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夜半劫持 这样一个寒冷的冬天,似乎几个世纪从未有过。 胡月从没想过,命运的安排,竟让她也会面临今天的困境。 华烛光辉,深下幈帏。 恨征人久镇边夷。 酒醒后多风醋。 少年夫婿,向绿窗下左偎右倚。 拟铺鸳被,把人尤泥。 须索琵琶重理。 曲中弹到,想夫怜处,转相爱几多恩义。 却再叙衷鸳衾里,愿长与今霄相似。 “我的征人在哪里?”她默默的念叨了一句。 胡月懒懒的望着窗外,眼里说不出的落寞,她是个极美的女子,皮肤白皙,五官精致,虽不施粉黛,依然风雅流彩。六年,对于一个她这样的年纪的女子,失去了最好的年华,只为守候当年的一句承诺。 他是燕王手下的头号战将,百战百胜,头脑冷静,心思异常缜密,对战场的瞬息万变了如指掌。六年前,燕王派他率领一支五千人的精锐骑兵深入西北荒漠,去执行一项谁也不知道的任务。六年了,却无任何音讯,他去哪儿了呢? “小姐,王妃来了”。胡月将思绪收回来了,收起那一抹淡淡的哀怨。 “王妃娘娘吉祥!”胡月道了一个万福。 王妃微笑的点点头,和蔼地握着胡月的手。 王妃看了看胡月的房间,对胡月的丫鬟说道:“天冷,屋里多放两个炭盆!”。 “是!” 王妃拉着胡月坐下,轻轻的问道“小月,最近身子好些没,你体寒,我给你带了些百合过来,补补身子。” 胡月点点头:“谢谢娘娘,我身子好多了!” “嗯,好好保重自己!王爷常常对我说,让我常来看看你,你有什么要求,尽管提,把这儿当成自己的家!” “谢谢王爷的垂爱,奴婢一切安好!”胡月嘴唇动了一下,欲言又止! 王妃知道胡月的心思“西北那边一有消息,我立马派人通知你!今天来主要是有件事儿给你说一下,王爷说过段时间我们可能要南下,你好好准备下,到时随我们去南京吧!” “啊?那……” “你放心,林将军回来会知道的,到时他也会去南京找我们的!” “好的,奴婢一切听王爷王妃的安排!” “南京气温比北京高,不像北京这样天寒地冻,或许你到了那边,能让身子尽快的好起来!” 王妃再拉着胡月唠了些家常,就回王府去了。 一切又安静下来了,胡月心里空空的。 想当年,燕王起兵靖难以来,经过将近十年,终于把战火燃烧到南京城。眼看天下变色,江山易主,胡月想,要是他在的话,现在北军先锋应该是他吧。 “夫君……”胡月默默的念叨着…… 天又黑了…… 胡思乱想了一天的胡月,刚刚准备就寝,突然“嗖”的一声,一支袖箭从窗外钉到了桌上,胡月吓了一跳,惊魂甫定,发现箭尾一张纸条。他打开一看,“三更时分,后花园,务必前来!” 胡月满是疑惑,不知是谁约她见面,不过看这口气似很急。胡月心里暗惊,不会是有关他的消息吧。 挨到三更,胡月避开丫鬟和守卫,来到后花园。 见后花园有个黑衣蒙面人站在中央,而周围几个守卫均倒在一旁,胡月大惊,还没来得及出声,感觉全身一麻,顿时昏迷过去。 过了许久,胡月慢慢醒转,发现自己躺在一间石屋的床上,而那个黑衣人背对着她站在屋子中央。 胡月满是惊恐,问道“你是谁,干嘛把我劫持到这儿来!” 黑衣人依然背对着她,“你是胡月?” “是的!” “林文远是你丈夫?” “是的,你怎么知道?你认识他?他在哪儿?”胡月一听夫君的名字,顿时激动得无以复加,连珠式的问了一连串的问题。 “林将军现在有极为要紧的事情需要办,他刚从西北回来,委托我先把你从王府接出来。天下即将大变,你待在王府已经不安全了!林将军已经安排了一个安全的去处,到时他事情一完,会立刻去那里找你的!” “凭什么相信你?”胡月甚是警惕。 黑衣人从怀里掏出一件物什以准确无比的手法扔到胡月手中,胡月接过这件物什一看,顿时如五雷轰顶,呆若木鸡。这是一个装着平安符的荷包,是她新婚之夜的时候送给夫君的,她希望这个荷包能保佑自己的夫君能从战场平安归来,上面的每一针每一线均倾注了自己的心血,这么多年了,它终于又出现了,虽然磨损得很厉害,还有丝丝血迹,它似乎述说着这么多年夫君的百战沙场,但毫无疑问的是胡月给自己夫君的平安符。 胡月看着平安符,失声痛哭“他在哪儿,为什么这么多年没有回来找我,也未捎信回来,他不知道我对他的牵挂么?” “林夫人不必难过,这几年,林将军发生了很多事情,但还算平安!这次林将军本想亲自来接你,但是有件关乎天下命运的事情只有他能做,所以他委托我送你去一个安全的地方,天山派。!”黑衣人耐心的劝说胡月。 胡月心如乱麻,已经没有什么主意了,不过可以肯定的,这个黑衣人和她的夫君肯定有很大的关系。他打定了主意,不管天南海北,她都要去找她夫君。 黑衣人又递了一块金牌给胡月,上面雕有一只展翅欲飞的鲲鹏。“这块金牌你收好,日后遇着什么困难或许用得着,我一会儿送你出去,你先回王府收拾东西,目前燕王已经兵临南京城,破城指日可待,北京城王府已经准备南下。在接你出来以后,我们派人在北京城骚扰了一番,现在北京守军自顾不暇,所以你的寓所已经没有守卫,你可以进出自由了!” 胡月甚是迷惑“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和燕王做对,你们不知道燕王的厉害么?” 黑衣人听罢,冷笑了几声“燕王,乱臣贼子,他还配不上与我们作对。” “那你们……” 黑衣人摆了摆手“日后你会明白的!我现在派人送你回王府,我已经委托震远镖局一路护送你,一会儿震远镖局的余鱼平总镖头会去找你。” 胡月刚想再问什么,全身一麻,又晕了过去。 第二章 远赴天山 等她醒来的时候,发现已经在自己的房间绣床上,一张可爱的小脸在她眼前晃来晃去,充满稚气,眼睛大大的,好像对什么都很好奇。 这个小女孩见胡月醒了,高兴地拍起手来“月姐姐你终于醒了,我是琳儿!” 胡月惊讶的问道“你是谁?为什么在这儿?我的丫鬟呢?” “姐姐你还不知道呢,昨晚有一支乱军偷袭了北京城,到处杀人放火,都快打到了王府,好不容易今早才被守军赶跑,你的丫鬟守卫害怕,全跑光啦!” “那你又是谁?……”。 “姐姐不要怕,我叫琳儿,以后由我保护你!”这个叫琳儿的小女孩牵胡月的手来回晃荡,不过这句话在一个小孩口中说出,的确有点啼笑皆非。 “哦,小妹妹,你是谁啊,为什么要保护我?”胡月道。 “我不是小妹妹!我是大人了”琳儿生气地甩掉胡月的手,坐在一旁生闷气。 胡月算是明白了,这个丫头是个小孩子脾气,肯定是哪家被宠坏的千金,只能哄着她。 “你不是小妹妹,你是个大姐姐,好不好?现在可以告诉我你是谁了吧?” “我叫琳儿,我爹是余鱼平,我爹说我们会去好远好远的地方,他让我过来跟姐姐做伴。” “可是,我并不认识你爹爹呀。”胡月心里十分纳闷。 “我爹爹是震远镖局的总镖头,今天早上我起床之后我爹爹给我说,我们要出一趟远门,还问我有个大姐姐跟我们一块去,问我愿不愿意跟着去作伴。我当然愿意啦,我好久都没出去玩啦。今早我们过来的时候,我爹爹让我进来看你起床没,我看姐姐还在睡觉,就没叫你起来。姐姐,你长得真好看,尤其是睡着的时候,本来我还想多看一会儿,没想到你一下子就醒了。”胡月连珠炮的说了一大堆话,弄得胡月既好气又好笑。 余琳像想起了什么,接着又说:“我爹爹让我告诉你,他是受昨天晚上那个黑衣人委托,让我们保护你去一个叫什么天山的地方。” 胡月这才明白,原来这一切都是昨晚那个黑衣人的安排,看来这一切定是我那夫君的安排,胡月这样想,一想到很快就可以见到自己朝思暮想得夫君,胡月脸上顿时有了幸福的表情,她看了看余琳,说道:“琳儿,你先出去告诉你爹爹,我收拾一下,马上出来,好么?” 余琳点点头,“好的姐姐,我们的人都在院子里等着你呢,我在院子里等你哦!”说完,余琳蹦蹦跳跳的出去了。 胡月叹息了一声,摇摇头。在屋里拣了几件贴身的衣服和一些细软,打好包袱,准备出门的时候,回头看了一下这间屋子,这是她和林将军的洞房,这么多年,胡月基本足不出户,很少走出这件屋子,出去也有有守卫跟着,除了王妃时不时的来看看,基本没有接触其他人,他的丫鬟守卫都是按时更换。习惯了这个孤独的环境,突然要她离开这个地方去一个未知的地方,还是有点恋恋不舍。胡月心里犹豫着要不要给王妃捎个信,不过昨晚一场乱军,兵荒马乱的,而且昨晚黑衣人嘱咐千万不能让王府知道她要远赴天山的消息,看得出来,夫君与燕王之间空间已经有了嫌隙,至于为何,胡月却是毫不知道。她心想,或许到时见到夫君,夫君会告诉我的。 胡月摇了摇头,关上房门来到院子。 院子里已经有二三十个壮汉在那等候,琳儿站在一棵梅花树下,正把鼻子往上凑呢,憨态可掬,看来这个余琳甚少出门,以致于见到什么东西都觉得较为稀奇,玩心甚重。刚才在屋里胡月并未仔细打量余琳,此时见着,不觉好一个玲珑剔透的姑娘,穿着一身对襟羽纱青衣裳,梳着一头双垂髻,髻上系着紫色花巾,两颗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镶嵌在鹅蛋型脸上,甚是明亮清澈,脚上穿着一双云丝绣鞋,娇俏可爱,别看才十一二岁的年纪,可是一个十足的美人胚子。 见胡月出来了,立刻跑过来扯下胡月身上的包袱,往旁边一壮汉手上一赛“送到车上去。”这边琳儿拉着胡月的手,说:“姐姐你跟我来。” 余琳拉着胡月来到大门口,门口有一辆马车。余琳向马夫道:“爹爹,这就是胡小姐。” 这个马夫就是震远镖局的总镖头余鱼平,大约五十上下年纪,身形微胖,精神抖擞,前额凸出,两眼炯炯有神,一看就是练家子。 余鱼平上前对胡月行个礼,道:“胡小姐,老朽受人所托,送你去天山派,路途遥远,还望小姐不辞辛苦。为防安全,我让大部队先我我们前行,我们随后,也好让前面的人给我们探探路,这一路我们三人同行。我让小女琳儿和你作伴,有什么要求你尽管提。” 胡月唱了一个喏,道:“全听前辈吩咐!” 余琳催着胡月赶紧上车,回头对余鱼平道:“爹爹,我们赶紧走吧!” 余琳上车后,余鱼平就驾车上路了。 余琳对胡月道:“月姐姐,爹爹叫我一路跟你作伴,我从小没有出过北京城,早就想出去走走了,外面的世界多精彩啊!” 胡月满腹心事,一丝愁容隐约于眉间。她撩开窗帘,只见道路两旁商铺紧闭,路上人烟稀少,一片狼藉。看来黑衣人说得没错,昨晚北京城确实经过了一场战乱。 余琳见胡月愁眉紧锁,满是不开心,就拉着她唧唧咋咋说个不停,余琳从小在北京长大,哪儿有好玩的,好吃的都了如指掌,或者和小伙伴的拌嘴以及一些小女孩的心事都给胡月讲。胡月起初礼貌起见,随声附和几声,到后来觉得这个小女孩蛮可爱,有时也讲讲她童年的故事,回想过去的时光,倒像年轻几岁,也稍解她的心结。 话休烦说,胡月一行三人不几日,行至河北保定府。由于连年战乱,当地民生凋弊,百业废弃,匪盗横行,近年战火延绵至南方,稍见繁荣景象。 第三章 客栈惊魂 余鱼平眼见天色已晚,决定在驿道旁一家名为“来福客栈”的客栈住下。这家客栈地处南来北往之交通要冲,来往人员较多,较为热闹。 余鱼平找了一个屋角的桌子坐定,对胡月道:“胡小姐,我们今晚先住这,明天启程前往大同府。” 胡月点点头。 这时,从门外进来五人,均携带兵器,显是江湖中人,他们坐在屋子中间的一张桌上。领头的人身材奇胖,头发稀少,目光较为凶狠,感觉像跟谁都苦大仇深一样。 他们刚坐定,其中一个人对领头的道:“老大,这次大同府‘铁臂神拳’周老爷子广发英雄帖,邀请天下英雄赴会参加龙帮新任帮主即任大典,天下英雄都会到会,这次我们来到中原,一定可以大展拳脚。” 余琳问道:“爹爹,‘长白五雄’是什么啊?” “他们是长白山一霸,在东北小有名气。老大叫张奎,外号‘混天龙’,后面依据排行分别是张光、张明、张磊、张落,他们父母希望他们做事光明磊落,可是这帮人在那一带不干什么好事,专门打砸抢烧,欺行霸市,但又欺软怕硬,人送外号‘长白五熊’,这帮家伙居然恬不知耻的改为‘长白五雄’。”余鱼平江湖经验丰富,一下子就道破其来历。 “那龙帮是干什么的?” “龙帮是近百年兴起的一个江湖大帮,帮中人才济济,隐然有超过过丐帮成为天下第一大帮的趋势。他们之前主要活动于山西至陕西一带,现在势力遍布大明各地,甚至连南洋也有他们的分舵。行侠仗义,扶危济困,名声很好!周老爷子原名周英博,是龙帮隐退的长老,但他的威望最高,他和已故老帮主童世清同辈,当年他和童世清号称龙帮‘双雄’。所以,这次新帮主继任由他召集,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胡月知道上次的黑衣人肯定是江湖中人,自己的夫君与江湖人肯定有很密切的关系,所以余鱼平说的时候她也特别关注。 “那爹爹我们不是要去大同府吗,那我们也去参会好不好?” “我们的任务是送你胡月姐姐去天山,如何去得。” “爹爹也很厉害啊,我们一起去看看好不好,说不定还能露两手。” “爹爹虽然是少林外家弟子,但我这点本事就是对付一下普通的匪盗,尚不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何况我这么多年走镖靠得是江湖中人给面子,懂吗?”余鱼平口气诚恳,确实谦虚。 “前辈谦虚了,委托你的人武功极高,他相信你,那证明您确有本事!”胡月想从余鱼平口中得知委托他的黑衣人的来历。 “胡小姐,真不是我谦虚,我只是冲着镖银去的,委托人我没见过,只派人传了一个口信,说是让我送你去天山,五千两酬金,一路上不用担心江湖高手对我们下手,一般匪类他相信我应付得了!” “哦”胡月满心失望。 余鱼平三人正聊着,突然一醉汉从门外跌跌撞撞的进来,一头摔在‘长白五熊’的桌上,将他们的酒桌打翻。 张奎脸上溅满酒水,极其生气,骂道:“王八蛋,你找死。”伸手去拉醉汉,那醉汉如泥鳅一样顺着桌子四仰八叉地倒在地上。这个醉汉浓眉大眼,虽烂醉如泥,亦英气逼人。张奎抬脚就踩,那醉汉伸个懒腰,手掌刚好接着张奎的脚,稍微外送,张奎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此时张奎算是明白了,这个醉汉就是来找茬的。一声怒吼:“兄弟们,操家伙,这家伙是来找茬的。”张家五兄弟纷纷拿起兵器,向地上的醉汉招呼。 眼看情势紧急,那个醉汉在五人的围攻下会被剁为肉酱,胡月哪儿见过这种阵势,不自觉的尖叫了一声“啊”。整个客栈的人被这声尖叫,纷纷把目光投到胡月等三人,当看到胡月那倾国之貌,均心中暗自惊奇,世间有如此绝色女子。 张家五兄弟见到胡月,都被她的绝色惊呆了。胡月被众人看得不好意思,脸色顿时通红,更显娇艳。张家五兄弟窝在东北那个荒凉的地方哪儿见过这种绝色。 这五兄弟中,老三张明最是色胆包天,在东北嚣张惯了,见着漂亮女子就强抢也是常事。来了中原也是死性不改,沿途已经作案多起,这时见着胡月,色心顿起,撇了醉汉,凑到胡月这边。 张明笑嘻嘻的说道:“好美的妹子?”准备伸手做出轻薄之举,余鱼平刚准备出手,一声凄厉的惨叫,惊得众人毛骨悚然,只见张明右臂血如柱涌,疼得在地上翻滚。所有人面面相觑,张奎扯开张明抓着右臂的左手,发现张明右臂上有九个花生米大的孔,不知是何武器所伤。张奎见状,对张明说:“兄弟,对不住了!”抽出自己的大环刀,手起刀落,切掉了张明的右臂。胡月见此恐怖场面,顿时晕过去。 张明经受不住剧痛,昏死过去,其余四兄弟见状,赶紧七手八脚的扯下张明的衣服,将其右臂包住止血。几兄弟刚准备抬走张明去找医师时,突然发现地上血书几个大字“敢对此女不敬者,此下场!”张奎四兄弟顿时软倒在地,客栈其他人也被这恐怖的一幕惊吓得手足无措,醉汉依旧睡在地上,并咂了咂嘴,更烘托得现场气氛的恐怖与诡异。 谁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在众目睽睽之下完成伤人、写字这一系列动作。此人武功之高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余琳眼睛睁得大大,她被吓蒙了,“哇”的一声哭了起来,这哭声让众人更揪心与恐惧。众人都把目光投向了晕过去的胡月,这是个怎么样的女子,为何有这等厉害的人为他打抱不平?而余鱼平眼里充满了比众人更深的恐惧。他喃喃自语道:“三十年了,又出现了,难道……”。他疑惑着,把目光也转移到胡月身上,这是个什么样的女子,怎么能惊动他? 胡月慢慢的醒转,客栈中的客人慢慢的离去,那个醉汉依然沉睡,那一滩留在地上的血迹,诡异的平静,压得让人窒息。 余鱼平对胡月更恭敬了:“胡小姐,我们是离开这还是?” 胡月稍稍平息自己的恐惧,道:“走吧,我是一刻也不想呆在这!” 余鱼平三人离开“来福客栈”,继续赶路。 第四章 一剑九星 三人各自怀着心事,沿着驿道往大同府赶路,直到天黑路难行时,他们在路边歇脚。由于此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只好于野外露宿,余鱼平升起一堆篝火,三人围着篝火,亦不说话,惊魂甫定,胡月和余琳都还没有从刚才的可怖场景中回过神来。 余鱼平默默的念了一句,“一剑九星”。 余琳小孩心性,一会儿就将自己恐惧忘得干干净净,问余鱼平到:“爹爹,什么是‘一剑九星’。” 胡月也吓得花容失色,但也慢慢缓过来,听余琳这么一问,也想知道原委。 余鱼平叹了一口气,道:“这件事已经过去三十多年了,爹爹实在不愿提起,因为这事当年爹也有份参与。” “跟爹爹有关系?”余琳十分惊奇。 “‘一剑九星’是雪山派的剑法,但雪山派在三十多年前被中原武林联合绞杀,那次大战爹也参与了。” “雪山派?是个什么样的门派啊。”余琳问道。 “雪山派存在的时间极短,兴起于川西的玉龙雪山,只有两代掌门,第一代掌门李凤瑛,他的剑法来源至今无人知道,但天赋极高,创立了‘雪山剑法’,并开宗授徒。而‘一剑九星’就是雪山派的剑法中的一招,中招的人一般有九个透心的伤口。这路剑法全走阴柔路子,出手极快,但异常狠辣,下手从不留情,。第二代掌门实际上是李凤瑛的夫君,名叫段天成,此人是个杀人魔王,中原武林各大门派对其稍有不敬,就算远在千里,亦击杀之。与武林各派格格不入,积怨极深。由于雪山派出手毒辣,武林正派视为魔教。少林圆真大师,武当天心道长,九华山汪辜鸿掌门,这几人可是武林中成名已久的高手,雄霸一方,却不是他们的对手,纷纷惨死于‘一剑九星’下。” “雪山派那么厉害啊,那他为什么要杀这些人呢?” “其实这到现在也没弄清楚原因,包括两代掌门的来历也是毫不知情,但是中原武林意识到了前所未有的危险,感觉雪山派是冲整个武林来的。一向不问世事的少林、武当也坐不住了。当时的武林,没有哪一门派能独立对抗雪山派,而武林第一高手就是天山派的掌门人苏万林。为了挽救武林,由少林、武当力推,天山派掌门苏万林牵头,召集天下各路英豪,攻入雪山派总舵。此战将雪山派门人尽数歼灭,段天成力战天山、少林、武当三大掌门,结果段天成战死,苏万林重伤,两年后去世,少林和武当掌门元气大伤,其他各门派弟子和江湖豪杰更是死伤无数。” “爹爹呢?” “那个时候我还是个年轻人,在进剿雪山总舵的时候,看到那惨烈的场面,人命如草芥,全身发软,混在死人堆里,才死里逃生,拣了一条性命。所以,几十年来,一直专注于经营镖局,从不参与江湖,有江湖背景的镖一概不接,仅接平常百姓商贾的镖。这次护送胡小姐是因为一是酬金丰厚,二是来人交给我一样东西,故人之情难以推却,让我不得不接,也算铤而走险啊!” 琳儿问道:“爹爹,是什么东西呀,让你一定要接这趟镖呢?” 胡月听得毛骨悚然,从小身处深闺,从不知江湖如此险恶。但是又很困惑,为何这样的江湖人物会保护我呢? 余鱼平并未直接回答琳儿的疑问,只是问胡月:“胡小姐,不是我多嘴,我瞧你并不是江湖人,为何雪山派会为你出头?”。琳儿见爹爹不回答他,只是撅了撅嘴,并未插话。 “我并不知道为什么,难道跟我的夫君有关系吗?” “你夫君是?” “林文远。” “哦,他我早有耳闻,是燕王手下第一战将,在与蒙古人作战中是百战百胜,蒙古人对他既怕且敬。老百姓非常崇敬他,因为他和他的军队,让老百姓免受战争之苦。但是他是朝廷的将军,应该和江湖没多大的关系啊。”余鱼平也着实感到困惑。 余琳在一旁听着,倒不觉得害怕,只是觉得很好玩:“爹爹,原来你有这么多得故事,怎么从来没有听你说过?” “丫头,这种事情,只要是经历过的,都不愿再提起。”余鱼平和蔼的对女儿道:“这么多年,爹爹不教你武功,也不让你出去,就是知道江湖实在太过险恶,往往弄得你身不由己啊。不知道这次接得这趟镖是否合适,说不定会搭上这条老命。” 说道这,余鱼平想起了什么,起身给胡月行了个礼。胡月见状,忙道了个万福:“前辈万万不可如此,我给您添了不少麻烦。” “老朽有个不情之情,不知胡小姐能否答应?” “前辈无需客气,您请讲!”胡月谦恭的回答道。 “老朽这把老骨头不要紧,三十年前死过一回,也无所谓了。但是小女琳儿还小,我也是老来得女,这个女儿我看得甚紧要。我不知道小姐是何来历,但是我知道的是你肯定是有极大的背景,只求小姐收下小女做个贴身丫鬟,托庇于小姐,肯定能保住性命!” “这不大合适吧……,琳儿是您的千金,万金之躯,我怎么能将她当丫鬟看待。”胡月稍一停顿,想了想,又接着说道:“其实一路走来我非常感谢前辈对我的精心照顾,而且我们也算共过患难,我内心其实非常喜欢琳儿,您要是不介意,我愿意和琳儿义结金兰,不知前辈您是否愿意?” 余鱼平直摆手:“这可使不得,您是林将军的夫人,身份何等尊崇,我等皆出身于草莽之中,何敢高攀?” 余琳小孩心性,听得胡月如此说,只觉十分有趣,也想和胡月结拜。就对他爹爹撒娇道:“爹爹,我的好爹爹,你就让我和月姐姐结拜了吧!” 余鱼平对女儿十分宠爱,看胡月的神情不像作假,就微笑着点头答应了。 余琳见爹爹答应了,高兴得手舞足蹈,拉着胡月非要撮土为香,像模像样的行礼。看得余鱼平也忍俊不禁。 见胡月与余琳已然结拜,余鱼平稍感宽心。余鱼平心里有种预感,江湖有一场暴风雨即将到来,今天在客栈发生的一切让他心里明白,虽然胡月自己不知道自己的来历,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身世绝不简单,有一股极其庞大的势力维护着他,自己的女儿和她结拜,也算是给自女儿在江湖中找到一个靠山。 夜也深极,余琳小鸟依人般靠着胡月沉沉睡去,而胡月也慢慢的睡着了。余鱼平看着这对姐妹,心里虽对前路有些担心,但总觉得会平安到达天山,想着这,余鱼平嘴角露出淡淡的笑容,也慢慢的睡着了。 待得天亮,胡月三人简单的吃了点干粮就往大同府赶。一路相安无事,沿途倒遇到不少江湖中人,绝大部分是参加龙帮帮主观礼大会的。对于江湖中人来说,常年过着在刀口上添血的日子,多多少少会有些为难之事,有时甚至会涉及性命。而如日中天的龙帮,实力雄厚,如果能与其结交,对于自己是莫大的帮助。因此,虽然龙帮仅给江湖中各大门派及各路较为出名的英雄豪杰发出请帖,但很多籍籍无名的江湖人甚至被正道不容的邪派人士也赶往大同府赴会。 余琳一路打打闹闹,觉得什么都很新奇,小孩心性太重,有时像个大人行事,有时又像个小孩撒泼撒娇,弄得余鱼平与胡月啼笑皆非。余鱼平派出前行打探消息的属下沿途打点得甚是周到,每到一处皆甚为妥当。 第五章 白马公子 话休烦说,且说胡月一行行路半月有余,总算到得大同府,他们在大同府找了一家客栈住下来。 大同府是历代名镇,盛唐时期,曾为从长安通外西北的必经之地。大明时期,大同属于山西承宣布政使司,为九边重镇之一,亦是商旅往来贸易之所。由于龙帮在此势力庞大,蒙古铁骑对于龙帮高手存有畏惧之心,好几员战将在进攻大同府时均被暗杀,虽明知是龙帮所为,但也无可奈何,因此大同府虽地处大明与蒙古常交兵的边境地带,但依旧非常繁华。 到得大同府,余琳对大同府的异域风物极感兴趣,拉着胡月到处瞎逛,由于离龙帮观礼大会只有几天,余鱼平也想趁此机会结交龙帮,毕竟常年走镖,能与龙帮有交情那是有百益而无一害的。因此到得大同府,余鱼平就与胡月他们分开行事,一来是一个大男人老是跟着她们,有些女儿之事,甚是不便;二来自客栈那件事后,余鱼平知道有人暗中保护胡月,而且这是龙帮的地盘,估计不会有谁撒野对胡月她们不利,因此也就放心的让她们在大同游玩,也可稍解胡月紧缩的眉结。 这日正逢场会,集市热闹非凡,胡月与余琳正闲逛,突然人群一阵骚乱,人群向两边散开,胡月拉着余琳随人流分开两边,慌乱之中,胡月跌倒,余琳忙不迭地去扶,不远处一匹白马正沿着街道狂奔而来。这匹白马形体熊健,毛色匀称,四蹄翻飞,一看就是一匹上乘宝马。这匹宝马一路狂奔而来,路人纷纷闪避,有几人避让不急,为狂马所伤。其后一公子,迅若流星,正追赶白马。 这人时而落地,时而腾跃空中,身手十分矫健。眼见要追上白马,奋力一纵,抓住马尾,借力一提,如大鹏般飞起,轻松地落在马背上。白马来回晃动,几次要将那公子摔下,那人借力使力,身法轻盈,在马背上随势而为,牢牢地贴在马背上,眼见白马乱窜,胡月正跌倒在地,将为白马所伤,情势危急中,那公子双手抓住马缰绳,用力提起,白马长啸一声,白马顿时腾空,从胡月上方跳跃而过。那公子再加劲提绳,白马在原地站立不动。 那公子翻身下马,拍拍马头,白马温顺的摩擦公子的手,神情十分亲昵。公子回头走到胡月与余琳身边,伸手准备去扶胡月,余琳将呵斥道:“男女授受不亲!”公子看了一眼余琳,又看了一眼胡月,神情十分尴尬。 距离如此之近,才发现这个公子非常英俊,体格健硕,眉眼间英气勃发,实是人中之龙凤,虽年少但举手投足间沉稳干练,隐然有王者之气。余琳看得呆了,倒有些不好意思刚才对这公子的呵斥。 余琳将胡月扶起,拍拍她身上的灰尘。 公子对胡月拱手行礼:“刚才我的坐骑受惊,险些伤了小姐,小生给你赔罪了!” 刚才的情景着实把胡月吓了一跳,脸色苍白。但这弱不禁风的美,让人看了顿生怜爱。那公子似乎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子,竟不顾及礼仪及女孩子的心事,直直得看得呆了。 而胡月也感觉到了公子的目光,羞涩的低下了头。余琳见状,顿觉恼怒:“喂,你看什么呢?”语气显得十分严厉。 那公子回过神来,深知自己刚才失态。连忙作揖道歉:“小姐倾国之帽,小生平生未见,不觉惊呆,还望小姐恕罪!” 听得这位公子这样说,胡月更不好意思,脸羞得通红,虽是有夫之妇,亦显少女娇羞之态。 余琳见公子英俊,说话间又夸月姐姐的美貌,心里倒是与他亲近了一番。但又觉公子别有企图,说道:“我们护送月姐姐去天山找他夫君,你可不要胡思乱想啊!” “啊?”公子十分吃惊:“没想到姐姐已婚,还有如此少女情态,如出水芙蓉,冰清玉洁!你夫君定是人中龙凤,否则也不会入你法眼!” 余琳马上拍手说道:“哈哈,算你有见识,我们月姐姐的夫君可是人中龙凤,万里挑一的美男子,你可不能打我月姐姐的主意,不然我饶不了你。” 胡月一听这话,被余琳臊的脸通红,伸手便向余琳打去:“你再胡说,看我不撕烂你这张臭嘴。” 琳儿十分调皮,也不分大小场合,也不管胡月是否有夫君,完全是胡搅蛮缠一通。边躲边笑道:“月姐姐被我说破了心思,要打人咧!”说完就跑开。 胡月向那位白马公子行了个礼:“我这妹子天性顽皮,喜欢胡说八道,还望公子不要计较为好。” 那公子赶忙拱手还礼:“小姐不必客气,是我有错在先,差点伤了小姐。该我向你赔罪才是。不知小姐芳名?可否让我一尽地主之谊?” 胡月见余琳跑远了,向公子告别:“我叫胡月,赔罪就不必了,告辞!”说完就赶紧去追余琳。 望着胡月和余琳离去的背影,那公子“哎”的一声叹息。 胡月和余琳回到客栈,发现客栈外面多了很多守卫,余鱼平在门口等着她们。 余琳问道:“爹爹,怎么这么多人,是干嘛的啊?” “这些人是龙帮派来的,说是过来保护我们,只要有他们在,大同府没人会来骚扰我们!”余鱼平望了胡月一眼,对她的背景更感迷惑,举手投足间对胡月也更为尊敬。 这时,这群守卫的领头人过来对胡月行了一礼:“胡小姐,我们受周长老之命,前来听候小姐差遣,小姐有什么吩咐我们一定照办?后日本帮新任帮主继任大典,帮主特邀请胡小姐赏光,将不甚感激!” 胡月被这事弄得一头雾水,自己从未在江湖行走,更谈不上有什么交情,怎么会给这么大的面子。难道是夫君沿途安排的?想到这,胡月满心欢喜,也迫切希望能早点到达天山,见到自己的夫君。 胡月盈盈一礼,道:“感谢贵帮美意,到时妾身一定亲临祝贺。” 第六章 继任大典 话搁一边,且说龙帮新帮主继任大典,天下英雄均云集于大同府。龙帮帮众全体出动,接待四方来客。龙帮总舵位于大同城北,在大同府北城一带所有客栈酒家均被龙帮承包下来接纳天下各路英豪。 中原武林大派少林、武当、九华、峨眉等门派派人前来赴会。而江湖三教九流无所不有,除了一些德高望重,武功高强的一流高手有龙帮各堂长老亲自接待,而一些散人则派普通帮众引领至客栈就随他们自己。这些人对龙帮傲慢的态度虽有不满,但也不敢过于嚣张。 且说到了龙帮新帮主继任大典那天,龙帮帮众接引胡月、余鱼平等人前往龙帮总舵观礼。大典在龙帮总舵聚义厅门前中心广场举行,由于胡月不是江湖中人,而余鱼平在江湖中名气不大,且是少林俗家弟子,并未在大堂设座,而是在观礼台上为他们准备了中间视野较为开阔的位置,同时配备了十几名龙帮弟子保护胡月,虽然胡月一行并未于大堂就坐,但从安排上来看,显然龙帮对其十分重视。胡月等人坐定,发现周围的位置早已坐满了前来观礼的江湖中人,各色人等,鱼龙混杂,人声嘈杂,热闹非凡,聚义厅门前有两列相对而排列的木椅,这是为少林等江湖名门大派所设。此时离大典开始还有半个时辰,但江湖各派的人士均已到场。坐在上首乃少林寺达摩堂长老玄寂大师,玄寂乃少林寺方丈师弟,在寺中辈分极高,他能亲临赴会,看来龙帮确实面子不小。 此次龙帮帮主继任大典由龙帮长老周英博召集,眼看时辰将至,他走上台前,运用浑厚的内力将声音送达广场的每一个角落:“各位江湖朋友,观礼大典马上开始,请大家安静,谢谢你们的配合!”。周英博外号“铁臂神拳”,一身外家功夫锤炼得炉火存青,全身横练得如铜似铁,就算比起少林绝技“金钟罩”的功夫也不遑多让。此时各路英雄听到周老英雄的声音,顿时嘈杂的广场安静了下来,心中对周英博的内功修为十分敬佩。 周英博见广场安静了下来,又清了清嗓子,接着说道:“敝帮承蒙江湖各位朋友抬爱,自建帮以来,诸事顺达!自上任帮主童帮主去世,帮主之位已空缺三年。按童帮主遗愿,本帮帮主之位由他关门弟子秦晓枫接任”说完同时手指往厅堂一穿白衣公子一指,众人说着周英博所指方向一看,不由大吃一惊,怎么是这么年轻的公子! 这秦晓枫一身白衣,看年纪不过二十一二岁,面庞清秀,完全是一副白面小生模样,简直就是乳臭未干啊,这龙帮无人,竟让这么一个小子当帮主,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在场的江湖中人无不面面相觑,就在安坐在首位的玄寂方丈也微微动容。再看龙帮弟子也个个面面相觑。而胡月和余琳两人更是惊讶不已,因为这个公子正是那天纵马伤人的白衣公子。 其实,自龙帮童老帮主去世以后,虽然周英博处于退隐状态,但帮中大事的决定一直由周英博主持,由于龙帮组织十分严密,平时各堂各司其职,且龙帮自童老帮主去世以后,一直在江湖上没有大的动作,帮中也没有发生混乱,皆是由周英博主持,实际已代行帮主之权。帮内外之人都一致认为周英博没有接任帮主,一是因为自己年岁太大,毕竟和童世清同辈,为了龙帮的长远发展,会在帮中选出一年富力强的弟子执掌帮务。二则其实龙帮自龙帮“双雄”后并无不世出人才,导致龙帮这几年帮主之位一直悬而未决。而龙帮弟子恐怕是更为清楚,这几年围绕帮主之位的争夺从未间断,这其中恐怕以烈山堂堂主和浙江分舵舵主江海潮最为激烈!自周英博以下,龙帮帮中名望最高就是这两位。本次龙帮召集帮主继任大典并未透露丝毫有关帮主的消息,虽然龙帮在江湖中名望虽高,但龙帮行事缜密,帮外之人对其帮中之事知之甚少,但大家猜想接任帮主之人应该是不出堂主舵主范围之外,只是谁也没想到会是这样的一位公子。帮中之人更是惊骇得无以复加,他们很难想象,一个二十一二岁的小子做他们的帮主,对周英博的安排更是怀疑不已。 周英博将现场的情形看得一清二楚,也早知有这样的反应,但他是否并不担心,他用他那浑厚的嗓音说道:“请诸位少安毋躁,我能理解大家的疑问!其实当初童帮主收秦晓枫做关门弟子,并指示百年之后要将帮主之位交给他,我心中的惊讶绝不亚于各位!秦晓枫拜师的时候尚年幼,当时只有我在场见证,他的来历我并不知情,童老帮主只是说受故人所托!其实我当初对童老帮主的决定也非常怀疑,但我遵从帮主的决定。帮中知道晓枫的人并不多,但晓枫的成长是我我亲眼所见,他聪慧过人,继承了童老帮主的全部绝艺,恐怕帮中弟子无出其右者!由于晓枫身份特殊,入帮之时处于四危之地,并未将他的身份公开,是以帮中之人不知情并不奇怪。老帮主去世之时,晓枫当时太年轻,且要为老帮主守孝三年,我并未立即安排他继承帮主之位!但如今天下大变,边防重兵被燕王调往南方,北方鞑靼随时有南侵的可能,时不我待,本帮帮主之位不能空缺,因此请天下英雄一起见证本帮第四代帮主秦晓枫接任帮主!”虽然周英博威望极高,但这番说辞并未让在场的人尤其是龙帮的人信服。 这时从人群中传来一个声音:“不是我们不相信周老英雄,这龙帮帮主一职委时重要,于武林关系重大,不管是帮内外何人均对这公子一无所知,仅凭你一面之辞太难让人相信了吧!”话音刚落,广场上便议论纷纷,均觉有理。再看秦晓枫,俊朗的脸上并无半点波澜,倒显示出与他年龄不相符的成熟。周英博见秦晓枫无法服众,就又说到:“这样吧,为了证明我刚才所言非虚,就请大家推荐一熟悉童帮主的武功招数的英雄来与晓枫过招,便知端详!” 第七章 同门相争 话音刚落,人群中一人应声而道:“我来吧!”众人一看,正是童世清大弟子程远鹏。程远鹏在童世清弟子中入门最早,武功最高,因资质平庸,并无较大建树,但为人谦厚温和,且较为刻苦,在武功修为上倒有了一定的造诣。他自告奋勇,一是十几年来从未听说有这么个师弟,还要接师父的班执掌龙帮,心中多少有点委屈。不过他对周英博十分敬重,想其不会说谎。而这个师弟如果确实是师傅收的关门弟子,由自己出手一试,恐怕比其他任何人出手更有说服力,这也算是帮了师弟。周英博赞赏的看了一眼程远鹏,再看秦晓枫点头表示同意,就没在阻拦。 待得两人下场,秦晓枫向程远鹏拱手一礼:“师兄勿怪,我确实有难言之隐无法与师兄相认!” 程远鹏正色道:“是否同门这定论下得过早,待交手后再说吧!”说完做了个请的姿势。 但见秦晓枫泰然自若,一副悠闲自得的样子,程远鹏不由得好气,心中颇怪秦晓枫故作姿态,似乎摆帮主的架子。他不搭话,起手便是童双清绝技惊涛掌的第一式“无风起浪”向秦晓枫拍过去,这套惊涛掌是童世清成名绝技,以刚猛著称,需要修炼者有浑厚无比的内力修为,才能使这套掌法发挥出威力。