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入世 “如果没其他事的话,那么你们只要签个字,房子就租给你们了”。安大娘开心的说道。 她在A市的购置过一套房屋,本来这房子位于市中心,应该很受欢迎。可是,谁能想到,这房子不“干净”,很多租住房子的人都被吓的退房,于是便一直搁置着。 可是今天却有俩个小伙子来租房,可算是了了安大娘一件心事。 这俩个小伙子看起来也就是二十出头的样子,一个笑眯眯的看起来很开朗,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装,头发是干净利落的板寸,很阳光的样子。 另一个则是一身黑色的连帽衫,站在那里,很是安静淡定的样子。这俩个人,衣服一黑一白,性格看起来也不相似,真是不知道如何成为朋友的。 安大娘心里想着这些,旁边的安大爷咳嗽了一下,提示着他们来的主要目的。安大娘立刻把文件递过去,那些都不是她要操心的。 只是说来烦心,以前也偶尔有外地不知情的人来租房,却总有一个疯疯癫癫的老头来捣乱,这房子本身就有些问题,所以他们也不敢对那老头怎样。 性格比较开朗的小伙子,名叫毕安。他笑了笑抬头瞅了瞅在那里坐着的另一名男子,那人仍是安安静静的待着,都营造出了“岁月静好”的氛围。 真是拿他没办法,毕安无奈摇了摇头,拿起笔准备在租房的协议上签字,这时候突然门被推开,一个老头冲了进来,大声喊着“你们不能住在这里,这里闹鬼啊闹鬼啊!” 说着便来抢夺毕安手里的文件,安大娘见到这里,尖叫道:“大白天的什么鬼不鬼这世界上哪有鬼!”说完便看了毕安一眼,然后心虚的低下了头。 毕安看了看那老头,和普通的老人没有什么俩样,他悄悄的感知了一下那名老人,并没有什么道行,也就不放在心上,但是这房子闹鬼的事情,这安大娘可是一点都没有说过啊。 毕安扫了安大娘一眼的说道“诶,这鬼不鬼是咋回事?”又对着那那老头,装出好奇的样子小心翼翼的问道“大爷,这里真的有鬼吗?” 那老头立刻使劲点头“有啊有啊真的有,小伙子你可以去打听打听,这房子不能租啊。。”“你到底是谁啊,怎么老管这闲事”安大爷生气的回道,然后拖着老头往屋外走,一时间吵吵闹闹。 毕安笑嘻嘻的看着闹腾的场面笑了笑说道“既然这房子有鬼,那我们就不。。”安大娘听到这里后叹了声气,看样子这房子又要租不出去了, 谁知之前一直待在那里的黑衣男子走过来,从老头和安大爷手里拿过文件 “我们租了”男子说道,安大娘惊奇的睁大了眼,这可是真是让她出乎意料,这俩小伙子可真是胆大。男子在文件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范无”然后扔给毕安,又去待到原来的地方默不作声。 争吵的安大爷和老头见此都停了下来,那老头顿时急了眼,还想说什么,安大娘冲过来和安大爷拖着那老头出去,安大娘进来把文件放在桌子上 “你们坐着啊,有什么需要打电话,那老头。。那老头就是个疯子你们别在意,这年头鬼不鬼谁信啊,根本没有。。”而那老头早已被安大爷轰了出去。 安大娘笑的刚想说什么,突然她看见范无在盯着看她,顿时她感觉浑身冰嗖嗖,这小伙子的眼神怎么那么令人不舒服呢。 安大娘一激灵,想到房子闹鬼的传说,她四处扫了一眼,浑身抖了抖,朝毕安讪笑着走了。 毕安关好门,打量着四周,果然这房子有些古怪。本来只是随意租个房子,谁想还遇到了这事,如果这里真的有什么鬼的话,那可是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了, “喂,范无,你说我们不如轻省一些,那安夫妇一心忽悠我们租房,不如我们直接用他们较差不就好了”毕安笑嘻嘻的说道,范无没有答话,从口袋中拿出玉简不知道在思虑着什么。 毕安切了一声,走到窗户前,打开窗户准备透透风,他看到楼下的安夫妇正在和那老头吵着什么,那老头看到毕安又开始吼着“小伙子你们不能住啊!这里有鬼啊!你们信我。” 毕安看着那大爷,心里感慨这大爷还真是热心。毕安收去笑容看了一眼范无,又朝着大爷招了招手,心里默默想着:“大爷,你只知道这房子有鬼,但是你不知道,在我们面前,在厉害的鬼都是小玩意罢了、” 对啊,谁能想到,不仅这房子有鬼,就连这俩名看似普通的少年,其实也都不是人。 第二章 鬼房 “好无聊啊”临近中午,毕安躺在床上喊着,眼睛无神的盯着天花板。 这时他看到,在天花板上有一个细小的裂痕,他看着那裂痕,过了一会那裂痕仿佛比之前大了几分。 毕安揉了揉眼,在看去时,那裂痕已经几乎扩大的俩倍,从裂痕中隐隐约约有一些黑色的东西,那东西不断的翻涌着,那是什么? 毕安好奇的站起来看着,只见在裂痕中的东西停止翻滚,不一会有一缕黑线垂了下来,垂到了毕安的脖子旁。 毕安用手轻轻的扯了一下,这东西居然是头发!毕安看了看那裂痕只见裂痕中黑压压的一团中,隐约有什么东西想要探出来了,裂痕中不断有头发垂下来,慢慢的一张毫无血色的脸显示在他面前。 那张脸是一个脸色呆板的女人,而她有着长长的黑发,从天花板中垂下来的黑线正是她的黑发,她朝着毕安诡异一笑,又隐藏进裂痕中,头发变得越来越多,开始不断的从裂痕中垂下来。 那黑发垂到毕安的身上,慢慢的包着毕安,从头到脚紧紧的勒着毕安。 范无听到声响进入房间,进来后就看到毕安像个粽子一样被黑色的头发包着。 “有鬼,有。。鬼。。”毕安无力的喊着很是痛苦的样子。 谁知范无只是翻了个白眼,他走到毕安身边,嘴里念了一句,在那缕头发上弹了一下。 那头发逐渐缩了回去,缩回到了裂痕中,那裂痕也逐渐变小,回到之前的样子。 毕安重新躺在床上,好不容易遇到点好玩的,就让那范无给灭掉了,自己又要无聊了。 范无准备离开,谁知这个时候从房间的角落里出现了密密麻麻的头发,朝着范无和毕安涌过来,仿佛要吞噬他们。 “有趣,被你弹了一下居然还会有反抗的余地,有些本事啊”毕安笑嘻嘻的调侃着,毫无刚才惊恐的样子。 此时的毕安仍是那副阳光的样子,但眼神却冰冷的令人战栗,他嘴里迅速的念着“唵阿阿洛列嘎阿吽”那原本靠近他们的头发开始扭曲,发出烧焦味,仿佛是被看不到火烧着,不久那原本布满房间的头发逐渐消失,从裂痕中掉出一个木刻的小玩偶,上面写着一些符号。 范无捡起木头,看了看上面的符号,是出自茅山的傀儡术,也不知道是谁放在这里,导致了所谓的闹鬼传闻。 不过,凭着他的能力,如果只是普通的傀儡的话,被他用咒法一弹,早应该被制伏,又何须毕安用业火烧灼。 他仔细的又看了一下,这木偶居然是桃木制成的,范无心里的疑惑解开了,怪不得经得起他一弹,这桃木制成的傀儡威力当然不同一般。 桃木的作用是驱邪避鬼,用桃木来制作的傀儡的人也算是高人了,不过这傀儡术并不能害人,最多惊吓一下凡人而已,是谁把傀儡放在这个房子里?他为何要这样做?范无拿着桃木陷入思索。 毕安过去推了一下范无,“你在想什么啊,那人间美食甚是闻名,不如和我去吃个饱,然后我们去把安夫妇捉回去就完成任务了。” 范无听到后忍不住黑线,这毕安还是这么不着调,克制住将他扔出去的冲动,慢慢说道:“不能随便捉,那十八镇域鬼早已注定不能随意凑数的。” 阎王?十八镇域鬼?这要是让旁人听到他们的对话,定会是一头雾水。 毕竟关于这十八镇域鬼的事情,三界之内,除了阎王,也只有黑白无常知情了。 阴阳之路分黑白,因果漫漫为轮回。 世间之人无论三六九等,死后则都是下忘川入轮回,而接引他们的则是鬼差——黑白无常。 在民间传说中,黑白无常是人死后勾魂的使者 白无常先生面白如粉,穿白衣服,戴白色的高帽,高帽之上,写四个字:“天下太平”。手持白色哭丧棒,全身都是白色,只有间或吐出来的长舌头是鲜红色的。 至于黑无常先生,一切和白无常相反,都是黑色的。高帽上的四个字是“一见发财”,自然,吐出来的长舌,是鲜红色的。 只不过,传说毕竟是传说。三分真七分假,黑白无常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阴森恐怖,比如在人间,他们就只是俩个普通的青年,毕安和范无。 黑白无常除了勾魂之外,便是镇守着十八层地狱。 人死后,除了转世投胎之外,很多人因为在世间罪恶深重,便入那十八层地狱遭受折磨。十八层地狱,每层刑法都不同,是以受罪时间的长短与罪刑等级轻重而排列。每一地狱比前一地狱,增苦二十倍,增寿一倍。 而所谓的镇域鬼,则是特殊的受刑鬼,鬼都有受刑的时间,时间过后,便可重新入轮回。而那镇域鬼,则是永远会在所受刑罚的那层,他们都被受到了镇鬼玉简“司昀”的束缚,生生世世永无轮回。 但是不知道为何,那恶鬼竟逃脱了玉简的束缚,在捉捕过程中,十八恶鬼窜入轮回台,全都转世来到人间。 阎王只能派黑白无常拿着玉简“司昀”来人间寻找转世恶鬼。 “司昀”是一块光滑的玉简,上面记录着十八恶鬼的名字,每当寻找到一个恶鬼,“司昀”上面便会出现一条纹路,等到十八纹路布满玉简,十八镇域鬼便会重新回到他们所在的地府。 这个是白无常毕安所知道的,而黑无常范无则其实另有任务。 他们是鬼差,按理说应该是不死不灭,可是他们命数里会出现劫难。 这劫难可大可小,比如那孟婆只是在地府里少给了一个人孟婆汤这等小事,而那马面则遇到的是雷劫,当场灰飞烟灭。 而阎王则推算出,白无常毕安则将要遇到的劫难正是和这十八镇域鬼有关。 黑白无常,俩人相伴勾魂千年,范无实在是不知道毕安会遇到什么样的劫难,也承受不了毕安渡劫失败灰飞烟灭的下场,于是他便跟着毕安来到人间,尽力护他周全。 毕安哪知这些,他想了想孟婆总提到的人间美食,心里馋的不行,便喊着范无与他去吃饭。 三寸气在千般用,一旦无常万事休,黑白无常就这样开始在人间,过起了看似普通的日常。。。。。。 第三章 拔舌 午饭后,范无和毕安返家。 “范无,救我”毕安躺在床上,睁大双眼,脸色通红很是痛苦的样子。 范无心中紧张,难道是吃饭的时候出了什么事,他心中暗暗懊恼,自己还是不够细心,他急忙问道:“毕安,你怎么了” “我。。我。。我吃的撑啊”毕安有气无力的说着。 范无忍了忍不在说话,不在理毕安,想了想自己来到人间的目的,范无掏出玉简“司昀”他将手放上去,那玉简开始发光,慢慢的显示出俩字“李斯”。 李斯,秦朝丞相,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协助秦始皇帝统一天下。 但同时,他因为信仰法家学派,为了强制推行新政,建议秦皇用酷刑严禁儒家学派的反对言论,最后实施了“焚书坑儒”。 就因为他一言,害死了不少儒士,更因为万物皆有灵平等,那些书焚的书也增加了他的罪行。 李斯死后,便到了拔舌地狱,成为了玉简“司昀”选为的拔舌地狱镇域鬼。 拔舌地狱:凡在世之人,挑拨离间,诽谤害人,油嘴滑舌,巧言相辩,说谎骗人。死后被打入拔舌地狱,小鬼掰开来人的嘴,用铁钳夹住舌头,生生拔下。 毕安的从床上爬起,伸手去拿范无手里的玉简“司昀”,学范无一样把手放上去,玉简犹如刚才一般浮出李斯二字。 毕安把手放下,玉简又变暗,毕安疑惑的说道“范无,你说这阎老头也太抠了些,这玉简何不做的大些,把十八恶鬼都写上岂不方便许多,在有其实我在地府是便很好奇,这镇域鬼究竟有何存在的意义?” 范无“你的想法真是越来越不靠谱了,这玉简“司昀”在阎老。。。阎王上任之前便存在了,关于这十八镇域鬼为何存在,怕是阎王也不清楚,这与咱们并无关系,寻找镇域鬼才是你该操心的” 毕安看着一本正经的范无,仿佛听懂了一般说道“我现在还真是不好奇镇域鬼的事情了,因为我认为重点是刚才貌似听到了阎王最信任的黑无常对他的称呼是。。阎老头。哈哈哈哈哈” 范无终于忍无可忍,将毕安提起来,朝着门外扔去,之间毕安像一条弧线一样完美的落在了地上 这一画面对地狱众鬼来说并不陌生,在地府的时候白无常经常因为勾错魂而被黑无常扔出去,只不过白无常每次都会拍拍土屁颠屁颠又跑回来,或许这就是民间传说中白无常的舌头老吐在外面的原因 例如现在,被太阳烧烤的毕安习惯性的吐了吐舌头,一手搭在范无的肩上问道:“你确定前面那个男人就是转世的李斯?”知道寻找的是李斯后,他们很快便找到了转世的李斯。 只见前面有一个中间大叔,而他的魂正是那李斯,也就是他们寻找的镇域鬼 毕安看着那个人,远处的人群中,有位大叔正再晨练,一个普通的秃顶和一个圆润的啤酒肚并没有什么异常。 相对于范无,毕安要更加了解李斯,因为李斯的魂是他亲自勾的,原因是听说那李斯被秦二祖判定为“具五刑”尝大枷、强索、笞杖、刀锥、斧钺、铁质、鬼头刀等各种刑具之苦,是人间受刑最多之人。 莫非正是因为李斯受刑比较有经验才选他为镇域鬼?毕安猜想着。不过这次李斯投胎转世还真是不怎样,好歹以前还是个翩翩男子,怎么如今成了这副样子,毕安心里吐槽回头看范无。 只见范无紧紧盯着那人,将原本装在口袋的玉简缓缓掏出,嘴里念叨着什么,只见那玉简“司昀”浮到那个中年人的周围,那中年人被惊了一跳,大声的喊了一下“这是什么东西!”周围的人被吸引也都围了过来,毕安心中着急,让凡人看到施法可是他们的大忌讳,范无这样不管不顾的自己要如何收场。 范无仍是一动不动紧盯着那中年大叔,一秒,俩秒,三秒,时间过去“啪”一声玉简掉在地上,“这是怎么回事啊?”旁边人窃窃私语道,那中年人也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看着掉在地上的玉简,很是疑惑的样子。 毕安灵机一动跑到那里捡起来玉简司昀“这是一个街头魔术表演,打扰了到大家了,对不起,对不起。。”,朝着中年人说着抱歉,中年人瞪了他们一眼走了,毕安拉着范无赶紧跑到了周围的奶茶店。 “范无,你究竟怎么了,最近你总是怪怪的”毕安抱着奶昔嘴里叨叨着,一边看着范无,而范无则是看着玉简说道:“我是打算吸走李斯魂魄后,对看到的凡人直接消除记忆的。” 毕安听了后,恍然大悟道,虽然同是鬼差,但是范无的法力要比自己强很多,这个对于他自然不是难事,“只是,为什么玉简会掉下来呢”毕安疑惑的问道。 范无陷入思索,许久猛的抬头“我知道了”毕安楞了楞反问道“知道?你知道什么了?”范无一脸兴奋的对毕安说道,“小八,你听我说” 听到这个称呼,毕安呆了一下,都多少年了范无没有喊他小八,毕安呆呆的听着范无,直到范无在他旁边都说完了,他才反应过来回道“所以说,之所以玉简没有吸收他是因为在今世他还没有犯拔舌地狱的罪行吗?那我们要一直等到他犯吗” 范无摇了摇头“不不不,如果那样我们需要很久才能完成任务,我的意思是虽然他不犯但是你可以去诱他”毕安面露惊恐的看着范无“七爷,我可是一个有节操的无常,”他回想了李斯现代世的样子,顿时有点反胃。 范无看着浮想联翩的毕安,忍住了在奶茶店把他扔出去的冲动,慢慢说道:“世人愚昧,且弱点颇多,你去好好计划一下,必能诱他犯拔舌之罪。” 毕安嗯了一声,恍然大悟道:“你等等,我去找到他打他一顿,让他骂我不就得了?”范无忍无可忍,提起毕安将他扔到奶茶店门口,然后走了。 毕安拍了拍土,心里骂着范无,地府也就罢了,到了凡间也不给他一点面子。自己只是和他开个玩笑,至于那转世李斯,他想了想刚才那转世李斯身上的证件“第四中学”毕安冷笑了一下,心中已经做好了决策。 而在另一边,第四中学的美术老师王尔德正在画室里烦躁着看着交上来的作品,丝毫不知道他的生活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第四章 教师 “垃圾,垃圾,在座的你们都是垃圾”王尔德吼着说完,把讲台的一沓画作扔在地上,然后“砰”的一声关上门走出教室外 在走廊里郁闷的抽开烟。 台下的学生不屑的撇了撇嘴,随即又开始打闹起来,教室一时间变得乱哄哄的,也有学生沮丧的捡起自己的画作,不开心的涂涂抹抹。 一个学生笑嘻嘻的大声说道“别想了,那老东西总说我们,明明他自己也是连续好几次参赛失败的人呢,听说以前还得过什么最具潜力画家,什么啊,我看他就是一个垃圾”周围的人听后都哄笑起来 抽完烟的王尔德回到教室门前,准备开门的时候,刚好听到学生们的话,他把开门的手都缩回去。 还有一个月就要比赛了可是自己对比赛作品仍然是毫无头绪,如果这次失败的话,他苦笑一声,自己怕是要沦为连学生都看不起的地步了更别提那些尖酸的同事了,他拿出烟一根又一根的抽着。 范无站在远处看着颓废的王尔德,想了想毕安所说的方法,按照目前情况来看或许真的是可行,而他需要操心的是事情则是毕安的劫难。 他想了想那日阻止他们租房的古怪老头,他早已查过,这房子刚出现闹鬼的传闻,那老头便出现了。这些事看似不打紧,但自己还是谨慎些比较好,镇域鬼的事情交给毕安,而他则要去好好查一查那个老头。 四中学校美术班来了一位新同学,叫做毕安,总是笑嘻嘻的很是乐观的样子,没过几天就和同学们融入一片 王尔德看着新来的学生,样子很是面熟,岂不正是那日惊到他的年轻人,又是个调皮的学生,自己怎么竟遇到这样货色的学生,他走过去对毕安说道:“下月有比赛,老师和学生都能参加,你是新来的同学我也不知道你的水平,过段时间准备一副作品交给我吧” 毕安点了点头,看着王尔德似笑非笑的回道:“老师,作品我早就准备好了” 周末,王尔德在房间午睡,突然他开始伸着手乱舞动,嘴里说着什么,脸上呈现着痛苦的样子,他猛的睁开眼,大口的喘着气,十年了,都整整十年他都没有在做过梦。 他心里有些慌乱,王尔德有一些从来都没有和别人讲过的事情,甚至于他的父母都没有听过,从小他就经常会梦到一些奇怪的事情,刚开始并不觉得,后来上学读书,他竟惊讶的发现自己梦到人所穿的都是秦朝的服饰。 他并不理解为何自己小时候并没有学习就会梦到这些,苦恼的他开始学习画画,将他梦里的东西都画下来,很快他就受到了关注,他的作品开始获奖,然后被聘为四中的美术老师。 然后不知道为何他慢慢不在做梦,不管如何回忆都画不出以前的创作,人们也淡忘了他,而今天就在今天,他又开始重新做梦了。 虽然做的梦很是古怪,王尔德摸了摸头上的汗,那个梦太过真实也太过恐怖,他梦到自己在一个很可怕的地方,周围有相貌可怖的狱卒用钳子揪住他的舌头向外拔,一拔断了,他就开始哀号,然后再长出新舌头,继续被拔舌头。 那感觉是那么逼真,直到现在自己都有些发抖,王尔德摇了摇头,不敢在回想那个梦境,他理了理头发,抬头看了看表,下午了,自己又该去授课了,去面对那一帮看不起自己的学生和同事。 于此同时,毕安将画作放在王尔德的办公桌上,他摇了摇酸痛的手心想,赶制这副画作可真不容易,不过要是自己办好这件事,肯定能好好的在范无面前好好嘚瑟一下了。 办公室内王尔德颤抖着,似乎是不相信自己眼前看到的,办公桌上摆放的是那毕安的作品。 一位老师看到王尔德的样子,打趣道:“王才子这是怎么了?这是什么,是你下个月参赛的作品啊” 王尔德没有说话,那位老师看到画作惊了一声“咦?这是你的作品吗?好奇异的题材”“是吗?我也看看,真的不错啊,果然王才子就是王才子” 不断的有老师围过来,王尔德抿着嘴呆愣着,一位老师推了推他,他才反应过来。 “王才子”自己究竟多少年没有听过这样的话了,他回忆着往昔,怎样也不想说出这是自己学生的作品,更何况,毕安所画的这幅画正是自己今日梦到的场景,面对着恭贺,他做了一个胆大的决定,他要将这幅画占为己有。 他冷静了一下,随即微微笑道:“对啊,这个题材很新奇,所以我对这次比赛很有信心呢。”众人恭贺着他,王尔德沉醉其中。 他并没有看到,毕安就在门外看着这一切,毕安微微笑着,也不知道范无去了哪里,俩个人一起呆了几千年,蠢冰块突然离开自己还有些不习惯,看来自己需要加快办事的速度了。 在四中学校展台处,摆放着此次参赛的作品,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教师王尔德的作品,画作风格诡异,在一片阴森森的空间下,只有一个人被跋着舌头,其实这也没什么,这些年来也不乏有人创作恐怖类型画作。 而这幅画的可贵之处在于,画将那人痛苦的神色描绘的栩栩如生,看的时间久了,仿佛自己就是那人,令人浑身的不舒服。这幅画作还没名字,但是大家都看的出来,无论从哪方面讲,作品获奖的几率都非常大。 办公室内,毕安很是气愤的看着王尔德:“那明明是我的画作!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尔德有些慌张,随即又冷静的说道:“有些事不是你想的那样的,你想想你一个学生,没有名气就算交上去也很容易被刷下来的,而我就不一样了,我是为了让你的作品成功的被展出才这样做的。” 毕安楞了一楞:“那我呢,我怎么办”王尔德看毕安如此,心里已经安了一分:“我可以说这幅画是你协助我画的,这样的话你也也出头的机会,你不要担心,我肯定会好好帮你也让你成为有名的画家” 毕安神色暗淡,许久说道:“好吧”王尔德忍住心中的窃喜,这真是个傻小子,“对了,你能告诉我你的创作思路吗”王尔德看着毕安说道,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毕安会画出自己梦中的景象,但是这个都不重要,他现在最重要关心的就是参赛的事情。 毕安说道:“这幅画其实出自民间十八地狱的传说,而我画的正是拔舌地狱”王尔德看着一脸安顺的毕安,心中不知为何有些发慌,自己还需要担心什么呢? 反正这幅画已经属于自己了,他低头将画作的名字写在参赛单上,而毕安则在他低头的一瞬间,露出了诡异的笑容。 范无,看来事情要比想象中的顺利许多,自己看来马上就要成功了。 而此时的范无,则在一个小村庄里,观察着那日阻止他们租房的老头。 第五章 画作 清晨的院子,不少人还在睡着懒觉,而谷老头已经起来打扫院子了。 扫院子,烧水,喂鸡,日复一日的每天。 范无已经观察了一月了,他皱了皱眉头,这些日来他并没有在这个老头身上发现什么特别之处,难道是他多心了?也不知毕安那里怎样了,也罢,他还是去看看毕安吧。 就在范无离去的那一刹那,谷老头喂鸡的手抖了一下,自己总算是瞒过去了,他想了想自己的小徒弟阿林和自己推算的一切又下定决心,不管怎样,自己一定要尽做大的努力,护这个孩子周全。 第四中学最近很是出风头,最具潜力的画家王尔德的作品无论是从题材还是从笔法来讲都是无可挑剔的第一名,只是不知道为何参赛结果迟迟没有公布,有一些传言说这并不是王尔德的作品,而是他的一名叫做毕安的学生所画。 校长看着眼前的王尔德,当初自己趁着他刚出名就把他聘为老师,谁知他江郎才尽居然一直毫无建树,这次终于交出了像样的作品。 只不过他想了想学校内的传言,咳嗽了一下说道:“王老师,有些事情也许你也听说了,所以市内的意思是联系一下那名叫做毕安的学生,好好解决一下这件事情。” 王尔德装作镇定的点了点头:“您放心,这件事情我一定会处理好的”走出校长室,他不禁忧愁起来,他绝对不能让那些领导见到毕安,一个大胆的计策在他心里浮现出来,他把编辑好的短信给毕安发出去。 毕安来到画室,那副拔舌地狱正摆放在那里,他伸手摸了摸画作,想着王尔德所发的短信,有点头疼这王尔德还真是思想单纯,除了他这个送上门的羔羊,谁还会这么配合他。 虽然已经看透了一切,但还是需要按照原本的套路走,这时候另外俩名同学走进来看着毕安,其中一个正是与他关系还较为不错的同学。 “毕安,这作品听说是你画的,真的假的啊”毕安笑了笑没有答话,“我觉得不太可能,你别误会毕安,毕竟王老师也曾经是很出名的画家呢”毕安:“画是谁画的你们应该知道” 俩个人颤了颤,难道毕安已经看出什么了?他们想到王尔德承诺以后出版画集的时候将收录的他们的作品,心里对毕安默默的说了声抱歉。 后几日,有俩位学生去找领导反映了一些情况,关于画作是毕安所画的传言便不了了之王尔德的作品毫无意外的获得了第一名。 画作一直摆放在画室里,供着学生阅览,毕安看着讲台上的王尔德,范无前几日说他就要回来了,事情不拖了,他走上讲台,在王尔德耳边悄悄说道:“老师,我有一个办法能证明画是我画的,今晚你来画室,好好的观察一下那副画” 王尔德抖了一下,装作没有听到的样子,“毕安同学,课堂上不能随意走动,请回到自己地方” 夜晚,一个神秘的黑影来到画室,看着画作转了转,伸手要拿,门突然打开,王尔德看着那黑影大喊了一声“谁”那黑影迅速的从窗外翻出去,消失不见。 王尔德没有追到人,那人是谁,难道是毕安?他想了想白天毕安所说的话,为了安全,他决定将画作拿到家中。 而此刻的毕安,则在超市里买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准备回家见消失一个月的范无 王尔德将画摆在桌子上,仔仔细细的观察着画,细细琢磨着毕安所说的画。 烦躁的他看着,突然灯灭了,停电了吗?王尔德心里想着,去房间拿出手电筒来仔细的观察者,突然,他瞪大了眼睛,他揉了揉眼睛,自己看着,怎么可能这么明显的特征自己怎么会没有发现。 只见画作上的狱卒脸正是那毕安,王尔德脑子一片空白,这画不能在被展览出了,否则,迟早自己冒用画作的事情迟早被发现,他要毁掉这画,王尔德放下画,去卧室拿打火机。 窗外的人再也等不住,溜进客厅将画拿上,准备离开,谁知离开的时候绊了一下,王尔德听到声响,跑出去,“毕安,你要干什么!” 那肯定是毕安,除了他谁还会来偷画,那黑衣人没有开口,许久问道:“是非公道自在人心,这画真的是你画的吗?” 王尔德冷笑一下:“所有人都说这画是我的,当然就是我的,你快把画放下” 黑衣人叹了口气:“我这是在救你,你不能拿这画” 王尔德,哪里听得进去,跑上来抢夺这画,抢到手后迅速用打火机将画点燃,“哈哈,毕安,我看你还能怎么办”王尔德狞笑着,伸手撤下黑衣人的面罩,面罩下是一张陌生的脸。 “你是谁?”王尔德疑惑的问道, 那人还想说些什么,突然只见那燃烧的画竟然浮到空中,火四处蔓延,“念咒,什么都别管,快跑”有人喊着,黑衣人满脸急切,迅速的嘴里念叨着什么,竟消失不见了。 王尔德呆呆愣愣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切,自己是在做梦吗? 四周都是火苗,淹没了一切,他看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场景,有个人正在被人按着,被一下一下的跋着舌头,不断的发出哀号,和他的梦一模一样,一定是在做梦,醒过来醒过来,他闭着眼喊着。 可是,睁开眼,一切都没有发生变化。 这次的梦他再也醒不过来了。 恍然间,他看到了很多,看到熊熊烈火中烧着很多书,那些书被焚烧的弯曲,褶皱着,他竟能听到那些书在发出愤怒的叫喊。书消失后,他又看到了那幅画,这次他看的更清楚了,那幅画的亮点不在于狱卒是毕安的脸,而在于那受刑的人正是他自己。 他记起了一切,也明白了自己为何会梦到秦朝的服饰,前生今世,他终于都记起来了。 所有的一切都不是梦,都是他曾经的经历和将要面临的命运。 范无和毕安正在吃饭,突然,范无口袋里的玉简“司昀”震了一下,闪烁着光,原本写着李斯名字的地方不断的发着光,随即暗下来,李斯的名字消失不见,而玉简旁边则多了一条花纹,不多不少刚刚好布满玉简的十八分之一。 毕安朝着范无笑了笑,举起杯子:“范无,事情结束了,干一杯吧”范无看着毕安,这样的毕安,或许自己真的不需要太担心。 四中教师王尔德,在家时不慎发生火灾,人们很是遗憾,但不久之后也被淡忘了,而所有人都不记得,四中曾经有一名叫做毕安的学生,也永远不会有人想起来。 第六章 剪刀 王尔德,准确的来讲,应该是秦朝宰相李斯此刻正在拔舌地狱接受着刑法。他发出哀号,但是奇怪的是他脸上并没有哀苦的表情。 毕安心中有些疑惑,此刻的他已经不是人间的毕安,而是人称白无常的“谢毕安”,他挥手阻止了执行的鬼卒,李斯看着着白无常谢毕安,竟笑了笑“谢谢”他艰难的说道。 毕安心中纳闷,这李斯是受刑是受刑受傻了吗?来不及询问,李斯便又开始受刑,毕安无聊便离开去找孟婆聊他念念不忘的人间美食。 范无在一旁看着离去的毕安,毕安不理解,但是他却懂,他明白,为什么司昀会选择李斯做镇域鬼了。 当年的李斯他并不认为自己焚书有错,而转世后的王尔德也执着的认为画作就是自己的作品,所以他们和其他鬼不同,别的鬼都有相应的服刑期,他们从心里就认为自己无错,就算入地狱也是如此,怪不得生生世世永无轮回。 他转身将要离开,这时李斯喊着“等等”范无回头,李斯说:“难道你不好奇,我们为什么会逃过司昀的束缚逃到人间吗?” 范无回到:“阎王自会处理此事,不需要我多心” 李斯诡异一笑:“那毕安的劫难呢?你也不关心吗?” 范无没有多言,走到李斯面前,而李斯接下来的一番话,则彻底颠覆了他所知道的一切。 他拿出玉简司昀,此时的玉简上司昀写的已经不是李斯的名字,而闪烁的名字则是王婆,这次寻找剪刀地狱镇域鬼事情还是交给毕安,自己则是返回人间,去好好调查李斯所说的事情。 毕安在孟婆前叨叨着自己在人间所吃的美食,孟婆兴致勃勃的听着,笑道:“本来以为这寻找恶鬼是件苦差事,早知道如此,我便也和你们一道去了” 毕安笑嘻嘻的没有答话,举起面前的孟婆汤一饮而尽,这孟婆汤对于凡人可以忘记前生种种,可是对于他们则是毫无作用。 前生,毕安想了想,眼中的笑意减了几分,那样子的前生,就算不忘自己也不愿意记起了吧,他招手向孟婆告别,孟婆看着离去的毕安,心中为他默默的祈祷着,她真的希望,他们可以安全度过这次的劫难。 毕安来寻找范无,范无看着眼前的毕安,说道:“我要离开一段时间,寻找剪刀地狱镇域鬼的事情就还是交给你了”毕安扭过头没有答话。范无默了默许久开口道:“小八、、”毕安浑身颤了颤,又用这一招,不能总让这范无得逞,他抬头一脸奸笑的回到:“七哥” 然后地狱的鬼卒们又看到了熟悉的一幕,白无常被黑无常举起,然后抛了出去。 毕安很不开心,并不是因为被扔出去,而是因为这次范无又要抛下他,他拿着玉简,心里计划的要迅速完成任务,然后去看看那范无究竟在干什么? 范无也很不开心,此刻的他返回王尔德家中,细细的寻找着蛛丝马迹,一个细小的物件吸引了他的注意。 他看着手中的东西皱了皱眉头,这个东西与他在出租房里发现的傀儡一模一样自己究竟疏漏了什么。想了想未知的劫难,范无的心越发的不安起来 在一个小村庄,一个少年郁闷的朝着河面丢着小石子,他的情绪很低落,自己又把师傅交代的事情搞砸了,师傅一定对他很是失望。他回到屋子内收拾了东西,朝着清镇出发。 而毕安,在清镇里看着一家杂货店站着,他低头看了看玉简司昀陷入了思索。 杂货店里有俩个人,一个则是四十多岁的大妈,而她身旁则有个十几岁的少女。那大妈嘴里可着瓜子,眼睛四处瞅着来往的行人,少女则忙着收账,来来回回招呼着客人。 毕安揉了揉眼,重新看了一遍,没错杂货店里那个大妈旁边的少女正是转世的王婆! 在阳间,若妇人的丈夫不幸提前死去,她便守了寡,你若唆使她再嫁,或是为她牵线搭桥,那麽你死后就会被打入剪刀地狱,剪断你的十个手指!最典型的就是,水浒里的王婆。 这个结果让他有点不能接受,在范无专心阅读水浒的时候,自己也是看了几眼金瓶梅的。若说那大妈是转世王婆他则还相信,可是毕安已经看了多次,那名少女才是他真正要寻找的转世王婆。 毕安带着震惊的心情走到杂货店前朝着少女问道:“请问,这里招收员工吗?包食宿那种。” 那少女抬起头,虽不称得上惊艳,但也是五官端正,和书里描写的王婆形象总有些挂不上号,少女微微一笑:“看你的样子是学生吧,我们这里对暑假工待遇可是不怎么高的,食宿的话是管的,但是水电啊那些需要另算,首先饭前是一顿。。。” 毕安之前震惊的心此时安了下来,对,书中写的王婆最贪钱财,看着滔滔不绝静静计较的少女,打消了心中的疑虑。 于是毕安便成了这家杂货店的一名员工,而少女许念则非常满意自己用最低的钱招聘到了员工。随即,她带着毕安来到住所,是一件比较破败的四合院,她和母亲住在东屋,西屋则留给新来的员工毕安。 毕安看了看简陋的住宿,他不禁想起之前在安大娘那里租的房子,比起那里这里真是差上许多,他一边叹气,一边在床上想着镇域鬼的事情。 而在毕安心心念念的房屋里,范无正把在王尔德家中寻到的东西,他把手放在上面,嘴里开始念咒。许久以后,他进入了一个都是火焰的房子中。。。 “毕安,你要干什么!”王尔德喊着,范无在一旁无动于衷的看着,那个时刻毕安应该在和他吃饭,所以出现的绝对不是他。 很快,便出现了王尔德和黑衣人打斗的一目,王尔德扯下了黑衣人的面罩。范无紧紧的盯着,但是,什么?怎么会这样! 他居然看不清那名少年的脸,要知道他可是堂堂的黑无常啊! “念咒,快跑”黑衣人在听到这句话后,便消失了,范无看着念咒的黑衣人,赫然发现,他所念的正是茅山的遁术。 这个黑衣人究竟是谁?给他指示的又是谁?不过,这茅山术最大的特点就是,咒法随人而异,自己手上有找到的傀儡,又知道了他们的咒术,肯定能找到他们。 于此同时少年阿林则在坐了一夜的火车后,站在一家小小的杂货店前,他走到店铺面前,对着正在算账的许念说道:“请问这里招收员工吗?包食宿的那种。” 躺在床上的毕安还在抱怨房间小,丝毫不知道一会的阿林要与他一同住入,否则他很可能丢下镇域鬼的事情,跑去找范无诉苦 第七章 纠葛 许念最近过的相当开心,因为她用最便宜的价钱租用了俩个员工。 如果能多看到几次季谨安那她的人生可就圆满了。 季谨安是许年的同班同学,季谨安的性格和他的名字截然相反,总是冒冒失失的样子,但是因为大家都是一个镇的,在学校时季谨安对自己多为照顾。 时间长了,许念自然而然就喜欢上了季谨安,可惜自己后来不上学,只能期盼着季谨安偶尔来这里买东西的时候自己看上几眼。 “来瓶汽水”许念听到这个声音猛的一抬头,果然是季谨安,“又去打球了啊”许念忍住心里的窃喜,转身准备去拿汽水。她刚把手伸出去,突然俩道不约而同的男声喊到:“放下,让我来!” 这俩人正是那毕安和阿林,毕安心里很生气,本来那房屋已经够简陋了,谁知不知道从那里跑出来的毛头小子居然要和自己共住,怎能让他心里不窝火。 而阿林也很失望,本来以为这毕安会是个很厉害的角色,谁知是这样一个人,本以为可以大展拳脚的阿林看毕安也越发不顺眼起来。 俩个人从昨晚起争夺被子到到今天又为了证明谁是合格的服务员而争斗起来,都忘记了自己原本的目的,毕安灵活的一闪,率先冲过去从许念手中夺下汽水递到了季谨安手里,然后一脸挑衅的看着身后的阿林。 旁边的许念和季谨安看的目瞪口呆,许久季谨安拍了拍许念的肩膀说道:“你这新招的员工还真是有趣,哈哈哈”许念本来很是心里怨念毕安的搅局,可是被季谨安拍了肩后,却脸红起来,虽然知道季谨安一直是把她当“兄弟”但是心里还是藏不住的甜蜜。 阿林看着挑衅的毕安,心里的失望越发大了起来,这时候,有位女子走了过来,那女子穿着一身的旗袍,高高竖起的衣领显出纤细白湛的脖颈,扭捏盘旋的花扣非常精致,俩摆高高叉开的缝隙里,双腿若隐若现,说不出的风流韵味。 而外貌更是精致,一双细长的桃花眼,与那小巧的脸最合适不过。季谨安喉咙一紧,果然是这个小镇除了南浔没有人会穿旗袍,也只有她能配得上穿旗袍。 “还是老样子吗?香一包蜡烛俩包?”许念看着季谨安,心中的甜蜜消失,涌上一些苦涩,暗恋季谨安许久的她早发现了一件事,那就是季谨安也同样暗恋着南浔,只不过他和南浔是永远不可能的。 “许念的记性还真是好”南浔开口,声音想象中的一样婉转软儒,拿好东西后走了,盈盈亭亭,说不出的婀娜多姿。 “真是漂亮啊”阿林忍不住感叹,毕安扫了他一眼,这小屁孩见识果然少,哪里像自己天下间有名的美女子都见过,只不过大多都是在红颜逝为粉红骷髅的时候,那时候的她们大多没有传闻中的倾国倾城。 不过,隔在这小镇中,那女子也算是一抹风景线了,只不过,不知道为何那女子身上居然有浓浓的鬼气,看来也不是个寻常的人物呢。 “咳咳,你们别看了,南浔姐可不是你们能想的”许念朝着阿林说道,这话看似是在对着阿林其实实则是暗暗告诫着季谨安。 那南浔可不是和他们一样十几岁的孩子,而是一个寡妇。多年前,镇里的王旭娶了南浔,那王旭虽然家境殷实但是确实出了名的脾气暴躁,谁知却娶了这么个漂亮的媳妇,着实让镇里的人好好震惊了一下。 不过自从那王旭娶了南浔之后,脾气倒是改善了许多,不过好景不长,才过了几年,那王旭便因为酒后驾车而出了车祸,只留下那南浔,说来也怪,那南浔仿佛真的是对王旭用情很深,无论谁对她示好她都躲的远远的,时间长了,也就没有人打扰她了。 所以,季谨安喜欢南浔就和许念喜欢季谨安一样,在机场等着一艘船。 季谨安听了许念的话心里有些失落,挥手和许念告别然互走了,阿林头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女生,还一直红着脸。 毕安看着这一切,心里不禁嗤笑,由爱故生痴,由爱故声怖,世人逃不过这情情爱爱,怪不得会下那无间地狱,罢了,自己还是去好好查一下那女子身上的鬼气。 一包香俩包烛,俏寡妇,旗袍,这些就是南浔的代名词。 回到家里的南浔管好门窗,将买好的香碾成碎末,灌入一个香鼎中,然后将蜡烛点燃,围成一圈,身着旗袍的她坐在其中。 虽然身姿依旧曼妙,但在烛光的映照下,显得颇有几分诡异,她抬头看着表,九点半,还有半个小时,就要来了,她有些疲惫,三年了,每天晚上她都是这样度过,究竟什么时候才是尽头。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十点了。原本,家里的钟此时应该报时,可是不知道为何,却没有发出声音,不仅如此,电视冰箱电脑也都不在运作。 整个屋里,只剩下了蜡烛中间的南浔,她抱着香鼎,嘴里不断的念着什么,而这时她周围的蜡烛开始来回闪烁着,摇摇欲坠,仿佛随时都能熄灭。 “南浔”一道声传来,南浔身子紧绷着,仿佛没有听见一般,继续不断的念叨着。 “南浔,我想抱抱你,我很痛”那声音继续说着,南浔把眼睛闭起来,每到这时候,时间就显得异常漫长。 “南浔,你看看我,你看看我,你看看我!”那声音越来越大,到了后面都已经不是常人所能接受的嘶吼,如果有个镇子的人绝对会被吓个半死: 坐在一圈蜡烛中的南浔,而蜡烛外映照的则正是那出车祸而死的王旭,只见他的脸上血肉模糊,隐隐约约还有些玻璃残渣,他不断的徘徊在蜡烛外,而南浔则闭着眼睛一直念叨着。 王旭愤怒起来,他开始变得更加扭曲可怖,“啪”一根蜡烛开始倒下,王旭狞笑着,紧接着第二根、第三根、蜡烛依次的倒下。 等到第八根的时候,南浔头上开始冒出冷汗,王旭的表情更加扭曲“南浔,南浔”南浔耳边都是王旭的声音,她嘴里念叨的频率更加加快起来,第九根蜡烛来回摇晃着,随时都要断掉的样子。 “为您准确报时,现在为十二点整”墙上的挂钟发出声音,顿时,灯,电视,冰箱等都开始运作,南浔摊在地板上一动不动,周围一切都平平常常,根本没有什王旭的踪影。 南浔捡起蜡烛,原本一包十二枝的蜡烛,此时只剩下了三枝,南浔看着那三枝蜡烛有些崩溃,没想到那王旭的怨念居然这么强,如果再这样下去,恐怕会命不久矣。 第八章 交易 毕安看着南浔家发生的一切,真是没想到,南浔这个女人居然会瑶家术,至于那鬼,很明显是怨鬼,这女人明显是导致他死的关键,所以才会怨气那么大。 只不过,南浔用的蜡烛只是平常的蜡烛,要知道像这样驱鬼的术法,必须是用瑶家寨主坟旁边所供奉的香才有用,过不得她仍然会被冤鬼缠身。 “我可以帮你驱走那鬼”毕安也不在隐藏,显身对南浔说过。 南浔一惊,这人怎么会在她家,仔细一看,这人正是白天杂货店的小伙计,“你是谁?”南浔问道,她早已明白,毕安不是常人,只是这怨鬼如此厉害,他又怎么敢说自己能驱走。 毕安笑了笑,:“我是谁与你无关,只不过你自己也清楚,你已经对抗不了他多久了,我说能帮你去除自然能做到,不过,天下没有免费的事情,你也需要帮我一件事” 南浔楞了楞,看了看那三根蜡烛,许久点了点头。 又是一个午后,刚刚运动完的季谨安满身是汗的朝许念家的杂货店走去。 回想起昨天见到的南浔,他心里激起了一阵涟漪,当初见到南浔的第一眼他便动了心,只是南浔已经是结婚的人,虽然她后来成了寡妇,可是她却一直避让着对她示好的人,自己一点机会都没有。 “如果,今天还能见到她就好了”季谨安心里默默想着,甚至都出现了幻觉,仿佛看到不远处南浔就在对着他微笑。只是这幻想怎么许久都不消失呢?他揉了揉眼睛,南浔依旧在那里,穿着旗袍亭亭立立的站着。 南浔看着季谨安,心里有些忐忑,自己就这样突然出现,也不知道会成功,想了想她对着远处的季谨安微微笑着。 昨天那毕安答应帮她制服王旭,所交易的条件竟然是让她搭讪季谨安,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毕安让她这样做,但是为了活下去,她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记得他平常老走这条路去许念家买汽水,近日总算是等到他了。南浔还是朝着季谨安笑着,十分的迷人。 季谨安脸开始发红,平时大大咧咧的他竟有几分羞涩:“南浔。。南浔姐好” 南浔看到季谨安这个样子笑意更深,:“是去买汽水吗?刚好我也要去买东西,一起走吧。” 季谨安赶紧点头,今天是什么日子,怎么如此的幸运。 俩人一起朝着杂货店走着,近日的南浔很不同,不似平常不易进人的样子,季谨安也放开胆子,开始给南浔将一些搞笑幽默的事情,俊男美女倒也很相配。 许念很是头痛,她开始后悔自己因为贪图便宜而租用的这俩名员工,因为,他们真是太勤快了。 “我来”毕安喊着,“还是我来吧”阿林争到,俩个人就这样倔着,俩人仿佛有仇一般,水火不溶。许念看了看表,按理来说,打完球的季谨安应该来买汽水了,今天怎么还没到。 “来个汽水”“一包香俩包烛”许念欣喜的抬起头,果然是季谨安,只是他身边,怎么会是南浔?心里疑惑着,许念还是把手里的汽水送了过去。 至于香和蜡烛,这次则是阿林早一步抢到,递到南浔手中,毕安懒得和那小屁孩争什么,只是他看了一眼南浔,这女人办事效率,还真是不错。 “我走了”南浔和大家告别着,然后向家里走去。 “等等,南浔姐我送你”季谨安扔下汽水,急急忙忙去追着南浔。 许念心里一阵酸涩,什么时候他们这么熟了,倘若平时,季谨安应该和她讲着一天的事情,而今天,他却去送南浔了,回过头一看,阿林和毕安也在望着南浔和季谨安,她有些生气:“你们男生就喜欢漂亮的!” 毕安笑嘻嘻的打趣道:“哪里的话,在我看来,许念你也很好看啊,只是不如南浔会打扮罢了” 阿林看着油嘴滑舌的毕安,心中更加不屑。 只是,这毕安明明是王尔德的学生,但是四中的人却没有一人记得他,除了自己和师傅。 那晚,他本意去解救王尔德,却被误认为一个叫做毕安的人,后来师傅又交代他,让他小心毕安,经过他多日的接触,这毕安,分明就是一个油嘴滑舌的人,根本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而少女许念,在听到阿林的话后则陷入思索,自己真的只是因为不会打扮吗?如果打扮一下,季谨安会不会也会喜欢上她呢? 来装扮的许念,来寻香的毕安,原本只有南浔独住的家,突然变得热闹许多。 晚上,原本应该睡觉的毕安睁开眼,穿好衣服,向门外走去。既然承诺了南浔,他便一定会完成。 而这时的阿林在毕安离开后,则迅速的念着离魂咒。 世上的活人由俩部分组成,一为魂,二为魄,为了不让毕安发现他,阿林用离魂咒,将魄留下,而魂则出窍跟着毕安。 毕安走了一会后进入里一个房子内,阿林跟进去一看着实吃了一惊,房子里有个女人,正是前几日在小店里见到的美貌女子南浔。不过十分诡异的是,在她身边围着一圈蜡烛,她坐在中间很是疲惫的样子。 “你是瑶族人吧,告诉我你的寨山的名字,只有你们寨主坟前的香才会镇住那鬼的”毕安对着南浔的说道。 南浔一阵恍惚,很是忧愁的说:“我们的寨山是巫山,只是寻找寨主坟太难了” 毕安疑惑的说道:“只是寻坟而已,这有何难?” 南浔没有说话,毕安走上前,拉着南浔的手说道:“我现在施法让你魂出灵窍,你只要一直想着你们的寨山我就能带你去。” 南浔想着寨山,脸上浮现出痛苦之色。随后,她的身躯便瘫软在地上,眨眼之间毕安也没了踪影。 阿林走到南浔的旁边,那躯里只剩下一魄,那毕安到底是什么来路?突然就消失了,这等飞天遁地的本领就连他师傅也做不到,算了,自己还是在这里守着,等他们回来。 毕安带着南浔,来到了巫山,看到巫山后,毕安终于知道为何南浔说寻找寨主坟很难了,因为这里哪里是山寨啊,分明就是一片的废墟! 瑶寨他以前是去过的,山清水秀,瑶家人很是敬畏自然,所以种有很多的古树,风景很是美丽。 可是他面前的这个巫山,则全是泥泞,到处都是被冲塌的房屋,很显然,这个山寨遭遇了泥石流。 第九章 隐山 南浔看着山寨痛哭起来,回忆着从前的以前,她的族人,她的父母,她的祭娘。 她是巫山瑶寨的女子,体弱多病,于是父母便带她来到山里拜了祭娘。 拜祭娘是瑶族特有的风俗,在山上选取百年的老树,用最珍贵的食物糍粑,鸡肉敬献,将这树作为自己的祭娘,来保佑自己平安,每逢正月十五都要来拜祭。 树木对瑶族人的意义,别的地方是无法理解的,不论日子如何艰苦,他们都不会砍树,因为对于他们来说,树木是他们特殊的亲人。 泥石流,对于巫山的瑶寨这是最可怕的灾难,瑶寨大多都在山上,很容易遇到泥石流,但就是因为树多,所以他们才平安的度过一次了又一次的劫难,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瑶寨越来越不安全,政府为了安全考虑,做出了将瑶寨拆除,将瑶民转移到山下的决定,而负责这一项目的正是王旭。 拆除瑶寨首先就是要把树伐掉,很多树都被瑶民拜了祭娘来保护自己,于是他们和拆迁的人死死的对抗着,发生了很多的冲突,有一天,有人告诉南浔,拆迁的人要砍伐她所拜的祭娘,南浔冲到山上和砍伐的人僵持着,拆迁的人没办法便通知王旭。 王旭带着一帮人,决定好好教训着一帮子愚民,可是当他看到南浔的第一眼便沦陷了。 十八岁的南浔,美的像山里传说的山鬼。王旭让砍伐的人停了下来,带着人回去了,不久他便派人找到南浔家,提出了要娶南浔。 南浔嫁了,原因很简单。王旭说,只要南浔愿意嫁给他,他便不砍树,而是自己掏钱去修路,就这样南浔离开了瑶寨,和王旭回到了镇里。 王旭虽然脾气暴躁,但是对南浔也是真好,他去上海买最好的旗袍回来给南浔,如果不是后来王旭做了那件糊涂事,说不定他们会一直幸福下去。 南浔太美了,美的让王旭很不安心,他害怕南浔会离开他,于是他只能努力赚钱。 瑶族的事情,虽然之前他答应了南浔,可是后来为了赚钱,他还是把那些百年的树木砍掉,去卖了大价钱,为了安抚暴躁的瑶民,他承诺一定会好好建设山下的瑶寨。 但是他信错了人,工程方偷工减料的建设瑶寨后,便拿着钱溜了。 没有树,没有坚固的住所,大自然不在庇护瑶民,一次泥石流过后,整个村寨都被淹没了。 南浔还记得自己刚得知消息的那几天,一句话也不说,就静静的坐着。王旭买了很多美丽旗袍送给南浔,几日后,南浔开始像以前一样穿着旗袍,王旭不安的心逐渐放了下来。 他并不知道,南浔对他的恨,南浔每日都刺激着他,她告诉王旭自己终有一天会离开他,王旭只能每天酗酒。长久,镇子里的人都知道王旭有酗酒的毛病,在一次王旭醉酒准备出去散心后,南浔在王旭的车上坐了手脚,王旭出了车祸,听说那王旭被撞的惨不忍睹。 南浔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但是没想到王旭的怨念太深了,他害怕南浔离开他,所以至死都不放过南浔。 每晚王旭都会来找南浔,南浔只能用瑶族的术法拖着,一年又一年的过去,王旭越来越强大,如果不是遇到毕安,说不定用不了多久她就要被王旭给害死了。 瑶寨啊瑶寨,终于她又回来了,这满山的狼藉,再也没有她记忆中的参天大树,没有那些亲切的瑶民。 毕安看着痛哭的南浔,她永远都是一身的旗袍,那南浔对王旭还是有情的吧,如果不是那王旭贪钱,如果不是那工程方偷工减料,可是没有如果,一切都是命数,就和那十八镇域鬼,也都是早已注定的。 毕安带南浔来到了瑶寨,而范无也寻到了隐山。 隐山,是茅山傀儡术发源地,在这里他肯定会调查出这傀儡术是出自谁之手。 很多人以为茅山术是像一门派术必定是广收弟子,其实不然,茅山术之所以这么多年没有没落,正是因为茅山术教规苛刻,教导严厉,想学习茅山术,十年五载最多是个江湖术士,若想真正的掌握则甚至需要花上一生。 而且茅山术其中的一支傀儡术,则是因人而化,每个人都不相同,只有先学习术法后,慢慢修行才能有属于自己的傀儡术咒,而这隐山中则是当世最正统的傀儡术门根据范无所受到的资料,全门上下也只有五名,但是不知道为何十八年前,傀儡术门的大弟子离开了隐山。 用桃木炼制傀儡可不是常人可以做到的,范无几乎可以肯定那名消失的弟子就是一直在他们身边的人,只是事情的来龙去脉他还是一头雾水,只能装作上山修行的人。 这个世上还是有很多人在追寻着茅山术法的,只是只有少数人才会有机遇。 清早,隐山上弥漫着白雾,范无到的时候,已经有四个人在等待着。 一位是三十多岁的中年大叔,身上穿着运动装,笑呵呵的看着范无很是热情的样子,然后剩下的三位,一位是十几岁的少年,在那里站着不说话,明明还是小孩,但是浑身散发着戾气,还有俩名则貌似是一堆姐妹,一位稍大的女子在帮另一个女子整理发型,加上黑衣连帽衫的范无,五人就这样各自站着,谁都没有互相打扰。 九点,白雾散去,道馆打开,一个老头走了出来,看着门前的五人说道:“我也不多言,你们五人之中无论所谓何事,我们只留一人在此,在这隐山中有一道我亲手所致的符,我给你们三日时间,三日之后,拿符进门。”说罢,便又关上门走了。 一时间气氛有点凝固,那名大叔见此说道:“鄙人叫尹沉,这隐山错综复杂,山路崎岖,一人独行很容易出事,倒不如大家结伴而行,至于那符不如找到后在各凭本事,不知道你们意见如何?” 那名小孩没有说话,倒是那俩姐妹中的姐姐接了一句:“我也是这么想的,你看那名小弟弟,比我这小妹还小几岁,我可真是担心,我叫董筱,这是我妹妹董柔,不知道剩下俩位怎么称呼?” 范无看了看这几人,自己还是跟着他们看看他们是什么来路比较好:“我叫范无” 只剩下那名孩子没有说话了,那名孩子看了看众人说道:“我叫司昀 范无心中一惊,司昀?这不是镇域玉简的名字,这个小孩怎么会叫这个名字,这也太巧合了些!他忍着心中的疑惑没有说话,就这样几人,各怀心思的踏上了在隐山寻找符的路途。 第十章 寻符 “这隐山这么大,寻找一道符太难了”董柔抱怨着,姐姐董莜用手擦了擦妹妹头上的汗。 一早上下来,他们围着这山已经绕了一圈,可是关于符的线索是一点都没有,临到中午,大家饿了起来,便在树下开始吃东西休息。 尹沉喝了水后坐在树下,炎热的阳光晒的人满身是汗,这一早上什么收获都没有,可是让他很是忧愁。 这么总是毫无头绪的找下去也不是办法。他想了想三日期限,对着众人说道:“大家都是来寻符的,但是首先要找到符才行,来这里的都不是普通人,不如大家一起想想办法,时间在这么耽搁下去可不行。” 董莜笑了笑说道:“大哥说的有道理,我和小妹刚才想过,这符既然在这山中,定然不会随便仍在什么地方,这隐山我也有所了解,听说那制傀儡的树木必是在“十行五道”才可以,只是关于那十行五道,我们也真是不太明白。” 尹沉看着董莜微微放下心来,虽然能推测出关于符的线索,但是若连十行五道都不清楚,那必定就是个外行人,他心里有些得意,于是慢慢的讲解起来: 这十行五道是茅山术语,茅山术中的傀儡术,除了看中施法人的道行更需要的就是傀儡本身所制成的树木。这傀儡术的木材,可有楠木,松木,杉木。。。等等,粗鄙一点的说,任何木头都可以来制作这傀儡。 只不过不同的木头,所制成的傀儡效果也就不同,而这些树有一个特点,就是全部生长在十行五道之中。所谓十行五道,则是以地为行,以天为道,在第十行的第五道的范围内所成长的树才能被制作为傀儡,不过这也不难,十行五道乃是入门修行的基本,单反有个基础,都能寻到。 “隐山的十行五道在哪里?”司昀开口问道,范无抬头看了这孩子一眼,一个孩子出现在这样的地方本来就不正常,而且他又与那玉简同名,定是有大文章。 尹沉抬起头,将手上戴着的表脱下,随后把手表的时针对准太阳,这时时针和手表上手表中心的连线重合,没有一丝的夹角,他起身往左侧走去,要找到十行五道必先找到南方,这南方已经找到,下来寻五道便容易很多了。 董莜朝着妹妹董柔使了个眼色,俩人收拾好东西跟着尹沉后面。那看司昀着他们离去,毫无动静。 范无想了想过去问道:“你呢?你不去陪着他们吗?” 司昀抬头看了一眼范无:“不,我要和你一组。” “那就随意好了”范无说道,那十行五道对他来说太过简单,并不着急去寻找 曾有人说要当心乱世之中遇到的小孩,女人和老人,因为能在乱世中活下来的都不是一般人。同理,在这诡异的隐山中除了老人,其他俩者可都具备了。 而范无也发现了这孩子的异常,这个名叫司昀的孩子,没有魂魄, 要知道任何生灵都需要有魂有魄才能存在于世,一个没有魂魄的人,或者他根本能不能称之为“人”,范无自认为能力不错,但遇到这等想不通的事,也是毫无办法。 俩个人坐在树下休息着,很是安逸的样子,但若毕安在,看到范无这副样子,一定会了然,只有在遇到强大的对手,范无才会呈现出这样的状态。 天色渐晚,范无和司昀俩人都坐在原地,毫不担心那十行五道的事情。 “好好保护你的玉简”司昀说道。 范无看了看身上的玉简,没有开口,继续观望着司昀。 司昀笑了笑又说道:“接下来我会帮助你找到那个符咒,你放心我对于你来说,绝对不是敌人” 范无开口:“我不论你究竟是谁,但是我要做的事情没人能阻拦”说罢,便起身,只抬头朝天微微扫了一眼,便朝着与那尹沉截然相反的方向走去。 司昀跟走后面,不由的赞叹,这范无果然心细,那尹沉光知道靠着日光辨别南方从而寻找十行,却忘记考虑如果阳光消失后他便无能为力。 而这范无却一直仔细观察,寻找到了真正的十行方向,不愧是自己看重的人。只是,想了想他对自己的警告,想要消除他的戒心可真是不容易。 另一边的尹沉则带着董柔和董莜兜兜转转许久,一路上尹沉由原本的开朗健谈也慢慢的变得沉默。休息了一会后,尹沉准备再要出发,而董柔则扯了扯姐姐,坐着不肯走。 董柔开口质问道:“尹大哥,这十行五道我们虽然并不知晓,但若是按你之前的说道,恐怕我们应该早寻到了吧。” 尹沉不开口,他还是低谷了这隐山,本以为能在太阳下山前寻到的,谁知道兜兜转转走了这么久,这会没了阳光,他更是毫无头绪。 他看了看那俩姐妹,那妹妹董柔一路除了抱怨累就是喊苦,毫无作用。至于那董莜虽然聪明,但也没看出有什么特别之处,附近什么人也没有,不如就在这里解决了她们,不然带着始终都是累赘。 尹沉想着,脸色越发的阴森起来,毫无之前健谈亲和的样子。他走到董柔面前,突然伸出手掐着董柔的脖子,董柔被掐的满脸通红:“你干。。干什么”董柔艰难的说道,然后咬了尹沉一下,尹沉送开手,董柔迅速的跑到了董莜面前。 尹沉心中一阵恼怒,看着董柔和董莜,俩个弱女子罢了,还能逃到哪去?他朝着董柔和董莜慢慢走去,“实话和你们说了吧,那十行五道恐怕并不是我之前说的那么简单,我现在也是毫无头绪,不过你们俩个不知来路,我还是趁早解决了好。” “本来,原以为你知道,还是想留着你性命的,谁知你也只是废物一个,那么你便没有活着的价值了”董柔开口,丝毫没有之前娇弱的样子,而是满脸的冷酷。 尹沉被董柔的话搞得莫名其妙,但接下来的这一幕,把他吓的是魂飞魄散。 只见那董莜站到董柔旁边,嘴里不断的念叨着,而不一会,那董柔的眼睛、嘴、耳朵、鼻子里竟然爬出来密密麻麻的黑色虫子,那虫子越来越多,朝着尹沉爬去,尹沉吓的赶忙开始逃。 可惜的是,那虫子速度飞快,不一会便追到了尹沉,一只又一只,仿佛无穷无尽般的爬到他身上,尹沉身上密密麻麻的都是虫子,尹沉开始痛苦的拍打着,但是很快他便悄无声息,因为只用了短短几分钟,那尹沉竟被那虫子啃食了尸骨无存。 董莜停了下来,那些虫子开始重新回到董柔身边,慢慢爬进她体内。董柔伸了伸懒腰,一脸无奈的对着董莜说道:“姐,接下来我们要如何寻找那十行五道?” 董莜满脸厉色:“原以为他是个能人,谁想到是这么个废物,白白耽误这么长时间,不过你放心,我临走的时候在剩下的俩人身上投了觅蛊,一会我们就跟着觅蛊去找剩下的俩人” 如果不是尹沉起了恶心,或许他身边的女子仍是普通的俩姐妹,而不是令人闻风丧胆的苗族蛊婆。一路上不停息,在天黑前范无来到一个亭子前,十道五行大概就是在此处了。既然寻到了十行五道,那么找到符也就不难了,于是范无停下来休息。 而司昀则一直跟在范无后面,也不言语,看到范无休息,他便也停了下来,俩人互不打扰,就这样用奇怪的方式相处着,无魂无魄非人非鬼似敌非友,范无对于司昀一无所知,于是便把重点放在了寻找符咒上。 第十一章 结束 到了后半夜,脚步声传来,范无睁开眼,俩名女子在亭子外站着,很是疲惫的样子,正是之前的那一对姐妹董莜和董柔。 “好巧啊,你们也在这里”董莜笑着和范无和司昀打招呼,而那董柔则早坐在亭子里休息。 “尹沉呢?他不是和你在一起?”司昀貌似无意的问道。 “本来,我们是跟着尹大哥的,但是小妹闹着休息,我就去陪了她一会,谁知道竟就这样找不到尹大哥了,走了一路老远望到这个亭子,所以带着小妹来了,没想到能遇到你们”董莜走到亭子里,打量着范无和司昀。 “要不是这寻蛊,恐怕你们根本找不到这里来吧”范无开口,从身上捻出一只黑色的小虫,扔到了董莜脚下。 董莜脸色一僵,没想到居然被发现了,这俩个人看来要比那尹沉有用许多:“既然事已至此,那我也直接明说好了,到现在寻符的便只有咱们四人了,这十道五行已经找到,下面寻符就各凭本事了。” 司昀笑道:“那我也直说,我对于那符可是一点兴趣都没有,你们不需要管我,我自然不会打扰你们。” 董莜闻言,便直直看向那范无说道:“小兄弟看起来还年轻,为了一道符如果出个什么意外,那可真是不值当。” 范无看了看气焰跋扈的董莜,慢慢说道:“这符我是一定要得到的。” 董莜眯了眯眼,既然都能认出寻蛊,那么也必定是知晓了她们的身份,如此还毫无畏惧,究竟是什么来路? 司昀走到董柔面前,董柔早已睡着,司昀看了看董柔朝着董莜说道:“能用人作为蛊巢,也真是有能耐。” 董莜盯着司昀,懂得这么多?难道这就是他们要寻找的人?如此一来,她便根本不需要寻找什么符了、 她们姐妹来到这隐山,本来就不是为了寻符上山,山上那几个老头真较量起来,自己不一定比他们差,她们的目的是为了寻人。 大祭司说过,她们要找的人回去隐山寻符,只是等她们来到以后,便只有四人。而那四人没什么特备之处,她便想着直接得到符,那寻符的人自然回来找她,不过现在看来到寻符到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了。 范无目前还不知底细,那尹沉也肯定不是,仔细想想,这四人之中最诡异的就是这个孩子司昀了。 不如先把他捉起来,然后再去找那范无,董莜想着嘴里开始念着驱蛊术,本来在睡觉的董柔开始抽动,身上开始爬出密密麻麻的虫子,而这司昀可不像之前那么慌张,他回头扫了一眼,那范无早已没了踪影。 罢了,这里的事情暂且放着吧,司昀看了看那董莜和董柔,都是这俩人误事。 那虫子来到司昀面前,却不知道为何只是围着,没有一只爬在他身上,董柔震住居然会有人无畏她的蛊虫。 司昀走到董柔面前:“苗族也想掺和一手吗?只是可惜派的是你们俩个废物。” 董莜还没想明白为什么蛊虫会对司昀无用,便已经无息的死去了。至于那董柔,在看到董莜死去后,竟开心的笑起来,那蛊虫开始慢慢爬回董柔体内只是没了董莜的控制,他们便开始啃食起董柔。 司昀解决了董莜和董柔后便开始寻找范无,而此时到范无已经到了一片密林前,玲玲郁郁都是生机勃勃的树木。他走进林中,在一株桃木上,发现了符,摘下符后便开始返途。 那边范无寻到了符,这边的毕安也找到了瑶寨寨主的坟香。他喊着南浔,山寨被泥石流毁坏的很是严重,除了能视万物的他,也真没有人再能寻到了。 南浔擦了擦泪,来到毕安附近,毕安抱怨道:“整整寻找了俩个时辰才找到,真是太麻烦了。” 毕安说者无意但是南浔却惊了一声:“俩个时辰!我们要快速回去了,在有一个时辰王旭就该出现了”毕安懊恼的拍了拍头,自己怎么把这事忘了,他急忙拉着南浔开始念咒回家。 而另一边,许念则正在往南浔家赶去,她手里拿着新买的旗袍,心里有些忐忑又有些兴奋。 来到南浔家后,她开始喊“南浔姐,南浔姐?”,并没有人应答,难道南浔姐睡着了?她疑惑着,从窗户看去灯光都亮着,她准备敲门,却发现门没有关,便走了进去。 眼前的一幕,让她吃了一惊。只见南浔坐在一圈蜡烛中,昏倒在地,“南浔姐,你怎么了?”她走过去准备扶起南浔,一直隐身的阿林心中一急,这离魂之人最忌讳别人的触碰。 眼看着许念就要碰到南浔,阿林没有办法,只能走到许念旁边,对着她的身侧念着迷离咒,许念眼前一阵恍惚,便什么都不知道了,阿林没办法,只能带着她重新回到小杂货店内。 在他们离开后不久,毕安和南浔便回到了家中,原本瘫软的南浔慢慢起来,她看了看手中,手中拿的正是那寨主坟旁的香,她把香鼎中的香倒出,把香放进去。 十点,所有的电器都停止了工作,南浔闭上眼,那阵阴风又如往常一样出现。。。。。。 “南浔,你马上就要和我在一起了”王旭的声音传来,南浔心中有些紧张,只是这次周围的蜡烛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倒下,而是越烧越旺。 王旭原本就可怖的脸变得更加的恐怖,“不,怎么会这样,南浔”他痛苦的嘶吼着,原本对他毫无阻力的火烛,此刻却不断的烧灼着他。 听着王旭的嘶吼,南浔心里很复杂,她知道等到十二点,这王旭便再也不会对自己造成困扰了。自己只要在等一会,耳旁是王旭痛苦的嘶吼,不知道怎的,她想起刚嫁给王旭,王旭为了哄她高兴,不断的给她买旗袍,带她去她从来没去过的地方。 香传进南浔的鼻中,南浔摇了摇头,这香来自瑶族,想了想她看到的瑶寨,她还是无法原谅王旭。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已经过了一个时辰,王旭嘶吼的声音越来越小,终于他不在嘶吼,他的声音竟开始变得温柔:“南浔,你还是那么。。那么的美,我只是太害怕失去你了”话音刚落,十二点的闹钟开始响起,正个房间开始变得明亮。 南浔睁开眼,从今天起,她再也不用担心了,王旭真的魂飞魄散了,只是自己怎么一点都不开心,南浔看着身上的旗袍,慢慢的流出了眼泪。 苍生浮屠过眼,一念须臾之间,梦也痴也入也去也,皆经业火灼炎。 第十二章 引诱 当许念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早晨,她站起来环顾四周,这是她的家,她摸了摸头开始回忆昨晚。 她看到南浔姐倒在一圈蜡烛中,当她准备去扶她的时候却突然晕倒了,醒来后便回到了家里,许念想不明白,想了想她决定去找季谨安。 而此时的季谨安则陷入了浓烈的兴奋中,这段时间他经常南浔聊天,原本以为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慢慢的有了些眉头,他站在他们经常相遇的路口,按照平常来说,南浔应该早出现了,他踢了踢脚下的石子,内心焦急着。 不一会一个熟悉的身影果然出现在他面前,果然是南浔,他内心十分激动又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走过去道:“南浔姐,一起去杂货店吧。” 南浔看着季谨安心中有些纠结,既然毕安已经帮他除了王旭,那么她答应的也要做到,她朝着季谨安微微一笑:“今日我就去不去杂货店了,我打算去随便逛逛” 逛?季谨安眼前一亮,他赶忙说道:“那南浔姐,你不如去看我打篮球吧!我篮球可是打的超棒” 南浔点头答应了,季谨安带着南浔朝体育场走去,另一边许念也早早在体育场等待着季谨安。 许念在体育馆读着《小王子》,其中这样一段话,恰好符合了她的心境。 “如果你说你在下午四点来,从三点钟开始,我就开始感觉很快乐,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来越感到快乐。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发现了幸福的价值,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准备好迎接你的心情了” 想了想季谨安,她的心里很是甜蜜。自己好像是第一次来主动找他,许念看了看自己的衣着有些紧张。 “这里就是我常打篮球的地方”是季谨安的声音,许念放下书看去,果然是季谨安,只是南浔怎么在他旁边。 “南浔姐”许念朝着南浔打着招呼,南浔抬头看了一眼,毕安曾经和她说过,除了引诱季谨安外,还要想法设法让许念参与到这件事来,这毕安要做什么?她想不明白。 季谨安看着许念笑嘻嘻的说道:“你怎么来了,有啥事吗?” 许念心中一阵难受,负气一般的说道:“你管我,用不着你操心!”说完便跑了出去。 季谨安看着跑出去的许念有些着急,这丫头从来没主动找过他,这次来一点有重要的事情。他在看看南浔,这么好的机会,算了,下次一定要让许念好好报答他。 季谨安对着南浔说道:“抱歉了,南浔姐,我要去看一下许念,下次让你看我的篮球技术吧。” 南浔点了点头,又说道:“对了,上次许念说要找我帮她打扮,你问问她什么时候来?”南浔走到季谨安面前,在他耳边轻声说道:“其实,我还是蛮期待你打篮球的样子的。” 季谨安脸涨的通红,然后跑去寻找许念。他是体校生,体力很好,不一会就追上了许念。 许念有点惊奇的看着季谨安,没想到季谨安回来找她,她心中的气全消了。 “你怎么了,话都不说,就跑了”季谨安坐在路旁的石头上问道。 “我。。只是有点事情要和你讲”许念想了想那日看到的场景,犹犹豫豫的说道。 “啥事啊?”不过我最近也有点事要和你讲”季谨安想了想南浔,脸又红了起来。 “那你先讲”许念难得见到季谨安这副扭捏的样子,不由的好奇。 “我把你当兄弟,或许你也看出来了。我喜欢南浔,本来打算一直藏在心里,但是最近我想我。。。你呢?你要说啥”季谨安问着许念。 许念心中一阵苦涩,季谨安这样喜欢南浔,恐怕自己说南浔的事情,他一定是相信南浔的。于是许念摇了摇头“没事,我走了。” “等等,南浔姐好像说你找她要装扮什么的,我也不清楚,如果你去找南浔的话,你能帮我探一探口风吗?”季谨安恳求的看着许念。 许念想了想南浔的异常,有看了季谨安恳求的神情,最终还是忍了下来,点了点头。许念和季谨安一路相走着,到了杂货店里后,许念朝着季谨安挥手再见。 许念去屋内拿上旗袍,这旗袍是她选购好久,她想在季谨安面前穿一次,准备朝着南浔家中走去,阿林出来拦着许念说道:许念,你听我说你不能去南浔家。” 阿林对着许念说道:“我根本不是来这里打工,而毕安也不是,至于那南浔根本没有表面那么简单。” 许念心中很是很迷茫,这些人为什么突然出现在她身边,她问道:“你是谁?究竟要干什么?” 阿林想了想,这几天总是掌握了一些事情,曾经他也以为师傅给他讲故事是无稽之谈,但是当他发现在a市的时候,王尔德被活活烧死,而那个毕安,竟然所有人都不记得他。后来到了清水镇,又目睹了南浔离魂,他终于开始相信师傅的话。 他抬头看了看许念:“你不要管那么多,如果按照师傅的推测,那么就在今晚,你就会死。” 许念一惊,还想说些什么但又买开口,站在那里陷入了沉思。阿林看到许念这幅样子心里很是无奈,只能返回屋内,开始准备今晚所需要的东西。 晚上,南浔坐在家中,九点的时候,闹钟响了起来,她原本紧绷的神经又开始放松,这才是她的生活,她身上是很平常的居家服,那些旗袍都已经被她烧掉,她决定重新开始生活。 门响了,南浔去开门,站在门口的正是许念,她手中抱着的是一件旗袍,南浔看来看旗袍,不自然的把头别过去,邀请许念进入屋内。 南浔把许念喊到屋内,开始告诉她一些穿旗袍的要领,而屋外毕安则和阿林开始了争斗。 “你为何要取许念性命?”阿林不解的问道,师傅说过这个人将会害死整整十八个人,而自己一定要想办法阻止他们,上一次本来只要偷走画作王尔德就不会死,谁能想到那王尔德那么贪恋画作,而这一次的许念,只要她在屋内平安待到明早就好,没想到许念还是来到了南浔家,没有办法,他便只能找到毕安。 “与你何干?”毕安毫不在乎的扫了阿林一眼,慢悠悠的说道。 “那么,你就准备好与我一斗吧。”阿林开始从身上掏出一个木偶“秽气分散,洞中玄虚,晃朗太元,八方威神。”当阿林念完后,那傀儡便化成一道道蓝光朝着毕安砸去。 “雕虫小技”毕安嗤笑一声,这个咒语?居然是茅山来的吗?毕安用手一挥那些蓝光便不见了踪影。 阿林准备念咒再战,谁知这个时候,南浔家居然发出了火光,“糟糕”阿林急忙朝南浔家赶去,而毕安则掏出玉简司昀,原本只有一道花纹的司昀,此刻又多了一道,他收回玉简司昀,消失了。 清水镇少女许念在朋友家时,意外发生火灾,抢救无效后死亡,另一名女子南浔并不大碍,警方经过调查,发现许念层雇佣过一名叫做阿林的少年为员工,事发后不见踪影。 第十三章 往昔 王婆那年还不是王婆,她还是一个豆蔻少女,叫做王念。与那西门员外的儿子西门庆是从小长大的伙伴。 西门庆为人仗义,性格豪爽,对王念也很是照顾,王念在街头开了一间裁缝铺,附近的孩子看到王念娘在铺子里穿针引线,像个老婆婆一样,便给她起了个外号“王婆”。 “我说,你每天待在这里不腻吗?真应了王婆这个外号了?念娘。”西门庆甩了甩手里的折扇在王念娘头上拍了拍,笑意盈盈的说道。 “你来了啊”王念有些慌张,放下手中的针线,只有西门庆会喊她念娘。 “对了,你最近有没有听那茶楼的戏子新的小曲?听说和你的邻居有关。”西门庆好奇的问道。 邻居?王念想了一下,她旁边是一家烧饼铺,里面的人是武大郎,为人长得矮小但人很朴实,他怎么了? 看到王念一脸迷惑的样子,西门庆无奈的叹了口气:“走,我带你去听。” 王念脸红了,西门庆又问道:“念娘,你为何见我总是脸红?”王念没有回答,西门庆也不在追问。 西门庆带着王念来到茶楼,店里的小二看到西门庆后殷勤的过来招呼他,将西门庆和许念请上了二楼。 在下面,有个浓妆艳抹的戏子开始咿咿呀呀的唱到:“天生妩媚风流俏模样,偏嫁五尺短儿郎,谷树皮三寸丁,夜夜空对枉自结愁肠,生就娉婷袅娜好身段,若为娼无妨” 王念听着红着脸走了,西门庆只好跟着一起走了。 “这样说一个女子,是不是太过了些?”王念有些生气,西门庆听了后大笑起来:“你可真是个榆木脑袋,怪不得别人都喊你王婆,你可知道这可是那小娘子自己谱的曲,这样女子可真是个妙人,我这里有封信你去帮我交给她,好吗?念娘。” 王念想拒绝的,可是那一声念娘,她想了想便又答应了下来,她把信送去的时候,看到了那名“妙人” 潘金莲那时正在床上描眉,见到王念后微微一笑,朝着她说道:“有事吗?”那声音酥软,更为她填色几分。 王念吞吞吐吐的说道:“有人让我把这个给你”她把信放下,急匆匆的跑了。 潘金莲打开一看,里面是一首诗:“美人微醺衣半敞,青丝半绾慵倚床,星眸初泛潋滟光,檀口轻启吐兰,金风玉露相逢?晚否?”她笑了起来,把信收好。 有了第一封,便有第二封,等到西门庆寄到第三封的时候,潘金莲应了他的邀约。 西门庆和潘金莲的事情很快便众人皆知,茶楼里又有了新的小曲,王念给他们传信的事情也瞒不住邻居街坊,有人路过她的裁缝铺也打趣的问道:“这助人姻缘的买卖可比每天缝缝补补要赚的多啊”。 王念从不反驳,西门庆和潘金莲也真是轰轰烈烈,后来那潘金莲央求西门庆带她远走,西门庆应允,但是却因为潘金莲有夫之妇,整日饮酒消愁。 谁知过了段时间,那武大郎竟然死了。衙门调查过,也没查出什么便不了了之。 潘金莲碍于自己新寡的身份,拒绝见西门庆,西门庆无奈只能拜托王念,王念的名声已经很差了,但是西门庆刚喊她念娘的时候她便又答应了下来。 王念走到潘金莲门口的时候,有人大声的说道:“这人啊,还真是不能看表面,原本以为放荡的此时安分了,那表面老实的可是为了钱什么都做。”她怔了怔还是走了进去。 ”未将妇德女戒正眼望,有缘人放浪,千夫指又何干?休要辜负好皮囊”潘金莲看了西门庆的信,又开始与西门庆开始来往。 后来的后来,武大郎的弟弟回到了县里,他是个有本事的人。经过他查证,发现毒死武大郎的居然是王念。他将王念送到衙门,秋后便斩了。 王念死的那天,西门庆来给她送行,王念看着西门庆,慢慢的说道:“你最后能在喊我一遍念娘吗?” 也许,那一刻,西门庆便想通了很多他原本想不明白的地方,比如,安分守己的王念为何会帮他送信,又为何会毒死武大郎,以及为何念娘一见他就脸红。 清水镇,初二的时候,季谨安对许念说道:“古代人都人是名字后带个娘,不如我以后喊你念娘?” “什么念娘啊,怪怪的我才不要”许念红着脸说道。 那天,她穿好旗袍,对着南浔说道:“阿林告诉我,今晚我就会死。但是,如果我不去说那件事,我便会活着,只不过另一个人就会不快乐。南浔姐,季谨安很爱你,就想我爱他一样爱你” 许念说完后,身边便燃起了火,那火只烧灼着许念,对南浔并无影响,在火光中,许念想起了她的前生,这辈子她不在是念娘,但还是遇到了会让自己脸红的人。 在剪刀地狱,许念的手被鬼卒用剪刀一根根剪断,然后重新生长,如此反复。比当年斩首的痛苦要多上千百倍,只是和当年一样,她并不后悔。 毕安对着许念,心里有些复杂,毕竟她不像王尔德一样罪有应得。 许念看着毕安说道:“白无常,你听我说,你要小心,注意你的劫难” 毕安疑惑的问道:“劫难?什么劫难?” 难道他并不知情吗?许念说道:“我们十八镇域鬼和你的劫难息息相关,只是太多的事情我不能说,不过如果李斯已经被你们抓到,那么关于劫难的事情你早该清楚” 毕安没有说话,许念说的劫难他从不清楚,不过仔细想想,范无最近很奇怪,总是一个人不知道去哪里,想了想第一次租房的桃木傀儡,遇到的茅山阿林,飘忽不定的范无,他心中的疑问越来越多。 毕安决定去寻找范无,他们是鬼差,也算个半神,所以共享神格,只是他从来没去感应过范无,他感知了一下,“隐山?”范无在哪里干什么?带着疑惑毕安朝着隐山赶去。 而在隐山,范无则拿着符,见到了茅山傀儡术的传承人。 第十四章 玉灵 范无拿着符来到隐山,此时道馆的门早已打开。一名老者在那里静静的坐着,看到范无来到后,将他邀了进去。范无拿着符,跟着老人走着。 道馆里按照规矩,东建灵官殿库,西有坎离宫,走进屋内后,里面另坐着三位老人。 范无将之前的桃木傀儡拿出与符一同递给老人:“我想知道这个出自哪位之手” 其中的一名老人看到那桃木傀儡后,微微一惊脱口而到:“大师兄!”其他三位也看着桃木傀儡思索着什么,其中一位老人说道:“这桃木傀儡乃是出自我的师兄,谷师兄所制” 范无又紧接着问道:“不知道这位谷先生此时在哪里?” “这个我们也不清楚,十八年前,谷师兄突然下山,从此便音信全无。不知道小兄弟,你从哪里得到的这桃木傀儡?”其中一位老人发问。 范无看着这几位老人说道:“事情恐怕不止是这样吧”范无显出真身,俯视着这几名老头。 那四名老人看到范无,顿时瞪大了眼睛,他竟是黑无常! 三千气在千般用,一见无常万事休,见白无常尚且有活路,而看见黑无常便必死无疑。 一炷香后,范无从道馆离开,而毕安也刚好赶到,俩人回到了地府中。 四位老人坐在屋内,如果有人走近就会发现,他们已经毫无生气,整个隐山,自此,一个活人都没有了。 地府内,毕安在忘川河边对范无说道:“我从镇域鬼里知道了一个关于我的消息。” 范无没有说话,毕安自顾自的继续说着:“她说我将遇到一个劫难,本来只是拿着玉简去寻找十八镇域鬼,谁知道又是茅山又是瑶族的居然牵扯了那么多,还有你自从去了人间开始,你就不断的在消失,范无,你要说些什么吗?” 范无看了看毕安,对毕安说道:“小八,你只需要安心的寻找域鬼,其他的事情你不要去理会。” “我一直都很听你的,从以前到现在”毕安说完,便离开范无去寻找了孟婆。 而范无则来到阎王殿,找到了阎王,阎王看着范无微微一笑,说道:“我就知道,你去过隐山之后就一定会来找我。” “十八镇域鬼为何会挣脱司昀的控制?”范无问道。 “因为是我放的”阎王答道。 范无听到后默默无言,其实从开始他便想到,除了阎王没有人能做到这件事情。不过这个怀疑一直埋在他的心里,没有说出来过。 “那毕安的劫难又是怎么回事?”范无紧接着又问。 “毕安的劫难就是十八镇域鬼,他所需要的就是重新找到十八镇域鬼”阎王回着范无的问题。没想到最后司昀选择的是黑无常,这可有些麻烦了。他又说道:“我知道你有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等你和毕安找到十八镇域鬼就全部明白了。另外,毕安在寻找十八域鬼,而你想必也遇到了司昀,他本是司昀玉简中的玉灵,你想办法让他重归玉简。” 怪不得那司昀无魂无魄,原来是玉灵,只是阎王对他还是有所隐瞒,比如他通过隐山的四个老头知道,这司昀不止有一个玉灵。那四个老头临死前,总是把所有的一切讲了出来: 他们本是苦修傀儡之术,但是他们的师兄谷鬼子确是这一代的奇才,通晓卜卦预知。他算出了将有一块叫司昀的玉简。这司昀是神物,卦象显示这司昀是地府用来镇守十八层地狱的,但是也不知地府出了何事,那司昀玉简的玉灵一分为二,一个玉灵转世到了人间,这司昀能改轮回,断生死,他的师兄便在人间寻到了转世的孩子,他们本想将那孩子炼制成傀儡为所用,遭到了他师兄的反对,他的师兄带着孩子离开了隐山。 他们寻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他们的踪迹,便逐渐放弃了。所以,这玉简司昀有俩个玉灵,一个是范无遇到的无魂无魄的司昀,而另一个则是人间一名有血有肉的人。也就是隐山傀儡术谷鬼子带走的孩子。 一块司昀,俩个玉灵,范无的选择,将决定着他们的命运。 另一面,在一个山村里,谷老头突然心神不宁起来,他放下手中的锄头,回到屋子里,管好门窗。 坐在在桌子上,从抽屉中取出俩枚“乾隆通宝”的钱币,嘴里念着什么,那俩枚钱币竟站立起开始旋转着,许久一枚倒下,不详。古老头又取出香烛,点燃后供着,一刻以后,那香燃的长短不一,“三长俩短”古老头看到香后一惊,他开始卜卦着,头上慢慢冒出汗,“速归速归”他在纸上写着这四个字,缠在一个木刻的小鸟上仍在火炉中燃烧。 清镇的阿林本来因为任务又失败,在清镇待着而不敢回家,但是却受到师傅的传信,一定发生了大事,阿林赶忙往山村赶去。 他从生下来就和师傅在一起,他的师傅是很有本事的人会很多的茅山术,也教了他很多。在他很小的时候师傅便给他讲述了个故事: 有一块叫做司昀的玉简,能改轮回,断生死,得之成仙。这司昀本不在人间,但是它的玉灵却在人间,所以很多人想得到玉灵,而自己就是其中的玉灵。当初听得时候,他是很不相信的,自己怎么会是什么玉灵?但后面的事情,师傅说会有俩个人来人间做恶,取十八人性命,等到那十八人死后,出事的就是他。所以,让阿林去保护着十八人,阿林从来都不违背师傅的话,虽然心里不相信,但是也去了。后来遇见了毕安,他才开始相信师傅的话。 苗族的大祭司也通过神兆的得到了董氏姐妹的死讯,她望了望外面的飞鹰,决心亲自去寻找神兆说的玉简司昀。 毕安不知道,就在他身上的那块小小的玉简司昀,不仅和他的劫难有关,还牵扯到了茅山,苗族,以及其他蠢蠢欲动的势力。 第十五章 铁树 毕安和范无拿着玉简司昀,来到了一所中学前。 这次他们要寻找的是铁树地狱的镇域鬼,说起那铁树地狱的镇域鬼,毕安心中有些激动,因为铁树地狱的镇域鬼是有名的美女貂蝉。 黑白无常负责勾魂,美女佳人见了不少,这著名的四大美女中,就属貂蝉最为貌美。那貂蝉被关羽释放以后,嫁给了一个官吏做小妾,过的逍遥快活,但是死了以后却因为在世的时候挑拨董卓和吕布父子关系而入了铁树地狱。 想了想那貂蝉前生的美貌,也不知道如今现在她现在如何,毕安越想越好奇,拉着范无迫不及待的去看转世的貂蝉。如今的她叫做卓素,是一名高二的学生,如前世一样,她拥有绝对的美丽,只是年龄尚幼,像一朵没有绽放的花朵。 下学后的卓素回到家,她家开着一家洗衣店,把书包放回家后,她来到了隔壁邻居家。这是她的兼职,为隔壁的爷爷每天打扫家,卓素开门进入屋中,家里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 她进入客厅,左边是叔叔的房间,而右边则是她的学长徐志宇的房间。她的邻居历沉是很有名的诗人,也是他们学校的老师,而她的学长徐志宇则是他收养的孩子。 桌素推开历沉房间门,桌子上凌乱的摆着一些纸,她好奇的拿起来看“身体里的碳可以制成九千支铅笔赠给诗人 但每根铅笔必须配一块橡皮“ “真是奇怪啊,身体里的碳原来可以制作成铅笔,九千根这么多吗?”卓素看的一头雾水,这时候门响了,是参加完诗会的历沉和徐志宇。 “谁让你动叔叔的东西的,快放下”徐志宇看到卓素后,生气的说道,卓素被惊了一下,把手中的纸不由的掉在了地上,徐志宇赶忙过去捡起,不满的看了卓素一眼。 “对不起叔叔,我先告辞了”卓素匆匆忙忙的走了,徐志宇对着历沉说道:“叔叔究竟怎么会选她过来整理家,长得妖里妖气,还总是乱动爷爷的东西。” 历沉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卓素的背影,散发着少女的阳光和朝气。 晚上,卓素抱着被子,心里闷闷不乐,白天徐志宇怎么可以这么说她,好歹俩人是这么多年的邻居,况且,自己又一直很喜欢他。 而有名的诗人历沉则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卓素拿着纸在阅读他写的诗,一脸不解的疑惑着,而他从诗会回到家,慢慢的走到卓素身边,他不再是五十岁的花甲老人,而是和她年纪相仿的青年,就这样走到卓素旁边,抱着她,温柔的对她解释:“之所以这样写,是因为,这就是诗”。。。。。。 “叔叔,醒醒,醒醒”徐志宇把历沉喊醒,“回房间睡吧,这里太冷了”徐志宇关怀的说道。 “你先走吧,我在这里还有些事情要做”历沉对徐志宇摆了摆手,徐志宇只好走了出去,历沉看了看徐志宇年轻的身影,这才是真正的年轻啊!历沉心中感叹,而自己只是个熬夜都会睡着的老头罢了。 叔叔,这个称呼,就注定了有些东西只能在他的梦中出现,永远不会成为现实。 卓素,历沉想了想她,开始了回忆了第一次见到她的场景。 自己当年搬到这里的时候,正值壮年。已经是很有名气的诗人,事业很顺利,但是一直找不到喜欢的女子,他的追求太高了,他希望找到就如诗中描写的山鬼一样的女生: “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带女萝。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乘赤豹兮从文狸,辛夷车兮结桂旗。 被石兰兮带杜衡,折芳馨兮遗所思。余处幽篁兮终不见天,路险难兮独后来。表独立兮山之上,云容容兮而在下 杳冥冥兮羌昼晦,东风飘兮神灵雨。留灵修兮澹忘归,岁既晏兮孰华予!采三秀兮于山间,石磊磊兮葛蔓蔓。怨公子兮怅忘归,君思我兮不得闲。山中人兮芳杜若,饮石泉兮荫松柏。君思我兮然疑作,雷填填兮雨冥冥,猿啾啾兮狖夜鸣。风飒飒兮木萧萧,思公子兮徒离忧。” 只是世间哪有这样的女子,于是他打消了成家的念头,领养了八岁的徐志宇,打算就这样俩个人生活。搬家的那天,周围的邻居来帮忙,这也是他第一次见到卓素,那个时候卓素只有八岁,那已经漂亮的惊人,历沉看到卓素时也惊了一下,而徐志宇则非常讨厌卓素,因为卓素让他感受到了危机,当时年幼的他只觉得历沉比起喜欢他更加喜欢漂亮的卓素,害怕历沉会不要他。 历沉把他从孤儿院带出来,他很感激也很崇拜历沉,看到漂亮的卓素,徐志宇很害怕他会夺走历沉对她的宠爱,于是对卓素的态度很不好,俩人从第一次见面就开始不和,后来上了学,徐志宇也总是欺负卓素。 每次卓素受到欺负,都会跑到历沉家中告状,就这样诗人历沉开始每天都处理这样的鸡毛蒜皮的小事,本来是很融洽的,直到随着卓素越来越长大。 卓素越来越美了,就像,就像诗中的山鬼。历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他不在用看孩子的眼光去看卓素,而是用一个看异性的眼光去看卓素,如今卓素十八了,而自己则是五十。历沉烦躁的揉着纸团,没人直到他内心的痛苦,他有着别人羡慕的地位名声,尤其是徐志宇一直很想拥有的写诗的灵感。 但是唯独有一样东西,他永远也没办法拥有,那就是青春。 卓素不开心的时候还会像小时候一样抱着他,还会在和徐志宇吵架后和他撒娇告状,但是会遇到徐志宇后紧张,会避开与徐志宇的接触,因为徐志宇对她来说是年轻的男子,而自己,在她心中只是“叔叔”。 历沉以为没人直到他的心思,但是却不知道,他收养的孩子,徐志宇清楚的一清二楚。 从第一面起,他就讨厌卓素,果然这个叫做卓素的女生,让他原本无虑的叔叔产生了苦恼。 第十六章 灵感 自从被收养的第一起,徐志宇就想成为和历沉一样的诗人。 但是奈何,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没有文学的天赋,就算待在文科也一直是差生。即便相比较他的物理和化学要更好些。与他命运同样的还有卓素,漂亮的惊人,但是却总背不会公式,俩人都是年纪里的倒数又是邻居,总是被拿出来被人调侃。 下学后,徐志宇回家,卓素跟在后面,手中拿着今日布置的作业。 “喂,你等等,不要走那么快”卓素喊到。 “有事吗?”徐志宇冷冷的回道,他回头看卓素,是很漂亮,所以这才是祸端。 没有人比徐志宇更了解历沉,历沉自以为对卓素的感情隐藏的很深,但是对他观察细微的徐志宇早已发现,刚发现时对他的内心产生了很大的冲击,如果传出去,历沉的名声肯定会受到影响。所以就算这是本怪不得卓素,但是徐志宇还是对卓素产生了厌恶感。 “这些题,你可以教我一下吗?”卓素忐忑的问道,明明和自己一样对那些文字没天赋,却偏偏要去文科。而且也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徐志宇好像一只很讨厌自己,而自己也是不争气,那么多人却偏偏对他动了心。 “这些题我做完教给你好了,反正讲了你也不会”徐志宇接过卓素手中的作业,扫了扫说道。 看到徐志宇这副样子,卓素有些生气的反驳道:“对,我是听不懂,但不是和你一样吗?你也根本看不懂叔叔写的那些诗!” 徐志宇听到后,心中冒出怒火,看了看卓素他又忍了下来:“与你有什么关系。”他走了,留下卓素在原地。 看着离去的徐志宇,卓素心中有些懊悔。 她知道徐志宇有多努力,对文学有多渴望,自己刚才应该是戳到了他最痛处的地方吧。 毕安和范无在不远处看着他们,毕安对着范无说道:“想当初我遇到你时,你也是有名的才子,我当时可是和这徐志宇差不多也是个草包。” 范无回想了一下,当初毕安是个花花公子,却偏偏喜欢附庸风雅,自己可是嘲笑了他不少。 毕安看了看卓素,对范无说道:“看来,这次主要靠你了,毕竟写诗这些事情我不擅长。”范无点了点头。 而另一边,毕安走到卓素面前,对着她笑吟吟的说道:“你想得到写诗的灵感吗?” 卓素疑惑的看着这个陌生的男子,想问些什么,但还是点了点头。 下午,徐志宇把写好的习题放在桌子上,卓素下午来这里打扫的时候自然会拿走。他想了想中午卓素说的话,心中有些烦躁,他走进历沉的房间,看着历沉的手稿。 “身体里的碳,可以制成九千根铅笔”徐志宇摇了摇头,这本就是不可能的事,自己怎么和那卓素的想法一样无知,他想继续读但这时历沉走了进来,看到徐志宇后呵斥道:“快放下我的东西,你进来干什么?” “我只是想学习一下”徐志宇忐忑的不安的回复道。 “我看,你还是放弃吧,作诗的天赋就是神性”历沉走过来,把稿件收拾好,随着年纪的增大,他的脾气越来越坏,尤其是面对着年轻的徐志宇,从以前的疼爱之情便成了对青春嫉妒。 徐志宇走了出去,明明昨天卓素也动了手稿,也没见那么生气,果然是喜欢卓素吧,收到斥责的徐志宇心里想道。刚好此时,卓素走了进来,说道:“这是怎么了,大家都不说话,叔叔,发生了什么吗?” 原本生气的历沉此时立刻变得亲和起来,看着卓素说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你是来帮忙打扫的吗?家里很干净不需要,你要喝些咖啡吗?很好喝的”历沉开始在抽屉着翻找着。 卓素看到后,摇了摇头:“不用了,叔叔,我来找徐志宇拿我的作业”卓素拉了拉徐志宇,走了出去。 徐志宇回头看着手忙脚乱的历沉,不知道为何,心中涌起一股异样的优越感。 来到徐志宇的房间后,徐志宇把作业交给卓素,便坐在桌子上又开始写着什么,不在理会卓素。 卓素看了看徐志宇这副样子,不知道如何开口。 今天她遇到了一个奇怪的人,给了她一章图纸,上面画着一个奇怪的动物。告诉她只要把这个图交给徐志宇,徐志宇就会得到源源不断的灵感。不知道从哪里知道的徐志宇和历沉的资料,而且说的又那么荒诞,怎可能呢?卓素摇了摇头,但是回忆了一下遇到的那个年轻人,明明很是普通,但自己当时却感受到了极大的压迫感。 “你还有什么事吗?”徐志宇问道,写了半天还是写不出来,他有些颓废的躺在椅子上。 “我有个东西要给你,希望你能收下。”犹豫中,卓素还是把图递给了徐志宇,然后拿上作业走了。 “搞什么?这是什么东西”徐志宇接过来,看了看,头很想龙但是身子又是乌龟,根本看不出是什么东西,他把图案扔到一边,开始又费劲脑汁的创作,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越来越困,不一会竟睡着了。。。。。。 而他桌子上拿张图纸,许久后竟跳出一个形状奇异的东西,慢慢的爬到徐志宇的胸口,伏在他身上,过了一会竟和他融为一体,就像纹身一样。 第二天清晨,房间里的闹钟响了起来,徐志宇迷迷糊糊的爬起来“我怎么睡着了。”他醒来开始整理桌子,在拿到笔的那一刹那,他脑海中突然涌现出很多诗句,他拿起笔开始在纸上沙沙沙写着。 终于,在写了一厚沓以后,徐志宇停了下来,自己在做什么?他看了看自己写的内容,居然都是一些古诗。这些诗句他从来都没听过,而自己也深知不可能写出这些东西,徐志宇陷入了深深的疑惑中。 他的胸口开始隐隐约约发热,他低头一看,自己的胸口上纹着一个奇怪的图案,正是昨天卓素给了他的图纸。他看了看身上的图案,好像在哪里听过?他拿出手机拍了照片百度,不一会就搜索到了这个图案,。 负屃,古代汉族神话中龙生九子之一,身似龙,为龟状,雅好斯文。 第十七章 作品 第二天下学,徐志宇出现在卓素班级门口,他手里拿着昨天写的诗,心中满是疑惑。 “卓素,门口那个不是你家邻居吗?”卓素的同卓喊了喊卓素,卓素回头看,果然是徐志宇,只是他怎么会来?卓素走了出去,对着徐志宇说道:“你怎么来了?” “这里不太好说,下学的时候我等你”徐志宇想了想,还是觉得发生的一切太过不可思议,他急匆匆的走了,留下一头雾水的卓素。 下学后,卓素和徐志宇一块回家,一路上徐志宇都犹犹豫豫的直到走到了卓素的家门口,感到徐志宇这副样子,卓素终于忍不住好奇的问道:“你究竟有什么事?” “你先看一下这个”徐志宇把诗递过去,等着卓素的回应。 卓素接过纸,读着上面的内容,是一些诗句,“看起来很好的样子,但是你知道我不太懂这个,为什么给我看这些?”卓素有些尴尬,虽然她已经很努力的再看了。 徐志宇有些无奈,这卓素理科不行,文科也差的远,难道她真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审视着卓素,慢慢的解释道:“你看不懂没关系,总之这是一些很好甚至可以说是惊艳的诗。而且是我写出来的,也许不能直接这么说,这些诗。。。。。。” “你写的?你什么时候写这个了,既然你说写的很棒那就很好了,你终于写出。。。”卓素赶忙说道。 “闭嘴”徐志宇打断道,他有些恼怒“你真的不知道吗?这些东西是你给了我那张纸以后我在我才写出来的!那张图究竟你从哪里来的!”徐志宇说出了自己的质问。 卓素愣住,没想到那个陌生人说的是真的。世上居然真的有这么荒诞的事情,可是关于这个来历,那个陌生人曾经交代过她不能说,她想了想编道:“我只随意找了个图,开个玩笑。徐志宇你是想写东西写疯了吧!” 徐志宇看着卓素,这丫头和小时候一样,在小时候她也经常闯祸然后嫁祸给他。但是脸红的耳根已经出卖了她,这丫头在撒谎。 “你不说就算了”徐志宇转头准备走,卓素拦住他:“你好不容易写出来一些东西,不如去参加这次的征文赛吧!”卓素睁大眼睛看着徐志宇。 早听说学校要准备征文赛,只是碍于自己的文学细胞。徐志宇一直没有考虑过,听了卓素的建议,徐志宇有些犹豫,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口,那种灼热感已经消失。 “我回去参加的”徐志宇听着卓素,眼睛像井水一样深邃。 第十八章 阻碍 “长江后浪推前浪,著名诗人养子发表巨作”“古诗时代?现代诗与文化的撞击”不就之后,便有报纸刊登了徐志宇的作品。 历沉看着报纸,思索着什么,什么时候徐志宇开始研究古诗了呢?这孩子不是一向没什么文学细胞吗?“徐志宇”历沉喊着。 原本在房间喝水的徐志宇抖了一下,把水撒了出去,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报纸居然刊登了他的作品。而且徐志宇有些头疼的看着报纸,报道上有人说这可能是他对现代诗发起的冲击,要知道,他可是一直崇拜着现代诗之父的历沉。 犹豫过后,徐志宇还是走了出去,来到了历沉的书房。 历沉看了看面前的这个孩子,毕竟是自己带大的,还是有感情的:“诗很是不错,你进步了很多,我很欣慰。” 徐志宇有些欣喜,没有说话,历沉很少夸赞他,这让徐志宇感到非常欣喜。 这时候卓素来了,她开心的拿着报纸跑了进来、 “叔叔,叔叔,你看徐志宇的诗发表了”跑的起点急,她气喘吁吁的说道。 “你,你快休息一下吧”看到卓素的样子,历沉关切道。 而徐志宇接过报纸,也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看到上面的评论了吗?说你写的超级棒,而且好多人说这是对现代诗的冲击。”卓素说道这里。历沉的脸色变了一下,而徐志宇也紧张起来、 这卓素真是没脑子,历沉可是现代诗有名诗人,在这里说什么冲击不冲击。卓素也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没有在说话,一时间气氛变得有些僵硬。 “古诗是很好,但是毕竟它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历沉说完回到房间,留下了面面相觑的卓素和历沉。 第十九章 九子 而徐志宇等了很久都没有收到参赛的通知,按耐不住的他决定去办公室内问个清楚。 徐志宇进入办公室,看到班主任刚好在,便问道“老师,我是来问一下关于参赛的事情。” 班主任抬头看了看徐志宇,有些不知道如何开口。本以为徐志宇会红起来,没想到这么快便被人们淡忘了。 他不是个蠢人,那天历沉让他看时间,刚开始他并不理解历沉的意思,可是后来历沉发表了诗作。仅仅是一首诗而已,却引起了很大的讨论。因为时代不同了,现在的文化就是现代诗,古诗这些真的已经不是主流。 讲真话,徐志宇交上来的古诗是非常不错的,至少他认为很优秀。不过,光他认为作品优秀是没什么用的,经过商议讨论,他们还是取消了徐志宇的参赛。 “徐志宇,你还小,以后还有很多机会。这次比赛,我就不建议你参加了”班主任说道。 徐志宇仿佛被当头打了一棒,不久前他还积极准备着参赛的事情,没想到突然听到了这个消息。 “为什么!”徐志宇有些失态,不解的问道。 “你看看,我需要的是现代诗”班主任把报刊扔给徐志宇,因为他实在是没办法直接面对徐志宇。 徐志宇没有接过报刊,他不用看也知道,上面都是谁的作品。徐志宇愤愤不平的转身出门,看着徐志宇离开的背影,班主任心中也有不忍。 并不是同情徐志宇,而是可惜这些诗作。他们这些爱好文学的人,不管成就如何。心中都自有一番对优秀作品的定义,即便这件事和他没有关系,他内心还是深深地惋惜。 徐志宇回到家,关上门,自己一个人在房间不出来。 历沉看到徐志宇这副样子有些心疼,自己一手培养的孩子。又那么爱好文学,还对自己很是崇敬。其实,如果不是他选择这个时候发表作品,那么说不定徐志宇还会被议论一段时间。刚看到诗作的时候,他也是震惊的,的确是难得的惊艳之作。 历沉后悔的皱了皱眉,自己到底是怎么鬼迷心窍会阻止徐志宇。这可是他的养子,他走到徐志宇房间门口想要敲门,又不知道说些什么,犹豫了很久还是走了。 而卓素下学后没看到徐志宇,便来到他们班级门口打听。 其中一名看到徐志宇的同学成木看到卓素后走过来和卓素搭讪,卓素回避着,因为外貌出众她总是会有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你在找徐志宇吗?学妹”成木热情的问道。 “这好像和你没什么关系吧,请不要烦我”卓素冷冷的回道。 “徐志宇这人还真是走好运,居然有学妹你这么关心他。可惜他就是个废物,前几天还听说能参加比赛,结果被取消了资格,真是好笑”成木有些恼羞成怒的讽刺着徐志宇。 “我看你才像个废物”卓素气冲冲的回道。扫了一圈都没有徐志宇,他应该回去了。卓素决定先回家,走出校门口,她细细想着那人刚才说的话。徐志宇被取消了资格?这是为什么?明明他写的诗句很好。 走到校门口,她准备往右路口走去,这几天为了避免与神秘人相遇她一直走相反的路口。刚跨出一步,她又犹豫了,那神秘人的确是帮助了徐志宇,或许,自己再去找他便得到更能帮助徐志宇的东西。 卓素朝左路走着,心中有些期待也有些害怕。她想着徐志宇,不断的鼓励着自己前行。 当你注视万丈深渊的时候,万丈深渊也在注视着你。 毕安在路口,等待着即将到来的卓素。他所预料的,从来都没有错过。 第二十章 飞蛾 卓素来到历沉家,历沉看到卓素后,也没有往日的开心。 “叔叔,徐志宇呢?”卓素问道,历沉叹了叹气,整整一天了徐志宇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没有出来,他心里满是懊悔,以自己的名望,让徐志宇参加个比赛并不是难事。只是,自己也没有做错什么。他内心纠结着,敲了敲徐志宇的门:“小宇,开一下门,卓素来了。” 徐志宇开了门,卓素走了进去坐在凳子上,三个人静静的气氛很是压抑。 “叔叔,不是上次说有很好喝的咖啡吗?可以给我来一点嘛”卓素撒娇道。 历沉听到后有些振奋,出去冲咖啡,相比徐志宇他还是更要在乎卓素。徐志宇看着历沉的离去,叔叔还是在乎卓素多一点。 “卓素,你有什么事吗?”这时候,他对卓素也没之前的厌恶感了,有气无力的说道。 平时徐志宇对她总是凶巴巴的,突然这样,卓素还有点不适应。 “其实,我也没什么好难过的。”徐志宇看着卓素突然说道。“本来,那些诗就不是我写的,就算拿到好作品也不能参赛,徐志宇你可真是废物啊!” 卓素看着他这副样子很心疼,其实她也有顾虑,陌生人一而再再而三的帮她,究竟是何目的她也不清楚。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去和那人接触,不过这可是仅有能帮助徐志宇的机会。卓口袋中藏着毕安给她的鸱尾图,相比上一次的干脆利索,这次卓素很是犹豫。 “我以后还是放弃吧,我本就是个没用的人。这么长时间,什么都写不出来。好不容易得到个好作品,也发表不出去感,我究竟为什么要写!”徐志宇说着,他开始把桌子上的草稿都扔到垃圾桶里。 “别这样,徐志宇你停下”看到徐志宇这个样子,卓素急忙拦着他,可是徐志宇情绪激动,根本没有听卓素的话。 “我有办法,徐志宇你停下!”眼看拦不住徐志宇,卓素忍不住喊了出来。 “发生了什么事?你们怎么了?”历沉端着咖啡进来,房间一片狼藉到处洒落着纸张。他望着徐志宇和卓素,俩人关系一向不太好,难道是吵架了? “没什么,叔叔,这是你上次说的咖啡吗?我尝尝”卓素接过历沉手里的咖啡。她不小心手抖了一下咖啡撒了出来,历沉看到咖啡撒到卓素身上后,心中着急,赶急忙出去拿毛巾。 等待历沉走后,卓素走到徐志宇面前,把口袋中的图纸拿出来塞给徐志宇。 然后走出去,历沉正在给她拿毛巾:“卓素,你等等我给你擦一下。” “不用了,不用了叔叔,我先回家写作业”卓素急急忙忙的回去了。历沉看着卓素的背影,手里拿着毛巾,怔怔的不知道想着什么。 在房间内,徐志宇拿着卓素给他的图纸。此刻他已经没有了刚才崩溃的样子,变得很冷静。他蹲下把地上的纸慢慢捡起来,重新放在桌子上。 他坐在桌子上,把卓素给他的图纸拿出来。 上面画的仍是一个奇怪的动物,像鱼一样,可是又有四肢。 徐志宇回忆了一下上次搜到的资料,上次图片上头似龙,身体是乌龟的动物原来是传说中的龙的八字子负屃。然后他就一直研究龙九子,卓素给的他这张图,如果没有错的话应该是——九子鸱尾。 负屃喜好斯文,他看了他的胸口,仍旧纹着这个图安,只不过已经很久没有发烫的感觉了。 而这个鸱尾则代表着好运和成功,徐志宇把纸放在桌子上,管好门。 徐志宇静静的等待着,果然困意来袭。他慢慢的闭上眼睛,在睡着前,他在心中默默的对卓素道着歉: 对不起,卓素,我是故意表现出很颓废的样子来引起你的注意。 对不起,卓素,我知道这些东西可能来历不明,但是我还是想得到,因为我知道他们会对我有帮助。 对不起,卓素,我知道你为什么做这一切。我发现了你的犹豫,但我还是想办法激你得到了我的想要的。 对不起,卓素,我知道你喜欢我 对不起,卓素,我讨厌你。 徐志宇想着,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样。从前他只是想在文学上有进去,但是现在他渴望成功。徐志宇睡着了,他的眼角有些液体,也可以称之为泪水。 毕安来到徐志宇的房内,桌子上的纸此时微微的晃动,然后浮出一条鱼形状的东西,毕安用手把它抓起来,放到徐志宇的胸口。而之前在徐志宇胸口的图案则开始扭曲,那鱼形的东西好像很难靠近徐志宇。毕安用手一滑,徐志宇身上原本的图案就没了,而出现了新的鱼形纹身。 都是兄弟,这九子却为了能附身而吞噬了八子。而这徐志宇也为了成功不顾了卓素的安危。睡吧睡吧,今晚原本的你已经死去,那个原本还算是美好的你已经死去,那个卓素喜欢的为文学的徐志宇已经死去。 等明早醒来,徐志宇便不是原来的徐志宇了,他是为了成功不择手段的徐志宇。 卓素在房间,抱着被子哭了起来。她害怕,因为她的第六感一向比别人好,从第一次遇到毕安,就有一个声音告诫她远离毕安。今天临走时,她告诉毕安她会丢掉图纸,而毕安则说她一定会交给徐志宇。所以她一直藏着图纸,果真最终她还是交给了徐志宇。她感到害怕,她心里不断的想着徐志宇,用爱支撑着对未来的恐慌。 书房内,历沉想着卓素,她今天换了个新的发卡,她今天对她笑了三次。历沉陷入了爱恋的痛苦,他在写新的诗作《飞蛾》 我爱你像飞蛾扑火 得不到什么 爱情在风中凋落 也许爱是伟大的 我是卑微的 你是不适合我的 我爱你像飞蛾扑火 得不到什么 在飞蛾扑向火的那一刻, 飞蛾不害怕火会将它燃着 飞蛾对灯火说的话 我想对你再说一次 奋不顾身之前 我是知道结局的 第二十一章 对峙 历沉发表了新的诗作《飞蛾》,但是这次却没有像上次一样引起轰动。 因为,不知道是谁把徐志宇的作品交给了有名的国学大师,那国学大师很是赞叹了徐志宇一番。作家文人又开始重新关系开徐志宇之前的创作。 俩人是养父子,一个是现代诗的领军人,一个是古代诗的新秀。这么具有价值炒作点,报刊记者当然不会放过。顿时历沉和徐志宇成了最近讨论的热点。 卓素来到路口,毕安说过,如果她将图纸扔掉从此他们就不需要见面,如果她选择交给徐志宇便如往常一样在路口等着他。 “其实,你可以不必来的”毕安看着卓素,此刻的她比以往看起来要安静许多。 “我想知道,事情发展到这样,我到底需要付出什么?”卓素问道。 “生命”此刻的毕安已经没有往日笑嘻嘻的样子,而是一本正经的说着。他一动不动的盯着卓素。 卓素听到后一惊,她已经考虑过最坏的结果了,没想到事情远比她想象的严重许多,“只是俩张图纸而已,哪里有那么,那么严重,有什么办法吗?”此刻的她已经没有刚才的镇定,语无伦次的慌张的问道。 看着卓素慌张的样子,毕安也叹了口气,卓素是镇域鬼,自己无论如何都是要取她性命的。不过,毕安这个时候产生了个新的主意,当初他和阿林斗法,阿林口口声声说他是恶人,害人性命。不如这次他就给他们个机会,看看事情会不会有所不同。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当年毕安很是欣赏貂蝉的,所以现在不免动了恻隐之心。 “今晚九点之前,就在这个路口。让他来这里,你便会平安无事,但同时他所拥有的才华和顺利便会消失”毕安说完转身走了,一直隐藏在周围的范无看着毕安,和他所预料的事情没错,许念的事情多少对毕安还是产生了影响。 卓素失魂落魄的来到徐志宇家,她走进徐志宇房间,在门外静静的看着徐志宇。 徐志宇在房间内正在准备参赛资料。就在今天班主任打电话通知了他,让他迅速的上交参赛作品,徐志宇心中难掩激动,整个人都散发着朝气,与上次的颓废简直是天差地别。 “徐志宇,我有事情和你说”卓素走了进去,对着徐志宇慢慢说道。 “卓素,你什么时候来的?快坐下,你怎么了无精打采的样子。”徐志宇看到卓素比以往热情许多。 “今晚九点前,你要去南华街路口,等待一个白衣服的男子,不然我就会死。”卓素一字一句的说道。 “你在说什么?什么男子?什么死?”徐志宇满是不解的问道。 “你知道的,徐志宇。那些诗是怎么来的你应该是清楚,,你愿意吗?徐志宇,用你现在拥有的去换我的生命”卓素说道这里,已经忍不住哭了起来。 徐志宇看着哭泣的卓素沉默了一会,虽然他一直避免这个话题,但事情还是发展到了这个地步。“我会的”长久以后,徐志宇说道,卓素抬头看了徐志宇一眼,徐志宇转过头没有看她。 这是历沉回到家中,他看到徐志宇房间门开着便走了进去“卓素,你怎么了?你怎么哭了?”历沉看到卓素问道,他想过去帮卓素擦泪,但是碍于身份又没有过去。 “没事的,叔叔我走了”卓素走的急匆匆的,留下历沉和徐志宇。 “卓素,为什么会哭,徐志宇你干了什么?”历沉生气的问道。徐志宇没有说话,历沉又说道:“怎么,只是有了一点点成就就骄傲了?你离成功还差的远,自己的水平还不清楚吗!”这几天他一直被与徐志宇比对,这让一向自负的历沉很是接受不了、 “叔叔为什么这么激动呢?相比卓素,我才是你的养子不对吗?叔叔为什么如此的关心卓素”徐志宇心中滋长的怒火终于燃烧起来,他咄咄逼人的看着历沉。 “你知道了,原来被发现了”历沉很敏锐,他压制住内心的震惊,冷冷的回道。 俩个原本关系很好养父子,此时却对峙着,历沉第一次发现,徐志宇已经不是小孩子,在不经意间,他已经长大了。 “她?她知道吗?”历沉忐忑不安的问道,有些期待也有些说不出的情绪。 “这样的事情,叔叔还希望别人知道吗?五十岁与十几岁的少女,别人会怎么说,叔叔不觉得恶心吗?”徐志宇大声的喊到。 “别用恶心这个词,不要用这个词”历沉像斗败的狮子,喃喃说道。 徐志宇看到历沉这个样子,心中也不好受,毕竟这是他最崇拜的人:“对不起,叔叔”他回到房间,而历沉也准备离开,这时候他惊讶的发现卓素竟站在门口,俩人四目相对,卓素飞快的跑走了。 历沉伸出手,仿佛想留下卓素,但他还是慢慢的把手放下来。终于说出来了,历沉苦笑了一声,这压抑在心中的爱恋终于说出来了。 卓素跑回家,刚才她原本是想回去提醒徐志宇一定要小心些,没想到却让她听到了如此晴天霹雳的事情。叔叔?她不可置信的摇了摇头,叔叔怎么会对她有那样的感情。她抱着头,最近的事情太过复杂了,卓素上床盖好被子,她想尽快的睡着,等明早。等到明早事情就都解决了。 晚上八点半,徐志宇穿好衣服准备出门。这时候一个电话响起来,徐志宇接通,原来是班主任的电话: “志宇,你的参赛作品好了吗?”班主任亲切的问道。 “我,还需要准备一下”徐志宇不知道如何回答,犹豫的说道。 “有问题可以问老师,本来你也可以问你养父的,只是上次他和我建议不推举你的作品,所以我还是。。。。”班主任话还没有说话,徐志宇便挂掉了电话。 历沉建议不推举他的作品?为什么!徐志宇心中愤怒着,历沉对他的造成的伤害比任何人都要大。徐志宇暗下决心,他会成功给历沉看的。 八点四十,徐志宇看了看表,原本准备出门的他却犹豫着没有动。 八点五十,徐志宇开始冒汗,他开始朝着南华路疯狂的奔跑去,只一会他便到了路口,远方,果然有一个白衣男子在等待着,一步又一步,煎熬着徐志宇。 八点五十五,徐志宇准备走过去,这时候他却想起了班主任的电话,想起了这些年的同班学生的嘲笑,想起了报刊上的诗作。 毕安看着不断走进的徐志宇,突然徐志宇开始转身朝着相反的方向跑去,他不断的跑,甚至哭喊出来,狼狈不堪。卓素看着奔跑的徐志宇,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忽然,她转头朝着毕安诡异一笑,慢慢回家走去。哀大莫过于心死,心死莫过于一笑。 九点钟,毕安看了看表,回到了自己租住的房屋。范无再看报刊上历沉的诗作,看来这次事情对一向自诩文人的范无打击很大啊。毕安过去看了一眼报刊,上面刊登的诗是《飞蛾》,他提笔走后面加了一句: 飞蛾扑火,因果执着 不是火灭,便是娥焚 第二十二章 计谋 徐志宇在比赛中取的了非常好的成绩,曾经看过他作品的国学大师对他很是满意打算招收他为学生。班里的同学对此议论纷纷,成木也一改尖酸的赞叹道:“这还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那天逃跑之后,徐志宇很害怕,一直到第二天早晨才敢去卓素家门口。看到卓素仍旧安然无恙,他松了口气,看来卓素只是和他开玩笑而已。他想过去和卓素打招呼,可是卓素只是冷冷的看了他一眼便扭头走了。 卓素漫步目的的走在街上,走到南华路口时她停顿了一下,自从那日过后白衣人就再也没有找过她。她漫不经心的的走着,踢着路上的石头,后面传来脚步声。 卓素心中一紧张,难道是白衣人?她原本想跑,可是转念想了想那日徐志宇的种种,还是放弃吧。她转过头,令人吃惊的是她后面的不是白衣人,而是历沉。 “卓,卓素”没有想到卓素会回头,历沉紧张的说道。 “你跟着我干什么?”卓素看着历沉,自从那日听到他们的对话后,她回忆了一下。历沉对她一向很好,但是她一直把历沉当做长辈,是在是没想过历沉会对她有爱慕之情。再次面对历沉,卓素也不知道如何是好。 “其实,我跟着你很久了。我发现你晚上总是来这里,那天志宇急忙跑出去,于是我便跟着他。我听到了一些内容,虽然我听不明白,但是我感觉是很重要的事情。卓素,告诉我你究竟怎么了?”历沉终于把想问的都一股脑问了出来。 “我不需要你管我,你凭什么管我!”卓素喊道。 那晚,她满怀希望的看着徐志宇,没想到徐志宇居然跑了。她恨徐志宇,明明是为了徐志宇她才陷入危险,但是徐志宇却抛弃了她。 历沉看着竭嘶底里的卓素慢慢走过去,把手放在卓素的肩上,盯着卓素慢慢说道:“因为我爱你。” “你真的爱我吗?”卓素抬起头看着历沉,历沉没有发现,此刻的卓素和往日变得不一般。 他只是赶忙的点头,表达的对卓素的爱意。卓素把手搭在历沉的手上,历沉吃了一惊,随即反握住卓素的手。 卓素默默的没有反抗,而她的内心此时则是波涛骇浪。徐志宇,我要让你付出代价。 历沉和卓素在一起了,只是碍于种种他们没有向外公布。一个十几岁的少女和五十岁的大叔,肯定会受到舆论。历沉在经历着他此生最快乐的时光,卓素,他心中的“山鬼”属于他了、。 卓素在书房里帮着历沉整理着稿件,《身体的诗》卓素拿起来看了看,她望着稿件出神。 历沉回头看到卓素呆呆的站着,便问道:“卓素,你怎么了?怎么愣着不动?” “没什么,我只是随便看看,历沉,这是你新写的诗吗?”卓素问道。 “对啊,这可以说是我最近这段时间最优秀的作品了,因为我有了你。”历沉慢慢靠近卓素,他抱着卓素,慢慢的低头,少女的脸庞白净而美丽,甚至可以看到细小的茸毛。历沉慢慢的吻了下去,感受着卓素嘴唇的柔软,他尝试性的伸出舌头,感受到一丝甜,历沉吻卓素的时候没有闭眼睛,他想时时刻刻看着卓素美丽的容颜。 历沉,他的内心依然存在青春与欲望,只是外壳渐渐老去,与年轻的卓素显得极为不配。 而卓素一直闭着眼睛,她被历沉吻着,原来接吻是这样的感觉。和幻想中的有些不同,她的脑海中却出现了徐志宇的身影。 此后卓素经常来历沉家,而徐志宇因为成为了国学大师的学生忙碌着,好久都没有回家。一天,卓素抱着历沉说道:“我们的事情,我觉得需要告诉徐志宇。毕竟,他是你的养子和我一样是你的家人”她把手放在历沉的胸膛上,来回抚摸着。 历沉喉咙一紧点了点头,对于卓素的请求他无法拒绝。同时他也在克制着自己的欲望,他想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纯净而美好。 徐志宇接到历沉的邀请很是复杂,自从上次听到班主任的话后,他内心对历沉的崇敬便发生了变化。突然收到邀请,他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回去,毕竟那是他的养父。 晚上,历沉在等待着徐志宇。桌子上是卓素炒的饭菜,满满一桌子很是丰盛的样子。徐志宇回家后,也惊了一下,他们父子生活,对于吃食一向是很讲究,很少这么丰盛。 “回来了啊,快坐下吧”历沉对徐志宇说道,这孩子这么久不会来,他还有点想念他。 “最近比较忙,这菜很丰盛啊”徐志宇看到历沉对他这么温柔,有点受宠若惊。 “卓素,你也来吃吧”历沉喊到,卓素从厨房走出来,没有顾忌徐志宇惊讶的眼神,微笑的走出来坐在历沉旁边。 徐志宇想说些什么,但还是忍了下来,三个人吃着饭,在外人看来很是其乐融融的样子。 历沉在饭桌上碰了酒,他很少碰酒的,历沉的诗写的直击人心,而他自己的生活却一直很乏味。而现在有了卓素,徐志宇也逐渐变得优秀,他感到了幸福。 “叔叔,我扶你进去”看到历沉喝了酒,徐志宇过去搀扶他。“我来吧,你先坐着”卓素接过历沉,把历沉扶了进去,俩人很是默契额样子。徐志宇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有内心有些复杂,叔叔,真的走到了那一步了吗? 卓素把历沉扶会房间,她把历沉放在床上,不经常喝酒的历沉已经醉的不省人事。卓素来到历沉的书房,把历沉的作品《身体的诗》悄悄的抄写了一份,抄好后她把原来的作品放回原处。 “那么,我先走了”徐志宇来到书房,看到卓素在便和她告别。卓素看着徐志宇没有说话,徐志宇也看着她。为了打破僵局,徐志宇率先开口到:“你和叔叔,我祝福你们,我希望你们幸福。” 卓素听到后突然笑了,徐志宇有些不知道如何是好。卓素笑着看着徐志宇:“谢谢你的祝福,这个给你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徐志宇接过,想要打开看。卓素拦着他意味深长的说道:“回去看,你会喜欢的。” 徐志宇走了,卓素看着他离去的身影,她有些迷茫。徐志宇祝她幸福,可是她的幸福正是徐志宇亲自破坏的。 毕安和范无也开始准备着,看来这铁树镇域鬼的事情很快就要了结了。毕安有些无奈的说:“明明我都网开一面了,没想到事情还是这样。”范无想了想说道:“这与你无关,是他们自己逃不出****。”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第二十三章 舆论 那次聚会过后,徐志宇以为他的文学事业会蒸蒸日上,成为一名成功的文学家。而历沉也以为他已经追求到了他想要的,日子可以一直平凡而又幸福。但是事实上,那是他们三人唯一也是最后一次共进晚餐。 可是当徐志宇信心满满的推出他的作品《身体的诗》后,却发生了令他想不到的事情。在徐志宇提供作品之前,他的养父历沉也同样发表了诗作《身体的诗》,徐志宇被认为抄袭,一时间关于徐志宇和历沉的事情被炒的沸沸扬扬。 国学大师急忙撇清了徐志宇的关系,徐志宇面对大量的记者只能先回到家中,而历沉对这件事也一直没有做回应。自从那日过后,卓素再也没有找过他,这才是他真正着急的。 徐志宇在房间内暴躁着走来走去,他不明白事情怎么会发展成这个样子。那****回家之后,打开卓交给他的东西。他原本以为会和以前一样是画着奇怪动物的图纸,没想到却是一首写的非常优秀的诗。 得到诗作的他欣喜万分,毕竟这种现代诗才是真正符合潮流的。于是他立刻着手发表的事情,没想到却被历沉也发表了这首诗。 他们之间,无论怎么看都是徐志宇会被认定为抄袭,他的前途完全毁了。他暴躁着,抱着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这时,历沉推门走了进来,他看了看徐志宇,无奈的叹了口气。 “卓素,好久都没来了”历沉忧郁的说道,他坐在床上看着徐志宇,眼神阴晴不定。 “她就是个贱人!他他妈就是个贱人!”徐志宇愤怒的喊着,他一向以文人自居,鲜少爆粗口。 历沉听到后,站起来打了徐志宇一巴掌,满脸涨红的说:“我不准你这么说她,她是山鬼,她是最美好的!” “呵呵?美好?就是她把我害成现在这个样子。”徐志宇捂着脸,这可是历沉第一次对他动手。“那个诗作是叔叔写的吧,这可是你最美好的山鬼亲自交给我的”徐志宇看着历沉,他将历沉往后一推,历沉摔在床上,历沉想起来却被徐志宇按着。 “你已经老了,叔叔。”徐志宇居高临下的看着历沉,他体会到了年轻的优势。 历沉爬起来,没想到徐志宇会对他动手。这小子如果自己还年轻绝对要好好教训他!他问出了心中的疑惑:“卓素,为什么要把我的诗作交给你?” 徐志宇一直语塞,他不知道该如何讲述。历沉看到后笑了笑,他信心满满的说道:“我就知道是你小子在胡说八道,卓素才不会干出这样的事情。” “是吗?”徐志宇恶毒的说道“那我可要好好给你讲讲你心中的山鬼卓素了” 从卓素第一次交给他图纸,他交出来的诗作,包括之后的白衣人徐志宇和历沉慢慢讲述着。历沉听着满脸的不可思议,当徐志宇说道白衣人时,历沉激动起来他拉扯着徐志宇:“卓素,她会有危险对吗!你和我说清楚,什么她的生命。” “到现在你满脑子都还是她吗?叔叔,你好让我失望”徐志宇有些错愕,他对历沉的崇拜感终于一扫而光,他摔门而去,留下了满是心忧的历沉。 徐志宇为了自己的前程,他想出了一个主意。徐志宇通知报社,他将在下午三点将好好澄清“抄袭”事件。 记者应约而来,其中一名报刊记者率先发问:“对于您和您的养父发表了一模一样的诗作你有什么要解释吗?” 徐志宇笑了笑说道:“我的养父是很有名的诗人,当事情发生后我相信很多人都是怀疑是我抄袭,甚至于连我自己也原本打算承认抄袭的” “您这是什么意思?”记者疑惑的问道。 徐志宇意味深长的说道“我的养父原本一直都是一位受人尊重的诗人,尤其是我极为崇拜他。可是有一个人,让我的养父堕落了。她是我的邻居卓素,是我的学妹。大家是不是很疑惑我为什么要提到这个女生?因为就是她引诱了我养父,她对我爱慕已久,但是我却拒绝了她,所以她便找到了我的养父。至于剩下的,我也不愿意多说,大家都是明白人,去调查一下便自会清楚。” 徐志宇讲完后离开,顿时下面的记者顿时议论纷纷,不少的报刊记者已经赶往历沉家去寻找徐志宇所说的卓素。徐志宇坐在车里看着纷纷扰扰的记者冷笑着,他就知道这帮人根本不是关心什么诗作,不然他的那些古诗在第一次发表就应该收到认可,卓素,这可是你先对不起的我,也别怪我无情了。 而历沉也在卓素家门口,他使劲的拍打着门,他想见卓素,把他想问的问题都说出来,其中最想问的问题就是卓素到底会出什么事。 一位记者赶到后刚好看到这一幕,原本以为那徐志宇只是胡说,没想到是真的,这可是大新闻。他用相机把这一幕拍了下来,其他的记者也纷纷赶到。 “您的养子爆料您与一位叫卓素的少女是恋人关系,请问是真的吗?”“作为一名著名的诗人,这样不伦常的恋爱你不会感到羞耻吗”记者们围了上来,历沉有些反应不及,他除了发表作品很少与报刊接触。 卓素在窗户看着,历沉像个孩子一样手足无措的被包围,她心中有些不忍,便走出房间打开门。记者看到卓素出来,更加兴奋,不断的拍着照片。历沉惊了一下,还没反应过来便被卓素拉了回去。 被拒当在门外的记者们开始迅速返回报社,这一下历沉可算是坐实了徐志宇的说法。一时间,关于历沉和卓素的事情被传的沸沸扬扬。范无看着报刊说道:“事情闹大了麻烦,不如就明天你去解决卓素吧”毕安冷笑一下:“好歹这卓素还与我有些交情,那徐志宇也太过分了些。本来打算把龙九子留给他的,现在看来还是收回比较好。” 徐志宇自以为挽救回了他的前程,却不知其实正是他自己丧失了成功的机会。 第二十四章 机会 厉沉来到卓素家已经一周了,但是他们都没有说话。白天卓素偶尔出来泡面,泡面后就回房间。而历沉则待在客厅,他每天都在看电视,历沉很少看电视的,他整个人除了写诗几乎没有其他的娱乐生活。 第七天卓素走出来看着沙发上的历沉悠悠的说道“抽烟吗?”扔给历沉一盒烟,历沉接过来一看,是绿色的万宝路。他没有抽,而是盯着卓素问道:“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知道你抽烟。” 卓素一笑,熟练的拿出烟点上,吞吐烟雾中回道:“你想问我点什么吗?比如你的诗作为何会到了徐志宇身上?”她坐在沙发上,仰头抽着烟。 “别抽烟,卓素。抽烟对身体不好,你别抽烟。”历沉走到卓素身边,把她口中的烟夺下,扔到地上踩灭了。卓素看着被踩灭的烟头怔了怔,似乎有些恼怒。 “问点什么吧,难道你会以为我和你在一起是真的爱你吗?叔叔”卓素躺在沙发上,双眼看着天花板不经意的说着。 “你刚才说的那个问题,我不想知道,你也不用和我说。”历沉似乎被叔叔那个称呼刺痛了一下,他摸了莫卓素的头发,还是一如往常的丝滑。 “我只想问一个问题,希望你好好的回答我”历沉不在抚摸卓素的头发,他拉起躺着的卓素,双手撑着靠垫,紧紧的盯着卓素一字一句的问道:“告诉我,你究竟会遇到什么危险,那些奇怪的图形会对你造成什么伤害。” 卓素心中难掩震惊,她没想到历沉事到如今还是关心着她的安危,她推开历沉喊着:“你问这些干什么!我告诉你我一直都在利用你,一直用你报复徐志宇,你懂吗!” 卓素说完后哭了起来,历沉抱着卓素喃喃说道:“卓素你别哭,你乖一点,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我”卓素断断续续的说着,把徐志宇拿到符后把她扔下的事情讲了出来,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卓素无法承受。历沉听完后想了一会,下定决心的说道:“你放心我会护你周全的。” 历沉给徐志宇拨通了电话,徐志宇在听到铃声响后走了过去,看到是历沉打来的,犹豫半天还是接了起来。历沉在徐志宇接通电话后说到:“好久不见啊,志宇” 徐志宇听到后,心中的不由嗤笑,明明是历沉这一个星期都带在卓素家不出门,任由外面闹的沸沸扬扬。“好久不见的是叔叔吧,没想到叔叔会给我打电话,我以为叔叔就这样销声匿迹了” 听到徐志宇尖酸的话,历沉不由的笑了笑,笑的电话另一边的徐志宇不知所措。“你笑什么,你笑什么!”徐志宇问道,历沉的反应让他出于意料。 “当然是笑你傻啊,我为什么要销声匿迹”历沉意味深长的说:“我承认这件事会对我有所影响,不过徐志宇你还是太天真了。身体的诗这个诗作,灵感来自哪里诗的含义你懂吗?而且这首诗还有一段没有发表,稿件一直在我身上。我只要和你召开发表会对峙,你又有几分胜算?” 徐志宇听到后,立刻打开之前所发表的诗作《身体的诗》: 身体里的碳,可以制成九千支铅笔,赠给诗人,但每根铅笔必须配一块橡皮 身体里的磷,要制成两千根火柴,全部给盲者,让他点燃血中的火焰 身体里的脂肪,还能做八块肥皂,送给妓女,请她洗净骨头去做母亲 标准的三行诗,谁能想到还会有第四段!这个消息对徐志宇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他没有刚才的镇定,他很相信如果真的对峙起来,他的胜算几乎是微乎其微。 “不过,我会给你个机会,让你取得这次抄袭事件的胜利。”历沉话锋一转,徐志宇听到后急忙问道:“什么机会?”历沉放下心来,不出所料这徐志宇还是一如往常的喜欢名利:“九点,南华路等我。” 历沉挂断了电话,徐志宇想着历沉说的话,南华路?这不是卓素让他曾经去过的地方?他看了自己的胸口,上面仍旧纹着龙九子,他摸着自己身上的纹身,表情阴晴不定的思索着。 南华路上,已经没有行人,只剩一盏路灯发着微弱的光芒,有几只飞蛾围在灯光下打转。历沉掏出烟来点燃,吸了一口却被呛的咳嗽起来,他扔掉烟在地上踩了踩,这东西这么呛也不知道为什么卓素会喜欢。 远方有个模模糊糊的身影,历沉一眼就认出了是徐志宇,毕竟是从小养大的。想到这里历沉心里有些难过,他怎么可能会对徐志宇这个养子一点感情都没有,只是卓素对他的意义实在是太重要了。 历沉最近几日好像比以前沧桑了些,之前的他可是相对同龄人还是年轻几分的,徐志宇打量着历沉,开门见山的说道“你会给我什么机会,直接说吧” “这地方你应该很熟悉,我不管那些符啊什么从哪里来,我只是要卓素平安。你按照之前卓素所说的,等待那所谓的白衣陌生人,只要确保了卓素平安,我就会把最后一段稿件交给你,然后大家就会认定我是抄袭”历沉说道,这样也好,徐志宇总是渴望成功,自己就让他成功好了。 “那你呢?叔叔,你真的好让我失望”徐志宇原本也以为自己回立刻答应历沉,可是他心中却涌起一阵的失望。他究竟是为什么会渴望文学的成功呢?徐志宇迷茫的想着回忆起小时候,历沉把写好的诗念给他听,他崇拜的看着历沉。而现在,他最尊重的人,连自己的作品都抛弃了。 “不要,历沉我不需要你管”卓素走了出来,她藏在附近很久了,一直在听历沉和徐志宇的对话。多日前,也是在这个地方,她以为自己被抛弃了,没想到历沉却为他做到了这个地步。 看到卓素后,徐志宇顿时失去的理智,他冲上前掐着卓素:“都是你,一切都是你,如果没有你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卓素没有反抗,而历沉却冲了过去和徐志宇厮打起来,俩个力气年龄相差很大,历沉明显处于下风。 卓素看着由她引起的一切,如果她当初没有遇到陌生人就好了。这样想着,她感到一阵冷风从后面袭来,一只手搭在她身上,卓素一回头正是毕安。 “我能听到你内心的声音,如果付出你的生命,一切就会回复如常,你愿意吗?”毕安说道。 此刻的历沉已经被徐志宇按到身下,动弹不得,却一脸倔强。而徐志宇也满脸狰狞,不在是从前那个追逐梦想的少年。 “我愿意”卓素说道,她朝着历沉和徐志宇一笑,一如最开始的青春明媚,美丽的让人移不开眼,只是不知道这个笑容是给徐志宇还是给历沉。 第二十五章 貂蝉 卓素点头答应了毕安之后,她的身边便燃起火焰。这火不是普通的火,而是来自十八层地狱的业火。火光中她的容颜依旧美丽,仿佛感觉不到被火烧的痛楚。 业火只烧灼十八层恶鬼,对于普通人则是无害的。之前许念死前身边的南浔也晕了过去,其实是毕安所安排的。无论是王尔德还是许念又或者如今的卓素,只要他们触犯了相应的刑法就会出现地狱的业火将他们带入相应的地狱受刑,而卓素在业火烧灼尽她今生的生命后,便会进入铁树地狱。 一旁打斗的徐志宇和历沉本来正在打斗,突然南华路的路灯熄灭了,到处都是黑黑一片。俩个人就停了下来,还来不及探究原因。就发现卓素身边居然燃起了大火!徐志宇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而历沉则是急忙沉从地上爬起朝着卓素的方向跑去。 徐志宇看着历沉朝卓素跑去,他看了看自己手中。刚才在打斗中抢夺到了历沉的最后一段诗作,这就是他所需要的。徐志宇当机立断的握紧诗作,准备逃离南华路。但是一个白衣年轻人却突然出现在他眼前,他看着徐志宇笑着说道:“怎么?想去哪里?” 此人正是毕安,徐志宇想抬头看是谁拦住了他的去路。这一看顿时把徐志宇的冷汗下了出来,他清楚的记得那日卓素喊他来南华路,他远远望到的正是这名男子。 如果按照卓素所言,那些有着神秘力量的图纸都是出自此人之手。想到这个人的本事,徐志宇顿时慌了,他慌不择路的朝着另一个方向跑去。 毕安任由徐志宇狂奔,这南华路早已施了结界。但凡是卓素或者与卓素有关的人进入南华路,便会被带到结界之中,果然徐志宇不断的狂奔,眼看就要跑出路口却被一层看不见的东西阻碍而不得前行,他手足无措的不断的拍打着但是只能一次又一次的被撞了回来。 历沉则想冲进业火中救卓素,毕安在一旁挥了挥手历沉便被挡着无法前行,只能眼看着卓素被火焚烧。“告诉我,怎么样才能救她”历沉走到毕安面前,哀求毕安,毕安没有说话。历沉不放弃又重新朝着业火中的卓素走去,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这时候卓素说话了,业火烧灼后,卓素的灵魂已经消失,现在的她是铁树镇域鬼——貂蝉。 “放过他吧,毕安”貂蝉说道,毕安抬头望了一眼貂蝉,卓素并不认识自己,但现在却喊出了他的名字。看来现在卓素身躯里存在的应该是貂蝉了,于是毕安不在阻拦,他撤掉阻挡历沉的屏障,任由历沉走过去。 历沉走到卓素身边,看着卓素在火中被烧灼着,把手伸进火中却感觉不到痛苦。而火中的卓素已经没有刚开始的淡定,而是已经开始痛苦的扭着,慢慢失去了活力。“卓素,告诉我,告诉我怎么样才能救你”历沉痛苦的嘶吼着,貂蝉看着历沉,这个男人对她今生的确是很好。貂蝉对着历沉说道:“我不是卓素,我是貂蝉。” “貂蝉?卓素,你一直都是我心中的貂蝉。”历沉深情的说着,还在拉扯着卓素。毕安在旁边叹了口气,指着历沉说道“你既然想起你是貂蝉,你又为何不记得他是谁” 貂蝉疑惑的看着毕安,在看看历沉,难道?貂蝉仔细的看着历沉,这个样貌分明就是!貂蝉心中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他是大人吗?毕安你告诉我”毕安点了点表示默认,没错,历沉正是几年前和貂蝉发生过纠葛的人——王允。 貂蝉看着历沉,上一世她发誓不会再爱上王允,却独独没想到,在今世王允会爱上她。她最后看了历沉一眼,进入了铁树地狱。而同时业火消失,貂蝉今生的身体卓素此时已经被烧的面目全非,历沉冲过来抱着卓素。毕安在历沉背后朝着历沉头上一击,历沉便晕倒了。 毕安修改了历沉的记忆,在他记忆里不会有毕安。至于卓素,在历沉的记忆里只会是一个邻家少女,因为苦恋徐志宇伤心后转而引诱他,在事情暴露面对大量的舆论选择自杀。 徐志宇不断的撞击着,慢慢的他陷入绝望。无论如何他都跑不出去,他的精神已经到了崩溃的地步,终于徐志宇神志不清起来,开始又哭又笑。毕安看到徐志宇这副样子也是无奈的叹了口气,他用手掀开徐志宇的衣服,上面的龙九子纹身仍旧清晰可见。 毕安召唤着龙九子,徐志宇身上的纹身闪烁着光芒,甚至越发清晰起来。毕安眯了眯眼,这龙九子在吞噬了八字之后比以往更强大了,甚至都有了自己的灵识不愿意离开徐志宇。不过,虽然法力高强的一直是黑无常,但他白无常也不是吃素的。 毕安念叨着咒语,手中出现了根白色的长棒,这正是白无常的的灵器——哭丧棒。 哭丧棒,是在白事中出现的东西,又别称“哀杖”。普通的哭丧棒是将植物茎杆分层绕粘白纸条穗,出殡时由孝子们拿在手中的仪仗。 史书记载:“孝子之杖曰哀杖,为扶哀痛之躯。父之节在外,故杖取乎竹;母之节在内,故杖取乎桐 而毕安手中的这根哭丧棒,则是人间数以万计的哭丧棒之首。每一根哭丧棒所有的鬼气都会汇聚在上面,法力很是强大。 果然,哭丧棒一出,徐志宇身上的九子符便乖乖的从徐志宇身上爬出,变回符纸到了毕安手里。而徐志宇仍是又哭又笑,手里还紧紧把着之前抢夺的稿件。毕安在心里召唤着范无,铁树镇域鬼任务已经完成,他们也应该回到地府中。范无受到感应后来到南华路,消掉了毕安之前布置的结界,南华路一如往常。 少女卓素自杀,徐志宇又疯了,之前闹的沸沸扬扬的抄袭事件,也不了了之成为了文坛的迷案。大历沉把徐志宇接回家,他最近总是头痛,也想不太清楚之前的事情。自己怎么会和卓素勾搭在一起?而徐志宇又好好的为什么疯了?历沉不明白,他打开一张纸是在徐志宇周围找到的: 身体里的铁,只够打一枚钢钉,留给我漂泊一世的灵魂,就钉在爱人心上,坚定不移。 历沉看着这张纸思索着,很明显这个和之前的诗作《身体的诗》有所关联,他自己回想不起来,徐志宇又疯了,根本毫无头绪。历沉干脆把纸揉成团扔掉,罢了,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第二十六章 旧友 铁树地狱和别的地狱一样充斥着狱卒和恶鬼,但是和别的地狱不同,这里有一棵布满尖刀的铁树。 那树拔地而起十分粗壮却看不到尽头,上面没有叶子也没有枝干,都是密密麻麻的尖刀。每一个尖刀上面都有血迹,有的尖刀还在一滴一滴的滴着血,有的早已经干只留下个血印,上面的印记一个盖着一个,数都数不清楚。 狱卒压着一个女子缓缓走来,女子看不清面容。走到铁树面前时,狱卒脱去了女子的衣服,那女子的胴体洁白而又修长,乌黑的头发遮住了她的前胸,但是仅仅是雪白的脚踝就能给人无线的遐想,这幅景象足以让血脉喷张,但在地府没有人会去看这些,因为这里只有狱卒和镇域鬼。 狱卒把那女子翻转过来,将她往铁树上一推,顿时尖刀刺入女子的皮肤,流出鲜红的鲜血。俩个狱卒一个按着女子,另一个狱卒把树上的刀扯下,放到女子的后背然后慢慢插入进去,女子整个背部都被挑开,漏出鲜红的肉来上面的脉络清晰可见,女子抬起头哀嚎着,将遮挡她的长发都散落开,此女子正是貂蝉。 铁树地狱的剥皮之苦,正是因为前生貂蝉用美貌祸患了董卓和吕布。毕安刚返回地府就来到铁树地狱,他走过去挥散开狱卒,狱卒见是白无常恭敬的退下。 “貂蝉,我想问一下你们究竟是如何逃离开地府的?”毕安早已发现范无对他有所隐瞒,之前不便说,而貂蝉与他有几分交情,于是他便来和貂蝉打听。 “对不起毕安,关于镇域鬼的事情我不能说”貂蝉有些抱歉的说道“不过,毕安你一向通透,不像我一样痴迷****就好。”貂蝉心里还是想着历沉,历沉居然就是王允,兜兜回回自己还是和他发生了纠缠,明明已经有了一次机会却还是没有逃脱命运。 “既然你不想说,我也不勉强你。”毕安掏出玉简司昀上面已经出现了三道花纹,此时的玉简已经比原来耀眼许多。“如果可以,我真的不想让这玉简出现第三道花纹,只是我是白无常,镇域鬼的事情是我必须完成的”毕安有些不忍心看貂蝉此时的样子。 “真是没想到啊,毕安你也会有儿女情长的一天,不知道当年是谁一直嘲笑我”貂蝉调侃起毕安,想起当年毕安满脸不屑的对着她讽刺,说自己让他失望万分,和现在的样子可真是天壤之别。 “这几千年前的事情你居然还记得,不愧是大名鼎鼎的貂蝉”毕安被说的一时语塞,相比起单纯无知的卓素,他还是更加喜欢现在聪慧的貂蝉。说起貂蝉的聪慧,毕安还是从范无口中得知的,那个时候是在动荡不安的三国: 东汉末,狼烟不休,阴谋,阳谋,暗斗,纵天下,几变春秋。 战事四起,天下一分为三,每天地府都有数不清楚的魂魄来地府之中,而黑白无常重点关心的则是一些重要的人物,比如帝星刘献帝。 人间的帝王与常人不同,都是天上的星宿下入凡间,所以有关他们的命格并不在地府之中,而黑白无常也只是隐约的感受到他们的命数,有次黑白无常感受到帝王命数有变数,等赶到时却又恢复了正常。 这并不是什么稀奇事,三国时期奇人异术颇多,经常发生明明将死之人又被拯救回来。毕安也没放在心上,而范无则每次都要搞得清清楚楚,过来一段时间后,范无回到地府有事没事老是感叹。 毕安很是好奇,便问道范无:“你最近老是叹叹叹的,又被什么给震惊了?” 上次范无去拜会了一个叫卧龙的人,回来以后就感叹了老久,总是有事没事提一提,语气之间很是欣赏,大有相逢恨晚的意思。让毕安好奇不已,还偷偷抽空的去看了看,的确是个高人。不过毕安还是有所失望,之前看范无总是提起,的他还八卦着卧龙可能是个女子,结果闹了个大乌龙。 范无看着毕安一脸探究的样子,他就知道毕安会好奇,上次他就冒冒失失的去打扰了卧龙先生。这次为了不起其他乱子,自己还是说了吧。范无对这本毕安说道“之前刘先帝的事情,你也知道凡是我要搞得清清楚楚,于是我去调查了俩个最可能和这件事有关的人” “哪俩个人?”毕安好奇的问道,范无无奈的看了毕安,可真是一心只收鬼,不闻三国事。范无一本正经的详细的说着:“王允和董卓” 毕安听了以后,打断了范无的谈话,得意的说道:“你早说,这俩个人我还是知道的。” 因为前几天毕安接引了一对魂魄是何皇后和刘少帝,一路上都在咒骂董卓。他也是才知道,原来董卓是西凉的老大,把握中央朝廷很多年。堂堂的汉少帝说宰就宰了,何皇后也被喝鸩酒而死,后来重新立了献帝,挟天子令诸侯,董卓的权利简直是一手遮天。 但是董卓也有一个心腹之患人,就是大臣王允。他是仅有的汉末忠诚,为人足智多谋,也有一帮子亲信,董卓就是碍于他,才一只迟迟没有杀死献帝取而代之。 毕安说道:“那么究竟是那个人和帝王的事情有关呢?” “都不是,帝王的事情和他们俩个都没有关系”范无说道,毕安疑惑道:“那你提他们干什么” 范无有些尴尬,刚开始他也是追着这俩个人去,一个护帝一个害帝,事情肯定和他们有关,谁知后来居然大出他所料。和帝王命数有关的是一位女子,连他都想不到,更别说毕安了。 范无说道:“和帝王有关的是位女子,我之所以提到是因为这个女子和这俩个人颇有渊源” 毕安一楞,上次误认卧龙而闹了个大乌龙,这次的话倒真是个女子,也不知道是哪位女子能有这番本事。毕安心中好奇赶忙问道:“你神神叨叨了半天,快告诉我这女子姓甚名谁,我真是好奇死了。” 范无也不在卖关子,直截了当的告诉了毕安:“貂蝉。” 毕安不会想到,这个原本由范无发现的女子,却会和他成为了至交的好友。 第二十七章 牡丹 皎洁的月光洒满院落,院内一片寂静,一朵牡丹被洒落的月光映衬的格外美丽,这时候一双芊芊玉手将花摘起,那手纤细白嫩,那人将花摘起后轻轻放入鼻旁一嗅,花香四溢。 虽说花美,但若是与人相比却逊色许多,那摘花之人身姿俏美,细耳碧环,行时风摆杨柳,静时文雅有余,相貌更是倾国倾城,蔚为壮观,这摘花之人正是王允府中供养的歌姬——貂蝉。 王允看着貂蝉,思索着谋士的建议。天下大乱,硝烟四起,可怜他空余一颗忠心,却仍旧抵不过乱成臣贼子的董卓,俩人水火不容已久,但是慢慢的,凭着他的一己之力已经很难与之抗衡。这时候有谋士像他建议可以用美人计,至于美人大家心知肚明正是府中的歌姬貂蝉。 乱世红颜,就连美貌也是过错,王允看着貂蝉,当年他在歌姬坊见到貂蝉还只是个普通的孩子,带回符中后却发现这孩子很是聪慧,颇得他喜爱,原本打算一直养在府中,谁知道貂蝉会出落的那样貌美,这样的女子在乱世中注定不会平平安安的度过一生。 “貂蝉观看大人许久,大人似乎总是皱眉,是有什么事吗?”貂蝉放下手中的花,看着王允,其实心中想能猜出个大概,外面好像越发的不安定了。 “这朵牡丹很美”王允答所非问的说道,他走到貂蝉身边,从貂蝉手中拿起那枝牡丹花轻轻插在貂蝉的头上,宝剑配英雄,鲜花赠美人,貂蝉显得更加楚楚动人。 “牡丹花美也美不过你啊,貂蝉你真的很美”王允看着貂蝉夸道,貂蝉脸顿时红了起来。“不过,越美的东西就越容易遭受危险,就比如这牡丹花”王允话锋一转,负手背过去不在看貂蝉。 貂蝉摸了摸王允给她头上簪的牡丹花,轻声问道:“是貂蝉为大人带来什么困恼了吗?” 王允听了后叹了口气,忧愁的说道:“不,是我无能,身为臣子却没有做到臣子应有的责任,任由帝君陷入了董卓的手中。身为府的主人,我也没用,我连你。。”王允没有在接着说下去。 貂蝉却已经心领神会,她立刻跪下,王允一惊想扶她起来,貂蝉没有答允而是说道:“大人对我恩重如山,如果有需要貂蝉的地方,貂蝉定不会推脱” 王允看着貂蝉,果然不出他所料,貂蝉对于他果真是忠心的,他直截了当的说道:“我有心救国奈何那董贼一手遮天,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所以我需要一个聪慧的人到董卓身边去” 貂蝉默声,她低头王允看不到她的神情,就当王允准备转身走时,貂蝉开口了:“此乃是国家大义,貂蝉懂得大人的意思。” 王允扶起貂蝉,满是感动。貂蝉看着王允眸中倒影的自己,确实很美,只是这份美在这乱世中并不合适。貂蝉伸手想摸了莫王允,王允向后一退躲开了,貂蝉低头说道:“是貂蝉冒犯大人了” 王允咳了咳嗓子回复道:“天色已晚,我先回去议事了,你也,也早些回去吧”貂蝉看着王允离去的背影,摘下簪在头上的牡丹花,不知思索着什么。 毕安在墙头看着貂蝉,原本以为是多聪慧的女子居然能改变帝星之命,没想到也只是个儿女情长的小女子罢了。他准备离去,谁知貂蝉突然发生:“阁下是哪里来的高人,若不嫌弃可以坐下来一叙” 毕安一笑,真是有点,居然能发现他,毕安也不在隐藏,从墙上一跃而下,站在貂蝉旁边。“你这样喊我,就不怕我吗?”毕安调笑着说道。 “怕?我为何要怕?公子请坐吧”貂蝉请毕安坐下,毕安也不见外坐到院内的亭子中,貂蝉看着毕安说道:“公子既然能到此,也就是说外面的仆衙根本拦不住公子,既然拦不住的事情,我又何惧之有”貂蝉风轻云淡的说着。 毕安点了点头,看来这女子很是聪慧,他忍不住问道:“你既然如此聪慧,又岂不知你刚才答应的是何等凶险之事” 貂蝉顿了顿说道:“国家大义,人人义不容辞,即便貂蝉为女子也应当” 毕安哈哈大笑起来,他说道:“”这话别人信我可不信,你究竟是为什么答应,我可是知道的一清二楚” 貂蝉仔细的打量这毕安,此认看起来很是年轻,能到府中说明身上武功不俗,而自己一向谨慎,怎么会被他看去了破绽,此人定只是故弄玄虚。 毕安看到貂蝉满是怀疑的样子,也收去了笑容,瞧着貂蝉意味深长的说道:“王大人都嘱咐你早日回房休息,在下也不叨扰了,再会吧” 貂蝉看着毕安,他的话里有话,还想问些什么,一阵风吹来,貂蝉揉了揉眼,那毕安已经不见了踪影。貂蝉把桌子上那朵牡丹花拿起,放回原来的地方,这个她是留不在这个府了,就让这花代替她吧。 一个月后,京都流传开一个故事。王允府内的歌姬貂蝉,在夜晚拜月,谁知道一阵清风吹来,一块浮云将月亮遮住,那是因为貂蝉太过美貌,连月亮都要羞愧。 “貂蝉拜月”的故事越传越玄乎,很多人好奇貂蝉的美貌,一传十十传百,就连高高在上的董卓也忍不住好奇起来,发了帖子说要去王允家做客。 王允拿着帖子,阴晴不定,而周围的谋士确实高兴不已,其中一人说道:“看来计划有效,这貂蝉姑娘如此聪慧定能帮主子完成大业。” 王允心中因为计划顺利而高兴,另一方面心中也有一些隐隐约约的失落,他摇了摇头,大丈夫岂能拘于小节,他立刻派人去通知貂蝉,今晚董卓便会来赴宴。 听到下人的通知,貂蝉没有着急,在镜子前细细的勾勒着娥眉,这次的宴会,她一定要做到最美。旁边的丫鬟羡慕的夸赞道:“貂蝉姐姐还真是美” 貂蝉画眉的手顿了顿,看着镜子有些恍然,美貌,这个东西对于其他女子是求之不得,而对于她甚至是一种。 第二十八章 宴会 “董大人到——”王允符外的仆衙李四喊到,在他面前有一顶轿子,但凭那顶轿子他便判断出了来人是谁。 紫色珠帘从矫顶一泻流下,耀眼的红色纹路布满整个矫身。淡黄色的窗布随风摆动。霎那间看上去,气派极了。这等威风,就连自己的家主王允大人都做不到,能做到的只有权倾一方的董卓董大人啊!李四心中感叹着,不觉的流出羡慕之情。而那抬轿的轿夫则是抬着头,不屑的扫了李四一眼。 “狗仗人势的东西,呸”李四心中骂道,但是面上还是笑嘻嘻恭恭敬敬走到轿夫身边,将轿子的帘门掀起,一双云绕金丝潘龙靴让李四心中震惊了一下,自己的家主也只有在衣服上会绣金丝,也难过人家的轿夫都看不起自己。 “去通知你们大人,就说我董夫特地来府观宴”董卓开口了,董卓为人高大体魄粗壮,本来年轻时也是个英俊的侠客,奈何岁月不饶人,掌握权力的他夜夜笙歌,很快就发福起来,变得满脸横肉。 “哪里需要通报,我早等待董兄多时,董兄快快请进吧”王允笑着出来看着董卓,他早在旁边观察多时,那董贼好大的胆子居然感觉靴子上绣潘龙,果真一点都不把少帝放在眼里,这样的贼子真是人人得而诛之。想到此,王允心中一丝的不舍彻底没了,为了铲除董贼,必须献出貂蝉。 董卓点头应了应,这就是权力,就算王允与他不合,也照样得恭恭敬敬的迎接他,董卓心中得意,内心里有十分好奇那传说中的美女貂蝉,于是便加快步子进入了府内。 只见院堂内并不摆设桌椅,也没有侍候的婢女和小厮,董卓顿时怒了起来:“王大人这是何意,特地消遣老夫吗”他愤怒的甩了甩袖子。 王允鄙视的一想,这董卓的色心也太急切了些,不过这个也倒是证明了董卓的确对貂蝉很有兴趣,他打趣道:“这美人还需要配美景,董兄何必着急,遂我去后院便明了”。 董卓耐下好奇心,跟着王允朝着后院走去,在董卓眼里王允府中唯一还算得上入眼的就只有后院的牡丹亭了。 月凉如水,牡丹亭内散发着阵阵花香,盘绕徘徊,久久不散。只要偶尔几只蝴蝶飞过,在花上稍作歇息,花衬蝶,蝶恋花,也算是赏心悦目。 这时候,一个身影进入了董卓的眼中,在繁花中若隐若现看不清楚,董卓想走上前去细细观看,那身影又不见了踪影,刚想开口询问,一阵歌声传来: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我离君天涯,君隔我海角。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化蝶去寻花,夜夜栖芳草。 那歌声曼妙之级,如怨如诉,如泣如慕,余音袅袅,有敲晶破玉之美。好似丝絮袅袅,道是多情,似是无情,董卓感觉自己身上的毛孔全部张开,说不出的舒服惬意。世间所谓美妙的歌声变得庸俗寻常无比,只有昆山玉碎,香兰泣露才可以与之相提并论。 董卓开口说道:“这时何人所唱,这歌声就像黄莺般娇脆、流水般柔美、,叫人消魂蚀骨,简直让人愿溺在歌声里不想再起。“ “大人见笑,是小女子所唱”有人应了一声,那人从牡丹花中缓缓走出,身着一身粉衣,裙带飘飘而起,身姿纤弱,仿佛随时能随风而去,而仔细看去那女子的面容,董卓忍不住倒吸一口气,人间居然还有如此精致的尤物,这女子不必说定是传闻中美到闭月的貂蝉! “不必多礼,姑娘果真如传闻中一样美貌,董卓贪婪的看着貂蝉,王允扫了一眼董卓,看来董贼已经完全被貂蝉所吸引,他掩住心思详装无意的说道:“董兄何必客气,她只是府中区区一个歌姬。” “王兄,你这就是不懂情趣了,如此女子,当歌姬岂不是可惜”董卓笑道,毫不掩饰心中的意图。 王允顺水推舟的说道:“貂蝉在王府确实是不太合适,我看不如交托给董兄”他挥了挥手示意,小厮心领神会,将貂蝉带走派马车送入董府中,貂蝉转身,众人只能看见一头秀长的青丝,美人如玉,就算只剩一个背影,也能给人无限的遐想,董卓按耐不住心不在焉的与王允交谈着,王允心中暗喜,看来貂蝉这一步棋是走对了。 董卓心中越发按耐不住,便急忙与王允告别后,然后迅速回到府中。刚进符,便对着下人说道:“貂蝉姑娘现在何处?快说” 下人献媚的说道:“奴才早知大人意,刚回来就安排姑娘沐浴更衣,现在在厢房候着呢”董卓心情大悦,说道:“你这奴才还算是懂事,去领赏吧”然后便大摇大摆的进入了厢房之中。 一进屋中,董卓便原形毕露,朝着床上的貂蝉扑过去。不说一句话,便用铁钳般的双臂将貂蝉轻柔的身体牢牢抓住,抱住。 野兽终于得到了他的猎物,董卓不是虎,是狼。一只恶狼。貂蝉也不是牡丹园那只翩翩起舞的蝴蝶,而是羔羊。 一脸横肉的董卓,两只贪婪的环眼中射出饥渴的火焰。大鼻孔煽动着,喷出令人作呕的臭气。大嘴从埋在黑中杂白的胡须里张开,露出两排参差不齐的狼牙。 貂蝉一阵阵地反胃,开始本能地挣扎,尽管明明知道这只是徒劳,但貂蝉的挣扎反而激发了董卓更强烈的欲望。 整个厢房内泛着一片暖烘烘的绵绵春意。地上散乱着衣物,竟然还有撕裂的碎布片零散着。 貂蝉全身、一丝不挂斜卧在鸳鸯绣被上,晶莹剔透、吹弹可破的肌肤显得非常耀眼。一双贪婪的大掌贴着貂蝉的肌肤,肆无忌惮的到处游走,从白皙的颈肩、怒耸的丰乳、平滑的小腹、柔嫩的大腿以及不可描述。 董卓此时的面容更加丑恶起来,貂蝉微微转过头不在看他,董卓把自己衣带解开,看到貂蝉转头,他心中一怒用手掐着貂蝉的脖子说:“你这是何意?” 貂蝉被呛的很是痛苦,慢慢说道:“奴家,奴家太过羞涩”美人挣扎的样子,处处惹人可怜。 “羞涩,难道你还是处子吗?这般尤物,王允居然没有享受”董卓一脸淫笑,貂蝉听到王允的名字后,心中一动,自己临走时还奢望着王允会在听到歌后把她留下来,没想到她还是被送到了董卓的床上。 貂蝉心中有些绝望,她开始主动的搂着董卓的脖子,美人如此主动,自己岂能辜负?董卓开始释放起来,俩人一番颠龙倒凤。 夜班虫鸣,董卓已经熟睡,鼾如牛吼,身材臃肿而衰老,而他身旁的貂蝉则是睁着眼睛,默默的哼唱着“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 歌声依旧曼妙清丽,只是又有谁能听得出其中的那份哀怨呢。 第二十九章 棋子 “你在干什么”董卓起身,一夜春宵过后,他扯了散落的衣服随意披上,慢慢的起身斜躺着看着貂蝉, “大人,外面的蝴蝶很美”貂蝉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床,穿着衣裙,不施粉黛,一头青丝随意洒下,望着窗外出神。董卓走上前抱着貂蝉,含着她耳垂,猥琐的说道:“蝴蝶有什么美的,哪里比的上美人你”说完手又开始摸着貂蝉,貂蝉心中一阵恶心,面上没有表露出来,她转头靠在董卓胸膛之上轻轻的问道:“大人,今天不用去上朝吗?” “哈哈哈,我不在,哪里有朝可上,就凭刘献帝那个乳臭未乾的小孩能掀起什么波浪”董卓毫不在意,急色的搂着貂蝉,将貂蝉推到在桌子上,貂蝉头发洒落开来,心中暗想:“这董卓真如王大人所说,丝毫不把皇帝放在眼里”趴在貂蝉身上的董卓停了停随即又说道:“更何况,就算我不在朝中,也有吕布在,没什么好担忧的” “吕布?这是何人?董卓怎么如此信任此人”貂蝉心中想的这个,而****熏心的董卓按耐不住,又开始新一轮的不可描述。 一月之后,貂蝉成了董卓最宠信的爱妾,关于貂蝉的美貌也被传的沸沸扬扬,貂蝉拜月这个故事也被传唱成了小曲 “貂蝉姑娘确实是美貌,但是连见惯美人的董大人都沉迷于她,不知道她是不是有啥不寻常的地方,嘿嘿嘿。早知道貂蝉姑娘当初在符里的时候我就应该多看上俩眼的,现在貂蝉姑娘成了贵人,想见也见不到了”王允府内的衙内李四抱怨着。 “快别说了李四,大人来了”一旁的衙内提醒,李四赶忙闭着嘴安安分分的站在门前,王允扫了李四一眼,这等人自己怎会和他计较,只是既然貂蝉已经这么受宠,自己是该安排下一步计划了,他喊了喊自己的心腹,安排与今晚与貂蝉在董符的后花园会面。 夜班,虫鸣,天色微凉,貂蝉看了看身旁一堆肥肉的董卓,确定董卓已经熟睡后,悄悄起身披着衣服来到了后花园内。 “你过的还好吗?”王允看着貂蝉,如今的貂蝉和在府中的青涩相比又多了几分的妖媚,更加诱惑人,看来传言非虚,这样子的貂蝉恐怕没有人能抵挡的住。 “大人在董府之中,如果被发现,多有不便,不知大人找貂蝉来何事?”貂蝉在王允的眼中看到了一丝她最熟悉也是最常见的男人的欲望,这让她内心中微微得意,不过担忧王允的安慰,她还是急忙劝王允直说来意。 “吕布,是董卓的义子,善弓马骑射,臂力过人,而且骁勇善战,奈何助纣为虐,一直帮助董卓祸害朝野,不知这人你可知晓?”王允说道。 貂蝉点了点头:“大人说的我也有所耳闻,就连董卓也时常提起吕布,并且还称赞他马中赤兔,人中吕布。” “所以貂蝉,我想让你帮助我分裂他们”王允看着貂蝉说道,这个任务异常凶险,也不知道貂蝉能不能完成。 “我只是个女子而已”貂蝉默默的回道,王允走上前将貂蝉垂下的发丝轻轻拢到耳后:“可你是貂蝉,只要是男人,没有人能不败给你的” “既然所有的男人都不会败给我,那么大人呢”貂蝉抬起头,直勾勾的看着王允,她不信以王允的才智会听不出那日牡丹亭中唱的歌曲是为他所做。 “我首先是一个臣子,然后才是个男人,而你貂蝉,你是我从歌姬坊内选出,在王府中抚养,并教以歌舞,授以琴棋的孩子”王允淡淡的说道。 “是貂蝉逾越了,貂蝉会尽量做到的,此处危险,大人请尽快离开”貂蝉退下,确定四周无人后,开始返回厢房,王允看着貂蝉离去没有做声,自己刚才那番话应该是伤了她,回忆起当初在歌姬坊遇到的貂蝉,并没有惊人的眉毛,只是因为聪慧很受他欢心,如果可以的话,他也很希望只是一个普通的歌姬,而不是唯一配成为他棋子的人选。 回到厢房内,董卓仍在熟睡,只是嘴里还喃喃着貂蝉的名字。此刻,貂蝉竟不觉得董卓恶心。貂蝉看着董卓,肥胖而衰老的身体,这个男人是喜欢自己的吧,就因为自己的美貌,这简单而庸俗的喜欢也算是极好的,貂蝉重新躺在董卓身旁,想着今日见到的王允,他好像比以前更加清瘦了些,朝中的事情给了他太多的压力了。 第二天清晨,貂蝉还在熟睡,突然门外有丫鬟禀报,董卓也被吵了起来,他怒气冲冲的喊到:“是何事打扰我和美人休息!” 门外的丫鬟颤颤巍巍的回答道:“会大人,是吕公子求见,奴婢不敢惊扰大人。” “奉先吗?他怎么来了,你安排他去书房,我随后就到”董卓眯眯眼,随即起身貂蝉听到吕公子这三个字就睁开了眼,然后慢慢爬起,从董卓身后搂着董卓道:“大人这是去见谁?何不继续陪我” 董卓享受着美人主动的投怀送抱,无奈的说道:“是奉先来了,他是我的义子,我去看看他有什么事,你在这里等我”然后便不再理会貂蝉,貂蝉有些迷茫,这还是董卓第一次拒绝她的邀请,看来这个吕布对他还真是重要,她立刻换了一副面孔笑着说道:“既然大人有事,貂蝉也不在打扰,大人去忙吧” 等到董卓走出房间,貂蝉便立刻梳洗打扮,派小厮前去书房打探,小厮接了赏银就去办事了,这貂蝉可是大人最宠的女人,自己给她办事,当然是吃不了亏的。 书房内,一个英俊的男子,头戴三叉束发紫金冠,体挂西川红锦百花袍,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系勒甲玲珑狮蛮带,此人正是董卓的义子——吕布奉先。他在书房内随意的翻看着书,义父已经连续多月不上朝,想了想坊间的传闻,他心中不由对那名叫做貂蝉的女子产生了好奇。 第三十章 晚宴 “奉先来了,所谓何事”董卓跟着小厮来到书房,进门后看到吕布便直接问道。 “义父多月不上朝,我有些担心,便来府中看望”吕布恭敬的说道,他抬头看了看董卓,起色很好,脖子旁还有些青色的印记,想来是欢好后所留下的,自己在朝中忙的焦头烂额,义父倒是过的逍遥自在。 “难为你一片孝心,我没什么大碍。还有,今日你就不必走了,留下来参加晚宴”董卓招收示意小厮去安排,他则坐在椅子上,品着茶,大早上的美梦被人吵醒的感觉可真是不好。 “朝中没了义父可不行,另外王允大人也最近没有上朝,我派去了探子禀报说,王允整日待在府中,不知道是不是在暗地里谋划什么”吕布说出了此次来的真实意图。 “王允?”董卓眯了眯眼,这个老匹夫一向与他不合,要不是有他阻碍,说不定自己此刻已经称帝也未尝不可。他放下了茶杯,没有心思继续喝茶 “还有义父,有一事,我不知道该说不该说”吕布犹犹豫豫的说道。 “你与我之间还有什么不能说的,想说什么尽管说就好”董卓看着吕布,这是他最信任的义子,为人能干,是自己有最有利的主力。 “儿臣听说义父最近有了一位新欢,是民间颇负盛名的貂蝉姑娘。这貂蝉可是出自王允府中,义父还是防着她为好”吕布对着貂蝉打探研究,除了知道她身为美貌以外也从王府的一些小厮得知,王允对貂蝉这个歌姬很是照顾,王允与义父不合,怎么会把宠爱的歌姬送给义父,这其中一定大有文章。 “荒谬,貂蝉她只是一介弱女子,有什么好防备的?我看奉先你一定是在朝中操心过多,所以才变得疑神疑鬼,这样吧,晚上的宴会你好好放松一下。” 董卓有一丝的恼怒,本来以为吕布前来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谁知他居然说出了这么不可靠的话。貂蝉,董卓想到这个名字,又开始禁不住想入非非。 “是我多虑了义父,我府上还有珍藏的一坛佳酿,不如我去派人取来,用于今晚的宴会”吕布说道。 “美酒,我最细品酒,还是奉先懂我,你快去快回,你我父子好久不见,不入下棋好好切磋一下”董卓心情开始好了起来,吕布善于察言观色,这也是自己重用他的原因。 吕布走出书房,派人去府中取酒。路过时凤仪亭,听到亭子外有很多小厮候着,不由的望了一眼。“何人在凤仪亭内?”吕布问道,凤仪亭是董符最精致的地方,除了义父和自己不知道还有谁有资格入其中。 “回吕公子,是府中的貂姑娘在那边赏花”小厮答道。吕布想到什么,停了下来对小厮说道:“你去府中取酒,我有事先离开一会” 小厮离开后,吕布朝着凤仪亭走去。夏季,正是凤仪亭最美的时候。凤仪亭的池子碧波如顷,波光敛滟,远远望去水天皆是一色的湖蓝碧绿,倒影生光。沿岸垂杨碧柳盈盈匝地,枝枝叶叶舒展了鲜嫩的一点鹅黄翠绿,池中的荷花也纷纷绽开,凉风吹过散出一阵花香,令人心神荡漾。 一位女子正在池边坐着,身着薄荷色的衣裙,上面布满粉色小缀花儿,让人很是眼前一亮。枝叶的影子似稀稀疏疏的暗绣落在她身上,越发显得弱质纤纤,身姿楚楚。 “貂蝉姑娘,还真是好兴致”吕布开口,语气很是不善。貂蝉缓缓的回头,一张娇小的脸莹白如玉,眼睛仿若星子,秀发如云,肤若映雪,勾魂夺魄。果真如传闻所说,宛如仙子,貂蝉轻轻的说道“不知阁下是谁?” “在下吕布”吕布说道,看到貂蝉的样子后,他有些不淡定,没想到世间还真有如此美貌的女子,之前原本准备的说辞在看到貂蝉后便一句也说不出来了。 “吕公子,是董大人的义子吧,我曾经听董大人提过”貂蝉从池边站起,衣角被凤微微吹起,显得整个人更加轻盈。 