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这只猪名字叫宁歌,尽管宁歌从来不认为自己是猪,只是有些标新立异与众不同罢了。 这是一个平行时空,维度相似,一个与地球似是而非的世界,很多事情也都是似是而非的。 宁歌,性别男爱好女,汉族,现年十七岁,杭州精诚中学高中部二年级学生。 宁歌做了个梦,梦里是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和这个现实似是而非。 这个世界里有一个故事,一个少男少女的爱情故事,故事中的主角叫柯景腾和沈佳宜,这是专属于他们的故事。 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做,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 活了十七年的宁歌敢肯定,这个故事在这个世界从没有发生过,宁歌也从来没听说过。 宁歌正想回味一下,但是貌似没多少时间了,该去上学了。 好吧,梦醒了,宁歌要起床了。 马上就到上学时间了,虽然很不想起床,很想赖在床上就这么躺下去。但是,若是迟到的话,警务处长可是要做惩罚的。 作为一个骄傲的人,宁歌不允许自己犯错,更不允许被别人抓住一点破绽。 从床上跳起来,宁歌火速穿上衣服,从床上跳下。打开房门,立马走进洗手间,宁歌开始洗漱。 宁歌看着缠在脑袋上的纱布,伸手摸了下,感觉到一股刺痛。 “嘶!” 脑袋还有点疼,这就是英雄救美的代价吧。 看着脑袋上的沾染血丝的纱布,宁歌就感觉很蛋疼,看起来真的像姨妈巾啊,还有小日本的膏药旗。 从洗手间里出来,已经是几分钟之后了。骑着脚踏车,宁歌扭头,潇洒地离开。 宁歌出生于一个安康之家,七岁那一年发生的一件事,深深改变了宁歌的命运。 那一年,父亲被选举为市议员,没多久就在任期内爆发权钱交易丑闻,被市法庭审判判处十四年监禁,法庭宣判之后父母随即离婚,没多久母亲出国赴美。 宁歌从此变成一名孤儿,已经过去十年时间,宁歌也从一个小男孩,长大到现在的小男生。 骑着心爱的座驾,宁歌在街道上飞驰。 精诚中学高中部,宁歌就在这里上学,二年级第七班。高中部一共八个班,宁歌所在的是第七个,两个社会班之一。 精诚中学是公立学校,除此之外还有行知中学、求是中学、中山中学等等,全国还有很多分校。 好吧,这都是当年,教育部官僚拍最高领袖马屁,最高领袖拍案起的校名。 除此之外,还有如辅仁中学、正则中学、南开中学、心远中学、执信中学等,都是私立中学,学费太高了,普通人根本上不起,宁歌也是如此,可望而不可亵玩焉。 很多城市都有精诚中学,杭州也不例外,这是政治原因造成的,是当年的执政党为教育国民化运动督建的。 呀,快没时间了,宁歌用力一蹬,加快速度冲向前。 啊,幸好,赶上了最后的绿灯,下一秒就红灯亮起,差点多等一分钟时间。 宁歌为自己的机智感到得意。 宁歌潇洒的一甩头,于是就看到旁边的车里有人看着他,是一个女孩捂着嘴在笑,女孩长得很漂亮,但是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看人的眼神,还有嘴角的笑容。 笑什么笑,头上有伤怪我咯,你这么调戏我镇的好麽,宁歌心里充满不爽,嘴里一直在碎碎念。 于是,宁歌高傲地扭过头,奋力向前。 这是街上一道靓丽的风景,宁歌脑袋上缠着一圈纱布,看起来颇为滑稽,很多路人都注意到了。 远远的,就看到杭州精诚中学高大的校门,在校园门口,可恶的警务处长已经在等着,掐表按着时间。 “呼!” 黑脸警务处长刘正雄,他的威名在精诚中学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宁歌就曾多次领教他的厉害。 好吧,其实就是迟到被惩罚,做早课捣乱被惩罚,拿手机被抓到被惩罚,还有就是打架抓到被惩罚。 估计,这一次也免不了,谁让宁歌打架没打赢呢。 刘正雄曾是国防军现役军人,服役三十多年时间,曾在东南亚执勤,以中校军衔退役转为地方预备役,现在任职于杭州精诚中学,担任警务处长。 这是一名铁血军人,栽在他手上的学生可不少,任谁拳打南山养老院,脚踢北海幼儿园,在他手下也要俯首称臣。 中学警务处可是和教务处齐名的部门,不过论起在学生中的影响,还是警务处更具有威慑力。 骑车迈进校园,铃声像催命符一样响起,时间不多了。扭头一看,后面的同学果然被拦住了,都在警长的指挥下站成一排。 哈哈哈! 躲过一劫,宁歌放肆的笑着,随即抓紧时间进入教室。教室里同学们已经在做早课,貌似宁歌又是最后一个,果然,踩着铃声尾巴走进教室,刚好没迟到。 讲台上赵导面无表情,直勾勾的盯着宁歌的脑袋,还有许多同学,都齐刷刷的盯着宁歌看着。 喂,你们够了啊,这样看是非礼,我要举报,宁歌咬牙切齿。昨天挨着一下已经很受伤了,一路上又遭遇很多目光,现在你们这又是什么表情。 宁歌扫视一眼收回目光,迅速走下去,坐在座位上,宁歌装模作样拿起一本书看着,眼睛余光盯着赵导。 宁歌的座位在最后一排靠窗,很偏僻的位置,由此可见似乎宁歌学习成绩并不好,但是并不是这样。 在高二第八班辛班,宁歌的学习成绩可以进红榜,只是因为宁歌平时表现太糟糕,以致于赵导不怎么喜欢他,只好把他调到最后一排,与墙壁为伍,这样就会好一点了吧,但是事实上没有多少改变。 赵导还在四处走着看着,看同学们是不是很用心背书,宁歌嘴里一直碎碎念着,再不走作业就没法完成了。 终于,赵导走了,宁歌可以抄作业了。 “喂?萱萱借你的作业看一下。”坐在座位上,宁歌悄悄对前排的李子萱说。 说是看,不过是抄罢了,宁歌一直都是这么冠冕堂皇。然而,李子萱听到后撇撇嘴,头也不回把作业扔过来。 抄作业是一项技术活,下早课就要交了所以速度要快,赵导时不时会走进来所以要足够小心,作业交上去还要不被老师发现所以要做一些改变,还不能做全对要出一点可允许的错误,种种,宁歌几年来已经很有经验了。 手底下飞快,宁歌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终于快要完成数学作业,只剩下最后一题。 然而,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黑脸警长刘正雄走进十一班教室,直盯着后面的宁歌,大嗓门喊着。 “宁歌!出来报道。”一声喊,让全班所有人都盯着后面的宁歌。 不出意外,是因为打架的事被发现了,同学们看到宁歌额头的纱布,就已经知道是怎么一回事,看来免不了一场惩罚了,有些人幸灾乐祸,而一些人一脸担忧。 呃,果然逃不掉,宁歌站起身一步步走出来。 PS:喜欢就加入书架吧。 (未完待续) 002:冲冠一怒为蓝颜 宁歌从来都惹人注目,就像现在在操场上,所有迟到的人都在接受惩罚,宁歌因为昨天打架,被单独拎出来。 十多名学生在做着俯卧撑,刘黑脸喊着口令,左右来回看着学生做的标不标准。 “三十,三十一,三十二……” 这时已经有女生撑不住,然而刘黑脸就像没有看见一样。 迟到惩罚三十分钟,当他们结束时,宁歌还没有被允许离开。 早课下了,全校学生开始做早操,在操场外围跑步,宁歌就在操场中央,众目睽睽下被体罚着。 这种感觉很不好,像是被人当成动物园里的猴子。 昨天虽然是打架,但是那也是事出有因,又不是故意的,宁歌心里很愤怒很委屈。 “引体向上,十五个,开始。” 虽然心里很愤怒,但是惩罚还是要做,因为不做的后果承担不起,宁歌虽然大大咧咧,但也是知道轻重的人,更何况这种惩罚他已经经历过几次,又没有什么。 三十多分钟过去,宁歌脸上早已满是汗水,汇聚在下巴滴下来,脚下的土地都被打湿了。 恶狠狠地瞪着眼前的空气,像是要杀了杀了眼前的人似的,随着刘黑脸转身看过来,宁歌又换上一副面孔。 “别装了,我知道你很生气,虽然打架是事出有因,不过学校的规定不能违反,你还是要接受惩罚。” 刘黑脸忍不住笑了。 宁歌没有理会他,一下一下做着引体向上。 看到宁歌这样,刘黑脸没有一丝意外。 “你两年经历这么多惩罚,平时还去学散打,但真正用到的时候竟然连几个小混混都打不过,我看你身体素质挺好的,原来是中看不中用。” 这是嘲讽麽,宁歌扭头看着刘黑脸,他竟然说出这样的话,难道是没有打赢所以才惩罚。 宁歌正要反驳,就在这时远远跑来一个人,宁歌立刻就注意到了,是顾嘉莹,昨天救的那个女生。 刘黑脸也注意到了,顾嘉莹远远跑过来,就在几千人看着的时候跑过来,在众目睽睽之下,她真的很有勇气,难道不知道这样就过来,接下来会有更麻烦的事情麽。 “长官!他,他是因为救我才打架的,所以能不能不要惩罚他了?” 顾嘉莹慢跑过来,俏脸微红,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跑步跑热了,还是被这么多人盯着害羞了。 昨天宁歌和她第一次认识,她是一个乖乖女,能做出这样的举动真的,真的很不容易。 站在刘黑脸面前,顾佳莹心里很忐忑,但更多的是执着和坚决。 “你的这份勇气我很欣赏,不过打架的是他,你不必要这样,当然如果你过意不去的话,你也可以陪着一起训练。” 刘黑脸说出来的话,一如既往的冷酷无情。 顾嘉莹听到后沉默了,随即偏头看着宁歌,看到宁歌头上包着的纱布,心里一下子就触动了,不知怎么的就想起昨天的情景来。 若不是宁歌,她真的要被一帮混混欺负了呢。 “好,我陪他一起接受惩罚。”顾嘉莹一脸郑重,随即伸手就握在单杠上。 “你是不是傻?” 宁歌觉得自己要被打败了,遇见一个很傻很天真,比自己更执拗的人,这算不算是输了。 顾嘉莹用明亮的眸子看着宁歌,眼睛一眨也不眨,似乎在说你在和我说话。 很傻很天真,很萌很可爱。 于是宁歌第二次被打败了,突然想起昨天,大约昨天的遇见,真的是很有趣了。 当宁歌为救顾嘉莹,挨了几下棍棒,……。当打不过时,宁歌拉着顾嘉莹逃跑,……。当医院走廊里,顾嘉莹为宁歌擦药…… 宁歌只是一个人,又怎么打得过几个混混,额头上的伤就是这么来的。 当看着顾嘉莹做费力的动作,宁歌莫名有所触动,一个女孩子做到这个份上,你还要怎样。 再重的惩罚也有结束的时候,当宁歌再次离开的时候,关于他和顾嘉莹的流言已经传的沸沸扬扬。 刘黑脸在一旁虎视眈眈,当宣布惩罚结束的时候,宁歌已经浑身是汗,一个小时惩罚时间,这时同学们都去吃早餐了。 “走吧!” 顾嘉莹的脸红红的,喘气都有点粗,香汗淋漓,她这么一个女孩子和宁歌一样接受惩罚,对她来说难度相当大。 顾嘉莹点点头,然后扶着腰走着,宁歌在旁边走着,两个人站的很近。 周围同学用暧昧的眼神看着,不住的打量宁歌和顾嘉莹二人,纵使宁歌一向大大咧咧,也有种如芒在背的感觉。 全校几千双眼睛都看见了,任谁都会相信,顾嘉莹不忍男友一个人受惩罚,她是冲冠一怒为蓝颜,真的很有勇气呢。 顾嘉莹长得很可爱,要不然也不会有混混选择欺负她。而我们的主角宁歌呢,长得人高马大的,还算是帅吧,比较异样另类的帅。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你要不要听……”宁歌想要打破这份尴尬,随即找到一个绝佳的理由。 顾嘉莹偏头用好看的眼睛看着宁歌,眼睛明亮没有一点杂质,顾嘉莹没有说话,只是点点头。 “在彰化精诚中学国中部,有一个差生叫柯景腾……” 就这样,两个人并肩走向游泳馆,打算先去冲洗一下再去吃早餐。 游泳馆是男生的最爱,这里虽然没有荷塘月色,但是有比荷塘月色更秀色可餐的出水芙蓉。 不过,现在里面并没有美女如云,里面空荡荡的。 女生区男生止步,刺眼的提示让宁歌不得不停止,好可恶哦,宁歌只好和顾嘉莹告别。 没多长时间,从游泳馆出来,两人又一起去吃早餐。 顾嘉莹虽然娇弱,但还不至于让男生为她买早餐的份,她笑着摇头拒绝宁歌的好意,非要自己动手。 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吃着早餐,宁歌看着顾嘉莹,突然就笑了。 顾嘉莹瞪着眼睛,似乎在问你笑什么,宁歌撇撇嘴没有回答。 顾嘉莹这才意识到什么,她有些羞赧脸又红了,说起来这还是第一次和一个男生一起用餐,众多意味不明的眼神让她感到很不适。 女孩经常脸红啊,宁歌突然觉得阳光都变得明媚了。 “等一下!” 身后传来女孩喏喏的声音,宁歌立刻回头,好整以暇地看着她。 顾嘉莹脸颊微红,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倔强的扬起头,目光和宁歌笑着的眼睛接触,随即垂下眼眸。 “这个故事前面很有趣了呢,后面是什么能告诉我麽?这个故事是你自己写的麽?难道是打算向新青年小说大赛投稿?” 顾嘉莹接二连三问出话来,说完之后一脸期待地看着宁歌,就这样看着宁歌,眼眸流转,似乎宁歌不回答也没关系。 新青年小说大赛,突兀的,宁歌一下子就听到这几个字眼,心中一动。 看着顾嘉莹一脸期待,宁歌又怎么不会回答,这件事又不是不能说。 “你的意思就是我的故事很有趣咯?”看到顾嘉莹羞涩的点点头,宁歌声音不知不觉变得柔和,自己都没发现。 “后面只要你想听,那我就说给你听。这当然是我写的哦,我可是一名文艺青年的啦。” 后面的问题宁歌没有回答,新青年小说,宁歌还没想好要不要不参加。 新青年小说大赛是全国性的征文大赛,面对全国全体适龄青年征文,但其中的作品大多是短篇,这个故事篇幅又很长,所以就不怎么适合了。 之前听到征文消息的时候,宁歌并没有想太多,但是现在看到顾嘉莹满怀期待,宁歌不想让她失望。 “我当然要参加啦,不过不是这篇小说。”宁歌在记忆里搜集着,随即有了答案。 就是它了。 PS:喜欢就加入书架吧。 (未完待续) 003:战争与爱情 “那么再见!” 得到满意的答案,顾嘉莹甜甜的笑了,道一声再见就转身离开。 宁歌挥着手,目送她离开。 “喂?别看啦,人都走了。” 宁歌扭头,就看到死党沈浩洋一脸戏谑。 “说,老实交代,你是不是喜欢上她了?她叫什么名字?你们怎么认识的?” “你好八卦耶,我只是觉得她很可爱很有趣罢了,你想太多了。” 宁歌翻着白眼,没有理会他。 顾嘉莹是很可爱,让人心生不出一丝恶感,但这又怎么会是喜欢呢,我宁歌还没到见一个爱一个这种程度吧,我既不是张无忌又不是韦小宝。 走进教室,迎接宁歌的,是全班同学怪异而又暧昧的目光,连一向淡定的周大班长也不例外。 宁歌若无其事走下去,而身后同学们开始窃窃私语。 “喂?宁歌,你是不是背叛我了?”只有李子萱例外,她是来兴师问罪的,似笑非笑地盯着宁歌。 宁歌曾经调戏李子萱,说喜欢她要做她男友,李子萱都没有当真,只是现在不知道怎么了。 “怎么会?我对你可是一心一意,你这是吃醋了麽?”一屁股坐在凳子上,宁歌紧紧地盯着李子萱地眼睛,笑着反问道。 “怎么可能,自恋狂,你好臭屁耶。”李子萱当然不会认账,这时铃声响起,她当即就扭过头去了,再也不理会宁歌。 唉,莫名其妙,宁歌正要反驳,竟然就转过去了。 开始上课,这是一堂外语课,宁歌最不喜欢的课,就因为曾经中美是盟友,所以就要舔美国人的屁股麽,打心眼里宁歌不喜欢英语。 既然不喜欢,那么就做其他的事了,所以我们的宁歌同学,无视讲台上的老班,已经趴倒在书桌上了。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宁歌在想着梦里梦到的一个故事。 活了十七年的宁歌敢肯定,这个故事在这个世界从没有出现过。而柯景腾,沈佳宜,1990年彰化精诚中学。 可是这里是2004年啊,但是彰化又在哪里,只听过福建漳州,没听过彰化,我地理不好不要骗我。 几分钟后,当宁歌查阅地图册,才从地图上找到彰化。原来是台湾省的一个县,只是从来都没听说过啊。 这个故事很精彩,虽然最后地结尾不怎么样。是的,有情人终成眷属,最后为什么会那样呢。 宁歌想不明白,但这不妨碍他把这个故事写下来。这么好的故事,就这么埋没实在是太可惜了。 动笔之前,宁歌忽然想到另一件事,新青年小说大赛。 新青年小说大赛已经举办几十年了,里面发掘出了很多精彩的小说。原本宁歌并没有参加的想法,但是被顾嘉莹这样一提,宁歌突然有了想法。 太冲动了,怎么一下子就夸下海口,在女孩面前没有一点抵抗力,宁歌呀宁歌,你还需要修炼啊。 宁歌在感叹的时候,从课桌里拿出写作用的文稿,开始在纸上书写。 白桦林,白桦林是一首俄罗斯民歌,但同时它又是一个故事,宁歌打算把它写成小说。 没错,这就是宁歌选中的参赛作品。 白桦林是描写二战苏联卫国战争期间,一个描写战争和爱情的故事,战争的惊心动魄,爱情的可歌可泣,这个故事很能打动人心。 当年中国和苏联都是盟军一员,虽然后来因为冷战有所对立,但是随着苏联解体,中俄关系好转,再加上中国崛起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美国右翼一直鼓吹中国*威胁论,中俄两国越发走的近了。 这篇小说描写的是苏联的正面形象,所以政治立场是正确的,但是宁歌只想骂娘,去他娘的政治立场正确,文艺青年不谈政治。 宁歌所有的科目成绩中,国文和数学这几门必修课是最好的,只有外语最差了,社会科目思想历史地理好一点,自然科目生物化学物理就很差了,剩下的都只是考查科目,达标了就行不怎么重要。 宁歌偏科很严重,只有国文最好,这是从小养成的读书习惯导致的,读完一本书总要写一份读书笔记,每过完一天总要写日记,就这样几年光景,宁歌平时都有积累国文成绩也一直很好。 所以,这也是宁歌自诩为一名文艺青年的理由之一。 国文,也是宁歌最出众的地方,但赵导并不是国文老师,她是外语课英语老师,所以就呵呵了。 国家教育部开设外语课的理由是什么,是说中国已经走向国际,所以国民务必学会一门外语,这样才能体现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然而宁歌就呵呵了,我不会外语还不能出国,还不能体现出我是一个华人。 假洋鬼子,世风日下啊。 宁歌的文笔很好,字写得还算优美,不过因为速度很快,字迹就很潦草了,别人一般认不出来。 就这样,下笔如有神,宁歌速度飞快,连讲台上的赵导都注意到了,还以为宁歌是在认真记笔记。 “宁同学,你在做什么?”只是,突然一声响,让全班同学都扭过头来,盯着后面的宁歌。 “呃!”被发现了,好背啊,宁歌一脸郁闷。 抬起头,就看到赵导站在旁边瞪着眼睛,宁歌太投入了,都忘记随时观察赵导的动态了。 想要不动声色收回,但是赵导已经看到了。 “站起来,你写的什么?”赵导一把抓起稿件,盯着上面辨认起来,然而她怎么能认清楚。 众目睽睽,宁歌站起来,这种情景不是一次两次了,宁歌不会感到尴尬,只是又要被罚站了,罚站还没什么,就是不能写作了。 可怜的宁歌,到现在还想着写作,他还不知道赵导已经很生气了。 “你是要去参加新青年小说大赛麽?”赵导终于想起什么,盯着宁歌恼怒地看着。 赵导是一个更年期女人,脾气极为火爆的那种,一生气那一头波浪发似乎就要竖起来,像一头狮子一样。 她对宁歌比较严厉,平时一直督促宁歌学习,然而宁歌又是一个极为懒散的人,又不喜欢英语,所以就呵呵了。 被她发现又没什么,宁歌点点头算是答应,这一下全班同学都看到了,宁歌平时也会参加征文比赛,参加这次也没什么意外的。 “上外语课,你竟然做与上课无关的事,站出来,站到后面去,站着听课。”赵导暴怒了。 好吧,我站还不行麽,本来就是最后一排了,后面还能站到哪里去。 PS:喜欢就加入书架吧。 (未完待续) 004:语不惊人死不休 宁歌站着在听课,但是没几分钟就下课了,宁歌以为自己很幸运,但是赵导竟然叫他去外面,这是要挨批了麽。 沈浩洋给了宁歌一个自求多福的表情,然而李子萱已经飞快抢到稿子在看了,一点也不关心一下,宁歌郁闷地走着。 高二同学还是一个很活跃的,不像高三面临升学考试,学生普遍很有压力气氛也很压抑,在宁歌跟着赵导走出教室之后,教室里就闹腾开了。 走在走廊里,被过路的同学盯着,不用说都知道大名鼎鼎的宁歌又犯错了,不知道是这一周第几次了。 “宁歌你说说,这已经是第几次了?”赵导恶狠狠地盯着宁歌。 “对不起赵老师,因为突然有了灵感就没有停下来,以后就不会了。”宁歌装作一副很诚恳的样子。 赵导带了宁歌两年,对于宁歌是什么性子还不知道,一看宁歌这个样子,就知道又在撒谎又在装模作样。 “你不学好外语,偏科又这么严重,将来怎么升学啊,难道你想参加自考或者特招,但是自考要求多么严格,自考你觉得你有那个水平?特招你又有多大的能耐,你能保证你能获奖麽?你父母不在我这是为你好。” 赵导又在絮絮叨叨的说着,每次听到说教宁歌都觉得很烦,尤其是听到你父母不在我这是为你好,宁歌一下子就变了脸色。 父母的事情,宁歌最不想被人揭出来,提起他们,敏感的宁歌立刻心情就变了。 “我能保证!”宁歌倔强地抬起头,露出少年少有的峥嵘,大声的说着,掷地有声。 赵导愣住了,她没想到宁歌竟然不思悔改,反而一意孤行,她立刻就生气了。 “你再说一遍,你能保证获奖麽?”赵导脸色阴沉,以更大的声音问着。 这边的动静已经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教室里有人往外看着, “我能保证!”宁歌不想低头,也不可能低头,一如既往的固执。 赵导被气的笑了,随即指着教室的讲台,大声说:“让全班同学做个见证,你敢不敢?” 有何不敢,宁歌转身走进教室,看着讲台下面的全体学生,同学们都停止所有的动作,都盯着上面看着。 被这么多人盯着,宁歌更不允许自己像胆小鬼一样逃跑。 “同学们见证一下,老师要我保证小说大赛能获奖,我现在说,我宁歌,能够拿奖,不光能获奖我还要拿金奖。” 全班哗然,都静静地盯着宁歌,这一刹那时间就像是停滞了。 赵导脸色铁青,她没想到宁歌竟然真的做了保证,让她下不来台,她脸色难看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好,你记得就好。” …… 结果是可以预见的,宁歌语不惊人死不休,没多长时间,这个惊人的消息就以更快的速度在全校流传。宁歌,金奖,打架,顾嘉莹,恋爱,这几个字眼以疯狂地速度流传,宁歌就是事件的风暴。 竟然在教室里,在众多同学面前,堂而皇之的宣布,我一定获得金奖,这是多么大的勇气。 早上的课程已经结束,时间过去几个小时,宁歌已经淡然了,但是同学们却乐此不乏的谈论着。 同学们议论纷纷,他们说的话,无非是宁歌风大也不闪了舌头,或者宁歌这次要栽了,总之很少有人看好宁歌,就连沈浩洋和李子萱也是如此。 “呵呵,不作死就不会死,有你好受了。”沈浩洋一脸戏谑,他可以想象到最后的结局,得奖的话宁歌努力下应该可以,但是金奖就不一定了。 宁歌静静地坐着,就像没听到一样。他这幅样子,与平时跳脱的性格十分不像,看起来很让人担忧。 “宁歌,如果你获得金奖的话,我就答应和你约会。”李子萱这一次并没有嘲讽,而是盯着宁歌开口。 说出去之后,无动于衷的宁歌终于有了反应,抬起头,眼睛直勾勾盯着李子萱。 终于答应了耶,从第一次表白到现在,六百多个日日夜夜,幸福来得太突然,宁歌还没准备好,虽然这是有条件的。 李子萱虽然平时大大咧咧,但是并没有和人谈恋爱,也不像随便的人,平时虽然像个假小子,但终究是个女孩子,没有和某个男生约会过。 李子萱面容很精致,皮肤白皙,相貌出众,是班上魅力仅次于周大班长的第二人,宁歌调戏的人怎么可能差。 李子萱是一个另类,她学习成绩并不好,只是勉强维持在班上中游,和同样另类的宁歌算是同类了。 因为经常一起玩游戏,还有逃课打桌球等,因为经常在一起,所以之间关系很好,是那种朋友之上恋人未满的关系。 说是恋人未满也算正确,当初宁歌调戏李子萱的时候,宁歌虽然惊艳于李子萱的容貌,但那只是出于对美的追求,说喜欢的话也谈不上有多喜欢。 就像高一一开始军训时,只是因为李子萱的英姿飒爽而惊艳,于是宁歌堂而皇之宣布我喜欢你。 对这件事,宁歌一直当做玩笑,李子萱似乎也没有当真,就在这种状态下度过两年。宁歌一直说要和李子萱约会,但是李子萱就是没有答应。 但是现在,似乎不忍宁歌颓废下去,李子萱想给宁歌更大的动力,只好拿约会当做奖励了。 “第一次?”宁歌有些疑惑地问道。 约会谁不喜欢,一起看电影,一起做情侣座喝奶茶,一起坐摩天轮看星空,重要的不是做什么事,而是和某个人一起。 “当然啦,不想就算了。”李子萱随口回答,见宁歌似乎不满意,有些生气。 “太轻了吧,再加一个吻。”宁歌似乎来劲了。 目光落在李子萱娇嫩的粉唇上,想象着那一幅画面,宁歌内心火热极为期待。 “你够了耶,不要得寸进尺。”李子萱胸膛在不住的起伏,显然很生气。 “不会是初吻吧?”宁歌状若无意问道,李子萱怎么会这么大反应,按说以她的性格不会这样,难道蒙对了。 “你混蛋!”李子萱终于怒了,本来白皙的脸蛋上浮现一丝红晕,似乎是宁歌触碰到她的软肋。 “呵呵!”宁歌没有继续调笑,李子萱这个样子很难得见,和以往有很大不同,终究是女孩子啊。 旁边,沈浩洋看得目瞪口呆,不住的朝着宁歌竖大拇指,被李子萱看到狠狠地一瞪,随即沈浩洋噤若寒蝉。 甩着马尾,李子萱高傲地走了,再也不理会宁歌。 “走了!” 宁歌吹着口哨,重新又变成一个乐天的少年,似乎把保证的事没放在心上。 “喂?你够了耶,朋友妻不可欺。”宁歌伸手打一下沈浩洋,让他回过神来。 “啊?。” PS:喜欢就加入书架吧。 (未完待续) 005:来自世界的深深恶意 放学的时候一般是宁歌最快乐的时候,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可以骑着脚踏车飞驰,如果后面位子上坐着个女孩,然后手再抱着他的腰,女孩的头靠在宽阔的脊背上,这样的话就更好了。 迎着微风,外面阳光正好,真的是春风熏得游人醉,比起被压抑个性的教室好了太多。 宁歌的家在一个住宅区,住房不太怎么新,但这已经很不错了。若非宗族的帮助,宁歌真的要流落街头了。 和那个光怪陆离世界不同的是,这个世界中国是宗法社会,其实应该把法放在前面,因为很早以前中国就成为一名法律国家。 除了政府对国民的行政统治,法律和道德对国民的约束,剩下的就是宗族对族人的协理。 金华宁家就是如此,宁歌正在服刑的父亲,还有祖母包括宁歌自己,都属于这个宗族的一份子。 宗族像一颗大树一样,骨干就是这种血亲关系,而宁歌只是不起眼的小树叶。 宁家发生这样大的事,宁歌算是成为一名孤儿,宗族当然没有冷眼旁观,而是给予宁歌帮助。 宁歌自从七岁那年家里出事之后,就转学在一家寄宿学校学习,国小是如此国中也是如此,直到高中才申请搬出来一个人住,在此期间所有的生活费学费都是宗族出的。 至于宁歌的母亲,宁歌不想提她,自从那年出事之后,就远走高飞从此杳无音信,而传言怎么说呢,说她跟着一个男人跑了,她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 呵呵,如果说宁歌做不相见的人,除了她那就是父亲了。 父亲出事那一年,四人的宁家正处于辉煌,结果却因为一道宣判书跌下深渊,宁歌也从一个富贵公子被打落凡尘。 三十岁的市议员,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能走到足够高的地方,甚至是立法院。 父亲带给宁歌的,是荣誉过后的屈辱,流言蜚语满天飞,宁歌被迫转学。但是就算如此,宗族里的人都知道的一清二楚,逃避也只是一时的。 父母不在,从此宁歌上学开家长会都没人,这一年姑姑代替一下,那一年大伯代替一下,没人养的孩子就是这样。 什么野孩子,贪污犯的儿子,水性杨花女人的儿子,总之很多的头衔套在宁歌头上,就像一个囚笼牢牢锁住宁歌。 这么多年过去,那个女人的模样也忘了,而父亲只有时不时去探监才能见一下。宁歌已经风轻云淡了,只是他不知道,他的心一如既往的敏感脆弱。 就像早上,当赵导提到宁歌父母的时候,宁歌豁然变了脸色,才坚决立下那个誓言。 