓过了神儿,呼喊着向林雨求救。 林雨想要上前,可是景皓依旧不放开她的手。她红了眼睛,转身看着景皓,景皓只轻轻地和她摇了摇头。 “娘!大姨!”两个孩子也哭喊着,小家伙看到凶神恶煞的衙差,也都十分恐惧。 可是,终于,他们还是被带走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二章 打架 林雨在现代的时候是独生子女,到了古代之后,才有了这样多的兄弟姐妹。尤其是见到林雪之后,那种血缘上神奇的感觉她现在都还记得,再加上林雪一直乖巧,她也很是喜欢。 “小雪被带走了!”林雨瞪着红着眼睛对景皓大声说道。这个时候她只是一个女人,一个想要无理取闹,一个心中有愤懑,只能向最亲近的人发泄的毫无理智的笨女人。 “你别急,我有办法的!”景皓轻声安抚着她。 景皓会有办法的,一定会!林雨不断地安慰自己。面对这个时代,她有着太多的无力,而这个时候最能依赖、最能信赖的人还是景皓! 此时,她实在需要一个坚强的臂膀。 还好,有景皓。 “大姐,这事儿怎么办?”二奎也掉下了眼泪。别说什么男人有泪不轻弹,他没读过书,不知道什么大道理,他只知道,自己好好的媳妇就这么没了,律法上就这么不承认了!“他们好好的怎么就变成了奴藉?” 林雨也有些无助地看着景皓。即便她有着来自未来的灵魂,但她也有着这个时代的记忆。她明白,奴藉代表着什么。她也明白“良贱不能通婚”的道理。只是,她从来没想过把谁当成下人,即便她现在有能力去买下人,她也没有那么做过。可是现在,身边一度最为亲近的人变成了奴藉,她真的有些懵了。 “景皓,刚刚衙差是不是说进一步证明李大爷和李大娘是逃奴吗?那他们是不是要找到他们曾经的主子?如果找到了曾经的主子,我们可不可以先找到他们,从他们手里把李大爷和李大娘买过来?”如果买过来了,她就可以去衙门给他们脱藉了! 景皓无奈地摇了摇头,“普通的奴才自然可以买卖。可是如果被认定为逃奴,那便只有死路一条了!” “什么?月灵会死?”二奎扑通就给景皓跪了下来,“景少爷,您一定要帮帮我们啊!月灵、月灵不能有事啊!我们的孩子还小哪!” 孩子们本来就因为刚才的事儿有些吓到了,再看二奎哭成这样,也跟着嚎啕大哭起来。 “二奎你快些起来,办法总会有的,你们先不要慌。”含玉说道,然后又让天文把二奎扶了起来。又给了栾凤一个眼色,让她先把小孩子哄住。 “大哥、大姐,这月灵要是死了,我们家就完了!”二奎的哭声怎么也止不住。他的媳妇,他自己疼得紧。 “二奎你先别哭,你们家里当真谁都不知道他们是逃奴?”老三疑问道。 “我是真不知道啊!月灵好好的一个人,爹娘也都好好的,怎么可能是逃奴?”二奎否定道。 “那你们这就是被骗婚了啊!” “啪!”大全再也忍不住,一下子把桌子上的筷笼摔到了地上! “他们老李家也太欺负人了!当初两家谈婚论嫁,这么大的事儿,他们怎么能隐瞒咱们!咱们好端端的家,就这么让他们毁了呀!”大全眼睛通红,内心亦是排山倒海不能疏解。 “都怨你!都怨你!”二奎忽然冲了过来,一拳打在了大全的脸上。 天文他们看情势不好,赶快把两人拉开。 二奎兀自蹬着腿脚,发了一阵儿狠,觉得实在甩不脱天文的控制,便大骂道:“林大全,都是因为你!要不是你当时不借给我们娶媳妇的钱,怎么至于把我和小雪都坑了?你怎么当人大哥的?我告诉你,这事儿我和你没完!” 大全好似脱光了力气一般,竟然有那么一瞬间支撑不住自己站立的身体,他很想和二奎解释,可是,二奎说的没错,他与林雪的悲剧到底还是他造成的!都怪他!当初发现孙淑娥没带过来彩礼的时候,他就应该据理力争的!或者,就算拿不回这笔钱,他也应该和家里人商量的!可是,他要了所谓的面子,害的是谁?他害得林雨有家归不得,害得二奎家不成家,害得林雪沦为贱籍!都是他! “大哥!”林雨看了大全晃了几晃的身子,林雨赶快上前扶住了他,然后对兀自骂骂咧咧地二奎道:“二奎,你够了!发生这样的事儿咱们谁都不好受,你别揪着大哥不放行不行?咱们一起想办法,别在这时候闹内讧行不行?” “我揪着他不放?”二奎疯魔道,“我家都散了!这谁害的?!我何止要骂他,我想打他、想弄死他!” 林雨想也不想,上前就抽了二奎一个嘴巴! “你这话我就当你口无遮拦了!亲兄弟之间,你用得着这样吗?大哥他也不好受!” “你也打我?我就知道,你们都和大哥亲,是,就我,就我一个外人,我走,我走还不行吗?”可是,二奎挣了几下,始终摆脱不了天文的钳制,怒道,“我没有你们这样的亲人!” “二奎你能不能听我把话说完!”林雨高声道。她鲜少有这样怒极的时候,就算当初孙淑娥骂她那样难听,她也从未这么生气过!莫说现在大全身子抖得厉害,她的身子也是不由自己地发着颤。“这件事大哥他也是受害者!当初孙淑娥嫁过来的时候,就没把彩礼钱带过来!而且是成婚第二天才和大哥说的这事儿!大哥怕家里人跟着上火,所以才瞒着大家没说!哪知道赶上了家里一而再、再而三地出事,这话就再也说不出来了!二奎,你扪心自问,除了没给你拿娶媳妇的钱之外,大哥哪有一点对不起你?就算当初孙淑娥没了一个孩子,大哥可和你这么挣命过?可是二奎你呢?你作为弟弟,这么多年你是怎么做的?是!月灵和你感情好,这是好事!可是,月灵出事,小雪她也出事,都是一家人,你口口声声说月灵,你可提过一句小雪?月灵就算保不住,管怎么你还能有孩子!小雪呢?小雪还有什么?你从来都只想你的小家,你何曾想过我们为了你都做了什么!你说这话,让不让人寒心?!”(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三章 分析 林雨一直以来都和大全统一阵线,但也从没说过这样的话。大全一直都知道,他对这家里的责任,也对自己家人的遭遇十分自责。有时候,二奎不讲理或者理直气壮地占着他的便宜,他都会想想那些对不起二奎的地方,也便算了。二奎许多时候做的事儿,也确实让大奎寒心,可是如今林雨的话,就让他觉得终于有人理解自己了!于是,好像是多年憋闷在心中的隐忍与委屈终于找到了泄洪的闸口一般,他也忍不住哭了出来。 不得不说,这是整个林家的悲剧! 二奎就是再不想听林雨的解释,可是那一字一句到底还是灌进了他的耳中。或许林雨说的不是那么有道理,可是,他明白,林雨说的是事实,那个他任性多年,始终不愿意承认的事实! “那、我怎么办?”二奎也不复刚刚的斗志,因为他明白,这事儿就是这么一环套一环、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如果,孙淑娥现在还是他的大嫂,那他一定会冲上去毫不犹豫地打死她。可是,毕竟大全也是受害者。 “家里出了这样的事,咱们谁都难受。是,李家骗了我们,可是,咱们拍拍自己的良心说,李家这么多年待咱们如何?!咱们不说如何包容、如何原谅,可到底他们也应该给咱们一个解释!解释清楚了,咱们该怎么办怎么办,行不?”家里都乱了起来,要是没个人镇住场面,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所以,这个时候林雨应该站出来,虽然她不觉得自己如今说这话多有逻辑、多有道理,可是,林家人现在需要的就是冷静。 “林雨说的对。凡事都有个解决的办法。”景皓道,“他们被定为逃奴固然是脱不开法律的制裁,但是,咱们可以先衙门一步,让他们的证据不成立。就算是最后成立了,我也会想办法去帮你们的!” 有了景皓这句话,他们才真正的放下心来。 随后,景皓让天九他们出去拦截所谓的证人,也要想法设法拿到他们的证物。只要不能证明李家夫妇是逃奴,事情就有转圜的余地。 折腾了大半天,大家也都累了。品味居一下折损了两个人手,本来是新年刚开业,如今看来,也是要停了。所以,所有人便都回了林宅。 “对不起,我不能和你回胡山了。”到了林雨的屋子,林雨对景皓说道。 来了古代一年多,她和林家人已经真的有了感情,忽然发生这样大的事,她不能撒手不管。但是,毕竟她一个女人,如何能与这制度抗衡?所以,她的心中还是十分难受的,好多次都觉得无力地想掉眼泪,可是又强撑着不能。现在整个家不说散了可也差不多了,她再脆弱,那俱真完了。 景皓慢慢地拉过林雨,把她护在怀里。 “这都是小事,我会帮你的,你别难过。”景皓轻声道。 林雨抬起头,不觉间眼泪已经滑了出来,“可是,你那边不是着急吗?” “没关系,晚出发几天,咱们在路上快着些,总能赶上的。” 林雨搂着景皓的腰,把脸埋进他的衣服里,闷声道:“谢谢你。” 景皓抚着她的头发,道:“你是我媳妇么。” 林雨这才抑制不住地大哭起来,这个时候有人依靠的感觉真的很好。 “对不起,对不起,你对我这么好,我今天还不理解你。” “你看你傻的。我理解你就行了!”景皓叹了口气。这事儿怎么忽然曝了出来?是巧合还是有人设计?景皓有些怀疑。 林雨这一天情绪大起大落,本来应该十分疲累了,可是为了等天九的信儿,始终不肯听景皓的劝,就坐在客厅里等着。 这一等,就到了半夜。 半夜,天九回来了,也带回了最新的消息。 果然有一个华山来的商人,是被衙差引入城中的。因为天已入夜,便没有回衙门,而是被安排进了城中的驿馆。 天九扮成驿馆中的小二招呼他,然后知道了他这次来厉云就是为了二十四年前家中的逃奴事件。 华山位于禹州最西部,而厉云位于禹州的东北部。二者之间相隔一个禹州城和一个脊山县。听起来像是很近,但因为禹州本身就属于山区,境内更是沟壑连绵,虽然分属同一州府,可是想要从华山到厉云,乘车也要走上六天的时间。 而这来自华山的富户姓郎,在华山也算是比较有名的。据他说,二十四年前,他家曾出现过一次家奴出逃的事件,对他家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虽然时隔多年,但是这次有了逃奴的消息,他还是要过来看看是不是那两个人。 这其中一个逃奴本姓李,而其他的,这姓郎的没说太多。只是时间紧迫,如今再想要去华山查这件事已然是来不及了。 等到半夜,就等来这样一个不算消息的消息,林雨亦是有些失望。 “从华山到厉云,即便快马加鞭也要六天的时间,也就是说,这人可能是初一那天或者除夕那天就从华山出发了。若李氏夫妻当真是郎家的逃奴,那么,能让郎家人大过年的不辞辛苦来到厉云,我想,这事儿便不是那么简单。”景皓分析道。 “天九说,逃奴事件对他家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究竟是什么影响呢?”林雨纠结着眉头道。 “最关键的,这华山的郎姓富户这个时间过来,那就是他年前就知道了这个消息。而同样的,他人还没进城,人却先被抓了,这也就是说,在厉云城内,有人帮这姓郎的做事。等他一进程,一切就板上钉钉了!” “可是,就算这逃奴做了什么让郎家人这么多年都放不下的事情,这帮着做事的能调查出来——不对!”林雨忽然道,“如果查这件事的就是郎家人,那么李家人根本就跑不了,他们干嘛还要这么步步为营地用了官府的人呢?同样,他们传信也该是自己人,而不应该是官府去找这姓郎的过来才是!”(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四章 固执 分析到这里,两人哪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虽然不知道她这么做的理由,可是,能让官府给这么不遗余力办事的,又和林雨过不去的,除了夫人还能有谁? 若是以前,林雨觉得夫人有什么针对她的,无非也就是让她的路途不那么平顺而已,她自己也觉得,自己这多半的家财是来自青田雅居,所以她偶尔也会抱着“大不了你就收回去”的消极心态。可是这次不一样,这次夫人的一个手段,就影响了整个林家,几乎就是让他家彻底散了!并且林雨实在觉得这事儿于夫人来说是损人不利己的。就为了和自己为难,就一定要搞出这么多事吗? “天九!”景皓道,“回去通知天狼,咱们行程暂缓,并让他查清楚,到底是不是她的手笔!” 天九应声退下。 景皓也不由内心发寒。 她就是这样一个固执、偏执的女人! 她认为对的,宠上天也不为过。她认为错的,谁说什么也不会改变! 这件事明明对她没有任何好处,她就偏要插一手!只要能让她不喜欢的人难过,她永远都会乐此不疲! 虽说是让天狼去查,可是,有什么好查的呢?他太了解她了,他几乎可以断定,这事儿就是她的手笔! 他是她的儿子啊!她怎么就不能放过林雨! 他现在甚至不敢去看林雨,他怕看到林雨责怪、失望或者难过的眼神! 今天下午出事的时候,他第一次看到林雨这样语无伦次、近乎没有理智的样子,那一刻,他有心疼、有可怜。心疼在她是他喜欢的女人,而可怜在她竟然出生在这样混乱的一个家庭! 可是,这一刻,他对她又有了愧疚。因为他有这样一个无孔不入的母亲!她的不幸本来已经可以避免了,却因为自己的母亲又揭开在世人面前! 逃奴!以后有了这个标签,整个林家的人都会被人耻笑!识人不明,害得家里变成一盘散沙! 就在景皓越想越气愤的时候,林雨的手覆上他的。 他慢慢抬起头,看向林雨的眼睛就像是一个受伤的小兽。 林雨走上前,把坐着的景皓搂在自己怀里。 “我知道不怪你。”林雨轻声道,“我也不会怪你。只是,景皓,你知道吗?我当初只身一人回到厉云,就是想回到我亲人的身边。我不一定要多富贵的生活,但是我想要我的家人幸福。”林雨这话不是说说而已,她可以清楚感觉到前一个林雨就是有着这样的心愿。自己从她的身体里复活,她给了自己最为宝贵的躯体,那么自己知恩图报,必然是要为她完成这个心愿的。“我回来之后,我的家人总体来说对我真的很好,尤其是我大哥和小雪,处处给我家的温暖。还有李大娘,曾经她为了我被别人打了一巴掌。这些事情我都铭记着,我觉得有这样的亲人是我的幸福。” 林雨叹了口气,“景皓,我很喜欢你。我活了这么久,第一次遇见一个人,能让我内心悸动到像是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所以,即便咱们中间有着太多的阻碍,我还是看到了你对我同样真挚的一片心,我敢赌自己和你在一起一定会幸福。当然,我也想过,你的家人并不会轻易接受我。对于夫人,我也有很多的抱歉。我觉得,她可以看不上我,可以在今后我孝敬她的时候为难我。因为我喜欢你,我觉得那都不是困难。因为喜欢你,我觉得她对我做什么,我都可以忍,因为她是你的母亲!可是景皓,我这次真的很不高兴。因为我知道,如果李大娘他们不是我在乎的人,她会不会这么不遗余力地想要置他们于死地?我真的很讨厌她这个样子,为什么做事就不能直接一点,有什么不满意就冲我来啊!” 说着,林雨掉下了一滴眼泪。 “还有小雪,她和二奎不一样,她或许因为这段婚姻的造就而内心有过疙瘩,可是因为李家人待她真心好,所以她从来没有因为这事儿和大哥有过隔阂,相反,家里有什么事情,她总是二话不说回来帮忙。可是,就因为你母亲想要我不舒服,她就做出了这样的事!如果小雪继续和李家人在一起,她就从良藉变成了贱籍,以后任人买卖!如果她狠下心告李家人骗婚,那么她的家庭、她的婚姻、她的孩子还有她的青春就什么都没有了!小雪她何其无辜!” “你知道吗?”景皓也艰涩地开了口,“从小到大,她从来没给过我关心。她只想着给天哲争取好处。曾经胡山山区有大半部分都是天哲的领土,就因为我父亲,胡山才有了这么大一片屏障。可是,她总想着把这片屏障破除,为此不惜用手段杀了她的夫君。而可笑的是,她至今都守在厉云这个地方,不,是天哲的皇帝想让她守在这个地方,因为她还有利用价值。可是,她还是觉得,身为天哲的公主,这样做是必须的。你记不记得我和你说过,我父亲喜欢的女人就是比他年纪大的。其实,那个女人还是嫁过人的。但是,她遇见我父亲之后,便十分崇拜我父亲,她那积极、乐天的性格真的和我母亲有很大的反差。我父亲很喜欢她。但是,我母亲连她也不放过,还派人追杀她。若不是这个女人,恐怕我一辈子都蒙在鼓里,永远都不会知道,我的母亲便是杀害我父亲的元凶!” 林雨搂着景皓的头,轻轻地,叹了口气,道,“景皓,我不想原谅她了。” 景皓的双手也搂紧了林雨的腰,“我也不想了。” 景皓幽幽的道:“给我几天时间,我需要把天哲这边的事情处理一下。毕竟这里是天哲,我不再大言不惭地说什么让你放心的话。我只能看紧她。然后,李家人你便放心吧,我明天一早便去牢里探望他们。如果他们同意,我便把他们送到胡山草原。什么良藉、贱籍,到了胡山,便都是我草原上最尊贵的人!” “谢谢你!”林雨长舒了一口气。(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五章 探监 这一宿,谁都没有睡好。 一大早,林雨便起身和景皓一起来了衙门。 当景皓提出要去牢里看望李家人的时候,葛知县面有难色,可终究还是让景皓他们进了去。 “我以为他会一大早就提审的。”林雨道,毕竟前期都做了那么多事情,如今人都到了厉云,葛知县却放慢了步调,这很不正常。 “昨夜我越想越气,让天十去给那姓郎的下了点药。今儿他只会在茅房呆一天,是绝对上不了公堂的。”景皓低声道。 如果不是场合太压抑,林雨也很想笑一下。景皓这样做虽然不厚道,但到底给他们争取到了一天的时间。 而那姓郎的,顶多以为自己水土不服,也不能怎样。 林雨是第一次到监牢这种地方,这是一个很大的院子,高高的围墙,连着四排低矮的茅草房,房子外面的烟囱上并没有冒烟,可见这里供暖并不及时,恐怕屋里也不会多暖和。 到得监牢里面,一面是有窗子的走廊,另一侧则是与走廊用粗木栅栏隔开的牢房,而每间牢房之间则是用土墙间壁开。每间牢房都没有窗子,只能凭借外面走廊里的光线看东西。而因此时是冬天,牢房里就更显阴冷、昏暗。 李家人是戴罪之身,因为没有定案,所以暂时被关在了一间牢房里。 见到林雨来了,本窝在墙角抱着小女儿的林雪立刻哆嗦着站了起来。许是蜷缩成一个姿势久了,有那么一下,她甚至站不起来,还向前爬了两步。 “大姐。”林雪哭起来的声音都有些哆嗦,林雨赶快握住了她伸出的手,只是那手冰冷异常,几乎感觉不到什么温度。 从进来的时候,林雨就感觉到了这里面不仅不暖和,而且窗户似乎还透着冷风。再加上这茅草房本来就低矮,窗子又小,照不进来多少阳光,就更冷了。而林雪他们昨日被抓得突然,工作的地方又都无须穿太多,所以可以想见大家必然是冻得不行了。只是没想到,居然会冷成这个样子。 “小雪。”林雨使劲儿握着林雪的双手,想给她一些温暖。“这一晚上,可是熬坏了吧?你别怕,大姐会想办法救你出去的。” 林雪哭着点点头,此时她的脸上因为牢房太脏,已经不复平时的干净。再加上她这一晚上可能也没少哭,脸上也是花得厉害。 先前大家都穷着的时候,林雪虽然穿得不好,可也从来都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这会儿却是这样狼狈的样子,林雨的心也不好受起来。又见林雪面色有些潮红,也不知是哭得还是怎样。 就在这时,林雪结结实实地打了个哆嗦,林雨赶快探手上她额头一摸,果然有些发烫。 “小雪你这是发烧了啊!”林雨惊道。昨日林雪在制鞋坊里目睹李有峰和李父被抓,哭着出去撵他们,并没有穿什么厚衣服。后来林雨着急,也没给她备,然后大家就都到了品味居。品味居里倒是暖和,只是这冷热一交替,难免就会让人身体不舒服。再后来林雪被抓,又被扔进这冰冷的牢房之中,更是加重了身体的负担。而她这一天情绪波动太大,身子自然也跟着熬不住了。相比之下,两个孩子确又比她好许多,因为是后被接到品味居的,离开林宅的时候,吕薇是给穿戴好了的。 林雨赶快把自己的斗篷解了下来,从栅栏之间塞了进去。 “你快些披上!” 别看林雪额头烫,可是身上还是冷得厉害,她边哭边把斗篷披了,但还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林雨以为经过这一晚上的牢狱之苦,李家人见到自己都难免会激动,可事实上,除了林雪有见到亲人的委屈和李月灵眉眼之中露出的不甘以外,李家的其他大人布偶表现得十分安静,似是心灰意冷了一般。 林雨见林雪的样子也说不出什么,便唤起李母来。 李母的神情有些木然,林雨唤她,她也只是把头转了过来,却没有起身。而在林雨的目光扫向李有峰的时候,他竟把头低了下去。就连李月灵也别过了头,似是不愿与林雨说话一般。 李父叹了口气,把怀中的孙子放到了李母的旁边,这才站起来往林雨这里走来。 但,没走到近前,就“扑通”跪在了林雨面前。 “大爷,你这是做什么?”因为一直镜中李父是长辈,而他又一直对自己默默支持,所以林雨明知道李家人对不起林家,可让李父这样给自己跪在,她还是觉得不好。 “她大姐,是我们老李家对不起你们!”说着,又嗑了一个头。 林雨与李父相隔一排粗木栅栏,中间又有一段距离,实在是没法把李父扶起来,只能道:“大爷你有什么事儿起来说,您别给我一个晚辈跪着,你这让我怎么受得起?” ****峰本来是没往这边看的,可李父这一弄,他还是看到了,只是想来自己一个动作也是久了,身子不好使,便爬了两下到李父旁边,想要劝解,可还是说不出什么,便也跪在了李父的旁边。 林雨看着干着急,只好对着林雪道:“快把你公公扶起来,咱们有事儿好好说,别让他这么大年纪了给我跪着啊!” 林雪抽搭了几下,到底是过去把李父扶了起来,****峰确是难受得不想起,抱住了林雪,便把头埋在林雪的腰间,不停耸动着肩膀。 至始至终,李母倒是哭着,纸是没动地方。而李月灵,除了一开始李父跪下的时候转过头来,眼中有了一阵波动,可到底还是把头转了过去。 李父哆嗦着身子走到林雨面前,只这一晚上的时间,他的身子就佝偻得厉害,似是两鬓也有白发冒了出来,就连眼中也沁出了浑浊的泪水。 “她大姐,我们老李家对不住你们啊!都怨我们当年存着侥幸,寻思这么多年都没人找到我们,就瞒着大家想给俩孩子一点正常的生活,没想到啊,到了今天,还拖累了你们!是我们不对啊!”李父哭道,“只是这事儿友峰和月灵这俩孩子都不知道,”李父回身看了一眼两个孩子,见他们都还不能接受这个事实的样子,心中亦是难受万分,“都怨我,这事儿你千万别怪他俩,他俩也是被我们害了啊!”(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六章 讲诉 林雨见这一家人的气氛,心中已然猜到了几分,这会儿一听李父的话,更是肯定了心中的想法。 “大爷,究竟是怎么回事,你和那华山郎家到底是什么关系?”虽说景皓的身份很好用,可这里是监牢,自然不能为所欲为地想呆多久就呆多久,所以林雨这会儿便开门见山得问了出来。 李父听得林雨提到华山郎家,瞳孔不禁一缩,惊恐地看着林雨,说不出话来。 看李父的样子,便知道确实是有关系无疑了。但是林雨好奇,是什么样的关系,能让郎家在这大过年的撇下家中的事情来这边? 李父叹了口气,这事儿瞒了二十几年,以为这辈子就会这么过去了,哪知还会有今天这样揭露在众人面前的时候?哪怕是昨天,他的儿女都问他原因,他也没说出华山郎家来。这会儿林雨问到了,显然他也明白,这事儿终究是瞒不住了。 ****峰和李月灵听得林雨说华山郎家,也是惊愕,李母更是连嘴巴都张大了,显然也没想到事情已经发展到了这样的地步,连林雨都知道了。 “华山、”李父颤抖着声音道,“我都好些年不敢听这两个字了。以为逃出来了,就再也不用面对了——” “呜呜——”后边,李母也蜷缩在墙根儿隐忍着抽泣起来。 李父听得李母的哭声,边皱眉,边咽了口口水。时隔这么多年,让他讲起当年的事情,他依旧觉得艰难。 “那是二十五年前,我和友峰他娘在楚州的老爷家犯了事,于是我们跟着发配来了禹州。我俩从小就在一处长大,感情自然也好。来了禹州之后,伶俐些的下人都被官家挑走了。我俩本也不想再进官宅,大宅里面事儿多,我们这个年纪再进去,想熬出头实在不容易,所以我俩也便藏拙,想找个中等人家。”李父长舒了一口气,接着道,“那日郎家夫人来挑人,友峰他娘一看夫人的穿衣打扮,便知她不是官眷。再看她谈吐也颇为和气,便在答话的时候说自己绣活儿还算过得去。郎夫人看友峰他娘模样也算周正,便留下了她。好在她也想给郎老爷挑个身边伺候的,我也便表现了一下,她就把我一起带回了郎家。郎家到底是商户,下人不多,再加上我们两个做事也都不错,郎夫人很满意。友峰他娘那时候挺得郎夫人喜欢的,再加上年岁也不小了,在郎夫人想给她指人的时候,便说了和我这些年的情谊。都是自家人,郎夫人当即就同意了,说是转过年就给我们完婚。” 李父说到这里,不禁咬了咬牙,而后面的李母亦是哭得更加大声。林雨知道,好的事情终究是昙花一现,不然李父这样的老实人也不会做出出逃的事情。 “赶巧这时候郎夫人有了身孕,这是她的第四胎了。虽说有过三个孩子,但到底也是小心,身边也是不能离人伺候,就更不可能给我俩操劳婚事了。郎老爷那人在华山城里口碑不错,不是说他做生意如何,那些我们也不懂。就说他对郎夫人,那可是一百个用心,这么多年郎夫人为他生了三个孩子,又都是女孩,可他从来不对郎夫人发脾气,而且只纳过一个偏房,这个偏房还没有子嗣。所有人都想郎夫人这胎能怀个男丁,这样郎家就有后了。包括郎老爷在内,****都不去偏房那里,只一回来,就去陪着郎夫人。郎家的这个偏房姓田,长的倒是还行,可嘴巴就不那么甜了。据说往常郎夫人有孕,郎老爷必定会经常宿在她那里的,可这次郎老爷几乎都不去。她说嘴了几次,还让郎老爷训了一顿。这个田姨娘,心也忒恶毒了些。她自己觉得不得郎老爷喜欢了,就想着再给郎老爷找一个,跟她一伙儿。而她千不该、万不该,把那注意打到了友峰他娘身上!那日,她把友峰他娘骗到自己房里,给她下了药,又把郎老爷引去,灌了些酒,然后就——” 李父说到这里,也捂着脸蹲下无声的抽噎起来。 林雨听到这里,伴随着李母的声音,亦是难受。她一直敬重李母是自己的长辈,这会儿说到李母的故事,本来她就跟着情绪低落,再涉及到这样隐私的事情,就好像让李母在几个小辈面前剥光了衣服一般。林雨觉得难受,可以想见,李母更是比大家难受千百倍! 林雨蹲下身来,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劝慰李父,只等他哭够了,继续道:“事情发生后,我对田姨娘自然恨得厉害,可是友峰他娘告诉我说,她那时候被药控制得无力反抗,可是郎老爷在醉酒中仍然认出了她不是田姨娘,可就算这样,就算他知道我俩的关系,他还是碰了她!” 李父一拳打在地上,想起这些事,就如让他继续回到那个噩梦中一般。 这时候,李月灵也不那么别扭了,她本是心比天高,对自己的遭遇对父母亦是有怨,如今虽没听全,可到底是明白了父母对她的良苦用心,心中亦对自己的娘亲充满了可怜。到底女儿是爹娘的贴心小棉袄,她爬到李母身边,把哭得肝肠寸断的李母搂在了自己怀里,而自己也跟着哭了起来。 “田姨娘想让友峰他娘和她一伙儿,便到夫人面前说是友峰他娘故意勾引的郎老爷。最后,把郎夫人和我们几乎所有的下人引去,共同看到了他们两个在一起的情景!”李父咬着牙,头都跟着摇晃起来。 林雨听得不由心寒。这田姨娘也忒狠毒,把李母设计了也便算了,竟然还让所有人来看着!且不说李母是个古代人,便是开放的现代人,经历了这样的事情,能有几个有脸活着? 果然,李父继续道,“友峰他娘又羞又恼,当即便要碰墙。所有人都当她是笑话,可是我知道,她不是愿意的。我拦下了她,可是郎夫人却要把她打死。郎老爷不允,郎夫人气急之下,就动了胎气。”(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七章 当年 “郎夫人那胎保住了,可到底还是不甘心。等一养好身子,就到了友峰他娘的房里。郎夫人是主母,就算郎老爷有意让友峰他娘当偏房,也得让郎夫人同意。我从出事后就总陪着友峰他娘,我怕她想不开。谁料郎夫人来了,见我俩在一起,便又说了许多难听的话。我俩和她解释半天,她一句都不听。”李父长舒了口气,又道,“我以为这事儿就完了,结果晚上的时候,郎夫人趁着郎老爷不在,单独把我叫到了过去。她告诉我,她绝对不会同意友峰他娘进郎家。但如果我同意,可以允许我带着友峰他娘远走高飞。只是她不会便宜我俩,给我俩身契,更不会去衙门消我俩的奴藉。相反,我俩走后,她会上报说我俩逃了,只要我俩走得够远,这事儿有她在,她保证郎家人不会追究。郎家是呆不下去了,郎家好些人都看到了友峰他娘和郎老爷在一起的样子,其实不用郎夫人阻止,友峰他娘也做不了姨娘。田姨娘想找个帮手,也不会容许友峰他娘和她平起平坐。所以,离开郎家,虽然背了个逃奴的名声,但是对我俩来说,就是最好的选择了。然后,连夜我俩就收拾了包袱,在夫人的安排下,第二天一清早就逃出了郎家。” “我俩那时候来禹州才不到一年,对哪儿都陌生。再加上友峰他娘那时候精神恍惚,我俩逃出华山城后并没有走远。一次,我在回华山城里买东西的时候,无意中听说田姨娘被郎家打死了。我这才出来,带着友峰他娘往厉云这边来。我俩是逃奴,也不敢去大的地方,就在王家沟安了家。等到友峰他俩都长大了,早年逃过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这些年有点闲钱都置办屋子、田地了,我也就把友峰的亲事给耽误了。后来我想,都过去这么多年了,郎家肯定也把这事儿忘了,就想给友峰张罗亲事。最后,到底坑了你们老林家。”李父哽咽道,“现在他们找上门了,我也知道是我们对不起你们,我们回去也是难逃一死,实在不行,你们就把小雪带回去吧,我们也知道是我们对不起小雪和二奎,往后,友峰在制鞋坊的股份就都给小雪,我和友峰他娘的股份给他俩平分。我家的钱都放在炕柜最里面的抽屉里,这些也都留给小雪。我们也知道这弥补不了什么,权当是我们谢罪了!”说着,李父又给林雨磕了个头。 林雪听李父的意思是不要她是。虽然她对于变成奴藉这事儿打心眼儿里反感,可是一家人相处这么久了,尤其还都对她这么好,她又怎么能没感情?何况如今走了,以后她又要怎么活?想到这些更是悲从中来,也蹲下身子,抱着李有峰大哭。 一时间,牢房里所有的大人都在哭,惹得两个孩子也都哭了起来。 林雨无奈地看着眼前这一幕,她也是心难受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所以回头看了一眼景皓,想问问他要怎么办。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景皓如今就是这个感觉。他觉得自己身在大宅,才会有那么多的闹心事,可是纵观他所认识的林雨身边的人,杨家、李家、戚家,就连林家本身,也都是没有一个平顺的。景皓上前一步,搂住林雨的肩膀,诚然,他现在也是有些不好消化这些事情。 可是,随即,他发现了一件事。以前没注意也就罢了,这会儿越看越是觉得不对劲儿,不由拥着林雨往旁边走。 林雨被他弄得纳闷儿,可见景皓的神情严肃,也便没有开口,乖乖地和他站到了旁边。 “怎么了?”林雨低声问道。 景皓把嘴凑近林雨的耳朵,极力压低了声音,问道:“李有峰今年多大?” 林雨眉头一皱,虽然不知道景皓这么问的原因,还是乖乖答道:“过了今年是二十四。” 答完,林雨忽然间好像也明白了景皓的意思,不由睁大眼睛,惊愕地看着景皓。 二十四年前发生的事情,而****峰也是二十四岁?这会不会太巧?一个女人,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情,能立刻就投进另一个男人的怀抱?即便这个男人是她一直喜欢的,可是那么大的心灵创伤,能说放下就放下吗? 想到这里,林雨不由回头看着依旧与林雪抱头痛哭的李有峰。 “你看,他的身高比他爹还高了一个头。而李大娘,也不是高个子的女人——”景皓在林雨耳边道。 林雨以前根本没注意过这个问题!在现代的时候,孩子比父母高的例子比比皆是,因为营养跟得上,所以孩子普遍都比父母高。而她以前一直对李家这个温暖的家庭充满了好感,也没想过类似的问题。或许,许多人也是被李家的相亲相爱所迷惑,都没有发现这个问题。而景皓,因为和他们不熟,很快便能发现这里的不同。 再一看,****峰不光个子高大,就连头部、五官也都属于偏大的一类,而李家的其他人都属于偏小巧类的,实在不太相像。 难道说,****峰他—— 林雨和景皓面面相觑,若****峰真的是郎家的孩子,那么郎家如今的情况如何?林雨直觉如果郎家需要李有峰这个儿子,月裳公主就不会弄出这么多事儿了,所以恐怕这里面还有别的事情! 显然景皓也和她想到了一起!这事儿就不能再问李家人了,他们现在很有必要去会一会那个华山来的郎家人! 为保万全,林雨叮嘱林雪,若是真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千万想着先保全自己,就说李家人是骗婚,一定先把自己摘出来,届时林雨再想办法救李家的其他人。千万不能一时冲动,所有人都折在了里面。同时,她又和李父确认了一下郎老爷的长相特征,想要看看那个郎家人到底是不是当年那个郎老爷。 天九回话的时候说那姓郎的是五十岁左右,年纪倒是对上了。林雨心里甚至也存了意思侥幸,希望来的那人便是郎老爷,这样也许李家人便有救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八章 商量 离开监牢,林雨的心情有些沉重。 所谓逃奴,原来就是这么一回事。 只是,夫人还真是手眼通天,这事儿都能查到。 不过,想来含玉都发现了李母那么异常的情况,夫人想查也是不难。 从年前出事到现在,时间上倒也能对得上。 难为夫人这么瞧得起她,竟然在他们这些小民身上下了这么大功夫! “对不起。”景皓看林雨的样子,便想到,若不是他的母亲,林雨如今也不会这么难。 林雨弯了弯嘴角,又握住了景皓的手。 “我知道这不关你的事,你不用和我说对不起。”林雨叹了口气,“其实我刚刚在想,若是友峰真的是郎老爷的孩子,其实无论他们逃到哪里,终究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我现在便只盼着来的人是郎老爷,那么李家人或许会时来运转。可若是别人,那我就真不敢想象了。” “车到山前必有路,何况咱们也备好了后路。虽说麻烦点,到底还是会有办法的。”景皓劝慰着林雨。她虽说了不怪他,但他自己不能不怪自己。亦如他的母亲这么多年做的事情,他也总是要一起承担。 林雨点点头,“为今之计,咱们一来是要打探那人是不是郎老爷。二来是想看看郎家对逃奴这件事有什么看法。这样,咱们才好决定下一步怎么做。” 天九一直在驿馆里面监视这那姓郎的一举一动,所以在景皓传信给他后,他便又千方百计打探起来。 暂时回了品味居里等消息,二奎他们一见林雨他们回来,便围了上来。别说品味居这边不做生意,家中出了这么大的事儿,制鞋坊那边也受到了波及。只是制鞋坊一直是杨毅领导,人员配备也都成型,所以才不像品味居这边,少了两个大厨,便有些没法运转了。 好在品味居如今放了假,也没有外人,看着大家焦急的面庞,林雨便捡着把牢里的事情对大家说了一下。无非也就是李家夫妇确实是逃奴,而华山郎家已经来人了。情况如何,还需要继续打探。 担心了一天的事到底成了现实,林家众人的面色都不太好看。该发的疯昨天已然发泄得差不多了,今天大家更多的是理智。可是理智不代表有办法,诚如林雨让林雪做的,林家的人现在也希望是能保住一个是一个。虽说这样林雪以后的日子注定不会太好过,可总比沦为贱藉的强。 林雪有退路,可这退路看起来还不如现在的二奎。 二奎也是对自己的未来十分茫然。他没那个本事去救李月灵,可就这么放弃结发妻子,他还是不甘心。只是如今除了继续等消息,他什么也做不了。 终于,晚些时候,天九把消息带了回来。 可让林雨失望的是,这人并不是郎老爷,而是郎家的管家。郎家经过二十年的发展,早已经不是当年的中等商户,而发展成华山城里数得上数的富户。所以丫鬟仆妇也是不少,这等事情,并不需要郎老爷亲自出马。而他这个管家在郎家多年,自然也识得李父、李母,只是他并没有带来这两人的身契,只有衙门出具的证明。而最为恐怖的,便是当年田姨娘的死,衙门给立为悬案,嫌疑人便是李父与李母! 那管家还说,当年的逃奴事件对郎家影响很大,尤其是郎老爷,更觉得家中妻妾太多会搅得家无宁日,所以这么多年只得郎夫人一个女人。而郎夫人自打那一胎生下个病怏怏的儿子之外,再没有过子嗣。 “我就说不会有这么简单。”林雨耸耸肩,若真是这么简单,夫人何苦给她下这个绊子?“刚刚李大爷说的时候,我还只当这郎夫人是个好人,没想到原来她在这儿等着呢!让大家都以为李家夫妻弄死了小妾,也让郎老爷再不敢生出纳小的心思。呵呵,还让这逃开的人对她心生感激,真是不容易啊!”一个商户之家就能这么复杂,当真让人害怕。 “就算郎家确定了李家人的身份,因为涉及的事情全部都在华山,所以我想,案件应该会回到华山才判。只是,若说这命案事隔多年不一定有证据,可这逃奴的标签却是怎么也推脱不掉的。所以我想,要是真等到宣判那天,李家人便是凶多吉少了。”景皓分析道,“所以,我想,咱们应该备下最初的那个方案了。” 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林雨也不想这样麻烦景皓。“只是,这样的话,会不会给你带来麻烦?” “出关不一定一个官道而已。以往我常常离开厉云,也不是总走那一条。只是另一条路十分偏僻,路上狼群、熊瞎子等不知凡几,就是怕他们吃不了这个苦。但是时间上会比走官道快一些。” 景皓说了这一路上的艰险,可是林雨知道,这条路远比景皓说的要艰难许多。不关乎这些猛兽,只在于如果李家人同意这个观点,那么就开弓没有回头箭了,有生之年,怕是在厉云这片土地上,便再也看不到他们了。 “多谢你还给大家伙儿留一条后路。我想,这件事情,我不能替他们决定。如果可以,我想我们还是要征求一下他们自己的意见吧!” 说着,林雨的门被敲了起来,二奎一个人站在外面。有些着急,也有些狼狈。 引了二奎进来,他垂头道:“大姐,我知道我以前太不像样,我跟你赔不是。” “二奎,咱们一家人,说这些做什么?”林雨接道。 “大姐,你也说咱们是一家人,所以我求你了,不管用什么方法,求你救救月灵吧!”说着,便流下泪来。 说到底,二奎也不过是一个二十一岁的小伙子,若是放到现代,恐怕大学还没有毕业,正是迷恋网络游戏的年纪。可二奎说实话,除了有时候自私一些之外,也算不错了。毕竟做什么,其实都是为了他那个小家。这次出事,更是能为了自己的妻子三番两次抛却尊严,对女人来说,也是重情重义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九章 决定 林雨承认自己一直都对二奎有着偏见,毕竟那时候刚回来不久就被他们两口子坑过一次。而他还不如李月灵得林雨的心,因为李月灵在食肆工作,一直在自己身边,而她嘴又甜,除了三五不时的哄自己之外,还会“卖萌求虎摸”,食肆里的人少有不喜欢她的。而二奎本身作为林家人来说,就有木讷的本质,再加上他不经常和林雨在一起,偶尔在一起的时候还净说些让林雨反感的话,就更不得林雨欢心了。但其实冷静下来,林雨也不得不承认,站在一个女人的角度,二奎绝对是个好男人了。甚至说,他不像古代的男子,反倒像是现代的“忠犬”老公。 这会儿二奎再次为了李月灵求到了自己跟前儿,林雨心中也颇有波澜。与景皓对视了一眼,见他微笑看着自己,林雨的心里也有了些底气,道:“二奎,我实话告诉你,现在发展到这地步,我们分析,李家人是一定会被带回华山的,有可能这里面还牵涉到命案,所以事情很复杂。” 命案?二奎以为奴藉便是最糟糕的了,听说这样都会凶多吉少的,要是再牵涉到命案,那—— “大姐,你——”二奎焦急道,连脸都有些涨红了,可见内心十分焦急,可他又觉得这事儿太大,怕是林雨也无能为力了,所以再喊出林雨之后,声音也便戛然而止。 “我倒是有个办法,但是二奎,这办法太过冒险,而且也不一定能保得李家人的性命。”林雨犹豫再三,还是说道。 二奎顿时看到了希望一般,“大姐,你说。” “截囚!” “截囚?”二奎失声道,随即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又赶快捂住了嘴,“大姐,你是说,截囚?” 林雨点点头,“想来想去,便只有这一个方法了,华山来的郎家人是郎家的管家,并不能做主,所以李家人是一定会押回华山的。而当年李家人在出逃的时候,郎家的一个偏房恰巧也死了,他们把这罪过安到了李家人头上。所以我想,李家人若是回到华山,必然是凶多吉少的。所以,咱们便只能在中途将李家人截走。但是,这样的话,在厉云、甚至说在天哲,便再没有李家人的立足之地了。那么,便只能取道深山,去往胡山了。” 二奎想救李月灵,想救李家人,但从没有想过用这样激进的法子。他只是个小老百姓,平时看到衙差都腿肚子转筋的,竟然要虎口拔牙,就这么硬拼着去救李家人么? “大姐,李家人只有咱们一家亲人,要是去截,别人第一个不就要怀疑咱们了吗?” 林雨点点头,道:“你的话我也想过,所以我这也只是初步计划,因为具体实施还是要你们的同意。将来一旦成功,李家人便都要去往胡山,且不说山高水远,恐怕这一辈子,虽然知道他们活着,可也没什么机会再见面了。”说完,林雨叹了口气。 林雨的话让二奎深思良久,一面是家乡,一面是亲人,二奎也是很难抉择。可是,家之所以为家,那就因为家里有那个让你觉得温暖的人。如果那个人都不在了,家又有什么意义? 想到此,二奎也坚定起来,道:“大姐,我知道你不爱听我这么说,可是我真觉得,有月灵在的地方才是家。你说我不顾亲情也好,我真觉得,在我最难的时候月灵能够嫁给我,我就该好好对她一辈子。她给我生儿育女,给我操持家里,就算霸道,也都是为我好。我从娶她那天起,我就发誓要一辈子对她好的。我觉得,有月灵,我们这个家才叫家。所以大姐,若真是救出月灵,你便让我陪着她一起去胡山吧!苦也好、累也好,总不枉她跟我一场,我是一定要和她一起的!” 女人,能有一个这样的丈夫,还有什么可求的呢?林雨的心里也是有些动容,只是事关重大,很多事不是想当然耳,必须提前都谋划好。截囚不是小事,一个不小心,整个林家便都搭上了。这是一场豪赌,林雨是输不起的。 “二奎,你要想明白,你陪着月灵天涯海角倒没什么,可你的孩子还小,到时候真的去胡山,翻山越岭,你和月灵这做大人的都不一定能受得住,何况两个孩子呢?” 二奎被林雨问得一窒,想了片刻方道:“我知道要是权衡起来,大家肯定都说让我好好照顾孩子。可是大姐,两个孩子一直都依赖娘亲。要是我这次不管月灵,将来不管是我自己带,还是再娶别人,两个孩子也都不会幸福。是一家人,就应该在一起。真到了那时候,我肯定会照顾好两个孩子,绝对不会丢下他们!” 二奎说的坚定,他以为林雨会因为他只顾小家、不顾大家的样子感到气愤,可他说完之后半晌,也不见林雨有丝毫不愉之色,反倒十分慎重地思考着自己的话。 “二奎,这件事非同小可,你真的想好了吗?”林雨再次开口问道。 “大姐,爹娘已经不在了,家里也没有太多牵挂了。至于我和大哥,其实我都想明白了,发生这么多事,大哥也是受害者。要是没有这次的事儿,我真希望和大哥回到小时候那样,兄弟俩有什么说什么,永远不隔心。但是出了这事儿,我们也都不是小孩了,我想我还是像小时候那样,会打心眼儿里敬重大哥,但是,我还是要选择我自己的家的。我也知道我这是对林家不负责,只求大姐和大哥你们能体谅我和小雪,因为没了那个人,我们也就是没有家了。” 二奎说的真挚,林雨也能理解。诚如二奎所说,如今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大家也都有了各自的家庭,各自的生活。亲情是纽带,是维系亲人之间感情的桥梁,而不应该是捆绑彼此的束缚。只要知道彼此生活的好,又何必在乎天涯还是咫尺呢?(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章 不说 二奎虽然同意了,可林雨到底也要探探李家人的口风。诚然他们能有个机会活命应当是不会有别的选择。可是这里面有了李有峰这个变数,林雨还是想听听李家人的意思。 知道郎家的人不是能做主的,他手里又没身契,直接和他谈便没有必要了。所以,想要和李家人谈,还是要抓紧时间。等明天过了堂,也许当即就会被放回华山,所以林雨必须加快行动。 葛知县不想让放人进去,可景皓又亲自来了,他也不得不放。 夜晚的监牢又黑又冷,长长的走廊里只有中间狱卒休息的地方有那么一点光亮。 这么昏暗的地方,囚犯也大多早早就睡了,李家人也是,不过却又被狱卒大声给吵醒了。 两个被吵醒的孩子本能就想哭,却被林雪和李母把嘴捂上了。在这样的地方,尤其是夜里,他们不敢发出太大的声响。 天星给了狱卒一锭银子,这可是够他一年的薪水了。得了钱的狱卒立刻取了手铐过来,把牢门打开,又把李父锁了,这才给景皓他们寻了一个僻静的地方,让他们说话。 天星在外面把风,林雨也不敢多做耽搁。她是借着给林雪送东西的名义进来的,若是呆的时间长了,怕引起后来的误会。 所以,她也不再问大家好不好的话,直接便道:“李大爷,郎家来人是郎家的管家,他此次过来,不光是要确认你们逃奴的身份,还会带你们回华山,因为当年你们离开的时间,正是田姨娘死的时间,所以你和李大娘便是这件无头公案的嫌疑人。” “怎么会这样?”李父瞪大眼睛,完全不敢相信,“我们怎么有胆子杀人?要不是郎夫人让我们跑,我们也是不敢跑的——” 李父到底是在大宅里成长起来的,自己说出这句话,便也想明白了这其中的关窍。不由咬牙切齿,骂起郎家人来。 田姨娘的设计,郎老爷的将计就计和郎夫人的一箭三雕,这家人害了李父、李母一生,确实该骂!可眼下不是骂人的时候,林雨也不得不阻止他。 “大爷,我们有心救你,可是你和我说句实话,若是从此以后背井离乡,再也回不来了,你可愿意?” 李父也觉得这次自己是必死了,就算没有这嫌疑人这项,仅是逃奴,也够他们夫妻俩杖毙的了。只是,他们死了不要紧,毕竟这么多年都是偷来的了,但是孩子们无辜。他们不会死,但会被继续发卖,运气好可能会在一起,运气不好,从此便死生无法相见了。这会儿听得林雨有办法,他激动得险些掉下泪来,连忙道:“我和你大娘是无所谓了,只盼着孩子们——”李父有些哽咽,“孩子们是无辜的,而且友峰他——” 听到李父提到李有峰,林雨觉得一直猜想的那个答案便呼之欲出了。只是,就算真相说出来又如何呢? “大爷,那郎管家说了,这么多年,郎老爷只得郎夫人第四胎的那一个儿子。而且孕中操劳,那孩子一出生便身体不好。”林雨插口道。 李父愕然地看着林雨,尽管林雨他们带来的灯笼也不是很亮,但是李父看到了林雨眼中的意思,她知道了!而且她在提醒他,若是不说出李有峰的身份还好,一旦说出,那李有峰连活命的机会都没有了。当年郎夫人那样周全的计策都能想出来,焉知二十四年后的今天,她不会再次发狠,为自己的儿子铺路? 见李父的神情慢慢缓和,林雨也知道他是想明白了。李家人通透,此时看来,李家人到底是普通老农比不过的。 有些事不能说得太明白,都说“难得糊涂”,和李父见过面,林雨便要离开了。只是想到二奎,林雨到底还是把李月灵叫到了跟前。 “二奎这两天很惦记你,吃不好、睡不好,知道我要来看你,特地让我告诉你:别害怕,不管到哪儿,他都会陪着你。” 林雨一天之内来了两次,可还是第一次和李月灵说话。白天的时候,林雨千叮咛万嘱咐地对林雪说,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一定要先把自己摘出来,能保住一个是一个。李月灵听见这话的时候,心里很不是滋味。她也知道林雨说的对,可是,以己度人,她觉得林雪作为女人,林雨都让她舍掉一切,那二奎是不是也可以轻而易举地去找旁人过下半辈子了?想当初成婚的时候,她是千不甘万不愿的,她一直觉得自己值得更好的人家。可是迫于家庭,她不得不嫁给二奎这个没主见、不成熟的男人。她抗争过,可是最终还是嫁给了二奎。后来,她也发现了,二奎是真的待她好、疼惜她,为了她能和所有人反目。她忽然觉得这就值了!她不是那想不开的女人,有夫如此,她满足了!没主见,没关系,她给他出主意!而且出错了他还不怪自己!不成熟,也没关系,谁家小两口不是摸索着过日子?就算对不起所有人,对她李月灵好不就行了?就在她觉得生活也过得去,家庭也很满意的时候,命运怎么就和她开了这么大的玩笑?对,就是玩笑!她以前还觉得自己嫁给二奎是亏大发了,自己值得更好的男人。可是现在呢?原来自己是根本配不上二奎的!一直以来,都是自己高攀了!这一天一夜,和二奎以往的日子在她脑子里不停地过着,她一面自卑,一面又祈求上苍,让二奎不要这么轻易放弃他们的家庭。可是,她根本就没有底,而且自从白日里她爹讲完过去的事情之后,她更觉得人生再没有希望了。可谁又能想到,峰回路转,就在晚上,林雨竟然给她捎话,告诉了她二奎的心意! 她不知道林雨的打算,只当自己必定难逃此劫了,之前她就算再不甘心,她也只忍住不哭出声来,可是这次,她再也忍不住了,抓着林雨的手便大哭起来。就算二奎做不到,可是有这句话,她也觉得林二奎成为她的男人,是她的福气! (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一章 布置 终于,林家人的案子还是提审了。 这是一起逃奴案,涉及了大户人家的私隐,又是月裳公主暗示过的,所以是不需要公审的。 这案子逃奴的方面,只要确定了李家人是逃奴,那余下的涉嫌杀人的部分就要回华山继续审了,厉云这边需要做的,就是把这些人押回华山。时间也便定在了第二天。 时间紧迫,从厉云到华山虽然路途远,但都是官道。好在这官道也有地势险峻的地方,景皓便在那里布置下了人手。 林雪倒是在堂上提出了骗婚的事情,可是葛知县这会儿却不想过多掺合这件案子了。毕竟还是青田雅居的母子在斗法,他不希望得罪其中的任何一个,只给记录在案,说是具体事宜,还需要华山知县来断。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离家大大小小所有人都上了囚车。按理说他们不是什么重大嫌犯,是不会有囚车的待遇的。可是因为这里面有两个孩子,若是不配备囚车,必定会耽误行程。这大大小小的人应该都属于郎家的财产,莫说葛知县不能随意伤害这些财产,就是郎管家也不敢做这样的决定。所以,还是郎管家出的钱,让厉云县衙出的囚车。 因地制宜,冬日里的囚车是爬犁制成,由骡子拉着,这样一行所有人都能坐在爬犁上,只不过区别在于,囚犯在囚笼里面,其余人在外面而已。 虽说已经打算在中途下手了,可该做的面子活儿还是要继续做,林雨带了大大小小许多包吃的,就来给李家人送行。 厉云县里治下太平,难得出个什么案子,这会儿街上拥满了人。李家人一直帮助林雨创业,自然有许多人认识他们。再一打听案子,知道他们是逃奴,便都唏嘘起来。 林家人边哭边送着行,林雪也在囚笼里一直叫着“哥哥姐姐”,让在场的人也有些动容。 这事儿说起来也算是林家遭遇横祸了,因此大家也都有些同情。 尤其是二奎,一手牵着一个孩子,就跟着囚车走。小的走不动了,他就抱着,一直看着李月灵,告诉李月灵就算是她变成别人家的奴才,他也会一直等在那家的外面。让在场的一些妇人都不免流下泪水。 爬犁车慢慢地出了城,二奎就这么抱孩子一直跟着,林雨则哭倒在一边,大奎一面看着弟弟远去,一面看着妹妹哭得快昏掉,自是急得不行。恰好青田雅居的马车从旁经过,林雨被带回了青田雅居养身子。 这是厉云百姓看到的画面。 他们不知道林雨与景皓的关系,只当林雨还和青田雅居交好,这次,伤心过度的林大姑娘被青田雅居接走了。 马车上,含玉拉着林雨的手,依依不舍。 “我也不知道此去要多久能回来,品味居就拜托你了。”林雨不复刚刚哭得晕倒的架势,抓着含玉的手叮嘱道,“这次李大娘和月灵都离开了,你再找两个信得过的人顶上。还有你自己的部分,若是可以,你也交出去。虽然你喜欢研究这些吃食,可到底别把自己累到。” “我知道了。”要是以往,含玉肯定要取笑林雨,说她啰嗦。可是这时候,她只是应着,“你在外也要多照顾自己。这次不能走官道了,你凡事要小心。虽然少爷会照顾你周全,可是也必定是要吃些苦的。我会帮你好好看着品味居,你放心吧。” 又说了会儿话,马车驶出了城外很远,大家才各自下了马车,依依惜别。 林雨他们上的也是爬犁车,不过这次是马拉的爬犁,上面有不输马车的布置,还放着一些大家准备路上带的行李。 “那边都已经布置好了,咱们一会儿快马加鞭,应该是会比他们早到的。”天十汇报道。 景皓点点头,牵着林雨的手上了爬犁。 “咱们要超过他们会很快,昨儿你一宿都没怎么睡,正好这爬犁车平稳,你就躺在这儿睡一会儿。”景皓说道。 这车厢里铺着厚厚的熊皮,皮毛被打理得油光铮亮,摸起来十分舒适。在这上躺着,也不需什么暖炉,就让人整个身子都暖烘烘的。 林雨点点头,的确这一晚上的殚精竭虑,让她的头脑这会儿有些不堪重负。好在前期都布置完了,剩下的便是尽人事、听天命了。于是她乖乖地拿了个靠枕,把鞋子脱了,放松地躺在了熊皮上。 景皓也躺在了林雨的身边,这一晚,他也是疲乏了,好在这会儿车厢匀速前进,让人觉得十分安逸、舒适,于是两人便都闭上了眼睛。 也不知走了多久,更不知爬犁是什么时候停下的,反正林雨醒来的时候,景皓已然坐在她的身边了。 “咱们到哪儿了?”林雨自打来了古代还没怎么出过门,当初从京城回来算一次,后来去禹州算一次,这次也不过是第三次。她对这儿地理不太熟,可还是随口问了一句。 “还在去禹州的路上,现在还没超过囚车。不过距离他们已经不远了,跟得太近怕他们怀疑。还是原计划,等到今天入夜他们投栈的时候再超过他们。然后二奎早已经上了爬犁车了,他使了银子,又口口声声不会麻烦大家。大家也就给了他这个面子。”景皓把林雨关心的问题都一一告诉她了,这才道:“猎狗刚刚出去撵了两只野鸡,这会儿天十他们也烤得差不多了,要不要下去吃点咱们再走?” 林雨点点头,虽然有任务在身,但因为已经算得很周全了,这会儿也没太多可担心的了。于是便点头应了,接过景皓拉着她的手一起下了车。 爬犁如今停在了河边,恰巧就是那次林雨和景皓野餐的地方,这会儿虽然白茫茫一片,可仍旧是勾起了二人的回忆。 那次两人一起出来郊游,景皓打了野鸡、兔子,后来又来了这片芳草萋萋的浅滩。只是如今,这里都是冰雪茫茫了。 故地重游,若是没有这次李家的事情,想来二人会很开心的。只是如今,也没了那些心思。(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二章 驯兽 野鸡已经烤了有一会儿了,这会儿的野鸡并不肥美,所以天十、天宇提前在上面抹了少许油,这会儿便香气四溢了。 也不算很饿,所以四人分食了这只鸡,吃完又休息了片刻,这才再次启程,去追那远去的囚车。 太阳落山的时候,大家终于路过了第一个驿站,提前守在这里的人告诉他们,李家人一行已经投栈休息了。 这会儿他们是囚徒,自然不会有什么好的住宿条件,林雨虽然不知道驿馆里的监牢是什么样,但也好过在野外露宿了,更何况现在也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于是乖乖地跟着景皓,坐着爬犁车过了驿站。 车上有暖炉,也有热水,还备了许多吃的。晚饭在车上解决了,这才快马加鞭地向前赶起来。待天亮时分,大家已经快到达第二个驿站了。 这会儿可真是人困马乏了。但是大伙儿也不能去驿站休息,反倒寻了个隐蔽的山口休息起来。 这里便是之前约定好的地方了,天狼、天星等人早已经等候在这里。 四人简单吃了些饭菜,然后便休息起来,等待迎接今夜的到来。 这第一个驿站与第二个驿站相隔相对较远,盖印这段路途并不好走,所以不适合做驿站。想要从第一个驿站到第二个驿站,就需起早贪黑。而夏天都是如此,何况是如今天短的时候?所以之前景皓就把截囚的地点放在了这里。 之前一直在路上颠簸,虽然也迷迷糊糊睡了一会儿,可到底还是没缓过来这个困劲儿,这一闭眼,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薄西山了。 林雨下了爬犁车,众人便把车上的行李物品也都搬了下来。立刻,便有一个人把爬犁车赶走了,假意会去下一个驿站投栈。这样,即便路上有看到过这辆爬犁车的人,在出事后也不会想到景皓的身上来。 眼下在正月里,还没出年,所以官道上的行人车辆并不多,这也给了景皓他们下手提供了便利。 天渐渐暗了下来,一声声狼叫也越来越逼近。林雨何曾经历过这样的场面,顿时吓得往景皓身边缩了缩,连手都冒出冷汗来。 “别怕,”景皓轻声安慰着林雨,“要想做得天衣无缝,咱们须得靠着这些狼。” “那狼怎么会听咱们的话?”林雨颤声道。她还没见过真正的狼,可不管是对未见到的动物的恐惧还是本身狼的身上就有血性,林雨都是很害怕的。 “放心,咱们还有天星。” 说话间,就听一阵笛声响起,原本站在队伍中的天星不知从哪里摸了一支短笛出来。笛声一响,队伍中的猎狗也跟着狼叫起来。与山里的狼叫相互回应,十分诡异、恐怖。 猎狗与狼相互嚎叫了一会儿,天星便带着猎狗往山里去。这会儿虽然天已经下了黑影儿,可天上还挂着半月,照在雪地里还是很明亮。远远的,林雨看到了在密林里,天星带着的猎犬队伍和群狼交汇在了一起。 “怎么会这样?”林雨讶然,也不禁为天星担心起来。 “天星虽然没有武功,但他是驯兽师。以往我们总走这条路回胡山,所以这群狼已经被他驯化了。”景皓解释道,“如果咱们单纯的用人去截囚,那必定会引起更大的恐慌,也许还会连累你们林家。如果咱们用狼群把那些人吓走,那李家大不了就再当一次逃奴。反正之后离了天哲,便是天空海阔。” 对于景皓说的救李家人的事情,林雨一直没了解太详细,只是景皓说了他会布置,她也不好询问太多。这样就和景皓出来,也无非是她相信景皓。毕竟景皓身边的人实力摆在那里,对付几个衙差,根本就不在话下。只是让林雨想不到的是,景皓比她想象中做得还要周全。或许,他也不想夫人再在这里做文章吧。 但最让林雨意外的,竟然是天星!之前景皓说过他身边的人都有特长,不一定就是武功好,她还想说看天星就什么都不会。如今看到天星露出的这一手,她不得不佩服了。驯兽这事儿只是在书里看到过,没曾想自己身边还真有这样的人。而且这个人还是自己身边的一个有些可爱的小吃货! “据说天星是喝豹子奶长大的,所以一般的动物都会对他有些亲近和敬畏。而且他驯兽的本事很好,虽然老虎、狮子和熊还没驯过,可是狼却是驾轻就熟的。”景皓再次解释道。 天一点点黑了下去,景皓也便示意众人一起去往埋伏的地点。 山上的雪很深,基本都没过了膝盖。一脚踩上去也分不出高矮,走几步就出了汗。 其他人比林雨要好很多,毕竟都是练家子,走起来也很快。 埋伏的地点与那山口并不远,只翻过一个小山包就到了地方。那里,竟然太财也在! 林雨之前还想说为什么天狼来了,却没看到太财。本来还以为景皓是把他留在青田雅居了,没想到到底还是把他带了出来。 小家伙面容严肃,雪都有他大腿深了,即便这会儿见林雨来了,也没表现出多高兴或者兴奋的动作、表情,显然这会儿正在执行任务,并不准备违抗命令。 天星带着狼群站得远了些,那狼与犬已经分不清哪个是哪个了,都在雪地里趴着,没有声响。 又过了许久,终于小山包的另一面传来了马蹄声,一点一点十分急促,听得林雨的呼吸也跟着快了起来。 很快,这声音终于转过了这个山包所形成的弯路,借着微弱的月光,只见那骡子拉的爬犁出现在了众人的视线中。 “嗷呜——”一只狼叫了起来。 随后,许多只狼都跟着叫了起来。 夜里静悄悄的,这叫声端的让人头皮发麻,伴着骤起的山风,传出去很远、很远。 紧接着,群狼冲下了山。 这段官道本来就狭窄,地势又相对不好,所以很轻易地就把爬犁囚车围在了中间。(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三章 绞杀 出于动物的敏锐,被围在中间的骡子开始嘶鸣起来。 不管是衙役还是郎家管家,本来都是在爬犁上坐着,这一见这么多狼,骡子又不安分了,其中一个衙差便发起狠来,一鞭子狠狠地抽到了骡子屁股上,骡子吃疼,立时便冲了出去。只见这时,群狼暴起,都飞也似的张开血盆大口往骡子身上咬去。 这群狼里,其中有十几个是真的狼,剩下的便是天星平日里驯养的猎狗。只是这猎狗正是雪橇犬和狼犬,看起来和狼也十分相似。这会儿,群狼都去攻击起了骡子,后面的这些猎犬则围着囚车狼叫起来。 从狼暴起的那一刹那,车上的人便都慌了。除却囚车里的人不能出来之外,其余的几个人也不敢再停留了,飞也似的往前跑。后面的猎犬则是不疾不徐地追着,饶是这样,这几个人也恨不能身上再长出两条腿来。这狗也未穷追不舍,直追得几人转过了前面那道弯便在笛声里停了下来。 二奎本能也是想跑的,他今天为了照顾众人方便,把两个孩子也塞到了囚车里面。所以当狼扑上来的时候,他也和衙差他们一样,想要奔逃。可一瞬间,群狼就把骡子放倒了,爬犁车虽然底盘低,可因为骡子倒下的缘故,整个爬犁车连带着囚笼里的众人都被撅了起来。二奎听见众人的呼声,忽然间停了下来。可再想走已经晚了,他已被两只狼逼得不断后退,整个儿都靠在了那撅起的爬犁车上。 也就是这时,笛声响起,那些狼竟然全部停止了动作,就包括要咬住骡子喉管的狼都停了下来,所有的狼都抬高了头颅,对着天空嚎叫着。 林雨跟着众人一起跑下山来。在看到来人的那一刹那,二奎紧绷的神经终于松了下来,整个人瘫软到了地上。 过程比想象中的还要容易。大家把还没回过神的李家众人从囚车里放了出来,简单布置了一下现场,之后便拉着同样腿软的他们跑进了山里。 而那倒下的骡子,自然留给了群狼分食。 待之后有人想要回来查看,便只能看到剩下半拉躯体的骡子和空空如也的囚车。他们也只会当狼群够不到囚车里的人,最后没有吃到他们便离开了。而李家人最后也逃出了囚笼,再也找不着了。 李家诸人先前也是害怕,可是随着奔跑,身上的汗越出越多,脑子也愈发清醒,知道这是林雨与景皓救他们的手段,至于怎么弄来了这么多狼,他们就不得而知了。 他们在前面跑,后面便有给众人收尾的,毕竟山里都是雪,很容易便会留下人的行踪,这些痕迹都是需要处理的。 满是深雪的森林之中也并不容易行走。几个孩子都被天字辈的众武士扛在了身上,可几个女人到底也还是吃不消。景皓也不得不下命令,翻过这座山之后,众人先休息片刻。 有了希望,大家的步伐也快了起来,眼瞧着就要到山顶了,忽然间,所有的武士都抽出了腰间的弯刀,警惕地看向周围,并且自觉地把景皓与李家众人围在了中间。 不待林雨他们反应过来,刀光剑影便已经开始了。 景皓这边的人会武的只有不到二十人。可是对方看起来足足有四五十人!不仅是寡不敌众的姿态,还要保护战圈中的诸人,即便景皓的手下都是以一当十的出色武士,可到底还是挂了彩。 周围水泄不通,李家诸人出不去,便都吓得蹲在了地上,抱着头的,护着孩子的,连嘶喊都不敢。只有孩子不停地啼哭着。 景皓把林雨护在怀里,不让他看周围的血腥场面。 只是,景皓这边有顾忌,另一方人马则像是不要命了一般,疯狂得变换着招数。天狼在外围,不停地起落着,弯刀飞舞之间,划出一道道血流。 没过多久,大家便都发现了,即使有天狼在外围绞杀,可是敌人的主要兵力还是放在圈子里,而看样子,这一波波不要命的敌人,正是冲着景皓而来。 发现这点,武士们也都顾不得太多了。相较于其他,明显是景皓的性命更为重要。 转眼间,景皓这边的武士已经死了两人,虽说对方已经倒下了七八个,可景皓这边俱是跟在身边多年的精英,怎能容得如粗折损? 正焦灼间,一震笛声响起,狼群也从山下跑了上来,将所有人都围了起来,伺机而动。 狼的数目虽然不多,但至少也让敌人有了腹背受敌之感,而且人的武功有招式、套路,可狼是没有的。所以短短几息功夫,群狼就咬住了几个人,给了武士以回招的机会,顷刻间地方又倒下了六七人。 这样一来,景皓这边的优势便愈发明显了。有了狼群的配合,没过多久,就把敌人消灭了大半,最后只余三五人负伤逃跑了。 “少爷?”天狼回身喊了一声景皓。 “穷寇莫追!”景皓大喊道,既然他们埋伏在这里,必然也是留了后路,若是再有什么圈套,那就不值了。如今他时间紧迫,不能在路上多做耽搁。 他把林雨放开,看到四周屠戮的惨状,林雨的腿不禁有些发软,再一想到李家诸人,又不敢再看旁边,只往李家人那里跑去。 李家人抱作一团,看到周围的景象,都隐忍着啜泣起来。他们不知道这些人是来刺杀景皓的,但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儿,由不得他们不害怕。再加上是逃跑的身份,他们还不敢大声哭出来。 借着森林里斑驳的月光,景皓查验着这些人,为避免有人假死,武士们对每个倒下的刺客都捅了一刀,这才让景皓近身查看。 这些武士俱穿着统一的服装,灰黑色的粗木麻衣,看不出任何身份上的线索,只是有一名刺客,发髻的下面盘着一个小辫儿,小辫儿上面有一个小巧的银饰。 “这些人,是草原的?”天狼也看到了这点,疑问道。 景皓拧着眉,如果是草原的刺客,那么他们中间就很可能有内奸,接下来回草原的路必定不会平顺。(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四章 翻山 景皓回草原总走这条路不是什么秘密,但是正好知道他今天会来,就很可疑了。 “不能单凭一个发饰就说他是草原的人。不过不管怎样,对方能豢养出这么一批武士,也是很难得的了。”如果是草原上的人,虽然数目和景皓自己的实力相比差许多,但是能在景皓的地盘里培养这些人也是不容小觑。 景皓分析,就算对方目的是他,也不会把身边的人全部都调走,今日是五十人,所以他的实力至少就在百人之上。胡山的几个兄弟,他心中还是有数的,能养起这么多人的便只有他的大哥。只是他大哥会千里迢迢地让人来天哲冒这个险?这不太合常理! “穆旦有这个能力,但是我总觉得这事儿如果真是穆旦做的,又有些刻意了。”天狼道,“穆旦如果派人来天哲,那便是死士,以他的性格,不太可能容许这些人逃回去。而且,这些人身为刺客,就该知道出门办事不可以曝露身上的任何细节。若他们真是草原来的,会少拆一个辫子?虽说只有这一个人是这样,但总感觉有些刻意了。” 刚刚看到的时候,天狼的确觉得是草原的人,可是再一想,还是觉得不合常理。 景皓摇了摇头,转身看林雨还和李家人抱作一团,景皓过去把她拉了起来。 “对不起,吓到你了。”景皓把林雨搂在怀里,轻声道。 “是什么人?”林雨颤着声音问道,没见过这样的场面,所以她很害怕地闭着眼睛,不敢去看。 “还不知道。”这一刻,景皓忽然有些心疼。虽然他一直都希望林雨能做一个和他并肩作战、共同进退的女人,可到底她只是个柔弱的女子,他是不是不应该带她出来?“要么,我送你回去吧?”才出来来年两天的路程,送她回去是完全可以的。 林雨抬起头来,不可置信地看着景皓。她知道这一刻她算是给景皓拖后腿了,她承认她害怕。可是经历了这段时间的事情,她已经全身心地接受了要和景皓离开的事实,现在回去——就算害怕,她也是做不到的。何况她也不放心李家人,说什么也是要把他们送到胡山草原的。 想通这些,林雨便也不那么害怕了,其实想想,以后要和景皓在一起,这些事情或多或少都会经历一些。之前那么多困难都没有打到彼此,难道这次就要放弃了吗? 于是,她坚定了眼神,对景皓道:“是我没做好心理准备,以后我都不会害怕了。” 诚然,是她以前想的太简单。就这么翻山越岭地回去,一路上怎么可能如她所想,净是风花雪月呢?而且他回去是面临即位的大事,又怎么可能轻轻松松、毫无艰难呢?之前她答应了景皓,就算有困难,她也会和他一起扛着,可是转眼,自己就做出这样一副让景皓担心的样子,她自己都有些瞧不起自己了。 “不必勉强的。”景皓抚摸着她的面颊,因为寒风的关系,整个脸蛋儿都冰冰凉凉的。 “没有勉强。我说过了会和你在一起,就不会退缩的。”说罢,林雨转身对李家众人道,“你们把自己的衣服和这些人的换一下!” “为什么?”李月灵颤着声音问道,她很怕这些死人,若是再碰他们,她会吓死的。 景皓却因为林雨的话露出了欣慰的神色,她这是想将计就计、金蝉脱壳了。 “换上他们的衣服,让衙门的人以为你们死了,以后便不会再有麻烦了。”这样,衙门的人也不会怀疑到别人身上,是比原来更好的一个计划。虽说这些人都是男人,可是只要能给衙门里的人造成误会和判断偏差,于他们来说也是有利的。 李有峰率先冷静下来,先把自己的衣服脱了,很快就在武士们的帮助下,跟刺客的换了。李家其余的人见状,也只好都照做起来。 对方死的人有些多,景皓一行赶时间也的确不好在此久留,于是把自己这边死去的两个兄弟背了,又拿了那些刺客的兵器,便再次启程。这里山高林密,不消多久就会有更多的狼被这血腥气吸引,恐怕到了衙门来追的时候,这边已经看不出一个完整的人了。 一路走到天亮,终于翻过了这两座大山,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山谷之中。 这会儿死去的两名武士已经完全冻硬了,景皓吩咐人去砍了些柴枝回来,把二人火化了。 所有人都累极了,可是这一刻没一个人想要睡觉,只因这两人是为了保护大家而死,他们再也回不去草原了。 最后景皓强迫众人吃些东西然后休息。再醒来的时候,已是午后了。那二人也已经烧得只剩下脆弱的骨架了。 于是众人又用之前收缴来的兵器做锄头,在火堆的下面挖了起来。因为火堆的炙烤,这里的土已经化了许多,挖下去也能挖出一个一尺来深的坑。把二人仅存的骨架放到里面埋了,又用那些兵器圈成了坟冢,大家这才离开。 李家人都有些沉默,他们不知道景皓的身份,只知道景皓给了他们机会,他们要跟着景皓一起去胡山。 一路上大家都因为最开始的事儿有些沉闷,但更多的是警惕。大家晚上根本不敢睡觉,好在月色越来越好,他们可以晚上行进,白天休息,再加上有猎犬和狼群的守护,两天后终于进入了胡山的境内。 胡山境内早就因为景皓的指事而有人接应了,大家也终于不用再靠着一双腿,可以坐上爬犁了。 除却景皓和李家人的爬犁车之外,其他的爬犁都是不带车篷的,这样他们更能够警惕四周的一切,保卫所有人的安全。而因入了胡山境内,保护的人也多了起来,所有人也便都稍微安心了。 爬犁是由马拉的,跑起来很快。即便是在胡山山区,但是景皓说,他们加紧速度,大概七天,也就能走出胡山山区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五章 草原 下山之后,狼群便又回到了山林里。这会儿都是山路,依然不用再去翻山了,所以群狼的任务也便结束了。 爬犁车在马儿的拉动下,风驰电掣地在山路上跑着,因为有替换的马,所以这次队伍除了停下来用餐的时间之外,几乎都是在爬犁车上度过。好在林雨之前早有准备,给大家备下了许多的油茶面、茶叶蛋、肉夹馍等物,如若不然,就只能每天吃烤的各种野味了。 七天之后,大山逐渐变成丘陵,丘陵逐渐变成土包,最后,就变成一片平坦的白雪茫茫了。 “现在已经到了胡山草原的境内了,再走上十天,我们就能到科勒尔了。”景皓让大家都换上了胡山草原的服装,不管男女,头发也都披散了下来,编成了一个个细细的小辫子,再带上了皮帽,瞬间大家就变成了地地道道的胡山人。 这两天,林雨抽时间已经告诉了李家诸人,景皓在胡山的身份。抛去了最初的害怕,李家人对于新的生活也开始有了期待。 爬犁车依旧是不停地奔跑着,他们队伍也算庞大,间或在晚上遇到狼群,也都被马蹄声吓得跑了,所以除了最初他们被人刺杀之外,竟然再没遇上一次意外。 草原很大,科勒尔作为胡山最大的草原,占地更是广袤。从进入草原的第六天景皓就说进入了科勒尔的境内,可是又过去了三天,却还没走到科勒尔的王城。 “再走一走,咱们明天晚上就能到木奇了。”景皓对歪在一旁的林雨说道。她这些天在爬犁上的时间远远多于在平地上的时间,所以整个人也虚浮得厉害,人也不太有精神。 林雨应了一声,总算快到地方了。别看之前豪言壮语,可是她感觉再这么坐个三五天的车,她就彻底崩溃了。尤其这两天月食来了,更是难受得什么都吃不下。 景皓心疼地把林雨扶了起来,从暖炉上拿了水壶,给她倒了一杯热水。他也明白,他们的爬犁车是天星赶着的,是所有车里面最平稳的,这还给林雨折腾成这样,李家诸人虽没说,但他也知道他们是难受的。好在马上就到王城了,大家也终于能松口气了。 林雨就着景皓的手喝了点热水,身上也稍微好了一些。她明白这都是先前自己家的事情耽误了景皓的时间,不然他们是不用这么匆忙的。 这一路上,景皓也给林雨讲了王城、王府里的一些事情,希望她能够尽快适应来胡山的生活。 王城叫木奇,是草原上鲜有的建筑。里面和天哲一样,有着城池和民居、街巷和店铺。不过除了科勒尔的王室,剩下能住在王城里的几乎都是军人及军属。真正的牧民还是住在毡房里的。 这会儿的草原白茫茫一片,虽然快到二月,但是因为天气寒冷,雪也没有一点要化的迹象。旭日初升,把整个草原都照映得红彤彤的,仿似充满了希望。 “少爷,过了前面的小山,咱们就到木奇的范围之内了!”天星的声音欢快地响了起来。 “不是说晚上才能到王城吗?”林雨听到这个消息,赶快坐直了身子。再在爬犁上坐下去,她都要成软骨虫了。 “是晚上到王城,不过这会儿是到了木奇草原的范围内。前面就是王室的牧场,咱们进去稍事休息,过了中午,再往王城去。”景皓耐心地解释道。其实这一路虽然走的匆忙,可是有林雨的陪伴,比他任何一次都要轻松。 先锋队的人早就去通知了牧场的负责人,这会儿看到景皓一行的车队,都热情跑了出来,在景皓下车的时候,还单膝跪地、右手抚胸地向景皓行礼。 他们的话叽里咕噜地,林雨也听不明白,景皓回了他们一句,众人便被簇拥着进了毡房。 这毡房和蒙古包没什么不同,景皓进的这个毡房却是用黄布包裹着,象征着王室崇高的地位。 毡房的地上铺着厚厚的毛毯,最里边的王座金光闪闪,左右两边都是黄花梨的矮桌,上面摆放着的食物正散发着诱人的芳香。 景皓让大家都就座了,他才拉着林雨到了里面宽敞的王座那里坐下。 牧场的负责人一见林雨也坐了上去,立刻便跪拜起来。 林雨有些发懵,看了一眼景皓,景皓才用胡山话让那人起来。又用天哲话给林雨介绍起来,原来这人叫巴特,是王室牧场的头儿,若是和天哲相比,如果科勒尔算是王室的话,那么巴特就相当于一个一品的大官。虽然管辖的部分只有这个皇家牧场,但是地位却是十分崇高。 巴特也会些许天哲话,知道林雨不懂胡山话,便操着一口不太流利的天哲话给林雨介绍起来。 “林姑娘远道而来,想必是累了。小王爷派人吩咐过咱们,所以女奴已经都准备好了,一会儿用完餐就会去帐后伺候您梳洗。” 林雨倒不知道景皓给他准备了女奴,她一向不习惯把身边的人当成下人,所以在天哲的时候明明能够买起下人,她也一个没买。这会儿却有女奴来伺候她,她有些不习惯。 景皓看到了她的不自然,于是贴着她的耳朵解释道:“在胡山草原,贵族女子身边都是要有伶俐的女奴的,否则会被人嘲笑。入乡随俗,草原上除了主子,便都是奴才。” 林雨点点头,却原来这胡山是奴隶制的国家。 闲话叙完,大家也都饿了,便由女奴上来唱着劝酒歌,其他人则欢快地吃了起来。 烤羊腿、马奶酒、热奶茶,这些与天哲不一样的美味吸引了大家的大部分目光,即便女奴在那里又唱又跳,也没几个人去看她们。 只是,习惯了吃饭菜的众人吃头几口还觉得新鲜,再吃下去就越来越觉得反胃了,毕竟在车上这么多天,刚下地都有些晕,再则净是些荤腥,现在也才早上而已,实在不适合吃这样油腻的东西。所以在吃了几口之后,大家便不约而同放下了筷子。(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六章 女奴 林雨也是没什么胃口,吃了几口,便也放下了银筷。 “不合口味?”景皓轻声问道。 “还好,就是才下车,还没什么胃口。”其实这会儿她的身子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晃,这完全是坐多了车产生的后遗症。 “那也别勉强了。”景皓放下了筷子,见李家诸人也都停著了,便让巴特招呼着众人下去休息。 王帐的右侧是休息的区域,一张大床,有林雨家里的炕那么大了,睡上三五个人也不会显得拥挤。而床尾那边,又用屏风隔开,是盥洗的地方。 “你先在这儿休息,我出去办点事。”景皓道。 “去吧。”林雨点头应着。 景皓前脚刚出去,后脚就进来了四个穿着青绿色服装的女奴,她们看起来都是十五六岁的年纪,进来之后,都恭恭敬敬地行了跪礼,用标准的天哲话向林雨问好。 “快些起来吧!”林雨赶快道,对于被人跪拜这事儿还是有些不好接受。“怎么称呼你们?” 话音刚落,四个女奴便开始介绍起了自己。 容长脸儿、丹凤眼儿的叫娜依,是负责给林雨做翻译的,也会教林雨一些胡山的基本礼仪和胡山话。 大眼睛、高鼻梁的叫左依,是负责林雨起居的。 小眼睛、笑起来有酒窝的叫可依,是负责林雨膳食的。 圆脸、带着些高原红的叫穆依,是负责林雨进出琐事的。 这些人都是巴特精挑细选来的,但人不可貌相,里面姿色最不出众的穆依听起来竟然是所有人中能力最强的。 左依这会儿捧着一个大的托盘,上面摆放着一套精致的草原服装,上面不仅绣着很多美丽的稚鸟,还有极其漂亮的狐狸风毛。那靴子和帽子也十分漂亮,甚至上面还镶嵌着熠熠的明珠。 “这是要给我穿的?”林雨有些不可置信,这样华丽的衣服,在林雨的脑海中,连宫中的娘娘也不曾穿过。 “是。”左依回复道,“热水已经准备好了,请林姑娘沐浴、更衣。” 说完,外面就有仆妇陆续抬了热水进来,只听得哗哗的水声,屏风后边便升腾起了白色的水雾。 等热水倒完,林雨由左依帮着脱了衣服,便进了温热的水中泡了起来。 左依动作很轻,却力度刚好。她不光帮着林雨洗了头发、擦了身子,还在身上各处按摩起来,很快便把林雨一路的疲倦赶走了。 洗完之后,她又拿了嫩黄色的里衣给林雨换上,这才伺候着林雨上床休息。 林雨着实疲累了,这洗完澡才觉得人是回到了平地,再加上刚刚左依的按摩,林雨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这边林雨虽然睡了,可左依的动作没停。起先她用细棉布为林雨擦着头发,待林雨闭上眼睛了,又让穆依他们搬来了熏笼,一点一点帮着林雨蒸起头发来。这熏笼里面放了上好的香片,烘干之后的头发就会带着这股特殊的香气。 被子是天鹅绒的,盖在身上轻轻柔柔地,但十分温暖。许久没感受到这样精致的睡眠了,林雨这一睡,就睡了将近两个时辰。 张开眼睛,不知什么时候景皓躺在了自己的身边,他也换洗过了,身上同样带着好闻的味道,他睁着眼睛,正认真地盯着林雨。 “午安。”见到林雨的睫毛一点点颤动,景皓问候道。 林雨绽出一个笑容,也柔着声音对景皓道:“午安。” “我睡了多久?”林雨的声音带着刚刚醒来的低哑,充满着诱惑力。 景皓觉得自己浑身都有些热了起来,强压着怪异的感受,道:“没多久,若是没睡够,就再躺一会儿。” 听景皓这话,林雨便知道自己这会儿已然是睡得有些多了。景皓着急回王城,她不能耽误景皓的时间。于是便掀开被子坐了起来。 见状,景皓也知道林雨不能再睡了,于是便喊人进来伺候他们穿衣。 草原的衣服和天哲的衣服很不一样,所以林雨对于这繁复的衣服也不太会穿,只能又左依伺候着一层一层穿上。 她的裤子是纯黑色的毛织料子,穿上很暖和也舒服。裤子有些现代铅笔裤的感觉,但是比铅笔裤非了许多。下面也是窄腿的,正好能全部放进靴子里。 靴子是小牛皮的,里面则是细羊毛,很长、很密,穿起来十分暖和。底也是厚厚的牛筋底,不仅防滑,还很隔凉。 不过让她想不到的是,那华丽的外衣竟然是棉衣,里子是密密实实的水貂毛,所以只穿了里衣加这一层外套竟然也不觉得冷。而且它虽然是棉衣,但是很轻薄,穿在身上既不显得十分臃肿,又十分暖和。棉衣是红色的,再配上黑色的镶嵌着宝石的腰带,显得整个人十分华贵。 林雨鲜少穿这样艳丽、华贵的服饰,虽然舒服,但还是有些不自然,转身问景皓道:“我穿这么夸张好么?” 景皓眼前一亮,这衣服衬得林雨的脸红扑扑的,十分娇嫩可人。只是这会儿她头发披散着,若是梳了草原上的发式,应该更加明艳动人。 “很漂亮!”景皓夸赞道。 林雨也看到了景皓眼中的惊喜,想来自己这么穿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坐到了梳妆台跟前,左依用篦子一点点理顺她的头发。 她头发很长,因为平时也细心保养,所以又黑又亮,十分顺滑。左依没有特别的做造型,只是隔一段距离便编出一绺小辫儿,整个头上,一共就编了六绺,每一绺都隔三差五用纯金的小头饰点缀着,错落有致,也是十分漂亮。 然后左依又娶了匀面的膏脂和胭脂,细细地为林雨抹匀了,再用螺黛为林雨描摹了眉形,用唇脂画了嘴唇。最后戴上那顶黑色的镶嵌着红宝石的帽子,上面顶着一根同色的毛毛,整个人便显得十分高贵、美丽。 林雨简直认不出镜中的自己,她头一次穿这样的民族服装,又是这样雍容奢侈的服装。不得不承认,还真是很漂亮!加上这精致的妆容,铜镜里的自己竟是那么地不真实!林雨摸了摸自己的脸,确认了是自己的,这才转头问景皓道:“我怎么感觉不像我自己了?” (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七章 土豪 这时候景皓正好也换完了衣服,他穿的是一件暗黄、色底纹的长袍,上面用金线绣着蛟龙图案,头发也被编成了一股股的小辫儿,上面同样缀着各种黄金头饰,整个人看起来都闪闪亮,十分耀眼。 “我怎么觉得咱俩像是暴发户?”林雨愣道。刚刚自己穿成这样只是觉得太过华贵,可是再看到景皓的样子,才想起来他俩这个样子,可不就和土豪没有两样么? 景皓的眼中满是惊艳,虽然不明白林雨口中的“暴发户”是什么意思,但是想来也不是什么褒义词,便解释道:“草原上的贵族喜好奢华,如果穿得简单,反而会被人取笑。” 林雨点点头,想到之前吃饭的时候桌子都是黄花梨木的,餐具都是银质或者金质的,便也明白了几分。 “你鲜少这样打扮,但其实很好看!”景皓夸赞道。 林雨一笑,本来就涂着胭脂的脸蛋儿便愈发美艳、娇俏了。 景皓过来拉着她的手,“咱们一起回王城。” 出得门来,李家诸人已经在外面候着了,不过他们也都换了衣裳,再不是之前朴素的样子。 大伙儿见到林雨的装束俱是惊讶非常,只是如今到了景皓的地盘儿,知道了景皓的身份,便不能做出太过夸张的神色,一面丢了景皓的脸。 “大姐,你这样穿真是好看。”林雪通过这几天的旅途,尤其是进入胡山草原之后,知道了景皓的身份,又被林雨开导过,如今已经不是当初离开厉云时候那样怯生生的样子,虽然有些事情过多少年也不会轻易忘掉,但是这一刻她也明白,到了这里,便是她崭新的人生了。 林雨笑笑,道“你这身衣服也十分漂亮。” 林雪穿得是一身大红色的缎面棉袍,上面虽然不像林雨这样修饰得十分夸张,但那风毛也是尚好的红狐狸毛,衬得整个人也十分娇艳、美丽。 林雪娇羞一笑,长这么大,第一次穿了这样好看的袍子,刚拿上来的时候,她简直不相信这是给自己的。穿上以后,李有峰都在不住赞叹。她一面心中十分高兴,一面又感念借了林雨的光。否则这会儿不一定会卖到哪里去了,怎么还会有这样精致的生活? 景皓过来牵起林雨的手,便上了另一个装饰得更加华丽的爬犁车。 这车通体是用红木制成,底下则包着黄铜,这样车子走起来会更快。上面的车篷包着上好的毛毡,毡子外面则缀着金黄、色的绸布。车前面天星坐的地方铺着厚厚的熊皮,而车厢里面则铺着一张白虎皮。 这还没进王城,所见的一切便已经奢华如斯了,林雨实在不知道进入王城以后,还会见到什么让她大开眼界的东西。 伴着西斜的夕阳,比原本更加浩大的队伍便朝着王城进发。大抵是换了爬犁的关系,速度上也快了许多。虽然天地间仍是白茫茫一片,可透过车窗,已经看不清楚外面的景物了。 车厢里有个小暖炉,暖炉里则煨着香喷喷的奶茶,景皓给林雨倒了一碗,自己也跟着喝了起来。 草原上正宗的奶茶奶香浓郁,仅仅闻着便已经是享受了。再喝到嘴里,更觉丝滑浓香惹人醉。 爬犁车在草原上飞快地行驶,等到到了木奇城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了。 尽管天已经黑了,可是城墙上却亮着许多火红的灯笼,一串串、一排排,竟把城门照得通亮。 城门大开着,两旁则站立了许多人,待景皓的车架清晰了之后,便都跪在地上叩拜着。 爬犁车停了下来,景皓出了马车,与众人说了几句话,便又进了车厢。等爬犁车再次停下的时候,就已经到了王府了。 王府十分雄伟大气,洞开的大门刷着朱红的漆。门钉一个个比拳头还大,都是金黄的颜色。仅这两扇大门,便不比天哲的皇城差。 门前的台阶均是汉白玉雕刻而成,两旁的栏柱上面也都刻着繁复的花纹。而石阶上这会儿正铺着鲜红的地毯,只待景皓从上面走过。 景皓牵着林雨的手下了车,林雨抬头看看门上的扁,上面是用胡山文字书写的,虽然看不懂写的什么,但那字迹看起来笔锋犀利,颇有武将风姿。 “这是我父王亲题的字,上面写的是‘科勒尔王府’。”景皓从旁介绍道。 从一路上景皓的介绍之中,林雨已然知道,景皓的父亲是胡山古往今来第一的战神,但没想到这王府的牌匾竟然不是胡山皇帝题词,而是老科勒尔王爷自己题的。 这边厢,门口诸人见到景皓回来也都行跪拜之力,只有三个十几岁模样、衣着华丽的少年是站立着行的礼。想来这便是景皓的三个兄弟了。 “免礼。”景皓说完,众人也便礼毕,一个年近二十的青年便上前与景皓说起话来。 “听闻皇上的车驾已经从皇都驶来,再过半个月估计就能到木奇了。我们兄弟正为此事手足无措,好在王弟你及时归来了!”这人便是景皓的兄长,名曰穆旦。 景皓笑着点点头,“这段时间难为穆旦你了。” 穆旦神情一变,可到底没说出别的话来。 “这位姑娘是?”穆旦问道。 “这是我将来的王妃。”景皓也不拐弯抹角,直接便道。 “王妃?”这次穆旦可没刚刚的自制力,竟然反问出来。 景皓不顾穆旦不住变换的神色,道:“我带回来一个王妃,穆旦你应该高兴不是吗?” 说完,也不等穆旦再回复什么,拉着林雨的手便往府中走去。 天狼和太财跟在两人的后面,其他的人则在天星车驾的带领下,从偏门入了府。 林雨听不懂景皓的话,转头便问道:“你的哥哥刚刚好像是在说我?” 景皓笑了一下,又捏了捏林雨的手,道:“他是在欢迎你呢。” 林雨有些狐疑,欢迎自己会是那样的神情?但景皓不说,她便也不方便再问。 说话间,还没进得正堂,一个蝴蝶儿般的身影便朝着二人飞来。(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八章 情敌 “阿景!” 这句话林雨是听明白了,因为这话不是用胡山话说的,而是字正腔圆的天哲话! “阿景你终于回来了,我好想你!”声音的主人无视着景皓身边的林雨,直接便扑了上来,直到两条胳膊攀上了景皓的脖颈,这才把头放到了景皓的肩上,撒娇道。 景皓的一只手还牵着林雨,只是遇上了这热情的姑娘,不得不把手放开,然后又把挂在自己身上的姑娘弄了下来,才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阿景,咱们好多年没见了,你为什么不说你有多想我呢?”姑娘恋恋不舍地从景皓的身上下来,又牵着景皓的一只手摇晃着,“阿景,你说,你是不是像我想着你一样地时刻在想着我?” 景皓尴尬地看了一眼身边的林雨,见她还从惊讶中没缓过神儿,便转头对这姑娘道:“你什么时候来的?” 那姑娘犹自不撒开景皓的手,道:“人家都来了快一个月了,阿景,我等了你好久。”说完,便又往景皓的身边贴来。 这姑娘穿了一身火红的袍子,上面用金线绣着蝶恋花的图案,连袖口也都绣着繁复的花纹,并着极好的白色水貂毛,看起来就十分舒服。她的腰带也是金色的,上面则是用红色丝线绣着与袖口一样的花纹,上面还缀着几颗东珠,十分惹眼。再看她的长相,圆圆的脸上还有些许的婴儿肥,柳眉杏眼,额间还缀着一个红宝石的额心饰。黑貂绒的帽子上压着漆黑的秀发,头发不同于林雨编着许多小辫儿,而是只有粗粗的两条,上面同样卡着许多金饰,甚至还有小巧的金铃铛,显得整个人都十分灵动,可爱又俏皮。 她见景皓转过脸看林雨,这才像刚刚发现景皓身边还有另一个女人一般。一面扯着景皓的胳膊,一面扬起小巧的下巴看了看林雨,然后摇着景皓的胳膊嗔道:“阿景,这是你的姨母吗?” 林雨本就对这突然出现的、不停粘着景皓的女人没什么好感,就算她长的再漂亮、再可爱,可是基于她对着景皓的那些小动作,林雨也不可能把她当成朋友看。可是,林雨还没说什么,她便张口说出了这样的话来。 诚然,林雨的年岁比景皓大,看着也不是十几岁姑娘的娇俏模样,可还没到是景皓阿姨的程度吧?尤其景皓出了厉云之后又开始留着胡子,这会儿虽然没长多长,但两人顶多看起来像姐弟,怎么会是景皓的阿姨呢? 而且,这姑娘一口一个“阿景”的叫着,似乎这个称谓专属于她一般,这也让林雨极其的不舒服! “阿兰,不要闹,这是我将来的王妃!”景皓板起脸道。 林雨本有千万个不高兴,也想了要如何去回嘴。只是她如今初来乍到,这姑娘又不知道是何方神圣,看着景皓对她有些纵容的样子,林雨便打算静观其变。可是紧接着有了景皓的这句话,她便也不那么生气了。自己说的再多,总不及景皓的一句肯定强。 “王妃?”阿兰长大了嘴巴,然后双手板住了景皓的脸,强迫他看着自己,道:“阿景,她是哪个部落的人?” 景皓有些无奈,可是这姑娘就是不松开手,景皓只能回答道:“她是天哲人。” 那姑娘仿佛受惊了一般,尖锐道:“阿景,王爷姑父的教训你还没吸取吗?你怎么可以带一个天哲的姑娘回来?” 饶是景皓脾气再好,这会儿也让这姑娘闹得有些不高兴了,便敛起了最后一丝笑容,沉声道:“阿兰,有些话你不该说。” 阿兰看着景皓眼中的疏离,不由退了一步,“阿景,你为了一个外人凶我?” “她不是外人,我说了,她会是我的王妃!” 这会儿本在门口恭迎景皓的这些人都尾随在几人身后,见状,穆旦便上前一步,道:“王弟,阿兰只是小孩子,你不要吓到她。” 穆旦的话音刚落,阿兰便吸着鼻子、掉下泪来。 景皓紧抿着嘴唇,眉头也皱了起来,半晌才道:“这位林姑娘是我将来的妻子,即便我们现在没有成亲,我也不希望有任何人对她做出任何不尊重的事情。否则科勒尔王府,便不会有他的立足之地!” 说完,景皓拉着林雨的手便往里面走,身后的众人则立刻跟了上去。 这会儿阿兰的泪再也控制不住,大颗大颗地掉了下来。穆旦低着头,想了一想,还是迈步到了她的跟前,“阿兰,你别哭——” “要你管?”乌兰扬起下巴凶道。 穆旦呆愣愣地看着她,那巴掌大的小脸儿上正留着两股清泉,她的眼睛就像是黑曜石一样,即便是在灯光之下,依旧闪着动人的光芒。 “天儿冷,你这样会被风吹皲了脸的。”穆旦讷讷地开口。 阿兰想要反驳他,可是又说不出糟践自己的话,只好一跺脚,扭身离开了院子。 穆旦看着乌兰离开的背影,握了握拳头,这才往大厅去。 景皓牵着林雨进了大厅,便从主位上坐下了。身边立刻便有女奴上来,沏了上好的红茶。 这厅很大,足够容纳百十来人。而且即便这样宽敞,可屋里也没有丝毫的凉意。想来这里和天哲的皇宫一样,是烧着地龙的了。 而这厅里,也是极尽奢华之能事,雕梁画栋且不说,就是柱子、椅子上也都包着金,比之林雨在电视里看到的皇宫也丝毫不差。 景皓的王座很是宽敞,即便是两个人一起坐着也丝毫不显拥挤。而王座的旁边是一个高高的架子,上面竟然停着一只通体洁白的海东青! “小王爷,饭菜已经备好了,不知何时传膳?”一个三十多岁、衣着华丽的男人上前一步问道。 “这是王府的管家,天启。”景皓并没有回答他的话,反而向身边的林雨介绍着,然后才问道,“你可饿了?” “还没有,等一会儿小雪他们过来一起吃吧。”(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九章 打听 林雨摇摇头,其实自打穿上这身衣服,她就觉得有些不自在。毕竟自己平时都是怎么舒服怎么穿,这些金银首饰根本就不会戴。可是这会儿她就感觉自己像是个珊瑚树,上面挂着许多点缀之物一般。而且这刚进王府这么一会儿,就看了一场莫名其妙的戏,她到底还是没什么准备,心里也跟着有些紧张,所以说话间,不由握紧了景皓的手。 景皓也抓了一下她的,转头对天启道:“天星带着客人一会儿就到,待大家到齐了再传膳吧!” 天启应了声“是”,景皓又道:“客房可都打点妥当了?” “是,”天启应道,“客院那边都按照小王爷的指示收拾停当了。只是这清秋阁——”天启顿了一下,道,“以往萧姑娘过来都是直接住在清秋阁的,这次少爷传信儿回来的时候,萧姑娘已经住下了,所以——” 景皓一瞬不瞬地看着天启,直到天启把头埋的低低的,方道:“也罢,那林姑娘便住到我院子里吧。” “是。”天启不由长舒了一口气。 待所有人都吃过了晚饭,又都安顿好了,景皓才送林雨回房间。 “阿兰是萧雅的娘家侄女,”见林雨一直没问,景皓便自己坦白了,“萧雅很喜欢她,所以小时候也曾接她过来几次。因为我小时候和母亲学了许多的天哲话,而她姑母也会天哲话,所以她平日和我说话,也多数是用天哲话。” “她很喜欢你。”林雨肯定道,别的她不是很在乎,可是这一进门就迎来情敌的感觉实在是不太好受。 “那都是小时候的事情了。我现在有你,绝对是不会喜欢别的女人的。”景皓笑了一下,“何况穆旦一直喜欢她。”说着,景皓狐疑地可能了林雨一眼,然后把脸凑到了林雨跟前,低声道:“你该不会是吃醋了吧?” 当然会吃醋!林雨很想大声说出来。男朋友被别的女人那样纠缠,是个女人都会吃醋的吧?可是林雨不想回答他,便把头转了过去。 景皓的脸本就凑了过来,这会儿见到林雨红扑扑的脸蛋儿就在跟前,想也不想就亲了上去。只是他也知道林雨这会儿心里不会爽快,因而蜻蜓点水之后,便没有再纠缠,只道:“你吃醋我很欢喜,那是因为你在乎我。不过你放心,这么多年,我只把阿兰当作妹妹,从来没想过和她在一起的。”说着,景皓又捉起林雨的手,放在唇边吻了吻,“媳妇儿,不要为了不相干的人别扭,只咱们两个好好的就行了。本我想着让你去住清秋阁,那是萧雅生前住着的地方。那里相比于府里其他地方会自在一些,当年萧雅也是不喜欢王府生活的,尤其是王府中还有我母亲。所以父亲特意在后面为她建了一个清秋阁。我本想着你不会习惯府里的生活,会觉得拘束,才让天启收拾清秋阁给你。没想到却被阿兰住去了。” “她是萧雅的侄女,住在那里也是理所应当。”林雨道,“我心里不爽快只是因为我觉得和她相比,我好像和你少了许多共同点。而她叫你‘阿景’,叫得那样自然又甜蜜,我、我其实是有些嫉妒的。毕竟我从来叫你景皓,这也不是独一无二的称呼——”说着,林雨便低下了头。她喜欢有什么事情便当面讲清楚,尤其是误会了含玉之后,她更不愿轻易去忖度别人。而她认为,她与景皓之间,想要携手一生,就更要坦诚相待,所以即便这话说着有些不好意思,可她还是说了出来。 对于林雨的坦白,景皓却是很开心。 “若是你觉得叫我‘景皓’不够亲切,以后便叫我‘夫君’好了!” “臭美!”林雨轻啐了一口,“不早了,你早些回去休息吧!” 景皓这次没有任性,痛快地便站起了身,道:“你也是。”想想,又交代林雨,“在这府里没人敢管着你,你想如何便如何。所以早上睡到自然醒就可以。明儿早上起来了便着人告诉我一声儿,我领你在府里转转,可好?” 林雨点点头,“知道了,晚安!” 景皓这才离去。 景皓前脚刚出门,左依和穆依便进来了。 左依给林雨卸妆,穆依则在旁边立着,随时等候林雨的吩咐。 “你们是府里出来的,还是牧场出来的?”自打他们跟着林雨,林雨还没好好和他们说过话,趁着这会儿有时间,林雨便问了起来。 “回姑娘,奴姐妹四人都是从牧场出来的,巴特的妻子亲自调教的。”穆依回答道。 “都多大了?” “奴和可依是十六岁,左依和娜依是十五岁。” “你们都是从牧场长大的吗?那景皓以前是不是总去牧场?” “老王爷在世的时候就常带小王爷去牧场了。这几年小王爷去的少了,但是每年还是要去牧场住上一阵子的。”穆依答道。 “府里住着一位萧姑娘,你们可在牧场见到过?”林雨问道,其实她就是想问这个问题,景皓口中的萧兰,林雨觉得就是一个可爱又俏皮、偶尔不懂事的小妹妹,可是在林雨自己看来,这萧兰应当是很喜欢景皓的。因为就算草原上的姑娘再热情也不会轻易就往男人的身上扑。而且,当时她旁若无人的样子,分明就是眼中只有景皓一人。 穆依看了一眼正在给林雨拆小辫儿的左依,低着头想了想,方道:“萧姑娘是当初萧侧妃的侄女,小时候在牧场便常见的。她和小王爷同岁,但是生日比小王爷小了许多。当年老王爷爱重萧侧妃,所以盍府乃至牧场那边,都对萧侧妃的娘家人高看一眼。即便是萧侧妃随老王爷去了,萧姑娘在科勒尔也是有一定地位的。”说到这里,穆依顿了一下,又道,“不过那是以前科勒尔没有女主人。如今小王爷看重林姑娘,往后萧姑娘的身份在科勒尔便不重要了。” 透过铜镜,林雨看到穆依只有浅浅的一道影子。 穆依虽然没说景皓和萧兰太多的事情,可是从她的话语里,林雨还是读到了一丝不同。 (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章 面对 穆依只有十六岁,还是牧场里的女奴。就算是一直跟在巴特妻子的旁边,那以她的年纪来说,在老科勒尔王爷在世的时候,她必然不会是能伶俐到天天跟在主子身边的,而她当时也不大年纪,连她都能知道这些事情,显然这事儿也确实如她所说,算不得什么秘密,是近乎所有人都知道的。 林雨不由眯了一下眼睛。 萧雅对景皓是一个特殊的存在。特殊到景皓可能希望希望萧雅才是自己的母亲。 这样的青梅竹马,林雨不担心是不可能的。 其实从刚刚景皓的表现,林雨就看出了景皓对萧雅颇为特别的事实。景皓这人,就是一匹狼从对面扑过来,他都能闪身避开,为何到了萧兰这里就避不开了?而萧兰挂在他身上的时候,他亦有多种方法把她弄开,可他却是看了一眼自己之后才颇为无奈地将萧兰放下的。这样看来,之前景皓和萧兰的关系可能就没什么男女大防,所以萧兰也才有胆在景皓面前这样放肆。 这样一个俏皮、可爱又活泼的情敌出现在林雨面前,说不紧张是不可能的。那时候甚至林雨还有些自卑。因为同萧兰比起来莫说表面年轻,就是实际年龄也大了她将近一辈。林雨至怕景皓在经历了自己这样一个“老女人”之后,最终发现他喜欢的还是萧雅这样和他年龄相当、经历相当又能让他不设防的女孩。 可是转瞬,林雨便也想开了。如今她已经来了胡山,不管怎么样,这都是她的选择。所以,胆怯与自卑都不属于她该有的情绪。就算景皓比她年纪小,可是人家做的事是她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这样来说,他与她,就无关乎年龄,而是自己是不是最应该、最配站在景皓身边的那个人!与其自怨自艾徒惹伤悲,不如尽全力把一切掌控! 有了这样的想法,林雨便一扫颓色,开始准备全身心得投入到异国生活中。 科勒尔的风很大,即便木奇城中有城墙、王府中有院墙阻隔,可是林雨依旧觉得这里的风大。昨夜到的时候是晚上也便罢了,毕竟在厉云山区的时候也都是晚上刮风的,可这才一大早,还不是什么阴霾天,风就吹得人十分难受,可见在这里要保养自己也不会很简单。 这边林雨刚一出门,那边早得了消息的景皓便迎了过来,身后跟着天星和另外一个生面孔。景皓介绍说,这人叫天音。 天音看起来大概有二十几岁,蓄着胡山人特有的胡须,或者他的实际年龄会更小一些,只是因为胡子的遮挡显得年纪大而已。 一行人进了饭堂,可依已经在里面候着了。餐桌上放着天哲和胡山的各色代表早点,满满当当地竟然摆了一大桌子。 见识了胡山王室的奢华,这会儿林雨也便不再说什么了。从容地坐下与景皓一起用餐。 刚吃了没多久,外面便有人说有事要通报。 天星出去听了,回复道:“是萧姑娘来了。说是带了萧家特制的熏肉,准备和少爷共用早餐。” 景皓看了一眼林雨,见林雨平静地看着自己,一时间竟然有些拿不定主意。 “瞧我做什么?人家大老远过来了,还能让人萧姑娘在外面吹冷风么?”林雨嗔道。 景皓听林雨这么说,登时一喜,便让天星去领人进来。 林雨觉得,若是景皓想拒绝,一开始便也拒绝了,绝对不会等着自己开口。他既然对萧兰感情特别,那自己就不要总横亘在中间,到时候费力还不讨好。 景皓说清秋阁和景皓所住的主院有一定距离,若是让萧兰空跑一趟,两边都不会高兴。还不如自己大大方方地接受了,让景皓不至于难做。 不多时,萧兰便一阵风似的跑了进来。 “阿景,我带来了你最爱吃的熏肉!”说着,示意自己后边的女奴把食盒递了过来。她亲自把那一大碗的熏肉放到了桌子上,那熏肉的上面竟然还冒着热气!只是这熏肉的个头未免有些太大,不似别的熏肉一般有切成了薄薄的一片片。 林雨看了一眼那肉块,又看了一眼景皓,这才发现,景皓看那肉的眼神都有些热切了! 景皓不是吃货,就连当初总去林雨那买吃的,其实更多他也就是蹭吃的,他那时候是在孝顺他母亲的。可是这会儿,他看着那肉块明显充满了感情,难道真的是因为这所谓的熏肉就正好是景皓的心头好? 这时,只见萧兰拿了一把小刀出来,对着牛肉的中间就准备划下去。 “阿景,你还是想吃第二片?”萧兰问道。 “嗯嗯!”景皓便答应着,边点着头。 林雨好奇地看着两人的互动,最后又看到了那刀尖上。第二片,这有什么名堂? 随着小刀在熏肉上面轻轻地一划一股牛肉的香气伴随着那有些发红的汤汁便溢了出来—— 这味道——林雨猛地瞪大了眼睛。 “大林姐姐也想吃点吗?” 大林姐姐!这是除了吕薇之外,第二个这么叫她的人!林雨决定讨厌她! 林雨收回了看向熏肉的惊诧的眼神,可心里还是忍不住的惊涛骇浪! “这是什么东西?”林雨的声音都有些变了。 “熏肉啊!已经说过了。”萧兰不说一副看白痴的表情可也好不了多少。 只是,林雨这会儿没功夫因为萧兰的表情而去如何,反倒是这熏肉—— “这是萧家的秘方,很好吃的!”景皓瞪了萧兰一眼,解释道,随即又事宜萧兰给林雨也切上一块。 萧兰心不甘情不愿地给林雨也切了一块,林雨也不看她的动作神情,只是拿起熏肉盘中的小刀切了一块下来,然后放入口中——顿时,一股原汁原味儿的肉香便在口中满溢,尤其是那汁液,像是完全锁住了肉味儿一般,刺激的人整个身子都细胞都舒爽开来!再一咀嚼,那肉鲜嫩多汁、入口即化的感觉,真的和西餐牛排如出一辙!而且,这牛排不是用煎的方法做出来的,而是熏的! (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一章 奇怪 一瞬间,一个大胆的想法冲上了林雨的脑海:若不是萧家祖先当真厉害,那便是萧家之中有穿越者出现了! 自己能穿越过来,不代表别人不可以!这个念头甚至让林雨都兴奋了一下。 “这肉真的不错。”林雨努力让自己平静地夸赞道。 萧兰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这是她萧家的秘方,自然是好吃的。 “这是当年萧侧妃的拿手菜,这么多年,滋味依旧。”景皓一边吃着,也答道。 “萧侧妃的拿手菜?那这菜是萧侧妃发明的?”林雨问道。 “哼!”萧兰不禁扬起了自己的下巴,轻哼了一声,却并未回答林雨的话。 “当年萧侧妃的确会许多美食,父王与我们都喜欢吃她做的东西。”景皓答道。 林雨听得这话目光闪了闪,萧兰见状便吃吃笑了起来,“我姑姑会的东西多了,这只是其中之一而已。你便是想学,怕是也没那个天赋!” “胡闹!”听见萧兰这话,景皓不由低声呵斥了一声,“林雨虽还未与我成亲,你不能叫她‘嫂子’可是一声‘姐姐’也是当得的,怎么可以如此无理?” 萧兰瞪了一眼林雨,随即又看着景皓,委屈地咬了咬唇,晶莹的泪光不停得在眼中打着转儿,就是不掉落下来。 这样的神情远比大吵大闹抑或是哭出来有用得多,所以景皓看着也不由叹了口气,无奈道:“下次不可再这样无理了。” 萧兰倔强得看着景皓,终于掉落下了一滴眼泪来。而她也在这时候软化了自己的神情,用鼻音轻轻“哦”了一声。 林雨勾了勾嘴角,景皓对萧兰大抵是兄妹之情居多,基于萧雅的身份和二人自小的感情,所以对她难免会有些纵容。萧兰看似小姑娘心性儿,可是这一系列惹人疼惜的手段倒是不容小觑的。小小年纪,就如此聪明。不过对于她所说的“没天赋学”的话,林雨却是真的想笑了。她不知道发明这菜的萧家人是如何做到与西餐中的牛排味道相似的,甚至说来,这牛肉做出来更偏巴西烤肉的风格,可见这人厨艺还是不错的。只是味道相似,却为什么不做明显味道更好、更多变的牛排出来?这煎牛排本也不是多难的工作,莫说自己在现代的时候就经常自己煎牛排吃,就是她没吃过,以她如今的厨艺,吃过一次,便也有办法做出相同的味道来。她来古代之所以没做这道牛排,不是说她忘了或是不会,而是天哲注重农业生产,牛都是重要的生产资料,杀牛、吃牛都是犯法的,只有牛到非死不可的时候才能去衙门报案,备案之后才能杀牛。而牛皮、牛筋这样的东西都属于战备,是需要上交的,剩下的牛肉可以吃也可以卖,但是毕竟死牛不是经常,所以偶尔有了牛肉,对于他们这样的小民来说,是买都买不到的。因此,她才从未做过这些东西。萧兰不知道她的底细,还以为她是天哲养尊处优的贵小姐,若然知道林雨是开食肆的,估计她也不是说出刚刚的话。但是林雨还是觉得,这萧家值得她去查一查,就算查出萧家有人是穿越者对她没有一点用处,可是她还是想多了解一些,毕竟依着景皓对萧家的特别,她也应该多去了解。 景皓见林雨勾着嘴角,看起来并没有生气,也松了口气,对林雨道:“这切下来的第二刀,萧侧妃曾说过是‘七分熟’是整块肉中最为好吃的一个地方,你若是喜欢,便多吃两块。”说着,就要把自己盘中切好的小块儿往林雨这边夹。 林雨摇了摇头,“不用了,只是刚刚吃过这味道觉得有些熟悉而已。” “哦?”景皓也好奇起来,其实这牛肉再好吃也不过是肉而已,对他来说之所以特别,不是因为它的味道有多好,而是它承载着他小时候的太多记忆,所以他才喜欢。可是,这么多年,他再没有吃过小时候的那种味道,即便后来认识了林雨,吃过了她的野猪肉干,和萧雅做的牛肉干很是相似,可终究也只是相似而已。这会儿听林雨说她对这味道熟悉,便也好奇起来。 “我吃过的不是这样熏制出来的牛肉,而是用平底锅煎出来的。味道其实很相似,但是如果是用平底锅煎,其实可以做出更多种的味道来。”林雨答道。 萧兰也不由看向林雨一眼,“你会厨艺?” 景皓听得这话,不由笑笑,林雨的身份在胡山,除了当初去过厉云的几个亲信之外,是没有旁人知道的。而他自厉云带回来的人也根本不会泄露林雨的身份。所以大家也都同萧兰一样,觉得林雨是天哲贵女。 “你林雨姐姐岂止是会厨艺,而且水平还很高呢!当初我母亲身边的人也鲜少能与她比肩的。” 萧兰这才正眼看了林雨一眼,都说人靠衣装,林雨如今穿的华贵,她可看不出林雨会厨艺的样子,便只当景皓是说着玩的。何况她虽不了解天哲的女人,可是当初月裳公主在这王府里可是从来一点儿活都不做的,听说天哲的贵女就是这样,什么都不做。不像胡山的女人,就算是皇后也要三五不时的做些活计,给臣民们展示勤劳的形象。这样看来,林雨就是会厨艺,也不过是有那么一两道擅长的而已,到底还是天天等着人伺候的无用之人。想到这儿,萧兰的目光便又轻视了起来。 林雨倒觉得这一切没什么所谓。萧兰愈是轻视她,便越不会对她使厉害的手腕儿。她这会儿初来乍到,还是不应该这么快就与人对上。何况现在景皓即位的事情要紧,自己不应该在这时候闹出什么事情惹得景皓厌烦。须知男人疼女人,前提是要在事业上一帆风顺,他才能有这个闲情逸致。若是他在外面已经焦头烂额,回来家里女人也还要让他操心,那即便是他再喜欢的女人,过一段时间也就消磨得没那么喜欢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二章 萧雅 林雨自认这点认识还是比萧兰高明的,就冲她昨晚与今早的行为,林雨便知道她是聪明的女孩儿,但她懂得到底是少。林雨虽然鲜有恋爱经验,但以前电视剧看得多了,没吃过猪肉,到底见过猪跑,所以还是觉得此时就在景皓身边做一个安静的解语花为好。 萧兰来这里只是想和景皓多些相处,当然有林雨在,这相处对她来说也不会有多愉快。 吃罢早饭,景皓本打算带着林雨在王府中参观的,可是外面又来人说皇上那边有信传来,便去处理公事了。 萧兰看着林雨由可依伺候着盥洗,便酸道:“你们天哲的女人就是喜欢浪费,动不动就这么一大桌子的菜肴,连吃个饭都要人伺候,真是麻烦!” 林雨一挑眉,这奢华之风不是胡山皇室固有的吗?怎么又变成天哲女人的毛病了?她来了古代之后,对天哲的归属感并没有多强,便也没有什么爱国主义情怀,可是这会儿听萧兰这么说,还是轻声笑了笑,道:“不管是天哲还是胡山,皇家就要有皇家的规矩,又不是什么小门小户,吃得那么减省,若是不知道的,还以为王府里揭不开锅了呢!” “你——”萧兰瞬间涨红了脸,气道,“真不知道阿景看上了你哪一点!姑姑以前可是最讨厌浪费的!” 林雨挑了挑眉,景皓就算是再欣赏萧雅,可是王室的规矩与习惯他也是不容易丢掉的,就看景皓今早着人准备的这么丰盛,便知道他虽然欣赏萧雅,也不是盲从。想到这里,林雨也不由松了口气。“显然是你没看到的那一点。” 萧雅在景皓心目中很重要,萧兰也知道。本以为抬出萧雅的名头,林雨会知难而退的,没想到她还不忘气自己。而萧兰也确实被气到了! “且看你能得意多久!天哲的女人再好,其实也不过就是那样!咱们走着瞧!” 撂下狠话,萧兰便带着自己的女奴离开了。 林雨有些想笑,这姑娘现在还没有认清形势。不过依着她的聪明,认清形势也只是早晚的为题,未免让自己有更多的麻烦,林雨还是决定先得到更多关于萧雅、萧家的更多资料才行。 “也没说什么,至于这么生气么?”林雨装作漫不经心地样子,轻声道。 “姑娘这是戳到了萧姑娘的痛处了呢,也难怪萧姑娘会控制不住脾气。”穆依从旁说道。 “哦?”林雨转头看着穆依,挑了挑眉,让她继续往下说。 “这萧姑娘就是小门小户出来的。虽然萧侧妃当年独得老王爷宠爱,可是到底改变不了出身低的事实。这萧家在胡山也是大家族,只是萧侧妃娘家只是离主家八竿子远的旁系,是草原上的没落贵族,生活就连一般的小家族都赶不上。这些年因为萧侧妃的关系,萧家主家也对他们有了些许重视,给了一些庇护,可是到底不是十年八年就能起来的。” 穆依的解释让林雨心里多少有了点数,“萧侧妃的娘家也是科勒尔的人?” “不是,萧家整个家族都居住在乌兰大草原,乌兰草原是皇家所在地,草场虽然比不得咱们科勒尔肥美,可是面积却很大。咱们胡山历代皇后几乎都出在萧家,所以萧家在咱们胡山也很有地位。整个家族的草场面积几乎占据了乌兰草原的十之三四。” “哦!那老王爷和萧侧妃当是在乌兰的时候认识的了?但是听说萧侧妃比老王爷还大了几岁?”林雨继续问道。 穆依下意识看了看左右,随即又觉得如今自己是林雨身边的人,林雨又得景皓重视,便道:“是,不过听说是当年老王爷带王妃去朝见的路上救的,后来老王爷被萧侧妃的才情和性格折服,所以才一直对她十分宠爱。” “为何是‘救’?萧家在乌兰不是很有势力吗?” 穆依不由压低了嗓子,道:“萧侧妃是嫁过人的,听说是丈夫死了,然后夫家让她继续跟着她的小叔子过,萧侧妃不从,这才从家里跑了出来。咱们胡山虽然有丈夫死了就跟小叔子的惯例,可贵族里面还是鲜少有这样的。当时萧侧妃的娘家也没有势力,没法给她做主,只能助她从夫家逃了出来。好在萧侧妃运气好,遇到了老王爷。” 难怪景皓对自己老姑娘的身份觉得无所谓,原来他一直敬重的萧侧妃竟然是这样的出身!其实这也是好事,这说明胡山相对于天哲是开放许多的。这对林雨本身来说也算是一件好事,至少对于景皓的心也没一开始那么没有底了。 而萧侧妃能以寡妇之身得老王爷宠爱与景皓的敬重,那手腕儿更是厉害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萧家的女人历来就是这样,毕竟穆依也说了,历代的胡山皇后差不多都是萧家人,而她所见到的唯一一个萧家女人——萧兰,也是小小年纪就颇有心眼儿。 “虽然没见过萧侧妃,可是你们小王爷也是经常在我面前提到她,所以在我心里,萧侧妃应当是个很好的女人。”林雨感叹道。 “是啊!萧侧妃当年很得老王爷喜爱,一年里经常会有七八个月与老王爷住在牧场那边。而她也如刚刚萧姑娘所说,为人很是朴素,大概是因为从小养成的习惯,她鲜少穿华贵的衣服,还经常下厨给老王爷做东西吃。虽然这样与贵女的身份不符,但其实她人还是很好的。” 穆依这话说得就让人玩味了。胡山贵女是需要劳作,可是也不能太过。以穆依他们为代表的奴隶们虽然敬重她,但也是觉得她这样是不妥的。可是老王爷喜欢,她们这些做奴隶的也不会说什么。但还是如林雨所说,什么身份就该做什么身份的事情。奴隶们虽然因为老王爷的爱重不会说萧侧妃什么坏话,可是打心眼儿里也是觉得萧侧妃这样的做法有些小门小户扣扣气气的感觉,难登大雅之堂。(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三章 幸福 不过林雨又想到,因为萧侧妃的个人魅力,老王爷很喜欢她,一年能带她去牧场住七八个月,显然就是让她离月裳公主远远的。也是,就月裳公主那脾气,怎么会容得一个比自己大的寡妇骑到自己头上?与其让自己心爱的女人被妻子磋磨,还不如带着她走得远远的。林雨甚至能想到,那时候的月裳公主不管喜不喜欢当年的老王爷,心里也必定是苦的。只是,景皓自小在月裳公主身边得不到母爱,便也向着萧雅。这样看来,月裳公主也算是可恨之人也有可怜之处了。而至于真相到底如何,林雨现在反倒有所保留了。怕是景皓对于自己的母亲,也是有很多误会的。 其实林雨本没想就这样从穆依嘴里打听,但是她身边的势力也都是景皓的,与其让他们从背后打听,最后让景皓知道,还不如这会儿正大光明的从穆依这里问,免得让景皓觉得她在背后有小动作。 “萧姑娘也是那时候和小王爷认识的吧?” “是啊。萧侧妃得老王爷宠爱,娘家也自然跟着水涨船高。本来萧侧妃和娘家关系就好,便也乐于和娘家多走动。萧侧妃一生没有子女,只是对这个侄女格外疼爱,经常会把萧姑娘接到牧场,一住就是几个月。那时候老王爷、萧侧妃、萧姑娘和小王爷在一起,就像是普通的一家人一样。” 难怪景皓对萧兰特别了。他在月裳公主这边得不到温暖,却能在萧雅这里得到。而萧雅经常接萧兰过来,四人便常常在一起,就像一个家一样。或许景皓对他的兄弟们都会有些疏离,可是对萧兰,就应该真的是家人的感觉了。 虽然没打听出来太多东西,可是这事儿也不是一时半刻就能全部掌握的,林雨便止住了话题,站起了身子,道:“这会儿我家人也该吃完早饭了,小王爷这边事多,不便让他们过来,你们便陪着我去看看他们吧。” 穆依和娜依应了声“是”,便陪着林雨出了饭厅。 王府有些大。景皓住的是主院,占地面积也是最大的地方。挨着主院的是当年月裳公主的居所,面积和主院也相差不了多少。走过这两所院子便要一刻钟的时间。萧兰如今所住的清秋阁和这边是两个方向,要走过去也是要一刻钟的时间。不过过了月裳公主的院子便是一个大花园,这会儿冬雪皑皑,自然是百花凋榭,园子里都是一片肃穆的景象,据说当年月裳公主在府的时候,每到冬天,这园子里都会有冰雕,如今伴随这老王妃的离去,这冰雕也是多年不做了。但是林雨从穆依的话中隐隐能够感觉到,老王妃在王府里属于一个禁忌的话题。景皓也曾在路上对她说过,老王爷是被月裳公主杀了这件事几乎没有人知道。而大家都以为老王爷当年和萧侧妃遭了难,老王妃也在此后的出行中不知所踪。如今看来,大家都不太提老王妃的事情,一来是她本身便不得人心,不值得人记着,二来就是大家顾忌景皓,不想也不能多说。 过了花园,便是客院的所在了。这客院占地也很大,李家众人被安排到了其中的一个小院之中。 林雨到了之后,李家诸人都是十分欢喜的,虽然到了这里,王府的人并没有苛待他们,反倒对他们很好,可是到底是换了新环境不习惯,林雨这一来,大家也便有了主心骨。 “大姐,你来了!”二奎激动地站了起来,这会儿大家才刚吃完饭,一起坐在暖阁里吃着零嘴。 林雨当即坐在炕沿儿,由着娜依帮着她脱了靴子,便也坐到了炕上。李母眼疾手快地拿了软垫,帮林雨盖在了脚上。 “昨夜睡得可还好?” “好、好着呢,真是拖她大姐你的鸿福了,咱们今天才能住在这安稳的地方。哎哟,大爷我活了这么大岁数,还头一次住这么好的屋子哪!”李父感叹道。 “是啊大姐,真谢谢你了!”二奎这话说的真是发自肺腑。他起先埋怨过命运、埋怨过家人,可是走到今天,他必须承认,如果没有林雨,他一辈子都过不上这样的好日子。 林雨弯了弯嘴角,“一家人说什么两家话!景皓说了,等他那边的事情忙完了就安排你们的工作。你们如今就在这安心呆着,也别觉得无聊,到时候有事儿天宇也会来同你们商量,你们若是无聊,就自己找点事儿做。” “诶,我们省得!”李父道。 “如今天宇也住在客院里,就住旁边的院子,刚刚他还来了一趟,也说了这样的话。”李有峰道。 “那就好,我就是怕你们不适应。”林雨点点头,“以后胡山就是你们的家了。有景皓的身份在,科勒尔草原永远会有你们的一席之地。所以别的事儿你们也不用操心,只当这是一个全新的开始。” 李有峰点点头,“大姐,谢谢你。” “又来了,二奎才谢完你又来。”林雨道,“过去的事儿都过去了,你们能在这儿我也欢喜,不然就我一个人,我也是没有主心骨的。” “她大姐,这‘谢’你当得!”李母拉过林雨的手,“是我们李家欠你们林家太多,你不计前嫌地这么帮着我们,我们就是给你当牛做马也是甘愿的。” 李母说着,眼泪就掉了下来。她这一哭,大家伙儿也都跟着难受起来。其实这李家的悲剧中,李母才是最辛苦的一个。从那次李父在牢中说出事情始末的时候,李母的心里就像是插了一把刀。这秘密守了二十多年,一朝被揭开,尤其还是在一群小辈面前,她心中的难受可想而知。所以从那时候起,她便觉得有些抬不起头,就算孩子们怎么安慰她,她也还是放不下。如今真到了王府里,生活真的开始不一样了,她才有勇气再次哭了出来。 能哭便是好事,这就说明她把心结放下了。