吕布心神一阵恍惚,随即又清醒过来,他话里有话说道:“貂蝉姑娘果真入传闻中一样貌美,也不知道王大人如何心痛割爱将貂蝉姑娘送给了董大人。” 貂蝉朝着吕布笑了笑,没有答话,准备转身离开。吕布见貂蝉这样忽视自己,心中有些生气,他怒气冲冲的说道:“貂蝉姑娘不要仗着董大人喜爱你就如此狂妄,毕竟你只是个女人,而我才是他最得力的帮手。” 貂蝉回头看着眼前这个人,长身玉立,丰神朗朗,面目极是清俊,目光炯炯的看着貂蝉。马中赤兔,人中吕布?如今看来,也不过如此。貂蝉心中嗤笑了一声说道:“吕公子何必与我一介女子置气,你我俩人并无交情,待久了也不合适,我先离开难道不对吗?”说完,便直接 离开,不在理会吕布。 吕布看着凤仪亭的池水,粉色的荷花更加美丽,只是若是与貂蝉比娇嫩还要弱上几许,他望了荷花一会,转身回到书房,与董卓切磋棋艺。 晚上,董卓在凤仪亭设宴,与他最信任的义子吕布在饮酒。桌子上摆着名酒佳肴,鲜蔬野味,凉风吹过,花香四溢,令人心旷神怡。 董卓把着酒杯醉醺醺的说道:“这样饮酒太过无聊了些,来人,去喊貂蝉姑娘来”小厮听到后,立刻下去禀报。吕布听到貂蝉的名字,酒杯微微抖了一下,果然女子就女子,只配在宴会上来助兴。 貂蝉听到小厮的禀报后,喊来婢女取来一件舞裙。浅色罗裙缭姿镶银丝边际,水芙色纱带曼佻腰际,是一件紫罗兰色彩绘芙蓉拖尾拽地对襟收腰振袖的长裙。 貂蝉微含着笑意,她清澈的如同冰下的溪水,不染一丝世间的尘垢,睫毛纤长而浓密,如蒲扇一般微微翘起,伸手点了点小巧的鼻子,一双柔荑纤长白皙,袖口处绣着的淡雅的兰花更是衬出如削葱的十指,粉嫩的嘴唇泛着晶莹的颜色,轻弯出很好看的弧度。如玉的耳垂上带着淡蓝的缨络坠,缨络轻盈,随着一点风都能慢慢舞动。 “去告诉大人,貂蝉立刻就去宴会献舞”她早知道,董卓会喊她助兴,这个舞蹈她准备已久。小厮点了点头,带着貂蝉前往凤仪亭。 第三十一章 画舞 貂蝉听到小厮的禀报后,喊来婢女取来一件舞裙。那是一件一白色的拖地长裙,宽大的衣摆上绣着粉色的花纹,材质轻盈,婢女小心翼翼的递给貂蝉,生怕破坏了这件舞裙。 婢女为貂蝉换上舞裙,婢女上前准备给貂蝉装扮,想为貂蝉化一个艳丽的妆容。貂蝉却挥手制止了婢女。她将青丝随意散下,然后用流苏浅浅倌起。再在额间用夜光粉手绘了一朵的蝴蝶,散出淡淡光芒,栩栩如生。 描绘好蝴蝶后,貂蝉又命婢女取来一块佩带,系好之后微含着笑意和小厮说道:““好了,现在带我去宴会”小厮点了点头,带着貂蝉去往凤仪亭。 凤仪亭内,丝竹交响,歌舞仍在继续。董卓却看的不耐烦,刚想发怒,却远远望见了一个白色的身影。定睛一看正是貂蝉。貂蝉来到董卓身边,望着董卓,柔柔的说道:“是我来迟了,大人不要生气” 她双眼清澈的如同冰下的溪水,不染一丝世间的尘垢,睫毛纤长而浓密,如蒲扇一般微微翘起。粉嫩的嘴唇泛着晶莹的颜色,轻弯出很好看的弧度。峨眉淡扫,不描而黛。倌起的青丝落在脖子旁,将弹指可破的肌肤衬得更加湛白。董卓不由的看呆了去,急忙说道:“我又怎么会舍得怪罪于你,你快入座吧” 貂蝉摇了摇头说道:“貂蝉还是先献舞一曲,大人请赏舞”她走过去和府内的乐师讲了一会,乐师点了点头。随即貂蝉又回到亭中,吕布也抬头朝貂蝉望了一眼,翻来覆去也就是那几只舞,能有什么区别,义父也太看重了这女子。 貂蝉随即又回到亭子中间,她转身向乐师示意,乐师开始拨弄琴炫,琴声缓缓响起,貂蝉随着琴声随步慢跳,身子如拂柳飘絮。 然后貂蝉背侧转身,解开腰间的佩带,原来那佩带内侧缝有一层白纱。貂蝉将白纱缠于举起右臂,轻轻举起,白纱遮住半边脸暇,若隐若现,灵动的双眼若有若无的扫向董卓,看得董卓一阵酥软。 貂蝉继续跟着乐师的节奏,缓缓的旋转起舞。一段乐曲过后,貂蝉朝着角落微微用眼神示意,那里有个婢女在站着,手里抱着一侧长纸。婢女看到貂蝉的示意后,开始朝着亭中跑来,将长纸铺在地上,貂蝉则退让到一旁。 “美人,这是何意?”董卓看的一头雾水,而吕布也停下饮酒,看着貂蝉。貂蝉犹犹豫豫的说道:“这是貂蝉为大人准备的节目,只是现在还缺少一个东西,方能继续表演。” 董卓豪气的一挥手说道:“美人这就是多虑了,世间还有什么我得不到的?美人尽管开口便可”貂蝉点了点头,她慢慢的走到了吕布身边,没有了佩带后的细腰更显得不堪一握,吕布看着走来的貂蝉,不知道她要打什么主意。 貂蝉走到吕布身边后,开口说道“听闻吕公子不仅武艺高超,在画功上也颇有造诣,不知可否在那白纸上就这凤仪亭的池水作画一副” 貂蝉说完后,气氛顿时变得有些尴尬。画师和歌姬一样,地位卑微,貂蝉居然让吕布作画,这可是极为不妥当的。吕布没有应声,而是站起来敬了董卓一杯酒“义父,这酒我珍藏许久,不如多饮几杯。” 董卓点了点头喝了一杯,他万万没想到,貂蝉会提出这样的意见。他想开口斥责貂蝉,却看到貂蝉一双美目正一动不动的看着他,隐约有一丝泪光,顿时他便心疼起来也不在怪错貂蝉的冒失。 “这节目,貂蝉可是为大人准备了许久,吕公子真的不愿意帮忙吗?”貂蝉又开口,看到美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宴会而已,大家开心即可,想来吕布也不会介意。董卓笑着开口到:“我也知道奉先很有才华,不如就依貂蝉所言画一副吧” 吕布捏了捏手中的杯子,义父居然会如此待他,他心中恼怒,但是也明白董卓既然开口,便由不得他拒绝。吕布忍下心中的愤怒,接过小厮呈上的笔,走到亭子中间开始作画,只需一炷香的时间,便画出了凤仪亭的池水波光粼粼的样子。 “吕公子还真是好画功,貂蝉敬你一杯”貂蝉走来,端着一杯酒敬吕布,然而却在走到吕布身边后,悄声说道:“今早在凤仪亭内,吕公子好像少说了些什么,你不仅是董大人的好帮手,就连我貂蝉也使唤的甚为满意。”听到这番话后,吕布手上的青筋暴起,但是他抬头看了一眼兴致勃勃的董卓还是忍了忍,回到席位一杯一杯的喝酒。 “现在我要继续表演了,大人请慢慢欣赏”貂蝉返回亭中,她直接站在白纸上,乐师重新弹琴,只是比其刚才,琴声要变得急切紧凑、 貂蝉将手上的白纱慢慢的一甩,旋转了一圈。旋转到到刚才吕布做画的地方,抓住白纱的俩端,抛向摆在桌子上的墨汁。顿时墨汁边染在了白纱上,貂蝉继续的的旋转着,那墨汁开始在白纸上留下印记,董卓看了一会,发现了端倪,那墨汁并不是随意洒落,居然是有规律的形成了一朵朵的莲花。 琴声过半之后,纸上已经显出了一幅画,在之前吕布所画的池水上,又多了几多莲花。旁边的人啧啧称赞起来,看到周围人的反应,貂蝉微微一笑,将白纱带甩向空中,然后一个跃起,令人惊艳。最后躺于地上,地上的白纸上显出一副夏日荷花图,而貂蝉在其中好似在赏荷花,人亦是画,画亦是人。 琴声终止,貂蝉轻轻起身朝着董卓盈盈一拜说道:“貂蝉献丑了”董卓早已被貂蝉的表演所震惊,在貂蝉表演完后便立刻喊貂蝉来到身边,他欣喜的说道:“貂蝉,你总是给我想象不到的惊喜”俩人卿卿我我,不顾旁人。 很多年后,貂蝉的画舞还被传的神乎其神,其中还有一个原因是,正是这场宴会,让董卓和吕布发生了间隙。吕布看着董卓和貂蝉,一杯一杯的喝着酒,他在心里发誓,今日所受到的侮辱,他日一定要报复回来。 第三十二章 诅咒 “吕公子,醒一醒”婢女推了推吕布,吕布迷迷糊糊的睁开眼,外面的阳光从窗户透进来,让他微微有些晃眼。他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满身的酒味。 “我怎么喝了这么多?”吕布站起来,头有些昏昏沉沉,昨日饮了太多酒。他抬头看了看外面,太阳早已升起,吕布摇了摇头清醒了一下。 “回禀公子,已经辰时了”婢女恭敬的回答到,她看了看吕布,她一向觉得吕公子英俊潇洒,可是昨晚的吕公子真是让她失望,而她只是一个婢女而已也没有资格评论什么,在回答完吕布的话后,婢女便退到一边。 “糟糕,上朝要迟了”吕布拍了拍头真是喝酒误事,他居然连早朝都误了。吕布急忙整理衣物,匆匆忙忙走出房间,喊来小厮牵了匹快马,赶往朝上。 吕布一路快马加鞭到到了宣武门前,刚准备下马进朝门,就被看守的侍卫拦下了。侍卫看着吕布如果平时的话,他们是绝非不敢拦这位当朝红人的,但是王允大人给他们下了命令,他们也就没什么所后怕的。 “没想到,你们倒是越发尽忠职守”吕布扫了这些侍卫一眼,也不知道这侍卫哪来胆子,居然敢拦他,不过时辰过了,就不能入朝这是规定,吕布只能无奈的返回府中。 等回到府中后,吕布发现吕府门口围着很多人,在看到他后都立刻散去。吕布心中生疑,走到府前,这一看可不得了,只见府前贴着一幅画,正是昨日貂蝉昨晚的画舞的作品“夏日荷花图”,吕布把贴在门上的画撕下来,怒气冲冲的问道:“是谁把这副画贴在上面的?你们都是废物吗!” 吕府中的管家看到吕布发怒后,紧张的颤颤巍巍的回答到:“回公子,是董府中的貂蝉姑娘送来的,说吕公子画技高超,要好好保存这副作品” 吕布听到后,怒气冲天,这貂蝉也太跋扈了些!同时他对董卓的怨言又多了几分,这么大的动静,他不信董卓不知道。他辛辛苦苦追随董卓这么久,没想到居然比不上一个才进府几个月的女子,吕布心中有了恨意。 吕布把画捏在手里,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进入府中,然后招来小厮说了些什么。去前几天,王允曾邀他去牡丹亭赏花,他因为身份的关系拒绝了,如今看来,他有必要去牡丹亭好好的与王大人聚一聚了。 在地府内,毕安和范无正在孽镜台前观望着人间的一切。从貂蝉画舞那日,毕安和范无就一直在孽镜台前观望着事情的变化。 “这画舞真是别出心裁,貂蝉还真是个奇女子”毕安称赞道,而范无的重点则在吕布,吕布为人骄傲,受到了这番侮辱,必然和董卓发生间隙。而根据镜中显示,吕布又与王允开始有所来往,想来这就是献帝命格所变的关键了,搞明白了这个范无也就离开了孽镜台。 孽镜台在十八层地狱的第四层孽镜地狱,在孽镜地狱中,有一个台高一丈,镜大十围,向东悬挂的镜子,上横七字,曰:孽镜台前无好人,这孽镜台有俩个用处: 一孽镜也,乃是天地灵气所洁而成此台,凡人魂魄到此,即可照耀其本身面目。丝毫不能隐藏。实则这并非孽镜台之利害。只因世人自少到老,一生罪孽重重。但人亦为灵性之物。所做之事,自己明白。正所谓心知肚明。将自己一生的罪孽尽摄于心。心中有数·手足行动。不离心之指使,人死魂到孽镜台,本因孽镜阴阳成,碰到魂魄二气,可将人之一生罪孽映出。佛经有言“万法由心生!”,就是这个道理。 二则是可以影像出世间大大小小,所有发生的事情,可以在这里观因果,察命数。 画舞后来常被后人津津乐道,因为在那之后,吕布和董卓发生间隙后,投奔了王允。在王允的致使下,吕布刺杀了董卓,然后逃出了京城,貂蝉不知所踪。 但是在孽镜台前,范无却和毕安看的清清楚楚,在董卓死后,为了防止流言蜚语。王允将貂蝉骗到牡丹亭内,命人将貂蝉推入了池水中活活淹死,一代佳人就此香消玉殒。 毕安结束了回忆,看着在铁树地狱的貂蝉,叹气的说道:“你上一辈子如此命苦,如果不是镇域鬼无法代替。。。”毕安没有说下去。 貂蝉朝着毕安感激的笑笑,然后说道:“你不必内疚,我早知道我会受地府之苦。董卓死的时候我也在,他死前心痛吕布会刺杀他,也恨我的背叛。死的时候曾诅咒王允以后会和他一样,被至亲骨肉所害,也诅咒我不得真爱。我当时倒是没在意,但是后来我被王允退下池水的时候,我便知道这是我的报应,发誓来生再也不会爱上他” 貂蝉顿了顿,又自嘲的说道:“重活一世,转世为历沉的王允果真入诅咒所言被徐志宇所害,至于我。。。”毕安听到后,摇了摇头:“前生他是负了你,而今生历沉可是实实在在的爱着卓素。” 貂蝉不在说话,而毕安也没有开口,他转身离开了铁树地狱,貂蝉看着毕安离去的背影喊到:“毕安,你记住,如果想平安渡劫,就千万不要动情。” 毕安停了停,随即继续走着来到了地府第四层——孽镜地狱。范无早已在孽镜地狱等候多时,孽镜台附近还有很多魂魄,都是前生作恶之人。善魂不必来孽镜台。只因台上书曰:“孽镜台前无好人。“倘若善人一死,其灵性光明。在孽镜台前,只有空明一切。只因心中无阴影存在,所以看不清楚其原形,善魂光线如是愈趋清明,公德越大,则越向天庭而去。或直向各殿另查功过。皆不必来此。故而“孽镜“又称“业镜“。 魂登孽镜现原形,减字偷文暗补经。阴律无私实判断,阳人作恶受严刑。 第三十三章 孽镜 在孽镜地狱中,业镜用来观因果,察命数。而孽镜台的作用,要更为广大,孽镜台上之所以刻着:“孽镜台前无好人。“是因为但凡能到孽镜台的必然都是有罪之人。 人死后,普通的凡人都会自动来地府报道,只有一些特殊的人物,需要黑白无常去接引。人们死后将会到阎王面前,根据一生的作为,来判断结果。仍投人世,或男转为女,或女转为男,较量富贵贫贱,以了冤缘相报。其中善人一死,其灵性光明。只有空明一切。只因心中无阴影存在,所以看不清楚其原形,善魂光线如是愈趋清明,功德越大,这样的人直接转世由阎王安排轮回,重新转世。 但是如果你生前作恶,魂魄便会污浊,牛图马面将这些污浊的魂魄带到孽镜台。孽镜台乃是天地灵气所洁而成的玉台,凡人魂魄到此,即可照耀其本身面目。丝毫不能隐藏。实则这并非孽镜台之利害。只因世人自少到老,一生罪孽重重。 但人亦为灵性之物。所做之事,自己明白。正所谓心知肚明。将自己一生的罪孽尽摄于心。心中有数·手足行动。不离心之指使,人死魂到孽镜台,本因孽镜阴阳成,碰到魂魄二气,可将人之一生罪孽映出。 佛经有言“万法由心生!”,就是这个道理。被押赴的多恶之魂,自见在世之心之险,死赴地狱之险。那时方知万两黄金带不来,一生惟有孽随身。入台照过之后,根据罪行入地狱受苦。 范无在孽镜地狱看着来来往往的魂魄,多数魂魄即便到了孽镜台前还在反抗,不承认自己的罪行,但是在孽镜台前岂容他们放恣,每个魂魄都只能去受刑,他作诗道:“魂登孽镜现原形,减字偷文暗补经。阴律无私实判断,阳人作恶受严刑” 毕安来到孽镜地狱后,刚好看到范无在那里斟酌词句,看来上次作品落选之事对他影响太深,导致他现在干什么都要作诗。毕安走到范无身边,拍了拍范无,没好气的说道:“你就别吟诗了,我听的都要烦死了。” 范无一阵尴尬,也不知道怎么有了这个毛病,看来他需要尽快去寻找孽镜地狱的镇域鬼,来改掉这个毛病。范无说风就是雨,拉着毕安,念着转移咒,不一会就来到了人间的北京。 北京,这俩个字代表着繁荣。在北京的街道上,来来往往着背着书包的学生,牵着狗散步的老人,其中更多的还是急匆匆的白领一族,不过,这并不是他们的主要目的地,范无和毕安来到北京一个菜市口。 菜市口门口充满着丢弃的菜叶,矿泉水瓶,还有污水散发着恶臭。这并不是正规的菜市场,而是由几个卖菜的小贩自行聚集在一起而组建成的临时贩菜点。 范无和毕安刚进入菜市场,便被小贩们热情的招呼着,“小伙子,土豆五毛了,五毛五毛了”“茴子白,西红柿啊,便宜卖了便宜卖了”“新鲜的鱼啊,不买吃亏”毕安看了一下那些小贩,他们大部分都是中年人,衣着朴素,脸上有着操劳过度而形成的皱纹。 在他们的摊子旁,苍蝇飞来飞去,很不卫生。毕安皱了皱眉:“没想到,这北京还有这样的地方,我们要找的人真的在这里吗?” “玉简是不会错的,你耐心等等”范无掏出玉简,上面已经不是貂蝉俩字,闪烁的是另一个名字。不过,这孽镜地狱的镇域鬼在哪里呢?范无刚疑惑,突然身边的小贩大喊道:“城管来了,快跑啊” 顿时间,原本嘈乱咋闹的市场便的更加击鸡飞狗跳,比如刚才准备和毕安推销西红柿的小贩,将手中的西红柿仍在地上,碎成一滩如同血迹一般,远远望去还以为发生了凶杀案。只见那名小贩,将摊子上的蔬菜全部丢入三路车后,然后将电子秤duang的一下也扔了上去,丝毫不顾电子秤会不会被摔坏,然后就急急忙忙骑上三轮车,朝着另一边骑走了。 其他的小贩也是如此,都急忙收着自己的摊位,纷纷离开,原本热闹的菜市场顿时变得空旷了许多。只有一名老太太,还在和一个卖菜的阿姨讨价还价中。 一个人影出现在菜市场口,他人身着一身警服,手里拿着一根警棍,不过他并不是警察,而是一名城管。他叫做王宏伟。王宏伟来自山西的一个小县城,从小他就希望自己成为一名警察,可以为人民为这个社会做出贡献。 经过努力的学习,他终于如愿以偿的考上警校,但是事不遂人愿,他没有当上警察,反而被分配成了一名城管。不过,王宏伟鼓励一下自己,就算自己是城管,他也要好好的履行自己的责任,为社会做出贡献。 王宏伟打量着四周,接到市民反映说这里有无证摆摊,他便赶了过来,不过来不及做出发应,小贩们便全跑了。现在的菜市口,只有俩个年轻人,等等,王宏伟看到远处有个老太太,面前摆放着土豆,无证摆摊!发现了猎物后,王宏伟急忙跑了过去。 “你好,你是无证经营,按照规定,我要没收你的东西”王宏伟对着一名老太太说道,之前与老太太讨价的阿姨在看到王宏伟跑来便直接走了。 “啥玩意,干啥玩意,没收,我就这么几个土豆,你还要没收,不能活了”老太太听到王宏伟的话后,便吵闹起来。王宏伟看着老太太一阵头痛,面对这样的情况,他显得束手无策。 “算了,算了,你要不直接收拾走,我便不没收了”王宏伟第一次执勤,没有经验,面对这位年纪很大老太太,他实在是不忍心没收。 毕安和范无静静的看=望着这一幕,范无掏出玉简,又看了看远处那名城管,那名城管就是转世的孽镜地狱镇域鬼。而毕安则啧啧称奇,这转世以后的镇域鬼,性格差别也太大了。原本有才德的李斯变成了无才华的王尔德,单纯的王婆变成了精明的许念,聪慧的貂蝉变成了无知的卓素,而如今最铁面无私的王安石竟成了有同情心的小城管。 王宏伟在老太太收摊后,便也走了,路过毕安和范无的时候,王宏伟看了他们一眼,这俩个人站在这里这么久,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的,不过他还是先回局里汇报情况吧。 他观察的很仔细,只是就算他再谨慎也想不到,范无和毕安就是为了寻他而来。 第三十四章 城管 在中国,有三大神秘的组织,他们人数众多,分散广大,而且力量不容小视,维护着世界的和平与安定。这三大组织分别是,匿名网友,广场舞大妈,以及城管。其中的城管,更被戏称为****的第一战斗力。 在一间办公室内,身为城管的王宏伟正在默默地低着头接受着领导刘启鑫的批评。刘启鑫看着王宏伟,这是他一手带来的学生,王宏伟在警校成绩很好,他对王宏伟很是放心,没想到王宏伟第一次执勤就让他失望了。 昨天派他去检查无证经营的小贩,结果今天一早便又有人打电话举报,说那一群小贩仍然道经营,影响了市民的生活,举报的观众在电话里很是激动,一直骂着城管监管不力,刚挂掉电话,刘启鑫便把王宏伟喊了进来。 “对不起老师,你不知道情况,那摆摊的是小贩一个老太太,一大把年纪了我不忍心。。”被批评的王宏伟,心中委屈,不由的辩解道。 “闭嘴,都说了多少次了,在局里别喊我老师,还有没有纪律性!”刘启鑫生气的一拍桌子,他眉毛皱起,双眼睁大,显得更加严厉。 “知道了,老师”王宏伟回答到,刘启鑫原本就长得威严,这么一生气就更让人害怕,当初在学校的时候就有同学偷偷给他取外号叫做“铁面”,只有王宏伟一直尊敬的称呼刘启鑫是老师。 看着老老实实的王宏伟,刘启鑫的气也慢慢消了,这孩子在学校的时候就老实,到了社会上还是这么木讷,他对着王宏伟意味深长的说道“你有没有听说一句话,慈不掌兵,善不当警。” “善不当警?这是什么意思,警察不就应该正是善良吗?虽然我只是城管,但是我只要努力也一定能当上警察!”王宏伟意气奋发的说道,眼中充满坚定。 “算了算了,今天你还是去那个菜市口,如果明天早上还有人打来举报,你就给我脱下这身城管的衣服,去和那老太天一块卖土豆吧”刘启鑫说完,不在理会王宏伟。 王宏伟本来还想和刘启鑫讨论善不当警的问题,见刘启鑫不愿在搭理他,便只能走了。刘启鑫看着王宏伟离开,笑了笑,果然还是菜鸟,需要历练的地方多着,不过时间长短的而已,他总会明白自己刚才讲的那番话的含义。 不过,刘启鑫转念一想,以王宏伟憨厚的性格说不定还真会像上次一样,他打开文件,里面是这届新招录的城管人员名单,“范无?”“毕安?”这俩个人自己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不过都是菜鸟,俗话说的好,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就派他们俩人一块去协助王宏伟吧。 王宏伟来到昨天的菜市口,果然和昨天一样,这里仍旧是乱糟糟的。地上到处了烂菜叶,还有苍蝇围绕,过不得会被投诉,他刚想说些什么,还来不及张口,已经有眼尖的小贩发现了他。 不过王宏伟迅速的反应过来,他走到刚才发现他的小贩面前,义正言辞的说道:“你好,你占道经营和无证经营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小贩打量这王宏伟,一副愣头愣脑的样子,而且也不没收他们的东西,是新人吗?小贩招收制止了正在收摊的老婆,开始无赖的说道:“十四条,我们没读过书,不知道啥十四条,为啥我不能摆摊,我卖菜碍着你了吗?” 王宏伟看着小贩,他只是为人心善,这小贩明显是故意的不配合执法。王宏伟对着小贩说道:“如果你继续这样的话,按照规定我要没收你的东西”他走上前,小贩看到王宏伟走来,有些慌张,但是看到王宏伟只身一人,便胆子大了起来,说道:“你要是敢动我东西,我就和你拼命!” 气氛变得紧张起来,正当王宏伟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王宏伟回头一看,正是他做日在菜市场见过的那俩人。 毕安手里拿着一根警棍,悠悠晃晃额甩着,心里吐吐槽到这人类的科技还真是不错,这电棍的威力要是在扩大几十倍,都可以和他雷州符的威力不相上下了。而范无则一身不自在,范无并不喜欢现代的衣服,就连连帽衫都是毕安逼迫了好久他才接受,如今的这身城管服,还不如连帽衫。 毕安和范无走到王宏伟面前,王宏伟看着他们一身城管装疑惑的说道:“你们也是城管吗?”范无点了点头,而毕安则自来熟的问道:“兄弟,发生什么事了” 王宏伟有些尴尬,老师一定是知道自己搞定不了,才派来俩个同事帮他。王宏伟和毕安大致讲述了一下现在的情况,毕安点了点头,拍了拍王宏伟笑着说道:“兄弟,交给我” 毕安对小贩问道:“你确定不离开吗?”小贩冷哼一生,没有搭理毕安。毕安见到小贩这样的态度,将手中的电棒在小贩面前一晃,然后一本正经的说道:“你看我手里的这个东西吗?它叫做电棒,就是把低压的直流电,经晶体管形成高频振荡,升压后再整流,从而形成上万浮的高压” 毕安说完后将手中的电棒打开,对着小贩说道:“你听不懂管制法没关系,听不懂电棒的原理也没关系,你只需要知道我手中的这电棒有多少威力就好” 旁边的王宏伟看着目瞪口呆,怎么可以这样!这不是赤裸裸的威胁吗!王宏伟想要提醒毕安,暴力执法是城管的大忌。但是王宏伟还来不及开口,就被眼前的一目刷新了三观。 只见那小贩毫无刚才无赖的样子,而是迅速的整理起摊位,全部整理好后,满脸悔过的说:“是我不对,不对,你大人不记小人过,我们现在就走”然后便带着东西灰溜溜的走了。 范无在旁边也微微吃惊,这毕安什么时候了解人间科技了解的这么清楚了。看着小贩离开后,毕安关闭了手中的电棒,走到了范无。王宏伟也不知道该说什么,看了看表已经到了下班时间,今天多亏了他们帮忙,于是王宏伟喊毕安和范无去吃饭。 第三十五章 夜市 王宏伟带着新结识的毕安和范无来到了夜市,这里有很多的摊贩,与之前的小贩相不同的是,他们拥有正规的经营资格,所以并不害怕城管的检查。 喝啤酒吃烧烤,这大概夏天最惬意的一种选择,很多商贩也意识到这一点,原本负责其他菜系的饭店,都纷纷推出了烧烤,一时间望去,尽是大大小小的烧烤摊。 王宏伟才来这里不久,也不知道哪里的烧烤摊好吃,便朝毕安问道:“今天谢谢你了,你喜欢哪一家烧烤,我请你吃饭”至于范无,一路上都没有说过话,看起来很难相处的样子,王宏伟也不敢去搭讪。 “前面那家好像人很多,很受欢迎,不如我们就去那里吧”毕安双眼发光的看着一家烧烤摊,以他吃货的经验来看,前方那家烧烤摊一定很不错。王宏伟点头答应,而范无则皱了皱眉,虽然已经来人间很久,但是他还是有一些不适应人间的东西,比如身上的这身衣服以及那些奇奇怪怪的食物。 一行三人来到烧烤摊那里,刚坐下,便有服务员走过来,看到他们身上的城管服愣了一下,随即又笑道:“你们好,请问你你们需要点什么?” 王宏伟把菜单递了过去,范无摇了摇手拒绝直接转交给毕安,而毕安则把菜单仍在一旁,毕安一脸得意的说道:“我哪还需要什么菜单,你听着,先来几串羊肉串,然后再来一些烤面筋,然后对了烤蛤俐也来一些,再有剩下的你们点吧。。。” 毕安正滔滔不绝的说着,突然发现不仅王宏伟一脸惊愕的看着自己,就连范无也一动不动的看着他。于是他不好意思的停了下来,然后把菜单重新递给王宏伟。 ”我再来个烤春卷就好,就先要这些了”王宏伟把菜单交给服务员,服务员结果菜单走了。然后三人都没有说话,气氛一时有些尴尬,察觉到这一天的王宏伟率先开口道:“你们俩个看起来很年轻的样子,不知道你们多大了?” “五千岁”范无回答道,正在喝酒的毕安听到后被呛了呛,而王宏伟也被逗笑了:“本来看范无兄弟很严肃的样子,没想到开起玩笑来也蛮有趣的”范无扫了他一眼,他堂堂黑无常会和他个镇域鬼开玩笑,简直是可笑。而毕安则打圆场说道:“我今年二十,他比我年长一岁,所以我一般喊他七哥,他叫我是小八” 王宏伟点了点头大大咧咧的说道:“那这样说的话,我比你们都大几岁你们可以喊我王哥,嘿嘿嘿”毕安点头应了应,而旁边的范无不屑的扫了王宏伟一眼。 烧烤不一会就端了上来,烤熟的肉让人食欲大振,散发出一阵阵香味。毕安首先吃了起来,范无则以肚子不舒服拒绝,王宏伟忙碌了一天肚子也饿了,开始吃了起来。 俩人吃的不亦乐乎,全然不顾旁边满脸黑线的范无。范无看了看王宏伟,投胎转世一回,性子要比之前好了许多。 王宏伟的前生的王安石为人刚愎自用,自以为是这让范无很是厌恶。连带着如今,虽然性格已经不同,但他对王宏伟也起不来好感。 无聊的他掏出玉简,此刻的玉简已经比最开始变得美丽许多,他摸了摸上面的花纹,已经三道花纹了,分别来自:拔舌、剪刀、铁树。 用不了多久的,范无眯眼看了看王宏伟,再过一段时间,眼前的王宏伟也会成为第四道花纹。 一顿饭过后,王宏伟和范无毕安告别,一个人慢悠悠的朝着家走去。或许是因为夏天太过燥热,人们在家睡不着,便都出来溜达。已经到了晚上了,街上还是有很多人。 王宏伟看着这繁华的街道,这里的确不是自己家乡那个小县城能比,一路走走晃晃,他终于回到了租住的小房子内。 他躺在床上心里感慨着今天发生的一切,这次总算是在同事的帮助下完成任务,明天老师应该不会骂他了。 北京什么都好,只是若论起吃食来,他还是更怀念他的家乡。夏天天气燥热,连带着人的胃口也变得刁钻起来,每到了夏天,他的家乡就会流行吃阳春面。 阳春面是苏式汤面的一种,又称光面、清汤面或清汤光面,汤清味鲜,清淡爽口。是著名的汉族面食。民间习惯称阴历十月为小阳春,上海市井隐语以十为阳春。以前此面每碗售钱十文,故称阳春面。 王宏伟想起小时候,自己在河边捉鱼,然后母亲便在厨房里高声喊他:“宏伟,去你老陈叔那里打酱油”,不管他玩的多疯,听到这句话后都会屁颠屁颠的去打酱油,然后将酱油交给母亲,倚在厨房门旁静静的看着母亲。 母亲手里握着一把雪白的细面,旁边备着半碗高汤还有一杯清水,不多不少的五钱猪油,在加上一勺老陈家的酱油,偶尔王宏伟吵闹,母亲还会再烫上两颗挺括脆爽的小白菜,一碗汤清味鲜,清淡爽口的阳春面就做好了。 王宏伟想给家里人打电话,但是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城管服,他又犹豫了。来之前没想到自己会成为城管,还提前报信说自己是警察,他也不知道如何解释这件事。城管期结束了,他就可以当警察,他还是等到自己成为警察在打电话吧,王宏伟从床上爬起去洗漱准备睡觉,暗下决心,一定要成为警察。 进入梦乡的王宏伟想不到,他思念的母亲此时正坐上了前往北京的火车。王宏伟的母亲叫雅荣,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年妇女,本来在家乡过着日复一日的生活。谁知不久前,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打破了这份平静。 雅荣的妹妹金凤小时候很叛逆,和家里发生矛盾后便跑了出去,好久都不联系。直到几年前才得到消息,金凤已经结婚了,还生下了一个三岁的女儿,虽然知道彼此的消息,但是俩人一直没有联系。好不容易妹妹给她打了电话,雅荣刚开始还很欣喜,直到妹妹痛哭着和她说了一个噩耗。 第三十六章金凤 金凤从家里一时赌气跑出来的时候,才刚刚二十出头,跑出来以后在朋友家住了几天,金凤决定到北京打工。时隔多年,金凤仍然清晰的记得去北京的那天的细节,因为那一天对她太过重要,不夸张的讲,她后半生都可以说是从那天开始的。 那天,金凤在朋友的陪伴下去买了车票,便一个人走进了候车室。她手里拿着车票,时不时看一下表,也许是年少无畏,什么都没准备,也没有安排,就孤身一人踏上了去北京的路。 等到了检票的时候,金凤看了看手中的票,发现自己买到的是站票,以前也有过买站票的经历,六个小时的路程,要一路站着吗?去北京?还是回家认错?犹犹豫豫间,列车员开始检票,金凤的手自然的把票递过去,就这么上了8号车厢。 上去以后金凤才反应过来,火车开动的一瞬间,金凤抛开了心中的犹豫。她扫了扫发现车上有很多空座,之前在候车的时候已经等的很疲惫了,于是她先坐了下来,打算一会等这个座位的人到了才让开,谁知开了一站以后都没有人,原来火车的座位是一站台一站台的出售的,所以目前这个座位是没有人的。 火车紧贴着广袤大地穿行,身在其间,既是在行走,也像在飞翔。金凤倚靠着车窗,看着窗外追随着变幻的景物。火车穿过城市、小镇、乡村,两旁是起伏的高山、丘陵、河流,还有牲畜、鸟群和一望无际的原野。它们一一在眼前闪现,又在眼前消失,熟悉的地方都往后而去,在一直前行中窗外变的变得越来越陌生。 狭长的车厢,让世界变小了。同行者来自四面八方,以各自的方式进入对方的视野。金凤的耳边有很多声音,铁轨的声音,风的呼啸声,以及周围人天南海北的闲聊。 车上有旅游的情侣,有上学的学生,有打工的民工。大家好像都有目标,只有她就带着一张车票走到了这节火车上,金凤感觉自己和周围的人节节不入,她甚至希望火车就这么走着,咣当咣当……不要停 到了一站后,有人下车,这是他们的终点,对于另一些人来说,这里则是他们的起点站,比如大学毕业不久的炉石,经过家里人安排,在北京找了份编辑的工作,他拿着票,踏上了8号车厢。 炉石是一个怎样的人?像一把尺子,规规矩矩。小学、初中、高中、没什么特别出挑的地方,也从来不惹事。然后高中经过三年的艰苦奋斗后考上了大学,安安分分的大学四年后,来北京工作。 客观来讲这样普通的炉石,其实也不是恨平凡,炉石的高中同学,三分之二的人没有考上大学。大学毕业后,大部分人也没找到工作,所以偶尔也有人夸炉石过的很好。只有炉石知道,他追求的不是普通幸福的日子,而是另一种并不平庸的生活。 炉石拿着票寻找自己的座位,来回走了好几次才找到,不过令他惊讶的是原本属于他的地方已经有人占领了。只见一个齐刘海,马尾辫的女孩在他的地方熟睡着,女孩白白净净很是俏丽,看起来年龄也很小。他原本打算叫醒女孩,但是看到女孩熟睡的样子还是不忍心,思念想后炉石决定先站在女孩座位旁边,等她醒来再说。 “你是谁,干嘛站在我旁边”金凤醒来后,便发现一个年轻的男子站在他身边,出门在外,还是小心点好,金凤谨慎的打量着身边的年轻男子。 “这是我的地方”炉石一脸黑线的看着这个对他满是戒备的女孩,而金凤听到炉石的话后红了红脸,随即站了起来,金凤不好意思的说道:“对不起,我现在就让开,因为我没有买到站票所以才坐了你地方,我现在起来。” 女孩羞涩的样子很是可爱,一向不管闲事的炉石也忍不住关切的问道:“站票,你要去哪里?” “去北京”金凤有点迟疑的回答,炉石听到后一惊,这离北京还有好久的路程,想一想她一个女生,要站那么久,就算是自己也受不了。 “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们可以坐在一块,反正地方也很大,我也刚好去北京”炉石说道,面对陌生的女孩他有些羞涩。 “谢谢你”金凤对着炉石笑着说道,女孩笑起来,明媚的让人不敢直视。十八岁的金凤对社会的险恶一无所知,还好她遇到的是同样善良的炉石。 时光安冉,十年过去了,金凤已经不再是那个十八岁的少女,距她离开家乡已经过了十年,现在她已经成了一个妇人。 当年她和炉石在火车聊的很开心,炉石也知道了金凤是偷跑出来,因为担心金凤一个人的安危,炉石便提议既然俩人都是孤身来北京,不是合租房子。当时金凤对未来没有规划很是迷茫,也就接受了炉石的建议,后来俩人在租房的时候慢慢的喜欢上对方,几年后金凤就嫁给了炉石。 “你在想什么呢?金凤”炉石看着金凤一个人坐在沙发边,走过去抱着金凤问道。 “没什么,我就是回想了一下我们当初在火车相遇的时候,对了,我给了我的姐姐打了电话,姐姐听了我说的事情后很担心,便打算来北京看我”金凤有些紧张,她已经好多年没有见姐姐了,没想到姐姐听了她的事情以后,还是急忙赶来了,亲人之间的亲情是无法割舍的。 “金凤,你不要担心,你相信我,我一定会想办法治好囧囧的。”炉石抱了抱金凤,此时的他已经不是编辑,他转行去做了记者,这个行业很危险,但是他遇到金凤以后,从金凤身上学到了很多。 炉石一直很羡慕金凤可以把握自己的人生,平庸这东西,犹如白衬衫上的污渍,一但沾染便不可挽回。就是在火车遇到了金凤,他才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如果不是囧囧,他们三岁的女儿被查出有白血病,他们会一直过的幸福下去。世事难料,炉石抱着金凤。因为他一直工作表现都很好,下个月将会派他去警察局去拍摄一组纪录片,如果顺利的话,他将可以凭着这个纪录片得到今年的记者优秀奖,囧囧的病也就有希望了。 金凤的姐姐雅荣,在得到侄女生病的消息后,买着票来到北京。和她的妹妹金凤一样,雅荣也是一个人坐上了火车,与当年金凤不同的是,雅荣心里没有迷茫,有的是对妹妹的担忧以及对儿子王宏伟的思念。 第三十七章 相遇 雅荣经过六小时的车程后,来到了北京。对于这个城市,她并不熟悉,但是她最重要的俩个亲人儿子王宏伟,妹妹金凤却都生活在这里。 在站台边,来来往往很多人,还充斥着拉客的司机和各类旅游团。“天安门,去天安门的往这里走”“数人了数人了,来来旅游团的人到这里统计一下”“有没有人要租车?”众人吵吵嚷嚷着,雅荣走出吵闹的火车站,招手来一辆出租车,“新中医院”她说道,马上就要见到多年的妹妹了,也不知道金凤如今怎样了。 到了新中医院后,雅荣给妹妹打了电话。在病房里照顾女儿囧囧的金凤接到电话后,急匆匆的跑到了医院门口,在医院门口见到了姐姐雅荣。 雅荣看着金凤,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还是孩子的妹妹已经成为了一个女人了,岁月真是过的异常的快。金凤也在看着雅荣,她想过去抱着姐姐,但是想到自己当初的任性出走,又不敢上前。而雅荣则率先走到金凤身边,抱着金凤,被怀抱的金凤眼眶有点湿润,嗫嚅的说道:“姐姐” 雅荣摸了摸金凤,温柔的说道:“傻幺妹,哭啥呢,快带我看看侄女去”金凤止住了眼泪,想到囧囧她心中有些黯然,也不知道为什么,原本健康的女儿会突然被查出有白血病,她绝望之际下便给姐姐打了电话,没想到姐姐接到电话后,当即便表示来北京看她。 俩人进入了医院,金凤来着雅荣,雅荣侧着头看着金凤,记忆中的妹妹一下子从孩子变为了母亲,她还是有点不接受。金凤带着雅荣走到三号病房,与其他病房不同的是,三号病房历有很多布娃娃还有玩具,将原本冷冰冰的病房装扮的很是温馨,在床上有个小女孩扎着冲天辫,粉粉嫩嫩很是可爱的样子。 金凤走过去抱了抱小女孩,指着雅荣说道:“囧囧,你看,这是你雅荣姨妈,快喊姨妈”囧囧睁着乌黑的大眼睛看着雅荣,然后奶声奶气的说道:“雅荣姨姨好”雅荣第一眼看到小女孩便喜欢上了,她们姐妹年龄差距大,所以雅荣也见过金凤小时候的样子,这个小女孩简直是和金凤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这就是囧囧吧,真是好可爱的”雅荣过去抱了抱囧囧,囧囧也不怕生,看着雅荣甜甜的笑,伸手要着抱抱。“这么可爱的孩子,怎么会得那样的病啊!”雅荣想到妹妹对自己说的消息,不由的难过起来。 金凤又担忧的说道:“那你们要怎么办的?这病听说很难治的”金凤听到后也叹了口气说道:“现在也只能等炉石了,炉石如果能得优秀记者奖的话,我们便有钱继续给囧囧治病了”雅荣点了点头,看了看妹妹的孩子雅荣,她也开始思念开自己的儿子王宏伟。 第三十八章 见面 炉石打车来到了医院,他站在医院门口心中很是复杂,医院是治病的地方,但是有钱才能钱治病面。白血病,炉石心中涌起了一阵绝望,这样的病症怎么会出现在囧囧这么可爱的孩子身上。想了想女儿天真可爱的面庞,他一定要用尽所有的办法治好女儿的病。 金凤的姐姐来了,当初刚结婚炉石就建议金凤给家里人带消息,但是金凤一直拒绝,自己也不好多说。现在是该好好去见一下金凤的家人了,炉石想着朝病房走去,这时一个年轻的男人出现在了他的面前拦住了炉石。 “你是谁?有什么事吗?”炉石客气的问道,他打量着突然出现的男人,很是年轻的一个小伙,长相阳光帅气,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 “医院治不好你的女儿”那人漫不经心的朝着炉石说道,炉石听到后情绪激动,冲过去捏住那人的领子大声喊到:“你胡说八道什么!你怎么会说出这么恶毒的话” “放开”男子只说了俩个字。爱女心切的炉石怎么可能听的进去,但是令人惊异的事情发生了。炉石感觉捏着男子衣领的手一阵发麻,然后一股透心的冰冷传递来,他竟然承受不住的放开了男子,整个人一阵的虚脱,连站都站不稳。 那男子整了整衣领,看着摇摇晃晃的炉石说道:“医院治不好你的女儿,如果你想让你女儿病好,那就好好看你的手机”,他又走过去拍了拍炉石,然后转身走了。炉石想追男子问个清楚,可是身上的虚脱感让他甚至连话都说出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男子离去。 这个时候电话铃声响了起来,就在铃声响起的一刹那,炉石身体重新回复了正常。他低头看了看是金凤打来的,还有一个是刘启鑫发来的邮件,他没有接电话,继续朝着病房走去,心里面却是因为刚才的事情久久无法平静。 金凤和雅荣聊了许久,很快就到饭点了,炉石怎么还没来,金凤不由着急的给炉石打了电话,没想到炉石挂断了电话。 金凤正欲打第二个电话时,却在病房门口看到了炉石。只是炉石面色苍白,状态很不好。炉石怎么了?金凤心中很是疑惑,明明之前炉石在电话里说这次纪录片很有希望,很是兴奋的样子,怎么一会的功夫炉石状态就这样不好了。金凤急忙跑到炉石旁边搀着炉石,关切的问道:“炉石你怎么了?” 炉石对金凤摆了摆手,然后说道:“我没事的,对了大姐在哪里?这是我第一次见你家人,可不能怠慢”金凤听到后,带着炉石走入了病房,雅荣正在逗着囧囧玩。金凤进来后指着炉石有些羞涩的和雅荣说道:“姐,这是我的丈夫炉石” 第三十九章 巫解 炉石回到医院后,囧囧已经陷入了沉睡。他坐在女儿床边,这个年纪的孩子都应该无忧无虑的玩耍,但是他的女儿却要遭受病痛的折磨,他不由的哀叹了一声。 因为孩子小,容易吵闹,他特意申请了单人病房。病房内到处都是白色一片,白色的墙壁,白色的床单,白色的床头柜。只有囧囧各种的布娃娃还增添了几分色彩,炉石心中烦躁,走到窗户边,看着窗外郁郁葱葱的树木,病房内只有囧囧的呼吸声,炉石心中则默默的想着纪录片的事情。 “狗蛋提醒你,有短信有短信”一阵铃声传来,这是炉石的短信铃声。原本搞笑的铃声,在此刻显得倒有些突兀。炉石走了过去,手机仍在床头柜旁边。炉石拿起手机,是一条短信,短信的内容并不多,却让炉石无法平静。 “医院治不好你的女儿”炉石紧紧的盯着这几个字,不仅的又回忆起那日遇到的年轻男子,那日整个人身上的无力感,至今炉石都无法忘记。 但是看到这条消息后,炉石还是壮着胆子回了会去,在夜晚哒哒哒的打字声显得格外的响,“你是谁?我不管你有什么目的,谁都无法伤害我的女儿,医院一定会治好她,她会健康”炉石越打越激动,床上的囧囧似乎吵到了,翻了翻身子。炉石拍了拍囧囧。 “现在立刻去警局门口,不然五分钟后后果自负”又是一条短信来,炉石开始紧张起来,他站起来走到窗户边,只有树木偶尔有虫子鸣叫,并没有什么异常,他又走到病房口,走廊里静静的,黑幽幽的很是平常,但是炉石仿佛看到了在走廊的尽头,潜伏着看不到的怪物。 炉石到囧囧身旁,去警局门口?他才不傻,留下囧囧一个人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一分钟过去,俩分钟过去,什么都没有发生。炉石慢慢放下心来,看来和他想得没错,那人果然是故能玄虚,床上的囧囧翻了翻身子,炉石提了提被子给她盖好。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到了第四分钟的时候,炉石还是不放心的站在病房门口看了看,外面并没有异常。 五分钟,炉石回到囧囧身边,等到明天他要去警局好好的查一下这个号码的来源。但是,令他想象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床上的囧囧突然面色涨红,囧囧睁开了眼睛,大声的哭喊着:“爸爸,我难受”炉石急忙大喊医生,医生,但是奇怪的是房间仿佛被隔音了一般,一个人都没有出现。 炉石抱着囧囧朝病房外走去,但是奇怪的是门被锁死了,怎么拉都拉不开。“爸爸,我难受我难受”囧囧的呼吸声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困难,炉石整个人都慌了起来,眼前的情况已经打破了他的认知。他手慌脚乱的拿着手机,打开短信回复到“我去我去,求求你,放过我的女儿” “我给你一次机会,放下你的女儿,现在去警局门口,你的女儿会没事的”炉石拿着手机,抉择不定。他又尝试了拉了一下门,无论多大的力气都拉不开,咬了咬牙后,炉石把囧囧放在病床上,然后走到门前,这时候门缓缓的开了,门外一个人也没有,炉石回望了一眼女儿,朝着警局奔去。 第四十章 药王 炉石接到短信后便感到了警局门口,刚到警局门口,炉石还顾不上休息。他口袋里便又响了起来,“狗蛋提示你,有短信有短信”炉石打开短信,黑夜中屏幕显得格外明亮“待在警局门口,等待我的短信” 炉石拿着手机,短信的内容很荒诞,但是经历了刚才的事情。炉石进入了回忆,痛哭的囧囧,怎么都拉不开的门,他倒吸了一口凉气,为了囧囧,他不能冒险,于是炉石便在警局旁边蹲着,静静的等待着。 在一所普通的住所里,范无正靠着沙发,发完短信后,他把手机扔到了沙发上。上次毕安对电棒发生了很大的兴趣,连带着他也开始研究人间的科技,就比如手机,对于他来说便很方便,与其每次都去消除别人的记忆,还不如用这个东西与他们联系。 “范无,孽镜地狱的事情我想换个做法”一道声音传来,范无抬头看,说话的是趴在窗边的毕安。毕安从医院回来后,便在窗边一个人呆着,不知道想些什么。 “怎么了?为何要改变做法,目前的情况来看,计划很顺利”范无说道。毕安走到范无身边,很不开心的样子。毕安说道:“我去了医院后遇到了巫解,没有多纠缠,但是我感受了一下那孩子的内心,我存留了她的感受,你体会一下”毕安拉起了范无的手,闭上眼睛,用念力将存好的感受传给了范无。 范无也闭上了眼睛,然后范无的脸变得通红了起来。范无感觉自己呼吸越来越困难,呼吸声变得沉重。空气,空气去哪里了?范无觉得空气变得稀薄起来,他不得不张开口帮助呼吸,仿佛一只无形的手掐着他的脖子。而他的心里也开始变得绝望,活着仿佛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原本人人都得到的空气,对他却变得吝啬起来,正当范无陷入了深深的绝望。。。。。。 毕安松开了手,范无也睁开了眼,范无波澜不惊的脸上出现了动容。毕安叹了口气说道:“你也体会到了,这样的痛苦对于一个三岁的女孩太残酷了些,所以我想换个做法”范无没有说话,反复思考后说道:“凡人的事情我们不好太过干预,但是如果是巫解的话倒是有办法,只是镇域鬼的事情你要怎么?” 毕安听到范无的话后一笑,拍了拍范无的肩膀说道:“七哥放心,没有什么事能难倒我毕安的,我可是第一机智的白无常”范无没有说话,揪起毕安来,和以往一样把毕安扔了出去。被扔出去的毕安拍了拍身上的土,便回到房间去重新制定镇域鬼的计划。 范无坐在沙发上,原本他是想利用囧囧的病去牵制炉石,然后更一步去接近王宏伟。但是毕安却对囧囧产生了同情,事情便不得不改变了,他拿起手机又编辑了一条短信发了出去“在警局门口等一夜,记住明天第一个来到警局的人”短信的接受者,自然就是是炉石。 至于囧囧,范无想了一下,那样的痛苦对于小女孩来说的确太残忍了。既然囧囧遇到的是巫解,便只能请药王菩萨了。范无来到囧囧的病房,对病房实施结界,明早之前没有人能进入这个房间。 范无走到了病房的西北角,将病房内的柜子搬了过去。然后剪裁出了10厘米宽40来厘米长的黄表纸绺绺,用墨汁毛笔在上面写了各式各样的符箓。 写毕后,范无紧合双手,嘴里开始了一段曲调怪异的吟唱:“药上菩萨说是咒已。白佛言世尊我今于如来前。说是降烦恼海灌顶陀罗尼。此陀罗尼咒。三世诸佛之所宣说。若有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闻此咒者诵此咒者持此咒者。得十功德利” 念完后,范无掏出一把香点燃后,放在了囧囧身边。在囧囧床边左旋右转、走圈子、跺足垫步、抢步、跪步等。等香燃尽后,囧囧的身上出现了一道微光,很快便消失不见。范无点了点头,将香和符箓都收拾后,看来药神菩萨是召成功了,不过这只是法事的第一部,只能保护囧囧暂时不受到巫解的迫害,范无留了个心思,无论如何他们的主要任务还是镇域鬼,还是等完成了镇域鬼的事情之后,在进一步的帮助这个孩子吧。 而炉石则蹲在警局门口,短信上让他等一夜,记住明天早上来的人。他想不明白其中的原因,但是又不敢违背。炉石担心的病房的囧囧,开始拿出手机,百度着一些和哮喘有关的信息。 第四十一章 任务 七点钟,闹铃刚响,刘启鑫便伸手过去按停了闹铃,他头上有些汗,昨晚又梦到了那个场景,导致他一夜都没睡好。 他揉了揉眼,慢慢清醒了过来。这么多年,他的身体已经养成了生物钟,每到七点钟会便自动醒来。他扯开床单,起身去卫生间洗漱。抬头照着镜子,刚步入中年的他意气风发,但是细细观察眼角却已经有了一丝皱纹,看了看身上,人鱼线已经看不到了,但是腹肌还是有的。 “不如年轻的时候了”刘启鑫感叹的说道,然后穿戴好衣服,走回房间。床上的女人仍在熟睡,刘启鑫在床上扔了些钱,这女人是他在附近约到的,一夜夫妻,只有这样的女人他最放心。 刘启鑫出了酒店后,去停车位开车。在车上他打开了播放器,随意选了一个台,便开车去往警局。清晨路上的车还不是很多,刘启鑫打了个哈欠,广播里播放的是最新的广播剧:“大部分警察都是为一份工资和一个职位活着,现在是一个忠诚和荣誉都已经贬值的年代,它的价值远没有利益和欲望带给人的刺激更大。欢迎收看最近热播的广播剧余罪。。。。。。”刘启鑫听得津津有味,身为警察他很喜欢和警察有关的作品。 “特殊在这个群体有着共知的含义,穿上了一身警服,荷枪实弹那叫照章办事,不特殊。提到特殊的字眼,那意味着是接触贩毒、凶杀、跨境罪犯一类的恶性犯罪,甚至是传说中死亡率最高的一个职业:卧底。”听到这里,刘启鑫猛地把车一停,然后关掉了播放器,他握着方向盘,长久的没有行动。 “卧底”刘启鑫反复的说着这个词,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当了整整五年的卧底。因为卧底,他失去了女友和朋友,但也正是那场卧底,他才成为了警局的局长。 第四十二章 案件 炉石到了医院后,便直奔病房。到了病房门口后,炉石想推门进去,但是他却犹豫了一下。昨晚的事情就像梦一样,就是这扇普普通通的门却无论如何都推不开,炉石在门口犹豫着,突然门自己打开了。 炉石一惊,然后冷静下来才发现。原来是医院的小护士,小护士看到炉石慌慌张张的样子,疑惑的问道:“你怎么了?”“没事,没事的”炉石讪讪的说道。 “对了,你怎么回事?怎么丢下孩子一个人,身为家长怎么这么不复杂。孩子我看过了,情况好像比以前好了一点,你们要多在身边照料,我先去其他病房了”小护士叨叨了一顿后走了。 炉石走进病房,病床上囧囧睡得很香,小孩子皮肤最是光滑不过,长长的眼睫毛,白嫩嫩的脸蛋,可爱极了。炉石打开手机,给金凤发送了短信,让金凤来照顾囧囧。而他则准备去找王宏伟,准备着手纪录片的事情。 打开短信的时候,炉石望着昨晚那个神秘的号码,沉思许久,他很想把发生的事告诉金凤,但是金凤会相信他吗?算了,不必要让金凤白白担心,身为男人,总是不想让自己的妻女担心,想让她们无忧无虑。 王宏伟接到炉石的短信后,便去警局等待着炉石,昨晚他和炉石聊的很开心,但是今早老师的一番话,对于他来说简直是惊涛骇浪。 “善?恶?”王宏伟反复念叨着,直到炉石看到他和他打招呼,他才慢慢反应过来。炉石看着王宏伟,不想昨晚的事了,现在纪录片才是头等大事,炉石对王宏伟说:“麻烦你了,带我去看一下关于728案件的文件吧” 王宏伟点了点头,走到档案室的时候他纠结了一下,案件都有档案,只不过分为俩份,一份是详详细细的案件笔录,另一份则是“过滤”后的,老师今早的一番话,其实也是对他做了交代,不过,王宏伟眼中一闪,老师为什么不让详细调查728案件?他也很好奇,思虑之间,他伸手取出了一份笔录交给了炉石。 炉石拿到笔录后,对王宏伟谢了又谢,然后便和王宏伟道别,回家着手纪录片的事情。而王宏伟则在炉石走后,取出了另一份笔录,也回到了自己租住的房屋。 王宏伟回到租住的房屋里,打开了笔录,这份笔录正是详详细细的728案件笔录。“刘启鑫”“毒贩”“卧底”王宏伟细细的看着,和他熟知的版本并没有什么不同,一定是他疏忽了哪里,王宏伟仔细的翻阅着案件笔录,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终于,王宏伟睁大了双眼,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他发现了一件事情,一件足以颠覆他认知的事情! 王宏伟头上冒出了冷汗,他慌忙的收拾好笔录,这份笔录要尽早送回局里。王宏伟把着笔录文件,事情已经被他发现了,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老师不让他调查728案件了,这时电话响了,王宏伟打开一看,是局长刘启鑫打来的,往常他肯定立刻接起,此刻他却犹豫了,最终他还是接通了电话。 “从你离开警局,已经过了六小时了”刘启鑫淡淡的说道,电话另一端的王宏伟没有说话。 “告诉我,你交给了那记者炉石那一份笔录?”刘启鑫在桌子前,一下又一下的叩着桌子,王宏伟低声的回答道:“是过滤的那一份” 刘启鑫停止了叩桌,脸上露出了笑容,语气很亲切的说道:“很满意,我对你很满意”然后话锋一转,犀利的问道:“那另一份笔录,我猜应该在你手里吧” 王宏伟感觉嘴唇发涩,嗓子里仿佛堵着什么一般,说不出话来,许久才回答道:“是” 刘启鑫意味深长的说道:“既然你已经看到了,那么我就不多说了,以后不用喊我老师了,你已经是一名合格的警察了”随后挂断了电话,王宏伟把着手机,站着内心做着激烈的挣扎。 而另一边的炉石,也在一直做着纪录片,只是越翻笔录他就越烦躁,这份笔录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鸡肋”二字在合适不过,这样的作品怎么能获奖!他忧心女儿的病,炉石抱着头,感到头痛剧烈,而这个时候电话响了,炉石没好气的拿起手机,然而看到来电人后,顿时便没了气。 来电的人,正是这几天萦绕在他心头的神秘人。炉石关机扔掉电池,不想接电话。而这个时候诡异的一幕发生了,没有了电池的手机的屏幕却仍在发亮,上面仍旧是神秘人的电话…… 第四十三章 秘密 王宏伟待在出租房,从他接到老师刘启鑫的电话后,已经过了三日。这三天他饿了就泡方便面,渴了就喝矿泉水,连警局也多日没去。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怔怔的不知道想些什么。 而炉石此刻则在家中拿着手机,距离他接通电话后已经过了三天,纪录片的事情他已经完全放弃了,现在仅有的出路,便是按照神秘人说的行动。 拿着手机的炉石陷入了思索,鬼?妖?神?这些东西真的存在吗?他看着病房内的囧囧,囧囧自从那日过后,已经没有在犯病了。如果他相信鬼神,为何还要让女儿待在医院,还每天去和医生询问病情。如果他不信,那么走廊遇到的神秘人,拉不开的门,没有电池也能响的手机,又该如何解释。 他心里很乱,但是他唯一明白的事是如果想靠着纪录片得奖,是完全不可能的了。而那个神秘人,由原来的恐怖竟变成了他现在唯一的救命稻草,一番思索过后,炉石还是打通了电话:“宏伟警官,今晚我们在聊一聊纪录片的事情好吗?” 王宏伟在把着手机,听了炉石的话后,陷入了沉默。从他把那份过滤后的笔录交给炉石的那一刻,他就知道了炉石的纪录片已经不可能成功了,想起炉石给他讲述了重病的女儿,王宏伟的内心便更加的煎熬起来,思量许久以后,王宏伟说道:“既然事情已经解决了,那么还是不要联系了” “那么,你可以看一下我的纪录片,关于728案件的纪录片”炉石紧接着又说道,王宏伟听到728案件后,从床上爬起,最近他的脑海里总是出现728案件,他仔细的想想,虽然交给了炉石的是过滤版的纪录片,但是万一哪怕是万一查出一点和案件有关东西,想到这个,王宏伟改变了想法,答应了炉石的邀约。 第四十四章 死亡 有人说:“人这辈子一共会死三次。第一次是你的心脏停止跳动,那么从生物的角度来说,你死了;第二次是在葬礼上,认识你的人都来祭奠,那么你在社会上的地位就死了;第三次是在最后一个记得你的人死后,那你就真的死了。” 囧囧今年三岁,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原本她应该无忧无虑的在父母身旁嬉闹玩耍,但是一场疾病让她只能待在医院里,医院最多的是什么?是白色,映入眼帘的是白色的墙,白色的床,白色的门。还好,他的父亲炉石是一名优秀的记者,在一次纪录片中获得大奖,带她去了美国治疗。倘若她只是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家中,等待她的就是病痛的折磨,最终无法呼吸,结束了短暂的生命。 陪着囧囧去美国治疗的是金凤,他们去美国的那天,炉石一个人来到了了一个出租屋内,这个出租屋原本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租住的,但是那个小伙子在野外烧烤的时候发生了意外,这个房子便由炉石租住了下来。 在狭小的出租屋内,除了炉石还有一名穿着白衣的男子。那白衣男子,长得很是阳光,很容易让人产生亲近感。但是炉石却一直和那白衣男子保持着距离,因为白衣男子身上散发着和神秘人一样的气息。桌子上摆放着一尊菩萨,般为顶戴宝冠,左手握拳,置于腰部,右手屈臂,置放胸前,而以拇指、中指、无名指执一朵莲花。 炉石心中一惊,这个菩萨的形象,正是他看过的药王菩萨。身为记者的炉石记忆里很好,还记得资料说过药王菩萨身长十二由旬。随应众生或十八丈或现八尺。身紫金色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如佛无异。顶上肉髻有十四摩尼珠。以严天冠。其天冠内有十方佛及诸菩萨。皆悉影现如众宝窴。眉间毫相白琉璃色。绕身七匝如白宝帐。身诸毛孔流出光明。 这时候白衣男子开口了:“药上菩萨说是咒已。白佛言世尊我今于如来前。说是降烦恼海灌顶陀罗尼。此陀罗尼咒。三世诸佛之所宣说。若有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闻此咒者诵此咒者持此咒者。得十功德利””如果囧囧在场的话,她会惊讶的,也是一个夜晚在医院的病房里,她曾经听到过这样的吟诵 然后白衣男子走到炉石身边,将那尊药王菩萨交到了炉石手中。白衣男子说道:“带上这尊菩萨,已时,子时,午时,你每日烧香供奉三次就好”炉石接着菩萨,发生了那么多事情,他已经完全信奉了这些。白衣男子走了,只留下炉石,很多年后炉石还记得这个场景,那白衣男子甚至比神秘人都要让他印象深刻。 巫解是在药渣中产生的妖鬼,而药王菩萨则是他最大的克星。有了药王菩萨,想来那巫解再也不会去找那小女孩。毕安从出租屋里出来后,路过了一个夜市,夜市里热闹非凡,各种美食。马上就要离开这个地方了,毕安来到一个烧烤摊前,点了很多烧烤。 很多人喜欢在夏季的夜晚吃烧烤,啤酒,烧烤,以及谈不完的话。烧烤摊上,人们嘈杂的聊着天,在首都里每日都在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而最近比较热门的话题,出轨的娱乐明星,最新出台的政策,以及原本的警局局长刘启鑫。 728案件,是一桩毒品案件,刘启鑫在毒贩集团卧底了五年,然后成为了警察局长。而一名叫炉石的记者,他的一份纪录片却告诉了人们一个不一样的728案件。 当年728案件,派去做卧底的除了刘启鑫还有一名警员。那名警员比刘启鑫还卧底的更加成功,他掌握了毒品进货的源头,但是与此同时,毒贩们也发现了有卧底,于是他们便在内部排查。 刘启鑫和那名警员因为加入集团的时间,也被列为了怀疑对象,为了保全自己,刘启鑫便故意暴露了那位警员的身份。然后刘启鑫为了不影响自己,谎称那名警员在毒贩卧底期间,沾染上了毒品,甚至企图背叛警方,所以被他击毙了。消息当年传到警方的时候,局里和那名警员交好的人都很痛心,也很失望。不过,倘若他们看到那名警员真正的死法,就不仅仅是这样了,卧底的下场,除了惨便再也没了别的形容词。 刘启鑫监狱里的时候,又想起了那个场面。那名警员是被刀锯死的,用刀割着脖子,不会一下死亡,对于警察见多了血和死亡,只是那警员临死前,一直瞪大着眼睛,他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暴露,有一瞬间,他看向了刘启鑫。只是那一瞬间,那个场面便印刻在了刘启鑫的脑海中,后来午夜梦回他都会想起那双盯着自己的眼睛。 这时候监狱进来几个人,他们有刘启鑫不认识的也有熟识的,刘启鑫来不及说话,便被控制住。然后他感觉手上被什么扎了一下,慢慢的便呼吸困难,这样的痛苦比当年的警员并不好了多少。 “728案件,发展到这里就可以了,要尽快的淡出公众的视线,不然说不准还会暴露更多”刘启鑫死前,听到的便是这句话,他想起了多年前在警局听到的那个对话,就是那个对话,他才决定去做卧底。这个声音,和当年那个声音是一样的,他临死的时候,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他会一直记住那个警员的眼睛。 那眼睛里最多的不是恨,不是怨,而是同情吧。他想起刚当警察的时候的宣誓词:我是一名光荣的警官,了人民的安定和幸福,是我的最高荣誉。那名警员比他资历高,死的时候应该也怀疑到了自己,看自己的那一眼,是同情,是对他的同情。 刘启鑫在监狱期间畏罪自杀,这则新闻出去后并没有引起了什么波澜,和明星出轨,新出的小花旦各类的新闻交杂在一起,毫不起眼。我们活在浩瀚的宇宙里,漫天漂浮的宇宙尘埃和星河光尘,我们是比这些还要渺小的存在。刘启鑫的死还是牵动了一些人,而王宏伟的离开只有一个人最伤心就是他的母亲雅荣 雅荣在王宏伟墓前,然后慢慢的将一碗阳春面放在墓前,雅荣摸了摸墓碑说道:“最近天气太热,我猪油只放了死钱,不过小白菜我煮了三颗” 在孽镜地狱前,王安石看着孽镜,明白了为什么王宏伟死前脑海里出现的是阳春面了。 第四十五章 变法 孽镜地狱内,王安石在业镜前看着人间发生的种种,在看到雅荣在王宏伟墓前摆放阳春面,他内心里也一阵酸涩,今生终于有亲人记挂他,而不是前生落得众叛亲离的下场。 “现在,要送你去孽镜地狱受刑了。”范无开口说道,准备招鬼卒来带走王安石,但王安石恳求的朝范无说道:“等等,我想在业镜里看一下我的前生”范无有些惊讶,当初王安石刚到孽镜地狱的时候,一直不愿意面对业镜,如今反倒是主动要求起来了,他点头同意了王安石的请求。 业镜里的场景发生了变化,出现的画面是在金銮大殿上,里面有俩个人在交谈着。 北宋熙宁元年,年仅二十岁的神宗皇帝赵顼承嗣大统,英气勃勃,志向非凡。他自幼痛心于皇祖皇宗们对辽和西夏的屈服退让,不满于朝廷、州县的萎靡不振,焦心于国家税收减少、财政紧蹙,有着富国安民、强兵雪耻的强烈愿望。 亲政以后,神宗皇帝赵顼急于物色能安邦治国的英才,最终将目光锁定在王安石身上。王安石年富力强,曾任多年地方官员,在朝中也几经沉浮,了解国政民情,虽未受大用,但在士大夫中享有极高声誉,独负天下大名三十余年,于是神宗把王安石召进了金殿内。 宋神宗还年轻,带着一股冲劲,想要把旧世界打个落花流水,他对着王安石说道:“当今治国之道,当以何为先?” 王安石是一名诗人,但是他内心却心怀天下,有着伟大抱负,这次神宗召见,对他来说是来之不易的曙光,他很珍惜这次机会,慎重的回答道:“以择术为始”。 宋神宗听了以后,心中暗喜,王安石的想法和他很是一致,颇有相近恨晚之感,于是神宗紧接着问道:“不知卿所施设,以何为先?” 王安石见宋神宗对他的话很感兴趣,也忍不住把自己多年的想法说了出来:“变风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凡欲美风俗,在长君子,消小人,以礼义廉耻由君子出故也。伟大抱负” 这场交谈过后,宋神宗给了王安石至高的权利,王安石开始大规模的变法改革。王安石在陕西的时候推行了青苗法,效果很是不错,他决定把青苗法推全国。 所谓“青苗”,是指春天时尚未成熟的幼苗。在春天时,去年的秋粮已经殆尽,而春粮则尚处于成长期,也便是“青黄不接”的时候。 在此时,农民手中有可以预期增值的货物“青苗”,却缺乏供应种植和生活的资金。在过去,他们只能通过向地主借高利贷的形式,来获取所需资金。但是地主开出的利息可远远不止二三分,最终导致的就是农民还不起,只能变卖土地。 王安石深谙金融理财之道,觉得这理应是投资抵押贷款的绝佳时机。他主张政府在春天,以比较低的利率借款给农民。而农民以青苗本身为抵押,在秋收后连本带息还钱给政府。 这便是所谓的“不加税而国用足”,王安石企图通过金融手段,以抵押贷款的方式,来获得政府财政收入。因为当处于生产增加,货物流通的理想化条件下,即便税率不变,也能在高效的流通环境下刺激经济,获得增税的效果。 王安石在业镜前看着当年的自己,镜子中的自己在得到神宗的赏识后意气风发,全心全意都去忙着改革的事情,但是王安石叹了一口气,后面发生的事情是他怎么都预料不到的。一场青苗法,引发的却是灾难性后果。 王安石的变法政策无一不从良好愿望出发,“青苗法”,本意上就是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利益的,而且,他在鄞县做知县时试验过,“贷谷于民,立息以偿”,效果不错。然而当他将此法推向全国,同比例放大,却南辕而北辙了。 不识字的乡农们去申请青苗法的贷款,要经过以下程序:为了填写申请书,就要花钱请书吏;再拿到衙门去申请,碰到贪官污吏,中间不知要花多少打点费,而且贷款多少完全由官吏写。据史书记载,虽然变法规定的利息是二分,但经过中间贪官污吏的层层盘剥,最后贷款农民要返还的实际利息,竟达到原先设定的三十五倍,比高利贷还要高许多。于是逼得农民宁肯“哀求于富家大族,增息而取之”,去借高利贷,也不敢向政府贷款。“利民之政”变成了“扰民之举”。 最后就连王安石的好友苏轼都出来公然反对他,王安石回忆着他和苏轼在大殿上的争论,他前半生很是落魄,在神宗之前并不被重用,只有苏轼这个好友陪着他,面对苏轼的职责,他也曾动摇过,但是他最终还是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可守。 政治家是不会认错的。王安石主持的变法,成了大宋政界围绕新法是“利民”还是“害民”展开争论而形成的最大的一场政治角力,政见不同的臣僚纷纷发表看法,难以骑墙。原来的中书和台谏班子,多数是变法的反对派。 所以,王安石主持中央政局之后,对这些部门进行了大清洗,仅从熙宁元年至四年就罢免了19位台谏,换上了自己的同党李定、薛昌朝、谢景温等,基本封杀了反对的声音。于是,轰轰烈烈的变法期间,或者是“台谏之臣,默默其位而不敢言事,至有规避百为,不敢居是职者”;或者是执政大臣“专用其亲爱之人”为台谏官,“或小有违忤,即加贬逐,以惩后来,必得佞谀之尤者,然后为之”。 ,在这种功利目的前提下引进的台谏,往往多是察言观色、见风使舵之辈,有的声嘶力竭为变法呐喊助威,好也好,不好也好;有的扛着一个拥护变法的大招牌,行灭杀政敌、搜刮民财之事。为了变法,王安甚至在“乌台诗案”中故意陷害苏轼,让苏轼被流放。 第四十六章 吃人 他质朴节俭,不嗜酒色财利;他视富贵如浮云,不以自身荣辱进退为意;他好学深思,深通经术,成一家之学。他是宰相王安石,而击败的他则是一个小官吏,又或者是天下万民。 王安石想让百姓过上好生活,然而,事不遂人愿,从熙宁六年秋开始,天下大旱,十个月滴雨未下,麦苗焦枯。一个叫郑侠的小官,他负责看守安上门,每天在城门上看到为变法所苦的贫民扶携塞道,质妻鬻子,斩桑拆屋,就连他的妻女也每日和他抱怨,于是郑侠将这些图景绘下来。 天无滴雨,路尽饿殍,饥民流离失所,纷纷流入京城,这样的情形不能继续下去了。他像中书省上奏“延万姓垂死之命。十日不雨,乞斩臣宣德门外,以正欺君之罪”。要求废除害民之法,但是却被王安石压了下来。 王安石坚信这只是变法需要付出的小小代价而已,变法不能被这些阻止,在看到郑侠的上奏后说道:“祈寒暑雨,民犹怨咨,此无庸恤。” 郑侠曾经很崇拜王安石,因为王安石很多诗作都表达了对百姓疾苦生活的同情。但如今的王安石已经成了一名“政客”在这里,政侠看不到那个在诗文词章中体恤民疾、赈济困乏的王安石的影子了。 这位中国历史上惟一不愿让人抬、不坐轿的宰相,拒奢华、拒纳妾的宰相,也是惟一死后无任何遗产的宰相,一个本来应该大写的儒者,对平民百姓的利益居然如此视如无睹,郑侠看着灾民,心中感到了莫大的悲哀! 再好的变法,也不能以牺牲普通百姓的生存为代价。情急之下,郑侠顶着欺君的罪名,把自己的见闻《流民图》假冒成边关急报交给银台司,直接呈送宋神宗。 神宗打开一看,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图中所画的,乃是无数的流民,流民携儿牵女,身无完衣。在一片阴沉沉的风沙尘雾里,有的啼饥、有的号寒、有的嚼草根、有的茹木实、有的卖娇儿、有的杀爱女;有的妊瘠不堪,还是披枷带锁,负瓦揭木,卖钱偿官,奄毙沟壑,累累不绝。酷吏威逼恫吓,怒目追索…… 神宗不禁为之潸然:以王安石如此能臣,一场富国强兵的大变法怎么会搞得百姓如此凄惨,民不聊生呢?神宗将《流民图》放在衣袖内,反复观看,面色凝重。四月初六,神宗在度过一个不眠之夜后,下诏暂停青苗、免役、方田、保甲等八项新法。诏下,天降大雨,旱情解除。 苏轼公然反对王安石,被流放。而芝麻级人物郑侠以生命一搏绘制的《流民图》,却成功停止了变法。王安石心有不甘,仍旧和神宗禁言,而神宗再也没召王安石进过金殿,一副流民图,让他们原本的想法都消逝了。 元丰八年,宋神宗去世。宋哲宗即位初,高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司马光成为宰相以后,朝中便再也没了王安石容身之所。 在没有王安石变法之前,司马光也是改革派。见变法如此苛峻,也成为了“保守派”了。而政治上缺乏雅量的王安石更将这些“保守派”一一逐走,司马光上位后,嫉恨王安石,王安石的地被甚至连当初的郑侠都比不上。 王安石一直不理解,为什么变法会失败。不在是政客的他,重新开始写诗: 伊吕两衰翁,历遍穷通。一为钓叟一耕佣。若使当时身不遇,老了英雄。 汤武偶相遇,风虎云龙,兴王只在笑谈中。直至如今千载后,谁与争功。 王安石不是宰相后,原本支持他的人见风使舵纷纷离开,就连家人早已貌合神离,这个时候他想起了苏轼,他们曾经多次商讨国家大事,却在后来的党派争斗中被自己陷害,但是王安石心中并不后悔,他只是恨变法有始无终,没有成功。元祐元年,王安石病逝于钟山 接引王安石魂魄的是范无,直到被带到孽镜地狱前,王安石还在高喊:“我一生为民,孽情台前又能奈我何!”范无最讨厌自已为事情的人,他将王安石带到了孽镜前,范无冷冷的说道“为民?你自己看个清楚” 变法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饥荒,人们为了生存而被迫,最后竟然以同类为食。饥饿激发了人心底最深处的兽性,且不说什么树皮草根,就连塑土地爷神像的粘土都吃光了。许多吃了观音土的百姓因为无法消化腹中的泥土,腹中胀痛难忍不得不用手不停的揉搓着腹部,直到腹中被胃酸浸泡发硬的泥块磨的肠穿肚烂时才在痛苦中慢慢死去。 孽镜中出现了一个小女孩,被饿了很多天的她已经连动都很艰难了,这个时候她的母亲进来了,她母亲温柔的对她说:“二丫,今天母亲带你去吃东西”二丫听到后很开心,和她母亲走了,只是她再也没有回来,而她的母亲领会来另一个小女孩。 “她去哪里了?”王安石问道,范无没有回答,而是冷冷的盯着王安石。镜中画面一转,那母亲竟然在炖肉,而之前领会来的小女孩却不见了踪影,那母亲一边吃一般痛哭着:“二丫,母亲对不起你……” 王安石一震,难道!不可能!王安石不相信自己的猜测,他不敢在看孽镜,整个人站都站不稳。然而旁边的鬼卒则按着他,让王安石继续观看孽镜。 面对着赤地千里的绝境,饥肠辘辘的人们不得不放弃了做人尊严和什么礼仪道德孝道伦理。饿的眼睛发蓝的父母把目光盯向了还在地上玩耍而不知愁的孩子身上,易子相食,二丫就是其中一个。还有一丝力气的灾民们结帮成对四处流窜,杀掉那些被饿的没有反抗力气的灾民然后吃掉充饥。 王安石已经彻底崩溃,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人食人,人间和地狱还有什么区别。王安石在孽镜中,不断的看着所有饥民发生的事情,遭受着内心的煎熬。 还好,轮回转世一次,在这次在孽镜中,他看到的不像从前那么残酷,看到的只是一碗母亲做给儿子的阳春面。范无离开了孽镜地狱,和毕安回合,手中的玉简又增添了一道花纹,范无摸了摸玉简,感叹道,看来用不了多久,玉简便会布满花纹。 第四十七章 应聘 大部分人是要谋生的,不单要谋生,而且希望谋得好。说到谋生,有人适合自己做老板,更多的人则靠打工。比如刚刚大学毕业的石兰因,在家呆了一个月后,受不了父母的唠叨,决定去一家时尚媒体公司ZMH应聘。 石兰因出发前,整整打扮梳洗了一整个小时。她在到ZMH公司后,在公司的玻璃上,看着反光中的自己。石兰因她长相比较甜美,在披上一头贴服的长直发发型,给人清纯的感觉,石兰因理了理稀薄的碎斜刘海,刘海与侧别的头发搭配,给人温婉而淑女的感觉。 石兰因进去ZHM时尚媒体公司,走到了前台前,有些紧张的问道:“请问,面试在几楼?” 前台小姐抬头画着精致的烟熏妆,穿着性感的短裙,抬头看着眼前的兰因,面带微笑的回答道:“欢迎来到ZHM传媒公司,面试在4楼”。 “谢谢”石兰因感谢道,前台小姐的笑容真是漂亮,笑容也很甜美。她感谢的时候扫了扫前台小姐,在桌子上摆放着是兰石因一直很喜欢但是迫于经济,只能放在收藏夹的Prada包包,原本只是受不了父母的唠叨才来找工作,可是如今看来,她倒是对这份工作很是期望。 石兰因在面试前,已经通过了这件公司的笔试。除了和其他公司一样对学历,能力有要求外,也重点备注了一条,ZHM传媒公司对于员工的形貌要求很高,见过了前台后,原本对外貌很自信的石兰因隐隐有些不安。 这是一个看脸的时代,一个人的外貌,影响着生活的方方面面。石兰因社交网站上的个签是“Youdon'thavetobebeautiful,justbegentleandkind”她仍旧觉得,一个人的内在要比外在重要。 但是当她看到面试官的四界的外貌后,石兰因开始动摇了,一见钟情这种只有她闲来无聊时看小说才会看到的剧情,发生在了她的身上。 学生时代的石兰因很喜欢青春偶像剧里,一出现的全身散发着阳光气味、眉清目秀的少年。在学习服装专业之余,石兰因经常摘抄一些她喜欢的句子: 那时候你喜欢上一个人不是因为他有房有车而是因为那天下午阳光很好他穿了一件白衬衫 然而直到毕业,石兰因也没遇到她的白衬衫少年,眼前的四界与石兰因喜欢的白衬衫少年差了十万八千里,并不是说四界不好,而是他太过完美。就像那种走在米兰时装周伸展台上、面容死气沉沉却英俊无敌的男人,就像我们每次打开时尚杂志都会看见的那些说不出的陰沉桀骜却美得无可挑剔的平面模特。 学生时代的所有臆想,在看到四界之后,变得烟消云散。之前她总觉得小说里的一见钟情太过夸张,可是她只是看了四界第一眼,便动了心。人的一生中,又可能遇到很多机遇,它们也许会赤裸裸的在你面前卖弄风情,又或者是不显山不露水的在某个角落等着。 四界看着眼前这个女人,这是他面试的第三个人,看了资料也是刚毕业的学生。他只是略略扫了石兰因脸一眼,随后便开始打量石兰因的着装。 一个人的着装可以反映很多,比如他负责时尚传媒的签约商谈方面。他就总是穿着黑色的、看上去又严肃又冷漠的衣服。 原因很简单当你在商业谈判或者沟通的场合,你所需要的气质就是严肃、理智和一点点的冷酷。而黑色的衣服,就是以这种不尽人情的特点,赋予或者增强你的这种气质。当这样冷酷而理性的你,稍微表现出一点点的温和或者让步的时候,对方都会觉得你做出了非常大的妥协。 反之,还有一名曾经和他一样从事这方面的同事,当穿得浪漫如同粉红的少女,对方见到她后,当即表示绝对不愿意把时间浪费在她身上。而昨日也同样也是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少女,满身的蕾丝花边和一双破球鞋,看到她第一眼,四界便毫不客气的否决了那名女生。 四界举起了一口咖啡,而石兰因则一直站着抑制她的怦然心动。对于四界来说,单从外貌讲,石兰因勉强算是及格。不过若是着装的话,倒是比昨日那位让她满意许多。 并不是石兰因穿着有多出众,只是她也许是运气好,避过了一些四界讨厌的忌讳。 色彩上,身上着装并没有超过三个颜色,而且也没有出现粉红色,柠檬绿,马卡龙色,这些颜色都不适合在面试时出现,会让人质疑你对这份工作的认真程度。 另外没有夸张的饰品,耳钉还算是精致,不过仔细留意可以看出耳钉的廉价,四界又看了看一下石兰因的指甲,上面的指甲油是很柔和的淡蓝色,上面微微有一些点缀,这样的涂抹稍微幼稚了些,不过四界放下咖啡,刚毕业的学生能做到如此已经很不错了。 “你认为在服装传播工作最重要的是什么?”四界放下咖啡说道,声音冰冰冷冷,顿时让处于粉红色气息的石兰因清醒过来。 “不知道”石兰因脱口而出,四界听到后正式看着石兰因,这个回答还真是出乎他的意料,难为自己只见还以为她会比昨日的女生强很多,真是高估了她,四界准备否决石兰因,可是他却扫到了石兰因裙子上的一个小细节。 看到四界紧盯着自己,石兰因的脸控制不住的红了起来,难道他也对自己一见钟情了?不过,石兰因仔细观看后发现,四界盯着的是她裙子上的腰带,这条腰带是石兰因在学校的作品,今天出门前想了半天,觉得和衣服很搭便带上了,难道有什么不妥吗? “你可以留下了,明天七点半去人事部报道”四界说完便走了,只留下了一脸懵逼的石兰因。 第四十八章 赌约 “滴滴滴”手机响了,石兰因听到后放下手中的设计图纸,揉了揉困乏的双眼。 她来到ZMH公司后已经三个星期,刚好度过了实习期,正是成为了ZMH服装设计部的一名正式员工。第一次工作,怎么说?没有想象中的可怕,但也不轻松。 不过,有一些事情,还是出乎她的意料。从小到大,石兰因都没有在意过长相的问题,而是把重点都放在了学习上。但是进入这家公司以后,石兰因发现,同事的话题总离不开外貌。 “哎呦,觉得自己脸好大”每次吃饭的时候,同事林瑜总会抱怨。林瑜是和她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有点婴儿肥,但在石兰因眼里很是可爱。 “瘦脸的话,我这里倒是有个美白丸很好用”曲筱筱说道,曲筱筱是她们这组的翘首,如果说石兰因是林瑜儿的闺蜜,那曲筱筱就是她的偶像了。 浓密金色的大波浪长发随意地披在肩头,无懈可击的精致妆容。一身烟灰色的双宫连衣裙,那连衣裙正面看起来简洁大方,不偷不露,但后面却设计成了露背样式,将曲筱筱包裹的凹凸有致,性感迷人。 “兰因你怎么不说话,曲筱筱的美白丸我要去试试,要是我也想筱筱姐这么美就好了”林瑜打趣道。石兰因没有开口,因为她的确不太喜欢曲筱筱。 他们这一组是在实习生里选出来的佼佼者,石兰因是因为专业过硬,在设计方便很出色。而林瑜专业算中等,但是胜在性格好,很受欢迎。至于曲筱筱,对于她石兰因最开始是从别人的讨论中听到。 “那个叫曲筱筱的新人好漂亮” “漂亮?你是瞎吗?一看就是整容脸” “我也看出来了,干咱们这行,你怎么一点眼力劲都没有,你看那鼻子明显是做了微晶瓷鼻” “下巴也是玻尿酸下巴,刚进公司我就发现了” 好像大家都不喜欢曲筱筱,不过到了最后的实习生评选,收到票数最多的不是颇有才华的石兰因,也不是为人热情的林瑜,而是一直被议论的曲筱筱。更让石兰因在意的事,曲筱筱和她一样,喜欢着四界,还曾公开表露过。四界在公司人气很高,如果不是曲筱筱长得漂亮,就要被一大堆口水淹死了。 “乱想什么,画图纸画图纸,参加下周的巴黎时装周”石兰因给自己打气,下周要选一个人去巴黎时装周,石兰因业绩很好,所以人选被确定为她。 打开手机是一条好友qq请求,黑无常?这是什么网名,还真是奇怪,在看看个签,捉掉所有逃到人间的镇域鬼!头像倒是很帅气的样子,不过肯定不是本人。怎么看去这人都是病,石兰因想了想拒绝了这条好友请求。 这次的租住的房屋,是一件公寓楼。比刚入世租住的房子要小一点,但是比许念家的杂货铺的小宿舍足足大俩倍。风格的话和卓素他们的小镇相似,价位要和王宏伟在北京的出租屋一样的贵。 “被拒绝了”范无冷冷的说道,原本就要冷酷的范无脸色不好以后,更是浑身散发着低气压,宛如焚寂煞气。 “你那样的网名和个签,不被拒绝才不对劲吧”毕安无奈的说道,同时往旁边一闪,避免心情不善的范无把他和往常一样扔出去。 第四十九章 噩梦 “好困”石兰因翻了翻身子想继续进入梦乡,奈何响个不停的闹铃声,提醒着她不得不起床上班。 万般不情愿的起身,揉了揉困乏的眼睛,石兰因穿好衣服后去洗漱,但是当石兰因看到镜子时,却发出了惨绝人寰的尖叫声“这是谁!” 镜子里出现的脸,按理来说应该是一张巴掌大小的脸,双眼皮,明亮又勾人的眼睛,小巧的鼻子,粉嫩的嘴唇,白嫩的皮肤,总体来说是甜美青春的脸,但是镜子中出现的脸,以大众的眼光看用“恐龙”形容在合适不过、 单眼皮,塌鼻子,厚嘴唇。这些还不要紧,最差的则是皮肤,额头上有红色的痘痘,鼻子上布满了黑头,脸上还有雀斑,而且下巴短,整一张大饼脸。 “这是怎么回事!”石兰因崩溃的大喊,她发现镜子中的那张脸随着她的一举一动也在移动着,也就是说镜子里的这张脸就是她自己。 “这不是我!啊啊啊啊啊,一定是噩梦,我一定还在梦中!”石兰因抱着头大喊,一夜之间,外貌怎么可能发生这么大的变化,而且还是变得那么丑。 “一定是梦,我要醒来,我要醒来……”石兰因闭着眼睛,嘴里不断的碎碎念着,她一定是在做梦,只有在梦里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等她醒来,她一定还是那个甜美可人的她。 不过,事与愿违,等石兰因睁开眼,她不是在床上睡觉,而是站在镜子前,脸上布满着惊恐和绝望。“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是现实中的人,我又不是小说里的人物”石兰因说着,眼泪流了下来,遇到这样的情况,她也不知道如何是好。 “滴滴滴”手机响了起来,石兰因回过神了,对了发生了这样的事,她要赶紧想办法。打电话给父母,石兰因就是因为不喜欢父母的唠叨才出来,自己一出事就给父母打电话,怎么也拉不下脸。给朋友林瑜吗?要怎么说,林瑜林瑜我一夜之间变丑了,这么荒诞的说法谁会相信。即便是最容易相处的林瑜,也会觉得自己在胡说八道吧。 石兰因心里乱糟糟的,她拿起手机,给她发消息的不是别人,正是昨晚那名叫做“看脸时代”的好友,“早上好,今天是赌约的第一天,你还好吗?” 赌约!石兰因眼瞳一紧,自己昨晚就是答应了这个QQ 第五十章 变化 石兰因下车后就朝着公司奔去,但是到了门前后却犹豫起来。在玻璃的反光中,原本贴服的长发,此刻却显得头很大,很是臃肿,而原本小情新的稀薄刘海,如今这张大脸上显得很不搭配,十分可笑。 自己变成这样,怎么进公司?又如何和遇到的人解释呢?一时间,一大串的问题袭来,不过石兰因看了看手机,已经二十五了,在这么耽搁下去,就会迟到了。不管了,ZMH公司对迟到的员工惩罚很重,石兰因想了想巴黎时装赛,今日是交设计稿的日子,握了握拳,石兰因走了进去。 “石兰因,你怎么才到,马上要开会了,你快点”林瑜老远就看到兰因呼喊着,同时快步走到兰因身旁。 石兰因用稿件挡着脸,不敢让林瑜看她,同时心里也在想着要如何和林瑜解释,自己相貌变化的原因。 “林瑜,我的脸出了点问题”石兰因犹犹豫豫的说道,林瑜疑惑的说“你的脸能出什么问题?”同时伸手将石兰因脸上的稿件拿了下来,然后盯着石兰因。 石兰因紧张的开始冒汗,怎么办,怎么办,她要如何和林瑜解释自己脸部的变化!而林瑜则盯着石兰因的脸,一秒、俩秒、三秒,然后悠悠的说道:“切,我还以为怎么了,你的脸不一直都这样吗?” “诶?”石兰因一脸懵逼,林瑜在说什么,原本在苦苦想着和林瑜解释的石兰因听到林瑜的话后,被搞得不知所措。而林瑜则拉着石兰因朝着会议室走去。 因为之前耽搁了很长时间,石兰因和林瑜是最后到了会议室,等进去以后,四界已经站在台上,准备开始这次关于巴黎时装赛PPT,看到她们俩人后,四界皱了皱眉头,开会的话要提前来公司,这俩个人也太不懂事。 石兰因入座以后,整个人恍恍惚惚,脑海中一直在思索着林瑜的话,她的脸一直都是这样?石兰因按耐不住 第五十一章 人选 “首先,大家来看一下这个理论尔姆霍茨四方形错觉理论”石兰因一开始演示,便开始自信起来,虽然还是那张恐龙脸,但是浑身散发的气场却让人忽视了她的脸,而开始停下议论开始听她讲解。 石兰因打开ppt,是一张图片,不过上面画着并不是设计的作品,而是俩个四方形。看到大家疑惑的样子,石兰因开始解释起来:“大家请看,这是赫尔姆霍茨四方形、这是两个尺寸完全相同的正方形,内部分别填充一组竖向平行线和一组横向平行线。但是赫尔姆霍茨发现,虽然实际面积相等,但看上去竖线覆盖的面积更大,这个理论被称为尔姆霍茨四方形错觉理论” 看到大家对她的演讲有了兴趣,石兰因更开始滔滔不绝的讲来了起来,她点了点ppt,切换到一个统计表上:这是英国约克大学心理学系的彼得·汤普森博士最近做了一项统计表。他进行了一场实验,在试验中他让200多个妇女分别穿上横条纹和竖条纹的衣服,然后拍下总共400多张照片让志愿者看。结果,志愿者们普遍认为,同一个妇女在穿横条纹的衣服时比穿竖条纹的衣服感觉更瘦。而两个不同的妇女,尽管在肉眼看来身材相仿,但一个穿一件横条纹的衣服,另一个穿竖条纹的衣服,有53%的志愿者认为穿横条纹衣服的妇女比穿竖条纹衣服的看上去瘦。穿竖条纹的衣服不会让你看上去更苗条,而穿横条纹的衣服也不会让你看上去更胖。以前那些大家普遍认同的穿衣原则,我想是在误导大家。” 四界点了点头,他之所以打断了曲筱筱的演示,就是因为曲筱筱的设计中运用太多的竖条元素,石兰因很聪明。其实关于条纹元素,他已经研究过一些。不过,石兰因的论点有个bug,横条纹虽然显瘦但是是需要一个前提的,不知道她能不能发现。 四界曾经调查过一些其他服装专柜营业员,据他们说一些身体稍胖的顾客,选购衣服时不停与他们争论到底是横条纹还是竖条纹更显瘦。其中有9位反对这个说法,他们以自己多年的销售经验,认为事实是竖条纹比横条纹更显瘦。 但是四界心里清楚,之所以营业员这样回答是因为他们这一批主要从事的是男装品牌,几乎没有横条纹衬衫在商场里逛一圈可以发现,在有条纹图案的服装中,男装要远远多于女装,因此男装部的营业员对此更有发言权。10位接受调查的营业员分别服务于toer(汤米希绯格)、huutuonywear(汤尼威尔)、蒙特卡诺、boss等10个男装品牌,包括时尚品牌、休闲装、正装等品类。 其中只有ah的营业员认为,横条纹的服装比竖条纹更加显瘦,其他人都一致认为竖条纹要比横条纹显瘦,在为偏胖的顾客推荐花色时,通常都推荐竖条纹而不是横条纹的衣服。toer的营业员举了一个例子:几乎所有的条纹衬衣都是竖条纹,极少能看到横条纹。确实,找遍了这十个专柜,也找不到一件全都是横条纹的衬衣,而竖条纹的衬衣,几乎在每个有衬衣的专柜里都能找到几件。有9位营业员说,条纹衬衫只有竖的没有横的,可能与体型偏胖的顾客越来越多有关。aqua一位姓章的营业员回忆,以前男裤二尺三、二尺四的尺寸最好卖,现在变成二尺五、二尺六的尺寸卖得最好。人们的体型比以前胖了,服装品牌在设计时已经考虑到了这点,很多款式都是为了让变胖的人显得瘦一点。 四界在思考着他是调查了男装才发现了条纹的问题,而石兰因仅仅是观察了女装,那么关于条纹理论的bug,她会发现吗?四界盯着石兰因,心中期待着石兰因的演讲。 石兰因也晒出了自己的作品。她的作品是一条长裙,如果按照她之前的论点,她的作品应该都是横条元素,但是她的裙子上面确是上面是横条,下面是竖条,而且和其他不同的是,石兰因设置的横竖条宽度并不相同。 “你不是说横条比较显瘦吗?你怎么又设计了竖条,前面还扯那么多”曲筱筱一直在观察四界,看到四界目不转睛的盯着石兰因那张恐龙脸,心里不爽了起来开口说道。 曲筱筱一开口,下面也有人附和的说着,石兰因心中顿时有些紧张,或许是发现了石兰因的情绪变化,四界朝石兰因开口说道:“继续你的演示。” 石兰因听到四界的话后,心中不由的一阵欣喜,她调整了情绪,和大家解释道:“之前的姆霍茨四方形错觉理论只是个理论,所以它只正确了一半,一切还需要实践,通过一些品牌的调查,我发现横条显瘦理论虽然正确,但是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横条纹一定要细,深颜色越多越好。而细条纹条纹的粗细、颜色不同,会有截然不同的效果。我分析了公司的主要目标客户,算出来最平均的数据,然后才设置了这条裙子。” 四界眼前一亮,心中不由的夸了石兰因一句,她非常的聪明。没有辜负他的期望,发现了理论的bug,而且还懂得调查公司的主要目标客户,这次的巴黎时装会,就是她了。四界心中满意,脸上也微微露出笑意,他开口称赞石兰因说道:“设计的非常好,你很聪明。” 石兰因走下台前看了四界一眼,她好像在四界脸上看到了笑意,是因为她吗?她回到座位后,忍不住开始浅浅的笑,原本少女怀春最是动人,但是在旁人看来画面,就是一个恐龙妹猥琐的笑个不停,那画面太美不忍直视。 林瑜戳了戳石兰因,小说问道:“你在笑什么,你几天好奇怪。还有恭喜你啦,四界都亲口夸你了,这次的时装会去的人选肯定是你,我不管,你要请我吃饭。” 石兰因点了点头,刚好她也有些事要问林瑜。一旁的曲筱筱理了理垂在肩膀的卷发,看了看新做的美甲,明天的话去约表姐重新做个美甲,然后曲筱筱看了一眼石兰因,石兰因 第五十二章 后巷 下班后,大家都打卡下班,ZMH公司结束了一天的热闹变得冷清起来。石兰因追上林瑜,约林瑜一起下班吃饭。 林瑜听到石兰因的邀约后,开心的笑了笑,戳了戳石兰因大饼的脸说道:“你还真请我吃饭,我刚才在会议室里是开玩笑的,而且我现在肚子还不饿。” 石兰因想了想回复道:“如果现在你不饿的话,我们可以一起去喝咖啡,反正现在还很早”她有些事情要问林瑜,所以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约到林瑜。 看了看手机,时间确实还很早。林瑜答应了石兰因的邀约,俩人商量后打算去广场附近的星巴克咖啡厅,石兰因一路上心思重重,心中反复想着林瑜早上对她说的那句话“你的脸原本就是这样” “兰因,你等等,你看巷子哪里是什么店,看起来很有意思的样子”林瑜拉了拉石兰因,石兰因顺着林瑜指的方向看去,然后和林瑜一起走进了这条巷子。 走进巷子一看,有一所普通的民居,但是门却被染成了墨绿色,墙上有扇白色框的老式窗户,窗沿上摆着几盆紫罗兰。门上挂着一个桂花圈,中间有个金黄色的小铃铛。抬头一看,是个黄色的牌子,上面写着“后巷咖啡馆”。林瑜十分好奇的拉石兰因进入了“后向咖啡馆”。 以前只知道这里是一片旧民居,每次经过也不大留意。原来这里还有个咖啡馆,可开在如此隐蔽的地方,又如何能招到客人呢?最近出乎意料的事情真是越来越多,石兰因心中吐糟着。 进去以后,只见里头不松不紧地放着十张黑色木头正方桌,椅子是皮制的扶手沙发椅,清一色的墨绿色。在橘黄色的灯光照耀下,无法辨别出墙壁是白色的还是黄色的。林瑜挑了一张靠窗的位子坐下来,而石兰因则继续看着这家咖啡馆,走到墙边才发现在最里面有个旋转的木楼梯,直通上阁楼。楼梯扶手上钉着一块小牌子,写着“后巷迷梦”。 “这里还是很漂亮,兰因你快过来”林瑜开口道,石兰因原本打算上楼,听到林瑜话后打消了念头,走到了柜台前准备点餐。 “俩杯卡布奇诺”石兰因走到柜台说道。柜台是板栗色的,一米多高,里面坐着一个看起来冷冰冰的年轻男子,看到二人进来,只是稍微抬了抬头,听到兰因和他说话,站起来回复了一句:“嗯”便走到后面去忙碌了。 一会功夫那男子便出来,手里端着俩杯咖啡交给石兰因,便继续坐在柜台前那这本书开始阅读,不在理会她们。石兰因看了看那男子的背影,在这座发达的城市,服务业都是永远热情高涨,推门便露出两颗虎牙咧嘴笑,迎上客人。像这个男子一样,漫不经心的服务态度,可真是少见。 石兰因端着咖啡走到林瑜面前,给林瑜递了过去,林瑜接过咖啡后,拿着勺子开始加方糖,然后轻轻摇起一勺吹了吹,尝了尝说道:“咖啡很好喝,兰因你尝一尝” 石兰因拿着搅棒不停的搅拌咖啡,听到林瑜的话后,还是开口说道:“林瑜,我的脸一直都是这样吗?” “不是啊”林瑜放下咖啡说道,石兰因听到后一阵激动,但是还没等她开口,林瑜便话锋一转又紧接着说:“你现在比刚来公司实习好看多了,也可能是我看习惯了。不过说了,你别生气。我还想起我当初第一眼见你,确实被你惊的不清,我之前还听说ZMH公司对员工外貌要求挺高的,但是石因你,算了都过去这么久了,大家都看出你有实力,是实力派,至于外貌,兰因科技这么发达,大不了你可以整容嘛。”林瑜一本正经的看着石兰因,而石兰因则低着头,继续搅动着手中的咖啡,没有说话。 气氛一时间有些尴尬,林瑜站起来走到着,走到墙边的时候也看到了“后巷迷梦”便会到座位,拉了拉石兰因,满心期待的说着“兰因,兰因,我们去上面看看吧”石兰因点了点头,跟着林瑜上了二楼。 上了二楼以后,只见二楼空荡荡的并没有人。而在墙上则贴着一张便利贴,上面写着这么一段话“人生如梦亦如幻。众生痴迷千幻象” 第五十三章 迷梦 今天是周末,本来可以好好睡个懒觉,但是响个不停的手机吵醒了石兰因。石兰因揉了揉酸痛的双眼,拿起手机,是林瑜打来的电话。 “兰因起床了吗?我有些事情要告诉你,你出来好吗?”林瑜语气有些急切的说着。 “什么事情?你可以在电话说,今天我状态不是很好,不想出去。”石兰因疑惑的问道。 “电话里讲不清楚,你还是出来见一下我,这样吧,你去昨天咱们去过的后巷咖啡馆找我。”林瑜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喂?喂?怎么挂了,唉,还有什么事情能比我身上发生的事重要呢?”石兰因心中一阵惆怅,但还是起床去卫生间洗漱,看到镜子后,楞了一下,然后低下头用毛巾擦了擦脸继续洗漱。人有自动治愈的能力,一个晚上过去石兰因已经没有昨日那么难过,相反她还决心要赢得和看脸时代的赌约。 “后巷咖啡馆”石兰因回忆了一下昨日去的咖啡馆,不知为什么她对店里的那个年轻人总有一股隐隐的排斥感。昨天那个年轻人还给了她个许愿瓶,也没来得及看,想到这里石兰因去床头柜拿起昨日的那个许愿瓶。 许愿瓶是五角星的玻璃瓶,塞子是木头的,立面有一张被丝带系住的许愿纸。也不知道里面写着什么?昨天在二层的后巷迷梦,立面的那一段话让石兰因深有感触。“人生如梦亦如幻,朝如晨露暮如霞。众生痴迷千幻象,身陷红尘终不悔”尤其是前半句话,更是说中了石兰因的心声,最近发生的一切正是如梦亦如幻。 上架感言,狗蛋的内心小剧场 想到无常上架了,我的内心如果形容一下,大概就是有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因为我刚开始写文最大的心愿,就是赚回快递费。 这本书,签约合同邮寄了三次。 无常这本书是5月15号发的,写到一万多字的时候收到的站短。当时超级开心,编辑发的注意事项一个也没看,就打印合同邮寄了出去。 结果却收到编辑通知说合同有问题,当时才反应过来,原来这玩意需要签字!按照规定签字以后,重新打印寄了出去,然后便安心等着小说改状态。 可是三天后,得到的消息是因为我未成年,所以需要复印父母的身份证,否则不能签约。然后狗蛋炸了,当时的心情大概只能用表情包来表达,犹豫了一下签不签约,最后决定还是签,不能让之前俩次快递白费。 第三次终于签约了,看着写着A签的无常,最大的感慨就是一定要把我的快递费赚回来! 签约后就是等待推荐,第一个上的推荐是申请的青云推,很喜欢这个推荐的名字。网文并没有我最开始想象的轻松,每次卡文的时候就各种头疼,就算离开电脑在床上躺着也是各种想剧情。周五是等待站短的日子,变得让人期待又害怕。也会对比别人的数据,也会因为没人看沮丧。但每次想放弃的时候,就想想我的快递费,然后就又爬起来码,要坚持到全勤。 QVQ抠门的狗蛋,抱着赚回快递费的想法,这样到了上架。但是到了上架的今天,这个目标已经很淡了,现在码字就是想把无常写完,毕安和范无就像存在一样,我只是听了他们的故事后在转述而已。 写小说之后,认识了个软件叫小黑屋,熟悉了一个词叫码字,水了一个贴吧叫起点吧,知道了个论坛叫龙空。 每一个点击,每一个推荐,每一个打赏,每一个收藏,都是码字的动力,每天睡觉前都要看一遍作家助手,醒来后第一眼也是看作家助手。 无常是我的第一本小说,关于无常有太多的第一次。 第一个点击当然是我自己点的,看着书就这样在网站上出现,那种感觉真的很好。 第一个推荐是朋友投的,特意下载了APP然后给我投票,然后看到推荐从0变成1。 第一个打赏的人我一直在关注他,只是他好久也没上线,希望有一天他能回复我的私信,听我说一声谢谢。 第一个评论是网编hhh,相信写书的小伙伴都曾经遇到网编拉人,我记得我当初被拉的时候还激动,认为自己写书写的很好才会被拉,后来才知道网编每一个人都回拉。 无常到上架有很多帮助的人,认识的第一个女频作者是阿瑜儿,她关心帮助了我很多,她是一个很努力的人。比起我的龟速码字,她每天都很稳定的更新,通过阿瑜儿我也认识热心的兰因姐姐,也进入了小窝这个欢乐的群。还有第八组女频群,当初在贴吧里很有缘的遇到了同组的姐妹,每天在群里讨论各种无节操的羞羞哒的事情,她们的作品我都放在车位里,大家可以去看~ 帮助最大的就是起点吧,如果看起点吧的话,很容易就发现我的身影,从瑟瑟发抖的萌新变成了新的水魔。起点吧很多人都给我投过推荐,在这里说一声谢谢。点吧的水魔和水怪猎人太多如果都打出来,大约我要永远留在感言了,但是起点吧的吧友,都是炒鸡可爱的存在! 无常也有书友群,第一个读者进群的时候,可激动一直聊,感谢他没有没我吓走之恩。后来群里来了一些人,每天看他们水群可欢乐,可惜群里机器人坏了,我要尽快重新搞一个进去。无常的群画风大致讲述一下的话,就是漫漫的表情包,弥漫着斗图的硝烟QVQ特别爱无常群里的人,要一直在群里不可以离开~ 还有现实的朋友,感谢智障,大山,屁刚,老王,辟邪,一大批这清新脱俗的外号 特别骄傲的事,我搜了一下,只有我这一本是讲十八层地狱的故事!这个发现让我炒鸡开心,当然如果你们仔细搜索也有一本和地狱有关的,但是那是一本小H书,老司机们别想着和我要那本书的链接,乖乖的看无常。 请继续支持无常吧,和所有的读者还有朋友说一句:无常还很长,请多多指教-v-(未完待续。) 第五十四章 迷梦 不过出乎意料的是,兰因听了林瑜的话后,情绪倒不像刚开始那么激动,而是冷静了下来。 “原来是因为这个吗?”石兰因喃喃说道。这要是在别的行业,她或许还会生气,但是作为时尚传媒行业外貌本来就是实力的一种,来公司前除了学习设计的内容也在形貌上下过功夫。 当时兰因对自己的外貌还是很自信的,哪里会料到会因为一场赌约变成恐龙妹。 “兰因,你别担心,事情还没定论。我只是听说明天上班的时候,曲筱筱的表姐会来咱们组,她一定会对你的外貌做文章。大家都是好姐妹,所以才来告诉你这件事,你不要太难过,我还有事就先走了。”林瑜走了,只留石兰因留在后巷咖啡馆。 在林瑜走后,范无看了看表,想起毕安和他交代的事情。他放下杂志,拿着许愿瓶走到石兰因身边,将许愿瓶递到了石兰因手中。石兰因楞了一下,然后站起来来着范无说道:“你是看脸时代吗?这许愿瓶里是什么?” 范无甩开石兰因,看起来不太高兴说道:“我不是什么看脸时代,至于这个许愿瓶是二层迷梦的客人让我交给你的。” “迷梦的客人?我并不认识什么迷梦的客人”石兰因说道。其实她也感觉,这个人与看脸时代不是一个人,只是因为许愿纸上的内容,才会把他们联系在一起。 范无没有说话,而是带着石兰因走上了二层,不同以往的是,这次二层不是空荡荡的,而是有一个白衣的男子在上面,那男子长得很是阳光,给人很好相处的感觉。石兰因内心的直觉告诉她,眼前的这个人就是看脸时代。 “怎么样?换了副面容,生活还好吗?”那男子开口了,有黑无常的地方就有白无常,所以这个人不用说当然是毕安。 “你是谁?”石兰因开口问道,她当然知道她就是神秘人看脸时代,不过她还有更多的事情想知道,这个人为什么要找她打赌,为什么能改变她的容貌,种种疑问汇聚在一起就成了一句你是谁。 “你何必管我是谁,我只是很好奇,在赌约之后你的生活”毕安并没有回答石兰因的问题,而是继续问道。 石兰因没有说话,之前她也觉得容貌不重要。但是最近发生的事情让她产生了一丝动摇。 从外貌变换的第一天,很多事情就发生了变化。在公交车内,她和以前一样是劝阻别人不要在公交车内吸烟,对方却不是和以往一样接受意见,而是取笑了她,劝阻别人吸烟这种事和外貌有关吗?为何会有不同的待遇。 还有在公司,虽然不像在公交车内直接被取笑,但是石兰因也明显的感觉到大家对待她的态度和以前不同。从演示时大家的小声议论,以及在演示完后的寂静一片。放在以前,就算她比不上曲筱筱漂亮,大家对待她也是很友好的,也没有如今这么冷漠。 歧视,在成年人的世界里,再也不是破口大骂和当面挤兑。而是,在暗涌的气场里,让你隐隐的注意到,你是被排斥在外的。 “怎么不说话?是不是准备认输”毕安看石兰因表情很是伤感的样子,开口问道。希望她不要现在认输,不然原来的计划可要泡汤了。 “不,我不认输,我坚持我的看法”石兰因想到了曲筱筱,曲筱筱是很美貌,但是她没有才华,所以在演示会上还是输给了她。即便她的表姐来了,石兰因也有自信用出色的设计稿说服大家,来参加这次的巴黎时装赛。 “既然如此,那么恭喜你进入赌约的第二个阶段,希望经历了第二个阶段,你也会像现在一样不认输”听到了满意的回答后,毕安内心松了口气。 “第二个阶段?难道我还变得比现在更丑吗?”石兰因苦笑了一声。毕安摇了摇头:“不会的,你现在可以走了” 石兰因摸了摸脸,终于她问出了一直埋在心里的问题:“你是怎么做到的,把我的脸变成这副样子。” “你看过墙上那副字了吧,人生如梦亦如幻,朝如晨露暮如霞。众生痴迷千幻象,身陷红尘终不悔。你想知道的都在里面,现在你真的该离开了”毕安不在理会石兰因。 石兰因离开了后巷咖啡馆,走的时候忘记了拿许愿瓶,许愿瓶里仍然有一张许愿纸,而上面的内容便是赌约的第二个阶段,只是可惜石兰因忘记了拿许愿瓶。 在石兰因走后,另一个女生到了后巷咖啡馆,她是后巷咖啡馆的第一个客人。 “好久不见”毕安朝着来人打招呼,她起色很好,看起过的挺不错,比第一次见她强太多了。三个星期前,毕安去ZMH公司调查蒸笼镇域鬼的事情,谁想到在公司门口却遇到了她在哭泣。 “多亏你了,不然我不会像现在这样”三个星期前,她去ZMH公司面试,但是却因为相貌丑陋遭到了拒绝。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因为相貌收到歧视了,在这个看脸的社会,一切都被扭曲了。 “我来是想问,我的外貌还会变回去吗?”她紧张的问道,那日毕安说要和她玩一个游戏,如果她完成了这个游戏,她的人生就会改变。本来以为这又是一个无聊的恶作剧,没想到她的外貌真的发生了变化,变得非常的美丽,只是她每次照镜子的时候,都会想起自己从前那副的丑陋的样子。 “这副容貌就当是你的装备,装备总有过期的时候。但如果你能完成任务,当然可以继续使用”毕安已经完全适应了人间,对于人间的一些名词使用的很是熟练。 “我会完成任务的”她不想在回到原本的样子,因为现在的生活真的是太美好了,只有石兰因那种傻子,才会放弃自己的容貌。 毕安看着眼前这个女生,比起石兰因,她更应该去蒸笼地狱。但她虽狠毒,仍旧是个普通人。而石兰因相比无辜,却是注定的镇域鬼。一场赌约一场游戏,看似随机的结果,却已经注定。(未完待续。) 五十五章 人选 “这次巴黎时装会的人选,最终有俩位候选人,一是曲筱筱,二是石兰因,现在开始投票决定人选。”会议上,四界宣布着最新的决定,他的身边还坐着一位女子。 这个女生叫曲娇,是和四界同一批进公司的实习生,四界印象里最深刻的就是,一次找客户签约,曲娇穿了一身粉红色的公主裙,当场被客户拒签。 “时装会的话,这批实习生里曲筱筱最合适不过”曲娇开口了,下面的实习生抬头看着曲娇,前几天公司就传闻曲筱筱是人事部主管曲娇的妹妹,如今看来倒不是传闻。 曲筱筱已经够漂亮了,但是曲娇来到会议室后众人则都被曲娇吸引了。如果说曲筱筱是一朵玫瑰,那曲娇就像牡丹,美丽中还有几分高贵。 正当大家纷纷打量曲娇的时候,四界开口了:“与你的意见相反,我倒觉得石兰因要更适合时装会”没想到上面会让曲娇插手时装会的事情,原本已经订好的人选不得不重新选择。 曲娇看了看四界,四界是和她同一批的实习生,不过她和四界的关系并不好。在当实习生的时候,她在见客户时穿了一件粉红色的少女衣,结果客户很生气拒签了她,因为这件事,她被公司批评了许久。 而四界与她相反,在实习期从来没有出过错,于是俩人常常被对比。四界后来成为了ZMH公司签约部门的经理,不过她也不差成为了人事部的主管,俩人如今要比起来,倒是她更受器重些。 俩人说完话后,下面的人沉默起来,马上就要投票选人选了,但是究竟选哪个可真是伤脑筋。 “听说时尚芭莎也很看重这次时装会,派了他们公司的于娜。于娜那个小姑娘不说才能,光是长相就够吸引人的了。曲筱筱去时装会,当然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一位实习生开口了,曲筱筱可是他的女神,这个时候当然应该出来支持女神。 “时装会又不是展览赛,光看一张脸算什么本事”四界刚说完,那名实习生就抬头看了曲娇一眼,曲娇冰冷的扫了那实习生一眼,那实习生便灰溜溜的不说话。 有几名人事部实习生开始八卦起来,听说他们的部长曲娇就是靠着一张脸走到了主管的位置,四界经理这话是赤裸裸的不给曲娇主管面子。 出乎意料的是,曲娇并没有多大反应。这倒让四界微微惊讶了一下,曲娇变了很多,当初实习的时候她可是就像一座火山一样,动不动就朝他喷火,如今倒是稳重了许多。 “我推选曲筱筱,是因为我觉得曲筱筱的形象好,参与时装会是代表公司的,所以外形好当然能给公司加分。才华的话,我觉得曲筱筱的设计修改一下,还是不错的。至于那名石兰因的实习生,不知道有什么才华能让四界这么欣赏”曲娇笑着说道,曲筱筱的演示稿她看过,确实不太好,但经过她的修改之后倒也拿的出手了。 “那么,石兰因你来再讲述一遍你的设计理念吧”四界说道,下面的实习生们也看出了猫腻,曲娇帮助的是曲筱筱,而四界明显比较支持石兰因,一个是经理一个是主管,最可怜的是他们这些实习生,明明和时装会没什么关联,却偏偏要夹杂在中间。 石兰因站起来,她想开口讲一下条纹元素,但是奇怪的是她的脑海中一片空白,支支吾吾半天也说不出来。四处望了望,大家都在等着听她讲述,平时随随便便就能讲出来条纹元素的市场,条纹元素的发展,条纹元素的理念,但今天好像从未接触过一般。 “半天都不讲话,我看那演示稿也不知道是在哪抄的吧”曲娇不善的开口,四界心中也疑惑起来,这个石兰因怎么回事,站起来一句话也不说。 “兰因,兰因,你怎么了?你平时那么有才华,怎么这个时候不说话了”坐在兰因身旁的林瑜拉了拉兰因小声的说道。 “难道!”石兰因看着林瑜,脑海中闪过一个恐怖的想法。 昨天她和林瑜去了后巷,然后遇到了看脸时代,在后巷迷梦里进行了赌约的第二个阶段。今早一起床,她就去照了镜子,仍然是那副恐龙面貌没什么变化,但她心里一直惦记着所谓的赌约第二阶段却没有头绪,直到刚才四界让她起来讲话。 赌约的第一阶段失去的是外貌,那第二阶段失去的竟然是才华吗!石兰因开始拼命的回忆相关的专业知识,果然那些名词理论她都想不起来,从在学校开始石兰因就因为专业好而备受瞩目,进入公司后也因为这个收到赏识,一夕之间失去才华,这远比外貌变丑要对她打击更大。 “你怎么了?石兰因”四界看石兰因神情恍惚,于是问道。 “对不起,我今天有点不舒服,能不能换个时间”石兰因低声的回答,她刚说完曲娇就笑了起来:“现在的新人,可真是越来越狂傲了,以为公司就你一个人”她已经准备好在石兰因讲话的时候找茬,没想到对方居然连口都没开。 “那你先休息一会吧,刚好中午饭的时间到了,大家先去吃饭,一会再来继续讨论这个事情”虽然不知道石兰因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无论如何他都不会让曲筱筱那个草包去时装会,四界说完话后便走了出去。 曲娇白了四界一眼,区区一个经理而已,这么不给她面子。惹她不开心,她只要和boss稍微撒个娇就能让他受点苦头,但是毕竟时装会是由他负责,即便她是主管也不能插手太多。 “姐姐,我们一起去吃饭吧”曲筱筱走到曲娇身边亲切的挽着曲娇,曲娇点了点头,曲筱筱是她的妹妹,她当然应该帮忙,不过看着妹妹那张精致的脸,她心里总有一些奇怪的感觉,妹妹好像和记忆里的有些不同。 好像她的妹妹不应该是曲筱筱,而是那个石兰因。曲娇看了看坐在那里魂不守舍的石兰因,这样的女生估计整容都要花很多钱,那样的女生怎么会是她的妹妹,自己的妹妹,就应该是面前这个长相精致的曲筱筱。曲娇摇了摇头,不在乱想,然后和曲筱筱一起去吃午饭。(未完待续。) 五十六章 游戏 “放心妹妹,这次时装会我一定会让你去的,至于那个石兰因,也不照照镜子,那副样子也想去时装会,真是可笑”曲娇漫不经心的说道,而曲筱筱听到曲娇的话后,手抖了一下随即恢复如常。 “那就谢谢姐姐了,姐姐我好像有东西落在会议室了,你继续吃,我去拿一下”曲筱筱说道,在曲娇点头后走出了餐厅。 离开餐厅的时候,曲筱筱回头看了一眼曲娇,在众多人中依然很是惹眼。 曲筱筱来到会议室,发现门关着,刚想推门进去,却听到了里面有人在说话,于是她便在门外悄悄听着。 “石兰因,你怎么了,刚才会议上你为什么不讲解你的设计理念”四界有些生气的说道,凭着石兰因的才华,就算是曲娇也肯定无话可说,谁知道石兰因一句话也不讲,现在的情况对石兰因很是不利。 “时装会我不去了,这个公司我也呆不下去了,我有事先走了”石兰因淡淡的说道,在变丑的那段日子里,她是一直想着时装会才坚持下来,如今她连才华都失去了,在这个公司还靠什么呆下去,现在的她只想去一个地方,那就是后巷咖啡馆。 “你究竟出什么事了?”四界发现石兰因的不对劲,她怎么突然说出这样的话,但是石兰因并没有回答她,而是直接朝着门外走去。 听到脚步声,曲筱筱赶忙躲到走廊口,看到的就是石兰因的背影,看到石兰因的离去,曲筱筱终于放下心来。她终于可以摆脱那张脸了,这个时候曲筱筱的手机响了起来,她接起电话,对方刚开口她便知道了是谁。 就是这个声音,在她在ZMH公司门口哭泣的时候,给与了她安慰。 就是这个声音,告诉了她一个游戏,从而改变了她的命运。 “游戏开始,目的地,后巷咖啡馆二层。”只是说了一句话,电话便挂断了。曲筱筱拿着手机犹豫了起来,马上就要开会了,现在去后巷咖啡馆的话就赶不上会议,但想到那个人的本事,曲筱筱还是赶忙去了后巷咖啡馆。 后巷咖啡馆二层,有着诡异的一幕: 一个女生_(:зゝ∠)_大约这个样子昏倒在地上,而一个年轻的男子则在一旁调着酒,一杯又一杯。然后他将调好的酒都浇在了女生的脸上,接下来的事情如何就要看她了。 曲筱筱赶着来到后巷咖啡馆,进去之后咖啡馆和往常一样冷清没有人。她刚进门,咖啡馆的门便duang的一下关了起来,把曲筱筱惊了惊。 走到柜台旁,原本一直在柜台里看书的少年也不见了踪影,有一张纸摆在柜台上,曲筱筱拿起来看着: 游戏任务:销毁二层所有的存在,请仔细阅读游戏任务。 游戏奖励:一张完美的脸,你将永远保持你现在的容貌。 注意事项:如果游戏失败,获得一切都将失去,游戏时间三十分钟,三十分钟后任务没有完成,同样为失败。 “销毁一切?这任务好奇怪”曲筱筱一头雾水的朝着二层走去,只是销毁东西而已,看起来任务也不是很难。当她到了二层以后,却看到一个她最不想看到的人。 整个二层地上都湿漉漉的,而且有一个熟悉的人,石兰因正昏倒在地上,她的身上同样洒满了液体。曲筱筱走过去闻了闻,有一股酒味,这些液体应该就是酒。 看到昏迷的石兰因,曲筱筱伸手摸了摸石兰因的脸,这张脸很丑陋和她美丽的外貌形成对比。可是这张脸,曲筱筱却在熟悉不过,因为这正是她遇到毕安以前的样子。 “难道是让我连她一块销毁!”曲筱筱心中一惊,想起了纸条上的任务。不会的,这可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怎么可以销毁,曲筱筱摇了摇头,可是她的脑海中又浮现了纸条上的内容,她心中清楚,销毁所有的存在,那么也当然包括二层的石兰因。 任务失败将失去一切,不完成游戏的后果在提醒着曲筱筱。曲筱筱看着石兰因的脸,回忆起了之前的自己。从小就和漂亮的姐姐曲娇作对比,同样是女儿,姐姐像公主,而她则更贴近为公主的仆人。 曲筱筱摸了摸自己的脸,这张脸很美,甚至可以和曲娇一比高下。那天去ZMH公司面试,因为外貌的原因她被刷了下来,然后一个白衣的青年路过安慰了她,还邀请她去咖啡馆。 这是她第一次受到异性的邀请,之前的话,曲筱筱想起以前的事情心中有些难过。青春期的时候,经常有男孩子找她,不过他们的目的都是同样的,打听姐姐的喜好或者让她给曲娇传话,总之没有一个是来找她的。 曲筱筱在二层走了一圈,就是这个地方,她无心的答应了一个游戏,结果第二天一早她的脸就发生了变化,变得十分的美丽。 刚开始她很惊喜也很害怕,一直在躲避以前认识的人,可是她发现,大家都不记得她以前的样貌,仿佛她一直都是这个样子,曲筱筱觉得那个男子,就是上天派来拯救她的,感觉一切都和童话一样。 直到石兰因的出现,曲筱筱开始恐慌起来。之前也见过她几次,面容清秀很有才华,可是不知怎的,突然有一天石兰因就变得和她之前的相貌一模一样! 而周围的人也没反应,仿佛石兰因本就是那么丑陋。曲筱筱甚至都要怀疑起自己的记忆,她一直偷偷观察着石兰因,除了变丑之外并没有什么,只是每次看到那张脸,曲筱筱都会想起之前的自己。 手机震动起来,打开一看是曲娇的未接电话,还有几条短信提醒着她去开会。糟糕,时间过了多久了?曲筱筱看表,已经过去了十分钟,想起了游戏时间是三十分钟,曲筱筱顿时急了起来。 销毁?到底要怎么销毁?曲筱筱焦躁的在二层走来走去,一无所获。于是曲筱筱来到一楼,在一楼的桌子上,发现了打火机,曲筱筱慢慢的朝打火机走去。(未完待续。) 五十七章 销毁 曲筱筱拿着打火机,然后走上了二楼。 二楼的酒味越发浓烈起来,而石兰因仍旧躺在地上,曲筱筱蹲到石兰因身旁,将手探在石兰因的鼻子上,仍旧有呼吸。 突然变得这么丑,也不知道她的感受,曲筱筱对石兰因产生了一丝同情,但很快这份同情便没了。 因为曲筱筱惊恐的发现,石兰因的脸在发生变化,慢慢的在变美了起来,而她的脸上也感受到一阵刺痛。 曲筱筱急忙掏出手机,在屏幕的反光上,她发现她的脸在变大,皮肤也在慢慢粗糙,隐隐约约在朝她以前的样子变化。 “装备只有续费才能继续使用”在这个时候,曲筱筱想明白了毕安的话,在想想柜台上的那张纸条,注意事项里曾经提醒她,如果三十分钟后任务失败她就会失去所得到的。 看了看表,时间还没到三十分钟,那么现在脸部出现情况,是对她的警告吗? 曲筱筱拿着打火机,从她找到这个打火机开始,她就想到了完成任务的方法。 销毁二层的一切,没什么比火更合适了。而且地上洒满了酒更是方便,只要她用打火机点燃地上的酒,一场火烧过后,一切都会变销毁的干干净净,这个计划听起来天衣无缝。 只是,曲筱筱犹豫起来,石兰因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烧死她是不是太过分了些,她的内心陷入了激烈的挣扎。 时间一分一分过去,曲筱筱脸上的疼痛感便的越发厉害,通过手机的屏幕,曲筱筱看到自己的尖下巴,高鼻梁已经没有,在过一会就要回复成了以前的样子。 反而是倒在地上的石兰因,倒是已经恢复了清秀的样子,变得和以往的甜美可人。 这不公平!曲筱筱内心喊到,这个世界太不公平,有的人天生好看比如曲娇比如石兰因,她们怎么会懂得,像她这样女生的悲哀。 这个时候的曲筱筱,感觉到了莫大的绝望,这让她想起了小时候一个人在教室醒来的经历。 那是一次自习课上,曲筱筱趴在课桌上看着窗外,同学们在班长的领导下投票选班花班草。选完后,大家闲得无聊,开始投票选班上最丑的人。 曲筱筱赶紧装作睡觉,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平时班里得到男生和女生就老喜欢开她的玩笑,女生还好,而男生总是满脸嫌弃的直接喊她恐龙妹,为了避免被调侃,她还是装睡比较好。 开始后来就真的睡着了。醒来是放学多时,教室里就曲筱筱一个人了,迷迷糊糊中曲筱抬头就看到黑板。 黑板上仍旧有她的名字,下面满满的“正”字,旁边画了一些屎和狗,箭头还指着曲筱筱的名字。 在那太阳刚刚下山的教室,黑暗来临,曲筱筱坐在座位上不敢动,扣着指甲盖,感受着这个世界的恶意。 至于青春期,曲筱筱就更不愿意去回忆了,因为她的一生没有青春存在过。 青春期,男女之间互相有了暧昧不清的好感,而这些与她无关。大家长大一些,已经不会像小时候一样直接去攻击别人,而是冷漠的疏离。 不过因为曲娇的缘故,还有一些男生会拖曲筱筱给曲娇传情书递礼物,这些原本都没什么,直到有一天曲筱筱的同桌也托曲筱筱给曲娇递情书。 “你喜欢我姐姐什么?”曲筱筱看着她的同桌,她的同桌是个很斯文的男生,从来没有和别的男生一样对她冷淡淡,相反偶尔还会给她讲题。 “我在操场上见过她一次,感觉她就是我理想中的那种女孩子,单纯还很可爱”说起曲娇,男生的脸上甚至露出了一丝羞涩。 单纯?可爱?曲筱筱听了以后,忍不出内心吐槽。身为曲娇的妹妹,她太了解曲娇这个人了,仗着漂亮,每天都是和各种人约着玩,男朋友都换了一打了,自己的同桌估计曲娇看都不会睁眼看一眼,况且,其实她一直都对班里这个斯文的男孩有好感。 “曲娇,不像你看起来那样”毕竟是自己喜欢的男生,想了想曲娇对待感情的态度,曲筱筱还是忍不住提醒同桌。 可是结果却是同桌根本不相信她的话,曲筱筱只能把情书继续交给曲娇。而曲娇果然没有把这个男孩放在心上,曲筱筱为了安慰同桌,讲了很多关于曲娇的事情,而男生根本不相信她,反而开始和别人一样远离她。 只是在操场见过一次,同桌就动了心。别人会觉得这是一件钟情,但是曲筱筱明白,一见钟情,钟的不是情,是脸。 曲筱筱看着倒在地上的石兰因,这个女子应该和姐姐一样吧,有着精彩的人生,过着令人羡慕的生活。 面试的时候,她没有娶找姐姐,因为她越来越不愿意接近姐姐,但是结果就是连面试都没有通过。 遇到毕安改变她的外貌后,她成功了进入了公司,明明进入公司后,她的脾气没有以前好,也不在认真的去学习专业,却受到了欢迎。 以前为了能融入集体,曲筱筱经常做老好人,去帮助大家,却得不到一句善意的谢谢。而换了脸后,不管她怎么的任性,总有人替她说话。 “善良没用,你得漂亮”她不能失去这张脸,她不想去过以前的人生。对不起,石兰因,不要怪我,要怪就怪这个扭曲的看脸时代。 曲筱筱心一狠,点燃了打火机,扔在了地上。火迅速的燃烧起来,很快便燃烧在了石兰因身上,陷入沉睡中的石兰因,并不知道她的生命危在旦夕。 火越烧越大,二层开始弥漫开呛鼻的烟,曲筱筱咳嗽着跑下了二层。 二层因为火焰的热度不断增高,二层的一切碾成渣,烧成灰,尖叫着,仿佛顷刻间就会化成黑压压的粉末,吹向这个世界。 后巷咖啡馆原本关闭的大门已经打开,曲筱筱跑了出去,看着燃烧的后巷咖啡馆,任务完成,她的脸已经恢复了原来的样子,这个地方也从此与她再无瓜葛。 (未完待续。) 五十八章节 浮生 后巷咖啡馆的二层后巷迷梦的墙上,挂着一张纸,上面写着这么一段话: “人生如梦亦如幻,朝如晨露暮如霞。众生痴迷千幻象,身陷红尘终不悔。”火焰很快就烧到了墙边,然后朝着墙上的纸冲去,像恶鬼一样准备吞噬这张纸。 但是当火烧到这张纸后,火焰却停了下来。不光是火焰,二层的一切都停了下来,墙上的白纸浮动在空中,然后二层的桌凳,二层的灯光,慢慢朝着白纸飘去。 甚至地上的石兰因也浮动起来,开始朝着白纸飘动,虽然被火烧灼,可是她的身上却没有受到伤害。二层的一切都在朝着白纸浮动,那白纸就和一个巨大的黑洞一般,吸收着所有的一切。 二层没了之后很快,后巷的一层内的东西也朝着白纸飘去,一层的柜台上还摆着一份时装杂志,不过在三分钟之后,所有的一切都变得无影无踪,后巷咖啡馆就这样消失了。 一个悠长的巷子内,一个白衣服的年轻人将墙上的一副书法摘了下来,然后离开了这个巷子。 “大爷,问一下那墙上的白纸怎么没了?”四界和巷口的大爷打听着,前几天路过这条巷子,发现巷子上挂着一幅白纸,一个字有不写的,也不知道怎么就挂在了巷子里,不过老有人搞什么行为艺术,可能这也是一种。 不过,那张纸的质地很不一般,很吸引四界,他经常下班来这条巷子看那张白纸,可是今天来的时候却不知道为什么那张白纸没了踪影。 “那张白纸,被一个年轻人摘走了,其他我什么都不知道”大爷看着四界,现在的小年轻越来越奇怪,前几天来的那个青年一身白,眼前这个又是一身黑。 还有也不知道墙上那张白纸有什么好看的,不光是这个小伙,还有几个姑娘也老往这里跑,真是越来越不懂现在的年轻人了。 在一间小的公寓楼内,范无正在镜子前的自己,他的身上已经不是原来那套连帽衫,而是一件黑色的衬衫。 全黑色的衬衫在袖口和衣摆处都绣着赤金色的滚云边,即现代又时尚,非常的惹眼。在右肩上画着一条黑色的鱼,那鱼蜿蜒在后背处,十足就是一个俊秀帅气的都市青年。 毕安一进门便被眼前的范无震惊了一下,他原本已经觉得自己够贴近这人间生活了,但是看了范无之后,顿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个范无,法力上比他强,现在连人间也比他更加了解了。毕安叹了口气,然后坐在沙发上,打开了手中卷着的纸放在茶几上,只见上面空空如也,是一张白纸。 “迷梦拿回来了?”范无走到毕安面前,看了看茶几上,上面写着“人生如梦亦如幻,朝如晨露暮如霞。众生痴迷千幻象,身陷红尘终不悔。”范无念了出来,而旁边的毕安脸色顿时变得不好起来。 “你怎么看得见上面的话”毕安脱口问道,而范无听后脸色也沉重起来,因为按理说这迷梦他并不应该看到。 迷梦是一件法器,炼制迷梦的人是道士浮生,而他的原名则是卢生。 唐朝时期,一个书生姓卢,字萃之,别人称之为卢生。 一年,他上京赶考,途中在邯郸的旅馆里投宿,遇到了一个叫吕翁的道士,并向他感慨人生的穷困潦倒。吕翁听后,写了一句话给卢生,然后就离开了。 这时已晚,店主人开始煮黄米饭。卢生研究吕翁给他留下的话,慢慢的困了起来开始睡觉,他很快睡着了。 在睡梦中,他回到家中,几个月后,还娶了一个清河的崔氏女子为妻,妻子十分漂亮,钱也多了起来。卢生感到十分喜悦。不久他又中了进士,多次层层提拔,做了节度使,大破戎虏之兵,又提升为宰相做了十余年。 他先后生了5个儿子,个个都做了官,取得了功名,后又有了十几个孙子,成为天下一大家族,拥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后来他年龄逐渐衰老,屡次上疏请求辞职,皇上不予批准。将要死的时候,他挣扎着病体,给皇帝上了一道奏疏,回顾了自己一生的经历并对皇帝的恩宠表示感激。奏疏递上去不久卢生就死了。 然后卢生便醒来过来,醒来时店主煮的黄米饭还未熟。卢生感到十分奇怪地说:“这难道是场梦?”吕翁听了便说:“人生的归向,不也是这样吗?” 经过这次黄粱一梦,卢生大彻大悟,再不去想进京赶考了,荣华富贵如同一场梦,如浮云般虚幻,卢生跟着吕翁深山修道去了。他也改了法号叫浮生,成道之后他把吕翁给他的话炼制成法器,也就是毕安手中的这幅迷梦。 看到迷梦的人分俩种: 第一种是心中有大执念,看到的迷梦和卢生一样,是一句话,只要看到这句话就会被操纵进入迷梦、 第二种是没有执念,看到就只是一张普通的白纸,卢生成道之后,他看到的迷梦便只是一张白纸了。 而他们黑白无常,看遍了人间百态,能有什么执念?范无知道迷梦的来历,在念出纸上的话后,他也陷入了沉默。 “你一定是最近想太多了,蒸笼镇域鬼的事情还是我处理,你还是继续看时装杂志,我看你这身衣服其实也不怎么好看”毕安打趣道,然后就和往常一样被范无扔了出去。 范无拍了拍身上的土,这个迷梦到了他手中后,他将迷梦中的世界改成现代咖啡馆的样子,然后引导着他计划中的人来后巷咖啡馆,在她们的记忆中,她们是进入了一个叫后巷咖啡馆的地方。 可是在外人看来,只是她们对着墙上的白纸发呆,后巷咖啡馆根本没有存在过。至始至终,小巷的墙上,只有白纸一张。 “人生如梦亦如幻,朝如晨露暮如霞。众生痴迷千幻象,身陷红尘终不悔。”原来迷梦上面写的是这么一句话,毕安重复了一遍,他一直没有看到过纸上的内容,没想到最后竟从范无嘴里说了出来。 迷梦已经被他摘下,那么进入迷梦的人,此刻也应该醒过来,游戏结束,但是赌约还在继续……(未完待续。) 五十九章 梦醒 “石兰因和曲筱筱怎么回事,谁有她们的联系方式,快给她们打电话”四界生气的拍了拍桌子,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生气了! “我有她们的电话,我现在就给她们打电话。”林瑜弱弱的小声说着,也难过四界生气,石兰因和曲筱筱也太过不靠谱了。 公司最近一直在选人去时装赛,曲筱筱和石兰因是票数最高的俩人,石兰因长得甜美还有才华,而曲筱筱虽然能力比石兰因差但是容貌上有更加一筹,可是这俩人却在最后决定人选的会议上双双缺席。 四界是这个项目的负责人,眼看距离时装赛的时间不多,遇到这个情况当然淡定不起来,一旁的曲娇幸灾乐祸的看着四界,原来他也有着急的时候。 实习期的时候,四界总是完美的无懈可击,这让总是出错的曲娇嫉恨了四界好久,要不是自己妹妹想参加时装赛,这倒是个给他添乱的好机会。 这的确是个好机会,曲娇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她借着去厕所的名义离开会议室,然后走入一个房间然后又匆匆跑出来,然后返回了会议室,殊不知这一切都被一个人看在眼里。 “我给她们打过电话了,她们一会就到”林瑜回到会议室和四界汇报到,然后四界点了点头并没有多问。 “呼”林瑜放心的松了口气,还好四界没有继续问她,石兰因和曲筱筱缺席的原因,不然一会会被气炸。 因为这俩人缺席的原因,她们俩人的回答像是商量过的一般默契——睡过头了。这个回答真是令人意想不到,要是让四界听到的,非得好好骂她们一顿。 “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曲筱筱,你的生活开始了”放下电话,曲筱筱在镜子前打量着自己,没变,一切都没变,她的脸依旧精致,而且她也不用在担心会变成恐龙妹了。 只是有些事情,曲筱筱还是想不明白,她从后巷咖啡馆里跑出来之后,一直朝着巷口跑去,那条小巷本来路程不长,但是她却一直跑不出去。 曲筱筱想到那个情形,身上还是不由的一阵发抖。明明巷口就在眼前,但是却怎么也跑不出去,四周的景物一模一样没有变化,一直到她精疲力尽靠在墙上。 而且她明明点燃了后巷的二层,按理说火烧了这么久,早应该有烟冒出来,但是后巷开非关始终和平时没有区别。 曲筱筱内心很是好奇,但是她却不敢在进入后巷咖啡馆,因为就在那个地方,她亲自点火烧死了一个活生生的人,杀人,这个词出现的时候,曲筱筱开始冒冷汗,这一切都太荒诞太荒诞了! 曲筱筱大声的呼喊着,可在小巷里并没有人回应她,时间仿佛凝固在了此刻。曲筱筱摸了摸自己的脸,这张脸不也来的荒诞吗?毕安,曲筱筱念着他的名字,这个人改变了她的命运,而且她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上是有一见钟情的存在。 曲筱筱抬头看着天,蓝色的天空上有几多朵白云,平平常常的样子。不对!曲筱筱重新看着头上的蓝天,这天不对!曲筱筱站起来跑了几步,过程中一直抬头看着天空,过了一会,曲筱筱停了下来。 “啊,不会的!”曲筱筱抱着头大喊,一定是她想多了,曲筱筱充满希望的看着天空,但是天空仍旧是之前的样子。 那天的天空也是这么蓝,她独自回家的那天。班里票选丑女,她装睡的那天,这么多年,曲筱筱始终记得那天所有的细节。 那天她太难过了,曲筱筱想起了小王子里的一句话,当你感到悲伤的时候,你就会喜欢看日落。曲筱筱抬头,并没有日落,看到的只是蓝色的天空和几朵白云。 但是曲筱筱没有失望,因为她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云朵好像跟着她一样,她行走云也在飘动,那天曲筱筱就是一边走一边抬头看看天上的云回到了家。 当时年龄小,会觉得这个现象很有趣。后来长大,学习的知识变多,曲筱筱也明白了这个现象的原理。 云不会跟着人走。你看起来它跟着你走是因为我们太渺小了,我们走的那几步与地球比起来微不足道,所以你看天空的角度几乎是一样的,看云也是这样。又因为你觉得你走动了,所以会产生错觉——云跟着你走。 云是随着风飘动,看起来是随人而动的是因为她已本身为参照物。 而就在刚刚,曲筱筱发现了一个恐怖的事实,无论她怎么移动,天上的云都没有丝毫的变化。 这个天,是假的!如果天是假的,那么这个世界会是真的吗?曲筱筱心中的害怕散去了,她疯狂的跑到后巷咖啡馆门前,使劲的一推门。 然后便失去了意识,醒来后就发现自己躺在床上。曲筱筱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到镜子前,如果那个世界是假的,如果后巷咖啡馆只是一场梦,如果那个游戏也是一场梦,曲筱筱内心崩溃起来。 还好,到了镜子前,并没有出现那张恐龙脸,镜子中的她美丽精致。看来游戏是真的存在,那么毕安也是真实存在的。 曲筱筱放下心来,她自己也不知道,照镜子前的时候,她担心的是自己的脸会变回原貌,还是担心毕安并不存在。随后便接到林瑜的电话,让她去公司。 没了石兰因,还有谁会与她竞争?曲筱筱情绪恢复笑了笑,然后信心十足的去往ZMH公司。 她美好的生活要开始了,现在的她,可以去做任何想做的事情。 曲筱筱走的时候很急,房间里东西凌乱一地,并没有整理。 枕头歪歪斜斜,被子有一角掉在地上,床上的玩偶也早已不知道去了哪里。卫生间的洗面奶在洗脸池里,妆台上的口红没有拧好,以前的曲筱筱回家后总要费一些时间来整理打扫。 可惜的是,这个房间,曲筱筱再也没机会回来了。(未完待续。) 六十章 凶手 曲筱筱很快就来到ZMH公司,刚准备进入公司,手机又响了起来。 一定是林瑜打来催促她的电话,曲筱筱想了想没有在意,进入公司朝着会议室走去。 但是手机一直响着不停,前面就是会议室了,手机还是关机比较好。曲筱筱掏出手机,但是上面的来电显示却并不是林瑜,而是她的姐姐曲娇。 这个时候,曲娇应该在会议室,曲筱筱心中产生了疑惑,会议室就在前面,在走几步她就到了。算了,还是先接电话吧,曲筱筱接起了电话,随后问道“喂,姐姐有什么事吗?” 然而电话里传来的并不是曲娇的声音,而是一个陌生的声音,“ZMH公司楼顶,现在迅速来”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后,对方便挂断了电话。 曲筱筱拿着手机,内心做着激烈的斗争,去还是不去? 会议室就在前面几步,然后进去以后,自己肯定会被选上参加时装赛。 而那个电话,并不是曲娇打的,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电话而已。 曲筱筱继续朝着会议室走去,每走一步她的内心想的也越发多了起来。 电话里是谁的声音?曲娇的手机怎么会去别人手里?为什么要让她去楼顶?走到会议室门口时,曲筱筱停了下来,她的直觉告诉她,这根本不是一个无关紧要的电话。 ZMH公司有三十六层,在公司周围有着层层高楼,在高楼的包围下,人显得异常渺小。 曲娇还记得在上海第一个到的地方就是南京路,那条熙熙攘攘的南京路被上海报道了无数次。 佐丹奴和班尼路的旗舰店,都闪动着巨大的点子屏幕,满大街的金银楼里,黄金链子一根比一根粗。无数的行人举起相机,闪光灯咔嚓咔嚓闪成一片。 这一切都吸引着曲娇,她喜欢这个地方,曲娇喊上海是“魔都”,上海有魔力,吸引着一批又一批的人。 曲娇很轻松的就进入了ZMH公司,只是进入公司后并不顺利,她经常出错,有能力的人太多,显得她很渺小。不过,曲娇有她的优势,她是一个美貌的女人。最终曲娇还是成功的留在了ZMH公司,还成为了公司的主管。 这么多年,曲娇从来没有到过ZMH公司的顶楼,如今到了顶楼,她才发原来从这里看上海要看的更清楚。 川流不息的车辆,错综盘横的公路,密密麻麻的商店。这就是她生活的上海,至于人,在这个角度下,化成了黑色的小点,和蚂蚁别无二致。 浮华,富贵,平凡,才能,美貌,城市里融合着各种元素,不停碰撞的上海,不过此刻她没有心思欣赏上海的魅力,因为她的生命危在旦夕。 曲筱筱走到楼顶后看到了极为冲击她的一幕: 曲娇整个人都被绑在楼顶的栏杆上,她的身上缠满了绳子,将她紧紧的绑着,然后那根绳子蜿蜒着伸出一段,一直到她的脚下。 “姐姐,你怎么了?”曲筱筱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朝着曲娇走去,走到曲娇身边后,发现她的嘴里塞着东西,曲筱筱想伸手帮曲娇拿出嘴里的东西,但是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让曲筱筱停止了动作。 “曲筱筱,你看我是谁”曲筱筱浑身一抖,然后咬了咬嘴唇,慢慢的回头,在她身后,有一个相貌甜美可爱的女生,正是石兰因。 石兰因已经恢复原来的相貌,别人看来是一个甜美可爱的女孩,而在曲筱筱眼里,石兰因就是索命的恶鬼。 “你,你怎么还活着”曲筱筱发抖的问道,旁边的曲娇发出支支吾吾的声音,然后曲筱筱已经被石兰因吓到,也顾不上她。 “你知道你的姐姐为什么会来这里吗?因为就在刚才她去偷了我们的设计稿,然后被发现就被约到了这里”石兰因并没有在意曲筱筱的恐慌,而是慢慢的和曲筱筱开始交谈。 “偷设计稿,为什么她要偷我们的设计稿?”曲筱筱虽然仍旧想不明白石兰因怎么还活着,但是此时的她不由的被石兰因的话引起了好奇心。 “因为如果设计稿丢失,那么咱们就都没有参赛的资格,而比赛越来越近,除了咱俩再也没有合适的人选,四界肯定会因为这个受惩罚。而与这个相比,你一个小小的心愿又算得了什么”石兰因捡起了地上的绳子,然后朝着曲筱筱走去。 曲筱筱听了石兰因的话后,转头看着曲娇,曲娇转头没有和曲筱筱对视,看到曲娇这个动作,曲筱筱已经确定石兰因说的是实话。 因为小时候曲娇总是做了坏事然后栽赃给她,每次曲筱筱找她对峙,曲娇就会转头不看她。 “你姐姐对你可真不好,你说要是你还是现在还是那副恐龙脸,她是不是连正眼看你都不会看”石兰因一步一步的朝着曲筱筱走去,她走到栏杆旁爬上了栏杆将绳子在身上绕了绕,然后将另一头朝着曲筱筱递去。 而曲筱筱在听了石兰因的话后,沉默了。其实,在她心里最恨的就是她的姐姐曲娇。 这份仇恨早已压过了她们之间的姐妹情,是在曲娇栽赃她的时候,还是在同桌让她给曲娇递情书的时候,还是当听说她说要来ZMH公司的时曲娇不屑的挂掉电话的时候,曲筱筱不记得了。 但是有一点曲筱筱知道,她恨曲娇。 “你很怕我吧,但是你放心,只要再死一次,我就永远不会出现了。不仅如此,我还可以在走之前帮你个忙。点燃这根绳子,我还有你的姐姐曲娇,你讨厌的一切都会消失”石兰因看着曲筱筱悠悠的说道,前几次的赌约都是毕安在主导,而这一次可是完完全全由她计划。 “都去死吧,都去死吧!没有谁能妨碍我!我讨厌的人都应该去死!”这一次的曲筱筱已经没有了上一次的犹豫,她接过石兰因手中的绳子,用打火机点燃,然后离开了楼顶,朝着会议室奔去。(未完待续。) 六一章 相爱 曲筱筱最终还是没有跑到会议室,因为在跑回会议室的路上,她遇到了警察和四界。 在看到警察的那一刻,曲筱筱是惊恐的,但惊恐中也有一丝解脱。 先是烧死石兰因,如今又害了自己的姐姐,以后还会遇到什么事情? 如今被警察捉走,说不定是最好的结果。所以看到警察曲筱筱并没有做多大的反抗。 “制裁我吧,我是个杀人凶手”曲筱筱心里想着,可是警察并没有过多的关注她,反倒是四界停了下来瞧了瞧她。 四界看着曲筱筱很是疑惑,他在会议室许久等不到石兰因和曲筱筱,后来又接到电话说ZMH公司楼顶上出了意外,于是他便报了警,没想到真的遇到了曲筱筱,可是她却神经兮兮的样子。 曲筱筱找到了,那石兰因去了哪里?还有为何曲娇也没了踪影,最近的麻烦事真是越来越多了,四界想问曲筱筱什么,可是曲筱筱看起来状态很不好,于是四界打消了问曲筱筱的念头,带着警察继续朝楼顶走去。 ZMH公司的楼顶的栏杆上有着烧焦的绳子,风吹来有几根绳子被吹了下去,毫无踪迹。 曲娇躺在地上,双眼空洞无神,她慢慢的站起来扶着栏杆又朝下看了一眼,上海还是那么美丽,不过好可惜的事以后没多少机会看了。 四界推开了楼顶的门,曲娇靠在了栏杆上,听到推门声后转了转头,然后笑了笑,只不过这笑容不似往日一样勾人,而是阴测测的让人不寒而栗。 “石兰因呢?”四界问道,这样的曲娇他从未见过,既不是刚来公司那个冒冒失失的她,也不是后来那个善于交际的她,而是一个陌生的曲娇。 “她吗?你们再也找不到她了”曲娇娇说着,四界朝她走去,只不过还没有走到曲娇面前,身后的警察就比他更早一步走到曲娇身边带走了曲娇。 四界看着警察带走了曲娇,曲娇并没有回头,就和当初曲娇决定离开四界去当boss的情人一样,这次的曲娇也没有回头。 他并没有注意到,在楼顶的栏杆上,写着他的名字。 在ZMH公司势如水火的四界和曲娇,曾经也是一对恩爱的情侣。 四界刚开始很厌恶曲娇,因为曲娇真的太不懂事了,明明差不多的年纪,还幼稚的像个孩子。 在实习期的时候,四界也常常听到曲娇的名字,大多情况曲娇都在挨骂,而曲娇始终没心没肺的样子,仍旧犯错。 如果不是那天,偶然碰到她在哭,可能曲娇对四界来说会是一个形象并不好的同事。 风吹了过来,四界呼了口气,公司现在肯定很乱,可是他却舍不得此刻的悠闲。 这些年,他太累了。到了今天,四界也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对曲娇动了心。曲娇也是,她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对一直打击自己的四界产生好感。 在恋爱的时候,四界便知道了曲娇是个很有个性的女生。 第一次和曲娇接吻快亲到的时候,曲娇突然停了下来,当时他很纳闷不知道曲娇要干嘛。 曲娇从兜里拿出三个糖,非要四界挑一个最喜欢的味道,四界当时心里一直在奇怪,她怎么身上会有小孩子喜欢的玩意,但是还是选了一个蓝色的糖果。 然后曲娇二话不说马上撕开包装,就把那颗糖给吃掉,然后一把扯过四界的脖子,吻了四界。 曲娇对四界说,人生那么长,我没有自信我们能永远在一起,所以我把这颗糖留给你,让你记住我。 她成功了,四界果然深深的记住了这颗糖的味道。可是,后来四界再也不吃糖了,因为曲娇离开了。 四界记得那天,也是风很大,往常曲娇肯定要抱怨风吹乱了她的刘海,可是她只是静静的站着。 曲娇在ZMH公司门口,对着四界面色悲哀的说:“我们都太渺小了,四界” “给我三年,我需要时间。”四界心里很慌乱,半天他只能说出这句话来。 “你有时间,而我的青春不多了”曲娇说完走了,此刻的曲娇虽然也如花一般美丽,但是却还显稚嫩,而四界并不是那个能让她成熟的人。 让她开放的人是ZMH公司的boss,后来的曲娇当上了主管,人也不和以前幼稚,变得成熟而美丽。 四界的手机响着,是boss打来的,公司出了这么多事还是惊动到了他。 不过,四界看了看手机,然后把手机朝楼下扔去,他不想继续规规矩矩的活着,他想任性一回。 四界离开了上海,在离开的飞机上,他问了自己一个问题,如果当初他疯狂的留下曲娇,而不是理智的看着曲娇离去,事情的结果还会是这样吗? 这个问题不需要答案,因为上海这个地方,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石兰因死了,警察在楼下发现了石兰因的尸体,全身被烧焦,而烧死石兰因的人,是ZMH公司的主管曲娇。 警察找到一个手机,里面有石兰因录制的视频,在视频中石兰因说因为她无意发现了曲娇去会议室偷资料的事情,而曲娇恼羞成怒就约她在楼顶见面,她很害怕所以提前录制了这段视频。 曲娇也承认了是她害死了石兰因,只是关于案件细节,曲娇始终保持沉默。而她的妹妹曲筱筱则一直说是她烧死了石兰因,不过曲筱筱还一直说曲娇也被她烧死了,所以没人相信她的话。 曲筱筱患上了精神疾病,不仅是一直嚷嚷着说自己烧死了人,还总是神秘兮兮的和别人说,她其实是个丑女这脸不是她的。 曲筱筱每次照镜子的时候,都会看到镜子中的自己丑陋无比,然后大喊大叫,即便周围的人不断的告诉曲筱筱,说她很漂亮,也无济于事。 也许,曲筱筱看到的不是她的外貌,而是她的灵魂。 监狱里,曲娇拿出一盒她托家人寄来的糖,她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个口味的糖了,因为每一次吃这糖,她都会想到那个和她接吻的男人,以前她不能想,如今到了监狱,她可以慢慢的吃糖,慢慢的去想他了。(未完待续。) 六十二 赌注 石兰因被烧死后,进入了蒸笼地狱,原因是因为陷害,而她陷害的人正是曲娇。 蒸笼地狱,顾名思义就是投入蒸笼里蒸。不但如此,蒸过以后,冷风吹过,重塑人身,然后继续投入蒸笼。 石兰因是死在ZMH公司的楼顶,第一次在后巷的时候,石兰因并没有被曲筱筱烧死,因为她是镇域鬼,普通的火焰并不会烧死她。 而第二次她和曲娇被绑在一起,曲筱筱点燃的是业火。 业火并不会伤害到曲娇,却能让石兰因死去。曲筱筱点燃火后离开了楼顶,而石兰因则看着业火一步步烧近,在生命结束前和曲娇做了个交易。 石兰因给曲娇讲述了这些天来发生的事情,她和看脸时代的赌约,以及她外貌的变化。曲娇一直不相信石兰因的话,她觉得石兰因一定是受了刺激,成为了神经病,但是当石兰因讲到了妹妹曲筱筱,曲娇便认真听了起来。 那日投票会议过后,石兰因便跑到了后巷咖啡馆想质问毕安,到了咖啡馆后,毕安只是淡淡的说了句,这只是赌约的第二阶段,不要大惊小怪 当时的石兰因已经不想继续什么赌约,石兰因崩溃的哭着,今日的事情就像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她再也不想继续这个赌约。 毕安一直都是静静的看着石兰因,当听到石兰因抱怨一切都是毕安在主导的时候,他打断了石兰因,给了石兰因一个机会。 毕安让石兰因自己设置一个赌局,因为她是设计赌局的人,所以不能参与其中,最终她们选定了这个赌局里的参与人,那就是曲筱筱。 石兰因从毕安口中得知了,这张脸原本是曲筱筱的脸,所以她和毕安打赌,曲筱筱会还给她容貌,此刻的石兰因觉得曲筱筱只是一时爱美而已,所以她用她的生命做为此刻赌约的赌注。 可是她赌输了,曲筱筱以为石兰因晕倒了,其实石兰因一直能感受到周围的一切,当她被火烧到的时候,那份痛苦,那份惊恐,那份绝望,烧尽了石兰因心中的最后一点希望。 石兰因以为自己要死了,可是除了刚还是有些疼痛感,后来便渐渐没了直觉。等她能重新睁开眼,就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家中。 而她的身边,摆放着一个漂流瓶,这个漂流瓶就是她从后巷咖啡馆里带来的第一个漂流瓶。 第二个瓶内写的是赌约,那第一个瓶里写的是什么?石兰因拆开了瓶子,里面不是赌约,而是赌注。 毕安说对了,还没有到一个月,石兰因便感受到了外貌的作用,这场赌约她输了,那么也应该接受惩罚。只是石兰因继续看着后面的内容,当看到赌约的赌注后,她还是手一抖摔烂了手中的漂流瓶。 瓶子碎了,尚且能粘补。可是她只是输了一场赌约,献出的确实她的生命。纸上写的清清楚楚,她已经命不久矣,没有多少时间能活下去。 石兰因决定用最后的时间,做一件事情,她要把曲娇送入监狱。 曲娇和她无怨无仇,但是曲娇却对不起一个人,那就是四界。石兰因暗恋四界,一直有偷偷关注四界,无意间发现了四界和曲娇曾经有段感情。 而同时石兰因也发现,曲娇一直害怕她和四界的事情会被boss知道,于是曲娇一直暗中打压四界,甚至还想偷掉演示稿来让四界犯错被赶出公司。 为了四界,石兰因想了一个计划,这个计划的关键,正是害过她的曲筱筱。 石兰因连着打了俩次赌,都赌输了,可是第三次,石兰因终于赌对了,曲筱筱为了相貌可以烧死自己的姐姐,而她的姐姐却仍然保护着她。 曲娇答应了帮曲筱筱定罪,如果不是石兰因,她还不知道原来妹妹曲筱筱,是那么的自卑。而石兰因在曲娇答应过后,也被烧死然后从楼下掉了下去。 石兰因从楼上摔下去的时候,并没有什么遗憾,因为四界从此以后再也没了威胁。而她将要面对蒸笼地狱的鬼卒和无尽的刑法。 ZMH公司最近事情很多,先是公司主管被抓紧了警局,后是签约经理离职而去。 就连公司里的新人也不平安,俩个时装会的候选人,一个出事去世,另一个精神失常,兜兜转转间,平平凡凡的林瑜获得了去时装会的资格。 林瑜拿着时装会的邀请函,看了又看,谁能想到最后去时装会的不是有才华的石兰因,不是美貌的曲筱筱,而是她林瑜。 林瑜开心的笑起来,笑容中隐隐约约有些狠毒。这邀请函本该属于她,因为其他人都太笨了。 说来可惜,林瑜去了很多次那条小巷,却再也没有见过后巷咖啡馆。自己以后肯定还有很多需要帮助的地方,可是找不到咖啡馆,再也不能兑换了。 在石兰因和曲筱筱中间,林瑜仿佛是一颗不起眼的石子。直到有一天,她发现了一个叫后巷咖啡馆的地方,在这里只有完成任务就可以兑换一个奖励。 而林瑜兑换的奖励就是时装会的邀请函,任务很简单,挑拨石兰因和曲筱筱的关系。 那个叫毕安的人,太聪明了!林瑜不由的感叹,想了想毕安和的计划,林瑜不由的一阵后怕。不过,林瑜摇了摇头不在想毕安,曲娇在监狱、曲筱筱疯了、石兰因死了、没有谁能和她争了。 林瑜想了想眼前的局面,庆贺自己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地府中,毕安站在业镜前笑了笑,凡人就是愚蠢,只看当下。业镜中,ZMH公司的boss正在倒卖公司的财产,一场波动之后,公司已经受到了损害,他已经决定放弃这个公司。 而林瑜还在沾沾自喜得到了时装会的邀请函,这是林瑜第一次去时装会,看来也是她最后一次去了。 毕安离开业镜,到了蒸笼地狱,石兰因正在地狱受刑,在业镜中毕安也看了石兰因死后发生的事,她的父母在得知石兰因死去后,****夜夜沉浸在悲痛之中。 滚滚红尘天涯路,俩行清泪伴身行。一朝心碎泪亦干,只留荒地土一堆。 (未完待续。) 六十三 孟婆 “孟婆,这次蒸笼镇域鬼的事情,真是太感谢你了”毕安来到奈何桥,把迷梦还给孟婆。他这次在人间使用的迷梦,正是孟婆借给他的,如今是归还的时候。 “你可有看到迷梦上的字?”孟婆接过迷梦,然后朝毕安问道。 毕安微微思索了一会,虽然他通过范无知道了迷梦上的内容,但是是通过范无看到的,并不是他亲眼看到,应该不算看到,于是毕安摇了摇头。 “那我就放心了,来一碗孟婆汤吗?你可好久没尝过了”孟婆笑了笑,这孟婆汤对于地府的人就和白水一碗没区别,他们早已没有凡人的感情。 “孟婆,其实我一直很好奇你的本名是什么?”毕安接过孟婆汤,随口一提说道。 “那你呢毕安,为什么不用你的原名谢毕安。”孟婆仍是笑着,盯着毕安说道。明明他的名字是谢毕安,可是却一直让他们喊他毕安。 “你的汤味道越来越差了,再这样下去,地府里的鬼说不定都不愿意喝你的汤了。”毕安没有回答孟婆的问题,放下碗打趣了孟婆一句,离开了奈何桥去找范无。 “看不到就好,如果你看不到,你就不会遇到情劫了”孟婆收起了迷梦,之前她一直担心毕安的劫难会是情劫,所以把迷梦教给了毕安,一来是帮助毕安解决蒸笼镇域鬼的事情,二来也是看看毕安会不会看到迷梦上的字。 鬼卒压了一名女子朝孟婆走来,孟婆端好孟婆汤朝女子走去,而女子却推开孟婆汤不愿意喝。 “还真让毕安这个乌鸦嘴说中了,我的孟婆汤还真被拒绝了”孟婆一阵尴尬,然后把汤递给鬼卒,走过黄泉路到了奈何桥,大部分鬼魂都安安分分的喝孟婆汤,很少有反抗的。 那女子突然跪在孟婆面前,然后苦苦哀求:“婆婆,我可不可以不喝这碗汤,我不想忘了他。” 孟婆看着这名女子,开口劝道:“人生苦楚,总逃不脱一个情字,你又何必如此执着?” 那女子哭着说:“地府中人,自然不懂人间的情情爱爱。”而一旁的鬼卒不耐烦,拿起孟婆汤强行给女子灌了下去,然后带走了女子。 孟婆看着女子离去,望着天上幽幽一叹:“我怎会不懂,人间的感情,因为我到现在都没有走出来……”迷梦上的字,她一直是看得到的。 范无在蒸笼地狱等待着毕安,可是许久都不见。他怎么能想到,此刻的毕安正在阎王殿,翻阅着生死簿。 “找到了!”毕安抱着生死簿笑了起来,他刚才去查了迷梦的来历,迷梦后来被浮生赠送给了店里的老板宋安,不过他翻遍了宋安的资料也没找到和孟婆有关的信息 毕安继续翻看着,结果惊奇的发现,在宋安后代里有个叫宋易的人,并不是普通的凡人。 毕安来到业镜前,也许从宋易的人生经历里,可以找到孟婆的踪影。毕安走到业镜前,奇怪的是镜子里最先出现的不是宋易,而是一个妖娆的女人。 宋村有个叫做时歇的女子,她与这个朴实的村子格格不入,用妖娆来形容时歇更合适不过,村里的男人对她涎馋三尺,恨不得拜倒她的石榴裙下,女人则是对她恨得牙痒痒,暗里对她指指点点,只是时歇仍然我行我素,该调戏少年就调戏少年,该卖弄风情就卖弄风情,只是除了一个人,那就是宋易。 宋易是宋村第二个议论中心,三岁死娘四岁死爹,手不能提肩不能抗却每天把着本破书一天又一天,即便考上了秀才,村里的男人仍旧对他鄙视嫌弃,然而女人却纷纷被他那谪仙般的外貌吸引,虽然宋易为人冷酷,从不接受她们的东西,甚至不愿意多说一句。 村里的男人认为宋易不算男人,所以时歇从不调戏她,而女人则认为一定是宋易不愿意与这般不检点的女子来往,众说纷纭,没有人知道,时歇和宋易本是童年的青梅竹马,那年,宋易的父亲无钱下葬,求到时歇家,然后时歇的母亲乃是他父亲的续弦,并非亲母,为人苛刻怎会借钱给家徒四壁的宋易,还在门前嘲弄了宋易。 时歇胆怯的趴在窗上,看着月光下的宋易低着头看不到神情,她想出去帮宋易辩解几句,但是看到母亲,时歇胆怯起来,她一向懦弱于是只能趴在那里,宋易抬头的时候,他们四目相对,宋易那一眼吓到了时歇,当天亮时歇再去找宋易时,宋易却闭门不出。 刚开始时歇不放弃,每天去,每天去,终于一个月后,宋易出来见时歇,然而欣喜若狂的时歇在看到宋易眼中无边的冷寂时,心仿佛跌倒地狱,宋易变了,以前的宋易已经死在了那天时歇的家门前,现在的宋易与她时歇再无瓜葛。 自此之后,时歇就变得越发轻狂起来,时歇的母亲天天喊着家门不幸,时歇却知道她只是憎恨自己当年的懦弱,偶尔与人调笑时遇到路过的宋易,她都会禁不住颤抖,她期待着宋易的反应,宋易却只是匆匆走过,偶尔一眼也是无限的厌弃。今年是甲子十五年,正是赶考的的时间,宋易却因路费无法赶考,村里正叹惋着。 另一个更震惊的消息传来,陈员外竟将聘礼送到时歇家,要聘她为妾,陈员外为人好色且残暴,家中小妾不知死去多少,即便陈员外生活富裕也无女子愿意嫁过去更何况为最贱的妾,那天平静的村子,因那一长列的聘礼变得不平静,时歇走在其中,脸上却似笑非笑说不出的诡异,第二天,传来消息,为庆祝成亲,陈员外愿意帮助宋易赶考。 而在镜子中看到清清楚楚,在那个陈员外家中的墙上,挂着一幅书法,正是迷梦。看来这个女子就是孟婆了,毕安知道了的名字原本准备离开,但是犹豫过后,还是继续留下来看着事情后来的发展。(未完待续。) 六十四 宋易 那年的宋村很不平静,身为秀才的宋易与风情万种的时歇不知所踪,这牛马不相及的人,这宋村的俩个风景就这样消失了,仿佛他们从不属于这里,村里人只想起他们有一声又一声的叹息。 在繁华的京城,有俩个衣衫破旧的人格外引人注目,只因为他们那不凡的外貌,男的清冷,女的妖娆,却说不出的相配。时歇看着宋易,事情过去很久了,离开宋村他们一路赶来京城,她想起那晚,原本已经准备服毒的她看到宋易出现在门前,眼中仍旧是那无边的冷寂,却牵起来她的手,从陈员外门前走过,而那陈员外正捧着一张书法,脸上闪现着兴奋的光,时歇知道那本书法,那是他们家的传家宝,听说来自高人。 只因为宋易的父亲临死让宋易发誓不能变卖,宋易才没有钱筹集丧事,这么多天的赶路,他们从未说过一句话,时歇想起从前种种心里五味杂陈。他们在客栈安顿好,宋易开始去报名,时歇无聊的呆在客栈,天色已晚,时歇想去买些糕点,在路过一条小巷子时,她看到一个醉醺醺的酒鬼扯着她的裙摆,时歇无法只能托人将他送回客栈,代为照料。男子醒后,看到时歇,眼中掩饰不住的惊艳,时歇见此,便急忙告辞。回到客栈,宋易已经睡了,他在地上打了地铺,时歇蹲下看着他,睡着宋易面上显得柔和,时歇摸着他的脸,十年寒窗,总算快要得到回报,他应当是开心的。 第二天清晨,一阵阵叩门声传来,宋易开门后,正是昨天那名男子,双方都愣住了,那名男子先反应过来,对宋易寒暄倒:“又见兄台,还真是有缘”宋易点头还了礼,男子告了辞,宋易惊异他如何回到此处,而时歇心中也疑惑着他们的相识。下午,宋易去买会试的笔墨,时歇在房中,叩门声传来,时歇去开门,竟还是那名男子,那名男子笑着说道:“今早来拜访姑娘,竟遇到宋兄,在下谢禅”时歇想要关门,谢禅缓缓说道:“宋兄文采横溢,但却绝对成不了状元”时歇问道:“为何?”“考官正是家父,当然,如果在下遇到佳人,人生得意须尽欢,区区一状元而已,在下也绝不贪图,姑娘若想清楚请到此地”谢禅递过去一张请柬,时歇犹豫好久借下。谁都不知道,宋易正在远处,手里除去笔墨还有一包糕点,宋易躲在柱子后,他昨天去报名,只从字迹,他便知道众多学子,只有他能与他一争。他想冲出去,但是想到父亲去世的嘱托,这些年的人情冷暖,他只是紧握着手,长久的呆着。 那年的京城也不平静,穷小子宋易成了状元,然后原本是众望所归的谢禅却成了剑客浪迹天涯,京城的官员开始忙着结交新科状元宋易,而他们的夫人也开始打探着宋易身旁时歇底细。宋易为官低调,却在成亲那天,大操大办,热闹非凡,众人赞叹时歇的好福气,轿内的时歇看着身上鲜红的喜服,心底不知怎么回事,总是空空荡荡的,那天她犹豫许久还是去了,只是谢禅看着她,却什么也没做,谢禅说她的眼神让他放弃了所有的想法,她的眼中容不下任何人,除了宋易,他不明白他也是游戏人间许久的人,怎么会这样,于是他送走时歇,将佩扇给了她作纪念,便去做了剑客。 宋府,拜天地,入洞房。她静静的坐在床边,一切都好似是一场梦般,走进门,一向不喝酒的他此刻却已经深深醉了。她听到声音,心又一下提了起来。他一步三晃,来到她面前,挑开喜帕,看着她的眼睛,宋易心中喜悦起来,从前的事情,他从未怪她,只是为了父亲的遗愿,他没有时间去爱她,听到她和别人调笑,他也会生气,只是没有资格去指责什么,今天终于,她是属于他了,他想吻她,刚低头,却看到时歇一滞,宋易又想起那天客栈的听到的话,他以为自己忘记了,原来还是自欺欺人,终于他放弃了,又走出了书房。时歇眸光也随之湮灭,垂下眼眸,她知道他就在客栈外,可是又能怎样,这么多年,她看到了他的努力他的梦想,她想说她还是干净的,却想起从前在宋村的种种,他,终究还是厌弃自己的吧,时歇想着,眼前的龙凤烛开始模糊…… 宋易官越做越大,他开始在官场中游刃有余,深得当今天子的喜爱。即便宋易睡着,时歇也看不到那柔和的容颜了,再也不能从他身上看到一点当年的痕迹了,宋易不在是冷酷,而是变得油滑起啦。每晚他都来,却从不碰她,他们的话很少很少,宋易脾气变得很大,除了对她,对下人们都很严厉,时歇不再妖娆不再风情万种,她独自呆在房间,绣花写字,日子还平静的过着,直到,那天,他喝醉了,是被人扶着回来的。时歇接过他,他身上有很浓的酒味,突然,她又闻到了一股浓浓的胭脂味。她一愣,又仔细的闻了闻,真的是胭脂味,夹杂在酒味中,很刺鼻。宋易,去哪了?时歇隐隐觉察出什么,呆站在那看着,有些不敢相信。几个月后,宋易又娶了名女子,叫做,谢影。那晚,宋易想去解释,那天那女子扮作时歇接近了她,当他走到房门,却看到时歇正在看一个佩扇,他认出那是谢禅的物品,回忆涌来,他怒气冲冲的走了,便赌气娶了谢影却不知道,时歇只是在回忆谢禅的话,在她的眼里只有宋易,那,宋易呢?眼中是否有她。 时歇开始闭门不出,官员夫人认为时歇失宠,便都与谢影热拢起来,谢影相传是烟花之地出身,却参加宴会时落落大方游刃有余,宋易并不开心,他的官越来越大,遇到的困难也越大,他在房内喝着闷酒,谢影去参加会还未归来,一杯又一杯,终于醉在了书桌上。(未完待续。) 六十五 孟婆 几个月后,谢影得意洋洋的来告诉宋易,时歇怀孕了,宋易不相信,一巴掌闪过去谢影“贱人,不准胡说!” 他从未碰过时歇,时歇怎么会怀远?他冲到时歇房间,旁边站着兢兢战战的大夫。 “夫人怀孕了”大夫说道,明明是喜事,怎么这家人看起来并不开心。 “滚”宋易说道,大夫吓的跑了出去,只留下得意洋洋的谢影和一言不发的时歇。 宋易眼眶红着,像一头野兽。谢影在旁边口口声声喊着清理门户,时歇刚想解释,然而宋易接下来的话却让她心如死灰:“当年你能和谢禅苟合,如今他走了,你就又像在宋村一样……”时歇愣住,原来他严重她一直是一个轻浮的人,时歇笑了,她已经许久没有笑了,笑的没有半丝妩媚而是说不出的决然。 宋易,囚禁了时歇,时歇也不哭不闹,就这样呆着。 一天,谢影来到房中看着时歇,满脸阴狠的说:“我知道,你没有对不起他,但是我恨你,知道我是怎么得到他吗?是我扮作你,哈哈,我居然要扮作你,我是谢禅的妹妹,就是你我哥才不会参加科举,父亲没有助力,短短几年便在朝堂失去地位,于是我假装流落烟火,趁机接近宋易,我以为我成功了,他从不呆在你的房间。” 她冲过来掐着时歇的脖子“他每次都让我扮作你不让我发出任何声音,知道我为什么不呆在府内吗,因为我要待下去就只能扮作你,我没有任何尊严,宋易他就是个疯子疯子……谢影,我就是你的影子……哈哈”时歇悲哀的看着谢影的狰狞,谢影爱宋易,因为她说恨她却口口声声说着宋易。 