从程远鹏起手带动的掌风来看,确实在这套掌法上修为颇高。 只见秦晓枫并未出手接招,使出龙游步轻功提纵术,堪堪的躲过这一击。程远鹏咦了一声,因为他十分清楚,龙游步这套轻功十分灵活,在轻功中属于上乘功法,但与其他轻功不同的是,这套轻功以上乘的内功修为为根基,否则也无法让这套龙游步发挥出如龙游般的霸气,看秦晓枫使这套步法的闲庭信步,显然他的内功修为已经到了一流高手的境界。这对于程远鹏来说确实非常震惊,因为他虽然也会使这套步法,但是绝对达不到如秦晓枫这般游刃有余。正所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由此基本可以肯定,这个师弟不但是师父的嫡传弟子,而且其武功修为肯定在他之上。只是让人奇怪的是,这秦晓枫如此年纪,武功修为怎会到如此匪夷所思的地步。 而广场中武功稍差的人可能还觉得就这一过手还平平无奇,但修为较高的高手却吃惊不小,如此年纪武功修为到如此修为的恐怕自古以来都极为罕见,说这个秦晓枫是不世出的练武奇才怕并不为过。 程远鹏有意试出秦晓枫武功深浅,也对这个了不起的师弟有了好感,有意让他在天下群雄面前大放光彩,手上则一招紧似一招,“波涛汹涌”“排山倒海”等招数尽数使出,满场掌影翻飞,飞沙走石,近旁的人被掌风刮得生疼,不由倒退几步。但见秦晓枫都轻飘飘的用龙游步提纵术化解了,周英博看得连连咂口。 秦晓枫轻喝一声:“师兄,得罪了!”忽得发出一掌,居然是刚才程远鹏使用的第一招惊涛掌当中的“无风起浪”,正当程远鹏轻笑一声不以为然之时,感觉气息为之一滞,不但自己拍出的掌力被逼回,且后续还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正铺天盖地而来,立马使出龙游步向后倒退,但为时已晚,愣生生被掌力逼退一丈之远,胸闷异常,一个踉跄,如巨石压顶,但感觉又一股反向之力将其扶正,使得程远鹏并未跌倒。 只这一招更让程远鹏惊骇不以,这一掌不但逼退自己的掌力,使得自己倒退一丈,更有反向之力,且明显感觉到秦晓枫后续的掌力无穷无尽。“一招?简单的起手式?”程远鹏不禁苦笑:“你这一招“无风起浪”恐怕只有师父他老人家才能达到如此境界,我这数十年的苦学在你眼中并不值一提。看来周长老安排你接任帮主确实是明智之举,我也明白了师父为何在那样的情况下还收了你这个关门弟子。” 秦晓枫见师兄如此情况,马上明白其伤心所指。作为师父的大弟子,数十年勤学苦修,居然不敌自己的一招,恐怕放在谁身上都会让人瞬间崩溃。可是,师兄又怎么会明白我的遭遇和经历,可是自身的身世牵连太巨,不可与人说起,就连周英博长老都未必知道我的来历。无论如何都无法,也不知道怎么去安慰师兄,只能目送他黯然离场。 而刚才这一场较量,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明白,这个秦晓枫虽然只有如此年纪,但他武功的修为恐怕深不可测,而刚才的这一交手,也让所有龙帮人明白,这个公子,确实是他们帮主的不二人选。之前蠢蠢欲动的烈山堂雷万庭和浙江分舵江海潮对望了一眼,也将想一争高下的冲动按捺了下去。程万鹏可是在龙帮这一辈当中武功算是较高的,只因他为人谦厚本分,且无经世致用之才,因此并未在龙帮中担任任何职务,自然也不会问鼎帮主之职。连他都在一招之内败下阵来,雷万庭和江海潮是老江湖,自然深知不是秦晓枫的对手,但他们深谙权谋之道,虽然这位少帮主武功卓越,毕竟年少,经验不足,治理如此大帮,是否有如此的把控力,恐怕要拭目以待了。 当然,至少从现场的情况来看,无论帮内外的何人都少了些质疑的声音,当然也有不少人怀疑,如此年轻的帮主会把龙帮带向何处。 这其中最为惊骇的恐怕要数场中的余琳了,她拉着胡月的手凑到胡月的耳旁:“月姐姐,那天我们在街上骂了他,他不会找我们报仇吧!他武功那么高,又是龙帮的帮主,我的乖乖不得了,要不我们快逃吧!” 胡月不禁又好气又好笑,心想这个琳儿可调皮得紧,但不通人情世故。人家堂堂一帮之主,怎么会和一个小女孩如此计较。不过胡月突然想到那天秦晓枫看她的眼神和说的话,似有爱慕之意,但言行举止过于轻佻。今天一见,这秦晓枫竟是一武林奇才,又是龙帮帮主,恐怕日后前途无量,自己的夫君恐怕与江湖也有莫大的关联,若是能和秦晓枫结交,倒不失一个好主意。但一想起秦晓枫看她的眼神,不禁脸红耳赤,浑身不自在起来。 这么一来,可让琳儿一切都看在眼里,琳儿虽然年幼,但少女情怀也略懂一二,惊道:“月姐姐?你怎么脸红了?不会是………” 胡月羞愧难当,立马打断琳儿:“你别胡说,我这一生一世心里只有夫君,无半点其他,以后万不可胡说!” 余琳伸了伸舌头,不说话了,她见胡月娇滴滴的样子生怕惹哭了她,她可招架不住呢。 第八章 风云突变 胡月和余琳正打闹着,广场上帮主接任仪式已经开始,由周英博宣读了龙帮宗旨、帮规要义,并将帮主令牌授予秦晓枫。随后各堂堂主及各分舵舵主分别拜见了新帮主。龙帮一共分为六堂十八舵,帮众数万人,从今日起就迎来了他们的第四任帮主。 正在这时,场外跑进来一个龙帮执事第子,看样子神色紧张,似有大事发生。 “帮主,我们被包围了?”那名弟子向秦晓枫禀报。 秦晓枫吃惊不小,在场几百名武林人士更是吃惊不小,谁有那么大胆子敢在龙帮总舵撒野。要知道,大同是龙帮总舵,帮众人数众多,且都是武林好手,就连大同守备军也不敢轻易触碰龙帮。 周英博见秦晓枫刚接任帮主就遇上这等龙帮从未遇到过的情况,怕秦晓等应付不来,上前一步,问那名弟子:“消息是否属实,对方是些什么人,来了多少人?” 那名弟子声音发抖,颤声道:“弟子亲眼所见,是官府的兵,密密麻麻的不知来了多少人,将我们总舵围得水泄不通。” 话音刚落,从正门冲进一队兵马,有数百人之多,弯弓搭箭,对准场中数百名英雄。队伍中首先闪出一将,正是大同守备朱可法,其后又闪出几员战将,朱可法恭恭敬敬的让到一边,看来那几人来头不小。再瞧广场周围的墙头屋顶皆布满了官兵,有的还拿着火铳,看来这次他们誓要将场中英雄一网打尽。 周英博心中十分纳闷,百年来,龙帮和官府相安无事,一是龙帮有一帮中要义就是协助地方守城,保家卫国,二是龙帮高手如云,论排兵布阵,两军对垒,武林高手确实不如部队,但论单打独斗,地方官军根本不是对手。而今天竟然突然发难,实在是匪夷所思。 周英博见朱可法带兵围攻龙帮总舵,不禁脸色一沉,沉声问道:“朱将军,数十年来我们向来井水不犯河水,你今天这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捉拿反贼。”朱可法冷笑一声。 周英博听罢哈哈大笑:“笑话,在场的都是行侠仗义的英雄好汉,保的是大明江山,何来反贼!朱将军,可不要信可开河!” “信口开河?你听好了,奉旨:兹有反贼方孝孺,辜负皇恩,诛灭十族!”朱可法此言一出,全场数百名英雄无不惊讶,周英博更是惊得张开了嘴。方孝孺乃帝师,大明第一忠臣,天下读书人的楷模,忠君报国,其门生故吏遍布天下,皆是正直有义之士,怎么可能是反贼。诛灭十族,更是亘古未有之事。荒唐至极。 周英博气得直跺脚,指着朱可法骂道:“你他娘的放屁,方孝孺是帝师,我大明朝第一忠臣,自古以来,哪儿有学生诛杀自己的老师,还十族,亏你们想得出来。” 如此荒唐之事把周老英雄气得爆了粗口,要知道,他虽然身在江湖,但与方孝孺常有文书往来。周英博敬重方孝孺当代大儒,往来甚密,方孝孺门生故吏遍天下,不光在文人中影响巨大,他的铁骨铮铮,为国为民的胸怀更是得到武林中英雄豪杰的敬佩。在场的数百名英雄骤闻此事,也是犹如晴天霹雳,五雷轰顶。 朱可法被周英博骂得没有了底气。随朱可法来的几名将领相互看了一眼,其中为首的上前叱道:“执迷不悟的反贼,我告诉你,让你死得明白。方孝孺是皇帝身边的奸臣,教唆皇上削藩行骨肉相残之事,燕王陛下为了大明江山靖难勤王,可笑那奸臣在燕王面前拒不认罪,还口出狂言,你说不是反贼是什么。” 至此群雄方才明白,原来是燕王下的令,那么皇上自然也就……。周英博听完此事,也明白了,南京城,破了。 在场的群雄,有叹息的,有无动于衷的。恐怕最为平静倒要算胡月和余琳,胡月在燕王府多年,对这样的事儿习以为常,而琳儿还小,自然对这样的事儿毫不关心。可是对江湖中人来说,恐怕这是一个信号,燕王,要在江湖中镇压反抗他的势力了。 周英博叹息了一声,看来这所谓的诛十族的第十族,就是方孝孺的师友,以朝廷的本事,查出我与方孝孺的交情并不是难事。 周英博说道:“将军,我与方孝孺的来往完全是私交,与龙帮豪无关联,与在场的诸位武林人士更是并无半点瓜葛,我跟你们走就是,就请不要为难他们。” 那领头的将领哈哈大笑:“老头子,你想得太简单了吧?你们江湖中人自古以来就以武犯禁,游离于规则之外,不把官府放在眼里,践踏王法。这里的人统统都要带回去筛查。” 这就是不讲理了,在场的武林人士本就对朝廷捉拿方孝孺十分不满,在今天还要牵及旁人,简直是好不要脸。看来,这些朝廷的官员对于江湖侠客十分不满,想趁机报复一把。 周英博朗声说道:“这位将军,你今天是冲我和龙帮而来,场中的其他人只为观礼而来,与这件事毫无关联。如果你一意孤行,就不怕所有的人都动起手来吗,别忘了,场中的都是武林好手,就凭你手下的兵,恐怕未必能挡住吧。” “这你就不用担心了,我既然敢来,就已经做好了准备”,那将军顿了顿又说:“谅你们今天插翅也难飞,为了让你们死得心服口服,给你们次机会。你们选出三人与我们这三人公平对决,三局两胜,你们赢了,我们撤兵,输了,你们束手就擒。如何?” 周英博和秦晓枫交换了一下眼神,再看了看场中玄寂大师,见他微微颔首,也就明白了。此时在场的武林好手,龙帮中武功最高的两位应该是秦晓枫和周英博,帮中好手也不少,但从那位将军的口气来看,感觉对方早有准备,为保险起见,周英博请求玄寂大师帮助一起对阵。 周英博豪迈的说道:“江湖中人,说一不二,我们接受你们的挑战。” 说完,从官兵队伍里走出来三人,均是便装,看样子极有可能是看家护院的武师。单看这几位武师年纪约莫四五十岁,但额头青筋凸出,眼睛里精光闪闪,周英博见多识广,从他们出场就看出是绝顶高手。 第九章 卷土重来 周英博想得不错,他们确实来头不小,是武林高手。只因为他们都来自于同一个门派,雪山派。三十年前,雪山派为中原各大派联合绞杀,遭遇灭顶之灾,掌门段天成战死,门徒死伤殆尽。仅存的少数门人散落江湖,后宁王朱权镇守边关,将散落的雪山门人豢养起来,成为他的死士。三十年前的雪山派虽然人数不多,但无疑是武林中最强门派,能人辈出,尤其是李凤瑛,段天成创立的雪山武功更是威力无比,段天成更是独战天山、少林、武当三派掌门,终因寡不敌众力竭而亡。 随后雪山门人带走了雪山的武学秘籍,托庇于宁王朱权,三十年的忍辱负重,换来今日的重见天日。燕王朱棣早知雪山派与武林的仇怨,他就是要利用这些历史积怨,让雪山派出面灭掉不服从他的门派,巩固自己的皇权。而今天,之所以在官府已经掌握绝对优势的情况下还要公开比武,是因为这是雪山派三十年来第一次公开出手,他们要向武林宣布,我们又卷土重来了。 出场这三人均是三十年前雪山派那场血拼的幸存者,他们分别是唐维扬、况庆澜、覃大善。唐维扬是段天成的第四个弟子,段天成战死之时他正在外执行任务,因此躲过了那场大难。由于他天资颇高,很得段天成喜爱,段天成把他大部分绝艺都教授予他,因此,唐维扬是那场大战后继承雪山派武功最多的雪山门人,加上三十年的勤学苦练,怕实力隐然有直追段天成之势,他同时也是日后重整雪山派最重要的人物。况庆澜和覃大善则是那场大战跌落山崖的幸存者,在跌落山崖的过程中被树枝挂住,保住了性命。他们两在半山崖达半年之久,伤势痊愈后投奔唐维扬,虽然他们和唐维扬属于同辈,但入门较晚,段天成并未教授他们太多武艺,大部分是唐维扬传授给他们的,所以他们实际是唐维扬的徒弟,只是在称呼上仍是师兄弟。经过三十年的锤炼,加上雪山武功的独特之处,他们倒也成了武林中一等一的高手,况庆澜心思机敏,手脚灵巧,唐维扬让其专练雪山剑法,以求精益求精,覃大善虎背熊腰,适合练外家功夫,因此唐维扬将一次执行任务缴获的名剑巨阙送给他,经过唐维扬的精心指导,覃大善在巨阙上的功夫日渐深厚,将这把巨阙耍得行云流水,要知道这把巨阙以玄铁铸成,重达百斤,一般人根本无法举起这把巨剑,更别说作为武器舞动。 唐维扬迈着沉稳的步伐来到场中,对周英博说道:“周老爷子应该不会忘记三十年前雪山派的大战吧。” 此言一出,场中又是一场骚乱。因为场中参与那场围剿的人不在少数,余鱼平也曾经参与,那场绞杀的惨烈,相信参与过的人都不会愿意去回忆,也不愿提起。只是这个朝廷的武师怎么会提起。 周英博也十分诧异:“那件事恐怕参与过的谁都不会忘记?你又是谁,为什么会提起这件事。” “呵呵,我当然会提起。”唐维扬道:“因为,这件事在我心中已经三十年了。” 唐维扬用扫视了全场,用几近咆哮的声音吼道:“我叫唐维扬,是那场大战的幸存者。或许,三十年前你们不会知道这个名字。但是我会让在今后的三十年里记住这个名字,听到这个名字就会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 唐维扬此言一出,在场参与过当年那场围剿的人不禁心中一凛,一丝恐惧的情绪油然而生,只因为那惨烈了。谁也不想再经历那样一次浩劫,而唐维扬的意思是,三十年后,他们回来了,为的是仇恨。 仇恨,是这个世界最可怕的东西,可以淹没一个人的理智,可以让一个活着的人从内心中死去。是的,这个唐维扬,带着仇恨回来了,他要把平静的武林,拉进战火的深渊。 周英博心里闪过一丝恐惧,因为,童世清死去的那一天晚上,他明显感觉到有一道锐利的目光射向他。 恐惧有时也会激发人的斗志,尤其是邪恶的力量对于正义的威胁。周英博一生嫉恶如仇,正是基于他对邪恶的仇恨此刻又激发了他的斗志:“雪山派,早已不复存在。他也不可能存在,因为它恶行累累,罪有应得。作为幸存者,你们应该珍惜上天对你们的好生之德,何以还助纣为虐?” “善?恶?”唐维扬不以为然:“这个世界真有是非吗?” “有,当然有!”周英博豪气勃发,指着唐维扬:“三十年前,你们雪山派的掌门李凤瑛、段天成这两个魔头与整个武林为敌,仗着武艺高强,欺凌弱小,滥杀无辜,这就是恶。武林有识之士联合绞杀雪山派,让你们不再危害武林,这就是善。” 唐维扬冷笑道:“是么?你知道我们为什么要杀那些人么,我们不会无缘无故的杀人。可是你们并没有问过我们,以规则和正义的执掌者自居,认定我们有罪。雪山派一切离经叛道的行为,你们都认为该杀,只是因为,我们的行为,破坏了你们的生存平衡。所以,你们要绞杀我们。其实,想比较而言,你们所谓的名门正派,杀的人要比我们多得多。” “我们不会滥杀无辜,杀的都是罪有应得的人,而你们不是,你们杀的是不听你们话的人。就像方孝儒一样,因为不听话,所以要诛灭十族。”周英博正色道:“恐吓并不能吓退我们,我们将用生命誓死捍卫我们信义。而你们,只是一群没有信义的行尸走肉罢了。” “信义?正是可笑的信义,让曾经的我们付出沉重的代价。”唐维扬冷漠的表情透出一丝轻蔑:“从那以后,我们更加不会相信信义,讲信义的代价将会是十分昂贵的。老匹夫,身为江湖中人,要靠实力说话。三十年前,无论如何我们雪山派是败了,成王败寇,我们无话可说。而今天,就从你们龙帮开始,将我们失去的一并拿回来。其实,三年前,我们本想灭了你们龙帮。只是当我们准备动手的时候,童世清已经油尽灯枯,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我们是没有兴趣的。你们迎来了你们龙帮最年轻的帮主,同时,也迎来了你们最黑暗的日子。因为,自今往后,江湖中再也没有了龙帮这个名号。” 第十章 名剑巨阙 唐维扬挥了挥手:“大善,第一场你来吧。” 覃大善一步一步走向场中,举起手中剑指着周英博:“这一场你们谁来应战。”此时,人们才看清楚,覃大善手中一把古朴的玄铁重剑,剑身布满了古朴而庄重的纹饰,并未开锋。 “阿弥陀佛。”玄寂大师向前一步:“这位施主,如果老衲没有猜错,这把剑应该是春秋时欧冶子所铸名剑巨阙吧?” “不错,这就是巨阙”。 得到肯定的答案,广场上众人暗暗吃惊,这覃大善能使这样的巨剑而且是名剑,看来武功着实不错。” “没想到历经两千余年还能相遇,相信这是老衲的缘分。周老英雄,这一场就由我抛砖引玉吧。”玄寂征询周英博的意见,因为,这毕竟是龙帮的地盘。 周英博对玄寂大师躬身行礼:“今天本只是为我龙帮之事,有劳大师真是万分惭愧。”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周老施主不必自责,出家人本慈悲为怀,不应有争强好胜之心,但今日之事涉及到整个武林,且雪山派之事当年少林也置身其中,身为少林弟子,我也不能置之度外。” 说罢,转身下场,少林弟子送上禅杖。玄寂大师摆了个起手式,准备迎战。 在对巨阙惊叹之余,众人也是对少林玄寂大师期望也高,作为达摩堂长老,想比武功定是不弱。少林寺很少在武林走动,出家人以修身养性为重,并不为争强好胜为荣,但少林自达摩老祖开派以来,千余年来一直为武林正宗,从未衰败过,今天与名剑巨阙相遇,将有怎么的一场龙争虎斗,我们且拭目以待。 覃大善冷哼一声,并不搭话,一步一步的逼向玄寂大师。场中众人明显感觉一股杀气铺面而来,不由得倒退几步。 这杀气,来自巨阙。 巨阙乃春秋时欧冶子所铸五把名剑之一,是一把不折不扣的大剑。挥之,则剑气纵横。而巨阙剑,能“穿铜釜,绝铁砺,胥中决如粢米,故曰巨阙”。关于它还有一个传说:越王勾践坐于露台之上,忽见宫中有一马车失控,横冲直奔,惊吓了宫中伺养的白鹿。于是越王勾践拔出欧冶子刚铸成之剑,指向暴走中的马车,欲命勇士上前制止。但却在这拔剑一指之时,手中之剑的剑气却将马车砍为两节。当抛上了半空的车厢,坠落在地上时,越王勾践才发觉手中宝剑的剑气已砍断了马车。于是越王勾践又命人取来一个大铁锅,用此剑一刺,便将铁锅刺出了一个碗大缺口。这一剑毫不费力,就好像切米糕一样轻松。 因此,这把巨剑,在一个毫无武功的人手上都能具备摧枯拉朽的能量,那么在一名武林高手的手上呢,实在难以想象。 巨阙在地上拖行,将广场的石板愣生生的划出一道裂缝,此剑之威力可见一般。 覃大善慢慢的加快速度,而浑身的杀气也慢慢加强。他的力量在一步步向玄寂逼近的过程中增强,手中的巨阙慢慢的挥舞起来,剑气随着他的舞动已经开始在广场上激荡。 越来越快,巨阙在覃大善的手中越舞越快,剑影越来越多,剑气越来越强,已经将玄寂大师包裹于剑影之中,场中众人不由得再倒退几步,巨阙的威力越来越强,置身战圈以外的众人明显能感觉到巨阙越来越重的杀气,那置身于战圈尤其是巨阙攻击对象的玄寂又是怎么感觉。 广场众人不由得为玄寂捏了一把汗,这可是巨阙啊。 从覃大善一步一步往玄寂逼近之时,玄寂右手扶着禅杖,左手置于胸前,口中念念有词,看似念经入定一般。慢慢的在玄寂一股股纯阳之气从玄寂身上散发出来。 “这是少林的金刚不坏体神功。”场中武学造诣稍深的人不禁叫出声来。金刚不坏体神功是少林十大最难修炼神功之一,练此功后,人体外表如穿金甲,可抵御外力一切的袭击,能使全身强化成黄金色之躯,成为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金刚不坏身之人,故此得名。而玄寂大师使得正是这金刚不坏体神功,不知以人力铸就的金刚之躯,是否能经受得住名剑巨阙一击。 只见随着纯阳之气越来越重,越来越纯之时,玄寂身体慢慢变变成金黄色。看来玄寂的金刚不坏体神功已经练到顶层的境界,因为只有练到了顶层,才会有如此的效果。 覃大善对玄寂的变化不管不顾,手上的巨阙并未停止,在离玄寂大师还有一丈远时,众身一跃,腾空约有两丈,一招力劈华山,巨阙携带的风雷之声划破长空,奔着玄寂当头劈下。 “啊”的一声,余琳惊叫一声,她从未见过这样的阵势,吓得尖叫起来。正是这一声尖叫,让场中紧张的气氛陷入了恐怖。巨阙一击当真是有开天劈地之威力,场中胆小的人甚至不忍看到这场惨剧闭上可眼睛。 对于肉体凡胎来说,这一击是绝对不可能接住的。 “轰”的一声,一声巨响传来,巨阙这一击携带的剑气将广场上的大理石地板击成粉末,飞沙走石,将覃大善和玄寂大师笼罩在尘土之中。 安静,死一般的安静。所有的人直楞楞的盯着战圈,目瞪口呆。 随着尘土的散开,首先露出的是覃大善身体,还保持着力劈华山的姿势,双手紧握住巨阙,而巨阙正架在禅杖上。 “大师呢?” 慢慢地,大师的身躯也露出来了,双手举着禅杖架着巨阙。但脚下的石头已成粉末,双腿嵌入地板一尺多深。场中英雄一阵欢呼,玄寂大师接住了这巨阙狂风暴雨般的一击。 这一招,打了个平手。 唐维扬“咦”了一声,怎么可能,普通的禅杖,就算有金刚不坏体神功的护佑,也不可能架得住巨阙啊。突然,唐维扬想明白了什么,脸上微微露出了笑容。他对周英博说道:“第一场,你们输了。” 此话一出,众人大吃一惊,不是平手么。 再看玄寂大师,嘴角慢慢渗出血丝,举起的禅杖的双手慢慢放下来。“垱”的一声,禅杖掉在地上,而玄寂大师身体摇摇欲坠。 第十一章 一死一伤 覃大善面无表情,收起巨阙,一步一步的离开战圈,回到了官兵队伍中。 “大师。”周英博痛苦的叫了一声,快步上前扶住了摇摇欲倒的玄寂大师。 “扶。。。。我。。。坐下。”周英博连忙小心的扶着玄寂大师盘腿坐下,这时少林弟子们都围了上来。“师叔”“师父”那带着哭腔的叫声此起披伏。 周英博要给玄寂大师输真气疗伤,玄机大师摇了摇头:“没…用…的,我…的内…脏已经…震坏了…,在场…数…百人,一定要…想办…法多救一些人…出去…。”周英博坚定的点了点头。 玄寂大师的头慢慢的垂了下去,圆寂了。 沉默,场中数百人被深深的震撼了,胡月看着这也惊呆了,或许,对于胡月来说,更让他后怕的还在后头呢。 余鱼平心中的恐惧恐怕更深刻,他感觉死亡的气息似乎在逼近。他看了一眼自己的女儿,或许这次都不应该让她跟着出来,或许这是我们躲不过的命运。整整三十年,并未让人们忘记了仇恨,它只会在时间中发酵。 周英博默默的站起来,一步一步的走向唐维扬,似乎正一步步走向死亡,他在心中怒吼,他要为玄寂大师讨回公道。 况庆澜站了出来:“你的对手是我。” 周英博对况庆澜毫不理会,狂啸一声,如狮子般对着唐维扬扑了过去,携带着风雷之声,一招“大金刚神拳”直贯唐维杨面门。 铛的一声,况庆澜连剑带柄格住了这一招,但被这一拳击退一丈。 “哈哈,让我来会一会铁臂神拳有何厉害之处。”况庆澜拔剑出鞘,一招雪山剑法的“万里飘雪”,卷起无数剑花,朝着周英博飞来。周英博用双臂一格,剑气划到他的双臂上,并未伤着他分毫。 周英博一生在双臂上下的功夫委实不浅,已经达到了刀枪不入的地步,寻常刀剑跟本耐他不得。 况庆澜见一招不成,也知道周英博双臂力量惊人,刀枪不入,要击败他恐怕得另找破绽。 周英博见况庆澜和他对决起来,从他出手也知况庆澜武功不弱,尤其是刚才那一招“万里飘雪”剑意绵绵,不敢轻敌,稳定心神,一招一式的和况庆澜对攻了起来。况庆澜将雪山剑法舞得密不透风,周英博把大金刚神拳使得大开大阖,拳来剑往,拳影翻飞,剑气纵横,真是个棋逢对手,将遇良才,已经三四十招还不分胜负。秦晓枫关注着场中的一举一动,这时一个龙帮弟子悄悄的靠近秦晓枫:“帮主,已经准备妥当!”秦晓枫点了点头。 再看场中情势,周英博毕竟年老,气力不继,刚才又怒发冲冠,乱了阵脚。刚才龙帮已经输了一阵,再输在场数百名英雄性命难保,可当一个越急躁,越会事于愿违。眼看周英博将要落败,况庆澜也十分清楚目前的态势,只是游斗,好暇以整,待得周英博攻势稍滞,突然发难,一招“一剑九星”如水银泻地般铺天盖地而来。 “啊”,一声凄厉的叫声划破长空。 周英博捂着双眼,原来他被刺中了双眼。况庆澜在与周英博交手的过程中发现周英博一身功夫浑身是胆,几乎毫无破绽,唯有眼睛是最柔软的部分。因此,他在周英博精力不济时果断出手,一出手就是雪山绝技“一剑九星”,这一招一共九式,每一式九种变化一共是八十一种变化。修炼之人要达到在瞬间完成这八十一种变化,就能达到在同时攻击敌人八十一处,且内力越强威力呈几何倍数增长,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初段天成能够同时力战三大顶尖高手的原因。况庆澜功力与段天成相差甚远,因此他这一击只是攻出了三十六种变化,但就是这三十六种变化也是让周英博无法招架,“一剑九星”中的一剑刺中了他的双眼。 或许,他以铁臂挡住双眼还能躲过这致命的一击。 雪山派卷土重来只为报仇,所以他们下手绝不留情。况庆澜也是,他灌注内力于剑尖上讯速的出剑,他要砍下周英博的头颅祭奠师父。 这时况庆澜感觉背后有一股巨大的掌力铺面而来,立马回剑相格。 “喀嚓”,手中长剑断成数截,胸口发闷,连连倒退几步,定睛一看发出这一掌的居然是只有二十一岁的秦晓枫。况庆澜惊得目瞪口呆,不单是惊讶于秦晓枫的年轻,更是惊讶于三丈远的距离,这一掌还有如此力量,如果这一掌是和他面对面的发出,他非粉身碎骨不可。 唐维杨也吃了一惊,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刻,群雄后面尖叫声不断,轰隆一声,整堵墙垮了下来。墙外官兵死伤无数,从缺口冲进来数百名龙帮弟子,棍影翻飞,瞬间结成了一张蟠龙棍阵,挡在了群雄与官兵之间,秦晓枫大声说道:“众位英雄快从缺口退出去!”此时群雄才算明白,秦晓枫等龙帮要舍生取义,保护群雄,对龙帮的义举无不感佩在心。从此时的情况来看,龙帮连败两场,一死一伤,对方实力之强,恐怕无人能挡。就算秦晓峰一掌逼退况庆澜,但对方武功最高的怕是唐维扬还未出手,而且雪山派下手毒辣之果敢,明显是要血洗龙帮,群雄明显处于绝对的劣势。亏得龙帮谋划在先,在双方比武之时打开了一道逃生的缺口。 听到秦晓枫这句话,群雄纷纷向缺口退去,这时缺口的官兵已经如潮水般涌来,但群雄个个是武林高手,与官兵短兵相接肯定是胜多败少。余鱼平和十几名龙帮弟子护着胡月和余琳且战且走。 秦晓枫掌逼况庆澜,眼见群雄得救,飞身过来要救周英博。 那为首的将领见群雄要逃,哇哇大叫:“拦住他们,别让他们跑了。放箭,放箭!” 弓箭如蝗虫般向群雄飞去,火铳也在这时响起。只见龙帮的潘龙棍阵瞬间变成了一堵棍墙,大部分弓箭被挡了下来。唐维扬吼了一声:“动手!”,覃大善舞动巨阙,灌注了十成内力,激荡起庞大的剑气,向蟠棍阵劈去,只听嘶嘶声不绝于耳,惨叫声此起彼伏,数十名龙帮弟子被巨阙激荡的剑气撕得七零八落。 第十二章 龙帮血战 覃大善跳入潘龙棍阵中,手起剑落,如切菜般砍杀帮众。只见现场血肉横飞,惨不仍睹。而唐维扬身旁的官军也如潮水般涌向群雄,唐维扬至今仍岿然不动,他似乎要享受猎物惊慌失措,盲目流窜的快感。 周英博此刻虽然双目失明,对场中情势什么明了,大叫一声:“秦晓枫,救人要紧,不要管我”。说完,双拳一错,攻向况庆澜。况庆澜手中长剑被秦晓枫震断,眼见周英博这种不要命的打法也有一些惧怕。只好以双掌和周英博战在一起,况庆澜以剑法见长,尤其是轻盈灵动为主,所以在掌法和拳法上较周英博有一定差距。只是周英博双目失明,又剧痛难耐,只有靠听风辨器来判断敌人的方位和招数,这样一来又和况庆澜战了个平手。 秦晓枫见保护群雄的龙帮弟子被覃大善杀得毫无招架之力,见周英博和况庆澜战了个平手,暂时没有危险便使出龙游步快如闪电般攻向覃大善。覃大善杀得兴起,突然感觉后背有一股泰山压顶的力量迫近,心中一惊,知道是秦晓枫出手,反手一挥,巨阙激荡起巨大的剑气向秦晓枫攻去。秦晓枫知道巨阙的威力,玄寂大师如果不是轻视了巨阙的威力,也不会在巨阙的一击之下殒命。所以秦晓枫并不硬碰巨阙的剑气,而是以龙游步纵身一跃,从覃大善的头顶飞过,同时照着覃大善的天灵盖就是一掌。 在这电光闪电的瞬间,秦晓枫不但躲过了巨阙的攻击,还出击了一掌,同时也来到了逃生缺口前。他要挡住官军追击群雄的去路。 覃大善反手一击落空,突然感觉头顶一股巨大的掌力压下,速度之快令人咋舌。眼见得躲不过这一掌,立时就要毙命,突然一股巨大的力量将他扯出覃秦晓枫掌力的笼罩。 “嘭”的一声巨响,掌力击向地面。石板粉碎,地面被击出了一个三尺深的大坑。覃大善回头一看,正是唐维扬出手,运用隔空擒拿手将其救出,否则被这一掌打实,这条老命就归了西。 唐维扬沉声道:“大善,你退下,你不是他的对手!” 唐维扬一步步的走向秦晓枫:“你,挺有意思,童世清居然为龙帮留下了你这么个小子,我还以为龙帮无人了呢。” 秦晓枫要拖慢唐维杨攻击的步伐,为群雄和龙帮退却争取时间。他知道唐维扬是在场武功最高的,他要在唐维扬毫无准备的时候打他个措手不及。因此,在唐维扬救出覃大善那一瞬间,调动全身内力聚于掌心,使出惊涛掌的最后一招,也是威力最强的一招“排山倒海”。这一招具有毁天灭地的力量,是童世清生平绝学精华所在。它要以强大的内力为支撑,幻化起一股巨浪,席卷它所经过的每一个地方。 可是,这毁天灭地的一击居然如石城大海,消失得无影无踪。 唐维扬颇有一番耐人寻味的看着秦晓枫。 秦晓枫对唐维扬傲慢和玩味的态度非常反感,但是唐维扬与覃大善和况庆澜所不同的是他身上没有一丝杀气,很平静。 平静,或许是危险来临的前兆。 秦晓枫毕竟太年轻,他不知道的是往往危险是在平静之下的。相比刚才的大战,此刻,太安静了,安静得一颗针掉到地上都能听见。秦晓枫感觉周围有丝丝气息在游动,很轻柔,他仿佛置身于空旷的田野,微风轻拂他的脸庞。 不对,我怎么会有这种感觉。秦晓枫似乎醒过神来,立马又感觉到自己置身于狂风暴雨之中。那丝丝气息立马变得锐利无比,从四面八方向他扑来,仿佛千万厉鬼向他索命。他明白了,是唐维扬让他产生了幻觉,唐维扬运用内力改变秦晓枫周围的时空气息,暂时阻滞了他对外界的感知,松懈他的神经。唐维扬对内力的应用,已经到了恐怖的妖魔化状态。 在秦晓枫感觉全身放松之时,唐维扬突然驱动刚才游走在秦晓枫周围细若游丝的内力,从四面八方向秦晓枫进攻。秦晓枫不禁骇然,没想到唐维扬对内力的使用已经达到了如斯境界。 秦晓枫自幼习武,且得一位世外高人传授武艺,投在童世清门下之时,实际已经是带艺投师,且他武学悟性奇高,所以他如此年纪已经是江湖上一等一的高手。但毕竟年轻,实战经验不足,在与唐维扬这种宗师级别的高手一交手就陷入被动之地。 当秦晓枫感觉到唐维扬运用深厚的内力对他进行围攻之时,运起真气,周身顿时形成一层真气膜阻挡唐维扬的攻击,同时使出龙游步提纵术,快速脱离包围圈。唐维扬只见仿佛一条巨龙从他内力包围圈腾空而起,再调动内力,聚气成刃,无数股内力化成把把飞刀,密集的向秦晓枫攻去。秦晓枫深知无法躲过这一波攻击,双臂飞舞,腾空一招擒龙手,卷起几名官兵往身前一档。只听几身惨叫,这几名官兵被唐维扬的内力打成了筛子。 周英博明白了此时的情形,大吼一声:“秦晓枫快走,要保住龙帮基业。”说完舍弃与况庆澜的缠斗,拼着后方被况庆澜攻击的危险,辨明唐维扬的方向,飞身扑过去,他要舍身救出秦晓枫。 唐维扬头也不会,反手一挥,几股阴柔狠辣的内力刺向周英博,周英博外家功夫确实已经练到了炉火存青的地步。但是内力修为与唐维扬相比相差甚远,几股内力从周英博的“百会”“神庭”几大要穴侵入,迅速的切断周英博奇经八脉,周英博痛苦的痉挛,武功尽废。官兵蜂拥而上,围住了周英博。 “周长老,我对不起你!”秦晓枫看着周英博痛苦的模样心如刀割,但此刻情势紧迫,由不得他半点儿犹豫。就在唐维扬攻击周英博这一瞬间,秦晓枫迅速的从缺口撤离。 覃大善和况庆澜见秦晓枫要逃,飞速的向前追赶秦晓枫,唐维扬阻拦了下来:“不用追了,他,活不长了!” 第十三章 太湖人家 夜幕降临,太湖边上的渔家灯火陆陆续续的亮了,这时的太湖非常平静,湖面上倒映着岸边的灯火。 打渔的人各自上岸自回到自己的家,只有那以船为家的打渔人,才不会上岸。因此,即使是黑夜,太湖的湖边上,仍然有点点星火,如浩瀚的宇宙中点点繁星。 这是夏天的夜晚,夜凉如水。 这是太湖边上的一个村子,名叫东古村,村民们以打渔为生。日出而老,日落而熄。 岸边,有几个小孩光着脚丫踩着沙子,正在那嬉笑着。其中一个小男孩,似乎并不怎么合群,正独自在岸边,拿着一支小树枝,蹲在地上画着什么。旁边玩耍的小孩们见这个小男孩独自在这玩耍,其中一个小孩示意了其他几个小孩,那几个小孩顿时安静了下来。 那个小孩低声的对其他几个小孩说道:“你看那个家伙,一个人在那不知道画些什么,也不跟我们玩,我们去逗逗他。” 其他几个小孩顿时来了兴致,低声附和“好,好”。 这几个小孩蹑手蹑脚的走到小男孩后边,探出脑袋看那个小男孩在地上画的图案,只见那个小孩画了一个类似四合院之类的图案,然后在各个地方画的类似小人儿的图案,刚画好一个,好像觉得不对,又重新画,反反复复的画了好几回。 后面几个小孩看着这个小男孩的行为,觉得甚是好笑。其中那个说要逗逗这个小男孩的小孩对着其他几名小孩做了一个“嘘”的手势,只见他抬起一只脚,对着那个小男孩的屁股就是狠狠的一脚。 那个小男孩正在专心的画画,冷不防后面有人踢他一脚,顿时向前栽倒,摔了个狗啃泥,嘴里全是沙子。 这个小男孩从地上爬起来,吐了吐嘴里的沙子,回头看见后面这几个小孩,知道是他们使得坏。抓起地上的沙子,就朝那几个小孩扔去,谁知道这个时候起了湖风,沙子被风吹了回来,吹了他一身,有些沙子还吹到他的眼睛里。这个小男孩立即用双手去揉眼睛,那个偷袭的小孩见小男孩用沙子扔他,完全不顾是自己偷袭打人在先,又是一脚,踢在了小男孩的肚子上,小男孩一屁股又坐在了地上,这几个小孩围上来正准备揍这个小男孩,突然一阵声音传来,几个小孩知道大人来了,立刻作鸟兽散,跑得无影无踪。 “枫儿,快跟妈回家吃饭!你在外面玩了一天,饭也没吃。”一个中年妇女朝这个叫枫儿小男孩走过来。 见小男孩坐在地上,中年妇女忙问道:“枫儿,你怎么了?” 那个小男孩从地上站了起来,揉揉眼睛对中年妇女说道:“妈,没事,沙子眯了眼睛,揉一下就好了。” “给妈妈看看!”中年妇女拿下小男孩的手,翻开小男孩的眼睛,吹了吹。“没事了,枫儿,我们回家吃饭。”中年妇女看见了小男孩眼角上有几滴眼泪,以为是沙子呛的,并没有多想,这个小男孩不想让妈妈担心,并没有把刚才的事情告诉妈妈。 中年妇女牵着小男孩的手,往岸边的一家房子走去。那个小男孩回头看了看刚才推他的小孩,那几个小孩见小男孩没有向他妈妈告状,都大着胆子从树干后探出脑袋向小男孩和他妈妈张望。看见小男孩还在回头望着他们,其中那个踢他的小孩做了个鬼脸,还伸出拳头,做了个鄙视他的动作。 小男孩看了那个小孩一眼,并没有任何表示,随着妈妈回家去了。 这是太湖边上一户极为普通的贫穷人家,房屋以茅草和木材胡乱搭建起来,家徒四壁,墙上挂着些打渔的工具。 