宁歌平时大大咧咧,看起来一副玩世不恭潇洒不羁的样子,其实谁也不知道这是宁歌的伪装罢了,对这个世界充满戒备,不愿意把真实的一面流露出来。 宁歌是孤独的,假装的欢乐谢幕之后,就是深深的落寞。 感受到来自这个世界深深的恶意,这就是宁歌。 回到一个人的家,宁歌开始准备食物。一个人就要靠自己,宗族只是时不时接济一下。 宁歌从高一时就开始自己做饭,从没做过饭的人,第一次看着食谱,做出来也五味不全,就像是猪食。 然而一次次下去,两年时间宁歌做的像模像样,好歹自己能看下去了。 宁歌是江南人,平时吃米多一点,最喜欢吃的就是蛋炒饭。 不过今天的中餐不是蛋炒饭,宁歌想换一个花样。 吃完饭之后,宁歌就回房了,宁歌要好好思考一下,究竟如何选择参赛篇目。 在赵导面前的时候夸下海口,不过等到结束之后,宁歌头脑清醒才意识到形势的严峻。 新青年小说大赛是一年一届,举办到现在已经有四十多届了,绝对的老牌正统,要想在这上面获得金奖真的很难。 但是话已经说出去了,宁歌不可能就这么认输,绝对不能就这么认输,宁歌下定决心,脸上从未有过的坚决。 宁歌看了下台历,今天是四月十六号,距离五四青年节还有十七天,距离截止投稿还有十天时间,宁歌必须抓紧时间。 新青年小说大赛之前宁歌并没有了解过,高一时只是随意写一篇作文投稿,然后就没有音信了。 宁歌准备深入了解一下,打开桌上的台式电脑,等到桌面展现出来,宁歌才打开搜索页面输入。 果然有很多结果出来,宁歌脸上不禁浮现一丝喜色。 新青年小说大赛,由中国作协小说促进会主办,背靠中文出版集团,……等等这些很多的解释,宁歌只是一扫而过。 看过这个之后,宁歌才明白这个大赛很不简单,第一次刷新了宁歌的认知。 小说大赛的元素一直都是自由、开放、包容,由此可见氛围相对轻松,没有限定特别的内容,这样的话就好办多了。 上几届获奖名单作品,宁歌把目光放在这上面。 原来金奖不是最高奖,铜奖也不是最低奖,荣誉奖才是最高奖,参与奖才是最低奖。孤陋寡闻了,好吧,又一次刷新了宁歌的认知。 历届获奖人数并不固定,比如有一届荣誉奖就没有人获得,有几届金奖人数并不只是一个,这个对宁歌的作用并不大,难道金奖人数多获奖的可能性就增大了,太搞笑了。 除此之外,这些获奖作品的种类也不固定,武侠小说、仙侠小说、言情小说、科幻小说、军事小说、都市小说、历史小说、悬疑小说等等都有,看来评委真的是很开放啊。 宁歌也是博览群书,对此比较了解。金庸古龙的武侠,还珠楼主的仙侠,琼瑶的言情,倪匡的科幻等等。 如果说武侠可以理解的话,那么言情小说,这不就是那些少男少女无病呻吟的故事麽,宁歌心里很纳闷。 另外这些小说的风格也不尽相同,比如有身体写作,还有意识流手法,意象派抽象派,浪漫主义现实主义后现代主义,宁歌经过观察,发现没有写乡土市井小说,看来青年们并不擅长这个。 这样的话选择就多了,宁歌不禁为难起来。 PS:喜欢就加入书架吧。 (未完待续) 006:如果我有一千万 投稿也是很有技巧的,这就要看评委喜欢什么风格的小说。但是每一届的评委都和上一届不相同,所以别指望着投机取巧,上一届大赛可以得奖的,这一届很可能就折戟沉沙了。 虽然主题永远是那几个字,但现实就是这么残酷,是真金子总会闪光,但是酒香也怕巷子深。 就算是天才,没有天时地利也会被埋没,就像是当初的金庸一样。 金庸当年从政一路坎坷,后来放弃仕途开始创作,等到功成名就之时,现在人家是什么,是立法院议员。 这是属于文人的逆袭,它告诉人们,成功地路不止一条,做事就需要另辟蹊径。 然而告诉宁歌的是,就算写出很好看的小说,也有可能被埋没。 千里马需要伯乐,然而参赛作者更需要评委赏识。 看着上面的介绍,宁歌突然发现一个很有趣的地方,小说大赛并没有规定一个作者只能投一份稿,而上面的获奖作品显示,有一个作者两部作品同时获奖了。 惊人的发现让宁歌大吃一惊,原来还可以这样做,宁歌心里似乎有了想法。 参赛作品中短篇小说最多,中篇其次,长篇几乎没有,这个现象让宁歌很重视。 投稿截止之后一周时间,评委会在这期间进行选拔,长篇小说或许根本没时间看完,难道这就是长篇少的缘故,宁歌这样猜想着。 或许是青年人要谈恋爱,根本没时间写吧,宁歌看着右下角正在闪烁的消息图标突然笑了。 这是一款即时通讯软件,与美国的MSN和ICQ相似,不过从头到尾都是国产的,名字叫IMS,即时通讯软件英文名Instant-messaging-software的简称。 消息是顾嘉莹发过来的,就在昨晚放学后在医院里,宁歌问顾嘉莹要了她的号码,顾嘉莹犹豫一下就说出了,晚上到家之后才通过好友请求。 “你的头还好麽?”这是顾嘉莹发过来的消息。顾嘉莹应该到家没多久,早就把消息发过来,现在已经过了好半天时间。 顾嘉莹头像图片是一片蓝蓝的天空,天空有一片洁白的云,云的形状却构成一颗爱心的轮廓,里面折射出干净的天空,妥妥的少女情怀。 宁歌视线放到头像上,她整个头像都是灰暗的,估计发过消息之后看宁歌没回应,随即就下线了,真是个好孩子呀,宁歌脑海里浮现出顾嘉莹乖乖的样子,顿时就笑了。 顾嘉莹是个乖乖女,上课从来不带手机,不像宁歌去上学从来都是带着手机的,随时随地听歌聊天并且调戏李子萱。 但是在学校的时候,宁歌是把手机静音的,放学后才会打开。然而由于昨晚睡得太迟,以至于忘了充电,今天放学后手机自动关机了,这才没收到消息。 学校禁止带手机,警务处也一直派人督察,但是奈何总有学生带进来,屡禁不止,就像是猫抓老鼠,宁歌就是一个顽固分子。 宁歌的头其实并没有多严重,当时只是有点晕而已,随后在逃跑的时候才发现流血了,好在宁歌并不晕血没有多大的事。 宁歌不想去看医生,但是顾嘉莹很执拗,非要带宁歌去,宁歌很无奈,于是就去医院看了下,没有多大的事,只是擦了一点药,头顶围了一圈纱布而已。 幸亏是一个人住,所以没有人追根究底。 那几个人只是几个小混混,打了也就打了,但是刘黑脸却从医院得到消息,因为学生治病都是用学生卡,而那一身伤明显是打架,医院里也有了记录,刘黑脸这才早上惩罚宁歌。 所以打架什么的,根本就逃不过,不要抱任何侥幸心理。除非去那些赤脚医生那里取药,这样才不会被发现,但是出了事情没有人负责。 宁歌摸着头部,感觉没多大事了,随即开始打字。 “还没好呢,要不你请我吃饭吧,吃得多长得快。” 聊天信息发出去,宁歌等着回复,然而她的头像一直都是灰色的,并不在线。 宁歌等着等着就有些失望,随即目光放在自己的昵称上。歌神,这就是宁歌的昵称,平常感觉很fashion的昵称,现在看起来感觉好low,宁歌想起梦里的一个故事,突发奇想,随即开始修改。 “痞子歌”这是宁歌的新昵称,宁歌想起那个世界里的一个故事,第一次亲密接触,一个很有趣的故事。 痞子蔡痞子歌,恩还不错。修改完这个昵称,宁歌左右看了看,觉得哪里缺点什么,原来是签名。 宁歌手底下飞快的打字,于是一个新的签名出炉。 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房子。 我有一千万吗? 没有,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 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 我有翅膀吗? 没有,所以我也没办法飞。 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来,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焰。 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的出吗? 倒不出!所以我并不爱你。 这句话宁歌觉得很有哲理,倒是真像说的那样,然而我的轻舞飞扬在哪里,我的沈佳宜在哪里,可怜我只是个苦逼的单身汪。 想到这里的时候,宁歌突然想起李子萱。 这个女孩太难搞了,捉摸不定若即若离,昨天还和你一起打桌球,今天突然就不想和你说话。 早上宁歌头顶着纱布,然而李子萱问都没有问,说好的朋友呢,关心一下也没有。 李子萱不是那种学霸,她是那种对学习没有兴趣的人,一说起打仗啊军人啊什么的就来劲。 对了,在军事课科目上的实弹射击课,宁歌从来没有打赢过她,每次她都是稳压宁歌一头,即使宁歌辛苦训练,也比不上她。 宁歌也曾怀疑李子萱家里是军人世家,当时也这样问过,但是李子萱她没有回答。 想起以前在初中部如鱼得水的日子,一到高中就遇到李子萱,宁歌就像是碰上了克星,处处在她那里碰壁。 打桌球打不过她,打实弹射击打不过她,打游戏打不过她,自由搏击也打不过她,若非宁歌不打篮球,在这一块也要输给她了。 若非是学习成绩比李子萱好一点,宁歌都要无地自容了。哦,还有身高比她高一点点,比她早出生一点点。 李子萱她在干什么?宁歌突发奇想。 PS:喜欢就加入书架吧。 (未完待续) 007:圣人曰食色性也 中午午休起床的时候,宁歌意外发现竟然梦遗了,太可耻了,大中午的,竟然会发生这种事。 作为一个青春萌动的男孩,宁歌不认为想女人有什么,这是很正常的事,孔夫子都说食色性也,何况我们这些凡人。 就像国中时,宁歌梦中情人,竟然是他的外语老师,当时她真的年轻漂亮,然而又新婚不久,浑身一股少妇的气质,青涩与成熟并存。 宁歌就这么沦陷了,那时宁歌的外语成绩很好,可是等到老师怀孕休假,宁歌一学期没见到她,成绩很快就下滑了。 再后来,即使老师重新回归,宁歌外语也没有赶上来,所以宁歌说学外语的是假洋鬼子,这只是宁歌的最后一块遮羞布罢了。 国中毕业升入高中,少妇没有了,但是和初恋女友确定了关系,这算是一点慰藉吧,宁歌国中时代就这么结束,有点遗憾。 国小时最喜欢掀小女生的裙子,而国中宁歌已经偷偷牵女生的手了,宁歌就是这么早熟,但是遇到李子萱这个克星,一垒都没有攻克。 今天似乎发生了大事件,不是中美网络大战,也不是还珠第三部上映了,而是金陵女大要招收男同学了。 国立金陵女大,这是中国第一所女子大学,就在首都南京,当然里面都是女学生。 说到金陵女大,就不得不说当前的教育体制,国小国中都是男女同校,但是高中却有了独立的女中。 精诚中学分为国中部和高中部,男女同校在一起学习,和女校只有女生不同。杭州就有一所女中,名叫杭州女中,是杭州唯一的一所女子中学,里面全部是女学生。 女校,如果有了男生,那还叫女校麽。 当然,宁歌对此一直是深恶痛绝,万紫千红没有一片绿,难道就不怕内分泌失调麽。女校,可是所有男生的梦想天堂,那里集中了最优秀的女生。 是的,女校的女生整体最优秀,所以男生们就很羡慕了,恨不得在里面假扮一名女生,反串男版祝英台。 但是女校管理严格,怎么可能不被发现,曾经就有这样一件事,然后那个男生登上报纸,就成为所有人的笑柄。 然而,不管如何,那个男生真的很有勇气,宁歌曾经也有想过,但是没有勇气付诸行动。 “听说了麽?金陵女大要招收男生了。”李子萱扭过头来。 “关我屁事,一群莺莺燕燕,像小鸟一样叽叽喳喳的。”宁歌头也不回地回答,仍然在低头写作业。 昨天早课因为被惩罚,宁歌没有完成作业,上课被老师好一顿批评,不交作业可是作死啊,宁歌还想要平时成绩呢,现在只能补交了。 “你平时不是说很想去金陵女大麽?”李子萱反问。 宁歌这才抬起头,看着眼前的李子萱,面容姣好气质出众,可惜就是不答应做他女朋友啊。 “我怎么可能为了那一片森林,而放弃你这片树叶。”宁歌盯着李子萱,含情脉脉深情款款。 “鬼话连篇,谁信你。”李子萱撇撇嘴,显然不相信宁歌的话。但是她眼睛带着笑,显然对回答很满意,而宁歌却没有看见。 得,抛媚眼给瞎子看,人家不领情,宁歌重新低头写作业。 李子萱和宁歌是另类,两个人经常不分时间就聊天,因此周大班长很生气,但是每一次告诉赵导,即使处罚也没有用,两人依然我行我素。 和李子萱聊天很有趣,打闹争吵磕碰嬉笑,即使两个人横眉冷对也是有趣的,当然如果李子萱长得像恐龙,那就另当别论了,抱歉,宁歌对恐龙敬谢不敏。 外貌协会,宁歌供认不讳,这又没什么丢脸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又不是错。 “喂?你到哪里找到的这个故事耶?真的是你写的麽?看起来不明觉厉的样子。”李子萱重新翻出那几张稿子,漫不经心地盯着宁歌。 李子萱拿的那张稿子,正是宁歌上课写的那篇白桦林,然后就被赵导发现。白桦林是一篇短篇小说,篇幅只有不到一万字,拿来做参赛作品真是再好不过了。 被抓住时赵导没有没收,于是在接下来的几节课,宁歌都在废寝忘食的书写,一天时间终于完成。 李子萱虽然不喜欢看书,但是对宁歌的大作还是很有兴趣,当然,她是抱着文艺评论家的立场来看的,说白了就是来挑刺的。 但是显然,她没有从里面找到漏洞,而是被这个故事打动了,要不然也不会想继续看。 “当然了啦,你不信就算了,后面没时间写啊,如果你帮我写作业的话,那我就写给你看。”宁歌正在抄历史作业,历史作业总是写什么时代啊,背景历史意义什么的,很费笔墨,但是又不烧脑,所以才用空聊天。 若是数学的话,光是计算就让人苦不堪言,哪里有时间闲聊。 “可是你怎么知道的这个故事?好像你没有去过苏联耶?”李子萱有意忽视宁歌的某些话。 “庄周都可以梦蝶,我为什么不可以。”因为是梦到的,宁歌现实中确实没有听到过这个故事,有人质疑也很正常。 宁歌反驳的时候,突然想起头上的伤,貌似那天傍晚挨了一下之后,晚上睡觉才做梦梦到的。难道要是没有受伤,那就不会梦到了,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宁歌对此嗤之以鼻,这也太科幻了,怎么没有外星人了呢。 “它来源于一个俄罗斯民歌,它还有一个华语版本,你想不想听?” 宁歌心中一动,忽然想起那首歌来,随即一脸笑意的看着李子萱。 李子萱瞪大了眼睛,好像并没有什么叫《白桦林》的歌曲,难道是宁歌又在撒谎,可是看他信誓旦旦的样子,真的不像。 来求我啊,来求我啊,不用想,李子萱看到宁歌表情,就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不说就算了,我还不乐意听了呢。”李子萱又怎么会低头,这时周大班长看过来,她立刻扭头回去了。 自修课不允许说话,周大班长已经警告很多次了。 宁歌无奈的摊摊手,表示自己在写作业,是李子萱找他说话,这厮就随手把李子萱卖了。 宁歌一向很给周大班长面子,怎么说也是一个好看的女生,总得给她一个好印象才是,万一以后哪天看上自己了呢。 广撒网多捞鱼,这是宁歌的战略,但是目前没怎么实施,实在是李子萱看得太紧,宁歌只能背着她去做。 李子萱真的很难啃,到现在还只是恋人未满,只有牵手过一次,还不能说是牵手,只是宁歌突然伸手摸一下而已。 宁歌辣么好强,在哪里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地藏菩萨是地狱不空誓不成佛,宁歌是不拿下李子萱,誓不恋爱。 然而到目前为止,宁歌的恋爱之路,仍然任重而道远。 PS:喜欢就加入书架吧。 (未完待续) 008:人不风流枉少年 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年不钟情,对异性的好奇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就比如现在。 旁边吴学成在偷看成人色情杂志,尺度很大的那种,貌似还是日本产的,不过是盗版,图片质量很差劲。 说起来真的很奇怪,日本这个国家,当初二战胜利后,就沦为全农业国家,重工业完全不能发展。但大和民族吃苦耐劳总能另辟蹊径,这不,风靡全球的AV色情产业就是出自日本。 还有其他,像游戏呀漫画呀什么的,就是因为此,大和武士全都消失不见了,只剩下宅男,游戏宅漫画宅AV宅。 像吴学成看得东西,就是出自日本第一成人杂志——《风情艺妓》,在国际上赫赫有名。 吴学成,一个胖子,准确的说是一个心宽体胖的小胖子,此人极其猥琐,流传于辛班的所有成人杂志都来源于他。 “喂?宁歌你要不要?”吴学成最后一个字没出声,做着“看”的嘴型,他刚才注意到宁歌盯着他,还以为宁歌也想观赏一二。 吴学成就坐在宁歌旁边,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以为宁歌这么早熟是跟吴学成学的,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想当初吴学成还是一个好孩子,是宁歌给他第一个成人*网站,然后从此吴学成一发不可收拾,就这么堕落了。 学校的生理课是最近几年才开设,所有有关性的东西都是点到为止,青春期的同学们怎么满足,于是这种情况下就开始寻找其他东西。 要宁歌说,要不是封锁这么严密,日本成人色情产业怎么会来中国逆袭,成人色情逐渐成为日本支柱产业,这其中中国教育部功不可没。 宁歌突然想起中午梦遗的事,就感觉好羞耻,若是晚上还就罢了,但是大白天竟然做那样的梦,宁歌你是有多饥渴。 宁歌觉得自己这段时间要戒色了,不近女色空即是色,还有连杂志网站都不要再去看了。 宁歌正要摇头,突然前排的李子萱扭过头来。 宁歌知道要遭,果然如此,李子萱扭过头来的时候,目光就不由被吴学成手上拿的杂志吸引。而吴学成呢,他还以为没说清楚,就把杂志展开掌起来,杂志上的恰巧是一副图片,尺度很大的那种,胸部和下体都裸露在外面,让人看一眼只觉得热血沸腾。 青春期的男生嘛,这没什么,宁歌很理解,但是女生都很羞涩,她们会很难为情的。 然后大尺度图片就被李子萱看到了,李子萱愣了一下,因为隔得距离近,就看得一清二楚。 之前,李子萱也曾有注意到成人杂志,但是没有这次这么清楚,然而这次,就直观的展现在她眼前。 李子萱终究是女孩子,即使她大大咧咧不拘小节,但是见识到这么大尺度的图片,还是免不了害羞,当然除此之外还有恼怒。 宁歌注视李子萱,她的耳朵以极快的速度染红,然后整个脖颈都红了,再然后她脸红了,破天荒的,李子萱竟然脸红了。 宁歌真想大声呼喊,向全世界宣告,假小子李子萱脸红了,这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麽。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李子萱狠狠地瞪了宁歌一眼,然后啐一声无耻扭过头去了,好像所有的女生都是这个反应。 宁歌这是一个莫名其妙,为什么要瞪我啊,杂志又不是我在看,更何况我刚刚才打算戒色了呢。 都怪你,宁歌狠狠瞪一眼吴学成,然后继续低头写作业。 发生了什么事,吴学成一脸懵逼。 将近整整一个下午,李子萱都没有理宁歌,唉,吴学成你害死我了。 下午上课时终于完成了作业,宁歌剩下的时候就开始继续创作。 “阴霾的天空下,依旧是鸽子飞翔。安静的村庄,依旧安详。而雪,似乎是不曾停过。老去的姑娘,再也不能去白桦林,她静静的躺在床上,艰难的远望着村外的那片白桦林。手里握着的信,关于士兵死去的信,她从未看过,也从未打开过。突然有一天夜里,姑娘安详的睡了。梦中,她听到白桦林里,传来士兵的呼唤——” 写到这里的时候,宁歌已经完成了四分之三,再有一个小时就完成了,但是现在没时间了,要去音乐室上音乐课。 宁歌嘴里哼着歌:“天空依然阴霾依然有鸽子在飞翔,谁来证明那些没有墓碑的爱情和生命……” 这节音乐课与众不同,因为之前是一起学习歌曲,而这一次是自由歌唱,选择同学们自己喜欢的歌曲演唱。 之前,宁歌想着唱一首民歌,但是现在突然又变了想法。 同学们轮流上台歌唱,看得出来准备很充分,但是没有新意,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没几个。 轮到宁歌上台,现在宁歌坐在一个凳子上,手里拿着一个吉他,开始调音准备试唱。 耍帅扮酷把妹的技能最重要的是什么? 是会唱一首张学友的流行歌曲,还是朗诵一首徐志摩的情诗,还是像黄家驹一样秀一手高超的吉他,或者来一个迈克尔杰克逊的太空舞步,或者是像乔丹一样疯狂地扣篮。 这个问题没有真正答案,有的只是无数的参考。 在这个女生眼中你很厉害,但是在那个女生眼中就变成了幼稚,不说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的爱情观都是不同的。 但是到目前为止,宁歌还不知道李子萱的爱情观是什么,将近两年漫长的表白之路,如此格外漫长。 李子萱是一个特别的人,要不然宁歌也不会喜欢她,对其他女生会起作用的东西,不知道她会不会免疫。 这是爱情吗,宁歌觉得不像,虽然第一次见面就怦然心动,但是后面感觉就是在玩闹。可是目前为止,在座的全班的女生,最有感觉的就是李子萱了。 宁歌拿着吉他,一开始就吸引住全班同学的目光,还有音乐老师也是如此。 宁歌从国二时就开始学吉他,到现在三年时间,虽然称不上是专业,但业余精英水平还是有的。 当然,学吉他的初愿就是为了把妹,要不然宁歌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恒心毅力。 “下面我演唱的这首歌,名字叫做《白桦林》。” 说完,宁歌看一眼李子萱,和她目光交错,宁歌微微一笑,随即神情变得特别专注。 “《白桦林》原先是一首俄罗斯民歌,同时它还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查一下,我演唱的这首歌曲就是根据这个爱情故事改编的,这是一首原创歌曲。” 说完,宁歌开始挥动手指,进入前奏,而旁边的同学愣住了,原创歌曲? 安静的教室里,在吉他舒缓的节奏下,宁歌纯净的声音响起,全班同学注目着。 “静静的村庄飘着白的雪……” PS:喜欢就加入书架吧。 (未完待续) 009:刻在白桦树上的爱情 在情感酝酿的时候,宁歌排除思绪静下心来,等到情感逐渐代入,开始一心一意演奏。 爱情是亘古不变的主题,超越国籍种族跨越时间空间,它是最能打动人心的东西,而这也是宁歌创作这篇小说的主要原因。 至于宁歌为什么演唱这首歌?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最憧憬什么,当然是爱情啦。 宁歌唱歌的时候很投入,之前创作的时候,宁歌就曾下载这首同名俄罗斯民歌,之后一直单曲循环感情酝酿,还有查阅相关资料,这才开始小说创作。 宁歌并不认为自己随手涂鸦,就可以成为一篇名作。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爱迪生况且如此,更何况是半吊子宁歌。 宁歌虽然经常狂言,但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在全班学生中,宁歌属于国文最好的,但是这不代表宁歌的创作水平多高,充其量就是一个新手,入门级的半吊子作者,离作家还差得很远。 创作是一件神圣的事,一件超脱物质的事,它就像刺绣就像绘画就像行为艺术,文章就是一个艺术品。 不具有感情,不具有精神的写作,不能称之为创作,只能说是涂鸦。 文学,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音乐也是如此。 宁歌,毕竟只是一名十七岁的高中生,没有丰富的阅历,没有人生经验,所以写出来的东西不可避免的很苍白。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那些年轻作家,都写出的是言情小说了。 宁歌知道自己的短板,对他来说,写一篇《白桦林》这样具有人文性的小说有难度,小说的人文内涵,这是和作者的精神世界直接挂钩的。 所以才有这样一句话,看一本书就像看一个人。 宁歌必须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才能创作出优美的小说。 之前的情感酝酿代入等等,这只是属于创作的术,创作的道是什么,那就是人生体会和感悟,这是宁歌在写作时想通的。 写这本《白桦林》的时候,宁歌不仅事先查阅资料,还有听原版俄罗斯民歌,再在脑袋里构思,等到胸有成竹,然后才下笔如有神。 流畅的写作背后,是事先不断地准备,没有丰富的阅历就是这样,台下一分钟台上十年功,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则。 就像现在,宁歌演唱的时候,也是脑海中回忆着小说剧情,情感代入。 就像是眼前出现一片白桦林,一颗白桦树孤独的竖立在最前面,视线拉近,白桦树上刻着两个名字,弯弯曲曲的但是很深,就像是刻进白桦树的生命里。 天空灰蒙蒙的,黯淡无光,就像是死去了,鸽子在树梢上飞过,落到旁边的小木屋房顶,叽叽喳喳的叫着,略显生机。 地上随处可见枯黄的落叶,乡间的道路都被落叶掩盖,整个世界都变得枯黄,就像死去一样黯淡无光。 在白桦林的深处,一处墓碑静静地矗立着,墓碑矗立的有些时间了,上面的痕迹显示已经很老旧。 这个人,死去有段时间了。 他是一位战士,在祖国危急时刻,毅然听从祖国的召唤,黯然告别恋人,走上战场。 离开的时候,他虽然心有不舍,但毅然而又决绝。 身后是放声哭泣的恋人,他手里紧紧握着口风琴,他的眼眶湿润了,强忍着流泪的冲动,最终默然踏上军列。 长长的汽笛声响起,军列渐行渐远,最终消失在远方。 这注定是一条不归路,能够活下来的人屈指可数,走之前,他就有了牺牲的准备。现实是可以预见的,当面临更厉害的敌人的时候,牺牲就显得理所当然。 死,应该死的有价值,就要死的有尊严,就要死在冲锋的路上,以一种令人敬畏的姿态去死。 战争胜利了,但是他却牺牲了。 她失去了他的消息,所有人都回来了,只有他还没有回来。 告别历历在目,但是物是人非。 最终等来的,是一枚战斗勋章,他没有来,尸体也没有,任何遗留的东西也没有。 然后,她握着勋章,眼睛湿润了。 勋章被长埋地下,一座墓碑拔地而起。 下雪了,大雪纷飞,天地间白茫茫一片,整个世界都变成白色的。村庄,白桦林,墓碑,人,动态的一幕,却像是定格了。 时光飞速,春去秋来,当年的妙龄少女,变成如今的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她十分苍老,似乎就要行将就木,她呆立在墓碑前,盯着墓碑上恋人的姓名,后默然发呆。 几十年时间,她十分苍老,眼泪已经流干。 呆立在墓碑前,她似乎看见第一次见面,当初怦然心动的样子。 他英武不凡,而她容颜娇俏。 …… 宁歌是用心在演奏,当脑海中充斥这些画面的时候,就不由身临其境感情代入了。 此刻宁歌仿佛就是那位士兵,而宁歌盯着的李子萱,就仿佛成为士兵的恋人。 《白桦林》属于俄罗斯小调伴奏风格,它的伴奏是用手风琴和吉他,宁歌之前没有排练,只好一个人用吉他演奏。 宁歌声音十分干净,演唱这首歌的时候声音有些低沉,气息抑扬顿挫,吉他曲调宛转悠扬,相交辉映之下,同学们都纷纷进入白桦林的世界,随着士兵的恋人一起悲欢离合。 当这个时候,宁歌的演出已经很成功了。 一首歌曲,最难演奏的就是情感,宁歌没有多大的演唱技巧,显得很业余,但是因为情感代入十分深刻,所以演奏效果出奇的好。 如果说技巧是是外壳的话,那么感情才是核心,没有感情的演唱,就像是一潭死水,不温不火无声无息,流于形式。技巧与感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缺一不可,没有技巧光是嘶吼,听众又如何听下去,声音还是要悦耳动听,技巧也是很重要的。 宁歌从没有经过正规学习,他只是个业余的,当然在场的大多数人都是业余的,而且这只是课堂演唱而已,又不是演唱会。 宁歌很认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认真,他眼里只有李子萱,似乎全世界只剩下她,只为她一个人演奏。 