忽然,谢影抬头诡异的笑着“你可怜我吗?你的母亲都要死了,你还是可怜你自己吧”时歇呆住,不会的,宋易不会的,这么多年,远离宋村,她思念母亲却从来不说,时歇冲出去,冲到书房,质问宋易,等待他的回答。 宋易看着那惊恐的眼神,狠心说道“对的,我要让她为当年后悔”时歇过来拍打这宋易,“后悔,你还是没忘记,这么多年,你只是在报复我吧。那我呢,我还做得不够吗,宋易,这么多年,我的眼里只有你。那你呢,你眼中有我吗!有吗!”宋易慌乱的看着时歇,看着她憔悴的脸庞。 没有他爱她,只是他恨自己,当年在客栈他明明可以冲出去,但是为了前程,他就是个懦夫懦夫,只能逃离,他走出去,留下绝望的时歇躺在地上,泪流满面。 时歇消失了,宋易疯一般的寻找着,他放弃了手头的事物,他不在小心不再滑头,他开始运用各种关系寻找时歇,他要告诉时歇,他没有杀死她母亲,而是她母亲去世,他不愿意告诉时歇。 他只是讨厌时歇惊恐的看他,他爱时歇……他不知道,时歇让谢禅带他去了宋村,谢禅送她的佩扇有找到他的方式,谢禅这么多年,行走世间,明白很多,出了家,是个很有功德的和尚。 放下时歇后,谢禅走了,红尘种种已经与他无缘,他忍着,即便知道时歇要做什么,但是谢禅仍不回头,不是看淡了吗?怎么心还是痛着……谢禅不懂,不懂,又或者是不愿意懂。 时歇来到河边,当年为了帮助宋易赶考,她假装落水来引诱陈员外,当时她并不会游泳,只是在赌着,当时她爱着宋易,如今呢,她看河面,已是满脸泪痕,还是忘不了,忘不了逃离宋村那段时间的相依为命,忘不记那晚的温柔,忘不了儿时的种种,她一生为情又能如何,时歇走向河里,四周风景依旧,但是已经没有旧时温柔,就这样沦陷吧沦陷…… 宋易得知时歇消息的时候已经不是什么官员,那段时间他暴露了太多,皇帝撤了他的官,贬为平民,宋易打捞不到时歇的尸体,于是他就骗自己时歇还活着,时歇说他不够爱他,他便去学,去学着时间的爱情,他要把禁锢在心里的话都说出来。 只是,时歇终究死了,宋易骗不了自己,他便用红绳子系在树木上,潜入水中寻找尸体,一年有一年,几十年后,满树红绳,年老的宋易系绳子的时候倒在树旁,再也没起来,脸上带着无尽的遗憾…… 宋易感动天帝,被任命成月老,管理人间的情情爱爱,人间再无宋易。天上的月老管理的人间的各种姻缘,却将自己的红绳泡如水中,绳子被浸泡再也无法使用,宋易不在学习情情爱爱,牵起一段又一段姻缘,他还有什么不明白有什么不会表达的呢?只是时歇便是他的情,他的爱时歇去后,了断情缘,浸破情丝,月老掌管姻缘,却自断情丝,真是可笑可笑。 毕安在业镜看着着这一切,在很多年后,有一个女子去了陈员外家中高价买回了迷梦,这个女子就是时歇。孟婆她原来有这么一段往事,毕安沉默了一会,原本他还想在得知孟婆名字后去炫耀一番,但是在业镜中看完这一切后,他已经没有了心思,而是去蒸笼地狱寻找范无。 孟婆看了看自己身上的佩扇,这是谢蝉送给她的,就连她成为孟婆也要多亏了谢蝉。只是事到如今,她仍旧能看到迷梦上的字,她还是放不下宋易。 时歇的尸体被谢禅超度在地府,成为了孟婆,人间少了妖娆的时歇,地府多了个美貌的孟婆。 孟婆手执迷魂汤,帮助世人忘记三千烦恼,眼中却有无限的情谊,时歇看着一个又一个执念的凡人,甚至遇到了谢影,还有她万万没想到的谢禅。 这人间的嗔念让人万劫不复,宋易是她的孽是她的劫,即便在地府她也挣脱不了,孟婆助人忘却,却短不了执念,真是可叹可叹。 月老和孟婆,曾经一个轻许来世,一个决断前生。如今一个断了情丝,一个执着红尘。(未完待续。) 六十六 屈原 “毕安,你去了哪里,怎么这么迟才来”范无皱着眉头,原本昨日就要去人间,谁知左等右等等不来毕安,白白耽搁了一天。 “我哪里也没去,你不要着急,我们晚些去的话,刚好赶上人间的端午节,这多”毕安转移着话题,要是让范无知道 他私自翻阅生死簿,肯定又少不了被丢出去。 “那就出发”范无没有继续 追问毕安,毕安点头答应 ,走之前看了一眼石兰因,不,如果在地狱的话,应该称呼她镇域鬼郑袖。 蒸笼地狱,郑袖在冷风中重塑人身,等到人身重新塑成后,她就将继续 接受新一轮的刑法。 看到毕安敲她,郑袖也抬头看了毕安也一眼,自己就是败在了他的手里,重新回到了这蒸笼地狱,郑袖心中并不怨恨毕安,因为她知道 ,等待毕安的事情要更加残酷。 听到他们说端午节,郑袖想起了一些往事。“石兰因”郑袖喃喃念着她重新转世后的名字,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温婉如玉的男子。 “来生,我希望你收余恨、免娇嗔、且自新、改性情、休恋逝水、苦海回身、早悟兰因”男子站在江边,身材修长,面容俊朗,声音温软如玉。 转世投胎的名字是石兰因,倒是应了他的话,还真是巧合。回想现代的一生,郑袖有些懊恼,这一生也过的太过窝囊,哪比的前世风光。 郑袖,战国时期楚怀王的宠妃,史上成为南后。 想到自己被毕安设计,郑袖就心中愤恨不已,她在历史上可是出了名的有智谋。就连当时的第一美人魏美人,也死与她手中。 那魏美人是真的美,郑袖她见到魏美人的的场景,之前各国送的女子大多妖艳妩媚,而那魏美人脸苍白,若有病容,虽然烛光如霞,照在她脸上仍无半点血,更显得清雅绝俗,姿容秀丽无比。 世人常以美若天仙四字形容女子之美,但天仙究竟如何美法,谁也不知,此时一见那少女,连她心头都不自禁的涌出美若天仙四字来。那魏美人周身犹如笼罩着一层轻烟薄雾,似真似幻,实非尘世中人。 郑袖是战国时期楚国国君楚怀王的宠妃。她对自己容貌很有信心,谁知当时魏国国君会送来这样的角给楚怀王,楚怀王非常喜欢魏女。 楚怀王很喜欢新娶的魏女,为了防止自己失宠,她设计害死了魏美人。 为了不让楚怀王怀疑,郑袖一直表现出很爱hu 魏美人的样子。衣服首饰都挑她喜欢的送去,房间和家具也都选她喜欢的让她使用,似乎比楚怀王更喜欢她。 就连楚怀王也称赞她说:“女人仰仗自己的美来博取丈夫的欢心,而嫉妒乃是人之常情。现在郑袖明知寡人喜欢魏女,可是她爱魏女比寡人还要厉害,这简直是孝子侍奉父母,忠臣侍奉君主的方法。” 而另一方面,魏美人也把她当成了好姐妹。郑袖想到这个事情,内心就恶心,明明心中嫉恨魏美人,她还要围违心去夸魏美人。 那魏美人以身份尊卑为由拒绝她的礼物,于是郑袖便素衣素衫的来到了她的寝宫,还给魏美人行了拜礼。 “姐姐这是干什么?”魏美人当时对她的警惕性还很重,于是和郑袖保持着距离。 “听闻妹妹不愿意收姐姐的东西”郑袖开口。魏美人以为郑袖是来刁难她,谦卑的说道:“身份尊卑有别,我只是一个美人而已,而您是南后。” “什么身份尊卑,妹妹是天女下凡,众芳花魁。见了只有让人喜欢的份,这论起容貌来,我连给妹妹做婢女的资格都没有,只有素衣素裙的来见妹妹”郑袖拉着魏美人亲切的说道。 之后她们的关系便好了起来,经常来往。有一次郑袖装作无意的说道:“有些事,不知道 该不该和妹妹讲”魏美人听后回道“姐姐直说” 郑袖便对魏美人说:“大王虽然宠爱你,但却讨厌你的鼻子。所以你见到大王,一定要捂住鼻子,这样大王就会长久的宠爱你。” 于是魏美人听从郑袖的话,每次见到楚怀王,就捂住自己的鼻子。 楚怀王心中很疑惑,他知道 郑袖和魏美人关系好,就叫来郑袖。 楚怀王对郑袖说:“魏女看见寡人时,就捂住自己的鼻子,这是为什么?” 郑袖回答说:“我不知道 。”楚怀王硬是追问郑袖,郑袖说:“我倒是知道 此事。” 楚怀王说:“即使再难听的话,你也要说出来。” 郑袖说:“不久前她曾说讨厌闻到大王的气味。” 楚怀王说:“真是个泼辣的悍妇,应该割掉她的鼻子!”郑袖预先告诫侍从说:“大王如果发话,一定要听从命令。” 侍从于是就拔出刀来割掉魏美人的鼻子,就这样除去了魏美人。 失去魏美人后,楚怀王闷闷不乐,于是他重新了另一个美人。 郑袖故技重施对,那个美人说:“大王非常喜欢别人捂住嘴巴,你要是靠近大王,一定要捂住嘴巴。” 美人入见,走近楚怀王就捂住嘴巴。楚怀王询问其中的原因,郑袖说:“她本来就说过讨厌大王的气味。” 楚怀王身上有轻微的狐臭,但是在香料的遮盖下根本闻不出,只是他心里一直在意这件事,郑袖十分了解楚怀王,另一个美人比魏美人还惨,被活活打死。 为了断绝楚怀王寻找美人的念头,她以重金贿赂张仪。张仪以“遍行天下,未尝见如此美者”来告诉 楚王,世间在没有比郑袖更美的女子。 自此,再也没有人能与郑袖争宠,她成为了最受宠的妃子。 姿艳美、性格聪慧,但善妒狡黠、阴险恶毒、极有心计,这些都是后人对她的评价。谁知道 转世一遭,却被毕安给戏耍,郑袖心中很不甘心。 石兰因,每次想到在现代的名字,郑袖就一阵恍惚,世人都骂她恶毒,只有那个男子,一直呵护她如宝,最后却也死在了她的手中。未完待续。 ~亲,你可以在网上搜“”,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六十七 端午 毕安和范无来到塘口的时候,河岸俩边已经人山人海,水泄不通。 在湖南的长塘口,一个老人站在塘口,手中拿着一条红色的绸带,他将手中的绸带系在了塘口的一个长杆上,十几个小伙子走过来摸了摸红绸子。 然后他们便走了下去,只见塘口里依次排列着几艘船,船头为龙的样子,船上摆放着一面大鼓。 每只船可坐十二个到十八个桨手,一个带头的,一个鼓手,一个锣手。桨手每人持一支短桨,随了鼓声缓促为节拍,把船向前划去。坐在船头上,头上缠裹着红布包头,手上拿两支小令旗,左右挥动,指挥船只的进退。擂鼓打锣的,多坐在船只的中部。 比赛在人们的翘首以待中终于开始了。青年桡手们意气风发,头上腰上各缠着一束红布,在朝阳的光线下熠熠生辉。鼓声响起,龙舟便如一支离弦的箭,在平静无波的塘河上来去如飞。两岸看龙舟的人都大声呐喊,有的还把家中的锣鼓都拿出来,重重敲打助威。 船一划动便即刻嘭嘭铛铛把锣鼓很单纯的敲打起来,为划桨水手调理下桨节拍。一船快慢既不得不靠鼓声,故每当两船竞赛到剧烈时,鼓声如雷鸣,加上两岸人呐喊助威,便使人想起梁红玉老鹳河时水战擂鼓的种种情形。 更有好事的年轻人把事先准备好的“连环响”鞭炮挂到树上点燃。一时间,呐喊声、锣鼓声、劈劈啪啪的鞭炮声交汇在一处,在河面上回荡,震耳欲聋。 “人间的端午,越来越热闹了”毕安开口说道,他曾见过第一次的端午节,只有几个百姓朝河中扔粽子,赛龙舟的传统是后来在发展起来的。 一会的时间,赛龙舟已经结束,青年们走到老人身边,老人把红绸子从杆上摘下,缠在了赛龙舟中表现最出色的人邵生身上。 邵生举着红绸带朝大家摆了摆手,按照规矩走上台开始诵读准备好的台词:“五月初五,端午节。是我们长塘口一个重要的节日,每年都有很多慕名的游客……” 毕安听着没劲就拉着范无走了,一路上有很多小摊,上面摆放着香囊,粽子等一系列端午节特有的小玩意。而人最多的地方,而是要属汨罗江。 在汨罗江周围,一个小孩子从摊上买好粽子,然后朝着江里扔去,周围还有不少人和他一样。毕安四周看了看才发现,在江旁边立着一个木牌,上面刻着关于端午节的来历: 大约在公元前三四零年的战国时代,有一个叫屈原的人。 屈原出生在楚国的一个贵族家庭里。他青年时代就有着出色的才干,踏进楚国朝廷不久,便受到赏识,当了[左徒]这一仅次于宰相的大官。但是屈原实行政治改革的主张始终不能实现,终于被削职流放出去。 他在流放途中,走遍了现在湖南、湖北的许多地方,写下了许多充满爱国忧民感情的诗篇。后来楚国亡了,屈原心裹有说不出的痛苦,便来到泊罗江边,抱起一块石头,纵身投入江里自尽了。 屈原死后,人们为他建庙筑坟,长久地敬仰他、怀念他。他死在农历五月初五日,人们把这一天当作一个节日,即端午节。屈原的家乡和中国南方广大地区有个风俗,每到这一天就要举行盛大的划龙舟比赛,据说划龙船就是表示救屈原的意思。 人们每到端午节就要吃粽子,是因为在很久以前泊罗江边的老百姓为了祭祀屈原,把米包成粽子投进水里去喂鱼,使鱼吃饱了不再去吃屈原的尸体。 毕安看了木牌上的故事,意味深长的笑了起来,他在摊前买了个粽子,那粽子做的很是精致,三角形的粽子被裹的很是精致,毕安没有把粽子投入江中,而是慢慢解开包裹粽子的绳子,然后尝了尝。 “香甜软糯,很不错”毕安开口赞道,卖粽子的大娘听了后很开心:“那当然好吃,做的不好吃,吸引不到鱼虾,怎么保护屈原”毕安点头应了应,朝大娘买了一些粽子去找范无。 范无在汨罗江上游,这里的游客很少,只有稀稀疏疏的几个人。范无坐在江边,看着手中的玉简,五道花纹交际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图形。 每次收集一个镇域鬼,玉简上就会出现一个花纹,原本以为这些花纹没什么关联,但是第五道花纹出现后,范无却看出了些端倪范无,正沉思着玉简上的花纹,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粽子。 毕安提着粽子,朝范无晃了晃说道:“尝一尝,很不错的”被毕安扰了思绪,范无收回了玉佩,接过粽子。 范无看着粽子,他路过江边的时候,也看了木牌,读了上面写的故事。此刻的他在看手中的粽子,心中有一些悲哀,端午节是流传下来了,但是端午节的真相世人是无法知道了。 “别想那么多,吃粽子吧”毕安看出了范无的心思,汨罗江此刻风平浪静,距离上次来这个地方,已经过了二千三百年了。 二千三百年前,楚国王室遵照楚怀王的遗命,派人对屈原进行了捕杀。追杀事件的发生地就是今天的汨罗江,兵士们最终在江边抓住了屈原,将他刺杀后装进袋子,捆紧了之后压上石块投入江心,演出了一幕残酷的历史悲剧。 而流传至今的赛龙舟和包粽子根本就不是木牌所写的故事,赛龙舟隐喻当时追杀屈原的激烈场面,用包粽子来隐喻屈原被投入江中的悲惨事实——糯米饭象征着屈原的肉体,粽叶象征着装他的袋子,粽丝象征着捆扎他的绳索;而把粽子投入水里,则象征着屈原被人淹死的真相。 “可笑,流传至今的是节日,而事情的真相却被掩盖了”范无心中无限的感慨。毕安没有接话,江水映照出俩人的身影,这俩人知道着天下的秘辛,也承受着无法诉说的孤寂。(未完待续。) 六十七 召唤 邵生在端午日结束后,回到了旅馆,手中还系着老人给他的红绸带。 幸运的是,这次他没有白跑,汨罗江,这条江正是他寻找的地方。在去过十三条江之后,他终于寻到了这个地方。 “只是,我为什么要去找这条江”邵生想不明白,他沿着江水走了一圈,还是没想通这个问题,于是他回到旅馆,第二天醒后离开了汨罗江。 邵生离开汨罗江的时候,遇到了一件事情,在汨罗江的江边有俩个年轻人看了他一眼,那眼神让他很不舒服,在他们身边有一条红色的鱼,只不过那鱼已经被烤焦黑漆漆的很是丑陋不堪。 邵生从小就对江水感兴趣,因为他脑海中一直隐隐约约出现一条河流,这次到达的汨罗江正是他脑海中的样子,寻到了汨罗江,邵生完成了心愿便离开了。 “这是我们完成的最快的一次任务了”范无说道,毕安看着离开的邵生,那青年始终没有回头,这就是凡人的悲哀,永远不知道错过的是什么。 范无捡起地上烧焦的鱼,将鱼慢慢放入江中,然后和毕安返回了地府。 在铜柱地狱,到处都是熊熊的烈火。 有一根直径一米,高两米的铜柱筒。在筒内燃烧炭火,旁边有鬼卒不停的扇扇鼓风,很快铜柱筒通红。然后一个四足细长,马首蛇尾的东西,这正是蛟龙。 蛟龙被鬼卒托举着缠绕在铜柱上,烈火很快烧灼到蛟龙的鳞片,鳞片慢慢融化,火烧到蛟龙的身体,蛟龙开始弯曲扭动,在炭火烧尽后,柱上已经没了蛟龙的身影,而是有一个红衣妖媚的女子在铜柱上,她面容苍白虚弱不堪。 “你离开了地狱这么长时间,足够化形成龙,你为何不修炼”毕安问出了心中的疑惑,虽然这蛟龙女是铜柱地狱的镇域鬼,但若是她能化形成龙,也足能与他们黑白无常一较高下,可是她的修为却没有丝毫的变化。 “我在等你们,从我离开这地府的第一天,我就知道你们回来寻我,所以我就一直等待着”蛟龙女说道,地府中有业镜,黑白无常可以很轻松的就从业镜中看到她的过往,也当然会知道她的弱点。 “值得吗?”就连少言寡语的范无也开口了,原本以为会有一场恶战,没想到轻轻松松就收服了镇域鬼。那蛟龙女身份特殊,当初在地府的时候,他就颇为关注,只是知道这蛟龙女几千年前因为一己私欲,火烧了当时的君王,于是被紫微星投入了这地狱中受刑。 “值得”蛟龙女开口了,这一生她看着他从出生到长大,平平安安,普普通通,就很满足了。 邵生回家的时候,天上下起了雨,整个天空灰蒙蒙的,他坐在车心神不宁,总是想起今早在江边看到的那条鱼,外面的雨越下越大,而离回家还很远,于是他靠着座椅睡了起来,迷迷糊糊中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死定了,死定了”一条红色的鱼在地上不断的翻腾着,努力的汲取身边的雨水,但是还是感觉很虚弱。亏的天上下雨,不然她会活活干死,但是也是下雨路过的行人都匆匆匆匆的,没有人关注到地上有一条鱼在挣扎。 更没人知道,这不是一条普通的鱼,而是一条蛟龙。 蛟龙毕业于大名鼎鼎的兰若寺,兰若寺是妖精鬼怪最爱的地方,很多妖精鬼怪都在其中修行。兰若寺里的女鬼小倩和画壁女怪都很有名,若是让兰若寺里的鬼怪知道她堂堂蛟龙要被活活渴死,但可真是太丢脸了。 雨越来越小,地上的水也在慢慢减少,一会太阳出来,蛟龙可真要被活活渴死了。蛟龙的意识渐渐模糊起来,她恐怕是死的最窝囊的蛟龙,临死的时候也没做出些轰轰烈烈的事情,真是太遗憾了。 而这个时候,有一个男子走了下来,轻轻捧起蛟龙,然后开口说道:“这鱼怎么这么丑”蛟龙心中一阵悲愤,你才是鱼!你全家都是鱼!我可是蛟龙!可是身体的虚弱,让她无法反驳陷入了沉睡中。 等她在睁开眼就发现自己呆在一个小小的鱼缸中,里面还放着一些小石子。蛟龙一边在鱼缸里游一边打量四周,这个房间布置的很高雅,墙上挂着很多字画,看来是个爱好风雅的人。 “吱——”门响了,蛟龙赶忙闭着眼,可是此刻的她已经化形成了一条鱼,而鱼是无法闭眼的,于是她只能睁大眼,一动不动装在还在沉睡的样子。 “吉日兮辰良,穆将愉兮上皇;抚长剑兮玉珥,璆锵鸣兮琳琅;瑶席兮玉瑱,盍将把兮琼芳;蕙肴蒸兮兰藉,奠桂酒兮椒浆;扬枹兮拊鼓,疏缓节兮安歌;陈竽瑟兮浩倡;灵偃蹇兮姣服,芳菲菲兮满堂;五音纷兮繁会,君欣欣兮乐康。”男子进门坐在书中前开始吟诵起来,声音温和如玉说不出的好听。 蛟龙听着男子的吟诵,隐隐约约觉得有些耳熟。这个时候有一个小厮进来,朝着屋内的男子说道:“屈大人,南后喊你进宫”那男子听到后,整理了衣准备离开,临走的时候还回头看了蛟龙一眼,和小厮吩咐道:“给那鱼喂一些东西”小厮点头答应,然后朝鱼缸里扔了一些虾米。 虾米进入水中后,蛟龙瞪了那些虾米一眼,那些虾米便所在角落不然动弹。愚蠢的凡人,居然把她堂堂蛟龙当成鱼,气的蛟龙不由的开始吐泡泡。 “屈原”蛟龙念了念听到的名字,怪不得刚才觉得他耳熟,刚才他诵读的内容正是九歌。兰若寺的小倩姐姐喜欢诗书,总是念叨这个。 还有画壁姐姐,很是痴迷屈原,总是嚷嚷着要勾引屈原然后吸干他。可惜屈原总是忙于朝政,导致画壁姐姐无从下手,那个男子就是屈原吗?蛟龙对屈原产生了好奇心,然后在鱼缸里不断的游着,等待着屈原的归来。(未完待续。) 六十八 私欲 “南后,屈公子到了”内侍朝郑袖汇报到,郑袖微靠在软塌上,一双丹凤眼微微向上飞起,说不出的妩媚与凌厉。 屈原进来后,看到的郑袖体态纤秾合度,肌肤细腻,面似桃花带露,万缕青丝。和记忆中疯疯闹闹的丫头天差地别。 “屈哥哥来了,多年不见屈哥哥越发俊朗,难怪外面都传闻哥哥是楚国第一美男”郑袖看着眼前这人,面容俊朗,气度温和,和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南后客气了,哥哥之称臣担当不得”屈原和郑袖自小相识,他比郑袖长几岁,所以一直以妹妹称呼郑袖,记忆里郑袖虽然美丽,却没有如今的这份雍容华贵,不由心中感叹郑袖变化之大。 郑袖从卧榻坐起,微微启唇说道:“草木江南,秀雅潇湘,惟楚有才,淤斯为盛,哥哥名声在外,倒是与我疏远了” “不知南后召微臣有何事,但说无妨”屈原抬头看着郑袖,从前郑袖有事都是直接开口,总是指使他做各种各样的事,想想刚才自己的态度,的确有些生疏,倒是伤了他们之间的情分。 “听说哥哥求王赐死张怡?”郑袖话音刚落,屈原的脸色便发生了变化,屈原愤愤不平的回道:“此等小人,侮我楚国,人人得而诛之” 想到张怡,屈原便无法忍住自己的怒气,就是这个无赖戏耍了楚国,让楚国被各国嘲笑。 楚怀王十六年,秦国打算攻打齐国,然而楚国与齐国很要好。秦惠王很担忧这一点,于是他便宣布免去张仪宰相之职,派张仪去南边的楚国见楚王。 张仪对楚王说:“我国国君所有最喜欢的人,没有谁在你大王之先;而我张仪所有的最情愿做其门下使役的主子,也没有谁在你大王之先;我国国君所有最厌恶的人,没有谁在齐王之先;而我张仪所有最恨的人,也没有谁在齐王之先。但是大王你却与齐国和好,这样便使得我国国君不肯侍奉你,因而叫我也不好来做你门下的使役。倘若你听我张仪的,闭关而拒绝与齐往来,现在就可派使臣跟随我去西边取回以前秦国从楚国分去的商於那六百里的地方。这样一来,那么齐国就弱了。对于楚国来说,北边削弱了齐国;西边对秦有恩德;楚国又暗地里得到商於之地,从而使楚国富裕起来、这是用一计而得三利的事情呀!” 楚怀王听了十分高兴,就把相印也拿出来给了张仪。还天天给张仪置办酒宴,并宣告:我又得到了我的商於之地。众臣都来庆贺,惟独屈原一人来吊丧。 楚怀王问:“这是为什么?”屈原回答道:“秦国之所以要注重你,是因为你有齐为伴。目前商於之地还未到手,却先断绝了与齐国的交情,这是使楚国自己孤立自己。那秦国又怎么会再看重一个孤立之国呀?他必然轻视楚国了。如果我们楚国要秦先拿出地方,然后楚才与齐绝交,那是秦国的计谋所不许的;如楚先与齐绝交,然后再去问秦国要地,那必然被张仪所欺骗。被张仪欺骗,那大王你必然怨恨秦国。怨恨秦国,那就是在楚的西边惹起了秦国的祸患;北边又与齐国断绝了交情。如果西边起了秦患,北边又与齐绝交,那韩、魏两国的兵必然来伐楚。所以我来吊丧。” 可惜的是楚怀王没有听屈原的话,还派一位将军去西边接受封地。 张仪到了秦国,假装喝醉了酒,从车上摔下,自称有病,一连三个月都不出门,楚国终究不可能得到秦地。楚怀王还说:“张仪莫非认为我与齐绝交还未完全彻底么?”使派了一位勇士宋遗到北边去侮辱齐国。齐王大怒,折断了楚国的信物符,并与秦国合符和好。秦、齐相好了,张仪才出来对楚将说:“你为什么不去接受封地呢?从某地到某地纵横六里。” 原来,张仪送出去的六百里是他刚来秦国时,秦王赐给他的土地,是商於的六里土地,而张仪为了感谢秦王,自己把这六里土地改名为六百里,张仪承诺说送给楚国六百里正是这个封地。 张怡戏耍楚国,使得楚国被各国嘲笑,还因为与齐国断交,实力大不如前。不久前秦国想得到黔中一带的土地,要用武关以外的土地交换它,又派来张怡。 不过这次张怡刚入楚国,便中了屈原的计谋,被关押在了牢中,因为楚国曾经因张怡受辱,所以屈原上奏赐张怡 “南后为何询问朝堂之事?”屈原这才想起此刻的他并不是在朝堂上,而是在南后的寝宫中。 “偶尔听周围人论起,随意一说罢了,我最近作画一副,哥哥若不嫌弃的话,帮我修饰几分”郑袖随意笑了笑,这一笑美艳动人,明艳不可方物 “南后,客气了”屈原点头应了应,南后和他一同长大,对于南后的画功也有所了解,南后的画功造诣并不在他之下,怎么会找他修饰,虽然心中疑惑,但屈原还是结果画,然后离开了寝宫。 “屈公子,好像很讨厌张怡”一旁的侍女开口说道,郑袖皱了皱眉,她自然也看出屈原对张怡的厌恶,但是无论如何她都得保张怡周全。 因为不久前郑袖得到消息,秦王特别钟爱张仪而打算把他从囚禁中救出来,如今将要用上庸六个县的土地贿赂楚国,把美女嫁给楚王,用宫中的公主作陪嫁。 这女子和之前宫里的美人不同,楚王看重土地,就会敬重秦国。而且对方又是公主,一定会受到宠爱。 “没有人能动摇我的地位”郑袖的眼光变得狠毒起来,公主自然和之前那些美人不同,自己的计谋成功的几率很小,而且郑袖摸了摸自己的眼角,上面盖着一层珍珠粉来掩盖细微的皱纹,如今的她已经没有多少资本去斗了,既然斗不过,那么她就连入宫的机会都不会给这个公主。 所以,无论如何,张怡不能死。现在朝中主杀张怡的就是屈原,只要说动他,其他的一切就很好办了。(未完待续。) 七十章 修行 书房内寂静一片,而在窗户旁的鱼缸里,一条红色的鱼却在不断的翻腾。 “屈原,怎么还不回来?”蛟龙女闷闷不乐的吐着泡泡,因为受伤太重的缘故,她现在无法变回蛟龙的形态,只能是一条小鱼,鱼缸里只有之前小厮洒下的虾米,之前还很恐惧她,在发现她对他们没兴趣后,那些虾米也开始肆意的欢腾起来。 蛟龙闲得无聊,朝着那写虾米吐了吐泡泡,那写虾米停止欢腾,立刻缩着一团。“切,我才不会吃你们。吃你们的主人屈原还差不过”看着那写虾米瑟瑟发抖的样子,蛟龙满意的摇了摇尾巴。 如果真能吃到屈原,她说不定立刻就能恢复真身,蛟龙开心的想着。这个时候门响了起来,蛟龙不像上次一眼装睡,反而兴奋的摇着尾巴。 屈原进门后,把手上的画放在书桌上,正欲打开,突然感觉到背后阴森森的,仿佛有人在盯着他一般,于是他放下画,四处看了看后朝着书房里的鱼缸走了过去。 蛟龙看着屈原走来,欢腾的摇着尾巴,难过画壁姐姐来提起屈原,光从外貌看,屈原可真是个美男子。不过蛟龙女不贪恋男色,她心在心心念念的就是吃掉屈原,然后便会真身。 “看来回复的不错,比刚见好看多了”屈原看着鱼缸里扑腾扑腾的鱼,然后把鱼缸举起,细细的看着鱼缸里的蛟龙。而此刻蛟龙正在蓄力,突然她一跃而起朝着屈原而去。 蛟龙女心中很是兴奋,虽然她回复不了真身,但是身体内残余的毒液足够毒死凡人,然后吸掉屈原的精气,回复真身再去兰若寺好好和画壁姐姐炫耀一番,简直是蛟身巅峰。 蛟龙女扑倒屈原身上,张开鱼的嘟嘟嘴,“啪”的一声在屈原脸上留下口水印,然后便朝着地上坠去。此刻蛟龙女嘴里被烫的烧灼不堪,这屈原身上怎么会有专门克她们妖物的灵气。 屈原伸手在蛟龙女掉在地上之前接到了她,然后把她重新放到鱼缸里,蛟龙女进入鱼缸后便大口大口的吐着泡泡,来减少嘴里烧灼感,看着鱼缸里红鱼的狼狈样,屈原笑了起来。 “你是鱼精吗?”屈原开口说道,蛟龙女假装没有听到屈原的话,她不断的默念,自己只是一条普通的鱼,只是一条突然抽风乱蹦跶的鱼。 “不说话吗?那么我可要想想别的办法”屈原放下鱼缸,走到书房的柜子前,打开柜子在里面取出一面铜镜,那铜镜看起来很有年代的样子,照出的东西模模糊糊。 蛟龙女一边吐泡泡,一边悠闲的看着屈原,当她看到屈原手中的镜子后,顿时惊的张大了嘴,妖寿了!为什么屈原这个凡人手中会有照妖镜这个东西。 屈原走到鱼缸前,前几日在路上无意发现了这条鱼,因为感知到这条鱼身上有不同寻常的地方,所以捡了回来。而那鱼也知恩图报,还给了他一个亲密的吻,不过奇怪的是,这鱼一直不说话,是因为害羞吗? 蛟龙女看着屈原越走越近,开口还是不开口,她在做着他蛟身中重要的决定。只是她还来不及细细思索,屈原已经举着镜子照向了她,蛟龙女感觉身体在发烫,越来越烫,然后便没有然后了。 屈原看着手中的镜子,这是师傅给他的照妖镜,可以照出天下妖精的原型。而就在刚才,他用这边镜子照了鱼缸里的小鱼,结果却是一片空白。 “难道真的是一条普通的鱼?”屈原心中有些懊恼,叹了一声,顿时他对鱼缸里的鱼失去了兴趣,放下鱼缸,把镜子放回了远处。 蛟龙女此刻的尾巴摇的更欢了起来,就在刚才差点就开口说话了,幸好自己忍住了。虽然她是妖,但是照妖镜根本找不出她,因为她可是蛟龙。 蛟龙是拥有龙族血脉的水兽在朝龙进化时的其中一个物种,只要再渡过难劫就可以化为真龙。龙,那可是神物,所以蛟龙一族身上没有妖有的邪气,照妖镜自然照不出她。 只是屈原一介凡人,怎么会有照妖镜?不,蛟龙女沉思了一下,刚才发生的一幕她还记得清清楚楚,那屈原身上有灵气,他定不是凡人,此时的蛟龙女满心疑惑,为了安全起见,她装作一条普通的小鱼,伺机行事。 屈原把镜子放好后,坐在凳子上开始看南后给他的字画,他慢慢的展开字画,只见上面画着一名少女。 那少女姿容俏丽,神态娇憨可爱,在少女旁边有一个燕子模样的风筝,仔细看的话会发现那个风筝并没有风筝线,而少女则盯着那风筝,满脸委屈。 “袖儿”屈原看着画念出了一个名字,他想起了从前的一些事,画里的女子正是少时的南后郑袖,耳边不由的回想起少女嗔怪的声音…… “屈哥哥,袖儿要放风筝,袖儿要放风筝” “屈哥哥,我要你给我做风筝,袖儿才不要和别人一样的东西,我要独一无二” “屈原你个笨蛋,做风筝没有风筝线,怎么玩?你真是我见过最笨的人” 屈原不由的笑起来,这笑容如沐春风,就连鱼缸里蛟龙女也看的一阵恍惚。屈原把画卷子来,放在了和照妖镜同样的柜子中,他习惯把重要的东西放在同一地方。 想了想今天见到的郑袖,雍容华贵,只不过单从她勾勒的眉黛上,屈原就知道郑袖还是从前那个霸道的郑袖。不管表面多么美丽温婉,骨子里的霸道还是没有改变。 只是三年而已,当初他因为向楚怀王进言,被流放到了溆浦,从溆浦再回朝堂,原本的邻家小妹,就成了宠冠后宫的南后。屈原放好字画后,离开了书房。 蛟龙女伏在鱼缸边,静静的趴着。在确定无人会进书房后,她慢慢的念咒,催动身上的力量,鱼缸里的水开始翻腾,蛟龙女慢慢从鱼缸里浮出,不一会鱼缸里没有了鱼儿的身影,而在书桌前,却出现了一个少女。(未完待续。) 七十一章 那少女正是蛟龙女化而成,因为受了伤,法力不足,只能暂时维持人形。 蛟龙女开始在屈原的桌子上翻找搜寻,桌子上有很多名家诗作,看来平时他勤于读书,难怪屈原是有名的才子。只不过,这并不是蛟龙女要寻找的,蛟龙女继续翻找着,一无所获。 “难道,是在那里放着吗?”蛟龙女微微思索,她想了想之前,屈原拿照妖镜的情形,是从旁边的柜子中拿出来的。她朝着柜子走去,拉开柜子里面果真摆放着照妖镜还有一些纸件。 蛟龙女取出纸件,拿出来放在书桌上摊开,上面的内容看起来仿佛是屈原的诗作: 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 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 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 汨余若将不及兮,恐年岁之不吾与。朝搴阰之木兰兮,夕揽洲之宿莽。 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 诗只写了一半,后面便没有了,蛟龙女细细的读着这首诗,亏得兰若寺的姐姐教导,她的文学造诣还算是不错,所以勉勉强强也看得懂“我是古帝高阳氏的子孙,我已去世的父亲字伯庸。岁星在寅那年的孟春月,正当庚寅日那天我降生。 父亲仔细揣测我的生辰,于是赐给我相应的美名:父亲把我的名取为正则,同时把我的字叫作灵均。天赋给我很多良好素质,我不断加强自己的修养。我把江离芷草披在肩上,把秋兰结成索佩挂身旁。光阴似箭我好像跟不上,岁月不等待人令我心慌。早晨我在大坡采集木兰,傍晚在小洲中摘取宿莽。时光迅速逝去不能久留,四季更相代谢变化有常。” 蛟龙女拿起笔根据诗文推算着屈原的生辰八字,生辰八字,简称八字,是指一个人出生时的干支历日期;年月日时共四柱干支,每柱两字,合共八个字,故称。一个人生辰八字极为重要,因为可以通过他们来此推算人的命运。 “寅年寅月寅日”当算出这个结果后,蛟龙女不由心中一惊,难怪屈原身上会有灵气,这个生辰出生的人乃是日月之子,得天地正气。在看屈原写的诗作,刚开始写舜帝,舜帝乃是太阳神和光明之神,隐约暗示着什么,看来屈原对此事也应知晓一二。 柜子内照妖镜还在静静摆放着,蛟龙女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虽说照妖镜照不出她的真身,但照妖镜上的灵气还是对她有所伤害,可是此时的蛟龙女对屈原很是好奇,于是冒险取出了照妖镜。 蛟龙女此刻身上隐隐作痛,要是她是蛟龙的原身,哪里会在乎这个破镜子,一尾巴就摔烂这破镜子了。蛟龙女忍住身上的不适,仔细的看着这面照妖镜,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她在镜子的后方发现了二字“扯经”。 扯经蛟龙女并不陌生,他们妖妖怪怪要去兰若寺修行,而那些凡间有灵气的人则要入扯经历练。这俩个地方原本各自相安无事,可是却因为一件事关系变得恶劣起来。 这件事是和兰若寺第一才女聂小倩有关,因为她的缘故,使得宁采臣失去了能入扯经寺的机会。就连人间的说书人也知道他们的故事,常常在茶楼讲述: 浙江人氏宁采臣,为人慷慨豪爽,清廉自重。他常常对人说:“我这个人爱情专一,不见异思迁。” 有一次,宁采臣到金华去。走到城北后,他进一座寺庙里休息。只见寺庙大殿宝塔十分壮丽,但地上却长满了比人还高的蓬蒿,显然,这里已好久没有人来过。再往里看,东西两边僧人居住的房舍,门都虚掩着,只有南面一间小屋的门上,好像挂着一把新锁。殿东角有一片修竹,台阶下有个大池子,里边丛生的野藕已经开花。宁采臣很喜欢这个幽静的地方,况且,这期间城里房价飞涨,因为学使大人来到金华,参加考试的学子很多。宁采臣于是决定暂时就住在这座寺庙里。他心想,这寺中的和尚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我何不散散步等他们呢? 宁采臣独自一人在寺中漫步。傍晚时,有个读书人来开南面小屋的门,他赶忙上前行礼,并把自己想在这里留宿的打算告诉给对方。那个读书人说:“这里没有房主,我也是个在这里借宿的人。你不怕冷清住在这里,我早晚都能向你讨教,真是不胜荣幸。”宁采臣很高兴,他铺了些蒿草当床,又架起木板当桌子,看来是准备在这里住些日子。 这天夜晚月光皎洁,宁采臣和那位书生在大殿的走廊里促膝长谈。书生说自己姓燕,叫燕赤霞。宁采臣以为他是来应考的秀才,但听他的口音,一点儿也不像浙江人。一问,才知道他是陕西人。两人说了半天话,才各自回床就寝。宁采臣每次在陌生的地方过夜,总是很久难以入睡。这一次也不例外。正在他欲睡未睡之际,却只见北边房里有人在窃窃私语,好像住有家眷。 于是,他起身趴在北墙石窗下,悄悄看了一眼。只见短墙外一个小院落里,有一位四十多岁的妇女,还有一个老太婆,她穿着暗红色外衣,头上插着银梳子,一副老态龙钟的样子。原来是她们俩在月下说话。那妇人说:“小倩为什么很长时间没到这里来?”老太婆说:“或许是她的相好来了吧。”妇人说:“她没向姥姥发牢骚吗?”老太婆回答:“虽没听她发什么牢骚,但她看起来好像心情不愉快。” 妇人又说:“对这个小丫头不能太好了!”话未说完,就有个十七八岁的女孩进来了,模样好像很美。老太婆笑着说:“背后不说人,我们两个正说你呢,没想到你这个小妖精悄悄进来了,幸亏我们没说你什么坏话。”老太婆接着说:“小娘子长得好比画中人,我要是个男人,也会被你把魂勾跑。”女孩说:“姥姥不夸奖我几句,还有谁会说我好?”妇人和女孩子说了些什么,宁采臣没有听清。他以为她们是燕书生的亲眷,所以躺回草床不再听她们说话。过了一会儿,寺庙里一片寂静。 宁采臣刚要入梦境时,觉得好像有人进了他的卧室。他急忙起身一看,发现是北院那个叫小倩的女孩子进来了。他不由得吃了一惊,问她进来干什么,她说想跟他一起睡。宁采臣一本正经地说:“你不怕别人议论,我还怕别人说闲话呢。偶然一失足,就会成为一个道德沦丧的无耻之徒。、(未完待续。) 七十二章 扯经 女孩说,夜里没人知道。宁采臣吼道:“快走开!要不然,我就要喊南边小屋里的人了。”听了这话,那女孩有些害怕,只好走开了。刚走出门又转身回来,把一锭金子放在宁的床褥上。宁马上把它扔到院子的台阶上,斥责说:“不义之财,弄脏了我的口袋。”女孩羞愧地拣起金子走了,嘴里还说:“这个男人真是铁石心肠。” 第二天一早,有个兰溪的书生带着一个仆人来应考。他们住在寺庙的东厢房里。不料,书生竟在当天夜里暴死了。死后发现,他的脚板心有个小眼孔,像是被锥子刺的,还有一缕缕血丝流出来了。大家都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过了一个晚上,书生的仆人也死了,他的症状和书生一模一样。晚上,燕生回来了。宁采臣问他知不知道死因,他认为这是鬼魅干的。宁采臣为人耿直,根本没把鬼的事放在心上。到了夜里,那个女孩子又来找他。 她对宁采臣说:“我见过的人多了,但没有像你这样刚直的人。你有圣贤人的品德,我不敢欺骗你。我叫聂小倩,十八岁就病死了,埋在这座寺院旁,不幸遭受妖物的威胁,干了不少伤天害理的下贱勾当。我用容颜去迷惑别人,这本来并不是我愿意做的。现在这寺中没有人可以杀,鬼夜叉很可能要来杀你。”宁采臣听了这话,十分惊骇,他请求小倩帮他想办法。聂小倩说:“你跟燕赤霞住在一屋便能免除凶灾。” 宁采臣问了一句:“为何不去迷惑燕赤霞?”小倩回答说:“他是个奇人,鬼妖不敢接近他。”宁采臣又问:“你们怎么样去迷惑人呢?”聂小倩说:“和我亲昵的人,我悄悄用锥子刺他的脚心,这样,他很快就昏迷过去了,于是,我再吸他的血给妖怪喝。有时候,我用金子去勾引,其实那不是金子,而是罗刹鬼的骨头。这东西留在谁那里,就能把谁的心肝掏去。这两种方法,都是迎合而今人们贪色好财的心理。” 宁采臣问她什么时候戒备,她说明天晚上。临别时,小倩哭着说:“我掉进了大海,找不到岸。你是仗义君子,一定能救苦救难。如果你能把我的朽骨带到一个清净的地方安葬,我将感激不尽。”宁采臣答应了她的要求,问她的坟在哪里,她说:“请记住,白杨树上有乌鸦巢穴的地方便是。”说完出门,片刻消失不见了。 第二天,宁采臣恐怕燕赤霞外出,便早早到他房里,邀请他喝酒。上午九十点钟,酒菜准备好了。在酒席上,宁采臣留意观察燕赤霞。宁采臣表示想和他同屋睡,燕赤霞推辞说自己喜欢清净,宁采臣不听,到了晚上,强行把铺盖都搬过来了,燕赤霞不得已,只好跟他同睡,他嘱咐宁采臣:“我知道你是个大丈夫,对你也很钦佩。不过,我有些私事,不便明说。请你不要翻看我的小箱子。否则,对你我两人都没好处。” 宁采臣很恭敬地答应了。后来,各自就寝。燕赤霞临睡前把小箱子放在窗台上,过了一会儿,他就鼾声如雷。宁采臣半天也睡不着。大约一更时分,他发现窗外隐隐约约有人影,正慢慢靠近窗户朝里看,目光闪闪。宁采臣很害怕,正要喊叫燕赤霞,忽然听见有个东西从小箱子中飞出,像一匹白绸缎闪闪亮,折断窗户上的石格,猛然一射,随即像电光一样熄灭了。这时,燕赤霞醒来起身,宁采臣假装睡着了,在暗中观察他。只见燕赤霞拿起箱子检查,从里面取出一个东西,映着月光嗅了嗅。那东西亮晶晶的,大约有两寸长,一片韭菜叶子大小。然后,燕赤霞把它紧紧包牢,又放进箱子里。燕赤霞自言自语:“什么老妖怪,竟敢有这么大的胆子,把我的箱子都给弄坏了。” 于是,他又躺下来。宁采臣觉得太奇怪了,便起身问燕赤霞,并把刚才所看到的情节都告诉了燕赤霞。燕赤霞说:“既然我们已成好朋友,我也就不必再隐瞒了。我是个剑客。要不是那个石格子阻挡,妖怪当时就会死的。虽说它这次没死,但他已受了重伤。”宁采臣问他刚才藏起来的是什么东西,燕赤霞说是剑,并说刚才闻它,上面有股妖气。宁采臣说想看看这柄剑,燕赤霞拿出来给他看,原来,这是一柄亮闪闪的小剑。第二天一早,宁采臣到窗外查看,发现地上有摊血迹。这天,宁采臣走出寺院,在寺院北边,他看见一片荒冢。再一看,果然有棵白杨树,树上有个乌鸦巢。 宁采臣办完事以后,急忙整理行装准备回家。临行前,燕赤霞设宴送行,并把破皮囊赠送给宁采臣,他告诉宁采臣:“这是剑袋。你好好收藏,它可以避妖怪。”宁采臣想跟他学剑术,燕生说:“像你这样信义刚直的君子,本来是可以学的,但你是富贵阶层的人,不是****这一行的。”宁采臣撒谎说有个妹妹葬在寺院北边,打算迁葬。于是,他挖出聂小倩的朽骨,用衣衾包好,租船返回家。 宁采臣的书斋靠近郊野。他回家后就将小倩的坟建在斋外。建好安葬后,他祭祀说:“可怜你孤零零的,把你葬在我小屋旁边,这样,你的悲欢我都能听见,而且,这里也不会有恶鬼来欺凌你。一杯水酒,不成敬意,请不要嫌弃,把它喝了罢!”他祝福完以后正准备回家,忽然听见身后有人喊道:“请等等我!”回头一看,竟是小倩。聂小倩笑着谢宁采臣:“你的信义,我永远也报答不尽。请让我随同你回去,拜见婆婆,就是做个丫头小妾也心甘情愿。” 之后的便是一段感人肺腑的人鬼情,然而事情的真相却根本不是这样。世上根本没有燕赤霞这个人,故事中的燕赤霞隐约指的就是扯经,那宁采臣原本是可以入扯经的人选,却机缘巧合和聂小倩相爱,沾染了鬼气,所以失去了入扯经的资格。 天下万物,皆可成妖,所以兰若寺不在乎聂小倩的行为,而天下有灵气的人确实少之又少,扯经因为失去了宁采臣,和兰若寺的关系便开始水火不容。(未完待续。) 七十三章 潜伏 “幸好刚才没偷袭成功”看到镜子上的扯经,蛟龙女不禁一阵后怕,那屈原指不定就是扯经新选的入寺人,要是刚才伤到他,扯经定不会绕过她。 蛟龙女将照妖镜重新放入柜子中,正准备离开,却发现柜子中还有一幅画轴。看还是不看?蛟龙女心中犹豫着,既然知道屈原和扯经有关系,当然应该是离的远远的,可是东西就在眼前机不可失。 于是最终蛟龙女还是打开了画轴,上面画着一个少女。“这少女是谁?”蛟龙女心中疑惑,难道是屈原的情人,这要让兰若寺的画壁姐姐知晓了,一定会很伤心。 不过想到屈原和扯经有关系,蛟龙女心中沉思起来,画壁姐姐痴迷屈原,说不定哪天就按捺不住去找屈原了,而那屈原又和扯经有关系,要是她们二人发展出点什么,有了小倩的前车之鉴,兰若寺说不定也会出面来处理此事,索性把这幅画带走,交给画壁姐姐,让她断了对屈原的爱慕之情。 蛟龙女想好之后,拿着画趁夜离开了屈原府中,却不知正是她这个举动,埋下了日后的祸根。 蛟龙女回到了兰若寺,刚到兰若寺,蛟龙女便去找了画壁。 兰若寺的妖怪众多,鱼龙混杂。有相处好的,例入蜂精和蝶精,总是互帮互助。也有天生的仇敌,例如狐妖和兔妖,一见面就免不了一场厮杀。但在兰若寺,他们都不敢太过放恣,因为如果违反了兰若寺的规定,就会被逐出兰若寺。 都说万物平等,可是人间的道士术士和尚,都在喊着除魔卫道。妖精修行越发困难,还好有了兰若寺的庇护,才可以放心修行。兰若寺的规定原本只是限制妖鬼精怪不允许在寺内争斗,在发生了聂小倩的事件后,寺内又加了规定,不允许和扯经有关的人发生牵扯。 说是不允许争斗,但是人多的地方就有江湖,妖怪多的地方也当然不能避免。明面上不争斗,暗地里大家还是拉帮结派。在寺内,蛟龙女和聂小倩还有画壁关系最好,聂小倩是寺内的有名的才女,而画壁则以美貌在寺内闻名,至于她则是最特殊的存在,寺内出来聂小倩和画壁,很少有人与她来往。 蛟龙女找到画壁时,画壁正在荷花池旁,静静的赏花。画壁清雅绝俗,姿容秀丽,一眼看去,一点都不像妖怪,反而更如仙子,而且蛟龙女与她相处百年,甚至她的为人和她的面貌一样的人畜无害,身为妖怪,画壁单纯的简直是妖怪中的败类,这一直让蛟龙女很是惆怅。 “画壁,我回来了”蛟龙女开口说道,画壁回头看了看蛟龙女,面上露出笑颜,然后又气哄哄说道:“你这些日子,去了哪里?被龙宫的繁华吸引了,看不起我们这兰若小寺了吗?” “几天不见,你还学会讽刺了,有进步有进步”蛟龙女听了画壁的话后,心中有些刺痛,不过并没有表露出来。她走到画壁身边,将怀中的画扔了过去。 “这个女子是谁?”画壁打开蛟龙女扔给她的画,然后疑惑的问道。蛟龙女拍拍画壁的肩膀说道:“我说了,你可别伤心,还记得你老念叨的屈原吗?” “你怎么提起他来了”画壁脸微微一红,虽然她总是喊着要找屈原吸干他的阳气,其实本心里她只是对屈原有着仰慕之情而已。 “我一提起他你就脸红,后面的话我更不敢说了”蛟龙女看到画壁脸红后,有些犹豫,画壁果然对屈原有感情,不行,自己必须想办法让画壁断了这份情。 “还有你不敢说的事情,你可是蛟龙”听了蛟龙女的话后,画壁笑了起来,当年蛟龙女让入兰若寺,便因为太过狂傲惹了很多妖怪,她才不信有蛟龙女不敢说的事情。 “这画上的人,正是屈原的心上人”蛟龙女说完后,装出一副同情的样子看着画壁。其实这一切只是她的猜测,可是屈原毕竟是和扯经有关的人,为了不让画壁重蹈聂小倩的后尘,她不得不让画壁断了对屈原的心思。 画壁听了蛟龙女的话后,一阵沉默,低下头看不到神情。蛟龙女看到后,也叹了一口气,有件事她一直没有告诉画壁,聂小倩在离开兰若寺后,很多之前在兰若寺与她有仇的人,都去报复她,她和宁采臣一直不断的奔波,生活根本没有之前告诉她们的那么幸福。 她们俩个都是因为在寺内帮她说话才得罪了其他妖怪,聂小倩为人高傲,不愿意接受蛟龙女的帮助。所以她能做的,就是好好的照顾画壁,保护画壁不受伤害。 总归因为她在寺内,那些妖怪也只敢偶尔骚扰骚扰聂小倩,不敢做更过分的事情。要是让他们知道她受了伤,功力不如从前,别说保护聂小倩和画壁,就连她自己的安慰她都无法保证。想到这个,蛟龙女开口对画壁说道:“你别难过,我们妖怪就应该潇潇洒洒的,不要拘泥于****。我需要闭关一段时间,这段时间你好好散散,不要在想那屈原了” 蛟龙女说完后,离开了荷花池,去找地方疗伤恢复功力。而画壁则一直看着蛟龙女给她的画,她看上画上的女子,这就是屈原爱恋的人吗?画壁低头看着水面,自己长得并不比这名女子差,那么屈原究竟喜欢她什么。 画壁一直想着屈原,倘若她多几分心来看看蛟龙女,就会发现蛟龙女其实身体很虚弱,一看就是受了重伤。而蛟龙女倘若明白几分人间的****,便不会把那画交给画壁,以至于画壁起了去寻找画中女子的念头。 这一切导致的结果便是,当蛟龙女恢复功力出关后,得到的第一个消息便是,画壁被逐出了兰若寺。等蛟龙女找到画壁时,她已经不存在于这个世间,只留下一封书信给蛟龙女讲述着她闭关后发生的事情。 (未完待续。) 七十四 报复 “蛟龙女,希望你看到这封信后不要生气,因为此刻的我已经溜出兰若寺了,我想去见一下画上的女子,看看她是怎样的人,为何让屈原喜欢” “蛟龙女,我到了楚国了,楚国比兰若寺好玩多了,我准备去找屈原,刚好也把这副画还给他” “蛟龙女,你怎么不回我的信,我有些事情要问你。我找到屈原了,他身上不知道为何有很重的灵气,我没有隐瞒他我是妖怪,奇怪的是他没有害怕,只是一直喊我小红鱼,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蛟龙女,我在屈原府中待了一段时间,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喊我小红鱼,但是能呆在他身边也挺好的。不过他身上灵气很重,再这样下去,我怕我受不了” “蛟龙女,我有个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我不打算修仙,也不打算修魔。我打算修人,你总是不回我信。你是不是生我气了” 信到这里就结束了,蛟龙女手紧紧的握着信,画壁她居然选择了修人,要知道修成人之后,她身上功力都会消失,画壁虽然资质平庸,但是若是为着屈原,修人也不是多么困难的事。 到底发生了什么?画壁怎么会落得如此下场,她一定是在修人之后,遇到了什么意外。蛟龙女忍住心中的愤恨,去往楚国,她一定要找到屈原,问个清楚。 可当蛟龙女到了楚国后,却发现屈原因为得罪了楚王被关入了牢狱。于是蛟龙女偷偷溜入屈原府中,在屈原的书房内,找到了之前她交给画壁的画,然后四处打听得知,画上的女子竟是楚国的南后——郑袖。 入夜,蛟龙女化作画壁的模样潜入南后宫中,只见南后房中有一陌生的男子正在与她谈话。 “张怡,感谢南后搭救之恩。南后放心,在这后宫之中绝不会有任何人威胁到您的地位”张怡看着眼前的这个女子,多亏了她,这条性命才得以保全。 “你还是尽快离开楚国,免得大王反悔”郑袖看着张怡一阵厌烦,要不是为了救他,她何至于与屈原破裂关系。想到在牢狱中的屈原,郑袖一阵愧疚,等张怡确保安全后,她就去向楚怀王进言放掉屈原。 “张怡再次谢过南后”张怡离开了南后宫中后并没有返回秦国,而是隐匿在楚国城内,酝酿着一场阴谋。 在张怡离开后,蛟龙女进入南后宫中,封闭了寝宫,此刻的郑袖已经入睡。蛟龙女看着入睡的郑袖,楚国的南后怎么会出现屈原的画上,她推了推正在熟睡的南后。 郑袖迷迷糊糊的睁开眼,谁在推她,一定是楚王。她转身,慢慢睁开眼,出现在她眼前的不是楚王,而是一个美若天仙的女子。可那女子在郑袖眼中,比修罗地狱还要可怖,因为这女子明明已经死了。 “是你!!你是鬼!来人,来人救我!”郑袖大喊着,可是却没有一个宫女前来,她惊恐的看着眼前这个人。蛟龙女看着眼前的郑袖,她的反应表明了她一定见过画壁,蛟龙女朝着郑袖走去,想捉走郑袖。 蛟龙女化为了蛟龙的原型,伸爪想要抓走郑袖,这个时候有人闯了进来,此人不是别人,正是理应在大牢的屈原。屈原的手中拿着一面照妖镜,蛟龙女并没有惊恐,因为那照妖镜伤害不到她。 蛟龙女继续朝着郑袖走去,没想到屈原见到后,竟把镜子举起朝着地上扔下,镜子碎成一片一片,然后那些碎片慢慢浮起,化成利箭朝蛟龙女射去,蛟龙女顿时元气大伤,丢下郑袖离开了宫中。 “是她,是她,她回来了,她来找我报仇了”郑袖语无伦次的慌乱说道,屈原看着地上的女子,衣服散乱早已没有平时的雍容华贵,而且想了想之前发生的事,眼前的郑袖早已不是记忆里的邻家小妹了。 “屈原,是红菱,红菱她活了”郑袖拉着屈原说道,听到红菱二字,屈原一惊,急忙开口问道:“红菱,你怎么会知道红菱” 郑袖哭着说道:“她为了救你出牢狱,进了宫。但是我不是故意害死她的,你信我因为她太美了,威胁到了我,我才会动手,我不想的我不想……” 屈原听了后,几乎站不稳,从郑袖断断续续的讲述中,他得知了一个消息,红菱死了,而害死红菱的正是眼前的这个女人,他记忆里的青梅竹马,南后郑袖。 “小红鱼……”屈原喃喃念着,小红鱼就是红菱。 屈原是扯经选好的入寺人,只是因为在人间的历练还不够,所以还不能进入扯经,只是学习了一些道法上的皮毛,那面照妖镜就是扯经送给屈原防身的。 小红鱼是屈原在路上见到的,当时他感觉小红鱼与众不同,很可能是精怪,于是便把小红鱼带入府中。后来用照妖镜照小红鱼,并没有什么反应,他也没有在乎。 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小红鱼就没了踪影,还带走了郑袖送给他的画。而他因为丢失了画,去宫中给郑袖道歉,郑袖非要他亲自画一幅赔罪,一来二去间,他和郑袖慢慢有了些情愫…… 没想到过了不久,就有一名美若天仙的女子来府中找他,手里拿的正是丢失的那幅画。那女子说自己是妖怪,屈原想了想,那女子肯定就是当初他救的那条小红鱼。 那女子没有名字,屈原便给她取名为红菱,让她待在府中。因为政治上的事情,他被楚王关入了监狱,走之前放心不下郑袖,便在她的寝宫设了道法,刚才在狱中感受到郑袖有危险,他便赶了过来,没想到,却知道了这么一个让他震惊的消息。 “郑袖,你为何要害死红菱”屈原内心十分的悲痛,他失望的看了一眼坐在地上的郑袖,失魂落魄的离开了寝宫。郑袖坐在地上,表情从原来的惊恐变成了狠毒,她害死红菱,不仅仅是因为楚王对红菱产生了兴趣,更是因为红菱爱慕着屈原。(未完待续。) 七十五章节 追杀 “你们听说了吗?就是最近传的那件事” “我也听说了,也不知真的假的,我看屈公子不像是那样的人” “都传遍了,事情还能有假,真是败类” “你们在说什么?最近流传的啥事” “你可真孤陋寡闻,还能有啥事,就是屈原和南后之间” 茶馆内,大家聚在一起小声的讨论着,张仪坐在茶馆中,听着百姓们的讨论,恶毒的笑了起来,屈原既然我张仪没死,接下来倒霉的可就是你了。 宫内,郑袖与楚怀王在花园赏花,楚怀王屏退左右,只留下郑袖一人 “南后,最近可有听到什么传言”楚怀王看着眼前的女子,这是他最宠爱的南后。不仅美貌,更重要的是倾慕他,仰仗他,而不像那贱人红菱。 “妾身并不知晓什么留言,只是觉得这花园里花真美,比当年邻国送来那株兰花还美”郑袖说道,她笑颜如花,内心却十分紧张,从现在开始,自己的每一步都要小心行事了。 “休要再提从前的事”楚怀王生气的说道,朝着花手一挥,花稀稀落落的洒下。看到楚王生气,郑袖却送了一口气,楚王果然生气了。 郑袖不提还没什么事,一提兰花便想到红菱,楚怀王心情变开始阴郁,那红菱长得仿若仙子,和之前的魏美人颇有几分相似,所以刚入宫就受到了他的宠爱,可是这个贱人和魏美人一样,都嫌弃他身上的异味。 那红菱对他总是淡淡的,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原以为是她性子冷淡,也没多大在乎。还为了哄她开心,变着法的送她礼物,邻国刚送来礼物,连南后都没通知,就喊红菱来选,没想到她却选了兰花。 美人爱花,刚开始他也多想,要不是南后随口一提说,兰花可以驱味,他还发现不了,红菱那贱人嫌弃他!只有郑袖,他的南后,一直都是那么爱他,可最近宫中传出的留言又偏偏和她有关,本来想质问郑袖一番,但是想到郑袖这么多年对他的忠心,楚怀王没有开口,转而回宫。 郑袖在花园内,看着洒落一地的花,邻国送的那株兰花,是她提前安排好的。她就知道红菱会选那朵兰花,因为这可是屈原最喜欢的花。 “屈哥哥,流放期间,过的很苦吗?” “余既滋兰之九畹兮,那段时间在九畹溪边创作离骚,倒也难得自在” “山野只见,岂不太孤寂” “不会,那里的兰花很美” 郑袖还记得她和屈原的谈话,屈原流放那年,正是她入宫的时候,她见到的是楚宫的奢侈,各种华服,珍贵的珠宝。屈原所说的兰花,她自然提不起兴致。 后来为了陷害红菱,她见到了兰花,和别的花一样花姿娇美,要说特殊之处也只是香味更加幽异一些,也不明白屈原为何独独青睐此花。直到偶然听说了兰花原生于深山幽谷之中,不为无人而不芳,不因清寒而萎琐,故有“花中君子”。郑袖便恍然大悟,屈原为明于之乱,娴于辞令,却被流放,就如那兰花一般。 “不能在想他了,郑袖,你要记住你是南后”郑袖看着地上的花,红菱动摇不了她的地位,屈原影响不了她,就连楚怀王也不能夺走她的一切。 屈原又被流放,这次的他再也没有回来的可能。而郑袖也怀孕,生下了王子,取名为子兰。 秦国越发强大,这次张仪又来了楚国,此时的他可没有上次的狼狈,而是气焰嚣张,楚国没了屈原,已经没有什么可顾虑的。 张仪这次来是为了两件事情: 一把黔中这个地方,割让给秦国。 楚怀王听到了面色不悦,张仪劝诫道,秦国迟早都会占领这个地方还不如主动割让,来保全楚国的安慰。朝上的大臣都纷纷反对,有的老臣还出来怒骂张仪,张仪没有在意,说出了第二件事。 二为了增进楚国和秦国的关系,秦王要把女儿嫁给楚王。 楚怀王这次没有直接答应,这些年他和南后的感情越发深厚了起来,已经不像年轻时那样贪恋美色,朝中争执不断,楚怀王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张仪的请求,而是决定明日再议。 南后宫中,郑袖听着心腹讲述前朝的事情,听完后点了点头。 身边的宫女说道:“娘娘不用担心,大王那么宠爱您,定不会答应张仪,娶那个秦国公主” 公主?郑袖想了想,上次阻了一次,这次又来了,不过这次她可并不像阻挡这位公主了。郑袖看了看自己的手,虽然还纤细,但已经不像当年那么嫩如春葱。 “子兰,你过来,我有些事要交代你”郑袖喊着他的儿子,俊朗,朝气,有才华,这就是楚国的王子,在想想楚怀王,和她一样,也已经老了,既然老了,就应该把机会给年轻人。 郑袖笑了起来,光彩依旧,而她的儿子子兰却不寒而栗,母亲经常这样笑。有时候,母亲这样笑,就会有美人被打入冷宫,有时候,母亲这样笑,他的兄弟就会出现不测,这次母亲笑,又会发生什么,子兰心中很是彷徨,但还是依照郑袖的嘱托,去找了他的父亲楚怀王。 “父王,你在吗”子兰去了楚王额寝宫,小心翼翼的说道。 “子兰,你来干什么,你的母后最近过的怎样”楚怀王看到自己的儿子,心情好了一些。 “母后最近过的很不好,总是担忧,担忧秦国”子兰说完后地下了头,也不知道母后为何如此交代他,而在楚王眼里子兰却变成了因为害怕而地下了头。 “告诉你母后,不必担心秦国,好了你走吧”楚王淡淡的说道,身为君王,连南后和他的王子都保护不了的话,还有什么资格当楚王,楚王命人喊来张仪,关于张仪提的事情,他已经做好了决定。 很久之后,子兰还经常想起这天,想到母后郑袖的笑容,这一次倒霉的不是宫里的美人,也不是他的兄弟,而是他的父王。(未完待续。) 七十六章 楚怀王去了秦国,结果被秦王扣留了,他还想逃跑,向楚国求救,但这些消息都被郑袖压了下来。 屈原听说后,使用法力去往了楚宫,却受到了扯经的警告,身为扯经的入寺人,屈原插手了太多人间的事情,这对他入扯经寺有影响,然而屈原还是到了楚宫找到了郑袖。 “楚怀王有难,你为何压着消息,不让楚人前去营救”屈原看着郑袖,质问道。 “你怎么回来了,这些年流放一定过得很不好,既然回来了就不要走了,兰花我派人移植过来,你也不用惦记”郑袖看到屈原后,很是开心,走下去想拉屈原,却被屈原甩开。 “袖儿,你原本不是这样的,红菱的事情以后,你我的情分已经没了。我现在只求你一件事,去派人救楚王。”屈原背痛心疾首的对郑袖说道。 “楚国有了子兰,已经不需要楚怀王了”郑袖看着屈原意味深长的说道,然后继续朝着屈原走去:“如果不是楚怀王流放你,我们应该早在一起了吧,屈哥哥。子兰,子兰,屈哥哥,我一直都是原来的袖儿。” “不,你不是袖儿,我认识的袖儿不是这样的”屈原有些悲伤的说道,而郑袖拉着屈原,在屋内转了一圈,然后歇斯底里的说道:“你知道这是哪里吗?这是后宫!这是后宫!如果我还是那个吵着你玩风筝的袖儿,怎么能等到你回来。要是我还是原来那个袖儿,我早已经被这后宫吞噬的一干二净了” “袖儿,对不起”屈原慢慢擦了擦郑袖脸上的泪,慢慢的扶起郑袖。他看着郑袖,一字一句的说道:“我是楚国的臣子,所以我不后悔进言被流放,我还是要去救怀王” “屈哥哥,是我错了,我会派人去救楚王的”郑袖哭泣的说道,屈原摸了莫郑袖的脸,细细的看了一眼郑袖,郑袖还是画中的那个少女,她只是有些任性,给她一些时间,她会变回原来的郑袖。 屈原离开楚宫,前去秦国营救楚王,同时等待着郑袖的支援。 而当屈原救回楚王后,在逃亡额路上,遇到了埋伏依旧的蛟龙女。 蛟龙女看着屈原冷冷的说道:“放下楚王,我饶你一命” 屈原摇了摇头,他看着眼前的蛟龙说道:“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这么快就忘记红菱了吗?”蛟龙女化为原身,朝屈原和楚王开始攻击,屈原一边保护楚王一边抵挡蛟龙,渐渐体力不支起来,在坚持一会,在坚持一会,郑袖就会派援兵来。 “南后,本王在这里”楚王远远的看到了南后,丢下保护他的屈原,朝着南后跑去。郑袖笑着看着楚王,一如往日的仰慕和崇拜。 楚王在秦国受尽苦楚,终于见到所爱的女子,他的心情极为愉悦,而当他走到郑袖身边后,迎接他的并不是美人的温暖的怀抱,而是一把淬毒的匕首。 “南后,为什么,为什么……”楚王看着郑袖,睁大眼睛,想不明白发生的事情,郑袖蹲下,在楚王耳边轻轻说道:“大王,自始至终嫌弃你的人,其实只有臣妾一人而已”楚王死了,临死前手还伸着,可惜他抱的不是美人,而是一条恨他入骨的毒蛇。 “楚王,郑袖你为何,你为何!”屈原朝着楚王奔去,却被蛟龙一甩尾击倒在地上。然后蛟龙女朝着南后走去,解决了楚王,该解决郑袖了,伤害红菱的人都要付出代价。 “不要,别伤害她”屈原喊着,而此刻的蛟龙女恨意冲天,丝毫不顾屈原的话。“你们去杀了屈原,剩下的人和我走”郑袖慌乱的指挥着,然后开始逃跑。 不过,郑袖又怎么跑得过蛟龙,在奔跑中郑袖摔在了地上,蛟龙一爪拍下,却没有拍死郑袖,因为屈原冲过来替郑袖挡了这一掌,而后受了重伤。 蛟龙女看着屈原,他为何要冲过来,蛟龙女暴怒起来,开始疯狂的舞动。这个时候,四周开始冒出星星点点的金光,朝着蛟龙女而去。 “扯经,扯经寺……”屈原艰难的说道,蛟龙女感觉身上一阵的灼热,耳旁传来了一阵又一阵的梵音。这让她感觉十分痛苦。 “兰若寺坏规矩,该罚,该罚” “伤扯经入寺人,该罚,该罚” “伤紫薇星君,该罚,该罚” 那星星点点的金光,化成了“卍”这个印记,朝着蛟龙女身上而去,蛟龙女感觉生命正在流逝,还是没有杀死郑袖,红菱对不起了,连仅有不多对自己好的红菱都没保护好,蛟龙心中很愧疚。 但最后,她还是活了下来。因为屈原用扯经入寺人的身份,换去了她的性命。一入扯经,修仙修佛易如反掌,而失去入寺的机会,则要尝轮回之苦。 “收余恨、免娇嗔、且自新、改性情、休恋逝水、苦海回身、早悟兰因”屈原对着郑袖说道,郑袖的确不是原来的郑袖了,不过这不能怪她。 “为什么救我”蛟龙女不解的朝屈原问道。 “因为小红鱼,这是我欠她的”想起刚捡到红菱的时候,她还是一条小鱼,而且还装作普通的鱼儿来隐藏。 “红菱不是小红鱼,她是兰若寺的画壁,她仰慕你很久了”蛟龙女说道。 “那小红鱼是谁?”屈原一阵错愕,没想到红菱居然不是小红鱼。 “小红鱼是谁,你不必知晓了”蛟龙潜入水中,离开了。在入水以后,她化作了一条红鱼。以前当蛟龙的时候,总是想变成龙,因为每次回到龙宫,都会受到哪些龙的嘲笑,还被她所谓的兄妹打成了重伤。不过现在,她更想当一条红鱼,因为有人会挂念。 顷襄王二十一年,子兰为了南后的名誉,在汨罗江旁杀死屈原,然后沉入江中。屈原郑袖的故事偶尔会在野史中出现,而其他的事情,便淹没在了历史中。 邵生,屈原现代的转世,端午节时来到了湖南长塘参与了赛龙舟。 (未完待续。) 六十八章 旅程 “醒醒,你好,请醒一醒”到站了,乘客都下车了,只有一个小伙子还在椅子上睡着,于是司机便过来喊他。 “郑袖,楚王,红菱……”那男子含糊不清的说着,睡迷糊了吧,司机见状伸手推了推他,终于熟睡的小伙子睁开了眼。 “到站了,下车吧”司机说完走了,邵生低头看了看表,原来睡了这么长时间,他揉了揉眼,朝着车下走去,然后打车回到了家中。 “邵生,怎么这次这么快回来了”邵生的母亲,看到邵生微微惊讶了一下,原本以为邵生这次去湖南长塘至少也得十多天,没想到这次这么早就回来了,而且邵生的母亲想了想刚才接到的电话,真是赶得早不如赶得巧。 “我找到了”邵生淡淡的说道,然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而邵生的母亲听到后,则惊讶的楞了一会,然后跑到客厅,拿起手机给邵生的父亲打了电话。 “找到了,邵生说他找到了”邵生的母亲激动的说道,电话对面的邵生父亲,接到电话后,沉默了一会回答道:“那就好,找到就好,找到就好”邵父越说声音越大,和邵生的母亲一样激动 邵生的母亲挂掉了电话,今早她还心情低落,如今却是高兴的不得了。 邵生是他们的儿子,和别的孩子一样,听话聪明,是一个优秀的小伙子。只有一点,邵生从小就和他们说,在他的脑海中有一条河流,刚开始她们夫妇二人都没有在意,以为只是小孩子乱想。 直到有一天,邵生的母亲去学校接邵生,而学校的老师说邵生根本没去上学。心急如焚的她给邵生的父亲打了电话,最后在一条河流前发现了邵生,他们把觉得是小孩子贪玩,于是把邵生带回去好好教训了一顿,可是第二次第三次,邵生频繁的失踪,而最后找到他的地方就是河流旁。 邵生的父母终于发现了事情的不寻常,他们问了邵生为什么总是去河流旁,邵生摇了摇头,他告诉父母,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脑海中总出现一条河流,他只是想找到那条河流。 然后邵生的父母带邵生去做看了精神科的医生,可是没什么作用,邵生甚至开始和他们发生了间隙,与他们的关系也慢慢变得僵硬。最后邵生的父母不在带邵生去治疗,而是任由邵生去寻找河流。 邵生在父母不在带他去医院后,也不总失踪。每次出发前都会和父母交代一声,然后在离开,邵生慢慢长大,别的青年都去恋爱创业,只有邵生在固执的寻找脑海中的河流。 “找到了,找到了,终于找到了”邵生的母亲抑制不住的哭了起来,以后的邵生,终于可以和平常人一样了。今早她接到电话,是她的老姐妹打来的,说是她的女儿要来这个地方旅游,于是她便建议那女生住在她家中,老姐妹开心的同意了,还调侃她这样做是为了给邵生牵线搭桥,而她只能苦笑。 怎么会有女孩和邵生一样去寻找什么河流,她不想耽误别人闺女,可她的内心也渴望自己的儿子和别人一样成家立业,平平安安。如今不同了,邵生的母亲抹了抹泪水,现在的邵生和常人一样了。 邵生在屋内听到了门外母亲的哭泣声,心中产生愧疚,这些年他的父母都不容易,既然找到了那条河流,过去的事情就让他过去吧。 这趟旅行之前,他已经决定,这次出门就再也不会到家中,没想到,却找到了那条河流。汨罗江,邵生念着这三个字,水是普通的水,也没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就是这么一条普通的江,折腾了他半辈子。 邵生忘记不了小时候在医院的那段日子,医生笑容满面很是亲切,说相信他所说的一切。却在转身对他的父母,说他的精神有问题。 谈话,谈话,谈话,一次又一次的谈话,医生总是在告诉他,一切都是他的幻想,不要去想那条河。邵生每次都回答,不是他在想,而是那条河流就存在在他的脑中,而这样的结果便是又一次的谈话。 有时候,就连邵生自己都觉得他神经不正常,可是他并没有疯。他的举止不疯癫,他的思想有逻辑,为何就因为脑子中出现了一条河流,就被诊断为神经有问题。 “为什么大家都说我神经有问题”邵生盯着医生,一字一句的问道。 “你神经没有问题,你只是出了一些小状况而已,忘记那条河,状况便解决了”医生亲切的回答。 “为什么那条河流不能存在?”邵生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因为,大家都没有,而你有,便是错的”医生的脸上不在有笑容,而是变得冰冷起来,甚至还有些扭曲。邵生有些害怕,想离开谈话的地方,没想到医生拉住邵生然后在他耳边轻轻说道:“其实我知道那条河流的存在”邵生看着医生,浑身发抖充满着不安。 回想起这段经历,邵生仍然感觉害怕,他没有把这段经历告诉父母,因为他知道他的父母不会相信。离开了,他总算离开了那间治疗室,离开了那天医生也来和他告别,笑容还是很亲切,没有那晚的阴森恐怖。都过去了,既然找到了那条河流,所有的事情就都过去了。 这是邵生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但是还有一些事情,邵生不知道,但你可以。 邵生找到河流的那天,其实就该是他的忌日。 在邵生在汨罗江赛龙舟的时候,毕安和范无点燃了船只,这业火在水中不会熄灭,邵生将会因为船被烧毁而掉入水中,然而他却得了第一。 那是因为蛟龙女在船下用身体阻挡了业火,邵生见到的被烧焦的红鱼,正是因为救了他。 邵生的故事结束了太早,他不知道他小时候去的每一条河流里,都会有一条小红鱼陪伴着他。 至始至终,邵生都不会知道,蛟龙女就是小红鱼。(未完待续。) 六十九 玉林 “这里怎么人这么多?”毕安站在街头,朝范无疑惑的问道。 只见在他周围,来来往往有很多人,比端午的时候湖南长塘还要热闹,而且这已经是他们来到的第二天了,人不但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起来。 “不知道,但这并不是什么好事”范无答道,然后穿过人群,人太多了,给寻找镇域鬼增加了难度。 “我好像知道了,范无你过来看这个”毕安停下,朝着前面一指,只见前面有一条横幅,上面洋洋洒洒的写着“荔枝狗肉节” “狗肉节”看到这个节日,毕安不由的感叹起来。从来都不欠缺节日,从清明节、端午节、到中秋节,以及重阳节,无一不是以纪念怀旧为主。 很少有以现实生活为主的节日,终于有一个单单是因为和吃有关的节日了,毕安有些激动,旁边的范无拍了拍毕安,无奈的说道:“这狗肉节很早以前就有了,你何必这么激动”只是,范无看了看四周,从前的狗肉节可有这么热闹。 关于玉林狗肉节的来历,范无略知一二。 一说是据民间传说。民间有语:“冬止鱼生夏止狗。”由于狗肉温热,易上火,夏至是“阳气”最盛的一天,吃荔枝和狗肉这两种很“热气”(容易上火)的东西,正好与“阳气”呼应,“以阳制阳”,不会象平常那样热火攻心,所以在这一天放开肚子吃大餐。 二说是商人的创设。生意人禁忌多,经商讲究图意头,夏至来临意味换季,为得一年到头生意红火的好兆头,因此在这炎炎夏日到来之际专门买来极易上火的荔枝、狗肉、老酒一起吃,荔枝湿热,狗肉上火,两者加到一块吃无异于火上浇油,然而在生意人眼中却成了“红红火火、旺上加旺”的意思,而这个说法迅速得到了许多人的赞同认可,故在这一天,宁愿冒着流鼻血的危险而不顾一切大动食指大打牙祭。 但是看了看如今的狗肉节,并没有提及这些,和之前的狗肉节并不相同,不会是真的为了吃吧,范无有些无语的看了看四周。 范无猜的没错,这个节日,真的只是单纯的为了吃。 有一个说法叫“冬至鱼生夏至狗”,“止”于“至”两个相近的发音却让人误解其意。一些人认为,这样应该理解为冬至的时候吃鱼生,夏至的时候应该吃狗肉。于是人们便在夏至到来的时候猛吃狗肉,大啖荔枝,以至逐渐形成习俗。 毕安开口说道:“你也别多想了,我看这个节日应该是当年几个闲得坐着拍大腿的人,为了找个名堂来吃喝,才找出了这么一个过节的理由。” “走吧,先找个住的地方”范无拉着毕安要走,可是回头后却发现了毕安不见了踪影。四处看了看才发现,毕安已经到了一股狗肉摊前。 “入乡随俗”毕安朝着范无说道,狗肉好吃他不是第一次听说了,而且这次的还是荔枝烤肉,不买一些岂不是太傻了,毕安看着美味的狗肉满是期待。 “你还是少吃一点,注重口欲,不是什么好事”范无说道,而毕安并没有搭理范无。范无叹了一口气,难怪毕安的法力总是不长进,连口欲都戒不掉,又何谈修行。 摊主很快就把狗肉打包后交给了毕安,毕安拿到狗肉后朝范无走去,突然有个女子拉到毕安,情绪激动的说道:“你为什么要吃狗,难道你不知道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吗!” “妈的,又******来捣乱”摊主看到后走到毕安身边扯走那名女子,毕安走到范无身边,那摊主和女子还在争执拉着着。围观的人渐渐多了起来。 有一些人举着牌子朝这里走来,牌子上写的“抵制”俩字,路过毕安身边时,还有一个人狠狠瞪了毕安一眼,旁边几家狗肉摊的摊主也混入其中。 “”狗是伴侣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不是供食用的,抵制吃狗肉!” “我的狗狗,狗狗那么可爱,你们怎么可以吃狗狗” “抵制抵制,太残忍了,你们还是人吗?你们和地府里的恶鬼一样” 听到最后一句,毕安不由一阵黑线,而范无却笑了起来,这就是人啊。摊主不在和女子纠缠,继续回到摊前,招待买肉的客人。 那女子不依不饶继续在摊前劝阻来买狗肉的人,这次摊主还没发话,买狗肉的人先开口了:“我买狗肉关你什么事?你不吃归你不吃,我吃是我的事。” “可是,你看那些狗,多可怜啊”女子伤心的说道,之前举着牌子的人也在旁边附和。 买狗肉人的人不屑的看了他们一眼,继续说道:“猪也可怜,你咋不救猪呢?还有,我瞅着这狗肉里的荔枝也不错,安安静静的,你咋不救荔枝呢?” 这一番话,逗乐了周围的人,摊主割好肉给那人递过去,得意的说道:“你别搭理他们,他们闹事也不是一次俩次了,这肉趁热吃” 吃狗肉的习俗很早以前就有了,摊主还记得最开始的时候,一到夏至那天,满城风雨,酒楼排档,几乎满座,很多平时无名的排档一夜之间也热闹起来,更有聪明商家临时租用台凳,租用临时店面开起了大排档。街上的荔枝摊点,也摆得通城皆是,晚上6点钟开始,全城沸腾,到处是可见的是灯火通明,男男女女,酒令划拳,酒香肉气…… 可是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从前几年开始,每到狗肉节就有一些所谓的爱狗人士,四处捣乱。这些人嘴上说说他也就不计较了,就在前几天,他的狗居然还被这些人给偷偷放了,看着这些举牌的爱狗人士,摊主的气不打一处来,真想提着手里这把刀,不杀狗,而是去剁他们。 “恶鬼,你是恶鬼,你不会有好下场的”女子盯着摊主诅咒道,身旁举着牌子中有一名青年,握着拳头,想揍死狗肉摊的摊主。 (未完待续。) 七十章 房客 “你们哪里的人?”房东大娘一边嗑着瓜子,一边打量着眼前的两人,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到这里来旅游的。 毕安指了指地下,朝着房东大娘笑了笑,房东大娘疑惑的看了看毕安,地下?难道她看错了,这两人是当地人?仔细看看,白衣青年手里提着一袋肉,正是狗肉。 这下房东大娘可就放心了,刚开始看他们年纪轻轻,而且还面生,原以为他们也是那些爱狗人士,本来不想租给他们的。不管是不是本地人,只要不是那些闹事的人就好。 “这是房子的钥匙,走吧,和我去看看房”房东大娘拿着钥匙在前面走着,最后一间房子终于租出去了,前几日也有人租房,但是看到他们手中的牌子,她就只能以房间已经被租出去拒绝他们。 “这就是你们的房间,进来吧”房东大娘说道,毕安和范无进门一看,房间比较简单,但是还算干净。范无点了点头,于是毕安开始去和房东缴纳租金,在路上两人闲聊着。 “最近来旅游的人很多,生意一定很不错吧” “是啊,一年之中最热闹的就要属狗肉节了,不过现在还算不上最热闹,过几天的美食会才是巅峰” “美食会?那是什么,最近不是狗肉节吗?” “你们不是本地人,看来我还没看走眼,美食会是狗肉节后几天举办的一个节,说是美食节,大部分参赛的还是狗肉,小伙子多呆几天可就有福了” “那狗肉真是美味,我当然会多呆几天去见识见识美食会” “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要是你说你不爱吃狗肉,我这房子可就不敢租给你了” “这话怎么说,为什么不敢租了?”聊了半天,终于说道了自己想知道的问题,他和范无路过好多地方,都是租满的状态,这个旅店处在人流密集的地方,却仍旧有空房,更何况他明明看到在他们来之前,那个在集市遇到的女子曾经来过这里租房,却被告知已经满了,这不得不让毕安产生疑惑, “你要是喜欢吃狗肉的话,那你可真是来对地方了,就在你左边的房客老张,可是这方面的好手。”提起老张来,房东大娘脸上居然还出现了,异常诡异,异常诡异的红晕。 老张是房东大娘几年前认识,相貌普通,为人老实,待人温和。每年玉林狗肉节的时候,老张都会来这里租房子,那老张不是本地人,但是那手艺可是要比本地的人还要强上几分。 想到老张做的美食,房东大娘抿了抿口水。老张的手艺好,为人也老实,这么多年每次见他都是孤身一人,一定是单身。 刚好自己也是单身,要是老张和他在一起,她就把这房子改成个餐厅,有了老张的手艺,还愁以后没有好日子。 “大娘?大娘?”毕安喊了喊飘飘然的房东大娘,重复了一遍刚才的问题。幻想被打断,房东大娘心情很不好,她白了毕安一眼说道:“小伙子年纪轻轻的,咋这么不机灵。你没看外面有很多举着牌子的爱狗人士,让他们当房客,岂不是影响了老张” 毕安听完后,默默的将租金交给了房东大娘,然后朝着房间走去。而他的内心却在咆哮着,他的脑海中假设了无限的阴谋论,结果居然只是一个怀春的大娘不想打扰做饭的大爷这么简单! “简单点,说话的方式简单点……”范无躺在床上,身边的手机在放着歌曲。 毕安看着范无,范无真是越来越与时俱进了,一全黑色的衬衫在袖口和衣摆处都绣着赤金色的滚云边,右肩上画着一条黑色的鱼,那鱼蜿蜒在后背处,十足就是一个俊秀帅气的都市青年。 在看看自己,毕安心中产生了无线的惆怅,抽时间也要好好的升级一下身上的装备了,最近别说小姑娘,就连大娘看范无都比看他多几眼。 “怎么去了那么久?”范无抬头问毕安,却发现毕安正在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看他,让他感觉一阵的不舒服。 “去听了听大娘和大爷的爱情故事,所以耽误了点事情”要是让范无知道,他闹了这么个乌龙,一定被嘲笑的,所以还是不提罢了。 “隔壁的房客,有问题”范无从床上起身,一脸严肃的说道。 “哈哈,原来不止我一个人不伶俐,你也是这样”毕安没忍住笑了出来,范无比他还多心,隔壁就一个普通的大爷而已,能有什么问题,难不成还能是刀山地狱的镇域鬼? 范无看着毕安一脸疑惑,他在笑什么,怎么一点也搞不懂。毕安朝范无说道:“你也太多心些,我刚才打听过了隔壁就是一个普通的老头,对了听说他做的吃的挺好吃,这一点我非常的喜欢。不仅我喜欢,我感觉房东大娘也对他有点意思”看着一脸八卦的毕安,范无放下手机,然后提起毕安,将他扔了出去。 “碰”毕安被扔到了门旁,然后冷静了下来,每次当范无说正是而他又不着调的时候,范无就会用这么一招,让他保持清醒,看来隔壁的房客的确有问题。 “你说吧,隔壁的房客有什么问题?”此时的毕安一脸严肃,身上的白衣沾了一些土,看起来有些脏。范无有些无奈,他也不想这样,但是这是能让毕安冷静听他说话的唯一方法 “隔壁的房客,就是我们要寻找的人”范无说道,毕安感觉一阵天雷滚滚。 隔壁那个老大爷,那个厨艺比较好的张老头,居然真的就是他们寻找的刀山镇域鬼。 刀山地狱:就生前杀过牛呀,马呀,猫,狗,因为它们也是生命,也许它们的前生也是人或许还是你的亲戚朋友......因为阴司不同于阳间,那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牛,马,猫,狗以及人,者统称为生灵。犯以上二罪之一者,死后被打入刀山地狱,脱光衣物,令其赤身裸体爬上刀山......视其罪过轻重,也许“常驻”刀山之上。(未完待续。) 七十一章 寻狗 “狗带来吗?给我看看,如果是我找的那条,你要的我都会给你”老张坐在公园内,手里抱着一杯刚冲好的燕麦片,看着眼前的男子。 “我想,它可能正是您要找的狗,不,我敢肯定,这就是你要找的狗”男子回答道,他有些紧张,在他的旁边有一条全身黑毛的狗,那狗双眼囧囧有神,静静的趴在那里。 “只要他和我形容的一样就可以,话不要说得太买,已经有太多人给了我希望又让我失望了”老张慢悠悠的说道,像这样的见面已经有过不下数十次,希望这次他能找到他想要的。 “这条狗是俩个月前,我的女朋友在街边买到的。我和女朋友走在淮海路上,路边有人摆摊卖小狗,几条瑟瑟发抖的小狗激发了我女友的同情心,她抬头看着我,眼神分明在乞求我把这几条狗都包养了。”男子开始回忆买狗的清新。 老张说道:“女人都对这些感兴趣,不过我想提醒你一下,我要找的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在街上买到的狗” “我知道!我知道!这条狗真的不一样”男子的情绪开始激动起来,反复的说着。 “哪里不一样?”老张感兴趣的看着男子,而男子吞吞吐吐半天也没有回答老张的问题。 “又是一个骗子”老张喝完手中的燕麦片,准备起身离开。没想到男子冲过来,把手中的绳子朝老张一扔,仓皇而逃,这到让老张愣住了。 “你是我要找的吗?”老张低头看着这条狗,浑身黑色的毛,眸子也是黑色的,稍微带点绿,像上等的玛瑙,很漂亮。那狗伸出舌头舔了舔老张,很是可爱。 “可爱的小狗,走吧,和我回家,去你该去的地方。”老张牵着狗走了,看到老张带着狗离开,之前的那名男子松了口气,终于把狗送出去了。 男子回到家中,他的妻子正在做饭,看到他回来后,有些疑惑的问道:“你去哪里了?还没到下班时间” “送出去了,我把它送出去了”男子有些欣喜的说道,他的妻子切菜的刀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切起来,没有回答男子的话。 “怎么会有人要找,要找这条狗”男子疑惑的说道,前几天他在网上看到了一条信息,有人再找狗,看到狗的时候,他就留心了几分,在看那人找狗的要求,他就立刻想到了家中两个月前买的黑色小狗。 寻狗信息:寻找一条很能吃的狗,长得很快的狗,提供信息者,奖励现金,价格随意。 如果从前看到这条寻狗信息,他估计还会哈哈一笑,很能吃的狗,长得快的狗,这都是什么玩意。但是男子身上涌起了一阵寒意,他们家的狗不仅能吃,而且长得很快。 刚买的时候,那条狗还是一条小狗仔,小老鼠大小。但是仅仅一个星期后,,这时候已经有猫的体型了,而且能够慢吞吞的走路,眼睛也睁开了。 最开始还没有在意,因为很多狗贩都把狗冒充小型犬混入其中,也许这也是普通的一条,但是慢慢的,男子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这条狗长得太快了。 而且有一件事,他没有告诉妻子,最近小区内死了很多猫,这不是什么大事。但可怕的是,这些猫都是家里那条狗咬死的。 男子记不清具体是那一天,但是仍旧忘不掉那个场景。家里的狗越长越大,于是他便带着狗去外面跑步,可是转眼前狗就不见了踪影。 寻找狗的时候,突然闻到了一阵恶臭,于是男子便在绿化带前面停了下来,寻找恶臭的来来源。那是这是一股腐烂的气息。男有点紧张,走得近了一点,然后故意用力跺了跺脚,窥探那边的反应,却一无所获。 男子再走得近了一些,那股臭味愈发浓烈,拿脚拨开绿化带的树枝,隐约看到那里有一蓬毛发一样的东西,好像是动物的毛发,刚开始还以为就是自己的狗,但是走进后却震惊了。 里面不是狗,而是猫,但是却是死猫,但是不是一只,是一群,大的小的,黑的灰的,堆在一起恶臭冲天,虽然是冬季,尸体上依然围聚着大股的苍蝇,有些露出了一些猫裸露在外面的脏器,呈现一种介于青和黑之间怪异的色彩。 “呕,好恶心,怎么这么多死猫”男子喊着,想离开这里,突然感觉脚边有什么东西,低头一看正是自家的狗。 只见家里的狗恶狠狠的盯着他,男子有些害怕,仔细一看更发现了一件恐怖的事情。 狗的嘴里叼着什么东西,男子撞起胆子,从狗中嘴里拿出来一看,居然是一条猫尾巴!被惊吓到,男子把猫尾巴扔到了绿化带里。 但是那条狗已经从我身边钻进了绿化带,悉悉索索的声音响了一阵,它又退了出来,很乖巧的坐到男子身边,嘴里咬着那条猫尾巴。 男子终于忍不住呕吐起来。看着那条狗一吞一吞的把那条猫尾巴咽了下去,然后它好像意犹未尽,又钻进绿化带里拖出来一只体型较小的猫,撕扯着吞了下去,猫的骨头在它强壮的咬合力下折断、磨碎……终于,它的胃呈现了一种较为饱和的状态,眼神也不在凶狠。 回想起那一幕,男子的仍旧有些反胃。还好现在那条狗已经被送出去了,事情都解决了。“吃饭了”妻子做好饭,喊男子开始吃饭。男子忙碌了一天,肚子早已饿了起来。走到餐桌旁,只见盘子中摆着一盘肉,闪着诱人的光泽,很是美味的样子。 “好香啊,你做的什么啊,闻起来真香”男子说道,妻子也没有回答,而是笑着看着男子。 “好吃吗?味道不错吧”妻子温柔的说道,又给男子加了一筷子肉。 “好吃,对了,你还没告诉我这是什么肉”男子狼吞虎咽的吃着肉,支支吾吾的问道。 “这是狗肉啊”妻子回答道,男子听到了停了下来,手中的筷子啪一下掉了……(未完待续。) 七十二章 香味 “你还没有名字吧,不过从今天你就叫饕餮了”老张牵着刚买的小狗,朝着家里走去,那黑狗仿佛听得懂他的话一般,抬头望了望老张,黑色的眸子阴森森的,透出一阵阵阴寒。 “老张,你回来了,怎么又买狗了”房东大娘看到老王张理了理头发,满脸笑意的和老张打折招呼,不过她心中也十分好奇,最近这老张怎么买了这么多狗。 “不买不行,不买不行啊,我先回屋了”老张嘿嘿的笑了两声,继续朝房间走去。 房东大娘内心有些忧伤,这刚回来话还没说几句,怎么又怎么了。她转了转眼睛,开口喊到:“老张,你等等,我有话和你说” 老张停下,回过头问道“有什么事吗?”房东大娘心中一闷,这老张真是没情趣,张口闭口就是有事没事,不过想想老张平时的确是很少与人闲聊的样子,房东大娘便开始想办法找话题。 “老张啊,你知道吗?隔壁房间有人住了,是两个年轻人。” “哦,知道了” “那两个年轻人我刚开始还以为是本地人,后来才知道不是,听说要待到美食节日才走” “哦,知道了” “那两个年轻人挺爱吃狗肉的,老张你的手艺可要好好秀一秀”房东大娘不甘心的说道,老张买了这么多狗,肯定是要做狗肉,她就不信说道手艺,老张都还继续不搭理她。 “哦,这个再等等就好”老张的话终于有了变动,脸上浮现出一种诡异莫测的表情,然后签证狗继续走了,走上楼的时候他看到房东大娘所说的两个年轻人。 老张看着这两个年轻人,看起来年纪相仿,他自己看了看穿黑衣的青年,满意的笑了笑,因为那黑衣年轻人身上那件衬衫上纹着的鱼,很精致。这精致不是说绣工,不是说鱼的外形,而是指鱼的构造。 那条肩上纹着的鱼,骨头是对的,老张朝黑衣男子笑了笑说道:“你衬衫上的鱼,很漂亮”老张手中牵着的狗原本一路上都精神抖擞的,但是在见到毕安和范无后却变得有些畏惧,然后又重新凶狠起来,朝着两人汪汪汪的大叫着。 “饕餮,闭嘴,乖一点,回家了”老张训斥了一下刚牵回来的狗,旁边的毕安眼皮抽了抽,这隔壁老张果然不是一般的老头,他是一个非常讨厌的老头。 先是忽视了自己只和范无打招呼,又把狗起了这么个名字,要知道他和饕餮一族的关系还是很不错的,天下间的吃货都是一个阵营的。 关上门,老张把狗绑到床的角落边,老张的房间布置很简单,几件简简单单的家具,和别人不同的事是,在角落器还摆着一张木头的砧板。 “汪汪汪”饕餮又开始叫起来,他朝着那块木头案板,兴奋的狂叫着。 “是因为饿了吗?我的宝贝,再等等,我去给你做午饭。”老张拍了拍饕餮的头,朝着案板走去,别人的砧板上面总会有些点点的菜渍,而老张的这张砧板上面十分的干净,没有一点杂质。 老张拍了拍案板,他对案板十分的温柔,就像眼前的不是木头,而是他的老朋友一般。然后老张走到旁边的冰箱,在里面取出一只鸡扔到砧板上。 最后,老张打开家里的抽屉,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盒子,盒子是上等的檀木,上面的雕花古朴,看得出有些年代了。老张的动作很是温柔,里面的盒子里仿佛放着什么珍宝,但是打开后里面竟是整整一排的小刀。 不同于手术刀的那种用现代科技打造出来的锐利,这种小刀做工甚为简单,刀脊颇厚,往刃愈利,刀柄细长,是一根根的黑色钢棍,像是做过抗氧化处理。刀刃跟成年男人的中指差不多长短,却是亮得晃眼。 每把刀一模一样的制式,渗出丝丝的冰冷和死气,这绝不是。看着那刀的一瞬间,老张心脏竟然紧缩了一下,那感觉,像是被人活生生的用手攥了一把。 老张从中选出了一把刀,然后握刀的手动了极轻微的一刀,鸡的嗉子被挑了出来。然后又是缓慢一刀之后,只看见一滴滴的鲜红从鸡的脖子里面渗到了一个碗里,鸡血滴干净以后,老张用开水烫去鸡毛,而在那鸡脖子上,只看见一个红点。 老张又拿起了刀。从鸡的肚子那里探入、旋转,鸡的内脏从鸡腹部全部扯了出来。去内脏这种对我来说无比繁琐的工作,老张只用了一分钟就完成了。 老张的的刀极快的运动着,那鸡的皮肤和肌肉被切开,一根根骨头被剔了出来,除了鸡的大骨架要支撑起足够的空间填充香料,这只鸡已经没有剩下任何骨头。 当老张将整只鸡放进烤箱的时候,从鸡的外观来看,却看不出任何的刀痕。老张刀工的精细娴熟,说是神乎其技也不为过了。 最后老张将配好的作料放进去,这只鸡便完成了。 一整只鸡的骨架子和内脏被去掉,鸡却只有肚子那里被切开了一条缝一样,里面填上独有的香料,整只鸡放进烤箱里烤。口感好,吃着不用剔骨,方便,更重要的是,卖相也好。 “一百刀”老张念叨,然后将做好的鸡朝饕餮扔去,那饕餮摇了摇尾巴,然后张开口大口的咬着鸡肉,放出了巨大的咀嚼声,看到狗吃的开心,老张也很满意。 老张喜欢看别人吃他东西沉迷的样子,这让他非常的享受,看了看表,马上就要十二点了,乖狗狗,希望你不辜负的期望,不然这就是你吃了最后一顿午餐了。 “有趣,那个老张很聪明”范无对着毕安说道,而毕安则看着范无身上的衣服一阵出神,最近大家都在忽略他,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什么时候连鬼都要在乎形象了,毕安心中很是纠结。 顺着毕安的目光,范无也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衬衫,这衬衫其实最大的亮点便是纹在肩上的那条鱼,因为这条鱼是活的,范无伸手摸了莫,衬衫上出来了温热的的触感,一路摸下去,甚至可以感觉到那条鱼的构造。(未完待续。) 七十三 筛选 夜晚十二点,外面黑了起来,不少人已经打算进入梦乡。而老张却穿好衣服,抱着一个小盒子,牵着新买的狗开始朝门外走去。 老张走下楼,路过隔壁时,微微看了一眼,灯是关着的,看来那两个年轻人也早睡了,太早睡可不是什么好习惯,晚上要比白天精彩许多。 老张牵着狗,那狗安安静静的跟着老王,它摇着尾巴,看起来很兴奋的样子。 “乖狗狗,真是条乖狗狗,我对你的期望越来越大了”老王拍了拍狗,上次买的那条狗,刚出门就开始乱叫,把周围的人都吵醒起来,只能被他粗劣的处理,这条就要强上许多。 老张牵着狗,朝楼下走去,到了一层后,继续朝最后一间房间走去,老张推门进去,只见这间房间和别的房间不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左右左右右左右,一三一三二一八”老张嘴里念叨着,其实他已经根本不需要念这个来判断位置了,但是习惯真是个很缠人的东西。 老张走到一块地板前,如果有人用手敲一敲就会发现,这块地板发出的声音,和别的地方是不同的,但是谁又会敲地板呢?所以没人会发现。 掀开地板,露出楼梯来,地板下是一间地下室,老张牵着狗走了进去,老张在前面走着,没有看到那条狗眼中的绿色变得越来越大,几乎都要布满整个眼眶。 老张牵着狗慢慢走入地下室,地下室内有一张桌子,一张椅子,桌子上摆放着一个碗,但是旁边却又两双筷子,只是一双筷子很是崭新,从没用过的样子。 老张看着那筷子,心中无奈的叹了一口气,今年的他不在偷偷摸摸,而是光明正大的找狗,因为他的年龄大了,今年,就在今年,他一定要让那双筷子不在崭新。 老张在地下室走着,走到地下室的尽头处,一直走到了一扇贴门前,那铁门只有没有窗口都是铁,密不透风的样子,很是坚固。 “进去吧,我的小宝贝”老张把狗扔进去,在开铁门的一瞬间,里面有什么东西要冲出来,但是老张的速度太快了,里面的东西根本来不及出来,铁门便被关上了,那条叫饕餮的狗就这样被丢入了铁门之中。 老张的速度根本不像普通的老头,速度太快了,那铁门像是宇宙里的黑洞,吞噬一切,根本不会有东西逃出,只能是进入。 铁门里传来了哀嚎声,撕咬声,吼叫声,这些老张都听不到,因为他已经离开地下室,朝着房间走去。 “还在睡啊,睡的早好,睡的早好”老张念叨着,他路过毕安和范无的房间,等仍旧关着。夜晚的确有趣,但是也有致命的危险,睡的早好啊。 老张回到房间躺在床上,在他墙的隔壁,静悄悄的连呼吸声都没有。因为房间内,不仅没有人,连鬼都不在了。 “还记老张走的是哪块地板吗?”范无开口问道,毕安朝一块地板指了指,然后蹲下敲了敲点了点头。 普通的人当然没事不会敲地板,但是鬼就不一定了,尤其是充满好奇还能力强大的鬼。 “八一三二二三八,左右左右左右”范无走到地板前,嘴里也叨叨着,不过和老张叨叨的虽然相近,但还是有一些不同。 范无和毕安进入了地下室,很快就到了铁门前。 “很牢固的铁门,要强行进入吗?”范无开口问道,旁边的毕安摇了摇头。 “既然里面是不想让咱们看到的,那咱们就不看了,咱们去看一些咱们该看的”毕安说道,在这个地下室里他闻到了熟悉的气息,那就是死亡的气息。 “那我开鬼眼”范无看了看这个地下室,也想到了张老头的诡异之处,张老头是驼背。 老人驼背很正常,但是张老头的驼背不一样,他的驼背是因为他身上背着业债,活生生的把他压成了驼背,以前在征战四方的将军身上遇到这个情况,而那个张老头身上居然也有这样的情况,一个做饭的老头背负着众多的业债,虽然明知道他是镇域鬼,但是范无还是有些疑惑。 “拉布拉多,哈士奇,斗牛犬,土狗,金毛……”范无念出一串狗的名字,这倒是让毕安愣住了。 原以为范无会念出什么被害的鬼魂,怎么念的都是狗的名字,好奇之下,毕安也开了鬼眼,而看到的场景让他惊了惊,真是太恐怖了。 黑白无常见多了恶鬼,血腥暴力残忍可怕,这些都是平常事。但是毕安觉得恐怖的原因是,他是在人间,看到了如此恐怖的场景。范无和毕安离开了地下室,至始至终他们都没有打开那扇铁门。 那扇密不透风的铁门,那扇发出哀嚎声的铁门…… 早上,老张早早的就起床,开始吃早餐。 现代的人喜欢吃熟肉,其实生肉要更加好吃。 老张最开始候只是一些日本料理和3分熟的牛排,后来开始慢慢尝试一些超市新批发来的鲜肉,或者从市区那里的烧烤店直接购买没有涂料的肉料。 到如今,他已经开始选择生肉的肉源。 老张用筷子夹起盘子里的那半截肠子放到了嘴里。除了有一点点的粘稠,还蛮滑腻的,这让老张想起了在广东吃过的一种肠粉。轻轻的咬下去,竟然有种烧了很久高汤的味道。 “可惜啊,还是太差了些,还是不是我追求的味道”老张吃完后,心中有些遗憾。 最近他的动作不像以前那么偷偷摸摸,而是光明正大的开始找狗,因为老张看了看自己的双手,白嫩纤长,再看看皮肤其他的地方,皱皱巴巴的。 他老了,他已经没有时间了,今年,今年的美食节,他一定要那筷子不在崭新。 “也不知道我新找到的乖乖怎么样了,它可是比你强多了,我对它的希望可是很大”老张拍了拍肚子,他在对话。 和一条狗对话。 和一条死去的狗对话。 和一条在他肚子里的狗对话。(未完待续。) 七十四 饕餮 晚上十二点的时候,老张如往常一样穿好衣服,朝着地下室走去,走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门,在夜晚中这声音显得格外的清晰。 老张慢慢的朝着楼下走去,路过隔壁房间的时候,老张停了一下,灯是熄灭的,里面静悄悄的。“咚咚咚”老张开始敲门,一声又一声。 “有什么事吗?”毕安走出房间,看着敲门的老张问道。 “大晚上的打扰了,明天中午我在家里做吃的,你们刚搬来,一块过来”老张亲切的说道,在确定隔壁房间有人后,他便放下心来。 “会去的,我们明早回去,多谢了”范无也穿好衣服走了出来,老张看到范无后,下意识的又看了看范衬衫上的那天纹鱼,然后很快的转过了头。 但是毕安却捕捉到了这一场景,他和范无一样在对老张表达了感谢后,关上门回到了房间。 老张走了,不过不是回房间,而是朝着地下室走去。 “今晚上,他估计会很开心,不,是一定会开心”毕安说道,昨晚一行,没想到会遇到那玩意。 “龙性好淫,连带着他的后代也这样,血统已经堕落到如此低贱了”范无叹了一声,那老张分明是得到了那法子,左右代表着方位,一二三代表着,算了,没想到还真的让他成功了。 “好歹他们一族和我关系不错,我不会眼睁睁的看着他们一族被如此侮辱,镇域鬼事情完成后,我会把他带回去的”毕安想了想,自己还是顾忌些情分比较好。 “就按你说的办吧”范无点头同意了毕安的意见。 两个人还在这里聊天,而地下室的老张则欣喜的连话都说不出来。 在老张眼前有一条狗,体型巨大入同藏獒一般,浑身的黑毛立着,眼神凶狠,若不是那眼眸中的绿光,老张都要认不出这就是他今天早上带回的狗了。 “饕餮,你是真正的饕餮,我终于找到你了”老张看着眼前的狗十分的激动,他甚至跪下,亲吻着那条狗。饕餮在看到老张后,奇迹般的开始温顺起来,蹭了蹭老张。 老张想抱起饕餮,但是饕餮太重了,老张根本抱不动饕餮。但是如今的老张又不想用绳子绑着饕餮,于是老张尝试性的到了桌子边,拍了拍桌子,饕餮理解了他的意思,跳了上去。 “这么晚了,真是委屈你了,明天的时候,我就给你顿大餐”老张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饕餮,他摸了莫饕餮,开始朝着那铁门走去。 从铁门中发出了一阵血腥味,那血腥味异常的大,在狭小的空间里更加难闻,老张忍不出咳嗽了几声,然后继续朝铁门走去,铁门里有着大片大片的尸体,都是死去的狗。 “死的好,都怪你们配不上饕餮的名字”老张看了看地上的死狗,每一条狗进来的时候,他都是充满希望的。他给他们起名叫饕餮,他好好的照顾这些狗,可是这些狗回报了什么?只是让他失望! 不过除了一条狗,老张踢开地上的狗尸,朝着最深处走去,在最深处有一条狗,这条狗身上有很多伤口,但是舌头身在外面,身体时不时抽动一下,还存着呼吸。 老张看着这条狗,这是三周前他找到的狗,一条漂亮的金毛。摸了摸狗的身上,即便到了现在这个地步,这条狗身上的皮毛仍旧是这么柔顺,多么可爱的狗。 这条狗是第一条给他希望的狗,他和外面的饕餮一样,从这扇铁门里走了出去。可惜,老张原本慈爱的目光变凶狠起来,他伸手掐在了金毛的喉咙上,顿时那金毛没了气息。 可惜的是后来这条金毛不争气,又被他重新扔了进来。老张从身上拿出那个盒子,在一排排的小刀中选出一把,插入金毛喉咙中,却并没有血流出来。 十分钟后,老张从铁门里走了出来,手中提着一些肉放到了桌子上。桌子上放着两把筷子,老张把崭新的那双放到身上,然后用另一双夹起肉片朝饕餮丢去。 饕餮吃的很是开心,老张看着饕餮,对他来说,眼前这条狗是最重要的。“一百刀”老张嘴里说道,那条金毛费了些功夫,毕竟地下室的东西太少了,不如上面东西多。 “饕餮,你先吃,吃完以后就和我回家”老张摸了莫饕餮,饕餮在吃完后,伸出舌头舔了舔,然后朝着铁门跑去,许久一会才跑了出来。 “原来是没吃饱,真是委屈你了”老张恍然大悟道,狗一般是不吃狗肉的,但是他身边的狗,可是叫饕餮的,当然不会拘泥于此。 饕餮,是古代汉族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秘怪兽。古书《山海经》介绍其特点是:其形状如羊身人面,眼在腋下,虎齿人爪,大头大嘴。 最大特点就是能吃。它是一种想象中的神秘怪兽。这种怪兽没有身体是因为他太能吃把自己的身体吃掉,只有一个大头和一个大嘴,十分贪吃,见到什么吃什么,连自己都会吞噬。 关于饕餮的来历,曾有这些记载: 《左传》谓饕餮是“缙云氏不才子”,而《史记·五帝本纪》集解引贾玄曰:“缙云氏,姜姓也,炎帝之苗裔,当黄帝时在缙云之官也。”蚩尤姜姓,亦为炎帝之苗裔(《路史·蚩尤传》),故蚩尤很可能即此缙云氏之“不才子”饕餮。 相传饕餮是蚩尤败给炎黄二帝后被斩下的首级身首异处集怨气所化,有吞噬万物之能,被黄帝用轩辕剑所封印(喻剑上龙纹),并由狮族世代看守(守门石狮)。又《山海经·北次二经》所记“狍鸮”,郭璞注以为即《左传》之饕餮。 老张不懂这些什么传啊经啊,但是他知道另一件事情,这个世上没有什么东西,能比饕餮的肉更美味。饕餮的肉才是最美味的,以前有人为了吃河豚而不顾丧命,但如果是饕餮肉的话,别说是为之放弃生命,就算是为了饕餮肉杀人,也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未完待续。) 七十五 狗肉 清晨,太阳刚出来,大多数人都还没醒,老张却已经开始忙碌了。 从昨晚十二点到现在,老张没有睡觉,他去清洗了刀具。在盒子中一共有三十六把刀,,刀脊颇厚,往刃愈利,刀柄细长,看起来像是心刀,但其实这把刀已经用了很多年了。 这把刀是老张的师傅给老张的,老张的师傅是有名的厨子,有多有名?去看看他的资产就知道了,一个厨子,有那么多的资产,就知道不是一般的厨子。 不过老张到现在都不知道,为什么师傅要收他做徒弟,那么多拜师的人,他在其中显得是多么的渺小,但是师傅却格外的器重他,到最后还把这套刀具传给了他。 但是他不会让师傅失望的,为了回报师傅,他要把师傅曾经幻想过的事情变成现实,老张抬头看了看卧到睡觉的饕餮,心中十分的高兴,然后开始忙碌起来。 在砧板上有有一条狗,是一条体型较小的狗,老张开始把狗剥皮,掏去内脏,然后把狗肢解成几大块,放入清水中,等狗肉从红变白。 然后老张取出花椒籽少许研细,与适量食盐拌匀,撒狗肉上,狗肉略带霉味,于是老张决定用烹饪的方法做狗肉。老张取出一块狗肉,放入砂锅之中,加了很多生姜片,青葱一束,干红辣椒几只,八角茴香一撮,加足清水,先用旺火煮沸,撇去浮沫,再用文火烹炖至半熟。 然后把胡萝卜洗净切块,投入狗肉汤中同煮,加白酒或黄酒1盅,这个时候屋内已经开始散发出一些香味,熟睡中的饕餮也醒来过来,摇着尾巴在老张身边打转。 老张安慰一般的摸了摸饕餮的头,开口说道:“莫急,莫急,这些东西太垃圾了,等晚一点,我做更好吃的东西给你”饕餮仿佛听得懂老张的话,又开始回到原来的地方睡觉。 至狗肉七成熟时整块取出,剔除狗骨,将肉切成小块或肉片备用。然后老张开始切配菜,老张的刀工极好,切出来的东西整整齐齐,大小均匀。 大蒜苗、白菜心、鲜菠菜、黄豆芽、油炸豆腐、米线粉等配菜装盘,加上几小碟用辣椒油、食醋、香菜、蚕豆酱配制的佐料,忙活了几个小时,终于做好了狗肉。 “真香啊”毕安开口夸道,范无也点了点头,老张见到他们,立刻招呼二人做好,然后把做好的狗肉端了上来。毕安没有客气吃了起来,范无则先看到了砧板,砧板上还剩下一些萝卜,那些萝卜被切的齐齐整整,范无也不由的点了点头,这刀工真的不错。 三人吃的正开心,突然有一个女人冲了进来,指着老张喊到,就是他就是他,旁边还跟着一男一女两个青年,看他们的眼光很是不善。 “你快说,你把我的菜菜藏到哪里去了”那年轻女子冲着老王说道,她看起来情绪很激动,旁边的男子拉着她,劝解到“亲爱的,你不要着急,咱们慢慢问清楚。” “你们是谁?有什么事吗?”老张站起来,朝闯入的人问道。那女子没有开口,旁边的年轻男子开始说话了,他先和老张道了个歉:“对不起,打扰了,希望你原谅” “没事没事,你们是谁?有什么事吗?”老张摆了摆手,也不在介意他们随意闯进来。 “是这样的,我们家有一条金毛,叫做菜菜,前段时间丢了,菜菜是我的妻子总小养大的,所以她才表现的那么激动”男子开始向老张解释妻子激动的原因。“菜菜非常的可爱”男子的妻子也说道,一脸怀念的表情。 金毛?难道是那条?的确是一条很可爱的狗。老张装作疑惑的问道:“可是,这又和我有什么关系?” 男子看着老张,一个看起来很老实亲切的老头,看来可能是自己搞错了。男子说道:“是这样的,我们在找狗的时候,遇到了爱狗协会的人,也就是旁边这个李女士,她和我们说,最近大爷您买了很多的狗,所以我们才”男子话没说完,就看到了桌子上摆着的肉,如果他没闻错的话,那是狗肉。男子不在说话,一时间气氛变得紧张起起来。 “我是买了很多狗,因为我是个厨子,不过我这里买的都是一些肉狗,不信你过来看看”老张带着男子朝砧板走去,果然那里的骨头是小型狗的骨头,并不是金毛的样子。 “而且,你看看我这里,哪里放得下一条金毛,光养活我自己的狗,这空间都够呛的了”老张摸了摸睡觉的饕餮,朝着众人说道、 “看来是我们误会了,对不起,对不起,使我们冲动了”男人抱歉的说道,然后带着妻子离开了老张家,“菜菜,菜菜”那人的妻子还在念叨着,而和他们一同前来的李女士则没有走,继续看着老张,表情很是生气。 “你撒谎,我们的人见到过你买狗,各种类型的,绝对不是只有土狗”李女士看着老张,很是生气,听他自己说,他是个厨子,但是厨子怎么会需要这么多的狗,不会是什么变态的虐狗人士吧。 李女士有些惊恐,这几年她遇到过不少变态,最喜欢虐狗,曾经就有一个女人,装出爱狗的样子,领养了很多狗。结果嗲回去以后,便开始虐待那些狗,难道这个老头也是? “请离开我家”老张有些生气的说道,那李女士也只好走了。毕安和范无看着这一切,金毛?毕安和范无交汇了一个眼神,范无点了点头,看来金毛的确是被老张带走的,只不过,老张不承认是在他们的预料之中,想了想铁门内的情景,毕安有些不寒而栗,和老张告别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饕餮被吵醒,不满意的汪汪汪叫起来,老张抱着饕餮,心疼的说道:“乖狗狗,把你吵醒了,那些人真是讨厌。别不开心,今晚,我就给你做好吃的”老张笑起来,这次的笑容不是亲切慈善,也不是神秘莫测,而是狠毒的阴笑。(未完待续。) 七十六 跟踪 “真是太任性了,我怎么会同意她的请求,我真是太惯着她了”男子悄悄溜进旅店里,妻子闹的太厉害,非说菜菜就是被那个老头带走了,妻子闹的不行,没有办法,他只好偷偷溜进来。 “希望我不会被人发现,不然非被当成小偷不可”看到有人影,男子迅速的躲了起来,他伸出头看着,那个身影真是白天见过的张老头,那张老头慢悠悠的朝着一个房间走去,大半夜的他是要去哪?男子心中疑惑着,悄悄跟着张老头。 在窗户外偷偷看着,只见那张老头嘴里念叨着什么,然后走到了一块地板前,居然掀起了那块地板,朝着下面走了下去。没想到真让妻子说中了,那老头真的有问题,男子有种暗惊,在思索过后,决定跟着老张下去。 “这里居然是个地下室”男子下去后看了看周围,不过他仔细闻了闻,怎么地下室里有一股腐臭味,还有那张老头去哪里了?他心中疑惑着,这个时候他听到了一个恐怖的声音。 那声音像是吼叫声,仔细听听又像是狗叫,难道是菜菜?男子想着,朝着声音发出的方向走去。远处看去的确是一条狗的形状,男子心中有些开心,妻子闹腾了好多天,如今找到了她一定很开心。 “菜菜,菜菜是你吗?”男子开心的喊着,然而他的确看到了菜菜,只不过菜菜并不是他之前看到的狗的身形,而是被咬的残缺的头颅。 只见他最熟悉的菜菜只剩下了一半的头颅,被另一条体型极大的黑色狗啃食着,那狗抬头看了看男子,然后丢下了菜菜的头颅,朝着男子奔去。 “啊”男子大叫一声,开始朝外跑去,那条狗不就是在老张家见过的狗吗?白天看起来还没有这么大,长得怎么这么快,还有狗不是不吃狗肉吗?身后狗还在追着,男子来不及继续想,只能继续跑着。 男子跑到了楼梯,准备爬上房间,那条狗也追了过来,朝着男子扑去。男子还是没有跑过狗,他的裤腿被狗咬住,男子拼命的挣扎,终于他的裤腿被狗咬烂,男子也得以脱身跑到了房间。 “还好还好,我要赶快回家”男子准备朝外面走去,他心中在想着如何告诉妻子菜菜已经死去的消息,她那么脆弱,和个孩子一样,一定需要安慰很久。 可是男子不能在安慰妻子了,因为在他出门的一瞬间,地下的黑狗饕餮跑了出来,扑在了男子身上,张开血盆大口准备咬着,男子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 在地下室内,老张拖着麻袋朝铁门内走去,铁门内狗的尸体已经很少了,在铁门里多了很多东西,有砧板有凳子有桌子,还有一台用来绞肉的机器。 老张抓住麻袋的一头,从麻袋里往外拽东西,然后坐在凳子上开始休息。 竟然是一个****的男人,浑身遍布着血污和淤青,嘴也被一条脏兮兮的布条勒得死死的,像是被折磨了很久的样子,看不出死活。 老张抱起男子木头椅子上,刚抱男子上去,拍了拍男子:“这么脏,可不能让我家乖乖委屈了,还是好好处理一下吧”铁门外出来狗的吼叫声,很不耐烦的样子。 “饕餮你等等,不要着急”老张说道出去看了看饕餮,给饕餮丢下一些肉肠后,又回到了铁门中,朝着凳子上的男子走去,这个时候意外发生了,那男子忽然醒了过来。 男子试图挣扎,可是被绑成这样的他完全是徒劳,老张打了男子一耳光,他对男子很不满,因为男子在之前的逃跑中,居然把饕餮身上的黑毛拽下来几根,这让老张很是心疼。 老张朝着砧板走去,就在这个时候饕餮大叫起来,老张回头一看被绑住的男人用最后的力量忽然挣脱了手上的绳子,猛的扑向老张,但无奈他脚下的绳子让他这一击硬生生的停在了半途中,整个人摔在地上,老张立马折回去,重重的一脚踢在男人的头上,“碰”地上出来了了骨头裂开的声音,那男人不再动弹,应该是昏阙了。 “真是太能这折腾了”老张面目狰狞,他把男人重新束好:“就不能乖一点,马上天亮了,在耽误一会,我的乖乖又要饿了” 老张把男子的衣物脱掉,然后拿出他的盒子,在里面取出一把小刀。然后走到男子身边,将男子翻了过来,刀在他背脊的一处轻轻的刺了进去,血出来的并不多。那男人被刺痛惊醒,却不知道身后发生着什么,他开始剧烈的挣扎,奇怪的是老张也不上前按住他,仿佛眼前的人已经是个不会叫喊不会反抗的死人。忽然一下,男子好像被抽去了所有力量一般,一下子瘫软了,如果不是被绳子绑住,恐怕要从椅子上滑落到地上。 老张把男子身上的绳子都被解开了,男子像一只砧板上的鱼,只是微微的颤动着,但他的眼睛分明透露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惊悚和绝望。 老张的刀开始在男子的左腹部游走,像是一只沾染着朱砂的画笔,所过之处,细线般的红色慢慢渗了出来,猛的刀锋旋转,男子的一块皮肉就那么离开了他的身体。 老张默默的将这块皮肉放在桌上的一个盘子上,然后刀尖探入男子的腹腔里,不过是几分钟,一个猪腰一样的脏器被拿了出来,老张扫了一眼,把它扔到了垃圾桶内。 然后老张将手放在男子心脏的部位,拍了一掌,男人像被电击了一样,忽然弹动了一下,还是没能搞好。老张叹了一声,刚才他一刀切断了男子的脊髓,没想到男子还是有反应,这让老张有些不开心,手上的速度加快了起来。 “第一步,完成”老张坐在凳子上休息起来,因为年纪的关系,他的体力比不上年轻的时候了。老张把手上的刀冲洗干净,放进了桌子上的盒子中。 (未完待续。) 六十七 盛宴 老张换了一把刀,刀刃划开男子右边腹腔的时候,发出一匹丝帛被撕裂的声音。刀起刀落,伴随着那碎帛一般的声响,男人的肉体分崩离析,他的脏器带着一种极其诡异的青白色从腹腔里滑落在地上,血流得却并不多。男人的皮肤变得无比白皙……终于,他无力的最后抽动了两下,就此结束了他悲惨的人生。 而此刻的老张却十分的兴奋,看了看表,还有四个小时就要白天了,不过时间足够他处理眼前的肉了,“饕餮”老张喊了喊,饕餮摇着尾巴走过来,老张摸了莫饕餮的头,安抚的说道:“莫急,莫急,不要急,马上就好了” 但是此刻的老张却有些急躁起来,这男人的肉很年轻,但是老张想了想师傅说过的法子,男子的肉是比不上女子的肉的,即便是一个年老一点的女子都要强过男子一些。 “有人吗?有人吗?”突然传来了女人的声音,老张不由的抖了一些,仔细听了听是房东大娘的声音。她怎么会出来?老张慢慢的朝上面走去。 走上去后,果然看到房东大娘在外面走来走去,老张撕下男人身上的衣物,挡在了脸上。从身后看,房东大娘的身体有些臃肿,但是这个时候却在老张眼里显得非常的美妙。 女人,老张嘿嘿嘿的笑起来,他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老张慢慢的走到房东大娘的后面,一记榔头敲到房东大娘的的后脑时,温热的血点喷射出来,但没有像小说中那样脑浆飞溅。 人的头盖骨还是很结实的。她向前扑倒在地上,居然还有意识,老张有点沮丧,上去用脚替她翻了个身,她眼睛瞪得很大,嘴唇颤抖,老张赶紧拿出衣物,塞进她的嘴巴,然后从后面勒得死死的。 房东大娘试图大喊,但是只发出了零碎的呜咽声。不知什么时候,饕餮悄悄的站到了老张后面,它仰头看着老张,老张蹲下抚摸它的鬃毛,它享受的用硕大的头颅在老张胸口摩挲着。 老张把房东大娘拖到了地下室中,毕安和范无站在门前看着这一幕,静静的,在老张重新进入地下室后,毕安开口了:“他的速度很快,都到了这一步了”范无点了点头,那男子还有那房东大娘,都是无意间闯入的,却刚好撞上了老张蓄谋已久的计划。 房东大娘头上流出了鲜血,饕餮爬过去舔了舔,“味道好吗?乖乖”老张开口问道,饕餮兴奋的摇着尾巴,这是他的尾巴比任何时候都欢快。 “你不能吃太多,乖等一会,至少得三个小时候你才能吃”老张拉开了饕餮,女人和男人不一样,不需要加工,可以直接给饕餮吃,饕餮跑了出去,在地下室里趴着休息,等待着下一顿的盛宴。 “还是得洗一洗,才更好吃”老张费力的把房东大娘抬高,让她的屁股坐在砧板上面,房东大娘醒了过来,她的头很痛,在她眼前有一个蒙着面的男人“你,你是谁!房东大娘颤颤巍巍的说道。 老张没有回答房东大娘的话,而是脱掉了眼前这个女人的裤子,没想到她的皮肤还不错,只是赘肉甚多,那里想必也不经常打理,乱糟糟的一蓬毛散发出难闻的尿骚气味,老张不由的避开。 “你要干什么”房东大娘有些紧张,难道是要对她干那事,恐惧减少了一点,房东大娘心中还隐隐有些期待,她寂寞了太久了。 但是让她没想到的是,眼前的男人用榔头轻轻在女人膝盖那里敲了敲,这可和房东大娘想的不一样,“痛啊,痛啊,你要干什么” 老张没有搭房东大娘,抡圆了榔头,一下敲碎了大娘的膝盖骨。大宁难以置信的看着凹下去的一块膝盖,钝器造成的剧痛通常要比那种锐器刺入人体的痛感传递要稍慢一些,老张放下了榔头,两只手牢牢按住了她。她开始猛地剧烈的挣扎,额头上浮现出豆大的汗珠,脑袋大幅度的摇摆,好像一点都不担心脖子会一下子折断,房东大娘没了力气喊,目光里面只剩下“让我活下去”的乞求。 “你要干什么”老张有些不满,又是一记耳光甩在房东大娘的脸上。刚才老张居然看到,房东大娘在咬着自己的舌头,想结束生命。生气的老张口扯着大娘一缕头发,慢慢加大拉扯的力度,慢慢的……大娘的头已经弯到了极限,老张突然发力,头发连着一块头皮被撕了下来。“ 唔!!!!唔!!!”房东大娘从洗手台上滚落下来,在地上疯狂的抽动。老张重新把她抬上去,然后清理了清理周围,他还是喜欢干净的地方。 老张按了按她膝盖凹进去的那块地方,手上传来的质感好像小时候在超市隔着包装按碎饼干或者方便面那样子。房东大娘又开始痛苦的扭动,带给老张一阵又一阵的快感。 房东大娘一直颤抖,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剧痛,还是恐惧。我想赋予她更多的绝望情感,越多的佐料才能烹调出最可口的美味。 老张蹲下从房东大娘的脚趾开始,细心的用榔头开始敲击,每次敲击的间隔都恰到好处,不至于让剧痛一下折磨死她,让她得以缓解,直到她的两条腿变成一小节一小节,无力的从洗手台子垂到地上,彻底失去了运动的能力,只能微微打着颤,一下又一下 “我放你走好不好”老张突然开口说道了。“好,好,我求求你了”房东大娘悲哀的流着眼泪说道,她现在说话呀已经很困难了。“你没有儿子也没有女儿,连老公也死了,你回去有什么意义呢?”老张继续发问,“老张”女人说道,老张被惊的一下,难道这个女人认出了他? 老张看着房东大娘,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一直静静的看着房东大娘。“老张,我还有老张”房东大娘慢慢说道,老张一阵的错愕,然后他笑了起来,房东大娘的目光越发的涣散。 (未完待续。) 六十八 师傅 “没想到,你还对我有这样的心思,那我就快点给你个痛快吧”老张说完后,一只手按着房东大娘,另一只挥起榔头,彷如锻造一件艺术品,一下、两下、三下,许多细小的红点嗤了出来,刚开始的时候,那只手还会随着我砸下去的频率收缩,慢慢的,那只手已经无法蜷曲起来了。 饕餮走了过来,大概是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刺激了它,它有点焦躁不安,甚至几次走房东大娘身边,老张怕榔头不小心伤到它,喝斥它走远一点。 然后老张开始肢解房东大娘,很快便拆下了一条小臂,老张准备扔给饕餮,但是内心犹豫了一下,距离美食大会还有些时间,现在给饕餮吃是不是太早了一点。 但是饕餮此刻陷入了狂热的状态,它紧紧的盯着老张,老张甚至觉得,如果他不满足饕餮的话,饕餮将会做出很是可怕的事情。于是老张开始继续肢解房东大娘,很快一条手臂便被拆卸了下来。 老张那条小臂给熊男之前我是犹豫过的,按照古法上的记载,如果扔给饕餮的话,那么他就要直接开血验证了,而且一旦让饕餮吃了人肉,此后饕餮便再也吃不下其他东西。 就和一些狮子一样一旦尝过人肉的鲜美,就再也无心猎取其他的猎物,更何况是他样的饕餮,老张陷入纠结中,一旁的饕餮仿佛感觉到了什么,情绪开始不稳定起来。 见到饕餮如此,老张故意把小臂挥来挥去,饕餮像讨主人欢心的任何一条宠物犬一样随着食物的摇摆跳跃着,老张终于下定决心,小臂被老张高高抛起,饕餮发出一声连我也不寒而栗的咆哮,腾空而起,死死咬住它的战利品。小臂的骨头已经被老张敲碎了,这样更方便饕餮咀嚼,女人的手掌在饕餮的咬合力下逐渐散开,一根手指被饕餮甩得老远。 老张不再管饕餮,他回到了铁门内,在里面有一个冰柜,散发出一阵怪异的外道,老张打开冰柜,冰柜里正是之前的年轻男子。 冰柜里的人全身的血肉仿佛被最严苛的雕刻大师一丝不苟用小刀雕琢过,他的头皮被被完全剥离,他的眼睛也失去了眼球,空洞的眼眶无力的看向老张。 老张摸了默男子的身体,回忆那一把刀如何切入这个人的身体,随着刀路的游走,他皮下的肌肉如同被刨开的木屑,翻卷而起,血色如墨晕染,带着生命流逝那瞬间的诡异之美……他的脂肪被切开,露出鲜活的肌体,刀在这累累的肌体上如舞者的鞋旋转着,带起一块块的血肉纷飞…… 眼前这个这个人全身如同披着一件碎纸的衣服,血肉没有完全离开他的身体,他整个人好像成了一个支架,无数细碎的人肉在上面悬挂着,他的身上已经结了霜,红与白色,妖艳与残酷。 “可惜了,饕餮有了更唯美的东西,难为我费了那么功夫处理你”老张有些遗憾,费劲心思做的东西没人吃,这是最令厨师伤心的事情,不过也不能怪饕餮。 据说人肉有三品,最下品是老年男子,他们的肉松软,入口即融,烹过以后是上好的下汤料底;第二品是出生不久的孩子,他们没有吃过太多尘世的五谷杂粮,肉质清醇,适合烤食;而极品则是年轻女子,她们的肉不需要加入任何佐料,“与皮共食之,甘之若露,如饮羊脂”。 就算这个男子要比外面的房东大娘年轻,但是男人还是比不上女人口感。饕餮吃完后趴在那里休息,老张摸了莫饕餮,“乖乖,吃饱了就该好好休息”低头看了看时间,再有一周就是美食会了,他要加快进度了。 老张开始清理地下室,一番忙碌后,他已经累得气喘吁吁,坐在椅子上休息,椅子上还残留着一些血腥气,但这并不影响老张休息,因为今天他忙活了太久了,也顾不上嫌弃血腥气,老张躺在椅子上,得到了身体的休息,这让他感到很舒服,想起了此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师傅,师傅,师傅”老张嘴里念叨着,那个人,是他这一生最牵挂的人。 “你愿意和我走吗?”一个男子看着眼前的小乞丐,笑眯眯的说道。 “跟你走有什么好处”老张那个时候还不是老张,用小张来形容他更为恰当,小张看着眼前的人,他有些害怕,不明白男子为什么要这么说,但还是回答了男子的问题。 “那春卷太差了一点”男子说道,小张摇了摇头。他们一群小乞丐因为被城管驱赶,好多天都没有讨到钱,肚子饿急了,却在窗口问道一阵香味,饿到极致的他们于是溜了进去,里面的桌子上有很多菜,大家抢的吃了起来,而小张没有去选色泽诱人的烤肉而是选了一盘春卷。 因为那盘春卷很好吃,在没尝到之前,小张就有这个感觉。后来门响了,一个年轻的男子走了进来,围着围裙,看到他们惊了一下,准备逃跑。 “别害怕,慢慢吃,不够的话还有”男子笑着说道,那群小乞丐互相看了看,也许是饿的太久了,他们没有逃,而小张则一只在吃着春卷。 “你怎么不吃其他东西”男子走到小张面前问道,“会弄脏”小张支支吾吾说道,男子以为小张是因为身上不干净不去吃东西,笑着劝导:“没事,去吃吧,我不会嫌弃你的” “不,我是说其他东西的味道,会弄脏春卷”小张犹豫的说着,男子听到后楞了一下,看小张的眼光也不一样,等到大家吃完后,表示感谢都走了,男子叫到小张问道:“你愿意和我走吗?去尝比春卷还要好吃的东西” “愿意,我愿意”老张的眼眶湿润起来,到今天他还记得师傅和他说的话,师傅后来带他吃了很多好吃的东西,可他仍旧忘不掉春卷的问道,凳子上的血腥味仍存在,老张想到杀死的两人,心中有些愧疚,但是没办法,他只有用这个办法才能找到师傅。(未完待续。) 六十九 古法 “师傅,你究竟去了哪里”老张说道,这是他一直想搞明白的问题。 “我要做出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师傅看着小张,摸了摸小张的头,当初以为只是师傅一句戏言,没想到在说完后不久,师傅就失踪了。 而唯一的线索,就是在师傅住的地方找到的一本书,书名叫做《满汉全席》,这本书已经被老张翻烂了,老张已经背会了里面的内容。 满汉全席里写着很多美食的做法,而且里面的美食做法和别的很不一般,第一次看的时候,里面的残暴血腥可把老张吓了一跳。 做饭有什么可怕的?不就是把一些东西做成菜。但是仔细想想,所有的食物,都曾经是有生命的生灵,把幽生命的东西做成死物吞下,这么一想是不是很可怕。 书里写了太多东西了,老张在其中找的什么是最美味的东西。不是珍贵的燕窝鲍鱼,不是家常的小菜,不是最嫩的鱼肉,不是最有嚼劲的竹笋。 就连人肉,在书里也有记载,也不是最美味的东西。最美味的东西是什么?老张花了六年的时间,才知道了一个东西,那就是饕餮。 饕餮是一种好吃的神兽,他吃过天下万物,也许只有他才知道什么最好吃。可是时间哪有饕餮,老张迷茫着。同时他也开始调查师傅的资料,最后查出师傅是玉林人,妻子在他年轻的时候死去了,只留下一个女儿。 但是老张跟着师傅的时候,从来没见过师傅的女儿。玉林的美食节,老张也慢慢的接触,师傅去寻找最美味的东西,美食节也是在前几年开始盛行,所以老张想在美食节上,他一定到找到定级的美食,这样师傅就能出现。 其实老张已经换过很多身份去参加美食节,都获得了第一,但这不是老张想要的想要的,他要的是找到自己的师傅,十年,二十年过去了,师傅都没有消息。 第三十年,老张发现了一个看似很荒诞的想法,饕餮吃尽万物,那有没有人吃过饕鬄肉?老张开始翻阅古书,在很多书里都有对饕餮的记载,吞噬万物,好吃,这些老张都知道,他开始查阅饕餮的死因。 终于在一本书上,有这样的记载,鼎著饕餮,有首无身,食人未咽,害及其身,以言报更也。也就是说,饕餮是最后吃掉自己而死的,饕餮尝尽天下万物,到最后宁愿死也要吃掉自己,所以,饕餮的肉该多么的美味啊。 饕餮肉,最美味的东西一定是饕餮肉,老张坚定了这个想法,就开始寻找饕餮。就当他产生了这个想法后,他之前在师傅房间里的书有了一些不同。 在书页上微微鼓起了一些,这点细微常人或许不会发现,但是老张****夜夜面对这本书,很快就发现了不同。老张做了一大胆的决定,他把书的封面撕开,然后惊讶的发现里面居然有一张古方,上面写着饕餮两字,而下面的内容他却不认识了,纸上的内容很奇怪: 左左右右左左右右右,右左右左右左右,一二一二一,一二一二一,左右左右一二,一二一二左右,右左右左右右左右,一二二二一二,左右右左右左右,一二二二一二,一二一二二一一,左左右右右左右,一二一二一一,右左右左右左右。 老张当时看到这些内容很是懵逼,然后他研究了很多年才知道这些是指方位,左左右右左左右右右,,右左右左右左右,一二一二一,一二一二一,是指南方,然后左右左右一二,一二一二左右,右左右左右右左右,一二二二一二,左右右左右左右是北方,一二二二一二,一二一二二一一,左左右右右左右,一二一二一一代表的是进制,到最后破译的结果,老张已经不想想了,那段时间太辛苦了,到处跑。 在这本书的末页,也有一张古方,那上面的东西倒不像这张一样难懂,但是上面的内容却让老张花了几十年才决定相信,饕餮,可养。 简单一点说,就是饕餮是神兽,在凡间是没有的,但是却可以养出来。如何养饕餮,就要去找一种狗,那种狗具体有什么特征也没说清楚,到如今老张也只是总结出吃的多,长得快这两点。 而养饕餮的方法极为简单,给他们喂食人肉,在凡间,唯一还算可以的就是人肉了。这是古方上写的,听语气说来,好像不是人类写的。 也不知道法子有没有用,老张看着吃的很是欢腾的饕餮,这条狗看起来是最符合要求的一条,明天去验血,如果血过了,那么法子就成功了,过不了的话,老张摸了摸砧板,过不了的话,就要和之前的那条金毛一个下场。 “怎么回事这么晚了,怎么还没回来,也不接电话”女子抱着手机很是焦躁,老公被她吵闹着,去那个院子里找狗,但是居然一个晚上都没回家。 被人发现了?被人当成贼了?该不会是被送到警局了吧,女子越想越心忧,有些后悔之前一定要男子去帮她找狗,但是也怪不得他,她的菜菜很小就被她养着了,是她从小养大的。 多少个睡不着的夜晚,都是菜菜陪着她。她是一个安全感很低的人,或许是和从小失去父亲有关,她很脆弱,受不得一点打击。所以在失去菜菜后,她很难过,遇到一点和菜菜有关的消息都激动不已。 “菜菜已经丢了,你可别也不在”男子没有回来,女子越想越难过,她决定出去去找男子。但是她又不好意思直接去那个老头家,万一男子真的是被发现然后送到警局,岂不是很尴尬。 思前想后,女子决定去找李女士,就是最开始带他们到院子里的人。正想着,突然手机响了起来,打开一开,正是李女士打来的电话,李女士语气焦急的让女子去找她,这让女子更加忧心起来。(未完待续。) 七十章 禁菜 老张的体力要比常人强少许多,这要源于年轻的时候老张的师傅对他的体能训练。作为一个厨子,需要极好的体力,因为这样才能获得更好的食材。 就拿最常见的猪肉来说,刚死的猪,是下等肉,不管事年幼的年老的猪,被用刀杀死的猪的猪肉都是下等肉。而上等猪肉获取的方法,则要复杂许多,把猪赶到一个圆形的圈里,人在四周不断惊扰猪,让它不停的围着圈跑,直到累死为止,这样取下的肉非常好,肥肉少。 满汉全席里记载的很多菜,其中的烹饪手段和平常的有很多不同,就比如其中的十一禁菜,里面的内容让老张大开眼见,才明白自己原来知道的上等猪肉只是上好食材中的冰山一角。 十一禁菜,第十一道菜是炭烤乳羊:,将即将临盆的母羊投入炭火中烧烤,当炭火将母羊全身烤熟之后开膛破腹把乳羊取出,皮酥肉嫩,味道鲜美。 第十名禁菜是鹅肠,选取肥美的活鹅,拿小刀沿着鹅的****划一圈,再把食指插入鹅的****内,然后旋转,再用力向外拔出.这样一来就可以取到最新鲜的鹅肠了。 第九名禁菜是醉虾,醉虾:故名思义,把活虾放入酒中,没一会儿虾就醉死了。 第八名禁菜是风干鸡,风干鸡:做这种东西时,需要一定的手法速度必须非常快。这是藏菜,大师以极快的速度拔毛、取脏、填调料入鸡腹、缝上、挂于通风处(未放血杀死)。这时鸡必须还是活的,然后如风铃一般在风雪之中“咕咕“直叫,其景慰为壮观。 老张看到风干鸡这道菜的时候很是感叹,他想起了曾经看过的古龙的小说,在小说中与西门吹雪对决的人,往往一招过后,低头一看自己胸口一个血洞正在流血,然后才反应过来中招了。我想这鸡也差不多,经过大师的折腾后,低头一看,毛也没了,内脏也换了,才会明白过来:完了,中招了,可怕的是还不死。 第七名禁菜是龙须凤爪,龙须凤爪:非常考究的一道菜,龙须是活鲤鱼的鱼须,凤爪是活鸡掌下正中的一块精肉。这道菜老张曾经尝试做过,味道倒先不说,就是太麻烦了些。做这道菜,后堂院中必然有一群瘸两足的鸡,池中必然有一群食不知味的鲤鱼。 第六名禁菜活叫驴,让老张想起了山海经里一种叫息肉的东西,吃它的肉,它会复生。还有中国传说中的安息牛,也是可以割食的,几天后它自然恢复。可是驴并没有这种本事呀?而这道菜,就相当于把驴凌迟。 活叫驴:你吃过新鲜的驴肉吗?再新鲜的驴肉也不过是刚杀的驴吧?活叫驴则不同,驴根本不用杀,直接从活驴身上剜肉。听着后堂的驴惨叫,前厅若无其事的正在食用那只驴身上的某个部分,真正是色香味声俱全。 第五名禁菜是烤鸭掌,烤鸭掌:活鸭放在微热的铁板之上,把涂着调料的铁板加温。活鸭因为热,会在铁板走来走去,到后来就开始跳。最后鸭掌烧好了,鸭子却还活着,切下脚装盘上桌,鸭子做其它用。 第四名禁菜是铁板甲鱼,铁板甲鱼:将鲜活的甲鱼放在有调料的凉汤中用慢火煨。甲鱼是活的,当水渐渐升温后,甲鱼就会因为热而喝汤,调料自然就进入了甲鱼的体内。渐渐火越来越热,看着锅中甲鱼痛苦的翻滚,举箸之人无不兴奋异常。最后甲鱼熟了时,外面的汤和甲鱼喝下的汤,使甲鱼肉味中都有汤的味道,鲜美无比。 老张曾经在某饭店做过甲鱼汤,他发现除了味道,食客的心理也是很重的一部分。这道菜必须用慢火,用慢火煨,杀死时绝不可以一下就弄它死了,而是让观者享受到慢慢折磨的乐趣。 第三名浇驴肉,驴肉的味道要强过猪肉和鸡肉等,浇驴肉:,活驴固定好,旁边有烧沸的老汤。食用者指定要吃某一部分,厨师剥下那一块的驴皮,露出鲜肉。用木勺舀沸汤浇那块肉,等浇得肉熟了再割下来,装盘上桌。 第二名禁菜叫做三吱儿,这是老张认为十一道禁菜里最有趣的一道菜了,这到菜,把食用过程,传神的归纳在了一起,这道菜的原料倒是很常见,是老鼠。 三吱儿:刚出生的小老鼠(活的)一盘,调料一盘。食用者用筷子夹住活老鼠,老鼠会“吱儿“的叫一声,(这是第一吱儿),收到调料里时,鼠又会“吱儿“一声,(这是第二吱儿),当放入食用者口中时,鼠发出最后一“吱儿“(共三吱儿)。 第一名禁菜叫做猴头,这道菜可真是不容易,老张有些唏嘘,为了搞这道菜,他还差点被抓紧警局里,还有他有关系。才没有进去。 猴头:这里说的猴头绝不是食用菌猴头,而是真正的猴脑。一个中间挖洞的方桌,几个人围桌而坐,中间的洞并不象火锅或是麻辣烫那么大,正好容一只猴子的头伸出。一只非常可爱的猴子牵出,据说那是专门食用的猴儿,头比较大。猴儿的头顶从小洞中伸出,用金属箍住,并且箍的非常紧,用小锤轻轻一敲,头盖骨应声而落。猴的脑部就完全裸露在食客们的面前。这时,有较馋一些的人,已经用汤匙伸向红白相间的猴脑,随着桌下垂死猴子一声惨叫,拉开了生食猴脑惨状的序曲。 猴头很难获得,老张也没做过几次这道菜。但是这道菜却给老张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在饕餮肉面前所有的菜都不值得一提,老张处于极为兴奋的状态,他看着铁门,这件地下室是他依照古法上建立的,马上就要排上用处了。 “师傅,我马上就会见到你了,做了饕餮肉出来,你一定会见我”老张笑道,而且如他所愿,他马上就要见到他的师傅了。(未完待续。) 七十一章 诡异 “当当当,当当当”女子敲门,过了一会以后,爱狗协会的李女士给女子开了门。 “你好,我叫安然,你打电话有什么吗?”安然开口了,原本她是要去寻找丈夫的,却接到了李女士的电话,说有很重要的事情通知他,于是他便来到了李女士家中。 “菜菜找到了吗?”李女士开口问道,前几****借找狗的机会,终于进入了那个老头家,今天通过各方人脉打听得到了一些惊人的消息。 “还没有,我还是觉得那个老头很有问题,于是我让我丈夫去了,但是他到现在还没回来。我有点担心,他不会被当成贼什么的被抓了吧,你可以和我去看看吗?”安然听到菜菜的名字后眼神有点暗淡,但是如今的她还是更要担心自己的丈夫多一点。 “糟糕”李女士心中想到,按照安然说的话,在结合手上的资料,安然的丈夫恐怕不仅仅是被抓了那么简单。 “有些事,我要讲一下,希望你做好心理准备”李女士严肃的说道,看到李女士严肃的样子,安然也点了点头。 “你先看看这些图片”李女士递给安然一些图片,安然好奇的看着,图片上的内容则是让她惊讶了一下,并且产生了强烈的不适,这些图都是一些很血腥的图。 有被剥皮的驴,上面浇筑滚烫的汤水,有被放在铁板上的鸭子,还有一只被刨开肚子的羊,而且那羊肚子里还有一只小羊仔,最让安然头皮发麻的是这样一张图: 一只金色的猴子被固定在桌子上,旁边围着一些人,那猴子的头已经被隔开,露出了白色的脑浆,一只勺子在脑浆上插着,扎了进去,而那只猴子的眼珠在瞪大着,明显这还是一只活着的猴子。 看到这里安然不禁有些想吐起来,她以前也尝过类似的东西,比如在韩国的时候,她就吃过一道叫电鳗鱼的菜,就是把一条鳗鱼剥掉皮以后,直接烤,在烤的过程中,那鱼会不断地扭动,需要用筷子把他们重新夹进去。但是那鱼是剁掉头的死鱼,那些扭动只是神经的自然反应而已。 而图片上的这些动物,他们可是活着啊!“这些太残忍了,太可怕了,你给我看这样干什么”安然忍住身体的不适,开口朝着李女士问道。 而李女士并没有直接回答安然的问题,开始讲着一些其他内容:“你家的狗叫菜菜吧,很可爱的名字,狗也一定很可爱,我这个人非常喜欢狗,所以从事了很多保护狗的工作。” “我知道,你们有个协会”安然点了点头,李女士笑了笑继续说道:“这个协会,其实出了很大的问题。我爱狗,所以保护狗,但是我也不去打扰那些不爱狗的人。玉林的狗肉节已经存在很久了,我的主要目的其实是希望他们减少一下狗的痛苦,因为有些地方喜欢虐杀狗,但是协会里有一些很偏执的人,他们对狗太痴迷了,所以发生了很多矛盾。” 安然点了点头,她养狗所以不吃狗,而她的丈夫却还是比较喜欢狗肉的,而安然也没觉得有什么。来玉林了一段时间,她也经常看到爱狗协会和卖狗肉的摊主吵架。 “其中有一名协会会员,她对狗的爱护称呼已经到了,很不好的一个状态。但是也是通过她,我们发现了一些很诡异的事情,我不知道用这个词合不合适。还有一件事,我希望你不要怪我们调查你,赵安然女士,你姓名赵对吗?” “你怎么知道我姓名赵,你是谁”安然有些紧张起来,很少有家人以外的人知道她的姓,因为她一般拒绝回答这个问题,所以朋友们都称呼她安然。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安然,不喜欢给与自己姓的那个人,也就是他的父亲。因为安然的父亲抛弃了安然,安然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所以一直都是安然的父亲和她生活。 她的父亲是一名厨师,所以从小也常常培养安然这方面,想让安然也成为一个厨子。但是安然讨厌这些,一直不愿意学,一向疼爱他的父亲遇到这样的情况,也会对安然发脾气。 但是,安然怎么也不会想到,父亲会因为她不愿意当厨师,而抛弃她。想起父亲走的那天,安然还是有些不敢相信,父亲带她带了奶奶家,然后就传来父亲和奶奶的吵架声,一顿激烈的争吵之后,父亲便摔门而出,安然急忙追了出去,而父亲却拦住了她。 “我不能带你走了,安然,乖乖的。”父亲摸了摸安然的头,但是安然那个时候还在生父亲的气,便扭过脑袋。“哼,你凶安然,安然才不要理你,不要理你,不要看见你”只是一个小小的任性发脾气,却成为了可怕的预言。 那一天以后,安然再也没有见到父亲,带大她的是奶奶。她找过父亲,也缠着奶奶问父亲的下落,却没有人告诉她。安然开始变得很缺安全感,在深夜里,她总是产生一些可怕的念头,是不是因为她不愿意当厨师,父亲才离开她,是不是因为她耍脾气说了一句气话,父亲才真的走了。 “对不起我们无意侵犯你的隐私,只是有一个人和你的父亲关系很深,和你父亲一直生活了很长时间”李女士看出安然情绪低落,给安然倒了杯水,想让安然缓解一下。 “是谁?是谁和我父亲生活了很长时间”安然急切的问道,她的内心涌现了欣喜还有一丝的嫉妒。对,安然很嫉妒,她失去了父亲这么多年,又是谁能和父亲一起生活。是个美貌的女子吗?父亲背叛了母亲?只是安然想到的第一个可能,所以她十分的急切想知道。 “就是,我们上次见到的那个老头,外号老张,没有具体的名字,在他年轻的时候,一直和你父亲生活在一起的”李女士说道,这个结果倒是出乎了安然的推测,男子?安然有些迷茫,这个男子是谁,怎么会和父亲生活在一起。(未完待续。) 七十二章 警察 “我想知道一些关于你父亲的信息,你可以告诉我吗?”李女士问道,而安然听到后则摇头拒绝了,李女士还想说些什么,安然已经站起来,脸色很是冷淡对李女士说:“我还有事就先走了,还有请不要随便打听别人的事” 安然走了,走出李女士家后,安然开始犹豫,她在想着李女士的话,院子里的老头和父亲究竟有什么关系?还有她的丈夫怎么去了那个院子里以后就没有了消息。 思考一番后,安然决定去张老头家里,去找一找她的丈夫,顺便问了一问关于她父亲的事情。安然来到了张老头住的地方,不知道为什么,原本平常的小院却散发出阴寒的气息。 “有人吗?”安然走了进去,可是却没有人回应安然。上次她们来这里的时候,还有一个房东大娘出来打听了他们的来意,怎么也不见那房东大娘了,安然走进小院,小声的喊着丈夫的名字。 地下室内,饕餮突然大喊起来,不断的跑来跑去,此刻它的体型已经变成了一个庞然大物,看起来像一头巨兽一般。原本熟睡的老张也被吵醒,看到奔跑的饕餮,不由纳闷起来,这饕餮怎么了? 老张走到饕餮身边,那饕餮看到老张后,尾巴摇的更欢起来,朝着老张扑去,顿时把老张扑倒在地。饕餮张开嘴,牙齿尖锐锋利,口水顺着牙齿滴到了老张的脸上,不过老张没有在意,用手擦了擦脸上的口水后推开饕餮爬了起来。 “你怎么了?”老张问道,而饕餮只是哼哧哼哧的喘着气,我真是糊涂了,老张笑着拍了拍脑袋,怎么开始和饕鬄说话了,突然间老张想到了什么,他拍了拍脑袋,自己哪里是糊涂了,简直是笨死了! 老张看着饕餮,回想一下之前饕餮的身形,根本没有这么大,短短几个小时,饕餮长了那么多,难道是?老张心里想着自己的猜测,打开了自己的盒子,取出了一把崭新的刀。 这把刀和其他的刀不一样,这把刀是老张看了古法之后制作的,从制作开始就从来没有用过。今天终于要排上用场了,这把刀是一把软刀。 软刀顾名思义,这把刀可以轻轻松松的就掰弯,但是这把刀的威力可不比其他的差。一个蛋糕,如何才能完美的切开呢?答案是用水,在特定的条件下,流出的水可以化成坚韧的刀,把蛋糕完美的切开,而不沾一点奶油。软刀也是如此,老张把软刀扎入饕餮的后腿处,而饕餮没有表现出丝毫不适的地方。 老张闭上眼睛,他在静静的回想狗的脉络还有肌理,手下的动作却没有停歇,缓慢的扎入饕餮的右腿,却没有伤及饕餮重要的脉络。这就是从事厨师十几年练就的本领,而且这个本领在很久以前便有古人掌握了而且还达到了可以普走音律的地步,更加厉害。 从前有个厨师叫做庖丁,他宰杀牛的时候闭着眼睛也能宰杀完,有一次厨师给文惠王宰牛。手所接触的地方,肩膀所倚靠的地方,脚所踩的地方,膝盖所顶的地方,哗哗作响,进刀时豁豁地,没有不合音律的:合乎舞乐的节拍,又合乎乐曲的节奏。 文惠王说:“嘻,好啊!你解牛的技术怎么竟会高超到这种程度啊?” 厨师放下刀回答说:“我所追求的,是事物的规律,已经超过一般的技术了。开始我宰牛的时候,眼里所看到的没有不是牛的;三年以后,不再能见到整头的牛了。 现在,我凭精神和牛接触,而不用眼睛去看,视觉停止了而精神在活动。依照牛的生理上的天然结构,击入牛体筋骨相接的缝隙,顺着骨节间的空处进刀,依照牛体本来的构造,筋脉经络相连的地方和筋骨结合的地方,尚且不曾拿刀碰到过,更何况大骨呢! 技术好的厨师每年更换一把刀,是用刀硬割断筋肉;一般的厨师每月就得更换一把刀,是用刀砍断骨头。如今,我的刀用了十九年,所宰的牛有几千头了,但刀刃的锋利就像刚从磨刀石上磨出来的一样。那牛的骨节有间隙,而刀刃很薄;用很薄的刀刃插入有空隙的骨节,宽宽绰绰地,对刀刃的运转必然是有余地的啊! 因此,十九年来,刀刃还像刚从磨刀石上磨出来的一样。虽然是这样,每当碰到筋骨交错聚结的地方,我看到那里很难下刀,就小心翼翼地提高警惕,视力集中到一点,动作缓慢下来,动起刀来非常轻,豁啦一声,牛的骨和肉一下子解开了,就像泥土散落在地上一样。提着刀站立起来,为此举目四望,为此悠然自得,心满意足,然后把刀擦抹干净,收藏起来。” 老张并没有把软刀操控到能普走乐曲的地步,况且他现在也没有心思谱什么曲子,当老站手中的软刀碰到了一个圆圆的东西时,老张心情开始变得激动起来,成了! 要说起这东西,就要提到最开始的古方了,左左右右左左右右右,右左右左右左右,一二一二一,一二一二一,左右左右一二,一二一二左右,右左右左右右左右,一二二二一二,左右右左右左右,一二二二一二,一二一二二一一,左左右右右左右,一二一二一一,右左右左右左右。 这些看起来丝毫没有关系的东西,破解之后就变得好理解起来,首先是要研究出他们的进制,也就是这些字之间的关系。老张从其中得到了一个准确的方位,于是依照方位建立了这个地下室。而老站还从其中破译出了,如何养出饕餮的最重要的一步,那就是他们体内的——婴肉。 婴肉,是所有动物体内都有的东西,但是几乎所有动物的婴肉都是扁平的。只有人类的婴肉是半圆球的状态,所以人类才比其他动物更加聪慧,更加高级。(未完待续。) 七十三章 易牙 如今饕餮体内的婴肉已经长成了圆球状,说明他已经到了需要达到的境界。但是离美食会还需要好久,现在如果烹饪饕餮岂不是太早了些,老张不由的焦急起来。 “不,有一种方法可以”老张想到写什么,脸上露出了近乎癫狂的笑容。准备了十几年的事情,还有什么能考虑不周全的,他准备了上万种烹饪饕餮的方法,别说距离美食节还有一周,就算是一年他也有法子。 满汉全席上曾写过十一禁菜,炭烤乳羊,醉虾,风干鸡龙须凤爪,活叫驴,烤鸭掌,铁板甲鱼,浇驴肉,三吱儿猴头,但是老张却对此有异议,因为在对美食多方面的研究好,老张发现了另一道更配成为禁菜的菜,这到菜的烹饪者,则是厨子们的祖师——易牙。 易牙,雍人,名巫,所以也叫雍巫或狄牙,春秋时期齐国人。原本为寺人,精于烹调,长于辨味,史称其:“至于味,天下期于易牙。 做为一个厨师,易牙对于味道有惊人的鉴别力。传说当时某公问孔子:把不同的水加到一起,味道如何?孔子道:即使将淄水、渑水两条河中的水混合起来,易牙也能够分辨出来。可见当时易牙味觉特别敏感,厨技之高超,连孔子都倍加推崇,但是这样一位厨子,却在历史上并不是很有名,被大量史书给一笔略过。 原因是因为易牙做了一件事情,让很多人不愿意写起他。一次桓公对易牙说:“山珍海味我都吃腻了,只是没吃过人肉,你如此会做菜,可知道怎么烹制人肉吗?味道又是如何?” 桓公此言本是无心的戏言,而易牙却把这话牢记在心,一心想着怎样能作顿人肉宴给桓公吃,好博得桓公的欢心。后来他看见自己的儿子,就把儿子杀了给桓公作人宴,桓公在一次午膳上,吃到一盘鲜嫩无比,从未吃过的肉菜,便询问易牙,“此系何肉?”,易牙哭着说,“乃臣子之肉,献于大王尝鲜”。 当桓公得知这是易牙儿子的肉时,内心很是不舒服,却被易牙杀子为自己食的行为所感动,认为易牙爱他胜过亲骨肉,从此桓公宠信易牙。而其他的言管则觉得易牙是个很残忍的人,不愿意与他接触。 但是老张却不以为然,接触过大量的食材,老张深深明白,人肉有多么的鲜嫩。他开始大量查阅关于易牙的事情,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老张找到了一本叫人参果的书,据说易牙就是根据上面的方法烹饪了自己的儿子。 选每月十五新生之男婴,三天以内的,用密法养至100日,以13味天阴药材做汤沐浴三日,内服外津,上锅清蒸可食,名为人参果,个中绝味,天下没有一物可与之相比,当年确是佘隆一道绝品菜. 而老张就决定用这个方法烹饪饕餮,从狗变成饕餮,这不也是一种新生吗?老张抚摸着饕餮,此刻的他已经很疲惫,但是心灵上的兴奋让他无法休息,老张开始去房间,在老张的房间里存了很多早已酿制好的探子,不过还有一件事让老张有些郁闷,做汤需要引子。 有什么东西能配得上给饕餮当引子?这让老张困惑起来,他从地下室走到了房间,开出门便发现一个女人鬼鬼祟祟的在院子里走着,老张看着那年轻的女子,女子,还是年轻的女子,还有什么比这个更适合当引子呢?老张笑着,他搓了搓手,朝着那女子走去。 “是谁,啊,吓死我了,原来是你”安然在院子里正走着,突然听到一阵脚步声,一回头那人不是别人,正是昨天见过的老头老张。 “别吓着,是我,没事的”老张看着女子,虽然猪在惊吓的时候,肉质能得到极好的提升,但是现在的话,还是让女子放松一点,一会吓她的机会还多。 “那个,张老伯?我有些事情要问你,就是,你有没有见到我的丈夫,就是昨天和我一起来的年轻男子”安然想到了李女士和自己说的事情,但是安然也不知道李女士说的是真是假,还是不要问了,先找到自己的丈夫要紧。 丈夫?老张想起了在地下室的冰箱里那朵巨大的血肉之花,老张想了想,计上心来,装出一副生气的样子对着安然说道:“原来是你丈夫,也不知道为什么大半夜的跑我这里来打扰我休息,真是年轻人太不懂事,你们这样的不礼貌,会出事的” “对不起张老伯,那么我想问,现在他在哪?不会被你送到警局了吧”安然有些歉意的对着老张说道,果然和丈夫说的没错,自己的想法太过分了些。 “怎么会送到警局,小姑娘想象力太丰富了些,你们是在找一条叫菜菜的狗吧,都说了没有,就是不相信。你家那口子比你还固执,非要在我这里找一遍,就连我的地下室都去了,现在还没上来,估计是找狗吧,我地下室可是养了很多狗的”老张有些抱怨的说道。 安然送了口气放下心来,他们之前也挺李女士说过,这个老人买了很多狗,进屋的时候没见到,原来是养在了地下室。“那么,可以带我去见他妈吗?”安然不好意思的说道,自己的丈夫最疼爱她,一定会认真找菜菜,怪不得这么久都没有回家。 “走吧”老张转过头,在转身的一刹那露出了十分阴险的表情,此刻的老张就宛如地狱的恶鬼一般。而安然,正朝着地狱走去。 “张老伯,地下室怎么建在了这里?”安然疑惑的看着老张,老张把他带进一个房间后,掀起了一块地板砖,下面居然有一个地下室。 “因为隔音好,所以建在这里” “是因为害怕狗的叫声打扰到别人吗?” “不是,我是害怕你们的叫声打扰到别人” 安然听到老张的话后一愣,回头看老张,却看到老张举着一把榔头朝她砸了过来,然后安然便昏了过去。(未完待续。) 七十四章 调查 “我是来报案的”李女士走进警局里,犹犹豫豫的说道。 “报什么案?简单的说一下吧”一位中年的警察看着眼前的李女士,隐隐约约有些印象,眼前这个人正是前几天和小贩发生争吵的女人,不知道这次来又是为什么。 “有一个老人,我发现他很不正常,有很多古怪的地方” “不正常?哪里不正常,具体说一下” “他买了很多条狗,很多很多” “我说你也是够了,你自己爱狗也太过了些,别人多买几条你就说人家不正常,太无理取闹了吧” “不仅是这样,还有很多不对劲的地方,我们上次闯进了他家找狗,然后昨晚有个男子又去了,到现在也没回来,你们可以去找一下吗?” “什么,你们还闯进别人家,这可是不对的,这触犯了非法侵入住宅罪,严重的还是要判刑的” “我是来报案的,你和我说这些干什么”李女士的情绪有些激动起来,但是中年警察觉得李女士是无理取闹不愿意去管这件事,他翻开着班表,发现有两名警员,于是喊来他们处理这件事情。 “您好,请问你要报什么案,具体的说一下”年轻的男子朝着李女士笑眯眯的说道,李女士把老张的事情讲了讲,和之前中年警察不同的是这两名警员同意了去老张家调查的要求,这让李女士微微放下心来。 “接到了案件,还有点激动” “又不是第一次当警察了,冷静些” “那我们什么时候去老张那里” “等老张动手之后再去吧,看来这次镇域鬼的事情不用等到美食节了” “怎么说?我还以为等有幸在美食节上尝一尝饕餮肉” “你不是和饕餮一族关系还可以吗?怎么还盼着这个” “咳咳咳,好奇,我就是好奇而已,不过那老张不是已经练出了饕餮,怎么等不到美食节了” “还记得吃狗肉那天闯进来的三个人吗?” “记得啊,你这么一说的话,我又开始回忆那顿狗肉了,真的是很美味啊,现在想起来我还有点饿” “那三个人,我给他们卜了三挂,分别是雾里看花,雾里寻花,雾里摘花” “这倒是有趣的很,还有不得不说,比起你穿警服,我还是更喜欢你那套衬衫”毕安打趣道,范无有些得意的挑了挑眉,两人在聊天,偶尔看看表,等待预测好的时辰。 “这个安然,怎么打不通电话,这都第三个电话了”李女士抱怨道,她已经给安然打了三个电话,但是一直是无人接听状态,难道出了什么事?不不不,李女士摇了摇头,她已经报警了,就算出什么事也不用担心了,李女士开始打开电脑,距离美食节还有四天,她要准备一些东西。 张老头,李女士又想起了那个老头,其实对于那个老头她之所以那么关注,还是因为那日在张老头家里见到的狗,那条狗她居然看不出她的品种,这是让李女士诧异的第一点,第二点的话说起来便有些荒唐,在很早以前,她曾遇到一个人,疯疯癫癫的样子,嘴里念叨什么婴肉,什么婴肉成,饕餮现,她好奇的和那个人聊过几句,那人说会有一条眸中带绿的狗长成饕餮,如此疯癫之语,她自然没信,不过仔细想想,那张老头家里的黑狗,眼睛中是有些绿色。 “别乱想了,睡吧”李女士躺在床上,很快便进入了梦想,无知者无畏,何尝不是一种福气。 在一片白茫茫的雾里,有一朵花,偶尔能看到花的一朵花瓣,偶尔只能瞥见花的身形,始终看不到花的模样,雾里看花,只能窥见一端,是远远的看花,还是走进白雾,就要看看花的人是谁了。 卫国生的妻子是安然,认识他们的人,很少有记得卫国生名字的人,但是没人不记得安然。因为卫国生太能提起安然了,这是安然喜欢吃的,是安然说想来这里,安然让我这么做的,三句话离不开安然,活脱脱的是一个妻奴。 安然啊,你别看她活泼有时候还冒冒失失的,其实她就和孩子一样,还有一点脆弱呢,所以我要好好宠爱她。卫国生如此的宠爱安然,原本安分守己的他可以去为安然做一些他不会做的事情,遇到安然后,他的原则便成为了安然。 其实他有些怕狗,可能是因为小时候被狗咬过的关系,可是安然很喜欢菜菜,菜菜是安然从小养的狗,于是卫国生也只能好好照顾菜菜,每次忍着害怕,去帮菜菜洗澡刷牙这些。 菜菜刚丢的时候,他还有一点点开心,但是看到安然伤心的样子,他便不开心了。安然不开心,他也不开心,于是他开始找菜菜,随便闯进别人家这样的事情,他是不会做的,但是安然很伤心,于是他就做了,安然让他溜进别人家,这是很荒唐的,但是事安然说的他也就答应了。 “这样溜进去,被发现说不定会被打一顿,算了,她开心就好”卫国生无奈的想着,然后进入了张老头的小院,便再也没有出来。 在茫茫白雾里,有一朵花,那花十分的美丽,具有吸引力。可是茫茫的白雾中,除了花,还有一些其他的东西。越美丽的东西越危险,在寻花的路上,那白雾中隐藏着未知的危险,雾里寻花,稍有不慎,付出的便是生命的代价。 “头好痛,好痛,我这是在哪?”安然睁开眼,她想用手摸一摸头,却发现手被绑住了,安然开始回忆起之前的事情,是老张,是那个老头砸晕了她,安然想到之前自己让丈夫去张老头家,不由的更加担心起来,那老头很古怪,很危险,也不知道国生现在怎么了,安然想开口喊卫国生,然而她并没有喊出来,因为她已经看到了卫国生。 卫国生很喜欢用手拍安然的头,但是以后却不能了,因为他的手在冰箱里被冻的弯曲起来。(未完待续。) 七十五章 质问 冰柜里有一个人,或者,这是一朵巨大的血肉之花。 冰柜里的人全身的血肉仿佛被最严苛的雕刻大师一丝不苟用小刀雕琢过,他的头皮被被完全剥离了,但是安然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这就是卫国生。 安然几乎可以想象那一把刀如何切入这个人的身体,随着刀路的游走,他皮下的肌肉如同被刨开的木屑,翻卷而起,血色如墨晕染,带着生命流逝那瞬间的诡异之美……他的脂肪被切开,露出鲜活的肌体,刀在这累累的肌体上如舞者的鞋旋转着,带起一块块的血肉纷飞……,血肉没有完全离开他的身体,他整个人好像成了一个支架,无数细碎的人肉在上面悬挂着,他的身上已经结了霜,红与白色,妖艳与残酷,构成这一副让安然几近崩溃的图画。 “不不不,我不能接受,我不能接受,你出来,你出来”安然绝望的大喊着,她无法接受眼前的一幕,那个疼爱她宠爱她的卫国生怎么会落到这样,安然的喊叫绝望又凄惨,却并没有打扰老张。 “枸杞,红椒,姜生”老张念叨着,手上的速度加快起来,把手中的材料剁碎后,放入了之前酿好的汤中,然后老张把这些汤搬到了铁门外。 打开铁门老张走进去,把地下的地板一个个掀开,只见掀开后下面是一个个的方块容器,老张把汤到进容器里,一一二二,一份,一份,两份,两份,老张按照古方上写的,把汤按分量导入方块的容器中,那汤明明放了很多东西,却呈现出极为清淡的颜色。 把汤都到进去后,老张把地板都盖好,开始走到墙壁旁,这个房间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这个房间的墙壁都是铁皮,老张按了按一个按钮,墙铁皮打开,里面是煤块。每天老张都换新鲜的煤块填进去,然后在原封不动的运出来,今日不同了,这些煤块要燃烧了。 原本在吃东西的饕餮被老张绑起了四肢,呈现出一个大字状,绑饕餮的不是绳子,而是一根根透明的管子,而且这些管子是扎入饕餮体内,饕餮就这么被吊在空中,老张走出房间,神情的看了饕餮一眼。 他离开这个房间后,铁门就不再是一个房间,而是一个烤炉。 墙壁里的煤块会燃烧,燃烧的热气会让地板里的汤开始翻滚,最终被蒸成气体,然后升到空中,再由四周的导管导入到饕餮的体内,那些汤原料都会进入饕餮体内,成为饕餮里的一部分,到最后饕餮仍旧是一副完整的样子,但是他的体内会被蒸熟,骨肉会化为一滩,里面的温度不是常人能想象的,老张伸手摸了摸铁门,立刻就被烫伤了。 只不过,关于蒸饕餮,还需要一个引子。就是他新绑来的年轻女子,等到几个时辰之后,老张就会把铁门打开,放那个女子进去,铁门里有一个楼梯,可以达到绑饕餮的高度,地面温度那么高,没有人能受得了,那女子一定顺着楼梯走到饕餮身上,趴在饕餮身上避热,可是饕餮的身上有一层厚厚的糖浆,会牢牢的黏住女子,然后女子便会和饕餮一起被蒸。 然后那女子便会化成一滩,融入饕餮的体内,这是最好的引子,老张给铁门设置了密码,这个铁门几个小时以后会打开,他放女子进去,然后铁门就会被关上,外面如何也打不开,直到里面所有的煤烧尽,三天,刚刚好就是美食节,老张看着精美的谋划,很是得意,开始去看被绑住的安然。 “你醒来,你看起来不太好,是因为看到你的丈夫吗?不要为他伤心,他只是一个劣质品,而你才是上好的引子”老张对着安然说着,而安然看到老张则忍不住一边痛哭一边咒骂。 “婴灵要成功了”老张不理会安然,开心的说着,而安然听到婴灵后,则停止了咒骂,露出了惊恐的表情,然后竟哈哈笑起来。 “你笑什么?”老张倒是被安然的举动吓了一跳,“居然有人信婴灵,哈哈哈哈哈,真的有人信疯老头的话,满汉全席,你也看了”安然又哭又笑着。 “你怎么知道满汉全席?你从哪里看的” “我如何不知道满汉全席,那个疯老头从小就让我看,我的父亲,那个人居然是我的父亲,他的话居然有人信”安然想着李女士的话,眼前这个人和自己的父亲呆过很长时间,只是她没想到,这个人居然真的信了父亲的话。 “不会这么巧吧,如果是真的,那就不好办了”老张听了安然的话后楞了起来,他也知道师傅有个女儿,但是怎么会这么巧,就是眼前的女子,但是普通人又不会知道婴灵和满汉全席,万一这真是师傅的女儿,那就不能当引子了,你父亲叫什么名字?老张试探性的问道。 “我没有姓,我只有名字,安然”安然回答到,而老张听了安然的话后点了点头,还真是师傅的女儿,师傅说过她的女儿不愿意认他,只有名字不要姓。 “既然你是师傅的女儿,我就放过你了,我要重新去给饕餮找引子。”老张说道,而安然笑的比之前还要疯狂:“饕餮?真是好笑,又多了一个疯子,疯子,都是疯子。都到了要引子的地步,看来你已经开始烹饪饕餮了” “对的,我准备了十几年,终于走到这一步了”老站听到饕餮有些得意,但是他不明白为什么师傅的女儿一直在笑,还有他要问问她,知不知道师傅的下落。 “那你告诉我,你用谁做成了饕餮?”安然停止了笑容看着老张问道 “什么意思?饕餮不是只用养成就好了?什么做成”老张听了安然的话一头雾水,难道关于饕餮还有什么他不知道的,这倒是要好好问问了 “一一二二一一二,左右左右左左右,你破译出来了?”安然问道,老张点了点头,安然看到后,露出悲哀的神色,喃喃说道:“那个疯老头,原来已经被你杀了。”(未完待续。) 七十六章 真相 “什么被杀害了,你说清楚点”一向镇定的老张有些慌乱起来,怎么会想到,随便绑来的女人会是师傅的女儿,而她口中的被杀害又是怎么回事。 “一一二二一二一,左左右右左右,你既然破译出来了,那怎么会不知道饕餮的养成?”安然说道,而老张则去拿出了那本《满汉全席》。 满汉全席是一本记载美食的书,上面写了很多美食。每一页上都分正反两面记载的内容,而一一二二一二一,左左右右左右,则是阅读顺序,左左右右左右,分别是正面读,正面读,反面读,反面读,正面读,反面读,而一一二二一二一则是,第一行,第一行,第二行,第二行,第一行,第二行,第一行这样。 按照这样的方法阅读满汉全席,可以知道关于饕餮的信息,而按照这个方法,则可以读完整本书,但是老张从来没有阅读过什么关于饕餮的养成,这让老张非常的疑惑,他把满汉全席这本书拿到安然面前,安然看到老张这样的举动,朝着老张凄凉的一笑。 “不需要看,上面的内容没人比我更熟悉了”安然看了一眼满汉全席,没有人比她更熟悉这本书了。想起小时候,最开始安然还是很喜欢父亲教她做菜的。 你看,我们小安然这胡萝卜也切的太马虎了些,来看看爸爸的刀工。 不不不,这个盐放太多了,会很咸的,你听爸爸说,这道菜需要清淡一点。 安然,你停下,不是这样做的,算了还是我来吧,你要在旁边认真看。 那段时光还是很美好的,每次安然都搞得一团糟,总是安然的父亲给她收拾残局,还不嫌弃的吃掉安然做的烤焦的饼子,太咸的汤,如果这样一直下去,安然说不定会成为一个厨师。 可是后来就不一样了,安然的父亲开始发生了变化,很可怕的变化,一切就都要从那本满汉全席上面说起来,刚看到满汉全席的时候,安然只是惊叹了一下上面精致的菜,却不知道这本书正是她噩梦的开始。 “安然,你尝尝这个,很好吃的”父亲看着安然笑眯眯的说道。 安然看着桌子上的肉,怎么说?