这户人家并没有男主人,只有一个寡妇带着一个小孩,很久以前,谁也不知道他们的来历,就在这个地方居住了下来。 自然,他们在这个地方没有亲人,这个中年妇女靠缝补衣服为生,偶尔在太湖边上用渔网打点鱼上集市去卖。 中年妇女把小男孩领会家,先给他洗漱。嘴里念叨着:“整天就知道在外面瞎玩,把自己糟得跟个泥人一样,哪天妈妈不在了,你可怎么办啊。” 小男孩仰头望了望妈妈,见妈妈一脸的愁容。其实,从他记事起,都没见妈妈紧绷的脸笑过,或许是生活的压力太大吧。虽然这位中年妇女穿着粗布衣服,一副农家妇女的打扮,但从脸庞等可以依稀看出,她曾经或者是现在仍然是一位美女,五官十分精致,气质非常优雅从容。只是不知如此的佳人怎么会落到这步田地。 小男孩并不答话,任凭他妈妈给他随意摆弄,不知道从何时起,这个小孩脸上少了一些小孩子应该有的稚气,也不爱说话,沉闷得紧。待得洗漱完毕,他自己到了饭桌上端起碗筷吃饭。这中年妇女想是已经吃过,见小男孩自顾自的吃饭,也就不管他,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待得吃罢饭,小男孩见妈妈没在屋里,开门在屋外看了看。发现妈妈确实没在家,就蹑手蹑脚的来到灶台,翻来覆去的找东西,也不知道找什么,弄得是满头大汗。突然,小男孩像是发现了什么东西,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只见他拿起那样东西掂量了一下,原来是一把他妈妈平时削鱼杈的削刀,他小心翼翼的放到了自己的怀里。 小男孩轻手轻脚的走出房间,仔细的关好房门。左顾右盼的瞧了瞧,确定没人,向着刚才他玩耍的地方走去。这时夜已较深,湖风阵阵,小男孩似乎感觉到了寒冷,紧了紧衣服。 待得走到刚才的地方,刚才在这玩耍的几个小孩已经回家了,小男孩感觉挺失落。他在盘腿在沙地上坐下,双手托起下巴,呆呆的望着湖面,也不知道他的脑袋里在想些什么,突然像想起了什么,在湖边挑了一块较大的鹅卵石,从怀中掏出小刀,在鹅卵石上磨了起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仿佛又听见了妈妈在叫他的声音,他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循着妈妈的声音回家了。 待得到了家中,那个中年妇女不住的埋怨:“这大晚上的,不在家老老实实的待着,你又跑到外面去干嘛。妈妈整天这么忙,你怎么就不让我省省心。” 小男孩听着妈妈的埋怨,也不答话,径自去床上睡了。 中年妇女见儿子不理他,估计是习惯了儿子这样的闷声闷气。也停了念叨,也自去睡了。 第十四章 找回尊严 一夜无话,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小男孩就从床上爬起来。见桌上放了几个窝头,母亲早已不在,想是给客人送缝补的衣服去了。 小男孩揣了两个窝头放在袖口里,摸了摸怀里,一副满意的表情,关好门又出去了。 小男孩又来到了昨天他玩耍的地方,他观察了一下周围的几棵树,挑了其中一颗,蹭蹭蹭的爬了上去,找了一根枝繁叶茂的树垭藏了起来。 不大一会儿功夫,昨天晚上在这个地方玩耍得小孩有说有笑的又来到了这个地方,又来这个地方玩了起来。不一会儿,昨天踹了小男孩一脚的那个小孩说:“哎呀,这么玩太无聊了。你们有没有其他好玩的主意。” 另一个小孩道:“昨天晚上在这画画的那个家伙其实挺好玩的,可惜他今天没来。” “谁知道他是谁家的,要不我们去把他骗过来。” “我知道,就是前面那湖边张寡妇家的,他们家来我们这个地方有一段时间了,可是那个家伙从来不和我们玩,也从来没见他说过去,不知道是不是哑巴。” “是不是把他叫过来不就知道了嘛,大军,你去!” 那个叫大军的小孩说:“阿斌,他要是不来怎么办啊。有时候我看着他的眼神,挺让人害怕的。” “你怕个甚,有我们这么多人呢,你就跟他说,他妈妈在湖边受了伤,腿瘸了,保证他过来!”那个叫阿斌的再出损招了。 “好吧。”大军极不情愿的往小男孩家走去。 这一切都让藏在树上的小男孩听得真真切切。 待得大军去了,这个叫阿斌的小孩就和剩下的几个小孩商量一会儿如何捉弄这个小男孩。可是,过了一会儿,大军回来,告诉这群小孩,说家里没人,弄得他们兴趣索然,又玩了一会儿,闷闷不乐的各自回家。 小男孩见几个小孩离去,从树上下来,悄悄地跟着那个叫阿斌的小孩,一直尾随到他的家里。待得确定了阿斌的住处,这个小男孩就回家了,他要等到晚上再过来。 回到家中,他的母亲正坐在床沿上缝补衣服。想是小男孩平时都很难这么早回来,他的母亲倒是有点奇怪,露出了欣慰的表情,放下手中针线,对小男孩说道:“秦晓枫,你到妈妈这边来。” 秦晓枫倒是很听话,过去依偎到妈妈的身边。中年妇女轻轻的抱着秦晓枫,慈祥的抚摸着小男孩的头,好半天才说道:“枫儿,你也不小了,妈妈给你联系了村头的私塾,你也应该上学学点知识,希望你今后能考取功名,以后谋一份前途。妈妈不期盼你大富大贵,只希望你以后平安快乐,多福多寿。” 秦晓枫很顺从的点了点头。他母亲又说了起来:“你爹爹死得早,留下我们娘俩相依为命,你现在只有通过读书将来改变自己的命运。你一定要记住,你并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或许,你现在并不明白我所说的,在将来的某一天,你会明白的,你现在就要学好知识。” 其实,秦晓枫有时候在梦里,或者不经意间隐隐约约的记得,记得一个大院子,那里有高墙,有飞檐,自己曾在那里生活过,但是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始终想不起来。好多次,他问她的母亲,她的母亲都闭口不言。而今天,母亲的话似乎又透露出一些信息,他心中隐隐的觉得,总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但是,别看他小小的年纪,心里是否有一股拧劲,就比如昨天欺负他的阿斌,他要好好的教训他,用他自己的方式。 只是,秦晓枫不知道的是,他的这一股拧劲,是遗传。 好不容易捱到了晚上,秦晓枫在床上一直没睡,待得自己的母亲渐入梦乡。秦晓枫蹑手蹑脚的从房间出来,轻轻的带上了门,趁着月色,沿着白天勘察的路线来到阿斌的家门口。 秦晓枫轻轻的翻过阿斌家的院子,悄悄的摸到阿斌家的窗户下面,仔细倾听屋内的动静。只听得屋内鼾声此起彼伏,在这静极的深夜听得清清楚楚,看来这一家人或许白天忙碌了一天,此时睡得正沉,或许,还正在做着美梦呢。 秦晓枫仔细的观察了一下阿斌家的院子,发现厨房后面有一间柴房,遂进去找了个处地方把自己藏了起来,就这样静悄悄的等着。 周围的一切都很静,虫鸣之声在这寂静之夜特别的清晰,而秦晓枫的心伴随着这寂静的倒显得紧张起来,因为,他毕竟要做一件比较危险的事情。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晓枫慢慢地居然进入了梦乡,在梦里,他仿佛又到了那个熟悉的庭院,雕梁画栋,金碧辉煌,只是那儿的人和物十分模糊,晓枫正一步步的走向这个庭院,怀着好奇心,想看清楚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待得快要走近时,晓枫突然从梦中惊醒,原来院子里有动静。 “阿斌他妈,你快点,要是出航晚了,回来赶不上早市了!”原来是阿斌父亲的声音,对于靠打渔为生的渔民来说,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要出航,赶着早市之前回来,到市场上去卖鱼。 秦晓枫和母亲在这住了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他自然是知道的。他就是在等待这样的时机好好的教训阿斌,让他以后不敢再欺负他。他侧耳倾听,只听得阿斌父母在屋里屋外忙了一会儿,就出门去了。 待得外面安静了好一会,晓枫才从柴房出来,此时天还未亮,月光如水,秦晓枫确定阿斌父母已经出去打渔,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他摸到厨房,找了些草木灰混着从家里偷出来的朱砂抹在了脸上。 且说这阿斌可能是白天玩得太累,他父母出门也没醒来,睡得很香,还时不时的吧咂着嘴,估计在睡梦中梦见了什么美食正在回味。突然一盆凉水浇到阿斌头上,阿斌一个激灵从床上坐了起来,虽然是在盛夏,可在熟睡中一盆冷水当头而下,也是冷得他接连打了几个喷嚏,待得他回过神来,见面前站着一个身形和他差不多的小孩,再往脸上一瞧,吓得他“妈呀”一声大叫,这不见了鬼嘛! 在这黑夜里,靠着外面微弱的月光,只见那小孩手里拿着一把刀子,披头散发,似乎满脸血迹,极为恐怖,这所谓的鬼其实是秦晓枫假扮的。 阿斌吓得心胆俱裂,结结巴巴的说道:“你…你…是谁,你…你…要干嘛?” 只听得嘶哑的声音传来:“我是阎王的惩恶使者,今日奉阎王之命前来惩罚你。” “我…没有…做…什…坏…事…啊…”那阿斌吓得不轻,哪儿顾得上分辨真假。 “你前天是不是和小军几个欺负了一个人。” “没…有…”阿斌只是否认把头摇得如同拨浪鼓般,待要再说下去,见那鬼脸色阴沉,重重的“嗯”一声,又赶忙说道:“有…有…,我…们只…是…觉…得…他…好…玩…,以后…再…也…不…敢…了…”那阿斌只管讨饶,哪管其他。 秦晓枫扬了扬手,只见他手上是一大把头发,是阿斌头上的,原来他趁阿斌睡着的时候从他头上给割了下来,阿斌接着沉着声音假扮嘶哑,极为严厉的说道:“你听好了,念你是初犯,今日割发代罪,以后再犯,割的就不是头发,而是你的脑袋,明白了吗?” “是…是…是…”阿斌跪在床上,捣蒜般不住磕头求饶。 秦晓枫见差不多了,教训了阿斌,找回了尊严,掩嘴轻笑,匀速倒退着离开阿斌家,他有意把脚全部藏于裤脚下,月夜看来倒是飘走一般,十分恐怖。 第十五章 神秘来客 自此以后,阿斌一伙儿倒是真没有再去欺负秦晓枫,仿佛生活又回到了平静的状态,只是秦晓枫多了一项任务就是上私塾。 这一切的平静,让一个神秘来客打破。那是平常的一天,秦晓枫上完私塾回家,在回家的路上,就发现人们有的三五成群,有的三三两两,似乎在议论着什么,而当所有的人看到秦晓枫的时候,立刻闭口不言,秦晓枫聪明绝顶,立刻明白,他们所议论的事情跟他有关。难道是那件事儿被人发现了?不应该啊,我没留下任何线索,怎么可能被人发现呢。快到家的时候,发现离他家不远的地方,有人在那聚集,且议论纷纷,有人时不时指着他们家的方向,不知是何缘故。 秦晓枫心中不住的嘀咕,他们家多年来不曾有人关注,怎么今天这么多人在指指点点呢,怀着这样的疑问,他来到了家门口,发现院子里栓着一匹马,而屋里似乎有男人的声音传出,秦晓枫似乎明白村民们为什么议论纷纷了。他对这件事也非常好奇,而且这么多年母亲从来没有与别的男人有过密的来往,对于妇人的清规名节更是严守,怎么今天突然领了一个男人回家,尤其是在白天的时候,着实让人费解。秦晓枫稍一思考,把院门关上,悄悄地找了地方躲起来,偷听屋里的动静。 只听见那个男人说道:“其实这事你应该告诉孩子?” “孩子那么小,他无法承受这样的事情,而且,当初为了他的性命,多少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不能让他们的血白流,这样做,我也对不起我的丈夫。”这是张寡妇的声音。 “可是,他有他的使命,而且,时间越来越紧迫,我们谋划了将近十年,不能半途而废,你知道麽,而且最关键的是,好像朝廷已经知道了些动静,我怕对你们娘儿两不利。”听到这,秦晓枫知道,应该是在谈论他,不是像村民想的那样是男女之间见不得人事。 “你们曾经也是他爹爹最亲密的兄弟,你们忍心将他唯一的骨肉推向那无法回头的深渊吗,他可只有八岁啊。”张寡妇几近于哀求。 “夫人,您不能再犹豫了,难道,你要让你丈夫的心血付之东流吗,这可是他一身的心血啊。秦晓枫,也他是唯一的传人啊。”那个男人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可以再等等吗?等秦晓枫长大一点。” “不能再等了,你们早点准备吧。这几天,我会派人严密保护你们娘儿俩。你要尽快的做好这件事。这是秦晓枫的使命,也是他的宿命。”说完,那个男人打开了房门,往四周观察了一下,发现不远处有人向这边张望,且指指点点,心下明白他们为何这样,只是对于他们要干的大事来说,这根本不算什么事儿。 只见那个男人骑上马离开了秦晓枫的家。秦晓枫忘着那个男人离去的背影,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似乎他和他母亲的身份有着巨大的秘密。他也听出了他貌似有着特殊的使命,他的父亲的身份极不简单,而母亲似乎目前处于巨大的痛苦之中,如果去问母亲,母亲看着他或许会更伤心,秦晓枫这样想着,决定自己把这件事情查个水落使出。于是他并不进屋,直接出远门,循着马蹄印去追踪这位神秘来客。 秦晓枫一直追踪到镇上马蹄印才消失,可是,马蹄印不见了,他应该怎么去找呢?对了,客栈,他们是外地人,听那个男人的口气他们似乎还要在这个地方待着,听他母亲的回信。思及于此,秦晓枫就依着镇上的几家客栈挨个的找,终于在“九通客栈”发现了那个男人的踪迹。秦晓枫心想,那个男人应该没有见过我,那肯定不知道我是何人,就算让他见着了也没关系,于是大摇大摆的走进了客栈。 刚一进店门,小二就过来拦下了了秦晓枫,训斥道:“兀那小孩,你干嘛呢,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你就往里面闯,出去出去!” 秦晓枫心想也是,他一个小孩肯定不会住店,那小二定以为我是附近的小孩来调皮捣蛋的。稍一沉吟对小二说道:“刚才呀,我在街上有人让我给住你们这儿的客人捎个口信,送完信我马上就走。” “你蒙谁呢?要送口信人家亲自来不就行了,哪儿会让你这种嘴上无毛,办事不牢的毛头小子来的,走走走,赶紧走。” 秦晓枫看了看门外,恰好有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带着武器站在对面向客栈张望。计上心来,用小手向小二招了招,示意他低头下来听他悄悄给他说,而且一脸严肃和害怕的样子,小二还真被秦晓枫给唬住了,低头来听。 秦晓枫凑到小二耳边:“对面那个人你看到了吗,就是带武器的那个?” 小二抬眼就往那汉子看。 “别看了!”秦晓枫好似害怕,神秘的对小二说:“别让他发现了你知道这件事情。他们都是武林中人,杀人不眨眼的魔头,要是他认为你会泄露了秘密,会把你。。。。。。”秦晓枫做了一个杀头的动作。 小二听到这打了一个寒颤,连忙摆手:“你赶紧去,赶紧去,这事我完全不知道,别害我。”说完小二就往后厨溜了。 秦晓枫见三言两语就吓走了小二,觉得甚是好笑。 秦晓枫见一楼没有那个男人的踪影,就往二楼走去,一上二楼就发现了那个男人和另外三个人坐在靠里的位置商量着什么。秦晓枫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几分有点像乞丐。他就装作是来乞讨的,向客人乞讨,并留意听他们说话。秦晓枫听力过人,从一上楼就能大概的听到他们的说话内容。 “我已经见了夫人,夫人说少主人太小,不想过早的推动这件事。”那个男人说道。秦晓枫心里更纳闷了,我怎么是他们的少主人。 “不行啊,朝廷似乎已经有所察觉。可能正在谋划着什么,我们现在必须有所行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另一个人说道。 “如果失败,主人几十年的心血就白费了,而且我们那么多弟兄,就白死了。”另外一个人插话了。 “这样,你们两个这几天辛苦一下,去保护夫人和少主人,我们好不容易找到他们。一定不能让他们再有危险,记住一定要暗中保护,不能让村民有所察觉,如果他们报官就麻烦了,今天去他们以为我是夫人有苟且之事。。。。。。。,哎,为了我们的大事,只有委屈一下夫人了。”另外三人点头表示同意。 直到此时,秦晓枫算是明白了,他应该是这帮人的少主人,那么他的父亲自然就是这帮人的主人,而且他们家有一个庞大的组织,同时自己也是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到底是怎么样的使命呢。既然这样,可是为什么我和母亲要在这个地方隐姓埋名,貌似母亲对父亲曾经的下属隐瞒了母子的行踪,这又是为何。这一连串的疑问,让秦晓枫百思不得其解,这一切,恐怕要问母亲才清楚。 秦晓枫正沉思的时候,这一帮人已经下楼,他赶紧跟了下来。封子明和程留兴朝着村子的方向而去,应该是去暗中保护秦晓枫母子,秦晓枫心想,既然他们去我家,那我何不跟着那个男人去看看,他们到底是何方神圣。 拿定主意,秦晓枫就尾随着今天去他家的那个男人而去。 第十六章 灭村惨案 且说这个神秘男人从“万通客栈”出来后,带着另外一个人往另外一个方向而去。秦晓枫亦步亦趋的跟着他们,由于他们骑马,秦晓枫年纪又小,根本追不上他们,但这样一来,也让神秘男人无法发现秦晓枫的跟踪。 出了镇口,秦晓枫循着地上寻找马蹄印,果然没走多久,就发现了两道马蹄印,定是神秘男人他们的马匹留下的,因为这个镇子极偏,平时少有外人前来,马蹄印本就少,又是新印,所以秦晓枫毫不犹豫的循着马蹄印追踪。 走了约莫有八九里路,秦晓枫来到了一处山脚,发现马蹄印顺着山路往山里去了,心想他们的据点多半再山里。也是秦晓枫年幼,且胆量极大,并无半分犹豫,追了上去,还不到半里路程,就听到前面人仰马嘶,似乎有不少人马。他不敢靠得太近,怕被他们发现,找了一颗较高的树蹭蹭蹭的爬了上去,待到高处往里一瞧,秦晓枫吓了一跳,原来里面是一标部队的临时营地,扎了一些临时帐篷,怕是有几千人之多。而且看情形绝非是官兵,倒是聚众落草的流寇一般,而那个神秘男人正在其中,好像是向其他人分配任务。 秦晓枫瞧得真切,突然发现就在自己藏身之地的前面几颗树上,似乎有人佩戴弓箭藏身于枝繁叶茂的枝桠里,秦晓枫暗道“侥幸”,要是再往前几步,必定会被他们发现。这时天色渐晚,秦晓枫心知不能久待,免得母亲担心,遂按原路返回,待到镇子之时,天色已黑,此时他心里更为焦虑,加快脚步往村子里赶,快到村口,他似乎看见几条黑影一闪而过。秦晓枫略一琢磨,这几个人绝对不是那个神秘男人派来的,心中暗叫不好,一路小跑直奔家里,欲给神秘男人派来的人发出警告。 快到自家院子之时,秦晓枫远远的瞧见几条黑影已经将他家包围,而神秘男人派来的人毫无察觉。秦晓枫更是焦躁,拔腿就跑,正想大声发出警告,还没来得出声,两道寒光一闪,神秘男人所派之人就没了声息,定是被结果了性命。 那几条黑影见偷袭得手,掏出响箭,“嗖”的一声发出信号。突然村子四周亮起无数火把,把整个村子照得灯火通明,只听得万马奔腾,无数官兵冲进村子。村民们听得外面人声鼎沸,纷纷出门查看。 秦晓枫见此场景,顿时明白这些人是冲着自己母子而来,心中恐惧,要冲进屋里救母亲。可怜见那几条黑影从屋里带出母亲,其中一个人似乎问了张寡妇问题,可是无论如何张寡妇都不开口。黑影见再也问不出来什么东西,就在院子里一刀砍下了张寡妇的头颅,顿时鲜血如柱,张寡妇就此殒命。 秦晓枫骇得目瞪口呆,想要喊,张了张嘴却喊不出声,伤心欲绝,悲痛不已。亲眼见到自己的母亲死于敌人屠刀之下,这种伤痛,直叫人心胆剧烈,秦晓枫只感觉喉咙一热,一口鲜血狂喷而出,顿时晕了过去。 却说官军将村子团团围住,领头的将领带领几名亲兵,直奔秦晓枫家而来,见地上倒了一个小孩,面前一滩鲜血,以为是前面那几条黑影,也就是锦衣卫而杀,并未在意,秦晓枫却因此而捡了一条性命。 待那将军赶到,几名锦衣卫上前施礼。 “将军,只找到了这名寡妇,没有找到那小孩。”那将军用长枪挑了挑张寡妇,冷哼了一声,冷冰冰地发布命令:“去问那些村民,如果不交代,格杀无论。” “是。” 只见官兵将村民全部集中到秦晓枫家院子,那将军用低沉但十分凶狠的语气问道:“他家的小孩去哪儿了,你们赶快交代,否则把你们全杀了。” 村民们世世代代生活在太湖边上以打渔为生,一辈子都是老实巴交的,哪儿见过这样的场景,吓得直打哆嗦。有的甚至尿湿了裤子,现场飘起一股尿骚味。 见没人回答,锦衣卫上前揪住一人,钢刀从心窝插进,只听一声惨叫,那人顿时毙命。 那将军怒目圆瞪:“赶快说,不说这就是下场。” 村民们心胆俱裂,稀稀拉拉有几个发颤的声音:“不…不…不知…道啊!” 那几个锦衣卫上前再上前杀死几人,口中骂骂咧咧:“敬酒不吃吃罚酒。” 人群中一个发颤的声音道:“好…好像那…个小孩下学…没回家,跟…着今天…来他…家的那个男…人…出…去了。” “往哪个方向?” “往…镇…上…去了?” 那将军对锦衣卫呵斥道:“剩下的,你们自己看着办。”说完,那将军带着亲兵离开。 其中一个锦衣卫吹了个口哨,只听得一阵嘈杂,房顶上,道路边到处充满了锦衣卫,均穿着黑披风,有的手执钢刀,有的手执弓箭,将村民们围了个水泄不通。 村民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这些锦衣卫要干什么。 “放箭。”无数弓箭应声向村民们射来,顿时惨叫声四起,村民四散奔逃。 锦衣卫冲进人群,砍瓜切菜般见人就杀,直杀得血流成河,尸横遍野,那场面简直惨不忍睹。 不大一会儿功夫,村民被砍杀殆尽,锦衣卫挨家挨户搜索,不论大人小孩,一律斩杀。待得杀金村民,锦衣卫四下放火,整个村庄顿时陷入一片火海。 “将军,反贼已经全部剿灭,无一人逃脱。”一名锦衣卫向这名将军报告。 “你们多派些人出去,沿着镇子周围搜索,任何线索都不要放过,尤其是山中的密林,是反贼最爱藏身的地方。”那将军威严的下达了命令。 “是。”锦衣卫接到命令,立即四下派人分散搜索。 那将军见锦衣卫已经衣令而行,冷峻的脸上毫无一丝表情。略微思索一阵,对身边的亲兵发布了下一道命令:“传令全军,熄灭全部火把,轻装简从,到前面镇子驻扎,等待锦衣卫的消息。同时我军斥候也出去侦查,一段要在最快的时间查出反贼藏身之处。还有,今天在东古村的事谁敢泄露半句,格杀无论。” 命令传达下来,官兵依照命令轻装而行,趁着星光向镇子进发,只留下身后。 第十七章 人间地狱 不知道过了多久,天空下起了下雨,雨滴一点一点的滴在了秦晓枫的脸上,手上,慢慢的他有了知觉。发现自己躺在了地上,他慢慢的坐起来,心里锥心的痛。 天空仿佛被染成了血红色,村庄到处都是死人的尸体。秦晓枫站起身来,往近看去,一张张挣扎的脸还在倾诉着对死亡的不甘,盛夏的小草本应该青翠欲滴,此刻却已经沉溺在红得发黑的血液中,那一条条血痕一直蔓延,穿过村庄,穿过死者的身体,缓缓的流入太湖。不断延伸,只有死亡的气息在空气中弥漫。村庄的房屋已经被大火烧得七零八落,到处是燃烧后的木炭。 秦晓枫震惊了,恐惧了,害怕了,倔强如他,只因为阿斌的欺负,他敢在月黑风高的夜晚扮鬼去吓他。但是此刻,在他幼小的心灵了,油然的产生了对生命的敬畏,死亡的恐惧。可是,他不知道的是,他的一生,将在征战中前行,会见证无数的死亡。 他发了疯的往家里跑去。 院子里,母亲身首异处,头颅已经在在血水中泡得发紫,秦晓枫看着这惨状,心里犹如一阵犹如刀绞,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泪如泉涌。 “妈。。。妈。。。”,秦晓枫哽咽着,扬天大哭,那哭声虽然稚嫩,悲怆之情却如利剑划破寂静的长空,让天地为之变色,大地因而颤抖。自打记事起,仿佛从未见过自己的父亲,自小与母亲相依为命,而此刻,母亲却被人以残忍的手段杀害,而自己却亲眼看着刽子手杀害母亲的场面,那痛苦,对于一个年幼的小男孩来说,就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啊。 上天啊,你为何对这么一个无辜的小孩这么不公,你的好生之德去哪儿了。不单要折磨这一对可怜的母子,更让一个才七八岁的小孩来承受这一切,还要连累那么多无辜的人儿。 这种时候,活着的人比死了更痛苦。 秦晓枫不知道哭了多久,哭累了。也慢慢的明白,活着的人要继续活着,对于他来说,不但要活着,还要为母亲报仇。他捏紧了拳头,心里发誓:“今生不报此仇,誓不为人!” 家,已经被锦衣卫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他找遍了好几户村民的家,才找来了一把锄头,在地上开始挖坑。由于年纪太小,又没有干过农活,不一会手上已经有了血泡,但是他似乎感觉不到疼痛,还一直挖一直挖,直到手破了,血流出来了,疼得拿不动锄头才歇下,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又悲伤得哭了起来。 就这样挖了歇,歇了挖,挖了很久很久,总算挖了一个可以容人的墓坑。秦晓枫小心翼翼的把母亲的身子拖进了墓坑,再把母亲的头颅抱着要和身子合上。 他在墓坑边上又大哭了起来,哭得伤心欲绝,撕心裂肺,嗓子已经沙哑了,可是还在哭。好不容易止住了泪水,秦晓枫把母亲的头和身子合上,用手指把母亲的头发拢了拢,母亲的脸庞虽然惨败,但依旧可以清晰的看出这是一位绝代佳人。 秦晓枫把母亲衣服都好好的归置齐整,在整理袖口的时候发现母亲的拳头攥得很紧,似乎有重要的东西在她手里捏着。秦晓枫心想,母亲在生命垂危之际还留着这样东西,肯定是十分重要的东西,可能关系到她的身世之谜。要想报仇,必须弄清楚自己的身世,而这母亲手里的东西可能是非常重要的线索。思及于此,秦晓枫使劲掰开母亲手掌,取出其中的物什。这是一件一颗正方形的铜质物件,粗一看极为普通,待得仔细观察,发现这件物品制作极为精美,周身有着极为古朴和奇怪的纹饰,一会儿像龙腾九天,一会儿像凤凰涅槃,且每一面的纹饰均不一样,上部有一小穿孔,似乎是为了系挂线绳之用。秦晓枫知道这件物品非同小可,找个绳子系上挂到了脖子上,置于胸前。然后将土回填墓坑,给母亲起了一个小坟莹,找来一块木板用刀子在上面刻几个字“母亲大人之墓,不孝子秦晓枫立”,立于坟前用做墓碑,但秦晓枫心思极为缜密,突然想到不能给母亲大人起坟莹,否则敌人杀个回马枪发现了母亲的坟墓,不但母亲不会得到安宁,还会大肆搜捕他。遂又将木板毁掉,坟头产品。 将这一切收拾妥当,秦晓枫向着母亲的墓坑跪下,声泪俱下,用悲怆而又坚定的声音对他过世的母亲发誓到:“妈,原谅儿子的不孝,不能给你立碑树坟,防止敌人再来骚扰您。您在天之灵一定要保佑儿子,儿子在你面前发誓,一定为您报仇雪恨。他日大仇得报,儿子再回到这东古村陪您。” 忍着悲痛,秦晓枫去已经烧毁的家里找到了家里用的刀具,把全身衣服用刀子割烂,并用木炭把自己化妆成乞丐,找了一根木棍做防身之用,又在家里和其他村民家里找了些没用被大火烧毁的干粮揣在怀里。秦晓枫明白,从今天开始,他就要亡命天涯,没有家,没有依靠,没有退路,要靠他这副廋弱的身板去立于天地之间,去解开自己的身世之谜,去为母亲报仇雪恨。 想到这,秦晓枫再一次泪流满面。最后,秦晓枫还是下定了决心,迈着沉重的脚步,身一脚浅一脚的离开了家,离开了这个村子。 走到村口的时候,秦晓枫回头忘了忘这个已经惨遭屠村的东古村。 雨还在下,雨水混着秦晓枫的泪水从脸庞留下,村庄已经没有了生的气息,只是死一般寂静,留下的是满目疮痍,这里已经成了人间地狱。惨遭屠戮的村民没有人来帮他们收尸,或许他们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身体慢慢腐烂,最后找来乌鸦,吃光他们的腐肉,啄光他们的心脏,只剩下骨架;或许,到最后连骨架也不会剩下,会被野狗当做美食啃光。人命,在这,就是草芥! 秦晓枫摇了摇头,头也不会的离开了村子,向着镇子的方向迈步而去。 第十八章 彪形大汉 “听说了吗?前几天东古村遭屠村了。”这是一家小面摊,支了几张桌子,其中一张桌子上几个食客正在闲聊,其中一个食客说道。 “听说了,好惨啊,听说全村没有一个活口,整个村子都被放火烧了。”另外一个食客回应到。 “官府说是太湖双龙寨土匪干的,正调兵准备攻打双龙寨,最近我们临近几个镇子好多官兵,听说还有锦衣卫,看来这次官府是下定决心,要把双龙寨一举荡平。”之前那个食客接着又说道。 “是啊,该,犯下这样的滔天罪行就是下十八层地狱都不能洗清他们的罪过……”另外一个食客又回应了。他还待再说,旁边的同伴用胳膊碰了碰他,并小声嘀咕道:“别说了,你看那边几个人,带着武器,搞不好是太湖的土匪。” 这名食客顺着同伴所说的方向望过去,只见几名带武器的壮汉正往面摊走过来。这名食客转过身来,对同伙说道:“不对,说不定是官府的暗探。” “总之,我们赶紧吃完走吧。”之前那名食客说道,其他几名同伴点点头,专心地吃面。不大一会儿,就吃完结帐走人了。 那几名壮汉来到面摊,找了一张桌子坐下,对着老板郎声叫道:“老板,麻遛点给我们每人来一碗面,吃完我们赶路。” “得咧,客官您稍坐,面马上就来。”那面摊老板爽快的应承了下来。 这批壮汉一共四人,均带着钢刀,穿着黑衣披风,从面色上看来非常疲惫了,满是奔波沧桑之色。 四人坐定,其中一壮汉长叹一声:“唉,找了几天毫无结果,统领发话了,不找到那个小孩不能回去,每天都得风餐露宿到处搜索,这日子不知道何时是个头啊。” “是啊,这趟差事真是苦差事,以前我们自己出来做事哪像这次,处处听别人指挥。”另外一个壮汉附和道。 “兄弟,你可小心说话,现在这边不光有我们锦衣卫,还有他们的斥候,别被他们听了去。咱们统领都得让他们三分。” 那名锦衣卫听得此话,顿时压低了声音,低声说道:“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这次非要我们配合他们的行动,且不说历来缉拿之刑名都是我们锦衣卫的事儿,就凭何统领是蒋大人的铁杆亲信,而蒋大人可是皇帝陛下最亲近的人啊,这次怎么会让他们占了先,我实在难以理解啊。” “兄弟你有所不知啊”刚才提醒的那名锦衣卫也压低了声音:“据说这次行动好像是皇帝陛下特批的,而且不光是虎威军出动,皇帝还派了龙骑军后续跟进,估计这次是场硬仗,行军布阵可不是我们锦衣卫的专长呢。” “面来咧!”这是面摊老板将煮好的面端了过来:“几位客官请慢用。” 几名锦衣卫估计是这几日风餐露宿,难得吃上热食,甫见热气腾腾的面条,也不抱怨了,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边吃边叫老板每人再加一碗。 就在这时,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响起“老板来碗面。”这声音就像平地一声雷,把个面老板吓了一跳。几名锦衣卫也被这声音惊了一下,向那大汉瞧去,只见好一条大汉,膀粗腰圆,一双虎目精光四射,把手中佩剑和包袱往桌上一放,就大剌剌的坐了下来,就对面老板道:“别愣着了,赶紧的,俺家吃完还赶路。” 那面摊老板忙不迭地陪笑道:“大爷您先坐,面马上来。” 那大汉见几名锦衣卫盯着他瞧,不耐烦的吼了一句:“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 其中一锦衣卫似乎不服气,似要起座与那大汉争执,被同伴拦了下来:“别惹事,办差要紧。”那锦衣卫就低头吃自己的面去了。就在这时,一个小乞丐到锦衣卫那桌乞讨,估计是受了那大汉的气,不耐烦的一挥手“一边玩儿去!”,把那小乞丐推翻在地,摔了个结结实实,那小乞丐倒没哭,也没说话,爬起来拍了拍手,正准备离开。 “呔,兀那小叫花,你站住,先别走!”那大汉蹭的一下从座位上站起来,朝几名锦衣卫走过来,指着锦衣卫怒道:“我说你们几位怎么回事,人家乞讨,你不给就是了,怎么推人家,忒没道理了吧。” 本来这几位锦衣卫平日里横行霸道,刚才又被大汉一瞪,要不是为了差事,才没发作,这当口见这大汉多管闲事,更是火冒三丈,拿起钢刀,恶狠狠的指着那大汉骂道:“爷高兴怎么样,就怎么样,轮得上你多管闲事。” 那大汉才不管锦衣卫的凶神恶煞,哈哈大笑:“老子生来就专门喜欢管闲事,你待怎滴。”一手拉过那小乞丐,用手向锦衣卫一指:“你们得给这小孩道歉。” 那几名锦衣卫一听,先一愣,相互看了一眼,不禁大笑起来,想平日,他们作为皇帝陛下的特务人员,有缉捕,生杀之权,在朝廷中见官大一级,可说是威风凛凛,到这穷乡僻壤,可说是天皇老子,没想到一个乡野匹夫还敢教训他们,还要他们给一个小叫花道歉,简直是天大的玩笑。 “让我们给小叫化道歉,你他娘得脑子没毛病吧!” “我没毛病,但我得给你们看看病。替你们爹娘教教你们如何做人。”说罢,以迅捷无比的手法去夺那柄指着他的钢刀。 要知能当锦衣卫并非弱手,眼见这鲁莽的大汉要与他动手,这名锦衣卫不禁冷笑了一声,说了一句“不自量力”,手腕一翻,已然变招,刀光一闪,朝那大汉当腰挥去,又快又狠,可见其功夫有相当的底子。 那大汉没有料到敌人变招如此迅速,还以为是一般的江湖宵小,口中虽念叨“没想到在这么个穷乡僻壤还能遇到如此硬手,有趣有趣!”但手上可不慢,跟着变招,抓住了钢刀刀背,跟着向前一送一抖,那钢刀已然到大汉手上,还嗡嗡作响。 那名锦衣卫虎口发麻,不禁骇然,没想到一招之内被人夺去兵刃,另外三名锦衣卫见同伴落败,纷纷操起武器向那大汉攻去,他们配合得天衣无缝,既快且准,确实不负锦衣卫之名,只见那大汉的上中下三路顿时处于锦衣卫刀光封锁之中,危险万分。 那大汉见敌人来势汹涌,且手中并无兵器,遂往后退一步,同时舞动衣袖,在身前形成一个极强的气浪漩窝,锦衣卫三把钢刀顿时陷入漩涡之中,只听得叮叮当当几声金属碰撞之声,眼看越陷越深,三名锦衣卫只得撒手,否则手臂非得连着武器在漩涡中被绞断。那大汉顺势将所有武器都夺在手上,往地上一扔,仰脸问道:“还需要再过招么?” 第十九章 咋逢豪侠 几名锦衣卫见这大汉武功高强,知道再动手也讨不到好,可是又不甘心就这样给一个小乞丐道歉,要是传出去非得让人笑掉大牙,尤其是这事如果被他们上司得知,知道他们如此丢锦衣卫的脸,非得剥了他们的皮不可。想这大汉是江湖中人,作为常年在刀口舔血的江湖人来说,当是知道锦衣卫的厉害,不会为难他们。想到此节,其中一名锦衣卫脸上挤出笑容,上前拱了拱手:“这位爷台,我们是锦衣卫,初到贵宝地公干,我们确实有眼不识泰山,给您添麻烦了,十分抱歉!”