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火魂蝉 丁宇茫然地睁开双眼,只觉得身体发热,喉咙发干。 四处看了看,发现自己正处在一个巨大的峡谷里,周围全都是一些石头碎块。 拍了拍自己沾满灰尘的衣服,丁宇站了起来,身上的灰尘多的让他睁不开眼睛。 “我这是在哪?我是谁?” 丁宇绞尽脑汁去想,但是不知怎么回事就是想不出这些问题的答案。 一阵阴风吹来,撩起了几片树叶。丁宇打了一个喷嚏,突然,只觉得眼中冒火,头疼欲裂。 剧烈的疼痛让丁宇不由得蜷缩了身子,又倒在地上。 渐渐的,丁宇觉得自己脑海里多了一些记忆碎片,读取这些碎片之后,丁宇知道了自己的身份。 原来自己是被疯狂科学家海奥博士做为试验品而改造出来的丁宇系列的改造人,代号是1号,头脑里植入固定程序,一直为博士做事。 海奥博士一直梦想成为超人,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研究,终于,制造出了一个能赋予人超能力的芯片,起名“神力”。丁宇趁博士不注意,偷去了芯片,拆除了身上的自我监督程序。 在解锁了一架飞行器后,毫不犹豫地踏上了出逃之路。 博士知道后,派几十个改造人拿着光子武器追杀丁宇1号,密集的射线切过来,飞行器被炸毁。慌乱中的丁宇吞下了芯片,接着,被博士的程序锁定,动弹不得,逃跑计划彻底失败。 海奥博士搜遍丁宇全身也搜不到芯片,气的暴跳如雷。失去利用价值的丁宇1号被扔进了海奥博士新发明的时空破碎机里彻底销毁。据说扔进那个机器的东西出来都都成了粉尘。 但是这是怎么回事?我还好好的?我做为一个真正的人活过来了?我重生了? “哈哈哈......哈哈......” 丁宇笑的流出了眼泪,这么多年,自己多么想要自由,多么想要当个真实的人,今天终于成为现实,百般滋味,涌上心头。 如果我能做一个真正的人,我要听爸妈的话,好好上学,做个懂事的好孩子。 就是因为不懂事,不喜欢上学,交了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才被骗到一个黑医院,身上的器官被割去,残躯被海奥博士买走作为改造用的试验品。 因为自己努力地给博士办事,加上自身形象好,博士又生产了几十个和丁宇外貌一样的高智能机器人。 可惜丁宇一直想要逃跑,虽然改造后的丁宇头脑里被强行植入了电脑程序,相当于有两个意识,另一个人造意识日复一日地向丁宇灌输忠于博士的思想,但是意志力坚强的丁宇并没有被洗脑,而是一边默默地服从,一边暗暗地找机会逃跑,直到被摧毁。 现在,自己的意识终于正常。丁宇摸了摸自己的脸,黏黏的,血!自己一脸的血。等一下,这不是我,自己的下巴没这么宽,鼻子也没这么大。 这不是我,这个身体是另一个人的。丁宇想道,我果然已经死了,死在了那个劳什子的时光破碎机里。现在我的灵魂不知道什么原因附在了这个人的身上,这个人身边这么多泥石碎块,看样子是被砸死的。 仔细搜索脑海中的记忆,似乎有一些陌生的不属于自己的记忆,丁宇通过这些记忆,他知道这里是赤天国,属于苍毅大陆北部的一个小国家。 这个世界和地球不同,这里民风狂野,人人尚武。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在这里并不吃香,任你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只要你没有武力,不能修炼,恐怕连找个婆娘都是问题。因为这的女人只喜欢武力强大,霸气凛然的男人,不会多看那些软弱书生一眼。这里也没有什么特别出色的科技人才,有的只是武力,斗气和法术。 而且,在这里,很多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特别能力。或传承,或自己锻炼触发。有的人天生可以*纵火,狂猛的火焰到了这些人手中就像乖巧的小鸟一样。 有的人可以跃空飞翔,无需借力,自由腾空,脱离地心引力。 有的人天生力大无穷,双臂有十牛之力,只手可以推倒一间房子。 有的人视力和耳力特别好,能看见千里之外的一只蝴蝶,能听见方圆几千里的人的谈话。任何人在他们面前毫无*可言。当然,这种人被国家严格控制起来,只为国家服务,所以也没什么。 这些有能力的人,高深莫测,神秘至极,都会在武道上进行修炼,他们身上的能力被称为“纹印”。 纹印就像dna一样,可以由父母传给儿女。虽并不能帮助这些武者在武功修炼上有什么突破,但是却相当于一部高深至极的武学秘籍,而且还是仅限本人使用的。 如果你有点石成金纹印,那么恭喜你,你这辈子什么都不用干,就什么都有了,只不过这种纹印在苍毅大陆几百年来都闻所未闻,所以还是踏踏实实地修炼好。 丁宇继续整理着大脑里杂乱的信息,他渐渐知道了现在他的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叫杜弘飞,是青阳城杜家员外杜兴修的私生子。 他的父亲杜兴修,人称刁百胜罗汉,年轻时狂妄刁钻,到后来人到中年,为人还算正派。只是酒后乱性,占有了前来服侍的大院丫头,结果让人家怀了孕,这才有了杜弘飞。 孩子生下来之后,杜兴修请了断师给儿子看体相,断师摸了摸杜弘飞肚子,扭头便走。杜兴修连忙叫住他,急切地问道“怎么了,孩子体质如何?”断师停下脚步,慢吞吞地说道,“此子内里空空,将来必一事无成。” 杜弘飞由于身份问题以及一些其他的原因,一直不被他父亲喜欢,虽然父亲从他出生起每个月都给他和母亲例钱,但是其中毫无亲情感可言,也许他父亲只是觉得这件事是一件耻辱,杜弘飞的存在是种错误。 今年年初母亲突然得了重病,卧床不起。大夫来看了看,摇了摇头,开了点药走了。杜弘飞急得咬牙,可是他父亲竟然连来过问一下都不曾提起。 母亲疼病交加,不治而亡,杜弘飞伤心欲绝,在埋葬了母亲之后,决心要做出一番事来,让父亲对自己刮目相看。 只可惜自己的体质天生有缺陷,不能修炼武技,17岁了,虽然日日夜夜勤奋练功,仍然没有产生一丝斗气。 想要修炼法术,呵呵,放眼全赤天国,有几个会法术的,就是有,人家靠这个吃饭的也不会教你。 杜弘飞从小受尽院子里同龄人们欺凌和白眼。因为他什么都不会,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打的他起不来,只有任凭人家欺负。 有一次被欺负的急了,他抓起地上的斧头一边胡乱挥舞,一边怪叫,结果把欺负他的一个有斗气潜质的孩子吓坐在地上忘记了哭。 丁宇感觉到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发热,喉咙一痒,“咔”的一下,吐出了指甲盖大小的黑色小片。 是芯片!博士的超人芯片。奇怪,竟然跟着我的灵魂穿越过来了。 丁宇收起芯片,好像想起什么似得,起身朝峡谷外面走去。 赤天国,霍安坡东部,狼牙峡谷另一边。 一个身穿褐色长衫的年轻人脚步轻快地走在小树林里,不时摸摸腰间的网蛊,里边的火魂蝉发出“唧唧”的叫声。 呵呵,太容易了,竟然真的得到了如此的神物,回去之后把蝉献给师傅,就能拿到金羽山的名额了。 杜司卓想道,只是那个废物……管他呢,反正父亲也不喜欢他,我就随便编个故事,那个废物自己离家出走了。真是晦气,老母是个丫鬟,自己还整天一副好像和我平等的样子,死了也好。 年轻人往地上吐了一口吐沫,擦擦脸上由于兴奋而渗出的几滴汗水。他也不过18岁左右,脸上皮肤白的诡异,一些痘印零散地长在下巴上。 金羽山的名额呀,多少人挤破头想进去,可惜有的人因为资质平平,到了50岁都没能有机会进去。能进金羽山的人,哪个不是天资卓越,技艺超群的人,这样的人,走到哪都特别受人尊敬。 金羽山是赤天国五大帮派之一,实力仅次于无极阁,谁要是能进入金羽山,就等于未来的前途一片大好,只要勤加修炼,成道之日指日可待。 杜兴修有五个儿子,杜司卓排行老二,从12岁开始,他的身体就产生了斗气,天资卓越,只是他大哥更优秀,所以他父亲杜兴修好像总没注意过他。 杜司卓想道,没关系,等我进了金羽山,重新拜个好师傅,随便弄点天材地宝什么的改善体质,再努力修炼,迟早整个赤天国都是我的,哈哈哈...... ps:看过第一章的书友觉得本书怎么样呢,另外,动动手指,有什么意见或建议的话请发到书评区吧。喜欢本书就收藏吧,你们的支持就是五亿最大的动力! 第二章 同行 到了傍晚,由于身上有伤,丁宇仍然没能走出这个峡谷,全身又冷又疼,前边有个树桩,丁宇就坐在上边休息。 肚子也开始咕咕乱叫,这里离青阳城还有二十里地的路程,不如先找点吃的再说。 丁宇想道,他起身吃力地爬上旁边的果树上,折下一根带有野果的树枝,轻轻擦了擦果子,就迫不及待地放到嘴里吃了起来。 苦苦的,涩涩的,丁宇还是大口大口吃完了。怎么办,还是饿,只有想个别的办法了。 杜弘飞小时候跟着村里的猎人学过投石技,以前是用来打鸟用,准头还不错。丁宇就捡了一块石头准备打点野味。 真是巧,一只野兔慌慌张张地跑了过来,丁宇正准备发力投石。 突然“啾”的一声,只见一根黑线闪过,野兔被一丝斗气射中,抽搐了两下,不动了。 一个身穿紫色翠纹织锦羽缎斗篷,脸遮黑纱,看不清长相的人走了过来,旁若无人地捡起地上的野兔,扭过头对丁宇说道,“喂,小子,帮个忙,去捡点柴火。” 声音清脆好听,看来是个女的。 有斗气,是个武者! 丁宇微微一愣,马上回答道,“好。”于是,他转身就去找枯枝干柴。 斗篷女掏出小刀,麻利地给兔子剥皮。不一会,丁宇就抱着一捆柴火过来,把柴火放到地上后,好奇地看着她。 “怎么了?”斗篷女头都不抬。 “哦,没事。”丁宇回答得有点心虚,天都黑了,一个女人还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的,也不知道是有多丑。 斗篷女像是看出了丁宇所想,冷哼一声,随手摘去面纱,通过夜晚的微光,丁宇看到了一副精巧的面容。 她长的挺不错。就是鼻子周围有些细小的雀斑,不过准确地说,对这幅面容整体影响不大。丁宇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在博士手下天天接触的都是机器人,好不容易见到女的,感觉就是不一样。 “好看吗。”斗篷女剥着兔子皮,冷冷地说道。 “好看。”丁宇诚实地回答。 斗篷女剥完了兔子,拿出火折子将柴点燃,把兔肉挂在树枝上交给丁宇说,“你来烤。” 丁宇接过兔肉,放到火堆上烤了起来。 斗篷女又捡了根树枝,一边拨弄着火堆,看着丁宇,一边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杜弘飞。”丁宇回答。既然穿越到人家杜弘飞身上,就应该用人家的名字。“你叫什么名字?”丁宇问道。 “李施然。”斗篷女抬起头,看了看丁宇的样子,不禁问道,“你怎么一身的血迹。” 丁宇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说来话长,我和我二哥去抓火魂蝉,本来没事的,那蝉突然有所觉察,小蝉有大能,猛然发狂,我们立马逃了出来,只可惜我修为不足,跑的慢了点,被爆裂的石块砸到。” 李施然默默地听着,缓缓说道,“和你二哥一起?你二哥呢?” 丁宇耸耸肩,“可能他以为我死了吧,自己走了。” “好了,你再翻一翻,肉要糊了。”李施然指了指丁宇手中的兔肉,轻声问道,“火魂蝉这种灵物速如闪电,不易捕捉,必须用我们无极阁特制的网蛊才能抓获,修行之人得到之后有大用,但是对普通人却效果不大,你怎么打这东西的主意。” “师傅要的,取来火魂蝉,师傅就可以帮我们争取到金羽山的名额了,进入金羽山,我可以服用他们的丹药改善体质。”丁宇说道,“带盐了没?肉快好了。” “原来是这样。”李施然掏出口袋里的盐巴,交给丁宇,说道,“没想过来无极阁?”又想了想,笑道,“呵呵,也是,资质平平之辈无极阁是不会收的。” 丁宇有点脸红,但是目光坚定地说道“我一定会变得武力高强,总有一天,我要称霸赤天国。” 李施然没有回答,狂妄的话她听的太多了,她认为这不过是年轻小子不知天高地厚乱放狂言,等他见了世面,就不会这么说了。 “拿过来。” 丁宇赶紧把烤好的兔肉交给李施然,李施然接过兔肉,掰了一半给丁宇,“你叫杜弘飞?” “是啊。”丁宇咬了口兔肉,烫了一下,咧着嘴回答道。 “你认识杜芸芸不认识?”李施然吹了吹兔肉问道。 “嗯,当然了,杜芸芸是我大姐,也是你们无极阁的人。”丁宇说道,“我大姐一直对我可好,每次有空回家都会来看我。” “嘿嘿,巧了。”李施然说道,“我的导师就是杜芸芸,导师的天理玉忘家里了,没有天理玉不能安排我顺利考试的,我这次要到青阳城杜家把我导师的玉取回来,导师还写了信让我交给她家人做为凭据。” “啊?是吗?呵呵,我正好要回家,我们可以一起回去。”丁宇大方地说道,“不过现在时间不早了,吃完我们休息一晚,明天再赶路。” 吃完兔子肉后,丁宇爬上一棵大树,舒服地躺在树上巨大的枝干上,不一会就安详地睡着了。李施然点燃结界灯,一个透明的玻璃罩一样的结界产生了,随后也靠在树下盘起双腿,以打坐的姿势进入梦乡。 第二天早上,丁宇一觉醒来,睁开惺忪的双眼,舒服地伸了个懒腰。下意识地想要翻个身,却差点掉下树来。丁宇紧紧地抱着树干,狼狈不堪,他可不想再经历一次脑震荡。 “你醒了。”李施然说道,显然她也刚醒没多久。洗了脸的李施然,比丁宇看起来要精神不少。 透过白天明亮的光线,丁宇终于看清了这个美女的真实长相。高鼻梁,细眉毛,眼睛与眉毛间距特别短,加上脸上的雀斑,微黄的头发,有点混血儿的感觉。 丁宇跳下树来,对李施然说道“我去洗一下,我们就出发。”他就往东边的小河走了过去。 脱下脏衣服,丁宇“噗通”一下跳到了小河里,清爽的河水让丁宇舒服地叫出声来。 20分钟后,丁宇走了过来。 地上的火堆不再冒烟,结界也已经散去,“我们走吧。”李施然说道。 “嗯。”丁宇刚洗过澡,活动了一下身子,感觉自己伤竟然好的差不多了,没想到自己的恢复力变得这么强,是吃了野兔的原因吗,嘿嘿,看来以后要多打野味来吃。 两个小时左右,两人走进了青阳城外围,再往北走几里就是杜家院落了,丁宇却停下了脚步。 “等我一下。”丁宇看了看李施然,转身朝一家服装店走去。 李施然正要说什么,一看丁宇脏烂不堪的衣服,“噗嗤,”笑了,男人果然都是爱面子的动物,去换衣服的丁宇不用说也是不想被城内熟人看到自己这么狼狈的一面。 丁宇口袋里虽然钱不多,但足够可以买很多件衣服。 这个世界的普通人所用的流通币是金银铜币,一金币等于十银币,一银币等于十铜币,而一个铜币可以买4个包子。 自从苍毅大陆学习借鉴了西方魔法世界的科技之后,一种专门用来消费的紫卡被普及,就像地球上的信用卡一样可以用来刷卡消费,免去了携带沉重钱币的麻烦,买东西的时候只需要在法石缝隙里一刷,就会扣除相应的钱,余额在卡上有显示。 丁宇身上就有一张这种紫卡,一身普通衣服也就8银币左右,卡上余额还有25金币5银币4铜币。杜弘飞一个月的例钱也不过10金币左右,看来还是比较节俭的一个人。 走进服装店,各式各样的衣服映入眼帘。一个秃顶的胖青年脑子走了过来,面带微笑地说道,“小伙子,你来了,我是这的老板,你看看吧,这都是新货,挑一件满意的穿穿看。” 丁宇点点头,指了指左上角的一件浅蓝色的有着祥云图案的衣服说,“这件给我看看。” 老板取下衣服递给丁宇,说道,“这件云纹袍很适合你,如果喜欢,里边有试衣间,你可以进去可以穿上的。” 丁宇笑了笑,问道“多少钱?” 老板像是没想到丁宇这么快就问价钱,稍愣了愣,但是马上又恢复了笑容,说道,“一金币二银币。” 丁宇掏出紫卡,朝法石缝隙里刷了一下,卡片发出了甜美的女声,“本次消费一金币二银币,余额24金币3银币4铜币。” 丁宇走进试衣间换上云纹袍,走了出来。老板直夸“好看极了,客官真的很会买衣服,这么快就买了最适合自己的,将来一定能做个有决策力的领导者。” 丁宇笑了笑,说道“谢谢啊,我走了。”老板说“嗯,客官慢走。” 丁宇走出服装店,李施然看到后惊讶地说“没想到你换上这身衣服,看起来挺标致的。” 丁宇笑道,“嘿嘿,多谢夸奖。我们走吧。”现在的丁宇用的是杜弘飞的身体,由于遗传了杜兴修的原因,大鼻子,国字脸,宽宽的肩膀,虽然比前世的样子差了点,但是看起来多了不少男人味。 丁宇和李施然快步朝杜家大院走去。 ps:求收藏,求推荐!! 第三章 杜家老爷 杜家老爷杜兴修坐在太师椅上,端起茶杯,掀起盖子吹了吹浮在水面上的碎茶叶,抿了口热茶,摸了摸腿上的朱貂长尾猫,威严地说道,“你说弘飞自己不打招呼就走了?你也不知道他去哪了?” 站在一旁的杜司卓一脸凝重,目光坚定地说道,“是啊,我们一起捉到火魂蝉后,他跟我说,他母亲不在了,他也不想在家里继续呆下去了,要出去闯闯,我还试着阻拦他,说了一堆挽留的话,但是他执意要走,我也只好顺了他的意。” 杜老爷抬起头,认真地看着杜司卓。杜司卓的表情坚定而又诚实。甚至从他脸上能看出担心弟弟的神色。 腿上的朱貂长尾猫想要睡着的样子,咕噜咕噜喉咙里打起了呼噜。杜老爷又看了一会杜司卓,叹了口气,眼睛转向一边,显然是相信了。 满口胡言乱语的杜司卓表情不变,心里重重地松了一口气,嘿嘿,父亲也真的是老了,这也太好骗了,哈哈哈……不过撒谎还真是紧张呀,还好我心理素质强。这种事不算什么,哈哈哈,杜司卓心里这样想着,不禁得意起来。还好杜老爷现在没有看他的脸,要不然一定露馅。 沉默许久,杜老爷轻声说道“随他去吧。” 摸了摸腿上已经睡着的朱貂长尾猫,杜老爷并不年轻的眼睛里出现一丝愧疚之色。 从小到大,我从没对弘飞有过什么关爱,杜老爷想道,摸了摸自己的猫。再加上他母亲死了,也难怪他不想在家里呆。可他终究是我的亲生骨肉,虽然他没什么本事,别人都骂他是个废物,我也不喜欢这个孩子,但是哪有做父亲的不心疼自己孩子呢。他半点斗气也没,一声不吭就离开了这个家,外边豺狼虎豹那么多,一个人要怎么办。 正想到深处,刘管家拨开帘子进来了,径直走到杜兴修跟前,快速地说道,“老爷,四少爷回来了。” “啊?”杜老爷听后眼睛一亮,站了起来,腿上的已经睡着的朱貂长尾猫掉在了地上。被摔了一下的长尾猫,慌乱地惊醒,并且站了起来,以为有什么险情。随后,它对着杜老爷不高兴地叫了几声,却没人理它。 杜老爷正准备高兴地说点什么。但随即一愣,语气却冷了下来。“他不是不想回来了,还回来干什么。是不是忘拿了什么东西?” 刘管家听后有点疑惑,细声细气地回答道,“老爷,少爷说他和二少爷去霍安坡那个峡谷去抓火魂蝉,结果小蝉发狂使空间爆裂,石块乱飞,伤到了四少爷。二少爷可能以为四少爷死了,所以自己回来了。” 杜兴修一听,什么都明白了,气的发抖,扭头怒气冲冲地看向杜司卓。 杜司卓慌了,怎么回事?真邪乎!还有这种神奇之事?我亲眼看见他被砸死了!没道理呀,都没气了啊!可是现在却,见鬼了,我当时眼花了吗?这怎么可能。我骗了父亲,他现在知道了…… “噗通”一下,杜司卓跪在地上,脑筋极速旋转。想道,怎么办?好吧。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诚实一点,先硬着头皮认个错,让父亲消了气再说。要是继续编下去就真的没啥意思了,父亲也只会更加生气,我的下场会更加不妙。真他妈的,那个杜弘飞,死了又活,邪了门。 “父亲,对不起,我骗了你。”杜司卓跪在地上声泪俱下地说道,“我和四弟去抓火魂蝉,没想到突然就有突发状况,四弟被爆裂的乱石砸中,鲜血横飞,我以为四弟命丧黄泉,葬身峡谷中,回来后,为了怕受到您的责罚,所以逃避责任,还编故事骗您,是大不孝,您罚我吧,怎么罚都行,只要您能高兴起来不那么生气。”杜司卓说完,“啪”打了自己一耳光,又重重地磕了几个头。 杜兴修本来还有点怒气,结果杜司卓这一番话说出来,他也发作不出来了。 想了想,杜兴修实在没什么好说的。 “滚。”仿佛有一个世纪那么长,从杜兴修嘴里蹦出这么一个字。身后的朱貂长尾猫正准备再次打个盹睡觉,却被这个字吓的猫身一抖,探头探脑,惊恐地再次以为有什么险情。 “谢谢父亲。”杜司卓听后赶紧又磕了一个响头,利索地站起身,正准备出去,又对父亲说“我以后绝不会骗您。”说完后拨开帘子迅速地出去了。 刚出内院,正巧看见杜弘飞和一个不认识的姑娘从内院东门进来,朝父亲的屋子走去。 真他妈的,这个世界怎么了?杜司卓暴跳如雷,想道,一个废物,伤成那个样子,我亲眼所见,都没气了,今天却生龙活虎地出现在我眼前,还泡了个妞。 杜司卓气的下巴上的几个豆印微微发红。泡死你。冷哼了一声,杜司卓又看了看那个女的,才扭头甩袖而去。 虽然离得有点远,但是丁宇也看见了杜司卓,他那气急败坏的样子映入眼帘,真是解气。 虽说自己刚穿越到这个世界,和杜司卓没什么瓜葛才对,但是既然穿越到杜弘飞身上了,杜司卓又这样对杜弘飞,他才不会当小绵羊受杜司卓的欺负。 拉开帘子,丁宇和李施然进了屋子。 杜兴修不紧不慢地拿起茶杯,这时,长尾猫已经重新卧到了他的大腿上。抿一口已经有点凉的茶,杜兴修缓缓说道,“回来了。”又看了旁边的李施然,问道“这位是谁?” 丁宇正要说话,李施然已经先张了口,“杜伯伯,我是芸芸姐的学生,我受导师之命来这里取回一件考试需要的器物。” 说完,李施然从身上掏出信递给杜兴修。杜兴修接过信,眉头紧锁,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接着,紧锁的眉头又变得舒展,杜兴修放下信件,微笑着说道,“是芸芸的字迹。呵呵呵,原来是这么回事。”扭头喊了声“刘管家!” “哎,老爷。”刘管家速度地赶了过来。也许是因为刚刚去过厨房的缘故,他一进屋,丁宇就闻到一股难闻的鱼腥味。丁宇不禁屏住呼吸,他不喜欢这种味道。但是杜老爷腿上的朱貂长尾猫却来了精神,眼睛发亮,蠢蠢欲动地地盯着刘管家。 “老爷,请吩咐。”刘管家细声细气地说道。 “你去大小姐的书房,把天理玉找出来,交给这位小姑娘。”杜老爷说道。“另外,给这位小姐安排一个房间。” “好的,老爷,我马上去办。”刘管家快速地走出房间。杜老爷腿上的朱貂长尾猫跳到地上,紧随其后,也快速地一蹦一跳溜出房间。 “小朱,回来!”杜老爷吆喝道。可惜朱貂长尾猫只是微微停顿了一下,就又头也不回地走了。 杜老爷瞪着门外,叹了口气,转身对着李施然微笑道,“今天就先住在这里,要走的话,明天再走也不迟。如果客人大老远地赶来,却当天就走,那别人还以为我杜府穷酸,住不起客人。” 李施然听后不禁笑了起来,“杜伯伯说话好风趣呀,好吧,今天我住杜府,明天再走。”李施然看了看门外,对杜老爷说道“我去看看管家有没有找到真理玉。” “去吧。”杜老爷笑着说道。 李施然点了点头,轻声走出了房间。 “我也去。”丁宇也跟着说了一句,正准备起身出门,却被杜老爷叫住。 “你留下。”杜老爷突然打了数个喷嚏,被这几个喷嚏一刺激,眼睛一时有点湿湿的。由于养了只有点妖兽血脉的猫的缘故,空气中会有一些漂浮的猫毛,有时吸入鼻子里,鼻子一痒,人就会不停地打喷嚏。 丁宇不知道怎么回事,鼻子里也吸进了猫毛,“啊嘁!”丁宇也打起了喷嚏,一连打了好几个。眼睛也刺激的湿湿的。丁宇赶紧擦了擦。 “弘飞呀,你母亲不在了,从头到尾我都没去过问,爹向你道个歉。”杜老爷对着丁宇说道。 丁宇眼睛一酸,脑子里杜弘飞的意识出现,这次是真的流下泪来。丁宇对杜老爷说道“爹,你别这样说,母亲有我一个人照顾就行了,咱家这么大的家业,你确实没有时间去看母亲,而且你是有身份的人,些许亲情不到位也无碍,其实我理解你的。” 丁宇之所以这么理解杜老爷,是因为他想起了他自己的父亲,也是因为工作忙,对自己疏于沟通,结果自己变得越来越叛逆,导致了后来一系列事物的发生。仔细想想,其实所有的错都只是自己不懂事,和父亲关系真的不大。 但是他永远都回不去了。永远也看不到父亲那温暖的面容,手里的香烟,脖子上的痣和带着胡子茬的下巴了。他是多么想念自己的父亲啊。 这一刻,他决定,从现在开始,把杜弘飞的父亲当成自己的父亲,已经没有母亲了,更要好好地孝顺现在的父亲。 第四章 突破 晚上,丁宇回到住处,掏出了自己的超人芯片。看着黑色的芯片,丁宇想道,我才不要当废物,是时候改变了,我要亲自把芯片植入身体。 博士给芯片起的名字真难听,什么神力,呵呵。管它什么名字,它能让我成为超人一样的存在,它就是好东西,不然就只是一块垃圾。 丁宇拿出小刀,放在蜡烛的火苗上烤了烤,嘴里咬着一团布,猛地一发狠,朝自己的左心脏部位上方刺了进去。他拿捏的很准确,并没有伤到心脏。 强烈的剧痛来袭,早有心理准备的丁宇却还是疼的额头青筋暴起,直冒冷汗。因为要保持清醒状态完成这次植入,丁宇并没有使用麻药。 强烈的剧痛不但没有让丁宇退缩,反而让丁宇更加斗志无穷。 丁宇把芯片粗暴地按进了伤口里。与其小心翼翼,延长疼痛的时间,不如痛快一点,一下完成,既效率,又减少了痛苦的过程。 鲜血顺着丁宇的胸口流了下来,滴答,滴答,丁宇赶紧按住伤口,抹了药酒和一点治疗外伤的药物,就用干净的布把伤口包扎了起来。 由于伤口是在胸部,包扎好的丁宇看起来就像是背了一个斜挎包。 丁宇感觉到体内的芯片正在膨胀,撑得自己的胸部那里慢慢鼓了起来。 “怎么回事。”丁宇叫道。心想,是不是博士设置了什么防盗系统,没有权限不能使用,自动毁灭芯片使用者? 过了一会,丁宇感觉自己体内的芯片恢复正常,连自己胸部的刀伤也好了,凝结的血块掉落下来,竟然丝毫没有一点伤疤留下。 那超人芯片开始起作用,留到心脏里的血不停地被芯片过滤,冲刷。丁宇感到自己正在脱胎换骨! 随后,他感到全身无比地舒畅。“呕”体内的黑色污浊之物被吐了出来,又腥又臭,先是由胸部,接着全身都是一层污浊臭汗,臭不可闻。 丁宇走出自己房间,来到后花园的鱼池里,“噗通”跳进去洗了个澡。 出来之后,回到房间,丁宇感到自己全身的肌肉正在变的结实,渐渐的,他觉得自己好像钢筋铁骨一般。他伸出拳头,“咚”的一声,打在墙上。那大理石磊起的墙壁,竟然被震得裂出了巨大的缝隙。 接着,芯片又开始起作用了,由心脏开始,竟然产生了一股不知名的细微的气!绝不是斗气也不是剑气,也不像是刺客们用的杀气。 这股神秘的气狂霸至极,凶猛万分,在丁宇的七经八脉里横冲直撞,丁宇痛苦不堪,在地上打起了滚,恨不得将自己的身体撕裂。 “这是什么力量,啊,我的经脉要断了!!”丁宇狂叫出声。但是接下来,苦尽甘来,丁宇的经脉开始通畅,不知名的异力在丁宇的体内自动流转,丁宇坐下来,紧闭双目,开始尝试着控制这股力量。 这股神秘的力量似乎有灵性一样,自动随丁宇的意念在体内流转。丁宇明白了,这是不同于苍毅大陆中的武者使用的任何一种气,是继斗气,剑气,杀气之后更为狂猛的力量,自己真的是闷声发大财了。 丁宇从杜弘飞的记忆里知道了斗气是怎么运行的。杜弘飞虽然没有斗气,但是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杜弘飞观摩过斗气的功法书籍。 丁宇控制异力在体内运行了一个小周天之后,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变轻了,双腿轻轻一使力,纵身一跳,竟然跳到了房梁上,丁宇的房间两米多高,房梁至少有两米,这还是丁宇只用了一成异力的结果。 丁宇不禁狂喜起来,自己会轻功了!这时,一个机器的电子声音在脑海里想起,“超人系统现在起开始启动,由于能源不足,您只能拥有超人的一小部分力量和速度。” 丁宇听后想了想,只有超人能力的一小部分。自己都这么强了,现在的自己最起码也相当于绝地境第五重的武者了,早已经超过了第三重的杜司卓了。从此摆脱废物之名,再也不是以前那个毫无一点武力可言,人人都能去捏一下的软柿子了。 现在已经午夜,丁宇来到后院练功房里,举起一块80斤的青石,然后双臂起起落落。 他在锻炼自己的胳膊的力量。既然只能得到超人的一小部分力量,那么接下来的力量就要靠自己锻炼完成了。 就这样举了100多下,丁宇的胳膊酸痛无比。但是体内的超级芯片立即发生作用,自己丹田之中那股神秘的气开始在丁宇胳膊中的经脉里游走,只一会功夫,丁宇顿时觉得全身的疲惫,酸痛缓解大半。 丁宇不停地举着青石,每当他感觉到疲惫的时候,体内的异力就会滋润着他的筋肉,赶走疲惫。 举着青石,丁宇来到院子里,把石头用力往天上一扔,足足扔了两三层楼那么高!丁宇纵身一跃,抬脚一踢,大喝一声,“给我碎!” “啪,呼啦……”丁宇一脚踢在石头上,那巨石就像爆炸一样,被踢的零零碎碎的,石屑乱飞,粉尘扑鼻。 在这一系列的锻炼过后,丁宇脸也不红,也没出什么汗,双腿坚定地站立在院子里,比以前看起来要英姿勃发,狂傲万分。 “我的境界虽然是绝地境第五重,但是,我觉得现在我的身体素质比毒蝶境一重的人都强悍足足两倍!”丁宇活动着自己的肩膀,双眸之中,自信无比。 丁宇说的确实没错,得到了超人芯片的丁宇身体肌肉坚硬无比,在不动用体内异力的情况下,就算是一颗手榴弹扔过来,也不能伤其一分。 然而,毒蝶境一重的人虽然比绝地境足足高出一个大境界,但是身体素质只达到了普通的刀枪不入的境界,如果不使用丹田里的气来护身,仍然会被手榴弹那巨大的冲击波震伤。 只有到了毒蝶境第二重,身体才能由内而外,坚韧无比。就算到了地球上炮火横飞的战场上,只要没有放原子弹,你就可以什么都不用管,闭着眼横着走都没一点事。 到了第二天,丁宇早早地就起来了,洗漱完毕,就来到了正院。 这时,李施然也从房间里出来了,拿到天理玉的李施然像是终于解开了心结,表情不再那么紧绷起来,换了一身亮色的衣服,脸上的黑纱也揭去了。 “早啊。”丁宇不禁多看了几眼,顺便打了个招呼。 李施然看了看丁宇,笑了笑。丁宇发现她其实有颗虎牙。“我等会就走了,你有什么话要捎给你大姐说吗?” 丁宇摇了摇头,说道“走的这么早!吃完中午饭再走啊。对了,让我姐没事往家里写点信就行,” 李施然回答道,“不了,已经在这住了一晚上了,考试日期快要到了,我得马上回无极阁了。” 丁宇觉得有点遗憾。“我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你?” 李施然想了想,说道“以后机会多着呢,你可以来无极阁看我,只要有空,我们就能见面。” 丁宇点了点头。李施然对着丁宇摆摆手,转身打开大门说道“替我给杜伯伯告个别,我走了。”说完,起步离去。 丁宇来到了父亲的院子里。 一个气质雄伟,身高2米的目露流光的中年男子正在院子里鼓捣药材。这个中年人,是杜家几个少爷的师傅。名字叫做利永寿,他是一位散修,不属于任何门派,修炼到半月境第九重,快要达到飞雪境的人。 “师傅,告诉你一个惊喜。”丁宇看到师傅后,高高兴兴地走了进来,拿起了桌子上的捣药棍。 利永寿看了一眼丁宇,显然是对这个徒弟没抱什么希望。微微说道“什么惊喜?” 丁宇嘿嘿一笑,“师傅,我相信你的眼力。你好好地看看我,看看我和以前有什么不同。” 利永寿停下手中的活,有点不耐烦地朝丁宇看了过来,突然,他双眼睁大,嘴巴微微张开,“你,你什么时候?怎么回事,你吃了什么灵丹妙药?” 接着,利永寿不再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而是拉起丁宇的手问道“我以前对你是最不看好的,但是世事难料,没想到两天没见,你竟然从一个一丝斗气都没有的普通人变成了绝地境的武者!真是奇迹!说说看,你现在到第几重了?” 丁宇可不敢说自己现在已经是绝地境第五重的人,否则他师傅听了一定以为世上真是出鬼了。正声道,“我现在是绝地境第二重。” 利永寿听后高兴极了,对丁宇说道,“你和你二哥捉了火魂蝉回来,我配成一些药丸给你父亲服用,剩下的送给金羽山的招生长老。那些长老收了东西,而且见你又是绝地境第二重的人,这次金羽山的名额说什么也会有你一个!” 丁宇听后也笑了起来,说道,“全靠师傅做的药了。父亲一生身体强健无比,武力高强,就是胃有点不好。这次的药可以彻底治好父亲的胃病,我很高兴,谢谢你,师傅。” 利永寿佯装有点生气的样子,“傻孩子,这是什么话,我跟你父亲是多年的好兄弟,这次能找来药材为你父亲去除病根是应该的,”利永寿说道,“幸运的是,金羽山招生办的那几个长老也有胃病,真是天助我们。” 丁宇也笑了起来。跟师傅又聊了一会,他就告辞转身去了父亲的房间。 第五章 小琪的猫 杜兴修杜老爷正在在房间里喂他的那只朱貂长尾猫吃鱼。“吃呀,快吃!你不是喜欢吃鱼吗,怎么不吃?” 一旁的朱貂长尾猫半闭着眼睛,没精打采地闻了一下杜老爷手里的鱼块。但是接着好像闻到了什么可怕的毒物一样,突然弓起身子张着小嘴要吐。 这下杜老爷也奇怪了,闻了闻手中的鱼肉。这鱼肉好好的呀。我刚从厨房刘管家那里的鲜鱼切了几片下来,一点异味也没有呀。 我专程去厨房跑一趟切鱼肉就是来喂你这个小畜生的,没想到你还不领情。 杜老爷看着地上肚子鼓鼓的朱貂长尾猫,丝毫想不通。突然他好像明白了什么。 这畜生该不会是怀上小猫了吧,真没想到动物怀孕也会吐。整天跟小琪的那只土猫厮混,浪的轻。 杜老爷拍了拍朱貂长尾猫的头。把手里的鱼肉用桌子上的废纸包了起来,转身准备去杜小琪那里把自己的猫不吃的鱼肉喂给小琪的猫来吃。就这样扔了也太浪费了。他口中的杜小琪是他的小女儿。 这时,丁宇拨开帘子,红光满面地走了进来。这才一夜未见,杜老爷竟然发现自己的这个儿子看起来比昨天多了一丝雄霸狂傲的气质,身材也更加健硕了。 杜老爷诧异极了,正准备说点什么,丁宇看着自己的父亲,得意洋洋地说道,“爹,给你一个惊喜。” 杜老爷听后诧异的表情却恢复了平静。缓缓道,“进了绝地境了?” 这次轮到丁宇诧异了,“哎?爹,你怎么知道?” 杜老爷听后脸上略有得意之色,扬起手把包着鱼肉的纸包往袖子里一搁,吐字清晰地说道,“你爹看人的眼力精准无比,非同小可,任何人都不可匹敌。你可得记住了。” 丁宇这才释然了,原来老爹比师傅的眼力好点呀。但随后他也有点不知所措。万一老爹看出了我是第几重,岂不是惊得瞪出眼珠子? 还好,还好,看杜老爷那平静的眼神和镇静的表情,并不像是看透了丁宇的境界在第几重,丁宇这才吐了一口气。轻声道,“爹,昨天那个姑娘刚刚走了。” 杜老爷抬起手,正要拨开帘子出去。听见丁宇这么说,冷哼道,“废物,你怎么不挽留她一下。” 本来以为已经摆脱了废物名称的丁宇却又被骂为废物,但他并没生气。“是李施然自己执意要走的,她说她要早点回去考试呢。” 杜老爷想了一会,缓缓说道,“你也该娶个媳妇了。”说完,大踏步地走了。 丁宇心想,娶啥媳妇呀,我才17岁呀,异界的人都结婚那么早吗?我怎么不知道?地球上的男人28岁结婚都不晚。异界有剩男剩女这一说吗。“爹,等等我。” 丁宇也拨开帘子,快速地跟着杜老爷。两人绕过后花园,一路上快速前进,一直走到北边院子。 一个梳着独辫的约莫13岁左右的小女孩端端正正,认认真真地坐在石凳上在写老师布置的抄写功法的作业。不时地偷偷瞟一眼正在进来的两个人,石桌上的白纸白白净净。 “哎呦,我的小乖乖今天真是勤奋,爹真高兴,来,让爹看看你写的作业。”杜老爷喜笑颜开。 “不行。”杜小琪捂住了自己的那张白纸。“老师说这个功法只能自己抄写,不能让别人过目。” “为什么?”杜老爷和丁宇都感到很奇怪。 “因为这是绝密的功法秘籍。”杜小琪眉头紧锁成一条线,脑子快速开动,努力地想出了一个“合适”的理由。 杜老爷和丁宇恍然大悟地看向别处,也没发现什么破绽。 “你的那只憨子猫去哪了?”杜老爷问道。摸了摸左手的袖子,拿出了一个纸包。 “干什么?你拿的什么?”杜小琪看着杜老爷手里的东西,情绪变得很激动,“我知道你很讨厌它,你是不是买的耗子药?”杜小琪的双眼变得通红,眼角也开始湿润。 杜老爷有点无奈,真是冤枉好人。但他还是耐着性子对杜小琪说道“不是耗子药,是鱼肉,今天,我的朱貂长尾猫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不吃,哎呀,啊,啊,哎?哎?你干什么。” 杜小琪开始撕揉自己的作业纸,不停地揉出纸疙瘩砸杜老爷,一边砸,一边说道,“你说谎。” 杜老爷更加无奈了,“我说的是真的呀!”丁宇也跟着说道“是啊,小琪,父亲说的是真的。今天父亲拿了些鱼肉块去喂那只朱貂长尾猫,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只猫胃口变得很不好,不吃鱼肉,父亲怕浪费,就只好拿来喂你的那只猫了。” 说实话,丁宇也不太喜欢小琪的那只猫。整天邋里邋遢,吊儿郎当的,还凶的很,摸一下都不让摸。又懒的出奇,也没见它逮过什么老鼠。 杜小琪的动作变得迟缓了下来,可能是有点信了,但是还是有点不放心,语气有点不确定地问道,“那为什么用的是包耗子药的那种纸来包鱼肉?” 杜老爷真的急了,“什么耗子药呀,那是我去药房开的中药用过后的纸!你真是乱怀疑人。” 这下杜小琪信了,开始不好意思起来。“对不起啊,我看错了,我那只猫在房顶上睡觉呢,我这就把它叫下来。” 杜小琪也不敢看自己的父亲,有点心虚地弯着腰,快速地走到院子中央,对着屋顶的那只正舒舒服服地晒着太阳的黄尾巴猫大声喊道,“喂,天天,天天,快下来吃东西呀!” 那只黄尾巴猫懒洋洋地睁开眼睛,看了看杜小琪,行动缓慢地站了起来,先是弓着身子伸了一个大懒腰,接着,目中无人,身轻如燕地从房顶上跳到墙壁上,又来了个跳水的动作。 在身子360度旋转,完美落地之后,不屑地舔了舔爪子,仿佛这不算什么,刚刚只是发生了一件很普通的事。自己还有更拿手的。随后,它以标准的猫步,帅气地走到杜小琪身前,也没摇尾巴,就这么看着杜小琪。 杜小琪指了指杜老爷,这只猫又目中无人地看着杜老爷。 杜老爷每次一看见这只猫这幅样子就深恶痛绝。很想上去踹一脚,只可惜这只猫动作迅捷,快如闪电,所以每次都不能成功。 “来,天天,乖啊,”杜老爷强颜欢笑,“来吃鱼肉来,可好吃,可新鲜。”说着,杜老爷拆开了纸包,把几块肉放在地上。 虽然这只猫总是被杜老爷吓唬,但是看它的样子,居然一点也不怕杜老爷,像一个模特一样,大摇大摆地走到鱼肉前,叼起几块肉,也不当场吃,头也不回地爬上墙壁,跳上房顶,重新又回到了它刚刚晒太阳的地方,独自享用去了。 杜老爷喂完了猫,对着小琪说了声,“好好写作业啊。”扭头就走了。 丁宇也和妹妹打了招呼,接着,就从北院子回去,准备回到自己的房间。 杜司卓正站在后花园练功房外边,心疼地看着面前的几盆冰兰花。“是谁扔的石头屑!把我的花砸成这个样子!”杜司卓拍了拍花叶上的灰,呛的直打喷嚏。 妈的我上个月刚从五藏城,花大钱,从几个外地人手里买了这几盆稀缺神花,就是为了等花开入药,做成药丸,增进我的斗气伤害。杜司卓伤心极了,心想,这回好了,冰兰花被砸成这个样子,元气大伤,也结不出什么好花了! 丁宇路过这里,看见杜司卓伤心欲绝的样子,心里暗暗高兴。冰兰花是他练功的时候,被踢碎的石头块砸成这个样子的,他刚开始还以为是什么不值钱的花。 杜司卓正伤心,见到丁宇趾高气扬地走了过来,心里一肚子气。他有一种直觉,自己的冰兰花就是被这个王八蛋弄坏的。 杜司卓双眼大睁,目露凶光地看着丁宇,肚子里一股邪火蠢蠢欲动。他猛地揪住丁宇身上云纹袍的衣领子,对着丁宇吼道,“是你!一定是你!你这个废物,怎么背地做出这么卑鄙之事!” 丁宇脸不红,心不跳,面带傲慢地说道,“什么事?” 杜司卓火冒三丈,暴跳如雷,“我cao,你还装傻!”突然,杜司卓像是想到了什么,松开手放开了丁宇。 只见他表情恢复平静,脸上波澜不惊,比丁宇更加傲慢地说道,“看来为兄要好好教教你怎么做人。” 丁宇哈哈大笑,“哦?是吗?我好怕哦!”他突然肚子有点疼,不禁揉了揉。 杜司卓听后更加不屑,表情凝重,威严无比地说道,“你是不是昨天被石头块砸傻了?嗯,也是,我理解你。一个废物,总是被别人打击,精神总会有点错乱,会搞不清状况,好吧,没关系,等下我就免费帮你治好,我是你的亲二哥,所以不收费的。” 丁宇听后冷哼一声,“是么,那我就要领教一下二哥的高招了。” 杜司卓看了看丁宇,后退了一步,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仿佛在为他的智商感到惋惜。杜司卓觉得,有时候这种精神错乱,分不清状况的人也挺可怜的,都有点让自己不好意思下手了,传出去人家还以为自己欺负精神病人士这种弱势群体,多丢人。 杜司卓叹息过来,叹息过去。又看了看丁宇那副没出息,又无所谓的样子,唉,他需要治理呀,于是随手运了一点斗气,朝丁宇的百会穴方向一点,斗气离体,以一条直线,闪电般地击中了丁宇。 第六章 好人丁宇 丁宇晃了晃头脑袋,揉了揉自己刚刚被击中的头皮。调笑道,“你打我这里看来是为了要废掉我的武功呀?可惜你的力量不足,连我的头屑都没打下来一根呀,哈哈哈......” 杜司卓见此情况不禁一愣。他确实想废掉丁宇的武功,反正杜弘飞也是个废物,废不废掉武功也没什么区别,老爹也看不出来,所以不会把我怎么样的。他心里这样想道。 但是现在!谁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真的有神吗?在这一瞬间,他开始怀疑这个世界的斗气的破坏力了。又看了看自己的手指。自己修长的手指看起来并没有和往日不同,应该不是手指的问题。 怎么回事?我真的要晕了!谁被击中百会穴还活蹦乱跳?换成是我早躺地上了。是不是我用的斗气太少了?想到这里,杜司卓又变得生气起来。一个废物,头盖骨还挺厚!刚刚竟然让我有了一种他很强的感觉,真是不可原谅! 杜司卓感到有种莫名的羞辱感,他大喝一声,疯狂运转体内的斗气在自己的左手指头上,然后迎风呼啸,迅猛无比地移动到丁宇跟前,朝着丁宇的丹田点了过去。 这次他用了6成的力量,而且他拿捏的很好,一定只会弄残杜弘飞的丹田。不会伤杜弘飞的性命,因为还要过老爹那一关。他敢保证这回杜弘飞一定会被他废掉武功。 丁宇本来还想一招解决战斗的,看着杜司卓那信心满满的傻样,又突然不忍心打击人家的自信心。心想不妨再陪他玩一会儿。 杜司卓一下子点中了丁宇小腹那里的丹田,终于,丁宇“啊!”的一声尖叫,捂着肚子,痛苦不堪地在一脸拯救天下苍生表情的杜司卓面前,倒下了。 杜司卓哈哈大笑,“弘飞呀,这下你知道你二哥的厉害了吧?啊?哈哈哈......我再怎么说也是绝地境第三重的人,你一个普通人,不,你一个废物,怎么会是我的对手呢?哈哈哈.......怎么样?现在你的精神错乱有没有好一点呀?嘿嘿......这都是你二哥我的功劳呀,你应该谢谢我.才对呀,哈哈哈.....” 杜司卓猛笑不止,他像在地上打滚的丁宇一样捂着自己的肚子,他觉得现在他的肚子比杜弘飞的肚子还痛,不过是笑痛的。 “不用谢了啊,因为我是一个不计回报的一个人,我一直都在默默无闻地帮助那些可怜人......”说到这里,杜司卓看丁宇的眼神变得悲悯起来,仿佛丁宇是这个世界上最命苦的臭要饭的。 正在地上打滚,装受伤的丁宇看见他这样,脸部憋的通红,肚子真的疼起来了,他是憋笑憋疼的。他现在捂着肚子打滚,脸部通红的样子真的是由内而外,完全真实,没有一丝演戏作假。 妈的,憋笑真难受。我不玩了,丁宇停止打滚,伸展身体,在杜司卓狂笑的表情面前,健康,充满自信,面带微笑,利索地站了起来。 拍了拍身上的灰土,走到杜司卓面前,帮表情定格,目瞪口呆的杜司卓整了整衣裳领子,在呆若木鸡的杜司卓的耳边轻轻地说了句,“其实,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 然后,丁宇微笑着看了一眼杜司卓的眼睛,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杜司卓大脑一片空白。愣了半晌,才一屁股坐在地上,他什么都明白了,所以哭出声来。“我他妈的不想活了呀!那个废物呀!我真是,cao了呀.......妈的......” 杜司卓坐在地上,他现在很想找个墙壁好好碰撞一下自己的脑袋,看看自己是不是才是精神错乱。 丁宇走在回去的路上,心情好极了,他也不想去打他二哥一顿。人家知道了自己的实力后本身就够受打击了,自己再揪住人家“噼里啪啦”一顿痛揍,那他该有多可怜呀! 哎呀,其实我才是活雷锋!我才喜欢默默无闻地帮助那些可怜人!其实我二哥应该感谢我才是!因为我治好了他的精神错乱!哈哈哈...... 丁宇一边走,想到这里,脚步变得更加飘逸,更加悠然。如果杜司卓知道他现在在想什么一定气的七窍生烟,口吐白沫,倒地不起。可惜他还在坐在后花园感慨呢。 丁宇得意洋洋地回到了住处,来到自己房间的镜子面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我觉得自己现在比昨天帅了不少!我还以为鼻子大的人都可丑!原来我错了。丁宇这样想道,不过经过这一番折腾,身上又弄的脏兮兮。有点影响形象呀。 丁宇来到了洗浴的房间,迅速地脱掉了自己的衣服。全身的肌肉呈爆炸性的线条裸露出来。背部标准的人鱼线,特别是腹肌,层层叠叠,一块一块的,就像搓衣板一样。如果现在有哪个花痴女见了一定狂流鼻血不止,晕倒在地。 虽然浴桶里的水是凉的,没有来得及烧热,但是丁宇这个急性子也等不及了。笑话,我现在连枪炮手榴弹子弹都不怕,怎么会介意一桶凉水呢?一边这样想道,丁宇一边“噗通”一下就进入水中。 他确实不介意水是凉的,因为对于丁宇这种体质超强的武者来说,别说是凉水,就是滚水,只要不是岩浆,他们也能照样洗澡洗的很舒服。 丁宇非常喜欢洗澡,每当自己心情不好,精神不振或者是灰头土脸的时候最喜欢洗澡了,因为洗完澡,以上的几种情况都会消失的无影无踪。心情也变得舒畅无比,一切事物,一帆通顺。 洗完澡之后,丁宇换了身衣服,来到了师傅的书房里,准备挑几本隐藏自身气息的功法来修炼修炼。 没办法,过几天就该去金羽山了,那里高手如云,目光如炬。如果自己体内的超人芯片被哪个飞雪境的绝世高手发现了,那么自己也活不成了。 丁宇走到一排排,一摞摞的书柜子跟前,眯着双眼,仔细查看。 门“吱丫......”地慢慢打开了,丁宇立马警觉起来。只见一个穿着开裆裤的三四岁的孩子,流着鼻涕,摇摇晃晃,探头探脑,好奇万分地走了进来。 “你是谁!”丁宇严厉地问道。并不是丁宇吓唬小孩子,这里是书房重地,有各种各样的珍贵的武功秘籍。闲杂人等怎么能够随便进入。 小孩子听见这一声冷喝,下意识地吓得身上不禁一抖。随即“哇.......”哭的很伤痛。 丁宇不禁一阵后悔,脸上露出了内疚的表情。一个小孩子而已,自己确实吓到人家了。 丁宇赶紧走到小孩面前,擦了擦小孩的眼泪,柔声哄道,“哎呦,宝贝儿!对不起啊,我不应该这样跟你说话呀......” 哄了一会,孩子不哭了,丁宇就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孩仰起脸奶声奶气地说道,“我叫利康。” 丁宇一听,明白了。他姓利呀,原来是师傅的儿子。他儿子不是在五藏城丢了好几年了吗,现在又冒出来。算了不管了,先送他出去再说。 丁宇面带微笑,连哄带骗地把小利康送出了书房,接着把门搭“咔嚓”别住了。嘿嘿,这下看看还有谁来打扰我。 丁宇快步走到书架前,他刚刚已经发现了一本隐匿气息的功法秘籍。名字叫《飘渺功》,是一种非常接近法术的武功。 法术是半仙用的。这个世界的半仙不同于地球上的那些招摇撞骗,装模作样的所谓半仙,这里的半仙都是有大能,有大威名,大霸气的人。这里的半仙,绝世狂傲,为了突破境界,往往都是带着一群手下满世界横冲直撞地寻刺激。每一个半仙都是威风八面,势不可挡,只手遮天,万夫莫敌。城主见了也得吓得尿裤子。绝没有一点地球上半仙的猥琐气质。 当然了,这本《飘渺功》并不是半仙用的法术,只是比较接近而已,非常适合丁宇这种垂涎法术却又不能接触法术的人用来自我安慰。 丁宇可不这么想。什么自我安慰?我需要自我安慰吗?我挑这本书是为了隐藏芯片!不是为了自我安慰,丁宇拿起这本《飘渺功》看了起来。 这本《飘渺功》真是高深莫测,妙不可言!丁宇看着书上教的呼吸方式和运气方法,不禁感叹道。 接着,他按着书上说的,双腿立正站在那里扎了一个硬马步,按住了自己的中府穴,然后,呼吸一口气憋在肺里,用自己的异力将自己的肺部保护起来。 接着丁宇觉得自己身上的气息,全部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丁宇又旋转异力,将自己体内的芯片包裹。现在他感觉到现在就算是飞雪境的绝世强者来到他面前,把他揪起来仔细查看也不会发现他身上的秘密了。 想到这里,丁宇更加兴奋。自己身上的异力的好处这么大!当然了,还有功法的功劳也不小。这本《飘渺功》真的是本绝世奇书!也不知道是哪个高人写的。 丁宇把《飘渺功》放在了怀里。打开了房门,走了出去。 第七章 补充体力 丁宇回到房间,开始调转自己体内的异力,按着《飘渺功》上的指导,在体内慢慢地运转了起来。 为了把这部功法彻底吃透,自己必须精神百倍,刻苦修炼,丁宇想道。 体内狂霸凶猛的异力在丁宇越来越熟练的控制下,现在就像是温顺的小绵羊一样听话,再也不会出现在体内疯狂乱窜的情况。 突然,肚子“咕咕........”叫了起来,脑海里又出现了一个机器人的一样的电子音,“您的能量不足,您的芯片能力正在减弱。” 丁宇就感到自己体内的异力,正在渐渐地变得虚弱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丁宇很奇怪。“别人练功,都是体内斗气越来越醇厚,为什么我一练功,肚子一饿,就会提示能量不足!这不公平!” 丁宇想了想,突然又释然了,自己有了芯片,妙用无穷,受益终身,已经比别的武者强出太多了,自己不能这么不知足。 这样想着,丁宇站起身来,准备去吃点东西补充力量。 现在已经快到中午,刘管家肯定买好食材了。丁宇想道,田厨子的手艺是最棒的,等一会,我要吃他做的烤鸡,烤鸭,烤鹅。 丁宇想到这里,口水“滴答,滴答,”地流了下来。他很喜欢吃烧烤食物,他才不管那些狗屁专家说的什么致癌,什么不健康之类的。他只知道烧烤很好吃,他很喜欢吃。 田厨子原名田大成,四十来岁,五大三粗,一身肥膘,是杜家的大厨。他没什么修为,但是他是一个有纹印的人,是一个能力者。 本来像他这样,有纹印的能力者都应该在武道之路成就非凡,前途不可限量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像以前的杜弘飞一样,体内产生不出一丝斗气,成不了武者,所以只好转行当了厨师。 他身上的纹印能力是纵火,不是放火的意思,就是他的全身任何一处,都可以随心所欲地产生炽热的火焰,这种火焰对他完全没有烫伤,但是烧到别人身上,就会迅速燃烧,苦不堪言。 小时候的田大成因为睡觉做梦,梦见自己是一条龙,放出火焰。结果把自家的被子点着了好几次。他的家人都是些看起来精神不太好,黑眼圈,睡眠得不到保障的人。 因为他们每天晚上睡觉都是胆战心惊,惊恐万分,难以入睡,生怕他发梦点燃房子。然而,田厨子却毫不在意,呼呼大睡,每天早上起来都精神大好。 第一次发生这种点燃被子的事时候,差点烧死和自己一起睡觉的哥哥。还好他哥哥机灵万分,反应迅捷,快速醒来,扑灭了火焰。 虽然他哥哥是个胆大的人,但他从此以后还是再也不敢和自己的这个弟弟睡觉了。 田厨子平时最喜欢进行从嘴里吐出火的烂大街表演,因为他觉得这样很帅,很神勇。就像一条火龙一样。 自己上辈子一定是一条折翼的天龙,所有的嘴里吐火的人上辈子都是一条折翼的天龙。 田厨子每当这样表演的时候,看着别人羡慕的眼神,田厨子感到极大地虚荣心满足。只可惜天妒英才,自己不能修炼武技,美中不足。 田厨子每当想道这里,都会伤心不已,几天吃不下饭,臃肿的身材,得以减肥不少。 田厨子打开鸡笼子,拿起一只大肥鸡,提起刀一刀划了鸡脖子一下,鸡血“滴答,滴答”流了下来。 手里的鸡折腾了一会,翅膀扑扑棱棱扇动,接着开始动静小了。最后,抽搐了两下,不动了。 田厨子拿着鸡,往烧好的滚水里一烫。接着,三下五除二地拔光鸡毛,手法熟练、迅速。 当了几十年的厨师,他手法纯熟也是应该的。拔光鸡毛后,田厨子一刀割开鸡肚子,麻利地掏出内脏,往旁边一扔。 旁边虎视眈眈的两只猫立马上前抢夺。结果那只朱貂长尾猫动作快速,抢到了内脏。占了上风的长尾猫得意洋洋地叼着鸡内脏走了。 小琪的那只土猫舔了舔爪子,悻悻地看着远去的朱貂长尾猫,谁让自己没有妖兽血脉呢,活该。 田厨子正满头大汗地收拾着手里的大肥鸡,刚抬起头,就看到丁宇推开门,模样贪婪地进来了。丁宇双眼发绿,口水直流,现在他看田厨子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位绝世美人。 “快,快,田叔叔,我肚子饿。先给我烤只鸡来,多放调料,烤的脆一点,再切成块,弄碗酱汁,我要蘸着吃。”丁宇快速地说道。 “好,很快就好了,那里有刚做好的口水鸭,”田厨子指了指一旁的桌子,“你先吃几块垫垫肚子。” 说完,田厨子催动体内的纹印,炽热的火焰从他那宽大的右手上冒了出来,然后他左手拿着大肥鸡,直接放到右手的火苗上,烤了起来。 丁宇来到口水鸭的桌子前,拿起一块鸭肉放到嘴里嚼了起来。口感滑嫩柔软,酸辣鲜香。 肚子饿的时候果然吃什么都像是人间美味!丁宇快速地往嘴里塞着鸭肉,“嘎嘣,嘎嘣,”地嚼着鸭肉里没剃净的鸭骨头。鸭肉上淋的汁水滴了一身。 田厨子一边烤着肥鸡,听着背后“嘎嘣,嘎嘣,”的声音,暗自心疼不已。其实那盘口水鸭是他做给自己吃的,所以做的非常用心,里面淋了醋,芝麻酱、辣椒油、香油。还撒了葱花。 自己才刚做好,准备一个人慢慢品尝呢,可惜没想到杜弘飞少爷今天来的这么早,饿的这么快,不知道是不是是早上没吃早饭。 唉,现在的年轻人,真是的。好吧,算了,我等下重新再做一盘。 丁宇不一会就吃光了这盘口水鸭,擦了擦嘴上的汁水,渐渐地,他感觉到自己的力量正在重新恢复! 接着,他感觉到体内的芯片正在膨胀,全身的异力又重新变的犀利癫狂,野蛮霸道!一鼓作气地在丁宇的丹田里凝聚成一条长条,不停地打转。 丁宇顿时觉得自己精神抖擞,畅快淋漓。 于是,丁宇走到院子里,调动全身的异力在指尖上,然后猛地伸手一点,体内狂猛的异力分出了一部分窜出手指,以一条直线,击中了百米外的一棵大树。 “咚”的一声,产生了沉闷的声响。树叶乱飘,树上的几只野鸽子也吓得咕咕怪叫,乱飞开来。 丁宇走上前看了看,只见那棵水桶粗的大树被他那霸道至极的异力彻底贯穿! 由于异力穿透摩擦,大树被击中的部分白烟直冒,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木头的焦味。 丁宇哈哈大笑,自己现在发射出来的异力真是比狙击枪还猛!拥有力量的感觉真是爽!现在看谁还敢说我是废物!我就赏他一指头! 丁宇又回到厨房。这时田厨子已经做好了烤鸡,因为他的火炽热滚烫,所以做烤鸡做的非常快。 别人做一只叫化鸡,就算包上锡纸,也得烤上半个小时,而他直接烤,几分钟就好了。火对于他来说,就像他的手一样,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烤好鸡的田厨子“咔嚓,咔嚓”把鸡剁好块,正在调酱汁,丁宇就进来了。然后,丁宇拿起鸡块吃了起来,接着,把鸡块和田厨子调好的酱汁一起端走了。 丁宇回到房间,吃着烤鸡,想道,我身上的异力虽然比别的武者强横,但是消耗速度也快,总不能每次跟别人交战的时候就先准备一只鸡啊,得想个能快速补充力量的好办法。 有了!去城里买点大补丹!觉得饿了就吃一粒,又快速,又携带方便。 丁宇说的大补丹其实并不是丹药,当然了,也不是男人用的那种性药。而是一种能够快速给武者补充体力的压缩食品,就像七龙珠里的那种仙豆一样。 不过仙豆吃一颗可以十天都不用吃饭,大补丹只能一天,而且大补丹没有仙豆那种疗伤的能力。 这种大补丹是那些四处历练的武者们最喜欢买的东西,携带方便,价格不贵。用来替代食品,补充能量。 但是大补丹只能填饱肚子,补充能量,但没什么维生素,身体差的人偶尔应急使用还行,吃多了也不好。 丁宇拿着紫卡,离开杜府,来到了大街上。 因为大补丹不属于丹药,所以炼丹阁的人是不屑于卖这种东西的,再加上大补丹属于食品类,所以只有干果店才有的卖。 由于这里是青阳城,一颗大补丹的价钱是2金币,如果去五藏城,1金币5银币就可以买的到,只是丁宇不想跑那么远,所以只好便宜干果店老板了。 正走着,抬头却看到一群佛家信徒,在前面的广场之上听一位高僧讲经诵法。 这位高僧神情恬淡,无喜无悲,一身洒脱,双手合十高声宣法。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也就是说,任何一事一物,都是刹那生灭而已。” 高僧神情一转,又说道“万般都是虚妄,不必去计较,不是万般皆是虚妄,不必去行动。” 丁宇离得比较远,但是还是听到了听到了。虽然刚听一点有点不屑一顾,但是仔细想想,顿时觉得他讲的佛法,其实很有道理。 丁宇非常尊敬这些虔诚的僧人。丁宇以前觉得,人各有道,顺其自然,不使自己后悔就好了,众生无数,法相不一,只要认清自己的道就够了。 虽然自己并不是佛家信徒,但是丁宇还是被高深玄奥的佛法吸引,停下脚步,认真地听了起来。 ps:这一章今天发的比较晚,多多见谅! 第八章 顿悟 这位高僧,法号“慧衍”,乃是一位觉者。觉者,区别于其他普通和尚。顾名思义,是有着大智慧,大觉悟的得道高僧。 丁宇站在街上,聆听高僧*,一时间,顿觉醍醐灌顶,恍然大悟。原本一片混沌的大脑,好像被开化了一般,充满了新的思维。 慧衍和尚讲完了佛法,脸上古井无波,平静淡然。接着,他双手合十,向台下的佛家信徒们略微一示意,从容走下台去。姿态神情无牵无挂,无悲无喜。 丁宇这几天刚刚得到力量,由于兴奋,大脑之中充满了狂暴,癫狂的霸气情绪,好像入魔般。虽说这些情绪可以雄心壮志,大气无比,但是,其实对武者的修行,是不利的。 武道就像一把沙子,你越想征服它,越想得到它,你就会捏的越紧,结果也只是流的越快而已。 通过慧衍刚刚所讲,丁宇虽有些生词晦涩难懂,但还是明白了大概。对于自己所要的,只有放下贪欲,放下占有,放下渴望,放下内心的执着。 就像普通的吃饭穿衣一样,把它当成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去完成,一切才能顺其自然,水到功成。 当然,佛家说的放下并不是指要世人都去做胸无大志,碌碌无为的消极之人。 而是于渺渺红尘之中,看开一些事,不再执着,以大道天成,更为平和的方法,得到自己想要的。 而不是像入了魔般,鼠目寸光,坚持己见,对自己那可笑的蝇头小利,立志必得,极尽伤天害理,不择手段之事。这样会只伤自己的气运,使诸事不顺,连完成一件小事,都会变得举步维艰,坎坷万分。 佛家讲的因果轮回,报应不爽,说的就是这个。只有与人为善,呼唤和平意识,才能生活的幸福,远离颠倒梦想。 丁宇虽狂放无比,傲气遮天。但是也是相信轮回的,这种信仰不是因为他蠢笨迷信。 而是,他只不过想让自己的一切,不管是品德,还是气运,人缘都是变得越来越好,而不是因为追求一些小事情,降低了自己的气运。 这种信仰已经与世上究竟有没有佛,有没有轮回无关。 如果信一样东西,只会给你带来好处,幸福,那么不管别人说它是迷信也好,心理作用也好。它就是好的东西。丁宇就会选择它。 如果信另一样东西,什么都不会给你带来,你还是你,什么都不会多,什么都不会少。 那么丁宇宁愿去选择刚刚那个能给人带来好处的迷信东西,也不会选择什么都没的所谓不迷信的东西。因为和什么都没的比起来丁宇只想过得更好而已,就这么简单。 所以不是丁宇蠢笨迷信,有句话叫,善人乐得做好事,小人冤枉做小人。一切皆因没有觉悟。不是觉者。 所以丁宇是相信因果轮回的。但是他并不是佛家弟子,也不会因此就看破红尘,剃度出家为僧。因为他还有很多心愿没有完成。 突然,丁宇觉得自己丹田一热,异力奔腾,自己居然要突破了! 只不过耐心地聆听了高人*,自己居然顿悟,并且将要突破到绝地境第六重的境界! 这时慧衍大师在一群佛家弟子众星捧月的簇拥下,表情恬静无波,飘逸淡然地从丁宇旁边走过。 丁宇双手合十,向着大师尊敬地低了一下头。慧衍大师看了看丁宇,略微一示意,淡然地走了。 仿佛全世界所有人都消失了,只有这个大师一样。慧衍大师的神态,深深刻在丁宇的脑海中。 “古往今来,人们说的大贤大圣,成大道的人,就是这样的人吗?”丁宇暗暗感叹,“人真的有气场存在!他的气质真的和那些凡夫俗子不可同日而语。” 丁宇肃然起敬。接着他感觉到丹田之内,暴虐狂放的异力又开始翻腾肆虐。丁宇不由得眼冒金星,姿态失控。 赶紧地,丁宇在大街上,盘起双腿,坐了下来。趁着这个机会运转异力,准备彻底突破。 调动体内的异力在丹田里先运行了一个小周天,接着,丁宇大吼一声,“喝!” 丁宇身上的狂暴气息顿时散发开来,一时间,丁宇身边五米之内像是地震了一样,树叶乱飘,石块乱蹦,尘土飞扬。 周围的行人听见这一声巨响,都是吓得浑身一抖,乱打机灵。 “是谁在爆炸?” “怎么回事,啊,啊啊,我的耳朵......” “啊?那是......?唉,现在的武者,真是越来越没道德,竟然选在大街上修炼武功,真是千古奇闻。” “是那个杜家废物!我认识他!” 一个鱼贩子满身的鱼腥臭,慌乱地收拾着自己的鱼摊,地上的几桶鱼,被丁宇练功给震得蹦出桶来,在地上不甘心地“啪啪”乱动。他一边手忙脚乱地收拾鱼摊子,一边不经意地抬起头,认出了丁宇,所以大叫出声。 接着,在他旁边,一个刚买了几条鱼却不想付钱,想趁乱逃跑的无赖听到这一声喊后也不跑了。停下脚步,有点不信地朝丁宇这边看了过来,突然双眼巨睁,叫出声来 “啊,原来真的是杜家的那个窝囊的四少爷呀......”突然间他觉得有点不妥,赶紧改口道,“神勇!真是神勇!杜少爷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狠,这么狂暴!真是少年出英雄,我辈之楷模呀!” 正在练功的丁宇听见有人叫他废物,本来还想甩一指头吓唬吓唬这些人,听见后面的话以后,就不再吓唬别人了。心想,好恶心,谁拍的马屁,不过,说实话他拍马屁的水平还挺不错的,拍的我好舒服呀。不禁得意起来。 由于动静太大,旁边的路人吓得四散逃开,慌乱无比。接着周围像是刮起了十级台风,“吼吼、吼吼、”地吹着街上的东西。鱼贩子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挑着自己的两桶鱼,生怕殃及池鱼,摇摇晃晃地跑了。 狂猛的风呼呼乱刮,把街道右边一个违建的,摇摇欲坠的茅厕掀的吹到了天上,掉在了巷子里。这可苦了一个正在如厕的中年人,这个中年人刚脱好裤子准备大解,结果被吓得生生憋了回去。 接着,他惊恐地看了看四周,赶紧害羞不已地提起裤子,正准备愤怒地叫骂几声,结果看到了正在发狂练功,猛发威的丁宇那霸绝天下的姿态。然后他也不出声了,穿好裤子就跟随慌乱的人群跑了。 “这就是绝地境第五重突破到第六重的异象吗?真是狠,真是狂。”丁宇努力冲击境界,表情狂霸天下。“不知道突破到毒蝶境,动静是不是更大,更狠,真是期待!” 丁宇感到浑身充满了力量,就像吃了兴奋剂。接着“嘿哈!”一声大叫,体内异力猛地爆发,终于突破! “谁敢与我争锋?”丁宇看着街上荒凉的街道,感叹道。 随后,因为怕吸引来更加高强的武者前来寻衅滋事,丁宇也偷偷地逃进了巷子里,不好意思地溜了。本来要买大补丹的他,也不好意思再来这条街去买了,唉,看来只能去五藏城了,好远呀。 由于青阳城的人不喜欢骑马,所以整个青阳城的马市场日渐萧条,最后贩马老板只好关门大吉,卷铺盖跑路了,还欠了人家房东好几个月的租金。气的人家四处寻找未果。以后也没人来过这卖马了,青阳城的马虽然很稀少,不过驴不少。因为青阳城的驴肉汤很有名。 丁宇来到了驿站,刷卡牵走了一条驴。他的紫卡在驿站是会员。因为杜弘飞以前喜欢到处旅游,没马只能骑驴了,杜弘飞又觉得办个会员挺实惠的,驿站又和家那么近所以就办了会员。 骑在驴上的丁宇,走出青阳城,来到了一片宽广的城外,因为城外边人烟稀少,他觉得空气很新鲜,不由得心情大好,即兴哼起了小调。 “呱哒、呱哒、呱哒……”,蹄声很清脆,就像锤子敲击墙面的声音一样。那头驴不知道是不是饿了,流哈喇子。驴头上的红条布,像是夏天里一朵艳红的月季花。 丁宇骑在驴上,走着走着突然看到一对人马,压着一辆囚车,迎面而来。几名当差的官兵,一个个手里拿着狼牙棒,脸色不善,神情阴冷。丁宇不由得多看了几眼,谁知道那些当差的,狠狠地瞪了过来,丁宇不由得看向别处。 虽然他是一名武者,还是绝地境第六重的,但是这些当差的,整日缉拿凡人,也不是吃素的,一个个至少都有毒蝶境第八重的修为,城主一声令下,他们连半月境的人都敢抓。只是飞雪境的人,就不同了。所以只好放任人家逍遥法外,从外城调来更高强的捕头前去捉拿,他们只能跟着人家混点撑撑场面的人头费。而且如果能跟人家捕头多说一句话,都觉得幸运万分。 丁宇骑在驴上,看着远去的那队人马,感叹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自己还得更加勤奋地修炼武技,才能凌驾于世间众人之上,成为人上人,天外天。