宁歌直视着李子萱,眼神从来没有的柔和,从来没有这么的忧伤,这一刻宁歌就是一个忧郁的少年,与之前的飞扬跋扈判若两人。 一个与众不同的宁歌,一个性格多变的宁歌。 宁歌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但是在这一刻,宁歌认为自己错了。 因为从小经历的事,宁歌感情敏感而脆弱,当情到深处就不能自已,这一点宁歌从来不知道。 微偏着头,手下按动和弦,嘴里落下最后一个音符,宁歌的声线微微颤抖着。 “我来了等着我在那片白桦林……” PS:马上签约了,哈哈,好开心啊。。。 (未完待续) 010:第N次深情告白 宁歌唱歌的时候很投入,同学们听得很认真,演唱的人用心在唱,聆听的人用心在听,多么和谐的一幕。 一曲终了,所有人都沉浸在《白桦林》意境当中,门外有人在偷听也没有发现。 教室里一片寂静,但没有预料中的掌声如潮。 宁歌有些纳闷,不过没管那么多,站起身来,朝台下鞠躬打算退场。 “这就是我演唱的歌曲——《白桦林》” 说着,宁歌目光落在李子萱上,嘴角勾勒出一抹坏笑,神色却愈发变得端庄。 宁歌盯着李子萱,用着他那深邃的眼神看着,含情脉脉深情款款,一派情圣的模样。 绕是李子萱大大咧咧,也有些招架不住,实在是这家伙眼神太过火热,温度都快要把人都融化了。 “这首歌是送给在座的一个人,大家都知道是谁,希望她会喜欢。” 说完宁歌才退下去。 宁歌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刚才的这一段话说出来,就打破教室的宁静,让同学们从歌曲的意境中回过神来,让煽情的氛围一扫而空。 这家伙竟然借此机会告白,就连音乐老师也哭笑不得。 这家伙,竟然说这么大煞风景的话,同学们都忍不住纷纷笑了,用暧昧的眼光不住的打量二人。 所有人都扭头看着李子萱,看她如何应对,然而李子萱翻了个白眼,随即起身上前准备演唱。 这时,整齐的鼓掌声才响起。 宁歌的第N次深情告白,就在掌声中以失败告终,又一次失败了。 宁歌选择的这首歌并不是一首传唱度很高的歌,节奏不快声线也不明朗,没有强烈地爆发,有的只是舒缓的抒情。 这首歌曲调和歌词也很是不错,有浓郁的爱情气息,却让我们并不觉得很俗气。听歌时会想到在白雪皑皑的白桦林中,一对爱人。 这种环境中的生离死别是非常感人的,很容易打动人心。 而且由于歌曲的结束是悲剧,更增添了其伤感风格。这首歌的曲调有浓郁的斯拉夫风格,更增添了其神秘和异域气息。 尽管宁歌的演唱有很多瑕疵,没有将这首歌完全发挥出来,但是这不妨碍这首歌的动人,同学们给了最大的善意,并没有挑刺。 而在这其中,音乐老师比起同学们,属于一名专业人士,她就知道这首歌的价值,也听得清楚宁歌有没有付出感情。 “大家说,宁歌唱的好不好?” “好!” “宁歌,这真的是你写的麽?” “当然啦!” “宁歌,你以后成为大明星要记得我们耶。” “放心,苟富贵勿相忘。” “宁歌,我好喜欢你。” “对不起,我有喜欢的人了,她是谁你知道的。” …… 听到宁歌的名字,门外偷听的人心中一动,随即悄然离去。 属于宁歌的演唱时间结束了,又开始下一个演唱,这次是李子萱。 李子萱唱的是一首欧美歌曲,这首歌名字叫《Sk8erBoi》,国文名叫《滑板男孩》,是加拿大流行歌手艾薇儿02年发行的专辑《LetGo》中的曲目。 这算是宁歌不多的几次听李子萱唱歌,一年也就那么一两次,而且还只是在上音乐课的时候。但是宁歌没想到她竟然会唱这首首歌,她以前从来没有唱过外语歌,而她的外语水平显然不怎么出众。 《Sk8erBoi》是一首快捷炫酷的强力流行乐歌曲,歌曲内部融合了大量摇滚类音乐。李子萱虽然很特别,但是以前从来不会唱摇滚的。难道她骨子里就有叛逆的元素,摇滚女孩,这画面太美不敢看,宁歌强行把这些杂念驱逐出脑海。 这首歌描述的是滑板男孩和美丽女孩的故事。故事中的男孩喜欢女孩,可是这个女孩却因为她和她的朋友的关系,都觉得对方配不上自己,于是就没有选择跟他在一起。五年过去了,已为人母的女孩在电视上看到了男孩,那个男孩已成为一个明星,而她却孤独一人。 同样的,这里面也是一个爱情故事,悲伤的爱情故事。若不是宁歌偶然听过这首歌,就会像其他同学一样,两眼一抹黑甚至是懵逼的。 李子萱站在前面,她的神情无比专注,她演唱的很投入,宁歌可以感受到她用心在歌唱。 He'sjustaboy,andI'mjustagirl.(他只是个男孩,而我是个女孩) CanImakeitanymoreobvious?(还需要我再作多解释吗?) Weareinlove.(我们彼此相爱,你听见了吗) Haven'tyouheardhowwerockeachother'sworld?(我们要一起摇滚这个世界) I'mwiththeskaterboy.(我与滑板少年在一起) Isaid“Seeyalater,boy”(我说:“男孩,待会儿见”) 这首歌李子萱唱起来很熟练,看得出来她练习过很多次,演唱时一点也没有生涩的感觉,不过因为是清唱节奏又快,所以同学们很不明觉厉,但依然觉得很高大上的样子。 而宁歌听清楚了歌词,则脸色显得很怪异。 滑板男孩,这好像说的就是我耶,刚才刚刚借《白桦林》深情告白,现在李子萱就要拿这首歌来拒绝麽。 若是平常宁歌就要捣乱了,但是这次没有,宁歌听着歌词,看着台上专注认真的李子萱,莫名想到了轻舞飞扬。 我轻轻地舞着,在拥挤的人群之中。你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诧异也好,欣赏也罢。并不曾使我的舞步凌乱。因为令我飞扬的,不是你注视的目光。而是我年轻的心。 深情告白没又得到回应,这应该是第N次了,然而宁歌并不沮丧,若是像其他女孩那样,勾一勾手指就得到,那样还有什么意义。 李子萱,她是一个特别的人,和宁歌一样与众不同的人。 李子萱今天的演出令人惊艳,至少在宁歌心里是这样的。 还有一个人也很出色,那就是才女周大班长了。 周大班长演唱的是一首很古老的歌,是电影皇后周璇的《四季歌》,1937年老电影《马路天使》中演唱的插曲,这首歌很多老人都听过,但年轻人听过的不多。而宁歌小的时候曾听祖母唱过,所以知道一点。 周璇,周雅,这里面是不是有着什么联系,宁歌胡思乱想着。 周大班长,一个才女一样的人,竟然会唱这首歌,惊讶之余,宁歌也很佩服她。这种歌曲很少能引起同学们共鸣,听起来总有一种怀旧感,仿佛走进一段旧时光。 不管如何,周大班长都在宁歌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没有一个人是简单地,而宁歌只是占据原创的优势而已,一首耳熟能详的校园民谣,很容易引起学生共鸣。 严格的来说,《白桦林》不是校园民谣,但从学生会唱的程度来看,说其为校园民谣并不为过。宁歌本来选的是流行歌曲,不过因为有更好的想法,所以就临时换了曲子。 而李子萱随即也临时更换歌曲,这一点宁歌并不知道。 “喂?萱萱你今天是拒绝我了麽?” “对啊,还要我再说一遍。” “你看到花痴的眼神没有,在我唱歌的时候紧紧地盯着我看,我猜她当时就想嫁给我,你要是不抓紧就没机会了。” “恐龙才会想嫁给你,你要是想的话就从了她。” “呵呵,怎么可能。我对你可是一心一意,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 “……” “你注意到了麽,周大班长看我的眼神很异样耶?” “你很臭屁耶,但是或许你可以去追她,想起来一定很有趣。” …… PS:喜欢就加入书架吧 (未完待续) 011:你是一个神经病 青春期的少年,他们想方设法的引起异性关注,然而吸引注意力的方式总是那么几种,抽烟打架逃课扣篮弹吉他背情诗跳街舞,甚至于大声说话故意捣乱这也是,只要能引起对方注意,似乎就达成目的了。 殊不知,很多情况下都过了头,结果与期望恰恰相反,女生们非但没有对他产生好感,有的只是愈加深刻清晰的坏印象。 大多是女生都是乖乖女,她们乖乖听父母的话,一点也不逾越,因此,对于那种问题男生,她们一向敬而远之。 但是在她们的内心深处,却有一种禁忌的心理,就像是偷吃伊甸园禁果的夏娃一样。重重阻绝,非但没能让她们坚壁清野,反而越发好奇,这是一种类似偷情的感觉。 想亲近不能亲近又不敢亲近,奇怪的好奇心,好奇心会害死猫,不仅会害死猫,还会害得这些女生沦陷。 谁都会渴望自由和爱情,这些被禁锢的女生当然不例外,比起潇洒不羁的李子萱来说,她们对于那些更为渴望。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禁锢不息,战斗不止。 相比于她们,李子萱似乎就是坏女生了,她学习不好而且和男生走的很近,所以她就很另类。 当然那个男生就是宁歌了,除此之外,李子萱貌似并没有亲近的男生,所以宁歌同样是另类, 宁歌是一种说不上的感觉,学习成绩不错,每次都能进红榜,但是偏科非常严重,自然科经常受到老师批评。而在喜欢的社会科,宁歌经常受到老师表扬,当然也有令他们无奈,这个学生对这些太敏感了,就像一个天才。 但是另外,宁歌同样在不喜欢的自然科逃课,而且是经常逃,逃课出去干什么呢,当然是打游戏或者打桌球,沈浩洋吴学成,放学后李子萱也会加入。 李子萱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她从不让老师抓住把柄,因此她从来不逃课,打游戏打桌球什么的,从来都是在下课进行,当然也不会让老师抓住。 话说这几个人里面,宁歌最佩服的一个人,他就是沈浩洋。 沈浩洋虽然经常逃课,但是他学习成绩出色,最主要的是他不偏科,社会科和自然科同样优秀。 很多次,沈浩洋名次都排在宁歌前面。如果按照单一社会科的话,宁歌妥妥甩他几条街,但是宁歌一综合成绩就被拉低了。 一个人怎么会样样都精通呢,他对原子反应质能方程那么精通,可以去造原子弹氢弹,然后他又怎么可能会对五代十国感兴趣,同时还能说上一段李煜和娥皇女英的风流韵事。 人怎么可能是完美的呢,只有虚构的人才可能是完美的,但是宁歌一直没有发现他的缺点。 这个问题困扰了宁歌两年,最终一直没有得到答案,只能归结没有两个相同的人,正如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 宁歌平时不会去经常思考这些找不到答案的事,更多的时候宁歌是在听歌,或者同李子萱聊天。 今天是个例外,宁歌耳朵里没有塞耳机,也没有如何同李子萱聊天,宁歌是在创作。 这节课时自修课,老师不会来,同学们自己做功课,当然宁歌还在写那篇小说,自从演唱那首歌之后,宁歌文思如泉涌。 在挥毫半个小时之后,宁歌就完成创作。 接下来,宁歌又开始想另一件事,如何选择下一个参赛作品。 之前宁歌从网上搜集到资料,就从网上下载一些获奖作品电子书看,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通过仔细阅读别人的作品,就可以了解作品水准,还能知道评委的口味。 通过之前的了解,宁歌忽然心里有了明悟,纵观这些获奖小说作品,大多具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人文性和趣味性的统一,这句话是宁歌自己总结的,姑且就这么称之。 人文性很好理解,那就是富有哲理情怀,这是一种高尚的东西。而趣味性,可以解释为娱乐化生动化的东西,具有观赏阅读的价值。 放在小说身上,通俗的讲,那就是小说必须好看,故事必须有意思,而且富有情怀,雅俗共赏。 这或许是宁歌十几年来,一个很伟大的发现了,可是没等高兴多久,宁歌从网上查阅,竟然发现这套理论已经有了。 人的精神世界有三大支柱:科学、艺术、人文,而优秀的小说,大多具有人文性、哲理性、教育性、生活性。 呵呵,我就日了狗了。就这么迟一步,然后被人捷足先登,要是早一点,我就可以成为王国维那样的大师了。 想当年我也曾思考过水果为什么掉下来,而不是飞到天上去,但就是比牛顿迟了几百年,要不然万有引力就是我发明的了。 不过,那颗水果并没有砸到我,而是自己掉在水池里,还有那颗水果并不是苹果,而是一颗大鸭梨。 尽管有些郁闷,不过很快宁歌就回过神来,不管怎么说,这也算是一次进步了。 宁歌拿着手机看着,这里面是有众多文章,一个个看完没有那么多时间,只好挑选一些先看了。 宁歌在屏幕上扫视着,一一看过,在一个题目面前停下来——《我是谁?》。 这篇小说好奇怪,看题目明明就是一篇散文,而且还是一篇奇怪的散文,然而它真的是小说,还是获得金奖的一个作品。 宁歌忽然有了兴趣,然后就打开了,然后,宁歌就无法自拔深陷其中。 《我是谁?》是一篇意识流小说,何为意识流小说,简单一句话就是着重描述心理活动的小说类型。 宁歌知道的意识流小说不多,不过是法国作家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和英国女作家伍尔芙的《到灯塔去》,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而这篇小说,通篇塑造一个男孩的心路历程,着力描写男孩心理的种种感受,开掘深层的意识来展露隐蔽的灵魂和内心世界。 这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这个男孩竟然是一个问题少年,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曾经进入少年惩教所,这不算完,他长大后又犯罪,强奸吸毒虐待种种,而且在监狱里他又杀了人,在执行死刑前,他问了这样一个问题。 我是谁? 执行人没空理会他,拉动枪栓豁然开枪,然后他就死了。 这篇小说很具有争议性,不说评委对此毁誉参半,就连国民也是如此。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真的是一篇优秀的小说,而它里面描写的男孩心理世界,更是极为复杂传神。 而且,这篇小说的作者,他曾经就是一位不良少年,他高中就休学了,当他写完这篇小说的时候,没多久他就开枪自杀了。 宁歌被这篇小说震撼了,然后又被小说作者震撼,继续搜索,才发现网上有很多评论,有未成年因为看了这篇小说,结果做了非常令人遗憾的事,结果引起社会争论。 因此,若不是争议太大,当年获得荣誉奖就是他了。 一个天才,就这么陨落了。 小说篇幅并不长,一子一句很快看完小说,宁歌沉默了,他沉浸在小说世界里,心里也产生疑问,我是谁? 下课了,宁歌都没有回过神来,教室外来了一位女生,宁歌依然没有看到。 “喂?有人叫你!” 当被李子萱略带不爽叫醒时,宁歌问了一个很白痴的问题。 “我是谁?” “你是一个神经病。” …… PS:喜欢就加入书架吧。 (未完待续) 012:你是人间四月天 青春期的男生最渴望什么,那就是异性的关注。 如果某一天,可以和一位女生一起上学,或者共进晚餐一起散步,或者是一起看一场电影,这样的话,这个男生都可以在其他男生面前臭屁好几天。 这就是男生们的世界,就这样简单纯粹。 当然,如果是接吻或者上床那就更令人仰望了,但是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这么胆大包天。 而宁歌,在早上被刘黑脸惩罚时,顾嘉莹坚决一起受罚。当时几千多人都在围观,所有人都认定顾嘉莹是为爱痴狂。 在女生为顾嘉莹感到敬佩的时候,而男生就对宁歌羡慕嫉妒恨了。 从早上到现在,流言蜚语已经传的沸沸扬扬,宁歌倒是没什么,但顾嘉莹一个乖孩子,宁歌很担心。 此刻,顾嘉莹突然出现在教室门口,这不仅令辛班同学惊讶,就连宁歌也是如此。 当宁歌看到顾嘉莹的时候,她静静地站在教室门口,旁边是各种注视的目光,令她不由低下头,俏脸不禁微红。 宁歌感到莫名其妙,刚才李子萱说话语气那么冲,难道就是因为顾嘉莹。 女孩的心思你别猜,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而李子萱更是变幻多端,这一刻还是晴空万里,下一刻就是阴云密布。 总之,李子萱很多变,对此宁歌很莫名其妙。 刚才宁歌是魔怔了,才会问李子萱那句话,然后她竟然说他是神经病。 莫名其妙,宁歌不明觉厉,站起身走出去。 “这么快就想我了?” 宁歌走出去,看到顾嘉莹乖巧站着,巧笑倩兮美目盼兮,郁闷的心情不禁一扫而空。 宁歌盯着顾嘉莹一脸坏笑,这个可爱的小女生,宁歌总是忍不住想逗一下,第一次见面是如此,现在也是如此。 顾嘉莹瞪了宁歌一眼,俏脸微红没有说话。 这时李子萱从门口走过,听到宁歌挑逗的话,忍不住冷哼一声,随即留下一个决绝的背影。 顾嘉莹视线跟着李子萱,有些狐疑,这位女生怎么很生气的样子。 “她怎么啦?是不开心麽?” 宁歌只想笑,她这样是不是因为你,看到你来找我,当然心里不爽了。女生就是这样,拥有的不会在意,而得不到的、失去的才倍觉珍惜,说白了这是一种惯性心理。 释迦摩尼说的人有八苦,其中的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说的大概就是这样了。 然而这样的话,她还是在意我的,只是这种在意的程度是有多大,这只有天知道了,或许连李子萱自己,都在迷茫之中。 这些宁歌当然不会告诉顾嘉莹,她只是个乖孩子,这些复杂的事情就别让她知道了。 旁边吴学成挤眉弄眼,显得很猥琐,宁歌知道他的意思,无非是说左拥右抱你真行,或者说齐人有一妻一妾之类的。 但是他又怎么知道,顾嘉莹只是单纯地表示感谢,吴学成想的太多了,只是昨天那么简单的事情而已,难道会有那种无以为报以身相许的事么,太狗血了吧,宁歌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宁歌做一个得意的表情,等到扭过头来,已经变得极为淡定。 “没事,她就是个神经病,别理她。” 噗,说完这句话,宁歌当时忍不住就笑了。刚刚她才说出来,没想到现在还回去了,不知道李子萱的心情会如何。 然后,宁歌注意到李子萱肩膀一耸,脚步一滞,似乎就要转过身来。 李子萱显然听到了,但是她竟然没有任何反应,就这样头也不回地就走开了,不应该这样啊。 “啊,你怎么可以这样说话,她可是女孩子耶。” 顾嘉莹长大着嘴,瞪大着眼睛,瞪了宁歌一眼,小心地看着李子萱,看到她似乎没听到,这才暗暗放下心。 然后她就看到一张猥琐的脸,心里一突被吓一跳。 “别管他,他就是个怪蜀黍。” 宁歌反转吴学成,让他猥琐的脸朝后,往前推开他,才伸手拉着顾嘉莹。 “走吧,你不是要请我吃饭麽?” “哦!” 顾嘉莹还在想怪蜀黍是什么,忽略宁歌竟然拉住她的手,等到走一两步,她才反应过来,然后俏脸变得通红。 他是第一个牵她手的男生,昨天匆忙下是第一次,而今天竟然遭遇第二次,她仍然毫无反抗之力。 旁边的同学都盯着在看,她有些懵了,想要把手拉出来,但是却没有一点力气,只能跟随着前进。 昨天他像英雄一样出现在面前,那是她最无助的时刻,她渴望着一个英雄来救她,果然宁歌就出现了。 虽然不是踏着五彩祥云,只是踩着单车,虽然不是武功盖世,反而十分狼狈。他打不过那些人,不过还是义无反顾的冲过来,他不是英雄,但他就是她心目中的勇士。 他就像一个骑士,守护公主的骑士,在公主面临危险的时候突然出现。 每个少女心中都有这样一个梦,而宁歌把这个残缺的梦填满了,就像她此时的心一样,感到无比满足和喜悦。 昨天的时候还没有什么,但是两次牵手,却让她好不容易压下的心再起波澜,从前是风平浪静,那么此时便是汹涌澎湃。 她知道这样是不对的,但是她无力去阻止,而且这种感觉真的很温暖。 她只是来为表达昨天的恩情来感谢宁歌,可是现在却变得不一样。 宁歌不知道,他在不经意之间,就撩拨了一个少女的心。 而不经意做的那些,宁歌自己认为没什么,其实在女孩看来却非同寻常,具有不同的意义。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着,少男又拉着少女的手,这一幕被很多人都看到了,他们很惊讶,但是想到早上的一幕,又顿觉释然。 这个荷尔蒙骚动的季节,越来越多的人要沦陷了。 当晚餐准备开始的时候,顾嘉莹仍然思绪紊乱,餐位是一个情侣座,晚餐又是情侣套餐。 她想着刚才又发生的事,情侣座意味着什么,情侣套餐又意味着什么,这宁歌究竟知不知道,对此,她刚刚平复下的心又起波澜。 宁歌就在对面坐着,潇洒而帅气幽默而风趣,顾嘉莹的心在嘭嘭乱跳,就像胸膛有一只小鹿在乱撞。 顾嘉莹不用看,都知道自己的脸很红,滚烫滚烫的。 四月的春天,似乎是一个恋爱的季节,在不知不觉之间,少女的心,就这样突然悸动。 你是人间四月天,她不知道,此时的她像极了某人。 这就是心动的感觉麽?她呢喃着。 PS:喜欢就加入书架吧。 (未完待续) 013:那些年错过的爱情 每个女孩都是折翼的天使,如果她来到你的身旁,就请你张开手臂,敞开你胸膛,她就是你的天使。 宁歌不是大仲马,不会那么博爱,没有富则妻妾成群的理想,这样的事情顶多想一下就可以,然后抛之脑后。 现代女性多么独立自主,怎么可能会允许那样的事情发生。 中国人纳妾的习俗虽然很早就摒弃了,但是依然有很多人左拥右抱,而这些人都是社会舆论攻击的对象。 女权主义思潮已经崛起,这是个男女平等的时代。 而宁歌呢,他不会刻意地暧昧,很多时候都是无心之举,充其量只是感觉很不错,这纯属虚荣心作祟。 像大多数男人一样,对于偶然的暧昧是很欢迎的,宁歌虽然只是一名男生,可是顾嘉莹今天两次来找他,他嘴上不说,心里却是很欢喜。 是不是暧昧不知道,但是这种感觉真的不错。 尤其是,当顾嘉莹来的时候,李子萱分明心情就不好了。若不是顾嘉莹,李子萱也不会受刺激。宁歌发现这一点,所以他现在很开心。 虚荣心这个东西本质上不好不坏,但是更多的时候,却可以令人疯狂。 宁歌拉住顾嘉莹的手的时候,那时候并没有想太多,只是单纯觉得好玩刺激,就像是昨天在夕阳下逃跑时一样。 而顾嘉莹,作为一个乖乖女,若不是在学校的话,那就是养在深闺人未识,她和男生说话的次数屈指可数,更遑论和男生走得这么近,甚至于牵手。 这种十七年来从未遇到的事,竟然一起发生了。若不是遇到宁歌,顾嘉莹也不会如此表现。 把妹的秘诀是什么,胆大心细脸皮厚,而宁歌这三样都不缺,即使他心里从没有追求顾嘉莹的想法。 宁歌从来都是胆大妄为,在任何人面前都是如此,在纯洁的小白花顾嘉莹面前也是如此。宁歌无意间的一次撩拨,就撩动少女的初心,即使他并不知道,也不是故意如此。 “柯景腾和李小华后来怎么样了?” 这个故事早上讲到一半,然后就因为分手就没有再说,而显然顾嘉莹很喜欢听,迫不及待就问了。 “柯景腾不是之前和李小华走的很近麽,然后柯景腾因为不明白自己对李小华的感情,一步步就这样错失良机,然后李小华改了名字考入女中,他们没有结局。” 原来爱情故事竟然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宁歌想着是不是向某个杂志上投稿。压下这个忽然产生的想法,宁歌回忆故事的剧情开始讲述。 “啊?”听到没有结局,顾嘉莹顿时一声惊呼,打破餐厅的宁静。 注意到四周探寻的目光,顾嘉莹俏皮地吐了吐舌头,随即乖乖地一言不发,只是眼睛盯着宁歌。 “柯景腾后来也有去找李小华,去她家找去她的学校女中找,但是李小华从来没有给机会,哦,当时李小华已经改了名字,她叫李姿仪。” “李姿仪?沈佳宜?”顾嘉莹念叨着这两个名字。 宁歌看得出来,顾嘉莹很喜欢李姿仪这个角色,而不是柯景腾暗恋的沈佳宜。 柯景腾当时已经开始喜欢李小华,但就是因为心里想着另一个人沈佳宜,才没有正视自己的内心,然后耗光李小华的耐心。 宁歌当然不会把这个事实告诉顾嘉莹,在她眼里柯景腾是一个纯情的男生,不会有脚踩两只船的事情发生。 而至于沈佳宜,在宁歌的口中,就是柯景腾和李姿仪完蛋之后,鼓励柯景腾并且和柯景腾一起努力奋斗的人。 “真的没有以后了麽?就这样错过了,太可惜了。”顾嘉莹呢喃着。 “柯景腾和李姿仪他们没有以后,而柯景腾和沈佳宜也没有以后,他们就像两条直线,虽然曾经有过交叉,但是最终没有走到一起。” 宁歌说的这个,小说版和电影版都差不多,区别是小说版两人根本就没有谈恋爱,而电影版里面两人还在一起一段时间。 顾嘉莹听到柯景腾和李姿仪没有以后,眼神莫名黯淡下去,对于柯景腾和沈佳宜没有走到一起,顾嘉莹并没有多大感觉,只是觉得很正常。 “柯景腾都没有表白,沈佳宜怎么会答应他,而沈佳宜显然不会去谈恋爱,所以柯景腾只是襄王有意罢了。” 宁歌这个故事两个版本都看了,对里面知道的很清楚,柯景腾和沈佳宜之间没有爱情,有的只是柯景腾单方面的暗恋。 “我觉得柯景腾和沈佳宜很不般配耶,倒是李姿仪和柯景腾不错,当时李姿仪都那样说了,可是他们为什么还是没有在一起呢。” 李姿仪的当时真的是敢爱敢恨,而柯景腾就没有这个勇气,当李姿仪耐心用尽,即使柯景腾明白过来,一切都无济于事,太晚了。 顾嘉莹耿耿于怀,还是纠结于最后的结局,李姿仪的爱情是如此,然而自己的呢。 “当然是柯景腾那个木头的错啦。” “对,就怪他是个木头。”顾嘉莹说完,自己也笑了。 宁歌很少看到顾嘉莹笑,大多的时候顾嘉莹是安静的,但是在她笑的时候,两颗小虎牙就会露出来,很俏皮很可爱,就像她刚才吐舌头一样。 宁歌发现,在外面的时候,顾嘉莹都是安安静静的,不怎么说话,但是私下相处的时候,顾嘉莹很喜欢说话。 顾嘉莹还是很开朗的,在宁歌面前尤其如此。 或许是她的朋友不多吧,而自己这个朋友显然很不错,宁歌这样想着。 “你知道麽?沈佳宜最后嫁给了一位大叔,中年大叔长相很寒酸。” “啊?”顾嘉莹很惊讶,刚要喊出声,随即意识到什么,赶紧捂住小嘴不让出声。 “怎么会这样?”顾嘉莹显然很没有预料到结局是这样。 “就算是沈佳宜没有跟柯景腾在一起,跟阿和在一起也不错,或者再遇到一段爱情,可是怎么会跟?” 顾嘉莹心目中的爱情,是少年和少女在一起的故事,而大叔的出现,显然破坏她心目中对爱情的幻想。 “可能沈佳宜和大叔产生了爱情也说不定。” 看到顾嘉莹一副不理解的样子,宁歌笑着打趣道。 “年龄相差那么远,怎么可能产生爱情。”顾嘉莹听到,忍不住就开口反驳。 “呵呵,我们的国父和宋庆龄先生,他们民国四年结婚时,孙先生已经四十九岁了,而宋庆龄先生只有二十二岁,他们都可以产生爱情,为何沈佳宜和大叔就不可以?” 宁歌兴致勃勃地看着顾嘉莹,看她这么应对。 “呃……” 这个例子举得有点大,国父的名号带给顾嘉莹极大地权威性,她想了一下,才发现似乎无从反驳。 她只感觉,心里有些东西破碎了,就像是信仰崩塌一样,这种感觉很不好。 然后,顾嘉莹沉默了,有些闷闷不乐的。 “喂?别不开心啦,只要你和与你年龄相差不大的人谈恋爱就行了耶。” 说道自己谈恋爱,顾嘉莹又一次脸红了。 “宁歌,你好讨厌!” PS:喜欢就加入书架吧。 (未完待续) 014: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当叮叮当当的声音响起的时候,就意味着分别的时候到了。 电车老远开过来,在站牌前停下来,顾嘉莹马上就要上车了。 时间已经快七点,距离放学过去快一个小时,这一个小时之间,两个人都在一起,不管是在餐厅,奶茶店或者是咖啡厅,就差最后的电影院了。 回到人群中,顾嘉莹又恢复腼腆羞涩的样子,甚至于不敢直视宁歌的眼睛。 “明天再见!” 宁歌知道她的性子,挥手告别。 顾嘉莹点点头,随即跳上电车,隐没在人潮中,宁歌再也看不到她。 电车开动,宁歌注视着电车开过,就在马上要离开的时候,宁歌看到一张脸笑靥如花,并在朝他挥手。 “晚上不要想我哦!” 宁歌大声地喊着,放肆地轻笑,笑声回荡在整个街道,让四周的人纷纷侧目。 目视电车走远,无视旁边别人的注意,人影已经消失,但那张容颜却留在记忆里。 