所以大家也没一个人劝她,都由得她发泄出来。 只是李母该哭的当时在狱中也哭的差不多了,如今这泪,是释然,也是安慰。只是她这会儿想擦干,可那幸福的泪水是怎么也擦不干。(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四章 提点 待李母哭够了,便又拉起林雨的手,道:“她大姐,我们来了这王府里,也知道这里的规矩大。所以我们一定照顾好自己,尽量不给你添麻烦。但是你也知道我们,没什么能耐,也帮不上你什么。但是你要是有个什么委屈的,你千万别憋在心里不说,我们都是你的家人,不管好与坏,我们都陪着你承担。当然,我这么说也不是说你就会受委屈,只是说万一。毕竟景少爷年纪小,万一有个什么不周到的地方,你也别和他争计,能让着些也尽量让着些。” “我知道,大娘。”林雨笑着应道。她自来了古代,唯有李母像长辈一样爱护自己,所以这次李家出事,她才会这样不遗余力地救下他们,甚至冒险带着他们来胡山。如今李母的话虽然不全然正确,可林雨知道这是她爱护晚辈的表现,便也就都顺着她的意思。 “你向来聪明,就是有时候做事有些寡断。如今到了胡山人生地不熟的,凡事你还是要多倚仗着景少爷。夫大于天,你多听听他的总不会有错。再就是小两口过日子总是要有商有量的才行。对上他的兄弟姐妹,你不好出面的时候,就让他出面,这样日子才能长久。” “嗯。”林雨应道。 “行了,就说那些没用的。她大姐要是和景少爷成亲,还能用得着你这小门小户的经验?”李父见李母一直在唠叨,也怕林雨听的厌烦,便阻止道。 “没,大娘说的都很有用呢。万变不离其宗,不管多大的家,人际关系也无非就是这样。”林雨笑着道,好不容易让李母开怀了,李母说什么她都会乐呵呵的顺着她的。更何况她的话中也有一定的道理呢? “瞧瞧我,这一说起来,嘴就停不下来了,她大姐你别嫌我唠叨啊!” “怎么会呢,大娘,我爹娘都不在了,在这异国他乡,能有您这么个长辈市场提点我,我开心还来不及呢。” “大姐,”李月灵从旁道,“王府里规矩大,你又住在景少爷的院子里,我们没事儿也不方便过去。不知道景少爷的兄弟姐妹好不好相处,有没有给你气受?” 李月灵难得这样发自肺腑的关心林雨,这次出事,不仅让二奎成长了,李月灵也懂事了不少。褪去了最初的骄傲,如今也变得脚踏实地起来。尤其是对林雨这个恩人,更是打心眼儿里尊重。 “还没怎么见呢,昨儿在正门口见了一次,双方也没有正式的介绍。后来去厅里也因为别的事情耽搁了。想来景皓是有安排的,我也不急于这一时。不过即便没正式介绍,你们也不必担心。凭着景皓在这府里的地位,也没人敢欺负我。” 林雨这话让大家伙都安慰不少。他们深知林雨的出身,本以为只是和一个普通的富家少爷相处就够高攀的了,没想到对方还是胡山的小王爷!以前他们生怕林雨高攀不上景皓,现在则是怕林雨受气了。只是他们如今也是初来乍到,尚不明白胡山的规矩,更不知道怎么才能帮上林雨,只能尽量管好自己,不给林雨拖后腿。 “大姐,早上天宇过来和我们说,如果我们吃胡山的东西不惯,府里是会专门给我们提供天哲的食材的。我们也知道你身边有会做饭的丫头,不过你要是想吃什么她们又不会做,你就捎信儿过来我们给你做,也省得你沾手了不是?” 听到李月灵这话,林雨当即也不客套地应了。的确,她如今在府里就代表了景皓的地位和身份,是不可能再同以前一样,想进厨房便进厨房的了。有李母和李月灵这样惯会做天哲食物的人在身边,那就方便多了。 “其实可依张罗的饭食也还不错,等到我想吃什么她又不会的,我就打发她过来跟你们学,这样以后就算你们出了王府生活,也不用再担心我。” 出府?虽然如今在王府里也算得上是锦衣玉食,但毕竟不是自己的家。经历了这样的事情,没有人比李家人更迫切地想要有一个自己的家了。 “大姐,未来姐夫对你可真好!”林雪突然调皮道。 她和李家的其他人还不一样。大家伙一直都觉得景皓是一个高高在上的人物,唯有林雪曾经那么真真切切地见过景皓为林雨忙这忙那,虽然一开始是怕他的,但又经过一路的相处,林雪已经敢在背后说点景皓的玩笑了。 “什么未来姐夫啊,小雪啊,隔墙有耳。”李母赶快告诫道。 “没关系,这门外都是景皓的人,要是被他们听去,告诉了景皓,他还指不定多开心呢!”说着,林雨便想起来景皓那痴痴的傻样儿,不由笑了起来。 都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她这也才个把时辰没见到,就开始不停地想他了呢? 不过同时林雨还想到了萧兰。虽然本不想和李家人提起萧兰,但若是到时候遇见冲撞到了反而不好,便道:“这府中的其他人我确实也没什么太大的印象,不过却是有一位萧姑娘,她是当年萧侧妃的娘家侄女,和景皓打小儿一块长大的。她知道你们是我的亲人,若是撞上了,言语之间很可能会有一些挑衅,不过你们不用当真,她只是小孩儿心性,不会如何的。” 林雨不打算说出和萧兰的情敌关系让李家人担心,但也不希望因为自己而让双方杠上,因此就提前给李家人打个预防针。万一真冲撞了,景皓会顾及自己,不会把李家人如何,但反倒会对萧兰更加怜惜,这是她不愿看到的。 “我们也不是那不讲理的人,她大姐,你放心吧!”李母道。 你讲理,她未见起讲理啊!但这话林雨也不能说,只道:“萧姑娘身份特殊,能忍让便忍让些,实在不行的话,你们便告诉我,我来替你们解决。” 林雨再次说出这样的话,李家人也便明白了。原来这萧姑娘不是脾气刁蛮,而是真真切切地会去找大家的别扭。(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五章 看穿 和李家人说了一上午的话,林雨才在穆依和娜依的陪伴下往回走。只是出得客院大门,才发现那里已经停了软轿,是景皓特意派人来接她回去用午膳的。 李家人看到景皓这样体贴,不由更加满意,练练催促着林雨快些回去。 胡山草原的风很大,好在这软轿被修饰得极好,坐在里面也感受不到多少的寒风。而且这些轿夫抬得极稳,竟然没有一点晃荡之感。 但其实这轿夫走得是又稳又快,没一会儿便到了主院跟前。 穆依打了帘子,林雨便从轿子上下来。可一出轿门,就见景皓的兄长穆旦刚从院子里出来。 “林姑娘!”穆旦拱了拱手,就是算是和林雨打了招呼,可是林雨一来还不知道如何对人还礼,二来她觉得穆旦的眼光似从自己的身上逡巡了一圈,让她有些不舒服,便点了点头,便进院子里去了。 “大王子刚刚对林姑娘的礼仪是错的,不过刚刚林姑娘应该先跟大王子打招呼,因为您与小王爷还没成亲,所以对于小王爷的兄弟,是应当先打招呼的。不过,只要略微弯腰行礼便可。而大王子则应对您行抱拳弓身之礼。”娜依从旁告诉林雨道。 林雨点了点头,“是所有的小王爷的兄弟,我都要这样行礼吗?” “是,因为您与小王爷并未成亲,但小王爷****的身份摆在那里,这行礼便意思意思就好。等以后您与小王爷成亲了,便要大王子先向您行握拳弓身之礼,您只点头即可,不用回礼。” “原来是这样。但是我想起来,刚刚大王子对我说的是天哲话,怎么这里的人天哲话都说的这么好呢?”林雨纳闷儿道。 “当初老王妃是天哲人,曾要求府中上下都要会说天哲话,老人儿们差一些,小一辈的几乎都是会说天哲话的。” “还有,萧姑娘是正经的胡山草原人,怎么她也是满口的天哲话呢?”林雨疑问道,想一想的确从见到萧兰第一面起,就没听她说过胡山话。 “当年萧侧妃也鲜少说胡山话,所以萧姑娘也几乎都说天哲话。”穆依从旁解释道。 “萧侧妃也是正经的草原人,之前你说过她早些年嫁给了别人,后来才嫁给了老王爷。按理说她应该是地地道道的草原人才对,怎么她竟然会说天哲话呢?”林雨充满了疑问。这会儿的天哲大致可以看成是现代的中国,说的话也差不多就是普通话。而胡山,相当于蒙古人,或者说有点像史书中说的辽国人。说的应该是蒙语或者契丹语。可是,萧雅一个从蒙语环境长大的人,怎么会惯于说普通话呢? “这——”穆依有些结巴,这个问题,她从来没想过。主子就是主子,虽然萧雅的身份没有多光彩,可毕竟人家是主子,他们做奴婢的,怎么能随意去揣测主子的心思呢? “当年据说是萧侧妃的身边有天哲俘虏,所以才学了满口的天哲话。”景皓接道,然后拉过林雨的手,轻声在林雨的耳边道,“之前便听说你打听了萧侧妃的事情。她的事情,我最清楚了。” 林雨弯了弯嘴角,果然身边都是景皓的人。 “反正也都是你派来我身边的,我问谁不一样呢?对了,我刚刚回来的时候见大王子刚刚出去,可是有什么事情?” “倒也没什么要紧的,不过是皇上的仪仗还有大约二十天就能到了。这会儿来信说会把金帐设在牧场那边,就不进王城了。”景皓答道。 “为何不进王城?”林雨不懂。 “王城是当年为了迎娶母亲的时候特意建造的,但是其实,我们草原还是喜欢把精锐放在牧场那边。皇上也一样,他瞧不上这王城,决定把金帐设在牧场,而我的即位礼也会在那边举行。”景皓解释道。 “那会不会比较匆忙?”林雨有些担心。 “那倒不会。在牧场的话,毡房里会比在王府中容易布置。我之所以让大哥过来,是想让他先与天启过去,等我把王府这边的事情处理的差不多了,过个十天八天,再去与他们汇合。” 说话间,两人又已经到了饭厅,同样又是满满的一桌子饭菜,也是分成两种口味。 二人坐下,由着可依伺候着为二人添好了饭,林雨道:“你有安排就好。” “其实,阿兰在我心里就跟妹妹没什么两样儿,她是有时候任性一些,可是慢慢她就会知道,现在已经不是小时候了,有些事也便不能都由着她了,你放心吧。” 景皓再次把话题转了回来,想来他刚刚提萧家就是想和林雨说这件事。还以为他会沉默下去,如今景皓愿意给她个说法就好。这样看来,景皓也不是全然惯着萧兰,这样对她就更多好处了。 “嗯。那上午的时候,我听萧姑娘的意思,萧侧妃当年在厨艺上面也是颇有造诣的,那她都擅长做些什么呢?”林雨对于这个萧雅还是有些耿耿于怀,总觉得她身上有许多熟悉的感觉。若说萧家真的有过穿越者,林雨甚至第一直觉,这个穿越者就是萧侧妃! “小时候在牧场,我最喜欢的就是每日围在父王和萧侧妃的身边。那时候萧侧妃时常下厨做一些吃的东西。就如你做的那个野猪肉干,不是有几种口味么,其实萧侧妃也做过,不过是牛肉干。那时候别人家的牛肉干都只一种口味,只有萧侧妃做出来的干湿适中、咸淡正好,又有几种口味,端的十分好吃。她还擅长做熏肉,可是有时候这肉不一定要熏,我吃过一次煎出来的,味道比之熏肉更好。还有各种肉串,那也是我小时候的最爱。” “肉串?是用孜然和辣椒粉烤出来的吗?” “诶?你也知道这个?我多年未曾吃过了,还以为只有萧侧妃才会做这个呢!据说那叫‘孜然’的香料是从西域倒腾来的,十分不易得呢!我也只有父亲离世的前一年才吃过,之后便再没有那种滋味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六章 预感 林雨的脑中百转千回:若是萧侧妃在死前一年才弄出的这种吃的,那她的身份可就真的值得商榷了! “这样看来,我和萧侧妃有的地方还真有些相像呢!起码都擅长做各种吃的。”林雨边开玩笑,边吃着桌子上的各色美食。 “是啊!你们都是难得一见的才女。”景皓赞道,“不过我觉得你比萧侧妃在厨艺方面更好。萧侧妃是环境关系,做出的东西很有局限性。不像你,在天哲皇宫多年,各地的美食都有涉猎。” 林雨笑了笑,便低头专心吃着自己的东西。 胡山这地方,看似幅员辽阔,但其实因为纬度的关系,各类粮食、果蔬十分匮乏,在这样的环境中,萧雅能做到这样的程度也是不易了。 景皓曾说过,萧雅的年纪比之老王爷还要大些,而萧雅的性格是活泼又乐天的。按照时间推算,萧雅在遇见老王爷的时候大抵应该是二十七八岁不到三十,这个年纪在古代已经是很大的了,可是萧雅竟然还能有一个少女般的性格!别人只当萧雅有一颗金子般的心,可是林雨却觉得,会那么些这里不存在的美食,性格又这么像小孩,那很可能就是穿越者了! 现代人不像古代人这样早熟,二十出头的姑娘也不过是刚刚从校园里走出来,说是纯净如一张白纸也不为过。而如林雨一样,虽然成了大龄剩女,其实也不过才迈出校园四五年的时间,就算成熟、稳重了些,也是不能和古代这些自小就经受生活磨砺的女人相比的。而林雨自己穿越的时候,是从二十九岁变成了二十一岁,如果萧雅也是穿越者,不排除她是年纪由小变大,或者没变也是有可能的。所以他们觉得萧雅是寡妇、是年纪大的女人,可是也许人家的实际年龄还不如老王爷大呢。 景皓还说过,萧雅过去给景皓讲了许多关于英雄的故事,而故事的主角都是景皓的父亲。林雨推断,年纪小的女生大抵都有英雄崇拜的情结,这样,或许许多事情都能解释得通了。不过唯一一点让林雨不明白的,就是萧雅为什么会喜欢上老王爷。但那应该是另一个故事了。 大致推断清楚了萧雅的情况,林雨对萧兰也不若原来那么忌惮了。只要在景皓心目中自己比萧兰的地位高,那就不怕她翻出花儿来。 吃罢了饭,外面又下起了雪。本打算带着林雨在府中转转的,可如今这风雪交加的天气,出去都有些睁不开眼,景皓便也作罢了。 只是,穆旦要去牧场帮景皓处理迎驾的事情,这样的天也就出不去了。恰好景皓也想把林雨正式介绍给大家,便定在今天晚上阖家饮宴。 林雨是从来没有过这样享受的时候。说是一起吃饭,自己只要动动嘴,别人就把什么都做好了。 李家人也没有过这样的待遇,所以一行人被引到会客厅的时候,还处在有些发懵的状态。 不同于上次在王帐里见过的胡山风格装饰,这府中的会客厅更偏天哲的风格。大抵是因为这王城本就是为月裳公主而建,所以更多的是天哲皇室的低调奢华。 这会客厅名曰“中和堂”。从正门入,当眼便是一联四幅红木雕刻的巨大的挂画,画的正是象征福份永存的流云百蝠图。图的上边是刻着古篆字的一个大匾,匾上写着“福寿永年”。左右两侧俱有楹联,左边写着“寿山歇丹鹤”右边则书“福水藏蛟龙”,上面还雕刻着龙与仙鹤的图案,描金绘彩,栩栩如生。 挂画的下面是一套紫檀的家具,这家具盘得极为光亮,上面放着瓷瓶、香炉,精致非常。 从门口到主位,铺得猩红的饕餮纹羊毛毯,毯子的两侧则是同样紫檀材质的太师椅,每两个太师椅的中间便放着一张高几,几上放着差点与干果。 厅的正中央是一个大的三角铜炉,炉上镂空雕刻着松鹤图案。透过那图案,能看到里面烧得正旺的银碳。但即使从它旁边经过,也觉得那温度十分和煦,并不烤人。 景皓拉了林雨的手进来,那原本坐在两侧太师椅上的众人便都站起身来。待两人到了主位转过身来,所有人便都对着景皓行礼,道:“小王爷安好!” 景皓点了点头,道了声“免礼”,就让诸人坐下了。随后又拉着林雨的手介绍道:“这是我的未婚妻子,林雨。” 然后众人又都站了起来,对林雨行礼,道:“林姑娘安好!” 林雨回了礼,众人这才再次坐下。 景皓这才示意林雨坐下了。 这时候李家诸人和萧兰也被引了进来,依次坐好了,景皓这才给大家介绍起来。 坐在首位的是景皓的长兄穆旦,紧挨着他的是他的妻子图雅。穆旦这会儿已经二十多岁了,他出身不高,生母只是当年老王爷年少时身边的一个女奴。给老王爷启蒙之后,又怀上了穆旦,这才成了老王爷的姬妾。她不甚美丽,也不得宠,只是母凭子贵,穆旦又是老王爷的第一个孩子,所以才有了这一袭身份而已。如今她也还活着,不过今天这样的场合,她仍旧没有资格参加。穆旦的身份不高,所以他妻子图雅的身份也相对低了些,只是老王爷身边一个百夫长的女儿,长得不甚貌美,甚至还有些粗壮。好在穆旦本身长得也不俊朗,两个人看起来倒也登对。 穆旦的对面作着的是景皓的二哥信仁。这老二说起来还和景皓有一定的渊源,她的生母就是月裳公主曾经的四大丫鬟之一。不过,当初月裳公主在有孕之后,便把身边的丫鬟给了老王爷。不过巧的是,这丫鬟也怀了身孕。按说这月份比景皓小了一个多月,应该是景皓的弟弟才对。可偏偏因为一些原因,孩子早产两个月,便成了景皓的哥哥。但同样的,因为早产,二王子信仁的身子一直不好,从小就病病殃殃的。而二王子的生母,也因为当初早产的缘故伤了身子,加之胡山环境恶劣,并不适合她修养,只活了几年便撒手人寰。留下了信仁一个,在这王府中尴尬地活着。(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七章 介绍 信仁身子不好,加之和景皓也差不多年岁,便还为成亲。 信仁的下首坐着一个女孩,她是穆旦同母的妹妹,叫青儿。她今年只有十四岁,早些年和她阿妈一起住在牧场的,直到老王爷和萧侧妃离世、王妃失踪,她才被接回府中。不知是不是因为出身的关系,她对着林雨行礼时眼神也怯怯的,似乎不太敢说话的样子。 王府人口简单,一共不过就这兄妹几个。 老王爷当年也算洁身自好,只是没想到自己为国尽忠,却惹来亲爹的忌惮,最后让他娶了别国的公主,永远失去了争夺王位的资格。而娶了月裳公主之后,他对妻子也算尊重,当然不知道这里有没有月裳公主的手段,反正自娶了她,老王爷身边也就只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为他生了二王子的丫鬟,另一个则是被他珍而重之,却没有一息子嗣留存的萧雅了。 介绍完了王府诸人,景皓便把李家诸人介绍给大家,只说他们是林雨的亲人,且都是天哲的能工巧匠。 胡山不同于天哲。若是在天哲,像是李有峰这样的手艺人是不入流的,只是为了生计,不得不做这些事情而已。可是在胡山,有手艺的人是十分被推崇的,小至手摇纺车、大至攻城器械,只要你做的是能提高生产力的东西,就值得人尊敬。 所以景皓说出李家人是手艺人之后,大家便都由原本的礼貌性点头变为正视了。 介绍罢了李家诸人,景皓这才把萧兰介绍给大家。而说的时候,也只是说她是萧侧妃的内侄女,并没有过多的介绍,惹得萧兰不满地嘟起嘴来,可如今也算正式场合,她不能因为这点事儿就和景皓闹。因此只好咬了嘴唇,不甘地给诸人行礼,然后跺跺脚,坐下了。 吃了些许茶点,后面的菜也就陆续上来了。 因为厅堂够大,所以吃饭的圆木桌就摆在了左侧座椅的后面。 只见两个大的圆木桌上俱铺着红色卐字桌布,并已经摆好了十几道精致菜品。围绕着桌子,各放着十个圆凳,凳上绑着天鹅绒的软垫。 景皓牵着林雨的手就座,众人这才依次坐了下来。 而厅堂的另一侧,一群人进来行了礼,便开始坐下演奏起来。 所谓钟鸣鼎食,也便是如此了。 起先是一段舒缓的音乐,伶人穿着薄薄的衣衫,纵情弹着美妙的筝曲。曲罢,又换上了琵琶、古琴等。直到大家喝酒到了气性的部分,外面则换成了悠扬的马头琴,也有女奴们穿着特制的服装跳起民族舞蹈来。 且说宴会刚开始的时候,十几道菜,有凉有热、有荤有素,菜品又漂亮又好吃,李家诸人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饶是李父李母这样见过风浪的人都开始不由地吞口水,更何况几个孩子了。 青儿、萧兰和林雪、李月灵并几个孩子坐了一桌,几个孩子事先得了叮嘱,不得在桌子上乱动,可他们才多大?看了这些吃的就算听话不懂,可那眼睛怎么也移不开,尤其是二奎家的忠军,眼睛一错不错地盯着自己面前那盘花儿一样的糕点,竟然不受控制地流出一道长长的口水来。 “嘁!就这穷酸的模样,真怀疑这天哲贵女的身份是不是装的!”萧兰有些厌恶地翻了个白眼,要不是因为景皓在这里,她说什么也不会受委屈和这些人坐在一桌。 李月灵正坐在萧兰对面,萧兰这句鄙视她可是看得、听得真真切切。她向来不是肯吃亏的主儿,只是如今家中遭逢巨变,寄人篱下,又因为林雨之前特意提过的关系,根本发作不得,只能兀自气得哆嗦。 青儿一直都是怯懦的,她其实能理解李家人。当年在牧场的时候,她虽说是王爷的女儿,可是从来不得回王府,大家伙儿也都不觉得她是个郡主,甚至说,老王爷也从未封她为郡主,因此她过得也并不好。那会儿刚回王府的时候,她也是见什么都馋,虽说没到这么失礼的程度,可也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心里是多馋的。只是,她从小就矮萧兰一头,别看她只是萧侧妃的内侄女,可她俨然才是科勒尔的公主,每每自己到了她的身边也是黯然失色。所以,这会儿即便她对于李家的孩子再怜惜,她也是不敢在萧兰才刚讽刺完,便替他们说话的。只好投过去一个同情而无能为力的表情。 这个小插曲林雨这边并不知道,随着景皓的一声“大家都动筷吧!”大家伙儿才陆续吃了起来。 席间自然免不了敬酒,而萧兰也终于逮到了机会,拿着酒杯上前唱了一首祝酒歌。 马头琴的声音悠长而醉人,萧兰一面端着酒樽,一面唱着动人的曲子。因为饮酒,她的脸颊有些酡红,在递给景皓酒樽的时候,更是无限的娇羞与可爱。 李家人这会儿再不懂事也看明白是什么意思了,尤其李月灵,刚刚她还那样鄙视过她的孩子,这会儿见她这么“不要脸”的勾引别人的男人,不有在心里唾骂起来。 只是,终究不能因为自己而扫兴,就算李月灵乃至李家人再不满意,这场宴会也要正常进行。 林雨当然也看到了李家人的尴尬,可是这会儿她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解决。萧兰一定会恨屋及乌的,所以李家众人不管怎么样都不会在她面前留下好的印象。那么,也就这样吧。所以,林雨也便举起杯来,说了几句吉祥话、场面话,让现在的气氛更为自然一些。 而出乎林雨意料的是,萧兰竟然在这里提出了也要提前去牧场的想法来。 下意识地,林雨看了一眼图娅。 之前刚进府的时候,从景皓和穆旦的对话中,林雨感觉到穆旦对萧兰应当是有些情愫的,可她没想到,穆旦是有家室的。萧兰提出这茬,林雨倒是没别的想法反倒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八卦,她下意识地就想看看图娅的表情。(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八章 见识 在胡山,有本事的女人可以像男人一样当官,建功立业、受人尊重。可是,没有本事的女人就要以夫为天,甚至在家里的地位直接就由男人决定。如果男人对你有心,那么他就可以把你宠上天,就像当初老王爷对萧雅那样。可是,如果男人对你没有那份心,那你一辈子就要仰人鼻息,甚至活得连女奴都不如。 图娅的身份不高,即便穆旦的身份同样只占了个好听的“大王子”名头,可其实也没高到哪儿去。只是近两年老王爷去世之后,他经常会帮着景皓分担一些不要紧的事务,图娅尴尬的地位就凸显出来。尤其是穆旦心有所属,图娅更是觉得难过。 这会儿景皓要派穆旦去牧场准备迎驾的事,图娅则要留在府中陪着林雨,这原本就在意料之中,图娅也没什么可伤心、别扭的。可是,萧兰却提出同去的想法,这让图娅更加不舒服起来。即便知道萧兰全心全意喜欢着景皓,可是以前景皓没带林雨回来也便算了,这会儿明显景皓已经有了王妃,萧兰便没了机会,那穆旦还不乘势而上?这会儿图娅脑中满是担心,自然脸色也不好起来。 而穆旦,早在萧兰跳舞的时候,一双眼睛便像雄鹰盯着草地上的兔子一般,有些惊喜,又有些势在必得。再听到萧兰向景皓提出了要去牧场的想法,嘴角也不由翘了起来。 穆旦这个人给林雨的印象不是太好。他的长相是兄妹几个人中最为奸邪的。从青儿的长相和其他几个兄弟相比,应该是像老王爷的。那么穆旦应该就是像他的母亲。 他鼻梁有些高,鼻尖有些许鹰钩,就连眼睛都有些鹰隼的犀利模样。再加上他满面胡须,穿衣俱是金银颜色,看起来便有些邪性。他每每面对景皓的时候,态度就算是再谦卑,在林雨看来也像是不怀好心一般。 这会儿他嘴角一翘,林雨眉毛一挑,总觉不会有什么好事儿。 景皓眼皮低垂着,长长的睫毛掩盖住了眼中的想法,他拿着酒樽,便作势要饮。 其实萧兰是客人,又向来在科勒尔是随便惯了的,这事儿景皓还真没有什么拒绝的理由。 “今天这天气不好,也不知道能不能变晴。”图娅轻声说了一句,然后又状似无意地对林雨道,“林姑娘,咱们木奇城里您还没转过吧?咱们城里有一家规模颇大的珠宝铺子,那些个宝石都是从西域那边运来的,不如咱们哪天约了萧姑娘一起去看看?” 这图娅也是没什么心眼儿的,林雨有些想笑,到底是高估了她! 景皓轻轻抿了口酒,放下酒樽,方抬眼对萧兰道:“也罢,你若是想去,便同穆旦一起去好了。” 那一刻,林雨玩味的看着图娅的表情,就如霜打的茄子一般。 而萧兰得了景皓的允准自是感谢,没想到却转身对着穆旦做了个鬼脸儿,穆旦的眼神也便立刻柔和起来。 就这么当着图娅的面儿“眉目传情”,惹得图娅的面色铁青。林雨看够了笑话,自然也不能让事情这么结束。便道:“图娅你正说到我心坎儿里了呢。在天哲,外域的宝石十分稀少,珠宝铺子里往往是千金难求。既然这木奇城里就有,那么哪天咱们两个便一起去看看吧!只可惜萧姑娘要去牧场,就不能和咱们一起挑了。” “难得你有这个兴致,若是明天晴好,你俩就去逛逛吧,看好什么便直接让店家打包送过来,让天启给你们结账!”景皓转头对着林雨笑道。他这会儿喝得略微有些多了,眼珠儿就像星星一样闪着光。 那边图娅志本不在挑选宝石上。穆旦的钱财有限,能给她的更是少之又少,也就王府每月有着份例能让她存下些许,气死她是没什么钱财的。宝石这种东西,她看看也便好了,哪能说买就买了呢?不过是用着宝石勾着林雨,让林雨说出留下萧兰的话而已。 可是,她容不得萧兰和穆旦在一起,焉知景皓和林雨就容得?所以也难怪景皓立刻就同意了萧兰,又打了她的脸面。 不过值得惊喜的是,景皓竟然说给她俩买的东西都可以报销,这也算是意外之财了。即便不能真的随意挑选,但是有一样就赚一样了,因此图娅又难得地笑了起来。 一顿饭吃得各怀鬼胎,林雨也算是见识了这一家人。 出得大堂,景皓和林雨各自乘了轿子返回了主院。 景皓喝多了,为了防止出现上次的事情,林雨说什么也没让景皓进自己的屋。边儿上还有奴才们看着,景皓也不好过多言语,闷闷地就回了自己屋子。 可是显然林雨是高估他了,林雨刚吹灯没一会儿,景皓便溜了进来。 林雨想要发火,可见景皓连个外衣都没穿,直接穿着寝衣、披着斗篷就过来了,又有些心疼起来。 “都睡下了就不要过来了呗,自己家里住着还要偷偷摸摸地防着别人,你也不嫌累!”林雨无奈道,只能起身给他又铺了一床被子。 “等过些天你嫁给我,我便不这样了。”景皓嘟哝道。 林雨没搭话,只是默默把被褥铺好了,又钻进了被窝里。 景皓见林雨半晌不说话,又道:“媳妇儿,刚刚图娅说去看宝石的事儿,你明儿去多挑一些,我银票都给你带来了,你看上什么就买什么,全当你的嫁妆。” 林雨不由挑了挑眉,“你先前不是说让我们挑好了拿回来你付账么?” “傻媳妇儿,我偷偷把钱给你,你出去挥霍,回来了理直气壮地跟我说,你自己有钱,不花我的!这多好!” 林雨“噗哧”一下笑了出来。合着景皓这给她做面子呢!她就算赚钱其实也还是底子薄,别说宝石了,就是宝石渣儿如今她都不一定买得起。她身份低,景皓想让大家伙儿都高看自己一眼,就想出这么一个办法来。(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九章 心疼 林雨一直觉得喜欢的人为你花钱没什么不对,所以即便她自己和景皓相比连那九牛上的一毛都不如,可她也没觉得有什么不舒服。只是没想到这会儿景皓会想着给她花钱不说,还要给她面子,也真是难为他了。 “谢谢你。”林雨说的真心。 “媳妇儿,其实我的就是你的。你知道吗?和他们所有人相比,你都要富有!”景皓因为喝了酒,声音哑哑的。 “我比他们都富有?”林雨笑了笑,“虽然说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可是,到底在别人面前还是觉得都是你的啊!” “什么我的、你的!”景皓一时间被林雨绕得有些转不过来弯儿,也怪他喝多了脑子迟钝。反正他是把林雨的手拉过来,道,“不说那些,媳妇儿,我知道你之前对于林家沟的那个温泉一直很向往,但是因为我母亲对你好,你又体谅她的身子,所以才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们。” 林雨不知道景皓这会儿提出那个温泉是什么意思,只是直觉景皓说的不止是一个温泉那么简单。联想到林大全之前说的,修一半就把所有人都打发了的话,林雨愈发觉得不寻常起来。 “你是说那温泉——” “媳妇儿,”景皓的声音一点点低了下去,“你旺我呢!将来我把这边儿的事儿了了,我就陪你去那温泉别庄住。你知道吗?那片山我都买下来了,然后这次临行前,我去衙门给改成了你的名字。” “为什么要改我的名字?”林雨愈发莫名其妙。她知道景皓在天哲是不可能有什么名下财产的,所有的明的、暗的生意,都要写别人的名字。听他的意思,这山本来写的还不是自己的名字,是临行前才改的。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一座没开发出来的深山里的温泉别庄,就算给了她,她也没什么用处啊!听说温泉还没挖完呢。若是给她当嫁妆、当本钱,可是也不值什么钱啊!总不能她转手再卖了吧? “傻媳妇儿!以后你就知道啦!”景皓嘿嘿笑着,又把林雨的手捉到面前吻了吻,便一副再也不想说的样子了。 林雨一肚子的疑问,可是景皓喝多了睡的,再加上这一段时间两人舟车劳顿,他也着实没怎么好休息,于是林雨也不好吵他,只能也强迫自己睡觉了。 第二天林雨醒来的时候景皓已经不在屋里了,但是在她的枕头边儿却放着厚厚的一沓银票。 胡山的文字她不认识,也不知道这些银票到底是多少钱,便起身将其放好,喊了左依进来。 “姑娘,小王爷一大早去给大王子点货送行了。让奴转告您,就不陪您用早膳了。小王爷还说,今儿天儿晴好,但是要出去逛最好还是过了午,这样天会暖和些。想来您昨夜没睡好,今儿上午就好好休息。”一边替林雨穿着衣服,左依一边报告着。 “小王爷除了送大王子出城,可还有别的事情?” “这个奴不清楚,但是小王爷让您过午出去,想来是午膳也不回来用了。” 林雨点了点头,又想起来景皓说的“想来昨夜没睡好”的话,便知道其实昨夜自己没太睡稳当,景皓也是知道的,只是他喝酒难受,才没说而已,林雨又不觉心疼起来。 “这段日子小王爷也是累了,往后早膳和夜宵就加一碗牛奶吧。”牛奶还能增高,景皓如今太累,也该多用些牛奶。 左依应了。 “还有,一会儿用完早膳想着着人去告诉李夫人一声儿,就说我中午和她一起用膳。再去跟大王子夫人说午膳后一起出去逛街。” 吃过早饭,林雨依言歪了一会儿。她昨夜也不知道几点才睡着,所以这会儿确实有些累了。 只一个恍惚的功夫,穆依在外面通报,说是林雪来了。 林雨赶快起身,让林雪进来。 “大姐,你这是怎么了?脸这么红?”林雪一进门,就看到了林雨双颊通红、睡眼惺忪的样子。 “我少歪了一会儿,昨夜没太睡好。”林雨道。 林雪上前摸了摸林雨的额头,“我怎么觉着你是有些发热了呢?” 林雨摸了摸自己的头,“应该不会吧?”但是感觉自己头还是有些沉,也不知道是没休息好,还是真的发热了。胡山这地方气候有些恶劣,自己这些天已经尽可能不去吹风了,可到底还是担心自己生病又要连累景皓,便赶快让人给自己备了热水,少吹了吹,便喝下去了两茶碗。 草原的水其实并不好喝,林雨觉得这里面多少都像是有些盐分,喝起来滋味也不太好,但林雨还是吩咐人让平时多准备些,也让林雪告诉李家人多喝些。其他饮品虽好喝,但是到底不如白开水重要。 稍微收拾了一下,林雨便和林雪一同用了午饭,吃一半的时候,图雅也便到了。 外面软轿都已经准备停当,三人各自抱了小暖炉坐了,小轿便悠悠得往外抬了起来。娜依、穆依、天九、天十跟在了后面。 林雨第一次进王府是和景皓一起的,景皓又给她脸面,所以王府开了大门。这会儿只是平常出门,便也不用开大门那样大张旗鼓,于是几人便乘着小轿到了偏门。出了们,外面有一架高大、华贵的马车,车子通体是红松木制成。这种树胡山山区出产最多,木质坚硬,木香浓郁,是贵族车驾的首选。帘子俱是上好的毛毡外面裹着锦缎制成,上面还都是大篆的“福”字图案。车门两侧上檐儿有两个红木刻的宫灯,上面镶嵌的竟然是这个时代十分稀有的玻璃。而下部则缀着红色的流苏,晃动起来十分漂亮。 图雅的马车不如林雨的精致,可也是华贵而美丽的。林雨和林雪上了头一辆马车,图雅坐了第二辆,马车便朝街上行进了。 王府位于王城的最中心,正门方向的大路十分宽敞,两边俱是办事的衙门。东西两侧的道路则是各种商铺的所在,至于王府后边,则是其他贵族的宅院所在。 上了马车,穆依便细致地给林雨解说着。(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章 逛街 木奇城占地较广。当初老王爷仿天哲建府邸,身边的一众贵族、将领便也都将家眷迁入城中,建府立宅,安定下来。但和王府相同的,就是在外面,也都有这私家的牧场。老王爷这人对身边人极好,一众手下过惯了游牧的生活,并不习惯进城。于是,老王爷便以一己之力在这草原上建出了这样一座城来,而当时只要是千夫长以上的官员或贵族,都可以得到免费的大宅作为府邸。同时,他将一大部分草原上游走的商人都吸纳进来,提供他们商铺,让他们在城里卖东西。就这样一点点,经过五六年的时间,王城才终于像模像样起来。 如今,经过二十年的发展,木奇城已经成为了草原上的一个特殊的所在,甚至比京城还要热闹。而除却最开始赏给贵族们的宅邸,城中哪怕是盖一所房子都要经过许多繁复的手续和大量的金钱。也就是说,木奇城已经不是初建时,需要免费提供房屋、聚拢人气的空城了,而是实实在在的,热闹非凡的王城。 当初老王爷建城的时候据说是找了一个天哲的十分有名的土建师设计的,所以王城范围也很大,至少现在看来,也能支撑百余年的发展。王府两侧是热闹的商业街。曾经,这里是免费给商人们做生意的地方。如今,这里一个铺面的租金就要许多钱。而这铺面,即便是到了现在,仍旧是只租不卖,房产依旧牢牢把握在王府的手中。 说是王府两侧,可是,王府占地便是百余亩,从王府正门走向南北两边,也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出了府门便是要乘马车的。而且贵族的规矩,主人家出门是不可以走侧门和后门的,所以王府中人想要出门,都是要从正门处的偏门出来,然后乘马车,去往其他地方。 穆依又说,这王府两侧的商业街其实卖的东西都是差不多的。但是因为从城南的办公衙门到城北的贵族宅邸几乎都是从王府侧的路走,所以东侧商业街卖的东西就相对高级一些。而西侧住的都是后迁到这里的人,并不是最初的那批千夫长、百夫长,所以西侧的居民往往身份上就低一些,因而西侧商业街卖的东西就相对便宜一些。 而今次林雨他们要去的便是城东的商业街。 通过这些日子听说的,林雨对老王爷这个人还是比较佩服的。一个人在三十几岁的时候离世,所留下的不管是军事、人才管理还是民生,直到现在还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这样的人实在是不可思议。但是,只能说天妒英才吧,这样有能力的一个人,不但遭了自己父亲的嫉妒,还受到了结发妻子的暗害。这一刻,林雨方觉萧雅作为一个穿越人士,能够为这样的英雄折服,实在是理所应当。 行得一刻钟的时间,车夫的便把马停了下来,由穆依掺着林雨,下了马车。 这会儿阳光正暖,街上的积雪被人们踩得又实、又亮,折射出十分柔和的光。 街路上并没有林雨想象中的人声鼎沸,但还是有人在逛。 “林姑娘可能不习惯,听说天哲的街道都是十分热闹的。只是咱们这木奇城比较特殊,到底和南边不一样。咱们这东边的商业街,看着虽然冷清,不像西边的那么热闹,但是卖得那都是好东西,贵族们都喜欢光顾这里。!”图娅下车之后便给林雨介绍着。 林雨微笑着点了点头,便跟着图娅逛了起来。 图娅其实也不太逛街,身为大王子的夫人,她因为夫妻两人出身的关系,能供她花费的钱财并不多。而她身份在那里,总不好去逛西街,所以一年里也来不上几次街上。不过好在城中有名的铺子就那么几家,她介绍起来也是驾轻就熟。 两人先进了一家玉器铺子。这铺子里的玉不论是成色还是雕工都十分漂亮,即便是林雨这样不懂玉的人,都看得赏心悦目。大抵是时代的差异,她和图娅有些不同。图娅觉得那些大的玉屏、玉壶、玉盏十分漂亮,拿起来便爱不释手。林雨却只看一些带扣、玉佩、扳指等小的东西。 林雨个人偏好黄玉,因为黄玉看起来更加温润、暖和。所以在黄玉区里面,一个“福在眼前”的玉佩便引起了她的注意。这个玉佩中间镂雕着一个“福”字,福字的周围是很简单的圆环状装饰。这玉佩十分小巧,也就拇指和食指圈起来的大小,但是玉质细腻、手感温润,又十分难得。不论是把它挂在胸襟上还是坠在香囊上,都是不错的选择。 这家铺子里的带扣做得也十分细致,林雨想着给景皓挑上一款,可最后却在桃纹和螭纹中间犯了难。两相比较,哪个都舍不得放下。 “我瞧着两个都挺漂亮的,送哪个给小王爷,他都会喜欢。”林雪见林雨选择艰难,便开口道。 “桃纹代表平安,螭纹代表勇猛,我觉得送给他倒都相称,只是不知道哪个更好一些。”林雨左拿一个瞧瞧,又拿一个看看,依旧犹豫。只是怕林雪不懂,所以把这寓意也告诉了林雪,让她帮着斟酌。 “为人妻者,不求丈夫建功立业,就希望他能够平平安安的。要不老话儿怎么说,平安才是福呢?”林雪这话也算是有感而发。经历了这次的事情,她才明白,没有什么比平安更为重要。 林雨这才豁然开朗,她追求的一直便是平安、宁静。只是与景皓回了胡山,这才开始觉得景皓也是个建功立业的男子汉,而不是时常围在自己身边的小孩子了。所以,她才会在桃纹与螭纹中间难以抉择。可是林雪的话让她反应过来,不论什么时候,景皓首先应该是她的男人,而后才是科勒尔的小王爷。到底是她想岔了。 于是,林雨默默地放下了螭纹的带扣,准备买下桃纹的。 见林雨看中了,穆依便拿着银票去给结账,两个玉件就被林雨收入了囊中。 林雨选了小东西,图娅也不好再看那些大家伙,目光虽有些恋恋,可她自知囊中羞涩,也只能作罢。(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一章 羡慕 逛完了玉器铺子,图娅又带着林雨去了一家金器铺子。 在天哲,讲究富人戴金、贵人戴玉,说是“黄金有价玉无价”,以此彰显贵族的气质。可是在喜欢奢华的胡山,玉只是锦上添花之物,金才是举国都能接受的饰物。愈是穿金戴银,愈能体现出人的身份。所以,胡山的玉价虽然和天哲相近,但黄金饰品却比天哲还要畅销。 一进金器铺子里面,竟然有三四拨人在那挑东西。而柜台里面的各种金器更是闪闪发亮、光彩夺目。 本专心致志地挑着东西的人一见到图娅来了,立刻放下手中正欣赏着的金器,不论是奴仆还是店家俱向她行礼,用胡山话说着“大王子夫人安好”。 图娅点点头让大家起身、随意之后,便又陪着林雨挑选起金饰来。 入乡随俗,林雨即便不喜欢在身上戴这些东西,可是为了衬得起景皓的身份,也不得不认真挑选起各色金器来。 林雨如今的金银首饰总共就那几套,不过好在胡山人有戴帽子的习惯,尤其如今是冬天,头饰上就省下了许多。眼瞧着再过一个月就大地回春了,林雨也该在头上戴些东西了。 这次林雨没有减省,基本看得入眼的,挑拣了五六套的首饰,此外耳环、手镯、小发箍等更是每种都额外挑选了五六件。还给李家人也都挑了几套金饰,连带着这两天回府就跟着天狼闭关恶补功课的太财也都买了几件。 金比玉便宜,图娅也便挑了几样儿。这会儿众人才看出来,大王子夫人在这姑娘面前也不过是个陪客,却又猜不出林雨的身份来。 金器太重,这次穆依付了账,直接便让掌柜的给送到王府,让他交给天启管家,就说是林姑娘买的。众人这才联想老王妃是天哲人,而林雨张嘴便是天哲话,想来这林姑娘便也是天哲的贵女了。 从金器铺子出来,这才到了图娅之前说的宝石铺子。 草原人爱宝石,对宝石的喜欢也远高于玉器。而所有宝石之中,又以红、蓝宝石最得大家喜欢。所以宝石的价格也要比玉器贵些。 这家铺子的宝石是直接从西域进过来的货。 胡山草原人与西域联系颇多,而主要的货运时间就在冬季。 这在时间上就与天哲有着明显的不同。在天哲,无疑是春秋季节最适合货运,一来雨雪少,二来天气也不会太极端。但在胡山不是。胡山与西域之间鲜有山峦,几乎都是一望无际的草原与戈壁。春秋风沙大,夏天又热得受不了。唯有冬天,冬雪下到了一定程度,爬犁车跑得又快又稳,虽然冷点,可是在习惯穿动物皮毛的胡山人来说,这也不算是什么。 所以冬季也是宝石这类西洋货上新的时候,尤其现在,正是卖得火热的时候,进得店铺,竟然比挑金器的人还要多。 宝石是有限的,王府中人身份不同一般,大家伙儿自然要等王府中人先挑。 林雨也知在这里不流行客套,便在图娅的邀请下直接挑选了起来。 她对玉石尚且不懂,更遑论在现代已经不流行的宝石了。所以她只管漂亮的拿,或者店家推荐,她又觉得不错,就买下来。 这些宝石也被制成了各种首饰,红宝石配黄金,蓝宝石配白银,倒也光彩夺目。 林雨选了几件额心饰、戒指、手链、发簪等,还给自己与景皓各自挑了一条宝石的腰带。 图娅则选了两件大的项链。 “帮青儿也挑一件吧,今儿她没来,府中就咱们几个女人,也不好把她落了。”林雨道。 青儿是图娅的小姑子,可因为身份尴尬,又养在牧场那边多年,别说图娅,就是穆旦和她也不亲近。这会儿林雨提到青儿,图娅僵了一下,但马上又笑逐颜开,道:“林姑娘想得真周全,本我也想帮着青儿看几件的,正好,那我就替青儿谢谢您了!” 林雨笑着点了点头,她倒是也能帮青儿挑,但怕不合青儿的审美,想来图娅应该比自己更了解她。 图娅挑来挑去,最后也给青儿选了一个宝石项链,虽然是银的,但是上面的蓝宝石却十分漂亮、通透。 出了宝石铺子,林雨提出想去布匹行看一看。 景皓快要过生日了,她有心送给景皓一个生日礼物。只是如今吃的、用的、花的俱是景皓的,林雨便想亲手为景皓缝制一个香囊。 这种东西林雨就不如林雪懂了,于是林雪参考着,帮林雨选了一些上好的云锦面料和各色的丝线、用具。 虽然只逛了四家店铺,可因为都是要耗费时间细致挑的东西,所以这会儿时间已经不早了。出了铺子的时候,已经是夕阳西斜了。 草原的落日很美,因为没有山脉的遮挡,落霞便像是铺满了整个西方的天空一般。木奇城因为有建筑物的遮挡,一排排建筑像是被勾勒出了金边儿一样,有一种庄严、安静之美。 林雨站在车上,总觉得这样的生活很不真实。 “姑娘?”见林雨现在车上发愣,穆依轻唤了一声。 林雨转头笑笑,坐进了车里。 到府的时候,天启亲自迎了出来。 “小王爷紧着吩咐让府里给林姑娘结账,结果林姑娘您自己都结完了!您看这事儿……”天启苦着脸说道。 林雨不由挑挑眉,都说宰相门房七品官,作为王府管家,天启也是有品级的。即便是真的王妃,也没必要让他这样卑躬屈膝,但是他却这样给自己面子,一时间林雨也有些哭笑不得。 而最为惊讶的该是图娅了。 天启实际权力按说比穆旦都要高,平日里穆旦也要给足了他的面子,而他对穆旦还是不甚理睬的。而且平日里他就是对小王爷也不会露出这样讨好的神情。自打嫁入王府,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天启。可见小王爷是给足了林雨面子,对她也是充分的重视。再看自己?图娅这会儿说不出自己心里是什么滋味儿。(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二章 道谢 天启着人帮着林雨把东西都送回了主院。 就在林雨以为景皓在屋子里等着自己的时候,天启小声对林雨道:“小王爷带了天狼出门办事,须得几日才能回来。临行前让卑职转告姑娘,有什么吩咐尽可让卑职去做,有什么不顺心的也尽管和卑职说,府中上下尽皆不用让着。” 这有点小霸道的话倒像是景皓说的,可是想到昨晚还睡在旁边,今天就不辞而别,林雨心中还是有些落差的。 “事情很急么?” “应该是的。而且这次除了主院的人,谁都不知道少爷离开的事情。”天启低声回道。 看着摆满一整张桌子的“战利品”,林雨忽然失去了分享的快乐。 “有劳你了。”林雨对着天启点了点头,让娜依送了天启出去,林雨便对着首饰发起呆来。 景皓这离开的突然。本以为回了胡山,他就应该忙着自己即位的事情。虽说没想着让景皓时时陪着自己,可也没想到他会刚回来便玩消失。而且,按说现在对于整个科勒尔来说,接驾便是最重要的事情。可是,他竟然把接驾的事情交给穆旦,自己则瞒着大家做起了别的事情。本以为自己对于景皓就够了解了,现在反倒又不明白起来。不过,既然他这么秘密地进行,想来也是这事儿迫在眉睫了。自己帮不上什么忙,也就只求不拖他的后腿了。 “姑娘,这料子真是漂亮!”见林雨有些郁郁,娜依便引着林雨说起别的话来。 林雨这会儿也想通了,看着刚买的用来给景皓做香囊的布料,便微笑了一下,道:“是啊!也不知道打明儿起开始给你们小王爷绣个香囊还来不来得及。” “来得及,只要姑娘有对小王爷的这份心,便永远都不会晚。”娜依哄着林雨。 “但愿吧!”林雨道,“对了,娜依,我是这样想的,我现在来了胡山,怎么也该入乡随俗,学一些胡山话,不然别人说话我听不懂也是不舒服。这样,以后你不光每日教我礼仪,再教我一些胡山话吧?” “姑娘想学,奴自当尽全力教您。” “那好,从明日开始,每天上午你要教我十句胡山话和礼仪。午后,我便去客院和李家人学习刺绣。”敲定下来之后的事情,林雨也会觉得时间上充足一些。距离圣驾到木奇也就十几天的时间了,其实留给她的时间并不多。 第二天,林雨便正式学起了礼仪。胡山礼仪与天哲相差很大,所以林雨几乎就要从头学起。从站姿、坐姿到跪姿,每一样,林雨都务求学的标准。 午间的时候,青儿来了,说是给林雨道谢。 萧姑娘怯怯的,栗色的眼眸中充满了感激和不安。 她长得挺漂亮的,虽不像穆旦那样有着些许的异域面貌,但她五官长得都很大方,很有草原美女的感觉。但是,这幅长相若是配上萧兰的性格,林雨便会觉得合适很多,若是配上这样林妹妹似的气质,便有些不称了。不过,那水汪汪的大眼睛还是让人生不出厌恶来,仿佛她就是一只受伤的小猫,很需要人的关怀。 不过林雨发现,这青儿的穿戴竟然还是那天夜宴时候的那一身,就连首饰也只做出了一点点改变而已。 “那天图娅眼光极好,我瞧着那项链也是衬你。你不用一直道谢,我来胡山也没给你们什么礼物,这首饰便只当见面礼了,你别嫌礼薄才好。” “怎么会呢?我喜欢还来不及呢。”说着,给了身边女奴一个眼神,那女奴便立刻把手中的食盒递给了林雨身边的娜依。 “这是我小时候跟在萧侧妃身边学做的肉干,不知道您喜欢什么口味,所以就做了原味和辣味两种。” “我还没吃过草原的肉干呢,我也要谢谢你啦!” “哪里,林姑娘能喜欢吃就好。” 说完这些,青儿似乎又没了什么话。两个人坐着也有些尴尬起来。 这让林雨想到了曾经的那个族妹林珊,一开始也总是这样怯怯的样子,容易引起别人的怜惜。 可是,林珊毕竟是林雨的族妹,曾经还是邻居,所以两个人在一起多少还能有些话题。可是林雨和青儿在一起,连个共同话题都找不出来,而且青儿的天哲话说的还不是很遛,沟通起来也不是十分方便,于是她不说话,林雨便只能和她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来。 好在穆依看得林雨实在是没什么可说的了,便道:“姑娘,您和李老夫人约好的做刺绣的时间到了。” 青儿这才诚惶诚恐道:“我不知道林姑娘还有事,耽搁了您真是抱歉。” “没关系,没有耽误!”林雨赶快摆手。 送别了青儿,林雨才觉松了口气。 “她好歹也是个王府的贵女,怎地和人说话也这么不大方呢?” 穆依答道:“之前在牧场的时候,青姑娘的身份连稍微得脸一些的女奴都不如。她娘亲怀她的时间不好,正是老王爷遇到萧侧妃的时候。王妃本就看不上她的娘亲,再加上那时候老王爷********都拴在萧侧妃身上,甚至她作为老王爷唯一一个女儿,她出生的时候,老王爷连看都没看过她一眼。后来大家对她们母女愈发不重视,就连老王爷的面也见不到了。后来,他们走了萧侧妃的门路,倒是见到了老王爷,可是毕竟一直也没放在身边,老王爷对她也是几个子女中最没有感情的。就连萧姑娘,因为萧侧妃的关系,也得老王爷许多疼爱。青姑娘和萧姑娘在一起,往往就要被萧姑娘压下去许多。包括王府里的几个王子,也都是和萧姑娘感情更加要好,看起来更像是兄妹呢。” 虽然是女奴生的,可是既然是王府的唯一一个女儿,给封个郡主也应该是情理之中,可是她非但没有该得到的贵女身份,反倒活得连个落魄贵族的女儿都不如,也是够悲哀的了。 “我看青儿那衣服还都是前日的那身,怎地如今到了府里还是没有享受好的待遇吗?”林雨问道。 “这奴还真不知道,这样,一会儿我去打听一下,再来给姑娘回话。”穆依道。(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三章 青儿 穆依去打听这事儿暂且不提。 午后,林雨乘着软轿到了客院,又和李母学起了刺绣来。 李母给林雨画出了花样子,又教了她几种难度不高的针法,她便试着在布上绣了起来。 只是,这东西看似简单,可真做起来,一针挨着一阵,用费神、又费眼,十分繁琐。 学了一下午,林雨觉得也没学怎样,天就黑了下来。 正好这边的晚饭也上了,都是在厉云的时候吃惯了的,林雨便留下来和大家一起吃了些。 回到主院的时候,出乎意料地,竟然有一个嬷嬷在等着她。经穆依一介绍,林雨才知道这嬷嬷是王府后院的管事,复姓多罗,是当年跟着老王爷从宫里出来的人,是这府中如今地位最高的女人。 说她身份高,一来是她跟随老王爷多年的资历,二是她打胡山皇宫带出来的官职。如今府中的女人,就连图娅都没有诰命,而她已经是科勒尔最高品级的女官,自然比图娅要高上许多。 多罗嬷嬷见到林雨行了个礼,林雨赶快让她免了礼节,直言自己如今也不过是客人,当不起多罗嬷嬷的大礼。 林雨因为一直住在主院,这里并不是多罗嬷嬷管理的范畴,所以还是第一次见到她。经过穆依的提示,林雨才知道,这多罗嬷嬷是亲自来向林雨回这青儿的事情。 “怎能劳烦嬷嬷亲自过来,本我也是见青姑娘穿着稍微差了些,无意间提到了而已。”林雨有些不好意思,景皓说让她可以在王府中横行,可她真没有为青儿出头或者找多罗嬷嬷麻烦的意思。她以为穆依说去打听,不过是去和其他的女奴套套话,谁曾想让多罗嬷嬷亲自过来了。 “无碍,只是林姑娘来了府里多日,老奴还未主动拜访,有些忏愧而已。恰巧今儿有这么一件事情,就一并过来了。”多罗嬷嬷说的坦荡,林雨这才放下心来。 原来,这青儿在府中地位着实尴尬,当时景皓虽为了王府团结把她从牧场接了回来,可是她自己怯懦惯了,一点都不会主动讨好谁,所以很快景皓在把她交给多罗嬷嬷后,就把她忘到脑后了。其实不光是景皓,就连穆旦这个亲哥哥也从未想过她,所以她在府中也就这么无波无澜地活着。 后来没多久,穆旦娶了妻,也就是图娅,青儿的生活也就发生了变化。 图娅身份不高,手中能拿出来的东西也少,一开始,她也没什么胆子,可是后来发现欺负了青儿这个小姑子,她也不敢告状之后,便愈发变本加厉起来。从最开始的胭脂、布匹,到后来的首饰、金银,但凡图娅能看得上眼的,青儿都留不下。 一开始多罗嬷嬷也是愤怒,可是她到底只是王府里打工的,即便品级比图娅高,可是也不好当面给主子没脸不是?何况,这受害者从来没让她做过主,她又有什么理由帮人家打抱不平呢? 所以,图娅这一抢就是几年的时间,弄得青儿出席一些场合的时候,来来回回也就那么几套衣服、首饰,就连林雨昨日才送给她的宝石项链,也被图娅以“年纪小、衬不住”而“借”了过去。 听到这里,林雨也不由生气起来。若说一开始听得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后来就觉得图娅这也欺人太甚了。 什么叫“年纪小、衬不起”?那银项链、蓝宝石的坠子可不就正衬着青儿的这股子清纯吗?尤其是青儿那双大眼睛,虽然是栗色,但是感觉仍是清纯而动人的,正和那宝石一般纯粹。而且,图娅想要抢,等人家戴一戴稀罕稀罕也是那么回事,她给人看了一眼,转身便又给拿走了,最后这谢礼还要青儿自己来送。没得到东西还要往外送,也不知道午间青儿坐在这里的时候憋屈成什么样子!她本身就已经被图娅欺负得没什么待遇了,还要把自掏腰包做出来的肉干送来给林雨!而且据多罗嬷嬷说,她往往一年里会做几次肉干,多半还是会被图娅抢去送给娘家,减省下来的,她自己从不舍得吃,都要留着年节的时候给人做谢礼用。林雨看着放在桌子上的牛肉干,觉得自己被图娅害得成了恶人! 林雨自前日筵席间让图娅拿来挡枪口之后,便对她没什么好印象,却没想到她还做这些欺软怕硬的事情,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我瞧着这图娅也并不是身份多高,怎地大王子就娶了她做妻子呢?” “当年老王爷打仗被围困的时候被伤了坐骑,情况不说多危险吧,可是没了坐骑到底也是不行。当时图娅的父亲还是一个小兵,关键时刻把自己的马匹给了老王爷,老王爷骑着这匹马杀出了重围。而图娅的父亲,在没了坐骑之后,依旧杀了出来。老王爷当即就把他封为百夫长,还留在了自己的身边。后来没杖可打,老王爷也一直留着他。我猜想,老王爷还是觉得他有军事才能吧,以后若是有仗可打,他依旧是一把好手。于是就把他的小女儿指给了穆旦。”多罗嬷嬷道。 “原来这里面还有这么一份渊源。” “老王爷去世之后,昔日的这些旧部也一直没有升迁,都等着小王爷即位之后,再做调整呢。” 如果是这样的话,景皓以后怕是也要用到图娅的父亲,那么即便自己再生气,也不能做得太明显了。这多罗嬷嬷许多话虽没明说,可林雨觉得她还是在提点自己的,于是点头道了谢,又从昨日买的首饰之中选了一个金镯送给了多罗嬷嬷,这才让娜依送天离开了。 “多罗嬷嬷对咱们王府感情很深,也可以说,对老王爷的血脉感情很深,而且对王位十分忠诚。小王爷重视姑娘,所以嬷嬷也便尊重姑娘。而且姑娘这是为青姑娘抱不平,嬷嬷高兴着呢!”穆依分析道。 是这样吗?林雨不太敢肯定。毕竟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有了林珊的前车之鉴,林雨还真不敢轻易去帮人。(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四章 出气 学了两天的礼仪和刺绣,林雨也渐渐学着把这件事情沉淀下来。毕竟自己还没有嫁给景皓,替青儿出头名不正言不顺。而景皓未登王位,图娅的父亲具体对他有多大的作用还未可知,因此她想要按兵不动。 她的想法虽然不错,但显然别人不这么觉得。转过第三天的早晨,林雨便听说了图娅又抢了青儿的油茶面来。 这油茶面还是前日在李家人那里吃饭时让李月灵给她炒的。她如今不方便下厨,想要给青儿回点不贵重的礼物,便只能让李月灵帮着做了。哪曾想昨天刚刚让人送去,今早就传出被抢的消息来。 想来这消息也是多罗嬷嬷故意放过来的。否则林雨住在主院,怎么能轻易知道后院的事情?不过这图娅也欺人太甚,就算这油茶面在胡山是稀有的东西,可这东西值几个钱?还值得她这么抢?把别人都当傻子呢? 当即,就让人约图娅和青儿逛街。 景皓给林雨面子,大家也自然不敢违逆他,传话的人刚回来没多久,两人也便到了。 图娅今天穿了一身水蓝色的袍子,上面镶着黑色的风毛,全身的装饰只有腰带下面挂着的一圈金链儿,链儿的底端参差地缀着一个个小的金蝴蝶装饰,走动起来,环佩叮当,弱柳扶风。 而让林雨生气的是,青儿除了腰带换了一条之外,竟然还穿得那一身! “青儿,我觉得你这腰带和衣服有些不称呢,正好,我想起来前日送来的一身衣服,我总觉得那淡紫色穿着有些年纪小了,和我不太称,但正好和你的这条蓝色的腰带很衬,要不然你试试看?” 林雨这也是睁着眼说瞎话了,从来只有腰带配衣服的,哪有衣服去配腰带的?不过这次来胡山,景皓提前就着人给林雨做了十几身的冬装,各种颜色的都有,林雨想要送和她身材差不多的青儿一身衣服,总会找到合适的一件。 两人不是没有怀疑,可是当左依打开林雨的衣柜,他们看到那色彩斑斓的一件件外衣时,也便都没了想法,只当林雨就是土豪倒想要给青儿衣服了。 这身淡紫色的棉衣外面是上好的锦缎,上面还绣着“喜上眉梢”的图案,配上同色的短风毛,显得十分俏皮、可爱。青儿皮肤白、眼睛大,穿起来更是整个人都清新了起来。 “这才像个小姑娘的样子!”林雨拉着青儿的手,道,“这首饰有些单调了,对了,前几天我送你的蓝宝石项链呢?那个你戴上,和这腰带也能交相辉映,更漂亮些。” “这——”青儿面露难色,“路有些远,再取过来岂不是要耽误林姑娘逛街的时间?要么就这样好了,我很喜欢了。” “是啊!只是出门,也没必要打扮得那样隆重。这样真挺好看的,大姑娘水灵灵的呢!”图娅在一旁赶忙接道。 “那怎么成?青儿好歹也是王府的贵女,出门身上没个像样的首饰像什么话?只是我带过来的首饰少,前些天和图娅出去买的真没有衬得上这衣服的。青儿你还是着人出去取一下吧,也没多少时间,正好今早我妹妹家做了几样点心送来,我还没吃,咱们便一起用些吧!” 说完也不容两人再拒绝,拉着他们就往厅里走。 厅正中的八仙桌上果然放了几盘点心,有米糕、打糕、红豆糯米糍和糯米枣。胡山这边食物匮乏,多是肉食,李家人这些日子没事儿,便利用手边的食材做一些东西三五不时给林雨送过来,一来打发时间,二来也能解彼此一份相思之苦。 图娅和青儿是鲜少看到这样精致的吃食的,图娅连青儿的油茶面都要抢,更别说这些东西了,看着就很好吃。 “咱们吃点心、吃茶,青儿,你让他们回去帮你拿一下首饰!”说着,又让可依拿上来一壶红枣茶来。 青儿实在没法,怯怯的看了一眼图娅,图娅瞪了她一眼,连桌子下的手指头都蜷了起来,这才不甘愿地说让自己身边的女奴陪着青儿的去取那蓝宝石项链过来。 “我吩咐了人明儿来量体裁衣,这马上就春天了,怎么也要制几身春衣不是?可是,我最近还要学胡山礼仪,着实忙得很,不如青儿,咱俩身材差不多,明儿你来帮我量可好?”吃了点儿东西,林雨又问道。 青儿乖巧的点点头,“可以啊。” 林雨笑了一下,抓着青儿的手道:“那就谢谢你帮我啦?明儿他们送料子过来,要是再有这样俏丽的颜色,你便也做两身,当作我送你的!” 图娅这会儿吐血的心都有了,虽然春衫相对便宜,但给林雨送来的布料那都是极好的。只要帮着量体裁衣,就能得两身衣服,怎么自己就没和林雨长一样的身材呢? “林姑娘待青儿可真好!”图娅酸道。 “我就拿青儿当自己妹子的。可是你们也看到了,我妹妹如今嫁人了,也不能穿得像小姑娘一样。像青儿这样的啊,正好!给她打扮,看她穿的漂亮,我心里也很满足呢!图娅你有没有这样的感觉?” 有什么有!怎么就能有这感觉!图娅可不理解林雨这种思想,毕竟她没玩过一种游戏叫芭比娃娃。所以她只当林雨有一种奇怪的恶趣味,而之所以被成为“恶趣味”,是因为对她一点利都没有! “是啊,图娅是我小姑子,我当然也很高兴、很满足。”图娅牵强地笑着,一面又吃起面前的点心来。 “图娅,我瞧着你挺喜欢这些糕点的。这都是我们天哲的小点心,你要是喜欢,一会儿我让可依给你包点送过去。” “那谢谢林姑娘了!”图娅赶快答道,虽然只是几盘点心,但好歹是赚到了!虽然之前把那蓝宝石拿出来有些不舍,可是她还是坚信,这蓝宝石项链迟早还是她的!如今不过是拿出来让他俩乐呵几天罢了! 大约过了半个多时辰,项链取了回来。青儿一戴上,果然是整个人都衬得十分灵动、可爱。(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五章 初步 打了一巴掌再给个甜枣,林雨这以后已经很少用这样的小手段了,以前当老师,面对各种熊孩子的时候倒是经常会用。 但是其实她也明白,图雅这时候还会抱着侥幸的心理。但时间久了,她会让图娅明白,便宜不是那么好占的。 只是,具体她要帮青儿到什么程度,还是要等景皓回来再看。当然前提要是在景皓回来之前,图娅别再欺负到她头上。 青儿装扮好了,林雨就再次和二人出了门。 依旧是上次的地方,林雨又挑了几样儿首饰,也给两人都挑了两件。起先图娅还觉得自己这又占便宜了,可当林雨作出一副无辜的样子说,“图娅你这做大嫂的不给青儿买一件吗?”的时候,图娅只能硬着头皮也给青儿挑选了一样。 林雨给青儿脸面,进出的时候都让她在自己的马车上坐着,所以再一回来的时候,盍府便都知道了未来王妃对青儿这个透明人的重视了。 这次不仅天启迎了出来,连后院的多罗嬷嬷也迎了出来。一左一右陪着林雨和青儿,顿时让图娅傻了眼。 接下来的几天,林雨在上午学规矩的时候就把青儿带在身边,她本身贵族礼仪也是学得囫囵,这次正好也就跟着林雨一起学了。量体裁衣的时候,直接便也给青儿裁了几身。 青儿一开始还没感觉到和林雨在一起的好处,甚至说,她心里也是有些抵触的。因为林雨给她买东西、送东西,她多少要给还礼。的确,那些东西也很喜欢。但是,在她印象里,这些东西她不等焐热乎,就会被图娅夺走了。所以她对于过来陪着林雨的事儿也不是很热心。更何况,她学习贵族礼仪又有什么用?到时候自己也嫁不了什么贵族,学这些还不如下个厨房来得有用。而且,她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自卑的,因为她怕林雨就把她当成一个玩物而已。就算她再透明,可是她也想有自尊。 但是她发现,只这么两天的时间,她的生活和原来有些不一样了。本来对她不甚重视的奴才们开始对她行礼,出入之间,连多罗嬷嬷都关照得更细心了。最主要的,就是她的大嫂图娅,最近来她这里抢东西的时候越来越少了。因为每每自己一样儿东西不见了,林雨便会问:“青儿,你XX东西哪儿去了?我觉得你这么搭好看啊!不信你让他们去取过来我看看。”两三次之后,图娅也就渐渐熄了抢东西的心思。青儿这才隐隐觉得林雨这是在帮自己。 不管这样的情况能够维持多久,但是在青儿的心也从最开始的抵触,变成了有一点点期待。每日看着镜中愈发光彩照人的自己,她也开始对未来有了憧憬。因此,人也变得活泼起来,对林雨的安排也便没那么排斥了。 图娅的心中不是没有怀疑。可是怎么想,林雨也没有什么针对自己的理由,更没有非要为青儿出头的理由。只是这事儿林雨做得还算有分寸,图娅就算怀疑,也很快就会把自己否定了。 如此过了几天,林雨和青儿两人的规矩也算学的不错的了。算来景皓也出门了八天了,而离圣驾到科勒尔也只是几天之后的事情了。 这日,林雨刚和青儿学完规矩,正用着午饭,景皓便走了进来。 “听说你正用着午膳?可有带我的份儿?”景皓人未到声先至,林雨顿时惊喜地站了起来。而同时,青儿身子一阵僵硬,显然没想到景皓会忽然出现。 这些天林雨一直说景皓是在忙着处理公务,来了几天没见到他,青儿还有些放松警惕了,却没想到这会儿景皓出现了。 “忙完了?”林雨想说“终于回来了?”可是一想到青儿还在,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还好。”景皓微笑着应了,大抵是这几天没休息好,整个人都有些憔悴,而且那胡子也再次长出来了许多,又和之前刚回厉云的时候一样了。 说还好便是没解决好了。碍于青儿在场,林雨也不能多问。再一想到之前景皓不辞而别,心里还想别扭别扭,但又怕自己那样太矫情。可是他刚一进来,自己便先说话了,先说话就输了,林雨在心中一面鄙视自己,一面又觉得自己实在不应该这么小器。 景皓也有心和林雨说声抱歉,可是进来之前他就听说青儿在这里。这个妹妹他向来没什么感情,这会儿有日子没见林雨了,还想得紧,便也不顾青儿还在了。 只是进来之后,看到坐在那里装扮得端庄中不失俏皮的姑娘,景皓险些没认出来!要不是她眼中的那一抹慌乱,景皓还真不敢相信,面前的这个小姑娘便是自己那个近乎透明人的妹妹! “小王爷安好!”见景皓看向自己,青儿慌忙站起身来,对着景皓行了礼。可是因为太紧张,她的银筷被她不小心碰到了地上,也弄脏了自己的衣裙。 景皓皱了皱眉,总觉得自己这个妹子实在难登大雅之堂。可是她是女儿家,又比自己小,他还实在拉不下脸来说她。 林雨见状,不由瞪了一眼景皓。且不说青儿这人以前如何,这几天她的进步林雨可是看在眼里的,她实在不想让景皓一来就把她的自信都吓跑了。 “自己兄妹,又是在餐桌上,还在乎这礼节做什么?”林雨赶快把青儿拉了起来。“你这几天忙得没过来陪我吃饭,都是青儿陪着我的。你倒好,一回来就把妹子吓到了!” 林雨这话吓得青儿慌忙摇头,想着林雨这是帮在自己,生怕景皓怪罪于她,赶紧解释道:“是我失了礼仪,还请小王爷恕罪!” 林雨瞪了景皓一眼,景皓无奈地笑笑,知道林雨这是为着之前的事儿闹小性儿,用话怼他呢。便道:“无妨,是我来得唐突了,快都坐下吧!”说完又对林雨笑道,“可否给我添个碗筷?” 林雨睨了他一眼,哼笑道:“这王府都是您的,还来问我要一双碗筷?”说完便让可依给景皓添餐具,顺便再给青儿换双银筷。(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六章 追查 景皓对林雨这刀子嘴豆腐心可是司空见惯了。从二人认识不久,他烫伤了腿的那次,林雨就没少用话挤兑过自己,不过事实证明,她虽然每次说的厉害,可到底还是关心自己的。 “李大娘早起做的卤蛋,刚刚才做好送过来。”说着便示意可依给景皓添菜。 景皓嘿嘿笑着,一口便把那切成四瓣儿了的卤蛋吃到了嘴里。 “上次回厉云就喜欢这口儿!”说着,便又夹起了一块儿吃了起来。 “胃不好,每天最多只能吃两颗鸡蛋。”林雨自顾吃着东西,也不看景皓。 “那我先吃一颗,下一颗留着晚上吃。”景皓嘻嘻笑着,林雨却给了他一个白眼儿。 青儿看着两人的互动,大气儿都不敢喘,生怕景皓吃着吃着就翻了脸。有惊无险地吃完了这一顿,青儿觉得自己后背都湿透了,赶快起身告辞。 青儿一走,林雨也矫情道:“穆依,走,咱们去李大娘那里接着绣花!” 穆依为难地看了一眼景皓,立在那里,不知道应不应该跟着。 景皓笑了一下,道:“你们先都下去吧!” 林雨瞪了她一眼,然后又把头扭了过去。 “林雨姐姐,不要生弟弟的气了吧?”待人都出去了,景皓赶快贴林雨耳边说道。 “你真肉麻!”林雨赶紧拍了拍自己的胳膊,似乎要抖落这一身的鸡皮疙瘩。 景皓嘻嘻笑着,“媳妇儿,这次忽然离开是我不对,别生气了好不好?” “我要是生气早就不理你了!”林雨到底没绷住,笑了出来。生气倒不至于,不舒服也是那一阵儿。景皓的性格她自认还是了解的,年纪虽小,可比任何人都懂得负责任。所以匆忙离开,就一定是有自己的事情。 景皓双臂赶紧搂住林雨的腰,“我就知道媳妇你最好了!我这些天出门连脸都洗不上,要不然还真想亲一亲你!” “要死了,大白天的,什么都说!”被这么露骨地表白,林雨微微发窘,只能这样说来缓解自己的尴尬。 景皓嘿嘿笑着,林雨这才反应过来,景皓刚刚说的自己这些天都没洗脸的话来。 “事儿还没办完?我见你这两天都憔悴了。” “是啊,有些麻烦呢!”景皓放开林雨,抓着她的手一起坐下,“从咱们在天哲受到伏击开始,我便一直让天狼帮我追查那批刺客。线索一直都有些扑朔迷离。等咱们回府了,天狼才查出,那批刺客里,应该确实是来自胡山的势力。正好那天圣上派人传信,我便想着把穆旦派出去,再细致一些调查。” “那结果呢?是穆旦吗?”林雨问道。 “穆旦有自己的势力,我一直都知道。当时在天哲的时候,看到那人头上的金饰,我第一时间想到的也是穆旦。可是,这几年来,穆旦手中有多少资本,我是再清楚不过的,因为我一直让他和天启共同管着王府的事情,所以这样的话,天启也能更好地监视他。若那批杀手真的是他豢养的,没道理会逃出天启的眼线。但是本着精细的原则,我们还是应该重新调查一下穆旦。不过也不知道怎么的,穆旦手下的人好像知道我们在调查他,就在我为穆旦送行的时候,这批人也偷偷撤了出去。天狼给我信儿后,我们便立刻追了出去。可是三天前终于追到的时候,这些人也不知道是穷途末路了还是怎样,竟然自杀了!” “自杀?这么狠?”林雨疑问道,可随即又想起来“他们这会儿要自杀了,怎地一开始在天哲觉得自己不行的时候为什么不自杀?” 景皓苦笑一下,“所以这才是疑点。穆旦这个人,看着凶狠,其实内心远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么强大。同样,他手下教养出来的人,也有很大一部分和他的性格很像。所以,当初贪生怕死的,挺符合穆旦手下人的处事风格,可是今次我们跟的,却又不像了。” “也就是说,现在仍旧不能肯定那些人是不是穆旦的人。而如果是穆旦的人,那么穆旦其实真正的实力比你想象中的还要深。是这个意思吗?”看着景皓紧皱的眉头,林雨分析道。 “差不多。不过,这次我们跟的,确实是穆旦的人无疑。” 这种情况便是景皓最不愿意看到的。穆旦这个人,在他的牢牢监视下,竟然有了这么大的势力! 林雨反手握了握景皓的,“如今线索就断了是吗?” 景皓放开林雨的手,抬手拦住了林雨的肩膀,“让你担心了。” “这是什么话,有什么事情,咱们终究是要一起面对的。”林雨微笑着道,“那接下来你们打算怎么办?” 景皓长舒了一口气,“天狼会继续跟着这件事情。对了,我还想和你说,最近天狼都带着太财在查这件事,太财这小子,武功进步缓慢,侦查倒是有那么点天分,天狼说会在这方面培养他。” “太财回来了吗?”自从到了王府,林雨便再没见过太财了。 “没有呢,等天狼查差不多了,他也就能跟着回来了。” 林雨点点头,小家伙到底是在成长,虽然这天寒地冻地在外面跑让人心疼,可是男子汉总是要这么锤炼的。景皓说他小的时候也经常是这样。 “我听天启说,最近你和青儿那丫头走得近,还是多罗嬷嬷撮合的?”想到刚刚一起吃饭的妹妹,景皓问道。 “到底是你们这辈儿唯一一个女孩儿,怎地就能让人欺负成这样呢?我这两天接触了一下,小姑娘就跟个让人欺负惯了的小猫儿似的,连反抗的话都不会说。” “我倒是也想关心她,可是她一个女孩儿,我能怎么办?我又没有经验。”景皓郁闷道。当初接她回府,便是想善待她的,可谁曾想她这么不愿意与人接触?但凡她能多跟自己说两句话,他也好继续关怀不是? “嘁!这话说的,跟我在一起怎么就什么都知道了?”林雨鄙视了一下景皓。 “你是不傻!你不是我媳妇吗?”景皓无奈地摇了摇林雨的肩膀。(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七章 回来 林雨抑制不住地抿嘴笑了起来:这臭小子,反应倒是挺快。 “可是,多罗嬷嬷为什么会把心思打到我身上?这点我怎么也想不明白。”林雨道,“穆依说多罗嬷嬷是对老王爷的孩子感情都很深,可是她自己也很有能力啊,为什么偏偏要我来做?” “她有什么心思不重要,主要是你,穆旦家的给你气受,你就狠狠欺负回去好了!” “狠狠欺负?”林雨转头看着景皓,瞪大了眼睛,“我怎么敢狠狠欺负?听说她父亲还挺有军事才能的,以后万一对你有用处呢?我欺负了人家女儿,人家还能为你卖命?” “所以你就只小小的回敬了一下?”景皓挑挑眉。 “套路不在深浅,有用就行!”林雨浅笑。 “还得意上了!”景皓也没想到林雨只用了这样简单的方法就把图娅唬住了,不过想想也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林雨这种处理方法,对他来说,也是有益的。 “多罗是胡山的一个大姓,多罗嬷嬷自称是‘老奴’,但其实这‘奴’也是相对皇家而言。她也曾是大家族的女子,只是入宫之后做了女官,再后来又一直陪伴在我父亲的身边。而我的亲祖母,便是姓多罗的。” 景皓话题忽然转到了多罗嬷嬷的身上,倒是让林雨有些晃神,待反应过来之后,恍然大悟。 “那明明就是你的亲戚啊,怎么还要自称‘奴’呢?” “只是亲族而已,算不得真正的亲戚。入了宫,又不出宫,便一辈子都是皇家的奴才。” 封建制度的残酷这也算是一个体现吧?林雨默默地想着。 “那多罗嬷嬷也算是你一边的吗?” “不是所有掌权的人都在我这边。而有的人,她可能哪边都不站。”景皓勾了勾嘴角。这个王位、这份权力有太大的诱惑力,在暗处,不定有多少人都盯着呢!只是这话,暂时还不能和林雨说。 林雨懵然点点头,到底是王府大宅,即便是人丁稀少,又能有多简单呢? “那么,青儿的事——” “青儿也不小了。如你所说,她确实是我们这辈儿中唯一一个女孩儿,封她为郡主也是迟早的事儿。你若没什么意思,平日里和她多接触接触也好。若是她品行不坏,你不也多一个朋友吗?” 也是,李家人终究是要出府的。那么自己在这府里便是一个说话儿的人也没有了。虽然这丫头有些胆子小,话又不是很多,但接触看看,未必就是什么坏事。 林雨点了点头。 “你说你这些天出去,连脸都没怎么洗,那饭是不是也没好好吃?” “走得匆忙,实在是来不及带什么。只能拿些肉干、干粮,将就着吃。”景皓答道。 林雨正色看着他,“我也知道你太忙,圣驾马上就要到了,大抵这些天你也不能出去了。我让可依早晚帮你准备了热牛奶,早起和晚睡之前给你送去,你别不喝。而且你现在还在长身体的阶段,总这么饥一顿、饱一顿的就容易不长个子了。喝牛奶还能长个儿,可不能减省。” 景皓看着林雨的嘴巴不停地张合,顿时心中暖暖的,以往可没人对他关心这些。他的母亲虽然每次回来也会关照几句,可是情感上也总是冷冷淡淡的,因为她不喜欢他出门办胡山的事儿。他总觉得她母亲就希望把他养成天哲京城里的那些公子哥儿一样,没什么出息、安安稳稳就好。而林雨,虽然总是板起脸教训他要做这个,不要做那个,可是他能感觉出来,林雨是真的在关心他。而林雨的话,或许别人会不耐烦,可他甘之如饴。 “还有,早膳的粥里,我让可依加了一份小米山药粥。你过往喜欢吃奶茶加上馅儿饼,但是这两种不如小米山药粥养胃,你——” 措手不及地,景皓的嘴唇贴上了林雨的。 林雨瞪大了眼睛,就这么怔怔地看着他。 景皓并没有停留太久,只是这么轻轻贴了一下,便离开了。 “我知道。”景皓的唇畔带着笑意。“我有些困乏,这会儿身上脏得很,我洗洗,再休息一会儿,晚间陪你用饭好吗?” 林雨木然地点点头,直到景皓出去了,她才后知后觉地红起了脸。刚刚、是又被这小子占便宜了吗? 其实林雨还有许多话想和景皓说,毕竟离开了好几天,她有什么事儿,真正能商量的人都没有。但其实刚刚她也看到景皓的眼中已经有红血丝了,可见熬的厉害。这会儿景皓自己说出要去睡觉,她又有些自责。其实她刚刚就要说到让景皓好好休息了。想到这里,她又叹了口气,对于自己像老干妈似的管这管那的做法有些鄙视。更是心疼景皓,不知道他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头儿。 午后林雨本是打算继续去客院找李母学着绣花的,可这会儿景皓回来了,她又想多在他身边陪一会儿。再说,这会儿她的心也静不下来,她不认为自己现在能绣好东西。她这会儿其实想做些东西给景皓吃,在现代时候几年养成的习惯,每当劳累、抑或心烦意乱的时候,她就喜欢做吃的来让自己平静下来。只是这会儿,她要端着贵女的架子,尤其是在景皓即位的前期,她最好不要给景皓惹出什么麻烦。 想到刚刚景皓说给青儿封郡主是迟早的事,林雨便告诉了可依晚膳需要额外增添的几样东西,又拿了些吃的东西往青儿那里去了。 青儿住在王府的后院,距离主院还有一定的距离。拒绝了穆依要安排软轿的要求,来了王府也有十多天了,她还没有正经地走过路,难得今天天气晴好,她觉得走着过去。 王府中主子少,奴仆多,所以每个主子,即便是像青儿这样的透明人,也是有一个单独的院子的。 从外部看,青儿的院子和别人的也差不多,倒是看不出被欺负的样子。 只是进了院子,就发现她这里还是有些萧条,就连院子中的雪也打扫得不甚干净,许多地方还留存着积雪。 林雨皱了皱眉,她人都走到门口了,可还一个奴才都没看见,更别说通报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八章 劝慰 好歹也是姑娘的闺阁,虽说胡山女子豪放,可到底不能直闯。于是,穆依上前拍门,隔了一小会儿,青儿身边的女奴才过来开门。 她这会儿趿拉着鞋,看起来刚刚从炕上下来的样子。看到穆依身后的林雨,赶快行礼,并大声问着好。 “刚刚你们姑娘走得匆忙,我本给她留着的吃食也没带,索性我也没事儿,就送过来了。”林雨微笑着说道。 里面,青儿当是听到了声音,听得也是一阵鞋子拖拉地面的声音,青儿披着一件暗红色小袄,便跑了出来。 “林姐姐来了,这、这——”青儿有些慌乱。 这场面也确实值得她慌乱。 她这会儿之前穿着的衣服已经换下了,那件正披在身上的暗红色小袄看起来也有些小了,所以也没有扣扣子、系腰带,就这么松垮垮地披着,还能看到里面那单薄的里衣。 “我只是过来看看。”林雨装作没看到她的狼狈,自然地答道。 林雨坦然,青儿也舒服了不少,迎了林雨进来。 青儿的屋子里有些冷,喘气的时候甚至能看到些许白气。炕上只有一点点温热的气息,又因放了一条盖脚的小被,更加散发不出热量来。 屋里陈设比之普通人家是好了些,该有的都有,可是那东西却不是什么好的,林雨那时候去厉云的富户丁家,丁家的摆件也能达到这样的水平。 青儿有些紧张,本以为林雨会说什么,但她只是大致地扫了一眼,也不多说。 “你都不给我上些水吗?”林雨微笑着问道,眼底却没有一丝不满,和朋友之间说话一样。 “啊,好啊,”青儿回应道,再一想自己这里也没什么好东西,又道,“茶砖烧的奶茶行吗?” “哪里就要喝奶茶了,有点热水就行了!” “那怎么行?” “我喝惯了热水的。这些日子你在我那里,几时见到我喝别的东西?”林雨笑着,便坐到了炕上。娜依帮着她把鞋脱了,林雨就把那盖脚的被子拉到了自己的脚上。 见林雨丝毫没有嫌弃的意思,青儿也终于放下心来,让身边的人去拎热水来了。 小被子下面还算有点儿热乎气儿。被里应当是羊毛的,只是这被面有些陈旧了,甚至洗的都有些褪色了。林雨看着这半新不旧的屋子,也明白青儿这些年大抵也是没用过什么新的东西了。 青儿也脱了鞋子上炕,有些拘谨地把小被子拉了一个角盖在了自己脚上。 “林姐姐午后不是要去李老夫人那里学习刺绣吗?怎地走到我这里来了?”青儿这会儿已经适应了一些,毕竟这几天都和林雨在一起,说话儿什么的也自然了许多。 “今儿想偷懒呢!我从到王府也没来过后院。你哥哥倒是说了几次要带我逛逛王府,可是他事情太忙,直到今天也没实现,我就只能自己来了!”林雨撇撇嘴道。 “小王爷贵人事忙,也能时常想着姐姐,姐姐也是很幸福的。”青儿答道。 林雨往前挪了挪,抓着青儿的手,道:“我和他住一个院子,他尚且常常忽略我,你离的远,有些事儿更是照顾不到了。他是你哥哥,心里总是记挂着你的。” 青儿的眼睛闪了闪,低头道:“我知道的。当初就是小王爷把我接回来的,只是我性格不讨喜,才和小王爷慢慢疏远了。” “这就是傻话了!都是至亲兄妹,哪里就有什么远近了?只不过是王府里就你一个女孩子,他们几个做哥哥的不知道怎么关心罢了。再说,你这性格除了不会拒绝之外,也没什么不好的地方。这都是小事,改了也就是了!” “改了?我能行吗?我在这府里,我、我娘亲说了,回了王府,要多忍让、不要和别人发生冲突。” “为什么要忍让?”林雨装作听不懂的样子,“你是这王府的大小姐啊!王府里一共才几个主子?还都是你的兄长,要让着也该他们让着你才对啊!” 青儿看着林雨的眼睛,林雨笑笑,又冲她眨了眨眼睛。 一瞬间,青儿的眼泪迅速涌了上来。她不笨,只是太自卑,可是这一刻,她明白了林雨的意思。 “我、可以吗?”青儿的声音有些颤抖。 “有你哥哥们在呢,有什么可怕的?”林雨笑着拍了拍她的手,“其实我在天哲也有个大哥,我脾气说不上多好,而且还总和嫂子发生冲突。可是我大哥,怎么说呢,帮理不帮亲吧。我大嫂不讲理,我就让我大哥知道,这样他即使当时不能给我做主,过后也是会给我贴补一些的。我们天哲有句话叫‘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就是这个道理。我不挑事,可我也不怕事!我解决不了,还有我大哥呢!做人家大哥,就一定要有责任的啊!不然这哥哥是叫来好玩的么?” 青儿是第一次听到林雨的这个理论,刚刚要掉下来的眼泪也惊得退了回去。哥哥,应该是这样的吗?生在王侯之家,她向来没体验过什么亲情,原来,兄妹之间应该是这样相处的吗? 看着青儿呆愣愣的样子,林雨也有些想笑。她这话说的彪悍,可她觉得就是这么个理儿。兄友弟恭,兄长有爱,弟弟才能恭敬啊! “你啊,总是怯怯的。其实都是一家人,你不要想太复杂!” 青儿看着林雨,她那弯弯的嘴角看起来是那样的和煦。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她可以帮王府的这些人当成是家人。 可是,林雨说的那样理所当然。 想到之前在主院用午膳的时候,她和小王爷说话是那样的和煦,就像、就像当初她的父王和萧侧妃一样。那时候她和她的娘亲都羡慕极了萧侧妃,因为她有时候说的话是那样的无法无天,可是老王爷还是那样宠她。 “还有啊,你总是‘小王爷’、‘小王爷’这样的称呼他,可是他是你的哥哥啊,你为什么不叫哥哥呢?你大哥和二哥都称呼他为‘王弟’,为什么你不叫他‘王兄’或者‘哥哥’呢?再说了,他哪里就像你想象中的那么吓人?你看萧姑娘,每次看到他不都是热情洋溢地叫他‘阿景’吗?”(未完待续。) 第三百六十九章 生活 “我、我和萧姑娘怎么一样?她可是萧侧妃的亲侄女啊!” “你也说了,她只是萧侧妃的亲侄女,而你是老王爷的亲骨肉啊!这是科勒尔,是你们耶律家的地盘,而不是萧家的封地。更何况,就算在萧家,她也只是分支,又怎么比得上你的出身呢?” 是这样吗?第一次,青儿因为林雨的话,而浑身都热了起来。 她是耶律王室唯一的女儿,她应该有骄傲的资本的!可是,她一直记得,她的母亲只是卑微的女奴,一个在牧场里每天要自己挤牛奶、织羊毛、照顾自己和孩子的人。她也曾无数次的羡慕每天穿得像是花蝴蝶一样围绕在萧侧妃和自己父王跟前的那个女孩,甚至从小被她取笑到大,因为她知道,那个女孩是萧侧妃喜欢的,也是父王喜欢的,更有可能成为科勒尔未来真正的女主人。而如今呢?小王爷未来的王妃不是她了,就像林雨说的,自己其实有资本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大小姐呢? “我,知道了。”青儿说着,虽然声音还是弱弱的,但是那语气中却有了前所未有的坚定。再一想到林雨提到的萧兰,萧兰在科勒尔准女主人的位置已经不是传了一天两天了,几乎所有人都认定了她的身份,所以才这么多年一直待她如上宾。相信林雨来了这些天也是有所耳闻了,她怕林雨心中不舒服,便安慰道,“萧姑娘这么多年一直受着萧侧妃的荫护,即便萧侧妃过世了,但大家也都颇为照顾她,但是,只是像妹妹一样的,小王爷喜欢的是你,所以才会把她撵到牧场那边的。” 林雨拍了拍青儿的手,到底是个善良的姑娘。即便自己过的也不甚如意,可是还在关心着她。 “刚刚才说完,你还叫他‘小王爷’。” “景、景王兄?”青儿瞪着大大的眼睛,小心翼翼地轻声说了一下。 “对啊!就是这样!”林雨笑了起来。 “景王兄。”青儿又试探着说了一句,不过这句比之前的声音要大了许多,“景王兄。”说完,也跟着林雨笑了起来。曾经觉得那么难以企及的一个高度,其实似乎离她并不远。 “这就对啦!你这样称呼他,他也一定很高兴的!” “会吗?”青儿眨了眨眼。 “当然会了!其实你们都一样,从小就没了父亲,后来又差不多失去了母亲的关爱。如今在这王府里,你就是他最亲近的人。你能叫他一声‘哥哥’,起码会让他觉得在这府里不那么孤单不是吗?而且兄妹之间,本来就该相亲相爱的啊!你看我和我的弟弟、妹妹,哪次我过去,他们不都十分热情吗?” 是啊!的确是那样!他们那种温暖,自己似乎从没体验过。甚至有时候她会不敢去看,觉得太不真实。但是其实,正常的人家就应该那样吧?就像在牧场,巴特他们一家不也是很融洽、很快乐吗? “嗯。”青儿笑着点点头。再一想到刚刚说的萧兰的事情,林雨没再说,估计也是不想提了,自己也便不再提了。 这时候水也烧好了,那女奴就给拎了进来。 林雨一看,还是最开始给她开门的。刚刚进来只顾着说话,这会儿才发现青儿身边就这么一个女奴。只是平时去自己那里的时候,带的通常都不是她。 “怎地今天就她一个人在?平时总跟着你去我那儿的两个丫头呢?”景皓给她身边放了四个大丫鬟和几个跑腿儿的小丫鬟,青儿就算再不得照顾,四个人也是要配齐的,怎么会这么久只见到了一个人? “她们——”青儿张了张嘴,可是又不知道怎么说,脸儿也有些红了起来。“平日里都是毛一罕照顾我的,那两个跟我出去一趟,我让他们去休息了。” 林雨看青儿一副委屈又无奈地样子,心下也便明白了许多。 “没事。”林雨笑着道,“毛一罕?名字和现实不符啊!” 这几天林雨跟着娜依学了胡山话,知道毛一罕是丑丫头的意思,可是这姑娘除了长的黑一些之外,模样还算可以。 “奴小时候长的特别黑,也不好看,所以大家伙就都叫奴‘毛一罕’,说得常了,也就成了名字了。”这丫头倒是没青儿那动不动就紧张、害羞的劲儿,答话也利落。 “毛一罕打小儿就陪在我身边,从牧场过来,我就只带了她。”青儿道,“毛一罕特别勤快,做的活儿也细致。” 林雨点点头,有个心腹就好。“看着就是个好姑娘。” 青儿这屋子里虽说有多罗嬷嬷照看,但底下的女奴们关起门来偷懒,也确实是没什么办法。有个忠厚老实的在身边,以后也都方便。 林雨喝了些水,这才进屋没一会儿,她已经感觉身上有些冷了。这冬天要是屋里烧的不暖,就不如在外面活动活动了。再加上刚刚她进来这么久才烧好水,可见炉子上也是没有现成热水的。 “对了,毛一罕,那柜子里是不是还有点儿毛嗑?给林姐姐拿上来!”然后转头对林雨道,“这是之前毛一罕炒的,味道很香。” 毛一罕脱鞋上了炕,在炕柜里掏了掏,好一会儿,才掏出了一个布袋,里面放着一些咸味儿的葵花籽。 林雨尝了一粒,“真不错,看不出毛一罕还有这样的手艺!”林雨夸赞道,虽然不去她做的五香的美味,可也算不错的了。 “林姐姐吃得好便都拿回去吧!”见林雨喜欢,青儿热情道。 “你们自己留着就成了。不过毛一罕喜欢做这个,下次可以放点八角、花椒、陈皮等等东西。这样做出来的就更香了。” 毛一罕眼睛一亮,“那下次再有葵花籽,我也试着做做看!” 林雨点点头。这青儿的生活比她想象中还要艰难一些。一个打牙的零食而已,青儿屋子里平时吃不上。有点好的,还要藏柜子里。不然就会被抢走,也着实可怜。 而且林雨通过几天来的相处,林雨感觉到青儿的内向和林珊到底是不同的。她心底善良而单纯,大抵两人以后相处起来会更舒服吧?(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章 出发 回到主院的时候已经是晚饭时分了。简单清洗一下,林雨便去了饭厅。 景皓洗了个澡,又补了一下午的觉,整个人看起来清清爽爽、精神奕奕的。 “说是去青儿那里了,怎地手这么凉?”景皓拉过林雨的手,立刻就有些不满意了。 “这已经不错了。后来他们去加了柴,我回来用用温水洗了洗。可到底凉到骨子里了,哪就那么快热乎了?”林雨道。 “怎么还能凉到骨子里?青儿那没烧炕吗?” “我也不能说你对这唯一的妹妹不关心。我想吧,她那屋子,大抵就是昨晚烧过了,今天一直用着那点儿余温。就炕上一点点的热乎气儿,要是没有地龙,那真该冷死了。而且连暖炉子都没升,都到我们临走之前,那去睡觉的两个丫头才起来,从库房里拿出来了几根黑炭,就要那么在屋里点。要不是穆依阻止了,这还得给大家熏个好歹呢!” 林雨就是在告状!景皓既然想给青儿郡主的尊位,那么就势必砍掉她身旁的一些恶瘤。林雨这也不过是实地帮助景皓探查一番,只是没想到这突然为之的做法,会发现这样多的问题。 景皓有心询问,林雨便把今日去青儿那里的事情一五一十地都说了出来。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青儿受欺负这么多年,如今你给了她这个机会,她会想明白、抓住的。”景皓道。青儿能提,但是,他愿意把这个好卖给林雨。至于什么得罪人的事儿,都是奴隶,转手卖了也就是了。既然敢做出这样欺主的事情,就要承担所带来的后果。当然,他也不能让林雨去得罪人,他想拿这些人的把柄,更是易如反掌。 这一天到底是有些冷到了,林雨饭后又喝了好些热水准备发汗,而景皓则说有事情要办,出了门。 景皓想要处理谁,那不管你是否真的在干活,最后的结果一定都是没有做好份内的事情。所以当景皓敲起青儿的门时,青儿院子里的可用之人便只剩下了一个毛一罕。 第二天林雨起床后,发现自己的嗓子还是有些不舒服,便喝了许多的水。 可到了饭厅,竟然发现青儿也在这里。 “林姐姐!”青儿起身行了个礼,“听景王兄说你昨儿在我那里受了凉,真是对不起。” 林雨有些发愣,看看坐在旁边的景皓,一脸茫然。 “昨儿你睡着之后,我把青儿接了过来。她那屋子也是没法住了,等修缮之后,她再搬回去。如今就住在咱们院里,客房倒也还有地方。”景皓解释道。 林雨忽然间笑了出来,“这算是给我的一个惊喜吗?” 说完,便做到了两人中间,转头对青儿道:“我昨儿和他说了你的情况,他便记挂着呢。我本来还想着他怎么也要忙过了这段时间才能顾上你,没曾想这么快就去把你接了过来。他啊,是真的关心你!” “青儿多谢王兄和林姐姐的关爱!”说着,青儿又要起身行礼。 “罢了,都是一家人,咱也别客套了,这便用膳吧,都别饿着肚子了!”于是,三人便一同用起早膳来。 “青儿,我让人煮的牛奶,每天早晚你景王兄都喝,对身体好,你如今也是长身体的时候,也不能落下啊!”林雨叮嘱着。 吃过早膳,三人便又都去了林雨的房间,这会儿已经上了些水果,切成了一个个小块儿,用银签扎着,摆在了光洁的瓷盘中。 “咱们后天便会动身去牧场那边。”景皓道,“林雨这边是没什么准备的,只是青儿,你过去之后还是和你母亲住在一起吧,我会让巴特给你们换一个毡房。” 青儿的眼睛有些湿润,熠熠地发着光芒。“王兄——” “你与穆旦年纪都不小了,尤其是你,一个女儿家,将来终究是要嫁人,娘亲的身份太低,对你也不好。” 如此说来,就是要给青儿的娘亲提升位分了。她于老王爷在生的时候没能得到的,景皓如今却要给她。 “青儿替娘亲多谢王兄!”青儿再次施礼。 “你林姐姐说的对,咱们一家人就也不要说两家话了。我听你林姐姐说,你最近都在和她一起学习礼仪,这很好。作为王府的贵女,本身就要有良好的教养与规矩。以后你多呆在你林姐姐身边,有什么不懂的,她身边的娜依都是明白的,你们便多和她学学。” 青儿应了声“是”。 三人又说了会儿话,景皓便又回去处理自己的事情了。 “多谢林姐姐!”景皓刚出去,青儿又对林雨施礼,原本她是一辈子都没想过真正地当景皓的妹妹的,可是今天,她也大胆地叫他“王兄”,还和他一起吃饭了。想到这些是林雨帮着她得到的,又十分感激。 “血浓于水。我做什么都只是外力,而他是打心眼儿里当你是妹妹,所以才会对你好的。”林雨微笑道。 而这边,景皓昨日以雷霆手段处理了青儿院子里的几乎所有的奴仆,全部都关进了府内的监牢里。这事儿动静并不小,尤其在后院,以图娅为首的人们听到这件事情都不由一个哆嗦。小王爷,终于开始重视这个小透明的妹妹了。 而对于图娅来说,青儿搬进了主院,这对她来说更是一个打击。那个主院,连穆旦都很少能进去的,可是这次,青儿却可以进去住了! 景皓的出发命令很快也传到了府中各院,好在大家都心里有数,而牧场那边也都有各自的毡房,所以要准备的东西并不是很多,又都提前整理了,所以很快也都集结完毕。 这日,晴空万里。天湛蓝湛蓝的,好像一块巨大的蓝宝石。天与地之间似乎离得很远,又似离得很近,只是这天地之间俱是皑皑白雪,晃得人实在睁不开眼。但春天也是悄然来了,这样的天儿竟然刮起了东风,轻轻柔柔的,十分和煦。而爬犁车底下的压得有些实了的积雪,这会儿也有些要融化的迹象,有时候爬犁碾过的地方,顿时留下了两行深深地辙印。很快,草原的春天就要来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一章 聚餐 不同于上次赶时间的匆忙,这次车队走得并不快,虽然这会儿草原上的景色并没有多好,但是慢悠悠地走着,也算是轻松惬意。 早上出发,黄昏的时候才晃到了牧场。一个个毡房在夕阳的余晖下,折射出柔和的光。 不过,这会儿的阳光已经没了什么温度,东风也转了北风。本来有些融化的积雪这会儿上面都结成了薄薄的冰,踩上去后,薄冰应声而破,会从里面流出些水来。 这样的化雪天,如果天气好的话,应该会持续大半个月的时间。但是据往年的经验,这期间应该还会再有一次以上的寒潮,如果温度一直不够,那么这样的化雪天就会将近一个月。 牧场和王府那边不同,地上本来都是密密匝匝的青草,即便到了冬天,草儿枯黄,可也不能像王府那边,把积雪扫的干干净净,或多或少也会留下一点来。这样的话,胡山皇帝的出行也会受些影响。 “到时候毛毯下面再铺一层厚毡吧。”景皓对着旁边前来迎接的巴特说道。 随后,穆旦又汇报了一些这几天的准备事宜。 皇帝的金帐已经划分好了区域,布置也都初具规模,只待景皓来了之后再行添置了。 “辛苦你了。”景皓道,“你娘亲的毡房可安置妥贴了?” “是,这会儿已经迁到了我的毡房附近。另外配了一个一等、三个二等、四个三等的女奴来伺候她。”穆旦昨日得了信儿,便忙活起来。虽然和娘亲的感情并不如何深厚,可景皓肯给她礼遇,自己也会得益。 “这样也好,离你近些,你也方便照看。” “青王妹的毡房挨着娘亲的,也全都首饰停当了。”穆旦顿了一下,“晚膳已经备好了,稍晚一些就在王帐中摆宴?” “也好,都是自家人,便聚在一起吧。” 说完,景皓便拉着林雨往王帐走去。 这次要在牧场住上很长时间,又逢皇帝来草原,所以林雨是一定不能和景皓住在一个毡房里的。这会儿巴特已经在王帐旁边又收拾出来了一个大的毡房,里面的摆设也是十分精致、齐全。 景皓送林雨回了她的毡房,让她略微梳洗一下,之后他会派人来接她。 林雨也明白,这会儿两人便不适合时常腻歪在一起了,毕竟两人还没成亲,接触太过频繁,即便是在开放的胡山,也是会被人诟病的。 也没用上多久,天星就过来请林雨用膳了。 两人的毡房距离也就十几米的距离,不过几步之间,林雨便进了景皓的王帐。 这会儿王帐里面灯火通明,两侧的桌子上都摆满了极具草原特色的美味。桌子后面,也都坐满了人。除却林雨见过的其他景皓的家人外,一个看起来颇有年纪的异域长相的女人也坐在了王帐门口的位置。 大家伙儿见林雨进来,都冲她点了点头,林雨回了之后,也走到了景皓的身边落座。 “今日来的都不是外人,那位坐在门口的,便是青儿的娘亲,乌日娜。” 景皓介绍完,乌日娜起身便给林雨行礼。她如今的身份依旧低贱,能坐在这里已然是景皓给她面子。可她照比在座的每一个人的身份都低,这个礼也自然行得。 “乌日娜见过林姑娘,愿林姑娘福寿安康。” 乌日娜的天哲话说的并不十分流利,从长相上来说,她有些现代中亚人的风情,说话也会有一些类似的鼻音。她长得还算可以,大约年轻的时候还是颇有姿色的,只是这会儿因为常年的劳作,双颊有些高原红,皮肤也并不好,甚至露出的脖颈颜色也比别人更加深些。 林雨点了点头作回应,乌日娜坐下,宴席也便开始了。 依旧是清一色的草原食品,林雨吃不惯这些。偶尔吃一顿还好,可是这天天都能见到,也就没有什么好的胃口了。 只是这会儿全家一起用饭,还是分桌而食,并不适合给她单独上菜,所以她也就只能每样儿只夹一小点,尝尝也便算了。 席至中段,一个烤全羊便被抬了上来。那羊烤的极好,外面有些焦红,滋滋地往外冒油,但看起来并不肥腻。而且那香味儿不断地钻进鼻孔,却几乎没有太浓的膻味儿。 厨师在景皓的指点下,卸下了一只羊腿和一扇羊排来。羊的后腿因为时常用力,肉特别活,吃起来口感很好。而排骨的地方肥瘦相间,味道却是最好。景皓偏好这两个地方,所以厨师在拆卸完了之后,便直接用托盘端到了景皓的桌上。 景皓拿起小刀,为林雨切了两块,放到了她面前的盘子里。 林雨夹起一块,吃起来果然是齿颊生香。 “和上次吃的有些不同,这里面有些香草的味道。”林雨评价道。在现代喜欢吃、又喜欢研究吃的资深吃货,是否加了香草这一点细微的差别她还是能分得清的。 “林姑娘真是见多识广,没错,这是我姑姑当初留下的秘方,就是加一味香草在里面,会适当去除羊肉的膻味儿,使其独有一股清香。阿景当初也喜欢吃这个,所以我今天才特意让庖长加了香草。”一直没有说话的萧兰开了口,只是那声音并不愉快。 林雨勾了勾嘴角,看来这是萧兰特意在景皓面前露的一手,只是没想到景皓让她先吃,而她又一语道破了其中的玄机。如此看来,这位萧姑娘即便掌握了景皓所回味的萧侧妃的一身厨艺,在自己面前也不一定能讨得多少便宜。 “萧侧妃与林姑娘都是对美食颇有见地之人,知道得多也不足为怪。”景皓笑着安抚了一下林雨,又对萧兰道,“难为阿兰惦记着我的喜好,多谢了!” 景皓这会儿虽然长了胡子,可是笑起来依旧十分灿烂,尤其是那眼睛,就像是草原醉人的星空一般。 “阿景你喜欢就好。”萧兰的脸竟然有些红了起来,衬得整个人也更加娇艳了。 “是啊!林姐姐对吃的真的很有独到的想法。昨儿用她教的方法炒制了五香的毛嗑,真的是让人吃了还想吃呢!”青儿插话道。(未完待续。) 第二百七十二章 给脸 “这也值得宝贝?我姑姑之前用南茶炒制的毛嗑可是被家中进献到宫中呢!直到现在还是皇家的特供的食品呢!”萧兰不服气道。五香又怎么样?当初萧兰可是实打实地用厨艺为萧家做出过贡献的呢!如果不是凭借这个,又怎么会有后来的家族相帮?又怎么会奠定萧雅在科勒尔的地位?再说,就耶律青在她萧兰面前算什么东西?如今倒也还敢跳出来与自己作对了!萧兰恨恨地瞪了她一眼,直吓得坐在青儿旁边的乌日娜一哆嗦。 “我们青儿没福气吃到那样的特供食品,不过想来林姑娘做的也确实让青儿回味。”乌日娜虽然懦弱,可是也不能由得自己的女儿受欺负。只是得罪双方的话她又都不敢说,只好两面都说了好话。 只是,她的话萧兰并不领情,顺势便道:“那是自然!人啊,最重要的就是知道自己的份量。有些东西用不起就是用不起,即便是眼前看着像是拥有了,可转眼间是不是自己的,可就不一定了。” 她这话说的厉害,一下子便让许多人都不舒服起来。可能她自己都没想到,只是一语双关的一句话,会惹得许多人都不开心。景皓礼遇青儿和乌日娜,她昨日就从景皓传来的心中知道了。在她眼里,青儿应该是一个比她高贵的人。可是她却不被人喜欢,反倒是自己这个萧家旁支的小姐更被科勒尔欢迎。所以在过去,每次看到青儿的时候,她的心里都有些得意的,就像是一个很优秀的人一直被自己压住一头一样,特别容易让人心生满足。尤其是青儿还时时处处看她的脸色,她稍微一不高兴,就会把青儿吓得噤若寒蝉。这都让她的心理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可是昨天,她得到了一个这样的消息,这让她深觉不安。这个懦弱的可怜的小丫头,终于要比自己强了吗?她可不服! 于林雨,她这话也是很有挑衅意味的。 她略有些轻蔑地看着林雨,但是眼底却流露出一丝不为人察觉的火热。那个座位,她想了好多年了。从她姑姑开始,想得心都疼了。她姑姑做不到的,她有信心一定能做到! “不过一口吃食!”景皓笑着,却随手把面前的托盘打翻了。 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本来盘子掉落在地上并不会有什么声响,可是因为做出动作的人是景皓,众人都觉得那声音震得他们心都一揪。 “重切来。”景皓淡淡地吩咐。 厨师见状赶紧又重新切了,递到了景皓的面前。只是这次,景皓再没碰这道菜,而是自顾吃着别的东西了。 萧雅看着景皓的动作,不由面颊通红。她深知景皓这是给林雨面子,而打自己的脸了。她自认和景皓青梅竹马,却不曾想景皓真的会为了林雨而这样当着所有人的面落自己的面子,尤其这些人,还都是自己瞧不起的那类只有一个贵族头衔的废物!想到这里,不由恶狠狠地向林雨看去,目光里全是毫不避忌的忿恨。 “你又帮我得罪人!”林雨小声儿地笑着道。 “得罪也便得罪了。过往我只当她是妹妹,可是她又不是我亲妹妹,当着我的面儿就欺负我的亲人,尤其是你,我这只是给她一个警告。”景皓轻哼一声。 林雨挑挑眉,看到萧兰那恶毒的眼神,继续道:“那位看我的目光可是很不善呢!你帮我招惹了强敌,你可要保护我!” 林雨这话说的调皮,不禁让景皓心中一痒,把手放下便抓住了林雨的,道:“我不保护你谁保护你?” 林雨笑笑,“吃饭吧你!” 这边萧兰气得要死,再见上面的两人不停地说着、笑着,心中更是愤怒的无以复加,手中银制的汤勺都在不觉间被她弄得弯了。 晚饭结束没多一会儿,林雨刚刚卸完妆,穆依从外面走了进来。 “刚刚青姑娘被大王子勒令去和萧姑娘道歉呢!” “什么?”林雨一惊。 “大王子说萧姑娘来者是客,说青姑娘太不懂事,难为大家典范,所以让青姑娘去给萧姑娘道歉呢。” “放屁!”林雨不由说了一句粗话,“穆旦就这么急着帮萧姑娘出头?青姑娘怎么说?” “青姑娘说自己没错,大王子非揪着她过去,后来还是被乌日娜夫人拦下的,说是大王子若是如此,就是逼着她去萧姑娘面前磕头。大王子这才罢了。”穆依答道。 “他是脑子有坑么?”林雨一阵无语,“还是说,他想这样杀鸡儆猴,来教训教训我?小王爷那边怎么说?” “小王爷那边也有人通报了,不过小王爷说是乏了,要歇息了。” “呵呵,也是。都是他们娘仨的事儿。咱也不必跟着掺和!”林雨笑了一下,也上炕躺下睡了。 第二天刚用完早饭,外面便通报说青儿和乌日娜来了。 林雨整理了一下自己,便让人迎了进来。 “林姐姐!”行了一礼,青儿便热情地坐到了林雨身边来。 “乌日娜多谢林姑娘大恩!以后定当尽心尽力报答姑娘!”乌日娜立刻跪了下来,给林雨行了大礼。 “这是做什么?快些起来!”林雨还是不习惯别人跪拜自己。“青儿,快让你娘亲起来。” 青儿摇了摇头,乌日娜继续道,“先前穆旦把我接过来,我还不相信呢。直到昨儿见到青儿,我才知道林姑娘在中间出了不少力。我们母女能有今天,全赖林姑娘帮助。今后我们母女全凭林姑娘差遣,绝对没有二话!”说着,便又磕了一个头。 “快些扶乌日娜夫人起来!”林雨对穆依道。 穆依上前去,这次乌日娜没有矫情,便起了身。 “您这是说的什么话。我只是和青儿投缘,所以才和她走得近了些。以前小王爷不经常在府里,所以对青儿和您难免照顾不到,这次回来知道之后,心中也是过意不去。只是借着我的由头,才顺势而为罢了。你们都是一家人,终归都是亲的。”林雨道。 “小王爷的恩情我们也自然记得。可是到底还是林姑娘肯将这事儿转到小王爷那里。林姑娘的这份恩情,我们也是没齿难忘的。”(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三章 明白 林雨想着为景皓交好乌日娜母女,而景皓却想着帮林雨累积人脉,二人彼此着想,目前来看,却是都得益了。 “快别那么说。”林雨笑道,“穆依,快让人给乌日娜夫人和青儿上些干果和奶茶。” “多谢林姑娘。”乌日娜道了谢,这才坐下了。 “昨儿为着我的事儿,才让你们被萧姑娘为难了,今早还想着和你们赔罪的。”林雨开口道。 “快别那么说。萧姑娘的性子,即便没有林姑娘,我们也是难免被说上几句的。索性已经习惯了,我们忍忍也就算了。”乌日娜道。 “我与萧姑娘俱是客人,小王爷既然对我礼遇,也就不好对萧姑娘过度苛责。如此一来却是委屈了你们,相信小王爷心中也是十分抱歉的。” 说不知道昨晚的事情那不现实,即便她不知道,可是这牧场里的事儿想瞒过景皓,那也是不可能的,索性林雨就说了出来。事实明摆着,景皓就是要提拔乌日娜母女,在除了萧兰的所有人都在给她们卖好的时候,乌日娜自己的儿子为了一个女人落了她们的面子!这事儿景皓不管,那也是无可厚非!但是,高高在上的小王爷都有这份心,而自己的儿子却在给自己拆台,那么乌日娜心中的这杆秤可想而知。更何况,景皓若是想拿她们当炮灰,当场也便让她们给萧兰道歉了。可景皓都没坐的事情,自己儿子又上杆子做什么呢? “我们都明白。小王爷如今也不容易,一个人扛着整个科勒尔的兴衰。”说着乌日娜苦笑了一下,“不怕林姑娘笑话,我自认出身不好,这么多年和大王子也没有太多的接触。如今还闹出这样的事情,只怕是整个牧场的人都在看我们的笑话呢。” “大王子也只是心系科勒尔的荣辱,您也不要太过在意。”乌日娜叫女儿为青儿,却叫儿子为大王子,可见也是生疏的厉害。其实莫说是乌日娜和青儿,这事儿就是林雨听着也是来气的。 “大王兄自小就是喜欢萧兰的,只不过如今见景王兄对萧兰不理睬了,所以便用我们来讨好萧兰罢了!”青儿不客气地说道。若是以前,这话她也只敢放在心里,可是这两三天的时间,景皓再三告诉她她在科勒尔的地位,加上景皓与林雨对她的态度,实在是与她的亲哥哥天上地下,也怨不得她敢在林雨和乌日娜这两个她自以为亲近的人身边说出这样的话。 “青儿!”乌日娜警告道。 “娘亲,我觉得林姐姐说的对。以前咱们就是太小心翼翼了!如今景王兄已经承诺了给我们地位,为什么大王兄还要这么做呢?这就是说,在大王兄的心目中,我们根本比不上萧兰!”说着,青儿的眼泪就不禁往上涌着,“大王兄要是真的在意我们,景王兄不在的这些日子,他怎么对我们好都行了,景王兄知道了还能不让吗?而且,大王兄平时不来牧场看看您,行,权当他不知道您在牧场的处境。可是我呢?我就在王府里,三两日图娅就要来我的屋子里抢夺一番,这都几年了?大王兄能不知道?可是,他什么时候帮过我?现在我只不过是帮着林姐姐说了一句话,他就要拉着我去和萧兰道歉!娘亲,我以前可以当大王兄不知道,可是昨天晚上,他那是向着我的吗?” 乌日娜一时语塞,半晌,终于艰涩道:“那到底是你哥哥。” 乌日娜的这句话青儿可听不进去,倒是让林雨有些感慨。在栾凤和大全正火热的那个阶段,大全也是处处听着栾凤的,甚至对于她也是诸多怀疑。那时候她就想:哥成亲之前是哥哥,成亲之后是不是哥哥就取决于嫂子了。可相比于穆旦,大全实在是好了太多!起码大全之前还是哥哥,而穆旦,从来就不是哥哥! 待各色果子上来了,乌日娜和青儿都用了些,这才回去了。 午间景皓过来用饭,便提到了这次的事情。 “到底是自己的孩子,我瞧着乌日娜对穆旦还是有寄托的。”林雨感慨着。 “哼,亲生不亲生的又如何,就像青儿说的,穆旦要是有那心,也不会把这机会给了我。”景皓冷哼道,“我接触了青儿几次,发现她还是个聪明的。她分得清这地位是谁给她的,也能看明白这形势。乌日娜到底是每日和奴仆们在一起惯了,有些事儿,她还理解不了。不过时间长了,她也就明白了,什么亲生,有些人,根本就从来没这么想过!” 林雨看着景皓面目有些凶狠,甚至说,她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景皓。在她眼里,景皓就算再厉害,也不过是个孩子,虽说现在她也学着去以来她,可心里仍旧没把他看得多成熟。如今一看到景皓这样的神情,倒把她吓了一跳! “你这是怎么了?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吗?”林雨伸出手,把景皓要皱到一起的眉毛轻轻抚了下去。景皓顺势一待,林雨就被他圈进了怀中。 这突如其来的动作让林雨猝不及防,又怕自己的手戳到景皓的脸,身子一绷,手也轻轻退了开来。 景皓只抱紧了林雨,头也向前,把下巴轻轻放在了林雨的肩膀。 林雨这才慢慢地放松了身体,见景皓如今这样异常,就像只受伤的小猫一样,让她不由心疼起来。因而,她那放下的手也轻轻搂上了景皓的腰,她甚至能感觉到,景皓的身体因为自己的拥抱一点点软化下来。 景皓不说,林雨也便再不问他,两个人就这么静静地抱着。 良久,景皓才哑着嗓子,道:“天狼刚刚传信回来——” 说了这一句,便再不说了。可是,还来不及林雨好奇,便觉景皓的身子一点点抖动起来,进而耳边也想起来微弱的抽噎声。 林雨紧紧地把景皓搂住。这一刻,她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这个有些早熟、有些中二、又十分坚强的男孩忽然展现出他脆弱的一面时,她真的很心疼。因此,只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给他安全感。(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四章 情动 景皓哭着,直到林雨觉得自己的肩膀都有了湿意的时候,他才再次艰涩地开口,“追查到了那伙儿人的大本营。那里,有和天哲往来的书信。”景皓吸了吸鼻子,“其中一封,有一个她的印鉴,上面写着“就地绞杀”!” 听到最后两个字,林雨的身子也是一抖!“就地绞杀”让她想到了当初离开厉云的那一夜!那个在山林里,伴着狼嚎与刀光剑影的血腥夜晚! 可是,他说的“她”该不会是她想的那个人吧?再想到刚刚景皓说什么“亲生”不“亲生”的话,林雨就是再不想相信,也是不行了。更何况,又有谁的话会让他这样伤心难过呢? 林雨咽了咽口水,似乎这样才能让干涩的嗓子发出声音来。“也许,是弄错了。或者,是嫁祸?” “我看到了那印鉴。天哲公主的私人印鉴,不是仿造就能造出来的。至于嫁祸?呵呵,在胡山人的心目中,月裳公主、当年的科勒尔王妃,早就不知所踪了!连在天哲,她过的也十分隐蔽。胡山里又怎么会有人想到嫁祸于她?”景皓的声音充满了悲凉,“而且你知道吗?在离开天哲之前,我和她相处的并不愉快。在她设计杀了我父亲和萧侧妃之前,她就把我支开了。后来是萧侧妃拼死才找到我,把真相告诉了我。我虽然对她的做法颇为齿寒,可是,就像你说的,她是我母亲。我其实也没有多信萧侧妃。后来,她回了天哲,而留我一个人在胡山张罗父亲的丧事。她让我办好事之后便去厉云找她。可是你知道吗?当时萧侧妃的话就在我心中种下了疑问的种子,而且,她把象征父亲权力的玉佩给了我。我用着玉佩,接手了父亲留下来的势力。这么多年,我也查到了,父亲确实是她所杀。她一直想我留在天哲,因为她想我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天哲人,这样,科勒尔便是天哲的了!可是,我已经知道了真相,怎么还会听她的摆布?再加上她知道我这次是要回来即位,所以我觉得,她真的有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不是弄错,也不是嫁祸,是真的,她就能干的出来!” 景皓的眼睛通红,他实在没想到,所谓虎毒不食子,可是他的母亲,当真可以为了母国的利益,连自己孩子都忍心杀! 林雨也是一阵无语。她没见过也没听过这样奇葩的母亲。都说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的肉,月裳公主她怎么就忍心呢?这些天以来,她一直觉得月裳公主、老王爷和萧侧妃之间,是萧侧妃这个穿越者心机太深,所以才导致了这样的结局。而月裳公主,也没有景皓所形容的那么不爱老王爷。她觉得,月裳公主是委屈的,觉得景皓这个做儿子的太不理解自己的母亲。可是如今,景皓说出了这样一个事实,莫说景皓,就是林雨自己也是接受不了的。可是,这样的事情,她要怎么来安慰景皓? 林雨轻轻地拍着景皓的背:“都会过去的。别怕,你还有我。” 是啊!没了父亲,没了母亲,他如今还有她啊!看到林雨还真真切切地在自己的怀里,景皓再次忍不住哭了出来!好歹,上天待他不薄,在他这样绝望的时候,身边还有一个真心待他的女子!而更幸运的,就是这个女子也恰巧是他最为喜欢的。 他们两人在一起的时候,鲜少让人伺候着,所以尽管这会儿已经到了午膳的时间,奴才们也不敢打扰他们。 景皓终于宣泄好了自己的情绪,林雨去洗了把热毛巾,让他擦了擦脸。 “还是有些能看出来呢,怎么办?会不会让奴才们笑话?”林雨像是哄小孩儿一般,装作无奈地跟景皓说着。 “爷喜欢什么样就是什么样!还由得他们这些奴才揣测?”景皓故作凶狠,又一把把林雨拉到了自己怀里。不待林雨反应过来,迅速袭上了她樱红的唇瓣,立刻吸吮起来。 林雨瞪着大大的眼睛,实在想不到景皓会这个时候突然来这么一下子。可是想到他之前小兽一样可怜,心也不有软化,双手环上了景皓的脖颈,慢慢回应起来。 大抵景皓心中还是没有太大的安全感,所以吻得有些急切,也有些粗暴,好在林雨也没挣扎,只是尽量的配合着他。慢慢地,景皓的手也不安分起来,试图在林雨的背上游移起来,甚至还会在她的腰上似有似无地掐着,惹得她轻轻颤栗起来。 直到林雨觉得自己坐着的地方,有个东西顶到了自己,这才慌乱地推开了景皓,面颊绯红地不敢去看他。 而景皓也没好到哪儿去,他这会儿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脸也通红,也不知道是尴尬的,还是怎样。 又见林雨害羞的样子,景皓愈发觉得害臊了,强撑着结巴道:“这、这下可不用他们进来了!爷自己也没脸见这帮奴才了!” 林雨“噗哧”一笑,见景皓愈发尴尬了,也怕两个人继续这么呆下去会更加不好意思,便道:“你先别出来,我让他们摆饭!” 也只能这样了。景皓微微侧过头,知道林雨转过身去,他这才敢看着林雨的背影。 那个地方这会儿还有些坚挺,他第一次觉得这个地方这样的尴尬。想到林雨刚刚的样子,他的脸也愈发热了起来。想了想,一下子便拿了一条被子,躺下的同时,把它盖到了身上。 被子上独有一股馨香,这和林雨身上的香味儿很像。本想用被子遮住这如今尴尬的样子,可是那挺立的地方却好像更加难受了。 他侧着身子,拼命地想着自己练的内功,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去掉他的“心魔”一般。 待林雨招呼着人摆完了饭,景皓依旧维持着这个姿势。再想到刚刚景皓的样子,林雨哪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只是怕再笑出来,真的就会伤害了一个少年的内心。于是林雨假装没看到,道:“饭都摆好了,要现在用饭吗?”(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五章 午后 到底景皓还是用完饭就走了。 林雨回想起来,也是有些尴尬和好笑。 少年是会有一些正常的生理反应的,尤其是景皓这个年纪。 但像他这样情况特殊的贵公子还是比较少的。 一般来说,贵公子十四五岁的年纪,家中就会给他们找一个启蒙的丫头。等到成亲的时候,也不至于是个新手。 可是景皓在这个年纪的时候,正是背负了许多责任与仇恨的年纪。每个出现在他身边的女人,他都要权衡一下利弊。也是这个原因,也是没什么时间,所以他便一直耽搁着。直到遇到了林雨,一个和任何一方利益都没有牵扯的、又能真心待他的姑娘,他才决定了一辈子就是这一个人。 有人说,爱,就是在对的时间恰巧遇到了一个对的人。人的缘分有很多,可是为什么许多人有缘无份、擦肩而过?或许你们很适合,只是遇到的时间不对罢了。也或许,你认为两个人在一起并没有多适合,可是因为他们遇到的时间刚刚好,便这么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景皓和林雨便是这样。 因为喜欢,所以才会小心对待。 也因此,他即便总是和林雨同室而居,也不曾越雷池半步。 所以,才造就了他今天尴尬而羞于解决的状态。 而对此,林雨也是心疼的。 不过林雨内心也还有另一种矛盾,便是景皓刚刚说的话。 虎毒不食子,那个看起来端庄、严谨而高贵的女人,连自己一再挑衅、破坏她计划的平民,她都没有真正的做出什么让伤害自己的事情。如果她手里有那么一股子势力,她是完全有能力随时弄死自己的。可是,她只是侧面的通过一些其他渠道让自己投降、离开在她看来和自己并不相配的景皓,却从来没真正的动过杀心。这样的一个女人,真的会狠毒的杀自己的孩子? 反过来说,所谓的国家利益,就真的比自己孩子还重要?或许是林雨对这个时代的国家归属感不强,又或许她从来没有过要把个人利益上升到国家大义的时候,总之林雨理解不了。所以终究结果如何,林雨还是持保留意见。毕竟天狼这时候还没有回来,一切也不是真的成了定局。 李家人没跟来牧场,所以午后,林雨便在屋里绣着香囊,顺便有一句没一句的和穆依她们聊天。 穆依他们都是从牧场出来的,对牧场的感情很深。当然,说起牧场的事情也是津津乐道。 “这化雪天姑娘可能好多人都不喜欢,一出去就水叽叽的,很容易把鞋子弄湿。但我们小时候,就可喜欢这时候了,平时草原上不怎么下雨,也不许我们去水边玩。所以这化雪天的时候,大家伙儿就都喜欢出去吧嗒(踩)雪水玩儿。使劲儿一跺脚,那雪带着水就溅得老高,有时候喷得对面的人头脸上都是。我们还时不时地拿这个比赛,最后造的鞋子都灌包(湿透)了、觉得凉了才肯罢休!等回毡房的时候,就免不了让娘亲一顿好打。其实打还是其次,通常这个时候正是羊换毛的时候,大人们通常会罚我们去梳羊毛。”穆依回味道。 “是啊!那时候咱们经常被关到一个羊圈里,本来是罚咱们几个干活,却不想咱们嫌梳羊毛费劲儿,偷偷带了剪子去剪羊毛!”娜依也从一旁搭话。 “梳羊毛是把它褪下的毛梳下来,剪羊毛是把不会褪掉的好毛也剪掉吧?”林雨见二人说的饶有兴致,也插口道,“不过这个时节气温还不稳定,万一寒潮来了,羊不会冻死吗?” “姑娘说的正是这个理儿!我们那时候还小,也就四五岁,也不懂个事儿。不然大人也不会容我们出去玩雪水了,早给我们安排活儿了。我们就偷着剪羊毛,还怕大人发现,单剪羊儿肚腹那儿的柔软处的毛。” “啊?”林雨惊愕地瞪大眼睛,“没有造成什么损失吧?” 娜依“咯咯”笑了起来,“要真造成了损失,我们这会儿可就没机会跟在姑娘身边了!” “当然,我们也没讨到便宜!”穆依接道,“那时候小屁孩儿一个,哪里知道其中的厉害?当然也是傻,拿个剪子,一只羊、一只羊的,还剪的可认真了!好在娘亲他们并不放心我们几个小孩儿干活儿,三五不时的就过来瞅一眼,结果在我们剪两三只的时候,就发现了,把我们这顿好打!” “后来啊,娘亲他们也怕惹了祸,就和组长商量着,把这几只羊放到了我们的毡房里面,我们就多了一个照顾羊儿的活儿。