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个骑狼的孩子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帐中的火塘眼看就要熄灭了,两鬓斑白的王敬之轻叹一声,也不去添柴。掐指算来,这已是他在草原度过的第二十个冬天。 虽说修道之人本该清心寡欲,但毕竟客居苦寒之地多年,想起过往的人事也难免忧愁。 王敬之随师父德清道人来草原时四十岁,那年草原瘟疫肆虐。师傅说上天有好生之德,当年本教长春真人丘处机也曾去到成吉思汗帐前,然后才有了“一言止杀”的无量功德,虽逢乱世,我们却不能忘了道人本分,便带着王敬之离开终南山去了漠北行医。 王敬之那时虽然已经年逾不惑,但心思还是像个顽劣少年,他觉得师父绝对是年纪大脑子坏掉了,成吉思汗和他的子孙可是把辽、西夏、金、大理和富得流油大宋朝团灭了…… 但他没办法,总不能让老头一个人去大漠吃沙子。 世事难料,一年后朱元璋称帝,大明军以摧枯拉朽之势北伐,几个月便攻克大都,把那元顺帝赶回大漠。 师徒二人虽然振奋,却也只得留在草原,定居残元北方腹地以避战乱纷争。几年后师父仙游,王敬之靠着给牧民看病占卜为生,蒙古人也感念他师徒恩德,士兵也不来侵扰。 日子虽然清苦,王敬之却如闲云野鹤,平日里练功打坐,修心养性,倒也算清静无为。 其实他的清净无为是被逼出来的,因为大漠这么荒凉,根本就没有吃喝嫖赌的地方,用几百年后的一句流行语来说,他本来就是来打酱油的,结果这瓶酱油他居然打了二十年…… 二十年后,王敬之变成了一个斯文的老道士,因为他为了消磨时光读了很多师父带来的书,不得不说他是个天才,二十年读的书比某些儒生一辈子都多都透。 往事如烟,王敬之正要打打坐定定心神,帐外却忽然传来一阵马匹的惊嘶,他凤眼一睁,料想是招来了狼,立马提起三尺宝剑跃出帐来,这一看,便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只见雪地里一个七八岁大的小童骑着一头瘦弱的独眼老狼,两手死死抓着狼耳,想是那匹狼过于老迈虚弱,疼得龇牙咧嘴却已无力挣扎,小童也是“骑狼难下”,只累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 不过人与野兽角力终究是要吃亏,何况只是个童子,老狼甩起尾巴奋力一翻身,小童便放脱了双手,摔下狼背来。 王敬之这才如梦初醒,慌忙使出轻功赶过来,一脚把狼踢翻在地,正待结果它性命,却忽然听见那小童用汉话大喊道:“老公公莫动手,它只是饿急了,就饶了它吧!” 王敬之心下一惊,一则惊诧于在草原听见汉话,二则惊异于这童子不但处变不惊,而且还如此心存仁厚,便收剑入鞘,对那老狼说道:“去吧,莫再回来伤人了!” 老狼立时便似听懂人话一般站起身来,不急不慢地走进了茫茫雪原,王敬之立时惊得说不出话来。 待将小童领进帐中,给他吃了些些热汤奶食,又替他敷好了金疮药,王敬之才问那孩子道: “小娃娃,你是哪家的孩子,为何会讲汉话,又是如何招惹了那饿狼?” “老公公,我本来就是汉人,家住山西柳庄。一年前元军劫村,我被抓到兀良哈秃城做奴隶。我时常听人说北边的白桦林里有位长胡子的老神仙,一直盘算着要逃去老神仙那里……那神仙一定就是老公公了……”“十天前城里的男人外出猎黄羊,我趁着出门打水的机会把帽子扔在河边,假装淹死,带着偷攒的肉干一路往北跑,走了十天,终于找到了林子。”“我可还没看见老公公的帐子就被饿狼跟上了。那狼老弱,没扑到我就摔了一跤,我趁机骑到它背上,死死揪住它耳朵不放,他就四处乱跑,亏得惊了老公公的马,才被老公公救下。” 王敬之闻言觉得小童年纪虽小却心思细密、有勇有谋,心中很是喜欢,不过尚有些疑问,又问道:“如此说来你是专程来找我的。可是你一个小孩独自行走,这大雪茫茫,夜里又有群狼出没,你是如何熬过了十天?况且你家在山西,为何不逃回老家却往北来找我?” “我白天赶路,一看见牛羊就悄悄跟着,夜里睡在羊群中间,喝些羊奶填肚子,这些日子都是这么过来的。我来找老公公,是想着蒙古人要是发现我逃跑,肯定会往南去追……而且……而且爹爹和娘早就被蒙古人打死了……”说罢小童终于忍不住哇哇大哭起来。 王敬之想,这孩子性子虽然坚毅,也经过许多磨难,可他毕竟只是个孩子,说起双亲惨死之事终究忍不住伤心欲绝,身世实在是可怜得紧,不如收留他做伴吧,便道: “孩子莫哭,你今天死里逃生也是上天垂怜。找到我也是你我的因缘,今后你就拜我作师父,与我做个伴吧。” 小童闻言破涕为笑,连声道:“多谢师父!多谢师父!”。 “改口倒快,真是个精细鬼!我且问你,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还没有名字。我出生不久就得了怪病,每天发烧发热,看了许多郎中才保住了命。算命先生说我难养活,足八岁前取不得名字,可是……可是我今年才刚满八岁……爹娘去年就……” 王敬之怕这小童想起父母之事又要伤心,连忙说道:“那为师就给你取个名字吧,你可知道你父亲名讳?” “我只记得爹爹是村里的教书先生,大伙都叫他李先生……” “既是如此,我看你有几分胆气,男子汉在这苍茫原野之中的确少不了几分英雄豪气,便给你取名叫‘李擎苍’吧。”自此,李擎苍便正式拜在了王敬之门下。不过这王敬之虽说是个道士,却也是半路出家,他自幼聪慧,最喜好武术与阴阳数术之学,长大后也不去读书考功名却立志游历天下名山大川,为的是寄情山水和遍访武学名家。直到他三十岁游历到终南山,每日听德清道人讲道,才为道法感化,终于定下心性入了全真教,至于他的武学却是自成一派的外家功夫,并非全真教的底子,所以王敬之也不把擎苍收在全真教门下,也不赐法名、不穿道服,只算是收在王门之下。 他教给擎苍的是不拘一格的东西,三教九流的学问都挑些简单的教给擎苍,小擎苍也似有颗七窍玲珑心一般,一点就通。教他些武学根基,木桩马步,小擎苍也是悟性极强,一学就会。王敬之收了这么个聪慧伶俐的徒儿,心中欢喜自不必说,不过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二十年的草原生活波澜不惊,这个冬天却注定要掀几个大浪,半个月后他又遇到了另一桩奇事。(主角一号已经出现,下一章将出现主角二号) 第二章 第二个孩子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那天王敬之正在锻炼擎苍的体魄,叫他与小马驹赛跑练气,却远远看见前几日放走的那匹老狼步履蹒跚地向他走来,背上似乎还驮着什么东西。 待那老狼摇摇晃晃地走近帐前,师徒二人这才看清,老狼驮来的是一个奄奄一息的孩童,胸口上还中了一箭。 王敬之见状惊奇不已,慌忙迎了上去,这老狼抬头看了一眼王敬之,竟一头栽倒,即刻便死了。 王敬之慌忙查看那孩子的伤势,一看那箭正中左胸,心里已然凉了半截,好在射箭之人似乎力道不足,箭头并未贯穿身体,王敬之也只得倾其所学尽力施救。他念那老狼通灵,便叫擎苍将它好好安葬了。 那受伤的孩子还算幸运,箭头并未伤及心脏,加之他本身体质较为健壮,三天后竟渐渐转醒过来,吃了些热汤热食便稍能言语了。 “无量天尊!孩子你终于醒了!”王敬之救回一条人命欣慰不已,自顾自地用汉话说道。 “这是……什么地方?”小童竟也用汉话问道 “这是仙人住的天宫,是王仙师救了你。”擎苍人小顽皮,不待师父说话便瞎说了一句,那孩子老实,倒吓得不敢说话了。 王敬之嗔道:“你这小泼皮!如何敢在为师面前胡言乱语,再敢胡说叫你吃一顿板子!”擎苍伸伸舌头,悻悻地退到一边。王敬之转脸对那受伤孩童道: “你莫要怕,我不是什么仙人,是这里一个道士罢了,你受了伤,是一匹老独狼把你驮到我这里救治。” “是了……一定是前些天喂过的老狼……” “你喂过它?” “嗯……我前些天看它饿得走不动,给它偷了一块羊骨头……” 王敬之惊奇不已,这狼竟也也懂得报恩,果真是一头灵兽。过了一炷香的功夫他问清了那孩子身世和如何受了箭伤。 原来这孩子名叫陆九一,大擎苍一岁,家里是河北的农户,一年前残元将军索林帖木儿带骑兵劫村,他父母被杀,自己也被掳到索林帖木儿家做奴仆。 三天前他陪着索林帖木儿的小儿子兀达帖木儿练箭,被兀达当做活靶子一箭射中了胸口,以为他死了便将他“抛尸荒野”,好在小孩箭力不足,又被那知恩图报的老狼驮来给王敬之救治才保住了性命。 王敬之只觉得是天意要他连收二徒,便把这陆九一也收在门下,也不管入门先后,就按年纪大小排了他为大徒弟,并对他说道: “你与擎苍都因这灵兽与我结缘,你的命更是用这老狼的命换来的。你的名字本无甚涵义,为师便替你改名作“陆苍狼”,要你不忘那老狼舍身救命之恩,也要你多些勇毅坚忍,你可愿意?” 元代时未读书做官的平民百姓只能以父母年纪相加或生辰日子取名,虽然二十年过去了,边塞百姓多少还保留着这样的习惯,所以九一的名字也不过是他的生辰,九一有师父赐名自然欢喜,从此便改名作了“陆苍狼”。 这陆李二童跟随王敬之学艺之后,王敬之一视同仁,根据二人资质、天赋因材施教。 陆苍狼身高体壮、气大力足,学艺勤勉用心,学文习武都能日夜操习,尤为可贵的是气力长久、从来不觉劳累,可惜他天资较为鲁钝,学文习字尚能死记硬背,阴阳数术之学却不能领悟,武功章法也总要王敬之一再耐心教授、反复讲演,较精深的招式就难以领会。 王敬之便教他学武以练力为主,勤练内功,化繁为简,学些招式简猛、以力取胜的功夫,兵器也叫他专练一条二十斤镔铁狼牙棒,至于学文,便叫他记颂些三教经典,教他明理从善。 李擎苍则聪明乖巧、一点就通,与王敬之年轻时一样喜好杂学,各类阴阳数术之学都想涉猎,精深的武功学着也不吃力。 可是擎苍生来瘦小,一招一式总是绵弱,加之又学无定性,所学杂而不精、浅尝辄止。王敬之便要他学武以练技为主,一边学些精巧灵动的功夫,一边监督他勤练体魄,以一双匕首为兵器;学文则要他脚踏实地,一门学问一门学问地钻研精通。 此外,王敬之客居草原二十年,深得蒙古箭法精髓,算得上是汉人中箭法数一数二的,自然少不了教二人骑射功夫,根据二人特长,分别让苍狼和擎苍习练六石铁胎重弓和鹿角弯弓。 等到学艺满八年时候,陆、李二人的样貌已长得十分俊秀,武学造诣也颇有所成。 苍狼只有十七岁却已长得十分伟岸――虎背熊腰一双金刚大手,四方脸上一对凤眼蚕眉,静如青松挺立,走似雷霆万钧,身穿牙黄对襟袄,脚踏漆黑牛皮靴,背一条狼牙铁棒,好似个天尊韦陀。 十六岁的擎苍虽然也已练得体魄强健,但还是矮了苍狼一个头,不过这英气勃勃的模样却不输苍狼半分,只见他眼如寒星闪耀,眉似宝剑凌云,行走如灵狐信步,狂奔似骏马飞驰,背后一把弦月身鹿角弯弓,腰间一对梅花柄精钢宝刺,相貌堂堂,恰似那荆轲再世。 陆苍狼得师父真传的是摩云棍法,讲究“攻如金翅,守若鲲鹏”,这棍法为王敬之壮年所创,融合少林伏魔杖法和自创的三十六路摩云掌,招式虽不多,但每一招几乎都是没有破绽的上乘招数,招招相接则有万夫不当之勇。 只是魔云棍法对习练者勇力要求甚高,而且需要多年苦练才能纯熟,非神力而辛勤之人不能练,即便是王敬之当年也由于力道不足而无法掌控自如。 李擎苍得师父真传的则是灵狐刺法,与之配合的是灵狐掌法,这套功夫是王敬之晚年在大漠灵光一闪而创,十分高深精妙,讲究“轻灵疾准,近攻远缠”,专门攻人穴道、关节、经络等要害,对认穴、轻功、智谋都要求甚高,修习者自然要灵巧而聪慧过人。 ; 第三章 复仇之路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陆苍狼和李擎苍虽说学武有成,却毕竟还是小孩心性,师父又不许他们出门惹祸,日子长了难免觉得枯燥乏味,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大显身手一回。 终于有一天,擎苍忽然想起来—— “当年我父母被乱军所杀,可是师兄的仇人却是有名有姓的,他又险些死在那仇人的儿子手上,何不与师兄一起报了这深仇大恨!”想罢便去找陆苍狼商量。 虽说陆苍狼平常最听师父的话,可是听擎苍说起报仇之事也忍不住咬牙切齿。二人顾不得师命,留下个字条便去寻那索林帖木儿的帐子去了。 王敬之早知道这两个徒弟不是池中之物,见了字条也只是轻叹口气,随他们去了。 索林帖木儿虽是残元的大将军,可蒙古人逐水草而居的习惯从未改变,找他的帐子谈何容易? 好在陆、李二人八年来天天与骏马赛跑练气,轻功已练得十分了得,此次怕骑马显眼,便日夜奔走,四处打听,用了整整七天七夜,终于在彻彻儿山寻着了索林的大帐。 二人悄悄伏在草丛之中,只见军帐如林,中间索林大帐旌旗招展,四周更有重兵护卫,营地里少说也有几千人马,二人这才知道自己不知深浅,暗暗发起愁来。 二人踌躇未定,却忽然听得山中一声号响,一队大明骑兵竟似闪电一般突然杀人帐中,元军毫无防备,许多士兵来不及上马便被砍翻、踩翻在地,一时间阵脚大乱。 索林倒不是等闲之辈,他见势不妙,立刻搭弓上马,四处冲杀,连连射倒两名敌军,元军见主帅如此英勇,士气大振,迅速展开了反击。 明军不敢恋战,拔马便走,元军紧追在后。 陆、李二人正替那队明军担心,却看见明军骑兵跑进了远处一队歩兵阵中,索林连忙下令放箭,只听见“噗噗噗噗”一阵闷响,箭矢竟悉数被明军盾阵接住,随后明军变阵,刀盾兵退走两翼,弓弩手上前一阵齐射,元军先锋立马被射倒一片。 索林大怒,下令全军出刀冲阵,可还未冲到阵前,明军却再次变阵,弓弩手迅速散开,上万中军骑兵突然排山倒海般杀人元军阵中。 明军主帅一马当先,尤为英勇,率先斩下七八个人头,旗手及护卫紧随其后,大明骑兵一鼓作气,个个以一当十,奋勇砍杀,只杀得元军惊慌失措,只顾向北方大漠逃窜,明军步骑穷追不舍,喊声震天。 陆、李二人从未见过如此阵仗,虽然也惊叹明军的英勇,但更多是被这这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惨状惊得呆若木鸡。 待索林大军逃到二人跟前,陆苍狼却按捺不住了,他看见一件兵器,一个紧随索林的青年人带着一把镶金玛瑙弓!八年前正是这把弓差点要了他的命! “是兀达帖木儿!” 苍狼一攥拳头就要追赶,擎苍连忙将他一把按住道:“师兄,我们穿着蒙古长袍,贸然出去一定会被当做元兵,不如等大军走远,我们捡一身汉人军衣再去报仇!”。 待大军远去,二人抓紧从明军尸体上扒下两身步军甲,又跨上两匹遗落的战马追赶而去。 临走前,战场一片死寂,偶尔传来几声临死的**。 擎苍虽然在幼年就经历过战争的残酷,但对于生死他从来都是懵懵懂懂,眼看着这么多的仇人、敌人倒在面前,他却感受不到丝毫复仇的快意,这些骁勇好战的蒙古人也不过是血肉之躯,也有父母亲人,临死前也和农民们一样害怕、一样痛苦…… 擎苍有些不知所措,他看了看苍狼,不知道那双眼睛里有没有同样的疑惑和惶恐,可是苍狼只甩下五个字便纵马追去—— “不要回头看”。 或许,死过一次的师兄比自己更能承受死亡带来的痛苦吧……他顾不得多想,连忙跟住师兄,一路上始终没有回过头去。 陆苍狼与李擎苍马不停蹄地追了几百里地,恰好在两天后赶到了战场,此时明军正势如破竹地发动进攻,元军却如惊弓之鸟般一触即溃。 苍狼仔细搜寻索林父子的身影,发现索林父子在部将的弓箭掩护下边战边逃,明军一时也无法近身。 苍狼怎能眼看着仇人再次逃走,他立刻纵马追击,待追到两百步开外时,苍狼拉开六石铁胎弓,“嘭!”的一声射死了索林的坐骑,索林应声摔下马来。 常言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苍狼追赶上来,怒火攻心,只顾要结果索林性命,竟没有看到兀达帖木儿已经回马来救,手里的弯刀眼看就要向苍狼的脖颈砍去…… 千钧一发之际,一个身影却似鬼魅一般突然跃到兀达身侧,凌空一刀刺中了兀达手腕,兀达大叫一声,弯刀落地,苍狼一惊,慌忙使一招大鹏展翅,手中铁棍闪电般向右上方一挥,正中兀达胸口,打得他五脏俱裂,登时见了阎王。 原来这擎苍一直紧跟苍狼身后,眼看师兄危急,慌忙使出一招灵狐扑燕,从马背上鱼跃而起,刺中兀达手腕,救了苍狼一命。 陆苍狼打死兀达帖木儿时,索林也被一拥而上的明军士兵生擒而去,命虽暂时保住,七个儿子却已经已全部战死。 陆苍狼大仇得报,兀达帖木儿甚至根本没认出他就死在他手上,看着这个与他年纪相当的年轻人,他的手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第一次杀人让他很不舒服,而一直在旁边看着的擎苍也已惊得无法言语,时间仿佛静止了一般,明军士兵如潮的欢呼也无法打破这一刻的沉默。 不过这种沉默并没有维持太久,一个洪钟般不怒自威的声音制止了士兵们的欢呼,却打破了凝固的时间。 “好功夫!想不到我军中卧虎藏龙,两个少年军士竟有这么好的身手!” 二人抬头一看,只见此人头戴兽首金盔,身穿山字鳞甲,腰间配圆月弯刀,脚下跨乌骓骏马,面若重枣,美髯垂胸,昂首挺立,威风凛凛,原来是明军主帅前来,果真是个神武不凡的大将军! 主帅身边还有两骑,这两人却十分奇特,右边一人是个十五六岁的带甲少年,样貌颇似主帅,眉宇之间甚是趾高气扬,想必是主帅之子;左边一人更是奇特,竟然是一个不带刀兵的僧人,长得十分瘦削,似乎是手无缚鸡之力之人,却是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 ; 第四章 故人的来访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陆、李二人尚未答话,那僧人却笑言道:“殿下错了,两位小壮士身着步甲却骑马作战,所用兵刃也非我军常用,必非我军中之人。” 带甲少年闻言道:“父王,大师所言甚是,这二人一定是元兵奸细,不如抓来拷问,看他是何居心!” 主帅见儿子如此鲁莽无知,心中十分不快,怒道: “只知道胡言乱语!两位小壮士若是奸细,又怎么会替我们抓住敌军主帅?” 少年受了责骂便不敢再还嘴。主帅转头对二人道:“两位小壮士莫怪我儿无理,敢问两位是什么人,为何相助我军?” 陆、李二人见识过主帅用兵,本就对他十分钦佩,又见他如此礼遇,便将二人身世、拜师学艺、鲁莽报仇等事一五一十告诉了主帅。 主帅尚未说话,那面若静水的僧人竟突然喜上眉梢,急说道:“敬之与和尚是故交,多年不见,他现在何处啊?” 苍狼正要回答,又被擎苍拉住,擎苍本是心细如发之人,他心道:“此时尚不知道对方身份,刚才说出那许多已是鲁莽,此番断不可轻易说出师父行踪,先问个究竟再作计较。” 打定主意,擎苍便对那僧人道:“请大师恕罪,我兄弟二人年幼,未敢请教各位将军名讳,家师所在也不敢擅自胡说。” 那僧人与主帅相视大笑,僧人道:“你年纪不大心眼儿倒不少,也怪贫僧未与你说明。元帅乃是当今大明皇上四子燕王殿下,少将军乃是燕王次子高阳郡王,和尚是道衍,不过是随军看个热闹。你师父与贫僧是同乡挚友,志趣相投,多年前他远走大漠行医,贫僧一直十分挂念,若能再见便是贫僧的福泽了。” 原来燕王朱棣奉上命征伐残元,次子朱高煦随军历练,道衍则是主动要求来开眼界,不想因缘际会,遇上了苍狼与擎苍。 擎苍一听是道衍和尚,便想起师父教他阴阳数术之学时屡次与他说起好友道衍,说他无论兵法谋略、奇门遁甲,无一不在王敬之之上。 擎苍这才大喜道:“原来是道衍师父!师父常说大师是当世奇人……只是师父毡房在此地以北几百里,不知大师可愿前往?” 燕王不待道衍答话,便大声道:“不妨,本王也想拜会高人。兀良哈秃城也在此地以北几百里外,本王便将那守将哈喇兀一道收拾了!”说完拔刀出鞘大声道:“众将听令:移师兀良哈秃!” 燕王一声令下,大军便如离弦之箭一般向北进发,陆、李二人连同道衍、朱高煦都十分惊愕,但军令如山,也只得尾随而去。 两天后,明军兵临兀良哈秃,守军闻风丧胆,无心战斗,燕王尚未亲自出马,元军便全军溃败,残元大将哈喇兀被生擒,兀良哈秃城也被烧毁,擎苍幼时为奴之地就此被付诸一炬。 大军击败元军后安营休整,燕王也不猜疑,派大将张玉、朱能留守,只带了道衍、朱高煦随陆、李二人向白桦林赶去,朱高煦让燕王小心有诈,又被燕王斥责。 等到了王敬之帐前,道衍便高声念道:“道士不知修行苦。老道,可还认得和尚?”。 王敬之闻言,慌忙从帐中跑出,虽然近三十年没见面,他还是一眼认出了道衍,大笑道:“和尚倒嫌诵经烦。和尚,别来无恙啊?”。 原来二人自幼相识,最爱互相顽笑,王敬之在终南山出家后道衍前去拜访,一见面便念了一句:“道士不知修行苦”,笑那王敬之半路出家不曾修行,王敬之便回了一句“和尚倒嫌诵经烦”,讥那道衍出家虽早却不念经礼佛,说罢二人哈哈大笑,此后每次见面都要念这两句打油诗。故而此次道衍念了上句,王敬之便已经猜到是他。 一晃三十年,二人壮年分别却暮年相见,一时悲喜交加,竟只顾抱头痛哭起来,哭了一阵,王敬之才想起招呼众人入帐。 坐定后互通了名号,王敬之向燕王拱手行礼,引为上宾。 道衍将与陆、李相遇之事告知王敬之,王敬之随意训斥了徒弟几句,便向道衍、燕王询问几十年来的中原世事,道衍、燕王也问起王敬之多年经历。 三人十分投机,无所不谈,三个少年却侍立一旁,不敢言语,不知不觉几个时辰过去,燕王突然觉得这王敬之是个高人,徒弟的功夫也十分了得,盘算着要将他师徒引为门客,便对王敬之道: “道长仙风道骨满腹才学,久居苦寒蛮荒之地岂不屈才,倒不如随本王回北平,主持那白云观,道长与道衍师父也是故交,本王也请道长任意出入王府如何?” 王敬之岂不知道燕王招募之意,只是他与道衍不同,他早已寄情山水,不肯入世,余生所愿不过修心养性,故而此前谈话中自留余地,谈及兵法权谋盖推不懂,不想燕王还是邀请,便对燕王道: “蒙殿下眷顾,贫道三生有幸,只是贫道不过是个方外术士,文韬武略一概不通,所学于殿下毫无裨益,又岂能无功受禄,厚颜乞食!”燕王再三相邀,王敬之只推无能。 此前谈话之时道衍已知好友心意,便顺水推舟道:“殿下,我与道长自幼相识,知他出家甚晚,道行尚浅,又是个量力而行之人,故而不敢受禄,倒不如护送他回终南山继续修行,日后功德圆满再来拜见殿下”。 燕王是心思极重之人,心道: “道衍之言,是暗示我此人并无真才实学。适才谈话,此人貌似博学,于兵法谋略却不能应答,虽习武多年,此时也是年老无用,确实不堪大用,倒是他的徒弟身手不凡,引至麾下必能助我一臂之力。” 一番计较后,又对王敬之道:“既是道长执意不肯,本王也不强求,只是道长高徒乃少年英雄,曾助本王擒贼,本王是知恩图报之人,想带他二人回去共享荣华,不知道长意下如何啊?” 王敬之闻言心中一凉,知道此次再也无法推脱,若不送走一人燕王必定不肯甘休……可是手心手背都是肉,送谁走呢? ; 第五章 送给王爷的礼物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他抬头看了看陆苍狼与李擎苍,只见擎苍低头默然,似不情愿,苍狼起初有几分憧憬的神色,随后也面露难色。 王敬之见状便心中有数,知那擎苍是不肯,苍狼却是不舍,便道: “有殿下垂爱是他二人的福分,把他们交给殿下贫道也是十分喜欢,只是擎苍心浮气躁,学艺不精,至今身无长物,贫道怕他日后不知好歹、有辱师门,断不敢让他丢人,倒是苍狼持重向善,学有所成,贫道较为放心,就让他跟随殿下吧!” 擎苍天资聪慧,听师父一说,顿时会意,假意大怒道: “我天资虽不如师兄,但你教他武艺从来比教我用心,如今却来怪我心浮气躁,这是什么道理?”说罢,摔破杯子就要夺门而去。 王敬之大声喝住,道:“你敢踏出这个门,我就把你逐出师门!自己学艺不精还要乱使性子,成何体统……还不快把碎杯子收拾了!”擎苍便作一脸委屈状收拾起碎杯子。 道衍心如明镜,立时看破却不言语,苍狼也看出端倪,知道师父苦心,唯有燕王父子蒙在鼓里。 燕王本来十分多疑,光听王敬之所言还不肯相信,被擎苍这么一闹,又想起当日擒索林、杀兀达的都是陆苍狼,便不再怀疑,道: “既如此,擎苍便随道长回终南山修行,苍狼就随我回王府,明日一早大家便动身。” 燕王心满意足,说完便要告辞,王敬之赶忙叫住; “殿下且慢……苍狼跟随殿下是他的福分,不过贫道教养他成人,知道他性子过于忠厚鲁直,日后难免吃亏,贫道斗胆,要替他求殿下三件事。” 燕王道:“苍狼是道长爱徒,道长嘱托必是一片苦心,但请说来,本王决不推辞!” 王敬之略一施礼,问道:“殿下可会象棋?” 燕王道:“略懂,难道道长的第一个要求是要和本王下棋不成?” 王敬之微笑道:“岂敢岂敢。殿下乃三军统帅,苍狼跟随殿下后定必定忠心不二,贫道求殿下的第一件事,是请殿下以苍狼为象士,不以之为车马。” 燕王略一思索,笑道: “象士守营,车马上阵。道长以象棋作比,是怕苍狼上阵鲁莽,丢了性命,故而要本王留他做身边卫士,保他周全。……这个不妨事,苍狼少年英雄,本王本就十分喜爱,今日便把他收为义子,日后必定视若己出,不负道长之托,如何?” 燕王此言一出,朱高煦脸上大为不悦又不敢多言,用几百年后的话说,就是脸色难看得像吃了翔。王敬之看在眼里,心中一计较,又道: “殿下如此抬爱,贫道感激不尽……贫道深知苍狼过于诚实敦厚,所以求殿下的第二件事,是请殿下以苍狼为车马,不以之为将相。” 燕王疑惑道:“适才道长要我不把苍狼当车马……如今怎么又要把他当车马?” 道衍本在一旁笑而不语,见燕王不明其意,笑道:“殿下,苍狼心思敦厚,道长是怕他日后显达遭人妒恨算计,所以求殿下只给他厚禄不予他高官。” 燕王恍然大悟,道:“果然一片苦心,便依了道长。且说这第三件事吧!” 王敬之顿了一顿,道:“殿下既答应贫道不推辞这三个请求,第三个件事……便留待苍狼日后自己去求殿下吧。” 燕王笑道:“如此甚好,这三件事本王全都答应。” 王敬之闻言欣慰,叫陆苍狼当场认父行礼,燕王扶起,这才满意而去。 王敬之把燕王送走后,把两个徒弟叫到跟前,只见二人双双跪下,大哭不止,王敬之问道:“你二人伤心,可是因为手足情深,不忍分别?” 擎苍默默点头,苍狼道:“不只是因为要与师弟分别,更是舍不得与师父分别……”说罢嚎啕大哭。 王敬之道:“玉不琢不成器,少年人本就该多多历练。此次你们鲁莽出走却有此奇遇,这是天意。” 说着,王敬之看着两个徒弟道: “苍狼,为师教你的武功你要勤加练习,日后跟随燕王,你必能一展才华;擎苍,你学艺尚未精熟,待他日火候到了,为师也要你到江湖历练。你们日后不管在朝廷还是江湖,行事做人要遵从‘问心无愧’四个字,切记切记……其余诸事顺其自然,不必沉湎挂碍,他日有缘,我师徒三人还有再见之日,此刻就不用再哭了。” 说罢,王敬之却情难自禁,默默留下泪来。 待平静了心绪,王敬之叫两个徒弟打开装杂物的大柜,把一个细长的布袋取了出来。 王敬之道:“苍狼,你学艺八年,如今也算略有所成,不负为师教导。这件兵刃是为师送给你的礼物,镔铁棒就留给为师作个留念吧。” 王敬之一指长布袋,对陆苍狼道:“你把这布袋打开吧。” 陆苍狼闻言,默默把布袋打开,原来是一条通体乌黑的狼牙棒,棒头上狼牙倒竖,棒身上刻满祥云,棒尾是一只大鹏金翅鸟,整条棒浑然一体,十分漂亮。苍狼爱不释手,拿起来舞了两下,十分沉重,对苍狼而言倒比那铁棍趁手多了。 王敬之道:“此棒名叫摩云金翅,重五十二斤,乃是莫邪派掌门徐天成取千年玄铁炼制……会稽山莫邪派乃江湖中制兵名门,当年为师游历会稽山,与徐掌门一见如故,谈论武学整整三天三夜。” 他顿了一顿,道:“那时为师刚刚创出摩云棍法,便用这镔铁狼牙棒演给徐掌门看,徐掌门看后亦觉十分精妙,只是笑我武功上乘兵器却是下乘,我便求他造一件上乘兵器给我。徐掌门与我投缘,当即答应,取会稽山中千年玄铁,亲自锻炼七七四十九天,才造出这神兵赠我。” 赐了兵器,王敬之要检验陆苍狼的功夫,便叫李擎苍打了一盆水,又叫陆苍狼在帐外演练棍法。 苍狼耍起摩云金翅棍,正是如虎添翼,打得四周呼呼作响,那棍便似一条黑龙上下翻飞,护得苍狼一身周全。王敬之边看,边用拂尘洒些水珠过去,立刻便被擎苍挡开,果真是滴水不进。 一晃一个时辰过去,苍狼打到最后一招威力最大的“神罗地狱”,王敬之依旧是洒水,此次却有几滴洒到了苍狼脸上,显然是不甚精熟。 检验完功夫,王敬之又交代苍狼几句勤练武功的话后,师徒便各自歇下。 是夜,三人都未能入眠,次日便随燕王回了中原。 ; 第七章 邋遢道士张三丰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李擎苍随师父到了终南山后便在全真教安顿下来。 全真教掌门吴敬轩论起来是还是王敬之师弟,对王敬之十分恭敬,掌门如此,全真教上下自然更是礼敬有加,不时总要请王敬之讲法论道。 而李擎苍在终南山的身份却有些尴尬,师父不曾收他做全真弟子,因此他在全真教中也不着道服,道士们待他就似一个客人一般,这些倒还好说,最恼人是彻彻儿山之战后他便一直魂不守舍,心中总不得安宁。 李擎苍的不安王敬之看在眼里,一日便把他叫来说话,“擎苍,为师问你,离开漠北后你总是心事重重,是什么缘故?” “师父,自从离开漠北,我每天晚上难以入睡,一闭上眼睛就看见横七竖八的尸体,经常梦见自己被万箭穿心……”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刀剑无情,你的心结想必是关于彻彻儿山……” 擎苍一愣,原来师父早就心如明镜,猜到了他的心思。 王敬之继续说道:“为师只问你一句话,那一战你可曾杀人?” 王敬之这一句话问得十分平静,却好似一把尖刀捅开了擎苍的心脏,他缓缓跪下,黯然道: “虽然不曾杀人,可是师兄失手杀死兀达帖木儿,我也算是……帮凶……” 王敬之道:“那天的情形我已经知晓,你们本来就是为复仇而去,怎么又说是失手杀人?” 原来除了擎苍与苍狼知道杀兀达是一时情急失手,其他人都不知道个中缘由,当日道衍也只告诉王之敬苍狼杀敌一事。 擎苍便把当天为救苍狼割杀兀达的手腕,苍狼又情急中杀死兀达的经过告诉了师父。 王敬之抚了抚白须,叹道: “你自幼宅心仁厚,连一匹饿狼的性命都不愿伤害,如今却要眼看着成百上千的活人在眼前丧命,必定于心不忍……不过那些死去的人大多是杀人不眨眼的恶人,是许多人杀父弑母的仇人,他们活着就会杀更多的人,你为何要为他们的性命介怀?” 擎苍沉思片刻后道: “可他们也有父母亲朋、妻儿子女,我又何尝不是他们儿女杀父弑母的大仇人,让他们痛不欲生……再等十年二十年,那些儿女也要为他们的父母报仇……杀人不是永远也不能停止么?” 王敬之微微一笑,道: “所以道家要‘以德报怨’,上天有好生之德,冤冤相报永无尽头,这就是为什么我一直不让你们去报仇,你二人平平安安才不负我八年的教导……擎苍,当日你若不出手,你师兄便要性命不保,如今你们大仇已报,仇怨已消,倒也未必太过介怀。” 擎苍默默点了点头,道:“师父教我们武功,不是要我们杀人,是要我们保护自己。” 王敬之道:“也要保护他人。”说罢转身离去。 是夜,李擎苍沉沉睡去,不再心绪不宁。从此他更加勤勉,总是独自一人带上干粮到山中练功,几个月的苦练之后,武学渐渐精进。 一日清晨,李擎苍像往常一样在山中练功,忽然看见树上一条斑斓大蛇张着血盆大口,正要捕食鸟巢中的幼鸟。 擎苍心生恻隐,就地抄起一个松球向毒蛇打去,这一下正中毒蛇头部,力道拿捏十分精到,既不曾伤害毒蛇性命,又能使它惊慌逃窜。 擎苍长舒一口气,却忽然听见高处传来一个声音: “你好心救了幼鸟,那三个月未曾进食的毒蛇却又要忍饥挨饿,你说,你是做了好事还是坏事?” 李擎苍抬头一看,身后的树枝上竟然坐着一个邋里邋遢的老道士,此人身材高大、满头白发,双眼却满是童真地看着擎苍。 此时已是深秋,此人却只穿一件满是补丁的薄纳衣,再看他坐的树枝,竟然只有手指粗细,恐怕连山中的猴子都不敢攀爬。 擎苍大骇,恭恭敬敬地答道:“老爷爷,我年少无知,却不想好心做了错事。” “世间哪有什么对事错事,好人坏人倒是有的,你还算是个好人。你叫我‘爷爷’倒很有孝心,可惜乱了辈分啦,你得叫我祖爷爷,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是宋朝哩!” 说罢老道哈哈大笑,跃下树来,似一支箭一般向远处跑去。 擎苍听得云里雾里,虽觉得此人说话疯疯癫癫,脚下却不自觉使出轻功,紧紧追在那老道士身后。 那道士的轻功说来也十分奇特,只见他将双手背在身后,脚下好似闲庭信步一般,可速度却快如闪电,擎苍自以为轻功了得,却也追得十分吃力。 老道见擎苍跟随,便越走越快,擎苍使出浑身解数,头上也已累出汗珠。 不知走了多久,眼前已被一面直插云天的通天巨崖住,崖壁光滑陡峭,难以攀爬,眼看再也无路可走。 擎苍刚松一口气,那老道却丝毫没有停留之意,依旧是背着双手,“蹭蹭蹭”跃上悬崖,左右跳跃,每跳跃一下,双脚都好似钉在石壁上一般。 擎苍惊奇不已,看着巨崖稍作迟疑,一咬牙也攀上了崖壁,手脚并用,爬的十分缓慢吃力,相比之下,那老道却好似个灵猴一般,不一会儿就不见了身影。 擎苍不知爬了多久,几次险些坠崖,惊得他满头大汗。爬到崖顶时已是黄昏,擎苍只觉得头晕目眩、手足发颤,全身都被汗水湿透了。 擎苍定睛一看,崖顶倒是一片绿树成荫的平坦之地,老道士正闭着眼睛盘腿端坐在一块石碑上,石碑上刻“望天崖”三个大字。 那老道喘气均匀,浑身干燥,毫无一丝倦意,见擎苍登顶便微微一笑,抬起手招呼他过来。 擎苍上期不接下气地道:“晚辈有眼不识泰山……老前辈……真是……世间奇人……” 老道笑道:“你多大的年纪,去过多少世间,见过多少人物,如何敢说我是世间奇人?” 擎苍楞了一下,竟不知道如何答话。 老道接着说道:“世间有多少人要找我张邋遢,却没有一个似你一般穷追不舍,就不怕丢了性命?说吧,你要学武功秘术还是长生秘诀?” 擎苍此时已经喘匀了气,闻言道: “我追在老前辈身后,原本以为老前辈是个疯……疯道士,怕前辈乱跑出事……后来才发现老前辈是奇人,才想与老前辈会上一面,怎会贪图您的本事。” 张邋遢闻言哈哈大笑,道:“张邋遢本来就是个疯道士,你倒真是个宅心仁厚的小鬼。你追上了我,本可以顺着我的话学个一招半式,竟然还如此老实,实在是太过蠢笨……不过你我相见也是缘分,我也不管什么年岁高低,礼法道义,便和你交个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擎苍又是好笑又是高兴,倘若真如此人所说,二人年纪也要相差一两百岁,如何做得朋友?但也只好随着前辈性子,答道: “我叫李擎苍,老前辈既然不顾繁文缛节,我便斗胆,与老前辈做一对忘年交!” 张邋遢哈哈大笑,擎苍也跟着哈哈大笑,望天崖回荡起一老一少两个爽朗的笑声。 片刻之后,张邋遢也不客气,拿起擎苍口袋里的大饼席地便吃,擎苍这时也才觉得十分饥饿,也坐在张邋遢身边吃起饼来。 张邋遢边吃边道:“李擎苍,既然我们成了朋友,你得帮我一个忙。” 擎苍道:“前辈但说无妨,擎苍一定尽力而为。” “你到建康的鹿鸣客栈,梅字一号房的天花板里有一个小盒子,你去取出来。” 不容擎苍回话,张邋遢竟纵身往悬崖边一跃,仍然左右跳跃着下山去了。 所谓上山容易下山难,这高耸入云的悬崖,擎苍是无论如何也爬不下去了。过了一会儿,张邋遢才用千里传音功喊道: “鹿鸣客栈……梅字一号房……记住了!” 擎苍如梦初醒,心中却犯起了难,建康与终南山相隔数千里,取那个盒子谈何容易,可自己有言在先,又不能言而无信,只好先回去和师父商量。 计较已定,擎苍趁着夕阳寻了下山的路,回到全真教时已经天黑了。 擎苍回来,恰好遇到王敬之与掌门吴敬轩讲经归来,擎苍便把今日之事告知了二人。 吴敬轩闻言赶忙追问道:“那老道人果真自称张邋遢?” 擎苍笑道:“那位前辈还说像我一般大时候还是宋朝呢,想是说笑了。” 吴敬轩惊呼道:“三丰真人果真还活在世上,孩子,你可知道自己有多大的福分!多少王公贵族多年寻他不着,倒被你碰到了……张真人所言不虚啊,他兴许是这世上最长寿的人了。” 说罢,吴敬轩当即派人彻夜寻找,定要请三丰真人说道讲经。 擎苍大惊,原来这张邋遢便是武当祖师张三丰,自己竟还与他做了朋友! 王敬之叹道:“张真人大概是这世上唯一还见过丘祖师的人了,你既然应允了他,自当应诺前往,明日就收拾了行李,往建康去吧。” 次日,全真教众未曾寻到张真人,吴掌门也会意是张真人不愿相见,便不敢强求,赠了擎苍盘缠,为他雇了马车。 擎苍便告别了师父,往建康去了。; 第八章 道衍的忠告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陆苍狼从王府出发那天是个残雨未尽的清晨,北平城里满是冷雾和积水,街道上偶尔传来几个小贩的叫卖,大部分的店铺还紧关着门板,只有零星的几家客栈、酒馆门可罗雀。 苍狼戴着斗笠走在冰冷的街道上,他摸了摸燕王赐的通关腰牌,心里暗暗发着愁: “天地这么大,我往何处去寻画雨呢……” 他正想着,雾气中一个撑伞的老者突然映入他的眼帘,那老者瘦弱得好似会被冷风吹走,脸上却平静如水,正是道衍和尚。 “老僧恭候多时了。”道衍微微一笑,行了个僧礼。 苍狼拱一拱手,有些吃惊地问道:“道衍师父,你怎么在这里?” “老僧有几句话要说,请到回星楼一叙。”道衍说罢,把苍狼迎入了路旁的酒馆。 回星楼的店小二坐在门槛上打着瞌睡,掌柜本来正在噼噼啪啪打着算盘,见客人来了,便抓个铜板扔醒了店小二,不三不四地骂了一阵。 店小二拾起铜板放进口袋,这才急急忙忙地端出茶水糕点来。 二人坐定,道衍问道:“孩子,你打算如何去寻画雨姑娘?” “道衍师父,我适才正为此事发愁,实在是觉得无从找起。”苍狼叹道。 道衍饮一口茶,笑道:“老僧前来,正为此事。” 苍狼闻言精神为之一振,急忙追问道:“还请师父指点迷津!”。 “我已问过张玉将军,画雨姑娘不谙世事,此次离家既不曾带走多少盘缠,也没有通关令牌,一众亲友也没有她的消息。北平乃是兵家险要,北面有大军拱卫,东面是粮草大营,西面更是宁王地界,故而老僧揣测,画雨姑娘不过在北平南郊五十里之内。” 苍狼闻言如梦初醒,连连称谢,迫不及待就要告辞。 “且慢。”道衍将他叫住,“老僧还有话说。” 苍狼疑惑地坐回原位,道衍压低声音道:“我与你师父是莫逆之交,他既将你托付给我,有句话我便不得不说与你听……” 道衍顿了顿道:“你此去寻人要谨记一句话:‘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苍狼听得困惑,不容他追问,道衍又拿出一个巴掌大布袋递到他面前,说道:“这个布袋里是先师留给老僧的天蚕玉缕甲,老僧留着无用,你记得一出城门就赶快穿上。” 苍狼先是震惊,不知这小小布袋如何放得下一件甲衣,随即又要推辞,道衍却意味深长地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随即放下茶钱、起身行礼,缓缓走进了雨中。 苍狼性子纯良,不太明白道衍的意思,难道大师的意思是有人要杀我?可是我初来中原,并无仇家,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啊? 虽然疑惑,但也顾不得多想,也即起身往南门去了。 走出南门,苍狼想起道衍的嘱咐,到一个偏僻之地打开布袋,一件淡绿色的丝衣竟自己滑了出来。 苍狼拾起丝衣,只觉得极轻极软,摸起来的材质与一般的绸子也无甚区别,实在不知道为何要叫做“天蚕玉缕甲”…… 难道这丝衣还能挡得住刀剑?道衍师父那一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又是什么意思? 苍狼百思不得其解,也只好将信将疑地把丝衣贴身穿在了身上,这才四处打听询问起画雨的消息。 苍狼一路打探毫无头绪,不知不觉走了十多里地,渐渐没了人烟。苍狼走得有些口渴,在一棵柳树下坐了,昂头喝起水来。 恰在此时,正有一路马车自北而来,叮叮当当拖满了货物,看来是一群商旅。为首一个商旅是个络腮胡子,下了马车,弯腰拱手,客客气气地向苍狼道: “小路偏狭,劳驾阁下起身,行个方便。” 苍狼一看,这小路十分狭窄,比马车宽不出许多,自己身材高大,的确挡了去路,慌忙也弯腰拱手,还了个礼。 他刚一低头,只觉面上一阵寒风袭来,嗖嗖两声,两支袖里箭从那商人袖口飞出,苍狼一个侧滚,躲过一支,另一支却因事发突然未能躲过。 虽然中了暗器,苍狼却只觉心口挨了一拳,也不甚疼痛,再低头一看,原来冷箭果真被那天蚕玉缕甲挡住,不过是割坏了外衣而已。 苍狼将计就计,佯装中箭倒地,待那络腮胡子走近,才突然飞起一脚踢中他太阳穴,当时便把他踢晕了过去。 其他“商旅”见势不妙,忽的打开马车上的一堆木箱,哗啦啦抽出几柄长刀,把苍狼团团围住。 苍狼不敢怠慢,取出摩云金翅横在身前,作一个守势,双眼警觉地盯住四周的敌人。 忽然,其中一人大喊一声,其余众人也齐刷刷冲了上来,苍狼抡圆了摩云金翅,使出一招长空棍,这一招本就是以一敌多的招式,把一条棍上下翻飞地护住周身,使敌人难以靠近,随即选定目标,各个击破。 只见那苍狼好似一只雄鹰展翅,左右腾挪,上前的敌人有的被震断了手,有的被打掉了牙,其余人手中的兵器一碰到摩云金翅便咔嚓一声断了,打得一群敌人如同没头苍蝇,慌慌张张砍断马缰,跳上马四散奔逃去了。 苍狼也不追赶,只一手把那晕倒的络腮胡子拎起来,含一口水喷醒了,厉声问道: “是什么人派你们来的?” 那络腮胡子道:“大侠饶命……大侠饶命,我们只是打家劫舍的土匪,刚才是要图财害命,实在是无人指使……” 苍狼虽然纯良,但也不至于这么弱智,大怒道: “北平城郊如何会有劫匪出没,你分明是在诓骗我,倘若再不老实,我便一棍打碎你的脑壳!”说罢把那黑黝黝的摩云金翅在络腮胡子面前晃了一晃。 络腮胡子吓得面色铁青,哭声哭气地哀求道: “小的也是奉命行事,是世子派我们前来索陆小爷的命,还望陆小爷看在燕王殿下面上高抬贵手,饶了小的一命吧……” 苍狼闻言惊得放脱了手,由着那络腮胡子连滚带爬地逃命去了。 ; 第九章 小石头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原来道衍师父那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确是要苍狼谨防小人暗害,可他实在想不通,世子朱高炽看起来是如此仁慈敦厚,平常总是笑容满面,也从来不见他生过一回气,比起那个趾高气扬的朱高煦不知道儒雅大方了多少倍。 苍狼虽与世子并不相熟,但心中却一直十分敬重他,可为什么,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慈眉善目的人,如今却要来害自己的性命,难道此人也是一个笑里藏刀的小人? 苍狼暗自神伤地想:“原来我做了燕王的义子是如此遭人嫉恨,倒不如不再回去,免得日后遭人毒手,可是燕王对我不薄,我一走了之又怎么对得住他?” 苍狼心中还在犹豫,见那络腮胡子的马车尚在,便先把马解下来骑了,以防又来追兵。仔细想来,这样的高头大马也只有军中才养得出,刚才自己竟然完全没有注意到…… 苍狼心烦意乱,抽了一鞭,骑着马继续向南奔去。 这一路尽是无人之地,走到天黑才遇上一处名叫磨盘村的孤村,苍狼觉得又饿又累,便在这荒村找了客栈住下,顺道打探消息,店家也不知道画雨的消息,苍狼只好作罢。 是夜,苍狼睡下,忽然想起来画雨曾对他提起过她的师父“石将军”是一个隐士,画雨会不会去了她师父那里?不如再与店家打探一下石将军的消息,兴许会有收获。 计较已定,苍狼穿起衣服,又去麻烦那店家:“掌柜,你可认识一位‘石将军’,又或者是叫作‘林远’的汉子,大概四十来岁,脸上有疤,从来是面无表情的?” 店主人听了笑道:“客官说笑了,若真有这样一号‘标致’的人,莫说我于老儿,这磨盘村的大伙都该知道了……我这磨盘村是个孤村,姓石的只有一个住在山上的‘小石头’,却是个十七八岁的卖柴少年,姓林的就不曾听说。” 苍狼闻言大失所望,只好作罢,转念一想,石将军本就是是个隐士,这些村民不认识也很正常,这‘小石头’或者就是石将军的公子也说不定,不如寻了此人,探个究竟。 次日清晨他便向店家问明了道路,寻那‘小石头’去了。 苍狼走到村尾,看那山也不过是个微微隆起的小土坡,要寻那小石头想来也并非难事。 走上山,远远便看见路旁坐着一个少年,想必是那小石头无疑。待一走近,才发现这少年一动不动,叫也不应、问也不答,再用手一推,便僵倒在一边,原来竟是死了! 苍狼楞了半晌,心中叹道:“寒冬尚远,这少年却冻死在这荒郊野地,也不知僵了多少时日,实在可怜……我只好就地把他埋葬了,免得野兽吃了他的尸首。” 想毕,苍狼便就地刨起坑,边刨边想:“我若是就此将他埋了,他家里人寻起来却又难了,不如把他先浅浅埋了,若寻着他家人,赠他一副棺材钱,好好装殓了,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苍狼将那少年随意掩埋了,便上山寻他家人去了。 快走到山顶,苍狼寻着了一方草庐,想必是那少年的家,走上前去,只见一个少年围着一个木人练掌。 那木人内有机关,少年打它一掌,它便立刻反击一掌,这少年便边打边跑,从那木人腋下、裆下、背后贴着身地溜,好似个泥鳅一般。苍狼一看这身法,再看那样貌,可不正是换了男装的画雨姑娘。 苍狼又急又喜地喊道:“画雨姑娘、画雨姑娘……” 画雨转头一看是苍狼,脸颊刷地就红了,又气又羞地说了一句:“我……我不要嫁你!”说罢,扭头就要跑。 苍狼怕再生变,慌忙追着喊道:“‘小石头’死了!‘小石头’死了!” 画雨闻言大惊失色,慌忙跑到苍狼面前,小脸已经由红变白,一把揪住苍狼的衣襟道: “你胡说什么?你说清楚一点!” 苍狼便把掩埋少年之事说与了画雨,画雨听完一跺脚,急道: “你这糊涂蛋,要你帮倒忙,还不快点带我去!” 苍狼正在纳闷,却听一人笑道:“不必了。小伙子,你若再埋得深些,老夫可就爬不出来了!” 苍狼与画雨回头一看,只见那少年一身泥土地走上前来,苍狼又惊又骇,画雨却欢天喜地地迎了上去,边拍土边道: “师父,你没事吧?” “难道石将军却是个和我一般大的少年,模样也不似画雨说的那般吓人啊……” 苍狼正想,少年缓缓扯下脸上的人皮面具,露出一张满是伤痕,无比沧桑的中年男子的脸,这必是石将军无疑。 原来这“石将军”林远在此独自隐居,一来怕相貌丑陋惊吓了村民,二来也未掩人耳目,便化名‘小石头’,扮作少年模样,只有画雨知道内情,为他保密。 石将军道:“想来你便是陆苍狼了,昨日你到那客栈我便知道了,适才龟息假死只是要试试你的品性,林某这徒弟的丈夫果真是个仁义的好少年。” 说罢哈哈大笑,脸上却丝毫看不出在笑,画雨只羞得满脸绯红,嗔了师父几句。 苍狼怕画雨再跑,黯然道:“画雨姑娘,你不必再跑了。我……我没有那个福分,此番出来寻你,我也不打算回去了……” 随即便把寻人路上遭追杀诸事说与了二人。二人闻言亦十分震惊,不敢相信。 画雨低头道:“陆大哥,并非我瞧……瞧不上你,女儿家嫁……嫁个好人也是福分,只是画雨不愿躲在家中相夫教子,若是那样……画雨只怕这一辈子都要郁郁寡欢……” 苍狼闻言,心中反倒泛起一阵暖意,轻轻点了点头。 过了片刻,画雨问道:“倘若你不回去,你又往哪里去?寻你师父么?” 苍狼道:“我如今遭人仇视,怕随时有人要取我性命,怎么能把这灾祸带给师父。” 画雨略一思索,笑道:“如此甚好,你既不知道去往何处,不如就带我去南方玩耍,就当是为燕王殿下去寻我好了!” 苍狼闻言,头脑惊得一片空白,一时竟不知道如何答话。 ; 第十章 进宫行医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李擎苍走官道离开终南山,一路上平安无事,只是路途遥远,几个月之后才到达建康。到达之日,马夫笑道:“李公子,从终南山到建康,你长高了不少啊,这胡子也生出来了。” 擎苍这才猛然发现,不知不觉离开草原已近两年了,也不知道师兄近况如何……感慨一番,擎苍想起办正事要紧,赏了马夫几个赏钱,独自到建康城寻鹿鸣客栈去了。 这建康城果然好去处,秦淮河畔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店铺林立,车水马龙,亭台楼阁无数雕梁画栋,巷里桥边许多人来人往,什么才子佳人、鸿儒白丁全都聚集一堂,看得擎苍眼花缭乱,只顾感慨京师繁盛! 晕头晕脑地打听了一路,擎苍才在一条不甚起眼的巷子里寻着了那鹿鸣客栈。这客栈倒是十分气派,虽说只有一进一院,却盖了整整五层的大屋,看来能容得下几百号人。 擎苍欢欢喜喜地走进门去,却没有看见客来客往地景象,只有一个小二哥百无聊赖地扫着院落。 擎苍尚未开口,那小二哥便看都不看他一眼地说道:“客人不必进去了,今日已经客满了。” 擎苍奇道:“既然客满,为何不见人来,不闻人声,这倒是奇了。” 小二闻言,抬头嬉笑道: “客官倒是好眼力,不瞒客官说,今天这鹿鸣客栈真个是蹊跷,刚刚被几个厉害人物包下了,人家交了双份的银子,请走了其他客人,现在还不让其他人入内,客官还是另寻他处,实在对不住了!” 擎苍道:“不知这几位客人是怎么样的厉害人物?” 小二低声道:“客官还是不问的好,你知道了是有害无益,我也不敢说,你还是快些走吧。” 擎苍略一思索,心道:“如此讳莫如深,到底有什么蹊跷?我且暂离,出去想个法子一探究竟。”想毕走出了门。 擎苍绕到后院,见四下无人,使开轻功,几部跃上房顶,悄悄从天窗潜入。 他猫着身子跳上横梁一看,只见一楼的大厅里只有一个人坐着,一个人站着,二人皆是富贵人家打扮。 那坐着的人道:“上官德明,还没有找到什么迹象么?” 站着的人道:“殿下请放心,我们正在全力查找,一定不辱使命。” 李擎苍心道:“原来是个王爷,莫不是要寻三丰真人的东西,可他们又怎么得知此事?” 只见一个作下人打扮的人匆匆跑来,请了一个安,对上官德明道:“禀告指挥使大人,春、夏、秋、冬、梅、兰、竹、菊,全部一百六十个房间全都搜遍了,毫无蛛丝马迹。” 擎苍一看,原来这客栈分二到四层是客房,东边四层是春、夏、秋、冬,每字二十个房间,西边四层是梅、兰、竹、菊,每字也是二十个房间。 上官德明怒道:“千户大人,殿下亲自过来可不是来瞧咱们锦衣卫的无能!一遍找不到便找上十遍,把这客栈拆了也要寻出个蛛丝马迹来!” 擎苍一听见“锦衣卫”三个字便打了个寒颤,在终南山时,他曾听许多游历归来的道士讲起锦衣卫的厉害。 这锦衣卫是当今皇上朱元璋的耳目,专门监视抓捕对皇帝不利的人,进了锦衣卫诏狱的人便似进了十八层地狱一般,上到一品大员,下到寻常百姓,无一不是谈虎色变。 这时,只听到那坐着的人摆了摆手,对其他二人道: “德明,这张真人是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仙人,那店主人也只是看见檄文,说有过一个邋里邋遢的老道士来住过店,未必便是张真人,不必动怒。若不是皇爷爷病重我实在心急,也不会想出寻张真人帮忙这样的门路。千户大人,你且叫他们将墙角、地板、天花板都好好检查一道,若寻不着什么也就不必再找了。” 上官德明连连称是,对那千户道:“就让他们照皇太孙殿下的意思办。”千户称诺,大声招呼众手下仔细搜查。 擎苍听到这里,已经知道了个事情的大概,应当是皇帝病重,寻医问药无果,这皇太孙想要寻世人传说的张半仙救治,便贴了檄文告示,述了貌相。 这家店主人对张真人的貌相有些印象,觉得相似,便去报了官,皇太孙便带了锦衣卫寻线索来了。 擎苍听这道命令一下,十分着急:“倘若叫他们寻了盒子去,我岂不是失了朋友之约……” 眼看不妙,擎苍忽然急中生智,慌忙从天窗跃出,使开轻功,跳到正门口,随手抹了些泥土在身上,披散着头发,大摇大摆又喊又叫进了大门,小二哥阻拦不住,硬是叫他闯进了堂屋。 擎苍见了皇太孙,大声道:“无量天尊!皇太孙殿下,贫道寻你来了。” 上官德明见状,慌忙护住皇太孙,正要上前捉拿这个邋里邋遢的道士,被皇太孙叫免。 他看这少年衣裳褴褛,不着道服却口称“贫道”,虽然与自己素未谋面,却一开口就能叫出“皇太孙殿下”,当时便觉得十分奇异,问道: “你是什么人?如何知道我是皇太孙,寻我又有何事?” 擎苍哈哈大笑道:“贫道李邋遢,家师三丰真人知道殿下要寻他帮忙,特派我来相助。” 擎苍说完,恰好见一个锦衣卫捧着一个奇形怪状的铁盒走了过来,擎苍料定这便是三丰真人让他寻的盒子,赶紧指着那人对将信将疑的皇太孙道: “那铁盒是家师放置,殿下倘若对贫道的身份存疑,且问一问这位大人,这铁盒可是从梅字一号房的天花板上找到的。” 