这话明着是给这大汉服软,实际上是抬锦衣卫的名头压他,且只字不提给小乞丐道歉之事,意思再明显不过,就是让这大汉看在锦衣卫面上,别给他们难堪。 大汉一听,果然一愣,随即又哈哈大笑:“哦,原来是锦衣卫的官爷,失敬失敬。” 几名锦衣卫一听,心中暗喜,看来这家伙挺识相,知道锦衣卫不是易与之辈。 “不过…”那大汉话锋一转:“就算是锦衣卫,也应该尊重人嘛,犯了错也应该道歉不是。”那大汉笑吟吟的看着锦衣卫,神情颇耐人寻味。 这就是不给面子了,几名锦衣卫气都快气炸了,但技不如人也没办法,只好转身就走。 “不道歉想走,可没那么容易。”那大汉转眼间就站在锦衣卫的去路,蒲扇般的大手一挥,几名锦衣卫只觉一股大力推来,瞬间把他们压翻在地,气血翻涌,如此高深的内力让他们明白,今日如果不给小乞丐道歉,怕有性命之危。相对于性命而言,此时就顾不上脸面了,几人只好爬起来,转身向小乞丐一拱手:“得罪了,十分抱歉。” 大汉见他们给小乞丐道了歉,沉声喝道:“滚吧!”几名锦衣卫只得捡起地上的武器,灰溜溜的离开面摊。那大汉见锦衣卫离开,又对小乞丐说道:“小子,男子汉大丈夫立身处事,都得有自己的尊严,不能无缘无故的受人欺负,明白吗?” 那小乞丐听罢一愣,随即说道:“讨饭的人也有尊严?” “都是爹妈生的,为何没有尊严?” “可是我打不过他们,没有实力何来尊严。”那小乞丐疑惑的看着大汉,但说了一句大实话。 “所以,你要让自己变得更强。哈哈哈…”那大汉觉得这小乞丐说话还有点意思,回头又对面摊老板吩咐道:“给这位小哥也来一大碗面。” 小乞丐见大汉给他买面,没有道谢,也不说话,就往桌上一坐,等着老板上面。那大汉先是一愣,还没见过这样的乞丐,一般来说乞丐得到别人的施舍会千恩万谢,尤其是丐帮弟子,得到了施舍是绝对不可能上桌吃饭的,而这个小乞丐处处透着不一样的特质。有意思,那大汉乐了起来:“哈哈哈,爽快爽快。”坐在了小乞丐对面,看了一会儿小乞丐,甚觉奇怪,眼珠子滴溜溜地转了一会儿,又一脸坏笑的盯着小乞丐说道:“小兄弟,会喝酒么?” 小乞丐翻了翻白眼,没好气的说道:“我是乞丐,有碗饱饭吃就不错了,哪儿还有酒喝。” 听了这发牢骚的话,大汉浑不在意,接着问道:“那你敢和我喝酒吗?” “不就是酒嘛,有什么敢不敢的!” “好,爽快!”大汉回头问面摊老板:“你可有酒?” 那面摊老板见过这大汉刚才把几名锦衣卫打得屁滚尿流,可不敢得罪这位爷,小心翼翼的回答道:“小店没酒,不过我可以帮大爷您去街斜对面的酒肆买,我跟他们老板相熟。” “这样,”大汉从身上摸出一锭银子丢给面摊老板:“你去给我们打十斤上好的酒来,再弄几个下酒菜,剩下的银子当着你的酬劳了。” 面摊老板一看这锭银子足有五两之多,差不多快顶上他一个月的收入,可见这大汉出手之阔绰,顿时眉开眼笑,高兴的去帮大汉置办酒菜去了。 在这当口,大汉想了想,不无疑惑的问小乞丐:“小哥可是丐帮中人?” “不是,怎么了?” “我听闻要当乞丐,没有丐帮的允许,可是不能乞讨的。” “为什么?乞讨不就是因为穷困潦倒,无法维持生计,怎么还要什么丐帮的允许。”这下轮到这小乞丐大惑不解了。 “哦?”大汉见小乞丐连这规矩都不懂,看来定是进入乞丐这行不久,又接着问道:“你家人呢?” 那小乞丐听得大汉这么一问,忍不住眼泪扑簌簌的往下掉。你道这小乞丐是谁,就是东古村的秦晓枫,亲眼见着锦衣卫杀害了自己的母亲,他一路乞讨,也一路跟踪着锦衣卫,他要弄清楚真相,记住仇人,将来长大好为自己的母亲报仇。本来最好的线索就是那个去他家的神秘男人,把母亲留给他的东西给他一看,那个神秘男人就会告诉他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秦晓枫当时确实也是这样盘算的,可是当他再去神秘男人他们那帮人驻地时已经是人去楼空,现在一片狼藉,尸横遍野,显然他们与锦衣卫和朝廷的军队有过一场激战,不知道战斗结果如何,那个神秘男人的生死如何,如果那个神秘男人战死的话,那秦晓枫这个最快捷的线索就会就此断绝。不得已,秦晓枫这才冒着天大的风险跟踪锦衣卫,发誓要弄清楚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连日来风餐露宿,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秦晓枫第一此遇到有人如此的关心他,他如何不感动,本想告之实情,但秦晓枫清楚的知道,自己的身世有着巨大的秘密,牵连甚巨,他一路跟踪锦衣卫就是要弄清事实的真相,至少目前来说,他所了解的情况是,他的母亲是朝廷的人杀死的,这一线索给他的惊讶不是一星半点,对于一个才十岁左右的小孩来说,找朝廷报仇,无异于痴人说梦。而且,目前对于秦晓枫来说,他最要紧的是长大成人,同时遍访名师,学得一身傲视天下的本事方可以报那血海深仇,这个世界,必须是要靠实力说话的。 眼下这个大汉是敌是友,秦晓枫不得而知,并且,他自己都还没弄清楚自己的身世,又如何告诉这大汉呢。秦晓枫只得隐瞒,就对大汉说道:“我父母本是太湖边上的渔民,有一次他们和村子里其他人一起去太湖打渔,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我听回来的叔叔阿姨们说,我父母的船遇到暗礁沉船了,双双溺死,由于水太深,连尸骨都未打捞起来。” 秦晓枫哽咽着断断续续的把这段话说了出来,他在行乞路上已经反复琢磨了这段话,既要说得合情合理,以应对可能遇到的问询,又要真情流露,避免别人的怀疑。而此刻咋遇贵人,这种关怀牵动其秦晓枫内心的情感,想起自己的母亲,确实悲从中来,面露悲伤,说话也入情入理,那大汉听罢,十分同情秦晓枫,哪有半丝怀疑,伸出他那大手来拍拍秦晓枫的肩膀:“小兄弟节哀!” 秦晓枫默然无语,那大汉见自己一不小心触及小乞丐伤心之事,颇为过意不去,不好意思的说道:“你看这,呵呵…真是不好意思,牵动小兄弟的伤心事”。正在这时,面摊老板已经将酒菜买回,小心翼翼地给他们摆上:“客官您慢用。” 秦晓枫骨子里就有一种拿得起放得下的豪迈风格,他拿过酒碗,顿时酒香扑鼻,却是上好佳酿。给那大汉和自己满上,豪迈的说道:“哈哈,人生无常,总要经历生老病死,或许我只是比别人早经历了。来来来,喝酒喝酒。” 大汉不禁一愣,随即开怀大笑:“小兄弟年纪虽小,却有庄子之逍遥、李太白之豪迈之风,枉我号称酒剑仙,真是太过执着,还赶不上小兄弟的豁达,来来来,干干干!”说罢,那大汉一仰脖,咕噜噜整晚酒就进了他那血盆大口。 秦晓枫其实并没有喝过酒,本就有豪迈之风,见这酒剑仙也如此豁达潇洒,加之酒香醇厚,遂端起酒碗咕咚咕咚的也学那酒剑仙往他小嘴里一倒。秦晓枫自小从未喝过酒,烈酒入口,又是如此牛饮,他那小身板哪禁受得住,如火烧一般,顿时从喉咙烧至肠胃,刀割一般难受,直呛得他眼泪直流。 第二十章 初窥门径 酒剑仙见秦晓枫如此牛饮,竟不管秦晓枫只是一个小孩,只是不住的摇头叹息,直道“可惜,可惜,这般好酒似你般喝法,简直是暴殄天物!” “你说不能这般喝酒,那应该怎么喝酒啊?”秦晓枫本就不会喝酒,酒剑仙如此也是情理之中。 “且待我慢慢道来!”此刻这酒剑仙陡然来了精神,摇头晃脑似酸腐秀才,哪儿还有刚才的粗野武夫的形象。殊不知这个大汉不但武功深不可测,剑术通神,最是爱酒如命,常以诗仙李白相比,李太白号称诗酒剑三绝,酒剑仙见自己诗文肯定是没法和李太白相比了,好歹酒剑还是说得过去,便自封“酒剑仙”,常常在好友面前自诩自己的称号,比那李白“诗仙”名号还多一字,久而久之他的知交好友见他的确在饮酒和剑术方面有过人之处,就默认了这个称号。 其实酒剑仙在酒剑两者之间,对酒更为看重,此刻秦晓枫问他平生最引以为豪的饮酒之事,找到一个显摆的的机会,自然就开始侃侃而谈:“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也。什么意思呢,就是说酒能让人至善至美,也能让人荒淫无度。当烦恼缠身之时,可以用酒精来麻醉自己,以此浇愁,就像你刚才一样,估计是想起自己的伤心过往,借酒来麻醉自己,自也有真情使然;还有一种就是借酒发疯,就是喝醉酒后大庭广众之下发疯,我们常说的酒疯子是也,但其实这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实际上这类人是借酒来抒发灵感,有谓“李白斗酒诗百篇”,酒能助兴,唐书法家张旭,草书逸势奇状,连绵回绕。相传他往往在大醉后呼喊狂走乃落笔,世人谓之‘张颠’。这些人都是酒道钟之高人啊。” “那你是借酒消愁还是借酒发疯呀!”秦晓枫见酒剑仙摇头晃脑,觉得甚是有趣,也是酒精起了作用,秦晓枫对这名酒疯子打趣了起来。 “大错而特错,我喝酒既不是借酒消愁,也不是借酒发疯。” “那是什么?” “我是借酒练功,既可强身健体,也可帮助提升内功修为。” 酒剑仙此话一出,顿时把秦晓枫惊得目瞪口呆:“你开玩笑吧,我听好多大人讲,喝酒伤身呢!” “这你就不懂了吧。世人皆讲,喝酒伤身,喝酒误事,殊不知这是饮酒过量。有句话叫过犹不及,就是说做得过头,就跟做得不够一样,喝酒也是一样,前朝有一本书叫《饮膳正要》,其中记载‘酒味甘辛,大热有毒,主行药势,杀百邪,通血脉,厚肠胃,消忧愁,少饮为佳;多饮上身损寿,易人本性,其毒甚是也,饮酒过度,丧生之源’,这就是告诉我们要适量的饮酒。酒是粮食的精华,集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常喝酒可以舒经活络,健脾强身,而对于身怀武功的人来说,如果配合一定的心法,定可以起到帮助修炼的效果。”酒剑仙见秦晓枫一脸茫然,似乎对他所讲的完全不理解,就问道:“你刚才喝了一碗酒,现在有什么感觉没?” “我只感觉全身热烘烘的,有昏昏沉沉之感!” “这就是了,因为你并没有将酒力化为己用,酒中所含之力在你体内横冲直撞,无法得到疏导,这才导致你有昏沉之感,你如果照着我给你说的方法去做,包你有收获。” 秦晓枫半信半疑,但听酒剑仙说得慎重,且是前所未闻,忍不住好奇想学:“那你快说,我试试!” “听好了!”只听得酒剑仙不紧不慢的说出这段话来:“大通初修通九窍,九窍原在尾闾穴,先从涌泉脚底冲,涌泉冲起渐至膝。过膝徐徐至尾闾,泥丸顶上回旋急,金锁关穿下鹊桥,重楼十二降宫室。” 秦晓枫听得酒剑仙这段话,茫然不知所指,酒剑仙一想也难怪,一个小孩如何能懂如此高深的练功心法,就耐心的解释了起来。 这套心法乃酒剑仙自创,叫“归元诀”,脱胎化骨于旧时全真教玄门正宗心法,酒剑仙机缘巧合之下获得这套练功心法,他嗜酒如命,久而久之,对酒的领悟居然到了一个常人难以企及的地步,再结合对这套全真教内功心法的理解,另辟蹊径,居然让他琢磨出一条增强内功修为的捷径,那就是将其中练气之法不仅吸收自然灵气,也将酒中的灵力化为内力为练武之人所用,因此相比较于原始全真教内功心法而言,这套心法借力外物,能起到迅速增强功力的效用,自然而然也比全真教内功心法高明不少。 秦晓枫其实非常聪明,只是因为之前对于武学一窍不通,而此时经过酒剑仙的解释就一通百通,他照着酒剑仙讲解依次而练,慢慢地感觉下丹田之中似乎有股热气聚集,随后经会阴,过****,沿脊椎督脉通尾闾、夹脊和玉枕三关,到头顶泥丸,再由两耳颊分道而下,会至舌尖,直至任脉,沿胸腹正中下还丹田。秦晓枫体内气息如此运转一周,顿觉身体不适那么难受,而且一股温热的气流在身体里流动,十分受用,觉得甚是好玩,忍不住又运行了两次,至此神清气爽,因适才猛地饮酒引起的不适之感荡然无存。 至此秦晓枫方才明白,酒剑仙传授了一套上乘的内功心法给他,心中十分感激酒剑仙的传功之恩,离开座位,准备给酒剑仙下拜,被酒剑仙一把拦住,问道:“你干什么?” 秦晓枫十分恭敬的回答道:“我感谢前辈传授这套上乘内功心法,于我又再造之恩,有师徒之实,欲行拜师之礼。” “哈哈哈,免啦免啦!”酒剑仙爽朗的笑声再次响起:“这套心法叫做‘归元诀’,严格意义上讲并非是我所创,乃是我机缘巧合之下获得的全真教心法,结合我对酒的理解而创,算不上传授你内功心法。我之所以教你,一是我之前惹你难过以做补偿,二是希望今后能有一个酒友与我开怀畅饮,我愿足矣。”其实酒剑仙是另有一番缘由,他怕秦晓枫这一磕算是行了师徒之礼,过往的一桩往事让他无法忘怀,正是这件往事,让他发誓今生今世不再收徒。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我外号酒剑仙,发誓喝遍天下美酒,只是在这条路上孤独寂寞,我看你年纪轻轻,颇有酒仙李白豪狂之遗风,因此与你结交,你可愿意与我酒剑相随,仗剑天下!”说罢哈哈大笑,酒剑仙之狂态不羁显露无疑。 到得此时,秦晓枫心里就活泛开来,他背负血海深仇和神秘使命,任重而道远,近日机缘巧合得酒剑仙青睐,不但传授这无上心法“归元诀”,更愿意让他跟随他浪迹天涯,既可躲避官府的追杀,也可跟随酒剑仙学艺,遂了他的心愿。因此秦晓枫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 酒剑仙见秦晓枫应承得如此爽快,心中也是十分高兴,接着又开始侃侃而谈:“其实要想通过饮酒练功,对酒的选择也非常重要。” 秦晓枫初窥门径,当然希望能够更进一层,提高自己的修为,听得酒剑仙如此说,又十分认真的听了起来。 第二十一章 一醉三年 酒剑仙见秦晓枫十分认真的听他解说,心中十分受用,就如何挑选练功所用的酒详细的给秦晓枫讲起来。 酒剑仙接着介绍道:“自古以来,酒大概可以分为两类。一种为果实谷类酿成之色酒,据《神农本草》所载,酒起源于远古神农时代。《世本八种》陈其荣谓:‘仪狄始作,酒醪,变五味,少康作秣酒。’仪狄、少康皆夏朝人,即夏代始有酒。其实这种就是果实花木为之,非谷类之酒,这种酒制作较为简单,酒力不足,用来练功,效果则是微乎其微。第二种为蒸馏酒,蒸馏酒和我们现在的江湖门派一样,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几大流派,比如清蒸清烧二遍清的清香型酒、混蒸混烧续糟法老窖发酵的浓香型酒、酿造周期多达一年,数次发酵,数次蒸馏而得到的酱香型酒、大小曲并用,采用独特的串香工艺酿造得到的董酒、先培菌糖化后发酵,液态蒸馏的三花酒等等,太多了,不胜枚举,而我们练功所用之酒,要选用上乘的蒸馏酒。江湖中也有不少以药酒来增强自身之功力,但是这样一来,酒力不纯,修炼者无法达至化境。” “那我们刚才所饮之酒应该属于什么样的酒?”秦晓枫似懂非懂的问道。 “俗话说‘高粱香,玉米甜,大米净,大麦冲’,我们刚才所饮之酒属于蒸馏酒当中的北方烧刀子,香气醇厚,入口绵柔,当是六年的高粱陈酿。正常情况下,练这套全真内功心法聚起丹田之气至少需要一月时间,而你不到半个时辰就有此等功效,正是借助了这六年陈酿之力。”酒剑仙不无骄傲的说道,显得对他改良的这套心法颇为自得。 “那我以后练功非得喝酒才能练这套心法么?”秦晓枫不无担心,为了练这套功法是不是会变成酒鬼一个。 “哈哈哈,怎么,喝酒不好?” “也不是不好,就是感觉练功受制于酒总不能随心所欲。” “非也非也,你现在还未踏入酒道,自然难知酒中真味,殊不知当你的修为达到一定的境界,凡品酒是无法助你功力再进一步,所以你要修炼这套心法,也要深谙饮酒之道!” 秦晓枫吐了吐舌头:“那我还是别学了,免得成了一个酒鬼,以后怕是讨不到媳妇呢。” “年纪轻轻,想得可真多。以你现在的年纪,不间断的修炼这套心法,不出十年,你的内功修为可媲美武林一流高手。” “那你说了那么多,到底什么样的酒算是练功上品。” “问了这么多问题,总算问了点有用的问题。”说完,酒剑仙掏出一本书递给秦晓枫,秦晓枫拿到书一看,竟是一本《酒小史》。 “这是前朝宋伯仁所著,记载了自春秋到前朝的全部名酒,如果你能饮食上面所列的一半名酒,你的内功修为将会超过苏万林。”酒剑仙解释道。 “苏万林是谁?” “天山派前任掌门,当时公认的天下第一。”酒剑仙回忆起往事,不禁感慨道:“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试拂铁衣如雪色,聊持宝剑动星文。想当年何等的名动天下,可惜斯人已以,夫复何谈啊!” 看着酒剑仙陶醉的表情,秦晓枫似乎也感受到了天下第一那种君临天下的霸气,对于每一个武林人士来说,这无疑是梦寐以求的。 可是对于年幼的秦晓枫来说,这还十分遥远,他翻了翻这本《酒小史》,恭恭敬敬的将其还给酒剑仙。 酒剑仙并不接书,说道:“这本书我已经背得滚瓜烂熟,对我来说已经毫无用处,送给你了,希望今后能帮助你。” “那你岂不是已经尝遍了这其中的所载的全部美酒?”秦晓枫天真的想到,如果真是这样,这个酒剑仙岂不是当今天下第一。 “哈哈,要真是那样,我恐怕已经是天下第一了,其中所载之名酒,我有幸品尝的不过十分之二,好多名酒实际是上古时期的,已经不复存在。”酒剑仙话语里透出一丝丝的遗憾。 “我相信你总有一天会尝遍这上面记载的所有名酒。”秦晓枫小心翼翼的把这本书收起来,安慰了一下酒剑仙。 “呵呵,这是不可能的。我觉得我能够尝遍从古自今所有名酒的十分之二,已属空前,我已经心满意足了。你还年轻,我倒希望有一天你能打破我的记录。其实,我这次来到太湖,是寻找一种上古奇酒,我得到的线索是在江浙一带。” “哦?是什么样的酒能让我们的酒剑仙闻香而来?” “这酒叫做‘一醉三年’。” 秦晓枫听得这酒名之惊世骇俗,张大了嘴:“‘一醉三年’,太夸张了吧,怎么可能有这种酒。” “呵呵,开始我也不信,这种酒来自于魏晋名士的传说。据民间传说,洛阳龙门伊川县,南有九皋山,北有龙门山,东有凤山,西有虎山,四山中点缀六泉,上曰古泉,中曰酒泉,下曰龙泉,左谓凤泉,右谓虎泉,还有一个叫平泉。那时的杜康以泉水酿酒,并在九皋山下开了一个酒店,店门上贴着一副对联:猛虎一杯山中醉,蛟龙两盅海底眠。横批:不醉三年不要钱。有一天,刘伶路经这里,看过了对联,便大摇大摆地走进店里说:‘店家,拿酒来!’话音一落,只见店内一位鹤发童颜、神情飘逸的老翁捧着酒坛向他走了过来。刘伶看到如此美酒,抑制不住地高兴,接连喝了三杯,还未等捧起第四杯,只觉得天旋地转,不能自制,连忙向店家告辞,跌跌撞撞回到家中。三年后,杜康到刘伶家讨要酒钱。刘伶妻子听到杜康来要酒钱,又气又恨,上前拉住杜康说:‘刘伶只因喝了你的酒已死去三年了。’并要带他去见官。杜康拂袖笑道:‘刘伶未死,只是醉过去了。’众人不信,打开棺材一看,脸色红润的刘伶刚好睁开睡眼,伸开双臂,深深打了个哈欠,吐出一股喷鼻酒香,陶醉地说:‘好酒,真香!’这就是关于这种酒的传说。” “不可能吧,我听私塾老师讲过,刘伶是魏晋竹林七贤之一,而杜康则是上古夏朝人呀,怎么可能发生这段故事。”秦晓枫立刻一言道破这个传说的可疑之处。 “想不到你对你对历史知道的不少,起初,我听到这个传说也是嗤之以鼻,认为这无非是哪个妄人为博人眼球而杜撰的。但我问听得有此传说,心痒难耐,就跑到传说中的洛阳龙门伊川去寻访。你猜怎么着,还真让我寻出了一点蛛丝马迹。” 第二十二章 秋水无垠 “真的?什么样的蛛丝马迹?” “洛阳古墓甚多,当地村民在灾年之时被逼无奈,有时候会挖掘古墓,从中盗取金银珠宝来买粮。其中有一家在几年前盗墓时,挖到了一个酒窖,其中有大大小小的酒坛数十个,当打开酒坛之时,酒香立刻飘满整个村庄,村民们皆有醉酒之感。那家男主人忍不住尝了一口,就晕倒在地。家人苦等数日不见醒来,以为这酒有毒,害死了这个男主人,只好将其下葬。而村民愚昧,竟将窖中所有酒坛全部打碎,封死酒窖。谁知今年那个男主人竟然好端端的回到家中,吓得家人和村民以为是诈尸,好一阵折腾,后来得知是因为酒窖中酒劲极大,一醉数年,至此家人和村民恍然大悟,才明白为何当日有醉酒之感,对于他们捣毁酒窖后悔不已。谁知不久后一个朝廷退休官员路过此地,听说此事,让村民将捣毁的酒窖清理一遍,结果发现还有一大一小两坛酒幸免于难,花重金购走。我这才根据线索,一路追踪而来,这不就遇到你这小兄弟,此事可无第二个人知晓,哈哈哈。。。。。。。”酒剑仙讲得眉飞色舞,兴奋之色溢于言表。 秦晓枫听得如此这般,自也艳羡不已,遂问道:“那你可知这位官员住何处?” “唉”,酒剑仙叹了一口气,不无遗憾的说道:“可惜村民们并不知这位官员的来历,也不知其将去何处。村民们只说这位官员话带金陵口音,大概是江浙一带的人,可惜我寻访数月,毫无半点头绪。” “不知你有无在朝为官之人,何不向他打听这位官员情况。”秦晓枫绝顶聪明,立即出了一个不错的主意。 “想不到你真是聪明,小小年轻反应如此灵敏,真是一块璞玉。其实我正有此打算,你跟随我去寻这上古奇酒如何。若果真能寻着,配合我传授给你的心法修炼内功,定可让你内力暴增,跻身一流高手之列。”酒剑仙满怀期待的看着秦晓枫。 有此好事,秦晓枫自然乐意,就算不去寻那上古奇酒,难得有这样的奇遇与酒剑仙这样的高手为伴,岂不好过独身一人闯荡江湖千百倍,因此他一口应承下来。 只见这一老一少又对饮起来,两人均运起那“归元诀”吸收酒中灵力,酒剑仙的功力已臻化境,这六年高粱陈酿自然无法增强他功力丝毫,只是为消耗酒劲,以免喝醉。而对于秦晓枫来说,毫无内力可言,这六年陈酿正好作为修炼内功入门之用,不大一会儿工夫,十斤烈酒被两人喝得干干净净。 两人待得酒足饭饱,问那面摊老板酒肆的方向,那面摊老板大惊失色,十斤烈酒喝得干干净净两人毫无醉态,看着架势似乎还意犹未尽,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一个不到十岁的小乞丐有如此酒量恐怕全天下也找不出第二人。 酒剑仙见面摊老板惊呆了,又问了一遍他才缓过神来,颤颤巍巍的指明酒肆方向,酒剑仙拉着秦晓枫的小手就往酒肆而去,除了给自己的酒葫芦灌满这上好烈酒,也给秦晓枫买了一葫芦酒。这一老一少边走边饮,路人见此天下奇观无不驻足观看,甚至有人还尾随他们一路而走。 酒剑仙带着秦晓枫出了镇子往荒野而去,一路悠哉闲聊,倒也不显寂寞。待得走了一段路程,秦晓枫毕竟年幼,气力不济,酒剑仙见秦晓枫颇为吃力,遂传授了一些基本的提纵之术,秦晓枫依照而行,虽然内功修为极差,但也不至于如之前那么吃力,反而脚程稍快。 就这样约莫行了约莫两个时辰,来到一处湖边庄园,门口有一条鹅卵石的羊肠小径,这条小径一路分花拂柳而去,但见四周亭台楼阁,鸿雁掠起眼前一汪澄碧,沿岸杨柳依依,柳丝垂落在碧水中映出清澈的艳影。两人快步来到这庄园门口,只见门口的阁匾上书“秋水无垠阁”。大门紧闭,两侧有一对楹联,上联“南土敷恩威并济”,下联“国朝显圣武惟扬”,读来让人振奋不已。 酒剑仙对秦晓枫解释道:“此间主人乃我至交好友,在朝为官,这是他的一个别院,我来此找他打听,错不了的。” 秦晓枫听得如此,准备上前敲门,酒剑仙拦住了他,做了个摇头的姿势,小声道:“我们不从这儿进去。” 秦晓枫甚为奇怪:“你不是来找这个朋友打听致仕官员之事,怎么到得跟前反而不进去?” 酒剑仙嘿嘿一笑,好像挺难为情的说道:“我看一会儿天就黑了,我们晚上再进去。” 秦晓枫听得酒剑仙如此说,更为奇怪,但跟着酒剑仙投奔他人,自然只得顺从。 酒剑仙和秦晓枫在庭院外找了个凉亭休息,不消一会儿,天色已暗,酒剑仙带着秦晓枫来到庭院后墙,拉着秦晓枫,双脚轻轻一点,秦晓枫只觉得身轻如燕,腾空而起,霎时间已越过围墙,来到这秋水无垠阁后院。 待得来到这后院,秦晓枫心里不禁赞叹,好个秋水无垠阁。此处位于苏州太湖之畔,自古以来文人墨客荟萃之地,尤其是苏州园林更是一绝,极尽能人巧匠之事,这秋水无垠阁更是一处苏州园林之典范。只见那曲廊环绕亭院,缀以花木石峰,从曲廊空窗望去皆成意蕴丰富的国画,池水居中,环以假山、花木及建筑,池北有一假山,全用优美湖石堆叠,山虽不高而有峰峦洞谷,与树木山亭相映成趣。 酒剑仙见秦晓枫被这如诗如画的景色所迷,拍了拍他,低声说道:“小子,别愣着了,跟我来,轻点别让人发现了。” 只见那酒剑仙带着秦晓枫在院中七拐八拐,甚为熟悉,遇人或藏于树丛中,或轻功提纵藏于梁上,不多一会儿来到一处建筑,甚为清雅,门前匾额三字“鹤首居”,此时正是晚饭时分,此间空无一人。 酒剑仙和秦晓枫迈步进了这“鹤首居”,原来是一间书轩,房子中央摆着一张黄花梨大书桌,雕刻得甚是古朴庄重,桌上笔墨纸研等文房用具一应俱全。书桌后面有一排大书橱,上面密密麻麻的摆满了各种书籍,看来此间主人却是一位非常有文化之人。 秦晓枫见酒剑仙带着他来到这书轩,不知是何用意,正准备上前问道,酒剑仙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不大一会儿似有脚步声传来,听声音正是往这书轩而来,酒剑仙遂拉过秦晓枫,一跃而起藏于书轩匾额之后。 第二十三章 老友相聚 脚步声越来越近,不大一会儿已经来到门口,这时一个声音响起:“把东西放书桌上吧。” “是,老爷!” 秦晓枫从匾额探出头来向下观瞧,只见一体型微胖,相貌儒雅的中年人迈步进了房间,虽着便装,但依旧华贵,一仆人跟在后面,左手拿着灯盏,右手端着一个盘子,上面放着一白色执壶,来到书桌旁放下手中的物品就恭恭敬敬的退出房间。 那中年人从桌上拿起灯盏,走到书橱前,仔细的翻找起来,不多一会儿功夫,只见他手里拿着一本册子回到书桌,就着微弱的灯光仔细翻看,那灯光下中年人一会儿眉头紧锁,似乎有什么为难之事,时而点头,似有赞许之意,待得翻看完毕,这中年人合上册子陷入沉思,想了一会儿,伸手拿过那白色执壶,准备往杯子中倒那壶中之物,不成想执壶中空空如也。 那中年人摇摇头,喃喃道:“这阿福真是越老越糊涂了,这壶里没装酒就给我拿过来了。”只见他来到书轩门口,向外叫道:“来人!” 不大一会儿来了一人,正是刚才随着中年人进来的仆人,恭恭敬敬的说道:“老爷,有什么吩咐!” 那中年人说道:“阿福,你记性怎么越来越差了,这壶中没有酒你还给我拿上来做甚!” 阿福道:“不会呀,这壶中是老奴亲自灌的酒,且是您点名要的那坛紫金醇啊。” “你来看看,这壶中哪儿有酒!”中年人微微愠怒,把执壶递给了阿福。 那仆人接过执壶,见这里面确实空空如也,甚是奇怪,但见老爷已怒,不敢分辨,忙是自责:“老奴糊涂,这就重新去灌。” 中年人不说话,似是默许,拿起刚合上的册子又重新的看了起来,没过多久,阿福就带着执壶回来了,给中年人杯中满上,又退了出去。 那中年人端过酒杯一饮而尽,从书桌的抽屉里拿出一本和桌上一模一样的空白册子翻开,研墨提笔,在那空白册子上写了起来,写了一阵,中年人停了下来,思考了一会儿放下笔,端起杯盏又来到了书橱旁翻找,找到一本线装古籍回到书桌翻阅起来,过了约莫一刻钟中年人合上了这本古籍,提笔又开始奋笔疾书。 待得完稿,中年人吹了吹刚写下的文字,放下笔,满意的点了点头,拿过执壶又准备给酒杯满上,发现壶中又空空如也,中年人不禁“咦”了一声,自言自语道:“怪哉怪哉!怎么壶中酒又空了!” 其实这一切都是酒剑仙搞的鬼,他趁那中年人不注意,运起内力,那执壶中的酒成一条水线飞入了酒剑仙的口中,这一切秦晓枫瞧得真真切切,他不单为酒剑仙如此的顽皮狐疑,更对酒剑仙那惊世骇俗的内力惊叹,心想我有朝一日也要和这酒剑仙一样,习得如此绝艺,方能报仇雪恨。他们藏于匾额之后,秦晓枫见状觉得十分好笑,但又不敢出声,只能用手捂着嘴偷笑。 那中年人想了一会儿,抚额大笑:“哈哈哈,不愧为酒剑仙,多年不见,依然潇洒如斯,既然来访,何必藏头露尾呀!” 酒剑仙见这中年人猜出了他,不禁也放声大笑,拉着秦晓枫从匾额上跃下,待得着地,向着这中年人拱手说道:“沈大人,唐某行事怪诞,多有得罪,还望宽宥则个!” 那中年人丝毫不已刚才的事为忤,上前一把抓住酒剑仙的手,连声说道:“老友来访,我高兴还来不及,哪敢怪责!”看来这中年人确实是酒剑仙多年知交好友,才会亲近如斯。 “来来来,沈兄,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新近认识的一位酒友,与我甚是相投。”说完着酒剑仙拉着秦晓枫向前一步,准备介绍却不知秦晓枫叫甚名谁,不禁十分尴尬。 秦晓枫当然明白酒剑仙为何尴尬,主动向沈大人行了一礼,躬身说道:“小子秦晓枫,见过沈大人。”自小秦晓枫的母亲教授他人情世故,对于社交礼仪自是了如指掌。 “哈哈哈,惭愧惭愧,我与这晓枫小友相识不过半天,还未来得及知晓名讳!”酒剑仙不好意思的向这沈大人解释道。 “不妨不妨,唐兄性情中人,别人不了解,我还不了解么?”看来那沈大人对酒剑仙的行事风格了如指掌。 “哈哈哈,知我者,沈兄也!”酒剑仙颇为高兴:“晓枫小友,这是我生死至交沈溍沈大人,曾任大明兵部尚书,现在赋闲在家。” 秦晓枫听罢心中不禁骇然,他年纪虽小,但他的母亲博学多才,三教九流懂的甚多,对于大明官职也知之甚祥。这兵部尚书在大明朝可是正二品的朝中大员,别称大司马,为大明全国军事行政之最高长官,权柄大的惊人,晓枫几乎继承了他母亲的一生所学,自然知道这兵部尚书的来头。不由得对这酒剑仙的来历大为惊奇,连前任兵部尚书都是他生死之交,他的能量可是大得惊人。 沈溍对秦晓枫也颇感兴趣,他深知酒剑仙的为人,半日之内能让他因为知己绝非泛泛之辈,而且是不到十岁的小孩他更是奇怪,他观察了一下秦晓枫,对酒剑仙说道:“唐兄,我看这晓枫小友眉眼似乎很像我们的一位故人呐。” “哈哈哈,我说沈兄,你是思念故人心切吧!”酒剑仙拍了拍沈溍的肩膀:“晓枫小友只是我无意中结交的,你多虑了吧。这么多年不见,你就这样招待老朋友啊。” “这你就太小瞧我沈某了嘛!”说罢走到门口朗声唤来阿福,阿福见房中多了一老一少两人狐疑不已,但又不敢向老爷发问。 “阿福,你让厨房备一桌上好的酒菜送到那‘沧浪亭’去,并把我那坛紫金醇带过去。还有,这事不要让夫人知道了,明白了吗?” “是,老爷!”那阿福自是按照沈溍的吩咐下去置办了。沈溍安排妥当,回身对酒剑仙说道:“唐兄,多年不见,今晚我们一定要不醉不归!” “哈哈哈,但凭沈兄吩咐喽!”酒剑仙见沈溍安排得甚是合他心意,高兴得连嘴都合不拢,对沈溍说道:“沈兄,那我们‘沧浪亭’见了!”说罢拉着秦晓枫之手,飞檐绝壁而去。 沈溍见酒剑仙这来去如风,不禁哑然失笑,看来这唐天启这么多年还是这么率性而为。他掩上“鹤首居”的大门,避过家人仆人,出得大门,见四近无人,也施展开轻功提纵术奔那‘沧浪亭’而去。 第二十四章 沧浪之水 且说那沈溍施展开轻功奔那沧浪亭而去,他与酒剑仙不同,没有秦晓枫这个累赘,自然比酒剑仙和秦晓枫脚程为快,但酒剑仙和秦晓枫又先行一步,最后居然是同时达到。 三人又相聚于沧浪亭,相互开怀大笑,尤其是这是夜已深,四周无人,沈溍与酒剑仙是多年至交,都运上了功力,那笑声远远了传了出去,在天地之间回荡,秦晓枫好生羡慕这一对朋友的狂放不羁又相知相交,自己今后也有这样的知交好友就心愿足矣,又庆幸自己有幸酒剑仙和沈溍这样的人结交,毕竟比秦晓枫年纪大的成年人能与酒剑仙和沈溍相交的人也是少之又少吧。 待得他们发泄已毕,相携来到湖边的沧浪亭,分宾主坐定,开始闲聊了起来,主要是沈溍打听酒剑仙这几年的情况,酒剑仙行踪飘忽不定,酒剑行走江湖,随心所欲,倒是过得快活。 聊到中途,沈溍府中仆人送来酒菜。他们三人又开怀畅饮,那沈溍见秦晓枫小小年纪,酒量不俗,惊奇不已,殊不知秦晓枫已得酒剑仙传授“归元诀”,可化酒力,自然是千杯不醉,酒剑仙今日与老友相聚,只为尽兴,与那沈溍凭实力对饮,沈溍酒量本就不差,又咋逢故人,心中更是畅快,加上沧浪亭景色宜人,夜凉如水,如此美妙情景,这餐酒三人喝得直叫过瘾。 待得酒足饭饱,酒剑仙才想起此行目的,将那“一醉三年”的上古奇酒的故事讲与沈溍,沈溍听罢不禁也拍案叫绝,安慰酒剑仙道:“唐兄尽管放心,虽然小弟赋闲在家,但朝中有不少门生故吏,定能将那致仕官员查将出来。” 酒剑仙虽然急不可耐,可在茫茫人海中找人如大海捞针,非一朝一夕之功,他只得暂且搁下这事,待沈溍替他查访。突然又想到什么,酒剑仙问道:“沈兄,我见你在书房奋笔疾书,似写奏折,面有优容,不知为何?” 沈溍听得酒剑仙这般问法,不禁叹了一口气,老友相聚兴奋之情稍减,眉头紧锁,起身走到亭边,负手而立,望着那太湖之水,陷入了沉思。 思绪良久,沈溍欲言又止,酒剑仙看了一下秦晓枫,说道:“你大可放心的说出来,晓枫小友已经睡着了。”原来秦晓枫初时与两人共赏风月,谈天说地甚觉有趣,只是时间一久极为倦怠,竟趴在桌上睡着了。 沈溍见秦晓枫果然睡着,遂脱下身上外衣,披在了秦晓枫身上,神情甚为关怀。 “唐兄,我们到那边走走!”沈溍一脸忧愁,眉头紧锁,似乎有事要说。 两人离开了沧浪亭约有十丈之远。 沈溍问酒剑仙道:“这晓枫小友你真的才认识半天?我怎么越瞧越像我们的一位故人!” 酒剑仙呵呵一笑,道:“确实是才认识半天,只觉投缘!” 沈溍见酒剑仙并不愿在这个问题上多说,就不再纠缠,转了话题:“你刚才不是问我何事忧愁,其实我是担忧朝局。” “沈兄,你可知何为沧浪之水!”酒剑仙并不接沈溍话头,而是问了一个毫不相关的问题。 “呵呵,唐兄这是考我啊!”沈溍略微奇怪,但酒剑仙并不解释,饶有意味的看着他。 “这正是这沧浪亭之由来,相传沧浪亭在五代时本为私人池馆,宋代著名诗人苏舜钦因感于《孟子?离娄》上所载‘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以四万贯钱买下废园,进行修筑,傍水造亭,题名沧浪亭,自号沧浪翁,并作《沧浪亭记》。欧阳修应邀作《沧浪亭》长诗,诗中以‘清风明月本无价,可惜只卖四万钱’题咏此事。历代相传,以致于今人提到这沧浪之水,就想起苏州城这座沧浪亭了。”沈溍致仕闲居此地,自然知之甚详。 “唐兄果然学识渊博,一语中的。不过,这沧浪之水还有另外一种传说,唐兄可知?”酒剑仙又接着问道。 “哦?愿闻其详!” 酒剑仙不紧不慢的说道:“相传楚襄王时,屈原再次被流放江南,当得知秦军攻陷郢都的消息,国破家亡的悲愤不能自已,他披头散发地在江边徘徊,颜色憔悴,形容枯槁。渔父见了,很是惊疑,问他怎么落到这样地步?屈原回答,这是因为世人都浑浑噩噩,仿佛醉了一样麻木,只有我是清醒的。渔父劝他与世俗同流,不必独醒高举。他以为不然,说是宁愿投入江流,葬身鱼腹,也不能蒙受世俗的尘埃。渔父听了,淡淡一笑,解缆登舟,一边划桨一边唱道:‘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 说罢,酒剑仙大笑不止,抽出手中佩剑,他要乘兴而舞。