顾嘉莹已经消失,宁歌却仍然盯着电车在看,仿佛能依然看见她在朝他招手。 宁歌不会知道,这次请客顾嘉莹并没有告诉家人,而是借用上培训班的时间偷偷跑出来,像她这样的乖女孩,这么出格的事情还是第一次。 而对那天傍晚顾嘉莹遇袭,宁歌舍身救人的事,顾嘉莹在家人面前只字未提,这一切宁歌都不知道。 多好的女孩啊,可爱呆萌腼腆羞涩,若不是有李子萱,宁歌都想追她了,像顾嘉莹这类女孩子,才最适合谈恋爱。 是啊,顾嘉莹很会为别人考虑,根本没有问宁歌改剧情,若是李子萱的话,她可能会强迫宁歌更改剧情,更多的是批判这篇小说。 那些年,我们追的女孩,这部小说最后的结局并不圆满,很多青春期的男生女生并不会满意。 在于顾嘉莹一起的时候,气氛很舒缓很和谐很美好,不像李子萱一样,不是磕磕碰碰就是吵吵闹闹。 李子萱若是有顾嘉莹一半乖该有多好,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那样的李子萱还是她麽。 宁歌想要踩着单车离开,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踩车来,而单车显然是留在学校了,当时放学走得急,竟然忘了。 宁歌呀宁歌,难道你是被美色迷住了麽。 宁歌身上并没有带钱,一分钱也没有,电车显然不能刷学生卡,而顾嘉莹已经走了,借钱都没处借,无法上电车,若是没有单车踩,而就只能步行回家了,需要走好长时间了。 没钱,多么无奈,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宁歌感到钱的迫切性,没有钱,怎么去追女生,怎么给喜欢的人买礼物,怎么和喜欢的人约会共进晚餐。 就像刚才,顾嘉莹请客的地方,无论是餐厅咖啡厅还是奶茶店,都不是宁歌这种孤儿有能力进去的。 顾嘉莹的家,委实是中产阶级,而顾嘉莹,则是真正的小富婆,难怪她这么纯白无暇,原来是温室里的小花蕊。 即使宁歌戏言求包养,而顾嘉莹则是追问包养是何意,宁歌就回答是以身相许的意思,多于的就不要让纯洁的她知道了,而顾嘉莹听到之后,则心里又被撩拨一次。 宁歌的生活是可以想象的,和孤儿一样的生活,就算有着家族的接济,生活只是维持温饱,其他的就要另做申请,无论是手机和电脑。 而这些,以后成年工作后都必须还回去,到那时就不是几万块的事了,而是实实在在为家族做贡献,不做的人就是白眼狼,不容于家族。 在这个传统的中国,这会被认为是不忠不孝,会被认为是叛逆,他的道德就有问题,没有人会喜欢他,他就像一个另类,始终格格不入。 宁歌感觉到家族的接济就像是枷锁,虽然吃白饭很爽,但委实就像罂粟花一样,看着美丽但是却有毒,经常用的话就会上瘾。 刚刚开心的心情一下变得沉重,宁歌露出同龄人少有的忧郁。 必须要赚钱了,在哪里赚钱呢。 可以去工作兼职啊,但是貌似法律禁止使用童工,所以这条路堵死了。但是有些地方仍有使用,除非扛着被抓的风险去做。很早以前宁歌就这想过,只是年龄太小就放弃了。 而现在,这个想法仍然不切实际。 写稿子的话呢,到处去投稿,宁歌突发奇想。投稿的话,不会因为未成年有所轻视,而是看文章的优劣,因文而异。 但是又该向哪里投稿呢,该写一点什么东西。 不过,就算想好这些,暂时是没有时间了,因为新青年小说大赛迫在眉睫,距离投稿截止时间不到两周时间,而宁歌才堪堪完成一篇作品。 下一部作品该写什么?爱情小说写了,难道要写悬疑或是科幻? 宁歌突然想起那篇叫《我是谁?》的意识流小说,这篇小说很有意思,不光是解剖人性道德伦理法律,还有对生命和死亡的探讨。 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有深度的小说,超脱一般意义的小说,别具一格的小说。 宁歌心里没有答案,只觉得自己似乎陷入一个死胡同。 对自己而言,一个十七岁的未成年人,能写出多么具有思想性的文章,就是写出来,肯定会有很大争议,就像当年写出《我是谁?》的作者一样。 尽管他当时已经二十多岁了,可是依然被人质疑,不仅被人质疑作品的价值,还被质疑作品是否是枪手替写,质疑给未成年人带来的恶劣影响,种种。 但是不写有深度的小说,又如何确保自己会得奖,毕竟已经在赵导面前大放阙词,这件事也在全校传的沸沸扬扬,失败就会沦为所有人的笑柄。 而宁歌,显然不愿意这样。 宁歌从来都不是一个认输的人,就像他当年拒绝一对夫妇的领养一样,宁歌有着自己的骄傲和尊严,一如当初宁家的少年一虎、国小的小孩一霸。 脚上踢着小石头,宁歌闷闷地返回学校,好在学校此时并没有锁门,还可以进去拿车。 天已经黑了,学校教室里亮着灯光,这是那些自觉的同学在自修,而宁歌显然不在此列,是的,从来不会主动自修。 精诚中学是公立高中,晚上并没有自修课,和一些私立高中截然不同,杭州正则私立高中就是其中的典范,学生们晚上十点钟自修课结束。 功课又多作业又重没时间休息,好悲催啊,宁歌替他们感到难过。 相比之下,精诚中学就好很多了,六点就放学了。 但是,想起他们那一身漂亮的校服,宁歌就很羡慕,什么时候公立高中也会那么开放,拥有精美的制服。 身上的白衬衣黑西裤,简直简约到极致,能不能再增加一点审美。 走过学校,宁歌突然发现辛班教室里灯亮着,今天已经是周五明天就休息了,难道还有人在学习? 走上楼梯,走近教室,在窗户上豁然看见一道倩影。 周大班长,她竟然还没离开? 宁歌走进去,故意声音很大,看周大班长怎么应对。 宁歌看到认真看书的周雅眉头皱起,然后才抬起头,露出略显生气的脸。 “喂?周大班长,还没有回去耶?” 宁歌大大咧咧走过去,一屁股坐在旁边的书桌上,盯着周雅在看。 而周雅,看到突然出现的人是宁歌,略显一丝意外,随即收起生气的表情,盯着宁歌缓缓开口,语气舒缓但是却不容置疑。 “宁歌,我想和你谈谈!” PS:喜欢就加入书架吧。 (未完待续) 015:你想和我谈恋爱 生活总是充满意外和不确定,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就会发生什么,就比如现在。 周大班长从座位上腾地站起,宁歌还以为要做什么应激的事,等到听到这句话,宁歌顿时就愣住了。 我想和你谈谈,这句话听起来怎么很怪,就跟表白时差不多,有一种暧昧的感觉。而这里没有其他人,只有他们两个人,就显得更暧昧了。 只是一瞬间,宁歌就反应过来,十分狐疑地问道。 “你想和我谈恋爱?” 话刚说完,宁歌脸上十分郑重决绝,堂而皇之地拒绝周雅。 “对不起,我知道你喜欢我,但是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说完这句话,宁歌低头看着周大班长,看她是如何反应。 但是,周大班长没有看宁歌,而是盯着门口,张着嘴唇略显吃惊。 宁歌循着目光望去,就看到国文老师站在教室门口,他表情很怪异,有些惊讶又有些想笑,但他努力的压制着,让表情看起来正常一点。 只是,怎么看他的表情,都有点似笑非笑的感觉。 宁歌注视着国文老师,随即视线转移到周大班长脸上,在他们二人之间来回地扫视着。 国文老师表情依旧,然而周大班长变得脸红,表情似乎有些扭捏,随即羞恼的瞪了一眼宁歌,背着书包就要走。 “你们?” 宁歌脸上表情越来越狐疑,指着他们,似乎想到什么。 “周老师,你瞒得我好辛苦。” 这是,宁歌才想起来,国文老师也姓周,而周雅的老爸他从没见过,每一次家长会都是周雅的妈妈。 而国文老师,显然就是周雅深藏不露的老爸。 听到宁歌大声喊着,周雅正要走的脚步停下,食指竖在嘴边嘘一声,随即恼怒的盯着宁歌。 而这时周老师也走进来,他的表情似笑非笑。 宁歌想起刚才调戏周雅,绕是大大咧咧的性子,也有些尴尬和羞赧,调戏人家的女儿,竟然被当场抓住了,这让人情何以堪。 周老师温文尔雅博学多识,身为国文老师,博学多识是必须的,但是温文尔雅很多老师都做不到,就比如外语老师赵导。 而这个时候,宁歌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周大班长国文水平那么好了,因为她有一个可以耳濡目染的父亲,这是很多人都无法拥有的。 甚至于,周大班长为何那么出色,宁歌都可以从周老师身上看出来,一个人的家庭教育很重要,她的父母是怎样的人,大致就能看出她是怎么样的人。 周老师这样优秀,也难怪会有这么优秀的女儿。 因为宁歌国文水平不错,也很尊师重道,因此,周老师是为数不多赏识宁歌的人,并一直悉心教导宁歌。 在生命历程中,宁歌很庆幸,他遇到很多优秀的老师,国一时的数学老师,高一时的国文老师,若不是他们,宁歌早就没救了。 “周老师!” 在周老师面前,宁歌都像是一个乖孩子,尽量听从老师的吩咐。这自然是因为周老师委实太过厉害,再跳腾的宁歌,在他手里就像是一只猴子,永远逃不出他的掌控。 周老师以自身的素养,将宁歌引入文学之路,在此之前,宁歌所有的日记写作都是涂鸦,而在此之后,就变得格外认真。 以至于,宁歌横空出世,夺得周雅辛班国文第一的名头。 甲乙丙丁午己庚辛壬癸,高二年级十个班,宁歌的国文数学一直排前列,若不然,宁歌就会是一名不折不扣的差生。 如果说宁歌的国文是周老师的帮助,那么数学就是国一时郭老师的提点,因为他们宁歌受益匪浅。 “宁同学,走吧,我们边走边聊说几句话。” 周老师微笑着开口,并没有说刚才撞击的一幕,就像是没看到一样。 “呃……好。” 走出教室时,是周大班长最后关灯锁门,宁歌和周老师走在前面。 “男孩子现在是长身体的时候,一定要多吃蔬菜。” “嗯!” 这是照例的关心,宁歌点点头。 “睡眠一定要充足,还有,少儿不宜的书尽量少看。” “呃……” 宁歌有些羞赧,而身后的周大班长也俏脸微红。 周老师就像是没看到一般,陷入回忆中,继续说着。 “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在外出求学,同样是一个人。那个年头形势复杂,学校实行军事化管制,对学生管理非常严格。学校警务处长的权柄非常大,学生不听话都可以进行惩教,如果屡教不改就会送去少年惩教所。” 说到这里的时候,周老师顿了一下,陷入更深的回忆中。 “我那时比你更皮,不光进过学校的小黑屋,还去过少年惩教所。少年惩教所属于半军半民性质,里面的管教有军队的军官,也有司法部的警官。少教所比军队更为严酷,这是我后来服兵役时才知道的,里面的经历毕生难忘。” 这时已经走出校门,周老师停一下,和校警打声招呼才离开。 没有在意宁歌周雅诧异地目光,周老师继续开口,就像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 “在里面有很多少年,他们都是因为男女问题被送进来,然后等待他们的,将是更为严酷的惩罚,你知道的他们出去时是怎么样的麽?” 说到这里的时候,周老师停一下,眼睛盯着宁歌,嘴角莫名有一丝笑意。 “不知道。”宁歌老老实实回答。 “小雅,你帮我去报亭买几份报纸,一份《杭州晚报》和一份《国民晚报》。”周老师偏头,吩咐周大班长去买报纸,周大班长有些狐疑,但还是点点头走了。 等到周大班长走远之后,周老师才开口继续说。 “少教所里没有女人,又是军事化管理,所以这里滋生了同性恋,说同性恋还有些表扬他们,应该说是变态,许多男女问题少年就遭殃了。” 宁歌听到这句话时,心底一寒,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突然才意识到,刚才周老师是借故支开周雅,显然这些不适合她听到。 “周老师,你不会骗我吧?”宁歌还是有些狐疑。 “怎么会骗你,这些少年出去后都发生了很大问题,那个创作《我是谁?》的作者就是之一,里面的主角原型就是那些少年。” 这句话的信息量太大,以至于让宁歌莫名震撼,《我是谁?》宁歌从头到尾看完了,自然清楚里面的剧情。 但是,宁歌怎么能被吓到,宁歌很快就找到理由,开始反驳。 “现在和那时又不同,怎么会发生那样的事。” “呵呵,或许你说得对,但是少教所真实情况谁又知道。” 这时周大班长走过来,周老师便结束这个话题,接过报纸拿在手中。 “宁同学,你今天的作文写的很急躁,你不知道麽?” “啊,对不起,周老师。” “你不应该对我说对不起,该对不起的人是你自己。心诚则灵,写文章也是如此,你今天的作文充满戾气,看来你最近压力太大了。” 宁歌知道周老师说的是金奖事件,看来这件事传得很快,很多人都知道了。 宁歌沉默了。 PS:喜欢就加入书架吧。 (未完待续) 016:不忘初心安得始终 一个人生命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而在一个学生的历程中,他会遇到形形色色的老师,道貌岸然的有,尖酸刻薄的有,斯文禽兽有,魔鬼心肠有,什么样的人都有。 能遇到周老师这样好的人生导师,宁歌何其幸运也。 天完全黑了,沿着马路走着,路边是昏黄的路灯,照在三人身上留下长长的影子,宁歌推着单车在最边上走着。 “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你可以试着去读一本书,我不会推荐你去读《金刚经》《圣经》之类的,我知道你少年人心性读不下去。我推荐的书作者是弗洛伊德,是弗洛伊德文集第六卷《自我与本我》。” 说着,周老师从公文包里拿出一本书,递给宁歌。 “呐,你可以去看一下,每天阅读一点,然后写下心得体会,第二天交给周雅。不限定什么时候读完,但是心得体会一定要认真写,我会检查的。” 宁歌拿着厚重的书,有一股厚重感扑鼻而来,这么多要什么时候才能读完,还要每天交心得体会,宁歌哭丧着脸但是只能收下。 “生活中从来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世界很大,你可以试着多交流一下,也可以到处去看看。” 被周老师这么一说,宁歌觉得好像自己内心很阴暗似的,忍不住反驳。 “老师,我没这么差劲的。” 周老师轻笑着,盯着宁歌。 “是麽,我也没说你差劲,这是你自己的感觉,其实你很优秀的,作文就比周雅写的有深度,数学也比她好一点。” 说到这里的时候,周老师忍不住笑了,而身后的周大班长很无语,不禁翻了个白眼,有这么说女儿的麽。 “你最近是不是坐不住?看见老师布置功课就烦?还有同学们吵闹也会很烦?早上做早操时很想疯狂流汗?很想去山上大声呼喊发泄一下?或者去网吧玩游戏疯狂一下?很想找个人轰轰烈烈的谈一场恋爱?有人踩你的脚你会很想骂人?与人吵架的时候你会很想打人?……” “老师,你别说了。”宁歌在一旁听得冷汗直流,他猜的也太准了。 宁歌最近确实有点烦,因为祖母在生病,这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祖母的大限快到了。 人有悲欢离合,生死有命,祖母活了七十多岁,从战争年代出生,经历七十多年风风雨雨,一直活到现在。 祖母,是宁歌在这个世界上的不多的亲人,自从父亲入狱母亲离开,她就是宁歌唯一的依靠,而现在她也要撒手离去。 祖母那样好的一个人,竟然就这么要走了,临死前她疼爱的儿子都不能见一面,这是一种多么大的遗憾。 还有就是,那些权益都是祖母为宁歌争取到的,祖母走了,宁歌的生活将会变得更艰难,甚至于丧失独立自主,变得寄人篱下。 这不是宁歌愿意看到的,到那时,宁歌拿什么去抗争。 “老师,你不是只是高中国文老师么?难道还学了心理学专业?”宁歌有些狐疑,一个国文老师怎么会这么厉害。 “宁歌,你才知道耶,我爸爸是燕京大学国文和心理学双料硕士。”周雅仰着脑袋,一脸自豪。 这是周雅第一次说话,整个过程中她都在认真地聆听着。 宁歌扭头看向旁边,周雅似乎有些得意,傲娇的抬头挺胸,尾巴似乎都翘到天上去。 宁歌知道,这是周雅在报复,就是报复刚才在脚上说的那些话。 宁歌翻了个白眼,随即扭头,华丽的无视她,然后周雅一阵郁闷。 宁歌看向周老师,周老师没说话,显然是默认了。 “宁歌,从你身上看到了当初的我,我很看重你,所以才对你要求严格,希望你能活得更潇洒。” 说完,周老师拍一拍宁歌的肩膀。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周末好好思考一下,马上高三就到联考了,自己以后怎么做,那么下周再见。” 站在十字路口,周老师点头告别,周大班长挥手再见。 三人就这样分别,宁歌拿着厚重的书籍,站在路口陷入沉默中。迎面是万家灯火,霓虹在闪耀,而宁歌此时并不孤独,因为他刚刚感受到一种关怀。 周老师对他的这种感情,应该说是超出教师的范畴,其实他没必要这样做,但是他还是做了,这是一种仁爱之心。 宁歌从周老师是身上,看到一种儒者的风采,随风潜入夜,令人如沐春风。 周老师对早上发生的事情显然知道,但是他并没有提起,在这个事件中,他只能保持沉默,他身为教师中的一员,显然不能明目张胆支持宁歌,而宁歌作为他的爱徒,这件事又是和国文课有关,他又不能视而不见。 因此,才会有今天的这一场谈话,若不是因为时间关系,谈话应该可以持续很久。 宁歌走在街道上,心里思索着种种,就在这时,突然身后传来声音。 “宁歌!等一下!” 宁歌转身,就看到周大班长跑过来,俏生生站在身前。 “怎么啦?难道是想和我吻别?或者还要深情告白?你爸可在旁边盯着呢。”宁歌似笑非笑地盯着周雅,一向口花花的毛病又发作了。 周雅听到这句话,吓了一跳,扭头往四周看了看,发现没人才轻舒一口气,然后嗔怪道。 “宁歌,刚才的事我还没跟你算账呢,你怎么现在又这样?” “你这么小心,你很怕你爸?他是个暴君?他教训过你?”宁歌饶有兴致,脑洞大开。 “喂?你够了耶!你怎么可以这样说我爸,我爸是很好的人,你不要乱说。”周大班长似乎是生气了。 “哦!我知道了,你有恋父情节,你不用解释,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宁歌!你再这样我以后就不理你了。”周大班长一手扶额,她显然很无奈,拖着长长尾音,似乎有些抓狂。 “好吧,你有事就说吧,但是千万不要是劝我努力学习之类的话,否则我会一走了之。” 宁歌很想吐槽,你那个样子也算理我?但是宁歌没有再说,显然不想在这个话题上争论下去,宁歌随意地开口,语气平淡但是却不容置疑。 周大班长呆了下,没想到宁歌会这样说,虽然没猜中但是离得很近,她显然不知道怎么开口。 “怎么啦?被我说中了吧,那就不要开口,再见!”宁歌面露自嘲之色,随即转身离开。 “等等!” 周大班长没想到宁歌说走就走,她愣了下立刻跑过来,站在宁歌面前挡住去路。 宁歌没有说话,面无表情注视着她,就像在看一朵花草一颗石头。 周大班长大声的喘着气,愤愤地盯着宁歌,随即表情一变,眼神变得柔软,似乎是在祈求。 “我想要说的是,请你别把国文老师是我爸的消息说出去。。” 周大班长又一次败下阵来,宁歌的心情突然变得好好,当即嘻笑着开口。 “好啊,要我不说也可以,但是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周大班长狐疑地问。 “暂时还没想到,以后再说吧。”宁歌摇头晃脑想了下,没有什么好想法,当即开口。 说完之后,宁歌就越过周雅,开始向前走。 “喂?究竟是什么?你可不要太过分。”周雅心里突然有不好的预感,看着宁歌的背影,大声地喊着。 “放心吧,不会违背道德法律,不会违背校纪校规,不会违背公平正义,不会违背……” 这个时候,宁歌的声音已经听不清楚了,只是传来放肆的笑声,后面是什么周雅也没有听清楚。 狠狠地跺跺脚,周雅恼火地离开。 PS:喜欢就加入书架吧。 (未完待续) 017:不为人知的背后 “爸爸,您为何这么欣赏宁歌,难道就是因为他很像当初的您?” “当然不止,其实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那是什么?” “……” “爸爸您为何不说话了?” “我在犹豫要不要让你知道?” “这有什么的,您就告诉我。” “那我慢慢说,你慢慢听,宁歌七岁时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然而因为一件案子,导致他家庭破裂,他父亲被判处十四年监禁,现在仍然在服刑,而他母亲当时案发后就离婚出国了,一直都没有回音,宁歌是在寄宿学校长大的,他没人管,就像一个孤儿。” “原来如此。” “我这么说你可明白?” “爸爸,我明白了。” “你只明白了一点点,当你听我说完的时候,你心里立刻升起的就是对宁歌的怜悯,是不是?” “爸你怎么知道?” “呵呵,你千万不要这么想,宁歌从来都不需要怜悯,他是个骄傲的人。如果你一直怀有怜悯的心态,你永远走不进他的心,永远不会懂他。” “……” “你记住,你是辛班所有人的班长,不是那些优等生的,你要怀着善意去对待每一个人,你最近的心态变了,难道是因为头上的光环太多了?不忘初心安得始终,这句话也是我要对你说的。” “……” “我希望你可以认真看宁歌的心得体会,而且你自己也要写心得体会,你们两个一起写,写完都交给我。” “啊?” “你也不要在宁歌面前提金奖的事,就当做没发生过一样,你刚才是不是去问了?” “他猜到了,都没让我开口。” “也好,我希望你可以多了解宁歌,这样会对你有很大帮助。” “他那样……,您还让我去了解他?” “呵呵,这说明你还没有理解他,若不然他不会这样对你。他身上伪装着一层面具,把他真实的一面都隐藏起来,用心理学术语,这叫做伪装症状。” “他那么活跃,还需要伪装?” “那你说,辛班全班同学有多少人知道宁歌的身世?” “额,好像没有一个人。” “所以,对于辛班所有的人,宁歌内心都是封闭的,就连他喜欢的李子萱,他的死党沈浩洋,还有他的跟班吴学成,都是他伪装的人格在交往。” “……” “他是不是还认识一个人,一个叫杨杰的学生,就在壬班?” “是啊。” “如果你细心了解的话,你就会发现,宁歌和杨杰认识五年了,他们上的是同一所国中。而杨杰是什么人,他也是一个孤儿,有强烈的自闭症,而宁歌是他唯一的朋友。” “……” “真正了解一个人,就应该去进入他的生活。我希望你可以和宁歌当朋友,但不要走得太近,更不要谈恋爱。” “虽然我不会和他谈恋爱,但我还是想问为什么?” “因为他的性格不确定,我看不出他的人生轨迹,最重要的是,宁歌他很容易走极端,他的内心是带着灰色的,你和他走得太近,我怕他伤害到你。” “……” “两年来,我曾试图用文字的力量唤醒他的善念,看现在似乎是成功了,但是更进一步,让他变得像个正常人还没有做到。” “……” “宁歌的心敏感脆弱,你和他交往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方式,否则的话就很可能出问题,那时候就不是事倍功半,而是势如水火了。你一定不想看见你的同学,处处和你作对反目成仇的情景吧。” “爸,你对他这样好,到底我是你女儿,还是他是你儿子?” “呵呵,你不是想学心理学麽,那些表现异于常人的人就是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你连宁歌都读不懂,更别谈心理学了。” “难道真的要从他开始,换个人不就行了。” “既然你不想,那就算了。” “好吧,我从他开始。” “宁歌的未来具有不确定性,从他的性格也没法分析,一个人的性格是从家庭教育开始的,宁歌他是那样成长起来的,你能指望他性格多好。所以你要耐心。” “您既说要走进宁歌的内心,为何还要我和他保持距离,不要走得太近?这不是矛盾麽?” “其实我以为你可以理解的,但是你根本没听懂,我说的意思就是和他做朋友,这样就接近了,但是不能喜欢他和他谈恋爱,这样不就是保持距离,小雅你最近变笨呢。” “哪有?谁会喜欢他呢。” “呵呵,虽然我不经常在教室里,但是我依然可以知道,辛班有人是喜欢他的,而且还不止一个人。应该说李子萱也对他有感觉,但是她一直在纠结是接受还是拒绝,她应该有其他的顾虑,如果不是她个人方面,就是因为家庭方面。” “我可没看出来他哪里有魅力?” “你认真阅读他写的东西,你就会体会到他这个人的乐趣,他的思想很有深度,但就是很容易走极端。一直以来,你们两人的国文争论我都看在眼里,但我想说的是,你的文笔比他好但是思想性不及他。” “别人都是夸自己的孩子,就您反倒说我不如他。” “呵呵,今天不是还有个小姑娘来找宁歌麽,这难道也不是他有魅力麽?” “那不算,他就是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这算是他身上的优点吧,优点和魅力是互通的。” “哎,刚才说的李子萱的事,她个人方面是什么?” “她喜欢两个人在一起的甜蜜和快乐,但是又恐惧于失去分开的痛苦,所以她一直很矛盾,接受的话就有失去的可能,而拒绝则是永远失去,她是个有选择恐惧症的人。” “这样啊,家庭呢?” “你觉得身为父母,会同意他们的孩子早恋麽,你最近变笨了呢。” “呃,难道就不能是学校麽?” “她都表现得那么明显了,难道还会顾虑学校?” “哦,那为什么不能和他走太近呢,李子萱就和他走的很近,但是她依然很好啊?” “你觉得,李子萱现在还有心情学习麽,整颗心都被牵绊住了,所以你才要和宁歌保持距离。” “我才不会呢。” “你是我唯一的女儿,我可不想你受一点伤害,宁歌性格太不稳定了,你们两个不合适。” “爸,讨厌,我又没说喜欢他。” PS:喜欢就加入书架吧。 (未完待续) 018:第一次亲密接触 如果你不讨厌,我就能喜欢你 你讨厌麽 你很讨厌,所以我不能喜欢你 如果你不可恶,我就能喜欢你 你可恶麽 你很可恶,所以我不能喜欢你 如果你不臭屁,我就能喜欢你 你臭屁麽 你很臭屁,所以我不能喜欢你 一回来,宁歌照例打开电脑,开始进行网路冲浪。看着这上面的签名,宁歌莫名就笑了。宁歌还是那个痞子歌,而对方却不是轻舞飞扬。对方是萱萱公主李子萱。 宁歌敲打着键盘,然后把一串信息发过去。 “萱萱大美女,这么晚还没睡?是在想我吧。” 宁歌饶有兴致的等待着,没多久就收到回复,是一个几句话。 “鬼才想你,你去死!” 宁歌看到这句话,顿时就笑了,可以想象到那边李子萱是怎样一番表情。 “我死了,你是守寡还是殉情呢?我很想知道。” “鬼才守寡殉情呢,我会马上找个人再嫁。” “哦,你再嫁的话,前面已经嫁给我了,所以你这是答应我的表白了麽?” “呸呸呸!讨厌鬼今天早上不是有人来找过你麽,所以你去找她好了,我是个神经病干嘛找我。再见!再也不见!” 李子萱她还是在意的,这个事实令宁歌感到兴奋,忽略李子萱最后的话。 “我是神经病,你也是神经病,我们那么般配,全世界只有我们最适合了。” 发完这句消息,宁歌托着下巴等待着。 十秒,二十秒,三十秒,始终没有回复。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李子萱下线了,又变成灰色头像。 宁歌并没有在意,泡上一杯咖啡,然后坐在电脑面前,然后随便翻阅。 网路是一个神奇的世界,足不出户就可以和世界沟通,在这个杭州偏僻的小屋子里,和世界某个角落的某个人聊天。 即使现在只是用文字交流,也看不到人的面貌听不到声音,也让人们大为震惊,毕竟电话是要收费的,虽然网路也会有信息费。 但这毕竟是不同的,网路到现在已经极为发达,在上面阅读听歌看电影,这些都不是难事,甚至于购物都可以进行,不过宁歌还没有试过。 在宁歌的好友列表中,还有许多外国人,当然宁歌并不会外语,所以交流都是使用翻译软件。 宁歌刚进入网路的时候,对一切充满好奇,现在好奇心降低许多,因为很多东西都玩过了。 真正让宁歌一直有兴趣的还是CBS论坛,CBS论坛是一个在全球具有影响力的网络社区,自创立以来,以其开放、包容、充满人文关怀的特色受到了全球华人网民的推崇。 