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意外还是缘分 楔子 两个人的相遇,如果从一开始就知道结局的话,那这个世界上不知道会少多少痴男怨女。至少饭饭不会是其中的一个。 一直以来饭饭都以为自己不是那种绝顶聪明的人,却也能算是家长眼里聪明伶俐懂事的姑娘,如果不是跟胡帆的相遇,饭饭到现在也不能看清她自己。 可是她却不后悔。 一直以来,饭饭都是那种三分钟热度的人,这个从她毕业一年的时间换了六份工作就看得出。 “哪怕你用点心,你就不会换工作,这个世界上哪有那种事少钱多的工作等着你?毕业一年多了你看看你现在做成什么了?这是第几份工作了?你自己算算你一年换了几份工作?这样下去你让我跟你爸怎么在邻居中抬起头来?”这个一直都在无穷无尽唠叨的人是饭饭的姑姑。(这个事情容后我再跟你们解释。) 饭饭曾经自卑过,现在她也依然自卑,觉得自己长得丑,适逢剪个更加难看的发型或者被人说穿的哪件衣服不好看的时候走在大街上脸都抬不起来,恨不得天天都戴口罩只露出两只眼睛的那种。 害怕被别人认出来。 矫情,是她第二个毛病。 这个从以上就可以看得出来了。 拥有这两大缺点于一身的饭饭,注定是一个孤独的人。 孤独又贫穷。 于是我在辞掉第六份工作之后终于有第七家单位愿意收留我这个孤独的95年却长着一张85年阿姨的脸的孤独患者。(一般出去人家问她多大了,饭饭都舔着脸说我88年的,没有一个人不相信的,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悲。) 饭饭的第七份工作,是在一家4S店上班,这造就了跟胡帆的相遇。(其实也不算是命运的安排,他是这家4S店的机修组长,饭饭应聘的是售后前台,遇见他顶多只能算是缘分吧)人们不都说,一个人跟另一个人的相遇就是缘分嘛。 如果说,遇见胡帆勉强算是缘分使然,那么跟他在一起对于饭饭来说,只能算是一场意外。 .意外的相遇又意外的分开 TOP1:明知这是一场意外 你要不要来 《薛之谦.意外》 “今天有位新同事要跟大家介绍”前台主管是个皮肤很白,头发也有些花白的五十岁上下的小老头,晨会上,他向大家介绍饭饭的加入。 “下面,请新同事给大家做一个自我介绍”小老头用手给饭饭做了一个指引自己走到一边。 “大家好,我叫汪凡凡,初来乍到还请大家多多指教”下面是一个深鞠躬,在稀少的鼓掌声中饭饭重新走进队伍里站好,努力做个安静的美少女。 由于是一家新建店,所以人员配备的不多(以饭饭的资历,如果不是一家新建店,说不定人家也不一定会收)前台只有两名员工,除饭饭以外另外一个是带着近视眼睛的男孩,个子不高,皮肤偏黑,笑起来也很难看可是人却是极好的,这也是人家离职之后饭饭才顿悟出来的。 店里面总共37人,除去销售部,财务部,市场部,以及关爱部之外整个售后部只有十人不到,在这样的环境下,饭饭跟大家的相处还算融洽。(因为除去饭饭之外其他的都是男的,而且都是四十到五十之间的,哦忘了说,那个戴眼镜的男孩叫吴超91年的当时饭饭还不知道胡帆的年纪,只觉得他应该比自己小,这在后来也得到了确切的验证。) 4S店的售后跟车间是紧密相连的,作为一个好的前台接待,对车辆必须要有一定的了解。所以第一天,饭饭就被下放到车间去学习。 车间主任是一个四十岁左右,大肚腩,秃顶的男人(每当看到他的肚子饭饭就会想起啤酒肚的来历)。机修组总共三人,一个组长,一名中工,一名学徒。中工也是一个五十岁上下的男人,身高跟饭饭差不多,体型偏胖,说不倒是挺风趣幽默的。由于感觉年纪相仿,胡帆与另外一名学徒陈晨就跟自然的被饭饭当做首先搭话的对象。 “嗨,在忙么?”没错,饭饭第一个搭话的对象就是胡帆。 原因就是,长得帅。 长得帅,性格又好,做事情雷厉风行不拖泥带水。是饭饭喜欢上胡帆的主要原因。 喜欢一个人,总有这样活着那样的原因。 长的帅。 性格好。 人缘好。 对自己好。 孝顺。 种种种种,总之,这个世界上是没有突如其来的喜欢的。 喜欢了就是喜欢了,可是饭饭是一个胆小又自卑的女生啊。尽管那个时候她还不知道,她其实已经是公司男同事私底下讨论出公司最漂亮的女孩了。 从那以后,每天上班将会是饭饭最开心最喜欢的,尽管下班以后因为想念会更加的孤独,夜更加的漫长。