只见酒剑仙双足轻点,飞身而起,竟然轻飘飘的立于湖面之上,任他云淡风轻,他自岿然不动。在那皎洁的月光下,酒剑仙的长剑慢慢的泛起三寸青光。 沈溍不由得赞叹一声“好个酒剑仙,功力日渐精纯,能化出三寸剑芒。” 那酒剑仙似乎对沈溍的赞赏丝毫未觉,慢慢的举起剑来,在湖面翩翩起舞,那剑带着三寸剑芒,在月光下甚是璀璨,酒剑仙融情应景,使出的正是那“沧浪剑法”,只见他时而升空舞动出万千剑影似满天烟花,时而停于湖面撩动水流,那潇洒飘逸之态极为赏心悦目。 沈溍不由得看呆了,思量酒剑仙刚才的话语。其实他又何尝不知酒剑仙的良苦用心,他是借那渔夫是劝诫屈原隐迹于江湖的故事,来劝诫自己既然处于江湖之远,何必理那庙堂之上的事,就像酒剑仙一样,做个快活神仙是何等的逍遥自在!可是,唐天启啊唐天启,只是因为你历常人所不历,涅槃重生才获得今日这份恬淡,而我还是身在其中,自是无法自拔了。 酒剑仙堪堪舞过近百招,招式似乎无穷无尽,正应那沧浪之水之源源不断。只听得那酒剑仙清啸一声,长剑直指夜空之月,腾空而起五丈之高,一个鹞子翻身,剑尖朝下,剑芒爆增,铺天盖地直击水面,“轰隆”一声,如平地一声雷,水面激起千层巨浪,铺天盖地的的涌向。 沈溍高声呼喝:“好一招‘千水千浪’,佩服佩服!” 第二十五章 江湖之远 秦晓枫睡得正香,突然被一阵巨响惊醒,他揉揉双眼说道:“是不是打雷了!”见无人回答,颇为奇怪,只见杯盘狼藉,身上披着一件大人外衣,沈溍与酒剑仙皆不见,正准备嘟啷一句“没义气的家伙”,抬头看见离亭约莫十丈之远的地方,沈溍和酒剑仙并肩而立,似在谈论什么。 秦晓枫此刻已经睡意全无,拉了拉披在身上的大衣,朝酒剑仙他们走去。来到他们跟前,秦晓枫向酒剑仙两人问道:“刚才是不是打雷了,好大的声响!”又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月亮,明亮而又皎洁,又自言自语的道:“不会呀,月亮这么亮,怎么会打雷呢?” 酒剑仙和沈溍相视而笑,并不解释,这秦晓枫要是知道刚才错过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好戏,肠子非得悔青了不可。 沈溍向酒剑仙道:“夜已深,两位何不随我回府休息,明日再做打算。” 酒剑仙把那头摇得跟个拨浪鼓似的,半点没有了刚才潇洒飘逸的风采:“嗯,不去不去,坚决不去!” 沈溍叹了一口气:“这么多年过去了,绯烟早已释怀,你何必还念念不忘呢?” 酒剑仙一副倔强的表情,依旧不从,沈溍无法,只好说道:“最近还有一些事需要你帮忙,你就在苏州盘桓几日好吧,我在浦庄还有一间草庐房,名叫澹怀庐,甚为清静清雅,你和晓枫小友就在那暂居如何,那个地方平时没人去的,只是我偶尔去那儿读书小住几日。” 酒剑仙还没待沈溍说完,拉着秦晓枫的手自去,沈溍不由得摇了摇头,无奈的笑了笑,转身向自己的府中走去。 此时虽已夜深,沈溍却是毫无困意,他需要仔细思量朝廷之事。 此时正处于明朝洪武年间,经过朱元璋殚精竭虑的治理,摆脱了明初战乱频发、百业凋零的困境,国力蒸蒸日上。老百姓似乎也过上了太平的日子,觉得日子有了盼头,尤其是苏杭江浙之地,更是歌舞升平,一片太平景象。 其实在这片繁荣之下,暗流涌动,大明朝实际已经处于风雨飘摇之中。曾任兵部尚书的沈溍对于全国军事态势是了如指掌,虽然朝廷在北方封了几个能征善战的王爷镇守,如秦王朱樉、燕王朱棣、宁王朱权,都是手握重兵,雄镇北疆,但元顺帝自从被征北大将军徐达、蓝玉赶入茫茫荒漠,不甘心王朝的失败,勾结瓦剌,以图再起,恢复旧日王朝的辉煌,边患仍在;东南沿海,倭寇猖獗,老百姓深受其苦;西南地区山高水米,土司裂土自治,并与元兵残余勾结,有愈演愈烈之势。 虽然边患形势严峻,但沈溍认为,目前大明最大的隐患还在内部朝堂之上,也就是诸君之争。其实诸君之争发展到今日,已经到了白热化的地步。洪武皇帝年岁已老,眼看时日无多,太子朱标当了近二十年储君,虽然宅心仁厚,但魄力不足,朱元璋十分不喜,曾多次动念要废除太子,另立他人,而太子朱标更是体弱多病。这一情况,朱元璋的多个儿子了如指掌,见有机可乘,均动了夺储之念,其中以秦王朱樉、燕王朱棣最为突出,虽然他们就藩北疆,但他们都手握重兵,早在朝中广植党羽,与太子一党一较高下,而沈溍也正是在这场朝臣之间的倾轧中丢官罢爵,加之他在儒门中剑走偏锋,得不到朱元璋的赏识,以此致仕赋闲。 从目前朝局来看,朱元璋时日无多,太子朱标体弱多病,恐命不久矣,一旦朱元璋撒手西去,场面怕会失控,到时天下大乱,遭殃的将会是老百姓。沈溍每思于此,忧心忡忡,也想了很多对策,但都被他否决,而最后在他看来,如果朝廷真用这个办法,极有可能震惊朝野,扰得天下烽烟四起。沈溍多次想将这一对策献于朝廷,临了又放弃了。 沈溍想着想着,不知不觉已经回到了府中,他向来对下人宽厚仁慈,见天色已晚,估计门房已睡,遂来到院墙,轻点双脚,运用轻功进了府内。 离别了酒剑仙,虽夜已深,但沈溍睡意全无,又迈步来到了“鹤首居”,推开房门,点上灯盏,拿着自己写的那份奏折又仔细的看了起来,不多时翻看完,他叹了一口气,合上奏折,放到了抽屉里。 沈溍靠在椅子上,闭目养神,似乎老僧入定,不多会鼾声渐起,他竟睡着了。 待得天明,沈溍悠悠醒转。见身上披了一条薄被,再看屋里一个女人正在收拾他的书桌和书橱,沈溍心里一暖:“绯烟,你来了!” 那女人抬起头,约莫四五十岁,雍容华贵,是个绝色美人,虽上了年岁,依旧风采照人。她叫顾绯烟,是沈溍原配妻子,温柔善良,性格柔弱的像水一般,两人夫妻将近三十年,几乎没有吵过架,如今年过半百,私底下沈溍依然称呼她为绯烟,可见沈溍对她感情之深。 顾绯烟见沈溍醒了,“嗯”了一声,开始埋怨道:“你看你,昨晚又没回房睡!半截身子已经埋进黄土的人了,还那么不知爱惜身体,你说说,既然朝廷不用你了,你就该在家好好的将养身体,颐养天年,还操心朝廷那些劳什子干甚。” 原来这沈溍虽然不在朝为官,依旧心系社稷,时不时通过门生故吏得知朝中大事。同时又笔耕不辍,著书立说,为的是为朝廷排忧解难,献计献策,因而经常在书房一待就是一宿,所以昨晚他未回房休息,顾绯烟并不为奇。 沈溍见妻子埋怨,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走到门边唤来阿福,让他准备为他更衣洗漱。回头看看绯烟,几次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把到口边的话给咽了下去。 顾绯烟见沈溍欲言又止,问道:“怎么了,有事?” 沈溍觉得这事应该告诉妻子,就说道:“昨天有个人到苏州来了。”沈溍说完看着妻子的反应。 顾绯烟一愣,像是明白了什么:“你说的是姓唐的吧。” “恩,正是他!”沈溍满怀期待的等着妻子说出他想要的答案,因为他相信,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应该释怀了。 顾绯烟的脸色暗了下去,叹了口气:“一晃这么多年了。他怎么样了,过得还好吗?” 沈溍笑了笑:“他还好,依旧是那副风流不羁的样子,只是依旧还是一个人,或许,倩月在他的心里住着,再也装不下其他人了。” 顾绯烟叹了口气:“其实,这么多年我也想通了,这件事并不全是他的责任,也怪我妹妹自己,以我们的身份,本就不应该动情。” 沈溍摇摇头:“非也非也,你和你妹妹的情况是一样的,你得到了幸福。有我,有云殊。” “哎,也不知道这种幸福会持续多久。”顾绯烟似乎想起了往事,眼神中闪过一丝丝担忧和恐惧。 沈溍上前抱着妻子:“绯烟,有我在,她们不敢碰你一根指头。” 顾绯烟闭上了眼睛,在沈溍怀里点点头。 “你让他住我家吧,我再也不怪他了。”顾绯烟说完就出了书房。 第二十六章 武学玄关 且说酒剑仙和秦晓枫头天晚上在那沧浪亭大醉而归,酒剑仙与好友相聚,和那沈溍喝酒自是真刀实干,不会用归元诀化去酒力作弊。秦晓枫则是用那归元诀将酒力都化得干干净净,如果不用归元诀连半口也难下下咽,因此他实无半分醉意,所以第二天一大早就醒了,且精神百倍,看来这酒剑仙还真是神奇,独辟蹊径的归元诀既可以大快口腹之欲,也可以增强功力,一举两得。 想起酒剑仙,秦晓枫不由得向他瞧去,眼见得酒剑仙兀睡未睡,姿势也是是在太难看,不由得摇摇头。秦晓枫坐在床上仔细观察这间澹怀庐,房间宽敞明亮,布置得较为简洁,正中央有一张大书桌,与沈溍书房相仿,只是更为简单,没有木椅,只有一只藤木凳子,书桌后面也是一排大书橱,上面稀稀拉拉摆了一些书籍,秦晓枫见有书可看,百无聊奈,就走过去翻了翻,都是儒家经典书籍,如《大学》、《中庸》等儒家经典书籍,秦晓枫学力有限,看了几章觉得太过深奥,就没有再看下去,最后翻到一本《六艺之正心诀》,是手抄本,一看作者秦晓枫吓了一跳,居然是沈溍自己。 秦晓枫心想,既然是沈溍自己所写,那么自然不比那古文艰涩难懂,故拿着书坐在那藤木凳子上翻开了起来,果然如秦晓枫所想,同篇都是用白话文而写,主要沈溍自己的感悟,在前言里有句话沈溍如此写道:“朗朗乾坤,昭昭日月;天地之间,正气长存。人生在世,当胸存正气,堂堂正正立于天地之间,且当使浩然正气充满人间!”接来下进一步解释了何为浩然正气以及如何练这浩然之气,其中蕴含的武学要义似乎与秦晓枫所学归元诀截然不同,归元诀实际是化天地之灵力为我所用,而正气诀则要自身的正气去充塞天地,奉天成仁,达至仁者无敌境界! 秦晓枫毕竟才学归元诀一天,初窥武学门径,如何懂得这等武学精义,只得往后再看看,还是不懂就放弃,哪知后面的内容秦晓枫竟然甚为熟悉,原来正是练气养气的具体方法,只是貌似方法正与他练的归元诀相反,要以意念控制自身正气影响身外之物,就是万物未动,心动而已,秦晓枫早就熟悉全身穴脉和运气之法,且昨日连续饮酒,体内已经有了一点真气,过了这万事开头难这关,只见他把书放到桌上,照着方法运起气来,居然发现面前的书页在微微翻动。 秦晓枫拍拍自己的脸,清醒清醒自己,仔细感受周围环境,房里并没有一丝风的气息,他又照着原法运气,发现书页依然微微晃动,不禁暗自高兴。其实秦晓枫这练气之法,正是后来心学大师王阳明心学的要义源泉,为沈溍早年研究儒家经典和儒家武学获得感悟写了下来,只为做后来学习做印证,没想到今日竟帮助了秦晓枫打破了武学玄关,让他今后的武学之路无论正反、阴阳、纵横皆可为我所用,真正达到了天一归一的境界,不过这是后话。 秦晓枫见酒剑仙兀自睡觉,怕打扰他,拿着这本《正心诀》来到澹怀庐外,照着这书上就练了起来,可惜这正心诀只有寥寥数百字,就是沈溍一时感悟的草稿而已,因此秦晓枫练了一会儿就极为熟悉,且毫无进展了,他颇为失望,只得放下书停止练习。 他想了一会儿,自己何不把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呢,于是秦晓枫将这归元诀和正心诀结合起来练习,发现身体的气流居然越来越强,不由得暗暗高兴,而这一幕被沈溍瞧得真真切切。 沈溍带着仆人带了点早点过来,早上得妻子首肯,不再因为过去之事与唐天启介怀,他主要是过来让他们跟他回秋水无垠阁居住,也方便饮食起居的安排打点,这不就碰上了在院子里打坐练功的秦晓枫。 待得沈溍看了一阵,不由得大吃一惊。因为秦晓枫小小年纪,居然能同时使用逍遥派武学和儒家武学的修炼方法。殊不知逍遥派武学和儒家武学正好相反。“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辨,以游之无穷,为之逍遥”从逍遥派的来历就不难看出,其修炼方法是由外而内,而儒家的“内圣外王”正好相反,是由内而外达成仁者无敌境界,这秦晓枫小小年纪居然能一正一反兼修是沈溍生平仅见,但他同时也好奇,秦晓枫怎么会两派逍遥派和儒家武学。 秦晓枫见沈溍来了,就不继续练功,不好意思的嘿嘿一笑。 沈溍走过来,对秦晓枫微微一笑,问道:“晓枫,你怎么会逍遥派和儒家武学?有人教你?” 话音刚落,就听见“哈哈哈”的大笑声,正是唐天启的声音,对于功力到了炉火纯青的唐天启来说,虽然睡着,周围的的任何风吹草动都能惊动他。 “是我教的。”唐天启解释道。 “哦,你教的?”沈溍就奇怪了:“你不是不收徒弟么?”因为多年前的一桩往事,唐天启发誓今生不在收徒,只是可惜他那一身傲视天下的武功,怕是要被他死后带入棺材了。 “我并没有收徒,只是教了一下他喝酒的方法,他就无师自通了。”唐天启进一步解释。 “哦…”沈溍明白了,因为唐天启自创归元诀之时曾与沈溍切磋过。 “那这儒家武学?”沈溍继续向秦晓枫发问,因为他要弄明白,秦晓枫是不是他哪个师弟的弟子。 “哦,沈伯伯您说的是这个吗?”秦晓枫边吃着沈溍带来的早点,边把《正气诀》这本书递给沈溍,沈溍一看,这不是是自己多年前所做得读书笔记,不由得惊骇不已,要知道,正气诀是沈溍在功力修为已经达到了很高的程度时候所写,没想到秦晓枫一个初学者竟能练成,此子真是练武天才,如能加以正确引导,二十年,甚至十年后,说不定就可以在武林中大放异彩。 沈溍点点头,连声赞道:“不错,不错!”,对于任何一个武学大师来说,发现一个天资聪颖的苗子都是兴奋不已,沈溍也无例外,他打定了主意,希望能将此子纳入儒家,培养成一代儒侠。 秦晓枫自然不知沈溍的打算,但同样作为武学大师,唐天启不会不明白沈溍的心意,就笑呵呵的望着沈溍:“沈兄,怎么样,该如何感谢我啊!” “哈哈哈,好好好,唐兄不是一直惦记着我家那坛太禧白嘛,这可是前朝共同御用酒,走走走,今天上我家去,喝个痛快。” “去你家?”唐天启看着沈溍摇摇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 “哎呀,走吧,今天是绯烟让我来叫你回去的,今天她亲自下厨,说是给你道歉。这么多年,我可没有吃过绯烟做过一餐饭,今儿个沾你的光呢?”沈溍过去推着唐天启,让他赶紧启程。 “真的?你没蒙我?”唐天启一听,也异常兴奋,多少年了,唐天启一直无法释怀的事情,或许今天会有一个圆满的解决。 “不骗你,走吧,大老爷们,怎么那么啰嗦!”沈溍不耐烦的催促。 三人离开澹怀庐,径往秋水无垠阁而去。 第二十七章 梨花带雨 沈溍、唐天启和秦晓枫三人刚走到秋水无垠阁的门口,就听见院内传来了小女孩的哭声,不知为何。 沈溍皱起了眉头,不用说,定是他那宝贝女儿,性格颇为文静,且沈溍夫妇仅有这个独生爱女,自然十分宠爱,导致她十分娇贵,稍有委屈就能哭上半天。这不,估计是丫鬟照顾不周,受了点委屈哭了起来。 沈溍摇摇头,叹了一声气:“我这女儿就是太娇气了,一点小事就能哭上半天。” “女孩嘛,娇贵点,娇贵点好。我倒想有个女儿让我这样宠着,可惜没有沈兄有福气哦!”唐天启羡慕的口气沈溍一听就听出来了。 沈溍听唐天启如此说,怕他又勾起往事,观瞧唐天启的脸色并无悲伤之感,心下也暗自放心,看来经过这么多年唐天启确实是豁达了不少。 说话间,三人已经来到门口,而哭声是从院子里一个老杏树下传来,一个约莫十岁的小女孩正坐在地上,双手环抱,脸埋在双手间抽泣,旁边两个丫鬟不住的在旁边劝导,手足无措,后面杏树下的秋千还在轻轻晃动,这小女孩定是玩那秋千不慎摔下,吃痛哭了起来。 沈溍正准备上前安慰女儿,唐天启拦住了他,回头对晓枫说道:“晓枫小友,如果你能把这小妹妹哄得不再哭闹,我就教你一套绝艺如何!” “真的,你可不许骗我?”秦晓枫太清楚不过了,这个唐天启手上的绝活定是不少,光就是那饮酒之法恐怕都可称得上是技惊四座了。 “不骗你,去吧!”唐天启肯定了一下,给秦晓枫做了保证。 秦晓枫走过去,站在小女孩面前,丫鬟见有个陌生小孩闯进来,穿得破破烂烂,以为是门房看管不严,让外面的小叫花子闯了进来,正准备喝问,见老爷和另外一个威武的大汉站在小孩身后,那大汉她们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再看老爷点点头,示意他们退下,丫鬟默不作声,遵令而退。 秦晓枫看看地上有一个蹴鞠,顿时有了主意,拿起来在手里转了转,还挺顺手,就一手叉腰,一手抱着蹴鞠置于腰间,静静站在沈云殊面前,脸带微笑的看着他,沈溍和唐天启瞬间转到小女孩的身后,他们两要看秦晓枫如何哄笑这位娇滴滴的小公主。 过了良久,小女孩止住了哭声,觉得周围太安静了,有些异常,抬头看见面前站着个和她差不多大小的小乞丐,面带微笑,显得极为阳光帅气,手里还拿着她的蹴鞠,看两边的丫鬟也不知所踪,依然带着哭腔,瞪着大大的眼睛问秦晓枫:“你是谁?到我家来干什么?明月姐姐他们呢?” 秦晓枫见这小女孩约莫八九岁年纪,倒与他相差无几,五官长得极为小巧精致,穿着一袭白色连衣裙,脸上依旧挂着泪珠,哭得那叫一个梨花带雨,让人一看就心生怜爱,正如那诗中所说:“晶莹香睑凝水痕,窈窕柳姿敛玉魂。冰清最称相思语,缘起空灵寐三生。” “妹妹你长得这么好看,为什么要哭呢,坐在地上多凉。”秦晓枫看了一眼,就特别喜欢这个小女孩,心里还真有一种心疼的感觉。 “要你管?把蹴鞠还给我,是我的。”小女孩还挺倔强,站起来就找要过来抢秦晓枫手中的蹴鞠。 “你抢得到我就给你!”秦晓枫诚心要和小女孩嬉闹,就左躲右闪,小女孩往左手去抢,球就顺着秦晓枫左手臂滑到右手臂,待得小女孩转过右手边来抓,秦晓枫又将蹴鞠往身后一拋,左手向后接住,总之这个蹴鞠就像长在了秦晓枫身上,顺着他的身体滴溜溜乱转,小女孩试了好几次都没抢到。 小女孩似乎比较倔强,用小手擦了一下眼角的泪水,不服气的对秦晓枫说:“你拿好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小女孩不再漫无目的的随手去抢秦晓枫的蹴鞠,退开几步,突然歪歪斜斜的向秦晓枫撞过来,同时出手向正在秦晓枫左手食指尖上滴溜溜直转的蹴鞠抓去,秦晓枫见小女孩来势甚快,不禁也大吃一惊,慌忙将蹴鞠和之前一样顺着左手臂向右手臂滑去,谁知虽然小女孩身体向左倾斜,在已然触及之时瞬间移动至秦晓枫右方,秦晓枫没想到小女孩还有这等心机,把球顺势往后抛去,还没来得出手,小女孩的手已经搭上了蹴鞠,顺着蹴鞠旋转的方向稍微用力,蹴鞠如离弦之箭冲了出去,小女孩纵身一跃,那蹴鞠稳当的落在了她的手上,秦晓枫被这顺势之力带倒在地,摔了个四仰八叉,结结实实,狼狈至极。 小女孩回过身来,轻蔑的说了声:“小样儿,跟本小姐玩,你还嫩了点!”说完咯咯娇笑起来。 “殊儿,怎么这么没礼貌?”小女孩抬头看见沈溍正慈祥的看着她,丢了蹴鞠飞奔过去扑到了沈溍怀里,无比欢快的叫道:“爹爹!” 这边唐天启已经把秦晓枫给扶了起来,帮他掸了掸身上的灰。 沈溍牵着小女孩走过来,对她和颜悦色的说道:“殊儿来,爹爹给你介绍一下,这是你唐叔叔,这个是晓枫哥哥!” 沈云殊颇为懂礼对唐天启鞠了一躬,甜甜的叫道:“唐叔叔。”却冲着秦晓枫做了个鬼脸,秦晓枫不由得摸了摸脑袋,被个小女孩摔倒,确实也太有点不好意思。 唐天启见两个小孩甚是可爱,哈哈大笑起来:“沈兄好福气哦,女儿不仅长得水灵,更是聪明伶俐啊,这乾坤步使得可是不赖啊。” 沈溍谦虚的说道:“唐兄谬赞,小女调皮,小女调皮!走,屋里聊去。”说罢牵着沈云殊,把唐天启和秦晓枫往屋里让。 “调皮好,调皮好啊。”唐天启边说边往里屋迈 秦晓枫见唐天启只顾和沈溍打趣,不理他那赌约,顿时心生不满:“打好的赌呢,我可赢了。”其实是秦晓枫输了,这家伙倒有点耍赖了。 沈溍和唐天启听得秦晓枫如此说,又是一乐:“这你也能算赢,你的脸皮可真是厚啊。”唐天启说道。 “怎么不算?”秦晓枫争辩道:“这小妹妹可是没哭了,就算我赢了。” 沈云殊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是听不得别人说她哭鼻子,叉着小腰对秦晓枫怒目而视,嘴里振振有词:“谁哭了,谁哭了,你可不许乱说。” 唐天启见沈云殊和秦晓枫又杠上了,又乐了:“我说沈兄,怎么现在的孩子一个比一个脸皮厚啊,这云殊这是随你还是随她母亲啊。”唐天启开始揶揄沈溍。 沈集不知如何接口:“这,这,这…” “谁在说我坏话。”从后堂走出一人,正是沈溍妻子顾绯烟。 唐天启听得这熟悉的声音,心头一震,脸上闪过一丝奇怪的神情,但一晃而过很快消失。 第二十八章 依稀故人 “嫂子,没说啥…”这下轮到唐天启不好意思了,不过从这语气听来,他们颇为熟络。 “来了!”顾绯烟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倒是看不出来是喜是悲。 沈溍见气氛颇为尴尬,打破沉静:“夫人,这是秦晓枫!唐天启的忘年交。” “他和以前一点没变,喜欢胡闹咧。”顾绯烟不知是心情放松了还是如何,也想打破这种尴尬的局面,这么多年,她以为她的心结打开了,但一看唐天启依旧是以前那种我行我素的风格,不禁想起往事,心里自然也就有了芥蒂。 顾绯烟往秦晓枫瞧去,眉眼间觉得好熟悉,微微惊奇,回头看着沈溍,只见沈溍摇摇头,顾绯烟也就不再说什么,只是淡淡的说句:“欢迎。” 秦晓枫见顾绯烟风姿绰约,极为美貌,与沈云殊样子太为相似,当是沈云殊的母亲无疑,上前躬身行礼:“伯母好!” “嗯”顾绯烟应承了一声,接着说道:“你们稍坐片刻,我去厨房安排。” 且说用过午饭,沈溍安排仆人给唐天启和秦晓枫妥做安排,秦晓枫自去收拾不提。沈溍,顾绯烟,唐天启来到后院凉亭假山信步而走,他们之间有些往事需要谈一谈。 顾绯烟首先打破沉默,问唐天启:“这个秦晓枫你是任何与他认识的,怎么感觉好像一个人。” 唐天启何尝不知他们所指,上次沈溍问他,他碍于秦晓枫在场没有说明,今天顾绯烟又提起这茬,作为相交多年的好友,他自然不能隐瞒:“我也是在来苏州途中偶然遇见这个晓枫,混迹于乞丐群众,但明显不是丐帮弟子,我也是觉得他眉眼像极了我们一位故人,故一路跟随他。你们知道我发现了什么吗?” “什么?”顾绯烟从唐天启口中得到了肯定的答案,证明他的直觉没有错。 “他一路跟踪锦衣卫?” “什么?”沈溍和顾绯烟一闻皆惊讶不已,年仅十岁的秦晓枫的怎么会跟锦衣卫沾上了关系,要知道,只要和锦衣卫搭上关系,定是没有好事。 “不过,他似乎并不知道跟踪的是何人,如果我们的直觉都没错的话,他应该是秦朝阳之子,只是我曾经向他打听过,他如何都不肯松口,只是编了一套说辞来应付我。”唐天启不无遗憾的说道。 “已经十几年我们没有见到他了,不过按照墨门的规矩,天下大定,他们会归隐山林,不再出现于江湖。只是如果这个晓枫真是他的儿子的话,那定是有了重大变故。”沈溍说道:“我们试着去联系一下墨家的秘密联络点,看能否打探出消息来。” “我们能知道的联络点,恐怕都是十几年前的了,十几年的风云,以墨家的行事风格不会一成不变的。”顾绯烟不无担忧。 “死马当做活马医吧。”沈溍坚定的说道:“我们不能让秦朝阳的子孙流落江湖而无人照看,在联系上墨家之前,我们好好的将他培养成人吧。” “嗯!”唐天启点点头:“多少年了,‘非攻墨门,兼爱平生’,再也没有听到有人虔诚的呼喊这句口号了。” “不说这个,天启,你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吧。”顾绯烟终于转了话题:“倩月已经过世多年,虽然当年我怨恨你,甚至还刺了你一剑,但是也并不全怪你。或许,像我和倩月这样的人就不应该组建家庭。” “你又在胡说。”沈溍打断她。 “我没有胡说,沈大哥,相比较倩月而言,我比他幸福。”顾绯烟垂泪道:“这么多年,我是真心的感谢你。同样…”顾绯烟又转过身来对唐天启说道:“人不能总是活在过去,我希望你再找一个人,不至于这样浪迹天涯。” “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唐天启摇摇头:“谢谢嫂子的美意,倩月在我心里的位置,已经无人可以取代,况且这么多年我已经逍遥自在惯了,呵呵…” “随你吧!”顾绯烟摇摇头:“只是,以后就不要再躲着我,躲着这个家了,这个家也是你的家。” “嫂子…”唐天启心里涌过一阵感动,往事如梦幻般在他心头萦绕,直到今天,才得到了顾绯烟的原谅,他多少年盼着这一天的解脱。 “以后我们在一起并肩战斗吧。”沈溍紧紧的握着唐天启的手。 “沈兄”唐天启点点头。 “晓枫你们准备怎么办?”顾绯烟接着问道。 “我最近去一趟京城,给晓枫安排安排,看能不能让他走科举一途,也好求个功名。”沈溍说道:“唐兄,你看能不能联系上墨家,打探一下朝阳大哥的情况,同时看这晓枫究竟是不是朝阳大哥的儿子。” 秦晓枫和沈云殊,又是在那颗杏树下,秦晓枫拿着蹴鞠,沈云殊又开始抢夺,因为晓枫不相信,他居然不如一个女孩。不过,秦晓枫全身的行头已经换了一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人靠衣装马靠鞍,这秦晓枫新衣在身,自然神清气爽,活脱一大家少爷形象。 沈云殊也不禁呆了,没想到秦晓枫打扮出来也是蛮好看的。 不过,这个家伙是我的手下败将,居然还不服气,沈云殊这样想着。 我居然不如一个小姑娘,传出去以后我还怎么混,秦晓枫这么想着。不过他所不知道的是,这沈云殊之所以能抢到他手中的蹴鞠还能摔他一跤,完全是因为沈云殊使出的是儒家的轻功提纵术乾坤步。《周易》乃儒家重要典籍,这套乾坤步正是儒家弟子根据易理所创。 “经纬乾坤,出入三光”正是这套乾坤步的精髓,它将前后、左右、上下甚至时空的早晚,都看作是阴阳乾坤、一正一反,纵横交错,每一步的方位都简单,直接而快速,在每一步踏出之前,足足有八八六十四种变化,而两步,三步当中所包含的变化,又会成几何倍数的增长,因此,这套乾坤步在修炼者眼中只有乾坤两种,而在修炼者的对手看来,就有无穷无尽的变化。 当然这些,对于没有任何武学根基的秦晓枫来说,他根本不懂。试了两次,沈云殊每次都把秦晓枫给摔倒,他爬起来,接着再试,第三次,沈云殊只是抢着蹴鞠,但是,秦晓枫没有摔倒,而让人惊奇的是,他使用的步法,正是沈云殊所使的步法-乾坤步。 “你怎么会使乾坤步的?”沈云殊也挺奇怪。 “什么乾坤步?”秦晓枫大为不解:“我看你这样使用了两三次,我也会了呀。” “你骗人?”沈云殊嘟起小嘴:“我学了整整一个月,才会使的,你居然看我使用了两次就会了,那岂不是说你根本不用师父,看别人打架你就会成为绝顶高手了。” 沈云殊不知道的是,这乾坤步是儒家入门的提纵术,但是也是天下所有轻功提纵术之祖,“经纬乾坤,出入三光”,乾坤包含了所有天下之阴阳、虚实等等,武当的八卦游龙步、龙帮童世清的龙游步,甚至昆仑阴阳术中的御空诀,都是由乾坤有包含的正反之里演化而来。就拿武当的八卦游龙步来讲,它正是将平面上相对包含的四对阴阳分解开来,以几何倍增来说,更为繁复,则对修炼者的天资和功力要求就更高了。 沈云殊毕竟年幼,他缠着父亲教他武功,沈溍闲来无事,就把这入门的乾坤步教给了她,她整整学了一个月,才使得熟悉,而这秦晓枫才看两三遍,居然说会使乾坤步,她如何肯信。但是,也是她理解偏颇,天下武学种类包罗万物,集从古自今所有练武之人的聪明才智才创下当今众多的武林门派和数量庞大的武术种类,一个人就算再天赋异禀也不可能与从古至今所有人的才智相比肩。当然也有那种能和别人交手就能把别人的武功学个大概,但也只是学个皮毛,其中变化繁复不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则是参详不透的。 秦晓枫见沈云殊不信:“不信的话,云殊妹妹你拿着蹴鞠,我按照你使的乾坤步法来抢球,如何?” “谁是你妹妹?”沈云殊一撇嘴,不认账。 “这样好不好,你不是不信吗,我们打个赌,如何?”秦晓枫开始使心眼了。 “怎么打赌?”沈云殊听说要打赌,来了兴致。 第二十九章 愿赌服输 “如果我赢了,你叫我晓枫哥哥,我叫你云殊妹妹。”秦晓枫不紧不慢,说出了他的赌约。 “切,本小姐不信你会赢,你要是输了呢?” “我叫你姐姐,如何?”秦晓枫想了想,这个赌约她没有理由不赌。 果然,沈云殊一听比她大的秦晓枫要是输了就叫她姐姐,那以后在他面前不就可以“姐姐”怎么了样了吗,想着就特爽快。 “好,我跟你赌!”沈云殊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还有?” “还有什么,怕输想反悔?”沈云殊倒真怕秦晓枫反悔那就不好玩了。 “我不但要从你手上抢走蹴鞠,还要让这球在你身上转一圈,否则算我输。”秦晓枫又加了一个条件,那神情狂得让人有种想揍他的冲动。 “什么?”沈云殊睁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这秦晓枫这不找虐么,看他这样子,根本就没有武功底子,如何还敢口出狂言。沈云殊见秦晓枫一脸的笑容就气不打一处来,心里恨恨的想,让你狂,一会儿有你叫姐姐的时候,再收拾你,哼! 秦晓枫说完,把蹴鞠抛给沈云殊,说道:“你可拿稳了!” 沈云殊笑嘻嘻的说道:“来吧,今天你叫姐姐叫定了,嘻嘻…”,沈云殊把蹴鞠紧紧的抱在胸前,她打定主意,不松手,看着秦晓枫耐我如何,这模样让人看着倒十分有趣。 秦晓枫心想,这沈云殊本身就会乾坤步,我如果不做一点变通,他定能知道我的意图,这样岂不是有了防备,我何不在正反之中再加一重变化。原来秦晓枫早就看出,这乾坤步就是利用最基本的经纬变化达到虚虚实实的目的。 打定主意,秦晓枫说了一声:“我来了,拿稳喽。” 说罢秦晓枫真按着乾坤步步法冲了过来,初时小云殊还不太相信秦晓枫有这么聪明,看两三遍就会使,没想到从他步法走势来看不是那乾坤步又是什么,这家伙真是神了,我得小心应对,小云殊心想,也施展开乾坤步,要躲开秦晓枫这一撞。 眼看躲开了秦晓枫这一撞,小云殊暗自高兴,小样儿跟我斗。谁知道这个想法刚一出,这秦晓枫肩头又向蹴鞠撞了过来,他要用肩头顶开着蹴鞠,小云殊心想,可不能让你如了意。以当前蹴鞠的位置为乾位,以左方为坤位平移过去,脚下方向同样迅速切换了过来。沈云殊再明白不过了,以秦晓枫这一冲之力,定会朝那前方坤位而去。 沈云殊正自盘算着,不觉秦晓枫手已经搭上了蹴鞠,运起了归元诀,只轻轻的将那蹴鞠一拨,沈云殊蹴鞠在这移形换位间已经离开胸口,且力量大不如前,蹴鞠顿时在沈云殊双手间转了起来,她大吃一惊,伸出右手去抓,手刚搭上蹴鞠,蹴鞠就顺着她的手背转了起来。 沈云殊暗叫不好,待伸出左手双龙抢珠,哪曾想秦晓枫的手比她左手先到,顺势再拨弄了一下,那蹴鞠顺着沈云殊的右臂滚了起来,秦晓枫速度快极,从乾坤之位的中间斜刺里穿出,踏进了沈云殊乾坤步的坤位,那蹴鞠居然围着沈云殊身上滚了一圈,稳当当落在了秦晓枫的双手之间,黏在了他的身上,秦晓枫在这电光火石般的时刻,向后踩着乾坤步直退五步,想是他功力不深,五步距离之距并不实,但也与沈云殊拉开了距离。 只恍惚间,沈云殊就发现蹴鞠已经没在自己手上了,不经惊讶不已,怎么可能?这小子… 不对,沈云殊想起来了,刚才那一步不是乾坤步。 “你耍赖,刚才那一步明明不是乾坤步。”沈云殊一跺脚,小手指着秦晓枫,生气的模样十分俊俏。 “怎么不是?”秦晓枫正待解释,“啪”“啪”“啪”后面传来掌声,回头一瞧,正是酒剑仙唐天启发出了,沈溍和顾绯烟满是赞许的目光盯着秦晓枫。 沈云殊见着沈溍和顾绯烟,仿佛来了援兵,飞奔过去:“爹,娘,这家伙跟我打赌耍赖。” “她怎么耍赖呀,殊儿?”顾绯烟的声音十分好听。 沈云殊把刚才和秦晓枫的赌约原原本本的讲了出来,顾绯烟笑而不语。 沈云殊讲完,接着说道:“刚才他抓球的那一招,根本就不是乾坤步。”说罢沈云殊满怀期待的望着母亲。 顾绯烟摸摸她的小脑袋:“你让你爹爹评理吧,他有发言权。” 沈云殊又仰着小脸,望着他的父亲沈溍。 “闺女啊”沈溍开口了:“刚才晓枫使的是乾坤步,没错,打赌嘛,你输了!” 沈云殊张大了嘴巴,不相信地看着沈溍。 沈溍进一步解释道:“刚才晓枫使得的确是乾坤步,不过呀,他并没有将步法使唤得僵硬,活学活用,比如占领你的坤位的时候,只是半占,留有余地,可供变换的空间自然大得多了,明白么?” 沈云殊听罢仔细一想,好像确实如此,她本也聪明伶俐,只是一时半会儿没领悟过来而已,心里对这秦晓枫也确实佩服,可嘴上依旧不服输:“我不信,你刚才是侥幸,我要重新来。” “愿赌服输,闺女,平时爹爹也怎么教你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做人可要诚信为本!”沈溍谆谆教诲。 沈云殊赖皮到底,就是不服输,见爹娘都不帮她,一跺脚:“你们合起伙来欺负我,不理你们了,讨厌!”说罢飞速离开了,她怕当着这么多人因为赌输了叫秦晓枫哥哥,那不丢死个人了。 众人见沈云殊输了就跑,知道她肯定是因为在众人面前要叫秦晓枫哥哥羞于启齿,都不约而同的哄堂大笑,这小云殊听得身后的笑声更是羞得面红耳赤,心里恨恨的想:“好你个秦晓枫,你等着,我定要找个机会好好教训你。” 这边沈溍等众人倒也不管他们小孩子之间的赌约,不过是闹着好玩,但这秦晓枫极高的领悟能力和举一反三的能力确实让他们惊叹不已。 “我说晓枫,你怎么想到刚才那一招的,你也太神了吧。”唐天启问道,他们三人在后面把刚才他和沈云殊的一招一式都看得清清楚楚,唐天启心里最清楚,这秦晓枫不过才接触武学两天而已,就有这等成效,不等不说是一等一的天才。 秦晓枫见唐天启夸他,不好意思的摸摸脑袋,“嘿嘿”一笑,说道:“唐大叔别取笑我了,我刚才就想,这乾坤步我本来就是学云殊妹妹的,我肯定不如她使得好,她看我出招定能知道我下一步的方位,我只能让他意想不到方可取胜,所以就自己创新了一下。” “兵法云:虚虚实实,实实虚虚。你小小年纪,有如此才华,当真少见。”沈溍接着说道。 第三十章 义薄云天 “晓枫,以后你就住在我家,跟我们一起生活可好。”顾绯烟好听的声音响起。 这下轮到秦晓枫大为惊讶了,看看唐天启,看看顾绯烟,再看看沈溍,他们神情倒不似作假。 “沈伯伯,沈伯母我……就是一个流落街头的小乞丐,你们…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晓枫想想自己这段时间飘零江湖,过的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到处被人看不起,被人欺负,有时候遇到恶狗追他…。这一切,都是生活给他的,尤其是那几个什么锦衣卫,狠心杀了我娘,我要找他们报仇,心中满是仇恨,绝望,愤恨,无奈伴随着他。 秦晓枫在母亲被杀之时就昏过去的,他没有看见后面大队的锦衣卫和朝廷的官兵,他自然也就不知道,他的敌人是多么可怕。 到得后来,他发现,他要先活下去。 而今天,仿佛做梦一样,他一个小乞丐,居然… 秦晓枫热泪盈眶,感动得无以复加,朝着沈溍和顾绯烟他们跪了下去:“谢谢…沈伯伯、沈伯母的再生之恩!” 