到了那个时候,万事决裁,生杀大权,全由自己掌握,自己就是天!自己就是神! 丁宇重新又变得豪情万丈,动力十足。但是,屁股下的驴是怎么回事?走的越来越慢了。丁宇看了看驴,发现驴正流着哈喇子,看着路边,一排正茁壮成长的玉米地。 第九章 劫囚车 十几个官差,横眉瞪眼,走路故意就像跺脚一样“咔咔”做响,一个个魁梧挺拔,结实健壮。戒备森严,走路整齐地押解着结实木栅栏的囚车,风风火火地走在青阳城荒凉的街道上。 世事难预料!想不到我神偷黄自怡英明一世,逍遥一生,采摘玉蟠桃,偷尽天下宝,到头来却因为手痒,偷了五藏城城主的紫卡,被这群垃圾逮住。我好不甘心啊! 站在囚车上的那个狼狈不堪,灰头土脸,胡子挺长的年轻人,愤愤不平地想道,而且那张紫卡根本没什么钱!我去*楼,点了一大桌子的山珍海味,好酒好菜,掏出紫卡正准备叫几个美妞来,突然发现余额为5铜!偷的时候明明是200万金5铜的!一生偷紫卡无数,还是第一次碰到这事!城主就可以无卡转账吗?真是气煞我也!气煞我也! 结果因为没钱付人家大餐的钱,所以只好找了个借口上厕所,从后院翻墙溜了,看来以后也不好意思再去那玩了。唉,可惜了我的小翠红。 黄自怡叹息一声,几个月没刮的胡子迎风飘舞。早知道刚偷到手我就马上出去花光它。而不是踹在怀里,就像捡了个宝似的,过了好几天才舍得花!黄自怡看着囚车周围的官兵,气愤不已。 这些垃圾,根本打不过我,要不是他们使用了卑鄙无耻的消气散,自己怎么会被抓到!逮到我就算了,还把我这个,半月境第四重的超级高手,送到西部的钢钢沙漠,给人家免费当了三个月的义工!热死了!这三个月以来我身上斗气全无,受尽折磨,胡子都不给我刮!我现在听见钢钢沙漠这几个字就想吐,都是这几个垃圾害的!现在又要把我送到最北部的艾尔极地!要冻死人吗? 这位黄自怡就是人称鬼手瞬刀的超级神偷,偷术绝世无双,冠绝天下。以他的半月境第四重的实力,那些官兵他确实不放在眼里的。 这时一个官兵对他大声冷喝道,“看什么看,老实点。” 黄自怡也不吭声,他根本不屑于跟这些手下败将多说什么话。他只会尊敬那些真正有实力的强者,而不是这些人。 忽然狂风大作,一大片乌云遮天蔽日。“不好,要下雨了,加快速度。” 没有带伞的官兵们因为怕淋雨,赶紧快步前进。为首的一个小队长,手拿鞭子,“啪”一下子打在了拉着囚车的马屁股上。 这只马吃痛,高声嘶叫一声,“咔哒,咔哒”快速地跑了起来,囚车的车轮却突然被地上的一块凸起之物绊到,顿时这辆囚车因为速度太快,被绊得重重地歪倒在地。来个了标准的人仰马翻。 一丝斗气也无的黄自怡被这么重重一磕,给震得头昏眼花,气血不畅。随即大吼大叫道,“你们这些垃圾干的好事!本大爷出逃之后,定要将你们活剐,以泄我心头之怒!” 那些官兵听后,不以为然,怒极反笑。“哈哈哈哈,就你?哈哈哈......你这个该遭天杀的贼配军!可惜边疆配军人员已满,要不然怎么让你去了钢钢沙漠那么好的地方!干的活还那么轻!笑话,给你吃了那么多消气散,你现在连一个废物都不如,你怎么逃?啊?说说看?” 黄自怡一听到钢钢沙漠,顿时愤怒不已,正要反驳几句,突然,险象迭起,异态丛生。 几个戴着恶鬼面具,手拿超大号狼牙棒的人,恶狠狠,叫着嚷着地冲了过来,看他们身轻如燕的身手,一个个竟然都有着半月境的修为! 一群官兵,看到这些人之后,表情不惊不吓,然后,其中一个表情姿态最狠,最凶的那个当差的官兵,最为冷静,先是大吼一声,雄霸狂傲,然后,挽起袖子,狠狠地扔下手中那根狼牙棒,却扭头灰溜溜地跑了。 也别笑这些当差的不要脸,人家一个个拖家带口的,五藏城城主却每个月给他们发的工资并不多,平时,为了掩饰自己的自卑,故意装的凶神恶煞,其实内里的苦又有谁知道。不过是色厉内苒罢了。他们的恶是装的,所以,在遇到了真正的大奸大恶之徒以后,立马变软蛋。因为他们觉得为了些许金币丢掉性命,不值。 由于官兵之中有人带头逃跑,剩下的人士气大损,在这些歹徒面前,人人自危,深知不可敌,也纷纷扔下武器逃命。 为首的一个戴着独角獠牙面具的男子,来到了倒地不起的黄自怡面前,“你就是那个神偷?” 黄自怡纳闷极了,也想不出什么别的话,就干脆光棍地答道,“正是在下。” “我是大永州庆县的宋英,受我家主人所托前来找你有要事相商,跟我们走一趟吧。”说着,双手轻轻一掰,“咔嚓”一下就弄断了囚车上的几根木头。 黄自怡恍然大悟,原来是来自穷乡僻壤的那个土匪头子呀。都说自古穷山恶水出刁民,今日一见,果然气度不一般。不过他嘴上可不这么说。 爬出残破的囚车之后,黄自怡咧嘴一笑,“原来是宋兄,久仰,久仰,此次有劳阁下仗义搭救,黄某受宠若惊,感激万分。” 宋德哈哈大笑,拍了拍黄自怡的肩膀,说道“走,先洗个澡,换身衣服,就带你去见我家主人。” 青阳城外,丁宇把毛驴牵到玉米地对面的草让驴子吃起了草。他可不会让驴子啃了别人辛辛苦苦种好的庄稼,有草不吃,让驴去啃庄稼,实属荒唐,不是正派人士所为。 这时,突然刮起了大风,吹的树枝乱摆,地上的灰尘乱飞,让人睁不开眼睛。天空中飘来一片片乌云,遮住了天空,几道闪电划空而过,接着,哗哗哗,雨下起来了,淅淅沥沥的细雨,远看朦朦胧胧,树木似被轻烟笼罩着,然后“咔嚓”又一声响雷,雨量又加大了,豆大的雨点打在身上“咚咚”做响。 “这可如何是好。”没有带伞的丁宇赶紧牵着驴子,来到了一棵大树下避雨,这时候,只见刚刚那几个牛*哄哄的当差官兵,丢盔卸甲,失魂落魄地跑了过来,丁宇不禁奇怪不已,看向他们。 那些官兵也看到丁宇了,不再狂傲,而是悻悻地看了看丁宇,向着五藏城的方向,跑了过去。 “怎么回事?”丁宇暗暗吃惊。“刚刚还超级牛b的人现在怎么成了这副样子?有更强者出现?这群凶狠之辈也会被人家压下气焰!那人该有多强?估计犯人也被劫走了。” 丁宇看着远去的那群狼狈不堪的官兵,暗自想道。“这个世间,强者密集如云,只是有些超级强者,不屑于向一些小人物发威,就像巨龙,不会去找蝼蚁去决斗一样,自降身价,所以我才没被一些大人物刁难过。倒是一些跑腿办事的小人物,最是难缠至极。” 丁宇避了一会雨,渐渐地,雨停了,这场雨,来的快,去的也快,空气中有一股湿润的泥土的清新气味,甚是好闻。丁宇精神一阵舒畅。 骑上驴子,继续往五藏城走去。 到了五藏城内,大街上人群熙熙攘攘,闲庭若市,车水马龙。甚是繁华。五藏城是一个擅长生产,贩卖的城市,所以相比起来还是比较富裕的。丁宇牵着毛驴,走在大街上,由于人群比较多,拥挤不堪,丁宇就走的比较快速。 突然,丁宇觉得好像自己人被盯上了一样,有人在暗处,悄悄地注视着自己。忽地扭头一看,却无一人,又自顾自朝前走去。 一个长相獐头鼠目,满脸麻子缺了一只胳膊的精瘦男子,抱着一个花瓶,见丁宇走了过来,自己就走了上去,路过丁宇的旁边的时候,故意一蹭,双手一松,手里的花瓶“啪”掉在了地上,碎片撒了一地。 “站住!”精瘦男子一口叫住了丁宇,“撞碎了别人的花瓶,不赔钱就想走,是不是向找打呀!” 这时,从人群里又出来了俩泼皮流氓,两人一高一矮,一脸的*荡笑意,高个子是个独眼,咧着一嘴的黄牙,道:“小伙子,做人要负责任才是好孩子,不然,身体可是会受苦的!” 这三个人是五藏城有名的无赖,擅长敲诈,勒索,抢劫。独臂男叫李八虎,高个子叫陈龙。那个矮的是他俩新收的小弟。这几个人,一遇见不是本地的生意人,就会走上前去,拿一个不值钱的破瓷器,故意蹭你一下,然后装作摔碎的样子,让你赔钱。有时候拿的瓷器比较结实,掉在地上没有碎,他们甚至会捡起来,装作很生气的样子重新摔一下! 被敲诈的人,因为都是外地的,人生地不熟,不想多事。再加上来这里,还有别的重要的事要做,怕耽搁了,所以因此存了花钱了事的念头,而且这几个无赖一个个都有绝地境第七重的境界,不可力敌。所以每次只好赔钱给他们。就这么一次次的收钱,他们也获利颇丰。 不过也有当时笑吟吟地赔了钱,过后立马找人收拾他们的人,那个瞎了一只眼的高个和那个独臂的精瘦男子,就是因为去年碰瓷,碰了一个看起来胆小如鼠的人,当时那个人吓得呀,坐在地上,脸色发白,都要尿裤子了。 谁知道当天晚上就有一个高手,找到他们,杀了他们以前的那个又高又胖的小弟,砍了李八虎一只胳膊,毁了陈龙一只眼睛。那次打的他俩一个多月下不来床,他们甚至给人家写了保证书,称以后好好做人,绝不再犯。 第十章 从容应对 后来他们才知道,那天被他们碰瓷的那个,面如土色,胆小如鼠的小子,是城主媳妇娘家邻居的二侄子。活该他们倒霉。还有,他们被人家找来的高手打了一顿后是真心悔改的。不过也只是当时悔改而已。两人为了活命,指天指地,赌咒发誓地绝不再犯,还立了血书。 可惜独眼陈龙,好赌,而且赌技还很差劲,输钱输到脱内裤、剁手指头,仍然义无反顾。李八虎更是好不到哪里去。生性好嫖,总喜欢逛窑子,甚至染上一身脏病也绝不收敛,不过还好,他这方面比较道德,所嫖对象比较固定,要不然,不知道多少风尘女子该倒霉了。 就这样,一天天的,两人手中,以前所敲诈、抢劫而来的巨财很快被挥霍一空。由于手头紧缩,又欠了一屁股高利贷的两个人,受到了当地一些地头蛇帮派老大的死亡威胁:“再不还钱,老子派人把你们皮剥了!”于是走投无路的他们只好锻炼身体,修炼武技,重起旧业,收购破烂瓷器,又干起了老本行。 老天开眼,他们偷偷干了好几票,那个上次打过他们的高手也没出现过。也不知道那个高手是不是搬家了。于是,两人胆子越来越大,还收了新小弟,虽然没以前的小弟那么猛。三个人就在五藏城,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行碰瓷之事,专挑看起来有钱,武功不好的人下手。 丁宇刚进城,那个独眼陈龙就注意到他了。陈龙虽然瞎了一只眼,但是他不近视,而且很会看人,眼前的这个有毛驴却不骑的人肯定是个善良之辈。正所谓人善被人欺,那小子肯定是个软蛋,很好欺负。而且看他的穿着气质,跟那些街上的楞头小子大有所异,定是来自于大户之家,手里肯定有不少钱。 于是他跟人群中的李八虎一使眼色,李八虎心领神会,抱起一个缺了个角的花瓶,走了过去,开始认真地进行他们那拙劣的表演。 丁宇看在眼里,心里一片平静。自己现在的境界是绝地境第六重,虽说这两个泼皮流氓都是绝地境第七重的人,但他深知自己绝对可以力敌,不会被讹。 “怎么不说话了?”李八虎狞笑道,“你是不是哑巴啊?哈哈哈......装哑巴也不行啊,该赔的钱还是要赔的,要不然,嘿嘿......” 几个泼皮一同笑了起来,陈龙对着自己那个小弟说,“去吧,那孩子交给你了。” 这名小弟,名叫袁都,十*岁。没有修为,不是武者。陈龙料定丁宇那个小子吓的不敢还手,就让小弟先拿丁宇练练手。那个长得面黄肌瘦,营养不良的小弟,听到陈龙的吩咐后,“嘎嘣,嘎嘣”地掰着自己的手指,晃着身子来到丁宇面前,二话不说,一拳头朝着丁宇的脸打了过去。 结果自己却飞了。 “啊!!我的胳膊!!我的手!”袁都躺在丁宇面前十多米的地上,大哭大叫。他打架还没吃过什么亏。但是这次却吃了大亏。手臂骨折,呼吸不畅,还磕到了头。 丁宇根本没抬手,只不过在拳头打过来的那一瞬间,调动体内的斗气猛地爆发了一下,异力翻腾,就把那个小弟给震飞了。接着他双眼一瞪,昂首挺胸地站在那里,强健的身体发出了惊人的气势。 陈龙觉得很意外,没想到这小子还敢还手,脾气还挺硬的。本来陈龙看人很准的,这个牵着毛驴的小伙子定是一位爱装b,但是却胆小如鼠的人。修为也就是绝地境一二重。别看他身上肌肉疙瘩不少,像这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没见过什么世面,还喜欢练肌肉的小伙子,陈龙见的太多了,虽然看他一身强健,挺结实,其实都是胆子小的跟猴一样的怕事之辈。他们几个人,只要先是凶神恶煞地一番威胁,然后把他按起来一顿痛揍,那孩子保准吓哭,乖乖交钱。 李八虎也有点意外,他的想法和陈龙一样,他觉得这小子看起来就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孩子,能有啥能耐。 “呦呵,孩子胆子挺肥啊,还敢还手?”断了臂的李八虎伸出一根手指头,对着丁宇的额头一边用力地点,一边说道“还手啊、还手啊、还手啊、你他妈还手啊......你这个软蛋.......哈哈......” 丁宇真是忍无可忍了,刚刚看这断臂的和独眼的两个残疾人挺可怜的,就心想,忍忍算了,反正他们也没得到钱,而且,自己还得去买大补丹呢,没时间收拾这些人渣。 谁知道这个独臂男这么不拾抬举,自己这个被敲诈的人还没说什么。他却越来越猖狂。不会以为我是吓得不敢还手了吧? 丁宇想道这里,突然有种被羞辱的感觉。额头被点了七八下后,伸手抓起李八虎的那只独臂的手指头,用力一扳。“咔啪”一声,发出了折断木头一样的声音。接着,杀猪一样的大叫声回荡在街道上,独臂李八虎的手指被掰断,痛苦不堪地叫出声来。过路的行人纷纷侧目。 “啊!我死了!老天爷呀,我不活了啊,这个人,打碎了我家的祖传花瓶,不但不赔钱,还打人啊!我一个残疾人,还这样对我,真是惨绝人寰,惨绝人寰啊!大家都来啊,就是这小子啊!”李八虎被掰断了手指,顿时就知道了自己根本不是丁宇的对手,就赶紧干脆也躺在地上大喊了起来。他们以前也遇到过看错人,结果打不过人家,都是用这种方法,吸引了众多路人围观。 由于五藏城流动人员比较多,所以都认不出这几个无赖,都纷纷对那个被讹诈的人指指点点。结果就算被讹诈的人能打过这些无赖,也不行了。那些被李八虎弄过这一手的人,迫于众怒难犯,解释不清,就都只能认栽。无奈地把钱往地上一扔,气哄哄地走了。 陈龙也跟着叫了起来:“杀人了!杀人啦,不赔钱还想杀我们灭口,大家快来看啊!” 接着,那些熙熙攘攘的人群,慢慢地一点一点聚了起来,一个个的,对着丁宇指指点点,嘴里还说着什么。 “这孩子是谁?怎么欺负一个残废?” “可恨,富二代又出来欺负弱势群体了,那些有钱的,就都是爷吗?” “哇,那小子长得挺帅。” 当然了,人群之中也有眼尖的,看了看那个碎了一地的花瓶,困惑道:“就这还祖传啊?一铜币给我我都不要。” 丁宇镇定自若地站在那里,面对围观群众的指点,一句话都没说,也没为自己辩解。他不喜欢解释什么,如果别人要误会就误会好了,反正自己已经被当成坏人了,就算赔了钱,别人只会是觉得他做了坏事,心虚。会更加认定他就是坏人。还是好欺负的,窝囊的那种坏人。窝囊的坏人,下场肯定是人人喊打。所以既然出了钱还不讨好,丁宇是不会出钱的,他宁愿被误会是个难惹的恶人。这钱怎样他是怎样都不会赔的。 丁宇“呵呵”地笑了起来。走到李八虎面前,揪住李八虎的头发,“啪,啪......”几巴掌下去,李八虎鼻青脸肿地张开嘴,牙被打掉了一颗,吐了出来。 李八虎正要说话,丁宇一下子扣住他的脖子,顿时,独臂的李八虎憋的双脸通红,双腿乱蹬,被丁宇扣着脖子提了起来。丁宇胳膊青筋暴起,健壮无比。 “人渣,敢讹诈我。”丁宇缓缓说道,“我现在只要轻轻一用力,你的脖子就会被我扭断,下一秒就得去见阎王。”说完扭头看着另一边的陈龙,调动斗气,一指头指了过去。异力离体,像一条黑色的激光一样射了出去。陈龙赶紧慌忙躲避,结果因为是独眼,视线有盲区,被脚下的石头一下子绊倒在地。他双手想抓点什么,不至于摔倒,就抓住了旁边的一个篮子。 篮子是在一位大婶手里拿着的。里装的是一篮子鸡蛋,摔倒在地上的陈龙,因为抓着一篮子鸡蛋,结果鸡蛋也随着掉在了他身上。“啪啪啪”地打在他的脸上,地上,弄了一身的蛋清蛋黄。结果丁宇那凶猛狂暴的异力没打到他,而是击打到了一颗树上。 “轰!”这次这颗树直接被丁宇的异力拦腰轰断,木头渣子乱飞。巨大的树木一下子被击倒在地,砸中了陈龙和李八虎收购好,摆放在那里的一堆瓷器。 陈龙擦着自己身上的鸡蛋黄,看着远处一堆的瓷器碎片,茫然发呆。忽然,鼻子一酸,这个罪大恶极的人居然像个小孩子一样,哭了起来。 另一边,丁宇气势汹汹地扣着李八虎的脖子,冷声道,“你还有什么话要说?”李八虎双脸憋的通红,喘不过气,只从喉咙里发出了几声奇怪的声音。丁宇看他没法说话,就接着说道,“我只给你一次机会!说的不好,你立即死!” 说完,丁宇一下子把李八虎重重地扔到了地上。李八虎在地上,揉揉发麻的脖子,“咔咔”,咳嗽了几声,如蒙大赦,马上跪在地上哭叫道“爷爷饶命!爷爷饶命呀!” 丁宇听后,不耐烦地指了指路上围观的众人说道,“跟他们说!好好地说!说的不好,你立即死!” 吓得李八虎赶紧对众人喊道,“大家都散了吧,没事。”说完后,他听见丁宇重重地“嗯?”了一声。又赶紧说道,“哎呀!其实都是我的错,是我自己不小心摔了东西,不关这位小兄弟的事啊!” 围观群众一听,大失所望,“什么呀,这人一见人家武力强大,就变得这么软蛋!没种!真是活该!” 于是,路人纷纷散去。这时,人群中一位身穿云雁细锦衣,腰间挂着佩玉小佛的年轻人,手拿折扇,看着丁宇,朝着丁宇走了过去。 第十一章 公孙正 经过刚刚那件事,丁宇一看到有人向他走了过来,就下意识地变得戒备起来。暗暗运转异力,准备发功。但是看到中年人的脸上微微有献媚的意思,就有点放下心了,不等中年人开口,丁宇向他问道“你有什么事吗?” 中年人来到丁宇面前,说道,“在下名叫公孙正,确实有事要找小兄弟,不过这里有些不方便,还请到旁边的酒楼里,由在下做东,摆上一桌酒菜,咱们边吃边说。” 丁宇这时也觉得自己肚子饿了,听后笑了笑说道,“如此甚好,还请阁下前方先行而去,我这边事了之后,随即过去就是。” 公孙正听后笑道,“无妨,我就在此等候片刻也行。”说完扭过身去,站在一旁,看着远处的风景。背影称得上风度翩翩,潇洒倜傥。 丁宇就对着地上的几名泼皮,厉声说道,“你们几个人渣,胡作非为,敲诈寻常百姓,丧尽天良,要不是我武力高强,今天就要被你们羞辱!不过看你们现在的这幅熊样子,还算识相,我现在心情还不错,就大开恩典,暂且饶过你们,要是让我看见你们胆敢有下次,我就剥了你们的狗皮!滚!” 这几个泼皮刚刚敲诈人的时候还趾高气扬,牛气冲天,结果见识到了丁宇的雷霆手段之后,又听到了“剥皮”这个字眼,顿时像是想起了别人说过的什么话,一时间吓的不寒而栗。赶紧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不敢了,再也不敢了!多谢大爷饶命!我们这就滚,这就滚......马上滚......” 说着,几名泼皮相互搀扶着,一瘸一拐地离开现场。 “等一下!” 丁宇又猛地大喊了一声。这一声喊,吓得刚要转身离去的几位泼皮全身一抖,还以为丁宇又反悔了。不禁可怜兮兮地转过身来,也不敢看丁宇了。 丁宇平静地看向陈龙,问道:“你有没有钱?” 陈龙听后赶紧点了点头。舒了口气。我当是怎么回事,原来是要钱呀,这小子表面上看起来道貌岸然的,算是个正人君子。没想到其实也跟我们一样,也是个满肚子铜臭的财迷之辈呀。 陈龙拍了拍身上的碎鸡蛋壳,揉了揉自己那只独眼,然后拿出了几枚黏黏糊糊的,沾有蛋清蛋黄的金币。因为欠了一屁股债,他的紫卡被五藏城地头蛇帮冻结了,不能使用,平时就只能使用现金。陈龙拿着钱正准备交给丁宇,丁宇见后怒喝道,“混账!交给那个大婶!” 陈龙又赶紧把钱塞到站在一旁也吓得不轻的大婶手里,那个大婶接过钱后,疑惑地看了看丁宇,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丁宇说道,“钱也赔给人家了,你们现在赶紧滚!” 几名泼皮听后,大舒一口气,屁滚尿流地搀扶着,比那些没受伤的路人走的还快,迅速离开了这里。好像丁宇是一尊瘟神一样,唯恐避之不及。 丁宇见他们远去之后,就牵着自己的驴子,来到公孙正身旁,说道,“咱们走。” 公孙正说道,“这边请。”丁宇牵着驴子在他身后跟着,来到了一家酒楼。这家酒楼,名字起的很奇怪,叫做*楼,听后不禁让人摸不着头脑,浮想联翩。 从外表看,整个酒楼雕檐映日,画栋飞云。占地有近两亩,面积俨然宽阔至极,大气凛然。门庭前方设计的景致更是十分别雅,放眼望去,真可谓是,楼畔绿槐啼野鸟,门前翠柳系花骢。 来到了酒楼里,只见里面金碧辉煌,明珠闪耀,丁宇知道这里是皇家贵族,上流人士消费的地方。自己虽出身大户,但仍属平民,来到这里,不禁大开眼界,豪气回肠。怅然想道,这就是上流人士的消费场所吗?果然是奢华,让人如入梦境。但是,迟早,我会达到所有人的巅峰!得到一切!天天来这里梦境!到时候梦境就是现实,玉盘珍馐,凤髓龙肝。尝尽天下美食,真是快哉! 正沉浸美梦时刻,一位身穿高腰襦裙,露半臂,涂朱红的艳丽侍女,款款而来。 “两位客人,楼上请。”女子不卑不亢地微笑道。顿时,丁宇感觉如沐春风,心旷神怡。原来,经常和上流人士打交道的人,果然都是气质非凡,白璧无瑕。即使从事贱业,也因为长期服务对象不同,气质所以出尘。普通酒楼里的胭脂俗粉,根本无法与之相比。 丁宇和公孙正漫步而行,登上盘旋而上的花梨木楼梯,来到了二楼雅间。 公孙正吩咐道,“先上茶,要上好的君山银针茶。” “好的,”一旁的女仆面带微笑,点了点头。 “主菜四个,鸡丝黄瓜,红烧里脊,葱爆牛柳,鲜蘑菜心。要个汤,慧仁米粥,切个水果拼盘。”公孙正看着菜单,慢慢说道。“酒就喝秋露白。”说完递过了菜单看了看丁宇。 丁宇也示意道,“再加道糕点就行了,我们就两个人。” 几个菜点的虽不多,个个精品。公孙正有的是钱,但是不喜浪费,一向是点多少吃多少。丁宇也觉得够吃了,就没再点。这里的侍女一个个都是博闻强记,过目不忘。客人点的菜肴,只管吩咐。一旁的女仆听过菜名后,已经记在心中。向两人微微一颔首,道“好的,请稍等。”说着,就走了出去。 公孙正吩咐完之后,看了看丁宇,问道,“还未请教阁下尊姓大名?” 丁宇看着装修豪华的雅间,又看看了看公孙正,连忙答道道,“不敢当,在下名叫杜鸿飞,不知公孙公子,找我何事。” “唉,说来话长。”公孙正叹气道。“别看我外表光鲜,实则有苦难言。”正说着,忽然流下泪来。“富家子弟,出身豪门,虽腰缠万贯,麻烦事却也不断。” 这时,茶和酒已经端了上来。公孙正打开酒坛,倒上一碗酒,一仰头“咕咚”咽了下去。 “再过几天就要去金羽山了,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公孙正似乎被呛到了,咳嗽了两下,无奈地说道,“我是都城建业公孙世家的小公子,排行老三。两位哥哥均随父经商,而且已经成家,父亲见家中无武者,就给金羽山的一些熟人,花些小钱,给我报了名,让我前去修行。” 丁宇纳闷起来,好奇问道“这是好事啊!多少人挤破脑袋想进金羽山,可惜因为年龄超过,或者没熟人,没后台,都没能如愿。你既然有机会进入那里,应该好好珍惜这次机会,兴奋不已,开怀大笑才是,怎么却伤心起来?” 公孙正由于咳嗽,拿起茶杯喝了一小口茶,脸色舒缓下来,说道,“阁下有所不知,我不是因为进金羽山而伤心,金羽山实力雄厚,人气鼎盛,我能有机会进入,深感荣幸,自然是高兴不已,可是......” “前几日,我刚从钢钢沙漠带着我家的商队运了几车的棉花。赶车马夫由于累了几天,回到城后心力交瘁,身心俱疲。在赶车的时候,不小心冲撞了周天云周公子的马车,结果周公子气急败坏,大发雷霆,派人扣了我的几车棉花。打伤了我的下人,因为我再怎么说也是公孙家的三公子,才得以幸免于难,不至于被那些下人打。” “后来还是我父亲关系不错的一个大人物,前去周家说了狠话,才要回了那几车棉花。但是,以周天云的性格,这口气,是无论如何也咽不下了的。” “周天云听说我已经报名去了金羽山,他就也求着自己的老爹,花了些钱,也拿到了了金羽山的名额,就是为了能跟我分到一起,好有机会欺负我,报复我。” “他虽然没什么修为,说他是个废物也差不多,但是他父亲非常有钱。从一些来自赤天国之外的神秘人手中,花大钱,买的好东西,好宝贝来武装自己。” “曾经有人看到他手里不知拿个什么小玩意,用手一扣,用力一扔,轰!一声爆炸,震耳欲聋,爆裂出一阵强烈的烟雾,一时间,天昏地暗,飞沙走石,人声鼎沸,大人哭,小孩闹,所有人都感觉到了末日的来临......” 这时,饭菜做好了,被端了上来,色,香,味俱全,让人食指大动,垂涎欲滴。 但是丁宇并没动筷子,因为他听到公孙正说的这些事真的是感兴趣极了!还有这种事?他买的手雷吗?这个世界还卖地球上的手雷?于是赶紧好奇问道:“那是什么东西?他在哪买的?” 公孙正拿起筷子,夹了口黄瓜片,一边嚼着,一边摇了摇头,说道:“不清楚,谁也不知道他拿的什么,也不知道是在哪个国家买的,反正不是赤天国。” “周天云的父亲勤奋好学,聪明绝顶,精通多国语言,是咱们赤天国的外交官,认识一些外国的神秘人,也就不足为奇了。”公孙正继续说道,“过几天就是到金羽山报道的日子了,一想到我到了金羽山可能会受到的报复,就胆战心惊,但是,我不会因此退缩,我一定要去金羽山修行,锻炼,做个绝世高手,为我公孙家扬眉吐气,这不仅是我一个人的心愿,而且也是我全家的心愿。” “今天我愁眉不展地路过这里,见到你出手教训那几个泼皮,对阁下的身手甚为仰慕,就生出了想结交的念头,”公孙正站起身拿起茶壶,给丁宇倒了一杯茶。 第十二章 飞行器 接着,公孙正拿起酒坛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说道:“因为金羽山只收20岁以下的绝地境武者,所以这么年轻,又达到绝地境的人,我因为常年外出经商,确实不认识几个。不瞒你说,我之所以找你,是想让你跟我一起报名去金羽山。” 说着,公孙正拿起了酒杯,“钱的事你不用担心,花点小钱,名额就到手了。去了金羽山,有你在我身边,我就可以安心地修炼,不必担心周天云的报复了。” 丁宇也拿起茶杯,吹了吹上面的热气,微微喝了一口,说道,“哦,原来是这么回事。” “我过几天也正要去金羽山修炼呢,名额已经拿到了。” 公孙正听后,连忙问道,“哦?真的吗?呵呵呵,看来我们两个真是有缘,难怪我一见到你,就觉得你一定能够帮到我。这回周天云的那几个下人,就不能拿我怎么样了。” 丁宇嘿嘿一笑,一边吃着菜,一边说道,“我也非常乐意跟有身份,有品质的人做朋友,所以我会跟你一起的,只是那个周天云,我还不太了解,不过,请放心,既然你找到了我,那么只要跟我在一起,别说不会被他的那些低级下人所欺负,就算来个毒蝶境一重的人,我也能轻松击退。” 公孙正听后喜笑颜开,心满意足。最后慢慢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紫卡,交到丁宇手中,不动声色地说道,“如此,多谢了......” 丁宇看了看紫卡余额,心中暗暗吃惊,上面竟然有两万金币。也不知道这个建业城公孙世家的小公子到底多么有钱!这么多钱,足够这个世界上的寻常百姓一家人吃喝享乐,富贵十年了。也足可以看出公孙正这个人的诚意。 但是,丁宇表面上还是什么也没说,表情淡然地接过紫卡,揣进怀中。不是丁宇贪财,只是自古拿人钱财,替人做事。这样给钱的人也会更放心。如果自己不收这个钱,日后必会受到猜疑,公孙正会觉得自己有可能被周天云收买。现在收了钱,好处多多,不仅能荣华富贵,而且给了人家公孙正面子,还让人家放心,何况收了钱,自己保护起公孙正的行为也会名正言顺起来。 公孙正见了丁宇接了钱,不由得放下心来,他还以为丁宇一定会像别人一样装模作样地推辞一下,来个无聊至极的虚礼。没想到人家脸不红,心不跳,理所当然地接受了,算是个真爷们,够坦率。和这种人打交道,痛快! 公孙正拿起酒坛子,哗哗地倒了一碗酒,递给丁宇,豪爽地说道,“来,兄弟,好久没遇到过你这么真性情的人了,跟你在一起就是轻松,爽快,比跟那些繁琐至极,废话连篇的生意人要好的太多了,来,今天定要痛饮一番!” 丁宇接过这碗酒,只见酒水清亮,色泽金黄。就二话不说,仰起头,“咕咕咚咚”喝下肚去。此酒味道甘爽甜润,韵味绵长,因为这坛秋露白搀着桂花,甚是甜淡,区别于其他烈酒。 果然是好酒,虽然自己是个武者,比普通人体内的酒精分解能力要强上一些,但是,一碗烈酒下肚,浑身上下,轻快不已,脸上已经喝出了红晕,微微有了点醉意。那酒似乎有些年份,在肚子里,迟迟不能散去,像火烧一样,在肚里奔腾灼烧,丁宇不禁打了个酒嗝,肚子里的酒气上涌,竟然有点想吐,丁宇可不能丢了面子吐出来,赶紧吃了几口菜,喝了茶,才压了下去。 再看看公孙正,人家虽然没什么修为,但是看着人家的脸,白白净净,喝了这么多,竟是丝毫没有一点事。随后想了想,人家出生于商业世家,常年在酒场上应酬,有个好酒量也不足为奇了。 公孙正看着丁宇一口喝光,说道,“杜兄果然海量!哈哈哈,来,继续喝。” 五藏城另一边,周家。 周天云头戴铁甲,兴奋不已,放荡不羁地骑在飞行器上,疑惑向站在一边的一个手下问道,“你说的能飞的东西就是这个玩意儿?我还以为是什么鸟?” 这名手下名叫段达,长着一个酒糟鼻,18岁上下,也许是整日听命于周天云的缘故,浑身也露着一股子痞相,可谓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段达点了点头,贱笑道,“这是周老爷前几天刚从都城建业会见那些官员朋友的时候带回来的,取名‘小翔’,说是这是一件珍奇之物,坐在上面,可以像那些半仙一样御空飞行,不过需要熟练掌握襙纵技巧才行,老爷反复交代,要少爷你飞的低一点,慢一点,生怕......” “行了!知道了!”周天云听后脸上露出几分不耐,说道,“这东西会不会坏?饿了需要吃什么?” 段达听后贱笑的表情,突然凝固,愣了一下,差点真的笑出声来,还好他自控能力比较强,再加上知道自家少爷的斤两,所以不至于笑出来,轻声道,“这是没有生命的东西,是以武者们修炼用的气晶为动力催动的,一颗手指头大的气晶可以让此物连续飞行一天,而且是用没有听过的特殊钢材所制成,非常能抗撞击,不会损坏的。” 周天云听后,大喜过望,“哈哈哈,果然,我有全天下最好的宝贝!你看看其他人,哪个有这东西?只有我有!这是城主都享受不了的待遇!哈哈哈,翱翔于天空!这是何等的爽!何等的狠!何等的畅快淋漓!” “那个公孙正,不知道从哪买了个狮鹫,就以为可以逃出我的手掌心了,可惜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有更加高明的东西能赶上他,嘿嘿,这次看他怎么办!还有,到了金羽山,我一定要好好地折磨他一番,才能显出我的英雄风范!” “让你找几个20岁以下的高手跟我一起去金羽山,你去找的怎么样了?”周天云摸了摸飞行器上的透明挡风玻璃玻璃,向段达问道。 段达揉了揉自己的酒糟鼻,无奈地笑道:“少爷,这几天来,我跑遍了三个城,五个县,甚至一些穷乡僻壤都去过了,到处问,可是像这种年纪轻轻却又惊才绝艳之辈也不是没有,我也遇见了几个,可是他们个个桀骜不驯,眼高于顶,不屑与我交谈,好不容易在青阳城找了个能说上话的高手,叫杜司卓,可是当我一说到要为你做事的时候,他还以为我要收他做小弟,勃然大怒,差点跟我动起手来,还好我八面玲珑,与之周旋,才没能让他得逞,不然,现在我已经武功被废了。” 周天云怒道:“什么?是谁?你有没有报我的名号?哪个人?真是岂有此理,胆大包天!” 段达听后苦苦一笑,道,“也不是没说,我说我是都城建业,周家小管事段达,听闻阁下武功高强,慕名而来,不知有没有兴趣做我家少爷的打手,待遇从优。” 周天云听后吼道,“废物!你怎么能这么说!难怪要他发脾气!我听了也要生气了,人家一个高手,心高气傲,你说话就不会注意点吗?” 随后又想了想,说道,“好了算了,实在不行把你带过去,你现在是什么修为?有没有突破?” 段达说道,“现在我还是绝地境第一重的修为,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没有突破的迹象,虽说我很努力地修炼。” 周天云听后,说道,“你也挺忠心的,不能亏了你,算了,实在找不来人的话,这次就让你随我去金羽山,好好修炼,虽说你修为不高,但是收拾那小子却还是易如反掌,哈哈。” 段达听后揉着自己的酒糟鼻,心里暗暗阴笑,嘿嘿,终于让我进金羽山了,达成目标!这傻少爷,傻得很!太好骗了,其实我根本就没和那些高手说那么多,如果他们跟着少爷去金羽山了,我怎么办? 我在武道上也算是一个有资质的人,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待在周家,碌碌无为地当一个小管家,永无出头之日?我才不傻。我要进金羽山!修炼,成为人上人!再也不必低声下气,做个窝囊的小管家了。 至于那个杜司卓,其实当时他一听有钱可赚,迫不及待地就答应了,可惜我怕他真的去金羽山,那样我就没有机会去了,我就借口还有事,结果就离开了,再也没联系他。我是中午找的他。现在快到晚上了,那姓杜的傻小子不会还在那里等着呢吧,哈哈,真傻。 周天云骑在自己的飞行器上,不得不说,这架飞行器确实酷炫无比,这是一个类似于摩托车一样的喷射式飞行器,体积小,而且不需要专业训练,很好控制,右手一拧,飞行器就喷射了起来,强大的气流射出,周天云握着把手。往上一台,骑着飞行器就喷射了出去,尾部一缕白烟弥漫,远远看去,就像骑着一个火箭一样,空中传来了周天云那爽朗开怀的大笑声。 青阳城,驴肉汤店外边,一个身穿褐色长衫,长得皮肤白皙,下巴上有几颗豆的年轻人,正抓耳挠腮,来回踱步,像是在等什么人。 “怎么回事?那个酒糟鼻怎么还不来!他让我多等一会的,我左等右等,等了这么久,天都黑了,他是不是骗我?”杜司卓想了想,怒不可遏,“妈的,被耍了!还有这种无聊的人!老子再见到他要毁了他的丹田!” 说着,杜司卓狠狠地跺了一脚,转身离去。 第十三章 丢紫卡 杜司卓来到另一条街上的干果店,见天色渐渐已晚,不禁想道,老子中午就出来了,本来是要去买大补丹的,来到街上肚子顺便想喝点驴肉汤,突然就遇到了那个酒糟鼻,妈的信誓旦旦地说要说让我去当打手,一个月1万金币,结果我傻乎乎地就答应了了,喝完汤,也忘了去买大补丹了。站在店外边,那人说有事要走,让我在那等一会,妈的我就真的跟个傻b一样,站在那,等了五个时辰! 结果那人就没再来!还让我等了那么久!王八蛋! 杜司卓那天因为看到丁宇那奇迹般的修为,大受打击,卧薪尝胆,断发立誓,一定要刻苦修炼,赶超自己的四弟。于是,他当天晚上就拿起残败的冰蓝花,直接熬煮,配上其他药物,做成几粒药丸。 这种药物一次只能吃一粒,吃的多会有走火入魔的危险,但是杜司卓也不管了,他一想到杜弘飞那奇迹般的修为,他就气的妒火丛生,想摔东西。看着手里的这把药丸,他毫不犹豫地扔到嘴里一下子全部吃光。 那冰蓝花做成的药丸本来因为花未开放,再加上丁宇的无意破坏,效果并没那么强烈,但是在杜弘飞那破釜沉舟,百折不挠的意志力下,竟然发生了奇效。 由于药物在体内超常发挥,当天晚上就帮助杜司卓从绝地境第三重一下子冲到了第四重,而且,杜司卓看起来神采飞扬,精神百倍,并没有走火入魔的样子。 功力增强后的杜司卓欢天喜地,喜笑颜开,但是又发现虽然虽然自己功力进步,但是消耗斗气的速度也比以前大了不少,于是想去买点大补丹,做为及时补充所用,以免与人作战时斗气耗尽,被别人趁虚而入,那样就太不美了。 结果来到街上顺便喝碗驴肉汤的时候就遇到了段达。 杜司卓恨恨地想着,接着进入了干果店,买了包大补丹,就转身离去。突然,他发现大街上的人群,一个个地都扬起了头,向着五藏城那个方向的天空远远望去。 现在由于天快黑,天上的颜色是灰色的,突然,从地上射出了一个光点,直上云霄,尾后带出一缕长长的白条。接着那个光点就像是吃了强烈的性药一样,在空中疯狂地来回冲刺,接着像是累了,猛地俯冲而下,又飞了起来,在空中不断地穿梭,盘旋。 大街上的人个个都仰起头来,开始注视着天上的那个神秘光点,杜司卓也不禁好奇无比地仰起头,看了起来。 “那是什么鸟?还会发光?还拖着那么长的尾巴?” “飞得那么快,那只鸟是妖兽?” “看,那上面还骑着一个人!” 于是人们仔细看着那个黑点,确实发现上面骑了个人,纷纷啧啧称赞,羡慕不已。 “竟然拥有一只飞天的妖兽做为坐骑,真是有钱。什么时候我也能坐上去,自由自在地飞在天上,遨游虚空,俯瞰大地,浮云为伴,飞鸟为邻,摘星捧月,何其美哉。” 杜司卓看着远方那只发光的妖兽,感叹道,他一直梦想着像那些有纹印的能力者一样,飞上蓝天,因为他觉得那样一定很爽,很快乐。 正在幻想的时刻,人群中一个七八岁大小的小男孩,慢慢地接近了杜司卓,偷偷地伸出了一只小手,把杜司卓捏在手中的紫卡,猛地抽走。接着,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走到了一个大人面前,一大一小两个人,神情自若,就这样安然离去。 杜司卓由于正在全神贯注地意*,所以并没有发觉手中的卡被抽走。看了半天的人骑鸟,杜司卓脖子酸痛,于是揉了揉脖子,起身离去,忽然发现手里的紫卡不翼而飞,杜司卓惊诧不已,暴跳如雷。 “啊!我要杀人!谁偷的?我想杀人!我草啊!”杜司卓又气又恨,恨不得把整个青阳城都翻一遍找出那个偷东西的贼。他的那张紫卡里面有多年来他到处去青阳城做佣兵任务赚的钱,这次一下子被偷,气的冷汗直冒。 “啊!在那里!我看见你了!妈的,别跑......”左看右看,气急败坏的杜司卓终于发现了一大一小的可疑至极的两个人,正准备骑驴而去。他就立马大喝一声。 坐在毛驴上的那个人,扬起鞭子,狠狠地打在驴屁股上,“吧嗒,吧嗒......”毛驴疼的扭头就跑,坐在驴上的那个小孩笑眯眯地朝着杜司卓做了个鬼脸,气的杜司卓想吐血。 杜司卓拔腿就追,可惜人哪能追的上快步跑的驴子,他是武者也不行。就这样,让人家一大一小两个小偷,生生地在自己眼前逃走。无能为力的杜司卓站在那里,呼呼喘气,不跑了,由于时间太短,瞬息之间也运转不出高伤害的斗气来,只好在地上捡了个石头。 “去你妈的。”杜司卓狠狠地扔了出去,学过投石技的他扔出的石头可以媲美手枪子弹,可惜由于仓促之间,没有瞄准,结果石头偏离目标,没打中。 杜司卓又捡了块石头,狠狠地朝那个方向扔去,可惜就这么短的一会工夫,人家两人,骑着驴快速跑着已经连影子都看不到了。 “这下可怎么办啊。”杜司卓垂头丧气,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远处的五藏城天上,此时,正在坐在飞天摩托上的周云天,让自己的车灯大开,灯光明亮,仰天开怀大笑,由于戴着铁甲盔,罩着头,笑声有些沉闷,于是,周天云为了发泄气氛,就掏出上个月他父亲从外国的神秘人手里给他买的一把机关枪。 周天云一边飞,一边大笑,放声怪叫,还拿着枪,朝着天上胡乱地扣动扳机,“哒哒哒,哒哒哒.......” 子弹乱射,差点射中正在天上寻找食物的一只雄鹰。这只雄鹰本来是去送信的,但是饿了很久,正在空中徘徊,想找点食物,忽然就看到一只发光大鸟,拖着长长的尾巴,猛地冲上天,接着开始到处乱飞,比它飞的还猛,所以它一看见这只大鸟就觉得很不爽。 但是看人家个子挺大,怕吃亏。就没想过去找事,谁知道现在竟然先遭到了攻击,这只老鹰当然不愿意了,哪有不上去狠狠地发一次威的道理,否则那只大鸟一定认为它不是老鹰,而不过是只老母鸡。 正在飞天摩托车上骑着的周云天浑然不觉,仍然继续折腾,突然,就看到一只老鹰,盘旋而来,不禁喜笑颜开,高兴万分。 “连老鹰都来为我祝贺!我周天云果然是天之骄子!世界上所有的宝物,宝贝,我都有!哈哈哈!我就是天的代表!我就是神的化身!哈哈哈......” “每当我这样说的时候,很多人还不信,说我吹牛。真是见识短浅!愚昧至极!想我周天云,出生之时,天降异象,电闪雷鸣,暴雨一直下了三天三夜,直到我出生,雨才停止,天上远远地飘过一片祥云,于是我就叫周天云了,我上辈子一定是神!一定是天!我就是神!我就是天!”周天云洋洋得意,就放慢了飞天摩托的速度。 老鹰盘旋在周天云骑着的喷气式飞天摩托上,忽然落下,双爪一抠,一下子抓住了周天云戴在头上的铁甲头盔。然后爪子一用力,头盔就被扯掉了。 “妈的,你干什么?”周天云的头盔被弄掉,头露了出来,由于是高空,再加上高速飞行,强风袭来,弄得周天云头发迎风乱扬,睁不开眼睛。 老鹰扯掉头盔,又盘旋而来。“不好,它要抓我的头。”周天云可不想被老鹰那锋利的爪子抓到,于是,端起机关枪对着老鹰,“哒哒哒,哒哒哒......” 子弹“嗖嗖”乱飞,终于那只老鹰被打中翅膀,在空中叫了几声,落了下去。 周云天看着慢慢掉下的老鹰,豪气冲天地说道,“哈哈哈,区区一只鹰也敢暗算我?现在知道厉害了吧!我说了,我是天!暗算我就是跟天过不去!果然没错啊,哈哈哈......” 于是,周天云骑着飞天摩托就飞到了老鹰落地的地方,看着翅膀断掉,从高空掉下来,摔死的老鹰,正要高声大笑,却突然发现老鹰的腿上绑着一个小竹管,精巧无比。 于是周天云走下飞天摩托,来到老鹰跟前,拿下竹管,拆开一看,却像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事一样,吓得扔掉了手中的纸条,不再玩闹,表情凝重了起来。 另一边,公孙正和丁宇两人来到都城建业,其实建业城就是五藏城的主脑,两城紧贴着,因为建业城不大,因此未设城墙,所以是以五藏城整个城来做为战略意义上的城墙的。 正走在街上,突然,公孙立在那里,丁宇就转身看着他问道,“怎么不走了?” 公孙正笑了起来,“我看到我的一位好朋友来接我了。”说着,一只手放到嘴上拇指和食指把下嘴唇稍稍提起,响亮地吹了一声口哨。丁宇看到了他那样吹口哨就也学了起来,但就是吹不响。 这时,一只拥有狮子的身体及鹰的头、喙和翅膀的奇怪生物,扑闪着翅膀飞了过来,落在公孙正面前的地上。 第十四章 回去路上 原来这头奇怪的生物名字叫做狮鹫,是公孙正新买的的宠物。这头狮鹫,体型庞大,身体前后有3米,毛发光洁发亮,四条腿站在那里,像一条小狗一样听话地蹭着公孙正的手。 它的一双眼睛是天蓝色的,视力非常好。像这种在天上捕食猎物的飞行动物的视力都很好,而这头狮鹫,能够隔着一百米元,把人的眼睫毛都能数的一根不差。 接着公孙正骑上自己的狮鹫,对丁宇说道,“杜兄,你也上来坐,我们去武者专铺逛逛。” 丁宇点点头,快步走了过去,接着,双腿一蹬,猛地跳了起来,上到了狮鹫的背上。 那只狮鹫,仰天怪叫,迈起步子,扑闪翅膀,像一个小型飞机一样,扇起巨大的气流。丁宇坐在公孙正后边,只觉得大风呼啸,身体一轻,接着狮鹫就飞了起来。 坐在狮鹫的背上,迎风翱翔,丁宇不禁心情大爽,畅快无比,终于,自己也能像那些有纹印的人一样,在天上飞,真是自由自在,美妙绝伦。 不一会,丁宇二人就来到了五藏城的历练者们经常来购买东西的武者专铺。因为马上要去金羽山修炼,公孙正想买一把佩剑,所以就和丁宇来到了这里。 两人从狮鹫上,跳了下来,走到店里,看了起来,只见店里一排排,一件件,都是刀枪棍棒,盔甲兵器,后边还有几只有着妖兽血统的武者宠物,桌子上放着几笼子探路鼠。 一位身穿金边花纹的消瘦老者,缓缓走来,轻声说道,“我是这的老板,两位客人要点什么?” 公孙正答道,“给我看看这里的剑。”说着又转头看了看丁宇。丁宇想了想,自己两手空空,与人交战,没有兵器确实也不行,于是就说,“给我一根铁棍。” 武者铺老板一听,答应了一声,说道,“请随我来。”接着,丁宇二人就随着老者一起来到一排兵器前,丁宇一眼就看中了一根黑铁棍,上前迫不及待地拿到手里,顿时觉得顺手不已。 “客官真是好眼力,这根伏魔棍是那些到处历练的武者们从一处神秘逆境所得,虽然无灵气产生,不是红光器,但是坚硬无比,根本无法折断,质量实属一流。”老者看着丁宇把玩这根铁棍,非常耐心地给丁宇说道。 红光器是武者使用的中品武器,可以产生灵气,用来辅佐使用者的攻击,加强伤害。也有更高级的宝贝,是紫光器,那就是上品的武器了,有些绝地境一重的人拿着紫光器甚至能跟绝地境第五重的人都可堪一战。 当然,那些半仙用的就是橙光器了,橙光器是神器,一件橙光器出世可以引起世间大乱,凡人争抢。谁要是得到一件橙光器,就会一夜成神,万夫莫敌。可惜就算有人又那个运气得到,也没福气享受,因为很多人都不会法术,没法运用。 丁宇拿着棍子,又左右看了起来,突然,他朝着屋子里角落走去,那里拴着几只狗,见到有人来,张开血盆大口,凶狠地“汪汪”乱叫,恨不得把过来的人撕碎。 另一边,公孙正给自己挑了一把佩剑,心满意足地抽出剑锋,端详着,抬头一看丁宇走到角落里,就问道,“你想要那几只狗吗?” 丁宇轻轻点了点头,老板赶紧来到丁宇身边,对着那几只疯狂乱吠的狗就是一巴掌,终于狗不叫唤了。老板对着丁宇说道,“这几条狗有妖兽血脉,品种是电牙犬,牙齿可以产生电流,咬人一口,被咬者立刻全身麻痹,不能动弹,是武者们的忠心守护者。” 丁宇试着伸出手,朝着凶恶的电牙犬的脑袋上,试着摸了摸,电牙犬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吼叫声,它有一身雪一般洁白的皮毛,和一条又细又长的尾巴在直刷刷地跟棍子似的翘着。丁宇看着电牙犬,说道,“这只狗我要了。” 老板听到后笑了起来,从柜子里拿出一个狗牌,交给丁宇之后说道,“这个狗牌是这只电牙犬的本命牌,你只要在上面滴一滴血,这只狗以后就会听你的话,为你做事了,非常方便。” 于是丁宇拿起狗牌,咬破手指,滴了几滴血在上面之后,那张狗牌立即发生了反应。丁宇拿着狗牌,顿时觉得炽热无比,立马烫的扔到了地上。这时那只电牙犬不再狂暴,看着丁宇的眼神变得温暖,尾巴也摇了起来。这时老板端来一盆水,把狗牌丢进水里,“哧”的一下,水汽乱冒,老板就捞出狗牌,交给丁宇。 20分钟后,丁宇手里牵着一只恶狗,和公孙正一起从武者专铺里走了出来。公孙正来到了他的狮鹫前,说道,“杜兄,天色已晚,就别急着走啦,今天还是住在我这里,明天再回去不迟,今晚我还要和杜兄促膝长谈,把酒言欢。” 丁宇摇摇头,道,“后天就赶去金羽山了,我得现在赶回去,还有一些事要处理,还是两天后再见吧。” 公孙正听后说道:“好吧,既然杜兄去意已决,我也就不多做挽留了,我也回去处理一下生意上的事,如果你回去之后有什么钱的困难,尽管和我提,那么小弟就先行离去了,杜兄,保重。”于是公孙正骑上狮鹫,飞天而起,巨大的狮鹫在天上大叫一声,忽闪着翅膀,飞翔而去。丁宇朝着公孙正飞远的方向摆了摆手,也带着刚买的电牙犬,慢慢地走在五藏城的街道上。 五藏城不愧是人流量大城,就是到了夜晚,也是到处灯火辉煌。月上中天,皎洁温柔,柔和的月光把夜晚烘托出一片平静与祥和,月亮的光落在树丫上,落下斑驳的黑影,零星的像是碎条儿挂在树丫上一般。 丁宇的驴子还放在驿站那里,于是就朝着驿站那里走去,刷卡牵走了一条驴子之后,骑上驴子就走,后边的电牙犬在后面一跑一跳地跟着。 来到五藏城偏街,只见一排的路边摊,头一家卖的是米线,土灶砂锅,灶下的柴火明亮而温暖地燃烧。做米线的见有人路过,于是吆喝道:“来吧,热气腾腾、现做现煮的砂锅米线喽........” 丁宇听见叫卖声,也觉得肚子有些饿了,于是从驴子上跳了下来,把驴子拴在路边一棵树上,就来到了这家摊位上。 虽说看起来挺简陋的,就是一个简易的棚子,但是摊位老板娘是个年轻女的,所以这个摊位看起来要比其他干净不少。 “来碗米线。”丁宇轻声对老板娘吩咐道。 “好嘞!”老板娘爽快地答应着,麻利地从桶里取出一把泡好的米线,放进沸水锅里一丢,拿出一个大碗,放进鸡鸭肉块,胡椒粉,芝麻油,盐巴,舀了一瓢沸水冲开,接着又将韭菜放入汤中,加葱花、芫荽。最后,把煮好的米线捞了出来,放入冲好的汤中,端到丁宇跟前。 丁宇挽起袖子,拿起一双筷子吃了起来。 这家摊位生意不错,客人络绎不绝。旁边都是吃米线的人,一位20多岁的小伙子一边吃饭,一边跟别人聊天。 “最近城里小乞丐越来越多了,那些人真是越来越丧心病狂了。” “别说了,快吃吧,当心祸从口出。”小伙子旁边是一个年纪偏大的中年人,岁月的痕迹在脸上留下了一条条褶皱。 丁宇听得莫名其妙,就没去多想,快速地吃完了米线,把几个铜币往老板娘手里一丢,转身牵着驴子离去。 一直走到五藏城的城门口,正准备出去,忽然听见后边街道的巷子里传来一阵小孩的痛呼声,接着是打骂孩子的声音,丁宇就没多想,还以为是哪家大人在打小孩。但是随后仔细听来,丁宇却变了脸色。 “要不到钱,下场就是这个样子!这次是手指头,下次就是胳膊!”接着是小孩子那痛苦的呻吟声,听得丁宇一阵心惊。 “怎么回事?”丁宇觉得自己有必要去看看了,自己的师傅利永寿的孩子就是前几年去五藏城的时候弄丢的,不用说也是被一些人贩子拐跑,高价卖给一些没有孩子的人。如果运气好的话,那些买家因为本身没有孩子,会很珍惜买来的孩子,那么拐走的孩子也不至于受罪。如果没有合适的买家,这些人就会*着孩子乞讨、偷抢或者卖艺。 丁宇以前没有穿越过来的时候,虽然在博士的手下做事,但是偶尔也会上网,消遣的时候看到过这方面的新闻,因为这种事出现的并不多,没有引起过社会上人们的关注,再加上国家的法律在这方面的细节上没有那么完善,这些事又没有对社会的体制造成过重大冲击,所以,这种事在法律方面一直只有制裁,而没有相应的预防措施。 这些没有道德的团伙也会从一些很穷的乡下,花钱租来一些小孩子。许多农村生的孩子很多,想多个收入,就会把孩子租出去给不法乞讨团伙。但是更多孩子是被这些团伙偷来的或者是从小拐来的,养大了就去讨饭。 这些孩子有些被人强迫在街上装可怜,追着别人乞讨,有些被人则是被刻苦训练着用来卖艺讨钱。一般都是地上放一个支撑点,钢做的,用嘴叼着,然后全部身体用嘴和牙齿支撑,在上面做下腰动作,支撑点是可以旋转的,然后下着腰在上面旋转,转一会下来就停顿几秒,然后继续转。还有的孩子被安排去卖花,卖不到多少钱回去没饭吃,还要挨打。 第十五章 心灵控制 更有甚者,将拐来的孩子腿脚打断,打残,制造残疾人来博取路人同情,以得到更多的钱,行为可以说是丧心病狂,令人发指。 此时,五藏城城门口的那条街道,里边的巷子里,一个披头散发,满身狐臭的男子手拿一只斧头,满脸的凶煞之气,似乎还喝了酒,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劣质的烧酒气味。身边的一群叫花子,年龄有大有小,大的十五六岁,小的三四岁,全部都站在旁边一声不吭。 地上放着一堆破衣服,破棉被,还有一小滩血迹,旁边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穿着臭哄哄的,打着补丁的衣服,由于手指头被砍掉,他捂着自己的一只手,痛苦地跪在男子面前,脸色发白,嚎啕大哭。 这个一身狐臭,脏乱不堪的男子,名叫张棍子,是这一带有名的“叫花子首富”。此人长期盘踞五藏城几座中心要地,手底下控制着十几个病残儿乞讨。别看他一身脏臭,实则非常有钱。 他那脏乱不堪,邋遢至极的外表,只是他不喜欢讲卫生,属于个人习惯问题。而且这个人由于长期从事乞讨业,经常跟各行各业的人搭讪,人脉关系非常复杂。几乎五藏城所有的城狐社鼠,鸡鸣狗盗之辈和他都有来往。而且,他也是一个能力者,体内的纹印非常神秘。在他手下,就算一些病重儿童常常失踪、下落不明,不久也会有新的病残儿出现。 这些幼小的儿童,本来该在妈妈的怀抱里撒娇,度过快乐幸福的童年,却被拐骗到这里,不能温饱,每天讨钱。而且张棍子为了得到更多钱,总是下毒手把这些拐骗而来的病残儿拧断胳膊、打断腿,制造惨相。因为越惨不忍睹,路人越觉得可怜,他越能多得到施舍的钱。就这样,跟着张棍子乞讨的人个个身上都有残疾。 由于张棍子年轻的时候,跟人打架被误伤了命根,所以从此心理扭曲,性格残忍,变态至极。就算平时伺候他的人,也被他残忍地割去舌头,成了哑巴,就是因为知道了他的一些秘密,怕说出去自己丢人。 张棍子拿着斧头,阴里怪气地说道:“谁要是要不到钱,就是这个下场!看见没有!嘿嘿,今天只是剁他的一根手指,这还是轻的,是因为老子今天去赌,赢了一场,所以才大发慈悲,没有断他的胳膊。要是放在以前,他整条胳膊都要被我砍了!” “你们一个个的,都上点心,出去乞讨,扮可怜,博同情要装的像一点,每天至少给我要50个铜币来!如果一天过去了还一个钱也要不来的话,我就废了你们!” “还有你!小鹏,过来!”张棍子阴冷的目光扫到了人群里一个年龄五六岁大,光脚的小男孩身上,那个小孩听到这一声喊,吓得腿一软,差点坐在地上。然后战战兢兢,手足无措地来到了张棍子身边。 “今天你是第五天没有要到钱了,你昨天是怎么给我保证的?啊?”张棍子看着这个小男孩,目光凶狠地问道。 “棍子哥,不要啊......”那个叫小鹏的小男孩,哭着叫道,“我也努力地要钱了,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要不出来......饶了我吧......” 这个叫小鹏的孩子刚来没多久,脑子笨,再加上没有乞讨的经验,不太会装可怜,博同情,没有其他的小乞丐会乞讨,所以连续几天都没要到钱。 “要不出来?呵呵,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长得太舒服了,太健康了!让人可怜不起来!”张棍子凶狠地吼道,“给我过来!”小鹏听到这一声喊,浑身发抖,跪在地上哭喊道,“棍子哥,不要啊,不要啊......” 张棍子拿起斧头,恶狠狠地来到小鹏身边,抓起小鹏的胳膊,往旁边的破凳子上一按,扬起斧头,说道,“想让那些路人多给钱,就得变得更惨才行!就像这样......”说着就一斧头砍了下去。 “住手!”就在张棍子手里的斧头刚扬起来,正准备落下的时候,丁宇从巷子外走了进来,看到这一幕,马上一声冷喝。 下落的斧头停在了半空,离小鹏的那只胳膊还有几厘米的距离。小鹏这时已经双眼一翻,晕了过去。张棍子听到这一声喊,松开了小鹏的手,转过头来看向丁宇。丁宇看到了一张可怕至极的脸。 只见张棍子脸色发白,一脸病态,双眼都是血丝,左脸像是被凶恶的野兽咬过一样,一脸的伤疤,伤口还流着脓血,嘴上还有一个深深的豁子,在月色的倒映下形如厉鬼。 丁宇虽然心理素质比较强,但是看到张棍子的模样也不禁心里一阵发毛,那种感觉已经不是恐惧,而是跟看到什么恶心的东西一样,心里不适,头晕。已经再加上闻到一股恶臭,丁宇不禁胃里一阵翻腾,但还是强忍了下来。 “把他们都放了!”丁宇看着张棍子,不想废话。 “哦?哈哈哈.......”张棍子听后哑然失笑,握着手中的斧头,慢慢地靠近丁宇,身上一股恶臭弥漫而来。“小子,多管闲事的人可都没什么好下场呀。” 丁宇看向那些小乞丐们,一个个脏乱不堪,缺胳膊断腿,还有的孩子身上大面积的烫伤,烧伤,皮肉翻卷,看的令人胆颤心惊。丁宇看的怒从心头起,对着张棍子说道,“这么小的孩子你也下的去手!你还是不是人?” 张棍子手握斧头,嬉皮笑脸地回答道,“嘿嘿,怎么?我他妈就不是人了!怎么样?真是管的宽!” 这时,张棍子已经很靠近丁宇了,于是双手狠狠用力,一斧头朝着丁宇的脖子挥了过去,发出“嗖嗖”的破空声。吼叫道,“去死吧!” 丁宇看到张棍子动手了,也没有躲闪,而是不慌不忙地运转异力护住身体,硬接了这一斧。 “咔,”斧头砍到丁宇的脖子上,火花四溅,竟然没有一丝伤痕。张棍子一击得手,却看到了丁宇毫发无损。愣了一下,才缓过神来。 “你是毒蝶境的高手?”张棍子有点不敢相信地问道。 “是又怎么样?”虽然自己并不是毒蝶境的高手,但丁宇还是冷冷地答道。 张棍子听到丁宇的回答,神情又恢复了平静,脸上又挂出了阴冷的笑意。 “嘿嘿,别以为你是高手,我就会怕你了。”张棍子狞笑道,“今天,就算是比你功力更加高强的人来了,我也会让他死的很惨!你们这些武功高强的赤天国的人,都应该死!” 丁宇看着张棍子的眼睛,突然觉得张棍子的眼睛有种摄人心魄的精芒闪出,不由得有些头晕,但是嘴上还是说道, “什么?我没听错吧?你口出狂言也就算了,居然还说赤天国的高手都应该死?你是不是神经错乱?难道你就不是赤天国的人吗?怎么说出这种神经病的话来?我倒是想看看你这个又疯又变态的臭叫花子到底有什么本事能让我死?”丁宇觉得非常纳闷,难以理解。 张棍子也不说话,脸上挂着邪笑,目不转睛地盯着丁宇的眼睛,直到丁宇说完。丁宇被张棍子那双黄黄的眼珠子盯得心里发毛,想要转移自己的眼神,可是好像自己的眼睛不受控制一般,从张棍子的脸上不能移走。就这样看了一会,丁宇觉得自己的脑袋晕的更厉害了,好像自己的神智要被人抹去了一般。 “怎么回事?我的头......”丁宇捂着自己的脑袋,感觉到自己脑子越来越模糊,越来越傻,身体也渐渐不受控制,僵硬起来,连抬起一只腿都如负千斤,举步维艰。 “哈哈哈。”张棍子的眼睛闪过一丝精光,“没想到吧,你现在马上就会被我控制,成为我的奴隶!” “你是一个有纹印的能力者!”丁宇捂着自己的头,看着张棍子,心里终于明白了。 “不错!小子挺聪明的嘛!我就是有纹印的人!反正你就要被我控制了,也不怕告诉你,我的纹印就是控制心灵!”张棍子嘿嘿狞笑,眼神狠厉地说道,“你是毒蝶境的高手也不行!乖乖地变成我的奴隶,听我的命令,为我卖命吧!哈哈哈......” 丁宇闭上自己的眼睛,努力不去看张棍子的眼睛,心里暗暗琢磨。被控制了!怎么办?身体不能动了!管他呢,去你妈的,拼了! 丁宇啊啊大叫几声,疯狂运转体内的异力,顿时,体内那凶猛狂暴的异力被调动起来,猛烈地冲击经脉,丁宇的胳膊青筋暴起,双眼大睁,上衣一下子被异力爆开,露出结实的上半身。渐渐地,身子终于可以轻微动起来。 张棍子也大喝一声,催动体内的纹印,身上衣服随风摆动,眼睛爆发出强烈的光芒,照射向丁宇。 “不要垂死挣扎了,臣服于我吧!”张棍子那仿佛从地狱里发出的声音,不断地传到丁宇的耳朵里,丁宇痛苦万分,身体重新动弹不得,脑袋昏昏沉沉,仿佛要沉沉睡去一般。 张棍子的声音极其富有穿透力,从他嘴里说的每一个字都像虫子一样钻到丁宇的脑子里,一遍一遍地响着,梦魇一般挥之不去,逃不掉。“臣服于我,臣服于我,臣服于我......” 渐渐地,丁宇的眼睛失去了光彩,像一个木头人一般,站在那里,对着张棍子重重地鞠了一躬,“主人!” “哈哈哈,很好,你已经彻底变成我的奴隶!”张棍子大笑不止,“毒蝶境又怎么样?在我的纹印之下,还不是要乖乖听话?呵呵,拥有一个毒蝶境的人来做奴隶,滋味真是爽!” 站在一旁的丁宇双眼只有白色,没有黑色的眼珠,表情木然,神情呆滞。像一个木头人一样,思维已经彻底被张棍子催眠。 第十六章 寄生怪物 “所有的人,都逃不掉我的精神控制!”张棍子成功催眠了丁宇后,对着周围的小乞丐们地说道,“我的能力是最霸道的!对所有人都有效!哈哈哈......” 站在一旁,神色呆滞的丁宇,就像机器人一样,脑子里一片混沌,只有张棍子那充满穿透力的声音在一遍一遍地侵蚀着他那沉睡的思维。 张棍子嘴上说着这么豪迈的话,心里却是另一种想法。刚刚说的话只是为了给自己增强气势而已。他知道自己的能力其实没那么强。 精神控制虽然神奇,也是有时限的,一天只能发动三次,每次只能维持20分钟。早上去赌博的时候用了两次,结果现在这小子一来,自己又用了一次。 呵呵,真正的张棍子,在我的寄生之下,早就生机衰竭,死掉了,我才不是什么张棍子。这个肉身只是我为了隐秘地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掩人耳目,找的一个臭皮囊而已。 为了先征服赤天国,实现大朗王的心愿,这是必须做的事情!先是赤天国,再是朱梁国,接着慢慢蚕食整个苍毅大陆!哈哈哈。 那个张棍子确实该死。拐走这么多小孩子只是为了要那些微不足道的钱。而且还这么不爱干净!又臭又恶心!可惜了我一个这么爱干净的大朗星人夺舍到这么邋里邋遢,奇臭无比的臭皮囊身上,脏死了!组织说是这样才不会引起怀疑。真是草。我夺舍到别人身上一样能完成的顺顺利利! 不过可以每天折磨这个星球上的小孩子,感觉也挺不错的,哈哈哈,“张棍子”看看了看身边那一群麻木的小乞丐们,就像看着猪狗牛羊一样。 都是那个咕噜队长,不就是以前任务的时候意见不和顶撞了他一次吗,就把我安排到这里。让我受这种罪。人家别的大朗星人,夺舍的人都是打扮光鲜,美女在侧,我就要脏臭不堪,在大街上受尽白眼!谁有我的苦受的多?我对大朗星的贡献是最大的! 张棍子心里想道,不行,时间快到了,我得赶快杀了这小子,不然等他神智清醒过来,倒霉的就该是我了。 这时,电牙犬从巷子外边叼着一只死老鼠,高高兴兴地来到丁宇身边,把老鼠放到地上,伸着舌头呼哧呼哧地喘着气,兴奋不已。 张棍子拿着斧头,正要一下子砍到丁宇身上,杀了丁宇。突然看到这只狗跑了过来,顿时眉头一皱,万恶不已。他非常不喜欢狗,因为他的精神控制对狗之类的动物是没有效果的。而且,他脸上的伤疤就是前几天被一只疯狗咬伤的,所以一见到这只狗,就非常厌恶,“哪来的狗,滚。”说着一脚踹了过去。 电牙狗正摆着尾巴,兴奋地看着丁宇,却被这么来了一脚,顿时生气极了,于是张开血盆大口就朝着张棍子的腿狠狠地咬了起来。 “啊啊啊.......”张棍子立即就知道这不是一般的狗,因为他被咬中的腿部像是遭受了强烈的电击一样,接着浑身软绵绵的使不出一点劲,腿部的肌肉痉挛,失去控制,一下子坐在了地上。 电牙犬仍然不依不饶,上前又一下子咬住张棍子的脚,不松口了,仿佛这只脚是它的仇人一样,咬的张棍子痛苦不已,浑身发麻,紫色的电流在身上不断穿透。发出“啪啪”的声音。 由于张棍子被狗咬的狼狈不堪,无暇释放精神控制,不一会,表情呆滞的丁宇脑子一下子就清醒过来,脑子不再昏昏沉沉,就像一个熟睡的人突然从梦中醒来一样,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朝四周看了一会,看见了正躺在地上被电牙犬疯狂噬咬的张棍子那双黄黄的眼珠子,才反应过来,自己刚刚被控制了思维。 丁宇暴怒不已,立马上前一步,扯着张棍子的耳朵就拽了起来,运转异力,一拳头狠狠地打在张棍子的肚子上。 “噗......”张棍子由于被电牙犬咬着,身体麻痹,不能做出抵挡,结果丁宇这一拳把他打的肠胃翻滚,内脏破裂,肚子里一口浊血被打得上涌,从口中喷了出来。由于丁宇靠的比较近,被他的一口血溅了一身。 可能是被血呛到了气管,张棍子捂着肚子“咳咳”地咳嗽着,弓着身子,脸部表情扭曲。 不解恨的丁宇对着张棍子的肚子,“嘭”的一下,又是一拳。这次这拳打到了胸口靠下的肋骨上,“咔嚓咔嚓”的声音在张棍子的胸口上响起。 张棍子被打了第二拳之后,眼珠子瞪得溜圆,嘴巴大张,又是一口浊血喷了出来。 旁边站着的一群小乞丐全部都缩到一旁,吓得浑身颤抖,也有的胆大点的小乞丐,并不害怕,就这样看着张棍子被打,心里反而兴奋不已,因为他们被张棍子折磨的太久,现在看到了张棍子也有今天,他们心中自然是畅快万分。 “你这个变态,你看看这些被你残害的孩子!”丁宇一手抓着张棍子的衣服,一手指着旁边一个头发被开水烫掉,露出白色的头皮,脸上的肉由于烫伤,眼睛都被烫失明的一个小孩子,真的是看一眼心里就直打怵。 “你看看他们!他们做错了什么?要遭受这种事?你这个畜生!”丁宇愤怒不已。 张棍子剧烈地咳嗽着,由于肚子上的剧痛,不由得蜷缩着身体,“咳,咳,咳......”张棍子表情狰狞,痛苦不堪,血顺着嘴角流了下来,一滴一滴地滴到地上。 “我要死了,不行,我不能死,我不能死啊!”张棍子挨了丁宇两拳,身受重伤,不甘心地叫道。接着他鼓起全身的力气,大吼一声,然后猛地挣开了丁宇的手,往巷子外跑去,正要逃开这里,结果自己的后背又被丁宇重重地击了一掌,最后站立不稳,一个跟头栽倒在地上。 趴在地上的张棍子一动不动,没了声息。突然,全身好像羊羔疯一样,浑身抖抖擞擞,身子蜷缩成一团,喉咙里发出了厉鬼一样的声音。 “啊吼.......”一声凄厉的长叫,声音又尖,又刺耳,听得人耳膜生疼。趴在地上的张棍子不再咳嗽,伸出手把旁边刚刚晕了过去的小鹏,一把拽到身边。 接着用手掰着自己的嘴,狠狠一用力,就像掰橘子一样,一下子把自己的嘴掰成上下两部分,脸上的肉被撑破,接着从张棍子的喉咙里爬出了一个湿漉漉的蜥蜴一样的怪物。 “这是什么鬼怪?”看到这幅场景的丁宇吃惊地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又惊又恶心,今天是真的被这个这个张棍子给恶心到了,扭过身去,胃里一阵翻滚,肚子里刚刚吃的米线都要呕吐出来了。旁边的电牙狗看到这么惊奇的一幕也惊得不敢上前噬咬,楞楞地站在原处,也忘了摇尾巴了。 这个黏黏糊糊,丑陋无比的蜥蜴一样的生物,双眼发红,一嘴的锋利牙齿,嘴里发出“嘶嘶”的刺耳威胁声,接着迅猛无比地朝着身边的小鹏身上蹦去。 “怪物!哪里走!”丁宇狠狠喝道。随即马上快步上前阻止。 可惜这只丑陋的怪物动作迅捷如闪电,就这么片刻的工夫,就已经掰开小鹏的嘴,“噌”地一下,像条蛇一样钻了进去。 丁宇赶紧把小鹏抱到怀里,掰开小鹏的嘴仔细查看,用手伸进小鹏嘴巴里,想掏出那个怪物。 小鹏双眼翻着白眼珠子,身体一抖一抖地抽搐着,像吃了老鼠药一样身体僵硬,瑟瑟发抖,口吐白沫。 丁宇的手放到小鹏的嘴里,指头来回地抠着,但是已经晚了。怀里的小鹏本来还是晕倒的状态,被这个恶心的生物钻到喉咙里之后,不到十秒,他的眼睛就猛地睁开,双眼充满血丝,狠狠地对着丁宇的手指咬了下去。 被咬到的丁宇因为*强悍,所以并没有感到疼痛,反倒是小鹏咬的用力过猛,结果自己的牙被硌掉了几颗,流血不止。 