那肉给安然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让她没办法吃下去,但是父亲一直在旁边劝,安然只好拿起筷子尝了常,却被吓了一大跳,因为用筷子夹肉的时候,那肉居然动了一下。 “爸爸,这肉怎么会动啊”安然惊恐的说道。 “快吃,快吃” “我不要吃,我害怕,不要,安然不要吃” “走开,浪费” 小小的安然看着生气的父亲后来她才知道这道菜就是满汉全席上的禁菜三吱儿,而安然的父亲吃掉的是活的小老鼠,吱儿,现在想起那老鼠的惨叫声,安然都还不寒而栗。 后来安然的父亲做了越来越多古怪的菜,到最后,安然的父亲居然让安然去割自己身上的肉,被惊吓到的安然去了奶奶家哭诉,然后便再也没见过父亲。 “世界上的狗若都能养成饕餮,这个世界不早乱套了。古方上还有一句,你没有看吗?如果需要养饕餮,必须把自己的肉按照一个秘方,每日三次喂给一条眼有绿眸的狗才可以,然后到了最后,这个人的灵魂就会附着在狗的身上,才会有最雏形的婴肉,你说你养成了饕餮,那你不是杀了疯老头是什么?死了,死了,没想到他居然死了,疯子死在了另一个疯子手上,他活该,他活该,不应该是这样的,爸爸你为什么要相信那些疯疯癫癫的话呢?”安然语无伦次,一会哭一会笑,精神状态很不稳定。 而老张则陷入了极大的震惊中,如果她说的是真的话,那么被关在铁门里面的那条饕餮,就是,就是他一直寻找的师傅!“你是骗我的对不对,你是骗我的对不对”老张摇了摇安然,可是安然没有回答老张,继续又哭又笑的自言自语。 老张放下安然走到了铁门前,时辰没到,就连老张都打不开铁门。老张把手放在铁门上,顿时手就被烫伤了,但是老张没有移开,他无法接受这样的事情。 这么多年来,老张一直在找师傅,他相信只要自己做出了饕餮肉,师傅就一定会出现。最初的几年,老张常常和自己对话,他怀疑自己疯了,看着满汉全席上的古方,用了好多年才说服自己相信。 还有就是杀狗,老张想起了杀的第一条狗,和老张一样是一条没有名字的狗。在老张当乞丐的时候,就养了一条狗,每天陪着老张去乞讨,乞丐和狗是一个标配,后来遇到了师傅,老张便没有在见过养的那条狗,直到有一天,师傅和他说,买来的宠物狗一身肥肉根本做不出好的东西,他想起了自己养过的那条狗。 那条狗风餐露宿,在自然的锻炼下,浑身都是精肉。老张熬制了一锅美味的骨头汤,带着那汤在小巷子里找到了狗,狗看到老张很是开心,就像看到了以后的新生活,不必风餐露宿,而是有一个避雨的地方,有一个家,最后狗开心的喝完了汤,然后便倒在了老张的怀里。 “师傅,师傅,我找到一条很棒的狗” “真的很不错,你很棒” “师傅开心就好” 在转身的一刹那,老张还是没忍住哭了,他想狗会理解他的,理解他渴望有一个避雨的地方,有一个家的想法。 时辰到,铁门开了,原本应该把安然推进去做引子。但是等铁门开的一刹那,老张却走了进去,刚进去,他的脚面就被滚烫的地板给灼伤了,老张朝着楼梯走去,那饕餮睁大眼睛看着老张,奄奄一息的样子,老张爬到了饕餮身上,用手搂住了饕餮。 “师傅,我终于找到你了”已经年近花甲的老张露出了孩子一般的笑容,双手抱着饕餮,在饕餮耳边轻轻说道。砰的一声,铁门重新关起来,在火炭燃烧完之前,这扇铁门再也不会打开了。(未完待续。) 七十七章 回忆 “这是在哪里?”老张睁开眼,身上传来一阵阵的灼热感,但是这并不是在他熟悉的铁门内,而是另一个地方。 老张看了看自己,只见自己浑身****,然后抱着一根一根直径一米,高两米的铜柱筒。这让老张痛苦不堪,继续朝下看去,在他抱的这根铜柱内,不断的燃烧着炭火,更诡异的是还有一群狗,不仅是狗,还有鸡,猪,兔子,等等一大堆动物,嘴里喊着炭火不断来回的往铜柱里叼着。 “他已经被业火烧掉了,怎么还是老张的记忆”毕安好奇的问道,在老张进入铁门后,业火便燃烧起来,将老张的魂魄带到了铜柱地狱,但是与其他镇域鬼不同的是,老张仍旧保持着在人间的记忆。 “前生今世,他都是老张。我在业镜里看过了,那满汉全席,说来讽刺,居然是他自己在前生写的。他前生是一个厨子,但是又痴迷一些不正当的巫膳,获得了饕餮养成的法子,却因为所伤生灵太多,早早的就死了。便是他的徒弟,把东西全都整理出来,写成了那满汉全席。”范无说道,铜柱上的老张好像想起了什么,在他的脑海中,两世的记忆不断的穿插,让他很是纠结。 “是它,怎么会是它”老张突然喊道,因为在铜柱下运送炭火的动物里,他居然看到了小时候他养的那条狗,那条狗抬头看了一眼老张,便继续叼着炭火扔了进去。 “生前虐杀动物,死后便会入铜柱地狱。你所害死的动物,都会叼着炭火,来点燃你抱着的铜柱,而且如果你杀死了一只鸡,还会统计出它生前生的蛋,当这只鸡叼炭死亡后,它的蛋也就是它的后代就会代替它。两个人可以创造一个种族,你杀了那么多动物,铜柱地狱,你要永无轮回了”范无叹了一声,然后离开了铜柱地狱。 而毕安则带着铁门内的饕餮来到了饕餮一族,将这只饕餮交给了饕餮一族,虽然是按照古方养成的,但是既然有了饕餮的血脉,就要去饕餮该去的地方。 饕餮一族看着新来的饕餮,用法力疏通了他的神智。那只饕餮恢复神智后,嘴里喊着些什么,毕安没有听懂,便去问了饕餮一族里法力比较高的饕餮。 “安然?”饕餮一族翻译出了那只饕餮所说的话,这不是那个女子的名字?毕安微微一愣,然后准备离开,那只新饕餮拉住毕安,毕安只好把手放在饕餮的头上,然后用念力去感知饕餮的想法。 “我好像刚出生就对做菜特别感兴趣,那些东西就和我前生学过的一样。我经常做梦,梦到从前的自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是被一个人捡回了家,只是那个人的下场不是很好。在我的家中,有一本叫满汉全席的书,我一直在阅读,通过这本书,我认识了一个人。他是很有名的厨子,书上的菜都是他自己研究写出来的,只是世人不能理解他,我感受到了他的孤独,于是我开始去学习,去靠近这份孤独” “她跑去了奶奶家,也好,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好像疯了一样。有时候我都控制不住自己,所以赶走安然,是保护安然最好的办法吧,让所有人都以为我是个疯子,做一个孤独的疯子。” “那个小孩子身上,有着我熟悉的气息,我觉得我还是配不上那份孤独,但是他或许可以。所以就让我来去当那踏脚石,来助他成功。” “身上很痛,但是我好像要成功了,马上我就要失去我的意识,在失去意识之前,我并没有太大的惊喜于我的成功,但是我真的好想安然,安然,爸爸爱你,我是伟大的,是一个疯子,但是我却是一个失败的父亲” 安然醒来后,已经到了医院里,旁边有警察在做笔录,那个老张是一个有着幻想症的疯子,不过已经被烧死了,在铁门内发现了他的尸体,很遗憾的是,安然的丈夫和房东大娘已经遇害。 “你醒了,身体怎么样?”警察关切的问着安然,安然没有回答,她在床上,她经历一番很可怕的事情,只是她也做了一个很美好的梦,那个人,是爱她的。 雾里摘花,一身伤痕,经历了白雾中的所有艰险,在美丽的花面前,一切都变得微不足道起来。外面很乱,医生过去拉起窗帘有些抱歉的说道:“对不起,今天是美食节,所以外面太乱了” 美食节到了,一切如常,白雾散去,只留下花,一人花开,一人花落。 玉林狗肉节的新闻没有占据头条几天,就被另一个重磅级的消息打破了,著名影星王二根的妻子李蓉蓉出轨了!这个消息一出,可着实把大家惊了一跳。 而且更加令人震惊的事情是那李蓉蓉出轨的对象居然还是王二根的经纪人高生,消息一出,便上了头条,论坛,微博,贴吧都在讨论这件事情,各种各样的杂志都对此做了报道。 北风吹,秋风凉,谁家娇妻守空房,出轨只因寂寞? 世界都在防老王,却让老高钻了墙,凄惨! 大爆料,一切都只是套路?解密影星王二根和妻子李蓉蓉的感情。 王二根从公司出来,便被记者围得水泄不通,相机的闪光不断的拍在他脸上,让他的眼有些刺痛,于是他便带上了墨镜,但是记者们怎么会放过这个机会,一直围着王二根,不断的问着问题。 “请问您的妻子真的出轨了吗?”“能讲一讲原因吗?”“听说您和您的妻子还有经纪人都是同学,那是否很早以前,两人就有感情了?”“说几句,说几句”王二根在保安的保护下,从记者的包围里出来,做到了车上,他摘下墨镜,奇怪的是,王二根看着外面的记者,居然笑了起来。 “蓉蓉,现在的你在做什么?我可是迫不及待的等待接下来的事情了”王二根拿出手机,上面有着很多的未接来电,都是一个人打来的那就是他的妻子李蓉蓉。(未完待续。) 七十八章 拍戏 “那个,王二根,我们现在要去哪里?”王二根的司机说道,因为发生了出轨的事情,高生已经被解雇了,于是很多原本订好的行程都要改变。 “现在这个时候,当然是去拍戏”王二根扔下手机,闭着眼睛躺着休息,司机听到王二根的话后一愣,在这个时候不是需要回家去处理事情吗?怎么还有心情拍戏,不过他只是一个司机,于是便开车去往拍戏的地方。 “对了,你听说了最近王二根的事情吗?”女助理一边化妆一边和剧组里的演员肖燕聊天,肖燕听到后点了点头,兴奋的说道:“那哪能不知道,不过他老婆我早就知道不是什么好货色了。” “这是什么意思?你们认得啊” “那熟悉的不得了,都是一个学校的,上学时候名声就不咋样,你可是不知道,要多扣,有多扣,就我那小姐妹和她一个宿舍的,老和我提她” “扣?我看过节目,就那个走进明星1+1,那王二根和李蓉蓉不是高中同学,再说了节目里讲了好多王二根的事情,我一直以为他们可恩爱,怎么会和高生出轨?” “就那高生知道吧,就是和李荣荣出轨的高生,我跟你讲,其实上学的时候,他两才是一对,王二根和李荣荣根本不在一起,那节目都是为了观众看得高兴,才硬说他们高中就在一起的” “那之前咋也没人说,姐知道的这么清楚,之前也没见你提过” “混了这么久了,怪不得还是个助理,原来就是脑子蠢。人家两个那个时候正甜蜜的,我要是说出点什么,被记者一报道,那些王二根的粉丝还不喷死我” “姐就是姐,比我聪明,不过姐,那高生长得咋样?王二根那么有钱,李荣荣还出轨。” “帅,那可是真心帅,那高生以前也是圈里的人,可惜就是不红。也是他运气不好,帅虽然帅,但是帅的没特色。你知道我爱豆吧,那个精致,说起我爱豆我就激动,好想和他搭个戏……” “咳咳咳,姐,你先说那高生,啥叫帅的没特色?” “你咋啥都不知道?你看我还是要说我爱豆,那个精致,叫霸道总裁。还有咱们剧组里那个男配,白白嫩嫩的叫小鲜肉。那高生你一眼看去,觉得帅,但是你就会发现,那张脸太普通了,观众一眼就忘记了,根本记不住。所以那高生在剧组里呆了好多年都没什么作品,听说他还是搞音乐的,就是王二根,王二根参加的那个天朝好声音,听说高生也报名了,但是石沉大海,没什么消息,没想到倒是王二根火了起来,那王二根那个长相,我怎么有点想笑” “每次给他化妆都要费很长时间,实话和你说姐,我刚看王二根的时候,都震惊了。这模样咋就成了明星了,后来搜了搜,他还挺火的,就是那个天朝好声音,网上支持他的人可多。没想到如今越来越火,真是我越来越看不懂娱乐圈了,我还是安心的当我的小助理吧” “哈哈哈,你也觉得他丑,我也觉……”肖燕话还没说完,就被小助理用手推了推,赶忙止住了后面的话,有些尴尬的低下头,装作玩手机的样子。 “肖燕,好久不见,你越来越好看了”王二根悠悠的说道,肖燕听到后,笑着回答到:“哪里哪里,哪比得上我们的大主演王哥,王哥真的是越来越有男人味了” 王二根笑了笑,没有回答肖燕的话,朝着片场走去。在他走后,肖燕拍了拍助理,抱怨:“你怎么不告诉我王二根来了,也不知道他听到了多少,我这一八线的小明星可不敢得罪他”女助理安慰的说道:“姐没事的没事的,别担心,他肯定没听到,来我给你化妆,王二根来了,估计要开戏了。”肖燕点了点头,放下手机,拿着剧本,准备着一会的拍摄。 王二根化好妆后进入了片场,他扮演的是一个宋朝的法官,这个电视剧走的是正剧风,人物的衣服还有道具的准备都很严禁,就连构图都是认真检查过的,不过画风到了王二根身上,就有些破裂了。 严格来说王二根并不是丑,而是一长得不太好看。但是这种不好看,又不是那种令人反胃恶心的不好看,如果用一个词形容的话便是low,王二根浑身上下散发着土气,即便是穿着古代的官服,却仍旧给人感觉是刚才地里干活完毕的样子,但就是这样的王二根,却很受观众的欢迎。 “我一看二根,就觉得他可老实憨厚,可亲切,让我想起了我那个小时候隔壁的舅舅的大二伯” “迷之喜欢王二根,就喜欢这表情包一样的男子,表白二根,二根我老公” “铁二沟发来贺电,马山坡发来贺电,必须支持兄弟一发” “王二根演法官,此处省略五十个哈哈哈哈” “所以,这是一部悬疑喜剧吗?” …… 不管怎样,消息一出,便受到了很多的关注,导演看着热搜很是满意,这部剧很严谨,台词,剧本,服装,都是正剧的模式,只有一个例外——王二根。 就是主角王二根,其实王二根的台词,形象也很正确,但就是配上王二根的脸,便给人一钟喜剧的效果。导线叹了口气,说实话,王二根并不是他心目中的男主人选,很多男演员甚至就连王二根身边的助理高生都要比王二根适合这个角色。但是现在观众喜欢的,不是狗血言情剧,就是雷剧,就连当初被他认为是个笑话的无法无天第一仙女,也取得了不错的收视率。 这部正剧,他费了很多心思,不能失败,所以他做了个决定,让王二根来当主演,果然都不用雇五毛水军,就被各大网友送上了热搜,这让导演十分开心,尤其是王二根的妻子出轨,他就更开心了,当然不是因为他和那李荣荣有什么关系,而是因为王二根最近越来越红,连带的关于他演的电视剧也被人们持续关注着。 (未完待续。) 七十九章 “肖燕,肖燕,拍戏了”片场的副导演喊到,肖燕听到后,放下剧本。 “姐,妆还没画完,怎么办?”小助理急切的说道,肖燕白了助理一眼回道:“画什么画,画了也没用,一会还的么”说完便去片场了。 小助理一头雾水,桌子上有肖燕扔下的剧本,她好奇的看了看,第一场戏是这样的: 男主:张永(王二根) 第一场出场人物:韩寡妇(肖燕) 故事背景:张永去担任益州(治所今四川成都市)长官兼西川路同捉贼招安使。 第一场情节:有一次路过一个街坊,听见街坊里面传出哭声。 发生事件:他认为这哭声也是“惧而不哀”,赶紧要手下去查看。那人回来报告说:“有个妇女在哭丧,说是丈夫突然暴毙。” 韩寡妇出场,手下询问,此处哭戏。张永静静坐着,不发一语,然后下令抓韩寡妇,此处韩寡妇要大声哭。 这都什么和什么啊?助理看的一头雾水,放下剧本,继续去忙自己的事情了,而另一边肖燕也到了片场,她身穿白色的丧服,俗话说的好女要俏一身孝,穿着丧服的她,显得楚楚动人。 王二根也出场了,他一本真经的坐在轿子里,按照剧本朗诵着一些诗词,明明很认真,但是却因为他的相貌,给人一种很不搭的搞笑感。 “哭”导线说道,辅导前做了做手势,肖燕看到后便哭了起来,身为演员,哭是很重要的。这次接到这个角色,导演正是看中了肖燕哭的能力。 人要哭除了是伤心难过以外,还可以借助外力的刺激比如眼药水以及刺激性的物质比如辣椒或者是洋葱之类的,一碰到就会流眼泪的。 但演员却不能这样做,因为那样很容易就会被看穿。最开始的方法就是情感借鉴,很多演艺明星应该都用过这个,让你拍一个喜剧又是演哭戏,是个正常人都哭不出来,这很正常,所以要学会情感借鉴,想想《铁达尼号》什么悲剧之类的电影,肖燕最开始的时候就经常回忆自己跑龙套的艰辛,很快就哭的稀里哗啦了。 肖燕哭着,而导演看到后却喊到:“卡,不行,这一条重过”肖燕愣住了,看向导演,而导演也无奈的看着肖燕,其实他觉得肖燕哭的已经够可以了,但是王二根却不能接受。 “导演,怎么了?”肖燕问道,“哭的不太自然,重新来吧”导演当然不能说这是王二根的意思,于是便含糊到肖燕,肖燕只好重新哭了起来,这一次肖燕哭的比上次更好了。 因为肖燕采用的已经不单单是最开始的情感借鉴,而是还增加了新的技巧。首先继续情感代入,然后使自己有人苦的时候的形体感觉,方法就像是做气功的意念引导一样,把意识集中在两目之间的鼻梁,这样鼻子就会发酸。接着肖燕开始抽动喉部,但是这并不是为了更快的哭出来,而恰恰相反,这是肖燕提醒自己“不要哭出来”,相反相成,效果要好得多。跟着泪囊自然会出泪,就会有泪水涌进的眼眶,含泪在眼眶而不流出,比痛哭更加凄美感人。 不错不错,导演也忍不住夸道,没想到王二根还像上次一样否决了,这次连导演也不好在向着王二根,他开口说道:“二根啊,你看肖燕不是哭的挺好的吗?” 肖燕听着他们的对话,原来是王二根一直为难她,一定是听到她之前说他的坏话了,这个王二根真是小心眼,哪有什么大家说的朴实。 “导演,你还记得雪曼姐吗?肖燕可比她差远了”王二根说道,肖燕听到后一愣,雪曼?王二根说她干什么。雪曼是圈内很有名的一个女演员,但是不幸的是,她因为入戏太深,导致郁郁寡欢,很快就退出了娱乐圈。 “你是说肖燕入戏不够深吗?那到的确有点”导演点了点头,肖燕见此咬了咬,还没等王二根开口,她便再次哭了起来,这次哭可真是闻着伤心,见者流泪,十分的完美。 这次肖燕采用的是最高深的方法:这招不是一般人能悟到的,那就是投入角色。好演员要投入角色可能会花一定时,极品演员只要花几分钟的时间,就能进入状态,而且不光对角色把握得游刃有余,在演完之后能很快的脱离角色,这是一般演员做不到的,肖燕痛苦着,想着坟墓内的男子正是他的丈夫,你怎么死了,就留下我守寡,害的我当个女二号,还被男主角王二根刁难,后面的想法和剧情没什么关系,但是肖燕前面的表演已经受到了大家的赞美。 王二根还想开口,导演先说话了:“二根,我知道你最近情绪状态不太好,这样把你先休息,不着急的”王二根没有说话,放下剧本回家休息。 导演看着王二根的离去,果然不是正规路子出来的演员,就会耍大牌。却没有看到剧本上,王二根用红笔加粗的四个字——惧而不哀。 回到车上,王二根阅读着这个电视剧原著的小说: 有天清晨,张永正坐车去上朝,经过一个村庄时,听见远远的传来一个妇女的哭丧声,他按住赶车人的手要他把车停下,仔细听了一会,就通知官府把那个哭丧的妇女抓来审问。那妇女很快就承认了亲手绞死丈夫的罪行。过了几天,那个赶车人问起子产怎么会知道那个妇女是罪犯的?子产回答说:“人们对于他们所爱的亲人,亲人开始有病的时候就会感到忧愁,知道亲人临死的时候就会感到恐惧,亲人去世了就会感到哀伤。那个妇女在哭他已经死去的丈夫,可是她的哭声却让人感到不是哀伤而是恐惧,因此肯定是内心有鬼。” 大家都注重着表演,却没有人去细细的阅读剧本,那女子后来害死了自己的丈夫,所以怎么可能哭的真心。肖燕不是哭的不够好,还是哭的太好了,王二根想的如此周到,可惜大家却只以为他在耍大牌。 (未完待续。) 八十章 微博 李荣荣看着手机上的已拨电话,整整二十四个,王二根一个也没接,要是按照以前,王二根才没有这么大的胆子,最多三个电话,王二根肯定会接电话。 打开电脑登录微博,李蓉蓉的心情更加差劲了,她的粉丝从原来的几万个在几天内长成了124万,都快赶上王二根了,只是这些人是粉丝,但确实黑粉,关注她的原因是为了骂她。 微博的第一条内容,是她前几天逛街发的:今天出来逛街,真累,不过吃到了好吃的哈根冰淇淋,夏天么么哒,之前的评论都是这些,“李荣好美,么么哒”“你这么少女心,你家二根知道吗?”“表白李蓉蓉,最爱你”“表示二根是你老公,果然是买买买模式”但是自从爆料出她出轨之后,评论便变得不一样了。 那些以生殖器官为武器以她和她亲戚为半径的句子就不用说,甚至还有一些人编了段子了黑她,几乎每个段子都得到了几千个赞。比如排在前面的有这么几条: 被水渴死的鱼:李荣荣用7年的忍耐换来大把的现金,相比较她的姿色,即便在东莞卖的好,每天不休息也是赚不来的,算是利益最大化了。经济人高生,也算是比较能把握机会,极有经济头脑的,自己的女人只给王二根一个人睡就能赚来大把钞票,那是比出去卖干净多了,效益也好,况且王二根每天忙于片场,估计一个月也睡不了几次。按次算是赚大发了。只是王二根亏了,睡了个中等姿色的鸡,要花几千万,超不值。 冰界小王子二狗:古有金莲武大郎,今有高生李蓉蓉。防火防盗防老王,没能防住白眼狼。我在隔壁我姓高,高李就上马蓉洞。大家支持王二根,戴着帽子不投降。二根平时工作忙,蓉蓉独自受空房。空房空床四面墙,高生好心来帮忙。世人都在防老王,不想老高翻了墙。老高回头打老王,打炮你就没我强。****夜夜防老王,老王经纪人更强。你是一夜七次郎,我是上了六年床。 李蓉蓉后援会:李蓉蓉坚强,李蓉蓉挺主,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唾弃你厌恶你,我这里的大门都永远为你敞开,随时欢迎你到来。…………东莞大富豪休闲会所。 古代大魔王:东府李氏自恃几分姿色,巧计入王府,夫君待其极尽恩宠,屡斥重金讨假人欢心,本应知足,不料此人贪念颇重,不守妇道,勾结家奴,坏事做尽,不得善终!李氏辨称曰:尔等焉知奴家之苦,奴家乃绝代佳人,当初见王家公子虽貌不惊人,却待奴家一片真心,进门后却遭夫君冷落,毒打,甚矣,一派胡言! 三生树懒:你现在富足的生活还不是靠王二根??挥霍着他的钱,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接触着上流社会,结果还和王二根的经纪人搞上关系,厉害,我真怀疑你当初和王二根结婚是因为爱情还是因为你那卑劣下贱可耻令人作呕的对金钱的欲望和虚荣心!! 不过这不是李蓉蓉关心的,网上喷子多,只是很正常的事,不过她翻看着评论,等待着她想要看到的内容。除了骂她的,还有很多人开始怀疑她和王二根的女儿王雅瑶是不是王二根的亲生,下面好多评论说是王雅瑶是高生的孩子,让王二根带着王雅瑶去做坚定,李蓉蓉看到不仅佩服起网友的聪明机智来,因为她的女儿王雅瑶的确不是她亲生的,而且还真的和高生有关系。 第二条微博,是她晒出的全家福,图上王二根穿了一件白色的衣服,而她和孩子还有高生则都是黑色,只是镜头里没有拍出高生,但居然有网友在下面推理出来了。 就是那个名字叫做考不上六年级的柯南君在微博下分析评论到:在这个全家福上,我们可以看到,李蓉蓉和王雅瑶穿的是母女装,是黑色的,那么按道理来说王二根也因该是黑色的衣服,但是明显可以看到王二根童鞋穿的是白色。好吧,你可以说这是情侣搭配,但是你注意哦,你们看,图片里有一张黑色的胳膊,可以看出他穿的也是黑色的衣服,质地看起来和其他服装一样,这个人是谁?会是谁?就让我伟大的柯南君告诉你们。经过我截图放大对比,机智无比的我发现这个胳膊就是高生的,没想到高生长得还挺帅,以前都没有注意过高生,好了好了不跑题,大家可以猜到我说的就是高生,所以说,高生和李蓉蓉穿的是情侣装!你们这对奸夫****,赞我赞我,和我一起揭发这对奸夫****!李蓉蓉就应该丢到古代浸猪笼,骑木驴! 李蓉蓉看到这些消息之后,生气的关掉了微博,倒不是气那些网友们骂她,而是气他们既然能看出孩子和高生有关系,还怀疑孩子不是亲生的,怎么就看不出事情的真相!孩子,的确不是王二根亲生的,但是也不是她李蓉蓉的。 打开高生的微博,里面也是骂身一片,都是在说出轨的事情,高生的微博里很简单,只有一间他房间的自拍,整整齐齐干干净净,里面有一条微微笑的评论,房间干净无异味,不是伪娘就是gay,而你确是一个个大变态。李蓉蓉看到后赶紧注册了个小号回复了这个人 我不是小号:你这话说的,说不定高生就是个gay呢。 微微笑:你是智障吧,他和李蓉蓉出轨的事情,别说地球火星差不多都传遍了,怎么可能是gay。 我不是小号:说不定李蓉蓉没有出轨,一切都是王二根策划的,你就没想过这个可能? 微微笑:说吧,李蓉蓉给了你多少钱来当她的水军。 当然是一毛钱都没给,因为她就是李蓉蓉!李蓉蓉看着回复有些绝望,网上的能人那么多,都能把她高中时期的照片给调出来,怎么就没人发现,高生其实是个gay!(未完待续。) 八十一章 出轨 “你看起来不太好,怎么了?”王二根进门以后,看着李蓉蓉气呼呼的样子,关切的问道,这可一点都不像头顶大草原的样子。 “王二根,你究竟要干什么!你看看微博,再看看新闻,到处都是在报道我出轨的事情,你到底要干什么!”李蓉蓉看到王二根进门,便开始对着王二根吼道。 “我只是看看,到了这个地步,高生会不会出来救你,可惜的是到现在都没有出现”王二根有些无奈的坐在沙发上,原本以为爆料之后高生就会出现,但是没想到一点消息都没有。 “靠,为什么!tm的为什么!你找高生就找高生,干嘛连累我,你知不知道,现在大家都在骂我”李蓉蓉有些委屈的坐在沙发上,把电脑打开让王二根看上面的留言。 “好了,事情我会处理的,你告诉我高生在哪里?”王二根看着那些言论也有点心疼李蓉蓉,便好声好气的说道,而李蓉蓉听到王二根的话后则是沉默了一会然后走到王二根身边抱着王二根:“你为什么一定要找到高生,现在不也是很好,你是大影星,我虽然现在名声不好,但是我的生活仍旧是衣食无忧,何必去找高生,高生那个变态” “李蓉蓉,别那么说高生,你现在得到的,还有我现在拥有的,都是靠他来的”王二根看着李蓉蓉说道,李蓉蓉一时语塞,也没有反驳,王二根说的没错,现在得到的一切最开始都是靠高生来的。 时间暂停,一切都倒流到五年前…… “你知道吗?高生去报名那个天朝好声音了,他那么帅,肯定能入选”李蓉蓉把手中的饮料扔给了王二根,王二根伸手接住李蓉蓉扔来的饮料,喝了一口后说道:“帅,帅有什么用,再帅也是个gay” 李蓉蓉白了王二根一眼,然后说道:“gay怎么了,哪也是个有钱的gay。”王二根呛了一下,咳嗽了几声,旁边的李蓉蓉跑过来给他拍了拍。 “没事,没事,我们去找高生吧”王二根说道,李蓉蓉点了点头,然后两个人去学校的表演市找了高生。这是在A市的高中,高生,王二根,李蓉蓉,是朋友但又不是一般的朋友。 李蓉蓉,超级拜金女。虽然还是高中生,但是李蓉蓉已经把很多奢侈品的牌子倒背如流,姿色还算可以的她在校园内四处寻找土豪潜力股,发誓一定要勾搭上土豪,然后过上买买买的日子,走向人生巅峰。事实证明,她后来也的确过上了这样的日子。 “我喜欢的人,不需要有车有房,只需要阳光正好,他穿着我喜欢的白衬衫”这条代表学生时期青春美好爱情的名言在她身上并不适用,李蓉蓉喜欢的男人一定要有车有房,而且还必须是好车好房。至于阳光正好,只要有钱,把她扔到南极都可惜,可惜她是学生,人脉条件有限,于是她就看上了白衬衫少年中的——高生。 原因很简单,李蓉蓉一眼就看出了高生身上的白衬衫是夏尔凡Charvet,这个牌子的衬衫,从面料开始就不一般100支双经单纬府绸到220支高支府绸,所有这些面料都是来自瑞士、意大利和英格兰。除了府绸,还有牛津纺、轻罗、华尔纱、青年纺、麻纱、凹凸细纹布、斜纹布、丝绸和亚麻。选好面料后,销售人员会协助您选择领子和袖子的式样。每一件衬衫,都出自夏尔凡位于巴黎市郊的工厂。无论是定制还是预制,每件衬衫只由一名女工全程负责,这名女工独自完成这件衬衫除了缝纽扣孔和熨烫之外的所有生产工序。 这么精致的衬衫,价格自然也不用多说,肯定是炒鸡贵。发现这么个潜力土豪之后,李蓉蓉便对高生开始了疯狂的追求模式,在这方面上,很少有女生能和李蓉蓉相较量的。 漂亮当然是必备的功课,土豪身边从不缺少美女,况且高生还是个大帅哥,但是单凭漂亮是追不到男生的,还需要去理解他们。李蓉蓉不仅在美容上下功夫,足球,篮球,拳击,但凡男生感兴趣的东西,她都有了解。还有游戏,从枪战到卡牌,李蓉蓉都玩的想的不错。还有一些男生喜欢的硬科幻,天知道,李蓉蓉喝了多少杯咖啡才吧那些无聊的科幻给看完。李蓉蓉费尽心思做了这么多,可惜却只收获了一个备胎——王二根。 王二根,名字很土,人也和名字一样的low。在吗?干什么?多喝水?经典的**丝开场白,嗯,没事,好的,李蓉蓉也按规矩用这些打发着王二根。人生之中,总会遇到一些,一毛不拔天天劝你喝热水的**丝男,李蓉蓉刚开始也是这么看王二根的。但是慢慢李蓉蓉发现,虽然王二根长得丑,人也土,但是不得不说,他人还是蛮机智的,在李蓉蓉准备拉黑他的时候,王二根用一条消息成功吸引了李蓉蓉的注意。 “你想追到高生吗?我可以帮你” 就这样,王二根用一条消息改变了自己被拉黑的命运,而正如王二根说的那样,他认真的分析了高生这个人,然后给李蓉蓉列出了一大批高生的兴趣爱好。李蓉蓉看着王二根的消息,犹豫了片刻还是决定试一试。高生总喜欢在朋友圈里发一下文字,这些文字单着看,李蓉蓉能看懂,但是组合在一起,就不知道高生在说什么鬼了。 但是李蓉蓉还是坚持评论高生的每一条消息,然后不断的百度百度去搜索这些句子,可是居然连百度上也找不到准确的信息,这就难办了。但是王二根去截图了一张高生的朋友圈,然后打了一串同样李蓉蓉看不懂的句子发了过来,让李蓉蓉复制这个句子去评论高生的朋友圈。 李蓉蓉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把句子复制了过去,过了一会她看到了一个窗口,正是高生发来的,这可是高生第一次主动回复她信息,李蓉蓉抱着手机亲了一口,也顺带的把王二根列为了众多特别关心中的一员。(未完待续。) 八十二章 海选 此后李蓉蓉就靠着王二根的信息一步步的接近高生,和高生也渐渐的亲密起来,李蓉蓉长得漂亮,高生也很帅,两个人郎才女貌,大家自然而然的就以为他们在一起了。 “其实,我们只是好朋友”被宿舍姐妹缠着不停的李蓉蓉有些尴尬的说道,可是宿舍里的小姐妹根本没人信李蓉蓉的说词,非要喊着李蓉蓉请客吃饭。 “我请吧”高生说道,大家用一种我懂得眼光看着李蓉蓉,然后跟在了高生后面,李蓉蓉不禁苦笑起来。在王二根的帮助下,她的确接近了高生,还成为了高生很好的朋友。 但是!你能想象这个外面高冷的男子,一脸少女状的靠在她肩上的情节吗?你能想象高生这个一米八的大男人抱着薯条和她一块看韩剧的样子吗?总之高生在李蓉蓉心里留下了非常大的阴影。 这件事还是王二根发现,王二根提醒李蓉蓉注意在高生的生活用品里有一个东西和他的形象很不符合,就是一个粉红色的三角形。 土鳖王二根:“蓉蓉早上好,多喝水,么么哒” 李蓉蓉看着弹出的消息,这王二根最近越来越蠢了,么么哒,直接给他脸上一个啪啪啪好了,不过也是靠着王二根她才能接近高生,也不能完全不搭理王二根。 女神蓉蓉酱:“滚,有话直说”看到李蓉蓉发来的消息,王二根有些尴尬,原本以为李蓉蓉是温柔的女子,但是细细观察之后就是一个十足十的拜金女,但是,真的好喜欢,王二根看着李蓉蓉,就算他知道李蓉蓉是个拜金女,还是觉得李蓉蓉非常的可爱,就算骂他滚都萌的不得了。 不过,王二根压制住心中的兴奋,原本让他观察高生,他心里是非常不舒服的,但是上天厚待他,让他发现了一个极大的秘密。 土鳖王二根:“蓉蓉,我发现了高生一件事情,你要不要听~” 李蓉蓉看到消息后眼前一亮,王二根又发现了什么?因为王二根的关系,她现在和高生的关系已经很好了,但是距离她扑倒高生还是缺点什么,看到王二根发来的消息后,李蓉蓉十分的激动。 “高生的生活用品上有很多都有这个粉红色的三角形”王二根随即又发了一组图片过去,果然在高生的衣服上还有一些水杯配饰甚至鞋子上都有一个粉红色的三角。 “可能是什么牌子吧,有钱人都喜欢买一个牌子的东西”李蓉蓉细细想想,的确如王二根所说,高生真的有很多粉红色三角的东西,这是新出来的奢侈品牌子吗?不行,她得搜一下,万一高生和她聊起这个,她什么都不知道,那多么的尴尬。 土鳖王二根:“你最好还是搜一下,因”王二根的字还没打完,李蓉蓉就发来了一大串的啊啊啊啊啊!还有不断的窗口抖动,王二根看着李蓉蓉的反应,和他想的一模一样,当初他刚发现这个事情的时候,和李蓉蓉的反应也是一样的。 粉红色的三角形没什么,但是高生那个粉红色的三角形是倒过来,那事情就不一样了,因为粉红色的倒三角形代表着特殊的含义。 在百度百科上,详细的介绍了粉红色的倒三角形: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德国魏玛共和国时期,同性恋者在德国,特别是在柏林享受着比较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更自由和更被接受的生活。然而,随着阿道夫·希特勒的崛起,禁止同性恋成为纳粹政党的目标之一,最终被列于大屠杀的名单内。 1933年开始,同性恋组织被禁止,关于同性恋及性学的学术作品被禁止,而纳粹内部的同性恋者被杀害。 据估计,1928年德国有大约120万公开的男同性恋者,在1933年-45年之间,大约10万男性被警方注册为同性恋者,而当中的大约5万人被定罪。当中大部分人被囚禁在普通监狱,而估计有5000到15000人被关押在纳粹集中营。暂时没有清晰的数据表明当中究竟有多少人死亡,但是著名学者RuedigerLautman估计关押在集中营的同性恋者的死亡率高达60%。监狱中的同性恋者受到逮捕者的残酷对待,也受到其他囚犯的迫害。这是同性恋者比较其他“******团体“更高死亡率的因素之一。 战后,很多国家没有承认同性恋者在集中营的所遭受的待遇。甚至一些已经逃脱的人被再次逮捕,并根据纳粹年间得到的证据再次被判刑。直到1980年代,政府才开始承认这段历史,并一直到2002年,德国政府才为此对同性恋社区作出道歉。虽然这段历史仍具争议,但是欧洲议会于2005年采纳了关于对同性恋屠杀的解决方案。 粉红三角形(德文:RosaWinkel)是纳粹集中营臂章之一,用于识别男囚犯被捕的原因为同性恋。在集中营中,每名囚犯都必须佩戴一个倒转的臂章以区别其所属的“类别“。臂章的图形可以重叠,以表示其属于双重类别。比如一名犹太裔男同性恋者,将会佩戴一个粉红色和黄色的三角臂章。 在当时德国,被关进集中营的犯人都需戴着一个不同颜德集中营中犯人的标志,第五列及为同性恋者 德集中营中犯人的标志,第五列及为同性恋者 色的倒三角形。此三角形颜色不但代表了犯人所犯的罪,并且也在集中营中扮演了一个社会阶级的标示。其中红色代表着******,黄色代表者犹太人,而粉红色则代表了同性恋者。 同志解放组织在七十年代重新采用了粉红三角形为同志平权运动的标志,原因为其标志极为大家所认识,并且它唤起了民众对于打压弱势族群及不公平待遇的注意。在八十年代,同志组织将倒三角形符号反转成为正三角形的标志,以象征其一个较积极反击回去的义意。而今,对许多人来讲,粉红三角既代表了骄傲、坚强、和屹立不摇的精神,并也企图诉求着让人类之间的迫害不再发生。(未完待续。) 八十三章 同性 “你的意思是,高生是个同性恋?”李蓉蓉看着百度上的资料,陷入极大的震惊中,资料上写的清清楚楚,粉红色的倒三角,是同性恋的代表。 “我觉得你可以直接去问高生,以我对他的了解,如果他是的话,他会承认的”王二根压住心中的兴奋,我的情敌是个gay,还有什么能比这个更让人开心的,王二根仿佛看到了李蓉蓉伤心投入他怀抱的样子。 “我去问问”李蓉蓉之所以这么相信王二根,是因为之前王二根对高生分析的太准确了,于是李蓉蓉给高生发去了消息,而高生意外的直接承认了他是同性恋的事实。 曾经有一个高富帅站在我面前,我立刻珍惜了机会去泡他,然而他却告诉我他是个gay,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还是要泡他!三天后,李蓉蓉重新联系了高生。 gay有什么,她可以摆置,就算掰不直,李蓉蓉没有想这一点,周围的朋友已经都认为她泡到了高生,这几天没有找高生大家都以为她们吵架了,还有一些幸灾乐祸的人说是高生甩了她,思前想后,李蓉蓉还是联系了高生,这次她没有听王二根的分析,而是直接和高生表白了。 “其实我还是很喜欢你,你的一些想法和外面的那些女生一点都不一样,但是蓉蓉,我不喜欢女人”高生说道,而李蓉蓉没有伤心,继续微笑的挽着高生:“我只是说喜欢你,想和你在一起,不一定是情侣,就比如闺蜜,闺蜜也可以,我不知道这个词合不合适,你愿意吗?” 高生有些欣喜,他一直隐瞒着自己是同性恋的事情,后来遇到了李蓉蓉和他的品味爱好都差不多,还能接受了他是gay的事情,当下高生就点头答应,李蓉蓉背过高生,咬了咬牙,就算是gay她也要好好把握。 “你为什么不喜欢女人?”李蓉蓉曾经很多次问过高生这个问题,高生都没有回答,于是李蓉蓉只好无奈的翻个白眼,把坐在沙发上的高生往旁边推了一推,然后继续看韩剧。 自从知道高生是同性恋以后,高生就死了。不应该是从前那个高大山的高冷高生死掉了,换成了一个多愁善感的高生。高生真是完美的诠释了闺蜜这个词,时间长了,就连李蓉蓉也忘记了最开始接近高生的目的,而是和高生成为了真正的好朋友,还有一个人就是王二根,现在他们三个人,是一个非常融洽的小团体。 至于原因,李蓉蓉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高生发现了王二根的存在,也看出了她是拜金的女生,还好那个时候,他们的关系已经非常好了,就这样慢慢的,他们三个人居然成了好朋友,外面土鳖其实心思细腻的王二根,外面温柔善良其实拜金实力的李蓉蓉,外面高冷其实敏感脆弱的男神高生,他们都深知对方的第二面,所以才能跨越性格想法上的差异,而成为朋友。 “你有主动和别人说过吗?”王二根问道,高生摇了摇头,李蓉蓉还想问些什么,王二根先开口了:“其实,这也没什么不能接受的” 高正有些悲哀的说道:“不接受我们的不是你们,而是这个世界”李蓉蓉拍了拍高生,的确,同性恋这个事情,很多人都不能接受,就连她刚知道的时候,也觉得高生有些变态。 就比如李蓉蓉在知乎上看到的一个,关于同性恋的问题,问题是同性恋眼中的世界和我们一样吗?其中一名同性恋的回答让她心里产生了很多思考。 那名同性恋回答到:“只要整个社会大环境还是歧视、瞧不起、不支持同性恋(我不是说你,我是说整个社会环境),只要有一天法律没有通过同性恋婚姻法、同性恋领养孩子的相关法律……同性恋的世界……中国同性恋的世界,就是跟你们不同! 你们可以结婚,你们结了婚可以再离婚,你们可以离了婚再结婚。你们可以选择结婚或者不结婚。可我们连一次结婚的机会也没有。连选择的机会也没有。只有不结婚。接不了婚。 你们可以正大光明地谈情说爱、谈笑风生,可以大大方方地把男朋友、女朋友带回家、介绍给亲戚朋友。可我们不能。我们的父母,十之八九都不能。我们的亲戚更不可能。 你们许多人还大言不惭地带着戏谑的口吻讨论「妈妈跟老婆同时掉进河里怎么办」。可我们只能悲伤地想着,怎么才能告诉妈妈其实身边的人不是我的同学,而是我枕边的爱人。 你们唾手可得的,我们这辈子也许都得不到。你们易如反掌的,我们难于上青天。 你们的婚宴那样隆重、亲朋好友那样多,我们却只能在夜深人静地时候,把对方抱得更紧一些,生怕明天对方就因为父母家庭的压力不得不选择一个不爱的女人结婚。 你们可以若无其事地穿情侣装。而我们的情侣装买了很久很久,直到分手了也没穿上。你们可以带着情侣项链、情侣戒指拍照片传微博秀恩爱。可我们就算买了,也只能放在家里,偶尔带出去了,被别人发现了,还要被开玩笑「你们两个搞同性恋啊」。我们只能笑笑摇摇头。 你们在大街上肆无忌惮地接吻,别人都会说「好甜蜜的小两口」。我们在大街上牵个手,都会被路过的人指责为「变态」。 不要说你没有。你没有,因为那是你一个人的态度。而我们要面对的,是整个世界。你也不要说服我不要顾忌这世上的别人,我能说服我自己。可你我都没办法说服这世上千千万万的其他同性恋人。我可以改变自己的心态,但我无法改变千千万万其他人的心态,我没办法改变这个世界。 不管你愿不愿意相信,这就是可悲的现实。 这不是你我能裁决的事情,这是两个世界的对峙。只要这个世界还是这样,社会环境还是这样,你我就还得这样。 你还觉得,我们的世界是一样的吗?” 如果同性恋不是高生,而是那个土鳖的王二根,自己会不会和别人一样骂一句变态,李蓉蓉藏着心里的这个问题,直到十年后才回答了出来。(未完待续。) 八十四 选秀 “我们毕业都十年了”李蓉蓉感叹道,回想起以前的自己,真的是眼界太小,一个稍微贵一点的衬衫都能让她狂追不止,到现在她已经不去在意什么品牌,因为那些都成了日常。 “找到高生以后呢?又要怎么办,二根我不懂你在想什么,高生他家又不缺钱,他在国外过的很好”李蓉蓉看着王二根,她想不明白为何王二根要捏造出轨的事情来寻找高生。 “十年了,大家都变了,就连你都变得温柔了”王二根看着李蓉蓉,想起高中的时候李蓉蓉对他的风扬跋扈和现在的小鸟依人差别很大,一切的改变是从什时候开始?或许是那场选秀。 高生想进入演艺圈,对于这件事,他家里的态度则是无所谓,在他们看来,无论高生如何做,都是简单的小打小闹,小孩子罢了,而对于高生来说,则是两个庄重又严肃的字“梦想” 高盛长得帅,而且还是很有才华的原创歌手,他倾向于民谣,喜欢抱着吉他,低声的哼唱民谣,高三那年,他们没有复习,去陪着高生比赛,但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高生落选了。 后来成绩出来,高生本来就属于那种别人家的孩子,成绩没有收到影响。李蓉蓉虽然成绩不高,但是走了特长生的后门,但那个王二根平时不显山不漏水的,居然得到了推荐,也考上了学校。阴差阳错的三个人又在同一所大学,很快一档新的节目出来了叫天朝好声音,李蓉蓉拿着报名单去找高生,但高生却犹豫了。 三人聚在一起,火锅啤酒,李蓉蓉拿着报名单,朝着高生扬了扬,高生喝了一杯酒没有答话,王二根突然跳起来,大声说道:“现在,由我王二根来朗诵一首诗,调剂一下气氛” “妈的智障,王二根你又出什么幺蛾子”李蓉蓉翻了一个白眼,王二根没有在意,而是清了清嗓子,开始朗诵起来: 那时我有很多梦,关于文学,关于事业,关于理想,关于爱情 那时我时常在午夜惊醒, 因为有很多梦未圆, 因为对现状的不甘, 因为对明天还会期待, 因为相信自己会是一个奇迹! 如今,我总能一觉睡到天亮, 因为对明天不再幻想 曾经很多梦的也沉睡了, 曾经很多的冲动,消沉了。 是长大了? 是成熟了? 还是麻木了? 反正是回不去了... 王二根大声的读着,李蓉蓉受不了朝着王二根扔了一个抱枕,王二根没有在意,举着一杯酒走到高生面前,和高生碰了碰杯子。 “你听这是什么声音?”王二根笑嘻嘻地说道,李蓉蓉回答:“当然是杯子的碰撞声咯”高生看了王二根一眼,想说什么,王二根又拿杯子碰了高生一次,高生终于开口了:“你朗读的是波兰来客吧,怎么不把后面的读完”高生站起来,开始诵读,他的声音比起王二根的嘻嘻哈哈,更有一份沉重: 那时我时常在午夜惊醒, 因为有很多梦未圆, 因为对现状的不甘, 因为对明天还会期待, 因为相信自己会是一个奇迹! 如今,我总能一觉睡到天亮, 因为对明天不再幻想 曾经很多梦的也沉睡了, 曾经很多的冲动,消沉了。 是长大了? 是成熟了? 还是麻木了? 反正是回不去了... 如今我们深夜饮酒, 杯子碰到一起, 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没有李蓉蓉的打断,高生读完了全诗,李蓉蓉也听出了里面的含义,她看着王二根,抱怨般的说道:“二根,我不懂高生那么优秀,为什么却从是不成功” “因为他太优秀了,优秀到惹人嫉妒,他什么都不用做,就可以得到你的喜欢,不,除了你还有很多人,他得到的不仅是这些,还有嫉恨,比如像我这种**丝深深的嫉恨,我宁愿把票给一个唱的就和破锣一样的人,也不愿意投给他”王二根又倒了一杯酒,他想起当初刚发现高生是个gay的时候,高兴的都睡不着觉,但是有什么,李蓉蓉根本不在意高生的去向,宁愿去和高生当闺蜜,也不愿意接受他的告白。 “对不起,二根”高声说道,王二根看了高生一眼,其实结果接触,高生的确是个很不错的人,自己也没有想的那么恨他,而且他看了看高生,没有接报名单,却还是把报名单放在了桌子上,内心里还是想去参赛的吧。 “李蓉蓉,去报名吧”王二根开口说道,李蓉蓉看着高生,犹豫的说道:“可是,高生他不是不愿……”“不,那是以前,现在不一样了,去报名,但是连我一起,我要和高生组建一个组合”王二根斩钉截铁的说道,高生疑惑的看着王二根,李蓉蓉想开口吐槽却又忍住了,多年的好友,她知道,王二根不是一个普通的**丝,有时候的王二根要比高生还要聪明,聪明到可怕的地步。 “我昨天看了天朝好声音以往的节目,去统计了一下,你知道我发现什么吗?”王二根说道,但是还没等其两人回答,他就又开始自顾自的说起来。 “一个节目需要的是什么?是好的音乐,不不不,谁会无聊的到那个地步,需要的是收视率。长得帅家世好是很不错,但是这种人没有收视率,好的还有更好的,出了花痴几秒钟又或者像蓉蓉这种拜金,啊好痛,李蓉蓉你不要掐我,让我继续说”李蓉蓉掐着正陶醉的王二根,高生看到两人打闹也笑了起来。 “王二根,你最好说出点什么有用的,不然你就死定了,什么叫花痴什么叫拜金,我那是追求美好的精神生活和提高生活质量,你懂不懂啊”李蓉蓉气呼呼的说道,王二根看了李蓉蓉一眼,自己当初到底是怎么会觉得李蓉蓉是个温柔贤淑的女子,果然人不可貌相。 “好啦,好啦,蓉蓉你不要闹,我有很重要的事情和高生说”王二根严肃起来,李蓉蓉看到王二根这副样子,也不在吵闹。(未完待续。) 八十五章 组合 “那我要和你讲一件事情,那是在很久以前,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当然那个时候的我也是一入既往的帅气,咳咳咳,你们不要笑,听我继续说,我那个时候经常陪我大姨看一些很无聊的节目,比如周日播出的戏剧太舞台,总之我是一句也没听清楚过,但是后来我发现一件事,就是我大姨对他们唱的内容不感兴趣,而是更喜欢听那些唱戏的人讲故事,要是哪个选手的故事吸引了她,还没唱,我大姨就开始大喊着支持了,所以,高生你明白你缺的是什么吗?” 王二根看着高生,高生则有些不悦的说道:“这和音乐没有关系”倒是李蓉蓉举了举手,赞同的说道:“王二根说的有道理,我也喜欢听他们的故事” “蓉蓉你小时候也看戏剧大舞台,我们真是天生一对,么么哒”王二根开心的说道,不出意外又得到了李蓉蓉的一个大写的不屑。 “你别着急,你需要做的就是好好唱歌,其他的由我来,都说了我们是一个组合。”王二根和高生说道,然后拿起笔记本,开始搜索起来近几年比较火的选秀节目。 “你们看,这些节目和天朝好声音不同的地方在于,天朝好声音的口号是不看脸不看身世,光听声音,听起来很是美好但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王二根关闭了网页,打开了文件夹,里面是一份数据,这份数据很早以前他就想给高生看了,只是高生一直认真钻研歌唱,而那个时候就连他也以为高生最终会成功,所以才没有把数据拿出来。 “你们以为天朝好声音是什么专业的,但是你看看这是以往成功歌手的资料,选秀不再是你们高富帅的世界,他们需要的是我们这种**丝,因为选秀的三大核心就是:穷病丑” “除了病以外,你都挺符合的,不有时候,你也挺像个神经病的”李蓉蓉插嘴道,王二根的内心受到了一万暴击的伤害,悲愤之后又开始继续侃侃而谈: 每个成功上位的选秀歌手,背后必然有一个生动的故事,不管是比赛唱歌、跳舞还是选美,最终都是要“说出你的故事”,才算表演结束。煽情是节目必不可少的元素,故事虽然多种多样的,但一般逃不出其中以下几种“经典模式”。 “你们看看我整理的三个模式”王二根把电脑转了过去,高生没有过来,倒是李蓉蓉凑过去读了起来: 第一种模式:穷,梦比天高,命比纸薄的穷**丝 这类选手都是梦比天高的歌手,都是命比纸薄的**丝。一定要穷、苦、惨三合一,住在地下室,吃小摊,但为了梦想,这一切都不算什么。职业可以是失业、农民、保安、小店老板等,总之一定要是体力工作者,个体户,千万不能在大企业工作,就算是沃尔玛生鲜部的组长都不行,避免人被说成世界500强高层。 “好想是有那么些道理,比如我那个天朝好声音里,我妈他就最喜欢德云”李蓉蓉想了想德云,貌似刚出场他就表示自己是农民,出身卑微,但有音乐梦想,于是勇敢参加比赛……朴素的农民为梦想奋斗,最终受到肯定,和QS认证一样标准。 “但是你知道吗?我在他的微博里发现了两架钢琴和你尝念叨的牌子服饰”王二根早就查过那个德云,通过努力找到了德云的小号,那德云摆明是冒充农民。 “居然是这样,没想到”李蓉蓉惊呼了一下,然后继续好奇的读着 第二种模式:病家庭残缺亲人正病重 单亲家庭、亲人病重,都是催泪点,一上台逮着机会宣布自己的家庭情况,就是牢牢握住了评委和观众的心。我唱歌是因为我爸爸病了xxxx,我奶奶病了xxxx,我大伯三叔病了xxxxx,其实我也有病xxxxx,一下子就把选秀唱歌升华到了生命梦想。你就会觉得这姑娘怎么那么惨啊。 “I你看,比如就像我,从小跟着大姨长大,父母都不在身边,就很符合啊”王二根笑嘻嘻的打趣,李蓉蓉听到后心中瞪了一下,怎么从来没有听王二根说过,但是她也不敢多问,就连高生听到这句后,也走到了电脑前来看王二根写的三个模式。 第三种模式:丑自卑自闭自我怀疑唯有梦想不停息 如果又无法装作穷人,家庭又“不幸”很圆满,也不想做假夸张的话,那么只有考虑从自身出发了。长得不美的,就把自己往自闭里整,动不动就是人生很自卑,只有音乐拯救我。有点肥胖的,就往憨厚中走,表示人生很苦逼经常被歧视,音乐是我唯一朋友。这样杯具感就提升了,让人又心酸了,目的就达到了 “这就是我总结的三种模式,其实这些故事很假,但是为什么还收到欢迎,因为好声音太多,一个节目中总会有可以打动人的声音。但是只有声音是远远不够的,要红,要让人记住,一个让人印象深刻的形象必不可少。这种又苦又惨的故事,有助于塑造自身形象,打造一个很悲催的励志青年,为了音乐而努力。这种美好的故事显得选手品德高尚,拥有情怀和气质,一下子就杀出重围,脱颖而出了。”王二根说完后松了口气,终于把他当想法说出来了 “还有热门,我就喜欢看热搜上的选手,就上次那个谁来着,带病参赛,好好唱歌很容易被埋没,还引起是先比赛还是先治病的讨论。”李蓉蓉已经认同了王二根的想法。 “还有因为同情”高生开口了,这倒让王二根惊讶了一下,他还以为高富帅不懂他们**丝的心,谁要看大侠统治武林,只想看小人物逆天上位;谁要看白雪公主嫁给富二代,当然最好是灰姑娘才可以嫁给王子。因此在节目上入选晋级的都算成功人士,如果装备了一个华丽的出身,那真是天理何存。 “所以我们成立一个组合,你还是认真唱歌什么都不用做,而那三种模式则交给我”王二根说道,朝着高生伸出两手,高生看着王二根的手,犹豫着,内心做着抉择。(未完待续。) 八十五 失踪 十年过去了,还有多少人记得十年前有一档叫做天朝好声音的节目很火,还有谁会记得王二根和高生的组合,一个是高富帅一个是**丝,组合虽然没人记得,但是人们却记得了王二根。 王二根和高生的组合红了起来,但是后来接到综艺通告的往往只有王二根一个人,为了更好的宣传高生的作品,每次参加节目,王二根都会带上高生的作品,可是人模还是把关注放在他身上,没有办法,王二根只好说这些作品是自己写的,才获得了更多的关注。 后来高生就成了王二根的经纪人,负责帮王二根整理行程,李蓉蓉也嫁给了王二根,王二根是真正走上了人生巅峰,但是不久之前高生却失踪了,李蓉蓉倒是没有在意,反而是王二根到处寻找高生。 “我最了解他了,他不会出什么事的,你看看你,怎么想了这么一个办法,网上的那些人都快骂死我了”李蓉蓉走到王二根身边,想抱一抱王二根,没想到王二根身体一僵,推开了李蓉蓉,丢下一句:“我去拍戏了”李蓉蓉有些尴尬的站在原地,等王二根走后,她打开电脑里面有一封一周前来的邮件,件人正是高生。 不要相信眼睛看到的,也不要用脑子去回忆,仔细想想,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李蓉蓉看着高生来的邮件,再难的问题,用十年也该想清楚了。李蓉蓉关上电脑,她心中一直有个想法,记忆里总是讨好她的王二根真的喜欢她吗?结婚这么久,她还是像以前一样对王二根指指点点,其实内心里,她确实忐忑不安的,因为她越来越感觉到,王二根不喜欢她。 明明记忆里王二根一直是爱慕她的,从高中开始就一直讨好她,但是嫁给王二根,两人相处之后,李蓉蓉却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还有高生来这段话,是不是知道了一些什么。 我怀孕了,高生,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我要见你。李蓉蓉把字打了出去,然后一阵恶心,跑到厕所开始吐起来,这件事情不能让王二根现,今晚无论如何都要和王二根在一起,不然就真的瞒不住了。 在酒店里,高生整理着东西,明天他的大哥就要来国内,也不知道是为什么,音响里出提示音,高生走到电脑前,却看到了令人震惊的消息,李蓉蓉怀孕了,该死,怎么偏偏是这个时候,明天大哥就要来了,绝不能让他现这件事,想想他的大哥,高生不禁冒出一阵冷汗,还有王二根爆出的信息,其实是威胁他吧,想想酒店那日,明明他只喝了王二根给他的酒,然后便出了事情。早就现那王二根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这么巧大哥明天就来国内,两个人一定有什么关系,高生烦恼的在床上抽着烟。 “范无,我现我老了,我怎么看不出他们之间的关系,这都什么乱七八糟,我一点都没有头绪。”毕安坐在业镜前,他已经看了三天,从他们三个人高中看到了现在,孕吐的李蓉蓉,拍戏的王二根,抽烟的高生,但是他们所的邮件则是一点也看不明白。 “毕安,我觉得你通过业镜来观察镇域鬼的想法很聪明”范无说道,毕安听到后正准备开心,范无又开口了:“刚才只是我随意一说,其实我内心里觉得你这样做很蠢,你看这就是原因,业镜只能看到他们所说的话,所做的事情,关于他们的内心,是无法显出来的”范无手中拿着什么东西走到毕安面前。 “生死簿?你拿这个干什么”毕安有些疑惑的问道,范无打开一页,指着李蓉蓉这一页说道:“五天之后,李蓉蓉将会被车撞死,而你要知道她就是镇域鬼,如果她这样死的话,是无法被司昀吸入的” “五天的时间,除非你亲自去勾引李蓉蓉,不然怎么出轨。”毕安有些忧愁的看着生死簿,上面写着清清楚楚,其实让李蓉蓉出轨倒是不难,但是如何让她谋害王二根那就难了。 “方法我已经想好了,你看着两个人”范无指着两个人,这两个人一个死于癌症,一个是被人故意推下河,毕安看着这两个人,再看看他们的记录,仿佛知道了些什么。 “这个人,一个是王二根的表格,死于癌症。一个是高生的大哥,是淹死的。而我们要做的,就是代替他们,你去王二根身边,去当他表哥,而我则去当高生的大哥,我们都去他们死的那个时刻。”范无刚说完,毕安就点了点头,这个方法太棒了,凡人是不会有他们的记忆的,这样在他们离开的时候,也不会造成麻烦。 “你要做的是去接触王二根,要去改变他。而我要改变的则是高生,将他们都变化后,事情的展就会不一样。无论如何,要让李蓉蓉在死之前出轨,并且谋害王二根”范无说完后,便走到了转生台前,毕安也紧跟着。 王二根坐在车上准备去拍戏,但是拍之前他改变了想法,他想先去一下表哥家,他的表哥是一个很聪明的人,教会了他很多,而且也非常有才华,他这次拍的剧本双钉案就是他表哥写的。 高生抽完烟后,心情更烦躁了,但是看了看表,大哥已经快到了,他必须去接机,于是高生穿上衣服。高生的大哥并不是他亲生的大哥,而是他父亲在外面的儿子。高生的父亲是做军火生意的,而他大哥是个非常厉害的人,就连高生的母亲都害怕他,吩咐高生一定不要得罪他大哥。父亲死后留下大量的财产,集团里支持大哥的人要比高生多,主要原因就是因为高生是个gay,这在集团里并不是什么秘密。 然而,王二根没有见到表哥,高生也没有见到大哥。因为他们要找的人,正在一家餐厅里吃饭。(未完待续。) 八十七 拍戏 在一家条河边有一家叫做Aihiu的餐厅,里面是原装老旧的榆木地板,四面墙壁却全部砸掉换成了落地窗,屋子和屋子之间打通,楼板也都砸掉,抬头就是挑高8米的穹顶,近一百年前的旧木梁上悬挂着一盏巨大的枝型吊灯,而此刻吊灯是熄灭的,巨大的空间里亮着的只有桌子上的烛台。 “你来了,我这从国外来的人都没迟到,倒是你居然晚点了”范无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打着领结,上衣兜里塞着蕾丝边的手帕。 这身装扮简直亮瞎了毕安的眼,他怎么越看越觉得范无以前的那套黑衬衫比较顺眼,范无坐下后,左手按了按肩:“刚写完剧本,肩膀痛死了。” 范无打了个响指,一名侍者走过来,端上来一瓶1997年产的玛高红酒,菜就悄无声息地上来了。范无给毕安倒了一杯,然后递给了毕安。 ***!毕安在心里怨念,早知道高生家里背景那么好,当初他就去选择当高生那个什么大哥,都是当初看到高生家里情况复杂,为了省点心,去了王二根家里当表哥。 王二根家里的确简简单单,不仅是关系简单,连每天的饭也很简单,还好后来去当了编剧,提高了一点质量。毕安接过酒杯,开口说道:“其实一瓶顶级的红酒和一瓶普通的红酒,工艺差不多,都是种出葡萄来,在橡木桶里发酵过滤,分装出售。但是前者的价格是后者的几千倍。很多人都没有能力区分顶级红酒和一般红酒的口感,必须对比着喝才能分辨出来,但是他们仍旧声称自己是热爱红酒艺术的人,并且热衷于收藏最昂贵的红酒。” 范无忍住笑,在地府的时候,他就早料到了有这么一天,他没有接毕安的话,切着盘子里的羊排然后说道:“这里的奶酪是在意大利山洞里发酵了五年的,而羊从生下来吃的每一个草都是意大利本地的,鱼鲜则取自日本,以确保每一道都合乎他们严格的米其林三星标。你可以尝尝你盘子里得的羊排,味道还将就可以。” “不早说”毕安听到后,开始吃起来,身为一个钟爱美食的人,怎么可以错过这样的美味,毕安吃完后,看了看窗外, 在外面的河流上竖插着一艘巨大的古船,那是一艘打捞上来的明朝沉船,被海水腐蚀了多年的旧船板上搁着不同年份各式各样的酒。 “你生活的怎么样,在那么复杂的背景里”毕安有些好奇的问道,范无开始和毕安讲述这些年在高生家里的事情,由于他的到来,改变了一些事情。那高生不是真的同性恋,只是害怕范无以为他会夺财产,才冒充同性恋,这样集团里支持的他的人就少了,他怎么会想到,从一开始范无就对他家的财产没有兴趣,不,是从一开始,他所认识的大哥就不是他真正的大哥,而是范无。 “你又怎么当上了编剧”范无好奇的问毕安,以前也没看出毕安喜欢这方面,怎么还当上了编剧,王二根拍的双钉案也是毕安写的,这倒是让范无想不通,通过一些关系,他也得到了双钉案的剧本。 大致就是讲述王二根演古代一个叫做张永的官,有天清晨,张永正坐车去上朝,经过一个村庄时,听见远远的传来一个妇女的哭丧声,他按住赶车人的手要他把车停下,仔细听了一会,就通知官府把那个哭丧的妇女抓来审问。那妇女很快就承认了亲手绞死丈夫的罪行。过了几天,那个赶车人问起子产怎么会知道那个妇女是罪犯的?子产回答说:“人们对于他们所爱的亲人,亲人开始有病的时候就会感到忧愁,知道亲人临死的时候就会感到恐惧,亲人去世了就会感到哀伤。那个妇女在哭他已经死去的丈夫,可是她的哭声却让人感到不是哀伤而是恐惧,因此肯定是内心有鬼。 然后回去后调查那名女子,却找不到那女子伤害丈夫的方法,其妻看见他长吁短叹,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张永把事情经过一说,其妻“教吏搜顶发,当有验”,那县令一听,非常震惊,因为此前从来没有听说过把钢钉钉入头顶的杀人手法,“乃往视之,果有大钉陷其脑中”!张永高兴极了,把妻子大大夸奖了一番,但是后来无意间发现妻子以前也有一个丈夫,他到了妻子的家乡,暗中调查,发现妻子的丈夫也是死于同样的方法,于是便把妻子抓了起来,这就是双钉案。 “还记得我那几天天天看业镜吗?这个故事就是李蓉蓉前生发生的故事,她就是在被处死之后,才下到了地府,我当了王二根的表格后,天天无聊的只能在家,于是就把李蓉蓉的故事写成了剧本,没想到却让王二根给演了”毕安说道,范无听后也叹了起来。 王二根没有找到表格,就去继续拍戏了。而高生则继续给范无打着电话,范无发了信息,说是因为有事又离开了,才让高生放下心来。 “你剧本里没有写,那李蓉蓉,我是说以前的那个,后来怎么样了”范无问道,毕安叹了一口气:“哪里没写,我写的可是清清楚楚,只是后来被和谐了,你说人真是奇怪,明明是真是发生的事情,却非要和谐,那李蓉蓉啊古代落了的骑木驴游街的下场,相比起来,她现代的车祸倒是好多了” 木驴,肚子里是空的,四条“驴腿”,各安木轮,女犯游街的时候,不是被抬着走,而是有人在后面推着走。关键的一笔,是木轮连着一条“制动杆”,制动杆连着木驴肚子里的一个“偏心轮”,偏心轮又连着象征“驴毬”的木棍儿,所以木驴往前推,“驴毬”就能上下伸缩。往往女犯还没有押到刑场,由于木棍儿捣烂了内脏,早已经半死不活,气息奄奄了。(未完待续。) 八十八 注定 “高生,你还不回来,你让我怎么和王二根交代”李蓉蓉焦急的给高生发着信息,另一边高生则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把烟头仍在地上。 其实高生和李蓉蓉原本没什么关系,但是就在不久前,却出了一档子事。高生李蓉蓉还有王二根去参加一个综艺节目的录制,在酒店吃饭的时候,高生多喝了几杯,就先回到了房间,而王二根则顺便把高生送了回去。他们走后,李蓉蓉也呆的无聊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可是左等右等都等不来王二根,李蓉蓉就去高生发现寻找王二根。 “怎么不关门?”李蓉蓉推门进去,发现屋内黑漆漆的,正准备开灯,却突然被一个男人给抱住,李蓉蓉感受着耳边传来的呼吸声,这让她心跳加速起来。 “你是……唔”李蓉蓉还没说完,就被一个霸道而有力的吻给堵住了,在舌头与舌头的纠缠之中,李蓉蓉感觉身体越来越软,渐渐的顺从的抱起男人的脖子。 结果等清醒后,却发现身边的人是高生,而高生一副醉醺醺的样子,李蓉蓉一片混乱,穿上衣服后就离开了高生的房间。 惊慌失措的李蓉蓉回到房间后,发现王二根已经回到了房间熟睡,于是李蓉蓉悄悄躺在了高生身边,第二天清晨,王二根看着李蓉蓉问道:“你昨晚去了哪里?什么时候回来的?” “你们都走了,于是我就出去散了散”李蓉蓉相撞冷静的说道,王二根嗯的一声,不在追问,原本只是一个意外的一夜情,过去便好,却没想到,李蓉蓉怀孕了。 高生说五天之后就来找她,李蓉蓉虽然心里着急,但是也没有办法,不过高生给她发了一股叫做罗红玲的名字,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李蓉蓉查阅一下这个名字,但是抬头看看表,距离王二根回来的时间不远了,于是李蓉蓉便暂时放下了这件事情。 李蓉蓉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经过几年的保养,最让她骄傲的就是她胸前突出的双峰,大约有36D左右,虽然有上衣包裹住,但是动荡不安的好像随时会跳出来似的穿著一件贴身的短衫,口又不很高,饱满的半球露出了一小部分,下身则是一件短裙,把两条粉腿差不多全都露出来了,李蓉蓉离开客厅,朝着浴室走去,走动时屁股轻轻扭著,风味十足。 王二根回来后,便听到浴室里有水声,但是奇怪的是,客厅里的灯并没有开。于是他朝着开关走去,屋外黝黑,浴室内灯光明亮,砂雾玻璃上有着水雾,浴室的门没有关,王二根随意望去,只见里面的李蓉蓉已经脱下外衣,背著手正要解开胸罩。皮肤光滑细致,白皙粉嫩,臂膀丰腴有弹性,一副尊养处优大小姐的模样。 “怎么不开灯?”王二根说道,刚说完就连浴室里的灯都关掉了,王二根正纳闷,突然感觉到一阵柔软,李蓉蓉的手放在他的腰上,牵着他朝着床一步一步的走去…… “拍了一天的戏,我很累了”王二根说道,在黑暗中李蓉蓉的面色变了一变,同样在黑暗中,那个总是露着爱慕神色的王二根居然流露出一丝的嫌恶。 “二根,你是不是不爱我了”李蓉蓉抱着王二根说道,王二根摸了摸李蓉蓉的头,说道:“没有,不要乱想,对了我给你买了你最喜欢的设计师新出来的服装,明天就到了”李蓉蓉躺在了王二根的怀里,她要很多很的爱,如果没有的话给她很多很多的钱也是可以的。 晚上,王二根陷入了熟睡,而李蓉蓉则爬起来,她看着熟睡中的王二根,还是这张其貌不扬的脸,但是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发生了变化。 “眼睛”李蓉蓉突然想到了那个总是感觉奇怪的东西,她想起记忆里王二根的眼睛里总是有她,时刻都以她为中心,而现在王二根的眼神则是飘忽的,只会用余光扫她。 “罗红玲”李蓉蓉念叨着高生发来的这个名字,难道这个女人是王二根在外面的小三,又或者是什么旧情人,李蓉蓉好奇不已,打开电脑这个时候,她发现高生还发了一份附件,下载好之后,李蓉蓉打开了附件: 6月15日凌晨,四川成都某高校外国语学院教师、刚考取博士研究生的罗洪玲,从一座公寓的13楼坠下,当场身亡。 “死了?”李蓉蓉惊讶了一下,这可和她想的不一样,她打开网页,搜索罗红玲很快变出来了很多和罗红玲有关的信息,还有新闻报道。 根据记者采访可以得知,罗洪玲从小成绩优秀,是那一届非常有名的“才女”。“极为能干,很有主见。”其导师说她“很阳光、美丽。”罗洪玲和丈夫程某都是重庆梁平人,两人的交往源于高中同学刘女士介绍。相识五六个月后,2012年1月8日,两人领证结婚。罗洪玲很怜悯程某的身世,回成都后,罗洪玲搬出学校宿舍,在科华南路租下一套房子。然而奇怪的是,程某迅速判若两人:“我认为夫妻下班后,没有应酬就该回家共进晚餐,但他首选健身,晚上十点回家;我以为婚后只会比恋爱时更甜蜜,但联系频率却是锐减。”这些话,罗洪玲除了在帖子里讲外,还跟闺蜜刘女士、****等人倾诉过。[2]4不幸自杀2012年7月16日,成都武侯警方称,6月15日凌晨,成都某高校女教师、刚考取博士研究生 罗洪玲父母提起女儿的婚姻悲剧,忍不住落泪 真相晚上报:罗红玲一座公寓13楼坠下身亡,已排除为刑事案件。据悉,罗洪玲疑因同性恋丈夫骗婚产生轻生念头。而丈夫程某道歉称,骗婚是为了掩盖自己。自杀的当天2012年6月15日,罗洪玲自杀的当天,罗洪玲的家人、同事、同学和朋友,纷纷赶到望江路派出所。下午,她的丈夫程某做完笔录出来。当时至少有七八个人把程某围在中间,要他拿话来说。(未完待续。) 八十九同妻 李蓉蓉翻着新闻,在相关搜索里,还搜索到了罗红玲的丈夫程某,在事发后程某当众表达了两点:1、他和罗洪玲因为自己的性取向问题发生过不快;2、他婚后曾出轨两次。至于那天晚上,两人究竟发生了什么,程某的说法是两人无争吵,一切很正常。自杀前一天罗洪玲去世后,亲友们找出她晋江论坛的账号。6月13日,罗洪玲在“晋江论坛”发帖:“姐妹们是对的。我丈夫是一个gay,从头到尾,都在骗我。”在此前后,当自己同性恋身份被妻子发现后,程某给罗洪玲发短信:“我反正觉得自己很无耻。”程某通过短信向罗洪玲道歉:“我就是个王八蛋,不值得你伤心”。6月14日,罗洪玲首次向母亲透露了离婚事宜。那晚8时过,程某通过微博,向罗洪玲公开道歉:罗老师,对不起,我就是个gay。是我骗了你,骗婚的目的就是为了掩盖自己。6月15日凌晨3时过,罗洪玲发出最后微博:“这个世界真叫人疲倦,那么就让一切都结束吧!”两个多小时后,远在重庆的罗大华夫妇,接到程某电话,被告知女儿坠楼。 自杀前25天5月21日早上,程某洗澡时,罗洪玲碰巧看到他的一条上海鲍姓男子发来的暧昧短信。而仔细查找,手机里更多不堪入目的男同交友软件和内容。此刻她终于相信,自己深爱的丈夫是一个单纯的gay!而丈夫此前告诉他他是双性恋。 看到这里李蓉蓉心里产生了一些想法,对于gay她不陌生,高生就是一个gay,但是想起那个夜晚,高生好像并不是gay,李蓉蓉有些烦恼的揉了揉抱枕,王二根翻动了身体继续睡了,李蓉蓉停下来,自己的看着王二根,如果原本是gay的高生并不像gay,那么眼前这个记忆里喜欢了自己十几年的人,真的喜欢自己吗? 李蓉蓉想着新闻里的程某,在回想结婚以来王二跟的种种行为,都和新闻中说的很是相似,李蓉蓉压下了心中的怀疑,正准备打消的时候,她看到了自己的微博,里面仍然在骂她和高生出轨的事情,虽然王二根说事后找到高生就会给她澄清,但是如果高生一直不出现,又或者王二根发现他们真的有联系,再或者王二根真的是一个gay,李蓉蓉越想越觉得可怕,于是她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她先是发送了一条动态,然后又打开联系人,给一家新闻网站发送了信息…… 李蓉蓉V(影星王二根的妻子):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千百年来中国人的正统思想,同性恋者概莫能外。男同性恋为了掩盖自己同性恋的行径而与异性结婚,受到伤害的只有他们的妻子。作为男同性恋者,这是极其自私的选择;作为同妻,则是永远都无法忘却的伤痛。同妻们的危机与痛苦便从那场婚礼开始。当同妻们怀着美好的憧憬走入婚姻时,绝大多数人并不清楚自己老公的真实性倾向,也有些丈夫本人也不能肯定或承认自己的同性性倾向。不幸的婚姻时时折磨着她们,她们却找不到不幸的根源在哪里。而两个性取向迥异的人组成的婚姻,就像埋了一颗定时炸弹,稍有不慎,就会炸毁现有的一切平静。 机智的肖德生:这是什么鬼,李蓉蓉这是要表达什么意思? 145一笑奈何为哪般:真是活久见,看来又要出现大新闻了,截图占座 默笙:你别告诉我你要说王二根是gay,难道你前一个孩子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王二根是gay,哈哈哈哈哈哈哈,赞我我要上热门。 樱桃小狗蛋:不明真相的吃瓜观众,带着瓜子矿泉水还有风油精来围观,蓉蓉,如果二根是gay得话,请记住,男人不入风油精,打个广告,本人出售风油精一律八折八折。 于此同时搜驴新闻网也发表了一篇文章:惊天爆料!不是出轨是出柜,信息量巨大 曾经因为题材争议而备受瞩目的电影《断臂山》,讲述了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乡村,两名男青年相爱,后来又分别与异性结婚生子的故事。只不过,当聚光灯远离、看客转身之后,“同妻”之痛,却乏人问津。这一次,我们提到的则是著名影星王二根的妻子李蓉蓉,据知情人透露,王二根其实是gay也就是同性恋,而李蓉蓉则是在生完第一个孩子后才发现了这一个事实,而王二根的出柜对象则是助理高生,另外记者也发现高生的物品上经常出现粉红色的倒三角,这正是同性恋的标志。 据公益组织统计,国内约有3000万~5000万同性恋倾向者,“同妻”人数不少于1000万。男同性恋中有90%在社会舆论压力下选择婚姻,他们的配偶大多对此一无所知。“同妻”之痛,不仅在于无性婚姻和疾病传播风险,更在于夫妻互动的匮乏。对“同妻”来说,婚姻只有“花架子”,婚姻质量和幸福指数都成了水中花。 在这种特殊的婚姻关系中,丈夫“出轨”和婚前隐瞒往往很难用法律形式来追责。这一方面反映出法制建设的滞后,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妇女权益保障的缺失。碍于“脸面”忍气吞声不愿表达也好,苦于“门路”堵塞无效表达也罢,“同妻”们很难为“沉没的声音”找到出口。 更甚着出现了王二根栽赃妻子李蓉蓉这样的事情,高生经过大量的调查,已经确定是一名同性恋,在一些同性恋俱乐部中,小编也找到了高生的注册信息,那么蓉蓉酱当然不会出轨了,心疼蓉蓉,换蓉蓉清白!抵制骗子影星王二根! 此时的李蓉蓉已经离开了王二根家,她连夜买票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在那里有提前约好的医生正在等待着李蓉蓉。 (未完待续。) 九十章 勃论 没有华丽的吊灯,没有侍者,也没有珍藏多年的红酒。就在一个平凡的小市里,灯光有些昏暗,桌子上摆着一盆绿盆栽,店主把炒的菜端上来,在木质的桌子上,一盘鸡蛋炒米显得有些突兀。 “色、香、形、意、味、没想到在这个小地方,却看到了满足厨师五维的东西”范无说道,然后开始吃了起来,毕安心中不由的开始吐槽范无,吃饭就吃饭,范无还非要扯出什么厨师五唯。 “不过说实话,我感觉这比你上次带我去的米其林餐厅吃的东西还要更加好一些”毕安尝了尝,可能对于那些大餐厅,他还是更倾向于这些民间的美味,不过这家店的蛋炒饭虽然好吃,但是比起他从前吃的还是差了一些。 记忆里最好吃的要属在扬州吃的那顿蛋炒饭了,喜欢的人会发光,而好的蛋炒饭也会发光,扬州的黄金蛋炒饭,那味道让毕安至今无法忘记。 那扬州炒饭,从大米的选取就和别的不同,用的是响水大米,响水大米,因其生长在火山玄武岩石板地上而得名。响水大米之所以品质优良,举世无双,颗粒丰满,质地坚硬,色泽青白、透明纯净。而那鸡蛋要更为夸张,从挑选品质优良的种蛋开始,每一只鸡都经过严格而且专业的饲养,所以生下的鸡蛋格外的好。 那扬州的黄金炒饭是看不到鸡蛋的,因为鸡蛋会完全包裹在米粒上,不行不能再想了,毕安摇了摇头,入乡随俗,就在这个小店先将就吧。 饭虽然没有达到鸡蛋裹米上的效果,但还是飘着一股蛋的香味,葱很翠绿.第一口咬上去没什么感觉,再吃,葱的味道夹杂的饭香,口腔中开始大量的分泌唾液,味蕾会有极大的满足感,再吃,鸡蛋的嫩滑,葱的鲜绿,范无和毕安正吃着,一个女子走了进来。 那女子穿着棉质无袖休闲衫,柔细贴身的浅色长裙,但是脸色看起不来不是很好的样子,这个女子正是李蓉蓉,李蓉蓉叫了一份炒饭,但是胃里翻江倒海,怎么也吃不下,在想到一会的手术,她心里就更加烦躁起来。 范无看了李蓉蓉一眼,对毕安说道:“毕安,你知道外祖母勃论吗?”李蓉蓉有些好奇的转过头看去,店里有两个年轻人,一个穿着黑色的衬衫,另一个,诶怎么也穿着衬衫,而且李蓉蓉仔细看去,两个人衬衫的肩膀上都纹着一条鱼,这两个人不会又是一对gay吧。 这个世界越来越疯狂了,李蓉蓉无奈的想,不过他们讨论外祖母勃论,她倒是知道一些,从前的时候王二根和高生也喜欢讨论这件事情,每次都要争论个不停。 所谓外祖母勃论就是如果一个人真的“返回过去”,并且在其外祖母怀他母亲之前就杀死了自己的外祖母,那么这个跨时间旅行者本人还会不会存在呢?这个问题很明显,如果没有你的外祖母就没有你的母亲,如果没有你的母亲也就没有你,如果没有你,你怎么“返回过去”,并且在其外祖母怀他母亲之前就杀死了自己的外祖母。这就是“外祖母悖论”。 毕安看到李蓉蓉用一种异样的眼光打量他的时候,有些不解,这可是他花费了好长时间,才设计出了和范无相对的衬衫,怎么范无传出来就是人人夸,他穿出来李蓉蓉就用嫌恶心的眼光看他,毕安有些没好气的说道:“外祖母勃论,用平行时空就可以解决了,这一理论中,世界不是只有一个,而是有许多平行的世界存在,按照如今的历史过程:罗马帝国时代、大英帝国时代、工业时代、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电脑网络……如果将整个工业时代去掉,那至此以后的历史轨迹将会得到巨大的改变,或者两次世界大战都不会出现,又或者世界大战将会在我们的另外一个平行的世界里存在,也就是说另外一个世界如今的我们可能正在遭受着战争的阴影。这个时候“外祖母悖论“就有了合理的解释:一个人可以回到过去杀死自己的外祖母,但这将导致世界进入两个不同的轨道,一条中有那个人(原先的轨道),而另一条中没有那个人。” 李蓉蓉仔细听着,他们的对话很是熟悉,隐约还记得,高生曾经对这个做个很深入的分析,好像是根据多世界的理论,每当记录下一个观测结论或者做出一个决定时,就会出现一个道路分支。那当然,世界更寸步的分裂发生在量子层,即使原子中的一个电子从一个能量级变化至另一个能量级,或者说两个电子自旋的方向不一致也会导致不同的可能性发生而所有不同的可能性分裂出一个宇宙。李连杰的电影《Theone》救世主里,就运用了“平行宇宙“的概念,把宇宙大约分为平行的125个。现在的你是一个空间(空间A),杀掉外祖母是另一个空间(空间B)。在你和外祖母共存的空间B里,你只是继承了A空间的身体和记忆。哪怕时间流逝,B空间也不会变成A空间。 想这些有什么用,什么外祖母勃论,什么平行时空,都是好久远的东西。李蓉蓉摇了摇头,她这次来是约了医生做流产手术的,要是让媒体发现自己怀孕了,那原本在舆论上峰的她就要重新被喷了,而且要是被发现她出轨,对她争取王二根的财产也很有影响。看了看表时间也差不多了,李蓉蓉付了钱,朝着门外走去,李蓉蓉出门后开着车,去往约好的地点。在车上,李蓉蓉想着什么,她总感觉有些不对的地方,等等,就是那名男子,那个男子怎么和,李蓉蓉转头准备开回去,然而突然有另一辆车撞过来,李蓉蓉收到了巨大的冲击力,头刻在了玻璃上,鲜血流了下来,李蓉蓉的意识便开始涣散起来。(未完待续。) 九十一章 物质 人问我一个小姑娘每天那么忙做什么,又不用像男人一样要赚钱养家,干嘛拼命挣钱。我当时就笑了,我不养家,但是我要养ysl的唇膏,sk2的神仙水,chanel的眼影,dior又出限量了......比一个男人的肩膀沉得多,毕竟都是上市企业。 记得以前看过一个帖子,有人问:物质女真的有那么多吗? 有人回答:如果你喜欢一个美女,你就要知道美丽是有代价的,她每个月的护肤品化妆品消费可能让你瞠目结舌,更李蓉蓉是单亲家庭,她不知道父亲是谁,因为李蓉蓉从小就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她的妈妈很漂亮,准确的说是很时尚,总是穿着漂亮的衣服,但是她们的生活又不是很好,有一次李蓉蓉的妈妈把李蓉蓉补习班的钱,拿去做了美容,李蓉蓉很生气,她朝着母亲发怒,她不明白母亲为什么总是热衷于打扮。 而那次母亲没有像往常一样不在乎的继续化妆,而是停下来给李蓉蓉讲了个故事:“有个叫茹茹的女孩和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打扮自己,他说她普普通通的就很好,所以橘子每天洗完脸也只是涂点大宝sod蜜,买衣服也只去小店淘打折货,不美甲、不做头发,不看时尚类杂志。每个月发工资都攒起来,打算和男朋友结婚之后买房子。时间久了,茹茹看起来像一个三十岁的已婚妇女,不化妆,皮肤不好,不懂服装搭配。有天男朋友去参加聚会,认识了一个好看的女孩,第一眼就迷上,然后果断出轨。” 说完之后,李蓉蓉的母亲就继续化妆,然后打扮好出去约会了。李蓉蓉想着母亲刚才讲的那个故事,不明白,但是过了不久,李蓉蓉便从姥姥那里明白了这个故事。 “茹茹一个人带着个女儿,真不容易,当初怎么就瞎了眼,跟上了那个男人”姥姥和姥爷抱怨着,李蓉蓉已经醒了,但是她装作睡着的样子,听着他们的对话。 “怪的了谁,当初那男人出轨的时候,我就说让她打掉孩子,重新过日子,非要生下来,受苦的还不是她和孩子”姥爷有些生气的说道。 茹茹,母亲名字最后的一个字是茹,李蓉蓉好像明白了什么。此后,她再也没有怪过母亲打扮,反而还经常让母亲教给她一些美容的知识。 “蓉蓉,你别怪我,我只是想让你活的更明白,至少比我活的明白”李蓉蓉的母亲抱着李蓉蓉,李蓉蓉点了点头。长大后的李蓉蓉变得很漂亮,也很时尚,但是也很物质。 李蓉蓉以前有个同桌,对李蓉蓉很好,会在李蓉蓉来大姨妈的时候把红糖水放在桌子上,还会偷偷帮李蓉蓉写作业。李蓉蓉和他在一起了,但是有一次碰到老师,那个男孩很快把手缩回去,留下李蓉蓉一个人尴尬的站着。青春的爱情,往往是飞蛾扑火,喜欢上了就什么都不管不顾。但是李蓉蓉要比其他女孩聪明一些,她选择了离开。 后来还有几场恋爱,从老师到父母到约会不浪漫,每次分手的原因都不一样。李蓉蓉变得更漂亮了,很多人眼里她就是女神,女神需要做什么,什么都不需要,自然就会有人喜欢她。有一个男孩和李蓉蓉在一起时间最长,但是因为总不买李蓉蓉想要的抱抱,李蓉蓉就和男生分手了、 “你怎么那么物质”男生哭的很厉害,朝着李蓉蓉问道,李蓉蓉走过去甩了男生一巴掌,男生倒是愣住了,这个时候,不应该是女生很羞愧,怎么李蓉蓉还甩了他一巴掌,李蓉蓉和男生说道,她曾经算过,如果男生愿意省下烟钱,很容易就可以攒钱买到那个包包。她不是有多喜欢那个包包,只是很想知道,男生会不会为了她省钱。 “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就给我很多很多的钱”李蓉蓉丢下了这么一句话,而男生也不再哭,因为他发现,他仿佛没有多爱这个他以为爱到骨子里的人。 李蓉蓉收到喜欢是因为她的容貌,但是好看的女孩总需要很多的钱,来维持这份容貌、 如果你喜欢一个有生活情趣的人,她走遍大江南北需要钱,她需要美食需要钱,她看电影要钱,她买书需要钱,她就算跑个步还要买跑鞋运动内衣运动耳机呢。 不是女人物质,而是本来花钱的地方就很多,就算这些钱不需要没钱的他来出,那他也会看不惯,觉得她花钱太大手大脚,觉得她物质。并不是所有的女生都物质,我感觉是平庸的女孩子他们看不上吧。 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最幸福的事情是找到一个全心全意爱自己的人。但你要明白,大部分人第一眼爱上你,是通过你的脸和你的气质。而你的脸和气质,都需要钱来打造。你不化浓妆,但你还是要护肤;你说看书和练瑜伽可以提升气质,说白了你还是得花钱买书办健身卡瑜伽卡。只有你舍得花钱、能够狠下心对自己更苛刻,让自己变得更好看,喜欢你的人才会越来越多。 很多男人说女孩子的烧钱属性和剁手技能太可怕,其实男女都是一样的。我曾经听过很多男人说,你们女人就是喜欢车、喜欢大房子,没车没房就会被嫌弃。其实,你们男人就是喜欢脸好看、身材正,又丑又胖就会被嫌弃。只不过你们知道房子和车需要钱,却不知道好看的脸和身材要烧多少钱。我们烧钱是为了让自己变的更漂亮。 我们把钱花在自己身上让自己变得更漂亮,并不是物质啊。只有变美了才会懂,有一张好看的脸会给生活减少多少烦恼。 李蓉蓉在微博上看过一段话:你什么都嫌贵,穿的嫌贵,吃的嫌贵,脸上用的也嫌贵,减肥嫌贵,美甲嫌贵,无论你做什么都嫌贵,就你自己最便宜,最后连男人都嫌你便宜。 所以李蓉蓉在高生有钱的时候追高生,在王二根有钱的时候追王二根,而为了财产又可以爆料王二根,不过,她总也不用想这些了,因为在车碰撞后,她已经死在了爆炸而引起的火中,李蓉蓉的生命结束了。(未完待续。) 九十二章 命运 高生是个同性恋,他渴望遇到一个能理解他的人,高中那年他遇到了李蓉蓉,李蓉蓉非常明白他,用他的话来说,像是另一个自己,可是后来高生却发现了真相,李蓉蓉自从知道他是gay后,两个人成为了闺蜜,也认识了另一个叫做王二根的人,王二根长得不帅,但是经过接触慢慢的高生发现,在王二根普通的外貌下,却十分的聪明,很多时候,李蓉蓉不在和他想法一致,和他想法一致的却是王二根,所以慢慢的高生喜欢上王二根,但是因为家里的关系,高生不能表现出来,只能默默隐藏着。 王二根则喜欢着女神李蓉蓉,可惜李蓉蓉太拜金了,王二根的经济能力满足不了李蓉蓉,于是王二根一直在寻找机会,寻找可以出人头地的机会,他家里的条件不是很好,他又没特别的本领,但是他却很会洞察人心,也很会把握机遇。高生参加表演的时候,他提出组合这一件事情,然后拿出家里不多的积蓄,去找了炒作团队,在网上打出了草根选手的噱头,然后又把高生创作的一些东西,以自己的名字发了出去。在高生和李蓉蓉眼里,这只是媒体胡说八道,不实事求是,从来没有怀疑过王二根。 李蓉蓉嫁给了王二根,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但是内心里她又十分鄙视着王二根,后来当她发现高生喜欢的是王二根后,她崩溃极了,于是她灌醉了高生,和高生来了一夜情。后来怀孕了,她又想装作孩子是王二根的,但是王二根却发现了李蓉蓉背叛了他,王二根假装信了李蓉蓉的话,然后又用高生的名义约李蓉蓉出来,在李蓉蓉到了目的地后,愤怒之下的王二根撞死了李蓉蓉。 李蓉蓉死的时候虽然背叛了王二根,但却没有谋害王二根,反而是王二根害死了她,所以李蓉蓉的魂魄不能被玉简司昀所吸收,于是范无和毕安提前来到了王二根和高生身边,改变了一些事情…… 高生是一个取向正常的男子,但是因为家里大哥高范无的关系,他需要伪装成了一个同性恋。高生的父亲拥有庞大的财产,原本高生是第一继承人,但是谁想到又蹦出个父亲的私生子,高生的母亲提前找人,在路上准备淹死这个半路出来的大哥,没想到却没有成功。他大哥成功的回来,而且他大哥颇有手段,连高生的母亲都斗不过他,后来高生的母亲死了,父亲也去世,关于遗嘱产生了争论,支持高范无的远比支持高生的要多,而且高生还爆料出是个gay,支持他的人就更加少了。 其实这事高生的母亲交代高生的,她告诉高生,不要和范无斗,相反要一直避让范无,不要对范无产生威胁,至于那些遗产,只要高生能听她的话,迟早会得到的。于是高生放出了自己是gay的传闻,这样就可以大大的降低对范无的威胁,但是高生是个正常的男人,他总也会有正常男性的情感,会喜欢别人,会有爱情,但是为了安全,只能隐藏这份情感,比如高中遇到的李蓉蓉,其实高生很喜欢她,但是只能隐藏着,明明知道李蓉蓉对她有好感,但是高生还是需要装作是gay,以闺蜜的身份陪伴在她身边。 王二根在一个普通的家庭,他从小和大姨还有表哥生活在一起,王二根很喜欢表哥,明明是自己的表哥,但是王二根总觉得他表哥不是普通的人,王二根的表格教给了王二根很多的知识,让王二根明白了很多,同时王二根也发现自己的心理发生了一些变化,他对表哥产生了一种除了亲情外得另一种暧昧的感情,但是他是男子,王二根苦苦的烦恼着,最终她选择考了一所离家很远的学校,在这个学校里他听说了一个人叫做高生。 也理解了另一个群体,gay,听说高生是gay,王二根终于明白了对表哥那种朦胧的感情是什么,但是这个时候他已经对表哥没有了那份感情,他对高生要更加感兴趣,王二根了解着高生,但是他又接进不来高生,于是他看准了另一个人,一个拜金的女生李蓉蓉。 “我可以帮你接近高生”王二根把消息发出去,不仅可以帮你接近高生,也可以帮我接近。就这样通过李蓉蓉,王二根认识了高生,然后王二根开始了解高生,却发现高生虽然表现出是个gay,但是行为上还是暴露了他并不是一个真正的gay,王二根还发现了高生对李蓉蓉有兴趣,最后王二根娶了李蓉蓉。 但是王二根心中还是对高生念念不忘,在酒店里,他灌醉了高生,原本是想和高生来次亲密接触,但是非常不巧的是,酒店里的柜子里居然没有润滑油,于是他便出去,没想到回来后却发现李蓉蓉和高生在不可描述,又气又怒的他只好回到房间装睡。 不能让高生对李蓉蓉产生感情,王二根心里想着,他了解高生,也查过了高生的家庭背景,也推测出了高生冒充gay的原因。于是他放出了李蓉蓉和高生出轨的新闻,用来威胁高生,却没想到高生直接消失了。这倒是让他很是懊恼,更没想到,李蓉蓉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发现了他是个gay的事情,又一步曝光了他。 李蓉蓉准备去做流产手术,但是她在小饭馆里碰到了王二根的表哥,她知道王二根喜欢的第一个男人就是她表哥,这可是个威胁王二根的好机会,于是李蓉蓉决定不流产,高生听到李蓉蓉不流产的消息后,想到李蓉蓉会暴露自己不是gay的事情,于是他开车撞了李蓉蓉,没有什么能比自身的安全重要,即便是孩子。 毕安和范无来到了王二根和高生身边,改变了很多,改变了他们的性取向,还有一切的人生经历,但最后李蓉蓉的结局没有丝毫的变化。外祖母勃论除了平行时空,还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一个人不管如何杀死自己的外婆,在他回去的时候,总会发生事情,使得他外婆继续活着,历史总在自我修复,所以一切都不会改变。(未完待续。) 九十三章 枉死 “第八个镇域鬼,完成了”范无看着手中的司昀,通过他们到王二根和高生身边,终于改变了一些事情,让李蓉蓉死前完成了罪行。 “一条,二条,三条,四条,五条,六条,七条,八条,九条”范无数着司昀上的花纹,脸色突然变了起来,司昀上的花纹不对,明明之收复了八个镇域鬼,怎么会出现九条花纹。 “枉死地狱,第九层地狱是枉死地狱,看来镇域鬼已经死了”毕安想了想说道,枉死地狱是比较特殊的一层地狱,这一层的人都是自杀而死。 枉死地狱:要知道,作为人身来到这个世界是非常不容易的,是阎王爷给你的机会。如果你不珍惜,去自杀,如割脉死,服毒死,上吊死等人,激怒阎王爷,死后打入枉死牢狱。就再也别想为人了。 “说起来那倒省事了,我们可以直接去寻找下一个镇域鬼了”范无难得笑了笑,对于他来说尽快的找到镇域鬼,是最好的事情,之前他总能从镇域鬼嘴里知道一些关于毕安劫难的事情,但是最近找到的镇域鬼,对此都是一无所知,所以他需要找到更多的镇域鬼, “范无,难道你不好奇吗?”毕安看着范无,有些兴奋的说道,毕安发现了一件事情,转世后的镇域鬼大多数出现了和他们生前极为相反的性格,比如有才华的李斯变成了没才华的王尔德,还有原本深爱王允的貂蝉变得对王允不屑一顾,如果枉死地狱的镇域鬼,也变成了一个和前生极为相反的人,比如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最后还是自杀了,毕安深深的好奇着。 “我们可以直接去问镇域鬼,不就搞清楚了”范无有些纳闷,这有什么好奇的,直接去下个地狱问一问就好,毕安白了他一眼,直接问多么无趣,毕安发现,原本认为是苦差的寻找镇域鬼变得十分有趣起来,尤其是这次寻找镇域鬼,出来吃就是吃,根本没有前几次那么费劲,毕安央求的看着范无,没有办法范无只好和毕安一起到了人间,来到了枉死地狱镇域鬼严歌苓所在的城市。 毕安和范无来到了严歌苓的公寓,严歌苓的尸体还在静静的躺在房间里,严歌苓身上有很多的伤痕,看来她死之前曾静遭受过殴打,年龄是56岁,这倒让范无惊讶了一下,这是他遇到的年龄最大的镇域鬼了,毕安召出业火,焚烧了严歌苓,死了都没人知道,现在连尸体都没了就更没人关心了。 五十六岁,应该是有伴侣有孩子的年龄了,但是范无观察着公寓很明显严歌苓是一个人生活在这个地方,毕安喊范无,手中拿着照片说道:“严歌苓年轻的时候挺漂亮的,怎么落得了这样的下场。” 范无看去,在毕安手中有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严歌苓,婷婷玉立,很是漂亮。范无继续看着放进,房间里乱糟糟的,方便面衣服乱糟糟的一团,但是在桌子上,有一处地方显得很是干净。 范无和毕安走过去,那是一个小书桌,在上面放着一本蓝色的本子,本子很精致,之所以看到这个地方,是因为这一块格外的整洁,和周围乱糟糟的形成了明显的对比,毕安打开本子,原来这是严歌苓的日记本,在本子的首页,有些凌乱的写着这么几个字,被嫌弃的一生。 整整一页都是写着这么几个字,或大或小,有的字迹轻,有的字迹重,“该不会她都是这么写的吧,要是这样的话,还真是如你所说,需要直接到地狱问问她的故事了”毕安一脸懵逼的看着首页,然后翻开了第二页,还好第二页和首页不同,是工工整整的字迹,毕安没有看,而是直接打开了最后一页,最后一页比首页一样简介,生而为人,对不起。 “范无,你怎么看待这句话”毕安把本子给范无递过去,范无想了想说道:“我们来假设一个人,那个人生下来带着父母的期盼。后来上了学,努力成为别人家的孩子,但是并没有。没考上重点高中,这个时候父母就需要花很多钱。考上了不入流的本科,日子无聊了,也会思考生命的意义。这么困扰的问题,大多是没个结果的。遇到了初恋,追求了,热恋了,觉得她伤害了你,结果你伤害了她,于是分手了。痛苦,你沉沦,沉迷游戏世界。毕业了,带着懵懂与期待。找了份工作,现在看来是愚蠢至极。工作差强人意,职场也没什么规划,除了同事关系处的不错,因为是最没威胁的那个。 你把工作换来换去,却一直不知道干什么好,找不到出路,看不到前途。爱情也一团糟,曾经沧海难为水。想找到初恋的感觉,却一直找不到,就换啊换,耽误了别人,和自己。开始明白爱的意义,但却不愿向爱妥协,所以在妈妈殷切的目光下,拖着,还有一些原因大概是你买不起房,买不起车。和同事交心的很少,同学天各一方,大多还成了家,所以到最后就剩下自己孤单一人。无数次豪情壮志,但是现实将梦想击的粉碎,别怨天尤人了,全是自己的能力问题。可能实现不了财务自由了,所以你离自由也就越来越远了。未来你会在对的时间,遇到一个对的人,你未必很喜欢,但是很合适,就将就的结婚吧,将就的活着,在生活的重压下,找个人一起分担是难免的。孩子未来也不一定会很棒,物质也许会比你好,但精神没准比你更匮乏,如果活成这样的话,不就是生而为人,对不起。” 毕安听了以后一脸黑线,范无说的正是他到了王二根家以后的生活,居然用这个法子来黑他,真是越来越腹黑了,毕安没有搭理范无,而是打开日记本,开始了解起严歌苓的一生……(未完待续。) 九十四章 日记 严歌苓站在门前,教室里吵吵闹闹的,她咳嗽了一声,里面安静了下来,严歌苓笑了笑,这帮调皮的孩子,就需要这样才能安安静静的听话。 “大家都安静,挺听话,所以今天我布置的作业就少一点”严歌苓站在讲台上,对着学生说道,下面不少的人在玩手机,也对到了高中,除了那些肯定能考上学校的学霸外,大部分人都是来这里长个子的。 “你喜欢哪个老师?”徐惠文戳了戳同桌辛郝伟,辛浩伟没有回答,徐惠文一个人开始叨叨起来:“数学老师穿衣服比较好看,但是她那个眉毛真是丑爆了。英语老师倒是长得可以,就是脾气太差像个老巫婆,语文老师……” “我觉得语文老师挺好”前排的李安年转过头了,徐惠文刚想点头附和,李安年又接着说道:“我最喜欢语文老师了,私底下想****很久了” 徐惠文羞红了脸,掐了一下李安年说道“你这个臭不要脸的人,怎么可以这么说”李安年躲了一下,推了推辛郝伟继续说道:“说,你是不是也这么想过,都是男生,懂得懂得” “别闹”辛郝伟回复了一句,然后继续低下头玩手机,语文老师的话,真的是很漂亮的一个女人。 严歌苓在台上写的教案,哪里知道台下学生们如此的调侃她,严歌苓收到了一条短信,是同校的男老师发来的约会信息,严歌苓很想去,但是看了表十二点了,需要回家给妹妹做饭了。 “是姐姐回来了吗?姐姐你今天回来的好吃,我都快饿死了,今天我要吃炸酱面,辣椒少一点”刚进门,严歌苓就听到了严欣欣的声音。 “好的好的,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做什么,乖乖的。今天怎么样,看起来气色还不错的样子”严歌苓走到卧室,在床上有一个女子躺着,看起来之比严歌苓小几岁,但是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这个女生有一个缺陷,那就是她右腿,萎缩成很小的样子,是畸形,严歌苓的妹妹严欣欣是一个残疾人。 “我每天都是这样,能有什么变化,对了今天妈妈要回来了,姐姐要多做一些炸酱面”严欣欣看了严歌苓一眼,修身甜美的白色裙子,光滑纤细的小腿,漂亮的面容,这就是她的姐姐严歌苓,一个美丽的高中老师。 “妈妈的话,几点回来?”严歌苓有些开心,她也好久没有见过妈妈了,严欣欣从生下来腿就有问题,这让严欣欣的母亲非常自责,总是不断的在各地寻找能治疗严欣欣的医生,这里跑几天那里跑几天,居无定所。 “下午三四点吧,怎么了姐姐,你下午有事情吗?”严欣欣问道,有一件事还没有告诉姐姐,妈妈说已经找到了可以治疗她腿的方法,但是这也不是第一次妈妈这么说了,严欣欣决定还是先不要告诉严歌苓这件事情。 “三四点啊,那就不可以了,我要去参加一个活动,是市里的一次艺术展,很名贵的一幅书画,校长说必须去,好想妈妈,但是也没办法”严歌苓有些无奈的叹了声起,下午她要带着班里的几名学生去参加展览会,看来是不能第一时间见到妈妈了。 严欣欣躺在床上睡着了,等醒来看到了妈妈,却没有见到姐姐。看了看表已经十二点了,姐姐虽然说是要参加艺术展,但是这么晚了也应该回来了,严欣欣对着妈妈说道:“姐姐,怎么还不回来,我好担心她” “欣欣,你先别管你姐,妈妈找到了给你治病的方法,这次是真的,是真的”严欣欣的妈妈抱着严欣欣哭了起来,严欣欣心里也有些激动,因为她一直想像姐姐一样变得美丽和健康,但是只能得到一次又一次的失望。 “妈妈是真的吗?我不是怀疑你的意思,我只是,你也知道我的腿已经坏了很久了,真的可以治好吗?”严欣欣激动的问道。 “真的是可以的,妈妈看到了一个和你一样的女生,现在已经慢慢在回复了。等你姐姐回来,我们就商量一下,然后带你去治病”严欣欣的妈妈董曼丽激动地说道,她为了严欣欣的病准备了很久,钱已经准备好了,这次一定没有问题。 “姐姐,姐姐你快回来,我的腿可以治好了”严欣欣心里满是期待,等待着姐姐,十点,十一点,十二点,严欣欣困了起来,按照往常来说,姐姐早就已经回来了,怎么现在还没有回来,她越来越困,终于忍不住睡着了。 董曼丽却没有睡着,她对女儿的残疾一直很愧疚,要不是为了严歌苓,说不定严欣欣就不会残疾。严欣欣的妈妈很是自责,所以平常对严欣欣很是宠爱,倒是有些忽略严歌苓了,不过这么晚了,严歌苓怎么还没有回来,是不是跑哪里玩去了,董曼丽有点生气,这个时候一个电话打了过来,真是严歌苓打来的。 “你怎么回事,怎么这么晚也不回家,每天就知道玩,当了老师的人还是知道玩。你知道欣欣一直在等你,等到十二点才睡着,你快回来,家里有重要的事情,真是一点也不让我省心,对了我回来看到你给欣欣做了炸酱面,里面放了太多辣椒,难道你不知道这样对欣欣的身体不好吗?喂,你怎么不说话,说你两句还生气了是吧,喂,喂,居然挂我电话”严欣欣的母亲董曼丽没想到一向乖巧的严歌苓会挂她电话,这让她既生气又错愕。 “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怎么会出这样的事情,谁来帮帮我,怎么办啊,那可是价值十几万的书法,我要怎么办”严歌苓在房间哭了起来,因为原本由她保管的书法丢失了,那可是价值十几万的书房,本来要打电话给家里人,却收到了责骂,严歌苓只好挂断了电话。 “严歌苓,校长喊你拿着书法去讨论展会的事情”门外另一名教室敲着门说道,她怎么会知道,此刻的严歌苓陷入了绝望中。(未完待续。) 九十五章 规则 严歌苓来到了校长的办公室,她内心在纠结要如何和校长说这件事情。 校长的办公室宽敞明亮,严歌苓学校的校长五十多岁,带着一副金丝眼镜,头发微微秃顶,坐在老板桌后查阅者什么资料。听到严歌苓进来后,校长说道:“严老师的神色不太好,发生什么事情了吗?那里有饮水机,去倒杯水吧” 严歌苓想不到如何开口,只能点了点头,拿起水杯去饮水机旁边倒水,饮水机的取水口比较低,倒水的时候,严歌苓便弯下腰来,翘起了圆润的臀部,校长看了一眼,又迅速一开了目光。 “小严啊,喊你来是来讨论一些展览的事情,你知道的那幅书法价值十几万,还是很贵重的,我们来讨论一下,要怎么确保这书法的安全,怎么没带书法来啊”校长疑惑的说道。 “丢了,我把书法搞丢了”严歌苓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明明放在了房间里,她只是出去去了个厕所,回来以后书法就没了,十几万的东西,严歌苓不仅哭了起来。 校长听到后,刚想发脾气,却看到了严歌苓哭泣的样子,美人梨花带雨,最让人心疼。校长从上到下打量着严歌苓, 一头如瀑布版的长发,粉嫩的小脸,一条白色的长裙更衬托的她皮肤雪白,完美的勾勒了身材。 “严老师不要着急,慢慢说,这哭的怪叫人心疼的”校长走过去,从严歌苓手中拿出水杯放在桌子上,拿杯子的时候装作无意的蹭了蹭严歌苓的手,严歌苓把手抽了回去,开始讲述事情的经过。 “本来就放在房间里的,窗户也关着,我就出去了一会”严歌苓慢慢的说着 “出去干什么?”校长扣着桌子,悠悠的问道。 “去……去……去厕所”严歌苓有些不好意思的红了红脸,看的校长又是一阵春心荡漾。 “但是回来以后,我就发现怎么找也找不到,十几万的书法,我要怎么办”严歌苓又哭了起来,校长咳嗽了一声后,突然问了一个很突兀的问题:“严老师,还没有男朋友吧” 严歌苓虽然不解,但还是点了点头。要每天照顾残疾的妹妹,还要忙着写教案,严歌苓并不是正式的编内教师,而只是一个临时老师,干得多,工资少,比不上正式的编内教师,来了学校以后就是忙着工作哪有时间谈恋爱。 “严老师来了学校以后,表现的很好啊,原本打算下个月就给转正的,怎么想到,却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可惜啊,可惜啊,我看过严老师的一些资料,严老师还有个妹妹吧,听说身体不大好,十几万的话,对严老师来说是很多的一笔钱吧,真是可怜”校长同情的说道。 其实严歌苓刚进学校,校长就发现了这个漂亮又年轻的语文老师,但是一直没有机会。这次也是为了多接触严歌苓,才特意安排她来负责展示会,没想到严歌苓居然丢掉了书法,不得不说,这是天助他也,校长内心欣喜着,看着美貌的严歌苓,裤裆下撑起了一顶小帐篷。 “那书法需要赔偿多少?我去想想办法”严歌苓问道,事到如今只能赔偿了,十几万要如何才能补上,严歌苓内心纠结着,眼睛又酸涩了起来。 “你看看你,怎么又哭了,至于吗?不就是一副十几万的书法,小意思而已。别哭了,在说了你一个实习的女老师怎么赔,不如换一种方法”校长朝着严歌苓走去,再到严歌苓身边,然后把手朝着严歌苓伸了过去…… “你干什么,那幅书法我会赔的,请你自重一点”严歌苓发觉了不对劲,站起身来,离校长远了一点,校长倒也没有生气,年轻的女孩子总是有些傲气。 “二十万,我宽容一点,本来我应该直接报警的,但是向严老师这些的女孩子怎么可以那样的地方,二十万我给严老师天时间,拿到钱也就不追究了。突然筹集这么多钱,一定很麻烦吧,不知道严老师是要去找谁?比如你残疾的妹妹,我这样说可不是幸灾乐祸,可是真心的心疼严老师,本来有大好的前程,现在却要为了赔偿发愁。可怜,真是可怜,就算借到了钱,严老师现在的工资是多少,三千块?实习老师的工资就是很低,一顿饭的价格一个月花,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过的这么苦,真的是可怜。又或者,还有一个办法,严老师去好好睡一觉,然后拿着这个月的工资,去买一些衣服啊化妆品啊,你们女孩子就喜欢这些,然后打扮的美美的,严老师资质这么好,打扮一下肯定更漂亮。然后我看看,后天吧,我要去外地做一个交流会,严老师可以陪同我,等交流会结束,刚好转正成为正式了教师,这两种,我觉得很容易选择,那么现在,严老师,请你出去吧”校长似笑非笑的看着严歌苓,他了解这些女孩,年轻气盛,但是往往到了关键时候,那些所谓的傲气,就会一点都不剩。 校长看了看桌子上摆着的东西,他最近在读莫言的书《丰乳肥臀》,里面有一个叫做上官求弟的角色,上官求弟是上官鲁氏被4名逃兵强暴所生。4岁时卖给流亡至哈尔滨的俄罗斯托夫伯爵夫人做养女,伯爵夫人死后被一火车站站长收养,改名乔其莎,毕业于省医学院,在农场改造时因为饥饿,暴食生豆饼胀气而死。 这个角色,他很喜欢,漂亮,年轻,有才华,还很傲气。就算被打成不好的一派,却仍旧保持着一份傲骨。但是最后是怎么死的,吃多了生豆饼胀死的,那个年代,很多人都吃不上生豆饼,都被胀死。真本书他是跳着看的,有些情节没读,但也猜得出来,里面叫张师傅的角色,是食堂的大师傅,长得肥胖丑陋,对上官求弟念念不忘。 事情一联系,便什么都清楚了,不需要读,就比如眼前的严歌苓,不需要做太多,他就可以得到。 (未完待续。) 九十六章节 “我回来了,都睡了啊”严歌苓怀着的心情回到家中,十几万的书法,她要如何和家里的人解释这件事情,这个时候她看了看表已经是早晨六点了。 该给妹妹做早餐了,严歌苓习惯性的想到,妈妈已经回来了吧,现在已经睡着了,所以要多做一份,这么多年,一直都是严歌苓在照顾妹妹,而且把严欣欣照顾的很好,也练就了一手好的厨艺。 打开冰箱,里面只有一些鸡蛋,严歌苓取出七八个鸡蛋,然后关掉了冰箱。严歌苓将鸡蛋打入碗中,加盐后搅动均匀。然后,把干干净净的锅放在灶具上,倒油、点燃灶具,等油冒烟的时候就把鸡蛋小心地倒入锅中。很快,锅里的鸡蛋就冒出很多泡泡,过一小会,小心地用铲子将鸡蛋轻轻地翻一面,看上去黄黄脆脆的,很美味的样子。 做好了煎鸡蛋,严歌苓又忙活了起来,虽然妹妹喜欢吃煎鸡蛋,但是妈妈董曼丽刚回来,要多吃一点,于是她又开始忙活起来,她取出面粉在面粉中加入盐,然后在加入少量水,搅拌均匀用勺子摇起来面糊,然后那面糊就如丝绸般滑落,很是漂亮。 然后严歌苓继续忙活着,她在厨柜里取出了色拉油还有炒锅,准备完之后,在锅底均匀的刷上一层色拉油,大火将锅烧热后转小火。严歌苓慢慢的舀一勺面糊放入锅中,转动炒锅,快速的将面糊均匀的摊开,一定要摊的均匀,不然最后的效果会很不好。 严歌苓将搅匀的蛋液均匀的铺在面饼上,改为中火,加热至蛋液7分熟,加热的过程中用勺子不停的搅动蛋液,加速蛋液成熟,最后严歌苓.用锅铲铲起面糊的一边,用手拎起另一边,快速翻面,抹上甜辣酱,撒上香菜叶碎、蒜叶碎、榨菜末,继续加热15秒,即可折叠成型后出锅,这样一份煎饼就做好了。 “好香啊,是姐姐回来了吗?妈妈,你醒一醒好像是姐姐回来了”严欣欣睁开眼闻到了熟悉的香气,推了推身边的妈妈,董曼丽睁开眼,然后慢慢的说道:“她总算是回来了,你怎么这么早就醒了啊” “我闻到了香味,肯定是姐姐在坐早餐,妈妈我要出去见姐姐”严欣欣开心的说道,董曼丽也笑了笑,等严欣欣穿好衣服以后,把严欣欣扶着到了轮椅上,然后小心翼翼的把严欣欣推了出去。 “快来吃早餐吧欣欣,还有妈妈你也吃吧”严歌苓笑着说道,看了看董曼丽,昨晚她们睡在一起了,好像自从过了十三岁妈妈就没有和她一起睡觉了,真羡慕严欣欣。 “你昨晚去了哪里?难道你不知道欣欣等了你很久吗?是不是我不在的时候你就是这么照顾欣欣的,昨晚是有我,要是没有的我话,欣欣一个人,多危险,你就是这么当姐姐的吗?真是不懂事,一点也不省心,亏得我走之前还很放心的把欣欣交给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气死我了”刚坐下,董曼丽就发了一大段脾气,要是平时严歌苓肯定道歉了,但是今天她却反常的底下了头任由妈妈数落。 “怎么了,说你几句上了脾气了是吧,越大越不让我省心,真是的,怎么越来越不听话了”董曼丽还继续唠叨着,严歌苓头低的更低了,严欣欣看到这幅样子,很是心疼姐姐,大声的说道:“,妈妈你不要数落姐姐了,姐姐把我照顾的很好,平时每天都个我做早餐,还带我出去散心,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她,你看姐姐多委屈。真是的妈妈为什么对姐姐这么严厉了,姐姐从来没有这么晚回来过,一定有什么事情,姐姐姐姐,你告诉我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一个晚上都没回家,我很担心你,妈妈也是因为担心你才这么生气,你一个女生在外面很危险的,要是遇到危险怎么办,姐姐你可是欣欣的一切” “没事的,欣欣你不要担心,我就是有点事耽误了一会,快吃早餐吧,凉了就不好了,一会把姐姐带你去散心”严歌苓说道,她还是没有办法说出发生的事情,只能默默忍受着。 “对了姐姐,我还有一个秘密要告诉你,一个非常好的事情,妈妈不准告诉姐姐,我一会要亲口告诉姐姐,姐姐你听了也一定会很开心的”严欣欣一边吃早餐,一边想着董曼丽告诉她的消息,马上就要回复健康了,虽然还没发生,但是严欣欣已经幻想出自己穿着裙子和姐姐一起出去玩的样子了,和姐姐拥有一样美丽而健康的腿,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这是多年来,她的愿望,每次看到美丽的姐姐,她都会幻想自己健康的样子,如果治疗好的话,她就可以去实现自己的愿望了。 严欣欣很快的吃完了早餐,然后让董曼丽把她送回房间换衣服,准备和严歌苓出去,董曼丽温柔的把严欣欣送到房间,拍了拍严欣欣的头说道:“你这么大了,怎么还是这么调皮,要稳重一点,乖乖的” “我永远都是妈妈的孩子啦,对了妈妈要答应我,不可以把治疗的事情告诉姐姐,我要给姐姐一个惊喜,你不可以说,不然我会生气的哦”严欣欣嘟着嘴撒娇道。 “”听你的,都听你的,妈妈最喜欢欣欣了,欣欣说什么妈妈都答应,这条裙子好不好,很配你,不要担心,很快你就会和姐姐一样可以出去玩了,所以今天就穿这条裙子吧,开心一点欣欣”董曼丽拿起裙子,严欣欣犹豫了一会,自己的腿穿裙子会不会很丑陋,但是妈妈说很快自己的腿就好了,所以还是先适应一下吧,严欣欣接过了裙子。 “你先自己穿裙子,妈妈出去帮你姐姐收拾一下碗筷,一会就来”董曼丽和严欣欣说完后走出了卧室关上了门,然后变了变脸色,走到严歌苓身边说道:“”你出来一下。(未完待续。) 九十七 严歌苓放下手中的碗筷,和董曼丽走了出去,等走到小区的公元后,董曼丽和严歌苓坐在了凳子上,董曼丽一脸凝重的说道:“说吧,出了什么事情” 严歌苓一愣,但是仍旧没有回答董曼丽的问题,原来妈妈已经看出什么了吗?但是她还是不敢说,因为他闯的祸太大了,于是继续沉默着。 董曼丽叹了一口气:“我刚才在屋子里就发现有不对劲的地方了,你虽然好玩,但是也不可能一个晚上不会来,你这个孩子一做错事情就不爱说话,就喜欢低着头抠手指,我生的孩子我清楚,我早就发现了,刚才在屋子里,我是为了只开欣欣才故意数落你,现在欣欣正在换衣服,趁着这个世间,你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爸爸车祸的赔偿金,现在还有十几万吗?妈妈,你可以告诉我吗?”想想猥琐的校长,严歌苓还是忍不住开口了,而董曼丽听到严歌苓的话后确实脸色一变。 车祸,想到这个事情,董曼丽就一阵的伤心,这是她心里永远的遗憾。她和丈夫原本很幸福,家庭美满,丈夫也很上进,剩下严歌苓后,董曼丽又怀了一个孩子就是严欣欣。那天,正好是董曼丽分娩的时候,也恰巧是严歌苓出生的日子,两个孩子同一天生日,这原本是多么美好的巧合,但是那一天7月9日,却成了董曼丽从此再也不想回忆的一天,因为那一天她的家庭破碎了。 “他怎么还不来,我好疼,快给他打电话”董曼丽在手术台上痛苦的喊着,明明几十分钟以前,他的丈夫就应该带着孩子来到医院,可是却迟迟不来,董曼丽又痛苦又交集。 “出事了,出事了,孩子和你丈夫被车撞了”正在等待的董曼丽突然听到好友说了这么一句话,当下情绪便不稳定起来,大声的喊到:“车祸,你说清楚,他们到底怎么了”可是她正在分娩,不能去了解真实的情况,只能忍着痛苦,由于情绪波动,医生只能改变了手术方案,决定剖腹产。 董曼丽在医院接受着剖腹产,另一边她的孩子和丈夫以另一种形式到达了医院,在120的急救车里,他们被火速的抬入救护室,可是已经太晚了,车祸太严重,肇事的司机坐在凳子上一边哭一边喊着:“不怪我,真的不怪我,本来他在前面开的好好地,谁知道他就突然闪了一下,这些麻烦了,我完蛋了,我家里的孩子还靠我养活,求求老天,祈祷他们没事,我求求老天了” 可是他的祈求没有,严歌苓的丈夫受伤太严重,还是去世了。只剩下了严歌苓还危在旦夕,因为车祸严歌苓大出血,需要很多的血型,医院有没有合适的,只能去找她的亲人做检测。董曼丽躺在床上,流着眼泪,就在刚刚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她失去了丈夫,就连女儿也危在旦夕。 她要去痛哭吗?还是去找肇事司机发泄,董曼丽擦了擦眼泪,她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配血型,母爱总能让原本柔弱的女人变得坚强,于是董曼丽拖着虚弱的身体,去做了血性检测…… “你怎突然说这个事情?说,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闯了什么祸”董曼丽也严肃了起来,严歌苓既然连这个都提起,看来这次一定发生了很大的事情,严歌苓看着生气的妈妈,断断续续的把事情的经过讲了出来,但是潜意识的,她省去了校长对她所说的话。 “家里的十几万,先让我来赔偿吧,放心妈妈,我会努力工作的,把这笔钱换上,我一定会还上的,就当这些钱是借给我好不好妈妈,我真的是没办法,我真是后悔死要去参加那个展览会,但是我也是为了更好地表现,然后转正,这样就可以帮助家里更多了,妈妈,我没办法”一向坚强的严歌苓也哭了起来,董曼丽倒是没办法继续说严歌苓了,记忆里严歌苓很少哭,一直都很坚强的。 “我不能借给你,我不能借给你,我们在想想办法,你爸爸的那笔钱,我们不能动”董曼丽说道,严歌苓震惊了,刚想问董曼丽原因,突然听到了欣欣的喊声,董曼丽推了推严歌苓,怎么把你妹妹忘记了,快上去看她。严歌苓擦了擦眼泪,然后走上楼,严欣欣要严歌苓带她出去散心,虽然严歌苓很伤心,但是在严欣欣面前还是强颜欢笑,并不想让严欣欣知道她身上发生的事情。 “姐姐,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妈妈说她找到治疗我腿的办法了。我终于可以和姐姐一样变成一个健康的女孩子,你看我穿了裙子,虽然我的腿还是很丑陋,但是很快他们就不是这样了,我可以和姐姐一起玩了,小时候的捉迷藏,其实我一直很想玩的,但是以前只能一直在旁边看,不过现在已经不喜欢这个游戏了,毕竟长大了,我现在最大的想法,就是穿着裙子,去和姐姐一起出去,姐姐,姐姐,你在听我说话吗?你是不是也很开心我的腿可以治好了”虽然打算憋着,但是一出门,严欣欣还是忍不住把消息告诉了严歌苓。 “开心,开心,怎么偏偏是这个时候……”听到严欣欣的话,聪明的严歌苓立刻想到了为什么妈妈董曼丽会拒绝她的请求,严欣欣的腿如果要治好,十几万是最少的钱了,怪不得妈妈拒绝了她的想法。要是以前,哪怕是前一天,她知道这个消息,一定会很开心,甚至比所有人都开心,但是为什么偏偏是现在。想法一出,严歌苓也震惊了一下,怎么会产生了这样的想法,自己妹妹腿治好,不是很好的事情吗?怎么自己好像并不很开心。 校长,校长,严歌苓眼前浮现出校长的嘴脸,她现在终于懂了校长怎么那么从容淡定,因为就如她所说,她真的没办法去负担这笔钱。(未完待续。) 九十八 “姐姐你怎么了?”原本开心的严欣欣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严歌苓看起来怎么好奇怪的,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严欣欣开口问道,严歌苓看着妹妹,思索着到底要不要说出来,因为她实在是不想去找校长,她又不笨,当然理解了校长的潜在意思,但是再看看欣喜的妹妹,严歌苓实在是说不出来。 “是和李浩然吵架了吗?是不是啊姐姐,你和我说我嘛”严欣欣甩着严歌苓的袖子撒着娇,听到李浩然这个名字,严歌苓楞了一下,欣欣居然还记得李浩然,而且还知道李浩然还和她联系着。 李浩然是严歌苓的大学同学,也是严歌苓的同桌,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身份,他是严歌苓的男友。严歌苓在学校是学霸,总是在大量的题海中奋斗,但幸运的是,一直有一个男生在默默的陪着她,后来李浩然还经常去她们家找她玩,妈妈董曼丽也没表现出不欢迎的地方。 后来严歌苓毕业了,想正式和董曼丽介绍李浩然的身份,但是董曼丽却表现出很反对的样子,原因严歌苓也不明白,但是私底下李浩然还是经常去他们家,但都是偷偷的在卧室里,陪着严歌苓聊天这些,每次都小心翼翼的,一直以为严欣欣在房间不知道没想到严欣欣居然知道的一清二楚,这倒是让严歌苓意外了一下。 对了李浩然,严歌苓心情更加难过了,如果为了赔偿那幅书法,真的做了不好的事情,李浩然还会接受她吗?严歌苓更加难过了,无法面对信息的严欣欣,严歌苓跑了出去,董曼丽叹了一口气,也没有阻止,来到了严欣欣的房间。 “姐姐怎么了?妈妈你告诉我,姐姐到底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情她这么难过,我很担心她”严欣欣朝着董曼丽问道,董曼丽没有回答,她摸了摸严欣欣说道:“没事啊,对了浩然有没有来看你” 严欣欣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严欣欣最喜欢姐姐严歌苓,但是有一件事却隐瞒了严歌苓,就是关于李浩然的事情。李浩然第一次来他们家的时候,严欣欣就对李浩然一见钟情,但是她也看得出李浩然喜欢的是姐姐,于是只能隐藏着,但是董曼丽却有点不开心这个男孩子总是跑过来,所以想告诫一下李浩然。 严欣欣当时很害怕,她怕李浩然再也不来了,于是她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严欣欣对着生气的董曼丽,详装不好意思的说道:“妈妈你不要生气,我很喜欢李浩然哥哥,他来咱们家玩,我很开心……” 董曼丽看着严欣欣,十几岁的孩子,正是青春期,情窦初开的时候,少女们都像花一样绽放,可是严欣欣因为腿的关系,却不能出去玩,这让她越想越伤心,现在严欣欣说喜欢哪个男孩子,算了那就让他来吧,于是董曼丽也就不在生气,反而很欢迎李浩然。 “傻孩子,你别担心你姐姐,一会妈妈带你出去散心,顺便准备一下去治疗的事情”董曼丽叹了口气,到现在严欣欣还在撒谎,严歌苓早就和她说过,李浩然和她在一起的事情了,当时她很震惊,但是仔细回想了一下,严欣欣提到李浩然的时候的羞涩,并不是装出来的,这个孩子的确喜欢李浩然,但是李浩然并不喜欢她。 当时她太心疼小女儿了,所以就断然拒绝了大女儿谈恋爱的请求。虽然她知道私底下,李浩然还是经常来她家,但是只要不在明面上承认这一点,她想严欣欣的心里就会好受一点,董曼丽走出了房间,找到了严歌苓。 “你也听了你妹妹的话吧,不是不借给你,是因为你妹妹需要这笔钱,那书法在想想办法吧”董曼丽说道,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眼下的局面。 “如果不赔偿的话,我就要去坐牢,或者去陪校长,妈妈你懂我的意思吗”绝望的严歌苓终于把隐瞒的一切都说了出来,因为她是自私的,她想到了李浩然,她不想去因为赔偿的事情,失去清白的身体,只能求助于妈妈,手术的事情,并不是最着急的。 “你不能去做那事情”董曼丽也惊讶了,居然还有着一层,她当然不会同意,“但是,你妹妹不能耽误了,实在没办法的话,你就去承担吧,毕竟是你搞丢的东西” “你眼里只有妹妹”严歌苓惊讶了,董曼丽居然让她去坐牢,她可是她的亲生女儿,这话太冷血无情了,严歌苓没想到,她以为母亲听了她的讲述,会选择帮她的,没想到居然还是要帮妹妹做手术。 两个人的争吵引来了严欣欣,严欣欣推着轮椅出来:“你们的话我都听见了,妈妈你去帮姐姐吧,我还是继续当个残疾人吧,本来以为,本来以为可以和姐姐一样穿漂亮的裙子了,但是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可能注定我就是个瘸子吧” “不会的,我会帮你做手术,可怜的欣欣”董曼丽说道,她也忍不住哭了,都是亲生的女儿,她也想都管,但是没有那个能力。 “可怜?她一点都不可怜,一点也不,果然,我就是期待了一次,没想到一切都没有变化,至于你,严欣欣你做手术吧,我的事情我自己处理”严歌苓说道,她抬头看严欣欣,而是极为冷漠的一眼。其实这才是这正的严歌苓,那个每天照顾妹妹,每天都帮妹妹出去散心,每次都第一时间带着漂亮裙子来看妹妹的并不是真正的严歌苓,真正的严歌苓很讨厌很讨厌严欣欣。 “还有你还是不要穿裙子了,因为太丑了”严歌苓说道,严欣欣很震惊的看了严歌苓一眼,委屈的哭了起来,董曼丽看到后,走过来打了严歌苓一巴掌,她实在是不能忍受严歌苓的话,太过恶毒了。 “这个家,我再也不会回来了”严歌苓生气的走了出去,这一走再回来的时候,已经过了五年。(未完待续。) 九十九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董曼丽唱着生日歌,然后把蛋糕摆在了桌子上,旁边还有很多美食。 “吃蛋糕咯”严歌苓开心的说道,今天是她的生日,她好多天以前就开始盼望着这个日子了,于是严歌苓兴奋的举着蛋糕刀朝蛋糕伸去,但是董曼丽却拿走了蛋糕刀递到了严欣欣手里。 “生日快乐,欣欣”董曼丽说道,然后把蛋糕赠送的蛋糕帽戴到了严欣欣头上,严欣欣开心的切着蛋糕,切给了严歌苓最大的一块,严歌苓拿到了蛋糕,吃了几口,然后就说吃饱了,回到了房间。 外面董曼丽和严欣欣还在庆祝着生日,严歌苓却在房间里哭了起来。又是这样,妈妈又把蛋糕帽给了妹妹,蛋糕只赠送一个蛋糕帽,因为过生日的只有一个人,但是她家确实两个啊。 严欣欣和严歌苓虽然不同岁,但是确实同一天生日,但是每一次,蛋糕帽都是戴给严欣欣,就算严歌苓带上,也会被摘下来呆到严欣欣头上,严歌苓不想吃蛋糕了,甚至她都不想过生日。 “严欣欣,一点都不可怜”严歌苓从家出来后哭着说道这句话,这才是她内心真实的想法,她一点都不觉得妹妹可怜。双腿残疾,但是却去了所有她想去的地方。家里不是很富裕,但是董曼丽为了弥补严欣欣出不去的遗憾,带着严欣欣去了很多好玩的地方,不能穿漂亮的裙子,但是严欣欣却拥有昂贵而精致的布娃娃,严歌苓只有最便宜的玩偶。妹妹很可怜,你乖一点,这次妈妈先给妹妹买芭比。妹妹很可怜,你乖一点,你成绩一直都很好下次带你去旅游,先带妹妹去,妹妹很可怜,你乖一点,…… “严欣欣一点都不可怜”这才是严歌苓心中的想法,她一点都不觉得妹妹可怜,董曼丽太偏心了,给了严欣欣太多的宠爱,相比较之下,严歌苓很愿意和严欣欣互换角色,这样就可以得到董曼丽的爱了,严歌苓打电话给李浩然,这是她最后的希望了。 但是电话却打不通,严歌苓有些疑惑,思索之下她登录了李浩然的微信,却在联系人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严欣欣,严歌苓点开聊天记录,却呆住了,满满的聊天记录,甚至有一些还是李浩然所说的工作时间发出去的。 “你想我吗?想的话,明天去找你”“你不要难过,在我眼里你是很漂亮的一个女孩”“你和你姐姐,我还是觉得你比较温柔” “浩然哥哥,我真的很喜欢你,可是我是个残疾人,我不能像健康人一样陪你,但是我会更加温柔的对待你,还有接吻的感觉真好” 严欣欣和李浩然,严歌苓不敢相信的翻阅着从前的记录,李浩然的密码大多是她的生日,虽然李浩然从来没有说过她的密码,但是细心的严歌苓早已发现了李浩然的习惯,这次登录,却让她发现了这么震惊的事情, 亲情,爱情都被严欣欣夺走了,她到底有什么可怜的,到底还有什么资格抱怨自己可怜,严歌苓擦干了眼泪,扔掉了手机,她什么都不需要,她现在做的就是靠自己,严歌苓来到了学校…… 李浩然的手机振动了一下,上面提示他账号异地登录,这让他疑惑了一下,因为他并没有告诉别人密码,难道是严歌苓,不,李浩然摇了摇头,严歌苓虽然有可能知道他密码,但是事不会登陆的,因为他太了解严歌苓了。 严歌苓是一个非常无趣的女人,高中的时候,他被严歌苓的勤奋所吸引,这个女孩的努力,还有拼搏,让他很喜欢,于是他开始追求严歌苓,也认识了严歌苓的妹妹严欣欣。 刚开始只觉得严歌苓真是太辛苦了,需要照顾一个残疾的妹妹,所以他更加疼爱严歌苓。在大学毕业后,他们正式交往,虽然严歌苓的妈妈不太喜欢他,但是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去追去严歌苓,直到有一天…… 严歌苓出去买菜,家里只剩下他和严欣欣,突然听到了严欣欣的房间里传来“啊,好疼”的一声,于是李浩然跑到了严欣欣的房间,原来是严歌苓摔倒了地上,于是李浩然很自然的去抱严欣欣,却无意间碰到了一个柔软的地方,李浩然不仅脸红了起来。 更令他没想到的是,严欣欣居然在他脸上亲了一下,然后柔柔的说道:“浩然哥,我很喜欢你”李浩然放下严欣欣,惊慌失措的跑了出去,就连严歌苓喊他吃饭都没有留下, 回去后,他总是回忆那一刻,不经意间,记忆里那个有残缺的小女孩已经长大了,变得和严歌苓一样的美丽了,甚至因为自身的柔弱,更加具有吸引力,因为严欣欣是残疾的关系,他很少关注严欣欣,但是从哪以后,他总是忍不住多看两眼严欣欣,越看越觉得,严欣欣仿佛要比严歌苓更加的有魅力。 “我要出去买菜了,你吃完饭再走吧,我先出去了”严歌苓说完后便出去,就留下李浩然一个人,李浩然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不经意的就想起了上次发生的事情,刚好严欣欣突然开口道:“可以帮我倒杯水吗?”李浩然不在乱想,去帮严欣欣倒水,上次的事情是个意外吧,不要乱想了,你喜欢的是严歌苓,李浩然不断的提醒自己。 严欣欣接过水,少女因为长久呆在家中,皮肤很是白湛,双手更是细若无骨。李浩然不由的盯着看起来,严欣欣喝完水以后,把水放在桌子上,看到李浩然盯着他,开口说道:“浩然哥,你和我姐姐恋爱了吧” “嗯”李浩然点了点头,严欣欣看着李浩然,双眼无辜的说道:“那不知道接吻是什么感受呢?”李浩然一愣,最终他下决定一般的说道:“那么,就让我来告诉你是什么感受”(未完待续。) 一百章 这是一家咖啡厅,叫做雕琢时光,环境优雅,而且很安静。店内分上架两层,上层摆着很多木质小桌,下层则又不一样装扮的很是奢华的样子,这就是这家咖啡厅吸引别人的原因,朴实奢华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那个人又来了,真是很准时的顾客”店长笑了笑,看了看一个男子,这个店内有着最低消费一百,但是同样,你也可以点一杯咖啡就坐一天,比如上面的那个男人,总是每天下午一点就来到店里,点一杯焦糖咖啡就坐一天,然后大约六七点离开,每天都这样,让他对他的印象加深了起来。 “虽然他每次都是最低消费,但是好歹也是老顾客了,今天是周年店庆,你去把这份甜点给他端上去”店长吩咐着服务员,有个穿着员工衣服的女孩点了点头,端着甜点走上了楼。 这个女孩就是严歌苓,距离那件事情发生已经过了两年了,当年严歌苓去找了校长,之后的事情严歌苓不愿意去回忆了,这是她记忆里最恶心的地方,严歌苓没有办法继续待在那座城市,就去了另一个地方,但是到了这个地方之后,因为身份证的关系,还有种种,严歌苓没有找到好的工作,只能在一家开咖啡店里打工。 “今天是雕琢时光的店庆,这是送给您的甜点”严歌苓说道,那人抬头看了严歌苓一眼,刚好严歌苓也在打量着他,穿的怎么说,对于他这个年级的人来说,有点不太合适,总是一副宅男的样子,但是眼神却异常的明亮,倒是填色了几分。 “你以前不是干服务员的吧”男子开口说道,严歌苓一愣,这感觉好准,于是点了点头,又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男子并没有回答严歌苓的话,而是自我介绍到:“严步征” “真巧,和我一个姓,我叫严歌苓,现在可以回答我的问题了吧”严歌苓问道,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眼前的这个男子,不一般,就和当年的,想起李浩然,严格灵心中又是一阵的酸涩,但是很快便掩盖过去了。 “干我们这行的,观察人比较在行”严歩征说道,严歌苓笑了笑,这回答倒是有趣的紧:“干你这行的,我看你可不像是个警察”” “我写东西。” 听到这个回答,严歌苓有些茫然了一下,曾几何时,她也是一直在写东西,但是她还是装作不解的说道,写东西?什么东西?” “写小说,写故事,写书。”严步征说道,他看着眼前的这个女孩,其实他之前一直都去隔壁的快餐店码字,但是那天无意间见了这个女孩一眼,他就开始了去这家店,虽然这家店要比快餐店贵许多。 “那么,你是作家?”严歌苓说道,她的表情似笑非笑,没想到还能在遇到这方面的人,严歌苓之前也是和文字打交道的,但是如今面对的却是杯子和咖啡豆。 “如果你觉得是的话。”严歩征说道,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算什么,他在一个叫做小说网的地方写小说,每天更新四千字,一个月仅有六百的全勤,剩下的就是靠读者的订阅,最开始写书的时候,要签约之后还要上架,在这个过程一分钱都没有,这还是最开始,后来慢慢的写了有经验,他的手速快了起来,一天更新六千字,所以他开了新书,这一次他写的很精细,成绩比之前好了很多,可以做到勉强温饱,不然就比如这个店里最低一百块钱的消费标准,他一个月就只能看这个女孩六次了。 每次和别人说自己写小说的,大家都会说作家啊,但是他却不愿意承认,他始终觉得自己不太适合这个词,要说来,写手这个词更适合他啊,为了仅有不多的稿费,去水字数去写那些没有营养的东西,但是人总是显示的,如果不写这些没有营养的话,他的小说可能就一无是处了。 严歌苓听了严歩征的话所以微微一笑,这让严歩征有些紧张,严歌苓看出了眼前这个人,他似乎有些窘迫,严歌苓并是不是很理解,因为她觉得写小说是个幸福的事情,只要有那个医院,她可以变成任何一个人,比如她以前就喜欢写一本小说,现在不知道还在不在,书名很幼稚叫做小公主。 书里的严歌苓就是一个小公主,受尽宠爱,尤其是母亲,更是对她疼爱有加,所以她写这些的时候是快乐的,她写小说的时候,甚至感觉自己写的而一切都是真实的,自己就是那个小公主,受尽宠爱的那个人,甚至有一段时间,严歌苓都会朝着董曼丽撒娇…… 想到以前的事情,严歌苓又摇了摇头,不愿意在回忆,她看着眼前这个男子,有些突兀的问道:“那你以后还写小说吗?” “是啊,我以后要当小说家哦,所以这些当然还不够,我需要写很多小说,这样我就就可以积累粉丝啊,提高我的等级,推荐也会多,总之我会继续写的,因为……”提到这个,严歩征的话多了起来,因为好久没有人愿意听他将这些琐碎的事情,他需要一种,崇拜感,但是可惜的是,却没有 “那以后你可以以我的名字写一部小说吗?一定要喜剧哦,”严歌苓打断了严歩征的话,开口要求到 “为什么一定要喜剧啊,悲剧也很唯美啊”严歩征有些不解,小说很少有些喜剧的,因为读者更喜欢看悲情的小说,这样的小说更符合市场。 “我这一生没有让任何人幸福过,连自己都没有......我只是想让自己,只是名字幸福一下也好,好吗?这个要求有些突兀了,但是如果可以,希望你答应我”严歌苓想起了自己那本小公主,现在已经没有时间去写了,如果有人能继续写另一本,也是很好的。 “我,我答应你,明天我还来,现在我先走了”严歩征匆匆的走了,就在刚才,严歌苓流露出一种吸引力,是那种很致命的吸引力,这有些冲击到了宅男严歩征,他只能匆匆逃离。 (未完待续。) 一百零一章 结婚的时候,需要什么?,没有什么比一份浪漫的誓词更加重要的了,古代的时候,那时候新娘新郎不见面,都听媒妁之言,结婚时新娘盖着红盖头,拜堂时听行礼官号令,一拜天地,二拜高堂,然后是夫妻对拜,送入洞房。行礼官和亲友会祝他们白头到老、早生贵子。整个过程中夫妻双方是不讲话的,动作礼节比较多,谈不上有结婚誓词。但是到了在繁华又落寞的民国时代,在哪个旧王朝逝去,新王朝来临的时代,已经有了结婚誓词这个东西。 民国的时候的散发着来自历史深处的香气,而那些相爱过的人,已经湮灭在历史的尘烟里。而他们结婚的誓词,却依旧保留了下来: 喜今日赤绳系定,珠联璧合。卜他年白头永偕,桂馥兰馨。此证! 喜今日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 喜今日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结从兹缔结良缘,订成佳偶,赤绳早系,白首永偕,花好月圆,欣燕尔之,将泳海枯石烂,指鸳侣而先盟,谨订此约。 从兹缔结良缘,订成佳偶,赤绳早系,白首永偕,花好月圆,欣燕尔之,将泳海枯石烂,指鸳侣而先盟,谨订此约。 嘉礼初成,良缘遂缔。情敦鹣鲽,愿相敬之如宾;祥叶螽麟,定克昌于厥后。同心同德,宜室宜家。永结鸾俦,共盟鸳蝶,此证。 民国的时代结婚誓词满含书卷气,到了现代,结婚时此已经简单了许多,更加的贴近生活: 我娶你,做我的妻子。我用最真诚的喜乐迎接你进入我的生命,使我们合而为一、成为一体。我要成为爱你、对你忠心的丈夫。照、帮助你。我承诺,以最深的爱爱你,以最完全的心意关心你,以最温柔的态度照顾你。我承诺,你在我生命中的地位,是最重要的。我承诺,我带领我们的生活进入充满信、望、爱的生活。无论在前面的是平安顺遂或是威吓险阻,让我们一起白头偕老。在这婚姻的圣日,在众人面前,我对你承诺,我将永远成为爱你、对你忠心的丈夫。 我嫁你,做我的丈夫。我用最真诚的喜乐,与你共赴新的生命。正如同你承诺将你的生命及全部的爱给我,我也同样欢喜将我的生命给你,我也将信赖你。因此我愿意对你说,_____,我会爱护你、顺服你、照顾你并要让你喜乐。我将帮助你、安慰你并鼓励你。因此,在我们一生中,无论遭遇什麼,我愿意对你承诺,我将成为你顺服、忠心的妻子。 而如今,在一家普通的酒店里,有一对新人在宣誓着独特的宣誓词: 我讲保证,严歌苓将是我永远的女主角,而且我要让她幸福快乐,让她从此以后的生活变成另一本幸福的故事,我在此保证,我会让严歌苓不在流泪,不在悲伤,永远快乐。 严歩征看着眼前的严歌苓,穿着白色的婚纱,更加的美丽动人,他现在很感谢自己当初总是去雕琢时光的咖啡厅,不然怎么会遇到严歌苓,并且和她相识相知相爱。 我严歌苓,将成为严歩征永远的读者,严歌苓也在宣誓这,认识严歩征以后,严歌苓才知道为何当时严歩征会出现窘迫的样子,那次谈话之后,第二天严歩征就开始以她的名字写小说,但是成绩很差,不过严歌苓却每天看着,追着小说。 其实那本小说成绩很差,严歩征早应该放弃不写了,但是他总是想到那天谈话,严歌苓的忧伤,于是他坚持写着,严歌苓也慢慢知道了写小说的一些事情,她也开口说过,严歩征不必写这本小说了,但是严歩征还是坚持着,终于在一年后,严歩征写完了小说,而严歌苓是唯一看到最后一章的人: 这本小说完结了,说实话,这本小说很差,连上架的资格都没有得到,但是我敢说,这是我写的最开心的一部小说,因为我码字不在痛苦,而是快乐的。 小说的女主角是我认识的一个女生,她不仅长得美丽,而且还有很吸引我,我总是觉得这是一个有故事的女生,只是她的故事并不美好,很悲伤的样子,于是我发誓要写一个完美的故事给她。 小说完结了,这是我的完结感言,但是更是我的心里话,严歌苓,我爱你,我一直爱你,我现在只是个扑街的写手,但是我真的很爱你,我虽然现在只能做到在小说里给你幸福,但是我会努力,会努力成功,让你在生活中也幸福。 最后,我发誓,我会让你的生活,不在是悲剧。 严歌苓看着完结感言,她内心做着激烈的挣扎,她很爱严歩征,但是她想起从前发生的事情,她就有些不敢,但是她还是给严歩征评论了一句话: 我将是你永远的读者 严歩征看到这条评论,他改变了注意,他不想在等待了,他要直接去找严歌苓表白,没人知道,读者对于作者的重要,每一个熬夜的夜晚,只要看看读者的评论他们都会继续码字,一个永远的读者,他无论如何都不能失去,于是严歩征去和严歌苓求婚了。 一个扑街的小说作者和一个只能在小说中幸福的女人,原本看起来是多么的悲哀,但是幸运的是,严歌苓答应了严歩征的求婚,于是他们变成了永远永远忠实读者的小说作者和幸福的女人。 “看样子她过的很幸福,怎么会自杀呢?”毕安看到这一页,有些不解,严歌苓字里行间都透露着慢慢的幸福,他不明白到底又是什么,会让严歌苓走上了自杀的路(未完待续。) 一百零二张 “你好请问您是严歩征吗?我们决定出版您的小说,喂喂喂,您还在吗?”严歩征愣愣的听着对方的话,许久在回应过去,开始和对方讨论起来。 原来严歌苓结婚以后,开始在微博转发起了严歩征的小说,很多人被他们的爱情故事吸引,纷纷开始追起来,严歩征换了马甲开了新书,很少去看以前的作品,自然不自知道。 “这么多点击和推荐”严歩征打开以前的小说,震惊了起来,没想到居然得到这么多推荐和点击,数据上写的清清楚楚,他为严歌苓写的那本小说,上了风云榜的第一,而且下面还有密密麻麻的评论: 小兔子112138:微博追来的,强力虐狗,在这里冒个泡,万一有人看上我呢,缘分这种事说不准。 十年花开:说实话真本书很烂,别打我听我说完,我说的烂是说这本书的剧情还是爽点都不是我喜欢的那种书,但是我很喜欢这本书的故事,为一个女孩,写她的故事。这让我想起我的从前,十七岁的时候,捉到一只蝉,就以为捉到了整个夏天,也同样爱上了一个女孩,就以为能和她走到永远。我高中的时候,也是个文艺青年吧,在大家都忙着高考的时候,我仍旧在读小说追诗句写着我的诗句,做着我的文学梦,为着我的梦想。而她在是在写一套有一套的卷子,她是个很乖的女孩,一直听父母的话,好好学习,虽然性格不同,但是我们还是在一起了。 但是我没你幸运,作者,我记得我高中写的小说,是玄幻的,书名就不说了,里面的女主角就是用了她的名字,不只是这本,以后我小说里所有的女主角都是用她的名字,但是可惜的是她没有看过。 高考我的成绩很差,连专科都上不了,于是我去打工了,而她考上了大学,我还记得成绩出了那天,她考的很好,但是却哭的很伤心,她一直在怪我,怪我不好好学习,怪我整日看小说,但是当时的我怎么会理解她,我说她不懂我,然后离开了她,去打了工。 后来工作稳定了,我才明白了她,女生要比男生早熟,所以当时还是学生的她已经想到了后面的种种,想到了我们将要遇到的困难,可惜的是我不懂,我还在怪她,我的小说没有像这本一样扑街,用你们的话来说我也算个小神了,但是前几天,我遇到的她却是在她的婚礼上。 她结婚了,嫁给了她大学的同学。我想如果当初我没有任性,而是仍旧去关怀她,可能现在娶她的就是我,我比现在她嫁的男人优秀,但是我却没有娶她的资格。现在我有很多的读者,但是听说她不爱看小说,高中的时候,明明是她仔仔细细的去抄写我的小说,帮我打到网上。 好好珍惜你的妻子吧,拥有一辈子的读者,是值得骄傲的事情。 酗酒夫人:看了上面人的评论,我也想到了我以前喜欢的男孩子,他也喜欢写小说,但是我却不喜欢。因为我不太理解这个,我更希望他学个好就业的工作。于是我们发生了分歧,分手了。他后来恋爱了,新的女友对他很好,也很支持他,他们结婚了。而我还是一个人,我总是用小号去看他空间,我看得出他们的生活并不富裕,但是却显得很开心,那个女孩总是洋溢的幸福的笑容,有次下雨,我在打车,打了很久没有打到,就打电话找人接我。等待的时候,我开始看空间,那个女孩发了一张照片,是他骑着电动去冒雨接她,后来接我的人到了,然后不知道为什么,我哭了。要是给我个机会,我会不再总是催促他,我会陪着他,我会一直支持他,可是时光不能返回,他再也不属于我了。从你的微博而来,我一直很好奇那个女孩为什么可以一直支持他,看了你的微博我明白了,可能我当初不够爱他,后来等爱的时候,却也没资格了。 三岁屁桃君:我从事的职业倒是和写小说无关,我是搞软件开发的,我也有一个女友,她是公司的文员,她很漂亮,也不知道走了什么运气我能追到她,但是我很自卑,她不知道,有时候发脾气吵架,她总是很温柔的安慰我,但是越这样,我就越惭愧。写小说扑街了有惨,但是我们这一行失败了,要更惨,花好几年做出来的软件,如果失败了,就一无所有,人生能有几个几年,我太害怕了,我不想耽误她,所以我想离开她。因为我带给不了她需要的安全感,我看过她的微博,她的个签是这一生颠沛流离,希望有人把我妥善珍藏,免我苦,免我惊,免我无枝可依。可惜的是,我做不到,所以我一直在放弃,但是如今我想改变了,我不能在逃避了,她这么爱我,我带给她的不能是逃避,我要奋斗,现在是半夜三天,我还在制作软件,很辛苦,但是我会努力,就如作者一般,我也要在软件做完的时候,去和她表白,祝福你们,也祝福我们,祝福所有相爱和为了梦想奋斗的人。 严歩征写了很多类型的小说,玄幻的,几十万字是开头,五十万字才开局,一百万字才是一个发展,他写了三百万字,完结的时候,只有十八个人。他也写了灵异,忍着恶心和恐惧,去搜集那些传说,禁忌,去想像那些可怕的情节,订阅的时候,只有二十,均订只有5。他也随波逐流写了都市,写着他不喜欢的剧情,却还是扑街。 然后这一本,没有想过追求成绩,只是为了一个他爱的女生所写,只是单纯的想让她开心。结果却有了很多的读者,还上了热搜榜,最后做到了他一直想却不敢说的梦想——出版。 “谢谢你,严歌苓”严歩征亲了亲严歌苓的额头,他以为他们能一直相爱,却没想到仅仅五年,一切就不一样了。(未完待续。) 一百零三章 “不想码字,不想码字,好烦啊不想码字”严歩征抱着头,有些痛苦的,距离他上一本书出版已经过了五年,那一本书很成功,给他带来了不小的利润,他也顺理成章的加入了作家协会,但是另一方面,他要承受巨大的压力,编辑和很期待他的下一本小说,然而他却毫无头绪。 在之后,他又写了几篇番外,讲述他和严歌苓结婚后的生活,最开始还有很多读者追,但是慢慢的很多人就放弃了,就连之前写的那本,也在一年后被其他小说取代了风云榜,现在打开微博,虽然还能搜到他的小说但已经远不如最开始那样受欢迎,工作的人可以在工作一段时间后休息,码字的人确实一天也不能停歇。 每天都需要固定更新字数,只要有一天没有更新,那么很惨的就是一个月都白写了,这个月的稿费已经没有了,严歩征不想这样,因为这样的话,是很难写出好的邪说的,他想去一个地方,静静的歇一段时间,但是现实生活却不允许这样,他每天都需要更新,不更新的话就没有稿费。 “先吃饭吧,饭都冷了,吃完再写吧,不要着急”严歌苓说道,她做晚饭已经快半小时了,可是严歩征还在我司码字,没有出来吃饭,这让她有些着急,于是跑到卧室里喊严歩征吃饭。 “吃什么吃啊,你没看我在码字,你再看看表已经十一点三十四了,要是我十二点以前写不完,这个月就白写了,我拿什么养活你啊,别打扰我了”严歩征有些语气不善的说道, “你这是什么态度,我喊你吃饭错了吗?明明六点多就坐在哪里,写到现在都没写完,怪我吗?就知道和我吼,我也过的很辛苦好吗”严歌苓有些委屈,她今天在咖啡厅里受了委屈,其实不是她的错,明明是经理的问题,但是却推到她身上,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做饭,没想到严歩征确实这样的态度,让她很委屈。 “对不起,严歌苓,我态度不好,你先吃饭吧,我继续码字”严歩征有些愧疚的说道,想安慰严歌苓,但是看越来越快的时间,还有半小时,写不完的话这月的稿费真的泡汤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严歩征的努力下,他的小说取得了成功,也去了作家班学习,从一个小说家成为了作家,但是严歩征却不开心了,反而更加的抑郁。 写手需要每天更新,作家则不用,作家和严歩征想的一样,可以安安心心的写作。但是严歩征更加抑郁了起来,之前写小说为了稿费,很痛苦,但现在单单为了写小说,反而更加痛苦。 “不是这样的,不应该是这样,辣鸡,这是辣鸡”严歩征把写好的稿件又撕掉了,他对自己写的东西不满意,他深深的感受到了自己眼界的狭小,很多东西她没体验,也没经历过,根本写不出来。 “歩征,在写小说?”许晨进到了歩征的房间,许晨是歩征的同事,他也是作协里的一员,他带了东西来庆贺歩征的小说取得的成绩,却发现歩征的脸色很不好。 “总觉得缺点什么,还是太差了”严歩征丢给徐晨一根烟,然后他自己也抽了起来,现在才知道,作家的辛苦,不能像之前一样随心所欲的写,每一个文章都需要先写好大纲,才能动笔。 “慢慢来,不行的话去旅游散散心,那样最有助于激发灵感了”徐晨感同身受,对于他们来说,灵感是非常重要的东西,没有灵感的话,的确什么都写不出来,就算坐在电脑一天,也一个字也不出来。 “比不上你,我还有老婆要养活,哪里就和单身的你一样,可以去各地旅游激发灵感,我就得在家安心码字,然后努力挣钱去付电费,去付水费,还有一大堆,真是羡慕你,听说你前阵子去了西藏,怎么样,感觉如何”严歩征说道,上次小说得奖之后,他就让严歌苓辞职回到了家,所以现在家里的开销就靠他一个人。 “那里的天空真的是很美,那种美真的是无法用语言形容,我还遇到了很多朝圣的人,这一趟感悟的确挺深的,你真的也应该去来着,反正会拉以后,我的灵感就很多了,有时候都不知道怎么调和”徐晨有些烦恼的说道,。 “呵呵,我也想去,但是我去不了,对了,我上次看到说哪里有很多活佛,还有很多朝圣者,给我讲讲,我就当自己去过了”严歩征苦笑的说道。 “你太累了些,干这行的,绝不能被物质拖累,不然会很影响的”徐晨说道,他也知道严歩征和严歌苓的事情,不过,徐晨悄悄的看了严歌苓一眼,和他想想的不同,严歌苓是一个很美丽的女子,很漂亮,要是为了这样一个女子,倒也是值得,徐晨不再看严歌苓,继续和严歩征聊着写作的事情。 “吃点东西吧”严歌苓送了东西进来,然后又出去了。刚才她在门外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她心里很难受,明明严歩征已经很成功了,却因为养活家里,还是不能继续自己的创作,都是自己当初任性辞去了工作,不然严歩征不至于这么累,严歌苓心里很愧疚,严歌苓做了个决定,她决定去找工作,然后这样就不需要严歩征这么辛苦了。 但是很快她发现了一件事情,以前的工作已经满足不了他们的开销了,严歩征现在穿的衣服,已经不是从前的普普通通了,他要去参加作协的活动,还要去应酬,而且还有他们也换了房子,这个小区光是业务费就需要好几万,其实还有一件事,虽然严歩征没有告诉严歌苓,但是严歌苓知道。 作协有一个活动,是去外国进修三年,这对他们很有帮助,严歩征也有资格去,但是严歩征拒绝了,因为参加这个需要很多的钱,他们家虽然不像以前一样困苦,但是突然要拿出这么多钱,还是做不到的,于是严歩征只能拒绝。 (未完待续。) 一百零四章 抄袭 但是还来不及严歌苓去找工作,便出了另一件事情,严歩征的小说涉嫌抄袭,贴吧论坛,有人做出了对比调色盘,果然严歩征里面有很多句子都是从别的小说复制的,这些小说都是严歩征之前的小说,就是最开始需要码字更新那段时间写的,和现在没什么关系,但却影响了严歩征的名誉,于是严歩征被作协开除了。 严歩征和严歌苓的生活很快便有了变化,他们不得不卖掉房子,换了一股普通的地方。严歩征换了个马甲继续写小说,因为他只会干这个事情,却发现他已经不适合当写手了,因为他码字的速度太慢了根本赶不上更新,满足不了小说网站的要求,所以他的稿费很低很低。 不仅是物质上,严歩征和严歌苓的感情也出了问题,他们开始频繁的吵架,严歌苓拿着账单来到了卧室,严歩征还在码字,严歌苓有些生气的说道:“码字码字你就知道坐在电脑上码字,你看看这个月的电费,你就不能出去找一个正经的工作吗?不必你在家码字的挣得多,你看看你现在的钱,都不如我在餐馆刷盘子挣的钱,你看看家里,一天过得不如一天,今天交了电费,我连买菜的钱都没有” “我不码字我能干什么?你现在受不了,当初不是我,你能过得这么好?要是当初你不辞职的话,家里怎么又会有点积蓄,这样我就可以把钱给了他们,我也不会被作家协会开除,也不会落到这个样子”严歩征回复道,当初爆出抄袭事件以前,曾经有人给他打电话,告诉他只要出钱,就可以不把这件事情说出去,他也考虑过,但是严歌苓却不同意,因为家里没多少钱,而且严歌苓也觉得没什么大事,没想到后果这么大。 “怪我,一切都是怪我,都是我的错好的吧”严歌苓也生气起来,当初的事情她也没想到会闹得那么大,但是归根究底就是严歩征抄袭的事情,明明是他抄袭犯了错,现在却来怪她,严歌苓对严歩征越来越失望起来,没用的男人,严歌苓脱口而出,说完后也有点后悔,但是严歩征听到了却很生气。 “我没用,是我没用,我是一个没用的男人,我配不上你,我走好吧”严歩征把电脑朝着地上一摔,然后离开了严歌苓,严歌苓看到严歩征摔东西,脾气也上来,在严歩征脸上就打了一巴掌,严歩征正在气头上,又被严歌苓打了一巴掌,更加生气起来,于是他使劲推了一下严歌苓,严歌苓就倒在了地上,而严歩征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歩征,歩征在吗?嫂子你怎么在地上”徐晨刚进门,就发现严歌苓坐在了地上,他急忙跑过去把严歌苓扶了起来,而严歌苓则哭了起来。 “嫂子你别哭,发生什么事了?”徐晨说道,严歌苓讲完后,徐晨叹了口气:“我也正是为了这事来得,最近我得到一个消息,就是之前举报严歩征的那个人,也有抄袭的嫌疑,如果你们去告他,很可能就会恢复名誉,回到作协,就是打一场官司,还有疏通人,最少也需要几万块钱,去哪里搞这些钱,你们自己想想把,我先走了”徐晨走了,留下严歌苓一个人,严格林想和徐晨说的话。 “我有办法了”严歌苓说道,她想到如何拿到钱了,严歌苓换了衣服,然后拿着家里仅剩不多的钱,买了车票,严歌苓决定回到家里,就是那个最开始的地方。 严歌苓想到,虽然自己离开家好几年,但是毕竟还是自己的家,借点钱的话,董曼丽应该会同意,这样就解决了,严歌苓同时也在想和董曼丽,好多年没有见董曼丽,不知道董曼丽怎么样了,严歌苓想着家乡,很快便睡着了,等新来的时候,刚好下车。 但是让严歌苓万万没想到的时候,等到她回家的时候,家里已经没有人,严歌苓打开钱包,里面藏着一把钥匙,是以前的钥匙,她一直保存着,严歌苓常识性的用了一下,没想到居然打开了门,严歌苓走进房间,到处是灰尘,家具也都不见了,严歌苓走进她房间,她房间的东西都还在,严歌苓走进屋里,被呛的咳嗽了一下,突然发现卓字上放着一个小盒子,严歌苓拿过盒子,打开看,里面是一封信: 如果你不是我的姐姐严歌苓,请你不要看这封信,如果你是的话,那么我很开心,姐姐你终于回来了,因为这个时候我已经离开了这个城市,还有我的丈夫李浩然,而且我们再也不会回到这里了,姐姐我要给你讲述一个故事。 有一位母亲,她有一个丈夫还有一个女儿,后来她怀孕了,而她生产的那一天,也刚好是她大女儿的生日,她在产房里等待着他的孩子和丈夫,可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她的女儿和丈夫发生了车祸,他的丈夫受伤很严重死去了,而她的大女儿还有抢救的希望,于是便有了这么一段对话: 我现在要和你说一件事情,你的大女儿失血很严重,需要血,但是我们医院没有匹配的血型,如果在五个小时内,还找不到血,你的大女儿就要死去了,虽然这么说,很残酷,但是我必须告诉你这个情况。 用我的,用我的血,只要能救我女儿,我干什么都可以。 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是很抱歉,你的血不符合血型,她的父亲倒是可以,但是已经,对不起我希望你能忍住悲痛,她父亲受伤太严重已经去世了,为了你大女儿的性命,我们背着你做了一件事情,希望你可以原谅我们,一会就要出结果了,好了,出来了,结果检测,你刚生出的女孩,血型符合要求,可以捐血给你的大女儿,但是大面积的捐血,会给你的小女儿造成很大的伤害,你的小女儿很可能以后,会又缺陷,现在轮到你做决定了。(未完待续。) 一八零五章 姐姐,这个故事是不是很熟悉,没错,我就是那个小女儿,我的缺陷就是残疾,现在呢,我的姐姐,这么多年,你是不是一直觉得妈妈偏心,读到这里,你还觉得妈妈偏心吗?所以我恨你姐姐,这么多年,自从我知道当年发生的事情后,我一直都恨你。 你还记不记得你小时候一直想要童话书,其实妈妈给你买了,但是我每次都在你发现之前给藏了起来,等到妈妈问的时候,我就说是我想亲自给你,但其实这些书一直都被我藏着,因为我恨啊,恨你,我想让你不快乐,我想让你觉得你自己是一个被抛弃的女孩,后来你离开了,我才觉得我做的一切都好无聊,现在我把书都还给你,你我只见就互不相欠了。 “灰姑娘,白雪公主,小红帽”严歌苓看着这三本书,在信的下面原来是这三本书,原来董曼丽一直是爱她的,但是自己却误会了母亲这么多年,严歌苓很悔恨。 “安徒生童话?那是什么东西”毕安不解的问道,他自然不可能看过童话,范无也不知道摇了摇头,他们在严歌苓房间寻找和,既然这书是董曼丽留给严歌苓的,那么她肯定一直保存着,终于在书柜里,范无和毕安找到了这本书,上面虽然有尘土,但是被保存的很好,可是奇怪的是,他们都没有被拆开。 “怎么会不拆开看呢?”毕安有些不解,范无却说道:“你看这是严歌苓很小的时候想要的东西,很可能这是他们很流行的故事,就和我们当年听得戏剧故事一样,虽然我们不知道,但是严歌苓肯定知道,” “那么就由我来拆开看看吧“”毕安好奇的说道,其实他听过这些,毕竟他以王二根表哥的身份生活过,但是那个时候他是直接从十八岁开始生活,自然也不可能接触童话。 毕安开始读了起来,灰姑娘的剧情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富人的妻子得了重病,在临终前,她把自己的独生女儿叫到身边说:“乖女儿,妈去了以后会在九泉之下守护你、保佑你的。”说完她就闭上眼睛死了。她被葬在了花园里,小姑娘是一个虔诚而又善良的女孩,她每天都到她母亲的坟前去哭泣。冬天来了,大雪为她母亲的坟盖上了白色的毛毯。春风吹来,太阳又卸去了坟上的银装素裹。冬去春来,人过境迁,他爸爸又娶了另外一个妻子。新妻子带着她以前生的两个女儿一起来安家了。她们外表很美丽,但是内心却非常丑陋邪恶。她们到来之时,也就是这个可怜的小姑娘身受苦难之始。她们说:“要这样一个没用的饭桶在厅堂里干什么?谁想吃上面包,谁就得自己去挣得,滚到厨房里做厨房女佣去吧!”说完又脱去她漂亮的衣裳,给她换上灰色的旧外套,恶作剧似地嘲笑她,把她赶到厨房里去了。她被迫去干艰苦的活儿。每天天不亮就起来担水、生火、做饭、洗衣,而且还要忍受她们姐妹对她的漠视和折磨。到了晚上,她累得筋疲力尽时,连睡觉的床铺也没有,不得不睡在炉灶旁边的灰烬中,这一来她身上都沾满了灰烬,又脏,又难看,由于这个原因她们就叫她灰姑娘。有一次,父亲要到集市去,他问妻子的两个女儿,要他给她们带什么回来。第一个说:我要漂亮的衣裳。”第二个叫道:“我要珍珠和钻石。”他又对自己的女儿说:“孩子,你想要么?”灰姑娘说:“亲爱的爸爸,就把你回家路上碰着你帽子的第一根树枝折给我吧。”父亲回来时,他为前两个女儿带回了她们想要的漂亮衣服和珍珠钻石。在路上,他穿过一片浓密的矮树林时,有一根榛树枝条碰着了他,几乎把他的帽子都要扫下来了,所以他把这根树枝折下来带上了。回到家里时,他把树枝给了他女儿,她拿着树枝来到母亲的坟前,将它栽到了坟边。她每天都要到坟边哭三次,每次伤心地哭泣时,泪水就会不断地滴落在树枝上,浇灌着它,使树枝很快长成了一棵漂亮的大树。不久,有一只小鸟来树上筑巢,她与小鸟交谈起来。后来她想要什么,小鸟都会给她带来。国王为了给自己的儿子选择未婚妻,准备举办一个为期三天的盛大宴会,邀请了不少年青漂亮的姑娘来参加。王子打算从这些参加舞会的姑娘中选一个作自己的新娘。灰姑娘的两个姐姐也被邀请去参加。她们把她叫来说道:“现在来为我们梳好头发,擦亮鞋子,系好腰带,我们要去参加国王举办的舞会。”她按她们的要求给她们收拾打扮完毕后,禁不住哭了起来,因为她自己也想去参加舞会。她苦苦哀求她的继母让她去,可继母说道:“哎哟!灰姑娘,你也想去?你穿什么去呀!你连礼服也没有,甚至连舞也不会跳,你想去参加什么舞会啊?”灰姑娘不停地哀求着,为了摆脱她的纠缠,继母最后说道:“我把这一满盆碗豆倒进灰堆里去,如果你在两小时内把它们都拣出来了,你就可以去参加宴会。”说完,她将一盆碗豆倒进灰烬里,扬长而去。灰姑娘没办法,只好跑出后门来到花园里喊道:“掠过天空的鸽子和斑鸠,飞来吧!飞到这里来吧!快乐的鸟雀朋友们,飞来吧!快快飞到这里来吧!大伙快来帮我忙,快快拣出灰中的碗豆来吧!”先飞来的是从厨房窗子进来的两只白鸽,跟着飞来的是两只斑鸠,接着天空中所有的小鸟都叽叽喳喳地拍动着翅膀,飞到了灰堆上。小白鸽低下头开始在灰堆里拣起来,一颗一颗 地拣,不停地拣!其它的鸟儿也开始拣,一颗一颗地拣,不停地拣!它们把所有的好豆子都从灰里拣出来放到了一个盘子里面,只用一个小时就拣完了。她向它们道谢后,鸟雀从窗子里飞走开了。她怀着兴奋的心情,端着盘子去找继母,以为自己可以去参加舞宴了。但她却说道:“不行,不行!你这个邋遢女孩,你没有礼服,不会跳舞,你不能去。”灰姑娘又苦苦地哀求她让她去。继母这次说道:“如果你能在一个小时之内把这样的两盘碗豆从灰堆里拣出来,你就可以去了。”(未完待续。) 一百零六章 “好了,你不要再看了,后面的故事我和你讲吧,这个国家的国王要给他的儿子找一个妻子.就举行了舞会.邀请全国的女孩去参加.而在灰姑娘家.继母给了灰姑娘做不完的活..