待那人走进,皇太孙一问,那锦衣卫大吃一惊,奇道:“殿下是如何知道的?” 皇太孙这才又惊又喜地问擎苍道:“三丰真人现在何处啊?” 擎苍道:“家师行踪不定,几日前交代我与殿下会面后便不辞而别了,此时也不知身在何方……” 擎苍说着,见皇太孙面带失望,心道:“倘若要直接讨回铁盒,他定要疑心我觊觎铁盒,必不肯给我,我需得再骗他一骗。” 想罢微微一笑,接着说道:“不过殿下不必心焦,家师已经把殿下所求交由我办了。” 皇太孙闻言转忧为喜道:“那就太好了,道长既然有办法治好皇爷爷的病,就快快随我入宫诊治吧!” 擎苍心下一惊,倘若到了把守森严的皇宫内禁,他要脱身可就难于登天了,未待他回答,上官德明凑到皇太孙面前耳语了几句,皇太孙对他微微一点头,他便笑容满面地对擎苍一施礼道: “道长一定医术高明,我近来身体不适,还望道长替我把把脉。” 擎苍闻言,心中又是一惊: “这上官德明真是个笑面虎,表面是求我诊治,实际是探我虚实,考我脉理。此人说话滴水不漏却暗藏杀机,我须得好好提防……” 擎苍在草原随师父行医多年,虽不精于此道,但也颇通些脉理,寻常的疾病倒是能应付,疑难杂症却是无能为力的,此刻,他也只好硬着头皮,替上官德明把起脉来。 擎苍一探上官德明的脉就不禁微微一笑,原来恰恰是师父常给草原人医治的寒症,于是也不问症,直接对上官德明道: “指挥使大人,您是常年寒邪侵骨,每至阴雨、天寒就要骨痛吧?” 上官德明闻言一愣,道:“道长果然好医术……实不相瞒,德明无论寒暑,时常夜里当差出巡,故而患上骨痛之疾,不知当如何医治?” 擎苍暗暗想:“不知你夜里干了多少坏事”,一边写好了方子,一边话里有话地讥讽上官德明道: “大人还是应该多见些阳光,常常待在干燥温暖的地方。” 上官德明竟也未听出讥讽之意,只在心中怨道:“难怪我要患病,定是那诏狱又湿又冷,寒邪太盛!” 皇太孙见擎苍看病耗时极短,只道他医术高明,满心欢喜就要带他回宫,擎苍见无法回避,心道: “龙潭虎穴也只得闯一闯,就当去观赏那皇宫景致罢了!……先讨回盒子再说。” 擎苍略一思索,对皇太孙道:“我自然要随殿下前去,只是家师交代过,这铁盒是家师生母遗物,还请殿下赐还,以便我来日归还师父。” 皇太孙救朱元璋性命心切,也顾不得那盒子,当场便将盒子交给擎苍,众锦衣卫此时对这位“李邋遢”也已五体投地,并不起疑心。 于是擎苍顺利取到了盒子,却也不得不沐了浴换了一身皇太孙赠给的道服,随皇太孙进了皇宫。 这皇宫大院果真气派不凡,红墙高耸、金瓦耀目,这边是奇珍异兽,那边是异草奇花,刚见了一宫又遇着一殿,一院连着一院,一墙隔着一墙,李擎苍在轿子里记路记得叫一个晕头转向。 走了许久,终于到了皇帝的寝宫,侍奉的公公通报了一声,皇太孙与擎苍便一起进去了。 寝宫里一伙宦官侍奉着,龙床上卧着一个气息微弱的老皇帝,头发花白、瘦骨嶙峋、双目无光,金色的纱帽放在枕边。 皇太孙走到床前,扑通跪下,哭道:“皇爷爷,允炆不孝,让您受苦了!” 原来这皇太孙名叫朱允炆,是已故太子朱标长子、朱元璋长孙,朱元璋对他父子最是疼爱,朱标病故后竟不从诸子中改选太子,直接立了朱允炆做皇太孙,继承皇位。 朱元璋见朱允炆来了,缓缓转过头来,双眼含笑道:“允炆,你来了……来了就好。” 朱允炆将“李邋遢”引荐给朱元璋,道清了事情原委。 擎苍摸了摸朱元璋的脉,虽然他于医术不精,但也知道这脉象已是垂危之象,已然无药可救,活不了几天了。 擎苍意识到自己如果治不好朱元璋便是欺君之罪,可自己实在是不可能起死回生啊……如今他也只好兵行险着了…… 他故作镇定,对朱元璋道:“恕贫道直言,陛下的阳寿将尽了。” 朱元璋与朱允炆闻言惊诧失语,不想这道士竟然如此直接、大胆。 擎苍接着道:“家师三丰真人此次派我来,是要我给陛下带几句话——‘陛下此生丰功伟绩,威加海内,今日四海升平,百姓安居乐业都因陛下的恩德。陛下虽然阳寿将尽,但阴德广厚,子孙后代必定福泽深厚,锦绣江山必定千秋永固。’” 朱元璋闻言,轻声叹道:“罢了……生老病死本是人之常情,朕岂会不知寿数已尽,那些太医一个个还来哄骗朕,不似道长这般直爽敢言……倒是张真人的话令朕宽慰……我本淮右布衣,天下于我何加焉?……朕一生戎马换来这锦绣河山,足矣……唯一挂碍不过子孙繁盛、江山稳固……既如此,朕便无憾了。” 那日后,朱允炆亲自守在床前侍奉了三日汤药,朱元璋便驾崩了,一代传奇帝王就此结束了他跌宕辉煌的一生。 ; 第十一章 宫女杜鹃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朱元璋驾崩后,朱允炆登基即位,昭告天下,是为建文皇帝。 朱元璋的下葬之日被定在十天之后。李擎苍本想与朱允炆辞别,无奈新君即位,政事繁忙,一直没有机会再见。 这几日朱元璋刚刚驾崩,皇城之内守卫森严,四处都有武功高强的大内侍卫整日巡视,想要私逃更是难于登天。 好在朱允炆对擎苍还算敬重,交代了宫人照料,许他在周遭走动散心。 擎苍眼看不得脱身,干脆来个“既来之则安之”,除了被皇上特许到御书房看书这件事让他欢喜之外,山珍海味、园林苑囿他都不喜欢,因为皇宫的生活对他来说实在过于拘束。 过了几日,擎苍又是准备去御书房看书,许多师父提过已经失传的经典,在宫中竟然还有保存,他必须抓紧世间看完。 走在路上,虽然皇宫中一片缟素,但也掩不住生机勃勃的初夏,那枝头的绿叶红花、水池的游鱼嬉戏、院子里叽叽喳喳的鸟鸣,无一不让擎苍感觉神清气爽,只是派来服侍他的宦官刘安整日尾随在他身后,着实让他浑身不自在。 走了一阵,只见不远处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哭哭啼啼地对一个老宦官磕头,那宦官说了几句什么,便急急忙忙小跑着逃了。 刘安在擎苍身后长叹道:“都这个时候了,去求王老公又有什么用呢……李道长,前头晦气,您还是换条路走吧。” 擎苍奇道:“刘公公这话是什么意思?那个女子是什么人啊?” 刘安道:“唉……说来真是可怜,我们这些下人呐,都是野草一般的贱命……那孩子叫做杜鹃,选来做宫女没几个月……这孩子平常肯学肯干又爱说爱笑的,大家私底下都很喜欢她……王老公看她乖巧,上个月便让她去服侍先帝爷。她本以为好日子就要来了,哪知先帝爷临走前还要‘抬举’她,叫她到‘下面’继续当差呢……” 刘安说完,自顾自地抹起眼泪来。 擎苍闻言,脑子里“嗡”地一声,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字一顿地问道:“你说……到‘下面’……当差……是什么意思?” 刘安哭道:“您还不明白……再过几日,她就要和几十位没生养的娘娘一起,陪先帝爷殉葬去了!” 擎苍看着那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那娇弱矮小的身躯,那稚嫩童真的脸庞,那渴望活下来的眼睛,“死亡”对于她来说本应该是两个遥不可及的字眼……擎苍再也忍不住心中怒火,大声咆哮起来: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什么狗屁殉葬!难道皇帝的命是命,别人的命就不是命了吗?” 刘安听到这大逆不道的话,吓得面如土色,慌忙来捂擎苍的嘴,被他一把推开。 杜鹃也听见他不忿的怒吼,慌忙起身,快步走到擎苍面前,擦干了眼泪道: “这位大哥哥,多谢你为杜鹃打抱不平,可这样的话在皇宫里是万万说不得的……圣命难违,怪只怪我是野草一般的贱命,偏偏就被先帝爷选去了……大哥哥,多谢你,杜鹃与你素昧平生,你可不能为我枉送了性命啊!” 擎苍看了看眼前的这个女孩,此时她的脸上已经没有了刚才的惶恐、悲伤,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满是关怀的眼神,那里头似乎写满了保护、谢意和欣慰。 擎苍读不懂这个女孩的眼神,他不知道这个善良的女孩为什么在自身难保的时候还会这样真诚地关心他的安危,他也不知道这个如花似玉的女孩为什么突然对死亡不再畏惧…… “我去找皇上!”擎苍看着杜鹃的眼睛坚定地说。说完头也不回地往乾清宫奔去,留下刘安与杜鹃呆立在原地。 “他是什么人啊?”杜鹃喃喃地问道,他觉得这个小道士和皇上一定有不一般的关系,心中生出一丝希望来。 “他叫李擎苍。”刘安看着李擎苍远去的背影说道。 待擎苍走到乾清宫,一个宦官进去通传了一声,朱允炆想起连日也未与“李道长”见面,确实有些怠慢,便传他进来见了。 擎苍进得门来,远远见三个大臣正与皇上说话。 “皇上,燕王势大,依微臣之见,不如先削减其余八王兵马、饷银,慢慢减除燕王羽翼,特别是燕王同母兄弟朱橚应该首先减除。”一个大臣说道。 “削藩之事宜缓不宜急,黄子澄的计策的确上乘。齐泰、方孝孺,你二人以为如何?”朱允炆问道。 未待二人回话,擎苍走近前来,四人便住了口。 擎苍施了一个礼,开门见山地说道:“皇上,贫道以为殉葬一事灭绝人伦,有违天道,恳请陛下废黜!” 朱允炆一听这话,似乎有些羞愧和为难的神色,未待他说话,黄子澄大声道:“你好大胆!这殉葬之事自古有之,先帝也是奉天承命,恢复祖制,哪轮得到你这个神棍来这里说三道四!” 擎苍闻言大怒道:“亏你也是读圣贤书的人,竟然说出这样卑鄙无耻的话,你既然如此‘忠心耿耿’,何不自己去陪先帝下葬,去地下尽忠呢?” 黄子澄闻言,气得满脸通红,无话可说,朱允炆内心仁厚,正有答应废除的意思,却见齐泰跪地道:“皇上,殉葬一事,的确不宜,待皇上稳坐江山之日,再废不迟……只是眼前先帝尸骨未寒,殉葬一事又是先帝定下的祖制,倘若此时废黜,无异于违抗先帝圣命,诸王便有了出兵造反的由头啊!” 齐泰说完,转脸对擎苍道:“李道长,皇上若是答应你现在废黜了殉葬,到时候兵灾四起,死于非命的人又何止这四十几人呢……” 朱允炆闻言恍然大悟,这笔账不难算,于是对擎苍道:“李道长,朕答应你,待江山稳固之日,一定废除殉葬之制。” 擎苍愣住,未待说话,朱允炆便下令送客,几个宦官送了他出来。 擎苍走在回来路上,心烦意乱。 难道为了安抚诸王、防止兵灾,杜鹃她们就该赴死么?凭什么她们就应该去死?……我就算救不得众人,也一定要救杜鹃出去! 想罢,擎苍又犯起了愁,他一人脱身尚且不能,如何再救一个女子呢? 思来想去,他想到了张三丰的铁盒子,因为是朋友的东西,他好好放在房里不曾打开,里头的东西对脱身有没有帮助呢?思虑已定,擎苍快步向寓所走去。; 第十二章 张三丰的铁盒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擎苍快走到寓所,远远就看见杜鹃独自坐在门前的台阶上。杜鹃见擎苍回来,慌忙站起身来,笑靥如花地迎了上来。 “大哥哥,你回来了。我问了刘公公你的住处,没想到我们还是街坊呢,你看,我们住的地方只隔着这座小桥。”说罢把手向对面一指,原来她的住处恰好就在对面,与擎苍的住处相隔不过五六百步。 擎苍有些意外,也有些惭愧,杜鹃在这等他,一定是对他的求情抱了希望。看着这个满脸笑容的女孩,他竟一时失语,不知道如何回答。 杜鹃似乎一眼就看出了他的心思,微笑着说道: “大哥哥,殉葬是先皇定下的规矩,忤逆先皇可是不小的罪名。大哥哥为了杜鹃以身犯险,杜鹃很是担心。看到大哥哥平安回来,一定是皇上不曾问罪,这样,我……我就很欢喜了。” 杜鹃说完这一句,脸颊忽然泛起了一阵绯红。 擎苍的心中好似打翻了五味瓶,着实不是滋味。他不敢直视杜鹃那双清澈的眼,也无法回应她那坚强的微笑,他更无法想象,在这个瘦弱的身躯里该有一个多么强大的灵魂。 “杜鹃,你多大了?”擎苍轻声问道。 杜鹃笑了笑:“再过几天我就要满十五岁了。” “放心吧,大哥哥一定要救你。”擎苍许下了诺言,但他没有任何把握…… 那天,皇宫里的知了叫得很响,似乎对皇宫的寂静很不耐烦。回到寓所的擎苍取出藏在床底下的铁盒,轻轻打开盒盖。盒子里只有不甚起眼的三件东西――一幅画、一本书和一颗药丸。 擎苍打开画卷,不过是一幅小品,画的是一轮明月,一方草屋。 再看那书,书名叫做“仙鹤步”,擎苍一看便猜是三丰真人那出神入化的轻功,连忙翻开一看,写的却是密密麻麻的奇怪文字,擎苍不禁大失所望。 再看那药丸,圆圆一颗,实在不知道是仙丹还是毒药…… 擎苍捧着那本看不懂的书,心如乱麻,无计可施。 过了许久,他又捧起了画,这画会不会是张三丰的一个哑谜? 擎苍看看圆月,再看看草庐,凭着自己的聪慧,不一会儿就看明白了――“圆月”代表着“缘”,“草屋”即是“居”,张三丰这画的意思就是“有缘者居之” 原来张真人是故意要把这盒子送我,可那本书我看不懂,送我又有什么用呢? 擎苍想得茶饭不思,不知不觉天都黑了。 擎正要去点灯,却看见几缕月光投进窗口,地面上映出几点斑驳的银光,擎苍似乎想到了什么,慌忙抓起书本跃上了屋顶。 那一天恰好是十五,朱元璋死后的第五天。借着屋顶明亮的月光,书本上的字发生了奇妙的变化,那些奇怪的文字泛着荧光,竟自己聚拢在一起,变成一只仙鹤跃然纸上,展翅起舞。 擎苍看得如梦如幻,如痴如醉,他不自觉地跟着那仙鹤的身姿动起来,自己好像也化身为另一只仙鹤,与书中的那只一同翩翩起舞。 看了两个时辰,乌云遮住了月光,书上的仙鹤便突然消失,擎苍这才如梦初醒,只觉头晕目眩,浑身无力,险些摔下屋顶来。 回到房间,擎苍冷汗直流,心道:“这轻功如此高深,我实在无法驾驭。适才若不是黑云遮月,我继续练下去恐怕要走火入魔,危及性命。” 又转念一想,张真人既然要送他这铁盒,必定思虑周全,不会害他,那药丸兴许就是增加功力的灵丹妙药。 擎苍找出药丸吞下,腹内立刻剧烈绞痛起来,他心说“不好”,便倒在地上满地打滚,只觉得生不如死。 滚了一刻钟,疼痛渐渐消减,只是身体忽而似冰霜寒冷,忽而如烈火滚烫,比起刚才的痛苦有过之而无不及。 擎苍痛得神志不清,慌乱中走出了几步刚学会的仙鹤步。 没想到这几步一走,他竟好似身处一湾静水之滨,眼前出现了雾气朦胧的水面、绿草清清的水底和苇絮纷飞的河岸,他只觉得神清气爽,身轻如燕。 可是只要是一停下,他的身上又是冷热相冲,冰火两重天。 擎苍不敢稍停,抓起书本到院中练习起来,直到黎明将至,月落西天,擎苍才不得已停下。 此时,他只觉丹田内温暖充实,全身上下真气游走,虽然他从小时候读的《内法纪要》上也知道内家的功夫以内力为根本,但书上说提升内力必须得从内功心法学起,经年累月修炼才能成就强大的内力,并且书中还明确指出,内力与轻功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 师父虽是全真教的道士,但身上的功夫练的都是外家的路子,所教授的内功也不过是所谓的“内练一口气”,也就是增强体力和身体强度的方式。 因此他自己也并未明白,一种与他从小练就的外家功夫完全不同的汹涌内力其实已经充满了他的身体经络。 那一套仙鹤步既是轻功步法,更是一种奇特的内功修炼功法,那一粒丹药,是张真人耗时百年心血炼制的“太极金丹”,于内力提升的效用比许多内家高手毕生的修炼还要强大。 此后一连四日,擎苍都是白天睡觉,彻夜练习。好在刘安虽然疑惑不解,但也不曾多问一句,只顾伺候好擎苍的饮食起居。 等到第四日夜里,他刚刚将仙鹤步学完,书中的仙鹤便猛然起火,书本立刻化为灰烬,一股刺鼻的气味袭来……原来那仙鹤竟是用白磷所绘! 擎苍十分错愕,连忙将步法温习一遍,这才发觉自己已经不再需要回忆步法,那功夫好似长在了身上,可以随心所欲地施展了。 连日苦练,擎苍已经身心俱疲,他刚倒在榻上,便沉沉睡去,在梦中,他带着杜鹃,泛舟在那湾风清云淡的静水之上。 “杜鹃,在这里,再不会有人伤害你了……” “李道长,快醒醒!李道长,快醒醒!”刘安神色慌张地将迷迷糊糊的擎苍摇醒。 “刘公公,什么事?”擎苍睡眼惺忪地问到。 “李道长,我刘安今天也豁出命地说一句……我不知道这几日你在练什么功夫,我不闻不问,替你瞒住外人,只道你有法子能救杜鹃出去,可是……可是杜鹃今日就要赴死,你还在这里蒙头大睡……莫不是刘安错看了你?”刘安哭道。 擎苍闻言大惊,这几日只顾专心练武,险些误了日子,急道:“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现在都卯时了,再过一会儿就来不及了!”刘安答道。 擎苍急忙起身往门外跑,却被刘安拉住衣襟,把一个香囊递到他手里道:“李道长,昨天白天杜鹃来过,她看你睡得熟,没舍得吵醒你,便叫我把这个香囊转交给你。” 擎苍看了看那个香囊,鹅黄色的地子上绣着两朵绚如朝霞的红杜鹃。 擎苍一把将香囊攥在手中,他觉得那两朵红杜鹃此刻就像两团烈火一般烧灼着他的心,他没时间去细细体会这种从没有过的感觉,不顾一切地朝杜鹃的住所奔去。; 第十三章 我一定要救你 一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五月廿十,一个晴朗的日子,朝霞把东方的天空染得格外动人。 擎苍一把推开杜鹃的房门,她早早梳好了妆,静静地坐着桌前。杜鹃回头,见是擎苍来了,脸上立刻露出了笑容,那笑容还是一如既往的灿烂。 “大哥哥,你来了。你看我今天漂亮么?”杜鹃的声音温暖而平静。 擎苍看着杜鹃,她今天的确很美,红润的双颊,秀丽的娥眉,淡淡的妆容修饰着她温柔的面庞,简单的珠翠,整齐的发髻,修长的粉袄裙好似一件仙衣。他看得竟有些痴了…… “姑娘,时候到了,该动身了。”门外一个宦官的呼叫惊醒了擎苍。 “跟我走!”他一把将杜鹃背起,也不顾杜鹃万分惊愕的神情,只说一句“抱紧了”,便向门外奔了出去。 门口的宦官见他二人奔出,早已惊得目瞪口呆,擎苍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宦官手中装着白绫的托盘就“咣当”一声吓掉在地上。 擎苍深吸一口气,使开仙鹤步一路狂奔起来,只见他脚下闲庭信步,两旁的景物却飞快地消失在身后。擎苍觉得此刻似腾云驾雾一般,杜鹃却晕头转向,吓得不敢睁眼,不敢说话。 “呜呜、呜呜……”,擎苍没跑出去多远,消息便走漏了,一阵急促的号声响起,御林军、大内侍卫、锦衣卫闻讯纷纷从皇宫和京师的四面八方倾巢出动,近处的一伙御林军已经发现了擎苍的踪迹。 擎苍赶紧加快了脚步,连连翻过几个墙头,御林军虽说都是精锐,但毕竟是武功平常的士兵,不一会儿就被远远甩在身后,只好急忙放起信炮。 擎苍刚松一口气,却又被一队大内侍卫追上了。大内侍卫不比御林军,他们个个是一等一的武林高手,其中几个轻功极好的,紧追着擎苍不放。擎苍的轻功虽说已是世间罕有,但背着一人,一时半会儿要甩开他们也绝非易事。 只见擎苍似一只仙鹤起舞,腾挪跳跃,十分好看,众侍卫也似一群恶犬扑食,脚下如风,十分凶狠。追了一阵,擎苍依旧吐气均匀,众侍卫却是气喘如牛,腿脚酸软无比。 “嗖嗖嗖”、“叮叮”……众侍卫眼看要把人跟丢,放弃了活捉,纷纷使出宫中的制式暗器――臂弩,万箭齐发,惊得擎苍一身冷汗,好在他本身极为灵动,众侍卫在奔跑中也手法全乱,只是一只箭擦伤了左臂,其他的竟悉数叫他躲了过去。 众侍卫已是强弩之末,发完暗器就已经跟不上擎苍脚步,只好眼睁睁看着他渐行渐远。擎苍放慢脚步,回头看了看杜鹃,见她虽然惊恐,但也毫发无损,这才放心道:“杜鹃,我们一定……” “砰砰砰……”几声巨响传来,擎苍话未讲完便应声倒地。 前方百步远的角楼、屋顶、树上冒起一阵青烟,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喊道:“牛鼻子,御林军火铳营埋伏多时了,你跑得再快也快不过铳子吧?”说罢哈哈大笑起来。 杜鹃一路上都吓得没敢说话,此时看着倒在一边的擎苍,终于哭叫起来:“大哥哥,你没事吧?大哥哥,你别吓我……” 擎苍缓缓用手撑起身子,跪在地上,适才铳子如闪电一般突如其来,他不及躲闪,只好死死护住杜鹃,自己的大腿和肩头各中了一铳,鲜血汩汩地流着。 擎苍痛的无法动弹,心中暗暗埋怨自己道:“第一波御林军放信号时我就该换条路走,也不至中伏,害了杜鹃……” “举铳!”那汉子下了命令,另一波火铳兵走出来,把铳眼对准了擎苍和杜鹃,只待主帅下令便要扣动扳机…… “住手!”一个中等身材的锦衣卫大声制止,原来是上官德明领着一众锦衣卫赶到了。 “刘统领,逆贼走脱了事小,你这火铳若是走火,烧了皇宫可就事大了。快叫你的弟兄撤了,交给我们锦衣卫来办吧。” 那汉闻言大怒道:“上官德明!你不要欺人太甚!你不过想要抢功,何必又当**又立牌坊,尽说些不要脸的屁话!” 上官德明气得汗毛倒竖,抽出手中的剑破口大骂道:“刘三魁!睁开你的狗眼看看,这是皇上御赐给我的尚方宝剑,叫我代他负责擒贼之事。你若再有二话,休怪我砍了你的狗头!” 刘三魁闻言,吓得面如土色,颤动着脸上横肉下令道:“火……火铳营听令,全体退……退下。”火铳营的士兵随即满不情愿地收起火铳退到一边。 上官德明哈哈大笑,得意地对擎苍道:“李道长,没想到你一个修道的人也晓得怜香惜玉啊?你喜欢救人,我却喜欢杀人,今日老天爷似乎帮我不帮你啊?”说罢,对左右呼一声:“带上来!”一个锦衣卫便将满身鞭痕的刘安从队伍的最后拎上前来。 “这个老畜生,知情不报……他倒是禁得打,我挑了他手脚筋才从实招了,可惜奴才就是奴才,到头来也当不成好汉。”上官德明冷笑道。 “李……李道长,刘安……刘安是个没用的软……软骨头,说了豁出这条命……到头来也还是软……软骨头。”刘安气息微弱地说道。 擎苍痛得无法言语。杜鹃泪如雨下,跪地喊道:“大人,我跟你们走,求你高抬贵手,放过刘公公和大哥哥吧!” 上官德明冷冷地哼了一声,阴沉沉地道:“大哥哥?……杜鹃啊杜鹃,我可怜你年纪小,才答应帮你的忙。没想到你假装老实,反倒来诓骗我……你不该骗我的呀!”说着,抓起刘安的衣襟,一剑割开了他的喉咙。 “啊!”杜鹃声嘶力竭地尖叫起来,泪如泉涌。 擎苍听不明白上官德明的话,当他看见倒在血泊中的刘安,心中的那一座火山终于猛然喷发,“呀!”一声惊天怒吼,他竟用头顶着地面,拼命站起了颤抖的身躯。杜鹃、上官德明、刘三魁和在场众人,那一刻都被惊得鸦雀无声。 擎苍边用血红的双眼缓缓环视着四周,边用力撕下几片道袍,先是裹住了自己仍在流血的伤口,再把杜鹃紧紧拴在背上。看着这个满身是血的年轻人,敌人们竟都吓得呆若木鸡。 ; 第十四章 我一定要救你 二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大哥哥,把我放下来,你自己走吧!”杜鹃的哭喊擎苍没有理会。 “他只是个废人,还不快给我上!”上官德明的命令打破寂静,众锦衣卫得令一哄而上。擎苍拔出腰间的梅花刺,大吼一声,迎面冲进了锦衣卫阵中。 他的心已经感受不到一丝柔软,他已经化身为一头猛兽,那匕首,是他的利爪和尖牙,毫不留情地咬向敌人的咽喉、刺向敌人心脏。 第一个锦衣卫被擎苍抓在手上,在他将匕首刺向敌人的咽喉时,他又看见了在草原上看过的那种惊恐万分的眼神,只可惜,那种眼神已无法将野兽变回常人,他的爪子放弃了猎物的咽喉,狠狠地向它的双眼刺去。 尖叫声此起彼伏,一个鬼魅一般的黑影在敌人中四处冲杀,虽然他已不能行走如飞,但手上却依旧快如闪电,功夫差些的锦衣卫尚未看清他的手法便已经血流如注,倒地身亡。擎苍忘记了疼痛,即使敌人的刀剑不时也会划破他的皮肤。一排又一排的锦衣卫相继倒下,最幸运的,也被扎中了穴道、挑断了筋脉。 鲜血,飞溅在擎苍的道袍和杜鹃的红裙上,染红了擎苍的脸和他手中的刀,连空气也好像被涂满了腥红。但他仍没有一丝停下来的意思。 敌人崩溃了,尽管他们中的许多曾上过沙场或取走过他人的生命,但这一刻仍然可以说是他们一生之中经历过最可怕的场面。火铳营的人已经悉数四散奔逃,锦衣卫也惊慌败退,直到上官德明用尚方宝剑斩杀几个逃兵,剩余的锦衣卫才不敢再后退。 “让我来会会你!”上官德明手持宝剑冲了过来,擎苍也红着眼朝他冲杀过去。 战场变成了两个人的战场,擎苍的匕首神出鬼没,招招凌厉,上官德明的剑如银蛇飞舞,十分迅捷。 擎苍年少,而身体中强大的内力他又不懂得运用,就好像他身体里有一个装满黄金的金库,他却不知道如何打开金库的大门。 因此,就现在的武艺而言,他原本就比上官德明低了一个层次,加上身受重伤又要护着杜鹃,只是靠着以命相拼的觉悟和愤怒,勉强在气势上压制了上官德明。 斗了几十合,二人打得难解难分,擎苍虽然受伤,但使的几乎全是不防守的搏命招式,这些险招让上官德明冷汗直流,连剑带鞘全用来格挡,一时也没有还手之力。 “呜呜、呜呜……”又一阵号声响起,五男一女,六个高矮不一、胖瘦各异的大内侍卫统领赶到,上官德明大喜道:“我们大内七大高手凑齐了,你还不快束手就擒!” 擎苍虽然怒火攻心,但也始终惦记着杜鹃,听见这一句,不禁心慌起来:“一个上官德明我已应付不来,怎么去对付七个高手?”想罢,使一个虚招躲开上官德明的剑,忍住剧痛狂奔起来。他边跑边回头看了一眼刘安的尸体,心头暗道:“刘公公,你是好样的!”,便含泪跃过了一道宫墙。 这大内七大高手,分别是千手观音玉莲心、黑白无常潘如山、潘如海兄弟、金螳螂金不换、下山熊黄斗星、追魂刀司马虹、无影剑上官德明。 除了上官德明是锦衣卫指挥使,其余六人都是大内侍卫统领,而众人都是中年的男子,唯有玉莲心不过是个十六岁的少女,她与李擎苍一般大,却已经是闻名京城的高手,武功修为在七大高手中排在第六,正好在上官德明前头。 七大高手虽说都是万中无一的绝顶高手,但说来好笑,其余六人练得都是硬桥硬马的硬功夫,精于轻功的竟然只有玉莲心一人,上官德明眼见玉莲心追着擎苍飞速远去,心中追悔莫及。只恨自己打草惊蛇,丢了头功。 杜鹃受了这一通惊吓,已近昏厥,只是口中一直在迷迷糊糊地重复着:“大哥哥,放我下来……” 擎苍的眼前已渐渐模糊,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好似一支快要燃尽的蜡烛,而没让他熄灭的那一团火苗就是他背上的杜鹃。他拼了命地狂奔,即便速度只有平常的三成。 殷红的鲜血一路滴在路上。玉莲心跟得很近,其实她只要一使劲就能追上擎苍,但她只是觉得玩弄猎物比抓住它更加有趣。 跑了许久,擎苍终于进了御花园,离出宫就差一道墙了。可擎苍已近力竭,步子慢慢迟缓下来。 玉莲心此时也已经对这个虚弱的猎物失去了兴趣,她面若冰霜,轻轻将“千手观音”的成名武器――涟漪剑拔了出来,快步向前冲去。 杜鹃有些清醒过来了,她看着眼前这个执着的男子,又露出了她那纯真的笑靥……擎苍已经疼得麻木,他没有察觉,身后的杜鹃已迅速从怀里掏出一瓶药剂,一饮而尽其。 擎苍没有察觉,但玉莲心看到了,她停了下来,有些吃惊地看着。 擎苍听到瓶子碎裂的声音也停了下来。 “大哥哥……多谢你,放我……下来吧。”杜鹃一边说着,唇角的鲜血缓缓流出,滴在擎苍颈上,血色发黑,味道刺鼻。 擎苍如遭了晴天霹雳,慌慌张张地解下杜鹃,抱她在怀中,瞬时泪如雨下,无法言语。 杜鹃黯然道:“大哥哥……是杜鹃迷了心窍……还存了一丝侥幸求生的痴想……倒把大哥哥……害成如此境地。” 看着不停摇头的擎苍,她轻轻抚了抚他的脸道:“大哥哥……杜鹃如果逃走,杜鹃的父母就性命难保……人家说吊死的人很吓人,会伸出舌头……所以杜鹃昨天就求上官大人帮忙,求他给了一瓶毒药,杜鹃不要死得……那么丑。” 擎苍大哭道:“杜鹃!你不要死!我……我一定要把你救活!” 杜鹃抓紧了他的衣襟,拿到了那个绣着杜鹃花的香囊,她含笑道:“倘若当初没有进宫……嫁个像大哥哥一样的人……多好啊……”她说完,口中鲜血直流,恰好滴在御花园里的白杜鹃上,那一园的雪白中竟多了几朵火红。 “大哥哥……你一定要把我留下……你要活着出去!”杜鹃说完,双眼缓缓地合上,倒在了擎苍的怀里。 玉莲心可以轻松杀死李擎苍,但她没有动手,因为就算是成名的大内高手,她毕竟也还是是一个少女,显然是被眼前的一幕触动了内心中柔软的地方。 她悄悄抹去眼角流下一滴眼泪,一边转身离开,一边冷冷地道:“你走吧,我会好生葬了她,你……不要辜负她。” 擎苍愣了一下,他早已把性命置之度外,但杜鹃的遗言是要他活着出去,他的确不能辜负杜鹃,否则杜鹃的死就没有意义。 想到这里,他心如刀绞地放下杜鹃,洒泪跃过了宫墙。; 第十五章 你的眼界太小 一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陆苍狼在磨盘村听见画雨说约他同游的话,吃了一惊,一时茫然无措。 林远对画雨笑道:“你这妮子,倒净想着玩耍了,也不怕你爹娘心焦……苍狼既然遭人追杀,还是先在我这儿避避风头吧,你二人也好陪我吃几天酒。” 画雨闻言亦觉有理,便笑道:“这样也好,我们便陪师父吃几天酒,待风头过了再去游玩!” 林远无奈地摇摇头,叫擎苍去客栈里结了账搬过来住。擎苍便下山拿了行李,也没忘把那匹骏马牵上山来。 林远见擎苍牵来了马,抱着马颈抚起马鬃来。他半生戎马,对马匹最有感情,避世之后便再没见过这样的骏马,此时自然是十分欣喜。 林远上下打量着马儿,看着看着忽然奇道:“这马臀上有两处箭疮,分明是一匹上过阵的军马,我在军中时,王爷的兵权一向是自己掌握,世子什么时候被准许调兵了?” 画雨恍然大悟道:“原来陆大哥叫人骗了,世子一向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王爷从来只叫他帮着处理政事……倒是朱高煦这几年常王爷被带去阵前,许他领兵呢!” 苍狼闻言茅塞顿开,怒道:“原来是他要杀我,竟然还要栽赃给世子!” 画雨劝道:“朱高煦这个人十分阴损狠毒,对王爷和世子阳奉阴违,我从小最讨厌他,怎奈他是个王公贵族……日后我们多提防他便是了。” 苍狼听劝,便在林远的草庐安顿下来。每日帮忙做些杂活,与画雨师徒饮酒说笑,天南地北地谈些闲天,倒颇似在草原的生活一般平静。此外,苍狼与画雨依旧是各自每日练武不赘。 一连多日,苍狼依旧是习练着摩云掌法和棍法,一招一式打得十分仔细,每天都累得满头大汗。林远见了,总是笑着摇摇头,那僵尸般的笑容依然让苍狼头皮有些发麻。 画雨看在眼里,一日见师父又是摇头,便十分调皮地拉着他道: “师父看到陆大哥练功就要摇头,是不是觉得陆大哥功夫差劲?……我曾向他开过海口,说师父功夫比他厉害得多,倒不如……师父和他比划比划,如何?” 林远见了笑嘻嘻的画雨道:“你呀,就是人小鬼大……”转而对苍狼道:“我每次摇头,只因你太过注重自身招式的准确,而缺乏变通,故而你虽有一身神力,也练得一身好武艺,但眼界却太小。” 苍狼不明所以,挠头问道:“林前辈说的‘眼界’,是不是说我年少无知……嗯……经历太少?” 林远摇摇头道:“我问你,你站在此处,眼睛能看多远?” “方圆不过三丈。”擎苍看着四周环绕的低矮树林说道。 “现在你骑到马背上看看。”林远说着牵了马过来。 苍狼跳上马,目光恰好越过了树尖,放眼望去,山下的村庄已尽收眼底,一眼似乎望得到天边。 苍狼喜道:“这样能看到天边了!” 林远笑道:“站的越高看得越远,这便是眼界。常言道,一寸长一寸强,人只道是兵刃越长越占便宜,其实不然,武学高手所谓长,讲的是眼界长远。一个优秀的武者,眼界不在眼前的尺寸,而在心中的无垠。” 苍狼似懂非懂道:“想是我一味要把招式练精练准,一成不变,就没了眼界,好似画雨姑娘打的木人一样,套路都要叫人看透……只是我向来不够机灵,不明白什么是眼界……” 林远也不答话,突然抽出一根地上的木柴便向苍狼打去,苍狼猝不及防,慌忙用狼牙棒格了一下。 林远不容他喘息,劈头又是一木柴打来,苍狼这才明白林远是要亲身向他示范,赶紧按部就班地耍起摩云棍法来。 初时,苍狼还能把每一招每一式使得精准到位,护得周身滴水不进,加之势大力沉,十分凶猛。林远心中也暗暗惊叹这棍法精妙绝伦。 但石将军也不是浪得虚名,他跟随燕王多年,深知无论带兵还是习武,“机变”二字十分关键。只见他用那木柴使起了上阵的刀法,越砍越快,打得木柴木屑横飞,逼得苍狼步步后退。 观察了好几日,林远已经对苍狼的套路了若指掌,苍狼的摩云金翅棍固然厉害,但每一招都被他提前预判,招招都能躲避、压制、还击,打了几十合,苍狼处处掣肘,十分难受,心中越来越焦躁。 “啪!”一声轻响,林远趁着苍狼慌乱,使一招“斩马腿”,轻轻打中苍狼脚踝。二人就此住了手。 “林前辈武艺高超,苍狼甘拜下风。”苍狼抱拳道。 “你还是不明白……我比你高超的并非武艺,是眼界而已。你棍法虽妙,但你一扬手一动弹,我便知你是要劈、要扫还是要戳,所以时刻都能压着你打……适才我的章法,你恐怕到现在也没看个明白吧?明日再看你有无长进。” 林远说完,放下木柴,进屋休息去了。 苍狼愣在原地,的确,刚才只顾着招架,完全没看清林远的招式。他细细回味着林远的话,思索着如何把这玄乎的“眼界”打开。 次日再斗,林远依旧是拿了那根木柴,苍狼吸取教训,仔细牢记林远的一招一式,尽量让他先出招,自己也好见招拆招。 打了几十合,苍狼已将林远的招式牢牢记熟,开始颇有成效的还击,渐渐占了上风。他乘着优势使一招棍法中最厉害的“神罗地狱”――只见他高高腾在半空打几个旋,以泰山压顶之势飞速直劈下来。 林远躲闪不及,用木柴一挡,“噼啪”一声,木柴碎了一地,一把银晃晃的弯刀飞了出来。 林远凌空接住弯刀,抹掉了残留在刀刃上木屑,哈哈大笑道:“能逼出林某当年上阵用的佩刀,的确有些长进,不过还不够……看招吧!”突然一刀向苍狼的脖颈砍去。 林远用上了弯刀,招式似乎是原来的招式,就是快了许多,苍狼招架时还要小心锋利的刀刃,打了几合,林远又使出了那一招“斩马腿”,苍狼连忙用摩云金翅守住下盘。 “嗖!”林远突然一个变招,横着一刀正扫中了苍狼的胳膊! ; 第十六章 你的眼界太小 二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苍狼惊惶地看了一眼手臂上的刀,林远原来手下留情,用的居然只是刀背! 林远收了刀,对擎苍摇了摇头道: “倘若我用的是刀锋,你这一条胳膊恐怕就残废了,倘若再高出几寸,你的头颅就不在脖子上了。眼界不仅是要你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看穿敌人的章法,如果敌人用的是弓弩、火铳远攻,你又如何见招拆招呢?明日我再看你有无长进。” 苍狼听了这话更是百思不得其解,心道:“敌人若用弓弩、火铳远攻,我不跑不藏,还去拆招,这是什么道理?” 一连多日,苍狼总不得要领,那林远的刀随机应变,越来越没有章法、套路,可每次都能打中苍狼,连日来打得苍狼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好在他筋骨强健,这样的皮外伤倒也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 画雨看在眼里,也替心思迟钝的苍狼着急,便忍不住来替他出主意,听到苍狼不明白的那句敌人用弓弩、火铳远攻如何见招拆招,画雨思索了许久,灵机一动道: “陆大哥,倘若你用的是弓箭,你会看到多远的敌人?” 苍狼道:“嗯……那五百步以内都能看到。” 画雨道:“那假如是用狼牙棒呢?” 苍狼道:“这样就只顾得到二十步。” 画雨笑道:“师父是身经百战的人,每次与敌人搏斗,必定要观察四周一草一木的变化,哪怕一丝走路扬起的灰尘、一声兵刃碰撞的响声,他都会尽量不错过,这样才能洞悉敌人的态势。所以我猜想,师父与你打斗时,即便用的是刀,也能看到五百步!” 苍狼觉得有些道理,说道: “这兴许就是林前辈说的眼界,我在草原时,就曾顾前不顾后,差点被兀达帖木儿砍死……可此处只有我二人相争,又不是敌人众多的战场,看得远似乎也占不到便宜吧?” 画雨又想起师父那日说的“一个优秀的武者,眼界不在眼前的尺寸,而在心中的无垠”,恍然大悟道: “师父既然说眼界是心中的无垠,他和你切磋时,心中一定如战场一般广阔,把你当作战场上的一草一木来观察,所以心如明镜,能洞悉你的一举一动,看透你的弱点。” 苍狼大喜道:“画雨你真聪明!原来这就是林前辈说的‘眼界’。可我不似林前辈那样身经百战,怎么打开眼界呢?” 画雨听到他直呼自己的名字,心中有些羞了,愣了一阵才道: “陆……陆大哥,你试试想想你熟悉的广阔的景象,把师父想成那片景象中的东西。” 说完,她掩饰住内心的异样,匆忙走开了。 苍狼一心要打开眼界,并未发现异常,静静地打起了坐,冥想自己心中熟悉的广阔场景。 想了许久,他觉得自己坐在他最熟悉的草原上,四周如此安静而广阔,每一棵草、每一只羊、每一阵风、每一朵云都是如此真切而清晰。 这是他的眼界,他是这里的主人。 次日,又一次切磋开始,林远的刀依旧是凌厉,但苍狼眼中的林远和自己已经身处广袤的草原中,他觉得林远也似那些水草、牛羊一般,一点点风吹草动他都能洞若明镜。 林远的动作看起来比平常慢了许多,苍狼不必像从前一样去竭力思考林远的下一个动作,思考算计也从来就不是他的强项。他手中的摩云金翅也好似有了生命一般随心所欲地上下飞舞,而不再是拘泥于招式的冰冷铁器。 过了许久,山林中“乒乒乓乓”的响声突然戛然而止,林远呆住了,苍狼在相互僵持的最后关头突然闭上了双眼,仅仅凭借感觉用两个手指牢牢夹住了他的刀刃,他实在是觉得难以置信。 待苍狼慢慢睁开双眼,画雨在一旁高兴得直拍手叫好,林远这才如梦初醒,哈哈大笑道: “你小小年纪,能在数月之内打开眼界,实在是难得,今后前途不可限量啊!” 苍狼喜道:“多谢林前辈教导……其实我一向蠢笨,要不是画雨姑娘教我,我想破脑瓜也是想不出来的。” 画雨闻言有些得意地嬉笑,林远笑着点了点头,对二人道: “这眼界是军中武士练武的一大功课,一般的武士总是以练习不同类别的武功、兵器来促使眼界打开,多年苦练才有成果。在打斗中以冥想幻境来打开眼界,这是林某在大漠多年征战悟出的功夫,这功夫非心静如水之人不能学,倘若有一丝杂念的人也不能学会。” 画雨闻言打趣道:“难怪师父要被人叫做‘石将军’,人家以为师父是铁石心肠,原来您是个心静如水的文人墨客呢!” 林远笑道:“你这小妮子,苍狼打开了眼界,你倒比人家高兴,莫不是替你丈夫喜欢呢?” 画雨闻言,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急嗔道:“师父就知道胡说,我高兴是因为陆大哥练好了功夫就有空陪我出去游玩了!” 林远一愣,摇头道:“早知道你是拴不住的野马性子,既然想去,那你们就出去见见世面吧。” 画雨说那句话原本也是强辩一句,不想师父这么爽快地答应了,随即欢欢喜喜像个孩童般大声叫喊起来。 林远看着手舞足蹈的画雨,微笑道:“这把龙马刀陪我多年,是当年燕王殿下赏赐的随身佩刀,据说是珍藏在大都皇宫中成吉思汗的遗物,我留在身上已经没什么用,你拿去防身吧。”说罢,把马刀抛给了画雨。 画雨接刀在手,只觉得这份礼物实在是太贵重,再低头一看,好一把威风凛凛的圆月弯刀!刀体银白细腻,刀锋吹毛断发,刀柄刻成一匹雄赳赳的白龙马,画雨心中喜不自胜。 林远是山村野人,没什么积蓄,好在苍狼那五百两银子足够二人游山玩水。苍狼与画雨一合计,决定雇一条船,沿大运河南下,一路游到江南去。 几日后,苍狼与画雨启程南游,画雨依旧换了男装,林远做了一个精致的皮鞘送给她作刀鞘,交代二人几句路上小心的话便随他们去了。 ; 第十七章 江南遇险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苍狼与画雨隐居了数月,消息不通,外出几日才得知一个月前朱元璋驾崩、新君即位的消息。 二人到得码头,只见船来船往十分繁忙,三教九流南来北往,果真是热闹非凡,此时恰有一只乌蓬船刚刚下了几个南来的和尚。画雨上前问道:“船老大,我们要去游江南,雇你的船可好?”。 那船家奇道:“这几天人人都往北平来,你们却偏要往江南跑,不知为的是什么?” 二人闻言大奇,画雨道:“江南是富庶之地,客人从来是南去的多,怎么这些日子反倒都往北平跑了?” 船家道:“你们还不知道呢?大家私底下都传遍了……也不怕告诉你们,看到那些和尚道士没有?那些师父说了,再过两个多月就是‘鲲鹏归期’,这是真龙在北的征兆”。 二人看看一脸神秘的船家,再看看码头,的确来了不少和尚道士。 “船老大,你倒说说,什么是‘鲲鹏归期’?”苍狼问道。 “听师父们说,那‘鲲鹏’是个金色的大鸟,大得能遮天,平常它变成大鱼藏在东海,三千年才回来一次,八月十五就是它的归期……三千年前还是南华真人见过呢,还写了个什么什么……飞到天上三千五千里的文章哩!” “是《逍遥游》。”画雨提醒道。 船家手舞足蹈地说道:“没错没错!师父们说的就是这个《逍遥游》。他们都说什么,嗯……‘三千年鲲鹏再现,万点金真龙升天’,大伙都等着看那鲲鹏呢!” 画雨抿嘴一笑,道:“不知是什么人装神弄鬼,引得这一众和尚道士以讹传讹呢。” 船家闻言,急争辩道: “这位公子不要乱讲,燕王殿下都下了文书,请能人志士取那鲲鹏一根金羽,悬赏千金呢!江湖上什么华山派、蓬莱派、罗汉门、玉女剑……大大小小的门派都受邀过来,有的还带着各式各样奇形怪状的兵器呢……对了,莫邪派的一位文先生雇的就是我这船,还拉了一架马车那么大的神臂弓呢!” 苍狼听见“莫邪派”三个字,想起师父说过,他背上这摩云金翅还是莫邪派掌门亲手打造,倒是十分愿意拜会,追问道:“那位文先生去了哪里?” 船家道:“我一个开船的草民哪知道这许多……不过他们既是受邀,大概是燕王殿下招待了吧。” 苍狼皱了皱眉头,他们躲着王府的人还不及,怎么会自投罗网,随即打消了寻访的念头。 画雨兴奋地对苍狼道:“群雄汇聚,这倒是十分好玩,陆大哥,我们到时候也去凑个热闹……不过现在为时尚早,我们不如先去游了江南,两个月后再回来可好?” 苍狼点点头,与船家商量了价钱,二人便坐船南去了。 乌篷船走走停停地顺流而下,二人一路上领略秀美风光,游览沿河口岸,一边感慨河山大好,一边玩得不亦乐乎。转眼半月有余,不知不觉到了扬州。 二人看到一处风景宜人却不甚热闹的码头,便叫船家在此靠岸,却发现一个身着短打黑衫的瘦黑汉子领着一伙赤膊赤脚的人划着竹筏近前,将乌篷船团团围住。船家赔笑道:“各位弟兄,我这是本分的客船,望行个方便,容我们靠岸歇息。” 那伙汉子闻言哈哈大笑,领头那人道:“你是真不懂规矩还是装傻?这是我们黑龙会自家的码头,你是商船也好,渔船也罢,到我们这作客总要随份彩礼的。” 那船家一时痴呆,愣没明白这是一伙做没本生意的强人,还连连作揖道:“多多得罪、多多得罪,原来这是私家的码头,我这就把船划走,劳驾弟兄们让让道。” 那汉冷笑道:“来者是客,你若走了岂不是坏了我们的待客之道,还是留下一二十两彩礼钱,吃杯酒水再走吧。” 船家闻言才知遇上了强人,吓得满脸煞白。 “船老大,人家既然是给老爹办丧事,便打发他几钱帛金再走,免得沾了晦气。”画雨突然走出船舱,高声说道。 苍狼闻言大惊失色,慌忙走出船舱,那汉子更是气得黑脸直颤,大怒道:“哪里来的龟孙,信不信爷爷我今日叫你有去无回!” 画雨掩口讥笑道:“你骂我龟孙,又自称是我爷爷,那你自己岂不是一个老乌龟了?” 那汉子火冒三丈,大声吆喝一声,只见黑龙会帮众用竹篙撑在水底跳上乌篷船,向画雨一拥而上地打过来。 苍狼见状,连忙上前,一边护住画雨,一边将浑身发抖的船家扔进船舱。 黑龙帮人数虽众,但都是些武功平平之辈,也不曾带什么兵器,根本不是苍狼和画雨的对手。 苍狼势大力猛,无论黑龙帮众来人多寡,他都是站定步子从容应对,使出一两成功力的摩云掌,或推或提,便把来敌似下饺子一般扑通扑通扔进了水中。 画雨使的是巧劲,带着一伙帮众在那不大的船板上四处乱跳,时而挠挠某人的痒痒,时而踩了某人的脚趾,不一会儿也把许多敌人扔进了水中。 眼看帮众悉数落水,领头那汉子大喝一声:“弟兄们别慌!把船围住了,我来凿沉了它!”说罢,从后背掏出一把凿子、一把锤子,噗通一声扎下水去。众人得令,在水中将乌篷船团团围住。 苍狼自幼在草原长大,不识水性,闻言有些慌神。画雨瞧见苍狼的神色也有些后悔自己的鲁莽,她即便颇通水性,但也必定比不上这伙以水为生的敌人。那船家更是慌张,早已哭天喊地地哀求起来。 “咚、咚、咚……”船底传来一阵撞击的声音,眼看就要把船板凿穿。 忽然,一阵叮叮当当的鸣金声传来,一条插着黑龙旗的大竹筏载着几个人靠了过来,大竹筏上为首的一人手持纸扇,头戴方巾,生得高大白净,看来是个颇为儒雅的书生,身后被几个小厮簇拥着。 黑龙帮众慌忙爬上各自竹筏,凿船的汉子也急忙从水中浮出。 ; 第十八章 黑龙帮的贵客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那书生客客气气地拱手道:“两位壮士拳脚精妙,我这几个部下鲁莽,还望多多海涵啊……赵三,还不快给两位壮士赔罪!” 那瘦黑汉子闻言二话不说,扑通一声跪在自己的竹筏上,连磕了三个头道:“赵三得罪了两位壮士,请二位万万恕罪!” 苍狼与画雨只好一脸迟疑地还了礼,心中不知这书生是什么来头,葫芦里卖的又是什么药。 苍狼不会读书人那套谦让,干脆开门见山地问道:“你这先生一呼百应,可是黑龙帮的帮主么?” 那书生愣了一愣,摸摸胡须道:“晚生‘金笔秀才’叶好古,乃是这黑龙帮里的二当家,未请教二位尊姓大名?” “我叫陆苍狼,他叫张画雨。”苍狼一时嘴快,刚一说出口就有些后悔,画雨也焦急地瞥了他一眼,更恨他又喊出自己不喜欢的全名“张画雨”。 叶好古看过两人身手奇特,于是问道:“我看二位功夫不同一般,不知是哪个门派的高手?” 画雨抢着答道:“叶先生,我二人无门无派,功夫是一位没什么名头的镖师打小教的。” 叶好古扬了扬嘴角,也不追问,满脸笑容道:“何门何派倒不妨事。我不过是敬重两位是少年英雄,今日要请二位赏脸,到鄙帮随意吃些茶饭,也好尽了地主之谊。请两位务必不可推辞啊!” 苍狼与画雨看看黑龙帮的阵势,知道这时由不得他二人做主,也只好应承下来,上了叶好古的筏子。叶好古赔了那船家几两银子修船,定要一力安排苍狼与画雨的游玩出行,硬是把那乌篷船打发走了。 竹筏子不曾在那码头靠岸,反倒沿着一条浅浅的河沟逆流而上,不多久就进了一片茂密的苇荡,筏子在里头绕来绕去地划了一个时辰,又撑着篙浮过了一片很深的泥沼,这才到了一座插满黑龙旗的小岛上靠岸。 苍狼与画雨这才明白,黑龙帮的人为什么只乘轻便的筏子。 刚一下筏子,几个帮众便上来迎接,领着众人进了寨门,先是穿过一块宽敞的校场,接着是一片碧绿的竹林,最后沿着石阶上了一处不高的坡地,来到一处气派不凡的大宅院,院门上一块牌匾,上书“黑龙居”三个大字。 进得门来,只见一个皮肤黝黑、英气干练的中年女子坐在交椅上自顾自地饮酒,看到人来便立刻端坐了起来,问道:“好古,你带了什么客人过来?” 此时一个长大汉子恰好走了进来,大声笑道:“‘落第秀才’,你莫不是又领了两个落榜的回来了吧?” 叶好古脸色铁青,强忍怒火道:“三当家不要说笑,这两个少年英雄功夫了得,是我请来见帮主的。” 原来这叶好古原本是个屡试不第的秀才,乡试考了十年,每次都名落孙山。到第十一个年头,叶秀才心灰意冷,为了谋生在扬州城抄起了书。 黑龙帮帮主‘东海龙王’庄恒看他字写得漂亮,便专请他回帮中代写些书信,还送他一支黄金作杆的毛笔,“金笔秀才”的名号便在扬州城传开了。 叶秀才为庄恒写信,知晓了些黑龙帮在江湖上的纷争,不时便替粗枝大叶的庄恒出些主意,黑龙帮为此屡屡能占些便宜。庄恒因此对他十分赏识,引他为“军师”,做了黑龙帮的二当家,不久还将独生女儿庄婕姝嫁给他。 庄恒三年前暴病身亡,庄婕姝继任帮主,叶好古在帮内地位更是如日中天。 黑龙帮上下人人敬重知书达理的叶先生,唯独黑龙帮三当家鲁狗儿最瞧不上这个酸秀才,恨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压自己一头,更恨他娶了青梅竹马的庄婕姝,所以偏偏给他取了个“落第秀才”的诨号,气得叶好古后槽牙都快咬烂了。 庄婕姝斥退了鲁狗儿,听叶好古耳语几句,当即叫人备下了酒宴。 一连三日,庄婕姝只是佳肴款待,叶好古只是陪游小岛,苍狼与画雨不得脱身,看黑龙帮的人无一句多话,料想是要叫他们“吃人嘴短”。 到了第四日,苍狼与画雨为免夜场梦多,便主动去找了庄婕姝。 画雨道:“庄帮主,我兄弟二人都是直来直去的武夫,你既请了我们来必定有事要我们帮忙,就省了那些待客的礼节,直说了不妨。” 庄婕姝闻言大喜,拍案而起道: “两位少侠果然痛快!我庄婕姝平生最喜欢爽快人,这一道弯弯绕绕反倒是怠慢两位了,那我便如实说了吧……我们扬州黑龙帮是‘长江九龙帮’之一。一个月后就是三年一届的‘九龙会’,是比武决定“龙首”和“龙王”的日子……这次请二位来,就是要替我黑龙帮争一口气!” 苍狼与画雨闻言面面相觑,苍狼疑惑道:“庄帮主,贵帮的帮内事务,我们插手恐怕不大合适吧?何况这许多帮众里竟无一人上得了台面?” 庄婕姝叹道:“说来惭愧,我黑龙帮虽是九个帮派中最小的一个,却连着做了三回‘龙王’,这全赖先父一人的威风。三年前先父病故,全帮上下再无一个像样的高手,丢了‘龙王’名号……庄某恨自己没能学好先父的功夫,实在是愧对先父在天之灵……” 画雨心中暗道:“这黑龙帮虽是一伙乌合之众,但这位女帮主倒像个女中豪杰,不如便帮了她这个忙,也好脱身。” 想毕,画雨与苍狼耳语几句,使了几个眼色,向庄婕姝道:“庄帮主,我们情愿帮忙,只是不知这忙该从何帮起?” 庄婕姝大喜过望,道:“凭二位的武功,一定能替黑龙帮抢回‘龙王’的名号!今年的九龙会是轮着湖南的黄龙帮张罗,到时会办一场‘九龙角力’和一场‘九龙抢宝’。所谓‘角力’,就是打擂台,优胜的帮派便是九龙帮之首,叫做‘龙王’;所谓‘抢宝’,就是搭一座木塔,塔顶放一个绣球,抢到便是‘龙首’。” 二人这才明白,原来是去参加一场比武,当时便应承下来,半月后二人换上了黑龙帮的黑色短打衫乘船启程,以庄婕姝为首,叶好古、鲁狗儿带着十来个帮众打着旗号随行。船行半月,终于到了湖南。 ; 第十九章 九龙会夺魁 一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陆苍狼一行到达长沙恰是六月,此时的天气已经十分炎热了。画雨拿着纸扇走出船舱,看着甲板上那些五大三粗的帮众,人人头上都挂着豆大的汗珠,后背也已然湿透,可又站得十分笔挺,一颗扣子也不曾解开,好像是有意要为黑龙帮撑些脸面。 画雨正暗自好笑,却听“咣……咣……咣”三声锣响,远处一条张灯结彩的大龙舟缓缓驶来。 只见那龙舟十分高大威风,船头上刻着九个张牙舞爪的龙头,船身两侧涂着两条金光闪闪的大黄龙,巨大的风帆上画赤、橙、黄、绿、青、蓝、紫、黑、白九龙戏珠,果真是气派不凡。 船上之人皆着鹅黄色龙纹衫,船首立着一个笑容满面的肥胖汉子。 庄婕姝一见那人便喜上眉梢,笑道:“倪峰叔叔,你们黄龙帮消息好灵通啊,何必劳师动众到五十里外接我们。” 倪峰哈哈大笑道:“姝儿,知道你今天要来,我早就叫人在百里之外守着你们黑龙帮的船,别人可没有你这么大的面子。” 二人寒暄之时,叶好古也悄悄告知苍狼与画雨这倪峰是何许人也。 原来此人就是黄龙帮帮主,庄恒生前与他情同兄弟,因此庄婕姝称他“叔叔”而不称“帮主”,倪峰此番兴师动众出来迎接,也是念在好友情分上,要为这江河日下的黑龙帮壮一壮声威。 黄龙帮在江上一座小岛之上,众人到达才知,其他各帮主原来都已提前到了。 着白衣的矮个汉子是南昌白龙帮帮主柳明; 着红衣的老者是重庆火龙帮帮主曲闻江; 着橙衣的瘦削汉子是宜宾木龙帮帮主李笑棠; 着绿衣的黑壮汉子是武汉水龙帮帮主张充; 着青衣的秃头汉子是芜湖青龙帮帮主刘青山; 着蓝衣的青年男子是崇明海龙帮帮主郭友松; 着紫衣的青海紫龙帮帮主马粟儿最是奇特,竟是一个十二三岁的童子。 各帮主均只带着十多个帮众。庄婕姝与帮主们寒暄一番,众帮主也随意敷衍了一阵,似乎与她并不十分热络。倪峰招呼了一顿酒宴,九派帮众便在黄龙帮安顿了下来。 三日之后,九龙会期到了,各派帮众穿戴整齐,各持旗帜,围坐校场四周,场上已搭好擂台、扎起高塔。 一阵吹吹打打之后,几个戏子扮作军士唱起戏来,咿咿呀呀,又唱又跳,画雨与苍狼看得颇为欢喜。 原来这戏唱的是九龙帮的由来,这九龙各帮的祖师原本都是反元枭雄陈友谅手底下的水兵统领。 鄱阳湖大战时,陈友谅的铁索连环舰队被朱元璋一把火烧得精光,士卒死伤殆尽。那九人死里逃生,在鄱阳湖岸边一个叫九龙乡的地方相遇,九人在此结为异姓兄弟,决定分头招兵买马再谋东山再起,并约定三年之后带着人马到九龙乡碰面。 三年后,九人均只带着林星人马到达鄱阳湖,陈友谅此时早已亡故,大明眼看也要一统天下。 