小鹏嘴里发出一声野兽一样的叫声,擦了擦嘴巴上的血,吐出了几颗硌掉的碎牙,接着快速地从丁宇怀中抽身出来,二话不说转身就朝巷子外边跑去。 丁宇见状连忙大喊一声,“给我站住!”随即丁宇也赶忙追了上去,小鹏由于是小孩子,腿短,跑的并不快,被丁宇三步两步就撵上,然后一把抓住头发,拽了回来。 “我让你跑!”丁宇一脚踹到小鹏腿上,接着把小鹏按到地上,“我不管你是什么东西,现在你赶紧从这个小孩子身体里出来!”丁宇凶狠地对着小鹏说道。 小鹏脸色发白,双眼发红,脏兮兮的裤腿上因为被丁宇在踹了一脚,多了一个脚印。被丁宇按倒在地上,他也不挣扎,表情随意,好像自己已经控制一切。接着冷冷一笑,从喉咙里发出了不属于自己的阴沉声音,听的让人毛骨悚然。 “放我走,不然我就撕碎他的喉咙,跟这个小孩同归于尽!” “你敢!痴心妄想!”丁宇按着小鹏,怒吼道,“你这个怪物!你根本就不是人类!你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钻在那个叫花子身体里?是不是你控制的那个人?你有什么目的?快说!” “我是什么东西不要紧,重要的事,今天我走得了也好,走不了也好,将来这个城,甚至整个赤天国,很快就会换了新主人,所有的人,都要死,一个也别想逃。”小鹏邪邪一笑,嘴皮不动,低沉的声音从喉咙里发出。 “识相的,赶紧放了我,到时候看在你放我一马的情分上,我可以帮你向上头美言几句,饶你不死,做我的私人奴隶,一辈子服务于我,苟延残喘求得活命,也比死了强。要不然,到时候任你武功高强也活不成,而且,落在我们大朗星人的手里,往往死的还很惨!” 第十七章 好人? 丁宇按着地上的小鹏,听到这样的话后,稍稍变了脸色。如果没有见到刚刚的那一幕,丁宇一定会觉得谁要是说这种话,那肯定是精神不正常,胡扯连篇,乱放厥词。但是刚刚看到怪物后,现在丁宇对于这些话不得不有些信了几分,沉默了片刻,嘴上还是哧笑道, “呵呵,你吓唬谁呢?真是大言不惭。你说你是大朗星的人?我虽然不知道大朗星是哪,但是看你的样子,你们那的生物长得跟老鼠也大不了多少,有什么能力杀我们这么多人?真是狂妄至极!荒谬绝伦!”丁宇镇定自若,语气轻蔑地说道。 “我何必骗你呢?你信也好,不信也好,这都是未来将会发生的事!嘿嘿,我们大朗星的人确实身体娇小,可是我们身上的精神力比你们苍毅大陆的人要强十倍都不止!”被寄生的小鹏听到丁宇那轻蔑的话,也不生气,缓缓说道。 “而且,我们擅长寄生,夺舍,*纵寄主,任你再武功高强的人,只要被我们寄生,一身功力都要为我们所用。虽然寄生以后与人交战,宿主受伤我们的神经也会感觉到疼痛,但是我们的身体是没有受到任何伤害的!只要重新换个宿主,仍然生龙活虎!” “嘿嘿,不怕告诉你,你们赤天国现在很多高手,都被我们大朗星的人夺舍了!而且,据我们的多年总结,我们发现越是身体武力强大的人,精神力越是不堪一击!”被寄生的小鹏喉咙里的那个声音越来越兴奋。 “哈哈哈!我们已经互相送信通知,三个月后立即行动,杀光!烧光!毁掉这两个城的一切!到时候这里就是人间地狱!想想都是可怕呦,啧啧啧......” “跟你说了这么多,你现在知道我们的打算之后一定想逃对不对?哈哈,实话跟你说吧,从去年开始,我们大朗星的勇士就遍地寄生,伪装自己。三个月后说不定你刚想逃,你身边的哪个亲人或者是哪个朋友就可能冷不丁地给你一刀,你可别怪他呀,因为他说不定就被我们寄生很久了,哈哈哈哈.......” 丁宇听到这些话后终于爆发了,“为什么!怎么会有你们这种变态的生物!为什么要这样做!” “为什么?哈哈哈,这个世界有那么多为什么吗?我告诉你,有些事不需要理由!我们只知道,灭了赤天国,我们就可以成为这里的主人,到时候控制你们所有人当奴隶,去打别的国家!然后一步一步地,直到征服整个苍毅大陆!哈哈哈......” 丁宇听后暴怒不已,“我要杀了你!你一定得死!”他也不管那么多了,左手伸进小鹏的嘴巴深处,右手直接用力地按住小鹏的脖子一挤,左手就感觉到了一个异物。 “抓到你了!”丁宇用力地用手扣着小鹏喉咙里的怪物的头,想要把它拽出来,可是就像摸到一条滑溜溜的鱼一样就是抓不牢。 “别白费力气了,我已经牢牢地嵌入这孩子的喉咙里边,你把我揪出去,他的喉咙也碎了,你就是让他死!是你害死他的!你怎么下的了手呢?哈哈哈,还是乖乖地放了我......” 丁宇听后什么都没说,把手抽出来,放进嘴里快速地咬着自己的指甲,直到指甲被咬的毛毛糙糙,尖利无比,又重新伸进了小鹏的喉咙里,这次,抠到了怪物的头,终于抓牢了,大喝一声“你给我出来!” 接着,丁宇用力地抽出了自己的手,随着一声不甘心的尖叫声,带出了一只蜥蜴一样的血淋淋的怪物,一股腥味扑鼻而来,这只怪物双目狠毒,牙齿尖长,两只爪子上全都是小鹏的肉片碎块,血在它身上“滴答,滴答”地掉在地上。 寄生怪物被丁宇捏在手中,不甘心地尽力气挣扎着,尖叫着。地上的小鹏脸色发白地躺在那里,嘴里冒出一股一股的血和气管里的碎块,抽搐了两下,彻底没了生息。 “啊!想不到你竟然宁愿让这个小孩死,也要抓我出来,现在这个小孩死了!你满意了吧!哈哈哈,这个小孩是你害死的!你不是好人!” 丁宇什么都没说,捏着这个大朗星怪物的肚子,把它的脑袋重重地往墙上“嘭嘭嘭”狠狠地撞了几下,“孩子死了我帮他报仇就对了!要我放了你,怎么可能?” 丁宇可不会像那种小家子气犹豫不决的娘们一样,前怕狼,后怕虎,结果孩子也没救成,这个坏东西也跑了,那才是得不偿失。 如果因为怕伤了孩子一个生命,而放了这个怪物走,那不是善良,而是天大的傻b。放虎归山后果就是,将来满城的人都要遭殃,到那个时候,自己才是真正的后悔莫及。孰是孰非,丁宇分的很清楚。 为了千千万万的生命,只有舍弃孩子一个,说这是残忍也好,心狠也罢。其实不过是大义面前的无可奈何而已。至于那个怪物说我不是好人?呵呵,我是不是好人不重要,虚名而已。世上也没有那么完美的好人。我只知道我能做到自己力所能及的,问心无愧就够了。 五藏城另一边,周天云来回踱步,眉头紧皱,接着又掏出揉的不成样子的纸条。 不可能是恶作剧!谁敢开这样的玩笑?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整个五藏城城墙高筑,固若金汤,屠城?谈何容易?周天云看着那张纸条,上面白白净净,空无一字,但是像他这种有着精神力纹印的人,轻易地就感觉到了上面那淡淡的精神力痕迹,这张纸的意思分明就是三月之后,里应外合,杀人屠城! 周天云虽然是个精神力的纹印者,但是他一直觉得自己这种纹印是最鸡肋,最无用的,除了平时不容易疲劳,精力旺盛以外,实在是没什么其他的好处。 但是今天刚捡到这张白纸,自己瞬间就感知到了上面的意思,难道还有其他的精神力纹印者?不行,如果真的有人私底下谋反,想要屠城,不管是不是恶作剧,都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自己不能再瞎玩了,应该速速回到内城,马上通知城主才是。 周天云把枪背到自己背上,来到到自己的飞天摩托旁边,骑了上去。握着把手一拧,飞天摩托开始慢慢起步,由慢变快,周围的事物迅速向后倒去,一段距离之后,周天云抬起把手,飞天摩托开始上升,离开地面,猛地加速,像火箭一样喷射了起来。 身下的花草树木越来越远,渐渐消失在眼中,周天云骑在飞天摩托上朝着城主府飞去。 五藏城城主府内,李捕头鼻青脸肿,满身伤痕,衣服残破不堪地站在城主府的大厅里。别多想,他的伤是为了应付城主,自己在家制造出来的,如果跟城主说他们一票子人遇到劫囚,一点伤痕也没地回来报道,那他的捕头帽子也不用戴了。 “你们是怎么办事的!”城主吕成礼破口大叫道,吐沫星子乱飞,“那么多人,个个武功高强,押着一个没有一点斗气的犯人竟然也能出了差错!传出去让人家别的城的城主怎么看我们五藏城?你们对得起我每个月给你们发的工资吗?丢人啊丢人!废物!天大的废物......” 吕成礼听到李捕头刚刚跟他汇报的事之后,气的捂着胸口,多年的心脏病都气的差点要犯了,赶紧摸出口袋里的一小袋药丸,倒在手里几粒,往嘴里一吞,咽了下去。一旁的李捕头见状马上有眼色地把茶端到他手里。 “不是的,城主大人,你听我说呀,”李捕头心里想道,什么狗屁工资啊,才给我们发了多少。但是他嘴上还是耐心地说道“我们十几个好兄弟,在路上押着那个偷您紫卡的犯人,刚进青阳城,突然就中了埋伏。来了一群勇猛至极的人困住了我们。” “那些人,全都是狂狠无比,猛毒万分之辈,但还好我们个个悍不畏死,英勇善战,突破重围,虽然受了点小伤,但是天可怜见,总算打败了他们。”李捕头表情波澜不惊,好像刚刚说了一件很普通的事一样,自己并没有邀功。 “放屁!”城主吕成礼喝了口茶,差点呛到。“你们打赢了怎么把犯人丢了?” 李捕头表情镇静,从容地答道,“唉,我们正与那群亡命徒殊死搏斗之际,那个偷紫卡的犯人乘我们不备,自己打开锁逃了。”李捕头痛心疾首地说道。 “他是小偷,精通开锁之技,是我们疏忽了,不过城主大人放心,他逃走的时候中了我的五阳催心掌,我的掌法您是知道的,谅他也活不了多久的。”李捕头说起谎来顺口无比,信口拈来,显然是私下想了很久才编出的这么完美的说辞。 城主听到这才缓了一口气,药效慢慢发挥了作用,胸口也没那么闷了,但是还是有点不信。“那个犯人可是半月境的高手,虽然吃了消气散,斗气全无,可是身体素质还是好的很,你能保证他一定活不成?” 李捕头信誓旦旦地回答道“城主,您就放心吧,我的掌法最近勤奋苦练,精进太多了,打没有斗气的人,绰绰有余,就算他活下来,也会变废物一个,不会来报仇的,就算他敢来,我们也有消气散啊,怕他什么,真打起来,往他身上一撒,他还不是乖乖束手就擒。” 吕成礼听后才放了心,说道,“话是这么说,可是那消气散贵的很,你们整天用的那么多,丹药阁都快缺货了。” 李捕头听后闷不吭声,什么快缺货了呀,你这个小气鬼,丹药阁什么时候会缺货?明明是自己不想掏钱买。连买个消气散都不舍的,难怪兄弟们不好好给你卖命。摊上这种小气的城主真是倒霉。 虽然这么想,但是李捕头还是说道,“我们一定用的很省的,放心吧。” 吕成礼喝了一口茶,说道“好了,你下去吧。” 李捕头走了之后,吕成礼见天色已经晚了,本来想去睡觉的,但就是没有睡意。不行!不能睡!如果自己刚躺下睡着,那个偷紫卡的就来报复的话,那真的是逃都没地方逃了。看来得从外城也调个半月境的高手来保护自己了,只是那费用太贵了,算了,自己的命更值钱,明天就咬咬牙,花高价请个高手来保护自己。 第十八章 城主大人 周天云快速地骑着飞天摩托来到城主府的门前,缓缓降落。城主门前的两个门卫见到这辆炫酷的飞行器以后,惊奇不已,脸上露出了羡慕的神色。周天云下了飞行器,走到门前,那两个门卫显然是认识周天云的,连忙问道,“这么晚了,周少爷来到这里有什么事吗? 因为头盔被弄丢了,现在周天云的头发被风吹的很乱,周天云揉了揉自己被风吹散的发型,回答道:“很急的事,你们快进去禀报一声,周家周天云公子有急事要拜见城主大人。” 城主府前的一个门卫,一看到周天云那急切的神情,知道了不是一般的事,于是不敢怠慢,说道,“好的,请你稍等片刻,我去去就来。” 周天云站在城主府前耐心地等着,不一会,门卫就出来了,对着周天云说道:“已经告诉城主了,你可以进去了。” 周天云点了点头,快步地走了进去。两个门卫面面相觑,“奇怪,这个吊儿郎当的周少爷,今天怎么变得一本正经起来了?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这还是那个傻呵呵的周少爷吗?” 来到了城主府大厅里。只见城主吕成礼心事重重地坐在凳子上慢悠悠地喝着茶,周天云正准备喊声舅舅,吕成礼就抬起了头。 见到周天云来了,吕成礼脸上凝重的表情一扫而空,笑呵呵地道,“刚刚下人跟我说你过来找我,还说有重要的事。唉,不用想我也知道是什么事,你这孩子,怎么就不能让别人少*点心。说,这次又闯了什么祸?要是捅的篓子太大,舅舅我虽然是一城之主,恐怕也是无能为力呦。” 周天云脸上一副冤枉的神情,“舅舅,我没闯祸,我这次来是真的有重要的事!” 吕成礼听后又笑出声来,“没闯祸?看你那风风火火的样子,刚从家里逃出来对不对?你又做了什么事惹你妈不高兴了?” 周天云听后脸一红,“我现在比以前听话多了,没惹我妈生气过,那件事那么久了你还记得呀。” 吕成礼听后哈哈大笑,道,“怎么不记得?你小时候真的是调皮捣蛋透了,你还记得不记得你以前非常不喜欢你妈养的那只赛豹猫,有一次你就偷偷买了一小挂鞭炮,装着喂人家东西吃,就绑到了那只赛豹猫的尾巴上点着了。” “你妈当时正和下人学着绣点东西玩呢,结果赛豹猫带着一挂鞭噼里啪啦地跑了进来,你妈吓得都刺到了手,最后知道是你做的后,大怒不已。你怕挨打,就跑到我这来了,你看看你干的这些事,从小就这么捣蛋,长大了也不知道消停。” 周天云有点不好意思,但随即又认真了起来,说道,“舅舅,那些都是陈年往事了,不说这个,今天我这次来是因为我得到一个消息,大事不好了!” “什么不好了?你别慌,慢慢说。”吕成礼喝着茶,脸上不紧不慢,他太清楚自己这个外甥的为人了,虽然现在长大了,也比小时候好不了哪去。整天琢磨一些稀奇古怪的事,还喜欢到处惹是生非。就算自己这个外甥能有什么事,也无非就是一些小孩子打架之类的小事。 “舅舅,我今天无意中打落一只鹰,从这只鹰的腿上发现了一张纸条,有人计划三个月后离体谋反,杀光城里所有人!” 说着,周天云把手里的纸条递给吕成礼,吕成礼听后表情凝重了起来,接过纸条拿到手中看了起来。 “好玩吗?”吕成礼只扫了一眼,就把纸条放在桌子上,抬起头看着周天云,微微怒道,“有意思吗?” “舅舅,你误会了,这张纸确实一个字也没有,可是我是有精神力纹印的人,这您是知道的,这张纸上有着淡淡的精神力痕迹,写的意思就是三月之后,里应外合,杀人屠城!”周天云认真地看着吕成礼,没有一丝的玩闹之意。 “舅舅,您可能觉得我平时,是个不懂事得孩子。可是,在大事面前,我还是很正经的!我没有必要那这个开玩笑啊,我刚刚拿到纸条,就赶紧来到这里,告诉了你,您是一城之主,一定要想办法阻止这些人!” 吕成礼听到周天云的这一番话,又看了看那张空无一字的纸条,已经有些信了。想道,这小子平日里虽然吊儿郎当,不务正业,但是也确实不是那种乱开玩笑的人,如果他说的是真的,三个月后真的有人屠城,那么自己确实应该认真对待这件事了。仔细想了想,吕成礼的心中已经有了分寸。 “好了,我知道了,你回去吧。”吕成礼淡淡地道。“之后的事就交给舅舅去处理,回去之后安心享乐就行,这不是你该*心的事。” “不,舅舅,我也要为这件事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我不想当一个只知道享受的没用的少爷,这件事是我发现的,我也要参与其中!”周天云急切地对着自己的舅舅说道,“求你了,多个人多份力量啊!” 周天云虽然放荡不羁,目无法纪,但是他从小就很崇拜一些传说中的英雄人物,一直梦想成为那样的人。而且他深深地相信自己就是神的化身,这次听说有人要屠城,立马就赶过来告诉了自己的舅舅,所以自己的功劳是最大的,自己今天就是救世主!而且,天天在家里玩这个玩那个的,虽然刚开始玩那些东西还觉得稀奇,但是后来早就烦了,这次好不容易有这么好的机会可以拯救世界,出尽风头,大显身手,成为英雄,周天云光是想想就兴奋不已。 “舅舅,我是一个有精神力纹印的人,我一定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不会拖你们的后腿的!”周天云的神情急切,心急如焚,好像下一秒当英雄的机会就要被别人抢走了似的。 “什么?就你那个狗屁纹印?唉,你那个纹印能帮上什么忙呀,还是别添乱了,回去吧。”吕成礼看到周天云这幅心急火燎的样子,说道,“孩子,你今天长大了,知道为别人着想了,舅舅很欣慰,也很高兴,可是你从小功力低微,娇生惯养,怎么能参加这种事?这已经不属于治安一类的街头流氓案件了,这是战争!” “你知道战争是什么吗?虽然那些反贼的情况我还不太清楚,但是敢公然谋反,和朝廷作对,与国家为敌的人,定不是什么善类。舅舅以前做过边疆守卫,当时由于环境恶劣,朝廷粮饷没有发的及时,结果手底下有一部分士兵就哗变了一次,我虽身经百战,但是那一战,现在想起来真是惨痛无比,呵呵,有些讽刺,自己人打自己人的战争,往往下手是最狠的,我深有体会。” “这次有人谋反,虽然还未交战,但想来跟边疆哗变那次的战斗相比,也不算什么。我自会上报朝廷,然后由朝廷出重兵加派这里的防守。那些想要谋反的贼寇,一见朝廷出兵了,自然知道事情早已败露,敌军自会军心动摇,不攻自破。屠城之事,也就成了笑谈。” “就算这次谋反的人个个都是高手,也没什么好怕的,朝廷年年都给那些大帮大派,上供安抚,这次朝廷有事,只要派人前去跟无极阁,金羽山这几大门派交涉,然后由几大门派随便派出几个高手过来。绝世高手的神威之下,区区一群乌合之众,定然吓得魂不附体,逃之夭夭,还谈何屠城呢。” 吕成礼哈哈一笑,又说道,“所以从头到尾,你都没必要参与进来呀,而且,这个消息是你发现的,我自会向朝廷禀报,你的功劳谁都抢不走。我都想好了,你在家什么都不用管,到时候朝廷知道了你的功劳,大喜之下,赏你个全国十佳青年当当,岂不美哉?” 周天云听后大喜过望,“真的?舅舅?嘿嘿,我就知道舅舅对我最好了!好吧,我知道自己武力低微,人又没什么大毅力,确实也帮不上什么忙,等我进了金羽山,好好修炼,服食一些天材地宝,改善体质,我也成为绝世高手,到时候,就再也没人看不起我。我就可以做真正的英雄,杀死那些想要屠城的鼠辈!” 吕成礼听后笑道,“呵呵,这才是听话的好孩子嘛,以后大了就懂事一点,听说你父亲给你买了珍奇之物,能飞天,你记着小心一点,慢一点,飞的.......” “知道了,舅舅,”周天云觉得头有点晕。“舅舅,我走了啊,你早点睡啊。” 吕成礼说道,“嗯,路上慢点啊。” 周天云心满意足地走出城主府,兴奋不已,喜出望外。嘿嘿,想不到我什么都不用做都能立下大功,这次真是太好了,哈哈,回去之后,大街之上,再也没人说我是个不学无术之辈了,哈哈,我就是英雄! 丁宇手上捏着怪物的身体,不停地往墙上撞着,他也记不清撞了多少下,最后街上的这面墙,“轰”地被硬生生撞破,由于这个世界没有水泥,墙面上的砖头粘合的并不结实,砖块瓦块倒了一地。 看着自己那手上的已经发凉的怪物,不知道什么时候早已被撞的希零破碎,血肉模糊,头部已经撞没,看不清样子,丁宇“啊”的一声大吼,坐到了地上。只有旁边的电牙犬在一旁摇着尾巴,轻轻用鼻子蹭着他。 一旁的小乞丐们有的眼神麻木,有的看丁宇的眼神热烈。但是全都站在一旁,默不支声。 这时,一个穿大红裤衩子的青年人气势汹汹地从自家院子里走了出来。 “是谁把我的墙弄塌的?你们这群臭要饭的,真是胆大包天!半夜三更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啊?”这个青年人揉着睡眼惺忪的双眼,生气极了,由于上身没穿衣服,胸口上那茂盛的胸毛就像一团没有纹好的纹身。 丁宇一言不发,漠不关心地坐在地上,好像什么都没有听见一样,楞楞发呆。 青年人向这丁宇走了过来,身上穿的那个红裤衩子上明显有一团凸起之物,随着走路在胯部一摇一摆。甚至什么形状都能通过裤衩看出来。他也全然不在乎。 第十九章 夜色出城 青年人来到丁宇面前,正要说话,忽然看见地上的两具尸体,顿时脸色大变,一阵凉风吹来,由于只穿了个裤头,也不知道是冷的,也不知道是吓得,青年人浑身打颤,瑟瑟发抖,于是抬腿想溜。 丁宇抬起头看了看这个青年人,轻声说道,“不必害怕,这两个人,不是我杀的。” 正要转身逃走的青年人听到这些话后,鼓起勇气说道,“为什么弄坏我的墙?我不知道你跟他们有什么仇,杀了他们,但是因为这个就破坏他人的东西,就是你的不对了。” “而且,我认为,做错了事,就要勇于承认,勇敢面对。俗话说的好,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样到了官府,人家看你这么坦白,才会酌情减轻你的罪行。” “你的墙坏了,是我不对,钱我会赔给你。”丁宇拿起手中的那个大朗星人尸体,向着青年人晃了晃,说道,“但我希望你不要冤枉人,看见没,是这东西杀的人。” “什么?一个老鼠杀了两个人?”青年人觉得丁宇把他当傻子,就语重心长地说道,“孩子,你还小,喜欢说谎,以后你就知道了,说谎其实是没什么好处的。劝你一句,老实做人,才是正道。就算实在要说谎,也编的靠点谱......” “你不信?好吧,你要误会就误会吧。你要报官我也不拦你。总之不是我做的就不是我做的,我没必要说那么多。” 丁宇扔下手中那怪物尸体,拍了拍手上那些沾粘的血块,说道,“我不是吓唬你,三个月后,这里将有大难,如果你不想遇难的话,赶紧搬家吧。” 接着丁宇又对着一旁,站着的一群小乞丐说道,“现在,这个人死了,没人再压迫你们了,你们中那些没有残疾的人,赶紧自己找个地方,当个学徒学一些手艺养活自己,实在不行去酒店当个倒茶的活计,怎么样也不至于饿着。” “如果你们当中一些有手有脚,一身力气,可以干活养活自己的人,仍然在扮可怜,当乞丐,去欺骗善良的路人,那你们再受到像刚刚那种恶人的欺负,我只能说是你们纯属活该。我不会救这种人的,因为救了也是白救。” “当然,剩下的那些身上有残疾,不能劳动的人除外。那些有残疾的人,想继续讨饭的可以继续安心讨饭,你们身上有残疾,这个社会好人还是很多的,你们平时只要学的有眼色一点,见人多说好话,那就没人会无聊到欺负你们这些残疾人的,放心讨饭吧。” 一旁站着的一群小乞丐们听后连忙点了点头。丁宇抱起已经死去的小鹏的尸体,头也不回转身就走,留下青年人一个人在那里楞楞发呆。 “今天遇到的是什么人?是神经病也不像......可他说这里三个月后有大难?呵呵......”青年人看着丁宇走过去的背影,“哎,对了!我的墙,你要赔我.......” 丁宇停下了脚步,慢慢地扭过头,看着青年人。这个青年人看着丁宇那冷酷的眼神,又猛然想起来,他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神经病人,我怎能跟他要钱呢?还骂人家是神经病,他听见了。青年人想到这里,马上后悔不已,急忙说道,“没事,没事,还是算了,一面墙而已,不用赔了。” 丁宇没有说话,从自己口袋里拿出几枚金币,走到青年人面前,放到了他的手里,然后背着小鹏的尸体,出了巷子。 来到自己的驴子旁边,把小鹏放到驴子背上,牵着驴子,向着一家铁匠铺走着。小鹏的死,丁宇心里是有愧疚的。他想在城外找个地方,把小鹏亲手埋葬。 来到了铁匠铺里,这时,铁匠炉的火苗儿一蹿一蹿地,还未熄灭。一个六十来岁的老头,是掌钳的师傅,可能平时打铁被火星溅到,脸上身上有一些星星点点的疤痕。老铁匠打好了一件铁器,累的脸上发白,身上冒汗,正浸入水中淬火,丁宇就走了进来。 “我要一把铁锨,有做好的吗?”丁宇四处看了看铺子里的物品,对着正在猝火的老铁匠说道。 “有,多着呢,客官请稍等片刻。” 老铁匠擦了擦脸上的汗,汗水顺着发白的脸慢慢流了下来。放下了手中的活计,从角落里拿出一根上好的白蜡杆木,用斧头稍稍削了削白蜡杆木的头部,来到火炉旁的铁架子旁边。架子上有一捆打好的铁锨头。老铁匠抽出一把来,把铁锨头安在了白蜡杆木上,一把铁锨就完成了。 老铁匠把铁锨倒在地上重重地磕了几下,直到铁掀头套的牢牢结实,抬起发白的脸对着丁宇说道,“一共六银币。” 丁宇走了过去拿起铁锨,把钱往老铁匠手里一放,转身走出去。 老铁匠看着丁宇离去的背影,拿起了刚刚用来削白蜡杆木的斧头,嘴角露出一抹阴毒的笑意。 牵着驴子来到城门口,此时城门虚掩,守城士兵一个个懒懒散散,背靠在城墙上,坐在地上“呼哧呼哧”地打着鼾,有的直接把盔甲脱掉,垫在地上,躺着睡。 这些士兵们都是老油条了,太平的日子过了这么久,他们骨子里那渴望战斗的激情热血早就磨没了。反正又不打仗,现在无非就是拿工资混饭吃,混一天算一天。没人会整天神经兮兮地大半夜不睡觉,盯着城外老实巴交地站岗。 丁宇牵着毛驴,拿着铁锨,从这些睡着的士兵旁边经过,来到了城门口。 “呱哒,呱哒,”在宁静的夜晚中,驴子走路的声音特别响。可是那些靠墙睡觉的士兵,打鼾的声音好像更响,睡的特别死,根本没人管他出城还是进城。 丁宇看着那些倒地酣睡的士兵,失望不已,这些士兵都是城里的人,还不知道三个月后,大朗星人就要集体行动,杀人屠城了。平日里富贵日子过得惯了,没有居安思危的意识,所以才麻木不仁,得过且过。 士兵的这幅样子如果让上级看到了,顶多就是罚站一晚,再写份检查。但是,如果让那些不怀好意,虎视眈眈的敌国探子知道后,后果就不堪设想了。敌国收到情报肯定出兵一鼓作气,趁虚而入,到时候金戈铁马,兵临城下,城里却满城的闲兵散将,一个个懒羊一般,怎能抵挡?怪不得那些外星人要选这个城为第一个征服对象。 由于城门虚掩着,丁宇就走到城门前,自己推开了宽大的城门。 “吱呀......”一声,这次声音真的不小,可是那些士兵仍然没动静。丁宇看着那些无药可救的士兵,失望地摇了摇头,牵起驴子就走。 “干你......”不知道是谁骂了一声,在宁静的夜晚中声音特别响。 丁宇听到后有些吃惊,想不到这些得过且过的士兵里,还是有些负责任的人的。但是就算负责任,也不应该骂人吧!于是丁宇怒气冲冲地转过身去。 什么人都没,还是那副样子。那群士兵仍然不成器,三五成群地躺在那里睡着觉。其中有个人睡觉磨着牙,嘴里嘟囔着说着梦话。“......赢了......给钱......” 丁宇这次真的彻底对这些兵油子失望透了,头也不回地牵起驴子就走。 来到五藏城外,空气变得清新起来。地上有蟋蟀的凄切的叫声。在那皎洁的月光下,地上的一草一木,都不是象在白天里那样地现实了。 丁宇找了个一个空旷的地方,拿着铁锨一铲子一铲子地铲着土,不一会,就挖好了一个方形的墓坑来,把小鹏放了进入,就填上了土。 “好好安息吧,我会阻止那些大朗星人的......” “咚”的一声闷响,丁宇的后脑勺上被一件利器狠狠地挨了一下,虽然丁宇身体素质现在强悍的很,这一下并没有伤到元气,但是猝不及防之下,仍然觉得脑子一阵晕沉,眼睛也被震得冒出一些金星,脑后的一缕发丝被斩断,慢慢地掉在了丁宇身后的地上。 丁宇挨了这一下后,又惊又气,才反应过来,不知道自己又被哪个人盯上了,黑天半夜的在城外想要杀了自己,谋财害命。 丁宇怒气冲冲地转过了头,身后的人让他吃惊极了。 由于是夜晚,虽然有月光,但是在树叶的阴影下,看不清这个人的脸,但是丁宇还是从体型上认出了这个人是谁,闻着空气中那淡淡的铁器味,丁宇怒声道,“是你!为什么!” 老铁匠也吃惊极了,没想到这个年轻人头骨这么厚!自己狠狠的一斧头砍过去这人竟然一点事也没。五藏城什么时候出现这么年轻的高手了?看来自己平时的工作做的并不好。 眼神往丁宇身上阴阴一扫,老铁匠又恢复了那种慈祥的笑意,但是在黑暗的夜光下,这种笑意在此时的丁宇眼中,简直比怨毒的表情更让人怒从心头起。 “你这老不修,是不是看我长得像富家子弟,身上有钱,又见我独自一人出城,就起了歹心?要伤我性命?枉你也是几十岁的人了,德高望重,一辈子也经历不少事了,竟然会为了区区身外之物,做出这种谋财害命之事!你是强盗吗?”丁宇手拿铁锨,愤怒不已,恨不得一掀拍下去,把这张为老不尊的脸拍成肉饼。 “呵呵,非也,非也,”老铁匠见丁宇毫发无损,怒发冲冠,就晃着自己的斧头,慈祥的笑意又变得阴毒。 “查拉在哪?”老铁匠看了看丁宇的手,说出了这么摸不着头脑的话。 “谁?”丁宇听见这个名字,觉得莫名其妙,想了想,心中才明白了。 “你也是什么大朗星的人?”丁宇不傻,如果是找人,又说出了这种奇怪的名字的话,那他说的肯定是自己刚刚杀死的那个外星人。 “哈哈哈,小子,反应还真是慢的很!不愧是赤天国的下一代呀,哈哈,你们这些赤天国人,一个个跟迷糊的绵羊一样,非得咬到你们脖子了,你们才会幡然醒悟。”老铁匠扬着手中的斧头,表情狰狞无比,慈祥的笑容一扫而空。 第二十章 蝎型腿 “从你进我铺子里的那一刻,我就感觉到了你的身上有些精神力波动,细细一感知,原来是查拉的求救信号。”老铁匠看着丁宇,冷笑道,“我也并不说破,又给你拿了根铁锨,想看看你到底在做什么。” “见你神色黯然,牵着驴子带着狗,朝城门口走去,我马上就关起店门,一路尾随,直到来到这里。我一身的藏匿功夫炉火纯青,纵然你年纪轻轻,眼耳尚好,也是走了这么久都没有发现我,呵呵......” “我看见你在挖土,又听见你说要阻止我们大朗星的人?看来你都知道了?想必查拉那小子也已经暴露了身份,遭遇不测。呵呵,那我可就不必小心翼翼蹲在那里了,干脆跳出来一斧头砍了你的项上人头,省的你坏了我们的大计。” 老铁匠拿着斧头,神情阴毒地看着丁宇,在月色的光辉下,一双毒蛇一样的眼睛,再加上惨白的双脸,甚是吓人。 丁宇看着老铁匠,看四处无人,自己也不必急着动手,就揉揉自己那刚刚被击中的脑袋,冷声说道,“原来是这样,没想到你们大朗星的人个个隐藏的这么深,刚刚在铁匠铺里,看你脸色发白,我还以为是你干活劳累所致,现在看来,你们大朗星的人夺舍到别人身上,气血不相符,都是有着发白的双脸。” “我现在眼前的这个人根本不是你,只不过是一副皮囊,一个行尸走肉。真正的你现在正躲在这幅皮囊的喉咙里苟且过日。”丁宇看着老铁匠那有点鼓鼓胀胀喉咙,冷声说道,“你们这样连真面目都不敢于示人的生物,真是卑劣,猥琐!” “我有一个建议,你们不要攻打我们了,先回去搞基因工程,多多交配,把你们的后代弄得大一点,好看一点,等什么时候可以堂堂正正地面对别人,不必寄生的时候,再来攻打我们吧。你们这幅模样,我真的没办法把你们当成对手!不是我对你们有所歧视,你们自己照照镜子看看你们是什么东西?还说什么大计?真是可笑至极!” 老铁匠听到丁宇嘴里这么说他,击中了骨子里的自卑之意,神情变得又羞又怒,大声怒喝道,“一派胡言!你说我们卑劣?你们赤天国的人,一个个混吃等死,胸无大志,跟待宰的猪羊一般,就好的了哪去么?我们天生就是寄生生命,谁寄生的能力强,谁就是老大,我们是以此为荣的!” “不怕告诉你,大朗星原来也不是我们的天下,大朗星原来的那些高等智能生物,身体强壮,神通盖世,勇猛善战,一直长期统治着大朗星。比你们这里的人不知道要优秀多少倍!最后,还不是一样被我们征服!未来将是我们寄生生命的天下!这是谁都改变不了的事实!到了那个时候,我们这种寄生生命的血统才是最高贵的!你们这些被我们奴役的人,才是卑贱之人!” 老铁匠双眼发红,怒不可遏,“现在,我问你,你身上的查拉的求救信号是怎么回事?查拉在哪?” 丁宇对老铁匠的言语不屑一顾,不以为然。仰头哈哈大笑,“我不知道你说的查拉是谁?不过我刚刚路过城门口的那条街道时,见到一个满身污秽不堪,脏臭扑鼻的人,正虐打一群小乞儿,我大喝一声,上前制止,三拳两脚之下,那个人竟然露出了原型,从喉咙里爬出了一个丑陋不堪的怪物。” 丁宇看了看老铁匠的脖子,轻笑道,“这个生物被我从别人喉咙里打将出来,不仅不害怕我,还口出狂言,说是它大朗星的人,要屠灭全城的人,还要收我做私人奴隶。结果被我盛怒之下捏在手中,挥动手臂撞墙而死。尸体像死老鼠一样被我扔到一旁。” 老铁匠听到这里,大怒不已,“天杀的!你竟然如此对我们大朗星的勇士!你真的杀了他?啊!我看你这个人真是留不得!我要杀了你!去死吧!啊!” 挥动手中的斧头,老铁匠身影迅捷地来到丁宇身边,“嘿喝!”一声怪叫,朝着丁宇的脖子狠狠砍了下去,这一斧端的是气势凌人,迅如闪电。 丁宇微微一笑,轻轻避过了身子。老铁匠这一斧来的快,被丁宇朝着手臂轻轻拨了一下,就茫然地失去准头,重重地砍到丁宇身旁的一棵大树上。斧头用力之猛,“嘭”的一声巨响,深深地嵌入木头之中。 树上的树叶被震得哗哗地落下。用力拔出斧头,老铁匠趁身一脚朝着丁宇的小腹踹去。丁宇不慌不忙,避了过去。双手伸出,一下子揪住他的右腿,往上一抬,猛地一推,老铁匠握着斧头本来正要再砍,却被这么掀翻在地。 老铁匠倒在地上,狼狈不堪地打了个滚,但是马上顺势一个鲤鱼打挺,站起身来,竟然没有一点老人家行动不便的样子,先是有些吃惊丁宇的身手,接着神情一变,脸上又露出了那种慈祥的笑意。 如果现在哪个人见到了他这种笑,一定认为这是一个一辈子勤勤恳恳,雄厚朴实的老人家,可是,知人知面不知心,谁会想到这是一个残忍狠毒的外星生物。 老铁匠笑道,“还真是没想到,你年纪轻轻倒是有一身好修为,倒是我看走眼了,你这两下子,怎么说也有毒蝶境的修为了,怪不得就轻松杀死查拉。” “呵呵,你也别得意的太早了,那个查拉,在我们组织里是最无用的人,你杀死他对我们组织的实力是没有任何伤损的。我们还觉得多亏你帮我们除去一个累赘。他被安排到乞丐堆里,整日讨饭,磨灭了身上的狠劲,又喜欢赌钱,每天的精神力控制上都用来了赌钱,结果被你所趁,夺去了性命,死了也不足道也。” 老铁匠目光狠毒地看着丁宇,又道,“我可不同,我是大朗星人之中最喜欢使用宿主来进行*攻击的人,虽然我寄生的这个皮囊功力不高,但是在我这几年的勤奋修炼下,实力也是突飞猛进。” “而且我还一身的精神力控制手段,摄人心魄,非同小可。我可不像那个查拉,我平时根本不赌钱,所以每天可以控制别人三次。今天遇到我,算你倒霉。看你一身大好修为,却将要英年早逝,葬送于我手下,真是令人扼腕叹息。下辈子投胎,做我们大朗星的人吧!” 说着老铁匠双手高举,嘴里“哇呀呀”一声怪叫,猛地趴在地上,右腿朝上一翘,做出了一个蝎子捕食的动作。 “我很喜欢你们这里的武技,每天勤奋不辍,刻苦练习了好几年,直到现在,我的蝎型腿,威力无比,霸道绝伦。一腿踢出,连毒蝶境的高手都要避之不及,再配合身上的斗气,最是玄妙无敌。只是,我怕惹人怀疑,所以整日在铺子里打铁,一直无缘使用,引为憾事。今天既然有了机会,四下无人,我就先拿你来练练手!” 说着,老铁匠趴在地上,双手一按地面,整个人就腾空而起,腿部一摇一摆,邪风呼啸,霹雳作响,就像一只狠毒的蝎子尾巴一般,刁钻诡异,如雷似电,阴毒地勾了过来,只一瞬间就贴近了丁宇的胸膛。 丁宇顿时觉得身上的生息都要被股子诡异之气掠走,不禁大惊,这功夫果然邪门!他说的毒蝶境高手不可正面迎之绝非虚言。 由于腿部攻来的速度太快,丁宇急忙躲闪,但自己的肩膀还是被凌厉的腿风刮到,一下子,自己觉得就像被几把削铁如泥的利刀划了几下一样,肩膀上的衣服被划的碎片直飞,露出了肩膀上的皮肤。 “嗖嗖嗖!” 腿风呼啸,老铁匠一击不中,又是一腿踢了过来,速度奇快无比,只是瞬间就已经快要贴到了丁宇的额头。 这一瞬间,丁宇感觉到自己头部的汗毛都被那股毒利的腿风震的竖了起来。“咚” 的一声,丁宇的右手迅速挡在自己头部,和老铁匠的腿部发生了剧烈碰撞。 只一瞬间,那踢过来的腿上,缠绕着的刁钻无比,强烈至极的斗气一股脑全部轰进了涌入丁宇手臂之中,涌入体内。 “滋味如何?”老铁匠收了腿功,站在原地,得意洋洋地看着丁宇的脸部,想验证一下自己那狠毒的武技对丁宇造成的伤害有多大。 丁宇眼角轻轻抽动一下,手部由于刚刚那种斗气惯入,出现了一缕伤痕,渗出血来。灌入的斗气诡异刁钻,进入自己的身体以后,四处破坏,疼的丁宇冷汗直冒。但是很快,自己体内的异力出现,接着,凶猛霸道,狂狠凌厉地找到那灌入而来的斗气,那斗气虽然刁钻,但也被自己的异力一下子制服,接着乖乖地被自己的异力吞噬掉,成了自己体内异力的一部分。 丁宇脸色恢复平常,感觉自己的异力又强壮了几分,不禁从容一笑,答道,“本来听你说这腿法挺狠的,跟你对打就不免有几分期待,但是接了这一腿之后,我还真是大失所望。” 说着丁宇摇了摇头。 老铁匠看着丁宇硬接了自己一腿之后,刚开始还有点痛苦之色,接着不一会竟然就变得跟没事人一样,不禁暗暗心惊。 自己这一腿虽然出的很快,但是自己用了8成的力量,而且在贴到丁宇手上的那一瞬间,腿上带着的斗气就被打入他体内,用来破坏他的五脏六腑。就算是毒蝶境的高手接了这一招也够喝一壶的,这小子不可能安然无事!肯定是装的。 想到这里,老铁匠又看了看丁宇,眼神变得轻蔑,捏着自己的胡子,冷笑道。 “我知道你是为了面子,接了我一腿之后还强忍着剧痛,不肯服输,呵呵,你们这种人,我见的太多了。一直难以理解,因为你们都死到临头了还喜欢装,真是无聊至极。” 丁宇听后冷冷一笑,道,“哈哈哈,你看我的样子像是装的吗?你那腿法对别人可能威力无比,但是到了我这却是不能奈我何。来来来,你好好看看我,现在真是龙精虎猛,生龙活虎。可曾有半点痛苦不堪的样子?” 透过皎洁的月光下,老铁匠看着丁宇那满面春风的脸庞,确实不像是受了重伤的样子。怎么回事?难道真的是自己腿法不够狠? 不可能,我这么多年,天天勤奋修炼蝎型腿功,这具皮囊,体内的斗气早已被练的是万般玄妙,打入对手体内,是毒蝶境的人都难以承受的,今天却出现这种情况?难道自己多年的勤奋练习还伤不到一个小孩子?不可能,不会的。肯定是我打进去的斗气太少了,这孩子又反应迟钝,所以才暂时没事。 想到这里,老铁匠的脸又变得狠厉起来,扔下斧头,腾空而起,哇哇怪叫 “再吃我一腿!” “嗖嗖嗖!” 剧烈的腿风呼啸而来,动静奇大,迅如雷电。这次连地上的树叶都被带的飘了起来,在黑暗的夜里,配合着老铁匠那咄咄*人,狠厉万分的气势,闪烁着诡异,阴毒的光芒。 第二十一章 芯片悸动 老铁匠的腿法较上次更为迅速,带着凌厉的破空声,狂扫而来。阴凛呼啸,邪风大起。地上的树叶和灰尘,一起被扫了起来,吹的丁宇直想闭眼睛。 就这么眨了一下眼,老铁匠的腿已经扫了过来,丁宇由于眼睛里进了点灰尘,一时间睁不开眼,连忙躲闪,可是这次老铁匠的腿法速度奇快,较上次更为猛烈,迅捷。丁宇揉揉双眼,已经避之不及。 “嘭!” 老铁匠那刁钻诡异的腿法一下子就踢中了丁宇的小腹,发出巨大的声响。丁宇一个没站稳,就被这一腿扫的翻身倒地,狼狈不堪。老铁匠已经在出手的时候,加倍地使出了身上的斗气,狠狠地打进丁宇小腹之中。 丁宇被踢中小腹,斗气入体,顿时就觉得腹中如好像被刀万剐般疼痛不已,那刁钻狠毒的斗气进入小腹,直接开始破坏自己的五脏六腑。丁宇坐在地上,连忙运转体内的异力吞噬这些斗气。 “小子!别想!” 老铁匠大吼一声,又是一脚勾了过来,形色狠厉,犹如蛇蝎般。丁宇见状奋力运转异力,在地上猛地打了个滚,惊险地躲过了这一脚。丹田之中异力翻腾,周身流转,三下两下,就把老铁匠那刁钻的斗气吞噬,化解,为自己所用。 接着,自己胸口之中的那个芯片开始发涨,涌出一股暖流,不停地修复自己刚刚被伤到的五脏六腑,顿时,自己小腹中又重新恢复了生机。 丁宇拍了拍身上的灰土,站起身来,揉揉自己的小腹,道,“你这腿法练的挺不错的,看来你私底下没少下功夫,只可惜这种武技对我丝毫不能造成伤害。你的腿法我也见识到了。接下来,也让你看看我的本事!” 说着丁宇冷冷一笑,怒吼一声,“接招!” 体内那凶狠狂暴的异力被调动起来,凝聚在自己的手指之上,朝着老铁匠的喉咙猛地一指,异力迫不及待地就刺了出去,在空气里有麻绳粗细。这一指袭来,仿佛雷霆万钧,环绕着噼里啪啦的破空声。 那黑色的异力直直击出,在幽静的黑夜里发出了凌厉的骇人冷光! 这一下子要是打在身上可不好受,老铁匠大惊失色,本来还要试着空出手来抵挡一下,只见那条黑光迅如闪电,狂猛无比,自知如果硬接只会是螳臂挡车,不自量力。连忙扭动身形,慌乱躲避。 “啪”,凶狠的异力从老铁匠的脸部擦了过去,立即刮下一片血肉来,老铁匠捂着脸,痛苦不堪,指头缝隙里脸上的森森白骨,隐约可见。 “啊!这是什么斗气?怎么这么狂暴!”老铁匠疼的咬着牙,脸上被伤到的部分好像被硫酸浇在上面一样,一点一点,不停地啃噬着上面的皮肉。虽然*不是自己的,但是这幅皮囊受了伤,自己的神经由于已经和宿主的神经相连,仍然能感觉到刺骨的疼痛。现在自己的脸部,真的是比刮骨疗伤还要疼上十倍不止。 丁宇大喝一声,不依不饶,运转异力又对着老铁匠的脑袋狠狠一指头指了过去。 “很疼吗?我来帮帮你!” “嗖嗖嗖!” 体内的异力离体呼啸着击出。由于老铁匠捂着脸,疼痛不已,无暇躲避,终于正中靶心,被凶狠的异力狠狠地击中了他的的头部。 “轰”的一下,老铁匠的脑袋就像熟透的大西瓜一样直接被异力轰击的爆炸开裂,白的红的脑浆污血乱飞。由于被击中的时候捂着脸,他的手也跟着遭殃,一同毁掉。 “啊啊啊!”老铁匠头部爆裂,从脖子里发出了刺耳的尖叫声。 “噗通”,被击中头部的尸体倒在了地上,这时,从地上的尸体脖子里爬出了一个模样丑陋,血淋淋的生物。 “嘶嘶嘶”,这怪物像蛇一样吐着舌头,身上沾满污血,眼神狠毒地盯着丁宇,发出的声音刺耳聒噪。 “好,非常好,竟然毁了我的肉身!你的身体力量真是强大!倒是一副好皮囊。很久没遇到过这样的狠人了!真是兴奋!别以为这样就结束了,我还有很多招式没有使出来!看来你确实有些本事!只可惜你仍然不是我的对手!任你功力雄厚,*强悍也难逃一死!哈哈哈,还是把你的身体给我吧!嘴巴张开!” 怪物的身影利如闪电,趴在而上用力一蹬,“嗖”地一下,就飞到了丁宇头上,两只爪子扯着丁宇的嘴皮,想要钻进去。 丁宇紧紧地闭着嘴巴,心里恶心不已,一把抓起怪物,捏在手中,正要运转异力把它一下捏死,突然手里一阵精神力波动传出,丁宇就觉得自己的脑袋一阵昏昏沉沉,身体慢慢地开始不受控制起来。 不好!它使出了精神控制!想要控制我,然后寄生在我的身上!不行!我要清醒,不能中了它的妖法,成了它的傀儡。丁宇“啊”一声大叫,猛然发狠,朝自己胳膊上狠狠刺了一指。 剧烈的疼痛袭来,丁宇才觉得脑子变得清醒一点,接着他赶紧动身挥动手臂,捏着怪物,朝着树上撞去。但是又一阵精神力波动发了过来,丁宇顿时觉得手臂软软的使不出力气,脑子里一片模糊,思维就要被手中的怪物控制。 “嘿嘿,我的精神力控制怎么样?是不是比查拉那个乞丐头子强十倍?”怪物在丁宇的手中,龇牙咧嘴,目光狠毒地道。“不想继续受苦的话,就臣服与我,让我寄生了吧!哈哈哈......” 说着恶狠狠地对着丁宇的手咬了一口,可是因为丁宇的*非常强悍,怪物嘴部一疼,并没有咬出什么伤痕。随即怪物眼睛发红,继续放出强烈的精神力波动。 丁宇本来还正要清醒的脑袋,被这精神力一下子波及,顿时脑子发昏,手上没有力气。怪物就顺势用力地从丁宇手中挣脱出来。 双腿一蹬,怪物就爬上了丁宇的脸上,丁宇这时只觉得头脑迷糊,身体动弹不得,脸上黏黏糊糊的,想要用手去抓,却无法使力,抬不起手。 怪物“嘿嘿”一声邪笑,露出满嘴的獠牙,双爪一扳,就掰开了丁宇的嘴,接着身子一拱,像一条蛇一样地钻了进去,满身的血污血块,蹭了丁宇一嘴。 丁宇只觉得恶心万分,胃里一阵翻腾,想要吐出来,可是嘴里的那个异物,并不停留,滑溜溜地就钻进了自己喉咙里。接着自己的喉咙里像是憋了个死老鼠一样,发涨。 不一会,又开始发痒,那个怪物已经在喉咙里释放神经线。随即自己全身的神经就被这怪物调动了起来。丁宇立即口吐白沫,全身抽搐,倒地不起。 躲在丁宇喉咙里的怪物放声大笑,“哈哈哈,我终于得到了一个身体素质这么强横的肉身!真是爽!这次组织里的人都别想和我抢!因为我先得到的!哈哈哈......” 丁宇此时觉得身体已经不属于自己,头脑里也被怪物的神经攀附在上面,脑子里多了一个意识,在控制着自己的身体。 “这具肉身,真是强!真是猛!体内更是有凶狠狂霸的斗气在经脉之中纵横运转,比那个整日打铁的老铁匠强上十倍!” “咦?怎么回事?这不是斗气!斗气没这么有灵性!这是什么气?啊?胸口里是什么东西在发涨,好撑啊!”喉咙里的怪物发出了疑惑的怪叫声。 胸口之中的芯片似乎意识到了丁宇的意识已经换了个人,开始发涨,在胸口之中发出一阵阵刺骨寒意,接着,体内那凶狠狂霸的异力被调动起来,直指喉咙。 “啊,怎么回事!”怪物在丁宇的喉咙之中发出大叫,被丁宇体内的异力缠绕,攻击。 体内的异力不停地啃噬着怪物的身体,疼的怪物大吼大叫。“这是什么东西?还知道自主攻击别人?” “啊!”异力加剧啃噬的速度,强烈的剧痛来袭,怪物吃痛,疼的马上收回了攀附在丁宇脑子上的神经, “啊!怎么回事!我不能控制这个*了!不行!这么强的身体就要放弃,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啊!” 这时丁宇的脑子又恢复清明,眼中一缕精光闪过,丁宇马上运转异力,硬生生地在自己的喉咙里压迫着怪物。怪物在喉咙里狠厉一笑,正准备双爪猛掐丁宇的喉咙,让他活不成。尖利的吼叫声从丁宇的喉咙里传了出来。 “我控制不了你,你也别想活!” 不等喉咙里怪物动手,丁宇那异力就凝聚在喉咙里,保护着丁宇。接着,丁宇张开嘴,右手伸进喉咙里把怪物抓牢,一下子就拽了出来。 怪物不甘心地大叫,那可怕刺耳的尖叫声震耳欲聋。“我还有很多招式没使出来啊!就被你抓到了!我不甘心!我不能死啊!” 丁宇可不管那么多,握着怪物就朝树上狠狠撞去。 “嘭嘭嘭!”树叶乱飘,撞了几下之后,手里的怪物终于安静下来,不再叫唤。手中的怪物已经被撞晕。丁宇撕下身上的一根布条,紧紧地把这怪物绑了起来。 “先留你一条狗命!”丁宇看着手中那晕死过去的怪物,大发慈悲。 第二天清晨,五藏城城主府里,吕成礼穿好衣服刚起床,正要洗漱,一个下人就跑了进来。 “大人,外面来了个年轻小子,说是得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消息,事关重大,一定要亲自告诉您。” 吕成礼听后脸上有几分不耐,“什么?是谁这么胆大包天,敢来直接见城主?有重要的事?好吧,你让他先进院子,等我片刻,我一会就去。要是他说的重要的事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的话,我定不饶他!” “是。”下人听到吩咐,扭头出了房门。 吕成礼洗了洗脸,用毛巾擦干了脸上的水珠,就开始刷牙。这个世界并不缺乏能工巧匠,所以是有牙刷牙膏可卖的。 而且,因为这个世界讲卫生的人占了多数,所以这些洗簌用品之类的小玩意,市场很好。 吕成礼刷好了牙,走出了房门,只见院子里一个年轻人正站在那里,手里还拿着一个死老鼠。 吕成礼大步走上前去,道,“是你有事要告诉我?什么事?” 站在院子里的正是丁宇。丁宇手里拿着那个昏迷的大朗星人,看着城主,缓缓说道,“我抓到了一个人。” “嗯?什么人?。”吕成礼正要发飙,听后有些纳闷,“是谁?为什么抓人?” 丁宇拿起手中的那个大朗星怪物,说道,“就是它,它是外星人。” 第二十二章 捕快 吕成礼听后大怒不已,“你说的重要的事就是这东西?我虽然不知道外星人是什么,但是我知道这东西就不是人!你一大早来就是为了带这东西过来?” 丁宇连忙说道,“大人,我知道你不信,您仔细看看就知道了。” 说着丁宇狠狠地朝着怪物的身上用力一拧,手中晕倒中的怪物一下子被疼醒。 “这是什么地方?”怪物睁开双眼,神色狠毒,从嘴里发出了刺耳的聒噪声音,“快放了我!” 吕成礼见到这东西张嘴说话吓了一跳,非常吃惊道,“这东西还会说话?怎么回事?” 丁宇不慌不忙地答道,“城主大人,这东西是外星人,喜欢乘人不备,爬到别人喉咙里,夺舍,寄生,控制他人。我们赤天国的不少人都已经被暗中控制了,这些人平时隐藏的很好,很难惹人怀疑。还商量着三个月后一起动手,杀了这个城里的所有人。” 吕成礼看了看丁宇手中那个怪物,惊奇不已,但再怎么说,他也是一城之主,见过大世面的人,很快脸色就恢复平静。 “屠城的事我昨天已经收到消息,正要着手写份材料上报朝廷。不过现在既然掌握了造反贼寇的身份,我会一并写到材料之中,让朝廷出兵镇压。然后我再多征民壮......” “妄想!你以为告诉了朝廷,你们就没事了?哈哈哈......”丁宇手中那个怪物打量着四周,听到城主说了这么多,它一句也不想听,阴里怪气地尖叫着,打断了城主的话,“你们赤天国的人,全都要死!一个也活不了!嘿嘿!” 吕成礼听到这些话后眉头一皱,脸上显现出了厌恶的神色。 丁宇对着着手中怪物说道,“我看你活的不耐烦了!”说着丁宇一下午掐住怪物脖子,就要掐死这东西。吕成礼见后说道,“留它一命,把它交给我。” 说着吕成礼扭头朝着院子外边大声喊道,“来人!小巩!过来!” 那个叫小巩的男子名字叫做巩庭,十*岁的年纪,身着便装,腰挂捕快身份的腰牌,怀揣铁尺、绳索。正在城主府的外边雄赳赳,气昂昂,大模大样地巡视。 他是个实习捕快,没什么修为,但是精通铁砂掌,拳脚功夫还算不错。普通的那些流氓地痞来到他身旁根本不是他对手。跟那些干了多年捕快的老前辈不同,今天是他第三天上班,脸上那稚嫩的神色还没有褪去,这几天每天这样在外边晃来晃去,耀武扬威的,心里也美极了。 这个世界的捕快就相当于地球上的警察了,不过没有警察那么风光。捕快在这里是贱业,其子孙后代三代以内,就算有人大有出息,也不得从政做官,以免有辱斯文。 而且别看捕快们表面风光,其实每年从朝廷拿的钱真的少的可怜。这倒不是城主小气,城主也只是按体制办事。这里朝廷的体制就是这么规定的,城主能有什么办法。 捕快们每年没有底薪,只有伙食补贴,也不过120金币左右。就算是捕头,手底下带着那么多小捕快,威风八面,一呼百应,可他一年也只有180金币可拿。 算下来这些捕快们天天辛辛苦苦办案抓贼,维护治安,保护百姓,每个月才只能拿到10金币。当然,如果是没有家室的人还好说,足够温饱了。可这些捕快到了一定年龄也是要娶妻生子的,凭这点钱如何养家糊口。 刚当上捕快,穿上这身衣服的时候觉得威风的不得了,不能对不起身上这件衣服。所以大多数人刚开始的时候大都是热血沸腾,正气凛然,一心要为城里的百姓惩奸除恶,做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人。 可是到了后来,光是经济上的问题就憋的他们喘不过来气。这些捕快一个个的都娶了婆娘,还有了孩子。平日自己穷惯了,娶了婆娘以后自己的内人也跟着自己受穷。 不过再怎么说她是屋里人,平时也不抛头露面,所以穿的不好打扮的不好也没什么。两人省吃俭用,倒也够花。 但是后来有了孩子,孩子吃的不好,营养不良,个子瘦小,总是被周围的那些个子大一点的孩子们欺负。而且因为挣得钱少,很久才给孩子添一件新衣。平常穿的衣服都是缝了又补,补了又缝,要不是洗的干净,真是跟那些小叫花子身上穿的衣服也差不了哪去,怪不得别的孩子看不起这孩子,总是欺负他。 街坊邻居看见以后也都对着孩子那一身破衣服指指点点,“你看这孩子,父亲是个捕快,多威风了,孩子却穿的这么破,真是丢人。” 孩子听见这些话以后,回家又哭又闹。自己的婆娘也也指着自己的鼻子骂,“倒了八辈子血霉,跟了你这么个窝囊废!” 捕快们到了这个时候也威风不起来了,身上那雄心壮志也渐渐地被这些油盐酱醋之类的小事情给磨灭的一干二净。所以给城主办事的时候就免不了阴奉阳违,说一套做一套。反正都是那么点工资,谁吃饱了撑着那么负责任?傻啊? 这还是好的,这些穷捕快虽然穷,可还总算有些道德,有些自己心里坚持的底线。另外有些捕快可不行,可能实在是穷怕了,他们平日里不办实事也就算了,为了多弄钱,花样百出,巧立名目,给百姓办事的时候收取好处费,跑腿费,出警费......等等,各种各样的费,种类繁多。 结果寻常的百姓如果出了点什么事,别指望这些捕快能帮到你,因为光是那些形形色色的费用,就让你望而却步了,百姓们是没有什么钱的。 有的捕快更可恨,甚至与一些地头蛇,犯罪团伙同流合污,对这些人包庇,纵容。这些犯罪分子犯了法,惹了事,就算是人命案,只要那些百姓拿不出钱。捕快们也照样玩忽职守,不管不问。 有时候那些犯罪分子做的实在太过火,惹得天怒人怨,连上头都知道了,下死命令要抓这些那些人的时候,他们仍然有办法。开始制造冤假错案,对老百姓横征暴敛,任意拘捕,随便抓个人就丢进大牢充数。当然,这些捕快做出这种事,就是他们自身的人格问题了,不是穷或者别的原因。 这些人个个武功高强,也不去做别的工作,专就喜欢做捕快这种又威风,又能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捞钱的职业。因为自身武功高强,有些大户专门雇他们去催租,这样大户雇了捕快,脸上有光,捕快们也乐的收钱耍威风,所以一直以来,收益颇丰。 有句诗吟的好,流民便作贼,迫于不得已,捕人亦作贼,何说以处此?所以他们之中有一部分人本身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不关国家的体制什么事。 当然,现在这个小巩,由于刚开始做捕快,一腔的热血,尽心尽力,听到城主的喊声之后立即赶了过来,来到城主面前。 “把这个怪东西带下去,关进铁笼,严刑拷打,问出同党,不得有误。”吕成礼神色严厉地道。 巩庭听了之后赶紧回答,“是,属下遵命。”说着来到了丁宇身边,把丁宇手中尖叫着的那个怪物一把掐到自己手中。那怪物正要吆喝,被巩庭在它的头上重重一拍,练过铁砂掌的巩庭这一巴掌可不是好玩的,打的那怪物头冒金星,又昏厥了过去。 丁宇见巩庭拿走了怪物,就说道“这怪物有精神控制能力,可以释放出精神力控制别人,审问的时候一定要多加小心。” 巩庭看了看丁宇说道,“嗯,多谢兄弟提醒。”然后又对着城主说道,“属下告退。” “去吧。”吕成礼淡淡地道。 巩庭手里拿着怪物,转身离去。 丁宇也缓缓地道“大人,事情已经交代清楚,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大人去完成了。小民还有事情要办,就先行告退了。” 吕成礼点了点头,说道,“你是个好孩子,多亏你提供的这个消息,不然我还以为屠城的人只是一群没什么本事的乌合之众。你去吧,以后有什么事可以直接来见我。” “谢城主大人,小民告退。”丁宇说完这些话,就转身出了城主府。 驴子就拴在城主府外边的一棵树旁边,正在慢悠悠地啃着地上的草,电牙犬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来到了外边,摇着尾巴看着丁宇,“呼呼”地伸着舌头喘着气。 电牙犬因为在武者专铺被栓的时间太久,都快要憋的发疯了。这回被丁宇买走,一下子得到自由,当然到处乱窜,不喜欢总待在丁宇身边。 昨天晚上跟着丁宇出了城,电牙犬由于从小整日待在武者专铺那么小的方寸之地,猛然见到城外那么大的天地,顿时兴奋地乱跑乱窜,不一会就没影了。后面跟着一个被外星人夺舍的老铁匠它也没发现。 后来丁宇跟老铁匠交手,直到擒到外星人,电牙犬也没玩够。丁宇摸摸口袋里的狗牌,电牙犬才察觉到,恋恋不舍地闻着气味,回到了丁宇身边。 丁宇牵着驴子来到城内,找了一间客房住下。电牙犬半夜的时候,又不知道跑哪了。这时候,那个外星人醒了,破口大骂,尖叫不已。丁宇上去就是一掌一下拍晕。到了第二天清早丁宇没吃饭就带着这个外星人去了城主府。 丁宇看着电牙犬那可怜的小眼神,估计是跑了一晚上,现在肚子饿的不轻。自己早上也没吃早饭,于是丁宇牵着驴子就来到了小吃摊。 大街上这时候已经人声鼎沸,车水马龙。叫卖声络绎不绝,此起彼伏。 来到一家卖馒头的摊位上,丁宇看着刚蒸好的一屉热气腾腾的馒头问道“老板,你这馒头怎么卖呀?” “一铜币5个。”卖馒头的是个20出头的小伙子,身姿矫健,愣头愣脑。但是说话总算客气,可能是被馒头的热气熏到了,出了一身的汗,一边擦,一边说道,“来几个吧,我蒸的馒头在城里出了名的最香。” “好,给我来5个。”说着丁宇掏出一枚铜币,交给这个小伙子。 小伙子拿了钱,马上拿了个纸袋,利索地拿了几个热气腾腾的馒头放了进去,刚蒸好的馒头温度特别高,一般人是不敢下手抓的。小伙子因为长期干这个的,手上都是厚厚的老茧,所以并不觉得烫手。 丁宇接过纸袋,掏出一个馒头吃了起来。旁边的电牙犬尾巴一摇一摆地可怜兮兮地看着丁宇,丁宇就给它掰了一块。 接着丁宇去卖豆浆的摊位上买了碗豆浆,点了两个熟鸡蛋。坐在摊位上喝了起来,大早上不想吃的特别油腻,因为没有胃口。丁宇自从在博士手底下做事,一直都是这个饮食习惯。他准备吃完饭就回青阳城自己的家里。 另一边的巩庭气冲冲地站在刑部大牢的外边,他生气极了,没想到世上还有这种捕快!做了捕快,就应该为民除害,惩奸除恶,做个大英雄才是,没想到,自己身边的这个搭档,竟然是这种人! 那个许安明,自己刚过来的时候,跟他分到一起,就觉得这人行为不端,痞里痞气的,跟个流氓一样。自己还以为这只是他的外表而已,所以没有多想那么多。没想道他现在竟然干出这种事! 第二十三章 查猜 巩庭拿着钥匙,闷闷不乐地走进牢门,看着坐在椅子上那一脸无所谓,满不在意的许安明,忍着肚子里的气说道,“你这样做真的好吗?” 许安明正拿着指甲剪在剪指甲,听到巩庭问他,就吹了吹手上那碎指甲屑,慢条斯理地答道,“这种事,小事而已,水至清则无鱼,有什么打紧,而且又不是我一个人这么干。连那些对咱们指手画脚的前辈们也都是这么做的,没人懒得管,你也太敏感了。” 巩庭听着有点不敢相信,拨弄着手中的钥匙链,轻声问道,“李捕头有没有这样做过?” 许安明站起身来,活动一下自己的脖子,脖子里的骨头发出了“咔咔”的声响,舒服地呻吟了一声,就懒洋洋地答道,“他是咱们的头儿,你说呢?” “呵呵,这种事,你也别太认真了,省的自己不痛快。我一会要去澡堂子洗个热水澡,再找个漂亮姑娘敲敲背,你要不要一起去。”许安明把椅子拉到自己身边,坐了上去,眼神平淡地看着桌子上的铁笼子。 巩庭摸了摸鼻子,转身把钥匙链挂在墙上。随口说道,“不了,我在家已经洗过了。” “嗯,那好,看好这个怪物,我走了。”许安明看了一眼桌子上的铁笼子,从身上掏出十几枚银币来,“对了,这是你今天的那份,现在给你,你省着点花。” 巩庭看了看许安明手中的钱,道,“这钱我不要。” “你不要?不要白不要!好吧,算了,那就先保存在我这里,等你什么时候缺钱了再找我要。”许安明把钱放到自己口袋里,转身走了出去。 为什么?怎么能这样?巩庭想不通为什么有些人连规费都敢私吞,那可是国家的钱。 由于巩庭小时候在偏远的农村他的外婆家生活,直到上个月才搬进城里,所以他对城里的那些潜规矩一无所知,他以为去街上收到的钱就一定能交到朝廷手里,现在做了捕快才知道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规费并不是黑社会们收的保护费,保护费是违法的。而规费是经朝廷允许,由地方部门的捕快进行收取的合法收费行为。规费分好几种,许安明在街上向那些小商小贩收取的费用属于工商管理费,是合法收取的。但是他装自己口袋就不合法了。 巩庭心想,算了,自己刚来这里,什么都不懂,这种事又牵连太多,真追究下来,法不责众,倒霉的还是自己。就当什么都不知道好了,免得惹祸上身。 这时,铁笼子里的外星人猛地一晃身子,睁开了一双红眼睛,从昏迷中醒了过来。 “大胆!快放了我!”外星人在笼子里大吼大叫,乱蹦乱跳。这样叫着似乎还不解恨,它就开始咬铁笼子上面的铁杆,一边咬,一边大叫,“快给我吃东西!你们想饿死人吗?” 巩庭看着发狂的外星人,神情淡然,不为所动,缓缓地道,“什么时候你把你的同伙一个个地都供出来,你想吃佛跳墙我都给你做。” “想让我出卖我的组织?哈哈,少发梦了!”怪物伸着舌头发出“嘶嘶”的声音,那样子就像蛇一样,狠毒,阴冷。“实话告诉你,我们大朗星人可以半年都不用吃饭!三个月后,我们组织里的人就开始行动了,你们这里的所有人都会死!到时候他们就正好杀过来救我出去!哈哈哈......” “你们大朗星人有没有名字?你贵姓?”巩庭百无聊赖,忽然这么无厘头地来了一句,他想转移一下外星人的话题。 正大声吆喝的外星人被这么一问,一时间脑子有点反应过不来,但还是恶狠狠地说道,“大爷我姓查,查猜!” “哦,原来是查老兄。”巩庭沉吟一声,就不再说话了。 查猜愣了一会,又开始活跃起来。就像吃了兴奋剂一样,双眼发红,精神亢奋,龇牙咧嘴。接着开始又大蹦大跳地狂吼,“你们都得死!我们大朗星的勇士们马上就会毁了这里的一切......” 巩庭看着发狂的外星人,根本懒得上前去折磨它。这东西是疯的,折磨的再狠也没用,白费力气不说,它只会更兴奋,而且折磨死了,它的同党也就查不到了。不如不理它,时间长了它觉得无聊了自己也就闭嘴了。 这时候,笼子里的笼子里的查猜不说话了,闭目养神,开始变得安静起来。 巩庭舒了一口气,终于可以清净下来了,可以想一会儿自己的事了。 如果自己身边的捕快都这样做,私吞规费的话,那我不收这个钱,就是和他们对着干,他们不会给我好果子吃的。但是不行,这种私吞规费的事本来就不对,我不能知法犯法。巩庭一边想着,一边捏着自己的捕快腰牌。 这时那个查猜已经安静了很长时间了,于是巩庭就上前开始审问,只见那个外星人闭着眼睛趴在笼子里面一动不动,跟死了一样。于是巩庭对着查猜冷声道,“你死了?怎么不说话了?是不是累着了?说,你同伙是谁?” 外星人猛地睁开眼睛,一缕邪异的红光在它的眼里闪过,强烈的精神力波动袭来,巩庭顿时脑子有点晕。身上的力气好像被抽走了一部分,软绵绵的使不出劲儿,眼睛也有些睁不开了。 “这是什么妖法?头好晕!我怎么了?”巩庭摸摸自己的脑袋,他感觉自己的意识正一点一点变得模糊。接着看着那个外星人那红红的双眼,心里明白了,“这就是精神力控制?果然有些门道。刚刚在城主府那个哥们儿提醒过我的,啊,大意了......” “嘿嘿,没错,这就是精神控制!”笼子里的外星人一边释放着精神力,一边邪邪地笑着,“谁让你心不在焉,胡思乱想。我才有机会趁虚而入!嘿嘿,乖乖听我的话吧!” “不!”巩庭大叫出声,他不想被这坏东西利用,去做他最不想做的坏事,这样他会受一辈子良心上的不安。“我不会让你得逞的!我要想办法,我要阻止你!来人!来人啊!” 外边安安静静地,空无一人,只有树上的麻雀叽叽喳喳的叫着。巩庭喊了好几声,也没有人来。平时这些捕快们都成群结队地被大户们雇走,催租办事去了。唯一的搭档许安明去澡堂子洗澡敲背享受了,所以现在这里只剩下了巩庭一个人。 “做我的奴隶吧,哈哈。”笼子里的怪物声音低沉,仿佛有种勾魂夺魄的能力一样。从外星人口中说的每一句话,都像一只只小虫子,往巩庭的脑袋用力钻着。 终于,巩庭挣扎了一会,不动了,脑子里完全没有意识,双眼翻白,表情木然地站在那里,对着外星人深深鞠了一躬,恭恭敬敬地道:“主人。” “哈哈哈,好!你这小子终于被我控制!”笼子里的外星人脸上露出急切的神色,“快,过来把铁笼子打开。” 巩庭表情呆滞地点了点头,转身去旁边的墙上拿了一串钥匙。从这串钥匙里找出了个最小的,然后走路像机器人一样地朝铁笼子走了过来,“咔嚓咔嚓”就打开了笼子上的那把锁。 笼子打开以后,这怪物阴笑着慢悠悠地走了出来,看着巩庭那发呆的表情,双腿一蹬就爬到了巩庭的脸上。 “哈哈哈......” 另一边,五藏城城东的大街上,许安明洗完了澡,神清气爽,斜着肩膀不急不缓地走着路,街上的那些行商小贩一个个见到他就跟见到亲爷一样,献媚讨好,不停地向着他点头哈腰,套近乎打招呼。许安明一边走,一边微笑着向身边的人们示意。 这时,城西的薛慕华和罗波两个捕快晃晃悠悠,大摇大摆地来到许安明面前。薛慕华个子不高,但目光坚毅,身姿矫健,走起路来虎虎生风。可能因为当过兵的原因,他整个人给别人的感觉腰板很直,气场很强,咄咄*人,不怒自威,非常有气势。 旁边的罗波虽然是个大高个,但是站在人家旁边,唯唯诺诺,弓腰哈背,挫里挫气的,简直就像孔雀旁边站了个楞头呆鸡一样。 薛慕华伸伸懒腰,打了个哈欠,一旁的罗波也是精神不佳。由于昨天晚上公孙家的小女儿因为怄气,一个人跑出家门不见了,结果他们两个人跑前跑后地找了一晚上,还好老天有眼,最后总算在山上找到了。谁让人家大户人家有钱,捕快们再牛,也只能沦为人家的工具而已。 来到许安明身边,薛慕华贴着许安明耳朵声音放低,“今天晚上有得捞,去不去。” “再说吧,你们先准备好,我等下还得回去一趟,晚上见面再说。”许安明由于刚洗完澡,有些口渴,就伸手接过了路边那个水果小贩递过来的,刚刚削好皮的苹果。 放到嘴边啃了几口,觉得口感不脆,许安明把手里的苹果“啪”猛地一下子摔地上,碎果渣子乱飞。吓得那个小贩激灵灵打个颤,屁也不敢放一下。 “好吧,晚上再找你,我们走了。”薛慕华拍了拍许安明的肩膀,转身朝城西方向走去。罗波像个哈巴狗似的在后面跟着,两个人一前一后地走在街上,旁边的有些商贩见他们从身边走过,顿时双脸发白,冒着冷汗,头都不敢抬。 水果摊老板赶紧快速地又削了一个苹果,双手打着颤递到许安明手上,哆哆嗦嗦地道,“许爷,您尝尝这个,绝对又脆又甜......” 许安明鼻子里重重地“哼”了一声,伸手接过削好的苹果放到嘴里咬了一口,觉得还可以,就心满意足,转身大摇大摆地离去。 背后的水果摊老板别说张嘴要钱了,见人家转身要走还巴不得人家赶紧走呢,恨不得放鞭炮庆祝终于送走了这个老天爷。独自擦着汗,仍心有余悸,妈的,老子容易么,整天巴结你们这些捕快,还不是为了生活。 来到大牢里,巩庭正坐在椅子上,不屑一顾,眼神傲慢地晃着腿。许安明见到巩庭这幅样子诧异至极,难以理解。这小子不是挺老实的吗,自己才刚洗了个澡,他的气质立马就变化这么大!原来他这几天那副正经样子是装的呀,我就说嘛,哪有那么老实的人。