顾绯烟扶起秦绯烟,沈溍过来拉着秦晓枫的手说道:“晓枫,你可愿意认我为义父。”他与秦朝阳是八拜之交,如果晓枫真是他的儿子,那么收晓枫为义子是合情合理的。 秦晓枫更是感动,有了义父义母,他从此不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有了亲人和关心他的人:“我愿意,我愿意!”说罢,又跪在了地上,这才顾绯烟倒没扶他,让他行完认父之礼。 行完礼,秦晓枫热泪盈眶,幸福的叫了一声“义父”、“义母”。沈溍心里颇为感动,心里默念道:“朝阳兄,你就放心的把晓枫交给我吧。” 顾绯烟眼里噙满泪水,把晓枫抱在怀里,十分心疼这孩子,一个人流落江湖,不知受了多少苦,多少罪啊。 秦晓枫此刻心里说不出的幸福,在顾绯烟的怀里已经哭成了个泪人儿。 唐天启见这温情的一幕,心里也大为感动,心里莫名的伤感起来,珍藏在心底的倩月的形象在眼前浮现,她的音容样貌是那样的清楚,如果倩月还在世,我们也会有这么幸福的一家吧,唐天启这样想着。 待得行礼已毕,回到客厅,让丫鬟唤来沈云殊。 沈云殊见着秦晓枫,颇为不好意思。唐天启见颇为有趣,就开始胡编瞎话逗她开心:“小云殊啊,你可知道,你耍赖有什么后果吗?” 沈云殊两颗大眼睛瞪得溜圆,奇道:“什么后果?” “为了维护你的名誉,不让人说我们的小公主耍赖,你爹娘啊,只得收秦晓枫为义子喽,这样你就不得不叫他哥哥了。算是没有履行了诺言。”唐天启憋着坏的寻沈云殊开心呢。 顾绯烟见这唐天启瞎话张嘴就来,不禁莞尔,沈溍想法却不一样,以此为借口一来教育一下沈云殊,让她知道信守诺言的重要性,二来也让沈云殊觉得秦晓枫融入这个家庭不是那么突兀。想通此节,沈溍开口说道:“闺女,你唐叔叔说的没错,这才因为你不守诺言,爹娘只得帮你遵守,下次可不能在这样,知道麽?” 秦晓枫听得义父如此说,知道他实有深意,为了让他很自然的融入这个家庭,心中不禁十分感动,自然也是配合把这出戏演了下去。 沈云殊听罢,像看怪物一样看看唐天启,又看看秦晓枫,再看看她爹娘,见每个人都神情严肃,这事当是真的无疑,心里却也十分委屈,不就是打个赌输了,至于这么认真麽,但是看大家郑重其事,她也知道,看来这次确实做错了。只好低着头来到秦晓枫跟前,以极小的声音叫了一声:“晓枫哥哥。”这声音低得几乎没人听见,当然秦晓枫是听了个清清楚楚。 秦晓枫高兴的应答:“云殊妹妹,以后哥哥一定好好照顾你,谁敢欺负你我揍他。”说完秦晓枫扬起了手中的小拳头。 沈云殊听得秦晓枫如此说,心中顿时觉得有个哥哥也挺好,心情大好,刚才的忸怩之态一扫而空。 “你说的,可不许骗我,来拉钩!”说罢沈云殊伸出她的右手小手指,高兴的看着秦晓枫,小女孩儿的天真烂漫之性显露无疑。 秦晓枫没想到他有如此好运,遇上了义父义母这么好的人收留他,还有这么一个漂亮可爱、聪明伶俐的妹妹,真是喜出望外,也伸出右手小拇指,和沈云殊的小手指勾在一起,两人嘴里念着:“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沈溍等人见两个小孩就在客厅拉起勾来,仿佛定下那百年之约,两小无猜,好一对金童玉女,脸上都喜笑颜开。顾绯烟过来将两个小孩拥入怀里,谆谆嘱咐道:“今后你们两兄妹可要相亲相爱,方不负今日之约!” 沈云殊和秦晓枫异口同声的应承下来。 待得这相认之事已毕,沈溍起身对秦晓枫说道:“晓枫,你跟我来一下!” 顾绯烟知道沈溍恐怕是要问关于晓枫身世之事了,对秦晓枫说道:“你跟你义父去吧。” 沈溍带着秦晓枫来到了后院,走着走着,他带头一看,心里暗自想,这不正是义父的书房“鹤首居”么,看来义父定是有那重要之事问我。 来到“鹤首居”,沈溍关上了书房门,郑重其事的对秦晓枫说道:“晓枫,我今天跟你谈的只限于我们两个人,无论我们说的什么,你一定要烂在心里,就算是你义母和唐叔叔,也不要说,知道麽?” 秦晓枫心里不住嘀咕,会是何事让义父如此小心谨慎,不过义父既然如此说,定是为我好,我照做就是。 “你听说过秦朝阳这么名字没?”沈溍开始了问话。 秦晓枫摇摇头:“没有听过。” “哦”沈溍明白了,接着问道:“你能否把你的遭遇从头至尾的讲给我听,尤其是你为何要跟踪锦衣卫?” 秦晓枫自是不知道锦衣卫为何,这个特务机构,朱元璋成立不久,除了一些帝国权力中心的官场之人,武林中人知之甚少,秦晓枫的母亲自然不知,因此他对锦衣卫的来历也是一知半解,他跟踪的时候只是知道他们与官府有关,仅此而已。 秦晓枫听得沈溍如此问,心里琢磨开来,知道沈溍是真心为他好,而且告诉义父,以义父的官场中的地位,说不定能查出那个大坏蛋,为他报仇,因此原原本本把他说知道的全部告诉给沈溍。 当沈溍听得秦晓枫亲眼见着母亲被杀,东古屠村以及神秘男人等,不禁极为震惊,如果这秦晓枫正是秦朝阳的儿子,那墨家定是发生了天大的变故,可是在武林中居然没有一丝风声。秦晓枫留了个心眼,他可能觉得与沈溍他们毕竟才相识不到两天,就没有把从母亲手中的拿到那块小铜块的事情告诉沈溍,而正是这一防备,让秦晓枫解开他的真实的身份之谜,足足拖到了几年之后。 秦晓枫这是第一次在人前真实的将自己家破人亡的苦难,不经泪流满脸,沈溍听罢也不禁十分惨然。此刻所讲与他昨天编造的故事讲给唐天启自然不同,待得秦晓枫讲完,沈溍自是深信不疑,并安慰秦晓枫要好好读书习武,做一个文武双全之人,同时向他保证,一定帮他查找真相和杀母仇人等等,两人谈论至晚饭之时方止。 第三十一章 逍遥武学 且说自从沈溍夫妇认下了秦晓枫这个义子,一家四口和唐天启就在这秋水无垠阁过起了神仙般的快活日子。 唐天启因他最心爱的人顾倩月死于徒弟的背叛,遂立下重誓言,终此一生不再收徒,但一身傲视天下的武功苦无人继承,这秦晓枫既然成为了沈溍的义子,他与沈溍有结义之情,教导子侄之辈自是理所当然,因此开始悉心教导秦晓枫武功。 酒剑仙唐天启的武学继承于逍遥派,逍遥派武学创派祖师传说是庄子的第三代弟子,姓名不详,他根据庄子《逍遥游》这篇文章的思想,创造了博大精深的逍遥武学,因此逍遥派武学的武学总义基本在《逍遥游》里面能找到原型。 酒剑仙的师父乃一位不世出的隐世高人,已经退隐多年,其一生精妙的逍遥武学也被酒剑仙唐天启继承。酒剑仙也是个天资极为聪慧之人,虽然长得高大威猛,行事做事道与逍遥派的风格相符,潇洒自由,超凡脱俗。逍遥派武学博大精深,几乎包含天下所有武学种类,刀、剑、拳、鞭、掌等等。 酒剑仙生平绝学首推沧浪剑法,这套剑法配合他的归元诀威力极强,归元诀酒剑仙已经传给了秦晓枫,他就想着把自己这套绝学沧浪剑法传授给秦晓枫。因此,酒剑仙除了传授秦晓枫逍遥派的基本拳法、剑法、步法、内功心法等,最重要的就是就是教授他这套沧浪剑法,由于沧浪剑法对于内功根基和武学的历练要求较高,而且要配合逍遥派绝顶轻功逍遥采燕步,虽然秦晓枫天资聪颖,也难免吃力,要知道酒剑仙在这套剑法上浸润了二十余年,方成今日之体系,一共是三十六式,每一式又包含了上百种变化,这套剑法的复杂程度可想而知。而且沧浪剑法达至顶峰境界则是能用真气催化出剑芒,剑芒越厚威力越强,以酒剑仙目前的功力不过也才幻化出三寸剑芒,但他使出最后一式“千水千浪”之时,恐怕江湖中找不出十个人能接下这一招,所以可以肯定的是这沧浪剑法的潜力无穷,内力的潜力有多大,他的潜力就有多大。 秦晓枫数月来则专心于沧浪剑法的练习,从起手式风万川秋水开始练起,由于内功根基太差,练起来颇为吃力,但他为了学得那绝世武功以报大仇,颇为吃苦。唐天启只怕江山风谲云诡,没有太多时间教授他这套剑法,只让他强闻博记,务必记得滚瓜烂熟,待得今后功力大进再仔细参详印证。 沈云殊见唐天启和秦晓枫一个教,一个学,甚为起劲。沈溍也教他儒家武功,但儒家武功内敛风格较强,招式堂堂正正,远不如逍遥派那么潇洒自如,因此见得秦晓枫使出那逍遥派武功飘飘逸仙,潇洒俊朗,犹如舞蹈,妙不可言,尤其是沧浪剑法,更是美得无以复加,勾得她心里直痒痒,故缠着唐天启也要学那沧浪剑法,唐天启执拗不过,只好答应她和秦晓枫一起练剑,但这沧浪剑法实在太过于繁复,天资聪慧如秦晓枫也进展缓慢,何况沈云殊更是大为头疼,学了几天觉得太难不学了,唐天启只得教授她其他武功。唐天启入门之时学过逍遥派的逍遥剑和逍遥拳统统教给了沈云殊,这两套武功是逍遥派入门武学,虽然花样繁多,但比起那沧浪剑法又不知简单了多少,对于内功修为要求也不高,没几个月这沈云殊已经练得似模似样了。 待得学完逍遥拳和逍遥剑,沈云殊又百无聊赖了,缠着唐天启再教,唐天启无奈,只得把早年用于防身的剑术芙蓉剑传与她。这套剑法就比那逍遥拳和逍遥剑难多了,且需要配合逍遥派内功心法,唐天启征询沈溍的意见,沈溍认为沈云殊恐怕不适合修炼儒家武功,干脆就随她去学那逍遥派武功,只是唐天启只是传授武功,并不收徒。 沈云殊总不能像唐天启和秦晓枫一样天天喝酒练功,并没有传授她归元诀,只得把逍遥派基本内功心法逍遥游以及逍遥步都一股脑儿的传授给了沈云殊,也算是让他有了一技防身,对付一般的流氓宵小倒是绰绰有余。 这沈云殊自从学了逍遥派这些武学,没事就和秦晓枫切磋对练,沈云殊多有不通之处,就把疑问说出来给秦晓枫参详,秦晓枫虽然在沧浪剑法上进展缓慢,但是这逍遥游、逍遥拳、逍遥步、逍遥剑和芙蓉剑这种基本的武学他倒极容易上手,结果却是先学会了再教沈云殊,一来二去两人的感情也是日胜一日,到得后来达到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地步。那唐天启本是个散漫惯了的人,每天除了喝酒还是喝酒,因此见这沈云殊与秦晓枫一起练武学艺不在缠着他,也乐得清静。 沈溍自从收下了秦晓枫这个义子,对于他的教诲也没闲着。沈溍虽然为当代儒家大弟子,并有可能是下一任儒家掌门继承人,但他非求名求官,并不是那酸腐文人。他对程朱理学诸多不合理之处颇为不满,每做抨击,尤其是在哲学和武学上“格物致知”、和礼教上的三纲五常极为反感,他剑走偏锋,反其道而行之,倒让他开辟出一条儒学之路,成了一代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当代儒侠,与他的二师弟方孝孺走了不同的修行之路。可是他的这一主张,得不到朱元璋的首肯,加上储君之争,朝臣倾轧,他虽不到年岁,迫于压力只得告老致仕,跑到这太湖边上躲那清净。岂知因祸得福,让他独创了一套儒学体系,以心为上,知行合一,而他创造的正心诀也与道家的道法自然颇有共通之处。虽然终极目标也是修得天地仁气、正气,道路却是截然相反。他这一创举开创了儒学的一个新时代,后人王阳明正是在他的基础上,发展出系统的“阳明心学”,影响了一大批儒家弟子,培养出徐阶、高拱、张居正这样的天纵奇才,将大明朝的历史延续了一百多年。 为了将秦晓枫培养成文武全才,沈溍将自己毕生所学,尽数教授于他。儒家经典、琴棋书画、天文历法无所不教,秦晓枫天资聪敏,又极为刻苦,因此,学得一段时间后,秦晓枫在琴棋书画、易学经理及天文历法上居然都有了一定的造诣。而秦晓枫的武学修为,兼集逍遥和儒家武学两家之长,小小年纪,功力倒是不俗,假以时日定能达至那化境。 这唐天启在沈府待得一段时间,甚是烦闷,沈溍帮他查访的那退隐官员所藏的“一醉三年”之酒也是杳无音信,怕是那传说不实。唐天启倒不这么认为,只是觉得时日一久,怕是如此绝世佳酿,早已做了他人腹中之物,说不定有那口福之人还兀醉未醒呢,每每与人谈及,常常叹息不已。 第三十二章 朝中有事 倏忽之间,时间过得飞快,一晃五年过去,秦晓枫和沈云殊皆已长大。尤其是那沈云殊出落得花容月貌,远近闻名,性格已然大变,浑不是小时那般调皮,温婉如玉,性格柔情似水。苏州府的达官贵人上门提亲者络绎不绝,一来看中沈溍的地位,二来如果能娶得如此娇妻,当是人生一大快事。 不过秦晓枫与沈云殊一起长大,感情早已如胶似漆,秦晓枫也出落得英武不凡,与沈云殊正是郎才女貌,堪称绝配。这一切沈溍夫妇和唐天启自然都看在眼里,心中计较,何不就此让他们亲上加亲,结为夫妻。待得顾绯烟和沈溍分别给沈云殊和秦晓枫谈起此事,沈云殊听得母亲说中她女儿心事,娇羞不已,既不答话,也不拒绝,顾绯烟如何不明白,自是当她答应了。 沈溍和秦晓枫说得这事,秦晓枫也是欢喜不已,只是他蒙沈溍多年教诲,认为自己身世未明,大仇未报,此时成亲怕成家门中不肖之子,虽然沈溍并不是迂腐文人,但基本的礼数当是明白,也是赞成秦晓枫的想法。只是这几年多方查访,墨家的联络点一个也无,自然无法得知秦晓枫是否真是秦朝阳之子,但秦晓枫越长越大,眉眼间越来越像,唐天启、沈溍和顾绯烟三人都觉得必是无疑,怎奈没有确切证据,也不能妄下定论。 沈溍等人也去那太湖东古村查探过,官府也明文交待,这桩血案为太湖双龙寨的土匪所做,官府多年派军围剿,只是那土匪人数众多,盘踞在岛上,易守难攻,双方互有损伤,急切攻他们不下。后来官府堕懒,慢慢的事情也淡了下去。沈溍虽然不在朝任职,但他的门生故吏在朝廷各大部门任职的不少,再加上沈溍乃儒家大弟子,儒门中威望又高,儒家弟子又是在朝为官人数最多的一家门派,所以沈溍在朝中的能量依然不小,但饶是如此,也没能将这件惨案给弄个明白。 秦晓枫见急切大仇不能得报,但也不似五年前那般急躁,只管专心练武,他相信终有一天会找到仇人,大仇得报。 这一日,沈溍用过早点,吩咐仆人准备官轿。 顾绯烟见沈溍要出门,忙拦住沈溍,说道:“你怎的忒能忘事,我们不是早约好了寒山寺的普静大师,今日我们全家要过去为倩月做场法事吗,这会儿又去哪儿?” 沈溍才恍然想起,一拍脑袋:“你看我这记性,真是越来越糊涂了!我现在确实有事要办,你带着云殊先去,我办完事就去韩山寺与你们汇合。” 顾绯烟见沈溍如此说,自也无法,只得顺从丈夫,自顾去安排不提。 且说沈溍意欲前往草庐与酒剑仙和秦晓枫会面,酒剑仙见秦晓枫进来功力大增,当下有闲,要好好的指点秦晓枫的沧浪剑法,只是嫌那秋水无垠阁人多嘴杂,就和秦晓枫搬来澹怀庐暂居几天。 沈溍通过消息网得知朝中近期将有大事发生,他带着近日所写奏折,要与酒剑仙琢磨一番,那酒剑仙虽说远在江湖,但天资聪慧,尤其是对时局判断之准,简直令人咂舌,而此次他所奏之事更是关乎天下,马虎不得,多一人参详,总是好的。 沈溍的官轿一行,正穿街过巷,往浦庄澹怀庐而去,沈溍突然听得从轿子后方传来一声呼唤:“沈大人请留步!”听声音似乎十分急促,想是有急事。 沈溍暗暗惊奇,他已经闲居一段时日,一大早谁会找他有事,在轿中吩咐了一声:“落轿!”。轿子应声而停。 仆人赶紧撩起轿帘,沈溍从容的从轿中出来,望后方定睛观瞧,只见一名官差骑马飞奔而来,他不由得心中一紧,一种不好的情绪渐绕心头,莫非朝中有重大变故。 那官差赶到跟前,翻身下马,喘着粗气,向沈溍行了一个官礼:“沈大人,内阁廷寄,早上刚到,我送往您府中,您府上的人说你已经出来了,我这才一路赶来!送信之人说此事非常之急,请您看信后即刻回信!” 沈溍见来人说得急切,当场拆开信件,待得读完信件,不由得脸色大变,对那名信差说道:“你回复来人,就说我稍作安排,即刻动身前往京城!” 那名信差得令而去,沈溍吩咐仆人和轿夫自行回府,并告诉夫人寒山寺法事暂时取消,待后再择时日,并准备快马和一应盘缠备用。沈溍见仆人和轿夫状自回府禀报,他则施展开轻功,加快速度直奔浦庄澹怀庐而去。 浦庄澹怀庐,是沈溍闲暇读书之所,位于一片竹林之中,甚为优雅清净。 待得沈溍赶到澹怀庐,见酒剑仙和秦晓枫兀睡未睡,估计是昨晚练功已晚,倦怠已极。如若平常,沈溍定不会扰人清梦,此刻朝中出了重大变故,且与酒剑仙也有莫大关联,沈溍不得不打扰他的休息。 酒剑侠昨夜兴起,陪着秦晓枫演练了一整套“沧浪剑法”,疲困异常,日山三竿还自沉睡。只是他内力非凡,周围有风吹草动立可察觉,因此沈溍一到,他顿时惊醒,见是沈溍,悬起的心自然放下,本想打趣几句,但见沈溍面色凝重,知有大事发生,忙问道:“沈兄何事,急成这样!” “你先看看这个!”说罢沈溍把刚拿到的廷寄递与酒剑仙。 酒剑仙一看是朝廷公文,并不伸手去接:“这是朝廷公文,我非公门中人,如何看得!” 沈溍焦急的说道:“事态严重,恐怕你也事涉其中,就不要讲这繁文缛节了吧!” 酒剑仙见沈溍说得严重,这才接过信件,不看则已,看罢不禁脸色大变,声音已然颤抖:“这…这…这…是不是,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沈溍面色惨然:“这事你我都身涉其中,恐怕你的逍遥日子也到头了!” 酒剑仙长叹一口气,说道:“我们得即刻进京!” 秦晓枫此刻也已经醒了,见他们说要去京城,遂说道:“义父,可否也让我一起去那京城走走?” 沈溍心想,秦晓枫这五年来从未踏出过这苏州之地,只是一心练功,人生阅历甚少,趁此机会出去历练一番也未尝不可,点头答应。 沈溍三人回到了沈府秋水无垠阁,见顾绯烟和沈云殊均在等他们,心中充满歉意,上前说道:“绯烟,殊儿,今早朝中廷寄,我有紧急公务需要回京处理,唐兄和晓枫与我同去,你们就在家好好照顾自己。” 沈云殊见秦晓枫他们三人都要去京城,她自小在京城住过一段时间,但时间已久,记忆模糊,此刻也想跟着去,就插嘴道:“爹,我可不可以跟你们一块去?” 沈溍说道:“这次朝中的事情比较麻烦,你去了反而不妙,不如就在家陪伴你母亲,待我们三人安排妥当再回来接你们好么?” 沈云殊见父亲不允,也不争辩,但想到马上要和秦晓枫分开,还不知道多久不得见,心中颇为伤感,虽然他们还未结成夫妻,但沈云殊早将秦晓枫看着自己一生的情郎。拉着秦晓枫出去,自与他去说那离别情话,沈溍早已将女儿许配给了秦晓枫,自也不会阻拦,由得他们自去。 沈溍待得跟顾绯烟交待完毕,快步赶到书房,翻出他最近的书作,尤其是写给朝廷的奏章,挑了几本置于包裹,跟阿福交待了几句,三人就结伴出门直奔京城而去。 第三十三章 当街行凶 苏州离着京城金陵不算太远,骑马约莫两三日可到。沈溍三人快马加鞭,穿州过府,黄昏时分,三人来到一个镇子,名叫九里镇。三人身怀武功,又有干粮充饥,倒也不饿,只是这马匹跑了将近一天,已疲惫不堪,见得天色已晚,刚好到得这九里镇,两人商量,就在此镇歇息一晚,让人马养足精神,明日再走。 这个镇子不大,但居民甚多,街市倒是热闹非凡。三人骑着马在街上慢走,一路问询,想找个环境好点的地方歇息,正探索间,忽见前面人声鼎沸,人们乱将起来,似有事发生。 没过多久,街道人群朝两边分开,人们指指点点,不远处一汉子正跌跌撞撞的往前拼命奔跑,后面约莫五六人一路狂追。待得跑近,沈溍等人这才瞧个真切,那前面奔跑之人身材倒是魁梧,只是满脸血迹,浑身是伤,口里不住的喊“救命啊,救命啊,打死人啦,打死人啦…”,后面那几人手提兵刃,正恶狠狠的追赶,这被追赶之人一路呼救竟无人伸出援手。 那汉子毕竟身受重伤,没跑多远,在离沈溍和酒剑仙不远处就被后面几人追赶上。几人喘着粗气,把那汉子围在中间,其中一人用手中兵器指着那汉子恨恨的骂道:“你个****的,挺能跑啊,怎么不跑了,跑呀!”说罢结结实实的抽了那汉子一大耳光。 剩下几人也一拥而上,对那汉子拳打脚踢,直打得那汉子惨叫连连,血流遍地,周围围观之人有人转过身去,不忍看这惨状,只是碍于那几人淫威,不敢上前劝阻。 “呔,给我住手!”犹如晴天霹雳,震得场中众人耳朵嗡嗡直想,有人胆小竟“妈呀”一声叫将起来。那场中之人听得这一声喊也停了手脚,循声音一瞧,只见从面前三匹骏马上下来三人,一人膀大腰圆,身材魁梧,正是酒剑仙唐天启,一人相貌儒雅,乃是沈溍,另一人则是翩翩少年,约莫十五六岁年纪。 唐天启走到众人跟前,声如洪钟,呵斥道:“你等何人,竟然光天化日之下当街行凶,可知有王法没有。” 那几名恶汉见有人强出头,甚是生气,其中一恶汉气冲冲的走到唐天启跟前,用刀指着唐天启,咬牙切齿的说道:“哪里来的村野匹夫,你少管…”话音未落,“哎哟”一声惨叫,那恶汉栽倒在地,痛苦的痉挛,表情扭曲,原来顷刻间被唐天启卸了兵器,捏碎了手骨,唐天启出手之快,恐怕场中之人除了沈溍和秦晓枫无人看清。 剩下几名恶汉见同伴顷刻被敌人下了毒手,知道是唐天启出手伤人,看唐天启膀大腰圆,身材魁梧,估计有点蛮力,才使同伴一不小心着了他们的道,相互看了看,拿起兵刃气势汹汹的向唐天启攻去。 “啊”“哎呦”几声惨叫,只见兵刃撒了一地,这几名恶汉也被唐天启打翻在地,同样也没看清楚唐天启是如何出手的。也是这几个恶汉没见过世面,自负有功夫在身,想合众人之力拿下唐天启,要是他们稍有点江湖经验,当看得出来唐天启是个绝顶高手,绝不会轻举妄动。 或许他们追捕的这名汉子对他们十分重要,不能就此罢手,其中一人负痛,挣扎着爬起来,带着威胁的语气说道:“三位朋友,此事干系重大,我劝三位还是不要多管闲事,这件事情,不是你们这些小老百姓能掺和得了的。” “是么?有什么样大的来头,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不敢惹。”唐天启笑吟吟的问道,口气颇为耐人寻味,也不知是真相信了他们的话,还是被吓着了。 沈溍见对方说得郑重其事,怕是这件事确实不简单,不过既然不简单,沈溍恐怕更是要管上一管。“你们可是衙门的捕快?” “不是。” “不是你们敢当街抓人,还敢行凶?”沈溍声色厉荏,曾经的当朝大员,兵部尚书自有一番威严:“这人不管所犯何事,自有官府依律定罪,可由不得你胡来!” 唐天启走过来说道:“沈兄,这些人平日嚣张跋扈惯了,不必与他们口舌相争!”回头对那几名恶汉凶狠的说道:“还不快滚,小命不想要了!” 那几名恶汉知道这这几人是厉害角色,几人加起来都不是对手,只得相扶相持,一瘸一拐的离开,临走时撂下一句狠话:“你们等着,会让你们好看!” 唐天启听得几名恶汉口出威胁,“哼”了一声,对他们说的话嗤之以鼻。沈溍见那汉子伤势不轻,他略通医理,仔细的检查了一番,对唐天启说道:“他的伤无大碍,没有性命之危!”说罢给那汉子输了一些真气,并用随身携带的金枪药敷在了他的伤口上。 那汉子极为疲惫,想是逃命被一路追赶,从伤痕来看,之前定是受过毒打,只是他正当年岁,身体颇为健壮,此刻又得沈溍输送真力,没过多久悠悠醒转。 那汉子睁开眼睛,还待叫喊,见眼前三人,一人膀大腰圆,身材魁梧,一人显是少年,风度翩翩,另一人相貌儒雅,正笑吟吟的看着他,并不是刚才那几个恶汉模样,再看身上数处伤口,皆敷了药,此时方知是面前三人救了他,心中一阵感动,挣扎着起来,纳头便拜:“小民齐大海,多谢几位恩公救命之恩!” 沈溍忙将齐大海扶起来:“壮士快快不必如此,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本是我等份内之事。只是不知你们有何仇怨,他们要对你下如此狠手?”。 齐大海亡命几月,今日终得有人问他一句,心中悲切,忍不住眼泪哗哗直流,哪与他这精壮汉子的形象相符:哽咽道“我…我…有天…大的冤…屈,要…进京告…状,他…们是官…府的爪牙,一…路拦…截…”。 沈溍听得齐大海如此说,估摸其中有重大内情,否则那几名官差不会便装一路抓人,忙摆手阻止齐大海继续说下去:“这儿不是说话之地,你随我们来,找个清净之地,我们再详谈。”沈溍和唐天启皆是侠义之人,遇到这等不平事,如何不管。 几人向路人打听得此地最大客栈为星月客栈,问明方向,径自去寻,要了间上房,吩咐小二置办酒菜送到房内。待得用过饭后,这齐大海才把这前因后果托盘而出。 第三十四章 一桩冤案 这齐大海本是汉中人,家中有妻子和一儿一女,家里养了一匹马,这匹马是他花了一生积蓄在大宛购得的良种马,靠着它拉着马车在汉中和西安两地来回倒腾点山货为生,齐大海一家人对这匹马看得比什么都重,爱惜得不行。 本来齐大海每次都是一人独自出去,今年春节,他那一对儿女吵着要去西安看元宵花灯,齐大海执拗不过,心中想到妻子和一对儿女确是一次都没去过西安那繁华之地,何不趁此机会带他们出去游玩一番。 哪知道就是他这个决定,直害得他家破人亡,讲到这齐大海不住的悔恨,沈溍和唐天启一个劲儿的宽慰,齐大海才继续讲下去。 一路无事,他们在元宵节前赶到西安,卖了山货,齐大海把马车寄存到长期合作的老商户那儿,带着妻儿去观赏那元宵花灯,一家人其乐融融,玩得甚是开心,也算圆了一对儿女的心愿,尤其是她的妻子,更是一脸的幸福。 待得他们看完元宵花灯,回到了他们寄存马车的地方,那老板慌慌张张的告诉他们,他们的马被那秦王府的亲兵带走了,说是为了支持抗击北方瓦喇,也没有留下一分补偿。 齐大海一听,顿时火冒三丈,而妻子在一旁听得,一生本本分分,从未遇到过这种事,就哭哭啼啼了起来。齐大海宽慰了几句,托那老商户代为照看妻儿,问明那秦王府的方向,自行前去要马。 待齐大海找到那秦王府讨要马匹,秦王府的人不但不归还,还将他暴打一顿,叫来衙门官差,说他扰乱王府重地,将其投入那大牢。在那大牢,又是被牢里的狱卒一通折磨,严刑拷打,最后那狱卒有意无意透露,只要他答应出去不再去秦王府闹事,讨要那马,自然放他出去。在牢中关了好些人,齐大海悄悄的问询其他犯人,不少犯人都是因为家中马匹让那秦王府强征,前去讨要而被投入这大牢,不少人吃打不过,只得依从。 齐大海想到外面妻儿要紧,遂答应官府不再讨要他家马匹,官府这才放他出去,这一关竟是半月之久。 待他回到那老商户那儿,妻儿均已不在,那老商户告诉他,那天齐大海去那秦王府后就没再回来,就说要去找他,带着他的儿女去秦王府了。 齐大海无奈,只得二闯秦王府,秦王府说没见过他妻儿,他只是不依,又被一顿胖揍,被扔到大街上。旁边有好心人看不过,偷偷的告诉他,十几天前有一妇女带着一男孩和女孩在秦王府门口起了争执,那妇女在争执中被打死,丢到了城外乱坟岗,而那对男孩和女孩好像不知道被什么人强行带走。那讲述之人边讲也不住的掉眼泪,这秦王府的人在西安横行霸道已久,落到他们手上的人太惨了。 齐大海惊闻妻子惨遭不测,如晴天霹雳,五雷轰顶,顿时一口鲜血从口中喷涌而出。他忍着悲愤,去那城外乱坟岗找寻,哪能找到,只是找到了一只妻子的鞋,想来在秦王府被打死的妇女定是自己妻子无疑,本来幸福和睦的一家竟然落得如此下场,那齐大海感觉天塌地陷,又哭晕在地。待他醒转,又不知天下之大,何处去寻自己那对苦命的儿女,无奈只得去官府告状,那官府之人见又是涉及秦王府,谁人敢惹,只推说无凭无据不能立案,而那秦王在西安势大,又没人敢出来作证。齐大海被逼无奈,只得上京城来告御状,那秦王府不知从哪儿得到的消息,派了几名亲兵追过来,齐大海一路东躲西藏,眼看快到京城时被他们抓住一顿暴打,齐大海趁他们不注意跑掉,那几名亲兵狂追至这九里镇,这才上演了沈溍他们所看到的当街行凶这一幕。 那唐天启听闻还有如此横行霸道之事,气得吹胡子瞪眼:“朱樉那小子真他妈不是个东西!”说完和沈溍对视一眼,都心照不宣,他们都明白,事涉秦王,搞不好会扯出惊天大案,牵动朝局,尤其是在目前的微妙形势下,更得谨慎行事。 齐大海听唐天启说出秦王名讳,惊道:“你们认识那秦王?” 沈溍见齐大海面露担忧之色,赶紧解释道:“我们确实知道秦王朱樉,但我们绝对不是他们一路人,你大可放心。” 沈溍想了一会儿又说道对齐大海说道:“你可敢到那刑部去告状? “如何不敢,我要为我的妻子讨回公道,我要找回我的儿子和女儿。”说罢,泪水又忍不住的流了下来。 “你把你的冤情写成状子,由我们亲自给你递过去,你看怎么样?”沈溍问道。 “可我不识字啊?” “无妨!”沈溍说道,他唤来小二,拿来笔墨,就房间让秦晓枫将齐大海的冤情写得清清楚楚,交给齐大海:“在这上面摁个手印,交给我,我会亲自交给刑部,你就随我们一同进京可好!” 齐大海见有人帮他申冤,虽不知沈溍和唐天启是何人,但看衣着打扮定是大有来头,如何不依,当即跪下:“大海在这京城无依无靠,全凭几位恩公做主,此生做牛做马来报答两位恩公之情。” 唐天启过去把齐大海扶起:“我看你也是条顶天立地的汉子,怎么直似软骨头,动不动就下跪,太不像话!我叫唐天启,这位是沈大人和他义子,在朝为官,他既然接了你的状子,定会对你有个交代,不过这个案子并不简单,我想你也清楚秦王是什么人,所以你要耐心等待才是,明白么?” 那齐大海点点头。 沈溍突然又想起什么,对齐大海郑重的说道:“有件事你必须明白,依照《大明律》,如果你告不下来那秦王,就是没有证据的话,那可是犯了诬告罪,尤其是状告藩王,那可是重罪,你明白么?” 齐大海坚定的点点头:“我明白,就算拼着性命不要,我也要状告那横行霸道的秦王府。” “时候不早了,我们早点休息,明日尽早赶到京城去。”沈溍说道。 众人点点头,各自去睡了,是夜无话。 第三十五章 铸成铁案 待得天明,几人稍作洗漱,在客房用过早点准备动身赶往京城,如果脚程稍快,定能在下晌赶到。唐天启打开房门,唤来店小二去马房把他的马牵出来。就在这时,只听得楼下闹哄哄,唐天启定睛瞧去,从客栈门口冲进一队官兵,有上百人之人,领头人居然是昨天当街行凶的恶汉之一。 那恶汉抬头一看,正瞧见了唐天启,急忙对官兵领头将领说道:“郝将军,他们就在上面。” 那将领手一挥,官兵们从两旁一拥而上,顿时把唐天启他们的客房门口围得个严严实实。 屋里的沈溍微微皱眉,那齐大海则吓得直打哆嗦:“是来抓我的吧,来了好多人。” 那恶汉和那领头的将军来到跟前,看着唐天启,见他脸色冷峻,似要吃人,想起昨天受的教训,吓得结结巴巴的对那领头将军说道:“郝…将军…,就…是…他…阻…碍我…们执…行公…务。” 说罢,那恶汉往郝将军后面一躲,生怕唐天启暴起伤人,他可是尝过苦头。 那郝将军轻蔑地看了恶汉一眼,嘀咕了一句“怂货”,往前一站,威风凛凛,盛气凌人的对唐天启喝道:“本将乃镇江千总,你是何人,竟敢阻碍公务?你可知道,那齐大海是通缉犯,包庇罪犯可是很严重的罪。” 看来昨天那几名恶汉并不是无名之辈,竟然能连夜去镇江搬来郝天德这样正六品千总,能量不小。 以唐天启的武功,眼前这些官兵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不过对方毕竟是朝廷官员,如若动起手来,沈溍毕竟是官场中人,朝廷中怕会有人说闲话,而且旁生枝节,恐怕对于此次进京也极为不利。如果不动手,看这架势,这些人貌似不带走齐大海,不会善罢干休。 唐天启正犹豫不决,这时一个威严的声音响起:“郝将军,你好大的官威!”原来是沈溍迈步从房间里走出来了。 郝将军见是沈溍,不由得吓出了一声冷汗:“沈…沈…大…人。”愣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立刻跪下行了个军礼:“末…将…郝…天…德参…见沈…沈…大人!”郝天德曾经跟着上司去拜见过沈溍,自然认得沈溍。 其余官军见主将都下跪行礼,知道这沈溍恐怕是朝中大官,一起下跪,跟着主将行礼,齐声喊道:“参见沈大人!” 只有那恶汉在一群人中鹤立鸡群,跪也不是,站也不是,他们本来是秦王府的亲兵,平日在西安作威作福,这次奉命捉拿齐大海,自也是携秦王之威。没想到好不容易逮到齐大海,却遇上了唐天启,打又打不过,就连夜去那镇江官府搬救兵。 郝天德也是官迷心窍,在千总的位置上一待十年之久,一直想找个机会向上爬一步,只是苦无机会,这次听得秦王亲兵诓骗,有这么个机会能和秦王搭上线,那以后的官路岂不是十分远大,那秦王可是朱元璋的亲儿子,现在最大的藩王,在朝中随便一句话都够他受用一辈子,又听秦王亲兵说协助抓人而已,只赚不赔的买卖,一兴奋,点起军士就连夜赶来,一路还做着升官发财的美梦。 可是郝天德怎么也不会想到,那个混账秦王亲兵要抓的通缉犯是在前兵部尚书沈溍手上,这可是前任全国最高军政长官,堂堂二品大员,虽然只是前任,但只是暂时致仕,且他的门生故吏遍布朝野,一句话都可以要了他的命。本想傍上秦王捞个前途,此刻不但生官无望,就是眼前这顶戴能不能保住都是个极大的问题,思及于此,郝天德恨不得宰了那混账秦王亲兵。 当然沈溍不会去揣度郝天德那些龌龊心思,也不理那恶汉,他目光如炬,盯着郝天德:“你要拿的是他么?”沈溍指着齐大海问道。 “是…不是…”郝天德吓得直打哆嗦,身体似筛糠,说话已经不利索了,指着那恶汉道:“他…说…那…秦…大海是…是…朝…廷通缉…犯,凶…狠异…常,要…末将协助…缉拿!” “他可是朝廷命官!” “不…是!” “可有朝廷通缉文书!” “也…也…没有…见到!” “那你敢带兵拿人?” “我…我…我…他…他…他”,沈溍步步紧逼,问得那郝天德无言以答。 “既不是朝廷命官,也没有通缉文书,你私自出兵捉人,你说,依《大明军律》,你该当何罪啊!”沈溍是前任兵部尚书,《大明军律》经他修订,未经程序私自出兵,可是死罪。 “我…我…,大人饶…饶…命!”郝天德听说要依军律来惩罚他,更是吓得全身发软,头磕得如同捣蒜,只求沈溍能饶过他。 “郝将军,我这倒是有桩案件在这,需要你处理一下。”沈溍见火候差不多了,见好就收。 “沈…大人,您…请…吩咐!”现在在郝天德心里就是天,就是地,哪儿敢得罪,生怕沈溍一声命下,他这脑袋就搬了家,沈溍就算让他去杀了他爹娘,他也敢去。 “本官昨天在街上倒是看见这位好汉厉害得狠呢,当街行凶,把你口中说的通缉犯齐大海打得半死,若不是本官在场救治及时,恐怕他早已一命呜呼了。本官这就向你这地方父母官报案,你可得公正执法啊,本官可以出堂做证,大街上很多居民也可作证!”沈溍朝那恶汉一指。其实沈溍是在暗中给那郝天德指明办案方向,要他按照自己的意思铸成铁案,好让以后秦王无话可说,为后面的谋划布局。 那郝天德虽然不知道沈溍后面还有什么深层含义,毕竟是官场的老油条,如何不明白沈溍是让他趁机拿下这些秦王亲兵,办成铁案。对于目前的他来说,沈溍的份量比那八竿子打不着的秦王重要得多,想明白这节,这郝天德立刻定了神,口齿也清楚了起来:“沈大人,您放心,末将一定秉公执法,不辜负朝廷委以我的重任!” 他这样说既表明了按照沈溍的意思办案,又表示万一以后有什么担待,将于沈溍毫无关系,这郝天德不愧是官场老油条。 沈溍接着说道:“郝将军,本官公务在身,就不久留了,调用你军马一匹,给这齐大海使用,他可是一个重要案子的证人,明白吗?” “是是是…”,郝天德亲自将自己的坐骑送交给齐大海手上,三人马不停地的赶奔京城而去。 待得沈溍一行离开九里镇,郝天德自去吩咐军士逮捕了那几位秦王亲兵,并多方取证,铸成了铁案。 第三十六章 西域女子 且说沈溍四人离开九里镇,快马加鞭,沿着官道,直奔京城而去。时近中午,四人简单的吃了点随身干粮,又继续赶路,约莫走了一个时辰,在一处林木茂密的地方,唐天启和沈溍突然勒马仔细倾听,齐大海和秦晓枫自也驻足。 唐天启和沈溍向前面一颗树上瞧去,只见那颗树的树枝上站着一个女人,身着白色西域服饰,脸上蒙了一块白色面纱,身材苗条,看年纪约莫三十来岁,可以看出是一位绝色美人。