连晚上睡觉也要搂着羊睡!” “现在想来那时候睡觉还挺暖和的,不过也是挺脏的!哈哈!”穆依又忍不住笑了出来。 “是啊!后来那羊毛重新长好了,天儿也热了。我们本来不舍得让羊儿回羊群的,结果又讨来一顿打。最后,还把我们送到了巴特的夫人身边,我们也再没了这样的乐趣。”娜依感叹道。 “听你们说的,我都想去和你们一起出去玩儿了呢!不过想想那雪水太凉,终究是对身子不好。”林雨笑着道。 “是啊!不光是这化雪水伤身,后来巴特的夫人跟我们说过,这春天动物褪毛什么的,还容易引起个别人身体不舒服。”穆依道。 “啊!我想起来了!”娜依忽然道。可是这时候,穆依却瞪了她一眼。 林雨看着这两个人,不知道她们又打着什么哑谜。 挑挑眉,林雨道:“有什么事儿就直说,我不会把你们怎么样的。” 娜依吐了吐舌头,又看了穆依一眼。 穆依叹了口气,道:“其实这事儿小王爷也未见起知道,还是嬷嬷偷偷跟我们说的。”穆依又压低了声音,“听说之前老王爷最开始迎娶老王妃的时候,王城还没有建成。老王妃也是在牧场住过两年的。不过,老王妃却在这里患上了可怕的啸症!”(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六章 交心 月裳公主有啸症,这是林雨一直都知道的。 ≥≦为了缓解她的症状,她还献出了口罩的制作方法,得以让她三五不时的可以出门走走,免得终日闷在房里。那时候她也猜想过月裳公主的病症是先天还是后天的,却没想到这会儿知道了答案。 “老王妃起先还是很好的,后来不知怎么,身子就愈不好起来,尤其是第一个秋天的时候,开始流鼻涕、打喷嚏,像是得了风寒,怎么也不见好。再到了冬天,连门都不能出了。本想着开春暖和了就没事了。没曾想,春天的时候,比头一年更厉害,胸闷、气短,连呼吸都困难起来。这时候老王妃身边的太医才断定出来,老王妃这得的是啸症。说是很可能是对羊毛这类的东西不服(过敏),所以才引起的。那老太医还说,通常对花粉、柳絮等东西有不服的,但是老王妃以前在天哲的时候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时候,又排出了许多种可能,最后推断是对羊毛这类东西不服,所以才引的啸症。也正是因为这样,老王爷才加快了对王城的建设,很快,老王妃就搬回城里了。除了进京朝拜,很少会出王城。” “老王妃果然是后得的啸症!”林雨感叹道。 “是啊!所以姑娘这个时节也尽量少出去走动吧。您到底不比我们在牧场上长大的皮实,若是您——”娜依惊觉自己说错了假设,顿了一下,小心翼翼道,“那怎么好?” 林雨笑了一下,“放心吧,我基本上是没有什么不服的东西,所以你们就放心吧!不过春天的确是有很多的颗粒和粉尘,总吸入的话,对呼吸道也是不好。我最近戴的那个口罩,你们叫面巾的,就是这个理儿,用细棉布把空气中的这些个东西过滤一下,就不怕出现你们说的这个情况了!” 林雨说的词儿有好些个她们不太懂,但是也明白了,林雨这是有了应对之策,不禁赞叹道:“姑娘真是聪明!能研究出来这样的东西。”他们已经听景皓说了,这东西可是林雨的明。 “要是老王妃早知道这个方法,也许当初就不会患上这啸症了。”林雨话语中不无可惜。“对了,那老王妃得啸症,也不是什么不能说的事情,怎么你刚刚会说这事儿小王爷也未见起知道呢?”林雨不觉得这有什么不能说的。 穆依低下头,略微想了一会儿,方道:“主子的事儿原本我们也不好参言。但是姑娘你既然问了,奴也不好不说。只是这话一听一过,也请姑娘别对别人说是我说的,不然查到嬷嬷那里,也不知道她会不会被我连累。” “放心吧,我也只是想弄清楚原因,这事儿我也不会去那不相干的人面前嚼舌根。”林雨保证道。 “姑娘这是哪里话。不过奴说了也就说了,只是这事儿年头久了,没凭没据,谁也不知道真假,所以才怕连累到嬷嬷而已。”穆依赶忙道。 林雨点点头,表示明白穆依的意思。 “据说当年老王妃因为啸症的关系,在怀小王爷的时候也是颇为艰难。而且据说生小王爷的时候差点一口气提不上来,生完之后更是虚弱许久,再后来也都不曾有过老王爷的子嗣。而老王妃不想给小王爷压力,所以这事儿当时就封了口,不光是难产这事儿不许对小王爷提起,就是如何患上啸症的事儿,也是不许大家再提。” 这其中竟然还有这么一段原因! 林雨有些恍惚。穆依口中的老王妃和她从景皓口中知道的月裳公主有着太大的区别! 或许是在胡山人的眼中,老王妃还有着高贵的、不可侵犯的名位,所以她留给胡山人的印象,依旧是美好的。而景皓,知道了一些内幕,便对自己的母亲充满了厌恶。 世间最可怕的事情之一就是人言。因为从甲传到乙,再到丙、丁……事情的真相便可能被歪曲得面目全非。不管是老王妃的好还是不好,林雨相信这里面都有添加的成分。只是不知道景皓是不是真的对月裳公主有所误会,毕竟如果真如穆依所说,就凭着老王妃隐瞒自己病情的这一点,林雨就敢断定,她终究是爱自己的孩子的!这样的人,宁愿隐瞒自己的病情多年,宁愿亲生儿子误会自己,也不愿给他心理压力,这样的女人又怎么会对自己的孩子痛下杀手? “其实据说那时候老王妃还是很注意的,毕竟是天哲的公主,不会轻易踏出门。不像是萧侧妃——” “娜依,你今天的话太多了!”穆依再次阻止道。或许是相处中林雨太好说话了,竟然让娜依这样掏心窝子的什么话都说。 “没关系,你们在我面前也不用太拘束。而且小王爷特意让人挑选了你们,送到我身边,那就说明你们是信得过的人,也是放心放在我身边的自己人。我在这草原本没什么势力,要是连你们都对我藏着、掖着的,我还能信谁?穆依你说是不是?” 穆依咬了咬嘴唇,垂下的眼皮儿挡住了她的思绪,沉吟了片刻,她才道:“姑娘说的有理,是奴想岔了。” “我有些话会毫不避讳地和你们讨论,就是也希望你们同样对我推心置腹。我在这草原除了你们小王爷没有任何仰仗,若是你们也对我忌讳着,那我就和睁眼瞎有什么区别?若是不小心做了什么不该做的,惹了小王爷或者得罪了其他人,岂不是你们也要受连累?即便是刚刚咱们说的,看似没什么紧要,但是知道了原由,对我以后行事不也是方便吗?你们也不想我处处碰壁吧?”林雨语重心长道,她的确需要多一些资讯,不管是多久远,她总归该去了解。 林雨话音刚落,几个女奴便扑通扑通都跪在了地上。穆依开口道:“姑娘说的是!是奴一直没想明白。从今往后,必定对姑娘忠心耿耿,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确实,如果林雨真的不好了,当其冲的,不就是她们这些离她最近的女奴吗?诚如林雨所说,他们是有义务帮助林雨规避风险的。(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七章 谈心 其实这些话林雨早就想说了。 她没用过下人,也不会什么驭人之术。只是到了胡山这些天,只觉得这些贴身女奴们周到有余,用心却是不足。 她这感觉是相对含玉而言的。 含玉虽然林雨也没把她当成下人,尽量和她平等相处,但她一直恪守原则,知道景皓让她到自己身边是做什么的。尽管没要求含玉给自己出主意或是如何,但愈是这样,愈显得含玉的行为难能可贵。相处下来,两人都比较舒服。 可是这些女奴,林雨本身对她们的想法就有些复杂。因为她们是真的就是奴才。这里不同天哲,在天哲有贵人、平民和奴隶之分,而在胡山,只有贵族和奴隶两种。不过贵族里有那正得意的、正当权的,又有那没落的而已。而据天九他们所说,之前和林雨一直有着生意往来的尕木,便属于没落贵族的一种。而且是真的没落了,所以才会做起了这样倒买倒卖的生意。所谓的“落毛的凤凰不如鸡”,大抵就是说的尕木那样的人。但是,也是来了草原之后,林雨才知道,尕木到底还算是有特权的,最起码还可以允许他经商。真正的奴隶是不具有这种权力的。但是据说之后尕木违背誓言,真的遭到了狼群的围攻。至于结果,在林雨知道天星有着那驭兽的本事之后,就怀疑是天星引来了狼群。不过景皓等人的回答都似是而非,林雨也便不敢肯定。 而话说回来,林雨知道胡山的规矩,因而不可能对于穆依他们像对含玉那样以姐妹相称,那样反而会落人话柄。但是,出于多年来的习惯,她还是不会真的对她们颐指气使,只是对于自己的事情,让她们多分担了些罢了。也是没太适应,所以两边一段时间相处下来,不过是规规矩矩,还不曾有过什么交心的感觉。 但是这次,林雨却对她们提出了这样的要求。诚如林雨所说,她需要这些女奴真正的站到自己一边。而她们,除了站在自己这边,也没有别的选择。若就这么浑浑噩噩下去,其实对两边都是利益损伤。 这个道理很浅显,以四大丫鬟的智慧不可能看不懂。而穆依之所以刚刚还想对林雨隐瞒,大概是对这个主子还没有完全的想要付出真心。这就算是当局者迷吧,就像林雨所说,她们还会有别的退路吗?从替景皓选拔到林雨身边的那一天起,她们就没有退路了!林雨好,她们好。林雨不好,他们就是废棋,基本不会再受重用了。 所以林雨只要稍微一点播,她们也便明白了一切,自然就会站到林雨的一边。 “萧侧妃其人我还真不甚了解。但是来了这么长时间了,我多少也听你们或者青儿说了一些。她能得老王爷如此青睐,也确实有些手段。更何况,小王爷也一直对她推崇有加。你们和我说说萧侧妃,这也没什么关系。毕竟我也怕哪句话说错了,犯了小王爷的忌讳,到时候惹得他厌烦,那就不好了。”林雨微笑着道。 “怎么会呢?小王爷对姑娘的心意,咱们可是看的真真儿的!”穆依安慰着。但是其实她也明白林雨说的有道理。萧侧妃对于整个科勒尔的影响都不可谓不大。林雨若是真的说错了什么,那小王爷还不是要怪罪她们?林姑娘是初来乍到、不知者不罪,说错了,依着小王爷的宠爱,应该不会说她什么。可是,她们这些女奴是被要求贴身伺候林雨的,林雨的话儿哪儿听来的?还不是她们说的?与其让林雨暗自揣测说错了话,还不如自己等人和她说的明明白白,帮助她规避这些错误。 “人无百日好,花无百日红。谁也不能保证以后的相处中不会出现问题,但是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避免这些没有必要的麻烦。不是吗?”林雨耸耸肩。这是她在现代讲课时候常做的动作,到了古代之后,依旧没能改过来。 “姑娘说的是。其实刚刚娜依也没别的意思。起码和老王妃比起来,萧侧妃就总显得小门小户一些。而且据说萧侧妃之所以一直没有身孕,便是她不注意保养自己。什么玩雪水啊什么的,我们都是不大点儿年纪的时候玩的,可她却玩的不亦乐乎,所以据说她总这样,身体便寒凉,不容易有孕。”穆依答道。 林雨点了点头。之前她就猜测这萧侧妃是个穿越者,是现代的一具年纪小的人,穿越到了一个大的身体里面。而她们说的不注重保养也似乎侧面印证了这一点。毕竟年纪稍大一些,受过了痛经之苦的,怎么也会注意一些的。而萧侧妃对这些全然不在意,只能说明,要么她真是心大,要么就是她年纪还小。 “所以萧侧妃才从未有过身孕?” “大概是这样。可是年代久远,我们也记不太清了。”穆依道。 “也不是啊!穆依你记不记得,咱们大概是七八岁的时候,有一阵子萧侧妃特别畏寒,都开春儿长了绿草了,萧侧妃也没太出来。后来有一天,萧侧妃的毡房亮了一夜的灯,第二天就听嬷嬷说什么可惜的话。那时候咱们小还不理解,可是现在想来,我怎么都觉得——” 娜依的话成功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穆依也顺着娜依的话回想着…… “你这么说,确实像是。不过,咱们那时候还小,这些事情,也都只是猜测。萧侧妃已经故去多年,这事儿可不是咱们能揣测的了。” “可是那次之后,老王爷就把萧侧妃挪进了王帐里。再后来,老王妃知道了这件事,虽没能亲自来牧场,却是派人过来了。再然后,老王爷就开始带着萧侧妃四处寻医,再也没能回来。”娜依道。 林雨眉毛一挑,这还真是个问题! 老王妃还在,老王爷就是再宠萧侧妃,怎么还会把她接到王帐里面?就算是老王妃,也不一定有这个殊荣住在王帐里的啊!老王爷此举可不就是打老王妃的脸吗?可是看之前老王爷对老王妃的尊重程度,怎么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呢?事情真的越来越值得琢磨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八章 林雨看了看娜依。 平日里都是穆依在她身边说话最多的,可今儿重要的消息又都是娜依爆出来的。 这些事连景皓可能都不知道,娜依却大胆地在自己跟前说了出来。 林雨不禁轻皱了一下眉头,这件事看来可是有些蹊跷。 晚膳的时候景皓因为太忙,没能过来一起用。林雨吃罢之后,就挥退了众人,让天九、天十进来了。 这会儿他们已经是林雨的贴身护卫了,平日里没什么事情,便和天十一、****二轮流为林雨守着毡房的大门。 “你们帮我去查查娜依的底细。”林雨吩咐道。 “娜依不是小王爷让巴特家的挑来的人吗?巴特是小王爷最信任的人之一,林姑娘莫不是怀疑这其中还有什么机窍?”天十不解,查娜依就要查巴特家的,那就不可避免的查到巴特。他们是没有权力去查巴特的,因为严格来说,巴特也是他们的上级。 “我不是怀疑这其中有什么,而是娜依今儿的反映有些反常。平日里她的话不多,可今天每句话似乎都有着深意。她和穆依他们都是一起长大,经历也都查不许多,而且就看他们做的工作,就知道穆依比娜依应该是更周到、细心一些。所以今天表现一特殊,我就有些疑问了。” “姑娘说的在理。只是不知道姑娘想了解哪些东西?”天十觉得还是有必要问明白。一些他们不可以触碰的东西,有必要和林雨说清楚。 “我想知道她家里的亲戚情况,这两天到牧场以后她都接触了谁。我总觉得她今天的表现并不是偶然。” 这样就简单了,天九两人也就松了口气。 “这件事别让小王爷知道。尤其是今天下午我们在屋里说的这些事情。”林雨特别叮嘱。 天九二人面面相觑。今天下午她们说的话,确实涉及到一些东西,要不要和小王爷说,其实他们心里也是颇为难。他们从小被训练长大,按说是没什么能够让他们两个如此紧张的,可是这一刻,他们都是说不出的心虚。当初他们在厉云的时候,是暗地里保护林雨的,那还可以说他们是景皓的人。可是从到了胡山,他们就放在了明面儿上,就被所有人认为是林雨的人了。不过可笑的是,他们自己时常会没有这个自觉。而刚刚那一刻,要不是林雨声音冷了下来,他们还在考虑要不要忠诚于景皓。而忘记了,此时此刻,在不背叛景皓的前提下,他们该忠诚的,只有林雨一个人。 “属下知道了。”恭敬地行完礼,两人才退了出去。 林雨叹了口气,她觉得这样的生活尤其费脑子,甚至比在厉云的时候每天愁怎么赚钱还要难上数倍。 天九他们办事很快,第二天一大早便把林雨想知道的事情递到了她的面前。 “呵呵,这事儿可是有意思了。”林雨无奈地笑笑。 “巴特是老王爷曾经的带刀侍卫,他的妻子赛罕也是当初宫中带出来的。”天九回道。 “又是宫中。”林雨玩味着这件事情。多罗嬷嬷出自宫中,但对她有着利用。而这赛罕也是出自宫中—— 林雨倒是远远的见过两次赛罕,大概是常年居住在草原的关系,她的皮肤并不是很好,有些黑红,面孔看起来也有些严肃。穆依她们都叫她“嬷嬷”,因为她曾亲自教导过她们。而其实,她应该被尊称为“赛罕夫人”,包括林雨在内。但事实上,林雨还没和她说过话,因为这两次饮宴,都是和家人在一起,赛罕还没有出席过。而她也没来拜访过自己。 林雨初来乍到,实在弄不明白这些人一个个的是出自哪边的阵营。只是,她还没认全这些人,这些人已经开始利用起她来了。这让林雨很不爽,可是,她还需要时间去消化这些事情。 今儿天气不错,清风阵阵,带着春日柔和的感觉。虽然外面水叽叽的不能尽情地散步,但是林雨还是和青儿一起,去了外面呼吸新鲜的空气。 “那座小丘后面会长芨芨草,到端午的时候长的尤其茂盛,我们就喜欢把它捣烂之后和白矾和在一起,敷在指甲上,用布包一晚上,指甲就会染上红色了。”青儿欢快地给林雨介绍,“那时候每到端午的前一天,娘亲就会把攒了一年的白矾拿出来,然后和其他女奴们一起跑到那小丘后面,摘上一大捧的芨芨草,回到毡房和我一起包指甲。”说着,青儿又叹了口气,“不过这都是以前了。进府之后,府里都有凤仙花种子。据说是老王妃那时候从天哲带过来的。府里的花园每年都会种上许多,一年到头,指甲上就都有蔻丹了。” “是啊!越是年长,越是不容易有小时候的快乐了。”芨芨草是普通老百姓染指甲的东西,包括天哲也是。这东西的能染指甲,只是颜色并不鲜亮,远不及凤仙花来得好看。不过这凤仙花在现代也不是什么珍稀的东西,小时候学校的花坛里总会泛滥得种上老大一圈。有了指甲油的时代,这凤仙花实在算不得什么。只是在这时候人的眼里,凤仙花还是贵族的专利。 “其实想想,小时候也是很快乐的。” 小小的青儿纵然被欺负,心里也是装不住事儿的。小孩子嘛,都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但是如今长大了,什么事儿都要往心里去了,快乐也一点点少了。 “大王子再没说什么吧?”林雨握了握青儿的手。 “没有。只是这两天也没去看娘亲。其实娘亲也应该明白,就算住的近了,可是心还是远的。”青儿道。 褪去了紧张与怯懦的青儿,反而有时候会有一种超脱她这个年纪的目光。大约是看多了人情冷暖,对那些不把她放在心上的人,她也会不在乎了。 这几天对青儿来说,不可谓变化不大。这种变化让林雨也是刮目相看。也许,在过去,青儿也有隐忍的成分,而更多的,林雨觉得那是一种天生贵胄的感觉,即便在一个低微的娘亲身边长大,有些高傲到底是溶在血液中的。(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九章 有事 林雨对于乌日娜的想法也能够理解一些,可是她有些分不清如今能给她地位的人是谁了。而且景皓现在正怀疑着穆旦,乌日娜的做法很可能引起景皓的不快。到嘴的鸭子要是飞了,乌日娜后悔可就来不及了。可是还好,还有一个青儿在身边提醒着,不然林雨觉得乌日娜真的会昏了头脑! 林雨不置可否,青儿便也再不说这个话题,只专心给林雨讲起了她儿时在这片草原的趣事来。 只是这会儿到处都是雪水,青儿所描绘的场景,只能靠林雨来脑补。倒是她说了几件儿时的乐事,让林雨觉得颇有意思。 这是林雨第一次逛牧场。 这座牧场其实占地很广,毕竟如果没有王城,这里会是科勒尔的政治中心。这里大大小小散落着许许多多的毡房,放眼望去,与满地的白雪颜色极为相似。在毡房之间,分布着许多大大小小的牲口圈,牛、马、羊,不计其数。 青儿这次也算得上是“衣锦还乡”了,她就是在牧场长大的,几乎牧场上上下下都认识她这个身份特殊的女孩。可是,曾经那样高贵而卑微的女孩儿真正装扮成她所该有的样子,大家又都不习惯了。在睁大眼睛看到那衣着光鲜的姑娘的确是青儿青儿,再看到林雨,及林雨身边的几个大丫头的时候,他们终究是要恭恭敬敬地行大礼。 “小王爷带回来了未来的王妃。”这个消息许多人没见过林雨,可也是知道这么个人的。而看到每每行礼之后,青儿都不开口,只看向林雨之后,他们也便明白了林雨的身份。 如今萧兰在牧场可是丢尽了脸了。萧兰一直是科勒尔人认为的未来的王妃。可是忽然之间,小王爷带回来的一个天哲姑娘,说是未来王妃,这就够打萧兰的脸了。可是她竟然毫无自觉,一直在科勒尔住着,也是有勇气。不过大家还猜测着,小王爷会不会也如当年的老王爷一样,能够坐享齐人之福。 林雨看着青儿不骄不躁的样子,心中也是颇为欣赏,只是握着的青儿的手,林雨还是能感觉到她手中的丝丝汗意,也明白,其实她心中还是有些紧张的。不过,这样的时候终会过去,她到底会成长为真正的郡主。 “这里!这里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地方!”青儿拉着林雨,声音之中有些雀跃。 这是一个高高的、粗壮的木架子,木架子的下面挂着两条粗绳子,绳子的下端帮着一个厚木板,成为了一个简单的秋千模样。只是那木板这么多年不知道有多少人坐过了,棱角已经全部磨得十分圆润了,大抵坐上去也不会让人不舒服。 青儿抚摸着那长绳,脑中也充满了回忆。 “喜欢就坐上去,我推着你。”林雨笑着道。 “小时候我是不被允许来这里的,我根本没有机会玩。所以,其实我一次都没玩过。”青儿有些感慨。 “青儿,如果你现在想的话,在科勒尔,你哥哥都会尽量帮你做到的。”林雨安慰道。 “过去的事情都过去了,就算现在有了,也不会有当初那样的心境了。就像你说的,我其实现在可以拥有很多东西,只是,我不会再坐这样不符合身份的秋千,一如我不会再用芨芨草染指甲一样。”青儿弯着嘴角,“不过,我相信我现在还会有别的值得快乐的事,我并不会为这些感到难过。” 从小就看惯了世态炎凉,所以这会儿才会说出这样的话吧?林雨攥着青儿的手,“的确,都过去了。过去的都叫故事,往前才是开始。” 两人又逛了一会儿,青儿还会时不时讲一些儿时的趣事,不过从她的故事能看出来,她小时候,大抵还没有穆依他们几个拥有的多。 逛了一个多时辰,两个人才回到了林雨的毡房。简单用了些糕点,便又一起学起礼仪来。 很快,一上午的时间匆匆而过。用过午饭,林雨又开始绣起了那个香囊。 也不知道绣了多久,林雨忽然感觉有一个身影挡住了光线,抬起头来,却见是景皓不知何时来到了她跟前。 “你走路都没声儿我,我吓了一跳。”林雨道。 “你这是做什么?鲜少看到你动手做东西。”景皓坐到了林雨的旁边,问道。 林雨看着景皓,他虽这么说,可是眼中却没有十分好奇,显然是来这里还有别的事情。 “有事吗?怎么这个时间过来了?”从回胡山,景皓一般只有用膳的时候会来陪着林雨,其他时候却是不多见的。 “天狼有信息传过来,我想我要离开两天。”景皓拉过林雨的手,林雨也便顺势把绷子放下。 “皇帝的銮驾不是还有三天就到了吗?怎么这时候出去?事情很急?”林雨关心道。 “嗯,我想,我必须要去看看。就在木奇城附近,我后天便能够赶回来。” 林雨点点头。景皓如今的事儿太多,她也插不上手。“注意安全。”这么急忙要出去,林雨也明白这事情一定不简单。 “我知道。”景皓道,“如果有什么事情,你就让天九他们找巴特给解决。” 林雨点点头,可是脸上还是写满了担心。 景皓用手轻轻捋这林雨鬓边的秀发,轻声道,“别担心,没什么事儿。” 林雨点点头,“吃的可都带好了?别像上次一样。” “知道了,媳妇儿。天星正给我准备着呢。” 景皓的动作愈发轻柔,终于,一个吻落到了林雨的额上。 “等我回来。”景皓的声音哑哑的,直到他离开,林雨才回过神儿来。 他太忙了,也不知道即位之后会不会好一些。 景皓再次出门,牧场里没几个人知道。想要瞒过众人的耳目,景皓多的是办法。 虽然只有两天,可林雨的心却平静不了。马上圣驾就要到科勒尔了,景皓在牧场这边准备都有些分身乏术,他却还要亲自出门处理这件事情。天狼都解决不了,可见事情之重要。难道是和前一段景皓说的、和月裳公主有关? 林雨的心中说不出的慌乱,总觉得像是要有什么事情发生。香囊是绣不进去了,林雨只能烦闷地再次出门散心。(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章 出事 有是夕阳西照,草原上已经开始刮冷风了,走在雪地上,那白天被晒化的雪踏上去有些硬硬的,再一踩下去,那薄薄的冰雪外壳便应声而破,露出里面略有些湿漉漉的雪水来。【ㄨ】 林雨在前面慢慢地走着,后面穆依和天九则徐徐地跟着,都知道她想静静,便也都不上前打扰。 林雨走得没有目的。这儿距离青儿说的那个小丘看起来很近,其实走起来有一定的距离。林雨不知怎么心里就有了一股子坚持,好像走到那里,离这所有的毡房都远远的,才能纾解心中的烦闷。 走了许久,林雨才似走出了牧场的围栏,向着那小丘,林雨继续执着前行。 忽然,远处打马声音传来,林雨远远地就看到那一队人,由远及近、威风凛凛,似是十分潇洒畅快。 她站到了旁边,想等这些人经过再继续前行。 “吁!”一匹马停在了林雨面前。接下来,陆陆续续几匹马也都停了下来。 林雨抬起头来,那满脸络腮胡子,浓眉大眼,正朝着她笑的人不是天狼是谁?! “大姑!”与天狼同乘一骑的小人儿这会儿裹了厚厚的皮毛,看到林雨,便露出了小脑袋。那红扑扑的小脸儿上正挂着满满的笑意。 “太财、天狼——你们怎么回来了?”林雨看了看队伍中的其他人,根本没有景皓的身影,“景皓不是去与你们汇合了吗?” “对啊!天狼大哥,小王爷收到你们的信儿,出门找你们了啊!”天九也急忙向前一步说道。 天狼立刻变了颜色,“什么时候走的?” “大概有一个半时辰了!”林雨急道。她本来就觉得心烦意乱,没想到还真出了事儿! “他有没有说去哪儿?”天狼也急了。 “他没说啊!只是说去王城附近!” 天狼抬手一抓,太财就被他扔下马来,而太财虽然裹得臃肿,但好在身手不错,天狼有用了巧劲儿,太财空中转了一下,身子就轻飘飘地落在了地上。而天狼自己,则迅速调转马头,对林雨道:“我这就带人去寻他,你且放心!”说完,招呼着众人又打马飞驰而去。 林雨望着天狼他们急速变小的背影,心里说不出的自责与难受。 木奇城太大了,虽然只是王城,但却比厉云城还要大上几倍。而它的附近,这范围也着实广了些。【ㄨ】 那时候她就该多问一句的。问他到底去处理什么事情。好歹能让天狼他们有个寻的目标。 皇帝銮驾马上就要来了,景皓的即位仪式也就在月内了。若是在这时候出了什么意外,那结果真是不可想象了! 而她,尚不知景皓究竟带走了多少人。 她很担心,景皓这次是秘密出行,她就怕景皓自觉是与天狼汇合,带的人太少! 林雨呆呆地望着已经看不到的人影的远方,一动也不动。 太财默默地走到林雨的身边,牵起她的手,可她依旧毫无所绝。 “姑娘,不管怎样,您先跟我们回毡房吧,天狼很快就会带回消息了。”天九站到了林雨跟前,挡住了她的视线。 林雨僵着脖子,慢慢把双眸的焦距移到了天九的脸上,渐渐变得热切起来。 “是啊!天狼一定会把景皓带回来的吧?” 她的双眼中渐渐涌上了水汽,那水汽积少成多,很快就变成了清泉,只是充斥了整个眼窝,却怎么也掉不下来。 天九只是说天狼会带回消息,他其实也有不好的预感。可是,对于结果,他也不是很有把握。如果这真是一个圈套,敌人是如何安排的,他根本就没有底!他也希望景皓会平安无事,但是,他并不敢保证。包括林雨问他,天狼一定会把景皓带回来,他也不敢保证。可是,这会儿他是保护林雨安全的人。不管景皓如何,如果他没保护好林雨,那在哪儿都说不过去。 看着林雨那泫然欲泣的神情,天九只能尽量软化自己的表情,放轻了声音,顺着她道:“是啊!天狼是我们所有人中最优秀的一个,他一定会把小王爷带回来的!所以姑娘且放心,咱们回毡房等消息吧!” 天九可不敢保证外面是否安全。如果景皓是被骗出去的,那么这外面也不一定安全。还是及早回毡房为好。 林雨点点头,扯着太财,乖乖地往回走,却是一句话也不敢问了。 林雨也知道天九那是在安慰自己。可是,她现在需要这样的安慰。 她其实有些想哭,可是大白天里,她不想哭,让人看笑话。 大约是想快些躲回自己的小空间,林雨走得很快。只是遇到别人行礼,她还是会停下来礼貌地打招呼。 “天九,小王爷的这件事你先不要说出去。圣驾就要到了,不要让大家慌乱、猜忌。谁都不可以告诉,天十他们也别说。”林雨想一想,还是叮嘱道。 天九点了点头,事关重大,景皓若真是被引去找天狼的,那么敌人一定是知道了他们的联系方式和方法。他们这些东西都是用了多年的。若是被人知道了,难保是因为他们之中出了奸细。所以,这个时候即便林雨不嘱咐他,他也会守口如瓶的。 穆依自然也被林雨叮嘱了一番。若是这事儿传了出去,林雨便唯他们是问。 回了毡房,娜依和可以正在帮林雨张罗着晚饭。见林雨回来了,娜依立刻过来。 “姑娘,刚和可依说晚膳做好了,您就回来了呢!您看,可是现在就摆饭?” 林雨点点头,却没有像以往那样热情地回应,只是平静道:“也好。”又看了看太财,道,“加套餐具,林少爷今天和我一起用饭。” 娜依应下了,见林雨神色不若往日,已觉有些不正常,可是还是道:“赛罕嬷嬷说是明天想来拜访姑娘。圣驾就要到了,她想来看看姑娘还有什么缺的东西,她好接着置办。” 赛罕是巴特的夫人,也是有品级的贵妇。她来见林雨,林雨是没什么拒绝的理由的。可是如今林雨正心烦着,根本不想见她。(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一章 挑衅 “再说吧。”林雨道。 或许在娜依、抑或许多人看来,林雨就算是再得小王爷的青眼,可她在胡山仍旧是没有品级的人。赛罕夫人来拜访,也不过是象征性地通报一下,林雨不应该拒绝。 可是这会儿看林雨的脸色,哪里是不拒绝,分明就是有些敷衍和不耐烦的。 娜依有些懵,可林雨没有再给她任何表情。 娜依茫然地看向穆依,显然是想从她这里了解生了什么事情。 穆依摇了摇头,并没有说什么。又摆了摆手,让她退到一边。 “娜依,”林雨拉着太财的手坐下,这才抬头看向娜依,“你明早去赛罕夫人那里回一下,就说我刚刚出去吹了冷风,有些不舒服,明天实在不方便见客。至于东西,我也不知道缺什么,只麻烦赛罕夫人帮忙看着些就可以了,我没什么意见。”林雨想了想,又道,“替我跟赛罕夫人说声抱歉,若是有机会,我会亲自去拜访她的。” 娜依看了看林雨,呆滞了片刻,随后才应了声。 “屋里只留下穆依伺候就行了,你们摆好饭就都下去吧。”林雨道。 “大姑,师父武功很好,不会有事的。他们常说,师父虽然年纪小,可是底子打得好,功夫也就只比天狼师公差而已。”太财小小的人儿,也学着安慰林雨。他是没见过林雨如此失魂的时候,整个手心都不断冒着凉汗。即便那会儿在天哲生了那么多事,他的这个大姑似乎都能挺过来。就算是那次李家人的事儿,她很急、很气,可也没像现在这么没有主心骨。而太财,似乎也是这时候明白了,林雨的主心骨其实就是景皓。 “我知道。”林雨笑了一下,“他应该没事的。他不会有事的!”这话说出来,也是安慰自己。 “是啊!师父不会有事的!”太财又握紧了林雨的手。 “快、快吃饭。没事,你不用担心!”林雨有了这句肯定,似乎又有了些活力,再想到自己的小侄儿都知道哄自己,可自己见面这么久,连一句暖心的话都没和他说,心里也是愧疚得很。“你这些天吃了不少苦吧?” “没有,其实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但是因为我小,师公还会把一些软和的吃食留给我。”太财扬着小脸儿笑着解释道。 “天狼很照顾你。倒是大姑,总忽略你。” “我是跟着师公学本事,不常在大姑身边。”太财竟然这样小大人儿似的说话。 林雨笑着点了点头,“太财长大了呢。今儿就留在大姑这儿吧,也不知道有没有准备你的毡房,等天狼回来了,你再去他那里睡吧。” “太好了!我感觉可长时间都没跟大姑睡了呢!”太财雀跃起来。 两个人似乎都十分默契地不提景皓的事儿,反正接下来的一晚,倒也没什么事情生。 林雨是真的没睡好,所以第二天起来的时候,还是有一些黑眼圈,整个人都显得比较憔悴。 现在不用装,也真是有些不舒服了。 娜依回了赛罕夫人的话,赛罕也没多说什么,只是让林雨好好养着。 林雨也没指望赛罕夫人能对自己多么重视,毕竟是自己推拒了她。 闲下来的时候,林雨便总是担心景皓。一个人火急火燎的,可也不能和别人说。 太财正在案几上跟着娜依习胡山字,毛笔拿的有模有样。 林雨叹了一口气复又叹一口,就像是那椅子上有着针尖儿一样,怎么也做不下去。 这时,一个女奴进来禀告,说是萧姑娘前来探病。 林雨以身子不舒服来拒绝的赛罕,这会儿萧兰便消息灵通的来探病了。 “就说我这会儿乏累着,改日打好了,再邀萧姑娘前来。”林雨拒绝道。她连赛罕都没见,怎么能见萧兰? “萧姑娘来得快,这里面——”穆依在林雨身边小心提示道。 “我现在没有精神来应付她。”若是萧兰来说些什么不好的,林雨可不敢保证自己会控制住不打她。 女奴刚出去没一会儿,外面萧兰便叫嚷起来。 “林姑娘,我也是好心来看看你。听说你身子不爽,我那里还有一些上好的补品,都是当初姑姑留下来的。我一番心意,你却是连门都不让我进吗?” 门外有天十和天十一守着,就算萧兰是所谓的贵女,可是依旧进不来林雨的毡房,想来也是没有别的办法,她竟然就在门口喊了起来。 正常人都会觉得在外面喊是不礼貌的事情。可是这会儿萧兰喊了这些话,又好像是林雨不近人情一般。 林雨心中烦闷,却又不得不把萧兰请了进来。 “我只当林姑娘病得起不来炕,所以才拒绝了赛罕夫人。不过看似神色,林姑娘好的很嘛。”刚一进门,萧兰便低垂着黑眸,耷拉着眼皮不屑地看了正坐在主位上的林雨一眼,道。 “尽管身体微恙,可是见外人的时候,还是需要仪态端庄。你见到的我的样子,不过是我出于礼貌而应有的样子。难道,胡山会允许姑娘家蓬头垢面的见客?”林雨不客气地回了过去。人家一进来就挑衅,她也没必要吃亏。尤其是现在,她心情不是很好的时候。 “你!”萧兰瞪了一眼林雨,可随即又软化了下来,笑着道:“天哲的姑娘就是身子弱。以前的某些人是这样,那病歪歪的二王子是这样。只没想到林姑娘你一介商贾也学着人家贵胄这样弱不禁风。还是说,天哲人本身就是这德行?抑或是林姑娘想借着生病的由头引得阿景来多看看你?” 林雨抬头看着萧兰,眼中也有一丝惊讶。 没想到萧兰竟然知道了她是商贾的身份!按说林雨来胡山不久,这事儿不应该太多人知道才对啊!不过想来,这样的事情也瞒不了多久,如果当初刺杀景皓的人中有胡山的人,或者说那个人就是穆旦,那么景皓的身边也必然有他的人,他知道了,再告诉萧兰,也便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二章 不怕 但是林雨从她的话中也算听明白了,她还不知道景皓离开牧场的事实,还以为林雨在装病博取怜惜。≥ “我们天哲有一句俗语,叫‘自己一身白毛,就看谁都是妖精。’”林雨拿起杯子,轻轻抿了一口杯中已经有些凉的白开水。 萧兰有些茫然的看着林雨。她会说天哲话,可是这俗语,她多少有些理解不了。不过看林雨云淡风轻的样子,便觉得有些生气,再想到林雨说的“妖精”应该是骂自己的,就更加气愤起来。 “哼。你只当你的身份没人知道了吗?现在还装什么天哲贵女,过几天圣上来了,就算阿景再护着你,你当圣上会指婚给你们?”萧兰不由提高了嗓门。 “我从未说过我是天哲贵女。就算我是商贾,我在天哲也是良藉,不是奴隶。可是听说萧姑娘的出身也不过是萧家一个八竿子远的旁支,说是贵女也是勉强吧?这么看来,萧姑娘也没比我高贵到哪儿去啊?” 萧兰连着碰了三个钉子,脸色实在不是太好,她长的明艳,小脸儿一生气便涨的粉红粉红的,好看得很。 她愈是生气,林雨便愈解气。景皓有一句话说得对,在这里,她不用让着任何人,她没必要受任何气。这么一看,欺负人的感觉也还不错。 “萧姑娘大概是热了,穆依,我喝着水壶里的水温度刚好,给萧姑娘倒上,消消火气。” 穆依应声说“是”,又招呼着其他人把萧兰随身带着的药材盒子直接都“接”了过来,紧接着自己亲自用水壶把萧兰旁边的杯子添满。 萧兰斜睨了一眼,只见穆依那水壶里倒出来的东西还真是水!透透明明的,没有一点颜色。 “果然是穷酸坯子,就算再够不上,好歹也是阿景带回来的客人,招呼人的时候,便只上白水吗?” “君子之交淡如水。我虽算不上君子,可自认和萧姑娘没什么感情,便只用平淡的水好了!”林雨不介意稍微曲解这句话一些,反正萧兰连头一句俗语就没听懂,这么深奥的话谅她也理解不了。 萧兰前几次与林雨交锋,从来都是她说,林雨几乎不吭声。却没想到这次这样牙尖嘴利,噎得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什么来探病,只是来恶心恶心林雨顺便坐实她不屑和赛罕夫人接触。可是,林雨没恶心到,她那些礼品,林雨倒是大大方方的接过去了,在她还没递的时候!她自己觉得很恶心好吗? 萧兰气得口干舌燥,又见林雨舒服地靠在椅背上,眼皮低垂着,好似全然不在意她一般,更是火冒三丈。可今儿这事儿她本不欲这会儿就闹大,因此气呼呼地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伸手拿起水杯,一饮而尽。 这一杯水下去,萧兰也似乎消了些火。轻哼一声,勾了勾嘴角,道:“既然林姑娘身子真的不舒服,那便不要再说这么多的话了。我也不打扰林姑娘休息了,希望林姑娘早日康复,养好了身子,莫要到时候没机会一睹圣颜,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 说完,放下茶杯,便起身往外走。 “多谢萧姑娘关怀。人各有命,是谁的,终究会是谁的。” “自当如此!”萧兰没有回头,只顿了身形,说了这样一句话之后,便出了门去。 而林雨,这句话更多的是说给自己。她相信,景皓是她的,就会完好的回来。 “萧姑娘今日吃了亏,必不会善罢甘休的。她不是不聪明,往日只是低估了姑娘的实力,所以才这样傲慢、跋扈。可是今日见识到了姑娘的铁齿铜牙,必然以后不会再这样正面交锋了。”穆依提醒道。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不能这么一直让着她,圣驾马上就来了。不管皇后和她亲不亲,她都是皇后的族亲。到时候她再跟我跋扈,我想翻身就不那么容易了。倒不如让她忌讳着鞋,别这样三五不时的来膈应我。”林雨道。左右都是不好对付,那就别委屈自己了。 “只是,萧姑娘说的话——”穆依没有继续说下去,只是看了看左右。屋里的人不止她们两个,所以这话大家伙也都听了过去。 “不是贵女便不是贵女。商贾又怎么样?我凭本事赚钱,这没什么丢人的。”林雨道。她也明白揭出这件事之后大家会有什么看法。或许,赛罕本来是有意让自己做什么的,可是听说了自己的身份之后,又变换了心思也未可知,不然萧兰也确实不会来这么快。 “小王爷重视您,您就是科勒尔最尊贵的客人!”穆依肯定道,“可是,圣上和皇后可不一定会这样想。若是他们以门户不相当来做说辞,小王爷怕是也难坚持。” 这话林雨可就觉得有些意思了。莫非萧兰今天来不仅仅是来耀武扬威这样简单?她临走那句“自当如此”说的可是很有自信哪! 可是再想到景皓,林雨那烦闷的心情便又涌了上来。 萧兰如今不知道景皓不在牧场,所以才来她这里说这些话。可是景皓如今不在这里啊!争这些又有什么用? “你去让天九过来。” 穆依也看出了林雨的烦闷,自然很快就去找了天九。 可是遗憾的是,天九那边也没得到什么消息,林雨觉得自己这会儿的情境就像是在夜幕中海上漂浮小帆船一样,孤独、无依。 到了晚上,林雨的嘴里便起了几个火泡。这是上火上的,穆依一见这情况,又赶紧让可依给林雨熬煮去火的茶。 这去火茶几碗下去,林雨非但情况没有好转,还闹了一晚上的肚子,次日起来,脸色也愈加不好了。 后日圣驾就要到牧场了,可景皓还没有回来,天狼那边也没带回来一点消息。 终于到了第三天,圣驾来的前一天,景皓算是回来了。 只是,第一时间,没有人来通知林雨,反倒是王帐那边进进出出的一直叫太医进来。 林雨这两日眼瞧着眼窝就陷下去了,这会儿听得景皓回来,更是激动得往景皓的王帐跑去。 到得近前,看那一盆盆不断端出的染红了的水,林雨的眼中不由就掉下泪来。(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三章 探望 景皓受伤的事情根本瞒不住,就算王帐区域内不允许有人随意走动,可是那一盆盆的血水和那忙碌的太医根本瞒不过众人的眼睛。 景皓是辰时回来的,但不到巳时,便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 景皓面色苍白地躺在炕上,迷迷糊糊地睡着,林雨红着眼睛照顾着他。 “让我进去!”萧兰的声音在王帐外响了起来。 大概是有人阻止,萧兰的声音也愈发大了起来,“让我进去!让我进去!我要看看阿景!” 天狼皱着眉头,走了出去。 “萧姑娘,王帐之外,莫要大声吵闹。” 天狼她是认识的。天狼在老王爷活着的时候就是护院的头领,属于少年得志的类型,官职上来说不比巴特他们差。只是后来离开草原,为景皓训练心腹,多年不在草原出现。可如今回来,一般的老人儿还都是认识他的。而萧兰就是其中的一个。 “天狼,你让我看看阿景。听说阿景伤了,我很担心。”说着,就抽噎起来。 “小王爷如今昏迷,实在不方便见客。” “我就看他一眼!求你了。” “卑职不敢当。”天狼客气道,“既如此,萧姑娘便请进吧。” 林雨本在景皓的身边为他替换敷额头帕子,萧兰一进来,便立刻把林雨挤到了旁边,拉起景皓的手便掉下泪来。 “阿景,你怎么样?”萧兰的声音轻轻柔柔的。 “他尚在昏迷。”林雨吸了吸鼻子,提醒道。 萧兰像是没听到林雨的话,另一只手抚摸起景皓的面庞来。 “阿景,你这是怎么了?” 景皓像是感应到了她的温柔,竟然缓缓地张开眼睛来。 “阿景、阿景你醒了?”萧兰激动地喊了起来。 “景皓,你醒了?”林雨也凑上前来,可是萧兰并没有给她靠近的机会,不着痕迹地就把她挤到了旁边。 “阿兰——”景皓哑着嗓子。 “是我。阿景,你怎么样了?”萧兰激动地不停掉着眼泪。 “我没事儿。别哭。”景皓嘴角艰难扯了个笑容。 自打景皓回来,何曾这样温柔和她说过话?萧兰的眼泪便更加像是豆子一般,扑簌扑簌掉了下来。 景皓想要抬手帮她拭泪,可是又有些无力。 萧兰赶快用袖子胡乱擦了擦眼睛,“我不哭,我是见你醒来高兴的。” “景皓,你感觉怎么样了?”被挤在旁边的林雨终于插上了话。 景皓扯了扯嘴角,“没事儿,你不要担心。” “阿景,你不要说太多话。你安心养着,我会照顾你的。”萧兰眼神熠熠地道。 “没关系,我没事儿。”景皓虚弱道。 “萧姑娘,有我照顾他就好了。”林雨再次道。 萧兰狠瞪了一眼林雨,“你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瞧你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还是我照顾阿景,你先回去休息吧!” 她这话说的不客气,可给人的感觉却像是有些关怀一般。 林雨可不认为萧兰这是关心,不过是怕自己与景皓过多接触而已。 “阿兰,这儿有林雨。明日圣驾就要到了,林雨不懂,少不得要你多帮着张罗——”景皓顿了一顿,似是顺了口气,又道,“只能麻烦你多帮着点了。” “我知道,我会的。”萧兰忙不迭点头。 虽然很想继续照顾景皓,可景皓这会儿“降她大任”,她自然也要回去准备。这事儿本来不会落到她的身上,可既然交给她了,她也必须认真来对待。因此即便再不舍,这会儿也要和景皓告别。 到了屏风之外,萧兰低声问天狼道:“天狼,阿景怎么会受伤呢?伤在了哪里?怎么会这般严重?” “小王爷伤到了肺部,是强弩贯穿的。他是出门办事,受到了伏击,所以才受的伤。幸而我去得及时,否则——唉!” “是谁?是谁有那狗胆伤阿景?”萧兰又气又怒。 “这个卑职还查不出来。只是看那几人似乎有些眼熟,也不知道是在哪里见过。” “眼熟?”萧兰琢磨着天狼话中的意思。 “小王爷的伤我已经用内功帮忙修复、调理了。再加上太医的医术,想来很快就能康复了。只是伤及肺部,想来以后也是会对身体有些影响,包括武功修为,可能也会有损。不过,这都不是最严重的问题。”天狼忧心道。 “你是说皇上要来的事儿?”萧兰问道。 “是啊!圣驾明日就到牧场了。小王爷这有伤在身,若是被圣上知道了,萧姑娘,你也知道科勒尔在圣上心目中的地位。小王爷伤得不是时候,轻则王位花落他人,重则连科勒尔的领土都要受到影响。” “我明白。从老王爷姑父那时候开始,圣上就想削弱科勒尔的实力。阿景这次——” “所以,万望萧姑娘出去之后隐瞒一二。只说小王爷其实并无大碍,只是打猎的时候不小心为流箭所伤,没有伤及要害才好。” “那是自然。”萧兰应道,“只是这么说能瞒过圣上吗?最关键的,阿景只有一日的时间,伤口能好得这样快吗?” “我们也只能尽力了。今晚我会彻夜守候着小王爷,时不时地输些真气给他。我想,以小王爷的身体素质,明日虽不至于生龙活虎,但装作没受太大的伤,当是没问题的。只要不用力活动伤口,想来不会有太大问题。” 萧兰皱着眉头点了点头,“但愿这样吧。”除此之外,也确实没什么好的办法了。 “那就麻烦萧姑娘了。”天狼道。 “这是应该的。”萧兰点了点头,“只是——” “萧姑娘有话不妨直说。您与小王爷青梅竹马,如今小王爷有事,您是有权力帮忙参详的。”天狼很少去恭维别人,而今天自打见面,他一直都对萧兰尊敬有加。这些日子她受惯了旁人的冷眼,这会儿放觉得自己有些扬眉吐气了。 “我知道我问着不好。可是,天狼,那些伤阿景的人,你心中当真一点谱儿都没有吗?”萧兰问道。(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四章 主导 天狼犹豫再三,这才再次压低了声音,道:“事关重大,卑职也不敢任意揣测。只是看那些人有些眼熟而已。萧姑娘您也知道,卑职多年没有回过科勒尔,所以有些人实在是不太认识了。不过卑职心想,能让我觉得面熟的,当是府中之人。而府中,又有谁希望小王爷在这个时候出事呢?” “你是说——”萧兰瞪大了眼睛。 “卑职什么都没说。只是猜测,若是小王爷有事,谁会是最大的受益者?” 不需要天狼再多做解释,萧兰便已经心中有谱了。整个科勒尔,除了景皓,便只有那一个可能了。 萧兰握紧了自己的小拳头,“我知道了。阿景刚刚说明日圣驾来了,让我多帮着张罗,我这便先回去了。” “有劳萧姑娘了。” “阿景的事便是我的事。我会做好的。”萧兰坚定道。 出了王帐,萧兰虽眉头紧锁,可心中又忍不住有些雀跃。这于她而言,仿佛也是个机会! “姑娘,您刚刚怎么不多留一会儿陪着小王爷?”萧兰身边的翠儿提醒道。她是萧兰最心腹的女奴,自然也知道萧兰这些年爱慕景皓的辛苦。这会儿景皓正虚弱着,最是需要别人照顾的时候,天哲人讲“近水楼台先得月”,为何萧兰会生生便宜了林雨呢? “糊涂!”萧兰低声道,“你刚刚没看到吗?我以前只当阿景多么宝贝那商女,可你今日所见,阿景可有重视过她?科勒尔没有女主人,这原本是赛罕夫人的活计。若是阿景有心提拔林雨,自然明天直接让林雨走个过场,全权让赛罕夫人去办就好了。可是,前天林雨拒绝了赛罕夫人,本就惹了赛罕夫人不快了。这事儿瞒不过阿景的,所以想来阿景也是觉得她难当大任。” “哦!奴明白了,天哲人有句话叫‘患难见真情’,小王爷这是知道了姑娘的好呢!”翠儿恍然大悟。 “还不算愚笨!”萧兰叹了口气,“虽然阿景受伤我很难过。可是,这对我来说,也是一个机会。” “奴明白!皇后本就有意撮合姑娘和小王爷,这次——” “你明白就好!”萧兰勾了勾嘴角,“有些东西,该是我的,就一定会是我的。只可惜,这么多年,我一直没有找到那件东西。” “只要小王爷明白姑娘对他的真心,那些旁的东西便都是无关紧要的。最终这科勒尔的王妃,也定是姑娘您!” 萧兰笑了起来,“就你知道的多!回去告诉大伙儿,都给我警醒着点儿,这些日子务必要给我争个脸面出来!” “是!奴知道了!姑娘也请放心,皇后娘娘又怎么会让姑娘为难呢?” 翠儿的一番言语可是正得萧兰的心,不禁笑得愈加灿烂起来。 “阿兰?你可是从王帐那儿过来?”穆旦笑着朝萧兰走来。 萧兰立刻敛起了脸上的笑容,习惯性地便流露出厌恶的神色。可下一秒,她又立刻换上了高兴的表情,道:“是啊!说是阿景伤了,我着实担心得不得了,所以就去看了一下。” “果然是伤了吗?”穆旦有些紧张,道“怎地这个时候伤了?圣驾明日可就到了啊!伤得如何了?” “也没什么大碍,你没见我这么快就出来了吗?若是阿景真的有事,我怎么会出来这么快?说只是打猎的时候被流箭不小心伤到了胸口不过是皮外伤,休息一日也就好了,不会耽误明天的事情的。” “这就好了。”穆旦松了口气一般,“我真担心王弟出事,那科勒尔可就没了主心骨了。” 萧兰轻哼一声,“没了主心骨穆旦你不是应该高兴吗?” 穆旦瞪大了眼睛,似是不相信这话是从萧兰的口中说出来的。 “这话可不能乱讲!”穆旦严肃道,有些事情,被别人听去,他就麻烦了。 “我只是就事论事而已啊!没想到穆旦你也挺关心阿景的。话说阿景如果有事,这科勒尔不就是大王子你的了吗?”萧兰勾了勾嘴角,不屑道。 穆旦紧张得马上左右都看了看,见周围没外人,这才长舒了一口气,“阿兰你就是调皮,这话下次莫要说了,不然王弟知道了,会觉得我这做兄长的觊觎他的东西一样。” “他的东西你有什么不觊觎?”萧兰轻哼一声,一句话便噎得穆旦老脸通红。“若是真担心,自己去关心一下好了,还巴巴的从我这里探什么消息?哼!” 萧兰说完,立刻趾高气扬地带着女奴离开了,唯留下尴尬无比的穆旦来。 “呸!什么大王子,还真当自己高贵了!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翠儿啐道。 “哼!我早晚有一天,会让他付出代价!”萧兰道。 这一夜,王帐之中灯火通明,整个牧场的人都心悬着,看着那进进出出的太医们,心中揣测难安。 第二天一大早,圣驾的先锋队便首先到了科勒尔,据报,圣驾大约午时之前就能到达牧场。 巴特立刻张罗着把红毯铺了起来,整个牧场上,人人盛装,鼓乐齐备,只等圣驾光临。 “阿景,你怎么样了?”萧兰来到了景皓的王帐,看着景皓已经穿好了世子的朝服,却是面色苍白地有些虚弱地在那里歪着。 “好多了,不用担心。今日可要劳烦你了。”景皓笑着温和道。 “我这都是应该的,阿景,能为你分担,我很开心。”一身嫣红的萧兰动情道,随即她又看了看整个屋子,“林雨呢?不是说她来照顾你?” “她去打扮了。”景皓虚弱道。 “你都这样了,她还顾得上打扮自己?”萧兰撅着嘴,不高兴道。 正说话间,同样一身红的林雨也走了进来。不过她这红色却是十分靓丽的正红色,上面用金线绣着稚鸟的图案,虽不是世子妃的朝服,却也有那服制的感觉。这一身,烫得萧兰的眼睛都火热了起来。 “你这一身,是什么意思?”没控制住自己,萧兰站起来指着林雨道。 “什么意思?”林雨有些茫然。(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五章 圣驾 “阿景!”萧兰立刻又坐到景皓的身边,“阿景,她怎么能穿这样的一身衣服?”她又看看自己的,顿时又觉得自己这一身寒酸得紧。? ? 这一刻,萧兰的眼中有嫉妒、有自卑,配上她求保护、求做主的撒娇脸,景皓扯了扯嘴角,“都是先前做好的。” 听到景皓这么说,萧兰这才嘟起嘴不说话了。 “景皓,你觉得这会儿如何了?”林雨上前问道。 “让你留下来照顾阿景,你自己倒是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萧兰挤兑了一下林雨,“但是你规矩什么的都不懂,就算穿得再光鲜亮丽,宫中的哪个娘娘又会与你说话?” 林雨面上一阵羞恼,“公众娘娘是否愿意与我说话,我不知道。但是我打扮得如此,便是对她们的尊重。” “行了。”景皓咳了一声,道,“届时阿兰你多带着些她,莫让宫中娘娘们瞧不起我们科勒尔的人。” 景皓的拜托,萧兰自然听得进去。可是一想景皓这话中多少还是向着林雨,便又不舒服起来。 “阿景,你就不要操心这些事了。有我在,一切肯定都会安排得妥帖的。????? 一?看书 ” 景皓点了点头,然后便开始闭目养神。 其实又哪里真需要萧兰做什么?不过她见到林雨穿得好,自己也便想有这么一套,只可惜自己的衣柜里有几件衣服,她心里还是有数的。如今打肿脸充胖子,也不过就是现在的程度。还好林雨现在又不得景皓的宠爱了,不然这样下去,景皓的东西便都给了林雨了!这个商女,她怎么配? 萧兰看得林雨咬牙切齿,可因为担心景皓,又不能在这里闹将起来,只能用眼神狠狠地瞪着她。 林雨倒是若无其事的,萧兰不让她近前,她反倒就在那软塌之上饮起茶来,好不惬意! 萧兰别无他法,也只能一遍又一遍地压下心中的烦闷。 辰时,圣驾的第二波先锋队来到。 巳时,圣驾的第三波先锋队再次来到。 这三批先锋队陆续到来,圣驾也就马上要到了。 萧兰掺扶着景皓起身,穆依上前帮着景皓涂了少许脂粉,这样看起来他的面色就正常了许多。 第三波先锋队之后,景皓就要率领众人出城相迎了,大约走上半个时辰,就会接到圣驾了。? ?? ? 之后再同圣驾一起回到牧场。 景皓被萧兰掺扶着上了爬犁车,又看了看林雨,道:“你便在家等着吧。阿兰的姑母是皇后娘娘,想来姑侄俩许久没见,阿兰也是想念的紧了。” 萧兰得意的看着林雨,只见她眼中不甘、气愤都有,显然没有先到这时候会被景皓抛下。 如今当着牧场众人的面,萧兰终于觉得自己也吐气了一般。前些天,这些人还都在看她的笑话,这一刻,该看林雨的笑话了吧? “王弟,”穆旦靠上了前面,而跟在他身后的,便是病怏怏的二王子。 穆旦压低了声音继续向前探着身子,问道:“王弟的伤势可曾好些?” “无碍,”景皓忽然抑制不住地咳了一声,连忙摆摆手,“无事。” “世子爷这是怎么了?”二王子信仁也上前一步。 “阿景,”不待景皓回答,萧兰道,“再不出发便迟了。” 景皓点了点头,又看了看信仁,便同萧兰一起进了车厢之中。 天狼骑马给王驾开路,一行人便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林雨和大家一起看着王驾越走越远,这才和众人一起,收回了目光。 “哼!”穆旦回过头来,见林雨还在,便哼了一声,立刻把头扭了过去。 倒是信仁,对着林雨扯了扯嘴角,又点了点头。 等待也是礼节的一种,本来对于上位者,他们就是要这样隆重的等待,才能显现出重视。 天气愈发暖了,这会儿虽没到正午,可也十分暖和。 虽然在等待,可因为有皇帝的使者在旁边,所有人都屏气凝神,共同等待着圣驾的来临。 终于,到得午时,象征皇位的明黄色旗帜出现在了大家的视线中。一点一点,由远及近。而伴随着那旗帜,一声声悠长的号角,也诏告着众人,皇帝来了。 待那号角响过三声,牧场这边的锣鼓也敲了起来。 与此同时,许多身着盛装的男女开始随着节奏跳起了热情的民族舞蹈。 所有的,都是为了迎接圣驾的到来。 据说,这是自老王爷被封科勒尔王之后,两代君王第一次来到这里。 景皓的王驾此时变成了圣驾的先锋,待景皓下得车驾,恭恭敬敬地跪在牧场的正门口时,所有人也都同景皓一起跪下,共同参拜胡山皇帝。 胡山皇帝的明黄车驾一点点打开,宽敞的车驾中,帝后并排坐着,神圣而庄严。 然后,帝后手挽手,一同下了车驾,所有人高唱:“吾皇万岁!” 胡山皇帝声音嘹亮,道:“平身!” 之后众人才都谢恩、起身。 林雨看着这胡山皇帝,他大约五十岁左右,据说是先皇长子,在老王爷娶了天哲的月裳公主之后即位。 他皮肤偏黄,也是蓄着连毛胡须,国字脸,长相来说并不算好,只是那一双眼睛十分凌厉,似能看穿人的心思一般。 “圣上一路奔波,想来也是有些乏累,微臣已经备好茶点与热水,待圣上休息过后,晚上再同臣民饮宴,可好?”景皓道。 “阿景你也长大了,做事也十分周到,这样,午间便到金帐里,陪皇伯父简单用些午膳吧?” 皇帝的话便是圣旨,景皓自当遵从,于是道:“侄儿高兴还来不及呢,只怕皇伯父嫌我叨扰。” 皇帝以伯父自称,景皓自然再不能称臣,于是二人也便论起亲情来。 “我瞧着阿兰也在,难得刚刚阿兰那么远还去迎我们,不若让阿兰也过来吧,正好他们两个也是个伴儿,省的阿景拘谨。”皇后也开口道。 “自当如此。”皇帝笑着点头。 得到点名的萧兰自然是十分雀跃,只是如今场合庄重,她便娇俏俏的红了脸蛋儿,跪谢圣恩。(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六章 跳舞 景皓引着帝后向金帐走去,众人也便跪下恭送。 只是景皓走着走着,人却一个踉跄。 皇帝眉头微蹙,“阿景,你这是怎么了?” “说来惭愧,侄儿昨日打猎,不小心被流箭所伤。”欺君是大罪,所以景皓毫不犹豫地就当着所有臣民的面儿,就说出了自己的“丢人事儿”。 “可有大碍?”皇帝忧心道。 景皓扯了扯嘴角,恭恭敬敬行了一礼,道:“多谢皇伯父关怀,昨日太医诊断过,说是没有大碍。只是,到底流了血,所以——”说着,景皓的脸有些羞红。 说到底也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皇帝想扫科勒尔的面子,也不会就这样和一个少年在这里计较,便道:“如此便好。一会儿到了朕那里,正好有随行的御医,便让他们给你瞧瞧。” 景皓一滞,道:“侄儿不敢,小小伤口,怎能劳烦御医?太医既说没事,便是没事了,否则侄儿也不会饶了这帮不中用的家伙!” 到底是小孩子心性儿,当着皇帝的面儿就敢口出惩戒之语。皇帝的嘴角勾起了一抹笑容。 景皓一边走一边给皇帝介绍着牧场的一切,皇帝连连点头。 直到走得远了,众人才都抬起头来。 “姑娘,距离晚间还有许久,奴先陪您回去帐中吧?”穆依道。 “也好。”林雨点了点头。又叹了口气,嘟哝道:“也不知道景皓的伤如何了。” 夜宴在皇帝金帐中举行,凡是进去饮宴的,都要有内侍的亲口传召。有景皓在,林雨自然也得到了。 金帐的布置比之王帐更是奢华了几倍,连带每张小桌上都有夜明珠照亮。 林雨在内侍的指引下坐到了最末的位置。 林雨心中早有预料,她没有品级在身,能参加今夜的饮宴,已属破格,自然不可能再坐在前面。 场中的歌舞一个接着一个,直到了酉时,内侍才唱喏道:“圣上驾到!” 于是歌舞音乐俱停,众人一同跪在地上,山呼万岁。 “都坐下吧!今晚科勒尔王世子张罗了丰盛的晚宴,大家伙儿莫要拘束,辜负了王世子的心意。” 胡山皇帝这会儿已经不是午间的那身龙袍了,反倒是换了一身常服。沉稳的灰褐色,配上金线绣着的五爪金龙,也是十分沉稳庄严。 下臣们自然称是,都落座后,晚宴正式开始。 这次与胡山皇帝一起来的有许多大臣与家眷,其中最让林雨留意的一个是萧家的家主萧老侯爷,另一个是多罗嬷嬷的兄长,如今胡山的大将军多罗将军。 而皇帝这次出巡,后宫之中,除了皇后以外,还有瑾、瑜二妃。 皇后出自萧家,继承了萧家人端庄大气的美貌,只是因为年纪与皇帝相当,如今看来,美貌尚在,但韶华已逝。 瑾妃出自多罗家,是多罗大将军的内侄女,今年只有十九岁,比之林雨还要小上三岁,但她模样俊俏,脸儿稍圆,用现代的话说,就是满脸的胶原蛋白外加粉嫩嫩的婴儿肥,十分娇俏、可爱。不像是皇帝的宠妃,倒像是爱女一般。 瑜妃出自文臣家,是宰相的孙女,今年二十五岁,看起来沉稳庄重,能压得住气场,即便是坐在萧皇后的身边,也丝毫不弱。她的长相不太像胡山人,不过林雨听说宰相的祖籍是天哲,所以严格来说,瑜妃的血统也在天哲。胡山重武轻文,瑜妃又是这样的背景。如今能占据宠妃的位置,想来也是颇有手段。 酒过三巡,歌舞也愈发精彩了,这时一个舞蹈恰巧结束,乐点骤然而止。 只听这时,“咚咚咚”一阵鼓声,一名轻纱遮面的女子踏着节拍缓缓而来。她披散着头发,只在前面缀了个额心饰,让人觉得清新而脱俗。她穿着天哲伶人的服装,广袖随着舞姿如行云流水一般涌动,时不时地,那轻纱随着舞姿起落,能于刹那间看到那女子的面容,端得有“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美感。鼓乐之声越发急切,她的动作也由大开大合变成了疾风骤雨。倏尔,那节奏到了极点,让诸看官都觉得忘记呼吸之时,“咚!”一声震耳的鼓声,这美人身上的衣服被撕裂开来,露出了里面胡山的夏季装束!同时,鼓乐声转至欢快的胡山音乐,那女子豪放的一把扯去面上的轻纱,大家伙这才看清,这明艳动人的女子,正是萧家的姑娘,萧兰。 亏得她身材好,竟然能把胡山服装隐藏在天哲的服装里面! 舞曲的第二个阶段完全是欢快的胡山音乐,萧兰的身子恰似草原上的小鸟,轻捷而美丽。 两种完全不搭界的音乐竟然就这样让萧兰融合到了一起,这让在场的诸人都觉十分神奇。即便是在现代看惯了混搭风的林雨,也不得不承认萧兰这音乐改的十分精彩! 终于,鼓乐歇止,萧兰略微粗重的喘着气,结束了最后的一个动作。 “啪!啪啪!”皇帝的掌声响了起来,随后,所有人的掌声也都响了起来。直鼓了许久才停下。 萧兰恭谨地站在中央,大方的接受来自四面的好评。 “好!”皇帝大声肯定道,“萧姑娘心意、舞艺均属上层,朕竟是第一次看到这样赏心悦目的表演!” 这可是极高的肯定了,身为胡山皇帝,一年当中有多少舞会看?更何况他年纪不小,这一生之中,见过的舞蹈不知凡几,能让他说出这样的话,也难怪萧兰的眼角眉梢俱是得意了! “圣上,阿兰跳得这样好,您可要给些赏赐啊!”身为萧家人,皇后首先开了口。 “正是!哈哈!”皇帝笑道,“阿兰如此多才多艺,正是该赏!不过朕瞧着,阿兰这一舞终了,穿的也未免少些。如今夜里还冷,这样吧,皇后,我之前送与你的那件鹤氅你尚未穿过,不若就把它送给阿兰吧!” 林雨本玩味的看着这些人要耍些什么把戏,听得皇帝这话险些没把口中的酒喷了出来!(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七章 皇后 皇帝赐东西,却是用皇后的衣服作礼,亏得他想得出来!这皇帝本就政绩不突出,加之身边还有瑾妃这样年纪小的宠妃在,林雨实在不能不多想。 其实不光林雨,所有人都多想了,包括皇后在内! 但,皇后终究是皇后,一瞬的失神、恼怒的情绪过后,她笑着开口道:“臣妾也觉得圣上的话在理。”萧皇后的声音很温柔的,却又隐约透着多年上位者特有的凌厉,“阿兰是我的侄女,我也早想着给她批一件衣裳的。来人,去将我的鹤氅拿来,赐予阿兰。” 皇帝笑了笑,没有言语。 皇后又道:“阿兰年纪虽小,但舞艺不俗,不愧是我萧家贵女。” “阿兰系出名门,既然这样,就封阿兰为乌兰郡君吧!”皇帝接道。 皇后这才绽开笑脸,对萧兰道:“阿兰,还不谢恩?” “乌兰叩谢皇上圣恩!”萧兰这才从刚刚的震惊中回过身来,谢了恩。 本是一场舞蹈,却给了许多人别样的心思。 回到王帐的景皓和林雨险些没笑疯了! “皇后这算不算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林雨捂着肚子笑道。 “这可真是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了!怕是皇后也没想到萧兰会这样艳惊四座吧?!”景皓亦倚在软垫上笑道,“本来为了今晚,我还做了许多准备,没想到让她这一闹,倒省下了我许多事情!” “她见你这两天对她又好了起来,本就有了许多希冀吧,这一闹,我看她背影都是僵的。”林雨在坐在末尾,看不到萧兰的表情,不过想来当时也是精彩的。 “脸都僵了,一下子就变得煞白。圣上今晚这举动,也不知有什么深意,反正皇后是下不来台的。之前截下的信息就说,皇后会保萧兰成为科勒尔王妃,如今,可能要成为圣上的宠妃了!”想到这里,景皓又不禁大笑起来。 “嘘!”林雨示意景皓小声些,“你忘了你的伤口了?” “对、对!我是有病之人!媳妇儿,快来照顾我!” 林雨深深鄙视了一下迅速歪在那里,又自动自觉地把被子盖好继续装虚弱的景皓。 “萧兰一直对你势在必得,我觉得她不会这样坐以待毙的,而且萧皇后也不会任由自己的侄女进宫与自己分享宠爱。” “圣上不想科勒尔独大,也不会想让萧家更强大。我想,咱们或许可以调整计划。” 没过多久,王帐之外又开始频繁有太医出入,就连林雨都是半夜才回了自己的毡房。 第二日,科勒尔王世子因为昨夜受了风寒,发起了热,今日便由大王子穆旦代王世子陪同圣上游览牧场。 而牧场里的一种女眷,都被皇后邀去饮茶。 林雨与赛罕夫人她们一起到的时候,萧兰已经在那里了。 萧兰的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但眼中明显不是面上那么高兴。 林雨与赛罕等人一齐叩拜过后,便被赐了座。 皇后先是与这些有品级的夫人们各自寒暄了一阵儿,这才把目光放到林雨这里来。 “想必这位就是从天哲来的商人林姑娘了!听闻小王爷对林姑娘奉若上宾,不过想来科勒尔商贸发达,正是需要林姑娘这样的人才。” 皇后就是皇后,一句话就把林雨定性为来科勒尔做生意的人。 “正是民女。”听地娜依给她的翻译,林雨带着礼貌性的微笑,也不因皇后的话而急躁,“不过民女此来胡山,并不是做生意,而是以朋友的身份来科勒尔做客。” “哦?”萧皇后勾了勾嘴角,“林姑娘是天哲人,在天哲做生意,怎地会与小王爷成为朋友?” 景皓在厉云活动虽然不是什么秘密,但到底不能拿到明面上说。大家都忌讳着景皓手中老王爷留下的势力,因此他的行为大家也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民女在天哲做生意的时候,认识了科勒尔的一位牧民朋友,唤作尕木的。并且通过他,认识了小王爷。此番前来,正是受小王爷之邀而来。”这套说辞景皓早就安排好了,包括各种关隘的文书也都打点妥当,至少从面上来说,林雨不是偷渡,而是大大方方的来科勒尔做客的。 “哦?那不知林姑娘做的是何种生意,竟然能让小王爷都另眼相看,甘愿纡尊降贵与你成为朋友?” “民女不才,懂得些机械方面的东西,因此在天哲有着独一无二的制鞋工厂。之前与尕木做生意,正是用胡山的毛毡来做鞋靴。”林雨说的半真半假,但也明白,至少在圣驾在科勒尔期间,是没办法把这些事情查清楚的,到时候圣驾回銮,一切事情便尘埃落定了。 “真看不出,林姑娘竟然是这样灵巧的人。”皇后笑道,“我胡山最为注重这些制作机械的手艺人,却没想到迎来了林姑娘这样以为女中鲁班。” “皇后娘娘谬赞了!”林雨恭敬的行礼。 萧皇后斜眼看了一下萧兰,又暗暗瞪了她一眼,吓得萧兰一个瑟缩。 “林姑娘今年多大了?” “回皇后娘娘,民女今年二十三岁。” “二十三了。”皇后略一沉吟,“林姑娘这个年岁,为何还没有婚配?” “民女早年在外学艺,所以至今未婚。”林雨道。 “林姑娘也是难得一见的才女,本宫就喜欢与林姑娘这样的姑娘说话。本宫娘家有个弟弟,今年二十五岁,也是因为戎马而一直不得娶妻,我瞧着与林姑娘正好相配。” “多谢皇后娘娘好意,萧家乃是世家,萧家公子民女不敢高攀。”林雨客气道。 林雨不是胡山人,也不可能就被萧皇后任意左右,所以即便林雨拒绝,萧皇后对林雨也还算客气。 大家伙儿又说了会儿话,到了午间,萧皇后就让众人散去了,不过每个人也都多少获得了一些赏赐。 “林姑娘!”出了金帐的范围,赛罕夫人追上了林雨。 “赛罕夫人!”林雨打着招呼。 “林姑娘来牧场有些日子了,前些天一直不能得见,不知午后林姑娘是否有空?”(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八章 赛罕 上次推拒了赛罕,是因为担心景皓的安危因而装病。后来林雨商女的身份传了出去,赛罕就抛给了萧兰一个橄榄枝。这会儿萧兰这边不确定了,而又明白了自己商女的“真正”原因,便又找到了自己。 林雨对赛罕这种人本不屑于交往的。可是,赛罕是巴特的夫人,是正经景皓阵营中的一个,即便知道赛罕有意图,林雨也不能轻易拒绝。而且这种事情,林雨已经拒绝过一次了,断没有当着人家的面拒绝第二次的道理。 “自然有空。上次身子不好,所以才没见到夫人您。本想着这两天就带娜依去夫人那儿的,却没想到让夫人先开了口。” 林雨客套道。 “既如此,那午膳之后,我再去拜访姑娘。” “相请不如偶遇,若是夫人不嫌弃,就去我那儿一起用膳吧。” 虽说无意而为之,但林雨此举也让赛罕觉得林雨是想快些搭上自己的。再想到之前娜依给自己的传话,想来自己是错信了萧兰,好在如今还不算晚。 林雨带着赛罕回来,景皓那边自然也就知道了,立刻贴心送来许多点心。 其实这点心,景皓有的,林雨也都有。只是以景皓的名义送来,更显得景皓对林雨和赛罕的重视。 赛罕一面道谢,一面更加怀疑之前萧兰和自己说的话。当真景皓对林雨已经不那么好了?这会儿看来,未必啊! 用过了午膳,茶点又被端了上来。互相寒暄了几句,赛罕方说到正题。 “皇后娘娘刚刚与林姑娘说的话,不知林姑娘怎么看?” “也不能怎么看,我是什么身份?无缘无故,皇后娘娘怎么会让我进萧家的门?”林雨微笑道。 “是不会无缘无故,因为皇后娘娘说的那个弟弟,是一个傻子。五六岁的时候从马上堕下,摔傻了,可不就是‘因为戎马一直不得娶妻’?”赛罕勾了勾嘴角。 林雨心下骇然,知道因为萧兰的关系,皇后不会喜欢自己,却没想到她竟然有这样的心思!她不是什么古代人,对皇权本就没觉得了不起。再加上对皇后一开始就存着戒心,这会儿再知道她这样羞辱自己,更是气恼。 “皇后娘娘既然说出来,必是想要这么做的。又或者说,她有会对付你的心思,再或者是想给你一个下马威。不管怎么样吧,还是希望林姑娘凡事留个心眼儿。”赛罕道,“当然,小王爷对姑娘的心思,咱们也都是看在眼里的。我也不希望小王爷因为这件事而感到麻烦。” 既然赛罕卖给自己这个情面,林雨自然也要接着,即便刚刚皇后说的时候,赛罕一句话也没有帮自己说过。“多谢赛罕夫人提点。” “林姑娘客气了,咱们都是站在小王爷一边的,自然凡事要为他考虑。”见林雨依旧是淡淡的笑,赛罕又道,“当年老王妃在世,也对我不薄。只可惜后来老王爷被那萧侧妃迷住,最后三人落得那样的结局。” 听着赛罕重重地叹了口气,林雨也知赛罕这是要讲到重点的地方了。 “赛罕夫人有什么话不妨直说,我虽不一定有能力为夫人解忧,但作为听众,自认还是合格的。”林雨道。 “呵呵,倒也没什么事情。只是这些年来,总惦记着与老王妃的一些情谊。男人的事情,咱们女人不懂。可是咱们女人知道的事情,男人也未必知道。有些事情,就算过去了多年,也依旧有人记得。就算过去了再多年,公道依旧在人心里。” “赛罕夫人言之有理。”林雨道,“可是事情过去多年,结果都已经造成,就算真相大白于人间,除了一口气,还能争得回什么呢?” 回想起娜依和自己说的话,即便是萧侧妃当年颇有心计地夺了月裳公主的宠,可是现在对景皓说了,景皓信不信且不说。关键就是知道了自己误会了母亲,顶多也就是与月裳公主和好而已。而萧侧妃已经死了,死者已矣,景皓还能恨到挖她坟、掘她墓不成?她可是临死前拼命把那象征着科勒尔无上权力的玉佩都送到景皓跟前的。就这情义,景皓就不会忘的。 “是,姑娘说的也在理。每每想起来,我也总会觉得自己太执着。”赛罕感叹一声,随即又道,“刚刚瞧着乌兰郡君面色不太好,想来是昨夜几乎没怎么睡吧。” 忽然间又提到了萧兰。林雨没太反应过来赛罕的意思,便道:“萧姑娘昨夜锋芒毕露,又被封为郡君,想来应该春风得意的。不过大抵是太兴奋了吧。” “明人不说暗话,林姑娘想必也该知道萧姑娘为何睡不着。”赛罕饮了口茶,轻轻一哂。 林雨亦是微笑,“夫人说的也是。不过萧姑娘——” “萧姑娘想要在宴席上出风头,那我就让她表现出最光彩夺目的一面好了。只可惜,她以为皇后的保证就能让她得到一切,却不明白物极必反的道理。”赛罕轻嗤了一声。 原来这里还有赛罕的手笔在。难怪萧兰会把整个舞蹈设计的这样天衣无缝。 “不过萧姑娘越是如此,皇后娘娘就越会加紧时间撮合她与小王爷的婚事。”说着,赛罕慢悠悠地把茶杯放下,目光定定地看着林雨,道,“到时候只怕小王爷寡不敌众,让皇后娘娘钻了空子。” 赛罕的话让林雨的手一抖,一下子便想起了皇后说的她弟弟的事情,可面上还要强装镇定。“夫人这话我就不明白了。” “林姑娘是个通透的人儿,又有什么会是不明白的呢?我男人是小王爷的得力助手,所以注定了我也必须是小王爷的人,林姑娘也没什么可担心的。” 林雨权衡着赛罕话中的道理。之前天九回话说赛罕和宫中有联系。事关重大,赛罕这会儿像自己抛出橄榄枝,自己该不该接呢? “萧家强悍了太多年,他们大概忘了,这胡山的国母,不一定非要姓萧的。”(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九章 别扭 一整个下午,林雨几乎都在回味着赛罕临走时候抛下的这句话。 之前天九说过,瑜妃身边的掌事女官是赛罕的亲姐姐。所以,赛罕这是想让整个科勒尔扶持瑜妃上位?而同样的,瑜妃一方就会全力帮衬自己,让自己坐上科勒尔王妃的宝座? 瑜妃、赛罕——赛罕在这其中能得到什么好处?如她所说,巴特是景皓身边的人,瑜妃远在皇宫,又和她能有多大联系?她的姐姐不过是个女官,瑜妃做了皇后,又能给她带来多大的好处? “怎么瞧着你心不在焉的?”景皓一边看着手中的文件,一边用眼睛梢着林雨。 “皇后上午的时候邀请我们去吃茶,提了一句想要把我许配给她弟弟的话。”林雨道。 “她弟弟?”景皓把文件放下,拧着眉毛,显然是在回想到底是皇后的哪个弟弟。 “赛罕夫人说,皇后说的弟弟,是小时候从马上掉下来摔傻的那个。”林雨提醒道。 景皓勾勾嘴角,“原来是那个傻子。你放心吧,她不过是提上一嘴,若是真敢有这心思,她就再见不到那小子了。” 从前不曾有过太多的感觉,甚至在天哲的时候,知道了景皓的身份,林雨也不过是把他当作一个外表阳光、内心可怜的大男孩。直到来了胡山,抑或说自打景皓真正蓄起胡须之后,林雨觉得景皓性格中的强悍、阴暗的一面也愈发显露出来。他说的见不到不是别的,林雨相信,景皓是会把那小子弄死。云淡风轻就是这样一句话,可见,景皓在不知不觉间,也是真的变了。 忽然间,林雨也觉得有些索然。她自己在那想来想去,可是也许对于景皓来说,这一切都不是问题。或者说,他会有他的处理方式,而他会觉得她的处理方式不够给力。想到此,林雨也不禁哂笑。 “对了,赛罕为什么和你说这话?” 其实景皓不问,林雨也想说了。她感觉自己像是来到了一个很陌生的地方,包括她面前的这个人,她都感觉有些陌生了。 “赛罕的意思是,皇后既然有这个想法,也许就会真的付出行动。而基于昨夜萧兰的表现,皇后应该更加迫切让萧兰嫁给你。所以,她希望我考虑考虑,在适当的时候帮助一下瑜妃娘娘,到时候瑜妃也会出力,让我上位。” 景皓站起身来,贴得林雨近了一些,一错不错地盯着她的脸,“你不高兴了?” “没有。”林雨淡淡地道。 “你看着我说。”景皓没有加重语气,可是声音十分笃定。 林雨抬眸看着景皓的脸,却没有言语。 景皓叹了口气,轻轻把林雨搂在怀里。 “你不高兴,是为什么?” 林雨把下巴放到了景皓的肩上,又把头歪向景皓那一边,依旧没有说话。 景皓轻轻抚着林雨的背,“咱们有什么事情,互相要说清楚。若是咱俩现在有什么事情,就互相还瞒着不说,那以后漫长的日子,岂不是都要充满谎言和欺骗,我们也不会幸福,不是吗?” 见林雨依旧不做声,景皓继续道:“如今看着情况还行,可是你知道,咱们两个的身边都充满了危机。圣上不想科勒尔实力增长、并且把科勒尔捏到自己的手中,就要把他身边信得过的人放到我身边。皇后支持萧兰,也是因为想要萧家更加强大。多罗将军一家,已经把最适龄的女儿直接送进了宫中,就退而求其次,把目光放到了青儿的身上。而你说的瑜妃,也就是宰相一家,之所以愿意帮助咱们两个在一起,无非也就是看好那皇后的宝座,或者说,希望将来胡山的江山,由有他们血统的孩子来坐。他们各个心怀不轨,而咱们却要在这样的夹缝中生存。更何况,还有不知是穆旦还是谁,在拖我的后腿。他们其实各个都恨不能我死,那我想活着,就不能对他们仁慈。” 景皓这话又勾起了林雨的不舍。的确,景皓身处这样的位置,林雨要求他和自己一样,葆有一颗与人为善的心确实不现实。更何况,就她自己而言,心里一直是不能接受奴隶这样低人一等的人,可还不是要适应这个坏境,支使着身边的女奴? 想到这里,林雨又觉得是自己太过矫情了,便抬起双手,环住了景皓的腰。 景皓长舒了一口气,知道林雨想通了,又道:“媳妇,有时候,你不去欺负别人,别人也不会放过你。所以,在这里,咱们有时候就是要狠绝一些,不然真的会被吃的渣儿都不剩下。而且你看,那天我前脚刚出去,后脚就被人包围。若不是我的功夫一直没怎么被人家知底儿,跟在身边的人又都不差,这次还真说不准能不能回来见你。我这次装病也有几天了,可是你看,可有一个人露出马脚?每个人都活的深藏不露,咱们只能小心翼翼。不过话说回来,媳妇,你有没有觉得跟我在一起有些后悔?毕竟、像我这样的人,连亲生母亲都想要我死的。” 说到后来,景皓是有些哽咽的。林雨则愈发觉得自己无理取闹起来。她要当圣母白莲花,还想得到爱情,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活了这么大年纪,为什么她的想法还要这么理想化?她的那些个坚持,有的时候,真的就那么重要吗? “景皓——”林雨为自己刚刚的别扭而觉得惭愧。的确,景皓的年纪不大,可是,任由谁被自己的亲生母亲追杀,还能不改变些性格?这不是景皓的错,而林雨能做的,就是要帮着景皓度过这个心里难关。而不是看他变了,就舍他而去。遇到困难就放弃,这便不是爱情了。“是我想岔了。我只是忽然之间有些难过。在厉云的时候,无忧无虑,每天顶多就是想着怎么去赚钱。那时候我赚钱的想法层出不穷,甚至一个没实施完全,我就开始想着下一个。好像劲儿永远都使不完一样。那时候虽然很累,但是真的很快乐。”(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章 说开 林雨的话也勾起了景皓的回忆。的确,那时候虽然也要处理一些胡山的事情,可是多数时候,他也是可以放下心来的。想来,那时候的他几乎也是除了儿时之外,最开心的时刻。 “你知道我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你的吗?”林雨问道。 “什么时候?” “其实我以前一直觉得你是一个任性的小屁孩,但是对我有些特别。其实我能感觉到的。直到那次过年,你把我的手捏坏了,然后开始来照顾我,我心里就隐隐有些喜欢你了。只是那时候我还不敢接受自己的想法,毕竟我比你大好几岁。只是看你一个小少爷为我亲手煮饭、炒菜,弄得手忙脚乱,我心里就又感动、又温暖。虽然只是几天,可是每次看到你出现在我面前,我都是心里一阵狂跳。那时候我就确定,我是喜欢你了。” “只是,我不敢去喜欢你。就像你所了解的,我很害怕受伤。我一直觉得我的喜欢是不对的,所以也想抽离出来。那时候的我很矛盾,一面想抽离,一面又觉得很享受。好像脑子里面有两个小人儿,一直在不停地战斗。后来戚千里主动出现在我身边,我以为,我找到了自己应该走的路,就想着和他成亲。其实,要不是你和袁若兰的事情,我还不会下定决心。” 林雨顿了一下,又道,“我说这些,其实就是想说,我和你在一起,是真的因为爱情,而不是其他的东西。我愿意和你来胡山,也是因为这个人是你。我刚刚确实是不高兴了,因为我觉得这样的生活真的和我想象的有太多不同。我很怀念在厉云的时候。只是,其实我自己也明白,想和你在一起,这都是必须经历的事情。我不该只想着和你一起多么幸福,抑或认为咱俩在一起就该每天甜甜蜜蜜。其实,挫折也是爱情里的经历。我不该退缩。” 听得林雨的这一番肺腑之言,景皓更加抱紧了林雨。 “其实,我也不想过这样的生活。”景皓低哑着嗓子道,“当年父亲的事情,不管对于我还是整个科勒尔都是十分残酷的打击。而我和你说实话,我父亲的势力,我至今接到的也不过是六七成而已。诚如你看到的,多罗嬷嬷、赛罕夫人,她们这些占据重要地位的人,还都与我不是一条心。我可以不管这些,但是,这是我父亲留下来的东西,我有义务去把这些经营起来,不说更好,也不要坏到让他一辈子的心血付诸东流。如果这次的事情可以顺利解决,而科勒尔的一切也归于平静,我想,不要你说,我也想要与你一起回到厉云。毕竟,那里有我们最美好的回忆。” 林雨轻轻点了点头。 “我知道有些东西你还不是很能接受。但请你相信,那些事,我也不是很想。” “我知道。”林雨再次点了点头。 良久,两人只是这样静静地拥抱着,就像是两只寒风中的小兽,互相依偎着,汲取温暖。 “赛罕夫人那里——” “没事。如果你想的话,下次就假意与她合作,正好我也想错错萧家的锐气。但是如果你不想的话,就不理她好了,我就算再不济,也会护你周全。” 林雨道:“那我就和她合作。如果他们能从中帮你解决一些萧家的问题,想来也会省下你不少力气。” “是。如果萧家有事,那圣上也就会把精力分散一些,不会集中来对付我了。”景皓笑了一下,“可是,我只怕你不喜欢和她们那些人勾心斗角。” “你不能经常陪着我,我只当去看戏好了!” 景皓无奈的笑了一下,“若是她们知道你是这想法,一定会后悔来拉拢你。” “对了,圣上如今对你可还有怀疑?” “怀疑是肯定有的。不过我想,他到底还是有些信了,不然不会昨天晚上对萧兰表现出有兴趣的样子。他事先不可能不知道皇后的心思,但是还是不顾皇后的体面,一来这就是他已然不想再给萧家面子的信号,二来就是他觉得这步棋可以不用这样费劲了,临时改变了主意。” “而不管哪样?其实也还是对你有利的,对吗?”林雨问道。 “目前来看,是这样的。不过这装病还是要继续,我还是要继续找到那个暗害我的人的。”只要一天不确定,景皓的生命就总会受到威胁。 “嗯。那么萧兰那里——” “你不用管她。估计她最近也不能去招惹你。毕竟有皇上的目光在那里,她自己也是自顾不暇的。” “那我知道了。”林雨点点头。 “我听说你最近还忙着做绣活儿?”景皓问道。 “是啊!总要打发些时间。”林雨似有似无地叹了口气。 景皓摸了摸林雨的头,弯起了嘴角,道:“一会儿你让穆依带着你去厨房,我让人准备一下。” 本来景皓这个动作林雨是不习惯的。在她看来,这应该是年长的男人对待小女友的方式。但景皓比她年纪小,做出这个动作她就会不适应。可是景皓接下来的这句话,还是让林雨立刻笑了出来。她与别人不同,不管什么时候,她的本质还是一个行动派的吃货。她喜欢吃,更喜欢自己做着吃。尤其压力大的时候,她就喜欢做些吃的出来。或许旁人会觉得这事劳累的事情,可是于她来说,做的过程,就是排遣烦闷的过程,而迟到美味食物的那一刻,她就会忘记一切不开心的事情。那种满足,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表述清楚的。但是,还好这时候,景皓懂她。 已经好久没有摸锅铲了,林雨都快忘了自己做饭是一种什么感觉。 景皓也是胆子大了,这时候在众多敌人的眼皮子底下装病,还敢偷跑过来,和林雨一起忙活! “媳妇儿,你说疙瘩汤好不好?我挺想吃面食的,不过我只会做这个!”景皓系着围裙,拿着铜盆问道。 “嗯——我觉得不好。”看景皓那跃跃欲试的脸有些垮下来,林雨笑道,“在天哲都不可以吃牛肉,而咱们这儿这么多牛肉,咱们还是吃牛肉面吧!”(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一章 意外 厨房里长期都有炖牛肉的汤头,就和品味居里市场准备着高汤一样。 这个汤头是林雨来了之后让可依帮忙改善的,加入了许多种香料,比原本的清炖牛肉味道更加好。 林雨的劲儿小,所以和面这样的工作就交给了景皓。男人劲儿大,尤其景皓还是习武之人,面和出来就会硬一些,这样做出来的面条也会更有嚼劲儿。 林雨从坛子中捞出一块牛肉,切成了牛肉块,又盛出了一些汤,放到炉灶上热着。 景皓那边动作很快,没一会儿就把面团和好了。林雨指挥者他用擀面杖把面擀成一张大面片,然后再用菜刀切成宽窄均匀的面条。 景皓这点可比林雨做的好。林雨切起面条来总是宽窄不太匀称,但是景皓的眼睛就像是一个有刻度的尺子一样,总是一下子就找到最精确的地方,因此出来的面条就和现代时候买的宽挂面一样,看起来十分整齐、漂亮。 林雨指挥者景皓把切出来的面撒上点面粉抓匀,便把面条下进了装着沸水的锅里。 不一会儿,面条就浮上了水面,景皓用笊篱把面条捞了起来,又放进冷水里稍微过凉,最后再把面条捞进碗里。 林雨把切好的牛肉块和葱花撒到面条上,再把热好的牛肉汤往上面一淋,顿时,一碗清香四溢、亮晶晶、油亮亮的牛肉面就做好了。 两人也不做别的菜,只把一些可口的小咸菜盛到了碟子里一些,就吃了起来。 许是这些天两人也都是吃的太好了,简单的牛肉面配上小咸菜竟也吃的欢脱,没一会儿,就一人吃掉了一大碗。林雨是吃不下去了,景皓自来就觉得自己做的东西香,加之他又在长身体的时候,一口气竟然吃了三碗,直到觉得肚子都圆滚滚了,锅里也都没有一根面条了,这才罢休。 林雨发现,其实做饭不仅仅是她的减压方式,似乎景皓也喜欢上了这样的感觉。因为每次做饭的时候,他似乎都能享受到那单纯的快乐。 对于赛罕所说之事,即便有了景皓的授意,林雨也不想表现的太过主动。本就是赛罕有益拉拢她,她没必要给自己跌份儿。 但是,该有的态度还是要有的。赛罕是聪明人,但也不是非林雨不可,所以适当的示好还是有必要的。因此晚间的时候,林雨便让娜依给赛罕送了一份白日里她说了好吃的点心。 转过天,微风和煦,皇帝和皇后打算出去骑马,一应有品级的官员和夫人们都要随行,包括林雨在内,也都受到了皇后的邀请。只有景皓,奉旨留在牧场养伤。 林雨在穆依与娜依的陪伴下上了马。 这马术她实在生疏的不行,毕竟只和景皓将就着学了一点点。程度嘛,也就勉强能让马儿慢悠悠的走,不让自己掉下来而已。 按说平时,林雨如果非要骑马,又没有景皓在场的情况下,一定会有天九他们保护自己的。可是如今全是女眷,就算民风再开放,毕竟有皇帝的后妃在这里,天九他们也还是不能靠前。 越是这个时候就越要装作没事的样子。否则自己先胆怯了,就给了别人可乘之机。尤其她如今还是这样的身份。 林雨放松了自己的身子,想想着和景皓共乘一骑的样子,景皓教她如何坐着舒服而自然,又怎样让马儿也同样感到亲切。 这匹马还是天星特意给林雨挑的。天星作为驯兽师,这牧场的马儿他只要瞅一眼,就知道什么样儿的马应当配什么样的人。他给林雨挑的,也是最为温顺,甚至说,是匹年龄稍大的母马,就算是想让它跑,它也没那么快的速度。 一个女人打马慢悠悠地从林雨身边经过,若不是穆依她们行礼,林雨险些没认出来,那匹打着响鼻的白马上的姑娘是萧兰! 萧兰今日似乎也无意与林雨为难,平时见面总要刺儿上几句的她,今日难得的没说任何的话。 “乌兰郡君今日可真是难得的低调了。”赛罕骑着一匹棕色的大马,不知何时来到了林雨的身边。 “是啊!要不是娜依他们行礼,我差点没认出来。” “再美丽的花朵,失去了精神,也就没有了活力。”赛罕意有所指。 “过往只瞧着她穿红色漂亮,没想到穿了蓝色别有一番韵味。”毕竟人多口杂,萧兰又有品级在身,林雨不能也不会说萧兰什么不好的话。 “被封为乌兰郡君,可是再不穿红色。”赛罕轻嗤一声,即便萧兰有了品级,赛罕一样不必把她放在眼里,“也不知道她是聪明还是傻了。” 萧兰自然不可能傻。昨日里被皇后一番指点,如今她的言行也是代表了皇后以及萧家的态度——这个所谓的“乌兰郡君”,他们并不接受。 林雨马骑的不怎么样,好在身边有会起码的娜依和穆依,两人从小在牧场长大,又有天星给挑的老马,安全上当是没有问题的。 可是理论毕竟是理论,就像他们自以为万全了,可是还是会有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 瑾妃娘娘本来与皇后娘娘她们一道行在前面,可不知是落了什么东西,让人回去取。人家宰相门房还七品官呢,何况是瑾妃娘娘身边的人?加之她们这些骑在后面的本来品级就低,瑾妃身边的人也便不用多客气。于是催马之时,便也没那么多顾忌。大家伙看是宫中侍女的穿着,就尽量给她让着地方。可林雨御马技术本就一般般,这前面的人陆续躲开了,到她这里就有点儿反映不过来了。好在对方是骑惯了马的,到了林雨跟前,在她没反映过来的时候,还能够调转马头。只不过这手中的鞭子就堪堪甩到了林雨这边,而又好巧不巧,正好打在了林雨坐骑的眼睛上。 这侍女动作有些快,但是按说在这所有人中,除了林雨,应当是都能躲开的。可是偏偏这事儿就这么挨到了林雨的身上,所以,即便是天星给林雨挑了一个最为温顺的马,即便那侍女的鞭子也没用什么力气,只是无意中甩到了它的眼睛上。可是,它还是惊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二章 惊马 事后林雨拦着景皓不让他给天星处分,直言这马儿也就是最后这一蹦达了,毕竟马儿的年纪在那,而且它惊了之后,跑了没多远就跑不动了,趴在那直打响鼻。可是看着林雨擦伤的手,景皓还是觉得生气。 林雨冲着天星眨眨眼,又摆摆手,景皓无奈得叹口气,终于点头让天星出去了。 “其实不怪天星。我技术要是稍微好那么一点点,也是能驾驭住这匹老马的。”林雨用手比着一点点的样子,弄得景皓有些好笑。 景皓赶快拉住了林雨的手,“好好养着些吧,别总动了。” 这点点小挫伤其实还不至于包扎或者上药,只是林雨在最后马儿跑不动、突然趴下去的时候,她一下子没掌握住平衡,跌了出去,但是因为一只脚还挂在马蹬上,她觉得这样甩出去就应该是大头朝下了,于是就用手遮挡了一下。而悲催的是,这个时节正是冰雪消融的时候,雪化了又冻、冻了又化,除了每天午时、未时之外,其他的时候都是雪、冰、水的混合体,所以林雨这一手掌杵下去,不光是手腕有些挫伤,就连手掌也被那薄冰擦破了皮,泛出红红的嫩肉。而最让景皓内疚的,是林雨这只手正是那时候他捏坏了的那只。 “受伤的又是这只。”景皓想摸一摸又不太敢。其实这算不得什么伤,吐过是他,甩甩手或者用药酒揉一下也就那么地了。当然,如今的他也不可能会受这样的伤。可这是林雨,是个女人,还是他喜欢的人,他就觉得这伤一定很疼。即便太医说了不用管它,两天就好了,他还是不放心。“好好养着,端茶倒水的这两天你也别做了,我这还有天音呢。你那边也还有她们呢。”景皓用下巴朝着屏风外面努了努。 隔着屏风,林雨看到了跪在地上的穆依、娜依的身影,无奈的摇了摇头。其实她有心给她们求情的,毕竟自己受伤不严重。可是她也明白,作为贴身婢女,她们这就是严重的失职。奖惩不严,以后别人也不会信服她。何况这次景皓已经替她做了决定,她就更不能扫了景皓的面子。 “你们先出去吧!”景皓“疲倦”道。 两人无声地退下,林雨道:“谢谢你。” 景皓笑了一下,“我知道你还不太习惯把别人当下人。只是有的时候,还是要拿出严厉的样子来。凡是没照顾好主子的奴才,大多都会被安排去捡拾粪便的,所以你下次也不要心慈手软。”景皓说的粪便是指牛粪,草原上没什么树木,几乎都是用牛粪来升火。这个工作倒是不辛苦,许多人出去散步的时候,遇到牛粪也会顺便捡回去。但是对于她们这种主子的贴身奴仆来说,这个惩罚就很丢人了。而且如今是冬日,捡拾到的粪便还需要烘干,这都需要她们自己做。如果每天做不到定量,那儿的管事也不会轻饶了她们。 “那个娜依,跟在你身边,还做着赛罕的传声筒,这样的女奴,你也该适当给些教训,别让她忘了自己应该忠心的是谁。” 景皓这么说,也就是娜依这个人对于他的大局来说,是没太大影响了。其实林雨也不喜欢她这个样子,好像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赛罕看在眼里了一般。 “知道了,我会注意的。”林雨点了点头。 “你这一伤到,也说不准是好还是不好。或许瑾妃还没想过拉拢你,不过现在,她可是有理由了。” “你是说,这事儿不是意外?” “没那么多意外。我也不相信真的会这么意外。”景皓轻嗤一声。 林雨叹了口气,用没受伤的手抓着景皓的手,稍稍用力握了一下,算是给他鼓励。 虽说娜依和穆依被罚了,可是她们只能利用自己的闲暇时间去做,自己的本职工作还是要做好的。所以一回自己的毡房,她们两个还是在地上恭谨地跪着。 “惩罚的目的不是让你们痛苦,而是让你们更加清醒的认识错误。天哲有句话叫‘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意思就是说,犯了错误要能够改正,这样就很好了。但是也有个词叫‘赏罚分明’,所以小王爷的决定,也便是我的意思。你们可知道了?”林雨坐在主位上问道。 “奴知道错了,以后定当尽心尽力保护好主子。”两人赶紧表态。 “姑娘,瑾妃娘娘身边的查干嬷嬷来了。”天九的声音在外面响了起来。 “你们先起来吧。穆依,去迎查干嬷嬷进来。”林雨道。 穆依赶快站起了身子,虽然身子有一瞬间的摇晃,可还是步履坚定地走了出去。 娜依动作稍微慢一些,可也算是快速地站到了林雨的身边。她似乎是习惯性地想去揉揉小腿,可是到底还是忍住了。 查干嬷嬷是个三十多岁的妇人,看起来也颇有些姿色,只是不苟言笑,加之她的衣袍是灰褐色的,看起来便也不甚随和。她身后还跟着两个年纪颇小的女奴,手里俱捧着大大的礼盒。 查干嬷嬷有品级在身,但林雨又是他国贵客,所以她就只给林雨行了一个简单的礼,林雨也点头算是回应。 “今儿娘娘身边不中用的女奴害林姑娘惊了马,娘娘很是过意不去,所以特让老奴来给林姑娘赔声不是,并奉上些许礼品,给林姑娘压压惊。”查干嬷嬷说话的声音中气十足,也颇有些威严。之前娜依给她讲规矩的时候曾经说过,这个查干嬷嬷是瑾妃的乳母,在瑾妃跟前也算是第一人了。知道瑾妃会遣人来赔罪,却没想到是这么有份量的。 “本也没多大的事儿,只是一点小挫伤而已,没想到倒是劳烦查干嬷嬷亲自走一趟了。”林雨笑着回道。也不知道这嬷嬷是不是要给她一个下马威,还是说她就是高高在上的习惯了。说是来赔不是的,可是也不问问自己的伤,反而先说给礼物压惊,林雨听着就有些不太舒服。(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三章 道歉 查干嬷嬷垂着眼皮,嘴角略勾了一下,然后又道:“姑娘没大碍娘娘也就放心了。本想让那奴才亲自来道歉的,又怕身份太低,污了姑娘的眼,所以就直接惩罚了十鞭,算是给姑娘出气了。” 瑾妃娘娘是多罗家的姑娘,虽然年纪小,但是胡山武将世家应有的样子却是一样儿不缺。能去给她取东西的女官也必定是身边得一定重用的。就像穆依和娜依这般护主不力也只是被景皓罚去捡拾粪便而已,那女官竟然会被罚十鞭子,可真是狠。而且林雨也听说这鞭刑,这可不是穿着厚厚的袍子打几下意思意思就可以的,而是要脱到只剩里衣,再用皮鞭使劲儿抽打,且必须鞭鞭见血才可以。 林雨看着正给查干嬷嬷奉茶的穆依,只见她的手不由抖了一下,不过好在那杯子里的奶茶没有洒出来。 “嬷嬷一路过来也辛苦了,这会儿太阳已经落下了,风也起了,嬷嬷若不嫌弃,就坐下喝口热茶好了。”那女官是瑾妃身边的人,瑾妃的处置是给了林雨一个态度,她自然也不能给仅给娘娘拆台。 查干嬷嬷道了声谢,便坐了下来。她身后的两个女官则把礼品交给了林雨的人。 “林姑娘这茶似乎和平时喝惯了的有些不同。知道林姑娘是天哲人,咱们娘娘得圣上荣宠得了些南茶,正想着要请林姑娘去品鉴一番,哪曾想出了今天的事情。娘娘今儿还说,也不知林姑娘是否还愿意过去呢。”查干嬷嬷只饮了一口,便道。 “劳娘娘记挂了,既然娘娘有此雅兴,我自当奉陪的。”林雨笑着道。 “娘娘曾听闻,天哲的贵妇、小姐们聚在一起,都是要有什么茶话会的节目,娘娘虽然是胡山人,但是对天哲的风物也是向往的。再者,娘娘初来科勒尔也是生得很,如果林姑娘能够帮忙指点一二,想来我们娘娘也会十分高兴的。”查干嬷嬷微笑道,“当然,这都是老奴自个儿的理解,希望林姑娘不要觉得唐突就好。” “指点什么的可不敢当,”林雨道,“实不相瞒,我在天哲也不是什么名门贵女,茶话会什么的也不甚了解。难得娘娘和嬷嬷看得起,我今儿也和嬷嬷交个底儿,我确实没那个能力。而且,我来科勒尔的时间也不长,若说带两个人去热闹热闹还有可能,但是帮忙什么的,便是万万不能了。” 查干嬷嬷嘴角的笑意浓了不少,不再是刚刚很不走心的样子了。 “咱们娘娘年纪不大,也正是喜欢热闹的时候。林姑娘若是能带几个朋友过去,那可不就是帮了老奴的大忙了?” 林雨连称不敢当,可心里却在盘算着要带青儿过去见识见识了。 查干嬷嬷又饮了一口奶茶,道:“奶香浓郁,甜而不腻,当真是别致,不知林姑娘这奶茶是如何调制的?若不是保密的配方,老奴倒想舔脸讨要了,想来娘娘也会喜欢的。” “倒不是保密的方子,只是我不太习惯饮这咸味儿的东西,所以把盐巴换成了蜂蜜,把茶砖换成了南茶里的红茶,所以喝起来才会味道会和传统的奶茶有这样大的差异。娘娘若是喜欢甜食,这个正好用蜂蜜的甜味中和了茶叶的苦涩,甜而不腻,作为日常的饮品倒也不错。” “早前听闻萧侧妃厨艺精湛,做出的吃食别具一格。其中就有一道甜味儿的奶茶,是把白糖、香草放入奶茶中煮,开创了咱们胡山甜味儿奶茶的先河。没想到林姑娘能在此基础上再加工创造,且味道更胜从前。当真是后浪推前浪,让人佩服了。” 查干嬷嬷这话若是别人听到必定是十分高兴的。萧侧妃在科勒尔甚至是胡山,影响力都要比老王妃还要高。尤其是那集于一身的宠爱,简直要被所有的胡山姑娘崇拜。而且林雨如今是要嫁给景皓的,说她青出于蓝,那也就是说,不光宠爱会比当年的萧侧妃更胜,就连身份也会比她高。可是,偏偏林雨不是这些大多数的人,她是和萧侧妃一样的穿越人士。而且,她十分不屑萧侧妃的行为。拿萧侧妃作比,林雨不觉得多殊荣。更何况,同是穿越而来,萧侧妃和林雨的厨艺俱是自己学的,可没有什么传承的关系,林雨自然更加不会对查干嬷嬷的话表示欣喜。 “萧侧妃的厨艺据说大多被乌兰郡君学了去,我与乌兰郡君从见面便彼此不喜,倒是没怎么见识过萧侧妃的厨艺。”景皓曾经说过,在这个地方不必让自己受委屈,反正林雨与萧兰不和也不是什么秘密,而对方又是多罗家的人,林雨便也不委屈自己承受这样的褒奖了。 就算查干嬷嬷见多识广,也被林雨这样不配合的话弄得有些尴尬。不过好在是做惯了下人的,她也很快调适了过来,道:“姑娘说的正是。早前便听说林姑娘在器械上有所专长,没想到厨艺也是这般有研究。倒是老奴失礼了。” “嬷嬷哪里话。雕虫小技而已,嬷嬷见多识广,能得您夸赞,我心里可比蜜还要甜。” 又客套了几句,查干嬷嬷才告辞。林雨亲自送了出去,又说了几句话,直接就往景皓的王帐里走去。 景皓这会儿斜靠在榻上,手中拿着一本书,旁边的香炉中袅袅冒着青烟,好似在画中一般。 不过听到林雨过来,便立刻放下了书,坐直了身子。 “瑾妃身边的人才走?”景皓含笑问道,顺便冲着林雨伸出了手。 林雨很配合的把手放到了他的手里,“是,说了会儿话。还说约我过去品茶。” 景皓让林雨在自己身边坐了下来,“把青儿带过去。” “你怎么知道我要带青儿?”林雨不可置信地看着景皓。 “她想邀你过去,就是抱着要让青儿过去的念头的,只是先前没有理由与你说上话罢了。”景皓勾了勾嘴角,看来,林雨身边的人是该好好整治整治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四章 无奈 林雨倒是不知道景皓脑子里的弯弯绕绕。先前景皓和她说过,多罗家恐怕是对青儿有意思,而景皓也乐见其成。所以林雨才会在查干嬷嬷说帮忙的时候就下坡驴,说要朋友过去热闹。只是听着景皓这话,合着查干嬷嬷一开始说的那些就是为了给她挖了个坑? 见林雨仍是一副不可理解的样子,景皓又道:“不管她的出发点怎么样,反正咱们是殊途同归。既然答应了,就过去玩玩。你自己高兴怎么做就怎么做,不用担心。” “可是,你先前还说让我和赛罕夫人走得近些的。”赛罕是瑜妃的人,就算瑜妃的主要对头是萧皇后,可是也不代表她和瑾妃就是和平共处。林雨疑问的看着景皓,自己这样算不算脚踩两只船? “你要记住,你在这里不代表我,更不代表科勒尔,你只代表你自己,而你,是科勒尔的上宾,不管你做什么,科勒尔会给你撑腰。”景皓认真的看着她,认真道。 不代表景皓,也不代表科勒尔?林雨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你高兴就好。”景皓又道。 林雨依旧不能理解。她是景皓的女朋友,她不就是处处要为景皓考虑的吗?而谁不知道她和景皓的关系,她想不代表就不代表了吗?景皓这话她简直不敢往深处去想!若不是景皓这会儿抓着她的手,说话的声音又十分轻柔,她简直要认为景皓要和她划清界限,从此桥归桥、路归路了! 景皓倏地一下亲了林雨嫣红的唇瓣,见林雨瞪大了眼睛,方笑道:“瞎想什么呢?” 林雨感觉自己还没回过神儿,只机械道:“没有啊!” “什么没有!”景皓笑着道,“我是想说,这里面的关系很复杂,我知道你有心帮我,可是你知道的越多,反而会束手束脚。她们找上你,就是想从你这里下手,好让我、甚至整个科勒尔为她们所用。可是,如果你不代表我,只随着自己的心,想要怎样便怎样,她们就不能用你来拿捏我。你不顾忌我,就能把她们的阵脚打乱,这就是最好的招式——无招胜有招!明白了吗?”说完,又亲了一下还在呆愣愣的林雨。 这个吻好像是一把钥匙,一下子就打开了林雨刚刚的阴霾,也让她的脑子“叮”地一下开了窍!再想到景皓刚刚的举动,脸腾地一下便红了起来。于是赶紧甩开景皓的手,身子又向旁边挪了一下,羞赧道:“明白了。” 景皓被林雨的样子弄得也是心中一禁。可是,现在是什么时候,他可是明白的很,即便这会儿心神荡漾,也不得不正色道:“她来找你,你也不用急着回应她。毕竟你这会儿手腕儿还没好,你出去应酬,我也会担心。” 林雨瞪了他一眼,又撇撇嘴道:“你不是说不用顾忌你吗?” 没想到林雨转瞬间就能用他刚刚的话给自己使绊子,景皓哭笑不得。 “这件事不算!” “无赖!”林雨看着景皓那个不讲理的样子,终于有点小孩儿的样子了,唇边也绽出了笑意来。 转天瑾妃身边的女官就来下了帖子,说是三天后的未时请林雨去她的帐中饮茶。 而与此同时,赛罕也来探望了林雨,并表达了一下瑜妃对她的关心。甚至是皇后身边的人,也送来了压惊的礼物,毕竟林雨是受皇后之请才会参加那次活动。 青儿一板一眼地在林雨身边做着刺绣,细看之下,正是林雨要给景皓做的那个香囊。 “你这一伤,我倒成了你的苦力!”青儿玩笑道。经过多日的相处,她和林雨的关系也越来越近,不再像从前那般拘谨了。 “那没办法啊!不过你放心,我会和你哥说,这香囊里,也有着你大半的心意!”林雨笑着回应道。 青儿有些脸红,“我只是帮忙,心意什么的可赶不上你!” 林雨大笑着,“那行,咱俩一样多!这香囊满满的都是咱俩的心意,他若是不天天戴着,咱俩就收拾他!” 看着林雨佯装凶狠的样子,青儿一瞬间觉得幸福满满。这样的日子,她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可是现在,幸福就在她自己跟前儿了。 “对了,听我娘亲说,昨儿瑜妃娘娘身边的人说萧兰这会儿封了乌兰郡君,怎么不回萧家的帐子那边,还要住在咱们这边?萧姑娘当时就变了脸色,强忍着没立时发作,可晚上回了自己的毡房,就好一顿摔打,连大王子‘正巧’经过,都被她挠了一下。”青儿把“正巧”两字咬的极重,说完自己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穆旦喜欢萧兰是王府里都知道的秘密,而且萧兰的毡房离穆旦的那么近,说是他没有私心,谁都不会信。如今萧兰是皇帝有可能看中的女人,他还要往跟前凑,也是不知死活,伤了更是活该。 “穆旦这个样子,图娅就一点都没有表示?”林雨问道。 “她就只欺负我那点能耐,在大王子跟前,还不跟个小兔子似的?她要是敢龇牙,大王子就敢把她的牙掰下来!”青儿嗤笑道。 林雨耸耸肩,就穆旦这个蠢样子,真想不到还能做出暗杀景皓这样的事情。 “穆旦伤了,你娘亲应该很担心吧?” “别提了。她这还是使了银钱才从大王子身边的人那里知道了这事儿。唉,我也是欠她的,到头来她用来打听事儿的银钱都是从我这里拿的。”而她的钱,除了景皓赏下的大件儿不能动之外,那些个散碎的银钱,可都是她这些年偷偷摸摸攒下来的,到头来还是都进了穆旦那边儿。 林雨看着青儿也是无奈。如今青儿能看清乌日娜是个什么样的存在,可是,毕竟乌日娜生养了她,她们母女俩又相依为命了这么多年。有时候,人生就是这么无奈吧。一切也只能寄望于乌日娜早日看清眼前的事实。 这件事的确没什么好提的了。林雨让自己勾起一个大大的笑意,道:“过两天瑾妃娘娘邀我去喝下午茶,你一起吧?”(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五章 牛顶 “瑾妃娘娘?”青儿的眼中立刻浮现出一抹亮色,这惊喜太过明显,林雨一下子便看了出来。 见林雨一副怔忡的样子,青儿笑道:“瑾妃娘娘可是多罗嬷嬷的至亲,多罗嬷嬷待我这样好,我是一定要去拜见瑾妃娘娘的。如今有这样的机会,我怎么能不高兴呢?” 也是,多罗嬷嬷可是默默地照顾了青儿好多年。青儿早前虽然木讷,但不是傻子,人家对她的好,她只是记在心里,没有表达罢了。如今有了林雨的刻意引导,她也越来越明白了“有爱就要表达出来”的道理,本身就是开放的胡山人,所以她接受起来也不是很困难。如今有了机会,她自然想表达出来自己对于以多罗嬷嬷为首的多罗一家的感激。 “是啊!那倒是收拾地漂漂亮亮的,咱们一起去!”林雨笑道。 “对了,今儿没看到穆依和娜依呢?” “你哥罚了她们去捡拾牛粪,所以这会儿都出去了。”林雨答道。 “相比于瑾妃,景王兄这次的处罚真是太轻了。不过这也好,这说明景王兄是个内心柔软的人。” 连青儿都发出这样的感叹,林雨这下才明白,原来景皓的处罚是这个意思!亏她还以为瑾妃太过残暴,原来景皓是骗她的!他是想要给别人一个他“心慈手软”的印象! 可是林雨不想主观臆断,还是说出了自己的疑问。 “不是说护主不力的奴才都会去捡拾牛粪的吗?” “对啊!可是这捡拾牛粪是最轻的处罚了,不过是让她们丢丢脸面而已。这‘护主不力’可大可小,严重的处以极刑都是可以的。我想,景王兄是见林姐姐身边没什么得力的人,又因为姐姐受伤不是很严重,所以才从轻处理的吧。” 果然如此!不过林雨还看出来,景皓告诉她的是最轻的处罚,估计也是不想让奴才们觉得她太过残暴吧。 说话间,一个女奴从外面跑了进来。 “姑娘,娜依姐姐刚刚在干活儿的时候被牛顶了,摔出去好远,还好穆依姐姐眼疾手快,把她拖出了围栏,但是这会儿已经昏迷了,被送回毡房了!” “怎么好端端的被牛顶了?可有外伤?顶到哪儿了?现在怎么样了?”就算娜依有些地方让林雨不满意,可是到底是跟在身边这么长时间了,她的担心还是立刻说出了口。 “也不知道那牛怎么就突然发狂把她顶了,幸亏现在穿的厚,没出血,但是看她昏过去还捂着肋骨,想来是把肋骨顶了吧。这会儿多罗嬷嬷已经张罗了大夫给看了,让我过来给姑娘报个信儿。” 这丫头口齿清楚,天哲话也说的很遛。 “若真是顶到了肋骨,那就可大可小了。”林雨看了一眼身边的青儿,“我是不是应该和景皓说一下?” 林雨自来了科勒尔,鲜少在别人面前提到“景皓”二字,大多是以“小王爷”称谓。这会儿一急之下,便把“景皓”说了出来。 “景皓”二字算不得什么秘密,但是在胡山,只有老王妃才会称他为“景皓”或者“皓儿”,青儿这一瞬间有一些东西从脑海中闪过,可事态紧急,她也来不及细想,急忙回应道:“要不要我陪你一起过去?” 林雨点点头,刚要拉青儿走,这才注意到跪在地上的这个女奴,“你叫什么名字?” “奴叫乌云,是王府里跟过来的。”女奴恭谨地答道。 乌云是智慧的意思,林雨点了点头,“的确是个聪明的丫头。”说完就和青儿一起去了景皓的王帐。 因为有青儿在,所以天音进去通报了一声,待二人进去,景皓已经斜靠在榻上了。 “景王兄。”青儿行礼。 景皓示意她起来,方道:“你们这会儿来可是为了那女奴的事情?” 林雨点了点头,“说是顶到了肋骨,这牛的劲儿可不能小了,我担心她肋骨会被顶断。” “天星第一时间已经过去看了。这奴才,也真是不省心,你说去捡拾粪便还能带着红色的帕子去吗?都是在牧场长大的,怎么这点常识都没有呢?还害的主子为她担心,真是罪该万死!”说完,景皓还咳嗽了两声。 林雨叹口气,过去帮他顺了顺气,道:“那现在怎么样了?不管怎么样,这也得看看伤啊!” 人命关天,林雨说担心肋骨断了,这都是小事,她更怕这肋骨要是断了再插进内脏,那就够呛了! “你放心吧,我已经让天星去处理了。”景皓拍了拍林雨的手,便不再说话了。 景皓这个态度,林雨自然不能再张罗着说去看娜依的话,毕竟景皓还在扮演一个受伤的王子,她还需要配合。同时,她也暗暗提醒自己,刚刚怎么就险些忘了景皓是个“病人”的事儿? 青儿站在那儿更是尴尬,只是这会儿进退维谷,只好当作看不到两人的动作,问起了景皓的身体状况来。 这还是她自景皓“受伤”后第一次来王帐,而她内心也是与景皓亲近的,所以关心的话说出口也是让人暖暖的。 景皓也认真回答着她,兄妹俩一时间气氛好好。 过了一会儿,天星回来了。 好在娜依并没有林雨想象的严重,但是这一顶之下的力度非同小可,两边的肋骨应该是都裂了,但是没断,需要静养些日子才能好。而昏迷则是因为被摔出去太远,头部有些震荡,所以她应该还会时断时续地昏迷个几天。 “哼!前脚刚处罚完她,后脚就伤了!谁知道她是不是故意带块红布去的牛圈?”景皓气鼓鼓道。 “的确是不负责任。”林雨看着景皓的样子,只觉得他装的太过辛苦,但是这事儿她也是不高兴的,就像景皓说的,带一块红帕子去牛圈,她是怎么想的呢?娜依是她的贴身女奴,她自然也该有个态度。“就让她养着吧。养伤期间只拿低等女奴的供应。等养好伤,再去继续完成处罚。” 说完,林雨看着景皓,询问他的意见。 “对,就按林姑娘说的办!顺便,她的家人,你看着也处理处理!”景皓对天星说道。(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六章 乌云 其实景皓和林雨都明白,娜依这一受伤,以后几乎也就没有了在林雨身边的资格。不过她作为赛罕的人,就这么贴身伺候着,也着实让人心里不太舒服。 青儿见状,便和天星一起告退了,留下了两人单独在帐子里。 娜依没用了,穆依又要接受惩罚,林雨身边也就没什么可用的人了,于是,林雨便向景皓提起了刚刚传话的乌云。 景皓点点头,马上召了天音进来,让他派人回去找天启查一查这乌云的来历。 从牧场到王城,一来一回若是骑马也要不了多少工夫。所以第二天一大早,这乌云的资料就送到了景皓和林雨的跟前。 原来这乌云是天启媳妇的亲戚。 天启的媳妇和巴特的媳妇可不同。巴特的媳妇赛罕是当年从宫里出来的女官,背后总会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可是这天启的媳妇可是科勒尔的土生土长的牧民姑娘,不知道是哪辈子的没落王族,早年生活也是十分清苦的。后来机缘巧合才认识了天启,但她仍旧没有在王府里担任任何职务,只专心的做着总管夫人。而一人得道,她的家族也跟着兴旺起来,男的都相继从了军,而女人则会进入王府中工作。因为不是奴藉,所以并不能做到高等的职位,当然也不会做低等的杂役,所以就这么不上不下的生活着。但是,只要到了年纪,就会凭借着在王府“镀金”的经历,嫁给一个还不错的军人。乌云就是一个这样的亲戚,有些远,是天启媳妇舅舅的外孙女,但也在重复着族中女儿家的道路。自打林雨跟着景皓回来,乌云就被放到了主院里,希望她在这里能多学点东西。 主院里女奴少,几乎都是为林雨配备的,所以林雨来牧场之后,主院里的女奴也都跟了过来。只不过大家现在才知道,这自称为“奴”的姑娘,其实并不是奴。 景皓有些沉思。按说这乌云的背景他是放心的。可是这身边放着的不是奴藉的人,他也会觉得有些奇怪。而且,这乌云明显就是到了年纪就要嫁人的,到时候不在林雨身边,林雨便又要培养别人。但是,他已经被赛罕挑人的技术吓怕了,一个两个的都不是省油的灯,还要他费心除掉,相比之下,这个乌云可好太多了。 “天哲的大户人家都会有一种下人,叫‘活契’。只是签约给你做几年的工,不影响忠诚度,又是个自有人。”林雨从旁说道。 活契。对于这个奴隶制的王朝来说,活契不是没有,可是应用的很少。不过景皓想了想,天启这样安排亲戚进府里的举动可谓“民不举官不究”,可是要真被人举报了,到他这儿也是个事儿。倒不如按照林雨的说法,把天启的这些个亲戚都签成“活契”,不耽误她们嫁人,也算是自己给天启的一项过了明路的福利了。 景皓点了点头,事不宜迟,如今也是多事之秋,这件事情发现了,就要快些处理。于是,又让天音传信儿给天启,把这件事情给办了。 有了这项保障,乌云便正大光明地被林雨调到了自己身边。不光是娜依,就连穆依回来看到自己身边变了的小伙伴,也是危机感瞬间迸发,提醒自己千万不能行将踏错,否则随时都会有人取代了她。 乌云比之娜依也丝毫不差,不管是规矩还是语言都比较擅长,由她完全顶替了娜依的工作,也是丝毫不见压力。而且她为人聪慧,又比娜依多着一股子灵透,让林雨很是喜欢。 她性格其实很好,往常也就是没机会进帐伺候罢了,林雨相信,如果进了帐子,她不可能到现在才发现她。不光林雨喜欢,连才和她接触没有一天时间的青儿和毛一罕也都喜欢上了她。青儿和林雨在这边绣花,乌云就和毛一罕在旁边做着她们感兴趣的事情。 “她俩年岁一样,倒是玩的好。”青儿一边飞针走线,一边笑着道。 “以前穆依、娜依她们总端着架子,毛一罕也都不敢表现出这么活泼的样子。” “没想到认识才大半天,俩人就玩一起去了!”青儿接着林雨的话道。 “这才有种岁月静好的意思。”林雨端起一杯水,感叹着。 确实,这段日子林雨还是很不适应的。从一个自由自在的小商女,一下子就成了这循规蹈矩的王府贵客,她端着这贵女的架子,也是着实疲累。所以很多时候,她不太愿意让穆依和娜依都在身边伺候,好像随时都被监控着一样。这会儿终于换成了性格活泼又不是女奴的乌云,她和青儿在这绣花、品茗,而乌云就和毛一罕斗草调笑,好像整个毡房里的空气都活泼了起来一样。 转过天,瑾妃说的下午茶时间就要到了。一大早,青儿就收拾妥当,来了林雨这里。她还有些紧张,虽然有着要见多罗家人的兴奋,可更多的还是见到当朝皇妃的忐忑。 林雨让穆依伺候着一点点梳洗打扮,费了小半个时辰的功夫,终于也画上了精致而不太正式的妆容。 因为约了未时,为避免衣服和妆容花掉而失礼,所以两人也不能吃午膳了,只能吃一些糕点垫底。 正说这话,外面通传,说是图娅来了。 图娅穿得也算精致,眉目间少了平时的一些市侩,看起来也颇有些贵妇的样子了。不过林雨和青儿相视无奈一笑,也明白图娅这是过来想让林雨带着一起去参加瑾妃的下午茶了。 不管是处于景皓那边的考虑,还是林雨自己的主观意愿,她都从来没考虑过带图娅过去,甚至说,她已经差不多把图娅这号人抛诸脑后了,没想到这会儿图娅直接过来了。 是,已经穿得美美的了,而且又这么正大光明的进了林雨的帐子,过后说林雨没有带她去,这不是让彼此都下不来台么? 林雨这会儿其实心里是觉得带不带她都无所谓的,其实就算早两天,图娅表现出想要去参加的欲望,林雨也会带的。关键她这人太不会办事,非得把人逼上绝路,让人不得不带她!(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七章 喜欢 最终,林雨还是带着她去了。 草原辽阔,看着很近的距离,其实走起来还是有些远的。从王帐到金帐,如果步行大概需要二十分钟的时间,所以穆依早早就让人备下了车马。只是本来备了两辆,这会儿多了个赛罕,便只能让她和青儿挤一辆了。 车马也不能直直的就到人家的毡房门口停。好在皇帝金帐这边也都划分着区域,皇帝的毡房独成区域,然后就是后妃区域、大臣区域和士兵区域了。所以林雨的马车可以一直到后妃的区域。从车上下来,再步行不到五分钟,就能到瑾妃的毡房了。 候在门口的女奴通传了一声,查干嬷嬷就亲自迎了出来,把林雨三人请到了里面。 这会儿,瑾妃在主位上坐着,下面已经坐了七八人。之前在饮宴的时候林雨见过,一半是大臣家的女眷,一半是多罗家的女人。 林雨等人向瑾妃见了礼,又同其他人点了头,这才在查干嬷嬷的指引下坐到了位置上。 “林姑娘、青姑娘、大王子夫人,你们道儿远,先喝口热茶。”瑾妃娘娘年纪小,这会儿脸上还有些许婴儿肥,加上那萌动的大眼睛,和那银铃般的话语,顿时让人好感倍增。 “多谢瑾妃娘娘关怀。”林雨等人立刻又行了一礼。 图娅的面上有些粲然。她们三个同是没品级的,林雨是小王爷的女人她也就不攀比了,可是青儿惯常是她瞧不起的,没想到在瑾妃的心目中地位也比自己高!可是想想自己此行的目的,又不得不把这委屈给咽下了。 在座的人没有人关心图娅在想什么,毕竟她只是一个陪衬。即便现在景皓“养伤”,所有牧场的事物交给大王子打理,可是大家也都没有认为穆旦有多了不起,同样,图娅也就自然没人去关心。 “本宫瞧着林姑娘的手腕上还缠着绷带,可是还不舒服?” 林雨赶快要站起来回话,却被瑾妃阻止了,“今儿都没有外人,除了本宫的朋友、亲眷就是林姑娘的朋友,所以林姑娘也不必拘谨,坐着回话便好。” 林雨道了声谢,才道:“本也没什么大事,只是因为先前这个手腕受过伤,这次又杵了一下,所以太医说为保无虞,最好这几天不要活动。而我是个不老实的,所以太医才不放心给缠了条绷带。倒是累得娘娘操心了。” “这样本宫也放心了。你也知道,虽然来了科勒尔,可有皇后娘娘在上,我也不能随心所欲,所以只能让嬷嬷替本宫去看看你,你不要觉得被轻慢了才好。” “怎么会呢?查干嬷嬷是娘娘您最为倚重的嬷嬷,我没品没级,能得查干嬷嬷亲自探望,已然觉得十分恩宠了。”林雨微笑着答道。本以为瑾妃出自武将世家,又是胡山人,想来是个活泼的。可是这几句话说的,林雨便觉得比之天哲那边的皇妃也不少规矩。想到那次在金帐中的饮宴,席间还觉得瑾妃十分俏皮可爱,没想到见到后又是这样稳重的样子。想来不管是天哲还是胡山,在后宫中,就没有谁是不会伪装的吧。 “林姑娘这么说可是折煞老奴了!老奴可是担不起。”查干嬷嬷听了林雨的话,赶快笑着行礼说道,全然没有了那日在林雨帐中的傲慢模样。 “听嬷嬷说,林姑娘煮茶是用南茶中的红茶和蜂蜜来做的,这两日本宫让人试验了一下,果然甘甜清香。林姑娘多才多艺,想来小王爷以后也是个有口福的。” 林雨做出娇羞状,并不搭瑾妃的话。不过她口中对林雨身份的肯定,还是让林雨很是喜悦。 “娘娘此言差矣,瞧把林姑娘羞得!这林姑娘和青姑娘可还都没嫁人呢!”一个妇人插口道,这人是瑾妃的生母,如今多罗大将军的弟妹。 “母亲说的是,是本宫唐突了!”为了避免尴尬,瑾妃又道,“青姑娘如今也有十四了吧?” “回瑾妃娘娘的话,正是!”