唉,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许安明看着巩庭这幅吊儿郎当的样子,又看了看桌子上的铁笼子,笼子里空无一物。许安明马上就慌了,“怎么回事?那个怪物呢?” 巩庭揉揉自己的脖子,满不在乎地道,“我内急,上了个茅厕,一眼不见,这东西就没影了,也不知道这玩意是不是有什么异能。” 第二十四章 十引崩 “什么?你就上个厕所的工夫,那东西就没了?”许安明愣了一下,脸上又露出着急的神色,连忙问道,“那怪物都干什么了?你有没有审出什么结果?” 巩庭站起身,拿起旁边桌子上的一个茶壶,倒了两杯凉茶,给许安明递了过去,许安明由于刚洗完澡,只吃了一个苹果,还是觉得口渴,就接过茶杯,“咕咚咕咚”喝下肚去。 “那怪物龇牙咧嘴,大吼大叫,什么都不肯说,我就问出了它的名字,它叫查猜。”巩庭拿起另一杯茶,放到嘴边喝了一口,缓缓地道。 “现在怪物跑了,是我的责任,不关你的事,你别担心,到时候城主生气了,我一个人挨板子就行。” “看你说的,再怎么说我们也是搭档,不就是挨顿板子么,咱哥俩一起扛才是,我怎么能看着你一个人挨打,传出去别人都觉得我许安明是个胆小鬼就不好了。” 许安明听到巩庭说这种话,立即不答应了,他虽然不怎么正经,但是对身边的人,还是很讲义气的,而且他最讨厌别人看不起自己,说自己是胆小鬼。仔细想想,这种事其实也不能全怪人家巩庭,自己不在这里审问犯人,反而去洗了个澡,也有一些责任。 从旁边拉了个椅子,许安明坐了下去。看着巩庭那发白的脸色,不禁笑了起来,“你就这点胆量啊?挨板子而已嘛,才多大点事啊,就吓成这样,打板子的那些兄弟都是自己人,打的时候会照顾的,没什么好怕的。” 巩庭摸了摸自己微微有些发白的双脸,心虚地说道,“不是,我昨天早上睡觉没盖好被子,所以着了风寒,现在有些感冒,脸色不太好,等下去找个郎中抓点药就好了。” 许安明听后却没有相信,看巩庭这幅细皮嫩肉的样子,肯定是从小娇生惯养,从没挨过打的人,一听到挨打,就被吓成这样。想到这里,许安明看着巩庭,大声笑了起来。 “我出去找大夫开个方子,再去药房抓些药,你在这看一会啊。”巩庭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身子。 “嗯,去吧。”许安明坐在椅子上懒洋洋地笑着答道。 巩庭把钥匙挂在墙上,转身走了出去。 “怎么办,脸色发白会惹人怀疑,得用些东西打扮遮掩一下。有了,听说用姜黄涂一涂肤色就会变得跟平常一样了,组织里的那些人都是用的这种方法来遮掩的,自己因为懒得买,所以一直没有用过。”巩庭一边走,一边想道。 “呵呵,这具肉身是个捕快,比铁匠的身份强多了,执行任务也方便的多,但是组织如果知道我被擒,而且又走漏了消息,不会饶了我的,我能不能回去还是一回事。算了,先看看情况,走一步算一步。” 现在的巩庭已经被查猜控制并夺舍。组织现在已经知道了查猜被擒这个消息,如果巩庭现在突然以查猜的身份出现,那么组织必然会怀疑,甚至杀了他都有可能,查猜不想冒这个险,所以还是继续隐藏下去比较好。 姜黄并不是姜,所以只有药店有的卖。巩庭来到一家药店,一股子浓浓的草药香味儿扑鼻而来。掌柜的是个有着两撇八字胡的中年人,正给别人抓着药。 那一层层木制的小格子里面各种各样的草药都有,格子上写着杂七杂八的药名。 掌柜的给别人正抓着药,一见捕快来了,唬的一愣神,手里的当归“啪”地掉在桌子上,赶紧又捡到手中。 那个客人正背对着巩庭,一见掌柜的神情有异,手里还掉了药,就不禁扭头看去,一见是捕快来了,也不敢多看,把掌柜的手里的药往纸里一包,快速地打发了钱转身离去。 掌柜的带着献媚的神色,不自然地赔着笑,“额,呵呵,这位官爷,这几天的规费已经交过了,不知......” “磨好的姜黄,十钱。”巩庭淡淡地道。 “哎,好嘞。”掌柜一听巩庭是来抓药的,马上利索地把一旁的药臼拿了过来,里面有很多磨好的姜黄末。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年的姜黄卖的特别好,供不应求,天天都有人来买,所以药臼里总是有剩余。掌柜的就倒出磨好的姜黄,称了十钱,用纸包起来,交给巩庭。 巩庭接过纸包,下意识地去袖子里掏钱。掌柜的一看捕快要给钱,连忙说道,“官爷,我还能要您的钱吗?这个不要钱,不要钱......” 巩庭呵呵一笑,把纸包踹到怀里,还是撇下几枚银币,转身离开了药房。 出了药铺,巩庭就朝铁匠铺走去。从铺子旁边的石头缝里摸出钥匙,就打开铺子走了进去。 铁匠铺子里有间套屋,屋里面有一张床,墙上挂着镜子。查猜当铁匠的时候晚上睡觉就是在这间屋子里睡的。 巩庭来到里面的屋子里,把纸包打开,倒了些姜黄末,又沾了点水往脸上涂抹均匀。站在镜子面前照了照,满意极了。现在他的脸已经不再发白,而是和正常人的脸色一样,只是仔细看看,还是稍微有些不自然。 走出铁匠铺,关上门,正往刑部大牢走,就见许安明已经在街上摇摇晃晃地左顾右盼。 显然是看到巩庭了,许安明朝着这里摆摆手,巩庭就走了过去。 “怎么出来了?”巩庭道。 “已经到交班时间了,我就出来逛一逛,买点零食。”许安明从袖子里掏出一根槟榔,放到嘴里嚼了起来。 “什么零食?怎么吃这玩意,跟个流氓似的。”巩庭看着许安明用力嚼着槟榔,不禁咽了口水,“给我也来一根。” 两个人就这样嚼着槟榔,大摇大摆地朝城主府走去。 “什么?那怪物跑了?”吕成礼正在书房整理着自己写好准备交给朝廷的奏折,听到消息后微微一怒,“连个小玩意都看不好?废物!去,你们两个自己去刑部领二十大板。” “是,是,属下遵命。”许安明和巩庭连忙点头,赶紧快速离开了城主府。 丁宇这时已经骑着驴子回到了青阳城。后面的电牙犬跟了一路,累的不轻。丁宇下了驴子,掏出半个馒头扔到地上,电牙犬立即上前啃到嘴里,狼吞虎咽。 来到驿站把驴子还了回去以后,拿着驴子上挂着的伏魔棍就回到了家里。 因为看到那个外星人的蝎型腿太过狠厉,丁宇意识到自己也必须修炼一种武技了,于是,丁宇把伏魔棍放到了屋子里之后,就来到了师傅的书房里,想挑选一门武技来学一学。 书架上一排一排的,全都是功法秘籍,种类繁多,令人眼花缭乱。 选择是有很多,不过丁宇可没有选择性恐惧症。只是瞬间,一本书就映入眼帘,丁宇深深地被吸引。上面几个大字“十引崩。” “好酷的名字,不知道厉不厉害。”丁宇拿起这本书,只见上面这样介绍。 十引崩,此为禁术!练习之人体格不够,轻则伤筋伤骨,重则不治而亡!若想活命,请量力而行! 看到这些,丁宇更加好奇了,竟然有这么大的副作用?还会伤害到自己?到底这个武技的伤害有多恐怖?接着情不自禁又看了下去。 十引崩,伤己伤人,霸道绝伦!顾名思义,其最大的优点就是,练到第三式,自己身边十米之内,任何敌人就可以像抓小鸡一样被自己用异力抓取在身边,然后一拳崩破!野蛮霸道,威力无比,实战性极强。 细细地品味了一下书上的这些信息,丁宇合上了书,哈哈大笑,如果自己真的学会了这门武技,那么与人交战,即使对方躲避速度再快,只要在自己十米范围之内,都能打的他嗷嗷直叫,满地找牙,省的自己再撵着屁股追的麻烦。至于这什么副作用,自己这么狠的体格,倒是不必担心。 这种近身格斗武技非常危险,不仅对能敌人造成巨大伤害,还会伤到自己的肌肉,伤到自己的内脏,丹田。有很多不自量的武者体格不够,却练习了这种武技,结果身上经脉断裂,肠穿肚烂,七窍流血而死。因为这种武技对武者自身的体格要求极强,被列为禁术,禁止体格不够的人练习。 如果体格稍微有点过不去,却练习了十引崩,就算没有出现经脉断裂的情况,那么与人交战,使出这种武技也只能伤到自己,伤不到别人。 丁宇对自己的体格绝对有信心的,所以这种武技他是可以练习的。 来到院子里,丁宇紧闭双眼,双手合印,运转体内的异力,开始按着十引崩的方法,在体内运转。由于十引崩的原因,现在的丁宇看起来就像一只充满爆发力的恶狼一样,虽然闭着眼,但是好像随时会睁开眼睛,择人而噬。 可能是因为体内芯片的作用,一直以来,丁宇都是以一种恐怖的速度在进行着武道上的突破。 “这个武技,我一天之内一定要修习成功!”丁宇心中涌出了这样一种信心十足的想法。 呼吸缓缓平稳,不知道是不是兴奋的原因,丁宇的脸色开始变得潮红,而且隐隐地有一种狂霸的气势喷薄而出。 “十引崩第一式,一掌毁天!”丁宇骤然睁开眼睛,眼眸中有束光芒极速掠过,嘴巴一张,体内的浊气被吐了出来。接着,丁宇挥动肩膀,朝着天上狠狠打了一掌。 巨大的冲击波在丁宇手上荡漾,就像空投了一枚炸弹一样, “轰”以丁宇为中心,发生了一片涟漪,冲击波震到十米外的一棵树上,“咔嚓咔嚓”隔着那么远的距离,这棵树竟然被震得迸裂出巨大的裂痕。 “哈哈哈,果然是好武技!”丁宇扭了扭脖子,发出一阵清脆的骨头声响,手掌重重地握了握,一股充实的力量之感,让丁宇开怀大笑。 杜司卓正从房间走了出来,见到丁宇这种霸气的身段,知道了二人的差距,不禁一阵失落。因为丢了钱,他现在在家里闷闷不乐,哪里也不想去。 “怎么练这种伤身体的武技。”杜司卓看了看丁宇,纳闷地道。 “没事,我的身体素质强悍无比,可以承受。”丁宇自信地道。 “嗯,那就好。”杜司卓看着丁宇,又说道,“你有没有钱?” 丁宇以为听错了,“什么?” 杜司卓脸有点红,撇了撇嘴道,“我的钱被两个小偷偷走了,现在身上没有钱,想向你借点,你放心,我会还你的。” 丁宇眼神平淡,摸了摸鼻子。 他不是那种落井下石的人,谁都有倒霉的时候,也有难堪的时候,就算对方是对自己不怎么好的人,他也不会在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上去嘲笑别人。 因为这样做不能证明自己很了不起,只能证明自己是个弱者,这是弱者的行为。真正的强者,只会在打败对方的时候才会去嘲笑他。 听到这个消息的丁宇脸上平静无波,淡然以对,杜司卓惴惴不安地看着丁宇,然而,在丁宇的脸上他看不到一丝幸灾乐祸的神情,随即放下心来。 丁宇之所以这样,不是他傻,而是他认为自己要做有个素质,有度量的男人。 暴力手段并不是万能的,自己将来就算成了神,也不可能把世上的小人全部灭光。只有为人处世的时候,多多理解别人,以德服人,才能让别人都对自己心服口服。 如果没有大的胸怀,却将来有一天获得了巨大成就,爬的很高,那么将只会惹来别人对自己嫉妒和挤兑。丁宇可不想像古代的那些不得志的诗人一样,郁郁而终,那些诗人没有美满的晚年,问题多是出在他们自身性格上,至于运气,那只是个催化剂而已,并不是主因。 就算有的小人,自己无论怎么做,他们都不会停止对自己的中伤和嫉妒,丁宇也不会对他们破口大骂。而是淡淡一笑,当他们不存在就行了。 不是丁宇傻,相比之下丁宇并不恨这种小人,因为他们头脑没坏,只是没有觉悟罢了。丁宇讨厌的是那种没文化,心眼小的跟针一样的刁妇,那种人才是既顽固又无可救药。丁宇也不想成为这种人。 要借钱是吗,反正我现在有的是钱,权当做好事了,还钱不还钱无所谓,不还的话下次不借就行了。略一思量,微微一沉气,掏出了紫卡,缓缓地道“多少?” “100金币。”杜司卓说出了这几个字,厚着脸皮的滋味确实不好受。 丁宇转身走出院门,“身上没有,我去钱庄取。” 杜司卓站在院子里,想道,100金币可不是个小数目啊,就算他真的有,为什么舍得借给我?他不恨我在峡谷里丢下他一个人跑了?奇怪,那天他被石头砸了以后,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不仅身上多了一种威严,还多了一种风度,这还是以前那个废物杜弘飞吗? ps:很高兴上了这周的新书提名榜,以后的章节会增加字数,总之,各位看官看的开心,就请把推荐票和咖啡疯狂地砸向五亿吧! 第二十五章 万人迷 “你好,我来这里取点钱。”丁宇掏出紫卡,交给面前的那个漂亮的前台侍女,然后轻声说道。 钱庄里面的人来来往往,都在这里排队取钱,办业务。整间屋子装修的档次极高,让人放眼望去有种特别的优越感。 门外站着一排排毒蝶境的高手,配重刀,盔甲。不停地来回走动,震慑那些图谋不轨的人,以防有人抢劫钱庄。 侍女站在前台,动作很快速地接过丁宇的紫卡,看了看上面的余额,又看了看丁宇的年纪,心里微微有些吃惊,才十几岁的年纪就赚到这么多钱? 但随后一想,侍女脸色又变得平静下来。现在来钱庄取钱的富二代太多了,这孩子这么小而且又没有工作,这钱却这么多,不用说肯定不是他挣的。 “你要取多少?”前台侍女把一只手拿着紫卡,另一只手把桌子上其它的档案材料放在抽屉里,向着丁宇缓缓问道。 “100金币。”丁宇摸摸在旁边卧着的电牙犬,转身平静地向前台侍女说道。 侍女点点头,站起身,拿着紫卡往法石缝隙里一刷,法石里面响起了清脆甜美的女声。 “本次取出100金币,谢谢使用。” 接着侍女就拿出一把钥匙,从旁边的柜子里取出一条用纸捆包好的金币来。这种金币一条就是一百金币,钱庄平时已经整理好很多。于是交到丁宇手上。 “请拿好您的钱,100金币,欢迎下次光临。” 这时,来了一个明眸皓齿,恍若天人的女子。乌发如漆,肌肤如玉,美目流盼,一路走来,可谓是静如娇花映水,动如弱柳拂风。旁边的男人看到这个美女缓缓走来,仿佛魂都被人家勾走了似的,看直了双眼,咽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 这个女子十七八岁上下,看起来宛如一朵含苞待放的牡丹花,曼妙玲珑,美而不妖,艳而不俗,千娇百媚,无与伦比。屋子里的男人们见到这个女孩长得如此动人,一个个饥渴的眼神从她身上再也没离开过。此女简直就像是天上的仙女,神女下凡。 只是她眼眸里的那股子冷漠和高高在上,让丁宇实在是提不起什么兴趣。你长得好看?与我何干?不好意思,关于女人,我宁愿喜欢骚的,也不会喜欢这种冷的。 丁宇可不是那种总是围在冰山美人面前,摇尾乞怜的哈巴狗。 以前有首歌叫爱情乞丐,歌词这么唱,可怜可怜我吧,给我一点爱,丁宇每当听谁唱这首歌就忍不住想上去扇他几巴掌,妈的真丢男人的脸,一个男人谈个恋爱谈到要被施舍的地步,做男人没尊严到这个份上也算是千古奇人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还让人家哪个女的可怜得起你? 丁宇每当见到冷若冰山的美人,任她长得风华绝代,倾国倾城,丁宇也是看都懒得看一眼,扭头就走。不是丁宇装b,而是他天生不喜欢冷女,对这种女的提不起什么兴趣。 反而是那些风情万种的妩媚女子,丁宇总是会多看两眼。 丁宇拿着钱,转身冷冷地离开了钱庄。 那不屑一顾的眼神和甩袖而去的动作被一旁的甄如慧从头到尾看在眼里。 怎么回事?所有人都在看我,只有他!这个男人是谁?敢这样无视我!我要杀了他!甄如慧气的手里的紫卡被狠狠握紧,胸口一起一伏,恨不得马上追出去对着这个男人拳打脚踢,一顿臭骂,问问他到底有没有长眼睛?混蛋,不想活了吗?我这么美的美女他也敢无视!他是哪根葱? 不可能,他是装的,呵呵,别以为我看不出来,这样的小子,我见的太多了,呵呵,雕虫小技,他这样做其实就是为了引起我的注意,好让我多看他几眼。 他太自卑了,自惭形秽,所以就以一种极端的态度来掩饰自己,狼狈离去。哼,我是天底下最美的女人,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男人看到我都会被我迷倒!被我征服!你再有种,再有本事,只要你还是个男的,你也得乖乖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 甄如慧摸了摸自己那黑色锦缎一样光滑柔软的头发,把耳朵前的头发抚向脑后。她对自己的外貌很有信心,从小到大,她身边的仰慕者遍布各地,数目众多,光是在青阳城,她的仰慕者聚集起来,组建一个军团都没有任何问题。 可惜今天碰到这个瞎了眼的臭小子,对本姑娘看也不看一眼,转身就走,真是岂有此理!甄如慧越想越气,呵呵,小子,好,很好,你行,你真行!竟然重新燃起了本姑娘内心的斗志!呵呵,好,等着瞧,很快你就会像别的男人一样,被我彻底征服,成为我的工具! 甄如慧脑筋一转,计上心头,像这种小男人本姑娘不知道见过多少,全都是一根筋,二愣子,只需略施小计就会死心塌地地为我所用,好骗的很!看本姑娘怎么玩弄你股掌之中!嘿嘿!想到这里,甄如慧也不取钱了,快步从钱庄走了出去。 丁宇一边朝家里走着,一边左顾右盼地看着大街上的小吃摊,他想看看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可以顺便捎一些带回去吃。正走着,突然,一排红溜溜的麻辣烤串吸引了丁宇的目光。 一个穿着奇装异服,留着大胡子的青年人,左手握着几串半熟的肉串,右手在上面撒着孜然,辣椒末之类的调料。面前几个馋嘴的孩子,拿着铜币巴巴地站在那等着。 青年人撒好调料后把肉串放在架子上炙烤,底下是红彤彤的碳火。可能是买的上等木炭,里面那燃烧着的火苗,没有冒出一点呛人的烟气来。 丁宇正准备上前要上几串羊肉串尝尝鲜,突然听到一声凄厉的尖叫声,震耳欲聋,痛彻心扉。 “啊!非礼啊,救命啊,快来人!” 丁宇听到这一声喊,赶紧下意识地转过头去,只见街头另一边,远远看去,地上坐了个美貌如花的艳丽女子正大声呼救,旁边一个形象粗鄙不堪,脸上带着猥琐的奸笑男子正准备出手调戏。 中午大街东边人不多,都回家吃饭了,只有三三两两个小乞丐在街上傻了吧唧地站着,听见呼救声吓得腿都忘了抬,更别说去救了。 岂有此理!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竟然快到家门口了,却见到这种事,怎能不救!丁宇一身正气,大义凛然地想道,而且,那个被调戏的姑娘,长得还那么好看! 这时,大街上被调戏的那位姑娘,正是甄如慧,不过才片刻的功夫,她就重新换了身衣服,出现在大街上,再加上刚刚丁宇在钱庄没有怎么注意过她,所以丁宇根本没认出来这个女的和刚刚钱庄里的那个女的是一个人。 丁宇现在只知道这个被调戏的女的,长得很美,所以自己忍不住想去救她,于是丁宇快速朝街东边跑去。 此时街道东边的那个男子,一身邪魅之气,也不知道是不是喝了酒,脸上微微有些发红,看着坐在地上的甄如慧,邪邪地奸笑道, “叫啊,继续,嘿嘿,你这花不溜秋的小娘子,叫起来可真是让大爷身上的骨头都要酥了呦,叫,继续叫,你越叫,大爷我就越兴奋,哈哈哈......” 甄如慧何曾听过这样的轻薄之语,一时间又羞又气,正要发作,对方是个男人,只得作罢。看着渐渐靠近的轻薄男子,甄如慧脸上涌现出惊慌失措的表情。 “唉?怎么不叫了?是不是想通了呀?嘿嘿,我就说嘛,我长得这么帅,你从了我,也不算委屈了你。” 男子摸了摸自己那一脸麻子坑的脸部,说了句自夸的话,他也不并不害臊。继续奸笑道,“来,让本大爷好好舒服舒服......” 说着就要伸手朝甄如慧的胸部抓去。 “住手!”丁宇从街道另一边猛奔而来,呼哧呼哧喘着气。 男子的手已经快要碰到甄如慧的胸部,看了看甄如慧那嗔怒的眼神,赶紧心虚地缩回了手。 男子表情有点不自然地转过身去,看着丁宇,阴里怪气地说道,“这是谁家的臭小子,也敢跑来坏了你爷爷的好事,是不是皮痒,活得不耐烦了?” 丁宇听见这几句话后大怒不已,暴跳如雷,“放肆!老子是杜家四少爷杜弘飞!你这*贼,光天化日之下也敢跑来青阳城撒野,藐视法纪,公然调戏良家妇女,真是人神共愤!我今天一定要替天行道!” “哎呦,我当是谁呀,哈哈,原来是杜家那个废物少爷呀,哈哈哈......” 青年男子哑然失笑,显然他是知道杜弘飞的。自古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果然不假。杜弘飞因为是个废物,因此变得远近闻名,妇孺皆知,死去的杜弘飞如果地下有知,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地上的甄如慧显然也是听说过杜弘飞的,一听这男的原来是个废物,坐在地上的甄如慧皱了皱眉头,失望极了,本来还指望着来一出英雄救美的戏码,套一套这个瞎了眼的男人,看来是不成喽。 “什么?废物?” 丁宇二话不说,运转体内的异力在自己的指尖,奋力一指,异力离体。赏了青年人一指头。 体内打出的异力在空气中发出“噼里啪啦”的破空声,骇的青年人慌忙躲避。 就慢了一点,青年人就被打出的异力上的静电给蹭到了,顿时自己身上那一片衣服都被烧焦了,还好他今天出门里面套了一层宝甲,要不然,这一下能让他半个月上身都不能穿衣服。 这一指头打到了远处的一个石凳上,顿时石凳都被打的爆炸,石屑乱飞。旁边的几个小乞丐吓得哇呀呀一声怪叫,四散逃开。 “妈呀,用得着这样吗,老子不玩还不行吗。”青年人看了看地上远处的石头渣子,吓得小腿肚直转圈。接着向地上的甄如慧,使了个眼色,又看向丁宇,结果丁宇狠狠地瞪了过来,青年人吓得拔腿就跑,急速飞奔而去。 地上的甄如慧,正双眼冒星星,神色发呆,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丁宇。 丁宇走上前去,脸上露出关切的神色。 “姑娘,你还好吗?” 甄如慧看着丁宇,微微愣了一下,接着摸了摸自己的头发,轻声说道,“多谢哥哥仗义搭救,小女子感激不尽。” 丁宇现在觉得跟她在一起说句话都感觉这么荣幸,世上原来真的有如此美女。自己之前看到的那些大美女,跟这个一比,全都是屁。自己今天总算知道了什么是好看,什么是美。 沉吟片刻,丁宇缓缓答道,“不必多谢,应该的,不知姑娘叫什么名字?” 忽然,甄如慧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丁宇的眼睛,看的丁宇脸都红了,接着甄如慧捂着双脸,娇羞道,“小女子名叫甄如慧,不知少侠尊姓大名。” 丁宇被看的心扑通扑通乱跳,连忙答道,“不敢当,在下名叫杜弘飞。” 甄如慧看着丁宇现在这幅样子就高兴极了,有种报复的快感,呵呵,刚刚在钱庄还对我不屑一顾呢,结果本姑娘略施手段,立马成了这幅模样,看来这个男的和其他男的没什么不同嘛,这么快就搞定了,真没劲。 丁宇看了看四周,反正自己也不着急回去,就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道,“你家在哪?就这样回去太不安全了,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本姑娘自己回去,用不着你送。”甄如慧态度一变,突然撂出这么一句话来。 丁宇纳闷极了,非常想不通。“为什么?” “不为什么。”甄如慧的脸色变得更冷了,还带着几分冷笑的意思,可惜突然风又吹乱了她的头发,丁宇没有看到。 “那好吧,你自己回去吧。”丁宇有些摸不着头脑,于是站起身来就向着羊肉串的摊前走去。真是女人心,海底针。这女的怎么这样,自己救了她,现在反倒受了冷落,丁宇一边想,一边起身准备买几串羊肉串吃。 第二十六章 请吃饭 甄如慧坐在地上,她刚刚拒绝丁宇送她回家,就是为了让丁宇有种不知所措,然后心里产生自作多情的自卑感觉,这样她就可以高高在上地羞辱他了。 可惜丁宇转身就走,也不停留,顿时甄如慧有些意外。楞楞地坐在地上,心里想道,这是怎么回事?别的男人一被我拒绝,都是不敢相信,然后对我再三哀求,像个摇尾乞怜的可怜虫一样。怎么这男的一听到我的拒绝,却是云淡风轻,不为所动?难道他不喜欢我?是我的魅力不够吗?没有吸引到他? 不可能,世上所有的男人,只要我对他们稍微表现出一点好感,他们立马像着了魔一样,对我马首是瞻,言听计从,趋之若鹜。今天这小子是怎么回事?我知道了,一定是他反应迟钝,有眼无珠。 好小子,既然这样,本姑娘就给你个机会,让你睁开你的双眼好好看看我的魅力到底有多大! 眼见丁宇越走越远,甄如慧快速地反应过来,接着看着丁宇的背影不甘心地喊道,“站住!” 丁宇正朝街道另一边的那个羊肉摊子走着,突然听到这一声喊,于是就停下脚步,疑惑地转过身,向着地上的甄如慧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快到中午了,我有些饿了,你可以请我吃饭吗?”甄如慧挽了挽自己的头发,看向丁宇,目光温柔地微笑道。 “当然可以了。”丁宇听见这句话,马上眼神一亮,利索地答道。 能跟美女在一起吃饭也算是一种享受,丁宇又不是那种不近女色的苦行僧,又怎么会拒绝。 甄如慧轻声一笑,道:“扶我起来。” 丁宇走上前去,挽着甄如慧的手臂,由于甄如慧喜欢每天用百花泡在水里洗澡,身上有一种淡淡的花香气,闻起来幽香清远,令人心旷神怡。 慢慢地将甄如慧扶了起来,丁宇指着另一条街,慢条斯理地道,“那条街上有一家驴肉汤生意很不错,喝起来美味极了,而且益气养血,美容养颜。走,我带你去尝尝。” “好,都听你的。”甄如慧被丁宇搀着胳膊,脸上笑颜如花,心里却想道,呵呵,这小子别看他一本正经的,其实也跟其他男人没什么区别。果然没错,只要本姑娘稍微给点阳光,立马迫不及待地就贴了上来,嘿嘿,鱼儿上钩了,看本姑娘怎么一步一步把你征服在脚下,等你得意洋洋的时候,再给你来盆冷水一浇,看你还牛不牛。 丁宇挽着甄如慧的手臂,心里美极了,想不到今天竟然被美女主动邀约,看来自己魅力越来越大了,嘿嘿,有实力就是好,要什么有什么。要是放在以前是个废物的时候,人家哪个美女会多看你一眼,躲还来不及呢。 就这样一边想着,一边挽着甄如慧的手臂朝着另一条街道走着,行不到三五十步,丁字路口出现一个小饭店,檐前立着望竿,上面挂着一个酒望子,写着四个字:“青阳驴汤”。门前有一带绿油栏杆,捅着两把锁金旗,每把上五个金字,写道:“秦烹惟驴羹,陇馔有熊腊。” 这家店很普通,看起来青砖素瓦,古色古香。有些不起眼。由于人都在店里,门前的行人门可罗雀。不过门口打扫的倒是很干净。 进了店门,两人找了位子坐了下来,丁宇对着前台的掌柜的说道,“两份驴肉汤,两份饼丝。” 掌柜的抬起头,答应了一声,就朝里边走去。不一会,店里小二走了过来,把一个水壶和两个杯子放到了丁宇面前的桌子上。 甄如慧坐在丁宇对面,好奇地看着这家店的四周。 店里另外的几张桌子上,三三两两地坐着几个年轻男子,正埋头吃着饭,偶尔有人抬起头一见有个美女朝这里看过来了,立马眼神变得绿油油地朝甄如慧身上瞟来瞟去。 屋子里打扫的非常干净,地上有只猫不停地走来走去,偶尔有些不喜欢吃驴杂的客人用筷子夹点碗里的肉丢给它,这只猫立即上前叼着就走。空气中有一种辣椒香味,和浓浓的肉香在飘来飘去。 “你的名字是杜弘飞?”甄如慧没有理那些目光热烈的男人,而是平静地看着丁宇,美目里有一种审视之色。 “嗯,对。”丁宇把另一张桌子上的辣椒油端了过来,坐在凳子上看向甄如慧,微笑道,“你听说过我?” “嗯,以前听别人说起过。”甄如慧仔细地打量着丁宇,“他们说你没什么修为,是个废物。但是我今天见到你却不是他们说的那个样子。我觉得你好厉害,嘿嘿,现在你怎么说也有着毒蝶境的修为了吧?平时是怎么修炼的啊?” 丁宇拨弄着辣椒油里面的辣椒,缓缓道,“呵呵,过奖了,以前确实没有修为,不过最近我认识了一位云游四海的高人,经人家稍微一指点,我就由一个普通人,踏进了修炼之路。现在倒不是毒蝶境,而是绝地境第六重。” 丁宇可不会得意忘形地把芯片的事情说出去,要不然肯定可能惹来杀身之祸。如果他体内那个芯片的神奇效果,让一些不怀好意的杀手知道了,那不用说,肯定会找上门来,杀了丁宇,然后把芯片取走,高价卖给那些有需要的有钱人。 “不是毒蝶境?好吧,就算你现在只修炼到绝地境第六重,如此修炼速度,也够恐怖了,毕竟你才十几岁。嘿嘿,看来你并不是他们口中说的废物,而是一个天赋秉异,惊才绝艳的人。”甄如慧听到了丁宇的真实修为,仍然很吃惊。毕竟20岁以下的绝地境高手确实不多。 眼神微微一转,甄如慧抚摸着自己的头发,看着丁宇的眼睛,用极其富有诱惑力的声音道,“对了,你有女朋友没?” 丁宇听到这里,心里微微一动,心想,这个女生,不仅长得漂亮,而且还真是主动,谈话间三言两语就直奔主题,一点也不浪费时间。如此爽快风格,真乃女中豪杰,够勇敢,我喜欢。 “没有,你有男朋友吗?” 甄如慧捂着嘴巴“噗嗤”笑了起来,“我也没有男朋友呢。” 她没有把她有一堆仰慕者的事说给丁宇听,要不然丁宇听了之后肯定觉得她是在炫耀自己,而且还会猜测那些仰慕者之中有不少她的备胎男朋友,胡思乱想之下认为她是个放荡的女人就不好了。 丁宇听到这里眼神一亮,看着甄如慧那美丽的眼睛,又有些不相信,缓缓说道,“为什么?你这么漂亮,追你的人肯定多如过江之鲫,身边众多美男环绕,你只需挑一个最优秀的就行了,应该不会缺少男朋友啊。” “嘿嘿,你说的没错,因为长得漂亮,确实有不少男人追我。”甄如慧眨眨眼睛,说到这里微微撅起了嘴。 “可是那些人一个个资质平庸,心胸狭隘,不仅没有品味,说起话来也幼稚的很,搓得要命,我怎么会看的上呢,我要的男人,一定是有实力,有上进心,而且心胸宽大的男人。” 丁宇听后笑了笑,拿起水壶,倒了两杯水,因为喝驴肉汤是不宜喝茶的,所以店小二只拿过来了普通的开水。 “你眼光太高了,得改改呀,不然以后你的追求者都会一个个离你而去的。你要知道关于女人这方面,我们男人通常是没有多少耐心。”丁宇笑着说道。 “管他们呢,他们如果有一天不再纠缠我,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总是被别人缠着也很不好受的,你如果是我,你就知道了。”甄如慧拿起杯子,轻轻地吹了吹上面的热气,喝了一口。 这时,两碗热气腾腾的驴肉汤和两份切饼被店小二端上了桌。 大海碗里,乳白色的波光上漂浮着翠绿的葱末,若隐若现的嫩肉、板肠、和驴血静静地躺在碗底,仿佛浅海中的那一个个珍贵的河蚌一样诱惑着贪吃的丁宇,忍不住想要朵颐一番。 丁宇起身拿起小勺子,挖了一点辣椒油,朝自己那碗驴肉汤放了一点,然后拿起筷子搅了搅,把辣椒油往前推了一些,看向甄如慧,道,“你要不要放点辣椒?很香的。” “不用了,我不吃辛辣的东西。”甄如慧看着那红红的辣椒油,很想朝自己的碗里放一点,可是每次一吃辣椒,脸上的皮肤就会出几个痘痘,挤也不能挤,因为会留下痘印。长了痘痘,不仅很痒,还非常影响形象。爱美的甄如慧当然受不了,所以现在看见辣椒就像看见敌人一样。 这时,另一张桌子的几个男子看着远处的甄如慧,放下了手中的酒杯,表情猥琐地笑着。 “邹阳,那个妞长得真是漂亮呀,那身段,真他娘的勾人,你不信转身看看。”一个满面油光的微胖男子对着自己旁边的年轻小伙子挤眉弄眼地道。 邹阳缓缓地转过身,朝着丁宇这张桌子看了过来,扭头看着胖男子道,“田耀民,你眼神挺好的嘛,那女的确实不错。” “嘿嘿,那是。我问你,你敢上去搭讪不?”田耀民舔了舔嘴唇,向着邹阳问道。 “怎么不敢?”邹阳喝了一口汤,回答道。接着又转身看了看背后的一男一女,脸色却变得有些心虚起来。“那女的旁边坐着人家的相好,我就这样过去,也太不给那男的面子了,而且打扰别人吃饭,很不礼貌。” “你还是不是男人?那么美的女人你就不想过去认识一下?”田耀民看着邹阳,目光轻蔑地道。 “废话,谁不想认识。”邹阳拿起酒杯,猛地灌了一大口酒,“你觉得漂亮你怎么不去?” “我这不是问你的么,看看你有没有胆量嘛。”田耀民喝着酒,拿起筷子夹了点凉菜送进嘴里。“你去吧,反正被拒绝也没什么损失,又不会少一块肉,让我也看看你的胆量。” “说的也是,好吧,我去试试。”邹阳其实也很想认识认识那个美貌倾城的女子,搭个讪而已,就算被拒绝最多出一下糗而已,自己是天不怕地不怕,还能怕出糗?想到这一点,就摸摸自己发红的双脸,起身朝丁宇这边的桌子走来。 “嗨,美女,你好漂亮啊,可以认识一下吗?”邹阳来到桌子旁边,看着甄如慧,硬着头皮说道,这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搭讪方式了。 甄如慧正拿起筷子往汤里放饼丝,听见这句话连看也不看一旁站着的邹阳,平时总是被这种登徒子搭讪,纠缠。甄如慧简直烦透了,于是表情也变得冷了起来。 丁宇看着邹阳那幅腆着脸的样子,又看了看甄如慧,心里不禁想道,女人长得好看果然是红颜祸水啊,随随便便吃个饭而已,就有一些楞头小子过来搭讪。这小子也真是的,好没眼色,这么不给面子,没看见我和她在一起吃着饭呢么。 不过丁宇也没有不高兴,搭讪而已,又不是调戏,而且自己也不是甄如慧的什么人,用不着吃这种无聊醋。有人过来搭讪,就让他搭好了。自己如果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就表现出很生气的样子,那么别人不会觉得你很男人,只会觉得你心肠狭隘,很搓。 另一边,五藏城里,巩庭和许安明在大街大摇大摆地逛着。 “等下去城西,你去不去?”许安明嚼着槟榔,脸色发红地看着街上刚刚过去的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子,对着巩庭说道。 巩庭也看着那个刚刚过去的女子,只见那女的外披一件浅紫色的敞口纱衣,一举一动皆引得纱衣有些波光流动之感,由于腰带比较紧,她的臀部曲线随着走路一摇一摆的,甚是勾人。 真不知道这个星球的女人,有什么好看的。已经彻底被查猜寄生的巩庭,看着远去的那个女子,有些不屑地想道。接着扭过头对着许安明说, “你要去城西?好吧,我刚刚做捕快,有很事多还需要跟你学习,我陪你一起过去。” “嗯,走。”许安明吐掉了嘴里已经没有味道的槟榔渣子,看了一会远去的女人的臀部,转身朝城西走去,巩庭连忙跟了上去。 第二十七章 破庙 这时,城西的一家小酒店,二楼的天字号雅间里,薛慕华和罗波两个捕快大大咧咧地围在一张酒桌旁边,桌子上摆了几盘凉菜,中间摆了一盘已经被撕得希零破碎的烧鸡,地上全是一些碎鸡骨头。 罗波拿起酒坛,给薛慕华倒了一碗酒之后,又给自己倒了一碗酒,然后端起桌子上的酒碗,神色恭敬地看着薛慕华道,“薛大哥,这种清酒喝起来清淡绵软,喝不醉人,嘿嘿,来,我们今天就敞开了喝。” 薛慕华微微一笑,把桌子上的酒坛放到了地上,然后对罗波摆了摆手,道,“行了啊,喝酒这种事,点到即止就好。这才片刻工夫,咱俩已经喝了快三坛酒了,虽然这酒属于清酒,不算太烈,却还是不宜喝的过猛,以免耽误了正事。来,还是多吃些菜,等会小许来了我们再好好地喝上几坛。” “嘿嘿,明白了,薛大哥说的对,等下还有正事要办,不宜多喝这么多酒。”罗波拿起筷子,伸向桌子上的一碟青椒炒肉,就着手里的烧饼吃了起来。 “薛大哥,兄弟我有一些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薛慕华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听到这里,抬起了头道,“你要说什么就说吧,都是自家兄弟,这又没有外人,真说错了话也没人会笑话你,怕什么。” 罗波擦了擦嘴上的油腻,缓缓地道,“薛大哥,你知道我平时胆子是最小的,也没什么本事,以前我跟着你做的都是一些小事,不足挂齿。可是这次我们做的事情跟以前不同,这次我们做的是有关人命的大事,如果稍有差错,不仅前途尽毁,而且还要蹲大狱,为了那些钱,我们真的值得冒这个险吗?” “呵呵,行了,别总是跟个娘们似的,没完没了啊,我给你说过多少次,要想过上好日子,光凭着每个月领的那10个金币怎么可能?那还不如上街要饭挣得多呢。无奈之下,现在我们只能自己想办法挣钱,不必依赖朝廷给我们发钱。而且等一会那些人又都是些行为不端,劣迹斑斑的人,就算有一天,有谁告到了朝廷那里,那朝廷也是对这种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予深究,所以你不必害怕。” 薛慕华拍了拍罗波的肩膀,缓缓道,“那些人又不是什么良民,不过城里的渣滓而已,死一个少一个,反而我们这的治安还会变好呢,我们这是在做好事。你放心吧,没事的。” 这时,巩庭和许安明两个人来到饭店,上了二楼,然后一前一后地进入了这个房间。 “你们来了。”薛慕华淡淡地打了个招呼,道“随便坐,桌子上的菜如果不够的话可以再点。” “嗯。”许安明点了点头,在薛慕华的对面,拉了个椅子坐了下来。巩庭则坐在了薛慕华旁边。 不一会儿,店小二就赶紧走上来,点头哈腰地拿过来两套餐具,放在桌子上。 “再加一道红烧肉焖酸菜,记得让大厨多放酸菜。”许安明扭头对着店小二说道。接着问了问巩庭,“你想吃什么?都是自己人,随便点,别客气。” 巩庭想也没想便脱口而出,“佛跳墙。” “好嘞。”店小二得了吩咐,向着巩庭微微一点头,就立即转身朝后边厨房走去。 “吃,快吃,你别见外呀。”薛慕华见巩庭没有动筷子,马上催着巩庭。 “好,好。”巩庭忙答应着,拿起筷子,夹着桌子上的几个菜送进嘴里。 二十分钟后,薛慕华几个人吃饱喝足,来到了城西的一个破庙旁边。 许安明揉揉发涨的肚子,打出了一个响亮的酒嗝,接着对着巩庭说道,“你在这边等着,我们进去办事,你等会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老实地等我就行了,千万别进来啊,不然吓得尿裤子我可不管。” 巩庭吃了整整一坛子的佛跳墙,现在肚子撑的不得了,但是听到许安明的话后有点好奇,注意力就被转了过去,道,“你们进去到底做什么事?” “嘿嘿,不能告诉你。免得你又开始怨天尤人了。”许安明懒洋洋地拿着一根牙签,剃着牙说道,“这个世界可是很黑暗的哦。但是你得知道你可是一个男人,虽然这个世界确实很黑暗没错,但是就因为你是男人,你就不能因为这个黑暗而把自己变得跟怨妇一样。” 巩庭纳起了闷,听得云里雾里。 接着,薛慕华,罗波,许安明三个人,缓缓地进入了破庙里,只留下巩庭一个人在那干等着。 秋风呼呼地刮着,温度开始变冷,巩庭不禁把自己身上的衣服用力地裹紧,等了一会,还是没有动静,巩庭就准备去破庙偷偷看看。再怎么说他也是优秀的大朗星勇士,他可不相信自己看了以后会被吓得尿裤子。 这时,七八个流氓地痞,吊儿郎当,一个个勾着眼睛,耷拉着脸,朝着破庙走了过来,巩庭马上找了地方躲了起来,观察着这些人。 不到三分钟,又有一帮地痞晃着脖子,撂着腿,朝着破庙走了进去。“到底在干什么?”巩庭越来越觉得奇怪。 突然,破庙里面传出惨烈的痛呼声,“啊.......”接着是“嘭嘭啪啪”。 巩庭听着这种声音,知道里面一定是发生了剧烈的打斗。 我要不要在这继续等?还是进去看看?巩庭听着这种打斗的声音实在是按耐不住,现在的巩庭已经被查猜寄生,查猜最喜欢的就是练习武技了,可惜总是没有机会与人比试,所以这回一听见打斗声,就忍不住想过去干上一架,好让自己的一身功力有了用武之地。 虽然这具身体没有什么斗气,但是凭我查猜的能力,光是*纵肉身来进行战斗就足够对付那些流氓了。嘿嘿,可不可以把那几个捕快也顺便一起杀了?恐怕不行,杀了这几个捕快,我肯定要被通缉,到时候万一再抓住我了,就没有这么好运了。看来不宜妄动,还是继续扮捕快,一直扮下去为妙。嘿嘿,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杀赤天国的人了,虽然是几个流氓。 破庙里,许安明正在跟一个冷峻魁梧的地痞扭打在一起,双方实力相当,都是绝地境第五重,只是那个地痞要老上很多。地上三三五五地躺着一些流氓,有些已经断了气,睁着空洞的眼睛,死不瞑目。有些一息尚存的人则是捂着胳膊腿在轻声呻吟哀嚎。 另一边,罗波一个人对付三四个修为低微的青年男子,不断地揪住这些人的头发,然后双手一用力,就扔了出去,被这么扔一下的人,都被摔得腿脚骨折,在地上嚎啕。 破庙另一边的角落里,薛慕华眼神平静地看着这一切,也不上前和这些人动手,也不说话。 “你们这些朝廷鹰犬,不问青红皂白,上来就一通乱杀,还给我们乱扣罪名,说我们是聚义寨的人?妈的聚义寨在大永州呢,你弄清楚!我们是本地人!”这个冷峻魁梧的青年人人一边狠狠地用脚向许安明踹去,一边大声喝道。 许安明不慌不忙地躲着青年人的脸,阴声冷笑道,“还说你不是聚义寨的人?那你们身上的钱是怎么回事?” 这下青年人有些心虚了,但还是硬着头皮道,“你问的问题还真是莫名其妙!这钱当然是我的钱!我们老百姓连有钱的权利都没有吗?你管的也太宽了吧!” “逆贼!不必多说了,你别想为自己洗脱罪名!朝廷已经下令,如果见到聚义厅的那些乌合之众,就立刻杀无赦!现在,我奉朝廷之命,送你们全都上西天!”说着身上的斗气猛地爆发出来,喷射到青年人身上,猝不及防之下,青年人身子一歪,差点被冲击得重重地坐在地上。 “畜生!你们这是在谋财害命!你们不会有好下场的!”说完后青年人疯狂运转体内的斗气,“想无声无息地灭了我们?不好意思,没有人愿意坐以待毙!尝尝我的幽玄杀阵!” 青年人快速地挥动手指,不停地在空气中产生黑色印结,然后猛地闭上了眼睛,身体瞬间向后飘出三米,接着,只是一瞬间,就在青年人面前出现了斗气能量汇聚成的黑色巨浪,绕着屋子不停地打转,最后飞到许安明头上,猛地砸下来,那黑色的影子将地上的许安明彻底笼罩。 许安明在地上快速躲避,但是接着地上迸发出钢丝一样一根根的斗气结晶,密密麻麻,渐渐地向许安明身上靠拢。 “竟然使出了以牺牲生命力为代价的幽玄杀阵,真是兔子急了也跳墙。只可惜,你已经黔驴技穷了,就凭这个的话,你还是赢不了我!” “寒冰地狱!”许安明一声冷喝,接着表情严肃起来,冰冷的寒气猛地从他体内爆涌而出,只是瞬间,地上的斗气结晶就被冻结,停止向他靠拢,接着许安明右手一挥,一道道锋利的冰刃向着青年人极速射出。 “嗖嗖嗖” 青年人空中一个转身,就避过了这几道冰刃,哧笑道,“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寒冰地狱吗?才这点效果?呵呵,这么好的高阶功法被你得到真是冤枉的很,好好的高阶功法硬是让你练得跟初阶似的没有一点威力,真是暴遣天物。” “少废话!”许安明袖子一挥,篮球一样的冰刃风暴,带着尖锐的破风声响,呼啸着向着青年人的脸而去。 这时,门被“嗵”的一脸踹开了,巩庭就这样大刺刺走了进来。 许安明还以为是谁来搬救兵了,吓得身上一颤,但又看到来的人是巩庭,就沉了一口气,对着巩庭道,“我不是让你在外边等着吗?你进来干嘛?” “我等的太久了,进来看看有什么能帮的上忙的。”巩庭看着地上的冰凌渣子。 “你出去吧,这东西你干不了,有些人天生干不了这种事,省的晚上睡不着。”许安明道。 这时,旁边的青年男子见到有人来了,也是一个捕快以后,大叫出声,声音凄惨如厉鬼,“我们真的没有造反!我们是被这些人冤枉的!他们杀我们是为了钱!” “你说你是冤枉的你就是冤枉的了?”许安明阴里怪气地道,“没有人会那么傻承认自己的罪名的,只有真正的事实才能够说明一切!” “好了,我干嘛跟你废话那么多?逆贼,受死吧!”许安明催动空气中的寒气,只一瞬间,又型成了一个冰刃风暴,猛地一挥袖子,就朝着青年男子飞去。 巩庭看到这里,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呵呵,这就是这个星球的人。我终于知道为什么组织来到这个星球以后,为什么会非常讨厌这的人了。 巩庭正想着,突然,脑海中一个声音响了起来。“快救他们!” 第二十八章 罪恶 巩庭脑子里的意识突然苏醒,对着喉咙里的查猜说出了这么一句话。他是个正义感非常强的男生,怎么会容忍这种事发生,马上就对着查猜叫道。 但是因为是精神交流,所以旁边的人只看到巩庭表情挣扎,楞在那里,并没有听见这句话。 “你没事吧?”许安明一边和青年人打斗着,看见巩庭的脸色不太对,就向着巩庭问道,但是接着青年人的能量波就呼啸着打了过来,许安明赶紧一个闪身,险险地躲了过去。 “哦,没事。”查猜瞬间就掌握了巩庭身体的主导地位,忙回答道。接着查猜又对着脑子里巩庭的意识交流着,“闭嘴!现在这个身体是我在控制!还轮不到你说话!” 查猜的神经线开始更加用力地攀附着巩庭的大脑,对着巩庭的意识道, “你是不是想救他们?别开玩笑了。真是多管闲事。而且,你怎么救?对捕快们动手?呵呵,真是异想天开!你真的这样做你就也是反贼!要被朝廷的人杀无赦!我告诉你,你最好老实点被我控制,你死了不要紧,连累了本大爷可就不好了。” 查猜在巩庭的体内冷笑着,随后凝聚身上的精神力量,一下子把巩庭那苏醒过来的意识禁锢了起来,彻底地控制了巩庭的肉身。 扭扭自己的脖子,巩庭看着屋里的几个人,许安明还在跟青年男子打斗,罗波在用力向着地上的一个清瘦男子挥着拳头,角落里的薛慕华则挽着双臂,一动不动,目光灼灼地朝着巩庭看了过来。 巩庭耸耸肩,表情变得无所谓起来,然后一言不发地转过身,晃着身子从破庙走了出去。 背后传出了一阵阵剧烈的打斗声和凄惨的痛呼声,巩庭捂上耳朵置若未闻,在破庙外边找了个石头一屁股坐了下去,楞楞发呆。 “啪!” 地上冰块碎屑乱溅,许安明打出的冰刃风暴终于击中了青年男子。青年人受了这一击,身子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被震的远远地歪倒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吐出一口血来。 远远看去,只见他脸色发白,胸口上被冰刃刮出巨大的口子,鲜血淋漓,皮肉外翻,触目惊心,甚是吓人。但是不一会儿,这个伤口就慢慢地被冰刃的寒气给冻结了,上面那黑色的淤血也渐渐地结成了块,不再往外流。 “咳咳......”青年人痛苦地倒在地上,捂着胸口,似乎连咳嗽都不敢用力了,这一下已经伤到了内脏,稍稍动一下就有钻心刺骨的疼痛。因为气管里也进了血,所以青年人只要一呼吸,血就会顺着嘴里流出来, “哈哈哈,怎么样?我的寒冰地狱滋味还不错吧?你就算使出幽玄杀阵都不是我的对手!你还是不要苦苦地抵抗挣扎了,这样我才可以让你死的痛快点。”许安明笑了起来,不紧不慢地扣着自己的手指甲。 “畜生!你们......你们不会有好下场的......我就算做鬼,也会诅咒你们不得好死!”青年人倒在地上,看着对面那洋洋自得的许安明,愤怒地说道,接着,剧烈地疼痛,又使他闭上了双眼,脸部表情越来越扭曲。 许安明听见青年人这些话,就像一只猫被踩到尾巴了一样,脸上涌现了愤怒的表情,接着大声地道。“少废话!我们这是替天行道!嘿嘿,看你这么难受,我就随了你的愿,让你先做个鬼,看看我到底会不会不得好死!” 袖子一挥,又是一个冰刃风暴飞了过来,狠狠地击中了地上的青年人头部。 “嘭!” 冰块碎裂,青年人被打的直直地躺在地上,身子痛苦地抽搐着,脑袋上的鲜血疯狂地涌了出来,头部被冰刃打的血肉模糊,不忍直视。渐渐地,青年人身子停止了抽动,接着嘴巴一张一合,彻底没了声息。 “还诅咒我们不得好死?哈哈哈......”许安明看着青年人倒在地上的尸体大笑道,“现在你死也死了,谁能把我们怎么样?你不是做鬼吗?鬼在哪里?哈哈哈,你们这些狗贼,全都是些流氓地痞,不安定份子,我们杀了你们是在做好事!老天怎么会惩罚我们呢?你还是安心地去投胎吧,哈哈......” 说着许安明就吊儿郎当地走到青年人的尸体前,慢慢地蹲下身,从青年人的身上搜出一包钱币来。里面的钱币的金属声音“叮铃铃”地响着,许安明又伸出手,从青年人的袖子里摸出了一张紫卡。 看着上面的余额,许安明不禁怡然自得,笑开了花。“哈哈哈,赚到了,赚到了,想不到这个狗贼还挺有钱的,卡上竟然有四千多金币呢,等会咱们几个拿着这些钱先去赌场,找几个凯子好好地赌上一把,赢他们的钱,嘿嘿......” 突然,地上有一只血淋淋的手猛地伸过来,死死地抓住了许安明的腿部,许安明顿时觉得自己的腿像是被铁钳狠狠地夹到了一样,被这只手抓的生疼。 许安明皱着眉头,低下头来一看。只见地上的那个青年人,脸上血肉模糊,睁着圆鼓鼓的双眼,像厉鬼一样,正恶狠狠地看着自己。 “你居然没死?想不到你们这种人渣,命还挺硬啊......”许安明弯下腰,想用力地拽开这只手,可是这只手就像是钉在了上面一样,怎么拽都拽不下来。许安明生气地朝着青年人的肚子一脚一脚地踹了过去,道, “你给我松手!松手!松不松?”许安明又是一脚,踹在青年人肚子上,可是青年人好像反应迟钝似的,只知道狠狠地瞪着眼睛,使劲地抓着许安明的腿,对这几脚也不躲,没有任何反应。 “松不松?”许安明又狠狠地踹了一脚。 角落里的薛慕华冷眼旁观,静静地说道,“小许,别打了。他已经死了。” “死了?都死了还抓着我的腿!”许安明眉头一皱,“真是晦气!” 许安明又试了试还是挣不开青年人的手,就抽出腰间的佩刀,“咔嚓”一下,砍断了腿上的那只胳膊。 失去了胳膊上的肌肉的支撑,那只手终于渐渐地松开了,掉在了地上,可是青年人的眼睛还是一眨不眨地瞪过来,让许安明心里一阵发毛。 “瞪我?我让你瞪!我让你瞪!”许安明像是发了疯一样,不断地发动体内的斗气,凝结出一个个的冰刃风暴朝青年人的脸部打了过去。 “啪,啪,啪......”直到青年人的头被打碎,许安明仍然不停手,还在继续地发泄。罗波看到这一幕,马上来到这边,拦住了失去控制的许安明,道,“行了,小许,人都死了,你别这样。” 许安明听到这些话,呼哧呼哧喘着气,慢慢地才停了手。接着看着地上那残缺的尸体,“呸”的一下,吐了口吐沫。 罗波回到原处,地上躺着几个刚刚被他打死的几个人的尸体。罗波上前从地上的尸体里搜出了一些钱和紫卡,交给了一旁的薛慕华之后,三个人就从破庙里走了出来。 “小许,剩下的交给你了。”薛慕华转过身看着破庙里一片狼藉的地面,对着许安明说道。 许安明看看一旁的巩庭,对着薛慕华回答道,“好吧,你们先走,去赌场那里等着,我和小巩等下好了就过去。” “嗯。”薛慕华点了点头,抽出几张紫卡交给许安明,道。“这是你的,省着点花。” 说完后,薛慕华和罗波两个人就转身离开了这里。 许安明转过身,对着破庙外边发呆的巩庭道,“怎么了,你在想什么呢。那些人已经死了。你不会看见这种事就受不了了吧?你还是不是男人?我刚做捕快的时候看到的东西比这个惨多了。” 巩庭摇了摇头,道,“不是,我只是看到血腥,有点受不了而已,吹吹风,过一会就好了。” “嗯,好吧,走,去找点柴火,一把火把这里烧了。”许安明把巩庭从石头上拉了起来。两个人就去路边抱了一些树枝和木头堆到庙里,许安明掏出火折子,引燃了地上的稻草,不一会,整个破庙就冒气了滚滚的浓烟。 大火肆意的飘舞着,风成了它最好的助燃剂,狰狞而邪恶的火光映红了寺庙外边的整片天空,熊熊的烈火毫不留情地燃烧着它身边的事物,直到整个破庙都被狂暴的大火吞噬。 一阵阵热浪袭来,才十几秒的工夫,那寺庙的墙壁就被火舌熏的碳黑。本来就摇摇欲坠的房顶,被这么一烧,轰然倒塌,灰尘,带着浓烟扑面而来。 许安明和巩庭就捂着鼻子,双手扇着风离开了这里。 青阳城里,丁宇和甄如慧在街上一边逛着,一边聊着天。 “为什么今天那个男的来向我搭讪,你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很有礼貌地请他坐在你旁边,最后你们还成了好朋友!真是不可思议!” 甄如慧有些奇怪地问向丁宇,说道,“你脾气这么好的男人真的很少见,如果是有些男人,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如果有人来和我搭讪,他们马上就恶狠狠地说出一些让别人下不来台的话,惹出事端。” “就算有些不想惹事的,也是心烦意乱,牢骚满腹,面露不悦之色,搞得别人以为他是我的男朋友一样,弄的我尴尬极了,还没有人像你这样过呢。” 丁宇浅浅地一笑,道,“因为我看邹阳这小子不像那种喜欢调戏女生的人,人家的目的只是来认识一下你而已,所以我没有必要生气啊,有人过来搭讪能证明你是个有魅力的女生,我坐在你旁边还有面子呢,而且,那个小子面相也比较善,适合做朋友,多个朋友怎么说也比多个敌人强,你说是吧。” “啧啧,”甄如慧眯着双眼,眼睛笑起来像弯弯的月牙一样。“如果所有的男人都像你一样大度就不会有那么多流血事件了。很多人都想不通这点的,你这样做也不怕别人说你太不够男人?” “嘿嘿,别人说就让别人说好了。嘴长在别人身上嘛。我觉得对别人多一些理解没什么错,我有时候也会对一些漂亮的女孩子搭讪。”丁宇摸了摸地上电牙犬的头。 “搭讪这种事,男方一般没有什么恶意的。但是我也得提醒你一点,有些男生很爱面子,特别是人多的时候,如果你被别人搭讪了之后,说了太严重的话刺激到他们的自尊心,那么就算他们本来没什么恶意,结果被这么刺激一下,恼羞成怒的话,肯定会做出一些过分的事,所以,就算你不想认识这些人,有礼貌地拒绝就好了。当然,如果遇到甩也甩不掉,死缠烂打的那种男的,你就不必客气了,狠狠地发火,这样他们知道是自己的不对,所以才不会对你怎么样。” “看你说的,呵呵。”甄如慧又笑了起来,“我每次被别人搭讪,我都很有礼貌地和别人交流的,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人喜欢我了,嘿嘿,我知道女生光长得漂亮是不行的。” 丁宇听后缓缓道,“是啊,长得漂亮虽然重要,但是气质更很重要。我觉得你的气质就很好,可以让人情不自禁地就迷上你,仔细想想,跟你的长相反倒关系不大。” “世上长得漂亮的人太多了,要想脱颖而出肯定得在内心修养上下工夫。”丁宇说到这里看向甄如慧,道,“我不喜欢肤浅的那种女生,特别是那种说起话来脑残的要命的那种,就算她们长得再漂亮也不行。我不会喜欢的。而且,我觉得善良的女生最迷人了。” “我就很善良啊。”甄如慧马上眼神变得温柔起来。 第二十九章 孤园 “对呀,我知道。”丁宇点了点头,认真地道。“从你的眼睛里就可以看出来。嘿嘿,说真的,今天很高兴能跟你在一起吃饭。你记得以后别再单独一个人出门了,省的会有一些好色之徒凑上前来,打你的歪主意。” 甄如慧笑着摇了摇头,眼里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调笑之色,“今天只是遇到突发情况了,还好你来的及时,不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是啊,不会每次都这么幸运,每次都能遇上路见不平的人帮你。毕竟女孩子总是一个人逛街很不安全的,这样吧,时间不早了,我们不逛了,先把你送回家。”丁宇一边走着,悠然说道。 甄如慧停下了脚步,道,“不逛了?好吧,不过,谢谢你,你不用送我,去做你自己的事情吧,我自己回去就行。” 丁宇听后身子微微地转了一个角度,平静地点了点头,道,“嗯,那好吧,甄姑娘,我们就此别过,以后如果有机会再见面的话,记得你得请我吃饭。” 甄如慧眨着波光莹莹的眼睛,含嗔贻笑道,“你脸皮真厚,哪有女生请男生吃饭的呀。不过好吧,看在你今天那驴肉汤的情分上,下次我请你。” “嗯嗯,那说定了,你回去路上小心一些,我走了啊,有机会再见喽。”丁宇拍了下甄如慧的肩膀,摆了摆手,就轻轻转过身,带着自己的电牙犬,朝家里的方向走了回去。 “好,再见。”甄如慧也摆了摆自己的手,声音极短极甜,令人一听之下,说不出的舒适。美眸悄悄一闪,嘴角翘起一个弧度。 这小子,跟其他的男人不太一样啊,呵呵,经过这顿饭,他应该已经记住我了。说实话,还真想跟这小子在一起多待一会,好让他彻底迷上我。不过,本姑娘还有别的事要做,就先不奉陪了,以后有机会再好好跟他纠缠。想到这里,甄如慧摸摸自己那光滑如锦缎一样的头发,转身朝钱庄走去。 丁宇来到烤羊肉串的那个摊子旁边。周围一些等着买烤串的小朋友已经散去,只有这个大胡子青年人还站在秋风中收拾着摊位上的肉串,可能是很长时间工作的原因,这个大叔神情有些疲倦,一脸憔悴。 见有人经过,大胡子马上振起精神,抬起了头,透过胡子,嘴里的牙齿白而发亮,气沉丹田,大声吆喝道。 “羊肉串,羊肉串喽,好吃不贵,都来买啊!哎,小伙子,要烤几串尝尝吗?” 声音又粗又低沉,充满了青年年人饱经沧桑的特别韵味。 “嗯,给我烤一串,让我试试味道如何。”丁宇摸索着自己的袖子,道,“多少钱?” “两个铜板。”青年大叔拿起肉串,放在架子上烤着,缓缓地道。 架子里的碳火红彤彤地燃烧着,不一会,肉串就烤好了,色泽酱黄油亮,香味阵阵,令人垂涎欲滴。大胡子向上面撒了孜然和辣椒末,接过丁宇递过来的铜板,就把肉串交到了丁宇手中。 丁宇闻着扑鼻而来的香气,美滋滋地啃了一口,果然肉中夹筋,微辣里带着鲜香,不腻不膻,脆嫩可口。于是,就晃着步子,朝家里走去。 院子里,杜司卓独自一人,持剑迎风而立,褐色的衣袂在秋风中猎猎作舞。突然,他动了,只见他左劈右砍,绕着院子疾奔而走。铁剑寒光闪闪,挥动间奇招妙式,层出不穷。虽然不停地使出斗气交错舞剑,消耗巨大,但杜司卓仍然好整似暇,轻松得很。 丁宇站在门口,对着手里的羊肉串轻轻啃了一口,看着杜司卓那行云流水般的剑法,心里也不禁有些意外,虽然自己这个二哥实力现在不如自己,但是看他现在的剑法,已经越来越比以前更加高深莫测。 杜司卓练的是叶空剑法,这种剑法向来以轻灵见长,然而经过杜司卓的改进,现在却是以沉稳称著,招招式式,稳打稳扎。虽不及其他高手的剑法变化多端,但却稳健得多,不得不说杜司卓是个很勤奋的人,平时没少下在剑法上面下功夫。 虽然这种剑法的使用者,大都是男性居多,但是这剑法却由几十年前的一位叶姓的女剑客所创。她综合自身所学,有着数十载的剑道厮杀经验,然而可能是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所以最终看破红尘,遁入了佛门,才创造出来这种剑法,取名“叶空剑法”。 这种剑法的主旨就是万法归一,一念皆空。其中的细微之处,无疑于针孔穿线。如果要发挥出剑法真正的威力,起到克敌制胜的效果,必须勤练不辍,绝非一日之功就可以完成。 “刷刷刷!” 杜司卓收了斗气,随手朝着正前方舞了一个凌厉的剑花。随着这个动作,那柄剑的剑身周围竟然有丝丝剑纹产生,一道道细微的剑纹从杜司卓身边逐渐扩散开来。 一只白色的蝴蝶从杜司卓身边轻轻地飞了过来,被空气中那若有若无的剑纹“呲”地一下碰到,立即像被电击中了一样,劈啪作响,冒出一缕细烟,慢慢地落在地上,空气中出现淡淡地焦糊味。 “你回来了。”杜司卓收起了自己的那把剑,看着门口的丁宇,淡淡地道。 “嗯,你的剑法现在已经趋近小成了,师傅说的形与意合、意与气合、气与神合你都做到了,马上就要进金羽山了,希望你以后更加努力。”丁宇从袖子里拿出那一条用纸扎起来的金币,交给杜司卓。 “这是中午从钱庄取出来的钱,路上因为肚子饿吃了顿饭耽搁了些时间,所以回来的有些晚。现在交给你,别再弄丢了。” 杜司卓听到这里,把手中的剑挂在武器架上,接过了丁宇手中的钱。沉声道,“谢谢你,我很快就会把钱还给你。” “嗯。”丁宇转过身,朝房间走去。背部肌肉绷紧,伸了个长长的懒腰。其实杜司卓还不还钱都没什么关系,现在丁宇有的是钱,不会那么计较。 不过丁宇确实相信杜司卓会还这个钱的,因为这个100金币不算多,借钱的人只要不是残疾,就有能力还的起。而且,既然杜弘飞这么说了,就肯定会还的。在杜弘飞的记忆里,从小到大还没遇到过那种毫无公信力可言的人。 在这个世界,就算是一些十恶不赦,罪大恶极的人,对自己说过的话,也是尽全力去做到,因为这里和地球可不同,这里的人们是比较看重一个人的诚信力的,对那种没有原则,不讲信誉的人甚为厌恶,人们不仅讨厌与之接触,甚至只要见到这些人,那是人人得而诛之。 失信于人虽然当时看起来没什么,但是如果这种名声传了出去,是很难补救回来的,对他的各项人际关系都有难以估计的影响, 有很多官场的风云人物,虽然在位的时候一手遮天,呼风唤雨,但是一夜之间就被政治对手整得乌纱帽都丢掉,只好卷铺盖回家卖红薯去了。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其实无非就是拿一个人的公信力着手,制造舆论,添油加醋,大作文章才会成功达到目的。 而且这种方法,往往非常有效,屡试不爽,就是因为这里的人们普遍比较看重一个人的公信力。由于人们有了这方面的道德标准,所以得到的好处也非常大,因为由于这个原因,在这个世界各种犯罪事件里,那种缺乏诚信,没有道德的骗子是数量最少的。 当然,骗子少是少,也并不是没有。有些无父无母的孤儿,因为没有生活来源,又不愿意做脏乱不堪,毫无尊严的乞丐,更不愿意进孤独园,就只好行骗了。 这些人行骗也是生活所迫,没有办法。他们多是瘦弱不堪,营养不良,而且没有父母,缺乏管教。他们身上没有武力,所以没有能力去抢劫别人,随便来个绝地境的路人,就算不动手,吓也能把他们吓尿了。所以无奈之下只好找个老骗子当老师,干起了行骗的勾当,才不至于饿着。 当然,也有另一部分孤儿脑子笨的骗不到钱,学不会这些骗术,当不了骗子。但是他们的手很快,动作很迅速,于是也会去选择当小偷,扒手,专门偷别人东西。杜司卓的钱就是被这些人偷的。 但是这些孤儿之中,有些人既脑子笨的骗不到钱,又下手很慢,偷不到东西的话,如果不想饿死,就不要多想了,还是乖乖地找个破衣服穿在身上,然后敲着破碗,老老实实地到街上要饭去吧,只有那个位子适合他们,也省的出来丢人了。 孤独园不是孤儿院,但是也差不多,是指那些有单老孤稚不能自存,由朝廷设专院加以收养,赡给衣食,每令周足,以终其身,使孤幼有归,华发不匮,这样的专院就谓之孤独园。也就是相当于地球上的敬老院兼孤儿院了。 但是孤独园并不是天堂,相反,里面乌烟瘴气,设施奇差,而且又不卫生,脏乱不堪,臭气熏天,简直不是人住的地方。 里面的看护人由于常年在孤独园这样的小地方里生活,哪也不去,平日里活动空间过于狭小,与百姓们的思想脱轨。长年累月的,就变得一个个脾气古怪,变态猥琐。总喜欢以虐待儿童,欺负老人为乐。 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周围的居民总是能听到孤独园里面传出一阵阵哀嚎惨叫声,倒不是里边闹鬼,而是那些孤独园的看护人干的好事。也不知道那些看护人是怎么虐待里面的老人儿童的,朝廷的人也不过来管管。所以那些没有父母的孤儿们大都不愿意在里面呆。 就算有些从小在里面长大的孤儿,到了一定年纪,也会毫不犹豫地从里面逃出来。不逃?等着被那些变态看护人折磨成傻蛋吧。就算里面能保证一日三餐,可是只要是个人,谁想被折磨呢?所以只要有一点行动能力的,也会想尽办法逃出来,另谋生路,也不愿意待在里面受那种罪。 十五年前,这是一个严寒的冬天。赤天国的双姚城城镇里,大街小巷都铺上了一层坚冰,因为行人的践踏,冰层已经成了灰黑色,一些拉货的马车风风火火地从上面碾过去,发出一种“咔嚓咔嚓”的声音。 虽然街上的房沿上没有滴水,但不知道怎么回事,却有冰凌条垂挂下来。而且随着温度的降低,那些垂下来的冰凌条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慢慢地加长,增大.闪着银光。 街上站着一个皮肤白皙,穿着还算干净的小男孩,揉着发红的双眼,不停地哭着,喊着。 “妈妈,你去哪里,不要走,不要丢下我......我害怕......” 小男孩的前方,一个盘着高椎髻的青年女子,回过头来看了一眼,却又猛地转过头去,沉默着留下几滴眼泪,很快,眼泪就被寒冷的冬风给冻成了冰。 青年女子的身上打着补丁,眼里充满血丝,又扭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孩子,还是狠狠地转过身,头也不会地走了,丝毫不管身后孩子的嚎啕大哭。 “不,我不能看他,我不看,我这就走。”青年妇女眼里全都是泪花,“孩子,你就当没有我这个妈妈,将来无论你恨我也好,怨我也好,只求你能坚强地活下去就好。” 青年妇女擦了擦眼中那已经结冰的眼泪,继续狠心朝前面走着,留下身后的小男孩仰着头,不停地哭。小男孩由于跟着妈妈走了很久,这么小的身体,腿早已累的抬不起来,实在无法迈动一步了。 青年妇女裹紧身上的棉袄,继续朝前走着,鞋子已经湿透,脚也早已冻得没有知觉,可是青年妇女仍然脚步不停,一直来到双姚城外。 旁边是贯穿赤天国南北的万鲁大运河,就算是在严寒的冬季,由于水流湍急,河面上也没有结冰,水流奔夺而来,向南方跃荡而下,被河中的巨石一击,喧腾飞溅,翻出洁白的浪花,分流成两段河水,奔流向前。 ps:因为有些事,这章发的比较晚,请多多见谅!下一章会在今天21点前发出来,谢谢各位看官们的支持! 第三十章 投河 凉飕飕的狂风肆无忌惮地刮着城外的一切事物,直直地灌进人们的衣襟,冷的让人想骂脏话。树木被这风吹的“哗哗”直响,肆虐的寒风卷着树枝、树叶和残碎的雪花随风挥动,就像有妖魔成精,兴风作浪一样。 寒冷的冬天里,突然飘起了漫天雪花,不一会儿,雪停了,一层薄薄的白雪,就像巨大的轻软的羊毛毯子一样,覆盖在这城外。那些雪在被车轮碾得发灰的冰面上,散发着寒冷的银光。 本来平日里,双姚城城外会有一些形形色色的小商小贩,奔走吆喝,沿途售卖。向双姚城的城门口,那些进进出出的行人兜售花生,瓜子之类的小食品。 