九人自知气数已尽,于是创立九龙帮,隐入江湖谋生,或捕鱼捞虾或打家劫舍,每三年聚会叙旧,久而久之就演变成了“九龙会”。 唱罢了戏,倪峰还带着九位帮主到香案前祭了天地、江河、祖宗,九龙会的正题才正式开始。 头一项是“九龙角力”,争夺“龙王”,九派各派出帮中第一高手也就是帮主上擂,唯有黑龙帮派的是陆苍狼,紫龙帮似乎因为帮主年幼,派的是一个身形高大、皮肤黝黑、头发卷曲、高鼻大眼的俊秀藏人。 众人抽签定了先后,苍狼抽了第一个上擂。他自与林远研习武功之后,功夫便更上一层楼。 其实林远所说的“眼界”说到底也是军中修习内力的一种独特方法,苍狼觉得自己出招日渐轻捷,体力似江河一般连绵不绝,却不知道这是修习了内力的缘故,更不知道一般的江湖好手已难以与自己匹敌。 与苍狼对阵的是青龙帮帮主刘青山。刘青山上擂,瞧着这后生也不先通姓名,心中不悦,又不好与晚辈计较,只好抱拳道:“青龙帮帮主刘青山请教阁下大名。” “刘……刘帮主好,我叫陆苍狼。”苍狼答道,观战的帮众见他毫不客气,答得十分不得体,全都哈哈大笑起来。刘青山气得黑脸直颤,气哼哼一掌劈了过来。 二人刚一交手,苍狼便发觉此人的功夫与黑龙帮的赵三其实师出一脉,并非什么上乘武功,虽然练得比赵三纯熟精进不知多少倍,但也算不得厉害,只五招便被苍狼打下擂来。 此后,木龙帮帮主李笑棠、海龙帮帮主郭友松、水龙帮帮主张充、白龙帮帮主柳明与刘青山都是半斤八两,十招之内均败下阵来。 只有火龙帮帮主曲闻江年纪较长,几十年习武算是把九龙帮的武功练到了炉火纯青。 只可惜九龙帮的武学实在算不得高明,苍狼敬他是老者又礼让他三分,勉勉强强打到三十回合,曲闻江使出一招恶鹰打食,苍狼回一招翅下风雷。 可是雄鹰再狠毕竟是凡鸟,怎及得上大鹏金翅万一?只见苍狼凌空一跃,两掌抡起朝中间一挥,恰似那大鹏金翅鸟猛挥双翅,要击出狂风雷电一般。 待两掌临近曲闻江太阳穴的一刹那,苍狼猛然收招,一抱拳道:“老爷爷,承让了。” 曲闻江被这一招的厉害惊出一身冷汗,更佩服苍狼可以将这样凶猛的掌风猛然回收。 他知道苍狼有意保全他颜面才与他打了这三十招,心下颇为感激,对苍狼笑道:“果然英雄出少年,老夫输了”。 观战众人本在一旁七嘴八舌地给自己的帮主呼喊助阵,眼看苍狼轻轻松松打败六位帮主,早已鸦雀无声。 庄婕姝也被惊得目瞪口呆,他爹生前斗这些帮主,也要拼尽全力打个昏天黑地,不想苍狼竟能如此轻松获胜。 叶好古心下暗暗担忧,他后悔没让陆苍狼收敛功力,与那些帮主每个都多打几合,要是把其他八个帮派都得罪光了该如何是好? 唯有画雨看出了一些名堂,她虽没什么江湖阅历,但一向聪明伶俐,看出这九龙帮的功夫一定是承继了当年枭雄陈友谅水军的武功,这类为了让士兵速成上阵的功夫根本不成体系,自然不足为虑,这打家劫舍的长江九龙帮料想不是什么名门正派,或许在江湖上也是极不起眼旁门左道。; 第二十章 九龙会夺魁 二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米日萨巴来和你斗一斗。”众人尚未从惊愕中回过神,紫龙帮的藏人就跃上擂台,也不行礼便与苍狼交上了手。 此人的功夫比起之前六人倒是颇有新意,只见他抡开臂膀大开大合地发出掌来,苍狼看得出他表面打的是掌,其实左右手刚柔相济,左手使的是鞭法,右手使的是刀法,虽然多少也带有九龙帮的武功底子,但已经有了体系,算是一门更加高明的武功,如果手中用上了兵器,威力一定可以增加几倍。 再看此人出手虎虎生风,力道很大,也是一个天生神力之人,苍狼心中倒是多了几分惺惺相惜之意。 起先的十几招,米日萨巴还能与苍狼对峙,因为觉得这功夫新奇,苍狼开始冥想自己身处茫茫草原,米日萨巴的招数在他眼里变得极其缓慢慢,他就这么边打边观察招式,好似看戏一般轻松。 他只知自己每一招都不曾使出全力,却没发现冥想之时自己的手法却也变得快如闪电,打得米日萨巴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全然没了招架之力。 米日萨巴咬牙撑到四十招,章法早已大乱,苍狼也觉得没了新意,轻轻朝米日萨巴胸口一推,便将他推下了擂台。米日萨巴爬起来揉揉胸口,竟头也不回朝紫龙帮中走去。 众人正待倪峰上擂台,米日萨巴却又突然跃上台来,原来他并非赌气,是回去拿了哈达,轻轻围在苍狼颈上,道: “陆苍狼,你的功夫很好的,我米日萨巴很服气,你配得上龙王。”说罢退下台去。 苍狼自幼在草原长大,知道哈达是至高的礼遇,心中十分欢喜。 “陆公子,黄龙帮倪峰来会一会你。”倪峰上台一抱拳便向苍狼攻了过来。 一交手,苍狼便知倪峰与先前的六人是一样路数,功力与曲闻江相当,只是年轻气壮,实力在曲闻江之上,但比起米日萨巴尚且不及。 苍狼念他对庄婕姝十分礼待,因此也打算与他过上四十招,可倪峰早知自己不是对手,刚打十招便发现苍狼手下留情,他也不愿欠这个情,当即一后退一抱拳道: “陆公子好功夫,倪某甘拜下风。” 此时尚不到一个时辰,八个对手就被打败,台下众人看到好似痴呆、梦游一般…… “咚咚咚咚……”一阵擂鼓之声响起,不待台下众人梦醒,“九龙抢宝”便开始了。 木塔高七丈,塔上拴满红绳,供人攀爬,塔下堆满厚厚的芦苇,一旦有人跌落也不致受伤,塔顶上置一面铜锣,扎一个大红绣球,球上连着锣锤,攀爬着取下绣球敲响铜锣就可获胜。 众帮派依旧是派了原班人马,只有黑龙帮派了身轻如燕的画雨出阵。 画雨看着倪峰、张充、米日萨巴那几个大汉,心中十分好笑,这上高台要的是灵巧,这几个人身子如此笨重,看身法一个都不懂轻功,料想是要靠蛮力了。 令旗一挥,众人争先恐后一拥而上,画雨反倒不慌不忙,最后一个上了高塔。 木龙帮帮主李笑棠一马当先攀上木塔正中,一转眼却被米日萨巴赶上揪打起来。 又过了一会儿,倪峰与曲闻江也赶了上来,四人互不相让,你揪我一下,我踢你一脚,打得不可开交,刘青山、张充、柳明、郭友松陆续赶到后也加入了乱战。 斗了一刻钟,李笑棠与郭友松便被打下塔来,掉在芦苇堆上,木龙帮和海龙帮的帮众赶紧上前扶走。 画雨饶有兴致地看了一阵,见众人斗得如此狼狈,不禁抿嘴一笑,这才使出全力,朝塔顶攀去。 众人正在激斗,却见一个身影好似灵猴一般急速向上攀来,“蹭蹭蹭”几下便到了塔中,众人慌忙去抓,却被她腾挪跳跃一阵戏耍,连影子都不曾抓到,张充与米日萨巴慌乱中反倒撞在一起,坠下塔来。 倪峰等人未及追赶,画雨却突然垫着刘青山的肩膀,一步跃上丈余,随即摆脱了乱战。她丝毫不作停留,转眼便窜到了塔顶,只听“咣当”一声锣响,画雨一举夺魁。 黑龙帮上下一阵欢声雷动,鲁狗儿哇哇叫好,最是大声。 待众人下来收拾了仪容,倪峰走到校场正中,手持龙王、龙首两面令旗高声说道:“今日,黑龙帮技高一筹,今后三年的龙王与龙首便是黑龙帮。黑龙帮帮主上前接旗!” 在黑龙帮一片簇拥之下,庄婕姝满心欢喜地走上前接过令旗,倪峰感叹道:“姝儿,你们黑龙帮今日夺回‘龙王’还囊括了‘龙首’,也算是为你爹争了一口气了。” 庄婕姝未及回话,台下一人却高声说道:“黑龙帮的‘龙王’和‘龙首’作不得数!” 众人循声一看,原来是海龙帮帮主郭友松。 倪峰连忙圆场道:“郭帮主,你海龙帮是以往两届的‘龙首’,三年后再争回来就是,何必跟一个女人计较一时输赢呢?” 郭友松怒道:“郭某岂是那心胸狭隘之人,只是这陆公子和张公子用的全然不是我们九龙帮的武学,照咱们九龙帮历来的规矩,他们就算是外人,外人如何能插手我们九龙帮帮中之事?” 九龙帮众闻言一阵骚乱,吵吵嚷嚷起来,庄婕姝一脸尴尬,正要解释,却听“轰隆”一声巨响,九龙抢宝的木塔突然间被炸成碎屑。 众人惊魂未定,又听一人隔空大喊道:“九龙帮的盗匪听着,我是湖南水师提督常猛志,你们已经被百条战舰五千精兵围得水泄不通,赶快放下兵刃,出来投降!” 众人环顾四周,沙洲果然已被手持长矛的水兵包围,常猛志仗剑立在阵前,小岛远近也的确被大小战舰围困,黑黝黝的炮口正对小岛,刚才打碎木塔那一炮正是由一艘战舰发出。 九龙帮众闻言军心大乱,心惊胆战地看向九个帮主。 倪峰高声道“常大人,我是黄龙帮帮主倪峰,咱们一定是有误会,知府刘大人没有和您打过招呼么?” 原来这黄龙帮虽地处偏僻,却不似黑龙帮那样有大片的淤泥浅滩拱卫,因此倪峰日常总要出些银钱打点大小官员,长沙知府刘明宝就是黄龙帮得以生存的靠山。 常猛志闻言哈哈大笑道:“刘明宝那个贪赃枉法的狗官,不但贪得无厌,还敢结交贼寇,已被朝廷捉拿归案。本提督平生最恨的就是贪官,你那些下三滥的招数还是省省吧!” 画雨见那常猛志围而不打,言语又颇为正直,觉得此人兴许不是个好杀嗜血之人,突然计上心头,朝苍狼耳语几句,苍狼会意,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 “贼人听着,尔等在此私相集会,图谋不轨,再不束手就擒,本官就统统以谋反论处,叫你们个个尸骨无存!” 常猛志的第二次攻心让九龙帮众更加惊惧,“谋反”二字可是天下第一等不可触犯的大罪,许多人此时已被吓得冷汗直流。 眼看情势危急,画雨怕再生变,急促而低沉的迸出一句:“就是现在!”苍狼闻言似箭离弦,一阵狂风似的朝常猛志狂奔而去,画雨紧随其后也奔了过去。 ; 第二十一章 九龙商会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官军未料到九龙帮中有如此高手,被这一个变招打得措手不及。两个反应过来的卫士慌忙拔刀护住主将,被苍狼一脚一个踢翻在地。 一溜烟的功夫,常猛志的剑依然插在沙地里,双手却被苍狼紧紧制住,脖子也被画雨一把明晃晃的腰刀架着。 “谁都不许动,我们有话要与常大人商量!”苍狼一边大喊一边点了常猛志哑穴,叫他无法下令。官兵见主将遭劫不敢妄动,一个个只好定在原地。 苍狼与画雨见局势稳住,便劫持常猛志缓缓退回,将他带进了岛上一方小屋之中,一进屋却又把他放开了。 常猛志正色道:“‘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常某若贪生怕死,如何对得起爹娘取的这个名字,你们要杀要刮悉听尊便!” “常大人请坐”,画雨突然请他坐反倒叫他始料未及,只好一脸狐疑地坐了。画雨接着说道:“其实我们兄弟二人是燕王的部下,落入九龙帮的手里也实属无奈。陆大哥,拿你的令牌给常大人看。” 苍狼闻言将怀中那块燕王赐给的通关腰牌递给常猛志过目,常猛志愣了一下,随即道:“你们想必是被这伙贼寇劫了船……可凭二位的武功,何必要受贼人胁迫,反倒要为他们出力?” 画雨见常猛志疑惑不解,微微一笑道:“常大人,我们劫持你并非受人胁迫……这九龙帮说到底不过是一帮乌合之众,恐怕连“大盗”二字都担当不起。倒是倪峰、庄婕姝那几个帮主算得上一方豪杰。我们请常大人过来,是有一桩功劳要让给常大人。” 常猛志虽让能念两句诗,但说到底还是个粗人武夫,听得云里雾里,疑惑道:“公子不要说那些文人的道道,到底是什么用意,还请明示。” 画雨笑问道:“常大人,你今天派出五千精兵,能抓多少贼寇回朝廷请功?” 常猛志答道:“不过六七百个贼人……但常某抓一个是一个,不在乎功劳大小,只要为国尽忠!” 画雨闻言又是一笑: “大人若抓了黄龙帮这六七百人,其他八个帮派虽同样弱小,但加起来少说也还有五六千人,倘若为了此事集结暴乱,举兵谋反,朝廷疲于应付不说,老百姓刚过了几年太平日子又要再遭兵灾。常大人,你说这样还算不算得上是‘为国尽忠’呢?” 常猛志若有所思,叹道:“是常某思虑不周了……不知公子有何妙计?” 画雨心知这常猛志已然被她说动,赶紧顺水推舟道: “大人刚才的阵仗早已叫九龙帮众闻风丧胆,不如借此良机收服这几千人改行正道,严禁他们偷盗劫掠,命九龙帮改作九龙商会,九个帮派根据各自不同以行商、打渔、押镖为主业。再叫九个帮主写一封立誓改行正道的文书,并将帮众名册交给官府备案,一旦发现帮中之人再行苟且,必定加倍重罚。大人回去之后,把不费一兵一卒收服几千帮众之事上书呈皇上知道,皇上必定嘉奖大人忠君爱国。常大人以为如何?” 常猛志大喜道:“果然是妙计……只是……倘若这九龙帮假意答应,依旧是为非作歹,又当如何是好?” 画雨未想到常猛志突然有此一问,正不知如何作答,一直不言不语的苍狼却突然抢着说道:“这个不妨。家师讲过,江湖儿女最讲究‘信义’二字,不守信义是要被江湖上耻笑的……我刚才和各位帮主都曾交手,他们虽然武功不济,但都是很要脸面的人呢。” 画雨见苍狼能机智解围,倒是有些刮目相看,连忙附和道:“不错。这九龙帮的人本来不是什么大奸大恶的人,必定能听从大人的教诲……退一万步讲,就算九龙帮重操旧业,大人的坚船利炮要收拾他们还不是易如反掌?” 这一通连劝服带吹捧,说得常猛志心花怒放,连连称善。 苍狼怔怔地看着画雨,眼神好像在说:“张小姐拍马屁的功夫实在是牛叉”。 画雨看了一眼苍狼的目光,立刻会意,轻笑一声道:“都是跟我爹学的……” 计较已定,苍狼和画雨将常猛志送回阵中,常猛志按画雨的计谋,把改行、立誓、交名册等条件恩威并施地宣布了。 这九龙帮各帮主其实大多早就有改行正道的意思,只是无法说服那些打打杀杀惯了的手下,其实各帮这些年已经很少劫掠,毕竟做些正当不正当的贸易划算保险得多,常猛志给的出路倒不如说是帮了九龙帮一个大忙。帮主们满心欢喜地应允了所有条件,帮众们也庆幸求得一条生路。 是日,九龙帮改旗换匾,誓言从善。常猛志被帮主们约着一同饮酒吃肉,直到天色渐晚才带着官军离去。 官兵一走,倪峰长舒一口气,对庄婕姝道:“姝儿,你黑龙帮这两个少侠有勇有谋,保住咱们一条命,还给咱们找了一样好营生。你黑龙帮拿这个龙王和龙首,我看大伙儿都不会再有二话了。” “咱们认这个龙王、龙首了!”刚才还在挑衅的郭友松头一个便表了态,一众帮主也纷纷附和。 庄婕姝闻言,却惭愧道:“实不相瞒,这两位公子并非黑龙帮中人,我找他们来本是要为先父争些脸面,不想两位公子仗义如此……婕姝又岂敢邀功!” 说罢,突然扑通一声跪在苍狼和画雨面前道:“九龙帮今日得以保全,全赖两位公子搭救,婕姝愿让出黑龙帮帮主的位子,请两位恩公一定不要推辞!” 庄婕姝突然让位,惊得画雨与苍狼都似木头一般说不出话来,赶忙扶起,连连推辞。 苍狼惊的是庄帮主实在敢下血本,直接就让位了。 画雨想的是本姑娘好歹是个将军的女儿,吃多了要来当你的贼头头。 此时一个稚嫩的声音却突然轻声道:“庄姑姑错了。” 这个声音虽然轻,但却十分清晰地传到了每个人耳中,丝毫未受现场嘈杂环境的影响,一听便暗含着一股深厚的内力。 众人循声看向此前一直不曾言语的青海紫龙帮帮主马粟儿,不由得心中一凛,这个孩子帮主难道已经有了极高的修为境界? 马粟儿面无表情道:“明明是一个哥哥,一个姐姐,庄姑姑怎么一直说是两位公子?” 大家更是愕然,齐刷刷望向苍狼与画雨,画雨一边惊叹这童子眼力,一边只好撕下逼真的人皮面具,露出清秀的女儿脸。举座哗然。 画雨大方笑道:“马帮主怎么知道我是女儿身?” 马粟儿睁着一双天真的大眼睛道:“男女身上的气味本来是不同的。” 在场六七百人,这童子竟然可以十丈外闻出画雨不同的气味,画雨与苍狼面面相觑,心中对马粟儿的鼻子惊叹不已。 “早听说‘雪山幼獒’马粟儿三岁时就能闻出地底下的冬虫夏草,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火龙帮帮主曲闻江大笑起来,现场的氛围才随着松弛下来。 “曲某痴长大伙几岁,便倚老卖老地说上几句话。庄帮主,你既然说两位公子……两位少侠是咱们九龙帮的恩人,那就不是你黑龙帮一个帮会的事情。我看不如就尊二位为九龙帮永久的‘龙王’和‘龙首’,以后有用得着九龙帮的地方,我们一定赴汤蹈火,至于黑龙帮帮主之位还是由庄帮主担当,大伙以为如何啊?” 帮众听了这个提议,大声欢呼起来,庄婕姝也不丢面子,苍狼与画雨推辞不过,只好接受。 ; 第二十二章 马帮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叮当、叮当……” 建康城郊五十里外一阵马铃声响起,一队民家人的马帮不急不慢地走在林荫道上,马背上的蜈蚣旗和担子上都写着“贵春号”三个大字。 “阿舅,这个人是不是死了?”一个十五六岁的赶马青年发现了血泊里的李擎苍,惊惧地用民家语向马锅头问道。 “莫慌阿喜,我来瞧瞧。”五十来岁的马锅头镇定自若地俯下身来。他皱了皱眉头,用长烟斗指着队尾的马道:“阿喜,把那匹马背上的货卸下来扔了。” “阿……阿舅,这些可都是云锦啊……”阿喜闻言焦急地大叫,七八个赶马人也纷纷劝了起来。 “把货……卸下来扔了!”马锅头抬起头来,鹰一般的眼里满是威严,不容一丝一毫的质疑。众人不敢多言,极不情愿地卸下一担货物。 “过来帮忙。”马锅头一声招呼,几个赶马人便把受伤昏迷的李擎苍抱上了马背。 “马锅头,我们为什么要救这个来历不明的人,如果是坏人怎么办?”一个中年赶马人走上前不安地问道。 “老董,我们如果不救他他就要死了……你说观音老祖看见他会不会救他?”民家人最敬观音,马锅头一句话说得老董心服口服,不再言语。 马锅头走到队前,牵着头马加快了赶路的脚步,阿喜走到队尾,依依不舍地看了看留在路边的货物…… 李擎苍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他只觉得自己一直在一个湖里下沉,那湖水幽暗而深不见底,但他太疲惫,不能动弹,不想睁眼,也听不到声音,只能慢慢地坠入深渊…… 不知下沉了多久,他忽然能感觉到一丝疼痛,微微睁开眼,是那只书里的仙鹤在用坚硬的喙啄着他肩上的伤口。 “我死了么?”擎苍这样想着,再一闭眼,又没了任何感觉,身体还在不停地下沉……下沉…… “骗子,你答应过我要好好活着!” 是杜鹃的声音! 擎苍拼尽全力睁开双眼,他看见阳光照亮了水底,杜鹃穿着红裙,她一边朝他微笑一边向水面游去。 “杜鹃!”擎苍一开口便觉得水朝鼻子和嘴里猛灌进来,他呛得手足乱舞,受伤肩膀和腿好像撕裂般地剧痛起来…… “阿舅……阿舅!他醒了!”有人用擎苍听不懂的语言嚷了起来,他模糊的视线里一个身穿白色短打,头戴包头,满脸欣喜的小伙子慢慢变得清晰起来。 “你醒了。”一个同样装扮的长者走进房间用汉话说道,语气关切而又透着三分威严。 “我死了么?”擎苍用虚弱的声音问着,他试图坐起来,全身却痛得似火烧一般……疼痛的感觉,让他意识到自己还没有死,可他的心却和死了没什么分别。 那老汉把他按住道:“莫乱动,你的血才刚刚止住。这里是个南京城外的木鱼村,我们是从大理来做生意的‘白子’,赶马回乡的路上遇到了你……小伙子,你是什么人,怎么受了这样重的伤?” 擎苍曾听师父讲过,民家人世居云南大理,自称“白子”,从前的大理国便是他们的故国。但此时的他心如死灰,对这些根本毫无兴趣,倒是想起刚才见到杜鹃的情形不过是一场梦幻,心下不禁黯然,只心不在焉地嘟囔了一句:“我还是活下来了……多谢前辈相救……。” 马锅头见他寡言少语,面带失落,便知道他是个内心及其困苦之人,只好抚须劝道:“年轻人,你不愿与我多说话,想来是有你的苦衷……但你既然活了下来,今后就好好活着吧。” 擎苍听见“好好活着”四个字,内心好似被针突然扎了一下,杜鹃临死前最后一句话再次萦绕他耳边—— “大哥哥……你一定要把我留下……你要活着出去!” 他再也无法抑制心中的悲苦,两行眼泪忍不住喷涌而出。 马锅头见状摇了摇头,放下一个药瓶、一小锭银子对屋里的农夫道:“老包,这是止血的龙血树粉,这些钱你拿去开销……我们还要赶路,这个年轻人就托你照顾了。” 原来马帮是将擎苍带去了一户熟识的农家,那农夫虽然憨厚,但对这个血淋淋的陌生人还是十分畏惧,心中不禁打起鼓来。 马锅头见他面露难色,微笑道:“你放心,我打包票,他不是坏人。”说罢招呼众人离去。 擎苍吃惊地望向马锅头的背影,“他怎么能肯定我不是坏人……” 马帮走后,擎苍便在老包家中休养,老包对马锅头的话倒是深信不疑,把他照顾得十分妥帖周到,但擎苍却依旧觉得度日如年,每天看着杜鹃送他的香囊暗自神伤。 他不知道自己对这个认识时间很短的少女到底是一种怎么的感情?是世人所谓的爱情么? 是夜,擎苍不知何时才勉强入睡,梦中却看见书中那只仙鹤起舞,次日醒来便觉得体内元气充实,四肢渐渐有力,一连三天均是如此,原来他的身体竟然在梦中自觉运用起仙鹤步的功法来。加之龙血树药效奇佳,伤口也恢复得极快。 到了第四日清晨,擎苍觉得手脚自如,大有好转,便去对老包致谢告别。老包惊诧之余,硬是送了一套裋褐、一条一字巾、一包干粮才许擎苍离去,擎苍换上裋褐,扎上一字巾,倒真的似个年轻的农夫了。 待出了村,擎苍也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他的身体虽然恢复许多,心中却依旧茫然无措。正踌躇间,却看见几个同村的农民抬着一个中间凸字形的担子朝老包家走去,擎苍心中奇道:“这不是马帮用的担子么?”想罢也跟着到老包家去。 原来这一担货正是几日前马帮丢弃的货物,那几个乡亲们到外地赶集时无意间发现,知道是“贵春号”的货物,便送来老包家,叫老包暂且存放,待马帮再来之日物归原主。 乡亲们气嘴八舌地在老包家说着,擎苍正要感叹民风淳朴,却忽然意识到这些货物正是马帮为救他而主动舍弃,心中立刻觉得五味杂陈,惭愧不已。 一番计较,擎苍向乡亲们主动请缨,要去把货物送还贵春号,问明了方向,又把那些绸缎取出来,用油布裹作一大捆背在身上。 ; 第二十三章 马锅头的剑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老包见擎苍背上二百来斤的绸缎就要走,心焦他大伤初愈,慌忙劝道:“小李啊,他们已经走了三日了,你用脚走怎么赶得上?我借一口骡子给你,你送完货还我便是了。” 擎苍微笑道:“老伯,你那骡子走得没有我快。”说罢,脚下使开仙鹤步,箭一般消失不见,看得那一帮村民呆若木鸡。 沿着蹄印追了两个时辰,擎苍便觉头晕目眩、冷汗直流,肩上、腿上也开始隐隐作痛,这才知道自己的功力恢复还不到两成,刚才全速追赶的确是有些鲁莽了。 眼看体力不支,擎苍找了个清净的地方歇息,他看着放在地上的巨大背囊,想起几日前背着的还是柔柔弱弱的杜鹃,心下又禁不住伤心起来…… 勉强进了些水食,擎苍才重新上路。他一边赶路一边休息,直到黄昏时候才终于赶上。远远看着马帮走进一片密密的树林,擎苍赶紧打起精神,快步追赶过去,到了近前才发觉情形有些古怪。 只听得一声尖厉的响哨,几十个大汉手持砍刀从树林里哗啦啦跳了出来,显然是一伙拦路抢劫的匪徒。这一帮劫匪个个生得五大三粗,为首的一个汉子尤其高得惊人,在那一伙汉子里已经鹤立鸡群,比起马帮众人更似大人与孩童站在一起一般。 擎苍见状十分焦急,正要赶上前帮忙,却又转念一想,自己现在身子虚弱不宜硬拼,不如先躲在暗处观察,一会儿见机行事。于是放下背囊,悄悄潜在百步之外。 只见一个左手缠着绷带的匪徒凑到首领跟前道:“大哥,半个月前就是这个赶马的老东西伤了我的手臂。” 匪首居高临下地瞥了一眼马锅头道:“老头,你既然打伤了我们二当家,总是要赔些汤药钱的,识相的话就把你们的东西连同马匹一起留下来,我可饶你们不死……若是有半个‘不’字,就休怪我心狠手辣!” 擎苍听到此处,心想这马锅头既能打伤那么大一个汉子,必定有一手功夫,心中倒是宽慰了三分,正想着,却隐隐觉得后背一阵凉意,草丛中似有异声。 擎苍抓起一个泥球再一回头,原来是五十步外一个放哨的小厮手持弓箭正要偷袭。见擎苍察觉,那小厮反倒慌了,正要开口求助,却被擎苍卯足力气一泥球砸在脸上,无声无息地便被砸昏了过去。 原来擎苍不捡石子,只抓个泥球,正是看中泥土绵软无声的好处,纵使他使不出全力,也足以将那小厮击晕。待查看四周,确保无人后擎苍悄悄捡起小厮的弓箭,心中已然有了计较。 众人并未发觉这一场干净利落的打斗,只见马锅头镇定自若,抱拳对那匪首道: “朋友,半个月前你这个兄弟就来劫道,我不伤他性命已是放他一马……我们还要赶路,还请各位兄弟行个方便。”这几句话绵里藏针,既说出对你兄弟有饶命之恩,又说出我武功高强可以轻松要你兄弟的命。 那匪首闻言正有些迟疑,二当家却抢着骂道:“老狗休得放屁,半个月前你们许多人打我一个算什么本事!你再不跪地求饶,弟兄们就扒了你的狗皮!” 马锅头闻言大怒,吆喝一声,那七八个赶马人竟“刷刷刷”从各自的马鞍里抽出一柄暗藏的三尺剑,在马锅头两侧一字排开,把剑横挡在胸前。擎苍本还担心马帮没有兵器,见了这番情景倒又心宽了几分。 匪首见状,也顾不得许多,大喊一声,匪徒们便哇哇乱叫着朝马帮冲去,匪首与二当家则带着七八个亲随朝马锅头围了过来。 待兵器一相碰,赶马人的剑便似穿花蝴蝶一般挥舞起来,只见他们身法灵动,闪转腾挪,剑似雨点般朝盗匪们或劈、或挑、或钩、或刺,那一众强盗眼花缭乱,冷汗直流,三三两两合围一人却丝毫占不着便宜。 赶马人中又以马锅头剑法最妙,他一共只出了了八剑,但每一剑都变化多端,毫无章法可循,一剑一个把小厮们刺倒,只剩匪首与二当家两个似无头苍蝇,吓退到十多步外。 擎苍本要出手,却早已看得入了神。歹徒们都以为马锅头使了八招不同的剑法,但擎苍悟性颇高,看了这八剑便知道,马锅头其实是把同样的四招用了两回,只是这四招都是绝顶的妙招,只重意境而无所谓手法,故而两次打出的像是不同的招数。 第一招狂劈乱砍,以攻为守,似风卷残云一般凌厉刚猛。 第二招剑花飞舞,看着是破绽颇多的花剑,其实是绵里藏针的诱杀奇招。 第三招飘逸如仙,脚下如仙人慢舞,手上却快得惊天,出一剑便已刺出十多剑来。 第四招最是精妙,也是最见功力的一招,是在打斗中突然划出一道圆弧,剑气便能喷薄而出,中了这一剑的两个小厮,身上都留下一个弯月形的血洞。 那匪首不得已与马锅头交手,倒是仗着身高体大、膂力惊人,硬生生接下三招,到第四招时,马锅头眼露寒光,刹那间只见火星四溅,又听“嘭”一声脆响,匪首轰隆倒地,扬起一片沙尘。 待沙尘散去,只见匪首手中黑哟哟的大砍刀和他的胸口上竟然都被掏出一个弯月形的空洞来。二当家见状魂飞魄散,连滚带爬躲入了歹徒阵中。 擎苍暗暗称奇,他曾与“无影剑”上官德明交过手,本以为上官德明的剑法称得上极致,但如今见了马锅头这威力无穷的四招,只觉得就精妙而论,上官德明的剑法与这四剑相比还有所不及。 此时其余赶马人也都斗败了自己的敌人,盗匪横七竖八倒下了大半,剩余众匪退在树林中,把二当家护在身后。二当家见势不妙,急忙从领口掏出一支火折子和一支传明箭,原来是要发信炮搬救兵! 赶马人们见状大惊,虽说功夫在身,但饿虎也怕群狼,匪徒这一箭不知又要招来多少兵马,杀马帮这区区几个人如何受得了车轮乱战? ; 第二十四章 风花雪月剑法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嗖、嗖、嗖、嗖、嗖”几乎不停顿的五声箭鸣,二当家身前的五个小厮悉数被飞箭射倒…… 众人尚未回过神来,又听二当家“嗷呜”一声凄厉地惨叫,他拿着火折子的左手竟被射出的箭死死钉在了树上。 擎苍射出最后这一箭虽已是手下留情,心中却兀自暗暗慨叹道: “一年前在大漠刺伤兀达帖木儿的手腕,我还心存愧疚,现今杀了这许多人,我却再无一丝恻隐,人命在我心中果然已经轻如草芥了么……” “王八蛋!又伤我左手!”二当家的一阵哀嚎打断了李擎苍的忧虑,赶马人们赶紧一拥而上,终于把余众全部杀退,又将二当家连同几个活捉的匪徒五花大绑着拿下了。 收拾了局面,马锅头用洪亮的声音高喊到:“哪位壮士出手相助,还请现身与老夫一会吧。” 擎苍闻言,背着一大包云锦走到马锅头面前道:“马锅头那四招剑法威力无穷,实在叫人佩服!” 马锅头看见几日前还身受重伤擎苍,又听他说出剑法的奥妙,尤其对他能说出自己的剑法是“四剑”更是十分吃惊,不由楞了一下,笑道: “原来是故人相见……你这年轻人倒是聪明伶俐,看在你出手相救的份上说给你听倒也不妨。我这剑法是点苍派第一绝学‘风花雪月剑法’,只有萧萧狂风式、繁花迷眼式、惊天傲雪式和寒星冷月式四招。这剑法是五百年前南诏大将军段宗榜所创,以大理四景‘风花雪月’命名,十分深奥难懂,当世只有我和我大师兄――点苍派掌门柳云樊两个人练成……” 马锅头自觉刚才的话语有些过于自傲,谦虚着接了一句道:“小兄弟百步穿杨的功夫也是十分了得啊!” 擎苍羞愧道:“晚辈曾听家师讲过,点苍派是天下顶尖的四大剑派之一,晚辈的雕虫小技岂敢与贵派绝学相提并论……在木鱼村时候是晚辈无礼,连个姓名都不曾说与前辈。晚辈名叫李擎苍,是个……是个无所事事的闲散人,未请教前辈尊姓大名。” 马锅头笑道:“不必那么拘礼,老夫名叫杜云离,壮年时就不问江湖事,早就不是点苍派中人,只不过是个赶马贸易的商人罢了。” 言罢,马锅头又把外甥杨喜和老董等一众赶马人一一介绍给擎苍,擎苍也将云锦还了马帮,一众赶马人尤其是杨喜瞧着这一趟不必亏损,心中自然是欢喜不已。 二人正说着,却听四周哇呀呀一阵乱喊,尘土飞扬,几百号手持棍棒锄头的乡民乌泱泱、气哼哼围了过来,李擎苍与马帮众人大惊失色,难道那群劫匪还是叫来了援兵? 冲在前头的乡民走到近前,看着倒在地上的匪首,忽然喜出望外地大喊道:“牛魔王死啦!牛魔王死啦!”几百个乡民闻言也跟着欢呼,更有甚者喜极而泣,抱在一起嚎啕大哭起来。 一个精壮的农家汉子上前,对着马帮众人倒头就拜,大哭道:“我孙福代十里八乡的村民,多谢几位壮士为我们除了这个大害!” 杜云离赶紧扶起,问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这伙盗匪是外地来的一伙逃兵,匪首名叫徐勇,在牛头山上建了一座牛头寨,**掳掠无所不为,把此地原本富庶的十里八乡全都抢成了穷乡僻壤,百姓都把他叫作牛魔王。 官府因为拿了好处,对这伙强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多迫于民怨随意出几个捕快装装样子。此地的乡勇自发去剿过几次,奈何这伙强盗倚仗牛头山易守难攻,又是军旅出生颇为尚战,一般的乡勇也无可奈何。 今天徐勇在此守候马帮,被一个樵夫看见,于是十里八乡的村民便聚集起来要与这伙强盗拼命,不想赶到此地时,强盗已经悉数被马帮打败。 孙福等人无论如何要邀马帮众人到村里做客,吃顿酒饭,杜云离推辞不过只好去了,擎苍自然也一同去了。乡亲们又派了几个乡民们把活捉的强盗拿去见官,顺便通知官府去清剿了牛头寨里剩余的强盗。 这天夜里,乡亲们把酒言欢,马帮的人也喝得大醉,擎苍有伤在身,不能饮酒,随便吃了些饭菜就早早休息了。 刚一休息,擎苍便觉得身上不对头,左臂隐隐有些酸痛,头也有些昏沉,他拉开衣服一看,一条手臂竟然完全乌青! 原来几天前在宫里被臂弩擦到手臂的那一箭是一支毒箭,直到伤口愈合后还叫人浑然不知,几日后毒性才开始在体内发作,好生厉害! 擎苍看着乌青的左手,咬咬牙,拔出一只匕首对准了左边的肩头,看来只能自断一臂保全性命了! 四天前在皇宫,他命都不要,如果自知左臂无法保全,他一定毫不犹豫地割掉,可此刻他死里逃生,却有些迟疑起来,犹豫着迟迟没有下手。 挣扎了一会儿,擎苍还是决定动手,因为他的头越来越晕,他没有别的办法,如果再这样下去,他一定会晕过去,毒素将会随着血液流遍全身,那样的话他就死定了。 他不能因为一只手臂而放弃生命,因为他答应过杜鹃,要活着,就算残废了,也比死强。 决定了,下手! 李擎苍咬住一块布,狠狠朝自己的肩头挥去…… 就在他的梅花刺高高抬起,重重挥下,离肩头已经只剩一根头发丝的距离的时候,一只白底蓝花的铜指套带着一股十足强劲的指力冲击而来,他的匕首竟硬生生被弹飞,虎口震得生疼。 一只纤细洁白的手推开破了一个小洞的房门,一个面如白玉、一身淡蓝色衣裙的少女缓缓走了进来,仪态稳重大方中又带着几分潇洒飘逸。 “是你!”擎苍说完这两个字,只觉头晕目眩,毒火攻心,向后一仰便昏厥过去。 那女子似一阵风般飘到擎苍身后将他扶住,免得他重重摔在地上,叹口气自言自语道:“幸亏及时赶到了。” ; 第二十五章 一个一言九鼎的人 一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二十年前,一个书生踌躇满志进京赶考,他是山东济南府严家的长子――严叙。严家是济南第一的富贵世家,子孙繁盛,人人称羡,从宋朝起算,榜眼探花各出过一个人,进士也有二十多人,举人更不必说,竟有五六十人。 严叙的资质与州郡的学子相比还算优秀,但在严氏子弟中却只能说十分平庸,十年寒窗,六年考了两次,三十五岁时才将将中举,而他的叔伯兄弟在三十岁前考上进士的不在少数。 但有一点是严叙天生的优势――他的身份,他是严家的长子长孙,将来严氏的家长,即便此次殿试折戟,凭严家的势力他也能在山东谋个肥缺,步步高升只是时间问题。 正因如此,严老太爷和严父都不希望严叙参加殿试,因为进士虽然更让家族增光,却要回避祖籍,到外乡做官,而举人则能补缺能留在乡里,便于严家上下打点。 可是严叙自己不愿意接受家里的安排,他才不要靠家族荫庇升官发财,他要靠自己的力量一举考中进士,然后证明给父亲、祖父,我不靠你们也能做个治世能臣。所以他留下书信,私自和同窗好友,一个叫做苏直的寒门学子一起结伴进了京师。 严叙的行为让严家炸开了锅,严父作为一个读书人,似乎要把几十年所有压抑的粗鲁全部发泄出来,气得连摔了十八只景德镇的青花茶盅,左一句我干你娘,右一句乌龟儿子王八蛋,这种把自己也骂在里头的脏话,听得伺候的下人们憋笑都快憋出屁来。 严母每日哭哭啼啼,闹着说要悬梁自尽,但也只是说在嘴上。就连严家的下人都觉得大公子实在是荒唐任性,只有严老太爷还算沉得住气,只摇摇头说了一句:"这孩子,不走寻常路。" 到了放榜那日,严家再次炸锅,但这次不只是严家炸锅,整个济南府都轰动了,因为坊间公认的那个木讷不争气的严大公子实在是太过于争气,局然一下子中了个状元,据说当时还在世的太祖皇上看了他的考卷龙颜大悦,直夸了三个“妙”字,随手就把御用的端砚赏了下来。 严父忙着设宴摆酒,接待地方显贵,告慰列祖列宗,全然忘了摔杯赌气的事情,严母每日也是喜笑颜开,便是严家下人看其他府衙下人的眼神也变得趾高气扬起来。 严老太爷那天破例饮了一杯小酒,毕竟这件喜事实在是光宗耀祖,这个好孙儿可是严家几百年来出的第一个状元及第。 当然人们也注意到,严叙的那位寒门好友苏直也进入了三甲,或许由于是同样出生寒门的缘故,朱元璋对他十分赏识,看了他的考卷后,说出了一句惊人的评语―― “苏直,人如其名,明大义,敢直言,有魏玄成遗风。” 魏玄成,就是唐代明相魏征,唐太宗李世民的那面著名的镜子。 严叙与苏直,这对好友是本届进士里头朱元璋最赏识的两个人,赏识的证据,就是他们两个是唯一被破格留在京城任总的进士,严叙做了翰林院编修,也就是去读书,苏直做了都察院监察御史,也就是言官。 苏直的确是个眼里揉不得沙子的人,上任之后,就开始得罪满朝文武,一点不在乎自己官位低微,凡是有过失的人,无论是天子还是太监,他都绝不姑息,因为他认为这些人每一点过失都有可能对老百姓造成灾难。 而严叙则低调得多,他只是在翰林院里头默默地看书而已,还好翰林大学士孔闻道很喜欢他的踏实,把他收为自己的门生。 朱元璋说苏直像唐朝的魏征,说得很中肯。但只过了一年,朱元璋对他的感情更多是由赏识变成了厌憎,因为朱元璋不是李世民,什么“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在他看来完全是放屁,他不喜欢不识抬举的人。 朱元璋定过一条规矩,不杀言官,所以他再厌憎苏直也不会杀他,但他不杀,有人却愿意主动为他“分忧”,这个人就是当时的锦衣卫指挥使,上官德明的前任――魏思文。 魏思文一点也不斯文,他手里头沾满了人血,折在他手上的忠诚良将很多,奸贼盗匪也不少,老弱妇孺也通吃,是京城人人谈之色变的锦衣卫头子。 据说早年间有一位老翰林学士,博古通今,学富五车,最厉害是身子骨十分硬朗,八十高龄还能一口气上藏书楼不费劲,熬死了五个翰林院的二把手,挺一挺说不定还能熬死朱元璋那位短命的太子。偏偏有一天上厕所时候,重孙子淘气喊了一嗓子“魏思文来了!”,结果这一嗓子就把他祖爷爷吓得神智颠倒,大小便**,只好告老还乡退出历史舞台了。 这个魏指挥使是天下无论好人坏人都希望杀之而后快的刽子手,但他活得很好,很滋润,因为他是一只听话的狗,不但听话,还能猜透主人的心思,做一些主人不能做不会认但心里又想做的事情,好狗的主人很喜欢它,所以不会让它死。 他和苏直本来无怨,但苏直的一本奏折让他冷汗直流,那边奏折上说“锦衣卫弊害极重,百姓以为朝廷暴虐,虽不敢言,然怨恨日积也。臣请陛下顺应民心,撤除锦衣卫之设置。” 弹劾锦衣卫的奏折魏思文见了很多,他一点都不怕,他怕的是这篇奏折居然真的把朱元璋说动了,皇上爱民如子,如何不体谅民意?于是皇上真的动了撤除锦衣卫的心思。 你动我魏某吃饭的家伙,我就要你死,所以苏直的结局就只能是死路一条。 一夜之间,苏直的床底下莫名其妙多出了一百两白花花的银子,马上有其他言官对他围攻弹劾,刑部很快立了案,人证物证俱在得无话可说。 这位年少的诤臣变成了人人唾弃的贪官污吏,所以他自然应该锒铛下狱,进的就该是地狱一般的锦衣卫诏狱。 第二十六章 一个一言九鼎的人 二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朱元璋出身贫寒,儿时切身体会过贪官污吏给百姓造成的灾难,所以他生平最恨的就是贪官污吏,凡是发现贪官,他都要处以极刑,剥皮填草示众。但苏直的案子他破天荒下了一道仁慈的旨意――“褫夺官阶,回乡思过”。 这道旨意让一心要弄死苏直的魏思文心情很糟糕,因为苏直不用死了,甚至他都不会被流放。 因为朱元璋知道苏直是无辜的,他太了解魏思文的手段,他不喜欢苏直,但也不想背上谋杀诤臣的骂名,更何况这个人他虽然不喜欢,但依旧很赏识。 如果是别的大臣得到这样的照顾,只会谢主隆恩,伤心离去,感慨时不与我。但苏直不会接受,接受了就要背上贪污的冤屈,名节扫地,接受了就对不起父母给他取的这一个“直”字。 所以苏直还是死了,死在黑暗的诏狱,他是咬舌自尽的。 死前的一天,他对前来探监的好朋友,那位寡言少语的翰林院编修严叙提了此生最后一个请求―― “严叙,你一定要帮我杀了魏思文!” “好,我答应你。” 严叙答应得很爽快,可是即便他是状元,即便朱元璋喜欢他的文章,但他根本不懂得也学不会所谓的为官之道,他不善权谋,他只喜欢读书,研究圣贤之道,除了老师孔闻道大学士,没有人认为他会有什么大的前程。几十年后接了老师的班又有什么用,不过是一个正五品没有实权的老学究,何况那时候魏思文也许早就寿终正寝了。 但严叙是个守信的人,既然无法靠权谋去践行诺言,那么他就选择另一条不可思议的途径――行刺。 行刺魏思文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原因很简单,魏思文武功很高,高到可以排在大内第二,他行事很谨慎,从来不吃别人家一口菜、一口水,最关键的是,他是皇上倚重的人。所以即便很多王公贵族想聘请刺客去行刺他,但天下的刺客没有一个愿意接单,给多少钱也不去,因为不划算,完成这样的任务是不可能的,再不怕死的人也不愿意死得没有任何意义。 严叙想了很久,既然没有人能杀他,那么我就自己动手吧。 “乃知兵者是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 严叙只是个书生,那年已经三十六岁了,手无缚鸡之力,但他决定要做一个刺客。 大内第二高手是魏思文,那我就去拜大内第一高手为师。 京城的禁军教头是天下第一剑客独孤墨,他就是大内第一高手。 于是严叙告病在家,谢绝一切宾客,包括自己的老师。他走到独孤墨家门口不吃不喝站了三天三夜,因为他要拜独孤墨为师,他要学剑。 独孤墨没有答应,因为这实在是个不折不扣的天大笑话。三十六岁的读书人学剑,这本身就是一个笑话。 可笑的是,朝廷的人和街上的百姓都不知道严叙要去学剑,因为这位状元实在是低调得太不起眼,相貌平平、身材瘦弱,放在人堆里立刻就会消失,所以根本没有人认识他。 三天后,严叙回家了,他把被褥干粮抱在独孤附的门前,继续拜师。 一个月后,严叙已经变得又脏又臭,披头散发,满脸髭须,像一个流浪汉,有人甚至给他扔了几个铜板。 但这个人人嫌弃的流浪汉终于打动了独孤墨,他收下了这个高龄的徒弟,不问原因,因为诚意足够了。 独孤墨没有想到,严叙竟然是个天生的练武奇才,作为朝廷命官,他只能用业余时间学剑,却学得比独孤墨见过的任何人都快,快得就像独孤墨自己年轻的时候。 十年,严叙成为了独孤墨最得意的弟子,他用十年的业余时间学会了独孤墨的许多剑法,学得最好的是独孤墨为他这个书生量身定做的一套顶尖剑法――“四君子剑”。 四君子剑法分“梅、兰、竹、菊”四个剑诀,每个剑诀下各有九个剑招,总共是三十六剑,看似简略,但每一剑都是世间绝妙的超一流剑招,招招都是一招制敌、干净利落的杀招。许多寻常的剑客穷极一生都未必能领悟其中的一招半式,但严叙把三十六剑都学会了。 此外,独孤墨由于太喜欢这个徒弟,专门花了重金,请江湖第一制兵名门莫邪派为严叙量身打造了一把顶级宝剑,这把剑叫做“状元剑”,剑中状元,万中无一。 有一天,独孤墨对严叙说“光剑法而论,你在天下已经可以排进前十,而你只用了十年,这一点上我不如你。” “师父,我答应过苏直,我要杀魏思文。我觉得时候到了,” 严叙跪在独孤墨面前道,声音很坚决。 独孤墨一怔,十年来的一个大疑问在他心中迎刃而解――为什么严叙学剑这么快? 固然是因为严叙的天赋极高,但一个很大的原因是因为他没有时间慢慢学,他不能等到魏思文年老体衰甚至老死病故,他要在魏思文壮年时候把他杀掉,这样才够解恨,才能对得起他那位英年早逝的朋友。 严叙激发了自己的极限潜能,他的心意太过于明确执着,纯粹得一丝不苟,这世间的剑客学剑的心意都不可能这样纯粹,他的心意就像剑一样直,所以手中的剑也在帮他,他的心意与剑意从一开始就是一体的,这就是天生“人剑合一”的境界。 “魏思文的武功虽然在高你许多,但如果你决定了,魏思文一定会死在你的剑下。” 说着,独孤墨叹口气道:“可惜了,你做剑客必定大有作为,但你偏偏要去做刺客……你是我最好的徒弟,你会锒铛入狱,会死,无法说出你的师承,只学了十年剑你就会死在无名的刽子手刀下。” “对不起师父,徒儿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去做。绝不会祸及师门。”严叙听懂了“无法说出你的师承”这几个字的意思,他磕了三个响头,转身向皇宫走去。 独孤墨望着严叙的背影,不甚感慨。 “一言九鼎,这一点,我不如你。” ; 第二十七章 直剑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那一天是春分,百花开放,草色正新,宫外的人们带着食盒郊游踏青,宫里的女官们陪着几位后宫嘉丽放着风筝,欢声笑语萦绕着整个京师。 但有两个人的脸上却是一脸的煞气,一个是严叙,一个是魏思文,二人面对面站在紫禁城中一条偏僻的道路上。 看着地上几个横七竖八的低阶锦衣卫的尸体,再看看眼前这个身穿翰林院朝服的中年人,魏思文恍然大悟,认出了严叙。 “没想到状元郎文武双全,剑法了得,竟然敢在天子脚下杀人。你到底有什么图谋?” “我答应过苏直,要杀了你。”严叙回答得很明确,也很直接。 “原来如此。可你为什么要在皇宫动手?你是绝对跑不掉的。” “你在皇宫,防卫最放松……我来杀你,就没打算跑。”严叙的回答依然很直接。 “原来如此。” 二人的对话很平静,但平静的对话之后,严叙的状元剑和魏思文的雁翎刀碰撞出四散的火花。 四君子剑的威力第一次显现在战斗中,几十年来,魏思文没有见过这样锋利的剑,更没有见过这样奇绝的剑法,所以第一剑就把他打懵了。 第一剑叫做凌霜傲雪,剑法看起来十分简单,就是寻常的直刺,但魏思文觉得这一剑刺到眼前的时候带着一股极清冷的寒气,就好像一阵腊月的寒风迎面袭来,全身都觉得刺骨。他没能看出,寒风就是剑招,刺骨的其实是剑尖,这一剑已经刺中了他。 “大意了!”魏思文看着身上几个如针眼一般大小的血洞,暗暗心惊,这一剑实在是太过凶险,如果不是他的内力深厚,真气自觉护住了各大脉门,恐怕这一剑已经刺透了他的几处内脏。 “好剑!好剑法。” 作为一名高手,魏思文忍不住真心称赞了一句。 严叙没有答话,直接使出了第二剑“梅花三弄”,这一剑看起来是一道来势汹涌、自上而下的劈砍,魏思文赶紧用雁翎刀横在头顶格挡,却发现剑锋在即将接触雁翎刀的一瞬间竟然神不知鬼不觉从脚底撩来。他赶紧用疾风步滑到右侧避开,却发现剑锋顷刻间拦腰横斩过来,十分威猛苍劲。 威力无穷的三剑在一剑中瞬间击发,在常人的肉眼中,只能看见劈砍的一剑,根本看不见后续的两剑。 可是第二剑没能伤到魏思文,因为他用刀鞘挡住了这一剑,刀鞘则被斩成了整齐的两截。 不等魏思文喘气,严叙又接着出招,一口气把梅字诀里剩下的七剑悉数使了出来。 魏思文不愧是一流高手,这九招虽然十分猛烈,被他用内力附着与全身,硬生生用少林绝学铁布衫接了下来。虽然他还是受了几处轻微伤,但毕竟是接了下来。 “剑是好剑,剑法是好剑法,只可惜你内力薄弱,徒有招式……我看你是杀不了我了!” 魏思文看出了关键,接下这九剑让他信心倍增,他觉得没必要再被动接招,所以他大喝一声,主动向严叙攻去。 严叙等的就是这一刻。如果魏思文一味防守,他只能占得势头,却不能真正重伤魏思文,只有彻底地对攻才会对他有利,因为魏思文要命,严叙不要命。 大内第二高手魏思文可不是浪得虚名,他的刀下斩杀过许多江湖高手,凭的就是以“快极、准极、狠极”著称的风雷刀法,这种刀法的特点疾如风,猛如雷,所以决定了持刀者必须以强大的内力运功全部灌注于刀锋之上,才能把快准狠三个字运用到极致。 魏思文的刀法闻名天下,严叙研究过无数个昼夜,他知道魏思文手里的雁翎刀不过是一把普通的锦衣卫制式官刀,因为他的刀法其实全凭内力杀人,强大的内力集中在刀刃上,锋利坚韧程度不比他手中的状元剑差。 魏思文一招乌云遮日似一朵无比压抑的乌云铺天盖地向严叙剁头顶来,对一般人而言,这一刀是避无可避很可能脑袋开花的,从前许多刀客的头颅和脑子就是被他这一刀砍成了两半。但凭严叙的修为和敏捷程度,他完全可以及时后跃闪开。 但是严叙没有躲,他只是把身子侧了一侧,任由魏思文的刀砍向他的肩头。 “呲!” 一道血红的血从严叙的肩头喷涌而出,森森白骨都显露出来,但骨头居然没有断,因为魏思文的刀劲被逼走了一大半。 魏思文皱着眉头,他的内力被逼回了体内,因为他砍中严叙的同时,严叙使出了一招空谷幽兰,这一剑穿透了魏思文的肩胛,他的内力被迫护住肩膀周边的要穴。 “你……你疯了么?”这样两败俱伤的打法让魏思文又吃惊又愤怒。 这一回合看似是严叙占了些便宜,可是他的内力太弱,根本无法用来护住伤口,所以血流如注,而魏思文的贯穿伤却没有流太多血,被真气护住了伤口,所以这一回合其实是魏思文占了便宜。 可是严叙不在乎,他很高兴,因为这一剑他已经伤到了魏思文,他要的就是这种伤敌八百,自损一千的战法。 魏思文真的怒了,怒不可遏,这么多年来没有人可以破他这一刀,这让他很没面子,他要宰了这个不识好歹的书呆子。 魏思文的刀更加凶猛地向严叙砍来,严叙还是一样以死相拼的战法。 二十六个回合之后,四君子剑全部用完了,严叙倒在了一滩血液之中,他的衣服变成了血淋淋的碎布,身体已经血肉模糊,看不清到底有多少道伤口,左脸上一道长长的刀痕甚至已经割瞎了他的左眼。 魏思文没有倒下,他披散着头发,全身的伤口大概有十处,尤其是腹部的一剑可能已经割破了他的肠道,丹田里的真气有些外泄,伤口上的血止不住向外流出来。 “我说了,你杀不了我。”魏思文捂住腹部的伤口,看着地上那个气息全无的书生冷笑了一声,眼中满是不屑。 严叙不能动弹,他的心中有些受挫,师父说我决定杀魏思文就一定能杀他,可是三十六招四君子剑还是没能置他于死地,究竟是为什么?他想起苏直,苏直当初为什么绝不苟且偷生,一定要壮烈地死? 因为苏直要对得起那个“直”字。 魏思文不想给他思考的机会,他居高临下地站在严叙身后,眼睛通红得像是一只准备吃人的野狗,高高扬起的雁翎刀对准了严叙的脖颈…… 蝼蚁如果挑战巨人,那它的下场就是被踩扁,我要把你的头颅挂在城墙上受尽风吹日晒! 那一刀挥了下去,但没有砍中严叙,因为血淋淋的严叙突然跳了起来,就像一只雄鹰突然从地面展翅高飞。 魏思文来不及惊讶,因为严叙的剑刺了过来,还是一招看似寻常的直刺。魏思文以为这一招还是严叙第一次用的那招凌霜傲雪。 “可笑,同样的招式还想再伤我?” 魏思文一边想着,一边把雁翎刀运转如飞,在自己身前舞出一道刀锋筑城的壁垒,认你是什么风也无法吹到我的刀锋之后! 可是这一次没有寒风,也不刺骨,这一剑真的就是一招直刺,可是这一剑是如此迅猛、直接、坚持,甚至可以说是满含着油盐不进的执拗,真正的避无可避! 这一剑不是独孤墨教给严叙的,是他自己在倒地时突然领悟的剑招。 “仓啷!” 一声金属断裂的脆响,远处的风筝线被飞来的碎刃割断,风筝随着风掉在了严叙脚下。 雁翎刀断了,状元剑刺进了魏思文的心口,不偏不倚从他的心脏正中心刺了过去,这一剑刺得极深,剑尖穿透了魏思文的胸口,更可怕的是一半剑柄都没入了魏思文的身体,乍看起来就好像严叙只不过是一拳打在他胸口上。 “这……是什么剑法?” “直剑。” “哪个‘直’?” “苏直的‘直’。” “原来如此。” 严叙拔出状元剑,魏思文重重倒在地上,血流如注,无声无息。 捡风筝的宫女走到路口,看见眼前恐怖的一幕一边跑一边惊声尖叫起来。 “杀人啦!” 大内侍卫很快就赶到了,里外三层将严叙团团围住。严叙把剑一抛,静静地望着天空。 “苏直,答应你的事情,我做到了。” 说来可笑,侍卫中有人看见那一身细碎的官服和满身是血的男人,居然认出了平时谁都不会注意的严叙,大声惊呼道:“这不是严状元吗?” 严叙笑了笑,他友好地伸开双手,蹒跚地走到那个侍卫跟前,束手就擒…… (这三章是开篇以来自己最满意的三章,也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故事。); 第二十八章 刺客联盟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玉莲心走进一座不起眼的庭院,径直走进堂屋,把背上的李擎苍轻轻放在太师椅上。 一个瘦高的男子走了过来,那个男子五十多岁,头发花白,一身衣着简朴,唯独腰上系着一枚十分贵重的漆黑色玉佩,左脸上的一道伤痕又长又深,瞎了的左眼十分浑浊,看起来有些吓人。 这是她的师兄,易水盟的盟主言九鼎,易水盟是势力遍及华夏的刺客联盟,专门做刺杀的生意。可她来这里的目的不是为了找言九鼎,而是为了他府上一个叫姜万重的名医。 做刺客,受伤中毒是家常便饭,所以易水盟专门请了一位闻名江湖的解毒高手――“尝尽百草”姜万重,玉莲心要找的是他。 “小师妹,你怎么来了?”言九鼎温和地问道。 “师兄,这个人四天前中了孔雀毒,请姜大夫救救他吧。”玉莲心指着李擎苍,神情竟有几分焦急。 言九鼎蹙眉道:“孔雀毒虽然厉害,但姜大夫的确能解,可是我们易水盟是做杀人生意的,又不是医馆,为什么要救这个人?” 玉莲心想了想,一双平常清冷的大眼睛忽然变得有些孩童的笑意,她不知道擎苍的真名,只知道他进宫时自称李邋遢,于是对师兄道:“这个人叫李邋遢,就是四天前大闹紫禁城的那个小道士。他和你一样也是要被说书先生拿来讲故事的人。” 朝廷没有发通缉榜,就是要把四天前的事情最大限度压制住,不让紫禁城外有任何传闻,因为事情涉及皇家脸面。可是玉莲心说得没错,那件事的动静实在是太大,京城的市井坊间早就传扬开了,天桥的说书先生这几天已经在考虑怎么添油加醋地写个话本。 言九鼎闻言,右眼有些放光,微微一笑道:“他就是李邋遢么,那这方面我不如他……你带他去姜大夫那里医治吧。” 玉莲心称谢,赶紧背起李擎苍就往门外走,走到门口,想起“我不如他”这几个字,幽怨地看了师兄一眼道:“师兄说话的口气怎么越来越像师父了……” 言九鼎没有理会他,他的思绪又回到十年前,那时候他的名字不叫言九鼎,他是状元郎严叙。 十年前那个春天,他为苏直杀掉了魏思文。俗话说打狗还要看主人,他不但不看主人,还把人家的狗直接捅死了,所以那天朱元璋怒了,龙颜震怒,居然有人敢在天子脚下谋害朝廷命官,这还了得? 刑部审理之后朱元璋就下了一道即刻问斩的旨意,没有凌迟算是开恩,所以严叙理应人头落地了,就像京城百姓亲眼在菜市口看见的那样。 