而宁歌,就是这其中的一员,宁歌已经在这个社区混迹有段时间了。在和广大华人网友的交流中,宁歌就这样慢慢开拓眼界。 通过这里,宁歌不仅可以看到最新的资讯,还有最潮的话题,还有最为人推崇备至的小说散文诗歌等等,这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和网友的分享和交流,所有的资讯话题小说散文都可以。 最为重要的是,混迹CBS社区的人,大多都是一些成年人,应该说是一些进入职场的社会青年。他们具有丰富的社会阅历,他们往往具有高学历,就算没有高学历,也具有丰富的学识。 总之,这是一个充满人文气息的地方。用那个世界的词语来说,就是高端大气上档次。 当然除此之外,这里还是一个充满奇迹的地方。 宁歌最感兴趣的不是其他,而是舞文论墨这一板块。舞文弄墨,说白了就是展示用户创作的地方。除此之外,还有散文天下、天涯诗会、诗词比兴、煮酒论史等等,网民可以在此互相交流,并且点评作者创作的作品。 现实中小说实体出版并不容易,因为出版社不大可能出版新人的作品,除非是自费出版。 而在CBS论坛,曾经就有很多小说比较出众,然后点击率高热评不断社会影响广泛,之后被出版社看中,才一举实体出版达到几百万的销量,从此一书封神一夜扬名。 因为网路时代到来,很多出版社纷纷倒闭,传统出版业面临危局,不得不纷纷转型,目光瞄准网路文学。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因为一个现实中郁郁不得志的人,可以在网路上大放光芒。这又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因为在这个信息大爆炸的年代,每天都有那么多的信息洗牌,没有人气就会过气,然后变成路人甲一样的存在。 而对于宁歌来说,这就是一个最好的时代。 不需要再创建账号,宁歌的账号昵称是歌神,已经不能再修改了,只好继续沿用。 虽然有着轻微的强迫症,但是看到修改的费用,宁歌心头在滴血,只好捏鼻子放弃。 创建作品:《第一次亲密接触》作者:歌神。 第一次亲密接触,这个名字有点暧昧,很容易让人想入非非。但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就是成功的一半,一本书具有一个令人感兴趣的书名也是如此。 痞子蔡在网络上因一篇Plan邂逅女孩轻舞飞扬,在一来二去的网上聊天和之后的见面,再到轻舞飞扬不辞而别,最后女孩因病去逝的故事。 这是一个纯爱故事,很催人泪下,尤其是最后的结局,宁歌当时就被感动到了,尽管宁歌心肠并不软。 如果我还有一天寿命,那天我要做你的女友。 我还有一天的命吗? 没有,所以,很可惜。 我今生仍然不是你的女友。 如果我有翅膀,我要从天堂飞下来看你。 我有翅膀吗? 没有。所以,很遗憾。 我从此无法再看到你。 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焰。 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来吗? 可以,所以,是的。 我爱你。 这是一个多么悲伤的故事,看着上面这一段文字,就令人不由被吸引。 轻舞飞扬,一个多么热爱生命的人,但是悲剧就发生在她身上,她走的时候是充满遗憾的,二十多年来第一次遇到对的人,可是却要永远阴阳相隔。 正如仓央嘉措的那首诗: 第一最好是不相见,如此便可不至相恋。 第二最好是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用相思。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 安得与君相决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这首诗太过煽情应景,放在一起就如同量身定做一般。 宁歌很喜欢这篇作品,而且这篇作品很适合CBS论坛,所以现在推出最适合不过。 开始打字上传第一章,并且把这首诗歌当做契言。 跟她是在网路上认识的。怎么开始的?我也记不清楚了,好像是因为我的一plan吧!那个plan是这么写的: 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 我有一千万吗?没有。 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 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我也没办法飞。 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 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 所以我并不爱你。 《第一次亲密接触》,就这样于2004年4月16号晚上九点问世了。 是石破天惊,还是石沉大海,接下来拭目以待。 PS:喜欢就加入书架吧。每天两更是不是太快了。 (未完待续) 019:此间少年之奋斗 张爱玲说过,出名要趁早。 而宁歌,则因为想要快速赚钱,就选择多种方式。 第一是和赵导打赌,在新青年小说大赛中获奖,获奖会有不菲的奖金,当然更多的就是名气。在新青年小说大赛上获奖的作者,无一不具有高超的文学素养,接下来很多杂志社都会去约稿。 所以这是一个出名的平台,尽管一开始这并非初愿,只是为了发掘更优秀的作品。 除此之外,获奖作品还可以在《青年文摘》上面发表。《青年文摘》是中国青年出版社旗下杂志,是中国发行量最大的青年杂志,远销海内外,堪称业界的No.1。 所以,这也是一个出名的平台,有了名,还会没有钱麽。 第二,宁歌的选择就是网路连载,现在进入互联网阅读时代,有的网站社区是免费的,而有的却是收费的。 对于宁歌一名新人来说,选择哪一种连载的方式尤为重要。 选择一种出众的作品,可以积累人气,等到火的一发不可收拾,不用宁歌挨个上门舔着脸寻求出版,自然会有很多出版社排队等候。 马克思说过,资本家害怕没有利润和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家就胆大起来。 所以,前一刻他们还对你横眉冷对,下一刻就会见风使舵,像闻到腥味的鲨鱼,死乞白赖地妄图赢得你的恩宠。 第三,刚才说的就是第三了,当网路上初具名气,这种名气会转化为现实中的存在,具有现实意义的价值。 不管是出版社还是杂志社,都会因为作者具有名气而追逐,而约稿出版都会纷沓而至。 资本都是逐利的,当作者的名字成为一个品牌,引领读者粉丝的追随,资本会闻风而动,永远比读者更快一步。 所以目前宁歌做的事,第一个是为新青年小说大赛准备,这个机会很难得,一年只有一次。另外一个就是CBS社区,是金子总会发光,只要经历时间的发酵,不愁没有出版商找来。 到那时,杂志社连载,或者出版社出版,就都是可以预期的。 所以到目前为止,宁歌做的事也超出当初打赌的范畴,在别人看来是少年的意气之争,而现在却变成了宁歌的事业。 是的,准备做一辈子的事,如果可能的话。 宁歌当然热爱写作,若非如此怎会积年累月的阅读,并且还会写下一本本厚厚的读书笔记。 当宁歌七岁那年没有人管的时候,就开始用学会不多的文字写作,那时候更多的是写日记。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出去一天学习或者玩的宁歌累了,就会坐在书桌前记载今天的所见所闻所感。 那时候,写的都是很幼稚的东西,现在看来就是如此。 比如:早上去教室,遇到XX同学带的咸蛋超人,很喜欢很羡慕,但是没有人为我买。——1994.9.23. 又比如:又到一周解放的时候,出校门时,遇到一位很像妈妈的女人,但是只能看她带着她的孩子走远,心里很失落。——1996.11.12. 再比如:今天见到一位女生,突然就很喜欢,想和她开口说话,但是当她看着我时,突然就无法开口。——1999.4.15. 这就是宁歌的少年时光,那时宁歌一夜间家庭破灭,就变得很自卑敏感。到后来经历一次难以忘怀的事,从那以后宁歌就变了,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 那时候上国中的宁歌写的日记是这样的。 早上尿尿时有人踩了我的脚,但是他竟然理直气壮的,一点歉意也没有,反而嘲讽我是没教养的野小子。所以我离奇地愤怒了,一把抓住他的衣领,把他推到墙上。然后反复拿他的身体撞墙,把他撞得涕泗横流,直到他认错为止。——2000.10.01. 每次看到同桌,她虽然长得很可爱,但总是很笨很傻很呆的样子。但是今天不知为何我突然很生气,在上课的时候就抓住她的手,然后就这样玩弄她。她发觉我的动作快要哭了,但是不敢向老师举报,只能任我施为。她这个样子我更觉得无趣,就放开她。——2001.5.06. 下午做卫生的时候,我拿着拖把去水龙清洗,因为水开得大,然后把水流溅到旁边的女生,把她的裙子弄得有点湿。我向她道歉,然而她竟然说道歉值几毛钱,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做什么。然后我很生气,拿过旁边的水盆接了点水,举着在她头顶倒下,把她淋得像落汤鸡一般。——2002.6.11. 这就是年少轻狂的宁歌,那时候真的是肆无忌惮,做什么事都不计后果,当然现在已经收敛许多,这大概是宁歌慢慢长大,而且因为国文老师的熏陶,戾气已经消减许多。 所以在上高中之后,宁歌的日记也跟着心境而变化。 微风和畅,万里无云。今天开学第一天,天气是一个好天气,然而心情也会如此麽。当看到李子萱的时候,我的心情就变得很好。李子萱穿着军装的样子真好看,英姿飒爽,当时我就有点沉醉。 于是我上前堂而皇之宣布,李子萱我喜欢你。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李子萱也没有答应我,而我也因为捣乱军训秩序,被教官警告并且惩罚。从这里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爱要大声说出来,但是要注意单身的教官在不在现场。——2002.8.15. 喜欢一个人是怎么样的,难道就像是我对李子萱一样。我不经常想念她,只是在平常上课两人互相斗嘴。吵吵闹闹磕磕碰碰,难道这就是欢喜冤家的爱情。喜欢她已经半年多了,但是她从没有表示过同意。 这让我充分理解一句话,喜欢是一个人的事,在一起又是二个人的事,我喜欢你,与你无关。这句话说得很对,但是我的爱情就要这样单恋下去麽。在新年的第一天,我这么思考。——2003.1.1. 今天是西历情人节,读到这首情诗。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仓央嘉措的这首诗道尽万般爱恋,但是我和李子萱是什么样子的。 两年来,从一开始的热情似火,到现在变得不温不火,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熄灭爱情之火。不知道什么时候,对爱情没有了期待,而现在我的耐心快被消磨殆尽。而她呢,还要纠结到什么时候,我似乎预感到我们快要结束了。——2004.3.14. 2004年的春天,杭州小屋,天气微暖。 埋头在灯光下,宁歌卸下伪装的面具,变得深沉忧郁孤独,回忆着今天的一幕幕,宁歌慢慢写下一句话。 此间的少年,已经蓄势待发,全世界,你准备好了麽。 PS:喜欢就加入书架吧。 (未完待续) 020:从此宁郎是路人 东方巴黎——上海,就坐落在黄浦江畔。 上海,昔年的十里洋场,现在的国际大都市,经历中国半个世纪的崛起,愈加显得国际范。 如果说中国处于传统和现代之间,那么上海拥有的只有现代,它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摩登城市,这里是国际五大时尚之都之一,是远东第一大城市。 上海是一个自由城市,是一个移民城市,超过百万的外国人在此居住,说外国人也不尽全对,因为他们许多已经加入中国国籍。 上海被称为冒险家乐园,一个多世纪以来,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到这里。 若非上海还有黄皮肤的市民,估计就要被人以为是西方城市,这里和很多西方城市相似,比如说巴黎纽约伦敦等。 所以说,上海是一座完全西化的城市,这里找不到一点东方气息。 提起上海,大多数人第一回想起来的,就是那百乐门和大都会,其实不光光如此。上海还有许多地标建筑,比如说东方大剧院,万国跑马场,国际饭店,当然还有提篮桥监狱。 走在上海的街头,不只是南京路,随处可见金发碧眼的白人,当然也有许多黑人,对这一切你不必惊奇。如果你显得诧异,就会被上海市民嘲讽是外地人,因为上海市民早已习惯,准确地说是习惯了一个多世纪。 宁歌今天就乘车来到上海,清晨早早出发,坐着捷运,直到快中午才抵达上海。 宁歌这一趟来上海不是为旅游,也不是为吃喝玩乐,所以上海的繁华与他无关,也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宁歌只是一名过客。 提篮桥监狱,这是宁歌的目的地,赫赫威名的远东第一监狱,名副其实的死亡之城。 这里民国的时候关押的是政治罪犯,后来政府施行宪政解放党禁,便划归司法部直属,用来关押违法乱纪的政府官员和议会议员。 宁歌的父亲就关押在这里,十四年监禁,宁歌每一个月都要来探监,一年只有十二次见面机会,十四年一共可以见一百六十八次。 然而宁歌去的次数只有不到一半,那其中,一段时间宁歌从不去看父亲,即使父亲很想见他也不例外。宁歌不去的时候,姑姑或者伯伯有时间就去看,但更多的也是没空。 所以父亲他经常是孤独的,后来宁歌才体会到这一点,自那以后就从未缺席。 这是今年的第四次,到现在已经关押十个年头,还有四年父亲就刑满释放。 当年的事过去十年,那时宁歌只有七岁,具体的事情经过早已经记不清。 但是有些地方仍然历历在目,比如说,父亲最后离开的时候,对宁歌说他是清白的。然而就算宁歌相信,可是他为什么要认罪,为什么不在法庭上辩解。 从当初满怀希望,抱着对父亲的热忱和信任,在学校里,当同学说父亲是贪官污吏的时候,宁歌总是激烈地辩驳奋起反抗。 每一次都激烈辩驳,然而残酷的事实摆放在哪里,仿佛嘲笑着宁歌幼稚的举动,就算宁歌再不相信,也只能擦干眼泪默默低头。 每一次辩驳和反抗,都将宁歌刺得满身伤痕,一次又一次,坚持执着的少年仿佛像一个傻瓜,现实的小丑横眉冷对冷眼旁观。 那时候的宁歌是天真无邪的,是最为纯真善良的。可是人终究会变得,尤其是一个孩子,宁歌就在这种异样的环境中蜕变。 当荣耀失去的时候,宁歌剩下的只有耻辱,长达几年,父亲戴在他头顶的耻辱。 那时,一个人生活的孤独寂寞,所有人异样的眼光,让宁歌开始对父亲产生怨怼,以至于不想见到父亲,那时候宁歌就再也不去探监。 宁歌终于学会韬光养晦,将自己的心思隐藏起来,不再那么容易流露真实感情。 安静地躲在一个角落里,宁歌仿佛是一只怕生的老鼠,很多时候都是沉默寡言一言不发,连一点笑容也没有。 每当父亲坐牢的消息泄露出去,不管如何宁歌都会要求转学,家族这一点要求还能办到,于是宁歌一直经历转学,从最初的上海到苏州到杭州。 宁歌经历很多学校,从没有停止脚步。目前为止,杭州精诚中学快俩年了,还算是时间比较长久的。 到杭州精诚中学时,宁歌已经十六岁了。 九年过去,宁歌从一位儿童,也长大成现在的少年。而父亲,也从一个而立之年的中年人,变成现在满头银发的半老头。 是的,四十岁的半老头,狱中的生活让他变得尤为苍老,已经失去一个中年人的模样。 在狱中经历十年时间,不知什么时候,父亲就从年富力壮,变成了现在的白发苍苍。 宁歌自己长大了,父亲却老了。 时间过去七年,不管宁歌是否相信罪证,那已经不重要了,就算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十年都过去了。 宁歌亲眼看着这一切,内心被触动,还有什么比时间更为厉害的药剂。于是几年来的隔阂尽皆消失,父子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回到十年前,那时的父子情谊十分单纯,宁歌也是单纯地崇拜着父亲,而后却经历聚聚散散离离合合,现在又恢复到往昔。 不过因此,感情变得更为纯粹和深刻。 宁歌心里隐隐有所体会,不过因为长久的强烈自尊和骄傲,宁歌不想那么快去承认。 如果说宁歌对于父亲是这种感觉的话,那么母亲呢,抱歉宁歌快要忘了。 她似乎已经成了一个符号,宁歌从没有留下她的照片,也不想在记忆里找到她,就算她出现在面前,宁歌也只会认为她是一个陌生人。 她们之间,从来就没有见过,从来就都只是陌生人,一如当初她决绝地离开。 今天去探监,宁歌的心情很平静。 上衣是一身黑色卫衣,下身是一件黑色牛仔裤,脚上是黑色的帆布鞋,头顶戴着一顶黑色鸭舌帽,嘴上是一个黑色的口罩。 宁歌全身都是黑色,把自己全身都笼罩着,双手插进裤兜里,只露出明亮深邃的眼睛。 宁歌现在已经十七岁,身高却有一米七六,看起来与成年人无异,只是身材略显消瘦。 坐在公车的位子上,宁歌目光看着外面,眼神深邃而冷漠,不带一丝表情。 不在杭州学校的时候,宁歌恢复他本来的面貌,表现得极其冷漠,生人勿进。 若是辛班同学在这里,估计要惊掉一地下巴,这个人还是宁歌麽。或者应该这样说,就是宁歌现在站在辛班教室,全班同学也没人会认出来。 实在是,两个人的气质差别太大了,不能说是截然相反,但也是八竿子打不到一块。 用一句话来说,那就是从此宁郎是路人。 PS:喜欢就加入书架吧。 (未完待续) 021:一入监牢深似海 在宁歌坐在座位上的时候,旁边的一些国中部小女生偷偷注视着他,因为生人勿进冰冷的气质,没有人敢靠前,只是远远盯着在看。[? <〔 宁歌似乎是没有注意到那些目光,依旧偏头看着窗外。 当公车优美的女声提示声响起,提篮桥站抵达,这时候宁歌霍然起身,提着东西从后门下车。 这时候,车内的人才注意到,是大名鼎鼎的提篮桥监狱到了,而旁边的几位小女生面面相觑,她们才明白这个怪异的人是去做什么。 提篮桥监狱平时限定开放,开放日会有远近闻名的游客前来参观,当然,这些人大多都是友好国家的外宾。 开放日和探监日不在一起,是错开的,所以今天没人会来参观。 提篮桥监狱关押犯人最多时,有将近一万名罪犯关押于此,这些人中大多是政治罪犯、社会名流、政府高官、议会议员和外籍人士。 当然上述的罪犯,本身都是具有极高的名望或者财力权利,或者案件轰动一时影响广泛。 自从开放党禁之后,里面关押的人逐渐减少,宁歌当然不知道现在里面关押了多少人,他只知道里面有他的父亲,其他的任何都不需要知道。 宁歌一直有个疑问,父亲当年只是一个市议员,很小的金华市的市议员,当时案件虽然轰动一时舆论广泛,但是就算如此也不至于被关押到上海提篮桥。 金华市当地就有监狱,遵循异地收押和就近原则,最有可能的应该是杭州,也不至于被关押在上海。 宁歌心里疑窦丛生的时候,那时已经在国中上学,性格变得沉闷,这个疑问一直没有问人,包括父亲在内。 提篮桥监狱探监必须有预约,而且最多每月一次。宁歌在管制处报备过,每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就会过来,管制处也会有所准备。 当然,如果那天突然有事的话,如果不能来,那这一个月就没有机会了。 机会只有一次,就看珍不珍惜。 那样的话,只能时隔两月之久再见一次。 大多数探监的亲友都选择周六或者周末,所以这两天来的人较多,进入监狱的时候需要排队等候。 提篮桥监狱大门紧邻公路,进入的时候会被路边的人看到,当然公车里的人也会看到,探监的亲友就会收到各种异样的眼神,这种感觉是很令人难堪的。 宁歌也是如此,所以来的时候充分准备,没有人会注意到宁歌的脸。在进入监狱大门管制进行检查时,宁歌才脱下口罩脱下帽子,然后将手里提的东西送去检查。 宁歌来了很多次,规矩都记住了,什么东西能带什么东西不能带都明白,所以很快就检查通过。 提篮桥监狱大门是一个黑漆漆的大铁门,宁歌每一次走近,都不由感受到一股沉重腐朽压抑的感觉。 一座大铁门,就这样分割了世界,外面的人好奇想进去看一下,但是大多数人都看不到,里面的人想出去重获自由,但是必须等到刑满释放。 钱钟书所说的围城,在宁歌看来监狱也是。 一进入大门,在管制的引领下前进,宁歌不用回头,都知道大铁门开始关闭,重新锁上了。 “谢谢!” 宁歌满怀诚恳地道谢,然而迎接宁歌的,却是管制面无表情的脸。 他们似乎冷漠到极点,不会多说一句话,也只是在一开始进入的时候出言提醒。之后,亲友什么都不必做,按照吩咐一一跟随前进就是。 来这里的亲友态度都很诚恳,见到管制似乎就是遇见亲人,但是迎接他们的总是冷漠,总是管制面无表情的脸。 亲友为什么要满怀诚恳道谢,因为如果态度恶劣,很可能会牵连到里面的人。尽管以他们的能量,碾死这个小管制不费吹灰之力,但是他们就要低头,而且还必须得伪装地诚恳。 事实上管制都很遵守条令,所以上述的这些都是亲友自以为是。 宁歌不是伪装的,他是满怀诚恳,礼貌并不等于低头,这不妨碍宁歌的骄傲。即使知道这一切无关紧要,并不能带来什么,宁歌一如既往地坚持。 对了,在此期间,亲友的眼睛是被蒙住的,用一张黑布蒙住,什么都看不见,只有眼前一团黑影。 所以尽管来了很多次,宁歌仍然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样子,只有探监室一个不大的空间似曾相识。 左拐右拐,被引导着缓缓走着,因为眼睛是被蒙住的,但是耳朵和鼻子却完好无损,因此,可以用耳朵听用鼻子嗅。但是这里总是静悄悄的,什么都听不到,而鼻子闻到的只有腐朽的味道,其他的都没有。 被这样引导着,宁歌就像是进入黑暗深处,愈走便俞黑暗,但是前方总有一处光明等着他,那就是父亲。 因此,宁歌永远不会害怕,就如同黑布总会摘下,光明总会降临。 曲径通幽,不知道走了多少路,就这样终于抵达。见面心切,所以才会有迫不及待的感觉,而被黑布蒙住眼睛,是没办法计算时间的。 有时候宁歌无聊的想,监狱就这么大的一点地方,来回几次就熟悉了。 这里守卫森严,也没有越狱的可能,而劫狱的话那就更不可能了,毕竟这是中国第一大监狱。 那么这样的话,做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有用麽?没有人回答,而宁歌也不需要人回答。 一进入监狱,整个人都变得肃穆,仿佛变成面无表情的管制。 就在这时候,探监室到了,因为宁歌被引导坐下,坐在一张冰冷的铁椅子上,手一触摸到冰冷的触感,宁歌就知道到了。 这时才被允许解下黑布,宁歌慢慢张开眼,就见到熟悉的一幕。 灯光明亮有些刺眼,宁歌眯着眼睛注视着对面,对面的铁门里父亲很快就会进入,每一次都是这样。 等待的时间是煎熬的,虽然最长的一个月时间已过,但是最后的几分钟却比之前更加煎熬,度秒如年不外如是。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呢,大概是近亲情更怯吧。 ps:喜欢就加入书架吧。 (未完待续) 022:奇怪的人与谈话 有时候没见面的时候反而很期待,但是见面之后就会觉得很平常,而宁歌和父亲就是如此,稀松平常平淡如水。 再一次见面,时间间隔并不是很远,仿佛就在昨天历历在目。 当父亲从铁门里进来,他并没有戴黑布,就这样走进来。 宁歌视线一直盯着他,看着他轻盈的脚步,和脸上欢快的笑容。 一个人在监狱里待十年之久,不能出去看外面的世界,只能在放风劳动的时候活动,每天都是一样的环境,每天遇到的都是一样的人,他会变成什么样的。 这个问题宁歌也曾想过,设身处地一想,就觉得肯定会疯。宁歌是那么不安定的人,若是有人束缚住他,肯定会奋起反抗追求自由。 所以这就可以理解,“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这诗的含义。 在宁歌看来,若是宁歌自己要在监狱里待十年,宁歌还不如选择一头撞死。 拥有生命,爱情就会随之而来,但若是没有生命何谈爱情。而自由呢,被束缚住的生命,无法无拘无束的生活,那还有什么意义。 然而,当宁歌曾经问父亲,他为什么没有疯掉时,父亲是这样回答的。 人不能永远是一个样子,当你疯掉就会现,生活还是没有任何变化,所以疯是没有用的,正常才是正常的。 请别介意,因为宁歌和父亲独特的关系,所以宁歌说话很放肆直接,而父亲或许是宽容或许是愧疚,也不曾苛责宁歌。 按照这样来说,父亲曾经也是疯过的,只是后来恢复了。宁歌再继续问详细经过,而父亲就不回答了。 和父亲的目光接触,深邃而明亮,还带着一丝睿智。而宁歌,在这种目光的注视下,没有一丝不适。 “你还好吧?”当父亲坐下,拿起手里的电话挂在耳边,宁歌才开口。 “挺好!你怎么样?”父亲这样回答,随即反问。 “还好!” 对于父亲,宁歌心里没有多少敬畏,和普通的小孩怕父母不同,宁歌因为自己一个人住,所以并没有这些情绪。 而父子二人的交流显得奇怪,就像是普通朋友,而非亲子关系。这或许不怎么奇怪,但是父子二人彼此现状很满意,这就有点奇怪了。 所以,这是一对奇怪的父子,父子二人同样奇怪。 然后,二人客套完,就是一段沉默。 宁歌听到上面对话,一分析就会察觉不同之处。 “挺好”,这两个字显示出父亲的近况,他对最近的生活很满意。而宁歌呢,是“还好”,还好就是还算好,那就还有不好之处咯。 两个人都清楚对方的心情,这就为接下来的谈话奠定基调。 “如果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到了另外一个光怪6离的世界,那个世界有许多奇怪的事,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奇怪。” 宁歌回想着那个奇怪的梦,随口就把它说出来。 “如果我说这没什么,或许你会觉得我是在客气,所以我的答案是你很奇怪。” 很轻松的,父亲就这样慢慢说出来,语气平静并不出奇,但是话里的意思却和语气截然相反,并没有感到惊奇的地方。 “哦?”宁歌开始有了兴趣。 “一个奇怪的人,他会遇到很多奇怪的事,久而久之他就会习惯,并不显得奇怪,所以你刚才的问话就很奇怪,这不是奇怪的人应该说出来的。” 然后,父亲就说出这句绕口令一般的话,旁人听起来很不明觉厉。 然而宁歌却明白了,这是父亲在将军,刚才的问题确实略显白痴。宁歌嘴角扯出一丝笑容,第一局就这样输了,不过没关系。 两个人谈话气氛非常轻松,但是谈话内容并不简单,不是没有营养的家常。 “如果我有一条捷径可以获得成功,但是成功之后会带来巨大争议,我是不是应该选择这条路?” 这是宁歌的问题,当然问题就是关于那个梦。 父亲沉默了一下,似乎思考捷径是什么样的存在,会不会违反法律道德什么的,可是随即一想又觉得不是,于是就放下心来,这才开口。 “如果让你放弃,你会不会听话?” “当然不会。”宁歌想也不想,斩钉截铁回答。 “所以这句话你也不应该问。” 宁歌于是再换一个问题。“如果我获得了成功,做出了巨大的成就,你会感到惊讶麽?” 这句话宁歌很想问,如果习惯了之前平凡的他,还会接受以后不寻常的他麽,这种落差会很大的,希望有些人不会疯。 “如果我说我不会感到惊讶,那你一定认为我是在客气,所以我的回答是会感到惊讶。” “哦?这是为什么?” “依你现在的能力,想要做成一些不简单的事并不容易,除非是另辟蹊径,不然走前人的路很难成功。” 