每天八点半到公司点名,除去在路上的十几分钟时间,饭饭早上六点就起床了。为的就是能早一点见到他。尽管他不知道。 喜欢一个人真的是有魔力的。 他会让你在不知不觉中改变。 一直留短发的饭饭,在跟胡帆聊天中得知他喜欢长头发的女生之后,就再也没有剪过头发,甚至嫌弃自己的头发长得太慢,恨不得去理发店接头发。(这个想法在跟胡帆提了以后被他说那样不好,所以也就没有在实行了。) 从不玩游戏的饭饭在得知胡帆喜欢玩王者荣耀只有便也在手机上下载了一个借机加了胡帆的扣扣与微信。后来又知道胡帆喜欢玩英雄联盟,于是饭饭又找借口让胡帆教她,常常陪他玩通宵。 你可以鄙视一个女人如此费尽心机的去喜欢一个人,可你永远无法感受她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时的那种甜蜜的感觉。 那个时候,熬夜对女生不好啦,玩游戏的女孩不是好女孩啦,大晚上不回家陪男生玩通宵游戏啦什么的都统统不见了,如果那个时候有熟人偶遇饭饭,他一定能看到,那个时候的饭饭才是最美丽的,尽管熬夜使得她满脸的油腻,却也是阳光的,笑得最美的。 第二章 我的世界都塌了 可以让我矫情一把吗? 我的世界都塌了可以让我矫情一把吗? 好了,没错了。 饭饭。就是我。 今天距离上次写文已经间隔了29天了。 什么? 你竟然问我这么长时间都干嘛了?! 我这么矫情你又不是不知道。 我肯定是在想着一章到底是该用第三人称写还是用第一人称了。 至于想那么长时间? 为什么不至于! 你忘了我很矫情吗?矫情的人做一件事情是很有必要想这么长时间的好吧! 不过到现在我还没有想好以后到底是用第三人称还是用第一人称.... 不过这章还是先这样写吧,因为在这29天里在我身上真的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了。而我,文化程度有限,只能以自己的视觉争取把这段是时间里发生的时候有条有理的给你们总结成你们能看懂的样子。 好了。 话不啰嗦。 (跟胡帆认识的157天零12个小时零1分里我貌似在他身上渐渐学着变得雷厉风行了,虽然只有那么一丢丢但是也蛮值得我喝两瓶啤酒再加5串变态辣翅刺激一下自己的脑细胞了) 好吧。 又忍不住啰嗦了两句。 但这绝不会是在秀恩爱! 在说下面这件事之前,我想郑重地告诉广大单身女青年一句。 那就是 找男朋友一定要打听清楚 他是不是单身! 没错,胡帆订婚了。 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我还没来得及哭,老天爷倒是先痛哭流涕了。 他老人家一哭就是一个星期。 明明是冬季,却是今儿一天瓢泼大雨,明儿又是缠绵小雨,害的我一个星期里门都没有出,脸也没得空洗,饭也吃的不怎么爽利,净陪着他老人家伤心了,只盼着老天他老人家能够心情早些变好,能早些雨过天晴,好让我去找胡帆问个清楚。 万一,他是跟我开玩笑的呢? 万一,他一直在等我去找他呢? 万一,他是得了什么绝症怕我伤心故意找个理由推开我呢? 毕竟他说的是,在跟我好之前他就已经订婚了。 毕竟他说,我还没有让他喜欢到可以为了我去悔婚,去忤逆他的父母。 毕竟他说,除了跟他订婚的那个女孩子,其实他的心里一直住着一个不可能的人。 他说,如果不能跟自己最爱的人在一起,那么他这辈子跟谁结婚都无所谓了。 他说,那个女孩的妈妈是他妈妈的闺蜜的女儿人很乖巧。 他说,也许我在他心里有一点点的位置,但远不及那个跟他早已不可能的她。 他说,他不想让我越陷越深,以免到最好他离开我的时候我太过伤心。 他还说,我是他这辈子对他最好的人,他一辈子可能也遇不到像我对他这么好的女孩了。 他说,这一辈子,无论什么时候他都不会忘了我。 你们告诉我。 既然他不喜欢那个女孩干嘛不娶我? 毕竟我在他心里还有一点点位置的不是吗? 既然他已经不能跟自己爱的人在一起了干嘛不娶我? 毕竟我已经把一个女孩最最宝贵的东西都给了他。 既然他不想伤害我干嘛在我用情至深的时候告诉我? 毕竟我所有的开心不开心都是他给的呀? 没了他,我又能怎么会幸福? 你瞧。 我是多么矫情的一个人呀。 我已经病入膏肓了。 细雨绵绵的第二天。 一大早叫醒我的不是闹钟,而是肚子疼。 坦白来说,就是我已经压制不知体内的那股可恶的洪荒之力了。 