严叙死后,他在翰林院的老师大学士孔闻道对他有一句很高的评价―― “叙虽死士,信义犹胜天下鸿儒也。” 这句话很自然进了朱元璋的耳朵,朱元璋沉默了很久,心中骂了一千句老王八蛋,死士你个死人头,但碍于这位老先生孔子后人的身份,只是很有涵养地说了一句:“孔爱卿年事已高,让他回家安享晚年吧。” 而济南府严家那边更是如同晴天霹雳,这回轮到严父吵着上吊自杀,严母摔烂了十八个茶碗,连严家的下人在别人家的家丁面前都觉得低人一等。好在严家子孙繁盛,严老二很快被指定为家族的继承人。 那天严老太公又喝酒了,他说了一句话:“叙儿是个好孩子,可惜不能进族谱了” 严氏家规极严,违犯律法的子孙不允许入族谱,所以严叙应该在世上销声匿迹了。 可是严叙没有死,原因是他的那位师父,天下第一剑客独孤墨利用自己与刑部的关系,悄悄用一个死囚把他换了出来。 老百姓和监斩官都不认识严叙,所以天下都以为这位惊世骇俗的状元被砍了头,按说书先生的说法,那颗头在地上滚了八圈,眼睛还恶狠狠地盯着监斩官。 严叙不该活着,那么他只能改名换姓,独孤墨帮他起了一个名字,叫言九鼎。 言九鼎没有听师父的话去做剑客,他仍然坚持做一名刺客,因为经此一事他发现,做刺客,很痛快。 可是严叙的事迹实在影响太大,大到天下轰动,那年头言九鼎每次走过天桥,就会听见说书先生一拍惊堂木,故作神秘地胡说―― “上回说到,严状元是个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如何杀得了刀枪不入的大奸臣魏思文?有道是苦心人天不负,那一日严状元午睡,于梦中看见一条三个头的恶狗,咬牙切齿十分吓人……说时迟那时快!一个道人从天而降,仓啷啷拔出宝剑,大喝一声:‘我乃地仙吕洞宾!’只一剑便把那恶狗斩作两截……” “严状元就学了吕洞宾的仙人剑吧?” “原来那个魏思文是一条三头恶狗变的啊!” 茶馆里的看客你一言我一语,故事传得神乎其神,妇孺皆知,也造成了一个很严重的后果―― 天下有名没名的刺客都视严叙为偶像,齐聚京城,誓要杀几个贪官污吏、江洋大盗,以追随偶像的步伐。 可是贪官污吏脸上又不刻字,京城又能有几个江洋大盗,何况京城虽大,毕竟是王都,怎么能容你们随随便便杀人? 所以刺客们只好互相杀,你说我是河南大盗,我说你是四川土匪,天天杀得不可开交, 杀了大半个月,刺客们就不杀了,因为他们打不过一个人,一个叫言九鼎的刺客,这个人也不杀人,只是哪里有刺客争斗,他就要来阻止,他的剑法十分了得,没有几个人能撑得到他出第二剑…… 于是闲极无聊的刺客又想了一个天才的点子,不如成立一个刺客联盟,由联盟来接生意,有活儿就安排大家做,这样大家就不会自相争斗了。 刺客们一拍即合,公推言九鼎为盟主,言九鼎当仁不让,还为这个刺客联盟起了个名字叫易水盟,说是向刺客祖宗荆轲致敬,可有刺客说“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个名字不太吉利,言九鼎却用一句话把所有人说服了―― “要成为严叙那样的刺客,一定要心存死志。” 谁也没有想到,易水盟居然会在十年间飞速壮大,加入的人越来越多,甚至在各省都有了分舵,可谓是仅次于丐帮的天下第二大帮会。 言九鼎功不可没,因为他一言九鼎,只要接下的生意,无论如何一定要完成,如果失信,就会被开除出易水盟。 所以江湖上都知道,**,找易水盟最贵也最放心,因为易水盟这块招牌就代表着诚信。 ; 第二十九章 古怪的名医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李擎苍醒来的时候左臂上扎满了银针,他虚弱得不能动弹,迷迷糊糊中,一个鹤发童颜的老者正在挽着袖口用手背摸着他的额头,这让他有一种自己的爷爷在慈祥地抚摸自己的错觉…… “啊哟嘞!小伢子终于醒咯,害得老子医咯三天!” 姜万重,湖南名医,看见擎苍苏醒的那一刻,一边把他扶坐起来,一边高兴得大叫起来,李擎苍美好的错觉也在那一刻彻底破灭…… 听到姜万重的喊声,第一个出现的人是玉莲心,擎苍记忆中那张美丽而冰冷的脸居然还带着几分愉悦,虽然这种情绪很细微,但是擎苍还是看出来了。 “李邋遢,算你命大,要不是我及时找到你,你可就没命了。” 擎苍想起三天前玉莲心突然出现在木鱼村,想必是得知了自己被御林军臂弩射伤的消息,专程来找他。 虽然他心中十分疑惑,不知道这个女子为什么会在皇宫放走他,又为什么赶来救他的命,但救命之恩他必须真心感激。 “多谢姑娘救命之恩……其实我不叫李邋遢,我叫李擎苍。”擎苍一边感谢,一边点了点头,算是行礼。 玉莲心微微一笑道:“你果然用的是假名,李擎苍比李邋遢好听多了,我叫玉莲心。”说完,她才发觉自己竟然鬼使神差自报了芳名,脸上不禁有些发烫…… “哦呦!我看你是绊着脑壳吧?你不谢我姜大夫先去谢姑娘,你这个色迷心窍的狗东西!”姜万重大骂起来,倒是说得李擎苍和玉莲心两个都愈发尴尬起来。 “多……多谢贾大夫救命之恩。”擎苍听不实在姜万重的湖南口音,把姜大夫听成贾大夫,惹得那姜万重更是暴怒起来。 “我看你是要我发宝气吧!竟敢说老子是假大夫,老子拿针插死你!” 说着,姜万重竟真抄起一把银针就要往擎苍身上扎,玉莲心感觉上前拉住,擎苍看着还在一边嚷一边作势要扎他的白发老人,实在是觉得哭笑不得。 这一通闹,倒是把盟主闹来了。言九鼎一身灰色的儒装,腰上依旧是挂着那枚黑色的玉佩,背着手走进门来,姜万重赶紧挣脱玉莲心的手,迎了上去。 “言老板,你来了就好讲了,你给我评评理噻,这个小没良心的……” 姜万重是易水盟花钱聘来的大夫,不算易水盟的人,所以别人都叫言九鼎“言盟主”,他偏要叫言九鼎“言老板”。他还没抱怨完,言九鼎便挥了挥手,说了一句“我知道了”,示意姜万重不必再说下去。 姜万重乖乖闭上了嘴,言九鼎掏出一锭银子奉上道:“姜大夫受累了,这是这次的诊金。” 姜万重见了银子,毫不客气地拿了过来,用后槽牙咬了一下,确认是真银,才笑着用袖子擦去口水,哼着小曲去了。 用几百年后流行的话来说,擎苍看着这个节操掉一地的老头,当时就三观尽毁了。 “小兄弟,你醒了?”言九鼎轻声发问。 擎苍本来看着这个面容可怕的男子,本来还有些心里打鼓,但听他说第一句话就觉得此人温文尔雅,让人如沐春风。 “李擎苍见过前辈,多谢前辈收留。” 说着他试着起身行礼,虽然没成功,但明显比见玉莲心时恭敬许多,这让站在言九鼎旁边的那位小师妹颇有些不高兴。 “不必多礼。你的事迹我都听说了,舍身忘死,你很了不起。我看要不是朝廷全力封锁消息,你也要被编进说书先生的话本里了。” 言九鼎对这个与他有类似经历的少年真心赞赏,几句话夸得李擎苍有些不好意思,以致于他并没有注意到言九鼎用的是一个“也”字。 玉莲心笑道:“师兄真是孤陋寡闻,这种事情怎么封锁得住呢?今天早上天桥底下的说书先生已经开说了,说这位李道长是终南山来的狐狸大仙呢。” “哦?这位说书先生也真是胆大包天,才过了几天就敢拿出来说了,也不怕朝廷怪罪么。看来得找几个弟兄提醒他一下。” 师兄妹正聊着,李擎苍忽然想起一件要紧的事情来,急忙问玉莲心到:“玉姐姐,杜鹃的尸体现在在哪?”说着,急火攻心,头晕目眩,嘴里竟喷出一口血来。 玉莲心赶紧扶住他道:“不必担心,我把她葬在后山,你只管好生修养,等你好了我就带你去看她。” 言九鼎道:“不错,你一定要养好身子,等你好了我也有话问你。” 擎苍听完这话便昏厥过去。言九鼎只好又把姜万重找来看,还好没有大碍,只是他刚刚解毒,身体十分虚弱,只要多休息就好。众人于是都退了出去,只留姜大夫照顾。 玉莲心觉得很不高兴,因为李擎苍叫她“姐姐”。他其实比李擎苍还小一岁,但李擎苍想当然觉得她是大内七大高手之一,须得恭恭敬敬叫一声姐姐,但这对于一个少女来说,无疑是一个无礼的字眼,“姐姐”应该是老女人的代名词。 “难道我长得很老吗?” 那天夜里,玉莲心披散了秀发,卸去了妆容,单手撑着下巴,竟对着铜镜烛台自顾自地发问起来,她不知道自己不知不觉显露了她作为一个少女的温柔和可爱,这样的她实在是不多见的…… 一个月之后,擎苍的身子恢复了,第一件事便是火急火燎地去求玉莲心带他去给杜鹃上坟。 “玉姐姐,请你带我去看看杜鹃的坟墓吧!” 还敢叫“姐姐”!玉莲心脸上泛出几分愠色,有些责备地说道“谁许你叫我姐姐了!” 擎苍一琢磨,玉莲心虽然是大内高手,但也未必比自己年长,叫人家“姐姐”的确是有些唐突了,便纠正道:“那我叫你玉姑娘吧……玉姑娘,带我去给杜鹃上坟吧!” 玉莲心不知道怎么的,虽然他已经改口,可是看着他急迫的样子,自己还是有些不高兴,她心里一边想着自己这几天到底是怎么了,一边叹道: “去也去得,但你可决不能再吐血了。” “好。”擎苍用力点了点头。 玉莲心看他心情急切,在院中折了几支白菊,当即就带着他去了。 二人一前一后,也不言语,走出去百步,远远听得那姜大夫的大嗓门又嚎了起来―― “小畜生!药也不呷,跑到不知道哪里克?” ; 第三十章 孤坟无处话凄凉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李擎苍跟着玉莲心,两个轻功高手只是慢慢走,一路没有说一句话。 后山不是不远,只走了半个时辰就到了,走到那座林地里的孤坟前面,李擎苍的心几乎要跳出嗓子眼儿。 这是一座很小很简单的坟,看得出是一个小姑娘的坟,因为玉莲心在坟头上扦插了许多不同种类的杜鹃花苗。 “玉姑娘,你费心了。” 擎苍说这句话时候,就好像这是他自家的事,让外人费了心,或者说就像一个丈夫在感谢他人埋葬了自己的亡妻。 玉莲心不喜欢这种口气,所以她不打算回应,只是沉默着把几枝白菊递给这个泪水夺眶而出的少年。 李擎苍缓缓上前,用手掸去了地上的落叶,轻轻把花放在那块细细的石碑下面。 “杜鹃之墓” 只有这么简单的四个字,没有文人那种雅致的谥号,没有武将那种高贵的爵位,没有代表身份的官职,没有代表家乡的籍贯,甚至她的姓氏也不明确,因为“杜鹃”这种宫女常见的称呼或许根本就不是她本来的名字。 李擎苍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他的哭是仰天长啸,哭声里没有一点少年的气息,那种哭,像一个饱经风霜的成年男人的哭。 他的手里攥紧了杜鹃送给他的香囊,那个绣着红色杜鹃花的鹅黄色香囊,无论如何也说不上华丽的女红是杜鹃唯一的遗物。 作为一名少女,玉莲心知道,这种东西意味着暗示,意味着芳心暗许,送给男子的女红,很明白就是定情信物,所以她的心中感觉到一丝莫名的酸楚。 可是李擎苍并不明白,他只知道这是杜鹃这个勇敢而弱小的女孩留给世间最后的东西,他的哭声无疑表达了对杜鹃深刻的情感,但最本质的不是同情、怜悯或是不舍,而是悲愤。 悲愤,是一种过于强烈的情感,与之相对应的,往往是乱世、外敌、亡国之类心系天下的情形。而对于李擎苍来讲,杜鹃的死,就是最让他悲愤的事情,而且是彻底的悲愤。 道家说“上天有好生之德”,佛家说“众生平等”,儒家的圣人说“民贵君轻”。 可是杜鹃的死让他深深地怀疑他从小读的这些三教经典,现实让他看到的只是弱肉强食,弱者根本没有平等的机会,一姓的君王才是绝对不容置疑的神圣威权…… 擎苍哭了很久,哭得衣裳尽湿,哭得声嘶力竭。 等他哭完了,玉莲心觉得自己不知道为什么也受了感染,不觉黯然,却又强装着着平静面无表情地说道:“那天我带她回来求姜大夫救治,姜大夫说,他是名医,但也只能治病,不能招魂……” 擎苍发现了她言语中隐藏的自责,看着这个要强的少女道:“玉姑娘,这不能怪你,你做的已经太多了……谢谢你!” 玉莲心觉得这句话的善意让他有些温暖,因为这是从一个刚才还如癫似狂的人嘴里说出来的话。她对这个血洗紫禁城的少年有了一个全新的印象―― 他是一个好人,货真价实的好人。 她微怔着,来不及说什么,李擎苍又看似平静地问了她一个问题: “玉姑娘,你说杜鹃这样的好人做错了什么,难道就是因为她弱小,所以该死吗?” 玉莲心想回答“是的”,因为从小在皇宫长大的她,深知人心的险恶、权谋斗争的残酷血腥,所以弱小温顺的羊会被凶残狡猾的狼一口咬死,也因此,她不想做任人宰割的羊,她一直在努力让自己变得强大,强到十六岁就成为大内七大高手之一,强到戴上了一张冷若冰霜的面具。 但她没有回答,因为她明白擎苍问的不是好人为什么会死,而是好人为什么“该死”,这是一个她无法回答的问题,她也是一个少女,她只能费尽力气保护好自己,没有余力去思考这样的问题,但在她的内心,也一直明白,人和动物当然是不一样的。 “你错了。该死的是那些害死她的人,皇帝、权臣、锦衣卫,所有那些满口仁义道德却视人命为草芥的伪君子,全部都该死。” 说这话的人是言九鼎,他不知道什么时候竟悄无声息出现在了李擎苍和玉莲心的身后。 这样的话从一个刺客头子的嘴里说出来实在是有些奇怪,毕竟刺客就是以杀人为生的,又有什么资格骂别人视人命如草芥?但李擎苍不觉得奇怪,因为他觉得言九鼎说的是对的。 他想起一年前在终南山与师父的对话,他当时只因为帮师兄杀掉一个恶人就良心不安,无法入睡、伤心流泪……而如今他的手上已经握着几十条大内侍卫的命,但他还是充满了怒火,还是想杀人。 那天师父告诉他要以德报怨,要用功夫去保护别人。他做到了后半句,却无法做到前半句。他本来无比真心地觉得每个人的生命都无比宝贵,世间的人都应该爱惜相互的生命,但现在他觉得有的人是该死的。 那些视人命为草芥的人,就应该让他们去死!即便他们的死必然导致父母亲朋会承受莫大的痛苦,即便他们死会引起更多的仇恨,那也是他们咎由自取!(注1) “那我就杀了皇帝,杀光所有权臣,杀了上官德明,杀尽全天下所以视人命为草芥的伪君子!” 擎苍说这句话的时候双眼通红,仿佛一只发了狂的野兽。 这句话说得实在太过去惊天动地,以至于见惯杀戮场面的玉莲心都有些不寒而栗,一双明亮的眼睛震惊地望着眼前这个似乎要把自己的拳头都捏碎少年。 言九鼎的眼神却有些动容,他看着这个愤怒的少年,叹道: “你可知道我们易水盟是天下最大的刺客联盟?” “那又如何?”擎苍的言语中已经忘记了礼貌。 “我们易水盟虽然做的是杀人的生意,可是我们的帮规里有四种人是不能杀的:一不杀善人良民,二不杀老弱妇孺,三不杀忠臣良将,四……不杀皇帝。” “可是您刚才还说,皇帝该死!为什么皇帝不能杀,难道易水盟的人都是害怕得罪朝廷的胆小鬼么?”擎苍很愤怒,额上青筋暴起,因为他有一种受骗的感觉。 “为什么?皇帝的确该死,可是皇帝是杀不完的,天下有太多的人想做皇帝。杀了老皇帝,还有小皇帝,杀了大元皇帝,还有大明皇帝,杀了朱皇帝,还有刘皇帝。” 言九鼎看着脸色变得柔和许多的李擎苍,接着说道: “为了成为至高无上的皇帝,人们不惜互相残杀,一切阻碍人们获得皇位的人,无论是父母兄弟、朋友知己、无辜百姓,全都可以抛弃,全都可以亲手斩杀。对易水盟的刺客来说,杀掉皇帝,的确是一次值得炫耀的刺杀,但这极有可能导致天下大乱,狼烟四起,而遭殃的无疑是千千万万无辜的百姓……所以,皇帝是不能杀的。” 这几句话是不可辩驳的,因为言九鼎说的是对的。擎苍的愤怒变成了沉思,权力斗争这种险恶的事情他看不懂,谁做皇帝他也不关心,但他是一个好人,一个爱惜他人生命的好人,危害无辜百姓的事情,他当然不会去做。 他对眼前这个面貌可怕的言盟主变得越来越好奇,一个有这样卓越见识的人,为什么会去做一名刺客。 “言盟主,您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去做刺客?”擎苍想着,就很直接问了出来。 “乃知兵者是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十多年前,当他决定为好友苏直报仇的那一刻,他想起李白这句诗,此刻他又念给了擎苍。 “您是圣人?”擎苍不是很明白。 言九鼎笑了笑:“不,我当然不是圣人,我只是不得已用了凶器。” “可是,您为什么要来和我说这些?” “因为你很像一个人。” “谁?” “年轻时候的我……” (注1:写这段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想引用王力宏在某电影里说的那句“我们只怕杀得不够多,杀的不够快”,但想想觉得这时候搞笑实在是有些跳戏,所以还是冷酷到底吧,哈哈。) ; 第三十一章 加入易水盟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玉莲心想去阻止师兄说出这个只有她知道秘密,言九鼎伸出手阻止了她。 “二十年前,我是山东济南府严家的长子长孙严叙……” 言九鼎将自己如何考上状元,苏直如何被陷害,他如何杀掉锦衣卫指挥使魏思文种种情形,一五一十讲给了擎苍。 擎苍无比震惊,他实在不敢相信眼前这个丑陋的男人曾经是满腹经纶的状元郎。 听完严叙的故事,他明白了为什么这个言盟主有这么高的见识,因为他是饱读诗书的状元,励志报国的朝廷命官,也明白了为什么言盟主对他很亲切,因为他们的经历实在是有许多相似,只不过言九鼎血染紫禁城的时候已经四十六岁,而擎苍血洗紫禁城的时候只有十七岁。 “言盟主,我明白了,谢谢您告诉我这些,您……您很了不起!” 言九鼎笑了,他见到擎苍第一面就对这个孩子说“你很了不起”,而现在这个孩子竟然用同样的话来称赞他,他不觉得这是一种冒犯,反而觉得这话很真心,于是像一个慈祥的长辈那样轻轻摸了摸擎苍的头。 玉莲心觉得这个场面有些奇怪,因为她认为自己和师兄是平辈,她是绝对不会允许师兄像一个长辈一样摸她的头的…… “咱们走吧。” 擎苍示意玉莲心一起离开,言九鼎笑着摸了摸胡子,和擎苍一起先动了身。 一阵微风吹来,吹得杜鹃坟头的杜鹃花苗有些晃动,玉莲心侧着头把花下的土压实了些,风吹动她丝绸般的一缕头发,显得她的脸上多了几分妩媚。 刚才,李擎苍在对她说话时候,没有先礼貌地叫她一声“玉姑娘”,这似乎代表着李擎苍已经把她当做了一个熟悉的人…… 回到易水盟,擎苍洗了个澡,整理了一下刚才疯得乱七八糟的仪表,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感觉精神了许多,但有一件事情他并没有忘记―― 皇帝不能杀,可是那个当着他和杜鹃面虐杀太监刘安,送给杜鹃毒药的上官德明,他是无论如何也不能饶恕的。但他不是上官德明的对手,他没什么把握,所以他需要易水盟的帮助。 “言盟主,我要加入易水盟。” “哦?为什么?”言九鼎看着开门见山的擎苍,有些吃惊地放下了茶碗。 “我要杀上官德明。”擎苍的语气平静而坚决。 言九鼎恍若看见了十多年前那个决定杀掉锦衣卫指挥使魏思文的自己,眼前这个男孩决定杀掉魏思文的继任者,他当然不会反对,而且他现在易水盟的盟主,刺杀这种事情他还可以帮忙。 “依你的年纪,现在大概不可能是上官德明的对手,而且皇宫现在防卫更加森严,你也没办法进去。所以你需要易水盟的力量。” “不错,我需要您的帮助。” 言九鼎哈哈大笑道:“你真是个机灵鬼,我们易水盟杀一个人本来就很贵,上官德明这种级别的对象更是天价,你没钱,所以要直接加入我们吗?” “我的确是这样想的。”李擎苍根本没有否认,言九鼎愣了一下,他没想到李擎苍的脸皮真的这么厚,但在李擎苍看来,这样非常公平。 “我可以让你加入易水盟。但你知不知道,杀上官德明是一件以命换命的买卖?”言九鼎的神色突然严肃了起来。 “我知道,杀他的人自己也会死,就像严叙当初杀魏思文那样。所以,我会自己亲手杀了他。” 言九鼎又愣了一下,他已经老了,手上找不到几个有足够把握杀死上官德明的人。玉莲心可以,因为她是天下第一剑客独孤墨的关门弟子,但她并不是易水盟的人,上官德明也不可能让自己这个小师妹去以命换命。 所以言九鼎考虑的是挑几个人一起围攻,起码以三命换一命。他没想到李擎苍打的却是自己执行刺杀任务的主意,这倒让他有些疑惑了。 “你既然决定自己去,又需要易水盟帮你做什么?” “我要学直剑。”擎苍记住了言九鼎刚才讲过的,杀死魏思文那一剑。 言九鼎想起当年向独孤墨学剑的情形,那一年他三十六岁。 “这么说你要拜我做师父?” “不,我有师父,我只是要跟您学直剑……不过,我如果能活下来,我一定尽力为易水盟做事。”擎苍说得很清楚,言九鼎还是不觉得冒犯,因为擎苍真的很像当年的自己。 “好吧,我答应让你加入易水盟,也会教你直剑,但你要做好准备,因为这一剑真的非常难学,也许要学很多年。” “我早就准备好了。”擎苍答应得很干脆,他不是有信心学会,而是必须学会。 直剑,是言九鼎此生最强的剑招,凝聚了苏直那类人宁直不弯的气节,是一种勇往直前不畏强权的精神,是带着浩然正气的拼死一击,如果不能以死相拼,带着丝毫对生的眷恋,那么这一剑是无论如何也学不会的。 言九鼎创出这一剑的时候,他已经站在死亡的边缘,此生也只真正用过一次。 十年来,言九鼎曾经有意将这一剑教给自己的徒弟,但没有人是真正的不恋生,不畏死。所以没有人学会。 他在李擎苍身上似乎看到了把这一剑传承下去的希望,但至少现在还不到时候。 “你的复仇也要十年吗?” 言九鼎独自在房间里自言自语,轻轻饮了一口茶…… 又过了好几天,建康的夏日越来越炎热,树上蝉鸣不止,一位目光迟缓的老管家上下打量着李擎苍,一手擦汗,一手仔细地用毛笔在易水盟的名册上添上了李擎苍的名字,给他一枚铜钱大小的白色玉佩,材质看起来十分普通。 最让他气不过的是,等级写的是最低级“役人”,李擎苍觉得这两个字看着就是谁都可以使唤你、给你摆臭脸的意思。 其实易水盟的规矩向来如此,新人无论是什么样的出生,无一例外必须从最低的役人做起,擎苍理解的也八九不离十,说白了这就是学徒的意思,别人刺杀,你只能打下手,做些勘察路线、准备工具、制造混乱场面之类的事情。 其实言九鼎这样划分等级也是一片苦心,他是不想初来乍到的新人去白白送死,所以先让他们学好必备的技能,从别人的刺杀中积累经验。 发完玉佩,老管家把刺客的等级向擎苍介绍了一番。 原来易水盟共有五个等级的刺客,在佩有白色玉佩的役人之上一级,是佩有黄色玉佩的“除垢者”。这一等级的刺客才有资格执行行刺任务,但接的只是刺杀地痞无赖、恶霸流氓、无名败类等难度较低的小生意。 比除垢者更高一级的是佩有碧绿色玉佩的“无声客”。这一等级的刺客经验丰富,在执行刺杀时可以轻易做到来无影去无踪,负责刺杀弄权奸佞、贪官污吏、江湖祸害等高难度的任务,各省的刺客头领也都是这个级别。 在无声客之上的刺客,叫做“义从”,佩红色玉佩,是除直隶省之外各省刺客中的最强者,总共有十四人,在易水盟内部称为“十四义从”,十四义从全部在言九鼎身边,只听从他一人的指令,负责执行最高难度的刺杀任务。 而最高等级,自然是盟主言九鼎,佩黑色龙纹玉佩。 看着“役人”两个刺眼的文字,擎苍学着姜万重的口气暗暗骂了一句:“言老板,你可真他娘的够意思!” “小鬼,你说什么?”这个老管家有个毛病,选择性耳背,你平常跟他说话他听不见,只要你一骂人他立马就听见了。 李擎苍悻悻狡辩道:“没什么,没什么,我是问您啊,咱们易水盟有没有统一的制服啊?” 问完擎苍就觉得自己问得太白痴了,作为刺客,最重要当然就是隐藏身份,越是泯然众人越好,怎么可能穿着整齐统一,昭告天下我们是刺客? 他正后悔着乱说话丢了面子,老管家的激烈反应却叫他顾不了那么多,只得拔腿就跑。 “什么?小兔崽子,你想偷看玉姑娘脱衣服……你看我不打死你!” 七十岁的老管家听错得很要命不说,还亲自手拿一方石砚,身手矫健地从柜台里跳了出来,照着李擎苍的头就打。 “唉?冤枉啊!您真的听错了啊!” 炎热的四合院里,看着年事已高的老管家手拿砚台,骂骂咧咧,像年轻了五十岁一样追着尖叫的李擎苍乱打,易水盟的杀手刺客们惊得张大了嘴巴,甚至有个年轻的刺客口水流出来都没有发现,就像一位饥饿的智障人士。 只有一个平常面若冰霜的人破天荒地发出了少女特有的银铃般的笑声。毫无疑问,那个笑得花枝乱颤的少女自然是玉莲心,这让那些平常看着她的脸色都直冒冷汗的刺客们嘴张得更大了。 “色胆包天的东西,偷看玉姑娘脱衣服,我……我打死你!打死你……” 老管家边追边大声叫骂,院子里满是李擎苍此起彼伏的哀嚎―― “死老头,无凭无据你不要乱讲啊……” “诶!打人不打脸啊!” “爷爷、爷爷,君子动口不动手!” “您是吃了什么啊,身体这么好!” “哎呀我的妈呀!” 李擎苍偷看玉莲心换衣服的恶名很自然传到了言九鼎耳中,言盟主一手拿着《论语》,一手扇着写着“礼义廉耻”四个大字的折扇,似乎没有听见院子里嘈杂的喊声,只是老气横秋地叹了一句:“现在的年轻人呐……” ; 第三十二章 神秘的鲲鹏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李擎苍在加入易水盟的时候,他的师兄陆苍狼已经随回庄婕姝到扬州,在黑龙帮停留了一月有余。 一个月前,在苍狼和画雨的推波助澜之下,九龙帮与官军达成协议,改作了九龙商会。 九龙商会做了一个多月的正经生意,因为人手多,跨地区广,更有官家支持和常猛志提督的面子,行商处处方便,九个分会生意兴隆,帮众纷纷脱贫致富,都断了重操旧业的念头。 黑龙分会一位六十岁前老强盗甚至热泪盈眶地感谢了朝廷的好政策,表达了对大明王朝的深深热爱…… 虽然黑龙分会现在的庄会长、叶先生无比热情地一再挽留,但这毕竟是个鸟不拉屎的芝麻小岛,更何况鲁狗儿这个老光棍自从知道画雨是个姑娘以后,每天两眼直冒贼光,看得画雨后脖子一个劲地发凉以及……想吐…… 用几百年后的一句方言来说,他们“真的不能在这儿扯犊子了……” 这是苍狼和画雨的共识,所以他们终于坚决辞别了黑龙分会热情的主人,抓紧时间顺江北上。 之所北上,是因为据说下个月就会发生北平的“鲲鹏归期”,这一场热闹实在值得去看看。 据说他们二人走后,黑龙分会堂堂三当家――老光棍鲁狗儿鬼哭狼嚎地闹了一天…… 在北去的小船上,苍狼与画雨无事闲聊。 “画雨姑娘,你说这个鲲鹏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画雨靠在椅子上有些困乏,随意敷衍了一句:“就是个鸟。” “你……你怎么能说脏话呢?” “……” 画雨闭上眼睛没理他,心里觉得这个笑话很粗俗,而且一点也不好笑,但苍狼真的觉得她刚才是在说脏话…… 说话间,北平到了。离鲲鹏归期还有三日,城里却已经被挤得水泄不通,这里头有和尚、道士、西洋人、西域人以及各种乱七八糟的怪人,许多真正念念有词地设了香案“作法”…… 那些奇怪的人带着各式各样的奇怪的兵器,大弹弓、大火铳、大弩,甚至有两个人还勇敢而天真地带着可以载人的大风筝…… 无疑,其中最壮观最吸引眼球的当然是江湖第一制兵名门莫邪派带来的神臂弓,带着木轮子,就像一件大型攻城器械,苍狼和画雨这才觉得当初那个船老大所以不虚。 怪人虽然多,但造成拥堵的主要是北平当地和各州郡县来看热闹的围观百姓,太平盛世,闲极无聊的人实在太多…… 据说这几日文官武将的马车轿辇都已经无法通行,官老爷们只好走路出行了。 苍狼和画雨挤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在人群中多看不到对方一眼,找了许多客栈都已经客满,最后不得不高价租用了一位郝姓胖大婶又脏又小的自家房子,还得到了郝大婶“爱住住不住算了”的热情招待。 终于熬过了蚊子叮、跳蚤咬、蟑螂爬、老鼠闹的三天,辞别了爱答不理的郝大嫂,陆苍狼觉得这里的百姓过得比草原的牧民还苦,画雨觉得自己今生今世再也不会做凑热闹这种事了。 八月十五,中秋佳节,这一天是个阴天,天色昏暗,夜里看来不能赏月了。 但百姓们依然兴致高涨,抬着月饼番石榴,等着钟楼上的大钟敲响,等着城门楼上的主持官员现身,等着金灿灿的大鸟从天空中飞过的千年盛事。 “咚、咚、咚”钟声响起,百姓陷入了欢呼,一个瘦弱的和尚在卫兵护卫下走上了城楼。 苍狼和画雨实在不管相信道衍和尚会来主持这样嘈杂混乱的场面,难道鲲鹏回归是真的吗? 一连串锣响平息了涌动的人潮,道衍走到城楼正中开始讲话,画雨莫名觉得这个场面很像耍猴表演,道衍师父也很像一个宣旨的太监…… “燕王殿下有令,今日是鲲鹏归来的千年盛事,是难得一见的祥瑞。楼下无论是谁,若能取得鲲鹏一根金羽献上,赏黄金千两,而且可以到王府赴宴!” 苍狼看着这个声音洪亮、语言富于煽动性的和尚,实在想不通为什么他和平常平和谦逊的时候反差那么大? 楼下的三教九流可不会有这样的疑问,他们为赏金欢呼雀跃,激动不已。 但是这种事情怎么听都是无稽之谈,事实似乎也印证着这是一个骗局。 天孔已经一片漆黑了,乌云遮月,除了乌云什么都,雀跃的人群也渐渐没了精神,有些人甚至已经开始大呼上当。 正当许多人已经决定回家睡觉的时候,人群中一个道士忽然指着天空惊呼道: “大家快看啊,那是什么!” 一个巨大的黑色阴影从天空中缓慢而无声无息地飘过,虽然夜色太黑看不到颜色细节,但轮廓看起来的确是一只体型巨大的鸟,那只大鸟既不像金雕,也不像鸿雁,几根极长的尾羽似乎证明着这是一只凡尘中绝无可能看得见的神鸟。 但不只一个人看见了,北平城里熙攘的人流都是见证者,所有人都在静静地望着天空中那个巨大无比的影子,如痴如醉,竟都忘记了获取金色羽毛的最初目的。 “娘,我怕!” 一个孩童突然爆发的哭声惊醒了形同梦游的人群,带着工具的能人异士争先恐后地抄起家伙。 出乎意料的是,最快的人居然是苍狼和画雨三天前看见的那两个拿大风筝的人,他们一个在地上放线,一个乘着风筝扶摇直上,果真是要钱不要命。 待其他人准备好工具,乘风筝的人已经飞到半空,离鲲鹏的阴影又近了十丈。苍狼和画雨看到那人边上升边往下看,嘴唇不停开合,似乎有什么话说,但由于离得远、风声又大,底下的人根本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 “乒!”“嗖嗖!”随着一声声铳响、箭鸣、石子铁弹发射的声音,楼下的能人异士们谁也不想失了先机,把远程武器往天上招呼。 石子箭镞在半空中下坠,人群中此起彼伏地喊叫,能人异士的武器根本没能到达鲲鹏的高度,却失手把乘风筝那个人的绳子射断,那人快速坠落下来。 苍狼、画雨和扯线的人赶紧向那个人坠落的方向跑过去,希望能发生奇迹。 但除了这三人,其他的人并不关心或者说无暇关心那人的死活,因为他们的目光被一个小房屋一般大小的句型神臂弓吸引了,一个白净的中年人调好了角度,拉开了机关,一支手臂粗细的木制巨箭向着鲲鹏的方向飞去,人群中响起一片惊呼―― “是莫邪派的神臂弓!” “这一箭一定能射中了!” 鲲鹏还在空中,但许多人明明看见这一箭穿过了那个阴影,这一箭看起来中了,但结果似乎还是没中。 “射偏了吧?”有人问道。 中年男子没有答话,他白净的脸显得更加惨白,脸色有些难看。 于此同时,鲲鹏也渐渐消失在漆黑的夜空之中。 苍狼摸了摸那个乘风筝的人的脉搏,已然没救了,只有一息尚存。 “不是……” 他指着天空说完这两个字便再无声息,他那个拉线的同伴抱着他嚎啕大哭起来。 “他想说不是鲲鹏么?”画雨看了一眼苍狼。 “不知道。”苍狼看着地上这个玩火**的人轻轻摇了摇头。 这时莫邪派的人推着神臂弓从他们身边经过,中年男子并没有看地上这个悲惨的年轻人一眼,一名军官追过来,向他一揖手道:“文师傅,燕王殿下请您到府上一叙。” ; 第三十四章 真相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苍狼和画雨看着那个乘风筝的人,为了拔下这个“鲲鹏”的一根金色羽毛,这个人竟然这样疯狂,也因此失去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陆大哥,咱们去看看那个鲲鹏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画雨在苍狼耳边轻声说了一句之后拉着他便走。 “可是那鲲鹏不是不见了么,我们到哪里去找?”苍狼问道。 “在哪里不见的,咱们就去哪里找,我一定要看看这鲲鹏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画雨的口气坚决,她有些生气,如果不是真的鲲鹏,为这样事闹出人命不是很可耻? 苍狼不知道画雨生气了,但是画雨说得话,他都愿意听,他回忆了一下,老实说道: “唔……好像是在城西边儿不见的。” “那好,我们就去城西看看。” 说完,二人便挤过拥挤的人潮,好不容易来到了西城门,来到城门口,才发现这里已经挤满了想要出城的周边居民。 “为什么关了城门不让俺们出去?”一个领头的乡民高声问道。 “各位乡亲,今日夜深天黑,人多闲杂,出去乱走可不太平。燕王殿下关心大家的安危,所以请大家在城内歇息,天亮之后再行离开。”守城的卫兵的言语客气而不容置疑。 “就算殿下关心俺们,可大伙都是附近的贫苦村民,不许俺们回家,俺们难道睡大街么?”那领头的乡民有些愤怒,余下的乡民也群情激奋,怒骂起来。 吵吵嚷嚷了一阵,那卫兵大喊道: “大伙不要吵了!听我说!” 乡民们闻言安静下来,卫兵接着说道: “殿下体谅大家,所以今夜北平城通宵营业,不行宵禁,大伙每人到我这里领一吊钱,到茶馆喝些热茶吃些点心,明日天亮再走。” 众乡民一听有那么多钱拿,立即争先恐后抢了起来,领完了钱便不再闹着出城,各自往茶楼、酒馆、赌坊去了。 刚才还拥堵的城门口立刻安静了下来,苍狼和画雨看着眼前的景象有些吃惊。 苍狼感叹道:“父王对百姓真的很好。” 画雨撇了撇嘴,冷笑道: “你倒是老实,你这位父王不惜花钱把所有人困在城里头,不知道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苍狼还想争辩,画雨却直接把手伸进他怀里,一把拿出燕王府的腰牌,伸手给守城的卫兵一看,气势汹汹地道: “我们是燕王府的人,殿下派我们出城办差,快打开城门,让我们出去!” 卫兵一看腰牌的确不假,但上头说了任何人不得出城,有些为难地道: “两位大人,上头交代了任何人不得出城,不知殿下要两位办的什么差事?” “你是什么身份?这种不要命的话你也敢多嘴么?要是耽搁了殿下的大差事,我看你如何交代!” 画雨这一句恐吓,吓得那卫兵汗如雨下,毕竟自己官微言轻,错放一两个人不过得罪上司,但真的耽误了燕王的差事,自己自然担当不起。 “开门!” 一声令下,北平西门打开了一条细缝,等二人出了城又立刻关了起来。 今年的中秋实在是有些怪异,本该是赏月的好时节,偏偏乌云密布,伸手不见五指,苍狼无奈地问道: “画雨姑娘,什么都看不见,咱们去哪儿找鲲鹏?” 画雨没有回答,这样漆黑的夜晚,到底从何找起呢? 一阵寒风吹来,夹杂着干枯的落叶,画雨随手抓了一片,在城门的火把下看出是枫叶。 红透的枫叶很好看。美中不足的是,这一片通体火红的叶子上偏偏有一粒小小的白斑。 画雨不喜欢残缺美,她觉得红就该红得彻底,红得完整,她的眼睛厌恶地盯着着那块碍事的白斑。 又一阵风吹来,红枫叶上的白斑竟然随风而起,轻轻飘走,原来这白斑不过是一块无意中粘上枫叶的落尘。 画雨忽然像一个猜出谜语的孩童一样高兴地喊了起来: “快!咱们逆着风去找!” 说完,画雨使开轻功,奔着风的方向追赶了过去。苍狼愣了一下,他不明白为什么要逆着风去找,但他愿意听画雨的,因为画雨很聪明,所以也赶紧拼尽全力追了过去。 画雨的轻功要比苍狼好些,身法灵动飘逸地跑在前头,苍狼的轻功却是从小与马匹赛跑练成,就像一头野兽一般追在后头。 追出一里地,苍狼的眼前出现了一片枫树林,而画雨在先他一步已经到了,正躲在一株枫树后边示意他轻轻过来。 枫树林里亮着一片火把的光亮,大概有一二十个农夫打扮的人抬着一个白色的巨大物体,哗啦一声抛在了地上,一时间尘土飞扬。 苍狼和画雨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纸糊的巨大风筝。那风筝形如大鸟拖着长长的尾翼,可不就是在北平城看见的鲲鹏! 适才画雨看见的白斑,其实就是这个风筝上落下的纸屑。 带头的农夫道:“我看走得够远了,弟兄们就在这儿烧了这个‘鲲鹏’吧。” 苍狼认识这个带头的农夫,因为他是燕王的一个家将,在草原和燕王府他都见过。 另一个“农夫”笑道:“今天真是好险,辛亏神臂弓那一箭只是射穿了纸片,没射中竹骨。倘若掉下来,那可就穿帮了。” 苍狼和画雨一看,那风筝上果然有一个碗口粗细的大洞。 带头那人道:“你哪来那么多废话,烧了风筝,咱到王爷面前就能交差了……快点儿动手,风大得仔细着些。” 说着,那一伙人纷纷用手中的火把点燃大风筝,刹那间火光冲天,白纸很快燃尽,竹骨却噼噼啪啪燃了许久,直道一个时辰后才悉数燃成了灰烬。 “埋!” 带头那人一声令下,手下们从腰间拿出一把短铁锹,仔细埋了起来,又是许久才把地面上弄得痕迹全无。 掩埋了证据,“农夫”们便向着北平城的方向走去。 苍狼和画雨走到那片痕迹全无的空地上,除了还未散去的热气,地面上看起来没有一丝痕迹。 “原来这就是鲲鹏,父王为什么要骗人?”苍狼有些吃惊地问道。 画雨想起船夫说的那句“三千年鲲鹏归期,万点金真龙在北”忽然明白了什么,但看着单纯的路苍狼她并没有说穿。 “陆大哥,出来那么久,我想回家了。”画雨突然说道,言语中带着一丝难以察觉的幽怨。 “那我送你回去,我就不回去了,免得父王又来逼……逼你成亲。”苍狼憨厚地答道。 画雨听了这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道: “你也回去吧,你的父王也会想你。若是他又来逼婚,我也躲不过,我……就嫁你。” 画雨说完,并不像从前那样觉得难为情,大大方方笑了一笑。 苍狼却有些难以置信,黝黑的脸上竟也红了,他低头望着自己的脚,心想还好这个夜晚这么黑,没人看得见我的脸。 ; 第三十五章 京都的担忧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建康,紫禁城尚书房内。 朱允炆皱着眉头向几日前派往北平的密使问话,齐泰、黄子澄立在一旁。 “沙武,朕问你,你们调查得如何?四叔到底想干什么,真的有鲲鹏吗?”建文帝问道。 “禀皇上,那日兄长沙文乘风筝近前观看,小的在底下拉线……不想兄长意外坠亡,临死只说了‘不是’两个字。” 朱允炆略一思索道:“看来沙文是看出了什么端倪,必不是真的鲲鹏……沙武,你兄长的尸首可曾带回?” 沙武哭道:“蒙皇上关怀,小的怕带着兄长的尸首行船不便,不得已在北平火化,只带了骨灰回来。” 朱允炆闻言,可怜他兄弟二人忠心,赏了五百两银子,叫他把兄长厚葬了。 待沙武走后,黄子澄怒道:“皇上还当燕王是四叔,燕王的眼里可哪里还有皇上?世上哪里有什么鲲鹏,狼子野心,装神弄鬼!” 齐泰道:“听闻许多和尚道士在燕王的封地散布谣言,说什么鲲鹏再现是‘真龙在北’的征兆,燕王这是要大张旗鼓地谋反啊!” 朱允炆叹道:“燕王的母弟周王谋逆,朕已将他贬为庶人,流放云南,就是要燕王好自为之,不想他竟如此嚣张,着实可恨!” 齐泰道:“倘若皇上当初听我之言,率先拿下燕王,其余诸王必不敢轻举妄动,也不会……” 齐泰尚未说完,黄子澄却怒了,先减除燕王羽翼,最后拿下的燕王是他提出的计策,齐泰的话分明是要他难堪,于是打断道: “周王逆案,证据确凿,是皇上亲裁的案子,齐大人难道还有什么疑问?” 齐泰也不甘示弱,正待反击几句,建文帝摆一摆手,示意他二人不必再相争。 “小不忍则乱大谋,削藩之事势在必行,朕便忍了这一时之气,待明年皇爷爷忌日时,宣他进京奔丧,到时叫他认罪伏法!” “皇上圣明!”齐泰与黄子澄齐声答道。 朱允炆想起几个月前,朱棣得知朱元璋的死,不顾他颁的那道藩王不得来京奔丧的圣旨,竟然想强行入京,直到他专门写下敕令,朱棣才不得不返回北平。 如果不是念及骨肉亲情,顾虑北平的兵多将广,早就该借此机会把这个无视君威的叔叔抓进大牢! 他想起多年前那个下午,皇爷爷对他说,你的叔叔们为你守卫边关国门,将来你继位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可是皇爷爷,这些藩王如果想要谋逆,我到底该怎么做才好呢? 夜色下,府军前卫指挥使上官德明有些忧心忡忡。今夜监视户部侍郎卓敬家的一队府军前卫弟兄回报,说卓敬与监察御史曾凤韶今天在家中密谈,对皇上削藩的决定颇为担忧。 上官德明没有像往常告发其他大臣一样去向皇上告发卓敬和曾凤韶妄议朝政的罪名,原因是他们谈话的内容同样让他担忧。 在削藩一事上卓敬一向主张效仿汉朝的“推恩令”,所谓推恩令,就是让藩王的所有子孙继承瓜分藩王的财产和封地,如此一来藩王的封地和实力就会越来越小,几十年后便不足为患,这样做最大的好处就是兵不血刃。 卓敬和曾凤韶忧心如今的皇上年纪尚轻,不曾上过战场,又偏信黄子澄、齐泰那些急功近利的书生,贸然削藩可能导致天下大乱、民不聊生。 上官德明自然不会忧国忧民,但他也不希望天下大乱,他忧心的是自己的前程,作为一名两朝旧臣,他已经习惯了在太平世界里游刃有余地活着。 玩弄权术、威胁杀戮,这就是他的生活,他不想改变,因为改变意味着未知,未知就是不保险。 上官明德非常清楚,他今天的锦衣玉食,完全是因为有皇上做自己的靠山,他和他的前任魏思文一样,是皇上用来咬人的狗,所以即便朝中不只一个官员希望他死,但他一点都用不着害怕,甚至可以想办法咬死他们。 他知道他的前任魏思文死得很意外,所以他的生活中绝不允许那样的意外发生,他的身边总是簇拥着许多武功高强的手下,那些偏狭的小道他绝不会走,他比魏思文更加小心谨慎,他活得很好,很安全。 可是如果有一天皇上倒了呢?游戏规则很可能会改变,如果天下诸侯争霸,又或者是某个恨他入骨的大臣摄政,再或者是燕王谋夺了皇位,他无论作为满朝文武的仇人还是前朝的旧臣都不会有好结果。 我该怎么做?遁入江湖么,江湖上又何尝不是有许多想要杀我的人,有些是为了报仇,有些是为了搏个好名声。 作为皇上的狗,他只希望这个家是一成不变的,这样他才可以在外人面前凶神恶煞,在主人面前摇尾乞怜。 如果家破人亡,他就会变成丧家犬,变成落水狗,很可能死在随便一个泼皮无赖的手里…… “大人,卓敬和曾凤韶这一状我们到底告是不告?”前来复命的千户看着一直不说话的指挥使,忍不住问道。 看着这个问话的千户,上官明德忽然想到就算做狗,也未必一定要做朱允炆的狗,便对那千户骂道: “就知道告告告,告什么告,你交代下去,陛下宽仁,咱们府军前卫日后行事也得宽厚,能放人家一马都放人一马!” “上官大人,这……”千户实在想不通这样的话竟然从上官德明嘴里说出来,一时不知道怎么应答。 “不明白?现下时局动荡,咱们办差的不能再得罪人了,满朝文武和各地的王爷,咱们可都得罪不起咯……你就照我的意思办,对咱们将来一定有好处。” “是!我这就去办。” 千户走后,上官德明扶了扶自己的官帽,心中暗道: 做了一辈子坏人,如今却不得不去装好人,但愿多少攒几分人情,交几个朋友,但愿天下早日太平吧。 他不知道,就在建康城某个寻常的院落里,那个大闹紫禁城的李擎苍已经下定了杀他的决心,无论天下大乱还是天下太平。 虽然天下想杀他的人很多,但这个人的决心和当年严叙一样大,这或许才是他应该害怕的事情,但他却丝毫不知情。 第三十六章 十两银子的对决 一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李擎苍在易水盟已经有些日子了,言盟主却丝毫没有教他直剑的意思,甚至连面也很少见上一面。 玉莲心大多数时候在宫里当差,擎苍在易水盟也就没有熟人,而且就算她在,她性子孤傲,对人疏离,与她也没多少话讲。于是擎苍便每日无所事事,实在也是有些郁闷起来。 “言盟主,为什么不教我剑术?”擎苍找到言九鼎,开门见山地问到。 言九鼎放下手中的《孟子》,明知故问地道:“你用的是什么兵器?” “一对匕首,言盟主应该是知道的。” “匕首,的确是刺客最好的武器,快,而且方便隐藏。”言九鼎若有所思地说道。 “剑我也会……” 擎苍想说十八般兵器我都大略学过,只是匕首最精,但言九鼎却打断道: “你学匕首学了多久?” “八年。” “我当年学剑时候是一张白纸,学剑就用去了十年。你既然苦练匕首八年,难道偏要从头学剑?就算你也是个剑术的天才,难道也要再学十年么?” “可是上官德明的无影剑法很厉害,我不是他的对手,如果没有直剑这样的绝招,我杀不了他……” “上官德明是多年的剑术高手,你偏要在剑法上胜他岂不是舍近求远……直剑虽然是剑招,但并不是非要用剑,要义只在于一个‘直’字,你用心尚且不能一心一意,又怎么学得会这直剑。” 擎苍大梦初醒道:“我明白了,那我就用匕首学这招直剑,请言盟主教我!” 言九鼎摇了摇头,笑道:“还不是时候,时候到了我自然会教你。” 擎苍不敢勉强,只好失望而回,言盟主不至于舍不得绝技,不肯教我,但他所说的时候不到到底是什么意思?什么时候才到了时候? 擎苍心事重重地走路,走廊中与一个同样心不在焉的少年猛然与他撞了一个满怀。这一撞,那少年便一屁股结结实实摔了出去。 擎苍却只是像一根羽毛般轻轻往后飘了一步,左脚先点了地面,右脚缓缓放下,悄无声息地便稳稳站住了,他自己对身体的反应也有些吃惊,只觉得是学了仙鹤步这套高深轻功的缘故。 其实他的这一步最重要的是有了强大内力的支撑,他自从修炼了张三丰的仙鹤步、吃了太极金丹,内力其实已经如爆炸般增长,两边太阳穴明显鼓了起来,但他对此却仍然懵懂,只是发觉自己体力充盈了许多,也不明白到底是什么原因。 擎苍赶紧扶起地上那少年,那少年看起来大约二十六七岁的年纪,衣着光鲜,生得颇为白净,面目有些憨直可亲,看起来似乎是个富家子弟,腰上的黄色玉佩显示出他“除垢者”的身份。 少年揉着屁股,唉哟唉哟地叫着,似乎摔得不轻,上气不接下气地问道: “你是谁啊?也不看着点!” 擎苍暗暗觉得好笑,若不是你也走路也不看着,又怎么会撞到我,只是他毕竟是易水盟的新人,也不愿与人结怨,于是谦虚地行了一个平辈礼,说道: “这位兄台,实在抱歉!我叫李擎苍,是新来的。” 那少年一听他介绍,一拍脑门道: “噢,我想起来了!你就是那个新来的役人,偷看‘女鬼’换衣服,胆子不小啊!” 擎苍已经懒得解释这是个误会,反正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破罐子破摔反而省事多了。倒是这少年把玉莲心叫做“女鬼”,大概是说她的冷若冰霜,想来是有些可笑。想到这里不禁微微笑了一下。 那少年看他不说话反而笑,心道这家伙实在是色胆包天,不但敢认,而且还敢笑,不禁佩服得一塌糊涂。 不等擎苍答话,那少年自报姓名道:“我叫邵甲,我可是正儿八经杀过人的除垢者,羡慕吧?”说完还把腰间的黄色玉佩亮了一亮。 擎苍对眼前这个沾沾自喜的除垢者有些无语,如果杀人的数量和难度可以成为一种炫耀的资本的话,他自己大概也算是“资产丰富”了,何况照老管家的介绍,邵甲这个等级也只不过是杀过几个流氓地痞。 邵甲看他流露出不屑的神情,便想给他些厉害瞧瞧,强压着愤怒道: “李擎苍,要不咱俩赌一把吧。你和我打一架,输的人给对方十两银子如何?” “邵兄,我……” “别废话,是不是不敢赌?” 李擎苍自然不愿和他打赌,为这种事情打赌岂不是太孩子气,何况他现在连衣服都是言九鼎给的,一文钱都没有,哪来十两的本钱。可未及他拒绝,邵甲竟然拔出佩剑,朝他猛刺了过来。 这一剑刺过来,擎苍倒是吃了一惊。其貌不扬的邵甲使出的这一剑竟然十分高明,一剑中暗含了许多剑,似一阵凛冽的寒风铺面而来。擎苍曾与无影剑上官德明交过手,邵甲的这一剑就精妙程度而言丝毫不在上官德明之下。 擎苍不敢怠慢,双手交叉,拔出精钢梅花刺接招,剑锋和匕刃在一瞬间碰撞了十多下,撞出数声尖厉的金属摩擦声。 这几下碰撞势头汹涌,邵甲虽脚不曾离地,却“呲喇”一声向后滑出了一丈远,李擎苍却因为内力丰厚的缘故稳稳站住了。 邵甲心中一慌,暗骂一句“这一把老子可能赌亏了”,嘴上却十分强硬地说道: “你小子运气不错嘛,还能接下我这招‘凌霜傲雪’,下一招你可就没这么好运啦!” 擎苍听见这一招的名字,马上明白了邵甲用的竟然就是言九鼎的“四君子剑”,心中倒是愈发感兴趣起来。 院子里一些闲着的刺客听到打斗的声音,也纷纷围过来看热闹,大多数都是和擎苍一样挂着白色玉佩的役人,有几个人甚至还专门到屋里搬了小板凳出来。 “如果没记错,第二剑应该是‘梅花三弄’!”擎苍在心中暗暗说道,根据言九鼎的讲述,梅字诀的第二剑应该就是一剑中含有劈砍、上撩、横斩三剑的梅花三弄。 果然,这一剑来势十分凶猛,劈砍似泰山压顶,上撩如鬼神莫测,横斩像骤风暴雨,三剑却是在一瞬间激发,并不是分离的三剑,果然十分了得! “仓!” 一声清脆的剑鸣,李擎苍仅仅凭着自己超乎寻常的出手速度,在一瞬间避开了劈砍的一剑,左右手上的匕首分别接下了上撩和横斩。 这一切只发生在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在许多围观的役人看起来,李擎苍不过是避开了劈砍的一剑,但明明躲开了,为什么会有刀剑碰撞的声响? 真正受了刺激的是邵甲,因为他实在是想不通李擎苍为什么会提前预判他的招式,在他出招之前的瞬间,李擎苍已经闪开了劈砍的方位,一对匕首放在了上撩和横斩会出现的位置,毕竟“四君子剑”是易水盟是秘技,只有言九鼎的徒弟才有资格掌握。 “你……以前见识过‘四君子剑’?”邵甲扶着震得发麻的虎口问道。 李擎苍见到这样精妙的剑招,有些高兴起来,意犹未尽地道: “只是听说过,请邵兄赐教!” 邵甲闻言,觉得李擎苍是在挑衅,暗暗有些恼怒,大声道: “好!是你自寻死路!” ; 第三十七章 十两银子的对决 二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邵甲带着满腔怒气使出了第三剑,这一剑叫做“望梅止渴”,言九鼎不曾细说过,擎苍自然也就无从作出预判,只是隐隐感觉这一剑邵甲似乎是用出了全力。 邵甲的剑运转如飞,剑花的图案不是寻常的圆形而是五个圆圈,就像一朵巨大的梅花盛开在李擎苍眼前,剑尖所指快得根本叫他无从判断。 邵甲的剑花似一面墙一般向擎苍推过来,擎苍本来想寻他的漏洞,但剑锋扬起的一股螺旋状的气流紧紧包裹在邵甲身上,根本没有一丝破绽可以让他下手。 擎苍看着这毫无破绽的一剑,一边使开仙鹤步疾退,一边暗暗赞叹不已。 对于练武之人来说,看见这样精妙的招式,便会为之深深吸引,如饮甘泉美酒,“望梅止渴”之名果然名副其实! 一味退避自然不能躲开邵甲的锋芒,不一会儿擎苍便被逼到了墙角,如果再不想办法应对,那么下一刻,这一剑就会先将他的五官削得面目全非,随后再把他的身体削成千万条碎肉,就似受了凌迟之刑一般。 “你认不认输?再不认输鼻子可就没了!” 邵甲的剑花忽然停在了擎苍面前一个拳头的距离,言语中颇有些胜利者的得意,毕竟这才是他使出的第三剑。 擎苍仍然很兴奋,他忽然想起之前在木鱼村附近,大理来的那位马锅头杜云离也曾使过一套异曲同工的剑法——点苍派“风花雪月”四剑。 杜云离也曾说那四剑只重意境而不重招式,那一招“惊天傲雪式”和四君子剑的“凌霜傲雪”很相似,都是一剑中蕴含十多下直刺。 而那一招“乱花迷眼式”与现在邵甲使用的“望梅止渴”同样有很多的共同点,只不过剑花的形状不同,用途也不同,前者只是虚招,而后者则是实打实的压迫式打法。 这四剑里一定有一剑是可以克制这一招的。 擎苍边想着,边平静地对邵甲道:“我想试试能不能破了你这一剑。” 邵甲本来想点到为止,就此收招,但见擎苍在剑锋面前还是这般不慌不忙的模样,顿时怒上心头,把飞速的剑花朝擎苍推了过去。 擎苍闭上眼,努力回忆着杜云离的剑法,“风花雪月”四剑的剑意到底是什么?怎么样才能把剑法用在自己的匕首上面? 擎苍的眼前,一缕被剑花吸走的黑发瞬间断作无数截,邵甲的剑锋离他的鼻子也只剩下几根头发丝的距离。 围观的役人们发出一阵惊呼,有些年纪轻的女刺客甚至用手蒙上了眼睛,不敢去看下一瞬间的惊悚画面。 “是洒脱!” 擎苍突然睁开眼睛,他觉得风花雪月四剑的剑意应该是“洒脱”二字,那四剑用起来并无严格规矩的招式,所以当日杜云离用了两次却好像是用了不同的招式,剑法的名字潇洒梦幻,用剑之人的心态必定也是如一个不羁的诗人一般洋洋洒洒,风花雪月剑的要义在于完全彻底的洒脱! 人皆有七情六欲,就算许多高人内心之所深念不是钱财、名声和权欲,但极少有人能不念及父母子女、亲朋挚爱,又或者是和尚、道士这样超越红尘的方外之人,也必定会心念佛法、道经的限制而不能随心所欲,所以“洒脱”也是这世间最难的事情之一,所以风花雪月四剑极难学会。 