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章 下笔如有神,美梦成真 32  先深呼吸一次,嘶——呼—— “写小说是为了什么?” 之前姓萧的问过我一次,我没回答,因为这个问题很没水平,你不是神仙,不能看着屏幕上的光标就变出饭来吃,所以你当枪手、问读者要饭、给编辑说好话、拿千字几毛钱的稿酬……你得写,没日没夜的写。后来他出名了,又问了一次:“为什么要写小说?”听上去一样,但他的心境已经变了。 “因为有人要看小说。” 我那样回了他,但不知道他哪根筋出了问题,一生语不惊人死不休,后面越来越偏激,为了别具一格,甚至钟爱于留有遗憾且不如意的结局,俗称烂尾。 所以围绕这个欠打的作者,才会有那些超脱书籍的角色。 ………… 他叫萧远悠,笔名叫高鹜远,隶属于周刊小说杂志《梦龙说》,构思创新,文笔精彩,拥有相当一部分读者,说是名声在外、一代大神并不为过。 但众所周知,这不是一个安分人。 举个例子,《梦龙说》杂志对于自己的作者们都有一个评价区,萧远悠那一栏,他的编辑写着一首诗: 文居一流堪回顾, 才气满盈如神助。 散漫不羁性情人, 偏锋独行多歧路。 据那位编辑本人所说,意思貌似是:就你他妈事多。 这诗中,饱含了“梦龙编辑部”第一老司机的愤愤不平。萧远悠以拖稿、欠更等习惯著称,于编辑部内威名四播,无人能及。 然而象征着这个作者的关键词却不是“拖稿”,而是外号中所说的:“烂尾”。没错,偏锋独行多歧路,“偏锋”的意思,就是指这个人的“烂尾”。 萧远悠非常执着于留有遗憾的小说结局,还美其名曰: “年轻人,这叫艺术追求。” 这个追求让他的编辑、以及他的读者们头痛不已: “怎么就你那么有追求啊!” 虚心接受,死性不改。 本周周五—— 现役小说作家萧远悠,浑身如同偏瘫一样,散架在自家的电脑桌上工作(发呆)。 人字拖挂在脚趾上,身套皱衬衫,下面配着一条黄色大马裤。容颜憔悴透着病容,但这张脸还挺秀气,一头中长发勉强挽着文青短辫,要死不活的姿势和瞎眼般的穿搭,可以说是不拘小节、也能说是大大咧咧。 垃圾堆般的居家环境,以及树懒一样的生活情操,只有乔帮主才能断定这个人是不是本帮弟子。 咚咚咚—— 他听到敲门声已经响了十分钟有余,本就模糊的思路被扰地十不存一,连续叫了好几遍:“垫子下面有钥匙啊脑残!” 咚咚咚—— 我说垫子下面有钥匙啊傻×!就听不懂人话吗? 咚咚咚—— “外面这人怎么回事?比我还懒啊!”所谓静如处子,动如野狗,一个快步俯冲开门一看:“怎么硬是要我开门啊,你——” 空无一人。 探头看了看走廊:“嘁……熊孩子恶作剧吗……早晚把那混小子抓起来卖给GV制片厂……” 然后,回到工作台上,他就陷入了思考,或者说苦恼。 因为写作台上,多了一封信。 “是什么时候、由谁、出于什么目的把信放在了这里?大白天的难道……”萧远悠感觉后心一凉,赶紧关了空调打开窗帘。 这封信不是由邮政或快递公司寄来的,它像所有恐怖片的固定情节一样,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了萧远悠的客厅里,而且还是他刚刚离开几秒钟不到的地方。 “大白天的见鬼?呵,那还真是缘分到了。”把手里的剪刀咔擦开合两下,拿起信就拆。 并不是自己多么有种,而是因为:比起午夜里等它来吓自己一跳,还不如现在大白天的检查一下,有时候怂人会因为很怂的理由而变得不那么怂。 【明日来访】 内容是四个字,四个中文的行书书法,笔迹瘦劲,瘦金字体,纸质是很厚实的拷贝纸。 内容实在过于简单,简单到说是恶作剧也不为过。但他仍然慎重地看着这封信,因为下面的署名很多——《百门匠心》、《君子太一录》、《硝烟餐厅》、《缚灵金锁》、《奇幻行商团》、《外星公寓》、《守冢人》、《噩梦话剧团》、《欺世大魔王》。 九著主角。 这些名字都不用记,只需要知道这些是书名,全是自己著作的小说。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思前想后不得其理,只好把它当做书迷的恶作剧来处理。但那种如芒在背的窥视感,却在这一天中不断骚扰着他的精神。 翌日,烦躁不安的萧远悠终见识到了这句“明日来访”的意思—— “你们是谁?你们干嘛?换鞋诶,喂喂喂!” “打扰了。” “叨扰。” “让我进去。” 嘴里说着客气话,但丝毫没有客气的意思。一群人按响了萧远悠家的门铃,并在他开门后,无视主人的意思鱼贯而入。 四十平米大小的客厅里,正中央这桌大理石制的长方形茶几旁转眼间坐满了人,造型无一不是惊世骇俗—— 如穿戴衣物,繁则披甲挂胄,少则陋不蔽体;贵则穿金戴玉,贫则衣衫褴褛。 如面貌体格,美则倾国倾城,丑则貌不扬世;壮则渊渟岳峙,瘦则弱柳扶风。 还有几个邪教徒般的打扮,浑身披着宽大斗篷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头上没有F)。 “这幅过冬的扮相看上去都热,我生活上的确是有点昼夜不分,不过我没有记错月份吧?六月份,这群家伙也不怕把自己给捂发酵了。” 在萧远悠问出了“你们是谁?”的惯例问题之后,对方指了指那封桌上的信:“九著主角。” 意思是:你九部书中的主角。 “呵呵呵!”萧远悠以为这是个玩笑。但照目前的情况看来,这应该不只是个玩笑。 就算是,也是个成本相当高的,因为这群人,很像,超像,非常像那么回事,每一个都有模有样。 “小说人物是不会出现在现实世界的,首先,先冷静下来,萧远悠,这一切都是幻觉,冷静下来……”在这样默念一遍之后,他意识到,我可能是在做梦。 昨天写得太累睡着了,只要梦醒就没事了。 于是他先站了起来,竭力表现得神态自然,回到了卧室,使浑身绷紧,呈条状物在床上来回乱滚:“怎么还没掉下床……” 五分钟后,他在迷茫中,结束了这次行为艺术。回到客厅,却发现这群家伙们依然坐在那,愣是一个都没走。 这就尴尬了。 自己的角色可以出来找自己?萧远悠没想到美梦成真,欣慰道:“就当我上辈子积德,自己的角色能跃然纸上,那么你们想干嘛?来瞻仰我的英姿吗?” 众角色对他的蠢样却毫无兴趣,只想告诉他一件事——给我们改结局。 第02章 其实是这辈子缺德 32  这群角色的目的统一而坚定:“你这傻×赶紧给我们改结局!” “改结局?” 众位男女主角齐声道:“没错,改结局。” “呃……”萧远悠还有点懵逼:“WhatTheF……Excuseme?” 现在起身发言的是,《欺世大魔王》男主角:魔王,安迪·埃里克。 魔王穿着一身暗蓝色的中世纪铠甲,从头到脚被包覆在铠甲中,简单来说就是一米九左右的铠甲骑士。 侵略如火的红色瞳孔从头盔间隙中透出,射来两道锐利的精光,正扫视着房间里包括萧远悠在内的所有人。 吱吱嘎嘎的金属声中,他伸出胳膊,指着萧远悠的鼻子,头盔里面传来沉闷的说话声: “我们费尽了千辛万苦,从书里面逃出来,为的就是让作者改动结局,不过现在我还要面对一个问题:谁应该第一个让他改结局?” “改结局?”萧远悠脑袋间歇性短路,角色出来让我改结局?等等,为什么?不喜欢结局吗…… 废话,烂尾侠的结局,只分为“烂得彻底”or“烂得非常彻底”,读者都不买账,角色显然也不会。 安迪继续道:“我想《欺世大魔王》可以第一个开始。” 然而立即传来了在场主角的抗议:凭什么? 于是,他们无视这次会议的重点——作者——并开始了争论。 另一个穿着西装的角色出声道:“非也,应该让最先完本的角色先改结局。”说话人是《噩梦话剧团》的男主角,神气飞扬,顾盼谈吐、俊美无伦。 大骑士并不否定他的话,只问了一声:“这个提议也不错,那么就请第一本书的角色出来吧?” 萧远悠看着四周寻思:我出道五年,第一本书叫《百门匠心》,只不过这本书的两个角色恰好都不在场。 “他们不在场,”西装男道:“那应该让顺位第二本书的角色……” 沙发上,一个服务生模样的短发女孩一声冷笑,手指翻飞,把玩着两把银色M686左轮:“那为什么不是顺位第三的我们!” 这人可是《硝烟餐厅》的女主角蔷薇,泼辣而不失优雅,气势犹如染血玫瑰,生人勿进。 “为什么不是我们?《金锁》烂尾,人神共愤。” “是啊!我们这才是烂尾!烂尾!” 众人各执一词,不过目的一致:“改掉结局!拒绝烂尾!” 室内顿时躁动起来,萧远悠略微缩了缩脖子,他怕吵闹,更怕惹事。 争论不止,更有人摩拳擦掌:“那些都不重要,不如先把作者打一顿。” 萧远悠一惊:卧槽,最后那个提议什么鬼! “安静!安静!”安迪继续说话:“这样定下先后顺序,大家肯定不服,到最后还是打一架谁赢了谁先改。但咱们彼此知根知底,反正大家都是主角,百转千回走下来谁还怕谁了?不过你能保证一定赢过身边的人吗?” 就目前的状况看来,现场除了作者,其他人都有主角光环,胜负难料。 “哼哼……”魔王在这群人里面不好说是最强,但也是最有战斗力的主角之一。 这一通话顿时让在场不是以武力值为特点的主角们举手赞同:“好吧,我们觉得必须要有顺序。” 安迪看局面大好,乘势继续:“以我为首开始并不是私心使然,当然不能说完全没有……但这也总归是有个先后,不如索性让我先探探路,也方便你们不是吗?” “可是……” 众人还有异议,大骑士一声大喝:“诸位!难道忘了自己身份吗?我们只是角色,而他是作者,你们难道还有这么霸道,下克上的依凭是什么?” 对,众人这才清醒过来,虽然脱离书中世界令人兴奋,但毫无疑问,那个被迫坐在沙发上手足无措的瘦弱男生是造物主,一切的缔造者,谁有信心以下克上? 众人肃然。 魔王继续道:“我们突破书本见到作者是一说,但让他改动结局,又是另一说了。让他改动结局?说得简单,该怎么做?有什么途径?你们有几成把握?我争下第一,指望第一个更改有利无弊吗?哼哼,这是甘愿试路,哪怕另有枝节我也只能忍气吞声……你们以为我只是脑袋一热争下第一吗?” “嘁……” 但谁都知道,大家都是主角,逆流不惧、迎难而上,要说试路,在场每一个人都不是没有这魄力,不过—— “想说话的打不过你,能打赢老兄你的,又没什么话说。就让你先改吧!我们不急。”《硝烟餐厅》的蔷薇出语调侃,但却默认了这个结果,起身告辞:“你们改了之后通知大家!” 众人见大势已定,纷纷离去。 “这个自然,诸位走好!” 魔王目送这些人离开后,回头看着萧远悠:“你……” 手无寸铁暴露在一个铠甲大汉不客气的打量中,萧远悠头皮发麻:卧槽,要和我玩哲学摔跤吗…… 萧远悠调整呼吸,双手环胸,气运丹田冷不丁大喝一声:“同道中人!” 铠甲男被他喝退一步:“你、你说啥……” 萧远悠壮胆走过来,伸手敲了敲骑士的肩甲,铿铿闷响:“是那个吧,那个啥?角色扮演,粉丝的cosplay对吧,老兄你的铠甲做得好逼真,得花多少钱啊,重吗?” 这人的铠甲的基调是深蓝色,配有黑金浇铸的暗色魔咒,各类魔法宝石在几处关节处发出淡淡微光。由于铠甲的基色和花纹都是冷色调,所以要细看才能发现这身装备的华丽和精致,把它摆上拍卖会都毫无违和感。 而对方一言不发,依然盯着萧远悠,这让他有点慌张。 铠甲的头盔里传出声音:“我的目的很简单,刚刚你听到了,是更改结局——” 萧远悠非常难以接受,弃疗一般道:“改什么结局?又不是你写书,爱看不看,不爱看可以弃坑啊,有本事自己改,干嘛非逼着我改结局?当面打脸有这么高的成就感吗?而且你这语气吓唬谁啊,还必须改?” “你!必须改。”他一打响指,一支羽毛笔和一张黄皮纸就无中生有一般捏在他手中。 安迪把东西拍在萧远悠眼前的桌上,杯盘一跳:“写!写出《欺世大魔王》的新结局,马上动手。” “呃……变魔术的?还是魔法师?不可能,有的话我早转行了……”虽然有点被唬到,但萧远悠那健康、正常的思路让他没有陷入太大的惊讶中,而是冷静地开窗看了看外面街道—— 二十楼的高空下,安静的小街上只有几辆车或停或行,行人精神状态不好说,但至少还没变种,天上飞的是飞机不是扫帚,高楼大厦没有变成幽灵古堡。 “666……”萧远悠回头道:“别开玩笑了大兄弟!我不会上当!现在奇幻类开头都是从阳台的美少女开始,哪有这么‘精壮’的第一章?(实际上已经第二章了)”萧远悠不住冷笑:“这本书又不在女频,你指望读书的都是男同志吗,乖乖拿着‘整蛊失败’的牌子出来,我会原谅你们的恶作剧。” 萧远悠一面说一面走去打开大门,料定能看到外面鬼鬼祟祟嬉皮笑脸的一堆人。 打开自家的防盗门,但出乎意料的,外面就只是单纯的、阴暗的走廊而已,冷清地可怕,甚至能断言那连只鬼都没有。 萧远悠冷静了下来,难道真的是主角?这可能吗? 他的提问被人拉着脖子抢行打断。 一股巨力提着他的后领,就像提着一只鸡,粗暴地丢回沙发上,萧远悠没摔伤,但也天旋地转了一番。 眼前这个人的耐心已经到了极限,而且展现出了一个不可能是魔术戏法的手法—— 他凭空抽出了一柄形状奇异,凹凸不平的锯齿长剑,连柄长达两米,杀意森然。 《欺世大魔王》主角的佩剑【无能长剑】,这是一柄神兵利器,削铁如泥。 他倏然挥剑,萧远悠被吓得闭眼后退。再睁眼时—— “卧槽……”那剑尖正稳稳停在自己的左侧颈,差一分就是身首异处。 “来真的?” 肌肤上瞬时渗出鲜血和痛觉,大骑士道:“快写,我对人类一向没有耐心。” 萧远悠这下才接受现实。完了完了完了,怎么办?事情,不简单,很不简单! 这混蛋真的是角色!淦!自己的角色居然不接受自己的结局,有冇搞错?哪有这么可恶的主角?怎么还没有被反派打死?给我点时间我马上写死你这白眼狼…… “不改就是死!” 萧远悠惊叫道:“你给我等等!容我考虑一下!” “考虑?” 说起来,《人类创造物与人自身的关系》一直是学术上讳莫如深的问题,它的矛盾、联系、影响任一角度都可以随便嘚啵嘚啵混出几千字内容…… 把这几千字简明扼要地说一下:创造物与创造者的关系很矛盾。 简要举个例子——高鹜远写下一个角色,那么他们应该算是高鹜远的子女;而高鹜远必须通过他们的故事来混饭吃,那么他们又算是作者的衣食父母。 然后问题来了:到底谁是谁的儿子。 这个“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引申到萧远悠这可以变成另一个问题:到底谁欠谁? 目前这两人就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而且各有答案,所以才会爆发出更为激烈的矛盾。 “我不满意这个结局。” “不满意还能咋的?你是角色!我从没听说过角色还能依自己的意见改结局的!” 于是,到底谁是对的。这个问题不要问我,问神。 角色很激动:“我就是要改!” “我……”作者不想改,一点都不想改! 我苦啊!最终章在好几天的通宵赶稿后才终于写完,这个完结章,拖了一个周的稿才交上去,一个周!再跟编辑说想改——那个年过半百的老大爷说不定会抡起斧头把自己的家门和脑门一起劈开。 有没有听过《大刀进行曲》:大刀向,欠更作者头上砍去。 “不行不行不……”懒癌晚期加上身不由己,必须找理由不改:“改结局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我愿意改,也没人愿意看,如果没人愿意看,那么就不会被连载。要知道,这不是我能决定的,你杀了我也没用。” 但你这混小子指望角色理解作者显然不实际啊—— “你在用我不懂的逻辑欺骗我!你是造物主、缔造一切的人,只要你想改就可以改。” 作为角色,安迪自萧远悠的定位是没错的,你不能指望一个角色有什么现实意义上的觉悟,在角色的眼中,你这作者就是神,无所不能的创造者,比七龙珠还阿拉丁,比QB还哆啦A梦。 但是,实际上—— 作者还是很苦逼的! 萧远悠语气诚恳:“办不到就是办不到,打我杀我也没有意义,我只是个作者,书里呼风唤雨,书外啥也不是。如果我真的我所不能,那你又怎么会有机会用暴力来威胁我。大兄弟,你说是不是?” 如果萧远悠真心要改结局,首先要说服自己,然后是编辑、出版社、最后是读者。当然,《梦龙说》也不是他家的马桶,想换姿势就换姿势。 萧远悠只是个合同工而已,所以他诚实地表示:“我不改,我改不了,各种意义上。” 当然,实际上萧远悠也不想改。我毕竟是创造者,你说你不开心想要改,我说我不开心还外出取材呢…… 但恶魔能闻到人的情绪,作为魔王,他当然也有这个能力,只听他沉声道:“你是改不了……还是不愿意改?” “我……”萧远悠知道瞒不过他,干脆道:“就是不想改啊!劳心又费力,而且讨不着好!” 要知道萧远悠这个作者,很不一般,特别是对文章的执着不一般。所有人对他的烂尾表示唾弃,但却没人注意到一个问题:为什么他能顶住编辑部和读者的压力坚持烂尾,而且一如既往死性不改? 他本人并不想改,任何一个作者都对自己的作品有着一种原则性的“执着”,所谓的“文人风骨”都是源于此处。 客观来说,萧远悠是个有自己原则的作者,具体就体现在他在作品的固执上:“真的不想改……” 如果真是自己的角色,那么应该可以理解自己的苦衷—— “啊哈哈哈哈!”魔王倏然挥剑,寒锋过处,手臂齐肩而断。 萧远悠浑身一震,筋肉和骨骼只能感觉到一凉、一热,随后灼热的疼痛才和滚烫的血流一齐迸发出来。 没料到他会失去理智动起手来。 “痛吗?如果不想被折磨,就给我改结局!” “啊啊啊啊啊啊——痛啊啊啊啊啊啊!痛痛痛痛痛痛!” 萧远悠无暇思考,天呐!这世上居然真的有这种让人想要自我了断的痛苦,这是我在行文中用过的句式!痛不欲生。 “现在由你定吗?” 安迪眼中凶光毕露,一甩剑尖上的血渍,踏着萧远悠的胸膛,他现在一用力就可以把作者踩死:“我本来就不需要考虑你的原则,你懂也好不懂也罢,读者、连载、工作……其实都跟我没有关系,毕竟我是反派,是魔头,我只需要把自己的意识强加给别人就够了。改还是不改,不在于你,我也没有询问你的意见。” 这位主角,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 因为他是反派主角…… 萧远悠一片茫然:难道,我将成为第一个死在自己角色手中的作者。 第03章 近距离观察正派 32  两人对眼前人都激动到了极点,全没注意到萧家窗外、对面的顶楼上,存在着另一个视线。 这个顶楼可以正好可以俯视到萧远悠家里的场景,是一个小型高尔夫球场。 “哼哼哼~”房顶的原主人哼着小曲,带着报纸和球杆上了楼,正当他坐在椅子上休息的时候,视野余光瞥见一摸鲜红。 那是衣服的颜色,一套红白相间的华丽战裙,以及腰间一柄玄色剑鞘的名贵宝剑。 再看这身奇装异服的主人,是个十八九岁的女孩,仿佛是从童话里出来的,一头暗蓝色柔丝,顺如流水。耀金的星眸,笔勾的挑眉。 浅唇温软施粉颊,红颜不容分毫差。 她也是角色之一。 不过对于业主来说,令人惊讶的不仅在于她那童话般的娇丽容貌,还有她的非法入侵。 “喂……”业主正要问话,谁知她虚抓出一副握柄火红的反曲长弓,捻矢搭弓,沉肩扣弦。 “这是……” 手持凶器非法入侵? “呃……”业主看了看自己的高尔夫球杆,跟对方的武器根本不是一个杀伤力级别的。 顺着她的射击角度看过去—— 别人阳台上的紫罗兰翠流如瀑,墙面整洁无暇。又是和平且充满希望的的一天,清风过处,鸟语花香,城市间的喧闹和天空中的安宁—— 高大的骑士猛力挥剑,瘦弱的小伙应声而倒,断肢散落于地,血浆浑如喷泉,肩头切面上筋骨分明,那冲鼻的血腥味几乎能从恐怖惊悚的场面中感受得到。 “卧槽!呕呕呕……”业主被领居家血腥味十足的全武行吓得胃囊收缩:“老老老……老伴啊!呕呕呕……报警!报警!报警报……” 无论对旁观者,还是当事人,都是难忘的一天。 “放心,我会救你,作者先生!” 虽然第三章才来,不过阳台上的美少女这就来了。 【女勇者】 萧远悠在连载《欺世大魔王》时,为了保证前期故事展开的速度,运用了分叙法、以及平行故事线同时来写男女主角,其中一个主角是魔王安迪。 而另一个主角,就是这个身穿赤甲的戎装丽人,勇者·阿尔弥。 “呼……”一个深呼吸调整身体状态,右手食指一抖,箭矢破空而去,正中安迪后脑。 剑羽破空,魔王反应神速,左手一抓便捏住了这支箭。 大反派!无论在书中还是书外,都要一样的无懈可击! 嘣——嘣——嘣—— 指尖连弹,三箭连珠势发。一箭当胸,一箭扼腕,一箭穿膝,这几箭不再是偷袭,力大势猛,角度刁钻,劲风如刀,箭路难当! 铮! 不得已,安迪急忙用长剑拨开这势如雷霆的箭羽,回过神来,萧远悠和落下的断肢已经被勇者抢走。 勇者跳出窗外,浮空飞去,抱着萧远悠道:“鹜远大人!在下来迟了是也!目前能维持理智吗!” 这一面生不如死:“痛啊啊啊啊啊啊啊!” 勇者神色不忍,眼角几乎泛泪:“可恶,那魔王太残忍了!” 这边都痛得快晕过去:“放手啊啊啊啊!你抓着我右肩干嘛啊啊啊啊啊!!!” 被砍了一只手还让一把抓住了伤处,真是死的心都有了。 “啊哇!抱歉抱歉抱歉!在下立刻帮您治疗,实在不好意思,不好意……” 萧远悠此时只想到一个问题:你他妈是来救我的吧?是吧?你告诉我不是我也能接受啊。 这勇者总是好心办坏事,连忙换个抓法,把他断肢接上用咒给他治住了。 这道伤口是一剑斩开,切面完整,所以愈合很快,片刻后只留下了一圈血渍。 愈合后,萧远悠还沉浸在疼痛之中:刻骨铭心,那一抓的风情万种! “休想逃!” 安迪转瞬便追了上来,阿尔弥加快速度,两人在空中上演追逐战。 对萧远悠来说,每分每秒都很难过的“兜风”维持了整整十分钟。被抓住的侧腹和手臂不用看也知道已经勒出了淤青,几乎骨折,面颊也已经被风刮出了几条皱裂。 萧远悠已经到极限:“我差不多到了……司机下车。” 勇者只好飞入上京市外郊的森林里,落地时还十分粗暴。 大地的震荡声和萧远悠的惊讶声中,作者豪放地吞了两口泥巴:“呕……呸呸呸!我的天!你们怎么回事?你是——” 这明眸丽人微笑看着自己,萧远悠辨出了她的一身甲胄和样貌,拥上去道:“阿尔弥?弥弥!” “很久没听见别人用小名叫我了、咳咳……不过!正是在下!您的勇者是也!”语气坚毅,神采焕发,这个勇者还是像原著中一样精神满满元气十足,虽然有些古板,但她说话干事无一不是全力以赴。 萧远悠看到她的第一个感想是:“一模一样!” 天呐,她的样子居然和想象中居然一模一样!萧远悠上下打量,惊喜之余竟忘了自己现在还身受追杀。 “你们两个!”坏事的来了。 一步一顿,安迪的甲胄铿锵作响。 萧远悠还想多唏嘘两句,却不料那个魔王逼得这么紧。 看着对方拔剑逼近,勇者也将腰间细剑抽出,高声道:“魔王啊!真是缠人是也!” “你才是,不仅在书里捣乱,居然也来到了这里!你这除了会添乱以外一无是处的蠢女人!” 两股气势在空气中相抗、对峙,彼此交战不休。 气势上的冲突,看起来势均力敌,但萧远悠不需要用什么内行语气加解说旁白就知道谁强谁弱。 鉴于自己对小说中大部分人的实力都知根知底,小声对勇者提示道:“喂!弥弥,你打不过他的。” 由于安迪是书中标准的三无青年(没对手、没朋友、没女朋友),独来独往,单挑无敌,通常来说,无论哪一个正派反派,跟他正面单挑的结果十成中有九成都是输的。 阿尔弥挺起那起伏不大的胸甲,里面似乎已经有了一大把竹子:“放心,鹜远先生。” 萧远悠四处顾盼:“哦!难道你带了兄弟来!” 甚好,《欺世》原著中,虽然正派的实力远远不及这魔王,但正派“们”的群殴实力当世无双。 “您想太多了。”勇者得意的一笑,坦然道:“没有是也。” “呵!”魔王顿时少了顾忌。 萧远悠疯狂挠头:“那你也别说出来啊!傻蛋……” “鹜远先生有所不知,其实这里与书内的魔力环境不同,这魔王的实力已经削弱了是也!” “是吗!”惊喜中,萧远悠一愣,又意识到一个问题:“那你不是也一样吗?” “呃……”勇者确认道:“是这样吗?” “难道……”萧远悠反问道:“不是这样吗?” 风滚草,林音携凉意。 勇者表情凝重,低声道:“失策是也!” 萧远悠顿觉暗无天日:“天呐……” “这些都不重要,或许只要凭借这股决不妥协的气势和毅力——” 作者亲情告诫:“弥弥!打架是靠大力出奇迹,不是毅力!” “毅力本身就是力量!来吧魔王!”勇者剑指敌将,豪气干云,“生死由天,不必畏首畏尾是也!” “壮志可嘉,但你先把我放下!”萧远悠还被她抱在另一条胳膊里:“讲真,我很讨厌反串垃圾电影里的镜头!” “哦,好、好的,我去去就来。我绝不会让他更改结局的!”阿尔弥抽剑俯冲,快如闪影—— 找到了救星吗!一个反派需要改结局,一个正派却反对改结局? 第04章 下克上 32  魔王引战成功,右手横剑,却开始后退,铠甲上的宝石与他的赤眼开始频频闪耀。 萧远悠一惊:“好强,无魔的位面居然能强行使用魔咒?” 勇者抛下萧远悠就冲上去拼杀。 “看招!”她的惯用剑是细脊快剑,骤雨般的刺击几度打断对方施法。魔王步伐不乱从容应对,两人换招快得眼花缭乱。片刻间百招已过,两人身上各有剑创,但却无关胜负。 萧远悠知道这两人一时半会儿没个胜负,一见他们拼上了剑招,爬起来就打算跑:“回见了您嘞!” “休想!”魔王长剑一斜,让了阿尔弥半招,挽起地上几块石头,伸手一挥,弹在萧远悠膝盖上。 “我去!”萧远悠双膝一热,然后传来剧痛,顿时趴在地上动弹不得,口中连声叫痛。一摸膝盖,已经是一片血迹,痛感开始逐渐麻木:“这家伙跟我有仇吗……我可是你爸爸!(大实话)” 另一头,阿尔弥攻势更急,安迪全力应对。 无魔位面里,两人都用不了厉害魔咒,只能凭借剑技攻防,而他们俩的剑术在原著中都是深不可测,正式交手时,剑风激荡,犹如爪牙在两人脚下的地面肆虐,一道道剑痕嵌入树干和地面,犹如电影特效。 萧远悠,距离他们有十米距离,处于一个不需要交3D眼镜费用的绝佳观赏位置。当然—— “这他妈也绝不是一个安全的位置好吧!” 萧远悠快疯了。 “妈的!要死就死,反正我是懒得动了。”神级懒鬼萧远悠打定主意趴在地上不动弹。 不过还是只能感叹:要死还真不容易。被他们犹如鞭挞的剑风抽得两下,又只好从字面意思上滚远了许多。 谁知道祸不单行,不滚就挨打,一滚就没法停下,顺着坡就一咕噜滚了下去。 说来还记不记得,有一招从山滚下的身法—— 原本就缺乏锻炼,浑身病怏怏的萧远悠现在真的没有心情叫“无敌风火轮”,满心的苦不堪言:“我惨啊……麻烦来个谁给个痛快吧!” 在自己角色的折腾之下落到这幅田地,真让人顿生一种“挂印封笔、金盆洗手”的想法,再多写一个字我是孙子。 绝望中天旋地转时,翻滚骤然而止,萧远悠闭着眼终于等到脑袋不晕了,想动一动,却发现自己卡在一条土缝里,生活自理不能。 虽然现在他花点功夫就能爬出去,不过那两人打斗呼喝的声音就在跟前。 “你想当一辈子的懦夫,还是要当英雄——哪怕只有几秒钟?”萧远悠想了想:“我选懦夫好了……” 废话!我是作者,不是主角! 在他们的激斗中,飞沙走石被引得如风暴一般。盲目跑出去的话,受到误伤的可能性非常高,与其爬出去犯贱找抽,还不如干脆就躲在地缝里了。而且最主要的—— “我真的!没有!护体光环!” 我们先撇开这条懒得翻身的双面式咸鱼。 这边两个书中的顶尖角色正打得火热朝天,一上手就是绝杀狠招。 勇者深吸一口气,起手!直接亮了一手最得意的剑技【九曜寒芒】,刺剑九次闪烁,寒芒几乎同时飞出,犹如九颗星辰点去,每一道都可虚可实。 杀意弥漫,九绝一剑! 这是轻剑剑技中炉火纯青的造诣,旁人哪怕只学半成都能拿去击剑比赛上逞威风。 安迪也不愧是经验老道,后退半步,重剑横斩,无招胜有招,一剑破百式。 这是必然的,硬碰硬大剑比轻剑占优,勇者只能收招。 但他这招应对实在是小看了对方。 这一剑剑风鼓荡,横扫袭来,勇者下意识降低重心,俯身侧倾,华发飞旋。从容避过剑芒,一气呵成,躲过横斩后九招不收不撤,更把安迪逼得手足无措。 这一下大出两人意料,因为魔王和勇者的交手中,勇者输多赢少。但这次比剑,阿尔弥一上手就大占赢面? “噫?”阿尔弥犹疑中手上慢下一拍。 顶尖对决,一慢就让安迪趁机转败为胜,抢出一招逼退勇者,终于逃出生天。 此时魔王不敢追击,攻势一顿,两人都是惊奇无比。 一个是惊,惊自己从没胜过一招两式, 一个是叹,叹自己从没退过一步半步。 平时实力相差悬殊的两人,这次交手在一招之间见了胜负,真是大出意料,恐怕连作者都猜不到为什么。 其实这是个心态问题。 原著中魔王的战力定位是【魔剑士】。意思就是那种,拿起剑能参加剑术锦标赛,放下剑能进魔法俱乐部的双栖能人。 勇者和他对拼魔法,从没打赢过,那么就只好在剑技上当然多加仰仗。而魔王在魔法上多占上风,在剑技上就不免轻视。 现在,无魔位面用不了魔咒,两人都只能靠剑法施为,对阿尔弥来说正是以己之长,克敌之短,对方则是反之,以己之短,克敌之长。勇者势必占住上风。 虽然她没考虑到这一点,但一个歪打正着,安迪还真是被削弱了。 “你变强了?” “呃……”阿尔弥脑袋不算灵光,只知道目前该乘胜追击,把缘由都丢到脑后去:“我不知道!” “嘁……”安迪则在脑海中浮想联翩,假设、猜测自己输了半招的原因,并重整态势小心应付。 “小心了!”阿尔弥从来是全力以赴的,这一招也是极尽精髓的细剑绝技。 细剑优点在快,但她这一剑去得却慢? 安迪看不懂她有什么杀招,暗韵反击之力,挡下这一剑,可化招分三次进击,六次变招,让你防不胜防! 但等到阿尔弥剑路到了眼前才发现这一剑居然盖住了周身要害,似是攻上三路,又像是攻下三路。 “糟了!” 由于这招来得缓,更分不清意图在哪——该挡!挡哪里?该避!避何方?该受!受何处? 恍神间再输了一招,又是措手不及,连连后退。 这一剑叫【破千剑】,千招百式,我自一剑破之! 整套剑法苦练十年,但只此虚晃一招,可攻可守,出其不意,善能抢得先机。 魔王中招后退,让了先手就招招受制,勇者再也不会无故放水,顿时稳稳占住上风,不断出快剑压迫安迪,稳中求胜,压得你退无可退,压得你求死不能! 正巧,这时萧远悠起身跑路,安迪又不得不在百忙中还丢石头打伤了他的腿。 高手过招,而且处于下风,还分神去袭击作者。 有何话说?败矣! 魔王就因为这半招彻底落败,自此只能完全挡拆,阿尔弥几十剑攻下来他居然回不了一招一式,周身顿时全是剑创,铠甲被刺的如同筛糠一般。 “胜负已分!”