呼... 舒服... 我蹲在马桶上,舒服地出了一口气,带着浮肿的眼睛百无聊赖地翻手机。 其实我本人还是挺自恋的,最大的爱好之一就是自拍,而且蹲厕所的时候还有一个爱好就是翻看手机相册自恋一把自己的照片。 可能是今天起来的时候忘记看一下黄历,或者风水,再不济我看一下星座神马的也是可以的呀,可是我神马都没看。 所以,再大的悲剧我也得自己承受。 当我看到手机里多出来的一个截屏相册,和一个手机相册的时候,愣了两秒钟就手欠地点开了(现在想想恨不得把我的肥爪给剁了,你说我干嘛那么手贱啊!) 接下来看到的一些又让我恨不得戳瞎自己的双眼。 疼。 心疼。 心生生被人撕裂了一般的疼。 都说两个人谈恋爱的时候,无论有多甜蜜,有多离不开。双方还是要保持一点神秘感,或者说一点属于各自小空间的。 直白的说,就是尽量不翻对方的手机,或者看人家的微信扣扣等聊天记录。 太爱了。 不如说太在乎了。 或者说,太纯了。 掺杂不了任何一点点的微尘。 更别说沙子了。 就翻对方手机这件事来说,我跟胡帆之间做的就很好,我从来没有主动翻过他的手机(其实心里还是有些痒痒的,但碍于怕他不喜欢,又想在他心里保持那种懂事文静的小女人的形象所以一直没有机会)除了刚开始认识的时候闹着玩他把我手机翻个底朝天之后的好的日子里他也从来没有拿过我的手机。 现在想想,他不看,大概是因为不在乎吧。 而我不看,是因为怕他不喜欢。 我们就这样,不尴不尬,不清不楚地把该做的事情都做了,不该做的事情也做了。 而此时,相册里那张大红的婚书 就那样安静地躺在那里。 那样鲜红的颜色上面用黑色楷体书写着他跟她的名字。 订婚人 胡帆 刘梦娟 我俩今由介绍人王海军介绍,双方自愿及彼此长辈之间同意谨于2016年2月16日古历正月九日举行纳聘礼。 从此 良缘缔结赤绳劳系 志同道合互相进步 花好月圆意洽情投 佳偶初成白头偕老 主婚人 男方胡志龙 女方刘志全 呵好一个意洽情投啊 呵好一个佳偶初成啊! 呵呵呵 就这样,我那双被水浸泡的浮肿的不成样子的死鱼眼再一次被洪水淹没了。 老天啊。 你可真会配和我啊。 窗外电闪雷鸣,倾盆大雨。 嗓子眼儿一口腥甜,吐也不是,咽下去也觉得不合适。 洪荒之力已经被我消散掉。我再次拖着两条被灌了水泥的腿想回到我们的床上。 是啊,我现在住的是我们的家。 那张床,是我们的。 我们的床。 现在,只有那里能让我感到温暖。 温暖。 是我先动的手 也是我先动的情 偷偷的告诉你们是我先动的手,也是我先动的情。 这次,是我写给他的。 你说,我们我们就这样就算是在一起了? 这真的是太意外了! 车上,我无限感叹地对胡帆说。 这个时候胡帆就会扭头笑着对我说。 还不是你先勾弓I我的。 那个时候,我只当这是一个玩笑。 没错,是我先动的手。 当我看到他第一眼的时候我就已经喜欢上他了。 女追男隔层纱。 说想试试这句话是真是假,首先着就肯定不是我的真心话。 如果我不喜欢你,那我干嘛要去做这个扯淡的实验? 因为喜欢,所以眼睛才会忍不住在你身上瞄。 因为喜欢,所以脑子里才会不住的回想跟你在一起的画面。 因为喜欢,所以心里那个小小的空间里装的满满的都是你。 喜欢你。 只想对你说上一世的情话。 你说,我们的家你从此以后不会再来了。 我哀求你,给我一个过渡的时间,哪怕过完年以后。 11月27号距离过年还有两个月的时间。 我真傻啊,我还想利用这两个月的时间让你更加的喜欢我,我想给你我全部的爱。 哪怕过完年以后我离开这个让我伤心的城市,从此和你天涯相隔。 我小心翼翼地哀求你,像个渴望得到糖果的小女孩。 你说。 饭饭,别哭。 你的双手胡乱地在我脸上擦着。 可是你不知道,当我看到你慌乱的眼睛的时候,我的眼泪却怎么也控制不了了。 原来,你也会为我慌乱啊。 你说。 饭饭,别哭了,你越是这样我就越是愧疚。 你让我好受一点行吗? 行。 我挥开你的大手,双手利落地在我脸上左右两下,眼泪立马止住了。 我笑着安慰你。 胡帆,你别愧疚,别难过。 我愿意。 是啊,我愿意。 我愿意在知道你订婚的情况下也跟你保持亲密的关系,即使知道过年之后还是要分开。 始终是要分开,那干嘛不早一点快刀斩乱麻? 呵,我也多么想要成为那种发现对方不爱她就果断离开,从不拖泥带水,雷厉风行的女生啊。 可是我该死的就是学不会。 我就想这样拖着,多拖一天赚一天。 