青儿脆生生地答道。 “是个好姑娘,模样也周正。”瑾妃笑着点点头。 “过往你姑母的家信中也总提及,说是青姑娘为人和善,性格也好,今儿见了,可不真是!”多罗夫人夸赞道,“大嫂,您说呢?” 这个被多罗夫人称为“大嫂”的,就是多罗大将军的夫人了。 将军夫人看起来也颇有英姿,不笑的时候,眼神十分锐利。当然这会儿她也笑意盈盈的,看着青儿道:“确实是个不错的姑娘。” 得了这么多的肯定,青儿的脸也变得红扑扑的。她在那样的环境下长大,能得的夸赞实在是有限。今儿一次性得了这么多,又都是这样有名望、有地位的人,一时间也十分激动。 “多谢娘娘及各位夫人夸赞。其实多罗嬷嬷平日里对我也十分照顾的。” 她的声音都有些发颤,但是好在声音好听,语速也都正好,并不显得声音时断时续。 青儿的经历其实在大家看来都不是什么秘密,可是她能变成现在的样子,不光是林雨,包括所有多罗家的人也都是满意的。 “好姑娘,自打娘娘进了宫中,我这身边就没了个可心儿的人,今儿见到你,一下子就合了我的眼缘了!”说着,这多罗夫人还用帕子擦了擦眼角。 “母亲,您这样会吓坏青姑娘的!”瑾妃嗔怪着,然后又转头对青儿道,“母亲她就喜欢女孩儿,可是家中只得本宫一个姑娘,今日见了你喜欢,只别吓到了你才好。” “怎么会呢?能得多罗夫人喜欢,我心里不知道有多高兴呢!”这下子青儿也忘了紧张了。 “那太好了,索性也要在科勒尔呆上一段时间,如果青姑娘你不嫌弃的话,可不可以经常来我母亲这里陪她说说话?” 瑾妃娘娘都发话了,即便是林雨也不能拒绝的,何况是对多罗家充满了好感的青儿?所以自然是满口答应了。 “如此一来,弟妹也就高兴了!”将军夫人笑着道。 “诶!”多罗夫人连连点头。(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八章 自信 林雨笑着看着多罗家族的女人们表演,她们一唱一和,到底还是把今天的目的给达到了。 当然瑾妃也不可能太过冷落林雨,多罗家想要和科勒尔联姻,看中的就是科勒尔强悍的实力。而相应的,就是无条件地支持科勒尔的真正掌权者。所以这个场合,受到冷落的就只会是“上赶着不是买卖”的图娅一人而已。 图娅的尴尬不是没人明白,可是在座的没有一个人肯帮她。图娅过去对青儿做的那些个事情,虽然大家没有明说,可是在座的哪个不是人精?想要娶青儿,还能弄不清她在家的情况么? “林姐姐,一会儿回去的时候可以坐你的车么?”出了后妃毡房的区域,青儿小声在林雨身边嘀咕道。 林雨看着行在前面气哼哼的图娅,便拍了拍青儿的手。 待到马车跟前,图娅没理会二人,率先进了马车。而林雨就对乌云道:“你和毛一罕去大王子夫人的车里坐着。” 乌云点了点头,拉着毛一罕就过去了。 林雨则和青儿回了自己的马车。穆依见状,自动坐在了车外。 “我觉得,大王子夫人刚刚看我的神情都不对了!”青儿抖了抖身子,似乎自己有些冷,“刚来的时候,她就反复叮嘱我不要乱说话,说让我看她的眼色什么的,不要给科勒尔丢人。哪曾想——” 想到刚刚图娅的处境,其实青儿就是想帮也是无从帮起的。毕竟她要应付那么多人,对她来说已经是很吃力了,不可能再有精力去照顾图娅的脸面。 “呵呵。”林雨轻笑了一下,“图娅想多了!”不管是景皓对待青儿的态度,还是今日多罗家女眷对青儿的态度,图娅都应该明白,青儿已经不是那个可以任由她搓圆按扁的小姑娘了,甚至说,她应该知道,自己这会儿是应该巴结青儿了。可是,她竟然这个时候还和青儿吊脸子。 “唉,如今有景王兄罩着我,她倒是不敢对我如何。我就是怕她回去想不开,然后拿我娘亲撒气。”青儿叹着气。也是,如今她这点点能力,真是不足以护着乌日娜。 林雨也叹了口气,拉着青儿的手道:“青儿,你也明白,小王爷再礼遇乌日娜,也不可能给她提到太高的位分,而你不同。你看看今天,多罗家那么多女人,包括瑾妃娘娘在内,都对你礼遇有加、赞不绝口,这代表了什么?” 青儿怔怔的,“她们说,多罗嬷嬷的家信中说我不错,所以才对我有好感——” 林雨看着青儿愈加粉红的脸,摇摇头,道:“多罗嬷嬷为什么要在家信中提到你?我觉得这才是问题!” 其实青儿并不傻,她自己说出刚刚的话时,心中就隐隐有了些猜想,可是她不敢肯定,还会为自己的这个想法而脸红。可是林雨再一提醒,她就真的明白了。只是睁大了眼睛,实在是不敢相信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她的身上。 林雨笑笑,“我说过了,你是科勒尔王族唯一的姑娘。所以,你有这个资本。” “可、可是——”青儿还是不敢相信自己会有这样的好运。 “我瞧着今天的架势,多罗夫人对你那么热情,而瑾妃娘娘也不停地说着多罗夫人如何喜欢小姑娘,所以我想,应该是多罗夫人的儿子,也就是瑾妃娘娘的兄弟。只是我不知道这多罗夫人有几个儿子,我回去跟你哥打听一下。” 青儿这会儿的脸可真是臊得通红的了。就算草原儿女再开放,一下子说到了一个素未谋面的“对象”,还是会不可抑制地害羞。 “万一不是呢?还是不要让景王兄知道了吧——”青儿红着脸小声说道。 “多罗家的人既然提到了家信,就算是隐晦地提醒咱们了。”林雨拍了拍青儿的手。 “可是——” “没什么可是。你且放宽了心,我让你哥细致地给你打听打听。如果这个男子真的足够优秀,长的足够漂亮,那咱就同意。如果长的丑了吧唧的还没什么能耐,就算他是多罗家的嫡子,咱们也不要他!”林雨笑着用肩膀碰了碰青儿的。 “不会丑吧——瑾妃娘娘那么漂亮,而且多罗夫人也很漂亮——” 林雨侧过身子哈下腰,又扭头仔细看着青儿的脸,忍俊不禁。 青儿这会儿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立刻双手捂住了脸,“哎呀,林姐姐!” 这一声嗔怪拉得老长,到底还是让林雨笑了出来。 林雨越笑,青儿也便越羞了。直让林雨哄了好几句,又保证不会拿这事儿笑她了之后,她才把手松开。 “其实你说的也对,看她们家人的长相,这模样怎么也不会错了的。至于性格么——” “哎呀!林姐姐你又来!”青儿羞恼地跺了跺脚。 林雨赶快伸手拉住了她,“我不是笑你。天哲有句古话,叫‘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都是自然规律,也没什么可害羞的。但是我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呢?我想,你哥不管现在还是将来的身份如何,以科勒尔的实力,都是不需要刻意去讨好谁的。所以青儿你也没必要自卑,你看今天多罗家女人的态度就知道了。天哲还有一句话叫‘一家女,百家求。’就是说好女孩有的是人家想要求娶。所以你没必要觉得多罗家看上你了,你就很荣幸或者怎样,如果多罗家的那个儿子不好,你也可以大胆地拒绝。我想,包括你哥也会是同样的想法。两个人成婚,不是他们挑拣你而已,你也是要挑拣他们的。而你哥,我敢说,他一定会尊重你的意愿,考虑你的幸福多于你的婚姻给科勒尔带来的好处。你明白吗?” 青儿看着林雨,那双眼睛中充满了肯定的神色,就像是有一种让她不得不信任的力量。 青儿垂下了眼眸,又仔细思考了林雨的话,最后,终于点下了头。 不过下一刻,她又抬起了眸子,十分认真地看着林雨,道:“所以,林姐姐与景王兄站在一起的时候才那么自信的吗?”(未完待续。) 第三百九十九章 奇葩 林雨笑笑,自信吗?也是。或许在景皓没有蓄须的时候,林雨还会为两人外表上体现出的年龄差距而自卑。可在景皓蓄须之后,这最后一点让林雨感到自卑的地方也没有了,人也就变得越来越自信起来。 “林姐姐,你给我讲讲你和景王兄的事情吧。”见林雨笑的甜蜜,青儿也学着林雨的样子,用肩膀轻撞着林雨的。 林雨刚要说青儿多事,车外穆依的声音便响了起来。“姑娘,咱们到了。” 林雨狡黠地向青儿眨眨眼,“小丫头真是到年纪了啊,不早了,快些回去吧!” 说完,便起身出去了,又对车夫说,让他亲自把青儿送回去。 “刚刚在车上,大王子夫人当着我的面儿就不住地瞪毛一罕。她身边的景泰还一直阴阳怪气地说着话。我真怕我下车之后,毛一罕会被她们欺负,就让毛一罕去了青姑娘的车上了。”一边给林雨换衣裳,乌云一边说着。 “图娅惯会欺负人的,所以刚刚才让你跟过去。”林雨道,“咱们也不能总为青儿遮风避雨,希望这次她自己能够处理好吧。” 换好了衣服,又卸了妆,林雨这才去了景皓的帐子中。这边的晚膳已经摆好了,而景皓则在里间看着书。 “没饿吗?”林雨边往景皓身边走,边道,“还是等我呢?” 景皓把书放下,又朝林雨伸过手,“一个人吃饭没什么意思。况且这几天也没运动,也感觉不到饿。” 林雨在他身边坐下,看着他,挑眉道:“所以呢?” 景皓不禁一笑,“所以,所以我真是离不了媳妇你了!没你我都吃不下饭!”说着就要伸手来抱林雨。 林雨伸手推了景皓肩膀一下,没有让他得逞。“贫!” 景皓也适可而止,不再一味地与林雨戏耍。 “今儿去品茶感觉如何?” “还算是比较开心的吧。瑾妃和我想的不一样。我一直以为她应该是调皮、活泼的,可今天看着又很稳重,而且说话、做事也算是面面俱到——”说到面面俱到,林雨就想起来今天的图娅,不禁笑了出来,“你没看到今天图娅的样子!哈哈,本来她去的时候还反复盯着青儿,说让青儿看她脸色行事,别给科勒尔丢人。结果去了之后,多罗家的人都围着青儿问这问那,不停地夸赞她。而图娅呢,这一下午可能也没说上十句话。出来的时候,脸都臭了!” “不自量力。”景皓也笑了出来,“大概她还觉得,如今我病着,整个科勒尔都是穆旦说的算,所以这样的场合,你们都应该唯她马首是瞻吧!” “她这人一直都这么蠢么?”林雨不由皱着眉头,“我觉得她到现在都没看清形势,明显多罗家的人都像青儿示好,她竟然刚刚还和青儿使小性儿。” 景皓拿了林雨的一撮头发把玩,道:“穆旦不在乎她,所以她才想这么证明自己吧。不过青儿一直都是任她拿捏的,现在越来越不受她掌控,所以暴躁也是可以理解的。” “青儿说现在图娅和穆旦都不太敢对她怎么样,但是就怕拿乌日娜来撒气。” “那也是乌日娜自己愿意。”景皓嗤笑一声,“天哲不是有句话叫‘烂泥扶不上墙’么。行了,不说他们了,咱们吃饭去!” 不过,一顿饭还没用完,天音就进来说,大王子身边传来的消息,刚刚大王子夫人把乌日娜的屋子给砸了。 “那大王子什么反应?”林雨好奇道。 “听说这两日萧姑娘身子不大爽利,刚刚才从皇后那边请安回来,大王子正让人安排萧姑娘的事情。而乌日娜夫人自己也说没什么关系。” “这一家到底是个什么奇葩?”林雨拧着眉毛看着景皓。 “奇葩?”景皓对林雨的这个措辞表示不懂。 “呃,”林雨不自觉把在现代这个词语的引申义说了出来,只好又换了个词儿,“就是怪胎的意思。一个为了美人不关心老娘,一个为了儿子对媳妇忍气吞声!有病吧!” “所以我刚刚才说,‘烂泥扶不上墙’。当然,还有一句话,应该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景皓道。 “我倒是觉得‘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更贴切一些。”林雨哼道。 她觉得这一家人真的是活该了。好在这会儿青儿已经正常了,要不然真的是要了亲命了。 想到青儿,林雨又问道:“那青姑娘呢?” “大王子夫人是趁着青姑娘不在的时候动的手,等她回来的时候,大王子夫人已经走了。” “也是。穆旦那做儿子、做丈夫的都不管,还能让她一个做女儿、做小姑子的怎么办?” “不过青姑娘是要找大王子夫人理论的,只是乌日娜没让。”天音补充道。 景皓道:“敢张罗去理论也算是进步了。” 他可不像林雨那样对青儿抱有那么大希望。可能因为时间长才见一次,倒觉得青儿这进步挺大的。 “对了,我之前还想问你来着,这多罗家看中了青儿,那对方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呢?” 景皓挑挑眉,看着林雨一脸认真的模样,笑道:“放心吧,是个不错的人。” “怎么个不错法儿?”林雨好奇。 “多罗家也算是人才辈出了。这次他们想要联姻的不是多罗大将军的儿子,而是瑾妃娘娘的嫡亲弟弟。今年才十五岁,去年刚进军中就崭露头角,可以说是多罗家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了。如果再有了科勒尔的支持,恐怕成为多罗家下一任的家主都是有可能的。”景皓语速越来越快,说完还饮了一口手边的马奶酒。 “那长相呢?” 景皓不由靠近了林雨一些,“怎么问的这么细致?” 轻微的酒气伴着奶香迎面扑来,加上那忽然靠近的脸,林雨一下子就屏住了呼吸,这样一来,整个鼻腔、肺部似乎都是马奶酒的清香,脸颊也顺势红了起来。半晌才反应过来景皓的话,“我帮青儿问问看啊!”说完后,才后知后觉地问道:“你不是吃醋了吧?”(未完待续。) 第四百章 朋友 景皓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起来,可是要说不是,还说不出口,只能扭过头去,过了几息的功夫,方道:“快些吃饭吧,都要凉了!” 林雨唇边的笑意不断扩大,看着景皓没事儿人似的吃东西,便也不拆穿他,继续笑着吃东西。 “咳咳!”景皓终于忍不住开口,“青儿的事儿我会安排好的。” “我相信。”林雨微笑道。 景皓看着她唇畔的笑意,自己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本来没事儿的时候青儿都是要去帮着林雨绣花的。两人都是初学,手法都不是很娴熟,所以绣起来也格外的慢。但是今儿青儿一直没过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昨日乌日娜被图娅砸了的关系。 “姑娘,要不然奴替您过去瞧瞧?”见林雨一直往毡帘那里看,乌云忍不住开口道。 “也好,我实在不愿意去看到穆旦他们一家人,你帮我去看看吧,问明白了就快些回来。”林雨应道。 乌云年纪小,腿脚也快,没一会儿就跑回来了。 “今儿一大早多罗夫人就来给青姑娘送了好些个礼物,青姑娘陪人家说了会儿话,这会子正清点着呢,说是一会儿就过来。” 她们动作也真是快!林雨心想着。 不过这一上午,青儿到底是没过来。不光青儿忙了,林雨这边也忙了起来。说是瑾妃娘娘觉得与林雨和青儿投缘,又送了她俩一些胡珠等女孩子的玩意儿,还说希望以后能继续到一起玩。连多罗夫人,也又送来了一份给林雨的礼物。 “我这是跟着青儿借光了。”林雨笑了笑,也明白多罗家单独给青儿送礼太过显眼,所以才把她也捎带上了。 午后,青儿姗姗来迟。 “林姐姐,今儿收了这么些礼,我要给什么回礼才好?”青儿一脸愁苦。别人对她太好,也是份负担。关键是没有什么等值的东西能回馈人家的。 “我这里还有几套宝石首饰,还都没戴过,咱们两个一人给回一套。”林雨也正在为这事儿纠结,可是胡山的贵女不同于天哲的,这里不讲究什么附庸风雅,贵女也不时兴做手工送给对方,这里人喜欢的就是金银宝石,所以林雨也就只能送宝石了。好在之前买的多,这会儿还有剩。 “这怎么能行呢?”青儿连忙摆手。宝石的价格她是知道的,怎么能让林雨帮她给?可是如果不用宝石,她自己也的确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了。 “怎么不行。她们送你的东西也都是好的,你若不回点好的像什么话?而且你要是和人家成婚,这陪嫁也必须丰厚,你啊,就当我送你成婚的礼物好了。”林雨宽慰道。 “那、谢谢林姐姐了。”青儿眼中满满的感动,可若让她说什么回报的话,她也不知道能说些什么。 “咱们是朋友啊!” “朋友?”青儿的声音有些抖。她从来没有朋友的,除了毛一罕。 “是啊!难不成你一直把我当嫂子?”说完,自己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青儿也跟着笑了出来。的确不是当嫂子的。原来,不知不觉间,她心里已经把林雨当成朋友了。 “你娘亲怎么样了?”林雨拉过青儿的手关心道。 “唉。”青儿叹口气,“她就是把屋里的东西摔了一部分,倒没把我娘亲怎么样。但是多多少少也刮蹭到了一点,手背被挠了一下,没破皮,就是起了一道红印子。我说要找她理论理论,或者去告诉大王子,可是娘亲说什么都不让。我也知道大王子若是想管,她也不会这么嚣张。可是一样是娘亲生出来的,我真不知道大王子心里是怎么想的!” “她如今忌惮着你,不代表大王子也忌惮你。你想要为你娘亲出头,也要保护好自己。”林雨叮嘱道。穆旦给她的感觉就是邪性,她可吃不着穆旦会不会再拿她给萧兰出气。 “我知道的。大王子这几天都在关心萧兰,哪还能记得住我们母女?真希望萧兰快些被召进宫!”青儿气道。 “这话也就在我这儿说说就得了,千万别让别人听了去。”林雨赶紧叮嘱。 “我知道。”青儿垂着头,“她打小儿就看不上我。这要不是圣上那天在饮宴的时候表现出那样,还不定她现在怎么翘着尾巴呢。所以我只与林姐姐你一个人说,我真的特别希望萧兰能快些嫁出去,离咱们科勒尔远远的。这样,你和景王兄能在一起,大王子也能死心、想起来我们母女俩了。” 林雨想想也是,便也道:“那我也希望她快进宫。”说完,两个人又笑了起来。 有后宫女人的地方就一定不会平静。两个人才刚绣了一会儿,外面又来人传话说,赛罕夫人来了。 赛罕这次见到青儿倒是比往常热情了许多,彼此客套了几句,才说到瑜妃娘娘想要在明日晚上宴请牧场上的女人们。 皇后与瑾妃都单独见过牧场上的女人了,只有瑜妃这段时间一直默默无闻。所以,瑜妃这次的宴请倒也显得理所当然。 只是,林雨对于瑜妃这个人有些犯怵,毕竟有了赛罕当初和自己的谈话,让她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不舒服的。 出乎意料,瑜妃的晚宴竟然全是天哲的美食。这让吃肉吃到反胃,感觉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膻味儿,且已做好准备再吃一晚上肉的林雨倍感亲切。 这次宴席也颇有天哲的特色,不再是一人一个小桌、一把小刀,而是真真正正的一个大圆桌,七八个人围坐在一起,用筷子和碗吃饭!桌子上摆的,也都是醋溜豆芽、麻辣豆腐、凉拌土豆丝、鱼香肉丝、蒸蛋羹这样的家常菜! 林雨一瞬间觉得眼睛都有些湿润了。就好像在现代时候出国许久,吃了好多天的西餐,终于看到了老干妈辣酱一样! “都是平日里吃惯了的小菜,也没准备什么大餐,希望你们能够吃得惯。”瑜妃娘娘的声音软软的、轻轻的,十分温柔。(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一章 吃饭 知道瑜妃有天哲血统,只是没想到她祖父已经当了多年的胡山宰相,如今她们这一脉还会保留着天哲的饮食习惯。 “越是家常菜才越让人习惯呢。娘娘有心了。”赛罕回应道。 “那我就没准备错了!”瑜妃微笑着,“听闻林姑娘对吃食也是颇有见地,尝尝看,也给我提些意见。” “娘娘真是客气了。”林雨微笑着答道,“虽然是家常菜,但是色、香已经齐备了,想来这味道也不会差了。” 瑜妃一直说的是“我”,而非“本宫”,无形之中,又给人以十分亲近的感觉。 有了瑜妃的话,大家也都拿起了筷子,见瑜妃动筷了,大家伙儿也都动了起来。 餐桌上并没有夹菜的女官,都是自己吃自己夹。桌子比较小,即便是放得远些稍微的菜,也会让人能够够到。 林雨先夹了一筷子自己面前的鱼香肉丝,果然香辣爽口。 胡山少用筷子,但显然瑜妃身边的人已经习惯了用筷子,连赛罕也用的颇为熟练。青儿平时能用到筷子的时候实在是少,好在这段时间经常在林雨那里吃饭,也稍微习惯了些。唯一一个不习惯的就只有图娅了。 对,这次图娅也来了。而且,她是正大光明被邀请来的。 这也是林雨觉得瑜妃圆滑的地方——一个人也不得罪。 桌上备的是银筷,这是贵族宴请的起码规矩。一来银器漂亮,二来又都说能试毒,所以大家就都用了。可是,这银筷的弊端就是太滑,若不是很会用筷子的人,还真是不太好驾驭。 图娅的正跟前放的是麻婆豆腐。这两样儿考验功力的东西放到一起,图娅夹了一下又一下,豆腐也是碎了又碎。 越是加不上来,图娅便越着急。越着急,手上就越使力,豆腐也就越碎。 图娅正坐在林雨的右手边,林雨把这一切看个正着。眼瞧着图娅的脸都红了,瑜妃也往这边瞧了,林雨递了一把配套的银羹匙给她。 图娅朝着林雨尴尬地笑笑,一手拿着汤匙,一手用筷子扒拉着,终于把这碎成渣的豆腐全部放到了羹匙里。 青儿在旁边看着,遇到不容易夹的东西,便也用了羹匙。 “这道酸萝卜老鸭汤是我最拿手的,也是我们家这么多年传下来的最为细致的一道菜。做起来也颇为耗时,不过味道还可以。林姑娘尝尝看。”瑜妃介绍道。 林雨点点头,便用汤勺盛到了自己的汤碗里一些,然后用羹匙舀了一块酸萝卜,略微吹了吹,才送入了口中。一时间,酸爽鲜香似乎打开了全部的味蕾,就连刚刚口中残留的鱼香肉丝的香气也被压了下去。紧接着一口汤下去,这道菜就让人回味无穷了。 “都说酸萝卜老鸭汤是要一口萝卜一口汤,瑜妃娘娘家传的手艺果然深得精髓,使得这道菜名副其实了!” “林姑娘也是名不虚传,果然对吃食方面颇有见地,一语就道破了这道菜的吃法!”瑜妃也随即愉悦起来,“实不相瞒,这道菜是我最为擅长的,每每圣上想吃的时候,也都是我亲自去做的。我自认在所有见过的人里,都要我给介绍之后才能领会到这道菜的精髓,不过没想到,这个世界真的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林姑娘,你是第一个。” “娘娘谬赞了。想来娘娘也应该听说过,我在天哲是做生意的。我名下有一宗生意便是食肆。所以为了生意吧,我也算是吃了不少好东西。不过这道老鸭汤,我也是只是年少的时候吃过一次,至今都觉回味无穷。今日尝了娘娘的手艺,也算是圆了我多年的念想吧。” 其实不光这一道菜,这些菜的味道都很正宗,而且偏川菜口味,很有家常菜的感觉。 “林姑娘这一翻话可真是让我心中熨帖的很。说实话,我一直喜欢做一些吃食。感觉自己做出的东西能得到别人的夸赞,是很有成就感的一件事。如果林姑娘不嫌弃我蠢笨,不如以后咱们常来常往,林姑娘就多指导我一些。” “能来陪娘娘我自然是高兴的。只是什么‘指导’的,就万万不敢当了。况且我也不会做什么东西,顶多是舌头灵敏一些,能够记住的味道多一些而已。”林雨婉拒了和瑜妃一起做东西的事儿。她是喜欢做东西,且爱把做东西当成乐趣。但是她时刻记着出来胡山时候景皓和她说的话:这个地方有身份的女人都是不会尽厨房的。所以即便她对这个老鸭汤的做法还有些好奇,她也不会来和瑜妃一起研究。瑜妃给皇帝做,那是她的一种上位手段,也是和皇帝之间的夫妻情趣。而她还没嫁给景皓,这么做只会让人更加诟病。不过话说回来,即便是当年的萧侧妃,一身好厨艺,还不是不被胡山的贵族所真正接受? “林姑娘真是客气。”瑜妃笑了笑,“那以后你可就要常来陪我说说话了。”再也不提一起进厨房的事儿了。 一顿饭吃得除了图娅以外都很舒适,毕竟换换口味也是好的。 出去的时候,赛罕满脸堆着笑,非要拉着林雨一起走。 “林姑娘,瑜妃娘娘对吃的和您一样,只是爱好而已。莫说是旁人,就是皇后娘娘想要吃上瑜妃娘娘做的东西,那也是不可能的。这说明啊,娘娘和您投缘!” 林雨知道赛罕这是在替瑜妃向她解释。旨在说明瑜妃也不是那爱钻厨房的人,只不过和她一样,是个单纯喜欢吃东西的人而已。同时,瑜妃娘娘已经拿出了诚意,无非就是想和林雨走得近些,林雨的话实在不该说的那么冲。 林雨也笑了,“我是真不会做东西呀。只是惯常喜欢吃的,能记在脑子里一些。要说实践,我可不敢随便尝试的。不过,要说能和瑜妃娘娘多接触,我肯定是乐意的啊!在瑜妃娘娘这里,我可是能够尝到许多家乡的味道呢。” (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二章 相克 “姑娘这么说我也就放心了。”赛罕笑了笑,“都是志同道合的人,多多亲近也是好的。” “夫人说的在理。”林雨道,“只是我发现,瑜妃娘娘似乎气色不大好的样子,而且刚刚吃饭的时候吃了许多她面前的鸡蛋羹。” “鸡蛋羹?”赛罕不明白这两者有什么关系,但是直觉林雨放在一起说,一定是有关系的。 “是。许是夫人不知道,这天哲的食物里,有着食物相克一说。两样好东西放在一起吃,效果非但达不到好的,还可能变糟。更有甚者,两者同食,还会中毒,危及性命。”感觉到赛罕抓着她的手都不由收紧了,林雨继续道,“刚刚在饭桌上,我见鸡蛋羹就放在娘娘正跟前,想来娘娘是喜欢的。但是,娘娘又吃了许多酸萝卜老鸭汤。鸡蛋是易经补气的食物,鸭肉可补虚劳、滋五脏,都是好东西。可是两者放在一起,可就大伤元气了。我不知娘娘是否平时就喜欢这么吃,可若是一直这样吃下去,身子也会越来越差的!” “林姑娘此话当真?”赛罕紧紧抓住了林雨的胳膊,两人都停在了那里。 “当然!做这一行的,什么东西相克,我自然要心里有数!” “那姑娘且慢行,我这还有些事情,便不同姑娘一起回去了。”说着,赛罕又忙折返了回去。 “赛罕夫人这是怎么了?”青儿有些好奇。刚刚赛罕给她挤到一边,这会儿才说了几句话,又急忙回去了,像是落东西了一般。 “许是有些事儿还没处理妥当吧。”林雨淡淡地道。 “林姑娘。”图娅也凑了过来,“刚刚在席上,多谢你了。” 林雨笑了一下,今儿图娅没有受到冷落,人看着也比上次状态好了许多。“举手之劳而已。你在草原长大,不擅长使用筷子也都正常。” “是,我也知道姑娘这话是在宽慰我。不过想来用习惯了,也就不会这样了。看看青丫头便知道了,跟在林姑娘身边这么几天,筷子也用得很好了。”图娅小意道, “习惯成自然。若是图娅你喜欢天哲的饭菜,也可以让你身边的人来和可依学一学。” “呵呵,好呀。”被林雨不软不硬地顶了回来,图娅也觉得讪讪的。 今夜刮了东风。风暖暖的,不大,连雪也没怎么冻上。下了马车,林雨便想走一走,就提议要送青儿回去。 今夜的月亮很大,圆圆的,像是一个白玉盘子一般,即便没有火把、灯笼,也能把一切看清楚。 林雨一边和青儿说着话,一边走着,快到了大王子地盘的时候,竟然迎面走来了一个削瘦的男子。 “二王兄安好!”青儿赶快打着招呼。 林雨这时候才看清,这个被月色照耀的更加面色苍白的男子,就是与她仅有几面之缘的二王子信仁。 于是,林雨也和他点了点头。 “二王兄怎么这个时候出来了?虽然风不大,天儿到底还是冷的。要是再受了寒,可不是要遭罪了?”林雨发现青儿竟然对信仁这样关心。 “不过是出来看看月色。整日在屋子里呆着,人也憋闷了。”说完,信仁像是受不住了一般,竟然大喘了几口气,才把气儿导匀。 信仁虽然也是异族混血,但是却不像景皓那样随了父亲,毛发丰盛。他应该是像他娘亲更多,长得白白净净的,颇有文弱书生的感觉。 “那怎么身边连个伺候的人都没有呢?”青儿又唠叨道。 “整天跟着,不像是伺候我,像是束缚我的一样。索性就让他们离远些,我也得会儿自由。”信仁的嘴角扯出一个弧度,“也不早了,你们早些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吧,我呆一会儿就自己回去了。” 青儿“嗯”了一声,“那二王兄您早些回去。我们也先走了。”说完,就拉着林雨继续往前走。 “哼!理他做什么,病病歪歪的,别过了病气给你。”图娅今儿心情好,难得地竟然为青儿说了句话。 可是显然青儿并不接受,连个下茬儿都没接。转而向林雨解释道:“二王兄人很和善。以前不怎么过来牧场,偶尔来一次,见到我也都对我态度很好。跟我说,他是我二王兄。后来我回了王府,二王兄每次看到我也都很和气。” “哼!”图娅不满地哼了一声,过去对比信仁,她真是差了好多好多。可是听青儿夸赞信仁,她又觉得信仁也没做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青儿以前最缺乏的就是别人对她的善意吧。所以才对信仁的和善才觉得这样的难得,以至于现今对信仁说话的语气中都透着亲近。 到了青儿的毡房门口,拒绝了青儿让进去坐一会儿的邀请,林雨带着穆依和乌云又往回走。 其实也难怪图娅不屑,从青儿刚刚的只言片语里,林雨也确实看不出信仁对青儿有多好,顶多就是和她说了两句话而已。不然当初在王府里青儿被欺负的时候,他怎么不去帮助?只不疼不痒地这么关心几句,就算是对妹妹好了?就算他在王府里也是个类似透明人的存在,可是还没听说哪个人敢明目张胆地欺负他吧?他也不是真的没有能力去关心青儿。却得了青儿这么高的评价,呵呵,林雨竟然生出了一种他很虚伪的感觉。 再次走到刚刚信仁呆着的地方,信仁已经不在那里了。只是碰巧看到萧兰从那边走了过来。 有日子没看到萧兰了,大抵是月光的关系,也看不到她那红润的脸蛋儿了,只觉她的脸也苍白、削瘦得厉害。 萧兰面无表情,看到林雨像是不认识一般,快步就过去了。 林雨正纳闷儿着,萧兰尖利的声音就响了起来。 “你!给我站住!看到本郡君为何不行礼?” 林雨顿了一下,装作没听到,又继续往前走着。 “给我拿下!”伴着这一声娇喝,林雨三人立刻被两名壮汉前后堵上了去路。(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三章 身份 “大胆!”穆依上前一步,拦在了林雨身前,而乌云则张开双臂,从后面护住了林雨。 “我说你才大胆!”萧兰刚一说完,人已快步到了林雨跟前,一指穆依的鼻子,道:“给我掌嘴!” 那壮汉也没什么怜香惜玉的样子,看起来也像是个练家子,竟然抄起手来就给了穆依一巴掌。这一巴掌,直接就把穆依的头打偏了过去,声音响得让林雨的心都一颤! “萧兰!”林雨的怒气就像是过年时候的鞭炮,一下子就被萧兰点燃了。她把穆依往旁边一拉,直接就向斜前方迈了一步,直视着萧兰。 萧兰的嘴角这会儿噙着笑意,若是以前脸儿圆润的时候,林雨还会觉得可爱。可是这会儿苍白有削瘦,两颊都瘪了下去,怎么看、怎么刻薄。 “乌兰郡君,好大的架子!我不是你胡山人,又是科勒尔的贵客,凭什么要向你行礼?” “呵呵,”萧兰轻笑一声,“我当然知道林姑娘你是科勒尔的贵宾啦!林姑娘自恃身份贵重,不向我行礼我也不能说什么。可是,她俩又是什么东西呢?”说着,她把指头指向了穆依。 林雨的脑袋“嗡”的一声,好一个借题发挥!而且,走到哪儿也挑不出她的错处! 一口气憋闷在胸腔里,林雨简直有了说脏话的冲动! “再给我打,再打十下,然后再在这跪一晚上,看她以后还能不能记住规矩!还知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 “你敢!” “我怎么不敢?给我打!” 萧兰话音一落,那边就又想起了让人头皮发麻的声响。林雨的心一揪,回身便见这两巴掌已经让穆依的双颊高肿了起来,嘴角也流着血。 “乌兰郡君安好。”一句话,伴着一声咳嗽,那身子单薄的信仁又出现在了众人面前。他身上披了一件毛氅,里面穿的不再是刚刚的棉袍,显然已经更衣准备歇下了,又被她们吵了起来。 萧兰斜睨了他一眼,并没有说话,又回身看着穆依这边,瞪了一眼,示意大汉继续。 又一个巴掌猝不及防落下,林雨这才想起来去拉穆依。可是,那大汉眼疾手快,哪里能让林雨拉走?林雨这样,也只能仗着大汉不敢对自己动手,拖延时间而已。 “郡君且消消气吧,奴才做的不好,可高低也要给主子面子。这两个女奴都是小王爷亲自安排过来伺候林姑娘的,就这么让您教训了,小王爷的面子往那里搁呢?老话儿说的好,这打狗还得看主人呢。”说完,信仁像是又喘不上气了一般,把手搭在身边奴才的胳膊上,仿佛没有个倚仗的东西就随时能倒下一般。 萧兰看着信仁,似乎是头一次认识他一般,直看了半晌,才道:“也罢!今儿就给阿景的面子!”说完,便头也不回地走了,那个随从便也放开了穆依,跟着萧兰离开了。 “穆依你怎么样?”许是吓到了,穆依一下子跌坐到了地上。林雨赶快蹲下身子,询问道。 “唔——”一说话,穆依的嘴边竟然不停地淌出血来,一瞬间的功夫,整个人都变成了十分凄厉的模样。 林雨急得不行,赶快掏帕子给她擦。可是擦了两下,才想起来帮自己解围的信仁,又让乌云过来照顾穆依,自己则起身对信仁道:“刚刚真是多谢二王子了!” “林姑娘客气了。咳咳,举手之劳而已。”信仁笑着,嘴角也上扬了一个漂亮的弧度。 “二王子您看我们现在的状态,能不能劳烦您借我个人,把穆依背回去?”林雨很想继续说几句场面话,可是想到穆依的情况,又实在没那个心情。 “没问题。”信仁看着左右道,“你去背穆依姑娘,你脚步快些,去禀告小王爷一声儿。” “那二王子您呢?”身边的人担心道。 “我自己进去就歇下了,没事儿!”说着,还摆了摆手。 “谢谢你了!”林雨真诚道,然后就和乌云一起,跟着那背着穆依的随从,一起往王帐那边走。 边走,林雨也不放心那个身子羸弱的信仁,可是走了好远,信仁还在那里站着,见林雨回头,就冲她们摆摆手,直到看不见了,林雨才安慰自己,信仁一定是回去了。 等几人回到王帐的时候,天星领着太医已经在那了。他指挥着那随从直接把穆依送回她的毡房,又让乌云和太医赶快跟过去瞧瞧,自己则快速走到林雨身边道:“小王爷担心了,让您一回来就进去呢。”说完,他也去了穆依的毡房。 林雨这时候心里也是又担心又恐慌的,守卫打了帘子让她进去,她感觉那帘子才刚一放下,自己就落入了一个温暖而坚实的怀抱里。 这温暖还没享受几秒,她又被人推开。景皓两只手牢牢地放在林雨的肩上,上上下下打量着她,见没什么外伤,方道:“可是吓到了?” 林雨点点头。 “别怕。” 其实也没那么害怕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景皓一说出这句“别怕”,林雨就觉得委屈的厉害,眼泪不可抑止的就吧嗒吧嗒掉了下来。 “别哭、没事儿了!”景皓笨拙的安慰着。 可是他越这么说,林雨就越觉得委屈,本是几个眼泪儿,随着景皓这一句安慰出来,泪水也更加汹涌起来。 景皓疼惜地给林雨擦着眼泪,可是越擦越多,最后只能狠狠地把林雨搂在怀里。 他一手把林雨的胳膊束在里面,一手张开按着林雨的头,形成了一个完全的保护姿态。而林雨,也是一只手搂着景皓的腰,十分信任。 “她敢欺负你,我就一定让她付出代价!”景皓几乎咬牙切齿了。 哭了好一会儿,终于发泄出了这股子感情,林雨这才推了推景皓。 “其实我没事儿,我、”林雨也觉得自己哭得有些莫名其妙,可是要说委屈什么的,又怕景皓内疚,“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了。” “没事儿,我知道。”景皓擦着林雨脸上的泪痕,“她敢欺负你,真是过的太好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四章 挨打 见景皓这样一副凶悍的样子,林雨不仅没皱眉,反倒觉得十分温暖。 “她不敢欺负我。” “她要是真敢动你一根头发,看我不把她手指头全剁下来!” “可是,她让人打了穆依。穆依的嘴里全是血!我知道,她就是想打我的,可是不能动我,她就把气撒在了穆依的身上!”想到穆依刚刚的样子,林雨还是十分气愤。 “我知道。”景皓用力抚摸着林雨的头,“我都明白,你放心,这口气我一定帮你出了!反正我这伤也养了这么多天了,我看,我也是时候出去转一转了!” 景皓的目光深沉而坚定,让人有一种可以全身心信赖的力量。 “今晚多亏了信仁。是他给我们解的围!不然不光穆依会挨打,乌云也是逃不了的!她还说,要她们两个在那跪一宿,明白一下自己的身份。” “哼哼,身份!”景皓也知萧兰这是含沙射影,说林雨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呢。既然她这么享受圣上给她的这个身份,那一定要让她好好享受享受才行了!不过这话景皓不准备说,林雨心思重,他怕说了之后,她又多想。“你们是在信仁的毡房外面被萧兰堵住的?” “是啊!”林雨又想到了那个羸弱得似乎风一吹就倒的男子,想到了他站在那里不住地向她们摆手,不放心、非要站在那儿看着自己安全离开才行的样子。“我看他的身子很弱。” “他那是胎里带出来的,想要调养都难。”景皓温软了口气道,“我会好好谢谢他的,也会请最好的大夫来给他调理。”信仁今晚能给林雨街尾,景皓就已经对他一万个满意了。 安慰了一会儿林雨,那边太医也来给景皓回话了。 穆依只被打了三巴掌,可是这三巴掌十分有力,打得穆依牙齿都松动了五颗不说,最里面也都破了皮。太医清理了好一会儿才把里面的血清理干净。 “我没事儿了,我去看看穆依吧。”林雨听得心揪揪着,不去看一眼怎么也不放心。 “那你去吧。”景皓点了点头。 穆依本来就是圆脸儿,带着一些高原红的长相,眼睛也不太大。但这会儿看来,那脸都肿得大了两个型号不说,还红的发亮,挤得眼睛只剩下了小小的一条。 见林雨过来了,穆依作势要起来,林雨赶快把她按下了。 “她现在还不能说话。刚刚太医给清理了一下伤口,又给上了药,都在嘴里塞着呢。”乌云解释道。 林雨坐在炕边儿,看着穆依的样子,说不出的难受。 “让你受苦了。” 犹豫了半天,林雨只能说出这样一句话。 穆依的眼泪瞬间就流了下来,几息的功夫便流了满脸,还在摇着头,似乎有些任命一般。 “你这是因为我才会受这连累。”林雨抓着穆依的手,“你且放心养着,别的事儿就先不用操心了。你今儿对我的维护,我们都是看在眼里的。我也和小王爷说了,之前的惩罚便作罢了。你好好调养,好了之后仍旧回了身边来。” 穆依一边哭着,一边发出“呜呜”的声音。 “是啊,咱们一回来,小王爷身边的太医就侯在那里了,还那么用心地给你治伤,现在连姑娘都亲自来看你了,你要快些养好自己啊!”乌云道。 “嗯,这些天会有太医帮你调节膳食,很快就会好起来的。”林雨道。 穆依则是不住地点头。 第二天一早,牧场上的人就都知道林雨被萧兰堵住的事情了。赛罕风风火火的,一大早便赶了过来。 “你说这是什么事儿!也怨我昨儿没和你们一起走,怎么就出了这样的事儿呢?”赛罕一进来就不住地埋怨自己。 “不关夫人的事儿。事出突然,谁都是始料未及的。”林雨淡然地回应道。 “你说这乌兰郡君也是,拿个鸡毛当令箭,非作出点事儿不可!”说着,又把炮火引向了萧兰。 其实过后林雨倒是想了,萧兰算是个有心眼儿的人,她本是离乌云近一些的,却让人打了离她更远的穆依。林雨以最大恶意揣测,恐怕萧兰拿穆依开刀,这里面也应该有一些对赛罕的迁怒。毕竟穆依是赛罕一手带起来的人,而她在晚宴上大出风头,过了这么些天,也明白过来,这里面是有赛罕的手笔的。所以,林雨想,萧兰打人是偶然,可是打穆依就是必然了。 “其实这事儿也怨不得乌兰郡君,就算是放到了圣上跟前,也确实是我身边的人没规矩。”这才是林雨这位郁闷的地方。 “唉!穆依这孩子打小就稳重,我也是亲自教了这些年的。虽然不像娜依那么收了当干女儿,可是对她的关注也是不少的。唉!合该她有这么一劫吧!你不说我也明白的。” 前一段娜依和穆依才因护主不力被罚,如今穆依又出现了对郡君不敬的事情,想来赛罕也在为穆依的前途担忧。 “穆依是一直护着我的,这事儿我也和小王爷说了,等她伤好了,就还让她回来。”林雨道。 “小王爷和林姑娘都太仁慈了,我也替那丫头谢谢你们了!” “哎呦,这可不敢当!”林雨赶忙道。 “一会儿我去看看那丫头,再好好给她讲讲规矩!”到底是自己带出来的,赛罕也跟着着急。 “那就有劳夫人了。”林雨应道。 “呃——”赛罕顿了一下,看着林雨一脸疑问,又道:“昨儿你和我说的事儿,我折回去立马儿就和瑜妃娘娘说了,娘娘也是颇为感激。想来这一半天就能送来谢礼。”言外之意,希望林雨尽量不要出门,如果找不到人就不好了。 “多谢夫人提醒。”林雨笑着道。 才送走了赛罕,青儿也便进来了。 “先头听说赛罕夫人在这,我便先去看了穆依。哎呀,这萧兰也欺人太甚了,竟然把穆依打成了那样!” “你也听说了?” “如今这牧场还有谁不知道的!我是真没想到,你们前脚从我这儿走,后脚就遇到了这事儿!”(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五章 受寒 林雨无奈地扯了一下嘴角,“这事儿啊,我盘算着早晚都是要发生的。她这阵子气儿不顺,不能明目张胆对我如何,就只能拿我身边的人出气了。不过好在有二王子在,否则昨晚儿的事儿还不知道怎么收场呢。” 信仁的出现就是给了萧兰一个台阶,也是给了所有人一个台阶。 “唉,还说呢。我今儿也是听毛一罕来给我讲的。她听二王兄身边的人说,二王兄今早儿又不好了,傍天亮的时候就发了烧,请了太医,我过来的时候,看他毡房外面奴才们还是进进出出的呢。” 林雨的心不由一颤,也是没想到信仁的身子竟然那么弱。应该是他昨夜在外面站得久了吧。 “昨儿我和你哥说了,他也觉得这些年没太给你们照顾,所以承诺我说,要给二王子找最好的大夫,尽量把他的身子调养好。” “那太好了!二王兄拖着这身子也着实是遭罪。说实话,我从来见到他,眉头都是略微收紧的,可是还要对别人笑——”青儿的声音不觉低了下去。或许,在她眼中,信仁就是这样孤独、可怜而又亲和的吧。 可能也是觉得一直把话题放在信仁身上不好,青儿又道“你不知道,今儿早上听说了你的事儿,大王子忙不迭地让人给萧兰送礼物,他自己在圣上跟前行走抽不得身,却生怕萧兰受一点委屈。大王子夫人气得又是一阵摔打,我出来的时候我娘还阻止我,生怕我出门的时候被她寻了晦气。” “大王子在圣上跟前都听说了?那岂不是圣上也知道了?”林雨一头黑线,“那穆旦是傻么?现在谁都捉摸不透圣上的意思,他还敢在圣上眼皮子底下对萧兰这样?” “他这样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谁不知道他打小儿就把萧兰当公主似的放心尖儿上捧着?以前萧兰只是个寞落的萧家姑娘也就那么地了,现在人家可是圣上亲封的郡君,他呢?有媳妇有孩儿的,又没个身份地位,萧兰怎么也不可能跟他啊!”青儿看的年头多了,自然也是旁观者清。 “穆旦打小儿就中意萧兰,怎么当初还会娶了图娅?” “他与图娅定亲是父王的决定,他怎么敢反抗?后来父王薨殁,他成亲的时候也想拖延来着,不过这日子也都是父王定的,他再不情愿也只能成婚。图娅包括她娘家都知道这事儿,但是碍于他是大王子,他们自己门第也低,也不能真的把他怎么样。但是我回王府都几年了,几乎都不见图娅的娘家来串门,图娅她老爹倔着呢。”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林雨感慨着。 “其实我有时候也挺矛盾的。以前大王子妃总来欺负我,我一面觉得她可怜,一面又觉得她不能因为自己可怜就拿我撒气。”青儿不仅又想起了以前的事情,闷声道。 青儿愿意正视过去就是好事,别看她现在一副完全摆脱过去阴影的状态,可是她越不愿意提起,反而就越说明她放不下。这会儿说出来,林雨也便适时进行开导。 “这在天哲就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其实善良是对的,前提是不能委屈自己。所有委屈自己的善良,都不是心甘情愿。这样日积月累,终有一天会爆发出来,那就叫‘伪善’了。伪善不仅不能帮别人,还会伤害自己。咱不是菩萨,不可能普渡众生。书中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自己吃不饱、穿不暖的时候,说什么礼仪荣辱?同样,自己都过的不好,还怎么去接济别人?好好活下去才重要。所以说,你有善良的本性,只是在发挥这一点之前,自己要有过的好的能力。” “林姐姐,你——”青儿欲言又止。 “怎么了?”林雨摸摸鼻子,好像自己职业病又犯了? “林姐姐懂得真多。”青儿琢磨了一下词汇,道,“天哲的女人好厉害!” 林雨莫名其妙。 “天哲的每一个女人都会读书的吗?” 看着青儿充满疑问又十分敬佩的眼神,林雨这才明白她的意思。不由一笑,“天哲的女人和胡山的女人也没什么不同,都是为了生活努力而已。而我,只是比别人多了些际遇。” “难怪景王兄会喜欢林姐姐。”青儿叹道。林雨懂得多,才能和科勒尔最尊贵的人配得上。 林雨一愣,随即笑道:“你这小丫头,当真是长大了,还懂什么喜欢不喜欢的了。前几****景王兄还和我说,多罗家的那个小子十分的出类拔萃,是多罗家族这一辈中的佼佼者呢。然后长的也是颇具风姿,又有军人的硬朗,可以想见,一定是个好儿郎!” 到底还是性格较为内向的,嘴皮子上的功夫哪里说得过林雨?见话题马上又扯到了自己身上,青儿立马羞红了脸。 “怎么说着说着,又说到我了。”虽然羞赧,可心里也不自觉地对那个多罗小将有了翻憧憬。 “这有什么好害羞的?过些日子你哥哥生日,即位大典上肯定能看到他的。”林雨冲她挤眉弄眼。 “林姐姐就欺负我!”青儿立刻就不依了,扭过头去佯装生气的样子,可到底是草原儿女,羞怯过后,骨子里的不拘小节又跑了出来,转过头低声对林雨道,“到时候姐姐你帮我看着些。” 林雨“噗哧”一声笑了出来,见青儿又脸红了,怕把她刚刚燃起的一番小希望打击到了,连忙道,“你放心吧!你就不说,我也得看看,到底你哥说的是不是真的,有没有那么优秀,配得上咱们可爱又善良的青儿!” 对于青儿,林雨还是觉得应该多多鼓励。毕竟她的身份,需要骄傲,也需要善良。 两人又说了会儿话,眼瞧着就到了午间,而瑜妃身边的人终于过来了,除了给了谢礼,还说了句“娘娘说,凡事儿有她在呢。”林雨便知道,这后妃那边,也已经传遍了她和萧兰的事情。(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六章 青梅 这边林雨没闲着,那边景皓也迎来了不速之客。 “阿景,这些日子你身子不大爽利,而我又——”萧兰低了下头,声音中充满了浓浓的委屈,“所以今天才来看你。你怎么样了?” 自打那夜被封为乌兰郡君,萧兰就再也没见过景皓。 景皓歪靠在炕上,脸上略显苍白。他扯了扯嘴角,道:“也就这样。难为郡君还记着我。” 萧兰一下子眼泪就流了出来,“阿景,你这不是往我欣赏戳刀子么?你知道的,那天的事情我也没想到。”顿了一下,萧兰瞪大了眼睛,“还是说,你因为昨晚的事儿生了我的气?” 萧兰对景皓的印象还停留在圣驾来之前。景皓对她很是温柔,还带了她一起去迎接圣上的銮驾。若不是那晚圣上的一句话,也许皇后姑母再帮她说上几句,过些日子景皓即位之后,马上就要张罗她们两个的婚事了。这会儿听景皓叫她“郡君”,她当真是又羞又气,她与景皓青梅竹马,景皓还这样误会她!或者,就因为昨晚儿她打了穆依?信仁说的对,就算穆依是林雨的丫头,可是到底是景皓亲自送给林雨的…… “唉!”景皓叹了口气,却并不回答萧兰的话。 “阿景。”萧兰弱弱的喊了一声,全然没有昨日夜里教训别人的气势了,“我知道我昨晚儿是冲动了。可是你不知道,我这些日子在皇后姑母那里受训,说得是体贴于我,我又怎么会不知道姑母的心思?左不过是看着我全然心系于你,所以才没把我如何罢了。可是每日这么被人看管着,我心里也不好受。再加上这些日子瑾妃和瑜妃都对林雨礼遇有加,连带着赛罕也都巴结她,我心里怎么都是嫉妒的。所以一时冲动,才让人动了手。我真不是有意为之,阿景你相信我。”说着,眼泪也吧哒吧哒掉了下来,一滴一滴掉在那天蓝色的袍子上,把天蓝晕成了深蓝。 一个人强势惯了,难免给人骄横的感觉。可这样的人偶尔哭一次,那让人心疼的感觉也是成倍地增长。景皓一直把萧兰当亲人,他有多在乎萧侧妃,就会有多少在乎萧兰。但是随着年龄逐渐增长,夹杂在两人中间的利益纠葛也越来越多,他对萧兰的心也慢慢变了。更何况,他现在有了林雨——想到昨夜自己对林雨的那种提心吊胆,景皓又冷了下来。但这样的萧兰着实让他不落忍,又说不出那些残酷的话了。 “阿兰,你瘦了。”景皓忽然低着嗓子说道。 萧兰抬起那水润的眸子,一错不错的看着景皓,忽然间,那泪哭得更汹涌了。 “阿景——”萧兰哭的上气不接下气,委屈了这么多天,终于,景皓还是关心她的。 萧兰抓起景皓的手,小心翼翼地放在了颊边,当触碰到那泪水的一刹那,景皓才反应过来,这会儿已然不是小时候了,他也不应该与她再做这样亲密的事情。想到这儿,他的手仿佛被烫到了一般,猛的一抖,还没来得及往回彻,萧兰便又把他的手按到了自己的脸上。 “小时候你总是这样给我擦眼泪的。” 景皓的手一顿。 “那时候穆旦老是欺负我,没事儿就捉个虫子什么的往我头上、手上放,每次我吓得哭了,你都是这样过来哄我的。”萧兰边说,眼泪也没停,“后来你告诉我,想要不被欺负,就要凶一点,让人家不敢欺负我。你带着我去捉虫子、捉蛇,我心里其实很怕的,但是和你在一起,我就特别有安全感,因为我知道,你会一直保护我。” 萧兰的话自然也勾起了景皓的回忆。只是,是完全不同的版本而已。 小时候的萧兰长得小包子一样的可爱,偏偏因为从小在家不受重视的关系,人也有些怯怯的。萧侧妃带着她来了科勒尔,一时间几乎草原上的所有小男孩都喜欢了她。父王告诉他,那是妹妹。所以,他开始担起这个有些甜蜜的负担。 所有人中,穆旦当是最喜欢她的。但是,穆旦的表达方法实在是让人替他担心。他自小就喜欢摔跤、打架,加上他的娘亲乌日娜身份卑微,也没个人好好教导他。所以除了每日上课之外,他就纠结一群和他年岁差不多的奴才和他一起去外面撒野。掏鸟窝、抓长虫,就没他作不到的地方。偏他也喜欢这些,每次弄到都宝贝似的想要给萧兰看。然后,一次次的吓到萧兰,从此让萧兰把他当成永远的“坏蛋”。 而每每她被吓得哭了,景皓总要出来保护她。因为她是妹妹,所以他有责任保护她。受母亲的耳濡目染,小时候的他也觉得穆旦和他娘亲不是好人,所以他也会自诩正义的化身,去把穆旦扮演的恶魔打跑。当然,穆旦大他好几岁,又怎么会真的怕他?只是因为他的身份是小王爷,忌惮着他的身份罢了。 他是真把萧兰当妹妹的,他想,如果没有后来的变故,他长大之后,若是没碰到什么刻骨铭心的人,如果他的父王要求他娶萧兰,他是会答应的。可惜,那只是如果了。 如今,他和萧家注定不是一个阵地的人。他可以娶任何人,唯独不能娶萧兰。喜不喜欢且不说,萧家的势力实在是太大了,他不能把科勒尔的实力再让他们去分割。 “阿兰,其实穆旦只是喜欢你,并不是故意吓唬你。”鬼使神差的,景皓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萧兰立马松开了景皓的手,整张小脸儿都气得通红。“阿景,你知道我的心的,我从小就不喜欢穆旦,何况他已经娶妻生子!再说,就他的身份、他的出身,就算再喜欢我又能如何呢?” “阿兰!”听到她又拿身份说事儿,景皓就又想起昨儿她指桑骂槐教训林雨的话,整个人也都冷了下来。“穆旦再怎么样,也是科勒尔的大王子,以后再不济也能在封地做个王爷。”言外之意,她只不过是个可笑的郡君罢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七章 说清 “所以,阿景你还在气我昨晚的事儿对不对?”萧兰的眼泪再次像珠子似的,一颗一颗掉下来。“不过是个奴才,阿景你要这么一直揪着我不放吗?” “是你到现在都没认识到你自己错在哪里!你是真的只想打穆依而已吗?”景皓直直地看着萧兰,她那本要来气势十足的眼神立刻就黯然了,一颗眼泪粘在睫毛上,要掉不掉,“你到底还是在乎她!” 萧兰觉得自己的心都快碎了。 是这个人给了自己骄傲,可是,又把自己的骄傲击得粉碎。 “那么,我算什么?” 明知道不可以问,萧兰还是问了。 景皓噎在了那里。 他忽然觉得自己很恶劣。 之前,他的确是有意再对萧兰好的,故意让她误会的。他想着将计就计,先让萧家支持自己,过去了这个即位大典再说。 后来,出了皇帝赐衣服的变故,所以他的计划才做出了调整。 现在看着萧兰伤心欲绝的样子,他到底是不忍心的。可是,如果告诉了她,自己曾经欺骗她,自己一直是喜欢的是林雨,不是更残忍? 头一次,景皓觉得自己坏透了! “阿兰,”景皓的喉咙有些干涩,“圣上如今的态度并不明朗,而你也知道,我在科勒尔的实力并没有大到能和皇帝抢人的地步——” 终于,还是说不出那么残忍的话。 可是,他不知道,他如今的推诿,在之后被她知道的时候,会更伤心。 景皓并不知道,于女人而言,残酷的事实也比花言巧语的欺骗要好。起码前者能让她侧底死心。而后者,只会让她卑微的给自己希望。萧兰便是如此。 她张大了眼睛,“可是——”她明白景皓说的是事实。如果皇帝真的对她有心,那么以景皓如今的实力还真不足以与皇帝抗衡。而若因为这事得罪了皇帝,那以后科勒尔的地位就更加尴尬了。所以,他还是喜欢自己的,只是外界的条件太艰难。她不明白,男人和女人不一样。男人说不爱了,就真是不爱了。而几乎所有雄性生物对于喜欢的从来就不会含蓄,喜欢了就一定会争取,会表达,不说出口不过是还保留一丝所谓的青梅竹马的回忆罢了。所以萧兰此刻想的就是,既然景皓还对她有一点喜欢,那她就一定会努力!哪怕是用些手段,只要能在一起就足够了。“阿景,你给我一点时间。”说着,萧兰就用袖子擦干了眼泪。很快,眼神也更加坚定了。 景皓坐在炕上,怎么也想不明白萧兰话中的意思,全然不明白自己的态度再次给萧兰造成了误会。 午后,林雨来了景皓这里。仍旧是捧着本书看,眉目间带着执着的认真。 听见林雨走进来的声音,他放下了书,把手递给林雨,拉着她到身边坐下。 “听闻上午萧兰过来了。”林雨道。 景皓看着林雨,见她虽神情疏淡,但并未气恼,便道:“昨晚儿的事儿她过来道歉。她也知这事儿做的不对。我也和她说明白了我们不可能。” 林雨略有些惊讶的看着他。太过平静!林雨说不出自己的感觉,但是直觉不该是这个表现。而且乌云说,萧兰回去的时候面色似有悲伤,但并不严重。这两人都过于平静了。 “那,萧姑娘肯接受吗?” “这事儿,说清楚了,就好了吧!而且,以她的骄傲和才智,其实都不用说的太明白,她就该懂了的。”说着,景皓用手指头捅了捅林雨的脸蛋儿,“想什么呢?” 林雨扯了扯嘴角,“哦,没什么啊,只是觉得以萧姑娘的脾气,报复起来应该是挺激烈的。而且,还有皇后和萧家撑腰。” “放心吧,你男人我又不是泥人儿,还能任他们搓圆搓扁?”景皓搂着林雨的肩膀,轻轻晃了一下。 林雨不由笑出了声,“那肯定不能!” 不管林雨的心中有没有景皓说的那么乐观,但景皓既然说了与萧兰说明白了,起码也说明了他自己是真的不会对萧兰有什么想法了。以后若是有什么,也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 “刚听青儿说,信仁今儿早上发起了高烧。我觉得可能是昨晚出来受了凉才这样。所以,我想着让青儿陪着我,去看看他,感谢他昨晚的相救之谊。”想到那个面色苍白的男子,林雨总觉得应该当面感谢一次。 景皓略微沉思了一下,“倒也没什么,你去看看也能放心。那就去吧!” 林雨这才笑了出来,“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我这还什么都没做呢!”景皓不由好笑,“他身子弱,我这里有两颗老参,你带着去,顺便帮我关心一下他的身子。”略想了一下,还是加了一句,“若是问到我,你只说我已经强了许多就可以了。” 林雨点点头,两人又说了几句话,林雨便回去了。 午后,拿着备好的礼品,林雨和青儿一起到了信仁的毡房外。 “二王子这会儿正在休息,实在不方便见客,实在是不好意思。待二王子醒了,小的会向二王子转达林姑娘和青姑娘的关心的。”守在毡房门口的侍卫阻拦道。 林雨与青儿面面相觑,不过既然进不去,那自己的心意也是送到了。刚要说算了,毡房的门帘从里面被掀开了。 “原来是林姑娘!” 林雨一看来人,正是昨夜里帮自己给景皓传话的那个人。 “是你啊!昨儿夜里可要多谢你了呢!” “可不敢当!”那小厮笑笑,“姑娘可是来瞧我们二王子的?” “正是,不过刚刚这位小哥儿说二王子正睡着,我便不打扰了。带了些补品,就烦请你帮我转交给二王子吧!” “这不忙!”那小厮满脸堆笑,“姑娘来的巧,我们王子也正好醒了,您稍等,我进去给您通传一声儿!”说完,便一溜烟儿似的进去了。 没一会儿,就又跑了出来。 “林姑娘、青姑娘,我们王子请您们进去。”(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八章 探望 一入毡房,一股子药味儿便迎面扑来。 入眼,不是别的毡房里入门即是客厅的格局,反而用一个镂雕的屏风将门口划出了一个走廊。 转过屏风便是客厅。只这客厅比平常的客厅要小,厅中间是个好好的铜炉,炉中的火盆里熊熊地燃烧着炭火,熏的整个屋子暖暖的。 “二王子畏寒,所以天儿一凉,就要升起炉子。”那小厮介绍着,然后又带着林雨等人往右面走去。 右面仍旧是个厅,不过却不像刚刚的那班严谨、刻板,主位的位置是个小炕,左手边是一个铺着狗皮的软榻,右手边则是一溜儿镶着天鹅毛的软垫的小圆凳。正中间依旧是一个火盆,不过体积没有那边的大,形状也圆润了很多。整体看起来,布置的柔和又温馨。 信仁靠在小炕上,后面倚着一个大大的靠垫,左手边是一个搭手的软垫,右手边是一个小炕桌,桌上放了一些奶片等小点心。 见林雨和青儿来了,忙坐直了身子,可就这一个动作,又让自己咳了起来。 “千万慢着些,别急!”林雨赶忙道。 “是啊,二王兄,”见信仁指了指圆凳,便立即道,“我们自己坐,不用操心我们。” 信仁咳了几声,本苍白的脸也憋的红了许多,冷不防看起来倒觉得还好,要不是精神差了些,怎么看怎么是个漂亮的少年。 信仁一瞥,正看到林雨在打量自己,在林雨尴尬的一瞬,他却莞尔一笑。 “二王兄,你这会儿可好些了?我们来没扰了你休息吧?”青儿开口道。 “已——”大约是冷不丁开口,信仁的嗓子没太适应,略有些尴尬的清了清嗓子,才道,“没什么大碍。我天天都是这样,没什么打扰不打扰的。只是没想到青儿你会和林姑娘一起来看我。我这毡房多少年也不来个客人,你们能过来,我很欢喜的。” “二王兄——”青儿听着觉得有些可怜,“其实我很想多来看看二王兄的,只是你总是病着,我怕耽误了你养病。”说着,便低下了头,觉得信仁和过去的自己有些相似,都是这么盼望亲情,卑微又可怜。 “唉!二王兄这个样子——”信仁扯了一个笑容,“我听闻你最近过了好了许多,如此我也就放心了不少。”说完,又咳了两声。 青儿看着信仁的样子,弱不禁风的,体格大约和她是差不多的。而且他长的像他娘亲,不仅模样生的好看,皮肤也很白皙,不像景皓那样遗传了胡山人的连毛胡子,面上是一点胡须都没有的。但是,也不知道是不是遗传了她娘亲的身高,或者是他常年生病营养不足,他的身高比之同岁的景皓矮了许多,和林雨也差不太多。 “二王兄,如今景王兄回来了,他会对我们都好的。”青儿听着信仁的话难受,便开口道。 “是啊!”信仁笑了出来,轻轻的,但是很甜,“这些日子就听说小王爷病了,总也没机会去看看他,也不知道怎么样了。”说着,就转头看着林雨。 “大抵上是好的差不多了。过些日子便要举行即位大典了,他啊,就是想偷懒也是不成的了。”林雨笑着道。 “林姑娘真是喜欢玩笑。”信仁也轻轻地笑着,“不过我也不能偷懒了,即位大典这样难逢的机会,我肯定也是要去观礼的。” “也没多少天了,二王兄你身子——”到底是和信仁不太熟,青儿怕说出来伤了他的自尊。 “就这么拖着十几年了,有这些个太医帮我调养着,也坏不到哪儿去。那天是咱们科勒尔的大日子,我怎么能不过去?”信仁虽然说的理直,但是就给人气不壮的感觉。 “是啊,”青儿刚要说那天还是景皓的生日,可话临要说出口,才想起来信仁的生日也就是景皓的前几天。“话说过几日就是二王兄的生日了,今年难得咱们人这么齐全,我们就一起帮二王兄过生日好不好?”青儿顺势提议。 “也好啊!”林雨赞成的点点头,“总憋闷在屋里也不好,如果你同意的话,我回去跟小王爷说一下,他一定是乐意的。” 青儿也赶快跟着点点头。 信仁的眼中闪过一阵希冀,但不过一瞬时间便暗淡了下去,“还是不要折腾了吧,我这身子,一起玩也是扫兴。” “怎么会呢?其实小王爷也是希望兄友弟恭、相亲相爱的。”林雨也见不得他这样自怨自艾,便出言安慰。 “是啊,二王兄。景王兄这些年都不常在家,他也很希望有亲情关爱的。”这话是林雨常对青儿说的,这会儿她便也用来说服信仁。 信仁低垂着眼眸,想了又想,“还是算了吧。这些年,我也没什么朋友,若是因为我劳师动众的,大家不但不会真心祝福,还会觉得我麻烦,就更厌烦我了。所以,我也不想找那不自在,更不想再给别人看不起我的机会。” 说这话的时候,他没有抬头,可那声音又低沉、又悲戚,让人听后十分同情。可他说的也在理,这涉及到人家的自尊,两人便也不好再说什么。 “可是,如果你们不嫌弃的话,可以到我这里给我庆祝吗?”说着,便抬眼看着两人,那眼中水光潋滟,像小兔子一般,让人不忍心拒绝。 “好啊!”青儿立刻欢快的答应,可又想起来林雨身份有些尴尬,情绪又立刻压了下去,一时间,在场的三人都陷入了沉默。 “其实,”林雨道,“小王爷应该也想参加的。”如果仅有他们几个人,这样的场合她说不准景皓会不会参加,尤其现在景皓还在“生病”,他说该“好了”,可没说是哪天,林雨不想打乱他的计划。所以,她这话说的声音也一点一点变小,最后也只能用一个笑容来代替了。 本想打破沉默,可话说完好像更沉默了。 信仁见状,也用一个笑声调节了一下气氛,“我也很希望小王爷来的。因着我的身子,多年来我们一直不得亲近,要是小王爷能来,那就再好不过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九章 庆祝 总算有信仁帮着把这篇儿揭过,林雨也终于能说今天的正题了。 “你身子一直不好,昨夜还费心出来帮我解围,结果累得你身子更糟。今儿听青儿一说,我与小王爷都十分过意不去,又很着急。然后我说要过来,小王爷还特意让人挑选了两只老参,来给你补身子用。” “那就请林姑娘帮我转告一下对小王爷的谢意吧。小王爷大病未愈,我就不当面道谢了,免得我这残躯过了病气给他。” 信仁一直就这么淡淡的笑着,温和的如白开水一般,每每说出的话也让人心疼的不行,给人感觉他很敏感,又不让人讨厌。有傲骨,但是没有傲气,说的就是他这种人吧。 “一定。”林雨笑着应了。 出了门,林雨长舒了一口气。不是说讨厌这样的气氛,只是很久没经历这样要小心翼翼去对待的一个人,总怕一句话就伤了他的自尊心。 “林姐姐,我送你回去吧。”青儿道,显然她还在担心出现类似于昨晚儿的事情。 “没关系的,眼瞧着太阳都要落了,一来一回,这晚膳的时间就耽误了。”林雨拒绝了。 “可是——” “大姑!” 没等青儿说完,太才的声音便响了起来。 “我家皮猴儿来接我了,你放心回去吧!”林雨对着青儿摆摆手,然后走向了太财和天狼。 “大姑,听说昨儿晚上你被人欺负了!你放心,我已经和师父申请了,打现在开始,我就寸步不离地保护你了!”太财拍了拍胸脯。 “哪就用得着你保护了!”林雨掐了掐太财的小脸蛋儿,“你还是刻苦学本事吧,等你真正学成了,大姑一定会求着你师父,一定要你来保护我的!”见他还要反驳,林雨接着道,“我现在有天九他们几个保护也挺好的。只不过现在在牧场这边,行走之间身边总是不方便带男人不是?” “他现在还不能称为男人,只能算个小孩儿。你放心吧,他这个年纪,即便是面见皇妃,带着过去也没人会说什么,你也只说是你的侄儿就好。”天狼从旁道。 林雨看着他,他继续道:“小王爷既然同意了让他在你身边,也是考虑周全了的。你放心,晚间他是要回我那里的,该学的东西,不会落下的。” 自打皇帝来了之后,林雨已经有日子没见到他们两个了。据说天狼最近都在和巴特一起忙活即位大典的事宜,太财也就一直跟在他的身边。这会儿看他,仍旧是没什么变化,似乎这夜以继日的忙碌没发生在他的身上一般。 “是啊,大姑!刚刚听他们说了你被欺负的事儿,我和师公就马上就回去找你,结果你没在,我们就又来这儿了!大姑你放心,有我在,谁都不会欺负你的!”太财拉着林雨的手,紧紧的。 “你这孩子。那天欺负我的人里可有这么高的壮汉,你敢和他们打吗?”林雨用另一只手比划着。 “师公说,打不过的话,可以智取!”太财理直气壮。 “你的手是怎么了?”天狼问道。原来,林雨这一伸手比划,那缠着的绷带就露了出来。 林雨赶忙把手收了回来,但是胡山的衣服是窄袖,这一露出来,再想要收回去就难了。动了两下发现不行,林雨索性就把手往后面背了背。 “前几天骑马的时候惊马了,不过那马是天星给我挑的老马,所以并没受什么伤,只不过是有些轻微的杵到了。其实这两天都不疼了,景皓非得说不放心让我再缠两天,太医被他逼的没法儿,也不敢给我解开。”对于景皓这时不时的霸道,林雨也拗不过他。 “无事便好。”天狼松了口气。那天他正好带着太财进城采购,所以没在牧场,事后也没人和他提起这事儿。要不是刚刚林雨伸手,他还不知呢。 “大姑,等我教你骑马!”天星马上举手。他这段时间跟着天狼东跑西颠儿的,虽然一直和天狼共乘一骑,可是自己也是敢骑的。再加上现在也有些许功夫在身,只要不是烈马,基本就都可以驾驭。 “行,大姑等着你,你一定得教我!”林雨笑着应道。 “那我明天就教你吧!”太财充满期待。 “可是我手还没好呢。” “你不是说已经好了吗?” “呃——” “哈哈哈哈!” 天狼的笑换来了林雨一记瞪眼。 景皓已经在毡房中等着她们了,今日四个人一起吃饭,也就丰盛了一些,尤其是有太财在,又多加了一些炒菜。 “今儿去信仁那里如何?”景皓给林雨夹了一个鹿肉水饺,知道她自打来了草原就不爱吃肉了,所以这肉每天也变着法儿的给她做。草原气候特殊,不多吃点肉,人容易受凉。好在鹿肉肉质细嫩,林雨还能多吃几口。 林雨蘸了些许酱油吃了,这酱油可比她在天哲时候用的那些高级多了,比现代的一品鲜酱油还要鲜香。 “还好啊。我就是觉得他有点儿敏感,但是还行,不讨厌。” 景皓勾了勾嘴角,他觉得林雨用来形容信仁的词儿刚刚好,不讨厌,呵呵。 “还有十几天就是你生日了,然后,信仁的生日是哪天?”林雨忽然想起了这个问题。 景皓的筷子顿了一下,随即又给林雨夹了一个饺子,“怎么想起来问这个问题了?” “今儿在那的时候,青儿说到想给信仁过生日,可能是觉得他这么多年都活得像是透明人一样的吧,所以想给他热闹一下。” “是二十八那天。”景皓道,“其实也可以全家人一起给他过的。” “我当时提议了,但是他没同意,说是不想惹人讨厌。”林雨耸耸肩。然后又想到信仁说的,要她和青儿去的话,她还说景皓应该会同意——“那个——”林雨咬了一下筷子,“信仁说想请咱们两个一起过去。” 景皓想了一想,还没回答,天狼便道,“最后那几天最是事忙,只怕是赶不及。” 景皓也点了点头,“那便算了吧,咱们多送些礼物过去。若是明年能够赶上,就好好送他庆祝一下。”(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章 想法 第二日青儿一来,就见太财在林雨跟前的小桌子上正拿着毛笔练字。走近了一瞧,和自己惯常见到的字并不相同,方方正正的,十分漂亮。 “这天哲的字儿看起来真漂亮!太财这么小就会写这么多字了啊!”青儿赞叹着,她自小跟着乌日娜生活,是从来没进过学的。后来回了王府,唯一和她年纪差的少些的就是信仁。信仁身体不好,读不了书,她就更没人想起来给开蒙了。 太财也不抬头,飞快的在纸上写了三个大字“耶律青”,然后卖弄道:“这三个字青姑姑识得吗?”景皓是他师父,从景皓这边论,他是该叫青儿姑姑。 青儿摇了摇头,她是一个天哲字都不认识的。 然后太财又在“耶律青”三个字的下面写了胡山版的,青儿这才道:“哦!我知道了,这个是‘耶律’,咱们科勒尔到处都能见到的。后面是我的名字‘青儿’对不对?”见到太财点了点头,她高兴地把这张纸捧了起来,“原来我的名字是这样的,真好看!” “青姑姑想学吗?我可以教你的!”太财又表现出了他好为人师的一面。大抵是这一年多的进步太大,这小子一到了外面就有些得意忘形。 青儿犹豫了一下,有些想学,可还是摇了摇头,“最近而事儿太多,以后再说吧。”毕竟她没学过,这么多年,也不觉得自己不识字有什么不好。 太财立刻像泄了气的皮球,惹得林雨笑出了声儿来。 “你还是快些写吧,你师公可是说了,你每天都要写上一百个字呢,还是双语!” “是——”太财只好继续写下去。不明白他当初是要学武的,怎么就学起写字来了?明明当初大姑问他的时候,说学武将来可能没用,学点文化还能当个账房。怎么现在他两样都得学了? “过来坐吧!”林雨拉了青儿过来,“我手已经好了,剩下的部分就我自己绣好了。”林雨晃了晃那个绷带已经拆掉的手腕。 “没问题吗?别累到了,再养不好。” “早就没事儿了,就你哥大惊小怪!”林雨得瑟着把绣绷拿了出来,眼瞧着就要做好了。 青儿紧挨着林雨坐了,“那个昨儿二王兄说的事儿,你和景王兄说了吗?” “说了,但是那几天是最忙的时候,他恐怕没有时间。”林雨无奈道。 “可是,如果景王兄不去,你也不能去。那只有我自己,我肯定会有些不好意思,我还没单独和二王兄一起吃过饭。然后吧,这都是其次的,我觉得如果只有我一个人去,二王兄他一定会伤心的。你也知道,他不开心他也不会说——”青儿念道。 林雨本就觉得有些抱歉了,信仁诚心诚意相邀,结果大伙儿都不去了。他那么敏感,一定会觉得自己是在敷衍他的。 “你哥说,即使人不到,礼也会给他备的很丰厚。今年实在是情况特殊,以后有机会的话,一定会给他好好过的。”林雨说这话也算是安慰自己,毕竟信仁那个样子,谁也不忍心伤害他。 “那好吧。”青儿情绪有些低落,“我本以为一家人能一起过呢。”她说的一家人,自不是说正常的一大家子,而是能走进她心里的这几个人。 林雨拍了拍她的肩膀,她懂,只是不能轻易应承。 “想好要送他什么礼物了吗?”林雨转移话题。 “还没有呢,我总觉得送什么金啊玉啊的,未免俗套。想自己做点什么,又感觉自己没什么拿得出手的手艺。”青儿有些郁闷。 “拿得出的手艺?”林雨略微有些沉吟,忽然,她想到了一些吃的东西,也不知道这里有没有条件,不过还是可以尝试的。 “我也帮你想想看。” 林雨说帮忙,青儿自然欢喜,没一会儿就又说到别的地方去了。 吃罢了午饭,林雨瞧着没什么事儿,便去厨房里瞧了瞧。 不同于上次景皓霸占厨房,要求清场,大家都把厨房收拾的一丝不苟。这次进来,林雨才算是真正见识到了这里的厨房。 烤架上面正夹着一只羊腿,下面的火已经开始烤了,呲啦呲啦的,不停地往下滴着油,味道充斥着整个厨房。 牛肉烀了一大锅,是从上午就开始烀了的,这会儿已经停了火,大厨一块一块地捞出来,这是准备做一些冷盘的。 几只鸡刚刚被脱毛,两个人正在那里清理内脏…… 奶茶的材料是随时备着的,林雨就是奔着这个来的,一见到那一大桶的牛奶,林雨的眼睛都亮了。 “姑娘可是有什么吩咐?”厨房的管事头一次见到林雨,只是见可依一直跟在林雨的后面,所以料想这个人就是林姑娘了。 林雨拿了一根筷子,在那桶牛奶上轻轻一碰,那就牛奶立刻出现了大片的褶皱。 “我想问,这奶皮子你们平时都是怎么用的?” 厨房管事一瞬间有些发懵,“这、这我们也不管这奶皮子啊,就是直接倒锅里面煮了。”听林雨话中的意思,这奶皮子还能做别的用处不成? “咱们一天要出多少桶牛奶?” “这个嘛,咱们厨房这边用的不多,一天就是两桶。姑娘说的这个奶皮子,咱们每桶里会有。不过呢,咱们这个牛奶是从奶牛棚那边提回来的。提回来之后要用锅煮一下才能喝。这个奶皮子,在煮牛奶的时候,上面就会出现了。等咱们再盛回桶里,上面再出来的这个奶皮就是薄的了。咱们牧场现在住着的人多,有大大小小的厨房一共八十多个,不算圣上那边的,咱们也还有四十五个。每个厨房几乎都是一天两桶牛奶。”厨房管事解释道。 “你是咱们这一个厨房的管事,还是整个科勒尔的管事?” “姑娘说笑了,管着一个厨房都是奴才烧高香了,这可是小王爷的厨房啊!”那管事笑着。 “那你认识其他厨房的管事吗?我需要这个奶皮子,越多越好,你能帮我攒一些吗?”(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一章 马球 “姑娘这话说的,凡是您要的东西,奴才不管怎么着,也得给您拿过来不是?”能为主子服务,他觉得很光荣。 “那我可就把这事儿交给你了啊!冬天这奶皮子不爱坏,你搜集来了之后就给放个阴凉的地方,但是要保证这个东西不冻、不坏。然后你给我攒个七八天吧,我要这东西有用。”林雨吩咐道。 “好嘞,姑娘您就请好吧!” “姑娘这是要做什么?”出了厨房,可依才怯怯的问道。 “我听说过一个食谱,工艺有些复杂,加上之前也没有机会弄到这么写奶皮子,所以没有实践过。不过据说如果成功了,做出来的东西会特别细腻、顺滑,加上一点糖,几乎就是无可匹敌的美味了!”想到在现代时候的奶油,林雨眼睛都亮了。只不过在现代的时候想要用奶油都十分方便,超市里都有卖的。但是这里,连土生土长的草原人都不知道这东西的做法。她也只能做那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了。但愿能够成功。 林雨说的可依也有些心动了,她自幼喜爱厨艺,什么东西能称得上是无可匹敌的美味呢?她很期待。 且说这边林雨要好了奶皮子,那边又去忙活别的事情自是不提。 转过天,正是皇帝主持打马球的日子,这几日连着晴好,马球场地的雪已经化干净了,又一点不显泥泞。 林雨只在电视里看过打马球,这身临其境的看,还是头一次。 胡山民族是属于马背上的民族,许多体育活动都与马儿密不可分。马术、骑术、赛马、套马、马球、马上射箭等等不一而足。这些活动中,尤以马球十分讲究团队配合,是多人游戏、组队游戏的代表之作,十分受人们的欢迎。马球在胡山盛行多年,不管是贵族还是奴隶,生产生活之后,总会要抽出时间来一局。甚至各个牧场的各个部落还会有自己的马球队,平时经常训练之余,每两年还会参加全国性的马球比赛。而一些打马球打得好的,也十分受人追捧,有的奴隶因为打马球出众而脱了奴藉,当上了官的也不是没有。由此可见,马球在胡山的受欢迎程度。 这次皇帝来到科勒尔,不光是带了文武大臣,这些戏耍、玩乐的队伍自然也没少配备。适应了几天之后,又听闻景皓的身子已经没什么大碍了,自然迫不及待地组织起马球比赛来。 马球的场地在林雨看来要比足球场大上很多,毕竟是要跑马的,所以地方一定要平整、开阔。好在这是草原,这样的地方一抓一把。 看台与场地稍有一定的距离,且是一个较高的台子,在那上面观看,视野宽阔不说,也十分安全。 看台一共分三个,皇帝带着人是一个,皇后带着一拨女眷,最后一个就是没上得了前两个的其他官员及家眷了。 林雨受邀坐在了皇后带领的看台上。甫一见面,行过了礼,皇后淡淡地道:“林姑娘出身天哲,对咱们胡山的东西怕是不太了解。虽是贵客,但起码的礼仪还是要学好的,包括身边的人也是,莫要匆忙之间忘却礼仪。” 她这话就是为萧兰撑腰了。这两日谁人不知萧兰教训林雨身边人的事儿?一些人纷纷去慰问林雨,皇后却是一直静观其变,直到这会儿,才给了林雨身边人及她自己,一个不讲礼仪的帽子。 也如林雨之前所说,萧兰这次的做法到哪里都说得过去,所以皇后训话,林雨也只好乖乖听着。 说够了林雨,皇后手一挥,众人便各自落座了。 这位置也不知道是有意安排还是自己排列,反正不是按照各人的身份地位来排列的。皇后身边正坐着的便是萧兰及几个萧家的姑娘。瑾妃的身边坐了几个多罗家的人。而瑜妃的身边,人相对少一些,林雨的位置就挨着瑜妃坐着。 难怪想要更上一层楼就要找强大的靠山,与那两位娘娘相比,她的底子到底薄弱了许多。 “她说什么你也不用在意,只不过是给撑场面、找台阶下而已,大家心里都跟明镜儿似的。”比赛还没开始,瑜妃便小声儿的安慰着林雨。 “我省得的。多谢娘娘关爱。”林雨应道。 “什么关爱不关爱的,你帮了本宫大忙,本宫都不知道怎么去感谢要好呢。所以啊,咱们也便不客气了,难得咱们两个投契,多来往几次,也不枉本宫来科勒尔一次。”今儿到底人多,所以瑜妃也不能“我”啊“我”的了,还是自称为“本宫”。 “娘娘抬爱了,能经常和娘娘相处,我也很是欢喜。”林雨答道。 这边女人们说的热闹,那边皇帝的跟前也是如此。 景皓多日未出现在人多的场合,这一出现,自然少不得被人嘘寒问暖的一阵关怀,等身边的人催促了几次,皇帝才决定开始。 皇帝今儿也穿了一身轻装,正是打马球需要的装束。他示意身边的人一声,随着彩旗的举起、落下,场地旁边的一个大铜锣被敲响了。 立时,一个身穿彩装的男人策马奔腾而来。他的马英俊、潇洒、毛色湛亮,看起来十分精神,而且速度也很快。眼瞧着就进了场地,一个漂亮的勒马动作,那英俊的大马便开始在场地上绕了起来。 这时候,那男人的身子像是变成了一只彩蝶或是燕子,轻盈的厉害。一会儿吊在马儿的左边,一会儿吊在马儿的右边,抑或单脚踩着马背,动作十分危险,但也很是漂亮。 瑜妃也不介意当一个解说,告诉林雨这是马球比赛前惯有的马术表演活动,不同于真正的马术比赛,这种表演活动叫“轻乘”,十分考究美感与技巧,一般比赛都是由它来开场。然后又给林雨解释这个动作叫平衡、那个动作叫支撑,然后倒立、空翻、转体、飞身上马、侧身隐蔽等,原本只在电视剧里看到的动作,今儿是都看到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二章 比赛 这轻乘选手高超的动作换来了声声喝彩,待他下去了,马球比赛也要正式开始了。 这次比赛的双方就是皇家队挑战科勒尔队。每队七个人,分上下两场比赛,除却休息时间,共需要一个时辰。 皇帝一身明黄色的比赛服饰,下了高台,翻身就上了御驾。 那马儿打了声响鼻,在皇帝双腿一夹它的肚腹后立刻便往前奔驰,皇帝左手握着缰绳,右手拿着球杆,身体微微****,疾驰着向分列两边的队员们冲去。待到近前,只见他身子几乎斜成了一个直角,用手一个用力,“嘭”地一声,那杏木制成的实心儿球就飞了起来,而双方队员则“嗷嗷”叫着,打马朝那球奔去,直着看台上的人们也大声喝彩起来。 皇帝这就是给比赛开了球,然后又策马在场地周围跑了一圈,这才下马上了高台继续观看比赛。 长期的游牧生活和草原环境,形成了胡山民族众多的特色体育运动。射箭、摔跤、赛马、马术、马球都是胡山广受欢迎的运动。 这次比赛由皇帝给开赛,就更显得对比赛的重视。 队员们一个个像是打了鸡血,驱着胯下的马儿对小球进行你追我赶的争夺,他们不仅球技超群,马术更是一流。在球场上,对马儿的控制一点都不比在战场上差,所以能打好马球的人才这样受人追捧。 因为是皇上亲观的比赛,所以带队的都是有头脸的人。科勒尔是大王子穆旦带队,而皇家队则是林雨和青儿都充满了好奇的多罗小将。 多罗小将身手很好,他的每一个动作都能引发多罗家女人的赞叹和骄傲,其实即便没有瑜妃的介绍,从这架势,林雨也该知道这人是谁了。 “看着如何?”林雨把身子略微一侧,贴着青儿的耳朵,声音不大不小地问着。 惊得青儿急忙瞥了一下旁边只隔着一个高几的多罗家的女人们,见没人注意到这儿,方轻轻点点头,“看起来球技很好。” “谁问你球技了!”林雨笑道。 “都说球品如人品,马球的规则这么多,他都能好好遵守,想来就不会差了。” 原来如此,那这便是很高的肯定了。林雨笑着,便也继续往场中看去。 比赛不是儿戏,又有皇帝亲自观赛,所以队员们从一开始就打得十分激烈。还不到半刻的功夫,驾着马儿急转、腾跃,几乎不比刚刚开赛时候的马术表演差到哪儿去,看得大伙儿连声叫好。 这会儿球在你争我夺之间终于到了皇家的这一半场,只见穆旦一个倒吊,球以一个刁钻的角度,隔着两匹马的八条腿,“啪”地一声进了皇家的球门。 “哦!哦!”就连后妃们都忍不住跟着喝彩,属于男人的那两个看台,更是掌声雷动,叫好声如潮。 胡山敬佩有真本事的人。连同皇帝也大笑着和坐在他身边的景皓不住地点头,仿佛输了的并非他们一般。 这若是在天哲,臣就是臣,是永远都不可以高出君的。即便是这样的比赛,第一个球也要由皇帝的队伍先进。你可以玩的好,但就是再好,也要比皇帝的人玩的差一些。不为别的,就只一句“皇权至上”就可以解释,这是绝对不可以侵犯的东西,这就是套路! 可是在胡山就不然,若是有意放水,是会被人瞧不起的。可若你全力出击,就算输了,也没人会瞧不起你,反倒会更加尊敬你。赛场就像是战场,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那么地认真,当然,这里也是最容易惺惺相惜,从而收获友情的地方。 在这方面,林雨是真的要佩服胡山人的。 随着科勒尔队先得一分,多罗小将决定趁着对方沉浸在得分的喜悦之中时,尽快扳回一城。于是,他赶快排兵布阵,指挥着自己的队员。 “早前便听闻大王子是科勒尔马球的灵魂人物,这次一见,果真名不虚传。”瑜妃赞叹道。 林雨倒是不懂马球,这还是第一次看这个,就连规矩也不甚了了,所以为了避免多说多错,便笑着点了点头,并不多说什么。 青儿见瑜妃看着林雨和自己,也知林雨不懂这个,便道:“大王子自小就喜欢这些运动,打我记事儿的时候,就是孩子中打球的好手了,御马的技术也高,时常得到父王的赞赏。”作为穆旦的亲妹妹,就算平时两人关系不好,可青儿还是毫不隐讳地夸赞着穆旦。 瑜妃点了点头,“当真是虎父无犬子。” 图娅坐的离瑜妃稍微远了一些,但是瑜妃的话她还是听到了的,所以心里也愈发的高兴,脸上的笑容也就更加多了,在穆旦的球杆再次碰到球的时候,她甚至还尖叫出了声,别人也倒罢了,多罗家的女人看过来的眼神反正是充满了嫌恶。 女人可不同于男人。男人看比赛,期待公平、公正,讲究拼尽全力,虽败犹荣。可是女人不一样,女人就是护短,我喜欢谁,他就一定要赢,虽若是把我支持的人赢了,那就别怪我看你不顺眼。 刚刚的那个球,是穆旦从多罗小将的球杆下抢夺的,所以多罗家的女人就更加忿恨穆旦了,这时候她们为多罗小将的处境担心着,却听到旁边有人为对方喝彩,又怎么能不厌恶? 这看台之上的女人,除了林雨等五六个人是科勒尔的,剩下的都是皇帝带来的后妃以及她们的亲眷,都是皇家队的拥趸,自然都是看不得科勒尔赢的。进球的时候你叫声好,大家也就忍了,觉得没什么,可这抢球的功夫也喊叫,就招人烦了。 林雨无奈地扯了扯嘴角,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这女人多了,耍心眼儿、排挤就注定不会少了的。本就对比赛无甚兴趣的她,这会儿便愈发觉得无聊起来。 与这边不同的,是另外两个看台。除了景皓所在的看台因为皇帝压阵的关系,大家看的还算文明,大臣及家属组成的那个看台,许多人已经撸胳膊挽袖子的大喊大叫地支持起来。(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三章 期盼 多罗小将好歹没辜负众多多罗家女人们的期盼,在队友的配合下,他催夹马腹,球终于又到了他的杆下,只见他大力一击,伴随着清脆的声响,球以凌厉之势飞扑进对方球门之中! “哦——哦哦——”场外的人爆发出阵阵的欢呼。若说角度刁钻的进了一球,固然能让人在赛后有谈资,但大力灌球才能在现场点燃气氛。而且,这是一个没有电视直播、没有精彩回放的年代,由于角度限制,其实有一些人并不能看到穆旦那个球有多么巧妙,反倒是多罗小将的这个,更让人追捧。 很快,林雨发现这个比赛是没有裁判的。 “真正的男儿是靠行动的自觉,所以马球比赛,是没有人给判定对错的,只有进球是输赢的证明。孩子小时候接触马球的时候,大人们就会告诉他们,诸如不许攻击对方坐骑,或者不许打到对方马腿的话,习惯成自然,等到上场比赛的时候,这些都是心照不宣的,根本不需要谁来判定。”瑜妃给林雨解释着。 “可是总是会不小心打到的吧?”林雨提出疑问,毕竟在赛场上,磕磕碰碰总是难免。 “无心之失总是可以原谅。但如果是故意的,那也是胜之不武。大家的眼睛就是最公平的尺子,人性就是最好的束缚。” 林雨侧目看着瑜妃。 她说这话的时候,嘴角噙着轻柔的笑意,颇有些看透世事的样子。事实上,瑜妃给她的感觉,也确实是淡然而平和的。如果不是赛罕之前和她打过招呼,她也几乎就会相信瑜妃是这样的人。 林雨也笑了一下,“确是如此。”虽然不太苟同瑜妃这个人,但是对于胡山人的这种自觉性,林雨还是给予赞许的。 比赛十分焦灼、又异常激烈地进行着,双方俱是实力不俗,你来我往,一段时间内,竟然两队都没有进球。 这个马球的感觉和曲棍球其实是有些相似的。曲棍球因为是靠运动员的双腿奔跑,所以移动起来,应该比马球灵活,同时两个人又能近身争抢,比分上升起来就会缓慢一些。而马球,运动员一面要操控着胯下的马,一面还要做出马上动作来击球,同时马与马之间总归不能太近,所以理论上来说,防守就相对不易,就容易进球。 但是,比赛进行到现在的程度,林雨估摸着都过去半个多小时了比分竟然还维持着一比一平。 终于,皇家队员一个大力,球飞到了距离科勒尔队球门不远的地方,多罗小将早已在此恭候多时了。于是,多罗小将打马狂奔,只遗憾的是,作为防守他的人,穆旦也在同时催马,两人并驾齐驱,都奔着那球而去。此时,看台上的许多人也都不自觉地站了起来,好像这样就可以看得更清楚。而且还不自觉得握紧了拳头,帮着自己支持的队伍使劲儿。 最后一刻,多罗小将竟然在马上做了一个旋转的动作,同时左腿抽离了脚蹬,把重心全然放在了右侧,而他的身子,正好凭借那一旋转,在右侧空中画出一道优美的弧形,只是那动作太快,等大家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左手已然抓住了马龙头,同时“嘭”的一声,杏木球飞进了科勒尔的大门! “嗷——嗷——哦——”看台上的人疯狂的叫着,不过没等他们的声音消寂,多罗小将左腿轻轻一跨,霎时间就坐好了身子,从在马上旋转,到打进球,再坐好,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既有实力,又有美感!这动作,与刚刚开赛之前的马术表演相比,当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精彩极了! 这一球好像打开了进球的钥匙,之后科勒尔队与皇家队各有进球,只是到中场结束之前,皇家队还是以一球的优势暂时领先。 在中场休息这会儿,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到了球场中来。他们大多是干完了自己手中的工作,所以过来一起看个热闹。这些人自然是没资格上到看台上的,但是牧场外的围栏则成了他们最好的椅子,一个个都坐到了上层的围栏上,同时脚踩着下层的围栏。他们正坐在看台的正对面,所以角度也是极好的。 中场休息是一刻钟的时间。凭借着两粒精彩而有力量的进球,多罗小将无疑成为了所有人口中最热门的议论对象,就连皇后也夸多罗夫人生了好儿郎。 皇家队的队服是红色的,因为皇城所在的位置是乌兰草原,而乌兰是红色的意思,所以红色就是皇家队的代表色。科勒尔的队服是深蓝色的,这是老王爷喜欢的天空与湖泊的颜色。 两队人分别回到了各自的休息区,那里早有人备好了水和棉布,供他们使用。而另一组服务人员,则快步跑过来,帮他们把马拉过去照顾。 多罗小将一身火红,一头的小辫儿也都捋到了脑后,顺从地用红布扎了一个马尾,他皮肤略微有些黑,大约是平时总训练的关系。但是他眼睛很大,五官比较立体,脸型虽然不是很长,但有些瘦。参照着瑾妃来看的话,他以前应当也是有些婴儿肥的,不过是常年的训练,已经抹去了他的这个特征。但是还是可以想见,他若也有着些许婴儿肥,应该是挺可爱的。他这会儿还没长胡子,看起来还算清爽,加之他八尺的身高,看起来也颇具英武之气。 他先是喝了一点身边人递过来的水,然后双手交叠着杵在球杆上,目光不断地在场中逡巡,似乎还在想着如何排兵布阵。 他的目光十分认真,眉头稍稍锁着,像是染上了一股忧郁的气质。他这个样子,立刻吸引了更多女人的目光。用现代的话说,他这是瞬间就吸了无数的粉了。 那边,穆旦坐在椅子上,大开着双腿,一面指着场中的位置,一面给队员们讲着下一步的计划。大家频频点头,这些人都是和穆旦从小打到大伙伴,默契什么的也不用说。没一会儿,就士气昂扬了。 大战,一触即发!(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四章 结果 下半场的比赛明显比上半场更加精彩了。双方队员都不再是死命的防守,而都不自觉地在进攻上下了力气,有时候对方刚进一个球,对方几乎不给他们喘息的时间,甚至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扳回一局。 每个人都眼睛一错不错地盯着场上的动态,对面的栅栏上,那喊“冲”的声音就没停过。 “想不到林姑娘也喜欢看马球比赛。”瑜妃掩着嘴笑着,显然和许多人并不一样,她觉得这个比赛看看即可,并没有十分入迷。 其实林雨也不是多喜欢这项比赛,因为之前她也只是在电视剧里看过这样的表演。但是,她以前没事儿的时候会看看足球、篮球,甚至在放寒暑假的时候,她还会看看曲棍球、冰球什么的。球类比赛触类旁通,几乎喜欢一种之后,别的也很容易看进去。她到了这样一个场合,就自然而然把这比赛当成了在体育场看球一样享受,只不过她不是哪个队的粉丝,不用像以前一样为着自己支持的队伍摇旗呐喊而已。 当然,看进去了之后,就发现这场比赛也挺有意思的。和许多球类比赛一样,扣人心弦,吸引人的目光。而不一样的是,她觉得这个比赛当是她见过所有的球类运动中最难、最新奇的了,所以看得也格外认真。 “第一次看这样的运动,觉得很有意思。”林雨顺着瑜妃的话说着,也冲着她展露了一个笑脸,但下一刻,便又被对面人们的呐喊声吸引去了注意。 胡山是一个相对开放的民族,尤其是在对待体育运动方面,选拔人才也是不拘一格。更别提这干完活儿的奴隶们越来越多地进入到了球场边,山呼海啸的为科勒尔队助威了。 对面的栅栏那里陆陆续续地来了好多人,已经几乎看不到那栅栏的本体了。而这时,主场的优势也彻底显现了出来,作为科勒尔的人,他们全都化身为科勒尔的死忠球迷,热情的声音连边上助威擂鼓的声音也压了下去。 本来是皇帝这边的人多,科勒尔的人少,可经过对面这么一闹,科勒尔的队员们都跟打了鸡血一样。皇家这边的人也愈发沉不住气了,大臣这边的台子、台下的士兵,还有那些皇家带来的服务人员,也都加入到了呐喊的行列。一时间,场外的声音对决,竟然和场内的争夺一样激烈。 场外激烈了,场内比赛双方的节奏却又忽然慢了下来。比赛所剩下的时间不多了,许是共同的默契,基于目前皇家队仍旧只有一分的优势,双方都想拖着些对方。一个是想把这个比分拖到最后,一个是想趁其不备再次发力,使比赛回到原点。 场中节奏慢了,场外的人也都开始屏住呼吸,生怕错过一个细节。 忽然,皇家队传球失误,球被科勒尔队拦了下来,正当所有人都以为球会传给前场的穆旦时,那队员球杆一个翻转,向距离穆旦很远的地方打去,而这时,科勒尔的一个队员倏地一个补位,敏捷的摆脱了身边身边盯防的人的同时,一个大力,杏木球应声入网! “哦——哦哦——”欢呼声山呼海啸而来,不待大伙儿反应过来,也不待对方调整节奏,科勒尔再次截球成功,穆旦大力挥杆,球再次入网! 一切都来得太突然,快到大家还没怎么反应过来,科勒尔就又多了一球进账! 这时候,科勒尔队才是真的不急了,几次防守成功之后,比赛终止的锣声也响了起来。 不同于科勒尔队获胜骑马绕场的喜悦,许多皇家队的队员翻身下马,甚至有的还气得把手里的球杆扔了出去。 多罗小将依旧稳坐在马上,并不像是一个刚刚输掉比赛的球员,他身子坐的挺直,甚至还有一种刚入场时候的气定神闲,与他刚刚厮杀的情况实在是大相径庭。如果不看他那湿透的衣袍,和有些粘在脖子上的头发,一点都看不出前一刻还在打球。 他驾着马缓缓朝着皇帝的看台而来,好像科勒尔队的兴奋和场外球迷的欢呼都成了他的背景一般,就从那喧闹的画面中缓缓而来。 这一刻,不知怎么,上一刻还在替他惋惜的人,这一刻又好像都觉得他没有输。 这一场比赛,皇家队共有六个进球,有四个是多罗小将打进的,而且各个精彩。即便在最后一刻,他都从容地布置战术,告诉队友不能急躁。他尽了全力。只能说,他遇到了同样强大并且默契十足的科勒尔队,所以,他用实力告诉了所有只看脸而并不懂球的人什么叫真正的虽败犹荣。 不知道是不是受了他的感染,那些依旧在球场中央发脾气的皇家队员也陆续牵了自己的马,甚至捡回了自己的球杆,抬头挺胸,默默地跟在了多罗小将的后面。输不丢人,不尽全力才丢人! 这样一来,那仍旧挥舞着球杆在球场周围庆祝胜利的人反倒给了人一种炫耀的感觉,即便他们真的有炫耀的资本。所以,当他们发现对方已然整齐而笔直地站在了皇帝所在的看台前时,忽然就觉得自己像是小丑一样,再没了刚刚激动的心情,于是陆续收敛起了笑意,老老实实地回到了看台前。 皇帝哈哈大笑,转头对景皓道:“科勒尔的马球的确名不虚传哪!” 景皓也笑一笑,“皇家队也不差,我想,我们比之皇家队,也就多了一份默契而已。若论个人水准,恐怕,我们这里任何一个人都不是多罗小将的对手!” “虎父无犬子!多罗小将的确是好!来人,取我的球杆,赐给多罗小将!”皇帝话音一落,立刻就有宫人双手捧着球杆,半哈着腰,顺从地拿到看台下,递给了多罗小将。 多罗小将单膝跪地,面上并未显示出多么喜悦,却也是不卑不亢,先是右手捂着胸膛行了一礼,然后才双手把球杆接了过来。随后高喊“谢主隆恩”。(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五章 赏赐 输球的人反倒得了皇帝第一份赏赐,按说放在别的地方都是说不过去的,可是有景皓的话为佐证,大家也都觉得这个球杆实至名归。 这球杆并没有多名贵,因为所有比赛的球杆都是一样的规制,就算是皇帝用惯了的,也不会在上面镶金嵌玉,不过这是份殊荣,是所有马球爱好者都珍视的一项荣誉。 随后,穆旦和科勒尔队、皇家队成员也都各自受到了皇帝的嘉奖,只是有了多罗小将的珠玉在前,其余的反倒是不够看了。 不过,这只是友谊赛,并不是像每两年的大赛那样要争夺什么,所以大家也着实没必要在这件事上纠结,于是就都欢快地散场,准备迎接午后的盛宴以及晚上的篝火晚会。 皇帝与景皓先一步下了看台,其余人也都跟在后面。 林雨这边自然是一后二妃先下,然后才陆陆续续往下走。作为东道,并且是没有品级的人,林雨她们自然是要走在后面的。 “如今看到多罗小将这么优秀,可是放心了?”林雨揶揄着青儿道。 青儿脸儿也不知道是风吹的还是有些害羞,红扑扑的,闪着眸子对林雨点了点头,随即唇畔带上了难以名状的甜蜜笑意。 林雨也被这笑容感染了,她知道,青儿这颗纯洁的少女心,在刚刚看到多罗小将之后,彻底的沦陷了。她也与其他姑娘一样,不可避免的成了他的粉丝,只是她够幸运,因为她很可能嫁给她的这个偶像。 图娅并不知情,只是隐约听见她们两个在谈论多罗小将,于是也从旁边道:“这多罗小将,真不错。” 林雨和青儿相视一笑。 “大姑!”刚刚太财也被叫去做了一些工作,来的晚了,就不能再上看台了,所以就只能和大多数人一样,在对面看。 “什么时候过来的?”林雨捏捏太财的小脸儿,本来都胖了些了,后来到了胡山整日和天狼出去做事,又瘦了些,等这次再来牧场,小脸儿才又胖了起来,像个小孩子的样子了。 “中场休息的时候就到了,可那会儿下半场就要开始了,我就没去找你。” “看了下半场,感觉怎么样?” “大姑,等我以后也要玩这个,我回去就和师公说,我要学这个!”太财坚定着道,眼睛也是熠熠发亮。 “哎呦,和大姑说说,怎么想学这个?”林雨也来了兴趣。 “我觉得多罗小将和大王子都好厉害!特别是多罗小将,我边儿上的人都说,他马球打的比在平地的都厉害!但是我觉得大王子也很厉害,每个球都进地很、很——反正就是很厉害!”穆旦的球通常都比较刁钻,如果说,多罗小将是身体技法上的娴熟,那么穆旦就是对球的把握更胜一筹了。太财不会形容穆旦的球风,所以只能说句“厉害”。 图娅深深以自己的丈夫为豪,这会儿听太财这么个小人儿也夸奖自己的丈夫,更是得意万分。“大王子跟你这么大的时候,骑马的功夫就已经很好了,也是差不多你这个年纪学的马球,练了这么多年,所以才这么好。” “是吗?那我也要现在就开始锻炼!”太财跃跃欲试。 “好。如果你师公觉得可以,我是没意见的。”林雨宠溺地摸了摸太财的头。到底是个小孩儿,好不容易能有个自己感兴趣的,她是鼓励的。 景皓陪着皇帝回了金帐,然后又马不停蹄地回来换宴会上要穿的衣服,而这会儿林雨也刚刚换好。只是景皓这会儿终于“病愈”,需要时常在皇帝左右的,所以就不能和林雨一起走了,只能与她匆匆告别。 林雨等着青儿和图娅来了,才与她们一起乘了马车,往金帐的方向行去。 当然,宴会的地点并不在金帐之内,而是设在金帐附近的一个毡房里。 这个毡房很大,应该说,几乎是没有什么休息的地方的,偌大的毡房里,除却中间的场地用来做舞台、肢解全羊之外,其他的地方以弧形排列着许多的小桌和坐垫。除却主位上是皇帝,左右两边分别是景皓和皇后之外,其他的地方一面坐着文武大臣和刚刚的马球队员,一面则坐着宫妃女眷和小孩子,每张桌子两个人,前后之间空余很大,可以供侍女们上菜行走。 林雨和青儿一桌。 远远的,隔着几排桌子和偌大的中厅,林雨看到信仁正坐在她们对面的第四排。而他前面第一排坐着的,正是今天出尽风头的多罗小将。只因为桌子是弧形排列,所以林雨她们才能看到他。 而信仁也看到了林雨和青儿,冲着她们温和一笑,却不想气儿没顺上,反倒抓起帕子低嗑起来。 林雨瞬间一个紧张,可是,再看看这样的场合,加之对面信仁投过来的眼神,林雨还是继续坐着了,只是看着他身边连个照顾的人都没有。这样的场合,没有受邀的人是连毡房的们都进不来的,包括带过来的奴才们,她们都只能在帐外候着,等到晚上的篝火晚会的时候,才可以来一起狂欢。 林雨见他正压抑着自己的样子,也是,这个时候,若是肆无忌惮的咳起来才是要命的吧。只是碍于这样的特殊时刻,林雨即使想让人帮他也不能。 好像过了许久,他的那口气终于顺了过来,于是再次抬头,对一直关注自己的林雨展出笑容来。 林雨见他没事了,一颗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了下来。信仁的身子太弱了,只可惜这是皇帝邀请,只要没有病得起不来床,你就要过来。如果你说你不舒服,行,以后你都不用再出现了。信仁不是景皓,没有可以让皇帝另眼相看的资本。 忽然,林雨反应过来,青儿一向十分关心信仁的,她刚刚看到的时候还拉了一下她的袖子,怎么她半点反应没有? 待转头看青儿有些羞红的面庞时,林雨一瞬间有些纳闷儿,待想起来信仁前面坐着的正是多罗小将的时候,林雨笑着摇了摇头。当真是“我的眼里只有你”啊!(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六章 封赏 转瞬就到了午膳的时间,各桌之上已经陆续上了餐点。 皇帝今日心情颇好,与偶尔与景皓低语几句,也俱是开怀大笑。而景皓,谈吐之间,偶尔也会露出一些俏皮的样子,给人感觉这就是真正的一对亲密的伯父和侄子。 很快,随着主菜依次呈上,今日的宴会也就正式开始了。 皇帝举起酒杯,先是祝贺了景皓病愈,随后又敬今日比赛的众人,盛赞他们都是胡山的好儿郎。大家也都纷纷举起酒杯,祝愿景皓身体康健、福寿绵长,又赞皇帝慧眼识英才,今日比赛双方俱是将来国之栋梁。一时间,觥筹交错,好不热闹。 其实这大臣们的话也不全然是恭维之词。胡山的运动俱是从生产和战斗中演化而来,胡山马上得天下,自然是马上应变能力越精纯,越能在战场上发挥效用。而马球在御马的同时还要兼顾挥杆、击球,这一套动作下来,比之上战场也是没有轻松多少。所以,一般马球打的好的,都会是一个好士兵,而马球指挥的好的,通常都是个不错的将军。 所以大臣们说完这番话之后,皇帝更是高兴,一连喝了好几杯。 接下来,皇帝又与身边的几位说了几句话,话题大多是围绕在景皓的身边,而其他人,则可以趁着这段时间,吃几口桌上的东西。 很快,到了表扬今日双方球员的时候了。皇帝很是高兴,每个人都让他们站起来说几句,让自己、也让大家都认识认识。 第一个便是穆旦。即便是他近些日子一直在皇帝身边伺候,可是面对这样大的场合,加之他又是第一个发言,他还是难免有些紧张。 说是让他起来说话,其实也就是向大伙儿介绍一下自己,真正你说多少,还是取决于皇帝问多少。 所以穆旦一说他是科勒尔的穆旦之后,皇帝便将话截了过来。 “穆旦真是出息了!”皇帝笑着点头道,“听闻阿景说你自小就是你父王亲教的骑马,你父王当年便是朕所有兄弟之中骑射功夫最为出众的,如今你也不逊于他了。” “多谢圣上夸赞,微臣自知与父王差距甚大,万不敢当。”穆旦赶忙谢绝皇帝这一说法。他父王是谁?那是胡山的战神!他怎么敢与他的父王比肩? “诶,叫‘圣上’这么见外做什么?你便同阿景一样,叫朕皇伯父便好!”皇帝慈爱的如同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 “是,皇伯父!”穆旦这话里,任谁都能听出激动来。他是女奴生的孩子,就算是长子,身份也不是很光彩。所以,景皓可以撒娇似的唤皇帝为“皇伯父”,他一直也都是羡慕的。只没想到,今日自己也能得到这殊荣。 “朕说你不比你父王差,你可知道是为什么?”皇帝有心与他多聊几句。 “臣侄不知。”穆旦从善如流,该了自称。 “哈哈,是因为你父王骑射俱佳,只是这马球上不如朕许多。不过你啊,青出于蓝,如今可是凭着自己的能力,将朕的队伍都打败了,你父王若是知道了今日的比赛结果,也是会为你骄傲的!” “皇伯父——”提起老王爷这个穆旦自小最为崇敬的人,他也不禁有些哽咽。 皇帝也低哑了嗓子,“如今你也很好,阿景也很好,皇伯父看到你父王后继有人,也是安慰的。”说着,又抬眸看着景皓,道,“不是还有个老二和一个丫头么,也都叫出来让我看看。” “是。”景皓点点头,向信仁和青儿各看了一眼,让他俩出列。 “二王兄叫信仁。王妹叫青儿。”景皓做着介绍,信仁则与青儿一起,向皇帝行叩拜大礼。 “信仁这孩子看起来怎么脸色不大好的样子?”信仁的身子弱不禁风似的,所以任谁一眼也都能看出他的虚弱。 “回皇伯父,二王兄因不足月出生,所以身子一直不大好,平日里也少出门,多半是在将养着。” 其实皇帝要来科勒尔,自然也对科勒尔如今的各种事情有一定了解,信仁身子不好,他也是知道的,所以这会儿问出来,景皓也没有隐瞒。 信仁与景皓同岁,但是景皓这两年的时间经过了变声期,个子窜出了一大截。本来认识的时候还是没有林雨高的,这会儿却比林雨还要高上半个头。而信仁,因为常年缠绵病榻,所以这会儿看起来个子、身材俱与林雨差不多,就是与身边的青儿相比,也是少了些活力的,所以看起来,竟然像是年纪不大。 “可怜见的。回头你让人去朕那里给这孩子多取点上好的药材,这胎里的毛病不好治,可是怎么也要尽力医治了,才让人放心不是?”皇帝对景皓道。 “侄儿也是这样想的呢,那就多谢皇伯父啦!” 信仁也再次叩拜谢恩。 “这青儿如今也有十三四了吧?”皇帝看向青儿,慈爱道。 “回皇伯父,过了今年正好是十三。”景皓从旁道。 “长的周正,有你父王当年的影子。水灵灵的,这才是咱们耶律家姑娘的样子!”这就是很高的评价了,景皓和青儿自然又是一顿谢恩。 “这孩子看着就讨人喜欢。阿景朕可告诉你,这孩子将来的婚事,你这做哥哥的,可要好好把握。不管将来与谁成婚,阿景你告诉皇伯父一声儿,朕定要亲自赐婚的!” “那就多谢皇伯父给王妹的恩典了!” 皇帝言外之意让所有人都放下了心。皇帝不可能不知道多罗家有意与科勒尔联姻,如今这话一说出口,这门婚事基本就板上钉钉了。 青儿也谢了恩,又与信仁站到了一处。 “你们兄妹几个都很出色,朕朕是老怀安慰啊!”皇帝又感慨道,“这封号么,自然是将来的科勒尔王给封,这样,朕也不越俎代庖了,就赐给穆旦一个‘巴图鲁’的称号吧!”巴图鲁是勇士的意思,皇帝显然对今日穆旦的表现很满意。 “多谢皇伯父!”穆旦谢恩之后,许多人也都纷纷举杯恭喜。(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七章 代表 皇帝来科勒尔已经十多天了,除却第一天的饮宴之外,还真再没什么机会来认识全科勒尔的这支王族。时至今天,终于有了这次机会,一时间也是亲情暖暖。 第二个发言的就是多罗小将了,他本名叫多罗云泰,今年十五岁,正任着军中的一个副将,所以这多罗小将的称呼也是名副其实。 “多罗小将可谓是少年英才!不仅才智、谋略过人,就是这胸襟和气度也是让人赞叹的。早闻多罗一族人才辈出,今日有幸得见,真是觉得名不虚传、名副其实啊!”景皓赞叹着。 “阿泰也是朕看着长大的,这小子头脑灵活的很,身手也是比之同龄人强上许多,以朕看来,多罗大将军也是后继有人了。”多罗大将军是多罗小将的伯父,今年已经五十多岁了。他自己的儿子并不多么优秀,只勉强能挣够自己的花销而已。所以年轻一辈的子侄中,他也着实是看好云泰的。而今皇帝这么说,也是肯定了云泰在多罗氏年轻一族的地位,不出意外的话,云泰将来便会成为多罗一族的掌舵人了。所以,有了这话,多罗大将军和多罗小将俱都上前谢恩。 多罗小将比赛之后已然得到了圣上亲赏的球杆,所以这次再没有额外的赏赐,而是下一个继续了。 这一介绍,大家才知道了,皇家队的大多是大官子弟,而科勒尔更多的是士兵和奴隶出身,只不过因为入选了科勒尔队,所以都变成了正式的队员。 胡山人爱好马球,也尊重每一个优秀的马球运动员。所以不管出身如何,一时间都被大家敬酒、夸赞。甚至已经有人在向景皓挖墙脚了。希望他们看中的球员平时能到她们的家族球队中踢,等到全国大赛的前半年再给送回来。被挖走的队员会得到一定的家属抚恤,去了之后,给的待遇也是队中的最高级别。当然,这里面也会给科勒尔一定的好处。 景皓倒是没立刻同意,只说会考虑考虑。 宴席到了高潮,大家伙儿也都喝了不少了,虽然是小酒杯,但是这么一直喝下去,胃里又没吃太多东西,大家都深恐皇帝难受,想劝着吃些东西,却知道这样的场合要无限的给皇帝面子。 “今天是个让人高兴的日子,咱们胡山人才辈出,朕是高兴啊!那个、”皇帝的目光在场中逡巡了一圈,最后看到了坐在第二排的、穿着紫色衣裙的萧兰。“乌兰郡君!”皇帝笑着道,“乌兰郡君这一不穿红色,朕险些找不到了!哈哈。” 自打皇帝封了这个劳什子的郡君,萧兰的神经就没放松过。听到皇帝叫她,她本能地一个哆嗦,明知这时候自己该起身,可身子却怎么都挪不动。 “圣上有些喝多了,去给圣上煮一杯醒酒茶来。”皇后有些挂不住脸,皇帝确实没少喝,可是总拿她的侄女来做暧昧,她实在是看不下去。好在她姓萧,她不用像别人一样唯唯诺诺看皇帝的脸色。因为她姓萧,她也有与皇帝平起平坐的资格。 皇帝笑了一下,“朕确实是有些多了。”皇帝又看向萧兰,“乌兰郡君是咱们乌兰草原的郡君,所以,你、”说着,指了一下萧兰,“你替朕,向今天表现优秀的、诸位少年英才、敬杯酒!” 再不情愿,皇帝都点到了她的名字,萧兰还是硬着头皮站了起来。她脸色苍白,不敢看皇帝、皇后,更不敢看他们旁边的景皓。 替皇帝敬酒,呵呵,她一个郡君,何德何能!皇帝这是真把她当后妃了! 皇后的脸色也不好看,既上次被赐衣服后,皇后再次感受到了浓浓的屈辱! 这会儿皇帝身边不是没有儿子,这样的场合,是该皇帝的儿子去敬酒的!他身边也不是没有妻子,她这个皇后,很多场合,都可以代表他。他身边更不是没有女儿,若是女儿敬酒,那是要替她择选夫婿的。萧兰呢?她只是郡君,她凭什么代替皇帝敬酒! 一时间,整个毡房里只能听见大家极力放缓的呼吸声。 萧兰拿着自己的酒杯,一步、一步艰难地向前走着。 替皇帝敬酒,所以今天的所有马球队员也都站了起来。 萧兰站定在那里,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她似乎说与不说都是错,所以恐惧间,竟掉下了一滴泪来。 “阿兰妹子,虽然你你是郡君了,可是在我心里你依然能是我的妹妹!你来敬哥哥喝酒,哥哥这杯就干了!”穆旦突然出声,吓了所有人一跳! 可还没待大家反应过来,穆旦一杯已经干了,并且冲着萧兰一笑。 其余的人,见到穆旦干了,自然也别真让人家敬,名不正言不顺的,有个坡,大家就都下了吧。于是纷纷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穆旦冲着萧兰笑笑,萧兰这才回过神儿来一般,举起酒杯便喝了下去。 林雨这次不得不感叹穆旦这为了爱情不要命的架势了。皇帝态度尚未明朗,他倒先认下了这个妹妹。讽刺的是,刚刚皇帝还说,让他叫自己“皇伯父”。 “阿兰自小跟随萧侧妃住在科勒尔,与穆旦、阿景你们都是青梅竹马的,她自然是你们的妹妹,什么当不当的!”皇后笑着说道。 眼瞧着皇帝的脸色还没有缓和,皇后便叫了歌舞上来。一时间,琴箫和鸣,舞步摇曳。 终于,申时的时候,酒宴告一段落,大家各自回去换洗收拾,准备参加晚上的篝火晚会。 这次皇帝没用景皓陪同,反倒自己先一步离开了。 景皓看着这闹剧,略微笑了一笑,就直接朝着林雨走了过来。 萧兰的位置正是景皓要去林雨那儿的必经之处,所以她有些空洞的眼神在看到景皓的那一刹那,一下子就亮了起来。 “阿景!”萧兰激动地站了起来。 景皓看着她,冲着她点头、微笑,然后就这么朝着林雨走去。 林雨如同平常一样,把手交给了他。两个人就这么手牵手,走了出去。 “阿景——”直到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背影,萧兰才哭了出声。(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八章 晚会 不管发生了多少不愉快,晚上的一切还是如期举行。 篝火晚会不同于正常的宴席,不需要刻意邀请,但凡是想来的,都可以过来一起热闹。所以这次林雨也带了太财过来。 如今快到三月,所以夜晚的风也格外的和煦。 白天时候的桌子被摆到了外面,大家还是依照白天时候的位置坐着,多的,也不过是有的原本两个人坐的桌子变成了三个人,而白天不可以进毡房的奴仆们,现在可以在桌子的外圈站着。 巨大的篝火堆被点燃,旁边的小火堆上还在烤着四只羊。整个场地,香气四溢,而且十分温热、明亮。 篝火晚会对于这个马背上的民族同样具有非凡的意义。 据闻,最开始的时候,草原人与中原人一样,用火是来驱散野兽的。后来又发现这篝火所产生的浓烟可以驱散蚊虫。而这篝火,也可以为夜行的人指明方向。所以,篝火晚会的原型就是早年间大家每日打猎归来,围坐在篝火前烤制食物,然后为着篝火唱歌跳舞,表达收获的喜悦。 演变到如今,篝火晚会已经成了一种欢庆的活动,也是胡山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还是林雨到胡山以来,第一次参加篝火晚会。 一个胖胖的、有些谢顶的中年人和一个发须皆白的瘦小老头走了出来。中年人穿着漂亮的蓝色服装,黑色的腰带把他的大肚子勒出了一个游泳圈。他所有的蜷曲的头发都被他梳到了后边,系上了一个箍着胡珠的马尾,虽然极力用前面的头发遮挡,依旧能看出他中间发亮的头皮。老年人穿着相对简单,没那么花哨,但也看得出那衣料好的质地。他精神矍铄,眼神十分明亮。手中的胡山琴更是有了年头的样子,可以看出来跟在他身边的年头不短了。 两人到了场中央,向皇帝行礼,然后又向两边依次见礼,最后老人到了事先准备好的椅子上坐下。随后,悠扬的胡山琴声响起。这胡山琴也叫胡琴,就是后来的马头琴。在现代的时候,想要听到马头琴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了,林雨对于音乐不是行家里手,只是觉得这情境,配上这乐曲,好像十分得动听。不过,听着听着,似乎在那马头琴的声音中还夹杂着其他的,原来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个胖胖的中年人开始加入,用喉音唱着长调。 长调也叫长歌或者长调牧歌,也是胡山人在长期的游牧生活中形成的一种音乐形式。细细品味,就如与大自然低声对话一般。 马头琴的声音小,但是有了长歌为伴,两者也算是相互弥补,相得益彰。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生怕错过每一个让人舒服、熨帖的音节。 一曲歌罢,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皇伯父,这就是咱们胡山最为著名的两位音乐大师了吧?”景皓向皇帝求证道。 “正是!”皇帝笑着,丝毫不见之前在毡房中的不快,甚至还给景皓讲起了这两位艺人的历史。还说等景皓即位大典的时候,要让二人去给他唱诗。 由胡山最著名的两位表演艺术家表演之后,科勒尔的乐队也走了上来。 科勒尔的乐队以年轻人为主,与皇帝带来的艺术家不同,他们擅长的是以鼓点为伴的短歌。短歌相较于长歌更加欢快,也更能带动周围的气氛,所以没过一会儿,大家就都陆续受到感染,高兴地加入到了场地之中,伴随着优美的音乐翩翩起舞。 篝火晚会本就是与民同乐的时候,所以这会儿也不拘着什么规矩,想要玩的,就都可以加入到场中。 青儿的眼睛闪闪发亮,太财也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林雨便让两人一起下了场,自己则继续盘坐在桌子前,尽情享受庖厨刚刚送上来的,还在滋滋冒油的烤羊排。 一口烤羊排,一口马奶酒,再看着场中欢快的舞蹈,听着悠扬的音乐,若是当成旅游度假的话,那她这次真的是不虚此行了。 “林姑娘!”这时候林雨听到有人在唤她,她顺着那提醒她的人的手指方向一看,原来是瑜妃娘娘正在招呼自己。 林雨起身,便去了瑜妃那边。 “白日里看你在看马球比赛的时候,那叫一全神贯注,我以为你特别喜欢胡山文化呢,怎么晚上这有趣儿的节目你反倒不爱看了呢?”瑜妃温润的笑着,就像在关心一个老朋友一般。 “并没有不喜爱,只是相较于去参与,我更喜欢在旁边看着别人热闹。喝点小酒儿,吃点美食,多惬意。”林雨笑笑,她肢体不协调,又不会跳胡山的舞蹈,还是不要下去引人关注的好。 “也是。天哲的女人大多都不喜欢参与这样的活动。”瑜妃笑笑,“不过啊,既然来了,最好还是要入乡随俗,不然会更加显眼。”说完,果然旁边有一位贵妇过来邀请瑜妃共同下场跳舞。 瑜妃冲林雨点点头,便和那贵妇一起加入到了场中。 林雨回了座位,周围的人已经有好多陆续下场了,林雨把刚刚杯中的酒倒了,又让旁边的侍女重新给自己添了一壶,便又开始一边欣赏舞蹈,一边饮酒。 这会儿景皓也已经陪着皇帝下了场,跳了几下之后,就过来找林雨。 “不想下去玩一会儿吗?”景皓坐在林雨旁边问道。 林雨觉得自己周围的空气好像忽然就热了些。笑着摇摇头,“不下去了,我不想那么多人看我的情况下,我做的还不好。” “嗯。没关系,以后我会教你。”景皓的嘴巴贴着林雨的耳朵道。 “行。”林雨也笑着,然后又饮了杯酒。 “你稍等一会儿,若是觉得没意思,我就让天九他们提前送你回去,今儿晚上的情况不用跟到底的。圣上刚刚就喝多了,这场只要他一走,咱们就也不用守到最后了。” “嗯。”林雨应着,“不过我总觉得有些热,可能是被这火烤的。我想我还是先出去走走吧,就在这附近。” “行,你稍等一会儿,我让天九和天十陪着你。”(未完待续。) 第四百一十九章 中招 整个场地上都有些热,尤其是那些下去跳舞了的。这个季节本就属于乍暖还寒的时候,大家还都穿着冬装,再在篝火旁跳来跳去,更是热得好多人都把袍子的上半部分脱了,凭借着腰带在腰间挂着,只穿一件里衣。 林雨用手扇了几下,总觉得今日这酒像是比平时要烈一些,于是就去后面叫了乌云和天九他们,一起陪她出去走走。 出了篝火的范围,再被凉风一吹,林雨觉得整个人都舒坦了些。可是没走几步,便又觉得有些晕晕的。 “乌云,我觉得我今天可能是喝多了。”林雨摇了摇头。“要么,咱们还是先回去吧。” “可是这会儿圣上还没离开,若是咱们先走了,被人发现的话,又是个问题。”乌云有些踌躇,但又见林雨似乎脚步越走越虚浮,还是道,“这样,让天九回去先通知小王爷一声儿,然后奴与天十陪着您往外走。”从篝火地点到外面乘车的地方还要等一会儿。 林雨点了点头,“然后再安排一下人手过一会儿把青儿和太财送回去。” 天九应了声,然后又回到了篝火晚会的现场。 这平时十分钟左右的脚程,今天林雨走的格外艰难,总也像是走不到头一般,让她愈加的烦闷。 好容易走到了门口,天十去找马车,可是走了好一会儿还不过来。 “怎么这么慢!”林雨都快挂在乌云的身上了,总感觉连站都站不住了。“乌云,你快去找他。” “姑娘,要么咱们一起去看看?你现在醉成这样子,我不放心丢你一个人在这里。”乌云也是着急,不住地抬眼看着,就希望天十赶快驾着马车回来,抑或天九那边安排明白了快些赶过来。 “哎算了算了,我走不动了。”林雨摆摆手。 “姑娘,奴瞧着您今天也没喝多少啊,怎么醉成这个样子?”乌云有些担心,这会儿虽然光线不太好,但是能感觉林雨呼吸是越来越粗重了,恐怕也是难过得很。 哒哒的车马声终于传了过来,“姑娘,来了。” 林雨哼哼唧唧地应着。 “姑娘您说什么?”乌云有些招架不住林雨了。 “热——”林雨小声地嘟哝着。 “天九怎么没过来,就你自己?”乌云问着车夫道。 那奴才应,反倒说,“小的帮姑娘把林姑娘扶上车吧?” 乌云刚想说,姑娘的袍袖也是你这腌臜人碰的?结果一抬眼,这人根本就不是林雨的车夫!“你——”后面的话没有说出口,乌云就被人拍晕了过去。 乌云这一倒下,林雨觉得自己的酒瞬间醒了大半!可还不待她呼救,那人也如法炮制把她敲晕了。 林雨觉得自己好像睡了长长的一觉。 