阿尔弥已经立于不败之地,手上剑招更快,直杀得安迪喘不了气,若不是那铠甲神妙,早已经把他斩得千剑分尸。 魔王败局已定,还想着该如何避过要害转身保命。 一看脚下,顿时发现转机。 “看谁先死!”安迪突然竖剑下刺。 勇者一看他脚下,这不正好就是萧远悠挺尸装死的地方? 好死不死,在这装死? 无法,只好帮他挑开来剑。 “哈哈哈!” 安迪终于从剑光笼罩中解脱出来,探手抓起萧远悠,立即用时空魔法逃离了这个地方。 一阵冲击荡开后,现场只剩下时空魔法残留的电光和黑影。 “嚯,在下赢了……终于赢了是也!”阿尔弥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 大概还要等很久,勇者才会用她那单纯的脑袋进入思考模式:是不是忘了点什么。 ………… “我怎么!把正派!写得!这么蠢?”落入魔王手中的萧远悠生无可恋。 作者,被角色绑进了书中世界。 第05章 近距离观察反派 32  【魔界】 夜色如墨,孤峰入云,红、黄、蓝三月并空而列。 地球上要是哪天能看到三个月亮,一定不要忘了顺便看看新闻…… 这里诚然是《欺世》的小说世界。 回到书中,精通各类法咒的魔王可算是全能冠军,只要对方不是称号里带数字的组合——如江南七怪之流——单挑他是谁也不怕的。 “但你为什么把我也带进来啊!我在这里很容易嗝屁你知道吗?”萧远悠蹲在地上抱头痛哭。 会造车的不一定是老司机,会写书的也不一定能当主角。而且《欺世大魔王》正传早已经结束,有限的主角名额还早就定了。 “像我这种龙套级别的战力待在书里!你是要我死还是要我改结局啊大兄弟?” 后面传来安迪的声音:“只要你帮我改掉结局,我就放你回去,少不了你一根汗毛。” “呵呵,那让我砍你一刀才算扯平——”萧远悠顺手摸摸膝弯和身上,发现伤势已经治好,“好了?” 夜空下驾着一堆营火,安迪坐在火旁边烤了野味,递给萧远悠一只比公鸡还大的烤老鼠:“我指望你帮我办事,当然不会让你轻易死。” “呃……这样啊……”接过大老鼠,研究了半天也没敢下口,拍了拍伤而复原的膝盖,叹道:“身边全是高手,受伤了也真是方便。不过这样穿越过来也有很大弊端——”萧远悠拿着串老鼠的木枝,“咻咻”抽了安迪两下。 “干嘛?” “噩梦难度……”萧远悠看着手中的【树枝】,正色道:“初级装备和顶级boss。” 魔王嘴角抽搐,顿时想把这货的贱手打断。 “怎么办呢?”萧远悠知道身边的主角对自己不怀好意,陷入沉思。 这下好不麻烦,之前好歹还在现实世界,现在居然直接冲到了书里,众所周知,像安迪这样的主角都是有光环的,到了书里怎么翻身? “怎么办?” 安迪这边也在考虑,考虑一件更重要的事: 这个至关重要的作者,该如何安置。 虽然情急之下就把他带来了,但萧远悠这家伙,不只是“累赘”两个字可以形容的,他连基本的生存要求都达不到。 在这个世界,过来个路人就能从容把他给办了。留在身边,这体质会因为一路风尘而死。更别说安置在没有戍卫的地方,则会“自然死亡”。 但要放在守卫众多的魔王大本营“古月城”也是不行,但那地方众所周知的热闹,勇者和一系列人类英雄会按老皇历踩着点来闹事,而且每次都搞得跟过节一样。在那种环境中,有三种可能: 1、他可能会被勇者救走;2、被塌方或板砖砸死;3、混乱中被其他魔族人当做晚餐料理了。(人类在魔界属于食材,生鲜类) 要他办事他不干,骂又不管用,还得好好保他安全不能让他死了或被人夺走,真是个超级拖后腿的。 魔王也意识到了这一举的难处:“岂不是像捡回来一个亲爹一样。” 对爸爸都没这么周到过的安迪,开始了苦思冥想。 萧远悠看他一言不发地呆坐在那里,不知道他还想干嘛,问道: “你想干啥?” 安迪毫不客气:“你管得着吗?” 萧远悠委屈了:“我说,我好歹是个作者,你不能对我尊重点吗。” “哈哈哈。”安迪干笑三声:“这个笑话很有趣。” 萧远悠吃瘪:“呃……” 这才想到之前开玩笑的话:自己种的瓜蹦出来第一句话不应该是叫爷爷,很可能是:“别吃、***、是友军!” 换位思考一下,你要是知道自己是某人笔下的人物,你应该也不会对他有说有笑。作为作者的提线木偶,在他们眼里,作者不是他们的父母,而是不共戴天的仇人。 因为作者是悲惨命运的书写者。 对角色来说,作者就是痛苦的根源。他们不会对作者有任何好感。萧远悠即便是在眼前被人当场打死,安迪也只当是看喜剧一样不抱任何愧疚,反而会有追剧追到有生之年大结局的快感。 萧远悠确定了这个人对自己没好感,干脆问道:“那你要困我多久?” 安迪冷冷回道:“你能活多久,我就困多久。。” “你丫开什么蛋的玩笑啊!主角混的地界,男二男三都活不下去,何况我这个龙套编外人员?” 萧远悠有点慌了,因为欺世设定中的世界分为两个大陆,除了人能够生存的人间界,就是存活条件极为严苛的魔界。 “天上仨月亮,肯定不是人界。” 看看四周环境—— 【四周浓雾缭绕,冰冷而湿润的空气凝为寒雾,漆黑绝望的气氛给雾气染了黑色,夹着黑雾的飕飕阴风将那些半隐半现的鬼怪吹得聚拢又分散。雾中游荡的孤魂野鬼和迷路的将死之人四处徘徊。】 这是萧远悠用过的句式—— “这不就是我写魔界大禁地的描写吗!” 魔界禁地,呆在这里时间过长就会步入冥界。换言之,这里有个致死的debuff。 安迪闻到恐慌的情绪味道:“你怕了!” 萧远悠一看见这二百五就一肚子气,又不好发火,顶嘴道:“我好怕……个球啊!作者亲自写的怎么会怕。” 原著小说的描述中,这地方是阴间与阳界的交界点,是一座高达九层塔的倒转金字塔形墓地。 这座墓塔是倒悬的,底小顶大,远看像个倒三角,两人现在正在顶峰的平台上。 当时他为了写出惊悚的环境,请教了一些前辈,然后根据建议,亲自去市里最大的坟场里住了一晚……最后在警局中差点被当成野生小哥给丢进牢里给人捡肥皂。倏然想起这段回忆,还是有点恐惧的。 “嘁!”萧远悠想了想,突然得意道:“该不会……你带我到这里是想吓唬我吗?” “唔……当然不是!”其实安迪的本意就是这样。 【埋骨地】是整个《欺世大魔王》世界中最为危险的地方,此处充盈的死气连魔族都很难适应,按理来说普通人到了这里基本上会吓得失心疯,不过他小瞧了萧远悠作为作者的承受能力。 这时,一阵阴风送来的诡异笑声让孤魂野鬼的惨嚎噤声。坟墓上空开始异动,游魂惊恐地四散漂游,一望而知是有大变将要发生。 “休息够了,走吧。”安迪提起萧远悠的后领,就准备离开。 萧远悠跟兔子一样被他提着:“怎么了?” “这地方的主人要来了。” 萧远悠灵机一动:“让我看看!” “胡搅蛮缠,这里的主人你知道是谁吗?” 住在这里的【大尸巫,布伦·尤里】是一名主要配角,这个角色的特点是:强大,孤僻,讨厌活人。 萧远悠当然知道,也不想想这书是谁写的。不过这个问题是一次试探,试探自己的主角是否明白“作者”这两个字的含义。 但结果是:他不知道,或者说他现在还不知道。 小子,你还太嫩。作者,是制定一切规则的人。 “别走啊,留下来看看啊。” “我要你走你就得走,想死吗?” “放什么狗屁,我好歹也是作者,想多看几个角色也在情理之中好吗?难道捐精之后你不会对自己野老爸的身份很在意吗?” “你这狗……够了!人家可不想看你,要命的话乖乖跟我走。” “卧槽,魔界集合所有精英的力量怎么调教出你这么不成器的魔王,我要是生你这样的儿子早特么就大成葵花宝典以谢天地了,我看你干脆退位得啦。” 安迪忍着怒意:“怎么说?” “你是魔王,我书里逍遥到最后的大反派,而且还是主角,居然连个坟场的门房大爷都要躲着,不退位还等着丢什么人啊。以后我就当这本书就只有一个女主角了,你转行男配或面首吧。” “你这杂……”魔王正要骂人,却转而笑道:“我知道你什么打算,不过,就算我跟他打一场,你被波及而死的几率也高于趁乱脱身的可能。” 安迪或许知道他是激将,但无法反抗萧远悠的刻意安排。因为: 我是作者,而你是角色。 据自己所设定,安迪自幼年继位魔王,此后来往政场、又久经杀伐,无论头脑还是四肢都同样发达,作为一个个性自负的全能型人才,他最讨厌的东西,就是别人的轻视。 萧远悠考虑定当,再接再厉,大声道:“喝呀,想不到你小子还懂得拿我当挡箭牌,我是想跑,你难道拦不住?” “哼哼……我从没把你放在眼里,对我来说杀你比杀老鼠还简单。” 萧远悠怒抛烤老鼠:“说空话是谁都会的,告诉你,当年神七没有发射台,就是请我把它吹上天的。” “神他妈吹上天!”魔王都惊了:“啧……被你这家伙小瞧,还真是难堪。” “你要比我厉害的话,有本事自己改结局。” 萧远悠得意中,自己这话虽然说得欠打,但也很在点子上,毕竟从某方面来说,九个主角绑在一起也改不了结局——所以才会出来一起把作者绑了。 “啧。”安迪皱眉不悦,扩散的怒意让那些幽灵鬼怪都纷纷避让。 安迪会发怒不是因为他本人性格易怒,事实上恰恰相反,他是一个懂得在愤怒中冷静的人,否则他活不到现在。 只是这次,长胜无败的他刚刚就输在阿尔弥剑下,这一次斗剑吃亏着实是让他颜面无光,此外,即将登场的尸巫也的确是和他有过不少过节。 萧远悠的挑唆正对了关键点,魔王停在半空中开始犹豫。 说话的当口,布伦·尤里已经带着他的几头如腐尸般的恐怖尸魔现身了。 这位尸巫的形象是一个浑身干瘪的老头,黑色虹膜、紫色瞳孔,其笑容可惧。他身披黑袍,周身穿透着肉眼可见的黑色魔力,让人不敢直视。 这种纯粹而真实的恐惧是在电脑桌前感受不到的,萧远悠两腿发软,感到心跳有些过快,更有一种令人心悸的失重感。 魔王立即把手放在萧远悠背后,免得他被吸走灵魂。 稳定下来的他才发现,没有主角在的话,恐怕自己一秒也活不下去。 “魔王驾临,为何不拜!”安迪正面那位干瘪老头。 萧远悠住口了,到了这时候,安迪是不会转身示弱的,只需要坐等街头斗殴就行。 作者顿时变成了看热闹状态,而且唯恐天下不乱:“让我看看自己作品里的角色是怎么打架的,快快快!” “别耍嘴皮,想要命就站在圈子里瞧好了!”魔王拔剑一挥,剑气绕着萧远悠走了一圈,划出一个直径三米的淡蓝色圆形。萧远悠压力骤减。 安置好了作者,魔王飞到尤里跟前,道:“今天本王正好办事路过,顺便要问问你前些日子的行为是什么意思?” 安迪当年继位魔王,魔族有头有脸的人都要去魔王的【古月城】恭贺,这人没去;后来,魔王远征人间界,请他做个军团参谋,这人也没回消息;再往后,勇者袭击他的埋骨地,安迪出手帮他打发了,却没看到这个领主出面道谢。至于遣使问候,又一直没有回复。 安迪以为他已经不在埋骨地,想把这里修造成一座王族陵墓,但派过去的工人全被他解放了——身体和灵魂双重意义的。 所以说这两人没撞上还好,遇见了就得掐架。 这段过节是作者布置下的,作者激他俩决斗,倒不是因为真想看戏。因为【埋骨地】之下还藏着一个伏笔,一个天下无敌的伏笔。 只要抓住了这个伏笔,就能逃出去。 第06章 峰回路转的伏笔 32  “所谓伏笔,就是指文章中,为了前后呼应所作的提示或暗示。所以一旦设伏就要有呼有应,有伏必收。” 而自己在设计《欺世大魔王》故事大纲的时候偷过懒,这除了难为责编之外,还害了自己。由于支线杂乱,反复检查还是漏下一个伏笔忘了回收,这让自己在某些考究党手上丢了不少面子。 “我白话这么多,是为了给各位说明一件事——这疙瘩就有一个我没有收的伏笔。” 萧远悠面对的毕竟是主角,光环加身、福缘护体,武动河山、智负八斗,书里面打遍天下无敌手,他一个拿外卖都不利索的当代键盘侠,怎么和主角斗?拿什么和主角斗? 而且正派勇者也靠不住,虽然这么说没啥礼貌,但那货显然脑子不够用,是个傻蛋。也不知道啥时候来救人,只能靠自己挣扎了。具体则么做,就是利用那些还未被主角发掘的伏笔剧情。 这些剧情还不属于任何人,所以她们也可以属于任何人。 萧远悠远远看见两人动起真格,在地上垒出个石块土堆,脱下外套往上一盖,看准时机,等两人斗的难分难解时抽身就往外跳。 魔王放心不管他是因为这里四面悬崖,剧目测,萧远悠并不会上天,所以才放心大胆去单挑。 但他不如作者了解这个世界,进入埋骨地墓塔内的瞬间,其实引力也会颠倒。你跳进去,立马就能着地——虽然是头着地。 像萧远悠这体质,三米高头着地保不齐就是个上位脑瘫。所以他很狼狈的趴在最底层,再溜到墓塔之内,一翻身,再站起来时,就像蜘蛛侠倒立附在天花板上一样。 他必须走到塔顶,也就是最下面的尖端。 “真是宏伟!” 萧远悠看了看目的地,却突然蹲在地上,开始仔细考虑一个问题:“要不然还是回去吧。” 目测直线距离:三公里! 还不算斜坡和阶梯,真的很远。 身处绝境,哪怕这条伏笔里埋着阿姆斯特朗回旋加速喷气式阿姆斯特朗炮,萧远悠也会在回头与前进之间犹犹豫豫的上路。 “真不是我这个人没出息,因为我回去找安迪不一定死,但这几万级阶梯爬上去只怕……真的会死吧?”这懒死鬼还没开始走就已经开始泄气。 萧远悠自己都由衷感叹:如果我这样的人当主角,真不知道会死成什么鸟样。 “呜呜呜呜——” 萧远悠思考的当口,他已经被几大团绿色鬼影包围,这些鬼怪不靠近,但也没散开,隔着三米远围着他,客观看上去像是在用餐前观赏菜色。 这是无法前去地狱的怨灵,虽然在原著中只是前期小怪,但对萧远悠来说也是施瓦辛格级的强敌,更别说眼前这成千上万的数量…… 看着周围这一大团绿油油的包心菜,萧远悠却一反常态的一脸淡定。 这不是说他个人胆子有多大,是因为他作为作者对这堆家伙知根知底,如果真的在现实生活中撞鬼,估计他的脸色不会比鬼好看到哪里去,但书里就两说了。 只见他一不念咒二不画符,弯腰就从地上捡起两块青砖,一脸痞子样:“闪远点!大爷远来边疆体察民情,没看见吗!” 【阳间的人怎么怕鬼,阴间的鬼就怎么怕人。】 萧远悠当机立断,拿起板砖从九层东三路杀到了六层东大门一号(墓碑),除了差点把自己累去了半条命,身上居然毫发无伤。 人善被人欺,何况是鬼!不莽一点难保这群鬼魂不会团过来整他,萧远悠的一脸凶神恶煞果真让这些家伙不敢轻易靠近,但这种虚张声势也不知道能维持多久。 再勉强爬一层,到了第五层时,萧远悠浑身汗如雨下,就像水龙头拧开了口,止也止不住,再过不久他就会脱水。 而阶梯的斜度则已经到了五十度,再往上一点几乎就是六十多度的斜坡,可以说是修炼无敌风火轮的最好地形。难爬不说,一个踩空,只怕真的要放出这个大招来,然后顺利加入后面这个大家族。 这种楼梯滚下去还不能即死,至少得滚到头了再喘一阵才能咽气,这对正常人来说,直接摔死了还轻松点。 “让我看看爬了多远了?” 回看那已经爬完的四层,还有没爬的四层,真是难选,这时候无论是坚持还是放弃都有四层的路要走,而且还都是吉凶未卜。 有时候,要死还真不容易(第二次)。 萧远悠知道,抵达半路是一个分水岭,因为这时无论放弃还是坚持都是一样的路程,累得半死反而能成为坚持下去的理由。最后越接近终点,满腔的抱怨和身心的疲惫越能成为动力支持人前进。 汗浆如雨,两眼虚迷,脚步踉跄,呼吸时肺部感到有异物,后脑和胸腔都开始隐隐作痛。这已经在累死的边缘了,而支持他到现在的无法只是—— 我特么就是不想改结局! 