是的,赚一天。 当想到你离开我的那一天,我想到了死。 我胆小 我懦弱 我自卑 就是这样的我,此时坐在胡帆的车里,用手机写着这样的事情。 少扣一会手机。 长了一双这么漂亮的大眼睛你可得对他们好一点。 似乎是怕我在意刚才的话语,所以故意说这样的话遮掩。 因为刚刚用手机写的太出神,以至于一下子没有回过来神。 你又不管我。 话一出口,我忐忑地看了一下胡帆的侧脸。 阳关下,微风从车窗里吹进来,吹过他额前的碎发,再次迷了我的眼,我的心。 那句有些委屈,又有些撒娇的话消散在风里。 胡帆只是轻笑。 我知道,我又说错话了。 自从我俩之间把事情说开以后,我哀求他给我两个月的时间去过度,去忘记。 一切都已经回去了。 只是我在紧抓着回忆不放。 胡帆他,也许是因为愧疚,也许是因为可怜我吧。 但从那以后我变得在他面前说话更加的小心翼翼,就怕有哪一句话说的不恰当,让他愧疚。 那个时候的我真的是太天真了。 你又不管我。 饭饭啊,你想让他怎么管你? 两个月的时间也是你苦苦求来的。 你连以后你都不敢说,又凭什么让人家管你? 尴尬。 我把车窗往下落了一点,风利索地吹过我的头发,胡帆却再也不说一句话。 今天是他的好朋友从上海回来的日子,胡帆要去跟他们喝酒,他跟朋友出去喝酒吃饭泡吧从来就没有带过我。 这次也是我死乞白赖求来的。 女人啊,一旦陷入感情的漩涡的时候就变成了神经病。 药石无医。 半个小时以后到地方,我也终于看到了他脸上的笑。 却不是为我。 不过,没关系。 因为来的,没有一个女的,除了我。 他朋友的眼神不住地往我身上瞟,一边还跟胡帆使眼色。意思我明白,可是胡帆像是没有看到一样,跟他的朋友点酒点菜,末了才问我一句,你想吃什么自己点吧。 我被他从头忽略到脚。 爱一个人真的是有魔力的,能让你变得好脾气的魔力。 我的脾气在朋友圈里不差,但也绝对算不上好。 谁要是敢惹我,那可是分分钟爆表的。 可是现在我却像个小绵羊一般自己点了两样菜,低着头来回的夹着吃,就这样我也觉得是开心的。 因为在这之前,我从没有见过他身边的任何一个朋友。 我该是多么可悲啊。 是啊,可悲这个词在我脑子里转了两圈终于转不下去了。 我的心里有一个声音在叫嚣着,饭饭,爆炸吧。 炸起来吧,让他的朋友们见识见识,也让他见识见识,这可是你加分的最佳时机啊。 此时的我像个费尽心机的奸诈小人。我却还以此为荣。 我就奸诈了怎么了。 谁说爱一个人就不能使点小心机了? 饭过中旬,有人起哄要喝酒,于是他们拿了一瓶白酒一人满了一杯,胡帆在我的杯子里到了一杯橙汁,我端起来低着头不看他继续吃,顺便竖着耳朵听他们谈话。 我们玩儿牌吧。 我跟你们喝酒。 可是我不会玩儿牌。 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我望着大头的脸说。 大头,应该是他最好的朋友吧。 今天从上海回来的。 今天晚上就是给他洗尘的局。 不会玩儿啊,那就是能喝咯。 我红着脸不说话,耳边是一阵一阵起哄的声音。 我却不敢看胡帆。 生怕他会对我失望,生怕他生气赶我走。 可是他酒量不好,我知道。 胡帆会啊,你不会玩儿,就让他玩儿你喝好了,反正他也喝不下了。 窃喜。 终于多一个我们共同玩儿的游戏了。 第一局,比大小。 四个人,胡帆输。 不等他看我,我端起一杯白酒咕咚咕咚下肚。然后又故作潇洒地放下酒杯,低下头继续吃。 好酒量! 大头给我竖起大拇指夸赞。 却只有我知道,我讨厌极了喝酒。 那天晚上我只知道我喝了很多的酒,直到大头说在饭店喝兴致不好,不如转场去酒吧,他在那里叫了妹子。 我没有去过酒吧。 我红着脸,双眼迷蒙地看着胡帆对他说,眼巴巴地想让他带我回家。 微醺。 冲风之后必醉。 这是我的习惯。 那要不然你先回去吧,我跟他们一起去。 让她先回去,我陪你们喝尽兴。 第一句他对我说。 第二句说给他的兄弟。 心,很疼。 女人啊,就是贱,明知道他不喜欢你,不会关系你,你还是会飞蛾扑火。 你瞧,我多贱。 从市区走了三个小时,我一路晃晃悠悠,一边哭一边笑一边回忆。 第四章 原来爱情是会让人变丑的 真正心疼你的人,他的世界里你才敢无所顾忌的放纵。 当李媛跟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措不及防的我的心里脑子里出现的都是胡帆的身影。 