对于李擎苍而言,他的心念在于仇恨和愤世嫉俗,在于心念枉死的宫女杜鹃和惨死的宦官刘安,“洒脱”对他而言就是要放下这一切,真心实意忘记那些虚弱的灵魂、忘记寻仇的初衷,而这对于他来讲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然而这一刻,他完全可以放下这些,因为他的心变得比任何时候都更简单,在邵甲的剑离他只剩头发丝一样近的距离时,他的心中所念无外乎是“生”与“死”两件事,是求生还是赴死,除此之外一切都不重要了。 起码在这一刻,什么样的心念都可以放下了,只要选择了求生,那么他就做到了洒脱! 所以,当李擎苍说出“是洒脱”三个字的时候,他已经完完全全做到了洒脱。 “轰!” 一声,或者说是合在一起的两声巨响,邵甲的剑断作三截,两截落在地上,一截留在颤抖的手中,两个断口上都是弧状的月牙形。 李擎苍保持一个双手挥匕的姿势,在前一刻,他的一双匕首像一个弯月形般挥出,同时击发出了两道月牙形的剑气! 是风花雪月的“月”,风花雪月剑法中威力最大的“寒星冷月式”! 杜云离说过,风花雪月剑法,全天下只有他和点苍派掌门柳云樊两个人练成,如今,二十岁不到的李擎苍在只看过一次的情况下,自己一朝领悟了这套高深的剑法,成为全天下第三个练成风花雪月剑法的人。 邵甲的虎口流出一道细细的鲜血,顺着断剑一路滴了下来。围观的人们看着这个惊天逆转已经震惊得鸦雀无声,直到擎苍收了匕首,刚才被剑气击断的一个瓦片落下地来,役人们才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这个瓦片是他的匕首打下来的吗?” “这到底是什么招式啊?” “他那对匕首肯定有什么名堂。” “邵甲师兄居然输了,他可是言盟主的亲传弟子啊!” 不像众人的惊异,邵甲看起来本就有些呆的脸上,现在倒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好嘛,你赢了。十两银子拿去。” 邵甲说罢,把一包银子抛在擎苍手中,擎苍本就不想和他打赌,慌忙推辞道: “邵兄,银子我不能要,我本来就是与你切磋,并不为赌钱。” 邵甲道:“不要啰嗦,我邵甲愿赌服输,下回再赢回来!” 说罢,扔掉断剑,掏出一条手绢包住流血的虎口,转身便走。 擎苍不好推辞,心想着罢了,就先收下,他既然好面子,下次我把钱输回给他便是。 正想着,人群中忽然走出一个佩着碧绿色玉佩的无声客,年纪比邵甲略轻。 那人看着邵甲的背影高声道:“兄长,丢了四君子剑的脸就这样走了么?” 围观的役人闻言发出一片惊呼,原来邵甲师兄刚才用的就是言盟主的绝学——四君子剑,居然在三剑之内就输给了李擎苍! 邵甲闻言,脸色有些难看,怒道:“邵乙,你这个不成器的东西有什么资格这么说你大哥?三十六式四君子剑老子总共就只学会三式,打不过就认输,什么叫丢四君子剑的脸……而且你不在云南帮父亲的忙,跑来京城作什么?” 原来邵乙竟然是邵甲的亲弟弟,两兄弟除了身材相仿,样貌却无一丝相似之处,邵甲长得浓眉大眼,肤色白净,略有三分憨态,邵乙却是皮肤黝黑,长了一双小眼,不知是不是因为一个长得像爹,一个长得像娘。 邵乙听了兄长的话愣了一下道:“我替爹爹来京师给盟主送云南分舵的账本……一年前我就已经学会了梅字诀的九剑,你一直在师父身边怎么才学会三剑,师父不是说你的天赋比我更好么?” 邵甲道:“唉哟,你小孩子懂什么?学剑太累了,不然凭我那么好的天赋,随便努力一下就应该戴绿色玉佩了,哪里还轮得到你!” 邵乙叹道:“师父说得对,你就是太懒了。” 邵甲啐一口道:“呸!白痴,你有种你自己去打败这个李擎苍啊!” 邵乙笑了一笑道:“这我可打不过,人家用的是大理点苍派风花雪月剑法里的‘寒星冷月’,我和爹爹曾经见柳云樊掌门使过,厉害着呢!” 李擎苍对邵乙能说出他的招式有些吃惊,但转念一想,都是江湖中人,易水盟云南分舵跟点苍派来往多也实属正常,何况这个邵乙这么年轻就能掌握四君子剑的梅字诀,剑术修为已经很了不起了。 邵甲还想讽刺两句,不料今天这一通大闹已经惊动了言九鼎,见他走过来,围观的役人们赶紧各自散去,练剑的练剑、读书的读书去了,邵甲和邵乙两兄弟也恭恭敬敬向师父行了礼。 言九鼎看着李擎苍笑道:“刚才那一剑‘寒星冷月’很好,只是……可惜了我房顶上的这片青瓦了。” 说罢,言九鼎俯下身子拾起地上的碎瓦片,一个童子赶紧用撮箕装了去了。 擎苍暗暗觉得有些好笑,堂堂易水盟主,居然心疼一个不值钱的瓦片。 言九鼎看着狼狈的邵甲摇了摇头,又看了看毫发无损的擎苍道: “孩子,你和柳掌门又有什么渊源?” 擎苍见言九鼎误会,便老老实实解释了一番,把如何被杜云离的马帮救了,又如何见识了杜云离的风花雪月剑法,最后又是怎么在一瞬间参悟了这套剑法都一五一十讲了出来。 言九鼎听完,一模胡须道:“你果然是个练武的天才。” 擎苍闻言大喜道:“那么言盟主,现在可以教我直剑了吗?” 言九鼎微微一笑道:“就快了,再等几天就教你。” 说罢,叫了邵乙,背起手微笑离去,在擎苍看来,那张刀疤极深的脸似乎是皮笑肉不笑一般。 邵甲在一旁听着他俩的对话,忍不住嘟囔了一句: “怪了,师父是不是年纪大了,现在说话怎么装神弄鬼的?” ; 第三十八章 带你赌钱去 一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又百无聊赖的过了很多天,李擎苍觉得很无奈也很郁闷,他虽然学会了举世无双的风花雪月四剑,但当然还是没有杀死无影剑上官德明的把握。 既没有公平的对决机会,也没有绝对的实力。 直剑的威力他也无从真正了解,但为什么言九鼎还是一副讳莫如深的样子,为什么不把四君子剑里的一招半式教给自己? 最让他沮丧的是,就算他最终学了直剑,难道就一定能杀掉上官德明吗?毕竟现在不是十年前,上官明德也不是魏思文。 奇迹,往往意味着不可复制。执念,让李擎苍心乱如麻。 “小李,你会不会赌牌九?” 一个午后,邵甲就这样冷不丁出现在擎苍的房间,又莫名其妙地说了这样一句话。 擎苍当然不可能会赌牌九,他和师兄从来的娱乐只有骑马射箭、练武读书,牌九这两个字他也不过是在一些杂记文章见过。 如果是师兄陆苍狼来回答这个问题,肯定是生硬地回答“不会”两个字,而擎苍虽然因杜鹃之死变得不像以前一般活泼,但机灵的反应还是一如往常,他料想邵甲的意思是想把那十两银子通过赌牌九的方式赢回去,便顺水推舟道: “邵兄,我不会,不过你可以教我。” 邵甲闻言,叹道:“唉……算了,我懒得解释规则,太复杂了……” 看着邵甲失望的样子,擎苍笑道:“有没有什么简单的赌法?” 邵甲听了这话眼前一亮,憨憨一笑道:“对啊,自己去赌坊玩押大小不是更简单……那你借十两银子给我吧。” 擎苍微笑着把几日前赢他的十两银子递给他,学着杂记小说里的好心财主道:“邵兄拿去帮我赌吧,赢了我抽一成,输了算我的。” 邵甲一愣,一拍胸脯道:“你以为我是为了拿你的钱,我是那种人吗?走,跟我一起逛赌坊去!” 擎苍知道他是死要面子,忍着笑意拆穿他道:“可邵兄刚才还说要自己一个人去赌大小……” 邵甲见自己的算盘被拆穿,自己竟也觉得好笑,便就咧嘴大笑起来,擎苍见了他笑,终于也憋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邵甲一边笑一边还在无力辩解道: “你小孩子知道什么,你不觉得我这是……豪爽吗?” 擎苍这时也笑得忘了要顾虑邵甲的面子,也边笑边回道: “邵兄,我觉得你这叫虚伪,哈哈哈!” 邵甲憋住笑强行转移话题道:“你……你说你讲话能不能别那么文绉绉的,什么兄不兄的,叫我邵大哥就行了。” “哦……邵大哥……” “这就对了,老子带你逛赌坊去,走!”邵甲说着,拉起擎苍就往外走。 擎苍觉得,这个话题转移得实在是太牛逼,邵甲果然不像他的外表那样憨厚…… 邵乙恰好走进门来,皱着眉头问邵甲道: “邵甲你又这么有空出去赌?你都不用执行任务么?” 邵甲悠悠然道:“急什么啊?干活多辛苦啊,先玩几把再说嘛。” 邵乙听了这话,无奈地摇了摇头,邵甲没理他,拉着擎苍朝赌坊去了。 邵甲带擎苍去的是一家很大的赌坊,叫做富源赌坊,各类赌戏琳琅满目,牌九和赌大小人气最旺,尤其是赌大小开骰盅那人竟是一个衣着轻佻、风情万种的年轻少妇,赌客都唤她赛西施。 赌客多是些衣着华丽的纨绔子弟,一个个拍桌大喊,脏话连篇,年纪稍大的,许多还吧嗒吧嗒抽着烟袋吞云吐雾,让擎苍更感意外的是,他发现几个佩戴着白色玉佩的易水盟役人也在参与赌钱,想是和邵甲一样好赌的懒人,这样腌臜吵闹的场面让擎苍觉得很不喜欢。 “买定离手,买定离手哟!” 赛西施拉长了娇滴滴的声音喊着,赌客们纷纷下注,邵甲拉着李擎苍只是在一旁观望。 “一二三点小!” “四五六点大!” 随着骰盅一轮又一轮地揭开,赌客们或眉开眼笑或破口大骂,个个情绪高涨,赢的还想多投多得,大杀四方,输的也憋着劲头要捞回赌本。 倘若是富家公子输光了钱,庄家安排的高利贷便会似流水一般哗啦哗啦放了出去;倘若是穿着普通的平民百姓输光了,很快就会被三五个七尺大汉轰出门去。 没过多久,桌上已被尝到甜头的赌客们堆满了筹码,白花花的银子堆得赌桌都快放不下了。 “豹子通杀!庄家全吃!” 随着三个红色的“一点”从骰盅里显现,庄家把赌客们的钱全部收入了囊中。 众赌客一片哀叹之声。 一个粉衣公子猛拍一把桌子,大怒道:“妈的,这他妈是玩儿我呢?再来再来,给我拿一千两银票过来接着赌!” 一个满脸堆笑的小老头手一手拿毛笔,一手拿一个账本走了过来,笑道:“祁少爷,您抵押给徐某的房子田产全都输了,可还有什么拿得出手的?” 祁少爷的脸刷一下就白了,半晌说不出话,小声嘟囔了一句:“输光了,我家的八百亩田怎么会输光的……” 小老头脸色立马变得强硬,冷笑一声道:“祁少爷没赌本了,你们带他回家把地契房契拿回来吧!” 话音刚落,三五大汉扶着面如土色的祁少爷往门外去了。 送走了祁少爷,徐老头又是满脸堆笑道:“没事了,没事了!客人接着玩儿啊!” 赌客们也对这个事不关己的倒霉鬼不以为意,又如火如荼地投入到下一次的赌局之中。 李擎苍很想离开这个骗人的地方,但又很替邵甲担心,他看出来刚才的“豹子”根本就是摇骰子那人做了手脚,想必他想要几点便一定能摇出几点来。他正要提醒邵甲,邵甲却先神秘地对他道: “你看不出来吧?刚才那一局庄家做手脚了。” 擎苍点点头道:“看出来了,那咱们走吧。” 邵甲憨憨一笑道:“走什么走,我来投注,你武功比我好,去做点手脚,咱们赚一把就走!赚的钱对半分!” 擎苍很无奈,以他的聪明才智当然能明白邵甲的意思,可这样无聊的事情他是不屑于做的,只是想着要把十两银子体面些还给邵甲,那就只好勉强帮他一回,把十两银子递给了邵甲。 ; 第三十九章 带你赌钱去 二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邵甲依旧是原地观望,擎苍选了一个离摇骰子的赛西施身后很近的地方站住了,那里脂粉的味道很浓,这让擎苍愈发厌恶。 从赛西施的前方看去,那个记账的徐老头坐在二楼很远的地方吧嗒吧嗒地抽烟,赛西施摇骰盅时候的目光总会极其隐蔽地扫向那个方向。 观察了许久,擎苍发现,那徐老头但凡是抬着烟杆抽烟,开骰盅时候必定是开小,徐老头如果抬着杯子喝茶,开骰盅时候必定是开大,如果徐老头抽烟时候抬起几个指头,那就是几点的豹子通吃,如此一来,赌客们的钱完完全全在徐老头和赛西施的操纵之下,长此以往必定是倾家荡产。 擎苍看出端倪之后,悄悄走到邵甲身边耳语几句,故作轻松地朝二楼走去。 与此同时,邵甲开始下注,三把之内便将十两银子输了了精光。 “来人来人,借钱借钱!”邵甲学着赌徒的口气大声嚎叫起来,可脸上却还是一脸的无辜呆相,引得附近的赌客都哈哈大笑起来。 徐老头闻讯下楼走了过来,笑道:“邵公子来了好几回都没借过钱,现在既然开了口我们自然是要借的。只是空口无凭,须得写个字据……不知邵公子家里有什么产业?老头我也好估个价,作个抵押。” 邵甲又是憨憨一笑道:“唐子口巷子那家采云楼就是邵家的,这个可以吗?” 邵甲说的那家采云楼是建康生意最好的酒楼之一,人尽皆知是邵家的产业,只不过那一个邵家是本地的豪强,只是五百年前和他是一家,其实两家八竿子打不着,但借着这个姓氏还是很容易让人相信他是那家的子孙。 果然,徐老头甚至都没有一丝迟疑,眉开眼笑道:“老头我早就猜想您是邵家的公子,那还有什么说的,当然能借,不知邵公子要借多少?” 邵甲摸摸后脑勺道:“先……随便借个一百两用着吧。” 徐老头微微一笑,叫邵甲签字按了手印便拿了银票给他,心中暗暗盘算道:“傻小子今天只是小借个一百两,过几天可就把你那大酒楼全都输光光咯!” 待老头回到楼上,邵甲才决定开始下注―― “我……一百两全压小吧。” 赛西施斜瞟一眼楼上拿着烟袋的老头,知道现在得让邵甲尝些甜头,便顺势开了一把小。 “一三三点小” 邵甲笑着收了庄家赔给的一百两。 “两百两全压小!” 才赢了钱,邵甲又像一个傻子一样开始下注,赌客们都知道,这样的玩法早晚就是个输光…… 赛西施看徐老头依然是抽烟,虽然有些不明白,但也不能问,只好依旧照暗号开了小,邵甲的两百两立刻变成了四百两。 第三把依旧如故,邵甲押小的四百两又变成了八百两。 第四把邵甲更是疯狂,直接押了八百两的“一围骰”,也就是三个骰子都是一点,这样的点数概率极小,因此押中了是一赔二百,也就是对了就能赢一万六千两。这时候场间几十个胆大的赌客见邵甲连赢三把,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全跟着押了一围骰。 赛西施暗暗笑道:“老头果然是放长线钓大鱼,现在随便摇个点数就能赢了这几十个人的钱……” 待一抬头,赛西施却傻眼了,徐老头拿烟袋的手翘起了一个小指头,也就是一围骰的意思,她实在搞不懂为什么还要放水! 赛西施不敢违逆,根据暗号开了三个一点,叫这几十个人都赢了钱,邵甲更是拿到了厚厚的一叠银票,一共一万六千两。 邵甲收好银票大声道:“我不玩儿了,大伙也见好就收吧!” 说罢,慢悠悠抽出两张一千两的银票给那赛西施道:“大姐,我借的钱连本带利还给你们,多出来的几百两,送给你买胭脂水粉。” 赛西施顿时气得满脸通红,无法言语,今天莫名其妙赔了大钱不说,她这样的尤物,还没被人喊过“大姐”,只是碍于徐老头的面子硬是憋住了怒火。 擎苍这时走了过来,也一时起了玩心,笑着对邵甲道:“邵大哥,咱们走吧,不要和这位大婶开玩笑了。”说完还十分“礼貌”地对赛西施行了个礼。 赛西施听了“大婶”二字几乎当场气绝,若不是不能发作,她恨不得当场撕了这两个小鬼的臭嘴。 众赌客一顿哄笑,李擎苍和邵甲则是一边你一张我一张地分钱,一边大摇大摆地朝门口走去。 “慢着!别走!” 一个强壮的大汉大吼了一声,单手拎着缩成一团僵住的徐老头走下楼来。 原来擎苍看出赌坊的暗号,便与邵甲提前商量了如何下注,再趁着邵甲借钱制造混乱的机会潜到二楼,待徐老头上楼坐下抽烟后立刻点了他的穴,叫他动弹不得。 故而前三把老头一直拿着烟斗,第四把时是被擎苍掰起了一个手指头。 赛西施一看便明白刚才是被擎苍和邵甲耍了,赶紧替老头解了穴道,手法甚是流畅,一看便是个练家子。 赛西施本来已经火冒三丈,现在更是火上浇油,只见她“哗啦”一声从桌下抽出一柄短剑,破口大骂道: “小兔崽子,敢在富源赌坊玩花样,我看你们是活腻了!给我拿下!” 话音刚落,二十来个彪形大汉便手执棍棒呼喊着朝擎苍和邵甲冲了过来,满场赌客见状惊慌失措地朝门外涌去。 邵甲和擎苍看着那些大汉奔来,不约而同地朝赛西施面前的赌桌跑去。 待跑到桌前,邵甲高高跃起,用尽全力把那桌子朝大汉们踢了过去。 不曾想,那桌子极大,又是乌木所制,本身十分沉重,加之邵甲平常练功懒惰,脚力较弱,桌子只不过慢悠悠划出去一丈远便停了下来。 这个尴尬的场面惹得站在一旁不曾出手的赛西施掩口讥笑道: “这位小哥看来是窑子逛多了,有些肾虚啊!” “放你妈的狗……” 邵甲那个“屁”字还没说出口,只听背后一声呼啸,见那桌子凌空飞了出去,不偏不倚正砸中奔过来的那些汉子,原来是李擎苍补了一脚! 看着满地的碎桌子屑和横七竖八的大汉,擎苍自己也有些呆了,现场的人也陷入了短暂的寂静。 他不知道自己的一脚现在竟有了这样的威力,如果是天生神力的师兄,踢出这样一脚他不意外,但自己能踢出这样一脚,实在是有些匪夷所思。 ; 第四十章 滴水穿石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哎哟!这个孩子内力很丰沛,身上的血一定也很好吃的呀!” 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从楼上传来,伴随的是一阵低沉和尖利混杂不清的怪异笑声,像是农村里某个疯子发病时发出的阴森傻笑,又像是婴儿发脾气时发出的刺耳尖叫。 这个声音让邵甲和擎苍都觉得头皮发麻、汗毛倒竖。 不过此人眼睛不看就指出擎苍这一脚的威力是内力丰沛所致,说话的人想必很不简单。 而出乎意料的是,随后出现在擎苍和邵甲眼前的却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少年公子,年纪也就是和邵甲一般大。 赛西施和徐老头见了这个人出来,赶紧跪地行礼。 少年背着手,并不让二人免礼,只是一双眼直勾勾地盯着擎苍道:“这个留给我,其他不好吃的脏东西你们自己处理掉。”说完还忍不住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那条舌头很红很长,就像是蛇或是蜥蜴的舌头一般令人作呕。 赛西施得令,立刻拿着短剑向邵甲砍来,徐老头则慌慌张张朝二楼躲去。 邵甲一边接招,一边怒火上涌,原来那个人嘴里说的“脏东西”指的就是自己! 邵甲正待发火,却意外发现与他交手的赛西施可不是泛泛之辈,她的步法极为诡异难测,忽左忽右,难辨方位,第一次攻击就绕到邵甲身后,奔着背心要穴刺过去。 邵甲不敢怠慢,躲过这一招后连忙还击,一口气使出梅字诀的三剑,却连那妇人的影子都不曾碰到一下。 邵甲习得四君子剑梅字诀里的头三剑,就像是程咬金的三板斧,厉害是厉害,可是三招之后就捉襟见肘了,他只能反复不停使出这三剑护住周身,才免得那妇人欺身过来暗下毒手。 赛西施虽然身法灵活,但毕竟剑法比不得四君子剑高深,一时也近不得邵甲的身,二人勉勉强强算是打了一个平手。 那个年轻公子倒是不慌不忙,背着手慢悠悠朝擎苍走来,但擎苍却分明感觉到一种好像蓝天突然被黑云吞噬般恐怖的威压向自己碾压过来。 虽然还没交手,但擎苍却从未如此自卑地预感到,自己不可能是对面这个人的对手…… “哗啦啦啦!”一阵清脆的刀剑出鞘的声音想起,七八个腰挂纯白玉佩的少年从门口冲了进来,原来不久前在此赌钱的几个役人是故意伪装,其实是有任务在身,此刻见同袍有难,忍不住冲进来相助。 “快退下!不要冲动!” 一个健壮的中年汉子随后进门大吼一声,想要阻止这些热血青年白白送死,可是已然来不及了。 那少年公子冷笑一声,不过看似随意地一挥衣袖,桌上一把散落的骰子便四散飞了出去,那些年轻役人的身体便在电光火石之间纷纷被飞来的骰子打透,登时便没了气息。 “你们这些脏东西能死在我手上,可真是祖坟冒青烟了。”少年公子说这话时,脸上似乎还带着满满的厌恶,就好像做了什么极不情愿的事情。 那中年汉子看着眼前惨状,怒气冲冲地从背上拔出一支双手握的四方大铁锏,也不去打那个少年,却突然纵身一跃,朝与邵甲缠斗的赛西施猛的一锏打了过去,那妇人刚才还诡异无比的身法在他的铁锏面前似乎完全没了作用,被他只用一锏便打中了右肩,当时就肩胛尽碎,倒在地上没了再战之力。 “杨清叔叔!你怎么来了?”邵甲看见此人便好像抓住了救命的稻草般叫了起来。 擎苍看一眼杨清腰间的红色玉佩,顿时知道了他十四义从的身份,但他不知道的是,此人正是易水盟云南分舵的最强的刺客,也是十四义从中的最强者。 杨清与邵甲的父亲云南分舵舵主邵闻涛乃是挚友故交,因此一出手就要护着邵甲安全。刚才一出手用的便是他的清白锏法中最厉害的一招“秦琼破阵”,赛西施自然不能匹敌。 杨清将邵甲轻轻揽到身后,低声道: “快去禀报言盟主,情报有误,速来相救!” 邵甲愣了一下,他从来没见过杨清如此谨慎小心,还没开打就要搬救兵。但既然杨清这么谨慎,那么对手绝对不简单。 邵甲不敢耽搁,拼尽全力朝门口的方向奔去。 杨清见邵甲脱困,赶紧把那大铁锏朝少年公子抡了过来。 少年公子嘴角不屑地微扬,左手接招,右手又是故技重施地挥了挥衣袖,两颗骰子朝着邵甲的后背飞射过去。 “噼啪!”一声脆响。 擎苍使出仙鹤步,瞬间挡在邵甲身后,双双出鞘的梅花刺倒握在他双手上,两颗骰子被凌空切成了四瓣。邵甲也趁此机会跑出了大门。 “哈哈!有意思,更有意思了!” 循着少年公子阴阳怪气的声音望去,擎苍不禁打了个冷颤。 少年公子说话的同时竟然轻描淡写地用左掌边缘轻松接住了杨清刚才那招刚猛无比的“秦琼破阵”,倒是杨清双手紧握的铁锏不住地颤动起来,待颤动停止,铁锏的锏身反倒显露出少年的掌缘削出一个缺口! “你……你是……穿石!”杨清万分震惊地问道。 “你很有眼光,不过……现在害怕是不是太晚了?”穿石说完发出一阵吱嘎乱响的怪异笑声。 穿石,滴水穿石的穿石,这不是一个江湖外号,而是眼前这个疯狂的少年人行走江湖的自称。 “穿石”这个名字只意味着一件事,那就是强,绝对纯粹的强,起码是年轻一代里公认的最强,强到可以无视一切阻碍他追求更强这条路的东西,无论挡在前面的是多么坚硬的巨石,滴水,终将穿石。 对于所有的武者而言,成为绝世高手离不开高超的天赋、无比的勤奋、武艺高强的良师和可遇而不可求的奇遇,比如李擎苍遇见张三丰。诸多苛刻困难因素集于一身才有可能成为超凡脱俗的绝世强者,所以大部分武者穷其一生也不可能体会到那样的境界。 而对于穿石来说,水滴石穿固然很困难,但说到底只是自然规律和时间问题。 在江湖中,穿石是近年来突然出现的恶人,但也是个很少露面的神秘人物。因为他的武道和生活方式都太过简单甚至可以说是单调,一句话来说就是―― 活下去,成为最强。 所以不管是情义道德还是荣华富贵,只要与变强无关,那对他而言就没有任何意义。他似乎是一个没有来由、没有籍贯、没有姓氏、没有头衔、没有往来、没有亲友、没有信仰,从来不参加任何江湖盛会的人。 换句话说,他是一个超脱凡尘的怪人和坏人。 ; 第四十一章 完全的碾压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穿石今年只有二十七岁,十年前当他出现在江湖上时,他一直都只做两件事―― 一件是不断挑战并杀死强者。另一件则更像是蛮荒野兽的行为,那就是吃掉内力纯正的强者来增加自己的功力,吸收猎物的养分就是他变得更强最常用的方式。 穿石经营这家赌坊的原因也很简单――他需要钱。 他并不像世人传说的那样会生吞活剥自己的对手,相反,他有严重的洁癖,所以聘请了手艺精湛的厨子,把对手剥洗干净,和买来的冬虫夏草、天山雪莲、冰蚕、雪蛤等名贵药材一起做成药膳。 徐老头就是那个厨子,塞西施就是一棵摇钱树,当然,前提是他们对于穿石的武道深信不疑,对穿石都有一种对强者高山仰止的崇拜。 杨清能叫出穿石名字的原因也很简单,江湖上以掌为刀的只有这么一个年轻人。 李擎苍害怕了。 浴血紫禁城的时候,面对许多倍于自己的敌人,面对上官德明,面对九死一生的局势,他都没有畏惧,这是因为他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真切地见识过一种可以轻松碾压自己的力量和一份把自己吃掉的强烈渴望…… 多年以后,当李擎苍再次面对穿石的时候,想起今天面对穿石的那份恐惧,他还是觉得很冷。 “快逃!” 杨清再次举起了铁锏,眼睛看的是穿石,话却是对擎苍说的。 此刻没有人会弄错他的意思,擎苍也不例外,凭他的聪明他当然知道此时最正确的选择就是拔腿就跑。 但他没有跑,一半是因为担心杨清会死,一半是因为作为这种级别高手的目标,你根本跑不了,越跑死得越快。 “跑不掉的。” 擎苍平静地回答,双手把匕首握得更紧了些。 杨清知道这话的意思,他明白擎苍是对的,微微点了点头,抡起铁锏再次奋力朝穿石打去。 不意外的是,杨清的攻击依旧无济于事,意外的是,穿石还是没有出手的意思。 只见他轻描淡写地单手一扬,铁锏又一次被自身携带的力量狠狠地弹开,杨清踉跄着退了几步,衣服开了裂口,嘴角流出一丝血,显然已经被震出了内伤。 “就这些了么?” 穿石皱起眉头,这句话问得很是嫌弃和失望。 杨清没有回答,他撕下一片残破的衣襟紧紧裹住握锏的右手,准备用尽毕生之力打出自己最强的一击。 当然,他已经没有更强的招式了,从一开始,他就没有保留的资本和理由,那一招惊天动地的秦琼破阵已经是他的撒手锏,不可能再有新意了,这也是穿石失望的原因。 对于穿石来说,没有新意,你就没有继续活下去的必要。 杨清高高跳起,身体不断侧旋,清白铁锏在他的头顶回旋如飞。 还是秦琼破阵,加强版的秦琼破阵,真正豁出性命的全力一击! “无聊。” 穿石看着他出手就已经厌倦,所以穿石决定出手。 所谓出手,就是除去用来阻挡铁锏的左手,原本背在身后的右手横向挥了一掌,依旧轻描淡写。 杨清飞了出去,在狠狠碰到墙面以后重重落地。他头发披散,满身是血,破碎的骨头甚至都戳破了皮肤……但他并没有死。 在穿石的右手挥中杨清之前的一刹那,他的手上分明与什么东西先发生了撞击。那一撞,撞出了一道火花,如星光闪耀,如明月皎洁…… 是风花雪月剑法中的寒星冷月!李擎苍在关键时刻挥出的剑气减弱了穿石这一击的威力。 “嘿嘿嘿嘿,还是这个有意思!” 穿石的眼睛瞪得浑圆,张着嘴疯笑起来,擎苍甚至感觉他的口水随时可能从嘴角流出来。 擎苍也没有保留,他也用出了他所能使出的最强的招式,接下来他也会失去新意。 不知道我这一招到底比杨清那一招有意思在哪儿?那样一招打败赛西施我应该做不到啊?难道是穿石口中所谓的内力让他感兴趣?可我并没有修炼过内力啊?一连串的疑问出现在他的心头。 对于穿石来说,这一击已经足够有意思了,因为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这一击在他的手掌上切开了一个极小的口子,小到没有完全割破皮肤,没有流血,甚至没有一丝疼痛,但……毕竟是在他的掌刀上开了一道口子,这是他兴奋的原因。 十年来,穿石都在不断挑战强者,他虽然疯,但没有傻到直接去挑战那些可以轻易碾碎自己的强者,所以他其实很有规划,每次挑战的都是与自己相当或比自己稍强的对手。 他过去的对手中当然有人曾经打伤过他,但绝对没有谁对他最锋利坚韧的一对掌刀造成丝毫的伤害,也正因如此,他之前的战绩是惊人的百一十九战全胜,加上杨清,那就是百二十战全胜,未尝败绩! “嘭!” 又一声巨响,擎苍的剑气极速喷薄而出,与上一次出手没有分别,还是寒星冷月,这已经是擎苍现在最厉害的绝招,只是这一次是朝着穿石那张讨厌的笑脸打去的。 一道火光闪过,穿石并没有避开,而且仍然用右手接了,那道原本看不见的伤口变成了一条极细的血线,一滴暗红色的血液渗了出来。 “内力很纯正!有意思,有意思!” 穿石舔掉那滴血液,血腥味导致的兴奋狂笑甚至让他自己也有些直不起腰了。 这一击之所以能让穿石流一滴血,是因为他故意精确地用手掌受伤的地方来与擎苍的剑气碰撞,以此来感受擎苍究竟能对他造成怎样程度的伤害。 擎苍听着穿石的那句话,证实了对方感兴趣的是自己的内力,但内力从何而来,又该如何运用,他决不可能一时参悟,因为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全新的陌生领域。 这不是一个层级的战斗,是暴风洪流随时准备淹没简陋孤村,杨清是孤村里的一方平房,而擎苍只是一间寒酸的茅屋。 “还有什么新鲜的?” 意思很明白,他要的是新意,刚才他在向杨清表现出这种意思以后,杨清的身体就飞了出去。 擎苍是聪明人,他不可能重蹈杨清的覆辙……你要新意,我就给你新意! 只见他双匕接连挥击,以攻为守,疯狂而极速地朝穿石劈砍过去,萧萧狂风式! 穿石只是定在原地,轻松用左手接住每一下劈砍,手掌上却没有一丝伤痕。 “像屠夫剁肉,不好!还有没有新鲜的?” 擎苍没有回答,猛蹬一脚地面,把一对匕首上下翻飞地舞了出去,有几下甚至还耍了几个凌空抛接换手的动作,在一波看似徒有其表的花招之后,突然单腿一跪,右边匕首猛然刺向穿石的大腿,是乱花迷眼式! 穿石只是挥了挥衣袖便将擎苍的匕首挡开,不屑道: “像杂耍猴子戏,不好,不好!” 擎苍依旧不接茬,脚下使出仙鹤步,看着闲庭信步,却在转瞬间出现在穿石身后,突然间双匕齐出,看似刺出两刀,其实竟有二十多次攻击朝穿石的后背汹涌而去!是惊天傲雪式! 这一击应该会打中!擎苍有些兴奋地看着穿石没有作出任何反应的背部,再作什么补救措施一定也来不及了! “啪”的一声闷响,擎苍右手的梅花刺飞了出去,整整齐齐没入了柱子当中。 穿石伸着左手的食指,他刚才不知在什么时候突然转身,又是这样轻描淡写地用食指点一下擎苍的刃尖,那把匕首就带着恐怖的力量远远飞了出去。 ; 第四十二章 新意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步法还可以,招式……雕虫小技,怎么这三招都不如最早的那招。你还有什么?” 穿石的眉头皱得愈发紧,显然是又失望了。 风花雪月四剑,这是擎苍目前最厉害的手段了,威力最大的寒星冷月式刚开始就用掉了,现在余下三式也已然用尽,他不可能在有什么更厉害的招式了。 “我还有很多!”擎苍出乎意外大声答了一句后,单手持了余下的一柄梅花刺朝穿石冲了过去。 穿石挑了挑眉,有些意外也有些期待,面上又露出狰狞的笑容。 李擎苍灵活极速穿梭于穿石的四周,一会儿试图掌击软肋、穴道,一会儿试着匕刺筋络、关节,而穿石却完全以单掌化解,似一株大树般岿然不动。 这分明是他练了八年的灵狐刺! 这样的功夫对于寻常的江湖人士来说,已然是很精妙的一流功夫,但对于穿石来说,这无异于小孩子打架的不入流招式,擎苍用出这样的招式对他而言简直就可以说是一种侮辱,不但侮辱人格,而且侮辱智商…… 七十二式灵狐刺擎苍练得早就烂熟于心,全部打完也不需要多久,但今天使得好像滞涩了许多,甚至可以说显得有些慢条斯理。 穿石自然不可能耐着性子陪他耗着,只让他使出五招便不耐烦地把中指与拇指一合一开,“叮”一声把擎苍余下的一把匕首也弹飞了出去。 穿石有些不悦,也有些不解,因为李擎苍明明内力丰厚,用的功夫却越来越普通,越来越入不得他的眼,眼前这个人似乎只是徒有一身内力,招式上却已经黔驴技穷,再没有继续活着的必要了,他发红的眼睛里杀意渐起。 “你已经没有新鲜的了。”这是一句审判般的结论。 “你错了,新鲜的才刚刚开始!”这是一句宣言般的谎言。 “哦?” 穿石的眉毛挑了一下,兴致又回到了阴森而英俊的面庞上。 李擎苍这次逼装大了。 他不可能再有后招了,不可能再展现什么新意,也不可能像领会风花雪月剑法一样领会从来没有看见过的直剑。 难道他要像当年的严叙一样一朝创出什么惊天的招式么? “你是在拖延时间?” 穿石忽然明白了过来,冷笑道:“本以为你还有些志气,现在才知道你也是个贪生怕死的东西,早晚是个死,何必贪恋这一时半刻?” “重峦如斯,难觅涓流,山平海阔,取之不竭。” 擎苍的回答是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这是他不久前在皇宫尚书房的一本书里看见的,他看到时自己都觉得这是一句没头没尾的话,因为不理解,所以他有意记了下来。 “你……你说什么?你再说一次!” 穿石忽然像一个渴求知识的失学儿童一样变得疑惑而好奇,狰狞的笑脸僵在了脸上,这样激烈的反应让擎苍也始料未及。 这是一本书籍开篇的第一句话,那本书叫做《说宇》。 《说宇》是师父讲过的一本早已失传的道家经典,奇怪的是这本书并没有署名,相传是一位隐世的道家先贤研讨内功的心得笔记,而更奇怪是,它失传的原因竟是因为这本笔记写得过于信马由缰,内容全是无关联的只言片语拼凑而成,所以根本没人能看懂。 擎苍也看不懂,但它是个过目不忘的聪明人,《说宇》虽然晦涩,但好在是本很薄、字很少的书,所以他记住了全文,本来打算写下来流传下去。 而此刻说出这本书里的语句,实在是因为事出无奈,为了给穿石新意,他集中生智,想用这本阐述内功的失传经典故弄玄虚,但没想到说出第一句话,穿石的反应竟这样的出人意料。 “重峦如斯,难觅涓流,山平海阔,取之不竭。”擎苍如他所愿重复了一遍。 “错了,全错了!” 穿石哀嚎过后,脸色变得十分难看,一会儿发紫,一会儿发红,好像这一句话摧毁了他笃信的某种坚定信仰或是扼杀了他树立的某种远大志向。 失魂落魄之后,穿石开始像个孩童一样啜泣起来,哭得上半身也不停地抖动。 疯子中的疯子。 这是擎苍对眼前这个人从头到尾的感觉,擎苍觉得自己的脊梁骨都有些冰凉,他根本不知道这个强悍无比的敌人到底在为什么发疯,这句话为什么会给他如此大的震动? 擎苍没有时间继续思索,因为这时一只钳子般的手紧紧扼住了他的喉咙,把他高高举在半空,毫无疑问是穿石的手。 擎苍根本没有看清穿石是怎么靠近的自己,又是怎么出的手,只是在眨眼间,他的性命就被这个疯子扼在手中,只待稍稍一用力,他的脖子就会被掐断,他实在是后悔说了这样一句要自己命的胡话。 “快说!你在哪里看到这句话?你这样的实力有什么资格说这句话?还有没有别的?快说!”穿石的额头青筋暴起,本就发红的眼睛里,血丝更加地密集。 擎苍无法动弹、无法挣脱,连呼吸都十分困难,当然也没办法说话,他只能不停挥手猛指自己的嘴巴。 穿石明白了,他张开手指的瞬间一动手腕,擎苍便似杨清一般远远撞到了墙上,只是穿石没有用力,除了肌肤的疼痛,倒是没有受什么内伤。 擎苍一边挣扎着起来,一边开始觉得自己可能不用死了,那句胡话说得值了…… “你快说,你是在哪里看见这句话?还有没有别的?” 穿石瞬间出现在擎苍面前一个拳头的距离,这对穿石而言是一个让对手感受必死威胁最合适的距离。 但擎苍觉得自己不用再害怕了,哪里看见的自然不能说,说了就会死,有没有别的倒是可以说,说了就能活,他故作思考地挠一挠头道: “我记性不好……后面的让我再想想……好像是……‘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这一句,完全是瞎说了,佛家六祖慧能的佛偈怎么可能出现在道教的内功经典里,根本是牛头不对马嘴,但对擎苍而言,他现在说什么就是什么,没人能指出他的错误,因为没有人看过失传的《说宇》。 “怎么会是这句,这……这是什么意思?”穿石果然觉得不知所云,面色焦急而不解,又追问道:“那后面一句又是什么?” “嗯……好像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擎苍似乎编上了瘾,《论语》里的话也拿了出来,穿石也变得愈加疑惑了。 “道可道,非常道。”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 接下来的半个时辰,擎苍的胡说八道越来越不像话,而穿石虽然疯,但也不是傻子,终于发现自己又被这个小畜生耍了! 穿石的愤怒达到了顶点,他没兴趣再知道更多了,因为真的伤自尊了。 “去死吧!” 穿石的脸上恢复了习惯的杀意…… ; 第四十三章 遇险的救星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擎苍知道自己再说出《说宇》里的下一句也无济于事了,因为穿石已经失去了耐心和信任,无论他说什么对方一定都会认为是谎言。 他闭上了眼,静静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然而在下一刻,他感觉在他面前咫尺之遥的穿石猛然飞了出去,扬起的气流竟似一阵大风吹得他衣襟鬓发飞扬。 是谁能在转瞬间打飞这个不可思议的怪物? 睁眼的那一刻,一道灰色的身影从他的面前呼啸而过,那是一道看起来瘦弱但又高大可靠的身影。 “计划成功了!” 看着言九鼎单手持剑的背影,李擎苍在心中长出一口气,他终于还是拖了足够的时间等到言九鼎赶来。 从刚才的一击来看,言九鼎才是穿石应该当做对手的人。 穿石站了起来,白色的华贵衣服上粘上了地上的尘土,这让他更加生气,因为他是一个有严重洁癖的人,所以即便刚才的一击给了他足够的新鲜感,但他的脸上却没有了那种怪异而疯狂的笑容。 穿石长得很英俊,言九鼎是个刀疤脸独眼龙,但在擎苍此刻的眼中,二人的形象与外表是截然相反的,言九鼎很英俊,穿石很丑陋。 刀剑在电光火石之间碰在了一起,虽然其实是肉掌与铁器的对抗,但看起来就像是真正的刀剑碰撞出的尖利的回响。 掌刀与状元剑就这样毫无预兆地突然交锋,两名高手头一次会面一句话也没有说,理由很明白――话不投机半句多。 野兽和书生,话不可能投机。 这一次碰撞,二人的双脚便贴着地板倒滑了出去,穿石退了一丈,言九鼎退了两丈。 “可笑,你这个丑八怪那么大年纪了,内力却还不如我。” “学得晚,见笑了。” 这是野兽和书生之间的第一句交流,野兽在嘲笑书生,书生不觉得那是嘲笑,因为野兽说得没错。 五十六岁的言九鼎,三十六岁才开始学剑,四十六岁不知道内力为何物,却能杀死大内第二高手魏思文,而他真正开始修习内力,尚不足十年。 穿石不在乎这些,在他眼中,只有强与弱,没有早或晚,第一次交锋,强弱高低已然分明。 说话间,二人几乎同时开始向对方展开下一波攻击,这一次是状元剑和掌刀眼花缭乱的数十次交锋,谁也无法躲开对方的兵器,刀剑就这样撞击、摩擦了数十次,然后双双弹开。 二人不过稍一停顿,第三次对攻旋即展开,只不过这一次显得不再势均力敌。因为刚才是刀法和剑法的对抗,而这一次是内力与内力的比拼。 言九鼎勉强招架了几掌,随即单腿跪倒,以跪姿向后划出几丈,一口鲜血疾喷在地面上。 “底子太差了。” 穿石有些不高兴,他还没有玩痛快,对手却招架不住了,这个人和他仍然不是一个级别,而且这种基本功不扎实的对手,实在让他有些气不打一处来。 这就好像一个饱读诗书的才子,看着一个不识字的庄稼汉连《三字经》、《千字文》都没有学过过就硬着头皮去学深奥的四书五经,这是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情。 言九鼎固然天赋异禀,但没有从小打下的武学基础,他的功夫再华丽,归根到底也还是空中楼阁,总是存在根基不稳的问题。 言九鼎这次没有说话,他面无表情地站起来,满身是血,衣裳褴褛,头发披散,如果不是头发的颜色是花白的,擎苍仿佛觉得自己看见了十年前那个无所畏惧的状元严叙。 状元剑又一次义无反顾地直指强大的穿石。 没有必要保留,也没有资本保留,十年没再出现在战斗当中的直剑已经呼之欲出。 然而这毫无保留的一剑尚未刺出,言九鼎就受到了沉重的一击,穿石以极其诡异的步法鬼影般冲刺到他的面前,掌刀横斩,如地震山崩,“滴水穿石”果然名不虚传! 言九鼎几乎是下意识竖起状元剑,再以左掌扶住剑刃,这才避免了身首异处的下场。 为了接这一刀,言九鼎再次向后方滑了出去,拖在身后的右脚竟然在硬木的地板上踩出了一条浅浅的凹陷,木屑被言九鼎带起的风缓缓从他身前吹到了他的身后。 “喀拉”一声脆响,言九鼎的左掌骨不知是裂了还是断了,他的上衣已然成了一堆碎布,带着血液从他的赤膊上迟滞地滑落,腰间黑色龙纹玉佩上滴着几点口里呕出的血液,这意为着言九鼎已然受到了很重的内伤。 言九鼎对于穿石来说,太慢了。 这也是擎苍现在最担心的问题,且不论直剑到底有多大的威力,言盟主这样的速度,在使出直剑之前,极有可能早就被穿石斩杀。 “该怎么办?我能做什么?”擎苍握着匕柄的双手更加握得紧了。 让言九鼎使出直剑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让快如闪电的穿石慢到能让人看清,这可能需要让他慢下来五成,甚至更多,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门外,擎苍感觉到了数十名易水盟刺客的声息,他们看着盟主在危险关头,忍不住要进门舍身营救。 言九鼎也感觉到了,他一挥右掌,示意下属不得进入,那些躁动的声息才平静了下去。 此刻,面对穿石这样的对手,人多并不意味着占强,蚍蜉再多,也不可能撼动大树,进来拼命不过是拖言九鼎的后腿。 穿石当然也感觉到,确切地说是一开始就知道外面有很多人,他不屑地扬了扬嘴角,脸上立马又显得狰狞起来,他觉得这些人都没有留着的必要了,他会杀光所有人,吃掉李擎苍,丢弃丑陋的言九鼎,即便言九鼎比李擎苍更加“营养”。 这不过是因为他的洁癖决定了他喜欢看起来干净的食物。 穿石在准备开饭,言九鼎仍在苦苦支撑,李擎苍的脑子在飞快地运转,不想个办法,这里的所有人都会性命不保…… 不可能有足够的思考时间,因为穿石的动作实在快得惊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结束战斗。 忽然,一个大胆的念头在擎苍的脑海中闪现…… (一直在迟疑该用“一刀”还是“一掌”来描写穿石的掌刀,最后还是觉得“一刀”更为贴切。) ; 第四十四章 精神病人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穿石的掌刀已经对准了言九鼎。 几乎是同时,擎苍忽然大声高呼道: “我想起来了,用之不竭的后一句应该是直剑?” 穿石愣在原地,掌刀僵在前方,他不解地问到: “‘直谏’?那是什么意思?” 就是这一刻的迟疑,言九鼎抓住了机会,擎苍这句话本来就是提醒他使出直剑的。 状元剑向呆站在原地的穿石一往无前地刺了过来。 “又上当了,可是就算上当,这些杂碎以为样简单的直刺就想伤我,未免也太……” 这个念头刚刚闪过,那看着无比笨拙的一剑竟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洞穿了自己的身体,而自己的身体好像变成了木偶一般迟钝,只能眼睁睁看着那把长剑刺透自己的身躯。 李擎苍也在观察这一剑,他没想到这就是传说中的直剑,也不明白这样简单甚至可以说简陋的一个剑招,究竟是怎样刺中了那个似乎可以碾压一切的怪物。 但有一点他算是明白了,为什么至今言九鼎的弟子一个也学不会直剑,因为这一剑实在是过于质朴和简单,这就好比能做一桌子珍馐美味的大厨,叫他去蛋炒饭,做出来也大体是和寻常农妇一样的味道。 言九鼎的这碗蛋炒饭,做到了惊天地泣鬼神,好吃到哭的境界,但材料和步骤偏偏是和寻常农妇一样的,正因如此,才没人能学会。 十年来,穿石受过许多伤,皮外伤、断骨、内伤,但他绝不会允许自己像一头待宰的牲口一样被别人一刀捅进自己干净的身体,这是他的底线,而这道底线在此刻被狠狠地刺透。 在状元剑穿透他身体的那一刻,眼泪也同时从他布满血丝的眼中喷涌而出,他狠狠向言九鼎挥出右掌,这一掌,混杂着愤怒、仇恨、气馁和委屈等等复杂的情绪,因为过于混杂,所以不纯粹,不纯粹的掌刀,那就只是掌,而不可能是刀。 所以言九鼎没有断成两截,而是再次远远飞了出去,重重地撞塌了一堵白墙,落在地面的时候,他的手依旧紧紧握着剑,所以那把剑也是随他身体的腾空急速从穿石的身体里抽出。 状元剑不沾血腥,穿石暗红的血液从剑刃上流下来,一滴也没有留在剑上。 而穿石的衣服上和脸上,却留下了剑刃拔出时喷涌的大片鲜血,他的白色华服几乎完全被染成了红色。 言九鼎这一下摔得太重,几处骨骼断裂,内伤也很重,已然无法站立。 而这竭力的一剑也没能刺中穿石的要害,血液在喷涌了一瞬之后就已经被他的内力自然止住,但作为一个洁癖过重的人,白净的身躯被血渍侵染,骄傲的内心被铁器践踏,这足以让他生不如死。 “啊!啊!” 穿石开始疯狂地嘶吼,一边吼一边如癫似狂地放声大哭,在旁人的眼里,他仍然没有败,但对他自己而言,底线被刺破,那就是败了。 门外的刺客们说不准到底是受了鼓舞还是担心盟主的安危,终于还是忍不住鱼贯而入,除了领头几个佩有红色玉佩的是十四义从的另外十三人,余下的多是戴着黄色玉佩的“除垢者”和戴着白色玉佩的“役人”。 而强大的穿石竟然也就真的像一只受伤的野狗一般被这些自己本来不屑一顾的“脏东西”搞得惊慌失措起来。 “别过来,你们这群脏东西!不许过来!” 他疯狂地把桌椅朝人群扔去,即便心性打乱,功法全无,这些座椅还是打得那些上前的刺客苦不堪言,有的当场昏厥,有的伤筋断骨。 邵甲在那些低阶刺客中算是身手较好的,勉强躲过桌椅之后,也脑子一热,不顾一切地朝穿石攻了过去,擎苍心头一紧,慌忙上前阻拦,却愕然发现,邵甲的梅字诀三剑竟然占了上风,杀得穿石步步后退,颇为狼狈。 其实这很正常。穿石的心态近乎癫狂,他的精神陷入了崩溃,这就像一头精神错乱的老虎,已经认识不到自己的强大,见到老鼠、活鸡也觉得十分可怕。 穿石本来就是疯子,现在不过是换了一种疯狂的方式 他看见擎苍的一刻,耳朵里立刻出现了幻听,那句“重峦如斯,难觅涓流,山平海阔,取之不竭。”一遍又一遍在他耳中回响。 “错了,练错了!” 穿石捂着耳朵,一边嚎叫一边朝无人的方向狂奔起来,那是一种对手的眼睛都跟不上的疯狂速度。 白墙轰然被撞出一个大洞,尘土四散飞扬,待尘埃稍稍散去,穿石已然不见了踪影。 他明明有能力杀掉在场的所有人,却因为对自己的要求太过严苛而发了狂,那个连名字都让人牙齿冰冷的怪物,就这样狼狈不堪逃窜得无影无踪了。 有人这时才想起去找赛西施和徐老头,却哪里还找得到人影,只是在杨清打中赛西施的方位上留下一滩已经干了的血迹。 众刺客愣了一愣,不约而同地朝言九鼎和杨清涌了过去,毕竟这是赌坊里伤得最重,也是易水盟地位极高的两个人…… “快,抬去给姜神医救治!”十四义从中的一人招呼一生,几个年轻的刺客便拆来两片门板,小心着将言九鼎与杨清抬了出去。 余下受伤的刺客也互相搀扶着朝易水盟藏身的院落走去,这些衣着五花八门,长相极为寻常,身材大体一致的刺客,走出门后就这样堂而皇之地混入人群之中,除却几个受伤的较为显眼,其他的人就像凭空消失了一般。 赌坊只剩下李擎苍和邵甲两个人。 “走吧,不然捕快要来了,想什么呢?”邵甲不解地望着若有所思的擎苍。 “太强了,我和那个人……差距太大了。” 擎苍有些失落地说道,这不是自卑,而是像一个学徒在看见老师傅的手艺之后发出的由衷赞叹,不管那个老师傅品行如何,手艺就是手艺,叹服就是叹服。 邵甲呆愣了半响道:“你比他小,到他这个年纪也许比他厉害呢!” 擎苍笑着摇了摇头,虽然他不了解穿石,但从这一次会面中,他隐约觉得自己不太可能追上穿石。 其实穿石之所以强,归根结底,在于他的人生目标,他从来一心贪婪于武学,只做变强这一件事,而世上任何一个人对任何事物的贪婪,都不可能达到永远一心一意的地步。 一心,所以强大,贪婪,所以疯狂。 “快走吧李擎苍!”邵甲不耐烦地看着发呆的擎苍。 “嗯,走吧。”擎苍又笑着摇了摇头。 ; 第四十五章 泯然众人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姜大夫,师兄和杨叔叔怎么样”?玉莲心焦急地问到。 赌坊之战第二日,当差回来的玉莲心、李擎苍、邵甲和许多易水盟的刺客围在杨清昏迷的病床前。 “那么多人挤在这里干什么咯!要通风晓得不!赶紧给老子滚出去!” 姜万重没好气地破口大骂,可众人心忧,完全没有听他的话出去的意思。 “他两个不会死行了吧?你们再挤在这里就把人闷死咯!还不给老子滚出去!”姜万重虽然依旧是怒骂,但算是给了一个交代。 易水盟的刺客门面面相觑,只是迟疑了片刻,玉莲心便脸上一沉,冷冷道: “没听见姜大夫的话么,还不出去?” 那一众年纪比她大、个头比她高许多的汉子,竟然就像受到主人呵斥的小狗一般,灰溜溜地退了出来,擎苍实在搞不懂,一群大男人为什么这么怕一个小姑娘。 房间里站着的只剩李擎苍、玉莲心和邵甲三人。 邵甲也随着离去的众人偷偷要走,被玉莲心一把扯住后领子,不容商量地道: “师侄,你在这里照顾你师父。” 邵甲本就是怕玉莲心在擎苍面前喊他师侄才想偷跑,涨红了脸,对他这位比她小十来岁的师叔道: “照……照顾就照顾,可是外人面前能不能别这么叫我。” “这没外人。”玉莲心依旧是一点面子也不愿意给他。 李擎苍虽觉得眼前一幕好笑,也不好再伤邵甲的面子,看看言九鼎和杨清都已经醒了过来,便向姜大夫问道: “姜大夫,他们到底怎么样了?” 姜万重面色有些凝重,叹气道: “言老板虽然受了内伤,但主要的伤在骨头,这么大年纪的人总是要多养些日子,不知道会不会留下什么病根……杨清……唉……骨骼破碎、脏器受损,最关键是经脉也震断了,虽然勉强能续上……但寿命已经折损,武功也已经全失了。” 犹如晴天霹雳,三个少年人一时失语。 擎苍还记得刚才杨清打赛西施的那一锏是何等的威风强悍,一身修为竟就这样荡然无存了么?穿石的能力到底恐怖到了何等的地步……他真的是个怪物。 在玉莲心眼里,杨清虽然是师兄身边的义从,但自己一向敬重他,真心实意叫他一声叔叔。 可是说到最受打击的,还是邵甲,杨清是他的同乡,父亲的挚友,也是看着他长大的,换句话说,杨清不是他的亲叔叔,却比亲叔叔还要亲。 邵甲扑在杨清床前,放声大哭起来,杨清不能动弹,脸上柔和地对他笑道: “傻孩子,我又不会死,你哭得像我要死了一样做什么?” “可是你的武功……” “没了武功才好呢,以后就不用靠打打杀杀挣钱了,我回云南游山玩水去,你爹要是亏待我,你可要说他啊……” “杨叔叔,爹不会亏待你的,爹要是亏待你,我就不认这个爹了!” “好孩子,以前是杨叔叔保护你,今后要换你保护杨叔叔啦……” 邵甲坚定地点了点头,擎苍、玉莲心和言九鼎也不禁为眼前的一幕动容,他俩都在脑海中不自觉去寻找类似的情感,于是他们双双在那一刻想起了各自的师父,一个远在终南山,一个埋在黄土之下…… 随后,杨清将昨日吃亏的原因与众人说了。 原来,一个富商发现被这富源赌坊出千诈骗,就找了家丁前来报复,不想赛西施是武林高手,手下也有众多人手,因此惨败而归。富商气愤之下请易水盟出面刺杀赛西施,易水盟考量一番,收到富商的报价后接下了这桩生意,却没想到赛西施背后还有一个穿石。 十四义从,今后只剩下十三个,云南的义从暂时会空缺,十四义从里的最强者杨清,从此泯然众人。 邵甲想起小的时候,杨清叔叔带着他和邵乙在云南的高山密林中打猎的日子,耀眼的太阳光晒得他们的皮肤又黑又亮,杨清叔叔抓得住天上的飞鸟、地上的麂子、水里的大鱼,有一次,他还独自一人打死了一只斑斓猛虎,他一直就是这样强壮、勇敢、无所不能,只要有他在,邵甲就觉得无比地安全。 杨清当然是易水盟云南分舵的最强者,但他来到建康成为十四义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挚友邵祥瑞保护他这两位世侄的安全,这是邵甲从记事开始杨清一直在做的事情。 假以时日,杨清很有希望成为言九鼎的继任者,甚至更进一步成为不世出的强者宗师,但一个少年人以手为刀,把这些可能性砍了个稀巴烂。 然而对这个中年汉子来说,失去武功不算什么,名望地位也不足惜。 他本来就出生于山清水秀、民风质朴的云南,他有着和大多数云南男人一样的好脾气和腼腆的性格,说话的时候带着浓浓的地方口音,声音温和得就像每次说话都很害羞。 三十多前,当他还是一个赤贫的山民,还是一个目不识丁的小猎人的时候,他就从来没有沮丧过,用猎物去富人家换取米和盐巴给他年迈的父母是他最开心的时刻,他本就应该在高山密林中做一个与世无争的无忧山民。 是山下那位有钱的邵先生,为他们这个偏僻的山村建起一座私塾,教他们读书,让他们明白了许多道理;又是这位邵先生,发现了他这个练武的好苗子,把他收为弟子,接到家中与自己的孩子邵祥瑞一起教导,让他成才,给了他此生最好的一个朋友;最后,又是这位邵先生为他娶了妻子,成了家,让他不再是孤家寡人。 这些年他一直在报邵家的恩情,如今他可以休息,可以与妻儿同享天伦之乐,可以恢复他最初的山民身份,这对他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快乐。 从小到大,饮酒和饮茶都能让他快乐,唱歌和跳舞都能让他快乐,吃肉和吃菜都能让他快乐,同样,有没有一身好武功对他而言也不是重要的事,泯然众人又有什么关系? 李擎苍从这个男人身上似乎隐约看见了那份拿得起放得下的豪情和永远不沮丧的乐观,他也恍惚觉得,同是云南人的杜云离也是因为这样的个性,才得以学会完全以洒脱为剑意的风花雪月四剑。 