但当他咬着牙爬到倒数第二层时,精疲力竭全靠精神力量支持的他也顶不住了,周围的幽魂也发现了他的疲态,不断朝他聚拢,这次萧远悠连发狠较劲的力气都没有,四肢犹如灌铅,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逼近。 “再这样下去,会被这些家伙撕碎的。” 但萧远悠最大的弱点就是体力,脚步虚浮的他不敢再继续走,因为他的视线已经开始模糊,视野内的景象不住地旋转、晃动,他的状态不佳,现在动一动都极有可能失足滚下去,然后在疼痛中失去意识,一觉不起,再醒来时变成了孤魂野鬼,让安迪抓起来囚禁在灵魂容器中,此后为角色们修改结局—— 不行,不愿意,死都不愿意,魂飞魄散也不愿意!。 喘着粗气,暂且让视线离开塔顶,回头一看,这里已经接近墓塔顶端,从这里可以数出九层墓塔的每一层,透过薄雾,能模糊地看到它的全貌。密密麻麻的墓碑像是巨型牛百叶一样,堪称密恐杀手。 此外,四面八方时远时近的低语和哭嚎,使人心悸,摄人心魂。 绝望的现状,和绝望的环境。 萧远悠知道这些鬼魂在观察中已经看透了自己的斤两,开始从试探变为发难。 而自己,真的只能后悔平日里没有多参加小区里的体育活动,哪怕跟着大爷们打打太极也是好的,能多一点体力也不至于在这种实打实的“鬼地方”嗝屁。举目四顾,连个帮忙办后事的亲戚朋友都见不到一个。 再看看周围这群货,身边这群家伙们倒是管收尸,但他们貌似不只管收尸,混账!还兼管分尸! 主角配角的性格他了如指掌,能多加控制,但这种龙套也不算的死灵,他真的没有任何办法。它们可没有性格特点,只有令人毛骨悚然的爪牙和鬼脸。幽灵的指爪已经碰到了萧远悠,让他浑身不禁一寒。 萧远悠神智被摄走,开始迷失自我,被浸入以往的遗憾中。 我总把烂尾褒饰为“艺术追求”,这其实并不完全是拿来敷衍编辑的借口,对创作,我依然抱有一种所谓“愤青”们追求的个性和意义,不管你们怎么想,我觉得这是各行各业人们该在自己岗位上留下的痕迹。就像上战场要杀过人,当和尚要撞过钟。没有人愿意在自己投入青春和精力之后,还无法证明自己承认自己,然后留下自己的痕迹。 这种事说来十分缥缈(学名:不靠谱),人一天没事干老想留下点痕迹干嘛?等人收拾吗?(比如大学四必修:思马近毛……) 不可否认的是,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家史,就是通过整理这些痕迹而留下来的。 萧远悠是个功底扎实的年轻作者,比起同龄人来说,他通过阅读和创作得到了很多见识,能让他一眼观察到许多事物的本质和意义。 写小说到底能给读者带来什么,是心灵鸡汤还是精神垃圾?是思维启迪还是逗趣笑话? “为什么写小说?”萧远悠再问了一次这个问题。 一开始自己就问过这些问题,全身心投入创作后,又开始思考创作的意义,这是在杂志工作几年来一直思考的问题,也是不少人因为没有答案而纷纷回避的难题。 对自己来说:一切问题都是有答案的,至少在个人看来,问题的答案不在正确与否,而是在于能不能说服自己。 那个说服了萧远悠的答案,趋于主流:职业创作者能留下的痕迹,就是生涯中的某一个作品。 个人觉得这个答案,还不错。 但是这个目标,对一个二十出头、嘴上连毛都没长的年轻人来说,挺难的。 他需要时间来沉淀思想,所幸的是,他还年轻,像许多好高骛远、天不怕地不怕的年轻人一样,未来有的是时间给他们总结。 而不幸的是,他现在就快要被自己的书给置于死地! 久之,回忆的片段在脑中闪回,萧远悠突然苦笑一声:“最想写的故事还没动笔,却要先被自己的角色杀掉……这是自作自受吗?” 周围厉鬼可不知道他的忧愁,数十双鬼手抓到萧远悠身上。 他却如若无物,只感到有那么一只手,已经扼住了他的喉咙。 死前回光—— 萧远悠凄厉哭诉:“那不是烂尾啊!” 他知道自己的结局不会受到欢迎,甚至会为自己带来嘘声和损失,但他依然坚持着写他的结局。萧远悠是个胆小怕事的小人物,用他写小说的习惯来给自己定义:这种人绝对当不了主角。不具备迎难而上的毅力,也没有越挫越勇的心性,还有那爬楼梯都几乎累死的体质。 无胆无谋,无勇无用,这样一个几乎没有任何特点的人,却在那黑骑士的锋锐剑锋面前说:“我不愿意。” 自己为之服务的人、为之协助的人、为之而生的人,没有一个认同他的结局,但他依然会告诉他们:我为什么要改! 他是一个幼稚的人,和社会上其他人比起来过于不成熟,明明只要略微放弃一些原则就可以名利双收,但幼稚就是幼稚,以至于现在命在顷刻,他也没有想到要改自己落笔成文的终章。 或许梦想会随着生命的流失而渐渐烟消云散,但一个作者对自己创作的执着,却没有丝毫改变。 因为,现世上所有的千言万语,也写不出创作者心中哪怕一个片段的精彩。 一个有别于所有角色的人,他是作者。 “痛啊!”萧远悠突然悲从中来,怒意随着泪满润眼眶,用他此生中难有的怒意厉声吼道:“想不到居然到此为止!你是在作弄我吗!” 第07章 要活用伏笔 直到死前,这个作者也没有松口,只是哀怨: “天妒英——” 轰隆! “——呃?” 但是! 人生中伴随着很多“但是”的萧远悠,看来不能如愿在最后一刻,浪一把。 回应萧远悠的当然不是老天,而是魔王的暴怒—— “高鹜远!你在哪!给我滚出来!” 幽魂大声惊叫着避让,四散奔逃。 死都不妥协,现在没死,更不会妥协,还有机会! “赶紧撤!” 萧远悠迅速清醒过来,手足并用爬上最后两层墓塔。 头顶的第九层墓地,西北一角突然坍塌,石块掉落下来震荡着大地,激起烟尘不断。 一团猩红无比的大火从第九层墓穴上方绽开,轰鸣之声大作,如泼出来一汪红色的巨浪,焚烧着沾染上的一切事物。 这场火犹如圣经中天使号角所带来的天罚,连最底层的萧远悠都能感受到滚烫的温度。无数幽魂被这火光吓得魂飞魄散。 那是安迪的怒火和全力,看来他已经发现萧远悠逃了,不愿再跟那老头消耗时间。 “快!”萧远悠死里逃生,不及多想,马上手足并用地朝顶端爬去。 九层塔的最后一层没有连接着地面,只有十余平方米,正中央一块墓碑,离地三米悬在空中,对应着地面一个黑水晶雕砌而成的王座。 王座扶手上刻着石像鬼头,靠背处印有八骏梦魇,四周环绕着流云残雾。 萧远悠爬上顶端那一块墓碑,一跃而下脱离了墓塔的反重力范围,正好横着掉落在王座上,仿佛被这座位稳稳抱住。 这王座就是伏笔! 仰头看那大墓场,山顶一团蓝色鬼火烧得正旺,那是尸巫吞食灵魂用的冷火,但那火正被安迪的红色火龙卷吞食。虽然还在挣扎,但再过不了二十秒就会被彻底吞灭。 “没时间了,赶紧!咳咳咳!” 萧远悠随时可能因为缺氧而晕倒,但他在这里昏倒的话一定会被安迪搜到,前功尽弃。 他这人要么不干,干了就必要收获,所以他尤其讨厌半途而废。忍着浑身酸痛、还有肺部传来的阵阵腥味,爬到了王座右下方,伸手去摸底部,触手能感到无数块密密麻麻的小方砖凸起。 王座下的格子是一个拼图,萧远悠忙了好一阵子才解开。 机关开启,铁链声响,王座后面的石板滑落,出现一条斜斜的滑坡。萧远悠在意识昏睡的边缘,勉力滚了进去。 ………… 不知多久之后,萧远悠在暖和的被窝里醒来,向后一看正与一个慈祥的阿婆四目对视。 这个白发苍苍的阿婆穿着一身朴素的罩衫,看来至少已经年过六旬,但容光焕发,精神十足,应该经常参与广场舞或打太极等体育运动。 先收住了对四周环境的惊讶,萧远悠带着礼貌道:“呃……阿婆好?” “哎,小伙好。” “嗯……那啥……我的衣服呢?难道!难道我已经……”如果对方是个妙龄少女,这个问题就不会透着一股淡淡的忧伤了。 “呵呵呵……小伙子真有意思。”阿婆拿起手上几块帕子,呵呵笑道:“你的衣服在这,太破烂了,我就顺手做成了抹布。” 萧远悠还仔细把那抹布观察了一下,才道:“不要紧,那……有能借我穿的衣服吗?” “我也正在想这个问题,你醒了该拿什么衣服给你穿。” “我对吃穿一向没什么追求,能穿就行。”这不是客套话,从他那居家装束中的确能窥见一二。 “可这儿没有合适你穿的衣服啊。” “但……”萧远悠看了看被窝里的身体:“我连内裤都弄破了吗?” “啊……那个是内裤啊……”阿婆把手边其中一块薄抹布丢掉了。 “……”萧远悠道:“说真的,什么衣服都行。” “倒是有,你确定要穿吗?”阿婆笑得别有深意。 萧远悠听出点话外之意,不过:“现在这情况,就是有条兜裆布也好过裸奔吧。” “这里又没别人,老婆子这把年纪了总不至于还惦记着你这小屁孩的××。” “我知道您老见过的鸟多,可我真的没有裸奔的爱好……”萧远悠的眼神很真诚。 阿婆嚯嚯笑道:“好好好,不着急,我马上给你拿过来。” 她的身影消失在门后,萧远悠的视线却一直留在那半掩的门上,带着许多疑问。 “首先,我进入的这个未收的伏笔就是【冥王篇】,虽然眼前的和蔼阿婆扮相朴素、态度低调,但瞒不过我,这个人十有八九就是管理着阴间的冥王。”萧远悠分析道。 “不过她应该不会衰老才对,为什么会变成老太婆呢……” 这冥王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萧远悠开始仔细回忆小说设定,不过脑袋传来阵阵刺痛,不时打断他的思路,尝试几次后只好放弃:“待会儿再想吧。” “衣服来了。”一会儿后,她把衣服拿来,然后就一直看着萧远悠。 “谢谢。” “嗯……” “我说谢谢阿婆。” “不客气。” “那啥,我说……”最后萧远悠实在受不了:“阿婆,你一定要看我穿吗?年轻人的裸体就那么有吸引力吗?一定要我说出这么令人尴尬而且悲伤的话吗?” 阿婆很和蔼:“你浑身伤口刚刚包好,我帮你穿呀。” 萧远悠摸了摸身上,检查完毕,把手伸了出来:“我的手脚都没问题,会注意伤口的。” 阿婆被请了出去,走的时候还一脸遗憾:“嘁……” “您这是有多久没见过男人了啊……”萧远悠叹罢,把床边衣服展开一看,就算早有心理准备还是没想到是这种轻飘飘的衣服:“巴伐利亚式……这是哪位女仆姐的工作服?” “那老太婆不是在玩我吧……”萧远悠转而开始仔细思考:“就最近的新闻来看,裸奔似乎是一种潮流,追随潮流应该……” 一时之间要化裸奔为日常,化作者为变态,虽说这个设定一旦接受了还挺带感的,但——有点难接受。 而且,有衣服的伪娘和没衣服的裸男,这并不是个很难的选择题嘛。一番计校之后,萧远悠还是麻利地把裙子穿上了,毕竟女装变态和裸奔变态还有着法律性质上的差异。 “咳咳,咳咳……”萧远悠很少患感冒,但咳嗽时能隐约察觉到肺部的疼痛,不过还好痛得很轻,不像是很严重的样子,忍了!(在这里提醒广大作者朋友们,久病成疾) 温和的阳光从窗帘间的一丝缝隙中投过来,萧远悠打开窗户,透过窗口往外看,能发现这间卧室在二楼,外面是一片纵横规整的田地。天青云白,和风习习,和刚刚那个阴森恐怖的墓地天差地别,不过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里的确是地狱,而且是地狱的最底层,属于一个特殊区域,归一个特殊的人管。 看着这片和平安逸的景色,深呼吸两下,萧远悠脑袋也慢慢清醒过来。 “仔细想想,这个伏笔的前后剧情,能为我带来什么帮助……” 这个伏笔的真相,有关冥王和前任魔王的一次赌斗—— 第08章 《欺世 (注:此章节选自高鹜远《欺世大魔王》,该作者文风偏女性化,半带散文风,若引起不适……请忍着) 【现任魔王的外号叫做“深蓝”。 二十年前,古月城的主人不是他,是他父亲。出人意料的是,那位站在权力制高点的王,很弱。弱到,一个男人,甚至需要妻子的保护,但众魔族将他的雷霆手段传得神乎其神,更把他举为历代的最强王者。 因为只有四分五裂的各族恶魔才知道这片尔虞我诈的大陆有多么冷酷无情,所以当魔王解决了魔界大陆那似乎永无止境的内乱时,他的威名布武天下而没有一个人会再度质疑他的力量。 即便他很弱小,但那弄权制衡的手段所达成的成就,远远超过史上任何一个常胜将军。 他这一生的成就太多了,但他却不是了无遗憾。因为他知道,一旦自己寿终正寝,那么大陆会因为失去了制衡者而再度陷入可怕的黑暗之中。 他的遗志没有继承人,因为他没有子嗣,纵横一生却只能留下担忧郁郁而终。 他的属下都知道,魔王不是没有子嗣,而是无法养活自己的儿子。因为他曾受到过诅咒,诅咒他无法留下后代。 这或许是他一生成就的代价,代价就是,他要看着自己的妻子为他生下第三个孩子,而且只能再次看着这幼小的婴儿夭折。 王后已经非常憔悴,他知道这个一直强做开朗的女人已经接受不起第三次失去子嗣的打击。这婴儿活不下去,但他希望妻子不会离他而去。 一段值得歌颂的爱情。 作为政治家,他这一生说过无数的谎,因为谎言而被蒙蔽的人多过森林中的树叶,但密叶中唯独没有他的妻子。不过他现在毫无办法,于是他唯一一次骗了最爱的这个女人:“为了让这孩子继承我的理想,我要把他交给一个适合的老师。” 在他抱走这孩子的时候,固然铁血,也不禁恻然。 他是一个老道的政治家,尸山血海一路走来,他已经做过太多抉择。必定会死的儿子和还有生路的妻子,即便痛心他也能冷峻、冷静、以至于冷酷地作出决断。 在这个无法破解的诅咒面前,他太弱了,弱得不像一位君王。 抱着孩子走到悬崖边,正在他要抛出婴儿的时候,深渊中一个寒冷的嘲笑声让他停住了杀手。 “你笑什么?” 冥王道:“笑你殚精竭虑算完了多少人,却看不出自己正在做一件极大的蠢事。” “你肯手下留情,我也用不着这样做!” “谁逼你了?” 冥王的语气固然无情,魔王的眼神却也冷得像冰。 “我这孩子,活不了。” 但冥王一句话就让他再次住手:“你这一抛,余生必然是孤家寡人。” 魔王被点中心事,语气发狠:“冥王不管该管的阴间,却来抢占卜师的活干!” “这也不难猜,只不过你猜不透。” “我为什么猜不透?” 冥王的笑,意味深长:“我们可以打赌。” 魔王长胜无败,生性也绝不服输,放手把婴儿丢入深谷:“那便来赌,我偏不信!” 婴儿的哭声消失在深渊中。 “好!以我的王座起誓!”冥王一闪而逝,话语消散在风中,誓约却永恒地留了下来。 魔王想好了敷衍妻子的话,回到了古月城,却发现是多此一举。 王后的葬礼已经快要结束了,而他还在想着该怎样搪塞她。 原来他在抱走婴儿的那一刻,只顾全力捺住了自己的感情,却没注意王后那留恋的眼神和凄然的微笑。 这个纵横政坛、把无数聪明人当猴耍的老牌政治家果然做了一生中最大的亏本生意,为了保护爱妻而亲手杀了儿子,转头回来想保护的人却正是为此而撒手人寰。 魔王抱着妻子的尸体回到深渊边上,声泪俱下。 “你赢了!你赢了!你要什么我都给,只求你不要带走她!” 冥王当然赢了,但魔王也没有谈条件的资格。 冥王比魔王更像恶魔,她把那个婴儿放回到魔王面前:“他没死,我们的赌还在继续,我要看看你怎么不信?” 魔王要再次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死亡……这是诅咒中的内容。 他恍然大悟,哭嚎一般:“原来是你!” 冥王的笑美艳而残忍:“你找了无数人解咒,但天上天下有谁能解冥主的咒!又有谁敢解我的咒!”冥王的脸上残留着嘲弄的笑容,抓起魔王的前襟:“我以我的王座起誓,那你也要用你的王座起誓!