她两个丑陋的女儿穿着华丽的衣服去参加舞会.留下了灰姑娘..灰姑娘在后院时.一位仙女出现了.给她变出美丽的衣服..还有一双玻璃鞋..仙女将南瓜变成了马车将几只小老鼠变成了马..将一直马变成了车夫.在这灰姑娘去了皇宫..而这一切的一切将在午夜十二点全部消失...到了皇宫.王子看到了灰姑娘.不再理会其他的姑娘.只和她跳舞..在午夜十二点钟声响起时.灰姑娘不顾王子的挽留跑掉了..在跑的时候不小心掉了一只玻璃鞋..第二天.王子拿着这只玻璃鞋到处寻找那位姑娘..而这支玻璃鞋只有灰姑娘能穿的上.在最后一家、也就是灰姑娘家..两位继母的女儿都争着试穿..可惜这双鞋只有灰姑娘穿的下.在王子将要走的时候.灰姑娘走出来.要求穿一下.她坐在椅子上.穿上了玻璃鞋..王子认出了她.拉住她的手回了皇宫..从此、王子和灰姑娘过上幸福的生活了!!”范无受不了毕安沉迷于看童话,于是把后面的剧情直接说了出来。 毕安疑惑的看着范无:“你怎么知道,你都看过啊”范无点了点头,他好像知道毕安要问什么,于是继续说道:“这些童话流传性很广的,电影动画小说,都改变了很多,之后的两个你也别继续看了我直接和你说就好了”于是毕安抛弃了董曼丽买给严歌苓的小说,开始听范无讲述简单版的童话。 范无有些无语,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么无聊的事情,但是为了毕安不在继续像个智障一样看童话书,他还是开口了:“白雪公主的话是这样的,在这个故事中,她是一个国王的女儿。七岁的她因为漂亮而遭到继母的嫉妒,她的继母甚至想谋杀她。爱虚荣的王后从一面魔镜中得知,小小年纪的白雪公主的美貌超过了她,成了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人。王后指使她的猎人把白雪公主杀死在森林里,并把她的肝和肺带回来。(在有些版本中,是带回她的心脏)白雪公主逃脱了,而且在一群小矮人的家中找到了一个避难所。然而,当小矮人们离开家去开矿的时候,白雪公主被伪装的邪恶王后看到了。王后尝试了三种方法试图杀死白雪公主,最后终于成功的使白雪公主吃下了一个有毒的苹果。但是白雪公主并没有立即死去。小矮人们把她安置在一个水晶棺材中并轮流持续监护着她.. 很多年过去了,突然的...当她被一个英俊的王子救活时,她刚好已经长大到适合嫁给他了。在举行婚礼是,邪恶的王后受到了惩罚。她被要求穿着被烧红的铁舞鞋跳舞。” 毕安看了看书中一厚沓的书,这么厚的内容,范无一会就讲完了,不由的让毕安开始怀疑故事的真实性,可是范无可没有在意,还是继续讲着:“小红帽的故事更简单了,从前有个人见人爱的小姑娘,喜欢戴着祖母送给她的一顶红色天鹅绒的帽子,于是大家就叫她小红帽。有一天,母亲叫她给外婆送食物,并嘱咐她不要离开大路,走得太远。小红帽在森林中遇见了狼,她从未见过狼,也不知道狼性残忍,于是把来森林中的目的告诉了狼。狼知道后诱骗小红帽去采野花,自己跑到林中小屋去把小红帽的外婆吃了。并装成外婆,等小红帽来找外婆时,狼一口把她吃掉了。后来一个猎人把小红帽和外婆从狼肚里救了出来。” 毕安吐槽道:“这些都是什么,我不知道严歌苓小时候怎么会想看这个,我原以为有多有意思,还有那个灰姑娘种的是什么东西,我感觉比你我的法力还要强大,还有那个白雪公主,七岁,七岁的美貌,难不成都要超过貂蝉了?最扯淡的就是这个小红帽了,为什么被吃掉以后,还可以从肚子里出来,难道那个狼是整个吞下去的吗?还有狼怎么会说话,难道是妖怪,狼为什么要去诱拐小红帽采花,然后再去吃她的外婆,他不可以直接吃掉小红帽,然后再去吃他外婆吗?小红帽应该对于他没有危险,还有狼是怎么装扮成外婆的,难道真的是妖,但是为什么要装扮,直接吃掉不就好了,之前两个割掉脚趾,我在地狱这么多年,人那么脆弱,挨上一鞭子都要嚎半天,怎么到了这里,他们割脚趾说割掉就割掉了,这都是些什么玩意” “童话知道吗?就是给小孩子看的,小孩子哪有这么多疑问,我看严歌苓之所以不拆开书,也可能是因为她和你也差不多,只会看到书的不合理,看不到书要表达的意思,小孩子只会想象白雪公主有多美,会想要和灰姑娘一样有求必应,还会明白要听妈妈的话,他们怎么会看到书的不合理”范无解释起来。 “他们终究会长大,所以小时候看的这些,又有什么意义,童话真是个奇怪的东西,我们那个时代没有,只有戏文这些不过转换一下剧情,好像也差不多”毕安笑着打趣道,他以前的时候看戏文,里面讲述的一些事情,在当时身为贵公子的他看来就非常可笑。 “还是继续看看严歌苓吧,难道是因为这个原因,她才自杀的,不过我看后面还写了很多,一定又发生了一些事情,才让那个他走到了这条路上”范无介意到,毕安点了点头,继续看起了严歌苓的日记。 严歌苓在回到家发现妹妹的信后,没有多留,买了回去的票,严歩征给严歌苓打电话,严歌苓也没有接,不知道如何解释这件事情。(未完待续。) 一百零七章 “你真的要干这份工作吗?”男子看着眼前的女生,外面穿着针织衫,里面穿着一个灰色的打底,长得倒是很漂亮,不过怎么也不像回来这里工作的人,他朝着旁边三娘使了使眼色,三娘心灵很会明白了他的意思,她对眼前的严歌苓说道:“你真的要来这里工作吗?那么,你去换了旁边那套衣服” 严歌苓朝着三娘指的方向看去,哪里放着一套衣服,严歌苓走过去一看,那是一套半透明的v领裙,而且偏好制服的样子,总之很暴露,严歌苓不由的犹豫起来。她真的要穿这样的衣服吗?严歌苓看了看三娘,三娘是这个ktv的妈妈,专门负责带他们这些所谓的公主。 一个月前,严歌苓从家里回来,看到的就是惊慌失措的严歩征,在严歩征的逼问下,严歌苓说出了自己的一切,包括和校长的事情,严歩征听了以后也没说什么,出去喝了一晚上的酒,第二天才被徐晨回来,但是回来的好像不是严歩征,仿佛是换了一个人一样。 回来的严歩征,变得很不一样,他不在对严歌苓温柔,反而经常打严格林,刚开始严歩征还觉得很愧疚和严歌苓道歉,后来就越打越严重,变得很过分起来。严歌苓刚开始还很生气的离开家中,但很快她就又回来了,她是一个没有娘家的人,有没有收入,离开了严歩征,她又能如何? “要是有钱打那个官司就好了,然后我就可以恢复名誉,重新加入作协,加入了作协哪里好愁生活,还不是大量大量的活动,哪里用在这里,又停电了,怎么又停电了,我不是教了电费了,怎么还停电了,还有你,每天就知道做这些垃圾,越来越难吃了,我辛辛苦苦工作一天,连顿好吃的都吃不上,我当初到底是为什么要娶你”严歩征抱怨道,他最近的脾气越来越大了,每天看着房东的嘴脸,还有编辑的蔑视,更多的还是生活的柴米油盐,让他变得斤斤计较起来,也染上了一个不好的习惯,那就是酗酒。 “千杯愁万般愁,一瓶酒解千忧,喝酒,喝酒,我还有喝,我还要喝”严歩征醉醺醺的说道,严歌苓把严歩征扶着回到了房间,严歩征又吐了起来,严歌苓治好帮严歩开始清理,严歌苓在卫生间清洗着严歩征的衣服,她越洗越烦躁,想和严歩征说几句,但是她站在门口却惊呆了 在卧室里,醉醺醺的严歩征像个孩子一样抱着枕头哭了起来,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抱着枕头,哭着,严歌苓看到这样的情景,既心疼又觉得可悲,曾几何时的严歩征是多么的意气风发,严歩征抱着枕头哭着,嘴里嘟囔着什么,严歌苓走进了才听清楚,严歩征再说着:“为什么骗我,为什么这样对我,我这么爱你,你为什么瞒着我,明明我什么都没有了,明明我什么都没有了,我只有你了,你为什么还要瞒着我,严歌苓,为什么” 严歩征说着说着就睡着了,他躺在床上,因为酗酒过多睡着,严歌苓看着严歩征,明明才刚三十岁,但是却已经有了白发,从最意义生发,最得意的时候,却遭遇了低估,而且最惨的是,这些事情原本是可以改变的,明明知道灾难可以改变,却眼睁睁的看着他发生,这才是最痛苦的,严歌苓完全理解着严歩征的心情,她明白了严歩征的不甘心和压抑,更多的是,严歌苓知道了自己的过去对严歩征造成了打击,原本以为的纯洁爱情,却有着那么不堪的过去,严歌苓看着严歩征,就当是她欠他的,她会帮他搞到那笔打官司的钱,然后悄悄地离开,退出这个男人的生活。 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什么,正当严歌苓因为找不到合适能赚钱的工作发愁的时候,有一个陌生的男子出现在了严歌苓桌子旁边。 “你好,你看起来很漂亮,我可以认识你一下吗?”男子坐在严歌苓桌子旁边,笑着搭讪道。 “还是不用了,我有点忙,先走了”看着搭讪的男子,严歌苓提防了的看了一眼后,决定离开。没想到男子又追了出来,不由的让严歌苓有些紧张起来,不过这次男子将一张卡片交到了严歌苓手中,开口说道:“其实我关注很久了,上次我在我朋友的饭店里吃饭,看到你找工作,还有刚才,你也是进这家店应聘工作吧,看来你很需要工作,但是你又都拒绝了,是因为工资太低吗?如果是这个原因的话,你可以考虑来这里” 严歌苓接过男子递来名片看到上面的内容后很生气,正准备斥责男子,但是看到男子似笑非笑看透一切的眼光后又放弃了,然后拿着卡片默默的走了。 “价钱你自然不必担心,你看看,在这里干一单,足足抵得上你在外面好几个月,只不过,我还是觉得你不太适合,那个衣服都是最简单的了,这个尺度你都受不了,后面的怎么玩啊”三娘走到严歌苓面前,伸手挑了挑严歌苓精致的下巴,这下巴倒比她在韩国做的下巴还要精致,的确是个美人胚子,不过三娘不经意的看了看严歌苓身上的衣服,是挺有品质的没错,但是这款式,是几年前的吧,看来还是过过好日子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破落了,不过刚刚好,她就喜欢这样人,便于掌控。 “对不起,我还是没办法接受,打扰了,我先离开了”严歌苓推开三娘的手,然后红了红脸,急匆匆的离开了这个地方,那个男子看着严歌苓的背影叹了一口气说道:“挺好的苗子,可惜了呢,这次你可是失手了,这姑娘可是没有答应在这里工作” “她啊,还会回来的信不信,一定会回来的,不信你走着瞧”三娘不在意的吸了口烟,在烟雾缭绕中,看着严歌苓的背影若有所思。(未完待续。) 一八零八章 只要是女人,无论是谁,都憧憬童话中那可爱的白雪公主啊灰姑娘啊,可是却不知道哪个地方的齿轮不对,未来憧憬成为白天鹅的,醒来却发现变成了黑压压的乌鸦,但是人生却只有一次,如果这是童话的话,那这童话就太残酷了。 “你不能继续在待在家了,什么时候上班?你不是去找工作了吗?严歌苓,难道你是和我开玩笑吗?”严歩征背对着严歌苓说道,严歌苓有些唯唯诺诺的,小声的说道:“严歩征,我觉得我不太适合这份工作,而且他们也没同意” “所以呢?所以呢?所以你就回来了吗?我真是高估你了严歌苓”“因为那份工作不太……” 一记耳光,严歌苓倒在地上,在摔倒的时候,严歌苓看了看严歩征,在破旧的拖鞋里,露出了有着破洞的袜子,是该给严歩征缝袜子了,严歌苓想到。 “不太好,有什么不太好,你看看我现在这份工作好不好?帮盗版网站码字,可笑真是可笑,我居然在座这样额事情,世界上哪里有工作是轻松地呢” 严歌苓没有反驳,她没办法和严歩征解释发生的事情,严歩征不再管严歌苓,然后拿出手机,看着里面的信息,他一直都在关注着作协的公众号,就算是被开除了。 “徐晨那小子,徐晨那小子居然去了培训会,没想到是他啊,哦哦哦,那小子家里有钱的,就算是写的烂又怎么样,他有钱啊,这可是我一直想去的,真是诶,真让人烦躁,这烦躁苦闷的生活,看看我现在,真是颓废,过的一点不如一天,还不如死掉,死掉”严歩征嘴里叨叨着,他又朝着厨房走去,里面放着买的酒。 “你不能再喝了”严歌苓说道,严歩征的身体去年被检测出了很严重的病,不能饮酒,可是严歌苓的劝解毫无作用,严歩征还是继续喝着酒。 “啪”厨房突然出来摔碎的声音,严歌苓走到厨房,只见地上有着玻璃瓶的渣,另一边严歩征愣愣的站着,他的手上有被玻璃划破的伤口,这让严歌苓很担心,严歌苓走过去,进一步的看清楚,只见严歩征的手上流着血,严歌苓拉着严歩征走到房间,想给他包扎。 “慢点,有点疼”“忍着一点,一会就好了”“痛死了,你个蠢女人”“在蠢我也是你媳妇啊” 严歩征的眼眶湿润了,他靠在了严歌苓的身上,就像一个孩子一样,严歌苓叹了一口气,抱了抱严歩征,严歩征的头在颤抖着,严歌苓感受到来了,严歩征他哭了,严歩征没有发出声音,只是把头埋再严歌苓身上,严歌苓拍了拍严歩征,小声的安慰着,没事的,没事的,都会过去的。 严歌苓没办法忘记这次的拥抱,不仅是因为严歩征的眼泪,更因为这将是她最后一次接触严歩征,话也不能这么说,严格来讲,这是严歌苓最后一次接触活着的严歩征,在之后,严歌苓接触到的就是严歩征的骨灰了。 “大中午的她又去了哪里?连饭都不做了,真的是越来越没谱了”严歩征抱怨道,他来到严歌苓的房间里,四处翻找着,这次他找到一个从没找到的东西,严歌苓的日记本。 “和我们一样,他也看到了这本日记”毕安感叹的说道,然后他捏起后面的一沓,如果按照严歌苓所说,严歩征死去的话,那么后面的内容他应该没有看过,他应该只是看了最后一页。 打开最后一页,果然上面出现了别的自己,不用多说应该就是严歩征的,他写了这么一句话,到让毕安疑惑了很久,倒是范无在一边解释起来:“这句话,出自人间失格这本书,这本书我看过出身于贵族家庭的大庭叶藏容貌清秀,气质不凡,但他似乎对周遭的人与事充满了焦虑和不安,于是经常有意做出拙劣、愚蠢的事来将自己深深地隐藏起来。所有人中,只有原本陌生的同学竹一看透了他的心思,两人更通过画作成为知己。在上京高等学校求学期间,叶藏偶然结识同一画塾的堀木正雄这是一个放浪形骸、不拘小节的家伙。堀木仿佛来自伊甸园的毒蛇,为叶藏打开了通往地狱的大门。从此,对生命失去希望的叶藏瑜伽沉迷于酒色以及万劫不复的堕落之中……爱情的反义词是死亡。我认为,这就是我得到的答案。在经济发达,文明程度较高的今日,生存的目的早已不仅仅是为了解决温饱并遗传后代,而是让自己以及自己所爱的人获得幸福。可以说,即使人与人之间的手段不一样,比如有些追求的是金钱带来的幸福,有些追求的是科研成就带来的幸福,有些追求的是获得权力带来的幸福,人们追求的最终目标却是一样的。利己之心是生而就有的,不过爱却是后天的。在成长的阶段,人类渐渐发现自己无法一个人过完一生,孤独感驱使着人通过寻求爱来获得救赎。” “你倒真是读了很多书,不过这本书我没读过,倒是我知道他的作者”毕安说道,以前曾经听王二根说过几句,貌似到了后来那个作者也自杀了,也是因为感情上的创伤,爱是伟大的,值得歌颂的,爱更是多人的。在人生之路上,建立在牺牲爱上的幸福是本末倒置的。友人间电话里的一声问候,亲人间生病时的一声安慰,爱人间落魄时的一句鼓励,正是人与人之间这份小小的爱使得一个人更坚强地活下去。不必因为自己内心深处的利己之心而感到不安,正是因为人类的这种看法才能体会到爱之美。 只不过人类太脆弱了些,毕安打了下一页,下一页上有着写水渍,看来是严歌苓哭了。 人,因丑而美。 人活着,并没有什么复杂的理由,仅仅因爱而生,为爱而活,最终被爱着逝去而已。(未完待续。) 一百零九章 小时候,谁都觉得自己的未来闪闪发光,不是吗?但是一旦长大,没有一件事会遂自己心愿。生而为人,对不起。 对不起我生而为人,却从来未能融入人的世界。我成名前曾认真的写着每一部作品,每一个句子和情节,都经过我精心的设计,而且不断的修改修改再修改但是得到的就是扑街,后来加入作协以后,明明写的不在那么认真,却从来不担心读者的问题,因为会有连续不断的推荐,挂着作协的名号,成绩没有低过。至于小说,最流行的不是好的小说,而是那些没有逻辑的文,就如九州黑暗之子里所说: 你们男性人类的梦境就是这样的,”岑旷吁了一口气,“成就霸业,占领天下,杀死一切看不顺眼的人,再把所有的财富和女人都收拢到自己的手里。” “大同小异,不过你总结的这几点还算到位,”叶空山说,“我早就建议过,要了解我们人类的文化,还得多读一些坊间流行的小说。你要是积累了一定的阅读量,就不会对刚才的梦境感到奇怪了——这年头一百本小说,九十九本都是帝王争霸,打斗厮杀,英雄美女爱来爱去,还都是些动不动就脱衣服的美女。” “欲望。”岑旷想了一会儿,说出这两个字。 叶空山满意地点点头:“没错。所谓欲望,就是对自己得不到的东西的渴求。你看看那些每天辛勤工作六七个对时、被监工抽得满身鞭痕还不敢还嘴、连媳妇都娶不起的穷汉们,下工之后找点这些小说来读,在臆想中自我代入——赚钱、娶十七八个漂亮老婆、把监工切成碎块油炸了下酒,也是一种蛮不错的娱乐方式么。 而人们为什么喜欢读这些小说,又或者这几千年来,大众的喜好从来没有变过。贾母笑道:“这些书就是一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这么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乡绅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绝代佳人’,只见了一个清俊男人,不管是亲是友,想起他的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象个佳人?就是满腹文章,做出这样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比如一个男人家,满腹的文章,去做贼,难道那王法看他是个才子就不入贼情一案了不成?可知那编书的是自己堵自己的嘴。再者,既说是世宦书香大家子的小姐,又知礼读书,连夫人都知书识礼的,就是告老还家,自然奶妈子丫头伏侍小姐的人也不少,怎么这些书上,凡有这样的事,就只小姐和紧跟的一个丫头知道?你们想想,那些人都是管做什么的?可是前言不答后语了不是?” 有个原故:编这样书的人,有一等妒人家富贵的,或者有求不遂心,所以编出来遭塌人家。再有一等人,他自己看了这些书,看邪了,想着得一个佳人才好,所以编出来取乐儿。他何尝知道那世宦读书人家儿的道理!别说那书上那些大家子,如今眼下拿着咱们这中等人家说起,也没那样的事。别叫他诌掉了下巴颏子罢。” 对不起我生而为人,却活不出个人样来。明明已经到了承担责任的年纪,却仍旧什么都做不了,我怎么会想到,我会成为一个打女人的男人,处于自卑还是出于羞愧,已经不重要了,但是严歌苓,我还是要和你说一句对不起,因为我辜负我最开始的诺言,没有让你如书里的人一样幸福,现代的灰姑娘故事里,美丽的灰姑娘与王子结合,后母的两个女儿也嫁给了两名伯爵,从此以后,大家相安无事地生活在一起。这个故事的雏形可以追溯到公元一世纪,的女人罗德庇斯。这两个故事除了水晶鞋和南瓜车,其他都很类似。而格林兄弟将美好的寓言转变成阴森的罪恶:在这个版本里,后母的两个女儿削足适履,以哄骗王子她们才是要所要寻找的。鸽子啄出她们的眼睛来警示王子。后半生中,后母的女儿成为瞎乞丐,而灰姑娘在宫廷里庸碌地消遣着时光,而这些血腥的背后却都被隐藏了起来。童话的背后都尚且充满着血腥和残酷,又何况现实,如果可以,我希望回到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我不会去和交谈,而是静静的看你,这样你可能会比现在幸福。 对不起我生而为人,却希望自己是个动物。如果我是个流浪狗,只需要管饱自己的肚子就是胜利。我可以随意享受这个世界的美好,我可以在阳光下晒暖,在草地里穿行,感受青草的的芬芳,阳光下的绚烂。我可以想睡的时候睡,想躺的时候躺,不会有人对我评头论足,不必在乎别人的眼光。我的世界不会有失败或者成功的区别。我只要每天享受生活。可是对不起,我生而为了人。作为人,我应该做到的事情却都失败的一塌糊涂。我是如此的失败,我希望自己不是一个人类。 对不起自己,对不起所有人,我本不应该作为一个人存活于世的。生而为人,却只能给别人带来麻烦和不幸,对不起。生而为人,却没有给世界活出一个好榜样,对不起。我愧对所有仍在看我书的人,而我却在水字数,只是因为这样更便于赚稿费,生而为人,却没能活出人该有尊严和体面,对不起。 唯有死才是我这一世的解脱。严歌苓,下一辈子,你再也不要遇到我了。而我下一生,如果能远远的瞧你一眼,对于我来说,便是最好的了。 严歩征在一个清晨,在家里看到一张名片,上面写着是一家很有名的夜店,他在寻找严歌苓无果后,选择了喝酒,然后留下一封信后,坠楼而亡。 (未完待续。) 一百一十章 “妈妈,后面有一个姐姐一直在跟着你”小女孩好奇的看了看后面,严歌苓对那个小女孩笑了笑,小女孩又转过头,朝着自己妈妈说着自己的发现。 “妈妈今天把你送到奶奶家去好不好,妈妈今天又有点事情,你要乖乖听话”徐晨的妻子仿佛没有听到女儿的话,而是掏出手机给徐晨的母亲打了电话。 “妈,我有点事情,孩子今天就你照顾一下”徐晨的妻子打完电话,带着女儿朝着家里走去,等回到家以后,她吧孩子交给婆婆,然后她抹去了脸上的妆容,洗了脸露出素颜的样子,在换了一身家常的衣服。 严歌苓跟着她们走到家以后便停了下来,然后在附近的商店开始逛街,自从和徐晨交往之后,严歌苓就越来越注重打扮,每一次都让徐晨惊喜她的美貌,等徐晨的妻子出来后,严歌苓又跟了过去,徐晨的妻子到了菜市场开始买菜,和小贩讨价还价。 “你好,我能和你聊聊吗?”严格林走到徐晨的妻子身边,光鲜亮丽的她格外的吸引人们的目光,相比较之下需承担额妻子则是暗淡了许多,徐晨的妻子看了严歌苓一眼,好像根本不在意她一般继续买着菜,然后提着菜朝家走去,严歌苓继续跟着徐晨的妻子,心中有些诧异徐晨妻子的淡然。 徐晨的妻子回到家长开始做饭,等做完饭后,她换了一身简简单单的衣服,走了出来,对着严歌苓说道:“现在可以走了”严歌苓点了点头,不知道为何她带徐晨的妻子来到了她和严歩征相遇的那个雕琢咖啡馆。 “你知道我是谁吗?”严歌苓刚坐下,就开始咄咄逼人的问着徐晨的妻子,她为这一天已经做了很多的心理准备,因为他一定要得到徐晨。 “有一天他回来的时候,衣服上有一根棕色的头发,那根头发颜色上要比我的更深一点,还有一次我在他的身上,闻到了和我香水不同的味道,还有很多次,他决绝接听一个电话,所以有些事,你不必说我的太详细,我知道,我只是好奇你为何会约我出来”徐晨的妻子抿了一口咖啡,味道还不错她在心里说道。 “他不爱你了”严歌苓说道,徐晨的妻子没有回答,严歌苓又重复了几遍,脸上露着胜券在握的表情,反倒是徐晨的妻子一直毫不在意,等喝完咖啡后才悠然的说道:“你的衣服很漂亮,很适合你” “女人自然要漂亮一些,这样才更早值得男人去爱”严歌苓意有所指的说道,徐晨的妻子点点头,然后开口说道: “这个是自然,男人都喜欢漂亮的,不是有人说女人如衣服吗?好看的女人,也就是好看的衣服” “大家都喜欢好的不是吗?抛弃不好的劣质的,留下优秀的” “情人?第三者?不知道如何称呼你,你也不要生气,你这样的女子,我早知道会有一天遇到,男人嘛,总是这样,喜欢美色,喜新厌旧,你们就好比美丽光线的衣服,去吸引到他们,让他们为你们沉沦弥足,而我们这些人,已经变得不再光鲜亮丽” “说得很对,所以说,你难道不应该很伤心吗?” “衣服再好看,总有新的去代替,你能保证你一辈子都是这样的美丽吗,你终究会被替代,也会和我一样,不你不会变成我,因为我无论我如何,他都不会抛弃我,我们是在婚礼上宣誓过的爱人,时间长了,他自然之道什么是最好的,我了解徐晨,他喜欢玩,所以我惯着他,至于你,不过是个玩具吧罢了,我会心里不舒服,但是伤心,我看最后伤心的是你” “他爱我,他陪着我去逛街,去看电影,他会给我亲自下厨做早餐” “他对你只是喜欢,就和我养了一条狗,我会给他买玩具,会给他打扮,我甚至会抱着他一起看电视,但是我却不会说我爱他” “我也爱他,我知道他的喜好,我明白他的的优秀,我看过他的文章,我知道他的理想,他喜欢吃甜的,我特意去学了甜点给他吃,他很开心,他说我对他很好,爱情里不被爱的才是第三者,你们既然不想爱了,为什么不能分开,你甚至都不难过,你不配当她的妻子,你根本不爱他,真正爱他的是我,是我” “他喜欢吃甜的,但是你知道吗?我怀孕的那年,他吃了三个月的酸的,但是他从来都没抱怨过喜欢吃甜的,你听过一个故事吗?当一个病重的男人即将离开尘世的时候,分别把妻子和年轻的情人都叫到了自己的床前。面对伤心哭泣的单身情人,他拿出了一片枯黄的树叶,说:“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时,飘落在你肩头的树叶,我一直保存着,把它作为我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现在我把它送给你,作为我们爱情的见证。”然后,他又拿出一张存折,对发妻说:“我们争吵了一辈子,以后也不用再吵了,这个存折给你,和孩子们好好生活吧。你觉得这个男子更喜欢谁?是喜欢他的情人还是妻子,我劝你还是醒醒吧,情人和妻子是不同的,他对你的一切都是喜好,而对我他则时时刻刻承担的责任,你们之间很甜蜜,从不争吵,我们之间经常因为小事吵架,但是每个晚上,他还是会抱着我入睡,离开的人是你”徐晨的妻子说完,静静的看着严歌苓等待着严歌苓的回答。 “他爱我,他很爱我,我也很爱他,而你们只见,已经没有了爱情,”严歌苓说道,这是她最有利的武器,徐晨的妻子拿出手机来拨打了电话,随后严歌苓也拨打了电话,两人等待着结果,严歌苓看着窗外,外面阳光很大,微微有些晃眼,而此时徐晨则陷入了纠结中。 两个电话,一个来自妻子,一个来自情人,对于他来说,简直如噩梦一般。 (未完待续。) 一百一是一章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白夜行》。 原本正在工作的徐晨接到了两个电话,一个妻子打来的,直说了一句来医院便挂掉了,另一个则是他的情人严歌苓打来的,语气也很焦急,说是如果不来咖啡馆,就永远也见不到她了。 严歌苓说的咖啡馆,他去过,他们两个在那个咖啡馆里聊理想,聊人生,徐晨很开心。至于妻子说的那个医院,则是她生产的医院,徐晨不仅想起了妻子怀孕的时候: 记得当时知道怀孕的时候,一直在偷偷的乐,医院需要在怀孕8周左建档,当时妻子选择的医院在北京产科方面挺不错,再加上是马年,所以产妇非常之多,根本挂不上号,但是他直接毫不犹豫的找了黄牛,因为想让孩子最好的,最平安。 妻子整个怀孕的过程,他都无微不至。家里用的是电磁炉,因为辐射大,妻子基本没做过饭,都是徐晨在做;人说怀孕期间多喝点鸡汤呀、鱼汤啊,所以炖的汤,妻子在喝浓浓的汤,徐晨在吃肉,最后吃到想吐,直到现在一提鸡肉就反胃,还有他喜欢吃甜的,但是为了妻子,整整吃了三个月的酸的 怀孕期间,基本上一天不落的会和宝宝说话。怀孕20几周的时候,查出宝宝后胪窝宽,到8个月的时候,还是宽,当时大夫建议做穿刺,如果真有问题,就得引产,且做穿刺也有一定的风险,妻子当时是要做手术的,但是他却拒绝了,因为就算孩子有问题,他也要好好的保护这个孩子。 想到那时徐晨叹了口气,女儿刚出生还好,出生不久以后,夫妻就因为各种吵架,因为孩子上学的问题,妻子主张孩子从小开始学习竞争,因为以后的生活会很困苦,但是他却不以为然,他跟想去让孩子开心的玩耍,有个快乐的童年,于是天天吵架,夫妻感情也不好了起来。 另一边徐晨的妻子也在医院回忆着,预产期是8.8,她8.1开始休产假,8.1那天去医院产检,做胎心监护时发现,宝宝有些心率不齐,直接就留院了,从8.1-8.12,徐晨一直陪着我,因为医院有规定,只有用餐时间家属可以探视,所以徐晨就在医院的长椅上休息,自己也舍不得吃,就在外边随便吃的,能饱就成,其实挺心酸的,今天知道见了那个女人,她的内心是刺痛的,但是为了孩子,她不能露出脆弱的一面。 生宝宝那天,徐晨寸步不离,宝宝是剖宫产的。推进手术室之前,老公一直跟着;要进手术室时,老公突然亲了我一下,说在门口等她,她还有些紧张了。手术很快也很顺利,跟麻醉师聊着天,娃就出来了。因为之前查的娃有点问题,大夫就先把娃带出去给老公,让他抱着去做检查。因为徐晨带着宝宝去做检查,所以我被推出手术室到进病房,都没见到徐晨,其实心里挺委屈的,知道他带着宝宝去做检查了,但还是觉得委屈,尽管有妈妈和婆婆陪着。徐晨出现时,眼泪刷刷的就流出来了,她也不知道那个时候咋那么矫情, 生孩子那天上11点左右她才可以进食,还只能喝小米粥,那会外边还下着雨,老公就冒着雨给我买饭去了,走时,还把宝宝的小婴儿车推我边上,想看抬眼就可以看宝宝;小米粥买回来也只能用吸管喝。喝水时,他拿喝过粥的吸管给我喝水,结果里边有个小米粒,直接把我给呛着,就开始咳嗽,麻药退了,刀口会疼,咳嗽会更疼,他就站在我边上,像犯了错误的小孩似的。 “如果他来的话,我们就好好的,再也不吵架了”徐晨的妻子在医院等待着,如果徐晨来,她就再也不和徐晨吵架了。另一半徐晨也正在前往这他要去的地方。严歌苓是他见过最漂亮的女人,而且善解人意,是能读懂他思想的女子,如果早一点遇到严歌苓,很可能严歌苓就是他的妻子。 “我,徐晨_,娶你,严歌苓,做我的妻子。我用最真诚的喜乐迎接你进入我的生命,使我们合而为一、成为一体。我要成为爱你、对你忠心的丈夫。照、帮助你。我承诺,以最深的爱爱你,以最完全的心意关心你,以最温柔的态度照顾你。我承诺,你在我生命中的地位,是最重要的。我承诺,我带领我们的生活进入充满信、望、爱的生活。无论在前面的是平安顺遂或是威吓险阻,让我们一起白头偕老。在这婚姻的圣日,在众人面前,我对你承诺,我将永远成为爱你、对你忠心的丈夫。 徐晨又想到了当初结婚的誓言,还有妻子的声音在耳边回想着我嫁你,做我的丈夫。我用最真诚的喜乐,与你共赴新的生命。正如同你承诺将你的生命及全部的爱给我,我也同样欢喜将我的生命给你,我也将信赖你。因此我愿意对你说,我会爱护你、顺服你、照顾你并要让你喜乐。我将帮助你、安慰你并鼓励你。因此,在我们一生中,无论遭遇什麼,我愿意对你承诺,我将成为你顺服、忠心的妻子。 严歌苓,你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女子,但是对不起。徐晨在心中说道,他走下车,朝着医院奔去,妻子坐在医院长廊的凳子上,徐晨过去抱着她,对不起,徐晨说道,妻子抱了抱徐晨,柔声说道:回家吃饭吧,我都做好了。 另一半,严歌苓坐在咖啡馆,看着外面的太阳从热烈变得暗淡,直到太阳下去,进入了黑夜。严歌苓坐在桌子上,这个是她和严歩征相遇的地方,严歩征,你看你走了这么早,再也遇不到第二个待我和你一样好的人了。(未完待续。) 一百一十二 毕安还想朝后翻去,却发现后面的内容被蓝色的墨水涂抹了,他也很无奈,而一旁的范无已经明显对严歌苓的一生没有多大的兴趣,而是把心思放在了下一个镇域鬼的上面,两人商议后决定,毕安继续去了解严歌苓的一生,而范无则去寻找下一个镇域鬼。 下一个镇域鬼所在的地方远在西藏,而且这个镇域鬼身份很特殊,范无要去一个墓地里寻找一个东西,但是他又不便出面,因为不知道为何,那个墓穴传出了留言,说是墓穴里有大量的宝藏,吸引了很多人前去,虽然范无能使凡人忘却他们,但是大量的施法也会损害他的修为,于是范无在墓穴的周围布置了大量的地狱花,用来震慑前往墓地的人。 “皮子,告诉皮子,消息不对,别让兄弟来了,那个地方太诡异了,别让皮子来”胖子朝着火堆吐了一口唾沫,好像刚才那句话废了他很多的力气,面对狗子询问的目光,胖子干脆扭过头去,看着漆黑的树林,阴沉的脸上挂满了犹豫,这次真的是亏大了。 狗子此时非常想知道,倒是是什么让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胖子说出了这样的话,这次的行动本来是由皮子和他还有胖子,三个人一块行动的,但是皮子有些事耽误了,他则负责一去购买这次需要的东西,关于他们这一行,其实很多影像资料小说都是纸上谈兵,并不进实。 比如小说里常出现洛阳铲和黑驴蹄子二物,洛阳铲,又名探铲,一种考古工具,为一半圆柱形的铁铲。一段有柄,可以接白蜡杆加长。使用时垂直向下戳击地面,利用半圆柱形的铲可以将地下的泥土带出,并逐渐挖出一个直径约几米的深井,用来探测地下土层的土质,以了解地下有无古代墓葬。 而黑驴蹄子,明面上看去好像是再说驴的蹄子,但其实黑驴蹄子不是什么黑色的驴蹄子,是一种糯米的制品,古代相传糯米之类的对僵尸有克制作用,黑驴蹄子是糯米采用茅山秘术制成的,形状如驴蹄子,颜色发黑,所以称为黑驴蹄子,如同克制僵尸的法宝一般,盗墓者一般都会准备的,而且只对僵尸有用。 不过很不幸的是,这两玩意,他们从来没有买过。现代科技那么发达,盗墓的人自有一套先进的装备,盗墓的话主要是还是看人,皮子能通灵,胖子武力高,而他则是脑子最好的一个,而胖子也是他们中胆子最大的一个,所以这次仍旧是由胖子探路,但是也不知道为何,胖子居然终止了这趟活动,这距离胖子进入树林才三天,要知道当初胖子可是一个人去云南蛇林一个月都毫发无损的。 而且狗子明显发现了胖子的异常,有些变化隐秘而微妙,只可意意会不可言传,但是在狗子看来却在明显不过了。以前胖子是一个好说活泼的人,简直就是一个大逗比,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胖子都是个话唠,而且无所畏惧的,让狗子都烦了他的喋喋不休,但是这次回来以后,胖子群却变得闷闷不乐,沉默寡言,好像心里藏着什么事情,原本那张开朗乐观的连不见了,胖子之所以叫胖子,就是因为他的体型很健壮,但是现在的胖子可以明显的看出已经消瘦了,狗子很担心,但是胖子总之绝口不提在树林里发生的事情,这让狗子忧虑不已。 “你看到那个墓地了,那能不能详细的描述一下,皮子问起来,我也好说一些”狗子坚持问道。“那里没什么好说的,就是一个普通的墓地,旁边应该是之前有过什么建筑,还留下了几根柱子,总之不要再说了,这单不走了”胖子情绪不好的嘟哝道,看起来极为的不愿意。 “给消息的人挺靠谱的,里面应该有大油水,皮子家里出了点事,很需要钱,我觉得他不会放弃这单”狗子说道,消息很准确的说里面有宝藏。 “我进去了,没什么之前的东西”胖子在一次强调道,狗子好像说什么,看到胖子情绪不善,也藏了下来,只能和皮子说这件事,皮子那一边沉默了一会后给出了另一个建议,这一带有兰花,也算是不亏这次一趟这行了,不然就单单是这趟的器材,都是一大笔的开销。 狗子也比较赞同这个建议,这一带有一种很有名的兰花,叫做莲瓣兰,它名称出处有三处:一是明代崇祯年间著名旅行家徐霞客到云南滇西考察山形地貌时写下的《滇游日记》。书中写道:“兰品最多:有所谓雪兰,白花,玉兰,绿花最上;……其野生者,一穗一花,与吾地无异,而叶更细,香远意清。 “不去,不去,我说了这一趟不接单子了,明天买票回家,皮子的事情再想办法”胖子突然咆哮起来,看到这样狗子更加确定胖子经历了什么,在火光下,狗子看到胖子的脸上呈现出一中惨败的脸色“我好像生病了,头疼的要命,我要回去找个医院好好看看,什么兰花,我不去找” 狗子点了点头,他们现在在一个树林里周围有一条河流,是个荒凉偏僻的地区,自然没有医院,不过根据皮子反馈的信息,这里有很多价格不菲的莲瓣兰花,不过这个兰花正在他们要找的墓穴周围,关于的那个墓穴,听说里面有为死者陪葬的打量陪葬品,合作这么久,狗子自然不会认为胖子是私吞了什么,狗子给皮子打了电话,电话那边的皮子朝着狗子恳求了什么,狗子叹了一口气,最终还是答应了。 胖子继续烧着火,脸仍旧透着很明显的惨白,这让狗子有点担心胖子,但是很显然胖子不愿意和狗子说什么,而是一个人沉默着,狗子看着胖子,身体虚的要紧,根本不想普通的感冒。胖子是习武的人,普通的感冒不会让他这样。(未完待续。) 一百一十三 墓里的危险,其实大致总结起来,也就是那么五类。 第一种是石材砌筑墓室,使墓室无比坚固,外人无法“入侵”。但是三天胖子就进了墓室,看来并不存在这个可能,所谓石墓就是墓顶部有一层防盗石板,形成一非常壮观的“巨石阵”。“巨石阵”平面呈长方形,由17块石板组成,石板与石板之间,通过沟槽和榫卯紧紧地咬合在一起,墓室就像头顶着一层厚厚盾牌,非常牢固。 第二种是水银。《史记》记载,秦始皇陵内部有“机弩矢”,也就是自动发射的弓箭,盗墓者一接近就会发射。王志高说,这种“机关”在考古发掘中从未发现过,现实中也不可能存在,因为箭是金属,时间长了就锈蚀,无法使用。但是盗墓这些年,胖子也对这些有应付的经验 第三种是“墓火”,也就是沼气。一些盗墓小说中还提到,很多盗墓贼一打开古墓,便发生大火,被烧死、烧伤。王志高表示,这种所谓的“墓火”可能并不是有意未知的防盗设计。墓里面埋藏各种各样的有机物,衣服、食烧伤。王志高表示,这种所谓的“墓火”可能并不是有意未知的防盗设计。墓里面埋藏各种各样的有机物,衣服、食物等等,经长时间埋藏会产生一种可燃气体——沼气。盗墓者提灯而入,沼气一遇明火,就会发生爆炸或者火灾了。胖子的衣物并没有被烧灼的迹象,所以也可以排除 其四中是流沙。有些墓葬在形制上也会设立一些“陷阱”,来诱使盗墓贼上当。王志高说,最为典型的是“积沙墓”,这是因为沙子有流动性。在墓道和墓坑上方填埋沙子。一旦有盗墓贼盗挖墓道或墓坑,沙子就会自动将盗挖者掩埋起来,从而保护了墓葬安全。 狗子静静的看着胖子,他分析者胖子如此沮丧的原因,空手而归是一方面,另一边狗子觉得,胖子之所以这个心灰意冷沉默寡言,可能是感染了什么病毒,墓穴里最常见的就是尸毒,尸毒是人死后在密闭的空间里被细菌分解后的腐败物质,也有致命的细菌和病毒。人吸入会产生幻觉。但是很快他就觉得并不单单是这样,因为如果是那样,胖子又何须隐瞒。胖子沉默着,眼光远远地看着树林里,眼神中出现了恐惧和不安,狗子看去,只能看到黑漆漆一片,但是从胖子的神情看,仿佛哪里隐藏着什么一样。狗子被胖子的神态搞得忐忑不安,胖子开始发起了高烧,他出现了幻觉,在半梦半醒的朦胧状态中,胖子梦到了皮子,在黑暗中皮子从树林里走出来,而且在火光的阴沉下,皮子的脸变得不断的变形扭曲。 一觉醒来过后,胖子觉得自己的病情有了好一点,不在像之前那名劳累,而且也不在出现昏厥,脉搏也不再像之前那样忽强忽弱。但是他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之前诡异的梦,但是过了一会,他的身体又回复了原来的样子,动作显得僵硬而迟缓,虽然强打精神,但是狗子可以看出胖子的身体情况比昨天更差了,狗子感到困惑,胖子变现出来的情况是他以前没有看过的,和记忆里中了尸毒的人的症状也不太一样,为了保险起见,他给胖子吃了一些消毒药,这些口服的消毒药,一般他们入墓穴之前就会吃一些,胖子吃了一会后,朝着树林走去。 “找兰花”胖子改变了注意,皮子这次出的事很大,他们这一趟花了不少钱,没拿东西回去是在使是有点对不住皮子,狗子和胖子准备了一些东西,变上路了。 中午的树林很酷热,太阳吧金黄色的阳光从树林的缝隙中送进来,照在了他们身上,胖子和狗子找了一条独木舟,然后顺流而下,想着丛林深处进发。胖子和皮子分别坐在了小周的头尾,中间放着他们的行李,里面还有一些为了以防不测准备的黑驴蹄子,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些黑驴蹄子从包裹中掉了出来,然后掉入了水中。 在河流上,小舟行驶着,缓慢的朝着前面心事,两遍是浓密的树,满眼都是单调的墨绿色,顺林里偶尔有猴子的声音传出,也有鸟儿叽叽喳喳的,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狗子想起了这句诗,听着妆奖划水的声音,因为在水上,阳光更加毫无保留的照在了他们身上。 狗子划着船桨,有节奏的划着,是不是回头看一眼胖子。胖子仍旧沉默着,脸色在阳光下越发苍白,目光呆滞而迷茫,也没有注意到狗子在观察他,偶尔狗子和他说话,他也会点一点头,但是除此之外没有被的反应,过来一会胖子开始发出小声的呻吟,狗子听到了,他想胖子身体可能出现了很大的状况,那呻吟很像是无法忍受剧痛而传出的,胖子的面色很扭曲,而且身体还微微发抖,如同见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一般。 他们到了目的地以后,便下了船,开始寻找兰花,被说胖子,就连狗子也被阳光的强烈照射的不舒服起来。突然,狗子听到了刺耳的尖叫声,他转过头,发现胖子已经脱光了上衣,很多人觉得衣服越少越凉快,但是在季度炎热的情况下,衣服可能会成为保护皮肤的存在。胖子全身颤抖,两只手拼命在头上抓着,嘴里发疯的尖叫,那声音很是凄惨,尖锐的如同是女子,如果不是亲眼看见,他肯根本不觉得这是胖子传来的声音。 狗子可以确定,胖子肯定不是普通的感冒,狗子回想着湿度的情节症状,去发现胖子也不像是染着尸毒的样子,因为阳光可以抑制湿度,他实在不知道胖子到底怎么了,会如此的痛苦不堪。狗子从包裹里拿出了镇定剂,这原本是为了用来应对预防野兽出现而准备的,此刻却用在了胖子的身上。(未完待续。) 一百一十四 狗子看到沉睡的胖子,马上给皮子打了电话,要求皮子发来关于那个墓穴的资料,很快皮子便发过了那个墓穴的资料,原来那个墓穴并不是个单纯的墓穴,这个墓穴曾经是一个城堡,然后等城堡沉下去后,便出现了墓穴,所以墓穴的周围有很多柱子,关于那个城堡,皮子没有找到太多的资料,只有一篇文章,好像是城堡的朋友写的,不过读起来如同是恐怖小说一般,文章是这样的: 那年秋天,一个阴沉、昏暗、岑寂的日子,乌云低垂,厚重地笼罩着大地。整整一天,我孤零零地骑着马,驰过乡间一片无比萧索的旷野。暮色四合之际,令人忧伤的厄榭府终于遥遥在望。我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一瞥见那座建筑,心灵就充满难以忍受的忧伤。说难以忍受,是因为往常即便到了荒蛮之所或可怕的惨境,遇到那种无比严苛的自然景象,也难免有几分诗意,甚而生出几分喜悦;如今,这股忧伤的感觉却总是挥之不去。我愁肠百结地望着眼前的景物。 我望着孤单的府邸和庄园里单一的山水风貌,望着荒凉的垣墙、空洞的眼睛一样的窗子、三五枝气味难闻的芦苇、几株枯木白花花的树,愁苦得俗世的情感已无法比拟,只有与染阿芙蓉癖者梦回以后的感觉作比,我的心直翻腾,还冷冰冰地往下沉,凄凉得无可救赎,任是再有刺激人的想像力,也难说这是心灵的升华。究竟的怎么了?我思忖起来。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我在注目厄谢府时如此不能自控?这是个破解不了的谜。沉思间,模糊的幻想涌满心头,却又无从捉摸。我只得退而求其次,自圆其说罢了——简单的自然景物凑在一起,确实有左右人情绪的力量,但要剖析这种感染力,即便费尽心机,也是无迹可寻。我思量道,这片景物中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只消在细微处布置得稍有不同,带给人的那种悲伤的感觉,可能就会减轻,或许会归于消泯。这种念头一起,我策马奔至山中小湖的险岸边。小湖就傍着宅第,湖面泛着光泽,却一丝涟漪都没有,黑黢黢,阴森森,倒映出变形的灰色芦苇、惨白树干、空洞眼睛一样的窗子。我俯视着湖面,浑身颤抖,比刚才的感觉还要奇怪。 然而,目前我还是打算在这阴沉的府邸作几个星期的逗留。这个城堡的主人,苏安心是我儿时的好朋友。我们有好多年没见过面了。可最近,我收到了一封从本国一个遥远的地方发来的信——是他写来的,信写得很急切,还非要我亲自去一趟。在他的亲笔信里,显然透着股的神经不安的味道。他提到自己患有严重的疾病——是让他备受折磨的精神错乱,还说,真的很想见到我这个最好的朋友、惟一的知己,能跟我快活地呆上一阵子,病情便会减轻云云。全信如此这般说了很多。他的请求显然出于一片真心,让人片刻都不能犹豫。于是,我马上就应邀动身了。来是来了,我却依然认为,他的召唤真是蹊跷得紧。 我们虽然是童年时代的密友,可我对这位朋友确实知之甚少。他总是有所保留,这都成了他的习惯。不过我很清楚的是,很久以前,他的先祖就以多愁善感闻名。多少年来,这一特点总是经由高贵的艺术品体现出来;最近,则表现为举办一次又一次慷慨却不张扬的慈善活动,迷恋上音乐的复杂性,而不是热爱其一致公认、一听即懂的美。我也知道一个异乎寻常的事实,苏安心事他的中文名字,他是个混血,父亲是外国人,母亲则是中国人,而他的父亲是个公爵虽历来受人尊敬,但却从未有过不衰的旁系子孙,换句话说就是,这个家族属于一代单。、 我上面说过了,俯视湖水这一略带幼稚的举止,只是加剧了早先那种奇怪的忧伤。无疑,这迅速弥漫的迷信感——何不就称之为迷信呢?——只会益发浓重。我早就晓得,惟有心里胡思乱想,才会觉得恐怖。这是个荒谬的定律。或许正是这个缘故,当我不再看那些水中倒影,再度举目望着府邸时,我的心里就生出了奇怪的幻象。那幻象是那么荒谬,真的,我提到它是想说明折磨人的种种思绪有着何其强大的威力。我这么胡思乱想着,竟然当真相信整座府邸和整片庄园都弥散着一种气息,连同附近一带都沾染了这种气息。这气息与天空中的大气迥然不同,而是从枯木、灰墙、死水中飘散而出,阴沉、迟滞、灰扑扑的模糊难辨,像瘟疫一样不可思议。 我抖落掉心中那些只能说是梦幻的念头,更仔细地端详这座府邸的真正面貌。看来它的主要特征,在于年代极为古远,时光的痕迹使它褪尽了鲜亮的颜色。墙上布满微小的真菌,乱糟糟地挂在屋檐下,酷似蜘蛛网。不过倒也找不出破损得特别厉害的地方。没有一堵墙是倒塌的。各部分配合完好,整齐划一,个别石头却碎裂了,看上去非常不协调。这使我不由想起无人问津的地窖里那旧的木制品,多年来它们吹不到外面的一缕风,看似完整,实则早已腐烂多年。不过厄谢府除了表面上的衰颓,整幢建筑看上去丝毫没有摇摇欲坠的迹象。如果仔细观察,兴许能发现一条细微的裂缝,它就从正面屋顶上开始,曲曲弯弯顺墙而下,直至消失在阴沉沉的我留意着这一切,沿着一条短短的堤道,骑马来到府邸门口。一个侍从接过马缰绳。我跨进了哥特式的大厅拱门。一个蹑手蹑脚的男仆,无声地带我穿过一道道昏暗而曲折的回廊,到主人的工作室去。不知为什么,一路上看到的景物,竟使我上面提及的那种含含糊糊的愁绪,变本加厉了。周遭的一切——天花板上的雕刻、四壁黑色的帷幔、乌黑的地板、幻影似的亦步亦趋发出“咔嗒咔嗒”声的纹章甲胄——我幼时就看惯了。我毫不犹疑地承认,一切都很熟悉,可我还是很惊讶,这些普通的物件,怎么就激起了那么陌生的幻想!在一座楼梯上,我遇见了他家的医生。他面露刁奸与困惑之色,他抖索着跟我搭了句话,便溜走了。这时男仆突然打开门,引我到他主人面前。 (未完待续。) 一百一十五 城堡和墓穴,还有什么混血,狗子看的一头雾水,于是要求皮子发来更多的文章,皮子说了他也觉得这篇文章也了很乱,但是这文章读到后面,总觉得作者仿佛要透露着什么,狗子看着昏迷不醒的胖子,可以确定的是胖子一定是中了墓穴的招数,一定要搞清楚这个墓穴的来历,才能更好的就救胖子。 “我发现,房间极高,也很宽大,窗子狭长,尖尖地耸着,离漆黑的橡木地板老高,伸手根本触不到。几缕微弱的红光,透过格子玻璃射进来,把四下里比较显眼的物件照得清清楚楚。然而,房间远处的角落、雕花拱顶的凹陷处,却无论怎样都照射不到。墙壁上挂着深色的帷幔。家具特别多,但几乎都不舒服,又过时破旧。四处散布着书籍和乐器,却并没有给房间增添一分生机。我嗅到的只是悲伤的气息。周遭的一切都笼罩着阴沉、幽深、无可救赎的忧郁之气。”狗子读着文章,他的重点就是关于房子的布置,狗子是学过风水的,文章里城堡的布置,无论怎么看,都透露着不妥,不过外国人可能不太注重风水也说不准。 苏安心是个混血,他此刻正直挺挺地躺在沙发上,见我进去,马上爬了起来,热情欢快地迎接我。我起初以为这份热诚过了火,不过是这厌世者的做作之举,可瞥了一眼他的面容,确信是出于一片真诚。我们坐了下来,有一阵子,他一语不发。我望着他,心里半是同情,半是敬畏。相信没有一个人像苏安心,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变得那么厉害。 我费了好大劲才认定眼前这个人就是我幼年时代的伙伴。不过他的面部特征一直不同寻常。他面如死灰;但鲜有活力,并不引人注目;头发又软又薄,蛛网一样稀稀拉拉;这样的五官,我却生出了对面不相识的感觉。眼前这苍白得可怕的肤色,而且眼神中透露着浓浓的恐惧很不安的。 狗子低下头看胖子,胖子不如文中的苏安心好看,但是却和描写的苏安心一样,有着苍白的可怕的肤色,眼神中都透露着不安和恐惧。为了找到胖子的病因,狗子继续读着文章: “我一开始就觉出了朋友的一举一动既不连贯,也不协调。很快我就发现,原来他的神经极度紧张,看得出,反常的恐惧已把他牢牢攫住。“我要死了,”他说,“我肯定是死在这可悲的蠢病上。是的,就是这样死去,没有别的选择。我害怕将要发生的一切,怕是不是事情本身,而是结果。一想到要出什么事儿,哪怕这事儿再微乎其微,也会使我精神不安,难以承受,免不了就会瑟瑟发抖。说真的,我对危险并不憎恨,除了置身于它的绝对影响在这精神不安的情况下—在这可怜的境地中,我觉得那样的时刻早晚都会到来,到时候,我定会在与恐惧的卡怕幻觉中,丧失生命和理智。” 此外,我还不时从他断断续续、意义含混的暗示中,得知了他精神上的另一个怪状。他摆脱不了对多年未敢擅离的住宅的迷信看法。他说,由于长期忍受,他家府邸的外表及实质上的特点,给他的心灵造成了影响。他摆脱不了这种影响。灰墙和塔楼的样子,映出灰墙和塔楼的暗沉沉的湖水,无不使影响到他的精神状态。在想像这一影响的感染力时,他用词太模糊,我实在难以复述。 尽管一再踌躇,但他到底承认,追溯起来,如此折磨他的奇特的忧郁,多半来自一个更自然也更明显的原因,那就是,他心爱的妹妹一直重病缠身,苏安心有个妹妹这个事情我不知道,也从来没有听苏安心说过,但是他既然说了,我也没有反驳,但是后来才知道被我忽略的这一点有多么的恐怖。 接下来的几日里,我就住了下来,但是从来没有见过苏安心的妹妹。那段时间,我满怀热诚,想方设法减轻朋友的哀愁。我们一起画画,一起看书,或者我听他如泣如诉地即兴弹奏六弦琴,恍若身在梦中。于是,我们愈来愈亲密了。越是亲密,我对他的内心世界了解得越发深刻,也就越发痛苦地察觉到,所有想博取他高兴的努力,都是枉费心机。他心底的哀愁仿佛与生俱来,它永不停歇地发散出来,笼罩着大宇,整个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于是一片灰暗。 我和安心度过了不少单独相处的庄严时刻。这将成为我一生的记忆。但要让我说他让我沉陷其中、或者说他引领我研读的究竟是什么,我还真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活跃而极端紊乱的心绪,使得一切都蒙上了一层硫磺样的淡淡光泽。他大段大段即兴演奏的挽歌,终将长在耳畔。在这些画至今仍活灵活现、历历在目,可我却无法用文字形象地描摹出来。他的画构图极为朴素,裸着容颜,真正是天然去雕饰,既吸引人,又令人感到震慑。如果世间有谁的画自有真意,那人只能是罗德里克。 在我的朋友那些幻影般的构思中,有一个倒不那么抽象,或许可以诉诸文字,尽管可能诠释不到位。这画尺寸不大,画的是内景,要么是地窖,要么是隧道,呈矩形无限延伸。雪白的墙壁低矮,光滑,没有花纹,也没有剥落的痕迹。画面上的某些陪衬表明,这洞穴深深潜在地下,虽无比宽广,却看不到出口,也看不到火把或别的人工光源,可强烈的光线却浪浪淘淘、四下翻滚,使整个画面沐浴在一片不和时宜的可怖光辉里。 我上文已提及他听觉神经有病态,除了某些弦乐声,听到别的一切乐曲都受不了。或许正因为他只弹奏六弦琴,所以才会弹得那么空幻怪诞。但他那些激昂流畅的即兴曲却不能归结于此。我先前已委婉指出,只有在充满做作的极端兴奋时刻,他的精神才会极其镇定,高度集中但或许是因为他有中国的混血,他曾经演奏过一个非常具有东方气息的歌曲:(未完待续。) 一百一十六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第六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 第七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第八最好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 我大约读得出,这是首情诗,但是我对这些又不太了解,我更喜欢莎士比亚写的哈姆雷特,我们又要说道苏安心的妹妹了因为重病的关系,我从来都没见过苏安新的妹妹,但是很快苏安新旧告诉我,她的妹妹死去了,这是十分悲伤的事情,我打算帮助苏安心操办葬礼。 ,但是苏安心拒绝了,他说想和妹妹多呆一会,我知道这很疯狂,但是也没有办法,想到苏安心也是重病的的人,我无法反对他的任何事情,于是苏安心告诉我他把他的妹妹放到了地窖里,苏安心家里很有钱,关于这方面,苏安心曾经和我笑谈过,说是他们家里拥有一件可以起死回生穿越时空总之可以做到一切的宝贝,苏安心很少开玩笑,我深深记住的这个玩笑,但是后来我觉得这并不是一个玩笑。 尸体已入棺,我们两个抬着送往安放它的地窖。地窖已多年不曾打开过,空气令人窒息,差点儿把火把扑灭。我们没能仔细看上一看。只觉它又狭小又潮湿,透不进一丝微光。它在很深的地下,上面恰好就是我的卧室所在地。显而易见,在遥远的封建时代,地窖派的是最坏的用场——它是作为死牢存在的;近年来,则当库房使了,存放火药或其他极为易燃的物品,因为一部分地板和通向外面的那条长长拱廊的四壁,都仔仔细细包着黄铜。那扇厚重的铁门,也一样包着黄铜。在开合之际,沉重铁门上的铰链发出分外尖锐的嘎吱嘎吱声。 哀伤欲绝地过了几天,苏安心神经紊乱的特征发生了显著变化。平日的举止踪影全无。平日要做的事忘得干干净净。他漫无目的地从一间屋子逛荡到另一间屋子,脚步匆促而凌乱。本就苍白的脸色如果说还能再苍白,那他就可以说是面无人色。那眼睛里的光亮,却当真是彻底黯淡了。再听不到他那偶尔沙哑的嗓音了。他变得声音颤抖,好似极端惊惧。这都成了他说话的一贯特点。有时我真觉得,他的心之所以永无宁日,是因为其中掩藏着令人压抑的秘密,而他还必须攒足力气,以便有勇气倾吐出来;有时候,我又不得不把一切看作是匪夷所思的狂想,因为我亲眼目睹了他长时间对着虚空苦苦凝视,仿佛在聆听某种虚幻的声音。他的状况吓住了我,也感染了我。这不足为奇。我觉得,他身上那荒诞而感人的迷信气息,有着强烈的感染力,这种力量正一寸一寸地潜入我的心底。我烦躁的打算出外面转上几圈,就听得附近楼梯上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我的耳朵竖起来了。不久听出了是苏安心的脚步。转瞬间,他轻轻叩了叩房门,走了进来。手里,掌着一盏灯。他的面色照常是死尸般苍白,不过眼睛里却流溢出狂喜。他的举止中,显然带有压抑着的歇斯底里。他的模样让我惊骇。我一切都能忍受,因为长夜的孤独,是那么不堪。我甚至是欢迎他来这里。我把他的到来当成了一种安慰。 “你没看到么?”他无言地朝四周盯视片刻,突然说,“难道你那会子没看见?且慢!你会看到的。”这么说着,他谨慎地把灯遮好,快速走到一扇窗子前,猛地打开了它。窗外,雨狂风急。 一股狂风猛烈袭来,几乎把我们掀翻。虽说有暴风雨,但那个夜晚绝对美丽,是个恐怖和美丽纠结的奇特夜晚。旋风显然就在附近大施淫威,因为风向时时剧烈变动。乌云密布,且越积越厚,低垂着,仿佛要压向府邸的塔楼。乌云虽浓密,但还看得出云层活灵活现地飞速奔突,从四面八方驰来,彼此冲撞,却没有飘向远方。我是说,浓密的乌云没有遮蔽住我们的眼镜。不过我们没看到月亮和星星,也没看见一道闪电划破夜空。可厄榭府邸却雾气缭绕,被遮蔽了面目。那雾气亮光微弱,却又清晰可见。那奇异的雾光闪闪烁烁,使得大团大团翻腾着的乌云下面,还有周遭地面上的一切,都闪烁着这种光亮了。 我突然想到一个很诡异的事情,那就是棺材的重量太重了,我壮这胆子来到了苏安心妹妹的棺材前,打开棺材后,我惊呆了,里面根本没有什么尸体,而是有一只脚,大约一寸长,很明显是女人的脚,再回头苏安心站在我身后冷笑着,我心惊胆寒,逃出了那个房间,逃出那个地方。 如今我也是一位老人了,不知道出于何种原因,我听说苏安心的城堡消失了,出现的了一座墓穴。关于苏安心的事情还有一件事,他的确有个妹妹,但是刚出生就夭折了,但是奇怪的事情是,他的妹妹的确出现过,还有棺材里的脚,直到现在我也搞不清楚这些事情,我只是想说一句,你们一定要远离那个墓穴,一定要远离,你们要找的东西,你们想问的,都藏在了这篇文章里,仔细一点,小心一点,平安。 “脚,苏安心,苏安心的妹妹”狗子迅速的整理出了最重要的三个角色,按照文中所说,墓穴里应该有两位死者,也就是苏安心和苏安心的妹妹,至于文中出现的脚,很隐晦的也就是墓穴中的陪葬品。他把信息发了过去,皮子也点了点头,认同了狗子的推理。(未完待续。) 一百一十七 在注射了镇定剂以后,胖子似乎清醒了过来。狗子又在他脸上看到了熟悉的胖子,虽然脸色仍旧惨白,但是精神好了很多,胖子休息了一会以后,他也知道自己被注射了镇定剂好饿身体的异常,他看着狗子,终于决定讲述他身上发生的事情,他的声音沙哑而微弱,讲话的内容断断续续,但是狗子和胖子熟悉多年,就在胖子模糊的只言片语中,狗子了解到了一切。 “我找到那个墓地后,按照规矩先放了一只鸡进去,看到没什么危险后,我才进去的,不过后面的事情,里面真一个看起来价值连城的东西,那是一个蜡制的脚,但是十分的精致,就和真的一般,不过就算里面有数不尽的珍宝,我也再也不想进去了,我之前不想谈这个,并不是我胆小,里面那双脚,我也没有带走,我每次说起这个墓地,我就感觉周围有人在注视着我,有一股力量阻止骚扰者我,我真的没办法出说来,我一向胆子大,你也是知道的,但是这一次真是阴沟里翻了船,很邪乎,那个墓穴,非常的邪乎,你知道我的直觉很准,因为从事这行很危险,警觉是很好的一直本领,但是我很后悔我没有听我的警觉。” 那个墓穴外面有一篇的废墟,看起来像是什么建筑,有机棉古老而高达的墙,我有一个奇怪的想法,像是城堡,但是城堡和墓地无法联系在一起,所以我也没有准确的判断。我看过那些墙,那些墙壁非常的古老,我都觉得他们存在了有上万年,上次去的墓是东汉时期的,我都觉得没有些墙古老,这些墙以一种非常诡异的角度歪着,好像随时会倒下来,上面刻着一些图形,好像是图腾,我原本画下来想带回来给你研究,但是每次我看到那些图腾,都会头疼,非常的头疼。那个墓穴的石板已经被撬开了,我很担心我会空手而归,以为这里已经被同行股光顾了。 但是我还是决定广西区看一看,毕竟皮子的事情,他这次很需要钱,资金很紧张,我总需要下去看看,我看到了一个阴森可怖的洞口,接着周围微弱的光纤,我面前能看到下面仍旧有什么东西,不过是白色的,肯定不会是珍宝,太黑了我看不清楚。 在铜扣的旁边,有一颗巨大的树木,我就把身上的绳子取了下来,我把绳子拴在了树的主根上,然后把绳子放到了墓穴里,我想喊你来着,但是我觉得既然有人进去墓穴了,里面的机关应该已经出现过了,应该也没有多大的危险,但是我下去以后,便警惕了起来,因为下面有遍地的尸骨,那些尸骨散落在各处,而且看起来死的时间并不长,我认真的看过那些尸骨,如果是意外死亡,他们周围应该散落的这东西,但是很奇怪除了尸骨什么都没有,仔细用手电照的时候,我才发现在最深处有一双女人的脚,你不知道我刚看到的时候有多害怕,那脚太逼真了,简直吓死宝宝了,但是自己看以后才发现那脚是蜡制品,我本来想过去,但是这个时候我抬头看了看洞口,发现了一股东西。 我觉得是我在滑动的时候碰到了他,指尖看去,它像个白色的夹子,自己观察后才发现是人体的股价,而且还是完成的骨架,最贵的是,这些骨架上长得一些鹿角一样甘谷苍白的东西,那东邪的顶端有着许多唱唱的卷须,这些东西沿着墙壁不断的往上爬生,所以是这些东西,才吧骨架呆到了洞口,我走进骨架,用手电仔细的观察者,而且为了安全我带上了手套,很奇怪,那玩意像是植物,而且长在头骨之后总,除了深处的主干外,这些植物分别从鼻子眼睛嘴还有一切有空隙的地方伸展出来,它的根孩子啊继续生长的,把整个尸骨包裹起来,有的职业从一个脚趾骨传入了灵异个脚趾骨,这些植物我看不出什么,他们太坚硬了,甚至串列老骨头,我看到了很多骨头的碎片,这是不科学的,要知道只有种子发芽的能力才有这么大。 人的头盖骨结合得非常致密,坚固。生理学家和解剖学家用尽了一切的方法,要把它完整地分开来,都没有成功。后来忽然有人发明了一个方法,就是把一些植物的种子放在要剖析的头盖骨里,给与温度和湿度,使种子发芽。一发芽,这些种子便以可怕的力量,将一切机械力所不能分开的骨骼,完整地分开了。植物种子力量之大如此。 但是很明显这些东西已经不再是发芽的阶段了,看到眼前的场景,我有些恶心,植物在认得身上生长,就像是西区了他们的生命一样,你看到你也会恶心的狗子,植物在人身上盘结生长的样子,我打算离开这里,因为下面的空气很不好,但是我爬到一半的时候,我突然对这些植物有了兴趣,皮子也说过附近有很多珍贵的植物,我伪了观察,便摇着绳子朝着那个骨头荡来荡去,因为力量太大的关系,我的脸撞到了那个植物。 胖子说到这里停了下来,脸色发生了变化,露出了恐惧,但事还是继续讲述着“虽然我只是碰了一点点,但事很快很多粉末就出来了,我马上闭上了嘴,墓穴里有很多毒气,但事我看到那些百粉末是从之物力出来的,那些粉末洒满了我的头发,虽然我很快闭上了嘴,但还是有一些进入了鼻子和眼睛,当下我就感觉不太好,立刻爬出了墓穴,我用了黑驴蹄子也吃了一些去毒片,但是没用的狗子,没用。这些东西和别的不一样,不是尸毒也不是细菌,我没办法了狗子,我很后悔,我还有很多事没做,我很后悔。说到这里,胖子竟然哭了起来,一个堂堂男子汉,就这么哭了起来,狗子也被惊讶到了,但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胖子哭泣也没什么好的办法,再过了一会后,胖子不在哭泣,看着安慰他的狗子,胖子擦了擦泪水,说出了自己的身体的异常情况。 胖子说虽然逃离了那个墓穴,也没有中尸毒的样子,但事感觉头里张了东西,感觉脑子里有东西在不断的生长,你可以感觉他越来越大,胖子发抖的说道,他这几天太害怕了,太恐惧了,因为他想到了一个荒谬的想法,他想起了那个长着植物的骨头,他感觉他的头现在里面长得东西,他的头就和花盆一样,他一直感觉头在不断的扩张,变得越来越大,要爆炸,对的就是爆炸一般的感觉。 胖子给狗子形容的那株植物,并且还花了出来,狗子懂得比较多,但是狗子这个时候却沉默了,因为胖子画的花根本是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传说中的一种花,传说中带来死亡的不祥之花,因为这种话传说只有地狱的黄泉路才存在,又被叫做地狱之花。彼岸花,这花狗子只在资料里看过。关于彼岸花,有这样一个传说。相传以前有两个人名字分别叫做彼和岸,上天规定他们两个永不能相见。他们心心相惜,互相倾慕,终于有一天,他们不顾上天的规定,偷偷相见。正所谓心有灵犀一点通,他们见面后,彼发现岸是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子,而岸也同样发现彼是个英俊潇洒的青年,他们一见如故,心生爱念,便结下了百年之好,决定生生世世永远厮守在一起。结果是注定的,因为违反天条,这段感情最终被无情的扼杀了。天庭降下惩罚,给他们两个下了一个狠毒无比的诅咒,既然他们不顾天条要私会,便让他们变成一株花的花朵和叶子,只是这花奇特非常,有花不见叶,叶生不见花,生生世世,花叶两相错。 传说轮回无数后,有一天佛来到这里,看见地上一株花气度非凡,妖红似火,佛便来到它前面仔细观看,只一看便看出了其中的奥秘。佛既不悲伤,也不愤怒,他突然仰天长笑三声,伸手把这花从地上给拔了出来。佛把花放在手里,感慨的说道:“前世你们相念不得相见,无数轮回后,相爱不得厮守,所谓分分合合不过是缘生缘灭,你身上有天庭的诅咒,让你们缘尽却不散,缘灭却不分,我不能帮你解开这狠毒的咒语,便带你去那彼岸,让你在那花开遍野吧。 佛在去彼岸的途中,路过地府里的三途河,不小心被河水打湿了衣服,而那里正放着佛带着的这株红花,等佛来到彼岸解开衣服包着的花再看时,发现火红的花朵已经变做纯白,佛沉思片刻,大笑云:大喜不若大悲,铭记不如忘记,是是非非,怎么能分得掉呢,好花,好花呀。佛将这花种在彼岸,叫它曼陀罗华,又因其在彼岸,叫它彼岸花。 (未完待续。) 一百一十八 可是佛不知道,他在三途河上,被河水褪色得花把所有得红色滴在了河水里,终日哀号不断,令人闻之哀伤,地藏菩萨神通非常,得知曼陀罗华已生,便来到河边,拿出一粒种子丢进河里,不一会,一朵红艳更胜之前的花朵从水中长出,地藏将它拿到手里,叹到:你脱身而去,得大自在,为何要把这无边的恨意留在本已苦海无边的地狱里呢?我让你做个接引使者,指引他们走向轮回,就记住你这一个色彩吧,彼岸已有曼陀罗华,就叫你曼沙珠华吧。 从此,天下间就有了两种完全不同的彼岸花,一个长在彼岸,一个生在三途河边。话说又过了很多年,天下有两个很相爱的人,可是有一年,男的在出外办事的时候不幸遇难了,他来到三途河边,看见满眼的血红,心里哀伤无比,他痛哭道:“我不要轮回,我要回去找我的妻子,她还在家里等我。”他跌跌撞撞的来到孟婆这里,喝下忘情汤前,他问孟婆,为何天下诸般,最后这汤独要人忘情。孟婆笑而不语,只是要他快喝,他呆呆的看着汤,说:“人都要忘情,我偏不忘,轮回后,我要去找我的妻子。” 男人的妻子得知他的死讯后,悲痛绝伦,几度寻死都被男子的家人救了下来,最后女子答应不再轻生,但是要终生守寡。男子的家人一来看她性格刚烈,怕旧事重提,又要徒惹她伤心,二来念她有心,便暂时答应了她,等她情绪稳定后再劝她改嫁不迟。就这样,女人便在男子家继续住了下来,靠缝补为生。 又说这男子轮回后,还真重新生在他和女子一起生活的小镇里,光阴飞逝,不知不觉二十年过去了,一天他出门经过女子守寡的门前,感觉到心里怪怪的,便停下来看了一眼,这一看不要紧,刚好被女子迎面看见。轮回后,这男子的相貌气质均已完全变了,可是女子一看见他,眼泪就哗哗的流了下来,她走到男子面前,说了一句:“你来找我了。”便昏倒在地。男子一看一个素不相识的老女人倒在自己面前,赶忙吓的逃离了那个地方。 后来这个女的重病不起,到死前翻来覆去的说什么,但是声音太小,没有人听清楚过,所以也没有在意,这女子最后滴下两行血泪,一命呜呼了。女子来到地府,看见孟婆,突然很轻的问她:“老婆婆,以前是不是有个男子在这里告诉你,他不会忘记我,一定会回来找我?”孟婆点点头。女子心疼非常,哽咽道:“那为何他回来却不肯认我,哪怕他跟我说句话,在我临死前来看看我也好呀。”孟婆拍拍她的肩膀,说:“你们很相爱,我很欣赏你们的勇气,这样吧,二十年后答案来临那一刻,我答应让你看看,只是这之前你无法转世,要在这里受苦二十年,你愿意吗?”女子说:“我愿意,不看见那个答案,我放不下对他的爱,即使投胎转世,也要心痛一世。”这女子于是被孟婆安排给彼岸花锄草,其实本无草可锄,但是女子的眼里满岸是草,锄了又生,永远锄不完,就这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二十年后,孟婆把她带到轮回门前,说:“你站在这儿看着,但不要说话,你等了二十年的人,要来了。”女子激动的站都站不住了,好不容易平复下情绪,紧张的站在那里等着她爱的人出现。终于他走过来了,原来他得了病,没有治好,四十出头,又死了。他走到她和孟婆面前,孟婆把忘情水递给他,他拿起就要喝,女子急了,说:“你忘了你说的话吗?”男子看了她一眼,把手中碗里的水一饮而尽,接着走进了轮回门。 孟婆看着失魂落魄的女子,说,爱情是什么?不过一碗水罢了,你也喝了吧,能不能忘掉不是你说了算的,有今生,没来世,纵然你记得,他若忘了,跟真的忘记又有什么不同? 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 任何传说都有存在的意义,就和皮子发的一样,那个所谓的城堡传说其实暗暗透露着祭祀这些信息,至于彼岸花这个传说,花叶永不相见则是一个很关键的信息,遇到花没事,遇到叶也没事,同时看到花和叶,便比赴黄泉,看来胖子命要不保了,狗子心中不禁一阵的悲痛。 胖子这个时候颤抖起来,并且又开始尖叫,声音如同女子一样尖细,胖子在狗子怀里不断的挣扎,狗子打开背包取出来最大剂量的镇静剂给胖子注射,但是毫无卵用。狗子被眼前的胖子的样子给惊呆了,他没想到胖子会如此的痛苦,狗子尽量按住胖子,将所有的镇静剂给胖子注射,这个计量的镇静剂已经可以对身体造成伤害,但是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终于胖子停下了尖叫,昏倒在了地上,狗子刚准备松一口气,却发现胖子睁着眼睛,胖子是个小眼睛,典型的豆豆眼,但是非常诡异的是胖子的眼睛比以前大了很多,眼球朝外吐气,好像有什么东西要钻出来,狗子用手伸过去,想合住胖子的眼睛,却发现无法闭合,而且当手碰到胖子眼皮的时候,狗子的确感觉到了有什么东西存在,而且那个东西还在跳动着,仿佛随时都能出来。 狗子浑身颤抖起来,感到了无力和恐惧,胖子一直是他们只重体力最好的人,狗子希望他们回到最开始的时候,如果没有来这个地方就好了,好希望这一切都是一场噩梦,醒来以后胖子就还是健康的胖子,狗子很善于分析,尤其是从传说啊故事中,从能获得最好的线索。按照胖子讲述的,狗子摇了摇头,不想承认胖子讲述的,因为这些故事无时无刻不透露着胖子肯定会死,狗子低下头看胖子,发现胖子的头上长出了东西。 胖子的头上长出了一股渐渐的肿块,远看就想动物的计较,在皮肤下隆起,狗子用手碰了一下,那个肿块之分的坚硬,很快的是,那肿块一直变大,不一会竟从胖子的头皮中钻了出来。 狗子已经完全被吓懵逼了他拨开胖子的头发,防发现一个绿色的东西,和胖子说的彼岸花很相似,他是从投顾中伸出来的,而且那个枝叶上有着血红色的脉络,好像认得血脉一样,人得身上长出了叶子,这太恐怖了。胖子的脸已经变得扭曲起来,狗子感受到一阵恶心,狗子想割掉那个植物,于是重新靠近过去,这个时候,那个叶子突然舒展开,一股特别的味道传到了功罪鼻子中,狗子一阵恍惚,一阵的恶心,迅速离开了,而且很快,狗子便感到身上有一股灼热感,就想人发烧一样。 人发烧可不是什么好征兆,人发烧,是因为身体受到细菌侵害过量所致。人体内或多或少都会有细菌,当“着凉”以后,人体抵抗力下降,细菌就占了优势,他们就会和人体的健康卫士白血球作斗争,由于人体抵抗力下降,白血球牺牲的多了,白血球和细菌打仗时发出的热量就会聚集起来,导致人体体温升高,这时候就是人们所为的发烧。 发烧的这么快,看来吸入了什么不改吸入的东西,狗子心中一阵懊恼。不过这个时候,狗子也没心情担心自己,胖子明显已经到了很严重的一个地步,他要带胖子离开这里,想了想和胖子的情谊,狗子振作了起来,但是他的身体太虚弱,已经背不动胖子。 狗子思考这如何行使,他看到包裹里有一把刀,思前想后,狗子带上了口罩,然后拿着刀子走到了胖子身边,拨开了胖子的头发,然后对着那个植物一样的东西切了下去,这个植物和想象中的一样坚硬,但是狗子还是把它切了下来,被切下来以后,流出了很多液体,还有发出了刚才的味道,在横截面上,猴子看到密密麻麻的丝线,就和认人的经脉一样,还发现了一个就和人骨头一样的东西,这很恶心,狗子想到了胖子的说法,他吃力的抱起了胖子,慢慢的朝着他们的传走去,一路上踉踉跄跄,身上的虚弱感越来越大,狗子路上摔倒了好几次,最终还是成功的把胖子拖到了船旁边。 狗子刚上传就送了口气,好歹是到了个安全的地方,胖子仍旧昏迷着,狗子打开包裹,吃了很多的药品,因为他的体温越来越高了,这是个十分危险的事情,好几次都要迷迷糊糊睡着,都是强撑着醒来。狗子咬着船桨,穿慢慢的在河面形式,但是狗子越来越困,一下又一下,狗子精疲力尽,终于失去了直觉,手上的船桨也掉了到了河里面。 (未完待续。) 一百一十九 关于胖子的话,狗子一直有个疑惑,虽然胖子描述的和所形容的都是传说中的彼岸花,但是那毕竟是传说的东西,狗子更怀疑胖子看到的是另一种花,罂粟花,这种花有致幻的能力,很可能让胖子产生幻觉,但是罂粟又不会有那么大的作用,能让胖子身上长东西,还达到了致命的地步。 罂粟的原产地是西亚地区,早在六朝时,即已传入中国,并有种植。对此,邓之诚先生考证道:《冷斋夜话》引陶弘景《仙方注》曰:断肠草不可知。其花美好,名芙蓉花。故太白诗曰:“昔作芙蓉花,今为断肠草。以色事他人,能得几时好。”按断肠草即指罂粟花、知其流入中国已久,盖远在六朝之际矣。予曾镌太白诗四句为小印。 但罂粟种植并不广泛,至唐朝时还作为贡品从国外贡至。有罂粟花关罂粟的材料,也是在唐朝时多了起来。因此,有论者谓罂粟至唐朝时传入中国。据史书记载,唐朝乾封二年拂霖国遣使献底也伽。底也伽是古代西方的灵丹妙药,它的主要成份是鸦片等,可以治痢疾、解除中毒等。与此同时,罂粟的种子也由阿拉伯商人携入中国,中国的部分地区也开始种植了。不过,当时鸦片罂粟的种植,纯粹是为了观赏和药用,而不是把它当成毒品吸食。 唐朝时,人们对罂粟已有相当的了解。陈藏器在其《本草拾遗》中记述了罂粟花的特点,他引述前人之言说:“罂粟花有四叶,红白色,上有浅红晕子,其囊形如箭头,中有细米。”不仅如此,对如何种好罂粟花,唐人也有认识,唐文宗时人郭橐驼在《种树书》中指出:“莺粟九月九日及中秋夜种之,花必大,子必满。”作为一种观赏植物,时人在诗词中多有吟咏。雍陶在《西归斜谷》中写道:“行过险栈出褒斜,历尽平川似到家。万里愁容今日散,马前初见米囊花。”“米囊花”,即罂粟花。游子在经过爬涉艰险路程之后,来到了一马平川的平原,极目远望,平川万里,赏心悦目,游子的愁容消失在一片五彩缤纷的罂粟花里。罂粟花使游子有归家之感,使游子消失了愁容,感到了归家的快乐。 直到明朝末年,罂粟花仍是名贵稀有的佳花名木。明朝万历年间,大文学家王世懋在《花疏》中对罂粟花大加赞赏,他写道:“芍药之后,罂粟花最繁华,加意灌植,妍好千态。”崇祯年间,旅游家徐霞客在贵州省贵定白云山下看到了一片红得似火的罂粟花,大为惊奇,叹为观止。他在《徐霞客游记》中写道:“莺粟花殷红,千叶簇,朵甚巨而密,丰艳不减丹药。” 而且还有一件事,罂粟这花不是能随意见到的,所以胖子不认识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狗子心中对胖子见到的植物产生了浓烈的兴趣。 在古埃及,罂粟被人称之为“神花”。古希腊人为了表示对罂粟的赞美,让执掌农业的司谷女神手拿一枝罂粟花。 古希腊神话中也流传着罂粟的故事,有一个统管死亡的魔鬼之神叫做许普诺斯,其儿子玛非斯手里拿着罂粟果,守护着酣睡的父亲,以免他被惊醒。 罂粟象征了十二宫星座中的天蝎座,天蝎座是黄道十二宫的第八宫,是的蜕变者。是天蝎座的守认星曜,双双激发出穿越与深化的潜在力量,使得天蝎座拥有自我淬练的终生信仰。天蝎座掌管深秋的花朵,以(冥王星)之名与丛生植物、带着荆棘的、暗红色的、可入药的麻醉性植物,或捕食性植物,特别带来冥王星与第八宫的色彩。 1914年,德军很快占领了比利时,英、法相继出兵对付德国。比利时的佛兰德斯倒在这里。1915年10月8日,加拿大医生约翰·麦克雷在亲眼目睹了残忍的战争剥夺这么多战士的生命,他写下诗歌《在佛兰德斯战场》用于纪念为保卫祖国而献身的战士,从而激励更多的年轻人投入战争,保卫家园,他的诗歌也蕴含着作者反对战争和向往和平的精神和理念。 在约翰·麦克雷诗歌的激励下,美国人迈克尔·莫尼开始佩带红色罂粟花来纪念战死的战士,她还出售罂粟花,把所得钱用于帮助那些伤残的退伍老兵。 在1920年,法国妇女E.Guérin出售手工制的罂粟花集资用于帮助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儿童孤儿。她在1921年访问加拿大,说服了“加拿大战争退伍军人协会”接受罂粟花为老兵纪念日的标志 所有的传说都有他的作用,罂粟和埃及就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胖子曾仿佛说,他在那个墓穴里看到了一双脚,而且看了看胖子所绘制的图形,应该是一双女人的脚,并且更重要的是,狗子看到了这双脚和别的脚不同,在一些地方,可以很明显的看到这个脚有微微的变形,根据狗子的经验,这个女人应该是擅长跳舞,是一个舞女,因为只有舞女长年累月的练舞,才会这样产生变形。 舞女和埃及,狗子努力联系着其中的联系,埃及有一种非常著名的舞蹈叫做肚皮舞,在这个舞蹈中,腹部等部位的动作远远多于四肢的动作,这种独特的舞姿来源与女性分娩时的痛苦和对孕育新生命的喜悦,另外为了表示对地母神的敬意,这些少女必须光着脚跳舞,到了后来这种专门为神灵而跳的舞蹈被命名,也就是我们说的肚皮舞,埃及舞女本身就是非常美艳的存在。看来这个脚来自舞女的可能性很大,只不过这双脚来自哪里,历史上有没有和它有关的存在,狗子拼命想着因为这关系着胖子的生命。 脚,狗子看着那双脚,突然他有了新的发现,那双脚和别的有些不同,狗子盯着,果然,他突然想到了他要找的东西。(未完待续。) 一百二十 狗子仔细的观察那双脚,发现这个脚的脚趾有些特殊,人的脚分三种,埃及脚,希腊脚和罗马脚。 罗马脚,这种脚型5根脚趾长度都差不多,没有特别凸出的脚趾,看起来就像正方形一样,罗马脚在选鞋时,埃及脚是人的一种脚型,这种脚型最普遍,大拇趾比其他4根脚趾长,;希腊脚(GreekFoot)则是第2根脚趾比其它的长。 过去有研究发现,拥有希腊脚的女性不一定是美女,但美女绝大多数都符合第2根脚趾较长的特征。有趣的是,纽约自由女神、希腊诸神雕像都是这种脚型,连气质名模林志玲、艺人杨谨华都有希腊脚。 拥有罗马脚的人较罕见,他们特别适合跳芭蕾舞。是脚把我们同地面联系在一起。这是田径运动的一个共同点。脚是所有田径项目的基本点,因为根据牛顿的定律,通过脚,地球把力量传递给我们并且推动我们。因此,脚越强壮,它从地球得到的力量也就越大。 埃及脚可分出盎格鲁撒克逊脚型,即脚掌往后渐窄,后跟也窄、日耳曼脚型,即前脚掌明显大,后跟窄。波罗的海脚型即埃及脚中足跖和后跟较宽的一个变种,多见于波罗的海东岸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等。 由此可见,为了不使自己在压力下软下去,就应该有强壮的双脚。埃及脚对于一个短跑运动员、尤其是跨栏运动员来说,在蹬地的时候,脚后跟不应该接触地面,因为这样会浪费时间。他们只是用脚掌和脚尖着地。这与长跑运动员不一样,后者是从脚跟到脚尖整个脚都着地。因此,脚应该能够承受撞击所带来的压力,但是随后要使踏地变得十分有力。尤其是大脚趾比其他脚趾长的埃及脚。在这方面,某些人比其他人更有优势。埃及脚由于大拇趾比其他脚趾长,分布极为普遍,运动时更符合力学规律。 而希腊脚就是美女的象征希腊脚是指二脚趾长于大脚趾的脚。研究发现,第二个脚趾长的女性不一定是美女,但美女绝大多数都符合第二脚趾长的特征。 希腊脚又称莫顿趾,一种常见的足前部异常,美国的Dr.DudleyJ.Morton于1920年代首次研究、阐述这一现象。这种畸形会导致多种伤害如背痛、腰痛,骨盆不正等。产生这些病症的可能原因是足前部的稳定性变差,突出的第二跖骨独自承担前部的力量,以第二跖骨和足跟形成的二点支撑,远不如第一、第五跖骨和足跟形成的三角形稳定。 不过在古代,人们没有把它作为畸形,而是尊称为希腊脚,认为是比埃及脚更美,更尊贵。在不穿鞋的时代,修长的第二脚趾似乎是更美的。中国的迷信说法认为这种脚型的人会贫穷、不孝。 人类的脚趾依据长度可以分为埃及脚、罗马脚、希腊脚这3种,其中第2根脚趾长度比其他4根脚趾长的就属“希腊脚”,拥有这种脚型的人通常四肢修长,几乎都出正妹。 据称,90%的人都是第二个比第一个长,只有10%的人第一个比第二个长。而且研究发现,拥有希腊脚的女性不一定是美女,但美女绝大多数都符合第2根脚趾较长的特征。 狗子也很喜欢看美女的脚,因为他觉得看一个女人是否漂亮,脚趾是检验的第一步。中国古代有三寸金莲,就足以证明男人对脚的重视。 而这双脚就是希腊脚,同时联系一下胖子说的话,还是皮子给的资料,皮子发来的那个故事,其中的苏安心她的母亲就是一位埃及人,埃及人却有着希腊脚,这样的情况的和话,在历史只有一个人很符合,那就是埃及艳后。 埃及艳后,克娄巴特拉七世(笃爱父亲者)(又译克娄巴特拉七世、克利欧佩特拉七世、克丽奥佩特拉七世;前69年,是古埃及托勒密王朝的最后一任女法老。在她死后,埃及成为罗马行省。她也就是后世所熟知的“埃及艳后“。而她便拥有一双希腊脚。 要说起埃及艳后的故事,那就说来话长了,思想家帕斯卡,曾经说过一句非常有名的话,“如果克里奥帕特拉的鼻子再短一点的话,整个世界的面貌将为之改观”,如果一个人就她的长相来说,有这么大的魅力的话,那么这个人应该在历史上有自己的一席之地,那么克里奥帕特拉究竟是谁?一提到法老,只有古代埃及有法老,但是克里奥帕特拉却不是埃及人,她是马其顿人,当克里奥帕特拉的父亲托勒密去世后,克里奥帕特拉的弟弟还小,只有9岁,克里奥帕特拉实际上也就十几岁,在这种情形之下,他们两个人在罗马人的庇护下共同登上了王位,两个人还结婚了,那为什么是这样?据说是古埃及的传统。但是两个人结婚之后共同执政,真正的法老是克里奥帕特拉的弟弟,但是当时他只有9岁,能统治吗?尽管两个人已经结婚了,实际上两个人早已成了政敌,都想要这个政权。这个时候恺撒来到了埃及,要调停姐弟两个人的矛盾,但是就在头一天晚上发生了非常精彩的一幕,恺撒来到宫廷里边,突然有人报,说有一个埃及的重要官员要求见,给你送来一个礼物,这个礼物又是非常贵重的礼物,说是女王克里奥帕特拉送给你的,恺撒一看是一个地毯很重的,打开一看,站起来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这就是克里奥帕特拉。她用这种办法提前赶在她弟弟之前见到了恺撒,于是恺撒就成了她政治上的合作伙伴。后来克里奥帕特拉就除掉了自己的弟弟,巩固了自己的政权,她也成了恺撒的情人。 那么后来恺撒回到罗马,这个期间克里奥帕特拉也来到了罗马,受到了很高的待遇。但是这些待遇引起了罗马人的不满。他们认为这样下去之后,恺撒有可能把克里奥帕特拉会看得比罗马的统治更为重要,于是恺撒就在元老院开会的时候,被人谋杀了,谋杀了之后,克里奥帕特拉连夜就返回了埃及。这个时候安东尼开始在罗马崛起,也成了执政官。后来安东尼也被克里奥帕特拉在精神上给击败了,就这样又一个将领拜倒在克里奥帕特拉的石榴裙下。这样安东尼就乐而忘返,不再返回罗马了。于是这个时候屋大维开始执政。这个时候由于政界上的不同开始要进攻埃及,后来在雅克星这个地方进行了海战。后来安东尼在这次战役中失败了,他回到埃及后,听说克里奥帕特拉已经死了,那么安东尼这样也就自杀了。这个时候屋大维已经赶到,让克里奥帕特拉投降,由于不愿受罗马人的统治,她采取用眼镜蛇来结束了自己的一生。埃及艳后去世后,一个拥有3700年的历史古埃及文明就此宣告结束。 (未完待续。) 一百二十一 狗子最喜欢传说了,因为他总是能从传说中分析出他想要的信息,埃及艳后在历史上被称为最后的法老、为什么说她是最后的法老呢?克里奥帕特拉七世,确实是埃及称做法老的最后一人,之后呢?这个埃及世界就并入到了阿拉伯世界,土地没有改变,但是民族已经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古埃及这样的一个民族了。那么现在埃及这块土地上的民族,它是有阿拉伯人,有希腊人,有罗马人,还有一些土著的埃及人,但是他们已经没有了自己的语言,都讲着阿拉伯语的这样一个世界混杂的民族了。那么克里奥帕特拉是最后一个能够自己讲埃及语的一位法老。 那么克里奥帕特拉七世这个女法老,她有这么多的传奇故事,哪些是真的,哪些不是真的,这恐怕有很多人还都是心存疑虑的,但无论如何克里奥帕特拉这样一个人物在历史上,确实是起了很大的一个作用,应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形象.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有一个思想家叫帕斯卡,帕斯卡曾经写了一个著作叫《思想录》,《思想录》里边,说了一句非常有名的话,这个搞古代世界史的人大多都知道,怎么说的呢,说,“如果克里奥帕特拉的鼻子再短一点的话,整个世界的面貌将为之改观”,如果一个人就她的长相来说,有这么大的魅力的话,那么这个人应该在历史上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这就是克里奥帕特拉。 那么这里边就存在一个问题,克里奥帕特拉究竟这个人是谁?我们说了,她是最后的一位法老,我们知道,一提到法老,它不会有第二个国家有法老,只有古代埃及有法老,但是克里奥帕特拉,她却不是埃及人,她应该算是马其顿人,因为什么呢?她是托勒密王朝时期的一个法老,或者说是托勒密王朝时期的最后一位法老。那么托勒密王朝是谁呢?刚才我已经提到了,亚历山大的部将在死了之后,三分天下的时候,托勒密这个部将来到了埃及,占领了埃及,之后呢,埃及就成了他的国度,成了他的根据地,他统治了埃及,这就是埃及的托勒密时期。 在历史的划分上,有很多人不把这一段历史划在埃及的历史里边,人们都是根据曼涅托的这样一个划分,把埃及划分为31个王朝,其中包括古王国,包括中王国,包括新王国,那么这中间有两个中间期,第一中间期、第二中间期等等,还有新王国之后的一些晚王国时期,根本就没有托勒密王朝时期。为什么呢?因为他们认为,托勒密王朝毕竟是外族统治埃及,所以我们说,最后一位法老其实并不是埃及人,而是马其顿人,或者叫希腊人也可以,当时他们是一片土地的一个文明。 这就是当时整个地中海这一片文明的具体情况。罗马在意大利这个靴子形的半岛上,这边是希腊,然后这边是埃及,这个世界实际上当时正是罗马统治时期,埃及尽管当时罗马并没有直接统治它,但是埃及当时正是一个什么阶段呢?它是受罗马庇护的这样一个国家,也就是罗马军队随时可以打进去,它是抵挡不住的。那么在这种情形之下,托勒密王朝的法老尽管还在,但是他们朝不保夕。可就在这个时候,托勒密王朝的第十二位法老,托勒密十二世,由于他的无能和统治的残暴,引起了亚历山大市的民众对的反抗,民众反抗之后,他又镇压不了,没那么大的力量,于是就跑了,跑到哪儿去呢,跑到罗马。 那么这个托勒密十二世,这个几世,有的时候我们容易产生一些误解,因为一代父亲如果是一世的话,儿子统治他是二世,但是我们现在习惯是这么翻译,克里奥帕特拉七世,但是她姐姐却是六世,所以他并不是一代人就是一世,那么托勒密十二世,这个时候有几个孩子呢?克里奥帕特拉六世,大女儿;二女儿叫贝任尼斯,是他的二女儿,他的三女儿是克里奥帕特拉七世,这就是埃及艳后,还有一个女儿,叫阿西诺,这是四女儿,同时他还有两个儿子,比这四个女儿都小,一个是托勒密十三世,一个是托勒密十四世,所以加在一块儿,托勒密十二世有几个孩子,六个孩子,前四个都是女儿。 那么就在他被暴乱的人赶跑了之后,跑到罗马的时候,这个时候这边不能没有国王,不能没有法老,他的二女儿叫贝任尼斯于是就登上了王位,她究竟跟这个叛乱是什么关系,暂且不说,但是这个时候她登上了王位。执政三年期间,她的姐姐克里奥帕特拉六世死去了,究竟是怎么死的?不知道,这是一个千古之谜当中的一个小谜。那么她统治了三年之后,她的父亲托勒密十二世在罗马人的支持之下,又卷土重来,返回到了埃及,于是把的女儿又赶跑了,最后的女儿,也就是说这个二女儿最后得到的下场是什么呢?是被处死了。为了政治还是很残酷的,这样托勒密十二世又回来恢复了王位,后来也在动乱当中最后死去了。死去了之后,就剩下第三个女儿了,克里奥帕特拉七世。克里奥帕特拉七世,这个时候父亲其实并没有想让她去登上王位,这个时候她弟弟还小,托勒密第十三世还小,当时好像只有9岁,那么克里奥帕特拉七世实际上也就十几岁,在这种情形之下,他们两个人在罗马人的庇护下共同登上了王位,两个人还结婚了,就是姐姐跟弟弟结婚了。 那为什么是这样?据说是古埃及的传统。这个在托勒密王朝时期,这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她是为了遵从古埃及的一个传统,但是古埃及我们看了很多的材料,也看了很多他们的铭文,我们就很少能够发现,在日常老百姓的生活里边,有兄弟姐妹结婚的这样的现象,只有在宫廷里边,才有这样的一种现象,但也不是特别普遍。而还有一点,是非常值得我们注意的,就是说他们的结合没有一个是单独的,就他们两个人结合的,总会有法老还会有别的妻子。而我查了一下对这个问题做了一下调查,到最后也没有发现任何一个兄妹之间的这种结合,最后留下后代的。所以我感觉它可能是埃及的这样一种习惯,但是它的政治意味要远远地大于别的意味,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结婚,而是为了大权不至于旁落。 (未完待续。) 一百二十二 狗子一直都很喜欢埃及艳后,所以去了解了所有他的传说,才会在一眼看到脚以后就想起了埃及艳后,埃及艳后是个非常有智慧的人,从她和她弟弟的战斗中就可以看出。 克里奥帕特拉因为没打过她弟弟,她不是打不过她弟弟,而是她弟弟这些势力,她没有打过,最后她跑到叙利亚去了。那么恺撒来了之后,要调停姐弟两个人的矛盾,于是就要召见他们来到宫廷里边。那么约定好了,第二天上午召见他们两个人,来调停,怎么共同执政的问题。就在这个时候,头一天晚上非常精彩的一幕发生了,这就是我们在电影里边看到恺撒来到宫廷里边,而突然有人报,说有一个埃及的重要官员要求见,给你送来一个礼物,这个礼物又是非常贵重的礼物,说是女王克里奥帕特拉七世送给你的,那么不知道这个礼物究竟是什么?那就让进来了,从密道进来之后,放下是一个地毯很重的,打开一看,站起来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这就是克里奥帕特拉七世。她用这样一种办法提前赶在她弟弟之前见到了恺撒,于是恺撒就成了她重要的政治上的合作伙伴。那么这之后呢,她的弟弟就非常不高兴,第二天就高喊说,你们这是对我的背叛,因为毕竟是法老,有一种皇帝的气概,总觉得我是皇帝,但这个时候恺撒根本不听的,在这种情形之下,就把抓了起来,可是的军队把宫廷包围了,最后没办法,恺撒又把放了,放了之后还要反抗,那么罗马的军队就和托勒密十三世,也就是克里奥帕特拉,埃及艳后的弟弟开始了战争,没打多长时间,最后失败了,也死掉了,的部将们也被杀了,这样克里奥帕特拉就除掉了自己的弟弟,巩固了自己的政权,她也成了恺撒的情人。 那么这里边她犯一个什么错误,什么样的错误呢?她跟恺撒两个人在尼罗河上到处游玩,非常高兴,玩得非常好,同时她给恺撒生了一个孩子,那么她一定要让自己的孩子将来做埃及的法老,同时还想让继承恺撒的位置,那么恺撒后来回罗马,有点像现在咱们说的回去述职的概念,就回到了罗马。这个期间克里奥帕特拉也来到了罗马,受到了很高的待遇。但是这样一些待遇引起了罗马人对她的不满。认为这样下去之后,有可能把克里奥帕特拉会或者埃及看得比罗马的统治更为重要,于是最后恺撒就在元老院开会的时候,被人谋杀了,谋杀了之后,克里奥帕特拉七世连夜就开始往回返,返回了埃及,因为她知道,她在罗马已经呆不下去了。 那么回来之后,这个时候安东尼开始在罗马崛起,也是一个军事将领,也成了执政官,那么这个时候整个的辖地还是很多的,其中就包括了埃及。我们知道,这时候埃及已经是在罗马的统治之下了,那么在这种情形之下,既然是这样一个统治了,就要召见自己所属的一些属国的首脑。可是召见的过程当中呢,克里奥帕特拉去见的时候,这个排场非常得大,坐的那个船非常漂亮,什么样的船呢?船尾是用金子做成的,船桨是用银子镶包的船桨,那上边有滑竿,自己雍容华贵地坐在华盖里边,然后划桨的人都是一些扮成水仙的女童在划桨,那么给她扇扇子的人是谁呢?是装扮成爱神丘比特的这样一个男童,非常非常的漂亮,紫色的华盖。当时一下子就把安东尼镇住了。在的眼里,只是一个土包子,只知道打仗,一下子就把镇住了,感觉到自己是那么粗俗,那么低贱,于是这个安东尼就感觉到有些心里不平衡。我作为一个统治者,我是召见你,你来了之后,你不下船,我还得跑到你的船上去,那么在仪表上,在穿着上,在仪仗上自己都输给了克里奥帕特拉,于是感觉到非常不平衡,说究竟是你召见我,还是我召见你呀,于是想,那好吧,既然你今天宴请了我,明天我也宴请你。然后就动尽了心机,也设计了一个很大的场面。结果第二天,克里奥帕特真拉的来了,那么她带的这个仪仗,带的随从,一些用具,又一次把安东尼的仪仗比下去了,安东尼于是一下子就被克里奥帕特拉在精神上给击败了,就这样又一个将领拜倒在克里奥帕特拉的石榴裙下。 那么就乐此不疲,乐而忘返,就不再返回罗马了,这样罗马就认为安东尼已经弃罗马而去,于是这个时候屋大维开始执政。那么这个时候,由于政界上的不同,开始要进攻埃及,因为调回来,也不回来,这样就要进攻埃及,因为你反叛是不行的。那么屋大维来了之后,要来的消息已经传到了埃及,于是这个埃及的克里奥帕特拉和安东尼就商量对策怎么办,安东尼说,不行的话,干脆咱们打吧,我也不怕屋大维,于是带领自己的舰队就开始迎击屋大维。那么在雅克星这个地方开始进行海战。那么这里边很有意思,在前面作战,这支叫什么联军呢?是安东尼和克里奥帕特拉的联军,跟谁打呢,跟罗马的军队,就是屋大维的军队打。那么就在这个打的时候,是安东尼冲锋陷阵在前面的船上,后面是克里奥帕特拉的船。 那么就在他们交战的时候,刚开始打到不可开交的时候,这个时候由于安东尼的船是大船,大船速度慢,而屋大维的船是小船速度快,那么后边的克里奥帕特拉就感觉到好像安东尼有点抵挡不住了,究竟是什么原因,到现在仍然是一个谜,很多人都在研究这个问题,各种各样的说法都有,但是无论如何克里奥帕特拉正在打仗的过程当中自己开船往回走,就走了,退出了战争。她一走之后,这边正是势气高涨的安东尼,突然感觉到,她弃我而去了,怎么办,干脆我追吧,于是就离开了自己的部队,坐了小船开始追克里奥帕特拉。 (未完待续。) 一百二十三 可惜女人终究是女人,女人总会败在感情上,这就是他们盗墓离这行当从来不要女人的关系,狗子胖子皮子,已经搭档了很多年,彼此之间比兄弟还要亲密。 埃及艳后她的死和她的爱情有着很大的联系,就这样将领一没了以后,他们很快失败了,就被打败了,屋大维长驱直入就杀到了埃及。那么安东尼回去之后,很生克里奥帕特拉的气,就不再理会这个克里奥帕特拉,两个人就住到两处去了。这个时候克里奥帕特拉为自己建造了一个永久性的这样一个类似于坟墓式的建筑,把自己封闭在那里面。安东尼回到了自己的宫殿,闷闷不乐,这个期间也不见克里奥帕特拉,后来就盛传克里奥帕特拉已经死了,那么安东尼,这样也自杀了。自杀了之后,还没有死,就在这个时候,这个消息又传到了的耳朵里边,就是说这是误传,克里奥帕特拉并没有死,于是就让自己的部将,说你干脆把我抬到她那个地方去,然后就抬到克里奥帕特拉身边了。克里奥帕特拉一看,这个时候感觉到非常伤心,但是安东尼已经没法治好了,就在她自己的怀里死去了。 死去了之后,这个时候屋大维已经赶到,让克里奥帕特拉投降,只要你投降,什么问题都没有,然后也把她围住了,不让她自由地出出进进。那么这个时候克里奥帕特拉就提出一个要求,一个是她儿子的问题,继任呢?还是当未来埃及的统治者的问题。再有一个,我死了以后,跟安东尼埋葬在一起。为什么后来很多人在写这段故事的时候,这是缠绵悱恻的爱情。那么就在这种情形之下,屋大维觉得好像克里奥帕特拉有要自杀的这样一种可能,于是就派兵把守,出进的人员都严格地搜身,这样她就没有工具能够杀死自己。那么在这种情形之下,后来她就说,她要吃一点无花果,于是仆人就在外边给她送来了一个无花果篮子,也给她检查了,没检查出有什么异样的东西,于是就给她送了进去,但是这里边藏着,藏着什么呢?藏着眼镜蛇,于是她就把手伸到无花果里边。把自己最好的王冠都戴上,穿戴上,躺在自己的卧榻上,也就是法老的卧榻,最后在两个仆人的陪伴之下死去,两个仆人也死了。这就是完成了自己的一生。 不过还有一个故事,狗子记起来了,那就是埃及艳后的脚,据传闻说,埃及艳后死后,有憎恨她美貌的女人割掉了她的双脚,为什么要割掉双脚呢,因为埃及艳后的美在于她很善于跳舞,也就是这个原因才让凯撒和安东尼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上,那个嫉妒的女人砍下了埃及艳后的脚,故事到这里戛然而止。 如果是胖子看到的那个女人的脚,就是传闻中埃及艳后的脚,埃及艳后的脚,可要比其他的古董值钱许多,太值得了这一趟。那么他们可是要发大财了,被说是皮子的事情能解决,就连他们也不用这么担惊受怕的接单子,狗子想到这里,对那株植物的恐惧倒是淡了几分。 狗子休息了一整夜,尽管之前身体有些不舒服,但是已经好转了很多,但是不知道胖子怎么样了,狗子担心的去找胖子,希望他的身体也好起来,狗子在心中默默的祈祷着,但是他却被眼前的景象完全细带了,林胡须都变得急速起来。胖子还如以前一半坐半半靠在包裹上,只是此刻的他两只手静静的抓着膝盖,惨败的脸上呈现出僵硬而呆滞的表情,任谁都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弥留之际的将死之人。 然而,真正让狗子感到恐惧的是胖子身体上的异常,他甚至不知道眼前这个人还是不是胖子,他明明已经割掉了胖子头上的东西,但是好像并没有起到了切除的作用,反而是,狗子不敢相信的看着胖子头上的东西,之前的做法像是助纣为虐一般,反而加速了它的生长,在胖子昏睡的时间里,那青色的茎叶又长高了,而且还出现了分叉,虽然不合适,但是用生机勃勃来形容更恰当不过了。 更为恐怖的是,胖子之前鼓气的眼球不见了,流出了鲜红色的鲜血,更加凄惨的是,胖子的眼眶里伸出了一只只的分叉,他们慢过了胖子的额头,壁纸的网上延展的,然后在头顶的上方分叉,而且更加诡异的是,明明炎炎夏日没有风,但是胖子头上的那些分叉却在微微晃动,仔细的看,上面还有鲜红色的脉络,一株植物在人的身体上晃动,狗子感到胃里一真翻涌。 眼前恐怖的景象让狗子感到一阵的眩晕,他的打闹一片空白,只能傻傻的盯着胖子头上的的植物,也许用植物来形容它已经太弱了一些,那东西还在生长。比初见的时候已经粗壮了许多,而且上面章了无数的细长的枝叶,这些东西就像或活着一样,在风中不停的摇摆,胖子已经被这个东西完全寄生了,在胖子身上,这些东西生长着,而且在顶端,一朵红色的花悄然盛开,它足足的有人脸那么大,鲜红色的花瓣和传说中的地域花一模一样。 胖子的身体开始枯萎,狗子可以请写对看到胖子皮肤下的骨骼,要知道胖子之前可是一个非常装饰的人,那来自地狱的植物正颤抖着茎干,不停的吞噬着胖子的血肉,转眼间,胖子就变成了一具尸体。 胖子的惨死让狗子很伤心,他看着眼前的植物非常的愤恨,他有些后悔让胖子一个人去了那个墓穴,此刻的他非常的后悔,尤其是想到他们当初在一起的时光。狗子愤怒的冲着胖子走去,但这个时候他身上传来一股的麻痹感,狗子竟然无法动惮。 所以狗子孩子能眼睁睁的看着胖子,过了一会他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情,那朵红色的花,慢慢的舒展开,上面的花瓣很像一张人脸,虽然模糊扭曲,但是依稀可以看到有胖子的影子。 这个恐怖的植物缓缓的晃动他粗大的茎干,周围那些让人发毛的职业也跟着一起摇摆,顶端那朵长得很像胖子的红花已经慢慢有了几分胖子的神情,这个时候狗子听到了一阵模糊不清的呻吟声,竟然是从胖子的喉咙里发出来的。他的尸体竟然随着头上的红花,有节奏的颤抖起来,一下又一下,很有规律,而且浮动越来越大,像是在跳舞一样,狗子的身上传来的更多的感觉,他对着胖子的抽动,就慢慢的无法抗拒起来,那街拍,让他忍不住跟着一起舞动。 狗子完全沉醉在了舞蹈之中,他的心里产生了一种想法,就让时间这样继续下去,永远永远,没有胖子,也没有皮子,就让时间这样慢慢过去。而且胖子身上的红花,却变得非常的美丽,也非常的诱惑,让狗子忍不住朝着花朵走去,一步一步的靠近,虽然理智还存留,但是狗子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狗子的定做非常的机械,就像是一条毒蛇一样,那些职业开始弯曲着,在狗子一步步的朝着前面奴哟东身体,虽然缓慢,但是却透露出异常的兴奋,终于狗子的头碰到了胖子的手,还有胖子受伤的枝叶。 一条常常的长着刺的根须沿着胖子的身体朝着狗子伸过去,他们扎进了狗子的身体的脖子,还有脸颊,并再他的身体里缓慢移动,在专心的疼痛历,狗子感受到了一种满足和环宇,那些枝叶疯狂的生长着,毕胖子身上的还要疯狂,很快他们就把狗子包裹起来,无数的枝叶扎进了狗子的身体,从外面上看,就和找一个巨大的蜘蛛网一样,而在胖子身上那朵红色的花儿更加妖艳起来,狗子脑子中有一种召唤,在呼唤他,让他放弃所有的抵抗,皮子,胖子,还有他,一切都不重要,一切都不重要,一切都可以放下,都可以放下。 那些枝叶把狗子包裹着,不断的翻滚着,枝叶越来越绿,越来越显得有生机,胖子的骨头居然也碎裂了,变成了白色的一块一块和当初胖子在墓穴里看到的碎片一模一样,枝叶继续疯狂的生长着。原本红色的花已经完全绽放开,花叶终于想见,地狱之花,花叶相见,必有死亡。在粗壮的枝叶上,另一朵红花在狗子身上缓缓的展开,慢慢的长大,朝着上面延伸着,不断的吞噬着狗子的血肉,不一会狗子和胖子一样变成了一朵抱着人皮的骷髅。 在阳光下,小船仍在水上停着,湖面上波光粼粼,洒满了金色的阳光。而在岸上有着白色的碎片,还有一些红色的鲜血,以及两朵硕大的花儿,绽放着,十分的美丽,只是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上面有着两张脸,一张是胖子的,另一张则赫然是狗子的。(未完待续。) 一百二十四 理塘寺又叫长青春科尔寺,在藏区素有“上有拉萨三大寺,下有安多塔尔寺,中有理塘长青春科尔寺”的说法。位于理塘县城城北山坡上,规模宏大,建筑延绵依山坡向上,层次分明。喇嘛们带的帽子知道理塘寺是属于黄教。黄教、红教、是汉语的说法,带黄帽的就是藏传佛教格鲁派,带红帽的是藏传佛教的宁玛派,带黑帽的是藏传佛教的苯教雍仲派。 理塘,汉语的意思是“如铜镜的草坝”,有世界高城之称,海拔4014米。很多游人过理塘匆匆,不敢做停留,皆因这里海拔太高。理塘海拔过4000米,太阳仿佛更近了,高原的阳光耀眼得让人感到一阵阵眩晕,寺庙建筑的颜色很鲜艳,大面积的黄色和红色,还有白色,间中雕梁画柱色彩琳琅。但是,这种色彩并不热闹,而是一种疏离,甚至有荒芜之感,仿佛宇宙洪荒,时间无涯。往上走的时候,不时有喇嘛骑摩托车从身边呼啸而过,红色的僧袍在风中翻舞飞扬,气场很盛。在这里,有一个叫做仓央嘉措的人,关于他的故事广为流传。尤其是他的爱情故事和他写的情诗,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仓央嘉措,是西藏历史上著名的人物。父名扎西丹增,信仰红教;母名次旺拉姆。出生在门隅拉沃宇松地方,从小资质灵敏,曾拜五世为师,落发受戒,取法名为罗桑仁青·仓央嘉措。后被迎至布达拉宫,在著名学者桑结嘉措的直接培养下,学习天文历算、医学及文学等,对诗的造诣很深。二十岁时,作为上层统治阶级争权夺利牺牲品的仓央嘉措,开始了自己的流浪生活。先后周游了青海、甘肃、蒙古、四川、西藏、印度、尼泊尔等地。曾当过乞丐,送过尸体,生活极为艰苦。由于接触过广大的人民群众,有丰富的生活实践,从而写出了优美动人的《仓央嘉措情歌》。一说仓央嘉措被解往北京途中遭害,所写作品为二十五岁以前的东西。他身份尊贵,贵为西藏之王,却有一颗不避世俗的心,向往自由、爱情、人世之乐。在佛的世界里,他是一个“异类”,敢于突破世俗。在人的世界里,他被称为“世间最美的情郎”,敢于追求真爱。在艺术的世界里,他是一朵奇葩,写了许多流传至今的诗句和情歌。 大约在300年前,一位男人爱上了一位女人。那女人有双又黑又亮的眼睛,就像刚刚酿成的葡萄酒。可是那男人非同寻常,他是藏人顶礼膜拜的活佛六世仓央嘉措。与一般活佛相比,仓央嘉措显得非主流。通常情况下,转世灵童在五六岁就已坐床成为活佛接受教育,而仓央嘉措是在15岁才开始了作为一位法王的学习和生活。突然间远离故乡亲人,面对大量的经书和修行,身边有的只是得道高僧的严格管束,以及几乎不可能达到的高要求。仓央嘉措这个自小在民间长大的孩子产生了叛逆,即使拥有对西藏的最高统治权,他依然是不快乐的。最重要的是这个正值爱慕女性年龄的英俊少年,他必须按照所属的格鲁派教规,严禁接近异性。其实早在他成为喇嘛之前,曾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恋人,他们一起耕作放牧,终日相伴。 曾为少年仓央嘉措落发授戒的五世大师,五年后又该再次为之授比丘戒了。仓央嘉措依约去往日喀则扎什伦布寺。经由五世自传我们得知:大师祈求劝导良久,仓央嘉措沉默以对,然后毅然起身,夺门而去。他双膝下跪在日光大殿外,给大师磕了三个头,反反复复只说一句话:“违背上师之命,实在感愧!”念念叨叨黯然而去。仓央嘉措不仅拒受比丘戒,反而要求大师收回此前所受的出家戒和沙弥戒。说这番话的时候,仓央嘉措痛彻肺腑:“若是不能交回以前所受出家戒及沙弥戒,我将面向扎什伦布寺而自杀。二者当中,请择其一!” “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进入布达拉宫后,他厌倦深宫内单调刻板的黄教领袖生活,时时怀念着民间多彩的习俗,思念着美丽的情人。他不仅经常微服夜出,与心爱的姑娘相会,而且不顾世俗,写下了许多优美的情诗。有一天下大雪,清早起来,打扫寺院的喇嘛发现雪地上有人外出的脚印,便顺着脚印寻觅,最后找到了仓央嘉措的寝宫。随后赶到的主持纪律的铁棒喇嘛用严刑处置了仓央嘉措的贴身喇嘛,还派人把他的情人处死,把仓央嘉措关闭起来。悲痛欲绝的仓央嘉措经过这一场生死变故,他逐渐把佛深深埋在心底,而选择自己作为人的天性,他开始不断不断地写诗,并且是情诗。 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来我的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里,默然相爱 寂静欢喜 这样的诗句,只有心怀重情的人方能写出。仓央嘉措的命运是老天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生在贫民之家,长在自由之地,却机缘巧合成为雪域至尊。只是红颜、江山,从来就是一个难以抉择的话题。仓央嘉措一生只为情所惑,视权力地位如粪土。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第六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第七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第八最好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对于仓央嘉措这个自然之子,他不过顺应了自己的内心,恋上尘世,放弃佛缘。他内心亦有痛苦,他说“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或许他知道,自从他成为王的那一天起,他便失去了自由。所以他的尘世之爱,才会如此压抑,如此炽烈,如此绝望,如此疯狂。 白天,仓央嘉措以密法佛徒出现,夜晚则化名宕桑汪波游荡于酒肆、民家及拉萨街头,以至于竟在布达拉宫内:“身著翩翩绸缎,手戴闪闪金戒,头蓄飘飘长发,且歌且舞且饮。”他的诗说:“住在布达拉宫中,我是雪域至高之王。在拉萨的街头上流浪,我成了世间最美的情郎。” 神圣的宗教律例不可能容忍他的离经叛道,仓央嘉措就这样因“耽于酒色,不守清规”而被康熙帝予以废立。24岁的仓央嘉措在押解途中,不知所踪,有人说被人下毒死于途中,有人说其从此流浪天涯。这为后来寻访新的六世设置了不小的障碍。一个没有喇嘛的西藏,就像一个人没有灵魂。于是寻访六世转世灵童的活动在西藏启动。藏传佛教关于灵童转世的程序众多,其中包括生前的遗嘱,圆寂时面部朝向等重要信号指示,仓央嘉措都没留下。他注定了不是一个遵从规则的喇嘛,生前在这一点上都不肯“配合”,或者命运注定了他无力配合。 而最具戏剧性的一个细节是,当人们迎接六世灵童时,惊奇地发现灵童居然就在仓央嘉措的情人玛吉阿米的故乡——理塘。正应了仓央嘉措生前最后一首诗:“跨鹤高飞意壮哉,云霄一羽雪皑皑。此行莫恨天涯远,咫尺理塘归去来。” 庄严肃穆的布达拉宫,这历代喇嘛的驻锡地。它以尊荣显赫的姿态永远地拒绝了仓央嘉措。在西藏的历史上,曾经一共产生过十四辈喇嘛,除却第一代的灵塔在扎什伦布寺外,其他历代喇嘛总有灵塔、塑像、绘画等纪念物供奉在布达拉宫,即使人们不怎样提及的只活了十一岁的九世只活了十八岁的十一世,都有他们的灵塔在,然而,声名远扬的六世仓央嘉措呢?塑像是不会再铸的了,壁画中也看不见他的影子,至于灵塔的安置,布达拉宫说,他?不配。然而,他的诗却传遍了前藏、后藏,传遍了藏北、藏南,传遍了古老的山南,传遍了大江南北。 这就是仓央嘉措最后的结局,三百年来,人们传唱仓央嘉措的情诗,只为了仓央嘉措,是统治阶级的叛逃,是异样无伦的西藏王,是一个不成功的活佛,却是一个伟大的诗人,是世间女子心中最美的情郎!1697年的秋天,对于14岁的门巴族少年仓央嘉措来说,是一个萧杀的秋天。 (未完待续。) 一百二十五 这个秋天,他将远离他的家乡,远离他青梅竹马的仁增旺姆,到千山万水外的布达拉宫去。3岁那年,他被定为五世喇嘛的转世灵童,冥冥中,他的命运,已不掌控在他的手里了。秋叶纷纷的飘落,像他纷乱的心。前路看不见,而身边最真实的那个人,就要与她永别了。他在树梢上,为她挂上祈求平安与福祉的经幡,他把他的魂,系在上面了。一步一回头,别了,我亲爱的山。别了,我亲爱的水。别了,我亲爱的人。美丽的姑娘仁增旺姆,眼睁睁看着她的少年一步一步走远,她多想拽住他的衣襟啊!泪水长流中,她铭记着他临行前的一句承诺:等着我,我们会相见的,我会回到你的身边,我会保护你,好好的爱你,让你幸福快乐,等着我,等着我归来。 一年,又一年很快就过去了。星空下,布达拉宫红色屋顶平台上,已是普惠罗桑仁钦的仓央嘉措,眼光越过一座座灵塔金顶,眺着他遥远的故乡,心中千呼万唤是他心爱的姑娘,他望瘦了风,望瘦了月,望瘦了人。而隔着千重山万重水的故乡,仁增旺姆也在日夜思念着他,她天天跑去那挂着经幡的树下,眺望着天边的布达拉宫。 三年后的一天,无法抑制思念之情的仓央嘉措,偷偷派亲信来到家乡,暗中约见了仁增旺姆,捎来他的口信。仁增旺姆一刻也不曾停留,风餐露宿,跋山涉水,飞到她的爱人身边。他们在布达拉宫重逢了!他是高高在上的活佛,而她是万千膜拜信徒中的一个。穿过那些膜拜的头顶,他们纠结的眼神,再也无法分离。 从此,仓央嘉措有了双重身份,白天,他是住在布达拉宫里的活佛六世喇嘛,坐在无畏狮子大法宝座上,威仪天下。而夜晚,他则还原成俗人,甘愿被爱情灌醉。这期间,他为他的仁增旺姆,写出大量的爱情诗篇,其中有一首这样写道:“那一天,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颂经的真言。那一月,我拨动所有的转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当然他们都清楚,这样的爱情注定没有指望。自从三岁那年,他被确定为五世喇嘛的转世灵童后,他就失去追求自由和爱情的权力。他们的相爱,无异于着双脚,在荆棘上跳舞。 风雨终于来了。当时西藏的情形错综复杂,掌控了他,就掌控了整个西藏。他过度的“放浪形骸”,无疑是授人以柄。这对苦命的恋人,已感到乌云压顶的沉重。她躺在他的怀里,他搂紧她的人,不知什么时候一松手,就可能再见不着了。他问她,是否愿意这样终生相守?她毫不犹豫地答,除非死别,决不生离! 还有什么比这句承诺,更能穿心入肺呢?他脱下身上的僧衣,毫不可惜地扔到辅佐他走上佛路的第巴桑结嘉措的脚下。他决心放弃他的喇嘛的权位,放弃布达拉宫的辉煌,他不要做活佛,他要做人,他要和他的仁增旺姆,一起回他们的故乡,结婚,生子,过寻常的日子。 然而他天真了!这个时候,做不做活佛,已由不得他了。终于有一天,他再也没有见到他的仁增旺姆了。他疯了似地,对着远处的群山叫喊,他豆花似的爱人,却再没有回来。 他的心,滴着血。身边的权力之争,这时,却越演越烈。一直护着他的第巴桑结嘉措,在一次纷争中被杀了。1706年,在权力之争中获胜的拉藏汗,把仓央嘉措从无畏狮子大法宝座上拉下来。康熙皇帝一纸诏书,他踏上了被押解去北京的路。 1707年的冬天,仓央嘉措在青海湖畔神秘地失踪了,这一年,他年仅25岁。 300多年过去了,布达拉宫门前的转经筒,转过一世再一世。多少人事,都被历史的风尘,淹没得严严实实,再无痕迹可寻。然而,仓央嘉措和他的爱情,却如漫山遍野的格桑花,世世代代,盛开在青藏高原上,盛开在人们的心里。我问佛为何不给所有女子羞花闭月的容颜佛曰那只是昙花的一现用来蒙蔽世俗的眼。没有什么美可以抵过一颗纯净仁爱的心,我把它赐给每一个女子可有人让它蒙上了灰。 我问佛世间为何有那么多遗憾佛曰这是一个娑婆世界,娑婆即遗憾,没有遗憾给你再多幸福也不会体会快乐。我问佛如何让人们的心不再感到孤单佛曰每一颗心生来就是孤单,而残缺的,多数带着这种残缺度过一生,只因与能使它圆满的另一半相遇时不是疏忽错过就是已失去了拥有它的资格。 我问佛如果遇到了可以爱的人却又怕不能把握该怎么办,佛曰留人间多少爱迎浮世千重变。和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我问佛如何才能如你般睿智,佛曰佛是过来人人是未来佛。佛把世间万物分为十界:佛菩萨声闻缘觉天阿修罗人畜生饿鬼地狱.。天、阿修罗、人、畜生、饿鬼、地狱.为六道众生六道众生要经历因果轮回从中体验痛苦。在体验痛苦 的过程中只有参透生命的真谛才能得到永生凤凰涅槃。 佛曰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佛曰命由己造相由心生世间万物皆是化相心不动万物皆不动心不变万物皆不变。佛曰坐亦禅行亦禅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春来花自青秋至叶飘零无穷般若心自在语默动静体自然。 佛曰万法皆生皆系缘份偶然的相遇蓦然的回首注定彼此的一生只为眼光交汇的刹那。缘起即灭缘生已空。佛门中说一个人悟道有三阶段勘破、放下、自在。一个人必须要放下才能得到自在。我问佛为什么总是在我悲伤的时候下雪 佛说冬天就要过去留点记忆。 我问佛为什么每次下雪都是我不在意的夜晚佛说不经意的时候人们总会错过很多真正的美丽。我问佛今年是否还会下雪 佛说今冬的错过才有珍视的明年我问佛世事本无常是什么意思。佛说无常便是有常无知所以无畏。 我问佛为什么我的感情总是起起落落。佛说一切自知一切心知月有盈缺潮有涨落浮浮沉沉方为太平。佛曰执著如渊是渐入死亡的沿线。佛曰执著如尘是徒劳的无功而返。佛曰执著如泪是滴入心中的破碎,破碎而飞散。我问佛何为缘。佛曰缘为冰我将冰拥在怀中。冰化了我才发现缘没了。 谁,执我之手,敛我半世癫狂;谁,吻我之眸,遮我半世流离;谁,抚我之面,慰我半世哀伤;谁,携我之心,融我半世冰霜;谁,扶我之肩,驱我一世沉寂。谁,唤我之心,掩我一生凌轹。谁,弃我而去,留我一世独殇;谁,可明我意,使我此生无憾;谁,可助我臂,纵横万载无双;谁,可倾我心,寸土恰似虚弥;谁,可葬吾怆,笑天地虚妄,吾心狂。伊,覆我之唇,祛我前世流离;伊,揽我之怀,除我前世轻浮。执子之手,陪你痴狂千生;深吻子眸,伴你万世轮回。执子之手,共你一世风霜;吻子之眸,赠你一世深情。我,牵尔玉手,收你此生所有;我,抚尔秀颈,挡你此生风雨。予,挽子青丝,挽子一世情思;予,执子之手,共赴一世情长;曾,以父之名,免你一生哀愁;曾,怜子之情,祝你一生平安! 仓央嘉措的世俗家中信奉宁玛派红教佛教,但这派教规并不禁止僧徒娶妻生子。而****所属的格鲁派黄教佛教则严禁僧侣结婚成家、接近妇女。对于这种清规戒律,仓央嘉措难以接受。14年的乡村生活,又使他有了大量尘世生活经历及他本人对自然的热爱,激发他诗的灵感。他不仅没有以教规来约束自己的思想言行,反而根据自己独立的思想意志,写下了许多缠绵的“情歌”。他的诗歌约66首,因其内容除几首颂歌外,大多是描写男女爱情的忠贞、欢乐,遭挫折时的哀怨,所以一般都译成《情歌》。《情歌》的藏文原著广泛流传,有的以口头形式流传,有的以手抄本问世,有的以木刻本印出,足见藏族读者喜爱之深。中文译本海内外至少有10种,国外有英语、法语、日语、俄语、印度等文字译本。可见,《情歌》不仅在西藏文学史上享有盛誉,而且在世界诗坛上也声名显赫。 在那东方山顶,升起皎洁月亮,玛古阿米的面容,渐渐浮现心上。“玛吉阿米”是流传在藏区的一个美丽的传说,意为圣洁母亲、纯洁少女,或可引申为美丽的遗梦。 (未完待续。) 一百二十六 收藏家莫维佳从中国商人那里得到了一件东西,而这个东西却给他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他的侄子也因为杀人罪行被判到了监狱里,直到有个中国人给了他交了保释金以后,拿走了带给他们灾难的东西,一切才恢复如常,源于这件事情,就连办案的警察都不知道,只能从莫维佳的侄子那里听到一些荒谬的故事。 一切还得从我敬爱的叔叔莫维佳起他是个山间到父藏家——在众人眼里带有着某种神秘色彩的职业:正如其他的许多古董收藏家一样,莫维佳叔叔被认为是一个怪人.至少许多不了解他的人都是这样认为的,作为占董收藏家,一旦他们的思想被从郑些古物中所渗透出来的东方神秘主义所侵袭,就变得与西方的功利主义格格不入了。这两种思想的融合与冲击,恰恰成就了他们不同于常人的“怪异”。尽管如此,我依然深爱管我的莫维佳叔叔、诸君恐怕猜想不到,我的莫维佳的“怪”也是通过~种怪异的打式表现出来的——他居然惧怕自己所收藏的书,董!作为一名古董收藏家、莫维佳叔掇无疑是十分敬业和称职的,他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了古董收藏中、而他所收藏的那些古董。电他全部的生活、山于他所收集的多数古董是那种令人毛骨悚然的东西,他的惧怕也就显得理所当然了他全部的生活。 一切都故事都是从哪个时候开始,包括莫维佳叔叔的死去以及我的牢狱生活,去年、莫维佳叔叔道我到布卢姆斯们小和他共度圣延。我~直不喜欢,甚至可以说讨厌这个令我感到心情不越,心生厌恶是受到叔叔的邀消,我还是欣然前往。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理由、邓便是叔叔答应带找参观邯些我至今从未见到过的奇特的藏品,这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古至今还清楚楚记得.邓天离圣诞节还有3天,夜晚弃蒙蒙、湿漉漉的。晚饭后莫维佳叔叔带着我前往他称为魔窟的书斋。途中,莫维佳叔叔告诉我,开房门的一刹那.我立刻感觉到丁一股森森怪气,戍玝是心理作用使然,浑身不禁汗毛倒竖,事实上,莫维佳叔叔的书斋其实址一回非常舒适的屋子,但是那种亲切感中夹杂若一件阴森森的感觉,它们不知不觉地潜人到心中,令人防不胜防、 客厅里放着一个紫檀木的柜子,这是从中国购买的,紫檀木别名紫檀木家紫檀木家具青龙木”,属蝶形花科,亚热带常绿乔木,高五六丈,叶为复叶花蝶形,果实有翼,木质甚坚,色赤,紫檀木入水即沉。紫檀是豆科紫檀属中特别硬重的一类树种统称,是红木中最高级的用材。是一种颜色深紫黑的硬木。最适于用来制作家具和雕刻艺术品。用紫檀制作的器物经打蜡磨光不需漆油,表面就呈现出缎子般的光泽。因此有人说用紫檀制作的任何东西都为人们所珍爱。紫檀木其木质坚硬,色泽紫黑、凝重,手感沉重,年轮成纹丝状,纹理纤细,有不规则蟹爪纹。紫檀木又分老紫檀木和新紫檀木。老紫檀木呈紫黑色,浸水不掉色,新紫檀木呈现褐红色、暗红色或深紫色。 我们走进房间,屋里都是维多利亚洲代的家具、橱柜摆在壁炉旁边、玻璃讵门关周很严、橱柜在灯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大了,紧闭的房门iI我感觉里头像是隐藏了邪恶的秘。里面的“邪气”渗透出来,于是我禁不住打开了柜门、我叔叔正在煮咖啡,他总爱自己做,当听到歼锁的声音叫我介绍他的收藏。我听着直打寒战,“看到那把大刀了吗了”莫维佳叔叔说道,“把刀来肉印度南部的杜利神庙,是用来屠杀献祭给女神的婴儿的。”我顺着哈维叔叔的眼光望过去,褶皱的桌布上摆着一一把鬼气森森的大刀,深槽直通刀尖。 之前的叔叔莫维佳对印度倒是没有多大兴趣,反而对尼泊尔的库马丽很有兴趣,还收集了很多库马丽的照片,甚至他还雇佣了库马丽一段时间作为助手。库玛丽女神相传源于李查维王朝。据说到18世纪末,贾·普·马拉王在位时,一女孩被库玛丽女神“附身“后称是加德满都的守护神,从此人们年年大举膜拜。女神的挑选是严格的,由祭司挑选几名两岁五官端正、身无残疾的女孩,在神殿中净化其心灵,伴以数名着装奇异,表情凶恶的男子跳舞、怪叫,若有女孩面无惧色、无忧无喜,她便是当之无愧的女神。至初潮来临再行更换。每年因陀罗节的第三天,女神在守护神加奈斯和拜拉布的陪同下乘高大木轮车巡游全城供人们膜拜,以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库玛丽一旦确认,就要离开家不能和家人见面,住在寺庙中。活女神的生活受到保护并且享有特权。库玛丽平日走路要坐神轿,双足不能碰地。平日活女神闭门不出,只有在特殊的节日和时间段才会让民众前往膜拜并受她祝福。不过,活女神不能像普通孩子一样上学,也不能到外面玩,甚至不能被自己的朋友触碰。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她就会失去纯洁之身。如果库玛丽出现初潮或流血,她就要退位。尼泊尔王室以塔蕾珠女神为保护神,她是一位与印度教难近母相似的女神。在参加的庆祝活动上,信徒们为她献上鲜花和钱财。献上礼物后,信徒们会仔细观察活 女神对礼物的反应。如果她默不作声,信徒们便会认为自己受到祝福;如果叫喊或者笑,便认为会患上重病或者面临死亡风险;如果哭或者揉眼睛,他们便会陷入恐惧之中,因为他们认为这预示着自己很快就要走向死亡。信徒们认为,如果活女神用手拿供奉的食物,预示着将遭遇财政损失;如果拍手,则说明他们有理由恐怖国王的存在。 库玛丽在信众前不轻易流露感情,如果她对信众作出突然的行为或表情,那可能象征著信众的不幸。突然嚎哭或大笑:重病甚至死亡抽泣或揉眼睛:生病,濒临死亡发抖:牢狱之灾。拍手:国王会有不测。动手抓食供品或礼物:破财。库马丽选择很严格,需要4岁到7岁的处女,不能流过血,从未生病。出身释迦族。出生时的星象吉祥,有利于国王的星象。身上没有斑点胎记。牙齿整齐没有缺少。身体要符合32种优美的特征(如:颈项如海螺壳光滑,身体像榕树挺拔,睫毛如母牛浓密,腿如小鹿健美,前胸像狮子,说话声如鸭子般响亮选出的女孩将会接受各种试炼,以筛选决定出谁才是库玛丽。其中一个试炼是,在房间的地板上放置著水牛的头以及洒上牛血,把女孩关在里面一晚。如果女孩表现镇定安详,那么便证明她是库玛丽。 “莫维佳叔叔,”我拿起一对脚铃中的一只问道,“这是什么?”我轻轻撞了一下,打算改变话题、因为我确实不想再继续邠令人害怕的话题了。我记得彩铃芦轻轻的,有些悦耳但又有点刺耳。我的天啊!快放下”哈维叔叔惊呼道。 我吓了一跳,几乎把螂铃直接丢在了桌上。哈维叔叔立刻放下手中的咖啡壶,大步向我走来、你还没有碰过这些东西吧?”他用手指着一对蜡制的,只有一英寸长的女人脚的模型,神情紧张地问道。我仔细端详着这对脚模型,禁不住啧啧称赞。它们做得实在是太逼真丁、简直就橡是刚从小腿上砍下来的一样。鲜红的肉不山参白的断竹逼真到让人感到恐怖的地步’,而小小的脚趾甲上,居然还涂抹府朱红色的指甲油,简内挪活极了。 这时候,我发现莫维佳叔叔面无血色,上写满厂惊恐,于是我连忙回答道:“不,我根本没看到它们,怎么了?” 莫维佳叔叔递给我一杯咖啡,神情凝歌地开始给我讲下而的故事。“说来话长,一切还得从我租了这座房子时开始说起。这座房子原本是成千~个印度总督的。他由于残酷暴戾被驱逐出了印度,于是便带疗一大群妻妾仆婢来到英国。戛儿每到夜里,便会传出凄厉的女人的哭喊,没有人知道真相,流言卸越传越凶。据说后·来有人从宅子的后花园里挖出了许多的尸骨惨不忍睹。说话间,哈维叔叔带我来到了一幅黑幽幽的肖徐面前,毫无疑问,这就是印度总督的肖’豫。五官并不惹眼、双眉间却透露出一股凶狠残暴的味道,我禁不住别过头去叔叔接着说道:“总督死后,他的遗产都归还给了印度政府,而这座宅院则被进行拍卖。在我之前有两个买主:第一个住了不到一周,管家就莫名其妙地死了百第二个买主则在一周内死了两个孩子,两个可怜的孩子呀,他们的脖子被生生扭断而死,就躺在大厅里,几乎所有的人都觉得这一切并非出乎意料。(未完待续。) 一百二十七 你说,在短短的三个月里连续发生了两场灾祸这房子还有人敢住吗?再加上打扫房间的仆人们说,每次他们来的时候总会发现一连串串女人的脚印,就在过去女人的闺房的大理石地面上和没有铺地毯的楼板上。很多时候,他们还能听见走廊里传来来一阵一阵的一幽灵般的脚铃声、在长长的走廊里久久挝回荡着,不断的回荡着所以,尽管这栋房子的租金不高、却也没人愿意来租住。 就在这时、我似乎听到r不,是清楚地听到脚铃丁零地响声,我猜叔叔一定听到、他只是装作没听见罢了。叔叔若无其事地继续他的讲述:“后来我租了这房子,同时列出了两个条件。第一.就是我要先试住一周;第二,我需要一个男性看门人。这两个条件,代理人都答应了、他给我派来了一个娶了白种女人的印度人。据他说,这已经谢天谢地了,因白种男人愿做这种差事。“理查德,自从我从你祖父手里接下古董店的生意,我就坚信存在某种神秘的力量,它就隐藏在某种东西里面。它可能给人带来好运,也可能带来灾难。在我身边姜旅子的头一天,有一个印度的生意人来到我店里,想要卖给我一样蜡像、那是一位舞女,努需的姿态,精湛的做工,堪称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 据说邢手艺已经失传了,这尊多女婿俅可能是绝无仅有的。你知道吗,尊小蜡简直就餐:活的一样。至她前额上i姓符号的每个细节都很准确,色彩是邵样鲜艳,就像当天刚做出来的一样!邵个印度对我说:‘买下它吧,老爷,这是一尊神像、它拥有无穷的力量、神像可以保护你免:抵挡邪魔的侵害,请相信我。’于是我便把它给买了下来,带着它住进了这栋房子、望它能够庇佑我,为我驱邪避免。”谈到这尊蜡像的时候、莫维佳叔叔的双眼熠熠闪光他的眼睛里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邢是一个真正的收藏家所独有的热情。 他接着说道:“一年前的今天——12月22日——我提着行李来到了这里。那贤门人给我开了门,一见到他那张脸我就讨厌,心想以后一定换掉他,他的两个眼角看个不透明的玻璃球,看上去很模糊,应该是艮期有着不良好的习惯所致。他给我准备的寝宗恰好址总督曾经住过房间被装点得富丽堂皇、古雅高贵、墙面和门板布满了檀木雕刻的精美图案,你要是感兴趣,一会儿我可以带你去瞧瞧、那是间干爽舒适的屋子,到处都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壁炉里生着火,暖洋洋的,壁炉台上有个三层檀香木架,下面的两层都得打扫得的一尘不染,但第三层却看不到被打扫过的痕迹、后来我发现,第三层一直被搁置着,从未被打扫过,当时我想,也许是仆人们个子太小够不着吧。 “我当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防止我收藏品的地方我很快发现床边的小案子是个不错的地方,里正对着灯光,可以让我很方便地随时欣赏她。安顿好一切之后,我边饮着带来的红葡萄酒,边看着有关神秘教派方面的书,希望能够安适地度过个愉快的夜晚。你知道的,过去我一直都很忙,难得有这样的闲暇,愿主保佑我这第夜平安度过。请你相信,当时的我就如现在这般清醒,但是不叫思议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正当我仔细地端详着男尊蜡俅,我突然瞥见了一双瘦骨嶙峋的、干瘪的男人的手、它的手指上戴着几颗硕大的宝石戒指,十分晃眼。不管这是不是我的幻觉,我看到这双手伸过来像是试图要拿走这尊蜡像,于是我迅速地把它拿起来放入胸前的口袋中。当我这么做的时候,邢只手瞬间便消失了。我当时不以为然地想,这一定是因为自己喝了点酒又读了那本神秘教派的书的结果。当时,我并没有把这一切放在心上,而是继续享受我的良宵。 “就这样又过了九个多小时,并不见什么异常,只有老鼠在壁板后面弄出的寒惑牢卓的声响。就在这时,我听到了,或者说以为自己听到了几声模糊的呻吟、我以为然只是额外的柏树枝在嘻嘻嘻嘻摇曳的声音、你~定不会相情、这时候居然有一只手伸到了我胸前的衣袋里!我相信这不是梦,并且很快就证实了,因为我本能地去抓住了邵只手,种寒凉凛冽的感觉顿时授透全身。”种寒凉凛冽的感觉顿时浸透全身。叔叔皱着眉头停顿了一下,他似乎了1思考疗什么,邓双一贯坚毅而睿智的双眼中充满了疑虑和恐惧。他的这种神情,我平生第一次看到,心中不禁泛起了阵阵不安。为了安慰叔叔、同时也是向我安慰,我故意装出一副不以为然的神态, 宽慰他道:“酒精确实容易使人产生幻觉,更何况当时的你还行看耶样的书。在独处的夜晚出现幻觉。也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情。”说毕,我立刻喝了一口手中的咖啡,这房子中似乎有什么东西,正搅扰着我本已不安的心绪,压迫着我脆弱的神经。“并不是这样的,请相信我,理查德,”叔叔注视着我的双眼、认真地说道,哪并不是幻觉,我确是抓到了东西,那是一只湿冷冰凉的手腕,就橡是死尸的手腕,但它却铮脱了我的手,然后我就听见一种很轻的模糊的印度舞女脚铃的响声、耶声音从门外逐渐地延伸到以前女人们的闺房方向。 我从椅子上跳起来、往门外跑去、就在这时候,看见了那个印度看门人的那双死鱼似的眼睛。种怪异的叫喊、刃声音就如同·个六稀老人邢舣沙哑“这时候,我感觉到邢个印度人的往我胸前的衣袋业伸去,抓住了那个雕像直往外拉,我双手抱在胸前死命地护符,但他力气太大我只来得及抓住神你的两只脚、结果腿被折断了,两只脚还在我的手里。被这么一闪,我跌倒在地,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当我醒过来的时候,看见他就在我旁边,他肯定以为我就这样躺在地板上睡了一夜。” “对不起,老爷,’他说,‘他们对我说你自己有一把钥匙,所以我昨天千克话就早早地回去了。我老婆生病住在医院,我过去陪她,可是今天早上她死了······日,也忘掉邓所有的痛苦!”叔叔的目光渐渐暗淡了下来,接着就像鼓起了最后一丝勇气似的,提高音量激动地对我说:“我看到邵双脚走到壁炉台上的三层檀香木架前,就停在那里。我清楚楚看供血在骨头的空洞里闪烁着,理查德!接着耶两只脚居然在架子前面踮了起来,好俅想冒着歌九层放着的某种东西!我当时浑身突然不听使唤,只能够发出微弱的呻豪尹。当我转过脸去寻找我的同伴时,他已经从椅子上站起来,正在向我朴过来。我 向上帝发誓魔鬼也不会有般邪恶的模样!我用尽全力跳了起来,打翻了屋子里唯一的油灯。 湿婆神!湿婆神!湿婆神保佑我!你无法伤害我!’我听见自己的喉咙里发出一种怪异韵叫喊,邢声音就如同一个古稀老人邢般沙哑。”“这时候,我感觉到那个印度人的下’”往我胸前的衣袋田伸去,抓住了邓个雕像赢往外拉,我双手抱在胸前死命地护着,但他力气太大而区速度又快,我只来得及抓住神“当我醒来时,手里还紧握符邯两只脚,”叔叔的语气渐渐地舒缓了下来,语气中带着一种厌世的哀伤、“蜡像的其他部分都踪影全无,我知道一定是这尊蜡像庇佑了 我以为我抵挡了邵个邪恶的魔鬼,否则我大概早就灰飞烟灭了。或许你会觉得我很可笑、但我还是坚信、只要有它在,恶魔就伤不r我,而且我知道,它一定还待在这间房子里的某一个角落。”说完这段话,叔叔默默地走到了餐桌前,继续调制他的咖啡。当时不知道为什么,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有一股冲动,决定将这种恐怖气氛的根源永远地除去。否贩总有一天叔叔会被逼疯的,而我现在就已经受不了了。这样做或许有些荒诞,但我还是毅然决然地拿起了这双蜡制的脚,悄悄地放进了大衣的口袋里、准备把它们丢弃掉。我决定明天就告诉他我干了什么,并自以为这样做可以破除他的迷信思想。喝完最后叫杯咖啡,我们一起走下楼梯,就在这时,我们两人都清楚地听到了脚铃所发出的 串串丁零的响声,好想是有人戴看它们奔跑过长长的、空洞洞的走廊。我本能地犒手伸进口袋,发现里面居然址的!之后我的叔叔便死去了,而我也成了唯一的嫌疑人。 最后有一个中国人带走了他,我警告过他,他却说东西原本就是属于他,在回到家乡的时候,我搜索了这个东西的来历,当初卖给叔叔的中国商人叫做——皮子。 (未完待续。) 一百二十八 苏相柳看着地图,他现在走路大约25分钟就到理塘寺。理塘海拔过4000米,太阳仿佛更近了,高原的阳光耀眼得让人感到一阵阵眩晕,寺庙建筑的颜色很鲜艳,大面积红色啊黄色啊白色,非常的漂亮,间中雕梁画柱色彩琳琅。但是,这种色彩并不热闹,而是一种疏离,甚至有荒芜之感,仿佛宇宙洪荒,时间无涯,让人感觉沧海桑田不过一瞬间。苏相柳往上走的时候,不时有喇嘛骑摩托车从身边呼啸而过,红色的僧袍在风中翻舞飞扬,气场很盛。 这次他是到庙里取一个东西,是一双脚,别误会,这可不是人的脚,而是被制作成蜡像的脚,这个东西是他们世代相传的,但是不知道为何到了祖父苏安心那个时候,明明已经下葬到了墓穴,却被认盗走了,后来听说被一个收藏家收藏了,但是又出了一点意外,导致东西又不见了踪影,直到不久前,有一个人联系他,给了他一个喇叭庙的地址,他才寻找到了这里。 我们活在浩瀚的宇宙里,漫天飘洒的宇宙尘埃和星河光尘,我们是比这些还要渺小的存在。你被失望拖进深渊,你被疾病拉近坟墓,你被挫折践踏的体无完肤,你被嘲笑、被讽刺、被讨厌、被怨恨、被放弃。我们都是小小的星辰。苏相柳很喜欢星辰这个词,宇宙太神秘了,有着无法抗拒的魅力,以至苏相柳对于这趟旅程,一直抱着无所谓的态度。 苏相柳来到了有名的大昭寺的主殿里,有一根紫檀木做成的柱子,由于年代久远,这柱子上有一道道从上至下的裂纹,仔细看可以发现裂纹里镶嵌着一些白色石子样的东西。他很好奇这是什么,于是苏相柳胡乱转悠,正好遇到了一个老和尚。 当时那个老和尚正在晒太阳,于是苏相柳便问了老和尚那白色石子,老和尚看了看然后解释说道:“其实是死在路上的朝圣者们的牙齿,那些在途中生病去世最终不能到达圣地的藏民,同伴会敲下他们的一颗牙齿带到佛祖前,为他们完成朝圣的愿望。”这可是苏相柳没有想到的,如此毅力可真是让人震撼。 远处有一堆人在蹦蹦跳跳,看出苏相柳一脸迷茫的样子,老和尚又开口了:“是在辩经”听到后苏相柳点了点头,毕竟是来到这里,他当然也提起有做了些功课,对于辩经,他也知道一些,辩经一般在三点开始,众多僧人身穿红袍,鱼贯而入。简短的开场仪式后,辩经正式开始,几十名喇嘛分为一对一、一对多,或者多对一的各种组合。站立者藏语发问,席地者则藏语答辩,辩论话题涉及藏教佛学的各个方面。问题一出,席地者必须不加思索地作出回复,进行反驳或解答。随着辩经活动的深入,最有特色的画面开始呈现,站立者面对对方,采用各式各样的手势和丰富的肢体动作,甚至怒目而视、手挥念珠、单脚独立并大力击掌以壮声威。他们或在提问时高举手臂向下劈落;或拉动佛珠表示借助信仰的力量来战胜对方。 可惜的是大多数语言不通,例如苏相柳就停不懂辩经内容,但是听着短诵长吟、低念高唱的环境之中。苏相柳还是很喜欢这里的氛围,喜欢看这些信众喇嘛在古树参天、碎石铺就的辩经场内为了心中神圣的信仰而展开辩论的场景。倒是一旁的老和尚,看苏相柳一副汉人的样子,到起了几分亲切感,开始在旁边主动解说起了他们辩经的内容,辩经分攻受两方,左边那个是攻房,右边是守方,老和尚翻译着他们得对话,至于能不能理解,就看个人的悟性了。 攻方:凡是无常,都是知觉吗? 守方:同意。 攻方:凡是无常不都是知觉,因为声是无常而不是知觉故。 守方:前因不成。 攻方:声,应是无常,因为是所作性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声,应是所作性,因为是已生的法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声,应是已生的法,因为是色蕴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声,应是色蕴,因为是色蕴中的声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声,应是色蕴中的声,因为与声为一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声,应是与声为一,因为依据自身为一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攻方:声,应是色蕴中的声吗? 守方:同意。 攻方:声,应是色蕴吗? 守方:同意。 攻方:声,应是已生的法吗? 守方:同意。 攻方:声,应是所作性吗? 守方:同意。 攻方:声,应是无常,因为是所作性故。因已许! 说明:因已许,指守方已同意此小前提。 守方:不遍。 攻方:凡是所作性,都是无常应有遍,因为*所作性是无常的同义词故。 守方:不遍。 攻方:若所作性是无常的同义词,则凡是所作性,都是无常应有遍,因为依据同义词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攻方:声,应是所作性,因为是已生的法故。因已许! 守方:不遍。 攻方:凡是已生的法,都是所作性应有遍,因为*已生的法是所作性的定义故。 守方:不遍。 攻方:若已生的法是所作性的定义,则凡是已生的法,都是所作性应有遍,因为依据定义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攻方:声,应是已生的法,因为是色蕴故。因已许! 守方:不遍。 攻方:凡是色蕴,都是已生的法应有遍,因为*色蕴是已生的法的部分故。?? 守方:不遍。 攻方:若色蕴是已生的法的部分,则凡是色蕴,都是已生的法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攻方:声,应是色蕴,因为是色蕴中的声故。因已许! 守方:不遍。 攻方:凡是色蕴中的声,都是色蕴应有遍,因为*声是色蕴的部分故。 守方:不遍。 攻方:若声是色蕴的部分,则凡是色蕴中的声,都是色蕴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攻方:声,应是色蕴中的声,因为与声为一故。因已许! 守方:不遍。 攻方:凡与声为一,都是色蕴中的声应有遍,因为依据同义词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攻方:所作性应是无常的同义词,因为《佛法》说:无常与所作性是同义词故。 守方:同意。 a*攻方:已生的法应是所作性的定义,因为《佛法》说:所作性的定义是已生的法故。 守方:同意。 b*攻方:色蕴应是已生的法的部分,因为是已生的法中的色蕴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色蕴应是已生的法中的色蕴,因为与色蕴为一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色蕴应是与色蕴为一,因为依据自身为一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攻方:色蕴应是已生的法的部分吗? 守方:同意。 c*攻方:声应是色蕴的部分,因为是色蕴的部分中的外色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声应是色蕴的部分中的外色,因为是外色中的声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声应是外色中的声,因为与声为一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声应是与声为一,因为依据自身为一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攻方:声应是色蕴的部分吗? 守方:同意。 攻方:凡与声为一,都是色蕴中的声吗? 守方:同意。 攻方:凡是色蕴中的声,都是色蕴吗? 守方:同意。 攻方:凡是色蕴,都是已生的法吗? 守方:同意。 攻方:凡是已生的法,都是所作性吗? 守方:同意。 攻方:凡是所作性,都是无常吗? 守方:同意。(以上成立第二轮大前提) 攻方:声,应是无常,因为是所作性故。因已许!周遍已许! 说明:周遍已许,指守方已同意此大前提。 守方:同意是前一个命题的二轮推论,下仿此 攻方:凡是无常不都是知觉,因为声是无常而不是知觉故。前因已许! 守方:后因不成。 2攻方:声,应不是知觉,因为是色蕴故。因已许! 守方:不遍。第一轮前已成立,今检验第二轮 攻方:〔凡是色蕴,都不是知觉〕应有遍,因为*色蕴是与知觉相违故。 守方:不遍。 攻方:若色蕴与知觉是相违,则凡是色蕴,都不是知觉〕应有遍,因为依据相违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守方:因不成。 攻方:色蕴,应是与知觉相违的色蕴,因为与色蕴为一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色蕴,应是与色蕴为一,因为依据自身为一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攻方:色蕴,应是与知觉相违吗? 守方:同意。 攻方:凡是色蕴,都不是知觉吗? 守方:同意。 攻方:声,应不是知觉,因为是色蕴故。因已许!周遍已许! 守方:同意 攻方:凡是无常不都是知觉,因为声是无常而不是知觉故。因已许! 守方:同意。 攻方:完结! 老和尚倒是翻译的井井有味,可怜苏相柳除了攻方和守方听得懂意外,其他的是一窍不通。看着老和尚一脸期待的看着他,苏相柳觉得不说些什么不太礼貌于是慢慢的开口说道:“他们为什么要鼓掌?是因为讲得好,还是这是一种舞蹈,我数了数,他们一共击了四十多次章” (未完待续。) 一百二十九 出家人就是出家人,老和尚倒也没嫌弃苏相柳问了这么一个没有营养的话题,仍旧耐着性子说道:“辩经,是藏传佛教留给人们印象最深的特点之一。但是由于有语言障碍,所以外人往往不知道僧人们在说什么。我们在昌列寺多次看见过辩经,通常是一人或两人跏趺坐,然后有一人乃至多人站立,将披单裹在腰间,手拿念珠拍掌发问,虽然不知道他们在辩论什么,但是却可以感受到他们在辩经过程中的激昂。辩经的每一个动作都有象征意义。上扬左手代表提起正见,向下击打右掌,代表降伏邪见。还有一种说法,左手往下拍,代表关闭三恶道之门;右手向上抬,代表将地狱里的众生接引到净土。二手相击发出声响,有三层含义:一、一个巴掌拍不响,世间万法都是众缘合和的产物;二掌声代表无常,一切都稍纵即逝;三清脆的响声击醒我们心中的慈悲和智慧,驱走我们的恶念。” 苏相柳恍然大悟的哦了一声,如果这是直播的话,他一定要给眼前的这个老和尚刷一波666。老和尚坐在台阶上晒太阳,问苏相柳:“来旅游的?汉人?”苏相柳点了点头,老和尚笑了说道我也是,苏相柳恍然大悟怪不得老和尚对他这么照顾,看到苏相柳一个人,老和尚提议道带着苏相柳参观寺庙,刚好苏相柳人生地不熟,难得遇到老和尚这么个人,于是便点头答应了。 这个庙上面山上竟然还有大片建筑,老和尚带我们到一座旧楼前,门上挂着把锁,门上贴一小纸条上书:“谢绝参观。”老和尚从腰间摸出一串钥匙,开门带我们进去,光线昏暗,进门就是楼梯,上楼,转过走廊,大和尚示意苏相柳等一下,他开门进一个房间,重新拿了一串钥匙出来,带我们转过走廊,又是一道门,重新开锁进去,又是楼梯,再上,再有一道门,开锁,又是楼梯……搞不清楚这样进了几道门,上了几层楼,越往上,楼梯越窄。这让苏相柳心中忐忑了一下,还好这是在庙里,不然他还以为他被拐卖了。 站在这里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楼下,苏相柳听到了一阵歌声,仔细看去才发现,是正在修缮的大殿里传来的藏歌声。一人领唱,众人轻声相和,调子清平悠扬。大殿空旷,如天籁般的和声啊。我和拥抱在门槛上轻轻坐下,问他要了颗烟点上,远山的夕阳正从山顶慢慢沉落,在寺庙的屋顶投下最后一抹金色。安静祥和。 是画壁画的匠人们在这黄昏唱歌。七八个人高高低低错落分布在脚手架上。身后的架子上近百种颜料,绚烂极致。墙上壁画的线稿已经打好,匠人们正在上色,颜色调得很饱和,灿烂生辉。壁画的华丽正一点一点从他们的手中流淌而出,和着这样优美的歌声。殿上众菩萨宝相庄严,而这歌声让这庄严肃穆的佛堂变得与人亲近了,除了拜祭,亦可闲坐谈心,有了俗世的欢喜。辩经大会开始之前,众人团团围坐,由中间一人带头诵读经文。连续三遍方止。气氛严肃,不苟言笑。有一小和尚从旁边经过,即被呵斥慌张离开。三遍诵经之后,众人在坝子上散开,各自结对,一辩一驳,驳的人盘腿席地而坐,辩的人将僧袍围绕腰间,这是一种礼仪,因为站着对坐的人不恭,所以将衣服降下在腰间。有一个人忘记了,吃了老和尚一棒。辩经的动作很夸张,时而跺脚,时而击掌,语调时而激昂,时而诙谐,酣畅淋漓。辩过一轮,互换位置,再来。亦有特别出色的,同时三四个人辩他一个。嬉笑怒骂,表情丰富。后面坝子上坐了几个年长的和尚,并不参与。间或有辩驳不明的会前去请教。 老和尚看着苏相柳,和善的说道:“这里是高僧生活的地方,一般是不让进来的,你运气好,不要随便动这些东西,看看吧,对你有帮助的”苏相柳四处看着,发现这个地方非常的朴素,一盏酥油灯,几个桌凳,被子也是棉布的,至于柜子,更是陈旧不堪,看起来很古老的样子。 老和尚又带着苏相柳看了一些高僧的塑像,看到这些塑像,苏相柳想到了什么,开口问道:“仓央嘉措不在里面吗?”老和尚愣住,脸上的笑容又多了几分,相比之前,这笑容看起来要更真切许多:“我也很喜欢他,仓央嘉措,他在我这里是永远的佛”老和尚指了指心脏,苏相柳嘿嘿笑了几声,看来着老和尚也是有故事的人,仓央嘉措是个很有名的高僧,尤其是他的爱情故事,就连苏相柳这些小青年都知道。 老和尚和苏相柳聊着仓央嘉措,突然老和尚问道:“那你知道,佛教的四大爱情故事吗?”这可是把苏相柳问住了,佛教不是一向断绝爱情吗,怎么还会有四大爱情故事?苏相柳问出了心中的疑惑,也亏得老和尚口才好,硬生生的给苏相柳讲完了这四个故事。 前世是谁埋了你 从前有个书生,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到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 书生受此打击,一病不起。这时,路过一游方僧人,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书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海滩上。路过一人,看一眼,摇摇头,走了。又路过一人,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走了。再路过一人,过去,挖个坑,小心翼翼把尸体掩埋了。 僧人解释道,那具海滩上的女尸,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给过他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恋,只为还你一个情。 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他现在的丈夫。书生大悟,病愈。 珠儿与芝草 传说的灵隐寺房檐上,有一只不知织了几千年网的蜘蛛,有一天,佛对蜘蛛说:“人生最珍贵的是什么?”蜘蛛说:“是未得到。佛说:“你再想想”说完便走了。又过了一千年,佛又来问蜘蛛:“人生最珍贵的是什么?”蜘蛛还是说:“未得到。”忽一日,一阵大风把一滴露珠吹到了蜘蛛的网上,蜘蛛见到露珠晶莹剔透,很是喜欢,蜘蛛每天看着它,觉得这几天才是最快乐的。但是突然有一天,一阵大风把露珠吹走了,蜘蛛不仅难过了一阵子。佛又问蜘蛛:“人生是最珍贵的是什么?”蜘蛛说:“是未得到和已失去!”佛说:“即然你仍然认为是未得到与已失去,那你就到人间走一趟吧!”。于是,蜘蛛投胎到了一个官宦之家,成了富家小姐,父母给她起了名字叫珠儿。一晃,过了16年,珠儿已成长婀娜多姿的少女。这一年,皇上为金科状元甘露在后花园开庆功宴,甘露在席间,作诗吟词,大展才华,在场少女,均被甘露所迷倒,其中也有皇上的最小的公主,长风公主,珠儿却波澜不惊,因为她知道这是上天的安排,注定甘露是她的。 过了几天,珠儿陪同母亲去庙上香,碰巧遇到了甘露也陪同母亲上香,两人的母亲不久就樊谈上,珠儿和甘露也走到走廊上聊天,在谈话中,珠儿丝毫感受不到甘露对自己的喜爱,不仅问到,难道你忘了16年前灵隐寺的蜘蛛了吗?”甘露诧异的看着珠儿,说:“你美丽,可爱,很讨人喜欢,但未免想像太过丰富了吧?”说完,便挽着母亲离开了,珠儿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上天安排了这场姻缘,却又让他不记得自已。又过了几天,皇帝赐婚将珠儿许配与芝草王子,珠儿真的就要绝望,茶饭不思,身体日益衰弱,失去了对生命的渴望,就要回天乏术,芝草王子听说后,跑到珠儿的床前说:“那日在后花园,我对你一见钟情,我苦苦哀求父皇,才得到了赐婚,如果你死了,我也活不下去”说完便要拔剑自尽,这时,佛又出现了,佛对着灵魂出窍的珠儿说:“那日,你遇见了露珠,你有没有想过,是什么把露珠带到你面前,是风,露珠只是你生命中的插曲,最后又被大风带走了,甘露终是属于长风公主的。而芝草就是三千年前长在灵隐寺门前的那枝草,它看了你三千年,爱慕了你三千年,可你从没低头看过它一眼,蜘蛛,我再问你:“人生最珍贵的是什么?”珠儿似乎一瞬间恍然大悟:“人生最珍贵的不是未得到和已失去,而是正在把握的幸福。”佛听完便消失不见了,珠儿出窍的灵魂也回复到身体里,睁开了眼睛看到正要自尽的芝草王子,她急忙打掉了短剑,和芝草紧紧相拥。 (未完待续。) 一百三十 千年等待 有个年轻貌美的少女,出身豪门、多才多艺,她家的门槛都快被媒婆踩断了,她仍不想出嫁,因为她始终都在盼望如意郎君的出现。 有一天,她去庙会散心,在万头攒动的人群中,瞥见一名年轻男子,心中确知就是她苦苦等待的人,然而,场面杂沓拥挤,她无论如何都无法靠近那人,最后眼睁睁地看着心上人消失在人群中。之后,少女四处寻找此人,但这名年轻男子却像是人间蒸发,再也没有出现。落寞的她,只有每日晨昏礼佛祈祷,希望再见那个男人。她的至诚,感动了佛心,于是现身遂其所愿。 佛祖问她:“你想再看到那个男人吗?”“是的,哪怕见一眼也行!” “若要你放弃现有的一切,包括爱你的家人和幸福的生活呢?” “我愿放弃”少女为爱执着。 “你必须修炼五百年,才能见他一面,你不会后悔吧?” “我不后悔!”女孩说得斩钉截铁。 于是女孩变成一块大石头,躺在荒郊野外,四百九十九年的风吹日晒,女孩都不以为苦,难受的却是这四百多年都没看到一个人,看不见一点点希望,才让她面临崩溃。最后一年,一个采石队来了,相中了她,把她凿成一块条石,运进城里,原来城里正在建造石桥,于是,女孩变成了石桥的护栏。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女孩就看见了那个等了五百年的男人!他行色匆匆,很快地走过石桥,当然,男人不会发觉有一块石头正目不转睛地望着他。这男人又一次消失了。 佛音再次出现:“满意了吗?” “不!为什么我是桥的护栏?如果我被铺在桥的正中,就能碰到他、摸他一下了!” “想摸他一下?那你还得修炼五百年!” “我愿意!” “很苦,你不后悔?” “不后悔!” 这次女孩变成了一棵大树,立在一条人来人往的官道上,每天都有很多人经过,女孩每天观望,但这更难受,因为无数次希望却换来无数次的希望破灭。若非前五百年的修炼,女孩早就崩溃了!日子一天天过去,女孩的心逐渐平静了,她知道,不到最后一天,他是不会出现的。又是一个五百年啊,最后一天,女孩知道他会来的,但她的心中竟然不再激动。他终于来了!还是穿着她最喜欢的白色长衫,脸还是那么俊美,女孩痴痴地望着他。这一次,他没有匆匆走过,因为,天太热了。他注意到路边有棵大树,休息一下吧,他想。他来到树下,靠着树根,闭上双眼睡着了。女孩摸到他了,而他就紧靠在她的身边!但是,她无法向他倾诉这千年的相思。只有尽力把树荫聚拢,为他遮挡毒辣的阳光。男人只小睡片刻,因为他还有事要办,他拍拍长衫上的灰尘,动身前一刻,他回头看了看,又轻轻抚摸一下树干,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当那人逐渐消失的那一刻,佛祖又出现了。 “你是不是还想做他的妻子?那你还得修炼。” 女孩平静地打断了佛祖的话:“我是很想,但是不必了。” “哦?” “这样已经很好了,爱他,并不一定要做他的妻子。” “哦!” “他现在的妻子也曾像我这样受苦吗?”女孩若有所思。 佛祖微微点头。 女孩微微一笑:“我也能做到的,但是不必了。” 就这一刻,女孩似乎发现佛祖微微地吁了一口气。 女孩有些诧异:“佛祖也有心事?” “这样就好,有个男孩可以少等你一千年了,为了看你一眼,他已经修炼两千年了。”佛祖脸上绽放着笑容。 商人的四个妻子 从前,有个人娶了四个妻子,第四个妻子深得丈夫喜爱,不论坐着站着,丈夫都跟她形影不离。第三个妻子是经过一番辛苦才得到,丈夫常常在她身边甜言蜜语,但不如对第四个妻子那样宠爱。第二个妻子与丈夫常常见面,互相安慰,宛如朋友。只要在一块就彼此满足,一旦分离,就会互相思念。而第一个妻子,简直像个婢女,家中一切繁重的劳作都由她担任,她身陷各种苦恼,却毫无怨言,在丈夫的心里几乎没有位置。 一天,这个人要出国做长途旅行,他对他四个妻子说:“你肯跟我一块儿去吗?” 第四个妻子回答:“我可不愿意跟你去。” 