也有些不道德的人会卖一些小配饰,玉坠,玉佛什么的,很便宜,但是是假的,他们拿这个假东西装成是古董,神神叨叨,装模作样地专骗外地人。 有不少喜欢占便宜的外地人花大钱买走这些玉,还以为得到了绝世宝贝,向别人炫耀,恨不得告诉全世界。结果有的人是断师,过来一鉴定,他们才知道这东西是假的,自己上当了。 于是这些人气冲冲地向城主投诉,城主接到投诉后也会派一些捕快过来,把这些卖假货的贱人撵走。但是这些卖假货的人就跟野草差不多,一茬又一茬,春风吹又生。捕快们刚离开,他们就像土拨鼠一样,又一个个地冒出了头,重新出来卖东西。 可是因为今天是大年三十,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商贩更是一个也没走。就连全双姚城最勤劳的卖“古董”的人,也已经收拾东西,裹紧衣服回到家里和家人团聚了。 要过年了,哪怕钱挣可以得少一些,只要一家老小可以在一起熬年守岁,欢聚酣饮,共享天伦之乐,人们也觉得得其所哉,心满意足。这也算是普通老百姓心里最朴实的心愿了。 这个世界跟地球上的中国一样,有着过年的习俗。大年三十也叫“除夕”,是所有人全家团圆,辞旧迎新的好日子,即使有的人常年在外很久也不容易回家一次,但是到了此时也一定会想尽办法,辞职罢工也要赶回家去和亲人们团聚。因为人们相信如果不回家过年,不仅心里空落落的,而且未来的一年里都会运势不好或者不吉利。 双姚城外,青年妇女迎着凛冽的寒风走在空无一人,冷冷清清的道路上。路上的雪很快化掉,结成了冰。远处近处的雪连成一片,像白色的海洋。路的前方,站着几个满脸横肉,膀大腰圆,其貌不扬的年轻男子。 这几个男子是双姚城里专门以催债,收账为生的地痞流氓,平日里,只要一有活,就马上成群结队,拉帮结派地出去收账,威风八面,耀武扬威,谁要是敢不还钱,立马就跑到人家家里,掀桌子摔碗,又打又砸。 就算遇到一些不好惹的人,他们虽然不敢对人家动手,但仍然有办法要到钱,一群人赖在人家不走,吃人家的,喝人家的,晚上还把铺盖抱过来睡在人家屋里,这些人还不喜欢洗脚,一身的脚臭气弄得人家一屋子都是,晚上熏的都没办法睡觉。 遇到这种事,很多债主是不会选择报官的,因为在这里朝廷的法律还不是很完善,你欠人家钱,人家去你家里问你要账,只要不打你,不恐吓你,不威胁你,就不算犯法。所以时间一长,很多债主就是因为受不了这几个流氓的这种不要脸手段,只好咬咬牙把钱还给人家。 为首的那个流氓头子名叫武品儒,虽然名字起的很儒雅,但是他的形象却和名字截然相反。只见他脸上被冻得像葡萄一样发红。常年的好勇斗狠,打架斗殴,让他双眼充满着戾气,目光凶狠。不知道是不是被别人故意砍的,他的下巴上有一道狰狞的刀疤,直刷刷与嘴平行,有点滑稽的味道。 武品儒正搓着双手,斜着白眼看着走过来的那个青年妇女,心里想道,这个女人,真是固执的出奇,我还没见过这么专情的女人呢。 她的男人是个病秧子,躺在床上奄奄一息,早就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要是别的女人摊上这种事,早他妈就扔下这个病痨鬼,自己找个野男人跑了算了,一了百了。 哪像这女人,真是傻的要命,为了给她的病秧子男人治病,这女的四处借钱,求医问药。结果那男的还是一命归西了,现在好了,男人也死了,钱也没了,还欠了我们老板很多钱。 虽然这几个月来,她不断地打零工,也还了一部分钱,但是仍然还有一大部分钱没还呢,要过年了,就来收她今年最后一次账。真是的,老板非要我们和这女人在城外见面,风这么大,冻死人了。 武品儒搓着手,看着迎面而来的青年妇女,冷冷地道,“大妹子,钱带来了吗?” 青年女子眼神平静,轻轻地摇了摇头。 “这样可不行,马上就要过年了,老板说一定要把账收回去,要不然,兄弟几个回去之后可都是要受罪的。”武品儒把手放在嘴边呼了一口热气,才觉得手变得暖和不少。接着看向青年妇女,道,“你现在是不是已经没有钱还给老板了?” 青年妇女眼角缓缓流出一滴眼泪,点了点头。 “那好办,把你儿子交给我们,等开了春卖给那些人贩子,就差不多抵得上你家欠的债了。”武品儒看着地面,缓缓地抬起头,道,“我希望你考虑清楚,因为卖给那些人贩子的孩子,通常下场都是缺胳膊断腿,受尽折磨。” 青年女子听到这里,像是被针扎了一下似的,表情变得痛了一下,空洞的眼神恢复了清明,心里一阵发堵。接着安静地看着另一边,想了一会,随即释然了,平静地道,“我不会把孩子交给你们的,放心吧,我欠你们的钱,我会用命来还。” “嗯?”武品儒的手冻得发凉,于是就把手放在自己脖子里。正暖着手,妇人的这句话他没有注意听,所以听得不是太清楚。 青年妇女转过身,流下了痛苦的泪水。稍微整理了一下头发,就快速朝着前方的大运河跑去。 “啊?你要干什么?”武品儒正捂着自己的手,扭过头一看到这幅情景,一下子明白了青年妇女到底要干什么了。马上叫出声来。“别做傻事啊!” 虽然他是个要账的泼皮流氓,但是看到有人想寻死,还是下意识地想要出声制止,并不是他装模作样扮好人,每个人遇到这种事会阻止的。哪有人会变态无比,无动于衷地看着别人去赴死?那和畜生有什么区别?还有,不说别的,如果人真的死了,他非但没有任何好处,反而还有不小的损失,因为人如果死了,那她生前欠下的一笔钱谁来还? 青年妇女好像什么也没听见,只管埋头向前狂奔而去,纵身一跃,“噗通”一下,就跳进了冰凉的河水之中,激起一排排泡沫横飞的水花。 “不要!......快,快,将她救出来!” 武品儒见到妇人跳河,也顾不得寒冷了,三下两下,就将自己的外套和内衣脱下,光着上身,也朝河边跑去,旁边的几个小弟见自己老大要跳河救人,也二话不说,纷纷一个个拖去衣服,跑到河边,“噗通、噗通,”就像下饺子一般,争先恐后地跳了下去。 因为是大运河,河水极深,光是边缘地带就有一人高,武品儒和跳下河的这群小弟都识水性,在湍急的河水里游着,不停地扎猛子在水下试着捞人。 可水底下除了石头就是淤泥。在河水里胡乱地捞了半天,最后几个人实在是没有力气了,仔细一想,只怕人没救到手,反而冻死在河里,于是一群人就赶紧上了岸。 套上岸边刚刚匆忙扔下的外套,几个人冻得一个个跟水萝卜似的,只觉得寒气直侵入骨头,然后慢慢地在身体内扩散,好象马上整个人都成了冰块,寒冷的温度侵入心脾,身上的血液都要凝固了。还好这些人都是有些武道修为的武者,体质优于常人,只会觉得很冷而已,不会发生感冒之类的事。 “想不到这个女人竟然寻死去了,唉,我早该想到这一点的。”武品儒披着自己的外套,头发上的水已经冻成了一缕缕的冰,贴在头皮上,身上也冻得发紫,但是他觉得自己跳进河里这么一游,虽然现在很冷,但是相比之下,反而没有刚才脱衣服的时候那么冷了。 “既然这样,我们走。”武品儒牙齿打着颤,身子一抖一抖地带着一群同样冻得瑟瑟发抖的小弟,转身离去。 “大哥,回去怎么交代啊?”旁边的一个小弟,顶着一头的冰凌茬子,拍着自己的头发,向武品儒问道。 “还能怎么办,就说这家人没钱还债,母子二人只好双双跳河而死。”武品儒因为跳河的时候没有脱裤子,现在湿透了,沾在腿上结成了冰,冻得武品儒恨不得马上把裤子脱扔了,一把火烧了。 可惜武品儒今天早上起床穿衣服的时候忘记了穿内裤,如果现在脱了裤子,自己肯定下身暴露无疑,惹人侧目。为了避免丢人,他只好暗自忍着。 “快,走快点,跟上,老子要回去换裤子。” “大哥,反正那女的已经死了,我们要不要去她家找到那个小孩把他卖掉?” 一名小弟眼里流动着贪婪的神色,“现在那些人贩子出的价钱很高,一个小孩可以卖三万多金币呢......” .“你小子说什么呢!” 武品儒听后大怒,飞起一脚朝这名小弟的肚子踹了过去,把他踹翻在地上,摔了个狗吃屎。 “人家这一家还不够惨?你还想去把她的孩子卖掉?你到底有没有人性?你以为我刚刚对那个女人说卖她的孩子,我就真的会去卖吗?我告诉你,我最恨那些卖孩子的人了!” 地上的那名小弟被这一脚踢得差点岔了气,刚刚所有的人都下去救人了,只有他还完好无损地站在岸边,虽然武品儒知道他不下去救人是因为他是北方人,不会水性,但是现在听到他嘴里说出这种话,又怎么能不生气。 武品儒是个孤儿,小时候有个双胞胎弟弟,叫武相儒,从小在孤独园里一起长大,一起受苦,感情很好。 这两兄弟到了8岁的时候,不愿意被里面的看护人所折磨,就背着包袱,从孤独园里逃了出来。 出来以后两个人像无头苍蝇一样,来到了双姚城。他们什么也不会,什么也不懂,只能去街上厚着脸皮要饭,才能填饱肚子。 武品儒还记得当时刚逃出来的时候,自己去要饭,因为嘴笨,不太会说话,结果惹得一个路人生气,动起手来差点把自己打死,弟弟武相儒冲过来陪着自己一起挨打,最后他们一起被打的鼻青脸肿,遍体鳞伤。 但是,这两个八岁的小孩子,第二天仍然什么事都没似的,拖着疼痛的身体若无其事地去要饭,从头到尾,一滴眼泪也没有流。 呵呵,我们这些没爹没妈的人哪会有什么眼泪?哭给谁看?光是活下去的压力让人无法转移注意力了,有这种流泪的工夫我们也能去要好几个吃剩的馒头了。眼泪?只有那些有人疼的孩子们才有。 武相儒比较聪明,每次都能要到很多剩饭,馍馍,就这样,两个人要着饭,每天都能勉强填饱肚子。 可就是有一天,有些人贩子打起了这两兄弟的主意。拿着放了药的馒头,骗他们两兄弟吃,想把两个人迷倒,拐到外地卖钱。 结果瞬间就被弟弟识破,那个人贩子也不装样子了,干脆直接撕开脸动起了手,小孩子哪里是大人的对手呢,很快武相儒就被抓到,因为被抓的时候拼命地反抗,那个人贩子无暇顾及一旁的武品儒,所以才被他趁机逃了出来。 从此武品儒就和他的弟弟失散,一直在寻找这个弟弟,都找不到。所以现在武品儒对那些人贩子,深恶痛绝。 ps:20点37分终于完成!有票票的砸过来吧!求收藏!求推荐! 第三十一章 护城灯 武品儒狠狠地踹了那个小弟一脚之后,肚子里的气终于顺了。冻在腿上那硬邦邦的裤子,经这么活动了一下,也没那么难受了,但他还是一刻也不想再待下去。 “冻死了,走,走快点,回家先把衣服换了,然后再去洗个热水澡。” “回去之后谁也不许去打听那个孩子的下落,就说那孩子跟着他妈一起跳河死了。要是让我知道,你们中有谁敢偷偷去把那个小孩子找到,卖给人贩子弄钱花,我就打断你们的腿!” 武品儒一边向前快速地走着,一边向身后的那几个小弟们大声地说着话。 身后的一群小弟着点了点头,应声道,“大哥,放心吧,我们都听你的!您说不卖,有我们在,就没人敢卖他。”旁边那个被踹了一脚的小弟,灰头土脸地站起了身,听到身边这些人的话后,也慢慢地变了脸色,也跟着这几个小弟点了点头。 双姚城里,寒冷的街道上,一个四五岁大小的小男孩,正坐在地上伤心地哭着,地面上已经结冰,屁股底下都是冰块,弄得他裤子都湿了,他也浑然不觉,只顾埋头哭泣。他的皮肤跟他父亲一样,白的像雪。 头上的天空之中,有着一片灰暗和阴郁之色,抬起头,天上有一种又深而又长的静寂,悠然长存。 在这种寂静里,能听到远处传来乌鸦的叫声,在渲染着一个冬季的严寒气氛。与天上这份静寂不同,目光回到地上,则是一片新气象,新生机,让人充满喜悦和希望。 今天是大年三十,双姚城的街上有不少走街串巷,谈恋爱,嬉笑打闹的年轻人,三三两两,成双成对地走在一起。一边走,一边牵着手,兴高采烈地说着,笑着。 旁边一群七八岁的孩子们兴奋地叫着从街道上跑了过去,那一声声清脆的喊声,犹如一阵阵银铃声,在街道的上空回荡。 街道上一派和谐,美满的景象,谁也没有注意到角落里有个可怜的小男孩已经哭成了泪人。 “妈妈,不要丢下我......” 小男孩已经站了起来,站在路边,裤子上屁股那一部分已经湿透,冻得男孩直打哆嗦。豆大的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不停地流了下来。他的眼睛已经哭的得红肿,双手也冻的通红。 “我以后会好好地听话,不会惹你生气了,不要丢下我......呜呜......” 光影闪烁,渐渐地,周围的景色一点一点地正在消失。 黄自怡静静地躺在马车里休息着,忽然,他身子一动,猛地醒了过来,身上的寒冷,伤心和无助已经彻底不见,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眼中还是变得一片湿润。 “呵呵,都过去了十几年了,我都长这么大了,怎么又想起了这些陈年旧事。心里堵的怪难受的。”黄自怡快速地擦擦眼睛,怅然想道。 站起身拨开车帘子,旁边是一排排高大的杨柳树,周围几里地全是层层叠叠的大山。 巍峨的云峰上,峭壁生辉,山林之间云雾缭绕。满山的苍翠之色,掩映着雕檐玲珑的野花野果。远远看去,有一些木头搭建的大院房户,一排一排,错落有致地建在半山腰上,里面那细微晃动的人影若隐若现。 山的东边有一大湖,湖水碧绿,清澈见底。无风的时候,水平如镜,朵朵白云,青青山影倒映于湖面,山光水色,融为一体。 不一会,车子就已经来到了庆南山的山脚下。 因为这里山势险峻陡峭,不能铺建那种车辆可以通过的路,所以马车是无法上山的。人们只能步行或者骑马才能上山去。山上所有的供给,都是由人力运上山的。这辆马车虽小,但是仍然无法通过,只能停下。 赶车马夫是一个挺拔矫健,一身劲装的年轻小伙子,停下车后,来到马车的尾部,打开了这辆车的车门,黄自怡就抬起腿,下了马车。 “这里就是大永州庆县的那个庆南山?果然是个地灵人杰,钟灵毓秀,山势险要,风景独特之地。这里的一丘一壑,尽显大气磅礴之色,令人不禁心驰神往,寻幽探胜。” “就连空气也是这么新鲜,比都城建业那边要好的太多了。”现在的黄自怡已经换了衣服,下巴上那胡子也已经剪去,深深地呼吸着山林间的新鲜空气,感慨道。 只见他一身素白的长袍衬出他如雪的肌肤,脸容并没有多少变化,五官都还是原来的样子,但是比原来白净了许多,眉宇之间也微微舒展开来,好像长期被囚困的飞鸟,终于得以逃出牢笼,舒展开丰满的羽翼。 黑色柔亮的发丝伏贴地垂至腰际,神色微微一动,眼神又变得危险和淡淡的玩世不恭起来。薄薄的嘴唇就好像快滴出血般的殷红。 前方的宋英下了马,摘下了自己脸上的面具,就朝黄自怡身边走了过来,长得剑眉星目,头上束发成冠。声音平静而悠然。 “黄兄弟,我们已经到了庆南山,怎么样?这里的风景如何?你看,前方的那排房户大院就是我们聚义寨了。呵呵,一路上舟车劳顿,你休息的还好吧?身上的斗气恢复的如何了?” 黄自怡微微一笑,“我在马车上睡了这么长的时间,现在精力好极了,那消气散在体内也渐渐失去作用,身上的斗气已经恢复了五六成了。” “嘿嘿,早就听说庆县的庆南山乃是大永州第一大山,今日一见,果然震撼非凡。直感觉这里好像人间仙境一般,实在是世外桃源,绝世佳境。” 宋英哈哈大笑,点了点头,上前走了几步,搭上黄自怡的肩膀道,“哈哈哈,黄兄弟,还是你最会说那些大气的形容词了,我们这些粗人,一个个天天在这住,也想不出什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这里的美景,没想到你随口几句话,就形容得如此贴切,为兄真是惭愧啊。” “哈哈,不说了,黄兄弟。走,我们上山。” 黄自怡点了点头,宋英搭着他的肩膀,身后跟着一群手下,就这样登上了庆南山。 沿着用石头铺成的蜿蜒的山道,黄自怡一行人拾级而上,穿梭在茂盛的树林下。 走了有一柱香的功夫,几人就来到了山寨前,寨门前站着几名大汉,横眉瞪眼,五大三粗。旁边拴着几条强壮有力,体型巨大的恶犬。 这几条恶狗,一个个都有着妖兽血脉,血统高贵。站在地上,张牙舞爪,大吼大叫。那张血盆大口里淌出口水来,犬牙锋利无比,头和背上的毛就像是一根根钢丝一样。瞪着一双双狠毒的眼睛,杀机重重,恨不得马上挣开铁链,撕碎身边一切事物。 一股清凉舒畅的山风迎面扑来,黄自怡好奇地看着这几条恶狗。 “黄兄弟不必顾虑,这几只狗只是样子凶了一点,目前还没有觉醒血脉,所以对咱们这样的高手构不上什么威胁。平时拴在这里只作为示警使用。” 宋英上前,摸了摸这几条恶狗的头部,对着黄自怡说道。 “我先进去通报一下,黄兄就暂时在此等候片刻。” 黄自怡看着门前的这几条恶犬,点了点头。 武相儒坐在演武厅的大椅子上,端过茶杯轻轻抿一口热茶,眼神淡漠地看着下面刚刚离去的一群手下。 这时,宋英转身走进山门,来到大厅,神色恭敬地道,“大当家的,那个神偷已经救回来了,现在在外边等着,您现在要不要见他?” “嗯,让他进来吧。”武相儒抬起头,淡淡地示意道。 门口的几名彪形大汉接到命令,于是晃着身子,走到黄自怡身边,对着他的身上开始摸上摸下。“不好意思啊,黄兄弟,这是规矩,所有外人进山都要搜身的,你就先委屈一下吧。” 黄自怡无所谓地抬起手,直到两名大汉确定他身上并没有带什么利器,就让他走进了山门大厅。 只见面前是一个空旷的演武场,前面摆着几张桌子,椅子。黄自怡向前几步,看到一名中年男子正坐在椅子上悠闲地喝着茶。 “我是黄自怡,久闻大当家大名,如雷贯耳,不知大当家找我有何事相商?” 黄自怡走进大厅,对着前面的中年男子,轻声地道。 “嗯,你来了。”武相儒站起了身,向旁边的椅子指了指,对黄自怡示意道,“坐。” 黄自怡轻轻一点头,走到座位上边,坐了下去。 “多谢大当家派人救了我,使我免受牢狱之灾,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小事而已,不足挂齿。”武相儒重新坐到自己的椅子上,向一旁的侍女吩咐道,“晴雯,上茶。” “这次找你来,没有别的意思。” 武相儒看向黄自怡,说道。接着他又从桌子底下拿出两个钢球攥在手中转了起来。 “我想让你加入我们聚义寨,为我做事,从此荣华富贵,美女如云,世间好处享受不尽,你看如何。” 黄自怡听到这里,终于明白聚义寨的人为什么救自己了,其实他在马车上的时候已经猜到这一点了,但是没想到这里的大当家这么直截了当,自己倒是不好拒绝了,加入聚义寨?跟造反是一个性质,如果有一天落到朝廷手里,毫无悬念,当场杀无赦。 “这个危险性太大了,可以让我考虑一下吗。”黄自怡略一思骤,抬起头沉声道。 武相儒听见黄自怡说了这么句话,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要考虑呢?你偷了东西,数额巨大,现在已经触犯了王法,到处都是你的画影图形,你已经无处可去,不如加入我们,做个逍遥自在的山大王多好。” 黄自怡摇了摇头,道“我只是一个人惯了,喜欢独来独往,还没有加入任何组织的打算,怕束缚自己。” 这时,侍女把沏好的茶端了上来,黄自怡因为坐了长时间的马车,还没有喝一滴水,确实渴的很,于是端起热茶,吹了几下,就迫不及待地喝了起来。 “不想被束缚?好吧,我尊重你的选择。不过,可以帮我一个忙吗?”武相儒也拿起茶喝了一口,轻声道。 “这次要不是大当家的仗义相救,黄某还在外地受苦,哪里像今天这般自由。这份恩情,黄某铭记于心,定会相报,大当家有什么请求,但说无妨,只要黄某有能力做到的,一定会尽力去完成。” 黄自怡看向武相儒,认真地道。他虽然不会加入任何组织,但他向来是一个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人。别人救过他,他就欠了别人一个人情,如果不还这个人情,自己就肯定过意不去。 “其实不难,我听说你的偷术非常高明,冠绝天下,所以想请你去偷一件东西。”武相儒手里转着钢珠,另一只手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茶。 “什么东西?”黄自怡好奇地问道。 “五藏城的镇城宝物,护城结界灯。”武相儒转着手里的钢球,眨了眨眼,缓缓道。 “护城宝物?就是那个可以产生结界,保护一座城的宝贝?”黄自怡有些吃惊,又有些纳闷,“我刚刚在山寨观察了一下,咱们这个聚义寨已经有结界了,为什么还要再要一个多余的结界宝物呢?” “我要那个宝物不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山寨,而是另有大用。”武相儒转着手里的钢珠,道,“我对那个灯志在必得,怎么样?你有把握偷得到吗?” 黄自怡喝了一口茶,慢慢地抬起头回答道“可以,没问题。” 心里暗自想到,有没有把握?把握太足了。那个宝物整日不用,都荒废了。这回被抓的那次,就是因为自己趁城主不在家,翻墙进入城主府,在他的房间里乱翻一气,把他的被子,衣柜全都翻了一个遍,才从他床底下的一双不起眼的臭鞋里偷走了一张紫卡,旁边就是那个护城灯。 那个城主,一点也不知道爱惜宝物,我在床底下刚发现那灯的时候,上面落满了灰尘,我还以为是什么垃圾呢,差点摔扔了,谁知擦掉上面的灰尘,一看到灯柱上的“护城结界灯”几个字。我这才知道那东西是五藏城的宝物了。 但是当时因为觉得那东西对我没什么用,又不好出手,毕竟这是守城的东西,普通人谁会买这玩意儿。既然卖不出去,那这东西对我来说就没有价值,所以当时我就把它又放到原处了。最后只拿走了紫卡。估计现在那个灯现在还在城主床底下呢,如果这个大当家要的话,自己再重新去把它偷过来也没什么,容易得很。 黄自怡喝着茶,淡淡一笑道,“这种事对我来说,不算什么,除了这个灯,还有其他什么事要我帮忙的吗?” 第三十二章 山寨城 武品儒慢慢地站起身,把手里的钢珠放到桌子底下收了起来之后,微微摇了摇头,不急不缓地道。 “你就只管去偷那一样东西就行,那个最重要了,其他的宝贝我都有,所以暂时没有别的什么事需要你来帮忙了。” 黄自怡点点头,看向武相儒道,“不知这个宝贝,大当家何时要呢?我好挑个时间前去偷取。” 武相儒听后笑了笑,轻轻一摆手,沉声道,“呵呵,不急不急,你这几天刚刚跋山涉水,马不停蹄,舟车劳顿地赶了过来,一路之上甚是辛苦,哪能刚到这里就马上又返回原处呢?既然来了,不在我这里玩上几天怎么行。” “而且因为你刚逃出来,朝廷那边风头正紧,到处加强了戒备,恐怕你刚一冒头,就有朝廷派出的高手前来抓你了,朝廷的那些高手是什么人,你想必最是清楚,他们从不喜欢与人正面交战,而是图省事,使用那种让人斗气全失的消气散,等对手失去抵抗力之后,他们好趁机抓起来,不厚道哇,为江湖人所不齿。所以为了你的人身自由,不再次落入他们手中,暂时不必立即动身前去偷取了。” “现在天色已经不早,你今天先在这里住下,然后什么都不用想,好好地在我这里玩上几天,等缓过了劲,再去办事不迟。” 说着武品儒回到座位上拿起茶杯,喝了口茶,微笑道,“你别看我这里偏僻,落后,跟个小山村一样,是个贫穷之地。其实经过我这几年的建设,这里早就换了一副模样,放眼望去简直跟建业城也差不到哪里去。” “建业城里有的东西,我这里全都有,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除了地理位置偏僻一点,说这里是一个超级大城都不为过。等一下我就先带你去参观参观,也让你长长见识,开开眼界。” 黄自怡听到这里,疑惑起来,道,“真的?如果真的跟建业城里建设的一样,那该需要多大的财力和物力!真是期待,等下我一定要好好大饱眼福。” 武相儒哈哈大笑,转过头,对着一名手下道,“小陈!” 这名手下听到声音,赶忙跑了过来,神色恭敬地道,“属下在。” “把我的披风拿来。” “是。”这名手下听到后干脆利落地回答道。接着转身快速从一旁的架子上拿了件披风,快步走了过来。 武相儒接过披风,搭在肩膀上,目光向黄自怡看了过来,缓缓说道,“跟我来。” “嗯,好的。”黄自怡点了点头,马上站起身放下茶杯,向着武相儒走了过去。 武相儒披着披风,和黄自怡并肩而行,身后跟着十几个武功高强,神色严肃的手下,大步朝北边的门口走去,走出了演武厅。 两边是一排高高的木栅栏,一行人走了有几十米,前面是一个大铁门,一名手下快步走上前去,打开了门,武相儒就带着黄自怡走了进去。 走过这个铁门之后,眼前竟然豁然开朗,另有空间,出现了一个大大的城镇! “哇!山上竟还有如此广大之地!真是难以置信!” 黄自怡惊叫起来,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广阔的居民城镇,无论是建造规格,还是排列方式,都和建业城一模一样,如出一辙,如果不是身边那巍峨的山峰和身后的这几个人,黄自怡几乎以为自己是到了建业城的错觉。 “如此浩大工程,绝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黄自怡暗暗吃惊,因为这里是庆南山上,所有这些房屋的建造材料,用车马是拉不上来的,真的难以想象这是耗费了多少人力多少物力,花费多少年才能够建造成这个样子。 街道两旁的店面,酒楼,商铺,一个个鳞次栉比,简直跟复制的似的,跟建业城的那些商铺一模一样。 放眼一看,大街上人头攒动,杂乱无章,细细一瞧,这些人是不同行业的人,从事着各种活动。一些摊贩零零散散地在街道两旁占着地方,货摊上摆有刀、剪、杂货。有卖茶水的,有看相算命的,男女老幼,士农工商,三教九流,无所不备。 “哈哈,怎么样?你看我这里建造的如何?”武相儒看着黄自怡的吃惊的样子,不禁大笑,来到黄自怡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缓缓道,“这些人都是庆县的人自愿搬上来的,现在不归朝廷管辖。这其实不算什么,山的那头还在扩建呢,你现在看到的只是一部分而已,哈哈哈,走,我带你先在这边逛逛。” 一行人随意在繁闹的大街上行走着,脚下一片轻盈。黄自怡那吃惊的目光不断扫射在这遍眼都是的绿瓦红墙之间。那突兀横出的飞檐,那高高飘扬的商铺招牌旗帜,那粼粼而来的车马,那川流不息的行人,那一张张恬淡惬意的笑脸,无一不反衬出一派繁荣景色。 看着这些熙熙攘攘的景象,耳边聆听着一旁酒肆中那带些市井乡音的调戏声,还有那些下等歌姬趺坐在席上的俗不可耐的唱腔,眼望着酒肆敞开的大门外那悠闲而来又悠闲而去的行人,黄自怡简直就跟进入梦境了一般,自己以前还以为聚义寨只是个土匪窝子而已,谁会想象得到这幅城镇景象会是大名鼎鼎的聚义寨? 青阳城,杜家。杜司卓在院子里练习着剑法,长剑大开大阖,势道雄浑,忽然他一个转身,疾趋疾退,猛地点了几下,剑尖上幻出点点寒星。 丁宇坐在另一旁,盘上双腿,闭上眼睛,双手结印,快速运转着体内的异力按着十引崩的运行方式,不断地在体内流转。 运行了一个小周天之后,渐渐地,丁宇的感官缓缓地沉寂了下来,周围那刷刷舞剑之声,也是骤然消失。丁宇能感觉到自己身边的能量正在一点一点,不断积攒。终于,几分钟后,“轰!” 丁宇身上,一股凶悍的能量波动猛然扩散而出,周围的空气迅速膨胀,随着这一声轰隆隆的巨响,丁宇的身下,院子的中心位置的地面猛地被震得凹陷了下去,灰尘乱飞,石屑四溅。 眸中一丝精芒闪过,丁宇缓缓睁开了眼睛。 “这功法,果然是不容小觑,霸道狠厉!” 丁宇上次练十引崩第一式的时候,并没有觉得身体有什么异样,相反,还觉得身体畅快无比,精力充沛。然而现在练到第二式,异力刚要有所动,顿时就觉得体内一阵翻腾,身上的肌肉仿佛要裂开了似的,不禁让丁宇痛苦万分,冷汗直冒。 “不行,我不能退缩!我要继续练下去!”丁宇狠狠地一咬牙,继续运转异力,练习着十引崩。 “轰!”丁宇狠狠地一拳头砸在地上,身边发生了一次巨大的爆炸,地面震动,又往下塌陷了一些。一声巨响,灰土乱飘。 正在院子另一边练剑的杜司卓,听见响声,连忙收了剑法,目光朝院子这边扫过,最后眼瞳微缩,停留在那不远处正垂着头,用拳头狠狠怒砸石头地面的丁宇身体之上。 此时的丁宇,全身的衣服,已是被那巨大的能量震得开裂,“啊!”一声嘶吼之声,带着几分狠厉的嘶哑,有如一匹发狂的恶狼一般,大声叫了起来。 “这个十引崩,不愧是禁术!强横危险,很多武者练了之后都是直接一命呜呼!弘飞现在这幅样子已经算是不错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受的了......” 听见这蕴含着痛苦的嘶吼声,杜司卓的脸色出现了几分担心之色,这次他的担心确是真实流露,并没有演戏的意思。 丁宇艰难地挥动着手臂,那张原本极为精神的脸庞,此时已经是近乎完全变得惨白,扭曲。变得颇为可怖。一抹血迹从丁宇嘴里渗透了出来,他身下的石头铺成的地面,已经深深地凹陷了下去,周围是宛如蜘蛛网般的裂缝。 目光飞速地扫过丁宇那因为忍受着巨大疼痛而脸庞扭曲的脸庞,杜司卓的心中也是暗暗吃惊,难以想象,这种功法给身体造成的伤害是一种何等的剧痛。 “那个十引崩,你还是放弃吧!”望着杜弘飞那越来越惨白的脸色,杜司卓心中一寒,沉声道。看着杜弘飞这幅样子,真的是撑不了多久了,仿佛下一秒,就要被那痛苦的反噬力折磨而死。 “没关系!我......我还能忍受!”丁宇狠狠地怒瞪着双眼,死死的咬着牙,含糊的词语从紧绷的牙齿之中传了出来,接着,丁宇继续运转着体内那凶狠狂霸的异力,大喊出声。 “十引崩第二式!屠宰天下!” 丁宇双腿猛地一用力,跳了起来,接着双手结印,扣出了一个杀气腾腾的能量阵,缓缓地落在地上,接着他剑眉斜举,虎目中射出迫人异彩,身上隐隐的一股狂霸之气悄然升腾而出,摄人心魄。 那个被扣出来的能量阵,呈圆形,落在地上,一缕缕黑色的光波喷涌窜射,奇正相生,循环无端。阵里的图案首尾相应,隐显莫测,散发出一阵阵杀气,隐隐约约,不断扩大。 “吱”的一声,逐渐扩大的能量阵挤到了一根杜家子弟们平时用来练拳的铁人桩,只见院子周边那根足足有水桶粗的大铁柱被这个能量阵挤得慢慢地变形扭曲。 “嘭” 终于,铁人桩那被埋在土里的那部分被挤得露了出来,失去固定的铁人桩重重地砸到在地上,发出了巨大的声响。 过了片刻,那个能量阵不再扩大,里面的冲击波发出隆隆声沿着圆圈乱飞,像只呼啸而至的狂躁巨龙。随着院子里的震动,灰尘一阵阵从房檐之间喷洒而下。 怕身后的房子受到波及,丁宇连忙收了功,地上的能量阵渐渐消失。 “好霸道的功法!”丁宇觉得自己如果继续让那个能量阵扩大,那么造成的破坏会更大!经这么一练,体内的异力已经减少了大半,丁宇变得虚弱无比,于是掏出一颗大补丹,放进嘴里咀嚼起来,才慢慢地觉得有了些力气。 过了一会儿,利永寿推开门走进了院子。随意地问道,“刚刚是什么声音?” 丁宇嘿嘿一笑,撒了个谎道,“我正在练功,不太清楚,可能是地龙翻身吧。” “好吧,算了,不管它。我先给你们看一样好东西。”利永寿神秘地对着两人说道。 “什么东西?”丁宇擦了擦脸上因为练功流出的汗,非常好奇。一旁的杜司卓也走了过来。 “看。” 利永寿从袖子里拿出一片手指头大小的树叶,向着二人晃了晃。接着嘴里不知念了句什么,往地上一扔,顿时,那片小小的树叶“嘭”的一声冒出了一股股的浓烟,不一会,烟雾散去,那片树叶竟然变得足足和床板一样大! 接着利永寿就站了上去,眼神一动,那片树叶竟然拖着他,沿着院子飞了起来。 “啊?仙器!这是什么橙光器!”丁宇和杜司卓看到这个现象,不再漫不经心,而是全神贯注地看了过来,纷纷吃惊不已,两只眼睛闪闪发亮,发红,恨不得马上也得到一个这样的神物。 利永寿看着两人那吃惊的神情,得意地笑了起来,答道,“这不是仙器,也不是橙光器。这是柳叶梭,只是一片普通的树叶而已。只不过金羽山的彭连云长老以高深莫测的法术,将它赋予了暂时的飞行能力,用来给新弟子体验所用。” “柳叶梭?可以让人御空飞行?那这个长老该有多强?他是神仙吗?”杜司卓走上前来,神情急切,疑惑地道。 “不是,他只是一名会法术的武者,要想成为神仙,谈何容易,真正的神仙是不会加入任何凡间的门派的。”利永寿站在柳叶梭上,身子一纵,跳了下来,柳叶梭像一张飞毯一样,飘在空中。 “收!”利永寿轻声一喝,那柳叶梭就由大变小,重新变成了指头大小的柳叶,利永寿就拿在手中,交给了丁宇。接着又从袖子里掏出了一片柳叶,交给了杜司卓。 “那个彭连云长老平时最喜欢钻研法术,没事会鼓捣出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就像这柳叶梭,可以让人御空飞行。但是有一点,上面的法力只能维持三天的效果,三天之后,这柳叶梭就会变成普通的树叶,一文不值。” 利永寿缓缓说道,“这东西是刚刚我从街上回来的时候,金羽山那个招生办的长老要我交给你们的,要你们明天就乘坐这个东西去金羽山报名,嘿嘿,这东西快速无比,也省的骑驴那么慢了。” 第三十三章 黄金屋 薛慕华和罗波两个捕快,此时已经洗过了澡,身上那淡淡的血腥味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他们身上穿的捕快衣服也已经脱下,换了身普通常服。两人站在五藏城里的最豪华赌场“黄金屋”里,磕着瓜子,聊着天,兴致勃勃地看着面前的几个赌徒玩着牌。 这里是使用筹码直接代替金币作为赌资的,因为这样在交易中就更安全、更省事,也因为这个原因,这个赌场里的筹码生产的十分精美。 一些擅长造假之辈,如果想自己仿造一些假筹码来这里鱼目混珠,那简直是妄想,根本不可能,因为这里关于筹码的防伪措施做的非常严格,而且进出门要严格搜身,盘查。这里的筹码一个也不许带出去,外边的假筹码也别想带进来。 现在他们所在的这个大厅,是这个赌场专为平民赌徒开放的日常厅。在这个日常厅里玩牌是有上限的,普通的人只允许带最高500金币的筹码做为赌资,超过这个数,就算你拿双倍的钱,这里也不给你兑换。 没办法,朝廷虽然放宽了赌博方面的政策,但对于这种事还是有所限制的。有些没钱的人还想进来赌一把,这里甚至进都不让进。那些不让进的也别心里不平衡,这样做没有歧视谁的意思,反而是为了他们自己好,省的他们输钱输得脱内裤,倾家荡产,引起社会隐患就不好了。 虽然薛慕华,罗波有着捕快身份,是有权利进入那个“闲人不得入内”的贵宾厅里看上一看的,但他们却并没有想过朝那里迈动一步。 原因很简单,能进入贵宾厅里的那些赌徒,哪个不是财大气粗,挥金如土,公子王孙,非富即贵之辈。 薛慕华这几个捕快,虽然在破庙里杀了些地痞,得到不少黑钱,但是这点钱,到了人家贵宾厅里的那些人面前,简直是贻笑大方,九牛一毛,不值一提。 这些贵宾厅里的人,赌一场动辄就是成百上千万金币论输赢,寻常人光是听到这些数目都要吓晕了,哪来的勇气和本钱跟人家搭对台戏。 而且在这个贵宾厅里,朝廷对个人的赌资是不加以限制的。因为能进这里的人,都是经过财力调查,和性格调查的人。只有心态很好,自控能力非常强的人才能通过调查和认证,不被限制,所以只要你有资格进了这个门,你要赌多少都没人管你。 不得不承认,那些地位高的人素质也很高。调查结果显示,自控力很强的人之中,有钱人,有身份的人占了百分之九十都不止。这是事实,别不相信。当然有少部分富二代除外。不过富二代之中,家教很好,很有出息的人还是占了绝大多数的,这个也是真的,不信的话谁要是跟这些人接触过就知道了,那些败家的富二代真的只是极少数。 暗自对比一番,捕快们不免汗颜。所以只好妄自菲薄,自惭形秽,默默地选择待在了日常厅。 这家赌场,是五藏城唯一一家合法经营专供赌博的地方,外面挂着一个大招牌,金光闪闪的写着三个大字“黄金屋”。远远看去,整个赌场酒绿灯红,富丽堂皇。而且这里通宵营业,附带歌舞表演等娱乐项目,虽然不提供高浓度的烈酒,但是这里向赌徒提供清酒,茶水,小食品和可口的饭菜,并且全部免费。 在这里,就算有些高级赌徒输得一干二净回不了家,也不必担心,因为来回接送的马车是免费向高级赌徒们提供服务的,不过来这里的高级赌徒都是有钱人,倒是不需要。 赌场的管理比较严格,进出赌场必须接受盘查,而且这里设有赌场督察处,昼夜都有赤天国的一些绝世高手在各厅不定时巡逻,专门负责赌场安全。各种防出千措施做的非常严密、周详。一旦发现有人作弊,必上前擒拿,毒打驱逐无疑,绝不留情。 就算有些擅长出千的高手,来到了这个赌场也是没有胆子出千的,因为下场会很惨。所以在这里,绝不会有出老千之类的事情发生,因为这些原因,赤天国全国各地,越来越多的赌徒纷纷争先恐后地来到在这里玩乐。 赌博这种事如果管理的不好,不但危害百姓,也将给百姓们的道德乃至生产力带来严重影响。由于前几年这方面的管理措施并不完善,朝廷只好下了禁严令,禁止赌博。之后过了几年,赤天国大大小小的赌场苦于没有后台支撑,均被重创,所以赤天国那几年的博彩业慢慢变得日渐萧条,萎靡不振,客源不断流失。 正所谓禁不如疏,连大禹治水都是以疏通河道为主,修坝堵洪为辅。所以一味地禁止当然是不妥的做法。这种事,不让本国人去做自然有外国人做,结果钱都让人家赚走了。 打击了赤天国的本土赌博行业之后,朝廷渐渐发现自己国家的边疆地区,由于鞭长莫及,监管力度不可能那么严,所以那里的赌博业发展一年比一年发展迅捷。 日益暴增的赌客,大量豪赌,洗钱金币的流入,刺激了边疆一些县城博彩业的收入持续膨胀,高速发展,最后这些前几年还穷的叮当响的小县城,到了现在比赤天国的最富饶的都城建业城还要有钱! 而且由于朝廷的打击余波,那些边疆地区的小县城赌场,虽然隔的比较远,还是受到了一些影响的,所以那些赌场并非本国人完全控制,有绝大一部分为赤天国之外的人所开。这意味着从赤天国内流出的赌资中,有一大部分会流向别处。所以,真正流入到赤天国国内本地的赌资是极其有限的,大部分赌博收益全流到了国外。 而且这一流失速度还在递增。对赤天国而言,大量赌博资金的外流并未对朝廷的财政有任何收益和帮助,反而造成严重的资金外流。由此造成的一系列问题也在逐年激化和增加。 常言说的好,肥水不流外人田,这个道理聪明人都懂。如果能在赤天国内合法的去赌,谁会累死了跑那么远,还不能保证自身安全地去边疆,去国外赌。 赌博带来的各种社会隐患,从客观上来说,其实并不在于赌博本身,而是源于社会风气问题,如果只是一味禁止赌博,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只有提高整个社会人口素质才是根本。 后来朝廷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慢慢地就逐渐放宽了这方面的管辖,到处树立正确风气,增强了人民的自觉意识,再把赌资方面加以限制,就出台了一系列赌博合法化的法令。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五藏城的这家赌场就渐渐从赤天国其他那些赌场之中跻身而出成为赌场巨头了。 这个世界的赌博术和地球上的差不多,各种各样的都有,一般最早赌徒来这里玩的都是打麻将,掷骰子、玩牌九、番摊,后来借鉴了西方大陆的文化之后,甚至渐渐出现了神秘的纸牌游戏。 现在薛慕华和罗波正看着的一张赌桌上,几个赌徒玩的就是纸牌赌术。 “薛大哥,我觉得那玩意挺新鲜的,刺激极了,我也想玩一把试试手气。”罗波看着桌子上那些赌徒们猜牌的帅气样子,忍不住也想上去拿纸牌练练手。 “这种新游戏,以前没有接触过,看了这么久都没看出什么门道,实在诡秘莫测,甚难上手。我们还是看看就行了,等学会了再去赌不迟。如果盲目上前去赌,只会自找失误,输的一干二净。”薛慕华目光沉沉地磕着瓜子,看着对面的桌子上的纸牌道。 这时,许安明和巩庭已经洗了澡,换了衣服也过来了,薛慕华扭过头,目光灼灼地看了看巩庭,接着向许安明略微打了招呼。 许安明嘿嘿一笑,径直走到一张赌桌前,坐了下来,巩庭则跟在许安明身边,也挑了座位坐了下来。 薛慕华磕着瓜子,眼神平淡,神色不经意地对着罗波问道,“小罗,你对小许身边那个跟班怎么看。” “谁?你说新来的那个小伙?”罗波正磕着瓜子,全神贯注地看着对面的几个人玩牌,听见薛慕华问了这一句,下意识地朝巩庭这边看了过来。 “看起来太年轻了,什么都不懂,不过看他说话做事,还算安分。”罗波磕着瓜子,缓缓地回答道,“怎么了,薛大哥?” “哦,没什么。”薛慕华把手里没吃完的一把瓜子放到罗波手里。伸了个懒腰。 “吃瓜子吃的的嘴太干了,口渴,我去找点茶水来喝。你可别趁我不在,偷偷去赌啊。” “唉,放心吧,薛大哥,那纸牌我又不会玩,刚刚其实就说说而已嘛。”罗波挠着头,不好意思地回答道。“对了,那边的饭菜应该已经做好了,回来记得帮我捎一份鸡腿。” “好好,看你这肚子,饿的这么快。”薛慕华笑了笑,拍了拍罗波的肩膀,就转身走开了。 另一边的赌桌上,许安明正在玩着扑克牌,他可不管这是什么新游戏,天天来这,耳闻目染,那些纸牌规则早就滥记于心。 许安明对于这种扑克牌也是有一些经验的,玩这种纸牌,谁要是教你怎么玩,全是狗屁。其实只要做到认真观察对方的脸和眼睛就够了,因为你必须读懂对方的心理。 玩这种牌的高手,都有着惊人的读牌能力,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观察和分析,像神一样,读懂一些不懂得伪装,牌技不精的人的表情。然后通过判断,再决定是否下注,跟注。这种高智商的游戏已经不是赌博了,而上升到竞技的层次。 暗暗观察了半天,终于确定了这张桌子上,谁是凯子。许安明不动声色地下了注。 一旁的巩庭打打哈欠,真是无聊,世上最无聊的就是这种赌博游戏了。因为这对有精神控制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一加一等于几一样的游戏。 许安明接连小赌了几把,自己面前的筹码却在不断地减少。看着对面那个笑呵呵的浓眉男子,许安明灰头土脸地站起了身,这要是在街上。他早就要气的骂人了,妈的,这狗人,赌术那么好还他妈笑的傻呼呼的装凯子骗人,现在好了,我成凯子了。 许安明气的头都有点晕了,不禁揉了揉额头,转身就想走。一旁的巩庭懒洋洋叫住了他,对着许安明耳朵轻声地道,“就这么走了也太不甘心了,不如让我试试。” “总是输钱,没劲,不玩了。你说你想试试?你行不行啊?” 许安明疑惑地回过头,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槟榔,放到嘴里嚼着,含糊不清地道,“你这种乖孩子竟然也会对这种事有兴趣?你知不知道怎么玩啊?” “嗯,我听过这种牌的玩法,而且我还挺有把握的。”巩庭淡淡一笑,脸上的表情无比自信起来。 “好吧,给你一次机会,没准还瞎猫碰上死耗子也说不定。”许安明嘴里嚼着槟榔,现在脸上开始发红。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干脆破罐子破摔了。 瞄了瞄桌子上的剩下的几十枚筹码,许安明把心一横,“去吧,你替我。” 巩庭点了点头,坐到了许安明的位子上,许安明则站在一旁轻声地提醒道。“你小心那个浓眉男,他喜欢装傻给你下套,别被他骗了。” “嗯,知道了。” 巩庭大大咧咧地坐在座位上,荷官就开始发牌。牌到了对面的浓眉男手里,浓眉男掀开牌角,看了看手中的牌,就傻呵呵就笑了起来。巩庭全部看在眼里,心里已经有了把握。巩庭面前也发了牌,可他连看都不看,目中无人地道,“全下。” “呼啦......”面前的几十枚筹码全都被往前一推。 这下连旁边发牌的荷官的表情都不禁微微有些抽动起来,他倒是见过有人是用这种打法的,一上来就狠下重注,用心理攻势压迫对方,从而让对方放弃手中的大牌。但是人家那些人好歹还看看自己的底牌才下注,而且就算下重注也会给自己留有不少筹码。这小子怎么这样?只顾一股脑装酷了。 一旁的许安明看到巩庭这个样子也不禁慌了神,虽然他抱着破罐子破摔试试看的态度,想让巩庭玩一把试试,但他也不想让自己的钱这么不经大脑地就没了啊,这不是糟蹋嘛。 许安明不禁动了动,用手指戳了戳正气场逐渐震慑全场的巩庭,用微不可闻的声音在巩庭的耳朵旁说道,“你在干什么呀,那可是钱!你就这样坑我啊?” 第三十四章 赌牌 巩庭则仍然好整似暇地坐在那里,转过身随意地拍了拍许安明的胳膊作为应答,并未置一词。接着拿起了自己的两张牌,掀起牌角看了看。突然,他嘴角微微一笑,放下了手中的牌,看向对面的浓眉男,眼睛里一缕精芒闪过,表情变得更加胸有成竹起来。 对面的浓眉男,刚刚还傻呵呵地笑着,嘴角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玩弄之色,仿佛自己耍了在场所有人。然而,此时他却像是中了邪一样,表情木讷,眼睛无神,而且也不再傻呵呵地笑了,而是像个木头人一样,目光呆滞地坐在那里。 “跟不跟?”巩庭坐在椅子上身子向后一靠,沉声说了这么一句话。神情姿态之间,无所顾忌,气势凌人。隐隐地已经稳夺胜券,不可战胜。 周围一些浓妆艳抹,俏丽莹然的陪侍美女们,正在旁边观摩别的赌桌,突然发现了这个充满征服气息,很是扎眼的小伙子,看着他那幅沉着从容的神情,美女们顿时一个个腿脚不听使唤,纷纷悄悄地靠近这边,美眸放出异彩,目光停留在巩庭身上再也没离开过。 没办法,有些男人身上的气质天生就可以吸引别人,就算这些男的只不过随随便便赌个博也一样吸引。当然不是所有男人都是这样,另外有些男人就永远不会让女人感兴趣,尤其那些没出息的哈巴狗。 那些人,嘴里动不动就真心,动不动就真意,拿自己那低声下气的所作所为来跟女人做感情交易。一味地奉迎,只懂得巴结,以为越是这样就越能证明自己的真心,自己只要努力巴结,讨好,就可以赢得女人芳心了。这不是可笑么,女人是看不起这些人的,而且永远不愿意跟这些低价值的人有什么瓜葛,省的掉价。 女人连看都看不起,怎么会对他们有所青睐。岂不是误了自己,而且谁会喜欢上一个没有价值的窝囊之人。这不是因为女人是势力眼,其实所有人,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永远只会仰慕强者。脑残才会仰慕弱者。而那些强者,从来不知道迎合那些没他强的人。 “这小子似乎太自信了,有点过了头了吧,不知道是不是在偷鸡?”周围的人群之中,有人开始对巩庭表现出了怀疑。 偷鸡是黑话,是纸牌赌博之中的一种招术。指在自己牌很小,正常情况下无法赢钱的时候,反而表现出自信满满,耀武扬威的样子。这样对手看到你的这幅样子,就会感觉你的牌很大,胡思乱想之下,就会迫于心理压力不再继续跟注,这样你就会赢走桌子上的钱了。 巩庭微微一笑,波澜不惊,对周围的质疑声音置若未闻。自从查猜被丁宇抓住后就慢慢地变了,吃一堑长一智,为了不被再次发现,他已经变得聪明起来,不再莽撞,也不再解释什么。 世上的人那么多,如果随便来个人说他一句,他就要上前解释半天的话,那他岂不是要活活累死?巩庭若无其事地笑着,手指放在桌子上轻轻无规律地敲着,平静地看着对方浓眉男的眼睛。 浓眉男楞着脸,一字一顿地说了两个字道,“我跟。”说着,把自己的筹码往前一推。那姿态神情,和平时截然相反,脸上毫无表情,简直跟机器人差不多。 巩庭笑了笑,他之所以连牌都不看,有恃无恐,一上来就把自己的筹码全下,只不过是因为发牌以后,对面那个浓眉男刚看过牌,就已经瞬间被查猜的精神力控制了。 巩庭既然已经控制了浓眉男,那就好办了,通过精神交流,他已经知道了浓眉男手中的牌是什么。就算自己先不看牌,照样敢把筹码全下。浓眉男的牌如果比自己好,自己不让他跟就行了。结果下了注,看了自己的牌,比较之下,还是自己的牌好。 巩庭当然变得更加胸有成竹起来。暗暗地发动精神力控制着浓眉男,让他跟了注。 就这样,两人一连三轮,巩庭都一直控制着浓眉男子,见机不停加注。 终于,到了第四轮,荷官把右手握成拳头,把桌子一敲,销掉一张牌,翻出了一张河牌,方块3。接着,就是玩家们亮牌比大小的时间了。这种纸牌游戏玩到了这里,才是整个过程之中最刺激的一步,如果是那些心脏不好的人玩到这里,那不用说一定发病无疑。 赌场因为怕麻烦,所以一般是不允许那些心脏病患者,和羊癫疯之类的人来这里赌博的,可是有些人就是赌瘾难耐,不自量力。一个个谎称自己没有病,很健康,生龙活虎,装模作样,若无其事地就混了进来。 结果刚到了赌桌上,连一把都没赌完,人家对手刚亮底牌,他们一看到人家的牌,不管是不是他们赢,他们都立即激动的发病。或口吐白沫,或倒地不起,弄得人家对手十分尴尬,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 而且赌场遇到这种事也苦恼极了,但是心脏病这种病,从外表又看不出来,就算是绝世高手的眼力也不行。因为这个原因,赌场一天之内,光这些发病晕倒,送病人坊的人至少也有十个,离这里最近的那个病人坊早已人满为患,还好五藏城有不少别的病人坊,才不至于出现病人无处治病的情况。 这个世界的病人坊,是指民疾疫者,舍空邸第,行医置药,收留养护患病之人所设的地方,一般是各城的一些大户腾出的普通的大房子,外有大院,内里对辟十室,每室可容十人,男室女室界限有别。其他的和地球上的医院一样。 浓眉男子面无表情,笨拙地掀开了自己的底牌,巩庭早就知道他是一对顺子,方块8和方块9。 一旁的许安明看到这两张牌,眼神一凛,脸色都变了,看着桌子上被推倒的那几十枚筹码,暗自肉疼不已。他不禁觉得有点后悔了,就又朝巩庭看了看。 巩庭看见浓眉男的顺子牌,仍然表情不变,平静无波,沉着从容。许安明看到这里,才觉得安心不少。 “不好意思。”巩庭把牌拿起来,牌面反过来摔在桌子上。众人看到他是一对q。 “我的天!还真的赢了!”许安明吃惊起来,接着,哈哈大笑,开始狂喜起来,桌子上那些多的吓人的筹码,全都被一股脑推到了巩庭跟前。 牌桌旁边的人纷纷惊奇不已,开始议论起巩庭的牌技。他们大声地惊叹着,而这又引来了更多的旁观者。一些美女神色迷离,含情脉脉地对巩庭抛出了媚态,可惜查猜是外星人,怎么会对这里的女人有兴趣,所以表情未变,没有做出回应,惹得这些美女的表情开始变得幽怨起来。 周围的人越来越多,都想过来看看这个生面孔为什么能赢到钱。查猜不想被围观,于是巩庭看着周围那些吃惊的眼神,微微一笑,就站起了身,对着许安明道,“我们走吧。” 他怕赌场之中那些巡逻的绝世高手走过来,看穿自己的精神控制的把戏就不好了。 “嗯,好好。”许安明连忙答应着,两人就直接看也不看桌子上的筹码,直接向前台走去。 在这里赢了钱,赌徒们根本不用管那些筹码,因为没人敢动你的东西,赌场里自然有专人帮你看着,而且还有专人负责每赌一把之后,把你的筹码数目用天理玉一照,就记录了下来,前台立即就收到了。所以赌徒们玩够了可以直接走到前台,把钱兑换出来,离开赌场。 到了前台,许安明掏出紫卡一刷,账上多了近三千金币。许安明笑得合不拢嘴,他兑换了五百金币的筹码,本来快输得差不多了,没想到最后走的时候还是赢了这么多,嘿嘿,今天真是赚到了。 巩庭现在已经收回了精神控制,许安明把紫卡装口袋里,扭头看了看远处那个浓眉男,正傻不拉几,茫然无措地坐在在那里,看着他自己面前那些消失的筹码,楞楞发呆。嘿嘿,现在怎么不装凯子傻笑了?这下输了吧,小样。许安明看到这里,不禁得意洋洋起来。 接着,许安明两个人走到了赌场门口,赌场督察处的几个漂亮小妞就迎面而来,表情妩媚,对着两人摸上摸下,手法独到地在他们身上搜了一番。许安明舒服的眼睛都要眯上了。最后几位美女转过身对着门口点了点头,赌场的大门就打开了,两个人大摇大摆地走出了赌场。 “哈哈,今天真是爽啊,赢了这么多!”许安明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槟榔,大嚼起来。“那个浓眉狗,赢了我那么多钱,没想到让你上赌桌立马就把他震慑的服服帖帖的,整个过程,他竟然都被唬的不敢造次,表情呆愣,笑也不敢笑了,哈哈哈......” “对了,你是怎么做到的啊?怎么手气那么好!”许安明嚼着槟榔,脸色又开始发红了,接着从口袋掏出一根槟榔,递给巩庭。 巩庭接过槟榔,放到嘴里嚼了起来,随口答道,“没什么,可能是运气这东西很悬吧,据说刚开始接触赌博的人,运气都很好,总会赢个几次,我这次赢估计就是这个原因吧,以后再赌,运气就不行了。” 巩庭可不想以后每天都陪许安明过来赌博,自己的精神控制一天只能三次,用一次少一次,自己总得留几次保命用,而不是用到可有可无的赌博上。今天只是一时兴起,才帮许安明赌了一把,其实他根本不喜欢赌博。和赌博相比,查猜还是对这里的武技比较感兴趣。 而且自己的精神控制,如果被赌场里边那些不定时巡逻的绝世高手冷不丁地看穿了,肯定惹来一堆麻烦,就算自己的身份不被揭穿,也免不了一顿臭揍,自己的神经是能感觉到疼痛的,谁没事找这种罪干嘛。 许安明嚼着槟榔,脸色发红地回答道,“你说刚接触赌博的人运气都会好上几次?嗯,确实有这种说法,仔细想想,我刚开始赌的时候也是赢了几把,后来就不可自拔了,不过我心态好,输点小钱倒也没什么,小赌怡情嘛。” “嗯,你说的对。小的输赢不必放在心上。现在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控力,比以前强的太多了。很少听说有人输了钱就受不了,马上去跳楼的,最看不起这种受点挫折就寻死觅活的人了,没出息。” 巩庭嚼着嘴里的槟榔,觉得清清凉凉的。由于槟榔有轻微的致幻效果,他现在觉得心情非常愉悦。突然,他觉得周围有一双眼睛在看着自己,环顾一周一看,原来是个女的正在注视自己,见巩庭朝这看了过来,那女的马上眼神看向旁边。 “是啊,出来赌就要输的起。那些输不起的人还来赌博,赌输了就把原因都推到赌博身上。说什么赌博这种事就是罪恶。这就好像有人撞树上自杀了,就说树不是什么好东西一样。真是可笑。世上事物跟本没有罪恶。有些人之所以赌得家破人亡,跳楼而死,其实问题完全出现在他们自己身上,和赌博有什么关系。” 许安明一边走着,一边嚼着槟榔道,“今天赢了这么多,我一个人怎么好意思都独占这些钱啊,等下去钱庄,我只留下我的筹码本钱,剩下的钱都转给你。” 说着许安明掏出一些钱和一张紫卡,交给巩庭道,“这是你的那份钱,在破庙那边你也出了力的,现在给你,你先花着。” 巩庭看着那个女的,还是变得警觉起来,他仿佛嗅到了什么。目光回到许安明手里的钱,迟疑了一会,接着摇了摇头,平静地道,“我目前还不是很缺钱,还是算了。” 许安明听后用力地嚼了几下槟榔,疑惑地说道,“你不要?你怎么这么老实啊?傻不傻啊你!规费钱你不要就算了,地痞钱你也不要,你是不是想成仙啊?不要白不要。这里不是在天上,这里是人间!没有钱是不能生存的!” “不是,只是我觉得钱够花就行,我是一个节俭的人,平时没有什么花销,而且跟你在一起,你又很义气,平常出去玩从来没让我花过什么钱,所以我身上就算不带钱也没事,这些钱对我来说就没有什么用。”巩庭一边走着,一边摸了摸下巴,那个女的已经消失不见。 “我知道了,我还以为你是觉得这种钱很脏,所以你才不接这些钱的。原来是你根本就不需要啊!你这不赌不嫖的奇人,确实不需要多余的钱来迷乱你的本心。不过你还是带一点在身上,以防万一嘛。”说着许安明把一张紫卡递给了巩庭,上面余额是800金币。 ps:这章修改了好几遍,写的很仔细。求票求收藏,求书评! 第三十五章 巴颂 巩庭嘴里嚼着槟榔,见许安明执意要给自己钱,就反过头来想了想,觉得许安明说的也对,就算自己平时没有什么花销,也确实得带一些钱在身上。如果万一有些突发情况,也不至于变得束手无策。 “好吧,既然如此,那我就收下了。”巩庭觉得如果再拒绝的话就显得太矫情了。于是微微一笑,接着就伸出手,把紫卡拿在了手中,放入口袋里。 “收下吧,看你这老实样吧。我总是很想不通,你可是男人啊,竟然既不喜欢钱,又不喜欢女人,还真是少见!简直奇葩啊你!”许安明把紫卡递到巩庭手里,嘴里嚼着槟榔,纳闷地问道。 巩庭听到这里,微微一愣,马上笑着反问道,“呵呵,你说我不喜欢钱就算了,为什么现在又说我不喜欢女人啊?你从哪里看出来的?” “嘿嘿,我看人一向很准的,你每次见到美女,表情都跟性无能的人一样,平平淡淡的,一丝兴趣也没有。就像刚刚那两个美妞走过来对咱俩搜身的时候,又揉又摸的,弄得我意乱情迷,爽的都要叫出声来了,你却仍然眼神坚定,不为所动,漫不经心,表情淡然。” “说实话你又不是和尚,为什么要这么约束自己呢?你知道么,总是对美女没有兴趣,无动于衷的话,对人家女的来说,可是不太礼貌,绝非大丈夫所为啊。” “什么?不太礼貌?还有这个说法?”巩庭摸摸鼻子,看着许安明,略一沉吟道。 许安明停下了脚步,嚼着槟榔,笑了,“是啊,说实在的,身为一个男人,就应该有男人的风格才对。而你却和别人不一样,既不喜欢女人,又不喜欢钱。真是奇怪,你到底喜欢什么啊?不会什么都不喜欢吧?” 巩庭眨眨眼道,“呵呵,此言差矣。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人和人的追求是不同的。正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女人对于我来说就像是鱼一样,而熊掌对于我来说就是武技了。我喜欢修炼武技,每天都会练苦练不辍。特别喜欢那种看起来酷的,帅的,又有威力的武技,我最喜欢了。” 巩庭说到这里,眼中露出了微微狂热的神色,查猜最喜欢的就是练习这个星球里的武技了,他的蝎型腿练了好几年都没练腻,反而练的越来越得心应手,威力无比。 虽然现在换了幅肉身,斗气也没了,但是技巧功夫还是在的,勤加练习很快就会有雄浑的斗气出现了。至于女人,他还是觉得他们大朗星的同类之中的女的比较适合他自己。 “嘿嘿,好吧。原来你喜欢修炼武技?还真是特别的爱好啊。别人都是把修炼看的不那么重要的,因为有了女人和钱,修炼只能排到第三位了。”许安明拍了拍巩庭的肩膀。 “嗯,我武力低微,所以只能加紧修炼,不然会拖你们大家的后腿嘛。”巩庭说到这里,神情一转,缓缓说道,“你有没有什么好练的武技功法借我一本,让我没事练习练习,也好打发一下时间。” “当然有了,等我回去给你弄几本帅酷的功法送给你,让你好好地过过瘾。”许安明嚼着已经没有味道的槟榔,脸色发红,接着吐出嘴里的槟榔渣子,笑着回答道。 在这个世界里,武技并没有高低之分,只有练武的人才有强弱之别。武者们的修炼全靠天赋和自身的努力程度,还有运气。如果自身非常有天赋,再加上修炼的非常勤奋,那么就算练最普通的内家拳都可以成为高手。所以那些用来修炼的武技功法到处都是,很容易得到,根本不值钱。就看你有没有天分,努力不努力了。 既然不值钱,那么根本没有人会把这些武技功法当成绝世宝物一样,藏着掖着,密不外传的。因为这简直就像拿着一根鸡毛当成令箭一样傻的可笑,丢人现眼。 也许有人觉得四处泛滥的功法会让很多人都变的武功高强,然后万一聚集起来造反,就会危害到朝廷的统治。朝廷岂会坐视不管。任由功法在人群之中多如牛毛。 呵呵,不必担心,因为这个地方惊才绝艳的人并不多,街上的人都是三脚踹不出个屁来的老实人,扶不起的刘阿斗,既没天分,又不知道努力,给他们一本绝世神功也一样不济屁事,他们照样会碌碌无为,平庸一生。 所以朝廷根本懒得担心这种情况的发生,反而鼓励人们习武,强身健体。省的以后有一天跟别的国家开战了,自己的国民和士兵一点战力也没有,岂不是要吃败仗,被人家灭国了就不好了。 所以武技,功法,根本不稀罕。朋友之间转借,分享,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当然了,有部分禁术还是很稀少的,很难得到。而且普通人就是得到,也练不了,禁术是极伤身体的。 最珍贵的就是法术了,法术极其神秘,强大。所有会法术的人都会将修炼方法严格保密,守口如瓶。朝廷严禁那些法术类的功法私自外传,就算有些人要收弟子,也只让他们收那些道德品质很高,人品很好的人做弟子。 如果是一些伪装的很好的小人,想要学这东西,简直想都别想。有些人听到了这里,心里就不平衡了,为什么不让没有道德的人学这东西?很简单,如果让一些唯恐天下不乱的阴险之辈学了强大的法术,那么后果真的很严重,整个世界的正常秩序都会被这些拥有力量的小人搞得一团糟。 所谓厚德才能载物,一个人有多少好品德,那么他就可以拥有多少别人羡慕的好东西。如果这个人一点品德都没有,人品低下,阴险狡诈,不择手段,那么他怎么能拥有这些东西呢? 没有道德,没有人品的人总会发现所有的好事都在绕着他走,所有的坏事都被他吸引了过来。没办法,因果循环嘛,种善因,得善果,种的不是善因,还想得什么善果呢? 就算这些没有道德,没有底线的人有时候走了好运,小人得志,取得了成功,但是如果仍然继续以小人姿态来为人处事,不懂得趁机转型,进行人格蜕变,那么他的好运也会如昙花一现,稍纵即逝。 “好,那说定了啊,回去以后让我试试你的功法看看感觉怎么样。”巩庭微微一笑, “嘿嘿,放心吧,绝对让你满意。”许安明对着巩庭的肩膀轻轻地拍了一下,吐出了嘴里那没味的槟榔渣子。 突然“噗嗤!”一声,许安明的表情变得有些奇怪,接着开始难以置信,狰狞,痛苦不堪地叫出声来,一把透明的长刀从他的胸口探了出来。 “哧,哧。”这把透明长刀狠狠地插在许安明的胸口上,毫无停顿,用力地搅了几下之后,就猛地失去了力道,渐渐地化为星星点点的光痕消失了。 鲜红的血雾如同花朵般绽放在街道上,许安明刚想慢慢地扭过头看看是谁在身后,随即却失去了中心,支撑身体的力量渐渐变小,身子一歪,就朝着地上倒去。 “小许!”巩庭大叫一声,遇到这种突然而来的事情,他没有迟疑,而是马上反应过来,快速地移动身子,一把扶住了许安明的后腰才不至于让他倒下。 许安明身上,那个被透明的斗气长刀反复搅动过的伤口,血如泉涌地流了出来。可能伤到了心脏上,许安明的身子用力地抽搐着,嘴角动了几下,一句话也没来得及说,就吐出几口鲜血来。 “振作一点!”巩庭把许安明抱在怀里,晃着许安明的身子。许安明被巩庭扶着,静静地半躺在地。虽然他的身上有着巨大的伤口,双眼充满了难以置信的神色,浑身鲜血淋漓。 然而很快他就变得表情放松,平静无比,似乎对死亡这种事早已看开,渐渐地,他的瞳孔已经放大,身体彻底瘫软,没有了任何生命气息。 巩庭扶着倒地的许安明,扭头往身后一看,只见十米之外的不远处,有着一个头戴斗笠,身材高大的黑衣人,正手拿长刀,冷笑不已地看着这边。 “大胆!你是什么人?连捕快也敢杀?是不是活腻了!”巩庭看着身后的这个人,大怒道。由于巩庭两人这时已经走到了胡同里,周围一个人也没有。现在突然有人向他们动手,一瞬间就杀了许安明,巩庭暗自一想,觉得很可能是许安明平常惹到的哪个武功高强的仇家前来寻仇来了。 “哈哈哈,一个碍手碍脚的赤天国人,杀了就杀了,有什么不对吗?呵呵,查猜,看来我们推断的没有错,你确实已经卖友求荣,出卖了组织!”阴气森森的声音传了过来,黑衣人一手拿着刀,把刀背在另一只手上悠闲地磕着,动作之中带着一种傲慢和愤恨。 “是你!巴颂?你换了幅肉身?”巩庭慢慢地放下手中许安明那渐渐失去温度的身体。缓缓地站起了身,没想到组织的人这么快就发现了自己,果然认为自己出卖了他们,呵呵,自己做为大朗星的优秀勇士,辛辛苦苦地为组织做了这么多,却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得到过,真是令人心寒。 “没错!我们早就换了肉身!前几天查拉死后,你也失踪了。我们有兄弟在城外发现了你寄生的那个皮囊,但是并没有发现你的尸体。于是队长就大胆推测你没有死,而是被人抓走做研究去了。所以为了安全,队长让我们这些跟你一组的人全都换了肉身,重新寄生。这样就算你出卖组织里的人,我们也不至于中招。” 黑衣人把刀尖在地上,轻轻地刮着,接着神情一转,厉声道,“好,很好,想不到我们大朗星的勇士之中也会出现这种投靠赤天国的内奸,真是人心不古,奇耻大辱!” “我不是内奸!”巩庭大叫一声,接着解释道,“我确实是被人抓走的,把我放到一个铁笼子里面关了起来,但是后来我瞄准机会用精神力控制了一个人,就脱困了!我没有出卖你们!” “你到现在还嘴硬!我们看到的根本不是这样!你丢了肉身,不仅不回组织,还和这里朝廷的捕快打成一片,有人看到你甚至放出精神力帮着他们赌钱!组织什么时候让你做这样的任务了啊?哼!你还想有什么脸狡辩?你去死吧!” 黑衣人大吼一声,声音充满了恶毒,举起长刀猛地一挥,条条阴风绞成一股,剧烈旋转起来,竟然变成了一把把透明的斗气长刀,迎风呼啸,朝巩庭气势汹汹地飞斩而来。 “嗖嗖嗖!” “愚昧!”巩庭见到这种情况,只好大喝一声,二话不说,转身就跑。他的这具身体没有什么修为,根本不是巴颂的对手,解释也解释不通,硬拼只是找死,不如先逃命再说。 巩庭轻轻地闪过身子,那些斗气凝结而成的长刀一个个地擦身而过,“轰轰轰!”斩到了对面的墙壁上,灰尘乱飘,整片墙都被斩的爆炸开来,砖块“哗哩哗啦”崩掉在地,堆成了堆。 这面墙的里面是一家热气腾腾的澡堂子,一些艳丽非凡,花枝招展的女子们一个个洗完了澡,正光着身子准备穿衣服,结果墙就被轰塌了,顿时这些女人就暴露在了巩庭两人的视线里。 这些女人非常吃惊,大眼瞪小眼地通过破墙,朝着巷子里边看去,只见对面有个黑衣人拿着刀,地上躺着一个鲜血淋漓的尸体,于是一个个都吓得哇哇大叫,惊骇之下,没有意识到自己身上已经是一丝不挂。所有女的都连忙只顾从破墙里四散跑出来,飞奔逃命,尖叫声四起。 “啊!杀人啦!杀人啦!救命啊!救命啊......” 这时的巷子里可变得不再冷清了,如果现在有别的男的站在这里,一定看的两眼发直,欲火焚身,鼻血横流。 