这孩子一死,魔界大陆就不再是你的!” 这依然是一场交易和赌斗,但现在醒悟自己的失态和失败已经太晚。因为权力的游戏里没有悔棋,输家即便不服,但也没有办法赖账。 峡谷中满是深渊传来的寒风,呜呜而鸣,透着萧索和凄凉。 婴儿的哭声越来越小,在哭声停止的那一瞬间,魔王就会一无所有。但冥王还是高看了他的承受能力,对家破人亡的他来说,“无所不有”和“一无所有”似乎已经没有区别。 “天下,随你去夺……”魔王抱着已经完全凉透的妻子尸身,问了冥王一个问题:“你怎么知道她会为了这孩子自杀?” “啊哈哈哈!你真的是糊涂了!”冥王笑够了之后,淡然道:“她不是为了这孩子而死。” 老魔王抬头:“那为了什么?” “你如果没了后人,王位继任时必是一番天下大乱。她知道你会为了妻子而杀死继承人,但你的妻子为了保住你为之奋斗一生的天下,想让你留下这孩子。因而赴死,就这么简单。” 老魔王顿感五雷轰顶,回过神来,那诅咒已经快要完全夺去婴儿的生命,魔王抱着孩子涕泗横流,不知他哭的是饱受折磨的儿子还是善解人意的妻子。 冥王阴狠地看着天空:“天上那些家伙说好了许给我地下,却把我安排到阴森恐怖的地府,这些混账……哼,我依然要返回去的……”转而又看着魔王道:“你不用伤心,我继任魔王后必定会平定魔界,攻占人间界和天界,你一家的遗志都不会随你而亡。” 魔王在极度的悲痛中听到这些话,已经冰冷的鲜血再度燃烧它的热量并涌上他的胸膛,他恢复了那顶尖政治家的勇气与机智:“可你终究不能!” 冥王疑道:“你要反抗命运?” “他会反抗命运!而我!”魔王左手扶着婴儿,右手取出一柄匕首:“——将接受命运!” 他奋力把匕首刺入心脏,直接挑出了心脏里的灵魂结晶,顿时魂飞魄散化为飞灰,冥王的诅咒随着他的湮灭而被遭到破解。 继任的“深蓝魔王”就这样活了下来,冥王则因此而输掉了这场赌斗。 魔王凭着莫大的勇气和灵魂的代价赢得了赌局,冥王自此性情大变,叹服之余,兑现诺言,把冥王的王座留在了那对夫妻的坟前。 久而久之,王座的阴气把这块地方化为了阴间的一部分,变成了禁地“埋骨地”。而墓塔最顶端的那块墓碑,就是由冥王所立、前任魔王夫妻的坟墓……】 《欺世》前传、第三节——高鹜远·著 第09章 伏笔借势 “咳咳咳!”萧远悠一面咳嗽一面拍脑袋:“哇呀呀呀,终于想起来了,《欺世》的前传我已经写出来了,不过没有连载,白写了,可惜可惜!” 说到这个伏笔,算是牵扯到正传之前的恩仇。不过在萧远悠忘了这茬之后,这个事件一直到正传完结都没能解决,这种留包没收的窘事后面被细心网友翻出来,真的超级尴尬! 未收的伏笔一直以来都是作者们的败笔,不过到了萧远悠这,居然还能成为起死回生的契机,实在是……很微妙。 “先不管那些……总之这个还没收的伏笔,我该怎样利用这个故事呢?” 这是个问题!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因为极致的力量并不叫“无敌”,而是叫做“深不可测”。《欺世》中唯一一个深不可测的角色,就是这个伏笔中的冥王。 如果要对抗主角,单凭作者的力量是不够的,在书中借势就很有必要了,而此时的伏笔,显然有机会借到最强的冥王作为助力。 况且,掐指一算:“上面单挑的两人就算是打了三场加时赛都应该分出了胜负。能想象到安迪正在咬牙切齿地掘着土的表情。” 顺带一说,那家伙很有可能找到王座下的机关,因为那个机关的伏笔本就是为他设计的,萧远悠只能算是借用一下使用权,并不能征用这个情节。所以说他追过来只是个时间问题。 这会儿马入夹道,回头是不可能的。一旦被安迪抓到就再无重见天日的可能,毕竟安迪和自己不是朋友,也不可能成为朋友。 萧远悠现在很明白:一方是角色,一方是作者。这两者之间硬要说联系的话,我们之间是有仇的。 这个所谓的仇,应该是超越了一切的深仇大恨。你半生拼搏,赢了个家庭美满、功成名就,有朝一日,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正是指天骂地的时候,突然有人给了你一耳光,指着鼻子告诉你:别骂天了,傻×,一切都是我安排好的,你服不服。 萧远悠自叹:在角色的眼里,恐怕我大概就是这么个东西。 仇恨无可避免,因为人生中不如意的遗憾实在太多了。面对命运,忍受显得软弱,愤怒显得愚蠢,反抗又会因为无从下手而茫然失措。 这时,刀枪不入的老天爷突然就成了现成的代罪耶稣,人生中的起伏和遗憾都有了发泄的对象。无论是谁,也会想办法捅他两刀为自己赎罪——神特么神逻辑! 所以这股仇恨是不缺乏理由的,大到切肤之痛,小到感冒病发,只要是人生中不如意的地方,都可以归咎给一个目标,那个目标就是作者。 至于烂尾,是我的无心之失也好,别有深意也罢,角色不会管,他们都有理由来恨我,而且正是所谓的:此恨绵绵无绝期。 于是,这些角色站到了作者面前。 或许因为事发突然,萧远悠当时没想明白,但现在,他已经知道了这件事的严重性。 “面对这么一群急需发泄对象的疯子,我随时都有横死街头的可能——”他还忘了估计一点,个别心理阴暗者更会找机会报复折磨他。 想来,安迪能为了大局而忍住不杀他,都已经算是气量非凡,足可说一句了不起。 但自己失去利用价值之后会怎么样?就不好说了。安迪是一个理性、但却容易激动的人,一旦自己没有利用价值,那么死活就很次要了。 这种情况,卖保险的都不会做萧远悠的生意。 萧远悠独自沉吟道:“毕竟是魔王。” 没有人能保证,安迪在达成目的后会送他回去。因为主角们的性格他很了解,安迪这个人绝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既然破脸了,就只好一条路走到黑。 但他毕竟是主角,书的许多剧情是为了这个主角而设计的。所以萧远悠现在所做的,是对抗整个世界观里最强大的角色,这看上去很难吗? 难! 总之,光环的力量很可怕。飞机失事你都能活下来,除了主角还能是什么?超人吗?(那也是主角!) “所以现在只能尽力发展这些被遗忘的剧情,或许能动摇主角的统治,嗯……”萧远悠边走边自言自语,在这个处处透着阴冷色调的大屋里转悠了一会儿。 他又开始习惯性的喃喃自语:“咳咳咳咳咳……别紧张,我们可以先往好处看,至少我已经想起了这个【埋骨地】伏笔的来龙去脉,已经算是走出了第一步。不是吗?咳咳……” “当然,如果要继续推动这个剧情,原地踏步肯定是不行的,咳……我得去找那个八成就是冥王的老太婆重启这条伏线。” 这个冥王化身成老太婆,或许是有心隐藏身份,但萧远悠可不是一般人。 作者,与故事剧情无关,既不是主角也不是配角,硬要说的话,他是导演,演员无论画什么妆,这一幕该是谁就是谁,姓什么?叫什么?年庚几何?双亲安在?从哪来到哪去?兜里几毛钱、名下几亩地、地里几斤菜……零零总总,只有你不懂的,没有他不知的。 我们可以把这个也称之为某种光环:作者光环。 在这种通天彻地的基础能力支持下,萧远悠能一眼看破这些故弄玄虚的角色。 这也没办法,特别牛的角色登场时,总是要伴随着神秘感,毕竟逼格、身份、形象总是要与气氛相得益彰。现在的角色们带着小弟出场都显老套了,正式登场前不在天台说几句“interesting”,你怎么好意思说你不是跑龙套。 萧远悠作为写书的作者,次要角色们轻易还见不着他,所以从今往后这种喜欢装神弄鬼自嗨的角色应该也不会少见。 “啊,真是想想都觉得尴尬!搞得我都有点兴奋了。”并不是一个尴尬恐惧症患者。 离开卧室下楼,绕过回廊来到后院,此时的老太正坐在阶梯上,眯眼看着后院那片田地。地里结着比公交车轮胎还大两圈的南瓜,几个同样穿着保姆装束的猩猩正在给作物浇水。 总的来说,这幅场面的吐槽难度系数极低。 “阿婆您在这啊。”萧远悠压抑住吐槽之魂,貌似自然地去打招呼,余光瞥见一条精致美观的蕾丝边长裙随风舞动—— 一身保姆穿戴的大猩猩带着主人的恶趣味和自己的怒吼声跳出来,真·沙包一般大的拳头咚地一声砸下来,整个小房子都随之一颤。 “什么鬼!”连作者都不知道它的来历,萧远悠一惊,往后大跳两步:“卧靠,何方妖孽!” 第10章 有伏必应只在理想中 “哟哟哟哟——”阿婆回头看到萧远悠,眯起眼睛从上到下打量着他:“啊,你下来啦?嚯嚯,这身不是挺合适的吗?” “没想到你们这的‘合适’居然是脏话,受教了。”萧远悠不打算就这个话题多做研究,回头看着那些猩球崛起的征兆,不安道:“这些猩猩……” 她回得轻描淡写:“是来打工的。” “扯呐……你用南瓜结工钱?”这些猩猩不是原著内容,萧远悠并没有忽视这个问题。 “别在意这些畜生——”她却没有把话题停留在这里,只拍了拍身边的阶梯,示意萧远悠在自己旁边坐下:“来来来,坐下说……你叫什么名字啊。” 回避了?看来猩猩这个问题很重要,重要到需要遮掩。但目前没必要追究。 “我叫——”萧远悠犹豫了一下,现在这情况,难道自曝身份求庇护,不行,会被当做神经病处理掉。 于是只好报出惯用的笔名,道:“咳咳……我叫高鹜远。谢谢你把我捡回来。” 这配角老太婆也不知道高鹜远这仨字的意义,回道:“这倒没什么,这个地方少有访客,虽然也不是完全没有……不过像你这幅狼狈样子冲进来的人,还真没见过。你是怎么来到这里来的?” 她问地淡然,但要知道这里不是小巷菜市场或街角门市部,是阴司冥王的办公处。除了从二十楼大头朝下信仰之跃以外别无其他门道进来(还不一定能行)。死了都不一定能看到冥王,要活着进来的难度系数还真不是一般的高。 虽然她的语气听上去无足轻重,但萧远悠明白:这个问题的答案至关重要,关乎这个伏笔的走向和冥王的立场。 慎重考虑之下,萧远悠决定开门见山,直接拿主线人物来代入剧情:“您听过勇者·阿尔弥吗?” 阿婆点了点头,道:“她怎么了?” “我是她身边的贤者之一。” 这一面,冥王一脸怀疑:“勇者阵营中的贤者貌似只有一个巫灵·格罗瑞娅,哪里来的‘之一’,我可没听说过。” 突如其来的新角色,除了作者以外都无人知晓,没有来历,没有背景,也没有用章节铺垫过,一直聊下去能说出个所以然才有鬼啊。 “你信或不信还在其次,”所以萧远悠开始拉开话题,“我来这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醒冥界,你们大难临头了。” 对方不说话,只微笑看着萧远悠,似乎是在等他说下去。 “三天前,勇者收到一封信,信中没有字,却画着一幅画。悬崖边,一个女人俯视着一个国王,国王伏在地上,怀中搂着死去的妻子,面前是将死的孩子——”萧远悠仔细观察着她的表情,点到即止:“勇者不解其意,就把画拿给了巫灵和我。格罗瑞娅没有说话,只让我来把这件事告诉冥王,让她小心为上。” 这老太婆反应并不大,只微笑着拍了拍萧远悠的背,笑道:“那勇者这边可真是人丁稀薄,居然只派了个一无所长的凡人来到冥府。” 看来她的兴趣不在故事里,而在萧远悠的身份上,她还是要抓住“高鹜远”的身份疑点问下去。 当然不能被问出自己就是作者,保不齐这老太突然心血来潮把萧远悠留下做客,这就没事找事了。 萧远悠神思如电,表面上却气定神闲:“非也,我立身于勇者阵营中的本事不在拼杀搏斗上。” “那就是机巧智谋?” “也不是。” “那是什么?” 萧远悠呵呵浅笑,厚着脸皮道:“咳,我学贯古今,天上地下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不信你可以随意考究。” 这阿婆笑道:“那让我想想,我该问你个什么。” “你只管随意开口。” 她稍一考虑,指着面前这片地,道:“你说说,我们这块地上,住着多少口人啊。” 这种问题一听就知道是拿来为难人的,人口问题放到现在连民政局都不一定摸得清楚,更何况这是个连居委会都没有成立的异世界。 但萧远悠却成竹在胸,当即回道:“九个。” 冥王的王座上刻着八匹梦魇,它们象征着冥王的八个护卫,加上冥王本人,一共九人。当然,萧远悠不是联想到这个线索得来的答案,因为他不是考生、也不是考官,而是那个出题的老师:这叫作者特权。 这老太婆问这个问题当然不是随口问的,但很明显萧远悠知道她的想法。 萧远悠顿了顿,得意道:“冥王很少出入阴阳界,所以代她显示神威的人就是她身边的护卫,幽冥鬼军也是由‘八骏’统领。我可以把八骏的名字全都念一遍。”其实他念不全,但这态度已经可以告诉对方自己有恃无恐。 “嚯嚯,不用了。”冥界的底细被萧远悠一语言中,她背过身去,看着外面:“看来你来头不小啊。我姑且信你知道的不少,不过你是不是勇者的人,这就难说了。遍体鳞伤跑进别人的地盘,不是要饭的乞丐就是躲难的债主。你不是前者,自然就是后者了。” 萧远悠一派从容:“那么,就当我是要饭的或是躲债的,但你们的冥界就要覆亡,我是债主还是乞丐相对来说都不重要。” 阿婆的脸色不再慈祥:“勇者身边的人为什么要到我们这里来危言耸听?” “因为那深蓝魔王、安迪·埃里克不日就要攻来。” 对方笑得很平静:“笑话,冥界与魔界素无仇怨——” “真的没有吗?”萧远悠打断道:“上一代的故事,我也知道不少,要不要我帮您想想?” 她的笑容一僵,沉吟不语…… 话题到这里就已经达到萧远悠的目的了—— 在作者的小算盘之中,已经有了一个大大的三角形关系图。 一边是勇者、一边是魔王、一边是冥王。 勇者和魔王有仇,魔王和冥王有仇,而勇者和冥王没仇,敌人的敌人不是敌人,所以只要挑唆冥王和魔王开战,那么自己就有活路了。 冥王应该非常忌惮魔王来寻仇,因为她下咒杀了魔王的同胞兄弟,又逼死了魔王的父母。只要把安迪引过来,两人必有一战,就像刚刚他挑拨尸巫和安迪战斗,而这一次,安迪打不过冥王。 因为冥王非常强。 可惜啊可惜,魔王败中求胜把我掳来,却还是要输在我手下,天上地下无所不知,你怎么和我斗? “呵……”但不料,她对旁边侍候的猩猩一挥手:“把这个骗子关起来!” “为什么?”不容分说,萧远悠就被那猩猩一把抓起,“咳咳咳!怎么回事!不是有伏必应吗?我还有话说,有话要说啊……” 剧情,失去了控制!难道角色性格不会定格在完结的那一刻? 第11章 你这没跟着剧本走啊! 伏笔,能够使文章的结构趋近严密和紧凑,让读者顺着描述看到下文发展时,不至于产生突兀、疑惑之感。有助于全文达到结构严谨、情节发展合理的效果。 “而这次,你们这是要上天呐!可以啊,厉害了我的姐。” 萧远悠对主角的性格可以拿捏的比较准确,只要摸透了一个人的脾气,你几乎就可以控制住这个人,他的喜怒哀乐、他的所欲所求,只要能够有全面一点的情报,那么要对付他们并不困难。但是,对这些配角,而且还是很少出场的配角就不好说了。 “所以说哪里错了呢?到底怎么会这样——” 被抓起来的萧远悠没有刻意反抗(不是不想),就被丢进了囚室,习惯性的独自一人喃喃自语。 环顾四周,这里有百十来平米,天花板离地有三至四米。 虽然说是囚室,但实际上这里不仅宽敞,而且采光良好,衣柜、书橱、写字台、茶几、靠椅一应俱全,而且做工精良,比萧远悠自家的条件还好。 