再次醒来的时候,屋子里一片漆黑。这味道不对,不是她、或者景皓毡房的味道! 忽地一下,林雨坐了起来。可这一起来,她能感觉到,自己身上竟然只穿了里衣! 一瞬间,林雨的脑子都空了! 怎么回事?! 她喝醉了!要提前走!乌云被打晕了!她也被打晕了!然后—— 林雨想要尖叫,可是在要发出声音的时候,她行动比声音还要快,紧紧地把自己的嘴巴捂上了。 “不能喊!不能哭!冷静!”林雨安慰着自己,可是眼泪却不受控制地大滴大滴落了下来。 外面隐约有很多人跑来跑去,声音也大得很,不知道是要做什么。 万一有人冲进来看到她这个样子怎么办—— 林雨慢慢松开手,在身边胡乱地抓着,希望能找到自己的衣服—— “咳咳,咳咳咳咳!”不远的地方,似乎有人嗑了起来,这声音—— 林雨的脑子里轰隆隆好像被雷击过一般!自己竟然只穿着里衣出现在了信仁的房间里! 是信仁把自己掳来的,还是别人在嫁祸他俩? 林雨不敢想下去,只是轻轻往自己身上摸了摸,好像没有任何不适的地方。可是,为什么她没穿衣袍?信仁知道自己在这里吗? 信仁终于咳够了,又顺了顺气,轻声道,“你醒了?” 虽然没有称呼名字,可林雨知道他是在喊自己。现在敌友还没弄清楚,她不敢轻举妄动。 忽然,一道微弱的火光升起,林雨赶快抓起被子把自己的身子遮了起来。 “我在外间,看不到你。”信仁道。 “这是哪里?”既然瞒不下去了,林雨便出声问道。虽然极力掩饰,可那颤抖的声音还是出卖了她内心的紧张。 “枕头的旁边是一身我备用的衣裳。不是新的,但是干净的,你先将就着穿上吧。”说完,他又大喘了几口气,“快些!” 外面的人声越来越大了,林雨也不敢耽搁,好在信仁和她的身材差不多,所以几下就把衣裳穿好了,看起来除了是男性的衣服之外,也没什么不合适的。 “穿好了。”林雨小声道。 不待信仁说什么,外面就有人道:“里面的是谁?” “回官爷,里面是咱们科勒尔的二王子。刚刚喝了酒,这会儿正不舒服着,所以在里面休息呢。” “你不在里面守着你们王子,出来站着做什么?” “里间儿有人伺候呢,怕别人不知道咱们二王子用了这个毡房,闯了进去,才在这儿守着。” 外面的人又嘀咕了几句,道:“二王子身子弱,你们当心着些伺候!” “是!多谢官爷关心!” 外面的人终于被打发走了,林雨才发现自己的身子都僵了,身上也不知不觉出了一层的白毛汗。 “别担心。一会儿我送你回去。”信仁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进了里间儿,就在林雨的不远处。 林雨抬头看着信仁,他依旧是面色苍白,甚至眉眼之间还有一丝疲累。 “我、我怎么会在这里?”最关键的是,怎么会这个样子出现在这里? 信仁又嗑了几下,好像有些站不住的样子,赶快坐在了炕上。 “刚刚,大王子和乌兰郡君在隔壁偷情被抓。”信仁顿了一下,看着林雨惊讶的神色,继续道,“许多人都看到了,圣上再不可能对乌兰郡君有什么心思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章 帮助 “所以——”林雨看看自己,再张大了眼睛看着信仁。 信仁无奈的摊出双手。 林雨一看,那白皙、修长的双手这上面会儿扎着许多的木屑,还有一道,甚至割破了皮,渗出一道血迹来。 “是你!”林雨有些感动,“谢谢你。”如果不是信仁,这会儿被捉奸在床的,恐怕就是她和穆旦了。那要她和景皓都如何自处? “举手之劳,不用客气。我们是朋友嘛。”信仁笑笑,像是阳光一样和煦。 林雨看着那手。他的手很白皙,如今却变成了这样可怖的模样。 “疼吗?”林雨想要碰又不敢,只能小心翼翼地问道。 “还好啊!就是打人的那一瞬间心跳太快,差点被自己吓死。” 林雨忍不住笑了出来,信仁也跟着一起笑。只是,两个人的声音都小小的,怕被别人听到。 原来,信仁有些不舒服,想要来这边为宾客提供休息的地方躺一会儿。 可是没过一会儿,他守在外面的小厮竟然被支走了。他有些不安,所以刚要掀开门帘出去,远远的,就看到两个男人扶着一个人走了过来。信仁害怕被人看到,又快速躲回了毡房里,只留一个小缝隙偷偷地观察。 原来这些人三人后面还跟着一个女人,赫然就是乌兰郡君萧兰。守着毡房的人早就被支开了,所以他们轻车熟路的就进了旁边的毡房。过了好一会儿,几人才都出来,萧兰告诉他们说,让把大王子叫来,只叫他一个人,就说她在这里等他。 支走了那两个人,信仁也大致明白了萧兰的意思,只是觉得林雨是自己的朋友,实在不应该作为她报复的无辜者。于是胡乱摸了一个木棍,轻手轻脚地跟在萧兰的后面,用尽力气,砸到了她的后颈。于是,萧兰被他打晕。 他拖着萧兰进了毡房,这才看见这会儿林雨的外衣已经被撕破了扔得地上到处都是,只穿了一件里衣。信仁如法炮制,把萧兰的外衣也扒了下来,不过他撕不动,所以就那么扔在地上了。然后把林雨的衣服碎片都捡起来,再费力把她背了回来。其实他是没做那么绝的。他说,他当时就觉得如果穆旦真的珍惜萧兰,是不会对他怎么样的。 当然,做完这些,信仁很是害怕,所以一直盯着外面的情况,连灯都不敢点。 不一会儿,穆旦就来了。他晃晃悠悠地走着,一边走,一边说着“真他妈邪了,怎么这么热”的话,就进了那帐子。 再之后,被支走的人陆续回来,而萧兰安排好的捉奸大军也赶了过来—— 热——林雨抓住了一个关键词。 她之前好像就一直迷迷糊糊的觉得热,其实这会儿她也热,只不过因为紧张而没那么明显了。可是这会儿稍微清醒点再想想,她的酒量不应该是这样,而且这马奶酒最近她也常喝,也不该反应这么大的! 信仁哪里知道,穆旦是中了药了!别说面前是他一直心心念念的萧兰,就算面前是头母猪,他也不会放过的。 而林雨不知道的是,本来的计划也不是把她打晕,毕竟如果那样,就不会多此一举给她下药了。只不过因为她在现代时候养成了自我保护的习惯,离开座位再回去,杯子里的东西是不会再碰的。所以,她倒了酒,又涮了杯,几乎药性已经降到最低了。如果她没做这些,那就真的是干柴遇烈火了。 林雨顿时觉得冷汗涔涔。如果没有信仁,林雨真不敢想象今夜她该是什么样! “现在什么时候了?”林雨的嗓子有些沙哑,身子也抑制不住地发抖。 “刚刚被他们一闹,许多人都知道了。可是今儿人多,为了避免扩大影响,篝火晚会还在继续进行,这会儿还没散呢。但是皇后坚信萧兰是被人陷害,而她后颈的确有遭受过重击的痕迹,所以好多侍卫都在搜查袭击萧兰的人。” 没散就说明现在时间还早。只是如今皇后在抓人,万一看到了信仁的手伤,或者自己如今的样子——林雨看看自己的衣袍。这是信仁的衣服,青灰色的,很低调的颜色。但是细看就会发现料子其实很好,属于低调的奢华。 “大伙儿都知道我身子骨不好,所以一会儿你就当作我的小厮,我一会儿披一件斗篷,到时候搭着你的肩膀出去。谁也不会注意到你的。只是,一会儿回去,你须得好好同小王爷解释一下。他已经知道你不见了,在刚刚萧兰他们出事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抢先把毡房挨个儿查了一遍了。只因为我在这里,所以才没查。也幸亏没查,不然——”信仁无奈地笑笑。如果景皓真的查了,那自己没与穆旦被嫁祸上,倒和信仁被误会了。 “我知道。我会和他好好说的。麻烦你了。”林雨真诚道谢。 “谁真心对我好,我知道。所以我也想以同样的心来回报而已。所以你不必和我说谢谢。”信仁笑着说。 果然,没一会儿,信仁就出去告诉小厮,他要回去了。 信仁同别人不一样,他身体不好,所以进出的时候是可以乘软轿的。信仁拉着林雨一起坐了,又成功坐了回去的马车。 两人一路沉默着,快到地方的时候,他才抱歉道:“我能做的只有这么多了。我知道你是受害者,可是你毕竟失踪了这么长时间,小王爷肯定是会担心的。你好好和小王爷解释,千万不要让他误会什么。” 林雨咬着嘴唇,信仁能力有限,可到了这时候他还在为自己操心。 “我都知道的。大恩不言谢,你对我的好,我都会记住的!”林雨道。 车子缓缓停在了林雨的毡房后面,从前面会被别人看到,引起怀疑,所以只能停在后面。 林雨还是说了声“谢谢”,这才准备下马车。可刚掀开帘子的刹那,林雨又转过头来,“信仁,回去手上别忘了擦药。” “嗯!”信仁对着她绽放了一个大大的笑脸。 没过多久,就传来了一组声音。 “谁?” “是我!我回来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一章 回来 林雨知道景皓一直在担心她,加之今天情况实在特殊,虽然知道不换衣服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可是若是去换了,就更不好解释了,所以还不如直接就去面对他。 几乎是林雨的声音才在毡房外面响起,景皓就冲了出来。也没来得及看林雨穿的是什么,便一下子把林雨搂在了怀里。 “你终于回来了。”景皓哽咽着道。 这一个多时辰,他想了无数种可能。从天十发现乌云晕倒开始,他便开始担心。乌云说林雨是被一个马车拉走的,于是,他派人赶快去追踪那离去的马车,那一瞬间,他竟然恨这茫茫草原,他就怕这里太宽阔,马车早就走得无影无踪。 他也是想亲自去找的,可是刚想和皇帝打招呼,那边就有人说好像看到了林雨和大王子一起进了休息的毡房!直觉,他觉得自己中计了!林雨可能不在外面,消息是萧家的人踢爆的,所以她们很可能算计了林雨!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他想派个人先去打探一下都不能。动作很大,从篝火处到毡房,守卫密布,他们这是要置林雨为万劫不复之地啊! 他青筋都快暴露出来了,他那会儿脑子里闪现出无数个奇怪的念头,如果林雨真的被穆旦强迫了怎么办!他的脑子里开始产生毁灭一切的冲动。他甚至想着,但凡穆旦敢动林雨一下,他都会把他的全家尽数屠戮!然后,他要带着林雨走,大不了回天哲,从此两人就在温泉山庄里住着,要什么有什么,再也不出来。 他的脑子一片混乱,东想一下、西想一下,却怎么都停不下来。 直到有人尖叫了一声。 景皓忽然就冲了进去!该死!所有看到林雨身子的人都该死! 可是待他进去,他也完全傻眼了。 那上面****的男人是穆旦没错,可是下面的正哭着的,竟然是萧兰? 景皓紧绷的弦仿佛一下子松开了,一瞬间他虚弱的眼前一黑,差一点就倒了下去! 而萧兰,本来就在哭喊着,若不是穆旦怎么都不起来,就用身子护着她,她早就被大家看光了。可即便是这样,她也没脸极了。这会儿再看到景皓进来,她立刻歇斯底里地喊着,说是有人陷害了她! 景皓勾了勾嘴角,不是林雨,还好不是。 于是,再也顾不上萧兰的叫喊,他要把林雨找出来!林雨一定还在这附近! 后来,不光皇帝的人找,他的人总是要先他们一步的。 但是,把金帐这边能找的地方他都找过了,可还没有找到! 随着时间一点点流逝,他的心也越悬越高。皇帝发了脾气,他不能再在金帐范围内呆着了。所以,他只能回来继续等消息,同时,扩大人手,继续查找林雨的下落。 终于,终于回来了! 他到底还是流下了泪水。问问热热的,悄无声息地滑进了林雨的脖颈。 “我没事了。”等到屋里坐下,林雨才站起来让景皓看看,“是信仁救了我。” 景皓看着林雨穿着的衣服,眼中闪过明显的尴尬。 “你傻啦!”林雨笑着用手指勾了一下景皓的下巴。 景皓一瞬间脑子空空的,被林雨勾了一下才有些结巴道:“这衣服——”这明显不是女人的衣服,林雨怎么会穿着别人的衣服?虽然想是一回事,可是面对就是另一回事了。他想过不管林雨怎么样,他都不会不要她。可是事到临头,他真的不可能一点都不在乎。就算要接受,也是要有一个平复的缓冲期。 林雨知道,有些事情应该说明白,否则种下了怀疑的种子,以后就一定会成为横亘在两个人心中的结。就算关系再好,也不会轻易放下。 “我的衣服被萧兰撕坏了,所以只能穿信仁的衣服了。”林雨故作轻松道。 “没事儿。”想到之前看到的萧兰一丝不挂的样子,景皓挤出了一丝笑意,“我知道了。你没事儿就好。” 林雨的心中一瞬间也是有些感动的,但也有些生气。感动的是,景皓能够为他着想,可生气的是,景皓这个表现,就说明他是真的在乎,并且不相信自己。即便自己没有什么可相信的。 “傻瓜!我是真的只穿了他一件衣服而已。你不相信他,也总该相信我啊!”林雨笑着道。 “我当然相信你!”景皓立刻表态。 林雨觉得这会儿自己的眼泪都快涌出来了。这个傻子! 于是林雨把信仁跟他说的话又讲了一遍。说完,就在景皓震惊的目光中,把外衣学着那些跳舞的人一样脱了袖子、挂在腰间,然后又把里衣拉开了一些,从里面拿出来了一个红布包。 林雨把红布包递给景皓,这才发现,景皓的脸和脖子都红的和火鸡一样了! “看什么!”林雨把里衣收紧了一些。 景皓尴尬着,把红布包接了过去。在林雨期待的目光中,把那个小布包打了开来。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是我看它的图案是很特别的,猜想应该是你父亲留给你的东西。” 景皓抬眼看着林雨,眼中尽是激动之色。 “我的所有里衣的里面,胸口的位置,都有一个小兜,然后我会把它放在里面。我醒来的时候就在信仁那里,我当时虽然慌乱,也害怕自己被别人看光了之类的,”说着,林雨就低下了头,声音也小了下来,“但是我知道,这个东西还这么完好的放在我身上,那就是没事儿的。” 这红布里包着的东西,正是景皓曾经作为礼物送给林雨的那块玉佩! 林雨不知道这玉佩代表了什么,但是景皓知道。甚至说,穆旦、萧兰和信仁都是知道的。如果林雨的衣服真的曾被脱下来,以这块玉佩的重量,不可能不引起别人的怀疑,那么,这块玉佩就不会这样完好的在林雨身上了。 这块玉佩太有吸引力了! 景皓这时候又是一阵后怕。他几乎忘了这块玉佩在林雨这里,刚刚还想着如果林雨出了事情,他就是万劫不复也要拼尽全力把所有看到林雨身子的人杀了。可是,如果没有这块玉佩,他连科勒尔的军队都调不了! 这块玉佩,便是科勒尔的兵符!(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二章 幸好(七夕加更) “对不起,谢谢你!”景皓站起来,把林雨紧紧地搂在怀里。 今天,是他没保护好她。可是,她却帮助自己,保住了他父亲留给他的科勒尔至高无上的权力。 “我知道你不会放弃我的。虽然没找到我,但是我还是完好的回来了。”林雨道。她其实已经很感恩了。有些事,可以误会,但是解释清楚就好了。可是景皓担心她、在乎她的感觉,她是真的记在心里了。两个人的感情需要经营,有磕有绊在所难免,有些事儿不能纠结,也不可以较真。都说钱越省越厚,情越算越薄。所以生气也只是那一会儿而已,如今她的脑中又充满了景皓对她的好了。 “我说过很多次要保护你,可是,这次——”景皓自责的说不出话来。 “傻瓜,我都没事儿了。多亏了信仁,所以,真该好好谢谢他。” “我知道。”景皓点了点头。 “景皓,我觉得,这个东西还是在你身上的好。这次我是幸运,如果——” “没有如果!我连自己的媳妇儿都护不住,我、我真的——” “都过去了。”林雨轻柔的声音熨帖着景皓的心。是啊!过去了。好在,过去了。 “我以后也会保护好自己的。可是这件东西,我真的不能收着了。”林雨又道。她也后怕。这件东西她一直知道对景皓很重要,而且从刚刚景皓的表现,她更加确认了这一点。景皓有功夫在身,她可没有。如果在有下一次,她真的不敢保证能够保住它。 景皓也明白这会儿不是推脱的时候,况且过几天就是即位大典,他本想给了林雨名分之后,再让林雨拿出来给他调遣兵马的。如今看来,也只能先收着了。反正,他也是预备一辈子不放开林雨的了。经过了今夜,他就更了解自己的心了。 “对了,乌云怎么样了?我晕之前,看到她也被人打晕了。”林雨从景皓的怀中挣脱出来,急忙问道。她身边的人接二连三的折损。乌云这丫头她很喜欢,不希望她再被自己连累。 “她没事儿。你们那边出动静的时候,天九就开始往这边赶了。所以乌云也立刻被救了回来。”景皓皱了皱眉,道,“我知道你关心她,可是今天这事儿,她确实难辞其咎。天九说了,要提前回来,也是她做的主。” “别!”林雨道,“今天的事儿,全是因为我,她只是尽心照顾我,所以才会这样。回来的路上我想好了,当时我被瑜妃叫过去说话。那个时候大家都陆续下到场中跳舞,乌云和天九他们一定都顾着看着我了,所以才会让别人把药下到了我的杯子里。” “你中了药?怎么样了?”景皓慌忙道。 “没什么事情了。”林雨的脸又有些发热。但此时不是她想这个的时候,所以继续道,“那时候人来人往,做一个下药的动作并不西药多久。所以不是他们大意,而是对方时机把握的太好了!但是他们一定想不到我有涮杯的习惯,所以药性也冲淡了许多。否则——”否则林雨也不敢想象。 “你中了什么药?可还有不舒服?”景皓赶快把手放到了林雨的额头上,“还是有些热,你中是什么药?” “你是不是傻啊!”林雨的脸“蹭”的一下就红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因素,总觉得本来就有些燥热的身体,更加不舒服了,于是咬牙切齿地说道。 “啊?”景皓还是没反应过来,看样子不像是毒药啊! “想把我丢穆旦的床上,能给我下什么药!”林雨觉得这小子一定是故意的! “什么!”景皓一下子就炸毛了,他说怎么穆旦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怎么就能看到萧兰衣衫不整就去……合着她们这是还下药了啊!而且,还给林雨也下了药! 景皓转身就往外走,那周身散发出来的冷气几乎要把林雨身上的热度逼退! “你要干什么?!”林雨一把抓住了他。她看到了他转身那一刹那眼底的愤怒,就好像带了强酸,能一下子给钢板灼出个洞一般。 景皓回头看着林雨,林雨冲着他摇摇头。 景皓忽然觉得自己憋屈的不行,当然,他也替林雨憋屈。这么屈辱的事情,她还让自己隐忍! “乖,”景皓哑着嗓子道,“我去给你叫太医。” 林雨笑了一下,“那快些,我真的有些不舒服呢。”一面是想景皓关心自己而冷静考虑一下,别这么冲动去报复;一面也是林雨觉得这真不是小事,已经过了这么久还有这种热热的感觉,她心里不害怕是不可能的。尤其是以前看小说,说是中了药都必须欢好才能解除,难不成她——她真不想两人的第一次是这样—— 看着林雨愈加红的脸,景皓也真的压下了立刻去报复的欲望,只能沉着脸去叫太医过来。 太医立马过来了,而且景皓真的等不了让人通传了,是直接去太医的毡房里把他拎过来的。这个年过半百的老太爷被景皓拎了一路,险些背过气去。也不知道这小王爷又要整什么幺蛾子。 林雨这会儿还穿着里衣,实在不方便见什么太医,可是这挂在腰间的袍子还是信仁的,不过——想了一想,林雨也觉得别扭,于是趁着景皓出去叫太医的功夫,就把信仁的衣裤脱了下来,然后拿了一件景皓的大氅,给自己包了起来。 景皓迫不及待地让老太医给林雨把脉,老太医瞧着林雨红扑扑的脸,再看看她在房里还捂着个大氅,以为她这是受凉了,只能叹息了一声,坐下来给林雨把脉。 可是当手搭上了脉,他的眼睛一下子瞪了起来,再三确认,才松了口气,“药是霸道,不过药性已经散的差不多了,还好用的少!老臣马上去给姑娘开一份解毒去热的药,喝完之后,发些汗也就好了。” “那就多谢太医了!”林雨这才放心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三章 处理(七夕加更二) 老太医亲自去熬药了,景皓才坐到了林雨身边。 “是我考虑不周。”景皓内疚极了,亏他以前还想着什么对萧兰的青梅之谊,现在若是萧兰在他身边,他真恨不能把她碎尸万段!“你,”景皓有些不敢看林雨,“可要喝点水?”他有些慌乱的去拿茶杯。 “喝点也好。”林雨这会儿披着大氅,实在是闷热难当。“要么,你先送我回屋里吧,我披着这个,实在是热的紧。”景皓这个是貂绒的大氅,最冷的天儿穿的。早多少天就不能穿它了,只不过因为景皓前几天扮虚弱,才拿出来做个道具的,这会儿倒是让林雨用上了。 景皓点了点头,想要去扶林雨,又不太敢。林雨看他拘谨的样子,有些想笑。 “我一定会帮你讨回公道的。”景皓终究是不敢把手伸过来,只能攥紧了拳头说道。 “我信你。”林雨笑着,有安慰道,“太医说我没什么事儿了,你别紧张。” 林雨把手伸了出来,景皓想了又想,终于一把把林雨抱了起来,紧抿着嘴唇,连看都不敢看林雨的脸。 林雨的身上愈发热了,但是早不是刚喝完酒不能控制自己的时候了,所以就放松了身子,任由景皓这样抱着。 待到了林雨的屋里,景皓把她安置好了,才道:“那身衣服我一会儿回去便烧了,之后我会给信仁送礼感谢的。” 林雨温顺的点了点头。 “我想要了凉帕子敷着,你让乌云过来伺候我吧。”林雨小声和他商量着,她实在不想让他迁怒于乌云。 “我知道了,我一会儿就让他们把她放出来,你别担心。” “还有天九——” “天九他们你就不要管了。他们和乌云不同,做错了事情,不管什么原因,都是要受罚的。不过你放心,我不会把他们调走的。”景皓先去给她拧了个帕子,敷在了她的额头,又道,“别多想了。我这次一定会处理好的。”他也实在不允许自己再失败了。 “你先休息一下,我让人在外面守着,等我处理完了事情,就过来陪着你。” “好。”林雨温顺道。 等景皓出去了,林雨又闭起了眼睛。她的后颈还是有些疼痛的,加之被这药折磨的,她是又累、又疼、又兴奋,实在是难受得紧。 就这么迷迷糊糊的,等到额头上又换了新的帕子,才看到是乌云到了自己的跟前。 小姑娘眼睛哭的有些肿了,可是眼泪儿还在眼睛里打着转儿。 “我没事了,你别担心。”林雨笑着安慰道。 “呜呜——”林雨这么一说,乌云又哭了起来,“还好姑娘你没事儿,要不然我真的不用活了。”她这会儿真情流露,也忘了要自称“奴”的事儿了。 “后颈可还疼?”林雨问道。 乌云一边掉眼泪一边摇头,“不疼了,呜呜。” “没事儿就好,别哭了。”林雨安慰着,可是乌云反倒哭的更汹涌了。还好这会儿药也熬好了,老太医亲自给送到了帐外。 “去给我拿药吧,事儿都过去了。”林雨微笑着道。 乌云抽噎着去把药拿回来了,看着林雨喝完之后,又照着老太爷的嘱咐给林雨安置了一番。 喝了药没一会儿,林雨便开始肚子疼,出了两次恭之后方觉得好些,可是这一番折腾,她更没力气了,再躺床上发了一阵儿汗,直到了四更天才终于睡着了。 再起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了,乌云就坐在她的旁边,闭着眼睛,不停地点着头。看来这丫头是困极了。 “乌云——”刚一张口,林雨才惊觉,自己这火是上大了,这会儿嗓子都哑了,有些失声了。不过好在乌云睡得也极浅,虽然她的声音像是完全是气流一般,可乌云还是听到了。 “姑娘,你终于醒了,奴去给您倒水。太医说了,您醒来可能会嗓子疼,发不出声音,这都没关系,多喝些水就好了。” 林雨点点头,有抬眼往沙漏的方向看去。 乌云也看了一眼,“快午时了,姑娘好饿了吧?厨房里熬着绿豆粥,等您先喝点水适应一下,奴就亲自给您端过来。” 林雨再次点了点头,乌云把她扶了起来,又掖了掖被子,这才去给林雨倒水了。 折腾这么一晚上,林雨也是没劲儿了,喝了些水,就又让乌云给自己放躺下了。等再醒来的时候,身边坐着的已经是景皓了。 林雨眨了眨眼睛,然后对一直盯着自己的景皓露出了一个笑脸。 景皓也笑了笑,“我让乌云回去歇着了,你要吃饭吗?我去给你端过来。” 林雨摇摇头,慢慢把手抬起来,放到了景皓的脸上。 “你脸色很差,昨儿晚上也没睡吧?”声音还是有些哑,但是不像刚刚那样说不出话了。 “睡了一会儿,你不用担心。”景皓把脸向林雨的手蹭了蹭,眷恋极了。 “今儿不用去圣上那边伺候着吗?” “已经回来了。”景皓笑了一下,“穆旦被夺了封爵的资格。” 林雨一愣。 景皓见她不明白,便解释道:“在胡山,王世子在即位之后,是要给兄弟姐妹封王、封爵的。昨儿的事情,虽然穆旦也是查出来被下了药了,可是他到底也是做出了那等腌臜的事情,尤其是萧兰还没中药,后颈还有被袭击的痕迹。在没证据证明有其他人伤害了萧兰的情况下,穆旦只能成为最大的嫌疑人,萧兰也不为他说话,所以,圣上认为他不检点,强迫有爵位的郡君,所以夺去了他封爵的资格。” “那萧兰呢?”穆旦是无辜的,没有人比他们更清楚,可是他到底为喜欢萧兰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萧家力保,所以圣上没有处置她。只是这样一来,圣上不可能再要萧兰了。”景皓叹了口气。不要萧兰,也不指给穆旦。他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真是太便宜她了!”林雨嗤笑了一声,眼底尽是冰凉。 “我不会这么放过她的。”景皓一字一顿地道。(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四章 养好 穆旦一家走了。不管是不是无辜的,皇帝厌弃了他,所以他们全家都不可能再在牧场呆着了,就连即位大典,也不能参加了。他被夺去了封爵资格,以后“大王子”就成了一个屈辱的代名词,再也没人会叫了。至于以后穆旦一家会如何安置,那就看景皓的安排了。 林雨让景皓又喂了些水,稍微适应些了,才吃了些绿豆粥。林雨看景皓也是十分疲累的样子,估计这时候也还没吃午饭,便叫他也一起吃了一些。 “太医说你再缓两天就好了。”吃完饭,景皓一边给林雨用湿手巾净手,一边道,“昨儿你的事情圣上那边不知道,所以你就放心好了。咱们这边青儿我也瞒着的,只是太财和天狼都知道了,他们昨儿兵分几路出去找你,收到信儿之后,今儿五更天才陆续回来。他们想来看你,不过我给推了。等你精神养好一些,我再让他们过来。” “嗯。”林雨乖巧地应着。现在她也确实没有经历去应付这些。 “你若是累了,就再休息一会儿。”景皓道。 林雨点点头,面色有些发红。 “怎么了?可是又难受了?要不要我叫太医进来?”景皓有些担心,语速又不自觉快了起来。 林雨摇了摇头,“你去忙你的吧。我没事儿了。” “我没关系,等你睡了我再走。”景皓温声道。 林雨皱了皱眉毛,看的景皓愈发的不知怎么办好了。 “我、”林雨见他的样子,自己要不说清楚,还不一定怎么着急呢,可是不说,自己就快憋不住了,只好硬着头皮道,“我想去盥洗间。” 不是才刚净了手和脸吗?怎么又——反应过来之后,景皓从脸到脖子,“蹭”一下就红了起来。两人默默无语对视了几秒,就在林雨要发火了的时候,景皓一把抱起了她。 这一下子,吓得林雨浑身一紧。 可景皓没管那些,直接就给她抱到了净桶旁,然后转身出去了。 林雨听着景皓走出了毡房,这才敢去方便。 之后躺在床上,一想起来,还是有些发烧。 又过了一会儿,景皓把林雨的药端了进来。 “太医新给你开的,让你补元气的。”景皓态度很是温和,一点看不出刚刚尴尬的样子了。 林雨乖乖的起来喝了,这药可比昨晚儿的味道好多了。不过喝完之后,景皓还是立刻递给他了温开水,让她能把嘴里的味道除去。 林雨觉得很是暖心,有景皓这样细心的照顾着。虽然他年纪有些小,有的事情还想的不太周全,可是,他真的有在努力。 “上来躺一会儿吧。”林雨道,她要是不说,也不知道景皓什么时候才会休息。 景皓点了点头,拿了个枕头,就合衣在林雨身边躺下了。 林雨轻轻握着他的手,觉得无比安心。 再醒来的时候,林雨的手已经被放在了被子里,转头看,景皓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 “姑娘醒了?”乌云的声音响了起来。 “什么时候了?” “申时二刻了。” 让乌云把自己扶了起来,林雨问道:“小王爷离开多久了?” “有半个时辰了。”乌云道。 这样就是睡了一个多时辰,想来应该休息好了。 “青姑娘刚刚来了一次,听说姑娘病了有些着急。说是等姑娘好些,再过来瞧您。” 林雨点了点头。 “小少爷给姑娘折了几朵冰凌花,奴用水给生上了。”乌云捧过来一个小巧的白瓷花瓶,里面盛开着几朵金黄色的小花。 这是北方开的最早的花儿,小小的一朵,在春寒料峭的时候就冲破了泥土和冰雪,傲然地盛开着。冰凌花开了,春天也就到了。林雨瞧着这小花,人也觉得开朗了起来。 两天之后,在太医再三诊断之后,林雨终于能够出来透透气了。 门口扎了个秋千,乌云推着林雨一下一下荡着。 “小王爷这两天在忙什么?”自昨日午后就不见了景皓,这在来了胡山之后,是从未发生过的情况。 乌云欲言又止,好半天才道:“小王爷的事情,奴婢也不太清楚。” 林雨心中有着疑问,却又怕景皓真的有什么事情,不想贸然去打扰他。 “大姑!”太财跑了过来,手里仍旧是掐着一把冰凌花,天九和天十在他身边跟着。 “大姑,你好些了吗?”太财想要扑进林雨怀里,可是硬生生忍住了,只是眼底含泪地看着她。 林雨抬手揉了揉太财的小脑袋,“都好了,别担心!” 太财的眼泪刷的一下就流了出来,“大姑,我以后再也不贪玩儿了,一直守着你。” 小家伙这是吓坏了。 林雨轻轻地给他擦着眼泪,“大姑没事儿了,这事儿也不怨你。” 林雨又看着笔直的站在太财身后的天九和天十,笑了一笑。景皓有自己处理手下的方式,她不能轻易置喙。 两人扑通一下便跪了下来,“姑娘,属下没保护好姑娘,本是罪该万死,姑娘还替我们向小王爷求情,属下、属下真是愧对姑娘!”天九说道,壮汉的眼中泛出点点星光。 “人家有心,咱们怎么都是没办法的。以后咱们再多注意点就行了。我这身子还有些弱,就不去扶你们了,你们快起来吧。” 两人又向林雨保证了一番,这才起了身。 “大姑!”太财忽然想起了什么,使劲儿擦了擦眼泪,让林雨弯下腰。 林雨弯下了身子,太财把嘴巴凑到了林雨的耳边,两手捂着不让自己的声音传出去。 “真的?”林雨有些震惊。 “嗯!”太财紧抿着嘴唇,使劲儿点着头,这么重要的事情,他怎么敢撒谎? “我知道了。”林雨笑着,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又和太财说了会儿话,等到太阳有些烤人了,才让乌云扶着回了屋里。 吃罢了午饭,景皓还没有过来。 林雨有些沉不住气了。 “乌云,你陪着我去见小王爷!” 乌云应了声“是”,硬着头皮扶着林雨往景皓这边来。 一进毡房,还不待走进景皓的卧室,一声怒吼就传了过来。 “滚!” 随即,从里面丢出来了一个空的酒壶。(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五章 吵架 乌云吓得一抖,扶着林雨的胳膊就晃了一下。林雨拍了拍她的手,示意她退下。 林雨一个人往里面走着,越到里面,酒味就愈发浓烈。 “滚出去,听不懂人话吗?!”刚要再扔一个酒壶,才发现站在对面的人是林雨。 毡房里没点蜡烛,即便是白天,光线也不十分好,昏昏的,给人以十分压抑的感觉。配上这浓郁的酒精气味,让人更加的不舒服。 景皓瞬间慌了,立刻从地毯上铺着的熊皮垫子上跳了起来,只是可能长时间维持着这个姿势,又或者是酒喝得太多,起来的时候,身子竟然晃了一下。要不是有着较好的武功底子,可能当场就会再趴下去。 “你怎么来了?身子可好了?”说完,还打了个酒嗝。 即便是景皓适时捂住了嘴巴,可是浓烈的酒气朝着林雨扑来。 林雨皱着眉头,“我身子好不好,你不知道过来瞧瞧么?多大的事儿,值当你在这儿借酒浇愁?皇帝那边也不用去了吗?”林雨越说越生气,声音也不禁高了起来。 景皓刚要说话,就又打了个酒嗝。 林雨看着这一地,大概有十几二十个酒壶,气更是不打一处来。“还说照顾我,你就是这么照顾我的?”说着,抬脚就把那一堆酒壶踢的到处都是,仿佛不解气一般,全都踢得散了,一个不挨着一个了,才停了下来。睁大眼睛看着景皓,眼泪大滴大滴地就掉了下来。 景皓心一揪,立刻过来想要哄林雨。可是林雨哪里肯让他近身?连着踢了他好几脚,这才顺从地让景皓搂在了怀里。 “对不起,是我不好。”景皓摸着林雨的头发,心里愈发地难受。 “你何止是不好,你简直是太坏了!还说要照顾我,结果把我扔那里一天没理我!让我干着急不说,还在这糟践自己,你也太欺负人了!呜呜。” 虽然是讨伐、是控诉,可是却透着对自己的强烈关心,景皓的心里就愈发难受了。 “对不起——”似乎除了这句话,他不会说别的了。 “景皓,你是不是傻?”林雨声音闷闷地道。 “是傻。”景皓应着。 “景皓,你不要和我说‘对不起’,我害怕。”林雨看着景皓的眼睛都痛了。 “媳妇儿,对——你别害怕。” “你一说‘对不起’,我就觉得你真的要对不起我了,你是不是想放弃我了?”说着,林雨便又大哭了起来。这一个多时辰,她脑子里想了好多事情,最害怕的,就是景皓为了保护她,而不要她了。想到这里,她忽然蹲下,抱着双膝哭得十分可怜。这会儿,她不是什么大龄剩女,她只是在爱情里超级胆小的一个女人,她实在太没有安全感了。 “怎么会呢?”看到林雨眼泪哗啦啦地流个不停,景皓觉得自己的手都哆嗦了。他一整天没洗手了,不敢碰她。可是林雨这个样子——景皓只好也跟着蹲下,双手比划了几下,终于还是把抱着双膝的林雨圈在了自己的怀里。 林雨人生地不熟,又刚刚经历了那样可怕的事情,自己非但没有陪着她,还在这里鬼似的喝了一天一夜的酒,他真是个混蛋! 这样一想,他就愈发难受了,眼睛也涩得厉害,没一会儿也掉下泪来。 感觉到了景皓的拥抱,林雨也不再抱着自己的膝盖了,伸出双手,也搂着景皓的腰。 两个各自害怕的人,就这么蹲着互相拥抱着。 良久,林雨闷声道:“我脚麻了。”说完,就又哭了起来。 景皓赶紧把她抱了起来,想要放到炕上,忽然想起来这一天一夜,他因为心情糟糕,根本没让人进来烧炕,只好转了个角度,把林雨放到了地上的那块熊皮之上。 林雨歪靠着一个大靠垫,景皓一点一点小心翼翼地给她推宫活血。 “景皓,”林雨吸了吸鼻子,道,“我们有什么事情不是应该有商有量的吗?” 景皓顿了一下,没有回答,反倒又继续着手上的动作。 林雨又蹬着腿踹了起来,一点儿也不想景皓贴着自己。 景皓抓住林雨的脚,没太用力,可她就是蹬不动了。 “是我还没想好怎么和你说。”景皓哑着嗓子说道。 林雨也不挣扎了,“好,那我允许你暂且不说。可是,你要保证,永远都不能丢下我。否则、否则——”否则了两次,林雨也没想到自己能把景皓怎么样。“你都把我拐来了胡山,你要是敢不要我了,我就死了让你一辈子后唔——” “唔——你这个混蛋!”景皓这一下子凶猛的,差点把她的嘴唇咬下来。 “再说这样的话,我就弄死你,然后自杀!”景皓的眼睛锃亮,瞪得林雨“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笑什么?!”景皓有些恼怒。 “笑你傻!你敢娶萧兰,我就把萧兰弄死!你敢娶李兰,我就把李兰弄死!反正你这辈子都后悔不了,除了我,你别想有别的女人!”林雨学着景皓刚刚的架势,恶狠狠地道。 景皓被她气得也笑了起来,“行!你要杀谁,我给你递刀!” 两个睫毛上还挂着泪水的人,这会儿竟然对着哈哈大笑起来。 林雨笑着笑着,使劲儿用袖子蹭自己的嘴唇,“全是酒味儿,臭死了!”这会儿她那悬起的心总算放下了,所以也就放心开起了玩笑。 “好啊!现在就嫌我臭了!”景皓偏把嘴巴往林雨那里凑着。 “哎呀,你烦死啦!”林雨不停地躲着,几下,就被景皓按到了地上。 两人目光俱是灼灼的看着对方,心脏也愈发剧烈地扑通扑通跳着,周围的温度似乎越来越高,好像天雷马上就要勾到地火一般。突然—— “景皓,以后别这么喝酒了,真的有点臭——” 景皓颓然倒在了林雨的身上,闷声道:“是,媳妇儿大人!”他也真的再不敢这么喝了,刚刚这么好的气氛——唉!其实他自己也不想林雨印象中有个这样气味儿怪异的吻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六章 复杂 狠狠地吸了两口林雨颈间的空气,景皓不得不站了起来,然后,叫人进来伺候梳洗、打扫,林雨则先回了自己的帐子。 刚出景皓的毡房,就见天狼站在自己的门口。午后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让人看着就暖意融融。 林雨绽出了一个笑意,“来了!进来坐会儿吧。一会儿小王爷也过来。” 天狼点点头,抬脚便和林雨一起走了进去。 乌云给天狼上了茶水,天狼稍微啜饮了一口,看着林雨道:“可都好了?” “好了。之前就排完毒了,后来补了两天,就没什么事儿了。”林雨答道,“我听他说了。那天晚上,你带人出去寻我,直到天亮才回来。谢谢你了。” “咱们都是老朋友了,何须这么客气。”天狼笑了一下。 见林雨低着头不知道说什么的样子,天狼又道:“那日,我们追踪到那辆马车的时候,里面的人已经不见了。所以一直以为你是被劫持走了,这才在外面找了这么久。” “他们有备而来,就是想把你们都引开。”这样,大家的注意力就都到了外面,等到成事的时候,就一切都来不及了。 “萧姑娘——”天狼叹了口气,“萧姑娘真是害人不成反害己。” 林雨想到太财之前对自己说的话,手不禁一抖,“她这也是咎由自取!” “是啊!”天狼长叹一声。“只可惜了大王子,临门一脚,最后鸡飞蛋打。” 林雨向来对穆旦没有什么好印象的,或许他的工作能力还可以,但是他对母亲、对妹妹、对妻子都没有负责过,说他爱萧兰,倒不如说他只爱自己。自私自利! “前儿大王子走的时候,我去送了一下。只一夜的功夫,整个人都颓废了下来。” 是啊!头一天还被皇帝满口称赞的人,第二天就被夺了袭爵的资格,能精神都怪了! “送走大王子之后,我又去看了一下二王子。” “他,如何了?”信仁借给自己的那身衣服,景皓不仅没还给人家,还给烧了。说是不想授人以柄,可是这能有什么把柄呢?林雨总归觉得有些不好意思的。 “大概是精力不足,也是病着。我去的时候,他也是昏昏的一觉接着一觉。手都包扎着,我只能把小王爷给他的谢礼放下就走了。” “这么严重啊。”林雨愈发地过意不去了。 “都说二王子这些年一直都是这个样子。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他。”天狼叹了口气,“这一件事,差点毁了科勒尔的所有继承人,计谋也当真是狠毒。” 二王子的身体根本没有问鼎的资格,如果穆旦与自己发生了什么,那景皓自然是不会放过他。而景皓若是做了出格的事情,那科勒尔还真不定在谁手里了!看似萧兰要毁了自己,原来这里面还有这么大的阴谋!难怪景皓的压力这么大!自己竟然还和他发脾气!虽然结果并没有怎么样,但是林雨就是一阵阵内疚。 “昨儿我们把瑜妃身边的一个侍女揪了出来,便是她提议让瑜妃娘娘邀你下去跳舞的。只是在我们通知瑜妃之后,还未及她动手,那个侍女便自尽了。” 环环相扣!那夜看似寻常的一切,原来都在人家的算计之中!如果没有信仁,自己与科勒尔也当真是九死一生了。 林雨越想越是冷汗涔涔,浑浑噩噩之间,也不知何时,景皓已然坐到了她的旁边。 林雨一下子便抓住了他的手,我的紧紧地。 景皓冲着天狼笑了一下,天狼便也识时务地告辞了。 “怎么了?”景皓这会儿已经洗干净了,虽然口中隐隐还有一些酒味儿,但是身上全是清爽的味道了。他摸了摸林雨的额头,果然有一层细微的汗。 “刚刚天狼跟我说了些话,我这会儿才后知后觉地觉得害怕。”林雨抓着景皓的手都有些抖了,“如果,我真的出事了,科勒尔真的会拱手他人吗?” “怎么会!”景皓笑了一下,“我又不是泥捏的。圣上也没带来多少军队,我若是——”景皓把那个词噎了下去,“未见起谁能拦得住我。” “可是,最得益的还是萧家啊!” “我明白你的意思。”景皓微笑着道,“萧家想要和耶律王朝一起千秋万代,甚至取而代之,做他的春秋大梦!圣上若是真那么放心萧家,又怎么会表现出对萧兰有兴趣?” “景皓,我看不明白了。”林雨摇头道。 “唉!”景皓叹了口气,“何止你看不明白,我也不明白了。” 景皓的眼睛红红的,他一页未眠,肯定是累了。 “要么你先在我这儿躺会儿吧,晚膳的时候我再叫你。”林雨有些心疼他了。十几岁的年纪,却要承受这么多。 景皓拉着她的手,“你陪我躺会儿吧。” “我一直说要好好保护你,可是再三陷你于险地。我本来不想让你沾染这些的,甚至说,我自己也没想到事情会变得这么复杂。”躺在炕上,景皓的声音有些疲惫。 “景皓——” “林雨,你说,我母亲是个什么样的人?” 林雨被景皓这跳跃性的思维弄糊涂了!可是转身看他那无比认真的眼神,林雨又确定自己没有听错。自打来了胡山,景皓就愈发很少提起他的母亲月裳公主了。毕竟他离开天哲之前,可以说是和夫人决裂了的。这会儿怎么又主动提起她来? “夫人她,很端庄。”林雨想了想,继续道,“在她对付我之前,我一直觉得她人很不错。但是对付我之后,我也觉得她还不算坏到不行的地步。当然,我以前不这么觉得,她害的李家人背井离乡,我挺恨她的。可是,从到了草原,我听了一些她的事情,又经历了这次的事情,我觉得,其实她对我还真的是很客气的。或者说,叫投鼠忌器?反正造比萧家人来说,夫人她真的还算良心未泯的。”即便是对付李家人,也算是有理有据吧。(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七章 实验 “我小的时候,我父亲和母亲好像也过过一段恩爱的日子。不过那在我印象里面已经很模糊了。我一直觉得,我父王应该是喜欢她的。要不然,也不会在这广袤的草原里建起一座天哲风格的木奇城。但是我印象最深刻的,反而是父王和萧侧妃在一起的时候。总觉得他们两个在一起,那样的感觉才叫家。我父王很爱萧侧妃的,我也很喜欢她。甚至说,我对她的喜欢,一点都不输给对我母亲的喜欢。” 不知道景皓为什么会提起这些事情,林雨本能地就觉得心疼。她一直都不觉得萧侧妃介入别人的婚姻会有多单纯,尤其是在推断出她是个穿越女之后。但是景皓不同,他对萧侧妃有一种在月裳公主身上体会不到的“家”的温情,甚至说这次和月裳公主闹翻,很大原因是因为萧侧妃。在科勒尔,尤其是在牧场,他就算回忆,也该回忆萧侧妃才对,怎么会提起月裳公主?事出反常即为妖,所以林雨觉得景皓一定是受伤了、难受了,于是伸手抓住了景皓的。 “呵呵,我也不知道怎么和你说这些。反正我是一直觉得萧侧妃是个好人的。你说是吗?”像是急于要一个答案去掩饰内心的恐慌一般。 “她能得老王爷宠爱那么多年,自然是优秀的。”林雨换了一种说法。 景皓“嗯”了一声,虽然闭上了眼睛,但林雨感觉到,他并没有放松下来。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得怎么样,人生是否要珍惜——”忽然想起了这几天的事情,和之前两人吵架的样子。林雨有些感慨,情之所至,不由就唱起了现代时候学的这首歌。 林雨唱得很轻,连咬字都可以模糊了,柔柔的,就像是催眠曲一般。景皓也慢慢放松了下来,最后发出了均匀了呼吸声。 他太累了。 不过和他吵这一家,连喊带踹的,林雨也是累了。不知不觉的,林雨也进入了睡眠。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快到晚膳的时候了。景皓难得一直这么安稳的睡着,林雨也便不想吵他。 良久,觉得手越来越热,都开始出汗的时候,景皓终于一个翻身,把她压在了下面。 “就这么傻乎乎的等着我醒来?”景皓的声音很是慵懒,十分有磁性。 林雨不禁一笑,双手抬起,撑着景皓的胸,不让他太靠近。 “别闹了。”语气轻轻的,“可是睡好了?” “没有闹。睡得很好,这会儿特精神。”他温热的呼吸喷在林雨的脸上,让她也有些发烧。 林雨被他看的愈发不好意思,那眼睛里有着烫人的热度,她想要错开不看,可又舍不得。 终于,一个迟来的吻落了下来。没有林雨想象中的疾风骤雨、一发不可收拾,景皓只是轻轻、浅浅的,十分小心又珍视地轻轻吻着,在自己的呼吸还没变得粗重的时候,就及时停下了。 “我爱你。”景皓轻声说着。他不想说什么对不起了,林雨说的对,这话细细品味确实很吓人的,所以,景皓换了种方式,反正放不开,那就好好爱吧。 “谢谢你,我也是!”林雨笑了出来。跨越时空遇见你,当然不会辜负。 第二日景皓便又开始继续奔波。整个牧场像是没发生过之前的事情一般,一切仍旧是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林雨也休息好些天了,正好也没什么事情,就带着乌云又到了厨房。 管事办事儿确实靠谱,几天的时间,竟然搜集了一大桶的奶皮子。林雨仔细检查,保存的也很好,并没有变质的情况出现。 林雨谢过了管事,便让天九把那一大桶奶皮子拎了回来。 身边的护卫又多了几个,所以天九他们四个现在是每天除了睡觉,寸步不离林雨的。林雨也不客气,拿了几个皮口袋,把奶皮子装到里面,封好了口,就让几人一直揉搓和拍打这个皮口袋。几人也不知道林雨是在弄什么,不过这个活儿看起来也挺有意思,所以就很认真的做着,还觉得挺有意思。 青儿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场景,四个大男人,一人在搓弄一个皮口袋,玩的不亦乐乎。 “这又是弄什么呢?”都忘了要先关心林雨的身子了。 “嘿嘿,做一个小实验。”林雨故作神秘,她这只是许多年前听来的一个法子,头一回实验,也吃不准能不能成功,所以并不打算先说出来。 大约过了两刻钟的功夫,林雨拿了一个皮口袋打开,虽然依旧有点稀,但是已经有稀奶油的雏形了,林雨很高兴,让天九扎上口袋继续弄着。 待又过了一会儿,林雨再次打开,这次就和自己接触过的稀奶油很像了。于是便让大家都停了下来,检查完所有之后,发现只有天十二不知道是不是用力过猛的原因,都有些水油分离了,眼瞧着是不能用了。 林雨有些可惜,不过奶皮子还有很多,林雨让他学着他们的样子,继续下一轮地揉搓皮口袋。 而那些做好了的稀奶油,林雨让人找一个凉快点的地方放着,仍旧是千叮万嘱,千万不能让这东西热到了变质。 一上午的时间,所有的奶皮子都加工完毕了,四个人就算是武功再高强,平时再会舞刀弄枪,竟然也被弄得腰酸背痛,这下可真知道了,这厨房里的活儿,一点都不比打仗轻松。 林雨想要安慰他们几句的,可是他们严肃正经到冻人的脸,想想还是算了。他们才刚受了处分,正是小心翼翼的时候,就不非得让他们放松了。 他们几个忙的满头大汗,林雨则和青儿在一旁认真绣着东西。 林雨的香囊只剩下嵌几个珠子就好了,而青儿则开始着手,想要给信仁绣一个小香包。没几天时间了,好在香包很小,要不了什么复杂的工艺,所以也要不了多长时间。 第二天,林雨让天九盛了一些稀奶油过来,林雨看着量,适当加了点糖。然后又倒到了桶里,让四人轮番用木棍朝着一个方向打圈。 (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八章 奶油 天九他们倒是知道林雨喜欢做吃的,可是以前在天哲的时候也没见她这么折腾啊!昨儿才把他们弄得腰酸背痛的,今儿就换了种玩法。 而且她这玩儿的就像是故意整他们一样,非得一个方向打圈儿!说是要给打得硬了才行,这东西怎么才能打硬? 天九累了换天十,天十倦了再换天十一,不过,天十一打了一会儿忽然惊喜道:“诶,我怎么觉得像是浓稠了不少?”几个人立刻围了过去,连林雨都扔下了手中的活儿,一下就冲了过去,拿起一个小勺就挖了一下,然后看着样子歪歪头道:“好像差不多了,我尝尝看!” 纯天然的动物奶油,一进嘴里,一股子原始的奶香味儿就在嘴中化开,香极了! “再放些糖正好!”打发奶油的过程中本来就要加两次糖,所以林雨才要尝尝看还差多少。 天十一看到这成果更来劲儿了,两条胳膊就像是上了马达一样,使劲儿地搅和着。 “你们看着点!”林雨赶快拦住他,“得这个木棍拿起来的时候,这个东西挂在棍子上不往下掉了,而且立起来的时候,顶端的小三角也不弯了,就是好了。然后你们千万别用力过猛,不然就会水油分离,就做失败了!” 原来这东西还不是一直做就能好?天十一不禁小心翼翼起来,搅动个十来圈就要拿起来看看。 到底还是累了,换成了天十二。天十二的时候就真的到了时候,这稀奶油就跟加了固体凝胶一样,一点一点蓬松、变大、变白—— “姑娘,您看,这是不是成功了?”天十二激动地喊着。 林雨拿起勺子又挖了一小勺,果然已经完全打发了,虽然不像现代时候的奶油那么莹白可爱,还有些黄黄的、像是黄油打发了的感觉,但总算是成功了。林雨充满期待地放入口中,果然绵软、细腻,整个口腔仿佛都被按摩了一样。这就是奶油!她终于有奶油可以吃了! 林雨激动地眼泪都快出来了,看到天九他们眼中的不可思议,林雨觉得他们肯定以为自己不正常,但还要引人不说。 林雨让乌云拿过来几只小酒碗,再拿来一个勺子,每个小碗里盛上一些,就第一个递给了天九。 “姑娘,这可不敢当!”天九赶快推拒,“小的怎么敢先吃呢。” “让你们吃就吃!这可是你们努力两天得来的!你们比谁都有资格先吃!”林雨把碗又送到了天九跟前,就差杵到他的下巴了。 天九赶紧接了过来,道:“谢谢姑娘!” 林雨笑了一下,然后又要去拿下一碗。 天十他们见状,赶快拿起自己的那份儿。要是等着林雨一个一个地送过去,被小王爷知道了,那就又废了! 这会儿他们几个都不禁想起那时候住在品味居旁边每天给林雨站岗放哨的时候了。 那时候虽然隔一晚上就要去品味居里值夜,但是天文和天武会三五不时地往家里带好吃的,而且他们值夜的时候,林雨还会特意给他们留一份夜宵。哪像现在——唉! 好歹是自己花了两天时间做出来的,几人努力装作开心的样子,挖了一勺往嘴里送去—— 几人不约而同地瞪起了大眼睛。 林雨的眼睛笑成了两个弯弯的月亮,“是不是好吃的不得了?” 几人忙不迭地点头,又接着用勺子挖。 乌云见状,也赶紧拿起自己的那碗,赶快往嘴里送。 “嗯!嗯!姑娘,太好吃了!” 乌云瞪着眼睛不住地点头,手上的动作也不停,又继续做着往嘴里传送的工作。 碗很小,除却第一勺挖的少,后来也就三勺就吃完了。 “天九哥哥,你们太厉害了!”乌云向他们竖起了大拇指。 天九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耳朵,亏他们之前还以为林雨是变着法儿的折磨他们。他们昨儿晚上还说,林雨这也太瞧不起他们了,竟然让他们这最优秀的胡山武士来给搅和奶皮子! “姑娘,要不要再弄一桶?” 林雨看着天九的样子,哪知道他心里的弯弯绕绕?还以为他是被乌云夸的不好意思了,看了看天九,又看了看乌云,竟然还有些期待。 “嘿嘿,今儿你们都辛苦啦!这已经够多了,等吃完了咱们再做!不过你们要是觉得闲着无聊,就再用皮口袋去拍点稀奶油出来!” 有了林雨这句话,天九他们就又出去了。不过等回来的时候,厨房里今儿没攒那么多奶皮子,只勉强够一袋的。 “要不,你去帮我做两个东西!”说着,林雨在纸上画了一个裱花带和几个不同规格的裱花嘴图案。 “这个呢,用皮子做。就像咱们昨天的皮口袋那样的,找一块皮子,然后弄成给缝制成漏斗形就可以了,不过要缝的紧一些,这个是用来装奶油的,所以你们琢磨着,差不多别让奶油一挤就漏出来就行。” 然后又一指其他几个图案,“这个是用来挤奶油的。奶油从这个小孔就能出来漂亮的花儿。这个呢,做成漏斗状的,就用薄铁皮做,但要保证它不能生锈。如果不行,用银子或者金子也行。这个东西做出来小小的就可以了,差不多漏斗上方的大小能伸进去拇指,整个小漏斗像大拇指的一个指节那么长就行。” 这会儿天九他们是听明白了。不过这么细致的活儿牧场这边做不出来,只能让人拿回城里的金匠铺子里去做了。 有了奶油,就要琢磨做蛋糕了。 这地方是没有烤箱的。自己倒是也能砌一个烤箱出来,但是没有温度计,根本看不到温度,所以要真是烤蛋糕,十有八九不是糊了就是不成形的。而且林雨本身在烘焙方面就没怎么学过,所以烤蛋糕是不现实的。但是记得她穿越之前,他们那儿正流行一种蒸蛋糕,白白嫩嫩、绵绵软软,吃起来口感也是很好的,甚至比烤出来的还要细腻。作为一个纯正的吃货,那时候她还上网查过蒸蛋糕的做法,并且亲身实践过两回。虽然到古代也有两年了,但是如果尝试两下,应该也能做出来。(未完待续。) 第四百二十九章 蛋糕 有了想法,午饭过后,林雨就又到厨房里忙活起来了。 这会儿有面粉,而且景皓的身份在这里,各种精白面粉都随便她选择。不过这可没有什么高筋面粉、低筋面粉的区别,全部都是最最普通的、蒸馒头、烙饼子的中筋面粉。 这样一来,林雨就要先调配低筋面粉了。还好她从天哲来的时候,带了一些玉米淀粉,这时候正好用上。 现代的时候她工资少,低筋面粉比普通面粉贵,所以她尝试着用玉米淀粉调过。 把淀粉调好了,林雨又拿了几只鸡蛋,把蛋白和蛋黄分离开来,一个盆里加糖之后让天十打发蛋白,一个加糖、油、牛奶之后让天十一搅拌均匀。然后把面粉用筛子一点一点地往里面筛。 没有厨房电子秤,只能凭借感觉来放面粉—— 直到面粉糊成为了十分有光泽的时候,这边就做好了。 蛋白打到硬性发泡需要一定的时间。好在昨儿林雨已经把他们练出来了,这会儿有了心理准备,做起来也毫不吃力。终于,蛋白打好了。林雨让天十把打发好的蛋白的三分之一放到面粉糊里,然后让他用一个大的木铲子翻拌起来,并且千叮万嘱,千万不要打圈,否则做出来的就不是蒸蛋糕,而是发糕了。 翻拌好了之后,林雨又让天十再加了一些蛋白,再次翻拌,直到提起来之后,面粉糊会像缎带一样一点点落下的时候,就成为真正的蛋糕糊了。 找了一些小碗,先把碗里用油都抹匀了,林雨把蛋黄糊一勺一勺地分配到了各个碗里,然后在每一个碗上都盖上了一个小盖子。再把这些小碗放到蒸屉上蒸一刻钟多些,待拿下来之后再少焖了一会儿,香喷喷的蒸蛋糕就做完了。 天十他们这会儿没矫情,林雨把蛋糕从小碗里倒扣出来,放到盘子里递给他们之后,他们就不客气地吃了起来。 “很绵软啊姑娘,真好吃!”乌云道。 林雨也拿起来一个尝了一尝,味道还可以,但是口感上还是稍微硬了一些,下次可以改正的。万幸,这次尝试没给它做成发糕。 “这里面其实也可以加一些果干的,酸酸甜甜,也很好吃。”林雨吃着蒸蛋糕,笑眯眯的很是满足。到底,她还是需要做吃的来缓解压力啊! “姑娘,奴觉得奴学会了,奴也可以做出来的!不过,嘿嘿,您需要给奴配两个壮劳力,像天十哥哥这样的。”可依说完,又看了天十一眼,眼中的爱慕之情不言而喻。 林雨挑挑眉,她身边的侍卫也太受欢迎了吧?! “成!只要是给姑娘和小王爷服务,可依你说句话,我有时间一定过来,那个、没时间也会让别人过来帮忙!”天十倒是大方的答应了。 感情儿这俩已经互相看好了啊! “行啊!”林雨狡黠地一笑,“正好啊可依,我还想吃雪绵豆沙,你也给我做一些吧!” “雪绵豆沙?”可依脸一红,“姑娘,奴没有听说过这道菜啊!” “这是一道菜,也是一道甜品。做法呢,就是用豆沙加糖之后滚成一个小团,然后,把这个豆沙团用筷子夹到刚刚天十打发的那个蛋白里滚一下,夹出来之后,放到热油锅里一炸。炸到金黄的时候捞出来,就成了一个个膨大的金球!最后洒些白糖上去,那真是外酥里嫩、香甜可口啊!” “姑娘,您说的奴的口水都亏流出来了呢!”乌云道,那该是多好吃的一种东西呢? 可依点了点头,“好,奴一会儿就做,晚膳时候就上这道菜!” “好啊!那我就把天十借给你咯!”林雨把天十往可依这边一拉,冲二人眨眨眼,“我看好你们哟!” “我看好你们哟!”每个人离开厨房,都对着二人说一遍,直羞得可依脸都红透了。 “来,我帮你!”天十粗着嗓子,撸胳膊挽袖子说道。 晚膳的时候,果然这道雪绵豆沙就放到了林雨的桌子上。 林雨给景皓夹了一个,“这道雪绵豆沙可是天十和可依一起做出来的,你可要仔细尝尝,有没有十分甜蜜的味道呢?” 景皓看着林雨那得瑟的样子,又抬头看看站在一边面色粉润的可依,也便有些了然了。 “是好吃!”尝了一口,景皓道,“难得天十那个糙汉子还能做出来这么细腻的东西,真是不容易。” 可依抿着小嘴儿,脸蛋儿上露出了两个浅浅的酒窝。 “那你做的东西呢?我听说你这两天都忙坏了!”景皓看着林雨问道。 “我哪儿忙坏了啊!尽折腾天九他们去了。”说着,把一边碟子上放着的蒸蛋糕放到了林雨跟前,只不过这个蒸蛋糕不再是之前下午刚出锅时候的样子了,林雨把一个小小的蛋糕切了三层,然后每层中间都摸了一层奶油,因为裱花嘴还没做好,所以上面没做什么特别的造型,只是放了一个雕刻出来的萝卜花,但是也颇有现代时候裸蛋糕的感觉了。 “这个需要拿小刀切成小块,然后再吃。”林雨道。 小刀可是胡山餐桌上必不可少的工具。景皓几下就把小蛋糕切开了,然后拿筷子夹了一块儿放到嘴里。 果然,松软、甜香,充斥了整个口腔。 “味道还真不错!媳妇儿你真是聪明,这么精致的糕点都能被你想出来!”景皓毫不犹豫地夸赞道。 “明儿瑜妃娘娘邀请我过去,正好给她送去两块尝尝。怎么样?”林雨需要问一下,毕竟是给后妃送东西吃,还是要小心的。 “行啊!她肯定会高兴的。”景皓应道,“不过,媳妇儿,咱们自己留够了吗,你就要送给别人?” 林雨不禁翻了个白眼儿,真抠门儿! 景皓低声笑了笑。 连站在身边的可依也忍不住把手放到唇上,掩饰一下刚刚不自觉露出的笑意。 林雨可是看见了,“这不是还有大劳力么!”林雨用眉毛挑了一下,示意让景皓看可依,“你什么时候想吃,我就什么时候把天十借过去怎么样?” “这主意不错!”景皓哈哈大笑起来。 可依脸都红到脖子根儿了,这小王爷和林姑娘怎么都这么不靠谱!(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章 走访(为书墨凉加更) 第二天,林雨带着装饰得很漂亮的两块小裸蛋糕就去了瑜妃那里。 瑜妃一见林雨来了,立刻把她拉了过来。 “林妹妹,都怪姐姐大意,才让那起子贱人钻了空子,还好你没事儿,如若不然,姐姐我可真是没面目再见你了!”瑜妃面目悲戚,却没有矫情地落下泪。 “娘娘这是哪里话,咱们是君子之心,怎么能度得了他们的小人之腹呢?”林雨笑着道。 “我之前就说,喜欢和妹妹说话。妹妹你这么一说,姐姐我可是整个心里都熨帖了不少!”瑜妃说着,就拉着林雨的手让她过去坐着,“经过这件事,我也看清了谁是好人、谁是能接触的。妹妹要是不嫌弃我,以后也不要叫我‘娘娘’了,就叫‘姐姐’好了。” “这怎么能行呢?娘娘是圣上的女人,小王爷到底是要问圣上叫一句‘伯父’的。”林雨推却道,这辈分可是不能乱的。 “瞧我,这一欢喜就忘了这事儿了。不过啊,皇家就是这样,咱们女人啊,都是各论各的,不用介意的。” “那也不成。‘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虽然我现在只是科勒尔的客人,但也是不能给主人家丢脸的。”林雨再次拒绝了瑜妃的提议。就算是想和她合作,也不能在表面上这么明显,毕竟还有瑾妃多罗氏在呢。 “林姑娘这话儿在理儿。”瑜妃笑笑,一点都不觉得尴尬,“哟,林姑娘这是给我带什么来了?”马上,就把“妹妹”换成了“林姑娘”,反应也是快。 “以前听说过的一种吃食,昨儿让他们试着做了一下,味道还不错,所以拿过来给娘娘尝尝。”林雨说着,就让乌云把食盒打开,把蒸蛋糕呈了上来。 “看着就精致!”瑜妃赞叹着,“就说天哲的吃食最为精致,这可真是‘百闻不如一见’了。难为林姑娘心灵手巧,看着就像一件艺术品似的,都让人不舍得吃了呢!” “胡山人粗犷豪放,天哲人相对细腻。体现在吃的上,就各具风味了。”说着,林雨拿过小刀,把两块小蛋糕切成了八块,然后各取一块放到碟子里,递给了瑜妃身边的人。 “不用了,咱们之间,我还能信不过你么?”瑜妃阻止道。 “正是因为和娘娘亲近,才更不能舍去这道程序。不然又让别人钻了空子,又指不定让外人如何揣测呢。”说着,林雨坚持把蛋糕递给了瑜妃身边的女官。 那女官先是用银针试了试,然后才夹起来吃。 “宫里就是这点不好,做什么事情都是小心翼翼。”说着,又叹了口气。 “小心翼翼才是对小王子负责,对胡山的江山负责。更何况,谁又喜欢生病呢?既然能够避免,还是避免得好。娘娘您说是不是?” 瑜妃这才露出笑脸,“可不就是这个理儿!” “其实不瞒林姑娘说,自打你病了,我是又愧疚,又自责,有担心,总想去看看你的,但是碍于彼此的身份,也怕去了再给你招惹些不痛快,所以才今天让你过来。皇权就是这样,想要看你,还要你过来。人情都要磨光了。”想起今天的目的,瑜妃又道。 “也不是什么大事。”瑜妃当然知道事情的真相,只是这话说出去到底对名节有损,所以才没提。她不提,林雨自然也不能提,只能把这事儿说得无关紧要。“只是受了寒,休息两天就好了。还好娘娘您没过去瞧,不然我这蓬头垢面、不修边幅的,可是丢人丢大了!” 瑜妃掩嘴笑着,“林姑娘就是爱说笑。我倒是听说你比小王爷还要长几岁,但是现今你们站在一起,总归是小王爷更显年岁大。” “还好他愈发长的糙了,不然我可自卑死了!”林雨也笑着。 “对了,这几日皇后娘娘总说不舒服,免了我们的请安,我也一直没见到她。不过倒是听说这萧兰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又得了皇后的器重,这几天总召她过去说话。呵呵,做出了这么丢人的事情,皇后还拿她当宝贝,也不知道这萧家是不是没有大姑娘了!” “萧姑娘能被封为郡君,自然也有她的过人之处的吧。” “哼哼,还郡君。听说那日圣上去皇后那里处理事情,结果正看到了萧兰,顿时恶心的不行。我看啊,她这个郡君也是时日无多了!” 瑜妃的话不能说不恶毒,可是萧兰凭什么能让皇后再次器重呢?联系到景皓那一天一夜的醉酒,林雨总觉得这事儿十分蹊跷,应该是有什么联系的吧? “只可惜了大王子一家,一下子从云端跌落到了泥潭!都说这萧家的女人啊,最是沾不得。那日大王子还说拿她当妹妹的,结果转眼两人就滚到了一起。说什么被人下了药,所有人都是皇后的,还能赖了别人去?大王子本来前途一片大好,怎么就成了她们的棋子儿呢?也不知她设计的时候,想没想过大王子为她解围的事情。”瑜妃对此嗤之以鼻。 确实是。这件事不管结果如何,最开始萧兰也是要把林雨和穆旦弄到一起的。穆旦这么多年一直卑微地喜欢她,可是她竟然能这样狠下心!哪怕对方是信仁呢,林雨都不觉得她凉薄! “恐怕大王子以后也会恨她入骨吧。”林雨道。自己爱了那么多年的女人,最后发生了关系,人家转头就赖账不说,还倒打一耙。可真是够伤人的。 “要么人家都说萧家的女人惹不起呢?就像当初科勒尔的老王爷,要不是因为一个萧侧妃,哪至于这般英年早逝?”瑜妃不屑道。 确实。如果没有萧侧妃的出现,老王爷会一直和月裳公主相亲相爱的吧?至少月裳公主不会对他下杀手,景皓也不会有一个这样扭曲的童年。 “娘娘!”那刚刚试菜侍女从旁行了一礼。 “可以吃了!”瑜妃立即抛开了刚刚的话题,把目光转到了蛋糕上,“口味如何?” “奴婢觉得味道甚好,从未吃过如此精致又美味的点心。”那侍女认真答道。(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一章 情动 瑜妃笑笑,眼睛却暗暗瞪了那侍女一眼,觉得她这样太让人觉得没见过世面。不过这个动作林雨并没有看到。 恰好这时候茶点也拿上来了,林雨也便端起茶饮了一口。瑜妃毕竟祖上也是从天哲出来的,饮茶的习惯一直没丢。所以即便科勒尔王府的许多待遇并不比皇宫里差,但是这茶,终归是没皇宫里好。所以每次过来,林雨都乐得品些好茶。 “林姑娘,这点心当真是好吃极了!非是我见识浅薄,当真是从未吃过这种口味的东西!怎么说呢,入口绵柔顺滑,奶香浓郁,甜而不腻。真是太美味了!”这会儿瑜妃可是真心夸赞林雨了。当然林雨也有这个自信,蛋糕且不说如何,就这奶油,一定能征服所有能吃甜食的人。 “娘娘喜欢就好。这个糕点叫奶油蛋糕,这上面软软的东西叫奶油,面食叫蛋糕。吃多了会有些腻,喝点南茶,正好能解腻。”林雨介绍着。“娘娘这里的南茶最好,所以也一定要这样的糕点才能配上。” “林姑娘就是会说话,都说‘心灵手巧’,林姑娘这四个字真是占了个十成十!”说着,又吃了一口,“哎呀,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这是怎么做的?” 大多数女人的通病!每次吃到好吃的,都会问怎么做—— 林雨笑着道:“不瞒娘娘说,这个东西做起来真是颇费功夫,而且工序也很复杂,不是一句两句就能说得清的。不过如果娘娘喜欢,可以派人来我这里学一下。不过能否学会,我就不敢保证了。” “那我就不和林姑娘客气了!”瑜妃赶紧答应着。她本来是不抱希望的,这么好吃又特别的糕点,定然是保密配方的。可是林雨竟然答应教给她!那她不就又多了一个抓住皇帝的机会了吗?所以就迫不及待地应了下来。不过她不知道的是,所有人都去学这个糕点,每个人都打着这个心思。然后皇帝吃了一顿又一顿,最后严申再不可以做这个,大家这才罢休。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瑜妃吃得高兴,林雨又答应给教她做,所以一时间,两人之间的气氛也更加好了。 快到午间的时候,林雨离开了瑜妃的帐子,出了金帐区域的大门,就见景皓的马车正停在那里。 “姑娘!”天星一下子跳下了马车,又把凳子给林雨放了,扶着她上去。 一进车厢,就见景皓正斜靠在那里,抬眼看她的同时,把手伸了过来。 林雨把手给他,任由他拉着坐在了他的旁边。 “特意在这儿等我的?” “出来的时候,看到你的马车没走,就等你了。”景皓勾起林雨的一个小辫子,把玩着。 “总揪我的小辫子!”林雨撅起嘴道。 “以后你的小辫子都在我手里抓着,这样你就跑不了了!” “彼此彼此!”林雨白了他一眼道。 “真是一点都不肯低头!”景皓笑着,把嘴巴贴近了林雨的耳朵,轻轻吹了口气。 “你那里学的这些流氓样子!”林雨扭过了头。 “你是我媳妇儿啊!我还要耍什么流氓。”景皓说的理直气壮。 “不要脸。”林雨嘟哝着。 “好啊!敢这么说你相公了,嗯?”景皓一下子就把林雨摁到了身下。不过用力过猛,整个车厢都颠了一下,好在铺的垫子够厚,所以林雨也并没有摔到脑袋。但是这车厢这么一颠,林雨简直整张脸都红了起来。 “你这么大力做什么,让天星以为咱们两个作什么呢?”林雨愠怒道。 “能觉得什么!”景皓无辜道,不过看着林雨红透的面庞,自己也想到了什么,不禁坏笑着把脸一点点凑近林雨的,吓得林雨赶快别过头去。 “还是说,你觉得,咱们两个像是发生了什么?”说完,景皓的舌头在林雨的耳朵上一舔。这一个动作出乎意料,一时间竟然浑身过电了一般,连脚趾都不自觉蜷了起来。 “我、我没想什么,我没想这个、真的!”林雨咽了口唾沫,也不知道是掩饰内心的紧张还是悸动。 “你不乖哦!”刚刚他那无意识地动作竟然能让林雨紧张成这个样子,这个发现简直像是发现了什么宝贝一般,所以又轻轻地向林雨的耳朵吹了口气。 “我——”林雨的心都快跳了出来,她甚至觉得景皓都能听到她“砰砰”的心跳声。 “你怎么了?”景皓的声音低低的,但仍旧是欢快。 林雨转过头来,只是没想到两个人贴得太近,这一转头,景皓都没来得及退开。本就侧头骚扰林雨的动作,被林雨这一转头,两个人的嘴唇准确无误地贴到了一起。 两个人都愣了一下,不过还是景皓先反应了过来,张开了嘴就轻轻啃噬起来。 林雨本就被他撩拨的有些动情,这一吻上,更感觉像是要迷失了一般,轻轻闭上眼睛,就回应起来。 好像怎么都不够一般,林雨抬起胳膊,把景皓的脖子圈住了。 景皓则吻得愈发动情,一手撑着地,一手在林雨的面颊、耳朵上抚摸起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马车忽然停下了,可是两人毫无所觉。 “小王爷,到了。”天星的声音在外面响了起来。 这一声,两个人才如梦初醒,林雨赶紧把景皓从自己的身上推翻开来。这一下,又避免不了地马车一震。 林雨赶快坐起了身子,理了理自己有些散乱的头发。随即转头对景皓发脾气道:“我的头发是不是乱了?” 景皓笑笑,摇了摇头。 “快些起来出去!”林雨过来拉景皓。 景皓苦笑道:“媳妇儿,咱俩好像出不去了。” “为什么?”林雨瞪着眼睛问道。 “你的嘴巴,”景皓指了指自己的,“太红了,一看就是被我狠狠亲过了。” 林雨的脸又红了起来,只好退而求其次,“那你先下去吧!我稍等一会儿——”说完,又嗔怪着瞪了景皓一眼。 “呵呵,”景皓无奈地笑着,“我好像也出不去了——” 林雨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果然看到他的某部位正高高挺立着—— “啊——丢大人了!”林雨捂着脸道。(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二章 野餐 两人又在车厢里平静了好一会儿,这才下了马车。 不过,这映入眼帘的,可不是一个挨着一个的毡房,而是一个小山坡,山坡的下面是一个小湖。说是湖,也不过是个大的水塘而已,不过这会儿冰雪消融,这水塘的冰也化了,正应着蓝天的颜色。 看惯了白雪茫茫和草木枯黄,这冷不丁来了一抔清泉,简直让整个人都身心舒畅了起来。 林雨扭头看了一眼景皓,景皓正笑眯眯的看着她。 “这些日子你也挺压抑的,所以带你出来野餐。” 看着林雨满眼的惊喜,林雨欢快地简直要跳了起来。 “还有一个礼物要送给你。”景皓故作神秘道,然后过来,从后面用双手轻轻捂住了林雨的眼睛。 “什么啊?”这个动作,景皓身上的气息整个儿把她拢了起来。感觉到身后就是他宽厚的胸膛,整个人也觉得十分安心。 “马上你就知道了。五、四、三、二、一!”“一”字刚落,一大束火红的玫瑰花就放在了林雨的跟前。 “玫瑰!”林雨惊呼出来,这个季节,有多冰凌花就不错了,竟然还会有玫瑰! “送给你!”景皓把玫瑰从天星手中拿过来,就从后面圈着林雨的腰,然后把玫瑰放到了她的面前。 “谢谢你,我好喜欢!”林雨的笑容简直能甜出蜜来。她活了两辈子,也没收过花啊!当然,除了太财那每天几根的冰凌花—— “只是,这时候,你哪儿弄来的玫瑰?” “王府有一个大的花房。科勒尔气候不好,母亲喜欢兰花什么的都种不太活,唯有这玫瑰,大概是喜欢草原的沙性土壤,竟然一年比一年开的好。现在啊,花房里几乎有一半都是玫瑰。红的、粉的、白的,特别漂亮。最近发生的事儿太多,我觉得红色喜庆。”景皓的下巴放在了林雨的肩颈处,喷出的气息也是温温热热的。 “噗。”林雨笑了出来,喜庆?她还心说景皓怎么能了解女人喜欢什么东西,送玫瑰,原来是看自己最近糟心事儿多,给添点喜庆啊。 “怎么了?弄得丑吗?我看他们都把花养在盆里。又没见过你养花,所以猜想你是不太喜欢自己养的。反正花房里多的是,咱们就天天摘下来,拿花瓶插着!”这束玫瑰是用缎带扎的,茎上的刺都细心地剪掉了,颜色鲜红欲滴,十分漂亮。 “很漂亮啊!不过我以前听人说过,这玫瑰,尤其是红玫瑰,是爱情的象征。” “爱情?嘿嘿,没想到我歪打正着了!以后每隔一天,我就让他们送过来一捧。”景皓得意极了。 野餐的东西天音他们都给带来了。因为是春季,即便是在河边,也是要避免野外用火的。所以东西都是从牧场直接带过来的,放在一个个瓦罐之中,倒出来放在盘子里之后正温热着,可以直接吃。 天九他们在塘边铺了一块毡子,毡子上又铺了席子,席子上放了一个小桌子,这才把东西都给摆了上来。 林雨和景皓一人坐了一个小垫子,就着湖光山色就吃起东西来。微风和煦,还能饮些小酒。 “这儿离牧场有多远?”林雨问道,总感觉刚刚不一会儿就到了地方。 “不远。只不过和牧场之间,有这个小山坡隔着。这里只有春天冰雪消融的时候才会有这样一个小湖泊。再过些日子,这山坡上就会长满芨芨草,那时候来的就都是女人了。” 原来这就是青儿说的那个长者芨芨草的地方。上次她要过来,可是遇见了才返回来的天狼和太财。 “今儿怎么不把太财领回来?我不在家,他又要自己吃饭了。” “今天咱们二人世界!”景皓笑得十分温暖。 林雨转圈一看,果然天星、天音、天九他们都回了山坡上,背对着这边站岗。 “再有几日就要即位大典了,事儿也多,咱俩今天这就叫‘忙里偷闲’了。”景皓和林雨碰着杯。 “那这样‘偷来的时光’真的很好!”林雨笑着轻轻饮了一小口。 吃完了午饭,天星已经把马卸了下来。景皓便带着林雨,在水塘便绕了两圈,被清风吹拂着,十分惬意。 再下马的时候,林雨惊呼一声,“景皓,你看这草竟然绿了!” “是啊!草都绿了,春天来了!” 景皓下午还要到御前行走,所以两人又少呆了一会儿,便回了牧场了。 “林姐姐!”刚进毡房,青儿就跑了上来。“我都等了你有一会儿了!” 然后看到乌云手里的那一大捧玫瑰花,更是羡慕得不得了。 “哇!这是花房里今春新开的玫瑰吧?景王兄对姐姐真好,这么大一束呢!”然后又鼻子嗅了嗅,“好香!” 林雨笑了笑,“我倒是第一次听说王府里还有花房。过些日子回去了可要去好好看看,如果花房足够大,在里面弄一个秋千也是不错的。” 青儿连连点头,“在那里荡秋千,不是和仙子一样了?” 乌云让人去把花插在了瓶子里,自己则伺候着林雨把斗篷脱了下来,换了身家居的常服,又净了手脸。 “你呀,今儿可是来得不巧了。昨儿你去了瑾妃娘娘那里,我们呢,则研究了一种新的吃食。不过可惜,昨儿做出来的,全都吃完了。就剩下了最后两个,今儿还给瑜妃娘娘送过去了。” “哎呀,我就这么错过了!”青儿一脸的后悔。“再没有了吗?” “没有了。你只能再等咯!” “啊,那要等到什么时候?”青儿嗔道。 “这东西做起来太费劲了。我总要让这几个苦力好好休息休息啊!哈哈,你放心吧,等到二王子生日那天,我一定让你可劲儿的吃!”林雨点点青儿的脑袋。 不管怎样,信仁救了她,她总要表示下诚意的,即便景皓那天抽不开身,她也要以朋友的身份去为他好好庆祝。 “这几天,你可去看二王子了?” “二王兄这几天精神有些郁郁的。我去看他了两次,都是昏昏沉沉的在睡觉,有一次还在说胡话,说是对不起大王子。唉,大王子出事那天他就在隔壁,没能阻止,难怪他这么难过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三章 误会 听到青儿这么说,林雨心里忽然特别地难过。 她这些天虽然对信仁很感激,可是心里也是有些不解的。按说他们两个才认识多久,话也没说过几次,但是他竟然冒着这么大的风险来帮助自己。可是,要说亲近,到底是穆旦应该更和他更亲近。她可以安慰自己,全当信仁救了她之后,再没能力救大王子,可每每还是觉得心里有一些不舒服的。最关键是,信仁救了自己后,并没有表现出把大王子陷入危险境地的难过,林雨会觉得他这样会有些不近人情。 但是如今听青儿这么一说,哪里是他太自私、凉薄,分明就是他实在无能为力了又不说,只能自己憋闷着,从而一直病着不好。 他救了自己,而自己又这么误会他—— 越是这样,林雨就越想要给他过一个难忘的生日。他上次的请求好卑微,就是想和朋友一起过一个生日—— “你娘亲怎么样了?”林雨是想说,穆旦倒了,乌日娜能受得了吗? “我娘亲也病了。”青儿道,“唉!穆旦出事当天,她就一直担心得不得了。穆旦虽然没被关押起来,可是门口站了好些个侍卫,走哪儿都有一堆人看着。穆旦一开始什么都不说,就老老实实地呆着。我娘亲去看他,他还让她别瞎操心。等第二天圣上的处置结果下来了之后,穆旦就跟疯了似的,一直挣扎说他是被陷害的,好几个侍卫都摁他不住。穆旦在里面哭,我娘就在外面哭。后来实在没法儿了,就让我来找你,让你跟小王爷求情,好歹别给穆旦逼上绝路。可是她也不想想,穆旦要是不愿意,怎么就能和她单独走到一起?就算是陷害,一开始是不是他甘愿的?这话连图娅都不信! 我就说她,这事儿是圣上亲自处理的,就算景王兄有心想帮,也不能和圣上做对啊!她就一直在我面前哭,后来连图娅也来了,说让我跟你求情。然后两人就跪在我面前。我是真没法儿了,就过来找你了。到了帐前才知道你也病得厉害,任何人都不能探视。 我要是不带回去一个说法,他们肯定还是不依不饶,正好遇见了天狼大人,他去了才把这事儿平息了。不过穆旦他们离开的时候,我娘一个激动就冲了出去,侍卫们阻拦之间,不知道怎么就磕到了马车上。也是气急攻心吧,当时就晕了过去。这不,我这几天也在照顾她。直到昨天才得空去了瑾妃娘娘那里。 我这几天也是被我娘折腾怕了。动不动就哭,让我来求情。唉!” 穆旦如今虽然还是大王子,可景皓即位之后,就不可以这么叫了。而穆旦又被夺了封爵资格,所以现在就不能被称为“大王子”了,而青儿又不习惯叫他“大哥”,便只能叫他“穆旦”了。 “你也知道,这件事你哥哥也是无能为力的。萧兰是皇帝看中的女人,穆旦随随便便就给睡了,是一定要给一个说法的。这也就是你哥马上要即位了,但还不是王爷而已。这件事若是发生在你哥哥即位以后,连着你哥都要受牵连的。”林雨对青儿解释道。其实这也就是在胡山,如果是在天哲,一个“讳乱宫闱”的名声就能让你一辈子翻不了身。哪像这里,只是个封爵资格而已? 青儿低下了头。 林雨知道,其实不光乌日娜,作为亲兄妹,她也是不能看着穆旦就这么倒霉的。所以她说这些,也是想从侧面探探林雨的口风,看看还有没有转圜的余地。 “既然乌日娜夫人病了,一会儿便让乌云去给你们拣一些好的药材拿回去。小王爷重情义,但是也不能迎风而上,更不能与圣上做对。所以你也要劝着她,想开一些。” “嗯,我明白。”青儿摆弄着自己的衣角。“我以前一直觉得穆旦不像一个哥哥,可是那天看到他被送走,我心里还是很难过的。” “这都正常。‘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就算他从来不关心你,毕竟连着血脉亲情,又有乌日娜这个牵绊,所以你的难过,我可以理解。” “林姐姐——”青儿抬眼看着林雨,眼里有些水分在闪烁,“我一直以为你会说我的——” “我没什么好说你的。重感情是好事儿。” “以前有这么个兄长不觉得什么。可是现在没有了,才觉得心里其实还是倚仗他的。即使他从来不为我做什么,可是到底还是哥哥。我也不求他对我如何,但是我真不希望他这么惨的。”青儿慢慢低下了头,“还有图娅,她也是个可怜人。丈夫不喜欢她就算了,还因为和别人乱来而遭了难——” “路都是自己走出来的。青儿,这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你可以同情,但没什么好自责的。”林雨道。人,可以有向善之心,但是不可以一味地善良。就如当初她对林珊一样。只有经历过这些,她才会不断强大起来。所以,她理解青儿,但是不想她走弯路。 “嗯,我知道了。”青儿应着。 别人说的太多,终究是别人的经验。林雨不指望她在三言两语间就体会到自己的用心,只不过有些话,她得说而已。 “没多久就是即位大典了,典礼之后,圣驾也就要回銮了。青儿,你自己的机会,要抓住了。” “我明白。”青儿点点头,“但是其实出了穆旦的事情之后,我的心里也是没底。昨儿去瑾妃娘娘那里,他们说起穆旦的时候,与其中都颇为不屑。我虽然和穆旦关系不好,但我知道,穆旦想要得到萧兰,早多少年就能做到了。又怎么会等到如今,还是在圣上的眼皮子底下?我——”青儿顿了一下,“林姐姐,你说,他们是不是也因为穆旦而瞧不起我了?” 林雨抓起青儿的手,勾了勾嘴角,道:“那你是怎么看的呢?别的我不说,我以前跟你说过的,你有选择的权力,因为你是科勒尔王府唯一的姑娘,这是你的资本。”(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四章 礼物 其实青儿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她本能地恐惧,但又不太想放弃。她被人遗忘太久了,以至于别人给一点点呵护,她都不愿意舍弃。就像是信仁,哪怕曾经只有那么三言两语的关怀,她也感激得不行。 也不知道这两天是天十和可依的感情突飞猛进还是怎么样,反正林雨觉得这几天的点心里面多了好些个蛋糕。从一开始有些硬,到现在已经可依做得非常绵软了。 林雨让天九去定制的裱花袋和裱花嘴已经好了。裱花袋是用薄牛皮做的,裱花嘴是纯金打的。 一看到这样的装备,林雨都笑了起来。好像一个初级玩家拥有了神级装备一样。 东西一回来,材料也要准备起来了。 奶油因为是动物奶油,所以比较容易融化,这就需要奶油打发之后放在温度较低的地方放置一段时间。好在牧场也有冷库,就把打发的奶油放到那里冷藏好了。 林雨让天九又拿出来一桶打好的稀奶油,让他们几个轮番搅动起来。 大晚上的,景皓也在,看天九他们几个手臂像是轮子一样不停地转,三五不时的特意笑出声。 “还笑!”林雨掐了一下他的胳膊,“再笑明天可就没有你的份儿了!”看着天九他们“敢怒不敢言”的样子,林雨给他们做主。 “好、好、好,我不笑了,我也去帮忙!” “小王爷您快别动了,万一弄到水油分离了,我们几个还得重新做一遍!”他们小王爷的身手他们是知道的,那可是练武奇才,这桶奶油到他手里,他再掌握不好时候,弄坏了就可惜大发了,这拍稀奶油的活儿也是很累的好吗?他们可不想出任何岔子,让自己的劳动付诸东流。所以,还是自己动手比较放心。 “是啊!下次你有空儿了,咱们两个一起,从头开始做!”林雨也不想太浪费了,上次打出来的稀奶油一共就两桶,如今就剩下一桶了,实在不能出任何差池。 景皓也不知道几人心里的想法,还觉得林雨的提议不错,于是乐呵呵的就答应了。 “明儿中午我们去给信仁过生日,你午间能回来吗?” “明天上午要去司礼监那边敲定一下最后的细节,然后还要走一次位。等都忙完了,就去圣上那里说一声儿,我也吃不准这全程到底需要多少时间,不过我估摸着,晚也不会晚许多。只怕午后再有事情,我恐怕就呆不了多一会儿了。”景皓道,再过四天就是即位大典,他时间确实很紧了。 “你尽量吧。如果实在回不来,就回不来吧。” “小王爷,有客来访。”天音走了进来,对景皓道。 景皓皱了皱眉,等了几息也不见天音说是谁,便转头对林雨道:“我先去处理一下。” “去吧!”看着景皓出去了,林雨才敛起了笑容。 正常情况下,景皓的事情不管涉不涉及政治,他都不避讳自己在旁边。天星或者天音传话的时候,也会直言不讳地说出来谁来了,什么目的。这次这样明显的反常,林雨不得不好奇。 天九他们几个还在打奶油,林雨快步走到外面,只是打开毡房的门帘之后,景皓那边的人早已经进去了。 林雨有些失落的走了回来,直觉今晚的事儿一定有什么蹊跷。 只是就像上次景皓醉酒的原因一样,他想和自己说的时候,就一定会说的。如今他不想说,那就等等好了。 第二天刚吃过早饭,可依就把一个大的蒸蛋糕拿了进来,大概有十寸的样子。 林雨先是把蛋糕切成三层,然后在每两层中间抹上了厚厚的奶油。和上之后,又开始在外围继续抹,并利用刮板全部抹平。 这个季节是没有什么水果的,好在有玫瑰花,林雨让乌云他们帮忙洗了玫瑰花,又沥干了水分。林雨小心翼翼地把玫瑰花瓣一片一片的沾到了蛋糕的周围。 蛋糕上面的处理就要相对用些心思了。 林雨把牛皮的裱花袋剪了一个小口,然后把一个六齿的裱花嘴安到上面。裱花袋里面装上奶油,以蛋糕的边缘为线,轻轻地挤出了一条波浪似的立体花纹。 做完了这一点,林雨拿出两只洗净沥干的整只玫瑰,根茎交叉着,叠放在了蛋糕的左面。而右边,林雨用果酱小心翼翼地用胡山字写着“生辰愉快”四个字。最后又放了两个花瓣做点缀,整个蛋糕就更加灵动了起来。 “真漂亮!”乌云感叹着。 “竟然还能这么做!”可依觉得自己又学了一招。 “其实这就是没什么水果,如果等到水果下来的季节,尤其是草莓、树莓这些小东西,都是很好的做蛋糕的素材。就比如说草莓吧,家草莓、野草莓都好,可以切的稍微碎一些,然后在每一层的奶油上面都铺上一层,最后表面做一些点缀。基本就是每一口都能吃到果肉,那才真是幸福呢!”林雨不禁有些怀念现代时候各种水果蛋糕了。 信仁的生日宴是中午开始,昨儿晚上正式地下了帖子邀请景皓和林雨。林雨比较关心他的身体情况,问了那小厮几句,小厮回说他这两天已经好多了,也都能下地走走、溜达溜达了。林雨这才放下心来。 就用着刚刚抹奶油时候的那个托盘放着蛋糕,上面加了一个大的盖子,让天九和天十替换着拿着,林雨就带着这个蛋糕去了信仁这边。 门口迎接的小厮一脸喜庆,见到林雨来了,赶忙给她迎了进去。 青儿已经早坐在那里了,见到林雨来了,也迎了过来。 “林姐姐,天九他们拿的是什么?给二王兄的礼物吗?怎么这么大?”青儿猜到里面是蛋糕了,不过也想做一下神秘,给信仁一个惊喜。 信仁今儿穿了一身绛紫色的锦袍,显得他英气而富贵,并且衬得脸色也很好,颇有如玉公子的模样。 “这么一看,林姑娘可比青儿有诚意多了。青儿的礼物才这么小一点!”信仁用两指比量了一下青儿那个香包的大小,难得俏皮地眨了眨眼睛。(未完待续。) 四百三十五章 游戏 信仁手指修长,皮肤白皙。因为常年生病的关系,身材也不是很壮实。相较于粗犷的草原汉子而言,他更像是江南一带的翩翩公子。他用两指比量着香包的大小,再用那细长、明亮的丹凤眼调皮一眨,耀眼得让人的眼睛都有些花了。 他笑起来很漂亮,嘴角略微向右一勾,别人做起来应该是挺敷衍的,可他给人的感觉就是温暖,又有一些坏坏的、小调皮的感觉,很生动。 青儿被信仁这么一说,立刻就有些不依了,只是信仁这个样子,她又不好意思太过娇嗔,只好鼓着腮帮子道:“二王兄,我的礼物虽然小,也是很花心思的!” 信仁被她的模样逗得又笑了起来,十分自然地抬手揉了揉她的脑袋,“知道啦!你的礼物都满满的都是对哥哥的爱!” 信仁这个动作太自然了,好像他一直都是和青儿这么相处的一般。青儿先是一愣,随后也开心起来,身子都不由离信仁更近了。 “不过我真的好奇这里面是什么。”信仁对林雨笑了起来,“现在、不可以给我看,是吗?”他瞪着一双看起来有些湿漉漉的眼睛看着林雨,脸上写满了纯真,让人不忍心拒绝。 “也不是啦!”林雨被他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只是涉及到一个环节,所以才不能现在打开的。” 林雨觉得自己今天像是才认识信仁一般,却又好像早就和他熟悉了。她以前看到的信仁总是病歪歪的,上次则又看到他坚韧、热心、善良的一面,今日,则又看到了他纯真的一面。这个一直在王府里近乎透明的庶子,从未参与过任何的政事,保持了任性中最为朴实的光辉。 “那我真是太期待了!”说着,他便绽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不同于那么轻轻地一勾,这次是真的笑了出来,甚至露出了他洁白的牙齿。 几人都坐了下来,林雨道:“小王爷今日事情有些多,可能不能很及时地过来,他说咱们不必刻意等他,他可能会晚些过来,但是一定会尽量过来的。” “小王爷对我已经很关心了,而且今儿能让林姑娘过来,我已经觉得很高兴了。”信仁微笑着,能看出来,他今天真的很高兴了,连精神都比以前好了许多。 “前些日子你病了,我们都很担心。只是一直不得方便,才没有来看你。等这过了这段,圣驾回銮了,咱们也可以多些时间相处了。” 信仁点头。“只可惜,大王兄——”信仁顿了一下,“也不知道以后他要怎么办。”信仁的眼中忽然流露出一股淡淡地忧伤。 见他这个样子,林雨和青儿都有些难受。不同于青儿是因为替同胞兄长难过,林雨是真的为信仁难过。救得了她,却救不了自己的大哥,他的心里指不定有多难受、多自责的。 “大王子到底是有过人之处的,虽然以后不能封王,但是总归会有他展现价值的地方的。”林雨只能用这话来安慰信仁。 “是啊!以大王兄的才能——我现在就希望他能够振作起来,知道咱们一家人其实都是支持他的。” 一家人。这话让青儿很是感触。如果没有这次的事情,她其实意识不到大家是一家人。原来她心底还藏着对亲兄长的期盼。而林雨也有所感触。这个白纸一样干净的男孩儿,平日里也是没受到来自穆旦的任何关心,可是他吃的、用的都是王府的,他会感恩这个身份给他带来的一切。 “都会过去的。”虽然对穆旦没有好印象,但是林雨还是希望信仁能够振作起来、开心起来,今儿可是他的生日,是第一个可以和他在乎的人共同度过的一个生日。在乎的人,这个词儿忽然让林雨心头一震。不管是信仁还是青儿,他们身边的关心和爱都太少了,所以对于自己这个愿意和他们平等、友好相处的人才会这样的喜欢吧?可是,自己碍于是信仁的准弟妹、科勒尔准王妃的身份总是不能和他自在的相处,但就算这样,他也两次无私的帮助了自己。这样看来,自己待他,还真不如他待自己那样好。 “是啊!”信仁努力让自己的嘴角勾出了一个弧度,“只是,还有好一会儿才开饭,我这里没有歌舞,我也不知道你们喜欢玩什么——”说着,他又有些自卑起来。 “要么,咱们玩投壶吧?”林雨赶快提议道,她有些见不得信仁伤心了。 “投壶好!不费什么力气,主要就是靠个巧劲儿!”青儿也马上附和。 信仁的眼睛也亮了起来。“可是我没玩儿过——” “很简单的,一学就会!”林雨马上出去叫天九给准备投壶的道具,不一会儿,天九就给送了进来。 “其实我也没玩儿过。”林雨吐吐舌头,“天九,你给我们示范一下吧!” 天九点了点头,把壶放在了大概五米远的位置,然后拿一个箭轻轻巧巧地一扔,箭就“咚”地一下掉进了壶里。 “哇!好厉害!”林雨夸赞道,然后自己也拿了一支箭,“这个东西挺简单的嘛!”话音刚落,箭就被她投了出去,只是还没到壶的地方,就“啪”地一下掉在了地上。 林雨有些微窘,“我看着很简单的啊!可能是我劲儿小了,我再试一下。” 于是,又拿了一支箭,可这次也没好到哪儿去,直接就飞到了壶的后面。 “我再试最后一次!”林雨紧闭着嘴唇,暗暗给自己加油。 然后,这次终于好了一些,箭碰到壶了,只是,是斜着过去的,差点把壶打倒了。 “噗!哈哈哈哈!”信仁和青儿终于忍不住都笑了出来,连在一旁的天九都赶快握拳放到嘴边,掩饰笑意。 “我以为很简单啊!”林雨回头冲着大伙儿无奈道,“不过我试过了,真的很难!要么你们试一下?” 青儿收了收笑意,“那我试试吧!” 青儿拿着箭比划了两下,然后嗖的一下就投了出去。 咚!“哎呀,只差一点儿!”青儿遗憾道。(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六章 祝福 真的只差了一点儿,青儿的箭已经碰到壶了,只是打到了壶肚上。但是相较于林雨前两次连壶都没碰到,已经好了太多了。 “再试一次!”青儿也鼓励着自己又拿了一支。 咚!“哦!我进了!”青儿欢呼起来! “怎么会这样?青儿你以前是不是玩儿过?”林雨开始耍赖。 “是啊!”青儿得意道,“不过我好些年都没玩儿过了!” “那你也是玩儿过的!这个东西真的很难的!信仁,要不然你来试一下?” 信仁眼睛一亮,站了起来,拿起林雨递给他的箭,学着青儿的样子瞄准了一下。 咚!应声入壶! “你不是没玩儿过吗?”林雨瞠目,满脸的不可置信。 “是啊!第一次玩儿!” “哈哈哈哈!”这下不止信仁笑了,连一直隐忍的天九也笑了出来。 林雨也笑着,不过这笑容里多了许多的欣慰。她当然知道这投壶很难,她现代的时候,连公园里的投圈儿游戏都一个投不中,飞镖扔气球也是十中一儿就不过了。她就没那个天分!之所以弄出这个样子,还是想活跃气氛吧。至少,信仁的脸上已经不那么时不时的忧伤了。他真心真意的开怀大笑了!这就够了! 然后游戏也不能就这么中止啊!林雨便又开启了花式耍赖模式,一会儿要求女的投壶的时候,壶要离得进一些。一会儿又说壶口太小,得换个大的。反正最后,在天九把壶挪到她前面差不多一米的位置,到她伸直了胳膊就差不多能够直接把箭丢进去的时候,她终于进了第一支箭! 大家一边笑着,一边给她鼓掌。林雨则面不红心不跳地“落落大方”接受着,又惹得大家笑了起来。 终于到了午膳的时候,所有的饭菜准备就绪了。在林雨的要求下,屋里的蜡烛都吹熄了,连帘子也都放了下来。一时间,整个屋子都向是黄昏一般,只有微弱的光亮。 这时候,天九端着蛋糕上来了。蛋糕上燃着一个小巧的红色蜡烛。 “恭祝你福寿与天齐,恭祝你生辰快乐。年年都有今日,岁岁都有今朝。恭喜你,恭喜你!”忽然,林雨的声音响了起来。直到她唱到第二遍的时候,天九的托盘放到了信仁的面前。 林雨和青儿也都走到了信仁的面前。 “祝你生辰快乐!”林雨祝福着。 “哇!这个就是你说的蛋糕?好漂亮啊!”青儿感叹着。 “这、是吃的?”信仁有些不可置信。这上面放了好些玫瑰花,不过,真的很漂亮啊! “是啊!不过呢,你要先吹蜡烛。”见信仁立刻鼓起了腮帮子,林雨赶紧阻止道:“不是现在吹!” 信仁被林雨这一阻止,一口气一下憋在了喉间,赶紧转过身子,用手捂着嘴巴咳嗽了两声,才把气儿给理顺了。 “对不起啊!”林雨不好意思道。 “没关系。是我太着急了。”信仁笑笑,示意林雨继续给他讲规矩。 “你呢,要先这样,双手交叉握拳,”林雨给他做出许愿的样子,“然后,闭上眼睛,默默地许一个愿望。比如说,‘我想要每年都和朋友们一起过生日’这样的,但是不可以说出来哦!最后,睁开眼睛,吹灭蜡烛,这样,你的美好愿望就会实现了!”说完林雨睁开了眼睛,双手一拍,“明白了吗?” 信仁温和地笑着,然后点点头。 在林雨生日歌的祝福下,默默许下了自己的愿望,然后睁开眼睛,吹灭了蜡烛。 “生辰快乐!”林雨拍手祝福。 信仁则绽出了大大的笑脸。 之前大家就听林雨授意了,蜡烛一吹灭,屋里的帘子又都打开了,灯也重新点着了,屋里又成了之前明亮的模样。 “这个,要怎么吃?”信仁笑着问道,“直接吃?”信仁做了一个直接要咬的动作。 “是这样!”林雨先把上面的蜡烛拔了下来,然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长刀递给信仁。“你是寿星公,所以你要下第一刀。就这么切下去。”林雨给信仁比划着。 信仁一刀切了下去,然后问林雨,“接下来呢?” 林雨把刀拿了过来,利落地给信仁切了一大块,放到精致的银盘里。“蛋糕的第一块是要给寿星吃的。” 然后又切了两块,给自己和青儿。 可是没待她说,青儿已经一下子咬到了上面,立刻吃了满嘴的玫瑰花,而且鼻子上也蹭上了一些奶油。 “噗!”林雨笑了出来,“傻青儿,这花瓣是不能吃的!” 林雨没看着,信仁偷偷咽了一口,其实他刚刚也趁着林雨切蛋糕的时候偷偷尝了一下了。果然是真的花瓣,这东西也能吃?也就看着好看,可是并不好吃啊! 大家都没看到,只是注意青儿去了。她俏丽的小鼻头上正粘着一点奶油,可爱极了! “你们笑什么?”青儿莫名其妙。 林雨看看,觉得太可爱了,于是手指上又蘸了点奶油,衬青儿不备,抹到了青儿那婴儿肥的小脸蛋儿上。 “哎呀,林姐姐你抹我!”青儿抬手就要去蹭。 “这可是生辰的祝福,要留着才吉祥哦!”林雨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这样啊!”青儿故作了然,然后趁林雨正得意着,也给她的脸上抹了一道。 信仁哈哈大笑起来。 “也祝福你,寿星公!”林雨和青儿给他的左右两颊一边一下。 信仁一愣,然后三人同时大笑起来—— 毕竟是大家辛苦好久打出来的奶油,林雨还真舍不得这么浪费。于是几人快速把蛋糕上的玫瑰花瓣都拿了下来,然后用银筷吃起蛋糕来。 “嗯——林姐姐,真的是太好吃了!这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糕点!”青儿赶快为林雨竖起了大拇指。 “都是你做的吗?”信仁一边吃一边问道。 “嗯,天九他们帮忙做的,我一个人可做不来这个。这上面白色的叫奶油,做起来可费事儿了呢。非得他们男人才能做呢。”林雨答道。 “真的很好吃,也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糕点!” “二王子你喜欢就好。”林雨笑眯眯道。 “叫我信仁就行啊,你刚刚不就这么叫的么?”(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七章 生日 林雨还真没注意过自己刚刚直接叫了信仁的名字。一时间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再一想,都是朋友,什么“王子”“公主”的叫起来也是麻烦,那就直接叫“信仁”好了。 “那你也不要叫我‘林姑娘’了,就叫我‘林雨’好了。”林雨笑着道。 林雨给大家切的蛋糕都不算大,吃下去一块,也还有肚子去吃信仁准备的东西。 不过信仁和青儿都没想到这一点,只觉得好吃了,还想继续吃。 “青儿你不能再吃了。蛋糕虽然好吃,可是信仁为咱们准备了这么多吃的,你还是要留着肚子去享受的啊!左右这个东西三两天的也放不坏,下顿也可以接着吃啊。”林雨又启动了管人模式。 “是啊!青儿,你不能再吃了。”信仁笑着。 “信仁你也不能再吃了。你总咳嗽,这个是甜食,吃多了你会更难受。”林雨又转过头说信仁。 信仁笑眯眯的,“好,都不吃了。” 林雨满意地点点头,最后还要职业病的总结一句,“不是不让你们吃。是‘美味不可多得’,要适可而止啊!” 信仁不能饮酒,所以林雨就只和青儿小酌了一点点。 “林、林雨,你刚刚唱的那是什么歌儿啊?”信仁问道。 “是啊,林姐姐,我也好奇呢。是天哲那边过生辰的时候要唱的吗?”青儿也奇怪。 “是啊。不过天哲地域很广阔,这是天哲的南边才有的小调,因为学起来简单,我才能学会的。不过啊,我还是第一次唱呢。”在现代的时候,都唱《生日快乐歌》,不是这个《祝寿歌》。 “记得以前父王过生日的时候,萧侧妃也给父王唱过生日歌。那时候我们还都跟着唱过呢。”青儿说着,果然就唱起了《生日快乐歌》。 “也很好听啊!青儿你刚刚怎么不唱呢?” “我觉得林姐姐唱歌好听呀!是不是二王兄?” “是!”信仁肯定道。 最后景皓也没能来参加信仁的生日宴。他被皇帝留在了身边用午膳。 临走的时候青儿把蛋糕切走了一大块儿,林雨则叮嘱他们,吃不完的一定要放在阴凉的地方,不然上面的奶油就化了。 林雨不知道的是,信仁把那个蛋糕宝贝的跟什么似的,硬是在晚膳的时候,把剩下的蛋糕都吃完了。 林雨给信仁做了个大蛋糕祝寿,这消息在青儿拿回去给大伙儿分了蛋糕之后不胫而走。 这个蛋糕有多好吃,鲜少人能说出来。不过好些个人见过这个蛋糕的漂亮样子,都把林雨描述的心灵手巧,这个蛋糕是只应天上有一般。 所以,这才引起了许多人派遣身边的宫人来学习怎么做蛋糕,而这些蛋糕都进了皇帝的嘴里。 景皓晚上才从外面回来,看到林雨之后便道:“听说今儿玩的很开心,蛋糕也很漂亮。” “是呀!”林雨应道,“你不知道,信仁之前救了我,没救了穆旦,他心里一直挺过意不去的,然后前些天也病得厉害。这次我就想着做些游戏来哄他开心些,好在,我的功夫都没白费!” “媳妇儿,可是我都没有蛋糕,没有你给我唱祝寿曲。”景皓抱着林雨的腰耍赖。 “你还没到生日啊!而且,你的生日那天正赶上大日子,哪里需要我来做什么。” “可是我想要。”景皓露出小孩子的一面。 “那、以后,我每年都给你做生日蛋糕,给你唱《祝寿歌》可好?”林雨的心“砰砰”地剧烈跳着,她还不太习惯这么直接又大胆地表白。 景皓却是说得惯了,已经没什么心理压力了。 “你是我媳妇儿,以后咱们每个生日都要在一起。” “媳妇儿——”景皓抱着林雨,好像忽然特别的眷恋一般。 “怎么了?”林雨有些好笑。 “我这辈子只喜欢你一个人。”景皓的语气委委屈屈的,但又很坚定。 林雨愣了一下,“当然要只喜欢我一个啦!你还想有别人不成?”林雨开玩笑道。 “别人谁都比不上你!”景皓又蹭了蹭林雨的颈窝。 林雨的心里升起了无数的粉红泡泡,也不知道怎么了,这小子今天这么花式表白加卖萌。 很快,景皓的生日来了。 仪式的流程是先去金帐给皇帝请安,然后颁布圣旨,确定景皓为科勒尔王。之后,景皓便到带着科勒尔的群臣去祭天,最后加冕回到金帐。 这一系列的流程要从卯时开始,加上要准备一系列的东西,景皓丑时就要起来收拾、打理了,所以这一晚上只睡了不到两个时辰而已。 景皓的即位大典按说林雨是没有资格参加的。但是景皓还是坚持让赛罕帮着林雨定制了一套礼服,让她参加。不过即使是这样,她也只能同许多科勒尔有品级的女眷一样,在祭天仪式上远远的看着而已。 林雨这一晚上也没怎么睡,等到景皓那边起了,她便也起了身。 景皓今天的穿着十分繁琐。在第一次去金帐的时候,要穿的是世子的朝服。祭天的时候,要穿王爷的礼服。最后回到金帐的时候,要穿的就是王爷的朝服了。还好头发不用太打理,几乎就是每换一套衣服,冠帽相应变化一下就可以。 林雨有心给景皓过生日的,只是他这个生日注定会很忙,她实在是插不上手,怕打扰了景皓的进程。 林雨进来的时候,景皓刚刚梳洗完毕,把人清了出去,王帐里便只剩下了两个人。 景皓这会儿还只穿着里衣,头发还没梳起来,只简单地绑了个马尾。 “不会耽误你时间吗?”林雨问道。 “再忙和媳妇儿说话的时间也是有的。”景皓把林雨拉过来,头略微低下一些,和林雨的额头相抵。 “生辰快乐,亲爱的。”林雨轻轻地说道。 景皓忽然笑了出来,“‘亲爱的’,媳妇儿,我喜欢这个称呼,以后你都这么叫我。” 林雨微窘,“那怎么行,以后,也只能在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这么叫你。” “好,我批准了!来再叫一声儿!” “亲爱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八章 即位 林雨的声音甜甜软软的,景皓的心都快酥炸裂了,一下子便吻住了林雨的嘴唇。 “谢谢媳妇儿!”时间太短,景皓只能依依不舍地又舔了一下林雨的嘴唇。“媳妇儿,你也给我唱个祝寿曲吧。”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幸福、祝你健康,祝你前途光明!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幸福、祝你健康,有个温暖家庭!” “真好听!和以前我听过的都不一样。”景皓很是高兴。林雨明白,他说的“听过的”,便是萧侧妃唱出来的那个。所以,她才要更换一个版本。 “和唱给信仁的一样吗?” 林雨笑了一下,“你又吃醋了?” “是啊!”景皓特别直接地承认了,“媳妇儿你唱歌这么好听,让别人听了去,我就都嫉妒。” “不一样。他身子不好,所以我唱了一首祝他健康长寿的。而你,”林雨微微低下了头,“我不仅要祝福你身体健康,还要前途似锦、家庭和睦的。”总而言之,她给景皓的祝福多了很多。 景皓当然理解林雨的意思,“媳妇儿,这世界上,我就喜欢你一个。” “那是自然!”林雨得意道。 景皓收拾停当之后就走了,林雨也要吃些东西,然后穿她的礼服了。 祭天的仪式比较繁琐,司礼监主持仪式的人又都是用着胡山话来说,那古老的文言林雨根本听不懂,只能看着别人做什么,她就跟着做什么。 景皓穿的是科勒尔王的礼服,金黄色的礼服上镶珠嵌玉,华美异常。他步履稳健,随着司礼监监理的唱诗有条不紊的做着一个又一个动作。 祭天,上仰天德,下沐皇恩。科勒尔新一代王爷即位祭天礼正式完成。 接下来景皓便要以科勒尔王的身份入朝了。 入朝没有别的事情,也无非就是商量着,每年要给国库上缴多少牛羊马匹,供多少毛毡等等。因为景皓初登王位,所以一切仿照旧制,但因为今天是景皓的生日,皇帝还要送给景皓一些别的礼物。于是,皇帝金口一开,免了科勒尔一年的上供。 科勒尔地域广袤,这一年的上供着实不少。皇帝这次能够给科勒尔这么大的优惠,也是格外开恩了。 同时,这算是景皓第一次以王爷的身份上朝,他的兄弟姐妹就不能再以“王子”什么的称呼了,也该定个正经的封号和爵位,所以这次上朝,皇帝需要把景皓的请旨盖上玉玺。 但是,穆旦刚刚被夺了封爵的资格,所以能封的也就剩下信仁和青儿了。因此,耶律信仁成了信王,耶律青成了呼和郡主。呼和郡主终究是要嫁人,而信王身体又弱,所以兄妹俩个均只食邑,并不封地。同时,新王即位,老王爷的女眷应该提位分。只是老王爷的一正一侧两妃均已不在,所以就只封了乌日娜为正式的夫人。 晚间的庆祝活动就在科勒尔王帐举行,连皇帝也要移驾这边。不过,这个王帐就不是平时景皓休息的毡房了,而是同皇帝宴客一样,单独准备一个毡房。 这次的庆祝活动是牧场的负责人巴特全权负责的,所以也充满了游牧民族的风情,即便是屋里吃着东西,外面的礼乐声也没有停下。 “一转眼,皇兄也过世多年了。还好阿景长大了,能够继承皇兄的衣钵了。”皇帝一副老怀安慰的模样。 景皓笑着点头,也自是客气一番。 “阿景如今也不小了,也该操心一下王妃的事情了。”皇帝终于提到了这件事情。 “皇伯父,臣侄一直青睐于林姑娘,所以正想轻奏您,臣侄愿意娶林雨为科勒尔王妃。”景皓诚挚道。 “虽然你一再同朕说林姑娘才情、人品如何优秀,但是她不是胡山人,也不是贵族女子,所以朕还是希望你能够三思。”见景皓想要反驳,皇帝又道,“当然,你如今已经是科勒尔的王爷了,想要选谁做你的王妃,也是凭你心愿。但毕竟不是本国之人,还是希望你多做考虑。如果过一段时间你还是觉得非林姑娘不可,那么这旨朕也就不得不批了。” “多谢皇伯父。”虽然有些泄气,可是毕竟是皇帝,人家也没说这事儿不能商量,若还是不同意,就太拂皇帝的面子了。 “不过,这王妃不提,侧妃也是要有的。你是一等王,当有一正四侧五个妃子。你如今肩负着科勒尔的兴衰,后院必得有一个能够替你打理家事,与命妇相处的人。所以,还是希望你能够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皇伯父,臣侄——” “阿景,科勒尔的耶律皇族人丁稀薄,你身为科勒尔王,有些责任,你应该担着。”皇帝拍了拍景皓的肩膀。“皇伯父为你准备了歌舞,你有什么话且等歌舞完毕了再说吧。” “是。”景皓只能应着。 很快,上来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穿着一身天蓝色的衣裳,一把胡琴让她弹奏的像是带你走在了碧蓝的水边,看到了湖边飞舞的蝴蝶和蜻蜓一般,十分惬意、享受。 曲罢,皇帝道:“参议中书省事何大人的长孙女是京中有名的才女。” 第二个上场的小姑娘看起来也就十四,长得很是小巧,一舞动起来,就像是美丽的蝴蝶在人眼前偏偏起舞。 “枢密院同检哈大人的幼女。身材轻盈,舞姿曼妙。” 接下来便是御史台中丞的侄女、宣政院参议的幺妹、触政院院判的外甥女……几乎整个胡山各个部门里四五品官员家的适龄女子都上来表演了。这下,长了眼睛的都能看出来了,皇帝这是让景皓在这些人里面选侧妃呢! 林雨在下边看的火蹭蹭往外冒,可是这样的场合,她必须选择相信景皓,不能给景皓丢脸。 正努力压制自己胸中的怒火时,一阵大气磅礴的鼓乐之声响了起来。只见红绸滚滚,一个以红纱遮面的女子踩在一个大鼓上,被人缓缓推入场中。她跺一下脚,大鼓便传来一声响。她节奏愈快,鼓点愈加频繁。这一别出心裁的舞蹈立刻让刚刚已经审美疲劳的众人目光又回到了场中。(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九章 逼迫 鼓上的女子穿得十分贴身,曼妙的身材包裹在热情的红色料子里,不禁让人浮想联翩。几乎都快忘了,这些女人都是为景皓准备的,他不挑完,谁也别想染指。 别人不知道这人是谁,但是林雨知道,只要看她那高傲的眼睛,林雨便知道了,这就是萧兰! 她与穆旦做出了那等事,今天竟然还能混到这样的场合!这是打景皓的脸,还是打皇帝的脸呢?反正林雨都气得有些哆嗦了,如果可以,她真相把面前的这些盘、碗都扣到那张脸上! 忽然,林雨觉得什么东西晃了一下,似乎—— 林雨的脑子“轰”地一下,整个人都天旋地转起来。 萧兰一身火红,只是她腰间挂着一抹翠绿!那抹翠绿随着她摇摆的动作若隐若现! 林雨忽地一下把头转向讲好,果然见他也正往她这边看来。眼神之中,竟然有着许多的无奈! 那块玉佩,是她的!是她之前才给了景皓的! 一曲舞罢,所有人都期待这个神秘的女郎能够解开她的面纱,而她也确实不负众望,一点一点褪去了神秘,赫然,那个火红的乌兰郡君又来了。 所有人的脸上都精彩极了:一个皇帝先看中的、被前大王子玷污的女人,竟然出现在了新晋科勒尔王选侧妃的队伍里! “这是怎么回事!”皇帝终于暴怒了,他虎目圆睁,阴鸷地看着坐在她身边端庄华贵的皇后。 皇后不慌不忙,轻啜了一口面前的马奶酒,然后看向皇帝,“阿兰本来就与王爷有婚约,只是之前被穆旦玷污,所以自惭形秽,自认不能再居正妃之位,所以才退而求其次。小王爷,有些事情,别人能忘,你却不该忘吧?” 萧皇后的这番话脸削带打,直压得景皓喘不过气来。 别人怎么看他,他不管,为了林雨,他可以成为别人眼中背信弃义的人。可是,他在乎的是萧兰身上的那块玉!所以,就算他理直气壮,他也不能告诉众人他其实和萧兰根本没有什么狗屁婚约! “呵呵,很好!萧家,很好!”最后两个字,皇帝忽然吼了起来,同时抬手掀翻了面前的小桌,起身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一场选侧妃的仪式成了笑话。 皇帝都拿萧家没办法,没有人会再把女儿送进科勒尔王府了。有萧家在这看着,小王爷又不喜欢林雨以外的人,那么他们还是把女儿送入更有用处的人家吧。 皇帝都走了,别人也都没有必要留下了。偌大的毡房里,瞬间只剩下了景皓、林雨、萧兰以及他们身边的人。 三人全都没有动,就像是三角形的三个点,鼎足而立。 “林雨,这正妃之位,我让给你。不过,这侧妃必须是我的。”萧兰冷声道。 “哼,哼哼。”林雨不禁冷笑出来。景皓是什么?一件货品?说让就让?就算景皓是一件货品,她喜欢会自己拿,还用不着别人来让! 不过,这些话林雨并没有说,反倒看着景皓,就等着他给自己一个说法。 “媳妇儿,我们回家。”景皓站了起来,伸手就要过来拉林雨,就如平时一样。 “耶律景!”萧兰站到了他的面前。 “你到底想怎么样?”景皓皱着眉头道。 “呵呵,耶律景,我与你青梅竹马,你还不知道我吗?呵呵,我想怎么样?”萧兰满目悲戚,不断指着自己,质问着景皓。 “那又如何?那都是小时候了。何况,我一直当你是个妹妹,而你呢?你都做了什么?”景皓懒得看她。 “呵呵,是。你眼里除了林雨还能有谁?!你不是问我想怎么样吗?我想当你的侧妃,就如我姑姑当年一样。你不能娶林雨,除非我生下科勒尔的继承人。” “你疯了!”景皓皱着眉头,看怪物一样看着她。“你想都不要想!” “或者,你可以娶林雨,她也可以当正妃。但是,科勒尔将来必须是我的孩子来继承!”萧兰又换了个说法。 景皓过去,拉起林雨便往外走。 “耶律景,你最好听我的!”看着两人手牵手出去,萧兰歇斯底里、咬牙切齿地喊道,像一个小丑一样,等他们看不见了,便大哭起来。 景皓一路拉着林雨怒气冲冲的,紧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走得很快。 林雨在旁边都快跟不上了,可是还是时刻记着:他如今是王爷了,不能在外面和他吵架! 到了景皓的毡房,景皓拉着林雨便走了进去,把人都撵出去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死死的把林雨圈在了怀里。 林雨静静地让他抱着,也不做任何挣扎。 可是,景皓就像是抱不够似的,怎么也不放开。甚至她都能感觉到,他十分剧烈的心跳。 慢慢的,林雨在这心跳声中真的内心平静了。 她慢慢抬起双手抱着景皓,“亲爱的,我一直都在。” 景皓抱着她,依旧没有说话,可是身子却有些颤抖起来,明显是有些激动了。 “你一直不愿意对我说的,便是这件事吧。可是如今都发生了,咱们怎么都要积极面对的。我说过了,你只能是我的。我不会放开你的,你也永远不能不要我。” 景皓终于松开了林雨,但还是把她圈在自己的范围内。 “媳妇儿,你相信我吗?”景皓的眼神很是激动,甚至那眼眶之中,还有着浓浓的水汽。 “我当然信你。而且,你刚刚说的是,‘我们回家’。”是回家,是他们两个在一起的地方才叫家。这个地方,是萧兰如何都走不进来的。 景皓觉得自己的心都化了,“媳妇儿。”他爱惜的,像只小狗一样,用自己的脸,蹭着林雨的面颊。 她懂他,理解他! 他这些天一直藏着、掖着的痛苦,其实林雨是能懂的。 只是,他要说吗?说了会不会把她也卷入这纷繁复杂的事情里? “景皓,我的玉佩怎么会到了萧兰的身上?”林雨还是提出了疑问,但,不是质问。 景皓长吁了一口气。 其实,不管他愿不愿意,林雨已经被卷进来了。 (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章 欺骗 原来,那东西并不是玉佩,而是军功章。 出乎意料地,这军功章不是一个,而是一对儿,还是挂在帽子上的。 早年间老王爷被称为胡山的战神,战无不克、攻无不胜,是胡山几百年难得的英豪。所以,老皇帝赐给他了这样一对碧玉,镶嵌在头盔的两侧。再后来,老王爷被封到了科勒尔王爷,同时娶了天哲的月裳公主。从此不仅远离了朝堂,而且再没有动用过他的军队。 而他,就把这对军功章从帽子上取了下来。当作了玉佩,作为平时把玩之用。 这对玉佩的含义早些年是有人知道的。可是随着“战神”的隐退,这对玉佩的意义也就没人再知道了。 也许,是想作为一个念想,这对玉佩,便成了调动科勒尔军权至关重要的一件东西。除非老王爷亲自出现,否则想要大规模调动军队,大家只认这对玉佩。 当初,萧侧妃拼死把这块玉佩送到了景皓的跟前,但是她并没有告诉景皓,原来这东西是一对的。 “所以,是萧侧妃骗了你?还是说,她本身也不知道这件事?”林雨问道。 “从我醉酒的那天开始,我便开始想这个问题。萧侧妃既然手里有这个,那她就应当知道这个东西是一对的。而且,我猜测,我父王当初应该是与她一人一个的。可是,我想不通,她为什么不告诉我这东西根本就是有两个?萧侧妃把自己的给我了,另一个我父亲怎么会给萧兰呢?” “其实,你有没有想过,刚刚皇后说的话。是不是,一开始,你父王就想让你和萧兰在一起了,所以把这个东西作为你们的定礼呢?”其实对于刚刚皇后的话,林雨不是不介意的。 “我之前确实那么想过,所以我才会那么两难。我甚至想过,如果我父王真的那么想的,那我这科勒尔宁愿不要了,也是要和你在一起的。但是后来我也想明白了,我父王应当是从来没起过这个心思的,包括萧侧妃在内,他们两个都没有想过把萧兰配给我。”景皓肯定道,“我那时候其实也七八岁了,我什么不懂呢?可是他们只告诉我要拿她做妹妹,从未说过、透露过一星半点儿让我娶她的话。” 没有婚约,就不算背信弃义了。林雨不知不觉松了口气。 “你,有没有想过,萧侧妃其实并不是你所看到的对你那么好呢?”林雨小心翼翼地问道。 景皓沉默了。 如果在此之前,他一定是理直气壮的,可是如今,他不敢肯定的。 萧侧妃其人,细细探究起来,其实他真的没了解多少。 “咱们还是想想眼前的事情要怎么解决吧。萧兰拿着另一块玉佩,总不能把一半的军权拱手相让吧?”林雨问道。 “其实我这几天已经试过了,萧兰身边如今也是高手如云,我想要下手也不容易了。”景皓遗憾道,“不过,我发现了一个不寻常的地方。” “什么地方?” “如果萧兰一直都有这块玉佩,她不应该在这时候才拿出来。就算她活得小心翼翼,一直不敢把玉佩拿出来,可是在圣上看中她之后,她是完全可以把这件东西拿出来的。她也按照如今的说法,说是同我有婚约,死者为大,圣上也不能再把她怎么样。而且,我觉得我父王不可能把这么重要的东西给一个小女孩。这个小女孩也不该有心机到瞒了整个萧家这么多年。” “也就是说,你怀疑这个玉佩一开始并不在萧兰的手上?” “是!”景皓肯定道,“她这些年鲜少来科勒尔,而当初咱们刚回来的时候,她也最多表现无奈。她真没理由在和穆旦发生这样的事情之后才拿出来——” “有没有可能是穆旦?”林雨忽然打断了景皓的话。 景皓瞪大眼睛看着林雨。 “诚如你所说,如果萧兰一开始就有玉佩,她应该拿出来保护自己的。可是她一直没这么做,那就说明她的确是没有的。可是什么时候有的呢?就是在出了和穆旦的那事儿之后!之前你说过,追杀我们的人很有可能是穆旦的人,那么,有没有可能,这块玉佩就在穆旦那里,而穆旦为了弥补萧兰、或者说给她什么允诺,把这块玉佩给了萧兰?” 这个猜测很大胆!可是景皓不得不承认这个猜测是有可能的。 老王爷当初那等英豪,还不是深陷萧侧妃的温柔中无法自拔?他们兄弟都重儿女情长,可不就是随了老王爷这点?老王爷可以把玉佩给萧侧妃,他可以把玉佩给林雨,那么,穆旦当然也很有可能把玉佩给萧兰! “如果玉佩是穆旦的——”景皓的眼睛陡然间酸涩的很,他近乎艰难地往下说道,“那么,父王他——他其实并不想把王位传给我?” 这个事实太残忍了!林雨赶紧用手摩挲着景皓的胳膊,希望能够给他力量。 “从小,就是我一直在父王的身边。他一直是疼惜我的——”景皓不敢相信这个猜测,可是又不由这么继续去想。 “我之前一直觉得,是我母亲太作,又打心眼儿里不喜欢我父王,我父王的一腔喜欢都白费了,所以他们才不能走在一起的。可是,林雨,你说,有没有可能,我父王一开始就有些怨恨我母亲?因为她,他失去了承袭皇位的资格,也失去了逐鹿天下的资格?” 林雨点了点头,“你说的也是有可能的。” “咚!”景皓忽然浑身紧绷,在林雨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一拳砸到了旁边的小几上。小几应声破碎,四分五裂。 林雨吓得身子赶紧一缩,很自然地就抱住了景皓。 这是个无意识的动作,在害怕的时候,本能地寻找自己最依赖的人。 本来心情无比低落的景皓,在看到林雨这个动作的时候,忽然心头涌过一股暖意。 刚刚,他觉得他那天之骄子的骄傲都被碾压得一点都不剩了。他一直坚信的,最疼爱他的父王,其实也可能并不疼他。他觉得他可怜极了,没一个人是真心待他的。他好像活在了谎言和欺骗里。(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一章 救赎 可是这个时候,林雨像一只受惊的小兽,毫不犹豫地缩到了他的身前寻求庇护。 原来,还是有人在乎他的。 原来,还是有人会第一时间想到他的。 原来,他是这么被需要的! 景皓无比疼惜地抱住林雨,感觉林雨再一次把他救赎了。 