她说“这个世界上只有我甩别人的份儿,哪儿有别人甩我?”她高举着酒瓶子,长直发柔顺的散落在她瘦弱的肩膀上,地上一地的空酒瓶子,在宣告着她跟漠然这段恋情的结束。 我从不欣赏那些在感情中为男人要死要活的姑娘,我喜欢那种会勇敢擦干脸上的泪转身就走的女孩,又冷酷又美丽就像西部片里的牛仔,杀完了人还不屑地吹一口枪口的烟,虽然你的爱情撕裂,但你的生活还在呢。 不就是分手吗? 这是会要了我的命吗? 不会,我说 那去他妈的! 李媛将手中的酒瓶子狠狠地摔在地上,不知是喝了太多的酒还是用力过猛,她整个人一个趔趄摔倒在地上,手掌在水泥地上摩擦出一道长长的血痕看的我很心疼。 我走到她身边,用上吃奶的力气想将她从地上抱起来,未遂。 她一米七的身高,经常锻炼,虽然瘦但是全身上下一身结实的肌肉,而我呢,一米六的身高,从小体质就很弱,天气变化温差大一些稍有不注意就会感冒好些天。 幸好,作为我的好闺蜜,铁磁的李媛每当变天的时候总会给我打个电话问候一下,或者直接给我买了预防感冒的药,这家伙总是让我一度的以为那些陷入感情中无法自拔的人都是不是傻。 一个人为什么要有感情呢? 为什么要喜欢上另一个人呢? 我们有好朋友就够了啊。 每当我这样说的时候,李媛总是笑话我天真。 原来有些事情,你必须亲身经历过之后你才会明白。 一个熟悉的身影在拐角的另一头,他就那样站在黑暗里,落寞的身影有着说不尽的苦楚。 漠然,一个谜一样的男人。 我站起来,将身上的衣服穿在李媛身上,我S号的外套穿在她身上就像是二十几岁的人穿上自己十岁的年纪穿的衣服一样。 如此我也顾不了那么多,我想去问问。 作为闺蜜,我此刻特别想去问问漠然,为什么。 十年的感情,是到了什么样的地步才会在即将结婚之际选择分手。 人不都说七年之痒吗? 她们都一起走过了,十年的感情,就算没有爱情,也早就彼此已经熟悉的分不开了吧。 好好照顾她。 是我对不起她。 这个叫漠然的男人在我还没有走近他的时候,就已经决绝的转身离开了,留下的,只有黑暗中传出的这两句话。 我跟漠然相识13年了,他与我一直都像个温暖的大哥哥,他有着浓郁的眉毛,漂亮的眼睛,高挺的鼻梁,精致的五官比起那些包装出来的大明星还要多出几分。 与李媛相识的那一年,是我十岁的生日,也是李媛的十岁生日,两家人选择了在同一家饭店给我们过生日,相邻的包间,在我出门的那一刻恰巧遇到了同样带着生日帽出来透气的她,两个小小的姑娘相视一笑。 女孩子之间的缘分就是这么奇妙。 一晃就是十二年。 他们在一起也十年了。 他是真的不要我了是吗? 转身,李媛站在我身后十米远的地方,妆花了一脸,眼睛肿成了一条缝。 原来,爱情是会让人变丑的。 我努力露出八颗牙齿,僵硬的朝她笑,并对她说着连我自己都不会相信的话。 我说,圈儿啊,你放心,漠然他肯定是遇着什么事了,不过你别怕,咱给他几天时间让他静静,过几天,过几天,他要是还不理你,我亲自上他家去替你收拾他。 好了,别安慰我了。 你笑起来比哭还难看。 李媛撩起我的袖子先是擦了下她的眼泪紧接着拧了一把鼻涕,才有哄着眼圈朝我安慰性的笑了。 李媛是个很漂亮的女生,皮肤很白,眼睛大大的,笑起来露出两个小虎牙脸颊还有两个小酒窝,身材好家境好,性格也不差,我实在是想不出漠然有什么理由要跟她分手。 路的对面,一辆白色的速腾停下,胡帆从车上下来。 虽然只是穿着车间的工作服,也足以把我迷得一愣一愣的。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们两个已经有好几天没有联系了,平时基本也都是我主动找他,他没事从来就不会主动给我打过一个电话,平常在公司也是,关系就连很普通的同事也不如。 自从一切都说开之后,我就很少找他说话了,我想,其实我心里也是自私的,我也想尝试一下如果我真的一连几天不理他,他会不会像那些吵架了的男女一样,主动找我给我道一次歉或者给我说些好话。 我心里澎湃的如同千万只***在奔腾。 他却连一个笑容都不给我。 额...那个....饭饭啊...好像是我给他打的电话...... 安静。 接下来是好长一段时间的安静。 死一样的寂静。 那个...这个地方咱也没来过,我又喝多了,漠然...漠然...他肯定是不会管咱们的,所以我就给胡帆打了电话了。 