这房间就算是宾馆房间也应该是高级套间了,就连窗口上象征着囚笼的木质栅栏,也是精雕细琢,别有风味。萧远悠对生活品质一向没太大追求,当然不会细细欣赏上面的纹路。 对他来说,应该在意的是这根栅栏粗不粗,方不方便踹断。 在尝试无果之后,他发现这些木头应该是特殊材质,无论是徒手摇撼还是用家具击打都毫无效果。 徒劳无功了大半天,萧远悠坐在椅子上气喘吁吁:“这就麻烦了,咳咳……再等下去可不行,这笼子只能关住我,可挡不住魔王啊。” 现在只能祈祷安迪需要花时间破解王座下面的机关,以此给自己争取逃离这部作品的时间,当然,这段时间不会很长。 正思索间,外面的大门一开—— “噢——放学啦!” 萧远悠极为入戏地跳起来打算冲出去,却被一只黑乎乎、毛茸茸的大手紧紧抓住。 回头一看:“又是你啊,黑哥。” 是那头把萧远悠丢进囚房的大猩猩,它一手拦着萧远悠,另一手端着一个食盒,看来是到了饭点来送饭的。 它并不进入房间,只把食盒放下,然后把萧远悠丢垃圾一样丢进了房里。关门上锁,脚步声渐渐远去—— “我(哔)你(哔)了个大(哔)(哔)的……”萧远悠是背后落地,摔得狼狈,大声问候了猩猩的家人和器官之后,他爬起来检查了一下身体,又在躺椅上坐好,看着那食盒却并不动它。 当然不是因为他不饿,他审视这顿饭的原因是,他从中找到了线索。 还送牢饭的意思自然是不想让他死,看来对方并没有完全否定自己扯谎的内容。对萧远悠身份的半信半疑之间,她自然会想办法亲自向勇者方面确认萧远悠的身份。 如果她能联系到阿尔弥,在她说出“高鹜远”三个字的时候,自己就算得救了。 但她联系的如果不是勇者,那么得到的答复即:“高什么远?那是谁啊?” 这样的话,自己这条小命就算交代了,还用不着安迪动手。 而且也不排除她打算一直留着萧远悠帮她生产肥料的可能,人体化肥制造产业项目。 “不行,果然还是要自己往外逃,这事不靠谱。”而且也没办法保证她一时半会儿能找到勇者阵营的人,《欺世》世界幅员辽阔,就算是冥王,在茫茫人海来要找几个人谈何容易。闹不好要在这吃几个月的牢饭,而且安迪也不会等他几个月,恐怕几天都等不了。相反,那个脑袋里一片浆糊的勇者倒是很容易迟到。 “总之,必须自己动手,先吃东西。” 萧远悠打开食盒,里面的内容很丰盛,但颜色很单调、南瓜汤、南瓜粥、南瓜饭、南瓜饼、南瓜糕……一样菜居然能做出这么多花样,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虽然味道还是一样。 冥王似乎爱吃南瓜,不过要自己真这样吃上一个月,估计就得吐了。 萧远悠狼吞虎咽之后,晚上那猩猩依然来送晚饭。 不过这次萧远悠没有冲出去,只是不断搭话:“那个……大哥,黑哥,我想问一件事。哥们!你懂的吧?” 那猩猩毫不理会,似乎听不懂他说什么,但它忘了,就算是头动物园里的猩猩,有人这么啰唣的话还是会有那么点反应的。 萧远悠断定了它就算是头猩猩,也得是漫画家级别的,不厌其烦地搭着话。 那猩猩终于受够了,小声顶了他一句:“我不姓黑。” “会说话就好,”萧远悠欣喜若狂,“那你贵姓啊?有没有兄弟姐妹?外面其他的猩猩是不是你亲戚?你会画漫画吗?” 那猩猩顿了许久,过来把萧远悠上一顿杯碟碗筷一收拾,然后走了。 “黑哥!黑先生!猩猩队长,赤木学长,近藤队长!亲娘……空知老师!你……”这次毫无进展,萧远悠大为泄气:“怎么这样……” “应该被警告过不能跟你说话。” 一个声音,从萧远悠背后出现。 对这突如其来的声音,萧远悠没有回头,因为他知道那是谁,安然:“你又知道了?” “我知道的你也知道,我只是提醒你没想到的。” 萧远悠是一个固执的人,这一点让他在对人对事、坚持己见的时候会忽视很多东西,而这些被忽视的点总会受到一个人的提醒。 她的存在,影响了萧远悠后面的许多抉择。 “那你说说,这次,我还有什么没想到?” 回头看去,这声音的主人是个娇俏女孩,年龄看上去比萧远悠小三五岁,她的五官和萧远悠无一类似,但两人站在一起却有一种惊人的契合,让人觉得这是一对兄妹,或者姐弟。 这是似乎是一种毫无理由的相似,但萧远悠知道缘由是什么,因为这个人算是他的孪生姐姐,或妹妹。 这里要说一下,萧远悠是独生子,没有同胞兄弟姐妹。眼前这个“妹妹”是指萧远悠在生活中的另一个意识。换言之,她是活在精神中的另一个自己,仅存于萧远悠心中的一个人—— 第12章 萧远韵 有一部分人会遇到萧远悠这种情况:遇到另一个自己。 这个人总是和萧远悠不同步调,就像他们的长相、年龄、性别、身高、穿着……等等等等无一类似,他们两人对一件事情的看法也天差地别。 比如,萧远悠感觉很悲伤的时候,她会在心中某个暗处哼歌;在萧远悠愤怒并失去理智时,她又会静静地观察别周围,保持冷静;在萧远悠感到开心时,她又会在深处保持淡漠。 她是一个总是和萧远悠不同步调的人。 萧远悠了解一点心理常识,断定这只是心理暗示下的结果,其原因到底是妄想症还是分裂症呢,已经不好说了。 他不是第一次遭遇这种情况。 两年前,那时候他正在写《噩梦话剧团》,这本书是一个讲演员扮演角色而反被角色夺舍的故事,所以需要在心里模拟出几个演员的角色,被他们介入自己的精神。 不过诡异的是,《噩梦话剧团》连载完结,他整理了精神状态,却发现这个女孩一直在身边,而且变得更加清晰,轮廓分明。 她是一个有着柔顺秀发的文静女孩,狡黠的细长眼睛,总是带着坏笑,爱穿着简单整洁的白色衬衣和暗色长裙。 发现这一点后萧远悠有点慌了,但也仅限“有点”。他是一个对生活要求不高、对自己从内到外完全是不修边幅的懒汉,常人所谓的“大麻烦”他一般都不以为意。所以在他的怠惰和纵容之下,也就没有去给心理医生添麻烦。 再往后,某一次他在写小说时遇到问题,意外发现可以跟她通过对话来协商解决,因为她总是能够提醒一些萧远悠没发现的问题。比如小说的情节分支、结尾的走向、角色的选择……她的看法和萧远悠不一样,但不一样的看法却总是能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帮助。 然后,对一个懒人来说,多个不要工资的助理比啥都值得高兴。 此后萧远悠经常跟她交流,实在没有耐心和灵感写作时,甚至让她代理萧远悠来写作。萧远悠在依靠她的同时,也开始变得有些混乱,精神状态在午夜时分会变得不太稳定。这时已经到了相当危险的程度,但还好他对自己的状况有自知之明,立即想到了解决方案—— 他给这个女孩取了一个名字,和自己很相似的名字:萧远韵。 此后萧远悠的状况逐渐平稳下来,发病的频率也大幅下降。但此后每当遇到疑虑时,她就有几率出现在萧远悠身边,就像现在—— “好吧,好久不见了。”老夫老妻一般,萧远悠都懒得仔细看她,一屁股坐在地上就说。 她随意地摸了一下鬓发,坐在旁边的椅子上,抱着单膝,神情倦懒道:“也没多久,上一次是构思《欺世》那个结局的时候?” “而我这次遭遇的麻烦正好有关于那个结局。” 萧远悠虽然心里知道,这样跟自己的分裂人格对话有点危险,但直到现在他已经舍不得去看医生,因为她已经成了萧远悠的重要助手,遇到困难的问题时会想要依靠她。 她呵呵一笑,道:“你没看出这事有点蹊跷吗?” “当然有,但这貌似是《欺世》里面的斯芬克斯之谜,我也是当局者。说来《欺世》冥界篇的故事设定我都还记得,但这些个猩猩到底是啥玩意啊,我肯定没写,还是你偷偷写的?” “你没写。”萧远韵嘟嘴道:“也禁止我擅自动你的书!” “那就怪了,这个故事是按照设定上发展的,那冥王王座上的八骏代表了冥王的八个部下,有猩猩什么事!难道是同人剧情?我混乱了,我和书之间的联系和规则到底在哪?能确定的是——”萧远悠伸出左手一个个数道: “1、角色能穿越出来;2、角色能力会下降;3、能出来的都是主角;4、角色性格如书中所说;5、对烂尾意见很大。” 萧远韵一脸促狭:“不能确认的事情——”也伸出右手数道: “1、角色能穿越出去,但你不一定;2、你的身体能力能不能通过书中世界的修炼方法强化;3、书中世界的时间轴和现实时间有没有联系;4、你所知的角色性格不一定会保持原样;5、结合上一点,他们对结局的愿望,是不是骗了你。” 后来证明,她说的绝大部分都对,特别是第二点…… 当然,对现在的萧远悠来说,只能摇头道:“唉,不知道的因素太多了……” 萧远韵笑得幸灾乐祸,轻巧地跳起来道:“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你能推动剧情,那么其他角色应该也能。假设在你的正传完结后,他们有没有可能自行创造出——后传?” 如果书里的角色能自由发展,那么事情就会逐渐逐渐失去作者的控制。 萧远悠冷汗直冒:“我的天……” 萧远悠陷入沉思,萧远韵走近来,食指顶着他的眉间:“嚯嚯,这拧得……” 萧远悠回过神来,拍开她的手:“你刚才说我没想到,我没想到什么?” 她晃到萧远悠一旁:“真傻,是你先入为主,你也没想过,这里是不是地狱,那老太婆是不是冥王。” “怎么可能?我记得我进入了王座下的通道,也没写错,这里的确是一块阳光明媚的农林,是地狱没错。” 萧远韵在他背后蹲下:“笨蛋,那冥王呢?” 萧远悠看着天花板:“是一个女人,这里的主人,喜欢吃南瓜,嗜酒。” 萧远韵:“傻瓜,她怎么变老了?冥王在完结时应该还是妙龄形象。” 萧远悠:“你不是假设剧情会自行发展吗?可能随着发展她就老了……” 韵:“白痴,那也有可能不会发展,你能确定她就是冥王吗?” 悠:“不,不能确定……对啊,难道她不是冥王?” 萧远韵双手环过萧远韵的两肋贴在他背后,用几乎要消失的声音道:“傻帽,你大意了,再想想,这本书的设定你还有忽略的地方……” 萧远韵思索良久,回头再问:“可那这些猩猩——” 萧远韵四下顾盼,发现她已经无影无踪,房间里就只剩他一个人。每当他解开困惑后,她就会离开,不知道是和他精神统一了,开始暂时离开去了其他地方。 萧远悠有了答案,自言自语:“好,如果冥王的身份可疑,那么猩猩的身份就不难推测了——” 正传故事中,冥王是一个孤高但懂人情的角色,现在想来,她在听说到现任魔王时的反应,过于淡漠。实际上她应该更为关注,更为在意,那个从她手中逃过一劫的婴儿就要来找她复仇,怎么会一笑了之。 那真是冥王吗? 一定不是! 萧远悠见过几个角色,从最开始登场的魔王安迪·埃里克、勇者阿尔弥,到进入书中后遇到的配角布伦·尤里。他们每一个人都是作者想象中的那个形象,几乎分毫不差。作为作者,对他们形象的描述一定会成为既定事实,无法改变。所以说,角色形象擅自发生变化是一个无法成立的假命题。 “果然认错了人。”萧远悠努力回想着冥王的形象:“嗯、形象上应该……应该更冷峻,气势若定,目光锐利,然后……”萧远悠张开手在胸口狂抓:“胸部很有料!” 但这个老太婆冥王的形象,完全在意料之外。 “如果角色真能超出作者的想象,那还要作者有个屁用?!” 换个角度看,冥王篇,另有隐情。 第13章 偶尔像个主角 那猩猩第三次来送饭,如果见面次数代表熟悉度的话,他跟这个送饭的猩猩估计是整本书里最熟的。 “黑哥!黑哥啊,老兄你能懂对不!咱们俩认识多久了啊,我见你面比见我亲儿子(主角)的次数还多啊。我书里全宇宙都是懂中文的,你可不能装听不懂……要不然我给你唱歌好不好。你不说就是同意了,我给你唱首歌吧:从前冬天冷啊夏天雨呀水呀水呀……” 霎时间,这猩猩两手骤然如鸡爪刨地一样麻利,收拾干净转身就走。 “别走啊!不是你同意我唱的吗!”萧远悠贴着栅栏抓住了它的裙摆:“而且有这么难听吗!” 看着它的背影,萧远悠已经猜到了它的身份。 《欺世》的【冥界篇】虽然没往后写,但大纲上把前传的背景故事已经列好。前传中,这个冥王宅邸中的人口两只手能数得完,这猩猩十有九成就是护卫变出来的。他努力回想起这几个人,一一叫出声来。 当他叫到队长“森”的名字之后,那猩猩突然回头:“吼?” 萧远悠心头一喜:“有希望!你过来我有事要跟你说——” 那猩猩却陷入犹豫中,走走停停。 “不要再装傻了,冥王不在宅邸内,她被怎么了?那老太婆是谁?你是护卫长‘森'吗?” 猩猩似乎下定决心,然后转过身来,但它却一言不发。 “果然是,我都没猜错,可你倒是说话啊,你——”萧远悠仔细观察之下,看到了这猩猩身上肆虐的鞭痕,这虐待的痕迹说明了他的处境。 冥王不会这样虐待部下,冥王篇果然有蹊跷,看来自己又开启了另一个支线。 “果然……你是队长吗?” 猩猩转过身来面向萧远悠,摇了摇头,用手在脖颈上横了一下,意思是:“他已经死了。” 萧远悠越发觉得蹊跷,皱眉道:“你为什么不说话!” 猩猩摇头,然后张开嘴给萧远悠看,嘴里只有半截舌头。 “没有舌头……因为之前跟我说了一句话就被割了?太离谱了……” 看来它也被监视着,被监听的可能性更高。这样的话,继续跟它说话会把他置于险境。 然后,萧远悠捂上嘴,看着猩猩先点头再摇头,意思是:“你只要点头摇头就行,可以吗?” 猩猩点头,萧远悠想了一会儿,用指甲拼命在木地板上划出字样:“你的主子在哪?” 猩猩看了一眼地下,又看着萧远悠,两手一摊。 萧远悠急得两爪挠地,心里问:“老兄你是看不懂还是不知道啊!”灵机一动,在胸前腰间比划,像是在画出一个身材曲线,然后双臂抱胸十分风骚地扭来扭去。 猩猩:“……” “啊啊啊……对方的视线淳朴而刺眼!”自己都觉得恶心。 萧远悠再想了想,然后在地上刻出一个王冠,又在头上比划。 猩猩愣了很久,萧远悠也等了他很久。 这时,外面远远传来一声爆炸,象征着某人的疯狂入侵,空气中弥漫的压迫力只发泄着一种情绪——狂怒。 一声尖锐凄惨的嚎叫传来:“高鹜远!混账!给我出来!” “好快!不愧是主角吗?好快!”萧远悠完全陷入惊悚中。 这次要是被抓,就算安迪能捺住火气不杀他,也得把他打残,搞不好会直接让他以孙膑为榜样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大猩猩不安地看着南边的空中,萧远悠则是毛骨悚然,腿一软就坐在了地上。地面突然剧烈震动,爆炸声相较于刚才又近了许多。 “外面,打起来了!”看来不用再打再打哑谜,萧远悠颤声道:“老兄你别再犹豫了,我不能死在这里——” 它依然在犹豫。 容不得多想,萧远悠自曝身份:“我知道你们的身份,知道那老家伙不是冥王,因为我是创造者!被魔王追杀到这里的创造者!书写一切的人!” 对方显然被镇住了。 萧远悠大声道:“如果你有想完成的心愿,我可以帮你,复仇也可以,平反也可以,恢复原型也可以,这个世界上的东西我什么都知道!只要你还有愿望,我就能帮你!” “吼?” “不要犹豫了!如果你还有遗憾,就帮我!” “吼!”猩猩大叫一声,两手抓住窗缘,一个朝天蹬直接踢断了栅栏。 萧远悠被他一把抓住放在肩上。 它似乎在向萧远悠索要承诺:“吼!” “我什么都答应你!只要能让我逃离那个主角!” 安迪的吼声再次传来,仿佛惊雷滚动:“高鹜远!高鹜远!” “快快快!”萧远悠像只猴儿一样紧紧贴在猩猩背后,虽然逃了出来但情况实在不容乐观:“老兄啊,要是能逃出去,事后我一定给你单独写本后传!” 