尽管擎苍比杨清和杜云离都小得多,但他觉得自己不如这个中年人和那个老头子快活,他们大概就是道家所谓“清净无为”的境界吧?可惜自己还是无法放下心中刚刚成形的恩怨情仇,那样的境界起码现在的自己是无法做到的,但他依然对杨清很敬仰。 言九鼎望向杨清,在二人视线相交的时候微微点了点头,盟主与义从不必多说什么,这一点头已经暗含了太多感激、歉意、关怀,杨清收到了。 ; 第四十六章 一次关于武道的对话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李擎苍、玉莲心、邵甲三人聚集到言九鼎床头,他的脸很平静,但即使平静,那张丑陋的刀疤脸依旧让人心生畏惧,唯有一双白净的手和指间常年握毛笔握出的老茧保留着他曾经的翰林身份。 言九鼎望向李擎苍,略带几分歉意道: “擎苍,难为你了,刚到易水盟就涉此大险。” 擎苍心头一热,虽然自己加入易水盟是带着学直剑的功利心,但毕竟已经是易水盟的人,言九鼎的头一句话不去关心自己的义从杨清和徒弟邵甲,却是来向他致歉,虽然是带着爱护的意思,但也未免见外,这让擎苍有些无地自容。 “言盟主哪里话,我既是易水盟的一员,当然要与易水盟共患难!我还要谢谢言盟主的救命之恩呢!” 言九鼎微微一笑道:“这次应该多亏你,要不是你机智,我的直剑如何能刺中穿石……你说的那句‘用之不竭’是什么意思?” 擎苍便将昨日以失传的内家经典《说宇》中的文字意外逼疯穿石之事一五一十与言九鼎说了。 言九鼎虽是学富五车的状元,但毕竟连木桩马步都不曾学过,内功也不过有十年修为,反复读起“金山如斯,难觅清流,山平海阔,取之不竭”这句话,也觉得内容莫名其妙,文法上也不通顺,也想不通穿石为什么反应那么大…… 说了许久,言九鼎也没想出个所以然,叹道:“或许是此书太深奥,穿石那样的内功修为才能体会一二吧。” 说着,言九鼎忽然话锋一转道:“穿石说你的内力丰厚,那必不会看错,我也是大意,那一日你使出寒星冷月的时候我就应该想到,你小小年纪怎么会有这么丰厚的内力?” 擎苍不解道:“我当时也存疑,我学的是外家功夫,从未学过内力修行之法……难道是天生的?还是因为学了张真人的仙鹤步,又吃了一粒古怪的药丸……对了,吃那药丸时候我腹内绞痛,一边走仙鹤步就不痛了……” 想到此处,擎苍便把如何得了张三丰的铁盒,又是如何吃了药丸,学了仙鹤步全盘托出。 言九鼎与玉莲心、邵甲三人均被这件事惊得目瞪口呆,言九鼎道: “想不到你小小年纪就能与张真人有这样一段际遇,你的内力必定是从这段际遇中获得,只不过你自己不知道如何修行内力,就像一个富甲一方的财主,却不会花钱,过着穷人的日子……可惜我现在身受重伤,在内功修行上境界也不高,可能对你不会有太大的帮助。” 擎苍听了这话,倒也不沮丧,不会花钱的财主好歹也是个财主,杀上官德明又多了几分可能性。 想起言九鼎也是从门外汉开始修行内力,擎苍好奇问道:“言盟主最开始是用什么方法修行内力?” 言九鼎道:“内力是道家的功法,讲究一个‘道心’。内功入门心法种类繁多,十年前我想办法随便找了一本道家呼吸吐呐的入门心法开始自己修行……可是我毕竟是个儒生,对那些道家学说多有不能认同之处,所以不认同之处就找出孔孟的道理替代了,再后来有了些根基,便是完全是照着儒学的说法修炼了,儒家的‘信’字与我剑法最匹配,所以最终是练的一个‘信’字的道心,也不知练得对是不对,照昨日与穿石一战的情形,想来是练得没错。” 擎苍听得入了神,他从前一直觉得功夫是技巧,就像不同的厨子做同一道菜,无外乎是配菜、佐料和程序的不同,厨师本身的思想是不可能体现在菜品之中的。 而自从遇见杜云离和言九鼎,他的这种认识逐渐受到了冲击,他能以超群的智慧观察出并一朝参透杜云离风花月学剑法中暗含了逍遥洒脱的剑意,也听言九鼎讲过直剑的剑意在于绝对的宁直不弯,才知道厨师的思想和气质也是可以体现在菜肴之中的。 而今天言九鼎的一番言论,才让他震惊地发现,内功的修炼原来与人内心的信念有无比重要的关联,道法也好、儒法也罢,最终归结于自己所笃信的“道”,所以擎苍才会在杜云离和言九鼎的剑招里看见带着持剑者深刻信念的剑意。 武学,原本是“技”与“道”的结合,技巧是外在,而武道是内在,能将技巧与武道二者融会贯通、完美结合的人,那便是大师。 比如擎苍,年纪尚轻,在技巧的学习方面可以说是天才,但他读书虽多,却因恻隐之心和忧思之心极重,因此对书中的道理迷茫失落,便是没有确信的道理和稳固的道心,空有一身内力而没有武道支撑运行、释放威力。所以李擎苍现在而言,修的仍然是“技”。 比如言九鼎,学剑很晚,于技巧方面因天赋极高而速成,但在技巧方面必然存在根基不稳的问题,而在修行内力的道心上,自学成才,选对了一个最符合自己心意的“信”字,只可惜年纪太大,提升的空间也很有限了。所以言九鼎虽是“道”、“技”同修,却输在了光阴流逝。 再比如疯子穿石,技巧上已经强大如魔鬼怪兽,不必再拘泥招式、兵刃,可以说达到了随心所欲的境界,而在内力修行方面,滴水穿石根本不屑也无暇选择任何写进书本的道心,而是直接遵循身体里的野兽的本能,那就是—— 若肉强食,逆我者亡。 这也是道心,但无疑是邪道,但邪道并不代表着无效,相反,穿石在这条邪道上完全做到了绝对的一心,所以在内力的修为上他同样有着可怕的成就……唯独,《说宇》中的一句话和言九鼎的一剑扰乱了他的道心,让他为此癫狂。 擎苍思绪如飞,想得面颊通红,半响才激动地开口道: “言盟主以‘信’字冠绝天下,之所以不能把直剑传承,是因为世间再没有一个人能传承言盟主那样的舍身取信的道心。” 言九鼎完好的一只眼也激动得放光,点头赞许道: “悟出直剑时我尚未修行内力,起初便一直以为直剑的要义在于一个‘直’字,后来才明白,悟出直剑,又何尝不是为了信守答应苏兄诺言,所以‘直’原本是为了‘信’,所以直剑应当是‘信直合一’,‘信’是根本,而‘直’是枝叶,根在土里,而叶在地面,这才是直剑的精髓。” 擎苍听完,又觉得大妙,难怪自己可以看透风花雪月剑法直抒胸臆的潇洒剑意,却无法看懂直剑的真意,因为树根是埋在土下无法看见的。 虽然自己还不确信要笃信怎样的道心,但“诚信”二字,他一直是由衷认同的,不然也不会答应张三丰来建康,不会答应杜鹃好好活下去……他觉得自己离学会直剑似乎只差了一步之遥。 言九鼎身子虚弱,说了太多话,忍不住咳嗽起来,几个少年只好略带歉意赶紧扶他躺下,姜万重又发了一顿脾气,撵三个少年出去,只留自己照顾。 李擎苍、玉莲心和邵甲正要一起退出门去,言九鼎却又突然轻声喊道: “小甲。” “师父。”邵甲回头望着言九鼎,眼神仍旧显得有些呆。 “我和你杨叔叔这些日子得好好休息,易水盟的事情,暂时交给你来打理。” 邵甲闻言慌了,忙道:“师父,我……我不行的啊,这么大事情我应付不下来啊!” 言九鼎笑着闭上眼休息,轻轻摆手示意他不必再说。 邵甲还待求饶,玉莲心瞪他一眼道: “还啰嗦什么,师兄叫你打理你就打理,难道还要你师叔打理不成?” 所谓“师叔”,就是玉莲心,她说完,没有再容邵甲说话,照他屁股上一脚,力道刚好把他踢出了门外。 (这段时间写擎苍比较有状态,连写了十一章,接下来应该要着墨苍狼,不然就厚此薄彼了。) ; 第四十七章 回家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苍狼不知道为什么画雨突然会愿意嫁给他。他当然很高兴画雨会说这样的话,而且说话时她是那么自然而大方,可他总是觉得,她那句话里头多少带着些无奈和妥协的意味。 苍狼不明白,如果画雨姑娘是因为几个月的相处喜欢上他,为什么又要带着几分无奈?如果他是画雨不喜欢的人,那画雨这样一个永不服输的聪明女子,为什么又要向世俗的政治联姻妥协? 喜欢还是不喜欢?这个问题画雨无法回答,也说不清楚,因为她只是一个十六岁的懵懂少女,就像一颗叫不上名字的、将熟未熟的果子,人间已经是秋天,但她的秋天还没有来。 连它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秋天来临时候,自己的味道是甜是酸是香是臭,又何况一个突然出现在果树下的陌生过客? 最起码,那个过客总要耐心等到秋天来临,守着它不被虫蛀,不被小鸟啄食,才有资格采下成熟的果实,细细品味。到了那个时候,过客也就不再是过客了。 内心的秋天还没来,可是人间的中秋佳节到了,所以画雨想家了,这就是原因,很简单。 外面的世界固然很有意思,但是几个月来,除了苍狼,遇到的人肚子里都有许多弯弯绕绕的花花肠子,只有家人才会互相以诚相待。她是家中最小的妹妹,爹爹、娘和哥哥姐姐都对她万般疼爱,她想念娘做的糕饼,也想念平常最厌烦的爹爹的责骂。 一个从小长在富贵人家的少女,离家几个月已经足够久也太过于久了。 可让苍狼和画雨都很意外的是,不管是燕王还是张玉,都没有人再提起联姻的事情。朱棣只是对苍狼找回画雨的事情连连称赞,显然是对他的能力很满意;而张玉家更是心肝宝贝般呵护,换着花样做不同馅的月饼,生怕这位小祖宗又再赌气出走。 这一切当然只是暂时的。 燕王在下一盘很大的棋,作为实际意义上的长子,他当然要带头为父亲守孝,给小孩子操办喜事这种不合时宜的小事情自然应该推到丧期之后,这种明显会让对手抓住把柄的臭棋他当然不会走。 张玉倒是真心疼爱女儿,燕王不提,女儿不肯,他乐于装傻,又何必主动提起? 有人下棋,自然应该有个对手,对手当然是建康的皇宫里那个心心念念要削藩的晚辈,他那边有很多围观的人在给他出主意,而燕王这头也有一个棋艺精湛的围观者——道衍和尚。 燕王的棋盘上,静悄悄摆好了朱能和张玉两个决胜千里的“车”、文才俊这个坚固耐用的“炮”、长子朱高炽这个可以为他守护大本营的“相”、次子朱高煦这匹冲锋陷阵的“马”,当然,还有众多顶在前头的“兵卒”,当然也少不了陆苍狼这个守在他身边的“士”。 苍狼不懂什么权谋斗争,那种东西对于他来说太复杂,也让他厌恶。他相信的是一些师父从小教给他的简单的道理,比如勤能补拙,比如善恶有报,比如骗人是不对的。 “父王,为什么你要骗人?鲲鹏是假的。”在燕王府的后花园中,苍狼盯着朱棣高大的背影,等着一个合理的答案。 “是谁跟你说父王在骗人?”朱棣没有回头,一手背在身后,一手随意地摆弄着摆弄着树枝。 “我亲眼看见了,鲲鹏是纸做的风筝。” “哦?还有什么人看见了?”朱棣有些吃惊地回过头,此事是道衍教他蛊惑民心的计策,十分绝密,想不到这个孩子居然能发现。 “除了我和画雨姑娘,没有别人知道。” “那就好,你也不许对外人说。”朱棣的口气很严厉,但苍狼一定要问个明白。 “可父王为什么要骗人,骗人是不对的。” “你小孩子家知道什么?大人的事你不用管!”朱棣有些生气,“吧嗒”一声折断了一截手指粗细的树枝,在燕王府,还没有人敢这样质问他。 苍狼从小就没有学过察言观色,想不通的道理他就是要问个明白,正待开口再问,却见道衍从旁边几株桃树后走了出来,他轻拍苍狼肩膀道: “孩子,如果有人要害你父王,你会怎么做?” 苍狼闻言正色道:“哪个敢害父王,我绝对饶不了他!” 朱棣听见这话,脸色又好看起来,道衍与他相视一笑,又对苍狼道: “王爷这些年为国征战漠北,出生入死,朝廷里却有些秦桧一般的大奸臣总是给皇上进谗言,挑拨皇上和王爷的关系,你说王爷难道应该束手就擒吗?”道衍的声音不似平常的温和,倒有些慷慨激昂起来。 苍狼虽然在草原长大,但秦桧残害岳飞这种妇孺皆知的故事师父当然和他讲过,听了这话,他不禁火冒三丈,怒道: “岳元帅当年死的冤,父王岂能做再那冤大头?绝不能放过那些大奸臣!” 朱棣顿时明白了道衍的用意,笑着捏住苍狼的肩膀道:“好孩子,父王做这个假鲲鹏,为的就是让老百姓知道父王是个神明都庇佑的忠臣。那些奸臣不敢得罪千千万万老百姓,当然就不敢伤害本王了……你年纪小,这些事情说了你也不明白。” 苍狼听完恍然大悟道:“孩儿明白,父王做这样的事情也是逼不得已,是孩儿错怪父王了……父王把那些奸臣的名字告诉孩儿,孩儿也好替父王防备着他们。” 朱棣道:“真是好孩子,你记住了,那两个大奸臣的名字,一个叫黄子澄,一个叫齐泰。” 苍狼虽然不喜欢也不愿意卷入权谋斗争,但他懂得“忠孝”二字,朱棣既然是他的义父,他当然要尽孝道,不能让朱棣有一丝损伤。 道衍和朱棣讲的倒也不完全没有道理,因为就在上个月,自己的同母兄弟周王朱櫹已经被撤了封号,废为庶民,流放云南了,在很大程度上,这代表建康对朱棣和其他藩王的态度,大规模地削藩只是早晚的事情。 不愿束手没有错,可是把朱棣比作岳飞,把齐泰、黄子澄比作秦桧,这就真的有些臭不要脸了。 如果是画雨在这里,大概也会觉得可笑,可是苍狼没有被身边的人骗过,他纯厚的个性决定了他很容易相信别人,何况这两个人都是他十分敬重的长辈。 齐泰和黄子澄这两个“奸臣”的名字,苍狼将牢牢记在心中。 ; 第四十八章 朱四小姐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苍狼在燕王府的地位现在说起来有些特别,因为世子朱稿炽和高阳郡王朱高煦都成了家,有自己的府邸,他虽然不是燕王的亲生儿子,却可以每日陪伴在燕王身边,倒显有些得贵重起来,下人们服侍得十分小心。 苍狼初来燕王府时没有待太多时日就被派去寻画雨去了,如今回到王公贵族之家倒觉得越来越不自在起来,每日在王府总有人跟着,又不能去见画雨,实在是无聊得很,每日只好练功读书,功夫倒是越练越好,书却是多少天也看不完一本。 一日,苍狼依旧是练功,却见一条白色的小狗从身边跑过,颈子上还拉着一条红色的细绳,他下意识踩住了绳子,把那小狗抓了起来。 “小姐,慢些跑……小姐,慢些跑!” 一个丫鬟追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跑了过来,累得气喘吁吁。 苍狼猜想小狗必是这少女不小心放跑了,便一言不发地把拴狗绳递了过去。 少女轻轻接过绳子交给丫鬟,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疑惑地看着苍狼道: “你是谁?” 苍狼还没答话,那丫鬟便扶着腰喘着粗气道: “这位……这位就是奴婢前些日子跟小姐提过的陆……陆小爷,王爷新收的义子。小姐你三天里总有两天在鼓捣琴……琴棋书画,自然不认得,说起来……陆小爷还是你的哥哥呢。” 少女脸上一红,觉得刚才追逐小狗本就很不雅观,话也问得很不礼貌,赶紧对苍狼一施礼道: “智明见过兄长,刚才是智明唐突,让兄长见笑了。” 原来这位就是朱棣的四女儿朱智明,苍狼经历过朱高煦的追杀,哪敢以兄长自居,慌忙还礼道: “小姐客气了,陆苍狼见过小姐。” 朱智明嫣然一笑道:“兄长既是父王的义子,自然是智明的义兄,又何必如此见外,叫我一声‘妹妹’便是。” 苍狼见这个女子谈吐斯文得体,没有一点小姐的架子,明明说自己是她的义兄,却要喊自己“兄长”,这个称呼既敬重又不见外,得体中还带着亲近,最后又要自己随意地喊他一声“妹妹”,这更是表达了对自己的亲近。 苍狼听不出这许多意思,但也感觉到和她讲话真的很让人舒服。 朱智明,这像是一个男人的名字。苍狼忍不住仔细看了看她,身穿宝蓝色丝绸留仙裙,头戴红宝石纯金步摇,鹅蛋脸上一双天真明亮的眸子,双颊红润,唇若含丹,润滑的肌肤吹弹可破,明明是个年纪尚轻的美人坯子,却给人一种可远观不可亵玩的端庄气派。 朱智明见苍狼这样无礼地看着她,有些不悦却也不好启齿,那丫鬟倒是快人快语,嗔道:“陆小爷不答话便算了,如何这样看着小姐,未免太荒唐了些!” 苍狼哪有那样的心思,慌忙赔罪道:“小姐适才讲话客气,我忍不住看了看小姐端庄的样貌,绝没有不敬的意思……何况小姐当我是义兄,我自然要当小姐是我的亲妹子,哪敢有什么非分之想。” 那丫鬟道:“陆小爷真是个憨人,既然是亲妹子,哪有一口一个‘小姐’的,小姐叫你喊他‘妹妹’,你喊就是了。” 朱智明瞪了一眼那丫鬟,见怪道:“如何这样与兄长说话,你这丫头也太无礼了!”她二人年纪相当,朱智明责怪起丫鬟,倒真是像长辈训斥孩子一般。 骂完了丫鬟,朱智明转而对苍狼道:“兄长别见怪,这丫头被我娇惯坏了,你不要和他一般见识……不过她讲的也不是全然没道理,兄长叫我一声‘妹妹’就是了。” 苍狼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道:“那好,就听小……妹妹的。” 朱智明掩面一笑,当然知道苍狼是“小姐”二字刚到嘴边又硬生生改成了妹妹。 那丫鬟却调皮打趣道:“陆小爷,您不叫便罢了,一叫便要叫小姐“小妹妹”了。” 朱智明被逗得笑出了声,露出了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全没了刚才笑不露齿的淑女样子。 苍狼虽然憨直,但也听得出这是一句笑话,有些尴尬地跟着笑了几声。 这是苍狼接触过的第二个同龄女子,自然忍不住把她与画雨作了一个对比――论样貌,朱智明更恬美,画雨只能算俊俏;论性子,朱智明很温和,而画雨有些任性;论谈吐,朱智明更优雅,而画雨像个男子一样爽快;论喜好,朱智明学得是琴棋书画,画雨想的是建功立业,前者让许多人赞不绝口,后者让许多人无话可说…… 无论怎么看,朱智明都是更优秀的那个,但苍狼还是觉得画雨更好些。至于为什么,苍狼一时也说不清,是因为画雨的真、聪明还是可爱,还是自己跟画雨更熟悉的原因,又或者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这当然没法说清,就像星星不如月亮明媚,但有的人就是喜欢星星,苍狼此生听过的最动人的话,就是那颗星星说的“躲不过,我就嫁你。” 想到这里,苍狼不禁微微一笑,但再回头一想,自己竟然拿义妹与画雨比较,这算不算是不敬,算不算是非分之想呢?苍狼的内心有些羞愧起来。 当然,这一切只是发生在一瞬之间,朱智明是不会发觉的。她与苍狼坐在花园的石桌前,又一起说了许多的话,说的不过都是一些自己的生活的琐碎经历,无外乎是苍狼在草原的经历,还有智明在闺中的生活。 当两个人说到画雨之后,他们的生活就有了交集,苍狼说到如何与画雨不打不相识,如何去找逃婚的画雨,如何解了九龙帮的危机;智明也说起小时候二哥朱高煦欺负自己,画雨姐姐为她出头,与比她高一个头的朱高煦扭打在泥地里……两个人对画雨都表达出不同方式的喜爱。 一直聊到黄昏,二人才决定离去,竟然还约定以后要常常在一起聊天。 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一个是饱读诗书的大家闺秀,一个是木讷的北方少年,只有一面之缘,本该话不投机,敷衍了事,却偏偏还要邀约再谈,好似知己好友一般。 说是兄妹之情未免有些牵强,毕竟不是骨肉至亲;说是爱慕之意又有些亵渎,毕竟两个人今日刚刚认了兄妹,何况苍狼身上还有背着一份未成文的婚约。 也许,只是因为一个“真”字,苍狼从来就是一个纯真的人,智明同样如此,他们的言谈没有什么保留、顾虑和猜疑,所以投机。 多年以后,当咸宁公主回忆起那个秋天的午后,她与纯真少年的那次交谈,还是觉得心里很暖,在那个少年之外,她再没能见到配得上“真挚”二字的人。 ; 第四十九章 旗鼓相当的对手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朱智明刚要与苍狼辞别,一个年纪与朱智明差不多的戎装少年却突然闯了过来,抓起桌上的茶壶,就着壶嘴便旁若无人地饮了起来,样子十分不雅,看得连不通礼法的陆苍狼也有些目瞪口呆起来。 智明不喜道:“小弟怎么这样不检点,也不怕义兄笑话么?” 苍狼一看,原来是曾在朱棣家宴上有一面之缘的朱高燧,是朱棣的小儿子。前些日子他随着谭渊将军一起巡视边境去了,因此与苍狼未再谋面,如今算是头一次攀谈,便主动行礼道: “见过小公子。” 不想朱高燧此时正处在后世所谓“中二病”的年纪,竟好像没看见他一般,丝毫没有还礼的意思,眼睛斜瞟着朱智明道: “我刚刚巡边归来,四姐不问我辛苦就罢了,倒先来教我规矩,我一向豪放,不检点又如何?你和我一般年纪,凭什么来教训我?” 朱智明看他对苍狼如此失礼,心中又羞又怒,骂道: “义兄同你说话,你怎么敢爱理不理!这样街头无赖的习气你又是哪里学的,先生教的礼义廉耻你都忘了么?” 朱高燧不屑道:“哪来的什么义兄,二哥说了,不过是父王捡回来的一个野种!” 这句话还捎带上了朱高煦,真的似一个狠狠的巴掌拍在朱智明这个娴静知礼的姐姐脸上,她觉得朱家的脸都被自己这个弟弟的一句话丢尽了,恨不得马上找个地缝钻进去,气得满脸通红,不能言语。 这句话也如导火索一般引爆了陆苍狼压抑已久的愤怒,他條地站起身来,双手握紧了拳头,一双眼似刀子一般盯紧了朱高燧。 朱高燧虽然年纪小,但生来强壮身长,在高大的苍狼面前也不显得吃亏,他又自诩是天不怕地不怕上过疆场的少帅,见苍狼暴怒的眼神,也不愿稍稍让步,不屑道: “怎么,不服气吗?那就和我打一架,打赢了便认你这个义兄,打不赢你就是个野种!” 苍狼本就不善言辞,与他争口舌自然处处吃亏,打架这个方法对他而言再合适不过,这一刻,他只想教训教训这个讨厌的无礼少年,什么师父的教诲、义父的脸面统统都抛之脑后了。 你要打架,那便打吧! 朱高燧哪想到苍狼二话不说就朝他打了过来,一双大掌劈头盖脸招呼过来,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只得连连后退。 苍狼没想到朱高燧可以躲过这几招,吃惊之余,心中已然有了个底,知道这少年也确实不是什么泛泛之辈。 朱高燧随即也以拳回击,同样是攻势猛烈的强力招式,力大拳猛,也叫苍狼好一顿招架。 这不过是试探性的第一波攻击,但这一来一去已经吓得朱智明和丫鬟面如土色,毕竟燕王府的小姐是千金之躯,哪见过这样暴烈的场面。 二人再次交手,已然比刚才更加卖力,苍狼的掌似风暴肆虐,朱高燧的拳像乱石穿空,一个要卷起万丈惊涛,一个偏要突破浪涛直指云霄……拳掌相交,“噼啪”声不绝于耳,一声惊雷般爆响,二人双双向后飞出,然后又几乎在同时定住,一株手腕粗的小桃树突然断裂,断口并不整齐,断得犬牙交错,显示了这一次对决的粗粝意味。 远在千里之外的建康城,不久前也曾爆发过一场激烈对决,滴水穿石用绝对的实力依次碾压了李擎苍、杨清和言九鼎三个不同水准的武者,那是一场惨烈的战斗,但并不好看,因为这就像后世的一种拳击比赛中,让一个重量级拳王把几个蝇量级选手一拳打倒,换个更贴切的比方,像是一个大人在暴揍几个小孩,最后却一时大意被小孩的阴招弄伤。 而这一场对决才是真正的棋逢敌手,虽然对战的双方比那一场要弱小许多……是的,不知不觉间,陆苍狼在武功修为上也已经被李擎苍甩出很远了。 世间有千千万万练习内力的方法,林远教给陆苍狼的冥想法既是招式,也是林远自己发明的一种独特的修炼内功的方法,甚至林远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修炼内功的方法,但说到底,这种方法跟其他内家门派的修炼方法也是万变不离其宗。 各门各派增加内力的方法就像攒钱,资质好的练习者像富人,攒钱的速度要快些,资质差的练习者就像穷人,只能一文一文的攒,陆苍狼资质只能算中等,在画雨的帮助下,勉强攒下了并不可观的一些积蓄。 而际遇奇特的李擎苍就很让人嫉妒了。他没有攒过钱,而是像一个暴发户一样突然继承了张三丰的一大笔巨额财产……而说张三丰在内力修为上是当今世上的首富,那应该也不会有什么人反对。 更加惊世骇俗的修炼者是穿石,他不屑攒钱,也不是什么暴发户,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盗劫匪,仅仅依靠劫掠富人来不断增加自己的财产,在内力修为上,同龄人已经无法与他相提并论……但就目前的江湖记述而言,敢走这条路的也不过他一人。 话分两头,为什么这一场打斗要比建康的那一场更有观赏性,其实很好理解。 好比两个年长的武林高手过招,招式精妙无双,一来二去就决出了胜负,自然不如打擂台的少年拳师你来我往几百招来得精彩,而打擂台毕竟也有规则限制,肯定不如街头小混混的斗殴更具观赏性,木棒砖头、黑拳臭脚、尘埃漫天、血流如注……所谓暴力美学,也是一个悖论,喜欢看霓裳羽衣舞的人肯定没有喜欢看猴戏的人多,否则霓裳羽衣舞也不会失传,猴戏也不会经久不衰。 当然,陆苍狼和朱高燧不是街头混混,更不是猴子,放在江湖上也是已经可以独当一面的高手,只是同级别对手的对抗,自然是更好看的。 苍狼的愤怒已经消减许多,反倒平添出几分欣赏来,这是一种对于对手能力的由衷欣赏,无关对方是否让自己厌恶,毕竟这个王孙公子比自己小好几岁,却已经可以在能力上与自己相持,这是很了不起的,起码,比他这么大的时候强。 朱高燧也很兴奋,他同样很欣赏陆苍狼的实力,虽然他从小和二哥朱高煦最要好,虽然他今后也不太可能会喜欢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义兄,但这次势均力敌的对决以后,他再也不会说“野种”这种话了,因为他只习惯侮辱弱者。 朱智明也没那么害怕了,甚至觉得有些有趣,就像看两个人对弈,或者对诗一般。 新一轮的交战一触即发,两个人都准备好使出最强的手段。 摩云掌,最后一招,也是最强一招,叫做神罗地狱。“罗”,本意是捕鸟的网,神之网,那便是天网,一切奸恶之徒,妖魔鬼怪,都逃不过天网的围捕,都将承受地狱之火的灼烧! 苍狼过去一直不能熟练掌握这一招,但现在他已经可以运用自如,只不过还没有在实战中真正展现过威力。 朱高燧的拳法,叫做逆流拳,他的最后一招,也是最强一招,叫做鱼跃龙门,鲤鱼跃过龙门,那就已然化身为龙,傲龙飞上九霄,又岂能任由他人随意网罗? 朱智明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产生了幻觉,二人拳掌触碰的那一刹那,她仿佛看见了一条狂怒的飞龙与一张燃烧的巨网撞击在一起! 在撞击过后,两阵短暂的风从二人中间凭空生起,朝相反方向吹去,吹得二人鬓角和衣摆扬起又落下。 到底是飞龙穿破了天网,还是天网困住了飞龙,朱智明没有看见。 这一次对抗的观赏性,似乎还没有打断桃树那一次精彩,只不过扬起了两阵清风而已。但互相对视的陆苍狼和朱高燧,其实都已经受了内伤,嘴角几乎同时流出一股淡淡的鲜血…… ; 第五十章 出乎意料的再战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你平常用什么兵器?”朱高燧一边擦去嘴角的血,一边向陆苍狼问道。 “狼牙棒,你呢?”苍狼也擦去血,反问道。 “金瓜双锤。”朱高燧言简意赅地答道。 十四五的少年使用的居然是沉重的金瓜双锤,这在常人看来太不可思议,但苍狼一点也不觉得意外,因为从二人交战的感受来看,对方应该也是一个天生神力的人,所以他由衷称赞了一句: “你的力气很大。” “你也一样。” 战至此处,应该算是一个平手,如果继续打下去,不过是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所以没有什么再继续下去的理由了。 可是朱高燧说过,“打赢了便认你这个义兄,打不赢你就是个野种。” 朱高燧已经忘了这句话,但苍狼是个较真的人,他没有忘记,所以为了不被人叫做“野种”,他有充足的再战的理由。 “再来!”苍狼摆出了一个请的手势。 朱高燧有些吃惊,但好勇斗狠这种事情,他可不愿意认输,也伸出拳头道: “怕你怎的?来就来!” 两个人都没有后招了,这一次无疑还是神罗地狱与鱼跃龙门之间的硬碰硬。 不过苍狼的脑子里突然出现了林远说过的一句话――“我比你高超的并非武艺,是眼界而已。” 这句话用在此处最合适不过,朱高燧和我的武艺相当,此刻就要比眼界了。 刚才怒火攻心,全然忘了冥想之法,苍狼的眼界自然小了,此刻回复了平静,他终于开始进入冥思的世界。 他已经置身于北方的草原,只是这草原与寻常时候有些不同……无尽的枯草被野火点燃,茫茫四野皆是火海,唯独自己身边的方圆十丈没有被烈火吞噬,但热浪已经将空间扭曲,影像在他的眼前似浪涛一样波动,在热浪的尽头,朱高燧就站在那里。 忽然,一阵龙卷风从眼前凭空而生,四野的火焰被大风吹得急速后退,朱高燧的拳头从风眼中向苍狼迅猛而来,那拳头看起来比刚才的一次对决慢了三分,当然这是因为苍狼正在冥思的缘故。 那一拳由远而近,龙卷风变成了真的龙,呼啸盘旋在朱高燧拳头的四周。这是汹涌可怕的一拳,但已经可以看得足够清楚。 苍狼凤眼用力一睁,双掌奋力击出,原野四周的火焰燃得更加肆掠,一张巨大的火网从天而降…… 龙卷风应声熄灭,火焰像潮水般涌向朱高燧,拳头四周的盘龙被热力化为蒸汽,苍狼的一双大掌似细密坚韧的巨网缠在他拳头四周……鲤鱼陷入了密集的渔网,再也没有机会越过龙门…… 而这一切景物,不过是苍狼脑海中的幻境,唯有拳与掌才是真实世界的产物。 看着被苍狼的手掌紧紧钳制住的拳头,朱高燧既疼痛又不解,明明是功夫相当的两个人,为什么陆苍狼的速度、力量和灵活性全部在瞬间提升了三分?为什么鱼死网破的场面变成了一网打尽的结局? 朱智明也惊呆了,她能看出这是刚才那次对决一样的招式,但陆苍狼为什么好像在那一刻变成了另外一个更强的人? 陆苍狼也有些吃惊,原来神罗地狱这一招竟然能有这样强悍的威力,强大到可以扭曲自己心中的一向平静安谧的草原。 他放开朱高燧已被捏出几道乌青的拳头和手臂,一行礼道: “承让了。” 朱高燧有些不敢相信,捂着手臂大喊道: “这不可能,你为什么一下子变强了那么多?这不可能!” 陆苍狼不知道这是一句报怨,他以为这是一个提问,所以挠了挠头回答道: “因为……唔……我的眼界比你高。” 朱高燧怔住了,他听这话有些生气,但又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用后世的网络流行语来说,他的心中此刻一万头草泥马奔过,但还是忍不住有一种“不明觉厉”的感觉。 朱智明忽然想起了什么,厉声对朱高燧道: “小弟既然输了,那就要做个愿赌服输的正人君子,还不快叫一声‘义兄’!” 朱高燧“哼”了一声,竟扭头跑走了,朱智明张着小嘴,感觉自己的下巴好像都掉了一地,原来这个小弟从来就没想过要做什么正人君子…… 苍狼倒是已经不以为意,与朱智明憨笑着辞别,朱智明这才心安,也大大方方与苍狼辞别。 目送朱智明走出花园后,苍狼看了看地上的断树,不好意思挠了挠头,扛起树朝柴房走去。 苍狼走后,圆形的景墙里走出一个老僧和一个中年人,老僧是道衍,中年人当然是朱棣。 “是个好孩子啊!”道衍微笑着说道。 他称赞的是苍狼打扫断树的行为,但朱棣没有听懂,蹙眉道: “是啊,这样好的身手,如果不当先锋实在是太可惜了!” 道歉依旧保持着微笑道:“这个孩子当不得先锋,当殿下的护卫最好。” 朱棣背着手,有些不悦道:“罢了,本王的确答应过他师父不让他冲锋陷阵。” 道衍的笑容变得有些神秘:“倒不是因为这个缘由。” “哦?既不是为此,那有什么不可?”朱棣有些焦急地追问道。 道衍收敛起笑容,严肃地看着朱棣道:“殿下这个义子和殿下的几个亲儿子不一样。这孩子性子太纯良,又喜欢把是非对错问个清楚明白……倘若老是冲在前头,世事就看得越来越清楚明白了,老僧看……还是叫他不清不楚些好。” 朱棣听完,想起苍狼前几日硬是要问他为什么造假“鲲鹏”骗人的固执劲头,的确觉得有些棘手,这才觉得道衍的确洞悉一切,言之有理。 “本王明白了,大师说的的确有理,只不过……这孩子终究不是个傻子,我们要做的事本来就是铁血杀伐,总不可能永远瞒着他。”朱棣若有所思地抚了抚长须。 道衍叹道:“不用瞒他一世,只要不误大事便可……再往后,若实在到了纸包不住火的时候,老增再替殿下开解他吧。” 朱棣眯起双眼,面露煞气道:“也只有如此了……倘若这孩子不识大体,误了大事,本王也只能忍痛割爱了。” 说完,朱棣头也不回地朝花园外走去,道衍却因这句话愣在了原地。 他双手合十,合眼叹道: “罪过,罪过!” ; 第五十一章 徐王妃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燕王和道衍走后,一个慈眉善目的中年妇人也从景墙中走了出来,她走到断树面前微微一笑,朝柴房的方向走去。 柴房门口,陆苍狼拿着斧子,轻车熟路地劈着小桃树,整整齐齐码成一堆,这是他从小就会做的事情,所以他做得很好。 “孩子,你怎么自己去做这样的粗活,让下人们去做就好了。” 苍狼抬起头,一个衣着华贵,面容温和的妇人慈爱地看着他。 苍狼认出这个妇人就是徐王妃,他来燕王府有一段日子了,虽向王妃行过礼、请过安,但却还没怎么正式说过话。他慌忙放下手中的斧子、木柴,起身向王妃行礼。 “参见王妃。” 徐王妃将他扶起道:“你这孩子,怎么这样见外,既然已经行过认认母的大礼,理应喊我一声‘义母’,怎么还要管我叫作‘王妃’?” 苍狼愣了一下,他没想到王妃没有一点架子,倒是很像一个寻常百姓家的淳朴主妇,这让他觉得很亲切,仿佛真的看见了她那位早已记不清样貌的农家生母。 “是,见过义……义母。”苍狼有些迟疑地回话道。 “嗳,这样就对了……高燧任性不懂事,你犯不着理他。” 苍狼知道,燕王的三个儿子朱高炽、朱高煦、朱高燧都是徐王妃一母所生,他不知道王妃是怎么知道刚才的事情,但王妃不护这个小儿子的短,这就已经让苍狼觉得很温暖了。 “小公子身份贵重,他说的话我不会放在心上的。”苍狼微笑答道。 没想到王妃听了这话却收敛起笑容,正色道: “话不是这样讲,高燧和你都是我的孩儿,没什么高低贵贱之分,他不知礼数,我一定会罚他。” 这句话说得很平静,但也很威严,但苍狼在其中听到的,只有公正和慈爱。 天色暗了,一阵秋风吹来,有些冷,王妃紧了紧领子,对苍狼道: “天越来越冷了,你穿这么少也不怕冻着,随我来吧。” 苍狼不知道王妃喊他去干什么,把剩下的断树三两下劈好了才跟上王妃的背影。 二人走了不多会儿,去到了王妃的屋子,下人们已经将火炭烧得通红。 “盛一杯热茶给陆小爷暖暖身子。” 王妃安排苍狼在火塘边坐下饮茶,自己便向内室中走去,不一会,拿着一件灰色的狐皮大氅走了出来,下人们看那件大氅的眼神都有些惊异和惶惑。 苍狼站起身请王妃坐下,王妃就坐后笑道: “你到这个家里来,义母也没送你什么东西,这件大氅你拿去穿吧。” 苍狼有些狐疑,此时正是秋高气爽的季节,穿大氅还得过些日子,不知王妃为什么要现在给他,何况自己也不愿无缘无故收王妃的礼物,便推辞道: “义母,我不怕冷,义母的东西我不能收。” 王妃笑道:“傻孩子,你现在年轻一身火气,自然是不怕冷,可到了十冬腊月,你也要多穿衣服才是……这件大氅是义母亲手做的,你若是不收,那便是瞧不上义母的手艺了。” 苍狼闻言不敢推辞,恭敬地接过大氅,只见那皮毛油光水滑,缝合精细牢固,用手一摸柔软无比,没想到王妃的女工竟然也做得这样好! 王妃拉着苍狼叙了许多家常,无外乎是问他自幼的经历、怎么认识的燕王、读没读过书、练的哪家武之类,后来不知不觉就聊到了画雨,原来王妃也很喜欢画雨,打小就把她当女儿一般对待,自己姑娘有的,总要惦记上给画雨也准备一份,又问苍狼觉得画雨怎么样,漂不漂亮、良心好不好,问得苍狼的脸一阵一阵地红。 苍狼觉得有些混乱,这位义母这么刨根问底问他的经历,倒更像是丈母娘在考察自己未来的女婿…… 他不知道,其实王妃是在通过谈吐来了解他的品性,这种拉家常,其实是一种试探,试探的结果让王妃很满意。 又过了一会儿,王妃忽然斥退了身边的下人,笑着对苍狼道: “你是个实心眼儿的孩子,你老实跟义母说……你的三个义兄,你觉得谁适合继承你父王的爵位?” 苍狼不知道王妃为什么问他这样的问题,这其实是一个很简单很好回答的问题,即便他读书不精,但史书里“嫡长尊卑”的规矩历来如此,他没有去揣度王妃的深意,只是老实答道: “孩儿看史书上说,爵位都是嫡长子继承了,父王的爵位自然是由世子继承。” 王妃微微一笑道:“可是有人说,世子腿脚残疾,身型肥胖,不适合做王爷的继承人。” 苍狼想起朱高煦嫁祸世子的往事,不由有些忿怒,站起身道: “义母可不要听信那些小人的风言风语。孩儿的师父曾教过孩儿,‘以貌取人,失……失之子羽’,孩儿虽与世子来往不多,但觉得世子起码比其余两位公子……” 苍狼说道此处,自觉有些不妥,于是打住,王妃轻声道: “不用怕,你且照实说,世子比两位公子如何?” 苍狼闻言,不管三七二十一,大胆说道: “孩儿觉得,世子比两位公子仁慈友善……嗯……稳重一些。” 王妃闻言,知道了苍狼的心意,微笑道: “你讲得没错。高煦和高燧虽然勇武,但品性过于骄横,高炽是这几个孩子里最爱读书的一个,品性也最仁孝,是义母最满意的孩子,义母觉得你和他性子很像……只是他体弱多病,性子又仁厚,往后你要多与他往来,有事也要帮衬着他一些。” 原来王妃绕了那么久,竟带着这样的目的,虽然很有心机,但本质上是希望推行仁义,这倒是很符合苍狼的心意,于是痛快答应道: “义母放心,我一定不会让人对世子不利!” 王妃满意地点头道: “有你这句话义母就放心了……可是你今后与世子的来往也不能过于密切。” “为什么?” “因为你最重要的任务不是保护世子,而是保护你父王,你绝对不能颠倒。” “为什么?” “你父王会怀疑你与世子有所图谋。” 王妃本来不想把话说到这一步,但无奈陆苍狼实在太过于纯良和执着,一定要问到这一步。 苍狼不解道:“义母,我不明白。” 王妃又是微微一笑道:“你这样的老实孩子,怎么想得明白帝王家的名堂?可是义母都是为了你们好,你能照义母说的做吗?” 苍狼依旧不明白,但王妃现在也是他愿意相信的人,重重一点头道: “我能做到。” ; 第五十二章 人间蒸发的目标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易水盟的大院近日来安静了许多,言九鼎和杨清都可以下床走动了,他们坐在院子里悠闲地饮着功夫茶。即便已是深秋,鸟笼里的朱雀却有些异常欢悦,不断鸣着“栀子花醉酒”,似乎是在有意配合言九鼎和杨清悠然度日的场景。 不似二人的悠哉,李擎苍刚刚放下毛笔,倒是像个备考的书生一般。 他这几天一直在书房里在默写那本深奥难懂的《说宇》,虽然那本书很薄、字不多,但毕竟是一本失传的经典,不得不慎重对待,所以他写得很慢,力求做到准确无误,默了三天,今天终于默完了。 不得不说,这样寻常富人家的场景一点都不符合一个做杀人生意的刺客组织的气质。 所以这样的场景很自然就被打破了,一个冷艳的蓝色身影急匆匆闯了进来,朱雀立刻住了嘴,顶毛也惊恐地立了起来,开春之前大概都不会再鸣叫了。 言九鼎和杨清同时哀怨地望着玉莲心,正要开口责备,玉莲心却急着抢先开口道: “李擎苍在哪里?” 言九鼎一指书房,尚未开口说话,玉莲心便急匆匆奔了过去。 “你是不是要杀上官德明?”玉莲心开门见山地问道。 “不错。”擎苍坚定地看着她。 “可是上官德明失踪好几天了!” “什么?” “我开始也没注意,后来觉得不对劲,就跟宫里人打听,可没人知道他去了哪。” “会不会在他自己家里?” “应该不会,他家里我也去探视过,她老婆也在着急找他呢。” 这对擎苍开始无疑是个坏消息,在宫里杀死上官德明的确是个很难的目标,但起码在这个目标中他的行踪是确切的,如果擎苍决定了要去杀他,就可以找到他。而他一旦失踪,这个目标就变得没有方向了。 难道上官德明知道了擎苍要来杀他的消息所以畏惧逃走了? 这说不通,他不可能会因为害怕擎苍这种级别的对手而放弃权力和荣华富贵,世间想杀他的人太多,多擎苍一个又有什么分别?如果是穿石这样级别的怪物想杀他,那么他跑和躲又有什么意义呢? “他失踪了几天?”擎苍问道。 “七天。” “不算太久,我现在就去找他。” 擎苍说着,把桌上的匕首绑在了腰间。 玉莲心不想他做了这样的打算,阻止道: “人间蒸发,你到哪里寻他?” “不管他躲到天涯海角,我也一定要把他找出来!” 这是一句说书先生讲的那些武侠故事里,侠客们说烂了的一句台词,玉莲心觉得很俗套,也很厌恶。李擎苍说这句话根本是在发脾气、使性子,像个任性烦人的小孩。 她冷冷道:“就算你找到他,你杀得了他么?” 擎苍沉默了,玉莲心说得没错,这当然是他一直没有去杀上官德明的原因,就算找到人间蒸发的上官德明,擎苍还是杀不了他,而且很可能还会死在他的无影剑下。 “皇上什么反应?”言九鼎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进来,一句话便问在了点子上。 玉莲心一听,便明白了言九鼎的意思,道: “皇上似乎一句话也不曾过问,皇上身边的太监我也都问过了,都说不知情。” 担负皇宫禁卫大权的府军前卫指挥使失踪,皇上一句话也不问,这其实是很容易就可以想明白的逻辑问题,只有可能是皇上有意让他失踪,一定是执行什么秘密的任务。 言九鼎和李擎苍听完玉莲心的话就明白了,玉莲心自己说完也马上明白了过来,她摇摇头叹道: “皇上还是太年轻了。倘若是先帝交代底下人办事,必定要找个滴水不漏的由头瞒住文武百官,哪会像这样欲盖弥彰。” 言九鼎见她芳容稚嫩,却说出这样一句老气横秋的哀叹,霎时觉得有些可笑,道: “皇上怎么说也是二十多岁的人,你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怎么反倒来说别人年轻,就是这样欲盖弥彰不也瞒住你了么?” 玉莲心见言九鼎取笑,双颊气得发红,正不知道如何辩解,李擎苍却忽然看着她道: “玉姑娘能不能再去和皇上身边的太监打听一下,兴许有人能知晓些内情。” “我已经问过了。”玉莲心有些不耐烦道。 “请姑娘再费心帮我问问吧,这对我很重要。”擎苍的言语愈加恳切了些。 玉莲心见他言辞恳切,也有些于心不忍,可又为什么要再去做一遍无用功呢? 唯有言九鼎心如明镜,笑着对玉莲心道: “有钱能使鬼推磨,看来师妹要下点血本了。” 李擎苍见言九鼎一句话说穿,也有些不好意思,可是自己囊中羞涩,也只好厚着脸皮道: “所有的花销都算我借玉姑娘的,今后我在易水盟赚了钱,再慢慢还给姑娘。” 玉莲心听了这话,当即走到言九鼎面前,一脸无辜地撒娇道: “师兄,我可没有钱呢,你借五百两给我吧。” 言九鼎是看着玉莲心长大的,但他记忆中从没见过这个要强的师妹撒过一次娇,见她突然变了个人似得,言九鼎的鸡皮疙瘩立马起了一身,用僵硬的动作掏出一张五百两的银票。 玉莲心见了钱,立刻恢复了冷峻的面容,一把夺过银票,朗声道: “多谢师兄慷慨馈赠。” 说完一甩袖子,飘然而去。 听着“馈赠”二字,言九鼎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被师妹戏弄了,这才对着玉莲心渐行渐远的背影大声质问道: “你不是说‘借’你五百两吗?什么时候还钱?” 玉莲心头也不回,边走边道:“什么钱不钱的,师兄妹之间还提钱,多伤感情。” 言九鼎一时语塞,曾经的状元郎竟被一句赖账的混话搞得无言以对。他转而看向刚才许诺要还钱给玉莲心的李擎苍,正要开口说些什么,李擎苍却抢在他前头说道: “哎唷,好像要下雨了,我去收衣服。”说罢也一溜烟跑了,他的确许诺还玉莲心钱,但可没答应要还言九鼎钱…… 言九鼎看着万里无云的艳阳天,轻叹口气道: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 第五十三章 新的思路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看着《说宇》手抄本,言九鼎无奈地对站在书桌前的李擎苍摇了摇头,薄薄的几页纸,他已经反复研读了许多遍,依旧觉得一筹莫展。 擎苍接过言九鼎递回来的手抄本,无奈地放回怀中,问道: “言盟主,你的身体恢复了么?” 言九鼎笑道:“好多了。” “什么时候教我直剑?”擎苍不想再这样无谓地等下去,所以不再绕弯子。 “我觉得你应该先学一些内功运行的法门。” 说着,言九鼎拿出一本有些陈旧的线装书,递给擎苍道: “这就是我初学内功时候的看的那本道家内功基本心经――《导引三篇》,以你的资质应该很快能学懂。” 擎苍没有接过《导引三篇》,这已经是言九鼎几个月来第三次拒绝教授他直剑了,他觉得有些气愤,也有些不解: “言盟主是不是不愿意教我直剑?如果言盟主不愿意教,还请明示,我李擎苍绝不会强人所难。” 言九鼎放下《导引三篇》,叹道: “孩子,你已经明白了直剑的剑意,也看过了剑招……只要我稍加点拨,以你顿悟风花雪月四剑的聪慧,学会直剑也不过是捅破一层窗户纸的事情。” 擎苍更是不解道:“既是如此,言盟主为什么一直不肯教我?” 言九鼎道:“倘若现在上官德明还留在宫中,你也已经学会了直剑,你会怎么做?” “进宫杀他。”擎苍恨恨地说道。 “这就是我不肯教你的原因……直剑到底能比风花雪月四剑高明多少暂且不提,如果你现在就学会直剑,或许有五成杀死上官德明的机会,但你自己却有八成被禁卫军围杀的可能,但即便明知如此,你也一定会去,对吗?” 擎苍没有说话,只是凝重地点了点头。 言九鼎接着道:“可你只有十七岁,前途无量,不该就这样去死……我知道你一定要杀上官德明,我不奢望你到有十成把握时候再去杀他,但最起码,我希望你有五成把握活着回来……你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呢。” 擎苍无语凝噎,原来言盟主一直不肯教他的原因,是爱惜他的性命,不愿意让他送死。而他与言盟主并没有什么深情厚谊,这纯粹是一个长者对一个晚辈善意的爱惜之情。 言九鼎见擎苍若有所思,轻声道:“当年我杀魏斯文时候已经四十六岁了,在武功修为很难超过他,而你不同,你天赋异禀,超越上官德明是早晚的事情。他既然是替皇上办差,总是会回来的,你为什么不趁着这段时间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强?” 说着,言九鼎又拿起那本《导引三篇》递给擎苍道:“你和上官德明交过手,什么时候你自己觉得杀他的把握足够大了,我就教你直剑。” “好,我明白了。” 擎苍真的明白了,他认同言九鼎的话,把《导引三篇》小心放进了怀中,向言九鼎行礼告辞,走到门口,才觉得忘记了什么,转身对言九鼎道: “言盟主,谢谢。”说完,朝门外走去。 “谢谢”这两个字包含了很多层意思,比如擎苍已经认同他的看法、比如擎苍对他很感激、比如这是个不认死理的人……言九鼎微笑着点了点头,这句“谢谢”让他觉得很满意。 擎苍回想着言九鼎说的话,觉得自己的确钻了牛角尖,让滴水穿石都兴奋无比的内力或许才是他最有价值的财富。他就像一个解不出算术题的孩童,非要用一种繁琐的方法找出答案,而不知道其实还有更简便的解题方法。 想到穿石的时候,擎苍突然萌生了一种奇特的感觉,一半是寒彻心扉的恐惧,另一半,是羡慕。 如果说哪个人有十成把握杀掉上官德明,也有十成把握全身而退,那他能想到的,就只有一老一少两个人,一个是张三丰,另一个是穿石,而张三丰可能活了两百多岁,而穿石只不过是个三十岁不到的青年。 你可以不认同穿石的武道,但没有人可以无视他在武术上的惊天造诣。 “我不会走你的路,但我要以你为目标。” 这一天,滴水穿石成为了李擎苍人生当中的第一个偶像,当然,这只关乎能力,无关品行。从此以后,穿石是他在功夫修炼上的一个假想敌,尽管就现在而言,这还是一座无法逾越的高山。 回到自己的卧房,擎苍打开了那本《导引三篇》,看起来就是某个道教分支门派的功法,结构也很简单―― 所谓三篇,开篇是“吐纳篇”,讲得是呼吸法门;中篇是“经络篇”,讲的是经脉运行;尾篇是“道心篇”,说的是内力的本源。加上一篇口诀,这本内功心法也不超过万字,的确很简单,但把内功的练法也大概说了清楚。 对擎苍来说就像是一本启蒙读物,这些内功心法本就是道家的功夫,与李擎苍在其他道家书籍中看到的养生、锻炼之道也有许多共通之处,许多道家的术语、经脉的走向他也都能明白。 擎苍迫不及待地照着前两篇的功法调息运气,疏通经脉,果然觉得大不相同,体内的真气由丹田发出,顺着经脉流动游走于全身,身体温暖,精神焕发,连双目都明亮了几分,原来这就是一般的内家弟子运功的方法。 再看第三篇,擎苍便明白了言九鼎当初练习时候不能接受的原因,因为“道心篇”所阐述的内功本源是“道法”,处处以老庄的主张为尊,比如清静无为,比如道法自然,比如阴阳互补,比如以德报怨,甚至还有炼丹、修仙之类的内容……等等的道门学说构成了一个修道者稳固的认知,也就成为道心,而这也就是内功的本源。 擎苍是道士的徒弟,对于这些学说自然是很熟悉的,但他自小也学过儒、释经典以及阴阳杂学,对其中很多内容是不能信服的,比如他不信修仙之术,也不认同以德报怨,所以不可能对“道心篇”深信不疑,他也需要和言九鼎一样走出一条自己的路。 作为一个儒生,言九鼎笃信的是儒学,内力由此而衍生、运行。但擎苍也记得,言九鼎曾说过“皇帝该死”这样有违儒家伦常的忤逆之言,那说明他也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卫道士,他只是简单地把道心定格在理解最深的“信”字上而已。 擎苍所学杂而不精,让一个十七岁的少年从他接触过的诸多学说主张里选出一种深信不疑并愿意永远践行的东西,实在是有些强人所难,是仁,是善,是非攻,还是慈悲?谁知道呢? 我不过是一个对世界充满好奇和畏惧的渺小少年而已,为什么要去想这些哲学的问题? ; 第五十四章 剑圣的关门弟子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玉莲心觉得很受挫。皇上身边的太监拿了她贿赂的银子,满心欢喜地替她打探,为她提供了一些信息,但依然很有限。 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皇上在某个深夜里的确密宣上官德明进过皇宫,然后上官德明就失踪了。可以肯定的第二点,是一条很明显,但是玉莲心居然漏掉了的重要信息――和上官德明同时消失的,还有虎贲左卫统领司马虹。 漏掉这条信息的原因,则是因为虎贲左卫在十一卫中的地位不高,并不像上官德明的府军前卫和玉莲心的旗手卫一样引人注目,而虎贲左卫副使仍然按照皇上要求正常巡视守卫,许多人和玉莲心一样在短时间内很难发现。 追魂刀司马虹,大内第三高手,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上官德明的儿女亲家。 派司马虹和上官德明一起执行任务,这无疑又透露了两个重要信息,一是这项差事很重要,需要两个大内高手一起去执行;二是这项差事有危险,所以上官德明需要他唯一一个可以信赖的人保护自己。 究竟是什么样的差事要这样瞒着所有朝臣甚至所有宦官秘密地进行? 其实仔细想来,李擎苍想杀上官德明比当年严叙杀魏思文要困难得多了,因为魏思文没有朋友,是个人人得而诛之的光杆司令,而上官德明却有司马虹这个唯一的朋友或者说亲戚,两人又同时在宫里当差,很容易就能联手,后者更是可以排在大内第三的绝顶高手,想要完成这个刺杀任务可以说难于登天。 玉莲心想到这里微微皱了皱眉头,她的功夫在上官德明之上,如果上官德明是独自执行任务,她可以拼尽全力帮李擎苍截杀上官德明,但从目前的局势来判断,此刻这两个人必定是在一起执行任务,知道了去向也没用,同时去杀这两大高手根本是送死,大内第三的实力更是高了她不只一个级别。 当然,如果出动易水盟的力量全力围杀这两个人,可能会达到目的,但需要付出的很可能是动摇易水盟根基甚至使易水盟瓦解的代价,这肯定也是一条死路。 如果师父独孤墨还活在世上该多好,他一个人一定就可以解决这两个指挥使……但即使师父活着,他也不太可能愿意去做这样的事情,许多年前,这种脏活他就不做了…… 玉莲心想起五年前,十一岁的她眼睁睁看着师父就那样任由一帮武功低位的力士逮捕,他明明可以在几招之内把那些人都杀光,但为什么他毫不反抗?为什么他可以把师兄言九鼎从刑场换出,自己却任由刽子手的大砍刀斩向自己的脖颈? 这是玉莲心一直以来的疑问,也是他小小年纪就凭一身好功夫被皇上破格录用,并凭借自己的努力接替了师父职位的目的。 那年秋天,师父死了,独孤府被查抄,所有人都被流放为边民,只有她一个人的名字没有被抄家的官员记录在案,因为前一天晚上,师兄言九鼎已经把她抱走,然后养育了她五年。 五年之后,她不顾师兄反对,只身来到皇宫,打败了一同参加选拔的许多好手,成为了大明立朝以来第一个女性指挥使,她只有一个目标――查清师父的死因,解开心中的疑团。 