她所站的树枝极细,随风飘动,那女子似乎和树枝连为一体,也轻轻摇动,看来这女子武功绝不简单,手上拎着一条紫金鞭,架势是冲着他们四人而来。 “这女子倒是极美”唐天启打趣道:“只可惜是敌非友!沈兄,这么美貌的女子就让给我吧!” 唐天启回头对秦晓枫说道:“晓枫,你跟着我,让你义父他们先走,我看这姑娘功夫不错,你一直没有机会实战,今天给你演示一番,如何!” 秦晓枫笑道:“多谢唐叔叔!”虽然秦晓枫一身功夫是唐天启所授,但他们之间并无师徒之名,故以叔侄相称。 沈溍点点头:“京城会合!”转身对齐大海说道:“大海,我们走!”策马前行。 那西域女子见沈溍和齐大海要走,抖动手中长鞭,一阵寒光闪过,紫金鞭迅速向齐大海卷去,只这一出手,就见不凡。 沈溍在前,齐大海在后,沈溍头也不抬,轻猫淡写的一挥袖,一股大力朝那女子压去,那女子没想到儒雅的沈溍竟然身怀如此高的武功,只一挥就有惊天动地之势,向上飞跃躲过,攻向齐大海的紫金鞭只得收回,沈溍不做纠缠,带着齐大海绝尘而去。 “喀嚓”一声,女子所站之树被沈溍轻描淡写的一挥之势击倒。 秦晓枫这是第一次见义父在人前动手,他虽然知道义父身怀绝艺,武功高强,只是没想到功力如此之深,看来自己以后更要加紧练习方不负义父的一番苦心栽培。 那女子并不甘心,又飞跃过去,姿势十分美妙,但速度可是极快,长鞭伸出再卷齐大海,去势甚急,眼看将及,西域女子突然后背发凉,原来唐天启长剑向他后背刺去,正是沧浪剑法的起手式万川秋水,西域女子无奈,只得收回紫金鞭,和唐天启斗在一起,那沈溍和齐大海她是再也赶不上了。 两人刚一交手,都对对方的功力都是暗暗心惊。唐天启的惊的是一个如此年轻的妙龄女子竟身怀绝世武功,而那西域女子奇的唐天启膀大腰圆居然如百灵鸟般灵巧。 这西域女子使的紫金鞭属于软鞭中的一种,软鞭是兵器里面较为难练的一种,不但需要修炼者极高的武学悟性,在内功修为上需要绝对的实力。鞭法主要以挡、摔、点、截、扫、盘、板、戳、拦、撩、拨,以及绞压等主,它要求演习者在身法上转折圆活,刚柔合度,步伐轻捷奋迅,与手法紧密配合,其特点是身械协调性强,既要有击打速度,又要体现灵巧的方法。 眼见这西域女子的鞭法出神入化,唐天启来了兴致,要知道,他很久没有一个匹配的对手了,而今天又是一位西域绝色美女,简直就是人生一大快事,同时也是为了给秦晓枫演示,让他对目前所学的武功进行印证,加深理解。 西域女子虽然刚才没有拦下齐大海,完不成任务,但她自视甚高,在西域罕逢敌手,今日一见唐天启剑法精妙,也想过一过招,见识一下中原博大精深的武功。因此两人在全力施展自身绝艺,鞭来剑往,直看得秦晓枫眼花缭乱,他目力既强,又过目不忘,在唐天启与西域女子过招的过程中收获颇多,比如其中的第九式八方风雨,秦晓枫本以为应该从天而降,编织剑网将那西域女子笼罩于剑网之下,但唐天启似乎别出心裁,从任何一个角度皆可幻化出密密麻麻的剑网,看得秦晓枫啧啧赞叹不已。时不时的发出几声喝彩,连道“好…好…好”之语。 两人堪堪过招百余之多,待得听得秦晓枫在旁不住叫好,她才猛然醒悟,敢情这唐天启拿我当靶子,给他徒弟演练喂招。想她是何等身份,今日竟蒙受如此大辱,气不打一处来,顿时娇叱连连,使出全力,舞动鞭子,那鞭子竟是直直的如同一枝长棍,向着唐天启飞攻而来。唐天启不禁骇然,虽然他不懂鞭法,但是灌注内力让软物顿时如刚似铁他认为自己还没有那个本事,但眼前这位西域美女却有,心下不禁心惊,这女子的功力极为了得。 心里这样想着,唐天启的动作也不慢,冲天跃起,闪过这一击,唐天启还未来得及出招,那鞭子如影随行又朝唐天启的脚踝卷去,此时身在空中,唐天启没有着力点,无奈只得长剑一出,一招沧浪剑法的‘云飞雾绕’递了过去,要挡住这一击,谁知那鞭子方向再度急转,朝唐天启腰间卷去,瞬间连变三招,唐天启应接不暇,此刻方知这西域女子的招式刁钻古怪,只能不顾危险,伸手去抓鞭尾,他要硬碰硬,比拼内力。 西域女子似乎知道唐天启的心思,扭动鞭柄,那鞭子居然从头至尾长出了倒刺,唐天启心中一凉,如果赤手空拳去抓,必定会被那倒刺伤得血肉模糊。唐天启赶紧回剑,手中长剑在腰间旋转,幻化成一层剑膜,并借力急速后退,那鞭尾扫在了剑膜上,这才弹了回去。 刚才西域女子连攻的这三招让唐天启狼狈之极,差点吃了大亏。唐天启好不容易着地,这才踏实,也是刚交手唐天启犯了个大错误,向上腾空既无着力点,又闪躲不便,且全身破绽暴露,要知道,软鞭与其他兵器有所不同,如若使鞭之人功力精湛,一根鞭子可以在他手里随心所欲,丝毫无滞,那么它的攻击将是三百六十度毫无死角,尤其在一个内力深厚,鞭法已臻化境的高手手里,一根软鞭可松可紧,收放自如,如果不是攻进内圈,根本是无还手之力。 果然,唐天启刚一着地,那鞭子幻化成一片鞭影,当头笼罩而下,可见这西域女子变招之快。唐天启此刻已知,他绝对不能用手中长剑去和她硬拼,必须以轻功闪躲腾挪,再伺机攻击。此刻见鞭子又朝他天灵盖攻来,双脚一点,使出逍遥步轻功如立弦之箭后撤,顿时跳出了鞭影笼罩的范围,那西域女子见唐天启闪躲之快,浑不似刚才狼狈模样,不由得暗自佩服唐天启反应之机敏,又一变招,手中长鞭在唐天启胸前幻化成一簇鞭影,迅速攻来,速度之快令人咋舌,秦晓枫心想,此时如果是自己与这女子过招,怕是过不了十招,此时方知自己与绝顶高手的距离还相差甚远。 唐天启后跃之势如强弩之末,眼看得被追上,但他不禁不慢,举起手中长剑,吸附于手,长剑迅速旋转,在胸前形成一剑圈,那鞭子收势不及,攻入剑圈,西域女子顿时感觉一股强大的扭力传来,只得松手,那金鞭柄也极速旋转,心中暗道侥幸,如不撒手,手臂定会被扭断,瞅准时机,见鞭柄旋转之势稍滞,运足十层功力抓住鞭柄往后一带,将鞭尾从剑圈中扯出,而这扭力还是带得她手腕生疼,不由得暗暗心惊。 唐天启见西域女人抽出长鞭,哪会再给她攻击的机会,手中长剑顿时暴增三寸剑芒,腾空而起,只见大片剑影,光芒万丈,如水银泻地,铺天盖地而来,正是沧浪剑法中的最后一招“千水千浪”。 秦晓枫这是第一次见到沧浪剑法与敌对攻时的威力,之前学这“千水千浪”之时,唐天启只交了招式,并未幻化出剑芒,此时见这一招有如此威力,既惊且喜,发誓一定要好好练这沧浪剑法。 西域女子见唐天启这一招“千水千浪”威力太过巨大,骇得是花容失色,一面舞动手中的紫金鞭,在面前形成一大片鞭影,一面极速后退,离开这“千水千浪”的剑影笼罩范围,她向后飞跃之势迅若流星,几乎在剑气攻到的同时离开了攻击范围,但还是被剑气所伤,身上长裙被削去一块,露出雪白的小腿,小腿上已渗出一点血迹,如若再慢一步,恐怕这条腿是保不住了。同时脸上的白色面纱也被剑气割了下来,只能说是不信中的万幸。 唐天启见那西域女子面纱落下,露出一张惨白的脸庞,但容貌绝美,看得他发呆了。再看她的小腿受伤,顿起怜香惜玉之感,觉得自己下手太重,待要宽慰一番,那女子恨恨的看了唐天启一眼,眼中似乎含有委屈的泪水,转身飞走,那身影真如天山的仙子,看得唐天启痴痴的呆了。 待得那西域女子走远,心中一阵失落,唐天启才回过神来,苦笑一声,招呼秦晓枫,两人策马扬鞭直奔京城而去。 第三十七章 扑朔迷离 应天府,这座大明帝国的首都。 “江南佳丽地,金陵帝王州”,应天府就是历史上曾数次庇佑华夏之正朔的金陵,因应天府钟山在春秋时称金陵山而得名。公元前三百多年,楚威王灭越后,就在今清凉山上修筑了一座城邑。因为那时紫金山叫做金陵山,它的余脉小山都还没有自己的名字,楚邑建在清凉山上,而清凉山当时是金陵山的一部分,所以把此城命名为金陵邑次城,元时叫集庆路,属江浙行省。太祖丙申年三月曰应天府,洪武元年八月建都,命曰南京。 沈溍站在应天府城外,看着这威武雄壮的城墙,往事如烟,思绪万千,两年前,他在这座城市是多么的叱咤风云,而一夜之间形势万变,在朝堂上遭遇政敌的打击,被迫致仕。而今天,沈溍又回到了这座城市,直教人感叹世事无常。 沈溍想起一事,回头对齐大海说道:“大海,京城人多嘴杂,且秦王府的人在一路追杀你,你先假扮我的随从,直到你沉冤得雪。” 齐大海想起一路的凶险,先是九里镇的秦王府恶兵,紧接着镇江府千总郝天德,半路又出现一个武艺非凡的西域女子,种种迹象表明,秦王府不会放弃对他的追缉甚至截杀,他们很怕他到京城告状。为了安全,他自然听从安排,而且他打心眼里敬重沈溍,真心感激他的救命之恩,别说随从,就是做牛做马他也乐意,遂恭敬的说道:“全凭恩公做主!” 沈溍点点头:“进城吧!” 甫进城门,迎面一人拦住沈溍二人,问道:“可是沈溍沈大人?” 沈溍颇为奇怪,怎么刚一进城就有人找上门来,看来,京城里的形势的确紧张。 沈溍点点头,算是回答了那人的问话。 那人接着说道:“我家主人仰慕大人已久,听闻大人玉趾回京,想请大人移步一叙。” 沈溍暗暗皱眉,想他何等身份,不知何人想见他,竟然打发一个下人前来,也忒没规矩。 来人察言观色,见沈溍颇为不满,又加了一句:“事关太子西安之行!” 沈溍不由得吓了一跳,看来对方因是知内情之人,不然如何知道太子曾秘密去过西安,故对来人说道:“前面带路!” 来人带着沈溍齐大海二人穿街过巷,来到一处宅院,灯火通明,颇为热闹。待得沈溍抬头一看,不由得他大吃一惊,好家伙,居然是京城顶顶大名的妓院百花楼。 沈溍心里颇为不快,堂堂朝廷二品大员,致仕两年,回到京城的第一件事情居然是逛妓院,如若让政敌得知,还不知如何编排他呢,怕是花边流言数不胜数。 那人见沈溍踌躇不前,催促道:“我家主人说了,沈大人如果不见他,你会后悔一辈子。”沈溍无奈,只得跟随来人进了这百花楼。 待得进这百花楼,但见**们浓妆艳抹,骚首弄姿,极尽挑逗之能事。来的客人倒也真不少,要不是些达官贵人,要不就是富商巨贾,别看这些人在平日日里衣冠楚楚,道貌安然,到得这来无不是丑态百出,极尽下流之事。 那老鸨子见沈溍和齐大海走进来,知道来了客人,那就是来了财神,一扭一扭的走过来,那身上喷的香水太多,直熏得沈溍恶心干呕,老鸨子倒是整天都是这味,倒是觉得好得很。他上下打量沈溍,谄笑道:“好个大官人咧,真是风流倜傥。在我这百花楼可有相好的姑娘,待奴家给你叫去!” 沈溍一脸不耐之色,齐大海哪儿进过这种风月场所,浑身也是不自在,这两人一个一脸严肃,一个动作僵硬,倒与这风花雪月的场面格格不入。 那来人对老鸨子说道:“这是我们潇公子的客人,我带他们去见潇公子,他们的账记到我们潇公子账上。” 只要有人付账,老板管他是谁的客人呢,连连哈腰点头:“几位官人,请,请,请!” 来人自行带着沈溍二人来到翠云阁,推门请二人进去。 只见房间正中桌上上首坐着一年轻公子,正和几位妓院的姑娘打闹。那来人走到跟前恭恭敬敬的说道:“公子,客人已到!” 那公子这才抬头看了一下沈溍和齐大海,那公子倒是十分俊俏,脸庞白皙,手如葱段,沈溍立刻看出,这公子是女扮男装,不由得暗暗奇怪,怎么这位姑娘处处透着邪气。 那潇公子见沈溍已经来了,姿态有点扭捏,估计是不太好意思让沈溍瞧见了他的轻浮之举。不过她顷刻就镇定下来,摆摆手,来人和那些姑娘一起退出门外,沈溍见有事要谈,也对齐大海说道:“大海,你先到门外去候着吧!” 齐大海躬身退了出去,待得所有人都退出去了,那姑娘开始打趣沈溍:“都说沈大人相貌儒雅,风流倜傥,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说完掩嘴咯咯娇笑。 沈溍不愿在这百花楼久待,直奔主题:“姑娘有事说事,在下还有要事要办!” 潇公子见沈溍道破他身份,倒是始料未及,脸色突然红了一下,请沈溍到桌边坐下,压低声音先问沈溍:“沈大人此次进京可是为太子朱标突然暴病而亡一事。” 沈溍不由得大惊:“此乃朝廷机密,你从何得知!”要知道,太子暴病而亡,并未公开,除了几大朝廷要员,无人得知,沈溍和唐天启都身涉其中,所以得知,这次之所以急召他回朝,很大部分的原因是他的老师要他调查太子死因。 那潇姑娘接着说道:“沈大人别管我是如何得知,我今天约你来,就是要告诉你,太子朱标绝对不是暴病而亡,他的死与昆仑派有莫大的关联!” “昆仑?” “对,太子朱标在西安时,插手了一个案子,带回京城了一件东西,这件东西牵扯到昆仑百年秘辛,他被昆仑下了毒手!”潇姑娘郑重其事的说道。 “什么样的东西?” “这就需要沈大人自己去查了!” 沈溍站起来:“我很好奇,你又如何得知这些消息,我又凭什么相信你!” “呵呵,沈大人可以不相信我,也可以当本姑娘胡说八道,不过,我再提个人,沈大人可能更感兴趣!” “哦?” “道衍!” “道家天宗掌门,姚广孝!”沈溍更为惊讶了。“那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潇姑娘咯咯娇笑:“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确实是以你们儒门一家为大,但是不要忘了,你们并不是没有对手。比如儒道争雄,将近两千年,我就不信你作为儒家大弟子,对当代道家天宗掌门的举动没有兴趣。” 沈溍更为惊讶了,没想到这潇姑娘对他的来历了如指掌,像看怪物一般盯着这潇姑娘。 “好了,不多说了,沈大人好自尊重!”潇姑娘可不愿让沈溍这样盯着她,向门外吩咐了一声:“来人,送客!” “呵呵,有意思,有意思!”沈溍不禁想到,从潇姑娘的说法来看,太子朱标之死,不但涉及昆仑,还涉及道家,与之前沈溍认为是储君之争所致大不相同啊,只是不知这种说法有多大的可信度。 太子朱标之死,越来越扑朔迷离了。 “沈大人,今日之事,还望你守口如瓶!”那潇姑娘在沈溍准备跨出房门的一刻加了一句话。 沈溍和齐大海回到应天沈府时,夜已深极,可是沈府门口居然还停有一顶官轿。 这么晚了,还有谁要见我,沈溍挺纳闷。 第三十八章 儒家掌门 沈溍叫醒门房阿权,阿权见是沈溍,不禁喜道:“老爷你回来了?”自从沈溍致仕搬去苏州,阿权打理这沈府已经很多年了,沈溍偶尔来京城小住。 “嗯,这么晚,是谁还在等我?”沈溍问阿权。 “不知道啊,来人势头不小,他不说,我也没敢问,他已经在客厅等了足足一个时辰了。” 沈溍“哦”了一声,心想可能是以前的部下知道自己回来,特来探望吧。“这是齐大海,以后他是我的随从,你带他去安顿下来吧!” “是,老爷!”阿权带着齐大海自去安排不在话下。 且说沈溍迈步来到客厅,只见一白发老者在客厅来回走动,虽年老但步态稳健。待得沈溍细细一瞧,喜不自禁,连忙加快脚步,走上前去双手捧住那老者的手,十分激动的说道:“老师,您怎么来了,您只需来人吩咐一声,学生自当过府拜望,怎敢劳您大架,还等这么久!” 沈溍扶着这老者坐下,激动万分。你道是谁,这人原来是当代儒家掌门人,当朝太子太师,沈溍的授业恩师张景瑜,你说他如何不喜。 自汉代独尊儒术以来,儒家历代掌门在中央朝廷都要挂职,或者国师、或者太师,地位极为尊崇。这是因为天下读书人绝大部分出自儒门,朝廷为了笼络读书人的心,不得不如此,不过历朝历代基本为虚职,很少有实权的,只在少数朝代儒家掌门也参知政事,作为皇帝的智囊。 “你可回来了,快把我急死了,我也是下晌才到京师,听说你也也要回来,为了不耽搁时间,就赶紧过来等你。非常时期,我们就不拘那繁文缛节了。”张景瑜颇为焦急,示意沈溍也坐下,倒是在自己家一般。 “老夫已经四天四夜没有合眼了,你告诉我,你对太子之事如何看待。” “学生才回京城,不敢妄下判断啊!” “在我面前就不要扭扭捏捏的,你就告诉我,你的直觉是什么?” 沈溍略加思索,道:“储君之争!”这恐怕是目前所有知情人的第一反应。 “好好好,不愧是我的学生,一语中的!那你觉得会是谁?” “这个学生可说不好?也不敢说” “此间就你我两人,不会有第二个人听到,但说无妨!” “从表面上看,太子刚从西安回来就暴病而亡,似乎嫌疑直指秦王,但是,秦王并不是没有脑子,这样做太过明显,因此,学生认为,秦王作案的可能性不大,恐怕是有人在混淆视听!” “嗯,跟我想的一致。”张景瑜捋捋胡须,点头表示赞同。 “其实,目前最大的问题还不是太子如何暴病而亡,而是这太子一死,空悬之位引起的朝局震动,稍有不慎,将会把整个大明朝掀个天翻地覆!” “那你觉得皇上会如何处置?”张景瑜对沈溍这个大弟子寄予厚望,只待百年之后这儒家掌门交与他,这次是难得的历练机会,要好好的考考沈溍。 “皇上现在悲伤过度,恐怕一时半会儿还无暇顾及,但我们皇上雄才大略,是开国之君,我相信他定能掌控局势。作为臣子,忠于王事是本分,应该未雨绸缪。”沈溍斩钉截铁的说道。 “你目前可有思路?”张景瑜继续问道。 “目前,我认为皇储人选,最有竞争力的有三人。太子一死,皇子中以秦王朱樉为长,所以他很有希望;但是燕王朱棣的优势也比较明显,在所有的皇子中,唯有燕王行事等最像皇上,曾和蓝玉出征北元,军事才能卓越,且有帝王的雷霆手段,其实他是最合适的人选,但是此人杀气太重,他为君,恐怕对我们儒家不利;皇孙朱允汶,长房长孙,继承皇储,名正言顺,虽然宽厚仁慈,但毕竟年幼,魄力不足。” 沈溍一口气将几位皇位候选人分析得头头是道,张景瑜听罢大为痛快,连声赞道:“好好好,那下一步你当如何?” “其实我们可以借力使力!”沈溍说道,接着沈溍把齐大海一案原原本本的讲给了张景瑜听。 沈溍接着说出了他的下一步计划:“我们可以把齐大海这件案子抛给皇上,看皇上如何裁决?” “哦,此话怎讲?”张景瑜似乎明白,这沈溍是想抛砖引玉,试探朱元璋的下一步动作。 沈溍接着说道:“放眼整个大明,像齐大海这样的案子不知道每天又有多少,恐怕不在少数。但这件案子发生的时间正好是这样微妙的时刻,对于这样可大可小的案子,就看皇上是如何裁断。可以想办法让刑部上报,如果皇上严令查处,派钦差前往西安,就说明在这场争储中,朱樉的希望不大,皇帝会以这件案子打压他,直到新的继承人确立;强征军马毕竟是犯了大忌,如果皇上让刑部自行裁决,那么他就是不想让事情闹大,有意的在为朱樉开脱了。”在提到齐大海时,沈溍脑海中竟然闪过一个念头,这齐大海会不会是有意挑的这个敏感时期来京城告状,一切是谋划好的,这奇思异想把沈溍还吓了一跳。 张景瑜听了不置可否,他等着沈溍接着说下去。 果然沈溍见张景瑜并不评价,又接着说了下去:“对于燕王朱棣,可以类似的手法来试探。这次以兵部的名义上奏,就说前线传来的军情报告显示北方战情吃紧,要燕王回燕京坐镇。如果皇上执意要朱棣回燕京,那么皇位继承人就非朱允汶莫属,如果把燕王继续留在BJ那燕王继承皇位的份量就又加重了。待得局势明朗,儒家自然可以采取下一步的行动。” 老太师点点头,看来自己这位学生的谋划手段越来越高明了,初步具备了掌控全局的能力,儒家掌门可说后继有人了。不过他担心的是,以朱元璋的聪慧,这样的手段能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都还是未定之数,儒家当前,恐怕上策就是以静制动了。 思及于此,张景瑜对沈溍说道:“你说的的确是一个可行的方法,能使晦涩不明的朝局更加清晰,但是,你记住,不要让自己的人去做这些事情,必要的时候隔岸观火,明白么?” “是,老师!”沈溍听得老师的点拨,知道下一步该如何做了,脸上掠过一丝几乎不可察觉的笑容。 第三十九章 庙堂之上 “有事启班早奏,无事卷帘退朝”,金銮殿上,大太监黄广的声音又尖又响亮。 老太龙钟的朱元璋坐在龙椅上,气喘嘘嘘,头发鬓白,疲惫不堪,显然,太子朱标之死,给了他沉重的打击,今天是他自朱标死后的第一次上朝。朱标已死,为了政局稳定,朱元璋决定先秘不发丧,以静制动,因为这事发生得委实太过突然,本就是动摇国本的大事,一个处理不慎,会动摇大明统治的根基。 当然,对于朝廷博弈的多方来说,他们知道消息并不算难,都在暗中积蓄自己的力量,希望在这场较量中获得最大的利益。 作为大明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对目前的形势当然了如指掌,他波澜壮阔的一生,把帝王之术运用得出神入化,打败了一个又一个的强大的敌人:陈友谅、张仕城、元顺帝、胡惟庸等,哪一个不是称雄一时的枭雄,都在他的雷霆手段下灰飞烟灭。而长子朱标的暴毙,却是对他的一记重拳,打得他措手不及,毫无招架之力。 对于敌人,可以亮起屠刀,毫不犹豫的斩落。而现在,他的对手似乎是变成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们,这是多么戏剧化的一幕,与天斗,与地斗,与敌人斗,最后,让他在垂暮之年还要和自己的儿子来斗,对于不可一世的朱元璋来说,无疑是他的悲哀。他无法像对待敌人那样手起刀落,成千上万的杀人,杀自己的儿子,他心中的无奈可想而知。 一生叱咤风云的朱元璋,此刻真是感觉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他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那么不知所措。他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上天没有留给他足够的时间,就算是帝王,也无法逃离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这是他的宿命。在这一刻,他好想做个平凡人,他想他的那个马皇后,这一生他唯一深爱的人,也是唯一深爱他的人,她对他没有任何的索求,只有深深的爱,深深的奉献。或许,马皇后,才是朱元璋一生最大的收获。 “皇上,臣有两件案子,不知如何判决,请陛下圣裁。”奏陈的是刑部左侍郎谢永元。 “讲!”朱元璋的思绪被打断了,他知道,该来的还是会来,那就勇敢的面对吧,此刻他又恢复了帝王的威严。 “日前,汉中有一个商贩叫齐大海,状告秦王府强征军马,逼死他妻子,抢走他子女。”谢永元以最简洁的语句介绍了案情。 朱元璋不禁皱眉:“这不是应该是地方官府审理吗?这么小的案子也拿到金銮殿上来说?” “那齐大海陈情,地方官府和秦王府勾结,因此上京城来告状。”谢永元又解释了一下。 “可有证据!”朱元璋见既然已经知道了,就过问一下。 “有!这儿有原告齐大海呈堂的联名控告书,联名户数竟然多达三百户。”太监过来接过联名书,放到了龙案上,朱元璋翻开来看,上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名字,每个名字上都按上了鲜红的手印,仿佛是用血泪在控诉秦王的罪行。 朱元璋合上联名控告书,问道:“还有一件什么样的案子?”他明白了,没有不透风的墙,这是有人在布局。 “昨日,刑部收到镇江府送来的审案卷宗,镇江府千总郝天德在巡逻时,逮捕了五名当街行凶的歹徒,而受害人这是状告秦王府强征军马案的原告齐大海。”说罢又将卷宗呈上。 太监黄广把卷宗也拿过来呈给朱元璋,朱元璋仔细的看了一下卷宗,很完美,没有任何瑕疵。这个郝天德办事效率确实高,短短几天就把事情做得滴水不漏,而正是这样的完美,让朱元璋更加确信,储君之争,博弈的多方,已经悄然拉开斗争的序幕,他们这是在试探。 “好,东西放下,朕知道了!”朱元璋引而不发,他要以静制动。“还有谁有事要说?”朱元璋接着问道。 “皇上!臣有本要奏!”朱元璋一看,竟然是兵部尚书梁文栋,那就是军情大事了。 “前日,兵部收到边关急报,内蒙HHHT似有瓦剌大军集结,有南下迹象,目标可能是燕京!为保边关安宁,臣认为,燕王应立即回到燕京准备迎敌!”朱元璋心里不禁咯噔一下,他明白兵部尚书是朱樉举荐,刑部左侍郎谢永元乃朱棣门客。表面上是朱樉和朱棣在过招,背后有没有人在布局混淆视听恐怕不得而知,如果这两件事都出自一人手笔,那这个人的手段就太高明了,朱元璋也不禁佩服。 “哼,跟我过招,你还嫩点,”朱元璋想着:“太子朱标身体欠安,不能处理政事,朱棣留京代为处理。燕京兵马暂由朱权节制,传旨朱权,严守边关,不得主动出击,如有违抗,军法从事。另外密切注意瓦剌军动向,一有异动,快马禀报朝廷。退朝!” 朱元璋一连发布了几道命令,把大臣们搞得晕头转向,也不让他们有反应的机会。有人不是要抽丝剥茧使局势明朗吗,那朱元璋就顺势搅浑这潭水,让局势混乱不堪。高明,确实高明! “退朝后,传张景瑜来华盖殿见我。”朱元璋小声的对黄广说。 华盖殿,只有朱元璋和张景瑜。 “张太师,太子暴病而亡你有什么看法?”朱元璋问张太师。想来也甚为凄惨,自从朱标过世后,这是朱元璋第一次正面提起这事,人已经过世,活着的人还得继续,太子乃国之储君,大明的未来,得妥善处置。 “老臣以为,太子的死另有隐情!”张景瑜不紧不慢的回禀。 “你是指朱樉?”朱元璋接着问。 “不,秦王朱樉虽然做事有时出格,但他绝不可能做这件事。且不说太子正在巡视西安,他这样做完全是授人以柄,单是太子对秦王朱樉是爱护有加的这份情义,秦王朱樉也不可能如此背信弃义,皇上您应该最清楚啊。”朱元璋当然清楚,自己这个宅心仁厚的太子,多少次为了朱樉顶撞他,把朱元璋气得好几次差点废了这太子。如果朱樉真做这种伤天害理之事,恐怕朱元璋非得扒了他的皮不可。 从这点来说,朱元璋心里多少有点安慰,虽说无情最是帝王家,有这么个仁慈的长子,也算是大明朝的福气。 “那你对刑部所奏这两桩案子怎么看!” “臣认为,此案必须得查!” “为何?” “老臣认为有两个原因,一是在太子之位空悬的敏感时期,如若不查,会给无数人以错误的误导,牵扯大批官员,进而影响朝廷的稳定。”老太师的话朱元璋感受太深了,如果不及时制止官员结党,涉及官员过多,一旦失控,大明这台庞大的机器将会瘫痪,当年胡惟庸案大明官员十失八九,所有机构几乎瘫痪,不得不把已经被投入监牢的官员拉出来充数,将近五年朝廷才慢慢补充官员,缓过劲儿来。 “二是涉及到军马强购,这是扩充军备,天下诸藩王皆看在眼里,不加制止,攀比扩充,且不说乱了纲纪,若果地方军力一旦超过朝廷,将成尾大不掉之势,动摇国本。”张景瑜一口气将秦王朱樉强征军马案可能会引起的后果分析得透透彻彻。 “老太师果然老成谋国,你看何人可以担此重任,来彻查这一案。”朱元璋问道 “老臣的学生,前兵部尚书沈溍可担此重任!他进退有度,定可以拿捏好这其中的火候,既能消除这起军马强征案在朝中的消极影响,也能保证不让别有用心之人利用这次案件攻击秦王朱樉,保证这段非常时期的平稳过渡。”张景瑜知道朱元璋必定会答应,因为目前朝中没有第二个人比沈溍更合适,他正面提出,是要在朱元璋面前落下襟怀坦荡的印象。 “好,就派他做钦差专办此案,另外,让方孝孺做他的副手吧!”朱元璋同意了张景瑜的建议,但是又加了一个人,张景瑜就有点看不透了。 疑惑,就对了,朱元璋嘴角浮起淡淡的微笑。 第四十章 博弈朝局 是夜,朱元璋正在华盖殿批阅奏章,因太子暴毙,已经有几天没有批阅奏章了,奏折堆积如山,朱元璋不得不加班加点。 “皇上,锦衣卫指挥使蒋瓛带着何文玉求见陛下。”大太监黄广的声音,打破了华盖殿的宁静。 “让他们进来吧!”朱元璋头也不抬,正在奋笔疾书。 “参见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蒋瓛和何文玉跪下给朱元璋请安。 “嗯,起来吧。事情办得怎么样了?”朱元璋继续埋头批阅奏章。 “回皇上,此次绞杀墨家叛逆一共三千余人,抓获九百人,大小头目约四十人。”何文玉声音响亮,似乎在邀功。 “墨家那个什么巨子抓到了吗?”朱元璋接着问道。 “没…没…有!”何文玉顿时面无土色。 “墨方找到了吗?”朱元璋继续发问。 “也…没…没…有!” “五年了,那你还回来干什么!”朱元璋总算抬起头来,凌厉的眼神看得何文玉直发抖。 “皇…上…,臣…”。何文玉已经吓得说不出话来。他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锦衣卫是一条有进无退的路,非生即死,完不成任务,必须自裁以谢君上。 朱元璋挥一挥手,示意蒋瓛带着何文玉下去,蒋瓛正准备求情,何文玉的声音再次响起:“皇上,这次臣从墨家叛逆分子口中探知一个重要消息,事关重大,若不及时禀报,臣下担心会祸乱天下,这才连夜回来禀报!” “哦?”朱元璋冷哼了一声,语气中不太相信他还能带回什么重要的消息。 “据抓到的墨家头目交代,他们获知,太子西安之行必会死于昆仑派手下,太子之位定会空悬引起储君之争,这才准备起事!” “什么?”朱元璋闻言惊得站了起来,他奇的不是太子之死,惊的是墨家竟然和昆仑联手策划了太子之死。 “非攻墨门,兼爱平生”,朱元璋心里对墨家的理想嗤之以鼻,可笑的大同梦想,千百年来从没实现过。 但是,这帮墨家叛逆的能量却是不容小觑,往事历历在目。 墨门,这个古老而隐秘的门派,创始人春秋时墨子,他们扎根于下层手工业中,结果掌握了从古至今的所有技术,尤其是机关术。在春秋战国的时候,他们以守城和攻城械具纵横于各诸侯国间,尤其是在战场上,让谁赢谁就赢,简直就是战争之王。而且墨家的高手如云,如果哪个国家的施政纲领等不符合墨家的价值体系,则会派出大量的墨门高手刺杀,是真正的无冕之王。 鉴于墨门对统治的威胁,秦国统一天下后曾对墨家进行过大规模的绞杀,墨家损失惨重,从此墨家隐身匿迹,貌似从历史的舞台中退出。其实不然,虽然墨门弟子不一定是最多的,但墨家的武术诡异莫测,尤其是在刺杀方面更是墨门武术之长,同时墨门的学术成就从古自今的确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如东汉张衡,宋朝宋应星,皆出自墨门。每当天下大乱之时,墨家就会带着机关部队出现,帮助他们认为是正义的一方,一旦战争结束,他们则会消声匿迹。 朱元璋就是在墨家这个隐秘的门派帮助下夺取了天下。元朝末年,天下烽烟四起,墨家在乱世中选择了徐寿辉作为扶持对象,有了墨家的帮助,徐寿辉才会百战百胜,成为当时最强大的一支起义军。可是,当陈友谅心狠手辣地杀死徐寿辉,夺取了最高统帅后,手段残忍,暴行累累,尤其是对老百姓毫无体恤之心,墨家高层对其极其失望,转而把扶持对象变成了朱元璋。 在鄱阳湖大战初期,朱元璋的水军没有战船,无法与陈友谅所拥有的强大墨家机关船相抗衡,接连战败。在最危机的时刻,是墨家出手,挽救了他,不但给造了一批机关船,还造了一批机关人,才使朱元璋最终打败陈友谅,继而打败北元,统一了天下。 本来明朝建国,墨家遵照祖训,功成而身退。谁知朱元璋当了皇帝后大肆屠戮跟随他征战天下的文臣武将,其中当然有不少墨门弟子,激怒了墨家,同时大兴文字狱,实施野蛮的愚民统治。当时的墨家巨子秦朝阳决定推翻明朝,秘密造了一大批机关人,准备起事,谁知被朝中细作探知泄密,朱元璋先下手为强,摧毁墨门这次行动,巨子为了保住墨门,死战朱元璋手下刺客组织魅影的几大绝顶高手,在车轮战中被拖垮,进而战死。当时墨家众多弟子拼死突围,才把秦朝阳的儿子秦晓枫和他的母亲救出,秦朝阳弥留之际将巨子之位传给还是婴儿的儿子,并立下遗嘱,要秦晓枫终身以推翻明朝为己任。 五年前,朝廷才从打入墨家内部的细作那儿得知他们母子的下落,并准备起事,朱元璋这才派了锦衣卫和虎威军前去围剿,没想到还是没有抓住墨家巨子。实在可恶,朱元璋心里不停的骂道,因为他深深的惧怕墨家的能量,尤其是战争的力量。他心狠手辣的对随他征战天下的兄弟、功臣举起屠刀,就是为了防止这些百战余生的老将在自己死后对自己的后代子孙举兵反叛,从而消除战争的隐患,维持帝国基业的千秋万代。 既然要消除一切可能会威胁大明江山统治的因素,朱元璋自然不会放过墨家,可是这一次的围剿又失败了,并没有彻底消除隐患,那个所谓的巨子还在,那支机关部队还没有找出来,而且,貌似墨家还与昆仑联手,事情怎么越来越麻烦了。朱元璋想着,一定要在我有生之年铲除墨家,不能留给子孙去解决。 “这次就饶你一条命吧,按照锦衣卫的家法,自己去领三十棍吧。”何文玉悬着的心这才放了下来,不由得感叹道伴君真是如伴虎,这条小命暂时捡回来了。 朱元璋挥挥手,蒋瓛这才领着何文玉退下。 朱元璋按下龙案的机关按钮,一个人影从门外闪进,这是他的贴身侍卫,影子卫士,比锦衣卫更恐怖的存在,且几乎无人知晓他们的存在。 那影子卫士跪在朱元璋面前听命。 “传旨魅影,去查昆仑!另外,监视沈溍的一举一动,如有异常,即刻来报!” 影子卫士领命而去! 钟山孔庙,张景瑜,沈溍,唐天启三人望着山下的紫禁城,陷入了沉思。 “你们对皇上的安排怎么看?”张景瑜问道。 “弟子认为,皇上已经识破这次的布局,明着搅乱局势,暗里则会另做安排!”沈溍回答道。 “你指方孝孺!”张景瑜问道。 “不止,恐怕还有暗探!”沈溍不无担忧。 “恩,这次你去西安,只着手调查强征军马案,千万不要过问太子暴毙一案,切记切记!”张景瑜说道。 沈溍点点头。 “天启,你不是儒门弟子,朝廷不会把注意力放到你身上,昆仑之事就拜托你了!”张景瑜对唐天启说道。 “没有问题!”唐天启双手抱在胸前,爽快的答道。 “这次恐怕将是洪武年间最大的一次政治较量了,大幕从今天起,就算拉开了!”张景瑜感叹道。 第一章 巍峨昆仑 “昆仑,号曰昆崚,在西海之戌地,北海之亥地,去岸十三万里。又有弱水周回绕匝。SD南接积石圃,西北接北户之室。东北临大活之井,西南至承渊之谷。此四角大山,实昆仑之支辅也。积石圃南头,是王母告周穆王云:咸阳去此四十六万里,山高,平地三万六千里。上有三角,方广万里,形似偃盆,下狭上广,故名曰昆仑山三角。…”(《十洲记》东方朔)。 传说啊,那昆仑住着神仙。 昆仑前山蹬道,一个老爹正拄着一根木棍,背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艰难的在蹬道上向上爬行,他听说这里住着神仙,背着女儿上山求神仙治病。这个老爹其实年纪并不大,脸上留有太多岁月的印记,身形佝偻,或许是长期的劳作使得他的身形再也直不起来了。汗水顺着他的脸庞,一颗颗的滴在了地上,他的衣裳已经被汗水湿透。可是他,迈着沉重却又坚毅的脚步,倔强地、一步步地向那山顶爬去。 老爹的背上,少女艰难的举着他手里的手帕,不停地为那老爹搽试汗水,嘴里发出微弱的声音:“爹爹,您把我放下了歇会吧!” “没事,爹爹不累!”似乎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老爹每走一步就更为用力。 “都怪月儿不好,让爹爹这么幸苦!”那少女心疼自己的父亲,看着父亲如此辛苦,不由得大为心疼,眼里噙着泪花。 “爹爹不累!”那老爹回头看了看自己背上的女儿,笑了笑:“月儿不用担心,爹爹身体结实着呢!”安慰完女儿,依旧迈着坚定的步伐往山上爬去。 又爬了一会儿,那老爹实在走不动了,这才小心把背上的女儿小心翼翼的平放在柔软的草上。