李媛努力就给胡帆打电话这件事对我表示歉意,可我瞪大了眼睛也没从她脸上看出一丝一毫的歉意来。 就在刚才看到他的那一刻,我甚至还有些自恋的以为,他是关心我的,原来他也会默默的关注着我。 呵。 拍了拍自己脖子上那颗除了能看以外没有一点其他作用的脑袋,暗暗郁闷为什么要跟李媛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喝酒。 还被她美其名曰伤心的人就应该放纵。 无奈,李媛喝酒了,我又不会开车,只能跟着她上了胡帆的车。 自始至终我们一起送李媛回家他都没有开口跟我说一句话。 也许,我是真的该死心了。 我对自己说,这几天里我也想明白了很多。 他已经订婚这个事实也在我心里烙下了很深的印记,如果我再不对自己狠心一点的话,那跟狗血八点档里面演的那些让人讨厌的小三有什么区别? 只是在想这些的时候我是没有看清事实。 事实就是:电视里演的那些小三是男主喜欢的,现实中我还不如那些小三,因为胡帆他根本就不喜欢我。 饭饭,你要是再这样拎不清,就罚你一个月不半年半年有点少那就一年好了,你要是再这样纠缠胡帆,看不清现实,就罚你一年不准吃零食! 我握紧了拳头,在心里暗自发誓。 不知道是誓言不准还是老天觉得那样对我的惩罚太轻了,以至于让他老人家决定亲自处罚我。 悲剧就发生在我下车的那一刻。 我走了,你路上注意安全。 我扯出自以为最好看的微笑面对胡帆,却不知车停的地方离马路牙子还有十几公分的距离,很显然我是没有看到的。 于是我就这样悲剧了。 好死不死的,马路牙子上还有一个消防栓。 大概是就连消防栓都觉得我在胡帆这件事上做的不地道,打算帮老天一起惩罚一下我吧,于是就在我光洁亮丽的脑袋跟消防栓亲密接触的那一霎那,恍惚中我好像看到了胡帆近在咫尺的脸,那双我最喜欢的眸子里有一种晶莹的透着光亮的东西。 第五章,马克吐温老爷爷的话 马克吐温老爷爷的话 有时候真实比小说更加荒诞,因为虚构是在一定逻辑下进行的,而现实就毫无逻辑可言了。 “宝宝,你醒了?” “来来来,快看快看,这是几?” “你谁谁?你走开!” 看着面前的这个顶着一头五彩斑斓的短发脸上妆容夸张的吓人的女生,我本能的觉得要离她远远的。 没有为什么。 也不要问我为什么。 正常的女生,哪有她这个样子的?! “喂喂喂,丫这是什么表情?!咱俩一起相处十来年了,我还是头一次在丫脸上看到这种类似于嫌弃我的表情!” 唔.... 这个女生好像跟我很熟的样子? 那更得离她远一点了,她这样子的谁知道是不是骗我的? 咳咳,有点跑题了。 不过话说,按正常套路的话,貌似失去记忆的人醒来都应该是一副,“你是谁?这是哪儿?我怎么会在这里?然后就是,我是谁?我来自于哪里?我的父母亲人朋友都是谁?再然后就开启了寻找记忆之旅” 可鬼知道为毛我会这么淡定?! 当时的我,是真的没有一丝一毫的失去记忆的危机感。 后来我把这归结于可能是跟我平日里就比较乐观向上的性格有关。 却被李媛每次提起来就骂我是个死没良心的。 哦,是我忘了她是因为失恋才变成的那个鬼样子的。 我略微皱了一下眉头,望着头顶一片洁白的天花板。 沉思.. “嘿,你瞧瞧,你瞧瞧她这脑袋是不是磕马路牙子上了,又不是被门给挤了,怎么搞的像失忆一样” “啧啧...” “你说我是磕马路牙子上了?” 我打断女生正准备说出口的话,尽量让自己保持理智蛋疼,哦不淡定。 “可是不嘛,当时真的是快把我吓死了!我俩正走呢,你丫倒好,好好的路你不走非往那里边上走,那马路牙子不磕你磕谁去”女生表情好像真的很担忧的样子,而且她说了,事发当时我是跟她在一起的,这就说明我跟她是朋友没错、可是也不能完全相信她说的话。 我秉持着一颗最牛的侦探的心理去思考这件事。 顺着她的目光,我看到站在他身后的还有一个长得很俊俏的小哥哥,大概二十出头的样子。 只是为什么他的眼睛一直盯着我? 与他目光交触,总让我有种说不出的难过。 这是为什么? 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心里像有成千上万只小虫子在蠕动,脑子里确实一片空白,突然间有一团黑影一闪而过。 “啊....” 头疼。 撕裂般的疼。 痛不欲生。 “饭饭!” 昏倒的瞬间,我清楚的记得有个男人的声音叫着一个名字。 饭饭,一个很普通的名字。 