只见一个个皮鲜肉嫩,光着身子的年轻女人,身材曼妙玲珑,浑身湿漉漉的,赤条条一丝不挂,乳波臀浪地从被轰破的墙壁里跑了出来,在巷子里跑着跳着,尖叫着,奔走逃命,一时间整个巷子变得春光无限,乱作一团。 巩庭看准机会马上朝着另一边飞奔而去。 “你还想逃?停下!不许走!”巴颂大喝一声,看也不看那些裸女,而是盯着逃走的巩庭,快速地沿着巷子追赶过去。 ps:昨天未发,今天两章送上,下一章最迟晚上23点发出,谢谢各位! 第三十六章 刀芒 巩庭快速地穿过人群,这个巷子并不宽,身边是一群赤条条的女人在巷子里仓惶奔逃,尖叫着,屁股乱晃地往巷子外跑着,将巩庭身后围了个水泄不通。眼下的情形对巩庭很有利,于是他加快速度,朝着巷子深处逃了过去。 身后的巴颂看着转身逃走的巩庭,恨不得立即向前追赶上去杀了这小子,可是刚跑几步,面前却充满了那些光着身子,全身白花花一片,大声尖叫奔逃的女人,拥挤不堪的挡着道路让人不能通过。 巴颂气的心急如焚,看着那渐渐跑远的巩庭,巴颂暴跳如雷,看着面前从澡堂子里跑出来的那群女人,巴颂怒目横眉,狠狠地怪叫道,“你们全都给我去死吧!” 说着巴颂举起了自己的长刀,运转斗气挥动起来,邪风呼啸,一把把透明的斗气刀芒从长刀里分离出来,在巴颂的身边渐渐凝结,杀气腾腾地悬浮着。巴颂催动着这些斗气长刀狠狠地就要朝那些女人放射过去。 突然,“嗖”的一声,一缕黑色的斗气长条从巴颂的身后飞了过来,直直地打在了他的肩膀上,巴颂猝不及防之下,顿时觉得自己背上就像被一头野牛狠狠地撞了一下似的,被这股斗气打得失去重心,一下子扑倒在地,因为是倒地的时候是张着嘴的,摔倒在地上的时候,自己的脸狠狠地碰到地面上,结果嘴里啃了一嘴的土,鼻子,嘴巴都撞的流血了。 刚刚凝结出来的斗气刀芒也被打的消散了。就连背后的衣服也被这股凶狠的斗气给打的破碎开来,露出了里面那已经变得血肉模糊的肩膀。巴颂胳膊现在被震的发麻,手里握着的刀也掉了。要不是自己这幅肉身机缘巧合之下服用过增强体质的蝰蛇胆,这一下的威力能把自己整只胳膊都打碎。 倒在地上的巴颂翻了个身,左手捡起了掉在一旁的长刀,然后“呸呸”地吐出嘴里的脏土块,想用手在嘴上擦一擦上面的血和土,却被右肩膀上的伤疼的倒吸一口冷气。 前面的巩庭早已跑远,狂奔到巷子深处,身子一纵,扳着前面那高高的围墙,接着双腿在墙上乱蹬,一下子就从墙上翻了过去逃之夭夭了。 眼睁睁地看着前方的巩庭一下子消失,巴颂恨的怒极攻心,呼吸也变得粗重了,咬牙切齿地瞪着双眼。接着一股强烈的疼痛感从肩膀上袭来,巴颂疼得咧开了嘴。 捂着自己的肩膀,巴颂从地上快速地站起身,愤怒地回过头来想要看看身后到底是谁,却看到身后除了那些光着身子乱跑的美丽女人之外,什么人都没有。 仔细环顾四周,还是没有看到是谁在出手,巴颂不由得捂着肩膀,火冒三丈,破口大骂道,“是哪个王八蛋躲在背地里含沙射影,暗箭伤人?总是藏头露尾,踌躇不前的人算什么英雄好汉?还不赶紧速速出来受死!” 巴颂忽然觉得头顶上有什么阴影,于是就抬起头,终于看到正上方的天空上,飘着一个巨大的树叶,巴颂不禁看的瞪大了双眼,还以为是来的是什么高人。结果仔细一看,树叶上原来站着一个神色冷峻的少年。 “他妈的,原来是你这个无耻之徒!你是谁?” 巴颂捂着肩膀上的伤口,神色狠毒地看着天上的那个少年,大叫出声,接着他还要多骂几句,好让自己的气顺一点,谁知道这个少年一句话也不说,猛地运转身上的斗气,朝着这边一指。 “嗖嗖嗖!” 黑色的斗气长条就呼啸着飞了过来,巴颂因为肩膀刚刚受了伤,一时间不能做出快速的规避动作。这一股斗气狂猛地袭来,巴颂躲闪不及,情急之下只能举刀便挡。 “嘭!” 斗气打在刀身上,发出巨大的金属响声,巴颂只觉得自己被震得虎口发麻,蹬蹬蹬退后了几大步,绊到了身后的许安明的尸体,结果巴颂“噗通”一下,重心不稳,重新又摔倒在地上了,这次是仰天摔倒,而且很不巧,巴颂的后脑勺碰到了地上的石头,重重磕了一下,巴颂顿时被磕得双眼发黑,直冒金星。 于是他揉着脑袋,气急败坏,嗷嗷怪叫地爬了起来,运转体内的斗气就凝结出了几把透明长刀,朝着天上的那个年轻小子猛地挥了过去。 “天杀的!我杀了你啊!” 少年站在树叶上,那几道透明长刀呼啸袭来,他眼神一转,身子下的树叶就猛地一降落,躲了过去,接着他纵身一跳就落到了巷子里,那一大片树叶也随之变小,在巴颂吃惊的眼神中,被少年放进了口袋。 澡堂子里的女人们都已经逃的一干二净,现在巷子里就剩下了巴颂和丁宇两个人,地上躺着许安明的尸体,少年看着面前的巴颂,冷冷地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破坏东西,伤害无辜百姓?” 这个少年正是丁宇。他从师傅哪里刚刚得到了柳叶梭,知道了使用方法之后,就迫不及待地坐了上去,直上云霄,在天上飞了起来。 有了会飞的东西想去哪就去哪,自由无比,方便至极。明天就是去金羽山报道的日子,自己收了公孙正的钱,答应了要跟他一起去,保护他不被周天云欺负,于是丁宇玩了一会,就马上朝着五藏城飞去,找公孙正去了。 丁宇平静地在天上飞着,看着地面上那些人群羡慕的眼神,心里满意极了。 本来刚飞过了五藏城这里有名的赌场“黄金屋”,还有几里地就就快飞到公孙家了,谁知道丁宇不经意间朝地上一看,就看到地上的巷子里有一群裸女,正光着身子,跑着尖叫着四处奔走逃窜。 丁宇不禁看的两眼发直,接着面红耳赤,还以为自己看错了,就赶紧在空中停了下来,他想不通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裸女出现,就忍不住想看看地面上到底是怎么回事。 正聚精会神地看着那些光着身子裸奔的美女们,就看到一个大煞风景的黑衣人挡在了眼前,拿着一把长刀,大叫着要杀了这些人,丁宇哪能无动于衷,岂有此理,简直是绝世人渣!怎么能做出这么伤天害理,辣手摧花的事! 于是丁宇猛地一声沉吟,其身体之上的气息在此刻马上变得雄浑了许多,接着他疯狂运转体内的异力,对着地上的那个黑衣人狠狠地一指头指了过去。 “嗖嗖嗖!” 体内那凶狠狂暴的异力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地朝着黑衣人的身上打了过去,因为是在背后打人,这一下打的可真爽,黑衣人躲都没来得及躲就结结实实地挨了自己这一下,“噗通!”黑衣人被打的扑倒在地,啃了一嘴的土。 丁宇站在柳叶梭上,看着倒在地上的黑衣人不禁哈哈大笑,想不到自己今天居然救了这么多人,还是光着身子,不穿衣服的美女!丁宇想到这里,不禁开心极了。 但是随即面前的这个黑衣人就站起身转了过来,丁宇听到他竟敢骂自己是无耻之徒?真是乱放厥词,倒打一耙!于是丁宇勃然大怒,二话不说又是一指头指了过去,雄浑的异力离体而出,把黑衣人打的绊倒在地上。 接下来,就是刚刚那一幕了。丁宇站在巷子里,看着面前的那个墙壁被打的整面墙都破了的澡堂子,接着又看了看地上的那具许安明的尸体,对着面前的黑衣人怒目而视,冷声道。 “你到底在干什么?怎么不说话了!是不是吓成哑巴了?你是什么人?为什么在此杀人行凶?有何目的?快说!” 巴颂揉着自己被磕得生疼的后脑勺,神色狠毒地看着丁宇,阴声邪笑道,“我是什么人?嘿嘿,其实告诉你也没什么关系,反正你也是个快要死的人了,所以你就算知道了也不能把我们怎么样,不过是徒增伤悲。” “可惜你坏了本大爷的正事,为了尽快去抓到那个败类,我就不跟你说那么多了。你刚刚乘坐的是不是仙器?还是橙光器?嘿嘿,仙器,仙器啊!什么是仙器?仙器是什么概念啊?哈哈哈!” “谁要是得到了一件仙器就可以像半仙一样,为所欲为!遨游天上!一夜成神!如此的好东西怎么会让你得到了?真是世事难料,老天无眼啊,不过没关系,我很快就会杀了你,到时候你的仙器再狠,也要为我所用!哈哈哈,真是天大的好事啊,竟然被我遇到了,我还得谢谢你多管闲事呢,不然我也不会多一件宝贝了。嘿嘿,你给我去死吧,看招!” 说着巴颂大吼一声,邪风呼啸,身体一缩,就猛地朝丁宇这边穿梭过去,当真如一道黑色的闪电一样,眨眼之间就到了丁宇的面前。挥着手里的那把刀就向着丁宇脑袋砍了过来。 丁宇急忙低头,闪身躲避,刀身寒光闪闪,“刷”的一下,从丁宇的脑袋上方呼啸而过,带起几根头发丝。 这把刀可能不是普通的刀,虽然丁宇躲得很及时,但这把刀扫了过去之后,丁宇仍然感觉头上一股阴风猎猎作响,刀气四散,差点将自己的头皮都削下来一块,惊得丁宇顺势在地上打了个滚,才得以躲过这刀茫的余威。 接着丁宇双手如刀,璀璨夺目的异力猛力挥出,形成两道异力锋芒,似璀璨虹芒一般划空而过,在刹那间就朝巴颂的身上斩了过去,巴颂立即挥刀便挡,接着稳稳地扎了个马步,这下子打到刀上的那一瞬间,丁宇看到刀身出现了一层透明的防护罩,一闪即逝,挡住了自己的异力攻势。 这次巴颂稳稳地站在那里,自己那凶狠狂霸的异力锋芒打在那个防护罩上就如石沉大海,毫无起色,丁宇不禁暗暗吃惊,真是好刀!这人手中这把刀果然不一般! 巴颂稳稳地接了这一下后,不再对着丁宇劈砍,而是猛地退后几步,嘴里不知默念着什么,那把刀出现了若有若无的刀芒,吞吐不定,接着耀眼的光芒从刀身爆发而出,凝聚成了实质化的神圣甲胄,将他全身都包裹在了里面,护的严严实实。 “哈哈哈,这是我的护体刀咒,与人交战的时候使用出来,防御极强,占尽便宜,现在我看你能把我怎么样!我弄死你!” 巴颂哈哈大笑,接着一刀挥出,一道道斗气浩浩荡荡,充满煞气的斗气被释放了出来,这次他以自身斗气,快速地凝结了几把凶煞长剑,这几把长剑飞速击出,破坏能力惊人。 “啾啾啾!” 望着呼啸而来的凶煞长剑,丁宇略微一怔,旋即眉头轻皱,眼角瞟了瞟,这几把凶煞长剑攻击角度甚是刁钻诡异,玄秘莫测,自己如果不是移植了芯片,已经有了轻功的能力,还真难以躲开这次煞气长剑的迅猛攻击。 丁宇仔细观察看着那几把斗气长剑有什么攻击缺口,终于,他发现了个攻击不到自己的空隙,于是他瞄准机会,纵身一跃,就穿过几把煞气长剑的攻击,身子一翻就落到了巷子旁边的房顶之上。 巴颂静站原地,抬头望着左上方的房顶,看来地那刺眼的煞气剑芒似乎对这小子并未造成什么阻碍,竟然这么轻松地就躲了过去!怎么可能? 自己那煞气长剑那威力如何,最是清楚不过,先前地那一击,即使是毒蝶境界第二重想要躲闪都颇为困难,而丁宇却能够撑过,巴颂不禁微微吃惊。 房顶之上,丁宇看着身下的巴颂一身的护体甲胄,狠狠地又打出一道黑色异力,猛然对着那站在地面的巴颂暴射而去,这次丁宇用出全力,强烈的压迫风声,让得人耳膜生疼。 黑色异力暴袭而来的速度,让地上的巴颂微微变了神色,虽然他现在有着护体甲胄,但是没有把握的情况下,他还是不想冒这个险,于是脚尖一点地面,身体犹如滑行一般,瞬间后退了将近十米。 “轰!”黑色异力狠狠落地,重重的砸在先前巴颂之前落脚地地面上,顿时,一道剧烈声响,在巷子里响了起来,碎土弥漫间,地上裂开一道道土裂缝,从那弥漫灰尘中蔓延而出。 “哈哈哈,你就只会这一招吗?你黔驴技穷了!不可能赢我!”巴颂滑退的身形缓缓止住,狠毒地望着那灰尘弥漫的地方,接着大笑起来。这次丁宇的攻击力量确实狠厉,但是对于有着刀身的护体甲胄的自己,那斗气条想要对自己造成太大的威胁,还是不太可能的。 ps:23点19分,有票票的砸过来吧!求推荐求收藏!另,有人知道我会在23点左右发章节,就在22点45分在我的书评区发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恶心我,我不会骂谁,也不会去指责别人。还是那句话,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我和你有没有仇,甚至连认识都不认识,你却这样做,我不会理你的,最终只会你自己默默受伤。因果循环,就算为了你自己,请多种善因,多结善缘不好吗?以后这种人我不会再提,也不想再见到。就算出现在我的生命中我也会将他彻底屏蔽。另外,五亿在此祝那些喜欢本书的人都身体健康!口袋里的钱越来越多! 第三十七章 全接下 “小子!你走运了,今天让你好好见识见识本大爷的绝妙刀法!”巴颂邪邪奸笑着,陡然神情一转,抬起头大吼一声,身上的斗气甲胄发出耀眼的金色光芒,手里握着长刀,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朝着巷子旁边丁宇的那个方向极速横身过来。 接着巴颂双腿猛地用力一蹬,往房顶上的丁宇这边纵身跃起,一蹦两米高,最后却因为腿部的力量不足,离房顶差了半米的距离,所以巴颂并没有跳上去。 眼看就要出糗,巴颂就干脆身在半空的时候,握着长刀把胳膊狠狠地一抡,嘴里默念几句稀奇古怪的咒语,对着丁宇的大腿就是一刀。 这一刀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充满了不甘心和怒怨之意。和刚刚砍过来的那一刀并不同,这次由于是巴颂为了掩饰出糗,临时起意的一刀,攻击角度是有些欠缺,但是力道丝毫不差,而且刀法运行的轨迹清晰无比,顺畅非凡,似乎十分随意,又似刻意控制了速度,给人一种怪异得难以忍受的烦恶感觉。 那一缕缕寒光凛凛的透明刀芒也随之徐徐所至,配合着巴颂那凌厉的攻势,和空气中那猎猎作响的邪风混合在一起,仿佛天罗地网一样乱七八糟地生成,随着巴颂的动作,淡淡的黑色斗气残影逐渐地笼罩住了他的身后那四面八方的空间,更加增强了巴颂那杀机重重的气势,不禁给人以一种巨大的心理压力。 虽然是仓促的一刀,但这一刀的威势实在是穿云裂石,震耳发聩。让人不由得下意识地急急躲闪,不可正面硬抗之。 眼看这一刀马上就要朝丁宇腿上砍了过来,丁宇微微一笑,骤然发力,脚掌在房顶的地面上猛地一踏,一个翻身就跳了起来,干脆利落,险之又险地躲过了这声势浩大的一击。 在空中的丁宇翻腾转体,身形跃动,快速地投身而下,极动与极静之间,完美转化,丝毫未让人觉得有半分的突兀之感,这个动作虽然优美,优雅,观赏性很高。但危险性也同样极大,如果哪个人没有轻功,笨手笨脚的也敢不自量力,贸然模仿,那么他能不能安全落到地上都是一回事。 如果只知道一味地模仿,并不知其中有多么高难度的使力技巧,那么模仿者将会轻则崴到脚,闪到腰,重则造成严重的摔伤事件,甚至是摔残,致死,摔成植物人都很正常。然而丁宇异力深厚,体格强韧,身轻如燕,倒是根本不必担心这种事的发生。 丁宇斜着身子,在空中又是一个高难度翻身,只一下子,双腿猛然一用力,就重重地站在了巷子里的地面上。 巴颂一击不中,脸上并没有多少意外,马上止住身形,收了刀芒,转过头来,那一双阴毒的眼神直勾勾地看着丁宇,邪笑道。 “你是跳蚤吗?有本事别躲啊!哈哈哈,你身上什么防御之物也没有,还能撑到几时?我倒要看看你怎么抵挡我手里的刀!嘿嘿,还有你的那个仙器,很快就会是我的了!哈哈!仙器!仙器啊!我不会心急的,你也千万别心急呀!本大爷这就马上送你上西天!” 脚下猛地一震,地面上竟然被巴颂踏得龟裂开几道巨大的裂缝,一声巨响,尘土飞扬,巴颂就化作一道黑影,快速地窜向丁宇。近五丈距离,眨眼功夫便被越过。嘴里轻声快速地念着那晦涩难懂的咒语,突然,只听巴颂的那把刀的刀身,发出“嗤嗤”地破风声音,巴颂不再念咒,而是发出了阴毒的邪笑,狂猛快速地斩了过来。 看着扑面而来的凌厉攻势,丁宇眼神一凝,然而并未犹豫,身形不退反进,猛然踏前几步,近乎整个身体,都是与巴颂有所接触,使他的长刀无法快速回击。 而在丁宇欺近巴颂身体的霎那,他的嘴角,也是扬起一抹冷笑,下一霎那,丁宇的全身都涌起了凶狠狂霸的异力将他自己保护了起来,接着拳头之上也聚起了雄浑的异力,狠狠地一拳打到了巴颂的肚子上。 丁宇的这一拳迅猛无比,威力巨大。普通人要是挨上一下,只怕立即骨头断裂,内脏震碎,口吐鲜血而死。然而巴颂这时拿着那把神秘长刀,身上不断有金黄色的护体刀咒保护着,所以这一拳并未给巴颂造成什么巨大的伤害。 只是巴颂本来那劈砍之间,狂猛凌厉,阴狠诡毒的攻势,让丁宇这一拳给弄得手脚略微慌乱了一下,身体也被打的急急倒退,刀身上重新凝结出来斗气透明刀刃也被打散,化为星星点点的光痕消失了。 但紧接着,巴颂立即反应过来,便是再度稳下身形,他知道距离过近,长刀不利于大展身手,于是巴颂收刀出掌,电光火闪之间猛地对着丁宇打出了一掌,劲风四起,巴颂奸毒一笑,大喝一声。 “悍刀掌!” 在发出这一掌的同时,那把刀的几道透明刀芒也从刀体分离出来,瞬间就附到了他的手掌之上,爆发出金黄色的光芒,蕴含着强横刁悍的可怕劲道! 黄光不停地吞吐闪烁,隐隐之间似乎与自己手中的那把刀产生了共鸣。 “轰轰轰!” 一掌打来,那巨大的威势好像要把人一掌拍扁一般,丁宇看到这里,目光凝重,不慌不忙,一步跨出,强横的异力波动陡然自体内暴涌而出,眼中掠过一抹精芒闪过,然后对着巴颂的手掌狠狠地就是一拳,这一拳陡然轰出,凌厉的劲风,混杂着异力而去,竟是有着低沉的音爆之声响起。 “嘭!” 拳掌相接,巨响之声响彻整个巷子,声音被巷子左右的墙壁反射,放大了数倍,令人震耳发聩。随着两人的动作,一股强猛的劲风扩散开来,丁宇的拳头打到巴颂那金光闪闪的手掌之上,被震得胳膊剧烈一抖。 而那巴颂,接了这一拳之后,却是收了手掌,接着似乎是牵动了肩膀上的伤势,就捂着自己的肩膀,脚步踉跄的退后了数步,脸上露出几分疼痛之色,随即抬起头看向丁宇,眼神略微有些吃惊。 巴颂愣了愣,接着神情一转,不以为然地弹了弹自己的刀身,发出了清脆的“嗒嗒铮铮”的声音,然后随意地看向丁宇,古里古怪,阴阳怪气地说道。 “呦呵,拳风凌厉,没想到你是个毒蝶境的高手啊,竟然比我还高上一重!啧啧啧,看你的样子,才不过十*岁就达到如此高的境界,如此天赋秉异,简直是惊世骇俗,骇人听闻,惊才绝艳!以后的成就可谓是鹏程万里,不可限量!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啊......哈哈哈......”巴颂一边说着,一边眼中露出一抹狠厉之色。 “嗯,你这个人很好,很好。挺会说话的,说的不错,我很高兴,多谢你的夸奖。”丁宇点点头,装模作样,一字一句地听着,接着很认真地回答。 “什么?你以为我是在夸你吗?少得意!本大爷其实是在可惜你!呵呵,说起来还真是令人惋惜!你现在就算再天赋绝伦,也不免死在我的手中。嘿嘿,这是天意!” “就算你将来真的成就非凡,那你也得能活到那个时候才行啊。不可限量?成就非凡?下辈子再说吧!嘿嘿嘿,你现在马上就要死在我手里了,还想如何扶摇直上?” “哈哈,真是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呀,一想到在我手里,有位天才,将要就此陨落在摇篮之中,令人不禁片刻三叹,惋惜不已,心痛,痛心啊。” 丁宇听到这里,不以为然,怒火中烧,看了看巴颂脑袋上的那个被磕得变了形的斗笠,和灰头土脸,脏兮兮的嘴巴,一股轻蔑之意油然而生。于是丁宇就指着巴颂的鼻子,厉声怒斥道。 “少废话!就你这呆鹅钝鸡,猪鸣犬吠之辈也敢妄言让我陨落?真是令人啼笑皆非!我也不问你有什么目的,是什么人了,我管你有什么来头!你既然敢妄言杀我,你就必须得死!实话告诉你,我根本没有使出全力,惹得我心头火,你出身再狠也得死!今天就是天神的亲爹来了也不行!从现在起我不会再手下留情了!你给我拿命来吧!” 丁宇已经被巴颂那扼杀自己的想法彻底激怒了,一声大喝,一股滔天战意从内心深处喷薄而出,丁宇全身肌肉绷紧,体内那凶狠狂霸的异力被调动起来,翻腾驰骋,跳跃奔流。 巴颂看到丁宇这幅要发功的样子,不禁心里有些打怵,于是瞄准时机,眼神利毒,持刀后退,暂避锋芒。阴风呼啸,他的速度极快,瞬息之间就到达了丁宇几十米之外。 巴颂邪邪奸笑着,嘴里念着咒语,手里的那把刀居然不停地分离出了一个个更为凛冽的残刀虚影,悬浮在巴颂的身边。 接着,巴颂不等丁宇有什么动静,他就猛的神色一动,顿时那狂啸而来的几十个残刀虚影就一起朝着丁宇围绕砍来,声势骇人,连整个巷子里的气流都被带起来呼呼作响。巴颂弹了弹手里的刀,厉声道。 “你的速度太慢了!所以你注定要死在我手里!这是你的宿命,你怎么对抗?哈哈哈,大事已定,你无力回天!” 丁宇什么都没说,对这些话置若未闻。只见他横眉怒目,静如处子,动如脱兔。双手结印,只管疯狂运转体内的异力在自己的身体表面,巴颂的这一招他是可以躲开的,但是丁宇狠狠地咬着牙齿,身子一寸不动,倔强地站在那里,就是不躲。 他下定决心要扛下来,体内那凶狠狂霸的异力在自己的身上流转,爆发出强烈的战意。他的身体经过芯片改造,变得铁打一般强横无比,真的较起真来,连手榴弹都不能伤他一分,所以对于这些残刀虚影,他的身体完全可堪一挡。 丁宇那隐藏在心底的好斗之心已经被巴颂成功地激发出来,丁宇还从来没有任何一刻,有着比现在更加疯狂无边的战意,他现在豁出被剁成肉酱的风险也偏要试试那什么狗屁刀芒到底滋味如何。 “你找死!”巴颂看着丁宇竟然好似疯魔了一般,毫无惧色,对这些残刀躲都不躲,不禁大为诧异,这种态度,对他这个优秀的武者来说简直是一种否定!这是对他战斗力的一种侮辱! 想到这里,巴颂不禁恼羞成怒,大喝一声,开始念着不知名的咒语,手里的长刀发出“嗡嗡”的争鸣声,不停地从刀身分裂出了更加猛烈至极的残刀虚影。 这次的残刀更加巨大,狠厉,一个个的从刀身吸取了能量,全部都变得足足有三丈高!寒光凛凛,摄人心魄,盛气凌人,气势汹汹地朝着丁宇飞斩了过来。 这几个飞斩而来的残刀虚影,就算随便来一个,打在别人身上,那后果简直不可想象!能把一头皮坚肉厚,十几吨重的大象都砍的碎成两半,血肉横飞! 丁宇毫无惧色,一声怒喝,站在原地,不逃不躲,任由它们砍在自己的身上,地上。 那些刀芒残影横冲直撞,乱砍一气,不停地打在丁宇的身上,和旁边的地上。丁宇四周顿时变得尘土飞扬,烟尘弥漫,滚滚灰尘遮住了人的视线,无法视物,巴颂扇着这些灰尘,邪邪一笑,看着自己那刀芒之威,洋洋自得,冷眼旁观。 “砰砰啪啪!......” 刺耳的巨响声四起,顿时丁宇身上穿的那身,刚刚在家换的新衣服,也被这些残刀虚影轰击的化为一缕缕长条布屑,爆碎开来,露出了一块块爆炸虬张,精壮有的肌肉,可惜因为地上的灰尘被打的弥漫开来,空气中无法视物,所以一身大好肌肉别人也看不到。 那猛烈至极的残刀虚影不断地从巴颂手中的长刀里分裂出来,继续狂砍着丁宇的身体,“呯呯嗙嗙”的声音不断响起。 “哈哈哈,我的刀芒狂狠凌厉,霸道无比,这下看你是不是变成肉酱!”巴颂手里拿着刀,看着丁宇被刀芒攻击,仰天放声哈哈大笑。 第三十八章 神鬼咒刀 巴颂的这把长刀威猛至极,斩金截玉,可以配合特殊咒语放出诡异的刀芒,从而达到攻击,防御等目的,是一把极为罕见的极品紫光器。 这把刀本来并不是他所有,而是他去年在丰州平涯的外围,一个小山涧之中执行组织交给他的勘察任务的时候,无意间在一处洞穴所得。 洞穴周围乱石林立,灌木丛生,野草疯长,很是隐蔽,如果不是他对整个平崖外围的仔细勘察,还真的很难发现这里有个不起眼的洞穴。于是巴颂拿来一把斧头对着外边那些足足有一人高的灌木杂草,左砍右劈,费了很大劲才爬进这个山洞里面。 洞里有一种淡淡的阴凉气息,和陈土气味,往深处走去,巴颂发现一具陈年古尸,在角落里盘腿而坐。因为时间太久,那具尸体早已化为白骨凛凛的骷髅,只有尸体旁边的那配刀完好无损,静静地放在地上。 巴颂觉得地上的这把刀和别的刀看起来不太一样。给人有种煞气凛然,仿佛里面蕴藏着巨大的能量一样的感觉。 轻轻地拔刀出鞘,那寒气森森,如镜子般光滑的刀身映入眼帘,刃口上高高的血槽中间隐隐约约有着一丝寒光在若隐若现地流动,更增加了锋利的凉意。 通过观察,他并没发现洞穴里有打斗的痕迹。角落里的尸骨身上的衣服没有被岁月氧化掉,巴颂甚至能看到上面有着变了色的,隐约可见的血迹。于是巴颂明白了,这具尸骨生前很可能是被人追杀,仓忙逃窜到这里,运功疗伤。最后可能由于缺医少药,强势加重等原因,所以没能熬过去,气绝于此。 巴颂又在那具尸体上仔细搜了搜,想看看有没有别的东西,突然,他发现了一本小册子,上面写着一些晦涩难懂,密密麻麻,稀奇古怪的咒语,巴颂眼睛一亮,就把那把册子装到了自己口袋里。 后来回去之后,巴颂按着小册子上的咒语,暗自摸索着,很快就成功释放出了刀芒,从此战斗力一跃千丈,与人交战占尽便宜。 靠着这把刀,巴颂由一个大朗星的下级战士,炮灰般的人物,一跃而成了组织里的中极勇士,虽然排名仍然很靠后,但是和以前相比还是身价倍涨,天壤之别。组织里的人看自己的眼神都和以前不一样了,他特别满意这种效果。 巴颂的肉身修为是绝地境第九重,虽然是绝地境里最高,但是以前没有得到那把刀的时候,他平时只要一看到毒蝶境的高手就得立马装孙子,否则人家一生气,自己小命就有危险。但是巴颂自从有这把刀在手中,现在甚至都可以使唤那些毒蝶境第一重的高手来给他擦鞋。 巴颂平日里拿着这把刀洋洋自得,招摇过市,周围全都是惊羡眼红的目光,有些有钱人听说了这把刀的威名,甚至出一百万的金币要把这把刀租来玩玩。说实在的,这个价格在紫光器里面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可是巴颂仍然不为所动,根本没想过把它交到别人手中。 “嘭嘭啪啪!......” 巨大的声音在巷子里响起,巴颂这次对丁宇的攻击拿捏的非常好,所有的残刀虚影都被他控制的一个不差,全都狠狠地砍到了丁宇的身上,地上。没有再出现破坏墙壁的事情了,他不想再徒增事端,被不相干的人扰乱了正事。 丁宇周遭灰烟弥漫,尘土飞扬,连一声惨呼声也听不到了,显然是已经惨遭身陨,凶多吉少了。巴颂手握长刀,哈哈大笑,豪气丛生。这么狠的威力砍过去,就是毒蝶境又能怎么样?现在肯定是死的不能再死了,甚至变成肉酱都绰绰有余!巴颂阴毒地想着,又有些不放心,就重新开始念起了咒语,又是几个巨大透明的刀芒被凝结而出。 “嗖嗖嗖!” 这些透明刀芒被巴颂持刀一挥,又呼啸着朝丁宇那个方向极速砍去,声势巨大。周围的风尘被重新凝聚起来,随着刀芒的飞斩,巷子里,房子上,不一会就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巴颂擦了擦自己那磕伤的嘴唇,吐了一口带血的吐沫,看着面前那灰尘大厚的巷子,神色狠毒地冷笑一声,轻轻一敲刀身,身上的金黄色的护体甲胄就消失了,巴颂看也不看丁宇那个方向,洋洋自得地转身离去了。 这么狠的刀威,那小子早已经被砍死了,我还停留在这里干嘛,给他收尸啊?查猜那个叛徒没有抓获,让他跑了,老子还得回去复命呢。我要赶紧通知组织里的人,让全城的大朗星勇士们都行动起来,对这个败类及早进行围堵才是,而不是在这里浪费时间。这样想着,巴颂一边走,一边阴毒地笑着。 谁知刚走了几步,背后传来一声仿佛地狱里传出来的的沙哑呼喝,吓得巴颂身躯一抖,还以为出了鬼。 “别急着走啊!咳咳......你的招数就只有这么点?呵呵......你刚刚打我的时候打的可真爽啊!怎么能不打招呼就走了呢!” 巴颂颤颤巍巍地扭头一看,只见身后的丁宇*着上半身,身上的肌肉好似一块块坚石一般,如龙似蛟,青筋暴突,耷拉着胳膊,蓬头垢面,似乎被灰尘呛到了,轻轻地咳嗽了几声,,一瘸一拐地朝着自己走来。 “你?你还活着?不可能!”巴颂大吃一惊,难以置信地叫出了声。他真的很想不通为什么一个人没有任何保护,硬接自己的刀芒后还能完好无损。 这一瞬间,他简直恨不得好好仔细地检查一下看看自己的刀是不是该送铁匠铺保修了。随后他很快发现自己的宝刀寒光凛凛,没有任何问题。看着急速而来的丁宇,自己最为倚仗的刀芒都不能把人家怎么样了,巴颂对丁宇彻底没了与之为敌的勇气,心里产生出了一种深深的恐惧感。 只见丁宇的全身上下并无一处刀伤,而是充满了像是被鞭子抽打一样的红红的印痕,虽然他的身上全落满了灰尘,给人一种毫无气势,无精打采的感觉,但是他那凶神恶煞,肆无忌惮的眼神,让巴颂看一眼,感到双腿发软,全身的皮肤绷紧。那一瞬间他明白了什么叫做杀意,什么叫做不可战胜。 “你别过来!我不客气了!”看着渐渐走来的丁宇,巴颂吓得浑身打颤,不知所措地握着刀,大朗星并不是每个人的精神控制都很棒的,巴颂就是个精神力很弱的下级战士,别说控制别人了,能跟别人进行心神交流他就烧高香了,他这身绝地境第九重的肉身还是用蒙汗药这种下三滥手段才得到的。 丁宇目光灼灼地朝这边走来,他的左胳膊耷拉着,脱臼了。于是抓起自己那根胳膊,“咔啪”一声就接上了,脸上丝毫不见疼痛的表情,看的巴颂心里直打怵。 体内的芯片正在修复着身上的伤势,丁宇的脚步也变得越来越有力起来。他一边走着,一边冷声道。 “不客气?你的招数就这么点威力,还想跟我不客气?呵呵,看来你还没有认清状况。好吧,既然这样,今天我不得不让你见识见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是什么感觉。”说着丁宇运转异力,双手结印,开始发功。 他的伤势已经被芯片修复的差不多了,身上被刀芒打出的那些红印子也消失的无影无踪。突然,丁宇运行着异力,加快速度朝巴颂这边冲了过来,那身影简直快的像条闪电! “等一下,别,我的妈呀!” 巴颂就算身为一个外星生物,在巨大的危险之前,也不禁变得不知所措,毛骨悚然。一看到丁宇眼中那股子疯狂,歇斯底里的神情,巴颂顿时吓得心里发毛,魂飞魄散,就连身子也跟着直打哆嗦。 丁宇好像什么都没听到似的,只管运转着自己的异力,朝这边跑着,一股强猛的气浪,紧随其后,在巷子之中扩散而开。眼中一抹精芒极速闪过,丁宇挥动着肩膀就狠狠地朝巴颂打了一掌。 “十引崩第一式,一掌毁天!” 由于速度太快,巴颂吓得反应不过来,连躲都没来得及躲,就直接被打中了。 “嘭!” 这一掌威力极强,伴随着“轰隆隆”的冲击波,硬生生地打了过去。由于已经没了护体甲胄的保护,巴颂被这一掌打的“啊!”地一声惨呼,身体一下子飞了起来,足足有十米高! 在高空狂喷鲜血,宛如喷泉血雨,随后直挺挺的掉落下了来,巴颂只觉得自己的肉身好像被极速而来的火车撞到了一样,饶是他改善过体质,也被这一下打的筋脉尽断,骨骼碎裂,再也不能继续控制下去了。 丁宇打完这一掌,拍拍自己头上的那层厚厚的灰尘,冷哼一声,就朝着远处那倒地不起的巴颂身边走了过去。 忽然巴颂的嘴巴“咔”地裂开,从里面爬出一个蜥蜴一样的生物,龇牙咧嘴,神情恶毒快速地移动着,想要离开这里。 丁宇很是意外,接着一下子就认了出来,反应过来后,他神情一凛,运转异力在指尖上,一指头朝着巴颂指了过去,“原来你是外星人!去死!”。 “嗖嗖嗖!” 一缕异力呼啸而来,巴颂刚刚露出原型,看到丁宇竟然认出了自己是外星人,随随便便来个人就知道什么外星人不外星人的,这让巴颂更加确信了查猜就是叛徒无疑。看着那极速而来的异力长条,巴颂来不及想那么多,大惊失色,连忙在地上三蹦两跳,惊慌失措地躲了过去。 巴颂深知自己的精神力弱的要命,肉身也被毁了,现在根本就不是丁宇的对手。所以他刚从肉身里爬出来,就跳到地面,使出隐匿之法,快速逃走。 “站住!”丁宇看到这里大喝一声,立即冲上前去,“别想走!” “嘿嘿嘿!”巴颂一声冷笑,并不慌张,嘴里的一口尖牙露了出来,接着身子开始在地上乱拱,不一会就钻进土里消失了,他虽然精神力弱的要命,但是他对土遁方面很有天赋,平时组织总分给他一些勘探侦查的任务就是这个原因。 土遁并不是法术,而是一种快速打洞的体术,并不稀罕。谁要想学的话,这种功法随处可见。可惜甚为难学,不少人练到死都没能掌握彻底,然而大朗星的人因为体型的原因,反而学起来比这里的人要容易不少。 丁宇急忙快速上前查看。只见地上有个萝卜坑一样的小洞。丁宇就马上伸出手,在那个小坑里快速地抓来抓去,可惜最后却还是一无所获。丁宇狠狠地跺了一下脚,冷哼一声道。 “跑的倒是挺快!我马上就要去金羽山了,可是这些外星人,仍然阴魂不散地在几座城市里为非作歹,甚至三个月后就要动手将五藏城里的人全部杀光,变成他们的奴录,让我怎能安心去修炼。” 丁宇想到这里,不禁眉头微微皱了起来,“城主修为不高,能力有限,怕是不能得此拯救万民的重任。看来只能到了金羽山,尽快把这个消息告诉那里的上层知道,他们随便派出几个高手来,就能解决问题了。” 地上躺着巴颂刚刚的那具鲜血淋漓的肉身,和他留下的刀。丁宇走上前去,弯下腰捡起了巴颂的刀,拿在手里看了看,只觉得这把刀看起来很像地球上的那种太刀,刀柄较长,刀身略有些弯曲度,长有大约四尺六寸,刀刃锋利至极,坚硬而无缺口,姿态匀称,近刀背部份较厚,依次渐薄而下。 这把刀的外形特别拉风,曲度幽雅上翘,锋芒凌人,贯斗双龙。丁宇猛然想起来,那个大朗星人拿着刀进行攻击的时候还念咒语,放出一道一道的刀芒,这把宝刀有着如此辅助攻击的能力,简直就要脱离紫光器的范畴了。 刀柄之还上刻着几个矫若惊龙的小字,“何神不伏,何鬼嚣张!”,字里行间,传达出的神韵绝世狂傲,藐视一切,也不知道是谁刻上去的,实在是令人印象深刻。普通的那些破铜烂铁之刀如果也敢狂妄地刻这几个字,简直东施效颦,徒增笑料耳。 丁宇看着这把刀,越来越爱不释手,他打败了那个大朗星人,这刀理所当然地就是他的战利品,他当然要自己使用。如果哪个傻b之人要是敢来跟他说,“这是国家的刀,属于整个国家。赶紧交出来让我暂且保管!”丁宇听到这里,肯定二话不说,直接一巴掌打过去,把他打的屁滚尿流,狂奔而逃。省的他再来聒噪。 “何神不伏?何鬼嚣张!”丁宇念着这把刀的刀铭,觉得简直霸气的无视一切了。“以后这把刀就是我的了,我的刀得有个名字。既然上面刻着字,又是配合咒语使用的,就叫它神鬼咒刀吧。” 丁宇拔了根头发,放在这把刀的刀刃上想试试刀刃的锋利度。轻轻一吹,那根头发马上就被刀刃割断了!当真是一把吹毛立断,削铁如泥的宝刀! ps:存稿中,求收藏啊!! 第三十九章 揍长老 丁宇蹲了下来,把刀放在地上,开始搜巴颂留下来的那具肉身,想看看他身上有没有配合这把刀使用的咒语秘籍。终于在那具肉身的怀里,还真的发现了一本小册子。翻开一看,里面密密麻麻的全是咒语,丁宇顿时喜出望外,高兴极了。 “哈哈哈,好!很好!想必这本小册子就是就是用来凝聚刀芒的咒语册子了,真是天助我也!多亏那个外星人非常爱惜这个小册子,平时是贴身保管的,现在才能让我得到,不然这把刀对于我来说就不能使用那些炫酷的咒语了。”丁宇一边翻着册子,一边想道。 头发上的灰尘突然落了下来,丁宇不禁呛的咳嗽一声,赶紧拿起小册子拍了拍,才觉得身上干净不少。接着又重新翻开看了起来。 只觉得那些咒语一个个都那么的深奥难懂,诡秘莫测。丁宇按耐不住内心的好奇,想试一下咒语的威力,于是就弯下腰把地上的刀捡了起来,握在手中,接着随便从那些稀奇古怪的咒语里边,挑了一句最短的,缓缓地念出声来。 才刚念完,顿时丁宇就觉得手里的那把刀嗡嗡直响,好像一根按摩棒一样,不停地晃动。甚至都能感觉到刀身有一股巨大的吸力,周围空气中的能量跟着这股吸力不断涌动,逐渐形成一股股狂猛的气流朝着刀身凝聚而来。 只不过几秒的工夫,那些气流就凝聚完毕了,三把透明的能量长刀从丁宇手里的刀快速地分离出来,悬浮在空中,发出一种淡淡的能量波动。丁宇淡然一笑,学着刚刚巴颂的样子,举起刀狠狠地一挥,这些透明的刀芒立即就被猛地甩了出去。 “嗖嗖嗖!”几把透明长刀争先恐后地朝着天空飞斩而去,劲风呼啸,那随之而发出的气势有如雷霆万钧,气贯长虹。摧枯拉朽般地在空中斩出一道道可怕的能量波动,发出尖锐的音爆之声。 丁宇满意极了,低头往巴颂留下的那具身体上一看,又见到了这把刀的刀鞘,于是丁宇把它捡了起来,挂在自己身上。接着丁宇拿着自己的刀,正准备收刀入鞘,转身离去。 突然“咳咳咳......”几声微弱的咳嗽声音传了过来。 丁宇疑惑地转过头,只见地上刚刚的那具身受重伤的“尸体”,现在却不知道什么时候睁开了眼,正满身灰尘地躺在巷子里的地上,虚弱地咳嗽着。 “有人吗......水......”地上躺着的那个年轻人说话了,似乎身上有伤非常疼痛的原因,他的声音十分微弱,有气无力。但是丁宇还是一字不差地听到了。 “你没有死?居然还活着?我还以为你早就死了!”丁宇惊讶不已,马上把刀放入刀鞘,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快速地朝许安明那边走去。 丁宇并不认识许安明,但是他看到有人重伤躺在地上怎么能不上前帮忙呢?哪怕受伤的人有可能是碰瓷的也好,丁宇只要看他可怜,也会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 很奇怪的是,帮了别人这么多次,丁宇并没有遇见过那些喜欢讹人的老年人。 不是丁宇运气好,丁宇只不过懂一些看人之道。其实这种喜欢讹人的老年人很好认,丁宇甚至只需要看第一眼就能分辨出来,所以从来没有被他们讹过。也别以为这是什么妖术,这其实说白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只要看着对方的眼睛就行了,人的眼睛是会说话的,当你看着他的眼睛时候,他如果并不躲闪,而是平静坦然地看着你的眼睛,目光温和,没有冷漠和愤世嫉俗之类的眼神出现,如果遇到这种人有困难的话,一定要上前帮他一把,不要迟疑,因为他一定会感激你的。 如果遇到有的人别说看你眼睛了,根本不正眼看你一眼,而且他的眼睛里总是充满心事重重的样子,那么遇到这种人摔倒在地,丁宇别说上前去扶了,甚至看都不会看一眼。 丁宇可不管他到底是不是自卑或者是别的原因,这种人他太了解了,百分之九十都是碰瓷之人,非常准。就算不是碰瓷的人,也是那种就算你帮了他他也绝对不会感激你的那种人,他们往往不懂得感恩是什么,你帮了他,他吓都吓死了,跑还来不及呢,因为他还害怕你会跟他挟恩要钱呢。一个人甚至不知道什么是感恩,那么请问这种人怎么配得到别人的帮助呢?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人,就是一些演技很好的碰瓷高手了,当你看着他的时候,他会故意看过来,目光也没有躲闪,甚至甚至讹你的时候比你还要理直气壮,但是这种人的眼睛里是看不到善意和温暖的,有的只是冷冰冰的装模作样。丁宇一眼就能认出来。 这种人最恶心,也最难缠。不过大家也不必担心,因为天底下这种人真的不多,可以说是是比万中无一的概率都要少。如果有一天谁真的倒霉,偏偏就遇到这种人了,那么不要犹豫,什么话都别说,什么人都别理,只管转身就走就行了。他也不会追着你不放的,那样会把事闹大,最后判的很重的,碰瓷的人也只不过想讹点钱而已,不会多事。 就算有人被讹了钱,也不用过多放在心上,因果循环,那些小人种的恶因,不管早晚,始终是要结恶果的。现在很多小人都不相信因果,其实也并不是坏事,不用解释给他们听,等他们有一天已经受到恶果之后,自然会变得比谁都明白这个道理。 也许有人会说,真是好笑,都要死了还会怕什么因果吗?还会怕什么报应吗?其实你自己想想,你说你要死了,你的死就是一种恶果,你已经承受了,你再说你不怕报应什么的,不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吗?而且,死亡对于每个人来说,并不是结束,反而是开始。 仔细看去,只见地上的那个年轻人脸色发白,胸口上那一大片血迹赫然在目,触目惊心。虽然被衣服遮住看不清他胸口上的伤口有多大,但是根据血迹来看,这个人受的伤绝对不轻,可他竟然还活着。 地上的许安明咳嗽两下,捂着自己的胸口,嘴巴微动,缓缓地道,“可以帮我个忙,把我送到病人坊吗?” “好,好。”丁宇听到这里,二话不说,答应下来。接着他掏出柳叶梭往地上一扔,嘴里暗自念了声“大!” 那柳叶梭立即变大。地上的许安明看到这里,捂着自己的伤口,惊奇地微微瞪大了双眼。丁宇嘿嘿一笑,把地上的许安明慢慢地背了起来,站在柳叶梭上,就朝着这几最近的一家病人坊飞去。 五藏城的城西的一条背街上,巩庭正不断的向前跑着,身上的汗由于快速奔跑的原因,一滴一滴从脸颊上落下,打在身上和地上。 刚刚从巷子深处翻过了墙,逃脱巴颂的追杀的时候,巩庭正要落到地上,可是猛然间发现那里的地上不知道是谁放了几盆仙人掌,结果大吃一惊,赶紧扭动身子躲避。 还好巩庭反应快,终于躲了过去,没被那几盆仙人掌扎到屁股。可是巩庭也因为在空中身子快速扭动的原因,变得重心失衡,落地不稳,狠狠地在地上摔了一跤。 身上的衣服被这么狠狠一摔,也显得有些破烂。但巩庭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爬起来就向前跑,不断地向前跑。 他的潜意识不断告诉自己,一定要离开那里,一定要逃脱组织对自己的抓捕!现在组织里的那些蠢货已经深信他就是叛徒,这种事根本就说不清楚,就算他再回组织里如何解释,证明自己的清白,也只是徒劳无功,自寻死路。 只有逃走还能觅得一线生机,虽然组织会认定自己是心虚,会更加怀疑自己,但是为了活命,他也只能逃。 而且查猜知道,组织里排名很靠前的那些高级勇士,神秘莫测,武功高强,能力特殊。其中不乏目光如炬,可以轻易地分辨真假是非的断师。就算自己再重新换上十具肉身,也照样能被组织里的那些断师认出来,发动所有人对自己进行追杀。想到这里,巩庭越跑越没了信心,呵呵,自己引以为荣的大朗星,再也没了自己的一席之地,天下之大,自己又能去哪里呢? 正快步地向前跑着,突然,前面的天空上飞来一片巨大的树叶,巩庭不禁好奇地抬头看了看,只见一个长着酒糟鼻的年轻人正兴高采烈地坐在那片树叶上,飞来飞去。 “是他!是那个小子,段达!”查猜是认识树叶上面的的那个酒糟鼻的,知道这个人是周家少爷的小管事,以前查猜在五藏城里做卧底铁匠的时候,这个小管事还总是来到他的铺子里采购铁器之类的东西,所以现在段达一出现,查猜一下子就认了出来。 “他从哪里弄的那么一大片树叶?还会飞?”巩庭看到段达坐在树叶上飞来飞去,不禁好奇不已,自己已经逃脱了巴颂的追捕,一时半会他也抓不到自己,既然看到段达有这飞天的好东西,巩庭心动不已,不禁停下了脚步。如果自己有了这东西,那么就可以随时摆脱组织里对自己的追杀了。 段达坐在柳叶梭上,一边飞,一边洋洋得意。看着地面上的风景,段达不禁连连感慨,暗自想道,唉,今天,厨房的菜和肉不够了,我就出去收购去了,谁知才刚刚买回来,半路上就遇到了金羽山招生办的那个长老,我当时就觉得没好事。 那个招生长老,一见面就给了自己两片树叶,还说是好东西,人坐上去会飞,很爽。我刚听到那个长老说这到这里,简直都要气笑了,呵呵,这么小的树叶怎么会坐人呢?还会飞?简直神经病。 我根本就不相信,还以为他随便弄个树叶来巧立名目,想多给我要些钱。结果那个长老什么也没说,拿着树叶演示一番,我才知道错怪他了。 唉,一片树叶都可以载人飞行,我终于知道我以前有多么的无知啊,这他妈简直就是天大的宝贝啊!不仅可大可小,便于携带,而且飞行的时候,是靠意念来控制的,想怎么飞就怎么飞,只要注意安全不掉下来就行了,完全不需要什么驾驭技巧。比少爷的那个“小翔”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那个长老演示完了之后,走到了我跟前,把树叶交到了我手里。我贵为都城建业,周家少爷身边的小管事,按理说也算是个有身份,见过大世面的人,可是就算是这样,当时我接到了这样的绝世宝贝之后,还是丝毫不顾形象,手舞足蹈,大蹦大跳,差点没激动死。 那个长老好像还想再对我说点什么,可惜谁想听呀,他刚要说话就被我一脚踹翻在地,身边的几个手下也一拥而上,一顿拳脚之下,把他打了个鼻青脸肿,四脚朝天,我们才扬长而去。 嘿嘿,妈的我家少爷早就看你不顺眼,暗地里吩咐我,有机会一定要痛打这个长老一顿,现在我身为少爷身边的小管事,当然要奉命行事了。你以为你是谁啊?招生办长老?不过是金羽山雇来的一个闲散人员而已,打了也就打了,谁能怎么地吧。 我家少爷为了进金羽山,把你敬得跟爷似得,不知道往你身上花了多少钱,现在名额拿到了,谁他妈还理你啊?给了我树叶还不赶紧给我滚蛋?还啰啰嗦嗦地等着本大爷给你发钱呢? 已经飞了很长时间,段达有些累了,慢慢地控制着自己那片树叶落了下来,脸上风尘仆仆的。“收!”段达跳了下了,那片树叶立即变小,被他拿在手中,装进了口袋。 “呵呵,今天真是痛快!不仅打了那个长老一顿出了气,还得到了这种好玩意儿!我早就想飞到天上试试了,这次终于美梦成真!”段达收了柳叶梭之后,得意洋洋地在街上走着,因为太兴奋的原因,他在空中飞了很久,现在刚到地面,不禁一阵头晕目眩,胃里一阵难受,竟然有种想要呕吐的感觉。 一旁的巩庭停下了脚步,看了看身后没有什么人,于是放下心来。听到面前的这个酒糟鼻说要去金羽山,巩庭神情一转,自己不如也去金羽山算了,那里再怎么说也是个名门大派,进去之后一定能躲过组织的追杀。而且又可以修炼武技,好处也不少。 第四十章 拍砖头 刚得到了柳叶梭,段达高兴极了,就坐了上去,在天上飞了很久,以致觉得有些头晕,这才停止了飞行,从天空降落下来。因为头晕的太难受,他想找个地方坐下来休息一会儿,等缓过来劲儿来再继续飞。 段达到处一看,发现路边有一块青石正好可以坐上去休息一下,于是他就揉了揉自己的脑袋,走了过去,一屁股坐到了上面。大口大口地呼吸着周围的新鲜空气,不一会,才觉得自己的头好受了一点,就把柳叶梭重新拿了出来,在手里把玩着。 正歇息着,突然面前出现了一个胸大臀高,模样还不错的年轻女人,胡粉饰貌,搔首弄姿地走了过来。大概这个女的已经许过人了,浑身上下都透出一股子性感妖娆的女人味来,丝毫没有其他少女的那种装纯。 这个女人脸上有着一种意味深长,意犹未尽的韵味,惹人浮想联翩。从这边经过的时候,就好像春风拂柳般,只稍微地向段达看了一眼,段达顿时觉得自己变得意乱情迷,堂堂一个大男人,现在竟然突然就像一只被猎人给盯上的小白兔一样,心里扑通扑通乱跳。段达暗自调整了一下,又有些不服气,鼓起勇气又朝那女的看了过去,一种带着狐媚的诱惑气息,一下子就传到了段达的心里来。 这样的女人往往总是被冠以荡妇之名,但是那些说她们是荡妇的人往往都是没有魅力的妒女。而且,不得不说,这种女的对男人的吸引力是直截了当,毫无悬念的,不知道要比那些所谓的纯情少女的吸引力要大出了多少倍。 有人喜欢总是一副纯情的样子,其实说实在的,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走纯情路线都是要不得的,这样只能哄一哄那些没有见识的男学生还行,如果过了18岁以后,如果还不知道变得妩媚一点,仍然继续装纯的话,那么就等着悲催吧,因为纯情不仅吸引不到你喜欢的人,反而会让优秀的异性觉得你很搓,从而远离你。 只要男人还长着眼睛,那种风情万种的女人永远是最吸引男人的。别怪男人只喜欢骚女,人只会对吸引到他的东西感兴趣。一个只知道装纯的女生,你自己根本就没有吸引男人的想法,人家为什么喜欢你?爱情是靠吸引才能在一起的,谁会对一个没有吸引力的人感兴趣呢? 当然,也不排除一些见识短钱的男的会对那些纯情女展开追求,下场就是被这些所谓的纯情女,吊的死死的,男的也傻的可以,世上风情万种的女人那么多,你追谁不行,偏偏追这种没有吸引力的女的?还称之为“女神”,傻呵呵地一追就是好几年,真是坚持不懈啊!可是就算是这样,有的最后也没成功,只好又哭又闹还跳楼寻死,以为能感动人家,结果也没感动成。 而另外一些不装纯,有魅力的女人往往不会吊着男人不松。为什么?因为人家根本就不缺男人,怎么会一直吊着一个男的?有人来追,喜欢的话就答应,不喜欢就拒绝嘛,多简单的事,非要让人家耗上好几年?累不累啊?这种事也只有那些没人追,又装纯的脑残女生才干的出来了,还美名其曰“看看你是不是真心。” 段达愣愣地看着面前走过去的这个女的,虽然这个女的身上的衣服并不暴露,但他还是被这女人从骨子里流露出来的狐媚气质给勾的神魂颠倒,哈喇子直流,露出了一副热情似火,欲罢不能的色急样子。 那模样,简直恨不得马上冲过去把那女的就地正法,大战五百回合才能罢休。可惜那个女的对段达却是兴趣索然,意兴阑珊。只是玩味地看了一眼段达之后,就头也不回地走了,再也没了下文。 段达意犹未尽地看着面前那个屁股一摇一摆,渐渐消失的女人,遗憾不已,连连叹息。但又转念悠悠一想,马上又变得一派正经起来,暗自悔道。 “我怎么能这样迷恋女色?一看见女人就变得一副色中饿鬼的样子,真是没出息啊!哼,不过是个稍有几分姿色的女人而已,像我这样的优秀男人,将来可是会变得非常有实力,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超级高手的人,像这种级别的女人,到了那个时候对于我来说,简直就像菜市场里的货物一样,要多少有多少。我又何必现在露出这种丑态?” 这样想着,段达的表情又变得心无杂念,无欲则刚起来。不一会儿,段达不经意地抬头,只见前方又出现了一群杨柳细腰,楚楚动人的美丽女人,正莺莺燕燕,远远地朝着对面的另一条街上走着。 又看见了几个漂亮美女出现在眼前,段达并没有变得像刚才他想的那样,坐怀不乱,不为所动。而是表情立马没出息地变得双眼放光,垂涎欲滴起来。 “嘿嘿,今天见了这么多美妞,我得好好地露一把才行啊。”段达暗自想道,平时他一看见有女的出现,就马上变得威风凛凛,对着周围的随从呼来喝去,尽显一代大管家的绝世风范,就是为了在这些女的面前好好地表现一番,好让她们多注意自己。每当段达这样做的时候,看着女人们朝自己看过来的眼神,段达觉得心里得意极了。 “现在随从不在身边,倒是不能出风头了,哎!有了,本大爷现在柳叶梭在手,可以在她们面前露一把!嘿嘿......” 说着,段达把手里的柳叶梭故意往那些女的能看见的地方猛地一扔,嘴里快速地念了一声“大!”那个柳叶梭立即“嘭”的一声,冒出了滚滚的浓烟,不一会,烟雾散去,那片树叶就变得跟床板一样大。 远处的那群女生有些看到了这一幕,纷纷拍着身边的人,朝这边又是指,又是议论的,段达看见远处的那些女生这幅吃惊的反应,很是满意,于是洋洋自得地笑了起来。 快速地瞟了一眼远处的那群莺莺燕燕,他嘿嘿一笑,接着换了一副姿态,整个人在秋风中居然变得意气风发,傲然而立起来,神情姿态渐渐地更加从容不迫,甚至隐隐地露出了几分气宇轩昂的味道,俨然一副男神的姿态。接着他威风凛凛地迈出了脚步,朝着柳叶梭走了过去。 “嘭!” 段达才刚得意忘形地迈出了一个步子,就感觉自己的脑袋被一个硬物狠狠地砸了一下,顿时一阵剧痛袭来,段达不禁眼前冒出零零星星的金花,双脚也站立的不稳,摇摇晃晃起来。 “妈的是谁!”段达才刚进入状态,就被这么打断了,于是他急忙稳住身形,勃然大怒,暴跳如雷地大叫出声来,往后一看,后边站了个不认识的年轻人,地上掉落着摔成两半的碎砖头块。 背后的那个男的也楞了一下,看了看完好无损的段达,眼睛里微微地闪过一缕意外的神色,但是很快就恢复平静。 拍砖的正是巩庭,巩庭刚做捕快没几天,以前也并不是在五藏城长大的,所以段达并不认识他。刚刚巩庭一直在角落里待着,忽然看见段达放出了树叶,还以为段达要飞走,马上着急起来,他早已经看上了段达的那片树叶了 于是巩庭四处一看,只见脚下有块砖头,于是马上一把抓在手里,猫着腰,蹑手蹑脚地朝段达走了过去,一砖头对着他的后脑勺狠狠地拍了过去, 拍砖这种事,别看挺吓人,其实根本杀伤力不大,一砖头拍过去,只要别打头部的太阳穴之类的要害,根本屁事没有,甚至拍的力道小了,人家立即反应过来,回过头抬腿就是一脚。 所以段达的脑袋这么被拍了一下,也只是觉得头部剧痛,并没有晕倒。他是个绝地境第一重的武者,是没那么容易晕倒的。 在打架之中,拍砖的流血概率并不高,就算拍流血了,也不是拍的力量太大了,而往往是因为手法不好,被蹭破了头皮才流血的。拍人的时候,只要对方不是个脑部动过手术的人,根本啥事都没有,那种脑袋挨了一砖头就立马倒地不起,哭爹喊娘的人,要么就是天大的病秧子,要么其实大都是被吓成那样的。其实他们脑袋上并没有受到多大的伤害。 不过板砖这种东西,只适合抽冷子,敲闷棍用,真的跟别人约架的时候,如果拿块板砖去开干就是不雅的行为了,不仅不雅,惹人笑话,而且不妥,吃亏。 跟人打架,别人都是刀枪棍棒,你去拿一块板砖,看着虽然挺另类的,但其实一旦打起来,谁要是还拿个那么短的砖头就是找死了,因为根本近不了别人的身。 真打起来的时候,拿砖头的人只有进行投掷攻击,才能伤到别人。结果一板砖扔飞出去了,确实也砸到了一个人,可是接下来呢?拿板砖的人扔出这一砖头后,处境就变得很尴尬了,他会突然发现自己手上变得什么都没有了,然后只好被人追着砍几十条街。整个打架的全部过程就是出场,扔板砖,跑。这还是打架吗?简直就是脑残行为。 查猜不想伤段达性命,他的目的不过是只想把段达弄晕了然后直接进行夺舍而已,如果把人杀死了,那么他的肉身会发臭,不利于自己以后的控制,所以这一下力道很轻,拍的并不是很重。 段达挨了这一砖,先是大惊,然后怒气丛生,抬起腿就朝巩庭一脚踹了过去。巩庭没想到这个小管家还挺有两下子的,他并不知道段达是绝地境第一重的武者。现在一砖头拍过去,段达并没有事,巩庭不禁摇了摇头,看来自己力道不够啊。看到段达一脚踹了过来,他猛地一闪身,躲了过去。 段达一脚踹出,接着像神一样地看着面前的巩庭,神色略带几分不屑,那副姿态神情,隐隐地露出几分绝世英雄的潇洒气质,接着他冷冷一笑,颐指气使,目空一切地道,“呔!小小毛贼,也敢来打你家段爷爷的主意,真是蚍蜉撼树,愚不可及!” 巩庭没有回答,拾起半块砖头,对着段达的脑袋又是一砖头拍了过去,这下他可用足了劲,拍过去的砖头力道十足,段达刚要再说点什么,砖头块就贴在了他的脑袋上,“嘭!”的一声,段达身子一软,俩眼一歪,“噗通”一下,就直挺挺地晕倒在地。 “我让你再装!”巩庭邪邪一笑,对着倒在地上的段达的屁股踹了一脚,然后拽起段达的两条腿,就把他拉到了一旁的巷子里。 不一会,段达就揉着脑袋从巷子里出来了,扭了扭自己的脖子,发出了清脆的“咔啪咔啪”的声音,往身后一看,巩庭正张着嘴巴倒在一旁的巷子里。 段达裂开嘴嘿嘿一笑,查猜的神经一点一点地与他的大脑连接,现在的他已经完全被查猜控制。 通过神经交流,查猜已经知道段达的树叶是柳叶梭,以及怎么使用。看着地面上那个刚刚被变大的柳叶梭,段达直接走了过去,往上面一跳,神情一动,就飞了起来。 “嘿嘿,好,终于成功控制了这个段达!接下来就可以进金羽山了,真是顺利!哈哈哈,为了不引起那个周天云的怀疑,现在我得赶紧回去他身边才是。通过和段达的神经交流,周天云那小子现在是在*楼看戏?雅致啊!事不宜迟,我这就出发!” 意念一动,脚下的柳叶梭就加快了速度,向前方快速飞去。 五藏城,*楼的一家别院内,周天云和一个浓妆艳抹,施脂涂粉的艳丽女子正搂搂抱抱,卿卿我我地坐在一张椅子上,丝毫不管别人的眼光,有说有笑地看着台子上唱戏。周围也有不少其他看戏的人,有的彼此招呼,有的高谈阔论,有的嘁嘁喳喳,甚是热闹。 台子上几个涂油彩的戏子扮作将军互相对打,配合着锣鼓声音,周围的人看的不停地叫好,周天云也认真地看着。 突然不知是谁扔了个香蕉皮到台上,台上有个戏子不小心踩到后,一下子跌倒在地。惹得周天云哈哈大笑,对着怀里的那个大胸美女的大腿上“啪”地拍了一下。那个美女娇嗔一声,也并不生气,搂着周天云的脖子,看到身边的人没有注意到自己,就轻轻地对着周天云的脖子上亲了一下。 周天云被这么一亲,更加得意起来,双手就偷偷伸进了这个美女的怀里用力地捏着,揉着。 突然,“嘭!”的一声,院子的大门被一脚踹开,周天云一愣,把手慢慢地伸了出来,抱着怀中的大胸妹子换了个方向,探着头朝着门口一看,只见院子外边有着一个明眸皓齿,恍若天人的美丽女子正站在那里。 第四十一章 徐茵 门口的那个美女微微喘着气,脸上红扑扑的,柳眉倒竖,一双亮闪闪的眸子虽凤眼圆睁,但仍然明艳动人,看起来水汪汪的就象山涧里的甘泉一样,清澈明亮。又同一泓碧水,此时正微微发怒地审视着众人,那张绝世容颜有如出水芙蓉般绰约多姿,远远看去,不禁令人心神不宁,自惭形秽。 “是她?甄如慧......她怎么找到了这里?”周天云抱着大胸美人,坐在台下的椅子上,不再得意地笑,而是略微有些惊恐地看着门口的那个美丽女子。 甄如慧扫视着众人,忽地神情一凛,目光定格在正怀里抱着大胸妹的周天云身上。不远处的周天云看到这里,赶紧快速地把怀里的大胸美女往身前一挡,但是还是被甄如慧给看到了,甄如慧看他如此遮遮掩掩,脸上不禁露出几分轻蔑之意,接着冷冷一笑,向这边走了过来。 “周大帅哥你好啊。”甄如慧慵懒地抚了一下自己那飘逸柔软,光如锦缎的头发,不甜不淡地对着周天云打了个招呼,语气中却出现了一股细微的火药味,接着看向他怀中的大胸妹子,缓缓说道,“美人在怀,悱恻缠绵,真是风流快活,玩的还挺开心的嘛。” 周天云怀里的这个大胸美女名叫徐茵,是*楼里有名的红牌艺人。从小双亲尽失,无以为靠。被人贩子辗转数次才来到*楼,因长得眉清目秀,根骨甚佳,所以小时候刚被拐到这里,就被*楼的这个老妈子慧眼识珠,精心培养。 经过几年的努力,徐茵终于成了一个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所不通的奇女子,平日在*楼只陪着那些前来吃酒的富家子弟邀欢取魅,并不卖身。当然那些来吃酒的富家子弟也不免在她身上占些手脚便宜。 她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妥,人和人的想法不一样,也许有人提起她会有所看不起,但徐茵自己从来都没有看低过自己。风月场中打滚,这种事从来都是无可厚非。要是随便有人来摸她一下,她就马上寻死觅活的,那她也早就死几百次了。 而且那种遇到了毛手毛脚的男人的时候,人家还没怎样呢,自己就马上闹自杀,恨不得回去就把男人碰到过的地方割掉,这些女人这样做也不见得有多神圣,不过是想证明自己很贞洁而已,何来神圣?然而她们这些陪侍女子就很不同,她们才不需要进行什么狗屁证明,因为这根本就是此地无银。 徐茵对自己的长相还是很满意的,但此时见到有个长得比她还好看的女人站在这里,心里立即就有些不高兴起来。看了看身边的周天云一副心虚的样子,徐茵站起身来,略一思量,已经猜到了几分,于是眼睛一眨不眨地看向甄如慧,毫不示弱,充满了一种若有若无的敌意。 甄如慧似乎感觉到了似的,刚刚还看着别处,接着马上针锋相对地看着徐茵,冷哼一声,又看了好一会儿,目光才转向周天云。 周天云见自己已经被发现了,也就没再遮掩,从椅子上不紧不慢地站了起来,旁若无人地拿起桌子上的一杯凉茶,喝了起来。喝完后还舒爽地呻吟了一声,接着放下茶杯,茫然地看了看四周,好像刚发现甄如慧似的,眼神猛地看向她这边,故作吃惊地道,“唉?甄姑娘,你怎么来了?太好了,你有没有吃饭?我请你吧,羊肉卷饼,走......” 甄如慧一句也不想听,根本不领情,怒道“少装蒜!你这周家大少,以前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就算了,今日竟然在此买欢寻笑,狎妓作乐!孺子不可教,你才不到20岁就敢如此奇霪技巧,骄奢霪逸!真是世风日下!枉我妹妹对你朝思暮想,一片痴心,为了你她差点服毒自尽!你的心都被狗吃了吗?” 周天云把眉毛一扬,满不在乎,不以为然,伸出胳膊把一旁的徐茵一下子揽到身前,淡淡一笑道,“这从何说起?看来甄姑娘误会了,呵呵,徐姑娘只不过是在下的一位好朋友,今日在此相约饮酒看戏,是正常朋友之间的聚会而已,根本不是你说的狎妓作乐,你又何必大惊小怪呢?” “而且你妹妹虽然对我有意,可是那也得我看上她才行啊!你也太霸道了吧?我和她并无婚约在身,我为什么要那么守身如玉?嘿嘿,所谓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连佛都说这种事是空啊,你怎么能说这是骄奢霪逸呢?” 周天云说起这些话来不仅不害臊,反而引经据典,振振有词,甄如慧听到这里,不禁被他唬得一愣神,刚要辩驳,但又想不出反驳的话。一时间只得语塞,随即大怒。 “什么.......简直谬论!强词夺理!不知悔改,好,既然你如此不听教诲,本姑娘今天就只好出手替我妹妹好好地教训教训你!” 甄如慧双目中陡然闪过了如同火焰般的精芒,周身的气势瞬间达到了极点,如同爆炸般的向着周围散开,缓缓向前走了几步,一股压倒性的斗气风暴从她的身上被释放了出来,逐渐在她的手里凝聚。 周天云见此情形,脸上登时闪过一丝慌乱。甄如慧是绝地境第五重的高手,自己则除了那个能感知精神力的鸡肋纹印之外,根本一无所长,是个普通人而已,连拳脚工夫都不会,怎么会是甄如慧的对手?对了,我有枪!嘿嘿,我不怕她。 周天云想到这里,脸上露出几分得意之色,但随即又想,就算有枪也不能把她惹怒了呀,甄如慧身边护花使者无数,个个都是被她迷的颠三倒四的疯狗。曾经有个人因为得罪了甄如慧,结果被甄如慧的那些仰慕者们知道了,最后他们把这位不知死活的人打的腿都断了。如果自己也惹得她不高兴,让那些疯狗知道了,那怎么得了?明天就要去金羽山了,我可不想出什么差池。 正想着,甄如慧已经走上前来,那斗气风暴也渐渐凝聚成型,周天云大惊之下,连忙后退,缓缓地道,“甄姑娘,冷静啊,嘿嘿,有话好好说嘛,就因为这个你也犯不着打我呀?” 看着面前的甄如慧那丝毫不为所动的表情,周天云把心一横,语气也变得视死如归起来。“好吧,反正我也打不过你,就干脆站在这里让你打个够,你打吧,给我打死吧。打死我你妹子就更没人要了,多好。” 甄如慧目光沉沉地道,“你以为我不敢打你吗?”接着大吼一声,一巴掌朝着周天云的脸上打了过去,劲风呼啸,这一巴掌上微微带着淡淡的斗气波动,普通人要是挨了这一下,估计肯定一下子被打的跟猪头似的。这一掌快速地打来,周天云却很没种地吓得脑袋一缩,避了过去。 “呵呵,怎么?你不是想逞英雄吗?现在躲什么!”甄如慧把头一扬,冷声道。 “不是,我只是脖子有点痒,所以挠挠。”周天云看着院子门口,心里暗道,谁神经病了要被你打啊?怎么办,她今天诚心要找茬,我又打不过她,难道真的要被她打?不行,不行。想我周天云从小到大,飞扬跋扈,横行肆意,怎么能总是被一个女的欺负?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 甄如慧冷笑着,又是一巴掌打了过来,周天云却不仅不害怕,反而突然神情一转,往旁边一指,惊讶地道,“唉?你看那是谁?” 甄如慧下意识地收了掌,朝旁边看去,周天云嘿嘿一笑,趁着这个空子拔腿就往院子门口跑去,速度比兔子还快。 “别想跑!”甄如慧看到旁边什么都没有,立马反应了过来,原来是被这小子戏弄了!甄如慧勃然大怒,快速地撵了上去,左手一把抓住了周天云的后衣领子,把他拽了回来。随即右手一下子抓住周天云的手臂,身子一转往周天云近身一靠,猛地一用力就把周天云从自己的肩膀上重重地摔了出去。 “嘭!”周天云被这么狠狠地摔了一下,只觉得胸口里被摔出一口闷气,呼吸不畅。只得仰八叉地躺在地上,有一下没一下地咳嗽着,赶紧调整了呼吸节奏才觉得好受一点。 想不到我周天云居然三番四次地被一个女的打啊。难道就没人能治她吗?周天云越想越不痛快,他知道自己再怎么反抗也不是甄如慧的对手,一时也疼的爬不起来,于是直接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地装起了死狗。 “好,很好。你把我摔死了,啊,我死了......” 躺在地上的周天云发出断断续续的呻吟声,甄如慧冷哼一声,正要说话,一旁的徐茵看到周天云被摔倒在地上,快步走上前来,一把扶起了周天云,她没有被这一幕吓到,而是面不改色地抬起头看向甄如慧道。 “甄姑娘,原来真的是你。你的名气我早就有所耳闻,一枝红艳露凝香的甄如慧嘛,一颦一笑都是迷倒众生的人物,何人不知,何人不晓?以前我还以为那只是虚名,今日得以一见真容,一番对比,小妹虽有心理准备,但仍然深感惊艳,自愧不如。” “我和周公子在一起的时候,他也是常提起过你,说你知书达理,善解人意,很是难得,是一个真正的万人迷,绝不是那种只知道炫耀脸蛋,比身材,却毫无修养可言的花瓶之辈。我也是深信不疑,不过现在看来,周公子对你却是过誉了。” 躺在地上的周天云感激地看了一眼旁边的徐茵,徐茵之所以这么说完全是在帮自己,周天云又怎么会不知道。他其实并没有在徐茵面前夸过甄如慧,甚至连提都没提起过。甄如慧一见面就打他,都不止一次了,自己躲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夸她? 不得不说,徐茵虽然有个不光彩的身份,但她一言一行之中有着一种端庄周正的魅力,这大概就是别的女人没有的“贤”了吧,而且她虽一本正经,其实也是懂得魅惑的,这两种魅力加起来,男人就算再不识货也照样无法抗拒了,周天云之所以沦陷就是如此,这已经和外貌关系不大。 甄如慧挽了一下耳后的头发,一句不差地听着徐茵的话,也不生气,脸上的愤怒之色不知不觉已经消失不见,化为平静的笑意,淡淡地看向徐茵,回答道,“哦?说下去,愿闻其详。” 徐茵略一颔首,缓缓地道,“所谓万人迷,德貌才俱佳者居之,德是第一位,貌次之。所谓德,其中就有得体一项,不管做什么事,还是讲什么话,都会显得特别得体,不出位,也不低俗,这样的女性,就会让人觉得特别舒服,说出来的话,做出来的事,也都会让人信服。” 