一谈到这些的时候,宁歌就会现父亲变得十分睿智,一点也不像是被关押的人,仿佛是一位博学的大学教授。 而宁歌,在听到上述话的时候,就被惊讶到了,父亲果然老谋深算,一下子就猜出了一些东西。 宁歌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所以便转移话题。 “如果我喜欢一个女孩子,很喜欢很喜欢,一直没有变过。但是时间过去那么久,她一直没有回应,徘徊在答应和拒绝边缘。而我,也似乎耗尽心神,已经有点累了,若是她再没有回应,我可能就会放弃。” 宁歌脸上带着一丝苦闷。 宁歌从来不是一个安分的人,就像现在的恋爱就是如此。学校明令禁止早恋,但宁歌还是明知故犯。 这或许源于宁歌的叛逆精神,又或许是因为宁歌孤独寂寞。 总之,宁歌非常想谈一场恋爱,痛痛快快地恋爱一次,在校园光明正大牵手接吻,在校外一起看电影喝奶茶,情侣做的种种事宁歌都想去做,甚至于开房和上床。 但是这些,李子萱都不能给他,将近两年时间宁歌已经很累了。 “所以我在决定,我是不是应该放弃?” 这一刻宁歌就是一个孩子,脸上带着的是迷茫和困惑,作为一个结过婚的人,父亲应该能给他一点帮助。 “你有没有注意到,你刚才问这个问题的时候,选择的动词是放弃,而不是坚持,这难道不是你心里已经有答案了麽?” 回应宁歌的是一句反问,宁歌当时就愣住了,当下回想才明白过来。原来心里已经有答案了麽,但是为什么这么不甘心。 就在这时,父亲又开始问,变得有些咄咄逼人,而宁歌沉浸在苦恼中,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变化。 “如果你放弃,她会不会痛苦失落?” “肯定会!”宁歌回答地斩钉截铁。 “你会不会因为她失落而失落,因为她痛苦而痛苦?” “我又不是无情之人,怎能不会难过,但是我可以尝试忍受,即使过程会很痛苦。” “现在你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又何必再来问我了。” ps:喜欢就加入书架吧。 (未完待续) 023:激情燃烧的岁月 最了解自己的人是自己,但最不了解自己的人同样是自己。 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自己心里清楚。但是当别人问起的时候,却有一下说不出来。 宁歌不知道父亲为什么这么了解自己,就像是住在自己心里一样。虽然这种被亲人关怀的感觉很好,可是宁歌突然觉得这是一种脆弱。 为什么要把脆弱的一面展现出来,难道仅仅是因为困惑麽。 心里已经动摇了,这个信号让宁歌不能接受,是什么时候开始有这种想法的。我并不是无情之人,这句话就像是讽刺,都这么要决定放弃了,还不是无情之人。 放弃这两个字突然变得好刺眼,似乎是在宣告宁歌的背叛,而宁歌心里浮现出李子萱的身影,她没有再开心调皮的笑,而是就那样静静地看着宁歌,让宁歌无地自容。 摇摇头,宁歌收起复杂的思绪,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不久前就是清明祭祖,这件事我记得上次和你说过。我回金华一趟,祖母的身体不大好,听她说她的大限快到了。她想去世之前见你一面,可是叔祖伯伯都不想让她来。她身体不大好,一激动很可能就会出事。我去见祖母的时候,祖母不让我把这事告诉你。但是我想了想,不告诉你我会愧疚,所以最后还是说了。” 宁歌说这句话的时候很淡然,似乎是在说一件稀松平常的小事。 宁歌说完话之后,就陷入沉默中,没有再开口。 而父亲,他则是愣住了。 他似乎是没有预料到宁歌这次换的是这个话题,还有惊讶于这个惊人消息中的事实。 一个个关键字迅摘录出来,那是清明祭祖、祖母、大限、见面、出事、不让,一刹那时间,父亲他就明白过来。 他呆住了,脸上从之前的淡定和宠辱不惊,变成了现在的呆滞和面无表情。 他似乎失去灵魂,变得犹如行尸走肉,没有一丝生机。 宁歌拿着电话,电话里他没有出声,但是宁歌体会到他的悲伤,就如同当初,宁歌在祖母身前听她讲一样。 “小歌,你祖父走的时候很早,我这个未亡人多活了四十多年,很对不起他了,现在是该到走的时候了。” 祖母说话的时候很平淡安然,就像是在讲故事。 宁歌听她说这件事的时候,她还是如同以往一样坐在榕树下,坐在一个老藤椅上,听着老师cd机里面传来的的昆曲,她戴着老花镜做小物件。 她说这件事的时候,宁歌也和平常一样,坐在榕树下的一个小凳子上,旁边是一个小猫咪。 大多时候宁歌在安静地听故事,猫咪也慵懒地晒着太阳。 祖母是昆山人,出生于战争年代,一生也经历过几次战争,她和祖父的相识就在战争中。 祖母七岁的时候抗战爆,一路跟随家人迁到香港,没经过几年时间,香港紧接着又被日军占领。 她的童年时光就是在不安中度过,一直到抗战胜利,香港重新恢复自由。 那时候中英政府已经就香港问题展开对话,但是最终没能达成收回的意向,香港还是处于港英政府统治之下。 安土重迁,虽然在香港度过八年时间,祖母全家人仍然选择迁回上海。 祖父出生的晚,他踊跃参军,但是没有赶上最后的抗战,只是成为一名胜利者接受日军投降。 那年祖父二十岁,比祖母大五岁。 抗战胜利后全国处于一面和谐,虽然局部有激烈和对峙,但是终归是国家大幸,没有再爆大的战事。 战争就这样结束了,进入和平年代,时代大幕已经开启,冷战迅波及到亚洲,当时的中国也不例外。 那时国内的军人数量庞大,到了遣散的关头,但是紧随而来的冷战,又将准备松开的条拧紧。 为缓解紧张局势,国防军开始扩编,政府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适龄国民青年强行服役。 在这种时代背景下,祖母当时中学刚刚毕业,就进入边疆服役,然后就和身为军官的祖父相遇。 祖父立志成为一名精忠报国的中**人,他在抗战胜利后继续留在军营,选择到最边缘的地区服役。 用一句诗意的话来说,那是个激情燃烧的岁月,但是现实很残酷,边疆的生活是极为枯燥的,没有上海南京北平那样的丰富生活,而这些靓丽的女兵就是唯一的亮点。 祖父是一个半大不小的小伙子,家里虽然为他订了亲,但是他一直推脱不肯,直到遇见祖母。 祖母回上海后念的是协和医学院,刚从护理专业毕业就参军入伍,成为一名女医务兵。 当时男兵们最喜欢的就是去医护所,就是为能看一眼靓丽的女兵,为此他们三天两头受伤。 祖父不是一名男兵,他那时已经成为一名年轻的军官,因为相貌英俊因为幽默风趣,身受一些女医务兵亲眯。 祖母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医务兵,她年轻青涩,不像其他大龄那样热情奔放,她与祖父根本没说过几次话,因为祖母一说话就脸红。 让祖父和祖母真正相识的,却是一次突如其来的边境冲突。 在冲突中祖父身为军官,时刻冲锋在第一线,然后因此就受伤,而养伤期间护理他的人,就是祖母。 故事由此就展开。 宁歌脑海里闪过一幅幅画面,这些都是根据祖母讲故事,宁歌自行脑补的。这个故事平凡,但是因此却也伟大,拿来写一部小说是再适合不过的了。 祖母从头到尾,把她和祖父很多的故事都讲了,时光是唯一的见证者,而宁歌是唯一的倾听着。 父亲是祖母和祖父最小的儿子,父亲出生后没多久,祖父就在一场边境战争中牺牲。因此,父亲被家族认为是克星,克死祖父,家族一直不喜欢他。 祖母当时三十多岁了,一个人要拉扯几个孩子,忍着悲痛坚强地活着,用她的话说就是苟且偷生,所以她自称苟活四十年的未亡人。 父亲从小是由祖母抚养,他一直在祖母身边生长,因此他对祖母的感情很深,深到什么程度宁歌并不曾理解。 所以当宁歌说完这则消息的时候,父亲他一直在呆,陷入深深的回忆之中。 宁歌也一直没打搅,就这样静静地坐着。 为人子,若是不能承欢膝下,这是一种多么大的哀伤。而若是父母将逝,临去之时都不能见一面,这是一种多么大的遗憾。 父母在,不远行,长达十年异地而处,这已经是最大的不孝了,如今还要面对这样的事。 就在父亲沉默的似乎,时间悄然而逝,探监的时间结束了。 ps:喜欢就加入书架吧。 (未完待续) 024:人生若只如初见 一个人在无所事事的时候,总是觉得时间过得很慢,仿佛度日如年。而如果是相反的情况,他和某个心爱的女孩在一起,那就会恨不得时间停止,永远停留在约会的时刻。 探监的情况又和约会类似。 每次探监时间只有半小时,一个月只有这么半小时,于是亲友们在恋恋不舍,或者挥泪洒别,说着煽情的话语云云。 然而宁歌不同,在管教出声提示之后,宁歌就干净利落地走了,十分潇洒,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父亲还沉浸在刚才的消息中,看起来表情没有多大变化,只不过从之前的轻松淡定,变成了现在的沉默压抑。 宁歌很不喜欢这种气氛,尤其是每月一次的探监时间。这种难得的机遇应该说一些快乐的事,而非像现在这样,充斥沉默和压抑。 不管父亲再如何,宁歌都要离开了。 宁歌只是祖母的孙子,只需要扮演好这个角色就可以了,其他的,宁歌不能替代,也无法替代。 探监完毕,从监狱出来,正好有一辆公车停在站牌前。宁歌没注意这辆公车是哪一路,也没有上车,而是漫步走在街头。 街道上行人没有几个,即使有也是匆匆忙忙在赶路,没有人像宁歌这么散漫悠闲。 宁歌在街道走着,不时盯着监狱高大的墙看着,却被上面巡逻的警卫误以为图谋不轨,手里拿的钢枪枪口都朝下了。 宁歌正在想一件事,祖母的病情令人担忧,但是拖些日子还是可以的。 祖母的身体一直不太好,这主要是祖父不在,她要操劳家务,不仅要应付外人,还要和家族的人勾心斗角,还要照顾孩子,结果可想而知。 人都是自私的,尤其是在这种家族,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难免有龌龊之事生。 一个妇道人家,要主持家务抛头露面,更要时时刻刻与堂兄弟家里周旋,这些过程是可以想象的。 尤其是,十年前父亲出事之后,祖母遭遇重大打击,卧病几年一床不起身体每况愈下。 其实归根结底,祖母还是长期心理积郁,后来又徒遇父亲之事,结果一下子就病倒了。 病情就这么拖了十年,平时时好时坏,如今已经是第十个年头,感觉拖过明年过年很难。 祖母之前说的,四十年的未亡人,这句话不是戏言。祖父祖母二人伉俪情深,二人从战火中结下的情感之深,岂是外人可以理解的。 今天是周六,本来可以回金华看祖母的,但是现在坐客运回去就天黑了,明天回来天也就晚了。 若是这样,也没有多大问题,宁歌还会抓紧时间去一趟。但是祖母以宁歌要去探监为由,而且还要复习功课,所以不许宁歌过来。 记得上一次,就是因为宁歌任性,祖母就生气了,她没多大力气惩罚宁歌,只好自己生闷气,心情变得更糟,也不理宁歌。 于是宁歌只好认错,之后再也不敢胡来。 可是即便祖母不许宁歌过来,然而宁歌心里怎么又放的下。 在沿着街道走着,逐渐就走到江边上。 提篮桥监狱背靠黄浦江,沿着街道走就可以走到江边。 宁歌走在江边,江边吹着微风,宁歌的思绪也随风扩散。 祖母和祖父的故事虽然不能达到惊天地泣鬼神的地步,但一样可歌可泣,尤其在宁歌看来,平凡之中隐藏着感动,这是最难得的。 然而,只有不多的人知道这些事,那些知道的人都老了或者死了,难道这些事就这样带进坟墓,永远不为人所知麽。 宁歌忽然觉得很可惜,作为这段故事的倾听者,宁歌有义务把这个故事传承下去。 所以,接下来的事,就是如何写它,并且如何把它写出来, 是作为个人回忆录之类的?这就要祖母同意了,而且她没那个精力。还是创作一本小说,就以这个故事为蓝本。 然而回忆录更多的是考虑真实性,而小说则是考虑戏剧性,里面会有很多虚构的剧情,这也是为艺术高于生活的原则服务。 那么究竟如何抉择。 宁歌在这么思考的时候,就不由放慢脚步,然后盯着远处的天空看,就仿佛云朵能给出答案。 就在这时,宁歌突然感觉被撞一下。宁歌不由侧开身子,但是随即而来的感觉却让他愣住了。 不同于男人身体的强壮高大,撞人的人身材娇小,而且身体比较柔软。 在身体接触的时候,宁歌就一下察觉过来,尤其是当鼻尖传来一丝香的时候,宁歌就更确定了。 很短的一瞬间,宁歌就止住身子,然后才偏头看着斜后方。 “对不起,哥哥!不是故意要撞到你,实在是要赶车。” 声音早到一步,一个极为悦耳的女声,声音中充满着急和歉意。 当宁歌看到她的时候,刚才的道歉堪堪说完。 这是一个女孩,不,应该说是萝莉,十四五岁大小的萝莉,长相极为甜美,穿着一身干净的国中制服,应该是一名国中女生。 此刻她脸上充满歉意和焦急,她指着前面不远处停着的公车,示意公车马上就要开走,所以她才这样着急,以至于误撞了人。 宁歌偏头看一眼公车,再看一眼萝莉背着的背包,心里若有所思。 宁歌嘴角露出一丝微笑,遇到这样一名可爱的萝莉,任谁都会展示笑容,除非他不是男人,亦或者他是个同性恋。 “没关系,你是精诚中学国中部的学生麽,我也是精诚中学的呢。” 宁歌一脸微笑,这个萝莉笑容甜美,很难让人引起恶感。 “是的呢!学长好!学长再见!” 萝莉似乎略显害羞,低头轻笑一声,甜甜地叫宁歌学长,随即挥挥手告别。 萝莉转身就走,然而宁歌也跟着走路,不紧不慢开口。 “是麽?据我所知,今天全体中学生全部休假,只有面临联考的高三党才上课。学妹不在高三,所以不会是去补课,那就是去培训咯,但是为什么培训会穿制服?” 在宁歌这样说话的时候,前面走着地萝莉回过头,脸上的僵硬一闪而逝,随即俏脸浮现一丝羞涩,低声轻轻说。 “因为学妹喜欢穿制服,就像学长喜欢穿卫衣一样。” 宁歌似乎更有兴趣,嘴角浮现出戏谑的笑容。熟悉宁歌的人都知道,每当这个时候,就是宁歌要捉弄人,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宁歌往往一捉一个准。 “姑且相信你吧,但你应该不是精诚中学的学生,或者更应该这样说,你是一名小偷。” 萝莉竟然是一名小偷,这句话似乎很可笑,不是麽。 ps:作者菌生病了在医院,只能维持每日一更,抱歉。 (未完待续) 025:以这样一种姿态遇见 感觉是一种奇妙的东西,按照心理学的观点,感觉是人脑对于客观事物的直接反应,然而宁歌此刻却不只是心理学意义上的感觉。 从广义上解释,这应该还属于直觉思维的范畴,仅根据内因的感知迅地对问题答案作出判断猜想或者设想。 但宁歌,并不是猜想或是设想,而是判断。 为何宁歌会做出这样的判断,这名笑容甜美的萝莉是一名小偷,宁歌自然有站得住脚的理由,并不是无的放矢。 在听到宁歌说她是小偷之后,小萝莉一张俏脸愣住了,旋即嘴角扯出一丝僵硬的笑容。 “学长不要冤枉人家,学妹怎么可能是小偷呢,学妹真的是精诚中学国二学生了呢。” 说到最后的时候,小萝莉眼睛都似乎有些红了,看起来很委屈很伤心。 只是,宁歌看着这一幕,心里怪异的感觉越来越浓。 “姑且不说你是不是精诚中学国二学生,我们先来探讨别的问题。第一,你穿的这件制服比较新,看起来没穿过几次,但是这已经开学两年了耶,真正的国二学生会有这么新颖的制服麽?而你刚才说你很喜欢这件制服,所以经常穿来穿去,既然如此怎么还会那么新?这句话前后矛盾,所以你撒谎了耶。” 宁歌双手环胸,似笑非笑地盯着眼前的小萝莉。 小萝莉不停地在跺脚,显然十分焦急,似乎是想着脱身之法,怎么摆脱面前讨厌的人。 在宁歌说出上面这段话后,小萝莉神色更加委屈,眼睛似乎都蒙上了一层雾,低着梳着马尾的小脑袋,用弱弱的声音反驳。 “就是因为学妹喜欢,经常穿结果穿旧了,所以新买了一套,不可以麽?” “是麽?可是看你后面背的背包,明显很旧了耶,你家里明显不是很有钱,怎么可能再买一次昂贵的制服呢?你这个解释太牵强附会,还是换一套说辞吧。” 宁歌偏头看一眼小萝莉身后的背包,工业皮革制作,掉色脱线了,明显有段时间了。 “哥哥!别开玩笑了,以后再聊,我要赶车了,再见!” 小萝莉只是脸上愈加委屈,伴随着还有焦急,和隐藏着的不安。 宁歌看着小萝莉挥手告别,急匆匆就要跑掉,不急不缓出言阻止。 “你要跑掉的话,我只能喊警察叔叔了呢,到时候就不会是这样简单呢,你考虑好了麽?” 宁歌没等小萝莉开口,继续说道。 “而且,你要上的公车已经关上车门准备开走了,你只能等下一辆了,如果你想立刻逃离这里,就只能随便选辆车离开,你是打算上那辆公车麽?” 小萝莉身体一僵,注视着公车开走,很缓慢无奈地回过身来。 “哥哥,你欺负我,你怎样才能放我离开。”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小萝莉似乎快要哭了,看起来就像正在被怪蜀黍猥亵的幼女,充满不安和恐惧。 两人纠缠的一幕被一些人注意到,一位一旁过路的老大爷听到,充满同情地看一眼小萝莉,然后才瞪一眼宁歌。 又是一群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宁歌无奈地叹一口气。 “别在我面前演戏,你的演技太过拙劣,骗不了我的。我的要求不多,你把我的钱包还我就行,我也不管你年纪轻轻,为什么要做这一行。” 原来,就在刚才小萝莉撞到他后,宁歌就感觉自己丢了什么东西,随后很快就反应过来,竟然是钱包不见了。 事情的过程很清晰,小萝莉在撞人的一瞬,就把宁歌的钱包偷走了,然后借上车之机立马逃走。 是的呢,人的外表很具有欺骗性,任谁都不会相信这么一个可爱的小萝莉会是小偷,就算证据摆在面前,人们总会感觉难以置信,而这,就应该是小萝莉心里的谋划。 好一个狡猾的小狐狸! 在听到宁歌的要求之后,小萝莉狐疑地看一眼宁歌,看到他脸上满是真诚,然后迟疑一下,才缓缓拉开上衣拉链。 别急,小萝莉只是把衣服中藏的东西拿出来,而不是脱衣服。 “给你!” 宁歌只是注意到小萝莉衣领里面的白T恤,然后随即就注意到一个黑色的钱包,钱包呈一条弧线一样飞过来,宁歌伸手接住。 小萝莉已经在向前走了,似乎一刻也不想和宁歌再说话。 宁歌拿着手中的钱包,看到上面的商标,握在手中的感觉,就知道并没有错。 然而,怎么感觉有些空呢? 宁歌打开钱包,才注意到里面什么都没有,银行卡身份证学生证都不知所踪,钱包里空空如也,连一百多块现金也不见了。 真是的,宁歌看着小萝莉,才现她已经在飞快地奔跑了。 宁歌有些气急败坏,好心放她一条生路,竟然被她耍了,叔叔可忍婶婶不可忍。 当下,宁歌飞快地奔跑起来,以百米冲刺的度奔跑。 没了钱,怎么去买回去的车票,只能流浪街头了,没了身份证学生证,又需要花钱去补办,银行卡倒是无所谓,挂失就行了。 但是,宁歌如何忍下这口气。 第一次被小偷偷钱包,又被小偷戏耍,而且还是个小女孩。 宁歌朝着小萝莉奔跑而去,似乎是听到宁歌的脚步声,小萝莉徒然加快度。 就在这时,公路另一边停下一辆公车,小萝莉偏头看着越来越近的宁歌,突然就跑向马路中央的人行道。 而此时,最后的绿灯已经闪过,剩下黄色的注意提示。 来往的汽车已经开动,小萝莉就这样跑过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穿越重重阻拦,一路堪堪抵达对面。 小萝莉的突然袭击让一众人惊呆,反应过来司机连忙踩刹车,才不至于撞到人。 有惊无险,险象环生,小萝莉就这样站在对面路边。 现在路边,小萝莉注意到停留在对面的宁歌,看到宁歌目瞪口呆,被车流拦截在对面,随即得意一笑。 然后,在行人的注意中,小萝莉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蹦蹦跳跳跳上一辆公车。 公车就这样开走了,宁歌注视着公车背影,心里突然没了怒气,只剩下惊讶。 原来一个貌不惊人的小萝莉,竟然会这么拼命,完全就是不要命的节奏,根本不管开过来的车会不会撞到她。 而宁歌呢,因为心底有顾忌,所以迟疑了一下,然后就错失良机,坐视小萝莉从容逃走。 三十秒时间过去,就在宁歌感叹的时候,绿灯再次亮起,又一辆公车停下,宁歌急匆匆跳上车。 前面的公车渐行渐远,后面的公车笃笃前行,两辆公车不是一条路线,宁歌可能追到小萝莉麽? 这似乎很难,除非…… ps:医院里没有熟悉的电脑键盘敲打,只能用手机码字现在很不习惯,遣词造句有误的地方请谅解。 (未完待续) 026:山重水复疑无路 两辆不同路的公车,同一地点开出,如何在某个点相遇,这对于宁歌来说,是一件相当有难度的事,因为公车不由他掌控。 如果是一路相同的公车,即使两辆公车的度相差不大,排除实际问题中可能出现的的堵车抛锚等,乘客下车上车耽误一段时间,之后会在终点站遇到。 然而那个时候,前一路公车的乘客都下车了,最后相遇的时候已经是人去车空,所以即使同路也没有多大可能追上,前一路就要比后一路早到不是麽。 但宁歌上的车不是同一路,而是另外的一路。这种情况下,追上那一路车的概率是多大呢。 姑且不说两辆公车是否是统一出点开出,前面行驶过得地点都抛开不算,只讨论小萝莉上车后公车的行驶路线。 那么有这几种情况。 在宁歌跳上车后,两辆公车立即会分开行驶,这是最糟糕的情况,宁歌就只能目视小萝莉走远,一点办法也没有。 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两辆公车同向行驶一段时间,然后在某个点分开。这种情况下,若是小萝莉在这段路程下车,宁歌就能追上她,否则的话也没有可能。 上车之后,宁歌就用他聪明的脑袋计算开了,这道题不仅仅是物理学上的相遇追击,还有数学上的排列组合。 兜里只有不多的几枚硬币,若不是这几枚硬币救急,宁歌都不能上车。现在剩下的不多了,所以要在有限的硬币内完成这件事。 所有的可能都已经想到,包括公车抛锚或者遇到堵车,当然还有不安分的小萝莉中途下车什么的。 今天是周六,又不需要上班,时间已经是下午了,天气这么热市民应该在午睡,然而公车里仍然十分拥挤,乘客就像沙丁鱼罐头里的小零碎。 宁歌站在拥挤的人群中,努力地盯着前面小萝莉上的公车,不让它从眼前消失。一旦公车消失,宁歌就会失去小萝莉的目标,然后就过就是可想而知的。 两辆公车前后开出的时间相差三十秒,这三十秒钟已经行驶过一段距离,要想在车流量如此大的公路上时刻盯紧它是很困难的,所以盯紧车里的小萝莉更为困难。 开过快一站的距离,宁歌注视着目标公车停下,乘客纷纷鱼贯而出,宁歌盯紧下车的人,妄图从中找出小萝莉的身影。 目标公车重新启动,宁歌没有现小萝莉出现。 …… 这场追逐战并没有经历多长时间,最后就以宁歌的胜利而告终。 小萝莉显然几位聪明,她知道宁歌可能在后面的一辆公车上,所以一直没有下车,直到两辆公车分开,继续开过几站之后才下车。 然而,就在小萝莉以为自己就要逃脱的时候,宁歌就这样突然出现在她背后。 “啊!” 小萝莉转过身,徒然瞪大了眼睛,一张小嘴张成o型,都可以塞下一颗鸡蛋了。 “干嘛拉着我?” 很快小萝莉就反应过来,马上就要跑,被宁歌伸手拉住。 “你竟然还想逃?” 宁歌瞪大眼睛,一手紧紧拉住小萝莉胳膊,让她动弹不得。 到了此时,小萝莉仍然想要逃,被宁歌紧紧制住,然后她的计划就泡汤了,一瞬间变得很泄气。 “干嘛?我喊人了!” 见到无法逃离,小萝莉眼珠一转,计上心头,就要大喊。 到此时,这个刚才还害羞腼腆的小萝莉卸下伪装,终于把她的真面目露出来,分明就是一个狡猾与邪气的小偷。不得不说刚才的表演很成功,那甜美的笑容真让人误以为是个萌系少女,然而真实的情况恰恰与此相反。 “你喊吧,你把警察叔叔喊过来,正好省一点我的力气。” 到现在的时候,宁歌终于放下心,变得有恃无恐,恢复玩世不恭的样子。 小萝莉眼珠一转,似乎在想这种情况的可能性,然后就装作一副很委屈的样子,很小声地说。 “我把东西还给你还不行麽?凶什么凶!” 小萝莉说着的时候,便开始拉开衣领,宁歌的视线都不由被吸引住,等着她把拉链拉下去。 然后就在这时,突然一声惊呼。 “啊?色狼……流……唔!” 小萝莉开始尖叫的时候,宁歌就意识到要出事。果然,还没等宁歌反应过来,小萝莉就抓住宁歌的手,往她的衣领里面直塞。 当宁歌和小萝莉纠缠的时候,就被一些行人注意到了,等到小萝莉开始大喊,一道道目光都汇聚过来,就要看到宁歌那只邪恶的手。 宁歌的手还在小萝莉衣领,似乎触摸到了细腻的皮肤。 这算不算是抓奸在床,宁歌脑海中念头一闪而过,随即一下子就反应过来,伸手捂住正在大喊的小萝莉,让她最后的流氓也没有说完整。 时间仿佛停滞了。 “你再喊,信不信我真把你送警局处理。” 宁歌恶狠狠地盯着小萝莉,眼中闪着寒芒,脸上满是冷冽。 这时有位警察走过来,小萝莉似乎被吓住了,然后呐呐得不一言,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过了一两秒之后,看到小萝莉安安静静地,没有再吵闹,宁歌开始出声。 “抱歉,我妹妹调皮了。她性格就是这样,还请不要见怪。” 对左右报以歉意的笑容,宁歌紧紧抓住小萝莉,一刻也不让她逃脱。 左右的行人恢复常态,没有探寻的眼神注意过来,都匆匆赶路或者慢悠悠散步,然而就在此时,那位警察走近了,他走过来一路盯着宁歌和小萝莉。 小萝莉自从看到警察之后,身体就变得很僵硬,宁歌双手放在她的肩膀上,轻轻拍着她的肩膀想要她放松一些,但仍然是徒劳的。 看得出来小萝莉很怕警察呢,作为一名小偷,这样害怕警察似乎是正常的。 宁歌低着头,在警察走过来的时候,轻轻宽慰小萝莉。 “只要你答应我一个条件,我非但不会送你去警察局,还会配合你离开这里。” 在宁歌说完这句话后,小萝莉当时就愣住了,注视到宁歌脸上胜券在握的笑容,还以为这个条件是猥亵少女之类的,吓得更加紧张一句话也不敢说。 这时,警察已经走过来,手里拿着一只警棍。 “请出示你们的身份证!” ps:喜欢就加入书架吧。 (未完待续) 027: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有句话说,怕什么来什么,说的就是此时的小萝莉。[[{在遭遇被宁歌抓住之时,小萝莉自认为已经很倒霉了,没想到后面还会有更麻烦的事。 这算不算是雪上加霜,亦或者伤口上撒盐,宁歌对此是无所谓的,他想看狡猾的小狐狸如何处置。 “警察叔叔,我只有十五岁,还没有身份证了呢。”眨巴着眼睛,小萝莉露出人畜无害的笑容。 “学生证?” “警察叔叔,很抱歉,今天没有带了呢。”小萝莉装模作样找了一下,然后才可怜兮兮地回答。 警察狐疑地注视着小萝莉,直到宁歌笑出声,才把注意力转过去。 “你呢?身份证?” “呃,她拿着。”宁歌没想到火力转过来,伸手指一下小萝莉,无视她杀人般的眼神。 警察没有说话,狐疑地看一眼宁歌,只差脸上写了几个字,你的身份证为什么她拿着。 “我想去网路会所玩,她拿了我的身份证威胁我非要我带她去。”宁歌注视着小萝莉,脸上是不怀好意的笑容。 “你们是?”警察脸上越来越狐疑,来回扫视着二人。 “我是他妹妹,抱歉,警察叔叔。” 宁歌没有说话,这回是小萝莉答话,她急匆匆地解释,让脸上的表情更为正常些。 “你们不太像。”听到小萝莉的解释,警察来回扫视一眼,摇摇头否决。 “我是他表妹。”小萝莉快要哭了。 然后,小萝莉把宁歌的身份证拿出来,交给警察先生检查。 “你才十七岁,未成年人是不能进网路会所的,请不要明知故犯。”在检查之后,警察敦敦告诫宁歌,然后才放两人离开。 直到警察走后,小萝莉才松一口气,当时就坐在街道上的长椅上不起来了。 “你很怕警察耶?”宁歌拿回身份证,似笑非笑地盯着小萝莉。 “要你管!”回应宁歌的,是小萝莉恶狠狠地目光。 “我不管,我喊警察过来,呵呵。” “喂?你干嘛?” 小萝莉急了,一伸手就要捂住宁歌大喊,然后看到宁歌脸上可恶的笑容,才知道又被耍了。 “给!东西都还给你,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一股脑的东西扔过来,宁歌一一接过,现没有损失才收起来。 “不行啊,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现在有一颗危害社会的毒瘤,我怎么能放任不管呢。” “你才毒瘤呢,你,你要干嘛?