会是我的名字吗? 然后我就落入一个很温暖的怀抱,呼吸间还有一股淡淡的清爽的气味。 很好闻。 会是那个俊俏的小哥哥吗? 再次醒来,已经是午后了,病房的床都是朝阳的,窗台上不知道是谁放上去了一束向阳花,趁着雪白的窗帘,午后的阳光洋洋洒洒的散落在每一支花上面。 一片生机的模样,光是看着心情就好很多呢。 “你醒了,哦,对了医生说你的身体已经没有大碍了,今天晚上再留院观察一晚上,没事的话明天早上就可以出院了。” 还是上午的小哥哥。 之前一直没有仔细看他。 现在看来,浓郁的眉毛下面是一双深邃的大眼,高挺的鼻梁,性感的嘴唇,只能怪我文学造诣太低无法具体的形容出他到底有多帅来给你们看。 捂脸.... 总之那些现代言情小说里面描写的又帅又俊俏的男主就跟他差不多吧,微笑的样子如沐春风,脸上还挂着一对酒窝,温暖极了。 他,就是我以后的小哥哥。 “咕....” 再次捂脸... 看着小哥哥脸上硬是憋回去的笑,我瞬间脸红了几个度,我靠,我肚子饿我能有什么办法啊,我连自己饿了多久没有吃饭我都不知道呢。 我也很冤枉的好不啦。 “你先坐一会,我去给你弄点吃的去” “咦?醒了啊” 五彩鸡毛女生.... 小哥哥刚走到门口,这个女生便进来了,两个人相视一笑,一个走出去,一个走进来。 “嗯” 我望着小哥哥的背影,嗯了一声算是回答。 只是这背影... 有点似曾相识。 “喂喂喂,看什么呢,人家都出去了还看呢” 女生倒是跟我很熟络的样子,在我身边坐下来,顺便拿了小哥哥刚刚给我削好的苹果自个找个凳子坐下吃的有津有味的。 “喂,我说,那是人家小哥哥给我削好的,你想吃怎么不自己削” 我有点生气,瞪着女生说。 谁知道我说出这句话不知道怎么戳中她的笑穴了,她“噗嗤”一声喷了我满脸的苹果渣渣。 ..... 这人肯定脑子有问题。 我在心里默念。 “你刚叫他什么?小哥哥” “哎哟哟,你说他是你的小哥哥啊?不过也对,你跟他了总该有个...”女生说到这里似乎意识到什么,看了我一眼突然闭嘴不说了。 她不说,巴不住我想知道啊。 “你刚什么意思?” 我拽着她一只手盯着她的眼睛不放。 “没...没什么意思啊”她的眼睛闪烁着,不敢直视我。 这从心里学上来讲,叫做心虚。 我的男朋友 如果连上天给你一个让你重新开始一切的身份,和理由。 你会欣然接受吗? 当我被叫醒的时候,我是极度不开心的。 我做了一个梦。 一个刚开始让我努力想醒来,到后来却想沉浸在这场梦里的梦。 叫醒我的是李媛那叽叽喳喳的破嗓子。 “哎哟,我说你可终于醒了,你知不知道你再醒不过来,我都帮你瞒不下去了。” 我看着李媛那张整出来的妖精脸,锁定她那张丰唇针打的过量的嘴巴,真的很想迅速给她一大嘴巴子。 可我忘记了我现在是病人啊,我躺的这间白刷刷的房间是医院的房间啊。我当时怎么就没有看出来呢? 嗯,都怪李媛那张讨厌的嘴巴,太吵了以至于我都没来的及观察四周的环境。 “我说我的大小姐,你知不知道今天是几号啊?来看看这是几?”李媛伸出她的左爪子,说实话刚睡醒眼睛被强光刺的有些昏所以还真看不出她伸的是二还是三。 于是聪明如我,干脆扭头把脸别到一边不看她。 “哎,我说,你这是怎么了?你倒是说句话啊?” 窗外的景色真好看呀,我怎么就病了呢? 我是怎么到的这破医院的呢? 自从第一次醒来认识了李媛,其他关于我都一切都还一无所知呢。 我继续看着窗外,并开启自动屏蔽功能,脑子里回忆住院之前的一切。 回忆无果。 “我在这里住了多久?”既然自己想不起来,那我也不是那种为难自己的人,于是回过头准备从我身边这位李妖精口中问出一些有用的信息。 “你醒了”正当李媛准备回答我的时候,一个温柔的男声传入我的耳朵里。 记忆中有些熟悉的声音,在我心底激荡回旋,我却想象不出为什么对这声音感到熟悉。 虽然熟悉,但是下意识里,我还是想离这个男的远一点。 不知道为什么 他长得很帅。 干净的头发,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睛,高挺的鼻梁,性感的嘴唇,他的皮肤很白,比我的还白,白的让我嫉妒,身高183以上吧,很结实的身材。 就连衣着都是我很喜欢的类型。 可不知道怎么回事 心底总有一个声音鬼叫一般叫我离他远一点。 可能是他比我白罢,我说。 “你们都在这里干嘛?都没有事情可以做了吗?”