甄如慧平静地听着,缓缓地说道,“这个我懂,我书读的不多,但也是深谙《女诫》的,其中只有一小部分我不认可,但另一部分观点我觉得很有道理,你说的这些我并无异议,你继续说下去。” 这个世界也有《女诫》这本书。和地球上的一样,是专门写出来教导女性行止庄正的书,文化地位非常高,在以前几乎是这个世界所有女孩子的启蒙读物。 只是近几十年由于西方大陆的思想涌入,再加上此书由于成书时间过早,其中有些观点不免有些硬伤,才受到了冷落,但其中绝大部分还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 徐茵点点头,不急不缓地道,“今日我和周公子在此安安静静地共同赏戏,本来大家都开开心心的,可你从院外推门进来,先是一番质问,接着就不分青红皂白地动起了手,将周公子打倒在地。如此行为不免有失体统,和得体实在是相差甚远。” 甄如慧听到这里,挽了一下耳后的头发,缓缓道,“嗯,你说的不错,受教了。我本来还以为青楼中人一个个都是水性杨花,不明事理的刁妇,没想到今日见到徐姑娘,我才知道什么叫做差距,看来我妹妹和你比起来实在是相差太多了。” 甄如慧神情一转,“不过你也别得意得太早,虽然我妹妹不如你,但可贵的是,她毅力非常好,只要是她认定了的事就会一直坚持下去。我妹妹为周天云付出了那么多,是不会放弃的。” ps:打开铁门的不是力量,而是一把小小的钥匙。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把,等待你去发现。 献给那些有钥匙的人。 第四十二章 解围 此时,院子另一边的戏台子底下,刚刚那个摔倒在地的跑台艺人和台下看戏的一位观众正一边骂,一边对打,两个人你一拳我一腿的,打的不亦乐乎。 那个艺人在戏台子上踩到香蕉皮,不小心摔倒之后,发现台下的人都在笑自己,于是顿时羞愤不已,赶紧灰溜溜地爬了起来,正要下台离开,突然看到那个扔香蕉皮的人正对着自己龇牙咧嘴地挑衅,还把自己裤子脱了,露出白花花的屁股远远地对着他晃来晃去。 气的他简直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于是气沉丹田,以一个标准的后空翻从台上直接跳了下来,稳稳地落在地上,气势汹汹地走上前去,一脚把这个捉弄自己的人从椅子上踹翻在地。 “妈的敢扔香蕉皮摔我?还脱裤子?我让你脱!我让你脱!”艺人一边用力地踹着,一边恶狠狠地呼喝着,他刚刚摔倒在地上的时候磕到了脸,现在脸上的油彩都花了。 被打倒在地的那个男人身上结结实实地被挨了这几下,疼的直咧嘴,于是他猛地一个翻身,快速站了起来,“谁让你唱的那么难听?我听了都快吐了!”说着一下子朝这个艺人身上扑了过去,两个人就这样在地上厮打了起来。 虽然他们的动静很大,但是院子里另外的那些人,根本没有上前拉架的意思,甚至他们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后边有人在打架。因为自从甄如慧进了院门,这些男人的眼睛都被她那恍若天人,赏心悦目的外貌像吸铁石一样地吸了过去,从头到尾都没有离开过。 被这么多人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自己,没有一点压力是不可能的,每个人这样被别人看着,多多少少都会受到影响的。因为一旦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就会引发人心里的紧张反应,有时候甚至让人恨不得赶紧找个地缝钻进去。 不过有些人就不同了,虽然他们被别人注视着也会有一些压力,但他们并不放在心上。他们对自己有着强烈的自信,无论遇到多大的场面,都是一副平静自如,镇定从容的样子,丝毫不知道紧张是怎么回事。 甄如慧就是这种人。她被这么多人看着,丝毫没有觉得任何紧张之意,但她并不想长时间地引人注目,于是未作停留,转身抬起脚步离开了这里。 “我还有事情要做,就先告辞了,再见。” “嗯,甄姑娘请慢走。”徐茵抬起头看着甄如慧离开的背影,缓缓说道。 看到甄如慧走远,院子里那些看戏的男人们的目光才重新恢复了正常。一个个地又开始嘈杂起来,当然,还有一小部分男的仍然愣愣地看着甄如慧刚刚离去的门口外边,沉浸在幻想之中。 徐茵轻轻地拍了拍周天云衣服上的灰尘。周天云见甄如慧这样就走了,不禁有些意外,想不到一向喜欢胡搅蛮缠的甄如慧今天居然放过了自己。跟以前相比她真的是变了不少,变得大度了。难道她谈恋爱了?算了,不管她。这次多亏徐茵了,周天云深舒了一口气,看向身边的徐茵,接着一下子把她抱在胸前,缓缓地说道,“你对我真好,谢谢你。” 徐茵被这么一抱,也是心里涌出一股暖流,慢慢地她的两只胳膊也抱住了周天云,轻声笑了笑,眨了眨眼睛道,“你说谢谢我?好,我饿了,要谢我的话请我吃东西吧,就吃你刚刚说的那个羊肉卷饼。” 周天云听到这里,闻着徐茵头发上那淡淡的香气,快速地点点头回答道,“好啊,看了这么久的戏,也该吃饭了,走,我们这就去吃羊肉卷饼!” 两人正要动身走出院子,忽然看到段达坐着一片巨大的树叶飞了过来,落在了地面上,周天云马上奇道,“这是什么神器?你这小子,从哪弄的这宝贝?” 段达收了地上的柳叶梭,快步来到周天云身前,“这是金羽山那个招生办的长老给我们的,叫柳叶梭,不是神器,而是一种载人工具,一共两片,说是给新弟子体验所用。” 查猜通过精神交流,早就知道了柳叶梭的来历,所以回答起来,特别顺利。 周天云点了点头,又问道,“原来是招生办的那个混蛋送的啊,你有没有拦住他不让他走,然后狠狠揍他一顿?” 段达点了点头,说道,“揍了,我们几个人把他狠狠地打了一顿,他被我们收拾的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都起不来了。” “嘿嘿,做得好!”周天云重重地拍了拍段达的肩膀,高兴极了,“那个王八蛋,我早看他不顺眼了,贪得无厌,得寸进尺。总是想办法跟我多要钱,压着名额就是不肯给我。最后没有办法,我又交了不少钱,最后才拿到名额。呵呵,这样的人也能当上招生办的长老也算是千古奇闻了,这下终于恶有恶报了吧,嘿嘿,狠狠地教训他了一顿,真是痛快。” 一旁的徐茵听到这里,连忙凑上前来问道,“你又让你手下打人了?” 周天云点了点头说道,“不错,那个人很讨厌,我就让段达痛打了他一顿”。 “我不想看见你打人,你以后不许再随便打人了。”徐茵看着周天云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 “为什么?”周天云连忙问道。 “没有为什么,我只是不希望你总是欺负别人,成为一个暴力男。”徐茵缓缓说道。 周天云想了一会,最后慢慢地点了点头,拉起了徐茵的胳膊,说道,“好吧,我答应你,以后不欺负别人了。好了不说这个,我们现在先去吃饭。” 于是两人离开了院子,周天云转过头对段达说道,“我们走了,你回去忙你的吧。” 段达站在院子里道,“知道了,少爷。” 五藏城城西的福丰客栈,掌柜的正埋头打着算盘对账本,屋子里的客人三三两两地坐在座位上,推杯置盏地饮着酒。突然,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快步地走了进来。屋里那些正在吃饭的客人有的偶尔朝这里瞟一眼,立马瞪大了双眼,嘴里的饭都差点喷了出来,接着赶紧指着门口的那个小伙子,大笑不已地拍着身边的人朝这边看。 只见这个小伙子像是在地上打过滚一样,浑身脏兮兮的,全都是灰尘。而且他上半身没有穿衣服,下身的裤子也破的跟渔网似得,腰上还挂着一把不知道从哪个垃圾堆里捡的长刀,只有那双鞋子还是比较完整的。 不用说,这人一定是整个五藏城里穿的最破,最不讲卫生的臭乞丐了。可是他这么脏,穿的这么破,竟然也不知道害羞,不仅对别人那嘲笑的眼光熟视无睹,不理不睬,而且那双眸子之中充满了一种不可置疑的自信。这可真有意思啊,一个破乞丐还敢这么装b,而且装的跟真的一样,顿时整间饭馆的客人都嗤之以鼻,啼笑皆非起来。 这个乞丐模样的人正是丁宇,听着这些刺耳的嘲笑声,他也并不生气,而是神情平静,不为所动。为了别人的无知而生气,是没有意义的。丁宇也更不想向这些人解释什么,他为什么要解释?他觉得不解释的滋味挺爽的,可以看着这些无知的人们像白痴一样继续无知下去,多好。 如果谁要是想笑的花就笑吧,毕竟笑一笑十年少,能给别人带来十年的青春和欢笑,也算是功德一件,自己在这个世界上也就多了一种价值,至少证明了自己不是那种碌碌无为的废物。 所以丁宇只是朝屋子里的客人们这边看了看,淡淡地微笑示意了一下,并未放到心上,接着掏出了紫卡,对着一旁的店小二说道,“一份红烧肉焖酸菜。” 店小二接过丁宇这张紫卡,一看余额,顿时吃了一惊。他没有像那些吃饭的人一样去嘲笑丁宇,老板向他们交代过无论客人多么可笑,只要人家有钱,都不可以嘲笑人家。这家老板是个明事理的人,他知道如果进来一个客人,自己店里的人就要嘲笑人家一番的话,那么以后还有谁会再来这里吃饭? 紫卡的材质非常柔韧,只受到击打的话是很难损坏的,想毁掉紫卡,只有用火烧才行。所以丁宇在打斗之中虽然衣服被打的破烂不堪,但是他的紫卡并被没有被损坏,仍然可以使用。 店小二拿着紫卡往前台走了过去,不一会,账就付好了,店小二走了过来,把紫卡交给了丁宇。 “菜什么时候能好?”丁宇把紫卡放到口袋里,随口问到。 店小二转过身回答道,“大概一个小时吧,我们这里都是用鲜肉现做的,所以需要的时间比较久。” “嗯,好吧,做好了包起来,我等会再过来带走。”丁宇拍了拍头上的灰,他要趁着这个时间去洗个澡,换身衣服。 “没问题,这个是凭据,你收好。”店小二把一张小单子交到丁宇手上。 丁宇接过这张小单子,放到了口袋里,转身离开了福丰客栈,忽然,酒店里几个神色不善的地痞追了出来,拦住了丁宇的去路。 这几个地痞来到丁宇身前,耀武扬威地瞪着眼睛,好像自己是天大的人物,主宰着丁宇的命运一样,神情态度之间,充满了一种威慑,居高临下地看着丁宇,接着慢慢地将他围了起来。 这时,周天云搂着徐茵走了过来,*楼是没有羊肉卷饼这种菜的,所以两人来到了福丰客栈,正要走进去,突然看到一群地痞在包围了一个乞丐,像是要欺负他,周天云立即愤愤不平起来,他倒不是善良,而是他从小就喜欢当英雄,这下看到了能够大显身手的机会,他又怎么能放过呢,于是直接朝丁宇这边走了过来。 丁宇看着周围的这群地痞,神情不变,淡淡地说道。“什么事?” 这几个地痞看到丁宇并不害怕他们,竟然还敢镇静地跟他们说话,于是一个个哈哈大笑,阴阳怪气地说道“什么事?你这个臭要饭的,从哪弄来的紫卡?赶紧交出来,可以免受一顿皮肉之苦,要不然,呵呵,恐怕你的小命就要受到威胁。” 丁宇正要有所动作,周天云就大摇大摆地走了过来,厉声喝道,“你们在干什么?” 那些流氓地痞正阴毒地瞪着丁宇,想要动手抢他的紫卡,结果听到这么嚣张的声音之后,纷纷朝旁边看去。原来是五藏城最飞扬跋扈的周少爷来了,他们神情立马变得慌乱起来,忙语无伦次地道,“没什么,和这小子玩玩......” “玩玩?”周天云扬起巴掌,“啪”的一下在一个流氓脸上来了一个大耳刮子,把他打的原地转了一个圈,“敢在我面前玩?滚!” “是是是,我们滚......” 周天云一点修为也没有,可是这几个流氓地痞像是中了邪一样,一个个吓得连屁都不敢放一个,如避瘟神,赶紧慌慌张张地四散而去。 “你还好吧?”周天云看着脏兮兮的丁宇,懒洋洋地问道。 “嗯,谢谢你。”丁宇回答道,虽然遇到这种事,以他的实力是不需要有人帮自己的,可是这个人既然帮了自己,自己还是要谢谢人家的。看着面前的这个人,丁宇觉得很奇怪,看他的样子,不像是有斗气的武者,可他为什么能让那么狠的流氓地痞都吓的直打哆嗦?也不知道到底什么来头。 “你叫什么名字?”丁宇问道。 “我叫周天云,记住了啊,你以后学机灵点,不然总是被欺负可不行。”周天云见到这个人没什么事,就直接向徐茵走去,徐茵赞许地看着周天云,两人牵着手走进了福丰客栈。 丁宇站在原地愣了起来,心道,他就是周天云?怪不得这些地痞这么怕他,不过这人也不坏啊?看来他和公孙正之间是有所误会,算了,这些事到了金羽山再说。 一个小时后,丁宇洗完了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重新来到了福丰客栈,这时周天云可能已经吃过饭离开了,所以丁宇没有再遇到他,取回了那包红烧肉焖酸菜,丁宇走出了客栈,朝城西的一家病人坊走去。 来到一间护理房里,丁宇对着病床上的一位病人说道,“东西买回来了,你现在要吃吗?” 躺在护理床上的许安明转过头来,眯起眼睛地笑了笑,点了点头。丁宇来到病床前,把手里的食物放在一旁的小柜子上,接着摇动护理床尾部的摇杆,床面前半部分就开始慢慢地抬了起来,许安明从躺着变成了半坐的状态,丁宇把台面安装在病床的护栏上,就端着红烧肉放在了上面。 丁宇从一旁的小柜子里拿出一双筷子,递给了许安明,说道,“你的家人在哪?你受了伤,总得通知一下你的家人才行。” 许安明接过筷子,刚要夹起几片红烧肉正准备开吃。听到这里,愣了一下,随即脸转了个角度,快速地把红烧肉放进了嘴里大嚼起来。 “死了......我没有家人。” 第四十三章 往事 阴暗的大牢里,站着几个罪犯,其中一个手戴镣铐,满脸横肉的大鼻子犯人神情慵懒,随意地说了一句外边的逗比之人说的话。 “呵呵,我也是醉了......” 一旁的蒋万利听到这句话,立马大怒起来,脸上涌出一股厌恶之色,二话不说,拿起桌子上的狼牙棒走了过去,朝着他的脑袋猛地抡了一下子,把他打翻在地,接着并不停手,又是几棒子狠狠地打了下去。 “砰砰砰!” 直到地上的那个大鼻子男被打的昏死过去,蒋万利才停止了动作,接着看向屋子里的众人,神色狰狞地说道。 “他刚刚说的这句话很傻b,我最恨有人总是说这句话了,很恶心。我已经提醒过好几次了,可惜有的人就是不上心,偏要一而再再而三地犯我的忌讳,呵呵,动不动就醉了我醉了,醉你妈啊!我再重申一遍,你们这几个犯人一个个地都给我记清楚了,谁要是在我面前说这句傻b话,我真的会打死他!我最不喜欢别人在我面前说这句话!” “别问我为什么!我就是觉得说这种话的人很傻b,很欠打!就这么简单。呵呵,你以为你们是谁?到了这里,服了消气散,你们现在就是这个世界上被遗忘的一群垃圾,连大街上最底层的那些乞丐都不如。实话告诉你们,你们没有言论自由!没人会可怜你们,你们犯下的罪,应该下十八层地狱才对,现在能在这里厚颜无耻地苟存于世,你们应该对这个大牢的存在而感到诚惶诚恐,感激涕零!听清楚了吗?” 蒋万利一手拿着粘着污血的狼牙棒,面目狰狞地对着周围新来的几个重犯说道,周围的犯人一个个吓得赶紧点点头,地上的那个大鼻子男,此时正蜷缩着身子躺在那里,脑袋上已经被打的开了花。 蒋万利说完后又开始猛挥着手里的狼牙棒,狠狠地打在了地上那个人的脸上,“嘭!咔嚓......”棒身的铁钉深深地嵌入大鼻子男脸上的肉里,刮下一大片鲜血淋漓的血肉来,周围的人被这一幕惊得身子一颤,捂上了眼睛,有些胆子小的,更是吓得瘫倒在地。 地上的大鼻子男被这一棒子打的翻了个角度,抽搐着身子,整个人从昏迷中被疼醒,痛苦地捂着自己的头,蜷缩起来,微弱地叫着。 真正受重伤的人就是这样,强忍着疼痛,呻吟声是很微弱的,根本不会像电视和小说里的那样,受了很重的伤,发出的痛呼声简直比驴还大,这太假了。其实除非受的是轻伤,否则很少会有人当场疼的大吼大叫,满地打滚。甚至在现实中,有些意志坚定的男人受了伤,都是从头到尾一声不吭。因为稍微一用力就会牵动伤口,加重伤势,还疼的要命,傻子也知道把嘴巴闭上会好受一些。 “嘭!嘭!嘭!” 又是几棒子打了下去,蒋万利用力过猛,呼吸也变得有些喘了起来,地上的大鼻子男被这几下打的已经没了呼吸,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蒋万利将他的脑袋翻过来看了看,接着抬起头冷冷地向面前的几个人吩咐道。 “拖下去。” 几个狱卒听到命令,直接走上前去,弯下腰抓着地上的那个大鼻子男的脚脖子,像拖死狗一样地把他拉了出去。他那胳膊上的铁链在石板铺成的地面上发出刺耳的刮擦声,随着几个人向前走着,一道涂鸦般的血痕长条在石板铺成的地面上被拖了出来。 “看见没有?这就是在我面前乱说话的下场!还有,等一下我问你们的名字,最好老老实实地回答我!不然也会像他这样,被人拖出去!我不管你们在外边有多狠,修为有多高,既然来到了这里,身上没了斗气,就应该学着聪明点,认清楚状况,要不然,这个大牢里只会多一个血肉模糊的尸体。” 说到这里,蒋万利斜着眼睛,看着一个吓得瘫坐在地上的犯人,走上前一下子抓住了他后脑勺的头发,慢慢地将他的脸凑到了跟前,一副长着青春痘的脸庞映入眼帘,蒋万利的嘴角不禁露出了一丝冷笑,拿起狼牙棒顶着这个犯人的下巴说道。 “名字?犯了什么事?说!” 那个犯人被揪着头发,吓得闭上了眼睛,不敢有所迟疑,马上颤抖地说出了自己的名字,生怕说的慢了惹得蒋万利生气,像打刚刚那个人一样地毒打自己。 “我......我叫冯博,犯了盗窃......” 冯博说完后觉得自己脑袋一轻,后脑勺的头发终于被松开,于是他惊魂未定地坐倒在地上,刚要喘口气,蒋万利就重重地对着他那布满青春痘的脸上踢了一脚。 “嘭!” 冯博一瞬间顿时只觉得鼻子一痛,眼前发黑,“噗通”一声,又重新歪倒在地上,鲜红的鼻血顺着他的脸流了下来。蒋万利在他身上蹭了蹭自己那双鞋子,转过身向另外的几名犯人走去。 “别问我为什么他老老实实地回答了我的问题,仍然要被我打。哼,既然犯了事到了这里,就别想有好日子过!你们几个,去,把他安排到三零五号房!” “是!” 身后传来响亮的回答声,几名狱卒走到冯博面前把他从房间里带了出去,蒋万利阴沉地看着剩下的几个人,目光停留在角落里的一个年纪最小,瑟瑟发抖的小犯人身上。 “啧啧,这个世界什么时候出现这么小的人渣了?啊?挺少见的呀,小子,你可真给你父母长脸啊!你叫什么名字?犯了什么事?说!” “我叫许安明,我没有父母......”角落里的那个手脚都带着铁链的少年听到蒋万利的呼喝声,赶紧惊慌失措地抬起头回答着,他才刚被抓到这里就看到了刚刚那个大鼻子被打死的那一幕,不禁胃里一阵翻腾,现在正弯着腰干呕,鞋子上还有着斑斑点点,已经干掉的血迹。 蒋万利听到了这个名字,眼中露出了一缕意外之色,随即很快变淡,仔细地打量着角落里的那个营养不良的少年,语气变得更加寒冷起来,“许安明?呵呵,你就是那个灭绝人性,把人家一家三口全都杀光的那个冷血畜生?我还以为怎么也是个青年人才对,现在看你的样子,也才十四岁上下,真是难以置信。小小年纪,怎么心肠这么狠毒?” 看到许安明正弯着腰呕吐的样子,蒋万利不禁冷笑道,“呵呵,像你这种从小就这么冷血的杀人恶魔,现在看到血腥也好意思装成这幅熊样?别装了,你以为这样就能洗脱你的罪名吗?徒劳而已!既然做了错事,就应该预料到自己会有今天!” “我是冤枉的,我没有杀人,没有......不是我杀的......”许安明大声地叫喊着,不停地摆着自己的手,颤抖地解释道,“我妹妹快要饿死了,我只是从别人家翻墙进去偷点东西吃,我没有杀人......” “闭嘴!”蒋万利一脚踹到许安明的肚子上,让他疼的捂着肚子再也说不出话,“不知死活,都到了这里,你还想为自己辩解?” 蒋万利不停地冷笑着,他才不管进来的人是不是冤枉的,他只知道这些人既然被送了进来,那就一定有错,根本不值得同情,“人渣,这就吓怕了?现在只是个开始而已,过几天有你的罪受的!把他送三零六号房!” “是!”几名狱卒扯着许安明的耳朵就把他拽了起来,推着他朝着房间外走去,来到了过道里。 许安明有气无力地走着,他已经两天没有吃饭也没有喝水,现在嘴唇已经起皮,身上没有一点力气,双手和双脚都戴着沉重的镣铐,随着走动,在地上发出“哐当,哐当”的声音。 此时已经是深夜,皎洁的月光下,几个狱卒推着许安明向前走着,穿过了几道铁门,周围是十米高,光溜溜的围墙,一个开阔的大院出现在眼前。 几名狱卒来到一间班房前,解开了许安明身上的镣铐,打开了房门,就把他推了进去。 “你是新来的,今天特别优待,单独睡一间房,好好珍惜这个美好的时间吧!”几名狱卒看着房间里的许安明,缓缓说道,随后离开了这里。 屋子里非常阴暗,没有窗户,没有灯光,外边的月光也照射不进来,许安明虚弱地拖着身子。深深地呼吸了几口,走到一张床前,躺了上去。 不知道自己的妹妹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找到东西填饱肚子?现在自己都被抓走两天了,她还那么小,就没有了自己在身边,该怎么办? 正想着,突然,房间的门被打开,一个身穿囚服,长着一双丹凤眼的阴柔男子走了进来,许安明一下子惊得坐了起来,“谁!” “你叫许安明?”面前的这个男人走了过来,不慌不忙地道。 “你是?”许安明非常疑惑,接着从床上下来,说道,“有事吗?” “我叫陈子豪,走吧,我有个朋友找你。”陈子豪挽着双臂在胸前,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许安明,神色间有着一种特殊的友善之色。 “有人找我?好吧。”许安明看着陈子豪的表情,半信半疑地点了点头,想不到在大牢里居然还有人来找自己,看着这个人也不像是有什么恶意,于是他就答应了下来。 “这边。”陈子豪转过身走着,许安明跟了上去。此时狱卒都已经离去,黑暗的夜光下,两个人来到了院子另一边的水房前,陈子豪打开了水房的两扇门,把许安明推了进去。 刚进房门,一股淡淡的污秽之气就直钻鼻孔,突然,许安明眼神一凛,只见水房中间的地面上躺着一个人,正趴在地上干呕着,嘴里冒出一股股粘稠的乳白色液体,周围有着几个五大三粗的青年人,正耷拉着眼睛,懒洋洋地站在那里,脸上有着一种意犹未尽的神色。 “冯博?那个小偷?”许安明惊叫出声,面前这个倒地的人正是之前自己见过一面,和自己一起被送进来的那个一脸青春痘的小偷冯博,看着面前的这几个神色诡异的青年人,他已经有些猜到冯博身上到底发生过什么事了,不禁身上冒起一堆鸡皮疙瘩,胃里一阵恶心,立马转过身去,二话不说就要逃离这里。 “怎么?想走?呵呵......”陈子豪一下子挡在了许安明面前,现在的许安明不过十四岁上下,身高只到陈子豪的胸部,看着面前高大的陈子豪,许安明吓得坐到了地上。怎么办?难道今天我也会像那个倒在地上的冯博一样?被这几个变态轮?不行!我要逃走! 一旁的陈子豪把门搭“咔嚓”一声上死,接着走上前去,轻轻地抚摸着许安明的头,“呵呵,彪哥最喜欢你这种年纪小的嫩人了......” “啊!” 陈子豪正说着话,突然觉得自己的手一阵剧痛,疼的他深吸一口凉气,连忙大叫出声来,原来自己的手是被许安明狠狠地咬了一口,鲜血直流,他现在感到自己的手骨都要被咬断了。 许安明死死地咬着陈子豪的手,直到听到骨头断裂的声音才松开了嘴,心里有个声音一直在提醒着自己。“我要逃走!我要逃走!”他快速地站起身,毫不犹豫朝门口跑去,一旁的陈子豪惨号着,狠狠地瞪着许安明,咬牙切齿地向旁边的几个人说道,“......追上去!把他按住!” 三个人高马大的强壮青年走上前来,一下子将许安明扑倒在地,“不要!”许安明被按倒在地上,不断地挣扎着,痛苦地叫出声,“住手......” “叫!我让你叫!”身边的一个人重重地对着许安明的肚子上踹了几脚,踹的他一口气也喘不上来,渐渐地挣扎的力度也被这几脚踹的小了下去。一个青年猛地骑在许安明的肩膀上,旁边的人死死地按着许安明的胳膊和腿,让他不能动弹。 吴彪看着面前的这一切,满意地舔了舔自己的嘴唇,发出了一阵诡异的冷笑,慢慢地向许安明走了过来,“别打了,让他叫!他越叫,老子就越觉得有趣!嘿嘿!把他按紧一点!” 地上的许安明被踩着脑袋,发出一阵阵不甘心的低吼声,身边的几个人自动地闪过身子,让吴彪来到许安明身后。 吴彪眼中略过一抹期待的神色,脱下自己的裤子,弯下腰把许安明的上衣往上掀开,地上的许安明顿时感觉到背上一凉,露出了光滑的脊背。吴彪迫不及待地伸出手在许安明的背上摸上摸下,许安明不由得一阵心悸,于是更加愤怒地吼叫,身子用力乱拱,可是就是挣不脱旁边几个人的控制。 吴彪嘿嘿一笑,充满了变态之意,一把脱下许安明的裤子,对着他的屁股上面就骑了上去。 “啊!”许安明发出一声沉闷的嘶吼,眼睛里瞪出血丝,被人骑在自己身上不停地晃动着,他现在屈辱的直想一头撞死。 不一会,吴彪就完事了,满足发出一阵呻吟声,接着舒服地颤抖几下,拖着肥胖的身子站了起来。 “彪哥,多谢了啊,今天真行啊,知道兄弟们都等不及了,所以速度比平常要快了一些,嘿嘿......”陈子豪在一旁笑道。 第四十四章 新房间 “行了,你们也速度点,时间不早了,早点完事好回去睡觉,省的被那个姓蒋的发现,又他妈该发神经了。妈的最近那个傻b总喜欢找茬,拿着一根自慰棒到处转悠,遇到自己不顺眼的犯人上去就打,也不知道是不是到了更年期。” 吴彪穿上了自己的裤子,打了个哈欠,走到水房角落里的一排水缸前面,拿起缸里的水瓢舀了一瓢凉水,“哗”地一下,浇在了自己脑袋上,顿时觉得凉快了不少。 “嘿嘿,彪哥,放心吧,我速度很快的。而且,这么多年了,这种事早已经成了大牢里维持正常秩序的一部分了,很多人都心照不宣,那个姓蒋的也从来不过问这种事。所以,咱们只要不玩的太过分就行了,屁事没有。”陈子豪揉着被咬的肿起来的手,连忙答应,接着转过身眯着自己的那双丹凤眼,邪邪地看着被按在地上的许安明,猥琐地笑着。 二十分钟后,吴彪一行人晃着身子,离开了水房,许安明此时趴在地上已经昏厥过去,趴在一旁装晕的冯博从地上爬了起来,一瘸一拐地走到了许安明的身边,蹲了下来,慢慢地地晃了晃他的脸,小声地对着许安明说道。 “兄弟,兄弟,快醒醒......” 许安明经这么一晃,先是剧烈地咳嗽几声,接着慢慢地睁开了眼睛,从昏迷中醒了过来。冯博把许安明的手臂绕在自己脖子上,吃力地把他扶了起来。 “想不到大牢里竟然会有这种事发生,现在我们两个都被,都被刚刚的那几个人......”冯博一想到刚刚自己居然被同性的人侵犯了,不禁一阵恶心,接着又想到自己离出狱的日子还早着呢,以后要在这里长时间地受苦,不禁鼻子一酸,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 “别说了。”许安明听到这里,马上出声道。刚刚被别人骑在自己身上,他觉得屈辱极了,恨不得去找一把刀,跟这些人大战一番,就算打不过这些人,自己被打死了,也至少死的有尊严,不必经受这种龌龊事。 但是随即许安明又想到了自己那个没人照顾的妹妹,心里一阵焦急,自己的妹妹小时候发过一次烧,就变得有些智障起来,如果自己长时间不在她身边,真的很难想象会发生什么事,所以他现在要努力地活下去,想办法从这里出去才行。于是尽量控制着自己内心的愤懑情绪,很快就变得平静下来。 八岁的那年,许安明所在的小村子遭了匪患,他的父母被那些丧心病狂的土匪杀死,自己和妹妹因为被父亲藏在后院的那个隐秘的地窖里,才得以幸免于难,躲过了一劫。 祸不单行,后来有些八杆子都打不着的“亲戚”找上门来,昧着良心,把许安明的父母留下来的房子,耕地,和存在钱庄里的钱全部都占为己有。两个小孩对这些人的所作所为丝毫没有办法,只能干瞪眼。他们那么小,什么都不懂,怎么会有能力和手段去跟那些大人们争东西呢? 结果许安明和他的妹妹很快就被这些人从家里赶了出来,从此兄妹两人成了无家可归,颠沛流离的孤儿。只能四处流浪,靠着路人的施舍才能活下来。 虽然到现在才短短六年的时间,但是他也算是个饱经风霜的人了,世上的那些丑恶之事,他不知道已经见过多少。如果在这几年他不想办法把自己变的坚强起来,面对生活的话,那么他和妹妹早就尸骨未寒了,根本不会活到现在。 “那几个变态临走的时候有没有对你说些什么?”许安明深深地呼吸了几下,接着平静地向冯博问道。 “说了,他们说以后还会找我们继续做这种事,这可怎么办啊?”冯博一边擦着脸上的眼泪,一边无助地对着许安明说道。“早知道被抓进来会遇到这种事,我就不偷东西了,老老实实地去要饭,虽然丢人现眼,吃饱了上顿没下顿,可倒也不至于受这种罪,唉,我还有半年才能出去,也不知道能不能挺过去。” 冯博把眼泪擦干净,继续说道,“对了,你叫什么名字?你犯的是什么事啊?” “我?我叫许安明,我也是偷了东西,不过现在却是以杀人的罪名被抓了进来。”许安明缓缓地说道。“可是我并没有杀人,我和被杀的那一家人素不相识,无冤无仇,有什么理由去杀他们?那家人在我进去的时候就已经不知道被谁杀死了,我是被冤枉的。” “哦,是这样。原来你也是小偷,唉,看来遇到同行了。你是跟谁的?我好像没有见过你?”冯博一边扶着许安明,两个人打开了水房的门,慢慢地向班房走着。 “我不是小偷,没有跟过谁,我只是那天没有讨来食物,肚子又饿得急了,才翻墙去那家偷东西吃的。”许安明一边走,淡淡地说道。 “好吧,原来不是。”冯博点了点头,接着像是想起了什么,连忙问道。“对了,如果下次那些人再来找我们,你有什么应对的办法没有?” 许安明神情一转,停下了脚步,扭过脸看着一旁冯博的眼睛,苦笑了一下说道,“遇到这种事,你还问我有没有办法?呵呵,那我告诉你。” “有!”许安明坚定地回答道,接着用力地握着自己的拳头,指甲深深地嵌进手上的肉里,眼神变得歇斯底,凶狠疯狂起来,一旁的冯博不禁吓得打了个冷颤。 接着两个人回到各自的班房里,一头倒在床上睡了下来,到了第二天早上,犯人们在食堂里刚吃完早饭的时候,蒋万利挺着直直的腰杆,带着几名狱卒来到食堂里,把许安明和冯博叫了出来。 “你们两个人渣,昨天晚上睡得怎么样?一人占一间房睡了整个晚上,便宜你们了。现在按照规矩,把你们从原来的房子里分到三一零的那个大房间里,以后就和里边的老犯人待在一起住。” “别怪我没提醒你们,那些老犯人跟外边的正常人可不同,他们失去自由的时间太久,所以现在个个都变得性格怪异,喜怒无常。像你们这样的小身板,还真的经不起他们折腾,如果你们想要平安无事地熬到出狱的那天,就要好好地跟他们相处,搞好关系,不要惹事。否则,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暴力事件,我可不负责。” 许安明和冯博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几名狱卒走上前来,押着两个人,跟在蒋万利的后面,朝着院子里另一排班房走去。 不一会儿,一行人就走到一间班房门口,停下了脚步,蒋万利推开了这间房的房门,指着屋子里边,转过头对着身后的两个犯人说道。“就是这间,进去吧。” 冯博微微朝里边一瞟,立马惊得瞪大了双眼,像是看到了世界上最凶狠的恶魔住在里边一样,脸上露出了深深的厌恶和恐惧之色,随即两腿瑟瑟发抖,一把抓住了蒋万利的胳膊,流着眼泪,手足无措地哀求道,“大人,这位大人,我不想被分到这个房间,求求你,求求你网开一面,给我换一间牢房吧!” 蒋万利一动不动地看着面前这个一脸青春痘的小伙子,那副没出息的样子让他心里顿时厌恶不已,于是抬起腿对着冯博的肚子就是一脚,狠狠地踹了上去,冯博被踢得身子一软,再也说不出话来,疼的额头上的青筋都冒了出来,捂着肚子痛苦地倒在了地上。 “竟敢抓住我的胳膊!你这个人渣,哪来这么大的胆子?我告诉你,换班房不是你想换就能换的,你有什么资格对我的决定挑三拣四的!在这里,你要是有实力,到哪个房间都一样,根本不需要提出换房间的要求。要是没实力那也行啊,老老实实地接受现实,服从安排,才能活的更好!” 说着,蒋万利一把抓住冯博的衣领子,将他提了起来,厉声道,“怎么?现在你知道后悔了?你做错事的时候怎么没想到有今天?现在在这里可怜兮兮地装给谁看?滚!” 又是一脚直接踹到冯博的屁股上,把他踹得踉踉仓仓地跑了几步,由于那一脚的惯性,冯博身子往前一倾就摔倒在了面前的大房间里边。接着,蒋万利转过头,冷冷地看向一旁表情平淡的许安明,神色凛然地道。 “呵呵,你现在板着个脸,是不是也要对我说,你不想在这个房间里住,也要换到别的房间里去?” 许安明什么都没说,平静地看着房间里边的那几个老犯人,沉默了好一会才看向蒋万利,突然,他露出了温暖的笑意,接着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膀,“换房间?别说笑了,呵呵,我觉得这个房间很大,很好,很爽!我非常喜欢在这个房间里住,还要换房间干什么呢?如果谁不让我在这里住,我跟他急都来不及呢,怎么会想要换房间呢?” 蒋万利挽着双臂,听到这里不禁愣了,“唉呦?没想到你小小年纪,还挺有种的,你这几句话,可真是让我觉得诧异非凡,看来你这个人渣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还有着一种普通人没有的胆识。” “好,很好,不管你是不是真的有种,还是装出来的,你这小子总算像个男人,我就欣赏你身上的这种勇往直前的样子。呵呵,你进去吧,希望你不要说的和做的不相符,等一下被里边的人吓尿了裤子可就不好了。” “呵呵,怎么会呢?”许安明淡淡一笑,没有多余的话,一边回应着,一边朝房间里走去,蒋万利站在班房外边看着走进去的许安明,“咔嚓”一下,就关上了房门,对着门上的小窗口向里边的那群老犯人说道。 “这两个小子年纪不大,是你们新来的狱友,以后就在这个房间和你们这些老犯人在一起住了,记住,不要搞事,否则的话,哼。” 里面传出了吴彪那懒洋洋的声音回答道,“放心吧,我们一定会听你的话,和这两个小孩子和睦相处的。” 蒋万利听到这里,满意地转过身,朝着院子的另一边走去。“走,去那边看看。”几名狱卒连连点头,紧随其后,离开了这里。 许安明扶起倒在地上捂着肚子的冯博,朝着房间里边走了过来,屋子中心的地上铺着一张凉席,吴彪几人身边放着几十枚铜币,坐在席子上面懒洋洋地玩着牌九,陈子豪的那只被许安明咬过的手这时已经包了起来,他扭过头看了看站在门口的许安明和冯博两人,嘴角渐渐地涌出一抹冷笑,接着放下了手中的牌,慢慢地站起了身。 “嘿嘿,彪哥,看来以后不用去水房找这两个小子办事了,呵呵,总是冒着被那些巡逻的狱卒发现的危险,心里太不踏实了,现在这两个人现在自己送上门来,以后在这里就可以天天服侍我们,真是妙啊,妙啊!哈哈哈。” 吴彪光着膀子,盘着腿坐在对面,也放下了手中的牌,抬起头看着门口的两个人,“嘿嘿,说的不错,”接着他看向身边的几个小弟说道,“你们几个,把门口的那两个楞头小子给我押过来!” 几个一脸戾气的青年人,收到命令后连忙答应,接着扭过头嚣张地瞪着许安明两人,一个个腾地一下站起了身,晃着步子来到了许安明两人的身前,冯博颤抖地站在许安明身边,看到这几个人走了过来,不禁吓得两腿发软,又要倒在地上,许安明则不慌不忙地伸出手,一把扶住了他。 许安明从来不会怕谁,他从小受过的欺负太多了,早就摸出了一个规律,输人不能输气势,跟别人打架的时候,打不过对方又怎么样?对方非常狠又怎么样?大家同样都是人,为什么要怕自己的对手? 而且别看有些人外表五大三粗,嚣张的要命,其实不过是些成群结队,狐假虎威的可怜虫而已,这个世界最不缺的就是这种身强体壮的没脑子之人,体型越猛,往往越是些排不上号的炮灰人物而已,何惧?只有那些内心强大的人,才能在芸芸众生中崭露头角,这才是真正的强大。 人的本质都是一样的,世上根本没有真正的恶人,所有的恶人,都不过是他们伪装出来的面具,所谓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如果这都能让许安明感到害怕的话,那他也白从小受苦,四处流浪那么多年了。 吴彪的这几个虎背熊腰的小弟仍然继续嚣张地走了过来,可是这幅表情越嚣张,许安明就觉得他们越可怜,心里一阵冷笑,但是脸上还是装出了一副害怕不已,恐惧万分的样子,惊慌失措,惟妙惟肖地道。 “你们,不要打我,不要打我啊......” 几名小弟看到许安明这幅吓坏了的样子,满意极了,这小子,挺上道的嘛,没有昨天那么不识抬举了,也省的自己出手教训他了,嘿嘿,看来自己这一帮子人就是牛b啊。 ps:从今天开始,我会严格要求自己,一天一更,再也不会出现更新不稳定的情况了,请各位看官放心,五亿的这本书会越写越精彩!!所以,请疯狂地把推荐票砸过来吧!!!! 第四十五章 疯狂 “怕我们打你?嘿嘿,你要是不老实,我们一定会打你,打的就是你!但是你放心,只要你乖乖地听彪哥的话,好好地服侍这个班房里的人,嘿嘿,我们别说不会打你了,而且还会让你加入我们,成为我们中的一员。” “只要你好好地陪彪哥玩几次,到时候大家就是兄弟,俗话说的好,一声兄弟大过天,有些人甚至拿命来护,我们也不例外,怎么会打你呢?平日里还可以跟我们一起去欺负别的班房里的犯人,多威风了,这才叫他妈的生活,嘿嘿......” 几名小弟肆无忌惮地邪笑着,说话之间,露出了一种不可一世,盛气凌人的神色,仿佛谁要是能加入自己这个小团体,那简直祖坟冒青烟,是莫大的荣幸一样。 几人说完后嚣张地把许安明和冯博两个人押了起来,朝着房间中心铺着凉席的方向走了过去。许安明被几人押着,不再说话,心里暗道,呵呵,这几个垃圾真是朽木难雕,无可救药,虽然还知道讲义气,挺不容易的啊,但是听着他们说的这些脑残话,这几个人也就只有这么点出息了。 另一边的冯博被几名小弟押着,早已吓得是惊恐万状,冷汗直冒,于是战战兢兢,可怜巴巴地出声哀求着屋子里的人。 “各位大哥,各位大佬,求求你们,放过我吧,我的刑期只有半年,等我半年后出去了,我在外边天天偷烧鸡送进来给你们吃,那可是烧鸡,烧鸡啊!我向你们保证,说到做到!求你们了,放过我吧!” 一旁的陈子豪正在活动着腰部,听到这里立即眼睛一亮,故作惊讶地说道,“天呐!烧鸡?竟然给我们送烧鸡这种高等人士才能吃到的优质食物,你怎么舍得呢?这怎么好意思呢?” 冯博一看这几个人中终于有个人快要相信自己的样子,想到自己只要加把劲忽悠一下,就能逃过这些人的折磨,不由得心中大喜,连忙信誓旦旦地说道,“当然舍得了,这是真的,不骗你们。” 陈子豪却态度突然一变,哈哈大笑了起来,眼神里露出了一种揶揄戏弄之色,“你这个土包子,你以为我们真的需要你送的食物?哈哈哈,别逗了,在这里边我们什么好吃的没有?根本不缺烧鸡之类的东西。” “我们在外边有很多兄弟没有被抓进来,他们每天都给我们送好东西吃,像烧鸡这种食物,不知道已经送进来多少只了,我现在都吃的有些厌恶了,根本不稀罕!” “嘿嘿,现在你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老老实实地听我们的话,服侍我们!只有这样,我们高兴了,才不会为难你,没准还能赏你一块我们吃剩的肉尝尝,多好的日子呀,在大牢里能过上这种日子也算是不错了!” 冯博听到这里,顿时吓得退后几步,又看向一旁的许安明,只见他不再露出那种害怕不已,惶恐万分的样子,而是从刚刚押过来到现在,一直表情平静地站在那里,丝毫没有任何表示,好像这里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与他无关似的。 冯博暗自想道,这个许安明,他在搞什么啊?昨天晚上还说有办法对付他们,现在怎么什么表示都没有?难道他昨天是吹牛的?好吧,算了,我还是自己见机行事好了。不过现在身上一点斗气也没有,想要治服面前这些人,难如登天啊,不知道那个许安明昨天哪里来的自信。 吴彪懒洋洋地盘着腿坐在凉席上,打量着面前的这两个小子,只见冯博的脸上愁云密布,抓耳挠腮,瑟瑟发抖,仿佛像个即将奔赴刑场的人一样。而另一边的许安明则是一副镇定自若,泰然处之的样子,丝毫没有任何恐惧的表情,吴彪看到这里丝毫不觉得吃惊,反而冷哼几声,脸上露出几分嘲讽之意。 哼,不用说,这小子一定是在装腔作势,故弄玄虚,呵呵,唬谁呢?刚刚还被小弟们吓得惊恐乱叫,怎么会这么快就变得这么镇静?难道以为随便演演猴戏,装出一副镇定从容的姿态,就可以让自己这些人不欺负他了?真是初出茅庐,异想天开。 想到这里,吴彪把自己身边的牌收拾好,扔到到了一旁的桌子上。接着抬起头看了看许安明,大声示意道,“你,过来!” 许安明看着吴彪那副变态的神情,终于配合地露出了一种淡淡的恐惧之色,这幅表情全部都被吴彪看在眼里,于是他不禁冷笑起来,更加确信这小子刚刚根本就是在装b,于是大声喝道。 “妈的,听见没有,过来!” 小弟们此时见到吴彪生气了,马上也开始发怒起来,他们平时对自己的这个彪哥,简直比亲爹还要尊敬,怎么会允许自己的彪哥生气呢?于是他们大叫一声“老实点!”接着一下子把许安明擒在手中,用力一按,就把他按跪在地上。 吴彪满意地扣了扣自己的耳朵,懒洋洋地站了起来,把裤子往下一脱,身子直接向许安明慢慢靠近,指了指自己下边,厉声道,“给我舔!” “什么?”许安明脸上露出了吃惊的神色,喃喃地说道。 “怎么?没听见吗,让你舔!”吴彪的脸上变得不耐烦起来,指了指自己下边,又重复了一遍。 “我不会......”许安明的语气变得颤抖起来。 旁边的几名小弟阴阳怪气地帮着腔道,“妈的,不会?没关系,我们来帮你!”说着按住许安明头部,往吴彪的下身用力一推。 许安明一边挣扎,一边大叫着,“不要,不要......” 一旁的冯博正朝这边看着,看到了这变态的一幕,赶紧扭过头去,闭上了眼睛。他对这种事内心已经有阴影了。昨天他和现在的许安明一样,受到了同样的待遇,直到现在心里还觉得恶心得要命。 “不要,不要......” 许安明不停地大叫着,可惜身边的几名小弟听到这些大叫声,非但不停手,反而变得更加丧心病狂起来,掰开许安明的嘴巴,一下子就按到了吴彪下身那里。 许安明喉咙里只能发出“呜,呜......”的叫声,双眼巨睁,恶心的连死的心都有了。 “继续!快舔!别停!不许用牙齿碰到!”几名小弟一边用力地按着许安明,一边添油加醋,厉声呼喝着。 仿佛世界上时间全都停止了,在这一瞬间,许安明不但没有屈服,反而涌出一股对生死看淡之意,心里有个声音在对自己暗暗地说道,从现在开始,自己身上的一切屈辱都要结束!就算死也不允许让任何人再欺负自己了。 几名小弟在旁边继续嚣张地压着许安明的脑袋,全神贯注地看着他的头部的动作。吴彪现在已经眯着眼睛,舒服地享受着这份快感。 许安明眼里闪过一丝残忍的神色,随即嘴里猛地用力一咬,顿时一股鲜血顺着吴彪的下身喷了出来。 一旁的人都一下子愣了,几名小弟瞪大了眼睛,全部都被许安明的这个举动给弄得惊呆了,发出了难以置信的惊呼声。 吴彪起初觉得下身有点不对劲,但他没有放在心上,于是继续眯着眼睛享受着,可是突然一种疼痛感袭来,他猛地睁大了双眼,朝自己面前看去,只见自己那傲人的玩意儿早已不见,血肉模糊,下身现在变得光秃秃的,空无一物,不禁疼的他叫出了声,接着越叫越大,最后直接变成了凄惨的痛呼。 “啊......啊!啊!啊啊啊......救命啊......” 冯博本来别过头去,眼睛是闭着的,但他听到惨叫声就赶紧睁开了眼睛,转过头向许安明那边看去,顿时惊得差点一屁股坐到地上。 一旁的陈子豪正往旁边走去活动一下身子,这时听到声音立马转身朝这边看来,也不禁瞪大了双眼,深吸了一口冷气,楞在了那里。 “啪!” 吴彪的那玩意儿血肉模糊地被许安明用力地扔在了角落里,痛呼的声音更大了。 许安明此时看起就一个地狱里爬出来的魔鬼一样,满嘴是血,神色疯狂地从地上站了起来。微微低着头,双眼一眨不眨,肆无忌惮地盯着眼前倒在地上,凄惨无比的吴彪。 一旁的小弟们看到这一幕吓得身子一抖,有的人已经下意识地松开了押着许安明的手,剩下的小弟手搭在许安明身上也不知不觉地没了底气。 突然,许安明咧着嘴痛快地大笑起来。 “哈哈哈......嘿嘿.....” 虽然他现在才十四岁,应该没什么力气才对,可他毫无征兆地,肩膀猛地一甩,一下子就挣开了剩下的那名小弟的胳膊。 那个人高马大的小弟居然被许安明那危险的怪笑声唬得双腿一软,任由许安明甩开了自己的胳膊,他不但没有什么生气的反应,反而身上吓得不受控制地发起了抖。周围的几个人听着笑声,到现在还没反应过来,仍然沉浸在深深的震惊之中。 许安明并不停顿,凶狠地朝吴彪走了过去,对着他的脑袋,一脚,一脚地狠狠跺了下去,地上的吴彪被踩得发出一阵阵惨叫声,以他的身手,根本不会有被一个十四岁的小孩子痛殴的时候。可他现在由于下身的剧痛,疼的他只想晕过去,根本没有能力对许安明的殴打做出任何抵抗。 接着许安明下手更加重,不停地跳起来,双脚重重地跺着倒在地上哀嚎的吴彪的肚子,好像要把他打死一般,眼神之中露出了一种歇斯底里的凶狠疯狂之意, 而且,好笑的是,一旁的小弟们看到这一幕竟然一个个无动于衷,并没有一个人上前阻止。 呵呵,这些人,刚刚还嚣张的无所顾忌,现在由于事发突然,他们居然却被许安明这个十四岁的小孩子给唬得楞楞地站在那里,连一步也不敢挪动一下。 许安明心里一阵冷笑,这就是这些人平时表现出来的嚣张?到了真正遇到事的时候居然如此的不堪一击,这就是他们的应对能力? 冯博看到许安明出手,想到了昨天晚上许安明对自己说的话,不禁觉得全身像是被打了鸡血一样,充满了深深的震撼。 吴彪不停地被许安明殴打着,饶是他有一身的大块头,力大无穷,但此时因为下身那痛入骨髓的剧痛,对许安明的殴打毫无一丝反抗之力,倒在地上痛苦地惨叫着。 但他也算是个当过几年老大的人,马上反应过来,忍着剧痛慢慢地向陈子豪的那个方向爬去,背上被许安明一脚一脚地跺着,可他还是发出了断断续续的呼救声。 “啊,啊......小陈,你在干什么!救我啊!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啊......” 吴彪没有向别的小弟求救,他知道周围那些不成器的小弟们平时用来充充人数还行,一旦真正出了事简直都要吓尿了,根本指望不上,只有陈子豪见过些世面,而且他当了陈子豪这么长时间的大哥,陈子豪一定会帮自己的。 陈子豪听到吴彪的痛呼声,先是愣了一下,但是也很快反应过来,眼中随即露出了狰狞凶恶的神色,大步流星地朝许安明这边走了过来,阴毒地说道。 “小子,你行啊,不想活了!敢做出这种事!好,你想死,我就成全你!去死吧!” 说着他迈起步子就朝着许安明跑了过来,许安明不闪不避,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处,看着这个大个子说着凶狠的话,向自己跑来,他不仅没有从头到尾没有一丝畏惧之色,反而双臂抱胸,嘴角露出了一种嘲弄的笑意。 陈子豪见他这幅不知死活的样子,简直气的一佛出世,十佛都要升天了,妈的这个世界怎么了?现在,在自己这种大流氓面前,连一个小孩子也敢如此猖狂,如果这都不杀了这小子,那么如此下去,这还了得?以后简直难以服众! 看那几个小弟的那幅熊样,竟然也受了这小子的影响,吓得一时间不敢轻举妄动,而且对自己已经露出了一种怀疑的眼神! 这样想着,陈子豪更加愤怒起来,想看着一个死人一样朝许安明跑了过来,突然,身后的一个人猛地蹦到了他的身上,重重地把他扑倒在地,一只胳膊一下子勾住了他的脖子,两个人就这样倒在了地上。 陈子豪重重地磕到了脸,正要爬起来,却感到自己被人狠狠地咬住了一只耳朵,背后的那个人猛地一用力差点把自己的耳朵撕下来。疼的陈子豪抬不起身子,倒在地上不甘心地大叫起来。 把陈子豪扑倒在地的人正是冯博,他看到许安明像发了疯一样,一口咬掉了吴彪的那玩意儿,不禁深深被震惊了,接着又看着高高在上的吴彪现在居然像一只狗一样地被许安明踩在脚下毒打,他顿时觉得自己全身的血液都要被点燃了,妈的今天总算长见识了。 什么是男人?这才是男人!在实力相差这么多的情况下依然不肯屈服,反而找机会狠狠地把对方踩在了脚下! 这种人真的值得别人追随!那些什么吴彪,什么陈子豪,跟他一比,全都是些只知道倚强凌弱的垃圾,死他妈一边去吧!自己昨天还对他们卑躬屈膝,唯唯诺诺,呵呵,真他妈丢人!从现在起,他要向许安明一样,做出改变,再也不要做以前那个窝窝囊囊的冯博了! 能这样痛打吴彪一顿,简直是只有梦中才能做的事,现在居然将要成为现实,冯博光是想想就兴奋不已,正要上前帮着许安明一起打,却被陈子豪抢了先,冯博顿时一咬牙就扑了上去,把陈子豪扑倒在地,这是冯博之前想都不敢想的事。 接着一不做二不休,一口对着陈子豪的耳朵咬了下去,用力一扯,差点撕下来。那个不可一世的陈子豪被这么一咬,疼得大吼大叫起来,在这一瞬间,冯博才觉得自己终于做了一回真正的爷们。 第四十六章 征服 “啊......我的耳朵!他妈的,你这个逾墙鼠窃之辈,真是反了!竟敢如此胆大妄为!你难道想死吗?快放开我......” 陈子豪猛地被人扑倒在地,又惊又怒,他知道背后的那个人不用说就是那个土包子冯博。 昨天还被他们几个人吓得面如土色,听话得很,叫他往东他绝不敢往西。怎么今天突然这么胆大包天,难道发羊癫疯了? 真该死,连自己看不起的人都敢把他扑倒在地上起不来,他觉得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于是陈子豪怒不可遏地大叫起来。他的脖子被冯博用力地勒得喘不过气,只好伸出一只手用力地扳着冯博的胳膊,另一只手在身后乱抓。 谁知冯博一急,嘴里更加用力,用力一扯,陈子豪发出一声惨痛的大叫。耳朵被生生扯下来了一半,伤口里的鲜血顺着陈子豪的脸颊流了下来。 “啊!啊......天杀的!混蛋,你疯了!啊......我一定要杀了你啊......” 冯博听着陈子豪的大骂,并不回应,继续用力地勒着着陈子豪的脖子,丝毫没有松开胳膊的意思。 别看陈子豪现在说的话挺有底气,像个大人物似的。其实就跟一只色厉内荏,喜欢汪汪乱叫的狗差不多。平时用来看家护院,吓吓那些没有见识的老实人还行,如果去吓另外的人,根本没有威慑力。 就像那些被别有用心的卖狗人吹的跟神一样的藏獒似的,根本没那么狠。 一些没见过世面之人总是吹着藏獒是战斗力天下第一,狗中之王什么的。简直坐井观天。也有人说藏獒勇斗几只豹,毫无压力。其实光是豹的灵敏就能让藏獒的攻击无从下手。 还有些人很认真地说藏獒能打过狮子,不是可笑么,先去研究一下肉食动物和杂食动物的根本区别再说吧。 玩过藏獒的人都知道,这种狗被别人神话的太夸张了,根本没传说里那么厉害。也就是体型大,样子猛,非常能抵御严寒。别的实在不敢恭维。 藏獒不仅脑袋笨的要命,不易训练,极难服从别人,有时候生气了连主人都不认识,照咬。而且只要换个不喜欢的环境,它的生命力简直脆弱得连大街上的流浪狗都不如。 藏獒确实凶猛,稀少。纯血统的藏獒也很珍贵,外表和体型那更是没得说,非常神武。但是,从战斗力来说,它根本就不属于斗犬,真正的斗犬比它狠得多了。 就算再凶猛的藏獒,在同体型的一些知名的斗犬之中,也根本排不上号。由于智商太低,耐力太差,随便来个体型小的可怜的比特犬和它对咬,往往一上来就被人家一下子死死咬住脖子之类的要害,几分钟之后藏獒就变得毫无一点还手之力了,最后还得用撬棍撬开比特犬的嘴,才能保住藏獒的性命。 这是真的,而且被打败的还是体型巨大,经过严格训练的优秀藏獒。更别提同体型的两种犬对咬了,藏獒更是没一点胜算。至于纯种藏獒?那些平时被人当宝贝疙瘩养着,从不战斗的纯种藏獒,到了实战之中简直叫一个惨不忍睹。 虽然藏獒不是斗犬,但也不是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一只优秀的经过严格训练的藏獒战斗力大概和一只身经百战的狼差不多,甚至有些牧区藏獒和狼对打起来还略胜一筹。 人工喂养的藏獒能和狼这种野生动物战斗力相仿,也确实值得称赞。但这其实也不算什么,全世界很多斗犬,单挑都可以战胜狼,这没什么好炫耀的。 而且单挑斗得过狼又怎么样?也只是单挑而已。狼为了生存,从小就在与各种动物的厮杀中长大,生性凶残,根本就懒得跟其他动物讲规则,它们个个都是专业的杀手,凶狠狡诈,诡计多端,永不服输。 野生的狼其实比狐狸都阴险十倍不止,在遇到强大的敌人和猎物时,它们才不会选择硬碰硬这种笨手段,而是想各种办法把损失减少到最小,寻找最合适的机会才会凶残地咬死对方。 而且,它们非常团结,天生喜欢群体作战。就算再猛的狗,到了狼的作战方式面前照样也得沦为手下败将。家养的永远比不上野生的,狗和狼的综合实力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不能相提并论。 所以,一些所谓无敌的名犬,都不过是虚名而已,根本没什么不败的神话。因为只要稍微换个方法就可以轻松解决,人也不例外,比如吴彪之流。 冯博受了许安明的影响,现在听着陈子豪那气急败坏的大骂声,不仅嗤之以鼻,而且勒着陈子豪的脖子反而更加竭尽全力了。 要是他现在因为陈子豪的几句话就吓得手足无措,不敢继续,那他干脆现在就一头碰死得了,省的以后天天被陈子豪几人折磨得生不如死,他可不想过这种痛苦的日子。 看着周围的那些小弟的那副一动不动的熊样,根本就没有上前帮忙的意思,冯博更加放心了。现在只要自己狠狠一咬,陈子豪的整只耳朵都要被自己撕掉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他又怎么会害怕? 一旁的吴彪正脸色发白地躺在地上,双手护着自己鲜血淋漓的下半身。他刚刚被许安明用力地在他肚子上跺了好几脚,嘴巴疼的大张,肚子里的胃液都要被打得吐出来了,下半身的血也越流越多。 为了少挨一下许安明的殴打,他的身子不断翻滚,结果下身流出的那些血弄得他一身都是。惨呼声也变得越来越小,再加上大量失血,吴彪脸色越来越白,躺在地上微弱地呻吟着。 许安明看也不看地上那奄奄一息的吴彪,立即朝陈子豪这边跑了过去,陈子豪大吃一惊,刚要说话,许安明就一把揪起他的头发,对着他的鼻子一拳一拳凶狠地打着,直到自己的手都被陈子豪脸上的骨头硌的肿了起来,陈子豪的鼻子也被许安明的这几拳头给打平了,鼻血横流,他才停了手。 揉揉自己的拳头,许安明又对着陈子豪的脑袋狠狠踢了一脚,脸上那凶狠的表情才渐渐化为了平静。接着低下头看着陈子豪的眼睛,淡淡地说道。 “听你刚刚说话的口气,简直比你那个彪哥还吊,呵呵,我真的很好奇,来,让我看看你到底有多狠。”接着他看向冯博,大声说道,“掰开他的腿!” 冯博听到这里,立即答应了一声,“好!”接着他松开了自己的胳膊,从地上爬了起来。 陈子豪刚刚脸上挨了几拳,一时间被打懵了。现在没了束缚,刚要反应过来翻个身准备反抗,就被许安明对着他的小腹重重地跺了一脚,结果他也一下子提不起力气了。 冯博站起身,一只脚踩着陈子豪的左腿,右手猛地抬起了他的右腿,陈子豪的裆部就被叉开,暴露在众人面前。 “你们......你们这两个蠢猪......要干什么啊,别乱来!我杀了你们啊......” 陈子豪不甘心地大叫着,自己浑身被那一脚踹的使不出力气,小腹巨疼,自己腿部被叉开,一时间根本做不出什么抵御。于是他的心里马上有种不好的预感,慌了起来。 “呵呵,你问我干什么?”许安明肆无忌惮地笑着,脸上露出了凶狠的神情。接着他一下子跳起来,两只脚重重地对着陈子豪的裆部落了下去。 “啊......不要......” 陈子豪疼得眼泪都流出来了,发出了杀猪似的尖叫声,这一脚踹的不是太准,他的命根子还是伤了不少,疼的他一咬牙,赶紧忍着剧痛把身子扭到一边,对着几名小弟大声地呼喝着。 “啊啊......你们这几个废物还愣着干什么!到了现在还不出手!更待何时啊.......” 那三个人高马大的小弟虽然是吴彪的部下,但他们对吴彪根本没什么忠诚可言。而且经过刚刚那一番震惊,他们平时再嚣张,到了这时心里也存了几分顾虑。 之前和吴彪等人在一起耀武扬威也就算了,现在吴彪被人废了,他们哪里还肯真的再给这些人卖命? 看面前这个许安明凶残的表情,满嘴的鲜血,他们就觉得身上的某些零件隐隐作痛。万一这小子再发了疯,拼命咬掉了自己身上的一些零件可怎么办?就算是一根手指头被咬掉了也不是好受的,他们才不会当那种脑子一热就跟着起哄的脑残。 他们在外边也就是混日子的市井瘪三,因为去不设上限的黑赌场赌博,欠了太多的高利贷还不起,又受到了那些债主的死亡威胁,不得已才想办法来到大牢里避避风头的。 本来就是一群怕死之辈,现在看到许安明两个人的凶残手段,他们又怎么会冒这种失去身上零件的风险去帮陈子豪,以为他们真的傻啊? “滚!”许安明扭过头瞪着眼睛,对着几人狠狠地大喝一声。 那些小弟听到这一声冷喝,先是一愣,接着略一思量,居然选择了忍气吞声地点点头。然后几人倒也干脆,直接往后退了几步,就再也没了一点动静。 “你们......混蛋啊......”陈子豪躺在地上愤怒地叫着。几个小弟却装作没听见的样子,眼睛甚至连看都不朝这看。 接着许安明又是一脚重重地跺了下来,这一下他可是下手很准,正中要害。 “啊!” 跟刚刚一样凄惨的痛呼声从陈子豪嘴里叫出,他疼的额头青筋暴起,脸上的表情都变得扭曲起来。不停地扭着身子,裆部被踹得就像来了月经一样,流出了殷红的鲜血。 那剧烈的疼痛让他身上的肌肉都不敢用力了,所以只惨叫了一声就闭上了嘴巴,接着身子痛苦地痉挛着,从喉咙里发出了细小的呻吟声。 他的下边已经直接被踢爆,疼痛感比吴彪大的不是一星半点,这时没有疼的晕过去已经算不错了。 看着已经被废掉的陈子豪和另一边的吴彪,冯博兴奋极了,能这样亲眼看到这两个欺负自己的人被折磨,真是人生快事! 但就这样完了,似乎不太解恨,这也太便宜这两个混蛋了。于是冯博期待地看向许安明,想看看他下一步要怎么做。 许安明却没有了继续动手的意思,只是安静地平视着前方。冯博不禁有些着急起来。刚要开口说话,许安明就动了,转身直接朝墙边的床位走了过去,轻轻对着冯博摆了一下手。 “交给你了,别弄死。” 冯博听后立即重新来了精神,“好嘞!”接着他放声笑了起来,一边大叫着,一边毫无章法地对着地上的陈子豪拳打脚踢起来。 不一会,他就停了手。地上的陈子豪已经翻着白眼,有一下没一下地抽搐着。冯博又直接向胡彪走了过去,对着脑袋就开始踢了起来,直到把吴彪也打的晕死过去,才停了手。 冯博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深深地喘着气,胡乱地擦了擦自己的脸。打人太累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脸上流下了汗水。 接着他叹了口气,楞楞地发起呆来。又擦了擦眼睛,因为那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流下了泪水。 许安明一下子躺在了床上,深深地呼吸了一下。 丁宇站在对面继续摇着护理床尾部的摇杆,床面前半部分就开始彻底地变平了。接着他向许安明好奇地问道。 “呵呵,没想到你当时突然爆发,废了那俩混蛋。不过还好,你善良的一面并没有彻底泯灭,知道留那两个人一命。后来呢?房间里的人有没有继续跟你过不去?对了,你是怎么从大牢里出来的?还有,最后你妹妹找到了吗?” 许安明安静地躺在床上,慢慢地摇了摇头,没有回答这些问题,而是转过头来看着丁宇的眼睛,转移了话题。 “好了,跟你讲了这么多,你也该说说你是什么人了吧?” 丁宇见许安明没有再说下去,于是笑了笑,没有再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许安明连那么屈辱的秘密都告诉自己了,说明人家已经很把自己当朋友了。丁宇不是不知好歹的人,于是就顺着许安明的话说道。 “你不是问过了我吗?我也告诉你了,我是杜家四少爷,杜弘飞啊。” 许安明赶紧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不好意思地说道。 “嘿嘿,对不起啊,你看我这记性,总是心不在焉的,我就是这马虎人,你别放心上。” 随后许安明又说道,“对了,你救我的时候我看到旁边还有一具尸体,刚开始我还以为那是我朋友,仔细一看才知道看错了。那个人是不是偷袭我的人?你是不是跟他打了一场,所以才弄得身上的衣服那么破的?” “嗯,是的,我确实是跟他在打,所以身上才弄得很狼狈。”丁宇点了点头,说到这里笑了起来,随即继续说道。 “虽然我没有亲眼看到他对你动手的那一幕,但我看到那个人想要杀死无辜的女人,所以我就上前跟他打了一场。那个人的攻击方式我很了解,看你身上的伤口,应该是那个人偷袭你的错不了。” 许安明点了点头,说道,“嗯,原来是这样。想不到我跟这个人并不认识,无冤无仇的,他也能对我下去手。而且他杀我就算了,还想杀那些无辜人,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我讨厌这种人,谢谢你帮我报仇。” 第四十七章 救济品 “这没什么,是应该的。”丁宇走到房间的角落里,拿起了刚刚泡好的一杯茶吹了吹,向护理床这边走了过来说道。“其实也不能怪那个人,他只是个无辜的傀儡,被外星人控制了才做出那种事的。” 许安明听着这些话,脸上的表情变得奇怪起来,于是看向丁宇问道。“外星人是什么人?” “是一种模样丑陋的生物,它们长得个子极小,猥琐如鼠,但野心很大。”丁宇解释道,“它们很神秘,暗中寄生在一些普通的武者身上,别的人根本看不出来。这些外星人商量着三个月后要对五藏城进行屠城,从而侵占这个城市。想必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才在那里对一些无辜之人大开杀戒。” 许安明躺在床上,听到这里,神色变得恍然大悟起来,缓缓说道,“原来是那种怪物。是不是长得既像老鼠,又像蜥蜴?没想到我居然会被这种小怪物暗算,可恨啊。” 丁宇听到这里,脸上露出几分意外的神色,“你知道外星人?” “嗯,是的,我曾经见过。”许安明点点头,继续说道,“本来我不知道世上还有这玩意,也是从别人那里才了解到的。我的职业是捕快,曾经审问过一只不知道从哪里抓到的小怪物,那玩意想造反,城主让我们严刑拷打,问出它们的同党。” 丁宇端着茶杯,终于明白了,于是问道,“你是捕快?怪不得。你们问出什么结果了没有?最后有没有杀了它以绝后患?” 许安明慢慢地摇了摇头,“说来惭愧,因为看那东西长相丑陋,我们当时心生鄙视,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于是略有怠慢,一时大意之下,让那玩意儿钻了个空子,跑了。因为这个,城主勃然大怒,我们还挨了几十板子。所以未能问出别的同党,也没能杀了它,只知道那怪物叫......呃......查大猜什么的,这是朋友问出来的名字,我当时听得不是太清楚。” 丁宇叹了一口气,有些失望地说道,“好吧。” 许安明说道,“现在想想,估计是那个逃走的外星人对我们怀恨在心,所以才找了个傀儡,从我们身后溜过来偷袭我。唉,还好我只是受伤,没有被真的杀死。”许安明停顿了一下,看向丁宇这边,露出了赞许的神情,“你是好样的,那个外星人还想杀更多的人,你出手阻止了他,真的谢谢你救了那么多人。” “嘿嘿,这没什么的,每次见到不平之事,我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帮别人。”丁宇听到夸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也许有些行为对我们来说只不过是举手之劳,但是对那些有需要的人来说可能就是雪中送炭。” 接着丁宇从床底下搬出一个凳子,放在病床旁边坐了下来,继续说道。 “只要我们每个人都多一些见义勇为,少一些视而不见的冷漠,那么这个世界上将会少很多遗憾,多很多快乐。而且帮助别人不仅可以交到更多肝胆相照的好朋友,也会让人明白很多道理。我相信善有善报,只有平时乐于帮助别人,那么日后当自己有了麻烦的时候,别人也会不遗余力地帮自己的。” “嗯,不错,很有道理。如果这番话说给那些迷茫的人听了,他们一定醍醐灌顶,茅塞顿开。呵呵。想不到杜兄弟虽然年纪不大,却有如此见地和品质,真的很难得啊。”许安明点了点头说道,却又叹了口气。 “唉,像我们这种做捕快的,平时打交道最多的人,尽是些丢人现眼的宵小之徒,他们个个都以无耻为荣,根本不把道德放在眼里。而且,这些人最喜欢向别人推崇‘做小人很吃香’的理论。居然还得到了一部分人的肯定,这部分人,简直就是没有主见的跟风之徒。我的身边有不少做捕快就是因为耳濡目染,受到一些狗屁理论的影响,渐渐地失去了底线。世风日下啊,如此道德沦丧,无知无畏,其实挺可悲的。” 丁宇听到这里,想了想说道,“是的,人能够成为万物之灵,就是贵在能够通晓事理,以德服人。这是别的动物永远也做不到的。” “有句话说的好,邪不胜正。在这个世界上,站在最顶端的永远是心胸宽广的有识之士。而那些小人,只会躲在角落里蝇营狗苟,放到台面上,难成大器。” “世上的人,有谁会甘心被一个无耻鼠辈来骑到脑袋上领导自己?所以,有些小人就算走运爬了起来,如果还是不懂得做人的话,那么大家就会心有不忿,群起而攻之。