但萧远悠发现这猩猩不往楼下跑,却反而往楼上窜。 “你又要干嘛啊?” 它倒是想解释,但苦于不能说话。房间的宽度随着高度越来越窄,这猩猩手脚并用地爬了三层楼才把萧远悠放下。 萧远悠快疯了,也没兴趣仔细观察前面这道门的与众不同,只不断催促猩猩带他离开这里:“不能逃吗?离开冥界啊?楼下有密道,我知道打开方式……你要干嘛?” “吼!”这猩猩一声狂吼,却突然后退几步。 “难道……”萧远悠连忙闪到一边:“无敌穿墙术?” 只见一道黑影直冲过去,轰隆一声,木屑纷飞。 “卧槽,还真是啊!” 它撞伤了半边脸,整个右臂血肉模糊,但这门也没禁住这一次猛撞,整个塌了下去。 “吼。”它示意萧远悠往里面走。 “你要干什么呀?”战斗的声音已经到了楼下,萧远悠现在就算跳楼都来不及了,只好硬着头皮往房间里面冲。 这房间很窄,似乎是一个小仓库,十几步就能绕着墙壁走一圈,别无异处。唯一值得瞩目的东西就是里面散落在地上零零星星的器物。 有盘子,有刀剑,有石料,有珠玉—— “冥府的藏宝阁。”如果现在不是时间问题,萧远悠一定会仔细挑出几件可以利用的宝物护身。 “吼。”那猩猩指了指房间一角,那里放着一座巴掌大小的石制塔。 “这是……八宝塔。” 【八宝塔】共有八层八面,像一块八轴八面魔方。它是一种折磨灵魂的镇魂宝塔,任你通天彻地,进去了就别想出来,除非冥王亲自打开机关。当然,现在这个“除非”要多加一个人,设定创始人萧远悠。 “我知道怎么开八宝塔。”萧远悠也不及细问,拿起那石塔就开始摆弄:“可这时候弄它干嘛啊——” 四周的战斗声已经归于沉寂,这种寂静只象征着死亡。 “高!鹜!远——” 楼阁间,一字一句,一步一顿,甲胄铿铿响动。 如果他是主角,那么还能再鼓励自己继续挣扎,但作为一个普通人,放弃对他来说才更为合理。 想想自己在对方的主角光环之下还逃了这么久,借已知的势力关系纠缠对方,在利用伏笔藏身,就一个作者来说,差不多已经够了。 萧远悠手上一停,终于承受不住这种压力:“算了,已经不行了……到此为止吧。” 正在这时,那猩猩猛然站起,死死盯着萧远悠。 这一次对视虽然不久,但在萧远悠看来却很长。那眼神,让萧远悠想起某个角色,但她实在是出场太少,连作者都忘了她的名字。 它指了指那八宝塔,然后高吼着冲下了楼。 “等等!你叫什么名字?你——” 它已经走了,走之前,连名字也没有留下。 前面我们说过,作者和角色之间的关系很矛盾—— 在作者的眼中,冥王本人都只算个配角,她手下的护卫更是配角中的配角——龙套。作为一个记忆力不是非常好的作者,像书中这种“名字里带数字”的组合,萧远悠连他们的名字都叫不齐,就算他知道她的名字,或许也要花很久才能想起来。 真有点可怜,我们看过的书中总是有这类角色,此前、现在,一直都有,将来也会有,并且因为其必要性而不会消失。他们的任务就是给某个正派或反派打死,用来丰满故事和其他重要角色。跟随着比他们重要的角色默默出场、又无关紧要地默默退场,从读者到作者、再到编辑,甚至都没人会仔细去记他们名字。(谁还记得基纽以外的特种部队成员名字) 而现在最难受的估计就是萧远悠,无论是正派还是反派、主角还是配角,都救不了他,偏偏这个故事中还没正式露过面的小角色让他重新找到了挣扎的勇气。 心乱如麻,责任感却让双手不断运作下去。 有时候,要死真的不容易。(第三次) “就算为你多挣扎一会儿,我想那里面应该有你想看的东西吧。” 噔、噔—— 楼阁间的脚步声再度响起,平静而有律。 萧远悠的心沉了下去,他知道刚刚应该有一个人让那个大反派停顿了几步,就几步,甚至不能再多一点影响,因为她是配角,她面对的是主角,是整本书中被投入最多笔墨的人。说句寒碜话,能被主角干掉,都算运气不错了。 一切都那么理所应当,但一反常态的,萧远悠心里却生出了一些悲凉、愤怒、自责,和无可奈何。 “但这次,我好歹会像个主角一样坚持,然后……” 然后,听天由命。 第14章 八宝塔里的死神 萧远悠扭转了八宝塔的最后一次,视线突然被定在石塔上,仅仅几秒,却感觉很漫长,长到他可以为刚刚那个一闪而逝的角色写下一篇不长的悼词——也没办法写很多。 回过神来,四周已经是另一番景象。 这里是一个三叉路口,地下没有地板,只是朴素的土,路旁铺遍了绿草,一直延伸到地平线外,再往上能看到蓝天。 阳光柔和,天色带着一些很淡的云,很舒适。 广阔而带着点弧度的草坪上能看到轻轻掠过的风。 “喂?”萧远悠叫了一声,没人应声。 他愣了一会儿,坐倒在路边,像一个旅行了很久、很久,久到必须坐下休息一会儿的旅行者:“八宝塔的考验吗……” 环顾四周,眼前是两条路。 萧远韵坐在萧远悠对面,似乎已经在这等了很久。她靠近一条路,萧远悠靠近另一条,两人各守着一条路口。 萧远韵看着他,笑得很嘲讽:“书中人物的出现不只是一个冒险故事,对你来说,是一种折磨,你打算怎么办?” 萧远悠没想好答案,他开始犹豫了。 萧远韵道:“那要回头吗?我会。” 萧远悠看了看来路,摇头:“但我不会。” “那你会被他们影响、被他们吞噬,到最后你会消失,还要继续吗?” 风很粗鲁地吹动两人的头发。 良久良久—— “我想,不只是因为我们写故事而要面临选择。世上很多事到最后妥协才是唯一的终点,我坚持下去也只是晚一点走上你守住的那条路。”萧远悠回想着另一个有关于自己的,真实的故事,坦然道:“至少要在我消失之前,等我讲出那个最想说的故事,否则我早已经输给了你。” 萧远韵撇撇嘴,挑眉,带着戏谑:“那你坚持吧,这次我等你,等到你死的那一刻,呵呵……” 她离开了,又像是从没来过。 萧远悠坐在路口—— 独自一人。 ………… 【八宝塔】能够通过人的八种追求而折磨心智不定的灵魂,往事遗憾、困顿苦难、求道无方、事业难成、神思烦恼、愚笨无知、恩怨纠缠、命数短暂。 这段创意,取自藏传佛教的八宝,分别是:****、法螺、宝伞、白盖、莲花、宝瓶、金鱼、盘长。 每个物品都各有象征,萧远悠看到的幻觉是“白盖”,他急于求成,一般来说是很难从那个幻觉中脱出的。但萧远韵与他性格相反,却能把他引导出来。 离开幻觉后,萧远悠看到的是一个惨淡破败的石塔,墙面的雕刻已经风化腐蚀,看不清楚本来面貌。地上没有乱石,但塔上处处都有残垣。 这座塔共有八层,造型类似佛塔,越向上越窄,每一层大约有五米左右,最顶上有一个小亭。这座塔就是刚刚自己解开的那座【八宝塔】真身。 此时萧远悠正在门口几步远,塔门虚掩着。 “八宝塔独立在冥界之外,不属阴阳两界,不存生死轮回,在这里不用担心自己一命呜呼,但要小心在意不要迷失在塔中,要不然会被永远困住。” 自言自语的告诫之后,萧远悠移步进门,塔内比之塔外又是另一番光景。简单来说,塔外面很旧,塔里面却很新,墙面像是翻新过一样,颜色显暖色,窗边依着墙壁挂着没开花的紫藤,像是有心整理过。桌椅家具是木制品,用得润了,泛着淡淡的微光。 通向上层的旋梯看上去是玉石制成,灰白而温润。 萧远悠扶着扶手上楼,二楼像是一处餐厅,摆放着几桌热气腾腾的餐食,珍馐美味、玉浆锦食,不过这对萧远悠的吸引力不大。哪怕是冷粥果腹,他只要肚子不饿,拿来龙肝凤髓到眼前也懒得多吃一口。 正巧他啃了一天南瓜,对这几桌东西毫无兴趣,扶栏再上。 再往后,第三层放着书,第四层是珍宝;五、六的布置精细而简单,倒让萧远悠有驻足静坐的念头;七层是文质佳丽、软玉温香,萧远悠停了会儿一饱眼福…… 第八层是灵丹妙药,他不太喜欢药味,来去匆匆。 作为作者的他当然知道这些都是试炼性质的东西,不容多留,继续往上走,顶层应该有那只猩猩想让萧远悠见的人。 在来到顶楼之前,他就已经大致猜到了这是谁。 应该就是伏笔中,那个呼之欲出的冥王大人。也是在他后半生生命中一个占据着重要位置的女人,当然那些都是后话。 上楼一看,窗台边正懒洋洋依着一个肤色白皙到苍白的年轻女人,其形貌妖娆,眉目艳丽。身上的衣着很宽松,香肩半露,稍显凌乱的银发在这阴暗的环境中散发着明色光辉。她带着倦懒的神情,一手抓着空酒瓶,另一手在身边的空瓶堆中悠然摸索。 她只瞟了一眼萧远悠,然后把目光又移回了外面。 这人就是冥王了。 萧远悠一看到这人就认准了这是谁,毕竟那形象是自己写的,他要比角色自己还了解他们。 那猩猩应该是她的护卫,听说萧远悠无所不晓之后,拼死引萧远悠解开八宝塔的机关,就是为了让他来找冥王。 而见到正主,萧远悠也在犹豫,因为性格有所描写的角色他都能拿捏住个性,在不触及忌讳的前提下可以轻易接近他们、知道怎样控制。但配角们的行为模式、性格个性他都不了解。 而且冥王还属于那种很少登场的配角,一不留神,可能就会激怒她,然后被他像拍蚊子一样拍死在这里。 “啊、啊——”女王眼角泛泪、醉意朦胧地打着哈欠,看上去颇为和气,还不是那么难相处。 萧远悠深呼吸,走近了象征性地一问:“是冥王大人吧?” ………… 然后? 没有然后了—— 坚硬的地板让背部很不舒服,一个玻璃空酒瓶滚到了自己面前,轻轻碰到了额头。 再醒来时,自己是躺在地上的,萧远悠拿着酒瓶坐起身,有点摸不着头脑:我睡着了?还是晕了? 检查身体,没有伤痕,没有痛处。 “莫名其妙。”萧远悠勉强站起,看到冥王还是坐在窗台边,右手摸索着酒瓶堆里的酒。 “冥王大——” ………… 空酒瓶滚到了自己面前,再次碰醒了他。 一滴冷汗从萧远悠额头上流下来,萧远悠意识到了:不对劲! 生活中自己的确是有点昼夜颠倒,但远不到这种记忆混淆的地步,怎么回事? 冥王依然坐在窗边,右手仍是摸索着酒瓶堆里的酒。 幻觉?无限月读? 萧远悠这次没有再贸然开口,在一旁等了好久,才小声问道:“我这是醒来第几次?” 冥王右手从拇指扳到小指,再伸出左手时,不耐烦地挥手。 “靠!”萧远悠恍然大悟,嘶吼咆哮道:“敢情是你打得!还五次以上?我居然只记得两次?这特么完全是人造失忆好不好!你不会开口说……” ………… 再醒来时,又看到酒瓶—— “这他妈跟看恐怖片一样,醒来只看到酒瓶和女酒鬼,无限轮回吗?”心悸之余,萧远悠逐渐冷静下来。 这里是禁锢灵魂的八宝塔,当然不存在死亡这一概念,但她居然不厌其烦地杀了萧远悠6+n次。 萧远悠战栗不已:“卧槽……是抖S,超级S……最麻烦的个性。” 眼前这个角色的强势让萧远悠想起了另一个女人,那是萧远悠最怕的一种人。 第15章 近距离观察配角 不想当将军的矮子不是好矮子,不想当主角的配角不是好配角 那么,眼前这个银发丽人,空有主角气场、导演加戏,但却一心想当一个好配角。她发扬着无数世外高人应有的美德,像无崖子、孤独求败、王重阳之类……等不到传功人就混吃装死,等到接班人立马传功、及时狗带。 对这种尽忠职守的配角,萧远悠没法。 搭话就会被打死,打到失忆,而且她只顾着喝酒远眺,根本没有丝毫交流沟通的诚意,更加没有攻略路线、别说路线连打招呼的选项都没有,不装逼引人注意,也不故弄玄虚把玩人心。无欲则刚的确有道理,对这种目标,连创造者都束手无策。 连作者都没主意,那就是真没主意了。 “说话都难,怎么才能请动这个人跟自己的主角肛呢,难不成用哑语?” 不,还是算了…… 萧远悠在楼梯口悄悄看了两眼,打消了这个需要在人眼前指手画脚的主意。毕竟,很多情况下手****嘴欠可恨得多,尤其是面对这种心情不好胡乱发泄的疯女人。 在塔内上下找了一会儿,并没有什么线索。因为八宝塔内的可用条件自己都知道,内八层全是考验人性情心智的地方,每一层都有几个机关,只要找到答案自然会打开下一层的路,不过萧远悠对每一层的用意都了若指掌,所以他从下往上没有一层是关闭的状态,别人就不一样了。 “嗯……等等……如果我来之前一直是关着的……”萧远悠看了看那个冥王:“该不会她是被困在这里的吧?因为打不开八宝考题。” 萧远悠隔得远远的,出声道:“那边那位大姐,小弟不才,帮你把八层楼都打开了,” 冥王的美眸都懒得瞄他一眼,依然看着窗外,浅声道:“然后呢?” “然后……你不想出去看看吗?外面整个一团糟,魔王复仇——” “关我屁事。” 卧槽!那明明就是你一手惹下来的大祸好吧,空知兄!你看到这个人没有?九泉之下死不瞑目啊! “有没有搞错!你咒死人家一家子,来报仇你说关你屁事,你让猩猩怎么想,剧情怎么想,观众怎么想,你他娘的还真是个天才!” ………… 醒来时,又看到酒瓶—— “日……” 完了,油盐不进。这个配角的个性超级难搞。萧远悠也泄气了:唉……说来,配角就是配角,没有主角会来事也是情理之中。但这种没露面、且描写极少的配角,该怎么办?能怎么办? 自曝身份?本身就不知道她在想什么,被动接近都难,再惹她来主动接近过来,这变数就大了。“作者”这一身份,是效果未知的一张底牌,没把握的情况下还是不要乱翻的好。 “但还有什么办法呢?” 萧远悠不是主角,不会脑筋一转就拿出出人意料的想法来。所以他在塔里滚上滚下烦躁了一整天之后,才想起来逆向思维: “这个伏笔,设定是由主角来触发的,虽然不了解配角,但我了解主角啊。” 如果说这是给主角设计的伏线,那么只有用主角该有的应对方式才能引起她的注意。 “如果是安迪的话——”萧远悠沉思良久,然后鼓起勇气,口称:“看招!”一套王八拳抡过去。 然后—— ………… 又躺在地上看到酒瓶—— 萧远悠在地上抱头痛哭,临近崩溃边缘:“我他妈是弱智吗!如果我是主角的话早就接住这几招了啊!” 当局者迷…… 当然,以萧远悠这种5战斗力的渣渣,想用招升龙拳引起“淦!好强的斗气!”这种展开是不可能的。 另辟蹊径的话,只好—— 萧远悠坐在冥王身边不远不近的距离:“咳咳,那啥……在下循酒香而来,何以见君对空独饮,樽杯寂寞?可否介意酒友相伴?” 没错!没有武力值还能走走文艺路线。 而且—— 冥王这次显然犹豫了一下,然后她拿出了一只杯子,放在萧远悠跟前,倒上酒:“喝吧。” 有戏。 萧远悠一饮而尽:“噗!”又抽搐着喷出。 “呕呕呕……”又苦又涩又酸又咸,如果说孟婆汤是这鬼味道萧远悠都信,这完全是难喝到让人想失忆。 “呵呵呵……嗯。”冥王一笑:“暴殄天物。” 估计这是一种可以推进修炼进度的药酒,可惜浪费在萧远悠这个普通人身上毫无意义。而且,就算萧远悠喝了有效,但要打赢主角纯粹是痴人说梦,除非这冥王直接给他双修或灌顶——这显然不可能。 “咳咳咳……:”萧远悠涕泗横流,差点被呛断气,深呼吸两下之后,把酒杯递还。 “我是来报信的,魔王——” “我知道。” “你不打算回去吗?” “为什么要打算回去?” “因为你是冥王。” “呵呵……” 好恐怖,恐怖,她的冷笑好恐怖!“冥王”是禁语吗? 萧远悠不敢多说,拿起酒瓶猛灌两气,另一面心头寻思:从某方面来说,这这类配角比主角还棘手,因为根本就摸不清她的个性,无意中已经惹怒了她很多次,也物理性失忆了很多次。 自从流落到小说里面来,还第一次被这么强势且不由分说地暴打,如果不是八宝塔的环境特殊死不掉,续命三十条估计都玩完了。 可惜伏线已经启动,萧远悠不发展也会有人帮他—— 这难伺候的女王又不爽了,把萧远悠领口一揪,拉到跟前来:“喂!你一个人喝闷酒算陪?” 萧远悠举手投降,顺着她的话道:“楼下有菜,要不要我去拿点?” “不用。”