府军前卫指挥使上官德明的剑快到无影,而玉莲心的剑比他更快,快到极致,所以很轻。 并不是剑身很轻,而是剑法很轻,她的剑快到你会以为眼前不止一把剑,不止一双手;轻到如一点涟漪无声扩散,被剑刺中的伤口起初只有一点针眼小孔,随即会忽然散成一朵巨大的莲花状,中剑的人则像忽然睡去,没有任何痛苦不知不觉地死去。 宫里的高手们给她取了一个绰号叫“千手观音”,快如生千手,轻如念佛心……当然,作为一个小姑娘,她不喜欢这样老气的绰号。 剑圣的关门弟子,已然如此不凡,而剑圣却死得那样窝囊,这没有道理。 师兄言九鼎对他说过,师父的死因是卷入了胡惟庸案,但这件人尽皆知的大案早在洪武十三年就结案了,为什么师父作为一个不参与权谋斗争的武官会在二十多年后才卷入这件案子? 她觉得这一定是一场冤案,想方设法看过刑部的卷宗,那些卷宗寥寥数语,不过是前宰相胡惟庸谋逆这个案子,独孤墨一直坚持认为胡惟庸没有谋逆,有人因此告发,独孤墨承认,太祖皇上问罪,仅此而已。 然而独孤墨到底有没有替死去的胡惟庸说话?是谁告发?太祖皇上为什么如此生气?独孤墨为什么要承认?为什么不反抗?这一系列的问题还是困扰着玉莲心。 而还有一个问题,是玉莲心也是许多江湖中人最大的疑问――独孤墨的武功修为和江湖声望已经达到极高的境界,天下第一剑客、剑圣的赞誉足以把他捧上神坛、书为传奇,但他却选择为朝廷效力,做一个地位不高、不受重视的武官,这无论在谁看来都很费解。 没有人知道玉莲心是独孤墨的徒弟,她也不需要小心掩藏身份,因为除了言九鼎,再没有人知道她的师从,而连言九鼎和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最初的来历。 玉莲心,只不过是一个遗世独立的孤女而已。 “怎么突然又想起这些过去的事?” 玉莲心擦去眼角的泪珠,轻叹口气,这些疑问不知道还要困扰她多久。但总有一天,她要查出真相,解开心中的疑团,试着去弄懂那个扮演了父亲角色的师父,然后该报怨报怨,该报仇报仇,最后再远遁江湖。 如今,她只能暂时把这些重重的疑团放到一边,去帮李擎苍查清楚这件对他很重要的事情。 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去帮这个李擎苍,从放他出皇宫那天起她就一直在帮助这个陌生的少年,她自己都觉得没有任何的道理可言,但她就是忍不住想帮他。 “想做的事情,就应该去做,不是吗?”她默默地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然后朝着虎贲左卫的军营走去。 ; 第五十五章 与世子的夜谈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几场鹅毛雪落在北平的城墙、屋顶上,北平变成了一座白色的雪城。 陆苍狼披着义母徐王妃送给他的狐皮大氅,静静看着已经被皑皑白雪覆盖的王府后花园。这让他想起冬天的草原,想起风雪肆掠的夜里,他和师弟常常抱在一起取暖,想起师父出诊归来,眉毛和胡须带着冰渣,他和师弟总会抢着给师父捧上一碗热羊奶…… 而如今,师父和师弟远在终南山,而自己却在王府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还有了一对慈爱的义父母,师父和师弟过得还好吗…… “陆小爷,世子请您到府上一叙。” 王府的太监来传话,打破了寂静,苍狼答应道:“知道了,我这就过去。” 他没有忘记徐王妃跟他说过的话,几个月来世子都没有和他打过交道,如今却在大雪天找他,一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当他踏进世子府的大门,眼前的一幕让他有些吃惊,世子竟然在两个宦官的搀扶下站立在屋外等着他。 “义弟,你来了。”朱高炽说完这句话,便忍不住咳嗽起来。 “大哥,你怎么出来了,快进屋去吧!” 由于世子先喊他“义弟”的缘故,苍狼没有客套地喊一声“世子殿下”,那句“大哥”便毫不犹豫地说出了口。 苍狼没有和世子说过太多话,太子与他应该也不是很相熟,但看着世子这样不顾严寒地等着他,他倒是觉得两个人似乎已经很熟悉了。 “世子殿下一定要亲自迎接陆小爷,我们怎么劝都不听,这大冷天要是冻坏了身子,我们怎么跟王爷王妃交代啊。” 一个服侍的小太监忍不住呜呜啼哭起来。 “你这孩子,怎么敢这样多嘴,不像样。” 世子明着是骂,却没有一丝主子的盛气凌人,反倒像带着几分疼惜的关怀。 小太监闻言不敢再哭,扶着世子引苍狼进了内室。走到桌前,几样家常的小菜便刚好冒着热气被端了上来,一个小宫女也将一壶温好的酒捧了上来。 “义弟,菜色简陋,随意吃些吧。”世子招呼道。 苍狼点点头,也不知道客气一句“哪里哪里,菜肴精致用心”之类,夹起菜便吃了起来。 “吃得酒么?”世子见他直率,微笑问道。 “吃得,我在草原时,冷天总要喝上一碗御寒。” 世子笑道:“那你想来有些酒量,为兄多病不能饮酒,你就独自吃些酒吧。” 苍狼道一声“好”,便将牛眼杯中的淡酒一饮而尽,身子立马暖和了许多。 世子微微一笑,对苍狼道:“你这孩子性子果然太纯良,没有一丝防人之心,酒菜就这么放心吃。你在我这里倒是不妨,在别处可要精细一些。” 苍狼一愣,慨然道:“大哥把我陆苍狼当弟弟,我怎么能猜疑大哥呢?” 世子叹道:“若天下的人都似你一样赤诚就好了……可惜这世上许多人都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明着和你称兄道弟,暗着就要害你,人心隔肚皮。你今后可要多个心眼,可不能和谁都掏心窝子!” 苍狼想起当初朱高煦派人追杀自己,却要嫁祸给世子,便觉得世子这话说得的确很对,心下对世子的忠告十分感激。 世子又同他聊了许多,却大都是些生活琐事,无外乎是适不适应北平的气候饮食、王府住不住得惯、喜欢吃什么之类的闲话。 又聊了许久,苍狼将一壶淡酒饮了个见底,仍旧没有一丝醉意,正待告辞,世子却突然支走了服侍的宫女太监,压低了声音对苍狼道: “今天邀你过来,是受道衍师父之托,有几句要紧的话要为兄说与你。” 苍狼听见世子这样说,心中立马警觉了起来,毕竟上一次道衍专门来同自己说话,正是预料到朱高煦追杀自己,给他一件宝衣,这才保全了性命。 “你可知道父王最近在做一件大事?”世子注视着苍狼道。 苍狼道:“父王和道衍师父说朝中有两个大奸臣要害父王,叫……齐泰、黄子澄,想来是和这件事情有关吧?” 世子愣了一下,他没想到苍狼的心思竟然这么单纯,心中对他更是怜惜,道: “你这么说也差不多吧……朝廷的确要把各地的藩王都一一扫除,父王不肯任人宰割,所以一定会起兵反抗。” “起……起兵?”苍狼心中一凛,他再纯真,但也不至于不知道这两字的意思,向朝廷起兵,那不就是谋反! “不错,这是九死一生的事情……要做这件事,不但凶险异常,而且还要死很多无辜的人。成了,父王就是天下的霸主,不成,所有跟随父王的人都是乱臣贼子,大家都难逃一死。” 苍狼沉默了,“谋逆”二字在他儿时学过的那些三教经典和历史书中都是极为让他不齿的事情,如今世子竟就这样堂而皇之地讲了出来。 世子见他沉默不语,叹道: “道衍师父说了,你是个心地纯良的孩子,不会背叛父王,但这样的事情对你来说太过残酷。你与父王虽有父子之义,他对你却没有养育之恩……你要是不想蹚这一滩浑水,便权当不知道这件事,悄悄去终南山找你师父逍遥度日去吧,父王这边道衍师父自会替你解释。” 苍狼有些不知所措,他凡事总要问个非黑即白,那么这件事算是被逼无奈,可分明又是谋逆作乱,到底是对是错呢? 道衍师父要他置身事外,本来应该是最好的选择,可那样就要抛下他敬重的父王去独自应对危难,就要违背他对慈爱的义母许下的诺言,世子、道衍师父、朱智明,所有他所熟识的人可能都逃不过一死,而最让他割舍不下的,还是那个叫画雨的姑娘,她的父亲是燕王手下的第一大将,她又怎么可能置身事外呢? 苍狼正在犹豫不决,世子却忽然轻声道: “你也不必现在就决定,决定了也不必来告诉我。倘若你决定要走,远走高飞便是,倘若你决定留下,那就继续留在父王身边……但总之,你不要勉强自己,明白么?” 苍狼轻轻点了点头,就要与世子辞行,世子却拉住他道: “夜深了,你在这休息吧。” 苍狼正待推辞,世子却压低了声音道: “父王若知道你到我这里聊到半夜才回去,必定要疑心你与我有猫腻,明日问起来,你要怎么回答?” 苍狼一愣,被世子的话问得无言以对,是啊,到底该怎样作答呢? 世子笑道:“不如你就在这里睡了,明日父王问你,你将之前我问你那些家常说给他,然后再告诉他,你在我这里吃醉了酒,只好睡在这里。” 苍狼恍然大悟道:“但凭大哥安排。” 片刻之后,世子招呼几个太监道: “陆小爷吃醉了,快扶他到客房休息。” 几个太监听了招呼,便扶了站立不稳的苍狼去了客房,见苍狼倒头便开始打鼾,太监们个个心道这陆小爷醉得厉害,哪知道他这醉相完全是装的。 ; 第五十六章 雪人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张玉将军最近似乎很忙,纵使是这样的大雪天,他三天里也总会有两天不回家。 张夫人觉得画雨这次回来变得安静了许多,不像从前一样活泼好动了,也不知道她是有了什么愁闷,难道还是因为不肯嫁人的缘故么? 画雨静静靠着窗棂,看着满园的白雪,许久都一动不动,侍奉的丫鬟替她披上一件大衣,忍不住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 画雨转过头,柔声对那丫鬟道:“采苹,不用在这陪我耗着了,你找几个伴出去玩雪吧。” 采苹年纪比画雨还小两三岁,正是爱玩的时候,早就觉得这样发呆无聊透顶,欢喜地应了声“是”,高高兴兴玩雪去了。 从“鲲鹏”那件事开始,画雨就隐隐觉得有些不安,而最近父亲没有去出征,却总是不在家里待着,这更是让她有些惶惑,而燕王再也不提结亲的事情,更让她觉得,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雪,似乎也预示着将有大事发生。 而燕王不提亲这件事,除了让她意外,也让她有了另外一种的感觉,一种她本来不该有的感觉,那就是失落……这没道理,她应该觉得庆幸才是,毕竟当初离家出走,就是为了逃婚,现在的结果不是应该顺应了自己的心意么? 在中秋之夜的枫林里,她曾对那个木讷的少年说出过“躲不过,我就嫁你”的承诺,也许说承诺也不恰当,那应该算是一种妥协,一种无奈的选择吧。 如果燕王坚持这门亲事,那么她大概会无奈地接受,然后闷闷不乐地坐上花轿,再去慢慢试着接受这个已经熟识的夫君,最起码,比起千千万万直到洞房花烛夜才与自己的夫君头一次相见的女子,这也算是一种幸运吧。 可是不用嫁人,自己为什么反倒有些失落,难道说自己的心意已经改变了么?难道说,在中秋之夜说那句话时候,自己本来就是愿意的…… “难道,我原本就是愿意嫁他的么?” 正这样想着,画雨的脸颊上忽然多了两片潮红。 “小姐,这么冷的天你脸色怎么反倒这样红,不会是发烧了吧?” 采苹是南方人,说“发烧”说得就像“发骚”一般,如果不是她问话的同时伸过手来探画雨的额头,画雨几乎就要误会了,一张小脸已经涨得通红。 “咦?额头也不烫啊,小姐有没有觉得不舒服?” 看着采苹关切的眼神,画雨感激地笑了笑道:“傻瓜,我没事。” 采苹也笑了,拉起画雨道:“那小姐就跟我们一起去玩雪吧!” “也好,走吧。” 采苹见画雨答应得爽快,欢天喜地地拉起她往门外走去。 画雨奇道:“在院子里玩便罢了,跑到街上作什么?” 采苹笑道:“院子里的雪没有街上多,姐妹们堆了个大雪人,等着小姐去看嘞!” 画雨微笑道:“好啊,我倒要看看你们是不是堆了个潘安。” 采苹读书不多,不知道潘安这号历史书里的美男子,挠头问道:“潘安是谁?” 画雨噗嗤一笑,二人也恰好到了门前,张府的几个小丫鬟已经堆出了个大概,正在压实雪人的身躯。 画雨走近一看,那雪人堆得足有一个真人大小,雪人头上用煤灰抹了头发,还仔细做了个发髻,丫鬟们还找来一个红布条替雪人做了扎头巾,果然是十分用心,最有趣是她们还给雪人手上插了一根长竹竿,说是要做个卫士替张家守门。 画雨看了看雪人那张尚未修饰的脸,对一个拿着细竹签的丫鬟道: “给我吧。” 丫鬟顺从地把竹签递了过来,画雨对着雪人的脸细细雕琢了起来,对于和林远学过多年易容术的她,这种事情实在是小菜一碟。 不一会儿,画雨便将雪人的面部刻画得栩栩如生,刻好了样子,她又不顾丫鬟们劝阻,徒手用煤灰摸了雪人的双瞳,那雪人当着是活过来一般,围观的丫鬟们欢喜得拍手叫好。 画雨仔细看着雪人的面孔,自己也觉得有些吃惊,不知不觉间,她竟把那雪人的脸刻画得跟陆苍狼有几分相似,再看雪人身形高大,手握竹竿,就更与那个手持狼牙棒的陆苍狼多了几分神似,画雨看着它不禁微笑了起来。 站在一旁的采苹不合时宜地凑过来问道:“这个就是小姐说的潘安么?” 画雨闻言,脸刷一下就羞红了,嗔道:“叫你胡说!” 所谓恼羞成怒,说话间,她抓起一把雪便朝采苹打去。 采苹不明所以,只当小姐要与大家打雪仗,也不顾三七二十一,抓起雪块朝画雨打去。一时间,丫鬟们都互相感染,放肆地撒起了欢,全都打起了雪仗,画雨也在其中玩得兴起,便把刚才采苹制造的尴尬抛之脑后了。 姑娘们正耍着,一队武官打扮的人马恰好走了过来,领头的一个凶神恶煞的军官见这些丫鬟堵了路,骂到: “不长眼的东西!还不快让开一条路!” 画雨怕吓着这些年轻的小丫鬟,强压着与这些武官斗气的怒火,招呼众丫鬟避开到路边,唯有采苹反应迟钝走得忙些,她离那军官最近,又好奇地望了那人一眼,惹得那军官立马发起火来,大骂道: “混账东西!乱看什么?老子打死你!” 说着,把一条长长的马鞭朝采苹的脸上狠狠打来。 采苹虽是个丫鬟,不算什么美人,但一张细皮嫩肉的小脸若是挨了这一鞭,必定要皮开肉绽,毁了容貌…… 然而这条马鞭并没有发出它应有的尖声脆响,而是在半空中无声无息地绕在了飞来的一根长竹竿上,随着竹竿的来势消解,马鞭渐渐散开,竹竿轻轻地落在了雪地之中。 “采苹,快过来!带大家躲到家里去。” 原来是画雨见情势危急,把雪人手中的竹竿凌空掷了过来,采苹和丫鬟们听她招呼躲起来的同时,她也飞身挡在了那军官的面前。 “欺负小女子,算什么本事?” “老子是京城世袭的亲卫,你是什么身份敢来教训我?” 听见“世袭”二字,画雨语带讥讽道: “想来大人的先父一定战功卓著。” 那军官是个粗人,哪里知道画雨是暗暗讥讽他吃死人饭,还以为这小女子听了他的官号服软奉承他,于是乎一扬脖子,意气风发地道: “这个是自然,想当年我那老爹跟着太祖皇上出生入死,可惜老子当时年纪小,没能一睹他老人家战场上的雄风,可惜啊!” 画雨拉长了声音叹息道: “唉!确实可惜啊……” 军官听了这半句话很是受用,正要说几句“你很会说话,饶你一次”之类的话给画雨一个台阶下,不想画雨后面的半句话让他自己反倒没了台阶…… “可惜老鹰生了个小麻雀,老虎生了个灰耗子,大人说这事儿奇怪不奇怪?” 此言一出,马队里的人也忍不住哄笑起来,军官恼羞成怒,扬起马鞭朝画雨打来…… ; 第五十七章 以竹为兵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那一马鞭毫无疑问是要落空的,画雨身轻如燕,功法灵动,这样低级的招数自然近不得她的身。 一阵风雪起,画雨似一条闪电般从军官的马前掠过,一眨眼工夫已经将地上的竹竿拾起来握在了手中,她在自己家门口玩雪,自然不曾带她的弯刀出来,此刻便是要用着竹竿做武器。 军官来不及吃惊,画雨便朝着他疾奔过去,把那长竿子朝军官迎面打来,军官暗笑:“这一条竹棍子打断在我这一身皮甲上又能如何?” 想着便将双手握拳交叉在自己的面门前,任由画雨的竹竿打向自己的手臂。 “啪”一声脆响,军官的马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军官冷不丁从马背上滚了下来,地上本来有很厚的雪,但大多数被张府的丫鬟们拿去堆雪人了,军官这一跤结结实实跌在了冰冷潮湿的青石板上,帽子落在地上,满脸是血。 原来画雨刚才是以竹为刀,使了一招林远教她的“斩马腿”,虽然力道并不十分强劲,但这一斩恰好斩的是马膝盖上的麻筋,马腿一时酸麻剧痛,马匹自然不能控制身体,所以跪倒在地。倘若是在战场上,这一刀是要斩断马腿,擒杀落马的敌人的。 军官大怒,站起身就要拔刀相向,画雨当然不会给他这个时间,一竿子朝他的头顶打去,这次倒真的用的是棍法,而且看起来很像苍狼的摩云棍法,是苍劲古拙的一棍。 “吧嗒”一声闷响,军官的头上又挨了一棍子,脑门通红不说,发髻也被打散,披头散发十分狼狈。 “你个小**,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老子弄死你!”军官吱哇乱叫地拔出刀向画雨砍去,也怪画雨素来不爱装扮,衣着也没有一点富家小姐的样子,军官又怎么看得出她的身份贵重? 画雨经刚才两下交手,已经知道对方是武功稀松平常之辈,本想教训他一下就了事,但没想到他竟然敢这样口出污言,画雨是无论如何也忍不下的,当然不肯善罢甘休。 军官的刀朝画雨劈砍过来,刀法十分凌乱,看得出完全是在用膂力挥刀,画雨三两下便逃开了锋芒,军官的刀便似砍着一团棉花一般,全部落空。 “你嘴这么臭,我就先拔了你的牙!” 画雨一边骂着,一边突然以竹为枪,脚下如风,朝着军官的嘴猛扎了过去。 这一条棍先后被她作刀、棍和枪使用,足以证明她在兵器方面有着不错的根基,而且招式都是非常实用简洁的战场招式,从纯技术角度上来说,她想去上阵杀敌的确不是一句吹牛的话。 军官的刀子颇为沉重,刚才剁在地上还来不及抬起来,画雨的竹竿便如闪电般扎到了他面前,眼看这前头几颗门牙必定是要保不住了,他的心中已然凉了半截。 “咔嚓!” 一声竹子断裂的声音传来,断口处喷出的细碎的竹屑漫天飞舞,军官的脸上沾了许多竹屑,一脸尘埃,不停咳嗽起来,而手持竹竿的画雨,居然没有粘上一点点竹屑,身上还是干干净净。 这还不算奇怪,更奇怪的是,画雨手中的竹棍,十分规整的从中间裂开,裂痕一直延伸到画雨手握位置的前方半寸,而在画雨惊异的同时,裂开的那一大截竹竿又从裂纹尾部的地方突然整齐断开,掉在地上摔成了两条。 画雨看向军官身后一个看起来地位不高的普通士兵,他的腰刀现在好好地插在刀鞘里,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但画雨刚才分明看见这个人挥了一刀,裂痕到她手前的半寸停下,说明这一刀留了情面,在裂痕最末的地方竹子整齐断开,说明这个人还出过第二刀,但画雨分明记得,这个人只是砍了一刀,然后就收刀入鞘了。 “张家小姐,得理也要饶人,我看拔牙就算了吧。”那士兵拱手施礼道。 此人喊出画雨的身份,吓得她头皮一麻,急追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是张家的小姐?” 士兵依旧拱手道:“姑娘这样的身手,自然是张玉将军那个不让须眉的二女儿,弟兄们有眼不识泰山,多有得罪还望海涵啊。” 画雨心里明白,此人官阶虽低,但显然是个刀法奇绝的高人,说这些话不过是给自己台阶下,倘若还要追究,必定是没有胜算的。 尚不及作答,张府的大门忽然打开,家丁、卫士们手拿家什,在采苹的指引下一拥而上,把那伙官兵里外三层团团围了起来。 其余的官兵有些紧张地背对背靠在一起,手紧紧握住了刀把,唯有那说话的士兵依旧行着礼,面不改色地道:“姑娘还没说,到底愿不愿意包涵我们的过错。” 画雨还来不及回答,那带头军官带着一身血污,倒先怂了,赶紧拱手赔罪道:“各位弟兄,误……误会啊!我有眼不识泰山,望望海涵……望望海涵啊!” 采苹随着张府人马冲到画雨身边急问道:“小姐,你没事吧?” 画雨望着采苹笑道:“是你叫的人吧?” 采苹点点头,画雨赞许道:“还是你机灵。” 看着剑拔弩张的局势,画雨计较一番,觉得这队人马中藏龙卧虎,张府虽然人多,但也很难占什么便宜,于是高声道: “我没事,他们已经得到教训,便放他们过去吧。” 领头几个家将闻言,再看看狼狈不堪的军官,确认小姐没有吃亏后,让开一条道来。 京城来的人马见状,慌忙神色匆匆低头赶路,唯有刚才用刀那个士兵不卑不亢,行到画雨面前还微微点头,算是致谢,画雨更觉得此人不凡。 人马走远,在队伍最后的一骑赶到那用刀的士兵身边,悄声道: “你刚才也太莽撞些,何必贸然出手?” 那人微笑道:“事出突然,救人要紧。” 来人愣了一下,轻哼一声,压住缰绳,退回退伍最末去了。 当夜,张玉回府,府上的管家刚要报告此事,被他拦住,便不再往下说了。 张玉将画雨叫到跟前,眉头紧锁,将一把白玉如意递给她道: “王爷听闻你受了惊吓,赐了这把玉如意给你压惊……你呀,可少给我惹祸吧!” “王爷是怎么知道的?”画雨好奇地问道。 张玉怒道:“这话不是你该问的,这几天冷,不要随便跑出去玩了。” 说完,大步流星地走出门去。 画雨看着那把玉质细润白净的如意,自言自语道:“今天我让王爷‘如意’了么?” ; 第五十八章 都司衙门的誓师大会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十冬腊月,南方却偏偏要顶着严寒派来一队军官,这实在是一件让人费解的事情,而更让人费解的是,这队人马来到北平却没有去拜会北平的老大朱棣,而是径直去了负责北平军防的北平都司。 都司衙门内,一个文官和两个武官正在焦急地等待着,文官是北平布政使张昺,武官是北平都指挥使谢贵和张信,看见建康来的人马到了,三人几乎同时兴奋地站起身来。 这三个都是朱允炆派来钳制朱棣的亲信,一个月前,三人几乎是在同时接替了原本与朱棣熟悉的前任,这让朱棣很不痛快。 来人中,之前与画雨交手的开道军官顺从地被几个士兵驾着去见了军医。 出刀那人和责备他那人缓缓走到人马的最前头,很显然他们才是这队人马真正的统帅,两个人都是那么不起眼,就像是其貌不扬的两兄弟,但他们真正的关系并非是兄弟,而是儿女亲家,出刀那个人是追魂刀司马虹,在他身边的自然是上官德明。 众人各自通报了名号后,上官德明和司马虹拱手向张昺等三人行礼。 张昺赶紧扶起,激动地对他们说道: “可把你们等来了,皇上可有什么交代?” 上官德明道:“三位大人的密报里说燕王有不轨之心,皇上已经看过了,此番派我和司马兄前来,就是为了协助三位大人搜集燕王谋逆的证据。” 张昺道:“燕王这个人十分奸猾,中秋节搞什么‘鲲鹏归期’装神弄鬼,搞得民间都在传言他是什么‘真龙’,但我们三人在这里一个多月也没能找到他实在的把柄……上官大人和司马大人的确是数一数二的高手,可是手下只有这么几个人,恐怕……” 张昺的话显然是对上官德明带来的人马有所怀疑,只是言语还算是客气,上官德明心中自然不快,但脸上依旧是一副春风笑脸,一指手下的军官道: “张大人有所不知,我这些弟兄人数虽然不多,但过去都在锦衣卫当差,缉捕查案个个都是能人,只要换一身百姓的常服,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在这北平城里查探蛛丝马迹。” 张昺一听是从前锦衣卫的人,在看看这些人的样貌,从上官德明和司马虹开始,每个人都是中等身材,普通得再不能普通的样貌,只要混进人群中,一定会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立刻就被上官德明说服了。 谢贵听到这里,一腔热血上涌,对上官德明拱手道:“我和张信都是粗鲁的武夫,来了一个多月也没有想到这样的好办法……我们虽然不像上官大人这样有智谋,但尽忠报国的心思是一样的。” 张信也是一样兴奋,起身接话道:“不错,上官大人要是有用得着我们这些粗人的地方,我们一定赴汤蹈火。” 上官德明一脸大义还礼道:“两位大人说的什么话?都是忠君爱国的之士,哪还分什么彼此,日后大家都要精诚合作啊!” 张昺、谢贵、张信三人看见上官德明如此深明大义,心中十分感动,殊不知上官德明这种混迹官场多年的人精,这种逢场作戏的功夫早就练得滴水不漏了。 四个人说了半天,倒没想起还有一个众人中武功第一的司马虹还没说一句话,张昺是个文人,最先想起照顾司马虹的面子,笑问道: “司马大人一路辛苦,不知对查实燕王谋逆有什么高见?” “查案是我亲家的事情,我只负责保证他活着。” 司马虹轻轻饮了口茶,面带着平静的微笑,说出的话却叫人不寒而栗,他不屑逢场作戏,他只是明确告诉张昺他们,他只负责保证上官德明的安全,其他人的死活他是管不着的。 气氛被这句话搞得十分尴尬,上官德明赶紧起身举起茶杯化解道: “各位大人,也不必多说了,让弟兄们好好休整一天,明日我们就开始查案。我提议,咱们以茶代酒,算是誓师,一定不负皇上的重托!” “嗳!即是誓师,还以什么鸟茶代酒,给京城来的弟兄都满一碗烧刀子!” 谢贵这句话豪气干云,又将上官德明当做同道中人,亲自给上官德明和司马虹各自满了一大碗酒。 张昺这个滴酒不沾的文官也被这豪迈的气氛感染,主动讨了碗酒一饮而尽,把空碗一摔,兴奋地带头大喊道: “精忠报国,誓杀燕贼!” 一众军官读书再少,也知道岳飞,“精忠报国”四个人喊得大家血脉喷张,齐刷刷饮酒摔碗,跟着大喊起来。 “精忠报国,誓杀燕贼!精忠报国,誓杀燕贼!” 上官德明面如土色,实在想不到这个文人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他们明明是来查案,却硬生生被张昺说成了“杀贼”。 虽然郁闷,但毕竟事已至此,上官德明也只好装出一副舍身报国的样子,跟着一起饮酒、摔碗、喊口号。 司马虹看着上官德明弄巧成拙,嘴角不禁微微一扬,又把碗中的酒慢慢饮尽,轻轻放回了桌上。 上官德明暗暗有些庆幸是这样的大雪天,户外没有多少行人,而且都司衙门附近都是自家的军营,不然搞出这么大动静,这些话很可能是要传入燕王耳中的。 作为一个曾经的锦衣卫指挥使,他不应该这样不严谨的,只是在锦衣卫指挥使这个位置上,他是那么成功,从一个难免犯错的毛头小子逐渐成为一个运筹帷幄的统领,他既是一把锋利的刀,也是一个坚固的盾,在阴谋诡计方面,他已经许多年没有遇到过对手。 这一丝侥幸让他一来就犯了一个错误,他显然是低估了燕王在谋略方面的造诣,在北平城里,没有什么是铁板一块,燕王府不是,都司衙门更不可能是。 在他们饮酒誓师的时候,一只信鸽已经从附近一座不起眼的军营向北平城里一座不起眼的四合院飞去,半个时辰后,一个面容清秀的青年人拆下了鸽子腿上的字条,雷厉风行地朝燕王府快步走去…… “王爷,马和来了。”管事太监对燕王附耳道。 “让他进来吧。”燕王听到这个名字,凝重地皱起了眉头。 看着马和一进门就把门关得严严实实,燕王有些责备地质问道: “不是说不到十万火急不许来王府么?” “殿下,建康那边似乎已经起疑心了……” ; 第五十九章 北平的报告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今年似乎特别寒冷,年节将至,大地却没有一丝春暖花开的迹象,建康城里竟然也被皑皑白雪覆盖。 易水盟代理盟主邵甲最近很郁闷,盟里的大佬言九鼎和杨清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可两个人完全没有一丝接手的意思,每天依旧是提笼架鸟,喝茶养生。 所以什么对账、分派任务、回复信函甚至批购烟花炮竹这样的琐事全都压在邵甲身上,虽然每天疲于应付,但不得不承认,他干得还凑合,几个月来都没出过什么岔子,作为嘉奖,他的黄色玉佩升格为绿色,成为了一个和各分舵舵主平起平坐的“无声客”。 “师兄,北平分舵的季报带到。”一个风尘仆仆戴着白色玉佩的少年役人以对待盟主的礼数单膝跪地,双手奉上信函。 “一路辛苦了,快去歇息吧!”这样的场面已经重复了几个月,邵甲已经习惯这样的大礼,或者说懒得推辞了。 “是,多谢师兄关怀。”少年役人满怀感激地退下了。 季报,是易水盟各分舵每三个月向建康总盟报告工作的例行公事,除了报告人员变动、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之外,还会报告一些各分舵认为重要的情报。 北平分舵的季报中,有一条情报让邵甲特别留意了一下―― “腊月初三,京城遣军卫三十二人至北平,与张玉次女殴斗,军卫伤一人,因张府势大求和。后入都司衙门,至今无所动,疑朝廷充补兵员而已。” “一个小女子竟然能打伤朝廷派去的军卫么?”邵甲刚刚开口质疑,马上就想起那个十六七岁的女鬼师叔玉莲心,顿时疑虑全消。 说曹操曹操到,玉莲心悄无声息就飘然进了屋子,劈头盖脸命令道: “盟主师侄,师叔我为盟用钱,不够花了,再给我支五百两来。” 邵甲打理易水盟几个月,自然明白玉莲心说的“为盟花钱”指的是为李擎苍查探上官德明的消息,连忙拒绝道: “上次的钱是我师父私人借你的,你哪能用盟里的钱,再说了,这件事怎么说也是你的家事吧?” “胡说,这怎么会是家事?” “你为了师婶子花钱找人,这不是家事是什么?” 邵甲并没有半分取笑的意思,他是真的以为李擎苍和玉莲心有一腿,但这句话在玉莲心看来无疑是莫大的羞辱,顿时又羞又恼,把涟漪剑“哗啦”一声拔了出来,剑尖直指邵甲。 如果放在过去,以邵甲的性格,必定大喊一声“哎哟妈呀”,拔腿就跑,此刻他已经是堂堂易水盟代理盟主,当然不会那么不长进,于是呼,在剑尖刺进胸口前的一刻,邵代盟主灵光一闪,想起北平那条情报,大喊一声: “哎哟妈呀!我想起来了,你的事情我有重大线索!” 玉莲心轻哼一声,收剑入鞘,显然是被说动了,追问道: “有什么线索还不快点拿出来!” 邵甲拿出北平分舵的季报,把刚才那条情报指给她。 玉莲心读过之后,笑道:“朝廷顶着寒冬派人到北平,却只派区区三十二个人,北平分舵的判断竟然是补充兵员,实在是太可笑了。” “哦?那你觉得是什么目的呢?” “我最近在宫中查探消息,京师十一卫都有人被秘密抽调,人数不多不少正好是三十人,这些人有个共同的身份,那就是过去都当过锦衣卫,很显然,这些人不是去搞暗杀,就是去搜集情报的。” “不是有三十二个人吗,还有两个呢?” “你这样笨怎么打理易水盟,这两个九成就是上官德明和司马虹……对了,这事儿先不许跟李擎苍说,不然他一定会去送死!” “一定会去送死”几个字玉莲心说得一字一顿,邵甲也明显感觉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下定决心守口如瓶。 “不用担心,我不会去的。” 李擎苍突然无声无息出现在门口,玉莲心和邵甲都紧张了起来。 “你什么时候在这的,刚才的话你都听见了?”玉莲心焦急地问道。 “都听见了,不过你们放心,我不会去找上官德明的,我现在还没有把握杀他。” 听见这话,邵甲先放下心来,老气横秋地感慨道: “我说小李啊,你能明白就好,加紧练功……” 那个“吧”字还没说出口,玉莲心一把将他扯开,无比凝重地注视着李擎苍的双眼道: “就算你现在有把握杀上官德明,也不能去,因为司马虹比上官德明厉害得多!” “知道了,放心吧……这段时间让你受累了。” 李擎苍说着微微一笑,像一个大哥哥般轻轻摸了摸玉莲心的头顶。 玉莲心双颊刷地一红,怔怔地呆立在原地。 除了亡故的师父,还没有任何一个人敢对她做这样的动作,而更奇特的是,她竟然毫不反抗地接受了! 比玉莲心更震惊的是邵甲,这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惊悚画面,按照他对这位便宜师叔的了解,下一个画面应该是李擎苍血溅当场。 李擎苍看着目瞪口呆的两个人,觉得这场面有些可笑,也觉得玉莲心其实说到底也是一个可爱少女,又下意识地轻轻摸了摸她的头顶,玉莲心不知道他还会第二次做这个动作,脑子一片空白,没办法做出任何的反应。 邵甲更是震惊得下巴掉地,更加相信李擎苍和玉莲心绝对有一腿,那可是摸了女鬼头顶的男人,而且是两次。 “我听说巷口有家浙江菜馆味道不错,要不要一起去吃?我请客。”李擎苍没有顾忌玉莲心和邵甲的惊异,看着傍晚将至,大大方方说起了吃饭的事情。 玉莲心轻轻地点了点头,挽了挽被擎苍摸乱的一缕额发,她也不敢相信,自己竟然默许了他的唐突,一点也没有生气。 “我就不瞎搀和了,还有些活没干完,你们俩去吧。”邵甲看着李擎苍转移到自己身上的眼神,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可不想去做这个时时要考验心理承受能力的第三者。 “那好吧,玉姑娘,就我俩去吧。” “好。” 没有客套和尴尬,两个人就这样把邵甲抛在身后,慢慢朝巷子口的浙江菜馆走去。 这是一顿简单但是精细的晚饭,清蒸桂鱼、糖醋小排、油焖冬笋和西湖牛肉羹。 两个人只是默默地吃着,没有说一句话,李擎苍有意装出几分优雅,但啃排骨时还是透着一股在草原啃羊骨头的粗鲁吃相,吃相斯文的玉莲心忍不住扑哧一笑。 吃完了饭,天色已经暗了,李擎苍和玉莲心在积雪的巷子上猜出一大一小两串脚印,他把她送到屋前,一路上仍然是无话。 “玉姑娘。”看着即将走进房间的玉莲心,李擎苍轻轻唤了她一声。 “嗯。”她回过头,清澈的眸子里完全没有了平日的冷傲。 “谢谢你。” “不客气。” 她知道李擎苍谢的是这段时间她为了找上官德明消息付出的操劳,但对李擎苍而言,要谢的其实不只这一件事,他欠这个少女太多,最早是她放自己出宫,又帮忙埋葬杜鹃,后来是她一路追赶,背自己回来解毒,最近又是这个少女,阻止自己任性寻仇,这句“谢谢”分量太轻了。 这个夜里,玉莲心辗转反侧,想起李擎苍温柔地抚摸自己的头顶,想起第一次和男子单独吃饭,脸上又变得滚烫,可为什么他都不说些什么呢?这样一句话也不说又是什么意思?今天的李擎苍真的很古怪。 不知道多晚玉莲心才睡着,所以第二天她睡得很晚,几乎睡到了中午,她起来梳洗,邵甲却突然急匆匆闯进来,焦急地把一封信递给她道: “不好了,李擎苍走了!” 玉莲心低头看那封信,没有称谓,没有署名,没有告别,只有三个字―― “对不起。” 玉莲心知道,这是写给她的。 ; 第六十五章 三天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最近这几天或许是今年最冷的几天,北平城里积雪越来越厚,人们都躲在屋内猫冬,除了偶有些扫雪铲雪的百姓,已经很少有人迹,连街上的酒馆店铺都干脆关门歇业,这座承担着抵御北方铁骑的城市显示出少有的安静祥和。 在一片安静祥和之中,偏有一个身形瘦削的村妇挑着一担木炭行走在街巷,实在有些招摇而格格不入。 村妇径直朝着北平都司衙门走去,似乎这一担木炭是送去都司衙门的。她走到门口,被卫兵拦了下来。 “干什么的?” “送炭的。” “去去去……都司衙门燃料充足,用得着买你的炭?”卫兵开始不耐烦地撵人。 “这位大哥,哪有撵走雪中送炭之人的道理,你且把这个东西交给两位指挥史,两位指挥史自然会请我进去。” 村妇说完,掏出一个腰牌递给卫兵,卫兵不识上面的字,只是看着腰牌十分威严精致,像是官家的信物,只好将信将疑把腰牌呈了进去。 谢贵和张炳看到腰牌上“旗手卫指挥史”几个大字,颇有些激动,赶紧下令请人进来,来人正是乔装作农妇的玉莲心。 一番寒暄,玉莲心开门见山,把易水盟的金石匠人伪造的圣谕从袖口拿了出来,一张便条,写的是“朕虑诸将雪天不便出行,特命玉莲心助一臂之力。” 在谢贵张炳这种粗鲁武夫看来,这些字无疑是皇上的亲笔,立马请出上官德明和司马虹同看,玉莲心见到二人心里暗喜,李擎苍想的这个办法果然是找到他们最快的方式。 虽然二人与玉莲心从来不是一路人,也瞧不上对方,但考虑到玉莲心轻功了得,皇上此时派她协助查案看起来也很周到,所以两个人当即也就信了。 三天。 这是玉莲心和李擎苍计划的期限,之所以把时间卡得这么紧,是因为上官德明这个老狐狸如果与皇上一联络,很可能事情就要败露。 这三天,玉莲心只做一件事――向司马虹讨教武功,她讨教得很诚恳也很真实,毕竟对方是大内第三高手,如果不是真的讨教,很难骗得过对方。 世人皆知,千手观音,玉莲心的武器是涟漪剑,剑法最大的特点无外乎“轻”和“快”两个字,“快如生千手,轻如念佛心”。 被她的剑刺中时,身体只有针眼般大一个创口,就像一汪静水被投入一颗石子,浑然不觉,转瞬间,恰如层层涟漪扩散,创口将突然扩散作一朵莲花状,伤者随即死亡,毫无痛苦。 追魂刀司马虹更快,他的一生绝学在于第二刀,第一刀已经堪称极速,第二刀更是快得肉眼无法看到,画雨就曾经领教过。他此生面对的许多强大对手都挡住或避开过他的第一刀,但第二刀却从没有人挡住过,追魂刀之名由此而来。很难想象,他这样的武功在大内也只能排在第三。 司马虹与玉莲心虽然都追求快,但二人的功法却是恰恰相反的,与玉莲心不同,司马虹的功法是暴戾狠绝的,他的刀不但快极,而且狠极,也就是说追求的是极致的速度和力量,死在他第二刀下的人常常被斩首或者腰斩,不死的人也总要断些手足之类。 刀与剑,一个是兵器中的王者,一个是兵器中的君子,没有人可以判定孰优孰劣,玉莲心提出了一个让司马虹很感兴趣的话题――如何才能融合刀法的凌厉与剑法的灵动。 这个问题本身不是一个好深的武学问题,司马虹与上官德明也曾经讨论过,但上官德明的功法同样是倾向凌厉的路子,因此这样的讨论也就没有助益。 而玉莲心则不同,她是大内七大高手中唯一轻功了得的人物,就灵巧方面堪称卓绝。而司马虹之所以没有排在大内第一,就是因为在灵巧方面远不及之前的两位,因此如果在灵巧方面造诣极高的玉莲心愿意与他交流一番,这对他武功的精进是极有好处的。 三天的切磋,的确让司马虹颇有心得,但这三天的切磋,也足够让他痴迷武学而疏忽对上官德明的保护。 上官德明没有功夫研究武学,他带着查探朱棣谋反罪证的重任在身,初来乍到,没有查到有用的消息可以理解,但连续三天没有只言片语进入他的耳朵,这就让他这位前锦衣卫指挥使的脸上有些挂不住了,对于只顾研究武学的两个大内高手,他的心里更是敢怒而不敢言,毕竟这两个人在武功上的排名都在他之前。 第三天午后,一个府军前卫的探子终于带回了消息,而这条消息的质量让上官德明喜出望外??―― 他们一直紧盯着的燕王府今天终于有了动静,一个平民打扮的人背着长包袱从燕王府的后门鬼鬼祟祟地出来,又匆匆忙忙朝郊外走去,探子一直远远跟随这个形迹可疑的人,直到这个人突然在一片农田里停了下来。 那人观察了以下,见四下无人,便从包袱里里拿出一样东西,就地挖了一个浅坑,把东西埋进了坑里,掩埋后那人又看了看四下无人,走进旁边的一方农舍当中。 探子等待了许久,走近悄悄挖开浅坑,发现埋的是一个古旧的木匣,木匣里头是一支被染成通体金色的孔雀羽和一条通体写着无法识别的古怪文字的石鱼。 为免打草惊蛇,他又悄悄把东西放回原处掩埋起来,火速回来向上官德明报告。 上官德明是何等狡猾的人物,这两样东西的作用在他看来再明确不过,前些日子朱棣搞过一个鲲鹏大会,这支金羽和石鱼足以作为天定他是真龙的证据来蒙骗平民百姓,他日起兵,这个农夫只要适时挖出这个匣子,十里八乡的百姓就会通通支持朱棣,免了他的后顾之忧。 然而这样的手段在上官德明看来也未免太拙劣,这样就露出马脚,燕王的野心勃勃让他冲昏了头脑,这个证据到手,朝廷必将有所动作,朱棣的死期也就近了。 思虑一番,又褒奖了手下,考虑到这一趟人多不便,上官德明立刻去邀约两大高手一同前往,可说来不巧,玉莲心与司马虹二人正在刀来剑往,战至正酣,哪有功夫搭理他,司马虹本在犹豫是否同去,但玉莲心一句话就让他打定主意不去了―― “一个农夫哪用得着我们出马,你带几个人自己处置不就行了。” 上官德明想想也是,也就带了两个信得过的兄弟一起去了。 第六十六章 雪夜对决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上官德明来到北平城郊,天已经黑了,还好月光皎洁,照得雪地一片通明,那间农舍已经点起了油灯。 “你去把罪证挖出来,你进去抓那个农民。” 上官德明一声招呼,分派二名手下各自执行任务。 片刻之后,上官德明的手下掘开的田地,木匣显现,一支暗箭疾射而出,正中那人的咽喉,登时毙命。 上官德明心道不妙,正想退走,农舍的木门和另一个手下的尸体突然朝他飞了过来,他急忙抽出佩剑,当空斩了两次,接连把木门和尸体斩成两段。 他不及再作反应,农夫已经飞身过来,两手各持匕首向他当头刺来,上官德明连忙向后一倒,当空画一倒圆弧,转眼间,剑身与匕首交锋了七八下。 上官德明挡住这突如其来的一击,额头上流下一滴冷汗,在雪天里,这滴汗让他觉得更加寒冷。 定睛一看,面前这个人虽然身着贫民的短褐,但面容却十分熟悉,再看他手中一对梅花宝刺,上官德明恍然大悟: “你……你是李邋遢?” “我不叫李邋遢,我的真名叫李擎苍,你一定要记清楚,因为今天,我要你死……到了阴曹地府,记得告诉阎王,是谁杀了你。” “看来你为了要本官的命煞费苦心啊,是要为那个死掉的小贱人报仇吧……呵呵……可是本官不大相信,你能在半个时辰之内要了我的命。” 这个话说得李擎苍又愤怒又疑惑,怒的是这个恶人居然还敢侮辱死去的杜鹃,疑的是半个时辰这个时间段从何而来,他的手下不是都已经被自己杀掉了吗?难道上官德明识破了这个局,早有准备? 上官德明扯开领口,一支不起眼的雀子“呼啦”一声飞了出来,飞快地朝北平城方向飞去。 “这鸟叫做‘伯劳’,个头虽小,却是吃肉的猛禽,这一只是我亲家从小喂养大的‘窝雀’,无论我亲家在哪儿,它都能找着……你可知道‘劳燕分飞’里头的‘劳’说的就是这个东西,你和那个小贱人生死两隔,也算得上是劳燕分飞了。” “不好” 李擎苍再想捉那伯劳已经来不及,只得抓紧朝上官德明攻了过去,一出手便是他最强的风花雪月四剑。 萧萧狂风式、乱花迷眼式、惊天傲雪式。 前三式被上官德明勉强接了下来,但也只剩招架之功。 不待他喘息,只见寒光一闪,只听一声爆裂巨响,上官德明的头冠被瞬间击碎,披头散发很是难堪。 是寒星冷月式! 如果不是上官德明下意识扑倒在地,这一击一定会直接击穿他的头颅。 上官德明面色苍白,心如死灰,这套精妙的剑法来自荒僻的西南,他从未见识过,他也没有想到这个少年的功夫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增长这么多,仅仅四招就打得自己如此狼狈,他很难招架一个时辰。 李擎苍虽然把匕首狠狠指着上官德明,但心中却不禁慌乱起来,压箱底的功夫已经拿出来,上官德明却还是招架住了,一个时辰之内如何才能杀得了他? 上官德明见李擎苍有所迟滞,手腕一抖,一剑抢攻过来,这一剑如同银蛇蜿蜒曲折而来,是刺?无法判断剑尖所指,是削?无法看出剑锋所向。只这一剑,即可看出无影剑不是浪得虚名。 “这是一把软剑。” 这是李擎苍的第一个判断。 “这一剑避无可避。” 这是李擎苍的第二个判断。 按常理来说,下一个举动,擎苍应该使出仙鹤步,用灵活的身法迅速后撤,但他并没有这样做,因为他之所以能占上风是因为头四招给上官德明造成了冲击,如果一退他就露怯了。 似乎是一种下意识的举动,李擎苍将匕首倒握,双手翻转为拳,将浑身真气照《导引三篇》里的练法灌注到拳头上奋力击出。 “喀拉……” 一身脆响过后,上官德明竟在雪地里向后滑行了几丈远,而响声来自于无影剑的乌木剑鞘碎裂的声音。 “没想到这个人的内功如此强劲……” 上官德明虽然没有受伤,但凭这一击就破了它的银蛇探路,还从没有人做到过,让他心中暗暗叫苦。 李擎苍见胡乱使出的一招居然奏效,灵光一闪,开始举一反三,运足内力,将真气灌注到匕首之中,运用内力来增强风花雪月四剑的威力。 从刚才的招式和过去交手的经验李擎苍暗暗推测――上官德明用的是一柄软剑,软剑的优点是柔韧和灵活多变,但缺点也很显著,那就是坚硬度差,因此上官德明总是以剑鞘作为格挡辅助的工具,毁掉了剑鞘应该就等于毁掉了他的一只手。 “这是个好机会。” 机不可失。李擎苍疾冲了过去,灌注了内力的风花雪月四剑果然威力倍增。 萧萧狂风力量更大,剑风更猛; 乱花迷眼剑花狂舞,更添险峻; 临霜傲雪更添灵动,出剑更疾; 寒星冷月最是惊艳,剑气喷薄,更加暴烈,竟把四周的积雪搅得漫天飞舞。 上官德明受了很多伤,衣服上有许多破口,但伤得最重的也不过是左腿被最后一招的剑气割伤了皮肉,其实并与大碍。 李擎苍剑招奇绝,但上官德明的剑更让他觉得奇怪,在暴风骤雨般的攻击中,上官德明的剑上下翻飞,挡住了所有致命的攻击。而在剑与匕首碰撞的时候,李擎苍分明觉得那把剑坚硬无比,质地刚猛,哪里是什么软剑? 他看向上官德明的剑,那是一把雪亮的长剑,在与自己匕首近百次的交锋之后,剑身依旧光滑如新,没有一丝一毫破损的痕迹。 “这到底是一把怎样的宝剑?” 李擎苍的疑惑还是忍不住暴露在了脸上。 虽然更厉害,说到底却是同样的招式,加上李擎苍一脸的迷茫,上官德明忽然看穿了他的虚张声势,嘴角不屑地一扬。 “不过如此,轮到我了。” 无影剑飞快轮转,剑花无影,罩住李擎苍全身。一片剑花中,不时总有一剑如软鞭从不同方向挥击而来,这分明又是一把软剑! 无影剑果然无影无踪,李擎苍本想效仿刚才的拳将对方击退,奈何对方的剑实在太快太险,稍有不慎就要击中浑身要害,片刻都马虎不得。 擎苍每次挡住一剑,那一剑总会沿着匕首就势转弯割伤自己,实在是防不胜防,避无可避。 片刻之后,李擎苍的脸上、身上、手足上都出现了割痕,虽不致命,但也让他疼痛难忍。最要命的是时间流逝,而上官德明却占着上风。 从此刻的局势来看,别说一个时辰杀掉上官德明,就是能不能保全自己都成了一个问题,毕竟对方也只是刚刚出手。 第六十七章 杀人诛心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李擎苍被上官德明的剑花包围着,没有一丝一毫喘息的空间,就像被多名剑术高手同时进攻,此刻他才真正感受到无影剑的厉害。 半个时辰的时间早就过去了,可李擎苍徒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他的心中愈发急躁起来,如果再不想出一招制敌的办法,今天的布局将功亏一篑,而一旦失败,这种让上官明德独身一人的绝佳的机会也许此生都不会再遇到了。 有一招当然是可以用来对敌的,那就是直剑,就像它的创造者当年舍弃生命刺向强大的对手……可问题是言九鼎并没有把这一招教给他。 但是李擎苍没有选择了,他曾经灵光一闪顿悟风花雪月四剑的精髓,如今也只能寄希望于这样的事情再发生一次,他用尽全力将体内的真元集中到右手上,匕首向着上官德明的心口刺了过去…… 这一下突然的反击让上官德明有些措手不及,虽然他的无数剑锋已经密不透风地护在身前,但他还是敏锐地感受到了这一剑所蕴含的强大内力足以将自己的剑招冲散,而他所面对的对手还没有谁想到用这样的方法来破他的剑招。 数十道割痕出现在擎苍的右臂上,但有着内力的保护,这些割痕都不是很深。 “滋……滋……” 匕尖与剑身发生强烈地碰撞,一时火星四溅。上官德明奋力挡住这一击的剑又变成了一把坚硬无比的宝剑。 把内力灌注在右手上的李擎苍在这一刻忽然想明白了一个问题――其实上官德明的剑真的就是一把软剑,只是他和前锦衣卫指挥使魏思文一样,是把内力完全灌注在了武器当中,从而使得软剑变得坚硬无比,但要做到这种程度,他的身体也必然没有留下太多内力保护,换句话说,这是他身体的防御最脆弱的时候。 只可惜李擎苍的这一击并不是直剑,这一击虽然集中了强大的内力,但说到底不过是力量、速度的倍增而已,根本无法真正击发出内在的洪荒之力。 “哈哈哈哈……” 这一击让上官德明向后滑行了十余步远,却让他忍不住狂笑起来。 “你这种半吊子的内功,居然还想要本官的命,简直是笑话!” 这种程度的进攻在寻常的武者看来已经非同小可,但在上官德明这样的高手看来,这次攻击恰恰暴露了李擎苍在内功修为上的极大缺陷。 李擎苍明白上官德明的意思,言九鼎也曾说过,他就像一个家财万贯的大财主,却不知道如何花钱。 之前的对决中,上官德明正是因为寒星冷月那一次攻击而忌惮李擎苍的内力,所以尽力用缜密的招式来限制李擎苍发挥内力上的优势,如今看来,他在内力修为上根本是个徒有其表的废物,这样的忌惮大可不必了。 想到此处,上官德明开始使用内力疯狂地进攻,他手中的无影剑依旧迅捷无比,但剑身已变得无比坚固和锋利,每一剑都直指要害,李擎苍很快就感受到了其中的狠辣凌厉的意味,匕首变成了疲于格挡的工具,每一剑都在他的梅花宝刺上流下划痕,每一剑都震得他虎口发麻…… 落在下风的李擎苍在疲惫地防守中渐渐知晓了上官德明的“道心”,也就是内力之源,那就是一个“狠”字。 上官德明这样的人,混迹官场,追求荣华富贵,为了一己私利不断排出异己,用别人的血换取自己的官爵和财富,所以他一定要够狠,狠到可以残杀一切手无寸铁的书生、农民、工匠、商贾以及一切老幼妇孺,更不要提什么卑贱的宫女杜鹃和阴阳人刘安。 在上官德明的字典里没有“德”字,他所信仰的是压倒一切的强权,所以他从很小就笃信一条做人的准则,那就是――只有比别人更狠,才能不被人踩在脚下。 “这样龌龊的人物,真是该死,但我想杀他究竟是为什么?是恨吗?恨的根源是什么?是因为他杀了杜鹃和刘安?但杀他们的难道不是殉葬的恶习吗?我杀他并不是因为要除恶扬善,那么我就称不上是“以直报怨”,直剑就无法使用出来了!“李擎苍的心思变得异常地狂躁。 “乒!” 一声清脆的断裂声传来,李擎苍左手握着的匕首已经被斩断了,和匕首一同断裂的,还有他左臂的骨头,钻心的疼痛让他几乎咬碎了牙,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流淌下来。 “与本官这样的高手对决,你却如此心不在焉,真是不尊重对手啊……你这样的废物,活该死在无影剑下!” 上官德明开始了更狂暴地进攻,剑像雨点般朝李擎苍刺来,不是像,准确地说就是和雨点一样秘籍而迅速,而李擎苍耷拉着左臂,凭借一只手,连刚才的勉强防御也已经做不到了。 整整一个时辰过去了,即便司马虹还是没有赶过来,但李擎苍却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血液染得雪地一片殷红。他不知道自己中了多少剑,因为已经感觉不到疼痛,他的眼前一片漆黑,因为头上流下来血液也已经遮蔽了他的双眼,他唯一能感受到的,只有抵住他胸口的那把冰凉的无影剑。 只要稍一用力,剑就可以直插心脏,了解对手的生命,但对上官德明来说,直接杀死对手根本就是一种恩赐,让对手绝望,让对手心如死灰才是最狠的惩戒,所以杀死李擎苍的肉体之前,他还要杀死他的灵魂。 “李擎苍,名字取得不错。你一定想不通,为什么都已经一个时辰了,我那倒霉亲家还是没有赶来救我?一开始我也非常纳闷,但现在我好像想明白了,他不来一定是因为被那个姓玉的贱人拖住了……哎呀哎呀……你倒是一颗多情的种子呢,我真不知道你是什么时候勾搭上了那个小贱人,我只知道,我那个亲家外号叫‘追魂刀’,是大内第三高手,他杀人一般只需要两刀,那个贱人能拖住他半个时辰实在是很了不起,但拖了这么久,她应该已经死了……哦,对了,你猜那个贱人到底被砍成了两截还是三截呢?是被砍头还是腰斩呢?” 李擎苍双耳都因为失血而嗡鸣不止,但这些话他是听得真切的,上官德明的判断的确及有可能发生,泪水忍不住从他浑浊的脸上夺眶而出,如果玉莲心死了,那都是因为他连累的,如果不是他执意要来北平,玉莲心也不可能为他涉险…… “你的一生都在牵累别人,两个喜欢你的贱人全都为你而死,你这样的人没有资格继续活在世上,就让本官送你去阴间和那两个贱人团聚吧!” 上官德明知道诛心已经成功,是时候把剑尖捅进对手的心脏了…… 第六十八章 倘若无情 何谈道义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十年前,状元严叙也是是这样倒在血泊中,在临死前的一刻悟出了直剑,杀死了锦衣卫指挥使魏思文,完成了对好友苏直的承诺。 如今临死的李擎苍知道了直剑的精髓,也认可信义和刚直不阿的正确性,但从内心的信仰也就是道心而言,他还是无法成为“信直合一”的信徒,所以他也无法使用出直剑。 大雪忽然噗簌而下,在这样的晴朗的月夜里实在有些奇怪,纷纷扬扬的雪花似乎有意埋葬这片天空之下的血腥。 人在临死的时候总会回忆起自己的一生。