林雨也紧紧抱着景皓,她其实也很想问问景皓,可不可以不要什么科勒尔的军权了,什么萧兰、什么玉佩、什么王位,什么都不要了,就他们两个,回到厉云,做点小生意,和和美美、简简单单的过一辈子。但她知道,这话,她不能说出口。如今景皓的担子已经挑起来了,如果这个时候撂挑子,那整个科勒尔就会立刻被瓜分。那么,他们回来这一次,不但毫无意义,还把自己弄了个遍体鳞伤。不值! “那么,萧兰要怎么办?”这是最现实的问题。 今天皇帝已然被萧家弄的恶心了,其他家也不会再往科勒尔王府里塞人了。但是同样地,景皓被认为和萧兰有了婚约,如今不管他娶不娶萧兰为侧妃,他都已经被人诟病了。娶她,婚前侧妃先让亲兄长睡了。不娶,背信弃义。当真是骑虎难下了。 “我想,这事儿我还需要同天狼他们商量一下。萧兰我是真的不想娶的。我想,她身上带着这么贵重的东西,应该也是不敢与圣驾一起回去的,否则这玉佩很有可能被萧家夺去。其实,如今不只我想要这块玉佩,萧家一定也是想要的。我们如今是互相牵制、互相防备的。而她留在科勒尔,尚且能够有一丝希望,若是回了乌兰草原,那么结果就只能是——死!” “所以,她会让你这么拖着她吗?”林雨问道,萧兰也不傻啊。 “萧家会保护她的,我想,她一定是和萧家达成了什么条件。”景皓肯定道。 “这些事情,我不懂,也出不来什么好的主意。你让天狼进来,你们再商量吧,我先回去了。”林雨握了握景皓的手,道。 “我陪你过去,你睡着了我再回来。”景皓的语气不容置疑。因为他明白,他若就这么放她回去,她一定是辗转反侧,一夜不能成眠的。休息不好,到时候就又生病了。还是他过去看着比较好,起码她能睡得安心一些。 林雨先是等着景皓换了家居常服,然后才和他一起回了自己的帐子。而待她收拾停当,已经花掉了大半个时辰了。 景皓坐在炕上同她招招手,“媳妇儿,我给你暖好被窝了。” 林雨忍俊不禁,“本来也不凉。” “原来太热,我给降到我的体温了!” “傻!你这身子可真厉害,还能降温!”林雨白了他一眼。 可是下一秒,一阵天旋地转,一下子,她就跌落到了景皓的怀里。 “胆儿肥了啊,说你夫君傻!”景皓佯怒道。双手立刻伸到林雨的腋下,抓她的痒。 林雨最受不了痒了,眼泪都快流了出来,不停地笑着讨饶:“哦,景皓我错了,饶了我吧。” “叫我什么?”景皓不依不饶。 “啊,景皓、亲爱的——” “叫我‘夫君’!” “我叫你‘无赖’!你这个大无赖!哈哈!” “好啊,反了你了!”景皓双手一抓,立刻把林雨平放到了炕上,自己随后欺身而上,对着林雨的小嘴儿便吻了起来。 今天他们都太害怕了。不是因为别的事情,而是都怕因为萧兰而失去对方。 所以,这个吻,两人都似乎用尽了全力,亟待从中汲取对方的温暖、确定彼此的存在。 “看你以后还这么说你夫君!”最后,景皓惩罚性地咬了一下林雨的嘴唇,假装刚刚那狂风暴雨般的吻真的是在惩罚林雨一般。 林雨笑着,眼里也尽是来不及褪去的热情。她就这么看着景皓,景皓也终于忍不住,再次吻了下去。 好像热情到了那个至高点一样,当景皓的手滑进了林雨的里衣,两人甚至都满足地叹了口气。 那在梦里不知道出现了多久的柔软,就这么毫无防备地落入了他的大掌里。 他轻轻汲取着林雨口中的津液,一面小心翼翼地一下又一下的揉捏那软到心尖儿的地方。而林雨,似乎也愈加地难耐,双手竟像是不受控制一般,在景皓的后背无意识地抚摸着。 还不够!两人的脑中都是这样想着。 于是,景皓的手轻轻一挥,床帐便轻轻落了下来。 炕上没有光源,仅靠着外面透进来的一点点光线,显得十分地氤氲、暧昧。 景皓继续着口中与手上的动作,另一只手却快速地把自己的袍子褪了下来,挂在了腰间。 林雨的手终于抚摸上了他的后背,两人又是一次叹息。 情之所至,热情如火。 景皓的手突然碰到了那凸起的一点,林雨忍不住浑身一个激灵,大脑都像是被电到了一般,一声嘤咛就这么无意识地从口中吐了出来。 而这声嘤咛,似乎让景皓发现了新大陆一般,另一只手也滑进了她的里衣,双手齐齐发起了进攻。一会儿把那柔软变换着各种形状,一会儿用那长着薄茧的手指轻捏一下凸起。林雨被他弄得浑身愈发地难受,好像浑身都被火烧了起来一般。她难耐地扭动着身子,连手上的动作都停下了。 景皓的唇离开了林雨的,然后从额头到眼睛,从鼻子到脸蛋,然后是柔嫩的脖颈,一边轻吻,一边****,让林雨难受极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景皓已经解放了林雨的上身,那对白软也终于落到了他的眼中。透着外面温和的灯光,好像散发出一圈眩目光晕来。 景皓的唇更加卖力的一路向下,终于接触到了那团绵软。 林雨的手再次攀上了景皓的双肩,也不知道应该抗拒还是想要贴近。 “啊——”景皓轻轻地舔了一下那点凸起,林雨觉得自己的头皮都快炸裂开来,双手更是在景皓的肩上用力一抓! 而景皓,不但不觉得疼,还觉得十分有意思,双手不停地动着,而嘴巴、舌头也对这两个凸起不停地进攻。(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二章 想要 一声声轻吟再也控制不住,不断地从林雨的口中发出。 忽然,景皓的下面大力动了起来,头深深埋在了林雨的胸脯上。 林雨突然一下子清醒了,她当然知道景皓这是怎么了,其实就她自己也难受得紧,她自己都不确定能否坚持住最后一道防线了。 景皓抬起了头,再次吻上了林雨的嘴唇,同时双手把林雨的腿分开,把下面紧紧地抵在她的那里,一下一下的动作着。 衣料虽然柔软,可是这么一直被磨着,林雨也从一开始的难耐,到后来有了一丝快慰。 她抱着景皓,就让他这么对着自己一下下的撞击。 景皓把头别开,用脸紧贴着林雨的,双臂夹着林雨的肩膀,下面的速度越来越快。 “嗯——”终于,景皓闷哼了一声,一股温热,透过轻柔的布料,和林雨的那点湿润交汇到了一起。 两人都像是从水里刚捞出的鱼,大口地喘着气,同时,又感受着对方下面那一点一点的跳动。 良久,景皓双臂撑起了身子,再次吻上了林雨的嘴唇。轻轻柔柔、慢条斯理的,就像是给一只慵懒的小猫顺毛一样。 只是,没一会儿,他的手就又不老实起来,再次攀上了那柔软的高峰。 “唔——”林雨哼了一声,然后别开头去,躲开了景皓的吻,“难受——” “就一会儿。”景皓轻轻闻着林雨的面颊,“就一会儿,然后咱们就去洗洗。” 林雨没有吱声,景皓也只当她答应了,心情愈发愉快起来,弓起身子就把嘴巴凑近了那两团柔软,再次啃噬起来。 时而重,时而轻。林雨则随着她的动作发出无意识地呻吟。 慢慢地,她觉得自己的身子又热了起来,赶紧阻止道:“景皓,该去洗洗了。” 景皓则忽然再次欺身而上,把嘴巴凑近了林雨的耳朵,道:“媳妇儿,我想要——” 林雨的身子不由一僵,拒绝的话还未说出口,景皓便道:“我不会动你,我们还像刚才那样好不好?” 说完,也不给林雨反应的时间,下面就再次挺动了起来。 他一会儿用力闻着林雨的嘴巴,一会儿用舌头进到里面疯狂搅动,再一会儿大力地似乎要把林雨的舌头吸出来。手也一会儿摸着林雨的面颊,一会儿欺负着她的柔软,只是那下边怎么都不释放。 景皓有些急了起来,他抱起林雨,让下面继续蹭着林雨的,一面把头埋进她的柔软不停地啃咬。 “疼——”林雨终于抑制不住痛呼出来。不仅是他愈发大力的啃咬,还是下面布料的不停摩擦,都达到了她的极限,再也不能忍受地表达了出来。 景皓一下子停住了动作,僵着身子问道:“对不起,我太用力了。” “我、我不行了,景皓,不要了好不好?”她的下面一定被磨破了,真的再承受不住了。 景皓的眼中充满了懊悔,轻轻把林雨放下,果然看到她的脖颈、锁骨和那两团柔软之上,遍布着他大力的吻痕。 他慢慢把林雨放下,一点一点,轻轻吻着那些他造成的红痕。一个一个,小心翼翼。 “媳妇儿,我不要了,你别害怕。”见林雨皱着眉头、别开头去,景皓轻轻地说着。 可是那下面的坚挺迟迟不能释放,他的汗都出来了。所以就维持着这个支撑在林雨身上的姿势,一下也不敢动。 林雨睁眼看着景皓难受的样子,心里也是不太舒服,只好别过脸去,小声道:“你自己解决一下吧。” 景皓如获大赦,立刻就着自己的手律动起来。 可是,这还不够! 他试探着,小心翼翼地,再次吻上了她的柔软,见她没有拒绝,这才放心大胆地加快了速度。 林雨紧闭着眼睛,一下也不敢张开。 终于,在景皓用力吮吸那一点樱红的时候,一股白浊的液体也释放了出来,甚至打到了林雨的肚腹之上。 景皓倒向一边,同时满足得抓起了林雨的手。 两人的心俱是久久不能平静。 林雨想要起身,景皓眼疾手快地把她摁住了,目光不经意扫到她满身的红痕时,心不由一紧,可是再看林雨肚腹上那一条白色,心里却又欢快起来。 林雨顿时满面通红。“看什么!”林雨凶巴巴地道。 景皓忽然一笑,随即轻吻了一下林雨的额头,“你别动,我去给你兑水。” 趁着景皓去兑水、清洗的功夫,林雨看了一眼自己的身子——果然!再看那一条白色的液体,脸又立刻热了起来。 她赶紧拿起帕子,把那肚腹上的东西擦掉,然后抓起自己的里衣,套在了身上。 哗啦哗啦的水声从那边传了过来,林雨趁着这功夫,又拿了一个帕子,把自己的下面稍微清理了一下,又拿出一条新的里裤换上。 只是,她这一切都弄完了,盥洗室里也没有声音了,景皓还是迟迟不出来。 林雨有些纳闷儿,不得不走到了盥洗室的外边,“景皓,怎么了?出什么事儿了?” 她刚刚在清理下面的时候,发现确实是磨破了,于是也不由担心景皓是不是没轻没重地受了伤。 可是等了好一会儿,景皓都没有回答。 “景皓,怎么了?你别吓我!”林雨是真的着急了。 就在她要进去看看的时候,景皓伸出了一只脑袋,可怜兮兮地看着林雨。 “我没有换的里裤——” “噗!”林雨没有控制住,一下子笑了出来。“那怎么办?穿我的?” 景皓红着脸,尴尬道:“不要。你的太短,太瘦。” 然后见林雨还是要笑的样子,只好央求道:“媳妇儿,你去给我取一下吧。我这一身,都没法穿了。” “看你以后还敢这样!”林雨教训了他一句,然后简单收拾了一下,披着斗篷,就去了景皓的毡房。 把东西找出来了,林雨又藏在了斗篷里,做贼一样地又跑了回来。 景皓从里到外都换了,立刻神清气爽起来。又开始张罗着给林雨兑水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三章 涂药 林雨进去洗了,景皓则把刚刚林雨的那套被褥都换了新的,然后躺在上面满足的傻笑起来。 “嘶——”林雨的声音很小,可是景皓因为习武的关系,听力也十分灵敏,一下子就从炕上弹了起来,冲到了盥洗室外边。 其实说是盥洗室,也就是屏风隔出来的那么一个小间儿,根本就不隔音。 景皓一冲过去,就焦急道:“媳妇儿你怎么了?” 林雨也没个好气性儿,刚刚接触到水的那一刹那,她真的疼的差点跳了起来,这会儿景皓一问,立刻就冲着他开火了。 “怎么了,都磨破了!” “哪里破了?我看看!”景皓想都没想,就立刻道。 “滚!你这个臭傻子!”林雨的脸红的都快滴出血来。还看看,亏他想得出来! 景皓一脸的莫名其妙,他觉得没给林雨咬破啊,也就是红了一些,几天就消下去了,怎么还能破了呢? 鬼使神差的,他想要看看林雨究竟是哪里破了,他偷偷把头伸了进去,只见林雨正背对着他蹲坐在盆里,每响起一下水声,身子便不由自主地一抖。 腾地一下,景皓的脸红的都快爆炸了一般!回身便冲到了炕上,睁着大眼睛看着毡房的穹顶。 他真的不是有意偷看的!真的不是!他只是想知道她哪里受伤了! 对!景皓懊悔地拍了一下自己的头,她说磨破了,原来是那里! 景皓又立刻起了身,焦急地在地上转起圈来。 怎么办、怎么办? 忽然,景皓冲着盥洗室道:“媳妇儿,我出去一下啊!马上就回来!” “滚!”林雨气道。 景皓出了帐子便往老太医的毡房冲去,一下子就把已经睡着的老太医拎了起来。 “啊——啊——救命啊——”老太爷喊道。 “是我!鬼叫什么!”景皓大声道。 “哎哟,小王爷,啊不,王爷啊!您这么晚来臣下的帐子,可是有什么事儿?”老太医就着外间昏黄的灯光,终于看清了眼前凶巴巴的人。 “我问你,有没有什么膏药,能消炎镇痛的,最好能让伤口快些好的,还没有什么怪味儿的?”景皓急切地问道。 “王爷您哪里受伤了?”老太医也急了,“快让臣下看看!” “哎呀,不是我,是林姑娘。她——”景皓想想,道,“她胳膊有些擦伤,不方便你去看,你快些给我拿点儿膏药来。别弄那黑乎乎一股子怪味儿的。最好是抹上清清凉凉、能快些好的!” 老太医偷偷翻了个白眼儿,要求还真多!不就擦破了点儿皮吗? 然后晃晃悠悠地下了地,在景皓一再地催促下,终于在药匣子里拿出了一个陶瓷的小圆盒。 “涂在患处,三个时辰一遍。不严重的话,涂个两三次就彻底好了!”其实他想说的是,就胳膊那点儿小擦伤,就是一遍儿不涂,隔一天也能好了。只不过看景皓这么着急,他不能说而已。 景皓打开了盒盖,果然见到一点儿透明的膏状物体,非但没有怪味儿,还有一点点清香。 “好了,我走了!”景皓扭头就走。 “患处别沾水啊!沾水就不容易好了!要是沾水了,得重涂!”老太医在后面赶紧强调着。 景皓却是头也不回,大步便出了毡房。 等回到林雨毡房的时候,林雨已经在炕上躺下了。 景皓轻手轻脚地走过来,果然见她还没睡着。 “媳妇儿,我刚去太医那给你要了点药膏,你涂上,涂两三次就好了。” 林雨也不理他,僵着身子,把头转了过去。 “刚刚是我不好,我以后不这么冲动了。”景皓小意地道着歉,然后就把那药膏塞到了她的手里。 林雨也确实是因为疼了才和他使的小性儿。刚刚那种情况,景皓没把她吃干抹净,已经是十分珍惜她了。更何况,她自己都没法保证,如果景皓真的要她,她还能坚持住最后的防线。 于是,见好就收。转头对景皓道:“那你把我抱过去,等我上完药你再抱我回来。”她刚刚清洗完毕自己走过来的时候,那轻轻地摩擦,简直没把她疼死,反正她这一时半会儿是不敢走动了,又不能当着景皓的面儿上药,只能让他当苦力了。 “诶!”景皓倒是觉得应该,立刻就上前抱起林雨,然后给放到了盥洗室的凳子上,自己又跑了出去。 等林雨涂好了,叫了他,他这才进来把她抱了回去。 两个人在炕上躺着,谁都没有说话,也不知道这会儿应该说点什么。 忽然,林雨想了起来,今天是景皓的生日,可是礼物还没交给他。 于是,转头对景皓道:“梳妆台上首饰盒的最下面一层,里面放着一个香囊,我现在不能动了,你自己去拿吧。” 景皓莫名其妙,但还是下地去给拿了上来。 “景皓,生日礼物。”林雨绽出了一个笑脸。 景皓看看香囊,上面绣着长寿的图案,收口处两颗小指甲盖大的珠子,在夜里透出柔和的光亮。 “我亲自绣的,不过中途我手坏了几天,青儿也帮着我绣了一些。上次你嫌我给你缝的布袋子难看,这次这个有没有进步?”林雨还对那次给景皓准备出门东西时,景皓说她缝的布袋太难看而耿耿于怀,这会儿终于有样儿拿得出手的东西,立刻扬起脸儿求表扬。 景皓一笑,在林雨的脸上印下了浅浅的一吻,“特别漂亮!这是我收到的最用心的生日礼物了!” 林雨得意的笑着,嘴角扬了好高。 “好啦,睡吧。”景皓轻声道。 林雨则带着笑意,闭上了眼睛。 可能是刚刚两个人都有些累到了,林雨刚闭眼睛没一会儿,景皓便也再支撑不住,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 大概很久没有这样躺下就无意识地睡着的情况了,景皓这一觉睡得出奇地好。只是后来就不知怎么做梦了,梦见他不经意看到了,林雨在盥洗室里的背影。一会儿又梦见他和林雨在那疯狂的缠绵。他越是用力,她越是叫的他兴奋。 忽然,景皓睁开了眼睛。 原来,外面的蜡烛已经熄了,而天,也亮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四章 态度 林雨睡得很安静,呼吸轻轻浅浅的,长长的睫毛像是刷子一样,又浓又密。嘴巴微微嘟着,很是可爱。 景皓想起刚才的那个梦,很想去摸摸林雨的脸,甚至是亲亲那诱人的小嘴儿,可是,想到昨晚儿自己给她的伤害,又不忍心了。 刚刚的梦太真实了,以至于他都有了反应。可是——景皓叹了口气,以后还是克制一些吧,否则他真怕拖不到两个人成亲的那一天。 躺着冷静了良久,又运功调息一番,终于把那股子火压了下去。景皓看着林雨的睡颜,到底没有去碰她,只披了斗篷回了自己的帐子。 他回到帐子的时候,天音已经站在帐子外面了。看到景皓是从旁边过来,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好奇,只是乖乖地进去服侍景皓穿衣服。 已经成了正式的科勒尔王,如今皇帝又在这里,所以早朝他是必须要参加的了。 “你让人去通知天狼,说让他陪我一起去上朝。” “是。”天音应着,赶快出去传话。 景皓这边刚收拾好,天狼也过来了。景皓便与天狼一起,上了马车。 “咱们长话短说,萧兰的事情,你有什么打算?”一上马车,景皓就开口道。这一路只有一刻钟的时间,如果不在马车上说,万一一会儿朝会的时候被别人提起来,他就被动了。 “我的意思,还是能拖就拖。萧兰昨天提出那个条件,说明萧家对科勒尔还是抱有很大野心的。如此一来,圣上就会更加站在咱们这边。” “我只怕他们不肯。今日早朝,萧晖那个老匹夫一定会趁机发难。昨儿皇后便没有给圣上面子了,今日只怕萧家还会旧事重提,给我压力。到时候难保圣上不会妥协。”时人注重誓言,哪怕是口头的婚约,景皓若是不遵守,也会被人鄙视。而萧晖便是萧家家主,现在是胡山的太师。 “为今之计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这玉佩也是一块烫手的山芋,其实要我看来,如今也就是萧家拿萧兰没有办法而已。如果咱们态度太过强硬,说不娶她,那萧家也会用其他手段把萧兰弄回乌兰草原。到时候,咱们再想翻盘可就难了。”天狼道。 “你是意思,是要我答应?”景皓握紧的拳头,眉头也皱了起来。 “缓兵之计。萧兰所提出的要生出继承人的主意,肯定是萧家给她出的。” “我不会跟她生孩子的,更不会碰她一下!”景皓厌恶道。有些人,喜欢的话,用尽办法也会和她在一起。有的人,就是脱光了送到面前,他也不会沾染分毫。 “只要两年的时间。”天狼道,“是,我也知道这玉佩当有两枚,萧侧妃临终之前把这块送给你,我就当你已经有了两块了。只是毕竟咱们没在胡山,所以不能完全拿捏住军队的掌控权。这些年,咱们陆续安插了那么多人进军队,其实来说,这玉佩的意义已经不那么大了。只是咱们的力量来说,如今还不能硬来。我相信,再有两年时间,这玉佩便只是玉佩了。” “你这个想法会不会太乐观了一些?”景皓皱眉想着天狼刚刚的话,“昨儿和林雨说起这件事,她一个想法点醒了我。” 天狼认真的看着景皓,等着他说下去。 “之前咱们分析过,这个玉佩一开始不应该在萧兰那里,我父王也不可能把这么重要的东西给她一个小女孩。而萧兰在出事之后,她才把这块玉佩拿出来,林雨怀疑,这块玉佩是穆旦给萧兰的。他碰了萧兰,这块玉佩也许是个承诺。” 天狼一滞,然后立刻又道:“那边我会再盯紧一些。只是对于这事儿我还是有疑问的。如果这块玉佩之前一直在穆旦那里,现在被萧兰拿来作为嫁给你的筹码,穆旦他会甘心吗?” “之前的事儿一直没个定论,我心里也一直不安。为今之计,只能再紧点儿盯着他了。”景皓叹了口气,“军队那边,也让他们仔细着些,对方有什么异动直接抱上来。这个时候,咱们不能再出错了。” “是。”天狼点头应着,“只是林姑娘这边——” “不管怎么样,我肯定不会再让她被欺负了。”景皓长吁了一口气,“若是萧兰真想进府,我倒是有个不错的主意。” 这一上朝,萧晖虽然没有开口,可是众多以萧家为翘首的大臣都提到了昨夜的事情。但是,皇帝的一派也有人提出不同的意见,那就是萧兰与穆旦苟且之事。 “科勒尔王爷是咱们胡山地位最为尊崇的王爷。堂堂科勒尔王爷,怎么可以娶一个残花败柳进门?而那人还刚和王爷的兄弟有过那等事情?” “大人这话可就不对了。当年萧侧妃不但是寡妇再嫁,而且年岁也比老王爷大了好几岁。再说,乌兰郡君之事,圣上已有定论,错不在乌兰郡君,而是穆旦。更何况,那几座休息的毡房那儿没有一个人在守着,明显就被人调开了,而好巧不巧的,信王当时就在隔壁的帐子里休息,且他身边还留有伺候的人。如果此事穆旦是苦主,那信王也不会不去帮他。可见,这事儿就是穆旦蓄谋已久的。乌兰郡君着实是被冤枉的。” “你这是怀疑信王了?”那人被反驳了观点那人立刻瞪了眼睛,“且不说信王常年药不离口,根本没那能力去做这等事儿,就算他有能力,按你们说的,他明知乌兰郡君与王爷的关系,还放任穆旦对乌兰郡君下手?” “那可说不准。都说王爷近几年在外游学,家里可都是穆旦说了算。天哲不是有句话叫‘县官不如现管’么,这信王能够偏帮穆旦也不足为奇!” “够了!”皇帝怒道,“皇族是你们这样可以随意揣测、玷污的吗?” 下面的人刷刷的都跪了下来,景皓在皇帝的下首端坐着,看着这些刚刚还口出恶言的人闭嘴不敢言语的样子。他不用开口,有些话,皇帝会给他做主。如果开口,只会再次把自己拖进泥潭。(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五章 发难 “萧兰是朕亲封的郡君没错,而萧兰与穆旦之事,也是朕亲自处理的。但是,这不意味着朕心里没有一杆秤!”皇帝的声音又提高了一些。“且不说萧兰是有品级在身,穆旦只是个官衔还没有的普通皇族。就算萧兰没有品级,穆旦与她在这样的场合,做出影响这样恶劣的事情,朕还是要处理穆旦的!就因为穆旦是皇族,是朕的亲侄子,朕才必须这么做!而萧兰,朕没削去她的封号和品级,那是因为就目前看来,她是处在弱者的角度,可是世事如何,你们都别以为朕就会这么算了!这件事是穆旦做的便罢,若是别人做的,那朕也会让他知道,耶律皇族不是这么容易让人欺侮的!” 皇帝扫视一眼跪在下面的众人,久久没有说话,但愈是这样,大家便愈发地紧张,有的胆子小的,汗都快滴了下来。 “有的人,”皇帝再次开口,“过了几年好日子,就要忘了这富贵是怎么来的了!信王是正经的皇族后裔,竟然容得你们来明目张胆地揣测!幸而信王身体孱弱,否则这入了宗藉的正经王爷,还不得让尔等给编排的没了活路?!” “臣等万万不敢!”大家齐齐磕头。 “最好不敢!否则这富贵怎么来的,朕会让你怎么还回去!”皇帝一甩袍袖,气势凛然。“至于侧妃人选一事,既然涉及到萧兰与科勒尔王的婚约,朕自然没什么话可说。只是,此事关系到先前萧兰与穆旦中毒一事,不得不谨慎处理。”说着,又看向景皓,“所以,阿景,皇伯父身为长辈,这次就帮你做一次主。若然这事儿没什么别的岔子,你便该怎么进行怎么进行。但是,若是里面有人掺了手脚,伯父也不会让人这么欺侮了你去!” 景皓起身对着皇帝行礼,“多谢皇伯父为臣侄费心了!” 这件事暂且告一段落,但是景皓也没有抱太大希望。 当夜,如果立即彻查的话,或许还能找到一些线索。可是如今——景皓看着萧晖那得意又不屑的神情,便知最后的结果也不会有什么变化了。 出了金帐,上了马车,天狼道:“以刚刚的情势来看,圣上已然知道萧兰昨夜的威胁之语了。只是现在彻查,未免太晚了些。” “萧家步步为营,若然没有玉佩的事情,在萧兰失去价值之后,他们很可能会顺势把她嫁给穆旦。不过如今也好,虽说圣上的意思是,如果查出和萧兰无关,我还是要娶他为侧妃。但是能够给咱们一个缓冲,让萧家别逼这么紧,也是好的。”景皓道。 “是。”天狼应着。“昨儿晚上的事情并不算什么秘密,如果穆旦有心,他还是会知道这边的情况的。包括之前萧兰来找你,穆旦也应该清楚了。所以,我还是会叫他们留心一些。”然后又略一沉思,看着景皓道,“事情多数是无法避免的,我想,你最好提前和林姑娘说一下。” “我知道。不过如果不到万不得已,我还是不想走到那一步——”景皓道,“今日圣上、包括群臣,谁都没提出圣驾回銮的事情。” “圣驾回銮只准备就需半个多月,也许,事情还有转圜的余地。” “咱们这边,目前是没什么能够突破的地方了。既然萧家这么有闲心操控科勒尔的事情,不若就让他们自己先忙起来吧!”景皓意味深长道。 回到毡房的时候,时间尚早,景皓换了衣服就打算到林雨这边陪她吃饭。 只是乌云和刚刚养好身子的穆依都在外面站着,并没有进去。 “你们姑娘还没起身呢?”景皓问道。如今太阳都升起来了,按说这个时候林雨也该用早饭了。 “姑娘起了,不过又把奴等赶了出来,让奴再等一会儿,她说好了才能进去。”乌云道。 “我进去瞧瞧。”景皓心里有些急,主要是想起来林雨的擦伤,怕她太尴尬,所以才不让她们进去。 进得毡房,只听盥洗室里传来划拉划拉的水声,景皓快步走了过去,到了屏风外面才停了下来。 “咚咚”敲了两下木质的屏风,然后道:“我回来了。你在做什么?可方便我进去?” 林雨的动作停了,可没有立刻回答景皓的话。就在景皓要再次开口的时候,林雨颇有些无奈地道:“进来吧。”然后又继续着哗啦哗啦的水声。 “你怎么做这活儿?”景皓一进来,就见到林雨正在搓洗衣服,所以不假思索道。 林雨蹲在那里,抬眼看了一眼景皓。这一眼,既是羞恼,又是无奈,看得景皓莫名其妙。再一看,这盆子里的衣裤竟然有些熟悉—— 景皓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起来——这是他昨夜换在这里的衣裤!本来想着等林雨睡着了就自己偷偷拿回去,结果自己一觉睡到天亮,醒来之后,这事儿也忘得死死的了。 景皓看着林雨,嗓子干哑的有些说不出话来。林雨正在给他洗着贴身的衣裤,而且那上面,还有他的——越想越是脸红,景皓站在那里,一时间竟然忘了动作。 林雨又看了他一眼,他这才后知后觉道:“还是我来吧!”然后就蹲下身子,把盆子拉到了自己跟前。 “你会吗?”林雨问道。 “这有什么难的?你告诉我怎么洗,我就知道了!” “你只要搓一搓就好了。皂荚我都抹好了。” 然后景皓用力一搓,“呲啦——” 林雨无语地白了景皓一眼,“你那么用力做什么——” 景皓也颇为无奈,他真没觉得自己用了力—— “还是我来吧。”林雨无奈道,然后把盆子拉过来又洗了起来。 刚刚景皓那一下,把衣袖子都差点洗掉了。 而景皓只能理亏地蹲在旁边,看林雨一点一点洗着自己的里衣。 林雨洗,他给换水。总算给一身里衣洗得干净了。盥洗室里面有几排晾衣杆,把景皓的衣裤晾晒到了最后边的那排,然后用自己的衣裤给它挡住了。 景皓抓抓头,不好意思地笑笑,“以后我一定好好学着洗。咱家的衣服都我洗!”后面这句,加重了语气。(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六章 庆祝 林雨可不相信这“都是他洗”的话,毕竟身份在这里摆着,到什么时候也不可能让他来洗衣服。 林雨这会儿还没换常服,还是昨晚儿后换的里衣,这一起身,景皓便眼尖的发现他昨夜种出来的一些小草莓的印子。这一看,就又想起来昨晚儿的事情,错不开眼了。 林雨顺着他的目光一看,立刻羞恼起来,“看什么看!” 景皓赶紧别过头去,脸又红了起来。 他只是个初识滋味的青少年,昨儿又做了那样的梦,这会儿想不想歪都难,只是被林雨当场戳穿,还是很不好意思的。 林雨去衣橱里翻翻拣拣,总算找了一件能把脖颈上的红痕也遮起来的衣服,然后在景皓的帮忙下,穿了起来。 景皓觉得自己的手都哆嗦了,只是他也实在理亏,更不敢在帮林雨穿衣服的时候做出什么动作,就连脑中偶尔蹦出来的旖旎心思,也都被他掐断了。 总算穿戴好了,景皓出去告诉乌云他们传膳。 “媳妇儿,有些事儿,我觉得虽然不见得能走到那一步,但是还是要和你说的。”景皓屏退了众人,跟林雨说道。 林雨手中的动作一顿,然后又若无其事地夹起一个蒸蛋糕吃着,嚼了两口之后,还喝了一口牛奶往下顺顺。 “圣上说要彻查萧兰和穆旦的那件事。说如果里面有萧家的龌蹉,这宗他们所谓的定亲就会取消。” 林雨看着景皓,“取消之后,玉佩不还是在萧兰的手里?” 见景皓不答,林雨也知道他的尴尬,便继续道:“景皓,我知道,有些事情,你是必须去做的。所以,我可以做出让步,但是,萧兰说的那些太可笑了,我是肯定不能接受的。” “只要两年。”景皓肯定地看着林雨,“只要能拖上两年时间,这块玉佩对我来说就没有意义了。” “我信你。”林雨道,“我只是怕萧兰等不到两年。景皓,以一个女人的角度来说,萧兰已经是破釜沉舟了。而且就我这两次她的表现推断,她得不到的,她也不会想要别人得到。所以,如果不找到行之有效的方法,要么,你必须和她在一起,要么,这块玉佩铁定会到萧家手里。” “我不是给你压力,只是,这都是咱们需要面对的事情。”林雨又道。 “我知道。”景皓道,“只是我也需与你说清楚。如果真的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我宁愿放弃那一半的军权。” 林雨怔怔地看着他—— “我想,即便我父王在世,也不想看到我这样被人威胁。这件事,我若不努力就放弃,我对不起科勒尔的众多臣民。可是如果我牺牲自己、委屈求全,那也不是他们想看到的一个科勒尔王该有的样子。你说的对,有些事情,我必须去做。可是同样,有些东西,我不屑、更不会去做!” 萧兰的确可笑,必须让她生下科勒尔的继承人,她当他是什么了! 林雨对着景皓眯眼笑了起来。她的男人虽然有时候不太成熟,但是他有他的骄傲、他的担当,是个傻傻的、憨憨的、可以托付的人。 吃过早饭没一会儿,那些张罗着要和林雨学做蛋糕的后妃身边的女官就都来了。林雨自然不可能真的手把手交她们,于是就把他们交给了穆依、可依和天十。 林雨自己,则又躺在炕上多睡了一会儿,昨晚儿她实在是太累了。 景皓即位大典虽然只有当天有各种仪式,但其实真正的庆祝活动一共有七天。这七天属于军民同乐的阶段,所以不管是谁,包括所有的奴隶在内,都穿着节日的彩装,无时无刻不绽着笑脸。 这七天的活动有许多。而这天进行的则是传统的摔跤比赛。 天气转热了,而且又是一天气温最为温暖的下午,运动场那边早就搭好了台子,青儿则过来找了林雨一起过去。 林雨对这个展现草原男儿英勇、强壮体魄的近身肉搏活动实在是没什么兴趣,尤其两个人上身只穿着一个皮坎肩,把胸腹全部都露出来,即便是她从现代而来,也接受不了男人这上身近乎****的打扮。 青儿倒是兴致勃勃,甚至比之前的马球比赛更加积极。 青儿的回答倒是让林雨有些意外,原来马球比赛技术性太强,离的又远,有些看不清、也看不懂。这摔跤就容易多了,大家都能近身观看,结果更是一目了然。 真正的摔跤比赛其实上午就开始了,不过上午开始的是奴隶和普通的士兵,等他们决出胜负之后,下午才是和这些军官、贵族的人开始角逐。 胡山人崇尚运动,而不管是马球还是摔跤,也都只能做到“相对公平”,这在这个奴隶制的王朝里面已经很难得了,即便是封建的天哲,也不可能提供这样“相对公平”的比赛环境。 而其实,奴隶们在许多时候身体素质也确实不如这些军官和贵族,毕竟他们每天要从事生产,留给自己兴趣爱好的时间少之又少。而贵族们从小就开始培养孩子们的各类兴趣,在胡山的教育里,不是把孩子养在温室里,而是真正的要他们出去摸爬滚打,是真正摔打、锤炼出来的孩子,所以本事普遍都还不错。 这次的活动不像马球比赛,还有皇帝来给开球,只是有了裁判宣布开始,就一对一对的上了场来。 虽然是科勒尔的庆祝活动,但是皇帝在这里,自然也会带着人过来参加。 这次报名参赛的一共一百五十多人,这还是上午淘汰过了的,据说上午的时候已经比了两轮,而那两轮把奴隶与军官从八百多人淘汰到四百多人,又到二百多、一百多、五十多、二十多,最后才与贵族和军官一起,成为了现在看到的一百五十多人。 林雨听他们说了一会儿,才发现这里的摔跤比赛可不同于现代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正规的比赛。 这里的比赛是单轮淘汰制,也就是说,两个人对决,如果输了,就被淘汰,再没了翻盘的机会。也就是说,这里注重的是绝对的实力。(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七章 活动 比赛的场地是一片松软的草坪,当然,这时候还没长出绿草,还都是一篇枯黄。 这次的场地要比上次打马球的小上许多,但是基本上还是上次的那种格局。正前方的一面全部是看台,坐着皇帝、后妃以及官员和女眷,另外三面则是里三层、外三层的观众。有最里面席地而坐的,有最外面踩着东西往里张望着的,大家站的密密匝匝,就是为了看这让人热血沸腾的场面。 所有队员被临时分成了两队,每队七十多人,面对面地站着。一方是上午决出的奴隶、士兵,头上戴着红色的头巾;一方是军官和贵族,头上戴着蓝色的头巾。 两方人先是用胡山话吆喝着,然后就唱起了挑战的歌。比赛还没开始,双方你来我往,气势上谁也不让着谁。 直到唱了三遍,忽然,两个体形硕大的摔跤手跳跃而出,做出雄鹰展翅的舞姿,进入了中间的赛场。 两人相互致意,又朝向看台这边敬礼,然后两人的胳膊迅速地搭到了一起。 顷刻间,两人争斗相扑,盘旋相持,腿膝相击,难分上下。 捉、拉、扯、推、压、踢、绊、缠、挑、勾等动作层出不穷,看得所有人情绪十分高涨。 终于,头戴红色头巾的人被对方勾住了腿,饶是他再稳,膝盖还是打了弯儿,一下子单膝跪在了草坪上。 “哦!哦哦——”所有人都欢呼起来,裁判则进入场中,一把抓起了那蓝色头巾人的手举了起来。 第一对角逐的,往往是体形魁伟又有力量的,这样能够一下子带动起大家的热情。而且这摔跤是不分量级的,不管你是一百斤还是二百斤,所有人都是一样的对待。如果一开始就是一个大山一样的对阵一个瘦弱的,就没人愿意看了。 这第一对很好地燃起了大家的热情,然后蓝队又有第二个人跳着舞步走了出来,这个人身材中等,但是肌肉虬结,他一下场,对方也立即出了一个差不多的人出来与之对决。 这对相较于第一对更具有技术性,周围观众不住地吆喝着,为两人呐喊助威。 如此看了三四对,林雨便觉得有些厌烦了。 一来是实在对这个比赛不感兴趣,二来是参赛的人没有她认识的。所以坐了一会儿之后,就想要离开。 “林姐姐,再看一会儿吧!”青儿拉着林雨的手央求道。 “我看不惯这个。”林雨道。 “那你再看一会儿,一会儿多罗小将就能上场了!”青儿兴奋道。 林雨只是放眼看去都是或白或黑的肚皮,加之两边都穿的差不多,她还真没注意参赛选手里面还有个多罗小将。这会儿青儿都说了,林雨自然要坐回去陪着她继续看。 青儿给林雨指了一下,林雨才看清楚,那个戴着蓝色头巾、面颊略微削瘦、小麦色皮肤、还有着八块腹肌的人就是多罗小将。 林雨低声和青儿咬着耳朵,“这多罗小将身材着实不错啊!”在一群五大三粗的莽汉中,他的身材凸显得更加优秀。 青儿的脸儿立刻染上了一层红霞,“林姐姐,你说什么呢!” “我说的是事实啊!”虽然不喜欢看男人打赤膊,但是原来海报上也是看过不少,多罗小将这身材,当个模特也是绰绰有余的。而且他脸儿比较瘦,眼睛又是比较小的单眼皮,这放到后世的韩剧里,妥妥的能秒杀一群迷妹。 青儿憨憨地笑了一下,看了林雨一眼,然后又低头小声道:“也是。” 林雨噗哧一下笑了出来。这小丫头也是没什么心眼儿的,和她相处起来,真是一点儿都不累。 多罗小将在两人的望眼欲穿下终于上了场,和他对决的,竟然是一个高出他一个头的魁伟汉子。 林雨估摸了一下双方的体重,这明显是一个六十五公斤级的和一个九十公斤级的较量啊! 那人大喝一声,双臂使力,那肌肉虬结的胳膊看起来比林雨的大腿还要粗!虽然大家对多罗小将充满了期待,可是看到这样的对手,还是忍不住为他捏一把冷汗。 只是,这里的比赛完全是双方自愿、单轮淘汰,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对手,你没有再选择的权力,除了把对方打到,你没有别的取胜的方法。 多罗小将的胳膊和他的搭在了一起,只是这怎么看怎么是胳膊和大腿的较量。 “这人是咱们科勒尔的一名百户长,还不到二十五岁。”乌云迅速递来了八卦。 原来又是科勒尔和皇家队的较量。这百户长在部队里算不得什么大官,所以才会划分到和奴隶、士兵一个队伍里。但军队是个讲究绝对实力的地方,这个年轻人还不到二十五岁就当上了百户长,可想而知,实力也是不俗。 果不其然,不论多罗小将怎么推拉,这年轻人都稳若磐石,岿然不动。 多罗小将打马球的实力很多人都已经见识过了,他在科勒尔也成功收获了一大群粉丝。这个时候,那年轻人越是不动,对多罗小将越是不利。只希望他一活动起来,让多罗小将钻到空子。 于是,一群粉丝带头喊了起来,“动作啊!动作啊!不活动叫什么摔跤啊!” 然后那人眼中精光一闪,手上稍一使力,多罗小将就飞了出去! “啊——”大家一片惊呼,哪曾想,多罗小将在空中一个漂亮的翻转,身子轻飘飘地落到了地上。原来,他自身也是有着不俗的武功底子的。 大家又是一片叫好之声。 随即,多罗小将果然发挥了他的特长,身体变得十分轻盈,这年轻人怎么拎,他便怎么飞,只不过这次他不再放手,双手总是紧扣住对方的胳膊,只是身子随着对方的动作而不断甩摆。 他这是在耗费对方的体力! 终于,多罗小将瞅准时机,脚下一个发力,后跟正踢到了壮汉的腿弯处,壮汉立刻单膝跪到了地上,多罗小将胜! 这一场赢得惊险,若不是多罗小将武艺不俗,又有智慧,早不知道让人甩飞多少回了。 所以周围响起了雷鸣般掌声。(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八章 意外 有了多罗小将这一回事儿,林雨又觉得这比赛也没那么无聊了。许是和现代的许多伪球迷一样,其实撑着自己看完整场体育赛事的,往往就是其中的一个人。而这个人正是自己朋友喜欢的,林雨也就找到了和她一起看下去的理由。 第一轮比赛结束了,留下来的就剩下了七十多人。而周围的观众,不减反增,就连看台前面,走有人大胆地过来席地而坐了。 被这气氛带动的,大家也愈发的情绪高涨,场中的人不管是奴隶、是科勒尔人或者和自己同样是个小个子,反正总能让大家找到和自己的共同点,然后支持他,为他疯狂的呐喊,甚至有的人嗓子都哑了,还在不停地给选手们助威。 恰好林雨跟前儿席地而坐的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所以他每次喊出来,林雨都止不住的笑,好像除了比赛之外,又发现了一个乐趣。 第二轮多罗小将又上场了,这次的对手身材与外形都和他颇为相近,而他取胜的也比之前要简单了许多。 第三轮依旧是顺风顺水。 到了第四轮的时候,选手的数目出现了奇数,是淘汰一人还是加入一人,这成了一个问题。 看台上的景皓和皇帝商量了一下,因为多罗小将表现出色,所以决定他这轮免试,直接进入第五轮。 第五轮的时候,场中就只剩下十个人了。这十个人俱是出类拔萃的精英,在那一站,只浑身的气势就能吓跑一部分敌人。 多罗小将这次对上的,是皇后的堂弟,也算是萧家年轻一辈中比较出类拔萃的人物了。两人身形差不许多,但是对方年纪比多罗小将要大上许多,如今也有二十七八岁了。 这是两个贵族之间的对决,一时间场面有些冷,看台上的大家除了萧家和多罗家的人,大伙儿都不知道支持谁好,索性就不吱声了。倒是看台下面,这些席地而坐的人,他们可不认识什么萧家的人才,只是多罗小将在马球比赛和刚刚的比赛中给大家的印象都很好,所以大家就叫喊着支持多罗小将。 这一边倒的呐喊声让萧家人的脸都难看了起来,不过这是比赛,总不能让景皓管好自己的奴隶吧?于是比赛就这么诡异的进行着。 多罗小将造比这个萧家人还是有着一定的优势的,不过萧家的这位也是稳扎稳打,并不急功近利给对方以突破的机会。 突然,多罗小将欺身而上,就在已经抓到对方的腰带,并举起了一定高度的时候,忽然,他腿下一弯,就这么踉跄着跪了下去。 这一逆转看得大家都有些瞠目,就凭借多罗小将之前的表现来看,他的下盘不应该这么不稳才是,怎么能在把人举起来的时候忽然倒下呢?关键是,对方也没碰到他的腿啊! 但是,这就是比赛,输了就是输了。 多罗小将只能下了场。 所有人都有些沉默,甚至有些不明所以的人还在猜测,是不是因为对方是萧家,所以多罗小将才放了水。 可是,比赛已经结束了,再讨论也无济于事。 最终,萧家的那位得了第二名的成绩。 景皓亲自给获奖选手颁奖,而获奖的,则绕场跑着,同大家共同庆祝自己胜利的喜悦。 就在这时,在旁边一直观看比赛的多罗小将“咚”地一下,晕倒在地。 多罗小将不是一般人,今儿的比赛又是在景皓的王帐这边举行,所以景皓赶紧叫来了太医,让人把多罗小将抬到了为贵客提供的毡房之中。 多罗小将这一晕倒,又免不了又许多臆测出来,最为难听的,便是他输不起,看着别人获奖,他嫉妒得晕了过去。 青儿听到这话气得不能自已,若不是林雨拦着,她非要和他们理论一番不可。这小丫头当真是遇见了喜欢的人了,若是别人这么说她,她可能还不会炸毛,可是说的是她喜欢的人,她就要往前冲了。 “多罗小将不是这样的人,一会儿等太医检查完了,自然会让这些人闭上嘴巴。”林雨安慰道。 这会儿已经是黄昏时分了,太阳像是忽然掉到了草原的尽头,只余丝丝晚霞正在把色彩由红转黑。 太医们都进去给多罗小将瞧病了,甚至皇帝那边也有御医过来,一起加入了看病的行列中。 而皇帝和景皓,也都在毡房里,等待结果。 几名御医、太医再三斟酌、反复推敲、小心查看,终于在多罗小将的腿弯处找到了一个细如牛毛的针孔,上面还带着一点点干涸的血珠。 有针孔,就得找针。可是刚刚多罗小将是去摔跤比赛的,所以穿的都是统一的宽大的花裤子,这裤子花纹繁多、色彩复杂,想要找一根不知长短几何的针着实不易。上报之后,景皓让人拿来了一个吸铁石,但是吸过之后,仍是没有找到。 这个针孔几乎就说明了多罗小将在不知不觉中中了招。而照位置推断,很有可能就是他在与那萧家人对打的时候中的暗算。可是当时的人,里三层、外三层的,几百双眼睛一同盯着,实在想不到会有人这么明目张胆地算计人。 而后,御医和太医终于商量出了结果,这多罗小将是中了毒了,而这毒,应该就是从那针孔中进入的。毒性不是很强,但是有很强大的麻醉功能,刚开始只是一个地方失去知觉,后来会演变到全身都不听使唤。所以多罗小将能撑到后来才倒下,也是十分不易了。而且据太医推测,多罗小将当时应该是运动抵毒来着,只是如此以来,毒性就更加翻倍了。大家都是第一次遇到这么棘手的事情,就是知道了是什么样的毒,但是不知道怎么去解。而多罗小将究竟何时能够醒来,更是谁都不敢保证了。 多罗小将有多受皇帝重视,就单看这两次比赛皇帝的态度,也能看出一二,没想到,这个本身实力不俗的多罗小将竟然就这么在他眼皮子底下出了事儿!(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九章 中毒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事儿没有证据指出是萧家干的,毕竟几百双眼睛盯着的,萧家就是想下手也没有机会。可是多罗小将真的就这么中了毒,除了萧家,大家伙儿也实在想不出什么人会在比赛的时候做这等动作。所以萧家到底还是被人打上了重点怀疑对象的标签。 多罗小将中了毒,所有御医、太医都为着他团团转,奉旨务必为多罗小将尽快解毒。为了防止挪动加重病情,所以多罗小将就留在了王帐这边休养,连带着,多罗夫人也过来照顾。 景皓让赛罕夫人在多罗小将这边帮忙瞧着,当然,也让多罗嬷嬷过来,毕竟能有个贴心的人照顾会好些。 晚膳之后,林雨也陪着青儿进去探望了一下,本也没指望能见到多罗小将的面儿,毕竟他尚且没有醒来,不可能谁来都让到他身边看看,也没有这个道理。但是一来青儿如今已经是呼和郡主了,就算没举行册封大典,可也是正经的上了皇家玉册的了,所以身份上说,整个科勒尔,她现在是最尊贵的女人了。二来多罗家的确有意与科勒尔结秦晋之好,所以青儿这一来,多罗夫人倒是直接就把二人引到了里间儿。 多罗小将这会儿面色略显苍白,呼吸也是轻轻浅浅的,就像是睡着了一般,看不出什么中毒抑或生病的迹象。 一位太医在旁边坐着,准备随时观察他的情况。见到青儿他们进来,便一一行礼。 多罗夫人红了眼眶,“打傍晚的时候倒下就再没醒过。只说是中了毒,可一时半会儿也查不出来。你看他这样子,就跟睡着了似的。”说着,就大滴大滴的掉下泪来。 “夫人。”青儿握着多罗夫人的手,“吉人自有天相,许是药力太强,睡一觉起来,明早就好了。” “多谢郡主宽慰,”多罗夫人抽噎着,“我如今也只能这么想了。这孩子从小就聪明,人也精干、肯吃苦。我当时看他摔倒就觉得不对了。哪曾想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只盼着下毒的人能留一点点好心,如若不然,我真——”说着,又止不住的掉起眼泪来。 “事发突然,圣上和王兄已经派人彻查了,一定会给多罗家一个交代的。”多罗小将是多罗家的希望,所有人都对这件事十分重视。 “有劳圣上和王爷挂心了。还有,多谢郡主和林姑娘过来探望。”多罗夫人用帕子擦了擦眼泪。 “这说的是哪里话。夫人若是哪儿有什么不于心的,就跟多罗嬷嬷或者我说,我们肯定想办法满足你们,千万别跟我们客气。” 林雨也站在旁边跟着点头。其实她的地位也是尴尬,只是不出面会被人说三道四,出面又不能什么都说。只能像现在这样,做一个安静的、适时做出担心、紧张、赞同等等表情就可以的人。 青儿又劝慰了几句,两个人才出来。又告别了青儿,林雨往景皓的帐子中走来。 这会儿他斜靠在炕头,眉头紧锁着,身边站的是天狼。 林雨冲着天狼点了点头,“没打扰你们吧?” 景皓坐直了身子,“没事儿,你来坐吧。” 林雨依言过去坐下,开口道:“刚刚和青儿去看了多罗小将,又和多罗夫人说了会儿话。”见两人都没有开口的意思,林雨接着道,“还没找到那根针吗?” “这会儿天已经黑了,在一堆草丛里找一根细如牛毛、不知长短的针,也实在是有难度。”天狼道。 “而且,有可能这个针并不是在场地里掉的,在场边,抑或是抬他回来的路上,都是有可能的。”景皓又朝着靠垫倒了过去,“是有人要对付萧家吧。” 林雨看看景皓,又看看天狼。 天狼道:“如今看来,萧家的确是被重点怀疑了,可是如果不找出直接的证据,就拿多罗小将的性命开玩笑,这是不是有点儿不值?” “瑜妃?”林雨惊道,和萧家有过节,又不心疼多罗小将的,林雨第一个就想到了瑜妃。 天狼摇摇头,“瑜妃没那么大的能力。况且当时我们都在场,虽说场面有点混乱,可还不至于有人这么明目张胆的出手,没一个人看得出来。所以我怀疑,这个下手的人,应该是一个功夫特别好的人,起码不在我之下。” 林雨倒是不知道天狼的功夫有多好,但是确实能在众目睽睽之下下了毒还不被察觉,也是很让人佩服的。 “这事儿出在咱们这边,所以,咱们还是要继续查这针的下落的。另外,你把今日在场的人滤一遍,尤其是站在多罗小将身边的这些。另外,毒解不了的话,让太医用一些普通的解毒药试试,或者针灸刺穴什么的。咱们该做的这些,总是要做的。” “是,属下明白。圣上刚刚的意思,还是会介入调查的。至于咱们这边的庆祝活动是否有必要继续进行,却是没再说。王爷您看——”天狼问道。 “圣上没说,那就继续好了。如果说,因为这事儿咱们整个庆祝活动都取消,那也是打咱们胡山的脸。有圣上在这里坐镇,咱们也正好看看,是谁不让咱们消停。” 天狼点了点头,“另外,我今儿派回去的人回话说,穆旦确实知道了萧兰的事情,不过只摔了一个茶杯,并没有其他动作。还有就是,图娅回了娘家。” 景皓“嗯”了一声,“看着点吧,总比突然跳出来再咬一口的好。我总感觉,这情势越来越复杂了。” 半夜里,多罗小将的身子发起热来。几位御医、太医斟酌着给用药,直到天亮烧才退下去。瑾妃那边得了信儿,早膳过后就要往王帐这边来。不过好巧不巧,正与萧兰碰个正着,一时间火星撞地球,直把皇帝都招了过来。 萧兰这几日又开始了给皇后请安,请安过后,还不待上马车就遇见了瑾妃。 瑾妃着急弟弟的安危,本不欲节外生枝,只是看得萧兰一身大红色,总觉得无比碍眼。这个恬不知耻的女人,险些成了和她平起平坐的宫妃!果然萧家就没一个好人!(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章 惩罚 萧兰看到瑾妃匆匆而过,便草草地行了个礼,哪知道瑾妃人都抬脚走了,可没两步又停了下来,就把她这不耐烦又不屑的脸色和那敷衍的动作看了个正着。不想当初她用来惩治林雨的招儿,这次让瑾妃就给用到了她的身上。 “本宫就说,旁支就是旁支,离家族越来越远,这礼教上差得也就不是一星半点儿!郡君早些日子教训别人学规矩的时候不是挺懂的吗?怎么这会儿到了自己就做得这般敷衍?亏了郡君还****到皇后娘娘那里学规矩,这要不知道的,还以为皇后娘娘就是这么教的呢!还是说,郡君自己以为攀上了高枝儿,可以把别人都不放在眼里了呢?” 瑾妃也是大家族里娇生惯养出来的女儿,又入宫几年,什么事儿也都经历了,加之她想来伶牙俐齿,想要堵人家的嘴,自然能把对方说的一句话也说不上来。 她昨儿因为自己弟弟的事儿,也是憋闷的不行。怎么早不出事、晚不出事,就在比赛的时候出了那事儿?而且御医已经说了,很有可能就是在和萧家人的对决时中的暗算。两人都是家族里的佼佼者,又是这样单轮淘汰的比赛,谁都想打败对方,最后进入前三。若真是用了什么手段,她可是信的,只是没有什么证据罢了。昨儿夜里皇帝歇在她那儿,也说萧家很有可疑,加之这些日子皇帝对萧兰明显的厌恶,瑾妃自然要冲着她发泄心中的这股恶气。 萧兰虽然口齿不如人家,但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让瑾妃这么一说,她实在是告状都告不了。她也明白,多罗家的人这是想拿她当萧家人出气呢。可是这又能怎样?瑾妃也说的清清楚楚,她是萧家旁支,所以萧家也不会为了她再和多罗家杠上。这亏她是吃定了!她这会儿也算体验到了林雨那时憋闷的感觉了。 瑾妃和萧兰不同。萧兰那时候只是郡君,但是因为实在是喜欢景皓,所以不得不顾忌景皓的面子。因此就算再想找茬,也就是找那些奴才的,根本伤不到林雨分毫。可是瑾妃对她就完全没有这种顾虑了,一个郡君在瑾妃的眼里什么也不算,就连她身边的女官品级都比郡君要高,所以这巴掌可就实实在在落在了萧兰的脸上了。 萧兰就这么生生地挨了十个巴掌,又切切实实的被罚跪了一整天,直到夕阳西下,才木着双腿被人扶了起来。没有一个人给她讲情,而她的脸上亦是十分平静。 且说瑾妃处理了萧兰,心里总算是出了那么一口恶气。到了王帐这边,直接就去了多罗小将的屋子。 多罗小将比之昨天的脸色要差了许多,躺在炕上,嘴唇也干了许多。 多罗夫人拿着帕子,一点一点地替他沾着嘴唇。见到瑾妃来了,似乎一下子找到了主心骨,眼泪噼里啪啦就掉了下来。 “一早上就听说了,发了一夜的高烧,这会儿怎么样了?”瑾妃坐在旁边,心疼地抚摸着弟弟的额头。 “昨儿烧的都说胡话了,我这心啊,阿泰从小也没经历过这样的事儿,怎么一下子就成这样了呢?”她这儿子,从小就跟小牛犊子似的,从来不生病,结果这一下子好玄吓得她没命。 瑾妃示意女官给多罗夫人递帕子,擦眼泪,自己则接替了刚刚多罗夫人的活儿,给多罗小将蘸嘴唇。 “这是有人看咱们多罗家风头正好,想要打压咱们呢。圣上说了,这件事不会轻易过去的。何况这里还有伯父在,就算是我,也不会这么轻易揭过去的。” “你说,这事儿是萧家干的吗?”多罗夫人声音有些哆嗦,不仅因为这事儿还不确定,更是因为萧家在胡山根深树茂,几乎历任皇后、历任太师都是萧家的人。 “要说军中,萧家还不敢这么快对咱们使绊子。虽然萧家那青年也算是个英才,可等到他能真正参与到军政大权的时候,还早着呢,不太可能现在就对咱们下手。所以我想,大约是我连累了弟弟吧。”说着,她也有些想哭。 多罗夫人见状,赶紧把御医和奴才等都请了出去,唯独他们母女和一些心腹之人留在了屋里。 瑾妃年少,进宫服侍一个年过四十的半大老头子,就算是皇帝,可也是比她父亲年岁还大的。平时疼她还好些,可是也难免有照顾不周的地方。就算是普通人也不可能天天就在后院儿里围着女人转,更何况是一国之君?所以一次两次的,娇宠自己,但这不代表她就有了长期跋扈的资本。所以难免有些时候,受了气还要往肚子里咽。后宫中一后二妃三权鼎立,谁都不愿、也不敢轻易打破这个平衡,因为谁都没有必胜的把握。可是这次—— “那两个人我相信都是有这个心的。自打来了科勒尔,圣上几乎去女儿帐里最多,加之咱们这阵子和科勒尔走得近,她们也该知道咱们的打算。所以想要先下手为强也是不足为奇。要说原来,我也不相信他们敢下这个手,可是近来萧兰出了那么大的事儿,萧家竟然还想把她塞到科勒尔,也就是说,她们到底还是不愿意放弃这块肥肉的。咱们拉拢耶律青,瑜妃又拉拢林雨。三方之中,本来萧家是最有成算的,如今却变成了咱们。所以,她们才会出此下策吧!但是瑜妃,我真不相信她手下有这等厉害的角色。所以,我还是觉得萧家的嫌疑最大。” 后宫之斗,就是朝堂之斗。不是多罗家拱手把女儿送入宫中,实在是宫中也需要有这样一个女人来权衡家族的势力。道理她们都懂,可是真放到了自己身上,心里还是止不住的难过。 “为娘真希望你们姐弟没这么优秀,我也能少担惊受怕一些。你在宫中过得艰难,如今你弟弟又这样——”说着,便又哭了起来。 “娘亲这是哪里话。若真不这么优秀,下一任家主又怎么会轮到咱们家来做?所以咱们还是盼着阿泰快些好起来才是。”说着,瑾妃又摸了摸自己弟弟的额头。(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一章 母女 家主意味着什么,母女两个都是心照不宣。只是,能不能成为下一任家主,还在躺着的这个人身上。 “自打昨儿阿泰昏迷便没有吃东西了吧?” “是啊,平日里能吃好些,这会儿除了喝药,就只能喝些牛奶。”多罗夫人不住地擦着眼泪。 “御医有没有说什么时候能研制出来解药?那些太医有没有给什么意见?” “有御医在,太医不过是给打个下手而已。我瞧着他们也帮不上什么忙。除了刚开始的时候科勒尔这边的太医给搭脉瞧了,后来下结论的还是御医。所以我说女儿,你也不用太自责,如果没有你的面子,圣上也不会把御医调过来。要是指望这些太医,你弟弟就指不定熬到什么时候了。而且你知道么,昨儿科勒尔的那个老太医,竟然说什么不知道是什么毒,吃些普通的解毒药总归是没错的。这可真不是他们自家人,谁不知道‘是药三分毒’,要是给阿泰用坏了,出了事情,他们能负责吗?”说起这事儿,多罗夫人又是满腹的怨气。谁的孩子谁心疼啊!“反正我是信不过太医的,好在有御医,我也松了口气。只盼着阿泰早些醒过来,咱们就搬回去住。” “母亲你糊涂了!”瑾妃立即阻止道,不自觉地也加重了语气,不再撒娇似的叫“母亲”。“阿泰这罪因何而招?不就是因为咱们和科勒尔关系近了才惹人嫉妒的吗?现在阿泰虽然病着,可是咱们可是占着着天时地利呢!娘你多叫耶律青过来走动,等阿泰醒来,也多让两人相处,这事情不就成了吗?原本咱们还要费尽心思做的,如今可不就近水楼台了吗?” “可是——”多罗夫人的眼泪有些掉不下来了,她也明白瑾妃说的有道理,可是,“可是阿泰他什么时候能醒过来啊!” “娘你这个时候切莫感情用事。何况,这事儿目前来看,和科勒尔这边也没太大关系。人家既然尽心尽力地帮咱们想解决的办法,咱们就都乐呵呵收着,别让人觉得咱们高傲、不近人情。何况,耶律青嫁给谁,这决定权还是在王爷手里。若是您在这儿哪一步惹了人家不满意,那咱们岂不得不偿失了?” “娘知道了。”多罗夫人擦了擦眼泪。“那你接下来预备怎么办?皇后那边,你要是真的出手,不就被瑜妃钻了空子?”眼下大家都互相防备着,谁都不愿意先踏出那一步。 “咱们现在得了圣上的帮忙,所以在圣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范围内,小些动作谁也不会追究,可是大了就谁都不敢保证了。”于是瑾妃就把刚刚处置萧兰的事儿和多罗夫人说了一下,“反正圣上也厌恶了她,萧家又不能为她出头,就用这事儿打萧家的脸好了,别以为谁都是好欺负的!” “你这么说,我心里也宽慰了不少。只盼着你弟弟快些醒过来,然后那些个害你弟弟的人也早些抓起来。”多罗夫人道。 这边她们母女俩说着话,景皓那边也下了早朝。 早朝难免议了一下多罗小将中毒的事情,大家又是一番争执,最后还是说,事情发生在王帐这边,应该由科勒尔这边继续追查,皇上的人只能起到一个监督的作用。 之后又提及圣驾回銮的事情,这事儿一个接着一个,皇帝便决定暂时还在科勒尔呆着,等此间的事情平息了再走。 最激烈的讨论还是在科勒尔的安全问题上。 这次是多罗小将在众多人的眼皮子底下出的事情。得亏这是伤的多罗小将,这如果伤的是皇帝——那结果真是不敢想象了。 于是,天狼又出来,把昨夜和景皓商量的如何加强安全防控的问题又说了一遍,大家再三讨论,最后才下了决定。这一番折腾下来,早膳的时间也都过了。 前脚刚散朝,乌兰郡君被瑾妃掌嘴又罚跪的事儿就传了过来。 萧兰跪的地方是出入金帐范围的必经之地,所以奴才给他回这个话,也就是给他提醒来的。 景皓点了点头,莫说他这会儿已经知道了萧兰跪在那里,就是不知道,他也是要从那里走的。更何况这会儿多少双眼睛盯着呢,他若从别的小路回去,指不定又给人送了多少谈资与笑料了。不过及早知道也好,免得到时候尴尬。 景皓与天狼等人如平常一样地往外走,只是萧兰那身惹火的红是怎么也忽略不掉的。她挺直地跪在那里,眼眸低垂,丝毫不以旁边的种种为杵。 若是没有前些天的龌蹉,景皓觉得,他心里必定会心疼她的。毕竟儿时的交情在那儿。只是如今,有些事情发生了,就回不去了。 萧兰跪的地方不是正中,可也十分显眼,来来回回的人,她自然也看得清楚。 见到景皓来了,她先是本能地放松,可是反应过来之后,也跪得笔直,直到景皓到地近前了,她才跪拜道:“科勒尔王爷安好。” 景皓停了下来,看着萧兰,把心中的情绪都压了下去,然后开口道:“乌兰郡君免礼。”这个过程让人觉得,两人也不过就是这样的点头之交罢了。 萧兰直起身子,饶是她再坚强,这会儿也止不住的委屈。她心心念念的景皓,不折手段也要嫁的这么一个人,在这个她出了不知道多少丑的时候,竟然在这个时候就是这样冷冰冰的态度? 她抬眼看着景皓,那泪水就像是涨起来的洪水,以可见的速度就在眼中涨了起来,眼瞧着就要落了下来。 她不停地告诫自己,这时候不能哭,哭了就更让人瞧不起了。可是面对景皓,她实在坚强不起来。 景皓自然也看到了,他叹了口气,从袖袋中拿出了一方帕子递给萧兰:“这时候别哭。” 不光是因为她自己,也因为两人如今尴尬的样子。 萧兰缓缓的抬起了手,强迫着自己别把泪水掉下来,这过程好像电影放慢了速度一般,仿佛隔了许久,她终于拿到了那条天蓝色的帕子,而此时,那股子委屈的感觉也终于被她压了下去,抬眸对景皓微笑了出来:“多谢王爷。”(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二章 形势 一句话,把两人再度拉回了现实。 景皓点点头,面无表情地走开了。那一刻,他自己的心里明白,他还是有些不忍的情绪在的。只是,这种情绪在其他情绪的渲染下,很快就消失不见了。也许他能给萧兰的最后一点柔软,就是那个朴素到没有一个花饰的帕子了。 景皓回了王帐这边的时候,林雨还没有用早膳。已经用完了早饭了。 “看过了好一会儿了你还没回来,我就让太财先吃了,他今儿有课程不好耽误。饭菜还都热着,你一会儿收拾得了,咱们就可以用膳了。”林雨对着景皓道。 这种感觉真的和家一模一样,妻子每日为丈夫张罗着衣食,等着他回来吃饭。暖暖的,很贴心。 景皓收拾完了,到林雨这边的时候饭菜果然已经摆上了。这种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景皓觉得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太财一大早就过来等着你,就盼着早些见到你,让你或者天狼松松口,让他和他们一起去找那根毒针。”林雨觉得有些好笑,便对景皓讲了起来。 “小孩子么,当成寻宝了。”景皓也笑了出来。小孩子都有猎奇心里,他当初也是。 “刚刚听穆依说瑾妃过来咱们这边了。之后还把里面伺候的人都撵出来,母女俩说了好长时间的话。”林雨道。胡山的贵族可不讲究“食不言寝不语”的这一套,林雨就更不讲究了,她觉得吃饭的时候说些家常,这也是亲人间沟通的必要方式。而且景皓也很享受这种气氛,自然乐在其中。 “多罗小将这事儿,太医今早和我说了一下。多罗家如今有圣上给做后盾,咱们做的太多也不好。他们在这边休息的事儿你不方便出面,就都让赛罕他们去做好了。” 林雨点点头,她也不想管太多。 “只是青儿,我看她挺担心的。可是走的太近会不会让人说闲话?”林雨有些担心,就算胡山民风开发,可到底青儿是待嫁的姑娘。 “依我看,多罗小将那也不是什么不能挪动的伤。他就那么睡着,也不是说有很严重的外伤。所以我觉得吧,圣上让他继续在这边住着,怕也是默认了这门姻亲的。再有,那次在宴席上说,青儿将来的婚事,只要我报上去,他就给下旨指婚。这要是心里没这个谱儿,估计也不会说这样的话了。” 林雨想想也是,当时青儿和信仁一起出去,信仁就没得到这个允诺。 “这样看来,圣上对多罗家还真是青眼有加。” “圣上不想科勒尔壮大,当然希望能有他信任的势力能够牵制科勒尔。所以,多罗家这个想法,正中圣上下怀。”景皓吃了一碗瘦肉粥,觉得滋味不错,自己就又添了一碗。最近他们两个单独相处,已经很少让人在身边伺候了。两个人,就像一个小家一样。而且,两人再也不是在天哲,两人就算孤身共处一室,景皓身份在那里,谁也不敢说什么。这也算是一样儿好处了吧。 “我只是好奇瑜妃在这里扮演什么角色。”林雨道。萧家有势力,多罗家有皇帝的青眼,她有什么呢?那个做宰相的祖父?文臣在胡山可不吃香。 “平衡的角色。”景皓道,“萧家势力太大,又太过嚣张,着实需要打压。可是光扶持多罗家,难保多罗家不会成为第二个萧家。所以,瑜妃的地位就上来了。” 林雨点点头,难怪瑜妃颇有信心争夺后位了。 “他们的事儿,你一听一过便好。如今圣上发了话,咱们的事儿且要拖上个一年半载。唉!”景皓重重地叹了口气,眼中颇有委屈。“不过这样也好,她们现在争斗,就不能把你直接卷进去。就包括多罗小将在这儿养伤的事儿,我真庆幸咱俩的事儿没定下来,要不然你还真不好往外摘。到时候天天围着她们娘们孩儿转,就更糟心了。” 林雨耸耸肩,深以为然。本来皇帝的话弄的两人确实有些不开心。如今看来,不订婚有不订婚的好处。半年之后,皇帝怎么也回了京城了,到时候景皓再上书,皇帝也不好自打嘴巴,到时候糟心事儿也少了,不失为一个好时机。 景皓看着林雨一切都听他的,心里也是十分满足。他比林雨小,林雨能事事以他为重,他自己也很是自豪。可是想到刚刚在金帐那边发生的事儿——与其别人同林雨说,让她胡思乱想,不如自己坦白的好。他不想再经受一次上次不坦白的苦了。当林雨发现萧兰的玉佩时,他多怕林雨立时翻脸!好在,林雨没有。所以,有什么事儿还是尽早坦白的好,别自己吓唬自己。 于是,景皓便把今早看到的萧兰被罚一事告诉了林雨。 “这算不算是瑾妃帮我出了口气?”林雨一边问,一边把饭勺里的鸡蛋羹送到了嘴里。 “你这么想也行。”景皓笑笑,“但今天的事儿谁都知道是萧兰倒霉,包括她自己也该明白的,她这是替萧家受过呢。” “瑾妃就是拿捏住了这点,知道惩罚她也不会有人替他做主,所以才这么明目张胆地教训呗?”林雨忽然觉得萧兰也挺可悲的,还不如自己那会儿,她会顾忌着景皓,然后还在半路杀出个信仁来帮助自己。 “是啊!”景皓放下了碗筷,想了一下,还是对林雨道,“我下朝的时候,她就跪在那里了。脸有些红肿,但是跪的笔直而骄傲,好像她根本没错,她就是被冤枉的一般。一点儿都不狼狈。” 林雨也歪头看着景皓,等着他继续说。 “她看到我过来,立刻眼里就涌上来了泪水。媳妇儿,说实话,我那时候内心确实是不忍的。她从小什么性格我再清楚不过,只小时候像个小受气包,之后一点点成长起来,比谁都骄傲。也就这次咱们回来,我看到她哭了这几次。可是每次哭,我心里都不太舒服。就是那种倔强又隐忍的感觉——唉!”景皓觉得自己有些词穷。(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三章 蹊跷 景皓看着林雨,他挺怕林雨翻脸的。他怕林雨误会他,他其实真没特别在意,只是一点点,但是,他觉得这也是要说明白的—— 林雨看着景皓矛盾而紧张的样子,也放下了碗筷,转过身子,面对景皓,道:“我知道,你在意她,这很正常。” 景皓抬头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林雨—— “我喜欢的人,一定不会是铁石心肠的人。”林雨微笑着道,“记得那会儿皇后说要把我介绍给她娘家那个侄子,你当时浑身暴涨的那股子暴戾之气,险些把我吓到。我一直觉得你是一个好人,好人不是好好先生,一定是心里有坚持,但内心又柔软的这么一个人。当时咱们不说吵了一架吧,但是也不太愉快。那时候我就想,是不是这个位置,让你变成了一个这样冷血的人?我要的,是这样一个冷血的人吗?”林雨摇了摇头,“不是。我一直坚信,你内心一定是有那么一块柔软的地方的。之前,我是凭借我对你的了解,而今天,你却用事实告诉了我,我对你的了解并没有错,我的选择更没有错。” 景皓依旧是有些懵然的神态。 林雨笑了出来,伸手扯了一下他已经有一定长度的小胡子,“傻瓜。你对萧兰这样,正是说明你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我很高兴今天你能够和我坦白,说实话,要是我从别人嘴里知道这回事儿,我心里一定会生气的。但是咱们两个,就应该坦诚相待。虽然你地位超然,身边又有许多的人,我身边也有许多的亲人。但是我知道,咱俩之所以能走到一起,就是因为,咱俩其实是一类人:在繁华中,有些寂寞的人。咱们和他们在一起,虽然也有酸甜苦辣,可是真正心里话想要吐露的,只有对方而已。所以,你能对我坦白对萧兰的事情,我很开心。因为你是真正在意我的。” “那当然了!”景皓一边急急保证,一边抓住林雨那不老实的小手,“我给她了一块手帕,因为我也不想闹的太难看啊。但是,我给她的,是一块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帕子了,上面什么都没有!”说完,还瞪大了眼睛,眼睛里仿佛写着:真的,真的!我很聪明吧?快夸奖我。 林雨不由笑了出来,只是手在景皓手里抓着,不能再去拽他那有些上翘的小胡子了,只能白了他一眼,并不给他表扬。 “但是!”林雨及时给了他转折,“我说你对我坦白这件事是对的,不意味着我觉得你的做法是对的。” 景皓再次陷入了懵然的状态,不是说我做的好吗?怎么又不对了? 林雨笑着道,“我只是说你重情重义很好。可是,景皓,萧兰的身份、地位以及如今所处的位置,在所有人心中都是很尴尬的。你今天对她的态度,完全没问题,这我也肯定。可是我想说的是,如果这次你真的不得不妥协把萧兰接进了王府,那么,你再对她柔情,便是对我的伤害了。” 话题到了这里,又不禁有些沉重起来。林雨的笑容也一点点敛去了。她这些天也着实不愿意触碰到这个话题。如果,萧兰真的成了侧妃,她该怎么办?景皓必然是要把萧兰放到眼皮子底下的,可是,那样的话,她就不可避免地经常碰到萧兰。自己的男人,率先让别人拥有了,即便她只是个妾侍,林雨还是接受不了。就算景皓守身如玉,不碰她一下,林雨还是接受不了! 景皓看到林雨眼底越来越多的愁绪,自己也不太好受。一个男人,一个正常的男人,或许在别人给他送上美妾的时候,他还会开心一下。可是,且不说他现在心里只有林雨,没想过再有其他女人。就算没有林雨,他也不会接受一个,才和他大哥搞在一起,完后又威胁自己和她生孩子的女人。 于是,景皓还是放开了林雨的手,轻轻把她的肩膀搂了过来。 “我知道,我不会对她好的。”景皓道。确实,他今天真的只是看在小时候的面子上。虽然他一再说,看在小时候的面子最后一次,可是每每遇到,心里还是会有不忍。小时候的记忆真的会影响许久,久到你根深蒂固的会有一种舍不得。因为否定了这一件人,就像是否定了童年的一大块。他还做不到。 林雨也轻轻搂住景皓的腰,任性道:“你要保证。” “我保证。”景皓无奈。总觉得林雨越来越像是个小孩子了,还要他来哄。可是他不知道,女人在恋爱中就是会变得任性、无理取闹,因为爱,所以才会嚣张。当然,景皓如今真的很享受这点。 “那么,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 沉浸在景皓保证中的林雨轻“嗯?”了一声。 “那个、什么叫‘好好先生’?” 这次换林雨懵然—— 热闹的庆祝活动还在继续,今日有赛马活动。只是因为前两天的事情,皇帝已然有些身心疲惫,所以决定接下来的活动都不参加了。 皇帝不参加,景皓就全权放手让巴特去张罗,自己也落得清闲。 等瑾妃走了之后,景皓又带着林雨去看了一下多罗小将,这下也看出来多罗小将脸色较昨天差了许多。 “一点醒的迹象没有吗?”景皓皱着眉头问道。 “回王爷,御医已经尽心治疗了,只是这迟迟找不到解毒的方子,所以才会这般。”多罗夫人道。 景皓上前一些,只见他神情确实有些憔悴,又见他手搁在被子外边,于是抬起他的手腕给放了回去。只片刻,景皓的手就拿了出来。除了边儿上的御医,谁都没太注意景皓的这个动作。 “本王会尽快派人找出那根针的,目前已经有几十个人分块查看昨天摔跤的场地了,一定会把针找出来,然后尽快协助御医把解药配出来。” “王爷有心了。”多罗夫人行了一礼。 “应该的、应该的。”景皓点了点头。 出了帐子,景皓便对林雨道,“我有些事儿要去找天狼,你且先找青儿玩一会儿吧。”(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四章 不懂 林雨也看出了他有事,于是便带着穆依和乌云去找青儿去了。 可巧青儿正往这边来,两人一下子就走了个碰头。 “林姐姐,我正要找你去看看多罗夫人昨夜休息的如何呢。”当着众多奴才的面儿,青儿不好直接说去看多罗小将,于是便说起了多罗夫人。林雨一瞧,果然见身后跟着的几个女奴都端着托盘儿,想来里面是一些吃的东西。 林雨往前走了一步,离青儿近了些,道:“我刚刚和你哥哥已经去看了多罗小将,这会儿没醒来不说,脸色也不太好。多罗夫人照顾多罗小将一晚上,脸上也有些疲态,你确定这会儿就过去?”有句话叫上赶着不是买卖,林雨也不想青儿太主动,惹人轻视。 “我送到门口就走。”青儿点了点头。 林雨回了屋子等青儿,结果没一会儿穆依就进来说,青儿被多罗夫人热情地拉到帐子里了。 林雨只能道了声知道了。又暗暗觉得景皓说的果然不错,多罗家的人应该不会错过这个机会。 正百无聊赖的时候,外面进来人通传,说林雨若是没事儿的话,瑜妃娘娘想请她过去说会儿话。 林雨觉得没什么事儿,也便应了。 快到金帐那里的时候,林雨才想起来,萧兰这会儿正在那跪着。只是她人都到这里了,又不能再打退堂鼓。 林雨果然见到萧兰在那里笔直地跪着,这会儿距离瑾妃的惩罚已经过去了一个半时辰了,她还能跪得这么坚挺,让林雨也十分佩服。 这么短短的一段路,林雨的心中不知道打了多少个算盘:她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从萧兰面前经过?呵呵一笑?无动于衷?或者,站在她面前嘲弄她一番? 想着,就已经到近前了。 “乌兰郡君安好!”穆依和乌云齐齐行礼道。 萧兰双眼立刻瞪了过来,林雨此时也来不及细想,便习惯性地给了她一个微笑。 然后,就这么走了过去。 “看到我如此,你很高兴吧?” 林雨都走过去了,听见萧兰的话又停了过来。想了想,回头冲着她一笑,“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兴。” 的确没想象中的那么高兴。 如果萧兰是自己打败的,她一定会觉得高兴。可是如今,她还真没太大感觉。 不再理萧兰那淬了毒一样的眼神,林雨带着穆依她们淡然地走了过去。 过了好长一段儿,乌云才忍不住笑了出来。 林雨瞅了她一眼,道:“这次还憋挺久。” “不是,姑娘,刚刚老远的时候,穆依姐姐就跟奴挤眉弄眼,意思告诉别忘了行礼。没想到我们刚刚这么同步!哈哈,一说完‘安好’,乌兰郡君的脸都青了!” 林雨也笑了出来,“人家都那样了,你还说安好。人家能不生气么?” “那姑娘您更气人啊!奴本以为您会笑她的,结果您说了一句,‘没想象中那么高兴’!您真会气人!”乌云小声的咯咯笑着。 林雨无奈地摇了摇头。 到得瑜妃的帐子里,她已然准备了好些小零食,都是些栗子糕、马蹄糕、坚果、果干什么的。 “林姑娘来得倒快!快过来,备了些个小零嘴儿,咱们两个今儿好好说说话。”瑜妃热情地招呼着。 林雨也不客气,直接坐下了。 瑜妃又让身边的女官带着穆依她们出去玩儿,转眼间,屋里就剩下瑜妃和一个贴身的女官了。 “她们啊,玩她们的,咱们在这说咱们的。” 林雨点点头,不置可否。 “昨儿出了那档子事儿,咱们也没说几句话,我这又和皇后我们匆匆回来了。不知道多罗小将这会儿怎么样了?听说今早儿瑾妃就过去瞧了。我刚刚我才让她们给送了些个补品过去。也是略尽绵力吧。” “刚刚我和王爷也过去瞅了瞅,说是还没找到解毒的方法。不过今儿多罗小将的面色比之昨天可是差了许多,一直也不清醒,这也难怪。”林雨正常叙述着。 “这可真是天灾人祸啊!”瑜妃感慨着,“好好的比赛都能中毒,真是够吓人的。好在圣上没迁怒于王爷。”说着,似有似无地挑了下眉毛。 林雨装作没看出来,也明白瑜妃这是在探自己的话。瑜妃想要与自己合作,所以最想知道圣意。或许是当局者迷,景皓的想法,她还不是看得很明白。不过其实也是,宫妃又不只她们瑾瑜二人,只不过皇帝带出来这俩而已,她只是比较有优势,又不是说一定是她。 “王爷年纪尚浅,许多事儿难免有所纰漏。圣上爱惜王爷、关心子侄,于这事儿上,倒也不会苛责。” “哦——”瑜妃长长的拐了个弯儿,“这也难怪,多罗小将再怎么也是旁人。有了个穆旦,圣上怎么也不会再与小王爷发作的。”瑜妃饮了口茶,“对了,听说乌兰郡君被瑾妃妹妹罚跪了?” “正是,来的时候可巧就遇见了。脸肿得快有衣服那么红了,倒是挺有骨气,跪的挺直,一点儿都不含糊。” 见林雨没有幸灾乐祸,瑜妃也颇为刮目,于是浅浅的笑了一下,“这下多罗家族就更风光了!”本是笑着说话,可是尾音却叹了出来。 林雨挑眉,“娘娘这话我就听不懂了。” “呵呵,”瑜妃笑了一下,“我这是嫉妒瑾妃妹妹呢。连圣上都偏帮着她,日后,这多罗家就更风光了。” “圣上此次来科勒尔,只带着一后二妃,可见都是荣宠非常的,娘娘自有娘娘的好,圣上心里终归是有数的。”林雨也不知瑜妃的话是什么意思,只能挑拣着来劝她。 “多谢林姑娘吉言了。”瑜妃感叹道,“只是我也清楚自己的斤两,左不过皇后有些事儿不敢做,我不能做,只能圣上去做咯!” 林雨也拿起一杯茶,却不知接下来的话怎么去接了。 直到出了瑜妃的帐子,林雨还是有些莫名其妙。 幸好早膳用得晚,刚刚又没少吃东西。继续无视了萧兰之后,林雨终于回了自己的帐子。 这里,景皓已然在等着他用膳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五章 疑点 太财又提前吃了,不过这次是景皓让的。把他打发去找毒针,正好就剩下景皓和林雨一起用饭。 林雨不禁白了一眼景皓,就这么会儿功夫,他还和一个孩子计较。 “我这天天的事儿这么多,他再来占用点儿咱们在一起的时间,我该有多委屈?” 林雨简直是哭笑不得,只能由着他耍赖。 林雨想了想之前瑜妃的话,怎么都想不明白,于是和景皓说了。 “宫中的女人说话都是曲里拐弯儿的,想不明白就不想,和她们浪费那脑子做什么?”景皓不屑道,对于自己的盟友一点儿话语中的支持都没有。 吃过了饭,林雨去盥洗室里瞧了瞧,景皓的里衣已经完全干了,于是赶快拿出来,叠了一下,放到了景皓手里。 “一会儿你就放衣服里面,然后拿回去收着就成。” “你的里衣都是你自己洗?”景皓疑问道。 “那当然了!难不成里衣还要别人洗吗?”林雨一副看神经病似的神情看他,“难不成你的里衣也是让别人给你洗?那你——”想到一些不该想的东西,林雨皱了皱眉头,这么私隐的东西,让别人洗好吗? 景皓顿时尴尬地不行,脸越胀越红,憋了半晌,一把把自己的里衣揣到了怀里,“我那是第一次!以后我也都自己洗!” 林雨有些木然地看着景皓——第一次?这小子以前—— 这下,林雨的脸也红了。 是她想多了吗?我勒个去这孩子以前都怎么解决的? 看林雨的眼睛不停地左右晃动,就知道她脑袋里的想法肯定一个接着一个。 景皓无语道:“你能不能不胡思乱想?你不知道有一种东西叫内功,能平心静气,能——能消火——吗——” 景皓也越来越底气不足,倒是林雨瞠目结舌。 原来这武功还这么神奇? “你那次发烧,不省人事,还不是我和天狼去给你降的热——”景皓虽然底气不足,但还是给出了自己的论证。 “那我上次被下药,你怎么没用武功?” “你那不是中毒么?那怎么一样!中毒当然得解毒了!” 林雨这才了然。再看景皓的时候,顿时觉得找一个这样心眼儿实在的小孩儿也挺好的,最起码——挺可爱的。 这么一想,林雨就笑了起来。 景皓的眉头皱了皱,林雨笑得更欢了,“你太可爱了!” 景皓心里嘀咕:我又怎么可爱了?! 不过,他的想法还没表达出来,外面天音的声音已经响了起来。 “进来吧!”景皓瞪了林雨一眼,然后和她一起走到了厅里。 “禀王爷,针已经找到了。” 一听这话,景皓给了林雨一个安抚的眼神,马上就和天音出去了。这针有毒,他是不能经手的,找到之后,就要马上送到御医那里。 出了帐子,果然外面天星手里稳稳地托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一根有细又小的针。 景皓也不耽搁,一面让人去给皇帝报信,一面就让天星跟着自己去了多罗小将的帐子。 而林雨这边,太财一下子就冲进了帐子里,对着坐在主位的林雨道:“大姑,是我找到的!” 林雨一个晃神,这才想起来太财说的是那根毒针。 “是你找到的?”林雨有些不敢相信,这孩子运气就这么好? “都踩到草下面的泥里了,要不是我眼尖,都还看不着呢!”小家伙自豪极了。 林雨揉了一下他的脑袋,“真了不起!那针有毒,你没扎到吧?” “没有,我知道有毒。师公告诉过我,拿毒针的时候要用布包着。” “真聪明!”林雨夸赞道。 “不过,我想,那针应该也没什么用处了吧?”太财小声道。 “这话怎么说?” “因为已经半截儿埋在土里了。今早儿又下了霜,这又是泥又是水的,毒性都散差不多了。” 林雨不得不对太财刮目相看了。这孩子,怎么现在知道这么多? 稍晚一些,景皓回来的时候也证实了太财的结论。果然是那针上已经没什么毒性了。不过御医还是摸索到了一点门道,现在可以轻微的用药了,只不过这速度上就会相应地慢上许多。 “所以说,圣上还真是老谋深算啊!”景皓道。 “怎么这么说?”林雨又听不懂了。 “今儿瑜妃找你的时候不是说了吗?有些事儿皇后不敢做,她不能做,所以皇帝就都为瑾妃做了。”景皓扯着嘴角,露出了一丝嘲讽的笑意。 林雨皱眉想了想,然后瞪大眼睛看着景皓道:“你的意思是,给多罗小将下毒的是圣上?” 景皓摇了摇头,“是多罗小将自己。” “我不明白!” 景皓掐了一下林雨的鼻头,看她皱起了眉头,才笑着松了手。 “瑜妃说的,也正是我心中所想的。之前我一直想不明白,天狼和我都在场,而且场上还有其他的高手,为什么我们谁都没注意到大家什么时候下的手?所以我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只有圣上身边的有这种人,会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让多罗小将中毒!” “你这么说倒也合理。”林雨点点头。 “这只是我第一点疑问。第二点,就是太医说,在多罗小将身边伺候着,可是御医并不让他们靠前,只是让他们帮着熬药啊什么的。一开始我还觉得御医这有些太目中无人了。可是细想,这似乎又不太合理。既然是不好解的毒,不是应该大家伙儿都搭一下脉,集思广益的吗?可事实上,太医说他只有最开始的时候搭了脉,而那时候,多罗小将的脉象确实只是昏迷。但御医都说是中毒,他也只当自己才疏学浅,或者说,他也不好当面和御医唱反调,所以才由着御医说什么是什么。本来他还想着再找御医说说,可是后来,他连搭脉的机会都没有了。再看多罗小将的确脸色越来越差,他也就真以为是自己没看出来了。” “嘿嘿,看不出来他还这么不自信?”林雨不禁笑道。(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六章 真凶 这老太医,胡子一大把,总是一副老气横秋、我最厉害的样子,想不到他也有这不自信的时候。 景皓也忍不住笑了一下,也是,这以后他又多了一个可以嘲笑老太医的地方。 “为了证明我的疑问,我决定亲自去验证一下。所以,今早儿我和你一起去看了多罗小将。”景皓道,“你记不记得,我曾经把他的手放进了被子里?”不等林雨回答,他又道,“其实那时候,我趁机搭了一下他的脉象。结果证明他只是虚弱,并无中毒!” “怎么会这样?你只是把手放到他被子里的这么一小会儿功夫!” “是,时间不长,但是也足以证明我的猜想。”景皓道,“然后你记不记得我今早和你说的,如今后宫一后二妃所代表的胡山的形势?” “记得啊!萧家要打压,多罗家要扶持,但不能太高,还需要瑜妃的家族来制衡。”林雨答道。 “这就是了!以圣上对多罗家的扶持态度,又怎么会真的对多罗家下手呢?毕竟多罗家要兴起,要真正的能够制衡萧家,多罗家的下一代是不可以出差错的。所以我就又想到了一个疑点:从多罗小将有中毒的迹象,到他毒素蔓延到全身晕倒,这个时间,他为什么不求助?” “他——”林雨想了一下道,“我是有想到这一点,不过我觉得他正是争强好胜的年纪,不说出来也正常。” “是正常。不过,如果这个毒真的是一点点蔓延,到全身都失去知觉,像是身体一点一点被冻住一样,你觉得他会不会求助呢?反正如果是我的话,我一定会!” 也是。这应该是个很恐怖的感觉,多罗小将又不是经过什么大风大浪的人,也很没必要在这件事上逞能。于是林雨又点了点头。 “所以我就又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那就是,多罗小将根本没有中毒!”景皓道。 “竟然这样?!”林雨不敢相信,“不是中毒怎么会一直昏睡?” “我本来只是疑问,但是刚刚找到毒针之后,我就彻底肯定了这个想法,因为太医和御医共同验证之后说,毒性已经很少了,只有致人昏迷的部分还算明显些。而这个‘少’也只是两位御医的说法。” “这也只能说明他是被皇帝弄得中毒了啊!” 景皓忽然笑了出来,“对,可是你不要忘了,皇帝不舍得多罗小将中毒。多罗家没了,胡山的军事就还要指望科勒尔!科勒尔好不容易被先皇打压下去,难道当今圣上还能让咱们再兴起?而多罗家不兴起,又怎么去抗衡萧家?所以,这事儿,多罗家和瑾妃可能都不知道,只是皇帝和多罗小将两人达成的协议!” 林雨有些发懵。 “当然,你的想法也代表了许多人的想法,大家都以为就是皇帝下的手,让多罗小将中毒,从而挑起多罗家和萧家的仇恨,从而制衡这个让他屡屡不爽的萧家。但是这样做也有好的一面,会让萧家觉得,皇帝为了打压他们,已经不折手段,不惜伤害多罗小将了。皇帝已经对她们萧家再没什么办法了。这样一来,萧家就只会防备多罗家,而对皇帝掉以轻心了。” “这么麻烦的事儿,你是怎么想出来的?!”林雨看怪物一样看着景皓,难为这家伙脑袋怎么长的,亏她刚才还以为这小子有多单纯!明明脑回路又多又深,吓死个人! 然后这个被林雨视为怪胎的人大言不惭地来了一句:“天狼帮我分析的!” 林雨差点喷出一口老血,直想收回刚刚对他的认证。 “所以,接下来咱们要怎么样?”林雨有些懵,这么复杂的事儿果然符合朝堂的气氛,她还是管好自己好了。 “接下来,接下来咱们坐山观虎斗啊!咱们给他们提供场地,让他们两家打去!”景皓笑嘻嘻地,衣服阴谋得逞的模样。 “可是,按照你的说法,多罗小将是和圣上达成了协议,但是多罗家不知道。可是,这样的话,现在的多罗家不是会和萧家杠上吗?多罗小将这样不会不会反倒害了多罗家吗?他安心等自己成长起来,多罗家不一样发扬光大吗?” “天哲不是有句话叫:‘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吗?同样,多罗家这代不去,多罗小将又怎么能当上家主呢?” 林雨顿时从脚底升起了一股凉气,“多罗小将他——他怎么是这样的人?” 景皓耸耸肩,大家族里,不都是这样的吗? “可是青儿——”林雨实在想不到,多罗小将才多大啊,就敢有这样的心思! “每个大家族里的孩子都不可能有多单纯。尤其是像萧家、多罗家这样的大家族,几百年下来,里面有太多的龌龊,是咱们无法想像的。不然我父王当初那么厉害,被封为战神,还不是一下子就被‘流放’了?要不是本身就有实力,怎么会得了科勒尔这么好的地方?至于青儿,于她的身份来说,选择多罗家已经是很好的了。不过我也说过,我尊重她的选择。她如果真的喜欢多罗小将,我为什么不成全她?” “可是你之前说多罗小将很好的呀!”林雨觉得景皓这根本就是在给青儿下套儿! 看着林雨有些激动,景皓赶快抓着她的手,安抚道:“我不是给她下套儿。其实,就算我阻止了,可是多罗家已经想了那么久,他们总有方法接近青儿。以多罗小将的魅力,他也总会让青儿看上。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不是哪个心眼儿多的男人都是坏男人。而实际上,如果男的真喜欢了一个女人,他是可以对很多人坏,但唯独能珍惜你的。咱们应该相信青儿的能力。” “青儿有什么能力?你这是强词夺理啊!”林雨不理解! “就算我阻止青儿,你不觉得会阻止出仇吗?就像是当初你那个丑死了的堂妹!你阻止的结果是什么?!”景皓也有点儿生气了,“更何况,就算我阻止了他,皇帝也想让多罗家能够牵制咱们,咱们科勒尔只有一个女孩儿,你以为咱们阻止得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七章 醒来 林雨知道景皓说的有理,其实,没有多罗家,也会有别的家族。青儿没有姐妹,即便景皓不盯着她的婚事,皇帝也会盯着。 见林雨不说话了,景皓才道:“身在皇家就是这样。与其被动的被人挑拣,不如选一个自己喜欢的。有些事儿你没必要去泼冷水。感情的事儿,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我不是说现在就让青儿嫁出去。他是我妹妹,我没有大婚,她最好也是不出嫁的。这样,她还有的是时间去看、去选。如果她真喜欢多罗云泰,那自然是皆大欢喜。如果不喜欢,我也会尽力帮她斡旋,虽然免不了还是嫁给在皇帝眼中能够牵制科勒尔的人,但是,起码我会给她选择的时间和反悔的机会。” 林雨这次是真的沉默了。 景皓说的对。她又犯了和林珊一样的错误。 这只是她矫情。她觉得有些事儿就算没能力阻止,也该适当地给人家提醒。可是正如景皓说的,有些事不说出来,也许人家会过得很开心。 就如上午她给了青儿提醒,可是青儿最终还是亲亲热热地和多罗夫人一起呆了许久。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的确,很多事情,她不该管的太多。 景皓把拉着的她的手轻轻一带,立刻就把她圈在了怀里。 “别想那么多。我说了,咱们只要作壁上观就好。咱们不往里面参与,但可以提升自己,到时候一样可以是青儿强有力的后盾。” “那多罗小将他——” “多罗小将,我想,他也快醒来了。只是,这身子应该不会那么快好吧。”景皓推测道。“至于他和青儿的问题,就让他们自己去解决吧。” 找到毒针这样大的好消息自然很快就让皇帝知道了,所以晚膳过后,皇帝与瑾妃又一次往王帐这边来。 萧兰也是这个时候才被瑾妃赦免的。她与皇帝共同乘坐一辆马车,走到萧兰身边的时候,她让马车停了下来。她轻轻地打开马车的小窗,透过窗子看向匍匐在地上的萧兰。 “想来这一天的小惩大诫,乌兰郡君也该更加懂得规矩了,是不是啊圣上?”说着,还回头眨眼问了一下皇帝。 “爱妃奖惩得宜,自然是对的。那么乌兰郡君便免礼吧!”皇帝答道。 萧兰口中说着谢恩,可是那跪了一天的双腿早就麻木得不像是自己的了,使了几次力,都不行。而她身边的女奴也都陪着她跪着,这时候也都分身不暇,帮不上什么忙。 好在,瑾妃也再没有追究,关上了车窗,就这么和皇帝大摇大摆地经过了。 萧兰颓然地坐在了地上,由着女奴给她推宫活血了好一阵子,才勉强站了起来。可是,当她上了马车的那一刹那,她还是晕了过去。 萧兰的晕厥有许多人知道,可是最后,却没一个人愿意去看看她。 相较于她的凄凉,多罗小将这边就热闹极了。 御医承诺说,虽然针上残留的药性已经很少了,但是还是有线索可循的,所以他们有信心把多罗小将治好。 皇帝也是难得的宽仁,让御医尽管来治,时间上也会宽余一些,一切以多罗小将的身子为重。 于是,配好的解毒药开始喂入了多罗小将口中,大家都开始期待他醒来。 多罗小将是在第二天午后醒来的。而恰恰林雨同青儿一起,见证了他醒来的一刻。 昏迷了将近两天,多罗小将醒来的消息让多罗夫人喜极而泣。 “阿泰,你终于醒了!”多罗夫人哽咽着。 “母亲。”多罗小将的嗓子略微沙哑。 “嗯!”多罗夫人应着,“我儿,你醒来就好了,娘快要吓死了。” 御医赶紧过来把脉,一番望闻问切之后,连声对多罗夫人道喜。之后又说多罗小将虽然醒来,但是身子毕竟是受了罪,毒也没那么快清除,所以还需改变药方,继续诊治。 只要儿子醒了,多罗夫人就没那么多计较了。然后又赶快派人去告诉瑾妃娘娘和多罗家这个好消息。 多罗夫人光顾着高兴,一时间就把青儿和林雨两人忘在了一边。 多罗小将被扶起来了一些,略微斜靠着,一下就看到了站在一边的林雨她们。 “呼和郡主也在,还有林姑娘。在下,真是失礼了。”多罗小将哑着嗓子扯了一下嘴角,可是眼睛却是朝着青儿看来。 这会儿的青儿穿着一身碧色的锦袍,上面的银线在灯光的掩映下,散发着柔和的光。更衬得她面容白皙,明眸熠熠。见多罗小将看着自己,青儿一时间也有些慌乱,忙道:“多罗小将军醒来就好!” “劳郡主操心了。”多罗小将点了点头。 青儿微笑着,“没、没有。多罗小将军在我们这儿养伤,我们理应多来关心。”说着,脸儿就不自觉红了起来。 多罗夫人忙道:“这两天呼和郡主也着实帮了不少的忙。若是没有郡主宽慰,我这每天都不知道该怎么过了!” 青儿被说的脸愈发红了,“哪里。” 多罗小将刚醒,免不了又是为他梳洗忙活,林雨见状,便与青儿告了辞。 很快,皇帝又一次亲自过来,见多罗小将精神还好,甚至还问了一些他晕倒前的事情。 不出所料,多罗小将言明,他的确是在与萧家那人的对抗中觉得腿间一麻的。 “我想,那针不是我举起他的时候中的,事实上,在那之前,他曾有一个搂抱我腰的动作,就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腿弯像是被什么东西扎了。但是只是那一下,我当时也没在意。后来我把他举了起来,这时候就觉得腿不听使唤了,一点儿劲儿都使不上。我想强撑一下,可这时候他又使出了千斤坠,我便一下子跪到了地上。”回想起那个时候,多罗小将并没有十分激动,好像只是陈述一个不关乎自己的事实。“而其实,在我知道自己输了的时候,我也不觉得我是中了什么暗算。比赛的过程中本来就充满了不确定性,何况我是在全身心比赛,而对方又是一个颇有盛名的将军,我只当自己没发挥好,所以也不在意。”(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八章 又变 “当我下场之后,我试着集中精力动了动腿,可是那种感觉又不太强烈了。甚至我还弯腰摸了一下,也没有太大的感觉。我以为自己多想了,所以就继续看比赛。比赛很经常,我看得也是津津有味,只是我再反应过来的时候,我身子已然不受控制了。”多罗小将道,“这两天我迷迷糊糊之间也是有些感觉的,只是身子实在煎熬,一直到方才才醒过来。听到母亲说的,我才知道自己中了毒,但是仔细回想,也就这些了。我不确定是萧将军在做搂抱动作的时候暗算了我,毕竟在我后方,我的确是看不着。但是我敢肯定的是,当时的确腿弯有一瞬间针扎的痛感。” 说了这许多话,多罗小将也是有些虚弱了,皇帝赶紧让他歪着,可是面色却十分难看。 “这样说来,的确是萧朗嫌疑最大了!来人,传萧朗过来问话!” 这就是要当面对质了。 帐子里的所有人都屏气凝神,都希望皇帝能给多罗家一个公道。 然而时间一点一点过去,还没等到传话的人,却是萧皇后首先冲了进来。 “多罗小将军醒了?”那盛气凌人的架势,让坐在那里的皇帝都深深皱起了眉头。 “皇后,多罗小将军醒来是好事,你那是什么态度?” 皇后看了一眼皇帝,又看向多罗小将,“那么,多罗小将中毒一事可是有所澄清了?当时众目睽睽,我们萧家可是无从下手的!这个黑锅我们萧家也不背!” “皇后!”皇上大喝道,“民间尚有出嫁从夫,你莫要忘了你如今该姓什么!” “圣上!”皇后忽然冲着皇帝跪了下来,“臣妾今日太过冲动,还请圣上为臣妾、为萧家做主!” 所有人都被皇后的这一动作惊呆了,包括皇帝在内。 “圣上,今日有打猎活动,堂弟萧朗与众人共同参加,不料被流箭所伤,如今命在旦夕。本是觉得堂弟自己没本事,臣妾也不觉得这事如何。只是忽然有人向臣妾禀报,那箭并非是什么流箭,而是多罗大将军的幼子云成故意射出!”说着,萧皇后一下子便指向了多罗大将军身边的孩童! 那孩童只有十二岁,满脸的青涩,见得这场面本就有些胆怵,再被皇后一指,立刻吓得躲在了多罗大将军的后面。 “我没有!不是我!”他的声音都有些发抖。 多罗大将军立刻把他提到了前面来,“男子汉大丈夫,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躲躲藏藏,算什么好汉?!” 见众人都看向他,他立刻跪到了地上,眼泪都涌了出来,“圣上,爹爹,我没有射萧将军!” 景皓皱了皱眉,这孩子一股子怂样儿,还真不像多罗大将军的孩子。不过他也乐得在这时候插上一句话。“这还只是个孩子,怎能一箭射到萧将军呢?” 景皓这话也是许多人心中的疑问。要知道,这萧将军可是个快三十岁的壮汉,又在军中历练多年,怎么可能被一个孩子射到?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萧朗就是没防备过,所以才让这小子有机可乘!”皇后道。 皇后越是气势十足,多罗云成就越怂,大家也就越跟着没有底气。 “云成!怎么回事?”不能等着皇帝问,所以多罗大将军率先开口。 “我、我只是要射那只小鹿!”多罗云成的声音都快哭出来了,“哪知道萧将军会忽然出现啊!” “还敢狡辩!之前,是不是你与旁边的人说过,多罗云泰是因为萧家才受的伤,你要是有机会,一定要让萧家的人也吃点苦头?” “我——”多罗云成有些蔫了,“我只是随口一说——” “随口一说,紧接着就拿箭射我萧家人的要害?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情?”皇后继续问道。 面对皇后的咄咄相逼,多罗云成终于哭了出来。皇后被他哭了厌烦,于是直接召了两个证人进来。 这两个证人都是平时和多罗云成玩的比较好的,但也都是小孩子,一见到这满屋子的天潢贵胄,也是打心眼儿里发怵。 原来,这牧场里面的打猎活动不同于在外面追逐,都是提前放好的一些小的麋鹿、獐子、狍子、兔子等动物,然后大家比赛,看谁捉到的东西多。这样的活动不太具有挑战性,基本都是快速比赛,限时一刻钟的样子。但是有一些人为了增加难度,会几个人一伙儿提出新的玩法,类似于“叼羊活动”,在马跑起来后,追逐动物,最后活捉。如果有了类似的增加活动,那么比赛就会划分成两个区域,而活捉的那组,进入比赛场地就不可以再带弓箭了。 而这次的场地同样是这么划分。不过为了增加比赛的趣味性,用弓箭射动物的这边,不允许骑马,且参加的必须是十五岁以下的孩子。而那边因为难度太大,所以参加的几乎都是军官。比赛场地是以一排灌木为戒,如果动物到了对方的场地,则不可以继续追逐。 这次萧朗追逐的正是一头小鹿,眼瞧着小鹿就要到了灌木这边,正好被多罗云成三人看到了。三人之中,属多罗云成家事最为显赫,所以其余两人难免会对其溜须拍马,这次眼瞧着一头小鹿往这边跑来,对方追逐的还是一个将军,于是两人就撺掇多罗云成把这头小鹿射杀,不仅能挫挫萧朗的锐气,还能为多罗云泰出口气。多罗云成一想,若是能从萧朗这样的将军手下抢得一个猎物,也是挺牛的一件事,于是举臂弯弓,就朝那小鹿射去。 这边萧朗一心追逐猎物,并没有注意灌木丛后面躲着三个半大孩子,眼瞧着这小鹿就要穿越灌木丛,使劲儿一夹马腹,弯腰就去抓那小鹿。 说时迟那时快,恰巧多罗云成的箭也到了近前,于是这箭当即射入了萧朗的颈窝,霎时间,血就喷了出来。 若是这样,那一切就是巧合,皇后也就不追究了,可是偏偏,多罗云成在发出那一箭的时候说了一句:“让你害我哥哥,去死吧!”(未完待续。) 第四百五十九章 巧合 出了事儿后,多罗云成也是吓得一哆嗦,当即手里的弓就掉在了地上。 “完了完了,你把萧将军射死了!”一人慌忙道。 另一个人则强装镇定,“怕什么,这只是误伤,顶多算是流箭,萧将军这么大个人,还能被咱们小孩子伤了么?”说完,还凑近多罗云成的耳边道:“你连萧将军都能杀死,可真厉害!比你哥厉害!”这个哥哥当然就是指多罗云泰了!多罗云泰是多罗家年轻一代的翘楚,当然也是兄弟们羡慕的对象。 被这么一捧,多罗云成也有些飘飘然起来,这股子得意也渐渐盖过了心里的害怕,平时那混不吝的样子就又显露出来。 “死了又怎么样,正好给我哥哥报了仇!”然后又对两人道:“萧朗就这样还当什么将军,当个看门狗都嫌他没本事!”仿佛再贬低一些萧朗,他就又减轻了一些恐惧一般。 “可是,你看萧将军出了这么多血,会不会真的死了?”那人又担心道。 “咱们就一口咬定是流箭伤的!反正那鹿也跑了,谁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多罗云成赞同的点了点头,可是想想还是害怕,便道:“我、我先回去和我父亲说一下。如果有人来问,你们就说他是流箭伤的!反正是跟我没关系!”之后又露出了平日里的小霸王模样,对着那个胆小的人道,“要是敢说漏嘴,看我不找人弄死你!” 见那人点头了,这才捡起自己的弓,一溜小跑走了。 他是想回家跟多罗大将军说的,可是自己平日里就怕这个十分威严的父亲,几次想开口,都没说出来。紧接着就有人来报信,说是多罗小将醒来了。于是一家人又都来了王帐这边。 而另一边,多罗云成前脚刚走,场外的人看到这边本不应该有马的场地出现了一匹马,就赶紧过来人瞧。套住马之后发现是萧朗的坐骑,就赶快往场地里找来。 看到萧朗倒在血泊里血流如注,大家伙儿吓得魂儿几乎都没了。也不由这两个孩子分说,招呼人就把萧朗送回了金帐这边,顺带着让人看管起他们来。游戏停了,巴特正在处理善后。 萧朗伤得很重。 得亏这是个孩子,臂力还不是很足,要不然这一箭,当时就能穿透萧朗的喉管,哪像现在只是失血过多? 不过这也不意味着萧朗就安全了,他不仅是被射一箭这么简单。因为当时他是在马上弯腰要去抓鹿的,又在半空中受了这么一箭,所以当时是大头朝下的。加之马还在奔跑,所以萧朗的伤十分麻烦。 景皓本一直和皇帝呆在一起,所以这消息也还一直没到他这边,倒是让皇后抢了个先。 萧朗没死,可也是九死一生了。 “萧朗颈中的箭上正有着多罗家的标记,如今人证物证俱全,还望圣上给萧家一个公道!”皇后跪着大声道。 大家的目光又都集中向了多罗云成这里。 多罗云成平日里做惯了仗势欺人的事儿,可越是这样的人,就越是惧怕比他更高的权势。 看着这满场都比自己家厉害的人,多罗云成反反复复只剩下了一句话:“我不是故意的,我真不是故意的!” 所有人都在等皇帝的一句话,甚至多罗大将军,这时候也是不敢说一个字。 说小孩子不懂事,那就是包庇。可若让他下手处理,这个老来子他还舍不得。 所以,他也只能看向皇帝,希望皇帝看在他为国征战、劳苦功高的份儿上,宽宥一下他的孩子。 “圣上。”多罗小将艰难地开了口,“云成他只是个孩子,如果不是意外,怎么可能有那么大的本事射到萧将军?即便是萧将军当时分身不暇,也不该射的那么准才是啊!” 别看多罗云成年纪不大,但也是乌兰草原上有名的二世祖,不学无术是谁都知道的。尽管多罗小将也只大他几岁,但是不管是武功才智还是为人处事,多罗小将都不知道甩了他几条街。 再不济也是自己的孩子,多罗家人听到多罗小将的分析,也都连声称是,希望皇帝也能注意这个关键点。 “圣上,这两个孩子都能证明,多罗云成在多罗云泰伤后,不止一次地向两人说过,要向萧朗报复!多罗云成是多罗大将军的儿子,都说‘虎父无犬子’,多罗云成又怎么可能是什么都不懂的孩童?” 萧皇后在位多年,自然知道怎么去让对手哑口无言。 这事儿,说是巧合,他也太巧。说是故意,可平心来说,这多罗云成又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因此皇帝也不免为难起来。 “圣上,此事皆因臣下所起,就算是云成有意为之,也是因为臣下。萧家想要答复,那就让臣下与萧将军互相抵命好了!”多罗小将一激动,整个人都从炕上滚了下来。 “我的儿啊!”多罗夫人高声尖叫出来,多罗家的人也都赶快围拢过来。 “萧朗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们多罗家自是要以命相抵!” 多罗云泰是多罗家的希望,可是多罗云成也是他们嫡亲的孩子。看到咄咄相逼的皇后,多罗家的众人都不免眼神恶毒起来。 多罗小将这话,也是提醒了皇帝。别忘了他是怎么伤的,萧家还欠着多罗家一个解释呢! “多罗云泰之事,朕尚在调查之中。念萧朗如今生死不明,此事暂且搁置。”皇帝叹道,“多罗云成不念朕公正处理之心,反倒意图报复。且不管今日之事是否有意为之,先将多罗云成收押。待查明真相,再做处置!” “父亲救我!母亲救我!我不是故意的!救我!”多罗云成不停地挣扎着,叫喊着。 “此时还嘴硬!到时候大型加身,看你还如何嘴硬!”萧皇后也起了身,看着多罗云成嗤笑道。 “我不要上刑,我不要!父亲你救我!”一时间,两个侍卫竟然拉他不住。 忽然,他抽出了那侍卫腰间的弯刀。 “大胆!敢行刺皇帝!”萧皇后大喝一声。 “我没有!”多罗云成红着眼就向萧皇后走来。(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章 仇恨 “你冤枉我!我没有!” “来人呐,快把他拿下!”萧皇后尖叫道。 “我——”多罗云成只觉后背一凉,回身看去,却什么都看不到了。 弯刀“哐当”一声掉在地上,多罗家的众人也都愣在了当场! “御前亮兵刃,意图不轨,格杀勿论!”那持刀的侍卫说完,才将刀收入了刀鞘里。而另一个,也赶快捡起来他刚刚被多罗云成抢去的刀。 “云成!”大将军夫人这才后知后觉地冲了上来,平日里那样端庄、冷傲的人,在看到自己的幼子惨死的那一刻,终于崩裂开来。 多罗大将军也如梦初醒,跟着蹲在了多罗云成的身边。 “还、还没死,我儿还活着!快、快叫太医来!”多罗大将军这时候再也维持不住自己的冷冽形象,这会儿的他只是一个为儿子担忧的老父亲。 多罗云成的身子一抽一抽,他的伤口是从后颈到后腰,老长一道,别说血肉了,骨头也都露了出来。他这个样子,是真的没救了。 皇帝还是让给多罗小将瞧病的御医给多罗云成瞧了一下,但两个御医都摇了摇头。 “云成!”大将军夫人歇斯底里地嚎哭起来。 多罗大将军的手也抑制不住地发起抖来,他颤颤巍巍地摸了摸幼子那瞬时间就煞白的面庞,感受着他愈加流失的体温。终于,一阵骚臭之气传来,多罗云成的身体也停止了抽搐。多罗大将军缓缓地闭了下眼睛,又慢慢张开,最后,只得用手,轻轻地把儿子那依旧不敢置信的双眼合上。突然,他抬起头来,双眼像是毒箭一样,如有实质地看向了萧皇后! 萧皇后被这名沙场老将瞬间迸发出的冷冽气质吓得后退一步,再看到他那眼底的哀伤,听到大将军夫人痛苦的嚎哭,她忽然笑了出来。 “御前亮兵刃,多罗大将军真是好家教!”萧皇后又补上一刀。言外之意,你儿子的死,是你咎由自取!而且,你还要继续为你儿子的这种行为付出代价! “行了!”皇帝大声道,“此事就这么揭过,日后不许再提!”说完,甩甩袖子,大步走出了毡房。 多罗云成这个死法,多罗家想给他讨回公道都不行。那侍卫说得对,御前亮兵刃,的确是格杀勿论。可是,多罗云成之所以这样,都是被萧皇后吓得! 经此一事,多罗家与萧家的仇恨是彻底结下了! 听得景皓的叙述,林雨也不禁后颈发凉。 “那这件事情,还是皇帝在背后做的?”林雨问道。 景皓摇了摇头,“我现在也看不透了。这件事情怎么看怎么都是巧合。可是若说这里面没人动手脚,我是不信的。若是真的全部都是算计来的,那我只能说,此人对人心的把握太过精准,哪怕只差一个环节,都到不了如今的地步。” 林雨把头轻轻靠在景皓的肩上,心想如果真有一个这样的人与他们做对,那么他们就只有待宰的份儿了吧? 皇帝没说让多罗小将回去,多罗小将就依旧在这边休养。可是因为多罗云成死在了这里,除了多罗夫人和瑾妃,其他人也都尽量不过来了。就是多罗夫人,也不能****陪在这边。 于是,多罗夫人便央了多罗嬷嬷和青儿,让她们时不时地过来看顾一下他。 萧朗救活了,可是和个废人已经没有区别了。用林雨的理解就是,他伤了颈椎的神经,已经变成高位截瘫了。他说话也不利索,但是还这么活着,多罗小将的事儿他不能再对质,又缺乏人证,只凭借多罗小将的一面之词也不能给他定罪。于是,这事儿也便不了了之了。可是,如景皓所说,多罗家也萧家的仇是彻底结下了。 因为接二连三地发生意外,所有的庆祝活动也都取消了。皇帝对牧场的安全提出了质疑,巴特也被罚了俸禄。 皇帝这两日的脸色都不太好,终日绷着,可是朝堂上,多罗家与萧家还是明里暗里的掐着,不给皇帝以喘息的空间。可偏偏,两边掐的不是军事就是政治,皇帝也说不出谁的不对来。 这日,两方又争辩起来,却不是为了别的,而是穆旦和萧兰的事情终于查了清楚。 这件事的确是穆旦的主意,是他对萧兰做出了兽行,而萧兰只是无辜的受害者。 穆旦已经被皇帝处理了,而皇帝当初也承诺了,如果是穆旦的错,那他就当处理过了,不会再追究。于是就变成了如今这般模样:一面说萧兰即便是侧妃也不够格,并拿萧兰上次不敬瑾妃之事作为实证;另一面说,大丈夫不能言而无信,即便是老王爷当初的承诺,景皓如今更应遵从先人遗愿。 “乌兰郡君就算是冤枉的,可是当时到底是晚上,她也不该只身去赴穆旦之约。”皇帝总结道,“只是爱卿说的有道理,毕竟这里有着老王爷的遗愿在,所以,科勒尔王还是要遵从的。” 景皓看着皇帝,点了点头。事到如今,把萧兰放到别的地方他也着实不放心了。萧家和多罗家撕破了脸,就会更加觊觎那一半的军权了。 皇帝看到景皓顺从,也高兴了一些,继续道:“所以,即便是乌兰郡君只求侧妃,可是科勒尔王地位尊崇,即便是侧妃也是三品之衔。何况科勒尔王如今并无正妃,侧妃就是要全权管理王府后院的,而把此德行有亏之女子封为侧妃也着实不妥。如此,咱们就各退一步,改乌兰郡君之封号为‘静’字,赐予科勒尔王为夫人。科勒尔王,如此可好?” 当初给萧兰这个“乌兰”的封号,就是觉得她的热情与美丽代表了乌兰草原。可是如今她一错再错,只能用一个“静”字让她老实了。 景皓觉得皇帝此举当然是好,把萧兰的地位降低,也更方便他的行事。于是道:“全凭皇伯父安排。” “哈哈,”皇帝终于笑了出来,“你既叫朕一声‘皇伯父’,我这个做伯父的自然也要为你多多着想。先前想要帮你选侧妃,如今看来也该提上日程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一章 侧妃 皇帝此言一出,下面的群臣自然跟着沸腾起来。 科勒尔王的侧妃,这诱惑实在是大! 科勒尔王可是一等王,俗称一字并肩王!是凌驾于所有王爷的高等存在!那是真叫“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科勒尔王正妃虽说是一品,可也就只比宫中的皇后矮了半个头!侧妃是三品,可是若是能协理后院,也是可以破格封为二品的。而科勒尔王如今还没有正妃,虽说喜欢了一个林雨,可到底不是胡山人。都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若是最后这林雨与科勒尔王成不了了,那侧妃就很有可能上位了! 这条件,谁不心动?! 景皓听闻皇帝这个想法,自然是震惊到不行,赶忙道:“圣上,臣并不想有太多女人。何况,这次已经有了静郡君了——” “阿景!”皇帝也不看这是朝堂之上,又唤了景皓的小名,宛如一个慈爱的长辈。“上次也和你说了,你如今肩负着科勒尔兴衰的重任,怎么能不担起相应的责任,让子孙昌茂起来呢?是,你有了萧兰,可是,我也说了,萧兰的德行不足以撑起你的后院。这正妃的人选我也由了你,可是这侧妃,必须要是胡山人的。若今后真是林姑娘做正妃,那很多事情,也要有个胡山的侧妃才能周全。一如当初你父王,虽然娶了你母妃,可是还是要有一个胡山的侧妃的。” 皇帝这番话,刚柔并济,直说的景皓不知道接什么好,于是扭头看向下面,天狼也正皱着眉头看着他。 终于,天狼摇了摇头,然后把头低了下去。 景皓心里火烧火燎地难受,一个萧兰,林雨虽然没说什么,可是他知道她心里其实很在乎的。若是再多了别人,他就真没把握林雨还能这么平静了。 皇帝见他不说话,也皱起了眉头。“阿景,你父王也是长情之人,可就算这样,也有四个不同的女人。如今,朕只让你娶一个侧妃,你便这么为难么?” 景皓苦笑一下,“那臣侄就听皇伯父安排了。” 皇帝再次笑了出来,“男人三妻四妾很是平常,阿景你年纪还小,以后就知道这女人的好处了。”说罢,笑着对下面道,“参议中书省事何瑞的长孙女何碧瑶人品出众、才情过人,正堪科勒尔王之良配。着司礼监按郡主仪制准备嫁妆,另择吉日与科勒尔王举行典礼。待科勒尔王迎娶侧妃之后,圣驾回銮!” 景皓闭了闭眼,可终究还是要对皇帝说声“谢恩”! 景皓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上的马车的,天狼唤了他几次,可他都像是听不到一般。 “这何瑞是胡山山区出身,年轻时来胡山草原闯荡,因为早年间读过书,一点点熬到如今省事的职位。在朝堂中,他不是很明显的属于哪个阵营,所以应该算是中间派,只忠于皇帝。何瑞的长子前些年意外死了,这位长孙女倒是在京中颇有盛名。”自打上次皇帝有心为景皓指一位侧妃,天狼就把那些表演才艺的女孩儿的家世、背景都打探了一番,自然也知道这何碧瑶是谁。他这么跟景皓说,也是希望景皓的心里能有点数。 “天狼,”景皓握着拳头气道,“你说我这王爷当的,是不是太憋屈了?!”连娶谁不娶谁他都不能做主,亏了科勒尔还是胡山最有实力的一片草原。 “王爷稍安勿躁。”天狼道,“小不忍则乱大谋。现在咱们的确还没有和皇帝抗衡的能力。即便是老王爷当初,也还不是生生吞下了‘一等王’这个封号?何况咱们如今还没有老王爷当初的实力。” 景皓也知道天狼说的对,可是还是忍不住小声道:“我答应过林雨的。” 天狼叹了口气,“老王爷当初娶王妃也不见得是真心。” “那是因为那时候父王还没有心爱的女人!” “可是最后他也没把自己心爱的女人扶正!”天狼大声道。 景皓看着他,像一只受伤的小兽。 天狼无奈地把手放到他的肩上,一如小时候教他武功时候给他鼓励一样。“你知道,有些事,你非做不可。你在这个位置,就要担着这个责任。如今圣上的实力你也看到了,他不过是在和稀泥,你想穿得白白净净在身边看热闹,他是肯定不会允许的。另外,在咱们所有的势力没收回来之前,咱们不知道外面还有多少敌对的力量。圣上为了今日,已经举全国之力,准备了十几年、二十多年了。可是我们呢?” 景皓闭着眼睛,深深地叹了口气。 “是,越是棘手,我们越要稳,不能出事。”景皓做着深呼吸,“但是,皇帝这样也欺人太甚了。既然他想看萧家和多罗家起龌蹉,那咱们就把戏台子给他们拉大一些好了。” 景皓这日没有去林雨那里,而是直接去了萧兰的帐子。 萧兰前两日受了寒,这会儿双腿还是疼的厉害,太医刚给她针灸过,如今脸色还不是十分好,病病歪歪地靠在了炕头。 景皓打发了要通传的人,进来之后,就这么呆愣愣地坐到了萧兰的旁边。 萧兰张开眼睛,就看到景皓已然坐在了那里。 “阿景?”萧兰以为自己在做梦。 景皓转过头来,看着她,微微一笑。 看清了的确是景皓,萧兰的眼中又不复刚刚的惊喜了。她靠在软枕上,轻轻笑了一声,就不再说话了。 两人都这么沉默着。良久,景皓起了身,又走了出去。 萧兰坐直了身子,呆愣愣地看着门口。过了一会儿,才滑下一滴眼泪,把身后的软枕扔了出去。 景皓漫无目的地走着,可是双腿像是有记忆一般,不知不觉又到了林雨的帐子。 他看着这个再熟悉不过的门,可是怎么也迈不开双腿进去。 他就这么站着,也不知道站了多久。 “王爷。”门口的天十一鼓起勇气唤道,“青姑娘和林姑娘说山坡那儿开了一片打碗花,特别漂亮,所以林姑娘用过早膳就和青姑娘出去了,现在还没回来呢。”(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二章 别扭 这时候的山坡上的确会出现许多的打碗花。天哲人也管它叫喇叭花,和牵牛花不同,它是不用爬秧子的,只是几片小小的叶子,然后吐出一个不长的花茎,上面开出一朵大大的粉色的花。 每到初春时节,那水塘的水一点点褪去,裸露出来的地方就会开满了打碗花。一大片一大片的,环绕着整个水塘,特别漂亮。 他甚至能想到,林雨和青儿这会儿一定在水塘边欢快地跑着、跳着,像那自由自在的蝴蝶一般。或者,她的帽子上会别上几支打碗花,俏丽又娇嫩。 景皓觉得自己应该去找林雨,赶快和她说清楚的。 可是,他这么一而再、再而三地让林雨失望,他都不知道应该怎么面对她了。他更不敢去打扰她这会儿的愉快心情了。 他轻轻掀起了门帘,走了进去。 只见那桌子还没完全收下去,他的位置上,还放着一副干净的碗筷,前面摆着几个碟子,把上面的盖子打开,俱是今天新做的一些点心。 今早早朝之后,他没有直接回来。想来林雨等了他许久,青儿来找她了,她才胡乱吃了一些,然后让人给自己的那份拿下去温着,剩下的这些不用热的,放在了这里。她还想着,他回来就可以吃了。 景皓坐在那里,拿起一块白糖米糕慢慢地吃着。 这是品味居里的一道经典的点心。 蒸出来满满的一屉,掀开上面的屉布,米香、糖香就立刻充斥了整间厨房。 直接就用菜刀上去切,几下之后,一块一块的米糕就切好了,用筷子一夹,就放到了盘子里。 一块儿四文钱,一盘子六块儿、二十文,价钱很公道,卖得特别好。 据说做法也简单,所以来了胡山之后,她把做法教给了可依,这也成了每天她们桌上必备的点心,当真是百吃不厌。 景皓慢慢地咀嚼着,仿佛回到了两人刚刚确定关系的那时候,那次他和她一个下午都在秋千椅上晃着,他还不小心亲了她。 过往地种种一幕一幕不经意地划过了景皓的记忆,很暖,很美好。 “诶?景皓,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可依没给你摆膳吗?”林雨的声音响了起来,她步伐轻快地朝他走了过来。 “哦,我没让她摆,反正都要到了午膳的时间了,我吃了两块点心。”景皓道,可是总觉得自己说起来来嗓子都有些干涩。 林雨跳到了他的面前。 “当当当当!”一个打碗花编的小花环就放到了景皓的眼前。“好看吗?”林雨说着,把帽子脱了下来,然后把花环放到了头上。她在景皓面前转了一圈,就像一个花仙子一般。 “我和青儿一人编了一个。她还不好意思,我觉得她戴应该比我戴好看,然后我就鼓励她去了多罗小将那边,给多罗小将看看!”林雨嘻嘻笑着,这几日,青儿张口闭口都是多罗小将,她也和她说了,多罗家情况复杂,只是青儿很能想得开,她说,她知道她的身份一定会嫁到一个显赫的家族,如果对方是多罗小将,那她会很开心。她开心就好,林雨也就不再别扭了,终于又恢复了正常。 景皓看着林雨在他面前欢快地叽叽喳喳的样子,就像是春天的布谷鸟一般,让人心生愉悦。 然后,他一把搂住了她的腰,把头埋在了她的腰间。 “很漂亮,我觉得你最漂亮!” 林雨戳了一下景皓的头,“净胡说!”但是却用了十分得意的语气。 景皓一个大力,林雨就落进了他的怀里,吓得林雨惊呼一声,但因为很安稳,却也没挣扎着要起来。 林雨的脸儿红扑扑的,许是这一上午跑的。再有头上那一圈儿打碗花的衬托,更显得十分娇嫩。 景皓抬手慢慢地抚摸这林雨的面颊,惹得她的心脏不受控制地加速跳了起来。 “没胡说。虽然外表上比不上一些人,但是在我心里,你一直都是最漂亮的。” 林雨这会儿有些不敢看他,只能把眼皮垂了下来。 景皓爱怜地用手指抚了又抚她的脸颊,终于还是低头吻了下来。 先是轻轻的,可是越来,景皓越想要得到,也愈加用力起来。 林雨费力推开了景皓,张大了眼睛,大口大口的喘着气,“景皓,你怎么了?” 景皓没有说话,林雨则挣扎着坐了起来,坐到了他的旁边。 “你不对劲儿!”林雨扳过景皓的脸,看着他,认真道,“发生什么事儿了?” 尽管早上天狼已经把话说得很明白了,可是景皓这时候还是觉得有些委屈。他甚至很矛盾,不知道应该认真坦白,还是怎样。 景皓没有说话,反倒学着林雨的样子,也捧起她的脸,再次吻了过来,好像这样才能给他安慰一样。 林雨由着他亲吻,好一会儿,才轻轻别开脸,然后抱住了他的脖颈。 “我一直都在。” 她感受到了他对害怕,不知道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只能这样安慰着他。 景皓觉得自己坏极了。明明是他不对,可还要林雨来安慰他。 “媳妇儿——”景皓干涩着嗓子道,“你可以、”他有些说不出口。 “嗯?”林雨轻声反问着。 景皓的嘴张合了几次,终于还是道:“我是想说,我现在可以要你吗?” 登时间,林雨的脸“轰”得一下就红了起来,她不知道为什么景皓会突然提出这件事。况且,他们现在也没有到了天雷勾地火的地步,又不像是上次—— 林雨愈发觉得不对劲了,上次都那样了,景皓还能忍得住,怎么这次,这大中午的,就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想到这儿,林雨刚刚的羞臊也就褪了下去,反而认真地对景皓道:“发生什么事情了?你说出来。你这样,我很害怕。” 是害怕。有什么事情,必须用这样的方法来解决呢?如果她不同意,又会怎么样呢? 景皓叹了口气,抬手抚摸着林雨的面颊,“我、我又吓到你了。” 林雨把脸轻轻在景皓的手中蹭了又蹭,“我不会害怕你,只是害怕你会不相信我们的感情。”(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三章 委屈 景皓的嗓子愈发地紧了。他把手放下,又轻轻地拉起林雨的。 “你的手我不会放开的。”景皓道,“就算你生了我的气,我也不会放开的。” 林雨觉得这气氛很不寻常,可还是故作轻松地笑了出来,“就算你想放开,也得问我同不同意啊!” 景皓也终于笑了,道:“我就喜欢你这种不讲理的样子!” “和你我讲什么道理?人家不说了吗?和女人讲道理,讲赢了就输了,讲输了也是输了!”林雨玩笑道。 “那怎么才能赢?”景皓被林雨绕得有些迷糊。 “不讲才赢!”林雨皱了一下鼻子,好像在嫌弃景皓是个笨蛋。 “哈哈。”景皓笑了出来,“那我永远不和你讲理!” “那说说吧,看看你又做了什么心虚的事情了?”林雨好整以暇地挑挑眉,好像他说错一句话就死定了的样子。 景皓本来是真的很心虚的,可是被林雨这么一说,好像又没什么大不了的。对,本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管她姓河还是姓江的,自己就是不喜欢啊!又能怎么样!于是道:“皇帝逼我娶一个我不喜欢的女人。你能帮我把她吓跑吗?” 听得前半句,林雨立刻本能地涌起了一股邪火,可是听完第二句,这火儿仿佛又发不起来了。 是,她这火儿只能和景皓发,可是这家伙还一副受委屈了,让自己做主的样子,她这火儿该怎么发? “我有多厉害啊,能把她吓跑!”林雨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儿,“不过听你这意思,皇帝让你娶的不是萧兰吧?” “皇帝说她德行有亏,不能做我的侧妃,所以赐她为夫人,还把封号改成了‘静’字。” 林雨一愣神,这个皇帝,竟然让她想起了清朝的顺治,把自己不喜欢的女人废了皇后之位,也给了一个“静”的妃位—— “所以,皇帝给你解决了一个麻烦,又拿着子嗣的事儿说你,然后让你娶一个侧妃?” 景皓点了点头。 “是那个会拉胡琴的河姑娘?” “是姓河。会拉胡琴吗?我倒是不知道!”景皓瞪着眼睛,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林雨,心说怎么连林雨都知道有个河姑娘—— 林雨这时候是真的想笑的,可是心里到底有些泛酸笑不出来。这傻小子,那姑娘出尘的仙子一般,在他面前拉了那么长时间的胡琴,合着这家伙一点儿都没放在心上。这一点,起码说明景皓真的是目不斜视,眼中只有她一个。可是心里酸的是,日后,他身边就会有这么一个姑娘了,她很不开心! “上次皇帝说要给你指侧妃,第一个出来跳舞的。我就猜到,皇帝一定是很满意她的。”林雨有些低落。 景皓不知道要怎么安慰她,只得道:“那是皇帝满意,我又不知道她是圆是扁。” 林雨很想和景皓开开玩笑,可这时候怎么也笑不出来了。她的直觉很准,准到景皓一起头,她就知道情敌是谁了。 那姑娘长得很漂亮,是真的漂亮,瓜子脸儿,眉清目秀,宜动宜静,行走之间端庄得体,顾盼生辉,就是进宫里做妃子也是绰绰有余的。如今,却要成了自己男人的女人。 “景皓,”林雨忽然反手紧紧地抓住了景皓的,“你不能和她同房!”林雨有些着急,“我意思,你不能和她做那种事情,包括萧兰,你都不可以。如果——”说着,眼泪毫无预兆地就涌了出来,这会儿她能体会刚刚景皓说的“想要她”的意思了,他们彼此都不能保证两人中间没有别人,只希望自己的身子还属于对方,这样也就有力地证明了自己还是属于对方的。这个想法很可笑,可是,她懂他,因为她现在也是这么想的了。“如果,你和别人睡了,我就再也不喜欢你了,再也不能要你了。”这真的是她最后的一点坚守了。 “我怎么会?!”景皓赶紧用另一只手把林雨圈在怀里。“你不能不要我。” 林雨的眼泪怎么也控制不住,她怕极了,只能用泪水宣泄着这种情感。 景皓知道林雨又妥协了,可是这妥协,让他也难受极了。 “我不会碰她们的!”景皓再三保证。 “我知道,你娶了她们,你就对她们有责任了。”林雨抽噎道,“可是,我平时就是再大度、再寡断,我也是受不了自己的男人去碰别的女人的。你只要有我,就不能对别人负这种责任!真的,这不行!我绝对不能接受的!” 林雨都有些语无伦次了,她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在这个时代找一个一生一世一双人的丈夫,可是她忽略了,或者说她从来不愿意去想,景皓的身份,实在不允许他只有她一个女人。她现在要求着景皓同意不去碰那些女人,可是等到真的娶了,就真的说不让他碰,就不能碰了吗? “我知道,我明白。我连平时都是运功压下去,不会自己解决,就因为不是你,所以又怎么会和别的女人呢?”景皓焦急地解释着。 林雨“噗哧”一下笑了出来,这傻小子,这股子傻劲儿——可是笑完,心里依旧很不踏实,“景皓,你送我回王府好不好?”她想亲人了,尤其想像妈妈一样的李母了。 “不行!”景皓这次毫不犹豫地拒绝道,“林雨,我的所有信心都是来自于你,你要是走了,我怎么办?” 他这一刻很害怕,他想起了林雨当初离开青田雅居的时候,他知道,她心里有着自己的小别扭、小算盘,她要是走了,那心也就跟离他远了,他和她好不容易才走到今天,他不允许她再退缩! “可是我想家。”林雨又哭了起来。 她想家了。想李母,想老三,想大全。更甚,她想她现代的爸爸妈妈了。在她觉得自己孤立无援的时候,在她觉得自己委屈到了的时候,她还是不可避免地想起了这些人。 是,她依旧委屈。她从小接受的就是一夫一妻的思想。两个人可以散,但是对待感情、对待婚姻必须是一对一的,这中间不可以有任何人。(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四章 得罪 他的境遇她都理解,可是她打心眼儿里不愿意接受。 “我把李大娘和二奎、小雪他们都接过来,但是你不能回去!”景皓坚持着。 林雨哭够了,也哭累了,到底还是摇了摇头,“这里太危险,还是不要让他们来了。”大家不敢动她,是因为有景皓护着,可是若换了李母他们,她就不敢保证了。“你把大娘他们送出府吧,就算以后回去了,我也不想她们受委屈,不自在。” 这个要求景皓自然是没什么不答应的,“我在外面给他们分套大的房子,紧挨着兵工坊,没人敢动他们。” 林雨这才点点头,然后松开跟景皓握着的有些发麻的手,就要起身。 “你要做什么?我给你做!”景皓忙道。 “我去洗把脸!脸都哭花了!”林雨道。 景皓也跟着起了身,屁颠屁颠儿地跟在林雨后面,帮她洗帕子净脸,看她眼睛肿了,又出去让天音给拿冰块儿来敷。 吃过了午饭,林雨也累了。从来不午睡的她,今日难得躺了下来,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景皓看着她的睡颜,心里说不出的滋味儿。 他也明白林雨的想法。甚至,他想让林雨闹一闹。她闹,起码是她对他有信心。可是她不闹,就是说明她不相信自己能扭转乾坤了。经过这两次,景皓也发现了,越是大事,林雨就越平静,或者说是越委屈自己。到底是他做的不够,没有没她足够的信心。他喜欢的女人,是想让她跟着自己享福的,而不是跟着自己受委屈的。 景皓叹了口气,走出了毡房。 他需要交代天狼一些事情。 这几日,因着瑾妃终日里为着多罗云成的事情难展笑意,皇帝又去了瑜妃帐子勤了些,这样一来,瑾妃和皇后就斗得更欢了,皇帝也就顺理成章,把河碧瑶出嫁的事情交给了瑜妃来张罗。 说是瑜妃张罗,不过是司礼监做好了单子,给瑜妃瞧一瞧便可。只是这样一来,瑜妃就不得与林雨再多做接触了。而除了皇帝来瑜妃这里的时间,多是河碧瑶来瑜妃这里,跟着她学规矩。 一方面能得皇帝的宠爱,瑜妃也是开心的。可这样也难免开罪了景皓和林雨,瑜妃又有些难办。不过她也明白,这是皇帝在敲打她了。同科勒尔合作可以,只是不能站在林雨那边。 林雨原不知河碧瑶在这里的,只是前几日约好了今日过来,便带着穆依和乌云来了,可一进帐子才发现这时候炙手可热的碧瑶郡主也在这里。 瑜妃的笑容有些勉强,赶紧拉着林雨坐了下来。 河碧瑶只是简单地和林雨点了下头,就继续跟着嬷嬷学规矩了。林雨则转过头来,微笑着看着瑜妃。 “这年岁大了啊,精力就是跟不上了,前两日和林姑娘约好的,却不巧临时有事儿,就把这事儿给忘了,真是对不住了!”瑜妃尴尬地笑着。 “娘娘贵人多忘事,我怎么会怪您呢?”林雨让穆依把食盒递给了瑜妃身边的人,“今早上她们做了些新式的糕点,我尝着还不错,就给娘娘带过来尝个鲜。” 瑜妃身边的人先拿起来试吃了,瑜妃道:“咱们女人啊,终究是要为着男人而活,我如今许多事情也是身不由己,还望林姑娘也能想开些。” 原来这又是给皇帝做说客了。林雨笑笑,这瑜妃已经是第二次在与她相处的过程中自作主张了,而两次的感觉都让她很厌烦。 “或许在娘娘心中是这样想的,不过在我心中,如果这个男人不能给我我想要的幸福,那我宁愿自己去创造幸福。” 林雨这话不是负气之语,可也是十分惊世骇俗的了。 瑜妃愣了一下,随即笑道:“早听说林姑娘于器械上颇有才能,因而才得王爷青眼。林姑娘有此才能,自然对自己充满信心。” 话题到这里,已经没什么必要再说下去了。 林雨就是故意的。 不管怎样,瑜妃现在既然已经做了河碧瑶的训导,以后两人必定是沆瀣一气的。她这个正妃还是没谱的事儿,家又不在胡山,如果瑜妃脑袋没出问题,自然会选择对她更有利的河碧瑶。如今不过是自己提前把事儿挑明了而已。 林雨轻笑了一下,瑜妃今日让她来,就存了看笑话的心思了。或者说,瑜妃从来就没想过好好与自己合作。包括上次萧兰被罚跪的时候,她让自己过来。事后想起,总觉得瑜妃这是给自己树敌呢。自己看到了萧兰如此狼狈的一面,萧兰必定更恨自己,日后亦会变本加厉的报复回来。不管是谁,只要与皇后对抗,她都是得利的余人。呵呵,瑜妃也未免想的太美了! “自然是有信心的,难道娘娘不是吗?”林雨呵呵一笑,不在管瑜妃那愈加维持不住的笑容,看了一眼在旁试菜的女官,道,“我的东西想来干干净净,姑娘说对不对?” 女官自然看出了林雨与瑜妃之间起了微妙的关系,只是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被套了进来,只是呆愣愣的点了点头。 “我那边还有事情,就不陪娘娘说话了,告辞。”林雨礼貌性的微笑着,点了点头,傲然地离开了这个地方。 若真是向着自己,瑜妃自己想不起来,她身边的人也会提醒她的。如今不过是拿自己的尴尬、窘迫来卖给河碧瑶好而已。不过,如今的自己,可不就是当初的萧兰?而河碧瑶,一如在瑜妃算计里,看萧兰笑话的自己!还没嫁进科勒尔王府,大家就帮着她起龌龊,不过看她今日的表现,也未见得领了瑜妃的情呢!林雨从鼻子里发出了一声轻哼,瑜妃,说是与景皓联合,与科勒尔联合,到头来,还不是仰仗着皇帝?只要皇帝一番暗示,立刻就把所谓的盟友,出卖的一干二净! “姑娘,今日得罪了瑜妃,赛罕夫人那边——”穆依小心翼翼得问道,她是赛罕调教出来的,自然出了事情,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赛罕。(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五章 分清 “得罪了又如何?不过是因利益而短暂促成的盟友,难道我还要假惺惺的装作没事,然后等她再来害我?”林雨看着穆依,冷声道,“赛罕是巴特的夫人,我从来不知道她还和瑜妃有什么牵扯!” 不管赛罕和瑜妃有什么关系,她应该清楚,她是巴特的夫人。只有巴特好了,她才能好。不然巴特如今被皇帝训斥、贬黜,除了景皓,又谁能维持他们一家子的荣耀?指望她?与瑜妃之间蝇营狗苟,这时候能给她的男人说上话?林雨不禁笑了出来。 见穆依还想要争辩,林雨直言道:“赛罕就是不清楚自己的主子到底是谁!与其追求别人给她画的不切实际的大饼,不如把眼前的窝头拿稳了些。若是手里的窝头掉了,随时会有别人抢了去不说,那饼子也不一定有资格去吃了!” 说完,与乌云一起,不再看穆依的神态,昂首往回走去。 林雨说这话,包括与瑜妃闹翻,确实是憋着一口气终于爆发出来,有一时冲动的成分在,却没有十分后悔。 瑜妃今日做出这样的事,其实就已经是站好了队,与其继续与她虚与委蛇的同时,还要防止被她陷害,还不如把事情挑明,弄得她措手不及。以后,她真要对自己动手,也要掂量掂量,自己这么做到底能得到什么好处。 而林雨与穆依说这般话,其实也就是让她掂量着是否告诉赛罕。其实就是告诉了也没什么,也算是自己给赛罕的一个敲打。 但愿穆依是个明白的,否则,她以后还是会走上娜依的老路。林雨是不如这些人心眼儿多,可是她善于琢磨,娜依的事儿,自打娜依再也回不到自己跟前儿之后,林雨便一点点琢磨明白了。她没有怪景皓在背后让天星使的这些手段,事实上,娜依就算是不被牛顶伤,要不了多久,她也不打算要她了。而穆依,不过是记挂着当时萧兰为难自己的时候,她对自己的维护。可若穆依还看不明白情势,她不介意把穆依也调离自己身边。没有了她,她们也不会再有什么风光日子。 这次,不用林雨再说,穆依回去就给自己罚跪了。 林雨没有可怜她的意思,这种事情,她必须自己看明白才行。不过穆依还是表明了态度,上午的话的确传给赛罕了,但是,她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必要的惩罚能让她更加深刻记住自己的错误,所以林雨没有让她起来的意思,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至于以后,也只能以后再看了。 午后闲暇的时候,乌云陪着林雨出去散步,远远的,就看到青儿扶着多罗小将在毡房外面走着。 “他们速度挺快的啊。”林雨感慨着。 “多罗小将一表人才,郡主也温柔大方,两个人这是一拍即合呢。”乌云感叹着。 青儿他们也看到了林雨,青儿向林雨招手,林雨便带着乌云走了过去。 青儿的脸上飘着喜悦的红晕,而多罗小将那略显苍白的脸上,也洋溢着温和的笑意。 “多罗小将这几日可好些了?”林雨微笑着问道。尽管不认同多罗小将的处事方法,可因为是青儿喜欢的人,林雨还是要维持起码的礼貌。 “好些了。”多罗小将的声音颇有磁性,若不是听了景皓的分析,林雨也会觉得他是一个不错的人。“这两天能出来走走了,总好过在屋里憋闷着。” “那就好。这些日子,你也是受了大罪了。如今虽说是春天,到底风还有些硬,午后出来走走就刚好,早晚儿就不要出来走动了。” “林姑娘说的是。常听呼和郡主说到你,今儿也算第一次见了。果然如郡主所说,十分细致。” “所谓细致,也就是爱唠叨,青儿这是给我面子呢!”林雨玩笑道。 这个轻松的小玩笑,让彼此的气氛缓和了些,彼此也就没那么拘谨了。 说了会儿话,多罗夫人又过来了,有她陪着,青儿就和林雨去了别处,不耽误他们母子说话。 “这几日的事情我也听说了,林姐姐,我、我也不知道怎么来安慰你,来了两次,不是你不在,就是在歇息,我也没敢打扰。”青儿想了又想,还是和林雨说道。 “没关系。”林雨笑笑,“其实这事儿我也挺庆幸是你哥直接跟我说的。要是我也打别处听来,我心情估计就和你一样矛盾了。” “其实,”青儿停顿了一下,“于我私心来说,我肯定是希望林姐姐和景王兄两个人永远在一起的。只是,林姐姐你也应该明白,就算是百户长,也是可以有自己暖床的女奴的,何况景王兄呢?就算像我们父王一样情深的人,还是有几个女人的。虽然我这么说,你心里会难受,可是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最难得是景王兄心里一直有你。” 林雨看着青儿,“这话,如果是别人来说,我是一定会生气的。因为我觉得我就算所处的层次再低,我和景皓也是完全平等的两个人。我没觉得自己和他在一起是占了他多大便宜。相反,我觉得他再有其他女人,是对我的不尊重。可是,你这么说,我也知道你是真心想要劝慰我的。”林雨垂下了眼眸,“上午为着这事儿,我还和瑜妃翻了脸。其实青儿,道理我都懂,可是我真过不去心里的这道坎儿。” 说完,林雨把头偏过去,微微上扬,因为她怕自己一不小心,又会掉下眼泪。 青儿叹了口气。林雨什么都明白,其实也不用她劝。只是越是明白,才越让人担心。 “好了,不说这些了!”林雨转过头来,露出大大的笑脸,只是这笑意怎么都达不到眼底。“我瞧着这两天你和多罗小将进展不错啊!” 青儿前一秒还在为林雨担心,下一秒话题就生拉硬拽到了她这里。先是一下不适应,紧接着又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还、还好吧。只不过这两天多罗夫人不能时时过来,多罗小将又和嬷嬷她们没什么话说,所以才拜托我多照看着些。”(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六章 陷害 “那是啊,多罗嬷嬷毕竟年岁大了,你和多罗小将才是年纪相当,有话题啊!”林雨笑道。 “林姐姐又损我!”青儿道,“其实也没什么说的,不过就是最近发生的这些个事儿。前日里听他们说,萧家的一个旁系少年在骑马的时候,马受了惊,冲进了牛群里。牛四处溃散的同时,少年从马上掉下,被牛蹄踩成了一滩烂泥。虽然看着是意外,可是大家都猜测是多罗家做的。加上之前多罗云成的死,多罗小将这养病也养不踏实。” “是啊!事儿接二连三地出,多罗小将也确实没什么心思养病。” “听说前两日瑾妃和圣上提了,说让多罗小将回去休养。可是被圣上拒绝了,说多罗家如今也是一团乱,尤其是多罗云成的事儿,那边的环境不适宜养病,还是在咱们这边的好。” 林雨勾了勾嘴角,皇帝这次还真是成全多罗小将。 “圣上这也是为了多罗小将好。既然这么决定了,你也多宽慰下他。不过都多罗小将多在这边,对你们的感情发展也是有好处的。” “林姐姐——”青儿嗔道,“怎么又说到我这儿了!” “我说的是事实啊!”林雨笑道,“没什么不好意思的,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嘛。而且成亲之前能有你们这么好条件接触的也是不多,你也要珍惜哦!” 青儿红着脸点了点头。 “不过,近来多罗家也确实事情多了一些,这还只是在咱们这边,要是回了乌兰,指不定还有多少事儿,你心里也要有个准备。”林雨还是忍不住出言提醒。 “我知道。哪个高门大户不是这样呢?多罗家是武将世家,我也相信他们脾气里都有正义、耿直的一面的。” 青儿心里有数,那林雨也就放心了,不再多说。 和青儿一直逛到了近黄昏的时候,林雨才回了帐子,景皓已然斜靠在炕上等她了。 “今儿不忙?”这几天萧家和多罗家不消停,景皓也就跟着闲不着。吃饭的时候能见到一次已经不错了,难得他这会儿就这么休闲。 “告一段落了。从萧家那小子的惊马的马鞍底下发现了一根针,和当初刺了多罗小将的针一样。”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也不算吧。这萧家的马都是自己家奴才看管着的。不过据那奴才所说,之前有人来找他喝过酒,这找他喝酒的,最后查出来,是瑜妃的人。” “怎么又扯到了瑜妃?”林雨皱着眉头道,不过还是想起来了上午的事情,所以对景皓道,“我和瑜妃撕破脸了。”然后,就把过程给景皓说了清楚。 “撕破就撕破吧,她接了皇帝的活儿,就该知道和咱们不是一路了。没关系!”景皓不仅没生气,反而道,“要不是她想得太美,这次也不会遭人记恨,借她的刀杀人了。” 的确,都是千年的狐狸,她能跟谁玩得了聊斋? “这下子,萧家连她也要记恨上了。”林雨不厚道地笑了起来。 “那是自然。”景皓道,“如此也就不枉费我做的这一番手脚了。” “这里面还有你的手笔?”林雨这次可是惊呼出来。 “也得亏我做了,不然你今天不是白受了瑜妃的欺侮?”景皓冲着林雨眨眨眼,一副早有所料的模样。 林雨也笑了出来,“你倒是有先见之明。”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不过,这事儿还真是多罗家做的,我只不过把案子查到瑜妃的人那里就给了结了。瑜妃作壁上观,也要看我同不同意。” “所以,瑜妃也会记恨多罗家吧?”林雨简直要为景皓的机智点赞了! “既然水已经浑了,我又占据东道的优势,不做点什么对不起自己的吧?” “就你聪明!”林雨戳了一下景皓的头。这小子做的这事儿还真合她的意! “其实,就瑜妃那点儿心思,谁看不明白。当然,就算看不明白,他们两虎相争,能让她置身事外么?而且,从皇帝赐婚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瑜妃不是什么善茬了。她想让咱们助她当皇后,用你的地位做砝码,说实话,她能为咱们做的始终太少。有她没她,其实我也不是很在乎。所以我想,她从一开始,就应该知道皇帝的意思,所谓靠近咱们,也根本就是在为皇帝的这个决定铺路!我之前说过,皇帝很可能本来就是想她当皇后的,因为萧家和多罗家,皇帝根本上来说都是不放心的,唯有瑜妃家族这一脉,是文官出身。咱们胡山重武轻文,皇帝用起来才会放心。所以,上次皇帝说要为我选侧妃的时候,天狼就留意了一下,这些女子都是文官之女。恰恰瑜妃也是文官家族出身,她又负责教导这个河姑娘。因此,我很有理由怀疑,瑜妃一开始就不是什么纯粹的心思,我不整她整谁!” “我每次听你分析,都觉得上了好大一课啊!这人心怎么会这么复杂!”林雨出了校园就进校园,社会阅历着实浅薄。她从三四岁开始到穿越之前,接触的除了学生就是老师,再不济就是有些吹毛求疵的家长,实在是没见识过这样复杂的人心。这些日子,也算是和景皓长了见识了。不过,刚刚景皓说话间,她有个什么念头一闪而过,但是太快,她还没来得及抓住,就已经过去了。 “都是闲的!”景皓不屑道,“争名逐利,其实我看你大哥他们就挺好,尤其是老三,媳妇孩子热炕头,每天为了家里人过得好些,忙忙碌碌,特别充实,哪有时间想着坏这个、害那个的?” 说完,看看林雨有些蔫了的神情,又搂过她的肩膀,道:“我知道你也想家。等咱们这边事儿了了,咱们就回去住。没什么大事儿,咱们也不回来。” 林雨笑了一下,“其实无所谓的。主要,你这边能离得开吗?” “我之前那么长时间都没在,不也没出什么乱子?你放心吧!我肯定说到做到。”景皓摇了摇她的肩膀,林雨也终于真心笑了出来。(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七章 决定 她很想家了。 想那个忙碌的家。 在家的时候,她随便一想,就是一条赚钱的买卖,可是如今,她已经连脑子都不如人家弯儿多了。 对,她怎么把这事儿忘了? “景皓,你送我回木奇城里吧?” “不行!我说过了,别的可以,这个我是一定不答应的!”景皓赶紧拒绝道。 林雨没有生气,反倒是很高兴的对景皓说:“我不是想要逃跑,我是忽然想到自己应该做什么了!” 见景皓一副听不懂的样子,林雨接着道:“你当初答应我,说是让李家人来胡山做什么?” “做什么,继续做鞋子啊!”景皓有些茫然。 “可是,你对外说的是,他们对于机械方面很有研究,包括我,你也是这么说的!”林雨的眼睛亮亮的,充满了神采。 景皓看着林雨,她的样子这一瞬间就不同了。如果说,刚刚的她还是盆栽的盛放的月季,那么这一刻,她就像是野外的怒放的蔷薇,充满了活力! “修鞋机不还有天宇吗?”做鞋确实是一个不错的生财方法,景皓刚回胡山的时候,就让天宇和李家人住在了一个院子,那里有一部他们从天哲带回的修鞋机,天宇也拿去兵工坊让他们做了,这会儿早已经出来二十多台了,只不过一直没投入运营而已。这几天李家人才刚搬出去,还要过一阵子,这制鞋厂才能投入运营。 “不是修鞋机,我可以和他们一起研究,做出来其他机器的!比如说,缝纫机,比如说,织毡机什么的。景皓,只要我想,只要天宇有这个天赋,我们一定能做出来的!”林雨信心满满。 景皓看着林雨那自信的样子,心里不禁一动!这样的林雨,他许久不见了。可以说,自打来了胡山,她就很少这样精神过。她的想法被束缚了,她的行动也被限制了。她不快乐了。虽然一直在他的身边,可是,他这一刻才体会到,林雨为了和她在一起,真的失去了很多。 景皓轻轻地把林雨搂在了怀里,过了一会儿,又情不自禁地亲吻她的额头。 林雨双手也环上了他的腰,她那一瞬间,感觉到景皓是害怕的。她刚想开口,景皓便道:“好,我送你回去。” 林雨抬眼看着他,他的眼中仍旧是浓浓的不舍,林雨的心不由抽疼一下,可还是道:“谢谢你!” 景皓吻了一下她的鼻尖,“真是傻。这事儿还要谢谢我。”是他不好,一直自私地以为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就好,却忘了给她适当的自由。 林雨笑了出来,嘴角越来越上扬,到最后还“嘿嘿”的笑出了声。最后,一下子扑到了景皓的怀里。 这一刻,景皓也知道了,自己终于做对了一件事,一件让彼此都开怀的事情。 他紧紧圈住她,也享受着她难得的投怀送抱。 “我最爱你了!”林雨在他怀里闷声道。 “嗯?你说什么?”景皓问道。 林雨挪了挪脑袋,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就是不再开口。 “我听到了,其实就是想让你说一遍而已!”景皓笑着林雨。 原来已经听到了?那再说一遍也没什么了吧? “我最爱你!”林雨仰头,冲着景皓的下巴来了一个大大的吻。 “哈哈,原来你刚刚说的是这个!”景皓阴谋得逞,大笑起来。气得林雨直抓他腰间的软肉。 可惜,景皓同学习武之人,定力不是一般的好,任由林雨怎么抓挠,就是不动一下。最后反客为主,一下子就把林雨按到了软塌上。 景皓的心剧烈地跳着,面前的人儿因为高兴、因为刚刚的小闹腾,脸儿红扑扑的十分娇艳。他想—— 林雨突然双臂抬起,拉住他的脖颈,就把那红嘟嘟的双唇送了上去—— “么啊!”林雨的亲吻十分响亮。 “想什么呢?”她笑着问道。 可是回答她的,就是更加热情而霸道的吻了。 景皓再舍不得,还是要送她走。带谁、带什么东西,景皓简直是事无巨细,面面俱到。 “我让天狼送你回去,这边我是实在不方便走开,但是,我会送你到那个小山坡的。”景皓道。 “嗯,然后你还要和我一起在那里野餐,给我编一个漂亮的花环。” “李家人已经搬出王府了,院子很大,你直接就去那里,不用回王府。” “嗯。我不会回王府,也不会正面和穆旦遇上,你放心。” “你要照顾好自己,每顿饭都要好好吃,想吃什么就让可依做。什么没有的,就派人送信回来,我让人给你送过去。” “我回去又李大娘照顾我,我可以吃到好些家乡菜。可依也能多学点儿,到时候再给你做。” “你别太累了,研究东西什么的,不是一天就能做出来的,要好好休息。” “我一定好好休息,我最近都睡午觉了呢,回去一定继续保持!” “你——” “亲爱的,我后天才走呢!明天有一天时间安排事情的!”下午才说要走,结果腻歪到了晚上,还在叨咕这些事情。 景皓搂紧了她,“我就是舍不得。”终于还是说了出来。 林雨不禁觉得好笑,“所以你今晚就赖在我这里,不回去睡了?” “媳妇儿,我这两天都要陪你睡!”说着,景皓又扑了过来。 “滚开,你这个臭流氓!”林雨把景皓掀翻了下去,景皓也见好就收,滚回了自己被窝。 林雨气得牙痒痒,这家伙,谁也没答应他,他自己倒自觉的把被子铺了,怎么都撵不走。 过了一会儿,景皓又凑了过来,林雨刚要发火,他便可怜兮兮地道:“媳妇儿,把你手给我吧,我拉着你手睡。” 林雨无奈,只好把手给了他。 “媳妇儿,等皇帝圣驾回銮了,我立马就回去。” 他也不想再让林雨在这里憋屈了,何况后面他还要娶那个所谓的侧妃,他不想林雨看着难过。所以,他答应了林雨,圣驾回銮之前,不会接她回来。 “我等你。”林雨道。 景皓的心被填的满满的。 “媳妇儿,我会每天都想你的。无时无刻想你!” 林雨也笑了出来,“我也是。”(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八章 回敬 林雨第二天是热醒的。 确切地说,是天不亮就被热醒了! 她明明昨晚一个人睡的好好的,这会儿却被景皓像个大娃娃似的搂着,虽然不至于上不来气,可是透过他的里衣,那灼热的身体不断烘烤着她,她快热死了! 她真的很有一下子给他掀翻的冲动。可是,听到他那均匀的呼吸,她又不忍心了。想了又想,还是调整了一个相对舒服的角度,然后再次闭上了眼睛。而那边,景皓也终于咧嘴笑了出来。 景皓没躺多一会儿就去上朝了,所以林雨没了“暖炉”的烘烤,也很快又睡得实称了。一直到天打量了,才起了身。 林雨都收拾好了,景皓也没回来,林雨索性就开始收拾要回城带的东西。这时候太财过来了,见林雨要走,也是不舍。可是他不能跟林雨回去,他的武功和课业都扔不下。 林雨一直收拾到了近巳时,景皓才终于回来。 回来之后,就说早朝事儿多,也不说别的,就和林雨吃饭了。 吃过早饭,景皓才说:“昨儿晚上多罗夫人身边的女奴来给多罗小将送东西,结果一晚上没回去。今早被现,尸体衣衫不整地藏在了自家的马槽底下,然后马夫也吊在了马棚里。” “又是马夫?”林雨很快想到了上一次萧家的那个年轻人出事,也是马夫出的问题。 “是啊!又是马夫。”景皓哼笑了一声,“这次还是在多罗家自己的地盘出的事儿,萧家这次做的利落。”言外之意,暂时没什么线索了。 多罗夫人的贴身女奴,那就跟林雨身边的穆依是一样的。说是女奴,可其实比一般人过得都好。如无意外,婚后都是会被免除奴藉的。而景皓说的这个,林雨大致也有印象。多罗夫人身边也就只那么两个年纪小的,而来给多罗小将送东西的,林雨也就知道是谁了。 一般主子出行才会用华丽的马车,而像主子的贴身女奴,出门也是可以用马车的,不过却不能用什么高级的马车,只能是备在马房的普通马车。而驾车的,也不会是主子惯常用的马夫,而基本都是在马房当值的人。这丫头也不是第一次给多罗小将送东西了,这个马夫也摸出了大致的情况,这夜黑风高的,趁着这次出来,就把小丫头给解决了。 林雨记得这小丫头长的有几分颜色,基本上能常出现在多罗小将身边,应该也就是多罗夫人为他准备的。所以别看是个女奴,可是这身份地位,一点都不比旁系的正经姑娘差。现在这个女奴被人糟蹋了,那可就是打多罗家的脸了! 两家人出事,谁都知道是对方所为,可是谁也拿不出证据。 “这样的情况几乎查不出来的。仵作检查说,这马夫之前喝了酒,怀疑是酒壮怂人胆,又见色起意,所以才糟蹋了这姑娘。可是等清醒了,又十分害怕,所以才上了吊。” “所以就只能是无头公案了?上一次的,不还能顺藤摸瓜,知道谁找马夫喝了酒吗?”林雨问道。 “上一次马夫没死。”而这一次,马夫死了,死无对证。“而且据其他马夫说,这个马夫向来独来独往,阴沉得很,也爱喝点酒。所以,他们也都不太清楚他的事情。”都是多罗家的人,如果真的有什么蛛丝马迹,这些马夫怎么都会留意到的,他们都说没有,那就是没有了。 “今天早朝就忙活这件事了?”林雨问道。 “哪有,今儿早朝是讨论上一次事件的处理结果的。多罗家的这件事,是下朝以后,多罗大将军让我带仵作去检查的。”皇帝出巡不可能带仵作,所以这仵作都是景皓这边的人。也因此,查证萧家事情的时候,景皓才能在那中间动手脚。 “萧家那事儿,皇帝怎么说?”林雨比较关心这个问题。 “虽然那人是瑜妃这边的。可是没有证据显示是瑜妃指使的。所以皇帝最后只是处理了找马夫喝酒的人,与马夫一起,斩,以儆效尤。” “也就是雷声大雨点小了?”林雨嗤笑一声。 “不这样,怎么保得住瑜妃?”何况瑜妃现在还在调教着未来的科勒尔侧妃。“不过这样也好,皇帝越是这么轻拿轻放,萧家就越是记恨瑜妃。” 林雨忽然抓住景皓的手,“这段时间,你一个人在这里,一定要小心。”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虽说景皓才刚即位,但是难保别人不对景皓动手。他插手了这三方的争斗,也是难免遭人记恨的。 景皓反握过来,把林雨的手抓的紧紧的。“你放心,我身边有很多人保护我。你那边也是,我会多派些人保护你。” 林雨点点头。木奇城里还有个穆旦,她这时候不敢托大推辞。 景皓一面帮着林雨张罗行李,一面殷殷叮嘱,很是不放心。 林雨要走,青儿很快也得了消息,午后就和信仁一起过来了。 林雨有日子没见到信仁了,这会儿见他,气色也好了不少。 从信仁过生日之前,景皓就答应说大家在一起吃饭,过了这许多天,景皓也终于有机会实践了。 这次欢送晚会完全是胡山草原的风格。因为林雨之后就要有一个月的时间一直吃天哲的饭菜了,所以这次就给她一个独特的民族风情。 不过意外的是,多罗小将也在过来了,据说是主动要求的,景皓也不好拒绝。 尽管多罗家接二连三的出事,可是这会儿的多罗小将一点都看不出忧郁了。他还不太能吃东西,不过好在有一个和他如今半斤八两的信仁,他的参与度也大大提高了起来。 酒过三旬、菜过五味,信仁忽然提出想要和林雨一起回木奇城。 信仁和林雨是朋友,景皓虽然在林雨面前常说自己吃醋,可也是说着玩笑,就信仁这样,他也没什么必要吃醋。 信仁说想要和林雨互相有个照应,不管怎样,他如今也是个王爷了,回府之后,好歹也对穆旦有一个震慑。 “等到圣驾回銮之前,我再回来。”信仁保证道。(未完待续。) 第四百六十九章 别离 信仁这话说的,景皓心中也是有一些不自在的。虽说是说圣驾回銮,可是他明白,信仁说的是他娶侧妃的时候,他一定到。 不过,信仁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有他在王府里,穆旦的确不太敢轻举妄动。 信仁回去,也算是对林雨有利的,而且他想回去,在这里也着实帮不上什么忙,所以林雨他们也是希望他跟着一起回去的。 “也罢。”景皓道,“我们这边午后出发,你那边能收拾好吗?” “没问题,我这边有的东西府里都有,也不用再周折了。”信仁笑着,能回王府,他也很高兴。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在王府出生的,对那里很是依赖。 如此,队伍里正式加入了信仁。 林雨的东西也不多,第二天景皓下朝的时候就都收拾妥当,只剩下装车了。 吃过了早膳,天狼开始指挥着人开始装车,而景皓,忙里偷闲,把林雨领了出来。 两人共乘一骑,忙慢悠悠地走着,才几天功夫,大地完全覆盖上了新绿,青草的颜色近看很浅,可是放眼望去,就十分壮观了。忽然,林雨想起来在现代时候看的一个真人秀节目,里面的一个爸爸说,草原太美了,就像屏保一样。 “噗哧——”林雨笑了出来。 “怎么了?有什么好笑的事儿?”景皓好奇道。他这会儿很是不舍,可是看到这两天林雨愈加灿烂的笑脸,他不但不忍说什么挽留的话,而且也跟着她开心了起来。 “没什么啊,就觉得绿色的草原和我以前在画中见到的一样。开阔、宁静,看起来很幸福。”林雨偎在景皓的怀里笑了出来。 “以前不觉得如何,但是现在有你,感觉也很幸福。” 林雨略微回身,转过头看着景皓,“嘴巴上面抹蜜了?” 景皓忽地就落下一个吻,“怎么样?觉得抹了没有?” 林雨笑了出来,“抹了!那么厚一层!”林雨夸张道。 两个人就这么说说笑笑慢悠悠地到了水塘边 打碗花的花期很长,大约能开到初夏时节,所以这会儿看去,还是一片粉白,有着嫩绿做底色,十分漂亮。 两个人手牵着手,在山坡上走着,即便踩到了这些花,过一会儿它们还是会倔强的站起来。 “每次看到这样平坦又舒适的地方,我就恨不能自己变成一只小猫、小狗,在这上面尽情的打滚儿撒欢儿,想想都觉得特别自在。”林雨咧着笑容道。 “你现在也可以啊!”景皓揶揄道。 “去你的!我又不是小孩子,在这上面打滚儿可笑死人了。而且也不漂亮!”不漂亮是重点。 景皓弯腰摘起一朵来,“我记得小时候还吃过打碗花。那时候萧侧妃和父王,带着我们几个孩子来这边玩,萧侧妃就领着我们摘了好些个打碗花,回去之后,洗净了,用打碗花蒸了鸡蛋羹。” “好吃么?”提到吃的,林雨就很有兴趣。 “没多好吃,也不是想象中那么漂亮,不过就是尝个鲜。大抵是觉得自己付出劳动了,觉得也挺可口的。”景皓笑道。最近不知怎么,总觉得儿时许多记忆虽然很美好,但又经不起推敲。他已经很久没和林雨说到萧侧妃了。 林雨拿过打碗花看了又看,“我还真不知道这东西能吃。不过想来可以用别的方法来做。整鸡蛋羹的话,这样脆弱的花瓣的确是不容易漂亮。” 景皓见她大有研究的架势,道:“你也不用研究了。其实打碗花的花朵吃些也没什么,根茎也能做药用。但是都要少食,因为它更大的用途是毒性,连太医都要斟酌着用呢。” 林雨立刻嫌弃地掐了又掐,“真看不出来这小东西还有毒呢。” “草原上有毒的花草其实很多,不过马儿能分辨出来哪些有毒,哪些没毒。” “我知道,这叫‘好马不吃回头草’!”林雨笑道。 “那是当然!遇到好的就不能放弃,那些已经过滤掉了的,就怎么也不会再入眼了!”景皓一语双关。 “我知道!”林雨皱了一下鼻子,笑了出来。 两个人往水塘边疯跑着,林雨穿着一袭玫红色的春衫,像是振翅飞舞的蝴蝶。 到得水边,景皓在沙土上坐下,林雨则在他的旁边,一朵一朵的揪着打碗花。揪完了就用衣摆兜着,每兜个十几二十朵,就跑到景皓面前,都拿给他。 打碗花的茎不长,也很细,要编一个花环也着实需要不少花朵。景皓耐心地编着,时不时地还抬头看看林雨。这样悠闲的时光,让他不由嘴角就扬起了笑意。 林雨采得累了,景皓就起来与她一起,等到摘的差不多了,景皓就继续坐下来编,而林雨,则躺在他的身边,枕着他的腿,编了小辫儿的头发则散落在他银白色的袍角上。 太阳暖暖的,时光正好。林雨轻轻地眯起了眼睛,享受着春日的宁静。 良久,一点点重量落到了她的头上,林雨睁开眼睛,原来景皓的花环已经编好了。 林雨起身,拿起花环看了又看,比她前两日编得好多了,而且花环很粗、很结识,看起来特别漂亮。 林雨把花环戴在头上,看着景皓甜甜地笑着。与那明媚的春光交织在一起,看得景皓的心里也升腾起了无数的叫做“幸福”的粉红气泡。 景皓轻轻捧起林雨的脸,在那樱红的唇上印下轻轻浅浅的吻。而林雨,也把双臂搭上他的脖颈,慢慢地回应着他。 也不知是空气里的花香,还是彼此口中的甜香,总之,两个人都觉得这个春日无比醉人。 临近中午的时候,天星他们给二人送来了午餐,于是两个人又面对着蓝天白云、青草花朵与那清澈的池水,一起享用着无比美味的一餐。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景皓的心也愈发不舍。本来归心似箭的林雨,这会儿也有些想要后悔了。两个人手牵着手,眼瞧着车队越来越近,却谁都不忍开口说离别。 景皓面对这林雨,捧起她的脸,在唇上狠狠地印下一个吻:“媳妇儿,你等我。” 林雨也顾不得羞涩,重重地点下了头。(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章 亲人 景皓骑着马,跟着林雨的马车走了许久,终于还是停了下来。 不知怎么,虽然只隔了不到两个时辰的距离,可是总觉得像是两个世界一般。 看着林雨的马车一点一点离开自己的视线,景皓也终于带着队伍回了属于自己的王帐。 天长了,还没到黄昏,林雨他们的马车就进了王城。 在快到王府的一个岔路上,林雨和信仁的马车分道扬镳。 天狼带着林雨他们,来到了兵工厂后边的一个三进的宅子。 一下马车,林雪就快步迎了上来。 “大姐!”林雪唤着。 然后是二奎、李月灵和李母他们也迎了过来。 林雨挨个儿打着招呼,孩子们也都叫着林雨。 林雨开心地拉着林雪和李母的手,大伙儿一起往宅子里走去。 “她大姐,我瞅着你可是越来越水灵了。都说草原上风硬,但是看你,要是不说的话,也就和小雪差不多!”李母看到林雨,也是开心的合不拢嘴。 “哪有,大姐可比我水灵,我这生完孩子的,怎么看着也不如大姐保养得好。”林雪真心赞道。 “什么水灵不水灵的,在那边天天都要端着一个贵女的架子,什么都不让做。这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就是老树皮都能给养嫩了!”林雨玩笑道。 大伙儿也都跟着笑了起来。 一进是客厅和饭厅,两边住着的是佣人。二进是三家人共同住的地方,还留了一个大厨房。三进大家伙儿都没动,是给林雨留的地方。当初天狼安排的时候,就说这地方是给李家人的,所以大家伙儿也就当这里是林雨的娘家,按着在厉云的习惯,把最里面的院子留给了林雨。 进屋里面,炕已经烧得温乎了,上面放了几个垫子,大家热热闹闹的脱鞋都上了炕。 “这大炕,这感觉,可真好!”林雨拍着炕上的席子感叹道。再也不是毡房里的小窄炕了,而且那炕上总是放着厚厚的毡垫,各种漂亮的毛毯,可是一点都没有家的感觉。 “大姐,你那毡房里多漂亮啊!你还想着这土炕?”李月灵打趣林雨道。 “那可不一样,那地方漂亮归漂亮,但是哪像家啊!”林雨笑着道。 “也是,那地方什么都精致,可光看着就够让人拘谨的了。”****峰道。 “对啊!还是这热炕头适合我!” “大姐,你见到胡山皇帝了吗?”二奎双目期待地问道。 “那肯定的,还用说吗?”李月灵白了一眼二奎。 “见到了,和天狼他们都差不多,若不是穿了龙袍,我都看不出那是皇帝。看起来都差不多啊,都是个子高高的大胡子。”林雨笑道。在王城里,说说皇帝是无所谓的事情。可要是在牧场,那就要小心了。 李家人都跟着笑了起来。 “大姐你真了不起,咱们天哲的皇帝你见过,胡山的皇帝你也见过!”二奎赞叹道。 林雨笑了笑,真不觉得见过皇帝有什么了不起。尤其是这胡山的皇帝,一肚子的龌蹉,让她打心眼儿里厌烦。 “景少爷当了王爷了,我们都开心的不得了。这城里举办了七天的活动,又是放烟花,又是彩装游行的,特别热闹。天音领咱们出去看了,乖乖,可真是好看!”李父也开了口。 “是啊!街上还有许多好吃的,哪儿的吃食都有。我和小雪还有孩子们,天天买好些个东西回来,这些日子都没怎么好好吃饭了呢!”李月灵也开了口。 “她大姐,”李母拉了一下林雨,“景少爷现在当了王爷,有没有说,你俩的事儿怎么办?”还是李母最考虑实际问题。 林雨的心里顿时觉得暖暖的,不怪她一直把李母当作亲人,李母也确实像个母亲一样,关怀着她的一点一滴。 林雨抓着李母的手,笑了一下,“我俩的事儿也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的。他跟皇帝说了,皇帝说毕竟我不是胡山人,所以让景皓好好考虑考虑,如果说再过个一年半载,还觉得非我不可的话,就答应他。” “呸!什么——”****峰刚要骂,才想起来对方是皇帝。无伤大雅的话说说没什么,要是真骂了皇帝,传出去谁都保不住他。他也是及时刹住了车,改口道,“这是什么道理?景少爷都提了,他还不答应。” “她大姐,这里不是有什么变化了吧?”李母到底是经过事儿的,很快就想到了这其中的问题。“这王爷都当上了,以后要干的事儿肯定不老少,这后院也不能没个操持的啊!就是普通人家,也得有个人情往份儿的,他母亲也没在这里,还能都靠那些个管家、嬷嬷张罗么?” 林雨苦笑了一下,道:“是啊,他是王爷,所以,皇帝给他指了侧妃,还有夫人。”以为自己过了这些天也能调整的差不多了,可是这会儿说出来,心里还是止不住的委屈,眼泪也不觉涌了上来。咬紧了嘴唇,又使劲眨了眨眼,这泪水才没掉下来。 “这叫什么事儿!”向来脾气温和的李父也发起了火,“好好的有对象不让人成亲,转过来指了两个不相干的女人给他!哪有这样的?!” 李母瞪了李父一眼,光发火顶什么事儿?人家是皇帝,你还能和人家吵嘴、打架不成?“那景少爷怎么说?” “皇命不可违。皇帝都说了,他也只能娶了。”林雨别过头去,这种事儿实在不能不在意。 “那你呢?”林雪焦急道。 “我?”林雨眼睛涩极了,“我等着呗。我还能如何。” 李母搂过林雨的肩膀,把她的头放在自己的肩上。“我的儿。要是实在委屈,咱——”她也说不出能如何。如今她们的一切都是景皓给的,也着实说不出什么硬气的话。尤其,她看得出来,林雨根本就舍不得他。 “合着他娶小老婆,就把你撵回来了?大姐,这事儿咱们可不能就这么咽下这口气,拼着这些东西都不要了,咱也不能让他这么欺负!”二奎起身道。 “你快老实儿坐下吧!不知道怎么能耐了你!”李月灵制止了他,可是她也不知道要怎么去安慰林雨。(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一章 吃货 林雨忍了又忍,可是见到亲人之后,那种打心眼儿里的依赖是怎么都抹杀不了的。所以,一时间,最近所有的委屈、害怕的情绪都涌了上来,趴在李母肩头大哭了起来。 李母一下一下轻轻拍着她的肩膀,抚摸着她的头发,温柔极了,也终于让她的情绪稳定了下来。 “她大姐,其实二奎说的也有道理。咱们是条件不如他,可是也不能就这么受气了。你要是心里有什么委屈,你也得跟他说明白,别闹得他还不知道,以为咱们踏了他的人情,就得什么都让着他。要是这样,咱们也就不要他的东西了,天大地大,就算出去要饭,也不能让他小瞧了你!”李父道。 “要是真要饭了,不小瞧都不行了。”李月灵嘟哝道。 “你这孩子,瞎说什么呢!”李父瞪了一眼李月灵,许是难得的严厉,让李月灵的脖子也不禁一缩。 “是啊,大姐。其实我爹说的对。咱们有手有脚的,不说能大富大贵,可也不能让人看不起的。要是他对你不好,咱们就走。没事儿,我们肯定不拖你后腿,给你丢脸。”****峰也道。 林雨看着大家,即便是刚刚说泄气话的李月灵,这会儿也都满是支持她的神色,她心里愈发觉得温暖了。这就是亲人的感觉,不管怎么样,还是能成为她的后盾的。 林雨擦了擦眼泪,“我没事儿。是我自己不想在那呆着了。他也没说不要我。就是我自己想想有些难受。我也理解他的身份地位,只娶我一个也着实是不现实。但是我也不会真的委屈自己的。如果他真的对我不好了,我一定会走的。” “对!条件什么都是次要的,主要要对你好。如果没有一颗对你好的心,那就算他是天王老子,咱也不跟他!”李母道。这也是她的处事方式,也是她对孩子的教育方式。 林雨终于笑了出来,“是,敢对我不好,敢对不起我,我肯定把他踹一边儿去!” 怎么算对不起她?这话没一个人敢问,也没一个人敢去深想。说多了、问多了,都是对林雨的伤害。没有人比他们更希望林雨能够开心快乐了。 一直都给他们配备了佣人,不过李母他们还是坚持自己做饭,毕竟这里的厨子怎么都做不出他们家里的味道。 晚饭是李母和李月灵张罗的,她们两个在天哲的时候就做惯了,大家也吃惯了她俩做的饭菜。等林雨上桌之后,她简直是热泪盈眶了。 科勒尔虽然是草原,吃的不如厉云山区那么丰富,可是也是有卖一些菜干之类的东西。李母今儿的主打就是红烧肉炖干豆角和茄干炖土豆干。 这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农家饭菜,可是就着这两种最朴实的大炖菜,林雨吃了两碗黄米饭。 大伙儿今儿也没去饭厅,就在林雨的屋子里摆的饭,林雨吃过之后,连动都懒得动了,躺在炕上哼哼唧唧的消食儿。 可依带着人进来把饭桌收拾了,又给大伙儿上了些甜点。主打的,就是林雨新研究出来的蛋糕。 大伙儿可不像林雨这么馋普通的饭菜,所以没像她吃那么多。这会儿糕点上来了,就都瞪大了眼睛看着。 “大姐,这是什么东西?看着怎么这么好看?是吃的?”李月灵趴在桌上问道。几个孩子也都是这个动作,瞪着大眼睛看着这一块一块的小糕点。 “这个啊,叫奶油蛋糕。我在牧场上无聊时候研究出来的。你们尝尝看,很好吃的。”林雨歪在炕上,慵懒道。 李月灵赶快给李父和李母各分了一块,然后他们几个年轻的和孩子才都吃了起来。 “唔,大姐,这个太好吃了!这是什么做的?”林雪问道。 “哎呀,别和我说话,我是真没懒得动了啊!可依,你跟他们说说。”林雨哼哼唧唧的,实在是吃太多了。 可依耐心地给她们讲着,听得大家又是一阵赞叹,想不到这么一个小东西,做起来会这么费劲。 李母尝了一小块儿,也是觉得好吃。不过她年纪大了,不像李月灵他们那么贪嘴了,反倒过来给林雨揉着肚子。 “你说你这孩子,怎么就不收着点儿,也不是不给你做了,一下子吃这么多干什么。”李母唠唠叨叨的,让林雨很是暖心。 林雨把头枕在李母的腿上,任由李母给她揉着,感觉就像是回到了小时候,姥姥也总是这么温柔的对待她。 “我就是太久没吃到了。赶明儿你们做的时候,多让可依学学,她啊,做的东西太席面儿了,我几天不吃这大炖菜,馋得牙都快掉了。”林雨轻声道。 可依在旁边笑着,“奴肯定好好学着。”然后正好小丫头给林雨熬了山楂水进来,可依接过递给了林雨,“姑娘喝点儿山楂水消消食吧,要不然一会儿该睡不下了。” 李母把林雨推了起来,又把山楂水递给她,“得亏这吃的是粗粮,好消化。也不是小孩儿了,以后可不能这么没个深浅的吃。” 林雨接过山楂水,朝着李母吐吐舌头,不好意思地笑着,然后一点儿一点儿的把山楂水喝了。 不过,幸亏可依熬的山楂水多,李月灵和几个孩子也贪嘴吃蛋糕吃得多了,也都必须借助山楂水来消化了。李母眉头皱的紧紧地,说着在炕头歪着的不住笑着的林雨道:“你这大的教坏小的,瞅把他们一个个带的,都吃的肚子滴流圆!哎哟,你们这样,今晚儿可不用睡了。哎哟,这两个小的,晚上不得尿炕啊!” 林雨看着同样在炕上哼唧的几个人,再看着手忙脚乱又嘟囔不停的李母,觉得这样的生活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不过,林雨于吃的上,可是向来控制不住自己,加上这一段天天羊肉啊什么的,她觉得自己都变膻了。这一逮到家里的吃食,就怎么都控制不住了。可巧第二天早上李母又熬了一大锅大碴子粥,里面还加了芸豆粒儿的,粘粘糊糊的,吃起来特别的香。配上酱焖牛肉小土豆,林雨又吃了三大碗。(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二章 来访 “你这孩子,就是不长记性,不让吃这么多,又吃了这么多!”李母再次嘟哝着,给林雨揉起了肚子。 “娘,我觉得这不怪大姐。咱们在天哲的时候,都是做的酱焖五花肉小土豆。这来了胡山,把五花肉换成了牛肉,这味道啊,也好吃了不少。我每顿也能多吃一大碗呢!”李有峰道。胡山不同于天哲,天哲的法律是不允许吃牛的,可是胡山牛肉有的是。 “是啊大娘,这真不怪我,只怪你这手艺又精进了,我看啊,要不了两天,我就得让你养胖了!”林雨撒娇道。 “我啊,倒是希望你胖些,胖一些有福。你这才去牧场几天啊,瘦得眼睛都大了不老少!不过,我说想让你胖,可不是这么一老吃。再可不兴这么吃了,冷不丁一下受不了,胃就好撑坏了。” “我知道了大娘。我再控制点儿,要是再管不住嘴,你就拿筷子抽我。”林雨笑嘻嘻道。 李母无奈地摇了摇头,表示对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娘,我看大姐才像你亲闺女!”李月灵在一旁打趣道。 “你这孩子,满嘴的胡诌!”李母白了李月灵一眼。“不过啊,要我说,你们几个孩子啊,我最稀罕的还是她大姐和小雪。少用我操心!”说完又瞪了李月灵一眼。 李月灵悻悻的耸了耸肩。 “我觉得大娘你也像我亲娘一样,我也和你亲!”林雨笑着道。 “可不敢胡说哟,我怎么有这福气像你亲娘。”李母笑道。 “有什么不行的?”林雨一下子坐了起来,“我就和大娘你亲,大娘要是不嫌弃我,我就认你当我干娘。到时候景皓要是娶了我,也要叫你一声‘干娘’!” “这孩子,别胡咧咧!我这什么身份,还说这个!这人有多大福气都是有数的,我自个儿什么命,我也有数。现在这生活我都觉得上辈子积大德了,再可别说这话了!”说着,又忽然伤感起来,赶忙转移话题道,“我还是出去看看,这几个孩子别玩疯了,这衣裳都好着呢,可别造坏了!”然后就下了地,再没敢看林雨一眼。 林雨有些发愣,然后看看林雪、李有峰,又看看李月灵。 “我是不是说错什么了?” 李月灵勾着嘴角,牵起一点笑容,“没事儿,娘她就是想起来过去了。大姐,娘说是不在意,到底还是在意的,娘她心里过不去这道坎儿。我知道你是真心对她,不过以后,咱都别提这事儿了,省的她又想起来那些。” 林雨点了点头。李母是个很知道感恩的人,也是一个很清楚自己身份的人。刚刚林雨确实不是一时冲动,她是真的把李母当成是至亲的人。可是再想想,她的过去是大家、起码是李家人、林雨和景皓都知道的。她自己觉得有这样一个干娘没什么,可是景皓,包括二奎他们,可能都是不会接受的。尤其是景皓,他不是现代人,又有着这么高的身份,让他忽然把李母这样一个出身有瑕疵,又有那样过去的人当作娘,他是肯定会有意见的。所以,林雨觉得李月灵说的对,以后这样的话还是不要再提了。亲不亲的,不是叫一声“娘”来体现的。就如现在,李家人也都是她最亲的人。 在炕上没呆一会儿,外面就来了客人,正是与林雨一起回到王城的信仁。 李家人在王府里的时候也是见过他的,只是连话都没说过,这会儿一见他来了,又不禁拘谨起来。 信仁拿了些礼物,让随从递给了****峰,然后微笑着看向众人道:“你们都不用拘谨,我和林姑娘是朋友,我今儿也只是以朋友的身份来拜访的。”说完,又用帕子捂嘴咳了一下,倒是不像原来说话那么说一句咳上半天了。 林雨也赶快道:“别看他现在也是王爷,其实他也没什么架子的,人很好的。”说着,又对信仁道,“我瞧着你回了王城,气色都好了不少。” “是啊!这是不是叫‘热土难离’?”信仁笑着问道。 信仁的性格很是温和,同景皓总是皱眉与大家保持距离不同,信仁就像是一道和煦的风,吹得大家的心都软软的,也不禁都心疼起他来。甚至李母他们还都关心了几句他的身子,告诉他要注意些什么事情。 信仁都一一应了,一点架子都没有,让李家人心里都舒服极了。 “要是不嫌弃,午间就在这儿吃饭吧。咱们吃的都是天哲农家的粗茶淡饭,就是怕你吃不惯。”李父热情道。 林雨冲着信仁眨眨眼,小声道:“我这大爷性格可闷了,轻易可不说话的,今儿第一次见你,就对你这么热情了,真有你的!” 信仁也笑了起来,“那我就不客气了!我还没吃过农家的饭菜呢!” “那你可来着了,我大姐这才吃了两顿,顿顿都吃撑呢!”林雪也开始打趣起林雨来。她从林雨和信仁的互动中看出来,两个人的关系还是很亲切自然的,所以也放心在他面前调皮起来。 “是吗?”信仁看着林雨,一副研究的模样,“我还没见过那样的林雨呢。” 林雨也难得在信仁面前红起脸来,让信仁知道她其实是个吃货,她还真的有些不好意思。 见林雨这个样子,也知道林雨确实如林雪说的那样,也不禁大笑起来。 “我还第一次见到你这么开怀的样子。”林雨中肯道。 “那是因为你的家人都很好!嗯,很温暖的感觉!”信仁道。 信仁、景皓、穆旦和青儿,他们四个虽然都是王府贵胄,可是自小就都没得过什么温暖,大抵上最幸福的就是景皓了,可还是那样扭曲,林雨也是打心眼儿里同情他们,更觉得要对他们真实一些,好一些。 午间仍旧是李母和李月灵亲自掌勺,做了小鸡炖蘑菇、排骨炖小土豆、锅塌豆腐、醋熘白菜、卤蛋、皮冻和牛肉丸子萝卜丝汤。主食做了白米饭和干豆角焖面。(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三章 研究 可依怕信仁吃不惯这些,特意又做了一些胡山的吃食,可是没想到到了餐桌,信仁竟然一口都没动。 “大娘,我觉得你偏心呢?这卤蛋和皮冻怎么昨儿晚上和今早上你都没端上来呢?”林雨一边吃一边“埋怨”李母。 “你这孩子,来了这劲儿比谁都能挑理!这不昨儿知道你要回来才熬的么,这顿正好能吃!”李母“教训”着林雨。她也很高兴,信仁作为王爷,一点架子都没有,还和他们一桌吃饭。不过话说回来,她所看到的科勒尔王室,似乎除了那个被处罚了的穆旦,都没什么架子。 这的确是信仁第一次吃农家菜,这有几道他都是吃过的,可就是没有李家人做的这种味道。不光是菜的味道,还有一种家的味道。 信仁也吃多了。 他身体不好,平日里吃得并不多。这会儿也跟林雨似的,吃得撑了。 林雨特别担心他,赶快让可依她们上了山楂水儿,就怕信仁这次暴饮暴食再吃坏了。 “这次我真觉得怪我了。前两顿我还不承认。唉,你说你,也不悠着点儿。”自省之后,她还不忘教训信仁。 信仁呵呵笑着,“我没事儿,今儿就是高兴。” 的确没什么事儿,让林雨悬着的心放下了不少。 “我真挺喜欢你们家的这个氛围的。搬出来住也对,在王府里可不能这么热闹。”信仁感叹道。 “你要是在王府里无聊,就多过来走走。”林雨道,“对了,穆旦他们怎么样了?” “昨儿回去的时候没见着他。听说是挺晚回来的,喝了不少的酒。今儿早上出门倒是见到他了,还给我行了个礼。唉!说不出什么滋味儿。”信仁感慨道,“以前总觉得他应该是能封王之后去自己的封地,或者继续辅佐王爷的。结果现在——唉!” “各人有各命。你不要太难过。”林雨道。 “我当初要是——” “你这么说我也很难过。”林雨道。 “我没有那个意思——”信仁赶快解释道,“我很庆幸我能救了你,只是,我一直恨我自己,我要是不这么弱,我肯定能救他的!” 林雨看着信仁微笑了出来,“我知道,我一直都相信你。只是,作为朋友,我不想你一直活在内疚里。我是为你的内疚而难过。” 信仁看着林雨,目光说不出的清澈,“谢谢你。” 林雨一下笑了出来,“谢我做什么?明明是你救的我。” “是谢谢你肯做我的朋友,也谢谢你相信我。”信仁温和的笑着,“我从小就这样,从来没想过能交到朋友。你和青儿,对我来说,都是特别的。” “你们两个对我也是啊!”林雨道,“你不用自怨自艾。你虽然身体不好,但是你完全可以让自己更加快乐的。人活的就是个精气神,就像你说的穆旦,有个好的身体又能怎么样呢?遇到打击,就借酒消愁,这样的他,我一点都不同情。” 信仁目光灼灼的看着林雨,脸上的笑容也愈发大了起来。 太阳西斜的时候,景皓才回了王府。李家人也十分不舍的送了很远。 “这孩子,性格真好。可惜了——”李母感叹着。可惜是那样孱弱的身子,抑或可惜别的,就不得而知了。 晚间林雨终于没有吃很多,由着乌云和穆依伺候着,早早的就躺下了。 也不知道景皓怎么样了,昨儿天狼把她送回来就走了,一刻都没多呆,想来景皓是真的太忙了。 林雨这边想着景皓,而景皓这边也是同样。 这段时间,应该说从离开厉云开始,景皓已经习惯了每顿饭都有林雨陪伴,每天都见她好几面的日子。这忽然一下变成了自己,连吃饭都不香了。 晚上,景皓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只好找了当初林雨给自己洗的那套里衣,在怀里抱着,似乎这样,就能离林雨更近一些。 林雨很快适应了和李家人一起住的生活,虽然没有景皓,但是李家人无微不至的关心也让她觉得十分温暖。也因此,林雨很快投入到了和天宇他们一起的机械研究中。 天宇这一批让兵工厂制造出来了二十五台修鞋机,加上从天哲带过来的,一共就是二十六台。从旁边另收拾出来了一个院子,让一些军人的家属过来制作。有李有峰、李父、二奎和林雪这几位成手的指导,这个制鞋坊已经制造出了第一批鞋子了。不过样式都是最简单的,收在仓库里,正好换季,天启那边已然开始收拾铺子了,打算再过两天就能开业销售了。 受了景皓的特别叮嘱,这制鞋坊算是四方合资。林雨和李家人算是技术支撑,王府和兵工坊则负责材料和销售。这样下来,四方平均分成,很是省心。 林雨去旁边院子看了一下,基本上是延续了林雨在厉云的千里行制鞋坊的格局,员工们虽然都是刚接触机器不久,好在上手很快,做出的鞋子也是有模有样。 与官家合作最好的一点就是,即便是不起眼的制鞋行业,也有可能成为垄断性行业。天启对此很是看好。 天宇对机械十分执着,现在对于修鞋机,已经是完全掌握了,甚至比浸淫此道两年多的****峰还要熟练。可即便这样,他还是每天对着修鞋机摆弄个不停。 林雨看了他好久,也不知道他到底要在这里面再研究出来个什么。 “天宇,这修鞋机就是修鞋机了,你还要怎么研究呢?”林雨问道。 “我就在想,这鞋子能做,衣服能不能做呢?如果说,在钢针这里加上一个案台,那么就可以把布料放在上面。但是要这样似乎要两个人操作才可以,一个手摇机器,另一个整理布料。毕竟衣服和鞋子不同,大、还软,总是不太方便。”天音嘟哝道。 原来天音也在想做衣服的事情了。 “如果能用机械做衣服,那这方面又会省下许多时间。多出来的时间,大家就可以再研究做点别的事情,提高一下生活质量和生产力,这样也是为科勒尔做贡献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四章 忘时 天宇说着,然后抬头看着林雨,不好意思道:“呵呵,我这样挺可笑的吧?可是打小儿就喜欢研究这个——” 出乎意料地,林雨并没有觉得无聊或者是不理解的样子,相反,林雨目光灼灼的,惊喜道:“天宇,这不可笑,你说的完全有可能的!你看,修鞋机能制作出来,那么同样的,做衣服的机器也应该能做出来啊!然后,纺线的机器有了,织布的机器有了,同样,织毡的机器也应该能做出来啊!只要敢想、敢尝试,许多东西都是可以用机器来替代人工的!” “所以,天狼说你要回来和我一起研究机械,这是真的?”天宇本来不敢相信的,他以为这是林雨逃离伤心地的一个借口,没想到林雨竟然和他想得一样!诚然,他以前动过和林雨一起讨论机械的心思,可是通过一段时间对林雨的观察,他发现林雨更多的爱好是做菜。所以他一度怀疑这机器根本就不是林雨研究出来的,是她从哪儿看到的,或者根本就是李家人研究出来的。可是他与李有峰研究了许久,最后发现李有峰天分是有,可是理论上还不如他。万万没想到,林雨还真知道机械方面的事情,而且还真的来和他一起研究了! “当然是真的了!不然我回来做什么!”林雨笑道,然后拿出了一个简单的缝纫机草图。 缝纫机太过复杂,并不像是修鞋机一样,从小就看着爷爷摆弄。当然,缝纫机的内部她也是见过的,只是时隔多年,她只能画一个大概,内里的细节,则需要同天宇一起慢慢研究。 缝纫机在现代林雨小时候可是个了不起的大件儿,她父母那辈人,要是结婚的时候有台缝纫机做陪嫁,那就十分了不起了。当年,林雨的妈妈嫁进了城里,姥姥、姥爷一狠心,就给女儿陪嫁了这么一台。 姥爷会修鞋、做鞋,姥姥其实也有着很好的缝纫手艺,她一直都喜欢缝纫机,自己没用上,就给女儿陪嫁一台。 但是后来,条件慢慢好了,林雨的姥姥还是从别人家里买来了一台。 印象里,林雨自己家里的,总是盖着一块大方巾,妈妈很少用它来做衣服。可是姥姥就不一样了,一直到了林雨上初中,那台机器也总是擦得锃亮,机油上的很足,姥姥一边脚踩着下面的脚踏,一面用手拨动着上面的转轮,“塌塌、塌塌”地响着,好像不知疲倦一样。 小时候姥姥会给她做棉袄、棉裤,可是长大之后,就嫌弃那些东西臃肿、丑陋,再不肯穿了。现在想想,还真是怀念那段日子。 天宇看着林雨给她的草图,“林姑娘见过这样的机器?” 林雨轻轻笑了一下,“大概是我想得有些魔怔了,是在梦里见到有人用这个做衣服,又漂亮,针脚又细密。本来我是想着从修鞋机入手琢磨的,却没想到梦到了这个。醒来之后怕忘了,所以就画了这么一个。” 天宇的眼中有一瞬的失望,不过马上又亮了起来。 “这是冥冥中注定的吧?不过林姑娘说的也有道理,这的确是梦里才会出现的,比如这上面的形状,我觉得这块儿应该挺复杂的,可是画中体现不出来。” 林雨点了点头,缝纫机内部的构造她实在是不太清楚,大体上能知道个原理吧,剩下的主要还是靠天宇了,毕竟她专业不是学这个的。 “这里面的确很复杂,有转轴、有齿轮,不过都是带动左边的这根针的,我想,这应该和修鞋机大同小异吧。而比之修鞋机高级的地方,就是不用手摇了,而是用脚踩。” “那怎么用脚踩了之后,上面就能转动?”天音问道。脚踩确实能解放双手,但是怎么能让脚代替手呢? “我想,这就是上面机器的内部关键了吧。脚踏和机器之间有一条皮带相连。这个皮带应该是涩的,能拖动上面的这个机器里面的齿轮运转,从而让针迅速起落。”林雨解释道。 “这个方法好!”天宇兴奋道,“这个东西不小,咱们不是一天两天能做出来的。所以我觉得咱们还是慢慢来,一点一点研究。先把原理弄明白,然后试探着画出草图,然后让兵工坊的人来做。多试几次,我觉得,总是能成功的!” 林雨也重重地点了点头。 有兵工坊在的好处就是制作铁器方便了许多。而且如果做的不合规格,可以回炉重新锻造,实在方便得很。 林雨有了精神寄托,也有了兴趣,就更加废寝忘食地和天宇一起研究起来。 转眼间,林雨回来也有十天了,与景皓的联系,几乎就是他那不间断的,隔天送来一次的玫瑰花。剩下的所有时间,除了吃饭,林雨就都和天宇在一起研究。机械内部的细节图两个人已经研究出来了两张了,可是还是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虽然在外人看来枯燥,但两人都觉得挺有意思。 “姑娘,信王来了。”乌云进来通禀。她就是不理解林雨爱好的那伙人。林雨以前喜欢研究吃的,她还能理解,可是现在——乌云不禁皱了皱鼻子。她现在每天都很无聊了,除了和别的女奴聊聊天,都不知道干什么好了。甚至林雨还给她了特权,她可以每天晚上回自己家住,只要白天来林雨身边服侍就可以了。她和穆依两个人,两班倒。 林雨放下手中的炭条,用女奴递过来的水盆净了手,这才和乌云一起出去。为了画图方便、准确,她现在和信仁都改用炭条了。 天宇住在一进,出来就是大门了,只见信仁披着一件银白色的斗篷,优雅地站在那里,温和地笑着。 “可扰到你了?”信仁笑着道,“听说这些天你一直在研究机械,都没敢过来打扰你。” “你过来怎么叫打扰呢?咱们说说话,我也算是劳逸结合。”林雨做了个请的姿势,把信仁迎了进来。(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五章 告辞 李母他们见信仁来了很是高兴,说是快到中午了,一定要让信仁在这里用午饭。 信仁也不推脱,直说这几天就在想着李家的饭菜,哄得李母合不拢嘴。 “前日里王府新开了一家鞋店,生意很是火爆,听说是咱们家人做的鞋子,机械也是本来在天哲时候就有的,真是了不起。”信仁对热情的李母道。 “哎哟,这就是家里人的这么点儿手艺,得亏了她大姐心思灵透,能研究这些个机器,要不然咱们家人,真是连个安身立命的活计都没了。”李母笑得花儿一样,显然是对信仁的那句“咱们家”受用的很。 “林姑娘确实通透,以前只知道对厨艺很有研究,没想到还有这等本事。”信仁也一直觉得景皓对外介绍的林雨对于机械颇有造诣的话是为抬举她身份的,这次才发现,自己一直都是看错了。难怪景皓非林雨不娶,有这样一个有本事的夫人,所带来的财富,可不比一个贵族大家少。 林雨笑了笑,“就是没事儿的时候鼓捣鼓捣,其实每一样东西都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我在里面,只是占了很小的一部分。”要说什么灵透,那也太抬举了,毕竟她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之上的。 “那看来这机械你也确实没什么信心啊!若是吃的,你肯定会说,‘那当然,我多厉害!’”信仁笑道。 “你真了解我!”林雨也大笑起来。确实,做菜她很自信,可是这研究机器,她连半吊子都算不上。 李母去给大伙儿张罗吃的了,林雨便道:“我以为你怎么也会多来几次,没想到你今儿才来。你住在王府,我也不好意思回去打听,你这些天可好?” 信仁微笑着,“我就说一回王府,我身子肯定能好些。不过我到底不方便总过来,本与李家没什么交情,我若过来太频繁了,让人知道你回来了也不好。” 林雨没说什么,她明白信仁的意思。 “近来穆旦还是这么醉生梦死的,图娅也一直住在娘家没回来,也不知道他整天在想什么。今儿一大早就听说他出去了,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林雨叹了口气,“毕竟不是小事,也许过一段就好了。” “昨儿听牧场那边传过来的消息,说是萧家又出了事。”信仁道。 “又怎么了?”多罗家和萧家一来一回的,想来也是又该萧家出事了。 “就是上次的那个萧朗萧将军,不知怎么的就死了。”信仁道,“一听说这样的事情,我都不愿意回去了。虽然跟咱们没什么关系,但那风声鹤唳的环境,想来就让人不舒服。” “你要哪天回去?”林雨问道。 “明儿就要起身了,所以今天过来看看你。” “明天就要走了啊!”林雨一阵失落,信仁要走了,也就是说,景皓就要娶侧妃了。这几天,她一直不让自己闲下来,就是不敢想这些事儿。可是这会儿又提到了,她的心还是忍不住的难受。 “是啊,许多事都要回去准备的。再回来的时候,就是圣驾回銮以后,和王爷一起了。”信仁叹道。 也就是说,还需要差不多二十天的时间才能见到景皓—— 信仁见林雨低下了头默不作声,也知道她是想景皓了,便道:“你可有什么东西带给王爷?” 林雨摇了摇头,她这几天其实越不让自己想景皓,就越是想他。很想见到他,又很怕见到他。 “或者,我过几天再回来吧?”信仁道。 林雨又摇了摇头,“我没事的。你也不要来回折腾了。圣驾就要回銮了,你再离开,让人说道也不好。” “其实——”信仁斟酌着,“其实王爷应该也是挂心你、在乎你的。” 林雨抬头冲着信仁笑了笑,“我知道,你不用想办法来安慰我的。倒是你,这来来回回的折腾,一定要照顾好自己。马车上风硬,门窗一定要关好,别受了风。” 信仁点了点头,却不再说什么了。 午间李母做了牛肉焖土豆、山药炖排骨、珍珠丸子、凉拌白菜心、木耳炒肉、香辣豆腐和鸽子汤。 “上次我这也不知道,汆丸子的时候里面还给下的萝卜丝,后来她大姐说我了,这萝卜解药性,让我不能再给你做了,所以这次就没用。”李母不好意思道。 “少吃点其实也没事儿的。”信仁笑笑,被人记挂也是很幸福的事情。“这牛肉炖得真烂,是刚做的吗?” “是啊!”李母点头,“她大姐跟我说的,炖牛肉之前用刀背把牛肉拍酥了,再切块儿炖,一会儿就烂了。”李母解释道,“还有这道山药炖排骨,你可得试试,这个在厉云的时候特别火,也是她大姐研究出来的做法。还有这鸽子汤,她大姐说这道汤补元气,对身体好!” 李母说起林雨就十分得意,好像自己的孩子一样。 信仁看着林雨,然后对她竖起了大拇指。 林雨也笑了出来,对李母道:“大娘你这么一顿夸我,多难为情。” “我说的是实话。信王爷你以后就多过来走动,爱吃什么也和我说,不用客气。”李母又道。 “我不会和大娘客气的。”信仁笑着,“等我从牧场回来了,一定多来走动。” “怎么这么快就要回去么?”李母问道。 信仁看了看林雨,见她慢慢敛起了笑容,也便尴尬地对李母笑笑,“那边还有点事儿,必须回去。等圣驾回銮了,我就和王爷一起回来。” 李母这才想起来信仁是回去参加景皓的婚礼,不由觉得有些悻悻,忙张罗着给他们盛饭,转移话题。 “真不要给王爷带点东西吗?”走之前,信仁再次问林雨道。 林雨还是摇了摇头,“不用了,你回去吧。明儿我就不送你了,你要保重身体。然后,祝你一路顺风。” “好好照顾自己。”信仁也道。 林雨没有注意,自打信仁来的时候,外面就跟着尾巴,等到再送他出来的时候,外面又多了一个穆旦。 穆旦看着林雨进去的背影,嗤笑一声。(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六章 参观 信仁这一走,林雨的心里就愈发的空落落了。 再有三天就是景皓娶侧妃的日子了,也不知道他能不能记住对自己的承诺,如果没有——林雨有些不敢往下想了。 景皓娶侧妃,不管他愿不愿意,这是皇帝赐婚,而且皇帝还在科勒尔,所以作为即位后的第一件大事,理应有庆祝活动的。所以,木奇城里再次热闹了起来。 听着外面游街的舞乐之声,林雨心情烦躁得很。天宇见她一直心不在焉,也多少明白她的心情,所以就提出要带她去兵工厂看看。 现在制鞋坊里的修鞋机全部都是在兵工厂里制造的,这就是作为一方最高领导的特殊能力。林雨往常在天哲都是小心翼翼地先画草图,再做木质模型,最后拿到铁匠铺子打出来。但这里就不同了,草图做出来直接就用铁打,打坏了,随时可以回炉重造,十分方便。 兵工厂占地面积很大,李家人住的三进院子包括旁边的制鞋坊,只在兵工坊的外围占了很小的一个地方,几乎在兵工厂工作的人都住在这周围,而且这周围还有铁匠铺子等其他兵工厂附属生意。 兵工厂的正门很大,大约是为了方便车子出入的关系,门口并没有台阶,只是门口两边的石狮子威武非常。大门是红色的对开大门,大门的两边还都有着侧门。左边是进门的,右边是出门的,都有士兵把守。正门的正上方有着一块巨大的牌匾,黑底、绿字,上面写的是“兵器制造厂”。 天宇拿着一块牌子,递给了守门的士兵,那士兵检查完之后,对着林雨点了点头,然后就对两人放行了。 “这么容易就进来了?”林雨之前没想太多,可是看到这庄严肃穆的大门口,才意识到自己来这里应该不太容易进的,本以为还要接受一番盘问,再由天宇解释一番才能进去的,没想到那士兵一句话都没说就放了行。 “有那块令牌就可以了。”天宇解释道,见林雨还没明白,刚想再解释,便见一队士兵走了过来。 “将军!”一队人都对天宇抱拳行礼。 天宇点了点头,那对人便接着去巡逻了。 “你是将军?”林雨问道。天宇看起来也就二十五六岁,在林雨看来就是痴迷机械的一个青年而已。 天宇突然有些不好意思,这些事情都应该是景皓告诉林雨的,结果今天他要自己介绍。“我是兵工厂里负责机械研究的。” 林雨想了想,依据他的职责推断了一下,“二把手?” 天宇笑了一下,“嗯,我不擅长管理。” 一般正职都是管理型人才,副职才是专业性人才。 “你真厉害!”林雨夸赞道,难怪带着一块令牌就能给自己领进来,合着令牌是给她准备的,人家自己根本就畅通无阻的。 兵工厂很大,先是一个大的院子,然后正对着的建筑是前厅。里面包括正常的大厅和将军们办公的地方。过了前厅之后,是士兵宿舍、厨房、食堂。再往里的一个比前面两个院子还要大上一倍的,就是兵器制造坊。过了这个大院,再往里面,才是仓库。整个兵工厂有前后门,但是正常运输兵器的时候都是要走正门的,运送材料的时候才会走后门。 天宇先带着林雨参观了一圈,在仓库里,林雨第一次见到了古代的这些个齐全的冷兵器。刀、叉、斧、钺、剑、戟、矛、盾、箭、镞、镖……看得林雨眼花缭乱,尤其是那看着相对小巧的镖,与电视剧里常见的特别漂亮的暗器稍微有些不同,拿在手里也颇有份量。林雨摸摸这个、看看那个,十分好奇。不过让她郁闷的是,这些东西几乎她都是拿不动的,很难想象,一个士兵在上战场的时候,要带这么多的负重,还怎么去打仗,果然,那些看着帅气的,都是电视剧里的情节。她也再次明白了,景皓不让她习武的原因。看着帅是帅,不过是有代价的。 先把兵工厂转了个遍,天宇才带着她进了兵器制造坊,也就是锻造兵器的地方。 其实在外面就能听到里面乒乒乓乓的声音了,进得院子,这声音就更大了。而且才刚早春,各个屋子的门窗已经都打开了,向院子里散发着阵阵热气。 天宇带着林雨走到了左手边的一个屋子,这个屋子有两间房大小,比之正屋那边此起彼伏的吆喝声,这边显得格外宁静。 进得屋里,两个人正在用小锤捶打着烧红的铁,小小的一块,看起来十分细致。 屋子里的摆设比较规矩,甚至在门的右边还有一个大的架子,上面摆放着各种制作好的铁器。 那两个人专心致志地做着自己的事儿,并没有抬头看林雨他们。天宇便向林雨解释道:“这就是做实验的地方。这里制作成功的东西,大屋那边才会大规模锻造。” 林雨了然。然后就在另一面,看到了一台制作好的修鞋机。 林雨快步走了过去,眼里充满惊喜。“修鞋机也是他们试着做的?” 天宇点了点头,“他们现在制作的,就是昨儿咱们定的草图,现在在做一些小的零件。” “嗤——”随着热铁入水发出的呲啦声,一个小的齿轮就出现在了大家的面前。 “将军!”那人抬手行礼。 天宇点点头,然后介绍道:“这就是同我一起研究机械的林姑娘。这修鞋机也是林姑娘研究出来的。这是仇师傅。” 那人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显然对拥有这门手艺的林雨十分钦佩。“林姑娘!”他毕恭毕敬地行了个礼。 林雨也和他打了招呼。 再看这边,仇师傅他们已然搭出来了好些个小零件,就放在林雨他们的草图旁边。 “这么快就弄出这么多了!”林雨赞叹着。 “仇师傅也是痴迷机械的,想来昨晚又没怎么休息吧?” 那仇师傅嘿嘿一笑,道:“看得这图纸,我还哪有心情睡觉?就想赶快把东西做出来!” 说完,又直接上手拉着天宇的袖子,引到旁边。“将军你看,这是我才研究出来的暗器,机括里发出的不再是弩箭,而是修鞋机上面的那种钢针。”(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七章 尴尬 林雨这下子明白为什么他们的机械都在兵工厂制作了,可不仅仅是因为这里人手、材料都是现成的,而是利用这些机械的原理,可以给他们制造新型武器提供思路!就说这个像弩又不是弩的东西吧,仇师傅称之为暗器,那是因为这钢针若是射入人的身体,那就真的是嵌进皮肉,甚至能够穿透的。不像是箭,还留个尾巴在外面,这个是可以尽根没入的! 然后仇师傅又拉着两人看了几款新型武器,都是用修鞋机的各处原理、零件制作出来的。 “可以试验一下,然后和大将军商量一下,看看有没有大规模制造的可能性。或者制造出来发给需要的那批人。”天宇说道。 林雨把这像弩又不像弩的东西拿了起来,仔细一看,这东西竟然有点像小时候玩的玩具枪!利用一个弹簧和机括可以连发!一次可以发出去五个! “这个,”林雨拿着这“弩”道,“这个钢针是一条线排列的。如果动一下,就要五根钢针全部放出。” 天宇看着林雨思索的模样,隐隐有些兴奋,连眼睛都亮了起来。看得身边的仇师傅一脸的莫名其妙,这不是传说中王爷的女人吗?怎么天宇将军用这个眼神看人家? “如果说,一根钢针已经可以把人打倒了,为什么还要浪费剩下的几根呢?” “莫非林姑娘有什么能够让它省效的法子?”天宇激动起来,这会儿连仇师傅也认真看向林雨了。 “我想,这个机括做的很好,那能不能再加一个步骤,把这几个钢针按照圆形排列,就像是日晷上面的刻度一样,每弹动一下机括,发出一根钢针,同时,这个圆形转一个刻度,又到了发射的机括位置。这个时候再拉一下这个开关,就会发射出第二枚钢针,然后再走一个刻度,第三根钢针又到的发射的位置。以此类推。” “哎呀,这个、这个、这个好啊!我怎么没想到!”仇师傅激动得手都抖了起来。 “而且我想,机括后面的弹簧越有力度,那么弹出的钢针也就越有力。而且如果是圆形的储藏装置,就可以把这个东西做得更加小巧一些。这个东西,”林雨抬了起来,对准对面的一块木头,瞄准,然后发射,五枚钢针依次飞了出去,因为手抖的偏差,有四枚都订进了木头里,一个打在了之前的钢针上。“看,我没摸过武器的人都能用,如果制作出更加轻便、小巧的了,只要对普通士兵稍加锻炼,就可以达到很好的效果了。” 天宇把那个“弩”接了过来,赞叹道,“真没想到、还可以这样!我——”刚要说想回去立刻画图纸,可看到林雨,话又硬生生噎了回去,他今天是陪林雨出来散心的,怎么能说回去就回去呢? 林雨也没明白天宇的意思,因此就只对他笑了一下。 倒是这仇师傅急了,“将军你回去把草图画出来,我立马就给做!哎呀,真没想到林姑娘在这方面这么有造诣。”仇师傅不停地竖起大拇指。 这会儿,另一个师傅也打完了自己手头的零件,他刚刚也听到林雨的画了,也对她所说的那种做法充满了好奇,也催促着天宇快回去画图。 林雨笑着道:“也参观许久了,要不然咱们就回去吧。” 天宇立刻脸上就流露出了喜色,可是再看林雨,又有些犹豫,道:“要不然,我再带林姑娘别处走走?” “不用了,今儿也累了,咱们就回去吧。”林雨微笑着道,她这会儿是看出来天宇的急切了。 天宇乐呵呵的,和仇师傅他们说了一声,又让他们把刚刚制作出来的零件好好打磨一番,这才带着林雨往回走去。 “那个、”一回院子,天宇便吞吞吐吐起来。 “怎么了?”林雨问道。 “那个、我想——” 林雨歪头看着他,见他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便猜道:“你是想让我和你一起画草图吗?” 天宇脸上立刻流露出惊喜又兴奋的神色,可随即肩膀又耷拉了下来,弱弱地问道:“可以吗?” 林雨被他的样子逗笑了,“当然可以啊!我提出的想法,当然有必要和你说明白的。” “那走!”说着,就一身轻快地带着林雨往书房去。 林雨的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这个天宇,岁数其实不如现代时候的她大,再加上他对专业的执着,很多时候在林雨看来,她都像是个性格单纯的弟弟,很是可爱。就包括今天,他也照顾到了自己的情绪,可是一涉及到他喜欢的领域,他马上就矛盾起来。很有意思。 林雨去帮他把图画出来之后,已经到了晚膳的时间了。两个人不知不觉的,谁都没想起来午饭没吃这回事儿。 天宇自己的肚子先咕噜咕噜叫的,他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这事儿来,整个人抱歉的不行。 “咱们这叫废寝忘食。”林雨笑着道。 天宇更加不好意思了,是她拖着林雨过来的,结果这一下午,连口水都没给林雨倒,更别说点心什么的了。 这会儿想来李家人也做好晚饭了,天宇羞愧地把林雨送了出来。 结果刚一出门,就见到穆依在大门口不停张望着,林雨喊了一声,穆依才回过头来。 “我的姑娘,不是说出去参观兵工坊了吗?怎么在院子里呢?” 林雨笑笑,“过午就回来了,去书坊画了几张图画,这会儿才弄完。”因为要去的地方是兵工坊,离家又近,反正穆依她们也不允许进去,索性林雨也没让她们跟着。结果,她回来这么半晌了,穆依他们都不知道。 “那午膳可是在外面用的?”穆依问道。 林雨看了看头都要埋到胸间的天宇,笑了一下,道:“是啊!天宇请的客,可惜回来还要一会儿功夫,就没叫你们。” “那回来这么久了,也该让奴们上个点心、奶茶什么的啊,天宇是肯定想不到的吧?”穆依也不知道天宇的身份,还当他是和天星一样的小厮,因此瞪了他一眼道。 天宇的头垂得愈发低了,他现在就觉得尴尬得不行。(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八章 过来 最后,还是林雨给他解了围,顺便还邀他去后院一起用饭。 席间,林雨一会儿看一眼天宇,实在想象不到,这家伙竟然也是个将军,是个大官! 李家人也都不知道林雨中午没吃饭的事儿,只是一直看林雨看天宇,而天宇又一副十分尴尬的模样,都觉得十分好笑。 吃过了晚饭,街上依旧十分热闹,烟花、爆竹响个不停。尤其以王府的方向为最。 林雨站在门口,看着那烟花,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她也不想看的。可是如果在屋里,就会觉得更加憋闷。 今天是景皓娶侧妃和纳夫人的日子。也不知道他今晚会怎么过。她明白自己不应该怀疑景皓对她的忠诚,可是,她毕竟不是小孩子,有些事儿她总是禁不住多想。 “惟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林雨看着绚烂的烟花,反复咀嚼着这句话。 越是琢磨,越是觉得自己不该。 总觉得,自己还不如景皓对自己好。他连和自己在一起,激动到那样的程度,都不舍得碰自己,他怎么会去碰别的女人? 终于想通,林雨自嘲地笑了笑,随即整个人都觉得轻松起来,然后带着笑意进了屋。 景皓,现在在做什么?林雨翘着嘴角想着。 可是,到底是这样的夜晚,林雨就算是对景皓很有信心了,还是有些睡不着。所以翻来覆去,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迷迷糊糊的睡了。 忽然之间,林雨觉得自己压抑得喘不过气来,好像被一块大石头压着一般。 她呼吸愈发粗重,慢慢地,一股酒气传到了自己的口腔。 忽然,林雨瞪大了眼睛,身子也挣扎起来。 “媳妇,是我!”在林雨将要呼喊的那一刻,景皓略微低哑的声音传了出来。 下意识地,林雨抱紧了压在她身上的这份沉重,“你终于来了!” 她曾幻想了无数次,景皓会不会因为想她,而跑过来看她。这一刻,在她相思快要深入骨髓的时候,他终于回来了。 景皓疼惜得轻轻吻了吻身下的姑娘,“媳妇儿,你想我了吧?” “嗯。”林雨紧紧搂着他,有些委屈、又有些高兴的应着。 地上昏黄的灯光让两人即时近在咫尺,也有些看不真切,于是,林雨抬起手,轻轻抚摸上了这些天她魂牵梦萦的面庞。 “我真想你。”林雨轻声道。 “我也是。想你想的,心里空落落的,做什么都没精神。”景皓也认真地看着林雨,一会儿,还是忍不住又落下了一吻。 “喝了多少酒?”林雨的唇舌都染上了丝丝酒气。 “不知道。”景皓笑着。 不知道就是喝多了。林雨心疼地抚摸着他的脸颊,凉凉的,又有些发热。这是因为他喝过酒,又吹了风的缘故。 “你骑马回来的?” 景皓“嗯”了一声。这么远的路途,骑马会快上许多。 景皓是隔着被子压着林雨的,只一会儿,林雨就觉得浑身热的厉害。于是推了推景皓,他也顺从地从她身上下来。 林雨把被子掀开,景皓又顺势钻了进来。 林雨不由笑了一下,安心地枕上了他张开的这条胳膊上。 “嘿嘿,哈哈。” “你笑什么?”景皓问道。 “我高兴。” “怎么高兴?和夫君说说。”景皓身子一侧,和林雨面对面了。 两个人离地很近,近到呼吸着彼此的呼吸。 “我很高兴,今天晚上,你这么奔波过来找我。”这可是他娶侧妃的日子。她幻想过无数次景皓来看她,却没想过是今天晚上过来。他这可是扔下了两个新娘子呢。 “就因为是今天晚上,我才必须来看你。”景皓说着,又轻轻吻上了林雨。 小别胜新婚,何况是两个还没结婚的、热恋中的情侣。没一会儿,两个人就紧紧搂住了对方,像彼此的口中渡着自己的津液。 “媳妇儿,”景皓沙哑着声音道,“我想你想得都疼了。” 林雨也感觉到了,一块坚硬如铁的东西,正顶着自己的大腿。 她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拉过景皓的脖颈,把自己的脸,紧紧贴着景皓的。 可景皓显然不打算让她这么蒙混过关,“这些天,我总想你,想得睡不着的时候,我就把那套里衣拿出来,抱着才能睡着。” 林雨当然知道他说的里衣是哪套,愈发地不好意思,更是咬紧了牙,一个声音都不肯回给他。 景皓又道:“今儿他们一直灌我酒。然后把我送到了河碧瑶的帐子。他们都说河碧瑶是新娘,理应今晚住在我的帐子的。可是我不想,不想他上我的床。” “那后来呢?”林雨问道。 “把我送那之后,她要伺候我更衣。我都喝醉了,她就这么一点点地脱着我的衣裳。”说着,景皓一点一点地脱着自己的外衣。林雨登时一个紧张,整个身子都僵了一下。 景皓嘿嘿笑着,把嘴巴凑近了她的耳朵,道:“瞧你吓得,我这是热了呢,先把外衣脱了。” 林雨知道自己被他戏耍了,扭过头去轻哼了一声。 “后来我说我头疼,需要传太医,然后,我就回了自己的帐子。”景皓呵呵笑着。 林雨转过头来,他已经把外衣脱了,这会儿穿着里衣,挨着她,她也舒服了许多,不似刚刚那么硌得慌了。 林雨把胳膊轻轻搭在他的腰间,头也挪了个舒服的位置。 景皓无声地笑了笑,知道林雨这个动作,就是原谅他刚刚的鲁莽了。于是低头吻了吻她的额头,然后慢慢向下,鼻尖到嘴巴,轻轻地亲吻着。 没一会儿,两个人的呼吸就又粗重起来。 景皓的手也渐渐不老实起来,不知不觉地就钻入了林雨的里衣,攀上了那渴望已久的柔软。 林雨“嘤”地一声,不知是该接受还是拒绝。景皓则愈发大胆以来,不住地揉捏着,甚至攀上了顶峰,戏耍那一点凸起。 林雨的整个身子都瘫软起来。可是,之前那么激动的时候,两个人都忍过来了,她也着实不想今天献给景皓,尤其,今天是他娶侧妃的日子,她更不想。 于是,她抬手轻轻推了一下景皓。 (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九章 变化 “我知道。”他轻声说着,“我清醒的时候都忍住了,这时候喝多了就更得忍住。”他轻轻笑着,“我不想第一次有任何一个细节记不住。媳妇儿,我不动你。”说完,景皓把轻轻搂着林雨的腰,把她带入了怀里,再没有了动作。 林雨这时候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当然,也不敢亲吻景皓以感谢他对自己的珍惜,只是同样把手放在他的腰侧,轻轻地,不敢动。 景皓爱怜地又亲了亲林雨的额头,道:“我回帐子后,觉得太想你了,所以就偷跑出来了。一会儿,我还要回去的。” “谢谢你。”林雨还是道。 “傻瓜。你不让我说‘对不起’,你就也不要对我说‘谢谢你’,咱们之间,用不着这些。” 林雨轻轻点了点头,“晚上冷吗?” “不冷,和冬天比起来,这会儿实在是太和煦了。”景皓一边轻抚着林雨的背,一边道,“其实我这次回来,也是不放心你。” “怎么?” “你周围的人回禀说,穆旦发现你回礼了,还亲自过来验证过了。不过你放心,这院子他是不敢进来的。只要你不轻易出门,乖乖等我回来,我会接你回府的。” “我知道。”林雨应着,想了又想,推敲穆旦到底是什么时候发现她的。 “幸亏你回来了,这几天牧场那边发生了好些事儿。”为了压下自己身体的变化,景皓不得不找话题转移那该死的注意力。 “我听信仁说,萧家那个萧朗死了。”林雨自然而然问道。 “是啊!活活气死的。他的妻子和他的弟弟,就在他们夫妻的帐子里胡搞了起来。说是两个人这样的关系已经很久了。” “怎么会这样!” “呵呵,胡山倒是可以有夫君死后从了小叔的情况,可是,她夫君还没死呢。”景皓嗤笑道,可是手怎么也闲不下来隔着衣服轻轻摩挲着。不过林雨被他的话吸引,也没太在意。 “怎么会这么明目张胆?” “也是被下了药了。不过,是他弟弟,而不是两人都下了。他们两个这关系也不知道维持了多久了,大抵是萧朗长期在军队里,不太回家,所以妻子才与他的弟弟弄到一处的吧。出了这事儿,皇帝很是生气,把萧皇后训斥了一顿,说萧家治家不严,萧皇后也理应好好反省。” 其实贵族里不乏龌蹉,只是萧家这事儿着实难看,关键还当场把自己的夫君气死了,也难怪皇帝发威。 “那多罗家如何了?” “多罗大将军麾下的一个副将醉酒打死了人,而打死的人还是先前状告他抢夺他人奴隶的。皇帝不光处置了副将,连多罗大将军也遭到了皇帝的训斥。” “皇帝这算是各打五十大板了?”林雨问道。 “算是吧。不过这两家也算是两败俱伤。萧皇后的权力被削弱了,萧家在军中也再没了人。而多罗家,死了一个孩子,又失去了一个得力的副将。”想要削弱萧家,皇帝势必会走这么一步的。也只能让多罗家逐渐伤了萧家的元气,他才能坐享渔人之利。 “不知道如今这样的场面,多罗小将做何感想。”林雨感叹道。 景皓忽然吃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飞醋,就算转移林雨的注意力,他也不想林雨真的琢磨起别的男人来。所以一个使力,把林雨更贴近了自己一些,两人的鼻尖都贴到了一起。 “他?他现在忙着和青儿增进感情呢。听说,皇帝有意让他留在科勒尔继续养病,不过多罗家是不同意的。” “为什么?”景皓温热的呼吸吹打在她的脸上,让她周遭的温度也都升了起来。 “把他一个人扔在这儿?多罗家现在可不敢冒这个险了。其实我觉得皇帝也就那么一说,越是这样,越显得对多罗家重视,多罗家和萧家才能撕得更加欢快。” “那、”林雨这下可真切感受到景皓的动情了,因为他那略显粗砺的手掌幅度越来越大了,摩擦得她整个后背都热热的。“青儿呢?” “你关心那么多人,可关心我了?该罚!”说着,景皓突然咬上了林雨的红唇。 “你来了,说想我,我就知道了,不用再问了。”林雨被咬完之后,略显得有些委屈。 “这不够。”景皓说着,又大力吻起林雨来。 有了景皓的保证,林雨也知道他不会擦枪走火,不过还是不敢做出太大动作,只正常回应着他。 景皓的手慢慢又挪到了前面,一边吻着林雨,一边再次揉捏起那柔软来。 “媳妇儿、媳妇儿。”他吻一下,便轻轻唤一声。 林雨口中“嘤咛”着,却不敢回应他。 景皓慢慢向下吻着,最终掀起了她的里衣,舌尖触到了那顶端的红艳。他轻轻****着、吸吮着,一下一下,让林雨的整个身子都空虚起来。 他忽然起身,一手揉捏着那团柔软,一手则放到了自己的身下,同时,抬起头,向林雨的樱唇疯狂地吻着。 他手上的力度不断增大,终于,他的唇离开她的,把两颊紧紧贴在一起,再一阵手臂的律动,一股子灼热,喷洒到了林雨的肚腹之上。 林雨的脸、甚至整个身子都红了起来。比起上次的疯狂,这次景皓已经收敛多了,起码没用那东西杵她。不过,再次被喷射到,她还是万分害羞的。于是,几乎是本能地,她把自己热热的脸捂了起来。 景皓见状,调皮又赌气的,直接又吻了她胸前的红艳一下,惊得林雨马上双手离开了面颊,推了景皓一把。 景皓可是练武多年的,他想让林雨推倒的时候,自然是一碰就倒,否则林雨就是使出浑身力气,他也不会撼动一下。而林雨这时候只是羞恼,更不可能有什么力气,所以景皓不仅没动,还顺势吻上了林雨的面颊。 “我刚刚实在忍不住了。”他有些委屈道。 这下子林雨想要发火都发不出来了,只好红着脸,别过头去,不再和他说话。 只是她的样子实在狼狈。景皓轻轻笑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她的里衣拉到了肚腹之上,然后下了地。(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章 带回 林雨有一瞬间的呆愣,可是当外间儿有水声响起的时候,林雨才知道,景皓这是去洗帕子了。 扪心自问,景皓待自己真的很好了。正是热血男儿的年纪,却每每能控制住自己—— 景皓洗了帕子回来,又跳到了炕上,轻轻把林雨肚腹上的白浊擦了干净,然后才把她的里衣完全放下,又给她盖上了被子,这才下了地,又把帕子洗了干净。 回来后,景皓躺在林雨的身边,隔着被子抱了她一下,才道:“今天实在喝多了,所以——” 林雨没有说话。 “媳妇儿,你生气了?”他又压上了林雨。 林雨觉得又气又笑,实在不知道怎么和他说了,只能硬着头皮道:“没有——” “你不说话我还以为你生我气了。毕竟我今天食言了。” 林雨推了他一下,“你还说!” 景皓看着她又羞又恼的样子,景皓忽然就笑了起来。她是不好意思了对吧? 林雨用用拳头杵了他胸膛一下,这小子还真是讨厌! 景皓低低地笑着,最终还是亲吻了一下她的唇角,“好了好了,我错了,媳妇儿你别和我一样。” 然后又道:“我一会儿就回去了。” “这么急?”这回林雨终于开口了。 景皓的嘴角勾了勾,虽然得逞了,可是想到马上又要离开,心里也是十分不舍。 “我得赶在天亮前回去,虽然这几天不用上朝,可是回去晚了,就该被人发现了。” 骑马最快也要一个多时辰,他到这儿的时候已经过了子时了,如今寅时中就天亮了,所以虽然只呆了这么一会儿,他还是要赶快回去。 林雨又为着刚刚自己的矫情后悔了。景皓就来这么一小会儿,她还别扭的不和他说话。 景皓看林雨满目的纠结和不舍,又有些心疼起来。 “我再有二十天就回来了。” 二十天啊!林雨觉得太漫长了。 “一有时间,我就回来看你。”景皓又道。 林雨摇了摇头,“如今太乱了,你还是尽量不要再这么三更半夜的跑了,又不能带多少人,我不放心。”如果这大半夜的被有心人伏击,那可就十分危险了。 景皓心疼地又亲了亲林雨的面颊,“我不会让自己陷入危险的。倒是你,你一个人在这边,一定要小心。” “我明白。我最近都和天宇在研究机械,没事儿我是不会出门的。”林雨乖乖道。 “那我就放心了。”说着,又翻身压了上来,狠狠地亲了一口林雨的嘴唇,“等我回来!” 说完,立刻起了身,开始穿刚刚脱下去的衣服。 林雨也跟着坐了起来,“马上就要走了吗?” 景皓“嗯”了一声。 “我送送你!”说着就也去找自己的衣服。 景皓赶快拦住了她,“外面冷,别出去了。我很快回来,乖!” 然后把衣服穿好,下了地,又披上了斗篷,最后还是又抱着林雨亲了一大口,这才出了去。 林雨有些颓然地坐在炕上。景皓这么快就走了——她心里说不出的失落。两个人能在一起的时间太难得,她以后一定会好好珍惜的。不论高兴不高兴,一定要适当地表达出来。最重要的,好好爱他。 在炕上辗转反侧许久,临近天亮,她才再次睡着。 接下来的几天,林雨继续和天宇研究着各种器械,十分入迷。 第五天的时候,青儿带着身体已经大好的多罗小将进城了。 还不到巳时,青儿身边的奴才就来到了李家,给林雨递了信。 这是青儿当上郡主之后第一次回城,加上有多罗小将在,打着参观的名义,所以比之信仁之前回来就隆重了许多。 整个木奇城都敞开着大门,迎接他们的呼和郡主和尊贵的多罗小将军。 青儿之所以这么准确地能让奴才找到林雨的住所,想来景皓也不打算瞒着大伙儿林雨就在木奇城中的事实。反正最大的敌人穆旦都知道了,那么隐瞒也就没有意义了。 林雨倒是不用尽什么地主之谊去城门那里迎接,只是青儿说了,很想李家人的手艺,所以晚饭想在李家用。然后也希望林雨中午能够回府参加午宴。 这也没什么,青儿李家人也熟悉,之前在王府的时候,林雨为了抬举青儿,就总带她去李母他们的院子的。所以青儿说来这里用晚饭,李家人也都十分重视,也很高兴,尤其是李母,得了信儿就让人出去大采购了。 青儿他们的车驾是午时进城的,因为是郡主了,出行也有相应的仪仗、规制,小一百人,也是不少了。 青儿特意拐了个弯儿,把马车停在了李家的门口。 这会儿城中的人为了一睹郡主娘娘的芳容,好些都跟着车队一直走着,这回人见林雨巧笑嫣然地站在门口,那漂亮而高贵的呼和郡主还下了马车,亲自请林雨上了去。 “这家人是谁啊?”大家纷纷议论着。 “不知道呢!不过这儿挨着兵工坊,这房子、院子都是归兵工坊管的,想来是兵工坊的人吧?” “这院子可不小呢,这房子的主人恐怕是兵工坊的大官!” “谁说不是呢,要不然这家的姑娘怎么能和呼和郡主这交情!” 林雨之前两次进城,都是很低调的,所以百姓们并不知道林雨的存在。只是有那消息灵通的,可能会听说未来的王妃仍旧会是天哲人。 “林姑娘!”多罗小将也下了马,和林雨打着招呼。 “多罗小将,几日不见,听说如今也都大好了?真是太好了!”林雨道。 “承蒙大家关心,尤其是王爷、郡主和林姑娘。”多罗小将笑着,一脸的阳光。 “我可不敢居功。不过我想,王爷和郡主也都是尽了地主之谊,小将军你也不要客气。”这么多人看着,林雨还是挑明了一下,青儿带多罗小将回来,虽然是男未婚、女未嫁,不过只是尽地主之谊而已。 “我看啊,咱们也不要站在这里说了,也到午间了,林姐姐咱们就先上车吧。”青儿道。 林雨也十分赞同,他们可是慢悠悠走了一上午的,怎么也饿了,所以就赶快上了马车。(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一章 哄住 今时不同往日,这个当初在王府里近乎透明的姑娘,今日回来,不仅所有的奴仆夹道欢迎,还可以用正厅来待客了。 大管家天启亲自把他们引到了厅里,丰盛的饭菜已经能够摆上了桌。 林雨自打穆旦出事后第一次见到了他。本来他就是胡须茂盛的,这会儿比之那时候更甚,虽然衣着光鲜地站在那里,可是看着就很颓废。 穆旦弓身行了一礼,道:“呼和郡主安好!多罗小将军安好!” “大哥你这是做什么?一家人,用不着这些虚礼!”青儿赶快阻拦道。若是以前,她说什么也不会叫穆旦“大哥”的,可是如今也不能再叫“大王子”,便只能这么称呼他。当然,她如今的内心也柔软了许多,觉着毕竟是同胞兄妹,没什么是放不下了。 按理说穆旦也该矫情一下,可是他并没有,只是点了点头,算是应了。 一时间,青儿有些尴尬。倒是多罗小将笑了一下,道:“多日不见,穆旦兄多礼了。” 青儿说话穆旦可以带搭不理,多罗小将就不行了,只好硬生生挤出一个笑容道:“应该的、应该的。” 然后,理都没理林雨,就好像没这么个人似的。 这样对气氛说不出的诡异,明明没什么共同的话题,还非要坐在一个桌子上。但是也没办法,有朋自远方来,主人家总要尽些地主之谊的,要是连顿饭都不和人家吃,也太说不过去了。 穆旦不给青儿和林雨面子,也就搭理搭理多罗小将,所以多罗小将这时候也拿出了他良好的修养,和穆旦说起了话来。 “泰此次能在城里住上三天,若是穆旦兄不嫌弃的话,咱们来一次比赛吧。上次马球输给了你,这次咱们叼羊如何?” “小将军远道而来,也不能带着自己的队伍。这样吧,咱们下次再说,来日方长。这次就让呼和郡主带着您到处逛逛,咱们木奇城也挺大的,包管小将军能够流连忘返。”就是不同意和他玩。 “逛街有这么一天半的时间怎么也够了!这样吧,咱们就后日进行一场比赛,如何?你是主人家,我的队员,你麻烦你给配齐了!”多罗小将不容他拒绝。见他又要开口,接着道,“少能见到穆旦兄这样的对手,说实话,输给你,我也是很不甘心的!” 棋逢对手,又充满挑战。对于一个有雄心的男人来说,真的是一个很大的诱惑。穆旦想了想,终于还是点下了头。 “穆旦兄不常在京里可能不知道,其实咱们圣上很少这么欣赏一个人。以前我一直觉得,在年轻一代当中,我不是最得圣上看中的,也差不了多少。可是那日见圣上夸赞你,我才真的觉得遇到对手了。偏偏你还赢了我,还赢得那么漂亮、那么技术,我想不心服口服都不行!” 多罗小将不提皇帝便罢,这一提起,穆旦的脸立刻就维持不住笑容了。毕竟,他应有的爵位,就是这么没了的。 多罗小将见状又道:“其实圣上那日早朝的时候也说了,就因为穆旦兄是姓耶律的皇族,所以他老人家才会对你格外的严苛。其实这事儿,大家心里都跟明镜儿似的,错不在你。如若不然,圣上也不会这么说。” 穆旦的确是无辜的,他这些日子也着实憋屈,不然也不会****买醉。若是他真的得到了萧兰还会好些,可是自己明明都用过了,最后还不是他的! 话就是这样,两头说说,就会缓和许多。这些日子的愤懑,终于有人能够来开解他了,一时间,他心里安慰了许多,也顺便对多罗小将的好感提升了一个大的层次。 其实穆旦身为科勒尔的王族,对皇室不若多罗小将这样忠诚,所以在遭到皇帝的贬斥后,他根本调整不过来,这会儿被多罗小将说说,似乎开了窍,脸上的神情也缓和了许多。 多罗小将再接再厉,又道,“圣上还是看中穆旦兄你的。他曾经不止一次感叹过穆旦兄的才华。只是,事态所逼,圣上也是难做。所以依我看,穆旦兄怎么也不会因此而沉寂的。我一直认为,只要有真本事,总会有属于自己的一番天地的!” “我有什么本事。”穆旦有些不好意思。科勒尔毕竟和皇城那边不同。科勒尔已经多年没有王爷了,大家做事不过是按部就班,尤其是穆旦,是地位崇高的大王子,可又没有什么实权。所以大家对他,会恭敬,但不会奉承、巴结。而多罗小将,自小就生活在京城,又得皇帝喜欢,所以不说舌灿莲花,也是个会哄人的。穆旦被他这么一说,总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又有些洋洋得意。 多罗小将察言观色,自然也看出来了穆旦的心理,继续道:“穆旦兄真是妄自菲薄了,咱们胡山的运动项目都是在生活和战斗中演化而来的。不然为什么圣上这么重视这些活动呢?这不是玩物丧志,而是真的能体现一个人才能的地方。那日与你一起打马球,你的组织才能丝毫不在我之下。要么我之前还说,我一直耿耿于怀呢,就是因为,我都已经这么受圣上看中了,何况穆旦兄你呢?”多罗小将自嘲地笑了笑,“说实话,我可是真嫉妒穆旦兄的才华的。不过,君子坦荡荡,何况我也是胡山的军人呢?” 一席话,把穆旦高高的捧了起来,又拿自己做例子,甚至贬低自己来成全穆旦,穆旦的心里愈发地舒服了。便道:“我知道,圣上也有圣上的难处,不过小将军说的对,君子坦荡荡,我确实不该为这事儿悬心,也多谢小将军鼓励!”难得,穆旦也表现出了谦虚的一面。不过也是,他对别人可以高傲、可以不屑,可是对于皇帝面前的这个十分有背景的红人,他还是需要给一些面子的,更何况,这个人还是他比较尊重的一个对手。 “穆旦兄这话可就见外了,虽然咱们只打了一场球,可是我认定了穆旦兄是我的朋友了,可能这就是天哲人说的‘惺惺相惜’吧!更何况,其实我这么说,只是想和你来场比赛?” (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二章 自卑 穆旦看着多罗小将,略微有一点懵。 可是下一刻,他就反应过来了,多罗小将这是给他铺台阶呢。 顿时对他好感大增,一扫之前的阴霾,哥俩好的和他喝起酒来。 林雨这下有些佩服多罗小将了。劝人了一大堆,最后表示:我这么说没别的意思,就是想继续和你玩!话传到了,误会解开了,人也捧高了。最后让你觉得,他一点歪的、杂的都没有,特别单纯!也难怪才这么几天,青儿就对他这么有好感了。这样的男人,还真让人讨厌不起来。林雨觉得,如果她不知道之前的一些事,她也会觉得他人很好的吧。 穆旦可能是积聚了这么多天的负能量终于得到了理解,心里痛快了,所以拉着多罗小将就不下桌了。多罗小将其实比他要小许多,但是这会儿就亲热地仿佛一点代沟都没有似的,一杯接着一杯的喝。 胡山人本就能喝、好喝,但也架不住两个人都是充满血性的年纪,举杯必干。等林雨她们吃完了,两人也都醉了。 “这可怎么办才好?本来约好的午后去逛街的,这会儿人醉成这样。”青儿眉头都皱了起来。 “都已经这样了,你就别想这些了,先让人把他们扶回去吧。”林雨道。 穆旦被送回了自己的院子,而多罗小将被送去了客院。青儿吩咐了人熬了醒酒茶给多罗小将送去,免得他一会儿睡醒了头疼。 青儿和林雨回了自己的院子,他们这才离开王府了一个多月,这里已经焕然一新了。 青儿自己也不敢相信这变化,甚至她的院子里还重新给安排了好些丫鬟。 这些本应该是多罗嬷嬷做的,不过她现在在牧场那边,所以都是天启安排的。不过这也都征求了多罗嬷嬷的意愿,毕竟她才是管后院的。 毛一罕和乌云也几日没见了,虽然这会儿已经升了女官,摆脱了奴藉,可还是拉着乌云蹦蹦跳跳的出去说话了。 “我瞧着多罗小将人挺好的,嘴巴也能说会道,难怪你这么喜欢他。”林雨打趣道。 “哪有。”青儿虽然这么说着,可是脸上的笑却怎么也收不住,看着就是幸福又得意。“不过他人真的很好,很会照顾人,一点架子都么有。和我以前见过的贵公子都不一样。” “因为我们青儿本身就和别的贵女不一样啊!”林雨眨了眨眼睛。 “林姐姐你又损我。”青儿嗔怪道,“我倒是没觉得我自己有多好,虽然你总说让我自信一些,我也知道,我这身份应该自信。可是,我总觉得我缺少了一种气场,就像是多罗夫人、瑾妃那样的。他身边有那么多优秀的女人,然后我这么样,他还喜欢我,肯对我好,林姐姐,我真的挺满足的。” “傻姑娘!”林雨真想叹口气,“我还以为你现在已经挺有样子了,结果你打心眼儿里还这么自卑。多罗夫人和瑾妃,她们那种气场都是浸润多年所培养出来的。若是你生活在那样的环境,要不了几年,你也会变成那样的。”林雨道,“其实,多罗小将对你好,都是应该的。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就是应该对对方好。你不是也待他很好吗?而他喜欢你也正常。他身边的,如你所说,几乎都是女强人,这些女人强大的几乎不需要他去保护。他想保护他们,就要不断地、拼命地提升自己。可是你不然,你这么弱,他现在保护起来就富富有余,充分满足了他男人的心理和成就感。” “咯咯!”青儿被林雨逗得笑了出来,“怎么就像林姐姐说的这样了!” “我说的都是事实。许多女人,为了博取男人的怜惜,都要故意扮柔弱的,而你都不用扮,当然能满足他的自尊心啦!”林雨继续道,“不过你自卑也对,先头我和你哥在一起的时候,也是会自卑的。” “林姐姐也会自卑吗?”在青儿眼里,林雨一直都很自信,包括景皓娶侧妃这事儿,她也很看得开。 “当然会自卑了。我记得曾经有一个很有智慧的女人说过,‘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是满心喜欢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说的就是女人对于喜欢的优秀的男人,会不自觉地有一种自卑感,仿佛自己很渺小,很卑微,就像落到了尘土里。但是因为喜欢,所以即便是在尘土里,也能喜悦的开出花来。这么优秀又智慧的女人尚且这样,何况咱们呢?”林雨感叹道,“我起初发现自己喜欢你哥的时候,我就常常想,他是那么高贵的公子,可我只是个身份低微的普通人。他年纪比我小那么多,等我年纪大的时候,他还是壮年,会不会就不喜欢我了?我那时候充满了矛盾,所以怎么都不肯接受他的爱意。当然,最后,还是架不住内心对他的喜欢,就决定和他在一起了。” 青儿面目充满了憧憬之色,好半天才道:“林姐姐,你说的这个女人真的很有智慧啊!我觉得我就是她说的那样的。在尘土里开出花儿,其实,心里是很幸福的!”随后又道,“那林姐姐,你现在还会自卑吗?” 林雨摇了摇头。 “我赞同这个女人的观点,但是,我觉得这是在确定关系之前的一种心态。青儿,多罗小将现在是还没和你表白吧?” 青儿羞赧地点了点头,“这、这还要说清楚的吗?” 林雨略微一愣,才惊觉在这样的古代,几乎都是盲婚哑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胡山比较开放,但是贵族里几乎也都是赐婚,就如林雨之前说的,像青儿和多罗小将这样的,在婚前有时间培养感情的实在是不多,更别提什么表白了。想到这里,她忽然又觉得景皓可爱起来,起码对她表白了无数次——呃跑题了—— 林雨赶快把自己的思路拽了回来,“也是。不过我的意思,就是你们订婚了,呃,被赐婚了之后,你就会发现,之前的那种自卑慢慢都会不见,因为彼此喜欢,你会越来越自信,就如我现在一样。”(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三章 感叹 青儿有些懵懂的点了点头,想到和多罗小将赐婚、想到他越来越喜欢自己,青儿的脸也愈发红润起来,眼角眉梢尽是笑意。 林雨看着她,也有些好笑,觉得自己很多时候应该也是这样。也因此,愈发想念起景皓来。 “青儿,那个,”林雨皱了皱眉头,“你哥现在怎么样?” 青儿这才从自己的幸福中缓过神儿来,看着林雨,心里又是自责,又是替她难过。自责在自己不该只顾着自己幸福喜悦,忘了照顾林雨的情绪。难过在这次过来,景皓竟然什么都没让她给林雨带,林雨在等他,可是他却高高兴兴的娶侧妃。可是,那是她的哥哥,她也明白他的身份该是三妻四妾、左拥右抱,可是如果对方是图娅那样的也就罢了,偏偏是和她关系要好的林雨,她就矛盾的不行了,而且私心里其实更偏向林雨一些。 略微调整了一下情绪,青儿道:“我最近么太注意到他啊。许是最近太忙了,我见到他的机会不是很多。” 林雨看着青儿的脸,直直的,把她看的神色愈发不自然了。 “青儿,我相信你哥的。我只是有些想他。”确实,上次景皓回去的那么晚,她真的很担心他。而且,确实工作能转移她的注意力,可是每每到了夜深人静,那思念就更加厚重了。她这会儿理解了景皓说的,把那套里衣搂着才能睡着的心情了,确实,她自己都不知道每天抚摸景皓送给她的那个狼牙手链多少遍。 青儿有些心疼这样的林雨,也有些为林雨不平。可是终究,就如她和多罗小将一样,是苦是甜,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况且,她也是真心想要景皓和林雨在一起的,便叹了口气道:“娶了侧妃的这些个日子他也休朝了,不过也忒高兴了些,****醉酒高歌。” 又看了林雨没有生气的迹象,继续道:“那个河碧瑶的娘家人,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小门小户的,就因为养了个皇帝看重的女儿,就在科勒尔横着走了。还有她的那个老爹,前儿夜里喝多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竟然叫了景王兄一声‘女婿’!” 林雨“噗哧”一声笑了出来,“然后呢?” “你还笑得出来?当时我汗都下来了!我还以为景王兄能生气呢,不过景王兄也喝多了,竟然只瞪了一下他,没冲他发火!” 景皓当然不能冲人家发火!这侧妃不愿娶也娶了,皇帝还在这里,总不能就给侧妃的娘家人脸色吧?而且景皓没睡他的女儿,他却敢叫景皓“女婿”,显然是不知道自己女儿的境遇的,这样就更让人放心了。 而且林雨觉得,景皓这一瞪,也挺恰到好处的,起码让人家知道,他还是有骄傲、有底线的,不过是给河大人面子而已。 “喝多了而已,你不也说了么,你哥他也喝多了。”林雨笑道。 “反正我就是觉得不舒服。那个河碧瑶,一直很高傲,看人的时候,都不正眼看你,非得眼皮垂着,好像看你都是在怜悯你一样。然后走路的时候又把目光放的很高,像是谁都不放在眼里,这一出,和那个瑜妃一模一样!”青儿气呼呼的道,“然后你不知道,她每次跟我行礼的时候,都有一股子很不屑的感觉,特别的别扭!” 河碧瑶是侧妃,三品。青儿是郡主,二品。等级上差着一级,所以理应和青儿行礼。但是她是侧妃,是王爷的女人,按说就是不给青儿行礼,以青儿的性格,也不会说什么。可她偏偏要拿出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给青儿行礼,难怪青儿这么火大。 “这也可以理解,她是瑜妃调教出来的,你是瑾妃这边的人,她怎么会喜欢你?而且你要不了多久就嫁了,她干嘛还费力讨好你?再说一句现实的,你跟我关系好,就算她费力拉拢,你也还没站到她那边,就会嫁人了,还不如直接和你划清界限,还能得了瑜妃的喜欢。”林雨笑道。 “这人怎么就能现实成这样!”青儿忿忿道。 “这很正常。你以后进了多罗家,少不得也要经历这些事儿。包括我和你哥在一起,这些事儿也都得经历。”林雨道,这都是现实,很无奈。 “以前觉得,什么事情,自然而然地就去经历,别人能过,我应该也可以。可是现在听你一说,我又有点害怕了。”青儿有些沮丧。 林雨把手放到了她的手上,道,“其实不光是你,我也一样。不然,我也不会回来王城了。” “林姐姐不是因为景王兄娶侧妃才——”青儿自觉失言。 “也有这个原因吧,我不想看他娶侧妃的样子。我能接受他娶侧妃已经很不容易了,不可能再大方到去观礼或者怎样。但是其实,我是厌倦了那样的生活。一个个勾心斗角、笑里藏刀,尤其是和瑜妃她们那拨人相处,挺累的。所以我就怂了,就回来了。”林雨叹气道。 青儿反手拍了拍林雨的,也给她鼓励。 “是挺厌倦的。现在萧家和多罗家闹成这样,这次回来,也是让阿泰他散散心。是圣上让的,不然他在牧场,也是终日为家人操心。”青儿叹了口气,“其实我甚至在想,他刚刚喝那么多,是不是在借酒浇愁?毕竟在牧场那边,他根本不可能酣畅淋漓地喝。心里有那么多的不舒服,但是连个发泄的地方都没有。” 借酒浇愁么,林雨倒是比较认同,不过因为是什么原因就说不好了。 “都会过去的。只是他没几天就要回去了,你要珍惜在一起的时间。别像我现在这样,每每想起来,都觉得以前和你哥在一起的十家太少了。甚至会怨恨自己,当初为什么不早些答应他。”林雨轻轻一笑,是挺可笑的。 “没几天就回来了。等圣上一走,他肯定归心似箭,立马收拾东西回来。”青儿道。 “但愿吧。”林雨再次叹了口气。 (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四章 请客 两人在小院儿里说了好一会儿话,多罗小将那边才终于回信儿说是醒了,人也清醒的差不多了。 看看时间,也差不多到晚膳的时候了,于是几人就又坐着马车去了李家。 李家人全都在门口迎接着,上午他们上工也就算了,但是这次青儿是以郡主的身份过来,又带着贵客,所以都过来了。 多罗小将也能说天哲话,不过不是特别的熟练,一般的话倒也是会说、能听懂的。所以一来了,就热情的和李家人打起招呼来。 李家人最近也学了不少胡山话,所以两边沟通也完全没什么问题。 因为不熟,所以和多罗小将说话的主要任务就落到了****峰身上,好在他这两年在交际方面锻炼的不错,起码也能做到侃侃而谈。 毕竟是贵客临门,这次李家做的饭菜就多了一些。 八大肉菜是四喜丸子、香辣兔肉、红焖羊肉、佛手白菜、五香酱牛肉、香煎豆腐盒、山药炖鸡汤和干豆角炖排骨,两道凉菜是凉拌木耳和玫瑰山药,甜品是蜜豆双皮奶和冰糖银耳,主食则是猪肝粥、拌凉皮、水晶烧卖和葱花鸡蛋饼。 总听青儿说李家人做东西好吃,这次亲口尝到,多罗小将方觉名不虚传。 “她大姐说小将军中午多吃了些酒,所以传话回来说让咱们准备一些解酒的饭菜。