这少女身材纤细,秀美的脸庞惨白,嘴唇没有一丝血色,满面病容,全身软绵绵的柔弱无骨,看来是身患重病,而且时间不短了。 这一对父女是昆仑山脚下胡家村的村民,女孩儿叫胡月儿,母亲去世得早,只留下她们父女相依为命。 这胡老爹是带着自己的女儿月儿上那昆仑山上的人治病的。在当地有个传说,说这昆仑山上住着神仙,能腾云架雾。虽然胡老爹并没有见过什么神仙,但是他和村民们倒是偶尔能见到从山下下来采买物品的昆仑山弟子,都是道士打扮,说明这山上倒是修炼之人,由于昆仑山太大,也太高,村民们很少上去,反正胡老爹在胡家村住了一辈子,一次也没有来过,如果这次不是为了给女儿治病,大概他是一辈子也不会上着山上来的。 一个月前,胡月儿突然得了一种奇怪的病,全身时不时的出血,嘴、耳、鼻腔,有时甚至是皮肤都能沁出血珠,伴随有胸闷和呼吸困难,以及掉头发。村里和镇上的郎中都束手无策,甚至还跑到省府找了退隐的老太医都无法确诊和治疗,胡老爹为治月儿的病不光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借了很多外债。胡老爹和老伴就这么个独女,父女两人相依为命,老伴去世后,胡月儿是他的命根子,随着病情加重,胡月儿一天天消瘦下去,眼看得不行了,他五内俱焚,天天以泪洗面,好不凄惨。 在万般无奈之时,有天一个云游的僧人在他家化缘知道了此事,给胡月儿检查了一下,说胡月儿的病甚为奇特,天下恐怕只有昆仑山上昆仑殿的掌门和长老们能医治。听闻女儿有救,胡老爹备好干粮,当天就顺着蹬道,上这昆仑山来求那昆仑山的掌门和长老们治病。 胡老爹背着胡月儿晓行夜宿,已经在这蹬道上爬了五天四夜,可能是山路颠簸,胡月儿的气息越来越微弱,胡老爹急得恨不能马上飞到那那昆仑殿。 可是走了这么多天,依旧连那昆仑殿的影子都没看到,胡月儿几天来除了喝了点水,滴食未进,气息越来越虚弱,眼见得不行了。这胡老爹越来越失望,可是要是失去了女儿,他可怎么活啊,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想到这,胡老爹忍不住哭出了声来, 月儿被惊醒了,见他爹爹在哭泣,知道是为她的病情担心,挣扎着要爬起来,胡老爹赶紧抹了抹眼泪,阻止她爬起来。 月儿只得停了挣扎,气喘嘘嘘的说道:“爹爹…不要哭,月儿…会…好起来。” 胡老爹点点头,不让胡月儿再说话,给她喝了点水,又背着胡月儿往山顶爬去。 这次倒没爬多久,胡老爹抬头看见那云山雾海中,一座宫殿若隐若现,胡老爹顿时喜极而泣:“月儿你看,昆仑殿!” 胡月儿微微抬起眼皮,看了一眼那昆仑殿,轻轻的说了一句:“好美啊!”就合上眼,沉沉睡去。 胡老爹极目远眺,流云奔涌,群山浮动,滚滚的云流翻山而过,直泻深谷,似流水瀑布,气势磅礴,宏伟壮观,而那昆仑殿,就在这云山雾中时隐时现,甚为巍峨壮观。 那胡老爹见昆仑殿就在眼前,女儿的病顷刻有治,顿时高兴起来,一扫这一月的忧愁,他加快脚步沿着这蹬道迅速往山门走去。 山门此时有两个穿着道袍的守门弟子当值,见有人来到山门,便迎了上来,细细打量,从胡老爹和胡月儿的装束上看,可能是山脚的村民。自昆仑开山立派以来,极少有村民来这昆仑山顶,且昆仑殿一般也不允许外人入内。因此,见有人前来,守门弟子颇为惊奇,拦住要往里面闯的胡老爹:“这位老爹,你是何人,为何要擅闯昆仑殿?” 胡老爹以为自己是到了天上,云游僧人不是让他找什么紫阳真人吗,住在这昆仑山上,传说中昆仑山上住的都是神仙,那这守门弟子在他眼中自然也成了神仙,只见他小心翼翼的把胡月儿放下,对守门弟子磕头叩拜:“神仙大人,求求您们救救我的女儿吧,他得了奇怪的病,除了你们昆仑山的神仙,天下没人能治啊!” 那守门弟子一听,不禁哑然一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听人叫他们神仙呢,心里说不出是喜是悲。不过最近昆仑派出了件大事,掌门特意交代,除非本派弟子,其余无关之人一律不得入这昆仑殿内,更不用说求医问药的。 那守门弟子只得扶起胡老爹,婉言相拒:“老爹,这恐怕不行,此乃道人清修之地,外人不能擅入,我看您还是请回吧!” “不会的,不会的,我们那儿有小病的时候只要找来那道士,做法驱邪就能治好好!你们是天上的神仙,比那道士不知道强多少,肯定能治好我女儿,老汉求求你们大发慈悲,救救我女儿吧!”说罢又跪下磕了起来。 那守门弟子见胡老爹的女儿奄奄一息,似乎时日无多,本不忍让这一老一少失望,无奈与本派大事相比,实在是微不足道,只得催促二人赶快下山。 胡老爹见好不容易来到这昆仑殿,本想着女儿有希望得救,可是却被守门弟子拦着,连山门都进不去,只一门之隔,但是对于女儿的生死却似乎是万水千山。 难道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女儿被这奇怪的病折磨折磨致死吗,从无希望到有希望,结果又跌进了绝望的深渊,胡老爹的痛苦可想而知,不由得悲从中来,大哭起来。 胡月儿听得胡老爹哭声,悠悠醒转,用微弱的声音叫着,“爹爹…爹爹…” 胡老爹听得女儿叫他,转过身来,扶起女儿,爱怜的抚摸他的脸庞。 胡月儿见爹爹跪在地上痛哭,定是进山遭拒,为了不让爹爹伤心,也是强忍心中的痛苦,颤颤巍巍的用手擦去胡老爹脸上的泪水,轻声说道:“爹爹…不必…难过,生死…有命,…如果…真是…熬不过这…关,也是…天命,月…儿能做…爹爹十几…年的女儿已经…心满意足,只是…不能…长伴…您…身边尽孝了!”。这话倒是是临终遗言了。 胡老爹听得女儿如此说,心中更为悲切,紧紧地把月儿抱在怀里,心中无比的绝望和憎恨这不通情理的守门弟子,但又无奈,悲愤之余,仰天长啸,凄厉啸声划破长空,声闻数里。 第二章 来历非凡 那守门弟子没想到这佝偻的胡老爹一声长啸有如此刺破心灵的威力,心中也自凛然,好不惭愧。不多时,从山门里走出一姿色俊俏少女,滴滴问道:“怎么啦,什么事这么吵,掌门和长老们正在闭关你们不知道呀?” 那守门弟子见了着少女,忙打招呼:“千霖师妹!”原来这是昆仑掌门凌鹤轩独女凌千霖。 守门弟子三言两语将胡老爹二人的情况介绍给了凌千霖。凌千霖听罢守门弟子的言语,再看看地上躺着奄奄一息的胡月儿,不禁责备道:“你们也真是太狠心了,你看他们多可怜,人家千辛万苦来到咱们昆仑,你们竟然门都不让进。” 凌千霖来到胡老爹身边,歉然道:“老爹,多有得罪,您先带着这位姑娘随我进殿,稍事休息,看病之事一会儿再说好吗?” 胡老爹见女儿有救,不禁喜出望外,又见凌千霖和颜悦色,浑不似那两个守门弟子不通情理。他言语笨拙,看凌千霖娇俏可人,跟个仙女一般,心中也不禁感叹这昆仑真的和传说一样,是神仙居住的地方呢,又见凌千霖肯帮助他们,定是菩萨心肠了,当即虔诚的跪下磕头:“谢谢仙姑,谢谢仙姑!” 凌千霖吓了一跳,连忙一把扶起胡老爹:“老爹快别这样,我可不是什么神仙,我爹娘唤我千霖,您跟我爹娘一般大,唤我凌千霖即可。” 胡老爹抱起胡月儿跟随凌千霖进了这昆仑殿,胡月儿见凌千霖心善,又是个和她一般年纪的娇俏少女,心里好不亲近,虽然无力,也冲她微微一笑,算是感谢,凌千霖则微微点头,表示回应。 待得跨进山门,胡老爹和胡月儿只见映入眼帘的一个大广场,广场对面则是昆仑殿,殿内金碧辉煌,雕梁画栋,十分威严气派,不由得暗暗赞叹。 凌千霖带着胡老爹穿过广场,来到广场西边的客房,安排执事弟子照顾两人不提。 千霖安顿好胡老爹父女二人,想了想,穿过昆仑殿,来到后堂一间颇为雅致的房间,匾额隶书三字“语芙堂”,正是昆仑掌门夫人梁语芙清修之地,她见房门紧闭,正抬手准备敲门,里面响起极为好听的声音:“是千霖吗?不用敲门,进来吧!” 凌千霖推门进去,只见母亲梁语芙正自打坐运功,带着撒娇的语气叫了一声“娘”。 梁语芙说道:“千霖啊,怎么今天没和师兄们练功,怎么跑到后堂来了?” 凌千霖说道:“娘,谁说我没练功了,刚才正和师兄们练剑,突然听到一声很凄惨的哭声,我到山门一看,原来有一对父女来昆仑求医,可是门口的周师兄和王师兄死活不让人家进。我见那对父女极为可怜,女孩躺在地上,奄奄一息,好可怜,就让她们进来了,现在住在客房,娘过去救救那个姐姐好不好?” “你怎么这么不省心,你爹刚下了严令,不要收留来历不明之人,你不是不知。现在正是昆仑多事之秋,你这不是节外生枝吗?”梁语芙见女儿不声不响的就收留了外人,嗔怪女儿。 “娘,你就去看看吧,那个姐姐长得那么好看,却病成那样,好可怜啊!”凌千霖不理梁语芙的责备,却不依不饶,非要梁语芙去看那女孩儿。 “你是不是想让那个姐姐治好病留下来呀,我还不知道你!”看来梁语芙颇为了解自己的女儿。 “留下来怎么不行啊,现在大师兄已经下山去了快有一年都没回来了,程雪莹师姐冷冰冰的,成天就知道炼她的丹药,一点都不好玩,我天天无聊死了!”凌千霖嘟着嘴,不满的说道。 梁语芙被逼无奈,只得随着凌千霖来到胡月儿和胡老爹的暂居的客房,胡老爹见梁语芙竟是个仙子般的人物,出尘脱俗,不禁感叹这昆仑确是仙境,个个都长得跟个神仙一样。再看看自己,穿着简陋,与这神仙般的地方和人物站在一起倒显得格格不入了。其实胡月儿母亲也是绝代佳人,只是嫁给胡老爹做村妇,并不像大富大贵之家一样打扮,略为土气,但依旧难掩她那脱俗的气质,光从胡月儿的容貌来看,就知她母亲定不是凡人,只是这胡老爹老实巴交的村民如何有这等福气就不得而知了。 梁语芙来到胡月儿的塌前,只见胡月儿双目紧闭,不得不说,这胡月儿长得不是一般的漂亮,虽然满面病容,依旧清丽脱俗,梁语芙本也是个仙子般的人物,也为胡月儿的美貌赞叹不已,这么个可人儿如果香消玉陨那真是可惜了。 梁语芙让胡老爹先在外面候着,说要先给胡月儿把脉,胡老爹见有一个神仙般的仙女给胡月儿治病,又是一顿猛磕,嘴中“神仙,仙女”叫个不停,也把那梁语芙吓了一大跳。 待得胡老爹关上房门守在了门口,梁语芙先把了一下胡月儿的脉,脉像极为虚弱,若有若无,知她现在极度虚弱,示意凌千霖帮忙扶起胡月儿,解开她的外裳,露出了她那雪白的肌肤,梁语芙则将双手轻轻放在胡月儿的背上,从她的肩井穴开始,向胡月儿的体力输送真气,待得真气游走于胡月儿经脉,胡月儿脸上有了一丝血色,气色似乎也渐渐的好了起来,可当梁语芙的真力游动至关元穴之时为之一滞,再也不能前进分毫。她微微惊奇,这个胡月儿身体有些古怪,再催动真力,想要冲过那关元穴,可依然不能再进一步,反而有一细小的气息顺着梁语芙真力逆向而行,亦正亦邪,速度极快,吓得梁语芙赶紧撒手,否则这股气息非得顺着她的手掌钻入她的身体。 梁语芙擦了擦额头上沁出的细小汗珠,心里琢磨着这胡月儿这病定不简单,大有来头,只是以她功力和阅历,无法参透,或许鹤轩知道吧,她这样想着。 凌千霖见母亲脸色惨白,过来关切的问道:“娘,你没事吧,脸色怎么那么白?” 梁语芙摇摇头:“没事,刚才娘真力消耗过度,有点虚脱,休息一会儿就好了。” “那这位姐姐的病怎么样了,能治好么?”凌千霖见母亲不要紧,又关心起胡月儿的病。 梁语芙摇摇头:“恐怕以娘的功力还无法为他医治,只有等你爹爹和长老们出关了再试试。” “哦,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出关。就怕这位姐姐撑不撑得住。”凌千霖颇为失望。 梁语芙摸着凌千霖的头,说道:“娘刚才输了一些真气给他,暂时不会有事!只是他身体虚弱,要补补身子才好。” 凌千霖点点头,回头看看塌上躺着的胡月儿,心中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不知为何。 梁语芙带着凌千霖离开客房,并嘱咐胡老爹好好照顾她的女儿,让他放心,既然来到昆仑派,定会想办法为他女儿治病。 胡老爹不知道如何感谢,又要跪下磕头,千霖特别烦,板起脸说道:“老爹爹你以后要是再动不动就磕头下跪,仙姑长仙姑短的,我们就再也不医治你女儿了!” 那胡老爹听得千霖说不治他女儿,半蹲着,姿势极其难看,但又吓得不行,结结巴巴的说道:“我…我…再…也不…这样了”。 梁语芙见女儿吓得胡老爹又担心起来,不禁莞尔一笑,不过吓吓他也好,免得在这昆仑山动不动就下跪也太不成体统。 待得出了客房,梁语芙拉着女儿的手,不无担忧的说道:“你惹了个大麻烦你知道不知道?” 凌千霖大惑不解:“怎么了?” 梁语芙摇摇头说道:“你不懂,这个胡月儿的来历绝不简单,不是一般的农家少女。” 凌千霖更为纳闷,但见母亲说得郑重,怕是真的,心想要是父亲知道了会不会重重责罚于她,喃喃自语道:“难不成把她们赶下山去?” 梁语芙见女儿的状态,知道她担心丈夫的责罚,宽慰她道:“你放心,你爹爹不会责罚于你,我辈学武之人,绝不可以见死不救,但当他日行走江湖,做事要三思而行,绝不可莽撞!这个女孩儿病因如何,娘暂时也是弄不清楚,待你爹爹和长老们出关我们再做打算吧!” 凌千霖听罢似懂非懂的点点头,梁语芙自也担心,得找个机会,让她下山历练一番,否则她永远不知江湖险恶,以后如何自持。 梁语芙要回“语芙堂”继续练功,又想起什么,对凌千霖说道:“千霖,你待会儿到你雪莹师姐那去拿点还魂丹给那对父女送去,可以养精固元。” “嗯!知道了,娘!”说罢凌千霖蹦蹦跳跳的自去找程雪莹了。 第三章 丹房劫难 昆仑的丹药效力在武林中是属于前列,药学体系比别派颇有不同,有自己的特异之处,可以说有起死回生的效果,这要从昆仑派继承了千多年前的阴阳家秘术说起。在一千五百年以前,阴阳家从道家分离出来自成一派,尤其是创派祖师邹衍,创立了天下九州说和五行之说,认为万物都不逃五行之外,既分阴阳,也有灵气。化天地灵气,驱策万物为我所用,是阴阳家首创,也是其秘术,恐怕还在道家练气术之上。阴阳术与其他也是武术颇为不同,是一种内力和灵力双修的秘术,首重灵术修为。因此,阴阳家的门人既可以自身骨肉与敌人相抗,亦可以驱策万物为我所用,甚至可以使人产生幻觉,控制人的的精神,御鬼御人。在历史的长河中,阴阳术继续发展分化,形成了以诡秘莫测、摄人心魄的咒术及以炼制灵丹妙药的炼丹术,在五百年前,阴阳家分成三大体系,仙术系,巫术系(也叫咒术巫蛊体系)和炼丹系,被当时的蜀山、巫族和昆仑继承。昆仑派和蜀山派都继承了仙术体系,在发展的过程中,这两派结合本门武学,都创立了各自威力强大的招式,而昆仑除了继承了仙术,还继承了炼丹术,因此,昆仑的丹药在武林中是首屈一指的。 而这一秘术,在目前的昆仑,被程雪莹继承,她的师父是炼丹大师黄道钟,现任昆仑掌门凌鹤轩的师兄。 不知怎的,凌千霖挺怕她这个师姐,不知是怕她那冷冰冰地表情,还是怕她摆弄的那些坛坛罐罐。 凌千霖来到昆仑山云锦峰,程雪莹的炼丹房坐落在这座山峰上,是整个昆仑山的最高峰,据说这样可以与天更接近,能炼出起死回生、长生不老的灵丹妙药,凌千霖来到这儿找她这个师姐要还魂丹给胡月儿送去。 凌千霖站在峰底仰望那高耸如云的云锦峰,她极少来这个地方,心里暗暗叫苦,自己的昆仑飞跃术御空诀不知能否上到峰顶。原来昆仑派轻功飞跃术包括武术与别派多有不同,昆仑派武学讲究内力和灵力双修,内力是根基,灵力为引导。就拿这套御空诀来说,以内力为根基,灵力为引导,催动脚底气流运转,带动人自身移动。 凌千霖约莫十四五岁,天赋倒是颇高,尤其是在灵力修为方面更是天资聪颖,但是就是比较懒惰,因此内力修为极为有限,内力修为是根基,到得此刻,她才有一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觉。有心想叫程雪莹师姐下来带她上去,但她想到师姐冷冰冰地神情,就按下了这个想法。她仔细观察云锦峰的绝壁,发现南壁因为长年阳光照射,藤蔓植物颇多,可以借势而上,只见他使出那御空诀,顿时腾空而起,待得快要下落,伸手拉住藤蔓或者用脚轻点藤蔓,瞬间又向上跃起。 几个纵跃,凌千霖已经来到了云锦峰顶,娇喘连连,有些狼狈,她心里念道,千万别让雪莹师姐看到,说不定会怎么笑话我呢,身为昆仑掌门的千金,学艺十几年,简单的御空诀才这点道行,那不是太丢人了嘛。 凌千霖四周都瞅了一下,确实没人,这才放心,稍事休息,待得气息喘匀,这才迈步往哪炼丹房走去。 凌千霖来到炼丹房外,正准备出声,突然听得房内丝丝声响,凌千霖少女心思,好奇程雪莹在干嘛,蹑手蹑脚的来到房门,往里观瞧,只见一巨型丹炉摆在大厅中央,炉口燃起熊熊烈火,炉顶不停地冒出白气,大部分顺着烟道排到了丹炉房上空,只有极少部分留在了屋内,这声音正是从那炉顶发出。 “哦,原来在炼丹!”凌千灵想着,再往屋里观瞧,却没发现师姐程雪莹,千霖大声呼喊:“雪莹师姐!”亦是毫无回应,就迈步进了这炼丹房。 这是凌千霖第一次进这炼丹房,觉得处处透着新鲜,背着小手,东瞧瞧,西看看。这房里东西倒是不少,丹炉后侧放着一张工作台,上面稀稀拉拉的放着一些工具,并摆放了数十个罐子,上面都用纸条写了字,字迹太潦草,千霖实在看不明白。 千霖小孩心性,拿起那些个罐子打开观瞧,只见里面装满各种颜色的粉末,不知是何物品,最后她打开瓶盖一瓶装满黄色粉末的罐子,打开瓶盖,顿时一股刺鼻的气味铺面而来,千霖捏着鼻子,嫌弃的把那那瓶子往桌子上一丢:“雪莹师姐怎么天天摆弄这些东西,好难闻啊!” 谁知那瓶子没有来得及盖上盖子,又碰到了之前她打开的罐子,里面的粉末泼洒了不少出来,几种粉末混在了一起,千霖暗道不好,赶紧把那些罐子扶了起来,盖好盖子归于原位。 可是桌面混杂在一起的粉末怎么办呢,不能被雪莹师姐发现,否则非得一顿臭骂。凌千霖想了半天,看来只得扔到山下去,遂找来房间的废纸将这些粉末包起来,绕过丹炉来往门口走去,路过丹炉口时一股热气扑面而来,千霖灵机一动,何不丢到炉里去一把火烧了,那不就神不知鬼不觉了么。 凌千霖小心翼翼的打开炉门,只见里面的火苗一下子窜了出来,吓得凌千霖不由自主的向后一跃,把包着那些粉末的纸包扔进了炉灶。 “蓬”,一声巨响传来,炉灶爆炸,炼丹房顿时陷入了一片火海,凌千霖本能的向后跃出,但还是没来得及,衣角被溅出的火苗点着,幸好烧得不多,凌千灵双手齐出,三下五除二的就扑灭了身上的火苗,身上到处是木灰碳屑,直如火塘里爬出,狼狈不堪。 凌千霖不知道那粉末里面包含了硫磺和硝石末,早在晋朝,道家葛洪就在其著述中记载:“硝性至阴,硫性至阳,阴阳两神物相遇於无隙可容之中,其出也,人物膺之,魂散惊而魄齏粉”,这硫磺和硝石加上炉灶的草木灰,正是那黑火药的配方啊,凌千霖相当于往里面丢了火药,结果可想而知。 凌千霖被这巨响吓得目瞪口呆,花容失色,呆立当场不知所措,眼睁睁的看着那火苗越烧越大。 “你在干什么?”后方传来一声断喝,凌千霖被这一生断喝吓得一机灵,转过身,一看后面的奔来的正是炼丹房的主人,她的师姐程雪莹。 只见她面色铁青,奔到那炼丹房门口,火势越烧越旺,已经烧至房顶。程雪莹转过身来恶狠狠的盯着凌千霖,眼中几欲喷火,她不用想也知道,是凌千霖干的好事。 突然程雪莹转来转去,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转了一圈,找到了一块毡布,来到丹药房前的大水缸浸湿,从头到脚把自己淋死,再用那毡布把自己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 凌千霖不知师姐要干什么,加之惊吓过度,只得傻愣愣看着师姐,待得程雪莹一阵风闪进了丹药房,她才惊叫了出来:“雪莹师姐,危险!” 程雪莹头也不回的冲进了火海,哪儿能听见凌千霖的呼喊。 凌千霖呆若木鸡,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她才十五六岁,从下在父母的百般宠爱之下,哪儿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六神无主,顿时哇哇大哭了起来。 “千霖,发生什么事了!”一个极为好听又熟悉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凌千霖立刻从地上爬起来,扑到那人怀里,更为大声的哭了起来,来人正是她的母亲梁语芙,带着数十名弟子赶到了。 “告诉我,这到底怎么了,丹药房怎么起这么大的火!你程雪莹师姐呢?” “她…她…还在…里…面!”潇雨芙听得如此,也是惊骇得无以为加,奈何这炼丹房是昆仑的最高峰,水源奇缺,梁语芙见房前还有一口大水缸,推开凌千霖,运足功力,将那大缸卷起,并催动灵力让那大缸稳稳当当的停于丹药方上方,再翻过来,缸里的水从房顶倾泻而下,只见那火苗为之一滞,又冲天而起,火势太大,这点水实在是杯水车薪。 说时迟,那时快,“轰隆”一声,丹药房爆炸,烟尘漫天而起,火苗四散飞舞,巨浪扑面而来,所有人不由自主往后退了几步。 凌千霖心里一凉,完了,我害死了师姐,想到这泪眼朦胧,死死的望着那爆炸后漫天的烟尘,嘴里念着:“师姐,我害了你…” 泪眼中,凌千霖透过那漫天灰尘,看到似乎有个人在坠落,不由得惊呼:“师姐,娘,快救师姐!” 梁语芙见果然有个人影在烟尘中极速坠落,运起御空诀,她的功力与凌千霖自是不可同日而雨,如光影闪过,梁语芙在空中接过程雪莹,再缓缓降落至地。 凌千霖第一个冲上前去,急切的叫道:“师姐,师姐…”紧接着昆仑众弟子都一拥而上,将梁语芙和程雪莹围在当中,“师姐”,“师妹”之声此起彼伏,人人脸上都露出关切之情。 梁语芙缓缓地把程雪莹平放到地上,只见程雪莹滿身是伤,秀目紧蹙,樱唇紧闭,生死未卜,手掌缓缓摊开,几颗已经烧焦的丹药从掌中滑了出来。 梁语芙看得如斯情形,顿时明白了什么,摇摇头,无奈的念叨了一句:“真是个傻孩子!” 第四章 修罗紫气 凌千霖关切的问道:“娘,雪莹姐姐到底怎么样了,都怪我不好,都怪我不好,要是她有个三长两短,我…我…”凌千霖说不下去了,又滴滴答答的哭了起来! 梁语芙伸出手在程雪莹的鼻孔探了探气息,又把了把脉,知道程雪莹尚有气息,但是急火攻心,冲入熊熊大火中,热毒沁入奇经八脉,又被爆炸震伤心脉,受伤极为严重,如不及时医治,恐有生命危险。 “千霖,娘先把你雪莹师姐带下山去为她疗伤!你一会儿和师兄们一起下来吧!”梁语芙回头对众弟子吩咐道:“你们清点一下丹房,如还有未毁物什,收好保存,照顾好千霖!” 梁语芙说罢抱着程雪莹御空而去。 昆仑罗生堂,梁语芙嘱咐执事弟子一定守好门窗,不准任何人打扰,待安排停当,这才轻轻的将程雪莹平放于睡塌上,只见程雪莹依旧昏迷不醒,梁语芙关上房门,来到塌前,双手于胸前平推出去,掌心向下,体内真气在灵力的引导下从掌心渗出,显出淡淡的紫色,这是修罗紫气,可见这梁语芙的阴阳术修为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殊不知在这昆仑派,根据被灵力引出的真气所泛现的颜色可以看出其阴阳术的修为高低,修为低者所引出的真气并无任何颜色,当修为越往高层次走,颜色会越来越鲜艳夺目,而这潇语的芙竟然能引出颜色极为鲜艳的修罗紫气,可见功力非凡。之前为胡月儿疗伤,不清楚她的来历,更不知她因何而病,不敢贸然用功,仅是输一些真气给她培精固元,自是用不上这修罗紫气。 程雪莹不同,除了她是本门弟子外,她因热毒攻身,又被爆炸震伤心脉,不仅需要驱除热毒,更要以真气修复她的心脉,梁语芙不得不用她修炼绝学修罗紫气,这门绝学在昆仑阴阳术中属于水属属性,疗伤却有奇效。 那修罗紫气慢慢的笼罩着程雪莹,越来越浓,紫色也越来越亮,这是梁语芙不断的再加强功力,摧动紫气的不断加强,最终修罗紫气将程雪莹完全包裹,梁语芙见火候差不多了,再次催劲,将程雪莹从塌上抬起约有两尺之高,那修罗紫气均匀分布于程雪莹的每一寸肌肤,慢慢的,被灼伤皮肤正在愈合。 也不知过了多久,程雪莹的绝大部分肌肤修复如初,只是就像新长的皮肉,不够紧致,还需时日而已。 梁语芙见灼伤的肌肤已经差不多愈合了,慢慢的放下程雪莹,将紫气汇聚于程雪莹上方,不断的进行压缩,最后竟然化成米粒大下,紫色的光芒极为刺眼,梁语芙再次挥手,这紫色米粒倏忽直接奔向程雪莹,迅速的从程雪莹嘴唇下方的承浆穴进入了程雪莹的任脉,那紫色米粒进入了人脉后则缓缓的扩散开来,形成一股强大的气流流窜于程雪莹奇经八脉,由于程雪莹早在成为炼丹师之时奇经八脉早已打通,使得修罗紫气畅行无阻。修罗紫气如那狂风暴雨般迅速驱逐程雪莹体内侵入的热毒,这些热毒被修罗紫气从程雪莹的百汇穴尽数驱除,使得程雪莹的头顶冒出丝丝白汽。 梁语芙通过紫气的感应,知道热毒已经被驱除得干干净净,将紫气收拢直奔心脉而去。 梁语芙知道,最紧要的时刻来了,《素问?脉要精微论》曾有记载:“心脉搏坚而长,当病舌卷不能言;其耎而散者,当消环自已。”这心脉在人的经脉中最为紧要,主人之生死,最是不能大意。修复心脉,不但要有强大的功力为保证,以提供源源不断的真气,还要胆大心细,极有耐心,修复之时绝不能用力过猛,要以清风拂柳,和风细雨的手法来施救才能达到疗伤效果。就好比时时刻刻积攒千均之力手握毛笔,下笔却又极轻,这考验可想而知。 梁语芙调动强大的修罗紫气再次汇聚成米粒大小,慢慢地从紫气上渗出比头发丝还细的紫线,一点一滴的修复程雪莹的心脉。 此刻的房里极为安静,安静得能不但可以听到梁语芙的心跳声,还间杂着程雪莹极为微弱的心跳声。 程雪莹的手微微的动了一下,但是,他依旧昏迷着,并未醒来。 那是一个晚上,月光是那么的皎洁,静静的穿过摇曳的树枝,微风起,树叶轻轻的摆动,带动着投到地上的月光也轻轻的晃动。 树底下,石桌旁,一个妙龄的女子,双手托着下巴置于桌上,痴痴地,她在想着什么。 是的,她在思念她心上的人儿,那个男子啊,一袭白衣如雪,冷峻如刀削的面容,遗世独立,风流倜傥。她们一起在云锦峰顶,双剑合璧,翩翩起舞,他看她的眼神是那么的深情,她对他的心意如水般深邃,纯洁。他们不是在练剑,更像是在月光下一对翩翩起舞的蝴蝶。 好一对神仙眷侣啊! 女子脑海中这美妙的影像,让她的脸上荡漾开来幸福而又甜蜜的表情,真如春天桃花盛开那么好看! “站住,别跑!”一个熟悉又急切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把这女子的思绪拉了回来! 她抬起头,一条黑影飞速的从房顶闪过,直奔那山门而去。后面追赶的不正是她的心上人么。 她毫不犹豫的飞身而起,跟着心上人追过去,堪堪追到昆仑殿,那黑影反手一掌,女子的心上人只想抓住黑影,不想对掌,向上腾空而起,躲过了这一掌,这一掌好不厉害,破空之声震耳欲聋。 女子见心上人躲过这掌,抽出随身佩剑,一招昆仑剑法中的分花拂柳配合御空诀向那黑影刺去,快如闪电。 “雪莹,小心!”心上人话音刚落,程雪莹感觉一股巨力排山倒海的向胸口压来,感觉喘不过起来,这股力量来得太快,程雪莹根本来不及闪躲,只有闭目等死。 只听得闷哼一声,程雪莹毫发无损,待她睁开眼,黑影早已远去,而他的心上人如断了线的风筝往地上栽去。 这毁天灭地的一击,他的心上人给她挡了下来! 程雪莹的心,跌进了冰凉而又无底的深渊,如万剑穿心,撕心裂肺的痛。 “师…兄!”程雪莹痛苦着,而又狂叫着向他的心上人扑了过去。 “师兄,师兄…”塌上的程雪莹叫出声来,悲切,听者伤心,闻者流泪。 “你醒了?”程雪莹睁开眼,第一张映入眼帘的是师娘梁语芙。 程雪莹重伤未愈,声音极其微弱,叫了一声:“师娘,五芝百花丹,没了…”,眼泪从程雪莹的脸庞滑落。 “你先养伤,伤养好了我们再炼,师娘这就派人去祁连山。” 梁语芙安慰程雪莹。 “可是…师兄…” “有师娘和师父在,你们都会没事的,放心吧,孩子!”梁语芙十分心疼的安慰道。 “师…师…姐,对…对不起!”一个脆生生而又不安的声音响起,程雪莹看了一眼,是凌千霖,是愤恨还是无奈,她转过头去,不让人看见,眼泪,又止不住的哗哗直流。 梁语芙知道,现在程雪莹不想见到凌千霖,此刻再多解释都是无用,还徒增伤悲。 梁语芙拉着凌千霖出了罗生堂,刚跨出门口,凌千霖就扑在梁语芙的怀里大哭起来:“娘,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后来,凌千霖才知道,程雪莹拼命抢的丹药,是五芝百花丹,为了救他心爱的二师兄游景焕,游景焕守护天音阁,被前来盗宝的歹徒打伤,生命垂危,而掌门和长老们闭关就是为他疗伤。 晓语芙无比爱怜的摸着凌千霖的脑袋:“千霖,等你雪莹师姐伤好了你再来看她吧,相信她以后会原谅你的,你不必太自责了,好吗?” “可是我怕爹爹…”凌千霖扬起脸,担忧的说道,眼角还挂着泪珠。 “哎”梁语芙的神情黯淡了下去,鹤轩的脾气她是再清楚不过了。 第五章 长白五熊 炎热的六月,没有一点风丝,这简直就把人烤焦了。 这是西凉官道,正午,太阳当空高照,毒辣辣的阳光不仅刺眼,更吸干了空气的水汽,干燥的空气温度热的吓人。 “驾…驾…驾…”,五人五马,都带着兵器,显是江湖中人,也真是不怕这炎热的天气,还在飞快的奔驰。 “大哥,这消息准确不呀,我们追了半个月了,连个人影都没见着,这么热的天,快把人烤死了。”马上的一人问道。 “错不了,你没见是秦王府发出的告示吗,还盖得有大印,我们得赶紧,不然晚了就没我们什么事儿了。”那个被称做大哥的回应道,这人头发稀少稀稀拉拉,身材奇胖,一身的肥肉在这炎热的天气里估计能榨出油来。他一边跑一边不住的帕子搽汗。 “大哥,要不我们歇一下吧,奶奶的,这鬼天气真是热得人受不了,没有一丝凉风,还是没有我们关外舒服。”另外一个人说道。 “我也想休息啊!”那大哥说道,看了看另外几个人,人高马大,膀粗腰圆,一看就是关外的汉子,但身材依旧比他瘦不少:“你们还嚷嚷,我他娘一路流的汗都够装一桶的,奶奶的今天也是邪了门了,怎么路上一颗树都看不到,想躲个阴都不行,咱们再往前面走走,看能不能找到地方歇歇脚。” 说罢,这大哥扬起手上的鞭子,狠狠的抽了一鞭他骑的马,那马吃痛,长鸣一声,四蹄翻飞,带着它的主人率先往前冲去,余下四人也只得策马跟随,继续赶路。 走了约莫半个时辰,五人跑得是人困马乏,忽见前面一片树林,几人顿时高兴得跳了起来,一加鞭,很快的来到了这树林,把马拴好,就在树荫下光着膀子横七竖八的躺着,嘴里不停的叫着“舒服”、“凉快”,大口的喘着粗气。 “赶了半天路,总算见着了树林子,老子快被烤糊了。”那大哥喘着粗气。 “大哥,你说我们在长白山待得挺舒服的,没事跑到这个鬼地方来遭这罪,要是这趟没有收获,我非得宰了姓叶的那狗日的。”其中一人说道。 原来这五人是长白山张氏五兄弟,老大叫张奎,外号‘混天龙’,后面几兄弟分别是张光、张明、张磊、张落,一胞四胎,生完他们他们的娘就去世了。他父亲则给这几兄弟用光明磊落分别取名,寓意光明磊落。张老爷子倒是个好人,行事尚可,可这几个儿子就太不肖他了。五兄弟人多势众,在当地是欺行霸市,无恶不作,把个老爷子给活活气死了。老爷子在世的时候还能对他们稍加约束,去世了这张家无兄弟就闹翻了天,在当地引起了极大的民愤,村民们联合起来把这五兄弟赶出了村子,这五人不知道跑到哪儿学了一身武功回来,把那些个村民狠狠的教训了一顿,自此村民们再也不敢惹他们,而长白山的习武之人多有不服,前来挑战,都被张家五兄弟打得屁滚尿流。五兄弟一瞧身手不错,一个人可以打翻几十人,就渐渐在整个长白山兴风作浪,说要称霸长白山,到处惹是生非。 殊不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恰好被一个云游的僧人撞见他们行凶,这个和尚乃是少林的高僧,三拳两脚的就把这帮人给打得屁股尿流,哭爹叫娘,自此以后,张家五兄弟方知少林和尚的厉害,是以见到少林和尚就躲,村民们见这帮家伙欺软怕硬,遇到弱的就欺负,遇到强的就跪地求饶,没脸没皮,就送他们外号‘长白五熊’,这帮家伙居然恬不知耻的改为‘长白五雄’。自此以这名号闯荡江湖,只是天下之大,高手如云,这几人当“熊”的机会多,当“雄”的机会少,五兄弟十分郁闷,心想一定要闯出一番名堂。 村里叶老爹的儿子长年在边关贩卖人参,有一次带回来一张秦王府的告示,上面写着为抵御瓦剌,特招募天下英雄参军,有功者论功行赏。这几兄弟不甘心在长白山这不毛之地终老一生,决定去那西安碰碰运气,说不定能混上个功名。因此几兄弟这才巴巴的从长白山往西安赶,足足行了两月有余,哪知道他们本性难移,一路上**掳掠,没少干坏事,一路上他们只走偏僻小道,遇到的都是普通的村民,自然拿他们无法。这不刚踏入西凉地界,一片荒凉景象,半月来没见着一个人影,这天气又热,日头又高,真是遭足了罪。 “别没事嘀咕了,赶紧歇会我们继续赶路,这已经快三月了,没想到这西安这么远。我喝口水去!”正是老大张奎发话了。 那张奎站起身来,准备去拿那水囊喝水,突然“咦”的一声,望见树林深处不远有一匹白马正低头吃草,不由得暗暗好奇。遂轻手轻脚的走过去,发现这匹白马也是栓在了树上,不远处有一少女正躺在草地上闭目养神,长得甚是好看,宛如那天上的仙女,看得他是色心大起,连日来不见一个人影,没想到在这荒郊野外还有如此绝色,他来不及招呼几兄弟,怕少女发觉溜走,就放慢脚步,慢慢的向那少女逼近。 那少女连日来赶路辛苦,此时正沉沉入睡,突然感觉身边有动静,睁眼一看,一张肥头大脸正在她眼前晃,差点就碰到她脸上,这一惊非同小可,直吓得她魂飞天外,本能的一抬腿,一脚踢中那人裆部,顺势往旁边一滚,那人惨叫一声,一头栽倒在少女刚才所躺的地方。 少女惊魂甫定,一跃离开丈把远,怒骂道:“你是谁,敢冒犯本小姐!” 这时张光等人听到张奎的惨叫声也奔了过来,恰好看见张奎栽倒再地,面前站着一个绝色少女,不用想,也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张奎忍着剧痛爬起来,骂骂咧咧:“奶奶的,小妞性子还挺烈!”回头瞅见张光几个,怒骂道:“还站着干什么,想吃,赶紧动手啊!” 张明在几人当中最是好色,见如此天仙般的少女,半边身子都酥了,恨不得马上抱过来温存一番。只见他色眯眯的看着那少女:“小妞长得可真俊啊,陪大爷们好好玩玩吧!”边说就边往这少女逼近,其他几人则一脸淫笑,在边上看好戏。 那少女正是凌千霖,因收留了胡月儿,又在丹房闯了祸,毁了程雪莹的五芝百花丹,这五芝百花丹可是为了救身受重伤的因看护天音阁被歹徒打成重伤的游景焕,程雪莹为救丹药差点性命不保,可还是没有保住丹药,这事被她父亲昆仑掌门知道了,大发雷霆,生平第一次打了她一巴掌,凌千霖心里万千委屈,一气之下下山离家出走,他想起大师兄林文远正在帮助朝廷抵抗北方鞑靼,但是不知道是在哪儿当值,因此就决定先到那西安去看看。今日赶路正好在这树林休息,不曾想就碰到“长白五熊”这几个无赖泼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