我瞪着眼睛假装生气地对李媛说,故意不看他。 “我现在已经没事了,你们该忙什么都去忙吧” “你....你......饭饭,他.....你没发烧吧?”李媛可能是没想到我会一醒来就轰他们离开吧,所以才会这么吃惊? “他是你的新男朋友?好了,我已经知道了,你们可以去花前月下了,哦对了,见到医生了记得帮我问一下我神马时候可以出院,没有见到的话等我见了我自己去问”我白白手让他们离开 “好了,我没事了,现在有点困我要继续睡觉了,走的时候帮我关下门” 我有些慌乱的将所有想到的话一通说完,翻身闭眼装作特别困的样子,独留下他俩惊得能吃下一头鲸鱼的脸,可不知怎地有些拉被子的时候竟有些心虚。 “好,那我们先走了,你好好休息” 那么温柔的声音。 让我很留恋。 可他是李媛的男朋友啊,就算以后你好了,也不能跟他走的太近了你知道吗? 嗯,我知道。 可我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呢。 “回来告诉你一下,我叫胡帆,我不是李媛的男朋友”我翻过身平躺着看着他。 不知道哪里来的气。 总是此时此刻看着他那张笑眯眯的脸就莫名地想冲他发火。 “我知道了!打扰人家睡觉很不礼貌哎你不知道吗?还有我是病人啊,我需要睡觉啊,谁让你又回来的,都说了让你们走了,你们也包含了你啊,你干嘛还要回来” “还有,你是不是李媛的男朋友跟我有什么关系?可笑,我又不认识你,跟我解释这么多干嘛” “我....” “可我是你男朋友啊,你把我当成别人男朋友不是对我很不公平” “你是我男朋友你.......你是我男朋友?” 他突然就打断我的话,让我脑子一时有些转不过来弯。 我脑子本来就小,也有可能是我生病的缘故。 可是,天上会掉馅饼吗? 还是,在我身上可以得到什么? 我双手按在胸前。尼玛,这是什么人设嘛,前后有什么区别! “有没有镜子?”我气哄哄的朝他吼。 “没有”他挑眉笑着回答。 -- 能不能不笑了? 你知不知道你这么笑真的很容易让我.... 让我犯花痴.... 没办法,喜欢帅哥有错吗?哼~ “我什么时间能出院?” 我看着窗外有些阴暗的天空。 这天,过一会儿怕是要下雨吧。 “你还有一项结果没有出来,等明天结果出来没有什么以外的话明天下午就可以出院了” 回答我的是一个带着金丝边眼睛的医生。 一边说,他的手一边很自然的搭在我的额头。 温暖的触感,让我不自觉地闭上了眼睛。 是那种....小时候,生病发烧之后,妈妈用手给你量体温的感觉。 很暖,很温柔。 让人不舍拒绝。 “嗯,你恢复的很好,身体各方面都没有什么问题了” 他的声音....很好听,很有磁性,给人很很安全的感觉。 我闭着眼睛享受着。 只是,美好的事物总是短暂的。 比如,烟花。 比如,眼前的帅医生带给我的美好。 啪 随着响亮的一声,一个魔掌无情的盖在我的额头上。 “你干嘛!” 我气吼吼的打开他的手,力度之大,看他手上显现的红色印记就足以证明了。 虽然你长得也很帅,但是也不能妨碍我享受别的帅哥带给我的福利啊,我一边翻他白眼一边腹诽。 “我就是想看一下你这个小花痴,到底有没有问题,才会在自己男朋友还在场的情况下还对别的男人犯花痴。” 酸 这种味道似乎飘满了整间病房,且越来越多,大有飘出病房溢满整个医院的气势。 不过 他说是我男朋友他就是了? “我怎么知道你就是我男朋友,不是骗子?” 我伸手接过他递过来的水果盘,一边享受着他的水果,一边质疑他所谓的男朋友身份。 不准说我没良心。 对于他,我的心底是拒绝的。 虽然他真的是很帅,第一眼的感觉也真的是很喜欢很喜欢,但这种似乎来自于骨子里的喜欢,也让我与生俱来的想要跟他保持距离。 可能,我们以前真的是男女朋友,但是到最后我们俩之间出现了什么矛盾然后互相怨恨而分开了。现在我失忆了,他又突然念及我的好舍不得跟我分开,所以这才又趁着我失忆巴巴的跑过来希望我不计前嫌跟他符合? 嗯,一定是这样的! “你说是我男朋友就是了?我需要重新看你表现然后考虑一下你到底适不适合做我男朋友” 我拿起一块火龙果塞进嘴里看着窗外。 这场雨...应该会比较大吧。 看窗外此时已经是乌云密布,树叶也已经被大风刮地呼呼乱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