我喊人了。”小萝莉愤愤不平,之后看到宁歌邪恶的笑容,双手护胸不住后退。 “今天行情不错吧。”宁歌逼问着,身体不住前倾。 “你想干嘛,你我一九分,多的你不要再想了。” 宁歌摇头。 “二八分?” 宁歌不说话。 “三七?” 宁歌面无表情。 “四六?” 宁歌不耐烦吐口气。 “五五开,你不要得寸进尺。”小萝莉咬牙切齿。 “我不是说这个,我要你把这些东西还回去。”宁歌只差说小萝莉无药可救了,这么光荣的事业,竟然被她想到其他地方了。 小萝莉没想到宁歌说的是这个,一时沉默了。 “好吧,算我栽了,我还。” 没多久,当小萝莉再次抬起头,脸上充满颓然,变得失魂落魄。 “喂?别这么不高兴嘛,这可是为你赎罪。” 小萝莉闻言,顿时抬起头,恶狠狠地瞪着宁歌。 “你快还吧,我盯着你呢,快一点,还完吃饭。” “你这是什么眼神,以为我是什么人,我这么一号江湖人物,会说话不算数麽。” 小萝莉不乐意了,噘着嘴,对宁歌充满怨念。 “呦呵!” 江湖一号人物,看着小萝莉宁歌就想笑,哪里有这样的江湖人物,还真当这是江湖了,小小年纪不学好,偏要当小偷。 “快点啊,想好怎么做了麽。” 小萝莉闻言,抬头又瞪宁歌一眼,充满碎碎念。 “都怪你,我刚要想到了,结果被你打断了。” “你真笨耶。要我说啊,你直接交到警察局,说你捡的不就行了么。” 说完之后,小萝莉用白痴一般地眼光看着,直到把宁歌看得莫名其妙。 “你是不是白痴啊,偷偷交过去不就行了。” 回之以白痴一样的眼神,宁歌十分淡定,这点事怎么会难倒他呢。 “那边提篮桥就有个警务室,你偷偷放到那边去,对了,再写张纸条说明下情况。” 说着,宁歌便站起身,走到旁边的报亭,宁歌好大的身体堵着,小萝莉并没有看清楚他在做什么。 等到宁歌转过身,小萝莉才看清楚,原来他手上拿着一些东西,都是刚才买的。 “给啊!” 宁歌递过去一瓶饮料,小萝莉犹豫了下,还是接住了。 “我以为你会逃,竟然没有。” 小萝莉翻一个白眼,对于宁歌懒得废话了。 “把东西都装包装袋里面,纸条上写清楚放里面,如果不想被认出来就用左手写。” 在宁歌的吩咐下,不知是赌气还是其他的,小萝莉低着头一言不,纷纷照做。 之后,宁歌带着小萝莉,不能说是带,应该说是押送。宁歌押送着小萝莉,赶鸭子上架,最终向着警务室走去。 “又不是去刑场,干嘛哭丧着脸,像吊死鬼一样。” 回头看一眼小萝莉,宁歌突然笑了。 小萝莉低着头,迈着小碎步,一言不,面无表情,脸上写满了一百个不乐意,并且还有一丝失落。 小萝莉瞥一眼宁歌没有说话,手里提着袋子走在后面。 宁歌记忆力果然很好,果然这里有一个警务室,就坐落在那边不远处。 但是,小萝莉迟疑了。 “怎么啦?你竟然怕了耶!” 被宁歌这么讽刺一句,小萝莉似乎重新有了勇气,踩着脚步走上前,在走近警务室的时候,然后突然走出来一位警察。 宁歌看到小萝莉愣了下,然后施施然走过去,小萝莉和警察站在一起,然后说着什么。 宁歌这边没有听到,只是看见小萝莉往这边指着,然后警察跟着看过来。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小萝莉把手里的东西交过去,两人挥手告别,然后小萝莉往这边走过来。 “喂?怎么臭着一张脸,这可是为你赎罪耶。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救了你一命,你怎么不感谢我呢。” “救你个头!” 小萝莉蹦蹦跳跳上前,把宁歌甩在身后,留下最后一句话。 “我再也不想和你见面了。” ps:喜欢就加入书架吧。 (未完待续) NO.28:同是天涯沦落人 【同是天涯沦落人】 生活总是充满意外,这种意外让生活变得精彩纷呈,当然这是好的意外是幸运的意外,坏的意外就让人难以接受,用晴空一个霹雳,天降横祸形容最恰当不过了。 遇见小萝莉对于宁歌也是一个意外,姑且不划分这个意外的好坏属性,在经历一连串啼笑皆非的事,现在就变成了这个样子,老死不相往来。 啼笑皆非这个词语非常好,虽然之前宁歌经历种种努力,才一举抓住狡猾的小萝莉,这是一个斗智斗勇的过程,是宁歌化身的正义,与小萝莉化身的邪恶战斗。 最终,正义的宁歌赢了。 然而,不管怎样,在小萝莉的心里,宁歌就是一个大魔王。 今天遇到宁歌,在小萝莉看来是出门没看台历,倒了八辈子大霉,一天的辛苦工作全部付诸东流,今天颗粒无收了,晚饭都没有着落。 小萝莉虽然感激宁歌没有把她扭送警局,但今天损失太过惨重,以后的日子更加艰难,所以心中只剩下愤愤不平。 “我以后再也不想见到你。”这句话足以表明小萝莉的心情。 此刻的小萝莉,心情是苦闷烦躁无奈的,身体是痛苦疲惫难受的。 “喂?你竟然一声不吭就走,一点也不感激我。” 宁歌紧急追上去,对小萝莉他可是充满兴趣,呃,不是那种兴趣,是那一种兴趣,越解释越说不清了。 小萝莉才十四岁,为什么会成为一个小偷,这里面肯定有一个不一样的故事。宁歌不想用悲惨什么的,用这样简单的词汇来给它下定义,即使故事的内容宁歌心里脑补了大概。 “我请你吃饭耶,别再臭着一张脸了。” 小萝莉刚要转身,准备再次回之以冷嘲热讽,但听到这句话愣住了,呆立在街道上。 “走吧!” 宁歌没有多说,拉着小萝莉的胳膊就走。 “喂喂喂?男女授受不亲,你这人怎么这样?” “屁,你这小丫头思想真封建。” 小萝莉是一名小偷,这让宁歌想起一个故事,中村文则的《掏模》。 同样是一名小偷,小萝莉同样的身手不俗。她能偷到那么多钱包,足以说明小萝莉技术精湛,更多的是经验丰富。 对于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孩来说,她本来应该像一个小公主,生活在一个安康之家,有着疼爱她的父母双亲,她本来应该天真无邪,应该无忧无虑。 然而,这一切都与小萝莉绝缘。 她应该是一个孤儿,身世比起宁歌更为凄惨,这是在追击途中宁歌慢慢想到的。 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孩,为何会选择当一名小偷,这里面的原因想起来似乎很复杂,但其实原因很简单——为生活所迫。 没有人会喜欢这份职业,一个小偷的身份很光荣麽,除非他有特殊的心理嗜好。 同是天涯沦落人,在小萝莉转身落寞离开的时候,宁歌就体会到那种心情。 在一个小饭馆,坐在一个凳子上,小萝莉看着眼前的食物,突然就哭了。 食物并不是很精致,只是普通的家常炒菜,但是胜在充足,看起来十分可口。 宁歌也很饿,但是小萝莉比起他似乎更饿。泪眼朦胧的,小萝莉哭得稀里哗啦,边哭边往嘴里塞着食物,狼吞虎咽着。 这一幕很让人注意,现在才是下午一点多,饭店里顾客还比较多,人来人往进来离开,都被眼前这一幕呆住。 “小伙子,都大人了就别欺负小妹妹了,小妹妹这么可爱,你当哥哥的怎么能欺负她呢。” 有顾客忍不住,路过的时候就开口劝诫,其他人也纷纷附和。 “就是,就是。” 宁歌一滞脸上一僵,这根本不关他的事,小萝莉要哭,劝都劝不住,这有什么办法。 又是一群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不得不说小萝莉扮相真不错,一个脑补的故事就这样成型,故事中小萝莉是弱者,至于宁歌则是大魔王。 人们总是会被眼前的事实蒙蔽,然而看到的不一定是真实的,听到的也不一定是真实,真相是什么样子的,只有当事人才知道。 众多视线汇聚在这里,小萝莉在嚎啕大哭,对四周的围观纷纷无视,而宁歌则吸引大部火力。 脸上是僵硬的笑容,宁歌点头示意,诚恳表示一定注意。 事情就这样告一段落,然而总是有人看过来,看得出来最近新闻不出彩,国民们都很无聊啊。 小萝莉很饿,以至于饭菜大多都被她吃了,宁歌只吃了一点,就被惊得目瞪口呆。 “你真是一头猪!” 小萝莉仍然在抽泣,鼻子一耸一耸的,听到宁歌这样说,抬起头来瞪一眼宁歌,这才露出红红的眼睛。 只是,小萝莉瞪人时自以为凶巴巴的,其实看起来却有点可爱,尤其是眉毛紧皱眼睛怒视的样子。 结完账,两人一前一后走着,宁歌走在前面。 “你别哭了耶,在哭就更像一头猪了,我给你讲个故事。” 小萝莉慢吞吞走在后面,也没有开口说话,不晓得她是不是想听,不过宁歌开口了。 “这个故事叫《掏模》,世界上最古老的行业是什么?有人说是小偷和妓女,这样的说法,确实是满有道理的。” 宁歌说的这个故事,就是一个讲扒手的精神世界,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就是小偷和妓女。当然这个故事现在还没有出现,作者中村文则也不知道有没有出现。 “因为某人拥有钱财与物产,就会有人想不劳而获、据为己有;某人感觉欲求不满,就会有人不惜张开双腿来满足对方,彼此各取所需。金钱与性,是人类最原始的渴望,完全出于本能驱使,无论文明再怎样达,小偷和妓女也不会被禁绝,更不可能被消灭。” 这样的故事有些深度,宁歌担心小萝莉会听不懂,回过头来的时候,就现小萝莉低着头踢着小石头,竖着耳朵在认真倾听。 这样的故事有些深度,宁歌担心小萝莉会听不懂,回过头来的时候,就现小萝莉低着头,小脚踢着小石头走着,竖着耳朵在认真倾听。 这样安静的小萝莉,真的很不常见呢。有种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的感觉。 (未完待续) NO.29:拐萝莉的大坏蛋 【拐萝莉的大坏蛋】 宁歌只是讲故事的人,他很喜欢这样讲故事,小时候是长大后也是。[? ([ 讲故事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它要充分调动听众的情绪,让听众的内心跟着故事走,伴随故事情节开心而开心,悲伤而悲伤,在讲故事这一活动中,讲故事的人主宰着一切,包括故事和听众。 讲故事也是需要很多要求的,比如恰当的时机,还有合适的听众,再加上脑子中的故事,这就构成讲故事这一整体过程。 时机很重要,也可以把时机看成环境氛围之类的,恰当的时机,可以不需要前奏缓冲就直接进入正题,引人入胜。 这就好比,在一对情侣约会的时候,怎么可以说分手失恋的故事呢。 至于合适的听众,这就是适宜人群,小孩子喜欢的故事大人会觉得无趣,女生爱看的言情故事男生会觉得无聊,老百姓经常说的鸡毛蒜皮的事,对于那些政治精英来说是不屑一顾的,就是这么简单。 那么最后,脑子中的故事,这又是什么。 讲故事的人必须懂得许多故事,他不一定要知识渊博,但是一定要博览群书。就比如现在,宁歌讲的故事叫《掏模》,是一个扒手的故事。 这个故事平时没什么,但放在这里十分应景,不是麽,小萝莉就是一个小偷,所以更能引起她的共鸣。 总之,讲故事是一门很深的学问,这是宁歌很小的时候学到的,就在一个说书人身上。 讲故事的人,传统的说法就是说书人。 小时候,宁歌就曾遇到这样一位说书人,那是在宁歌父母离婚后,宁歌在每周周六周日放假的时候,就去外面玩漫无目的随处飘荡,遇到说书人说故事就停下来,然后坐在凳子上听故事。 一开始是四大名著,后来从《封神演义》到《说岳全传》,从《山海经》到《聊斋志异》,不仅如此,《搜神记》《镜花缘》《离魂记》《太平广记》《儒林外史》《东周列国志》《儿女英雄传》等等,这些就是宁歌周末的时光。 那时候,别的小孩都有父母带,周末也会回家玩,而宁歌自己一个人,没有人和他玩,就只有去说书人那里听书。 幸好,说书人见宁歌是个小孩,又猜到宁歌是个孤儿,就动了侧影之心,只要宁歌来听书,但分文不取,还给他一个小凳子坐。 宁歌天赋异禀,说书人说的故事一下就记住了,若不是宁歌在上学,说书人几乎要收宁歌为徒了。 就这样一直过了几年,直到宁歌离开上海,然后就再也没见过说书人,尽管那时候已经有了师徒之实。 现在是现代社会,说书人这个职业几乎绝迹了,宁歌之后几年,就再也没见过其他说书人,也没见到那位无名有实的师父。 “喂?你讲这个故事是什么意思?别以为你好心请我吃饭,我会念你的情手下留情。” 一道说话声将宁歌的思绪拉回现实。 小萝莉果然敏感,这只是个故事而已,但是她却想到了别的。 “你想多了,拜托,这也能触景生情,你是有多多愁善感,你是林黛玉麽。” 小萝莉恨恨地盯着宁歌,似乎要用眼神将宁歌杀死,每次占不到便宜,小萝莉几乎都是用这样的眼神,似乎这就能得到什么似的。 这难道是高级精神胜利法,宁歌忽然有些不懂。 “喂?我要走了啊,你保重。” 既然吃了一点东西,宁歌就准备离开了,当下站起身准备走。 “等一等!” 一连串碰撞声传来,宁歌转过身,就现是小萝莉站得太急,撞到了旁边的桌椅。 “干嘛?” “我没钱回家了。”小萝莉委屈地说。 “你家在哪?” “杭州!” “噗!” 宁歌差点一口茶水喷出。瞪大着眼睛看着小萝莉,宁歌十分不懂。 “竟然在杭州,那么远道而来跑到上海,为什么要舍近求远,难道是因为?” 宁歌心中已经有了猜测,当下开口问道。 “你不是不还在上学?杭州精诚中学国中部?” 回答宁歌的,是小萝莉的默然,显然已经默认了。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有缘千里来相会,两个杭州的中学生,竟然在上海这么偶遇了,这运气是有多好。 这样的话,之前的一切都能说通了,小萝莉之前叫宁歌学长并没叫错,即使双方都误以为是在上海精诚中学,可是是在杭州,而换到杭州这些都也是城里的。 这,实在是太过巧合了。 小萝莉就是宁歌的学妹,那么她为什么不在杭州行窃,这就不难理解了,不就是不想让同学知道麽。 果然深谋远虑,女中诸葛,宁歌一下子觉得小萝莉还挺聪明。 “好吧,那我们一起回杭州。” “嗯?” “我也没说错啊,我就在杭州精诚中学读书,我真是你学长。” 小萝莉有些惊讶,但仍然呆呆地,没有再说话,似乎是寄人篱下,她默认了这个事实。 别人是卖女孩的小火柴,而宁歌是拐萝莉的大坏蛋,想起这一点,宁歌就觉得很好笑。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宁歌就想要一个妹妹,多好啊,不光是可以陪着玩,零食也可以分一点,两个人的话玩具更多,而且不开心可以欺负一下。 当哥哥的权利,真的很让人羡慕呢。 “不妨碍的话,可以把你的故事讲给我听麽?” 似乎是被宁歌的善意打动,小萝莉这次没有抗拒,断断续续的,宁歌从小萝莉口中知道了完整的故事。 小萝莉是一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直到有一天,孤儿院的院长过世,孤儿院再也没有经济来源,难以维持下去,一夕之间土崩瓦解。于是,众多的孤儿自谋生路,从此各奔东西。 小萝莉只是其中一个。 从小萝莉记事开始,就一直在孤儿院生活,毫不犹豫的说孤儿院就是她的家,十四年的孤儿生活就是她全部的记忆。 “你一定很可怜我是吧?” 泪眼朦胧的,这一刻的小萝莉如此楚楚可怜,就像是全世界都把她遗弃了。 睁大着眼睛,豆大的眼泪从眼眶滑落,但小萝莉依然骄傲地昂起头,一如既往的倔强,小萝莉直勾勾地盯着宁歌,似乎宁歌回答不能让她满意,一言不合下一刻就会离去。 “哦,我不这样觉得。” 宁歌淡淡地开口,注视到小萝莉脸色稍霁,顿一下继续开口。 “我只是觉得你的父母真可恨,当然若是他们还活着的话。” 大多数孤儿性格都很偏激,少有性格温顺的,小萝莉虽然性格很古怪,但是一样的偏激。就比如现在,当听到父母的时候,小萝莉撇撇嘴,一脸不屑。 “死了的话就算了,没死的话我恨不得他们死了才好。” (未完待续) NO.30:避之不及的战争 【避之不及的战争】 “原来你家就在这里!” 这是一个小巷,杂乱的电线悬挂在小巷上空,巷子里杂乱无章,垃圾到处都是,散着难闻的恶臭味。[ 小萝莉的家就在这里,一个破旧的筒子楼,阳台上晾着五花八门的衣服,宁歌似乎隐约看到花花绿绿的内衣。 小萝莉面无表情走上前,宁歌跟着走着。 拐过拐角,一个房间里,一个老式的录音机在播放音乐,一个戴着眼镜的秃头躺在躺椅上,嘴巴里哼唱着不知是谁唱的歌。 听到有人过来,秃头一下子睁开眼睛看过来,在小萝莉身上停留片刻,然后才注意到宁歌。 “走啦!” 小萝莉似乎很不喜欢秃头,见宁歌停下脚步,强行拉过他的胳膊走了。 “那个人很色的啦,经常偷看我,你不要和他说话。” 小萝莉前面走着,头也不回地说着。 宁歌点点头,没有多说。 连续拐过一个楼梯,最终走到五楼,然后才在一个房间停下来。 “我可是第一次带男生回来,你可要负责哦。” 小萝莉打开房间,进屋之前偏头看一眼宁歌,眼神中有莫名的情绪。 第一次?负责?负什么责?这话听起来怎么这么怪,宁歌忽然有不好的预感。就在宁歌心中疑惑的时候,很快就走进小萝莉的闺房。 房间里有一股霉味,还有些湿潮,这是宁歌的第一感觉。再下来,这个房间并不大,只有十来平米,一张床一个桌子一个凳子,然后就是一些杂物。 墙壁上是一些海报,海报上是一个很火的歌手,业内有着歌神之称的陈学友,很有实力的音乐人。 “原来你喜欢他呀,你们小女生不是喜欢she的麽?”宁歌扫视着屋内的摆设,随口问道。 “请不要那么庸俗,不要把我和她们混为一谈。”小萝莉不屑的撇撇嘴。 小萝莉心气很高呢,难怪丢掉那么多钱,也一声不吭,这让宁歌越欣赏小萝莉,她的性格和当年的自己很像呢。 宁歌注意到一点,小萝莉的房间里没有书,准确的说应该是没有课本,有的都是一些杂志什么的,乱七八糟的,什么都市男性都市女性什么都有,都是成人看得东西。 “你看的什么书啊?” 宁歌扫视着,随便翻开一页,一个硕大的男根出现在宁歌眼前,吓得宁歌手一抖书差点掉下来。 胡乱把这页翻过去,在之后是一个穿着比基尼的粉红女郎,衣着很暴露很多地方都漏出来,私密地带都若隐若现。 “切!不就是男女那点破事嘛!” 小萝莉鄙视宁歌,似乎都这一切司空见惯。 放下杂志,宁歌有种被刷新认知的感觉,现在的孩子了不得啊,才十五岁的未成年,心心里就这么成熟了。 好吧,宁歌承认自己被吓到了,看来还是太纯情了,就在这样感叹的时候,突然一声大嗓门喊声响起。 “黎云姿,你下个月的房租什么时候交?不交房间我可要给别人了。” 这嗓门像是在用喇叭喊,隔着几楼都能听到声音。 宁歌偏头看着小萝莉,直觉告诉他,包租婆口中的黎云姿就是小萝莉。 在上海两人吃饭时,小萝莉很多的事情都告诉宁歌,但是关于她的名字却分文不提,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宁歌也没有问。 而现在,当听到包租婆的声音,小萝莉腾地站起来,立马走向外面。 是的呢,小萝莉名字就叫黎云姿,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然而却与小萝莉的性格不相符,宁歌摇摇头。 这时,一连串的脚步声,蹬蹬蹬响起,然后就感到一阵地动山摇。 “黎云姿,你还要躲到什么时候,我知道你没钱。”大嗓门又响起,声音越地近了。 “阿姨,我现在手头紧,能不能宽限两天。” 小萝莉,哦,不,应该说是黎云姿,黎云姿看着走上来的包租婆,又变成笑容甜美的小萝莉,可怜兮兮地低下头。 “别装了,我不吃这一套,快交房租,没钱就滚蛋,月底还不滚我叫警察了。” 包租婆一脸寒霜,即使宁歌待在屋内,也听得到话语中的冷漠。 “阿姨,现在真没钱,过两天就有了。” 宁歌听着小萝莉委曲求全,这才知道为何今天把钱交给警察时,小萝莉是那么的不舍。那些钱虽然不多,但几千块还是有的,用来交这点房租绰绰有余。 然而宁歌让小萝莉放手,小萝莉虽然不舍但还是交公了。 “你要多少房租,我给你。” 宁歌突然走出房间,然后盯着包租婆说。 走到外面,宁歌这才看清楚包租婆是何人,一个满脸肥肉的中年大妈,水桶腰粗大腿大脚板,眼若铜铃脸如黑锅,真是不忍直视。 “呦呵!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新找的相好啊,哪里吊的凯子啊,小狐狸精真是可以呀,年纪轻轻就这么放荡,长大了还了得。” 包租婆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宁歌,然后在两人身上来回扫视,一连串的刺耳的词语从包嘴里冒出来。 黎云姿的脸色突然变了,她恼怒地瞪一眼宁歌,然后看着包租婆,脸色变得铁青,面若寒霜。 “我敬你是房东给你脸,你还不要脸了,你嘴巴放干净点,谁是相好,谁是小狐狸精,谁他妈放荡?” 小萝莉怒了,瞪大着眼睛,面色不善。 这一段骂字从小萝莉嘴里出来,不光是宁歌目瞪口呆,连包租婆都十分震惊。 谁能想到,一向看起来文文弱弱的小萝莉,脾气竟然如此火爆,刚才还是一脸委曲求全,现在说翻脸就翻脸,宁歌承认自己被震撼到了。 而包租婆,显然小萝莉这个样子她也是第一次见,包租婆张开大嘴,嘴张得能塞进去一颗鸡蛋,这个小女生从来没有这样过,一瞬间就翻脸了,让她措手不及。 等到反应过来,包租婆涨红了脸,浑身颤抖着,指着小萝莉。 “还说不是狐狸精,小小年纪不学好,一点教养也没有,不知道哪里来的野种?” 遭了,宁歌听到包租婆这一句,就知道要遭,包租婆真是嘴贱,而小萝莉此时明显很冲动。 果然,小萝莉红了眼睛,张牙舞爪着,朝着包租婆脸上抓去。 一场女人的战争就这样开始了。 (未完待续) NO.31:幸福的同居时代 【幸福的同居时代】 医院长廊外,小萝莉孤独地坐着。 就在半小时前,在筒子楼小小的走廊里,宁歌亲身经历一场大战。 战争的一方是小萝莉,另一方是包租婆。小萝莉一米五几的身材,瘦瘦弱弱的,而包租婆一米六高,膀大腰圆,小萝莉各方面不占优势。 结果,最后的结局令人惊讶,完败的小萝莉没有惨败,而是和包租婆打了个平手,即使现在混得很凄惨。 是的,战斗并没有以一方退出而结束,一直处于僵持状态。 一大一小两个女人一直在撕扯,手脚并用抱成一团扭打,唯一当事人宁歌拉都拉不开。 后来,在几方面,不知道多少人拉扯的情况下,终于就这么终止了,小萝莉到医院来包扎伤口。 事情闹得很大,差点到叫警察的地步,最后包租公让了一步,对了,包租公就是那个色眯眯的秃头。 包租公按下这件事,表示不追究小萝莉的责任,医药费自己解决。但是这也预示着,小萝莉那边的房子租不下去了,不管是为长久计还是现在。 小萝莉呆呆地坐在椅子上,头发凌乱发卡都找不到了,本来干净整洁的衣服现在满是皱褶,当然,最醒人注目的是脖颈还有脸上的伤痕,这都是包租婆手指甲划的。 小萝莉很凄惨,但包租婆也没讨好,她连衣服中的胸罩都被拉出来了,在被救场的人看到之后,她老公包租公脸都绿了。 包租婆一直在哭,哭的天昏地暗的,而一旁小萝莉一直在冷笑,宁歌毫不怀疑小萝莉还有更歹毒的手段。 过去之么长时间,小萝莉待在医院里,一直在发呆,偶尔突然古怪的笑着,肆意而又快活。 果然想象中的偏激刚烈,比起宁歌来更甚,让宁歌感到一丝心疼。 小萝莉在等护士为她敷药,女孩子脸上受伤,做起来要慎重一点,否则就会有疤痕,以后永远都弄不掉,当然这是宁歌强行带她来的。 “黎云姿?黎云姿是谁?” 旁边突然护士在叫,宁歌伸手推一下小萝莉,让她从发呆中醒过来。 “该你了,去吧。” 小萝莉顺从地走进去,正要进去,她忽然停在门口,面无表情地盯着宁歌。 “我无家可归了?” 前言不搭后语的,但是宁歌明白她说的话,无家可归了,问宁歌她怎么办?也就是说,宁歌如何处置她? “住我家!”宁歌不假思索。 “好!” 小萝莉进去了,脸上似乎有了笑容。 可耻的同居生活就这么开始了,而宁歌只有十七岁,太惨无人道了,小萝莉只有十五岁,还是个未成年。 宁歌没有想这么做的后果,因为答应小萝莉的时候,宁歌也是冲动的。 冲动过后,宁歌依然没有后悔,他不是后悔的人,也不是在意流言蜚语的人。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只要问心无愧就好。 叫一辆板车,板车师傅拉着小萝莉的被褥,还有一些衣服行李,就这么浩浩荡荡开进宁歌的家。 “你竟然一个人住?” 小萝莉站在房屋面前,由衷地感叹,说不清是羡慕还是鄙视。 宁歌没有答话,只身走进房间,拿出来十多块钱交给板车师傅,然后卸下东西放在一旁。 宁歌这次去上海,身上一共带了一百多块钱,客运两个人的车票,若不是学生票打折,就不能回来了。 医院里用的是最后的几块钱,用完之后一分钱都没了。 合力将东西搬进去,从一楼到七楼,两人都累的够呛,躺在沙发上休息,小萝莉扫视着屋装修摆设,撇撇嘴。 “我住哪里?” 宁歌懒得动了,这一趟回来已经很累了,随便指着旁边的房间。 “没有房间了,你和我住一起吧。” “滚!” 小萝莉扔过来一个靠枕,似乎是想要把宁歌砸死。 宁歌堪堪接住靠枕,然后瞪着小萝莉。 小萝莉也瞪着宁歌,两人就这样大眼瞪小眼瞅着,谁也没有说话。 孤男寡女独处一室,然而却没有暧昧的气氛。 “那边!” 良久,宁歌随意地指着一个房间,然后用靠枕盖住脸。 这套房间是两室一厅的,宁歌住一间卧室,还有一间卧室空着,有些时候会有人过来住几天,经常是祖母,偶尔是姑姑,所以现在小萝莉还有空间。 夜幕降临,小萝莉已经收拾好房间,宁歌在盯着电脑看。 还是CBS论坛,宁歌上传的第一章PLAN已经有了点击,还有了网友评论,宁歌先没有注意这些,而是开始创作第二章。 轻舞飞扬: 其实最让我对她感到兴趣的,也是她的plan: “我轻轻地舞着,在拥挤的人群之中。 你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 诧异也好,欣赏也罢。 并不曾使我的舞步凌乱。 因为令我飞扬的,不是你注视的目光。 而是我年轻的心。” 年轻的心,宁歌的思绪在这里停顿。 轻舞飞扬最后的结局宁歌当然知道,那个先天性遗传性红斑狼疮,让轻舞飞扬无法停留,就这样从痞子蔡的生命里消失。 尽管患有这样的病,轻舞飞扬却依然热爱生命,没有半点死气沉沉,这让宁歌想起一个故事,史铁生和《我与地坛》。 每一次看到有人这样热爱生命,宁歌总是莫名的感动。生命如此美好,可是祖母却行将就木,宁歌心里很难受。 最懂宁歌的人莫过于祖母,祖母用潜移默化的方式,一直悄无声息的化解宁歌的戾气,然而现在,祖母马上就要驾鹤西去了。 “我轻轻的舞者?” 最后是小萝莉出声念着plan,才将宁歌的思绪拉回来。 “你是在写小说?” “嗯!” “能给我看麽?” “好啊,等我写完。你先去看书吧,写完就给你看。” 收回思绪,宁歌开始继续创作,小萝莉也识趣地走开了。 灯光下,宁歌俯身敲打着键盘。 第二章轻舞飞扬有三千多字,宁歌用时两个多小时才堪堪完成。 “呼!” 将这一章上传,宁歌才有空看评论。 一共有可怜的三个评论,宁歌打开第一个。 昵称为angel的网友:“第一人称无爱,再见。” 宁歌撇撇嘴,好的文章是不分第几人称的,第一人称视角充分表达主角内心,她还是天使呢,一定是个小白。 看下一个。 昵称为我是流氓我怕谁的网友:“目测文笔一般,剧情一般,难以吸引人注意。” 咳,宁歌被噎了一下,再看最后一个。 昵称为盖世大侠的网友:“据本人从业多年的经验,作者菌是个中年大叔,长相普通气质平凡,一定是个内心极其闷骚的男纸。不相信是麽,不相信请拭目以待!” 好吧,被人误会成中年大叔了。然而他猜的也挺准,蔡智恒貌似就是这样。 几乎没有一点正面的评论,连不褒不贬中间立场的也没有,宁歌承认被打击到了。 但是,宁歌心里很不服。 (未完待续) NO.32:一二三两个大逗比 没有想象中的红袖添香,孤男寡女同居一室,也没有想象中的旖旎。 “喂?大懒虫起床了!” 【一二三两个大逗比】 宁歌本来想好好睡一觉,然而小萝莉门敲得砰砰响。 好烦,宁歌翻一个身准备继续睡,然而小萝莉没有停止的趋势,依旧不死心地敲门。 “喂?你够了啊!” 打开门,宁歌睡眼惺忪,皱着眉头。 昨晚睡得比较迟,睡下之后做了很多梦,刚刚还沉浸在梦中,结果就这样美梦被打搅了,宁歌一脸不爽。 “这可是你说的,morningcall,怪我咯!” 