这佛手白菜、凉拌木耳、冰糖银耳、猪肝粥、拌凉皮都是解酒的,小将军喜欢就多用些。”李母解释道。 “林姑娘最是细心,大娘也很有心,真的如青儿所说,很好吃。”多罗小将春风和煦,李家人都很喜欢。 “喜欢就多吃点,咱们没别的本事,就这点儿做饭的本事还行。”李母笑着,很实惠。 “你午间几乎没吃什么东西,到了这里就不用客气了,尽情吃!”林雨也笑着说道。 “是啊!我最喜欢大娘的手艺了!”青儿也附和道。 多罗小将点点头,因为中午喝了不少的酒,这会儿也就不再喝了,吃得很饱。 “大娘和二嫂子这手艺真是不错,既然来了胡山定居,可是要重操旧业?”席间,他已经知道李母和李月灵是厨子了。 “不干了。年纪大了,也干不动了。平时给他们爷们儿孩儿照顾好了就成。挣钱的事儿,就交给他们了!”李母道。 “大娘这手艺,就是京中都少有啊,要是开一个店铺,肯定火爆。”多罗小将继续和李母说着家常。 “我觉得吧,人纳,得知足些。我们现在他们几个都在挣钱,也都有本事,能养起咱们家了。再说,他们这么累,回来能吃口可心儿的,心情也能好。”李家人重视亲情,李母也一直这么教育着子女。所以即便当初李月灵那么咬尖儿,李家人包括林雪在内,也都对她很好。而出了事,李月灵就是再浑,第一时间也是保护自己的亲人。 这番话让多罗小将颇为感触。小富即安,他从小到大就没被灌输过这种思想。他的家族,只是信奉一条:从家族索取多少,就要贡献多少。所以,他一身荣耀,也是一身的债。可是,从小到大,即便是把他放在心尖儿上的母亲,也不会做到李母对待家人的这个程度—— “这儿的确很温馨,难怪青儿喜欢这里。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所以青儿也才这么善良、大方的吧?” 林雨不得不承认,多罗小将真的很会夸人!一面对青儿赞扬了,一面又夸赞了整个李家。这不,所有人都笑得合不拢嘴。 最后,李家人觉得科勒尔王府的人,包括客人都太谦逊有礼了,简直就要跟他们心贴心了。当然,他们这会儿已经差不多把穆旦两口子排除在外了。 吃过饭休息了一会儿青儿他们就回去了,第二天两人要游览王城,邀请了林雨,但是林雨并不想出去当电灯泡,所以就推辞了。 不过,她不出去也不代表事儿找不到她头上。转天上午,院子里就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吃过早饭不长时间,林雨正在书房里和天宇研究图纸,外面就有人传话说有人来找林雨,乌云出去看了一下,回来面色就不太好,“是图娅夫人。” 这会儿穆旦不能称为大王子,图娅当然也不再是大王子夫人。 图娅一直对于穆旦喜欢萧兰的事情耿耿于怀,但是因为她是穆旦的正妻,即便是嫉妒,也不会真的对一个一定不会嫁给自己丈夫的女人怎么样。但是没想到穆旦还真把人家给睡了不说,还丢了马上要到手的爵位!她盼了这么多年的身份,结果一下子就永远没有指望了!所以她才会一气之下离了王府,回到了娘家。 既然回了娘家,要么就一直有气性儿的等穆旦去接她,要么就受不住了自己回王府。怎么还能找到她这儿呢? “奴瞧着她们拿着礼品呢,莫不是想让姑娘你帮着从中说和?”乌云道。 “我能说和什么,我和穆旦又没什么交情。”甚至说,因为萧兰,穆旦对她极其没有好感。 “是啊!姑娘还是个闺女呢,她怎么能来找姑娘说这样的事情!”显然乌云是认定图娅的意图了,因此才没个好脸子。 但是人家都上门了,以后不管怎么说也是妯娌,也不能就不见她。所以林雨净了手,还是出去了。 图娅这会儿已经被引着坐在了客厅里,也给奉上了奶茶。不过她坐在那里多少还有些局促,全然不似以前那个嚣张又无脑的她。而她的后面,两个贴身女奴捧着两个盒子,看起来像是妆龛。 见林雨进来,图娅赶快站起了身子。 “林姑娘!” 林雨点了点头,“稀客、稀客。快请坐下吧!”说着,就坐到了主位之上。 图娅的双手放在大腿上不自然地搓着,眼睛也不太好意思直视林雨,不过看到林雨注意到了她的手,她又马上停止了动作,掩盖似的去端几上的奶茶。 “有些日子没见夫人了,没想到是在这里再见。”林雨没矫情地问她好不好,且看她眼下的乌青,就知道她这段日子十分不容易。(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六章 认知 图娅尽可量地让自己笑出来,虽然僵硬,但不做作。 “是我来的冒昧了,打扰了林姑娘很是不好意思。” “是,夫人能找到这里,我也很意外。”林雨道。 图娅的脸愈发尴尬了,“这个、我也是昨天才听说的。大伙儿都说呼和郡主来了这里,亲自迎了一个姑娘去王府,我就猜到是林姑娘了。” 原来如此。不过林雨也知想到,除了这个,图娅还真没别的机会知道自己回来了。 “都说‘无事不登三宝殿’,夫人今日过来,可是有什么事情?”她与图娅还真没有什么交情,值得在府外走动的。 图娅这次再也维持不住笑意了,“是,我是有事才过来的。”图娅有些犹豫,终于还是开口道,“还请姑娘能够帮帮我!” 图娅的表情很是急切、期盼,林雨的眉头却皱了起来,莫不是真要自己去给他们两口子说和? “夫人,我近来也不住府里,更何况,与你们夫妻也不是特别相熟,所以我想,我可能是有心无力了。”林雨扯了扯嘴角。 图娅的脸立刻垮了下来,又布上了哀戚的神色,“我知道过去我是太跋扈了些。总仗着自己的身份,谁都不放在眼里。” 这是认识到自己错误了?林雨没有接话。 “我也知道我有这毛病,可是以前我拿东西回去的时候,他们都不知道怎么高兴才好。每次都夸我有出息,难怪老王爷会给我们指婚。可是这次,他们谁都说我任性,说穆旦没出息。每天都是这样。他们赶我回府,说穆旦不来接我就是不要我了,让我趁早自己回去,别到时候大家都没脸。他们早怎么不这么说话?要是穆旦没被剥夺爵位资格,他们还敢这么对我?” “爵位的事儿是皇帝钦定的,下了圣旨,君无戏言,这事儿谁都没办法。”林雨道。 “我也知道。我就是气不过。我们都是一家人啊,他们怎么能这么势力!我性格一直都是这样,现在他们一个两个的说我跋扈,不就是看准了我没有后台了吗?我是我和穆旦吵架,他们不是应该帮我的吗?穆旦不来接我,他们作为家人,不是应该给我做主的吗?竟然直接就跟我说这是一趟浑水,没必要去趟!” “你这么说也对。”林雨只能赞成。她说的是她的亲人,有些话,她自己说可以,林雨就不能跟着说了。 “说起穆旦,我就更生气。我从十二岁被指婚给他,就一心一意地待他。我身份是低,可那也是老王爷亲自定下来的。之前偶尔玩在一起,就知道他不喜欢我,对萧兰比我热情很多。后来我们成婚的时候,老王爷已经没了。他就变本加厉,每次萧兰来,他都恨不能一天十二个时辰陪着她。这些年,我心里的哭从来不敢和家里人说,就盼着萧兰的婚事赶快定了,他也好死了这门心思。谁曾想,他竟然这么不要脸,连下药、强上这样的事儿都做得出来!他是疯了吧?!就算他自己破罐子破摔,可孩子们呢?他怎么就这么狠心!”说着,图娅的手都恨恨的握了起来。 她这是还不知道穆旦是被萧兰害的呢,林雨虽然不同情他们夫妻,可是也不想她就这么蒙在鼓里。冤有头、债有主,当初萧兰既然做得出,就怪不得林雨给她点出来。 “具体的事情,我是不太清楚。不过昨儿和穆旦同桌用膳的时候,多罗小将倒是透露过,穆旦是被冤枉的,始作俑者,应该是萧兰。皇帝一直爱惜穆旦的才华,只是出了这样的事儿,他总要给大家一个交代。后来皇帝也查了一下,大抵是查出来是萧兰所为的。同样,萧兰是圣上亲封不久的郡君,自然也不能立刻就处分了。所以,只能牺牲穆旦了。但是,皇帝、包括王爷也都透露过,即便没了爵位,穆旦也应该会受到重用的。”信心要给,因为穆旦确实有能力,景皓不用说不过去。与其将来让她觉得是苦尽甘来,不如现在就让她知道,景皓对他们是有心的,而不是他努力的。同样,也要摆明道理,穆旦和他的家庭,都是被萧兰害的。本来应该有一个翻身的机会,但因为萧兰的身份,又不了了之了!这一切都是因为萧兰! “实不相瞒,今儿我之所以找到林姑娘,也是听说了这件事。昨儿多罗小将的一番话,我也听奴才们跟我说了。我真不屑萧兰!就因为怕穆旦能力日大,分了王爷的权力,竟然就能做出这样下作的事情!不过要我看,他们两个还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萧兰想要勾引他,还用下药?呵呵,只怕她一个眼神都能给穆旦迷了魂儿吧。所以我觉得,这药还是穆旦自己下的,不要脸的,是怕萧兰临时反悔吧!” 林雨都佩服死了图娅这清奇的脑洞了!她是认定这里面有穆旦的手笔了。她也绝对想不到,在萧兰的算计里,那个和穆旦搞在一起的人会是林雨!不过她分析的也对,若是躺在那里的人不是萧兰也不是自己,而是另外的一个贵小姐,穆旦八成是会忍住的。出去找个女奴,光明正大又不会犯错误,多圆满!可见,他还是愿意和萧兰在一起的。 另外,萧兰是怕穆旦坐大影响景皓才用自己的身体陷害穆旦?这是什么鬼?景皓是会防着穆旦,不过还用不着萧兰用这样的计策吧?萧兰的脑子进水了吗?林雨一时间都不知道怎么和图娅继续进行对话了。 “就算萧兰是这么想的,王爷也不会认同吧。”林雨抽了抽嘴角,景皓必须摘出来,可不能让图娅误会了。 “我知道。小王爷这么多年都这么放心地把科勒尔交给穆旦,又怎么会在这时候害他?所以我想,这里面不光有萧兰的手笔,萧家那么有实力,又是在王帐那边,所以我觉得萧家也肯定是出力的了。萧家想让科勒尔不得安宁,就把与王爷有婚约的萧兰送到了穆旦面前。但是,为了怕萧兰反悔,所以才给萧兰下了药!”(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七章 慌乱 林雨听得愈发糊涂了,尴尬的笑了笑,“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图娅差点没忍住给了林雨一个白眼儿,“萧家这么做你理解吧?” 林雨点了点头。 图娅再想说话,又谨慎地瞅了瞅左右。 “这屋子里的,都是我信任的人。”林雨道。只有乌云和穆依,其他奴才早就出去了。 图娅这才道:“萧兰这么做,也是有原因的。因为许多年前,已故的萧侧妃就做过,不止一次!” “什么?!”林雨这下子可是吃惊不小,萧侧妃竟然做过这样的事?! 不管图娅说的是真是假,这样的话也都不能再让别人听去了。林雨挥退了屋子里的众人,只留下了她和图娅。 直到图娅走了,林雨还是久久不能从震惊之中缓过神儿来。 这个消息,不管真假,实在是太可怕了! “姑娘,这两盒子首饰要入库吗?”乌云问道。 林雨摆了摆手,“收一盒就可以了,另一盒是让我转送给青儿的。” “怎么是送给呼和郡主的?她终于想通要巴结呼和郡主了吗?” 林雨轻轻点了点头,“你去传话,并且准备一下,我要回牧场!” 乌云呆愣愣的看着林雨,不知道她这是怎么了。不过看林雨心事重重的样子,她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应了,下去开始准备。 李母和李月灵得知林雨要回牧场,都是惊讶的不得了。包括刚刚还和林雨一起制图的天宇,都来看她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就突然要走。 “王爷传话过来,外面也不太平,姑娘若是真想回去,也不要太过仓促的好。”天宇劝道。 “我有些急事想要弄明白。”林雨道。 “想要查什么,天九他们谁都能给你查啊!或者传信儿回去,小王爷或者天狼,都能给你查的很明白的。” 林雨摇了摇头,她现在不敢轻易相信别人了。 李母和李月灵是束手无策的,只是一直说着,“怎么就这么急?等他回来再说不行吗?”之类的。 天宇见林雨似乎是铁了心,心念一转,道:“是和图娅有关吗?这里面会不会有别的什么事情?她怎么会突然来了?这会不会是诱敌之计?” 林雨这才抬头看他,皱了眉头,脑子里却是飞快地转着。 天宇说的也有道理!确实,图娅说的这话太过骇人,毕竟那人现在还这么有身份、有地位,焉知她不是想要挑拨离间?而且,这和她一贯的认知也确实不太相符啊! “你说的对。”说完,林雨又低下了头,想了半晌,道,“可能是我多心了。的确,这件事不应该这么着急的。我还是不去牧场了。” 大家伙儿这才放了心,想要问她到底出了什么事儿,又有些犹豫。 “青儿明天午后就要回牧场了,我有些东西想让她帮我带给景皓。今晚我就在王府里住下,穆依,你和天九去安排一下。”林雨道。 穆依出去了,林雨道:“其实也没什么事情。图娅想让我帮着从中说和说和,她也知道过去她着实过分了些。”林雨道。 “我看郡主多数也是会同意的。毕竟上次穆旦老爷那么对她,她也没怎么样。”乌云接道。 “是啊!”图娅想成为她手中的一把剑,她用或者不用、怎么用,这都需要好好想想。不然,图娅就是一把双刃剑,伤了别人,也可能伤了自己。 晚膳仍旧是在大厅里用的。也依然是头天中午的那些人。 穆旦还是那个样子,不过对待多罗小将还是十分热情,两人研究着明日上午比赛的事宜。越说越高兴,连小时候做这些运动时候经历的一些糗事也互相分享,听着倒也挺有意思。 晚膳过后,林雨从主院,带着东西就往青儿的院子来了。 青儿这边已经摆好了茶点,正等着她呢。 “林姐姐这是几天不见景王兄就想得慌呢。这我要是给他带回去了,他岂不会乐疯了?我觉得我应该刹他一点东西才行!”青儿揶揄完了林雨,还不忘用这事儿从景皓那骗东西。这是真的把林雨和景皓当亲人了,不然也不会有这种调皮的小算计。 林雨笑笑,“哪有什么非得带给他的,我这边有的,他都不缺。何况他都没给我带东西,我给他送什么。” 青儿看着手捧木盒的穆依,有些发愣,这东西不是给景皓的吗?还是说,林雨这是在和自己开玩笑呢?不过当看到林雨拿出了一个同心结的时候,她还是笑了出来。 “还说没有,自己却编了这么漂亮的一个同心结!”青儿一下子抢过来,在手里把玩着,“真是精致啊!林姐姐你真有心。” 林雨笑了一笑,“我是真没打算给他东西的。因为我今儿主要是来找你的,给他东西,也只是个筏子而已。” 什么时候景皓都能用来当借口了?青儿瞪大眼睛看着林雨。 林雨示意穆依把盒子放到了青儿面前,又打了开。 青儿一看,又是金、又是宝石的,“这是——给我的?”青儿问道,显然这东西不能是让她带给景皓的。“我现在已经不缺首饰了啊!当郡主之后圣上及各位娘娘都赏赐了,王府里也会有定额的首饰、例银。林姐姐不用再破费送我了!”青儿赶快推辞道。 林雨笑了一下,“这不是我送的。” “啊?”不是林雨,那还有谁? “是图娅托我送给你的。”林雨道,“她今儿上午来找了我,说是现在见你不容易,她也不能随便回王府,所以希望我转交给你。是她的一点心意。” “啊?”青儿更懵了,图娅干嘛送她东西?不从她手里抢就不错了! “她说她后悔了,希望你能原谅她。她现在是落魄了,才知道了人情冷暖,也是这会儿才知道自己过去有多招人讨厌。这次穆旦再冷落她,她也想开了,以后回王府,就好好和你我相处,害了她的人,她一定会报复的。” “她这是知道是萧家做的了?”青儿道,这件事已然不是什么秘密,虽然萧家极力掩盖,但是皇帝还是查到了一些蛛丝马迹,这些东西,分本瞒不过大家族人的眼睛。(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八章 研究 林雨点了点头,“我跟她说了。不过,也不用我和她说,她就是知道了,才来找的我。她想要报仇。” 青儿的脸渐渐地红了起来,是有些激动的红。 “她敢吗?”眼神充满了期待。 “东西都送来了,你说呢?” 青儿对穆旦有血缘羁绊,但是对图娅这个一直欺负她的人就没有了。她也不喜欢和林雨抢景皓的萧兰,也不喜欢和多罗家做对的萧家。更何况,的确是萧兰毁了穆旦的。有些事,穆旦去做她还会担心,可换做图娅,她就没有任何心理压力了。 “她想怎么样?”既然东西送到了,自然是有求于她的。 “她想让你下次回城的时候,就像去我家接我那样,也去她家里把她接回王府。” “这,行吗?”青儿微微蹙着眉头问道。 “我觉得这太便宜她了。”林雨直接道,“我想了一下午,我觉得图娅来向我们投诚,这对你、我都是一个机会。因为咱们以后都不可避免地要经历后院里的勾心斗角,可是咱们两个都不擅长这个,所以我想,咱们可以从图娅这里练练手,要怎么样,才会让她心甘情愿地跟着咱们,不会转投他人。你也知道,想斗倒萧兰的,肯定不止咱们。” 听着林雨的话,青儿愈发兴奋了。 “所以我想,咱们也不能太低三下四,这样她会瞧不起咱们。同时,咱们又不能太高傲,这样她会觉得咱们不是真心帮她。所以这个度,咱俩须得好好把握。” “那这东西我还收吗?”青儿小心翼翼地问道。 “收啊!干什么不收!”林雨坚决道:“她当初是怎么对你的?这点东西,都不够利息的吧?” 青儿点了点头,“那我就收着了!”说着,笑嘻嘻地让毛一罕收起来。 “那她想我去接她,我不去能行吗?这不会让她觉得不重视她吗?”青儿问道。 “所以我说咱们要想个办法。你看这样行不行?因为你哥回城是当王爷之后首次回城么?城内的大小官员是肯定要出城迎接的。本来穆旦致辞应该封王,然后大摇大摆地跟着你哥一起进城,可是这次,因为他没爵位、没品级,所以就不在迎接之列了。但是我想,出城不用他出,出王府是一定的了。所以,可不可以传信,说让他和家属共同在门口迎接王爷、郡主呢?这样的话,他就必须主动把图娅接回来,你就不用去了。只肖在下车的时候,过去亲亲热热地拉着她的手,说句好久不见就行了。” 青儿瞪大眼睛直点头,“嗯,这般办法好!其实我也不想去接她。” “我这也只是个想法,具体的,还要你问问你哥再说。”林雨道。 “景王兄?他每天这么忙,我也没机会见他啊!”青儿忽闪着大眼睛道。 “所以我给你一个同心结是让你做什么的?”林雨嗤笑一下。 青儿这会儿才看到自己才放到身边的这个精致的同心结,满眼的不可置信。原来,真的只是用景皓做了一个借口啊。 “行啦!”看着青儿的表情,林雨笑着道:“也是真心啦!我也没想到两件事能赶到一起去,不过这也正好有了借口,不是吗?” 青儿乖巧地点了点头。这样,不善于勾心斗角做坏事的两个人就这么开始研究着算计起别人来,还都有一种跃跃欲试的兴奋。 两人又说了会儿话,林雨才回到原本自己的屋子,就是位于景皓院子里的那个。 林雨很是感叹,其实景皓待她真的很好,哪怕就是一顿饭,他只要有空也是一定要来陪自己用的。希望,景皓快些回来吧。一个人的日子,确实太思念了。 第二天上午是叼羊比赛,在王府外面有专门的场地,类似于现代的体育馆一样的存在,不过不是给平民百姓用的,同样,他们也不可以轻易进来观赛。林雨是被青儿邀请的,不过她听天九他们说了一下那里的环境,又因为不感兴趣,最后还是决定自己不要去凑这热闹了,也跟他们言明午后不会去送他们了,这才回了李家。 午后,青儿他们离开的时候自是又一番热闹,而林雨只是让人给图娅送了口信儿,让她放心。 只是她自己心里装着图娅说的那件事,就说什么都不能轻易放下了。事情已经过了这么多年,许多人也已经归为尘土,她还能查出真相吗?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原本因为林雨提议而觉得兴奋的天宇和仇师傅这两天也有些蔫儿了,包括林雨自己。他们试图做成像林雨说的,把“弩”做小,小到可以一只手拿着,可是这样动力减小了许多,射程也相对进了许多。这个距离,其实已经用不着这样的武器了,一个长矛都能解决了。 知道这个消息之后的林雨也不禁有点儿蔫儿,她确实忽略了,枪里的子弹能有这么大动力,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有火药的支撑,可是这个年代,还都是冷兵器,还没有一个火器应用到战争中。 对!林雨再次想到,在现代时候,大家常常说的一句话,东方人发明了火药,是用来制作美丽的烟花,而西方人则用这项技术做了大炮。其实两个东西是一个原理,那么可不可以提出呢? 于是,林雨又对他们说了这个想法。 “一个很小的鞭炮,能把手炸坏。如果是很大的呢?比方说,鞭炮是放到竹筒里,让它有固定的发射方向,也就是朝着天上。小竹筒能承受住小鞭炮的压力。那么,如果做大的呢?铁的、钢的?咱们能不能做呢?当然,我只是一个想法,因为火药这个东西确实很危险。不是专业的人,最好还是不要试的。” “你这个想法对啊!咱们要做一个大的鞭炮,看看威力到底能够达到多少!”天宇兴奋道,“我像王爷报告一声,再着人去找制作鞭炮的师父。”这不是小事儿,涉及到火药,有可能特别危险,所以天宇是一定要报备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八章 表达 这样,他们的研究又改变了一个方向,林雨又开始了和天宇研究细节的阶段,当然,这里面又加入了很有权威的制作炮竹的师傅。 这是一个比之前精巧武器还要难的东西。路要一步一步走,林雨也吸取了教训,让他们一步到位做手枪,他们一定是理解不了的,所以只能先从大炮开始。 有目标,日子就过得特别快。虽然成果很缓慢,但还是很有劲头。 终于,圣驾回銮的消息传了过来,林雨也盼到了景皓回归的日子。 王驾浩浩荡荡地回了木奇城,王城里的大小官员和许多老百姓都出城迎接他们王的归来。 景皓的王辇十分豪华、气派,后面依次跟的是信王、呼和郡主、河侧妃和萧夫人的车驾。 从城门到王府,一路上,所有人都站在道路的两边,山呼“千岁”。 景皓到底是同意了林雨的主张,所以当王驾到达王府外面的时候,穆旦和图娅已经都等在那里了。 王府的大门和侧门同时开着,可是只有景皓、信仁、青儿、穆旦与图娅能走正门,其他的人,尤其是河碧瑶和萧兰,因为是侧室,是不可以走正门的。这是月裳公主在时定下的规矩。虽然正门和侧门只隔着一个门柱,可是只要不是正室,就永远也不要想着从中间走进来。 青儿下了马车,亲亲热热地就拉住了图娅的手,“大嫂,有日子没见了。” 图娅虽然没有得到青儿的亲自迎接,可是穆旦今儿也给足了她的面子,所以她还是跟着他回来了。 “几日不见,郡主长得愈发出息了。”图娅也热情地跟着她说话,顺便瞟了一眼站在旁边尴尬的萧兰,说不出的解气。 只是,她到底是没有品级的人,还是要规规矩矩地给河碧瑶和萧兰行礼。包括穆旦在内。 图娅虽说不太甘愿,可是到底没失了规矩。连带着穆旦,也是听不出喜怒。 都是自家人,景皓也不讲究什么规矩了,倒是关心了穆旦几句,几人才进了府。 这会儿已经午间了,马上就要用膳,景皓却没有定在中午全家吃饭,而是把时间放到了晚上。自己回院子换了衣服,往李家来。 林雨自早上开始就坐立不安地等着景皓。多日不见了,她有些紧张。直到看到景皓进来,张开了双臂,她才笑着扑进了他的怀里。 “媳妇儿,我来接你回家!”景皓高兴道。 林雨笑了出来,“大娘他们饭菜都做好了,要是我不吃了,她好生气了!” “都有什么好吃的?”景皓问道。 “我也不知道呢,她们刚刚说了,我没注意——”林雨有些不好意思,她刚刚就挂着看景皓什么时候过来了,李母说话她也只是哼哈答应着,根本没注意李母说的是什么。 景皓笑了一下,把脸凑近她道:“就这么想我?” “去你的!有什么你就吃什么,还能专门给你做些不成?”林雨嗔道。 “那怎么不行?李大娘拿你当亲闺女一样,怎么着也得把我当大半个女婿的吧?知道我今儿能过来,还能不给我做两个好菜?” “你可真臭美!”林雨皱着鼻子道。 “哈哈。那你闻着我臭不臭?反正我知道我挺美的。”说着,景皓就把嘴巴凑了过来。 林雨赶快抬手拦了,“你这是做什么!一会儿有人进来了!” 景皓把她的手轻轻拿开,“这么多天了,就亲一下!”说着,果然蜻蜓点水似的亲了一下。 不过看林雨没什么反应,就继续了刚刚的动作,一下、一下,小鸡啄米似的,直到林雨要推开他了,他才一把把林雨裹到了怀里,狂风暴雨似的疯狂亲吻起来。 许久未见,两人都热切渴求着彼此,唇齿相偎间,呼吸都乱了方寸。 好半晌,景皓才放开了她,看着她那娇嫩的红唇被自己亲吻的红艳艳的,景皓凑近了她的耳朵道:“亲红了怎么办?外面来人了!” 林雨都没来得及发火,景皓就拉着她做到了椅子上坐下,待李母进来的时候,好像刚刚一切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午饭已经准备好了,是在这屋吃还是去前面餐厅里吃?”李母征求着景皓的意见。 “就这屋吧,放个炕桌就行。”景皓道。 李母应了一声,又问道:“太财没一起回来么?”太财是他们在这边的亲人,所以李母理所当然地问了一句。 “他随着天狼去送圣驾了,要保证送出科勒尔的范围。所以大概要一个多月才会回来。”景皓道,然后又继续解释,“正常都应该是穆旦或者信仁做的。但是现在穆旦没有爵位,信仁身子又不好,所以只能天狼来做这个。太财一直跟着天狼,这次也必须跟着一起去。” “哦,也不知道这么远的路途,这孩子能不能受得了。”李母道。太财说到底还是一个小孩子,李母还是会担心。 “他现在的功夫也是不错的。不过男孩子,最终还是要出去历练的。他如今有这机会,比自己在家窝着学习要好很多。”景皓道。 李母“诶”了一声,又下去张罗饭菜了。穆依也趁着这会儿功夫,进来给景皓添了些茶水。 “这丫头是不是回来之后懒怠了?这么许久才上茶水。”景皓问道。 林雨瞪了他一眼,“每次你一来,她们不都乖乖出去等着?难不成还要——的时候让人进来?你怎么好意思?!” “什么啊?”景皓问道。 “明知故问!” “知道又怎么会问呢?就是不知道才问的啊!媳妇儿你告诉我呗?”景皓的脸又往她这边凑着。 “你怎么这么无赖!”林雨道。 景皓嘻嘻笑着,“这不是太想你了嘛,看见你就总想逗逗你。看着你生气的样子,我都觉得开心!” 林雨皱起了眉头,“你这算是好话?” “不是,不是好话。我这是不会说话了。我的意思就是啊,我很想你,想你的不得了!”景皓拉着她的手道。 “我也是。”林雨也忍不住唇畔的笑意,自打上次分开,她就决定以后要好好珍惜和景皓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所以在能表达爱意的时候,她也绝对会毫不犹豫地说出来。(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九章 遇袭 李母很细心,午饭都是依着景皓的口味做的,景皓也许久没吃天哲的饭菜了,这一顿也吃了不少。 午饭过后,林雨带着景皓去了书房,给他看看这段时间她和天宇的研究成果。 景皓拿着一张张图纸,甚至已经装订成册了很厚的三沓子,有大炮的,有缝纫机的,有弓弩的,一张张图纸见证了一个个细节的改变,显然这段时间两人都没少工作。 林雨眼睛晶晶亮地看着景皓:“怎么样?” “想法很大胆。虽然总失败,但是也有可取的地方,又在不断改进。能看出来很用心。” 林雨的脸立刻笑开了花,“我只是提供一些想法,天宇做的比较多。他真的很专业。” “是林姑娘想法好。若是没有这些想法,臣下恐怕一辈子也画不出来这么一张图。”天宇立刻道。 “一个有想法,一个有经验,这才能配合得宜。”景皓肯定道。“吸取经验教训,才能提醒自己走向成功。不过,天宇,以后她与你研究的时间会少一些。我打算把林姑娘接回王府了。以后若是有什么弄不懂的,我可以给你们单独再僻一个小书房。当然,她想回来的时候,我也会尽量陪着她回来。”景皓现在和这些自己的心腹还不自称“本王”。 天宇自然没什么不同意的。主子和他解释,那就是给他天大的面子了,他没有任何理由去反对。不过现在就目前来说,林雨能帮上忙的地方已经不太多了,只是偶尔提出一个想法而已。所以就说了一番恭送的话来。 出得李家的时候正是申时初刻,过去了最晒人的午后,又起了些许微风,十分舒适。景皓就牵着林雨的手在街上走着。街上的人不多,大抵因为这附近多数是衙门、厂办的关系,住户不是很多,加之快到晚饭时间了,街上只是偶尔出现几个跑跑跳跳的小孩子。见到有一群人过来,也都忙不迭地躲开了,不敢往前面凑。 这个时间,回去梳洗一下,再换身衣服,就正好能参加晚宴。 一行人走得慢,全当是闲逛了。 走到还有两个胡同就要到王府的时候,忽然,景皓把正在行走的林雨往后一带,同时,一支箭弩疾射过来,林雨反应不及,胳膊还没收回来,就被那箭弩刮破了衣服,又擦伤了些皮肉,最后撞到了旁边的砖墙上跌落下来,虽没钉上,但也钉出了一道深印。 天九、天十如弓箭一般冲着弩箭来的方向就冲了出去,景皓则赶快看起了林雨如何。 林雨还没反应过来,当景皓抓起她的胳膊,她才看到了胳膊上的伤口,只是过程太快,她还来不及感觉到疼痛。 景皓眼睛都红了,看了看左右,终究还是没把身边的这六个武士都派出去。若是有什么调虎离山的戏码,那就更是陷大家于危险之中了。不过,光天化日,就在这王城里、王府的边儿上,就能出现这样的事情!他该查的!只是,现在不行! 当下,立即掏出帕子,帮林雨把伤口裹了,抱着她就往王府跑去。等到了王府门口的时候,里面已经破例放了一辆小马车,景皓把她放在了车上,直接就驶到了主院。而老太医也已经等在这里了。 不是什么大问题,只是擦伤了点儿皮,细致些养着,连疤痕都不会留下。有了太医的再三保证,景皓才终于松了一口气。 林雨全然处在懵懂的状态,刚刚这就是被伏击了?刚刚,她侧过身子和景皓说话,正说着,那个胡同里的门后便伸出了一个东西,她没感应过来是什么,景皓就拉着他后退了——她有些后怕,但是并不是多么恐惧。一种说不明、道不清的感觉,弄得她怔怔的。 “其实她就是有些吓到了。”老太医道,“弄些个压惊的汤药,或者让萨满给她画一道拘魂码(一种符咒)也就没事儿了。”虽然是太医,不过胡山也信奉萨满,两者并不冲突。 景皓点了点头,“两样都来一些吧!”说完,叹了口气,又赶快让人去找萨满画拘魂码去了。 压惊茶来得很快,景皓哄着林雨喝了,自己才出来解决之前的事。 天九和天十也都回来了。贼人单枪匹马,但武功不俗,尤其是轻功,两人追了许久才追上,又是一番苦战,才拿下了他。只是他早有准备,口中已备了毒囊,没待把人带回来,就咽了气。 看着这尸体,景皓说不出的愤怒,另仵作仔细检查,才发现这人的身上有一个独属于萧家的令牌! 这事儿有很多种可能。萧家已经走了,留在这边的人一面是保护萧兰、一面是觊觎她身上的玉佩,不太有可能来袭击林雨,但也不是全然不可能。若是说别人嫁祸的话,也有几种可能,穆旦或者河碧瑶——而天九他们,也确实追了很久才追上,这人也是想要跑的,这令牌与毒囊一样,有可能都是备用的东西。假作真时真亦假,一时间,景皓也不敢轻易下定论。 “戒严全城,搜查一切可疑人物。这城里都这般不太平,本王以后岂不只能龟缩在家里了?”景皓怒道,然后又命令手下,一队人盯紧萧兰、一队盯紧穆旦,连河碧瑶也要有人盯紧,不管是谁,总要把他揪出来。 出了这档子事儿,晚宴自然也取消了,大家伙儿也都知道是有人刺杀景皓,最后林雨被伤到了,所以纷纷想要来探望,都被景皓拒绝了。 林雨做了一个很怪的梦。 梦里她回了现代。还是那个她教书的那个学校,她拿着一本教材、一本教案,踩着高跟鞋,在那铺着明亮地砖的走廊里哒哒走着。走过一个教室又一个教室,可是,走廊里只有她一个人,静悄悄的。不是上课要迟到了吧?林雨抬手看看手表,还有不到一分钟了,她加快脚步,她要去的那个教室,就在走廊的劲头。 可是,这一眼望到头的走廊却怎么都走不尽,上课铃声已经响了起来,她跑了起来,那鞋跟的声音合着上课的铃音,十分杂乱,就像是她愈发急躁的心情。(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章 做梦 忽然,她脚下一崴,跌坐在了那里,教材和教案都飞了出去,她刚要支起身子,就看到自己的脸正对着的楼梯拐角处站了一个男人—— 那男人穿着灰褐色的长袍,脚蹬一条黑色的靴子,头上是一个灰褐色的帽子,帽子下面,两条辫子绾成的最简单的“小吊环”,嘴唇有些宽厚,上面还浮着一条毛毛虫似的八字胡—— 那人轻轻勾了一下嘴角,忽然,垂在身侧的手抬了气力,那手中,赫然是一把弩!不待林雨反应,那弩便随着一股破空之声直射而来! 呼! 林雨忽然张大了眼睛,即便是在梦里,她也没能喊出来,可是却惊出了一身的冷汗。 “醒了?”一直盯着林雨的景皓柔声问道。 林雨把头转过来,看着坐在炕头的景皓,长吁了一口气,又慢慢眨了一下眼睛,“我怎么睡着了?”她只记得太医给自己包扎,自己还说“不疼”“没事儿”,之后还喝了药,怎么就睡着了呢? “刚刚太医说你有些吓到了,所以给你了一碗压惊的汤药。”景皓身子微微前倾,轻轻地抚着她的额头。 “我刚刚做了个梦。梦见那人拿弩射我。” “这是梦。事实上,我听到弩箭的破空之声,就已经把你拉开了。”景皓道。 “不是,我真的看到了,是一个患者灰褐色长袍,带着灰褐色帽子的人!他还有个八字胡,胡子下面的嘴唇又厚又大!”林雨描述道。 “你真的看到了?”想起那具尸首,景皓惊讶道。 林雨点点头,的确,她刚刚说的不是梦,而是那个在胡同里偷袭他们的人,因为看到了他的形象,所以他才入了她的噩梦。 “我看到了,只是我来不及反应。他是站在那个门后的,一半的身子在门里面,透过门下的门槛缝子,我看到他穿的是一双黑靴!” “所以,那家的门是开着的!”景皓肯定道。 林雨点了点头。 景皓赶快喊了天音进来,“刚刚那条街重新排查一遍,尤其是胡同里左面第一家!” 吩咐完,景皓又问林雨道,“是不是饿了?要不要起来吃些东西?” 吃东西?!林雨终于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一下子坐了起来,“晚上不是要聚餐吗?”然后看着景皓面无波澜的表情,“是因为我取消了吗?” “不是因为你!”景皓把旁边叠着的斗篷抖了开来,披在了林雨身上,免得她冷不丁起床不适应温度,“这事儿是冲着我来的,又害得你受了伤,我还有什么心情去吃饭?” 然后又道:“我让可依给你蒸了蛋羹,才刚蒸上没多久,估计这会儿刚好嫩滑入口,怎么样?” 林雨点了点头,“你吃了吗?” “我和你一起吃!”景皓笑着。 林雨这才打量了一下房间,是她自己的那个。 可依她们把饭菜端上来,又都退了下去。林雨一勺一勺吃着,想要把之前图娅说的事儿告诉景皓,可是想想,还是不敢贸然说出。 晚上的时候,景皓陪着林雨说了好一会儿话,难得地没有闹她。还在把她哄睡了之后,给她烧了拘魂码,才躺下睡在了她的身边。 这一夜,林雨便再也不做噩梦了,也是这个时候,还有这么神奇的一种符咒。 “这是最简单的压惊符。以指为笔,在黄纸上一气呵成一串古老的符咒。等烧成了灰烬,那字才会显示出来。”景皓给她解释着。 “这也太神奇了!我看看!”林雨道。 “什么都好奇!”景皓笑着道,“天亮就被清理了,早就没有了!” 林雨不禁有些遗憾,不过也觉得十分神奇。其实她之前的确睡得很不踏实,可是后半夜开始,整个人都舒服了许多。景皓说,这东西须得子时的时候在头上部位的地上点燃,完全燃烧之后,屋里就不允许再有人走动,都要老老实实地躺着,直到第二天天亮才能把那燃烧后的灰烬收拾起来。而且,这拘魂码通常是三张纸,这纸要束之高阁,等用的时候才拿下来,一面被人跨到,失去效用。 人好多了,伤口也开始愈合了,本就没多深的伤口,只形成了一道细长的红痕。 “没事儿了!”林雨惊喜道。 景皓也笑了笑,“嗯,没事儿就好。这两天在屋里你也憋闷坏了,这样,我带你去花房溜达溜达吧,那儿的玫瑰之前你一直看着的,不过你说过,红色的才代表爱情,粉色的、白色的我就都没让他们动。这会儿红色的已经快过季了,白色的也有些要凋零了,就粉色的那片开得正好。” “粉色也很好啊!很梦幻!”林雨早就想去花房了,不过一直没人陪着。 换了一身浅黄色的衣袍,又编了许多个小辫儿,林雨和景皓牵着手往花房这边来。 花房处在王府的南面,主院和后院之间隔着一个人工湖和花园,西面是奴才们住的地方,南面则是一排排的巨大花房。让林雨意想不到地是,这花房竟然是琉璃顶的,也就是玻璃的,很厚,能保温,也能让阳光照射进来。玻璃在这个年代可是很奢侈的东西,林雨之前和图娅、青儿她们去逛首饰店就见过许多琉璃的小物件,没想到,府里竟然还有这么多这么大块的玻璃房顶!而且几座花房,这得需要多少玻璃啊! “这琉璃顶平时都这么放着,只是天冷的时候,需要在上面盖一些茅草,不然下雪的时候被雪冻到就不好了,而且这样屋子里的温度会更冷。”景皓给她解释。 这花房只是顶上是玻璃的,不过里面还有着火墙,所以这样的温室也是完全有可能把玫瑰的花期提前。 景皓带着林雨进的这个花房占地大概有半亩,种的都是粉色、黄色和白色的玫瑰,粉色最多,一点点向远方蔓延开来,好像置身在童话世界中一样。 “还有这个!”景皓拉着林雨走到了一堆粉玫瑰的中间,那里垂着一个十分舒适的两人座藤椅,两人坐了下来,轻轻摇摆着,美景、香气,就像在梦中一样。。(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一章 不速 “人都到了这里,连进都不让我们进了,这也太欺负人了吧!”一个女人的声音传了进来。 林雨坐直了身子,挣脱了景皓不断揉捏着的她的手,回身往外看着。 景皓微微一皱眉。外面的声音却没有停下来。 “算了,不要再说了!”声音柔柔的,但是林雨还是一下子就听出来了,这声音的主人就是河碧瑶。 “让她进来吧!”景皓中气十足地道。 没片刻功夫,天音就把一身浅蓝色衣裙的河碧瑶带了进来。她身边跟着的,林雨倒是见过,就是曾经瑜妃身边的二等女官,叫欢儿的。她一双杏眼挑衅似的看着林雨,眼神中也颇为不屑。 “参见王爷。”河碧瑶声音很轻柔,给景皓行礼,听得人也十分舒服。 她的温柔与林雨自是不同。她的温柔是骨子里的带出来的,家中就按天哲那边闺秀的要求来养着的。而林雨的温柔除却对待身边的人之外,剩下的都是礼貌性的。 越是柔弱,许就越毒辣,就像是瑜妃一样。不然也不会听景皓说,瑜妃在离开科勒尔之前已经趁着皇帝对萧皇后训斥、冷待的功夫,拿到了协理后宫的权力。 林雨不敢小瞧河碧瑶,但是坐在椅子上,也没说什么。 景皓让她们免礼。这样的人,她软软糯糯,景皓也自然发不了什么脾气。不过还好,困了就有人送枕头,河碧瑶这是初来乍到,还不知道景皓的脾气。 “刚奴才不知礼数,吵嘴扰了王爷和林姑娘的雅兴了。” 河碧瑶先说自己的丫头错了,认识错误这么及时,正常来说,别人也就不好意思再难为她了。不过景皓不是普通人,他当初连林珊靠的他太近,他都能掀翻热水杯,何况是别人?在林雨注意到那丫头的神情时,他就已经注意到了,所以河碧瑶这话可是正中他的下怀。 “奴才不知礼数,就该好好管教。不要因为是自己身边的人,就不舍得动手。” 景皓这话可让河碧瑶大为意外。不是说好的以退为进吗?这王爷怎么不按套路出牌呢? “这、这、欢儿是瑜妃娘娘身边出来的,大抵还不太适应王府的生活。”河碧瑶的声音委屈极了。 若这话对别人说,别人怎么也要顾忌着瑜妃的面子的。可是瑜妃也不过是三品,景皓又怎么会把她放在眼里?“瑜妃身边出来的就可以这般目无尊上吗?如果这样,本王还真要和圣上说道说道,这下梁歪成这样,是不是上梁不正的缘故?河侧妃,你是王府侧妃,怎么还能让个奴才这般无尊无长呢?” 景皓这话说的可是有些重了,不光那欢儿“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就连河碧瑶身子也禁不住摇晃了一下。 “王爷——”她弱弱地喊道。 “王爷,奴知错了,知错了!”欢儿一边叩头一边求饶。她是宫里出来的,最会察言观色。以往觉得王爷对河侧妃礼遇有加,还以为这次能给林雨一个下马威呢。以前只知道林雨任性妄为,就是仗着王爷喜爱而不按牌理出牌。如今一看,还不用她说话呢,王爷就一切都给她摆平了!这也宠得太过头了!总而言之,她今天是踢倒钉板了!只盼着景皓看在她认错态度好的份儿上,饶她一次。 “你知道错就好。不过有句话叫‘打狗也要看主人’,今天不管怎样,河侧妃这个面子本王还是要给的。”景皓不咸不淡地道,把皮球又丢给了河碧瑶。 林雨看着河碧瑶纠结的样子,简直要给景皓喝彩了!这小子可不光跟她耍无赖,这气人劲儿放谁身上也受不了呀! “出去,跪着,自己掌嘴!什么时候王爷他们走了,你再停下!”河碧瑶艰难道。 这一来一回的,林雨也不禁要给他们点赞了! “我们已经要走了!林姑娘还有机械图没做完,兵工厂那边正急着。所以,本王就不看你们行刑了。河侧妃,你们慢慢赏花吧!”说着,就拉着林雨下了秋千,从她们身边走了过去。 “跪下!自己掌嘴二百下!”河碧瑶咬着牙压抑的声音传了过来。 二百下,就算自己打得不狠,也足够把脸打肿、打伤了。 啪啪的声音在后面响了起来,一下一下,毫不含糊。 景皓让河碧瑶慢慢赏花,那她就不能立时走了,只能在那一直看欢儿打自己嘴巴。这哪是打欢儿啊,这就是打河碧瑶的脸啊! “奴才做什么,都代表了主子,更何况她俩就在一起,她若没允许,奴才也不会随便说话。要是不惩罚,她下次就会变本加厉。”景皓低声对林雨道。虽然知道这样河碧瑶也会迁怒于林雨,不过毕竟林雨没说一句话,相信她更会认清他的心吧。他与她的婚事,他反对过,她或者她的家人都该明白。但是,既然娶了,他也只能做到善待于她,尽量对她好。除了自己的身心与林雨的一切,他是都愿意提供给她的。包括今天的事,如果今天她不是别有用心给林雨添堵,抑或她今天只是表达想进来的愿望而又被天音拦下了,他都会想办法去补偿她的。只是,她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触及他的底线,就是林雨。 “我明白。”林雨紧紧拉着他的手,心中愈发地感恩。 林雨的身子一天好过一天,只是,关于那刺客到底还是没有消息。其实林雨说之前,景皓已经派人排查过一次那个胡同了,并没有可疑之处。但是林雨说了之后,他就又派人去仔细检查了一遍,可是原本还有人住的地方,已经人去屋空了。 事情再次不了了之,即便穆旦是最大的嫌疑人,可是也不可能一直让他这么闲置着,这样不管是对穆旦还是景皓的名声都不好。于是,这被推迟了许久的阖家饮宴终于还是来了。 依旧是在大厅,但因为景皓从世子变成了王爷,所以规格还是又提升了一个档次,比之林雨之前参加过的那些,更加奢华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二章 安置 把穆旦放在哪里,景皓着实想了许久。 胡山重武轻文,穆旦又没什么了不得的文化,让他做文职他自己不能满意,当然也就不会对景皓感恩。可是军事方面环环相扣,放他在哪儿,都不是很让人放心。尤其是景皓还没有完全把军权拿到手里。况且那天的事情,穆旦还有嫌疑。 不过还在林雨也给他提了醒,就算是最后没抓到人,但是也算是端了一个聚所。左右这王城里的房子几乎都在王府名下,谅对方也做不出什么大的动作。而且景皓私心里也琢磨了,皇帝把穆旦贬黜了也好,其实穆旦当不了王,就不会有封地,而封王的信仁因为身体原因也同样没有封地,那么整个科勒尔,就还是他占大头,也还有全部收回的希望。 这会儿再吃饭可就要好好分个高低贵贱了。景皓的左手边坐着林雨,右手边是信仁。林雨的左边则是青儿,信仁的右边才是穆旦。青儿再下首是河碧瑶和萧兰,而萧兰则是挨着图娅。 这个安排很是微妙,以往还会分成两桌,女人会和孩子一桌,可是这次,完全都是大人了。但是林雨没品没级的,却比信仁和青儿的位置还要高。而景皓正经娶回来的侧妃,竟然连景皓的边儿都没挨着。 另一个则是萧兰和图娅,不过,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景皓之前在花房给河碧瑶警告的事儿府里早就传开了,就算是御赐的婚礼又如何,侧妃就是侧妃,加上王爷根本不喜欢,所以也没有资格坐在王爷的旁边。 萧兰一直都很沉默,甚至说自打她回了王府,她就一直深居简出。不是她愿意如此,她也是无奈,毕竟两方人马都在死守着她,而景皓又不来她的院子,她根本动弹不得。不过她也因此想明白了,她连威胁这招都用上了,景皓是真的不会喜欢她了。只是这么多年,喜欢景皓已经形成了一股执念,除了得到景皓,她甚至连一个目标也没有。说她卑微也好,悲哀也罢,除了和景皓有哪怕一丝的联系,她真的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活下去的意义。是啊,那么丢人的时候她都挺过来了,她还怕什么呢? 斜睨了一眼河碧瑶看着林雨的那不经意透露出来的不甘,她轻笑了一声。再看向那露着幸福笑容的林雨,她的手不禁在桌帷下面握紧了。 每个人都知道这顿饭是要给穆旦一个安排的,穆旦虽然被褫夺了封王的资格,但到底是王府里的大王子。成婚了的大王子没个正经的事儿做,还住在王府里,这怎么也说不过去。可是饭菜都上了好久了,景皓依旧没有提出这个的意思。 “王爷,我,您看,孩子们也一天天大了,所以我想,我还是搬出去吧。”穆旦终于开口。景皓不回来的时候,他可以当作自己还是王府里风风光光的大王子,可是如今不光景皓回来,连那之前他瞧不起的弟弟妹妹也都有了尊崇的地位回来,他就有些受不了了。尤其是他最喜欢的女子,在与他云雨过后,还坚持要嫁给他的弟弟,虽然不是整天在他面前晃来晃去,可是想到和她同住在王府里,他的心就抽疼的厉害。这个王府,他是真的呆不下去了。 “大哥。”景皓放下了筷子,认真的看着他,“有些事情,发生了也就发生了。我不知道如何说出劝慰的话,只是,男人大丈夫,到底还是要有自己的事业的。我知道大哥的能力好,若是以前,封王封爵自是不在话下,可是如今,我不能这么做。这也无关乎什么皇命,而是我不想用什么高官厚禄来让别人轻视了你。所以,大哥,我想如果你愿意的话,就从普通的兵做起吧。” 一瞬间,所有的人都停下了筷子。 大家都知道景皓会给穆旦安排职位,但是谁也没想到,是个这么低的职位!包括林雨在内! 不过整个桌上,只有一个人,几乎是瞬间就翘起了嘴角。 图娅就是想笑!她自卑了这么多年,终于,如今能够俯视穆旦了! “你丈人作为百夫长,自父王那时候起就十分重视他。这些年,虽然他一直没有带兵打仗,赋闲在城中,但是他的能力还是在的。不过话说回来,也是本王待他不住。因此本王有意让他老人家去带新兵营,所以如果大哥愿意的话,就同他一起过去吧。何况,我想如果大哥你去他那里,他一定会把多年的行军经验倾囊相授。”景皓道。 穆旦低头沉默着,心里不住地对景皓的话进行着权衡。从头做起,的确是证明实力的最好方法。只是如此一来,他就是真的什么都没有了。做惯了高高在上的大王子,这个心理落差他有些接受无能。 景皓的这个提议,几乎让所有人都惊呆了。 他的话,就像是投入水中的一粒石子,激起了无数层涟漪。 不是所有人都有重头开始的魄力,尤其是他们这样的贵族。所以大家都在期待穆旦的回答。 “王爷。”终于,有人出了声音,“咳咳,”信仁顺了口气,可是还是因为咳嗽弄得过分白皙的面皮有些涨红,“大哥毕竟是王府长子,怎么能同普通士卒一起进新兵营呢?何况,这也会让人轻视王府吧?” 这大概是信仁第一次公开表示自己的看法,他还有些窘迫,但还是张大了眼睛看着景皓。 这是王爷的提议,按理说这桌上也就只有信仁和青儿可以插嘴。而信仁的话,恰好也是青儿担心的。或者说,现在的穆旦在她看来已经得到了教训,她并不想再踩上一脚。因此她也不是很理解景皓的意图。“是啊,毕竟大哥的出身在那里,虽说只是去他的岳父手下,但是——” 青儿没有继续说下去,可是谁都知道她想要说什么。 景皓皱了皱眉头,“去与不去,决定权在大哥手里。只是我希望大哥能认真考虑我的建议。这几年,我虽然与兄妹们生活在一起的时间不多,可是我始终记得父王曾说过,科勒尔的王族是不为挑战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三章 不想 这些日子,虽然大家不说,可是他能感觉到大家对他的怠慢, 这顿饭到底在景皓所说的让穆旦“好好考虑”之下结束了。 接下来的几日,王府里陷入了平静。可是图娅已经开始给穆旦收拾行囊了。穆旦没有表示要走,可也没有拒绝她。 终于,五日之后,穆旦提出向景皓辞行。 虽距王城不远,可到底是要进军营的。景皓本想为穆旦举办一个欢送宴,却被穆旦拒绝了。 林雨一边帮着景皓修剪新开的兰草,一边看着天音有条不紊地为景皓换上出门的衣裳。 “他是想单独与我饮酒,这么多年,我们兄弟两个也没单独在一起做过什么。其实他这次能接受我的建议,我也稍微有些意外。我觉得他是有些认输了。这样也好,咱们科勒尔也能享几年太平。我私心里也想着兄弟间能更融洽些。”景皓一边穿着外衣,一边道。 他的话林雨明白,却不如他乐观。穆旦真有实力的话,怎么会轻易答应景皓呢?不过景皓心里对兄弟之情有一丝期盼,她就不能给他泼冷水。 “早些回来,别喝太多难受!” 景皓立刻露出大大的笑脸,“要是回来太晚,你就先休息吧!我就不扰你了。”他现在也明白了要尽量控制自己。 林雨轻笑了一下,知道景皓并没看出她的担心。 景皓身边向来不乏好手,又是在王府里,想来穆旦也不会有太大的动作。 不过林雨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刚一起床,听到的就是封萧兰为侧妃的消息。 “王爷呢?”林雨面无表情,声音也很轻柔,丝毫看不愉快的迹象。 乌云心知林雨心里必定是波澜迭起的,只是压抑着不爆发而已。可是该说的话,她作为林雨的贴身女奴,还是要说的。 “王爷自打早上回来之后就一直把自己关在书房里。” “几时回来的?” “寅时三刻。” 天刚蒙蒙亮就回来了。也是,王府的朝会不同于皇帝的朝会,几乎是天天要开。王府中的几日才开一次,每次都是卯时,所以景皓还是习惯性的早起。 林雨对景皓是有信心的,且不说两人的感情,就是景皓自己,也不是那朝三暮四的性格,他渴望亲情,渴望一对一的感情,所以他不可能主动去萧兰那里的。唯一的可能就是他中招了。林雨理解他,毕竟没有防贼千日的道理,更何况还有穆旦那么个傻子相帮——可是,她心里的这道坎是真的过不去。如果说,景皓在和她确定关系之前和多少个女人有关系,她都可以不在乎,可现在——真的很难! “早膳可准备好了?”林雨问道。 乌云一愣,但还是乖乖道:“好了。” 林雨看着镜中梳妆好的自己,道:“我去叫王爷出来吃饭。” 大家都没有言语,恭敬得送林雨到了书房之外。 景皓的书房一向是对林雨开放的,所以见林雨来了,天音只是低下头行了礼,而守卫则老老实实地给林雨打开了门。 夏日里早上天光大亮,即便书房的门窗都没有开,可仍旧十分明亮。景皓没有在惯常办公的桌椅那里,林雨只得往里面休息的地方走去。 地上,衣裳一件件扯的稀碎,从外衣到里衣,甚至是靴袜都扔得乱七八糟。一片一片,一直延伸到了屏风格挡出的净房里。而景皓,则坐在净房之中临时搬来的一个大浴桶里。 屋子里静悄悄的,林雨缓步进来,直接在浴桶旁的一个凳子上坐下,轻声叹了口气。 很轻,但是景皓的身子却是一僵。 他头向后转了一下,可犹豫了片刻,又扭了回去。 林雨就这么陪着他坐着,好半晌,才哑着声音道:“到时间用早膳了。” 景皓的头向下埋了一些,双手也抬了起来,捂住了自己的脸。林雨知道,他这其实是没安全感又羞愧的一种表现。别看他平时表现的很出色,可是到底还是个饱经炎凉的大男孩而已。他那么喜欢自己,都没忍心在婚前奉献彼此的第一次,却—— “我知道你不是情愿的,我——”林雨实在说不出安慰的话。她自己都觉得委屈,又怎么可能去安慰景皓呢? “咱们还是去用膳吧。”林雨说这话的声音都发颤了,景皓不想面对,她也一样啊。可是不面对又能怎么办?她想不出别的办法,只想把生活过成原来一样的步调。 “我,没和萧兰在一起。”景皓的嗓子有些低哑,但是林雨听清楚了。 没和萧兰在一起?不是说封萧兰为侧妃吗?没有和萧兰在一起,他整这么一出是什么意思?一时间,林雨有些欣喜,又有些不敢相信,心也紧张的加快速度跳动起来。 景皓说完那句话,就又把双手抬起来遮住了脸,好一会儿才道:“这次是我大意了,我的确防备了萧兰与他沆瀣一气,却忽略了河碧瑶。” “所以,你昨天,是与河碧瑶?”林雨的心又揪了起来。 “是。”景皓哑着嗓子道,“穆旦的确也让萧兰去了,不过后来我不知道怎么醒来就与河碧瑶在一起了。” “这里面没有穆旦的事儿吗?” “穆旦的确是想帮着萧兰牵线的,所以,我到底是小看了河碧瑶的势力。” 林雨叹了口气,起身把挂在架子上的毛巾拿了下来,然后递给景皓。 “我让人给河碧瑶送了汤药。”景皓没有接过毛巾,反倒继续说着。 林雨没有说话,就用毛巾帮景皓擦着头发。 “和汤药一起送去的,有封萧兰为侧妃的消息,还有就是告诉她,在正妃或萧侧妃诞下男丁之前,别人是没有资格怀孕的。” 林雨的手稍微一顿,又继续给景皓擦了起来。 景皓终于转过身,眼睛熠熠地看着林雨,然后抓起她的手道:“之后我会多去萧兰那里,但你放心,我不会与她如何。” 他的眼睛中,有肯定也有期盼,林雨扯了扯嘴角,想要给他一个温暖的微笑,却笑不出来。 他的手因为长时间的浸泡皮肤已经有些皱了,林雨到底还是心疼,闭着眼睛,无奈地点下了头。(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四章 归来 “景皓,”林雨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等这边的事儿了了,我们回厉云吧?” “好。”没有任何犹豫,景皓就答应了她,“回去之后,我会去和母亲说我们的事。不管她答应也好,不答应也罢。这些年,我一直想要拿回父亲留给我的这些东西。一直把科勒尔当成我的责任。是,只要我是科勒尔的王,这责任就是我的。可是我如今发现,即便做了王,我依旧不开心。所以,给我一些时间,此间事了,我们就回厉云。” 林雨的眼睛有些酸痛,不由就泛起了泪花。也不再顾忌景皓身上的水,与他拥抱在了一起。 是,今天的事,她是委屈。可是她能感觉到,景皓心中同样带着一股屈辱。景皓不同她细说,实在是他说不出口。有些事,不仅女人觉得无法承受,男人也一样。他们都是被“遗弃”的孩子,在这个陌生的环境,他们有的只有彼此。他们自己委屈,同样也疼惜对方。所以,景皓想要报复,那么她支持。同样,只要不惹到她身上,她也不会参与,她不想抢占景皓报复的权力。 景皓身边的人被换掉了一大批,都是那晚跟着他出去的。不过还好,贴身的天音没有被换掉,也是因为那晚正好天音有事离开了,不然也不会发生那样的事。天音为此很是自责,伺候起来愈发的小心翼翼。 穆旦一大早就离开了王府,只身一人,带着行囊,去了新兵营。 封侧妃不是小事,有一系列的细节需要准备,所以在封侧妃之前,景皓去了萧兰那里无数次,还过了几次夜,封赏更是源源不断地送了过去。一时间,王府里都以为萧兰是第二个萧雅了。 河碧瑶献了身子,却成全了萧兰,这是她自己也始料未及的,待她缓过神,很快就和萧兰杠了起来。林雨威胁再大,毕竟没有进门。而萧兰,却是实实在在的威胁。 萧兰也不是傻子,之前一切她不能掌控,可是如今明显景皓都给她撑腰,她自然也想先除去眼前的绊脚石。 这样一来,林雨反倒更加轻松了。景皓亦加强了主院的管控,人员更是筛选了一遍又一遍,所以林雨也就放心大胆的开始在主院里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而有时,几乎一整天都腻在景皓为她专门僻出的小厨房里。这里没有外人,就是林雨带着乌云和穆依两人研究各种吃的。 转眼就过去了一个多月,封侧妃的各种事情也都准备的差不多了。送皇帝銮驾的天狼和太财他们也都回来了。 萧兰是皇帝赐的夫人,可短短两个月就变成了侧妃,这让刚回府的天狼吓了一跳,在对景皓述职之后,便立刻问起这件事来。 景皓轻轻蹙着眉头,“侧妃一事已经差不多了。但是封妃典礼的有关事宜,还是需要你同天启一起去做的。比照河侧妃的,只能比她隆重,绝不能比她差。” “圣上赐萧氏为夫人,只这么短的时间就封为侧妃,是不是有些不好?” “再不好也有京中的萧家给咱们担待。”景皓轻嗤一声。 “东西,可是拿到手了?”天狼有些狐疑,短短的两个月时间,他竟然有些看不透景皓了。 “没有。”景皓拿起面前的茶杯,请啜了一口,“这些事以后再说吧。另外,我打算把管理后院的权力交给萧兰。” 天狼顿时眉头紧锁,“这事可要想清楚,给了她这个权力可就再不好往回拿了。” “嗯。” “林姑娘知道吗?”天狼挑了挑眉。 “我还没有跟她说。”景皓淡淡道,“她不会在意这些的。你知道,她向来不爱管事。” 不爱管事可以让下人去管啊,也没见几个管家的还需要亲力亲为。 “多罗嬷嬷年纪大了,也该多休息休息了。” 天狼觉得景皓变了许多,出得门来,竟然有些惆怅。 他在景皓身边太多年了,景皓对他向来是无话不谈的。这段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天狼想要把景皓身边的人叫过来问问,可是又觉得这样不太好。而且他也发现了,景皓身边的人换掉了一批。 于是,只能和太财一起,去了林雨那里。 林雨刚刚研究做了樱桃罐头。暖棚里的樱桃开始大面积的成熟,粒粒饱满。只是虽然有冷库,可这东西到底不好存放,于是林雨就趁机试着做了樱桃罐头。做好之后,再放入冷库里,就能保存很长时间了。 眼瞧着就要入秋了,可是天依旧很热。林雨早先就让人冻了牛奶,这时候拿出来刨了一些,再在上面淋上色泽鲜艳、粒粒饱满的樱桃罐头,一份樱桃牛奶沙冰就做好了。 太财这个年纪最是贪凉,一见到冒着丝丝白气的沙冰立刻就吃了起来。天狼倒是不像太财那般着急,可作为草原上的人,对牛奶可是一点都拒绝不了,便也拿起精致的白瓷小勺舀了一口。 “太财又长高了一些,也壮实了。就是黑了不少,小黑炭似的!”林雨看到太财,心里也十分高兴。李家人不能时常进府,而林雨也不愿总出这个院子,虽然清静,可也难免孤单,这会儿见到亲人,眼底似乎都能温柔的滴出水儿来。 “男人嘛,要那么细皮嫩肉做什么?”太财仰脸毫不在意道。 “哟,这就成了男人啦?”林雨忍不住笑道。 “师公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这走了这么多路,见识自然也长了不少。虽然年纪还小,但也是男子汉了。”太财说话一套一套的。 林雨不由想起了第一次和太财进厉云城的情景。那时候,太财掉了一颗馄饨都怯怯的,生怕林雨因此怪罪他。可是如今,也就两年的时间,太财已经长这么大了。 看到林雨眼中颇有感慨之意,天狼道:“多日不见,似乎王府里发生了许多事。” 林雨转头看看他,没有说话。 天狼叹了口气,“你这样子和王爷如出一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五章 有孕 林雨看了看坐在旁边吃的欢快的太财,又看了看站在身边的乌云,道:“小少爷是沙冰吃光了,你带他去小厨房看看,有什么喜欢的,就给他吃。这一路也是劳累了,吃完就带他去休息。只一点,别吃多了,晚间吃不下去。” “是。”乌云带着太财离开了客厅。 只剩下了两个人,林雨问道:“他没和你说吗?” “没有。王爷只是说要封萧氏为侧妃,还要给她掌家之权。”给了掌家之权,那就是二品妃了,比之皇帝亲封的河碧瑶还高一个品级。 见林雨面色素淡,天狼继续道:“虽说封侧妃这事儿不一定要经过皇帝,可是这么快,也着实太打皇帝的脸了。” “他没和你说,也是说不出口吧。这件事过去一个多月了,可是具体的事情,他连我都没说。”林雨叹道,“等什么时候他想说的时候自然会说了。只是,就算是再亲近的人,那些自认为丢脸的事,也不会想让对方知道的。我尊重他,也希望你不要太过追究。” 天狼默然。“可是,若是这掌家之权到了萧氏的手里,以后你待如何?” 掌家这事景皓没与她说过,可是她也着实不在乎这些。“我以后不会在王府久居的。所以,谁当家,于我来说,并没有什么利害。” “你这是何意?”天狼有些着急,脱口而出。 “自你们离开之后,王府里也发生了好些事情。天狼,你也知道,我只是个普通的老百姓,并不想卷入那样勾心斗角的生活。曾经我也想为了景皓努力,可是我发现这样我并不开心。所以,我以后不会常在这里的。至于景皓,他愿意和我离开,我自然乐意。可若是不愿,我也不会勉强他。”她没有说,景皓已经同意了。景皓没告诉天狼,所以她也不会说。 这次谈话让天狼更加莫名,他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可是觉得林雨说的还是有道理的,有些话景皓不说,他也的确应该尊重。只是,对于林雨和景皓之间的关系,他愈发看不懂了。 尽管有着诸多疑问,可是天狼还是配合着天启把封妃大典办了起来。 河碧瑶的封妃大典虽然有皇帝参加,可毕竟是在草原,热闹也是有限。这次就在城里,几乎整座城都被布置的喜气洋洋。天狼和天启曾都有疑问,怕太过出头,将来林雨过门不好超越,可是景皓偏偏不同意,坚持怎么隆重怎么来。所以几乎这次的侧妃封妃大典,和正妃的封妃大典无异了。 封妃大典林雨是不用参加的,就算她可以尊重景皓,可不代表她真的一点不在乎,所以她也不去给自己找气受。 外面礼炮、音乐齐鸣,热闹极了。可是林雨自己却觉得比之河碧瑶封妃那次,她的心没有那么纠结了。 林雨把自己关在小厨房里,灶上是早上送来的淡水龙虾。 胡山人不吃水里的生物,林雨入乡随俗,也好久没吃这些东西了。不过,这是在一片树林的小河里逮到的,景皓知道这东西肉质细嫩,到底还是想送过来给她尝尝鲜。 淡水龙虾在这里叫喇蛄,因为没有人捕食的关系,一个个长的都很大,甲钳乌黑透亮,很是威武。但是为了尊重穆依和乌云的习惯,林雨也没有叫她们进来帮忙,一切都是自己处理。 她拿着刷子一个一个仔细的刷着,其实这喇蛄直接从河里捞出来,都是纯天然、无污染的,但林雨还是细细的刷着,一方面是为了没有一点淤泥,另一方面,也是想要做点什么让自己别想太多。 太财也无聊,知道景皓封侧妃,他也不愿意靠前,所以就过来找林雨,一见到喇蛄,他也兴奋起来。 在厉云的时候,河里也是有喇蛄的。不过村里小孩子多,河里浅处的石头每天都会被翻过来几遍,他是从来没见过这么大个儿的喇蛄的。 左右林雨也清洗完了,太财就抓起一个丢到了灶底,没一会儿,用炉钩子扒拉出来,就成了红彤彤卷起的一大只。 太财一边用手给它翻个儿,一边用嘴吹着,等到不烫了,就迫不及待扒开,一下子就塞到了嘴里一大块肉。 “真香!”太财咂咂嘴,意犹未尽,然后又挖起一大块肉往林雨嘴里塞。 农村人都喜欢烧点东西吃。土豆、玉米之类的,扔灶底就埋到火炭里,等熟了吹一吹就吃。不干不净、吃了没病。所以这喇蛄烧完,林雨也不嫌弃,就着太财有些脏兮兮的小手,就吃到了嘴里。果然清香、鲜嫩。 林雨是打算做麻辣小龙虾的,还打算给太财煮一些,这会儿见烧的也好吃,就又分出来一些,让太财烧着吃。 送来的喇蛄有一桶,只林雨和太财是吃不完的,所以林雨又让天九给李家人送去了好些。然后自己和太财在厨房里痛吃一顿,撑得哼哼唧唧。 正躺在屋里消食儿,穆依敲门走了进来。 “姑娘,前边儿又出事了。” “封妃大典还没结束,萧侧妃这宝印还没接过来,在旁观礼的河侧妃就晕倒了。王爷只说传太医给河侧妃瞧瞧,封妃大典继续。可是抬河侧妃起来的时候,却发现她下面见了红。” 穆依最后两句说的小心翼翼,林雨也随之皱起了眉头,身子也不由撑了起来。景皓不是给河碧瑶送了汤药吗?她怎么还是有了孩子?当然,河碧瑶见红,她可不认为是来了月事。河碧瑶敢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就一定是有身孕了。 可随即,她又笑了出来,身子又慢慢倒了下去。 “王爷如何表示?” “封妃大典继续,可王爷进了河侧妃的院子。” “应当的。这可是王爷的第一个孩子。”说出这话,林雨有些酸涩。她知道景皓待她的心,也知道河碧瑶强他之后他的屈辱。可是,如今有了孩子,他还会一如往常吗? “是。”穆依没有反对,也是证实了林雨的话。 “我知道了,你们都出去吧。” 林雨太难过了,以至于身边一个人她都不想有。可是等穆依她们要出去的时候,林雨又道:“穆依,你帮我打听一下河侧妃的情况吧。”(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六章 中秋 河侧妃有孕,王爷一改之前的态度,宿在了河侧妃的院子里。 可是林雨却睡不着了。一切,和她想的太不一样了。 她相信景皓爱他。可是她不相信景皓对这个孩子没有期待。 如果,景皓在乎这个孩子。她要怎么办? 林雨蜷缩在炕角,双腿抱着膝盖。孤独、受伤,大抵就是这样的。 窗户大开着,夜里有些凉了。林雨不由把自己抱的更紧。 她没有自信。 她也讨厌这样的自己。 自打景皓出了这事,她觉得自己毫无用武之地。 如今,她更没有勇气在他身边呆下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忽然,一条胳膊把缩成一团的她卷进了怀里。 闻着那熟悉的气息,眼泪,就这么不受控制地落了下来。 景皓的手有些哆嗦,他知道林雨在哭,可是他也不知道要说出怎样安慰的话来。他也同样委屈,他实在是没想到,河碧瑶的心机能深沉如斯! 林雨曾经说过,不要他说“对不起”,可是这一刻,他真的很想说句“对不起”。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直到林雨哭的累了,景皓把她轻轻地搂在了怀里,躺了下来。 两个人都没有睡意,可是谁也不想说话。 他们离的很近,却又像是很远。 河侧妃母凭子贵,得到了王爷的宠爱。而那刚刚得到掌家权力的萧侧妃,就在封妃大典上,失了宠。 王府的下人惯会见风使舵,虽然伺候在身边的人不会如何,可是有些话还是会传进主子的耳朵。于是,两位侧妃的斗争愈加严重了。 为了防止萧兰对河碧瑶的肚子下手,也为防止河碧瑶利用身子陷害萧兰,景皓特意从牧场把赛罕调了过来,专门伺候河侧妃的胎。 景皓依旧是经常宿在河碧瑶的院子里,可是每每到了后半夜,他就会回到自己的院子。 林雨私心里是想回李家的,可是经过了之前刺杀的事情,景皓是一定不放心她离开王府的。所以,两个人就这么一直煎熬着,却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随着天气转冷,河碧瑶也度过了前三个月的危险期,胎象也愈发稳固了。而王府里的各色精致穿的、用的、吃的,都流水价似的往河碧瑶的院子里送。 景皓这两日陪着林雨的时间多了起来,只因为中秋节快要到了,每逢佳节倍思亲,景皓这会儿想要多陪陪她。 中秋的时候,林雨带着乌云他们做了好些月饼。五仁的、豆沙的、肉松的、甚至还有鲜花和水果的。草原上也过中秋,不过基本不吃这些小点心,也就是当年老王妃在的时候,府里才会做一些。后来老王妃不在了,府里众人也就再没吃过月饼了。 林雨这次不光做了自己吃,青儿、信仁、图娅甚至天启他们那里,也都送了一些。林雨也是难得得出了院子,毕竟送礼,亲自送,也显得有诚意。 “刚刚萧侧妃也着人来送过了。”青儿道,“她估计也是当年和已故萧侧妃学的,已故萧侧妃当年就喜欢琢磨这些吃的。” 林雨垂眸“哦”了一声,然后道,“你刚是在准备去夜宴吗?” 青儿有些不好意思,道:“林姐姐你是不是不打算去了?”因为林雨出席宴会会穿的比较正式,打扮上也会颇为耗时,连她都早就准备了,林雨更该提前才是,可她依旧不紧不慢,还穿着常服。 “我毕竟是外人,还是不要参加王府的家庭聚会为好。”林雨淡淡地道。 青儿心疼地拍了拍林雨的手。林雨以前不会这样的,现在她都不知道怎么劝好了。 “你继续收拾吧!”林雨笑着道,好像刚刚的清愁已经消散。“我也回去了,今晚好好玩!” 可不等离开,毛一罕从外面风风火火地跑了进来。 “都是有品级的女官了,怎么还这么毛毛躁躁!”青儿轻斥道。 “郡主,是多罗小将来了!说是马上就要进城了!”毛一罕大声道,声音里止不住的兴奋。 “当真?”青儿也赶快站起了身。 “千真万确!牧场那边刚刚传过来的消息,说是午间的时候天哲的使者到了牧场,只吃过午饭,就马不停蹄地往咱们这边赶了。这次陪同天哲使者来的,正是多罗小将!传信的比他们就快了一顿饭的时间,王爷马上出城,就正好能赶上迎他们进来!” 毛一罕话音刚落,穆依那边也跑了过来,“姑娘,王爷说他现在要出城迎接天哲使者,还请姑娘马上回去,收拾一下,晚上共同给天哲使者接风。” 林雨眉头微蹙,“这种场合我参加合适吗?” “这有什么不合适的?当初圣上在的时候,有什么活动,不也都邀姐姐参加了吗?王兄到底还是看重你的。”青儿赶快道。她也知道林雨和景皓最近别扭,有机会,她当然想要撮合一番。 “也罢。”林雨长舒了一口气。想要脱离这个桎梏,看来也不是那么容易。 从家族的晚宴变成迎宾宴,好在王府里东西齐全,也不至于手忙脚乱,不过时间相应还是延后了许多。也给了林雨充分打扮的时间。 天刚刚黑,景皓回院子换衣服,顺便接林雨一起赴宴。 “听说多罗小将也来了?”天哲使者来科勒尔不算奇怪,毕竟景皓就是天哲公主的孩子。人家去和胡山皇帝商量完正事儿,再转来科勒尔一次也没什么。 “是。多罗小将这次一是陪同使者,二是过来提亲。” “提亲?”这会儿林雨的眼睛亮了起来。这可是一个大好的消息,撇去利益不说,毕竟青儿是喜欢多罗小将的,多罗小将能来提亲,也着实让人开心。 “是。多罗家已经请求了皇帝的圣旨,不过因为皇帝也不好过多干预科勒尔的事,所以说咱们答应就可以。届时皇帝赐婚的圣旨就会和多罗家的聘礼一同送过来。”景皓道。 “那太好了!过了年青儿就十五了,张罗婚事什么的怎么也要一年,十六岁正好能出嫁!真好!”林雨很为青儿开心。她刚刚还不知道这个消息就已经对多罗小将的到来期待成那个样子,如果知道了,还不知道要幸福成什么样。(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七章 使者 景皓看着林雨高兴,实在是不忍再让她操心,可是到底还是要说。 林雨也发现了景皓的样子。按说青儿能和多罗小将早日定下来,他该高兴才是,怎么还一副愁容呢? “还有什么事吗?”林雨小心翼翼问道。 林雨过来拉着林雨的手。这只手这些日子也瘦得厉害,本来还有些肉的,这会儿摸起来几乎都是骨头,更别提林雨这身子瘦了多少了。景皓说不心疼、不上火,那都是假的。 景皓深呼一口气,握紧了林雨的手道:“和天哲使者一起来的,还有我母亲。” “夫人?”林雨这一惊可是非同小可!“夫人怎么会回来?” “这次是与天哲的使团一起来的,之前也已经去过京城,见过皇帝了。”景皓道,“之前一直都没说我母亲去世,一直都是说的失踪。这次母亲进京也没正大光明的现身,只是回到科勒尔,这身份到底还是要公开的。据说,这也是皇帝的意思。” “夫人不是一直想要回天哲的京城吗?怎么会回胡山?” “她说是来看我的。呵呵。”景皓的笑容有些嘲讽,“不过不管我信不信,反正她一定不会是和真正的使团一个目的。而真正的使团,这会儿已然回了天哲,去扩大互市了。” “所以,你是知道夫人来了,所以才让我参加宴会的吗?” “是。”景皓轻轻一带,把林雨搂在怀里,“之前皇帝从草原离开的时候,就说天哲的使者要来访问。后来天狼回来的时候,也说了他离京的时候,听说天哲的使者要到了。只是没想到,她也会在使团里。不过她来了也好,咱们把事情都在这边解决好了再回去。所以我想让你出现,正大光明的出现。” 林雨张开双手,紧紧楼主景皓的腰。原来,他还是惦记着要和自己回去的。这些日子,她一直担心景皓会因孩子留恋这里,可如今有了这话,林雨就安心了。 感觉到林雨的放松,景皓的心也终于欢快起来。在她额头轻轻落下一吻,然后道:“走,咱们一起去见她!” 月裳公主、老王妃依旧是住在她自己的院子。这么多年科勒尔没有女主人,也自然没人能够进得她的院子住。 林雨亦是第一次来这个院子,整个院落经典、大气,就像是置身在天哲皇宫的一隅。 两人手牵手到了院子,一眼就看到了站在门口的又荷。许久不见,她依旧是冷冷清清的样子,只是那眼底,有一种故地重游的感慨。 “王爷安好!”又荷冲着景皓行礼。 景皓摆摆手,她便也起了身。 林雨看向她,微微点了点头。如今她不是当初在青田雅居打工的小丫头了,也不再需要对她行礼。 又荷同样也是点点头,虽然看到了林雨与景皓交握的手,仍是没给她太大回应。 门被打开,露出了含卉的笑脸,“王爷和林姑娘来了!老王妃请您们进来呢!”到了科勒尔,所有人的称呼也都随之变了。 老王妃依旧是在天哲时候的样子,美丽、高贵,却又透着慵懒、疲惫。不过如今换上了胡山的服饰,更显得光彩夺目。 景皓与林雨共同给她行了礼,便都坐了下来。 “想不到在王府里也能见到林姑娘。”老王妃率先开了口。 “是。”林雨应了一声,“老王妃如今身子可好?” “还是老样子。不过有了林姑娘的口罩,这一路上,倒不至于那么辛苦。”老王妃这是实话。从天哲厉云到胡山京城,不仅有山路,还有草原、戈壁。要不是有口罩,戈壁那儿她就挺不过去了。 “老王妃您用着舒服就好。”林雨道。 “时间也不早了,咱们这就去宴席吧。”说着,就站了起来,含卉赶快递上口罩给她戴着,又扶着她准备往外边走。 景皓依旧是牵着林雨,走在老王妃稍微靠后一些。 出了院子,软轿已经停靠在那里了。大家就都上了软轿,往会客厅而来。 其余人都已经到场了,景皓没有去扶老王妃,依旧是之前从院子出来时候的模样,随着老王妃的步子,进了大厅。 这一进来,好些人都有些懵。可当她一摘去口罩,大家就都慌了!尤其是那些科勒尔的老人儿,就像是见到了鬼一样! 老王妃从容淡定地到了主位坐下,然后景皓拉着林雨也坐了过来。见大家都是惊愕的样子,扯了扯嘴角,道:“母妃先前蒙难,几经辗转回了天哲。如今因互市之事方得以重归胡山,回到咱们科勒尔王府。”这也是给所有人正式介绍了。 多罗小将他们这些跟着来的倒是不稀奇,所有科勒尔这边的人,都马上离席跪了下来,“老王妃千岁金安!” 老王妃目光淡然地在所有人身上扫了一圈之后,方道:“都起来吧!” 然后,又把目光落到青儿那里,道:“想必这位就是呼和郡主青儿了吧?” 青儿赶紧再次行礼,“母妃安好!” 老王妃温和地弯着嘴角,微笑道:“快走进些让本宫瞧瞧。” 青儿依言上前,老王妃道:“想不到一晃多年,当年的小丫头已然长这么大了。又出落得这么标致,难怪咱们多罗小将也不远千里亲自来求婚了。” 林雨立刻看向景皓,果然见他也是一副惊愕的样子。林雨扯扯嘴角,老王妃甫一回来,就立刻摆足了主人的架子。而且,她本与青儿没什么太大交集,青儿几乎没在她眼皮子底下长大,可是她一开口,就说了青儿最喜欢听的话,顿时就把和青儿的距离拉近了。 不过,这话头本应该景皓提起,这会儿被她提起了,青儿也是一阵惊愕,然后求证地看着景皓,眼神中满是热切。 “母妃说的对。”景皓也只能配合着点点头,“你与多罗小将认识也有一段时间了,人品学识都有了解,所以为兄想把这事儿给你定下来。你看如何?” 青儿闻言,立刻羞红了脸,小声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然是全凭王兄做主的。” 景皓“哈哈”笑了起来,然后转头对多罗小将道:“那本王可就将妹子交给你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八章 拉近 多罗小将喜不自胜,连连躬身行礼,多谢景皓的成全。 老王妃趁势把自己手腕上的一个镯子摘了下来,拉过青儿的手就套了进去。 以老王妃的这个年纪,大多都是戴一些翡翠之类的衬托,可偏偏老王妃气质柔弱,皮肤又白皙,所以往往戴的都是一些浅颜色的东西,显得愈发年轻、柔嫩。 她给青儿戴上的这个镯子是羊脂白玉,玉质十分温润,还是难得的暖玉,一看就是价值连城之物。 青儿赶快道谢,老王妃道:“只是个小玩儿意儿,你不嫌弃就好。待你成婚了,母妃再送你别的!”说着,还拍了拍她的手,俨然一副慈爱的模样。 青儿面颊绯红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老王妃又看着信仁道:“这便是信仁吧?” 信仁一激动,赶快拿了巾帕捂住嘴轻咳了几声,然后行礼道:“正是儿臣。母妃安好!” “都好。不过看你这孩子身子骨这么多年也还不见好。这样吧,本宫这次从天哲带来了两个太医,虽不敢夸口比王府中的好,可也能交流些意见,要是能给你调理好些,也算是了了本宫这么多年的心愿。”一番话,又把自己说成了惦记孩子身体的慈母。 “多谢母妃关心,若是不嫌打扰,儿臣就去母妃那里,让您的太医瞧瞧。”信仁感激道。 “那最好了!如今你也当了信王了,真好!”老王妃一副老怀安慰的模样,不住地点着头。 随后,她又看向晚上刚刚赶回来,如今变得愈发黑壮的穆旦,立刻眉头一皱,可下一秒还是笑着道:“这就是穆旦吧?这许多年不见,还真一下子认不出来了。” 林雨可是听景皓说过的,老王妃最是讨厌大胡子,尤其穆旦再长的不漂亮,老王妃真是连做戏都懒得与他做了。其实,她离开科勒尔的时候,穆旦的年岁已经不小了,所以样子也当是变化最小的,可她偏偏说出这番话来。 “一别多年,母妃一切可好?”穆旦也站起来,行礼。进入军营短短几个月的时间,穆旦不仅样子变得憨厚了许多,态度也十分谦逊有礼。 “都好。”老王妃笑着点了点头,然后客气道,“听闻你近来进了军营,军营最是锻炼人,你能下定决心从最底层做起,也是不容易。可见,你也是个有骨气的。不管怎样,只要有才华,肯定会出头的。” “多谢母妃吉言。” 青儿是送镯子,信仁是给请太医。到了穆旦这里,两句话就打发了。不过都是大家心知肚明的事儿,所以面上也都不显。 老王妃的唇畔带着温和的笑意,然后把目光落到了河碧瑶的身上。 河碧瑶才刚三个多月,刚刚开始显怀,所以如今的衣服也就不系腰带了。她在椅子上做的笔直,虽然后面给她放了软垫,可她依旧十分恪守的模样,显得温婉又高贵。 “这就是河侧妃了吧?” 河碧瑶闻言就要起身,她身边的女官赶快上前一步,准备扶着她。 “快些坐着吧!你如今有孕了,正是咱们科勒尔的大功臣呢!何况这也是王爷的第一个孩子,今儿打一进王府,王爷就不停地说着有多喜爱这个孩儿。也是辛苦你了!” 景皓赶快抓了抓林雨的手,生怕林雨误会。林雨则迅速回以景皓一个微笑。 河碧瑶还是起了身,行礼道:“能为王爷诞育子嗣是儿臣的福气。” “不愧是圣上赐婚,果然是个温婉知礼的好孩子。”老王妃笑着点头,又朝向萧兰道,“这位便是萧侧妃吧?” 萧兰点头,并不像其他人那样的热切,反而淡淡地、刻版地给老王妃行了一礼,“母妃安好。” “唔,”老王妃也淡淡地应着,“如今河侧妃有孕,不方便打理内院,就多劳烦你了。你自小跟着已故的萧侧妃,对咱们王府也算是了解,更何况有故萧侧妃的言传身教,想来萧侧妃也能胜任。” “母妃谬赞了。”依旧是淡淡的语气。 “嗯。你们姐妹倆亲亲爱爱的,王爷就免去了许多后顾之忧,本宫也就开心了。带河侧妃生产之后,调理好身子,这管家也就能上手了。” 用已故萧侧妃来刺儿萧兰也就算了,还三两句话就要收回萧兰的管家之权,萧兰立刻握紧了手,脸儿立刻转向了景皓。 “母妃,”景皓轻咳一声,“母妃有所不知,河侧妃虽然知书达理,可这驭人的能力却要差上许多,性子太过绵软,难免对下人有所纵容。所以儿子才让萧侧妃来管,您也知道,她性格更为果绝,也适合做这样的事情。把后院交给她这段日子,她也处理的井井有条。所以有她看顾,我很是放心。” “王爷,”老王妃勾了勾嘴角,“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是,子凭母贵,你又没有正妃,自然是谁有子嗣,谁管理后院。” “母妃这话也是要因人而异,河侧妃的性子,生了女儿也便罢了,若是生了男孩儿,儿子是连让她能否亲自抚养都是抱有怀疑态度的。还曾想着,若是有萧侧妃调教,必然能够成为我科勒尔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景皓话音刚落,厅中的所有人几乎都变了颜色! 这段日子,景皓时常陪着河侧妃,大家都以为萧侧妃就此失宠了,哪曾想,景皓还有着这样的心思! 河碧瑶再也维持不住那端庄的坐姿,忽地扶着肚子快速起身,“王爷!”只喊了这两个字,眼泪就涌了出来! 而萧兰,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河碧瑶那还不太凸出的肚子,唇畔染上一抹笑意。 “胡闹!”老王妃拉下脸子道,“孩子自然要跟生母在一起才亲!也罢,你既然有那样的心思,本宫就亲自调教河侧妃,就算她不会管教孩子、下人,本宫也会帮着她!” 景皓挑了挑眉,“有母妃在,那自然没什么不放心的。不过河侧妃这胎金贵,儿子也希望母妃能分身多多帮我看顾。至于管家之权,儿子对萧侧妃是极为满意的,这件事咱们就先放放吧。”(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九章 对峙 见大家都没有了异议,景皓又道,“时候也都不早了,不能为着咱们王府里的这点儿事儿让客人久等,母妃,咱们就传膳吧!” 老王妃有些悻悻,都说“儿大不由娘”,这以后是愈发地能看出来了。而且再争计下去也的确不好看,所以也就淡淡地点了点头。 到底是有多罗小将在,刚刚又说了亲事,景皓很快就把话题转移到了这上面,大家也就很快就开始说说笑笑、喝酒跳舞了。 可是,河碧瑶就做不到了。她每每想到刚刚景皓的那一番话,就觉得委屈无比。一直以为,景皓是真的因为这个孩子对她有了责任、爱护、甚至是情谊,如今看来,不过是她自欺欺人罢了!不管河碧瑶平日里心思几何,这样的事实她一时间也是接受不了的。所以,脸色也愈发地苍白,甚至维持端庄的坐姿都不行了,整个人有些颓然地靠在椅子上,说不出的可怜。最后老王妃只能说自己舟车劳顿,顺便送河碧瑶回她的院子。 众人结束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林雨和景皓一起回院子。 自打景皓出了那事,他在主院的时间几乎都宿在林雨的屋里。只是两人从来也不做一些亲密的动作,或者说,两人心里多少都有一些膈应。 躺在炕上,两人依旧是交握着手。 “之前厉云那边传信过来,说是母亲去了天哲京城。”所以这么长时间,景皓一直蒙在鼓里,让老王妃给他来了一个回马枪,让他措手不及。 “可是夫人对你这边的事情还是了如指掌。”林雨指出。 “是啊!所以,母亲还是有许多事情是我不知道的。”景皓加大了手中的力气,“之前咱们来胡山的时候,在山中经历的那场厮杀,我敢肯定和母亲是有关系的。所以说,她虽然口口声声说讨厌胡山,可是,她在这边还是有人脉的。而且,这次她竟然先进了京城,去见了皇帝。我一直不知道,她和胡山的皇帝还会有什么交情。” “如果,”林雨小心翼翼道,“我是说如果。你曾经说过,你父亲是胡山两代皇帝最大的威胁,如果夫人真的和胡山皇帝有什么交情,那是不是说你的父亲——呃,”林雨组织了一下语言,“你曾经说过,你父亲是你母亲杀了的。” 景皓忽地起了身,眼睛瞪得老大,直直的看着林雨。 借着昏黄的灯光,林雨似乎看到了景皓眼中那强烈的光芒!是震惊!是恐慌!也是无法接受! 林雨也坐了起来,另一只手覆上了景皓握着的自己的另一只手上,“我只是猜测——” 景皓在林雨轻柔的触碰下,渐渐放缓了身子,目光也不复刚刚的犀利。只是转移到了窗户上,似有无限的遐想和惆怅。 林雨的话,似乎给了他一个崭新的调查方向。这里边是不是真的有一个惊天的阴谋呢? “你先睡吧,我出去走走。”景皓说着,起身就下了地。而林雨这一夜再也没睡着。 快天亮的时候,景皓悄无声息的回来了。林雨一下子就坐了起来。 “你没睡?”景皓问道,他的嗓子有些哑。 “有些担心你。” 景皓上了炕,轻轻搂着林雨,然后就这么和衣躺下,“我没事,只是想着你说的有些道理。这么多年,我一直忽略了这些。所以安排了一下。你别多想。” “嗯。”林雨调整了一个稍微舒服的姿势。 “你睡一下吧。一会儿要去给母亲请安,你也一起去吧。” “我知道。”林雨应着,确实没有不去的理由。老王妃一顿晚饭,把能教训、拉拢的人都说了一遍,唯独漏了自己。林雨知道她对自己有多不满意,可是,她还是没说,就是忍着给景皓面子而已。所以今天早上,她是必须去的。 有了景皓的怀抱,林雨很快就睡着了。临近辰时的时候,景皓才叫起了她。 两个人收拾停当,再去到老王妃的院子,时间已经不早了。老王妃也没等他们,自顾地已经用起早膳来。 请安过后,两个人就这么站着。没有外人,老王妃也不再如昨日那般给景皓面子。 老王妃用膳慢条斯理的,等她每样都尝过、吃过,又漱好了口,才让人给景皓和林雨看茶。 这会儿不用老王妃吩咐,景皓径自就拉着林雨的手坐下了。 老王妃眉头微蹙,拿起旁边的茶到嘴边吹了一吹,并没有喝,只是用目光逡巡着下首的两个人。 只是,景皓也不说话,还拉着林雨,不想让她起来。 “唉!”半晌,老王妃轻叹一声,“昨儿你那话也是重了些,即便不喜欢河侧妃,也要顾惜她肚子里的孩子。” “她最知道权衡利弊,没了这个孩子,她就更什么都不能肖想了。所以就算我说的再过分,她也是能承受住的。”说这话的时候,林雨都能感受到他那喷薄欲出的愤怒。 “你当真想要把她的孩子给萧兰那个小贱人?”老王妃尖刻而又愤怒。 “母亲一向端庄大方,怎地说起萧侧妃就这么大火气?” “萧侧妃?景皓,我是你母亲!你就这么和你母亲说话?”她知道景皓就是故意用这三个字来恶心她,可偏偏她最听不得这三个字。 “对不起,母亲。”景皓言不由衷地道着歉,“我确实没想过让河侧妃亲自带孩子。她其心不正,不会是个好母亲的榜样。” “景皓,”老王妃无奈地叹了口气,“没有一个母亲能够接受孩子被人夺去的事情。就如你当年一样,你那么亲近萧雅,你可曾想过,我这个做母亲的心中有多痛?所以景皓,不管你有多不喜欢河侧妃,既然有了孩子,就看在孩子的份儿上——” “母亲!”霎时间,景皓的愤怒暴涨,可是看向老王妃的面庞,又生生压下了这股子愤怒。“这件事已然过去了,我不想拿过去的事情作比。我与河侧妃的事情,就不牢母亲操心了。”(未完待续。) 第五百章 加快 他与河碧瑶,远不是老王妃想的那么简单。他对河碧瑶,永远不可能因为一个孩子而改变,相反,正是因为有了这个孩子,他才更恨河碧瑶! 老王妃看着景皓倔强的样子,不得不软语道:“不管你信不信,我这次真的是过来看你的。过去有些事情我不想去说,也不想解释。可是母亲年纪大了,终究还是希望能和你在一起。” “听闻母亲之前回过天哲的京城?”索性都知道对方在彼此的身边埋线,景皓也就不绕圈子了。 “是。”老王妃道,“你应该明白,以我的身份,不可能随随便便就来科勒尔。不管是天哲还是胡山,我终归都是要报备的。” “母亲您一辈子的心愿不就是回京城吗?怎么到了那里,竟然会想着回胡山?”景皓觉得有些讽刺。 “景皓,你对我实在是误会太深。”老王妃叹道,却也不愿意在这上耗费过多口舌。又见景皓不说话了,便道:“林姑娘金蝉脱壳离开厉云,却也给了本宫不小的麻烦。” 林雨知道话题终于转向了自己,于是起身福了一礼,道:“自保而已。” “确实。即便是现在,我也不认为你与王爷有多般配。”见景皓又要瞪眼,老王妃继续道,“不过你们都已经走到了今天,经历了这么多事,想来也不会轻易分开的了。你比王爷大了这么多,换个角度想想,我是应该放心的了。只是,到底这是王府内院,林姑娘即便比王爷年纪大,也还是个姑娘。总住在王爷的院子里,传出去也不好。另外,即便你将来与王爷成婚,那么有些事你还是要学习的,总躲在王爷身后,让王爷操心,也未免太失人妻之责。这样吧,林姑娘明天开始就来我的院子住,这边有又荷在,林姑娘学习起来也快一些。” “我与林雨两情相悦,即便是将来成婚,也是要一直住在一起的,有我在,也没人敢对林雨说什么。”景皓维护之意再明显不过。“再说,如今萧兰管家管的也很不错,林姑娘对这个没有兴趣,我也不想她沾染这些。” “真是玩笑!哪有王妃是住在王爷院子里的?你如今只才两个侧妃,将来女人多了,怎么还要都冷落着吗?再说,为人妻者,连个管家之权都不能拿在手里,别人该怎么看你?” “这事儿我心里有数,不需要母亲再说!”景皓道,“母亲如今包揽了河侧妃的胎,想来也够母亲操心的了,所以我们这边的事,还是不麻烦母亲了!” “你这孩子!怎么就不体谅一下母亲的心呢?母亲还能害你吗?”老王妃气得整个人都剧烈喘息起来。 含卉赶快给老王妃顺着气,让她不要太动肝火。 景皓撇撇嘴,显然不相信老王妃的这句话。他的母亲,他基本是没有信任过的。 “老王妃说的也有一定道理。”出了院子,林雨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你真要像她说的,去她的院子里住?”景皓紧张道。 林雨摇了摇头,“我只是说有道理,却不认同。不过景皓,我也想过,夫人当年和老王爷、萧侧妃的关系并不如咱们看到的那么简单。而刚刚夫人的话也提请了我,虎毒不食子,夫人这次回来,或许真的就是为了你。” 景皓嗤笑了一下,“可是咱们来胡山的时候遇到的那场刺杀怎么算?这么明里、暗里的证据都是指向她的,她根本就赖不掉!” “或者,景皓,咱们可以从另一个方面考虑。夫人为什么对我没有赶尽杀绝?不要说是你在我身边放了太多的保护。而是她根本就没下定决心来对付我!她动了李家人,那也是李家人真的是逃奴。所以,她不动我,甚至到了今天说出成全咱俩的话,我相信,她是真正在乎你的感受的。” 景皓不想承认,可也不得不承认林雨说的有道理。而这,也一直是他和天狼怀疑的问题。不仅如此,越往下调查,越觉得这是一张扑朔迷离的网。他以为自己是撒网的渔夫,却发现扯网的根本不是他一个。皇帝、萧家、老王爷、老王妃,甚至是萧雅都不是干净的。他一直又爱又恨的母亲其实对他是有爱的、他一直崇拜敬佩的父亲其实对他是提防的,而那个看似最无心争斗,只随着自己心性的萧雅,却好像是最不单纯的。 “别想太多了。”景皓反而安慰着林雨。 因为多罗小将的事情办成了,需要尽快回京复命,并且准备与青儿成婚的事宜,所以在科勒尔呆的时间实在有限。为了一尽地主之谊,景皓决定陪着他玩上几天。 在城里转了两天之后,景皓又陪着他去了牧场。当然,青儿和林雨都是一起去的。 此时的胡山已经是深秋了,放远望去,到处是茫茫荒草,实在是不美。不过好在这时候牛羊还是肥的,还算可以大饱口福。 玩了两天之后,多罗小将带着人返回乌兰草原了。 正当景皓等人想要返回木奇城的时候,天狼传来了口信,老王妃病倒了。 老王妃一直体质较差,又是舟车劳顿这么久,想来身子也是吃不消,所以才病了。 出了这样的事,景皓他们自然不能再在草原多留,当即就回了王府。可到了王府,才发现,老王妃根本不是病了,而是中毒。 老王妃才到科勒尔几天而已,也就那晚吃饭才算是见了所有人,所以任谁也不会想到,会有人给老王妃下毒。 林雨陪着景皓守在老王妃的身边,看着她苍白的面色,就连嘴唇似乎都没有了颜色一般。 景皓紧紧拉着老王妃的手。他虽然很多时候不赞同他的母亲,可是毕竟血缘亲情在那里,真到了她出事的时候,他不可能不管。 “经查,老王妃中的毒可以肯定是才下了几天。药性比较猛,所以发作的也快。” 这就排除了在来科勒尔途中被下毒的可能性。 询问完老王妃的病情,林雨留在这边帮忙盯着,景皓则带了人去旁边的书房。(未完待续。) 第五百零一章 报复 林雨被动地住进了老王妃的院子。而景皓则开始着手调查老王妃中毒之事。 结果出乎人意料的快,只调查了这些天有哪些人进入了老王妃的院子,逐个排查,就找出了凶手。 看着面前跪着的多罗嬷嬷,景皓不禁阴谋地和之前多罗小将的到来联系到了一起。 可是不管问,多罗嬷嬷都一口咬定,是为之前老王爷的事情报仇。而之所以知道是老王妃动的手,是因为无意中听到了赛罕夫人的一番话。 “当时老奴去给河侧妃送东西,进院子的时候正赶上老王妃出去。待老奴进了河侧妃的屋子,河侧妃正在吃老王妃给送的吃食。见老奴来了,就放下了勺子,和老奴说了会儿话。可没想到,才一会儿,河侧妃的肚子就疼了起来。老奴当时也有些心慌,就叫了太医过来给河侧妃把脉,岂料太医说河侧妃的补汤里被下了会引致落胎的药!好在量浅,加之抢救及时,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河侧妃当时是怎么都不相信老王妃会对她如此的。那日老王妃在席上说的话,也充分证明了她很重视这个孩子。而且,东西是她亲自送来的,有问题的时候,想往外摘也不容易。所以老奴赞同河侧妃的观点,认为是有人借刀杀人了。可是当时赛罕夫人说了一句:老王妃回来的蹊跷,当年同王爷他们一同蒙难,怎么偏偏就老王妃无事?当年的事老奴不是没有怀疑过,尤其是老王妃回来之后。老王爷曾经对老奴说过:‘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所以老奴就留了个心眼儿,借故去老王妃的院子查看了一番。” 老王妃回来,并没有带很多下人,加上很多事情老王妃并不许萧兰插手,所以大多还是多罗嬷嬷帮着照看。因此,这次查看就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那血燕上面被洒了朱砂,其实经过清洗,能残存的朱砂已经是少数了。但是在泡发之后,那少量的朱砂还是会渗入血燕之中。河侧妃因为之前见过红的关系,体质本来就比较弱,所以才吃了一点,肚子就疼了起来。这血燕府中不是没有。可老王妃来的时间尚短,之前的血燕都已经分配了出去,所以老王妃这里的血燕都是她自己带来的。而老奴查证,自进了王府,老王妃一直都没有吃过血燕。” 多罗嬷嬷自打在皇宫里的时候就跟着老王爷,这么多年又一直居住在王府,所以真要查一件事情,景皓不一定能查出来的,她一定可以。而她桩桩件件、人证物证都有,也不容景皓反驳。 “都说‘虎毒不食子’,河侧妃肚子里的可是王爷的骨血。就算不是正妃所出,也是老王妃的亲孙子。而之前,老王妃的归来,老奴不是没怀疑过。细细思考,老王爷当初给老奴留下了一样东西,说是凭借这个信物,可以联系上他留下的人。本以为,当年的二妃都已仙逝,也不会再有什么人留下。不过大概老王爷在天有灵,我终于联系上了老王妃身边的那个人。而她也承认,当年老王爷的死,确实与老王妃脱不了干系。”说着话,多罗嬷嬷竟然全身哆嗦起来。 “她是谁?”景皓赶快问道。 “当年在宫里,老王爷待老奴恩重如山。若然不是老王妃——”多罗嬷嬷竟然不理景皓的提问,自顾地说了起来,而到这里,还流下了眼泪。“我当年没能与他在一起,起码要保全他的子孙。呵呵,如今,也不能怪我了!”说完,多罗嬷嬷竟然就这么倒了下去。景皓连忙太医进来瞧,可是她已经气绝了。 景皓再次回到老王妃的屋子里时,她的脸色愈发不好了。 “老王妃中的同样是汞毒,应该也是朱砂。”老太医道,“不过老王妃这一次服用的太多,毒性已经扩散到五脏六腑,恐怕即便是保住了老王妃的命,她也是醒不过来的。而假如上天垂怜,让她能够再度醒来,人也会变得痴傻了。”可是太医没说的是,老王妃服用的量其实是很多的, 景皓回来之前他们就给老王妃催过吐了,不过发现的时候就已经有些晚了,所以收效甚微。后来不管是喂牛奶还是喂药,都只能进去少量的一点,根本是杯水车薪。 景皓重重地叹了口气,又摆了摆手,让人都下去了。 老王妃不是河碧瑶。河碧瑶出身不好,朱砂的量又少,放在血燕里,有调味料的掩盖,她根本吃不出来。可是老王妃的朱砂毒是混合在酒里的,老王妃本来因为啸症不能饮酒,可偏偏她如今服用的一味药,需要用一种土酒做引子焠服—— 他拿起老王妃的一只手,轻轻地放在脸颊上。 “记得小时候,母妃总是端庄自持,印象里她就这个样子,总感觉她不喜欢我。后来萧侧妃来了,她待我特别特别好,会抱着我,会亲我,还会给我做许多好吃的。开始的时候父王还总来母妃的房里。到后来,就总带着我与萧侧妃一处了。其实,无数次,我都想到母妃身边,想她也想萧侧妃那样待我。可是她从来都不那样,甚至还会因为我长得像父王,把我推的远远的。”说着,景皓就流下了一行清泪。他以为,以老王妃的身份地位是不会有人敢动她的,而且天狼就在府里——可他竟然只让天狼盯着萧兰那边—— 他没想过,他这个又想亲近,又抵触、排斥的亲人会以这样突然的形式倒下。如果这样,他真的宁愿她从来没有来过! 林雨心疼地轻轻抚着景皓的肩膀。 如今的一切,远远出乎她当初跟景皓来时的意料。可是,已经到了这步,她们只能继续往前走了。 景皓情绪低落了一会儿,就再次出去了。 老王妃院子里的人已经完全被控制了,尤其是从天哲跟过来的这些老人儿,因为这里面,就有那个老王爷埋下的暗线!(未完待续。) 第五百零二章 突变 同样,景皓是不信这里面没有赛罕夫人的手笔的。既然一时间河碧瑶不能动,那么就要把视线往赛罕身上放一放了。 可是赛罕的夫君巴特是老王爷留下来的人,此时此刻,情况特殊,景皓也只好让天启起牧场把巴特及其下属先看管起来了。 涉及到老王妃的安危,这理由很是充分,又只是协助调查,所以牧场一方,有惊无险地就被景皓控制了。 只是,就在景皓以为一切顺利的时候,一支距离木奇城只有百余里驻军正悄无声息地向王城围拢而来。 而景皓得到消息的时候,站在城墙上,已经能看到远处黑压压的铠甲了。 他在这支部队里的人给他传信,是因为已然被对方打败了。而对方因为怕大规模行军影响太大,所以来的几乎都是步兵。 可是,即便如此,也几乎占那支部队的绝大多数人。败退的那些他的人只能去更远的地方请求救兵,但仍是需要景皓这边给他们送去调动军队的印鉴。 时间刻不容缓,景皓这里有半块玉佩,但另一块在萧兰那里。只有两块玉佩兑在一起,才能奏效。 也只有这两块玉佩,才能调动真正的科勒尔的边防大军! 可再次赶回府里,府里已经进不去了。 外面的人无法控制,可是城里的景皓还是有信心的,于是,从兵器坊中抽调出来了最为先进的武器,只用了一个时辰,就打进了王府。 只是,这个早上还繁华无比的王府,如今已是尸横遍野。 景皓带人迅速地进了老王妃的院子,因为他的母亲和林雨都在那里!不过出乎他的意料,河碧瑶、萧兰等等所有女人,都被绑了起来,全部关在老王妃的屋子里。可是,本应在这里的林雨却不见了!景皓一边让人把这些女人松绑,一边去看躺在床上的老王妃的情况,还好,她仍旧是在昏睡。 “林姐姐被天狼救走了!”青儿一被拿去口中塞着的布,就立刻说道。 “是谁把你们关起来的?”景皓问道。 “天音说老王妃不好了,让我们都来老王妃的院子。可是我们刚一进院,就被抓了起来。” 天音! 难怪之前说出去的时候,他借口有事,原来他已经叛变了! 如今,是外有强敌,内有奸臣,景皓顾不得其他,只能走过去对萧兰道:“阿兰,那块玉佩——” “我知道大军压境,你需要我的玉佩救急。可是,刚刚得到消息的时候,天狼就带人和萧家人打了起来,而玉佩也被天狼拿走了!” 景皓看了一眼蜷缩在一旁的河碧瑶,景皓冷声吩咐道:“看管好河侧妃,容我之后再发落!” 说完,就再顾不得其他,他必须马上找到天狼才可以。他不确保天狼此刻还能活着!更何况,林雨还和他在一起! 景皓赶快回到书房,那里有之前给林雨的半块玉佩,可是到了书房,那暗格已然被人打开,玉佩也不见了! 知道玉佩放在哪里的就只有林雨。可是,天狼带着林雨到底是从哪里出的王府?如果没出王府,就一定是凶多吉少。可是出了王府,又为何不来找自己呢? 在景皓带着人在府里不停地搜寻时候,有人报告说,守在角门处的人已经全军覆没,并且他们在角门处发现了奄奄一息的天十二。 “是、信、王。”天十二虚弱的声音一点一点费力地说道,每说一个字,口中都会涌出大量的血沫。 “天狼和林姑娘呢?”景皓焦急道。 “西、门、追、杀——”说完最后的几个字,天十二再也没有力气,歪过头去。 王府虽然在城的正中,可是城西相对空旷,所以想要迅速出城,城西是最快的选择。 景皓带人刚到,就与寻他的天十一碰个正着。 原来,他前脚刚一出府,府中的信仁便开始了发难。因为天启去了牧场,景皓又带走了府中的一些精锐,虽然天狼仍在府中,可却是王府中最为脆弱的时候。天音作为他的卧底,很自然地把女人和孩子都骗到了老王妃的屋子里。 天狼发觉了事情不对,立刻就对手下发出了抢夺玉佩的命令。经过殊死搏斗,萧兰也自然交出了玉佩。而天狼,再次潜入老王妃的院子,救走了林雨。 在拿到了两块玉佩之后,天狼本想第一时间去找景皓。可是信仁这时候也杀了过来,又把去与景皓汇合的路堵死了,所以天狼只能让让天九瞧着空隙去给景皓传信。 原来,就在景皓如火如荼地攻打王府的时候,其他人已经逃走了。而可怕的是,城西的门是大开着的大军已然离城越来越近了。 守城!不管其他,如今守城就是第一要务!但愿天狼能平安带着林雨逃出去,不然,他这城也守不住多久! “王爷,这大军压境,咱们——”天宇焦急万分。 “立刻把床弩抬上城墙!让弓箭手准备!”说着,景皓就疾步往城墙上冲去。 “王爷,城中兵力实在不足以与对方抗衡,要不然——”看着越来越近的大军,天宇狠心道,“火攻吧!” 景皓忽地一下转过身来看着天宇,似乎眼底都能冒出火来! “火攻?此时风干物燥,敢落到草原上一颗火星子,整个科勒尔都会成为人间炼狱!”景皓怒吼,“木奇城中尚且能够坚持两月,可是草原上的其他人畜呢?!” 天宇立刻跪在了地上。 景皓深吸了一口气,“不过你说的也有一定道理。咱们不用火,可以用油。” “油?” “此时的草原,任谁都不敢用火的。我相信信仁也是。”景皓道。相反,城中有节水、储水、排水措施,倒是不怕火。 景皓看着已经近在咫尺的部队,和边上愈加忙碌地正在搬火油的将士们,他有些想不通,到底是发生了什么,能让这个一直乖觉的病王爷发难? 城墙上的弓箭手已经准备就绪,床子弩也都就位,可敌方再不肯向前一步,反而在不远处开始安营扎寨! 景皓暗道一声:糟了!定是他们在等信仁出现!可是现在,信仁应该去追天狼去了!(未完待续。) 第五百零三章 回忆 的确,这会儿的天狼正带着林雨和几个人一起疯狂地驾马奔跑着。他们不敢停歇,就怕稍微一停就被后面的部队追上。可是,这一刻,天狼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带着大家不停地跑,就往戍边的大营跑——终于,过了一条河流之后,天狼带着人调转马头,向反方向跑去—— 信仁带着人一直往戍边大营的方向追着。景皓想要京畿大营的兵符,他又何尝不想要戍边大营的兵符呢?只是不知道哪里出了差错,天狼带着林雨是一定跑不快的,可是不知道从哪里开始,他就把人跟丢了,如今,连个马蹄印都找不到了—— 仔细回想了一下,信仁方才反应过来,应该就是那条河,和是距离离开那条河已经快两个时辰了—— 天狼带着林雨等几个人不停地奔跑,可是,他们根本没有备用的马,跑到天黑,马儿也根本跑不动了。而他们自己,走得冲忙,竟然连口吃的都没有—— 一行人也不敢生火,生怕火光引来了追兵,在熠熠星空下,大伙儿只能让马围在四周,大伙儿躲在里面,紧紧挨着,算是取暖。 天狼他们几个习武之人倒还好些,太财虽然刚刚学会运功不久,但也能勉强支撑,可是林雨就没那么容易了,但为了生存,她只能怀抱着太财,再倚靠着天狼—— 两年后。 回想起那时的逃命生涯,林雨总会觉得很不现实。若不是如今住在景皓所建的温泉别庄,林雨甚至觉得和景皓的一切都是那么地不现实。 科勒尔草原内讧,天哲已嫁公主月裳公主蒙难,天哲趁机发难。而胡山朝廷也因此派兵对科勒尔**,那个冬天,科勒尔血流遍地,最后科勒尔王室兄弟联手,共御外敌,虽说对方死伤惨重,但科勒尔的大半草原也因此成为焦土。最后,胡山皇帝圣谕,信王谋逆,终身监禁。科勒尔王未能恪尽职守,罚缴纳之岁贡翻四倍。而胡山与天哲,则签下免战协议,并广开互市,十五年内不变。 坐在庭院中,看着远处的枫树火一样鲜红,林雨似乎又想起来天狼那决绝的背影。 犹记得当初,信仁最后还是追上了他们。 天狼被一群高手围住,血液飞溅,就像是最鲜艳的花儿。最后力竭,跳入滚滚江水,从此与那两块兵符一起,再无音信。 如果不是为了保护他们,天狼自己是完全可以逃掉的。 可是,天狼没有。 在几天的逃命生涯中,林雨知道了,之所以天狼一直对她另眼相待,甚至心悦于她,皆因他知晓她是穿越人士。 曾经,他与已故侧妃萧雅才是真正的一对。是她对那个可怜的姑娘一见钟情,所以才求王爷留下了她。没曾想,其实她、或者说萧家的本意,是让她去勾引王爷的。 她很特别,也很灵动、俏皮,果然比之刻版得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王妃,王爷更喜欢这样的她。 他明知禁忌,却不愿放手。而她,也真正爱上了他。 只是他从小受王爷恩惠,是万不能背叛王爷的。他爱她,却恨她背后的那个萧家。 她先后利用了三个孩子来陷害老王妃,老王爷一次不信,却经不住一而再、再而三的挑拨。最后,她终于和老王爷双宿双栖。 不过,老王爷最后还是发现了萧家的企图,在最后一刻,并没有把自己的半块玉佩交给她。 他们其实猜想过,老王爷或许来不及交代那些就死了。可是,萧雅最后仍旧是良心未泯,把玉佩交还给了世子。 萧雅与老王妃交战多年,最后引得老王妃与朝廷联手杀夫。纵然萧雅与老王爷并没有至死不渝的爱情,但她算计太多,与老王妃之间已经是不死不休。 她派出最后底牌行刺老王妃,为了她好,也是为了景皓,他挡在了老王妃的面前。已过经年,每每想起,他那时还是心痛的。因为另一个对他用情至深的姑娘忽然间撞开了下定必死决心的他,从此香消玉殒。 那个姑娘叫又夏。是老王爷发现她和萧雅的端倪之后,给他指婚的女子。无关乎爱与不爱,她的温润如水,总是让他不忍对她伤害太深。如果,没有这件事,他一定是会和又夏成亲的。只是如今,他注定一辈子只能辜负这个女子。 此后,便是萧雅拼尽全力把玉佩给了景皓,而老王妃,则在两国的交接下,回了天哲的厉云。 林雨有很多的疑惑,可是日子还是要这么去过。 她回来之前,姜清池就参加选秀入了宫。 姜清池颜色还算不错,又颇有手艺,直接就被尚服局司衣司选中,今年又传回消息,据说被太后那边要去了做宫女。太后身边的人,只要不行将踏错,注定都是不错的结局。 去年,大全娶了栾凤为妻,婚后二人没有在林雨的大宅里居住,而是住在了外面自己买的小院里。如今,栾凤也有了身孕,品味居那边的活计也彻底不做了。 大全现在已然不依附林雨做活儿了,他现在是厉云城里最大的中介商,他有林雨和杨毅打下的基础,所以路子也比旁人家宽上许多,又颇有财资,仅倒卖房屋这一项,一年就不少赚。然后今年他又开始大宗地倒卖山货、特产,同商队直接做生意。 品味居那边,依旧是含玉在管着,生产后的金花是含玉的第一助手,老三则全权负责了品味居的采买。两人一个主外、一个主内,正是含玉的好帮手。 千里行制鞋坊在全国已经颇负盛名。杨毅的能力很好,即便只有一个千里行,也隐隐有了超越杨氏的趋势,用杨毅的话说,要不了五年,千里行就一定会超越杨氏,甚至会把铺子开到南方去。 林雨这下子做了甩手掌柜,除了每个月去一次千里行、一次品味居,她几乎都住在山中的温泉别院。 “大姑!”太财一边拿帕子擦着汗,一边朝林雨走来。他穿着一身浅灰色的短打,是刚刚练过武的样子。 第五百零四章 现状 林雨笑着揭开了身上的毯子,招了招手,让太财坐在自己的身边。 她一手挑了青盐倒到了旁边的白瓷杯里,然后又从旁边的小火炉上,拿起煨着的热水壶,冲到了杯里,递给太财。 “喝些淡盐水。” 太财吹了吹,不是很热,直接就喝了下去。 “还没有你哥哥的消息?”林雨问道。 “还没有,估计是和娘亲离开了禹州。凡事有外家亲戚的地方,我们都去找过了,这次连最远的脊山县我们也都去了,还是没有找到。”太财几口将水喝完,又给了林雨。 林雨道:“也是难为他。之前听说你母亲病了的时候,我就瞧着他神色不是很好。你父亲又不顾他强烈反对,自然也是留不住他。他亲眼看着栾氏和你母亲之间的事情,所以不肯承认栾氏也是在情理之中。你哥哥也是个有情义的,只不过没想到就这么离开了。” “大姑——” 林雨看太财欲言又止,笑着揉了揉他的脑袋。这小子,跟了她差不多五年,也不知道是不是习武的缘故,长的比别的孩子更为高壮一些,虽然只有九岁,却比人家十一二岁的孩子看着都大,如今也就比自己稍稍矮不到一个头了。“有什么事还是不能和大姑说的?” “其实大哥之前一直有去看娘亲,我每月也都给大哥拿些银钱,让他给做母亲的生活费。母亲当初被休弃回外公家,着实没少受舅父、舅母的白眼。本来都是老死不相往来的,谁都没想到她会突然这么回去。从胡山回来之后,我才听大哥说了这事儿。那时候爹张罗着成婚的事情,您的事儿也多,我就没和您说清楚。然后就自作主张,按月把身上的银钱拿给大哥。”自打回厉云,他的钱都是林雨给的。他没什么地方花销,就都给了太福。但到底是林雨花费的,他其实早该和林雨说清楚。何况林雨和他娘亲之间,还有那么多的隔阂。 “毕竟是生你的,你做了这些也都正常。不管给你还是给太福的零花钱,给你们的就是你们的,你们不出去胡花,反而能想到给自己母亲,这说明你们孝顺。”说着,林雨又板起脸来,“太财,不管长辈之间有什么不愉快,其实我是不希望你们这些小辈参与进来的。如果能置身事外最好,若是不能,也要对得起自己的本心。” “我知道了,大姑。”太财低着头答道。 “同样,栾氏就快临产,她生出来的,毕竟是你的弟弟妹妹。不求你多爱护他们,起码你也要想想你父亲,他爱你们和爱他也一定是一样的。” “我明白,我不会让父亲为难。” “如此最好。”林雨拍了拍他的肩膀。 “师父还没有消息吗?”离家快一个月了,他还不知道胡山那边的消息。 “说是之前呼和郡主送亲途中遇袭的事情查了出来,连带着巴特夫妇和宫中的瑜妃都倒台了。” “那河侧妃呢?”这是太财最关心,其实也是林雨最关心的问题。 “河侧妃自打两年前因为战事惊了胎、产下死胎开始,就不得王爷的关怀,这次又因为这件事使娘家尽数折了去,人就愈发不成样子。信中说,如今也不过是吊着一口气罢了。”林雨感慨道。河碧瑶,何必要?!她不过是一颗棋子,等到没用的时候,不会有任何一个人能给她温暖,又何况是本就被她算计得恶心的景皓?当初他被河侧妃算计,皆因身边有一个会口技的天音。后来,抓到天音之后,景皓难得的暴戾,不仅将他五马分尸,还挫骨扬灰,一些心头之恨。 风起,太财陪着林雨进了屋子。 转眼Chun来,林雨已经回城里好些日子了。栾氏又生了一个大胖小子,乐得大全合不拢嘴。 如今二奎和李家人都在胡山,那次的战乱他们得到了景皓的庇佑,几乎没怎么受罪。现在仍旧和兵工坊有着合作,所以日子过得颇为不错。只是毕竟身处两国,又是“偷渡”过去的,所以恐怕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再回天哲了。而林家他们这一支,太福还走了,太财将来决定从戎,家里能再有个儿子,才算是真的后继有人了。 太财看着这个满月后愈发漂亮的肥嘟嘟的小家伙,本来还很矛盾的心也被他萌化了。其实太财当年还小,对生母孙氏的记忆多停留在打骂阶段,温情的实在有限。所以比之太福,他显然更容易接受栾凤一家的存在。 栾氏如今也养的滋润了许多,面庞白皙之后,也能看出不错的风姿。和林雨说话,不复当年的谦卑,却也没有真的敢当小姑子支使,所以说起话来,气氛还算是不错。 “含玉姑娘的婚事如今在厉云城里可是轰动的很,如今南城里,就属咱们这儿最热闹。”栾凤和林雨拉着家常,他们旁边就是顾天成家。顾家人这几年在林雨这边做事也赚了不少钱,自家原本的房子也都重新盖了,这会儿已然是一个宽敞的四间大房子了。这几天顾家人张罗这顾天成和含玉的婚事,院子里热热闹闹的,即便是关着门窗,在大全家也能听得一清二楚。 “是啊,两个人在一起都是缘分。顾家人勤恳,当初那么拮据,也能赚得如今的家业,真是不容易。” “更难得是顾家人对含玉姑娘上心,而含玉姑娘又不嫌贫爱富。” “所以说,条件什么的都还好说,关键是两个人有没有那份心。”林雨也笑了出来,“当初她和我说这事儿的时候,我就觉得顾家人靠谱。都是实诚人家,将来含玉嫁过去,也能拿她为重。含玉没个亲人,顾大娘就找我商量的。说是等他们两个有了孩子,她就不做工了,专心在家带孩子。” “自己看着也放心。尤其是戚先生家那位如今孩子也小,正是看顾不过来的时候,送到他们那里托管,毕竟不如自己家照顾精细一些。”吕薇和戚千里在大宅里管着托儿所。都是些千里行和品味居工人的孩子在那里。千里行或者品味居给负担一部分托管费,自己家里只拿很少的一部分。 第五百零五章 结局 起初的时候大家都觉得不错,很方便、也很省劲儿。上工的时候,给孩子带过来。下工的时候,再把孩子领回去。都在大院里,安全什么的也有保障。只是随着条件越来越好,大家慢慢也就不在乎那两个钱了,能自己带的时候,都会想着自己带,毕竟自己带大的孩子,怎么都是跟自己亲。所以像是栾凤这样的,就辞职回家了照顾孩子了。决定等孩子大一些,再给送去学堂读书。 戚千里很是感恩,就算除去对林雨的内疚,其实在林雨这里一年也比在学堂赚得多了。而且为人师者,多少都有着一种责任感,所以孩子三四岁的时候,他往往会先给他们启蒙。而经他手,再送去学堂读书的孩子,往往更得先生的重视。他自己也很有成就感。 毕竟是自己两夫妻当初对不起林雨,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吕薇也渐渐放下了最后的心结。夫妻俩尽心尽力做着自己的工作之外,也尽量少在林雨面前晃荡。 林雨倒是觉得没什么所谓了,于他们,也不过是路人而已。 含玉大婚的时候,厉云城里热闹的很,从品味居到南城的顾家,一路上讨要喜果的人不知几何。顾家人头年就收了好些花生、瓜子,都是放了五香调料炒的,平日里在干果铺子里都要卖的很贵的,如今在喜轿两边,四个人往人群那撒。有些掉在地上的,立刻就有小孩子蹲下给捡了起来。 林雨本身没什么值钱的首饰,之前买的那些都在胡山。正想着送含玉些什么东西,景皓那边就给她捎过来了几套宝石的头面。都是她在胡山买下的,如今送含玉正好。 所以顾天成揭下含玉盖头的那一刻,围观的人都惊叹起来。那黄金加红宝石的头面,他们何尝见过?而那珠光宝气的映衬下,含玉的一张小脸儿白净、美丽,撼人心魄。 含玉在品味居里鲜少露面,也是这会儿,品味居掌柜的美貌才在厉云城里传扬开来。 暑往寒来,林雨回到厉云已经三年了。 红枫树上面挂着白雪,漂亮极了。 “回来了!回来了!”天文的声音都有些发颤了。 林雨忽地站起来,可又觉得浑身没什么力气,勉强手扶着桌子,才站了起来,一步一步,看向那个一步步走近的英俊男儿。 他如今二十岁了,褪去了当初稚嫩的颜色,棱角愈发分明了。 “媳妇儿,我回来了。”说完这句,硬汉的眼角也不由流下了泪水。忍辱负重四载,他终于可以与她团聚了。 林雨颤抖着手慢慢抚上了他硬朗的面颊,没有他的日子,她脑海里还时常能记起他为她炒菜时候笨拙的样子。如今,他长大了。在胡山时候那些眼角的阴郁也不在了。更加俊朗了,那虬结的大胡子也不见了。 “媳妇儿,是我。”景皓哑着嗓子又说了一句。 林雨这才抱着他,把脸深深地埋进他的胸膛。 这一刻,她真的等了太久了。 没有轰轰烈烈的婚礼,两个人去衙门签了婚书,就正式成了夫妻。 景皓如今再也不是耶律景了,而是实实在在的姓景名皓。厉云县青田雅居的主人。 所以民间流传,青田雅居的主人娶了温泉别庄的主人。 相较于青田雅居,温泉别庄里除了天九他们这些护院及家人,就没有其他的下人了。男女主人自力更生,种田、烧饭全靠自己。充分享受着田园之乐。 而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情况,景皓也不会回青田雅居居住。 信仁谋逆,先他一步出城,他最后只找到了一个信王残余,就是又荷。又荷是老王妃陪嫁的宫女,最后喜欢上了天狼,又因求而不得,转投到了老王爷门下。后来,老王爷薨逝,她的主子就变成了信仁。而她之所以在厉云的时候难为林雨,也皆因怕林雨与天狼走到一起。后来,她跟着老王妃回了胡山。老王妃想要向景皓坦白过去与信仁合作之事,所以又荷痛下杀手,也因此,在景皓查清老王妃中毒事件之前,信仁不得不反。 当年老王爷死前,把自己手中的玉佩无论如何也不肯传给老王妃的后人,但是他已然是强弩之末,实在不足以撑到找到自己的长子穆旦。于是,就把装着玉佩的锦盒给了信仁。而信仁,藏匿玉佩多年,收了老王爷的一部分势力,最后才在陷害穆旦和萧兰的时候拿了出来。穆旦则自始自终没见过这块本该属于他的玉佩。 “穆旦如今也算是求仁得仁了。”林雨感慨着。 “这些年我都没有对萧兰行过夫妻之事,她也慢慢知道了谁对她好。可是如今,她也只能做穆旦的侧妃了。”景皓勾起了嘴角,“肩上的责任重了,穆旦也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了。军营里几年的历练,他是真的成长了。在平叛的时候,他立了不少军功,在士兵心中,也算是有威望了。” “那你后悔‘死’吗?”林雨抬眼问着景皓,“有时候我都在想,咱们去胡山折腾那一圈值不值得。” 景皓笑了,“当然值得。有些事,如果你不做,你永远都会留有遗憾。而做了之后,即便吃了亏,也是成长。我从不后悔走过的每一步路!” 景皓的眼神无比坚定。 也是,人生走到哪里,都是阅历。你不知道自己前方的是什么,却可以努力让自己幸福。有的路走错了不要紧,停下来欣赏欣赏风景,再穿过一条小河,一片荆棘,也许你还能回到正确的道路。怕的是,明知走错了路,还要向前。从此越走越远,再也回不了头。 林雨握着景皓的手。他的过去,太坎坷。他的今后,她一定奉陪到底。 所以,两年后,当第一个小包子出生的时候,林雨常常的舒了口气。她终于有个女儿可以帮忙分散一下景皓的注意力了!嗯,应该再生两个。毕竟女儿大了,就嫁出去了。生四个比较好。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嗯,虽然辛苦点,但也比他一直这么赖着自己强。好的,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