在无影剑刺进胸口的那一瞬间,李擎苍想起了模糊的父母亲,想起被战火烧灼的村庄,想起在草原学艺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想起师父师兄,想起在终南山遇见张三丰,想起大闹紫禁城,想起杜鹃、玉莲心、言九鼎、邵甲…… 在回忆就快终结的时候,他感觉四周的光线逐渐黯淡,他听不见鸟鸣,闻不见花香,感受不到风和雪,感官正在消失。 在沉沦中他忽然看见两幅画面,听见两个声音: “你要好好活着。”弥留之际的杜鹃在恳求他。 “你不准死……说话算话!”精疲力尽的玉莲心在等待他的许诺。 好好活、不能死,这是他对两个女子的承诺,这两个女子一个为他而死,一个为了他生死未卜,只要他死了,他就是对这两个女子失信。 言盟主说过,直剑的根本在于一个“信”字,信直合一才能发挥直剑的威力。 “我,不会对你们失信。” 下一刻,上官德明看见了他毕生没有看见过的诡异场景,那柄还剩下一寸就要刺穿李擎苍心脏的宝剑忽然像刺中钢铁一样被阻隔在李擎苍的身体中,又像被铁爪抓住一样怎么也拔不出来。 血泊中那个气若游丝的人就这样缓缓站起来,睁开了那双被血液遮蔽的双眼。 上官德明看着那双眼睛,让他意外的是,那不是一双仇恨的眼睛,那双眼睛只是很坚定,坚定里又带着一种他怎么也理解不了的温情。 李擎苍抬起紧握匕首的右手,对着上官德明的心口刺了过去。 上官德明想避开、想反击,但就是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看着那把已经被自己砍钝了的匕首一点一点刺进自己的胸膛。 他还没有感受到疼痛,但他知道自己就要死了,临死前他发出了最后的疑问: “这是?” “直剑。” 这个答案证实了他的猜测,十年前,在严叙砍倒的低阶锦衣卫中,有一个幸运地保住了性命,他听见了魏思文和严叙最后的对话,并把它告诉了新任指挥使上官德明。 “你们这种人真的很可悲……为了所谓的正道舍身忘死……你们杀了一个魏思文……还会有上官德明,坏人……你们是永远杀不完的……” 上官德明想冷笑,但胸口的那把匕首让他的脸僵硬得做不出任何表情。 “你错了,我杀你,不是为了什么正道……我想,应该是为了情。” 李擎苍面无表情地说完这句话,把匕首从他的身体中拔了出来。 血液喷涌而出,上官德明在倒下的那一刻仍觉得难以接受。不为正道,为儿女私情杀我?这算什么狗屁理由?那种东西对干大事的人来说根本就是累赘!李擎苍,你才是诛心的高手! 带着极端的羞辱感,上官德明倒在了雪地上,鲜红的血液染红了一片雪地。 “坏人的血果然也是红色的。” 李擎苍说完这句话,包起破损的兵器,用完好的右手抄起不趁手的无影剑,头也不回地朝北平城蹒跚走去,他不能让玉莲心独自面对可怕的对手,即便是死,他也要和最珍视的人死在一起。 他并没有羞辱上官德明的意思,他说的是实话,如果言九鼎的直剑源自于信义,那么李擎苍的这份信义真的就是来自于儿女私情,是对故去的杜鹃的思念,更是对玉莲心的珍惜。 他还很年轻,却在这世间看到了太多的恶行,活着,对许多太平年代的人们也是受苦和煎熬,又何况于从小经历过战火的他呢?他读过很多典籍,看过许多道义文章,也崇敬过许多舍生取义的英雄人物,但这个充满恶意的世界从一开始就夺走了他的父母,后来又夺走了许多无辜的生命,他真的找不到一种真正能让他笃定的信仰。 只有两个女子,是痛苦的生命中难得的慰藉,那种温暖曾经随着杜鹃的死去渐渐冷却,又在玉莲心出现后渐渐地回暖。李擎苍没能保护好杜鹃,他不能再失去玉莲心。 情,真的是他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动力,是他最珍视的东西,他今天悟出直剑,真的只是因为一个纯粹的“情”字。 可能在他人看来,李擎苍跟言九鼎相比格局太小,时间唯一会用直剑的两个人,一个铁肩担道义,一个却是为自私的爱情。但对李擎苍而言,情就是他所拥有的最珍贵的东西。 倘若无情,又何谈道义呢? 风雪中,李擎苍艰难地走着,即便他恨不得立马长双翅膀飞到玉莲心身边,但他虚弱的身体已经很难支撑他正常行走,最可恨的是那把柔软无骨的无影剑,竟然都无法用来充当拐杖。 “玉莲心,我一定要救你!” 李擎苍这样想着,忽然觉得这句话他在杜鹃死的那天也曾经说过,而那天和今天似乎也很相像,这种感觉让他很厌恶也很不舒服…… 他伤得太重,内力已经无法保护他的伤口,他一路走着,血一路滴着,他视线越来越模糊,脚上像灌了铅,远处那道他本可以随意翻越的城墙此刻也显得高耸异常,但为了玉莲心,他一定要继续前行…… “你不要命了么?” 这个乍听着是责怪,其实充满关心和担忧的声音他再熟悉不过,在来北平的路上他也曾对她说过同样的一句话。 “莲心,太好了,你没有死……你看,我也没有死……说话算话……” 满脸血污的李擎苍笑了起来,笑得很难看,笑得几乎忘记了身体的疼痛,终于也笑着昏厥了过去。 “废话,老娘为什么要死,你给我撑着点!” 玉莲心嘴里骂着,心里却觉得很暖,因为这是第一次,他没有叫她“玉姑娘”,而是亲切地叫她“莲心”…… 谁也没有发现,风雪中,站着一个只穿着单衣的邋遢老人,手中捉着那只上官德明放飞的伯劳鸟……正是张三丰。 “小雀子,奈何被坏人利用。” 张三丰说完,轻轻抚了抚伯劳的脑袋,沿着雪地里的血迹狂奔起来。霎时间狂风大作,积雪搅动,血迹、田地、农舍通通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六十九章 对弈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北平的一场激战过后,李擎苍和玉莲心便双双失踪了,更让人觉得奇怪的是,司马虹除了到城郊看了一眼,并没有追究上官德明的下落,而是独自默默启程返回了建康。 四月,北平春色宜人,远赴建康皇城的朱棣居然毫发无损地回到了北平,而齐王、湘王、代王三位老实得多的亲王却在这个月被废为庶人。 这次大规模削藩实在惨烈,湘王不堪受辱,举家自焚;齐王、代王分别被软禁建康和大同。 其实朝廷方面也有自己的考虑,朱棣的忠诚当然还是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但就目前而言,他对北方的蒙古人尚且还有震慑作用,回去可以保边境无虞。等到夏季牧草繁盛,蒙古人的牛羊有了草料,对边境的袭扰就会减少,那时再收拾朱棣倒也不妨。 可惜好景不长,如同朱棣跟朱允炆描述的那样,他的身体真的开始每况愈下,不久就已经差到卧床不起。徐王妃、女儿朱智明、义子陆苍狼每天轮流守在他身边亲力亲为地服侍饮食汤药,可他的病就是不见好转。 五月,先帝朱元璋的忌日到了,朱棣无法前往皇城祭拜,但也主动让三个儿子全部去往建康祭拜,作为忠孝不二的证明。 这是一步险棋,如果朝廷觉得他有什么不轨行为,三个儿子既可以作为质子要挟,也可以干脆斩草除根,全部杀掉。 但朱棣没有选择,如果仅凭“身体欠佳”和胸无大志,绝对不可能完全博取年轻皇帝的信任,这一步险棋他不得不走,他能留下的,只有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义子——陆苍狼。 陆苍狼不知道自己到底应该高兴还是难过,作为义子,他当然希望义父的身体健康无虞。可是义父病倒就没有能力再起兵谋反,这对画雨和她的家族而言又是一件幸事。他真的想不通,难道就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吗? 不过有一件事还是让苍狼感到既惊喜又遗憾,那就是朱智明交给他的那封书信。那封信很长,唠唠叨叨诉说了李擎苍离开草原之后擎苍的种种经历,而字里行间也充满了对他真切的思念,让他感觉那个瘦瘦小小的李擎苍又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读着擎苍遇到张三丰、混进紫禁城的经历,苍狼觉得惊奇而又有趣;读到杜鹃的死,他既气愤又难过;读到玉莲心,他又对擎苍的境况放心了许多。虽然他不是一个机灵的人,但他还是能感觉到,自从杜鹃死后,他这个从前总是笑嘻嘻的师弟似乎变得忧郁了许多。 “师弟,你那么聪明,为什么连地址都没有留下,我怎么给你回信?去建康又怎么找你呢?” 苍狼本就为没能与擎苍相见懊恼不已,想到这里忍不住哇哇大哭起来,惹得朱智明也陪着她一起哭了一场。 其实擎苍也很想给他留一个地址,可是一来这次的行动吉凶难测,二来易水盟毕竟是隐秘的组织,地址万一被王府的人打探去了也可能不利,不如将来再想办法联系师兄。 与此同时,在建康皇城内,朱高炽、朱高煦和朱高燧披麻戴孝,祭拜皇祖父,世子朱高炽还代表父亲向皇上致以深刻的歉意。 在表面的友善过后,皇宫里开始了一场激烈地争论。兵部尚书齐泰提议要将这三个人扣留在京城作为人质,皇上也同意了。可是黄子澄却突然跳出来,认为这样会打草惊蛇,应该将三人放回,以表朝廷并无削藩之意来麻痹燕王。 二人争执不下的时候,魏国公徐辉祖站了出来,他是开国大将徐达的儿子,颇有乃父遗风。在朝堂之内,他的话,分量很重。 “陛下,臣以为臣的这三个外甥都不是省油的灯,一个都不能放走!” 他能说出这样的话,齐泰和黄子澄都乖乖闭上了嘴。因为这三个真的是他的亲外甥,而他们的母亲徐王妃,就是他的亲姐姐。 随后,徐辉祖特别提到了朱高煦,他说朱高煦生性狠辣而奸诈,既不会忠诚于皇上,也不会忠诚于他的父亲,是绝对不可放走的。 这似乎已经没有继续讨论的必要了,厉害关系很明确,把他们软禁起来肯定是最合适的选择。 可是朱允炆却陷入了犹豫当中,他想起上次见到朱棣的时候,他为自己的父亲流泪,讲起了许多他儿时的事情。毕竟是和自己最亲近的叔叔,那些共同的回忆出现在他的脑海当中。 “如果四叔真的没有某逆之心,朕虽然一定会削藩,但也可以保全他一家平安。” 想到此处,他宣了一个人进了御书房。 此人步履蹒跚,身形肥胖,正是燕王世子朱高炽。 见了皇上,朱高炽恭恭敬敬跪拜行礼,朱允炆很满意,赐了他座。 一番寒暄,互道了兄弟情义,聊了聊儿时趣事,朱允炆忽然就严肃起来: “堂兄,我们既是兄弟,也是君臣。朕从小敬你、信任你,也知你仁厚,明白事理。如今有两句要紧话,朕作为人君问你,你一定要说真话,无论答案是什么,朕向你保证,一定会善待四叔。” 朱高炽与朱允炆因为有着同样儒雅敦厚的性格,因此从小交好,相互信任,长大后天各一方,但这份情谊却没有淡去。面对这句话,朱高炽的内心其实有了犹豫和羞愧,但为了父亲,他必须保持镇定。 “皇上尽管问,臣一定说真话。”朱高炽逼着自己直视着朱允炆的双眼说道。 “那好,朕问你,四叔是不是真的有病?” 其实这个问题,朱允炆已经问过了好几个安排在朱棣身边的间谍,但他们都不能确定,只说看起来像是真的病了,如今他直接问朱高炽其实是一种试探,如果朱高炽犹豫了,那这个病一定是装的。 可是他不会想到,这个问题,朱高炽已经准备了很久,道衍和尚在他出门前就交代了很多遍,所以他已经在内心中排练过无数次了。 只见朱高炽突然就潸然泪下,叹道:“皇上怀疑也情有可原,我本以为父王也就是染了风寒,不想病情越来越重,一天比一天虚弱,出门前已经卧床不起,恐怕时日无多了。” 第二个问题,朱允炆本来想问——“四叔有没有谋逆之心?”,但看着越哭越伤心的朱高炽,他相信这是真话,便觉得没必要再问下去了,眼泪是不会骗人的。 数日之后,尽管徐辉祖一再反对,但朱允炆还是降下旨意,放回朱棣的三个儿子。 第七十章 信物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朱棣在皇城待了许多天,以户部尚书卓敬为首的许多大臣都提议乘此良机把朱棣杀掉,但朱允炆都以朱棣是“骨肉至亲”的理由回绝了;如今朱棣主动把三个儿子送到皇城,徐辉祖力劝他软禁他们,他却还是把他们放走…… 但没有人是傻子,朱元璋也不会把皇权交到一个傻子手里。 在帝王之中,朱允炆的确堪称仁慈,朱棣的确也是他的叔叔中与他交集颇多的一个,但既然要削藩,既然可以放逐朱棣的同母兄弟朱櫹,当然不可能对手握重兵的朱棣网开一面。 更何况,朱允炆也不会忘记几年前那天,自己被立为皇太孙,朱棣竟然在皇宫里摸了摸他的头,还说了一句“没想到你小子也有今天!”在寻常人家,此情此景并没有什么特别,但这样对待储君,那就是大不敬。 此情此景,也被恰好路过的朱元璋看到了,威严的朱元璋自然是雷霆震怒,恰恰是朱允炆一句“四叔和我只是在开玩笑”替朱棣解了围。但朱允炆的心中从那时起已经非常警惕,削藩的种子就此埋下。 作为一名深受儒学熏陶的皇帝,朱允炆有着自己的考虑,他相信仁厚的朱高炽没有骗他,如果朱棣真的病重,那么他就无力谋反,朱允炆也不必担上弑叔的骂名,而朱棣病死的时候,就是削藩最容易的时候。 退一步讲,如果朱棣只是装病,那么他欺君枉上的罪责也就逃脱不了,那时将他拿下,也足够最名正言顺。毕竟一个藩王再有兵权,那一点兵力也不可能敌得过数倍于他的大明王师,这根本是个简单的数学问题…… 而自从朱棣三个儿子回到北平之后,朱棣的病情似乎也就稍稍稳定了一些,徐王妃也告知苍狼今后不必再亲自服侍父王,他虽然为了父王担忧,但徐王妃的话他是必须听的。 休息了几天,苍狼忽然想起擎苍的那封信,他觉得有些惭愧。比起师弟。自己的功夫似乎已经落下了很久,他也该勤奋些好好提升自己的武功修为。 于是,他想到了画雨的师父林远,林远一定可以帮到自己。 “让画雨带我去吧!” 想到这里,他快步朝张府跑去。去的路上才猛然发觉,他也已经很久没去见过画雨了。 由于他现在是燕王义子的高贵身份,到了张府,人人对他礼敬有加,说明来意后下人引他入了客堂,伺候了茶水。 在客堂里,苍狼若有所思。如今父王病情日益严重也就无法起兵,这对张家来说倒也算是一件幸事,而画雨也就不用再为这些事烦心了。 茶水还烫着,画雨就到了。 她还是穿着第一次以女儿身面对苍狼时穿的那身绿裙,戴着那串式样简单的南珠,几乎就是那时的样子,只是画雨自己多了几分款款,少了些许活泼。 苍狼站起身,就这样呆呆看着她,就像那次见面一样迟钝不得体,画雨一脸严肃地出现,让他更不知道说些什么。 两人就这样尴尬地站着,一声不吭。直到画雨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苍狼印象中那种春天般的笑容才重新出现在了她的脸上。 “这么久都不来找我,我都不想理你了!”画雨想故作生气,但脸上的笑容却已经掩饰不住。 对了,这才是真正的画雨。苍狼看着她笑,也忍不住挠着头憨笑起来,恰如在王府后院那样。 “咱们认识多久了,你怎么还是这样蠢蠢的……快坐吧,站着干什么。” 刚坐下,苍狼便急不可耐地告诉画雨他想找林远修炼武功的计划,还问画雨愿不愿意一起去。 “哼!刚见面也不问问我最近过得好不好,一来就说什么练武功……简直是木头!” 画雨心里气着,虽然没有说出口,但脸上明显写着“不高兴”三个字。 苍狼看着她不高兴了,有些不知所措,还以为她不愿意去,慌忙道: “画雨你别生气呀,你不愿意去也没关系,要是你不想让我去,我也不去了。” 画雨听完,又无奈又好笑,道:“我不是为这事儿生气……你要是想去,我陪你去就是了。” “那你到底为什么生气?” 画雨没想到她还要这么不解风情地追问,但转念一想,他一向就是这样一个单纯固执的人,又觉得不追问反倒不是他了。 “我没生气呢。咱们现在就去找师父吧。” “现在?” “嗯,就现在。” “不用告诉张玉大人吗?” “不用,反正他也不会准我去的。” 画雨拉起苍狼就走,想起上次出走父母的担忧,突然停了下来,回过头对丫鬟采苹道: “你告诉母亲,我去找师父,过几天就回来。” 说罢,又怕母亲不信,又亲笔留了个字条。 这样的举动,让苍狼觉得画雨真的已经长大了,他们共同经历的那些事情让她不再那么轻松而没有顾虑了,看着她知道让父母安心,苍狼的心中却莫名觉得有些心疼。 二人走在街上,忽然发觉附近的居民都涌入城来,有说有笑,原来今天恰是赶庙会的日子。 “好久没赶过庙会了!小时候娘带我去赶庙会,我一边拿着糖一边走,一边抬头看庆寿寺的双塔,看完左边看右边,走着走着,糖都融化了,滴了我一身……” 画雨说着说着就朝庆寿寺的方向看了过去。擎苍看着她憧憬的样子,终于不迟钝了,温柔地说道: “画雨,咱们今天不去找你师父了,我陪你逛庙会吧。” 说完,他便不由分说地拽着画雨朝庆寿寺走去。虽然他的动作有些粗鲁,但画雨还是笑了起来,笑得很好看。 “你这块木头,什么时候学会关心人了?” 庙会上许多人摆了小摊,卖了各式各样吃的玩的小东西,每个小摊子生意都很好。苍狼和画雨一路走一路逛,在一处卖首饰的小摊前停了下来。 说是首饰,其实都是些不值钱的小玩具,赶庙会的父母买来哄小姑娘开心的东西而已。画雨蹲在摊子前,挑了又挑,花了几文钱,买了一对别在腰间的坠子,就是用河滩里捡的彩色石头做的,虽不值什么钱,但做的倒是很好看。 画雨随手递了一个给苍狼,苍狼接过来,也不多想,毫不犹豫地挂在了腰间。 摆摊的是个年迈的婆婆,看到此情此景,掩着嘴对苍狼笑道: “傻小子,你可知道姑娘送你东西的意思?” 虽然这是个小玩意儿,但毕竟是一个女子送给男子的饰物,一般而言,这是所谓的“定情信物”,其实画雨也就是觉得好玩随手买了,倒被这个婆婆搞得气氛尴尬起来…… “我不知道。”心思单纯的苍狼如实回答。 此话一出,老婆婆连同摊前的看客全都哄笑起来,羞得画雨满脸通红,攥着自己那个坠子赶紧跑开了。 “傻小子,你可真傻,弄得姑娘都不好意思了。知道什么叫定情信物吗……还不赶快追!” 老婆婆此话一出,众人又是一番哄笑,陆苍狼终于明白过来,也顾不得众人笑,红着脸朝画雨追去。 第七十一章 发疯的燕王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画雨一路跑到了一处无人涉足的凉亭中,苍狼随后追了上来,二人的脸也不知是因为奔跑还是害羞的缘故,都是满面通红的。 苍狼站在画雨背后,迟疑了一下,先开了口: “画雨,我……” “你这个笨蛋。” “对不起,我……我是太笨了……让你被别人笑话……” 苍狼还想继续笨嘴笨舌地宽慰几句,画雨却忽然转过身来。她的双颊依旧绯红,清澈的双眼略带娇羞地看着地面,清风拂过她的鬓发和衣裙,飘逸中更显出几分柔美。 美得不像话。苍狼本就嘴笨,此情此景之下,更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 不过沉默并没有让场面像往常一样变得尴尬,一双白净纤细的小手轻轻环住了苍狼的腰,画雨就这样突然靠在了他的怀里,淡淡的女儿香进入他的鼻腔,这是他此生闻过的最好闻的气味。 虽然苍狼觉得很美好,但这突如其来的一抱还是让毫无心理准备的他愣了一下,呆立了片刻才缓缓抬起双手,将画雨抱在怀中。 苍狼抱着画雨,才知道她的身躯原来是这样娇小。 画雨最初也觉得自己的举动太突然,甚至完全出乎了自己的意料,但靠在苍狼怀中的那一刻,她又觉得自己很心安,不必再犹疑、困惑、自寻烦恼。 她此生并未见过太多年龄相近的男子,见过的那些,多是些帝王将相家的公子哥,他们大多骄傲自负、纨绔无礼,但也不乏温文尔雅、知书达理,更有才貌双全的翩翩公子,是万千少女倾慕的良配佳偶。但无论他们是怎样的品类,画雨却从来就不喜欢他们,因为他们出生于权贵,无一不带着官宦家庭的虚伪气质,没有一个可以让人信任。 画雨曾经很困惑,她不想为了家族去迎合某种势力,不想相夫教子,成为贤妻良母,不想成为某某夫人,失却自己的姓名,这些都是这个世界强加给她的东西。 而陪她一起出走的苍狼,是他此生见过最纯的人,他虽然迟钝,但敬她护她,没有一星半点要把她变成附庸或脸面的想法,他只是纯粹地为自己好。 在去年中秋,她说出“躲不过,我就嫁你”那句话的时候,她也说不清自己到底是无奈还是真心,毕竟她是那么年轻,不懂情之所谓。 而今天,当她鬼使神差般抱住许久未见的苍狼,而对方也伸手抱住她的时候,她终于认定:自己是喜欢苍狼的,而苍狼也喜欢自己。 这就是她所想要的情。 “这个石头坠子你不许丢掉。” 相拥许久,画雨喃喃说道。 “不会,我一辈子永远戴着。” 苍狼回答完,些许游人走了过来,二人赶快分开,相视而笑。画雨依旧笑得温暖明媚,苍狼依旧笑得憨厚纯净。 “我去告诉父王,我要娶你。” 这是陆苍狼准备说的下一句话。 “我去告诉父亲,我要嫁你。” 这是画雨准备说的下一句话。 可是两个人都没有把下一句话说出来,因为匆匆忙忙走过来的游人带来了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 “二哥,你们这是去哪儿?” “你没听说吗?燕王殿下疯了,在庆寿寺门口发疯呢。” “什么?这种话可不能乱讲啊!” “一起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快走快走!” 苍狼和画雨面面相觑地看了看对方,不约而同地朝庆寿寺跑去。 到了庆寿寺,只见好事的百姓把寺门围得水泄不通,苍狼和画雨好不容易挤过人群,眼前的一幕惊得他们呆若木鸡—— 燕王朱棣,尊贵的亲王,眼神涣散,披头散发,在炎炎夏日披着厚厚的棉衣,瘫坐地上,口里一边嘟囔着“好冷和“好饿””,一边抓着恶臭的狗屎就往嘴里送。 “父王不要!” 陆苍狼大喊一声,朝朱棣冲了过去。 朱棣并未理会,直到苍狼冲到跟前,他才反映过来,眼色立马变得凶狠起来,从棉衣中抽出一把佩刀就朝苍狼当头砍来。 这一刀力道极狠,出刀极快,苍狼虽即使躲过,但看着地上青石板上深深的刀痕,也不禁脊背发凉。 “本王乃燕王朱棣,狗奸臣,安敢害我?” 燕王好像唱戏一般叫骂了一句,一手抓着狗粪,一手提起刀胡乱抡了起来,围观百姓大惊失色,各自四散奔逃。 苍狼见燕王发了狂,赶紧施展摩云掌法,双掌齐出拍在燕王双腕上,将他两手中的狗粪和佩刀双双击落在地。 “奸臣,安敢害我!” 燕王继续大喊,朝着苍狼猛抓过去。苍狼一个闪身,钳住燕王双臂,反扣在他身后,立时叫他动弹不得。 画雨见苍狼制住了燕王,也就不必要自己再出手帮忙。但为何燕王会一个人跑出来,燕王府的护卫呢? 正想着,燕王府的护卫赶到到了。 “你们是干什么吃的?怎么让殿下这样出丑!” 画雨气不打一处来,对着护卫责骂起来,颇有些女将的威严。 护卫长头上包着纱布,跪倒在地,自责道: “姑娘骂得是,都怪小人疏忽……王爷一向是小人亲自护卫。今天王爷本来好好躺在床上,忽然就发起狂来,小人……小人不慎被王爷打伤,醒过来时候王爷已经不知去向……” “啰嗦什么,还不快扶王爷回王府诊治!” 画雨一声骂,喝断了他的话,王府护卫长才醒过神来,召集手下,搀扶的搀扶,收拾的收拾,安抚百姓的安抚百姓,赶紧把燕王带回了王府。 苍狼与画雨也十分担忧燕王的安危,尾随护卫队一同去了王府。 虽然庆寿寺前又恢复了平静,但波澜过后不可能不留下痕迹,围观的百姓中早有化妆作普通民众的府军前卫密探,燕王的这些表现将会一字不落地传到京师。 北平最好的大夫到王府诊治之后,认为燕王是因为身体虚弱导致神智错乱,目前来说无药可医,只能严加看管,不让他出门伤人。 这个消息让苍狼十分伤心,爱护他的父王如今沦落到这样的田地,而他敬重的徐王妃更是急的以泪洗面,这样的时刻,他根本不可能去提及与画雨的婚事。 而对画雨来说,从小宠爱自己的燕王就像他的亲叔伯,英勇无畏的他如今如此猥琐不堪,她的心情也跌入了谷底,更无暇去顾及自己的婚事。 翌日,燕王发疯的密报就被快马加鞭送到了建康,朱允炆拿着密报沉默良久…… 第七十二章 你来选择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燕王疯了,而且是被奸臣逼疯的。这个消息很快传遍了大街小巷,北平周边的百姓都觉得燕王殿下为国征战,却被奸臣毒害,人人都有些咬牙切齿。 而消息的传播,得益于村口的算命先生、茶馆的说书先生、游方来的和尚道士等等“奇人异士”的卖力演说。在他们的故事中,燕王被塑造成一个忠君爱国的将军,却因皇上被奸臣蒙蔽而屡屡受到迫害,最终导致精神失常……而这并非他们故事的结局,他们纷纷预言,燕王殿下是真龙降世,最终会清醒过来,一路扫平奸臣,当上皇帝…… 在北平城中,陆苍狼很多天没有睡好觉,他再没有闲暇考虑任何与燕王病情无关的事情,他恨自己不像师弟那样聪明,能通医术,那样的话起码自己也能贡献一些绵薄之力,也不至于只能在这里干着急。 想到师弟,他一拍脑袋,突然想到―― “师父不是医术很高吗,我去把师父接来替父王治病,也许还有希望!” 想到这里,苍狼觉得事不宜迟,赶紧收拾了简单行李,花了半天工夫给徐王妃留下书信,这便要出门往终南山去。 正走到门口,便遇上了画雨来探望燕王,看他急急忙忙,画雨拦住他问明了事由。 “终南山么?我要和你一起去。”画雨一听说要出门,眼里直放光。 “我很快就回来,你就别去了,免得你父母担忧……” “不嘛,我想和你一起去……我就要去嘛!”画雨撒起娇来。 苍狼本来就不会拒绝别人,经她这么一通撒娇,更不知道如何拒绝,只好答应下来: “那好吧,那我在留给义母的书信上再多加几个字,说你和我一起去,让她告诉你母亲……唔……再让王府的人给你找些换洗的衣物。” 画雨听着这句话有些吃惊,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木头做事也开始周详了,而自己相比从前也不再那么任性、我行我素。 “看来我们都长大了……” 画雨心里想着,便和苍狼一起回屋留了书信。下人准备衣服的时候,他们一起去看了看燕王的状况。 燕王的屋子现在已经增加了防卫,里头有人盯着,外头有人守着,每天不是要防止他发疯时伤及自身,就是要防止他出门闹事。 燕王今天还算安静,守卫放了二人入内探望。只见燕王依旧披头散发、眼神涣散无光,额头上滴着豆大的汗珠,身上却披着厚厚的棉袄,一个劲重复着: “好冷……好冷……好冷……” 看着他如此不堪,苍狼觉得心如刀割,忍着泪道: “父王,放心吧,孩儿一定要治好你的病!” 说完,苍狼拉着画雨转身就走,两颗豆大的泪终于还是落在了地上。 而对画雨而言,她对燕王发疯其实一直抱以怀疑的态度,这次来看望其实也有看看虚实的意思,如今看来,燕王似乎真的疯了,这让她的心情也变得复杂起来。 “陆大哥,别哭了,咱们还是快些动身吧。” 画雨这算是安慰也是催促,苍狼有些不好意思地抹了抹眼泪,微微点头表示同意。 出了门,苍狼不由分说地帮画雨拿过行李,画雨冲他甜甜地笑了笑。正走着,一个年轻和尚气喘吁吁地跑来拦住去路,道: “听说……两……两位要走,道衍……道衍师父请两位先到庆寿寺一叙。” 苍狼和画雨面面相觑,不知道道衍师父怎么会消息这样灵通,又这么快作出反应,但二人平日里都信任道衍,也就随着年轻和尚走了。 这天十分炎热,午后人烟甚少,庆寿寺更是香客全无。 苍狼和画雨走到庆寿寺门前,一个不甚面熟的年轻的宦官恰好迎面走了出来,他满脸通红、汗流浃背,显然是跑过来的。 宦官虽然喘着粗气,却不失体统,十分礼貌地向二人行礼后才兀自走了。 来到寺中,道衍已沏好了茶,依旧是那副温和的笑容,招呼二人坐了下来。 “王爷不过是装疯,二位要是想去给王爷寻医,那就大可不必了。” 道衍第一句话就直戳要害,苍狼听得迷惑,正要发问,画雨却抢先开了腔: “大师让小和尚喊我们过来时候我便已经猜到了三分……可为什么要告诉我们?” “因为开战在即。” 道衍的脸色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虽然燕王要起兵是两个人都心照不宣的事情,但这一天来得这么突然,是两个人都没有料到的。 “是因为要开战了,所以要把我们留下?”画雨黯然问道。 道衍摇摇头,道:“只是因为你们都是大人了,既然要走,贫僧必须实言相告,不让你们遗恨。” “大师告诉我们这些,是怕我们的父亲在战场上死了,对我们没有交代。”画雨的口气变得有些犀利,眼神也带着怒气。 “不错。王爷善战,但也需要张将军。” 画雨沉默了,她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父亲是燕王的左右手,一旦开战,父亲与燕王同生共死,必定无法置身事外……而此刻,他的掌上明珠如果出走,他必定分心,战场上会不会因此置于危难呢? 自己虽然一直想要建功立业,但也应该是在漠北的草原上抵御外辱,这样的功业她是不愿意参与的,可她又怎么放心得下鬓发已经开始花白的父亲呢? 画雨看向苍狼,他今天显得意外地聪明,完完全全听懂了两个人的对话,也真真切切理解了画雨的心思。 看着画雨投来无奈的眼神,苍狼凝视着她道: “你走,我就陪你走,你留下,我就陪你留下。” 画雨其实想过很多遍这个问题,以她的聪明才智,从燕王搞“鲲鹏大会”那一次起,她就知道早晚有这样一天,她知道自己的家族不可能不受牵连,为了父亲、母亲和兄弟姐妹,她必须留下,可是她从来就讨厌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何况是这样的事情。跟苍狼一起远走高飞,远离这些尔虞我诈的算计争斗又何尝不好呢? 听着苍狼的回应,画雨很感动,她知道自己无论怎么选择,眼前这个少年一定会不离不弃地陪在她的身边。就在此时此刻,她决定让这个少年去为了她,也为了他们两个去作出选择,无论他选择了什么,她都无怨无悔。 “陆大哥,这一次我都听你的,你来决定走或留……不管你怎么选,我都跟着你。” 一直以来苍狼和画雨在一起的时候,他都对画雨言听计从,如今画雨要他来作出抉择,他知道是对自己的信赖……可是他之所以之前没有一走了之,最大的原因就是放不下画雨,如今只要他说出口,画雨也会愿意跟自己一起走,毫无疑问应该选择远走高飞吧……可是画雨真的丢得下家人么,如果他父母亲有什么意外,她无论怎样都会自责吧? 想到这里,苍狼打定主意,对画雨道: “咱们得留下,我们的家人在这里,逃不走也避不了。” 画雨本以为他会选择走,但他选择留下,也恰恰说明他是个负责任的男子,这样选择也在情理之中。 “好,那咱们就留下。” 画雨回答的很平静,看不出任何的情绪。 道衍叹了口气,双手合十道: “孩子,如果你们任何时候决定要走就来庆寿寺,老和尚替你们安排妥当。” 第七十三章 一笔大买卖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前段日子李擎苍刺杀上官德明这件事让易水盟邵甲有些捶胸顿足,这个买家众多的目标多少次报价都被易水盟拒绝,就是因为觉得不可能刺杀成功。如今李擎苍义务刺杀上官德明,让易水盟不但没有任何盈利,还要赔上一大笔医药费,这笔买卖实在是得不偿失。 如果当初随意接下一些报价,那么这次刺杀可以为易水盟带来近几年最可观的一笔收入,而且能让易水盟这块牌子打得更响。 虽然易水盟已经很长时间由邵甲代理盟主,日常琐事他已经可以处理得井井有条,但言九鼎并非完全撒手不管,盟中的要事他依然了如指掌。每个分舵接到的大单、成功与否、后续如何,他都了然于胸。 对于言九鼎而言,他更在意的,是这个与他经历越来越相似的后生的伤势。玉莲心把李擎苍带回来之后,他一直昏迷,建康最近酷热难耐的天气,对他的恢复极为不利。在姜万重大夫的提议下,玉莲心带着他去了气候适宜的会嵇山疗养,据说如今他的情况已渐渐好转,只是尚不能开口说话。 正思虑间,邵甲递来的一封“凶书”让他倒吸一口凉气。 所谓凶书,就是客人买凶杀人的书信,这样的书信言九鼎看过成千上万,早就见怪不该,而这一封之所以让他震惊,不是因为客人的巨额的报价,不是因为要杀之人是燕王朱棣,而是因为信中说燕王即将谋反。 燕王素来善战,因为戍守北境的缘故,一向是兵强马壮,他一旦谋反,百姓即将面对的,极有可能就是一场生灵涂炭的战争。这是一个可怕的消息,比易水盟以往杀掉所有恶人作的恶都要更可怕。 这封凶书是用弓箭射进易水盟小院的,买凶者并未露面,在凶书的最后,落款写的名字是“恭”。 只写一个“恭”字,很难猜到来信的人是谁,但言九鼎认识上面的字迹,加上这个“恭”字,他完全可以确定来信者的身份。 多年前,当他的名字还叫“严叙”的时候,他是当今状元,却因为行事低调,为人木讷,导致除了同窗苏直之外,他没有一个朋友。直到苏直死后,他拜入剑圣独孤墨门下,独孤墨的一个密友也因敬重他坚守承诺而成为了他在苏直之后唯一的朋友,而这个人也受独孤墨之托,凭借自己在朝廷的影响力,在严叙上刑场前偷偷用死囚把他换了出来。严叙改名言九鼎至今,他们依旧没有中断暗中的联系,而联系的方式也总是向今天这般隐蔽。 这个人的名字叫做徐允恭,中山王徐达的长子,也就是当今的中山王,燕王朱棣的小舅子。朱允炆登记的时候,他为了避讳,改名徐辉祖。换句话说,徐辉祖因为皇上心慈手软,决定买凶杀掉自己的姐夫。 “师父,买凶的人不露面也不留名,可信吗?”邵甲有些怀疑地问道。 “此人是一个我信得过的老朋友……让北平分舵全体出动去查一查。” “好。” 翌日,北平分舵就接到了总舵的密令,全体刺客一起出动,查探燕王谋反的证据。 在易水盟各地的分舵中,北平分舵因为地处重兵把守、警惕性极高的北方重镇,所以是最隐秘的分舵之一,刺客平常分散混迹于平民之中,北平分舵甚至不会自己接活儿,只接受总舵分派的任务,北平极少有人知道这个秘密组织的存在。 在北平城内外,刺客们就这样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了商贩、农夫、书生、苦力、狱卒当中,他们为数众多,却不起眼到没有人会去多看他们一眼。 几天后,一份急报出现在易水盟总部。急报中说,燕王在府中练兵,还在地下掘了地洞烧造兵器,又在附近建造许多养鸡场,既是掩盖打造兵器的声音,又可作为战时士兵的口粮,人马、兵器、粮草齐备,可谓一箭三雕。 人员、兵器、粮草全都已经准备妥当的谋反,那就是不会轻易被镇压的反叛。战事一起,北方必定生灵涂炭。 这个简单的逻辑问题,言九鼎自然明白,邵甲虽然年轻,但也同样明白。 “看来买凶的人说得不错。”言九鼎皱起了眉头。 “师父,这一趟买卖咱们接吗?”邵甲有些犹豫地看着他,毕竟这是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对方可是手握数万大军的王爷。 本来李擎苍暗杀上官德明难度不亚于这项买卖,但他遇到了千载难逢的机会,等到了上官德明独自一人的机会,而燕王是不大可能独处的,因此这项暗杀的难度要高出好几个级别。 “燕王若是死了,战事就可以平息……这一趟不得不接,而且……看来我要亲自出马了。” 言九鼎说完这句话,邵甲觉得自己听错了,师父已经多少年没有自己去执行过刺杀任务了,如今竟然说要亲自出马,可见对这次暗杀的极度重视。言九鼎已经五十岁了,又从一场重伤中刚刚痊愈,身体已然受损,走这一趟未免太过于冒险,邵甲当然不肯让他去。 “师父,易水盟不能没有你,你万万不能冒这个险!” “最近你不是把盟里的事情打理得很好,我对你有信心。” “我对自己没信心!而且你刚刚伤愈,功力也没有恢复……这么危险的任务,你肯定没有把握!”邵甲急得快哭了出来。 言九鼎听着这块,微微叹了口气。邵甲说的没错,他没有把握。十年前他杀魏思文的时候没有把握,现在杀朱棣也没有把握,但如今的他已经不再年轻,凭着这副日渐衰老而又遍体鳞伤的躯体,他真的很难再次创造奇迹了。 这是朋友的重托,更是为了北方黎民百姓的平安,所以不得不去……但这一去,根本就是送死。可如今易水盟上下除了他和重伤之中的李擎苍,还有谁堪担此大任呢? “师父,不能白白送死啊!” 言九鼎想起前些日子他极力劝阻李擎苍学直剑行刺上官德明的哪些话,那时的他头脑清晰,理智而稳重,此时此刻,他却慌乱而冲动起来…… “盟主忘了我们十四义从了么?我们杨大哥虽然没了武功,但剩下十三个人联起手来应该还有些用处吧?” 第七十四章 阿财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说话的人名叫阿财,看着有些瘦小,却是易水盟十四义从中排行第二的高手。他还有个外号,叫店小二,因为在成为刺客之前,他真的就是一个酒家的店小二。 在阿财身后,十二个身材中等、相貌平平的相貌平平的中年人齐刷刷站在门外,唯有腰间的红色玉佩,显示着他们义从的身份。 十四义从,易水盟在言九鼎之下地位最高武功最强的刺客,他们中的最强者杨清虽然失去了武功,但余下十三人仍然是世间少有的刺杀高手,十三人联手,可谓易水盟史上最奢侈的刺客阵容。 十三义从联手刺杀燕王,无疑是目前最好的选择、最佳的方案,言九鼎没有任何理由拒绝,邵甲更是急不可耐地表示同意: “财叔这个提议最好,我让北平分舵事先准备一下,制定一个刺杀计划。” 阿财笑道:“我们弟兄十三个走过的桥比他们吃过的饭还多,何必他们准备,我们自有计较。” 言九鼎半响没说话,算是默许由十三义从执行刺杀任务,此时终于开口: “阿财,话不是这样讲。这趟买卖非同小可,你们要面对的是几万人的统帅,一旦有什么闪失,后果不堪设想。就算不要北平分舵制定计划,还是可以让他们在周边接应一下,万不得已的时候可以掩护你们。” “盟主,我阿财最不喜欢别人瞎搀,你就让我们自己……” “不必再说了,就这么定了。你们自己决定怎么刺杀,北平分舵掩护你们撤退。” 言九鼎脸色前所未有地严肃,口气坚决,不容他再继续说下去。 阿财也深知盟主是担忧他们几个的安危,也就不再推辞,道: “那就听盟主的,邵甲跟北平分舵联络好,我们明天就动身。” “我这就去给北平分舵写信。” 邵甲知道师父不用去了,满心欢喜地答应下,一路小跑出去写信了。 “盟主,那我们也告辞了。” “你先等一下” 阿财正要走,言九鼎将他叫住,走到屋内,将自己的佩剑取了出来。 “把我的剑拿去。” “这如何使得,盟主的剑我不能要。” “没说给你,你回来时候还给我。” 这句话乍听很小气,这把剑只是借给你而不是给你,但关键在于“回来”二字,你能回来才能还我。所以,这是一句充满了关心的话。 “放心吧盟主,这趟买卖我们有把握。” 阿财不再多说,接过宝剑转身就走。 其实十四义从的兵器都是万中无一的,阿财自己的剑也是一把名家制作的宝剑。虽然言九鼎的状元剑算是剑中的状元,但他把剑借给阿财,并非觉得自己的剑更好,而是因为这把剑曾经执行过刺杀魏思文这样艰巨的任务。把它借给阿财,只是希望这把剑能带给他好运气,保佑他回来。 换句话说,主要的原因,是迷信。 “阿财”,在易水盟的名册里写的就是这两个字,这真的是一个店小二的名字,连他姓什么都没有人知道。 在阿财成为刺客之后,许多人都建议他改一个名字,最起码,应该把自己的姓氏加上,但他就是不肯,他说人人都叫自己“阿财”,已经习惯了。 易水盟里人尽皆知,阿财以前曾经是一个店小二。 可是一个直到十几岁还在酒家里做店小二的人为什么会成为一名顶尖的刺客?这真的是一件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没人知道,除了言九鼎。 当阿财成长为十四义从中的第二高手之后,言九鼎很不喜欢他。他也像其他人一样对阿财的名字产生了疑问,特别是对他不要姓氏的行为产生了极大的不解。对言九鼎这样的儒生而言,这等同于不孝,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成为义从呢? 在言九鼎几乎就要决定把阿财从义从中剔除的时候,阿财终于在危机之下对言九鼎吐露了心声。 不要姓氏的原因,是因为他杀了自己的父亲,那个酒家的大掌柜。 大掌柜没有给他名字,因为他是一个私生子,所以在酒家里做店小二填饱肚子已经是对他最好的恩惠,所以他更不可能知道,高高在上的大掌柜竟然是他的父亲。 阿财一直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是店里的工人们好心,用百家饭把他养大。 生活本该就这样清苦而平淡地过下去,但对于父母的渴求终于还是让年轻的阿财忍不住去四处打听自己的身世。 酒家的工人们都异口同声地告诉他,他是掌柜捡来交给他们的,其他的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直到有一天,酩酊大醉的掌柜对着他说了一个故事,让他意外得知了自己的身世,这个事实却残酷得让他又恨又悲―― 在这个故事里,大掌柜喝醉酒,**了一个洗碗的小女工,这个女工又怕又气,觉得自己已经不再干净,却又因为年纪太小,不敢声张,悄悄离开了酒楼。 掌柜为了掩盖罪行,找了一个杀手杀她灭口,而当杀手费尽力气找到女工的时候,她已经因难产而血崩,临死的她哀求杀手把孩子交给掌柜,希望掌柜行行好,给孩子一条活路。 杀手动了恻隐之心,依女工所说把孩子交给了掌柜。掌柜心再狠,也不至于杀一个婴儿,但也不可能自己抚养这个贱种,于是谎称捡到弃婴,让工人们谁喜欢拿去领养。 工人们都是好心的穷苦人,所以决定轮流照顾孩子,还给他取了个吉利的名字,叫作阿财。 掌柜表现出特别的爱心,让阿财做了店小二,赏他一口饭吃,工人们都觉得,掌柜是个大好人…… 听完了这个故事,店小二阿财泪流满面,为自己可怜的母亲而流。 哭累了,店小二阿财擦干眼泪,用杀猪刀割断了自己父亲的喉咙。 第二天,掌柜流干了血,像一头被宰杀的肥猪,钱财却一分也没有少。店小二阿财也不见了,官府认定他是凶手,却问不出他到底是什么动机…… 许多年后,一个专杀土豪劣绅、贪官污吏的刺客出现在江湖上,人们都叫他阿财,还有人说他以前还做过店小二。 后来店小二阿财加入了易水盟,因为这个地方有很多和他志同道合的朋友,这里给了他家的感觉。 第七十五章 行动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这是个风雨交加的夏日,北平城里充斥着淅淅沥沥的雨声,这反倒显得这座北方重镇难得地安静起来,不见了平日里熙熙攘攘的人声。 燕王府里的人都躲在屋子里避雨,把守燕王房间的卫士们也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今天无疑是行刺燕王的大好时机,北平王府的周边,茶馆里歇息的商人和墙脚避雨的乞丐,预示着一场大事的来临。 “去去去,上一边去。” 卫兵丢过来一个铜板,乞丐跪着从泥水中捡起来,听话地朝别家的房檐下走去。 当卫兵转过身的时候,两个同样穿着的卫兵突然从他们身后出现,一声闷响之后,旧的卫兵倒在地上,新的“卫兵”威严地站立在王府门口。 乞丐对两个新“卫兵”微微点头,将地上的卫兵拖进泥水当中,片刻就没有了踪影。 无疑是易水盟北平分舵的人夺取了王府大门,但夺取大门之后,他们并没有放任何人进入,只是像真的卫兵一样把守着大门而已。 十三个身着王府亲兵衣冠的身影静静地从王府后花园翻墙而入,片刻之后,王府里的亲兵卫士们全部悄无声息地倒在原地,王府的各个房间被悄无声息地吹了一阵迷烟,房门也被上了一把铜锁,房内的家眷纷纷沉睡过去。 一切都异常顺利,接下来只要用迷烟迷晕燕王,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将他杀掉,可以说不费吹灰之力。 “真不知道言盟主为什么要万般谨慎,我看也容易得很。”十三义从中最年轻的卢啸忍不住得意地感叹了一句。 阿财将食指放在嘴唇上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示意他不得大意。 北平分舵来的报告中曾说过,燕王府里有地下练兵场和铸造厂,阿财知道,那里才是这次行动最需要防备的地方,一旦行踪暴露,这支军队一拥而上,他们十三个武功再高也绝对是无法抵挡的。 经历过无数次刺杀任务的阿财知道,越是顺利,越是平静,就越不能大意,因为这种顺利往往是危机的前兆。 为什么听不见打铁和练兵的动静,难道是北平分舵的情报有误?不可能,一定是行动暴露了。 “有诈。撤!” 阿财果断下了命令,他刺客的直觉告诉他,这次刺杀一定有问题。 十三义从是纪律和执行力最好的刺客,阿财下了命令,没有人会质疑,十三人立刻开始撤离。 “慢着,你们听。” 卢啸突然把大家拦了下来,一阵轻微的金属撞击和跺脚的步伐声透过雨声传来。声音很微弱,尤其在大雨中更难注意到。 但这阵微弱的声音却让阿财心里稍安,这才是预计当中的局面。 “找到地道的入口,想办法堵起来。” 阿财一声令下,十三个人竖起来耳朵,仔细寻找声音的来源。 循着声响,十三义从走到王府深处的一座仅有三间平房的偏狭的院落,声音愈发明显起来,地洞应该就在这些地砖之下。而这座小院中的某一个房间应该就是地洞的入口。 “全部堵上。”阿财果断下令。 十三义从立刻四散而去,转眼间便带来了王府各处的石狮子、石桌子、石凳子悉数被堵在了三间小屋门前,里边的人就算发现外面有什么不对,一时半会儿也很难突破这样的防线。 “事不宜迟,咱们赶紧行动。卢啸,你留在这盯着,里头的人马一旦突破出来,你立马吹哨报信,自己也火速撤离。我们几个不管成功与否,会吹哨通知你撤离。” 卢啸有些不悦,不能参与最关键的刺杀让他很不痛快。但从功夫上来说,他是十三人中最差的一个,从辈分上来说,他是十三人中最年轻的一个。无论怎么看,由他来留守也是最合理的,他只能服从。 “不过是下个迷药,也没什么意思。” 目送其余十二人远去,卢啸算是自我安慰了一句。他百无聊赖地关上小院的门,抱着双手站在围墙屋檐下打起了盹。 不出意外的话,阿财将带着其他义从们依旧是悄无声息地来到燕王房间,然后将被迷晕的燕王轻松杀死。而卢啸很快就会听见笛声,然后无趣地撤离。 然而世间的事情往往出人意料,人在失望的时候,一丝丝变化也有可能让你觉得柳暗花明。 就在卢啸闭目养神的时候,一阵急促的踏着雨水的脚步身由远及近。一个赤裸着上身,手持狼牙铁棍的少年狂奔了过来,正是陆苍狼。 “王府进刺客了,快跟我去救父王!”看着身着卫兵衣冠的卢啸,苍狼以为是一个躲在这里偷懒的卫兵,赶紧招呼他一起去往救援。 原来苍狼这些日子一直勤练功夫,每天大多数时候都不在自己的房间,又怕人打扰,因此竟让他找到了王府中一口枯井,枯井中地势平坦,空间也很大,又很凉快,的确是练武的好地方。 苍狼这天也是在枯井中苦练,练得热了还把上衣脱了下来,露出一身结实的肌肉。偏偏这天忽将大雨,枯井中突然就涨起水来,将他衣服冲走不说,更是让不通水性的他吓了一跳。等他爬出来的时候,发现王府中的卫兵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这才知道来了刺客,心里担忧父王的安危,赶紧朝燕王的房间奔去,所以才遇上了乔装成卫兵的卢啸。 卢啸正愁无趣,听见眼前的少年口口声声把燕王叫做父王,一时间觉得有趣起来。世人皆知,燕王有三个儿子,从年纪来看,他料想这一个应该是朱高煦,此人一向有勇猛善战、乖戾暴躁之名,日后必定燕王造反的大帮手。可如今碰上了我,算是他倒了大霉。 考虑到小院之下有许多人马,卢啸不敢在此动手,所以假装配合,跟我苍狼一路跑了起来。奔跑中,他也在暗暗观察,发现此人狂奔中脸不红气不喘,看来有些本事,应该是块难啃的骨头。但又觉得此人自己独自前往营救,不去叫地下的兵马,也实在是有勇无谋。 确认离小院足够远,卢啸突然掏出一把长刀,拦住“朱高煦”,冷笑道: “要救你老子,看看过不过得了爷爷这一关!” 第七十六章 刺杀 - 归明记 - 大理木三 长刀朝着苍狼的头顶砍来,这一刀十分突然,苍狼有些措手不及,勉强躲闪,头上惊出一颗冷汗,又迅速融入了雨水。 卢啸没有给他喘息的机会,连绵不绝的攻势随之而来,苍狼也不敢托大,瞬间已经进入了冥想幻境,这一次他幻想出来的草原上和外界一样下着大雨,卢啸的那一柄长刀即使速度已经被放慢,但依旧和天上的雨水一样密集而快速。 苍狼知道遇到了实力强劲的对手,他能做到的只有防住每一刀,伺机寻求反攻。 理论上说,苍狼这几年武艺精进,恰恰得益于与林远的刀法对决,刀客应该是他最为熟悉的对手。但眼前这个刀客的刀法与林远简洁干脆的军营刀法大有不同,刀势看似不够迅猛,但胜在密集,一刀与下一刀之间几乎没有丝毫的间隔,在这样的压制之下,苍狼根本找不到任何反击的时机。 “没有破绽么?这样下去我无论如何也脱不开身了……”苍狼疲于招教,心中焦躁起来,这样拖下去,燕王就危险了! 卢啸看出苍狼心中已然焦躁起来,他反倒是不急不慢,虽然一时无法攻克苍狼缜密的棍法,但只要拖住他,另外十二位兄长的行动就不会受到干扰,何况在他缠人的刀法下,还没有几个对手可以一直不露出破绽。 雨下的愈发大了,雨水浸湿了苍狼的头发,顺着他的面庞流下,流进他的双眼,让他的视线受阻。而卢啸身着燕王府亲兵的盔甲,头盔为他挡住了雨水,他的视线并没有受到影响。 正是这样细微的差别让平衡的局势有了逆转,苍狼的手臂上多出了几处细细的刀痕,虽然他被卢啸的刀锋伤到的只是些皮肉,但这无疑是一个危险的信号,更重的伤势来临只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 苍狼幻想出来的草原已经不在静谧而安详,在瓢泼大雨中,卢啸的刀像暴风一样助长着雨势,他的草原变得泥泞不堪,他的动作也变得迟缓起来。 这是苍狼至今为止遇到过最强的对手,一个强大到可以破坏他的草原,也就是破坏他的心境的一个对手,但为了保护他的义父,他不得不苦苦支撑,哪怕要献出自己的生命。 既然对方的攻击已经蚕食了自己的心境,那么防守也就没有价值了,他只能豁出性命去进攻,这样做也许还能拼出一丝机会。 卢啸觉得很疑惑,他的刀明明已经砍中了“朱高煦”的肩膀,但对手却视若无睹,反而疯狂地朝自己发起了攻势。要知道,这一刀已经割断了他肩部的肌肉,一时间鲜血喷涌,他却生生忍住了剧烈的疼痛,像条疯狗一样反扑了回来。 局势再次发生了逆转,现在疲于招架的人变成了卢啸,虽然苍狼又中了几刀,浑身都被自己的血液染红,但血腥味涌入他的鼻腔,让他原本就至刚至猛的招式变得更加爆裂,每一棍都打出了自己的洪荒之力,每一棍都让卢啸不得不使出全力接招。 即便卢啸在局面上显得有些狼狈,但他的刀却又一次砍中了苍狼,苍狼依旧忍着疼痛、紧咬着牙在发起攻势,这样下去等待苍狼的只会是失血而死。 “别打了,这样下去你会死的。”卢啸看着这个浑身是血的对手,竟有些英雄相惜起来,毕竟他们的任务名单里并没有“朱高煦”。 可是苍狼不能停下来,他不允许别人伤害他义父的生命,他握紧了摩云金翅,怒吼着朝卢啸砸了过来…… “唉……你要找死,我也没有办法,给你个痛快吧!”卢啸心一横,举着刀朝苍狼对攻了过去。 忽然,雨夜里响过一阵轻盈的脚步,一个黑影急速助跑,一个飞膝正正踢中了苍狼的腹部,顷刻间把他踢倒在地上,这一下势大力沉,苍狼再也站不起来。 “得手了,快走!”正是阿财赶到,手里拎着一个滴血的布袋,其他十一个人也随即赶了。 卢啸微微点头,看了看地上的对手,紧跟着翻出了墙头,消失在茫茫雨夜当中。 过了许久,苍狼才踉踉跄跄站了起来,他的身上混杂着泥土、雨水和血液,举步维艰地朝着燕王的卧房走去。 苍狼一步一步挪到燕王的卧房前,看见房门开着,里面还亮着烛光,燕王被割去了头颅,尸体朝下扑倒在地上,一滩新鲜的血液染红了他白色的睡袍。 带着无比强烈的哀伤和愤怒,苍狼的最后一丝力气用尽,倒在了燕王的卧房门前。 徐王妃打着伞,端着一碗莲子羹走了过来,看着倒在血泊中的苍狼,她手中的碗摔碎在了地上。 “孩子,这是怎么回事?快来人呐!” 苍狼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抬起手指了指燕王的卧房,徐王妃楞了一下,惊恐万分地朝屋内跑去。 “天杀的……”一阵妇女特有的尖厉哀嚎声传来,滚烫地泪水从苍狼的眼眶中奔涌而出,和雨水一起洗刷着他脸上的血液和泥土。 燕王府内的卫兵们终于反应了过来,地下操练的士兵们推开拦路的石狮子石凳子,终于赶到了燕王的卧房前面。 徐王妃站起身来,脸上已经没有了泪水,代替的是前所未有的威严和杀气。 “去找大夫,为陆苍狼治伤……今晚的事,谁都不可以说出去,违令者斩!” “是!”众亲兵齐刷刷回答道。 瓢泼大雨中,燕王府的亲兵以缉拿盗贼为名,在北平城展开了严密地搜寻,但直到天亮雨停,他们仍然一无所获。易水盟的人早已经消失在各行各业的平民百姓当中,十三义从更是带着燕王的人头被北平分舵迅速送出了北平。 几天后,十三义从人还没到,北平分舵的信鸽已经飞到了应天总舵。 “事情成了。”邵甲瞪大双眼看完来信,赶紧递到了言九鼎手里。 言九鼎看着来信,沉默良久,叹道: “老朋友,事情成了,可惜没法告诉你,等北平的奏报吧。”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