宁歌赤精着上身,只穿着一件内裤,似乎内裤上面有些印记,小萝莉狐疑地看着,没有收回眼睛。 “我怎么不记得。” 宁歌脑子里一片混沌,什么都想不起来,突然发现小萝莉的眼神很古怪。 宁歌忽然回过神,浑身上下扫视一眼,没什么不对劲啊,不就是裸睡麽,又不是****,这也大惊小怪。 “啧啧!” 小萝莉双手环胸,鄙视地扫一眼宁歌下身。 然后宁歌察觉有异,低下头,果然内裤上有一处湿痕,有的地方都已经干了。 噗,原来又是遗精了,最近火气有点大啊。 “哎呀,我还以为什么呢,不就是遗精嘛,很正常的事啊,还以为是什么呢,大惊小怪。男生遗精和女生来大姨妈一样的,难道你不会来大姨妈?” 宁歌脸皮厚到如此程度,就算小萝莉直勾勾盯着也面不改色,颇有一种泰山崩于前的淡定。 论嘴上功夫,宁歌可是一点也不吃亏。 小萝莉撇撇嘴,似乎不屑于争吵,转身离开了。 等小萝莉一走,宁歌才盯着内裤,这才是昨天刚洗的,然而今天又被弄脏了,唉,人生真是蹉跎啊。 一个注定做大事的人,就要被鸡毛蒜皮的小事折腾,宁歌很苦恼。 那么能不能让小萝莉做这些琐事,房间她不能白住啊,不付房租总得干点活吧,宁歌突发奇想。 “吃早餐了,不来就没了。” “好,等我。” 小萝莉还是很靠谱的,早餐就主动做了,虽然看起来食物不怎么样,但好歹能充饥。 “啧啧!” 宁歌盯着餐桌上的早餐,两碗煮的很稀的稀饭,还有两个快要发霉的面饼,外加一叠刚炒的辣椒土豆丝炒菜。 好吧,这就是小萝莉的手艺,会煮稀饭会炒菜,宁歌以后可以松口气了。 “不错啊!” 囫囵吞一口稀饭,大米浓度刚好,里面还加了一点白糖,有轻微的糖味。 “你喜欢吃糖果耶?像小孩子一样。” 宁歌就像是发现了新大陆,饶有兴致地看着小萝莉对付面饼和炒菜,她把面饼用刀从中切开,然后用筷子把辣椒土豆丝塞进去,然后拿在手中啃。看起来很像肯德基早餐,然而其实只是菜夹饼。 “小时候喜欢吃糖果,但是孤儿院人多糖果少,我分到的更少,一直喜欢吃。” 小萝莉大口咬着肯德基,嘴里含混不清说着,她的表情很平淡,似乎是在说一件不相关的小事,然而听在宁歌耳中就觉得心酸。 “好啊,我有很多糖果,以后都给你吃。” “是吗?好啊!” “小萝莉,我跟你商量一件事。”宁歌就像是诱拐幼女的猥琐大叔。 “说吧。” “……” 有些难以启齿,宁歌这一刻竟然感觉脸红了,不对呀,这又不是多大的事,为什么会破天荒脸红呢。 “说啊!” “是这样的,你能不能帮我洗衣服?我的事情太多了,没时间。” “……” 小萝莉瞪大着眼睛,吃早餐的动作都停下了。 “……” 宁歌也盯着她,答应啊,答应啊,这是什么表情。 “啧啧,打住,你是要我给你洗内裤吧,真恶心,没门,自己去洗。” 小萝莉做出嫌弃的表情,做了一个鬼脸。 “宁歌我鄙视你,内裤让女生给你洗,说出去多难听啊,你还要不要脸了。” “呃……” 似乎真的过分了,宁歌感觉自己真的没脸见人了。 “对不起啊,那好吧,内裤我自己洗,其他的你帮我吧,有洗衣机的,不是很麻烦。” “……” 小萝莉狐疑地盯着宁歌,看到宁歌态度诚恳,然后才缓缓点点头。 “对了,袜子也自己洗。” “好吧,黎云姿你真好,我爱死你了。” “滚!” 天气晴朗,惠风和畅,果然是一个好天气,对,洗衣服的好天气。 一大早收拾了那么多衣服,堆成了一座小山,小萝莉在洗手间忙碌着,宁歌自己在水盆里洗内裤。 “嘻唰唰嘻唰唰/嘻唰唰wuwu/嘻唰唰嘻唰唰wuwu 嘻唰唰嘻唰唰/嘻唰唰wuwu 嘻唰唰嘻唰唰” 宁歌嘴里哼唱着,手下飞快地忙碌,洗完这个就可以写稿子了,下午还可以去打球。 “你唱的什么呀,真难听!” 小萝莉从洗手间探出头,两只手捂着耳朵。 “不好听麽?” 宁歌瞪大着眼睛,这首歌真的很应景啊,洗刷刷洗刷刷洗刷刷洗刷刷,刚才还打算把这首歌作为洗内裤之歌呢。 “难听死了!” “其实后面是这样的,你等一下。”宁歌说着,清洗一下手指,然后走进房间。 没几秒钟,宁歌从房间里走出来,拿着一把吉他,做着嘘的手势。 小萝莉一下子变得安静起来,睁大着眼睛,狐疑地看着宁歌要做什么。 宁歌坐在一张椅子上,然后摆开姿势,手指按压在弦上。 “咚!” 节奏声开始响起。 “请你/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 闪闪红星里面的记载/变成此时对白 欠了我的给我补回来/偷了我的给我交出来 你我好像划拳般恋爱/每次都是猜……唉” 这是一首极其欢快的歌,唱起来的时候声音放得很开,几乎听不到伴奏。 光听着歌词,就觉得莫名地喜感,小萝莉一开始还保持镇定,一首歌还没唱完必,后来就捂着肚子在笑了。 “噗!笑死我了!” 小萝莉眼泪都快笑出来了,一只手撑着墙壁。 “这歌怎么这么无厘头,谁的歌,好搞笑哦!” 歌唱被打断,宁歌很无奈,正要继续开始,突然楼下传来声音。 “有没有公德心,哪个缺德鬼在乱吼乱叫?” 这声音清晰地从阳台传过来,宁歌的脸青一阵白一阵,大步流星走到阳台。 “要你管!” 宁歌大吼一声,郁闷地走回房间,把吉他放下了。 “笑什么笑?”宁歌走出房间,小萝莉笑的花枝乱颤的。 “噗!” (未完待续) NO.33:天下无处不无贼 【天下无处不无贼】 新青年小说大赛的参赛作品已经写完一部,那么第二步写哪种类型的短篇呢,宁歌很烦恼。 本来脑子里有成型的想法,可是现在写出来的话,小萝莉可能会生气,宁歌也不知道该不该写。 “喂?你知道的新青年小说大赛麽?” “我知道耶,怎么啦?” “我想写篇小说,主角是一个小偷,人物原型,嗯,是……” 宁歌还没有说完,就被小萝莉一口打断。 “宁歌,你是想我跟你绝交麽?” 好吧,不让写就不让写,回答得这么严肃,宁歌想问绝交是什么体位的心思都淡了。 宁歌本来想写的一个故事,就是中村文则的《掏摸》,考虑到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东京,而宁歌从未在东京生活过,所以不能照搬照抄。 还有就是《偷摸》是长篇小说,宁歌暂时没时间完成,所以只能寻求改编了,那么如何改编呢,宁歌想到的是小萝莉。 但是现在小萝莉不允许,只能另辟蹊径了。 《天下无贼》,宁歌瞄准了这个。同样是讲小偷的故事,然而这个故事本土化,字数也不多,相对难度比较低,似乎是最适合的了。 这是一个美丽的梦。 在西北工作了五年的傻根要回家过年娶媳妇。他拒绝了工友的好心建议,随身带了五年的工钱六万块钱上路。 傻根单纯朴素,连他内心的喜悦也是如此的阳光明媚,他像大沙漠一样固执,他相信“天下无贼”。 一对江洋大盗最初想对他下手,后来却被他的质朴明亮所打动,他们决定一路上保护傻根,圆他一个“天下无贼”的梦想,并由此与另一个扒窃团伙以及追捕者引发了一系列的明争暗斗。 《天下无贼》不可否认是一个好故事,最重要的是它是一个短篇,同样是讲小偷的故事。这个故事很具有戏剧性,故事情节曲折婉转,作者表达的主题是“梦想”这类小说是最好的参赛作品。 文学的本质应该是理想主义,是寄托了作家的一种理想、一种愿望、一种倾诉。生活本不圆满,文学作品应该追求完美。 要是这类作品不获奖,宁歌真的就只能撞死在豆腐上了。 宁歌考虑得很仔细,关于人设还有背景,这些有没有偏差,毕竟是另一个世界的,宁歌要做到无懈可击。 在考虑的时候,宁歌拿出一支烟抽着,烟草味刺激着肺部和喉咙,让整个人越发清醒深刻。 宁歌整个人笼罩在烟雾中,目光盯着电脑,习惯性的放开。 “喂?你竟然抽烟?出去!掐断!难闻死了。” 小萝莉咋咋呼呼惊醒宁歌,宁歌回过神,才发现烟草已经燃烧了半截。 “干嘛?”宁歌脸上透露着不满。 “不许抽烟!”小萝莉插着腰,恶狠狠地和宁歌对视。 “有病!” 宁歌思绪被打断很不满,嘴里冰冷地吐出两个字,然后手指一弹,将烟屁股从窗户弹出去。 回过头,宁歌再也不看小萝莉一眼,开始在键盘手噼里啪啦打字。 吸烟是宁歌上国中时养成的习惯,到现在已经有五年的历史,宁歌烟瘾不大,平时不怎么抽,只是烦恼时或者思考的时候才抽,一般情况下抽烟时是自己一个人。 或许是潜意识没把小萝莉当外人,亦或者是宁歌忘记了小萝莉在此,所以今天就点了烟,然而小萝莉不喜欢。 宁歌最讨厌别人叫他戒烟什么的,所以刚才小萝莉说不许抽烟的时候,宁歌脸色徒然变冷。 宁歌开始打字,就没有再抽,小萝莉也就没有再多说,只是把窗户全部打开,准备换取新鲜空气,让烟草味流走。 噼里啪啦敲击着键盘,宁歌忘乎所以。 傻根要回家了。 傻根已经五年没回家了。 傻根出来做工时才十六岁,现在已是二十一岁的大小伙子。 …… 乘警不解:“为什么?” 刀疤脸转脸熊他:“叫你别说你就别说,别问为什么!”说罢背起王薄大步朝站外跑去。 忽然乘警在后头喊:“姑娘,车上还有你的行李呢!” 王丽扭转头,一脸泪水,说:“不需要了。” 这篇小说总共有一万多字,宁歌五六个小时就可以打出来。 宁歌打字非常快,这是很久以来训练的技能。宁歌打字的时候不开音乐,只要周围安静就可,也不需要咖啡,只有有一杯白开水。 打字的时候是浑然忘我的,废寝忘食更是常事,除非突然卡文,然后才看一下时间,或者扭动一下僵硬的脖子,或者站起来上一趟厕所。 当宁歌写到半处的时候,小萝莉已经准备好了午饭。 “喂?吃饭!” 或许是因为刚才,小萝莉心情不好,说话语气也很僵硬。 而宁歌正在忙碌,似乎没有听清楚,随口一声没时间,然后继续埋头写作。 之后,小萝莉没有再开口,屋子里只剩下键盘敲击声,宁歌在疯狂码字,小萝莉一个人在安静吃饭,屋子里飘着饭菜的香气,宁歌也充耳不闻。 五六个小时过去,宁歌终于完成创作,文档保存关闭电脑,这时时间已经是三四点多了,宁歌才发现自己饿了。 回头一看,餐桌上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客厅里安安静静地,只有宁歌一个人,小萝莉不知道去哪呢。 呼! 长舒一口气,宁歌从电脑前站起来,活动一下僵硬的身体,然后直奔厨房。 好在厨房里还有剩菜剩饭,只是现在冷冰冰的没有一点温度,宁歌直接拿过来就吃,有东西吃就不错了,以前一个人的时候还要自己做呢。 匆匆吃完饭,宁歌踩着单车离开,离约定的时间超出了,希望他们不要埋怨。 踩着单车,宁歌直奔浙江师范大学篮球场。 杭州精诚中学离浙江师大很近,宁歌这边距离也不远,平时学校周六周末锁门,都是去浙江师大打球。 大学总归自由许多,每周七天从不关门,一般宁歌经常过去。碰到运气好的时候,还能看一场精彩的球赛,或者和大学的学长们打一场友谊赛,更多的时候还能学习他们的技巧。 总之,这里是宁歌的第二乐园。 “我来了!” 踩着单车,无视学长学姐们异样的眼神,宁歌双手脱把,像泰坦尼克号中被杰克抱着的露丝一样,双手环抱像雄鹰一样似乎要飞翔。 篮球场那边砰砰砰响着,都是拍打篮球的声音,宁歌偏头仔细寻找,果然看见沈浩洋吴学成已经在了。 “呲!” 潇洒地一个漂移,宁歌顺利停下单车,然后才注视着场中。 “喂?宁歌,你今天迟到了耶!哈哈哈哈!” PS:《天下无贼》,赵本夫原创小说,冯小刚导演电影。 (未完待续) NO.33:有美自远方来不亦说乎 青春是什么,青春就是恣意和飞扬。 然而对于男生来说,不打球的青春,就是不完整的青春,当然,不打球可以踢球,或者可以看球。 在男生球场上挥洒汗水的时候,另外一旁有女生作为拉拉队欢呼,而结束之时,最好有靓丽的女生送水,这才是最完美和谐的一幕。 然而现在,在浙江师大打球的时候,这些都是无缘的。 在场的有的只是比宁歌大几岁的大学学姐,她们关注的是同龄更成熟的学长,而不是在她们眼里小屁孩似的宁歌。 尽管很多时候宁歌他们聚在一起,讨论走过路过的哪个学姐发育的成熟,这更多看起来就好像邯郸学步东施效颦。 十七岁的宁歌,和这些二十岁的学姐,他们之间是没有交集的,尽管浙江师大阴盛阳衰。 “喂?小心看得精尽人亡。” 吴学成总是坐在长椅上,拿着他那个攒钱买来的MP3看********,偶尔抬起头看一眼学姐们飞扬的裙摆,然后继续低下头用着几百度的近视眼瞅那些蝇头小楷。 吴学成抬起头,羞涩地笑一下,然后飞快的瞟一眼旁边,重新低下头。 宁歌朝身后一看,原来是两个穿着超短裙的学姐走过来了,嗯,化的淡妆脸蛋精致柳眉细长,重要的是白皙的大腿是露出来的。 在她们路过的时候,旁边的牲口们似乎更热血了,不管是学长们还是沈浩洋他们,学长们并没有错,但是沈浩洋可就开错屏了。 “喂?看什么看,你又不是她的菜。” 宁歌毫不留情地批评他,即使没有评分,但依旧看出来沈浩洋他们落入下风,对方是师大附中队,实力比较出众。 “打球三心二意,怎么能赢。” 宁歌扫视一眼,发现己方蓝队,也就是沈浩洋这边精诚中学队,宁歌迟到本来应该缺一个人,然而现在并没有,是一个师大附中的同学。 这里算是师大附中的主场,本来宁歌一方作为客队就有压力,现在少一个精密配合的搭档,而是增加一个别的队的人,这怎么能赢。 而场上代替宁歌的队员,似乎是对他的同学手下留情了,这相当于是一个内鬼,看得宁歌皱眉不已。 场上还在继续,宁歌不能随意叫停,只好耐心看着。 宁歌越看心里越加不爽,这个内鬼真的太肆无忌惮了,你说他故意放水故意就故意吧,能不能做的完美一点,让别人一眼别看出来。 作为一名打球几年的资深队员,宁歌一眼就看出来,那些他看似不经意地举动,如何一步步将对方推上神坛。 六比四,大家水平都差不多,没有天才出现,不赢才怪了。 一场篮球赛,又不是正规比赛,至于这样在乎输赢麽,还要不要脸了。 宁歌吹胡子瞪眼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串银铃般的笑声,瞬间扭头望去,就看到篮球场上坐着一排女生,用女生来形容是正确的,因为她们明显是高中生。 这几个女生明显在观看比赛,不是观看大学学长的,正是观看这一场,这一场令宁歌气愤不爽的比赛。 她们还在品头论足,点评着哪个队员最帅,哪个队员是最佳球员,总之很业余。 难怪,宁歌这才明白。 为了比赛结果,就为了在心仪的女孩面前亮相,无所不用其极。那些动作这些业余女生看不出来,难道宁歌会看不出来,沈浩洋会看不出来。 殊不知,一向沉稳的沈浩洋,此刻也是满腹怒火。 宁歌注视着这群女生,他有些奇怪,究竟是哪样的女生,才能引起那帮牲口们如此行事。 就在宁歌看着的时候,夹在其中的一人似乎有所察觉,然后偏头注视过来,再然后旁边几个女生都看过来。 她们应该是师大附中的学生,宁歌这样猜想着。 距离有点远,宁歌没有看清楚长相,但是对方指指点点却看清楚了。宁歌穿的是球服,她们一定知道宁歌就是那名迟到的队员,而现在场上走向失败的正是他的队。 宁歌直视着她们,在她们的注视中一步步走过去。在女生面前,宁歌从来不是胆怯的人,害羞与腼腆从来与他无缘。 “HI!” 一脸灿烂的打个招呼,仿佛没有被场上的局势影响。 走到跟前,宁歌才看清楚几个女生的长相,她们都没穿制服,也没有佩戴任何可以显示身份的标志,看不出是哪里的学生。 将近五月的天气,杭州开始变得炎热,这群女生都穿的很单薄,都是款式各异颜色各异的连衣裙,没有一人例外,看起来就跟合唱团一样。 宁歌目光放在中间的一位女生,她就是刚才最先注意到宁歌的人,容颜精致皮肤白皙,嗯,感觉有点不像中国人,有点像韩国高丽棒子。 “你好!” 她站起身开口了,汉语说得很流利,但总是不那么熟络,不接地气。 “?????????????”(你好,很高兴见到你) 宁歌一脸微笑着开口,韩剧如此盛行,宁歌也会一两句韩语。 她显然很开心,甚至于有一些激动,能在异地他乡听到熟悉的母语,怎么也算是极为开心的事。 宁歌没猜错,她就是一个韩国人,准确的说是一名韩国留学生。 “??????????????”(初次见面,请多多指教) 她惊喜地忙不迭开口,一改刚才打招呼的疏离客气,现在充满热情,又是鞠躬又是客气。 这一幕发生令人感到意外,此刻旁边的女生耶感到很诧异。 宁歌承认自己被吓到了,因为这是一个长相极为漂亮的外国美女。 “???????????”(您是韩国人吗?) 她小心翼翼地开口,有一些惊喜有一丝不确定,眼睛放光的盯着宁歌,似乎宁歌回答不是就会很失落。 宁歌只会那几句韩语,想骗人也没法骗,所以只能不让她失望,于是坦然回答。 “抱歉,我是中国人,虽然很不想让你失望。” 她的眼眸黯淡下去,一瞬间变得失落,强颜欢笑着。纵使宁歌,也为自己刚才的举动感到一丝后悔,若不是说韩语,也不会触发她的乡愁。 对的,宁歌在她眼中看到浓浓的乡愁,她应该很久没有回家了。 “我应该猜到的,抱歉,让你见笑了。”很快,她就恢复刚才的淡然,脸上略带一丝歉意,不再显得伤春悲秋,而笑容更让人如沐春风。 “重新认识一下,我是韩国人,名叫韩依人。” (未完待续) NO.34:秋水伊人在水一方 一场好好的篮球赛,却被这些牲口弄得变了味,不就是有女留学生在看麽,至于这样麽。 尽管心里不忿,甚至于埋怨眼前的这些女生,不过宁歌没有表现出来,他在郑重地介绍自己。 “你好,我是宁歌,宁折不弯的宁,歌唱的歌,精诚中学高二学生。” “抱歉,韩依人,杭州女中高二学生。” 原来是女中学生,难怪这么热血呢,一个个像开屏的孔雀。 然后两人介绍完毕,突然相视一笑,而旁边的女生们不乐意了,纷纷打趣道。 “哎呦喂,第一次见面要闹哪样啊?” 宁歌视线放到这些女生上,他忽然意识到这是个绝好的方法,因为在他走过来,然后和这群女中女生说话的时候,那群场上的牲口们就有些神思不属了,不由一直偷看这边。 呵呵,最明显的就是师大附中队,人应该是他们请过来的,现在却和外人有说有笑,这让他们情何以堪。 杭州女中果然是人杰地灵,这群女孩的说实话,气质比起其他学校高了一大截,嗯,应该是在学《女戒》《女训》这些的缘故。 有时宁歌他们猜胡思乱想,女校社会组是不是一直在教三从四德,自然组是不是在学刺绣,以至于每个女生都有一种大家闺秀,或者小家碧玉名媛佳丽的气质。 当然这是胡邹的,但是女校确实引起许多学生的注意。 女校女校,不仅是环卫工人,连教师都没有一个男性。也只有在特定的时间,女校才对外开放,而这一点时间对广大男生来说,杯水车薪不外如是。 女校的女生都很有礼貌,当然这不是说非女校的女生就没有礼貌,而是体现出温婉贤淑的特点,这一点就和精诚中学的李子萱迥然不同。 女校教育格外注重礼法,也讲究男女授受不亲,但并不抑制和约束她们的天性,也不阻止她们对异性的好奇,尤其是国中时男女是同校的,最后的教育目的也不是为把男女割裂开。 宁歌现在就在和这群女校女生交谈,她们似乎都很健谈,而且谈论的话题范围也很广泛,有些很尖锐的问题也毫不避讳。 她们一开始还有些羞涩腼腆,但是后来就变得大胆许多。 当然人的性格不同,有些人天生内向不喜欢说话,有些人天生外向性格开朗,比如之前打趣两人的这位,就是性格开朗比较大胆的。 通过介绍,每个人差不多都认识了,但只有她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是她刚才的介绍,里面是对宁歌毫不留情的批评。 “我叫江秋水,宁歌,你以后不会是个好球员,打球是注定没有前途的。” “哦,何以见得。”宁歌似乎来了兴致。 “第一,迟到的球员没人会喜欢,这是一个态度问题。第二,你迟到后不安静地看球,反而看到女生直接跑过来泡妞,置你的队员于何地。第三,你一点也不关心球赛,女生在你心里的分量更重,你不热爱篮球。” 江秋水,一个长相没有韩依人漂亮的女生,但气质比起韩依人更甚一筹,她用手比划的时候,若是手里拿着一个羽扇,那就是诸葛亮了。 “综上所述,这就是你以后不会是一名好球员的原因。” 呵呵,宁歌忍不住发笑了。 江秋水说话说的还真准,在宁歌的心里,打球是唯二的存在,唯一是什么,宁歌到现在也没有发现,似乎是看书写作,似乎又是别的。 “你说话很直接哎,一点情面也不留,我猜想你一定为此惹过不少人生气,甚至是挨过不少批评。不过你虽然说的对,但是只说对了一半,我并不是来泡妞的,也并不是没有关心场上的比赛,也并没有丢下我的队员。” 宁歌说话就喜欢反驳,把话题引到别人身上,然后降低众人对自己的围观。 江秋水来了兴趣,睁着大眼睛饶有兴致的注视着宁歌。 宁歌没有说话,而是将目光放到场上,突然大喊一声:“精诚,加油!浩洋,加油!” 这两声突然加油,顿时就像一个炸弹扔进人群,一瞬间场上停滞了,队员们目光都集中看向场下,看向宁歌和那些女生们。 篮球都从红队手边溜走,他都没有任何察觉,还愣愣的注视着这边。 “快,打球啊,看个屁。” 宁歌注意到沈浩洋也在发愣,登时就怒了。 宁歌一声怒骂,将沈浩洋拉回现实,眼前篮球滑下来,沈浩洋顺手接住,然后开始疯狂地跑,在红队刚刚注意到的时候,就突破防守。 红队反应很快,但这时追击已经来不及,只好呼喊着,让篮筐下的队员截杀。 然而沈浩洋并没有投二分球,在敌方伸手阻拦的时候,就顺势弹跳跃起,双手瞄准抛出,投掷一颗三分球。 场下场上都静止了,瞄准那颗飞行的球,在空中划过一个弧线,最后,空心入网。 “yes!” 宁歌兴奋地跳起来,不枉这一次辛苦谋划。 这一番的手,场中蓝队的士气徒然上涨,至于红队则愤愤不平。 “喂?宁歌你好阴险!”说话的自然是江秋水,她一向直言不讳。 “咯咯!”韩依人抿嘴笑着,她显然也知道宁歌的策略,但似乎很欣赏的样子。 “呵呵,你们没注意到麽,今天顶替我出场的红队队员,他可是在一直放水耶。江秋水我不信你会没注意到,比起他们来说,我这算是小巫见大巫。” 宁歌一直注意着场上的情形,突然发现在自己跑过来之后,在和这群女校女生说话的时候,红队队员明显心不在焉视线若有若无一直盯着这边。 宁歌的嘴角露出一丝笑容,这正是他想要的,至于沈浩洋,到底是搭档多年的死党,一下子就明白宁歌在为蓝队制造战机,这会儿正在努力突破。 自从宁歌来了之后,尽管宁歌没有上场,但是场中的情形却发生逆转,而这一切聪明的江秋水自然注意到了。 “你们都不是好东西!”江秋水似笑非笑,但看那眉眼分明是欢愉的。 “呵呵,红颜祸水祸国殃民,若不是你们,那群牲口们会这么卑鄙麽,所以异性才是原罪,大和尚说的一点也没吃。”宁歌有些愤愤不平,但更多的确实打趣,他要看这群女校女生如何应对。 “咯咯!”回答宁歌的,是江秋水一串银铃般的笑声,至于韩依人则是垂下眼眸。 (未完待续) NO.35:女孩的心思你别猜 人似乎总有着发生预知梦的可能,然而今天,当江秋水咯咯笑着的时候,宁歌反而安静下来,他呆呆地站立着,努力回忆着某些东西。 “你怎么了?”韩依人最先发现宁歌的异状。 你怎么了?怎么了?么了? 这几个字就像是说进宁歌的灵魂深处,在心底不断发着回音,一连串细碎的画面浮上来,却又是毫不相关的。 宁歌摇摇头,经这些繁杂的思绪抛出脑后,然后怔怔地盯着韩依人。 “我说我们今天遇见的这一幕,我曾经在梦里梦到过,你相不相信?” 韩依人瞪大了眼睛,她在思考宁歌这句话的真实性,乍一听似乎就是搭讪用的惯例,但是根据之前宁歌的反应又不太像。 “宁歌,你真的很不会搭讪女生耶,这一套过时了。”江秋水恰到好处的补刀嘲笑。 “是麽?”宁歌偏头看着她,神色无比认真。 “宁歌,我相信你。”突然传来韩依人的声音,她似乎并不是安慰。 我相信你,相信你,信你,你…… 又是一段灵魂深处的回音,宁歌徒然闭上眼睛,回音回荡在脑海,真的似曾相识的样子。 “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很奇怪?”宁歌再次睁开眼,恢复刚才的漫不经心,饶有兴致地问。 “对啊!”这是江秋水的回答。 “没有啊!”这是韩依人的回答。 “呵呵,我有个问题,秋水依人在水一方,你们两个真不是双胞胎,或者家族是不是世交之类的?”宁歌淡然一笑,随口又转移话题。 宁歌注视着二人,紧盯着二人的眼神,看她们作何反应。 然而她们或许是心有灵犀,反应出奇的相似,先是二人互相目光对视一笑,然后同时看向宁歌,直到此时才开始变化。 韩依人垂下眼眸抿嘴轻笑,至于江秋水则是咯咯发笑,她饶有兴致地盯着宁歌,反问地取笑道。 “你是第三十七个这么问的人了呢,我只有心情好的时候才回答,你觉得我现在心情好不好?” 江秋水真的很自来熟,宁歌与她认识不到十分钟,她就可以像老朋友一样的开玩笑。 “才第三十七个耶,这么问的人不算很多了呢。不过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我又不是你我怎么知道你心情好不好。” 听到宁歌这样回答,江秋水眼睛亮了一下。 “别人都是直接说我心情好,而你直接不回答,宁歌,你真的很奇怪,你为什么不猜一下呢。” “我听一个歌手唱过一首歌,女孩的心思你别猜,猜来猜去你听不明白。” “真的麽?我怎么没听过?那个歌手不会是你吧,还是你自己杜撰的。” “江秋水你真厉害,一下子就猜到了耶。” “自恋狂!” 在宁歌和江秋水斗嘴的时候,韩依人只是安静地看着,她虽然没加入其中,但是没有人无视她的存在。 “江秋水我有个问题想要问,秋水这个名字是谁起的,一听怎么让人想起李秋水呢?” 这个问题宁歌很早就想问了,这下开口等着回答,但是注意到韩依人对他摇头,宁歌有些疑惑,但还是问了出来。 然而,江秋水表情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化,脸色徒然晴转多云,刚才还是笑意盈盈,现在就是冷若冰霜。 “宁歌,当面点评人的名字是很不礼貌的行为,除非你和她很熟关系很好?然而你和她很熟麽?” 变脸真的很快呀,宁歌有一瞬间的懵逼,才够才反应过来,怎么哪壶不揭不提哪壶,江秋水一定是不喜欢李秋水,哦,对了,怎么可能有人喜欢那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呢。 刚才韩依人摇头就是不要说的意思,但宁歌还是说出来了,于是就发生了这样的事。 “抱歉!”宁歌苦笑着。 刚一说完,这时场中的上半场比赛已经结束,两方的队员纷纷朝这边走过来。 江秋水还是一脸冰霜,没有任何接受道歉的意思,韩依人拉着她的手臂在摇晃,其他人也纷纷劝慰着。 这时两方的队员走过来,红队是宁歌熟悉的许飞几人,蓝队是沈浩洋他们,吴学成还在一旁看小说。 “喂,宁歌你今天迟到了耶,迟到的人必须做一百个俯卧撑,还有喝酒吹三瓶青岛,你是决定接受惩罚还是逃避?” 说话的人是许飞,一个同样和宁歌肆意张扬的人,两个人针尖对麦芒一直针锋相对。 上半场似乎是红队赢了,所以许飞志得意满,他一脸戏谑地看着宁歌,等着宁歌在众人面前出丑。 “做就做,谁怕谁!”宁歌一脸不屑。 “喂,许飞,你不要过分,当时只是戏言,你真的要这样?”沈浩洋看不下去了。 “是麽?做错事就要付出代价,无规矩不成方圆,人无信而不立,宁歌看你的咯。”许飞没有回答沈浩洋,而是偏头对着宁歌说,那一脸嚣张的样子,恨不得扁他一顿。 场上一片镇静,不管男生还是女生,都盯着宁歌在看,宁歌似乎骑虎难下了。 只有江秋水,仍然一脸寒霜,嘴里冷冰冰的吐出两个字“幼稚!”。 这两个字不知道是在说宁歌还是许飞,还是在说整件事。许飞朝她看过去,不过江秋水偏过头去了。 韩依人似乎不了解事情的经过,一直保持着沉默。 “沈阳别拦我!” 宁歌这句话说出来,就意味着承担处罚。而沈浩洋,则站立在一旁,听从宁歌的话没有再出声。 当下宁歌走一两步,走到篮球场边缘,然后开始做俯卧撑。 四月的天气不是十分炎热,打完球的队员身上都满是汗水,而宁歌一百个俯卧撑做完,状态也会变得差不多。 双手撑在地上,宁歌一下一下开始做起,俯卧撑不规则的话,宁歌差不多几分钟就可以做完,一次性做完一百个,然而必须标准而且规则。 标准的是,俯下身的时候,胸膛要贴在地上,一张纸的距离。胳膊伸直的时候,要保持竖直,身体必须和地面保持平行。 基本上最标准的俯卧撑,宁歌做完三十个就要停下来休息,然后再接着做。 宁歌平时经常锻炼,但是这一百个俯卧撑仍然有难度,他知道,这是许飞在借机报复,报复的就是刚才宁歌和几位女生有说有笑。 麻痹的,小心眼的人,许飞你特么等着,宁歌怒上心头。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