因此,小人能达到的成就其实是极为有限的。” “至于小人的那些无耻不入流作风,虽然在一些鼠目寸光之人嘴里,为了博人眼球,往往被吹捧为所谓的成功宝典,盖世真理。呵呵,可在旁人眼里,这不过是些跳梁小丑,以丑为美,荒谬绝伦的愚见而已。简直滑天下之大稽,徒增笑柄,不必理会。” “因果循环,善恶有报的道理很多人都听过,可是真正深信不疑的人却不多。如果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着相同的信仰,相同的道德底线,那么这个世界将会比现在美好很多,至少不会再有那么多奸佞之徒了。”丁宇喝了口茶,站起了身,缓缓说道。 “修道之人可以达到半仙的高度,却从来没有人能够成神。世上也没有任何神存在过的证据,就算这样,也有很多信徒坚定不移地相信世上有神。” 说到这里,丁宇看向许安明问道,“你信不信神?” “神?说这个干嘛,我不信神。”许安明轻轻地摇了摇头。他正躺在床上听得仔细,却听到丁宇问自己这么一句,有些猝不及防地说道,“但是我信他们的救济品。” 丁宇疑惑起来,“嗯?你信救济品的?不知是什么救济品?” “其实也没什么,是一些食物。”许安明没有直接回答,继续说道,“你刚刚说到有信仰的人会有道德约束,我现在想了想,确实是这么回事。” 丁宇点点头,喝了一口茶,问道,“嗯,今天遇到知己了,没想到你也这么觉得。那么,你觉得人可以没有信仰吗?” 许安明淡淡一笑,道“我觉得应该不可以。就拿小时候说吧,我以前到处流浪的那几年的时候,经常见到有一种人。这种人通常一见到我们这些要饭的就厌恶不已,拿起棍棒劈头就打,恨不得把我们打得不敢抬头,逃得离他们远远的。” “原因很简单,就因为他们觉得我们降低了他们干净整洁的高贵身价。就算他们之中也有的人,会顾及舆论,不对我们这种下等的要饭的进行打骂,但是,这些另外的人对我们的存在也是从来不会正眼瞧一眼,有时候兴致来了,偶尔朝我们看过来,也是充满了嘲讽,鄙视和白眼。因此,在那些日子里,我们总是挨饿。” “通常在这些人面前,我们是很难要来食物的,而他们,确实是什么信仰都没有。如果真的有信仰,那也只是对钱和*的信仰。他们对别的信徒是予以鄙笑,不以为然的,因为他们觉得这不切实际,虚无缥缈。在他们心中,别说没有神,就算真的有神出现到他们面前,他们也只会敬畏人家强大的实力,却根本学不到人家的性格优点。” “说出来很多人都不会相信,在他们这种人嘴里的那些愚昧可笑的信徒,到了我们眼里,却是救苦救命的活菩萨。那时候不管是教会的,还是寺院的人,虽然信仰不同,但他们总是组织起来,煮粥分给我们这些无家可归的乞丐们充饥,以免出现冻饿而死的事情。 “而相比之下,那些没有信仰,觉得别人愚昧可笑,自己聪明绝顶的人在干什么呢,呵呵,他们什么也没干,给我们的从来只有嘲笑和驱赶。” “当然,也有些人虽然没有信仰,但是家教很好,为人很善良,不仅对我们很有礼貌,也慷慨地帮助过我们,但可惜的是,这种人真的不多。” “相比之下那些信徒们,全部都不求回报,自愿地对我们进行帮助,我没说错,是全部。再说一下他们熬的粥,在那个时候,由于信徒也并不富裕,当时煮的是稀粥,通常会煮很大一锅,一人一碗。但就算只有这一碗粥,也可以将我们这些人的生命维持下去。每次当我讨不到食物,饿的没有力气,快要晕倒的时候,就是这些粥支撑着我活下去的,这就是我说的救济品。” 说到这里,许安明像是想起了一些事,眼中开始有些泛红。“我小时候去要饭,是从来不和女生要东西吃的,以后也永远不会,关于不喜欢求女孩子的原因,我不想多说,没有原因。还有,我并不是觉得没有信仰的人就没有道德,因为有些人就不像是信徒,但他们却很善良。这些人就曾经帮助过我。” “虽然我有个不求女孩的习惯,但有一次我饿的实在没有办法了,就只好厚着脸皮,头昏眼花地走向一个过路的女孩子,向她乞食,那也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向一个女生开口。” “老天给了我一个惊喜,我没有想到的是,她并没跟别的女孩一样,觉得我很脏乱不堪,不配跟她搭讪,然后侮辱我一番什么的,而是看了看我饿的迷糊起来的眼睛,然后一句话都没说,把手里的一份红烧肉给了我之后就转身离开了,我却没有来得及跟她说声谢谢。直到现在我都忘不了那份红烧肉的味道,可惜的是,我后来再也没有见过她。” 丁宇说道,“怪不得,原来你喜欢吃红烧肉是因为这个原因,呵呵,就算受了重伤,还不忘让我帮你买一份尝尝。看来你很喜欢那个女孩啊。那个女的长得怎么样?一定很漂亮吧?” “嗯,她很美。不过老实说,我现在只记得她的眼睛,像月亮一样,很明亮,充满温暖,而且很水灵。关于长相,大概什么样我却想不起来了。总之当时不觉得长得有多好看,反而觉得挺平凡的,但我后来越来越想她。她成了我心中最美的女人,世界上所有的美女都比不上。” “我也觉得善良的女孩最美。你当时有没有觉得她可能是那些信徒其中的一员?”丁宇点了点头,问道。 “我这么想过,但看她的样子不太像,也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吧。”许安明看向天花板,说道,“这种善良的人在以前,那些无信仰的人之中所占的数量,真的不多,可以说比千中无一还要少。不过现在比以前好多了,这种善良的人渐渐地也比以前多了起来。在大街上,有不少人虽然无信仰,但他们的家教总得来说都还不错。不过这些人所占的比重却还是低的可怜。” “扯得远了。呵呵,杜兄弟,这次来五藏城有什么打算吗?”许安明深深地伸了个懒腰,扭头问道。 丁宇回答道,“嗯,有的,我本来是来这里找一个朋友,我们两个已经报名去了金羽山去修行,明天就要出发了,所以今天过来是找他的。” “金羽山?哈哈,太好了。”许安明眼睛一亮,身子兴奋地动了一下,却触动了胸口上的伤,顿时传来一阵疼痛。于是他咬着牙说道,“哎呦......呵呵......” 丁宇看到许安明触动了伤口,连忙问道,“不要紧吧?别乱动,你身上受了那么重的伤,能够活下来,连医生都说这是奇迹。可是毕竟还是要多加注意,以防伤口裂开。” “呵呵,不碍事。”许安明回答道,随后慢慢地坐起身来,“我听到金羽山所以有些激动了,虽然我是个捕快,可是也有当强者的梦想的。这几天我也正好存够了钱,又来了新人接替我。我正琢磨着可以把捕快的工作辞去,到金羽山好好地修行呢。” 丁宇听了也高兴地笑了起来,但很快就平静说道,“可是明天就是报名的最后一天了,你身上受了这么重的伤,没有个十天半月是长不好的,明天你怎么进去啊?” “嘿嘿,我的体质跟别人不太一样。”许安明得意地笑了笑,继续说道,“我是个不怕死的人,因为每次受了伤,我的伤口都好的很快。有些刀子划破皮肤的轻微伤,不到十秒就会愈合。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纹印,我也是这几年才突然发现的,小时候的我其实跟别人一样,受个伤也是好的很慢的。” “这次被人偷袭,胸口被刀穿透,到了现在,除了有些细小的肌肉纤维还在修复,整个伤口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说着许安明把胸口上包着的绷带一点一点地扯了下来,丁宇见到他的胸口上早已没了巨大的伤口,只有着淡淡的结痂还长在上面。 ps:作品已经上架啦!! 第四十八章 新弟子 “竟然好的如此之快,你这体质比别人的那种自我修复的纹印能力强多了。”丁宇看着许安明那已经结痂的伤口,说道,“但你也得记住人的生命是很珍贵的,以后遇到事还是尽量少冲动为妙。” “没事,我有分寸。”许安明胸有成竹地说道,“我再好好休息一下,到了明天早上,我身上的伤一定能彻底痊愈,到时候我们就一起去金羽山!” “好,”丁宇拍了拍许安明的胳膊,缓缓说道。“你在这里好好休息,继续养伤。我先去找我朋友,明天早上我们就过来跟你汇合。” 许安明点点头,“嗯,去吧。” 建业城公孙府上,前门的大院子,四五个白白胖胖,粉雕玉琢,衣着华丽的小孩子们正蹦蹦跳跳,叽叽喳喳地围着公孙正打闹,欢快地笑着,院子里佳木茏葱,奇花烂漫,一带清流,从院子中心的石隙之下流出。 “小叔,你讲这个羊和狼的故事一点也不好玩,小羊那么可爱,怎么可以被狼吃掉呢?我们听过很多羊和狼的故事,都是聪明的羊取得胜利的。还从来没有听谁给我们讲过这种最后狼赢了的故事呢,狼那么笨,那么坏,怎么会赢呢?我们不要听这种故事......” 说话的小女孩叫公孙雪,胖墩墩的,有五六岁的年纪,是公孙正大哥的女儿,也是公孙正最大的一个侄女。红扑扑的小脸蛋上,有一双水灵灵的眼镜,小辫儿朝天翘着,红色的发带在头上一颠一颠的,像两只飞舞的彩蝶。此时正眨着两只大眼睛,一边轻轻地抓着公孙正的袖子口撒着娇。 其他的小孩子以自己这个姐姐为中心,不停地跟着出声附和。 “是啊,小叔,狼那么坏怎么能赢呢?再给我们讲个别的吧......” 公孙正听到这里,把头一低,学着这些小孩子们的稚嫩的语气调笑道。“我讲的这种故事其实也很不错啊,至少可以普及一下基本常识。至于狼和羊这两种动物,真实情况是,羊根本斗不过狼的,而且永远没有狼聪明。” “你们现在和以前相比已经长大了,我可不能总是再像以前那样,给你们讲一些羊把狼打得落荒而逃之类的荒诞故事,那会害了你们的。真正的狼其实是很危险的,但是现在很多小孩子都不知道。他们听多了羊把狼打跑的故事,就真的以为羊很厉害,很聪明,狼却很差劲,很弱。这不是惹人笑话吗?所以我不会再给你们讲这种故事了。” 孩子们摇着头,根本听不进去这些话。他们太小了,哪能明白公孙正说的话里有什么道理。公孙正说了那么多,他们只听到了最后一句,原来自己这个小叔以后不愿意给他们讲好听的故事了?这怎么行啊。 小孩子们不愿意了,一个劲地嚷嚷着,不停地扯着公孙正的衣袖。“不嘛,不嘛,我们就要听那个,那个我们喜欢听啊,快讲,快讲.....” 公孙正被几个人小鬼大的侄子和侄女们被围在中心,听着他们那越来越大的抗议声音,露出了无奈的神色,于是眉头一动,想了想说道。 “这样吧,我考你们一个问题,就是关于狼和羊的。如果你们聪明伶俐,能快速地想出正确答案,我就给继续给你们讲那种羊机智地打跑狼的故事。但是,如果你们回答不上来,那就别怪我不给你们讲了,好不好啊?” “好,好!”小孩子们都想证明自己是最聪明的,听到自己的这个小叔要考他们问题,于是纷纷兴奋不已,憨态可掬地答应着。 “嗯,你们听好,问题是这样的,有三只羊分别掉进了三个很深的坑里,一只狼正好路过这里,发现了它们。但接下来,就是很让人匪夷所思的一幕了,通常饿狼见羊,都是一口咬死,大快朵颐,断无放过它们的道理。但这只狼虽然饿的要命,它的肚子足以把三只羊全部装进去。但它却没有这么做,而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下,只吃了中间坑里的白羊,放过了剩下的两只黑羊,这是为什么呢?” 公孙正说完后微微一笑,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等待着孩子们的回答。孩子们听到这个问题,开始变得静言令色,不再嚷嚷了。个个眉头紧凑,认真地想了这个问题,院子里一时间变得风平浪静,针落可闻。 但才安静了一会工夫,孩子们之中就有人想出了答案,重新又开始吵闹起来,争先恐后地说道,“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因为天太黑了,狼看不见黑羊,所以没有吃掉它们!” “什么啊,不是说了,狼已经发现所有的羊了吗。我觉得一定是这只狼很笨,它觉得只吃一只就够了,就没吃剩下的羊!” “不对,因为这只狼只喜欢吃白羊,不喜欢吃黑羊,因为白羊好吃!” “我觉得很简单,因为它想!” 几个小孩子们都想出了自己的答案,各持己见,争论不休。公孙正听着这些奶声奶气的话语,不禁乐的笑逐颜开。接着慢慢地摇了摇头,低声道。“这几个答案没有一个是对的,你们再好好想想。如果还是回答不出来,那就没办法了哦。” 孩子们抓耳挠腮,但就是想不出来,于是沮丧地说道。“我们不知道......” “好吧,看来你们还不够聪明,那我只好不给你们讲那种故事了。”公孙正把头一扬,把自己的侄子侄女们推到一边,“等你们谁想出来了,记得告诉我。” 这时,一个下人走了上来,“三公子,外边有个叫杜弘飞的人来找你。” “嗯?赶快让他进来!”公孙正听到这里高兴极了,马上回答道。下人听到命令退了下去,接着,公孙正转过头对着小孩子们说道,“你们去后院玩吧,小叔还有事情要做,今天就陪你们玩到这里。记住,只可以在院子里玩,别偷偷跑出去啊。” 小孩子们听到这里,又见到下人来了,只好不再玩闹,而是对着公孙正听话地点了点头,一个个就都向着后院跑了过去。公孙正看着离开的孩子们,露出了欣慰的微笑。他们不知不觉就变得听话多了,没有以前那么难以伺候了。 小孩子们长得可真是快,自己才去了钢钢沙漠几个月,回来后就发现他们比以前懂事了一些,自己说的话他们虽然很多都是一知半解,但已经可以听得懂绝大部分了。如果自己以后进了金羽山修行几年,回来之后不知道家里又会有多大的改变。 正想着,公孙正一扭头,只见丁宇经过下人的带领,从院门走了进来,于是公孙正连忙迎了上去,热情地说道,“杜兄,你终于来啦,家里的事情都安排好了吗?” 丁宇点点头回答道,“嗯,已经安排好了,明天我们就出发。” “好,有你在身边,我真的觉得踏实多了。明天去金羽山,周天云根本没有办法欺负我,嘿嘿,我已经打听到了,周天云没有带别的高手,只带了一个绝地境第一重的下人,嘿嘿,今天我们要好好地喝一场,走。”公孙正搂起丁宇的肩膀就朝院子南边的石桌走了过去,朝着远处的几个下人招招手大声说道,“取坛上好的缥醪酒拿过来,再叫厨子按老样子做上几道下酒菜!” 几名下人听到吩咐,连忙答应着退了下去,公孙正就和丁宇两人就围着石桌坐了下来。 不一会,一坛上好的缥醪酒就被提了过来,由于这种酒是经过精酿的,酒精含量非常之高,饮起来比其他的酒烈的多,所以这次没有直接大碗大碗地喝,而是倒进酒壶里,用小酒杯一点一点浅酌的。 “唯愿当歌对酒时,月光长照金樽里,嘿嘿,虽然现在没还有月光,可是我却还是喝出了这种意境。”公孙正拿着酒杯,畅快地吟着诗,说完后正要一口把杯中的美酒喝下肚,见到丁宇一脸凝重之色,于是出声奇怪地问道,“杜兄,我们两兄弟在一起把酒言欢,本该无所不谈,何以如此严肃拘谨呢?” “没什么。公孙公子,上次我回去之后直到现在发生了很多事,有些很重要的事我不仅得告诉你。到了金羽山一定要告诉那里的上层知道,不然以后我们的这个城市,甚至整个国家就都会有危险了。”丁宇喝着酒,缓缓地说道。 “什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有那么严重吗?”公孙正拿起酒杯一口干了,接着夹着菜一边吃,一边好奇地问道。 “有,你听我慢慢跟你讲。” 到了第二天,丁宇和公孙正洗漱完毕,就来到五藏城的病人坊,找到了许安明。这时许安明的伤已经彻底好了,见到公孙正后打了个招呼,公孙正也点了点头算是回应。他听说许安明受了很重的刀伤仍然活了下来,自然对他的体质佩服有加,两人很快就熟悉起来了。 几人一起乘上柳叶梭,不停的向着东方飞去,行程数千里,终于飞到了一片连绵的群山之下。 丁宇背后站着许安明,旁边是公孙正,也坐在柳叶梭上,几人朝前方一眼望去,只见无穷远处,那连绵的崇山峻岭之中,到处都是高峰,高耸万仞,像一把把锋利的宝剑一样,直指蓝天,险绝异常。最高的那座山高的简直称它为擎天柱也不为过,山尖长的就像一根柱子一样,插进天上的云彩中,看不到头。如果有谁可以爬上去,站在其上简直举手可摘日月星! 在这群山峰之上可以看到修建了许许多多的楼阁,开拓了不少居住地,带着一种逸脱的神气,好像随时可以飞离地面似的,面前的主峰之上有着一个巨大的广场,上面密密麻麻站满了人,正逐队成群,渐渐地被人组织成一块块整齐的队列,放眼望去,人声鼎沸,热闹极了。 “我们终于到了金羽山了!”丁宇兴奋地叫了起来,许安明和公孙正也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脸上露出了期待的神色。 三人慢慢地从主峰那里落了下来,走到了人群之中,只见周围全都是前来报名的年轻人,有男有女,一个个长得是光鲜亮丽,穿的干净整洁,大概有几千名,正神色恭敬地被一些长老领导着,渐渐地以百人为单位,排成队列。 “喂,我们今天第一天来,就让我们站在这里苦等,这怎么行!我要拜进彭长老门下学东西,而不是跟你耗在这里浪费时间!”突然,人群中发出了反对的声音,一个神色不屑的少年,看着最前面的那个组织新弟子的长老,傲慢地说道。 “什么?”姜成吉听到这些话后气的马上转过身,他以前是个跑江湖卖艺的,颇有阅历,也懂些拳脚功夫,本来是跟金羽山没什么瓜葛的,但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行了大运,被金羽山的彭连云长老临时招了过来,当了个外门挂名长老。 平时只让他装模作样地组织新弟子维持秩序,他倒也能胜任。但此时他听到新弟子开始不听自己的话,隐隐有了几分失去控制的样子,不禁心里有些慌了起来,但他还是强压着内心的紧张,硬着头皮,不知不觉涌现出了淡淡威严,大怒道。 “少......废话!你是长老还是我是长老?都给我站好!” 这时,周天云也骑着飞天摩托“突突突......”像一条火箭一样快速地从远处喷射了过来,段达没有乘坐柳叶梭,而是坐在他身后,两个人到了之后在众人的艳羡目光之中大摇大摆地下了飞行器,走到了一排排的队列跟前。 “你们是新弟子吗?站在这里在干什么?怎么不进去?”周天云毫不停顿,直接对着一个模样还不错的女的走了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膀,盛气凌人地问道。 这个女的突然被问这种问题,觉得有些突然,于是脸上露出了不好意思的神情,接着回答道,“长老让我们先排好队,分组进去,所以我们就站在这里了。” 第四十九章 玉牌 “喂,那边那个新来的!傻楞地站在那里干什么?要泡妞去别处泡!看什么看,说的就是你!还不赶快去排队!”姜成吉见到有新弟子飞了过来,为了显现出自己的威严,马上对着这边厉声吆喝道。 周天云一听到这种呵斥自己的声音,脸上就露出几分不悦,正要发作,一见是个长老,只得懒洋洋地点了点头,不耐烦地答应了一声。“知道了!”接着肚子里暗骂几句,头也不回地向这队人后边走了过去。 这些新弟子们乘坐的珍禽异兽,五花八门,什么都有,尾巴上长着毒针,个子比驴还大的青玄蜂,叽喳乱叫的幽安鸟,样子丑陋,凶神恶煞的土蝼,大概有几百只,全都规规矩矩地在新弟子的队列旁边排成了几排。 段达把飞天摩托停靠在这群坐骑旁边之后,也向周天云跟了过去,紧随其后,两个人步调一致,吊儿郎当地来到后方,按照队列站在了那里。 丁宇几人已经在另一边站好了队,周天云刚走过来就被公孙正看到了。于是公孙正转身拍了拍身边的丁宇,朝那边指了指说道,“杜兄弟,你看,你看,周天云来了,就是他!” 丁宇朝他手指头指过去的方向看了看,点了点头,回答道,“嗯,我知道了,放心吧没事的。” 许安明听到两个人的谈话也朝那边看了过去,他也是认识周天云的,知道有这么个飞扬跋扈的周少爷,但没接触过,于是好奇地问道,“怎么了?” 丁宇回答道,“没什么,公孙公子和那个周天云有些不愉快,一会儿周天云如果发现了我们,可能会过来寻衅滋事,不过不必担心,他不是我们的对手。” 许安明点点头,这时,远处的杜司卓乘着柳叶梭,左手拿着一根铁棍,在旁边的广场边落了下来,右手牵着一只威风凛凛,虎视眈眈的大白狗跟在他旁边。那只狗身上长着银白色的毛,闪闪发亮,像刚刚擦过油似的。一看到丁宇就马上换了一副表情,像那些没长大的小狗一样,兴奋地伸着舌头,摇着尾巴叫着,隔着老远就迫不及待,活蹦乱跳地就要朝着这边跑过来,杜司卓赶快拉紧手中的绳子,生怕狗咬伤了别人。 接着杜司卓很快就看到了前面的丁宇,于是远远地打了个招呼,“弘飞,这是你的狗,我带过来了,看好它啊。还有,你的伏魔棍我也帮你拿过来了!” 丁宇点了点头,杜司卓走了过来把手里的绳子交给了丁宇,电牙犬在丁宇身边不停地摇着尾巴,亲昵地用鼻子拱着丁宇的肚子,丁宇蹲下来摸了摸它的脑袋。 杜司卓正要把手里的伏魔棍也交到丁宇手中,丁宇却推了回去,“二哥,谢谢你帮我照顾我的狗。那根棍子我已经不需要了,因为我现在已经得到了一把好刀。” 说到这里,丁宇拍了拍自己腰间挂着的长刀,继续说道,“我决定以后用这把刀了,所以棍子就送给你留着傍身。呵呵,那根伏魔棍材质很好,记得爱惜点,不要弄丢了。” “哦,好吧。”杜司卓他对这根铁棍也是爱不释手的,现在见丁宇不要这根铁棍了,自己又这么喜欢,就答应了下来,接着对着丁宇身边的两人略一示意,就缓缓地排进了队列里。 “那个人是你二哥?”公孙正朝杜司卓那边看了看,扭过头问道。 “嗯,是的。”丁宇回答道。 这时,姜成吉挥动衣袖,一大堆圆润光滑的玉牌出现在了面前的桌子上,姜成吉拿起其中的一块,对着底下的新弟子们大声地开始讲话。 “所有人都安静!看到我手里的这个玉牌了没有?从现在起,我点到谁的名字,谁就可以在我身边领到这个玉牌,凭这个玉牌不仅可以直接进入金羽山大门,而且还能指引你们住进各自的居住房间。好了,我不说那么多了,有一点你们需要注意,进入金羽山之后,不会有人再出来像我这样指导你们了。很多日常的小事情完全凭你们自己摸索!到了明天,除了修炼,会有专人安排你们做事,不可以偷懒,因为这也是修行的一项!” 下面的人整齐地答应了一声,姜成吉继续说道,“我知道你们之中有些人并没有获得金羽山弟子的名额,所以点完名单上的名字之后,会有一些没有被点到名字的人,进不去金羽山的大门。不过也别担心,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20岁以下的武者都有权利进入金羽山进行修炼。所以,剩下的没有点到名字的人,只要你们不超过20岁,体质也很好的话,就同样可以在我这里领到一块玉牌,直接进入金羽山!” 听到这里,人群之中出现了一阵欢呼声,姜成吉摆了摆手,继续说道,“但前提是,得先到一旁验一验体质,再把费用交齐了才行!呵呵,好了,相信你们也等不及了,现在开始点名!” “程田军!” “到!” “王越民!” “有......” 就这样,被点到名字的人都大声地回应着,离开了队列,朝着金姜成吉面前的桌子走了过去,拿起一块玉牌,就朝金羽山大门走了进去。公孙正也很快也被点到了名,就拍了拍丁宇的肩膀,前去领了自己的玉牌,走进了大门。 人群之中的周天云一抬头,就注意到了公孙正,于是眼眸之中泛起一股戏谑之色,拾起一块小石子对着公孙正就扔了过去。 “咚”的一声,公孙正感觉自己肩膀上被什么东西打了一下,于是扭头一看,只见周天云正站在他身后的人群队列之中,对着自己露出了一脸挑衅的神色。公孙正不禁身子一抖,打了个冷颤,求助般地看向另一边的丁宇二人,接着在身后的几名新弟子的催促下才转过身,忐忑不安地走进了金羽山大门。 “你看看那小子,胆子可真是越来越小了,难道我很可怕吗?呵呵,我就想不通为什么有时候我还没怎么样呢,就有一些人被我吓得露出那副熊样,真是烂泥不上墙。”周天云看着公孙正那快速离去的身影,不屑地冷笑几声,接着对着一旁的段达继续说道,“哎,对了,他不是买了个狮鹫吗?今天怎么不见他骑过来?” “这个,可能狮鹫个子大,太引人注目了,这小子想低调点不被我们发现吧。”段达想了想回答道,查猜的神经和段达已经相连,他现在能够惟妙惟肖地模仿出段达平时说话的语气,旁人根本看不出来。 “原来是这样,这些温室里的花朵,一定是从小到大还从来没被人欺负过,胆子居然可以小到这种地步。呵呵,为了不被我们发现,连新买的狮鹫都不敢骑了,说实话,被我们发现又如何,挨一顿打而已,至于吓成这样?” 周天云摇了摇头,冷笑道,“哼,既然这样,那我就大发慈悲,听徐茵的话,放他一马算了。孺子不可教,这种人,就算真的打他一顿又能怎么样呢,只会让人觉得无聊......” “王金名!” “到!” “周天云!” 周天云正冷笑着,冷不防听到姜成吉长老点到了自己的名字,于是就停止了说话,抬起头响亮地回答了一声,“到!” 周围的人纷纷看了过来,想看看这个有名的周家大少到底长什么模样,周天云则面不改色地歪着头,看着周围注视自己的人,那些被这么看一眼的人都纷纷低下了头,周天云嘿嘿一笑,径直走到姜成吉跟前,随便拿起一张玉牌,就放进了袖子里,接着朝自己的飞天摩托走了过去。 “段达!” “到!” 段达听到点自己的名字,也赶紧大声回答道。领了玉牌之后也跟着周天云后边,坐在了飞天摩托上,周天云右手一拧,飞天摩托就发动了起来,载着两人朝金羽山大门里边飞了进去。 不一会,丁宇也被点到了名字,于是快速地拍了拍许安明的肩膀说道,“我先进去等你,你也速度快点。” 许安明却摇了摇头,回答道,“去吧,进去之后不用等我,看样子我还得很晚才能进去呢。” 丁宇楞了一下,不再迟疑,马上答应了下来。快速地走到姜成吉那里领了自己的玉牌,带着电牙犬进了大门。 只见面前是一条宽大的道路,曲曲折折,直通远处。两旁是一片茂密的翠柏林,傲然屹立着,旁边是一个个红柱黄瓦的高大凉亭,绵延不绝,直通内里,在藤萝翠竹点缀其间,风景优美,胜似仙境。 远处可以看到是一片开阔的广场,有着碧波荡漾的天池,平静得像一面明镜。随着空气流动,渐渐波光粼粼起来,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着无数耀眼的光斑。 天池旁边,上好的白砖铺造的地面闪耀着温润的光芒,和跟前的松林完全是两种颜色,隔着很远都让人觉得眼前一亮。由于这里是在山峰之上,海拔较高,四处缠绕着袅袅雾气,一排排华丽的行宫隐藏在其中,被笼罩得若隐若现。 被点名的新弟子们陆陆续续地走了进来,不时指着远处一排排宏伟的建筑发出一阵阵赞叹声。 “真不敢相信,那里就是我们居住的地方了!” “哇,就像来到了梦境一般!” “啧啧,果然不愧是数一数二的名门大派......” 接着众人开始四散而去,根据手中玉牌的指示去找属于自己的房间去了。丁宇随着人群走了进来,没有急着去找房间,而是四处看了看。 一旁的亭顶上,熠熠的阳光洒落在那金黄色的琉璃瓦之上,闪闪发亮。朱红色的圆柱泛着红光,显得格外耀眼。亭子下边,站着一个人,正朝自己挥着胳膊,丁宇也对着他晃晃胳膊,牵着狗走了过去。 电牙犬看到周围美丽的景色,忍不住内心的好奇,大声地叫着,嗅来嗅去,四处乱挣。丁宇只好解开了它脖子上的绳子,电牙犬急不可耐地朝松林里跑了进去。 丁宇对着公孙正笑了笑说道,“我知道你会在这里等我的,我们现在过去吧,先找到自己用来修炼的地方!” “好,可是你那个朋友还没进来,他什么时候能过来?”公孙正回答道。 “他让我们不要等他了,可能还得很长时间他才能拿到玉牌。”丁宇回答着,公孙正点了点头。这时,电牙犬咬着一只山鸡从一旁的松树林里走了出来,那只山鸡被电的鸡爪子乱颤,充满了紫色的电流。丁宇无奈地把电牙犬重新栓了起来,两个人笑了笑,朝着中间的大路上,向松树林里边走去。 不一会,来到面前的一排排行宫之前,按着手里的玉牌上的号码,很快丁宇就和公孙正就找到了各自的房间住了下来。通过询问其他弟子,丁宇两人知道了这个玉牌可以作为打开房间的钥匙,只需要拿着玉牌对着自己的房间门口点一下,就可以打开笼罩在外面的结界,进入里边休息。 丁宇把电牙犬拴在了门外,进入自己的房间,看着面前的一切,不禁觉得耳目一新。 这些一排排的新弟子住所,从外边看起来非常宏伟,高大巍峨,富丽堂皇。但是丁宇进了房间之后才发现,屋子里边其实很朴素,除了洗漱用品,只有一张床和一个用来打坐的蒲团。墙壁和地板都是一个颜色,是那种类似木板一样的微黄色,但是,用手一敲,才知道墙的材质非同一般,好像钢铁般坚硬,又没有钢铁的那种冰凉感。 这种屋子虽然简陋,但却是最适合武者修炼的。修道之人不需要那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来扰乱自身,而是以简单到极致为自身的终极追求。因为只有感官上的简约整洁,才能让人的品味和思想上更为纯粹和专一,这样才能更加全神贯注地追寻自己的道。 其实这不仅体现在修炼上,在生活中也一样,有些日常用品虽然很诱人,而且看似有大用,实则对你真正想要的东西没有任何帮助,而且总是转移你的注意力,使你不能彻底地专注起来,那么这些东西就算再值钱,也是多余的,对一些执着的人来说,他们会选择毫不犹豫地毁掉这些东西。 比如和尚为什么要剃头,就是为了去除一切牵挂,一心一意修行。也许头发对有些爱美人士来说,没了头发简直比要了他们的命还难受,可对和尚来说,头发只不过是一种无谓的烦恼丝,和自己的道相比,不值一提。 第五十章 百人众 风起绡动,金羽山的主峰周围那盘绕着的巨大雾气,烟波浩渺,坠山幻海,如玉鳞云爪一般,不断涌动。广场之上,如果仔细听的话,就会听到那排华丽的行宫之间,发出了一阵阵轻微的撞击之声。 “咚......咚......” 声音沉闷伶仃。这不是有人在敲钟,而是找到房间之后的新弟子们修炼的时候发出的声音。 丁宇在自己的房间里十指紧扣紧扣,牙关紧咬,额头之上,汗水横流。 为了不让衣服跟着在自己修炼的时候受到损坏,丁宇现在只穿了一件短裤,浑身的肌肉紧绷着,背上渗出的汗水就像断了线的珠子,顺着肋下“滴答,滴答......”地掉在地上。 忽然,他抬起右手,对着跟前的墙壁猛地结出一个手印,一道黑色的异力匹练自丁宇的手中暴射而出,最后宛如鞭子一般,重重地砸在房间的墙壁之上,丁宇身边的空气之中顿时击起一片剧烈的波动。 “嘭!”的一声巨响,丁宇的这一击能将坚硬的岩石都打的爆裂粉碎,但是此时他的异力击打到墙壁上,劲风四散,却没有造成破坏,只有地板被震得微微颤动着。 “够结实......” 丁宇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淡淡说道。他已经记不清这是他发出的第几次全力攻击了,由于异力不断地冲刷经脉,现在丁宇只觉得全身酸痛无比,连呼吸都要小心翼翼起来,但他仍然继续全力地压榨着自己的潜能,不断地挑战着自己的极限。 房间之所以没有损坏,是因为墙壁的材质用料特殊,非常坚固,可以抵抗飞雪境高手的全力攻击,专门让新弟子们平时进行修炼和闭关用的。 这种房间的隔音效果也非常好,就算里边发出再大的声响,也不必担心会打扰到别人。 “轰!” 又是一道异力匹练极速打了出来,一股如饿狼般的狂猛气势,倏地从丁宇的身体之中爆发出来,他身上的酸痛感更加剧烈,终于到达了自身所能承受的极限。 “噗通”一声,丁宇一下子躺在了地上,再也使不出一丝异力了,张着嘴巴大口大口地喘息着。 这时,体内的芯片开始发生作用,丹田之中那快速奔腾的异力,在全身酸痛的刺激下,似乎比平日更加的具有活力,欢快地流过全身所有的脉络。 一丝丝温凉,随着异力的流动,缓缓的渗透进骨骼肌肉之中,悄悄的进行着滋润和强化。 就这样休息了一会,丁宇感到身上酸痛感逐渐消失,力气也慢慢地恢复了一些。丁宇站起身来稍微活动了一下,就把衣服穿上,打开自己的房门,深深地呼吸着外边的新鲜空气。 电牙犬蹲在门前着急地摇着尾巴,它已经被栓了一下午了,现在一看到丁宇走了出来,马上哀求般地叫了几声。 “汪汪汪......” 丁宇走了过去,摸摸电牙犬的脑袋,解开了它的绳子,让它自己跑着玩去了。 今天第一天进入金羽山,周围有很多已经找到房间的新弟子,三三两两地围在一起,兴高采烈地聊着天。 以前没来过这里,人们自然看什么都觉得新鲜无比,对四周的景色不断地称奇道绝,充满了激动和兴奋。 丁宇现在因为修炼的原因,全身汗流浃背,黏糊糊的非常不舒服。现在只想找个地方洗一洗,但他对这里又不太熟悉,于是就跟着从他旁边经过的几个新弟子们一起,朝广场深处慢慢走去,看看周围有没有可以洗澡的地方。 远处广场中心的人群之中,有个略微有些肥胖的少年正站在那里和别人说笑,不经意朝丁宇这边看了一眼,一下子就停留了目光。 他先是露出有些意外的神色,接着很快暗自阴笑了一下,挺着自己那圆滚滚的肚子晃悠悠地走了过来。 这个胖胖的少年名叫纪满银,现在有着绝地境第二重的修为,是青阳城一家包子铺老板的儿子。是以名字起的俗了点,不过他认为自己做的事可一点也不俗。 他平时专门喜欢纠集一帮子无赖少年,欺负像杜弘飞这样没有武力的人。 虽然现在丁宇穿越到了杜弘飞身上,又得到了博士的芯片,实力早已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语,但是由于丁宇这些天没有在青阳城多呆,所以纪满银并不知道这些。 丁宇没有穿越过来的时候,杜弘飞是很受欺负的,不知道有多少像纪满银这样的人欺负过他。没办法,杜弘飞没有修为,打不过这些人,又能把他们怎样。 所以纪满银这些人每次看到杜弘飞出现的时候,就算离得很远,他们几个人也会非常有耐心地走过来,取笑捉弄他一番才行。用纪满银的话说,不欺负人,他觉得生活会很无趣。 “哎呦,看看,这是谁啊?想不到今年就连我们青阳城最低级的废物杜弘飞都可以混进金羽山当弟子了,哈哈哈......真是工夫不负有心人,铁杵也能磨成针!啧啧,也挺不容易的,看来咱们金羽山的新弟子名额可真是越来越不值钱了呀。” 纪满银嘴角带着一丝阴沉,神气十足地对着丁宇打着招呼,邪笑着走了过来。他身边的几个人也马上紧随其后,慢慢地跟了上来,盛气凌人地出声附和着。 “是啊,像这样的软蛋都能削尖了脑袋挤进了这里,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的狗屎运......” “嗯,说的对,你看杜弘飞那傻样......” 这几个人的声音神气活现,刺耳嚣张,话语之间充满了*裸的挑衅,完全把丁宇当成了一个窝囊的受气包。 他们之所以敢有恃无恐地欺负杜弘飞这样的大户少爷,不是因为他们没长眼睛,而是因为杜弘飞在杜家的身份,虽然是个少爷,但他母亲是丫鬟,那说白了他就连庶出都算不上。 杜家虽然男丁多,但杜弘飞势孤力单,不讨喜欢。他的几个兄弟也跟他合不来,欺负他根本不必担心被他的兄弟报复的风险,又能畅快淋漓地显出自己这帮子人非常狠的样子,所以他们当然最喜欢欺负像杜弘飞这样的人了。 纪满银是很享受欺负人的过程的,他在欺负别人的时候,心里会有一种乐趣,有一种优越感,如沐春风,这就是他为什么总喜欢欺负别人的原因。 但这次当杜弘飞抬起头看向自己的时候,纪满银却觉得完全不对劲了,一种只有高手才有的肃杀之气让他不由得有些发愣。 怎么回事?纪满银满腹疑惑,纳罕不已。他知道杜弘飞是什么人,这个人是个有名的软蛋,每次见到自己过来,他都是心惊胆战,仓皇溜走。被自己这些人欺负的时候也是忍辱负重,默不作声,甚至连抬起头正眼看自己这些人都不敢。 可现在,眼前的杜弘飞不仅抬起头直直地看着自己,而且眼睛里有着一种陌生的神色,仿佛跟自己这些人素昧平生,根本不认识一样。这甚至让纪满银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不是真的认错人了,眼前的杜弘飞给人的感觉绝不相同,简直天差地别。 就这样被丁宇看着,纪满银觉得这个人有点不能招惹,因为他发现自己竟然一时间说不出什么挑衅的话。 丁宇仍一动不动地地看着这些人,刚刚的那些话被他从头到尾一字不差地听到了耳朵里,可他现在连一句回敬的话也没说出口。 他根本不想跟这群不长眼的人有什么瓜葛,也没想过要跟这些人逞什么口舌之利。现在他都可以和毒蝶境的人一较高下了,又怎么会跟这些过家家一样的人一般见识。 丁宇轻描淡写般地收回了自己的目光,也没再做任何表示,就继续朝广场深处走去。 纪满银见丁宇没有回应自己这些人,转身就走,不禁进退两难,面子上有些挂不住,气氛也变得有些尴尬起来。 纪满银看着头也不回的丁宇,恼羞成怒地想道,荒谬!这小子什么时候也敢变得这样高傲,竟然懒得搭理自己这些人,他以为他是谁? “无礼!没听见老子跟你打招呼吗?难道不认识我们了?哼,真是贵人多忘事啊,难道非得让我像上次那样好好地修理你一次,你才能想起我是谁?”纪满银怒道。 丁宇继续走着自己的路,直到他快要走远的时候才终于站住了身子,停下脚步,扭过头来心平气和地道。 “你叫纪满银?” 纪满银歪了歪嘴角,他现在对丁宇的这种语气非常不爽,冷哼一声说道,“明知故问!” 接着他脑袋朝周围几个人看了一下,随即又转向丁宇,颐气指使地说道,“我们几个人刚在广场上转了一圈,有点口渴。门口有些小贩在卖水果,你出去帮我们买几斤回来,快点!” 纪满银这些人以前经常让杜弘飞跑腿帮他们买一些吃的,或者有时候他们兴致来了,也会把直接把杜弘飞身上的钱抢走,没办法,谁叫杜弘飞打不过他们呢。 “自己去。”丁宇听到他敢使唤自己,强压着怒气说道。 “你找打!”纪满银听到丁宇不冷不淡地来了这么一句,马上咆哮道,同时一拳对着丁宇的鼻子打了过来。 丁宇顺手一抓,往上一扯,另一只手拖着纪满银的大腿,直接把他整个人举了起来,往前一扔。 “啪!” 纪满银那庞大的身躯就重重地砸在了地面上,鼻子都磕破了,鲜血不受控制地流了出来。这一声响将周围一些正在觅食的鸽子惊得扑棱着翅膀,争先恐后地飞向天空。 旁边的人群变得一片寂静,一些新弟子们纷纷朝这边看了过来。 纪满银倒在地上,吃力地翻了个身子。他从小就没被人打成这样过,疼的捂着鼻子不断哀嚎,血顺着他的手滴在地面上。 “啊,啊......啊!” 纪满银被摔得不断地大叫,丁宇听到叫声,不由得眉头一皱,朝他身边走了过去,蹲了下来,左手一下子把纪满银捂着鼻子的胳膊拨了过去,右手对着他的脸就是响亮的一耳光。这一下非常管用,纪满银马上停止了嚎叫,惊恐地闭上了嘴巴。 丁宇冷冷地说道。“我不想杀你,也不想看见你。以后你要是再见到我,就马上滚的远远的,绕着走,明白吗?” 纪满银楞在那里,结结巴巴地回答不出来,他现在只觉得脑子一片空白,充满了难以置信。丁宇见他没反应,于是眼睛一瞪,重重地拍了一下他的脑袋,厉声道。 “明白了没有!” 纪满银不由得打了个哆嗦,利索地回答道。 “明白!明白......” 丁宇满意地点了点头,站起身来看向纪满银带来的另外的那几个人。 “轮到你们了。” 这几个人不禁有些慌了,一边后退,一边做出防备的姿态。丁宇刚要往前走去,却觉得耳朵上爬了个飞虫,有些不舒服,于是他就抬起手想要赶走虫子。 这些人见到丁宇一下子抬起手,还以为他要发功,马上吓得身子一抖,大惊失色。 看到这些,丁宇顿时没了揍他们一顿的兴趣,转过身举步生风地朝着广场深处走了过去。 “我还有事,下次再教训你们,滚吧。” 几人如蒙大赦,这才松了口气,看着倒在地上的纪满银,他们马上走了过去将他扶了起来。纪满银擦擦脸上的血,猛地甩开身边扶着的手,看着前面的丁宇渐渐走远,他的眼里闪过一丝怨毒。 广场北边是一个高高的大坡,上面修着整齐的青石台阶。几个穿着乌罗锦服的内门弟子站在那里远远朝这边看了过来,旁边的地上插着大大的木牌子,上面写着“百人众”几个大字。 丁宇径直走了过去,对着其中的一个姿色还算不错的女的问道,“打扰一下,请问哪里可以洗澡?” 这个女的名叫苏小雨,性格比较开朗,是百人众的干部,听到丁宇问自己,苏小雨轻声笑了一下,大方地指了指南边的几间行宫,回答道。“那里第三排,去吧。” 丁宇点点头回答道,“谢谢。” “不客气。”苏小雨摸了摸下巴,说道,“对了,我是百人众的一名干部,下个月我们要去丰州剿灭一股流匪,现在我们正收人,刚刚我看到你的身手在新弟子里边也算不错,不知道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 丁宇转过身道,“百人众?这算是金羽山弟子们之间的一个社团吗?” “是的,我们是莫雅前辈成立起来的一个社团,成员都很优秀,平时自己修炼,每当金羽山有些大的历练任务派下来的时候,我们就会组织起来去一起去完成。”苏小雨缓缓说道。 “莫雅是谁?这个社团加入之后有没有什么规矩需要遵守?”丁宇问道。 “莫雅是上届武力榜第三名的高手,也是我们的偶像。百人众规矩是有的,每个人都可以接受的这些规矩,不是特别苛刻。”苏小雨耐心地说道。 第五十一章 巧遇 看着面前这个女孩子这么诚心诚意地邀请自己,丁宇心道,如果总是自己一人闷头修炼,任何社交行为也没有,那么就算自身的境界能得到精进,性格也会潜移默化地受到影响,会变得越来越不善交际。到时候修为再高,情商却很低,岂不是有成为凯子的危险,那怎么行? “好吧,我愿意加入你们。” 丁宇略一沉吟,欣然应允。加入社团可以认识到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多多和他人相处,自己的眼界和胸襟也会变得越来越开阔。所以,如果没什么太苛刻的规矩,那么加入社团还是甚有裨益的。 听到丁宇爽快地答应加入,苏小雨不禁喜出望外,随即右手一翻,好像变戏法似的,一枚指甲盖大小的东西蓝色晶体就出现在她手上。 “这是我们百人众的袖章,是用气晶刻制而成,现在是你的了,把它挂在袖子上好好保存吧!从现在起,你就成为我们的一员了。” 丁宇接过这枚袖章看了看,只见它呈六角形,正面刻着均匀错杂,独具匠心的花纹,最中心的图案却很简单,是一个笑脸,背面是个别针,整体看起来甚为精巧。 丁宇对这个袖章爱不释手,只把玩了一会儿,就迫不及待地把它挂在了自己的衣袖上。 “看起来很精致!别具一格,颜色也很适合我,我很喜欢,谢谢你。” 苏小雨眨了一下那双水亮的杏核眼,浅笑盈然地道,“不用谢,喜欢就好。还有,别小看这个袖章,你看那上面刻着的花纹,这是效仿了天理玉的通讯功能刻出来的,也就是说,它可以像天理玉一样用来跟人对话。” “真的?”丁宇有些吃惊,朝自己左胳膊上仔细地看去。 “是的,而且这没有什么条件限制,只要两个人都有了这东西,按住上面的那个笑脸图案,同时对着它讲话,对方马上就能听到你的声音。即使两人相隔千里,路远山高,也照样没问题。平时我们百人众的成员就是用这个来互相联络的,方便极了。” 丁宇知道,像这样可以通话的袖章,是非常有技术含量的,属于红光器里非常少见的一种沟通器物,一般人根本不知道怎么制作。 “这袖章是谁做出来的?是无极阁的人吗?”丁宇好奇地问道。 苏小雨想了一会,说道,“嗯,算是吧,这是莫雅师姐做的。莫雅师姐以前是无极阁的弟子,擅长制器之术。后来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才转投金羽山门下修行。上届的武力榜,十个高手,个个身怀绝技,天赋秉异,登峰造极。但只有她一个人懂得制作这种器物。” “这位莫师姐好生厉害!”丁宇不禁称赞道。 “嘿嘿,当然了。”苏小雨说道,“这个袖章你要好好保存,可别遗失了。” “放心吧,我一定会保存的很好的。”丁宇说道,接着看向面前的苏小雨,“对了,我们聊了这么久,我只知道你是百人众的干部,却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你叫什么名字?” 苏小雨笑了起来,“我叫苏小雨,天街小雨润如酥的小雨,看你也没有多大年纪,叫我苏师姐就好了。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杜弘飞,很高兴认识你,苏师姐。”丁宇也笑了笑,接着他朝南边看了看继续说道“时间不早了,我得去洗澡了,先失陪了,苏师姐。” “嗯。明天我们队里的成员有个会议,你明天吃过早饭后记得到广场集合,不可以迟到。”苏小雨说道,接着她像是看到了什么人过来了,于是目光变得疑惑起来,看着丁宇身后。“哎?别动,你背后站了一个人。” 丁宇就感觉自己的肩膀被拍了一下,身后一个声音传来,“嘿嘿,小杜,终于见到你了,你在这干什么?” 丁宇惊讶地转过身,原来身后的人是已经进入山门的许安明,现在嘴里正兴高采烈地嚼着一根槟榔。丁宇道,“你吓我一跳!”说着对苏小雨介绍道,“这是我朋友,许安明。” 苏小雨点点头,丁宇对许安明说道,“我正说着话呢,都不知道背后站了个人。你现在拿到玉牌了吧?” 许安明回答道,“嗯,我也是半个时辰前才拿到的玉牌。刚刚找到了自己的房间,想出来熟悉一下环境,就看见你了。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本来是要去洗澡的,但碰巧加入一个了社团,就在这里跟社团的一位师姐聊一会。”丁宇道,“刚聊完,准备起身去洗个澡,你就来了。走,正好一起洗。” “好啊。” 丁宇两人和苏小雨告别之后,就来到了广场南面。只见这边的行宫,无论是外形还是面积,都与弟子门修炼用的房间大有所异。 这里每间房子都设有大院。分布错落有致,院落毗连,回廊串接,四通八达,银墙黛瓦之间,流莺相戏,飞鸟互逐。 丁宇两人来到了第三排的男子沐浴处,这里的墙壁上面爬满了绿荫荫的藤蔓,点缀着一朵朵娇艳欲滴牵牛花。屋顶之上射彩飞芒,流光攒动,虽然墙壁是用普通青砖砌成,但猛然看去,却好像仙人居住的房间。 院门是开着的,里面有个木质屏风挡着,从外边看不到里面,几个刚洗完澡的新弟子从院门有说有笑地走了出来,丁宇两人就直接走了进去。 院子四周内壁贴满了白釉琉璃砖,上面还挂着几面用天然水晶制成的落地镜,周围是一排排用来放衣服的立柜,和用来歇息的椅子,木质纹理交错,圆润光泽,显然是用非常耐潮的柳桉木做成的。 中间有个方形的大浴池,外沿固定有一排木盒,里面是用来沐浴洁身的澡豆,皂角,猪苓等物,一种特殊的香味弥漫在四周,沁人心脾。浴池里的水徐徐冒着热气,看起来比较深,在浴池中间洗澡的弟子们都是站着的,有些已经浸到了脖子。 浴池内沿有浸在水里的台阶,几个脊背上纹着一个个张牙舞爪的刺青的弟子,正自由自在地坐在上面,两臂搭在浴池边沿,舒眉展眼,安闲自得地泡着澡。 院子一角的落地镜前,放着一双布袜青鞋,一个长着酒糟鼻的年轻人刚刚穿好了衣服,正踏着高齿木屐站在那里,拿着毛巾擦拭着自己那湿润的头发。 “这个酒糟鼻子,真难看!大大地影响了我大朗星勇士的形象!” 这人正是已经被查猜夺舍的段达,他和周天云进入山门,找到各自的房间之后,本来好好的,但周天云突然对房间的位置很不满意,非要骑上飞行器去找长老换,段达也不好相劝,无奈之下,只好自己先一个人过来洗个澡,等自己洗完澡回去了,也许那个周少爷就消停了也说不定。 因为刚洗完澡,头发还没干,段达就照着镜子整理一下,可惜一看到镜子里的那个酒糟鼻,查猜心里就一阵不爽,恨不得拿把刀把它割了。 “唉,要不是为了逃避组织的追杀。我说什么也不会夺舍到这个酒糟鼻身上,修为这么低,还不如以前那个老铁匠呢。那个老铁匠身体虽然老,可他毕竟是绝地境第六重,而且体内的斗气也被我练的是万般玄妙,随便踢上一记蝎型腿,连毒蝶境的高手都不敢正面硬抗,哪像这具身体,才绝地境第一重。” 段达摇摇头,心里想道,“算了,能顺利进金羽山就不错了,想那么多干嘛。”随即他把毛巾搭在肩膀上,拿起袜子和鞋子,准备坐到一旁连椅那里穿上。 谁知他刚转过身,就看到丁宇两人推开院门大模大样地走了进来。 “日!”查猜大吃一惊,立即下意识地转过身,重新看向面前的镜子。心里快速想道,“怎么是他!真是冤家路窄,上次就是被他毁了我的肉身,还把自己抓了去,结果时运不济,组织里的人都认为我成了叛徒,害得我东躲西藏,夺舍到这个段达身上。” 查猜看着镜子里的丁宇身影,突然心道,“为什么刚刚看到他的时候我怕的要命?现在我已经换了肉身,变成另一个人了,早就不是原来的那个老铁匠了,这小子又怎么可能认出我来?” 想到这里,段达又看了一眼迎面走来,与自己擦肩而过的丁宇,见他没有注意自己,段达才放下心来,随即大模大样地整了整自己的头发,拾起自己的那双鞋袜,就向着一旁的连椅那边走去。 突然,一阵槟榔的清凉之气,飘了过来,段达抬起头,顿时变得目瞪口呆。 许安明?查猜暗自心道,不可能,我亲眼看见他被巴颂的刀芒伤到,心脏都戳了个窟窿,血流如注!当时都没气了,我亲眼所见。现在面前的这个许安明却活的好好的,怎么回事?难道有神人救了他? 许安明这时也看到了段达,他毕竟做过几年捕快,对于段达这个周家小管事,他还是认识的,看眼前的这个人这么吃惊地看看自己,许安明笑了笑,走上前去说道。 “段管家,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好巧啊!你怎么不在五藏城的周家铺子里管那些烂账了?” 一般做生意的商铺,不多不少都会有一些收不到钱的烂账。所谓烂账,就是到了偿还期限,欠债人却出于各种原因赖着不给的账。 做过掌柜的人都知道,这些欠债人当中虽然确实有实在穷揭不开锅的人,但更多的是有钱的,可人家就是想赖掉,怎么办呢?好办,请些凶神恶煞的人找上门去,对这些欠债人危言相骇,连吓带哄的,也就把账收回来了。 周家商铺有很多账都是段达在帮着打点,许安明做捕快的时候经常去铺子里收规费,当然了,私下里也帮他去欠债人那里收过不少烂账。一来二去的,两个人也算是熟人了,现在见面自然要上前打个招呼。 “呃.......呵呵......当真,好巧啊......”段达愣声道,差点拿起手里的袜子当做毛巾,来擦自己的头发。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赶紧把袜子放回鞋子里,忙不迭地干笑着做为回应。“账嘛......自然是有人帮忙管了,所以,呵呵......” “周公子没和你在一起?”许安明吐掉嘴里的槟榔渣子,慢悠悠地说道。 “周公子?哦,你说少爷啊......”查猜反应很快,应声道,“他本来是和我在一起,不过现在有事去了别处。呵呵,我刚进金羽山,风尘仆仆的,听说这里有个沐浴处,水温很合适。这不,我就一个人过来了.......” 段达说着话,眼神却不经意地扫过许安明受过伤的那个地方。“那个......我先回去了,你慢慢洗,先告辞了啊......”段达快速地道,随即转身朝自己的衣柜走去。 许安明隐隐觉得有些反常,以前那个长袖善舞,八面玲珑的段管家哪去了?怎么今天这个段达怎么说话这么不利索? 这时,丁宇已经脱好衣服,跳进了浴池里,正朝许安明招着手。于是许安明也就没多想,就也找了个柜子,开始脱衣服。 段达则坐到一旁的连椅上,脱下木屐,故意速度很慢地换上鞋袜。对面的许安明不一会就脱去了上衣,段达连忙朝他胸口看去,不禁暗暗心惊。老天,那里可曾经被巴颂的透明刀芒刺了个对穿的! 此时,许安明胸口处的皮肤却平整而又细腻,连一丝受过伤的痕迹也看不到。查猜心道,明明受了那么严重的刀伤,才短短一天时间,就完全痊愈,甚至连个疤痕也没有,这个许安明到底是什么体质? 金羽山主峰门口,姜成吉面前的一堆玉牌已经发放完毕,没有多余的名额了,但现在仍然还有很多人没有领到玉牌,最后姜成吉好说歹说,费了好大一番口舌,才终于打发走了剩下的这批人。 忙了一天,嗓子都干了,姜成吉看着渐渐离开的人群,从怀里自己的水壶,掀开盖子“咕咚”喝了一口,放在了桌子上。 这时,周天云骑着飞天摩托,快速地从山门里飞了出来,周围的空气之中顿时带来一阵狂风,一大股灰尘被激荡起来,呛得姜成吉咳嗽不已。 “哈哈,张长老,可找到你了!没想到都到现在了,太阳都要落山了,你还在金羽山门口守着,我还以为你早进去了,害得我在锁华殿那里,前前后后地找了你半天......”周天云下了摩托,横眉吐气地道。 “咳咳......什么?”姜成吉鼻子里进了灰,咳嗽不已,听到周天云这么称呼自己,不禁气笑了,“我姓姜!你这小子,连长老姓什么都记不住啊!” ps:新章送上!最近工作了,没有专职写作,所以更新没以前那么稳定,请各位看官多多见谅。 第五十二章 厨子鼠 丰州横滨,一个不起眼的小村庄,坐落在崇山峻岭之间,村子到处是蜿蜒曲折的小路,从高空中俯瞰之下,整个村子仿佛一根根树枝编织而成的鸟巢。 村头有一片荒草地,现在是秋天,地上那一根根看上去失去生命活力的叶子虽然算不上碧草如茵,但也算一片欣荣。一只狗爪子从草叶上飞速踩过,跑了过去,接着是几声“汪!汪......”的狗叫声,原来是有几条半大的小狗小猫在草丛间追逐嬉戏。西边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正“哗啦哗啦”的流着。 这个村每家的房子旁边都有架有一根横梁,可以看到上面挂着刚刚收获的饱满圆润,整齐如一的玉米,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一条条金灿灿的黄金铠甲。劳作一天的村民扯着粗犷的嗓子,唱着没有韵律的乡歌,肩膀上扛着锄头,高高兴兴地沿着小路往家里走着。 一些房屋顶上开始冉冉上升浓浓的炊烟。牧童也骑上了自己的老牛,吹起了悠扬悦耳的笛声,后面还跟着一群“咩咩”乱叫的羊群。 突然,有十几个骑着高头大马的青年男子, 狼狈不堪地从山下扬尘而来,祥和的村庄之中平白多出一股邪凛之气,这些人有人身上受了伤,打着绷带。有人蒙着面。他们的目光之中都带着一种小心翼翼,好像生怕有什么官兵会突然冒出来。 看着面前这个村庄,一个身穿黑色劲装的年轻人不屑地道,“就是这个村子?一看就是个民穷财匮的穷疙瘩。温大哥,虽然我们现在被朝廷通缉,但也不至于落魄到这种程度吧?” 说着这个人又看向一旁的曾思远,说道,“ 我们上次可是在整座横滨城最繁华的地带抢东西!那里接袂成帷,人流如潮,防卫,士兵多如牛毛,我们都敢照抢,怎么这次却要来这种荒芜凋敝之地抢东西?岂不是大材小用?” 说话的这个人名叫李进余,是温荣的手下。而这群人的老大温荣,则是一个三十多岁的青年。 温荣骑着一匹高头大马, 腰间扎条同色金丝蛛纹带,一把三棱长刀挂在腰带旁边,乌黑的头发被一顶镶嵌白玉,晶莹润泽的小银冠束了起来。如果有朝廷的人在这里,就可以认出来,聚义寨的小头目用的就是这种发式。他看起来三十多岁,头发黑亮顺滑,只是身上带着伤痕,看起来狼狈不堪。 “行了,有的抢就不错了!”温荣喝止了李进余,转向曾思远说道,“曾老弟,这个地方是你发现的,消息你也打探过了,我们抢这个地方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不会。 ” 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淡淡地道。这个人就是曾思远了,只见他腰间系着犀角带,胳膊上戴着一枚白玉珠子,身上披着一件黑色大麾。头上戴着斗笠,肩膀上有着红狐狸毛的配饰。可能是长途赶路,脸色有些发白。 他背着一个古朴陈旧,带着有岁月洗刷的古老气息的木盒子,丝毫不影响他的行动,整个人纵身一跃,就从马上跳了下来,扣了扣耳朵看向李进余等几名小弟,说道,“ 大家也别挑挑捡捡了,现在我们被通缉,风头正紧,只能先在这里安顿下来,再另做打算。” “我事先已经打探过了,这个村名叫小落村, 而且这个村的村民,都是些不谙武道的乡野村夫。以我们的武力,在这里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想怎么样都行。呵呵,整个丰州像这样没有武力的小山村又有几个? 这个村的村民很少和其他地方的人打交道,所以,就算出了事,朝廷那边的人也很难有人知道。 ” 温荣也下了马,缓缓说道“事已至此,也只能这样了。 ” 李进余则并不买账,看向曾思远,向前走来,愤然道, “我们聚义寨的人,做的本来就是掉脑袋的事情,被通缉又有什么好怕的?温大哥,这个村子根本抢不到多少钱,我们还是去抢更加富裕的地方吧!反正都是花同样的力气,当然是抢富裕的地方才划算!” 温荣没有回答,一旁的曾思远说道,“你们聚义寨就只有抢钱这一个目的吗?” “怎么,不然还有什么目的?”李进余摸着下巴,眼睛一瞪。“我们的大当家武相儒,派我们来这里,就是要我们招兵买马,进行征服赤天国的造反大业。如果没有钱,那怎么筹集够招募人马的军费?没有人马,何谈征服赤天国?” “那是你们聚义寨的事,我跟你们不一样,我可不是为了抢钱。”曾思远说道,说着他摸了摸背后的木盒子,“上次在横滨城中心和你们的温大哥合作,也只是为了得到这个盒子而已。” “盒子?”李进余看向曾思远背上的木盒子,“ 哼,姓曾的,我早就想问你了,在横滨城,温大哥带去的弟兄们,折损了一大半, 费了那么大的功夫, 却只得到这个稀奇古怪的破盒子。这一路上,我们只要一听到那盒子里发出的声音就毛骨悚然,浑身起鸡皮疙瘩。兄弟们碍于面子,嘴上都不说什么,但你也总要解释一下,那里面发出的声音到底是怎么回事?盒子里面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 “哼,这个盒子,只要一打开,可气冲斗牛,横扫千军。任何精武的人马,只要遇上这个盒子,也得望风而逃,就算是修为再高的高手,也没辙。等一下你自然会知道。”曾思远温柔地地拍了拍背上的木盒,里面响起了一阵“呲拉呲拉”抓挠木头的渗人声音,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 他仍然面不改色地道,“上次在横滨城,虽然伤亡了不少兄弟,但我向你保证,你们得到的,绝对比失去的要多十倍,百倍!” “这么厉害?”这下连温荣都按耐不住了,看着曾思远背上的木盒子,脸上露出一种好奇之色。“怎么一路上也没听你说过?” “在路上,我不想那么早就说出它的厉害之处,免得走漏了风声,被不相干的人知道了,暗自打我们的主意。”说着,曾思远正要放下背上的木盒,突然,他好像发现了什么东西,于是警惕地看向天空。众人不禁抬头一看,只见山区的高空之上,有一只体型粗壮,羽毛长而宽阔的雄鹰正在盘旋翱翔。 曾思远的嘴角不禁多出一股笑意,心道,原来是组织里的老鹰,难道是队长这么快就回复我了?不知道又有什么指示,一切都在我的控制之下。 怎么这次让巴颂的老鹰来送信?怎么不让我驯服的那只鹰来? 曾思远响亮地吹了一声口哨,那只雄鹰稳稳地落在了他的肩膀上,鹰腿上挂有一个小竹管,他抽出竹管里的一片小纸条, 胳膊一抬,老鹰就扑闪着翅膀盘旋而去,而他拿着那张小纸条仔细地看了起来。 虽然这个世界有天理玉这种沟通之物,但由于会被一些修为高深的人截听,所以大朗星人还是喜欢用雄鹰送信这种方式来互相联系,而且大朗星人怕买来的鹰没有保障,所以使用的老鹰都是自己人亲自训练而成的,互相送的信件上面也只有大朗星人才能看懂的精神波动,没有任何文字,所以就算被人截获,上面的信息也不至于泄露出去。 温荣身后的几个手下看到曾思远身上落了一个老鹰,不禁好奇地走了过来,刚想要看看这只老鹰为什么这么听曾思远的话,就被曾思远给放飞了,接着曾思远看着手里的纸条,先是一喜,随即猛地往地上一扔,脸上又带着几分怒色。 那张纸是白纸,但上面有着可以读取信息的精神力波动,曾思远一瞬间就明白了上面的意思,上面的意思是,三个月后,对五藏城进行屠城。当然了,他倒不是因为这个而生气,反倒庆幸队长终于下了这个决定。他生气的是,纸条上另外的一个信息是,他的赤腹鹰失踪了。 老鹰这种猛禽是非常难以驯服的,虽然五藏城有卖训好的雄鹰,但队里的人信不过,所以用的都是自己人训练而成的老鹰。他妈的,虽然自己的那只是赤腹鹰,属于小型猛禽,但训练它的时候,花了多少心血,只有自己明白。 比如老鹰只要在附近的天上盘旋, 自己一吹口哨,它就会自己飞过来,落在自己的左胳膊上。这个动作别人看在眼里,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就这么个小细节,自己私下里不知道下了多少功夫才把它训练会。 那段时间自己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把鹰架在手臂上,到空阔的地带,一次次地解开脚扣,让鹰自由飞翔,然后举起平时架鹰喂食的一只手臂,吹着口哨,让鹰飞回手臂吃食。 一直持续了好几个月,不知道自己的胳膊被老鹰抓烂了多少次,才终于让鹰听自己的话,虽然这具身体不是自己的,但由于神经相连,也还是能感到疼痛的。 为了让老鹰不怕人,自己还要每天把鹰架在手臂上,哪里人多就带它到哪里去。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自己在炫耀以鹰为宠呢,其实自己只不过是为了让鹰习惯与人相处,熟悉人类的世界。好让它送信的时候不至于因为害怕,而不敢去接近人类。 因为训鹰太过困难,所以自己只训了这么一只就没再训了,但这只鹰跟自己感情是最深的。但现在,那只鹰,竟然说没就没了,曾思远不由得气的七窍生烟。 他的老鹰是送信途中被周天云无意间用枪打下来的,当然了,曾思远肯定是无法知道这件事了,但这种丢了花费心血训练而成的老鹰后,心里的那种窝火,让曾思远怒不可遏,他马上放下了背上的木盒。 “曾老弟,收到了什么消息? 怎么这幅表情? ”一旁的温荣看到曾思远的脸上阴晴不定,不禁十分疑惑,于是问道。 “没什么。”曾思远回答道, 接着他的脸上带着一种神秘之色说道, 接着,他看向李进余说道,“对了,你不是想知道这个木盒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吗?我现在就向你们展示一下。” 李进余一听,回答道,“好,你终于肯答应了,就让温大哥也想看看,我们费了这么大的功夫,到底得到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 曾思远抚掌一笑,把手里的白玉珠子,往木盒子上的小孔里一按,顿时整个木盒放射出一阵强烈的红光,李进余几人不禁闭上了眼睛,只有温荣没有闭眼,他的忍耐性比较高,这种强光在他的忍受范围之内。 随着红光的放射,那种渗人的“呲拉呲拉”的声音又在木盒里响了起来。这种声音,就像是有人在用手指甲在墙上狠狠地刮擦一样,属于那种不规则的震动声波,非常难听,既刺耳又令人心悸。 这声音可能还带有一种低频率的次声波,它们的频率与人体脏器自由震动频率相近,从而发生共鸣,能给人的听觉系统的处理带来困难,使人不适,所以,这下连温荣也不禁下意识地捂住了耳朵。 曾思远倒是安然自若,等红光消失,他就把珠子从小孔里又拿了出来,整个木盒子又变得安静起来。 李进余等人睁开了眼睛,看着面前那个木盒子,几人脸上开始露出不耐烦的神色,“就这?这就是你说的‘气冲斗牛’?” 突然,“轰!”的一声巨响,脚下都能感觉到猛地一震,木盒子上方的空气瞬间被撕裂开来,强劲的气流狂暴地冲天而起,幸亏这股气流的方向不是对着众人,要不然,他们恐怕就要出个大丑,被这股强猛的气流给吹的掀翻在地。 “嘶咦咦!”一声长啸, 身后的几匹马听到这声巨响,也吓得受了惊,发出一声惊恐的哀鸣,开始不听人的指挥,癫痫似地挣脱了牵马人的身旁,疯狂地打着响鼻,横冲直撞地向山下冲去,一路上的树枝被踩得发出折裂的声音。 有几名手下因为离得远,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听到一声巨响,也没有见到木盒子那里是什么景象,接着身边马匹不受控制地逃走了,于是他们纷纷狂怒地破口大骂着前去追赶,但无奈丝毫没有作用,这些马却仍然头也不回,越跑越远。 “啊?这......这是什么?” 李进余看着面前的木盒子,猛地吓了一跳,声音也变得颤抖起来。温荣也吃惊地瞪大了双眼,身后的追赶马匹的几名手下刚刚跑了几步,却觉得身后有些不对劲,于是回头向身后看了一眼。 “哇!” 几人惊得差点没岔过气,只见远处放木盒子的那个地方,不断地爬出一群群密密麻麻,凶相毕露的尖牙胖鼠,一个个都长的好像兔子那么大,红着眼睛,狰狞残虐地裂着牙,好像一只只毒魔狠怪般! 才不一会儿的时间,眼前少说也出现了几万只这样的老鼠,而且数量还在不断增加! 曾思远却是脸上一片平静,他往面前的村庄一指,那群大老鼠顿时像收到了命令一样,叽叽吱吱地怪叫着,远远看去,好像铺地毯一般,密密麻麻地朝村庄爬去。 “这是什么东西?这是什么东西啊.......” 温荣的这几个小弟虽然都心理素质比较好,但现在 看着越来越多的老鼠密密麻麻地从木盒子里爬出来,仍然觉得头皮发麻,恶心不已,他们何曾一次见过这么多的老鼠出现? “哇!啊......”终于有名小弟受不了这巨大的精神压力,往身后退了几步,吓倒在地上,大叫了起来。他有密集恐惧症,一看到这么多密密麻麻的老鼠,他只觉得胃里一阵犯恶心,精神都差点崩溃了,下意识地想要逃离这里,但是双腿却不受控制地发软,于是他只好倒在地上,紧紧地捂着眼睛,不敢朝这边看一眼 。 温荣看着面前那越来越多的鼠群,不断地从木盒子里怕了出来。他强压着心里的震惊,向曾思远问道,“曾老弟,这个木盒子放出来的到底是什么妖怪?怎么数量好像无穷无尽一样?难道,你,你到底......” “不错,这些老鼠,叫厨子鼠,确实是一种妖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