丈夫恨她无情,就把第三个妻子叫来问:“你能陪我一块去吗?”第三个妻子回答道:“连你最心爱的第四个妻子都不愿意陪你去,我为什么要陪你去?” 丈夫把第二个妻子叫来说:“你能陪我出国一趟吗?”,“我受过你恩惠,可以送你到城外,但若要我陪你出国,恕我不能答应。” 丈夫也憎恨第二个妻子无情无义,对第一个妻子说:“我要出国旅行,你能陪我去吗?” 第一个妻子回答:“我离开父母,委身给你,不论苦乐或生死,都不会离开你的身边。不论你去哪里,走多远,我都一定陪你去。” 他平日疼爱的三个妻子都不肯陪他去,他才不得不携带决非意中人的第一个妻子,离开都城而去。 原来,他要去的国外乃是死亡世界。拥有四个妻子的丈夫,乃是人的意识。 第四个妻子,是人的身体。人类疼爱肉体,不亚于丈夫体贴第四个妻子的情形。但若大限来临,生命终结,灵魂总会背负着现世的罪福,孤单寂寞地离去,而肉体轰然倒地,没有办法陪着。 第三个妻子,无异于人间的财富。不论多么辛苦储存起来的财宝,死时都不能带走一分一毫。 第二个妻子是父母、妻儿、兄弟、亲戚、朋友和仆佣。人活在世上,互相疼爱,彼此思念,难舍难分。死神当头,也会哭哭啼啼,送到城外的坟墓。用不了多久,就会渐渐淡忘了这件事,重新投身于生活第二个妻子是父母、妻儿、兄弟、亲戚、朋友和仆佣。人活在世上,互相疼爱,彼此思念,难舍难分。死神当头,也会哭哭啼啼,送到城外的坟墓。用不了多久,就会渐渐淡忘了这件事,重新投身于生活的奔波中。第一个妻子则是人的心,和我们形影相随,生死不离。它和我们的关系如此密切,但我们也容易忽略了它,反而全神贯注于虚幻的色身。 “我愿化成一座石桥,经受五百年的风吹,五百年的日晒,五百年的雨打,只求她从桥上走过。”苏相柳反复念叨着这句话,其实这个故事他也看过,不过是从电影里,电影里阿难尊者是提婆达多的亲弟弟,也是佛陀的堂弟,为佛陀的十大弟子之一。阿难对佛祖说:我喜欢上了一女子。佛祖问阿难:你有多喜欢这女子?阿难说:我愿化身石桥,受那五百年风吹,五百年日晒,五百年雨淋,只求她从桥上经过。会有多喜欢?可是一见钟情便倾心一世?可是不问回报而付出等待?这一切你都明白,仍旧只为那场遇见而甘受造化之苦。阿难,你究竟有多喜欢那从桥上经过的女子,令你舍身弃道,甘受情劫之苦?只是却没想到原来是出自这里。 苏相柳挥手和老和尚道别,返回住处,明天就是他领东西完成任务的日子了,这个时候他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秋风落叶轻扬 窗台上轻叩着两三声 木鱼停顿又再次敲响 合着她悄然而至的情长 般若清音如风 树下他讲佛偈一声声 禅语无明还有世间情 她唯愿伴他身旁 佛说五蕴六毒是妄 将因果都念作业障 虔诚皈依是痛后才懂的绝望 在树下故事里 她静静做着皈依的梦 入了心底的是他声音 还是未知的痴妄 方丈:徒儿…那位女施主走了? 和尚:徒儿同往常一样,与她说了佛理,她便回去了。 方丈:哎…去诵经罢。 和尚:是,师傅… 方丈:哦米拖佛。 和尚:喃无哦米佗佛喃无哦米佗佛喃无哦米佗佛喃无哦米佗佛喃无哦米佗佛喃无哦米佗佛喃无哦米佗佛喃无哦米佗佛 七秀:皈依佛。 和尚:呵,皈依佛。 七秀:皈依法。 和尚:皈依法。 七秀:皈依僧。 和尚:皈依僧。 七秀:皈依秀姑娘。 和尚:皈依…嗯? 七秀:说啊…皈依…秀姑娘…… 第四个皈依后 沉默让树下的人感殇 他紧握住掌心的滚烫 斑驳着掩饰不了的凄凉 时光悄然流淌 是他无法言说的悲伤 将这段葬入佛龛捆绑 前尘留给了西窗 佛说五蕴六毒是妄 将因果都念作业障 虔诚皈依是痛后才懂的绝望 暮色浅浅昏黄 树下的他清醒着绝望 只余空寂伴古佛青灯 皈依那一段过往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皈依,皈依,皈依。 (未完待续。) 一百三十一 苏相柳的铃声来自一款叫做剑三的游戏,这个游戏制作的很精美,将诗词、歌舞、丝绸、古琴、饮酒文化、茶艺、音乐等多种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元素融入到游戏中,展现给玩家一个气势恢弘、壮丽华美的大唐世界。佛寺深深,钟声悠远飘来,伴着木鱼敲响,往事回首如画卷在脑海中展开。 年轻人对游戏最没有抵抗力了,这个游戏里有:万花、纯阳、七秀、少林、天策、藏剑、五毒、唐门、明教、丐帮、苍云、长歌十二个门派。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偏偏选了少林来做为游戏人物,而关于这个职业,在里面cp最多的就是七秀,所以这个组合也被成为佛秀。 所以苏相柳也写了不少关于里面佛秀的同人文,就比如根据他铃声,他就写了一个自认为非常虐心的故事,当然他也没好意思在老和尚的四大爱情里面讲出来。 那年,树下……老方丈敲着木鱼,手中拨着念珠。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师父,三皈依是什么故事?”小弟子问方丈。 “呵,三皈依,就是…诡异佛,皈依法,皈依僧……”老和尚停顿,三…皈依么…… “师父?”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小和尚安静地在房内念经。 “小和尚…”门外一个清澈的声音轻轻叫唤着。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 “小和尚…我来听你讲故事啦小和尚!”门外的声音执着不去。 “唉……”小和尚轻叹一声,看来今天又是无法念好经了。 “小和尚,你在干嘛呢!小——和——尚——” 门开,一个身着浅紫色短装的女子映入小和尚眼中。不长不短的黑发用白色丝带简单地缚住,轻巧地绾在脑袋后面,清秀的脸上正挂着开心的笑容,一双大眼睛注视着小和尚。 小和尚的目光触及那双眼睛,迅速地低下了头。 “秀姑娘今日想听什么?”小和尚问。 “嘿嘿,什么都行!”七秀眨着眼睛,目光始终未曾离开小和尚。 “从前有个老和尚,总是被贼光顾,他忍无可忍了。有一天,贼又来了,他就对贼说,请你把手从门缝里伸进来,你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小和尚慢慢讲来。 “那老和尚真是的!以为这样做,以后贼就不来了么!要是我啊……”七秀突然住了口,看着小和尚吐了吐舌,示意他继续讲。 小和尚无奈地看了七秀一眼,继续讲。 “那贼听了高兴极了,就把手从门缝里伸了进去。谁知老和尚一把揪住他的手,捆在柱子上,然后用棍子痛打他,一边打还一边喊: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 “嘿嘿,干得好!”七秀听着,一边手舞足蹈,仿佛她是那老和尚,眼前是那被她绑起来的贼。 “呵…”小和尚禁不住笑出了声,眼神中有自己无法察觉的温柔,“那贼痛极了,无奈地跟着喊: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 “这便是佛经里著名的三皈依故事。”小和尚讲完,唇边还带着笑意。 “你那儿是三皈依,我这儿…却有四皈依,要不要听?”七秀带着期盼的眼睛望向小和尚…… 师父?师父怎么了?”小弟子催促着方丈。 “呵,没什么,为师年纪大了,想起一些往事,就走神了……”老方丈微笑着。 “师父…想起了什么?可以讲给弟子听么?”小弟子好奇地问。这般年纪,还是爱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时候。 “呵,这要从…三皈依讲起……”老方丈抬起头,皱纹间的笑容仿佛收拢着一些苍凉。 “那么,何谓四皈依?”小和尚笑问。 “手伸过来。”七秀拉过小和尚的手,在他掌心一笔一画地写,边写边念…… “皈依佛…” 小和尚跟着念,笑意不褪:“皈依佛。” “皈依法…” “皈依法。” “皈依僧…” “皈依僧。” ”皈依…”七秀停住了,抬起头看着小和尚,“皈依…秀姑娘。” “皈依……嗯…?”笑容在小和尚脸上凝固,他呆呆地看向七秀,说不出话。 七秀笑笑,扯起嘴角,重复道:“喂,说啊…皈依…秀姑娘……” “徒儿……”方丈从院内走到院外,一声呼唤打断了小和尚的神游。 “啊…师父!”小和尚差点丢了扫帚,立即收了心,恭敬地向师父行了一礼。 “那位女施主走了?”方丈问。 “啊…徒儿同往常一样,与她说了佛理,她便走了…”小和尚低低地回答。 “唉……”方丈看了小和尚一眼,没有继续说什么,“去诵经吧…阿弥陀佛……” “是…”小和尚放好扫帚,踱步回了禅房。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小和尚…过两天,我就要离开这里了…”七秀状似轻松地耸耸肩,“你…可不要忘了我呀~” “呃…呵……”小和尚笑笑,“不知秀姑娘……” “我……爹娘为我许了一门亲事……”七秀的声音渐渐轻下去,几乎听不到,忽而她又抬头,眼神中似有什么光在闪动,“小和尚!你!你…你……” “我……?”小和尚似乎很疑惑。 “没…嘿嘿,没什么~”七秀开心地笑着。 “秀姑娘…今日…该回去了吧…?”小和尚的唇边依然带着不变的笑意。 “小和尚…我…我不会再来了……”七秀咬着唇,“你,你有话要说么?” “秀姑娘,你是好姑娘,”小和尚发自内心地说,“一定能嫁得好人家,永远幸福的。” 七秀看着小和尚,目光让人读不懂。 “秀姑娘,小僧…”小和尚顿了顿,“小僧…会记得…四皈依之说的……” “哈…哈哈……”七秀笑出声,“你…念一遍可好?” “秀姑娘,天色晚了…”小和尚不卑不亢。 “是呢…”七秀没有抬头看天,只是看着小和尚,“那…我回去了……” “姑娘…不送……”小和尚鞠躬着说道。 “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小弟子听故事听得津津有味。 “后来,秀姑娘嫁到了远方,再也没有回来,小和尚变成了老和尚,继续给他的弟子们讲着三皈依的故事……” “唔……”小弟子不知何时已经入睡,夜幕低垂,月色皎洁。 小和尚念着经,心神却早已不在佛经之上。 他走出房门,走到那棵他曾与七秀一起待过无数个白天的古树下。 抬头,古树枝繁叶茂。 低头…一滴泪无声无息地落在掌心…… 掌心依稀……有指尖划过的错觉…… “皈依…秀姑娘……” 皈依…秀姑娘……” 老方丈抬头看古树,枝繁叶茂。 低头,掌心皱纹满布,依稀,有指尖划过的错觉…… 反正苏相柳被感动的稀里哗啦的,但是在最后的同人文赛中,他没有得奖,反而是另一篇佛秀的文章被拍到了第一,同时佛秀人,苏相柳也不会计较,更何况根据多方打听,写这个同人文的还是个妹子,苏相柳心中暗想着,最好还是个玩七秀的妹子,如果真是的话,那他可要好好的去追了。 讲真的妹子的故事的确写的挺美,光是开头的一句:有些人,穷尽一生,终究只能错过……人生八苦,最苦不过,求而不得。就甩了苏相柳十万八千里、 七秀:你说什么?他……他和师兄弟们一起……被,狼牙军围困了?我要去找他……我要去找他!!! 少林:呃……为保苍生,即便破了杀戒,搭上性命,自问仍无愧佛祖,无愧师门,只是她……咳……那个红衣身影,真像她啊……可惜,终究……见不到了…… 七秀:小和尚……这次,让我带你走…… 七秀:哎?你这个小和尚,怎么偷看本姑娘练舞啊? 少林:阿弥陀佛,贫僧适才路经此处,并非有意冒犯施主,还望施主见谅…… 七秀:哈~我只是开个玩笑罢了,瞧把你吓的,小和尚,你说,我这舞跳得好不好看呐? 少林:阿弥…… 七秀:停!……我说你这小和尚,张口闭口就要念佛,我头都疼了,算啦,本姑娘今日心情好,便宜你见识一下我秀坊剑舞! 桃花侵袖剑凝流云 怎恍若初见铺红逡巡 古井素心风过微粼 髣髴烟入画何寻 无欲无妄无我因果业障勘破 孰对错尘缘牵扯 禅坐梵音入了暮鼓话般若 执念燃业火独我求不得 山河却踏破遍燃九州战火 生死早淡漠不负诸天神佛 优昙坠落终究只错过 轮回几番蹉跎岁月空留我 七秀:你终于肯见我了!你,还是不肯和我一起走吗? 少林:阿弥陀佛,四圣谛者,其一为苦。生老病死苦,别离怨憎苦,所求不得亦是苦,悲哉六识,沉沦八苦,不有大圣,谁拯慧桥,施主又何苦执着? 七秀:呵,求不得……你可知我因何受这求不得之苦,你究竟还要逃避到什么时候?你当真,没有一丝一毫……喜欢过我吗? 少林:阿弥陀佛,出家之人六根清净,四大皆空,谈何爱情?施主请回吧……今后……也莫要再苦苦相逼了…… 七秀:既然如此……你我从此陌路,天涯海角,不复相见! 少林:我又何尝不是……求不得?我佛慈悲…… 七秀:可笑此生,求而不得……你,可曾后悔? 少林:可笑此生,求而不得……你,可曾后悔? (未完待续。) 一百三十二 而且还有一件事,当初苏相柳玩少林,其实是在官网上看了一篇小说才决定的,就是看了这个故事,他才爱上了佛秀这个cp,成为坚定的佛秀cp党。但是玩了少林才知道少林苦,大部分七秀喜欢的都是帅气的藏剑,要不就是邪魅的毒哥,只有他盯着个大光头天天在七秀门前晃悠,也没有得到一个七秀来和他扮演可歌可泣的恋爱,除了一个人,和他是绝交好队友,不过啊,真是不提还好,一提还不是不说呢。将其他们之间的故事,那可是几天几夜都说不完,不过,在苏相柳眼里,可不是什么美好的故事。伤心的苏相柳翻出了官网那篇当初让他入坑的文章: 清心乘驿站马车很快就到洛阳城,一番打听终于找到了客栈。 “施主,是否曾见有人在此打斗?”清心问道。 店小二一看是和尚打听别人打斗,兴趣来了,未答先问:“大师?你也想下注?” 清心听了甚感奇怪,问道:“下注?下什么注?” “我以为你来下注呢?不是下注就算了。”店小二有些失望地看着清心,却想着自己直击现场的见证人,于是脑筋一转笑着拖长声音道:“哦——你说的是那天清晨发生的事吧——算你问对人了,不过嘛,不过嘛,小的上有老下有小,就靠在店里难以养家啊。”说完,看了看四周,伸出右手用拇指摸了摸食指。 “贫僧只是想了解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你的手不舒服吗?我有药。”清心道。 “你才有病。我说了,我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困难。没有时间跟你说那么多,我有客人要招呼!你要打听找别人吧。”店小二说完,找了凳子坐在柜台边。 清心疑惑不解店小二的行为,哀求道:“你就告诉我吧。” “你这人怎么这么婆妈,没见我正在做生意吗?你要吃饭住店我可以给你安排,要不你下注也可以。其他的事我不知道。”店小二不耐烦道。 一位瘦削老者见了清心哀求店小二,走到清心边拉清心到一边,道:“你要打听几天前清晨发生的事吗?” “是的。” “那天清晨的事确实只有这位店小二亲眼所见。现在世风日下,大唐盛世已不在啊!想当年贞观之治年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现天下,除了钱还是钱,没有利益的事没人去帮你做的。店小二的意思你还不明白吗?”老者忧心忡忡道。 “他说他上有老下有小,这我那能解决。”清心摇摇头道。 “他在暗示你要给银两他才告诉你。这几天人人都在下注那天的打斗是感情纠纷还是为了钱财或者是别的呢。” 清心怒道:“怎么!怎么!怎么!这还有人性吗?”气得他连连说了几个怎么。 老者道:“看你着急成这样,能说说这是怎么回事吗?要是没有银两,可以到我的当铺去,我看你背的棍子也可抵个几两。” 清心怔了怔,道:“这棍子是贫僧师父所赠。银两贫僧还有些。谢谢指点迷津。”他说完,从怀里掏出袋子,数了30文,走到店小二边,对店小二道:“这点小钱请你收下。能告诉我那天的事吗?还有现在那几位姑娘那去了?” 店小二接过30文,放入裤袋后口沫横飞道:“那天清晨,一老一少天策骑着马到小店门口,老的横枪立马。咳!那个神姿比当年的吕奉先还要帅他一百倍,只见他快马冲前,刷刷刷连连刺出数枪,那带头的小娘门就倒地了。还有三个女的,给那老天策一个横扫就全倒地了。啧啧啧,美如天仙的姑娘就倒在血泊中。哼!那么好的姑娘要是给老子……” 清心听了心一阵阵揪痛,但听到店小二亵渎几位女子,一时忍不住揪住店小二胸口喝道:“住口!” 店小二看着阴沉着脸的清心,不紧不慢地说:“大师,出家人动了凡心,要想找好姑娘就去怡红院啊!我认识那里的老板。”清心连忙放手,道:“抱歉!请问有没有见那几位姑娘去了什么地方?” “她们受伤后,被几个道士叫马车不知送往何处了。想必是到道士老儿住的地方吧。” 门外,传来了马蹄踏地嘚嘚声。 店小二朝外看了看,道:“大师,看,那门外的老少正是那天在本店门口打四位姑娘的人。” 清心看了一眼,来人且不是暴飞和奇络?他怒火冲天,道:“这些恶人!”,说完转身朝暴飞、奇络走去。 店小二忙止道:“大师,你想干什么?那老头可厉害了,他使枪可是出神入化,马上功夫也一流,你不是想跟他打架吧?” “我要找他理论理论!”清心道。 店小劝道:“我看你还是从后门走吧。这次不收你的钱。” 清心未理会店小二的劝告,走向暴飞和奇络,“哐—”,店小二连忙关上店门。 奇络两眼通红,笑着抱拳道:“大师,你怎么突然离席而去。你的伤还没好啊。” 暴飞却拉紧马缰,从背后抽出横枪锁,提枪喝道:“无礼的和尚!我徒儿救你你却如此无礼——不把我放在眼里啊!看枪——”话未完马已冲倒了清心。 清心惊讶怒道:“暴飞前辈,你,你这是何意?” “你弃我与我徒儿而去。费我一番心机去帮你打听,为你报仇,你不道谢却说走就走,态度恶劣,不给你这狂妄之徒教训,你不知今后怎么做人。”说完,枪一闪使出苍月,把从地上爬走的清心打倒在地,清心头撞地,即时满面鲜血。 “师父,不要打他。或许他另有隐情。”看着清心被暴飞得得满面是血,奇络急劝道。 “徒儿,你不用担心这无礼无教化之徒,他太不把你师父和你放在眼里了。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这无礼之徒却是以粪相报!太可恶了。我一定要好好教训他。” 此时,清心用袖子抹干挡着眼睛的血,艰难地站了起来大声道:“枉你活了一把年纪,不问清事由就糊打一通,你这恶人!” 暴飞一听,怒发冲冠,大喝道:“我这年纪还要你这乳臭未干之徒来教训?看枪——” “嘶——”暴飞的马发出一声惨叫,暴飞亦从马上重重地摔了下来,摔在地上的暴飞连横枪锁都滑到了一边。 “奇络!你这是干什么——”暴飞看到奇络的枪头粘满了血,顿时明白刚才是怎么回事。 奇络泪流满面,大声道:“师父,别打他了。大师,快走!” 暴飞从地上爬起,捡起横枪锁,跃上受伤的马,吼道:“奇络徒弟,你吃里爬外,今日我你师徒关系到此为止!”说完,双腿夹了夹马腹疾驰而去。 奇络朝着远去的暴飞背影道:“师父,一日为师终身为师!徒儿永远是你的徒弟。”说完,伏在马背上痛哭着。马儿不停地抬起前蹄,眼里似有了泪,不知是伤心还是想起自己的不知在何处的恋人。 “奇络,都是我不好,累得你师徒关系断绝。”清心走到奇络身边,歉疚道。 奇络抬起头,抹了抹泪,勉强笑道:“没关系。如果不是你救我,也不会连受二次伤。” “阿弥陀佛!今生种种皆是前生因果。贫僧与你就此别过吧。我走了。”清心双手合掌施礼道,说完转身朝洛阳城的驿站走去。 “大师,难道你就这么走了?”奇络骑着马跟着清心道。 “我要找那几位的姑娘表示欠意,看她们有没事,如有贫僧要为她们超渡。”清心说完,泪竟然不止。 “大师,你这是怎么了?”奇络跳下马道。 没事。佛法无边,定能保诺她们无事。”清心恢复平静道。那一刻我升起风马不为乞福只为守候你的到来 那一天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颂经中的真言。那一日垒起玛尼堆,不为修德,只为投下心湖的石子。那一夜我听了一宿梵唱,不为参悟,只为寻你的一丝气息。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那一瞬,我飞升成仙,不为长生,只为佑你平安喜乐 “我能陪你一道吗?路上有事亦可相互帮助。” 清心咬咬牙道:“谢谢!贫僧愿一人寻找。店小二说她们被几名道士带走,想必是到了纯阳了。” 奇络道:“听师父说,那四位姑娘来自七秀坊。也许,道士会送她们回七秀坊治疗。女流到纯阳治疗多有不便。” 清心点点头道:“好吧,你说的有理。如果你愿意就一同前往七秀坊吧!” 七秀坊位于瘦西湖畔,山美水靓人更美。此时,却是白布幔幔,人人脸上现出了痛苦之色。 清心从扬州至七秀坊的从船下来时,看到此景,瞬间泪流满颊,奇络边忙劝道:“大师,你这是……” (未完待续。) 一百三十三 哭成泪人的清心坐在七秀坊的码头,海水后浪扑前浪拍打着海岸,似乎在唱着:常常责怪自己,当初不应该;常常後悔没有把你留下来,为甚么明明相爱,到最後还是要分开。命运如此安排,总教人无奈。这些年过得不好不坏。只是好像少了一个人存在,而我渐渐明白,你仍然是我不变的关怀。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徒儿,你不用担心这无礼无教化之徒,他太不把你师父和你放在眼里了。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这无礼之徒却是以粪相报!太可恶了。我一定要好好教训他。” 此时,清心用袖子抹干挡着眼睛的血,艰难地站了起来大声道:“枉你活了一把年纪,不问清事由就糊打一通,你这恶人!” 暴飞一听,怒发冲冠,大喝道:“我这年纪还要你这乳臭未干之徒来教训?看枪——” “嘶——”暴飞的马发出一声惨叫,暴飞亦从马上重重地摔了下来,摔在地上的暴飞连横枪锁都滑到了一边。 “奇络!你这是干什么——”暴飞看到奇络的枪头粘满了血,顿时明白刚才是怎么回事。 奇络泪流满面,大声道:“师父,别打他了。大师,快走!” 暴飞从地上爬起,捡起横枪锁,跃上受伤的马,吼道:“奇络徒弟,你吃里爬外,今日我你师徒关系到此为止!”说完,双腿夹了夹马腹疾驰而去。 奇络朝着远去的暴飞背影道:“师父,一日为师终身为师!徒儿永远是你的徒弟。”说完,伏在马背上痛哭着。马儿不停地抬起前蹄,眼里似有了泪,不知是伤心还是想起自己的不知在何处的恋人。 “奇络,都是我不好,累得你师徒关系断绝。”清心走到奇络身边,歉疚道。 奇络抬起头,抹了抹泪,勉强笑道:“没关系。如果不是你救我,也不会连受二次伤。” “阿弥陀佛!今生种种皆是前生因果。贫僧与你就此别过吧。我走了。”清心双手合掌施礼道,说完转身朝洛阳城的驿站走去。 “大师,难道你就这么走了?”奇络骑着马跟着清心道。 “我要找那几位的姑娘表示欠意,看她们有没事,如有贫僧要为她们超渡。”清心说完,泪竟然不止。 “大师,你这是怎么了?”奇络跳下马道。 “没事。佛法无边,定能保诺她们无事。”清心恢复平静道。 “我能陪你一道吗?路上有事亦可相互帮助。” 清心咬咬牙道:“谢谢!贫僧愿一人寻找。店小二说她们被几名道士带走,想必是到了纯阳了。” 奇络道:“听师父说,那四位姑娘来自七秀坊。也许,道士会送她们回七秀坊治疗。女流到纯阳治疗多有不便。” 清心点点头道:“好吧,你说的有理。如果你愿意就一同前往七秀坊吧!” 七秀坊位于瘦西湖畔,山美水靓人更美。此时,却是白布幔幔,人人脸上现出了痛苦之色。 清心从扬州至七秀坊的从船下来时,看到此景,瞬间泪流满颊,奇络边忙劝道:“大师,你这是……” 哭成泪人的清心坐在七秀坊的码头,海水后浪扑前浪拍打着海岸,似乎在唱着:常常责怪自己,当初不应该;常常後悔没有把你留下来,为甚么明明相爱,到最後还是要分开。命运如此安排,总教人无奈。这些年过得不好不坏。只是好像少了一个人存在,而我渐渐明白,你仍然是我不变的关怀。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这个时候苏相柳的手机响了起来,而发信息的人正是让他深恶痛绝的那个人,他和这个人认识是在过纯阳任务的时候认识的,那个任务的主角李慕云当年年少有为,因一只风筝而与公主相识”,两人一见钟情。但是祸福难料,武则天被逼退位之后,唐王朝进入了一个短暂的混乱期,故事的起因也跟宫廷的斗争有关。当年李暮云与杨叶中年少结交,同入羽林,但后来杨叶中却贪图升官发财,蓄意栽赃陷害李暮云全家,以致李家被灭门。郁清公主到了纯阳躲避纷乱,但还是没能躲过野心派的阴谋,神策军要杀掉公主,这时李慕云也来到纯阳欲与公主见面,遭到神策的围追堵截,幸亏有公主护卫羽林军将领也是李慕云结拜兄弟的陈玄礼帮忙,先后打破了神秘刺客和神策军的追杀,终于两个有情人走到了一起,但是结局竟然是一个悲剧……公主在山崖种下花种思念慕云后以为等到了李慕云,当时外面已是天策兵围山了,公主怕拖累李慕云以唱歌“笑问情缘,新剑侠主题曲”为由,让情人闭眼听歌,公主:“云哥,你还记得以前我唱给你听的小曲吗?”李暮云:“记得,当然记得。”公主:“我唱得好听吗?”李暮云:“好听,清儿唱的都好听!”公主:“云哥,你闭上眼睛,清儿现在就唱给你听。曲终之时,公主毅然跳下悬崖,然后李睁开眼睛发现郁清跳崖当然也跟着殉情,奋不顾身的跳下去……这个任务是很感人,但是太不好过了有没有,尤其是对于苏相柳这个菜鸟少林,要不是那个……想到那个人苏相柳关掉手机,不能在想那个人了,那个人是噩梦,是噩梦,绝对是他在玩游戏的时候第一大噩梦。一觉睡到天亮,等第二天清晨,早早的拿上东西便买票开始回家。在苏相柳走后,那个老和尚也褪去了僧袍,然后朝着山下走去,越走越年轻,很快就变成了一个穿着黑衬衫的年轻小伙。 “毕安,很快我就要我回来了”范无说到,但是突然范无感觉到了什么,他开始冷静下来,躲到暗处,然后在山上走下来一股小童,此人正是许久不见的阿林,十年不见,阿林已经不再是孩子,而是成为了一个年轻的小伙,并且他的神情也不像以前那样活泼,而是藏着许多事情一般,皱着眉头,不知道想些什么。(未完待续。) 一百三十四 毕安看到严歌苓的日记里出现了三娘这个人,于是毕安便开始调查三娘,却意外的发现了三娘曾经在神经病院带过,出院后带着巨大的遗产,也不知道为何开了一家酒吧,而严歌苓之后,就是在哪个酒吧工作,不过现在哪个酒吧已经关闭了,而三娘也进入了监狱。 翻开三娘的历史,发现三娘的生命中曾经刚出现过他,这让毕安楞了一下随即又醒悟起来,这又是一次外祖父定论,因为发生的事情导致了他必须去做,所以毕安来到了三娘被关到神经病院的那段时间。为了方便讲述,以下便使用三娘的视角。 今天是我二十一岁的生日,我是丽三娘,对我来说这这是一个极其术要的日子,因为它不但意味着我长大成人、而且还使我·夜之间变成了拥有五千万元遗产的人,这笔钱在有钱人的眼里不算什么,但是在普通人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而我将是这比财产的唯一继承人。 三年了、自从爸爸去世以后,我就一直在等待这一天的到来。当然,他们也在等,一直在寻找机会,想从我这里捞点好处。我说的他们是指叔叔丽坤鹏,和我的婶婶石惠文。还有我非常废柴的表格丽一凡。 “我来给你倒点饮料,三娘,你想喝什么?咖啡?红茶?还是来点别的?”石惠文殷勤周到地招呼我,其实,这里是我家,他们才是客人。但是到了这里,他们确有一些反客为主的感觉,真是太讨厌了。 “咖啡。”我脱口而出,毫不考虑。除了我们四个,客厅里还有一个人,他就是爸爸的法律顾问——寒高木律师,现在这里对我来说也算是唯一一个有些价值的人,至于其他的三个,和废物没什么不同,不过现在,这个白发苍苍的老先生正在沙发上睡觉,真的和印象中干练的律师很不一样 “五千万!”堂哥坐在我旁边,伸出五个手指头,故作吃惊。事实上,关于我继承的财产总额,他们比谁都清楚。堂哥今年已经二十七岁了,却一直没参加工作,整天游手好闲,吃喝玩乐、装出副风流倜傥的花花公子模样。其实,叔叔家不缺钱,叔叔虽然是个医生,但是他赚钱的门路很多、收人不俗。不过堂哥是个纨绔子弟,婶婶又是一个花钱不眨眼的人,可想而知他赚钱赚得蛮辛苦的。 “拿来玩一辈子都玩不完呢!”堂哥嬉皮笑脸道,“你打算把这些钱怎么办?买名车、买别墅、买游艇、环游世界?这些我都可以当你的顾问哦。”“我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我耸耸肩“就是嘛!这样花钱多没意思。”叔叔接腔。“三娘,我看呐,你还是拿这些钱去投资吧、这样赚钱快!”“对呀,芳子,你叔叔赚钱的窍门多着呢,你全权委托他准没错。”婶婶道。“你们不用操心了。”我有点不耐烦,“我早规划好这笔钱的用途了。” 他们暂时安静下来。婶婶走到吧台去给我冲咖啡。半晌,叔叔向我靠了过来:“我说三娘呀,难道你真想学你爸爸?他是脑袋转不过弯来才把钱捐给慈善机构的。人生应该及时行乐嘛,你还年轻呀。”虽然是爸爸的亲弟弟,但是叔叔的价值观、金钱观和爸爸完全不同,这也是我从小跟他亲不起来的原因。丽一凡堂哥瞪大眼睛看着我:“哎呀,妹妹,你别傻了,你以为这些钱捐出去,就一定会被用在慈善事业上吗?”“就是!就是!”叔叔唱和道,“很多慈善团体都是骗人的,你可别上当呀。”“嗯,我也正担心这个问题。”我说。“那你准备怎么做?”“我想成立一个财团法人,尽可能有效地规划和使用这笔钱。”‘何苦呢······”一凡堂哥的话还没有说完,叔叔就打断了。 三娘你你等等,我觉得你的想法,其实还可以,你可以而我帮你,你办理这个有没有经验,你也可以让你一凡表哥帮你 他刚赋好闲在家。” “是呀!是呀!我们一凡是大学毕业的,他处理这些事简直是小菜一碟、”婶婶在吧台后面说。她冲个咖啡怎么样么久。我对她一直都没有好感。 “我有不少律师、财经行业的朋友,我可以帮你介绍几个,”叔叔说。瞧他们兴致勃勃、眉飞色舞的样子,好像他们可以安排所有的事情似的、哼!休想动我父亲留给我的遗产。 “我有不少律师、财经行业的朋友,我可以帮你介介绍了,那多么好,我是你叔叔你还不放心我吗,你小时候我对你多好啊,“谢谢你们的帮忙,”我接过婶婶端来的咖啡,“但是,真不敢麻烦你们,这些事情我自有打算:律师、我已经请来了律师,你放心吧,他们看了看仍在沙发上打盹儿的高木律师,叔叔低声说:“芳子、你宁愿相信外人,也不相信自家人吗?”“我相信高木律师,至少他比你们可靠多了。”我回了他一,慢慢地喝了口咖啡。 表哥和婶婶他们脸色变得有点难看。叔叔耸了耸肩,说:“如果你已经下定决心、那么我们也没办法了,看来我们是多余的了,还是回去吧。”一谢谢你们专程来看我、”我站起来,送他们到门外“你要想好,可别后悔!”婶婶离开前,冷冰冰地扔下这句话,不过,我早已习惯她这种语调了。“放心,我自己的事情我知道怎么处理。” 真难缠,送走了他们,我终于松口气。把玄关的门关上,我转身往客厅走。该把寒高木律师叫醒了,这遗产的事非同小可,我要跟他好好商量呢。谁知我刚踏人客厅,就突然觉得天旋地转的,头好晕哪!是地震吗?我趴在地板上,觉得身体不断地往下掉,似乎有个深不见底的无底黑洞正把我吸进去糟糕了,怎么回事?高木律师呢,赶紧醒来救救我呀。 不知隔了多久,忽然听到有人在对话。 “只能这样了。” ‘发说传出去怕影响了丽家的声誉。” (未完待续。) 一百三十五 是叔叔婶婶的声音,他们在说什么,好奇怪呀。我身体拥来晃去的、好像在颠簸的车子里。这是去哪里呢?三娘心中有非常的害怕。看到四周一片漆黑、夜已经很好奇他们会把我我到哪儿去呢? 不久,车停了、我被一个陌生男人搁到--张带轮严的床上,然后被推进一栋楼房里,我努力的睁眼看了看那栋楼房 大概那栋楼房一····有点像······医院 在一个类似办公室的地方,我种到们个负夤人模样的人俯身看了我一眼,然后P叔婶婶说:“你们好、我是久米院长,这哏的负夤人。请坐请坐。她就是你们所说的病人吗说着,又看了我一眼 是的是的。唉,这孩子一直好好的,没想到一刀就把家里的法律顾问给刺。叔叔在摇头咲气。家族近亲九确实有人得过精神分裂·····”是婶婶的声音。 什么?我杀了寒高木律师?一定就是突发性的精科神经错乱吧,,”叔叔无奈地摇摇头。胡说八道!我没有精神病,你们到底想把我怎么样呀?一原来如此。”院长点了点头。“我明白你们的意思了,都是亲人,我懂得你们的苦衷 “是呀!舍不得把她交给警察、监狱中的日子-不好过时!”叔叔说。“听别人提到j贵院,所以想请院长您帮个忙,一定要收留这个可怜的孩子 那么件凶杀案呢、你们对外怎么回应‘院长好奇的问道自己心中的想法。我们向警方说是有人杀人劫财。如果警方来这里调查的话,还麻烦您多费心。” 一切包在我身上。对了、我会按照你们的要求住院的日期提早一个礼拜的。”看着钱,院长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好,好!虽然我们住院的费用不低,‘但是病患一定可以得到无微不至的照顾,这点你们可以放心。” “呵呵、好。那么、一切就拜托您了。” “哦、对了。你们准备让这位小姐在我们医院住多久呢?” 叔叔和婶婶相视一笑,说:一辈子” 我浑身软绵绵的,被两个穿着白上衣的男人一左一右地拖着在长长的走廊里穿行。 ‘送到哪里了”其中一个人问。 “呀,郡么年轻的姑娘,太可惜了!”刚才发问的那个人叹息道。 “不要乱说话!” 我终于想明白了,这一切都是他们的阴谋!他们在我咖啡里下了药,趁我晕过去的时候杀死了寒高木律师,然后嫁祸于我,把我囚禁在这个地方。如果我失踪了,叔叔就可以顺理成章地继承我的一大笔遗产了!没想到他们为了钱、竟然如此心狠手辣。唉!借着月光,我看到我们经过了一处长满树木的庭院、这是个自然风貌的森林,风景非常不错。但是我没有心思欣赏这些,因为我的手脚已经恢复力气了,浑身乏力的样子是装出来的,我等会要找机会逃走!不一会,我们来到一座黑黝黝的、教堂一样的建筑物前,我看到大门上写着个“六”宇,这就是所清的第六栋吧!他们把我放在人口处的板凳上,然后去叫门。机会来了!我跳起来,死命往林子里跑。 “呀,跑了!”其中一个男子惊呼。 但是没跑几步,我就双脚发软,倒了下来。大概药力还没有退尽吧。“臭婆娘,看你往哪儿逃!”一个怒气冲冲的男人拉起我,冲我的小腹狠狠地揍了一拳。刹间,我眼前一黑,晕了过 “觉得怎么样?”我睁开眼,却看到了一位年轻的男子,那男子穿着白色的衬衫,在衬衫的肩头绣着一条鱼,很是漂亮,而那位年轻男子也很英俊、 “这是哪里?”我想坐起宋,但是小腹却疼痛难忍一第六栋里面。”毕安回答道。他来的刚刚好,此时的三娘刚被灌入医院。他告诉我,这里其实是个终身监禁的地方。这里守卫森严,完全与外界隔绝。不过,在这栋楼里面却吃喝玩乐应有尽有,只要安安分分,不打“越狱”的主意、院长都尽可能地让“病患”舒舒服服的。’但是,我还年轻,我不要在这个鬼地方待一辈子,我一定要找机会逃出去! 毕安带着三娘来到了一个小房间,在里面坐着一个男人,长着常常的胡子,这是毕安来到医院后发现的一个奇人,他很聪明,甚至看出了毕安的不同之处 “你是?”三娘怯怯地问。 “我是正义之剑!”他拍拍胸脯,得意洋洋地说。 “是怪侠罗宾汉吗?”罗宾汉(英语:RobinHood)是英国民间传说中的英雄人物,人称汉丁顿伯爵。他武艺出众、机智勇敢,仇视官吏和教士,是一位劫富济贫、行侠仗义的绿林英雄。传说他住在诺丁汉雪伍德森林SherwoodForest 从12世纪中叶起,关于罗宾汉的传说开始在民间流传。14世纪,有关罗宾汉的故事首次作为文学作品问世。此后,不断有作家以此为素材,写出了众多脍炙人口的作品。《侠盗罗宾汉》就是法国文豪亚历山大·仲马在前人基础上再创作的作品。 “不,我是达尔塔尼安!(法国小说家大仲马笔下的传奇剑客,他有点委屈地反驳说。三娘一边擦着眼泪,一边忍不住笑了出来。他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我就把我被叔叔姉姉设计谋害的事告诉了他,听完后、他用手见着腰,气愤地在我的房里走来走去。“太过分了!我一定要替你教训教训他们!”他挥着拳头,似乎叔叔婶婶就在他面前 “谢谢你。虽然什么也做不了,但是我说了出来,发泄了一下,就没那么难受了。”我对他说“什么也做不了?你以为我是只会吹牛的人吗?我达尔塔尼安可是有名的行动派哪!我一定要用这双手,惩罚那些罪有应得的恶徒!” “谢谢,我想一个人静一静。”我说。 “你跟我来!”他好你没听到我的话,说完就跑出去了。 我赶忙跟着也跑了出去。只见他把我带下一楼,然后一直往一楼的最里侧走去,紧接着经过一个很冷清的长廊。就在尽头,我看到一扇石门,他把石门打开、哇!竟然有石阶直通外面。 (未完待续。) 一百三十六 从地道爬出宋,院外面的森林,穿过森林以后就到公路,年夜里几乎没有车开过,等了很久再有一辆出租车经过,司机揉了揉眼睛,看了看前方的丽三娘,大晚上的又是医院,一身病服的丽三娘格外的惹眼,那白色的是什么?司机奇怪的想到,联系了看过的各种恐怖小说就更害怕了,打算直接开走,但是三娘怎么会错过这个机会,迅速的掏出一张红色的毛爷爷,司机一眼就看到了那张钱,迅速的停在了三娘的旁边。 “徘徊着的在路上的你要走吗易碎的骄傲着 那也曾是我的模样沸腾着的不安着的你要去哪 谜一样的沉默着的故事你真的在听吗 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 我曾经拥有着一切转眼都飘散如烟我曾经失落失望失掉所有方向 直到看见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 但你仍然还在幻想你的明天她会好吗还是更烂 对我而言是另一天我曾经毁了我的一切 只想永远地离开我曾经堕入无边黑暗想挣扎无法自拔 我曾经像你像他像那野草野花绝望着也渴望着也哭也笑平凡着向前走 就这么走就算你被给过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夺走什么向前走 就这么走就算会错过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车上司机在放着歌曲,三娘的心境很复杂,在医院呆了那么久,坐在车上听着歌声,看着窗外,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而又陌生,三娘来到了家中,忐忑不安的开始开门,但是她还来不及开门,门就被打开了,一个男子走了出来,三娘一阵激动,出来的人她很熟悉,是寒高木的儿子寒三江,也是三娘的青梅竹马,是三娘的恋人。 寒三江看到三娘以后楞了一下,三娘看到寒三江,在联系这几日受的委屈,很快便哭了起来,寒三娘急忙去客厅拿了一些纸巾,帮三娘开始擦眼泪。寒三江坐在客厅沙发上,点着烟抽了起来,不知道是不是幻觉,在恍惚中,三娘看到寒三江看到以后露出了一些居然是阴郁的情绪。 三娘咳嗽了一声,寒三江放下了烟,和三娘说了说抱歉,三娘不喜欢寒三江抽烟,所以寒三江很少在三娘面前抽烟,听到三娘咳嗽,寒三江转过头看着三娘‘’三娘!”寒三江唤着三娘的名字。 “三江!”三娘声音哽咽,眼泪流了下来。“你去哪儿了?”寒三江似乎刚从惊慌中定下神来,很少见三娘哭泣,三娘也很忐忑,三江如果知道他爸爸死去的消息一定会和难过,但是三娘还是决定把事情说出来了“医院!叔叔他们把我关进了医院······三江,杀死你爸爸的人不是我呀!,三娘断断续续的说道,她相信寒三江一定会相信她所说的话,毕竟两个人青梅竹马到了可以谈婚论嫁的地步。 “什么?哦,我相信你。来,先坐下来!一定累坏了吧。想喝什么吗?”寒三江说道,他看起来完全相信了丽三娘的话,看到三娘情绪不稳定,便关切的说道。寒三江准备离开,这个时候三娘拉住了寒三江“嗯,我想喝水,冰凉的水。不,不要了······三江,你就坐在我旁边,不要离开我好”经历医院的囚禁,现在的三娘就入惊弓之鸟一般,变得小心翼翼的。 “好,三娘我不离开你,我就在你身边,你不要怕,乖乖的”三娘握看寒三江温暖的大手,顿时觉得安稳了不少。她不在像之前那么慌张,三江继续安抚着三娘,“我会保护你的三娘,有我在,我哪里都不去,你不要怕”三娘的情绪慢慢开始平复,同时寒三娘仍旧在旁边继续安抚着三娘:“有我在,你不要怕三娘,我会好好保护你的,你放心”在三江的安抚下,三娘开始讲述事情的一切,包括家产的分配以及被送到医院的事情,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三娘隐瞒了关于毕安的事情,还有在医院遇到的那个奇怪的人,包括地道,这些,都没有告诉寒三江,等话说完了,三娘才意识到了这一点,为了不引起误会,三娘决定还是先瞒着寒三江。 临走的时候,其实三娘问过那个奇怪的人,既然挖好了地道,为什么不逃出来,不过毕安说,以他们的古怪行为,还是待在哪里更合适一点,至于那个地道,只是偶尔出来透透风的并不要紧,那个怪人带三娘和毕安走出地道以后便回到了医院,并且嘱咐三娘,如果在外不顺利,一定要在天亮前回到医院,因为医院会在早上开始查人,三娘没有在意这个,她觉得自己既然跑出来了,就一定不会回到那个地方,更何况她还找到了寒三江、“既然挖好了地道,他们为什么不逃出来呢?” “正说着,寒三江忽然转过身去,看着大门。三娘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顿时惊得目瞪口呆,门口竟然站着寒高木律师! 鬼啊,有鬼,三江我好怕...''”三娘有点不知所措,挣扎着从沙发上站起来。 ”怎么了了?三娘?我担心死你了!”高木律师走进客厅来。 “爸!”三娘说,“她一直以为你被杀死了呢,所以看到你吓了一跳!,寒三江无奈的解释道,然后拉了拉被吓到的三娘。 “我怎么会死掉呢?你们多想了,到底怎么回事”高木律师睁大了眼睛,坐在沙发上,三娘瞪了三江一眼眼说道:“你爸爸没事,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原来三江的父亲没有出事,怪不得从三娘开始讲述一来,三江就很淡定的听着,没有一丝悲伤地表情,原来是根本没出事、 寒高木听着三江和他讲述事情的结果,同时三娘也知道了,原来高木律师只是受了一点小伤,根本没有死,反倒是她下落不明,所以寒三江和高木律师一直在找她,今天三江来到家里想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却突然看到她站在门外,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这才没有说出事情的真相、 “我糊里糊涂的,”他晃晃脑袋,“我那个时候瞌睡,不知遍你们在说什么。”高木律师回忆着三娘失踪的那天,那天他醒来后,三娘已经没了踪影 “在此之前,你喝什么了”三娘好奇的问道,那天的高木律师的确很不正常,迷迷糊糊的,很困的样子,和平时完全不一样、 ‘一杯红茶 “一定是他们在茶里放了药!” “可能吧了我从来没有困得那么厉害过。”高木律师点点头。“想了以后,我发现你们都不见了,我担心你出事,就给你叔叔拨了个电话。” “你叔叔说他也不知道你去了哪里,说可能是拿到钱比较卡新去哪里玩了吧,我想你们年轻人喜欢玩很正常,也没放在心上,但是问了寒三江,他也不知道你去哪里,我知道你们两个感情好,你去哪里一定会告诉他,我才有些担心,于是让三江开始找你,发现你电话打不通,也查不到你的下落,这几天我很是着急啊”寒高木说道。 “岂有此理,他们居然把你管道了精神病院,这样做太可怕了,如果你没逃出来,天啊,我都不敢想象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三娘,反正爸爸回来了,不如你先带着,我去找你的叔叔好吗?不然他们要是做出跟过分的事情就不好了”寒三江看着三娘深情脉脉的说道,三娘点了点头答应了 说完,他们父子俩就急急忙忙走了。 这次应该不会有事了吧,爸爸的财产大概安全了吧!三娘趴在沙发上、奔波了一天。劳累过度,眼皮开始打架了,一阵倦意袭上心头。我不能睡呀,医院里的他们怎么办?三娘想到了医院的那个怪人还有毕安,医生如果看监控一定会发现是他们帮助她跑掉的,这不是拖累了他们了,而且关于如何处理叔叔的事情,三娘现在头很疼,但是她很困,虽然有一大堆的事情等着他,但是困意来袭,三娘迷迷糊糊间还计划招,要是有了钱一定要想办法把医院里的那个怪人和毕安救出来,不让他们继续待在医院那个鬼地方。 ‘三娘,三娘,醒醒呀!”毕安坐在凳子上,随意的喊到,三娘看着毕安,迷迷糊糊的,看来她做梦了,梦之前想的人居然出现了,可是声音越来越大,三娘清新了起来,这不是梦,难道毕安也跑出了医院,三娘看着毕安,想问些什么,但是毕安则一脸严肃地的看着她, “你走了之后,我觉得有些不放心,事情不会这么简单,于是便过来看看,果然我发现了一些事情,我说出来你不要害怕,希望你能承受的住”毕安说道,扫了一眼厨房。 “什么?-三娘突然紧张起来,难道是医院的人来了?不对啊,叔叔他们不知道她跑出来了,三娘看着毕安的口型,尸体,看到这两字三娘有些懵逼。 (未完待续。) 一百三十七 什么尸体?她朝着毕安所看的方向走去,她一步一步的走向厨房,厨房的门半掩着,我把门拉开,竟然看到地上躺了个人,不,是尸体,他的胸前都是鲜血,正中间插着一把水果刀,是叔叔! 三娘两脚发软,不知道眼前的事情是这是怎么回事。毕安则是淡然了许多,他只走过去检查了一下尸体,发现叔叔是被菜刀刺死的。从血的凝固情形来看,三娘叔叔应该刚死不久,最多不会超过一个小时。 一一个小时?”三娘大吃一惊,“我刚才睡了多久?”也就是说,叔叔在死了不久,想想自己睡着的时间,三娘感觉到后背一阵的发凉、 ”二十分钟”其实三娘刚进门,他就隐身跟着了,但是不能说出来,只好解释到是看到三娘进屋后有些担心,一直在外面等着,毕安说在外面的时候,刚好看到两个男生走出去,于是他就进来了。 “他们是高木律师父子!一个是寒高木是我的律师,另一个是他的儿子,也是我的恋人,都是很可靠的人呢”三娘介绍道,同时也在心中疑惑,如果按照毕安所说,二十分钟是她睡觉的时间,然而叔叔死了不到一小时,也就是说她的叔叔是在她回来之前不久死去的。 “会是谁呢?”虽然和叔叔不亲,但他毕竟是三娘的亲人。三娘感觉眼前的谜团越来越多,本来以为已经事情解决了,没想到又出了状况。 “三娘”毕安说:“我们试着对这件事作另一种假设。三娘对高木律师太过信任,所以忽视了一些事情,只好由她提点了。 “另一种假设?”三娘疑惑的问道,毕安带着三娘边说边走回客厅。“你叔叔婶婶确实想谋夺你父亲给你留下的产业,但是,他们会因此动手杀人吗?一般人要不是走投无路是不会轻易杀人的。你叔叔被逼到走投无路了吗?” 三娘想了想,说:“具体我不清楚,但是他是一个医生,他赚钱的手段很高明,他应该不缺钱才对。”这就对了。他们虽然在打你遗产的主意,但是,他最多就是想方设法把你关进医院罢了,还不至于为此去动手杀人。如果真的有了杀人的念头、那么有一种可能,他已经暗中动用了这笔遗产,怕东窗事发,所以才动手杀人的。” 三娘摇摇头,“这不大可能的呀!他们不可能暗中动用这笔遗产的“因为我家的财产一直以来来都是山高木律师在管理!有他在,训上都动不得,我也是过了二十岁生日才可以碰这笔遗产的!” “哦······你叔叔不可靠,难道高木律师本人就绝对可靠吗?”毕安一针见血的说道,说到这里,相信三娘已经想到了什么,他的叔叔并没有杀人动机。 “高木律师了他······”三娘愣住了,我真没想过这个问题。她防备着自己的叔叔,自己的表哥,自己的婶婶,但是对于高木一家却很是信任的。 “现在,死的人不是高木律师,而是你叔叔。在案发前后,在这所房子里出现的只有你和高木父子而已。”但是,送我进医院的人不是高木律师,而是我叔叔呀!” 不排除这种可能,你叔叔找高木商量,想吞掉这笔遗产,并给高木一些好处费,于是他们合谋把你送进医院去。但是,笔钱早就被高木动用过,他怕被你叔叔发现,就动了杀死我叔叔的念头。也可能有利益分配不均的问题,也许你叔叔没给够高木好处费,高木被逼急了,只好下了毒手!”偏偏你这时回来了。也许对高木父子来说,这是一个绝妙的机会!”毕安说。 至于什么机会,说到这里三娘也懂了,怪不得三江看到他的时候显示阴郁后来有限的高兴起来,因为他们找到了替罪羊,杀死叔叔的替罪羊呀! 突然,门外传来了车子的声音!“会是警察吗?”三娘心脏都快跳出来了。“不知道,冷静!”毕安说门铃响了。 怎么办?”三娘有些慌乱起来,连高木一家都不可信任了,她看了看毕安,这个人她才认识不久,而且甚不分明,却成了她现在唯一可以依靠的人。 “去开门!静观其变,我们会躲在后面保保护你。放心!”说着,毕安便躲到沙发后面去了。没办法,他总不能这个时候告诉三娘他会隐身,说不定三娘连他都会不信任、 三娘打开门,门口站着的居然是她的深深,石惠文,石惠文看着三娘居然没有惊讶,反倒是先开口问道“我老公昵?-石惠文恶狠狠地逼问三娘 随即石惠文说道高水律师告诉我说,我老公在你这里很危险,所以我就赶过来了,没想到你居然能从医院里出来,快说我老公呢,那可是你叔叔,你把他怎么了,医院的事情是我们对不住你,但是一会再说这个,先说我老公在哪里,你对他做了什么,快说。 “不,他诬陷我!”三娘没想到毕安推理正确了,真的是高木主导的一切,于是急忙解释起来 “我老公在哪里”石惠文“在厨房,可是他·····三娘欲言又止的说道,石惠文已经到了厨房,看到里面的场景后,尖叫了一声,然后朝着三娘走了过来,情绪很是激动 “等等!叔叔不是我杀的!你听我说,真不是我!”三娘看着情绪激动的石惠文解释道,可是这个时候石惠文根本听进去他的解释,她突然掐住三娘脖子,把三娘按倒在地。 三娘死命挣扎,感觉快要断气了。在这紧要关头,毕安从背后日出来,随手拿起一个青铜书架,朝石惠文头上砸去 去。“咚”的一声,石惠文晕倒在地。 三娘气喘吁吁地爬起来。这时,门口传来了脚步声。毕安身手敏捷地闪到一边躲起来。 大门开了,进来的是寒三江。看到三娘好端端地站着,而石惠文躺在一边,他非常震惊,语气不善的说道“你······你没事7” “你以为我有什么事?” “哦!我只是······” “我知道。你们杀死了我叔叔,想让我当替死鬼,是不是?你们刚才通知我婶婶石惠文,想过来看看他杀死了我没有,是不是?你和高木律师动用了我的遗产,还想坐拥渔翁之利,独吞所有的产业,是不是!”面对爱人的背叛,三娘显得格外的激动,一字一句的质问着。 “你胡说什么呀!”面对我的质洞,他假装糊涂,但是他耶瞬问变得铁青的脸色出卖了他。“你到现在还是那么脾气暴躁,我忍受你很久了,你太专治了,别的女朋友都温柔可人,只有你,把我当成狗一样,我什么事情都要顺着你,连烟都不能抽,你喜欢的我必须喜欢,你讨厌我的我也要跟着讨厌,一点自由都没有,你还总是那么凶,还记得上次吵架吗?你在那么多人面前给了我一巴掌,一点面子都不给我,三娘你知道吗?我忍受你很久了”寒三江说道,一点都没有平时的温柔耐心,反而是十分的暴躁。正在这时,高木律师进来看着争吵的二人,对着寒三江“怎么了?” “爸、她什么都知道了!”寒三江的眼神露出一丝凶光。 “哦!那她也不能活了!”寒高木有些遗憾的说道,三娘的话他一直还是觉得不错的,而且又一直喜欢自己的儿子,原本打算让她嫁进来,慢慢去要这笔钱,结果三江不愿意,就走了最危险的一条路,寒三江和寒高木朝着三娘走过去,三娘看着三江满脸绝望,这个时候毕安出来,朝着三娘眼前一晃,三娘就又晕了过去,而三江和高木则愣愣的看着毕安,毕安把他们打晕,然后将之前的一切录制的视频放在桌子上报了警,然后离开了。 他不爱我 牵手的时候太冷清 拥抱的时候不够靠近 他不爱我 说话的时候不认真 沉默的时候又太用心 我知道他不爱我 他的眼神说出他的心 我看透了他的心 还有别人逗留的背影 他的回忆清除得不够干净 我看到了他的心 演的全是他和她的电影 他不爱我尽管如此 他还是赢走了我的心 我知道他不爱我 他的眼神说出他的心 我看透了他的心 还有别人逗留的背影 他的回忆清除得不够干净 我看到了他的心 演的全是他和她的电影 他不爱我尽管如此 他还是赢走了我的心 我看透了他的心 还有别人逗留的背影 他的回忆清除得不够干净 我看到了他的心 演的全是他和她的电影 他不爱我尽管如此 他还是赢走了我的心 酒吧里放着莫文蔚的他不爱我,三娘坐在凳子上,抽着烟,如今的她开了很多夜店,灯火酒绿的生活,看管了人情冷暖,再不是从前那个什么都不懂的人。毕安,三娘想了想这个人,自从那次一别之后,再也没有见过毕安这个人,不过也不重要了,三娘理了理头发,一会有一个女生要来见她,她要好好的接待这个女生。(未完待续。) 一百三十八 “你来了,我就知道你会来,怎么样,现在可以了吗?”三娘打量着严歌苓,和几个月以前相比,外表并没有太多变化,但是可以仔细的感觉到有什么不一样了。 “换一件衣服吧,哪一件并不能衬托我的美”严歌苓说道,丝毫没有之前的羞涩扭捏,旁边的男子笑了起来,看来很快他们就要多一个赚钱的工具了,然而三娘却意味深长的一眼严歌苓以后,递给了严歌苓一套工作服,严歌苓有些不解的看着三娘。 “听说你以前在咖啡厅工作过,那么你仍旧去咖啡厅里工作吧,这一行你不适合”三娘说道,旁边的男子想说什么,却被三娘制止了,严歌苓疑惑不解的拿着工作服,开始在咖啡店里工作,她在咖啡店里一直工作到三十岁,有一次咖啡店里发生火灾,严歌苓没有逃出去,就被烧死了,在这几年里,她过的平安快乐,有了自己的男友,一个普普通工的小职员,除了最后的一次火灾带走了她的生命,并没有出现其他的意外。 另一边毕安手中的日记本在发生着变化,原本厚厚的有几十页的本子,迅速的便薄变成了只有十几页,而且原本首页写的生而为人我很抱歉这句话也不存在了。 “改变了”毕安笑了笑,一切都变化了,严歌苓的一生,再也不是她日记写的那样了,其实在范无走后,毕安便迅速的翻看完了严歌苓的一生,同时他做了一个决定,他想改变一下这个镇域鬼的命运,于是他来到了三娘的身边,给她留了一封信,所以三娘才会拒绝严歌苓,如果毕安没有回去,故事应该是这样的: 严歌苓开始了舞女的生涯,由于她的美貌,她大受欢迎,同时也失去了很多重要的东西。,严歌苓也变成了一个只为了钱,追逐虚荣的女人。 后来严歌苓认识了一帮子游手好闲以骗人为生的人,于是严歌苓开始和他们合作,来欺骗一些人,赚了很多钱,只是这些人只是单纯的利用严歌苓,等严歌苓不在貌美以后,他们就决定抛弃严歌苓,重新去选人合作,严歌苓和他们争吵的时候,失手刺死了其中一个人,便进入了监狱。 出狱后的严歌苓对这个世界已经很绝望,她来到了之前工作的学校,设计诱骗出当年学校的校长,然后在校长到来后,把校长绑了起来,同时知道了另一个让她心痛的事实,当年那幅书法,其实已经查出是谁拿走了,那就是她一直喜欢的李浩然,因为严欣欣怀孕了,李浩然又没有足够的钱来娶严欣欣,所以他才看上了严歌苓看管的那幅书法,听到这里后,严歌苓很恍惚,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这一辈子过的如此惨淡,严歌苓拿着刀走到校长面前,校长被吓的瑟瑟发抖,然而严歌苓并没有刺向他,而是朝着自己的胸口刺去,结束了这悲哀而又心酸的一生,直到死之前,她还有一个秘密没有说出来。 “严歌苓,快点,妈妈马上就要生出孩子了,我们要赶去见他们”严歌苓的父亲着急的催促严歌苓,严歌苓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小裙子,然后有些傲娇的撅起嘴,极不情愿的跟着父亲走上了车。 “你看看你,耽误了这么久,妈妈都生完了,是个妹妹,开心吗?严歌苓,你有妹妹了,你们还是同一天生日,真是太美好了,有人陪你玩了,有多了一个小公主,看来以后要买更多的布娃娃了”严歌苓的父亲有些无奈的说了说,光是严歌苓一个家里已经到处是布娃娃了,要是在多一个,岂不是要翻天。 “这些布娃娃都是我的,米奇,还有海绵宝宝,还有嘟嘟猪,都是我的”听到爸爸这么说,严歌苓有些不开心,想到以后自己的布娃娃都要被分出去了,她就更难过了,不知道爸爸妈妈有了妹妹以后还爱不爱她,小小的严歌苓此刻很委屈,早在很久之前,周围的亲戚总是逗她说,爸爸妈妈有了新的孩子,就不爱她了,本来不以为然,现在看到爸爸这么开心,严歌苓不由的担心起来。 “呜”严歌苓哭了起来,这可把正兴奋的严歌苓的爸爸吓了一跳,怎么好好的就哭了,于是他赶忙问道:“怎么了?告诉爸爸怎么哭了,爸爸现在在开车,拿着纸巾擦了一擦,算了,还是我来吧”严歌苓的爸爸一边看路,一边抽出一些纸巾扔给严歌苓。 “你不爱我了,你有了小妹妹就不爱我了”严歌苓一抽一抽的说道,严歌苓的爸爸听了以后哈哈大笑的回复道:“乱想什么呢?你永远都是我的小公主,不要哭啦,在哭不漂亮了” “礼物,你都没有给我生日礼物,你就是不爱我了”严歌苓扔就赌气说道,严歌苓的爸爸把车停到了路边,反正现在已经迟到了,不如买两个娃娃给孩子带过去,刚好两个小公主一人一个,于是他下车,买了一个粉色的,一个蓝色的两个布娃娃。 看到布娃娃严歌苓开心了很多,她看着手里的布娃娃一个是粉色的,一个是蓝色的,怎么看都选不出哪个好看,于是她一会拿蓝色一会拿粉色,严歌苓的爸爸看到后说:“不可以贪心,另一个是给妹妹的”说完便拿起粉色的的布娃娃放到了一边。 严歌苓看着粉色的布娃娃,越看越觉得比自己的蓝色好看,同时她心里也在埋怨着如果没有妹妹的话,两个娃娃就都是自己的了,她伸手朝着粉色的布娃娃拿去,刚好挡住了视线,就是这个无心的举动,却酿造了一个大祸端…… 前一刻,她还是被人宠着的小公主,后一秒,她就失去了曾经最疼爱她的人。这一段往事被严歌苓埋藏在心里的最深处,深的她都选择了遗忘,直到看到董曼丽的新,自己的父亲因为自己丧失了生命,自己的母亲因为自己孤苦一生,自己的妹妹因为自己天生残疾,这样的她,活着有什么意义? 她已经完完全全丧失了,丧失了做为人的资格,生而为人,她很抱歉。 毕安看着严歌苓,其实她的命运已经注定了,罪行是自杀的镇域鬼,无论如何,她的命运都不会美好,就算她得到幸福,也会有各种各样的意外来摧毁幸福,她的父母她的妹妹甚至她的恋人,都是为了折磨她从而出现的,这就是镇域鬼,就算她的父亲不死于车祸,也会出现其他的祸事,她的妹妹她的母亲,就算相处和睦,也会出现什么事情,让他们反目成仇。 既然已经注定了结局,那过程不再重要,那么是不是可以适当的修改一下这个过程,毕安当时随意想到了这个,于是他去了三娘的过去,只和严歌苓两面之缘的三娘,却改变了严歌苓的一生。严歌苓还是被火烧死了,但是死之前,她却过得平安快乐,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在人间呆的久了,还是因为严歌苓这段经历触发了他的一些回忆,毕安还设法让严歌苓死后去见了她在人间的爱人一面,但也是因为这个,毕安被阎王召回地府,受到了惩罚。 百汇产业支部办公室着火了。在此之前,公司发生的火灾也大多与他有关,因为每每发生火灾的时候,都是他在值班。由此,他被同事们议论为火鬼,并遭到同事的疏离。苦闷至极的他,想到了失踪女友严歌苓,随手翻开了严歌苓送他的日记,可没一会儿,日记就热烈地燃烧起来。在火焰中,突然出现了对于许三多来说久违的身影······ “快救火啊!着大火了!”大火把夜幕照得通红。刺耳的警笛过后,来了几辆消防车。消防队员接好了水管,把水柱射向火龙。路上的行人都停住脚步,在附近喝酒消遣的人们也到马路上来看热闹。他们没有意识到火光已经把自己的脸映成血色,只是看着眼前的一切、无可奈何。许三多此时正要和家人吃晚饭,有位同事打来电话说,他们的百汇产业支部办公室着火了。许三多听这消息,东俊抓起衣服就往门外跑。他的家人有些异样的感觉,生怕这场大火和许三多有什么关系。他们纷纷放下碗筷,桌上的美味佳肴已无法勾起他们的食欲了。 心急火燎的许三多跑到外面,想用最快的速度点火开车到达事发地、但车子就是打不起火。他急得重重地打了仪表盘几拳,车子才懔老人一样哼哧哼哧地叫了几声,终于打着了。东俊猛踩油门向事发地开去。其实,车子出现这样的故障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第一次刚刚发现这样的事情时,东俊还以为是偶然。当然,这个时候他没有心思想这一次火灾是否与自己有关,只是想着尽快赶到着火现场。与恋人严歌苓分手之后、为了忘记两个人的往事,他曾经混混沌沌地过了两 年。对他而言,那是等待的两年,也是彷徨的两年(未完待续。) 一百三十九 但是,在第一次发生火灾后不久,自己值班的7号库房又在夜里发生火灾、听到那天加班的人对这件事的议论,许三多的心里从此再也无法平静了。 “不可能啊!桌子上没有任何能引起火灾的东西,我却看见桌子中间突然发黒、然后就着火了!”调查组对火灾做的记录以及调查报告,讯三多都看过了,火源就是一张放什么都行的桌子。半个月后,许三多的办公室又着火了,好好的公文箱突然起了火,里边的材料几乎全毁了。公文箱里的空气受热后迅速膨胀,把箱门崩开,点燃的材料在整个办公室里到处乱飞。幸亏天只有一个女职员在加班,而且她躲得及时,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起火的原因仍然没有找到。 又过了一个月,许三多正在值夜班,按惯例和门卫到处转了一圈后,没有发现异常。突然,装有乙酮的铁罐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爆炸了。两人被这突如其来的爆炸伤着了,伤势倒不重,但从那天起,有关许三多的流言蜚语就传开了。很多人说“许三多是火鬼”,尽管他在公共场合不可能听到这些,但是谣言没有因此减少多少。 许三多抵达松林产业支部办公现场时,火已经被扑灭了,到处都是浓烟。不远处、科长正和消防队的人说着什么,似乎是说,这次事故的原因不在公司,办公室里没有任何特殊的易燃易爆品,公司里也不存在线路老化的问题。东俊觉得有人在盯着他看,他真东俊因公调到器材科,大约有两个月,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他因此轻松了好阵。公司成立以来的10年中共发生过四次火灾,其中三次都和许三多有关,所以也难怪别人议论他。但两个月后,器材科的办公室里也发生了这种事!有目击者说,那场火好像是从塑料垃圾桶的废纸里着起来的。先是垃圾桶受热变了形,之后看见垃圾桶里的废纸看了火,而那个垃圾桶恰恰又是许三多的,这莫名其妙的火又是在东俊离开座位以后着的。办公室的气氛冷到了极点,女职员不敢和东俊对视和或说话,男职员也开始疏远 他。不久之后。办公室里又发生了一起同样的事故。那天早晨许三多的早班,刚走进去。办公室就着了火。两天后,器材科的仓库里也着了火,那天也是许三多值班。许三多很苦恼,为什么这些火灾都与自己扯上关系呢?他从来不迷信,但是难以解释的事情接踵而来,他真的怕了,也有点支撑不住。他在想这到底是因为什么。想了半天,他的脑中还是一片空白。他唯一记得的一件事是恋人的失踪。他曾经你爱自己生命那祥爱过的严歌苓一····别的真没有什么了,跟火有关的更是找不出来。 他自己想了很久也因此痛井很久,最后还是想不出原因,没办法,他只好邋辞职信,但是辞职信被拒绝了。人事科负责人说:公然以这样的理由辞退你不太恰当,传出去的话,有限公司声誉。辞职情是被退回来八与此同时。许三多接到借调到天津支部的通知,可以想象当时许三多有多么的兴奋,其中或许还有些庆幸 可惜的是他被借调到天津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天津支部也发生了可怕的事情。 办公室里大大的书柜烧得只剩一半才把这个只剩半边的书柜重新立起来。王经理翻了翻被烧的书,几乎没有完好的,他喃 喃自语道:“全烧没了,可惜呀!早知道这样,不拿到办公室就好了······你是不是也在办公室放了不少书?” 现在是计较书本的时候吗?日记这本日记怎么会在这里?许三多一直在家里找不见,以为丢了,没想到在这里······严歌苓。在很久以前自己曾发过誓:今生今世不再想她可为什么这时又突然想起她?突然,许三多发觉手中烧剩下的诗集样子很奇怪,好像这本诗集是从四个角开始烧向中间的,现在剩下的是个完整的矩形。许三多把剩下的诗集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突然,书很自然地分开了,似乎里边夹着什么东西。 原来是一张严歌苓的照片。东俊不太喜欢看东西,所以当严歌苓把它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他时,他只是看了前面严歌苓的赠言,往后就再也没翻过。他甚至不知道里边夹着严歌苓的照片。照片以红叶为背景,长头发的严歌苓甜甜地笑着。东俊再仔细一看,这本诗集烧剩下的部分刚好是这张照片的大小,而这照片连一个边也没有找到。许三多的眼中涌出了泪 水,至于那些奇异的现象,根本就无法打断东俊X特即日団川忆。过了很久,东俊突然在心里自责起来:怎么能为这个无情地抛下自己的女人流泪呢?东俊拍拍手中的日记,把烧成灰的部分掸掉,顺手把它装进裤兜里。在找到合办公室前、人们都不用上班了。 一天晚上,许三多喝了很多酒,现在还在昏睡中。隐约听到妈妈的叫声,许三多好不容易睁开眼睛、他将手伸向日记,如果迄今为止的怪事真的和严歌苓有某种关系的话,这本残损的诗集是不是说明严歌苓出了意外‘?东俊极力地控制看自己不安的心情,顺手翻开了诗集。扉页上有一行熟悉的笔迹: “当她见到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心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她的字一个也没烧着。许三多想把日记边上的灰抖下来,一不小心,照片掉在了地板上。许三多顿时觉得鼻子有点酸,严歌苓无论什么时候都会微笑,让人感到温暖和真诚。但她还是离开了我。她真的爱过我吗? 许三多,我有点急事,这几天不能见面了。这是严歌苓寄来的最后一封信,但是等了很久她也没有再来找许三多。再之后3个月后,许三多到严歌苓租住的地方找过她,房东说她在3个月前就已经搬走了。 严歌苓从没有说起过他的家人,她的父母,就像一个孤儿一般,她也没有多少朋友。许三多的朋友中没有一个人知道她的去向。更让许三多吃惊的是。她的朋友根本就不知道他的存在,她为什么不告诉他们东俊和她之间的关系呢? 这时,拿在手里的日记突然着火了。许三多被手中的火团吓得从回忆中醒过来,许三多的眼前模模糊糊地显出了一个人的轮廓,啊!她不是······ 医院里什么时候都是忙碌的,尤其是急诊室。惨叫声、痛哭声、弄得许三多的妈妈坐立不安一····白色的帘子掀起,主治医师走了出来。他说,幸亏许三多当时盖着被子、所以下半身没有烧伤,上半身的伤势也不严重,没有生命危险。妈妈听到这些话、心情稍稍平复下来。医生询问东俊是被什么东西烧伤的,许三多妈妈也讲不清楚。 她撩起帘子。看了看躺在床上的儿子,叹了一口气,放下帘子准备转身时,许三多突然大叫起来,严格林,严歌苓!” 妈妈吓得赶紧又转回身,许三多举起双手,像是抓住了什么东西似的摆来摆去,嘴里不停地喊着严歌苓的名字。严格林这个名字让妈妈感到很耳熟,许三多带她到家里来过。这个姑娘还不错,但是她怎么也想不到这女孩竟把许三多给甩了。此时,妈妈无法再去想这些问题、她大声叫着他的名字: “许三多,你怎么了?说话啊!” “严歌苓······妈妈,我看到严歌苓了······我好想她,好想她,我想见她” “那不是真的,你不要吓妈妈,你这是怎么了?” “严歌苓叶死了,肯定是这样······她出现在我面前,然后是股热气······不可以!你不能死,不能离开我!” “大夫······大夫快来呀!” 有个护士急忙跑进屋,试着让他躺下去,许三多在极力反抗,最终还是在镇静剂的作用下安静了下来。 已经是深夜了,许三多还在说胡话。急诊室里的患者太多,东俊被转到了普通病房。在医院住了几天后,他的伤势逐渐好转,医生说他可以回家去休养了。听丁医生的话, 妈妈终于终于放心了厂,所以何时留下东俊一个人,自己先同去收拾照了屋子 一个陌生人轻轻推开了房门,他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却不是医生的打扮,许三多睁开眼,他预感这人一定不一般,果然那人开口说道:“你在找严歌苓吗?” 原来你一直念念不忘的并不是那个人,甚至不是那份感情,只是留在心底最深处的那股淡淡的思念。爱已去,情已远。偶尔的想起,嘴角上扬的微笑,已和你无关。你只是,想见见她就好。(未完待续。) 一百四十章 毕安的声音并不大,但听起来底气很足:“严歌苓······你认识严歌苓吗?是你在一直寻找她吗?”听到这个名字、许三多猛地坐了起来,眼睛睁得大大的,有点吓人。“你怎么知道这个名字?” “你一直在呼唤这个名字,而我的病房就在你的隔壁,你好像很痛苦的样子······”毕安面不改色的说着慌,这个理由他恐怕还能接受,不能说出他是特意来找许三多的反倒是会引起怀疑。 毕安说道,“你也看到了,我比你好不到哪儿去,但是我觉得我可以帮你······我只是想同你,你想找到严歌苓吗?我想听实话,我是说你对她的真实想法。” 许三多越来越觉得不可思议,这个人怎么会知道严歌苓?难道他就是抢走严歌苓的罪魁祸首“你怎么会认识严歌苓?为什么要问我和严歌苓之间的事情?你知道严歌苓她现在在什么地方?,许三多现在像在沙漠中看到水一样的人,不断的询问着,因为这是最近他唯一的希望。 毕安犹豫了一下,默默地点了点头。“哪儿?她在哪儿”快说呀。求求你让我们见一面吧!哪怕只让我远远地看着她就可以,求求你······” 许三多一直没有忘掉严歌苓,虽然他一直想这么做。今天,只因为想见到她、许三多居然在一个陌生男子面前失声痛哭。那人还是在沉默,原来这个男子真的没有忘记严歌苓,原本他的生命里不应该出现严歌苓的,是因为他改变了严歌苓的命运,严歌苓才会出现,没想到这个男子真的爱上了严歌苓,他和严歌苓打了个赌,可以让严歌苓见这个男子一面,条件是这个男子要仍然喜欢他,毕安喃喃说道:“看来你还是没有忘记她呀 泪水从许三多的眼睛里簌簌掉下来,许三多无奈地点厂点头,他拿出严歌苓的日记本,在末页有他给严歌苓写诗:格桑花开了,开在对岸。看上去很美。看得见却够不着。够不着也一样的美。雪莲花开了,开在冰山之巅。我看不见,却能想起来。想起来也一样的美。看上去很美,不如想起来很美。你在的时候很美,哪比得上。不在的时候也很美。相遇很美,离别也一样的美。彼此梦见,代价更加昂贵:。我送给你一串看不见的脚印。你还给我两行摸得着的眼泪。想得通就能想得美。想得开,才知道花真的开了:。忘掉了你带走的阴影。却忘不掉你带来的光辉。花啊,想开就开。想不开,难道就不开了吗?你明明不想开,可还是开了。因为不开比开还要累。我也一样:忍住了看你。却忍不住想你。想你比看你还要陶醉:哪来的暗香?不容拒绝地弥漫着心肺。 毕安也应和着点了点。头,说道:“你有些恨严歌苓小姐吧。许三多没有回答。爱和恨,从来就没有单独存在过,一直是一起存在的,只不过是某个阶段中,爱比恨多了一点儿,所以看见了爱,模糊了恨;或者恨比爱多了一点儿,所以看见了恨,模糊了爱,而如今对于恨,他的爱要更加的多。 “我给你解释我知道的情况吧!这是你收到严歌苓小姐的信的时候发生的事。毕安看着问道,许三多先生,你是否去找过严歌苓小组的房东?” “我去过······我去找过她······”你还认为她寄邓封信的日期和她搬出房东家的日期差不了几天,对吧?”仔细想想,时间只隔着几天而已,而且你了解严歌苓的,她是有着过去的人,虽然她没说,但是你也发现了吧,她是个很敏感的人,而且不喜欢和别人接触,也没什么朋友。 一周前严歌苓小姐是想搬家,她想搬到离城市比较近的地方。她是个注重隐私的人,不想随便什么人都知道自己的事,是吧?” “是的,但是她为什么不告诉我她的新地址呢?” “要是我没说错的话,邓段时间你刚好是在升值,她不想让你分心,所以就自己一点点地搬、严歌苓小姐就这样一个人搬家,搬充所有的东西大概是在10月13中·····你生日是在什么时候‘?” “你是什么意思?严歌苓到底怎么了?” “为了给你买生日礼物,她进了一趟城,她去的那个地方突然发生了爆炸,起了大火,严歌苓小姐就······” “你,你说什么么了” “你可能还记得、前不久电视里报道过百货大楼起火的事,就是用于维修工程的科室发生爆炸,里面被困的几十个人没有一个活的。” “不是这样的,你在说谎!怎么可能这样?你是怎么知道的?严歌苓一定还活着······她肯定和你在一起,是不是?” “我为什么要骗你?这些经过不是我亲眼见到的,而是到这里探病的人当中有个人具有这种能力。” “你是说他能和鬼怪?你觉得我会信吗?” “信不信由你,事实就是事实。许许三多先生,你知道为什么你的周围总是发生火灾吗?” “你······你怎么知道?难道这些是因为严歌苓吗?” “都不是因为她恨你,而是因为她在熊熊烈火中即将结束生命的时候还在想你,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 “不,不······不要讲了。” “她的灵魂里有股热气,她想你就到你的公司找你。最初她只是想在你的背后看看但是可是她的灵魂里里股热气太厉害了,所以房子会无缘无故着火。” ‘哪之后的几次事故呢?” “尽管她现在只有灵魂了,但她当时肯定受了惊,所以第二名心也非常小心地到办公 室找你,但她周围的东西还是若火了,听说她经过的公文箱也着了,是吗?”许三多终于明白了,严歌苓的灵魂到如今仍没能从那场大火中逃出来。可怜的严歌苓!东 铰坐在床上痛苦不堪,那个毕安则继续讲故事。 “当你将那本日记带回家,陷人往日的回忆时,严歌苓再也控制不了了,于是,她出现在你眼前。但是看到你因为她的出现被火烧,她明向她再也不能和你像以前邓样在起了。” 毕安说完送了一口气,其实真是的情况是,因为严歌苓是镇域鬼,所以她的身边是业火,不是一般的火,但是毕安又不能让凡人知道镇域鬼的事情,只好编了个谎言。 “不,不要这样,让我见见她,求求你!”许三多恳求道,毕安接着说,为了超度严歌苓,他举办了一场法师,法师过后,严歌苓就会消失。这也是毕安和严歌苓提前商量好的说词,严歌苓见过许三多之后就会重新回到地狱,而许三多也会忘记这次的经历 毕安说了一个地点就是严歌苓刚刚搬的新家——一个空房问。这个其实是毕安设置出来的结界,以防止外人打扰他们,许三多急忙下床,朝着毕安说的地址赶去。 许三多赶到毕安所说的地方的时候,仪式正在进行,房间中央飘浮着的是严歌苓的灵魂。许三多是看不到严歌苓的,但他能感受梦到她的存在、房间里有一股他熟悉的热气,就像是火,温度高得让人透不过气。 ”你就在这里,是吗了严歌苓,回答我啊!”毕安往许三多的手里塞了一张神符,在嘴里念念有词。许三多的眼前逐渐亮了起来,最后形成了一团火,火团里是严歌苓的笑脸。严歌苓边笑边伸出了手,许三多正想向前迈,却被毕安拦住了,如果他迈过去,严歌苓周围的热气就会再次烧伤他······有个小东西从严歌苓的手中飞出,轻轻地落在了许三多的手里。是没被火烧尽的半个领带,是没来得及送给许三多的生日礼物。 “严歌苓,严歌苓······”许三多痛哭起来,毕安走到许三多身边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时间不多了,她最终还是要走的······”毕安拦住许三多,如果许三多接触到业火,那他也是要死去的,所以毕安为了许三多的安全拦住了许三多,没想到许三多一直强烈的反抗。 “不行!严歌苓,两年多了,我现在才见到你,难道真的要走了吗?”严歌苓的脸上露出伤感的表情,她还是在微笑,只是脚步在一点点往后退。许三多不顾危险向前冲去,毕安赶紧捜住了他,但许三多还是挣脱了向前冲去。许三多冲到严歌苓面前,紧紧地抱住了严歌苓,严歌苓也抱住他,两人就这样相互抱着,热气对他们来说似乎已经不存在了。突然闪过一个霹雳,火中射出一道耀眼的光芒,把屋子照得异常明亮,无法睁眼。瞬间,严歌苓身上那股热气消失了,就像蒸发了一样。许三多和严歌苓都不见了踪影,只有那个烧剩半截的领带还静静地躺在原地。(未完待续。) 一百四十一 范无收到了毕安出事的消息,便迅速回到了地府,也放弃了对镇域鬼苏相柳的抓捕,刚好这个时候苏相柳收到了朋友王子豪的邀请,邀请他去西安游玩,于是他便应邀去了西安。 在西安发生了一件事,打破了苏相柳的时间观,在这个事情之后,他也开始用一种不同的眼光看待曾经不以为然的蜡纸脚。经过一段时间的思索之后,苏相柳决定讲述这个女人田夷所思的事情。因为这件事情太让人不可思议了、所以苏相柳得做好了被别人当成疯子的准备。 在西安的浦三大街有一所房子,这就是王子豪邀请他来的地方。房子特别大、尤其是客厅。在客厅的中央有一个装饰很漂亮的旋转楼梯,客厅周围是一些套房,这些套房无论从设计上还是装饰上都非常不错。以前,在这房子周围还有花园围着,芸是漂亮,不过现在只有一圈可以用来晒衣服的绿色围栏。看得出,曾经这里还有一个喷泉,不过已经随着花园的破败干涸了。旁边有几棵果树还在,枝叶茂盛,但已经很久没有人为它们修枝了。这里在从前是富商用来避暑的别墅,听说5年前邢富商因为件银行诈骗案而臭名昭著。他逃到欧洲,不久便死了。几乎就在他的死讯传到的的时候,各种关于这富丽堂皇的房子闹鬼的传闻传得到处都是。 因为诈骗案的关系,法院剥夺了家属对这房子的所有权,最后只有管家夫妻二人住在这里,他们在这里主要负责出租或拍卖这房子的事情。后来,管家说这房子里有奇怪自声音和事情,比如房门能自行打开,乱七八糟的家具在晚上会自己堆在一起,白天楼参上和是有人在跑上跑下,还有一些衣服来回摩擦的声音,甚至还有手在栏杆上擦来擦的声音,他们不想住在这里了。房管员觉得这很可笑、不过还是让他们走了、又找来其他人接着负责这房子的出租和拍卖,邢些奇怪的声音和奇怪的事情依然存在。看房子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周围的邻居到此地方议论纷纷。3年过去了房子都没有租出去,更别说拍卖掉了,有儿个人患租下它,可是因为那些传言最终都放弃了。 后来,在三点大街经营出租房屋的王子豪知道了这件事,很有兴趣地想搬到这里。苏相柳正好是他的朋友,正巧他有很多胆子大的朋友,于是便一起邀请了来,其中苏相刘也在其中、 一切事务商定之后,5月份苏相柳们搬到了这里。大家都在称赞这房子,如果没有这鬼的传言、这房子该会多么抢手啊!现在是苏相柳们的房子了,至少暂时是这样。这是西安市最适合居住的一处地段。在夏季会是一个绝好的避暑少地。从河对岸飘过来的空气清新高爽,房子周围虽然只剩破败的绿栏杆用来晾衣但这不会妨碍青草地的生长。晚上苏相柳们可以到这里乘凉,吸着烟、观赏萤火虫一闪一闪的浪漫。 刚刚安顿下来,苏相柳们便开始迫切地期待鬼的出现、这也是大家闲谈的本事素材,有的立志于了研究鬼怪文学,有一位房友还买了克劳夫人的《神仙妖怪转》。这本书里有很多关于鬼怪的知识,大家都知道世界上许多东西都分正负阴阳之分,就比如电有正电负电,所以这个世界是有鬼的。但是并不是大家平时在电视里所看到的那样,鬼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它只不过是一种气体而已,一正风都可以将它吹飞。只有鬼的声音和电视里是一样的。人死后他的意志就会变成鬼,漂浮在空中。当然有人会说人是实体物质怎么会变成气体呢?用科学的解释,为什么水会因为气温的转换而蒸发,变成为云呢?这就是分子学的道理,当然人也是这么个道理。因为鬼是一种气体所以它并不会直间的伤害人,所以电视里演的那些都是假的。一般鬼要害人都要通过空间的转换,具体来说就是用它的意识来控制你,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鬼上身,然后用你自己的身体自杀。这就要说说磁场的关系了。人和鬼一般很难遇到一起,因为人鬼都有自己的磁场,也就是正极和负极,也可以说是阳气与阴气。磁场是什么?用科学的角度解释就是你的精神意志力。比如如果你刚行完房,你的磁场精力就会很弱,磁场弱的时候很容易被鬼上身,但是如果你的正磁场很弱的话你就会非常的接近负磁场。所以一般遇见鬼都是晚上阴气重的时候。或者说你的精力生命力很弱的时候。这也是说明为什么几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很难遇见鬼。不过只买了一本,别人没得看,这书便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这房友看书也不得踏实,人们为了能看看墨本书,专门盯着他。如果他一不留神放下书,又出了房门,会有几个人飞快地把书拿至手,如饥似渴地读。伴随着这件事情,不知道从哪里传出消息说苏相柳有一个颇为诡异的蜡纸脚,于是苏相柳又成了新的热点。 对这房子里鬼的出现,大家越来越期待,每次聚会时,但凡哪里有点动静,哪怕是某个凳子被推动了一下,大家都会马上上保持安静,观察周围的情况。不过都没有什收获。一段时间以后,大家的兴趣没那么浓了,都觉得这房子里有鬼的事是子虚乌有其中还有一个女生说,半夜的时候蜡烛自己熄灭了。不过后来发现这个女生已经看错东西,所以他的话不足为信。 因为苏相柳和另一个叫王子豪迪的房客有个共同的爱好,不是精神上的某种契合,而是苏相柳们喜欢抽烟,喜欢在一起享受抽烟后,任凭自己的思想同烟雾飘向天空、自由发展的感觉。7月10号邵天晚饭后,苏相柳和王子豪迪依旧到花网里里抽烟,苏相柳们各自点然烟。 苏相柳散若步聊着天,依旧聊着东方海岸,西方建筑,可是一种奇怪的念头不停地涌上苏相柳们的心头,怎么也挥之不去,苏相柳们的话题也不停地转到曾上来。 “你说是什么让人觉得鬼怪恐怖呢?”王子豪迪突然这么一问,还真把苏相柳间住了。人害怕的东西太多了,半夜看到横在街头的死尸;躺在床上想起河中被冲走的人举着手求救,自己却无能为力;难以人眠的夜晚听到嗤嗤的声音······ 今天,苏相柳突然意识到一定有一种根本的东西比人感到恐惧,而且别的东西无法替代它。可这个东西是什么呢?“说实话,王子豪迪,以前苏相柳还真没考虑这个问题。不过,你这么一问,苏相柳真觉得二定有这么个因索。”苏相柳回答他。“苏相柳也这么想,有时候苏相柳甚至觉得自己能感觉列这种恐惧:耶似乎是一种让人害怕的、多种因素混合的杂合体。 苏相柳地摇着头,“一定还有比这些更使人害怕的东西说到这里,苏相柳不禁有些毛骨悚然,“算了算了今天别谈鬼魅了。苏相柳觉得这样有一种诡异的感觉,而且会因此说个不停。”“不知道为什么,苏相柳今天总是有一些可怕的想法,有时候都想自己要是有些文采真可以写出一部书来。” “好吧,看来今天也没有别的话题了。苏相柳先回去睡工今天有些烦。晚安,王子好回到房间,苏相柳飞一样脱掉衣服,跳上床。依照惯例,拿了本书,这样苏相柳很快就能睡着了。于是苏相柳翻开书,但接着苏相柳又把它扔到一边了,没想到拿起的是刚从巴黎买来的。苏相柳曾经认为这是一本不错的读物,今天却开始排斥了。书是看不了了,直接睡觉吧!苏相柳把煤油灯拧到只冒着点儿微弱的蓝光,全心投入睡觉。 煤油灯微弱的光仅照得3英寸的距离,在黑暗中却更加难以入睡了,苏相柳尽量让自己心境平和,好早些入睡,但是都没用。刚刚王子豪迪提起的邓个问题一直缠着苏相柳,使苏相柳难以入睡。苏相柳克制着自己不要去想这些,但是它们犹如不速之客一样不断地来问候苏相柳。苏相柳象木头一罐的肖在床上,盼望者自己能够早点进人梦乡,这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苏相柳感琶到有一个东西从苏相柳的屋顶上掉下来,爬到苏相柳身上,用枯瘦只剩得下骨头的手卡住苏相柳的 子,想掐死苏相柳。其实。苏相柳不害怕鬼魅,身体也不制?。这从上而到的东西并没有吓倒苏相柳,只是变得十分分紧张。苏相柳的身体开始本能地反应,因为苏相柳已经意识到事态的严重。苏相柳用尽力气把邵西推开,搏斗了一会儿,抓在苏相柳脖子上的两只枯手渐渐松开了。(未完待续。) 一百四十二 苏相柳趁势吸了几口气,其实,苏相柳不害怕鬼魅、身体并没有的东西并没有吓倒苏相柳,只是査得十分紧张:苏相柳的身体开始本能地反应因为苏相柳已经意识到事态的严重。苏相柳用尽力气把那个东西推开,搏斗了一会儿,抓在苏相柳脖到的两只枯手渐渐松开了。苏相柳趁势吸了几口气。 接着又是一场搏斗。煤油灯的光太晴了、苏相柳根本看不到这东西的模样。在搏斗中苏相柳感到这东西光溜溜的像是没穿衣服,它在苏相柳的肩膀、脖子和胸脯上到处乱咬,苏相柳时刻得防着那双桔手。不能再让它掐住苏相柳的脖子。 这真是一场殊死搏斗,苏相柳用上了全部的力气,值得骄傲的是苏相柳最终制服了他。歇了一口气,听到这怪物也在喘气,苏相柳的心跳顿时又加快了。显然,它也是筋疲力尽,这让苏相柳感到了安慰,突然,苏相柳想起自己习惯在枕头下放个黄色丝绸帕子。想到这里。苏相柳马上撑起手帕,戥最快的速度把怪物的两只胳膊拥在一块儿了。 这时,苏相柳觉得自己已经彻底安全了,现在要做的思拧亮煤油灯、看清这不速之客求救的原因。于是苏相柳从床上湘下来,死死找补怪物,就要到油灯旁。借着油灯微弱的光,苏相柳看到了灯头。苏相柳试图一边拧亮油灯,一边同头打址苏相柳的“猎物”。 等苏相柳开灯之后、苏相柳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苏相柳的房间里满是它的同胞了。现在回思起那一刻、苏相柳还会不自觉地发抖,真希望苏相柳什么也没看见!当时苏相柳一只手被一个喘着粗气的肉体死死地抓为,另一只手使劲捏着另汕子有血有肉的脖子。但是,虽然苏相柳能感觉到、但是苏相柳什么都打不到,哪怕只是一缕青烟。这个问题,到现在苏相柳都没搞明白为什么。苏相柳能感觉到这些怪物呼出的热乎乎的气息,知道它们手脚齐全,它们的皮肤同人类样光滑。这怪物极富黏性,死死地贴着苏相柳,可惜的是苏相柳就是看不见它们。 让苏相柳直到今天都想不明白的是,苏相柳当时一点儿都不害怕。苏相柳想一定是一种本能撑荖苏相柳。苏相柳并不松手,反而加大中气,在这个时刻,更用力地捉住它,这东西气得直抖动。就在这时,王子豪迪冲进苏相柳的房间,看着苏相柳说:“怎么了,苏相柳?”苏相柳当时的表情一定费可怕。 “王子豪,王子豪,”苏相柳朝着他大叫道,“快来帮苏相柳,有个东西袭击苏相柳,太可怕了,可怕的苏相柳看不到他。”王子豪迪显出一副惊讶又怀疑的表情,只向前走了两小步、旁边还有嗤嗤嘲笑的芦音。现在想来,当一个男人摆出拼搏的样子却看不到对手,又大喊着求助,是让人觉稠很可笑,不过当时听到这笑声恨不得都把它们掐死。“王子豪迪,看在上天的份上,快板我一把,苏相柳快不行了!救救苏相柳!” “苏相柳,你是不是喝酒多了?”王子豪迪又一次向苏相柳靠近,低声说着,“王子豪迪,苏相柳说的是真的,不是苏相柳的幻觉。”苏相柳又压低嗓门说,“难道,你看不出夕它在玩命地折磨苏相柳的身体吗?不相信苏相柳,你过来摸摸!”听苏相柳说完,王子豪迪又靠近苏相柳:笙把手伸到苏相柳指着的地方。突然,他大叫一声。苏相柳知道,他一定是摸到邵怪物了! 王子豪迪找到一根细长的绳子,把苏相柳手里捉到的这怪东西结结实实地捆起来。王子豪迪看上去真是阵前不乱,说话的时候还透着此激动和兴奋。“你真厉害,没想到真的有东西你一定累了,可以放手了、这东西是动弹不得了!”苏相柳瘫厂下来,终于松了手,心中免兴奋。王子豪迪把绑怪物的绳子一头系在自己的手臂上,眼前这绳子就这样悬在空中苏相柳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张脸,一脸惊慌,但也充满勇气和坚毅,他紧喷着嘴唇,但并气馁。前来看热闹的房客混乱一片,他们行将苏相柳俩这奇怪的行为,也看见空中飘着的豪着怪物的绳子。苏相柳的瘫倒和看客们的惊慌让大家都不敢靠近王子豪迪和他手中的绳子, 虽然他们很想以此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苏相柳想让大家过去亲手摸摸这个东西,可惜没」敢。他们将信将疑,但不敢验证这怪物怎么是无形无影的。苏相柳向王子豪迪点头示意,克服着胆怯,把坏东西抬到床上。它差不多也就14岁男孩那么重。 “苏相柳的伙伴,虽然苏相柳们种不到这个怪物,可它是存在的。”苏相柳都为自己这种沉着的态度吃惊。原有的恐惧与害怕已经远离苏相柳了,现在只想用尊重科学的态度处理这件事。大家都盯着床、苏相柳和王子豪迪默契地把手松开,接着便传来嗤嗤的身体与被褥摩擦的声音,床也跟着响动,枕头明显陷下去了,显出一个坑,床上也显出一个坑。看到这里,那些房客因为害怕出去了,房间里又只留下王子豪迪、苏相柳和那个怪物。 苏相柳俩都安静地观察怪物的动静,看着它做些无谓地挣扎。“苏相柳、太可怕了,可也不是不可能的事。”“确实如此,你怎么想?苏相柳现在心很乱。”苏相柳俩交谈着。“苏相柳,这家伙能摸得着,看不见,确实太离谱了,大家害怕和惊恐也是正常的。可世界上没有相似的事情芦年过吗?就拿玻璃来说吧,它有棱角,但又是透明的。从化学角度来讲,某种物质就能让它没有光泽并且完全看不到它。说实话,造一块不反光的玻璃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又如苏相柳们虽然看不见空气,但可以感觉到它。”王子豪迪若有所思地说着。 “确实很奇妙,但邓些都不是生命体。玻璃不呼吸,空气也不。这个家伙的心脏却可以跳动,有思想和意识,还能呼吸。”苏相柳又把话题拉回到怪物身上。 “难道这就是那些些怪现象?”王子豪迪变得严肃。 “在所谓的‘灵派’会议上,一些看不见的手伸到参会者身上,能感觉到他们的肌肤,就和人类一样有体温和脉搏。”“那你觉得这个东西就是?” “苏相柳现在还不能确定,不过苏相柳们可以试看研究研究这个怪物。”于是,苏相柳们整晚都守候在那里,抽着烟,看看怪物在床上翻滚和喘息,后来终于安势下来,它一定是累了。之后就传出很有规制珀钟乎吸声,它应该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房客们都来到苏相柳房间外的楼道口,苏相柳和王子豪迪成了重要人物,苏相柳们共怪物醒了,苏相柳们看不到这怪物,只能通过床上的动静判断它的动向,现在它一定是想逃走。苏相柳和王子豪廸秘个晚上都在想如何让它现形。苏相柳有山知觉感受,它和人的身体一样,苏相柳试图想办法知道它的脚有多大。但是最后放弃了。后来,苏相柳想出一个办法,就是用热 石膏铸一个模型,这样就能变相地看到这个怪物了,然后再认真研究它。可怪物一直都在扭动,苏相柳们怎么下手呢?它一定会把粘在身上的石膏弄下来,这样苏相柳们得不到真实眠模型,苏相柳们又想到一种办法,用麻醉剂,只要让它失去知觉,就可以任苏相柳们动手孔说着,苏相柳们就找来了医生,给它打了麻醉。几分钟之后,它没有动静了,苏相柳们把剂着想妮子解开。模具匠抓紧时间把湿泥土糊满怪物全身。不一会儿,模型做好了。下 的时候苏相柳们得到了想要的模型。整体看,它的样子跟人类差不多,看上去有些笨拙干不足4,价四肢日常发达,其址陋费小说家仰描绘过类似这个怪哉 现在怎么处理这个怪物成了难题,放它在屋里展然是不可能的,但不能给予芒由、这样太可怕了。苏相柳们必须毁掉它,但非去动手呢?苏相柳们每天都在商量这些问题,客们因为害怕都搬走了。为此老板娘很生气,用各种办法威胁苏相柳们赶走这个怪物,苏相柳们并不害怕这样的威胁,并达成一致:“要苏相柳搬走,没问题,但苏相柳们不可能带上 怪物,要把它赶走,老板娘自己想办法。这怪物是在你的房子里出现的,你得承担任。”说到汶单,她自然没什么话可说了,因为没有第三个人愿意靠近这怪物最让人迷惑的是这怪物到底靠什么活着,苏相柳们尽可能端各种食物给它吃,可它刃不吃。苏相柳们每天都在看着它不停地来回翻滚,听着它的呼吸。苏相柳们知道它一定饿了,不知道它到底吃什么,心里还有点难受时间一天天过去,怪物还活着,但心脏的跳动逐渐缓慢,几乎就要停止了,饥饿使它活不了太久了。 (未完待续。) 一百四十三 时间一天天过去,怪物还活着,但心脏的跳动逐渐缓慢,几乎就要停止了,饥饿使它活不了太久了。我整夜睡不着,怪物虽然让人害怕,可物,遭受了折磨。一天早上,苏相柳和王子豪发现它四肢僵硬地躺在床上,身体冰冷,心脏不再跳动 下呼吸了,怪物死了。我们在房子的后花园里给它举行了特别的葬礼,把它看不见本扔进一个湿洞里。我把邠个石膏模型送给了前来打麻醉的医生,医生把模型保存一大街的博物馆里。 苏相柳在处理遇到的灵异事件,同时在远隔千里的日本,一个叫做宋佳佳的女生,在接受到姐姐宋君心的邀请后,去往了日本的一家美术馆。 宋佳佳从武藏小金井车站出来后,掏川兜里的明信片看了看,发现美术馆并不远,就 打算一路步行过去,顺便看看沿途的风景。半途便看到一块写有“天下无双美术纪念馆”的广告牌,上面还有箭头指示。宋佳佳便照箭头标志走去。与一般的美术纪念馆不一样,眼前出现的是一座古代住宅。原来,这座美术馆是由天下无双的私人住宅改建而成的。 天下无双是日本大正到昭和年代非常活跃的一位西洋画家。他山女九九岛珠子、继承厂父亲的灵气,也成了一名画家。为纪念她深爱的父亲,珠子想办法重新修绨了父菜以前居住过的屋王建成了一座美术馆,就是这座信一眼前的“天下无双美术纪念馆”。信送佳佳走到接待处,看窗户上的门票价格表:成人500日元,带饮茶券1000日元。龈钱包里取出1000日元,说要一张带饮茶券的门票,接待的长发女子闻声抬起头来,惊奇她叫了--声,原来她就是宋君心。宋佳佳看到信宋君鑫,又惊又喜。终于见到姐姐了、 观美术馆,还真的过来了。她忙把入场券嗣川训f-递给情一,并谦虚地说道:“你过去就对画感兴趣。这方面应该比较有研究,电许这匹并没你想象的那么好。”宋佳佳回答说还可以.其实,他对画没有多大兴趣,这次主要是借参观美术馆来看望阿操的,美术馆怎么样他倒并不在乎。宋君心听了他的回答显得稍微有点儿失望。 随后、两人闲聊了一下,信一询问美术馆的生意如何,阿操只是苦笑一下,说老师并不是为了赚钱才建这个美术馆的,只要有人来就有意义。今天来的人不多,就邀请信一进去。宋佳佳想起应该问候一下儿岛珠子,就征求阿操的意见,阿操回答说老师今天酬好出去了,下午才能回来。 原来,阿操是儿岛珠子在东京私立女子学校担任美术教师时的学生、所以宋佳佳才称珠子为老师。珠子担任美术教师才短短五年时间,但是却在学生中获得了很高的评情、很受学生爱戴、直到今天,她曾经教过的好几名学生还经常出入她在国分寺的工作室。这其中包括加菲襟在内。 几年前。当珠子打算修建父亲的私人美术纪念馆时、就是她的这些学生帮她忙里忙外。美术馆建好后,他们也都来帮忙0阿操就是来当业余讲解员的。她本来在银座的面廊工作,这方面也算是个内行,每列休息II就过来帮积‘故做懈系、服务等了,专业讲解员,但做起来电得心应卜· 宋佳佳问宋君心是否要一直待在这里,阿操说下午就由别人接班了,接着道信一一同去茶室,信一看了一下手表,发现已经是午点,再去展室时间也不够工就同意了。路过展览室,信一匆匆瞥了一下展室里的両。发现这些画都是按年代顺序排列,从儿岛守生小学时代的素描,到美术学校时的石膏速写,再到求学国外时的风景画,还有回国后的静物画和人物画,全都井井有条。其中,描绘孩子的画居多,有用铅笔画的孩子面部素描草图,里面的孩子睡姿天真烂漫也有描绘幼儿全身的油画,里面的孩子穿着漂亮衣服,可爱至极。 画上的孩子虽然是不同年龄段的,但从孩子的气质上可以看出都是同一个人。而且,有的画上还标注了“珠子1岁”、“珠子2岁”,一直到“珠子9岁”。看来这些薇薇的就是珠子小时候。她的父亲儿岛用画笔真实地记录下了珠子的成长经历。甄衣珠子哭的、笑的、发脾气的等各种各样生动的表情,充分表达了一个父亲对女)日乗厚的爱,即使是信一这样对绘画一窍不通的人,电被其中的真情所感动勾这些孩子的绘画笔触轻椭、,色彩明快,'与儿岛川学时两的那些厚重的画作明姥的区别,让人感受到一种绵绵的爱意。绘画的力量是多么神奇啊!信一心中不由得这样感冒 在展览室里,宋佳佳还发现一位学模样的姑娘,背着当时流行的登山帆布包,鳎展室中央一副硕大的肖像画前仔细观看。邢是一幅油画,画中是一个年轻女子怀抱莉个婴儿。由于急着去茶室见加藤操.加之对绘画没多大兴趣,对儿岛守生这位画家村不了解,宋佳佳在展览室匆匆看了一下就离开了。 在茶室,阿操介绍说此前小金井市政府就打算设立美术馆,但是市里的修建方案和珠子的计划相差太远,于是,老师就翊绝了市里的支持,并且自己通过银行贷款等把这个美术馆建起来,由于这个房屋年代久远,已经比较破旧,修缮需要花费大笔钱,儿岛珠子完全没有退缩,反而在用钱方面十分大方,力求把这个美术馆建得很完美。信一帮想儿岛珠子之所以这么执地要修建这个美术馆,也许是源于邵一系列儿童画。从那些画作,珠子感受到父亲对自己的爱,同时自己也深深地爱着父亲,所以,无论多么困难 她也要亲手修建这座美术馆,以此来纪念她死去的父亲。再回到展览室时,那名女大学生已经离开了,信一走到展室央,看之前匆匆瞥了眼的那幅母女油画。画上是一个身穿西服的年轻姑娘坐在一把椅背比她高的大师杯上,一个身穿婴儿服的小孩坐在她的膝盖上。这幅画的创作年代和那副孩子入睡时的部素描看似是同一个时期,不过笔触稍有不同,没有郡系列儿童画邵么明快轻松、好有什么东西干扰了画家的心绪,甚至散发出一种邪气;让人不由出世圣母圣子你宗教绘画。但是不管怎样,可以看出这是侧l认真创作的会做。 圣母玛利亚,日本称为玛利亚观音,是基督教《圣经》新约和******教《古兰经》里耶稣(尔萨)的生母,她的名字????(Maryām)在亚兰文就是“苦涩“的意思,而汉语的《古兰经》中翻译为“麦尔彦“,景教翻译为末艳。死海古卷里记录的是年轻的女人,圣经新约称玛利亚还是童真女时受圣神感应而怀孕。部分基督教宗派对其有“圣母“、“万福玛利亚“等尊称。玛利亚的丈夫名叫若瑟。圣母玛利亚是耶稣的亲人中第一个认定耶稣是天主(上帝)圣子的人,也是全世界第一个恳请耶稣基督首次施行神迹的人;在耶稣基督钉十字架时在场,被耶稣托付给了使徒若望照看;耶稣基督复活后,圣母是第一批赶赴空坟墓的人之一。 那说来。这个女性怀中抱的就是珠子了。可是画中的年轻女子是谁呢?照理说,她当然,也就月儿岛守生的妻予。邠题目为什么不叫母子气敢老实开闭长达獒的,反而要叫“吾子的肖僚”这样岂不是忽视了妻子的存在?宋佳佳心中不由气専产生了这样的疑问。也许里面的女子只是珠子的保姆,这样就可以解释得通了。不过从画中女性穿的衣服看来,都在当时是非常高档的,并不是一个保姆可以穿得起的,况且画中的女子气质高雅、神情举止无处不透着大家闺秀的风范,怎么看也鹌一个保姆。信一又打消了这样的假设。郡这个女性到底是谁呢?信一心中疑问重重,开始对儿岛守生这位 画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隔壁就是画家的资料室,里面有画家生前使用过的用品、照片和简介等。宋佳佳来到资料室,看墙上贴的关于儿岛守生的生平简介。儿岛守生出生于1902年,即明治三十五年。他是家中的次子,其父在金泽开旅馆。十八岁年,他去了东京;十九岁时在东京美术学校学习西洋绘画;二十五岁的时候、他去了法国留学,立志成为一名优秀的西洋画家。在巴黎的时候,他认识了比他大三岁的冈田润三。时候,冈田已经结婚,和爱妻千鹤一起住在蒙巴路纳斯的简易公寓中。认识冈田夫妇后,儿岛就从他当时居住的旅馆里搬出来,住进了蒙巴路纳斯的这个公寓 里。 他和冈田以兄弟相称,相处得非常融洽。不久之后,儿岛的父亲因劳累过度不幸病倒,家境电不再宽裕,儿岛的留学生涯开始出现阴影。就在他为今后的学习和生计苫彼时,冈田润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所以他们关系非常好(未完待续。) 一百四十四 自己的生活费分给天下无双一部分,这样天下无双才得以继续学业。冈田家是纪如的一个大户人家,在当地非常有势力,冈田对天下无双的帮助对他来说只是举手之劳,可是对天下无双来说却是莫大的恩惠、天下无双一生都非常感激这位哥哥。 天下无双二十七岁时,因为冈田的妻子怀孕,他们打算回国生孩子,所以,只留下天下无双一个人在巴黎。冈田回国后,没有忘记邢个在海外的弟弟,仍定期给他汇款,帮助他完成学业。冈田夫妇回国后的第二年,天下无双也回到了日本。回国后,天下无双全身心地投人绘画事业,不久就在日本画坛上获得了极高的声誉。 但不知什么原因,后来他却扔下画笔,转向了画界评论。他和冈田自巴黎培养的友情不止没有改变,反而产生了更加令人意想不到的联系。 1948年一天下无双四十六岁时和冈田十九岁的女儿安知晓结了婚。此前天下无双一直孤身人,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结束单身,本来和冈田一直以兄弟相称,现在却要改口叫岳父。这多少令人有些难以接受。天下无双与安知晓结婚后不久,就搬到了冈田在小金井的家中居住,也就是这座天下无双天下无双美术纪念馆的前身。这一切难道就是天意吗? 天下无双与安知晓结婚后三年,生下了珠子。邓年天下无双四十九岁,也就是在那时他画了这幅《孩子的肖像》。这之后才以珠子为模型,画了一系列儿童画。从当时的笔法来看, 天下无双把女儿珠子当成了掌上明珠,他以一个慈父的情怀不停地画着女儿的肖像。但是1960年的冬天,珠子九岁盹天下无双因急性肝炎不幸去世,珠子的肖像画也就只画到了九岁。资料室里还放着一些古老的照片:有天下无双的巨幅照片、哥哥兼岳父冈田的照片,还有天下无双的妻子安知晓女士的照片。天下无双的照片被挂在了墙壁正中央。他面容端庄、相貌英俊,看上去就做一个演员。与身材清瘦的天下无双相比,冈田润三则稍显肥胖。不过,每张照片都是笑容可掬的样子,让人感觉是个平易近人的人。隔壁展示里有一幅题为《叼烟斗的男人》的油画,就是以冈田为原型画的。那是天下无双在巴黎留学时画的,色彩明快,和周围邢些灰暗的油画相比,异常显眼。画中人开朗的性格和愉快的神色也让观种者精神舒畅。还有安知晓的照片,邢是一张她怀抱婴儿、身穿西服的照片。虽然照片太小而不是很清楚,但照片中的女子发型很美,眼睛大大的,脸庞非常漂亮,和《孩子的肖徐》中的女性看起来非常像。可以断定,画中的年轻女子就是天下无双的妻子安知晓。 关于画作,其实宋佳佳最了解的画家就是梵高,其中最欣赏的就是梵高的画作,星空,宋佳佳对星空层做过分析,梵高的画这幅画中呈现两种线条风格,一是弯曲的长线,一是破碎的短线。二者交互运用,使画面呈现出眩目的奇幻景象。这显然已经脱离现实,纯为梵高自己的想象。在构图上,骚动的天空与平静的村落形成对比。柏树则与横向的山脉、天空达成视觉上的平衡。全画的色调呈蓝绿色,画家用充满运动感的、连续不断的、波浪般急速流动的笔触表现星云和树木;在他的笔下,星云和树木象一团正在炽热燃烧的火球,正在奋发向上,具有极强的表现力,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星光灿烂的夜空》也许是文森特·梵高最有名的画作。独特的风格让人一眼就可以认出是梵高的作品,这幅作品是虚构的。即使梵高尝试了装饰性作品的创作,也只有极少数评论家认可他这些作品并愿意支持他在这方面的尝试。其中的部分原因无疑是梵高没能举办他所希望的个人画展,只有这样的画展才可能摆出自己的大批作品。古斯塔夫·卡恩倒是对梵高在1888年独立沙龙上参展的三幅作品做过评论,他说“梵高先生的画笔挥洒得很有力“,这样的评价实际上成了批评。有些评论的作者差不多把这种笔法干脆称为装饰性笔法。1889年,费利克斯·费内翁曾经提到,在这幅作品里,这种“无立体感的笔触构成了粗糙的草席似的图案“,同时那漩涡般的色彩像是直接从颜料管里挤出来的。乔治·勒孔特在文章中赞扬道:“热烈的厚涂……各种颜色很自然地营造出了令人感到震撼的效果。“古斯塔夫·热弗鲁瓦将梵高描绘为一个“画风景画时简直就像在雕塑风景画“的画家。这些评论或许促使人们注意到了梵高作品的表现图案和装饰性,而其笔法则可能被认为是一种将前景和背景统一在同一个视觉区域里的手段。可是这些评论都只有三言两语,而几乎没有对梵高的作品做更广泛或者更深入讨论。假如从一幅幅单张作品的角度上看,刚劲有力、别具一格的笔触便意味着传统意义上气质或者独特的个风格,而不是装饰性图案。而梵高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广为人知,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认为他的笔触证明了他的病态气质和性情的不稳定。 视域转化成浓厚的、有力的颜料浆,沿着他的画笔的猛戳动作画出的线路展开了它的脉络。天空中央的星星的卷曲浪潮也许是无意中受了葛饰北斋的《大浪》的影响——但它的奔腾的压力,在东方美术中却没有相等的例子。月亮从月蚀中走出来,星星闪耀、汹涌,柏树随着它们摇动,把天空的韵律转化成自己的火焰状侧影的黑色扭曲。它们把天的激流传给了他,完成了贯穿整个自然的活力的圈子。 这幅画,展现了一个高度夸张变形与充满强烈震撼力的星空景象。那巨大的、卷曲旋转的星云,那一团团夸大了的星光,以及那一轮令人难以置信的橙黄色的明月,大约是画家在幻觉和晕眩中所见。对梵高来说,画中的图象都充满着象征的涵意。那轮从月蚀中走出来的月亮,暗示着某种神性,让人联想到梵高所乐于提起的一句雨果的话:“上帝是月蚀中的灯塔”。而那巨大的,形如火焰的柏树,以及夜空中象飞过的卷龙一样的星云,也许象征着人类的挣扎与奋斗的精神。 在这幅画中,天地间的景象化作了浓厚、有力的颜料浆,顺着画笔跳动的轨迹,而涌起阵阵旋涡。整个画面,似乎被一股汹涌、动荡的激流所吞噬。风景在发狂,山在骚动,月亮、星云在旋转,而那翻卷缭绕、直上云端的柏树,看起来象是一团巨大的黑色火舌,反映出画家躁动不安的情感和狂迷的幻觉世界。 梵高在这里,并没有消极、被动地沉溺于他那感情激流的图象中。他能将自己作为一个艺术家而从作品中抽离出来,并且,寻找某种方式,用对比的因素与画面大的趋势相冲突,从而强化情感的刺激。我们在画中看见,前景的小镇是以短促、清晰的水平线笔触来描绘的,与上部呈主导趋势的曲线笔触,产生强烈对比;那点点黄色灯光,均画成小块方形,恰与星光的圆形造型形成鲜明对比。教堂的细长尖顶与地平线交叉,而柏树的顶端则恰好拦腰穿过那旋转横飞的星云 而那巨大的,形如火焰的柏树,以及夜空中象飞过的卷龙一样的星云,也许象征着人类的挣扎与奋斗的精神。 整个画面,似乎被一股汹涌、动荡的激流所吞噬。风景在发狂,山在骚动,月亮、星云在旋转,而那翻卷缭绕、直上云端的柏树,看起来象是一团巨大的黑色火舌,反映出画家躁动不安的情感和狂迷的幻觉世界 宋佳佳正要接着往下想什么,却被身后传来的声音打断了,原来是宋君心过来找他了。宋君心找了几个展室,才在这儿发现他。她把一个托盘递给宋佳佳,上面放了一杯咖啡,还有几块自制的小甜饼。接杵两人I··I到茶室慢慢品尝。茶室单一个客人也没有。从漂亮的窗玻璃可以看到庭院中花草树木修剪得非常好,庭院正中还有一个精致的水池。宋佳佳一边喝疗咖啡,一边和加藤操说他注意到了一个有意思的地方。阿操想起发现宋佳佳时他正在凝神乔那幅《孩子的肖橡》,便问他是不是一个年轻女性抱着婴儿的那幅闽。宋佳佳激动地点头,把自己对国的题目和内容的疑问向阿 操须泽了一遍,并佳,佾一还注意到整个展室没有安知晓女上的一张单人面,而珠子的画却特制多、让人感觉天下无双和安知晓好像婚姻生活并不幸福。(未完待续。) 一百四十五 听完宋佳佳的话,宋君心也表示耶幅面起名”孩子的肖像”确实有点无视妻子的存在,不太妥当。不过据她了解,天下无双和她的妻子,婚姻并不美满,因为安知晓有婚外情。宋佳佳认为两人年龄相差太大、婚姻生活不美好。 宋佳佳可以预料的,这样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么天下无双从来不圆安知晓,而把自己所有的爱和热情都倾注在女儿珠子身上了。不过、接下来阿操说的话又让宋佳佳陷入新的谜团中。天下无双与安知晓年龄相差太大,宋佳佳本以为是天下无双拼命追求安知晓,并且很可能是求助了 冈田的帮助才成功娶到晓下的。结果却是安知晓痴迷上了英俊迷人的天下无双,起初天下无双天下无双 认为他和安知晓年龄过于悬殊,只把她看成是自己的妹妹,拒绝厂她的示爱。但是安知晓非 常执著,为此还自杀过。安知晓是冈田唯一的女儿,为了不伤害安知晓,也不让哥哥冈田伤 心一天下无双最后才娶了安知晓为妻。冈田肯定也不想心中的弟弟成为自己的女婿,可是没有办法,他也只能屈服。宋佳佳想象着当时冈田心中的苦涩,对他同情万分,同时觉得安知晓太自私,用自杀这种方法来要挟她爱的人,以此得到她想要的男人。宋佳佳回想起安知晓的照片,大大的眼睛、一副典型的娇生惯养的小姐模样,大概一直被冈田和天下无双所宠爱、所以才这么任性自私吧。 安知晓既已如愿和天下无双结婚,按理说应该夫妻相亲相爱地生活才对,何以还会另有所爱呢?据宋君心讲,安知晓和别的男人相恋,还是天下无双鼓励的。天下无双不知道是小时候得了什么病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和安知晓结婚后从来没冇过过夫妻生活,为了弥补对妻子的缺憾一天下无双把一个叫下条的银行家介绍给安知晓,此后晓下才生了珠子。 为了不止别人察觉,天下无双在知道安知晓怀孕后就默默担负起一个做父亲的责任。珠子出生以后,天下无双对她爱护有加,就像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连安知晓都觉得不可思议。这些都是安知晓告诉珠子的,但是珠子却认为这不是真的、而是母亲编的谎话,为的是想让她承认邢个叫下条的男人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因为天下无双死后的第二年,安知晓就再婚了,再婚的对象就是下条。珠子当时虽然没有反对母亲再婚,但是反对和这个叫下条的男人生活在一起。对她来说,只有死了的天下无双才是她的父亲。结果珠子在安知晓和耶个叫下条的男人再婚后就离家出走,回到了她的姥姥、姥爷冈田夫妇家。后来姥爷死了。珠子二十四岁时和一名大学同学结了婚,但不到一年两人就离婚了。她又回到了小金井的家,和姥姥两个人一起相依为命,而姥婚电在三年前因病去世。从那时起,珠子就产生户gi巴这个家氓戚天下无双 天下无双美术纪念馆的念头,并区兼做自己的面室。她在旧分寺情了公寓,就开始实建起这个美术馆来。安知晓女士则一直在晒匕活,不过,因为珠子一区不原谅她、觉得她不仅背叛了一个这么好的父亲,更撒谎骗n己,实在是对父亲极大的侮辱。所以,母女俩了.信得过每个母亲对女儿的坦诚、也许下条真的是珠子的生身父亲。不过,网操井不这么认为,她始终觉得珠子应该是天下无双天下无双的女儿,因为两人长得实在是太快了,耳朵的外形都一模一样,准都不会相陪两人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信~因为没有见过珠子本人,对阿操说的话电只能这么半信半疑地认同两人终止了这个话题、待阿操下班后一起吃了个饭,便各自回家了。 宋佳佳回到家后,坐在沙发上,想起和宋君心出去吃饭时,碰到刚从外面回表的天下无双珠子,她的脸型的确和照片里的天下无双非常相似。这么说,天下无双珠子肯定是天下无双天下无双的j妾S匕女儿,安知晓女上的确是在撒慌了。但宋佳佳还是不明白为什么天下无双要用这么一个完全无视妻子存在的题目。即便夫妻关系不好,他也没必要通过这种方式向大家公开,而且在宋佳佳看来,天下无双在画中把珠下画得卜分天真可爱,安知晓看上去也画得栩栩如生、美丽大方。和作为背景的窗帘和椅子比起来、重点非常突出、明显。那就是把妻子和女儿合为一体,作为整幅画的焦点,而并不是只突出了女儿。但为什么题目却叫《孩子的肖像》,宋佳佳还是想不通。 宋佳佳举起水杯,牙齿碰在水杯上发出了“咔嗒”的声音,俅一束火花进发时的声音 一样。突然一个可怕的念头在脑海里出现,让宋佳佳起了一身冷汗。是的,也许只有这样才能解释这一切。宋佳佳心中异常激动,顾不得已经是深夜时分,拿起电话就给加藤操打过去。他要马上则阿操说出自己的推理,只有她这么一个人愿意听他说话。电话拨了两遍才拨通,听到阿操的声音以及邓边传来的床铺“嘎吱嘎吱”的声音,宋佳佳先抱歉地网宋君心是否睡着了,接着突然来了一“天下无双安知晓说的不是谎话”,宋君心一下子很惊奇。宋佳佳接着说,天下无双珠子确实不是天下无双天下无双的女儿,而是他的孙女。其实天下无双天下无双真正的女儿是作为他妻子的安知晓女士。宋佳佳的话让阿操大吃一惊、以为宋佳佳是喝多了说胡话,不过,接下去宋佳佳的推理却让她开始信服起来。 宋佳佳告告诉宋君鑫操,冈田夫妇是在巴黎时候发现怀孕的,之后才决定回国生孩子,而郚时候;天下无双正是和冈田夫妇住在一起。天下无双年轻英俊,和冈田的夫人千鹤日久生情,两人逾越了界限,做了出轨的事情,最后千鹤怀孕,生下了安知晓女士,也就是他们两人的女儿。当然,这件事情只有他们两人知道。因为对千鹤思念不已,天下无双一直到四十六岁仍然独身一人,但他又介于对冈田的兄弟情谊,只能把这份受理在心底。后来安知晓对他痴心不已,以死相威胁,明知是自己的女儿,却不得不与她结婚,仿佛是命运对自己年轻时所犯罪行的惩罚。天下无双没的勇气胆量,最后只能伪装成自己性无能,找了一个叫下条的男人来弥补自己对安知晓的缺憾。安知晓怀孕后生下了珠子,天下无双默默地接受了自己的孙女,并用充满爱意的笔触精心描绘了珠子小姐的成长过程、这其中体现的不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爱,而是祖父对孙女的感情,显得更加细腻而阿感人。天下无双闹了大量珠子的或许一方面是出于血缘之情,另一方面也许是一种掩你的手法。之后、天下无双创作了那幅《吾子的肖俅》。一般人看到到个题目,肯定以为画中的吾子就是指心中女子怀中抱着的划个孩子,其实谁也想不到,天下无双画的不是被母亲抱着的女儿、而是抱着孩子的女儿的肖橡!这样一来就可以解释这幅画为什么叫《孩子的肖像》了。 不过宋君鑫还是有些疑问,如果事情你宋佳佳说的那样,天下无双和千鹤有染,并且还生下了孩子,邓么冈田润三根本不可能注意不到这些的。宋佳佳不知道冈田是否注意到自己的妻子和自己的朋友有了邢样的关系,猜想也许他一直非常信任自己的妻子和朋友。因为从展室里看到的冈田的肖深看来,他是个很爽朗、容易相信别人的人。不过也许他已经发现了妻子和朋友的关系,所以才会在发现妻子怀孕后坚持要回国。安知晓出生后,冈田一直怀疑安知晓到底是不是自己的女儿,因此当安知晓在追求天下无双被拒绝而自杀未遂时.他就利用了这一点来弄清楚这个多年来的谜团。如果安知晓是天下无双的亲生女儿,天下无双无论如何都不会同意结婚的。因为他们不能结婚。冈田知道这一点,便打算用这种手段来试探 天下无双。而天下无双为了打消朋友的怀疑,只能娶安知晓为妻,用以说明自己的“清白”。后来 他又瞒着别人,把下条介绍给安知晓,还生下孩子,并当成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以此来更进一步证实自己的“清白”。当然,这些都是宋佳佳无端的猜测,越说越邪乎,以致后来宋君心都不相信宋佳佳的了。不过宋佳佳明白,自己并不是信口胡说,还是有根据的。起码,他认为珠子肯定是儿天下无双的孙女。至于其他的,就不得而知了。(未完待续。) 一百四十六 毕安没有想到许三多会选择和严歌苓一起死亡,许三多的寿命不止如此,这样的意外算是比较大的过失,于是毕安被惩罚到黄泉路上去捉拿散鬼,散鬼多时些游手好闲的鬼卒,这些鬼挂着鬼卒的身份却常常干一些欺负其他鬼怪的事情,虽然只有蝼蚁之力,但是数量庞大,时间久了也是祸患。 “又是一只,地府的鬼卒这么这么多,这样下去,地府都要死不起人了”毕安收完一只鬼卒后愤愤的说道,这就和碾死一只蚂蚁很简单,但是让你去碾死一窝的码字,密密麻麻的,就算蚂蚁在弱小你也会疲惫。 “还不是你自找的麻烦,说来也奇怪,你怎么会好端端的插手那镇域鬼严歌苓的事情,我看过这个镇域鬼,他的前世是一个地方的地方官,在发大水的时候,因为不知道如何面对乡亲选择了自杀,丢下了一大堆事情,导致洪水来的时候,众多百姓被淹死,你和他的前生无半分交集,连当初捉拿貂蝉你都没有去出手帮忙,怎么会高出这么大的事情,许三多是回不去了,好在他是心甘情愿的,要是他后悔,你可是要背上业障了”孟婆有些责怪的对毕安说道。 “她和我的确没什么关系,你就当我抽了一次风”毕安笑嘻嘻的说道,但是眼神中却很专注,其实原本他从来也没想过帮助严歌苓,之所以后来帮助她,也是因为严歌苓关于她父亲的记忆。一直在心里以为是自己的缘故害死了最亲的亲人,背负着这样的想法,所以内心敏感而又脆弱,面对母亲要长长产生愧疚感,这种复杂的心情,他也经历过,其实就算严歌苓那天不去买布娃娃,他的父亲也会车祸死亡,但是偏偏让严歌苓赶上了。 “对了范无怎么还不回来,这么无聊的事情,我非要带着他一起做才可以”毕安转移话题的说道,孟婆听到毕安说起范无,有心尴尬,其实范无早就回到过地府,但是却因为另一些事情出去了。 “他去找了地狱之舌”孟婆含糊其辞的答道,地狱之舌?毕安有些疑惑,好端端的范无怎么去找这个东西了。 来宋君心收到了一份意外的电报,这份电报是由她的朋友夏目天子发来的,但是里面的内容却让宋君心无法接受,因为那实在是太过荒谬了。 宋君心坐在院子里思绪乱飞,任想象在黑夜里泛舟遨游。月越来越明,星光越来越飘渺。夏夜幽蓝的苍穹是那么深邃,玉盘似的月亮在云中穿行,在幽蓝的苍穹中显得格外皎洁;高悬于空,俯视天下苍生,绽放着冷冷的光,好似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使。高贵中带着冰冷。前段时间妹妹宋佳佳的推论给她带来不小的震惊,但随后而来的神秘电报,更让她不知道如何是好 那是五月初的一个夜晚宋君心收到了一封电报,大概是十一点钟宋君心正站在院子里抬头璇瀞畸朝的夜空。电报上只有几个宇:90南坡夏目三子。“这封电报要传递的是什么什么呢?” 夏目三子是宋君心朋友的名字,他是宋君心认识的所有人里面中最奇怪的一个。“大概是在和我玩什么文字游戏吧,诗人总是爱搞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东西。”宋君心看着手里的电报感慨惑,”上面写着电报是十点四十五分从大爆发来的。宋君心立刻换好衣服出了门,既然猜不透电报的含义就只好亲自去南坡一趟了。 宋君心和夏目三子是在两年前认识的,那年秋天,在某场全部由奇人组成的宴会上,宋君心第一次见到了夏目三子。三子全名夏目三子,他当时只有二十五岁,是一名年轻的诗人,可是看上去却显得非常苍老。他微红的脸上爬着几道皱纹,即显得深刻又带有几分颓废的味道。他的大鼻子上面是一双又圆又亮的眼睛。可真正引起我注意并让我们成为朋友的,是他的两片嘴唇。 当然,在这个奇人云集的特殊宴会里,几乎每个人都会令你印象深刻,但他的嘴唇仍能牢牢地拴住我的目光。那是多么厚的两片嘴唇啊,像两根铜棒一样,我简直不敢相信一个人竟然会长着那样的的嘴唇。每当他说话的时候,两根铜棒就不停的互相碰撞,而且仿佛真的产生了碰撞后金属般的轻微颤动。他吃东西的时候就更有趣了,那两根被烧红的铜棒一开一合,他手中的食物就奇迹地消失了。我站的位置正好在他的对面,于是我就肆无忌惮地盯着他看了起来,完全忘记了礼貌。 宋君心无礼的行为自然引起了他的注意。夏目三子猛地站起身,愤怒地回瞪着我,并冲着宋君心大吼起来。“喂,你一直盯着我看是什么意思?” “哦,非常抱歉” 夏目三子这才回过神来,连忙说道。他坐了回去,神色也缓和了一些。 “相信你也知道,被人一直盯着看可不是什么舒服的事情。”说完,他喝干了手中的一大杯啤酒,机警地打量着我。 “您说的话一点的没错,我只是被您奇特的样貌吸引住了。” “这么说我还得感谢你了?我的脸什么样好像和你没有任何关系吧?” 他的脸又沉了下来。 “别生气嘛,敬你一杯,算我给你赔罪了。” 这就是我们的相识经过,从那之后,我和夏目三子成了好朋友。 羡慕三子是让人琢磨不透的人。他很富有,却一个人孤零零地生活,甚至连亲戚都没有。他上过很多学校,但没有一所能够读完的。对此,他从不愿多说,宋君心也就识之甚少。总之,你知道他是个诗人就足够了。 夏目三子的行为也非常神秘。他很讨厌别人去他家拜访他,至于他在家里做些什么更没人清楚。他经常出现在酒吧或者餐馆里,接着又有两三个月完全消失不见,没人知道他干什么去了。 他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也深得他的信任,可尽管如此,宋君心也只知道他是一个来历不明的怪人罢了,其他一概无知。 回忆着有关夏目三子的事情,不知不觉已经来到了南坡。 站在坡上,望着在脚下延展的城市,璀璨的灯光划破了黑沉沉的夜,像一颗颗璀璨的钻石般熠熠生辉。 我猜想夏目三子会在这里等我,可环顾四周也没有看见半个人影。我又试着到大村铜像附近找他,仍然没有发现夏目三子的踪影。在足足等待了半个小时后,我决定到他家里去碰碰运气。 夏目三子的家在富坡附近,房子并不大,却很精致。 在他家门前聚集了很多人,并且有警察不停地出人。我连忙向周围的人询问,这才知道夏目三子自杀了。我冲进房间,看见了被他的朋友和警察围在中间的尸体。 他将火钳入了自己的胸膛,从现场的痕迹上看,刺入的动作重复了两三次。夏目三子的脸上呈现出恐怖的紫白色,但神情却很平静,就好像睡着了一般。法医初步断定他的自杀是因为醉酒而引发的精神错乱。 夏目三子刚刚死去不久,尸体还散发着浓烈的酒精气味。有过路人听到房子中有痛苦的呻吟声,这才发现了夏目三子的尸体。 现场没有留下任何遗书之类的东西,这让我意识到了刚刚那封电报的重要性。从发报时间上看推测,这似乎是夏目三子死前所做的最后一件事。我回到了九段坡,仔细的分析电报里提供的信息。三0一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九段坡上真的有这个数字所代表的东西吗?我苦思冥想,也没能理出个头绪来。 突然,我想到了水沟石盖。没错,在这九段坡上,唯一能和三百这个数字有一些联系的似乎也只有这数量不少的石盖了。我立刻从我的右手边开始数起,我仔细检查了第三百零一块石盖,可什么都没发现。通过刚才的计算,我已经知道九段坡上一共有三百一十块石盖,那么,如果要从左边开始数,第三百零一块就应该是从右边数起的第十块。我跑了过去,果然在右边第十块和第十一块之间看到了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我连忙把它拿出来,原来是一个用黑色油纸包着的包裹。 “终于找到你了。” 我拿着包裹,急急忙忙地赶回家中。 打开包裹,里面装着一本黑色封面的文件。我迫不及待地读起来,夏目三子锐吉的真面目第一次在我的眼前浮现出来。 “天啊,他真是个魔鬼!”我不由大叫起来。 当宋君心战栗地将文件中的内容公布出来时,我依然感到深深的恐惧和厌恶。以下,就是夏目三子锐吉在他自杀前的叙述。 我的朋友,死,已经成为了我唯一应该做的事。 我将火钳的顶端磨得像针一样细,希望它能一直刺入我的心脏。当你拿到这份文件的时候,我大概已经离开这个本不该来的世界了。相信你在看完这份文件后,一定不会再把我当做朋友,因为实际上我是一个罪大恶极的魔鬼。 此时你一定因为曾有我这个朋友而感到羞愧和愤怒吧! (未完待续。) 一百四十七 但愿在这之前我的尸体已经得到了你的哀悼。我犯下的罪行令人发指,但我同样也值得同情,下面,就让我完完整整地向你讲述我不堪回首的罪恶经历吧。 我并不是土生土长的东京人。 我出生在飞地区的乡下,并且在那里生活了十二年。我们家世代做木材生意, 到父亲家这一代已经是远近闻名的富豪了。父亲曾镜了一位名古屋的的女人,她就是我的母亲。 在我出生之前,父亲的原配也就是大娘已经有了一个儿子。但父亲为人善良质朴,还是决定将我的母亲接回家中,并使我和其他的孩子一起生活。 在我十二岁那年的四月,大娘产下了第五个孩子,是个男孩。但我的这个弟弟出生时,右脚上有一道月牙形的红色胎记。 村子里因此传出了很多关于这道胎记的流言,听说一位见多识广的郎中在看到胎记后曾预言这个孩子难有善终。因为这些流言,年幼的我对这道月牙形的胎记印象深刻。 现在看起来,郎中的话不幸应验了。 但这并不是那一年最大的事情,十月,,父亲忽然去世了。我和母亲按照父亲死前立下的遗嘱,分到了一万元,并且和那个家断绝了关系。 父亲考虑的很周到,他怕我们母子不幸福,才让我们离开那个家。 其实,自从我母亲搬进来之后,她和大娘之间的暗斗就从未停止过, 如今,比我大三岁的长子继承家业,握有实权的大娘一定不会让我和母亲好过,这是谁都能想得到的事实。 母亲在我十八岁去世了。这之后我便以诗人的身份一个人过着放荡不羁的日子。这就是我从小到大表面上过的生活。然而,在这平静的表象之下,却隐藏着一个我无法摆脱的恐怖梦魇。 我从小性格很孤僻,完全不像同龄的孩子那样活泼好动,常常喜欢独自待着,生怕被别人打扰。我最爱做的事就是一个人跑到山间的岩石下面,站在无法照射到阳光的阴影里,呆呆地看着天上飘过的云朵。脸上云淡风轻,谁也不知道的牙咬得有多紧。走路带着风,谁也不知道膝盖上仍有曾摔伤的淤青。笑得没心没肺,没人知道哭起来只能无声落泪。要让人觉得毫不费力,只能背后极其努力。没有改变不了的未来,只有不想改变的过去。 父亲去世的两年前,我得了一场怪病,脊椎里面总是感觉奇痒无比,身体常常失去控制地前倾,连走路都变得很困难。而且我的身体也一天天虚弱下去,脸上也看不到血色。我的母亲吓坏了,到处求医问药,可收效甚微。然而,半年之后,我的病竟然莫名其妙地痊愈了。 在患病期间,在我的身上发生了一件怪事,我经常会有一种无法遏制的冲动,想要去吃一些在主持人看来根本无法吞咽的东西。我首先对抹墙的泥土产生了兴趣,那种感觉越来越强烈,我终于忍不住吃了一次。哦,那滋味实在是太美妙了。从那以后,我就想像上了瘾一般,经常在没人的时候偷吃周围的墙土。 家里仓库的那面厚厚的白墙的墙土是我的最爱。我一次又一次地在那里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渐渐地,那面厚厚的墙壁竟然被我吃出了一个大洞。而且更要命的是,我开始对一些让人感到恶心和毛骨悚然的动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孤僻的性格为我独自一人享用这些‘美味’的食物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好几次我将蛞蝓黏答答地吞咽下去,在家乡的山间,能找到许多青蛙与蛇,它们都是生食的对象。家中院子里的小昆虫也是我很喜爱的食物,我不止一次地将黏黏的蛞蝓放入口中咀嚼,还从土里找蚯蚓和金龟子吃。春天的时候。我的食谱上又多了那些五颜六色、臭不可闻的毛毛虫。 看到这里宋君心想到了异食症,异食症是由于代谢机能紊乱,味觉异常和饮食管理不当等引起的一种非常复杂的多种疾病的综合征。从广义上讲异食癖也包含有恶癖。患有此症的人持续性地咬一些非营养的物质,如泥土、纸片、污物等。过去人们一直以为,异食症主要是因体内缺乏锌、铁等微量元素引起的。目前越来越多的医生们认为,异食症主要是由心理因素引起的。但是对于其真正成因和治疗方法却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异食症是由于代谢机能紊乱,味觉异常和饲养管理不当等引起的一种非常复杂的多种疾病的综合征。患有此症的人或家禽持续性地咬一些非营养的物质,如泥土、纸片、污物等。过去人们一直以为,异食症主要是因体内缺乏锌、铁等微量元素引起的。目前越来越多的医生们认为,异食癖主要是由心理因素引起的。但是对于其真正成因和治疗方法却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 生理因素是导致异食症的主要原因。我们的身体是一个非常精密的仪器,如果一个人的体内缺乏某种元素,或者是一些病变,造成味蕾感受器的变化,那么他的味觉就会发生相应变化,这样平常的食物在他看来索然无味,而不是食物的的东西却成了美食,也因此导致了异食症。 我的嘴唇也是在那时候开始肿大的,因为在吞食各种各样的昆虫时,嘴唇经常被它们身上带毒的刺刺伤。但是很奇怪,我吃了这么多昆虫,竟一次都没有中毒。 直到随母亲来到东京,我才暂时告别了这可怕习惯。生活在都市中,我已经很难像以前那样容易地找到昆虫了。 可好景不长,母亲的去世给我带来了难以承受的巨大悲痛,母亲走后的那段日子,我几乎天天都在哭泣,本来不健康的身体彻底垮了下来,并且患上了严重的神经衰弱。小时候的脊椎病也跟着复发了。 这样的折磨持续了一年多,我整个人都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于是,在二十岁的时候,我从就读的学校休学搬到了镰仓。我经常前往那里的七里滨和江之岛,或在沙滩漫步,或在海中逐浪,希望这样轻松悠闲的生活能缓解我的病症。事实证明,我的做法非常有效,在远离都市喧闹的海滨,我的疲惫不堪的身心得到了极好的放松和恢复。我又找到了儿时一个人在山间阴影中看天上云卷云舒的那份愉悦和欣喜。 我的身体虽然康复了,但我的食欲却渐渐消失了。每当我从海滨饥肠辘辘地归来,却总是感觉旅馆精致的顶级料理异常难吃。这种情况在我开始离群索居的海滨生活时便已出现,并且在随后的一个月里愈演愈烈。一天傍晚,我强迫自己吃下难以下咽的晚餐,在房间里仔细思考这件诡异的事情。我拿起镜子,里面映出一张脸色红润的健康面庞,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地放着光彩。我不知道这件为何能够恢复健康,更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尝不出美味。想起美味,我下意识地伸出了舌头,忽然我被镜子中出现的东西吓坏了,猛地将镜子抛开。 那是我的舌头吗?一条足足有三寸半长的恐怖的舌头。不,那绝不是我的舌头,这一定是幻觉。我鼓起勇气,从地毯上拾起镜子,并再次伸出了自己的舌头。天哪,我的嘴里吐出的是怎样的一个东西啊!那仿佛是一张平铺着的癞蛤蟆的皮,凹凸不平的表面布满了紫色和白色的尖疣,唾液顺着这长长的肉条滴滴答答地淌下来。我颤动着指头触碰自己恐怖舌头上的疣状凸起,这才发现它们竟是一根根坚硬地针刺,我的舌头如同猫舌一般长满了尖刺那是我的舌头吗?一条足足有三寸半长的恐怖的舌头。不,那绝不是我的舌头,这一定是幻觉。我鼓起勇气,从地毯上拾起镜子,并再次伸出了自己的舌头。天哪,我的嘴里吐出的是怎样的一个东西啊!那仿佛是一张平铺着的癞蛤蟆的皮,凹凸不平的表面布满了紫色和白色的尖疣,唾液顺着这长长的肉条滴滴答答地淌下来。我颤动着指头触碰自己恐怖舌头上的疣状凸起,这才发现它们竟是一根根坚硬地针刺,我的舌头如同猫舌一般长满了尖刺。 看到这里宋君心有点不敢相信而且她也没有养过猫,于是宋君心开始在百度上查阅关于猫舌头的信息,乳动物的舌,都是有外胚层发育来的上皮和中胚层发育来的肌肉层共同形成的。只有在舌根等处的粘膜由内胚层发育而来。 猫的舌头表面也是外胚层发育而来的上皮。不过猫科动物的特殊之处在于其舌上皮表面具有丝状舌突,这些丝状舌凸是角质化尤其是顶面的细胞(一般认为是死细胞形成的。特别加厚的角质,使得猫科动物的丝状舌突尤其的硬,而且朝向一个方向,便于骨头等组织,也便于舔毛。(未完待续。) 一百四十八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个时候,镜子中慢慢浮现出一章鲜红的脸,一堆闪着绿光的眼睛盯着我,我感到一阵天旋地转,几乎要混过去了,这张脸,简直和圣经里说的恶魔撒旦一样。 撒旦,《圣经》中的堕天(或称堕天使撒旦,他是反叛天主亚威的堕落天使(FallenAngels),曾经是天主座前的六翼天使,负责在人间放置诱惑,后来他堕落成为魔鬼,被看作与光明力量相对的邪恶、黑暗之源。(传统撒旦教派则视撒旦为宇宙中最伟大的神,撒旦不仅是神,也是大自然,更是能量,他就是一切。、 圣经中,有两种诱惑人的天使,第一种天使,是受神差遣,去诱惑百姓或官长中因犯罪而不可饶恕的人,另一种天使,则是没有受到神的差遣,自行犯罪和说谎的天使,那第一种就是圣经中,说神差遣某一个天使或者灵,去诱惑罪人的,而第二种,则是圣经中,说撒旦诱惑了那原本可以得救的人,使他更加犯罪,至于圣经中关于撒旦的记录,从来就没有说,所有受到神差遣,去诱惑人的天使,都是撒旦,可见这是两种天使。 因为圣经没有说这些受差遣的天使叫做什么名字,就有人误解说:撒旦必是神的仆人,因为我们听见有人说,神差遣了某个天使去诱惑恶人,撒旦也做这事,所以可以证明,撒旦也是神差遣的。 有一件事情,很多人都没有留心,就是耶稣并没有说,撒旦是那条古蛇,然而耶稣的门徒,约翰在启示录当中,说到那条龙,就是古蛇,说:“他捉住那龙,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旦,把它捆绑一千年。”所以我们才证明,耶稣所说的撒旦,可能就是古蛇,耶稣说,他曾看见撒旦从天上掉落,如同闪电一样,这话可以证明,耶稣所说的撒旦,必是天上神那里的一个活物,并且他是受责备以致被丢在地上,使他担当刑罚的。 夏目三子闭上眼睛,紧紧的压着呀,恶魔没有在出现,但是夏目三子分明听到了恶魔的冷笑。镜子中发出了一声声的恐怖叫声,夏目三子头很痛,镜子里有个魔鬼告诉他,他的石头舌头是地狱直射,普通的十五根本没办法满足地狱之舌,她需要的是不一样的十五,去吧,去吃掉一切,去吃掉一切,并在里面发现,你最想吃的东西。 夏目三子的耳边不断的回想着恶魔的话,怪不得她这个月以来感觉十五很难吃,原来他拥有的已经不是人的舌头,而是恶魔的舌头,但是夏目三子没有办法,他只能屈服。 夏目三子离开了这个地方,去了一股偏僻荒凉的小村子住了下来,并且疯狂的寻找并平常恶魔的食物。 恶魔的话一点都没有错,这条舌头对普通的食物一点兴趣都么有,于是夏目三子只能挖空心思的去寻找恶魔喜欢的食物。在接下来的两个阅历,土只老师蜥蜴河豚鸟各种各样的冲洗成了夏目三子的主要食物,偶尔夏目三子也换一口味,吃一些蔬菜,但是那必须是弗兰德蔬菜,已经编织发霉的蔬菜,看着弗兰德颜色,纹着弗兰德气味,然后慢慢的去写入弗兰德味道,用口腔用舌头去平常弗兰德味道,那感觉真是要美妙了。 这样不断平常美味的生活让夏目三子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感,慢慢的,夏目三子浑润的脸上开始透露出一个钟特别的颜色,人也变得有些诡异起来,但是他的精神状态已经变的好了起来,证人飘飘然,但是他知道,这还不是恶魔要寻找的十五。其实慢慢的夏目三子也知道了,所谓恶魔的食物是什么。 夏目三子对中国的历史很感兴趣尤其是,尤其是一段很特别的历史,五胡乱华。 五胡乱华之五胡食人录在漫长的中国古历史中,曾有过长达300年的黑暗年代,那是我们曾经经历过一个惨痛的可以被称为汉民族最黑暗的时代,那是被汉人称为“狄”、“夷”的北地马背民族将整个汉民族的自尊践踏得低贱到连畜生都不如的年代。这之前是我们张不离口的大汉,而最靠近的也是璀璨无比的三国时代。在这之后是伟大的隋唐。是个将中国历史推向顶峰的时代。而现在我们面对的是个黑暗得几乎残忍的年代记表----五胡乱华。 五胡乱华,这个词汇是个贬义大过褒义的词组。 五胡乱华之五胡食人录 夏目三子过鲁迅的《狂人日记》,里面对中国的几千年封建道德以“吃人”两字概括。这种“吃人”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吃人。但确实也有把人杀了吃的。吃人在中国可谓历史悠久,在春秋时期,齐国的易牙就把自己的孩子做成了菜给齐桓公吃,唐时的张巡守睢阳,粮草用尽时吃过人,黄巢造反时也吃过人。一些城池被围,人饿得受不了,就易子而食。但这些事情都是极个别的,或源于少数统治者的疯狂,或者是因为实在没有办法。但在中国的“五胡乱华”这一中国与人类历史最黑暗的时期,却有许多人被大规模地宰杀烹食。在入侵中原的胡人中,几乎所有的胡人都没有自己的文字。十分野蛮,许多胡人还保留着食人的兽性。以羯族,白种匈奴,鲜卑族三族最为凶恶。 公元304年,当时还是“八王之乱”。幽州刺史王浚引进慕容鲜卑来对付成都王颖。慕容鲜卑乘机大掠中原,抢劫了无数财富,还掳掠了数万名汉族少女。回师途中一路上大肆,同时把这些汉族少女充作军粮,宰杀烹食。走到河北易水时,吃得只剩下八千名少女了。王浚发现后,要慕容鲜卑留下这八千名少女。慕容鲜卑一时吃不掉,又不想放掉。于是将八千名少女全部淹死于易水。易水为之断流。 羯族简直就可以称之为“食人恶魔”了。史载他们行军作战没有粮草,掳掠汉族女子作为军粮,羯族称汉族女子为“双脚羊”。夜间。白天则宰杀烹食。羯族对汉族的血债实在太多,在他们所建立的后赵政权中,汉族几乎到了灭族的边缘。后赵开国皇帝石勒羯族公然明定胡人劫掠汉族士人免罚,胡人有所需,可以任意索取一般汉人的东西。同时又禁止汉人称游牧民族作胡人,而称“国人”,违者斩。他的开国汉人大臣,来朝见他时,因身上值钱东西和衣服被胡人抢了,勒问他出了什么事,大臣正在气头上,说胡人抢了他,而忘了说国人。才发觉说错了话,赶紧向石勒赔罪,勒赦免了他。可以想像一般汉人当时的处境。 由于听信巫师之言,石勒对汉人其子虎更加变本加厉百倍。 他跟一条毒蛇一样,脑筋里只有三件事,一是欲,二是杀戮,三是享乐。 发男女十六万,运土筑华林苑及长墙于邺北。时逢暴雨,漳水水涨,死者数万人;石虎已有多处宫殿,还不满足,又驱汉丁四十余万营洛阳、长安二宫,造成尸积原野;修林苑甲兵,五十万人造甲,十七万人造船,死亡超过三分之二;夺汉女五万入后宫肆意变态凌杀污辱之行,其间由于负妇义夫的反抗,死者不计其数;从长安--到洛阳--再到邺城,成汉的使者见到沿途树上挂满上吊自杀的人,城墙上挂满汉人人头,尸骨则被做成“尸观”,恐吓世人,数万反抗将士的尸体被弃之荒野喂兽; 血腥屠杀和残酷的民族压迫,北方汉人锐减至六七百万,造成赤地千里的景象;人口的大量减少,土地的大量荒芜,傍之虎狼等野兽成群出现繁殖。石虎将邯郸(一说临漳以南)以南中原地区,数万平方公里土地划为其狩猎围场,创全人类有史以来的吉尼斯世界记录。规定汉人不得向野兽投一块石子者,否则即是“犯兽”,将处以死罪,被杀或被野兽吃掉的人不计其数,汉人的地位竟连野兽都不如;太子石邃比他爹石虎还要令人发指。如果说石虎是残暴荒淫的话,这个二十几岁的青年只能以变态来解释。在自己府上闲着无聊的时候就带着刀乱窜,碰到自己的侍女就把她的头砍下来,擦干净血放到盘子里面做成工艺品和部下观赏。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个恶魔竟然笃信佛教,他命令他所掳掠的汉族女子做尼姑,碰到漂亮的就先不可描述。,然后就把这个倒霉的尼姑身上的肉割下来和牛羊肉混着煮,还把这种食品赏赐给部将吃,让他们猜测是什么原料做的。冉闵灭后赵政权,一次解放被掳掠的汉族女子达二十万。这些汉族女子不是被掳去作妻作妾的。而是作为“双脚羊”一样的家畜。 (未完待续。) 一百四十九 随时随地被蹂躏。也可能随时随地被宰杀烹食。有五万多少女这时虽被解放,但也无家可归。 到了南北朝,拓跋鲜卑的拓跋焘发动三十万大军进攻宋国,居然不带一点粮草,如果掠夺的食物不能解决需要的话,就只能是“掠人而食”了。事实上他们也确实是这么干的。还有就是由于天灾或战乱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饥荒,人们为了生存而被迫以同类为食。这种现象史书常见记载,的年头都会出现吃人的惨象,即使是盛世也不能免,像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只是尽人皆知的一次。有的朝代在灾年或灾区,人肉还会公开在集□上出售北宋末年靖康之乱时,江淮之间民众相食,一斗米要数十千钱,人肉的价钱比猪肉还便宜,一个少壮男子的尸体不过十五千(不如一斗米贵)。明代万历四十五、四十六年(蔡州有人肉,惨不忍睹。清同治三、四年间(864、186)皖南到处人吃人,人肉开始卖到三十文一斤,后来涨价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时,江苏句容、溧阳、溧水等处卖到八十文一斤。 不仅是中国,就连他的家乡日本,也有一个非常著名的人物。佐川一政,别名小左,小佐是个很聪明的日本孩子,身高不足5尺1米52,而且走路一瘸一拐,说话嗓音尖细,类似女声。 小佐很自卑,或者说很有自知之明,虽然他家庭环境很好,日本繁荣的性产业完全可以解决他的性苦闷,但是自强不息的小佐仍然因为无法靠个人魅力泡到想要的良家妇女而很不开心。 小佐他爹是个很牛B的成功人士,拥有几家很有实力的建筑公司,不但死有钱,而且也是在黑白两道人脉广泛的社会名流。 小佐很崇拜他老爹,但是一直痛恨他老妈,因为他老妈在怀他的时候不慎从楼梯上摔下来,导致小佐的早产。所以小佐一直把自己不堪入目的嘴脸归咎于他老妈的不谨慎使他没有在肚子里得到充分发育。 当小佐已经成名之后追溯心路历程,声称他童年时曾得一异梦,梦见和他哥哥一起被放在锅里煮,并且被人吃掉,因为做了这个梦而引起了他的食人幻想。这种顾弄玄虚的说法毫无疑问是扯淡。 小佐最喜爱的幻想是吃掉一个高大的金发白种女人,他发现北欧女人普遍个高而且漂亮,具有所有他自己不具有的特征。 小佐在大学期间曾经半夜跑到一个德国女外教的家里爬窗户,欲行不轨,结果惊醒的女外教大声尖叫,小佐被吓跑了。这次不愉快的经历使他认识到干坏事一定要先有个计划。 小佐说他一直觉得对一个女人表达爱意的最好方式就是吃掉她。 小佐自己也知道这种想法似乎有点非主流,他曾经去找过心理医生咨询并且坦白了他的食人欲望,当这事被他爹知道了以后,他爹立刻把他送往法国留学,避免他留在日本丢人现眼。 1981年,小佐在巴黎的Censier学院开始了自己的留学生活,在学校里小佐发现了一个完美的意淫对象,25岁的德国女同学ReneeHartevelt。 小佐表现出对学习德语的极大热情,并且愿意出很高的价钱请RH做他的私人教师,在小佐证明了“俺爹有的是钱!”并非虚言之后,RH同意了。 在学习生活中他们很快成为朋友,小佐呈现出的这种毫无危险性的外貌和类似女性的敏感细腻的性格使RH很愿意和他交谈,他们甚至还一起去音乐会和画展。 6月的一天,小佐邀请RH去他的公寓共进晚餐,并请求RH为他朗诵一首他最喜欢的德国印象派诗歌。在RH离开以后,小佐趴在她刚才坐过的地方又闻又舔。 过了几天小佐又再次邀请RH去他的公寓朗诵诗歌,说希望能录下来以便日后学习。6月11日,RH最后一次走进了小佐的公寓。 小佐很细心的整了一大堆日本茶道的花样来招待RH,在宾主双方亲切友好的和谐气氛中,小佐表白了他对RH的爱,并且希望能立刻和她发生零距离接触。 RH委婉的拒绝了他的要求,小佐企图依靠个人魅力让活着的美女自愿和他做爱的希望终于破灭了。 当RH朗诵诗歌的时候,小佐走到她背后,用一支.22口径的步枪击中了她的后颈。RH一头栽到在地。 小佐剥光了RH的衣服,吃掉了。 要吃人肉,夏目三子突然产生了这个想法,自从有了整年念头,夏目三子整天的坐立难安,就连梦中也是在吃人肉的画面,每到这个时候,他的舌头就会颤抖,仿佛在认同他的观点。 吃人肉吧,吃人肉吧,这就是你要找的恶魔美食。另一方面,夏目三子又克制着自己的欲望,他强迫自己控制住,不断的提醒自己是一个现代文明中的人。 夏目三子开始许久,整天的待在酒吧里,不断的用酒精麻痹自己,希望可以借此得片刻的解脱,可是命运有一次毫不留情的捉弄了夏目三子。 去年十月五日那个夜晚是夏目三子终生难忘的梦魇,那天晚上,夏目三子如同往常一样醉醺醺的从酒吧出来,摇摇晃晃的朝着家里走去,因为阴天的缘故,周围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夏目三子强大者精神向前走去,勉强靠着远处微弱的灯光辨别方向,不就,夏目三子就发现自己迷路了,当夏目三子猛然听到了火车的汽笛声时候,才意识到自己的已经正在铁轨上,夏目三子穿过铁轨,来到了一块凹凸不平的空地上,这个时候,酒意上涌,夏目三子就躺在地上昏睡了过去。 等夏目三子新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夏目三子点燃了一根火柴,接着灯光看清了直镇上的显示的时间,那个时候已经是半夜一点钟了,夏目三子此时已经有些轻轻,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在一片墓地中,夏目三子站起身没来呢踉跄跄的想着目的走去,忽然,一直叫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牵绊了一下,夏目三子失去平衡摔倒在地,夏目三子连忙有李安然一根火柴,才发现,把他摔倒的是一个新的坟头。 忽然,一个疯狂的念头,从夏目三子的闹钟闪现,他立刻从附近找来一根木棒,然后对着那个坟墓拼命的开始挖掘,好想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挖下去,挖下去,快点,这才是恶魔需要做的事情,想解脱吗?想获得快乐吗,挖下去,挖下去,只有挖下去,你才可以解脱。 过了一个小时,夏目三子终于挖出来一个木制的东西,这就是那个声音套他找的东西,棺材。夏目三次轻轻地博取上面的昵图,那些泥土有些潮湿,并不干燥,然后夏目三子打开了盖子,接着火柴的光亮,夏目三子朝着棺材里面看去,这个的时候夏目三子有些愣住了,棺材,黑夜,这是多么令人韩怕的场景,而且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他控制不住他自己,只能一步步朝着棺材走去。 那一刹那,夏目三子,感受到了从来没有过的恐怖,在闪烁跳跃的火光中,夏目三子看到了一章贴青色的私人的连,那是一个年轻的女子,看起来最多二十多多岁,乌黑的头发,五官很不错,但是因为有已经死忙,皮肤是惨被色的,他静静地闭着眼睛,在他的脸上有一些伤痕,但是看起来并不大,脖子上的伤痕要更加大,而且还有一些黑色的学籍。她的头已经从身体上断开,手和脚也是同样的简单勉强的被拼凑在了棺材里,看到这里,夏目三子的头皮不禁一阵的发麻,夏目三子开始猜测,这坑是一个卧轨自杀的女子,然后被人草草埋在了这里,至于女子为何自杀,可能是因为他脸上的伤痕有些关系,但是这个夏目三子没有多大的关系了。夏目三子送了一口气,他掏出口袋里的这铁道,俯下身子,小心翼翼的割下了女子身上的肉,黑红色的学在夏目三子手上时间,混合着浓浓的血腥味,还散发这腐败的气息让,但是很奇怪夏目三子却陶醉其中,然互夏目三子又挑选的额歌了一些他的肉,当夏目三子昨晚一切后,她吧女子又重新放入了墓穴,夏目三子把刀放回到口袋中,同时产生了一种不安的情绪。 我这是在干什么啊!夏目三子内心在咆哮德,愣愣的看着自己手里的肉,他的良心在质问他,但是很快那种强烈的欲望又重新占据了夏目三子,夏目三子用手帕吧切下的手包好,然后把女子的灌溉盖好,把一切都还原成最开始的样子,做完这一切后,夏目三子开始朝着路面走去,打车想离开这个地方。(未完待续。) 一百五十章 进门以后,夏目三子拉好窗帘,迫不及待的把手帕打开,里面散发出一阵阵腐败的味道,夏目三子慢慢取出来里面的人肉,他先是将那片烤肉放到火上烤,肉片一点点的熟透,其实这个肉已经开始腐烂,要是在常人闻起来是令人作呕的,但是在夏目三子心中去格外的美味,散发出的香味令夏目萨尼发狂,他口中的恶魔直射已经不停地开始跳跃如东,口水顺着嘴角不断的流出来,他也再也无法克制心中的欲望,无法忍受眼前的诱惑。 夏目三子一口将烤到板书的肉片吞了下来,现在的他就像是一个完完整整的恶魔,沉醉在无以复加的满足感之中,他简直无法相信世界上有如此美味的东西,这真是个伟大的奇迹。 恶魔最喜爱的美食终于被他找到了,夏目三子简直不敢想象之前是如何去吃那些平庸的作呕的食物,他的舌头再也离不开这个美味了,紧接着,夏目三子又开始恒指那几片肉,细目三子细细的觉着嘴里的肉,那仿佛是电极板的阵阵快感没让夏目三子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令他忘乎所以,所以夏目三子一个人在屋子里尽情的欢呼雀跃着,当带回家的东西都进了夏目三子的肚子里了的时候,夏目三子才意识到已经吃饱了。 “天哪,我居然吃饱了”夏目三子惊讶的感叹道,这么多年,他一直处于一种不正常的饥饿感中,肚子没有办法产生饱腹感,反而是异常的饿,一直保持了很多年,每到晚上的的时候,夏目三子都会因为这个饥饿感而睡不着,不断的翻着身子,但是这一次不同,他感到了报账的感觉,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在食物上获得了满足。 第二天,夏目三子用整整一天的时间待在家里,他显示来到了地下室,然后花钱买了冰箱等东西,然后将冰箱运到了地下室,这里就是他的人肉储藏室。 夏目三子拿起铁锨,然后把他的床搬开,开始挖掘起来,在他的床下挖了一股大坑,并再肯定个四周铺好了模板,这样夏目三子就可以将那些美味的人肉放在那里了。之后的日子里,夏目三子开始一段很不寻常的日子, 在昆虫界有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怀孕的雌蜘蛛会吃掉雄蜘蛛,这是因为因为雌蜘蛛生育后代之前一个星期左右就不会再外出觅食,而后代出生后还会在至少一个星期时间里会日夜守护着后代。而蜘蛛在最多两天之内就会进食,就像人一样,经不住饿,但在哺乳期的雌蜘蛛,会有超强的毅力去忍受饥饿,而在此同时,雄蜘蛛会外出觅食,为雌蜘蛛充饥,但这都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问题,而在生育后代时又特别需要营养来解决后代的种种问题,还得要照料后代。 当然,雄蜘蛛是没有办法去捕获这么多的食物来,为雌蜘蛛补充营养的,所以就雄蜘蛛就会用自惨的方式,为雌蜘蛛补充营养,它首先会咬断自己的足,当所有的足都被雌蜘蛛吃了之后,雄蜘蛛也炎炎一息了,这时雌蜘蛛才会把雄蜘蛛吃掉。 而夏目三子这个时候,就无限的渴望人肉,他的脸色逐渐开始红润,就连脸上的绿色都慢慢淡了下去,整个人都散发着活力,他开始产生一个想法,就是血肉,可以带给他新生,夏目三子开始百度相关的资料,发现了一个想法和他一样的女人,隔着几百年的历史,夏目三子都爱上了那个叫做瓦妮沙的女伯爵。 瓦妮莎女伯爵是匈牙利人。是一个匈牙利的贵族女性,出生在一个匈牙利最富有也最有影响力的家庭。就象那个时候欧洲大部分的贵族王朝一样,她的家族也被由近亲通婚导致的精神病所困扰。瓦妮莎的亲人都不太好,因他的姑姑是一个以为自己有着双重写性别的女人,而她的叔叔又是一个精神分裂多大十几个的人,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说仍旧匈牙利最富有的家族,最小的时候,瓦妮莎就受尽了宠爱,因为他聪明能干,很多人都重新鹏月的宠着瓦妮莎,让瓦妮莎变得自傲又自私,而且还有强大的控制欲。 瓦妮莎婚姻并不幸福,但是却让她的地位更加高了起来,她嫁给了另一位伯爵,那是一个战争英雄,在瓦妮莎小时候 她见过一个很残忍的景象,在他小时候,她的父亲带着她去看了一次表演,那就是一次对一个背叛的吉普塞人的处刑过程。那个可怜的吉普塞人被塞进一头被活活剖开的马的腹部并且被缝在了里面。这次处刑是公开展示的为了讨取到场的贵族们的愉悦。在刽子手的脸上并没有浮现出丝毫对受刑者之死的同情和怜悯。这次事件让瓦妮莎明白了一件事---正是这件事使她残忍的个性开始萌芽----杀一个平民根本无须受罚和担心受到报复。 在她二十出头的时候,瓦妮莎可能是出于无聊,慢慢发现了折磨仆人所给她“带来的快感”--如果你这么称呼的话。没有任何证据说明为什么她对于他人的痛苦有着如此大的快乐,但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证明她确实非常消受。在她的那些女仆人中,她所锁定的目标是那些青春期的少女。她先是用烧的发红的钳子把她们的身体撕裂,把她们放在火上烤,或是用一种叫用沾满油的纸条夹在受刑者的脚趾间,的刑法来折磨她们(用沾满油的纸条夹在受刑者的脚趾间,然后点火,而瓦妮莎本人则在旁边观赏受刑者痛苦的尝试踢走那些火星 她也曾经把那些女孩的头撕成两半(就是用工具把她们的嘴硬撬开,不断扩大角度直到她们折断颈部而死)在她不那么BT的日子里,她只是强迫那些女仆们赤身裸体的在成群的男人面前做家务活。 随着她的年龄不断增长,她对那些无辜的年轻女性的血肉的渴望愈发强烈了。她发明了许多新的折磨手段,象一种叫“甜蜜的痛苦”,就是把一个少女涂上蜂蜜然后抛置于野外,任凭昆虫和食腐动物吞食。还有一种叫“水之痛苦”,就是先把一个少女扒光,浸在0度的冰水中,并且不断从头上浇冰水直到受刑者活活冻死。在她丈夫死后,她更加变本加厉,并且因为她容颜衰老而开始了传说中臭名昭著的“血浴” 当一个女仆在给她梳头时不慎扯掉了她几跟头发,瓦妮莎狠狠地煽了那个女仆几耳光,下手之重导致女仆的血都溅在了她自己的脸上。当她想去把血擦掉时,她发现被血碰到的皮肤变的光滑和白皙了,就象过去一样。她向她的几个帮凶咨询。三个女巫让她相信处女的血就是传说中的活力之泉,让在其中的沐浴的人找回青春。她于是下令割断那个女仆的喉咙并将鲜血倒入一个巨大的桶中。瓦妮莎就在还温热的血中沐浴。于是,一场恐怖的仪式开始了:上百的少女被绑架,带到Elizabeth的城堡,并且被抽去血液。Elizabeth还经常啃咬那些少女的脖子,从那创口吸取鲜血,撕吃肌肉。她更是向德国的铁匠订购了全套的处刑工具;于是不久之后,在她度过了她大部分成年时光的Csjethe城堡的地下室,一座规模宏大的处刑室建成了。除了那著名的血浴之池和铁处女以外,还有刺之牢笼和吊在天花板上的铁刺球。少女们被放在刺笼中,并且被烧的发红的拨火棍逼迫,直到她们自己把自己穿在了那些铁刺上。其他人则被放在那个刺球中(空心,但是内部有朝向球心的铁刺),那个刺球被推动后象钟摆一样不断做单摆运动直到关在里面的少女的身体被完全撕碎。哦,对了,那个刺笼底下还有个口,处刑之时Elizabeth会站在笼子下面,这样就可以享受一次血之淋浴了。 瓦妮莎的恐怖统治持续了很多年。伤亡数字已经上升到了三位数,这是后来被从女伯爵的写字台上找到的花名册所确认的。死去的少女的尸体或者被烧毁,或者被埋到了城堡下面,或者抛于野外任野兽吞食。恐怖的震波穿透了邻近的乡镇,但是没有人敢站出来揭发女伯爵的兽行。就连那些本应该为维持和平和公正负责的神职人员也都保持沉默。 但是就算是一个极有权势的贵族也不可能滥杀多达600人而安然无事。在她马拉松般的屠杀的末期,女伯爵开始变的草率了,她随意将受害者尸体扔出城外让野兽吞食,或者让神甫把受重伤的少女活埋。但是,对她的暴行所采取的直接行动一直没有被施行,直到她已经把周围城镇所有的少女”耗尽“,开始将魔爪伸向那些较低级的贵族妇女(未完待续。) 一百五十一 瓦丽莎建造了一个虚假的学校,专门用来欺骗那些贵族出身的少女来她的城堡并承诺对她们进行教育,仅仅是为了把她们折磨至死。 一个神父最后终于向匈牙利的马提亚王通报了此事,后者开始对女伯爵的所作所为进行调查。当他们到达城堡时,他们所见到的场景比他们预计的要可怕的多:一个死去的少女倒在门厅,另一个已经奄奄一息了,全身被刺满了洞。另外一些则被吊在地下处刑室的天花板上,象被消化过的死鹿一般,而她们的血则倾注在了那个现在已经成为传说的血浴之池。50多具尸体被从城堡地下发掘出来,而那本在瓦丽莎桌面上发现的花名册,则列着被屠杀的650位少女的名字。女伯爵的三个女巫同谋被抓去了,而女伯爵本人则被关在了自己的城堡中。 1610年,女伯爵和她的同伙被带上了法庭。三个女巫在长时间的严刑逼供后终于坦承了全部罪行,但是她们试图减少她们在这次恐怖事件中的重要程度。在17世纪的匈牙利,监狱中的犯人是不可能获得假释的。三个人都把罪行推到了一个在审判前几年就死去的同为女伯爵同谋的女巫身上。超过200个证人被传唤到法庭,但是大多数人都只能提供一些道听途说的消息做为证据。但是,这些供认还是和马提亚王和他的士兵所亲眼见到的恐怖景象一样,为法庭对女伯爵的定罪提供了足够的证词。瓦妮莎本人则没有出现在法庭上,也没有承认任何罪行。 这里我必须小小的离题一下,瓦妮莎不能出庭的原因不是出自她自己的选择,事实上,她一直恳求逮捕她的马提亚王替她开脱罪责。但是,对她来说很不幸的是,马提亚王和她并没有利益关系,将她的审判安排成向大众公开。虽然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她的罪行,我们还是得注意到她并没有被允许出席她自己的审判并为自己辩护。 她的同谋比较惨些,没有受到恩惠和宽恕。手染基督徒之血的邪恶女巫,被用烧的发红的钳子扯掉了所有的手指,在她们被扔进火堆之前。另一个则被砍头并且尸体被穿在了树桩上还有一的女巫,则在迟些时候被砍头。 由于受她的贵族出身所保护,瓦妮莎并没有和她的同谋一样下场悲惨。不过她的堂兄在1611年判她永远不得踏出她自己的城堡一步。 所以夏目三子也相信,人肉可以给他带来健康,之后的日子里,只有夏目三子见到人两眼就会射出贪婪和兴奋的光芒,他们仿佛就是一道无比美味的大餐,究其实那些十四五岁的少男少女,更让夏目三子垂涎欲滴。 该怎样把这些美味的食物带回到家中嗯?他们可不会人有人宰割,因为他们又不是尸体,那么,夏目三子决定让他们变成尸体,夏目三子准备了大量的麻醉药,然后寻找目标,准备杀死。 十天前,也就是四月二十八号,夏目三子找到了一个绝佳的猎物。年轻,这两个字代表着活力,但凡年轻的,就多了一份独特的魅力,在一辆货车上,夏目三子看到了一股是一个并膝端坐的少年,虽然身.上还透着一股乡村人的土气,但不得不说,他非常俊秀。 夏目三子感觉我的舌头兴奋地蠕动起来,口水电流到了嘴边。夏目萨尼自已经看出他是独自旅行。等到火车停下以后,夏目三子快速走到了站台,少年下了车。他在车站徘徊了一会儿,然后向着安心宁静花园园走去。他一个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呆呆地看着倒映着路灯的湖面,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这真是天赐良机,周围看不到半个人影,夏目三子用麻醉剂浸湿手帕,悄悄地靠了上去。步年老无防备,仍旧在望着湖面出神我猛地从他身后抱住他,用手帕死死地无助了往他的鼻子,少年根本不会想到自己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毫无防备,但是因为年轻,少年力气很大、少年剧烈地反抗,但麻醉药很快就让他昏迷了过去。夏目三子抛起少年、快步走出了公园,然后和旁边的人解释说这事自己喝醉酒的朋友。 “怎么喝了这么多酒,醉醺醺的成了这个样子,都回不去,还要我背着你,真是越来越调皮了,现在的孩子太不懂事了,居然喝了这么多酒,”夏目三子抱怨的说道,用来掩饰自己的行为。 夏目三子将门锁好,把少年流了下来,在灯光下仔细地打试行他。他的确是个完美的猎物美中物,年轻而又美丽。我将一把锋利的尖刀用力朝人了他的肚子中。 有一种说法,胎记的位置与命运介绍!胎记的位置与命运每个人的胎记存在于人身上都有它特别的存在意义,遗世独立,是寂寞的也是感性的,有些胎记给主人带来厄运,有些胎记让你好运不断,那么我们来看看胎记的位置与命运究竟是如何影响的!胎记的位置与命运介绍,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带来好运的胎记,一是带来霉运的胎记!胎记的位置与命运:带来好运的胎记屁股下胎记代表衣食无忧在屁股下生有胎记,是“含着金锁匙”出世的富贵命,处处受尽他人欢迎,做事得心应手,是一世衣食无忧的上品格。背部正中胎记代表着福如东海胎记生在背部正中间,喻意一生有少贵人相助,逢凶会化吉,老年更是儿孩满堂,安享福缘。颈后中侧胎记表示感情不顺颈后中侧若生有胎记,代表感情经经常会遇到波折,感情容易受对方欺骗而导致情迷心碎,但痛后仍未知惊,依然在情场上屡次碰钉而不顺。脚后跟上的胎记表示会有恶运缠身,脚后跟有胎记,如果是黑胎记代表恶运连绵,头头碰着黑,总之是运滞,难以解开困局!如何逆, 转命运呢,那只有去掉这个黑胎记,才能平安,而其中有一种胎记,就是月牙形的胎记,拥有这样胎记的人最终难得善终。 那个男枪的男子全身剧烈的颤抖着、他的身体就不动了、脸色泛音、、他死了。夏目三子看着年轻男子,心中已经没有半分了愧疚,他轻车熟路的吧少年的尸体放进了床下的储藏室 为了能够好好享用这不可多得的美味、夏目三子制定了一套完美的计划,为了完美的品尝少年身体的各个部分,鼻子廉价舌头,每一个地方都让夏目三子如痴如醉,那种味道,简直让人无法决绝,吃饱以后,夏目三子把少年重新放入冰箱,然后饱腹感让他睡了一股好觉。。、我就进入香熏湘雅臻 第二天早晨起床后、又美美地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可是、那天晚上发生的事让夏目三子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上天啊,给他开了一股残酷的玩笑,或者这就是恶魔对他的折磨。 这样一个残酷的玩笑! 那天晚上,按照制定的计划、夏目三子要吃掉少年的手儆啷,夏目三子拿者钢锯贪婪的割掉了的腿脚储藏室中的尸体、思索着先食用哪里比较好。无意中,夏目拉起少年的右脚,忽然、夏目三子就想出点电一般跳丁起来色的图案、准确的说,是一个红色的月牙。 宋君心看到这里惊讶起来,而且惊慌失措的丢下了稿件,以内她记得,夏目三子的弟弟,夏目二一,他的胎记正是那个月牙形状,岂不是…… 应该已经意识到了、没错、这个图案就是夏目三子弟弟右脚上的,当时给夏目三子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所以我一眼就认了出来。这是多么残忍恐怖 夏目三子餐桌上的美味竟然是自己的亲弟弟。夏目三子连忙找出了少年携带的包裹、在里面找到了四五本笔记、外在阿西专到了夏目二一的名字。邢正是我弟弟的名字。 通过阅读笔记我得知,弟弟非常向往都市的生活、于是俞偷来到东京找夏目三子‘: 哥哥,你现在一定过得很好吧,听母亲说你成了一位诗人,听起来真让人骄傲,可惜我还没有看过你写的诗句,哥哥我喜欢画画尤其是喜欢梵高的作品,我看过的他的向日葵的作品,这些简单地插在花瓶里的向日葵,呈现出令人心弦震荡的灿烂辉煌。以重涂的笔触施色,好似雕塑般在浮雕上拍上一块黏土。黄色和棕色调的色彩以及技法都表现出充满希望和阳光的美丽世界。所以我想去找你,在大城市里学更加专业的画画,哥哥等我把,我马上就要去找你了,等待我把,见到我,你一定很开心 恶魔之花带走了胖子和二狗的生命,恶魔之脚则让收藏家付出了生命,而恶魔之舌让夏目二一死在了自己的哥哥夏目三子手里,范无收集起了三件恶魔物品交给了阎王,毕安也结束了他捉拿散鬼的惩罚。(未完待续。) 一百五十二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江流儿手里把着一只烤鸡,然后在饿鬼道上悠悠闲闲的走着,饿鬼在江流儿身边来回游荡着,但是碍于江流儿的法力,始终不敢过去,偶尔有按耐不住的饿鬼冲到江流儿身边,也会被江流儿随意拿起酒壶一挥,顿时饿鬼便潇洒。 “酒也空,色也空,酒色也空空财也空,气也空,财气也空,南无阿弥陀佛。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我只修心不修口”江流儿一边嘴里念叨着,一边摇摇晃晃的走去。 远处有一个散鬼看到了江流儿,和那些饿鬼不同,这个散鬼已经游荡了很久,要比饿鬼强大许多,散鬼在空气中闻到了酒肉的闻到,散鬼朝着味道散发的地方飘去,却发现了一个活人,在黄泉路,鬼怪是常客,活人倒是稀奇许多。‘ 鬼有鬼法,人修人术,凡人若是得到了修行的能力,自然也有法子来到黄泉路,但是黄泉路鬼怪众多,一不小心就会变成其中的一员,更何况对于鬼怪来说,这可是大补的东西,于是散鬼看到江流儿后异常兴奋,朝着江流儿冲了过去,然后便准备下手,但是那散鬼还来不及如何,突然一个白色的东西从眼前晃过,他便烟消云散了。 “一千二百一”毕安说道,自从他被惩罚到黄泉路捉拿散鬼,这已经是第一千二百一个,毕安摇了摇手中的振魂幡,白色的振魂幡周围散发着黑色的阴气,以及挥散不去的血腥味,毕安举起振魂幡,朝着周围抖了抖,周围的黑气开始慢慢的旋转起来,然后开始朝上飘去,最终化为了一团白气注入了振魂幡。 “你是第十层的和尚?”毕安问道,江流儿笑着点了点头,然后把腰间的葫芦取出来,朝着毕安扔去,毕安接到后打开葫芦,里面的酒醇香四溢,比孟婆的孟婆汤强了许多。 “我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便来看看你,我只呆半刻”江流儿看着毕安,他是和尚,而且是有佛缘的和尚,自然不同凡人,也早早发现了自己是镇域鬼的事情,不过,他要在自己成为镇域鬼之前,来完成一件事情,毕竟他不确定他苏醒的时间,只有进入虚无的境界的时候,他才会极起前生今世,也只有在出窍的时候,才能再入这黄泉界。 “她和你一样,都不是普通的命格,就算是为了捉拿你,我们也不会伤害她,你大可放心,只是,其实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从刚苏醒的时候就开始远离她,以你的修为,说不定会活尽这一生才会入地府,你既然已经跳出了自身,又何必返了回去”毕安不解的说道,他之所以这么悠悠闲闲的捉拿散鬼,而范无也去找了那地府遗留在外的三件东西,无非就是因为第十层的镇域鬼的和尚是个有修为的人,自然会入地府,不必麻烦他们,却没想到这个和尚自己找了过来。 “头上神佛时常在,因果循环报应来”江流儿把葫芦收起,然后又开始返回,他衣衫褴褛,拿着酒壶,吃着烤肉,根本不像一个和尚,但是谁能想到,就是这个和尚,在唐朝的时候,确实能掀翻风雨的人物。 江流儿是一个和尚,从小住在京城旁边的白马寺,然后作为和尚,江流儿当然要做到不问俗世,六根清净。不过除了江流儿意外,寺里的师兄们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毛病。 大师兄喜欢看皮影戏,每次师傅让出去买东西,大师兄都会留到集市上去看一段皮影戏,皮影戏的戏主刚开始时不太喜欢大师兄的,因为大师兄从来不给钱,而且一个光头和尚在哪里,总会影响,但是后来大师兄开始吧佛经里的四大爱情故事抄了出来送给了皮影戏的戏主,皮影戏的戏主编改变了态度,对大师兄好了很多。 大师兄尚且如此,其他的小师弟就不用说了,二师兄喜欢赌钱,也是赌钱的好手,也许是每天敲木鱼敲多了,二师兄的手格外的灵巧,摇起筛子来更是生龙活虎,为了避免被赌坊老板追杀的危险,二师兄赌钱的时候不会多赢,每天赢一把青菜钱,剩下赢到的便扔给了门口的小厮,时间长了,赌坊的人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不在管他赌钱的时候一些小九九。 三师兄喜欢唱戏,“一曲贵妃醉酒谁人听,醉于深庭今朝酒醉何时醒,长夜落雨未添衣,霜寒不侵意长醉不醒,一曲游园惊梦谁人听,游园踏景回首一路梦蝶惊,唱罢恍见他身影,怎知戏外戏里,秋替冬夏风沙敲过绿瓦,世事繁杂百年弹指一刹,三千落花堪掬一杯清茶,檐下与谁将此朝来话,一曲贵妃醉酒谁人听,醉于深庭今朝酒醉何时醒,长夜落雨未添衣,霜寒不侵意长醉不醒,一曲游园惊梦谁人听,游园踏景回首一路梦蝶惊,唱罢恍见他身影。怎知戏外戏里 一曲贵妃醉酒谁人听”一曲咿咿呀呀的靡靡之音。 整个寺庙里,只有江流儿做到了六根清净,因为江流儿听不清楚,所以三师兄也最喜欢江流儿,因为只有江流儿能做到听他的靡靡之音,但是谁也想不到,就是这个最听话的小师弟,却成了最癫狂最仿瓷的一个人。 江流儿还小,睡前还要师傅缠着讲故事,有一天,白马寺的主持讲述了这么一个故事:“相传佛陀在世时,有一天托钵行化,在路上遇见一个很活泼的的女孩子,与一班小孩子在路中堆沙嬉戏,她远远看见释迦佛率领弟子们鱼贯而来,她就半开玩笑半认真的用双手从地上捧了一棒土沙,走到佛陀面前,往世尊钵内一放,世尊居然接受她的沙土供养,大弟子舍利弗实在看不下去,心想这女孩岂有此理,怎么可以用沙土向世尊开玩笑。在路上实在忍不住,就问世尊道:“世尊,刚才那个女孩子,把沙土放进你钵内,你为什么让她胡闹?”世尊微笑的说:“你们不知道,此女千百年后,因缘成熟,要在东震旦国为王,这时如不受她沙土供养,她将会破坏佛教的,这样让她种此善根因缘,她将来做皇帝时,会保护佛教弘扬佛法的。” “她可以用沙土供奉佛祖,我可不可以”江流儿问。 “不行”主持说 “是因为沙土不可以供奉佛祖吗?”江流儿问 “对的”主持说 “那为什么她可以”江流儿问 “因为是她”住持说 江流儿没有继续问,他在心里默默的感叹着小姑娘的好命,同时也嫉妒的想,要是有一天遇到这个小姑娘,一定要让她不如意一下,不然对其他人来说就太不公平了。 在七月,彗星出现于西方,光辉极为灿烂,尾巴有二十余尺长,历时三十三日才消失。半夜起床,仰视天空,在彗星华严之美下,颇起敬畏之心。史书上如此记载着,其实那天什么都没有,天上和往常一样什么区别都没有,只有庙里发生了变化,庙里来了个女人,不对,进了庙里就不能这么说了,应该是庙里来了一个尼姑。 史书上写了这么个故事,有一个叫做薛怀义原名冯小宝,本是同官县(今陕西铜川)街头卖膏药的小贩,后来因为在街头帮人打架误伤人命,为躲避官府的缉拿,潜逃到洛阳,在白马寺出家当了和尚。 唐太宗死后,武媚娘武则天作为太宗的嫔妃,都被送到感业寺出家为尼。白马寺和感业寺只有一墙之隔,而且两寺同饮一井水,有一天,武媚娘和冯小宝在井台相遇,武媚娘打不动水,正在为难。这时,身材高大,健壮有力的冯小宝也来井台挑水,帮助武媚娘打好了水,还给挑着送到了尼姑庵的大门口,然后再自己去挑水,于是二人就认识了。 和尚和尼姑都是戒吃荤腥的,冯小宝半路出家当然戒不掉。有一天,冯小宝又来井台挑水,有一只山鸡口渴,落在井沿儿找水喝,冯小宝看见了,悄手蹑脚靠上去,一扁担打死了。好肥的一只山鸡,冯小宝决定把山鸡吃掉。他的水也不挑了,捡来一堆柴火,到前边树林子里,笼火烤鸡去了。 偏巧这一天,武媚娘也来井沿儿挑水。井台上只见冯小宝的水桶不见人,武媚娘四处看了半天,附近也没有冯小宝的踪影。这时,顺风刮过来一股烤肉的香味儿。武媚娘自从离开后宫以后,就再也没有吃过肉。这肉味儿好香啊!是从哪里飘过来的呢?不远处的小树林,不是还在冒着一缕清烟吗?一定是在那里。这样想着,就身不由己的朝小树林走去。 武媚娘看清了,正是冯小宝在火上烤肉,不知烤的是什么肉,反正是香味儿直往鼻孔里钻,过了一会儿,肉烤熟了,冯小宝从火上取下烤得焦黄的鸡肉,扯下一条大腿儿咬了一口。 (未完待续。) 一百五十四 三师兄喜欢唱戏,他的别名叫做牡丹,只不过自从他哑了以后就再也不能唱戏了,不过民间却流传了一个故事,一年冬天,武则天突然兴致大发,带着妃嫔、宫女到上苑饮酒赏雪。此时大雪刚停,只见那假山、凉亭、小桥、长廊一切景物都穿上了洁白的素装;各种花草树木虽说枝叶凋零,但经雪打扮,犹如银枝玉花,显得格外美丽。偶尔飞来两只小鸟压下枝条,撒下团团白絮,好似一只只飞舞的蝴蝶。 武则天看得入了迷,没想到雪景竟是如此壮丽。突然,她发现在白皑皑的雪堆里,仿佛有一簇簇燃烧、跳跃的火苗。仔细一看,原来是盛开的红梅。武则天真是高兴极了!随同赏花的妃嫔们一看皇帝如此欢喜,都争相敬酒。有个妃嫔临时起意,说:“圣上,梅花再好,毕竟是一花独放。如果您能下道圣旨,让满园百花齐开,岂不更称心愿吗?” 自称“圣神皇帝”的武则天当即挥毫写下一首诗,并吩咐宫女将其焚烧,以报花神知晓。 宫女把武则天的诏令焚烧以后,吓坏了百花仙子。仙子们赶快聚集一起,共同商量对策。桃花仙子胆子最小,并不想惹怒武则天,有几个小花仙子也怯生生地附和着。牡丹仙子不同意她们的意见,不想就此妥协。这时天色快亮,众花仙看牡丹仙子决心已下,只好匆匆散去,各自开花去了。 晨曦初露,武则天一觉醒来,醉意全消,这时听到捷报——百花全部开放了!武则天一听大喜,她急忙走出皇宫,举目一望,满园的花真的全部怒放了,绚丽多彩,争芳斗艳。 这时,满朝文武百官都纷纷跑来,观看奇景。武则天面对众卿,看到花丛中唯有牡丹未开,一股怒火油然而升。当即下令将牡丹全部焚烧,一株不留。武士们领旨后,马上点柴引火,扔入牡丹丛中。牡丹仙子看着一片牡丹将毁于一旦,悲愤万分。 这段故事历史上也有记载,虽然没有民间那样的神神怪怪,但是有透露着一些神迹,相传,武则天有一次想游览上苑,便专门宣诏上苑,“明朝游上苑,火急报春知。花须连夜发,莫待晓风吹。”当时正值寒冬,面对武则天甚为霸道的宣诏,“百花仙子”领命赶紧准备。第二天,武则天游览花园时,看到园内众花竞开,却独有一片花圃中不见花开。细问后得知是牡丹违命,武则天一怒之下便命人点火焚烧花木,并将牡丹从长安贬到洛阳。谁知,这些已烧成焦木的花枝竟开出艳丽的花朵,众花仙佩服不已,便尊牡丹为“百花之首”。 故事就是故事,其实牡丹就是白马寺的三师兄,所谓的焦木开花,是因为就算被毒哑,三师兄也不帮助媚娘,江流儿有些不懂,明明当初大师兄,二师兄,都没有三师兄追媚娘追的殷勤,但是偏偏属三师兄反抗的最厉害。 “在寺里你待我很好的,我现在只是想让你出来说句话”媚娘看着别名牡丹的三师兄,一双美目楚楚可怜,但是三师兄毕媚娘更楚楚可怜,一个大男人哭的稀里哗啦,就是摇着头。 大师兄也摇头,被戳瞎了,二师兄也摇头,被砍断了手,轮到江流儿,听不太清楚,所以没点头也没摇头,只有江流儿安安全全活到了现在。 女人不能当皇帝,三个师兄都这么觉得,他们可以为媚娘大打出手,也可以偷白马寺的香油钱去买胭脂水粉哄媚娘开心,但是唯独媚娘想当皇上这件事情上,却表现了一直的反对。 但是媚娘还是当上了皇帝,毕竟反对他的只是三个和尚,而传言佛祖下凡的江流儿还有德高望重的住持都站出来说了武代李兴的话题,谁最大?皇帝最大,比皇帝还大的呢?就是天,天命不可违,三个师兄后来在白马寺里圆寂了,都留下了三颗舍利,唯有江流儿和住持被焚烧的干干净净。 大师兄和二师兄还有三师兄,前世都是女人,为了钱财则陷害佛陀,但是因为他们又无意间帮助佛陀宣扬了佛法,所以然他们入世一遭,来帮助媚娘磨炼,一遭之后,他们已经成佛,完成了圆满。 大师兄的前生叫做战遮,是一个戏子,当年佛陀说法,收到了百姓的欢迎。在佛陀这样说法以后不久,舍卫城的婆罗门诸外道眼见佛陀的僧团势力有如日月之光地增大,他们心中嫉妒的火焰炽烈地燃烧着,他们计划着一定要中伤佛陀而后才称心如意。计划的结果,他们用金钱财帛买动一个名叫战遮的少女,叫她跟随舍卫城的信众到祇园精舍听闻佛陀说法,有一次听法回城中以后,战遮女又穿着美丽的服装,手执鲜花,向祇园精舍而去,她偷偷地住宿在外道的修道院中,第二天早晨,舍卫城的民众往祇园精舍礼拜佛陀,正当他们到达祇园精舍的时候,战遮女就从祇园精舍的方向对面走来,大家为她问候早安,她回答说,她昨天是住宿在祇园精舍的香殿之中。战遮女这么回答后的七八个月,腹部用带子在内衣中系着一个小木盆,有一天正当佛陀在法座上说法的时候,战遮女打扮妊妇的妖态,也加入在听众之中,正当佛陀说法时,她突然从大众中站立起来对佛陀责问道:“你说法的辩才倒是无碍,但现在我要问你,你既和我发生夫妇的关系,为什么到现在还不替我建造产室?你舍弃我不顾,真是一个没有情义的人!”战遮女这么说后,听众之中就是信仰很深的人,也都大惊失色,佛陀却威严不动地闭目坐在法座之上,就在这时候,战遮女系在身上的木盆忽然扑通一声往地下一落,恶毒的计谋揭穿以后,她这才羞惭得抱头鼠窜地往祇园精舍的外面逃奔,佛陀仍然像没有事似的继续说法。 (未完待续。) 一百五十三 “什么肉,香吗?”武媚娘忍不住地问。冯小宝忽然听见有人说话,当时吓了一跳,回过头一看,见是武媚娘,就不好意思地笑了,说:“鸡,野鸡。落在井台上喝水,抡起扁担,只一下,哈哈哈……”说着,撕下另一个鸡大腿,递给武媚娘,说:“你敢不敢吃?香极啦!”武媚娘接过来,大口大口地吃起来。从那以后,冯小宝三天两头不是弄一只鸡,就是弄个狗大腿儿,偷偷送给武媚娘。武媚娘抢着去井沿挑水,也就是去和冯小宝相会。 其实也是不对的,到了现世以后,江流儿看着书上乱七八糟的记载总是很头痛,喜欢打架的是五师兄,喜欢倒卖东西的七师弟,至于那个冯小宝则是大师兄养的狗,大师兄姓冯小宝,他的狗跟着他姓,小名小宝。 不过吃肉这一段倒是的确存在,而吃肉的则是江流儿,没什么戒不戒的,只要擦干净嘴上的油,默默的说几句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没有人会怀疑村下丢的鸡会进了江流儿的肚子里。 江流儿提着村下三姑四处寻找的鸡走到了树林里,把黄泥包在鸡外边,加入独特配料,用火烤制,烤出的鸡奇香扑鼻、美味无比。 树林里刮飘着肉的香味,江流儿一边翻着肉一边扇着扇子烤肉,这个时候庙里新来的小尼姑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小尼姑的名字很六根不清净,叫做媚娘。“你在靠什么肉啊?闻起来好香,告诉我呗”媚娘说道,江流儿举起烤肉让媚娘看了看,然后一脸自豪地说:“叫花鸡啊,好吃的紧” “闻起来的确不错,今天的云好白”媚娘看着江流儿说道,江流儿看着媚娘点了点头。 “今天的树,也挺绿的啊”媚娘说道,江流儿点了点头。 媚娘不在说话,瞪了江流儿一眼走了,其实如果你能看到他们内心的话,对话应该是这样, “这肉闻起来好香,今天的云其实没啥变化,我只是想问能不能给我迟一点肉” “不行” “这肉闻起来真的好不错,今天的树我也没看出变化,我还是想说能不能让我吃一口” “不行” 媚娘怒气冲冲的走了,后来的她,怎么说,全天下的鸡都归属她,可是她还是很想念小和尚的叫花鸡,虽然她并没有能吃上一口,江流儿看着怒气冲冲的媚娘,心中很开心,因为他终于完成了自己要做的事情。 没错,眼前的媚娘,就是佛将里那个捧着沙土给佛祖的小姑娘,江流儿立志于要让小姑娘不如意一会,奈何小姑娘到了寺庙以后,大师兄不看皮影戏了,二师兄也不赌钱了,三师兄的戏曲也突然变的能听了,小姑娘事事顺,终于今天,江流儿让他不如意了一会,江流儿回到了寺庙,看到小姑娘蹲在寺庙外哭。 “你哭了啊,早知道我就给你一口了,不过,其实我还是不想给你”江流儿一边剔牙一边说道,媚娘狠狠的瞪了江流儿一眼“总有一天,我会有很多的鸡,到时候一个也不给你” 这个想要很多鸡肉的小姑娘,以后得到的,远比她想要得到的更多。 “你别哭了,我会把天下的鸡给你的”江流儿被小姑娘哭的有些心烦,走到了住持的房间,住持这个时候正在很忧愁的看着这个月的香火,白马寺一年不如一年了 “我们可以用沙土供奉佛祖了”江流儿说,住持鼻子一抽,连最小的弟子都知道寺庙里过的不好了,做为住持他真是太失败了。 “那个小姑娘”江流儿指了指媚娘,住持看着媚娘发愣,有些不可思议的看了江流儿一眼,但是江流儿没有说话,住继走了出去,住持看着手里的账本,然后他做了个决定,他吧寺里所有的财产都拿了出来开始抄写东西,抄的不是经书,也不是乞讨的文章,只有一句话: 三李过后,武代李兴 然后这张纸被拿来垫桌脚,擦屁股总之干什么的都有,于是住持又不知道去哪里搞了点钱,重新抄了一份,这次的那份就作用很大了,这次朝的内容很直观就能看懂 李家的人当三次皇帝以后,就要有一个姓武的女子当皇帝啦这件事情只有江流儿和住持知道,他们是这么以为的,事实上大师兄在投钱看皮影戏,二师兄在赌坊赌钱,三师兄则是纯属运气好无意碰到的时候,都发现了住持在抄书,至于媚娘,她也应该知道吧,不然不会到了后来,师兄们才知道,媚娘的名字叫做武则天。 关于这一段,历史上也有记载,太宗之世有:“唐三世之后,则女主武王代有天下。”太宗尝密召淳风以访其事,淳风曰:“臣据象推算,其兆已成。然其人已生,在陛下宫内,从今不逾三十年,当有天下,诛杀唐氏子孙歼尽。”帝曰:“疑似者尽杀之,如何?”淳风曰:“天之所命,必无禳避之理。王者不死,多恐枉及无辜。且据上象,今已成,复在宫内,已是陛下眷属。更三十年,又当衰老,老则仁慈,虽受终易姓,其于陛下子孙,或不甚损。今若杀之,即当复生,少壮严毒,杀之立仇。若如此,即杀戮陛下子孙,必无遗类。”太宗善其言而止。 在唐太宗时代,社会上出现了一本《秘记》,里面说:“唐代在三世之后,将有女主武王取代其天下。” 太宗皇帝就召来李淳风,让他细访此事。 李淳风说:“我据天象推算,此事的征兆已经形成了,这人已经出生,而且就在陛下的宫中。从现在开始算起,不过三十年,她就要据有天下,几乎要把唐朝子孙诛杀殆尽。” 太宗说:“把宫中那些可疑的人都杀了,你看如何?” 李淳风说:“这既然是天意,就没有逃避的办法了。该称王的那人是死不了的,你杀的人再多,也不过是些无辜的人。 而且根据天象,此人已在宫中,并且是陛下的眷属,再过三十年,她就年纪大了,那时她的心肠也软了些,即使取代唐的天下,可能对陛下下的子孙不会杀伤过烈。 如果陛下现在把她杀了,上天一定会重新生出一个更年轻的。此人年轻,性情可能更为狠毒。如果这样,陛下的子孙也许就真得被杀光了。”太宗觉得此言有理,于是就罢手了 住持的这一本书,让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背过了,那个人叫做李君羡。 李君羡(,唐朝将领,洺州武安人。初为瓦岗寨李密下属,后成为王世充的骠骑。因厌恶王世充的为人,率领其部属归附李渊,授其轻车都尉。李世民以其为左右,跟随李世民破宋金刚于介休,从讨王世充,为马军副总管。又随军破窦建德、刘黑闼,唐太宗李世民即位,授其为左卫府中郎将。后突厥大军至渭桥,与尉迟敬德击破。改为左武候中郎将,封武连县公,驻守在太极宫玄武门。 这样的人自然是要比和尚好了很多,但是也就因为白马寺和尚抄写的这段话,让李君羡献出了生命。 时君羡为左武卫将军,在玄武门。太宗因武官内宴,作酒令,各言小名。君羡自称小名“五娘子”,太宗愕然,因大笑曰:“何物女子,如此勇猛!”又以君羡封邑封为武连郡公及属县皆有“武”字,深恶之。 当时李君羡做着左武卫将军,把守着玄武门。太宗在一次宴请武官的时候,做了一个酒令,让每人都说出自己的小名。到了李君羡,他说自己的小名叫“五娘子”。 太宗听了一怔,立刻想起了“女主昌”的预言。但他旋即大笑道:“什么女子竟能如此勇猛!”一派胡言,女人怎么能当上皇帝,太可笑了,而且我李家千秋万代,怎么会被取代,我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的。 酒宴结束后,太宗再根据李君羡的封邑是武连郡公,官职是左武卫将军,把守的是玄武门,再加上又叫五娘子,原籍武安,显然“女主武王”就是他了 江流儿对此愧疚了好久,一直想给李俊祥超度,但是到了地府却没有发现李君羡的踪影,打听之后才知道,原来李君羡的真身就是前生那个沙土,原本他就是普通的沙土,和其他沙土混在一起,但是却因为武则天的举动,他沾染了佛像,有幸转世为人,所以这一生,他注定要为武则天挡着一次灾难。 还有庙里的那个媚娘,她后来当了皇帝,一个女人成为皇帝,中间的事情,太多了,可以从日出讲述到日落才能刚刚讲述了开端,所以这里就不说了,还是聊一聊庙里的师兄们吧,大师兄瞎了再也不能看皮影戏,二师兄的手也断了,再也不能赌钱,三师兄的嗓子哑了,也长不了咿咿呀呀的戏剧,只有耳朵听不太清楚的江流儿,成为了白马寺最有名的高僧。 (未完待续。) 一百五十六 江流儿一身经白佛袍银织袈裟,徐徐走着,手持念珠步履安稳,大有隐世游龙之姿容。身旁走过之处,大臣们皆向江流儿弯身问安,江流儿不知如何回礼,便微微低了头敛了眼眉一直走下去,平添尊贵高深。结束的时候,有五个孩子被带到我面前,她上前来问江流儿:“您看哪个更好?” 这让江流儿非常纠结,因为这些孩子里,说是用佛法看,没有一个能有像媚娘一样的龙气,但是偏偏这个时候又不能说实话,她的丈夫已经死了,自然有了新的龙,旧的龙就不能带着,一山不能呆二龙,然后,中宗哲囚在房州,皇帝睿宗旦也被幽禁东宫,武后身居皇位,在淡紫色的薄纱之后,独握大权,深信前途光明,来日方长。无人怀疑她的地位,因为她曾归政于囚禁中的皇帝,皇帝恳请她继续执掌政权呀。 江流儿最终选择了一股和媚娘最像的孩子,媚娘看着江流儿笑了,有那么一瞬间,江流儿好像明白了,为什么三个师兄总绕着媚娘转,这一笑可真是好看的紧。 紫微星星相紫微星号称“斗数之主”。古来的研究者都把紫微星当成“帝星”,所以命宫主星是紫微的人就是帝王之相。“紫”字是指紫微星垣,代称皇帝。因为天上恒星中的三垣,紫禁垣居中央,太微垣、天市垣陪设两旁。古时候认为天皇应住在天宫里,天宫又叫紫微宫。“太平天子当中坐,清慎官员四海分”,所以紫微星垣代称皇帝,又因为皇帝居住的内城严禁黎民百姓靠近,所又叫紫禁城。 可惜的是那一年,李君羡为她挡了一灾,所有关于紫微星的事情都没有和她扯上关系,也是为了补偿她,我把关于她的事情都盖在了她儿子的身上。 三个月后,新皇帝登基了,据说他是天定的真命天子,江流儿问师兄是据谁说?师兄看了看我道:“据你说啊。” 其实整个寺里,对媚娘最不好的就是江流儿,但最喜欢媚娘的也是江流儿,媚娘在寺里呆到一年的时候,大师兄又去看皮影戏了,二师兄也开始赌钱,三师兄还是觉得粉红色的戏服要更好看,无聊的媚娘就每次都去找佛聊天,求姻缘求平安求财富,江流儿觉得媚娘真是可怜,连一根鸡腿都吃不到,还想着这些,没成想,最后天下的鸡还真都归属了武媚娘,也是为了报复,武媚娘当上皇帝后,江流儿一只鸡腿都没吃上,因为他是高僧。 和尚可以吃肉,可以喝酒,可以赌钱,可以唱戏,但是高僧就不可以,江流儿是预言了武媚娘当皇帝的高僧,自然也不能吃肉。 江流儿念了阿弥陀佛,拿出一些新住持的幽深来,问她:“施主召唤小僧前来,有何贵干?”最近江流儿有些自责,他的一颗舍利抵挡了她女儿的孽障,却没有帮助到她儿子。传言他儿子的日子并不好过,他自幼体弱。身体不好再加上他太小,这个国家的大事小事便都要他母亲处理。一直到他三十岁,每年的寿宴我都会去,为他祈福加寿,可他却一年比一年虚弱了下去。可是江流儿再也没了多余的舍利。 老住持死了,临死的时候给了江流儿一颗舍利,来保全江流儿死后的名声,这颗舍利江流儿还是给了武则天。因为他的儿子去世了是又一次满宫缟素,不让食肉不许穿红,媚娘似乎没怎么老,还是那样浅笑冲我颔首。 江流儿为她的儿子超度,然后有一次,还是一场宴会,一堆的孩子,媚娘看着江流儿,这次江流儿闭着眼睛随手纸了一个,媚娘点了点头同意了,但是江流儿有些心慌,因为他看不见龙气了,也不知道这么胡乱指认会不会出问题,果然,不能马虎,这么一指果然出了问题。 白马寺这几年一天的香火可以庭上过去几年,却偏偏因为江流儿随手一指出了问题,一个月后,江流儿回到了白马寺 只见山阶上遍是血迹,尸体横陈,不远的紫禁城正是兵戈相向,新帝不似他胞弟体弱,他手段杀伐果决,这些造反之人没有得逞,他坐稳了紫禁城,端了白马寺。 江流儿是个和尚,从小住在京城旁边的白马寺,吃肉喝酒,无拘无束,却偏偏为了一个他以为他讨厌,却爱到骨子里的人,受了一辈子的清规戒律,看着她越来越高,江流儿半辈子没有沾酒,临死的时候,也许是看他可怜,武媚娘赐给了他一个东西,里面是个葫芦惯着上好的酒,江流儿颤颤巍巍的举着酒杯,喝了下去。 第二天,江流儿死了,却没有了尸体,但也不见舍利。只有下一屋子的酒香,飘荡着…… 神龙元年正月二十二日癸卯,张柬之、崔玄暐、桓彦范与左威卫将军薛思行等人率领左右羽林兵五百余人来到玄武门,派李多祚、李湛及内直郎、驸马都尉安阳人王同皎到东宫去迎接李显。李显有所怀疑,没有出来,王同皎说:“先帝把皇位传给殿下,殿下无故遭到幽禁废黜,皇天后土、士民百姓无不义愤填膺,已经有二十三年了。现在上天诱导人心。北门的羽林诸将与南牙朝臣得以同心协力,立志诛灭凶恶的小人,恢复李氏的江山社稷,希望殿下暂时到玄武门去以满足大家的期望。“李显回答说:“凶恶的小人的确应该翦除,但是天子圣体欠安,你们这样做能不使天子受惊吗!请诸位日后再图此事。“李谌说:“诸位将帅宰相为了国家不顾身家性命,殿下为什么非要让他们面临鼎镬的酷刑呢!请殿下亲自去制止他们好了。“李显这才出来。王同皎将李显抱到马上,并陪同太子来到玄武门,斩断门栓进入宫中。 武则天看见李显也在人群之中,便对他说:“这件事是你让干的吗?这两个小子已经被诛杀了,你可以回到东宫里去了。“桓彦范上前说:“太子哪能还回到东宫里去呢?当初天皇把心爱的太子托付给陛下,现在他年纪已大了,应该当皇帝,逼武则天退位,迎中宗复位,恢复唐朝旧制。同年十二月,武则天去世,享年82岁,遗诏“去帝号,称则天大圣皇后。 江流儿死后无舍利,武则天死后无墓碑,他为一人负天下,她为天下负一人。(未完待续。) 一百五十五 二师兄当年是一个负责领任务在赌徒和高利贷只见流转的女人,唯利是图,就连名字也叫作孙陀利,外道的恶谋被揭穿以后,他们还是执迷不悟,不知回头,又第二次企图用女人来陷害佛陀,外道当中有一个少女名叫孙陀利的,受了外道首领的嘱托,早晚殷勤地在祇园精舍进出,数日以后,外道之徒以金银雇了凶暴的恶人数名,在一个夜中,当孙陀利行走在祇园精舍路上的时候,这一个可怜的女郎就被他们乘其不备时暗杀,死尸就当夜埋葬在祇园精舍附近的垃圾堆中,外道第二日向政府报告,请求搜寻,搜索的结果,在祇园的附近发现孙陀利的死尸,外道就到处扬言说,孙陀利和祇园中的人有不净的行为,孙陀利不幸被害,一定是为了桃色的纠纷。对佛陀及僧团有信仰的人,知道这是外道的阴谋,但如何才能洗净这不白的冤枉,大家都非常忧心,他们把此事报告佛陀。佛陀听后,就命令一个比丘到街上去告诉民众说:“杀人是凶恶的行为,杀人是不可宽恕的罪,既杀死人,又再诬赖他人,这是犯了杀人与妄语的二罪,造如此重大的恶业,迟早都会有不幸的恶报。”佛陀的僧团中,虽然不幸遇到这些迫害,但大智的佛陀是有完美的圣格,是有清净的自性,了解、信仰、皈依的人自然懂得佛陀。舍卫城的波斯匿王是信奉佛法的人,佛陀没有表示,他是不敢怀疑僧团的不净。他命令大臣限期破案,务使真相大白于天下。佛陀说:“善恶因果,如影随形。”不久,那些行凶的恶徒接受外道的赏金以后,在酒店里猜拳酗酒,因为分派赏金不平,发生口角之争,因此全数被捕,一个也没有逃脱,他们招供是外道所使,他们并非是主谋。波斯匿王下令逮捕外道门徒,以教唆杀人罪严刑宣判。事实诏告天下,因此舍卫城的外道益发受民众普遍的排斥。他们看佛陀的圣格有如须弥,更加崇高,佛陀的名望有如日月,更加光亮,大家反而争先恐后地来皈依到佛陀的座下,拥护佛陀。 三师兄是代父受过,但因为他们举国不信佛,所以他收到了毒哑之苦,佛陀有一次教化到拘利城的时候,拘利城的城主善觉王是耶输陀罗的父亲,因为他知道佛陀曾舍弃他的爱女而去出家学道,就怀忿在心。当佛陀托钵的途中,他带着蛮横的态度阻拦着大路,公然地妨害佛陀的托钵,并且他更粗暴地对佛陀道:“您怎么有脸面到我的城中来托钵?我要下令城民不要给您供养。您不要国家,不要父王,不要妻子,像疯狂似的要入山修道。我城中的粮食虽多,可是我不能给一个不要国家、不要父王、不要妻子的人来受用,我要您即刻离开我所有的地方!”佛陀听后没有生气,慈和地解释道:“请你不要怪我,照你的话听起来,你对我是不应该有误会的。我的出家学道,并不是不要国家、不要父母、不要妻子,而是我把世界当为我的国家,把一切众生都看成是我的父母兄弟妻子儿女,这是没有辜负我的所愿,我成就一切功行和福慧具足的佛陀,宇宙和我一体,我的慈悲遍于一切。你是拘利城的城主,你应该爱护全城的城民,而我是人间的佛陀,我应该要爱护一切众生。你有儿女情长的私爱,我很同情你的用心,可是你在真理的佛陀面前,这种用心早就应该舍弃。请你仔细地想想,你就可以知道城市既不是你的,粮食也非你一人所有,你所有的是善恶行业。城民、粮食,你有离开的一日,善恶的行业却时时跟着你。”佛陀的法语,善觉王听后仍不觉悟,他对佛陀的无礼,佛陀虽慈悲地没有怀恨在心,但每个人造作的业力,是不能逃出自作自受的因果定律,善觉王以后不到七日,就不幸地得暴病死亡。而他的女儿,也因为他的言论收到了惩罚。、 把武昭仪由昭仪升为一品宸妃,由于受到宰相韩瑗和来济的反对,最后不能成事。不久,中书舍人李义府等人得知高宗欲行废皇后而立武昭仪消息后,许敬宗、崔义玄、袁公瑜等大臣也向唐高宗接连投递了请求立武昭仪为后的表章。唐高宗看到有不少人支持,废立之意再次萌生。 武则天攻于心计,心狠手辣,兼涉文史。30岁才产下长女,高宗钟爱异常,视若掌上明珠。一天,王皇后前来探望,武氏却有意避开。等到皇后离去后,武则天便用锦被扼杀了自已的亲生女儿。 高宗下朝,见女儿被害,大怒,下令追查凶手。侍奉宫女一致诉说王皇后刚刚离开此地。武则天则哭得死去活来。 高宗认定女儿是皇后所害,顿生废立之心。后以害死孩子的罪名废王皇后和萧淑妃为庶人。 显庆五年,高宗患上头风之疾,头晕目眩,不能处理国家大事,遂命武皇后代理朝政。武氏自立为皇后之后,开始参预朝政,与高宗并称“二圣”。683年,高宗死,李显继位为中宗,尊武氏为皇太后,由太后临朝称制。翌年,废李显为庐陵王,立李旦为睿宗,武太后掌实权。690年,废李旦自立为则天皇帝,改国号为周,改元天授,史称“武周”。在麟德元年与宰相上官仪商议,打算废掉武氏皇后之位。但上官仪的废后诏书还未草拟好,武皇后即已接到消息。她直接来到高宗面前,追问此事,唐高宗不得已,便把责任推到上官仪身上。十二月,上官仪被逮捕入狱,不久,即被满门抄斩。 除了毒杀自己女儿这一件事,其他的武则天都做的很好,所以为了消除武则天的孽障,江流儿用自己的佛舍利换去了武则天的虐杀债,也落得被后人称为假和尚的代价。 所有人都说武则天有本事很厉害,但是江流儿眼里,媚娘其实很可怜,可怜的在寺里连鸡腿都吃不上,就算后来入了宫有了山珍海味,他还是每天来白马寺各种求。(未完待续。) 一百五十七 初秋的一天,负责治安的官员抓住了一个小偷,从小偷的住处搜到了一只镶满珠宝的玉枕。这只玉枕摆明了不是俗物,看模样就知道是出自皇室的宝物,那个官员不敢自专,赶紧将此事上报给了刑部。 到了刑部大唐,那个小偷立刻便供认,这只玉枕是他从会昌寺,辩机和尚的住处偷来的。负责审理案件的刑部侍郎闻言,顿时一愣,居然是从和尚的住处偷来的,他不禁也对着这只玉枕发愣了,因为那实在不象是该在和尚禅房里出现的物件,而且看其装饰,应该是个女人用的东西。辩机大师乃是玄奘法师坐下的译经大德,你可不要胡言乱语!”那个小偷苦着一张脸,道:“大人!罪民有几个胆子敢胡言乱语,这玉枕当真是小人从那辩机和尚的住处偷来的!” 辩机可不是普通人,而是玄奘法师选出的译经大德。玄奘法师最早的一批译经助手中,辩机以其高才博识、译业丰富,又帮助玄奘撰成《大唐西域记》一书而名噪一时。与辩机同时入选为缀文大德的,另外8人是西京普光寺沙门栖玄、弘福寺沙门明浚、终南山丰德寺沙门道宣,简州(今四川简阳县西北)福聚寺沙门靖迈,普救寺沙门行友,栖岩寺沙门道卓,豳州(今甘肃宁县)昭仁寺沙门慧立,洛州(治所在今河南洛阳)天宫寺沙门玄则。9人皆为一时上选,而辩机、道宣、靖迈、慧立4人名声特著,因为他们除了参与译经之外,都另有史传著作行世。例如辩机编撰了《大唐西域记》,道宣著有《大唐内典录》、《续高僧传》,靖迈著有《古今译经图记》,慧立则有《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不但功在释氏,且为一般士人所喜读而乐道。 四人中辩机最年轻,风韵高朗,文采斐然,尤为俊朗。他在玄奘译场中担任缀文译出的经典计有《显扬圣教论颂》1卷,《六门陀罗尼经》卷,《佛地经》卷,《天请问经》1卷;又参加译出《瑜伽师地论》要典,在100卷经文中由他受旨证文者30卷,足见他才能兼人,深受玄奘器重。 如今却从辩机和尚的房间里搜出来女人的枕头,刑部侍郎不禁一阵的头痛,而且关于这个其实他们早知道一些风言风语,说道这个就要提到一个叫做的女人…… 高阳公主,太宗李世民宠爱的女儿之一,最受宠的晋阳公主的姐姐从小生长于衣食无忧的宫廷之中,过着随心所欲的生活,高阳公主自小就骄纵自由,厌恶礼教的束缚,一切从心所欲,不受拘束。但是即便是小门小户的民间女子,自身的命运都不是可以完全主宰的,更遑论皇室。所有的皇室公主在富贵荣华之后,在有限的自由享乐之后,总要做好变身政治筹码的准备。为要说明房玄龄是自己最信任的朝臣,是出生入死拿下大唐王朝的亲密战友,唐太宗将自己最疼爱的女儿作为平衡和房玄龄关系的筹码,将高阳公主下嫁房玄龄之子房遗爱。 房遗爱虽出身将门,但却为人懦弱,庸碌无能,高阳公主自是看不上眼,遂着力抵制这门婚姻。但显而易见是徒劳无功的,婚礼如期举行。高阳愤懑至极,新婚之夜将驸马阻于洞房门外,但也只能撒一时之气,却改变不了嫁为人妇的事实。 命运的无法抗争,却无法消弭高阳公主内心对自由和爱情的渴望。休眠的火山只需要一个适当的催生条件,就可以婚后不久的某一天,公主和丈夫到长安郊外的公主领地打猎。当时的辩机,住在一处无名的草庵里,正在用功读书。公主累了,想休息休息,房遗爱和侍从就带着公主到草庵这里来,贵人突然造访,辩机放下一切,急急出来招呼。公主见到这位年轻的僧人,立刻两颊绯红。虽然,辩机穿着粗布衣裳,仍然可以看出他的英俊和饱有学识。敏感地察觉出公主感情变化的辩机,也突然陷入一般男女的烦恼之中,在荒野破旧的草庵里勤奋向学,突然出现了丽如牡丹的年轻贵夫人,用热情的眼光凝视他,这对辩机来说,正如女菩萨显现,来拯救他年轻人的烦恼。当时他只有二十一二岁左右,公主大约是十五六岁。 随从和宦官、宫女们,把携带的帐床等用具,抬进草庵。公主将辩机召进去,两人立刻这时房遗爱象对女主人尽忠的良犬,怕这件事泄露,以其他随从妨碍“公主休息“为名,全部斥退。自己担任护卫。此后,在房遗爱的护卫下,公主和辩机继续幽会。公主为了报答房遗爱的合作,特别送他两名年轻、美丽的侍女。他们之间生活得很好,两人还彼此互相同情。 刑部侍郎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他和房遗爱是好兄弟,而且其实房遗爱一直喜欢的是他的妹妹,奈何皇帝下嫁公主,不过还好公主并不在乎房遗爱的私生活,但是谁能从想到会让一个小毛贼把事情通了出来,刑部侍郎想先下手为强,却还来不及下手,事情就被圣上知道了。 高阳公主是天上的宠儿,她以非凡的美丽和过人的聪慧,令唐太宗对她视若珍宝。唐太宗用他至高无上的皇权满足高阳所需的一切,高阳就是在这样的荣宠中长大的。在她眼里,世界上有两个最出色的男人,一位就是她的父亲唐太宗,还有一位是她的兄长李恪。 所以到后来,唐太宗将她许配给宰相房玄龄的儿子房遗爱的时候,她百般不满。在高阳眼里,房遗爱只是一位空有一身蛮力,平俗庸常的男人。这样一个男人,根本无法满足她高傲的心。她的璀璨,就像一朵风华绝代的牡丹,只有在懂得欣赏的男子面前,才会夺目绽放。高阳公主就不得不接受这样的命运。她是老爹唐太宗的第十七女,天生活泼,毫无保留地绽放着自己的热烈性格,在众女儿中最得唐太宗宠爱。高阳就像鲜花一般骄傲。但是,高阳公主还是被许配给丞相房玄龄之次子房遗爱。嫁人嫁的不是人,嫁的是家世,房玄龄是凌烟阁上的大功臣,唐太宗把高阳公主嫁给他的儿子是出于对高阳的抬爱 可惜,房遗爱和他以学识、识才知名的父亲太不相同,不学无术,只有一身蛮力。气愤之余,高阳公主从结婚那天起就不接纳丈夫。但是,多情人总是会遇上烦恼的。她在领地打猎时遇到了辩机和尚。这是他们的初恋。那时,公主十六岁,辩机二十一岁。 辩机无论如何都是死路一条,果然他被判处了斩首,刑场设在长安西市场的十字路口,那里有一棵古老的柳树,看过凡尘荣辱、世事消长。想必当时去看热闹的百姓一定将刑场围得水泄不通,因为被行刑的人是素日里那位才识不凡的高僧。他的罪,是和大唐最高贵的公主有了私情,犯了淫戒。那许多的人当中,不知道有多少人是出于同情,又有多少人是来嘲笑。只有辩机,面容平静,仰望蓝天白云,他可以参透生死,却放不下 辩机“英勇”的趴在铡刀上的时候,他才会觉得他早已被乱箭穿,他早已经死了。他眼前骤然如梦幻般出现了他爱的那个女人,他仿佛看见她正娉婷地向他走来,多么美丽! “斩!” 监斩官一声断喝,然后是屠夫举重若轻地将那铡刀狠狠地按下。 汹涌而来的群众不断吼叫、揶揄、嘲笑,担任刑场卫的士卒,几乎喊破了喉咙,忙着整顿秩序。 深受玄奘、道宣等其他大乘佛教界高僧期许的才俊,年轻而有学问的僧人辩机,在群众的怒骂和嘲笑里,受尽难以名状的地狱之苦,在惨叫声断气。 血流在刑台上,同细密的雨丝融会在一起,顺着石阶一直向下流着,流淌着。刽子手扬长而去。 刑台上的杂役赶紧冒着雨收拾残局,他们将辩机被铡断的身体一半一半的扔进了一辆破旧的收尸的马车,盖上席子,那车将一直驶出长安城,将尸体扔在城郊的乱坟岗上,暴尸荒野。 如此,辩机便回归了自然,人们满足的散去,很快西市的广场上空无一人,雨下得越来越大,冲刷着刑台上的血污。 即使在菩提下涅槃成佛,回首前尘又怕锦书难托,佛说多多多一生情太多,爱恨来回拖愁眉又紧锁,佛说过过过一生快走过,为爱惹的祸烧成一团火,佛说错错错太多的过错,全部都怨我就此忘了我 让思念沉默心莲一朵朵我是红尘万丈我眼里的你是化外一方若,跳的出去,且安心娶你的新娘,我只记取你当初的模样若,跳不出去,亲爱的,请与我红尘里..你眼前的我是红尘万丈。我眼里的你是化外一方。若,你跳得出去,且安心做你的和尚,我只记取你当初的模样,白衣胜雪,才冠三梁。若,跳不出去,亲爱的,请和我于红尘里相爱一场。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觞。 (未完待续。) 一百五十八 “父皇!女儿求求您,求求您开恩啊!求求您饶了辩机!饶了他吧!千错万错都是女儿的错,求您饶了他吧!”高阳公主在宫门前哭天抢地的哀求,太宗也知道了,心又恼又痛,但是他知道这个时候,他绝对不能心软。 太宗已经得到了消息,房玄龄在知道自己居然出了这等丑事,一下子就晕倒了,太宗连着派了三个太医过去,都被房玄龄那位刚强的夫人给拦在了府门外。原本让房玄龄的次子尚公主,是为了笼络这位老臣,誰知道事与愿违,居然出了这等事,他这个做皇帝的也觉得愧对房玄龄这位老臣子。 久,一辆官府人家的豪华马车疾驰至刑台前,那车奔驰着绕着刑台转了一圈又一圈,将地上带着血污的泥浆溅起。高阳公主就坐在车内,她的心已经死了,她跪在承天门前,苦苦哀求了三天,但是却没能见到一向疼爱她的父亲。 是高阳公主做出了这等让皇家脸面荡然无存的丑事,即便太宗再怎么宠爱她,在面对房玄龄这个老臣的时候,太宗都强迫自己不能心软。 看着渐渐被冲刷干净的地面,高阳公主突然发出了一声,犹如地狱冥音的嘶吼,将外面赶车的车夫都吓了一跳。 高阳公主那张倾倒众生的脸,逐渐变得狠厉,变得狰狞,她的心里在恨,她在怨恨,她恨透了自己的父亲,她恨他为什么要如此对待自己,同样是女儿,为什么安康公主,汝南公主就能嫁得如意郎君,而自己却只能守着一个粗鄙武夫,为什么她就不能追求幸福,如果不是太宗的话,自己的心上人就不会如此痛苦地死去,成为父亲笼络大臣的牺牲品。 这件事到此还不算完,辩机俗家的亲人也被纷纷追究,一律发配漠北戍边,禅宗还将辩机的度牒收回,也就是将这个不守规矩的僧人开除出了革命队伍的行列,肉身死了,死后更是身败名裂。 紧接着高阳公主府的所有女官内监被太宗一律处死,这些人隐瞒不报,也是一样罪该万死。 大概太宗是担心高阳公主会再作出什么有辱皇室的事情出来,而后又下旨,将高阳公主禁足在公主府内,派了十几个宫娥整rì看守。 正月的长安城雪花漫天,梅香幽远。当监刑官来到高阳公主府时,雕花窗棂外,正是春意盎然,一派万象更新、万物复苏的美丽景象。高阳公主望着门口把守的兵士、望着窗外的风景,一定想到了十年前,自己正是在同样的春天,在和煦的轻风暖阳花香里,和辩机邂逅的。 高阳公主似乎又在窗外的春风里,看到了辩机隽秀的身影,她的心不由自主地砰砰直跳,再次紧缩起来。 门外的监刑官开始催促了,高阳公主仰起她白皙的颈项。 原来死也不是那么痛苦的,比无望的相思滋味要好得多。白绫摩娑着她的面颊,她仿佛觉得那是辩机修长的手指抚过。阳公主,她终致毁灭。“辩机是我的骄傲,房遗爱才是我的耻辱。”高阳公主这么说过。那时,辩机已死,她已经不再骄傲了。 所谓劫难难逃,大概就是如此。野史记载,官府捉到一个偷儿,搜查他屋子时,发现一个玉枕。官家知道,这个玉枕乃皇家之物。在不敢怠慢的情况下,交付给了皇上,唐太宗看到玉枕,龙颜大怒,拍案而起。这位天真骄傲的公主,将所作所为担当下来,她不知,她是天之骄女,自然可以无所畏惧,而辩机虽是最负盛名的年轻高僧,但在皇帝眼中,亦不过是一只可有可无的蝼蚁。为了维护皇家颜面,唐太宗毫不留情,判了辩机腰斩的极刑。傲慢的高阳此刻才明白,她就要永远地失去辩机,而伤害辩机的人,却是一直最疼爱她的父皇。 公主陶醉在女人的幸福里,她美丽的容貌不需胭脂就散发出玖瑰色的红晕,眼睛闪烁着艳丽的光泽。虽然,这是有夫之妇与犯女戒的憎人所做出的不可宽恕的偷情,但对高阳公主来说,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恋爱,是使身心都变得生动、兴奋的青春之恋。正因是不可告人的恋情,情火也更为炽烈。继续幽会之后,辩机便感到烦恼多于欢乐,万一事情被揭穿,怕影响学术抱负,使他非常苦恼。但是,一旦与公主相会,美丽的女菩萨的热情,便使他身心皆醉,为此,他宁愿受地狱之苦刑。事后,心理矛盾,又使他痛苦不堪。 被选为无上光荣的译经者,对辩机而言,是心中矛盾的一大救星。他要借这个机会摆脱烦恼,专心致力于这项伟大的工作。在译经的工作中,他比年长于自己的大师们,负责更多的部分,更特别被选为《大唐西域记》的撰写人。就算辩机英才卓绝,如果精神仍为偷情分散,是没有办法完成这项伟大的工作的。高阳公主虽然满怀热情,但为了情人的光荣使命,也只好退让了。公主把玉枕交给辩机,泪水盈盈地看着自己所爱的男人说:“真的,这只是暂时的忍耐,如果从此不能相见,我实在无法忍受,在我们相见之前,就把这个枕头当作是我,每天晚上抱着它吧!”没料想,玉枕却成了奸情的证据。御史公的奏文送到唐太宗的手里,太宗怒发冲冠,咬牙切齿,立刻下诏,将辩机处以腰斩的极刑。腰斩,就是把*的罪人放在大木板上,从腰间斩成两段,这恐怕是世界上最凄惨的极刑了。 刑场设在长安西市场的十字路口,那里有一棵古老的柳树。围观的群众听说这一次能看到难得一见的腰斩极刑,个个兴奋异常。而且,罪人又是平时高傲神气的佛憎,30岁左右就被视为高憎俊才,居然和天子的千金又是有丈夫的女人偷情破戒的和尚。这就更撩拨起他们如过年过节般的兴奋。当时的佛教以大乘为主,且仅属于知识阶层,是贵族文化的一部分。对一般民众来说,过分高雅、难解。为求生意兴隆,全家平安或治愈疾病,一般市井小民们都依靠道教或道佛混淆如巫术一般的稀奇古怪的东西。民众对于身份高的人有悲惨的结局,时常报以掌声,以发泄平时的怨气。辩机处刑时,汹涌而来的群众不断吼叫、揶揄、嘲笑,担任刑场警卫的士卒,几乎喊破了喉咙,忙着整顿秩序。而最令人感动的是此时的辩机,在腰斩的刀上看见有一只蚂蚁竟然无比怜爱将蚂蚁拿下来,以一种无比悲壮的方式死去.深受玄奘、道宣等其他大乘佛教界高僧期许的才俊,年轻而有学问的僧人辩机,在群众的怒骂和嘲笑里,受尽难以名状的地狱之苦,在惨叫声中断气。 辩机处死后,高阳公主的奴婢数十人被处斩刑,表面上对公主和房遗爱没有处罚,却无限期地禁止公主入宫。公主几乎快发疯了。她把自己关在卧室里,不许任何人进去,拒绝吃东西,揪发捶胸,咬破衣服,如疯狂的女鬼,日夜嚎哭。公主所以没有随辩机之后自杀,也没有真正发疯,为的是心中充满对父皇的憎恨,有一天,一定要向父皇报复。这种如鬼般惨厉的决心,才使公主活了下去。不久之后,公主停止了蛰居生活,为了复仇而活着。她的相貌已没有了往日的影子,丰满的脸颊已消瘦,原来洋溢着幸福光泽的瞳孔,如今充满了阴冷凶暴的光芒,时而象鬼火一般闪过,以前的高阳公主已经随着辩机消逝了 当日高阳公主在郊外打猎,遇见辩机的情景。一座无名的草庵,一位身着粗布僧袍的英俊和尚坐在窗前读书,他的出尘打动了高阳的心。看惯了衣着华丽、面容庸俗的文武百官,一个气宇不凡的和尚对高阳来说,是世间一切繁华都不能企及的完美。而辩机在荒野破旧的草庵里苦读,突遇这样一位丽如牡丹的华贵公主,那颗禅寂的心,在瞬间被她炽热的目光点燃。 一位敢爱敢恨的公主,不屑于世俗的目光,她敢对着天地起誓,她要这个和尚。高阳命随从和宫女们,把携带的帐床等用具,抬进草庵。她用坚定热烈的目光对着辩机说,他就是她的佛,就算拼尽一切,她也要和他在红尘相爱一场。在这位高贵骄傲的公主面前,辩机的拒绝和躲闪,苍白如纸,他的沦陷是必然。简陋的草庵里,辩机沉沦在高阳的裙裾之下,他口中念念有词的经文,数年修行的定力,不能抵抗高阳的一个眼神、一朵微笑。而懦弱的房遗爱,对公主尽忠到为他们担任起护卫之职。 辩机每日纠缠在矛盾之中,一边是了悟禅寂法量无边的佛祖,一边是胭脂香粉、惊艳高贵的公主。他一生的抱负是潜心钻研佛学理论,修撰经书,普度众生。可是这段情缘,他亦不能放下。高阳是一个不容抗拒的女人,任何男人爱上她,拥有她,都甘愿为她而死。(未完待续。) 一百五十九 镇域鬼的事情一直都很顺利,就连范无也慢慢的对毕安的劫难开始放下心来,然后毕安却想起了,当初在许念店里遇到的那个小道士,那个小道士,毕安眼中的眸色深了几分,那个小道士很不一般。r “道”转化为一,一转化为二,二转化为三,三转化为万物。佛说:世间万物皆空。唯其空,便能包容万物佛说。阿林看着师傅,慢慢的问道:“师傅,我是什么?”r “你就是你,我的徒弟,你也不单单是你,还是司昀中的一魂”r “万物从何而来?”r “道说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宇宙万物生成之前,整个世界一片虚空,无始无终,无前无后,无上无下,无明无暗,无长无短,无大无小,也无热无冷,是其自身后来所生之物不能描述的形态。。就在那无尽的过去之一刻,不知具体何时,也不知具体何处,后人概算约距今十万八千劫之时,无尽黑暗的虚空之中,陡然生出一元,此元初始时无尺寸大小,无方向空间,但变化却极为迅速,在初生的一瞬间便立刻向四面八方演化,其速度之快,其变化之巨大,无法描述,只从表象现出瞬间从无到有,喷薄而出,同时伴随无数光华生出,继而向八方扩散,并呈现极快、极亮、极热之形态,此谓之为:一元初始。在此一元初始的过程中,未来生成天地万物的物质便已全部具备其中,只是形态初始,若成万物之形,还要经历许久的逐步演化。r 一元已初始,随即“道”亦生成,“道”,就生于这无尽之虚空之中诞生的一元产生的一刹那之间,万物初生则道即生,万物泯灭则道即无。什么是“道”?道既是天地万物所因循的法则,因此其后从一元中所生所化之万物皆以“道”来,皆遵从“道”之法则。r 在此之后由初始一元而进一步衍生,迅即遵循道之法则生出无数万物之初相,继而又产生出空间之大小,上下前后之方向,同时也有了时间的初始,从此,世上便有实有空,有始有终。r 伴随初始的世界诞生的是元始之神,他的真身就是宇宙的化身,他的元神汇聚是宇宙的答道,他所拥有的也是群世界的发书和力量,这个本我们成为元始天尊,也就是我我们这一排的本尊。r 在一元初始瞬间从无到有之后,世界又经历了许久的黑暗与混乱,又不知过去多少劫数,一元生出的初始之物开始演化出无数虚实之物,那无数虚实之物继而又分离汇聚,终于再次放出耀眼的光芒,宇宙脱离了彻底的黑暗,光明重现。又经历了无数劫,万物在元始之体内汇聚成为无数太极之相,太极之相外为一圆,内为二元环绕之形,太极之内,容有万物,展现万千变化,无以计数。太极的化身名为太上大道君,太上大道君传承元始大道,以太极之形循迹于宇宙之中,历经万劫演变,有千万万化身。r 太极之外形不变,而其内是有无穷尽的不断地演化变迁的万象,万象之初皆是混沌一团,虽有尺寸大小实形,但无法区分内部之详细形状。无数的混沌相乃是一团团混沌之气相,其中有一相尤为特别,此相之中,表面看虽然也是是混沌一片,但冥冥之中却孕育一个神灵。那神灵与众物不同,乃是灵动之物,而非固化之体,即有元神也有骨肉、精血,只是那神灵刚刚孕育于混沌,尚是雏形,且在无意识的沉睡之中。这神灵乃是元始天尊本体之中遇有混沌灵气,以先天之气化成。r 此神灵逐步生长,幻化成型,有首有尾,有四肢,有躯干,骨肉精血完备。此混沌相为一内外圆浑相,由浊气和清气包裹,外为清气,内为浊气,此神灵于此混沌相之中心,因循大道灵气,静静沉睡,生长,在太极中前行,又历经了无数劫。r 约三万五千劫以前,混沌中的神灵生长完全,形神皆成,有了意识,继而苏醒。刚刚苏醒的神灵睁眼观望,只见四周唯有一片混沌环绕,全为气雾包裹,迷茫空虚,静寂无声,倍感无比孤独枯燥孤寂。r 这神灵与固化之物天生不同,天性有着对生机的向往,那孤寂的世界无光,无物,无声,终不是其精神与肉体的归宿,在许久许久孤独的思考后终下定决心,决定将自己的元神和身躯幻化天地万物,以现生机。r 这神灵是如何变化的呢?只见其由蜷缩而站立,躬身而起,那周身清浊之气立即分散开来。清气随即上升,化作为天;而那浊气则下沉,化作为地。天地遂逐步分开,神灵没有停息,手托青天,脚踏大地,不断生长,天地也在他的托举下逐渐远离,r 终有一日,神灵鼓足了全身所有之气力,再也不能伸展,气力耗尽,轰然倒下,遂定下天地四百五十万万丈距离。其元神、气息和躯干分别化作世间仙神、诸物。后人称谓此神灵为:盘古,而此开天辟地之举是为“开劫”,从此,此界的天地劫数纪元即开,开始了一个演化无数生机万物的世界。r 而后那生成的天地元神精灵之气又分别凝结幻化:天之元神精气化为伏羲;地之元神精气化作女娲,都是蛇形之身,因为是从混沌融合的一体天地而来,故原本为一家。r 盘古倒下,盘古的元神、气息和躯体则幻化出时空、五行、气象万物以及执掌之神:元神其一化为:帝江,是为时空,是一副丹火之形,混沌无有面目,最为神秘,如影随形,时刻伴随万物;元神其二化为:蓐收,掌五行之金,人面虎身,身披金鳞,胛生双翼,亦是秋神;元神其三化为r 句芒,掌五行之木,人面鸟身,青若翠竹,掌草木之生,亦是春神元神四化为:共工,掌五行之水,蟒头人身,身披白鳞,汹涌翻腾,居于大地之北;元神其五化为:祝融,掌五行之火,兽头人身,周身火红,赤烈灼热,居于南海;元神其六化为:后土,掌五行之土,人身蛇尾,黑黄之色,厚实细密,元神其七化为:烛阴,人面蛇身,吹气为冬,呼气为夏盘古的呼吸化为风,吹拂万物;声为雷,惊天动地;呵气为雾,挥汗成雨,滋润着世间花草树木。r 自此:时空,金木水火土五行,四季,天气,风雨雷电皆有归属。盘古的骨肉之躯幻化为天地各物:日月星辰,山川湖海,走兽飞禽,花草树木。伴随天之初生,又随之诞生日月,盘古左眼生日,右眼成月,从此日月升落,循迹于天顶,开始有了光明,只是日月升落没有规律,不知何时日升,何时日落,又是从何方而升落。r 盘古的四肢五体化为五岳,脊梁化作一座万丈高山,名为昆仑,将大地分为东西。盘古的骨骼化为高山,肌肉化为厚土,毛发化为草木,血液化为河流大海,四海环绕大地,大地上弯绕奔腾的江河,如盘古的血液般奔腾不息。:世界由无极而生一元,一元而生太极,太极分而不离则存,合而互消则灭;依太极之法生阴阳万物,万物消长因循大道;大道有规有序,太极大道,浩浩汤汤,宏广深奥,无所不有,无所不包,如果全部讲完,即便是讲解给神灵听也得九九八十一天,是才方能归一而全。佛说,万物皆空,而我不得而知”r “佛和道一样吗?”r “你怎么会这么说”古老头眼中一亮,看起来情绪很好,果然,挑选阿林作为徒弟是正确的选择。r “你说会有二人作恶,让我去阻挠他们,但是我发现,我的能力根本无法与他们抗衡,而且,那日那毕安所用的法器,明显就是白无常用的招魂幡,他们是神,既然是神为何还会作恶”r “你还记得你小时候喜欢看西游记吗?”谷老头看着眼前的小徒弟,有的事情,不是提亲知道就能改变的,阿林点了点头,谷老头又开口说道:“你有没有试着把他们倒着读?”r 阿林一愣,倒着读?这样怎么读,古老头走到柜子里,里面都是一柜子的连环画,阿林从小跟着他当了道士,也是因为阿林身份的原因,古老头一直没有带阿林上过学,但是古老头都会交给阿林应该学习到的东西,小孩子,没有同龄人的陪伴,总是会孤独,于是古老头给阿林买了很多的连环画,古老头打开柜子,将里面的连环画取出放在桌子上,厚厚的一塔,古老头整理排好顺序开始慢慢的讲述:r 悟空是斗战胜佛,他诵读了很多的经书,但是他从来都没有离开过西天,所以他想离开西天,去看看外面的世界,猪八戒是净坛使者,他接受着供奉,但是食之无味,天下间珍奇美食众多,他想去领略一番,唐僧是旃檀功德佛,负责普度众生,但是西天都是佛,不需要他渡,沙僧是罗汉,有无人需要他护,白龙马是龙界是三太子,养尊处优,缺乏历练,于是他们决定去东土给终生传道。r (未完待续。 一百六十章 古老头这只这一段,问阿林:“后来佛祖把无字经书换成了有字经书,要是你选你会选哪个?”阿林脱口说道有字经书,古老头却摇了摇头继续说道:“错了,那无字经书才是真正高生的经书,释迦摩尼在菩提树下悟道后,人家问他究竟悟到的是什么道,他老人家却说“止,止,我法妙难思!”算了吧,算了吧,我悟到的真理太妙了,一般人的思维方式是想不到的,我也无法表达,因为能表达出来就不是真的了。后人也在寻找这个答案,在“有”和“无”之间徘徊着,到底是有还是没有,又介乎于二者之间,无法表达。佛陀即空非空的境界,这就是佛” 他们首先得到的是有无字经书,但是当迦叶,阿难向唐僧索要经书的人事的时候,唐僧却拿不出来,佛祖说道:“你且休嚷,他两个向你要人事之情,我已知矣!但只是经不可轻传,亦不可空取。向时众比丘圣僧下山,曾将此经在舍为国赵长者家与他诵了一遍,保他家生者安全,亡者超脱,只讨得他三斗三升米粒黄金回来,我还说他们忒卖贱了,教后代儿孙没钱使用。你细细看着一段,其实那是佛祖在隐晦这什么。 阿林点了点头又紧着问道:“那道又是什么?”古老头回道:“你先听我讲完这个故事,听完这个,你跟着我入了道,又没接触过佛,所以佛由我来跟你讲,至于道,自然有你体会的机会。你小时候那么喜欢看这个连环画,那你说后面发生了什么。” 阿林仔细的回忆着,如果按照古老头所说,把故事倒着讲述的话,他们应该关于会是遇到一只乌龟,那乌龟因为恼怒贪生忘记了他们的约定,就把他们扔到水下,如今倒过来讲有要怎么说,阿林犹豫的一会还是讲了下去,古老头指着连环画上乌龟的那一页,对着阿林问道:“孙悟空法力高强,但是遇到河深浪急的通天河也有点吃力,但是这只乌龟却能来去自如,这乌龟的法力要是和孙悟空对上,那简直是不值一提,但是这只乌龟清楚通天河的水流走势,所以活了下来。” 接下来就是所谓的九九八十一难了,但是阿林,你可知妖怪也分不同的妖怪。,混沌初开,天地交合,万物皆生。飞禽以凤凰为长,凤凰得交合之气,生下孔雀和大鹏。时孔宣吧如来吞入肚中,如来想从出恐玷污其金身,就从他脊背爬出来 如来踏至灵山。”佛祖在灵山上对其起了杀意,想想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对手下说:“吾欲为众生降灭之。”一干众佛一听,那还了得,先不说这孔雀的父母凤凰出世时,连佛祖的菩提树都还不知在何处,光是那孔雀的兄弟大鹏金翅鸟,也不是一个善相与的主。于是一干菩萨、佛陀、罗汉、尊者,齐声劝告说:“尊从其体出,伤之如伤尊母。”释迦摩尼尊者权衡了利弊,找了个台阶下,照他后来宣扬的说法是“故宽之,且封为‘孔雀大明王菩萨’,受无上自在加持,以空乏其性。后来果不其然,大鹏金翅鸟闹将起来,杀上西方极乐,打得满天神佛找不到北,最后佛祖无奈,定下了计策,和大鹏约战数日之后,点上佛界众生,和大鹏斗了几天几夜,方才擒下,带回灵山后,封为大鹏明王,依样困住。不过大鹏乃孔雀兄弟,故佛祖人前还会尊称他为舅舅。一路上有无数的妖魔鬼怪是他们预料之中的,这也是孙悟空出来的真正目的。如果说活着是一场修行,那斩妖除魔就是孙悟空修行的法门,谁叫他是斗战胜佛。 师徒五人继续上路。后来不知谁散布谣言,说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于是各路妖怪都找上门来。他们一路走一路打,可怎么都打不完。有几次就在孙悟空要一棒解决掉妖怪时,突然就出现个某路神仙大喊棒下留人,说那是他们养的小宠物,一不留神偷跑到凡间,还请斗战胜佛大发慈悲放了它,领回去一定严加管教。本着爱护小动物的心,孙悟空也就作罢。 后来这种情况越来越多,狮猁怪是文殊菩萨养的狮子、独角兕大王是太上老君的坐骑、金鼻白毛老鼠精是托塔李天王的干女儿,金翅大鹏雕暴露身份后才知道,原来是佛祖的舅舅。这些鲤鱼怪是观音菩萨养的金鱼、妖怪下界作乱、为非作歹,带着神仙的光环,做的事比妖魔还龌龊。 渐渐地师徒几人好像明白了些什么。三界到处充斥着欺骗和谎言,而这些谎言的缔造者就是那些高高在上的神仙。没有人敢去质疑,他们也不允许任何人质疑。不是因为他们是神,只是因为他们住在天上,所以就觉得高人一等。然而孙悟空却看不下去,他决定要破掉万仙阵。当他把这个想法告诉师兄弟时,大家都退缩了。 他们已经忘记了来时路。最先离开的是白龙马,他化作白龙一飞冲天,从此遨游四海,与世隔绝。紧接着沙僧钻进了流沙河,专收过路费,因为这个来钱快。后来八戒又入赘了高老庄。而唐僧去东土后和皇帝结拜成了兄弟,专给皇家讲道,享尽荣华富贵。他忘记了曾经的自己是想普渡众生的。 看着这一切,孙悟空什么也没说。他戴上紫金冠,披上黄金甲,执起如意金箍棒,纵身一跃,一个人冲上了天庭。 从那一刻起,他不再是斗战胜佛,他是 他捣毁蟠桃园,踢翻八卦炉,拳打二郎神,痛揍四大天王。后来天庭派出十万天兵镇压,领头的是两个熟悉的身影,八戒和沙僧。 猪八戒化为人身封为天蓬元帅沙僧封为卷帘大将只为杀掉、孙悟空,因为兄弟相残,而心灰意冷的悟空,去寻找菩提祖师解惑,然后他封印了修为,把如意金箍棒扔进了东海化作定海神针,然后回到花果山,陪着猴子猴孙,过完了平凡的一生,最后在花果山的山顶,化作了一个石头。 “这也太荒谬了”阿林嘟囔道,谷师傅又开口说道:“还记得我给你讲这个故事之前,讲过关于道法的事情吗?,中间我隐去了一段,那就是在盘古之后,所有的大地开始化为了一个整体,库伦山是山脊,那昆仑山气势雄伟,非常壮观,昆仑上上布满了仙草,仙木,还有一个最为神奇的东西,那是一颗人生果树,这个你要记住,以后自会有用,这棵果树你可知道长在什么地方?那果树长在花果山,花果山淡一花一草变体,百穿汇聚。此山亦是十洲三岛之祖脉,那十洲分别是:东海:祖洲、瀛洲、凤麟洲、生洲、长洲;南海:炎洲、流洲,西海:聚窟洲,北海:玄洲、元洲;三岛乃是:蓬莱、方丈、瀛洲。十洲三岛远离尘陆,渺渺仙境,花果山与其皆相通连。大地之根处,汇大地之灵气,通四海达千山。伴随地之初生,大地之根的元气凝聚诞生地仙,乃是地仙之祖,因与天地同生,故名为与世同君。人参树与那与世同君生于一处,便被地仙之祖精心看护种养。 除却花草树木,还有那万千种生灵活物,陆地有麒麟,天空有凤凰,水中有龙,龙生九子各有不同,又有那虎豹豺狼,牛鹿猪羊,蛇蝎蛙鼠,飞鸟鱼虫,随时间推移,更有那诸多形态各异神兽生出。天地初生时的生灵之物都是各物之祖,飞禽之长为凤凰,金身雀尾,鸣声千里;走兽之长为麒麟,头顶长角,周身金鳞,四足生风,威武身躯。正所谓鸟随鸾凤飞腾远,兽从麒麟越高山。 至此,盘古开天辟地,天地因循大道开劫生成,有了世间万物,有了万物便有诸事发生。 谷师傅顿了顿又紧着说道:“佛教的开始也是道家的开始,阿林你要记住这一点,毕安和范无的确是黑白无常,他们所做的也是捉拿镇域鬼,那是你可以看到,那些镇域鬼转世为人,已经和亲生没有什么关系了,但是他们仍旧要背负前生的罪孽,这就是神,但是这个宇宙是属于人的,你是司昀,你也是阿林,你记住我和你讲的故事,佛本就是道,道也本就是佛,司昀有两个玉魂,前面那个玉魂有黑白无常相助,至于你,记住我和你说的那颗人参树,黑白无常,绝对不能重新收集十八个镇域鬼,阿林你记住。” 阿林还想问些什么,只见古老头朝着他走过来,对着他的天灵穴就是一击,阿林顿时眼前一黑,什么都看不到晕了过去,等到他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另一个他无法想象的地方。 也是因为这个,毕安和范无在人间找寻不到阿林的踪迹,因为阿林所在的范围,是连神也不能去的地方,那个地方叫混沌。(未完待续。) 一百六十一 传说太古时候,天地不分,整个宇宙像个大鸡蛋,里面混沌一团,漆黑一片,分不清上下左右,东南西北,天地万物,尚未成型。 阿林看着眼前的一切,没有方向,也没有目的,四周浑浑噩噩一片,深出手阿林却发现自己的身体变得透明起来,他试探性的伸出了左手,只见他的手处于一种透明的状态,阿林又伸出右手,他的右手居然从左手哪里穿了过去,“这里是哪里?” “混沌”突然传来谷师傅的声音,阿林不由的一惊,但是回头的时候,却什么都发现不了,谷师傅并不在这里,不过却能听到谷师傅的声音:“阿林,司昀本就是上古之物,与混沌共生,你现在在的地方,就是司昀最开始的地方,人与神斗不得,神能改天,人只能顺天,除非人有了神的能耐,我让你回到了混沌的时候,你要找到司昀的力量,才能与另一个玉魂所搏斗,阿林,所有的一切都把握在你的手里了” 谷师傅看着床上的阿林,轻轻地理了理他额头前的头发,他,无论怎么看都只是个孩子,却要背负着他不该承受的,不过无司昀就无他,从开始什么就都注定好了,他以为的与注定的事情抗争,终究是竹篮打水,只有努力的去改变还没有发生的事情。 谷师傅起身,洗干净身体,然后从屋外抬进来一口棺材,在准备好桃木剑,以及提前炼制的傀儡,谷师傅咬破中指,然后将手上的血,分别按在阿林的七窍上,在完成之后,他拿出一叠符咒,贴在了阿林的床上,然后是窗户,门上,房顶,地上,等房间都贴满以后,谷师傅关掉门窗,屋内黑压压的一片。 然后谷师傅慢慢的进入了那顶黑棺材,“赫”谷师傅念到,原本在地上的棺材盖慢慢的升起,“哄”那棺材板凳的一声掉了下来,谷师傅在棺材里,将一颗小珠子扔到嘴里咽了下去,然后将桃木剑按在自己的头上,棺材里的空气慢慢的变得稀薄起来。 另一边,阿林处在混沌间,自从与毕安一战失败以后,他的师傅就带他去了很多佛寺,从最开始的佛经开始学习,佛教和道教,有相同的地方,更多的是截然想法不同观点,阿林从小学习道教,突然又让他学习佛教,他当然一时无法理解,但是他毕竟不是常人很快就学会了。 阿林在混沌中,想着道教的理论,也想着佛教的理论,突然一瞬间,这些东西都从他脑海中消失了,阿林想不到其中任何典故,不禁有点懵逼,但是很快阿林发现,很多不属于他的记忆都涌了上来,在混沌中,他感到一种亲切感,和融入感,这是司昀的记忆吗?阿林想到。 “混沌”阿林睁开眼,不过这个时候,用阿林来喊他已经不合适,更合适的一个词是司昀,混沌混沌,盘古就字其中诞生,混沌初开,万物未成形,但已经都孕育其中,其中最有名的就是盘古。 盘古经过了一万八千年的孕育才有了生命。当他有了知觉的那一刻,便迫不及待的睁开了眼睛。可是周围一片黑暗,他什么都看不见。急切间,他拔下自己的一颗牙齿,把它变成威力巨大的神斧,抡起来用力向周围劈砍。 浑圆体破裂了,沉浮成两部分:一部分轻而清,一部分重而浊。轻而清者不断上升,变成了天;重而浊者不断下降,变成了地。盘古就这样头顶天脚踏地的诞生于天地之间。 盘古在天地间不断长大,他的头在天为神,他的脚在地为圣。天每日升高一丈,地每日增厚一丈,盘古每日生长一丈。如此一日九变,又经过了一万八千年,天变得极高,地变得极厚,盘古的身体也变得极长。盘古就这样与天地共存了一百八十万年。 盘古想用自己的身体创造出一个充满生机的世界,于是他微笑着倒了下去,把自己的身体奉献给大地。在他倒下去的刹那间,他的左眼飞上天空变成了太阳,给大地带来光明和希望;他的右眼飞上天空变成了月亮,两眼中的液体撒向天空,变成夜里的万点繁星。他的汗珠变成了地面的湖泊,他的血液变成了奔腾的江河,他的毛发变成了草原和森林。他呼出的气体变成了清风和云雾;发出的声音变成了雷鸣。 盘古倒下时,他的头化作了东岳泰山在山东,他的脚化作了西岳华山在陕西,他的左臂化作了南岳衡山在湖南,他的右臂化作了北岳恒山在山西,他的腹部化作了中岳嵩山在河南。从此人世间有了阳光雨露,大地上有了江河湖海,万物滋生,人类开始繁衍。 而同样,一种比神佛鬼怪更加超前的东西也诞生了,万物均为精怪,除了人类意外,各种上古神都已经出现,又如轮回玉司昀,上古神中,属司昀最弱,天地初开,一切刚开始,何谈轮回,这就是一个人拥有穿越的能力,但是他才刚出生第二天,昨天和今天能有多大区别?所以上古神中,司昀最弱。 天地灵气孕育了四大神兽,东方青龙,西方白虎,南方朱雀,北方玄武,青龙,亦作“苍龙”,古代神话中的东方之神。龙是中华民族的图腾,自黄帝授命于天,威泽四方,龙就成为中华民族乃至整个中国的象征,而比较明确的定形是在汉代,从大汉朝开始,龙就被确定为皇帝的象征与代表。在东方传说中,青龙身似长蛇、麒麟首、鲤鱼尾、面有长须、犄角似鹿、有五爪、相貌威武。 玄武是一种由龟和蛇组合成的一种灵物。玄武的本意就是玄冥,玄是黑色的意思;冥,就是阴的意思。玄冥起初是对龟卜的形容:龟背是黑色的,龟卜就是请龟到冥间去诣问祖先,将答案带回来,以卜兆的形式显给世人。因而玄冥成了水神;乌龟长寿,玄冥成了长生不老的象征;最初的冥间在北方,殷商的甲骨占卜即「其卜必北向」,所以玄冥又成了北方神 朱雀是一种美丽的鸟类,而以它的歌声与仪态为百鸟之王,它能给人间带来祥瑞,同时也拥有「非梧桐不栖,非竹实不食,非醴泉不饮的特殊灵性,而由于它是羽虫之长,所以和鳞虫之长的龙在传说中就渐渐成了一对,一个变化多端,一个德性美好,就成了民俗中相辅相成的一对,更由于龙象征着至阳,而原来也有阴阳之分的凤(凤为雄,雌为凰在跟龙相对之后就渐渐的成为纯阴的代表了 白虎也是战神、杀伐之神。白虎具有避邪、禳灾、祈丰及惩恶的扬善、发财致富、喜结良缘等多种神力。而它的白,是因是西方,西方在五行中属金,色是白的。所以它叫白虎不是因它是白色,而是从五行中说的了。白虎,形体似虎,白色,凶猛无比。 神兽之中,这四位各在一方,互不打扰,其余神兽,按照所处的地方,分不同的神兽管理,而其他像司昀一样的灵怪神器,则全部归属于盘古一族,司昀看着在渭水旁,一边又一遍给自己洗毛的朱雀,心中实在是感慨,朱雀是四神兽中最高雅的,其实也是四个神兽中脾气最不好的,最她女儿孔雀一怒能吞如来来推理,这朱雀的性格也不怎么样。 “你还在念念不忘你在后世的事情吗?”在司昀身旁,有一只形状奇怪的东西,古代的凶神。传说它形状肥圆、象火一样通红,长有四只翅膀、六条腿,但是没有五官,司昀摸了摸他的头:“我若是还执念于此,岂还能看到你。” 在司昀身边的,是叫混沌的生物,人类无法看见它、也无法听见它,它经常咬自己的尾巴并且傻笑;如果遇到高尚的人,浑沌便会大肆施暴;如果遇到恶人,浑沌便会听从他的指挥。与混沌相克的是白泽,浑身雪白,能说人话,通万物之情,很少出没,除非当时有圣人治理天下,才奉书而至。然而此时世间还没有人的存在,所以白泽不现,只有混沌在司昀身边。 “人之初,性本善”然后事实却是,混沌初期,相伴司昀的是混沌,而不是白泽,人之初,性本恶才是对的吗?可是如果没有善的话,又怎么会有恶,司昀想不明白,混沌用尾巴一甩司昀,嘟囔道:“还说没有,你既然已经回到了混沌时期,就不要在想后事之事,你本就是玉,玉乃无暇,何苦沾染了自己”司昀点了点头,继续和混沌走着,刚走几步,就听到一声凤鸣,难道这凤凰又涅槃了?司昀好奇的回头,却在混沌的身上发现了凤凰身上的羽灵。 “你该不会是拿了她的羽灵吧?”司昀看着混沌,混沌咳嗽了一声,他只是看那凤凰的羽灵颜色比较鲜艳而已,一身光滑久了,偶尔看那毛茸茸的也挺可爱,(未完待续。) 一百六十二 看到混沌咳嗽,司昀楞了一下后,提着司昀开始疯狂的奔跑,那凤凰发起脾气了可不是好惹的。 “司昀,接下来去哪里”混沌没有在意凤凰的怒号,世界这么大,又不是非要去他管辖的地方,白虎的毛也挺好看的,青龙的灵片也很绚丽,混沌越想越兴奋,司昀瞪了混沌一眼“我们去找玄武” “玄武那么闷,为什么要去找玄武”混沌有些沮丧的摇了摇尾巴,司昀说道:“避祸”如果时间没有算错的话,再过段时间,就要发生大事了。 “避祸?避什么祸,难不成还能天塌掉?”混沌笑着,司昀也笑了起来,倒是看呆了混沌,司昀提起混沌朝着玄武所在的地方走去,凤凰之地,最豪华,白虎之地,最勇猛,青龙之地,最睿智,唯有玄武之地,最稳重,所以自当去玄武之处。 “你是从后世来的?”女娲看着眼前的司昀,早听闻有一从后世来的灵物,如今一看,果然很奇怪,上身还好,就是下面,居然一分为二,也不知道痛不痛,女娲不仅甩了甩自己的长尾巴。 “女蜗”司昀看着眼前的人头蛇身的女子,这就是创造了人类的女蜗,“对的”司昀回答了女蜗的问题,女娲好奇的围着司昀转了一圈。 “你痛吗?” “什么?” “你下部一分二,难道不痛吗?”女娲好奇的说道,司昀一脸的黑线看了女蜗的尾巴,不管怎么看,他还是觉得女娲拖着大尾巴在地上蹭来蹭去要更加痛。 “不痛” “后世之人都是你这样吗?” “有我这样的吗?”女娲收回了尾巴,在司昀面前摆了摆,司昀想了想摇了摇头。 女娲有些沮丧的问道:“你们要去哪里?” “我们要去玄武之处”混沌抢先说道,女娲歪着头想了想说道,“我可以和你们一起去吗?” “不行,你不要去玄武之处”司昀想了想说道,根据后实际在,女蜗补天的时候,曾经割掉了玄武的四肢,如今他们需要去哪里避祸,自然不能让女娲前去,司昀拒绝了女蜗,女蜗一阵失落,离开了他们。 女蜗她觉得在这天地之间,应该添一点什么东西进去,让它生气蓬勃起来才。添一点什么东西进去呢? 走啊走啊,她走得有些疲倦了,偶然在一个池子旁边蹲下来。澄澈的池水照见了她的面容和身影;她笑,池水里的影子也向着她笑;她假装生气,池水里的影子也向着她生气。她忽然灵机一动:“虽然,世间各种各样的生物都有了,可单单没有像自己一样的生物,那为什么不创造一种像自己一样的生物加入到世间呢?“女娲想了想司昀的话,既然后世没有像自己一样的生物,那她就创造吧,不过女蜗想了想司昀,他既然说后世皆是双腿行走,不如她也创造一个双腿行走的、 想着,她就顺手从池边掘起一团黄泥,掺和了水,在手里揉团着,揉团着,揉团成了第一个娃娃模样的小东西。 她把这个小东西放到地面上。说也奇怪,这个泥捏的小家伙,刚一接触地面,就活了起来,并且开口就喊:“妈妈!“接着一阵兴高采烈的跳跃和欢呼,表示他获得生命的欢乐。女娲看着她亲手创造的这个聪明美丽的生物,又听见“妈妈“的喊声,不由得满心欢喜,眉开眼笑她给她心爱的孩子取了一个名字,叫做“人“。这样就可以让她创造的东西完美的融入后世之中,她哪里知道,所谓的后世正是由于她创造的、 女娲对于她的作品,感到很满意。于是,她又继续动手做她的工作,她用黄泥做了许多能说会走的可爱的小人儿。这些小人儿在她的周围跳跃欢呼,使她精神女娲造人她工作着,工作着,一直工作到晚霞布满天空,星星和月亮射出幽光。夜深了,她只把头枕在山崖上,略睡一睡,第二天,天刚微明,她又赶紧起来继续工作。 “不行”想到司昀对自己的拒绝,女为又不开心了起来,她不想在创造了,但是她看了看她创造的东西,他们太弱小了,不如多创造一些,这样也能让他们多活一点、最后,她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创造人类的方法。她从崖壁上拉下一条枯藤,伸入一个泥潭里,搅成了浑黄的泥浆,向地面这么一挥洒,泥点溅落的地方,就出现了许多小小的叫着跳着的人儿,和先前用黄泥捏成的小人儿,模样一般无二。 天地之广,青龙只有一,白虎只有一,凤凰只有一,玄武只有一,女娲只有一,司昀,混沌皆为一,而人,却又无期数,女娲之想到他们之弱小,却忘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她这一做,这个世界便变得不同起来,人慢慢开始强大。不过这个时候,司昀正和混沌在玄武之处,也不知外面已经天翻地覆。 相传在上古时代,中国的黄河流域住着许多分散的人群。他们按照亲属关系组成了氏族,很多氏族又联合起来组成了部落。黄帝和炎帝就是其中两个大部落的首领。那时候,人们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很低,一遇到水旱灾,就得搬家。有一次,炎帝部落在搬家的时候,来到了黄帝部落占据的地方,他们看到那里条件很好,就决定长期住下来。 可是黄帝部落的人不愿意,结果双方互不让步就打起仗来。经过三次战斗,炎帝部落被打败了。炎帝向黄帝认输,表示愿意听从黄帝的相传在上古时代,中国的黄河流域住着许多分散的人群。他们按照亲属关系组成了氏族,很多氏族又联合起来组成了部落。黄帝和炎帝就是其中两个大部落的首领。 那时候,人们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很低,一遇到水旱灾,就得搬家。有一次,炎帝部落在搬家的时候,来到了黄帝部落占据的地方,他们看到那里条件很好,就决定长期住下来。 可是黄帝部落的人不愿意,结果双方互不让步就打起仗来。经过三次战斗,炎帝部落被打败了。炎帝向黄帝认输,表示愿意听从黄帝的命令。 共工是火神祝融的儿子。他长着人的脸,蛇的身子,红色的头发。共工常掌管海洋、江湖、河泽、池沼等世界十分之七的领域。在黄帝和炎帝的一次大战中,共工曾用水帮助他的祖上炎帝作战,颛顼是黄帝的曾孙,黄帝一度让他代行神权。但在他执掌神权期间,他并不顾念人间黎民百姓,还派人断绝了人间和天界的通道,也压迫他所不满意的诸神。更为无理的是他把太阳、月亮、星星都拴系在北方的天空上,固定在那里不能移动。这样,大地上有的地方永远明亮,有的地方永远黑暗,给人们带来了灾难,水神共工乘机率领部下发难,起来推翻颛顼的统治,夺取天帝宝座。,与黄帝家族本来就矛盾重重。帝颛顼接掌宇宙统治权后,不仅毫不顾惜人类,同时也用强权压制其他派系的天神,以至于天上人间,怨声鼎沸。共工见时机成熟,约集心怀不满的天神们,决心推翻帝颛顼的统治,夺取主宰神位。反叛的诸神推选共工为盟主,组建成一支军队,轻骑短刃,突袭天国京都。 帝颛顼闻变,倒也不甚惊惶,他一面点燃七十二座烽火台,召四方诸侯疾速支援;一面点齐护卫京畿的兵马,亲自挂帅,前去迎战。 一场酷烈的战斗展开了,两股人马从天上厮杀到凡界,再从凡界厮杀到天上,几个来回过去,帝颛顼的部众越杀越多,人形虎尾的泰逢驾万道祥光由和山赶至,龙头人身的计蒙挟疾风骤雨由光山赶至,长著两个蜂窝脑袋的骄虫领毒蜂毒蝎由平逢山赶至;共工的部众越杀越少,柜比的脖子被砍得只连一层皮,披头散发,一只断臂也不知丢到哪儿去了,王子夜的双手双脚、头颅胸腹甚至牙齿全被砍断,七零八落地散了一地。 共工辗转杀到西北方的不周山下,身边仅剩一十三骑。他举目望去,不周山奇崛突兀,顶天立地,挡住了去路,他知道,此山其实是一根撑天的巨柱,是帝颛顼维持宇宙统治的主要凭藉之一。身后,喊杀声、劝降声接连传来,天罗地网已经布成。共工在绝望中发出了愤怒的呐喊,他一个狮子甩头,朝不周山拼命撞去,只听得轰隆隆、泼喇喇一阵巨响,那撑天拄地的不周山竟被他拦腰撞断,横塌下来。 “司昀,天真的塌了”混沌在玄武之处,有些震惊的真说,司昀拍了拍混沌的头:“自会有人补上”听闻女娲是听了他所说的后世之人,才去创造了人,如果他当初同意了让女蜗跟着他去玄武国,那女蜗还不会不会造人呢?司昀想着,这个时候,他感觉一阵头疼,这是人才会有的特征,阿林,回来了。(未完待续。) 一百六十三 看到阿林冒冒失失就要冲上去,混沌拦住了阿林,虽然他和阿林没有半点关系,但是要是阿林因想道司昀就不好了,他乃混沌所出,不少人都对他虎视眈眈,要不是司昀护着他,他现在可不是会这么悠闲,混沌说道:“你不要冒失,那旱魃可不是普通,当年四大凶兽其中的三大,都被她降服了,就连司昀本身都抗衡不过她,你还是小心点”“天已经破了,我们要去哪里?”混沌看着司昀闻到,司昀没有理睬混沌,继续和玄武下棋,“你看你的白子被我的黑子重重包围,你为何毫不慌张?” “玄武一族,向来稳重”玄武不慌不忙的又落下一子,司昀看了看玄武叹了口气,“我时常在想,要是当初应了女娲的请求,事情会不会就不会这样” 玄武动了动四肢:“你不是司昀”阿林一愣,玄武抬头,看着阿林的眼睛说道:“司骏为玉,无情无义,你是后世之人?” 阿林没有反驳点了点头,紧接着又吞吞吐吐的说道:“这里,不该是我呆的地方,我要如何回去?”玄武摇了摇头,但随即又点了点,这倒让阿林迷茫起来,玄武说道:“你是后世之人自然可以回得去,但是只有司昀才有回去的力量,你现在是后世之人,是得不到回去的力量的,除非你去收集其轩辕剑、东皇钟、盘古斧、炼妖壶、昊天塔、伏羲琴、神农鼎、崆峒印、昆仑镜和女娲石这十件物品,才能回去” 阿林细细的听着玄武的的话,玄武召了召手,阿林走了过去,玄武将一副画像交给阿林,让阿林去寻找湖上的女子,画上的女子乌黑如泉的长发在雪白的指间滑动,一络络的盘成发髻,玉钗松松簪起,再插上一枝金步摇,长长的珠饰颤颤垂下,在鬓间摇曳,眉不描而黛,肤无需敷粉便白腻如脂,唇绛一抿,嫣如丹果,珊瑚链与红玉镯在腕间比划着,最后绯红的珠链戴上皓腕,白的如雪,红的如火,慑人目的鲜艳,明黄色的罗裙着身,翠色的丝带腰间一系,顿显那袅娜的身段。 “这不是旱魃吗?”混沌在一旁插嘴,这个人他可是相当熟悉,在遇到司昀之前,他曾经跟过旱魃一段时间,那旱魃原本是黄帝的女儿,却因为感染了人间的污浊之气,而不得反悔,非神非人,是特殊的存在,又如这司昀一般,明明是混沌之物,偏偏是从后世而来,这么说起来两人还是有相同之处的。 “你既然跟过她,那么她的性子如何”司昀闻到,混沌想了想没有回答,他想了想以后说道:“就比如上次来说,你拒绝了女娲,她就走了,要是你拒绝了旱魃的话,估计走不了的就是你了。” “那她现在在何处?”司骏说道,玄武说道,“她在帮助伏羲做琴,你去寻她吧”司昀点了点头带着混沌走了,临走的时候,下意识的看了看玄武的四肢,欲言又止,玄武看到司骏的举动后,笑了笑,做了一个口示,司昀懂了玄武的意思,离开了这个地方。 “这棵树怎么样?”伏羲看着眼前的梧桐树,同时测量者“不够不够,不要这颗”旱魃摇了摇头,“那你说要那颗?”伏羲有忐忑的咨询者旱魃,旱魃缓缓地说道:“这梧桐树要选择三丈三尺高的,然后截成三段。这三段的意思表示天、地人三才。” 伏羲点了点头又问道:“那选木料又该如何选择?“旱魃蹲下,走到之前割下的梧桐树下,选木料时,旱魃先先取来一段,敲一敲,如果声音太清,认为木质过轻了,不要;再取另一段,敲一敲,声音要是太浊了,认为木质过重了,又不要;最后,再取来不轻不重的一段,用手指弹一弹,声音清浊相当,轻重也适宜,便把这木材送进流水中,泡浸七十二天,然后,取出来阴干,再请高级的匠人制成古琴。 “还有材料,有六忌:忌大寒,忌大暑,忌大风,忌大雨,忌迅雷,忌大雪。材料具备轻、松、脆、滑等特点。古琴的琴面一般是用桐木做的,梓木为底。用木头做琴轸,涂上漆,用金属做琴微。据说最好的琴弦是用冰蚕的丝做的,叫做冰弦。”旱魃头头是道的说道。 伏羲看着旱魃,不亏是天女,果真讲究不同,只是可惜沾染了污浊之气,不由的叹气起来,也许是发现了伏羲的叹气,旱魃倒是毫不在意的笑了起来:“你别光着同情我,听说来了个后世之人?你有没有去和他打听你后世的事情” 伏羲挥了挥手:“有什么可打听的,一切皆有定数,倒是你,我隐约听着东皇说起过,那后世之人最近在寻你,你难道不好奇?” 旱魃容貌美丽,这一笑更是神态美若天仙“有什么可好奇,那司昀兜兜转转这么久,连东皇都知道我在这里,他怎么会不知道,还有你别又是没事总是叹气,说不听到了后世之后,除了我,你们都留不下来” 伏羲有些尴尬,这旱魃也太大言不惭了,不说他的本事,就说是其他人,女娲,东皇,盘古,炎帝,黄帝……哪个不是强中之强,旱魃虽有能耐,但撑死与他不相上下,比起其他人,他们还是差了些。 “那是旱魃?和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啊”阿林嘟囔着,混沌看到他这副样子,明白了此刻已经不是司昀,他又变成了后世之人,在司昀面前,混沌还有所收敛,在阿林面前,混沌胆子便打了起来:“听说你们后世之人,都很怕鬼神妖鬼,你不是是被吓到了” “你不要小巧我,我知道我比不上司昀的本事大,但是我也是联系过道法的,对付个你还是绰绰有余”阿林经历了混沌,道法自然长进了许多,现在的他,就连谷师傅也达不到他的本事,阿林这么一说,混沌吐了吐舌头倒是安分了一会,(未完待续。) 一百六十四 其实早在很久以前,他们就寻到了旱魃,但是不知道司骏想什么,总是不去找旱魃,而是总在她附近转悠,久而久之,这界大部分人都知道了司昀在寻找旱魃,但是前段时间不知道怎么回事,那司昀突然又没了踪影,阿林冒了出来,混沌不知道司昀想干什么,阿林当然也不知道司昀想干什么,所以他干脆直接来找了旱魃。 阿林看着前面那个瘦瘦的女子,没想到旱魃居然这么厉害,那混沌并列为四大凶兽,怪不得听说他变成阿林后,总是不情愿跟在他身边。 三大凶兽之一穷奇神异经云:“西北有兽,其状似虎,有翼能飞,便剿食人,知人言语,闻人斗辄食直者,闻人忠信辄食其鼻,闻人恶逆不善辄杀兽往馈之,名曰穷奇。”言此为大恶之兽其上有兽焉,其状如牛,胃同猬毛,名曰穷奇,音如獆h狗,是食人。穷奇状如虎,有翼,食人从首始,所食被发,在蜪犬北。一曰从足。穷奇是中国传说中抑善扬恶的恶神,它的大小如牛、外形象虎、披有刺猬的毛皮、长有翅膀,穷奇的叫声象狗,靠吃人为生。据说穷奇经常飞到打架的现场,将有理的一方鼻子咬掉;如果有人犯下恶行,穷奇会捕捉野兽送给他,并且鼓励他多做坏事。古人也把那种不重心意、远君子近小人的人称为穷奇。 其二凶兽梼杌“西方荒中,有兽焉,其状如虎而犬毛,长二尺,人面,虎足,猪口牙,尾长一丈八尺,搅乱荒中,名梼杌。”:“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此谓梼杌同乘与春秋,为国史名,楚史名。檮杌。” 其三凶兽饕餮。饕餮有云:“钩吾之山其上多玉,其下多铜。有兽焉,其状如羊身人面,其目在腋下,虎齿人爪,其音如婴儿,是食人。”根据晋代郭璞对的注解,这里说的狍鸮即是指饕餮。《神异经·西荒经》中有云:“饕餮,兽名,身如牛,人面,目在腋下,食人。”其脑袋狰狞,双目炯炯,赫然有神,鼻梁凸出;首部有一双弯曲的兽角或足,其弯曲的方向似无定制,或内勾似羊角,或外曲似牛角;巨嘴大张,利齿如锯,嘴略弯曲内勾,或嘴巴紧锁。则作正面盘踞状,身躯拱起,头着地或水云气,两边有一对利爪,象狗爪或虎爪。两侧有一对肉翅,形如耳朵。 “你还是换个法子见她比较好,听说旱魃女喜欢化身到人间,不如你装作不认识她的样子”混沌建议到,阿林看了看自己,虽然他感觉此刻的他道法上已经很是精湛,但是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同意了混沌的建议。 伏羲看着旱魃,他突然说道:“听闻你最喜好去人间,你帮我做了这琴,我也应该报答你,不如我化身陪你到人间,请你吃一顿如何“”旱魃细细一思索也点了点头,然后又说道:“那我们就化身而去,旱魃,你喊我寒阳就好,至于你我就喊你为杨阁你看如何?伏羲点了点头,旱魃又叮嘱伏羲,在凡间的时候不要使用仙术,伏羲点了点头,随即两人去了人间。 两人进入了县城,此刻的人类才刚刚发展,但是各行各业,比起他们一届已经热闹了许多,对于人,众多神灵看法不一,但是碍于女娲的面子,又蔑视他们力量之狭小,都不与之计较。 寒阳光突然前方有一男子正被一群地痞围着殴打。寒阳看到后愤怒的大喊一声:住手。于是那几人猥琐眼神全部看了过来,众人也跟着围了上来,看着和寒阳。像是在看热闹一样。 几个地痞中走出一个人上下打量寒阳,说道呦小姑娘长的不错哦不知家住何处啊。旁边又些人在说着呀,小姑娘这下遭了..没事摊这事干嘛...是啊...有一句没一句的。 又一个地皮头子走了过来就上手模寒阳那精致美丽的脸颊,距那洁白的脸颊还有一指间的距离时。只见旱魃抓住地痞的手顺势拉下,自然的来了个空中旋转,瞬间將男子躺落到地,并且吧其余几个每人一脚全部打趴,说道光天华日竟然以多欺少要不要脸啊。你爹娘没教过你们怎么做人吗?寒阳傲慢的眼神看着几个地痞怒喝道。 女侠饶命,女侠饶命!小的在也不敢了。众人连忙叫好。双手拍着,不一会也散去。寒阳跟杨阁一起去扶起那位男子,其实这个人正是阿林,阿林思来想去,自然旱魃法力那么高强,那不如化作凡人去接近旱魃,然后等司昀新来的时候,在去正是的见旱魃。这样两个身份,接近旱魃更加容易,更何况自始至终,阿林都想不到为何要寻找所谓的神器,就比如伏羲琴,明明才刚刚造出来,他亲自看了整个的制造过程,一切都很普通,所以阿林才假装被人打,伺机接近旱魃。 那混沌跟过旱魃一段时间,他时候,旱魃最喜人间,管闲事简直是家常便饭,但是对待各种天神,则表现的尤为厌恶,甚至比对待他都不如几分,旱魃要是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会帮助阿林的,果然,旱魃如混沌所说,帮助了阿林。 阿林站起来笑着“多谢你们帮忙,不如我请你们去吃饭,表达我的谢意”杨阁想拒绝,但还没有开口阿林已经非常熟稔的带着他们走进一家酒楼,他刚到人间,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只好跟着阿林走进了酒楼、三人悠悠的走进酒楼。这家酒楼真是热闹,小二忙的不可开交。他们找了个拐角便坐了下去。 阿林装作这里的常客一般拍着桌子喊道:小二来两壶好酒。来了!客官您要的好酒。小二恭敬的说; 你是那里的人?杨阁有些好奇的开口,同时打量着人间,听说人弱小过的颇为疾苦,但是如今看来也不仅是,至少比他们想想的好了许多。 (未完待续。) 一百六十五 “我是神农一族的”阿林谎称道,一旁的寒阳露出疑惑不解的神色,她总在人间奔走,什么时候又出了一个神农?一旁的杨阁看到寒阳不解的眼光,悄悄的用蜜音对这寒阳解释道:“那神农是前段时间出现的生灵的,但是不知道为何却倒了人间,可能和九眼井有关,那九眼井是天生的井,并不是人力开凿,那神农刚刚出世,石洞周围自然涌现了九眼井,这九眼井里的水彼此相连,若取其中一眼之水,其它八眼皆会波动起来。这个孩子天生异相,身体是透明的,五脏六腑清晰可见,头上长有两只角,牛头人身。称为神农“” “那他是黄帝一族,还是炎帝一族”寒阳问道,阿林再一旁看着两人一边吃东西一边用蜜音对话,心中也是无奈的紧,他其实他是可以听到的,但是还偏偏要装作听不到的样子, 不过这旱魃居然连神农都不知道,这下就更不用担心他会认出司昀了,用司昀的身份可以去见旱魃,但是如何用阿林的身份接近旱魃呢?那些神器有的已经出现,有的根本连听都没听过,要如何才能自然而然的出现在旱魃身边,阿林苦苦的思索着。 “那神农也就是出身奇特了一点,我听那小子说他是神农一族的,他何意有能耐成为一族”寒阳紧接着问道,杨阁想了想说道:“那神农你可不要小瞧了他,你在人间多年,怎么练他都不知道“” 寒阳一阵尴尬,她都是在人间吃喝玩乐,对人间的事情关注很少,除了感觉人这玩意越来越聪明,根本不知道其他事情。杨阁接着说道:“上古时候,五谷和杂草长在一起,药物和百花开在一起,哪些粮食可以吃,哪些草药可以治病,谁也分不清 。黎民百姓靠打猎过日子,天上的飞禽越打越少,地下的走兽越打越稀,人们就只好饿肚子。谁要生疮害病,无医无药,不死也要脱层皮啊!老百姓的疾苦,神农氏瞧在眼里,疼在心头。 怎样给百姓充饥?怎样为百姓治病? 神农苦思冥想了三天三夜,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第四天,他带着一批臣民,从家乡随州历山出发,向西北大山走去。 他们走哇,走哇,腿走肿了,脚起茧了,还是不停地走,整整走了七七四十九天,来到一个地方。只见高山一峰接一峰,峡谷一条连一条,山上长满奇花异草,大老远就闻到了香气。 神农他们正往前走,突然从峡谷窜出来一群狼虫虎豹,把他们团团围住。神农马上让臣民们挥舞神鞭,向野兽们打去。打走一批,又拥上来一批,一直打了七天七夜,才把野兽都赶跑了。 那些虎豹蟒蛇身上被神鞭抽出一条条一块块伤痕,后来变成了皮上的斑纹。这时,臣民们说这里太险恶,劝神农回去。神农摇摇头说:“不能回!黎民百姓饿了没吃的,病了没医的,我们怎么能回去呢!“ 他说着领头进了峡谷,来到一座茫茫大山脚下。这山半截插在云彩里,四面是刀切崖,崖上挂着瀑布,长着青苔,溜光水滑,看来没有登天的梯子是上不走的 。臣民们又劝他算了吧,还是趁早回去。神农摇摇头:“不能回!黎民百姓饿了没吃的,病了没医的,我们怎么能回去呢!“ 他站在一个小石山上,对着高山,上望望,下看看,左瞅瞅,右瞄瞄,打主意,想办法。后来,人们就把他站的这座小山峰叫“望农亭“。然后,他看见几只金丝猴,顺着高悬的古藤和横倒在崖腰的朽木,爬过来。神农灵机一动,有了!他当下把臣民们喊来,叫他们砍木杆, 割藤条,靠着山崖搭成架子,一天搭上一层,从春天搭到夏天,从秋天搭到冬天,不管刮风下雨,还是飞雪结冰,从来不停工。整整搭了一年,搭了三百六十层,才搭到山顶。传说,后来人们盖楼房用的脚手架,就是学习神农的办法。 上神农带着臣民,攀登木架,上了山顶了, 山真是花草的世界,红的、绿的、白的、黄的,各色各样,密密丛丛。神农喜欢极了,他叫臣民们防着狼虫虎豹,他亲自采摘花草,放到嘴里尝。为了在这里尝百草,为老百姓找吃的,找医药,神农就叫臣民在山上栽了几排冷杉,当做城墙防野兽,在墙内盖茅屋居住。 后来,人们就把神农住的地方叫“木城“。白天,他领着臣民到山上尝百草,晚上,他叫臣民生起篝火,他就着火光把它详细记载下来:哪些草是苦的,哪些热,哪些凉,哪些能充饥,哪些能医病,都写得清清楚楚。 有一次,他把一棵草放到嘴里一尝,霎时天旋地转,一头栽倒。臣民们慌忙扶他坐起,他明白自己中了毒,可是已经不会说话了,只好用最后一点力气,指着面前一棵红亮亮的灵芝草,又指指自己的嘴巴。 臣民们慌忙把那红灵芝放到嘴里嚼嚼,喂到他嘴里。神农吃了灵芝草,毒气解了,头不昏了,会说话了。从此,人们都说灵芝草能起死回生。 臣民们担心他这样尝草,太危险了,都劝他还是下山回去。他又摇摇头说:“不能回!黎民百姓饿了没吃的,病了没医的,我们怎么能回去呢!“说罢,他又接着尝百草 。他尝完一山花草,又到另一山去尝,还是用木杆搭架的办法,攀登上去。一直尝了七七四十九天,踏遍了这里的山山岭岭。有一天,看到一种树叶,正好他口渴了, 顺手摘了几片放在嘴里咀嚼。这一嚼,还真解渴,神农又扯了几把咀嚼着。他感觉肚子里上上下下有东西在摩擦。他肚子是透明的,看到小叶儿把他的胃擦洗得干干净净。 这一发现。使他大大高兴。他断定这小叶儿既解渴,又能解毒,他决定改鞭药为尝药,如果遇毒,就用它来解救。” “我说人怎么繁荣了许多,原来是找到了延长寿命的法子,不过那无用的寿命要他作甚,也就是人才这么无聊”寒阳说完,也不在蜜音,而是开始于阿林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未完待续。) 一百六十六 两个身份 阿林听着寒阳的话,心中不由的对寒阳产生一份不喜,旱魃不死不灭,怎么知道人生老病死之苦,当下就想了个推托之词,离开了酒楼。 另一边寒阳和杨阁回到了原来的地方,也就不在化为人身,那旱魃虽美,但是身上总因为是魁拔的关系,透着几分阴森的气息,纵然她笑起来颇为娇妹,也难掩这个缺点。 “司昀来了,他可总算是来了”伏羲听到来人禀报有些惊讶,这一界的人都知道司昀再找旱魃,于是他也不多留,便先行离开,去了画卦太,让司昀与旱魃白鬼池见面。 “你怎么由着他乱来,他想干什么?你明明知道,他不是我的“司昀醒来后便开始教训起混沌,最近不知道为何,阿林总之频频苏醒,甚至还能控制,等他在醒来后,混沌便把发生的事情说了个清清楚楚,司昀心中更有些懊恼,也没了其他法子,他只能遮挡面容,然后去见了旱魃。 “你就是司昀,真是难得你总算出现了,不过,你这个打扮倒是有意思的很,听说你是混沌时期就有的玉,怪不得要盖一快布好好养着,听说混沌那玩意最近跟了你,真是的,也没看出你比我强在哪里,反正三大凶兽我都筹集起了,不如把他也收复,这样说起来倒也是顺口些“想到混沌,旱魃就有些愤愤,也不是道为何,那混沌居然离开了他,去找了这什么司昀,明明万灵之中,司昀属于弱者,而她则强上许多,那混沌如何去找了他做为庇护。 “玄武拖我给你这幅画,至于我如何打扮,自然不归你管“司昀说完后,把玄武给他的画扔了过去,旱魃接过画,有些惊讶,上面画着她还未变成旱魃时的样子,外貌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没有如今的阴森之气,旱魃原本不在意,但是突然她看到了什么,然后改变了注意,甚至,一向什么都不在乎的旱魃,还露出了一丝惊慌的神色。 “你找我干什么?你直接说就好“旱魃有些紧张,那司昀身上有后世之人,难不成?她不想在想下去,不过,现在看来他必须要听从眼前这个万物最弱的司昀的话了。 “我要找十个东西,一共十件,有五件,需要你去找“司昀开口说道,不说别的,首先是女娲石和伏羲琴,也不知道为何,这两件东西,司昀只能找伏羲琴,而女娲石却必须由旱魃来找。 “你要我找什么,你直接说“旱魃也没有多问,直接说了出来,那副画,五件东西而已,不值一提,“你首先要找到女娲石,至于其他的,我自然我告诉你“ “那,我想知道的呢?“旱魃紧接着问道,司昀沉思了一会说道,“等你找到你五件东西,我自然会告诉你“说完便走了,只留下旱魃,若有所思的看着白龟池里的乌龟。 对于女娲来说,旱魃还算是熟悉,那所谓的女娲石,她也有略有耳闻,话说那融和共工争斗,共工失败后恼羞成怒,撞断了不周山,导致天塌陷,天河之水注入人间。两极颠倒,九州裂,天倾西北,地陷东南,洪水泛滥,大火蔓延,人民流离失所。 那女娲对人类颇为爱护,甚至取了玄武四肢来成天,要说那玄武要不知道怎么的,居然答应了女娲的请求,于是那女娲在东海之外的一座仙山上,选取了五色土炼成最好的补天石。于是,女娲在天台山顶堆巨石为炉,取五色土为料,又借来太阳神火,历时九天九夜,炼就了五色巨石36501块。 旱魃向来是风风火火的人,既然答应了司昀,她也不多留,也来不及和伏羲告别,便直接去了女娲之处,不过去的时候,女娲已经不再了,倒是地上散落的一块女娲石。 “就这么一小块破石头,能有什么用?“旱魃嘟囔道,谁知一不小心,却不知道把这块石头丢在了那里,她不由的有些召集起来。 这五彩石虽说不是罕见之物,但偏偏只有女娲可以炼制,而他们两个人,所追随的阵营与又不同,旱魃思前想后,变出来一块和五彩石一般的东西,这也是旱魃在天上时的真爱之物,所以不会被辨别出,旱魃变完之后,便开始去找之前丢失五彩石。 话说那五彩石一路摇摇滚滚到了一颗参树旁,刚好挡道了一株紫色的小花,此地叫做东来山,最是多雨,那小花因为雨水的打击已经奄奄一息了,但是那五彩石刚好到了小花旁边,给他遮住了雨水,就这样,五彩石给小花挡住了雨水,那株紫色的花朵得以生存下来。 这朵花是芝兰花,而这个地方则是东兰山,东兰山乃是周知乃十洲之祖脉,三岛之来龙,自开清浊而立,鸿蒙判后而成 自从盘古开辟,三皇治世,五帝定伦,世界之间,遂分为四大部洲:曰东胜神洲、曰西牛贺洲、曰南赡部洲、曰北俱芦洲。这部书单表东胜神洲。 那旱魃徐来这个地方,只见这里势镇汪洋,威宁瑶海:势镇汪洋,潮涌银山鱼***威宁瑶海,波翻雪浪蜃离渊。水火方隅高积土,东海之处耸崇巅。丹崖怪石,削壁奇峰。丹崖上,彩凤双鸣;削壁前,麒麟独卧。峰头时听锦鸡鸣,石窟每观龙出入。林中有寿鹿仙狐,树上有灵禽玄鹤。瑶草奇花不谢,青松翠柏长春。仙桃常结果,修竹每留云。一条涧壑藤 萝密,四面原堤草色新。正是百川会处擎天柱,万劫无移大地根。 终于那五彩石,等到旱魃来寻找的时候,已经失去了原来的样子,变得极为庞大,有三丈六尺无存稿,有二丈四尺款,上面有七窍八孔,按照九宫八卦,接受着日月精华。 “这可怎么办”旱魃一阵心塞,如今那五彩石,已经不是女娲石的样子,旱魃正不知道如何与司昀交代,却看到草丛里悉悉索索,隐约藏着什么人,于是大声喊道:“谁在哪里?鬼鬼祟祟,还不赶紧出来“ “别别别,生气,是我,还记得我吗?“阿林装作无辜的样子走了出来,旱魃见到是他,一时间想不起来,不过仔细回忆了一会,才吧眼前这个人与之前挨打的男子对上号。 不怪寒阳认不出,当初那个阿林一身褴褛,如今的他穿着一身道服,颇有几分道风仙骨的感觉,寒阳看到他以后,但是没多大反应,只是淡淡的说道:“你怎么在这里?“ 阿林清了清嗓子然后说道:“有道是,滴水之恩,应该涌泉相报,想当年我被恶人所害,对亏姑娘救我,于是我去拜了茅山派,学习道法,如今略有所成,所以就来找姑娘报恩了“ “呵呵呵,简直好笑,才几日没见?你就学有所成了“寒阳不仅被他的话给逗笑了,阿林也不尴尬,继续的说道“我自由我的造化,总之我一定要报恩,我看你在这里寻寻觅觅的,可是再找些什么?“ “我在找女娲石,怎么你能讯得到“寒阳不屑的看了阿林一眼,那五彩石就在面前,但是早已发生了变化,看他如何能寻找到第二块五彩石。 “五彩石?可是这个吗?“阿林拿起脖子上戴着一块玉,寒阳顺着看过去,那阿林脖子上戴着的居然真是五彩石。同时寒阳也产生疑惑。 女娲补天的五彩石是有书目的,被她拿走一块,但是已经用更好地东西补上了,那阿林这块五彩石是从何而来的?她心中所想,也自然说了出来:“还真是五彩石,你这一块从哪里得到的,还不快说“ “我。。。我不告诉你!“阿林回答道,这具身体司昀阿林转换不断,但是他们又不知道彼此的想法,听说司昀找到了旱魃让他寻找五件神器,但是明明他身上就带这样快女娲石,可是阿林又不知道司昀如何所想,于是他们通过混沌商议,各做个事,这样也不会暴露。 “你这人真是好笑,刚才还口口声声的说着报恩,如今的话,又推三阻四起来“寒阳抱怨道,阿林急急忙忙解释“救命之恩,怎么可以通过一块石头就报了呢? “那么你想如何?“寒阳问道,阿林脸色一阵通红的结结巴巴的说道:“当然是,当然是以身相许“话刚说完,寒阳就一挥衣袖,河流里的水起来化成水柱朝着阿林而去,“登徒子,早知道如此,当初就不应该救你“ 寒阳怒气冲冲的说道,那水柱朝着阿林打去,来势汹汹,只见水柱明明打到了阿林身上,却伤害不到阿林分毫,刚才阿林说他道法略有成就,难不成真的短短几日就到了这个地步,寒阳心中疑惑,朝着阿林走去,刚走到身边,那所谓的阿林就顿时不见了踪影,只留下一身道袍。 寒阳掀开道袍,只见里面有一个桃木傀儡,原来这是阿林的傀儡木,根本不是他。“雕虫小技,我一定会找到你的”寒阳愤愤的说道。(未完待续。) 一百六十七 “又要天黑了,白天怎么总是这么短暂“夸父喃喃的说道,看着天上的太阳,他体型高大,是这一界的巨人,体型可与四大神兽所相比。 夸父同样是混沌初期的灵物,但是他非常讨厌黑暗,于是他产生了一个神奇的想法,他想把太阳留下来,让太阳永远的留在天空之中,那太阳是灵物三足金乌所化,于是夸父便去找那金乌,灵物都是混沌所化,批次之间大多不善,自然没有搭理夸父的请求,夸父一怒之下,便去炼制了一条长长的铁索,想要索住金乌, 金乌看到夸父炼制铁索,本不在乎,但是看到夸父在铁索上注入神力之后,便有些慌张起来,还不到天黑的时候,金乌便开始离开,天地间顿时黑暗一片。 趁着这个时候,司昀偷偷流入了伏羲的领地,伏羲最善八卦,司昀看着阿林给混沌留下的图,成功走入了伏羲的领地。然后轻而易举的寻到了伏羲琴。 “这琴,太过普通,为何被称为神器“司昀看到伏羲琴以后并没有着急的拿走琴,而是看着琴产生了疑问,几番思索之后,司昀离开了这里,到了一个僻静的地方,他需要找到一个,可以和阿林沟通的方法。 “冥想“司昀想到,除了这个没有其他方法了,他到了一个僻静的地方,开始进入了冥想了境界,另一边那夸父追逐着三足金乌,一直奔跑着,好不容易追上,马上就要捉捕到金乌,那三足金乌,散发出巨大的火光,夸父不惧炎热,三足金乌只好不断的散发热力,他们前生为凰,要是只在不行,他们还有一个绝招。 “渴死了,渴死了,怎么这么渴“夸父感到非常的渴,然后他喝光了黄河和渭河的水,还是感觉很渴,于是他来到了瀚海,而司昀也刚好在此处, “你是阿林?那个后世人?“ “对的,是我“” “现在,我问你答“ “可以“” “你现在给我讲一下伏羲的事情,就是在这个以后,从你们后世的记载来说“ “那伏羲是我们华夏的始祖,一个叫华胥的美丽女人生下了伏羲,他根据天地万物的变化,发明创造了八卦,这是中国最早的计数文字,是中国古文字的发端,结束了“结绳记事”的历史。伏羲创造历法、教民渔猎、驯养家畜、烹饪食物、婚嫁仪式、始造书契、发明陶埙、琴瑟乐器、任命官员等;创立了中华民族的统一图腾“龙”,龙的传人即由此而来。伏羲后来被中国神话描绘为“人首龙身”;被奉为中华文明的人文始祖。伏羲是中国古代传说中一位对华夏文明作出过卓越贡献的神话人物,有关他的传说,最具神秘色彩的便是他的出生和成婚,传说中的伏羲人面蛇身,是因他的母亲在一个名叫雷泽的地方踩了一个巨人的脚印而怀孕12年后出生的。这个雷泽据考证就在现今的天水市境内。再后来,一次洪水吞没了整个人类,唯有伏羲和他的妹妹女娲幸存了下来。要使人类不致灭绝,他俩就必须结为夫妻。 但兄妹成婚毕竟是很难令人接受的的,于是他们商量由天意来决定这件事。怎样决定呢?兄妹俩各自拿了一个大磨盘分别爬上昆仑山的南北两山,然后同时往下滚磨盘,如果磨合,就说明天意让他俩成婚。结果,磨盘滚到山下竟然合二为一了,于是,他俩顺天意成婚,人类从此得以延续。“ “那后世以后还有神吗?“司昀问道了这个问题,因为从阿林的讲述来看,后世,人似乎变得很强大。 “四大神兽,四大凶兽,都成了传说“阿林回答道,他待在这里这么久,见证了他们的强大,他也想不通为何到了后世之后,他们全都不存在了,只留下了,只有地府还存在着,黑白无常,毕安范无,这些好像是别人的事情了,还有谷师傅,阿林想到了师傅,心中一阵的酸涩。 此时的谷师傅,已经失去了生命,他待在棺材中,指甲不断的边长,牙也成了尖牙,明显是尸变的样子,终于当那可嘴里的珠子慢慢滑落到丹田以后,谷师傅从棺材里跳了出来,他的身体已经变成青紫色,变成僵尸的谷师傅,开始在房间跳跃,但是每个地方都贴着符咒,谷师傅一遍又一遍的被弹了回来,他看到床上的阿林,张开嘴,张牙舞爪的朝着阿林而去,却又被弹了回来。 “那关于伏羲琴的事情你又知道多少?“司昀闻到,阿林又接着说道,传说那伏羲琴是上古神器,是在伏羲死后,伏羲之一魂附上,同样的还有女娲石,关于女娲石的传说是,女娲因为犯一错,所以用神力注入石块。 “可是,伏羲现在还没死,伏羲琴,也只是一把普通的琴“司昀说道,很显然,现在所谓的神器,都还没有出现,找到的还只是她们还是普通的样子。 “不“阿林说道,虽然现在找到的还是普通的东西,但若是把这些东西带到后世,他们就会发生变化,变成应有的样子。 所以就算现在还是普通的琴,也并不影响。 “你要如何回去“司昀开口问道,阿林愣住了,一股悲伤地情绪涌了上来,他被迫退出了冥想,只留下了司昀。司昀愣愣的,他虽然是混沌之物,但是他是从后世之来,呆在这里,其实并不适合他,如果可以,他还是想回去后世,阿林说司昀又穿越时空断轮回只能,听说他之后待在地府,但是这些能力是怎么来的,司昀并不知道。 “渴死了,好渴啊,那三足死鸟,等我捉住他,非要好好的收拾他一顿“夸父一边嘟嘟囔囔着,一边走着,他身体巨大,没走气来,大地都会一颤一颤。 “喂,你是谁,?“夸父看着司昀闻到,这个时候原本在游荡的混沌感到一股他喜欢的气息,于是回到了司昀旁边,看到混沌,夸父点了点头,在司昀身边坐了下来, “听闻你是后世之人,我追了这么久?那三足死鸟,我到底追到了没有?“夸父闻到,可是阿林已经退出了冥想,此刻的只是司昀。 夸父为人莽撞,要是惹怒了他,可不是好事,更何况,如今的司昀,并不能使用它的能耐,于是司昀想了想闻到“那三足鸟,也是灵物,你要如何捉他?“ “哈哈哈,那有何难,你看我手中这深锁,莫说是三足死鸟,就算是青龙白虎,我也捉的“夸父说道,司昀扫了过去,果然那绳索因为有了夸父的神力,若是追到了,还是可以捉住三足金乌的。 “既然如此,那你当然捉的“司昀说道,夸父听了以后很高兴,于是不在休息,继续追着三足金乌而去。旁边的混沌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没有说,其实最开始额时候,阿林给他讲述了好多事情,比如夸父她追日的时候他一口气喝干了黄河和渭河的水,可还是无济于事,只好又向北面跑去。夸父知道,雁门山以北,有一个叫“瀚海”的大泽,方圆千里,碧波万顷,足够他来解渴。可是,此时的夸父已经精疲力竭,还没到达瀚海,就倒在了途中。 夸父像一座山似的倒了下去,大地山川发出惊天动地的轰鸣。夸父缓缓睁开双眼,看了看落下的太阳,长叹一声,又使出全身力气,把手里的拐杖往前面一抛,便停止了呼吸。 可是如今夸父已经到了瀚海,可能是阿林记错了吧,混沌想到。听了司昀的话以后,三足金乌有些绝望,便松懈了一会,这一松懈给了夸父机会,夸父扔出锁链捉到了金乌,金乌挣脱不开,夸父笑着想伸手去捉金乌,金乌这个时候,激发了身上的力量,那火光顺着铁索而去,而那铁索刚好缠在夸父身上, “果真是追到了“夸父刚说完,便倒了下去,可是仍旧紧紧的拿着绳索,金乌仍旧被缠着。一有一对神鸟,雄为凤,雌为凰。满五百岁后,集香木***复从死灰中更生,从此鲜美异常,不再死。雄奇的大黑山上,全彩激光灯映射出长达数公里的时光隧道和漫天的云彩,高达十米的烈焰从山顶喷薄而出,飞瀑飞流直下,在水与火的交融中,凤在歌鸣,凰在和弦,而金乌是凰的后代,自然也会涅槃。 之前的金乌是象征阳光的,如今因为阳光被夸父所捉,心中愤恨,于是金乌怒气攻心,开始了涅槃,三足金乌开始不断的变大,然后三足生九头,那金乌瞬间变成了九只,然后挣脱了绳索,飞到了天上。 一只,两只,三只,四只,五只,六只,七只,八只,九只,只见天上明晃晃的有着九个太阳,顿时酷热难当,而那只原本的金乌却因涅槃之后体力不支,仍旧被绳索所捆着,陷入了沉睡。 “事情,果然没有发生变化“阿林看着天上的太阳,有些心悸的说道。一切都依照记载,没有变化。(未完待续。) 一百六十八 “盘古斧”阿林看着倒下的盘古,只留下绳索和被绑着的金乌,而另外九只金乌,在天上飞着,顿时天下面变得焦热起来,而盘古又饮完了黄河和渭河的水,人间忍受着干旱的痛苦。 “阿林,阿林,人们会这样死去吗?”混沌虽然是神物,但在烈日下也感到一阵的焦热,阿林摇了摇头,人间自有办法度过,盘古已灭,阿林渐渐发现,好像所有的神物,都在慢慢的消失,他想着这个猜测,却没有说出来。 盘古斧,阿林看着已经倒下的盘古,现在他要做的就是等待盘古斧的出现,那金乌仍旧昏迷不醒,混沌在金乌身边打着转,一双眼睛乌溜溜的转着,阿林看到后,扔了个结界在金乌旁边,终于当混沌按耐不住冲上去的的时候,却被阿林的结界弹了出去。 “姐姐,我好热,我想喝水“后裔听到妹妹的话,心中一阵心疼,但是他又没有办法,只能说道:“你坚持一会,我马上就给你找到水了“但是周围,四周干枯一片,九个太阳同时出现大地上的人和万物就受不了了。九个太阳像九个大火团,他们一起放出的热量烤焦了大地,烧死许许多多的人和动物。森林着火啦,所有的树木庄稼和房子都被烧成了灰烬。那些在大火中没有烧死的人和动物,猪突狼奔,四下流窜,发疯似地寻找可以躲避灾难的地方和能救命的水和食物。 河流干枯了,大海也面临干涸,所有的鱼类也死光了,水中的怪物便爬上岸偷窃食物。农作物和果园枯萎烧焦,供给人和家畜的食物源断绝了。人们不是被太阳的高温活活烧死就是成了野兽口中食。而后裔只好带着妹妹,四处奔走,去找与她们熟识的精卫。 精卫是海族的神灵,在后裔与嫦娥小时候的时候,她们曾经与他是玩伴,嫦娥是后裔的妹妹,长得很是美貌,当年她们去海边游玩,年纪小小的嫦娥在海边唱歌:“海浪无声将夜幕深深淹没,漫过天空尽头的角落,大鱼在梦境的缝隙里游过,凝望你沉睡的轮廓,看海天一色听风起雨落执子,手吹散苍茫茫烟波” “你唱的歌真好听”突然传来一个男生的声音,嫦娥不由的跳了起来,去找了姐姐后裔,后裔是嫦娥的姐姐,虽然年龄相差不大,但是后裔胆子很大,总之保护着嫦娥,而且因为嫦娥很娇弱,为了保护嫦娥,后裔经常扮作男生的样子,防止其他孩童欺负嫦娥。 “你别怕,我是这片海域的神灵,我叫精卫”男子说的走了出来。 “还神灵,你以为我们傻吗?鬼鬼祟祟的,也不知道在干什么”后裔并不买账,而是直接对精卫说道,精卫看着眼前的的人,黑瘦黑瘦的,眼睛倒是很有神的样子,大概是眼前这位姑娘的哥哥吧。 “你相信我,不信你看“精卫说着招了招手,然后神奇的一幕发生了,海上开始出现波浪,一阵一阵的,朝着精卫而来,然后精卫走到海浪面前,嫦娥开口想让精卫小心一点,而他却一跃而上跳入海水之中。 “人呢?他去哪里了?姐……“话还没说完,后裔就用眼神制止了他,于是嫦娥只好改口,不过朝着自己的姐姐喊哥哥,总是感觉很奇怪,于是嫦娥想了想之好直呼其名“后裔,刚才那个怪人跳到海里,怎么不见了“ “他不是说他自己是神灵吗?那需要咱们担心,肯定又是别人来整你,你个傻丫头每次都被别人忽悠,上次隔壁的的阿牛,忘记他是怎么戏弄你了,你总是这样,你要我怎么放心啊“后裔看着嫦娥絮絮叨叨的说道, “可是他又不是阿牛“嫦娥委屈的辩解道,后裔一身语塞,居然无法反驳,这小丫头,平时被人捉弄的时候,倒是看不出来这么机灵。 “海浪这么大,他不会出事吧,后裔,我听说海里很危险的,有很多大鱼连人都吃,还有那个人看起来和咱们差不多大,而且他白白嫩嫩的,你看,长时间在海边的人,我们这一带的渔民,除了我以外,大部分人都是皮肤被晒的很黑,那那么白,看起来不像是这一代的渔民,可能是哪里溜出来的公子哥,那么他水性一定很不好,啊,后裔,我约想越担心,万一他出了事……“ “就算他出了事情,也是他自己好面子自己跳了下去,与咱们有什么干洗“后裔说道,然后下意识的朝着海水哪里忘了一眼。 “他和咱们差不多,要是他真的出了什么事情,后裔,我会和难过的”嫦娥楚楚可怜的看着后裔,后裔别过头去不去看嫦娥,嫦娥继续看着后裔,伸出手来摇了摇后裔的袖子, “上次阿牛他不小心被困到了井里,也是你最好把他救上来的” “但是你忘记了,是阿牛先哄骗你说井里有多盛开的荷花,你才去看,然后他们想捉弄你,你怎么不长记性”后裔看着嫦娥,每次总是操心别人的事情。 “好了,好了,天色很晚了,回家吃饭了,爸妈要担心了”后羿说着,推着嫦娥回家。嫦娥依依不舍的看着海里,走了,但是半路上,嫦娥停了下来,“不行的,后裔,我还是好担心她,要是他出了什么事情,我会一辈子不开心的,你不去的话,就我去我去水里救她” “站住,去什么去啊,阿爸教了你那么久,你不是还是不会水性,去回家吃饭,顺便熬些地瓜粥,我去海里看看那小子”不情愿的嘟囔着,然后把嫦娥送了回去,又急急忙忙的跑到了海边。 “这小子,该不会真的出什么事情了吧”在海面上后裔可以装作男子,但是到了水里,身体上的特征就掩盖不住了,很容易就透露他是女子的身份,于是后裔想了想,找了什么东西挡在脸上,然后跳入海中,寻找着之前的那个小男孩。(未完待续。) 一百六十九 “你可知道,我是这片海中的神灵”精卫看着眼前的大,她觉得刚才那个小姑娘的歌声很好听,便想着去取一颗珍珠送给他,没想到去遇到了大蚌,一直苦苦的缠着,不让他离开。 要说他的能耐,拍死一直大蚌绰绰有余,别的大蚌也不敢拦着他,偏偏这只大蚌,不同其他,海中的生物几乎都认识他,因为他们从小就听说了这只海蚌。 海龟是这么给他的小海龟讲述的:“,有一颗沙粒,在离海很近的地方,涨潮的时候,它也能感到海水的咸涩。但是这片海滩除了渔船和打渔的人,再也没有其它的什么,这里离城市很远。沙粒是无辜的,蚌也是无辜的。 但是,当沙粒被硬生生地嵌到蚌的身体里,就有了幸与不幸之分,沙粒是幸运的,在享受绝对的柔软的同时,愣是还要强取蚌的血肉精华遮掩起本来粗陋的面貌,日渐光洁莹润,终于,当人们惊艳于珍珠的宝气时,没有人会在意,它的内心不过是一枚沙粒,是一个无耻的入侵者。 蚌是不幸的,沙粒的每一次转侧,带给它的都是撕心裂肺的痛,可是隐忍内敛的蚌却默默地把伤害了它的沙粒放在心底最柔软的角落,用滚烫的心血和温热的泪液,呵护,滋养,让它日益光耀,蚌终于将沙粒养成了宝贝。“ 所以你们也要像他一样,不要在乎自己外形,坚信自己是最好的,下面的小海龟一脸懵懵懂,也不在执着于别的海生物的美丽。 而美人鱼则听得又是另一个版本:“一只雍容华贵的蚌爱上了一粒沙。沙问:“我这么卑微,有爱的权力吗?” “爱是没有任何条件和理由的。”蚌说,“我已经把你融入我的的身体,我的魂!” 镜头随着蚌的思绪回到了过去:长夜漫漫,万般无聊的蚌在海水地簇拥下来到了无边无际的海边。沙滩上满是沙粒。这时一弯冷月,从空中照射下来,和绵延起伏、温柔无比的大海交相辉映,整个是水天一色玉空明的意境。清光遍地的沙滩上,在蚌眼中瞧出来,便如是满眼阳光,满地金子。 蚌散步在沙面上,划出长长的一道足迹,她喜欢沙子依偎她的味道,满是惬意地说,沙啊,你真细腻,我喜欢。蚌说话的时候,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或者还有一副俯视的神态。虽然,她觉得,不管是哪一粒微小的沙粒,都足以动人心弦,但是却希望靠自己的高贵去征服什么。然而,在蚌高贵的身姿下,沙粒们只是仰望。 从水底到岸边,穿越波澜,沙粒总能心如止水,纯净地沉下身子,静静思考,哲学家样子的。看到普通的沙粒竟然对自己无动于衷,蚌有一种被轻视了的感觉,她受不了这些下里巴人的无视,竟不由自主地发起蛮劲来,继而放肆地向身边的沙粒抛洒激情,终于将一粒沙粒拥入了怀抱。 对于自己选定的爱人,蚌想想,就有种锥心的痛:他是那么的普通,以至于落到沙滩、就会难以分辨。于是,她决定改造他。 沙粒为拥有心高气傲蚌的爱而自豪。在蚌生日那天,沙粒送蚌一件礼物说:“我要陪你走遍所有的沙滩,只要你快乐幸福!”蚌将这粒平凡的沙粒紧紧拥抱,并珍藏在自己身体的最深处。 蚌坚信自己的丈夫,一直期盼着,盼望着自己挚爱的能够与众不同。她的许多理想、愿望都寄托在丈夫身上。 蚌一直记得沙粒说过的话,他说他要奋斗,为爱要不辞辛劳。可是,优越的生活显然可以消磨意志,沙粒竟然偷起懒来。蚌很痛苦,夜深人静了,蚌就苦口婆心地劝丈夫,丈夫却显然有应付的嫌疑。于是,砥砺便成了生活的主旋律。蚌痛不欲生。 蚌有过犹豫,想过放弃,可是,世俗面前,她很难再次潇洒,再说,毕竟是第一次的真情投入,她无法放弃自己的选择,无法割舍自己的挚爱。何况,她觉得,爱是不顾一切的,虽然自己把爱给了一粒普普通通的沙粒,但忠于爱情是至高法则。 日子在痛不欲生中打着飘,沙粒干脆闭门不出了。蚌孤独地游离在水底,间或到沙滩上散散步,望着自己留下的痕迹发呆。无边无际的沙滩上全是丈夫的影子,她却寻不到往日的激情。 “你的爱让你痛吗?”谁在说话?哦,是沙粒。蚌这才发现,自己的爱人早已融入了自己的生命。她说,这是多么纯真的东西啊!这点痛算什么?你知道吗?我早已把它放入我的灵魂…… 并不完全是自欺欺人,蚌说话的时候,一往情深的样子,往日所有的苦累和委屈都向天边飘去。忽然,沙粒闪光了,刺眼,让人难以正视。哎哟,这不是一粒珍珠吗? 一粒普普通通的沙粒,在爱情的滋润和家庭生活的打磨下实现了新生,成了富丽珍奇的瑰宝。 沙粒感激涕零,他要回报蚌。可是,他不能自已,成为沙粒的珍珠已经被捧在了越来越多的达官显贵人手中,任何一只蚌都只能仰视他,现实已经无法让他再回首。 没有人去思考,也不期待有人来回答。 “一切不过回归它本源啊!”一个声音传过来,“你们既没有失去,也没有得到,不过是感受了一次海水的变幻。” “你们要记住,爱情这东西就是虚幻的,所以人类和人鱼永远不能相爱”小美人鱼谨记着故事的告诫,从来都不在人的面前出现。 就连海神精卫的先祖,也曾在精卫小时候讲过这个故事:“有一次,潮水把一只海蚌带到了它的旁边,这只海蚌听族里的兄长们说过,自己可以把沙子磨成珍珠,但那样会很痛。为此,海蚌下定决心不和沙子打交道。 潮水许久没有退下去,海蚌忍不住问这粒沙子:”为什么总是哀愁,难道有心事吗?”于是小沙子就把心事告诉海蚌了。 海蚌看着沙子伤心的一样,很想帮它,把它变成珍珠,这样它就可以为人们所喜爱,可海蚌又想起兄长们的话,心中不断重复:不能这样做。 时间不容这只海蚌多想,才过几天,潮退了,海蚌随着还水回去了。 (未完待续。) 一百七十 又一次涨潮的时候,海蚌又被带到了沙子的旁边,这粒沙子已经不再说话,它总是想自己只是一粒沙子,赶嘛要奢望那么多不可能的事呢? 海蚌再次被感动,于是把沙子裹进自己的怀中,开始每日每夜,分分秒秒地用自己柔嫩的肌肤摩挲着沙。沙分明的棱角将蚌的肌肤划得遍体鳞伤,望着海蚌身体中渗出的丝丝血迹,沙哭了。 在耀眼的阳光中,海蚌决然得打开了自己的身体,一道绚丽的光从她的身体中射出。沙已经变成了一粒珍珠。 那粒珍珠还在高兴中就被一个渔夫取走了,它隐隐地听到海蚌的声音:”你的梦想终于实现了,现在你是一颗美丽的珍珠了。” 这颗珍珠无奈地说:”可我不愿意再离开你了。” 海蚌被孤零零地留在沙滩上,张着它那再也合不住的躯壳,等待着死亡的临近,说了最后一句话:”你并没有离开我,因为我的血中流着你的泪。沙粒是无辜的,蚌也是无辜的。但是,当沙粒被硬生生地嵌到蚌的身体里,就有了幸与不幸之分,沙粒是幸运的, 在享受绝对的柔软的同时,愣是还要强取蚌的血肉精华遮掩起本来粗陋的面貌,日渐光洁莹润,终于,当人们惊艳于珍珠的宝气时,没有人会在意,它的内心不过是一枚沙粒,是一个无耻的入侵者。 蚌是不幸的,沙粒的每一次转侧,带给它的都是撕心裂肺的痛,可是隐忍内敛的蚌却默默地把伤害了它的沙粒放在心底最柔软的角落,用滚烫的心血和温热的泪液,呵护,滋养,让它日益光耀,蚌终于将沙粒养成了宝贝。 蚌生活在一个寂静的梅边,日复一日,一任花开花落,月圆月缺。生命,就在这枯燥乏味中直到消逝吗?蚌感动了前所未有的空虚与迷茫。 沙子的到来,让蚌的生活有了改变。因了沙子的存在,蚌不再寂寞空虚,有了实实在在的满足感。蚌用自己的身体紧紧地裹覆着沙子,朝夕相处,不离不弃。 它要用自己毕生的心血与精力滋润着沙子,怡养着沙子。尽管磨合的过程中,有着彻骨的痛, 但蚌无怨无悔。蚌相信,沙子在它生命中终会化腐朽为神奇。 终有一天,沙子在蚌心血的养育下,脱胎换骨,变成了一颗光彩夺目,人见人爱的珍珠。蚌知道,它的使命己经完成,它们终将分离。 但蚌没有遗憾,它安慰伤感的珍珠说:“你就是我生命的延续,是我人生价值的体现。 而与其他的不同的的事,小小的精卫听了这句话后,关注点并不是在这个大蚌和沙粒身上而是眨着水灵灵的眼睛好奇的问道:“沙子变成的珍珠,是不是就和我手里的这一颗一样好看呢?” “那可比你手里的好看多了,那颗珍珠,可是沙子和大蚌的爱情,所以那颗珍珠要远远比别的珍珠更加的圆润,美丽,有光泽” 精卫点了点头,就继续出去了,他看了看手中的珍珠,虽然还是很美丽,但是他心中却埋下了对传说中那颗珍珠的好奇,后来精卫机缘巧合,听到了嫦娥的歌声,他就顺着歌声寻去。 “海浪无声将夜幕深深淹没,漫过天空尽头的角落,大鱼在梦境的缝隙里游过,凝望你沉睡的轮廓,看海天一色听风起雨落执子,手吹散苍茫茫烟波”那声音清脆婉转,颇为动听 而上来案以后,也没有失望,只见一个水灵灵的小姑娘,笑意吟吟的唱着歌,身旁还跟着一个黑瘦的男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关系,精卫只好躲起来,但是却没想到被黑瘦的男子给发现了。 “谁在那里,鬼鬼祟祟的,还不出来”没想到那男子声音居然一样的温软好听,仔细看的话,那个男子也长得有几分秀气,只是凶巴巴的一点也不讨喜,比起旁边的那个水灵灵,怯怯看着他的小姑娘要差的远了。 “我没有鬼鬼祟祟的,我只是听到了你们的歌声”精卫解释说道,朝着他们走去,那小姑娘看到他走过来,更加好害羞了,躲在了那个黑瘦的男子后面,软软的说道:“哥哥“ 原来那黑瘦的男子是他哥哥啊!不过也是奇怪,这两个兄妹,怎么一个白,一个黑,不过黑的话,倒是不奇怪,这一带的渔民普遍都比较黑,海水里夹杂着的盐分啊,盐吸水了啊,会使你的皮肤变得干燥然后失去低于紫外线的能力。加之海边的紫外线强烈,海水又不能吸收紫外线,而是把紫外线原原本本的反射的你的皮肤上,所以在海边更容易变黑。因为海边的紫外线反射最强而且海水的表面不平静,都是浪花,也会反射出很强的光,最主要的是沙滩对紫外线的反射也很强,所以在海滩上接受的紫外线会比别处都多!因此容易晒黑 这小姑娘的白倒是显得不同寻常,“你们是哪里人?”精卫不禁对他们的身份产生了好奇,朝着两个人走去,那黑瘦的那字却拦在了他面前问道:“你,你是什么人?” 听到男子这个问题,精卫不由的有些叫骄傲起来,地球上最多的是水,最珍贵的也是水,神仙更是喜欢水。蓝天下,一汪汪清澈的海水像一颗颗珍珠洒在绿色的托盘中。每一汪海水边都曾住过一位神仙,水是至真至纯的,虽然它没有生命,但是它有灵性。坐在海水边静静地看它,你会看到蓝蓝的天,红红的太阳,还有一张俏丽的脸庞,闭上眼睛当天、地、人合一的时候,你将感到生命的永恒。 而他精卫,正是这一片海域的神灵!的未来继承人,这是因为精卫虽然是神灵,但是他们一族,只有到了成年的时候,才可以选择一种本领,来成为保卫这一片海域的神灵,而现在的他,其实只是有着神灵的身份,至于法力,并不强大。不过海里的生物,也因为他的身份,对他尊重有加。(未完待续。) 一百七十一 海里,一般都是龙为神灵,而这里之所以由精卫一族统领,是因为这里原本的神灵龙收到了制裁,所以这里才被精卫所管,他们一族,准确的来说,应该是天神的后代,“山木翠兮,人为鱼虫!娇女不能言兮,父至悲痛!海何以不平兮,波涛汹涌!愿子孙后代兮,勿入海中!” 这一切都要从他们的祖先,第一只精卫说起了,精卫本来是太阳神“炎帝”的女儿,是个没成年的小姑娘。中原人把孩子叫做“娃”,这个小姑娘,大伙儿都叫她“女娃”。 炎帝不但管太阳,还管五谷和药材,因此,他的另外一个名字叫“神农”。有时候,人们把他的两个名字连起来,叫他“神农炎帝”。神农炎帝的事情很多,每天一大早,他就要到东海去指挥太阳升起,一直到太阳落山才回家。 女娃是个懂事的好孩子,爸爸不在家,她就自己玩。她常常穿着一双小红鞋跑到田野里,把很多花插在自己头上,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她在田野里看着火红的太阳从东方升起,高高兴兴地沐浴着阳光,欣赏着周围的一片生机。万物在阳光下生长,鸟兽在阳光下欢腾,她感到很自豪,因为大地的光明和温暖是她爸爸带来的。 有时候,她跑到东海边上去看日出,当她看到霞光万道、光芒四射,一轮红日从海面上跳出来的时候,她喜欢极了。因此很想去看看东海以外太阳升起的地方。 可是,女娃太小,炎帝不能带她去。因为太阳升起的地方在东海以外几亿万里的“归墟”,那地方很热很热,小孩子受不了。 女娃老是因为这件事生气。神秘的归墟太吸引人了。有一次,她不听话,等爸爸走了以后,自己跳到东海里向归墟游去。 游啊,游啊,起先她很快活,游得很起劲。后来越游越远,后来她在海里的时候,看到一个大孩子在欺负小孩精卫走过去,指着大孩子的脑门怒斥道:“你这个人太不知羞耻,欺负小孩子算什么本事,有力气,去打虎打熊,人们会说你是英雄。“ 大孩子见精卫是个小姑娘,生得单薄文弱,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他从小孩背上跳下来,走到精卫面前说:“我是海龙王的儿子,你是什么人?竟敢来管我!“ 精卫说:“龙王的儿子有什么了不起,我还是炎帝的女儿呢,以后你少到陆地上撒野,小心我把你挂到树上晒干。“ 龙王的儿子说:“我先让你知道知道我的厉害,往后少管小爷的闲事。“说着动手就打。精卫从小跟着父亲上山打猎,手脚十分灵活,力气也不小,见对方蛮横无礼,并不示弱,闪身躲开对方的拳头,飞起一腿,将龙王的儿子踢个嘴啃泥。 龙王的儿子站起来,不肯服输,挥拳又打,被精卫当胸一拳,打个昂面朝天。 龙王的儿子见打不过精卫,只好灰溜溜地返回大海。 过些天,精卫到海中游泳,正玩得十分开心,刚巧让龙王的儿子发现了。他游过来,对精卫说:哪天在陆地上让你捡了便宜,今天你跑到我家门前,赶快认个错,不然我兴风作浪淹死你。“ 精卫倔强地说:“我没错,认什么错。“ 龙王的儿子见精卫倔强,根本没有服输的意思,立即搅动海水,掀起狂风恶浪,精卫来不及挣扎,就被淹死了,炎帝震怒,惩罚了海龙,并且把精卫的魂灵留了下来,后来精卫的魂灵就成了这一片的海神,但是精卫死的时候,年龄太小了,还没有继承任何的法术,于是精卫一族,只有到了成年的时候,才可以选择法术。 第一种是,冰系法术,精卫可以选择绝对零度的传承,在成年的第一年,他们会学习到冰之刃,然后第二年就是冰雪风暴,第三四年的话,就会学习到冰之混沌,第四年的话,会学习到冰之强林,第五年的话,会学习到冰雪狂龙,到了五年,他们就会掌握所有的并系法术,来保护自己,而这一年,往往海边的人会感到一阵的寒冷。 第二种是,土系法术,精卫可以选择天崩地裂作为传承,在成年的第一年,他们会学到到地牙横生,然后第二年的就是大地之章,第三年的话会学习到陨石突袭,第四年的话,会学到地列书,第五年的话会学习到绝对屏障,学习土系法术的精卫,一般化身在大海周边的沙土之上。 第三种是,风系法术,精卫可以选择漂泊之怒来作为传承,在成年的第一年,他们可以学习到风之守护,然后第二年风之加速,第三年学习到的是龙卷风,第四年学习到的是凤之幻狂怒,第五年学习到的是风暴风之刃,学习风系传承的就精卫,往往海面上中年有龙卷风。 第三种,是火系法术,精卫可以选择苍炎之云作为传承,第一年的时候可以学习小火球,第二年的时候可以选择火焰之墙,第三年的时候可以学习火海术,第四年可以悬系火元素,第五年的时候可以学习火雨流星,学习火系传承,则周围的庄稼麦田会有干裂的现象。 第四种是,水洗法术,精卫可以选择水之岚哑作为传承,第一年可以选择小水球,第二年可以学习大回复术,第三年可以选择巨浪术,第四年可以选择水晶之墙,第五年可以选择极度漩涡,选择水系作为传承是最好的,海里的生灵可以得到很多的益处,所以上一代的精卫,曾经建议下一代的精卫作为传承。 但是最后一种传承,也是第五种传承,传说是精卫一族真正的力量,不过历代精卫都没有人选择过这个,也不知道是何种原因,后来才慢慢知道,选择第五重传承,就会永远被传承,没有结束的一天,精卫一族将会停在他一个人的身上,再也不会有其他后代,这也是精卫不选择第五重传承的原因。 (未完待续。) 一百七十二 精卫跳到海里以后,本来想再跳出去,然后变个小法术什么的来给那小姑娘看,但是他后来又改变了主意,精卫想到了故事里的那只大蚌,不知为何,他就想送那颗珍珠给小姑娘。 “精卫上神,不知道到这里有什么事?”水里的精怪和他打着招呼,精卫问道:“那只和沙子恋爱的大蚌,你知道在哪里吗?” “精卫上神,怎么好端端的问起它了,它很奇怪的,不太愿意与我们沟通,所以它一个人独居在南域,精卫上神找它有什么事吗?” “没事,没事,它叫什么名字?”精卫问道,要去拿珍珠,总需要先知道那大蚌的名字。 “他啊,叫做殇华”精卫点了点头朝着南域而去,他走的很急,因为他害怕那岸上的小姑娘没了踪影,本来以为去了南域拿上珍珠只是一会的事情,却没想到遇到了意外。 “不可以”殇华听到精卫的来意后,拒绝了精卫,精卫有些惊讶,作为海里的上神,这还是他第一次被拒绝,不过他也不是强人所迫的人,于是打算离开,不过他心里,总是想着那个爱情传说,所以精卫好奇心起来,想趁着殇华不注意,去看一眼那珍珠。 “隐身术”精卫喊到,然后他的身体开始慢慢的变得透明起来,因为他吧身体变成了这篇海域的颜色,人们都以为海洋是蓝色的,但其实海水的颜色,从深蓝到碧绿,从微黄到棕红,甚至还有白色的,黑色的,并非只是蓝色。 原来,海水和普通水一样,都是无色透明的,海洋色彩是由海水的光学性质和海水中所含的悬浮物质、海水的深度、云层的特点及其他因素决定的。大家知道,太阳光由红、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组成,这七种颜色的光,波长各不相同,从红光到紫光,波长逐渐变短,长波的穿透能力最强,最容易被水分子吸收,短波的穿透能力弱,容易发生反射和散射。海水对不同波长的光的吸收、反射和散射的程度也不同。 光波较长的红光、橙光、黄光,射人海水后,随海洋深度的增加逐渐被吸收了。一般说来,在水深超过100米的海洋里,这三种波长的光大部分能被海水吸收,并且还能提高海水的温度。而波长较短的蓝光和紫光遇到较纯净的海水分子时就会发生强烈的散射和反射,于是人们所见到的海洋就呈现一片蔚蓝色或深蓝色了。近岸的海水因悬浮物质增多,颗粒较大,对绿光吸收较弱,散射较强,所以多呈浅蓝色或绿色。 紫海洋绝大多数是蓝色的,如果海水中悬浮物质比较多,或者其他原因的影响,大海的颜色就不再是蓝色的了。如我国的黄海,它是古代黄河的入海口,黄河夹带的大量泥沙流入海中,把蓝色的海水“染黄”了。虽然现在的黄河改向渤海倾泻,但黄海北面经渤海海峡与渤海相通,加上它要承受淮河、灌河等河流注入的河水,所以海面仍然呈现浅黄的颜色。 在印度洋西北部,亚、非两洲之间的红海是世界上水温最高的海,海里生长着一种红褐色的海藻,由于这种海藻终年大量繁生,把海面染成一片红色,红海因此而得名。 太平洋东北部的加利福尼亚湾,南部有血红色的海藻群栖,北部有科罗拉多河在雨季时带来的大量红土,海水呈现一片红褐色,被称为朱海。 白海是北冰洋的边缘海,它深人俄罗斯西北部内陆,北极圈穿过白海。白海由于所处纬度高,气候严寒,终年冰雪茫茫,加之白海有机物含量少,海水呈现一片白色,故名“白海”。 黑海表面有顿河、第聂伯河、多鹅河等淡水注入,密度较小;黑海的深层是来自地中海的高盐水,密度较大。上下海水之间形成了密度飞跃层,严重阻碍了上下水层的水交换。黑海通过博斯普鲁斯海峡和达达尼尔海峡与地中海进行水交换。由于海峡又窄又浅,大大限制了黑海与地中海的水交换,所以黑海深层缺乏氧气,上层海水中生物分泌的秽物和死亡后的尸体沉至深处腐烂发臭,大量的污泥浊水,使海洋变黑了。加之黑海地区经常阴雨如晦,风暴逞凶,就更增加了黑的感觉。 赤潮也可使海水颜色出现异常。赤潮是一种由于局部海区的浮游生物突发性地急剧繁殖并聚集在一起的现象。赤潮的颜色是多种多样的,这主要看引起赤潮的海洋浮游生物是什么种类。 由夜光虫引起的赤潮呈粉红色或砖红色,由某些双鞭毛藻引起的赤潮呈绿色或褐色,某些硅藻赤潮则呈黄褐色或红褐色。 所以当精卫变成白色的时候,在这片海域里就隐形了起来,精卫隐身以后,趁着殇华离开的时候,悄悄留到了它的本体大蚌身边,但是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 因为里面根本没有珍珠,只有一颗粗糙的沙子,呆在大蚌的中间。精卫不禁的疑惑起来,奔眼前的场面惊呆了,沙子?说好的珍珠了? 这殇华都有了化身为形的能力了,所以当然也应该会又珍珠作为陪伴,眼前这颗又丑又粗糙的沙子是怎么回事?就算故时有物,这沙子本就没有变成珍珠的能力,过去了这么久,也应该不是这个样子。 精卫在心中咆哮着,情急之下,也就显现出了原型的样子,更让他惊讶的是,那颗沙子居然说话了,原来这颗沙子也有了灵识。 “你是谁?,你怎么在这里?殇华怎么会让你进来,这样很危险的,我可是很珍贵的珍珠”沙子说道,呼喊着殇华的名字。 “你说你是什么?名贵的珍珠,你确定你是珍珠吗?”听到沙子这么说,精卫不知道怎么办了,难道是障眼法,精卫走到沙子旁边,但是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一个沙子,根本不是珍珠。 (未完待续。) 一百七十三 “我当然是珍珠,而且我还是很名贵的珍珠”眼前那颗沙子骄傲的说道,精卫一时语塞,也不知道说什么,这个时候,殇华回来了,看到精卫以后大变神色。 “你回来了,他是谁?”沙子看到殇华很开心,看着一旁的精卫问道。 他是精卫上神,不得无礼。 原来是精卫上神,刚才多有冒犯了。 “精卫上神,可否出来,我有些事情想和上神说”殇华看着精卫,笑着说道,精卫点了点头,然后两人出去了,离开了大蚌身边,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殇华看了看精卫,率先开口了: 我们蚌一族,都会有各自的沙粒来选择,沙粒进入我们的贴内以后,我们会忍着痛苦,每天对着沙子子磨啊磨,磨啊磨,最后就会把沙子磨成一颗璀璨的珍珠。 而这些珍珠,也就是我们修行的珠子,珍珠越是光滑,就越对我们修行越有帮助,沙子要待在寒冷潮湿的体内,所有很多有了灵识的沙子,都不愿意成为我们修行的珠子。 但是我很幸运,我的祖先是一个行为很高的大蚌,依靠着他的名字,也有很多沙子成为我们这一族的转运珠。我和很多的族人,与愿意成为转运珠的沙子,互相挑选。 我那个时候,很少有沙子选我,因为相比其他的大蚌,我要更加阴寒,对于沙子来说,也遭受的更多的苦难,但是它跟了我。 别的灵物都是单修,而我们需要和沙子配合,只有大蚌忍着痛苦,苦修体型,而沙子也耐得住寂寞,反复萃取本身,才会得到极高的修为。 它和别的沙子不同,别的沙子为了修行,大多寡言,但是它很活泼,每天都有很多话。 讲到这里,殇华脸上露出了一丝的温柔,那颗小沙子,真的是他见过最能说的小沙子了。 “殇华,殇华,为什么我们修行的方法这么奇怪?” “殇华,殇华,我昨晚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到你我颠倒过来,是我包裹着你,你呢好不情愿的,一和一送,而我则是灰头土脸的四处奔波,太可怕了,我喜欢自己变得美美的,变得非常漂亮” “殇华,殇华,我们都要努力写,要做修为最高的,殇华,殇华,你要努力知道吗?” “殇华,殇华,我好好奇我成为珍珠的样子,一定很好看,对的没错,到时候肯定有很多大蚌当初后悔没有选我” “可是它,没有成为珍珠”精卫说了出来,殇华的脸色有些暗淡,变的悲伤起来,喃喃的说道:“是我的错,我没有忍住” 修行体型,对于大蚌是很痛苦的事情,那种痛苦,虽然我早知道我要经历,我也可以克服过去,但是也不知道为何,我产生了想放弃的念头。 这个时候,我发现另一个东西,它可以代替转运珠的存在,而且,我修行的时候,也没有那么痛苦。于是,我就背着它,偷偷去修行另一个东西。 它不知道,还是傻傻的,每天喝我吹嘘,它成为珍珠以后有多么的好看,这个傻子,到了修行的那天,我想了个法子,忽悠了它过去,带着我发现的东西,去见了族长。 那颗东西,是一件灵物,刚出现的时候就吸引了族长的注意,他当然知道凭着我不可能修行到这个地步,但是他也很开心,族里需要有新的大蚌,来作为继承者。 所以他就没有拆穿我,对于外面的人,就编出了那个所谓的故事,相信精卫上神也听过。而它,知至知终,都不知道,自己仍旧还是有着灵识的沙粒,而不是一颗珍珠。 “事情就是这样,所以,没有所谓的珍珠,你们想要的,其实是我手里这颗的魂珠,也不知道是谁的魂游离的出来,落海为珠”殇华讲述完,亮出了魂珠,果然美丽耀眼,和传闻中的一样。 “大蚌需要和自身的魂珠相伴一生,通过不断的修炼,从而成长,你既然已经有了魂珠,那它又算是什么”精卫想到了那颗沙子,不由的问道, “我很爱他,这颗魂珠虽然也有灵识,但是在我心中,它才是我唯一认可的转运珠” 你太自私了,精卫说道,殇华惊讶的反问,我如何自私了? 精卫想了想那颗沙子,初见的时候,满脸的骄傲自豪,可是偏偏是用着一颗沙子的样子。“你就这样阻断着它的消息,让它以为已经变成了珍珠,你有没有想过,要是有别的珍珠看到了它,在他们眼里它会多么可笑” 我不会让它被别人嘲笑,我现在已经成了我们一族最棒的大蚌,而且,在那些故事中,不是有很多人,都以为它是美丽,珍贵的吗?殇华辩解道。 “沙子成为珍珠也需要历练,也许就算你当初没有这番机遇,它也会因为受不住寂寞,而放弃成为一颗珍珠,但是它会知道自己是沙子,以沙子的身份快乐的活着,而现在它活在自己是珍珠的假象里,不管外面有多和我一样,认为它是修行成功的珍珠,而现实的它,只是躲在大蚌壳中” 它会每天等着你的赞美吧,然后听着你讲述它的珍贵,其实你的内心里,看到它用沙子的身份将这些,也会觉得突兀好笑,但是你还是顺从着。 它会去努力修行,因为它以为自己是珍珠,其实它就是沙子,它以为自己已经很努力很优秀了,但是在你心中,真正优秀的恐怕是此刻在你手中的魂珠。 “它有知道真相的权利,它有自己的人生,它不能一直活在你构建的虚伪世界”精卫诚恳的说道,而殇华却怒了:“别以为你是上神,我就会听你的,你知道什么?你知不知道,它过的很开心,我对它有多好,它很快乐,你不要自以为是” “可是,是假的不是吗?”突然一个声音传来,殇华顿时失色,因为说话的声音正是沙子。沙子看着殇华说道:“当珍珠的日子很好,每天说着,我差点也以为自己是珍珠了,谢谢你了殇华。我很开心当珍珠的日子,只是沙子就是沙子,我要离开了,去当一颗沙子,殇华,再见。”(未完待续。) 一百七十四 “你,你怎么出来了,你听到了什么,快回去”殇华惊慌失措的说道,一旁的精卫也愣住了。 “精卫上神,你可以让我看一看真正的珍珠是什么样子的吗?”沙粒对着精卫说道,丝毫没有之前的骄傲神色。 “珍珠……就是……就是你这个样子,你就是……”精卫吱吱呜呜的说道,听了殇华的讲述,他也不想拆穿什么、 “别骗我了,我都知道的”沙粒惨然一笑,“就当是我的恳求,可以让我看一下吗?”沙粒说道,精卫看着沙粒,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掏出了一颗珍珠,不过这只是普通的珍珠,并没有灵识,而那个沙粒,已经有了化形的能力,只见她慢慢的化成一位女子,姿容虽然秀丽,但是妖怪一族容貌都很美艳,所以她只算得上是平凡。 “谢谢精卫上神,你可以喊我孤光,我喜欢这个名字” “你不是说,如果有化形一天,你要叫瑶光吗?怎么,怎么改变了”殇华问道,他不知道如何应对眼前的事情,这么几年,沙砾一只保持着沙砾的外形,他也很好奇,既然沙砾有了灵识,怎么不化形为人,也害怕沙砾化形的时候,会发现什么,毕竟珍珠的行为,要远远大于沙砾的修为,但是他从没见过沙砾化形的样子,这样的她,真的很好看,不再是一颗沙砾,而是真真存在的,殇华掩饰不住的喜悦,朝着殇华走去,而孤光闪了一下,躲开了殇华。 “瑶光,你还记得啊,不过,不一样了,现在的我还是喜欢孤光的名字”孤光闪开上殇华后,看着手里的珍珠,比起沙子,珍珠要更加圆润,光滑,不过孤光朝着精卫微微一笑说道:“精卫上神,可以把这个送给我吗?” “当然可以”精卫说道,这本来就不是稀罕之物,只是么有灵识的普通珍珠,在海中最常见不过,“你喜欢珍珠吗?,我可以给你,我可以给你找更好更美的珍珠,你怎么都不说”殇华不知道为很么,有些慌张的朝着孤光走去。 “别过来”孤光说道,她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珍珠,然后用力把珍珠掐碎,朝着海中一瓢,那珍珠变成白色的粉末很快就随着水流消失不见了“珍珠又如何,没有灵识都是死物,我虽然原型为沙粒,但已经化形为人,假以时日,不一定会比他们差”孤光说道,精卫听了以后,倒是赞许的点了点头,原以为这沙粒是个玻璃心的沙粒,没想到却是出乎意料的坚强,孤光看着珍珠流逝,其实就算被掐碎,也很美啊。 “我要走了殇华,既然我已经有了化形的能力,我想去北域修行,哪里更加适合我,谢谢你殇华,对我的照顾”孤光朝着殇华说道, “你是我的转运珠,从来大蚌和转运珠都是一同修行,你去什么北域!”殇华气急败坏的说道,南域和北域属于不同的势力,一旦孤光回到北域,就很难相见了。 “我不是你的转运珠,瑶光是你的转运珠,但是它不存在,那颗魂珠也是你的转运珠,而我只是孤光,是你兴致好的时候,养着的一颗沙砾”孤光说道,看着殇华的眼神,虽然还是笑着说道,却隐藏不住的怨气,又或者是责怪。 “我没有背叛你,我心目中的转运珠只有你,魂珠只是我修行的一个辅助,我心中的转运珠,只有你,我对你的感情,你还不知道吗?” “那又如何?你对我好我就要接受吗?更何况,你已经有了转运珠,你我也没有瓜葛了,虽然我没对你修行起到了帮助,但是我也陪你度过了很久,现在,就算是我求你,放我离开吧”孤光忍着说道,曾经的她也以为,殇华只是她一个人的殇华,她很早就知道自己不是珍珠,但是她也很骄傲,有殇华不在意,仍旧称呼她是转运珠,直到直到了魂珠的存在,孤光决心了离开。 “你不要,瑶光,我还是要喊你瑶光,这个名字才适合你,你忘记我们以前了吗?忘记你在我旁边总是不断的问着我问题,忘记了你总是怪我话少,非要让我给你讲故事,瑶光,不要离开,这里才是最好的,北域强者很多,你只是一个沙粒的修为,你会很危险的”殇华说道,他不想让孤光陷入危险。 “不会,自从我知道我是沙粒之后,我总是在修行,不断的修行,我现在的修为,虽然不如你高,但是也可以保全自身,所以,我要去北域,你就不要管我;”孤光说道,同时朝着精卫恳求道:“上神在上,南域孤光想去北域修行增长自身修为,还望上神准许” “不要,不要听她的上神,我最是董她,她一向因为修行苦而抱怨,怎么会去修行,上神也知道北域比南域危险许多,请不要让他去北域” “这……我”精卫看到这个场面,两人各执一词,也不知道如何是好。 “都说了你不要管我,落海成沙”孤光喊到,海中其实也有沙土,只是在海水中大多处于漂浮状态,在孤光喊我之后,不断的有沙土开始聚拢过来,然后顺着河水的力量不断的凝聚起来,不断的旋转,在孤光的手中,出现了一小团沙粒组成的圆球,不断的选旋转着,朝着殇华而去。 殇华没有在意,没有把孤光的攻击放在眼里,在海中形土术,对自身消耗极大,他担心孤光,害怕孤光损伤过大。“哼,你太小瞧我了殇华,没有人毕我更了解你”孤光笑道,然后她手中的圆球在到了殇华面前的时候,突然掉了下去,而殇华却感到一阵的头痛。 “你……难道?我不信,你对我最好,定然舍不得这么对我”殇华不相信的喊着,他不信孤光会舍得伤害他!他不信,但是身体上传来的痛处,一阵又一阵,却在证实着他的猜测。 “让我走吧,殇华,精卫上神,我觉得我有能力在北域了”孤光没有看殇华,对着精卫说道,(未完待续。) 一百七十五 “请你让我走吧,殇华,精卫上神,我觉得我有能力在北域了”孤光没有看殇华,对着精卫说道, “你真的要在北域吗?”精卫说完后,开始变化,此刻的他不再是嘻嘻哈哈的少年,而是有着与年龄不符合的庄重,海中分两域,南域和北域。 南域相对比较安定,这里的精怪一般主张守,就是强化自身的体抗力,而北域相对比较暴乱,哪里的精怪更喜欢攻击,提高自己的修为和法术攻击力。南北两域,并不冲突,各自修行,只是有个规定,凡是南域的人,在海里的时候,不可以到北域,北域的人也同样如此。 除了很少的精怪需要到陆地修行,其他的精怪一般都待在海中,尤其是大蚌,最适合南域不过。而沙砾的话,北域只要有足够的实力,再加上可以去陆地修行,看来沙粒也会有很大的进步。 “我以精卫之上神应允孤光,去往北域修行”精卫说完以后,孤光的手中多了一块玉牌,而且周围镶嵌了几颗珍珠,这个玉牌就属于孤光,别人即便拿上玉牌也没用,孤光拿起玉牌,朝着北域而去,只留下了受伤的孤光和精卫。 “别走,孤光,你不要走,孤光,不要走”殇华凄凉的喊着,孤光没有回头,走的时候,殇华看到了孤光拿着玉牌很是欣喜。 孤光朝着北域而去,她要开始新生活了,只是,怎么就哭了? 我怎么就哭了呢?沙粒也会哭吗?真好,我距离修成人形又近了一部,孤光安慰自己到,只是眼泪越来越多,根本停不下俩。 殇华,现在一定是很难过吧,自己连头都没有回就走了,南北域,永远不想见。为什么心里这么刺痛,就像当初知道了魂珠的存在的时候,为什么要难过,明明这样的殇华要更加强大,明明殇华对她百依百顺,只是真的,停不下眼泪的,之所以难过不是因为殇华骗了她,而是因为她再也不能,再也不能去相信殇华了。 她再也不是殇华的唯一了,也不是殇华的转运珠,魂珠和他战斗修行那么久,殇华对魂珠也应该很好吧,所以魂珠才配了他这么久,孤光游动着,终于她停了下来,忍不住痛哭起来。 她想回到殇华身边,她知道殇华这个人很容易情绪化,如过惹到了精卫上神就不好了,就和当初如果他好言说道,可能精卫就不会溜进来,她也不会去正式这一切,而是继续自欺欺人。 殇华应该受了伤害吧,孤光想到,她此刻非常想回到殇华身边,只是她不能,孤光看了看手里的玉牌,对不起,殇华,我永远是你的转运珠,但是,我真的不想在你身边了。 孤光走了,来到了北域,北域强者纵横,孤光子啊南域安逸了多年,初来北域的时候,受尽了侮辱,但是之后,不断的修行,也有了自己的一方势力,至始至终,她都没有再见过殇华。 “我……我也要去北域,上神,请让我也去北域,她那么弱,没了我的保护,她一定会很惨的,她一定忍受不过去”殇华急切的恳求着精卫,而精卫摇了摇头,拒绝了殇华。 “你也知道北域很危险,她当然也会想到自己会遇到的事情,但是她宁愿忍受那些,也要离开你,宁愿孤苦无依,宁愿过的不如意,她也要离开你,所以,你真的,要去北域逼她吗?天地之大,你就不能放她走吗?放手,也是一种爱啊”精卫看着殇华。 殇华受了很严重的伤,因为孤光攻击的是殇华的本体,也就是大蚌内部,以其他精怪是不会找到的,但是孤光当然知晓,这对殇华上伤害很大,孤光知道如何才能更有效的去伤害殇华,越了解你的人,就越容易伤害你,孤光走的时候,有液体提到了玉牌上。精卫感觉到了,那是眼泪。 一颗沙砾刚刚化形,就会流泪了,精卫很迷茫,因为就算他,也无法流出眼泪,精卫不懂,而且她也不懂殇华,明明当初可以为了修行去寻找新的转运珠,又为何会提出要到北域的要去,他修行的是防御,而且还受了伤,到了北域,肯定会被群起而攻之,他怎么会想去北域。 “你不适合北域,为何要在北域,你在北域的艰辛,甚至要比她还多,你可知?” “我知道,我都知道,可是上神”殇华抬起头,也流出泪水:“我不能没有她,我不能没有她,我从未想过,有一天她会离开我,我不能没有他,纵然千般辛苦,我也要去寻找她,我不能,不能离开她,我不能看她一人辛苦,我不能看她孤独流离,无处可以,我不能” “你如此在乎她,又何必招惹我”一道女生传出,正是魂珠发出,殇华看着魂珠,魂珠跟着他修行战斗,虽然他不爱魂珠,但是魂珠也没做错什么,自始至终,他对魂珠也有着一份敬重。 “你帮助了我,很多很多”殇华说道,魂珠看着殇华:“你既然有她,当初就不应该找到我,弄到现在这个地步,她如此失望至极,而我也惶惶不安,她既然舍得伤你,你为何还要寻找她” “她是爱我的,你看她伤害我,只是她,又开始闹小脾气了,我知道她的”殇华自信的说道,魂珠开口打断了他“走出来吧,殇华,就算她爱你,就算她曾爱你,当她决心走的时候,也已经开始放弃你,就算心中很痛,她已经选择了放弃你,所以殇华,忘记她吧,对我们都好”魂珠劝到。 “不要,不要,上神求你,让我去北域”殇华说道,精卫仍旧拒绝,殇华突然变了起来,“那既然如此,上神就别怪我无礼了”殇华冲着精卫而去。 只是神就是神,就算精卫没有能耐,对付殇华还是绰绰有余,一招过后,殇华,化作了本体,没了生命的迹象。之后的很多年,那个时候,孤光已经在北域有了新的生活,听到了殇华的结局。 “他们说你会哭,听到这个,你想哭吗?” “不想哭” “你不是很爱他吗?他都这么惨,你为何不哭?” (未完待续。) 一百七十六 “我走的时候,虽然伤害他,但是我是留了分寸的,不会伤他太重,或许,他可以努力修行,就算我们不会重新在一起,但是我在北域的时候,如果有困难,也可以去找他帮忙,而他却选择了与上神而斗,就算他去了北域又如何,我还是不愿意见他,他总是不明白我想要的是什么,也给不了我想呆在他身边的想法,他的惨,我很难过,也很惋惜,但是我再也不想哭了” 孤光说完后离开,就算是转头,这次的孤光也没有在流泪,殇华,他再也不会为了这个名字而哭了,因为,至始至终,他的爱带来的只有伤害,孤光没有感到快乐,只有伤害的爱,就算是执着,又有什么用,为何不能退一步,选择陪伴又或者离开,带去快乐。 “都过去了”孤光说着离开了,而她去往的方向,却是南域…… “不自量力”精卫说道,他可以很平和的和他们交谈,争论,但是那殇华居然想着要攻击他,这不仅是对他的藐视,更是对精卫一族的藐视,所以精卫惩治了他,却没想到那殇华因为伤势过重,又挨了精卫一下,竟然就这么死去了。 “你要选择去南域还是去北域?”精卫看着魂珠,这魂珠之前是跟着殇华修行,如今殇华已经去了,他自然应该自己去选择去南域和北域。 “我是一神灵的魂魄”魂珠说道。精卫听了以后问道:“你既然这么说,那么可是想回到那神灵身边去?又不是道是哪个神灵” 精卫想到,但是看着如果神灵的话,都落的散混的地步,恐怕是不能够给这魂珠庇护了,怎么他还想着要去呢?精卫心里想着如果那魂珠要是去寻找原来的神灵,他倒是不建议魂珠这么做。 “我不是想回去,我的的本身是那个神灵的一魄,但是如今的话,我已经自修成一物,还要多亏了那殇华”转运珠说着,慢慢的化为了人性,只是领精卫惊讶的事情是,明明之前传出来的声音是女声,如今眼前的魂珠,却变成了一个男子。 “之前的话,明明是女声,却没想到你会化形为男子”精卫惊讶的说道,怎么说,化形之后的灵物多多少少都带着他们之前的特点,比如殇华,长相比较偏阴柔,那孤光的话,因为是沙砾的缘故,肤色比较偏暗,而眼前的魂珠所化的人形很是奇怪。 “你喜欢听歌吗?”魂珠说道,精卫听了以后很吃惊:“你怎么知道?”魂珠笑了笑开口唱道:“是不是每种感情都不容沉溺放肆,,交心淡如君子,只道是那些无关风花雪月的相思,说来几人能知,院内冬初昔年与你栽的桃树,叶落早做尘土,新雪来时又将陈酒埋了几壶,盼你归来后对酌,穿过落雁修竹看过月升日暮,你说有一日总会名扬天下实现你抱负,那时低头替你剑穗缠着新流苏,心愿未听清楚,还挂着流苏是否应该满足,也为你缝好冬衣寄去书信一两句叮嘱,该庆幸至远至疏你我还未至陌路,是时光从来残酷,最害怕酒肆闲谈时候听见你名字,语气七分熟笑容有多讽刺“ 我的脑子中,总有一些事情,我想很可能是我原本那个魂魄的事情。她应该是个女子,她收了一个小正太做徒弟,小正太十分依靠她,常常扯着她的衣角,她总是买上糖葫芦笑着看着徒弟吃完。师父:俯首作揖谢师恩,呐,我喝了你的茶,就是你师父了。江湖险恶,咱们师徒一心,同去同归。徒弟”:嗯。”师父:”我先去给你买包包和糖葫芦,你等着我!怎么了?一个人害怕?“”徒弟:才没有!”师父:”那你为何拽着我的衣角?”徒弟:我……” 师父:不怕,师父跟着你。””只道是,那些无关风花雪月的相思,”说来几人能知?”徒弟:”都跟你说别跟着我了,你怎么还跟着!”师父:”……”徒弟:”干嘛不说话!”师父:”你不是嫌我吵么?”徒弟:”我……不是那个意思。”师父:”马上就要出师了,我给你准备了新衣裳,你试试?”徒弟:”你做的衣服太丑了,穿着这么丑的衣服我怎么名扬天下?” 敬师堂前,他们种下桃花树,小徒弟敬上香茶,他们约好,携手江湖,师徒相伴。烟花三月,扬州闹市,他们策马同行,相依相互,那是最美好的记忆。只是常常,师傅会在河边静静呆着,无论春夏秋冬,寒暑风雨,仿佛在等谁,又仿佛在回忆谁。 后来,徒弟长大了,渐渐厌倦了师傅的唠叨,想像个大人一样,甚至打掉了师傅给他的糖葫芦。徒弟和师傅说,要去闯荡江湖,要名扬天下,师傅低头替他的剑穗编着流苏,依旧是注意平安的唠叨冬天了,师傅给他缝了冬衣,他嫌太丑配不上要去名言天下的自己。师傅去河边更频繁了,有次徒弟问她:“喂,你一直在这,都没去过别处,是不是在等着谁?” 师傅看着流水痴痴的说:“我谁也没等。谁也不会来。”徒弟又问:“你一个人这么久,就没想过去别的地方看看?” 师傅沉默了,半响看着他,说了一句徒弟当时不太理解的话:“我怕我一转身,连你也不见了。”可我一直都在啊,徒弟想着。徒弟成长为英俊的青年,鲜衣怒马,意气风发,可以出师了。 纯阳宫师徒切磋,作为最后的出师礼,师傅输了,感慨徒弟还是长大了。徒弟很得意,终于可以自己出去闯荡江湖。师傅仍然不忘唠叨和叮嘱,徒弟让师傅安心,该准备好的都准备好了。 之后,两人很少再见面,师傅常常能在酒肆闲谈时听起徒弟的事迹,只是没有人知道她曾是他的师傅。敬师堂外,当年桃树已然叶落做尘土, 师傅还不忘埋下些陈酒,盼望徒弟会回来,他们还能一起把酒言欢,他会说他闯荡江湖的故事,她依然会不忘唠叨家常。 (未完待续。) 一百七十七 时常,师傅会带酒去河边,像以前一样静静呆着,任细雪落满眉目,只是没人抬袖去拂。江湖的尽头,是否只剩下陌路。 再后来,已经名扬天下的徒弟也经历了悲欢离合,亲友一个个离去,渐渐只剩下他一个人,他也收了一个小萝莉徒弟,师徒的日常却勾起了回忆,他又想起了师傅,想起了常去的河边。 师傅已经不在,河边独留他一人呆呆看着流水,聆听雪花飘落的声音。徒弟喜欢上了这里,常常来,仿佛在等谁,又仿佛在回忆谁。小萝莉徒弟问他:“师傅你在等谁?”他说:“我谁也没等。谁也不会来。” 小萝莉徒弟问他:“你一个人,就没想过去别的地方看看?”心中一惊,他终于明白了当年师傅话中之意,我怕我一转身,连你也不见了。一片片雪花飘落,小萝莉徒弟指着:看,下雪了。记忆又回到从前,师傅举着伞:看,下雪了。 所谓的江湖路,不过是她撑着伞,走向年幼的他,道一句:初心莫负 “而我只是她的一魄,所以,我和她也没什么关系,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何是一魄,只是知道,自己在海中算是一个异类,不知道自己该如何,不知道,就这样度过了一天又一天,一天又一天,直到遇到了殇华。”魂珠说道,早早看到那个男子,听着他的抱怨,只是觉得这个人,虽然修为不高,但是野心倒是很大,如果能跟着他修行,倒也是不错的选择。 “我知道那个沙粒的存在,如果早知道那个沙粒,我当初是断然是不会选择殇华的,感情永远是一张牵绊,是阻止成功的牵绊,但是还好,那殇华没有让我失望,他还是很懂得,什么才是珍重重要的。”魂珠看了看倒在地上的殇华,总归是修行一路的时候帮助了他不少,刚才他让殇华处于假死的状态,想来,那个小沙粒,总有一天会回来寻找他。 “你为何又要用女子的声音?”精卫说道,既然他化形是男子,那殇华不可能不知道,怎么又不出来解释。 “我本来是想刺激一下那沙粒,好让那沙粒彻底离开殇华,这对修行才有用处,谁知道,那殇华到底还是在乎小沙粒多一些,就算我用女子的声音故意刺激沙粒,不过也因为一些事情,那殇华不敢暴露我的身份,可怜的那沙粒,走的时候,一定很心痛吧啊”魂珠笑着说道。 “你太过分了些”精卫叹气道,虽然他喜欢听歌,但是刚才他想到的,仍旧是在岸上遇到的那女子的声音,糟糕了,怎么把这个忘记了,耽误了这么长时间,不知道那小姑娘还在不在,精卫想离开,却没想到,在他转身的时候,突然背后一击,然后精卫便昏昏沉沉得的晕了过去。 “精卫有神的神格,身体里也有人的血统,你既然是无意伤害殇华,我也个你留一个活命的机会,就看你运气如何了”魂珠用自身的力量,却不是攻击精卫,而是唤醒了精卫身体了人的血脉,人在海底自然不能多呆,所以精卫便昏了过去,魂珠看着殇华,不管怎么说,还是多谢了他。 精卫不知道,就连殇华也不知道,那魂珠本事男子,在修行的时候,魂珠故意用了女子的声音,这样在修行的时候,殇华往往对魂珠颇有照顾,而魂珠的修为,其实远远超过了殇华,只是一直隐藏于此,没有暴露。 “我问你,你可要超越他人,不同寻常的修为?你只要把那沙粒抛的远远地,我便答应你”魂珠想到以前和殇华的交谈,明明殇华对修为无线渴望,但是说到小沙粒的时候,总是决绝了他,时间长了连着他也对那小沙粒好奇起来,后来去见了那小沙粒,也觉得很失望,并没有多么的不同寻常。 “爱情?”魂珠见到着,他本就是遗留的魂魄,在他的记忆里,只有他主人和徒弟的师徒之情,类似亲情,所以他会对殇华产生兄弟之间的情谊,至于殇华和孤光的爱情,他是理解不了,或者,魂珠想着,那孤光不是去了北域?不如他追寻而去,看看那孤光对殇华如何。 至于精卫,虽然因为魂珠的关系晕了过去,但是因为毕竟是有神格,仍旧可以在海水中生存,不过海里总有些,不能深入的区域,比如南北两域相交之处,更是没有神灵的存在。 另一边后裔因为妹妹的嘱托,来到海里寻找那精卫,不断的游着,游着,要是常人,肯定受不了如此长时间的长时间的菜海里游动,但是这后裔从小水性极好,没有人知道,他是唯一可以到南域和北域的人。 后裔发现了晕倒的精卫,就拖着精卫开始朝着岸上游去……在水里不能说话,后裔只能不断地拍打精卫,可是精卫毫无反应,终于他们上岸了…… “喂,你醒醒啊,你怎么看,你不是说自己是海神吗?果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骗子,骗人骗到这个地步,你醒醒,我去,你快醒醒,我还要回家吃饭,你要是不安全,那丫头非要闹死我不可”后裔不断的拍着精卫的脸,过来一会,想是下定了决心一般,后裔开口唱道:“海浪无声将夜幕深深淹没漫过天空,尽头的角大鱼在梦境的缝隙里游过,凝望你沉睡的轮廓看海天一色,听风起雨落执子手吹散苍茫茫烟波大鱼的翅膀,已经太辽阔我松开时间的绳索怕你飞远,去怕你离我而去更怕你永远停留在这里每一滴泪水,都向你流淌去倒流进天空的海底海浪无声,将夜幕深深淹没漫过天空尽头的角落 鱼在梦境的缝隙里游过,凝望你沉睡的轮廓看海天一色,听风起雨落执子手吹散苍茫茫烟波大鱼的翅膀,已经太辽阔我松开时间的绳索看你飞远去,看你离我而去原来你生来就属于天际每一滴泪水都向你流淌去倒流回最初的相遇”(未完待续。) 一百七十八 “你既然也喜欢这歌,那就唱给你听吧,但是你一定要醒过来,老娘我还是第一次给别人唱歌”后裔的恨恨说道,想到之前这个叫精卫的家伙也夸了嫦娥妹妹的歌声,不如自己也学的唱起来,说不定可以喊这个人醒来。 嫦娥并不是后裔的亲妹妹,但是关于嫦娥的身份,后裔也不知道,只知道嫦娥长的漂亮,还唱的歌曲很好听。 后裔的母亲是个读过书的人,和别的人不同,总是一副温温婉婉的样子,当初也是后裔的母亲主张一定要留下嫦娥,嫦娥和后裔关系最亲厚,总是唱歌给后裔听,一来二去,后裔也学会了歌词,只不过她一向扮作男孩子习惯了,也没有在别人面前唱过。 这个精卫,也不知道怎么了,怎么也喊不醒来,之前他那么喜欢嫦娥妹妹的歌声,不如他就这样唱歌,说不定就能让他醒过来。 “我在哪里?”精卫在一片浑浑噩噩的空间说道,我从哪里来,我又将往哪里去,精卫不知道,只是听到一阵歌声传来。 海浪无声将夜幕深深淹没瞒过天空,听到这个个歌声以后,精卫的意识慢慢苏醒起来,当时在海底,殇华因为伤害他,所以被他出手惩治,而那个小沙粒也化为了孤光,然后拿着玉牌去往了北域,至于那个魂珠!对的没错就那个魂珠!就是那个来历不明的魂珠!就是那个明明是男性却用女生的魂珠!就是那个散修之人一魄所化成的魂珠!就是那个魂珠!一定是她做了什么,所以他现在再回处在一个浑浑噩噩的的地方,不过这里到底是哪里? “也不知道岸上的小姑娘去了哪里?我现在的话,怎么感觉不到身上的一点法力,这身体怎么回事?这到底是哪里”精卫看着自己,在他身上代表法力的印记也变得不见踪影,整个人一片迷茫,难道?精卫连想了一下,那魂珠莫非是? 对的!一定没错!就是他猜想的那样! 他现在已经不应该叫做精卫了,或者应该叫做他的化名沧海,精卫有神的神格,还有人的血脉,只是身为海中的神灵,认得血脉基本没有用,但是他们还是会有人的名字来为自己命名,那么精卫的命名就是沧海。 他不是第一只精卫,确实唯一的沧海。只是他要怎么离开这里,去回复人的神格呢?沧海苦苦的想着,不知道如何是好,不过耳边,总是音绕着之前小姑娘的歌声,一定是哪个小姑娘,来救她了,不知道他柔柔弱弱的,一定是废了很多力气,才吧他带上去。 然而事实却是,后裔一边唱着歌,一边无聊的找了个鱼竿,在海边钓鱼起来,她在等一会,要是这人还不醒,她就还是把他丢的海里,不不不,还是带回家去吧,不然嫦娥哪个烂好人肯定又要絮絮叨叨半天了。 “这海水,不是我们这里,这是哪里呢?”沧海看着眼前的海水,既不是南域也不是北域,这里不是他管辖的范围,而且也不是他认识的地方。 这里的海水很不一样,处于他理解的外围意外,因为这里的海水,都是漂流在天上的,一圈又一圈,呈着淡青色,沧海伸手而去,那淡青色的海水果真不同,带着一丝丝的温热,而且让人很是舒服,这里是?沧海不断的回忆着,但是记忆力实在是没有这个地方,不过也不怪他,他在精卫一族里还属于年幼的一脉。 “这里是南域和北域的交界之处”一道苍老的声音传来,沧海四周看去都没有人,只有声音回荡,过来一会以后,在他的面前浮现出一个奇特的符号,这个符号,和周围的情况对比起来看恐怕是他最熟悉的东西了。 这个符号,是一张法术的法印,叫做“回溯”这是一种用自身的法力,加以特定的法器而形成的符号,这个法术,可以帮想传递的信息保存下来,一般是用来保存一些复杂难以直说的法术,每个神灵组多多少少都会有这样的符号,用来传达先人领悟的神力这些,看来的话,他现在是不知道为何进入了一个“回溯”只有等回溯完成他才可以出去。 但是,这个有几个危险之处,那就是“回溯”的条件都是特定的各有不同,比如鸟类的回溯是需要他们的羽灵,而这个回溯,如果没有猜错的话也需要什么特定条件,如果那个条件,出了什么状况,他恐怕要一辈子呆在这里里。 不能坐以待毙!沧海想到,回溯既然是法术自然就有破除的地方,他不如跟着这个回溯,去看看这个回溯的内容,然后他就可以去寻找出去的办法,而另一边,后裔咳嗽了咳嗽,唱了许久,嗓子有些干,但是难得有这么一个唱歌的机会,后裔还是继续唱了下去,就是这个无心之举,去成为了拯救沧海的关键。 “南域,主张平和,北域主张攻守,万物存在均衡职中,有天有地,有阴有阳,所以海中也是,一切都存在均衡之中,只是你可知道,不管是南域还是北域他们修行的灵气,都从何而来,既然万物均衡,怎么会存在一种没有源头的东西,这一切都在南域和北域相交之处,那个所谓的存在不生的地方 “你好,你好,我是这篇海域的海神,作为海神我很抱歉,我没有监管这一片属于我的区域,但是你可不可以先让我出去”精卫试图与符号沟通,听说有的先人为了方便,会留下几缕神志在其中,不知道他是不是运气好,碰到的是这种,然而令沧海失望的事情是,他根本没有得到半丝的回应。 “海浪无声将夜幕深深淹没漫过天空,尽头的角大鱼在梦境的缝隙里游过,凝望你沉睡的轮廓看海天一色,听风起雨落执子手吹散苍茫茫烟波大鱼的翅膀。 祭祀开始,请眷顾,请眷顾,请眷顾…… 已经太辽阔我松开时间的绳索怕你飞远,去怕你离我而去更怕你永远停留在这里每一滴泪水,都向你流淌去倒流进天空的海底海浪无声,将夜幕深深淹没漫过天空尽头的角落“ 请眷顾涂桑一族,请眷顾我们,让真相随着海水,映着天而上…… 歌声在一次传来只不过这次不是那个小姑娘的声音,而是有这符号发出来的声音,伴随着歌声,眼前的场景发生了变化,原本淡青色的海水,变得血红起来,散发出一股肃杀的气息,不断的旋转着,这个时候有一条血红色的金鱼,从其中一跃而出,跃到了沧海面前,沧海看着眼前的红鱼,这双眼睛,怎么那么熟悉? “化鱼为龙,化鱼为龙,化鱼为龙”不断的声音传来,那红鱼跳入其中,随着海水游动着,在他身边,出现了一些星星点点的鱼,沧海看去,吃惊起来,这正是在海中失踪许久的一中灵物,涂桑。 怎么会在这里,那涂桑是一种特殊的存在,知道涂桑讯在的人,都好像避讳的什么从来不提起涂桑,原来他们是到了这里 鱼在梦境的缝隙里游过,凝望你沉睡的轮廓看海天一色,听风起雨落执子手吹散苍茫茫烟波大鱼的翅膀,已经太辽阔我松开时间的绳索看你飞远去,看你离我而去原来你生来就属于天际每一滴泪水都向你流淌去倒流回最初的相遇” 歌声越来越清晰,又是那个小女孩的声音,和符号交响回应,而那条红鱼则消失不见,只留下了星星点点的扶桑,在沧海身边浮动。 “我们不该在这里,我们要属于我们的荣耀,我们要昭告天地间,我们要还愿一切,我们要抛弃鱼身的累赘,我们要求恢复我们的尊严,我们恳求原谅先祖的过错,我们恳求回复后者的血统,我们怀念那云朵的梦境,我们不该承担一切,我们听到过最真实的情景,我们看到了海天一色的美丽,我们无法释怀,我们满怀怨恨,我们精心布局,我们将会祭祀成功,化身为龙,化身为龙,化身为龙,请眷顾我们,请眷顾我们吧,请帮助我们,请你回忆起,一切的当初,请让我们不会白白牺牲,请求你,请求你,请求你,带着我们的心声,我们本不是扶涂桑,我们有着原本的名字,请让一切都回到最初的样子,请帮助我们,精卫沧海,这本就是你的责任,请帮助我们,精卫沧海,请帮助我们,精卫沧海……” 为什么会是我的名字沧海听着周围星星点点的涂桑的话,这个符号不应该是很早以前的吗?为何会出现他的名字,难道这是留给他的?但是沧海感知者,这是来自涂桑一族的符号,和精卫一族没有关系。 涂桑一族怎么会留符号给他?涂桑一族为什么会消失?还有那些真相,荣耀,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个又一个的问题袭来,而这个时候,沧海感到头痛欲裂。(未完待续。) 一百七十九 ,而另一边后裔看精卫还是醒不来,准备带着精卫回家。就在后裔刚刚蹲下的时候。精卫的眼睛突然睁开了,散出一道金光,后裔被这个精光一刺,顿时昏迷了过去。“这是哪里?我在哪里,我从哪里来?我该到哪里去?”她看着自己,一身衣裙,甚为华丽,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确实灰色的,灰扑扑的,使得衣服暗淡了不少。 我是女孩子吗?那我有又叫什么?她莫了摸头,抬头看去,只见周围有着淡淡海水,周围是一片沙滩,她咳嗽了一下,却没有感觉到水,伸手而去,她感觉到,或许这个地方不应该被称为海水,因为她感觉到了一阵的温暖。 “后裔,后裔,后裔,你怎么还不回来”嫦娥在家念叨着,最终还是忍着困意,在家门等着后裔,而正是因为这样,她错过了,原本属于自己的传承。 “你不是涂桑,你是谁?”一道桑老的声音传来,她转了转头,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于是也慢慢开口说道:“我不知道我是谁?我也不知道这是哪里?你能告诉我吗?” “你不是涂桑,但是你身上有涂桑的气息,我也不知道如何是好,我只是一份传承,而你,你的身上有着神的气息,有着人的血脉,扶桑也是混合着不同的气息,你身上有扶桑的气息,你也符合条件,而你不是扶桑,我不懂”拿声音陷入了深深的纠结之中。 “扶桑是什么?我身上为何有神的气息,为何还有人的血脉?” “扶桑是涂桑中选出来的,改变涂桑一族命运的族人,扶桑有着所有涂桑的力量,而扶桑的人物就是,成为神,成为一个纯粹的神,不在人间,扶桑身上也有人的血脉,但是那只是保护扶桑的假象,扶桑本就是神,只是神籍里没有扶桑,涂桑一族,都是神族,都是神族,我们要荣耀,我们不该在这里,我们要属于我们的荣耀,我们要昭告天地间,我们要还愿一切,我们要抛弃鱼身的累赘,我们要求恢复我们的尊严,我们恳求原谅先祖的过错,我们恳求回复后者的血统,我们怀念那云朵的梦境,我们不该承担一切,我们听到过最真实的情景,我们看到了海天一色的美丽,我们无法释怀,我们满怀怨恨,我们精心布局,我们将会祭祀成功”不断密密麻麻的声音传来,在她耳边乱个不停。 “那我呢我究竟是谁?”她问道,这才是她想知道的问题。“涂桑无所不知,涂桑未卜先知,涂桑语言一切,我们的扶桑,她会成功”“我是谁?我是谁?我是谁?”她连着三次问道。 “你是帮助扶桑的善人,善人,你帮主了扶桑” “你是让扶桑流泪的恶人,恶人,你会伤害扶桑” “你是最纯粹的神灵,请接收我们的叩拜,神灵” “你和他们一样卑劣物质,你将接受唾弃,远离我们” 各种声音交杂在一起,混乱不堪,互相矛盾,争吵这,最终化为了一道整齐的声音,朝着她说道:“你是否愿意接受我们的传承” “那我只不是就可以知道我是谁”她问道,这好像是唯一的机会。 “可以” “感谢你,异族人,请接收我们的传承,来帮助我们的扶桑,我们作为报答,将会帮助你免去,免去一次我们看到的灾祸” “谢谢”她说道,然后有一条红鱼,慢慢的游动着,游到她身边以后,画作了鱼纹在她的身上,她的肤色变得暗黑起来,盖住了那条红色的鱼纹,然后她想起了她是谁,却忘记了自己这段历程” “那小子去哪里了?我怎么会睡这,真是奇怪”后裔喃喃的说道,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钓鱼的时候竟然睡着了,醒来之后,也不知道之前那小子去哪里了。 “先回家吧,可能是那小子醒来之后,自己走了吧”后羿说着朝着家里走去,在门口嫦娥一只手撑着脸,一片打着哈欠。 “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我都困了”嫦娥打了个哈欠,困的不得了,和后裔抱怨道,那后裔听了以后朝着嫦娥解释:“说来还不是你,非要我去救那个小子,我把他带上来了,他倒是先跑了,真是的,下次要是看到他,我非要打他一顿,还说自己是什么海神,就他那养是海神的话,那我还是富户”后裔抱怨了一大堆,嫦娥在旁边没忍住,笑了起来,不过她盯着后裔看了看,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后裔看起来又黑了一点,毕竟是女孩子,还是白一点,看来要好好提醒一下她了。 “你们精卫是炎帝的女儿,你们是一方海神,你们掌管着南北两域,你们受到尊重,你们享有神格,你们不需要修行,你们自由传承” “我们本来也应该是神,但是因为被掩盖的真相,我们四处流离失所,我们原本有强大的防护,我们守着南域的尊重,却为了恢复神格,去北域拼搏,我们为两域所不容,只是因为那个强加的罪名” “我们是涂桑,我们生活在两域交接的地方,这篇海域原本就应该是属于我们,原本就应该属于我们,这个地方将证明,我们才是海里的唯一。扶桑,你们精卫应该忏悔,你要好好对待扶桑,去赎罪” “我们只求扶桑,扶桑平安,过往的冤屈,我们愿意忍受,我们只求扶桑回复神格的名誉,我们是来自徐桑一族的魂魄,我们都已经为了扶桑而死忙,我们的生命,付出的心甘情愿,我们要求用光荣的名字,存在着” “精卫之沧海,今日我们朝着你展现真相,而这个真相,将到你未知,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人,你是否承认我们的所说,是否愿意去赎罪,是否愿意帮助我们回复神格,是否愿意让这片海域回复从前。” “我愿意”沧海睁开眼,如果之前所说的都是真实的话,那么他愿意去为了发生的事情赎罪,“我是涂桑一族之族长,我以族长之名,用我们最后的意念,帮助精卫离开这里,让他回到天地之间,保护扶桑” “我是涂桑一族,我愿意,我愿意付出我最后存在的证明,来帮助精卫离开,帮助精卫离开这里,让他回到天地之间,保护扶桑” “我是涂桑一族,我愿意,我愿意交出我们最后残存之所,让这里回复原本的光芒,来帮助精卫离开,帮助精卫离开这里,让他回到天地之间,保护扶桑” “我是涂桑一族,我是涂桑一族,我是涂桑一在……”密密麻麻的声音不断的在精卫耳边响彻着,终于精卫感觉到法力在一点一点的回复,而身边淡青色的海水也在褪去,慢慢的变成他熟悉的淡蓝色。 “化鱼为龙,化鱼为龙,化鱼为龙,我精卫上神,将在心中,承认涂桑一族,我愿意为为我先祖的错误而受到惩罚,我愿意承认涂桑一族在这片海域的身份,我将会保护涂桑一族最后的血脉扶桑,我讲让她成为神位,此承诺与天地存在,此承诺与日月同在,承诺人,精卫,沧海” 精卫苏醒了,醒来的时候,周围一片都没有人,而他则在沙滩上,他之前是在海水中,肯定是有人把他拖了上来,在昏迷的时候,不断的听到了女生的声音,一定是那个小女孩吧他救了上来。 “你救了我,所以我会保护你的,让你快乐的”精卫想到那个小女孩,看着他哥哥的打扮他们应该不是富足人家,他要先让这个小女孩,有着足够的生活保障,他也想直接去找那个小女孩,但是如今的话,他有更重要的任务要做,他要去寻找扶桑。 “最近啊,真是越来越不景气了,别说鱼了,连只大蚌都找不到”贾达抱怨道,安三思是在旁边点了点头,不断的硬撑到,这个时候他们看到远处有些红光,仔细看去,原来是一位仙女。 只见远处有一位仙女,有着碧绿的翠烟衫,散花水雾绿草百褶裙,身披翠水薄烟纱,肩若削成腰若约素,肌若凝脂气若幽兰。娇媚无骨入艳三分。看她折纤腰以微步,呈皓腕于轻纱。风髻露鬓,淡扫娥眉眼含春,皮肤细润如温玉柔光若腻,樱桃小嘴不点而赤,娇艳若滴,腮边两缕发丝随风轻柔拂面凭添几分诱人的风情,而灵活转动的眼眸慧黠地转动,几分调皮,几分淘气,一身淡绿长裙,腰不盈一握,美得如此无瑕,美得如此不食人间烟火看她折纤腰以微步,青黛娥眉,明眸流眄,玉指素臂,细腰雪肤,肢体透香,莲步小袜,呈皓腕于轻纱。眸含春水清波流盼。 香娇玉嫩秀靥艳比花娇,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一颦一笑动人心魂。淡淡的淑粉妆,显得美人更加娇艳,翩若惊鸿了。羞涩既带几分悠悠的憔悴,嫣然一笑,掩了掩小嘴,显得楚楚动人。 “拜见仙女,拜见仙女”贾达先跪了下来,随后安三思也照做了。(未完待续。) 一百八十 “我是海里的福神,见到我,我可以带给你们其中一个人好运”那仙女缓缓说道,虽然明知道是精卫让他而来,但是她是不赞同精卫用这种方法报恩的,所以还是先试探试探他们。 “小人是贾达,从小就在这附近的海域长大,要说我,也是有那么几分才华的,偏偏家里穷,兄弟多,所以也没上过几天学,去做了渔民这行当,只是因为我还认识几个字,所以在富户家里做收账,明明有着渴望学识,有着想要飞黄腾达野心,却偏偏因为生活在这里,而没有办法,所以如果福神愿意帮助我,我肯定会感激福神的”贾达说道。 “那你呢,你又是谁?”福神继续问道,安三思嘿嘿嘿笑了笑说:“我啊,就是附近的一个普通的渔夫,也不认识字,就是鱼打的好些罢了。” “我给你们讲故事,一个樵夫坐在河边哭,路过的神仙看见了,问他:“你为什么哭?”樵夫说:“我的斧头掉进河里,我没法砍柴了。”神仙说:“我可以帮你把斧头找回来。”说完,神仙就跳入河里不见了。一会儿,神仙从河水里探出头来,手里拿着一把金光闪闪的斧头,问樵夫:“你掉的是这把斧头吗?”樵夫一看,那是一把金子做的斧头,他马上说:“不是,这不是我的,我的斧头是铁做的。又过了一会儿,神仙又从河水里冒出来,拿着一把银光闪闪的斧头问他:“你掉的是这把斧头吗?”,樵夫摇头说:“不是,我的斧头是铁做的,不是银做的。”最后,神仙拿着一把又旧又老的斧头跳出水面,问樵夫:“这是你掉的斧头吗?”樵夫很高兴地说:“是的!是的!谢谢你!”神仙说:“你很诚实,这另外两把斧头也送给你吧!”说完就不见了。于是,樵夫拿着三把斧头回家去。“” “我现在手里有一根鱼竿,这根鱼竿是你们谁的?”福神问道,看着两人笑的意味深长。 “好短短的,这福神怎么要讲这个故事,诶,我董了,这就是暗示,那樵夫用一把贴斧子换来了金斧子和银斧子,仙女一定是在暗示我,可以用鱼竿换来好运一定是这样的”贾达想到,不由的沾沾自喜起来。 其实他说的也没错,在这一片的渔民里,就属于他读书人字最多,所以贾达常常自诩不凡,对他人很是高傲,也收到了其他渔民的排斥,只有那安三思。对他还算好些,所以两个人都合作,安三思负责捕鱼,而贾达则是选出最后赚钱的办法,一直合作者,不过虽然是靠山吃山,靠海吃海,但是渔民众多,他们也赚不了多少钱。 “回禀福神,这鱼竿,是我的,是我丢失的”贾达说道,安三思听了以后,朝着那福神手中的鱼竿看了看,然后开口说道:“这不是我们丢失的,你可能认错了吧” “你们两个各执一词,我倒是不知道该听谁的,你们还是好好商议,一炷香以后,我会再次出现,福祸相依,当我第三次出现的时候,我就不再是福神了”那仙女说完以后,脸上经露出恶鬼夜叉的表情,顿时把贾达吓的不清,讯孙的朝着后面跑去,再也不看拿鱼竿一眼。 夜叉是鬼的名字,译为捷快,形容男的行动敏捷又迅速,又译苦活,形容他的生活是很痛苦的,同时十分丑陋,女的行动也十分敏捷又迅速,力量强大,不过很美。种类很多,有空行夜叉、地行夜叉等等。 空行夜叉长两个翅膀,能在空中飞行,千变万化,有时现红色,有时现蓝色,有时现黄色,不管是什么颜色,都有一种黑暗的光,这光非常厉害。他的身体,有时变为人身兽头、或牛头、或马头,总之,令人骇怕,他喜欢给人添麻烦。 地行夜叉,更令人骇怕。他的头发冒绿色的火焰,高达数丈,像蜡烛一样燃烧。他的眼睛一个生在顶门上,一个长在下巴上,形状怪异,有的是三角形,有的是半月形。他的鼻子,一孔朝天,一孔向地,好像蜗牛的触角,有时伸出,有时缩回。他的耳朵,一个在前边,一个在后边,他的形状太恐怖了,令人见了以后,吓得全身发抖。他不喜欢帮助人,专门喜欢散殃害人。夜叉是八部众的第三类,与罗刹同为毗沙门天王的的眷属。他们住于地上或空中,以威势恼害人,或守护正法,属于鬼类。 有一天,佛陀讲了这样一件事。说,往昔,有一个夜叉,形状长得很矮小,身上的颜色特别难看,脸长得又黑又丑。这一天,这个夜叉心血来潮,跑到了帝释的宝座上。帝释,原是摩伽陀国的婆罗门,由于修布施等福德,遂生忉利天,成为三十三天的天主。所以他非常有福德威势,自然身相美丽端庄,天人尊敬。因此,这个夜叉突然跑到帝释的宝座上洋洋自得,三十三天的诸多天众看了,当然便很讨厌他。所以大家先是冷言恶语地劝夜叉下来,最后越说嗔恨心越大,用种种方法毁骂这个夜叉。 说来也怪,正在这个时候,大家发现这个夜叉越挨骂,他的恶相越减少,而善相却越来越增加,个子越来越高,颜色越来越鲜丽。这可真是一件令人费解的事。于是诸天便来到帝释面前,把这个情况汇报了一下。帝释听了,便来到宝座前,很谦虚地对这个夜叉说:“大仙啊,我是帝释!“于是自称了三遍,那个夜叉便渐渐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帝释对众人说:“从今以后,不要生嗔恨心。如果遇到恶人面对自己时,也不要生嗔恨心。“ 佛陀非常赞叹帝释,并鼓励弟子们向帝释学习,要制服自己的嗔恨心。 慈力王以自血布施夜叉 有一天,阿难尊者请示释迦牟尼: '世尊!乔陈如五位比丘,宿世有何因缘,能在世尊刚开悟时,首次听闻佛法而优先悟入实相的道理呢?' 于是,世尊说了一段因缘故事: '有一个大国的国王叫慈力王,是位心存慈善、好为施舍、赈贫救难、爱护百姓的国王。慈力王以仁义、慈善之法教诲臣民,因而国家昌盛、民风纯正。众官员们尽心辅佐治理国家,百姓们尽力耕作,全城百姓安居乐业,到处是繁华的景象。慈力王执政以来,大兴德政,不仅深受百姓爱戴,他的慈善之心也感化鬼神。 那时候,有五个昼宿夜行的夜叉,专靠吮饮人类的血液来生活。但是,在慈力王统治的地方,人人行善护生,邪恶鬼祟无法靠近他们,更不敢吮吸这些人的血浆。 这五个鬼夜叉因为没有人血可饮,已经饿得奄奄一息,挣扎著四处游荡,企图侥幸觅食,苟延残喘。 一天,这五个饥饿的鬼夜叉游荡到慈力王的王宫,跪倒在慈力王的脚下,乞求著说: '我们这种阴鬼,只有饮食人的血浆,才能维持活命。但是,由于大王的慈善教化,人们都遵守十善戒,有护法神护身。我们不能也不敢靠近他们,当然就吸吮不到他们的血浆。我们已经饿得难以行走,奄奄待毙。再这样求食不得,只有死路一条了。大王一向以慈善治国,难道眼睁睁地看著我们饿死吗?'说完,这五个夜叉涕泪俱下,哭的匍匐在地上起不来了。 慈力王听了他们的话,又看到他们个个精疲力竭、憔悴不堪的样子,恻隐之心油然而生,垂怜之情难以抑制,毅然拿起一把刀子,在两条腿上刺破五处,鲜红滚热的血液汨汨流出。 '你们饿了吧!我将我的血液布施给你们,希望你们可以免于饥饿之苦。'留著血的慈力王慈爱地对他们说。 这时,五个夜叉急忙用仅存的力气爬起来,往慈力王身上爬过去,有的张开大口去承接热血,有的用碗盛著痛饮。饮了人血之后,夜叉们马上恢复元气,欣喜若狂,个个挺著圆鼓鼓的大肚子,脆拜在慈力王面前,致敬谢恩。 夜叉们纷纷说道:'永世不忘大王救命之恩,若有差遣,愿效犬马之劳。' 慈力王瑶了摇头,摆了摆手,对夜叉们说:'如果你们喝足了血,活了命,从今以后,也应该受持十善戒法。我今生能将热血布施给你们,我就很高兴了;将来我若能成佛,一定要用法身来帮助你们,戒除你们的三毒欲念,救度你们脱离生死轮回。'慈力王发了这样一个大愿。 这五个夜叉听了之后,欢喜踊跃的拜别而去。 '世尊,'阿难听到这里,问道:'那后来呢?' 释迦牟尼佛微微笑:'那时候的慈力王就是现在的我!现在的乔陈如他们五位比丘就是当初的那五个夜叉。因缘果报就是如此啊!' 听完佛陀的开示,阿难尊者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 但是海里的夜叉,确实罪恶多端,是这一片渔民的心头大患。(未完待续。) 一百八十一 “这福神,怎么会变成夜叉,真可怕,快跑”贾达说道,海上的人最忌讳的就是夜叉,因为他们信奉是妈祖。而妈祖的亲人正是被夜叉所害,所以当海上的渔夫碰到夜叉,会让会有血光之灾。 妈祖是莆田望族九牧林氏后裔。南唐清源军莆田县湄洲人妈祖祖父林孚,官居福建总管。父林愿,宋初官任都巡检。在她出生之前,父母已生过五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盼望再生一个儿子,因而朝夕焚香祝天,祈求早赐麟儿,可是这一胎又是一个女婴,父母有点失望。就在这个女婴将要出生前的那个傍晚,邻里乡亲看见流星化为一道红光从西北天空射来,晶莹夺目,照耀得岛屿上的岩石都发红了。所以,父母感到这个女婴必非等闲之女,也就特别疼爱。因为她出生至弥月间都不啼哭,便给她取名默,父母又称她为默娘。默娘幼年时就比其他姐妹聪明颖悟,八岁从塾师启蒙读书,不但能过目成诵,而且能理解文字的义旨。长大后,她决心终生以行善济人为事,矢志不嫁,父母顺从她的意愿。她专心致志地做慈善公益的事业,平素精研医理,为人治病,教人防疫消灾,人们都感颂她。她性情和顺,热心助人。只要能为乡亲排难解纷,她都乐意去做,还经常引导人们避凶趋吉。人们遇到困难,也都愿意跟她商量,请她帮助。 妈祖生长在大海之滨的林默,妈祖有一个哥哥和五个姐姐。八岁时到一所私塾读书,老师所教文章她能很快融会贯通。十岁余,她信佛焚香念经,早晚不懈。十三岁时,有一位老道士玄通经常往来她家,对她说:“你具仙性,应得渡入正果。”于是授以“玄微秘法”。她依法修炼,均能领悟要旨。 由于她先天具有救苦救难的善愿,从小就很关心海洋的天气、风浪、潮流及航道等知识。为了使她获得非凡智慧,观音菩萨授予她“无字天书”。今湄洲岛南面海岸边有一处石景奇观,叫“妈祖书库”,那里一片片褐黄色的页石,像一叠叠很规则的书籍,井井有条地摆放着,有如一座收藏丰富的书库。相传是当年妈祖读完了这些书,它们便变成了石头。从此以后这位少女成了通晓天文地理、未卜先知的神女,每逢海上风暴来临,妈祖便预先昭告渔民和海员,避免了许多海难事故。 妈祖十六岁时,与群女闲游,照妆于井中。忽见神人捧铜符一双,拥井而上,后有仙班簇拥着,把铜符授给她,女伴们都骇得跑开,妈祖则受之不疑,不一会便灵通变化。此后,她虽身在室中,却能时常神游方外,谈吉凶祸福,无不奇中。能驾云飞渡大海,拯救海难,还经常为人治病消灾,远近的人都很感激她,并称她为“神姑”、“龙女”。还洞晓天文气象,熟习水性。湄洲岛与大陆之间的海峡有不少礁石,在这海域里遇难的渔舟、商船,常得到林默的救助,因而人们传说她能“乘席渡海”。她还会预测天气变化,事前告知船户可否出航,所以又传说她能“预知休咎事”,称她为“神女”、“龙女”。 年仅二十八岁的林默与世长辞之日。这一天,湄洲岛上群众纷纷传说,他们看见湄峰山上有朵彩云冉冉升起。从此以后,航海的人又传说常见林默身着红装飞翔在海上,救助遇难呼救的人。因此,海船上就逐渐地普遍供奉妈祖神像,以祈求航行平安顺利。 而妈祖帮助海上的渔夫逃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劫难,北宋末年,朝廷破大辽,伐田虎、王庆,征方腊,军费开支大增,财政匮乏,又值金兵开始向南挺进,人心惶惶,大有黑云压城城欲摧之势。宋徽宗忧心忡忡,不知如何是好。 谕谏议大夫安焘出班奏道:“如今金兵南下,兵荒马乱,只可利用海上通道,北上高丽,互通有无,以补国库之不足。” 宋徽宗听了安焘的话,觉得十分有理,就决心扩大海外贸易,派人前往高丽等国。 为了能顺利到达高丽,宋徽宗下旨镇海招宝山船场即刻动工,建造万斛神舟二艘,并谕赐名为“循流安逸通济神舟”和“鼎新利涉怀远康济神舟”。 到了宣和五年,“循流安逸通济神舟”和“鼎新利涉怀远康济神舟”终于建造成功了。这两只神舟长300尺,宽65尺,两杆桅竿一杆高十丈,另一杆高八丈。号称“万斛神舟”。远远望去,这两艘神舟像两座小山漂浮在碧波之中,煞是壮观。 谕谏议大夫安焘向宋徽宗推荐了给事中路允迪作为大宋使者,以中书舍人傅墨卿、奉议郎徐兢为副使,出海赴高丽。 五月,正是初夏季节,镇海口风和日丽,海平浪静,二艘神舟,六艘客船,组成了一支庞大的船队,聚集在镇海利涉道头,整装待发。宋徽宗特地派遣中使武功大夫容彭年为特使,在镇海城内总持院做了七天七夜道场,并在招宝山下新建了昭利庙,以祈求海神保佑船队的平安。 五月二十四日,正是黄道吉日。庞大的船队金鼓齐鸣、彩旗飘扬,甬江两岸人群攒动,镇海城内万人空巷,百姓们纷纷走出家门,齐聚江边,都来观看这千载难逢的壮丽景观。 吉时一到,中使关弼率明州及镇海官员齐登招宝山焚御香祈祷,望洋再拜。愿苍天有眼,保佑我大宋船队一路顺风,平安归来。 一路上果然是风平浪静,不到一个月,船队就顺利到达朝鲜半岛。这时候,整个高丽国沸腾了,朝野轰动,不论是贵官达人还是平民百姓,都纷纷涌向神舟停泊的码头,以一睹神舟风采为快,人们望着这巨大而又富丽堂皇的神舟,无不为之欢呼赞叹。 允迪一行在高丽国拜会了高丽国国王王楷和各位大臣,就从高丽回国,船队满载着各种货物一路顺风过了竹岛,快到黑山时,忽东南风暴发,狂风暴雨向着船队扑面而来,几艘神舟桅折舟倾,船员人人恐惧,进也不能,退也不能,偌大的船队眼看就要被海浪吞噬在茫茫大海之中。 允迪在情急之中,率领全体官员冒着大风大浪跪拜船头,祈求上天平风息浪,保佑船队平安回国。忽然间,南方飘来一片祥云,云头上一个妇人的身影若隐若现,此人面慈目善,罗袖长裙,手提红灯,似观音而不是观音,象王母也不是王母。 神女缓缓降落在“通济”号神舟面前,半云半雾,她对大家说:“尔等不必惊慌,我乃湄州林氏妈祖,玉帝知你们有难,命我前来指引你们回到大宋,快快随我来吧!”说着就腾空而起,向着西南方,缓缓而去。 尽管海上暴风依旧,但妈祖所过之处却是风平浪静,波澜不兴,允迪大喜过望,命令船队紧紧跟上。过了三天三夜,妈祖对众人说道,“再往西不到十里就是蛟川大浃江口,前途已无险情,护送至此,我去也!”话音未落,妈祖已是影踪不见,允迪及全体船员望空叩拜,感谢妈祖救命之恩。 话说当时湄洲屿西北方有二神:一聪而善听,号顺风耳。一明而善观,号千里眼。二神经常出没作崇,村民甚受其苦,祈求妈祖惩治。神姑于是混杂在妇女当中上山采摘,经十余日,方与之相遇。二神误以为妈祖是民间女子,将近前,经妈祖将手中丝帕一拂,遂霾瘴蔽空,狂风卷地,两怪仍持斧疾视。妈祖说:敢掷下你们手中的斧么?他们竟然丢下,但再也收不起来,因而咋舌伏法。两年后,二神又出来作崇。这次是在水上出现,乘涛骑沫,沉浮滚荡。当时巫觋都治不了它们。妈祖说:“江河湖海,水德攸钟,彼乘旺相之乡,须以土木方可克之。”于是演起神咒,林木震荡,呼呼作响,沙石飞扬,二神无处躲闪,于是拜伏在地,愿归依妈祖。神姑乃将他们收之为徒,作为耳目,为拯救海难,驱恶扬善效力。 有一位叫三宝的北方航商有一次在泉州要起锚出海,忽然有个梳帆形髻的女子跑来劝阻他。说今晚有大风浪,不宜出海。船工们抬头看天,哈哈大笑:这么好的晴天怎么会有风暴呢?且你一个小女子懂得什么天象?妈祖见劝说无效,便携来一坛桂圆酒与他们饯行。谁知船工喝了一碗酒纷纷醉倒了,航船不能启锚。晚上果然有大风雨来临,船工们醒来后都说多亏那红衣少女妙计留人,要不早已在大瀛海中丧失了性命。 也正是因为如此,妈祖的家人被海里的恶灵所嫉恨,他们斗不过妈祖,就伤害了妈祖的家人,妈祖和夜叉势不两立,他们这一带的渔夫都是信仰妈祖的人,如今遇到了夜叉,结果可想而知。(未完待续。) 一百八十二 “我们还是离开吧,那女子虽然是神女,但是毕竟是夜叉,我们还是不要沾染为好”安三思说道,贾达听了话以后没什么反应,但还是同意安三思所说,毕竟他也是从小信奉妈祖的人。 贾达自诩为读书人,所以他也很重视平时的理解文化,而妈祖的故事,也恰恰是贾达的启蒙故事。王氏,梦见观音菩萨与一药丸令吞而受孕,当妈祖诞生时,福建莆田县城廓西南壶公山峰上空,忽然射出一道霞光,好像千万瓦的电光似的,在壶公山的峰顶上闪烁。 直向林惟悫的屋院中射来,这时林惟悫正靠在院中的窗棂坐着,忽见一道奇异的彩光,照亮了整个客厅,空气中充满了芬芳的异香,观音菩萨从彩光中出现了,林惟悫急忙跪在地上,连连对着那道彩光的方向膜拜,观音菩萨慈祥的对林惟悫说:“你千万不要妄自菲薄,这女儿比男孩还尊贵,这是菩萨的好意,你要好好的把她教养长大,行菩萨道。”直到观音菩萨随着彩光的消失而隐去,林惟悫才站起来,忽然产婆跑来,行了个礼,笑着说:“老爷!恭喜您,太太生了个千金,又白又胖,可是她就是不哭!” 产婆走近林惟悫的跟前继续说:“这女孩一定是个贵命,刚生下来,她就睁开了眼睛,她不像其他的孩子,她不哭,我打了几下,她还是不哭,她长大后一定是个有福之人!”林惟悫说:“她生下来就不哭吗?那么就题她的名字叫做默娘吧!”从此妈祖自幼的名字就叫默娘,因为她是林惟悫第六个女儿,所以人家也都称她六姑娘。 光阴像流水般的过去,转瞬默娘已经八岁了。八岁的默娘很懂事,她每天晨晚,不让母亲动手,就把供奉佛菩萨的香烛及供品都摆好,点燃了香,去叫母亲一同来礼佛诵经,她的母亲很快乐的赞美她说:“阿默真是好孩子,八岁的小孩,比十几岁的姐姐还懂事的多哩!” 林惟悫家中养了一只鹦鹉。有一天,默娘走进鸟笼,笼中的鹦鹉正在啄食,她看到那只有美丽羽毛的小鸟,能歌善舞。 她想到了一个被囚禁的人,心中很难受的自语道:“要是把一个能跑能跳的人关起来,那是多么的难受呢!小鸟也是有智慧的,它也能通人性,人不愿意被关起来,小鸟又怎么愿意被囚起来呢?”她望望姊姊,又望望笼中的小鹦鹉,抖一抖肩膀说:“姊姊!我要把它放了。” 姊姊急忙阻止说:“六妹!你决不能放了它,爸爸是不允许的。”可是姊姊的话还没有说完,默娘就把鸟笼打开,让小鹦鹉自由自在的飞走了。 当林惟悫发觉小鸟不见而愤怒时,默娘很有礼貌的对她爸爸说:“爸爸!请你老人家宽恕我,鹦鹉是我放走的。”林惟悫很生气的说:“是你,你这个八岁的孩子,竟这样顽皮!”默娘理直气壮的说:“我想鸟与人类一样,喜欢自由的,任何一只鸟都不应当关起来呀!” 林惟悫不禁怒声斥责道:“鸟是鸟,人是人,鸟与人怎能相比,我把鸟关在笼中,给它喝,给它吃,不是很好吗?”默娘还是不服气的说:“爸爸!我把你关在小房子里,给你喝,给你吃,你愿意吗?” 林惟悫再也无言以对,只得说:“丫头!这件事情我不打你,给我把早上教你的礼运大同篇背诵起来,如果背错一个字,打你十下手心。”默娘很从容的琅琅背诵,一字不错,林惟悫顿时收敛了怒气,面上露出愉快的笑容。 年龄随着光阴的消逝而增长,默娘已经十四岁了。菩萨化身的默娘,与凡人是不同的,她十四岁的智慧,远超过几十岁的凡人,她由爱护小动物而转移到爱护人类,她看到一个讨饭的乞丐,她看到一个站在路旁哭喊父母的孩子,甚至看到一只拖着载重车子的牛马时,都会使她心上发生同情而难过。 有一天,她与五姊一同外出散步,经过一条十字的巷口,看见一群人围在一起,忽然从人群中走出一个又脏又皱的老乞丐,瞧了瞧默娘说:“你是行善的小姑娘,给我点银子吧,我老母亲快病死了。”默娘问:“你要多少银子呢?”老乞丐说:“愈多愈好,我需要很多。” 默娘把左手腕上的银镯拿下来,递给乞丐,问:“这些够不够?”乞丐接了银镯,摇摇头说:“不够,不够,还差得很多。”默娘又把右手腕上银镯也拿下来,递给乞丐,再问:“加上这个够了吗?”乞丐还是摇摇头说:“不够,不够,我的老母亲病很重,需要的银子很多。” 在旁的张大嫂看到乞丐老是不够,觉得很生气,愤愤不平的阻止默娘说:“这老东西一定是个骗子,六姑娘,你不要受老东西的骗,太太知道你把银镯都给这乞丐,一定会痛打你的,快把银镯要回来吧!”可是默娘反责张大嫂说:“眼见穷人害病不救,太忍心了。”默娘见老乞丐还是不够,急得摸摸耳朵,耳环没有带。于是她伏着五姊的耳边说:“五姊!你的手镯借给我好吗?”五姊怒责默娘:“胡说!” 默娘再向五姊恳求说:“好姊姊!你把两个手镯借给我,回家后我一定想法加倍还给你四个手镯。”五姊听了心动,就把两支手镯取下给默娘,默娘把姊姊的银镯转递给乞丐,问道:“再给你二支银镯,可以医好你老母亲的病了吧?” 老乞丐接了默娘的银镯,笑着说:“小姑娘,你真是个好孩子,你给的银子差不多了。”老乞丐从地上站起来,拿了木杖慢慢走着说:“这真是个佛根没有退的孩子。”哪知老乞丐走了不远,忽然隐没不见了,大家才知道那个老乞丐是佛陀化身下凡来试验妈祖道心的。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世俗凡夫的想法。默娘已由小姑娘而慢慢的变成大姑娘了,她有一个鹅蛋型的面庞,头上披着一片鸟黑的秀发,两弯柳叶似的眉毛,未经人工的修饰,却非常的清秀,明亮的双眸,闪闪发出仁慈而富有智慧的光辉,真是人间的活观音呀! 这时莆田县城中王员外的公子,年少英俊,博学多才,还有张相公的少爷,年青好学,能诗能文,在莆田县的一般人心目中,这两家任何一家的公子,如与默娘婚配,那真是郎才女貌,门当户对。所以王张二家都托人到林惟悫家说亲,林惟悫夫妇也觉得女儿年龄大起来,应该替她解决婚事了。 于是把默娘喊到内房,林太太挽住默娘说:“孩子,我的乖孩子,你的年龄大起来了,不能老是守在爸妈身边,我们要替你完成终身大事,才算尽了父母的责任,我们城中王员外张相公二家,都是有地位的做官人家,他们的公子都是有为的好青年,现在他们都很诚心的托人来求婚,孩子,你究竟中意哪一家的公子呢?” 默娘低着头说:“我……都不愿……意,我不要……嫁人。”林惟悫也向女儿劝说:“孩子,你不要为难爸妈了,一个女孩子,一生不嫁人,那算什么道理?”默娘不答,只是伏着身子呜呜咽咽的痛哭,林惟悫夫妇没法,只得让默娘守身不嫁了。 有一年,莆田县发生了瘟疫,染上疫病的人,不到数小时就死亡,每天都要死去数十人,默娘的妈妈,也就在这年染了瘟疫去世。在医药不发达的当时,民间流行了瘟疫,以赶鬼欺骗愚民的巫婆,就乘机而起。有一个巫婆,站在城隍庙的木台上,疯狂似的乱跳乱叫,高声大喊:“谁要喝了我的神水,就可不染瘟疫呀!” 默娘上前一看,哪是什么神水,原来是一桶污水,默娘走上木台,指着巫婆说:“你这骗人的东西,你说这污水能治病,你先喝一口,你这欺人的巫婆,快给我滚下去!”巫婆就这样被吓跑了。默娘在台上对着一群民众说:“我们县城里的人,都吃这井中的水,井水这样污秽,怎得不生瘟疫呢?我提议大家把井底的污泥掏出来,井水变清,就不会有瘟疫了。”可是台下无人应和,默娘说:“你们不愿下井底去,我就下去。” 并喊女仆苏珊说:“你来绞辘辘,我下井底去。默娘的姊姊五娘跑过来,拉住默娘说:“六妹,六妹,你不能下去,下面的水太臭。”女仆苏珊也劝阻说:“六姑娘,你不能下去的,万一出了差错怎么办?”默娘对她们说:“你们不要管,我不下去,怎能拯救许多受着瘟疫威胁的人群呢?”默娘握住辘辘的绳子,蹲到一支空木桶里去,苏珊见默娘已经蹲在木桶里,只得把辘辘的绳子慢慢的往井中放。 一会儿,默娘在井底,叫苏珊:“好了,提吧!”苏珊绞了十几桶污水后,井底黑色的污泥就露了出来。(未完待续。) 一百八十三 默娘在井底,寻找发毒的物品,果然有十多只死老鼠在井底腐烂了。默娘把十多只死烂的老鼠统统掘在桶中,带着淤泥,她回升到井口。“你们看!”默娘满身污泥,她严肃的对着围观的人说:“这么多的死老鼠在井底腐烂,井水怎会没有毒呢?”从此以后,井水变清,地方上再也没有瘟疫,默娘不仅破除了巫婆的迷信,并且解除了人们受瘟疫的威胁,她成了人们心目中的活菩萨。 莆田县的民众,大多是捕鱼为业的渔民,默娘的父亲林惟悫,当时担任维持海上治安的巡官,负责防止海盗,保护渔民的安全,所以当渔民们出海捕鱼时,林惟悫一定要率领巡船在海上巡逻的。 秋天的九月,正是捕鱼的季节,渔民们都要出海捕鱼,请求林巡官率领巡船保护,默娘听说渔民们要出海捕鱼,向外面正南方的山尖上看了看,向林惟悫说:“爸!今天有台风,不能出海捕鱼。”林惟悫走下台阶,向渔民们恳切的说:“今天确实要刮台风,南山头上不是起了卷云吗!万一大家有了不幸,我怎么对得起你们呢?”可是渔民们为生活所迫,无论如何不听劝告,一定要下海捕鱼,林惟悫受了渔民们的包围,只好点头答应。默娘再向林惟悫劝告说:“爸!今天一定有台风,去不得的。” 林惟悫说:“他们都乐意下海,我吃国家的饭,受国家禄,职责所在,我怎能不以性命保护他们呢?”默娘知道父亲的脾气,再也不便劝解了。当林惟悫率领渔民们出发时,默娘嘱咐渔民们说:“倘若今天的天气有了变化,你们为海浪迷失了方向时,请你们观看火光,哪里有火光,你们就往哪里去!” 他们都下海去了,莆田县城走了三百多渔民,空虚了很多。真的,当渔民们出海捕鱼不到五小时,台风来了,狂暴的风雨,袭击着莆田县城,雨注像一块整体,像天一样大的掉下来,灰蒙蒙的颜色,看不到边,看不到岸,浪涛中的渔船,像失去了生命的死雀子,被浪涛激荡着,被风雨打击着,一下高,一下低,好像跌入深渊似的失去了驾驶力,渔民们狂喊起来,他们呼救的声音,和着狂风的声音,暴雨的声音浪涛的声音,是多么的凄惨啊!这时默娘从房中奔到院中,喊着女仆:“苏珊呀!快把后房燃起大火来呀!他们一定迷失了方向。” 苏珊说:“六姑娘,我们怎能烧自己的房子呢!”默娘说:“我们不烧自己的房子,谁烧自己的房子呢?我们要拯救数百迷失了方向的渔民,只有牺牲自己的房屋,若不点燃房屋起火,他们不知道往何处去呀!”苏珊还是不肯照着做,默娘只得自己动手,她跑到后院,用一堆干柴,把火头升起来了,在雨水中冒着浓烈的黑烟,在狂风中火头摇摆着伸向了天际,火势狂烈,火声呼呼响叫起来。默娘命苏珊把邻居的妇孺们叫出屋外,自己直向海岸奔跑。默娘奔到海边,跌倒了六次,她全身污泥,身上的衣服全湿,她喘吁着。 这时狂风暴雨黑暗中的渔船,幸而看到了火光,获得了一线的光明,大家喊着说:“那边有火光,是六姑娘给我们点燃的,火光处就是岸,我们向火光处驶,向火光处游。”大家在苦难中,获得了光明,生命有了希望。突然间,有一支断了缆的渔船,被海浪冲到岸上,冲到默娘站立的近处,默娘跃入那条破船中,给海浪卷走。 数百渔民循着火光都到了岸,获得了生命,可是他们再也看不到拯救他们生命的默娘。忽然天空中出现了一道红光,观音菩萨在红光中,携着默娘向西方的天空中冉冉上升。 贾达和安三思离开了这里,岂不知,他们的一切都落在了神女眼中,原本应该回去他们,风铃朗境的海绵,突然发生了变化,开始刮起了大风浪,贾达和安三思的小船不停的摇摆着,摇摇欲坠。 “这风怎么越吹越大,还有这海浪怎么越来越厉害!要是在这么下去,遇到海啸,那可要怎么办啊!”海啸是一种具有强大破坏力的海浪,其危害性极大。海啸时掀起的狂涛骇浪,高度可达十多米至几十米,形成“水墙”,时速可达数百千米,形成“四海翻腾云水怒”的惊人奇观。 他们渔夫最怕遇到风雨天气了,那可真是九死一生,但是明明今天看了天气,应该是晴天他们才出海,怎么好好的刮风了,还是这么虚勇猛! 海面的瞬息万变对于正船民群众来说,都是生死攸关的大事,更何况就算他们能活下来,看着眼前的天气,一时半会可是回不去了,而船上的十五,贾达看了看,趁着安三思还在开船,悄悄的藏起了一些。 除了灾害,他们还要担心没有充足的水资源,因为海水不能多喝,因为喝多了会疯掉。至于原因,是因为曾经有古书记载过,而且也真的有渔夫和海水疯掉的事情,所以在都是水的海上,水才是重要的资源。 古书记载“於世間中,复有大海,如是出生,伏河因緣,此大海水,如是鹹苦不堪饮食﹖」 「此事有因緣,何等為三﹖一者四火而上後,经书无量时辰素食,起大重雾,倾城凝住,然后降雨,其滴甚大,彼大雨汁,洗梵身一切宮殿......所有先辛苦味,悉皆流下。次復遍洗須彌山及四大洲,八萬小洲諸餘大山,如是洗時,清流而上,其中所有辛酸辛苦味,一時併下入大海中。諸比丘,此第一因緣。 「复此大海水,为诸大神大身罗生之所居。彼之所有流出,皆在海中,以是因緣,其水闲苦,此为第二因緣。 「故此大海水,古昔诛仙曾所祝故。诛仙祝言:固有汝成反问味不堪飲。此是第三因緣” 这段文字其实渔夫看不懂,只有读过书的贾达可以翻译给他们听,大致就是说海水咸苦有三因缘。何等为三?一者有自然云遍满虚空,至光音天,周遍降雨,洗濯天宫,涤荡天下。从梵迦夷天宫、他化自在天宫,下至炎摩天宫、四天下、八万天下、诸山、大山、须弥山王皆洗濯涤荡。其中诸处有秽恶咸苦诸不净汁。下流入海,合为一味,故海水咸二者昔有大仙人禁咒海水,长使咸苦,人不得饮,是故咸苦。三者彼大海水杂众生居,其身长大,或百由旬.二百由旬,至七百由旬,呼哈吐纳,大小便中。故海水咸。” 彼大雨汁,洗梵身天一切宫殿,次复遍洗魔天宫殿、他化自在天宫殿、化乐天宫殿、兜率陀天宫殿、夜摩天宫殿,洗已复洗,如是大洗,洗彼宫时,所有咸辛苦味,悉皆流下。次复遍洗须弥山王及四大洲、八万小洲、诸余大山、轮围山等,如是洗时,浸渍流荡,其中所有咸辛苦味,一时并下入大海中。诸比丘!此第一因缘,令大海水咸不堪食。复次,此大海水,为诸大神大身众生之所居住。何者大身?所谓鱼鳖虬獭、鼋鼍虾蟆、宫毗罗、低摩耶、低寐弥罗、低寐兜罗、兜罗祁罗等,其中或有百由旬身,二百由旬,三四五六七百由旬,有如是等大身众生,在其中住。彼之所有屎尿流出,皆在海中,以是因缘,其水咸苦,不堪饮食。诸比丘!此为第二咸苦因缘。复次,此大海水,古昔诸仙曾所祝故。诸仙祝言:‘愿汝成盐味不堪饮,愿汝成盐味不堪饮。’诸比丘!此是第三咸苦因缘,令大海水咸不堪饮。 “现在,我给你们第二次机会,告诉我这根鱼竿是谁的?”就在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那个神女又出现了,原来是神女搞的鬼,贾达想到他就说好好的怎么会起风浪,只是那神女来历不明,看不清楚,要是贸然承认这鱼竿,要是会有不好的下场,又该如何?不如,贾达看了看旁边的安三思说道:“我看他,不给咱们鱼竿就不会罢休了,这鱼竿才值几个钱,再说了附近的鱼竿都大同小异,你就说那就是你的鱼竿有何不同,你看这风浪也来的太邪乎写,要是在不走的话,我看你我都得留在这里啊,你还有一家子要照顾,我倒是无所谓,一人轻松的,你好好考虑一下,我刚才看了,咱们穿上一点水都没有了你也知道这海水不能多喝,吴二的事情你还记得吧,就是被困海上喝海水喝疯的,不如你就承认了那鱼竿是你的吧,我之前承认了,那神女么反应,看来,意思是要你承认嘞。” “这鱼竿真的不是我们的,神女你去找别人吧”安三思没有听神女的话,神女笑了笑对着他们说到:“也罢,也罢,既然如此,那就不问了,只不过这已经你们第二次见我,下一次记的话……”神女没有说完,人就消失了 福祸相依,下一次的话,他们见到的就不是神女,而是夜叉恶鬼了。(未完待续。) 一百八十四 说那五彩石被旱魃丢到东洲山以后,接受天地精华,自有了一番造化,风化成猴,周天之内有五仙,乃天地神人鬼;有五虫,乃蠃鳞毛羽昆。这厮非天非地非神非人非鬼,亦非蠃非鳞非毛非羽非昆。又有四猴混世,不入十类之中。 第一是灵明石猴,通变化,识天时,知地利,移星换斗。第二是赤尻马猴,晓阴阳,会人事,善出入,避死延生。第三是通臂猿猴,拿日月,缩千山,辨休咎,乾坤摩弄。第四是六耳猕猴,善聆音,能察理,知前后,万物皆明。此四猴者,不入十类。 赤尻马猴。晓阴阳,会人事,善出入,避死延生。赤尻马猴,是人类的前身,具有进化的潜能,但他的纯血种现在已经断绝了。 通臂猿猴。拿日月,缩千山,辨休咎,乾坤摩弄。超天大圣通臂猿猴聪慧过人,师从西天弥勒佛,学得无量神通。他亦能慈悲济世,保佑众生平安吉祥,享受万民香火。民间尊他为“神猴大将军”,修祠建庙,风光无限,造福一方。手拿的武器也是一根棒子,名叫“擎天柱”。 善聆音,能察理,知前后,万六耳猕猴六耳猕猴皆明。耳猕猴手持随心铁杆兵玄铁铸造的铁棒与定海神针同形同性能。,猕猴王也。此猴若立一处,能知千里外之事,凡人说话,亦能知之,故此善聆音,能察理,知前后,万物皆明.与真悟空同象同音者,六耳猕猴也。此四猴者,不入十类之种,不达两间之名。 而在这五彩石中诞生的猴子,则是灵明石猴,后来因为本领高强,被招安上了天庭,只是他生性顽皮,不受约束,整日在天劫游荡。 天界的人都不太习惯他的行事作风,只有百花仙子不知道为何,对那猴子很是操心,每天都听着婢女阿兰讲述那猴子的事情,一向不苟言笑的她,只有听到那猴子的趣事的时候,才会露出几分笑容,这也是阿兰通过观察发现的,百花仙子温婉大方,而她的婢女阿兰总是叨叨叨个不停,截然相反,因为性格相反,阿兰经常喊百花仙子为姐姐,百花仙子也喜欢这个称呼,于是她们这一对主仆,便开始以姐妹相称起来。起百花仙子的来历,还要从一个妖怪说起。 百花仙子原本只是天庭百花园里一个专为百花浇水施肥的侍女。她勤劳踏实,每天都兢兢业业、尽心尽力地照顾着百花园里所有的花,众花仙也都很喜欢她。那时天上的众多花仙并无统领者,因此她们有什么需要就都找这位侍女解决。 有一次,侍女刚为所有的花都浇了水,正微笑着站在一朵盛开的玉兰前看两只蝴蝶跳舞,突然一阵狂风袭来,然后就见一个满口喷火的妖怪出现在百花园中。侍女连忙上前问道:“何方来客?竟敢在我百花园里放肆!” “一个小小的宫女也想阻止我?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妖怪狂怒地喷了一口火大叫道。 侍女连忙用身体挡住了那火焰,她生怕那怪物喷出的三昧真火伤到园子里的花。“你到底想干什么?”侍女着急地问他。 “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糊涂?百花园里的花根以天水灌溉,集天地之灵气,吃了可以提高百年的法力,我来此就是这个目的!”妖怪大叫道。 “你如此无非是为了提高法力而已,我的道行虽不高,却也有近300年了,只要你放过这些花,我甘愿将自己的仙丹给你!”侍女连忙说道。 “果真如此甚好,倒省得我嚼那又苦又难吃的花根了!既如此快快拿……”妖怪的话还没有说完,便被闻讯赶来的太上老君收服了。而侍女舍身护百花的事也早已被太上老君看在眼中。于是他便将此事禀报给了玉皇大帝,玉皇大帝听罢便让人请王母娘娘和众仙都到凌霄宝殿相聚。 等众仙都到齐了,玉皇大帝才缓缓地说道:“当日百花园创建者天帝曾留下启示:‘百花虽无主,为难可相知。’是说,若百花园遭劫时便可确定百花之主,今日这一启示已应验,请各位来就是要向大家宣布封百花园侍女为百花仙子的事。”众仙听了这个消息,都笑着点头赞叹着。即刻,侍女便被传上凌霄宝殿受礼加封了。 做了百花仙子后,这位侍女对百花的呵护更加细致周全了,百花园的花也都开得越发美丽绚烂了。 有一年,王母娘娘过寿,五界的所有神仙都来朝贺。为了讨王母娘娘欢心,显示仙界的兴盛和繁华,百鸟仙子率百鸟起舞助兴,百兽仙子也招来百兽献礼,一时间天庭里奇鸟异兽聚集一堂,热闹非凡。 五谷仙子见状,也忙向王母娘娘献殷勤道:“今日普天同庆,百花仙子该令百花齐放,增添喜色,以祝王母娘娘千秋。” “百花盛开各有时节,若随意违时开放不仅有违天道,而且也难免让人以为王母娘娘不以身作则遵守天命,五谷仙子此言实在不该。”刚正不阿的百花仙子不但没有听从五谷的建议,还义正词严地说了一番道理。这让一向自命清高的五谷仙子觉得自己在众仙人面前失尽了颜面。虽然在王母面前不好发作,不过早已将这笔账深深地记在了心里,打算找机会报复。 那五谷仙子因为是五谷所化,所以姿容外貌并不怎么好看,所以她为人比较强势。但百花仙子开朗活泼,深得众仙的喜爱。因此在王母寿宴结束之后,五谷越发看重这件事,以至于每每同其他仙人偶遇时,她也常觉得对方在嘲弄自己。 一个偶然的机会,五谷仙子的玉兔走失了,她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时,天魔心月狐却将玉兔送回来了。因为心怀感激,五谷仙子便时常和天魔心月狐来往,一来二去她们竟成了朋友。 后来,恰逢天魔心月狐的住所被天火所烧,一时难以修好,五谷便奏明玉帝和王母,将天魔心月狐接到了自己的五谷殿居住。众仙都为她的这一举动吃了一惊,因为通常别说住进五谷殿,就是别人在那儿多停留一会儿都会惹得五谷不快。 此时人间正值隋末唐初,李渊刚刚平定天下不久,长安城大明宫内就发生了诛兄的玄武门兵变,这件事让天地五界均甚为愤怒。于是玉皇大帝便决定派遣天魔心月狐下凡扰乱李氏江山,并命令所有神仙听命于她,以助其成事。 因为长居五谷殿,天魔心月狐和五谷仙子变得十分亲近,她听五谷仙子讲了自己因百花仙子受辱的事后非常生气,便对五谷仙子说道:“你放心,只要有机会,我一定会帮你报这个仇的。”不久,天魔心月狐就投胎下凡了,不过她始终惦记着为五谷报仇的事。 到了凡间的天魔心月狐就转世成为了唐高宗李治的皇后武则天。她不仅扰乱了李氏的江山,还在公元690年称帝,改国号为周。 再说,身居五谷殿的五谷仙子自从被百花仙子拒绝之后一直怀恨在心,时常暗中观察,打算伺机寻仇。有一次,她得到消息,百花仙子和麻姑离开洞府闭关修炼去了,便觉得逮到了寻仇的机会。她左思右想良久,终于想出了一个寻仇的办法。于是,她托梦给已成为女皇的天魔心月狐,如此这般嘱咐了一番,便回五谷殿等着看好戏了。 此时人间正是寒冬腊月,醉酒醒来的武则天惦记着梦中五谷的嘱托,这才想起了下凡前的承诺,于是立即传百官前往上林苑赏花,并下令百花立时齐放助兴。此时正值腊梅花期,听了天魔心月狐的命令,腊梅仙子连忙回到仙界向众花仙传达。 此时,百花仙子正闭关修炼,众花仙一时没了主意,再加上玉帝曾下令众仙需听命于天魔心月狐,因此只好前往上林苑应旨开放。只有牡丹花知道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知道天魔心月狐是在为五谷仙子报仇故意刁难百花仙子,因此便没有奉旨。武则天见百花齐放独有牡丹拒绝不开,大怒,便下令将长安城所有的牡丹连根铲除,一把火烧掉并永世贬谪洛阳充军。 百花违时开放的消息立即传遍了天庭,玉帝听说这个消息极度愤怒,下令将海棠仙子、芍药、杜鹃、水仙、桂、菊等十二位私自开放的花仙打入凡间受轮回之苦,并要求严惩百花仙子。于是,百花仙子和十二位花仙就转世投胎到了人间。玉兰 因为是天仙下凡,投胎后的她们个个都是德才兼备、貌美如花,虽生在人间,然而过得却也都是锦衣玉食的日子,比在天庭自由多了。不过,因为玉帝下令百花仙子需严惩,所以只有百花仙子是用本体下凡的,也就是他在人间的身份,只是一朵花的本体,并不是人形,修行困难可想而知,可是也不知道为何,那百花仙子只用了一百年就回到了天庭,天上一天,地上一年,百花仙子用了短短十天就回到了天庭,但是也有不同的地方。(未完待续。) 一百八十五 “被王母惩罚的?,姐姐这又是怎么回事”阿兰好奇的看着百花仙子,虽然听到了百花仙子说了这件事情的隐蔽性,但是她还是好奇的问了,因为百花仙子对她真是极好的。 “你既然想知道,那我就讲给你听”百花仙子挥手屏退了其他时候的婢女,带着阿兰走进了里屋。 传说天上有一个美丽的花园,里面开满了奇花异草。王母娘娘还为这个美丽的花园取名御花园。还加封百花仙子为总花神,掌管天下各种花儿的荣枯。百花仙子下面还有各种花神,如牡丹仙子,芙蓉仙子,芍药仙子,玫瑰仙子等等,分别司掌人间的花儿开放。各尽其职,倒也有条不紊。王母娘娘很是满意。 那日春光明媚,风和日丽,百花仙子与众位姐妹一起在御花园中玩耍嬉戏。她们身着七彩的纱衣,轻歌曼舞,长袖飘飞,云鬓步摇,一个个婀娜多姿,玩的好不开心。 牡丹仙子是百花之王,雍容华贵,国色天香。她正慵懒的在花园池塘里欣赏自己倾国倾城的绝世容貌。只见荷花仙子从背后走来,往湖里丢下一些粉色花瓣,巧笑道,“姐姐花容月貌,又贵为百花之王,世人谁不艳羡?又何必在此自我陶醉呢?快随小妹去见百花仙子,和众姐妹一起嬉戏,岂不比孤芳自赏要好!”牡丹仙子含笑起身,两人一起去见百花仙子。只见众姐妹都在此,两人笑道,“哟,今儿齐全!倒像下帖子请来的,姐姐有何旨意?快快吩咐,别让妹妹们在此打哑葫芦,倒叫人心不安!” 百花仙子笑道,“好一副刁嘴儿!你们俩是越发的伶牙俐齿了!荷花一贯如此,倒也罢了,怎么牡丹也如此油腔滑调起来!定是海棠仙子妹子把你们带坏了,等我闲了在调理她。” 牡丹仙子笑道,“姐姐教训的是。快说,什么事情把众姐妹一起唤来呀?” 百花仙子笑道,“倒也无什么大事,今日春光明媚,姹紫嫣红,令人心旷神怡,故邀姐妹们来此,一起饮酒作诗,方不辜负这良辰美景!” 荷花仙子笑道,“姐姐好雅兴!让我看一下众姐妹都到齐了吗?”一边说,一边不住地四处环顾,只见芍药,玫瑰,月季,桂花,腊梅,蔷薇,玉兰,百合,郁金香等等众位姐妹都来了,唯独少了海棠仙子仙子一人。忍不住笑道,“姐姐,就差海棠仙子妹妹一人没来!好个懒丫头,等我去闹了她来!交与姐姐发落,看她还懒不懒了!” 百花仙子还未答言,只听一个娇媚清脆的嗓音传来,“是谁说我没来呀?我来的时候,众位姐姐们还没有到呢!” 大家闻声四处找寻,只见海棠仙子仙子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坐在一株粉色牡丹花心里,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起身慢慢的旋转,舞蹈了一会儿,纵身跳下地面,转眼又变成一个玲珑曼妙的女子,巧笑道,“众位姐姐们好!想是小妹来的太早了,贪恋牡丹姐姐的花香,打了一个盹儿,不想睡着了,姐姐们莫怪!” 众姐姐齐声向百花仙子笑道,“真真海棠仙子妹子越发的贫嘴了!姐姐倒要好好地调理管教才是!” 百花仙子笑道,“今日春光明媚,百花盛开。正好过一阵子就是王母娘娘的寿辰,大家一起演习一下歌舞,将来好为娘娘祝寿,也不至于失礼与众仙。姐妹们意下如何?” 大家齐声道好。于是丝竹管弦,轻歌曼舞,演习了一回,又进食了一些水果。大家坐在亭子里闲聊。海棠仙子仙子笑道,“天上虽好,可是天条森严,不可触犯,也是苦不堪言呀!” 芍药仙子笑道,“大家瞧,好个不知足的丫头!天上还不好?你如此娇媚,又有奇香,娘娘很是钟爱,你还不知足!你呀,快赶上广寒宫的嫦娥姐姐了!” 海棠仙子仙子巧笑道,“嫦娥姐姐虽然身份尊贵,能歌善舞,花容月貌,在外人眼里风光无限,可是,她的孤单,落寞,凄冷又有谁怜惜呢!” 荷花仙子叹气道,“是啊!难怪后人有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之说。你我贵为花神,万不可议论天庭,免招杀身之祸。” 海棠仙子仙子笑道,“我不过说说罢了,姐姐们难道就不想下凡到红尘中赏玩一回吗?整天在天上,闷都闷死了!” 玫瑰仙子笑道,“姐妹们,想是海棠仙子妹子春心动了,想要下凡找一个如意郎君匹配了!”大家不由得一阵大笑。海棠仙子臊红了脸,追着玫瑰仙子笑骂,“就你坏,就你坏!” 百花仙子也笑道,“海棠仙子妹子还是这样胡闹!以后,万不可说这样大逆不道的话了!娘娘最恨的就是仙女思凡。你们看,就连牛郎织女都被她严惩,用银魂珠泪玫簪子化了一道天河将两人隔开,一年才相见一次呢!还有她的亲生女儿七仙女和董永还不是劳燕纷飞,不能长相厮守。小妹还是早早打消此意,以免惹来祸端。” 海棠仙子仙子连连点头称是。大家又游玩了一会儿,方才散了。 那日,海棠仙子仙子闲来无事,偷偷拨开云层,往人间望去。正值人间四月,桃李芳菲,春暖花开,好一派热闹繁华的景象。游人如织,店铺林立,小桥流水,亭台楼阁,胜过仙境无数。 海棠仙子仙子突然发现一个小巧的庭院,白墙黑瓦,别致大方,清幽整洁。窗前几杆翠竹,园子里的小花圃里种满了海棠仙子花,白色的,粉红的,千娇百媚,惹人垂怜。窗子下面有一位身着淡青色的长衫,头上系着同色的头巾,一脸书卷气的公子。他皮肤白皙,风流俊俏,玉树临风,正端坐在书房里读书。 海棠仙子仙子心想,“此人如此文雅,又在庭院里种满了海棠仙子花。想必是个爱花,惜花之人。等我下去逗他一逗。”想毕,摇身变成一股清烟,神不知鬼不觉的降临凡间,偷偷来到了公子的书房。变成一个美丽可爱的小人儿,坐在书上望着公子巧笑嫣然。 书生见书本上突然出现一位可爱的女郎,很是惊慌,忙起身恭敬道,“神仙姐姐降临,小生上官穆海惶恐。亵渎了姐姐,还望姐姐见谅。” 海棠仙子从书本上跳下来,亭亭玉立的站在书生跟前,娇媚可爱,笑语银铃,“李郎怎知我是神仙?” 李公子道,“姐姐从书本上出现,举止轻盈,翩然而落,不是神仙又是什么?都说书中自有颜如玉。姐姐莫非就是传说中的颜如玉?” 海棠仙子仙子巧笑道,“我并非什么颜如玉,我是天上的仙子。闲来无事,见你庭院里种满了海棠仙子花,心里疑惑,故来与你相会。世上花儿千万朵儿,不知李郎为何独喜海棠仙子,却不喜牡丹,玫瑰之类的名花儿?” 上官穆海施礼道,“神仙姐姐不知,小生不喜牡丹,玫瑰等名花,是因为世人爱之太过,而显得俗气。我独爱海棠仙子娇媚可爱,亲切可人,更有一股奇香,沁人心脾,非别花可比。” 海棠仙子仙子笑道,“原来如此。李郎到底饱读诗书,不是泛泛之辈。既如此,我便与君以文会友,畅谈诗书,抚琴司棋,方才不辜负这良辰美景,不知李郎意下如何?” 上官穆海欢喜道,“承蒙神仙姐姐不弃,小生求之不得,深感荣幸。”于是亲自为海棠仙子倒来香茗,两人畅谈诗书,音乐,棋艺,都有相见恨晚之感。海棠仙子芳心暗许,只是粉面淡淡。上官穆海更是敬佩海棠仙子仙子文采飞扬,娇俏妩媚。不觉动情道,“姐姐身上好香,与我园中种植的海棠仙子香味如出一辙。令小生神魂颠倒,欲罢不能。” 海棠仙子品一口香茗,笑道,“我就是天上的海棠仙子仙子,司掌尘世海棠仙子花的荣枯。李郎既然爱海棠仙子花,今儿我来了,李郎莫要叶公好龙才是。” 两人未免都心生爱慕之意。此时天已经晚了。两人并肩来到院子里,当空一轮皎洁的明月,满院子海棠仙子花娇媚迷人,花香四溢。两人花前月下互诉衷情。上官穆海苦求海棠仙子不要离开他,并发誓绝不亵渎一亲芳泽。好在李家的房屋很多,父母早逝,只有几个家奴侍候左右。便命家奴收拾出一间精美的绣房,海棠仙子便在李家住了下来。 两人朝夕相处,日渐亲密。恩爱缠绵,柔情缱绻,每日琴棋书画,诗情画意。同剪西窗红烛,共赏清风明月。山盟海誓,蜜语甜言。只羡鸳鸯不羡仙,不求荣华富贵,只愿今生常相厮守。 不觉海棠仙子仙子已下凡许久。王母寿辰已到,百花仙子率领众姐妹向王母祝寿。天上众位神仙和四海奇人逸士前来朝贺。唯独海棠仙子仙子没来。 (未完待续。) 一百八十六 王母震怒,斥责百花仙子道,“今日哀家生辰,连四海龙王都来为哀家庆生。海棠仙子仙子为何不来?难道是她眼中没有本后不成?”百花仙子和众姐妹跪求道,“王母娘娘息怒。海棠仙子妹妹身体不适,恐搅了娘娘雅兴,故此没来。已经托我备下贺礼,恭贺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这时一位御前侍卫跪下奏本道,“启禀娘娘,海棠仙子仙子已经数日不见天庭,想是私自下凡了。百花仙子为其袒护,实属荒唐。请娘娘明察。” 王母娘娘命左右去海棠仙子仙子住处查访,果然没有海棠仙子仙子的影踪。王母震怒道,“大胆海棠仙子!竟敢违抗天条,私自下凡,还不朝贺哀家的生辰,简直无法无天!哀家最恨仙女思凡。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百花仙子袒护海棠仙子,失职严处,罚停发三个月的俸禄,闭门思过。”急命天兵天将捉海棠仙子回来,严加处罚,以儆效尤。 几天后,海棠仙子仙子被捉回天庭。王母娘娘大怒道,“海棠仙子仙子,你可知罪吗?” 海棠仙子跪诉道,“娘娘,不知海棠仙子罪在何处?还请娘娘明示。” 百花仙子轻声道,“小妹,还不快快向娘娘认错,别胡闹了。” 王母震怒道,“你私自下凡,于红尘男子匹配,违背天条,罪孽深重!你知错吗?” 海棠仙子道,“李郎未婚,我未嫁,我二人心心相印,何罪之有!所谓的天条,不过是娘娘要施加恩威,统治众仙罢了,毫无人性可言!娘娘拆散牛郎织女,就连你的亲生女儿和董永相爱,你还要阻拦。真正错的人是娘娘!” 王母娘娘气的凤体乱颤,“反了,反了!大胆海棠仙子,竟敢污蔑天条,污蔑哀家,以下犯上,忤逆不道!哀家素来待你不薄,喜欢你身上的奇香。你竟敢恃宠而骄,私自下凡。来人呐,将海棠仙子仙子打入冷宫,永世不得翻身!” 左右正欲执行王母之命。只见荷花仙子近前启奏道,“娘娘息怒。海棠仙子妹子犯下如此大错,是该严惩。小神不敢为其求情,依小神看来,娘娘如此惩罚海棠仙子不是最高明的办法,又显的娘娘不太贤德。” 王母娘娘诧异道,“哦,依你怎样处置海棠仙子?” 荷花仙子笑道,“娘娘,人世间最大的痛苦,就是两个相爱的人天天厮守,却无法像以前那样恩爱。娘娘你看,那李郎为何喜爱海棠仙子,在院子里种满了海棠仙子?还不是喜欢海棠仙子妹子身上的奇香。娘娘何不收回海棠仙子妹子身上的奇香,将她贬下凡间,和李郎天天相对,互相折磨。由爱变恨,岂不比将海棠仙子妹子打入冷宫更高明,更痛快!” 王母娘娘思想片刻笑道,“好!还是荷花仙子最懂我心意。好好好,就依你。来呀!收回海棠仙子仙子身上的奇香,即刻将海棠仙子仙子贬下凡间,收回仙子封号。我倒要看看,你身上失去了奇香,还会有谁再喜欢你!” 海棠仙子仙子含泪与百花仙子和众位姐妹们拜别。又特意紧握荷花仙子的手,感激道,“姐姐救命之恩,小妹无以回报,时刻铭记在心,日夜为姐姐焚香祷告,愿姐姐福寿安康。” 就这样,海棠仙子仙子被贬下凡尘,成为一株娇媚却没有香味的花儿。上官穆海自从那天海棠仙子仙子被天兵天将强行带走之后,伤心过度,相思成疾,大病了一场。日渐消瘦,回想与海棠仙子仙子往日恩爱的情景,不禁泪流满面。那晚,正独自坐在窗前思念佳人,摇头叹息。只听背后一声清脆的笑声,“多日不见,郎君别来无恙否?”上官穆海回身一看,欣喜异常,原来来客正是海棠仙子。娇媚巧笑,一如往常。 两人深情相拥,喜极而涕。上官穆海诧异道,“姐姐是如何脱身的?王母娘娘竟开了天恩,怜惜小生相思之苦,成全了小生不成?” 海棠仙子柔声笑道,“哪里是王母娘娘,都是荷花仙子姐姐的功劳!”于是附耳小声将在天庭之事详细告知李郎。上官穆海听后急忙找来檀香,摆下香案,贡品。诚心与海棠仙子一起焚香祷告,答谢荷花仙子的大恩大德。 海棠仙子微笑道,“我已不再是海棠仙子仙子了,如今身上也不再有奇香。不知李郎还会像以前一样呵护怜惜我吗?” 上官穆海紧紧地抱住海棠仙子仙子,深情道,“小生岂是重香不重人的薄情郎!姐姐放心,我定会加倍疼惜姐姐。今生今世荣辱与共,长相厮守。就算姐姐奇香不再,我也会永远爱姐姐。若有一天姐姐死了,小生愿意追随姐姐,身化海棠仙子。不离不弃。方不辜负姐姐待小生的深情厚谊。” 王母娘娘后来发现事情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气急败坏,将荷花仙子训斥了一顿,又罚俸禄3个月,命荷花仙子闭门思过。也不再追究海棠仙子仙子之事。毕竟君无戏言,只好作罢。 若干年后,海棠仙子仙子病逝,上官穆海遵守诺言,守在海棠仙子身旁,七日不尽饮食。最终与海棠仙子仙子一起身化一株同根海棠仙子花。家仆含泪将其种在庭院里,当晚便开出一片娇艳妩媚的白海棠仙子。虽然没有了香味,却比以前更加娇俏明媚。从此,红尘男女更加喜爱海棠仙子花,还有很多文人雅士争相吟诗歌赋海棠仙子花,成为一段佳话。 “没想到是这样的,不过阿姐我听闻了一件事情,也不知道是真是假,说是当年牡丹仙子给龙界三王子斟酒时,太白金星用胳膊将龙界三王子碰了一下。龙界三王子心知此意,于是趁接酒杯之机,将牡丹仙子的手轻轻地捏了一下,牡丹仙子心一动,不觉脸上一红,低着头退了下去。 过了一会,王母娘娘又命牡丹仙子向大仙赐赠蟠桃。牡丹仙子迟迟疑疑地来到龙界三王子面前。大白金星用脚尖踢踢龙界三王子,龙界三王子就在取蟠桃时,将桃盘重重地往下一按,牡丹仙子手腕一软,羞得面如桃花。她低着头,顺后门向瑶池边急急走去。龙界三王子紧跟而去。 牡丹仙子径直走到瑶池边,两眼凝视着池边开放的牡丹花沉思起来。龙界三王子悄悄地站在牡丹仙子背后,轻声说:“牡丹仙子,你在赏花吗?” 牡丹仙子回头一看,见是龙界三王子,急忙拂袖掩面说:“你,你可知晓仙规?” 龙界三王子嘿嘿一笑,说:“我不但知晓仙规,而且还能看透你的心思。” 牡丹仙子慢慢地抬起头,轻轻说:“真的吗?”龙界三王子用手一指,说:“牡丹仙子,你往那里看,有一对年轻夫妇,他们在欢欢乐乐地耕地撒种。你再往那边看,那是一对情人正在园里赏花。”龙界三王子回头一看,见牡丹仙子还站在那儿呆望着那一对情人,于是说:“牡丹仙子,假如不去享受一番人间的幸福,真是最大的憾事了。” 牡丹仙子有些迟疑地说:“要想下凡,谈何容易。仙规如此森严,怎么会如愿以偿呢?” 龙界三王子微微一笑:“牡丹仙子,你果有此意,我愿助一臂之力。” 牡丹仙子脸一红,羞答答地说:“是真的吗?” 龙界三王子说:“真的。不过,我也要请你帮个忙。” 牡丹仙子说:“我能帮你做什么呢?” “王母娘娘头上的玉簪,借我一用。” “哎呀,那哪行呀?玉簪是王母娘娘的心爱之物,谁也借不得。”牡丹仙子为难地说。 龙界三王子上前几步说:“请你往这儿看!”牡丹仙子透过云层,只见桐柏山一带,到处是房倒屋塌,男哭女嚎,一片凄景象。 牡丹仙子急忙闭上眼睛说:“哎呀,百姓真是太可怜了。” 龙界三王子说:“这桐柏山一带,过去山河秀丽,林茂粮丰。只因这穿山甲作怪,才使这里变成如此惨景!我想借王母娘娘玉簪,除掉这兴妖作怪的穿山甲。” 牡丹仙子焦急地说:“我愿帮忙,可是——” 龙界三王子见牡丹仙子答应帮忙,不胜欢喜。他如此这般地嘱咐了一番,又将一只假玉簪交给了牡丹仙子。 次日清晨,王母娘娘沐浴完毕,在让牡丹仙了给她梳头时,牡丹仙子便趁机将玉簪偷换下来。藏在袖内,出来交给了龙界三王子!” “听说牡丹仙子盗取了王母娘娘的魂珠泪玫簪子,还说是和龙界三王子只见有过一段情缘,只是平时看牡丹仙子十分高傲的样子,也不知道是真是假”这些都是他们私下的八卦,只是看百花仙子连海棠仙子的事情都愿意告诉她,于是阿兰也不藏着掖着,便把一直好奇的问题说了出来。 “从哪里听来的耀眼,那牡丹最是高傲不过,自诩不凡,怎么会看上龙界三王子,不过这事情,倒是有那么一点故事,王母的魂珠泪玫簪子岂能是随便拿的,只是那牡丹贪恋,一时动了歪念,那龙界三王子对她仰慕已久,在牡丹事迹败露以后,便了这个理由,也算是让牡丹变成了为了人间的大义之行为,可怜的龙三王子救了牡丹,倒是被龙王怪罪了,被赶去了南海,整日里闷闷不乐”(未完待续。) 一百八十七 而牡丹在听说以后,也和那龙三王子断了干洗,不过还有一件事情,和牡丹没关系,倒是那龙三太子,到了南海以后,对牡丹相思成疾,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听说是害死了炎帝的女儿精卫,被开除了神迹,而且后代都被免去了神格,变成了低微的存在,也是他傻,轻信了那牡丹” “龙三太子为什么要害死精卫的女儿,他的后代发生了什么?”阿兰紧追不休的问道,要知道,对于像龙一样,都是靠着传承来有法力的存在,被开除神迹,可是很严重的后果,而且,那龙三王子,之前听起来很好的样子,怎么会突然害死炎帝的女儿。 百花仙子摇了摇头:“这个事情我也不清楚,只是听说他的后代变成了涂桑一族,不在神格,不入妖流,很多年都没有听到过他们的消息了,其实,我一直觉得这个事情很奇怪,以我对龙三太子的看法,他除了在牡丹的事情上执拗不清,其实还是个蛮聪明的人,为人也很和善,那炎帝的女儿精卫更是活泼可爱,要说他们两个人,要是没有牡丹的话,说不定还能有一段姻缘,但是偏偏消息是龙三太子害死了精卫,这倒是的确可疑的很。” “而也不怪那牡丹,那牡丹曾经与人间的皇帝刘秀有过一段缘分,传光武帝刘秀起义时候,被王莽的大将王朗追杀。一天,刘秀疲于奔命,逃到了北郝村。此时天已过午,刘秀又饥又渴,两眼直冒金星,在村中到处寻找藏身之地。兵荒马乱的,老百姓见到这个顶盔贯甲的将军,手提宝剑,满面血污,非常害怕,纷纷关门闭户。刘秀无奈,只好由东向西走去。 却说村西有一户姓郑的人家,只有父女二人。这天王老爹刚好去舅爷家帮忙劳作去了,家中只有十六岁的女儿牡丹娘。牡丹娘生性好动,在春暖花开的季节,怎么能耐得住性子呆在家里呢!于是带上房门,到村西弥陀寺去玩耍。这弥陀寺年久失修,偌大的院子只有一个老和尚看护,香火日衰。惟有后院一簇大牡丹,花大如盘。 牡丹娘走到院中,知道老和尚出去云游化缘,不在寺里,就一个人来到寺后的牡丹园中采摘牡丹花玩耍。 刘秀好不容易也来到寺中,忽听得村子里人声鼎沸,马嘶狗叫。原来是王朗的追兵赶到了!刘秀暗叫:“不好!”急忙向寺后跑去。到庙后一看,刘秀大叫“完了,完了”。原来寺后空空旷旷,除了一簇牡丹,没有什么可以遮拦的。此时此刻,牡丹娘正在采摘牡丹花,见一个青年将军慌慌忙忙跑进来,非常害怕。刘秀安慰道:“姑娘莫怕,我是落难之人。外面贼人正在搜寻我,请你千万想办设法搭救我才好!”牡丹娘惊魂未定,情急之下将刘秀一把拉入牡丹丛中,又把采摘的牡丹花撒在缝隙之中。 王朗带领兵丁一路赶来,见刘秀跑进村庄,三拐两拐就不见了。他们在村中搜查个遍,也没有找到刘秀,只好一直向前紧追,追到村外也没有发现刘秀的踪影。忽然,他们看见前面有一座寺院,王朗命令手下到寺中搜查。兵丁们把寺院围了个水泄不通,在里面翻了个底朝天,仍未发现刘秀一根毫毛,只见到一个姑娘,就把她带到王朗面前。 王朗问道:“你可曾看到一个顶盔贯甲的人从这里走过?” 牡丹娘非常害怕,面色惊慌,结结巴巴地说:“我只看见一个人向寺院西边跑过去,不知道是不是你们要找的人。” 王朗求功心切,指挥人马向西直奔而去。牡丹娘这才瘫坐在庙门台阶上。 刘秀此时却是人事不醒。原来,一天的拼杀奔逃使刘秀早已累得精疲力竭,加上刚才情急攻心,一下子就昏厥过去了。牡丹娘见王朗的人马确实走远了,才想起寺后的青年将军。她跑到寺院后面,见青年将军仍然藏在牡丹花中昏睡不醒,觉得非常好玩。 牡丹娘仔细端详,见他虽然满面血污,却生得眉清目秀,鼻直口方,英俊异常,不由产生爱慕之情,她暗自思忖:“若是能嫁得这样的郎君,也不枉此生了!”她正看得出神,刘秀已经醒转过来了。这样,四目相视,眉目传情,两人不由得面色羞红。刘秀深情地说:“姑娘救命之恩,在下没齿难忘。敢问姑娘尊姓大名?”牡丹娘羞怯怯地做了回答,刘秀也报出姓名。 由于劳累过度,饥寒惊扰,所以危险过后,精神一松,刘秀就病倒了。牡丹娘用手一摸,感到刘秀额头似火炭一样,不由着起急来。她将刘秀在庙中安顿好,就急急忙忙地回家想办法。 且说王老爹晚饭时分回到家里,见女儿还未回来,不免担心。正在门口张望的时候,见女儿疾步跑了回来,心里才一块石头落了地。父女俩打过招呼,牡丹娘急忙去做饭。不一会儿,就飘出饭菜的香味来。牡丹娘托词村头七婶家的小豆子受了风寒,向父亲讨了些日常草药熬上,然后就带着饭菜和熬好的药,向弥陀寺而来。 刘秀正在寺中躲避疗养,听得有人进来,急忙躲在花丛之中,看见是牡丹娘姑娘进来,这才站起身,迎上前去。刘秀一天都没有吃东西了,见到饭食欣喜异常,连连道谢,然后狼吞虎咽地大吃起来。 看着刘秀饥不择食的样子,姑娘又心疼又爱怜,不由得出起神来。端详着刘秀英武的面容,思绪飞扬,想像着眼前的这位年轻将军怎样地凯旋,怎样地向父亲提亲,怎样地迎娶自己,怎样地相亲相爱,白头到老…… 刘秀一口气把饭吃完,又把药喝了,身上也暖和多了,见牡丹娘姑娘正含情脉脉出神地看着自己,不由得不好意思起来,直涨得面颊通红。牡丹娘这才猛然醒悟过来,心迹表露,红霞飞上了双颊。牡丹娘是远近闻名的俏姑娘,刚开始有不少人家托人说媒,可以说是踏破了门槛。可是,牡丹娘一家人也没有应允。渐渐的,人们便以为牡丹娘眼界太高,到后来,门前日渐冷落,最后,便没有人再来提亲了。王老爹急得没有办法,只是伤心落泪,哀叹老伴死得太早。牡丹娘也由开始对刘秀的满怀希望,到后来对刘秀的热切期盼,最后,望眼欲穿,郁郁寡欢,思念成疾,一病不起。 这年春天的一天,牡丹娘还病卧在床。一连数十日水米不进,致使牡丹娘形销骨立。牡丹娘把父亲请到床前说:“爹爹,女儿恐怕不行了,未能在您面前尽孝,还惹您生气忧心,女儿非常惭愧。 只是女儿心中还有一件大事,女儿必须告诉爹爹。” 王老爹听到这里,已是痛不欲生,说:“牡丹娘,眼见你病成这样,爹爹我心如刀绞,孩子,有什么话,你说吧!爹爹一定想办法去做。”牡丹娘便把当年怎样遇到刘秀,怎样搭救于他,怎样私定终身,全都说给了父亲,王老爹这才如梦方醒。 牡丹娘拉着父亲的手说:“爹爹,女儿恳请父亲千万不要责怪刘郎。只是女儿福薄命浅,与刘郎有缘无分。女儿只求爹爹把我葬在弥陀寺后的牡丹花旁,我要陪伴牡丹等待刘郎的到来。”牡丹娘又让父亲把铜镜递给她。望着镜中自己憔悴的面容,牡丹娘不胜自悲,轻轻叫着刘郎的名字,抱撼而终。弥陀寺中的牡丹花这年开的全是白色的花,像雪一样。 转眼到了第二年秋天。这天,北郝村外由远渐近忽然传来鼓乐之声。人们纷纷传告,说是新登基的皇帝来村里迎娶娘娘。鼓乐仪仗直接向郑家逶迤而来,浩浩荡荡摆在了郑家门口。刘秀从高头大马下来,龙袍鎏冕,气宇轩昂,直进郑家。 王老爹跪倒磕头,迎接圣驾。刘秀不见牡丹娘出来很是纳闷,开口说道:“郑卿家请起!孤王今天特来迎娶牡丹娘,快请牡丹娘随驾回宫。” 王老爹早已大放悲声,哭诉说:“牡丹娘已经故去了!” 刘秀如五雷轰顶,一下子呆呆地站在那里。半晌,眼泪才从眼里滚落下来。 刘秀换了常服的皂衣,由王老爹陪着来到了弥陀寺。他睹物思人,悲从心来,手抚着牡丹的枝叶,痛心不已。想当年,自己是风华正茂,牡丹娘是娉婷袅娜;到现在,自己是龙袍加身,牡丹娘却是黄土一堆。叹只叹,人生无常有限,悲只悲,物是人非泪如雨。。” “那刘秀后来称帝,所以牡丹始终自觉地高人一等,她是人修成的花仙,骨子里还是偏向人多一些,所以她对龙三太子的所作所为,也不是太坏”百花仙子说道,阿兰感染不已,那些仙子平时看起来高贵优雅,断情绝爱,却没想到,都是有过故事的人,而她一个小小的婢女,什么时候也能有一段自己的故事。(未完待续。) 一百八十八 我最近,最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后裔抱怨道,而嫦娥则是一边摆弄着收集的贝壳,一边不在意的回复着:“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难道不是啦,只是觉得我好像比以前力气大了些”后裔纳闷的看着自己手中的水桶,以往每次三塘之后他就会感到肩膀上有些痛处,但是不知道为何,最近一段时间,不仅没有痛楚,而且她感觉身上有着很多的力气。 不仅如此,后裔回头扫了扫嫦娥,这么远的距离,他甚至可以看到嫦娥玩弄贝壳上的花纹,眼里,听觉,力气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力气大了些,诺,这可真不是个好事,后裔,你不要再穿男装了,你是女孩子啦”嫦娥笑着过来扯了扯后裔的衣服,后裔不自然的躲开,嫦娥不依不饶又追了上来,两海之灵之外的种族跑到了沙滩上,看着海面。 “嫦娥,你唱的哪首歌是来自哪里啊?海浪无声将夜幕深深淹没漫过天空,尽头的角大鱼在梦境的缝隙里游过,凝望你沉睡的轮廓看海天一色,听风起雨落,执子手吹散,苍茫茫烟波,大鱼的翅膀。”后裔问着,只是她是念出来的,也不知道为何,在嫦娥面前,她总是不想唱出来,可能是嫦娥的声音太好听了一些,在嫦娥面前,她总有一种自信摧残的感觉,后裔看着嫦娥,她真的长得很好看,好看的都不像海之灵之外的种族了,就和上次遇到那个神经病少年所说的一样,嫦娥美到了像天神的地步。 “我唱的这首歌啊,当然来自大海啊,浪无声将夜幕深深淹没漫过天空,尽头的角大鱼在梦境的缝隙里游过,凝望你沉睡的轮廓看海天一色,听风起雨落执子手吹散苍茫茫烟波大鱼的翅膀”嫦娥唱了起来,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唱这首歌,好像这首歌与身俱来,只是嫦娥看了后裔一眼,总觉的有什么她疏漏的事情。 “已经六天了,爹爹怎么还不会来”后裔转移了话题,嫦娥没有说话,一时间大家都默默的,每次聊到爹爹的时候,都会有有些尴尬,因为嫦娥并不是她的亲妹妹。 后裔的母亲是后裔的父亲捡来的,对于这个,爹爹安三思并不多说,只是听母亲偶尔提起,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回来到海边,而且据母亲说,她来自一个很遥远的地方,远到就算安三思愿意一生在海上划船都到不了那个地方,安三思刚开始只是把母亲救上来,没有敢想过和和母亲在一起,后来慢慢的也不知道为何,长得十分美丽的母亲就爱上了安三思。 至于嫦娥和母亲一样,也是安三思在海边发现的,同样的来自海边,同样的美丽,当初看到嫦娥,安三思感激海边让他遇到此生最爱的海之灵之外的种族,就把嫦娥带回来家,说来也怪,后裔感看嫦娥,就十分喜欢这个妹妹,原本后裔的性子也没这么男孩子气,自大嫦娥来了以后,后裔就开始像男孩子一样,一直保护照顾着嫦娥,至于原因,后裔也说不上来。因为,理由很奇怪。 愧疚,对就是这个,每次看到嫦娥,后裔都会有一种愧疚的感觉,尤其是最近这段时间,这种感觉越发的强烈起来,他总感觉亏欠着嫦娥什么,嫦娥也问偶后裔,后裔说了这个原因,嫦娥笑了笑,说后裔真奇怪。 其实后裔不知道,嫦娥对后裔也有一种特殊的感觉,那次后裔说对她总有愧疚的感觉,她虽然表面上觉得这是搞笑的事情,但是有一件事情她还是不愿意对后裔说,她自从来到安家以后,家里的海之灵之外的种族对她很好,所以她也没想过去寻找你自己从哪里来,不过后裔和爹爹都不知道,有一天,母亲层带着她来带海边,交给了她这首歌,并且告诉她,这首歌,会保护她,所以不让她随意唱,只是她和后裔朝夕相处,哪里可以藏得住事情,很快后裔也就听了这首歌。 “你说母亲,为什么没有给我唱过这首歌”后裔突然发问,明明自己才是亲生的,但是母亲好像对嫦娥更要上心些,后裔还记得,父亲把嫦娥带回来那天,一向稳重的母亲,便的很不同,看着嫦娥的眼神很复杂。 “我也不知道,不想这些了,后裔,你还记得母亲给咱们讲的那个故事吗?我还想在听一次,你给我讲好不好”嫦娥看着后裔撒娇道,后裔笑了笑同意了。 海的远处,海水是那么的围栏,而且有很清澈,就和钻石一养,而且海水很深很深,连海上技术最好的郁闷都到不了海底的地步,听说海里分为南边域和北边域,但只是海底的神灵知道,而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类不知道这个的存在,还有一个地方最为神秘,就是南北交界之处,这里生活着涂桑族,还有另一种未知的生物。 海之灵之外的种族们很难想象水底里的世界,不要以为那里只是一片铺满了沙粒的海底。不是的,海里的世界远比陆地上的还要精彩,在海水的世界里,生长着最奇异的树木和植物还有花朵,海之灵之外的种族们单靠想象是无法知道,他们的枝干和叶子是多么的柔软,多么的轻柔,只要海水轻轻的流动一下,他们就会要动起来,海里虽然没有风,但是海里的水,就可以让他们跳起最美丽的舞蹈。 在海里的南边域和北域的交界之处没有鱼儿,只有涂桑族海之灵之外的种族,涂桑族海之灵之外的种族,要比海里所有的鱼儿都美丽,但是涂桑很孤傲,不愿意与同族意外的海之灵之外的种族交流,除了涂桑还有一种生物,叫做海之灵,也生活在海底,和涂桑不同她们生性乐观,喜欢繁华,所以他们建造了宫殿在海里,涂桑族海之灵之外的种族和海之灵和睦相处,只不过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南域和北域的交界之处就只剩下了涂桑。 海之灵是最会享受的,而且涂桑族海之灵之外的种族,不知道为何,有大量的珍贵的东西,很多还是天界的,涂桑族海之灵之外的种族是后来来到这里的,神神秘秘,也不知道具体的来路,所以涂桑给了海之灵大量的珍宝,而海之灵也要保证不去骚扰他们。 海之灵用了珊瑚来做墙面,然后用了琥珀来做窗子,不过屋顶上却铺垫了很多黑色的蚌壳,他们随着水的流动可以自动的开合,而且里面都有着珍珠,每当黑夜的时候,大蚌就会打开,珍珠用来点亮这片地方,里面的珍珠晶莹剔透,但是不知道为何,在最美丽的大蚌里,却有着一颗沙砾,而且那沙粒和大蚌紧紧的连接在一起,不分开,也是一个很奇特的样子,更加不同的是,这个大蚌有着丝丝的灵力,每次经过都会有种温暖的感觉。 海之灵的领灵长叫做灵王,海之灵其实之前是另一片海域的海王,但是因为那篇海域发生了变动,所以他来到了这里,不过,根据涂桑一族推测,他们很可能是传说中的海之灵。 海之灵,鱼尾海之灵之外的种族身,谓海之灵之外的种族鱼之灵异者。,他们生产的鲛绡,入水不湿,他们哭泣的时候,眼泪会化为珍珠。 海之灵的外貌就和海之灵一样海之灵之外的种族首鱼尾,貌美善歌,织水为绡,坠泪成珠。发色深蓝,深碧色的眼睛。寿命是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类的十倍左右。奴隶主畜养海之灵,成年后便剖开鱼尾,分成两腿,以海之灵之外的种族形拿到东市西市上出售获利。 海之灵生下来之初没有性别,成年后性意识觉醒,身体产生变异分裂为男女,也有一辈子中性化的。至于性别的转折,取决于他们自身的意志。变身时间大约需要几个月到一两年,海之灵一生只能选择一次性别。 海之灵生于海上,因此身体保持着绝对的“均衡”,心脏位于胸口正中。 海之灵的眼睛挖出来后经过加工,被称为凝碧珠,价值连城。 海之灵平均寿命七十岁。胎生,可一胎多胞,孕期六个月。但只有每年八九月才能受孕,幼婴也多统一生于二月。小海之灵一生下来在气囊中,数小时后即破,可以游泳。但海中天敌多,成活率差。因此种族繁衍速度尚逊于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类。 折叠海之灵流线修长,身材好,近似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类,略为瘦高。但上肢与身体两侧间连有半透明皮质翼和飘须,显得漂亮飘逸,但这是在海中游动的必要。 下身自腰起附有多条长于腿的裙状透明薄带。游动时双腿被裹入其中,以利于减轻水流阻力而游动。 传说中海之灵是古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类某国为避战祸用魔法改变了体质躲入水中而成族,因而有双腿,又传说是渔海之灵之外的种族遇海中仙海之灵之外的种族而被变为仆,但谁也不知道海之灵真正来历是什么, 传说永远只是传说。男性海之灵背上有角质鳍,女性是透明软质,因此男性看起来凶恶而女性柔美。 (未完待续。) 一百八十九 海之灵有头发,色彩多样。海之灵下层男性为劳动与战斗需要多从幼时就将它们剃去,并在头顶刺青。海之灵身体因有飘带与须垂下遮盖,因此平时不穿衣物。水中静立或行走时皮翼及飘须包住身体大部分,游动时上身裸露,下身在飘带中。只有部分贵族因为乘坐巨鱼所拉的浮车水草与轻质木料造,不太须自己长途游动。 所以为表明特殊身份及保护身体,以光滑水草或被称为绡的一种特制织品、用若鲷鱼的泡膜碾拉配以鳞粉和鱼油做成,极为光滑而不吸水、制成披风裹带等衣物,海之灵衣物是前后分襟,只在脖前和腰间相系,多有网孔花纹,有时也在下身长飘须外再附以长裙。海之灵女子紧束起或配以绡帽。海之灵男子留发往往是贵族及上等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的标志。 海之灵男性平常时皮肤和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类一样,但遇敌时会迅速转变为战斗体质,在身体外形成坚硬鳞甲状皮肤,如同披上盔甲。女性无此能力。 海之灵普通情况下无法在水外生存超过一天。上岸后必须每日服用药物并花数个小时时间在水中恢复。而且非海水的效果恢复不好,会影响健康,在水外呆得越久,身体越虚弱。长期使用药物的话,健康会受损,寿命会缩短。 但陆上也有许多海之灵愿意冒险探寻之物,所以在大湖深潭中有时能找到海之灵的隐秘据点。传说海之灵有奇法能使海之灵之外的种族在海中呼吸生活,但也同样以减少寿命为代价,但海之灵之外的种族族中尚无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知道这秘法 海之灵使用类吟唱的语言,在海中用和歌般声调在传达信息,这样可以在海中传递很远。靠近时的语言交流也使用通过喉间骨振动发出的一种快速音频。其他种族是极难理解的。大多数不懂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类语言。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类在海外听到奇怪歌声,就知道是遇上海之灵了。 而且,单单看海之灵在南域和北域建造的宫殿,涂桑就更确定了,以为他们是运用海底浮力开采石块和搭脚手架种植快速生长的珊瑚的方法建造海底城市。 一个中等海之灵城市约有千海之灵之外的种族。普通村落近百海之灵之外的种族。海之灵随着海洋鱼群和温暖海流的走向变化常常迁移,平均十几年迁移一次,留下一座空城遗迹。另有些游猎的海之灵部族会用水草编成屋巢,在海中悬飘,一个部族极多会有数百个这样的草巢相系。 一些城市使用了一种海中石灰质制成空心基座及柱墙,并使用轻质海中植物建房,因此也可在海中浮动,利于迁徙。 一部分海之灵由于部族的联合,生产力增强,占据了好的海流地带,开始驯养鱼类及海中植物,形成了定居生活,便出现了部落,不再迁徙。海之灵国多为城邦制。 海之灵有王。男女都可为王,世袭制。有官制和少量常备卫队,但战时军队是临时从国民中组召。 有各部臣官处理事务,国民分市民与奴族,奴隶由犯罪者和异族者及战俘构成,在战争中夺取财产赎身或立得战功是他们摆脱奴隶地位的主要方法。 但军队也是有限的,海之灵在海中的战斗的主力还是驱役的食肉鱼群。有专门的海语者运用驱役法术。一场战争下来,海水血红。 海之灵存在灵力交换的方法,各部落可能存在不同,有海星,龟壳等等。但最通用是一种较稀有绝难海之灵之外的种族工培育直径大至相同的金色珍珠,叫珠铭。因为较少有。 在海中他们也使用已含这种珍珠的活贝,称为合币,因为珠还未最后长成,有些类似预付款。一些亲近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类的鲛族在海边与海之灵之外的种族族贸易,多以物易物,有时也接受陆上稀有的海之灵灵力交换的方法。 也有一些与海之灵之外的种族来往较密的鲛族或有事在岸上逗留的海之灵使用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类灵力交换的方法。 但随着种族的日益接触了解,一些海之灵部族开始变友善,在海之灵之外的种族族举行祭海仪式并用酒清洗他们的船后,可以下海。航海者在航行中不断把酒洒入海中,海之灵闻到船上的酒香便不再攻击。当然不是所有的海之灵部族都这样。 海之灵在悲伤哭泣的时候,滚落的眼泪是美丽的珍珠。南海水有海之灵,水居如鱼,不废织绩,其眼能泣珠。这个典故的名字就叫海之灵泣珠。 事实上那是海之灵哭泣时所流出的眼泪的结晶,因为海之灵体液成分缘故,所以会在离开体外后在水中及空气中快速凝结。 当海之灵在陆地上时,也常常因为不能接触水的生理原因流泪。、绝大多数海之灵的泪结晶易碎而色混,毫无价值。 但有某些情况下如星辰力量或当时出现特异体质与精神状态的影响,万分之一的机率可能凝成不易损而发光的珍珠般的宝物,所以海之灵自己也视为是得到上天赐予,并传说鲛珠能提高海之灵之外的种族感应自然的灵性。 传说中在月圆之夜海之灵哭泣时,滚落的鲛珠特别圆;而在月亮缺一角时,鲛珠也就是奇形怪状的,这或许就是星辰对相应体质的海之灵影响的例子。 这一天,一个海之灵之外的种族在海中受伤,被路过海边的船家发现后救起,带回来家中养伤。伤好后海之灵也不离开,在恩海之灵之外的种族家中主动地织起绢来,等到绢织好后,船家发现与众不同,这时候才知道自己救的是海之灵。 住了一段时日,海之灵要离开了,临行前忍不住流下了眼泪,泪水落下经化成一颗颗晶莹的珍珠。等到珍珠在盘中快要溢出,海之灵便赠送给了船家。回身跃进大海,消失在茫茫大海中。 但是因为他和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类接触,被海之灵所不容,所以他便带着自己的族海之灵之外的种族来到了南域和便于的交界之处 这一族,最为耀眼的就是海之灵长得的海灵女,就连最刻薄的涂桑也觉得他们十分的美丽,她们大多数一身蓝色的翠烟衫,散花水雾绿草百褶裙,身披淡蓝色的翠水薄烟纱,肩若削成腰若约素,肌若凝脂气若幽兰。折纤腰以微步,呈皓腕于轻纱。眸含春水清波流盼,流苏洒在青丝上。香娇玉嫩秀靥艳比花娇,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一颦一笑动人心魂。寐含春水脸如凝脂,白色茉莉烟罗软纱,逶迤白色拖地烟笼梅花百水裙,身系软烟罗,还真有点粉腻酥融娇欲滴的味道。尤其是最小的海灵女碧瑶,更是美丽非凡,她的皮肤又光又嫩,简直是吹弹可破。 乌黑如泉的长发在雪白的指间滑动,一络络的盘成发髻,玉钗松松簪起,再插上一枝金步摇,长长的珠饰颤颤垂下,在鬓间摇曳,眉不描而黛,肤无需敷粉便白腻如脂,唇绛一抿,嫣如丹果,珊瑚链与红玉镯在腕间比划着,最后绯红的珠链戴上皓腕,白的如雪,红的如火。 慑人目的鲜艳,明黄色的罗裙着身,翠色的丝带腰间一系,顿显那袅娜的身段,镜双眸似水,却带着谈谈的冰冷,似乎能看透一切,十指纤纤,肤如凝脂,雪白中透着粉红,似乎能拧出水来,一双朱唇,语笑若嫣然,一举一动都似在舞蹈,长发直垂脚踝,解下头发,青丝随风舞动,发出清香,腰肢纤细,。 有仙子般脱俗气质,着一袭白衣委地,上锈蝴蝶暗纹,一头青丝用蝴蝶流苏浅浅倌起,额间一夜明珠雕成的蝴蝶,散出淡淡光芒,峨眉淡扫,面上不施粉黛,却仍然掩不住绝色容颜,颈间一水晶项链,愈发称得锁骨清冽,只是和所有的海之灵一样,她没有腿,只有一条美丽的鱼尾。 “这碧瑶真是美丽,我都可以想出他的样子了,”嫦娥开口说道,后裔摇了摇头说:“这都是母亲讲的啦,事实上哪有这么漂亮的人,不过也说不定,嫦娥你也就很好看啊,我都没有遇到比你更好看的了” 后裔说的没错,嫦娥洁白的皮肤犹如刚剥壳的鸡蛋,大大的眼睛一闪一闪仿佛会说话,小小的红唇与皮肤的白色,更显分明,一对小酒窝均匀的分布在脸颊两侧,浅浅一笑,酒窝在脸颊若隐若现,可爱如天仙,和母亲故事里的海之灵相差无二。 更何况还有嫦娥的歌声,也是那么的动听,难不成嫦娥真的是鲛人,后裔不由的看着嫦娥的腿,嫦娥看到以后,明白了后裔所想站起来,在后裔面前旋转的一圈。 “我也真是傻了,居然会有这个想法,算了算了,我继续给你讲这个故事了,不然回去晚了,母亲又要生气了”后裔也是被自己的想法所逗笑了,只是不知打为何,他总觉得,这不仅仅是个故事,尤其是涂桑,听起来总是很熟悉。(未完待续。) 一百九十章 。不知有多少夜晚她站在开着的窗子旁边,透过深蓝色的海水朝上面凝望,凝望着鱼儿挥动着它们的尾巴和翅。于是她们就把很多漫长的日子啊,很多的时间,全部啊,全全部消磨在富丽堂皇的皇宫里,在那洁白的高墙上生有美丽娇嫩的鲜花的富贵堂皇的大厅里玩耍。那些精光闪闪的琥珀熙熙攘攘洁白明亮的大窗子是开着的,涂桑的族人不喜欢海之灵,但是当海之灵的海之灵一族之中最美丽的小公主们出来的挥手,他们就会去接触,用他们的来说,当事物美好到接近天界的时候,就会收到他们的欣赏,而那几位海之灵的海之灵一族之中最美丽的小海之灵一族之中最美丽的小公主们们,的确担当的起。 在富丽堂皇的宫殿外面有一个很巨大的花园,在南域和北域,只有在这个交界之处,才会有陆地生物的存在,在南域和北域的交界之处在那里边生长着许多火红的和深蓝色的树木;而且还有翠绿的树木,那树木生长的甚至要比陆地上的还要好,树木上的果子亮得像黄金,十分的诱人,散发着魅力,而至于南域和北域交界之处的花朵开得像燃烧着的火,上面的花枝和叶子在不停地摇动。在南北域,对外是神秘阴寒的地方,却没有知道,这里有多的美丽,在这里的地上全是最细的砂子,但是蓝得像硫磺发出的光焰,在海中都可以看到的蓝色,可想而知是多么纯净的蓝色。 在南域的北域的交界之处处处都闪耀着一种奇异的、蓝色光彩。你很容易以为你是高高地在空中而不是在海底,你的头上和脚下全是一片蓝天。当海水沉静的时候,你甚至可以瞥见太阳;但是呢在陆地上看到的,火红入热球一般的太阳,在这里可不一样它像一朵紫色的花,从它的花萼里射出形形色色的光。只是到了后来,这里你也看不到太阳了,涂桑一族消失了,只剩下了海之灵,但是这里再也看不到阳光,而是中年的黑暗,到了最后南北交界之处就真的成了传闻中的荒凉地方,阴森不已。 在海里的花园里,每一位海之灵一族之中最美丽的小海之灵一族之中最美丽的小公主们们有自己的一小块地方,在那上面她可以随意栽种。有的海之灵把自己的花坛布置得像一条鲸鱼,在海里有一种鲸鱼,是孤独的鲸鱼。在其他鲸鱼眼里,这条鲸鱼就像是个哑巴。她这么多年来没有一个亲属或朋友,唱歌的时候没有人听见,难过的时候也没有人理睬。原因是这只孤独鲸的频率有52赫兹,而正常鲸的频率只有15和25赫兹之间她的频率一直是与众不同。 还有一位爱海之灵小公主的觉得最好把自己的花坛布置得像一个小海之灵之外的种族鱼。可是最年幼的那位海之灵一族之中最美丽的小公主们却把自己的花坛布置得圆圆的,像一轮太阳;同时她也只种像太阳一样红的花朵。 太阳距离海底是很遥远的,但是这个海之灵小公主,去十分喜欢陆地的事情,陆地上的人,陆地上的物品,她都很好奇,而对于同组的海之灵来说,她是一个古怪的孩子,不大爱讲话,总是静静地在想着什么事情。当别的海之灵族人们用她们从沉船里得到的最奇异的东西来装饰她们的花园的时候,她除了像高空的太阳一样艳红的花朵以外,只愿意有一个美丽的大理石像。 这石像代表一个美丽的男子;它是用一块洁白的石头雕出来的他的袍服雪白,一尘不染。连日光都不好意思留下斑驳的树影。他的头发墨黑,衬托出他发髻下珍珠白色脖颈的诗意光泽。他的背脊挺直,好像在这白杨树一样挺秀的身材中,蕴含着巨大坚韧的力量。 从来没有见过比他更加优雅入画的男子。一种光亮至美的气息从他的面庞感染到了我。他没有笑,但他的清澈的眼睛却在忠诚的微笑着。他的皮肤像昆仑山里洁白的雪莲花,他的眸子是天山之巅神圣的池水。男子低垂着眼脸,沉浸在自己营造的世界里,修长而优美的手指若行云流水般舞弄着琴弦,长长的睫毛在那心型脸上,形成了诱惑的弧度,人随音而动,偶尔抬起的头,让人呼吸一紧,好一张翩若惊鸿的脸!跟一条遭难的船一同沉到海底。 她在这石像旁边种了一株像玫瑰花那样红的垂柳。这树长得非常茂盛。它秀嫩的枝叶垂向这个石像,这个石像十分高大一直垂到蓝色的砂底。它的倒影带有一种紫蓝的色调。像它的枝条一样,这影子也从不静止,树根和树顶看起来好像在做着互相亲吻的游戏。最大的愉快是听些关于上面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类世界的故事。 她的老祖母不得不把自己所有一切关于船只和城市、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类和动物的知识讲给她听。特别使她感到新奇的一件事情是:地上的花儿能散发出香气来,而海底里的花儿却不能,海里的花儿,只有海水的味道,淡淡的,没有所谓的香味。 地上的森林是绿色的,而且海之灵之外的种族们所看到的在树枝间游来游去的鱼儿会唱出清脆好听的歌子,叫海之灵之外的种族感到愉快。老祖母所说的“鱼儿”事实上就是小鸟,但是假如她不这样讲的话,海之灵一族之中最美丽的小海之灵一族之中最美丽的小公主们们就听不懂她的故事了,因为她还从来没有看到过一只小鸟。 而且还有荷花,最小的海之灵公主最想看的就是荷花,因为外祖母海之灵之王给他讲过荷花的故事:“相传,很早以前的人世间没有荷花,荷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 据说远古时期,世界各地的人都很少,而在浚河一带更是人烟稀少,只有一个孤身李老爹,每天以打鱼维持生计。李老爹每天除了在茅草棚子睡觉外,就来到河边上打鱼,累了也不离开那里,只是一人躺在河岸上,望着天上那流动的云朵发呆。 一年浚河突发大水,茅草棚被大水冲走了,李老爹正躲在高地发呆时,看见远处的河面上漂下来一个木盆,李老爹急忙下河捞出木盆,没想到这木盆中还有一个出生没多久的小子,从此,李老爹有了一个儿子。 李老爹每天打鱼更加勤奋了,硬是用鲜美的鱼汤和鲜嫩的鱼肉,把小儿子养得胖胖的。在儿子一岁多时,正在河边忙碌的李老爹忽见河水往上翻出很大的水花,不一会,随着翻腾的水花冒出个竹筒来,这竹筒中传出小孩的哭声,李老爹忙扔下鱼网,把竹筒子捞上来,抱着竹筒跑回家。 待他小心地凿开竹筒,只见里面有一个很小的女婴,两年时间李老爹拾了一双儿女,那个高兴劲就别提了。转眼,这一双儿女在李老爹的精心养育下,长成了二十来岁的大姑娘和小伙子,这兄妹俩长得都很漂亮,特别是那小妹,那粉嫩的脸如同出水荷花,甜美的歌声胜过百灵。 这双儿女不仅长得好、心灵更好,哥哥从十岁起就每天外出下河打鱼、上山打柴,妹妹则每天做饭、收拾屋子,把个李老爹给养了起来。 有一天,就在哥哥打鱼未归而李老爹闲着没事,正在院子里晒鱼干的时候,妹妹突然跪在李老爹的面前含泪说道:“女儿再也无法报答您的养育之恩了。”正满心欢喜晒鱼干的李老爹,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给惊呆了,吃惊地看着跪在面前的女儿不知说什么好。 这时,天空中飘来一阵仙乐和一只仙鹤,落在妹妹的身边。原来,李老爹捡回的女婴本是天上的荷花仙子,因为一时疏忽做错了事,而被玉皇大帝罚到人间受苦二十年,现在期满准备回还天庭。 妹妹对李老爹说:“爹啊,我就要离开您了,以后多保重吧!”然后来到河边对着正在河中忙碌的哥哥说:“哥啊,你要好好照顾咱爹。”说话间忍不住泪水落在河水中,随即长出一片荷花来。 荷花仙子在驾鹤飞天前,对李老爹和不远处的哥哥说道:“以后,就让这些荷花代替我来陪伴你们吧!” 从此,荷花仙子留在人间的荷花传遍了世界。” “等你满了十爸岁的时候,”海之灵之王说,“我就准许你浮到海面上去。那时你可以坐在月光底下的石头上面,看巨大的船只在你身边驶过。你也可以看到树林和城市,但是海之灵之王怎么会知道,他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 过了这一年,这些姊妹中有一位到了十五岁;可是其余的呢——唔,她们一个比一个小一岁。因此最年幼的那位海之灵一族之中最美丽的小公主们还要足足地等五个年头才能够从海底浮上来。 不过每一位海之灵一族之中最美丽的小公主们都答应下一位说,要把她第一天所看到和发现的东西讲给大家听,因为她们的祖母所讲的确是不太够——她们所希望了解的东西真不知有多少! 她们谁也没有像年幼的那海之灵小公主渴望得厉害,而她恰恰要等待得最久,再说她又是那么地沉默和富于感情 (未完待续。) 一百九十一章 不知有多少夜晚她站在开着的窗子旁边,透过深蓝色的海水朝上面凝望,凝望着鱼儿挥动着它们的尾巴和翅。她还看到月亮和星星它们射出的光有些暗淡,但是透过水看起来,要比我们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眼中看到的大得多。假如有一块类似黑云的东西在它们下面浮过去的话。 她便知道这不是一条鲸鱼在她上面游过去,便是一条装载着许多旅客的船在开行。可是这些旅客们再也想象不到,他们下面有一位美丽的小海之灵之外的种族鱼,在朝着他们的船底伸出她一双洁白的手。但是为了隐藏海之灵的身份,所以他往往化身为白色的海豚。 现在最大的那位海之灵一族之中最美丽的小公主们已经到了十五岁,可以升到水面上去了。 当她回来的时候,她有无数的事情要讲;不过她说,最美的事情是当海上风平浪静的时候,在月光底下躺在一个沙滩上面,紧贴着海岸凝望那大城市里亮得像无数星星似的灯光,还有非常热闹的皮影戏,第一个族人回来的时候,就带来一个海之灵最小公主从来没有听过的故事。 时候,有一个姑娘叫祝英台,她生得聪明又美丽,不但会绣花剪凤,还喜欢写字读书。她长到十五六岁了,就一心想到外地的学馆里去读书。 可是,那时候是不让女孩子外出读书的,怎么办呢?英台和丫环商量出一个好主意:假扮成男孩子的模样去求学。于是祝英台打扮成一个公子模样,丫环打扮成书童,俩人互相看了看,还挺像的,不禁高兴地笑起来。 祝英台的父亲正在厅堂里喝茶,忽然看见一个书童领着一位公子进来向他行礼,他慌忙起身答礼让坐,还请问公子尊姓大名。祝英台一看连父亲也瞒过了,别提多高兴了。她于是卸装露出真相,使父亲大为惊讶,嗔怪女儿调皮没有规矩。祝英台趁机向父亲说了要外出求学的想法。父亲说:“自古以来哪有女子外出求学的?即使是假扮成男的,在外生活也有许多不方便。”可是祝英台坚决要去,父亲拗不过她,只好同意了。 祝英台假扮成男子,样子十分英俊潇洒,丫环扮作书童挑着书箱,离开家求学去了。她们走了一程,觉着热了,就来到路旁小亭子里休息。这时,路上走来一个书生和一个书童,也到亭子来歇脚。他们互相问候,祝英台才知道这位书生叫梁山伯,也是到学馆求学的。祝英台和梁山伯谈得十分投机,两人在亭子里就结拜成兄弟,梁山伯比祝英台大两岁,于是祝英台称梁山伯为兄,梁山伯称祝英台为弟,随后高高兴兴一同上路了。 祝英台和梁山伯来到学馆,拜见了老师。老师见到这两位聪明英俊的少年来求学,很是高兴。 老师把他俩安排在同一张课桌上学习。梁山伯对祝英台像对自己的亲弟弟一样,十分关心爱护。两个人从早到晚在一起,成了最要好的朋友。 祝英台和梁山伯同住一个房间,祝英台为了不让梁山伯发现她是女的,就把两个书箱隔在俩人的床位中间,书箱上还放上满满一盆水,她告诉梁山伯睡觉时要老实,要是乱滚乱动,把盆里的水弄洒了,她可要告诉老师重重地罚他。所以梁山伯总是规规矩矩,从不乱动,一直没有发现祝英台是个女孩子。 可是祝英台女扮男装的事,早被细心的师娘看出来了。师娘把祝英台叫到跟前,说破了真相,祝英台要求师娘保守秘密,师娘答应了,并对这个聪明的女孩子更加细心关照了。祝英台有什么难处和心事,也都来对师娘讲。 时间一晃三年。一天,祝英台接到家信,说她的父亲病了,要她赶紧回去。祝英台向老师请了假,又来找师娘。说她和梁山伯同学三年,梁山伯为人诚恳热情,学习勤奋,她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他。她把一个玉扇坠儿交给师娘,托师娘做媒,等她走后,为她向梁山伯提亲。 祝英台将启程回家的时候,梁山伯一定要亲自送她。他二人一路上相依相随,总是不愿意分手。祝英台要向梁山伯表露自己的爱情,又不便直说,只好打着许多比方来启发梁山伯。 他们看到河里有一对鹅,祝英台就唱道: “前面来到一条河, 河里游着一对鹅, 公鹅就在前面游, 母鹅后面叫哥哥。” 老实厚道的梁山伯没有听懂她的意思,继续往前走。祝英台又唱了好几首比喻男女爱情的歌,梁山伯还是没有明白。祝英台开玩笑说:“你真是一只呆头鹅!” 祝英台又指着池塘里的一对鸳鸯唱道: “青青荷叶清水塘,鸳鸯成对又成双,英台若是红妆女,梁兄啊,你愿不愿意‘配鸳鸯’?” 梁山伯叹了一口气说:“可惜你不是女红妆啊!” 祝英台见梁山伯还是不明白,便说:“我家有个九妹,我和她是双胞胎,长得和我一模一样,我愿做媒,让九妹和你结为夫妻,你愿意吗?”梁山伯本来很爱祝英台的才貌,一听说九妹和她生得一模一样,就高兴地答应了。 他们相送了十八里,来到江边,才恋恋不舍地分手了。临别的时候,祝英台和梁山伯约定在七月七日到祝家相亲。梁山伯远远望着江对岸祝英台的身影越来越远,渐渐地看不见了。 祝英台回到家里,父亲的病早就好了,他让祝英台换成女孩子的装束,不让她再外出读书了。这时恰巧有一家姓马的大财主来求亲,父亲就把祝英台许配给马家的儿子。祝英台坚决不答应这门亲事,她对父亲说她已爱上了梁山伯,并且托了师娘做媒。可是父亲反对说:“从来儿女的婚姻都是由父母做主的,女孩子自己在外面找男人,像什么话?”硬要祝英台嫁给马家。 自从那天梁山伯送别祝英台后,回到学馆,他继续用心读书,竟把七月七日去祝家提亲的事忘得一干二净,直到师娘拿着玉扇坠儿来,说明祝英台托她提亲的事,梁山伯才恍然大悟,知道了祝英台原来是个女的,她说的九妹就是祝英台自己啊!梁山伯立刻向老师请了假,赶到祝家去和祝英台会面。 梁山伯来到英台家里,看见祝英台完全恢复了女子打扮,显得更加美丽可爱。他说出师娘为他们提亲的事,哪知祝英台一听这话就大哭起来,她说:“梁兄啊,你为什么这么晚才来呀?我父亲已经硬逼把我许配给马家了!”梁山伯一听,又是吃惊,又是难过,心都碎了。俩人就抱头痛哭起来,他们互相发誓,无论谁也不能破坏他们之间深厚的爱情,两个人要永远在一起。他们的哭声被祝英台的父亲听见了,祝员外怒气冲冲地跑上楼来,把梁山伯赶出家门,将祝英台严加看管起来。 梁山伯回到家里,伤心极了,他想念祝英台,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着,就病倒了,病情越来越重,不久就死了。临死之前,他告诉家里的人,他死后要把他埋在从祝家通往马家去的路边。 马家迎亲的日子到了,花轿抬到祝家门口,吹吹打打好不热闹。可是祝英台却哭哭啼啼,怎么也不愿意上轿。在她父亲的命令之下,许多人推推拉拉,硬把祝英台推进轿子抬走了。 花轿抬到半路上,忽然来了一阵大风,吹得抬轿人走不动了。这时丫环告诉祝英台,前面就是梁山伯的坟墓。祝英台不顾别人的阻拦,走出轿来,一定要到梁山伯的墓前去祭悼。 祝英台来到梁山伯的墓前,放声大哭,痛不欲生,全身扑到坟上。霎时间,电闪雷鸣,风雨大作,坟墓忽然裂开一条大缝,祝英台喊着梁山伯的名字,一下子就跳进坟里去了。 一会儿,雨停了,云开了,天空出现了一道彩虹。只见一对美丽的蝴蝶从坟头上飞起来,绕着坟头翩翩起舞。人们都说,这对蝴蝶就是梁山伯和祝英台变的。至今人们还把这种黑花纹、翠绿斑点、尾翼上有两根长长飘带的大蛱蝶,叫做梁山伯祝英台呢 啊,最小的那位海之灵小公主听得多么入神啊!当她晚间站在开着的窗子旁边、透过深蓝色的海水朝上面望的时候,她就想起了那个大城市以及它里面熙熙攘攘的声音。 第二年,第二个姐姐得到许可,可以浮出水面,可以随便向什么地方游去了。她跳出水面的时候,太阳刚刚下落;她觉得这景象真是美极了。她说,这时整个的天空看起来像一块黄金,带来了洁白的云朵,它们在她头上掠过,一忽儿红,一忽儿紫。不过,比它们飞得还要快的、像一片又白又长的面纱,是一群掠过水面的野天鹅。它们是飞向太阳,她也向太阳游去。可是太阳落了。一片玫瑰色的晚霞,漫漫地在海面和云块之间消逝了。(未完待续。) 一百九十一 又过了一年,第三个姐姐浮上去了。她是她们中最大胆的一位,因此她游向一条流进海里的大河里去了。她看到一些美丽的青山,上面种满了一行一行的葡萄。宫殿和田庄在郁茂的树林中隐隐地露在外面;她听到各种鸟儿唱得多么美好,太阳照得多么暖和,她有时不得不沉入水里,好使得她灼热的面孔能够得到一点清凉。在一个小河弯里,她碰到一群海之灵之外的种族间的小孩子;他们光着身子,在水里游来游去。 她倒很想跟他们玩一会儿,可是他们吓了一跳,逃走了。但是一个小小的黑色动物走了过来——这是一条小狗,她从来没有见过的小狗。它对她汪汪地叫得那么凶狠,弄得她害怕起来,赶快逃到大海里去。可是她永远忘记不了那壮丽的森林,那绿色的山,那些能够在水里游泳的可爱的小宝宝——虽然他们没有像鱼那样的尾巴。第四个姐姐可不是那么大胆了。她停留在荒凉的大海上面。她说,最美丽的事儿就是停在海上:因为你可以从这儿向四周很远很远的地方望去,同时天空悬在上面像一个巨大的玻璃钟。她看到过船只,不过这些船只离她很远, 看起来像一只海鸥。她看到过快乐的海豚翻着筋斗,庞大的鲸鱼从鼻孔里喷出水来,好像有无数的喷泉在围绕着它们一样。现在临到那第五个姐姐了。她的生日恰恰是在冬所以她能看到其他的姐姐们在第一次浮出海面时所没有看到过的东西。海染上了一片绿色;巨大的冰山在四周移动。她说每一座冰山看起来像一颗珍珠,然而却比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类所建造的教堂塔还要大得多。它们以种种奇奇怪怪的形状出现,它们像钻石似的射出光彩。 她曾经坐在一座最大的冰山上,让海风吹着她细长的头发,所有的船只绕过她坐着的那块地方,惊惶地远远避开。不过在黄昏的时分,天上忽然布起了一片乌云。电闪起来了,雷轰起来了。黑色的巨浪掀起整片整片的冰块,使它们在血红的雷电中闪着光。所有的船只都收下了帆,造成一种惊惶和恐怖的气氛;但是她却安静地坐在那浮动的冰山上,望着蓝色的闪电,弯弯曲曲地射进反光的海里。 这些姊妹中随便哪一位,只要是第一次升到海面上去,总是非常高兴地观看这些新鲜和美丽的东西。可是现在呢,她们已经是大女孩子了,可以随便游到她们喜欢去的地方,因此这些东西就不再太引起她们的兴趣了。她们渴望回到家里来。一个来月以后,她们就说,究竟还是住在海里好——家里是多么舒服啊! 在黄昏的时候,这五个姐妹常常手挽着手地浮上来,在水面上排成一行。她们能唱出好听的歌声——比任何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类的声音还要悦耳。当风暴快要到来、她们认为有些船只快要出事的时候,她们就游到这些船的面前,唱起非常美丽的歌来,说是海底下是多么可爱,同时告诉这些水手不要害怕沉到海底,然而这些海之灵之外的种族却听不懂她们的歌词。他们以为这是巨风的声息。他们也想不到他们会在海底看到什么美好的东西,因为如果船沉了的话,上面的海之灵之外的种族也就淹死了,他们只有作为死海之灵之外的种族才能到达海王的宫殿。 有一天晚上,当姐妹们手挽着手地浮出海面的时候,最小的那位妹妹单独地呆在后面,瞧着她们。看样子她好像是想要哭一场似的,不过海之灵之外的种族鱼是没有眼泪的,因此她更感到难受。 “啊,我多么希望我已经有十五岁啊!”她说。“我知道我将会喜欢上面的世界,喜欢住在那个世界里的海之灵之外的种族们。” 最后她真的到了十五岁了。 “你知道,你现在可以离开我们的手了,”她的祖母老皇太后说。“来吧,让我把你打扮得像你的那些姐姐一样吧。” 于是她在这小姑娘的头发上戴上一个百合花编的花环,不过这花的每一个花瓣是半颗珍珠。老太太又叫八个大牡蛎紧紧地附贴在公主的尾上,来表示她高贵的地位。 “这叫我真难受!”小海之灵之外的种族鱼说。 “当然喽,为了漂亮,一个海之灵之外的种族是应该吃点苦头的。”老祖母说。 哎,她多么想摆脱这些装饰品,把这沉重的花环扔向一边!她戴着花园里的那些红花要适合得多,但是她不敢这样办。“再会吧!”她说。于是她轻盈和明朗得像一个水泡,冒出水面了。当她把头伸出海面的时候,太阳已经下落了,可是所有的云块仍然像玫瑰花和黄金似地发着光;同时,在淡红的天上,太白星已经在美丽地、光亮地眨着眼睛。空气是温和的、新鲜的,海是非常平静的。这儿停着一艘有三根桅杆的大船。船上只挂了一张帆,因为没有一丝儿风吹动。水手们正坐在护桅索的周围和帆桁的上面。 这儿有音乐,也有歌声。当天色逐渐变得阴暗的时候,各色各样的灯笼就一起亮起来了。它们看起来就好像飘在空中的世界各国的旗帜。小海之灵之外的种族鱼一直向船窗那儿游去。每当海浪把她托起来的时候,她可以透过像镜子一样的玻璃窗,望见里面站着许多服装华丽的男子;但他们之中最美的一位有一对大黑眼珠的王子:无疑地,他的年纪还不到十六岁。今天是他的生日,正因为这个缘故,今天才这样热闹。 水手们在甲板上跳着舞。当王子走出来的时候,有一百多发火箭一齐向天空射去。天空被照得如同白昼,因此小海之灵之外的种族鱼非常惊恐起来,赶快沉到水底。是不一会儿,她又把头伸出来了——这时她觉得好像满天的星星都在向她落下,她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的焰火。像许多巨大的太阳在周围发出嘘嘘的响声,优耀夺目的大鱼在向蓝色的空中飞跃。这一切都映到清澈而又平静的海上。船的全身都被照得那么亮,连每根很小的绳子都可以看得出来,船上的海之灵之外的种族当然更可以看得清楚了。啊,这位年轻的王子是多么美丽啊!当音乐在这光辉灿烂的夜里慢慢地消逝着的时候,他跟水手们握着手,大笑,微笑……夜已经很晚了,但是小海之灵之外的种族鱼没有办法把她的视线从这艘船和这位美丽的王子身上移开。那些彩色的灯笼熄了,火箭不再向空中发射了,炮声也停止了。可是在海的深处响起了一种嗡嗡和隆隆的声音,船开动了。她坐在水上,一起一伏地飘着,所以她能看到船舱里的东西。可是船加快了速度,它的帆都先后张起来了。浪涛大起来了,沉重的乌云浮起来了,远处掣起闪电来了。 啊,可怕的大风暴快要到来了!水手们因此都收下了帆。这条巨大的船在这狂暴的海上摇摇摆摆地向前急驶。浪涛像庞大的黑山似地高涨起来。它想要折断桅杆。可是这船像天鹅似的,一忽儿投进洪涛里面,一忽儿又在高大的浪头上抬起头来。 小海之灵之外的种族鱼觉得这是一种很有趣的航行,可是水手们的看法却不是这样。这艘船现在发出碎裂的声音;它粗厚的板壁被袭来的海涛打弯了。船桅像芦苇似的在半中腰折断了。后来。船开始倾斜,水向舱里冲了进来。这时小海之灵之外的种族鱼才知道他们遭遇到了危险。她也得当心飘流在水上的船梁和船的残骸。 天空马上变得漆黑,她什么也看不见。不过当闪电掣起来的时候,天空又显得非常明亮,使她可以看出船上的每一个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现在每个海之灵之外的种族在尽量为自己寻找生路。她特别注意那位王子。当这艘船裂开、向海的深处下沉的时候,她看到了他。她马上变得非常高兴起来,因为他现在要落到她这儿来了。可是她又记起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类是不能生活在水里的,除非他成了死海之灵之外的种族,是不能进入她父亲的宫殿的。 不成,决不能让他死去!所以她在那些漂着的船梁和木板之间游过去,一点也没有想到它们可能把她砸死。她深深地沉入水里,接着又在浪涛中高高地浮出来,最后她终于到达了那王子的身边。在这狂暴的海里,他决没有力量再浮起来。他的手臂和腿开始支持不住了。他美丽的眼睛已经闭起来了要不是小海之灵之外的种族鱼及时赶来,他一定会淹死的。她把他的头托出水面,让浪涛载着她跟他一起随便飘流到什么地方去天明的时候,风暴已经过去了。那条船连一块碎片也没有了。鲜红的太阳升起来了,在水上光耀地照着。它似乎在这位王子的脸上注入了生命。不过他的眼睛仍然是闭着的。小海之灵之外的种族鱼把他清秀的高额吻了一下,把他透湿的长发理向脑后。她觉得他的样子很像她在海底小花园里的那尊大理石像。她又重新吻了他一下,希望他能苏醒过来。 现在她看见她前面展开一片陆地和一群蔚蓝色的高山,山顶上闪耀着的白雪看起来像睡着的天鹅。(未完待续。) 一百九十二 沿着海岸是一片美丽的绿色树林,树林前面有一个教堂或是修道院——她不知道究竟叫做什么,反正总是一个建筑物罢了。 它的花园里长着一些柠檬和橘子树,门前立着很高的棕榈海在这儿形成一个小湾;水是非常平静的,但是从这儿一直到那,积有许多细砂的石崖,它的附近都是很深的。她托着这位美丽的王子向那儿游去。她把他放到沙上,非常仔细地使他的头高高地搁在温暖的太阳光里。 钟声从那幢雄伟的白色建筑物中响起来了,有许多年轻女子穿过花园走出来。小海之灵之外的种族鱼远远地向海里游去,游到冒在海面上的几块大石头的后面。她用许多海水的泡沫盖住了她的头发和胸脯,好使得谁也看不见她小小的面孔。她在这儿凝望着,看有谁会来到这个可怜的王子身边。 不一会儿,一个年轻的女子走过来了。她似乎非常吃惊,不久,她找来了许多海之灵之外的种族。小海之灵之外的种族鱼看到王子渐渐地苏醒过来了,并且向周围的海之灵之外的种族发出微笑。 可是他却没有对她作出微笑的表情。当然,他一点也不知道救他的海之灵之外的种族就是她。她感到非常地难过。因此当他被抬进那幢高大的房子里去的时候,她悲伤地跳进海里,回到她父亲的宫殿里去了。 她一直就是一个沉静和深思的孩子,现在她变得更是这样了。她的姐姐们都问她,她第一次升到海面上去究竟看到了一些什么东西;但是她什么也说不出来。 有好多晚上和早晨,她浮出水面,向她曾经放下王子的那块地方游去。 她看到那花园里的果子熟了,被摘下来了;她看到高山顶上的雪融化了;但是她看不见那个王子。所以她每次回到家来,总是更感到痛苦。唯一安慰她的是坐在小花园里,双手抱着与那位王子相似的美丽的大理石像。可是她再也不照料她的花儿了。这些花儿好像是生长在旷野中的东西,铺得满地都是,它们的长梗和叶子跟树枝交叉在一起,使这地方显得非常阴暗。 最后她再也忍受不住了。不过只要她把她的心事告诉给一个姐姐,马上其余的海之灵之外的种族也就都知道了。但是除了她们和别的一两个海之灵之外的种族鱼以外(她们只把这秘密转告给自己几个知己的朋友),别的什么海之灵之外的种族也不知道。她们之中有一位知道那个王子。她也看到过那次在船上举行的庆祝。她知道这位王子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他的王国在什么地方。 “来吧,小妹妹!”别的公主们说。她们彼此把手搭在肩上,一长排地升到海面,一直游到一块她们认为是王子的宫殿的地方。 这宫殿是用一种发光的淡黄色石块建筑的,里面有许多宽大的大理石台阶——有一个台阶还一直伸到海里呢。华丽的、金色的圆塔从屋顶上伸向空中。在围绕着这整个建筑物的圆柱中间,立着许多大理石像。它们看起来像是活海之灵之外的种族一样。透过那些高大窗子的明亮玻璃,海之灵之外的种族们可以看到一些富丽堂皇的大厅,里面悬着贵重的丝窗帘和织锦,墙上装饰着大幅的图画——就是光看看这些东西也是一桩非常愉快的事情。在最大的一个厅堂中央,有一个巨大的喷泉在喷着水。水柱一直向上面的玻璃圆屋顶射去,而太阳又透过这玻璃射下来,照在水上,照在大水池里的植物上。现在她知道王子是住在什么地方。在这儿的水上她度过好几个黄昏和黑夜。她远远地向陆地游去,比任何别的姐姐敢去的地方还远。的确,她甚至游到那个狭小的河流里去,直到那个壮丽的大理石阳台下面——它长长的阴影倒映在水上。她在这儿坐着,瞧着那个年轻的王子,而这位王子却还以为月光中只有他一个海之灵之外的种族呢。 有好几个晚上,她看到他在音乐声中乘着那艘飘着许多旗帜的华丽的船。她从绿灯芯草中向上面窥望。当风吹起她银白色的长面罩的时候,如果有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看到的话,他们总以为这是一只天鹅在展开它的翅膀。 有好几个夜里,当渔夫们打着火把出海捕鱼的时候,她听到他们对于这位王子说了许多称赞的话语。她高兴起来,觉得当浪涛把他冲击得半死的时候,是她救了他的生命;她记起他的头是怎样紧紧地躺在她的怀里,她是怎样热情地吻着他。可是这些事儿王子一点也不知道,他连做梦也不会想到她的。 她渐渐地开始爱起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类来,渐渐地开始盼望能够生活在他们中间。她觉得他们的世界比她的天地大得多。的确,他们能够乘船在海上行驶,能够爬上高耸入云的大山,同时他们的土地,连带着森林和田野,伸展开来,使得她望都望不尽。她希望要知道的东西真是不少,可是她的姐姐们都不能回答她所有的问题。因此她只有问她的老祖母。老祖母对于“上层世界”——这是她给海上部落所起的恰当的名字——的确知道得相当清楚。 “如果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类不淹死的话,”小海之灵之外的种族鱼问,“他们会永远活下去吗?他们会不会像我们住在海里的海之灵之外的种族们一样地死去呢?” “一点也不错,”老祖母说,“他们也会死的,而且他们的生命甚至比我们的还要短促呢。我们可以活到三百岁,不过当我们在这儿的生命结束了的时候,我们就变成了水上的泡沫。我们甚至连一座坟墓也不留给我们这儿心爱的海之灵之外的种族呢。我们没有一个不灭的灵魂。我们从来得不到一个死后的生命。 我们是像那绿色的海草一样,只要一割断了,就再也绿不起来了!相反的,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类有一个灵魂;它永远地活着,即使身体化为尘土,它仍是活着的。它升向晴朗的天空,一直升向那些闪耀着的星星!正如我们升到水面、看到海之灵之外的种族间的世界一样,他们升向那些神秘的、华丽的、我们永远不会看见的地方。” “为什么我们得不到一个不灭的灵魂呢?”小海之灵之外的种族鱼悲哀地问。“只要我能够变成海之灵之外的种族、可以进入天上的世界,哪怕在那儿只活一天,我都愿意放弃我在这儿所能活的几百岁的生命。” “你决不能起这种想头,”老祖母说。“比起上面的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类来,我们在这儿的生活要幸福和美好得多!” “那么我就只有死去,变成泡沫在水上飘浮了。我将再也听不见浪涛的音乐,看不见美丽的花朵和鲜红的太阳吗?难道我没有办法得到一个永恒的灵魂吗?” “没有!”老祖母说。“只有当一个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爱你,把你当做比他父母还要亲切的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的时候;只有当他把他全部的思想和爱情都放在你身上的时候;只有当他让牧师把他的右手放在你的手里、答应现在和将来永远对你忠诚的时候,他的灵魂才会转移到你的身上去,而你就会得到一份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类的快乐。他就会分给你一个灵魂,同时他自己的灵魂又能保持不灭。但是这类的事情是从来不会有的!我们在这儿海底所认为美丽的东西——你的那条鱼尾——他们在陆地上却认为非常难看: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做美丑。在他们那儿,一个海之灵之外的种族想要显得漂亮,必须生有两根呆笨的支柱——他们把这叫做腿!”“我将向谁走去呢?”她问。她的声音跟其他的生物一样,显得虚无缥缈,海之灵之外的种族世间的任何音乐都不能和它相比。 “到天空的女儿那儿去呀!”别的声音回答说。“海之灵之外的种族鱼是没有不灭的灵魂的,而且永远也不会有这样的灵魂,除非她获得了一个凡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的爱情,她永恒的存在要依靠外来的力量。天空的女儿也没有永恒的灵魂,不过她们可以通过善良的行为而创造出一个灵魂。我们飞向炎热的国度里去,那儿散布着病疫的空气在伤害着海之灵之外的种族民,我们可以吹起清凉的风,可以把花香在空气中传播,我们可以散布健康和愉快的精神。三百年以后,当我们尽力做完了我们可能做的一切善行以后,我们就可以获得一个不灭的灵魂,就可以分享海之灵之外的种族类一切永恒的幸福了。你,可怜的小海之灵之外的种族鱼,像我们一样,曾经全心全意地为那个目标而奋斗,你忍受过痛苦,你坚持下去了,你已经超升到精灵的世界里来了。通过你的善良的工作,在三百年以后,你就可以为你自己创造出一个不灭的灵魂。”(未完待续。) 一百九十三 “司昀,接下啦我们需要做什么?司昀,还有最近,阿林出现的太频繁了,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混沌问道。混沌看着阿林,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去找西王母,后世之中只有她还存在,所以我们要去找到她、”司昀回答道,旱魃最近总是不见踪影,不如去找西王母。而且,最近阿林苏醒的很是平凡,听说他是被他人间的师傅个给送来的,应该是那谷师傅出了什么事情,所以他才会出问题,看来他马上就要回去了。 西王母在的地方是五彩琼瑶池,这个地方在昆仑,,是那昆仑昆仑山,又称昆仑虚、中国第一神山、万祖之山、昆仑丘或玉山。亚洲中部大山系,也是中国西部山系的主干。西起帕米尔高原东部,横贯新疆、西藏间,伸延至青海境内,全长约2500公里,平均海拔5500-6000米,宽130-200公里,西窄东宽总面积达50多万平方公里。昆仑山在中华民族的文化史上具有“万山之祖“的显赫地位,古人称昆仑山为中华“龙脉之祖“。 山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子呢? 关于西王母的传说,自古以来就众说纷纭,各种记载颇有出入。有人说她是古代西域某一个小国的女王,长得极为凶狠狰狞,有着蓬乱的头发和老虎一样的牙齿,连野兽见了都因为害怕她而要逃离。这种说法里,西王母简直就是母夜叉一般的人物。也有人说得有名有姓头头是道:西王母姓杨,闺名婉玲,后来得道成仙,住到了昆仑山上。因为其贤能,西王母就代替玉帝掌管宫廷,是一位雍容华贵、气度不凡的中年女子。 传说周穆王在西征途中曾经路过昆仑山,受到了西王母的热情款待。周穆王在瑶池上饮酒赋诗,流连多日,被仙酒美景迷得不亦乐乎。后来,在班师回京的路上,他还想再次拜访西王母,可惜仙凡之缘可遇不可求,云雾缭绕的昆仑山只可看到密密的深林。 西王母为人们所熟知的,除了她光彩夺目的瑶池,就数那让人垂涎的蟠桃园了。《西游记》里,孙悟空曾经被派管理蟠桃园,结果却是蟠桃园里所有成熟的桃子都进了这只顽猴的肚子。那可是几千年一结果的仙桃啊!西王母重视自己的蟠桃,从来就只让自己信任的人看管,对孙悟空的一番大闹自然是恼怒至极。那么,孙悟空未曾来时,蟠桃园又是谁管的呢? 据说,西王母一共有四位贴身的侍女,分别是王子登、郭密香、纪维容和董双成,而蟠桃园的看管者,就是这位董双成。传言她是西王母的心腹,在这四人中地位最高。其实单从董双成一直以来都看管着西王母珍视的蟠桃园一事,就足以证明她的地位不同于一般仙女了。所以,她也被称为西王母的蟠桃仙子。 那么这位蟠桃仙子董双成,又有着什么样的故事呢? 传说董双成原本是个凡人,出生在杭州。杭州这么钟灵毓秀的地方,自然多出美女,董双成也不例外,出落得姿色不凡、妩媚动人,全身上下都洋溢着一份灵动的气质。董家的先祖是商朝的史官,为官清廉谨慎,严律自守,经常以史为鉴,出谋献策。商朝灭亡之后,董家先祖就定居到了钱塘江畔,过着隐居的生活。每年春季,桃花盛开,董家的屋子掩映在美丽的桃花林里,自然别有一番风味。 在这样的环境中,董双成被熏陶得从小就爱桃花,常常在桃花盛开的季节,如痴如醉地观看,不嫌疲累。董双成日渐长大,秀丽的容颜也渐渐比花更美。美艳的董双成穿梭在桃花林里时,大有“人面桃花相映红”之意趣。 这一日,董双成正在欣赏桃花,突然间脑子一转,就想了个主意来利用桃花。她采摘最新鲜的桃花,搭配山中的灵芝等名贵草药炼制丹药。董双成心思细腻,聪明灵慧,这丹药竟被她炼成了。最初的时候,丹药仅仅能清痰化气,渐渐地,在董双成的细心研究琢磨之下,通过改进配方、控制火候,后来炼制的丹药就有了质的变化,能治疗多种疾病了。于是,前来向董双成讨药的人就变得络绎不绝了。 因为需要丹药的人多,董双成就不得不多加炼制,这下可好,从采药摘花到守炉炼丹,董双成常常忙得不可开交。但是董双成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姑娘,知道自己的丹药能救人一命,所以再忙都非常开心。 偶尔有了闲暇,董双成就会吹笙自娱。时间长了,她的笙也就吹得极有水准,据说甚至能引来百鸟聆听。董双成最为有名的笙曲就是《丹小凤》,甚至能引来仙鹤。所以附近的乡亲都非常喜欢这位美丽善良的姑娘。 当时,黄者之说(即神仙导引之术)已经慢慢兴起。能做神仙从而长生不老法力无边,这当然是众多人们的希望,于是那些豪门贵族就开始寻找风景秀丽的地方,筑庐结庵,兴寄烟霞,吸取日月精华,提炼百卉的汁髓,以期在碌碌尘世中,能够不食人间烟火,进而白昼飞升,得道成仙。 董双成能炼制治疗多种疾病的丹药,自然成了众人的追随目标。董双成认为,这些丹药都是用百花灵草炼成,就算不能让人得道成仙、飞升天宫,对身体也是有益的。于是董双成就把自己的方子传了出去,故而钱塘江畔就多了许多结庐炼丹的虔诚信徒。 一年春天,在午后灿烂阳光照耀下的望仙桥,董双成炼成了一炉“百花丹”,揭开炉盖,顿时异香扑鼻,闻着便心灵通透,全身舒畅。她吃了几颗,就觉得自己神清气爽,精神百倍。董双成心里十分高兴,忍不住取出形影不离的笙来演奏。霎时间,悠扬婉转的曲子弥漫在天地间,百鸟都聚集过来,绕着董双成盘旋飞舞。看着美丽的鸟儿们,董双成更是不禁轻启朱唇,高歌了一曲,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声音引来了几只翩翩起舞仙鹤。仙鹤绕着董双成盘旋了几圈,就匍匐在台阶下,仿佛心有灵犀,董双成跨上了仙鹤。仙鹤一声长鸣,载着她直冲天宫。人们都看傻了,一动不动地盯着直到看不见。 这只仙鹤,它载着董双成一直飞到了昆仑山西王母那里。西王母早听说人间有一位善于种桃树的女子,如今那女子就站在自己面前,顿时欢喜不已,把她留在了身边。于是,董双成就成了王母娘娘身边的侍女,因为她聪明懂事,王母娘娘就越来越喜欢她,后来有什么事就都交给董双成去做。 其实前面的那些杂事都算是西王母对董双成的考察,西王母最终的用意是想让她照顾蟠桃园。蟠桃是仙宫中的极品珍果,自然是要一个细致的人来用心管理。西王母对董双成放心之后,就让她重点照看蟠桃园了。蟠桃的保护、采摘和分配都是极为重要的事情,董双成非常忙碌。每年的瑶池盛会,那么多被西王母赐下去的蟠桃,都是经过董双成的纤纤玉手挑选出来的。 而在凡间,吃过蟠桃的,除了之前提到的周穆王,还有一位就是汉武大帝了。在《汉武帝内传》中有记载说,元封元年七月七日夜,武帝迎西王母于禁宫之中,但见西王母在群仙女簇拥中冉冉从空中下降,“文采鲜明,光仪淑穆,带灵飞大绶,腰佩分景之剑,头上大华结,戴太真晨婴之冠,履元琼凤文之舄,视之可年许,修短得中,天姿掩蔼,容颜绝世,真灵人也”。 西王母由董双成搀扶着进入大殿,在殿里与汉武帝相谈甚欢,并让董双成送给汉武帝四个蟠桃。汉武帝吃过之后,只觉得唇齿留香,全身舒坦,于是就把桃核小心地收起来,想在凡间栽种。西王母看了,就笑着说:“这桃子三千年才结果,而且中原的土地过于贫瘠,就算种植,也是结不成果子的。”汉武帝只好作罢。 西王母回天宫之后,汉武帝就一直对尝过一次的蟠桃念念不忘。毕竟这等仙果的味道是难以想象的美妙,而且还对身体产生了奇妙的效果,汉武帝就总想着怎么能再吃到蟠桃。 当时,有一个着名的人物叫作东方朔,这人虽然有几分才华,却也过于自傲了些。他曾经上书汉武帝:“臣朔少失父母,长养兄嫂。年十二学书,三冬文史足用;十五学击剑,十六学《诗》《书》,诵二十二万言;十九学孙吴兵法,战阵之具,钲鼓之教,亦诵二十二万言。臣朔年二十二,长九尺三寸,目若悬珠,齿若编贝,勇若孟贲,捷若庆忌,廉若鲍叔,信若尾生。若此,可以为天子大臣矣!是以冒死再拜以闻。” 在中原这历来讲究谦虚的地方,这么一个极力表扬自己的人就显得格格不入。汉武帝认为他是个人才,但文辞不逊,高傲自我,就仅仅让他待诏公车署而已。但是不久,他就获得了汉武帝的青睐,官运亨通,扶摇直上。而且,东方朔的狂妄也更为严重。(未完待续。) 一百九十四 “后世的时候,神都消逝了,而资料中,唯一一个还有存在迹象的就是西王母”司骏说道,这也是阿林给他留下的信息。 “那那十个上古之物呢?你不收集了”混沌提醒到,司骏不仅陷入了沉思。玄武说道:“你是后世之人自然可以回得去,但是只有司昀才有回去的力量,你现在是后世之人,是得不到回去的力量的,除非你去收集其轩辕剑、东皇钟、盘古斧、炼妖壶、昊天塔、伏羲琴、神农鼎、崆峒印、昆仑镜和女娲石这十件物品,才能回去” 东方朔叫老百姓点面灯,救了一方百姓。第二天,上神一看,这一带百姓好好的,知道有人识破了天意,太白金星掐指一算,知道是芳方朔泄漏了天机。玉皇大怒,立即降旨,差五爪神鹰,去把东方朔的双眼抓出来。他时常捉弄朝中的大臣,甚至曾经在上朝之前喝得烂醉,在朝堂之上对着大殿的柱子撒尿!大臣们都觉得不可理喻,对他憎恶至极,但是汉武帝只是一笑了之。 东方朔这时正坐在洞中养神,只觉得耳热眼跳,一算不好,有大祸来临。立即出了洞,找了一个人对他说:“你到我洞里坐一个时辰,我给你很多银子。”这个人很高兴,觉得过一个时辰就给很多银子,这是个便宜事。就和东方朔换了衣裳,坐在他洞内。过了一会儿,神鹰来到,没细看面目,上去就是一爪,把这个装东方朔的人的眼睛抠下来飞走了。 东方朔知道神鹰飞走了,这才回洞。这个瞎眼的人疼痛难忍,就哀求东方朔给他治好眼睛。东方朔说:“我只能给你治得不流血,不疼了,反正是看不见了,你就跟着我学徒吧。”于是东方朔就把他的眼止住血,不疼了,给了这个瞎眼的人一个长杆子,就是瞎子手里拿着问路的明杆子,叫瞎子终日跟着他学算卦,所以现在的瞎子,很多都会算卦。他们都敬服东方朔,因为东方朔是他们的老师。为什么东方朔突然受到汉武帝如此青睐呢?原来,东方朔曾经三次长途跋涉,不远万里到昆仑山为汉武帝偷取蟠桃。能吃到这么神奇的仙果,汉武帝自然对东方朔另眼相待了。 至于东方朔是怎么盗取的蟠桃,这就跟董双成有关了。话说董双成是在二八年华时乘鹤飞升的,神仙又不会老,董双成就一直保持着自己的美貌。但是,虽然长生不老,贵为神仙,董双成心里却也有着自己的苦楚。她毕竟只是西王母的一个侍婢,一切行动都不能自主,上千年来就接触有限的几个人,做着同样的事情,掌管偌大的一个蟠桃园,心里能不苦闷吗? 突然有一天,一位英俊的男子前来陪她聊天,话语还风趣幽默,董双成自然是芳心大喜。董双成表面上显得十分严肃,但她内心里对东方朔那些越轨的、毫无顾忌的话还是非常受用,常常听得她脸上时红时白,东方朔也就能顺手牵羊把蟠桃弄到手。所以有时一个人胆小就办不成事,东方朔敢于在皇帝和神仙面前放肆,他就活得很潇洒。 据说,后来到了宋朝,在西湖畔的望仙桥附近,曾有位道士挖到了一块奇异的铜牌,上面还有隐隐约约的文字:“我有蟠桃树,千年一度生;是谁来窃去?须问董双成。”这说的就是东方朔偷蟠桃的故事。 而汉武帝每次都把自己吃剩的桃核一个个小心地收藏起来。据记载说,那些蟠桃核长五寸,宽四寸七分。桃核都这么大,可想而知蟠桃有多大了!据说,这些蟠桃核一直传到了明代。 在明代以后,就再没有西王母和蟠桃仙子的任何记载了。但是人们都已经深深地记住:西王母是一位雍容华贵、法力无边的****人,蟠桃仙子董双成是一位美貌善良的少女。 西王母,还有一个名字是金母元君,又号为太灵九光龟台圣母,这个封号在中国的神仙谱系中还不算长。 山海经中的西山经中记载着,共工曾经在玉山中的一个洞穴中,见到一个长着豹子尾巴,老虎式的獠牙的人,号称自己叫金元圣母,手下有三只青鸟,是负责掌管刑罚和灾疫的天神。这个金元圣母,就是西王母了。那个时候的她估计修为不算很高,所以还没有修成完整的人形,保留着一些非人的痕迹。 玉山,就是天下山川之祖的昆仑山。民间传说,王母娘娘就住在昆仑山巅的瑶池旁。 西王母到底是怎么来的呢?神仙传拾遗中的描述是,混沌初始,天地初分,元始天王与太元圣母阴阳两气生成了两位大神,一位是由东华至阳之气化生的木公,又称为东王公,另一位是由西华至妙之气化生的金母,又称西王母。东王公居于蓬莱仙岛,西王母居于昆仑瑶池,天上天下三届十方的男女仙人都由这两位大神管辖。西王母就是负责掌管天下女仙的大神。西王母与东王公定期开会,根据仙人们的修行程度和品行道行商定天下仙人的班位座次。可见,西王母在仙界的权力和势力是很大的。想想也知道,天下那么多的女仙人都归她管,那得多大的能量啊。 西王母还掌管一样神物,就是蟠桃,号称吃了能让人长生不老的水果。 于是,她在每年自己寿辰的时候在昆仑瑶池举办一场宴会,号称瑶池蟠桃会,邀请天下各路神仙来吃桃子顺便祝贺其寿辰,也算是笼络诸神的一种方式吧,吃人嘴短么,王母这个领导可见还是当的很称职,懂得御下之法,除了棒子还有萝卜。 后来估计随着修行的提高,西王母的外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起码不应该再像是山海经中描述的豹子尾巴老虎獠牙一样了,于是才有了西王母和周穆公故事。 严格的说,周穆公算不上是一个负心汉,当了五十多年的人间帝王,富贵荣华估计也是享受的够了,于是开着豪华马车去泡女神,给西王母送上了价值不菲的礼物,她的相貌是这样的:“如人,豹尾,虎齿,善啸,蓬发戴胜。”一条豹子尾巴,两排虎牙,满头乱发,这副模样在哪个朝代都称得上吓人。《山海经》的作者用心是恶毒的,他说了两个字“如人”——只是长得像人而已。大家都知道,美丽的蝴蝶幼年时都是丑陋的毛毛虫,在整容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不应该对少年王母过多的嘲讽。然而,与普通毛毛虫不同的是,王母的感情是热烈的,作风是奔放的,寂寞难奈的她,满腔春情无处抒发,总是时不时奔上山顶,用大吼来发泄心中的苦闷,逐渐养成了“善啸”的习惯。往事越千年,今天手捧《山海经》,我的脑海里出现了这样的一副画面:一头恐龙,恐龙中最吓人的霸王龙,于月圆之夜来到玉山之巅,望着夜空,如卡通片里的希瑞仰天长啸:“赐予我漂亮吧——我是美女——”于是就有了史书得以在瑶池的宫殿中过了三天,这三天,真的是抵死缠绵,羡煞旁人。估计西王母也看上了周穆公,所以才不断的诱惑周穆公放弃人间权位,修仙练道好与西王母做神仙眷侣,可惜的是,周穆公明显眷恋人间大于女神,而且拿着人间帝王的使命来搪塞西王母:我是人间帝王,我的任务是治理百姓,使他们安居乐业,到了那时候我才好和你相会,共修仙道。可怜的西王母在这种情况下和凡间陷入爱情的普通女子并无区别,答应了周穆公,等这个男子三年。 周穆公终究没有再去昆仑山,西王母却等不得了,你不来,我还不能去么。 为了再见这个负心男子,西王母抛下女神的自尊去了大周国,周穆公在宫廷中盛宴招待了西王母,可是却没有提起要和她一起修仙的事情。 自觉感情受到伤害的西王母率众女仙回到了昆仑,始终郁郁寡欢。实地考察发现,距今3000至5000多年前,存在过一个牧业国度——西王母国,其疆域包括今天青藏高原昆仑、祁连两大山脉相夹的广阔地带,青海湖环湖草原、柴达木盆地是其最为富庶的中心区域。西王母古国当时的“国都”在今青海天峻县一带。 道周穆王和西王母至少见过三次。第一次周天子西巡到了瑶池,第二次是来年西王母到长安觐见天子,再过一年周天子又去了瑶池会见西王母,而且这一次两人都很,开心。,但两人唱歌互答,歌声中满是恋恋不舍的情愫。谣,则是“徒歌”,即无伴奏的清唱,可见两人撇开了乐队,相处在私密的环境中。王母唱道,白云悠悠,道路遥远,你若不死的话还能再来呀。周天子满口应承道,等我回到东土,将国家治理好了,三年后我再来看你。听到周天子的承诺,恋恋不舍的西王母又唱道:我作为上天的女儿治理西土,不得已呀,这里野兽成群,处于草莽中,现在又要和你离别,我是多么的不舍呀。(未完待续。) 一百九十五 结局 “扶桑是涂桑中选出来的,改变涂桑一族命运的族人,扶桑有着所有涂桑的力量,而扶桑的人物就是,成为神,成为一个纯粹的神,不在人间,扶桑身上也有人的血脉,但是那只是保护扶桑的假象,扶桑本就是神,只是神籍里没有扶桑,涂桑一族,都是神族,都是神族,我们要荣耀,我们不该在这里,我们要属于我们的荣耀,我们要昭告天地间,我们要还愿一切,我们要抛弃鱼身的累赘,我们要求恢复我们的尊严,我们恳求原谅先祖的过错,我们恳求回复后者的血统,我们怀念那云朵的梦境,我们不该承担一切,我们听到过最真实的情景,我们看到了海天一色的美丽,我们无法释怀,我们满怀怨恨,我们精心布局,我们将会祭祀成功” 扶桑是涂桑所选出来去改变涂桑命运的人,阴差阳错却被后裔接受了原本属于嫦娥的传承,后裔的母亲真实身份是什么?精卫又和嫦娥与后裔有什么渊源?一切的一切,从他们开始相遇的时候,便已经写好了。精卫的故事,有太多的隐晦,龙三太子在之后被除去神迹,原本温和的龙三太子为何会害死单纯无害的精卫,这一切都。。。。不讲了! 司昀里的玉魂,分为阿林和原来的玉魂,等阿林从上古时代回到现代的时候,将亲手除去已经变为旱魃的师傅,而与此同时,两个玉魂将变为一个完整的玉魂,十八恶鬼是阎王放出的,这一切的一切本身就是个安排好的历练,只不过出了变数。范无是阎王选好的继承者,原本的计划为消灭原来的玉魂,然后以白无常毕安的魂魄为玉魂,这样新的阎王便可以完整的掌握司昀的能量,而原本的阎王从此便不复存在,十八恶鬼都有自己放不下的东西,所以他们为司昀所用。 但黑白无常前生前者颇多,黑无常范无,严格来说是毕安的下属,毕安前生为一个天生聋哑的皇子,而范无则是一个颇有才华的人,但两个人之间,有着灭门之仇,一直埋藏在范无心底深处,从未对毕安说起,两个人既是相伴多年的兄弟,又是不共戴天的仇人。 上古的神话流传下来已经不是原本的样子,上古的众神恐惧后世,因为在后世之中除了冥界,所有的神都消逝了,所以他们一直存在于混沌之中。而谷师傅把阿林送往混沌的时期,就是让阿林感受众神的强大以及感悟他们消逝的原因、最后的阿林和玉魂便为一体,然而却选择了毕安成为新一代的阎王。 范无有上一代阎王的支持,毕安有司昀和十八镇域鬼的帮助,黑白无常到底谁能成为最后的阎王?而结局是。。。。。冥界也没有啦!神生于混沌也只能逝与混沌!但是黑白无常永远不能想见啦!阿林也不是镇域鬼了,变成了黑白无常其中的一人,到底是为什么!我都不讲啦!因为天机不可泄露-v-(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