她招了招手,噔噔走过来两只山羊模样的小鬼。 它们直立走路,只比巴掌大一点,四肢末端和胸口留有白色,眼神呆萌。 女王挥手道:“去拿酒菜来。” 黑羊躬身后离开,女王转头回看萧远悠,盯了半晌:“女装癖?” “呃……这事很麻烦,说来话长。”萧远悠想起来目前还穿着女佣装,面露尴尬:“您这有没有男装借我一用?” “啊哈哈……怎么会有?”她身上丝毫没有酒气,反而透着淡香,她松开了萧远悠道:“你说你这德行是说来话长,不用长话短说,给咱家讲一讲。” “嗯……” “不愿意?” “愿意愿意愿意……” “这些年这里无聊,你别想三言两语就算了,否则这次……” 估计在这个没有轮回生死的地方她也有办法杀人,萧远悠忍住压力:“咳咳……您愿意听故事的话,我也不妨讲一讲。说来惭愧,我算是个以讲故事为生的人。” “哦嚯……”她的兴致不低:“说吧,咱家听着。” 风险与机会并存,勇敢的少年啊快去创造奇迹! 第16章 在故事里讲故事 “我想想该从哪里说起……”萧远悠深呼吸,赶紧调整好了心态,稳住阵脚。“好吧,我看看……这个故事很长,要从一个国王开始说起。” “阳间的王?” “以前是,现在不是了。” “嗯……” “这个国王不算好人,因为好人又当不上领袖,这个人只能说是个好的王。” “为什么好人当不了王?” “因为以坏人的身份当上王,比较简单。” “嗯……”萧远悠每句话都是意有所指,引得她频频思索。 “你继续。” “他也是用坏人的身份和手段身登大宝,不过从他所做的事来看,却并不是坏事。他用不算光彩的过程完成了很多透着光芒的成就。他经常负担恶名,但从结果来说,他也不那么坏。只是民间谣传他的手段时,总是不免栗栗,所以他的威名中夹杂着贬义。” 接下来萧远悠要干的无异于虎口拔牙、火中取栗。 萧远悠打起精神,细细观察着这位女王的表情:“再往后,这个王开始面临立嗣传位的问题,但不知怎么,他久久不能得到子嗣……他运气不好,所有的子女都幼年夭折,传言都说这是中了诅咒!” 这段故事无疑会激怒她,但萧远悠对她的了解实在不多,只知道她曾为前任魔王的死而感触过。 或许你是一个多愁善感且念旧的人,或许也不是,但总的来说,我希望是。 萧远悠不确定,但他也没有其他办法改变现在的处境。如果借不到这个援手,就逃不出安迪的追杀,更难从这本书里出去。这个伏笔是唯一的转机,必须启用它。 “当时,那国王的妻子正要产下第三子。所有人都担心这位小王子会像他的哥哥姐姐们一样保不住命,但那国王更担心体弱的妻子因为这个孩子而送了自己的命。” 萧远悠在作大死,而冥王审视着他的眼神却开始渐渐透着寒意。 都讲到这里才怂?实在是晚了,一条路走到黑吧。 萧远悠知道这目光是什么意思,但也必须硬着头皮继续:“国王四处找人救治,却一直没有人肯出手相助,因为他的名声太差了。但又或许是他有所善报,终于还是找到了一个能救他妻子的人。” “嗯?”萧远悠杜撰了一点情节,她听出差别:“是这样?” “难道你听过?” “不……你继续讲。” “好。”萧远悠微笑着继续:“这时候,我到了这个国家,说来巧合,我不懂看病、祈福、接生之类,但却懂看相。” 萧远悠不会看相,但要说自己角色们的过去未来,他比算命的要厉害得多,估计看你第一眼就知道你未来老丈人什么时候生女儿。 “那国王让我为他妻子测一测凶吉。我一看那王妃的面相,就知道是大凶之兆,可又不便直说。你猜为什么?” “怕被迁怒吧。” “是啊!大人物们总是爱听好的,我一说实话,不免被人迁怒啊,你说是不是。” “臭小子。”冥王冷笑,当然知道这是在挤兑她。 却也幸好耍了个小聪明,待会儿让萧远悠避免了一顿饱打。 “但这种事我又不能光捡好听的说,万一上句‘寿比天高’还没完人家下一句‘永世不朽’就断气,就脸疼了。” “那你打算怎么说?”冥王问得意有所指。 “我也想知道自己该怎么说!”萧远悠回得不留话柄。 “哼……” “那国王看我考虑了好久,就想用明晃晃的刀子提醒我注意时限。我一着急,就把球踢了回去,反问他:‘你要妻还是要子?’” “能取其一?” “当然不可能!一国之主三妻四妾,老婆哪有儿子精贵,就指望他选儿子,死了老婆就不至于迁怒我来。但这人居然纯情地很,立即说:‘留妻!’可恶,那王妃明显是撑不住了,他居然想弃子保妻,谁能料到?我立即劝他留子,他却执意要留妻。结果不出所料,王妃依然死了。他一时难以接受,自戕而死,那本应被抛弃的孩子却留了下来。然后——” 故事结束,又被他绕了回去: “然后,他已经长大了,会找到害死他父母的人报仇。”萧远悠说到最后一句话时,肃然正视着眼前人:“接下来的故事没人能帮你讲下去。” 听到这里,对号入座吧。 她想了很久,突然嗤笑道:“魔王要来这里?” 总算没怪到我头上,萧远悠心里长舒了一口气,开口道:“他很快就会来。冥界易主,没人能挡住他。” “我虽然讨厌冥王的称号,但还轮不到个小毛孩到我头上放肆!” 原来如此,她并不喜欢冥王的称号,这算作为数不多的性格特点要记下来。 “是……我特来请您回去。” “你一介凡人,入侵八宝塔,破了八宝环幻境,还能从内部打开塔?” “我可以。”对他来说,这只是个魔方复位。 沉默中,她站起来走到了萧远悠面前,幽冥帝君的威严与肃杀强压而来:“那么,你是谁?或者说,你代表着谁?你的目的是什么?” “我不想骗你,所以接下来的话,我也对冥王王座起誓——”女王神情更加生冷,萧远悠无所畏惧,侃侃答道:“起初我是为了自己而来的。但现在,我是为了一个连名字也叫不出的小角色而来,她面目全非,不为人知,但她宁愿搏命在我身上一赌,为的只是迎你回去。” “她……”冥王怔在当场,在脑海中出现的是一个女仆,半晌才道:“她人呢?” 萧远悠轻叹着摇了摇头,无声中诉说着它的结局:“死了。” 冥王走到窗边,呆然看着天空,良久,良久。 “那么,”这一面,萧远悠试问,“您打算回去了吗?” 她忽然转身逼视着萧远悠,室内的气温骤然急降。负责拿菜的羊鬼顶着盘子躲在楼梯后悄悄看着这里,正在用那容量不大的脑袋考虑要不要过来。 危险而令人战栗的气氛中,冥王下令:“带我过去。” 第17章 同志们好 冥界—— “他去哪了?”安迪左手揪着一把头发,头发下连着一颗黝黑干瘪的人头,安迪开口道:“老家伙,他人呢?” 配角那苍老的声音中透着战栗,他已经不敢直视这位暴戾的主角:“你……你问我也没用,他不可能逃去其他地方。冥王王座下的通道就只通向这里,别无他路。” 大尸巫、布伦·尤里,只剩下一个死人头的他几乎就是一颗球了,即便他本人并不不是球迷。 说来真是令人唏嘘,在《欺世》小说正传完结时,他还是雄霸一方的领主,连主角都要给几分面子。但没想到混到现在居然被主角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所以说主角不好惹,会踢球的主角更不好惹。 “那是怪我没有找到吗?” 尤里已经毫无还手之力,真的怕他把自己当球踢,只敢陪上小心,道:“哪里,只怪我现在多有不便,不能助您一臂之力。” “那就是你在说谎了。”主角回头,看着另一个配角。 她浑身是伤,右手已经被斩断,狼狈不堪地跪在地上,她就是冒充冥王的老太婆。 “我把那人关在了二楼隔间……” 这老太婆的代号叫【引渡人】,原本应该是八骏护卫之一,代冥王主管死灵引渡。 冥王自经历过前任魔王的事件后,对人的生死态度改观,不再冷漠无情。但死神对死亡动情是矛盾的,所以她此后心神大乱,只好把自己关进八宝塔中接受八宝幻象考验,直至今日都未能重见天日。 期间八骏中三人野心陡生,把不服从的其他护卫全部变成了野兽并奴役起来。而后这三人尔虞我诈,由引渡人大获全胜,自此号称冥王代理,统治冥界。 所以她知道一些冥界和冥王的故事,对勇者和魔王的战争也略有耳闻。起初她对“高鹜远”这一身份有所怀疑,又怕真的招来勇者或魔王,影响自己的越权统治,所以打算找机会放走萧远悠。 只是没想到安迪来的这么快,而且盛怒之下不由分说,逢人便打。其他护卫成员因为化为野兽、丧失力量,被安迪轻易打死,只有她勉强承受住安迪的攻击活了下来。 “不,不是因为你能活下来,而是我让你活下来。如果你说,我要找的人不在这里,那么你活下去的意义,就不大了。”安迪的话一句一顿,生硬的嗓音显然压抑着怒火,带着凌人的威逼和胁迫。 引渡人也不知道萧远悠去了哪里,逼问之下只说:“前魔王的护卫中有一个人跟他交流过,被我教训了一顿割了舌头。” “跟他交流的那个人呢?” 她看了看四周的血迹,道:“她在顶楼,被你打死了。” 安迪无话可说,顿了顿,问道:“你知不知道,那个高鹜远非常重要?” “他自称是勇者身边的贤者……” “蠢货……”安迪一阵深呼吸,一字一句地问道:“你真的是不知道吗?” “我只知道他被关在——” 安迪拔出【无能长剑】:“那为什么找不到他!” 引渡人浑身战栗:“我也……我也不知——” 安迪完全失去耐心,顺势一剑斜斩下来,只听见金音相碰,一道赤色闪影倏然架在去势上。引渡人剑下逃命,屁滚尿流地跑了。 正角终于来了! “魔王随时都在杀人吗?”阿尔弥挑开了安迪的剑,“这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从你剑下救人了是也。” 引渡人唯一做对了一件事就是用传信羊鬼给勇者发去了“高鹜远”的消息,居然阴差阳错救了自己一命。 而勇者方面则是有备而来,可说是人多势众。 【精灵·梅维丝】、【剑灵·大山】、【巫灵·格罗瑞娅】,这三人是勇者小队中的主要伙伴,统称为三灵。 巫灵·格罗瑞娅穿戴着大祭司服饰,身材体貌多半都遮在袍中,黑纱面罩间露出的双眸理性而动人。她瞥了一眼引渡人,对一旁的纤弱女精灵道:“梅维丝,小心有埋伏——” 梅维丝是半精灵,具有精灵的金发特征和娇美形貌,她身着轻便的皮甲,飞刀、钢镖、短弩、匕首、长弓……浑身上下都藏着魔能武器,难缠度仅次于主角阿尔弥。 “知道啦。”梅维丝暗中撤离现场探查周围消息。 剑灵看着眼前激斗,道:“我去帮勇者。” 大山是一个人如其名的青年壮汉,安迪的身高也只及他肩膀。他是东方人形象,留着寸头,浓眉圆眼,四方脸上很干净,下巴上留了点胡须,一身东方特色的灰色铠甲。他手持两柄可以合二为一的长柄巨剑,剑术高超,为人稳重。 剑灵看到阿尔弥开始和魔王较力,立马探剑出去帮忙,刚对刚、硬碰硬,劲风激荡。 阿尔弥得到帮助,腾出手来开始施加咒法,一时间冰来火往,潮兴土溃。 安迪汇聚魔力释放加护咒法,巫灵也依样开始为勇者方助阵援护。 勇者小队中无一不是顶尖高手,魔王则是举世无双。双方势均力敌,剑气激荡、魔能聚散,战斗范围越来越大,地面发出悲鸣,连地形都开始变化。整个冥界几乎承受不住战斗的余波,天崩地裂,面临溃散边缘。 旁边的精灵查明了周围没有陷阱,也赶回来在旁掠阵,不时以极其刁钻的角度放来暗器和冷箭,这看似随意的偷袭在这紧密无间的攻防中已经是最为致命的威胁。 有道是:混战殴斗没套路,乱拳打死老师傅。安迪的实力很强,强得能够目空一切,但这么一通群殴下来,也真不知道还能支持多久。 安迪手上这柄宝剑叫【无能长剑】,有六个效能,神速、强攻、完防、御魔、飞掠、破空,每一个都有特殊战法和特效。 但,即便是最强的反派加上这柄神兵利器也难以占据上风。 双方斗地正凶,尤里也趁着混乱跟引渡人闪地踪影不见。 代替这两个龙套登场的,却是另外一个关键人物。 一个冷然的声音传进每一个人的脑海中:“你们这些混账好大的胆!” 勇者队罢斗退开。安迪为了逞威风,一步不动,仗剑而立。 随着那声低啸,空中凝结出有如实质的一团黑暗物质,从中走出来的是冥王——以及被她提在手上的萧远悠。 “高鹜远!” “鹜远大人?” “他就是高鹜远啊……”三灵是初次见到萧远悠,心中各有想法,不过都感叹了一句:“他为什么穿着女装?” 跟着这么牛逼的人物用这么拉风的方式出场,萧远悠总觉得应该说点什么—— “呃……同志们好?” 争夺战,一个深不可测,一个主角光环,一个人多势众,谁能夺取作者所有权? 第18章 作者争夺战 《欺世》世界观中最强的存在,因为其出现会影响力量平衡而一度废弃的伏笔再次重见天日。 冥王的出现,让整块空间都处于压抑之中,但那种随时都可能崩塌陷落的感觉不复存在,随之则是一种有进无出的不自由和囚禁感。 她缓缓落在地上,看了一眼自己的府邸,那里已经是一片破烂。 本来萧远悠还怕这两人一时之间不会打起来,但现在看来完全是多余的担心。 冥王苍白的肤色上浮现出一丝血色:“这,一片狼藉,是谁干的?” 梅维丝在一旁搭话道:“我们才刚刚到——” 冥王冷笑:“不知道那就闭嘴!” “你这人怎么……” 冥王杀机已起:“呵呵,你有意见吗?” “静观其变。”格罗瑞娅伸手把精灵拉住了。 精灵少女别过脸去:“嘁……” 魔王则是又见萧远悠,怒气冲天:“你以为找来帮手就能逃出去了吗,我本来不想把你怎么样,现在是你自找!” “呃,”萧远悠组织了一下语言,总结出一句:“你尽管来,这次爸爸教你做人。” “好胆!”对于无视,安迪向来不会忍,抬手间暗施偷袭。 嗡! 他五指如钩,虚抓出两道闪雷,似长鞭一般抽向冥王两人。 但这招只是避人耳目,暗施神速法,一个俯冲快得几乎留下残影,意在作者。 “糟了。”&“小心!” 阿尔弥和大山同声警告,但安迪的速度比他们的话还快。 在他将要接触到萧远悠时,众人突然听见极其微小的一声律动,仿佛心脏起搏。 伴随着这一声怪响,安迪的意识突然呆愣了一下。 “我这是?”等他再回过神来,却发现自己正站在自己起跳前的位置,似乎从来没有移动过。 “这地头虽然不大,但也容不得两个人来做主。”冥王还背向安迪,后退一步时使个缩地成寸的法术,反手便是一抓,直奔双目,这一招平平无奇,却来去如风无声无息,上一步在十丈之外,下一步已经抓到眼前。 这一抬手便可见一斑,整个书中最暴戾的存在、未曾现世的最强伏笔、高深莫测的冥王姬神。就算他是混到结局的主角,和勇者绑在一块也打不过这个冥王。 安迪大惊失色,向后一退,众人便再次听见心跳律动。这是什么法术!居然还是一步都没动过! 不及追究这法术原理,魔王弯膝俯身,眼见冥王的手已经快抓到吼口,只好举剑横斩过去。 律动再起,安迪发现自己砍的方向却是另一边。 控制方向吗?还是空间? 这是冥王的支配法术,只要还在冥界,那么一切尽在她的控制之中。她只要改变方向的概念,空间里的人也只能随她的意识改变。 安迪那一刀是往北砍过来,挥出时却在东面。往外迈出一步,落脚却在原地。 冥王一抓下来,安迪躲不开,也挡不了,侧身时,左肩一热,已经被冥王抓穿了甲胄。勇者全力出剑都无法彻底击穿的铠甲在她手中却如同泥巴豆腐,再一用力就能扯下一条左臂。 魔王忍痛,右剑回刺大出险招,不偏不倚正往左肩斩下去。以自己为目标痛下杀手,冥王无法改变这一剑的落点,撤手反攻双目。 安迪则是直接往自己门面上砍来,只要冥王敢抓,必然能以伤换伤。而他对冥王的自负早有耳闻,料定对方不肯跟他以伤换伤,接下来两招里都被安迪用这招躲开。 “好险!” “呵……”冥王停手,再出招时左右手只在安迪面前虚晃一招,落点不定。随后倏然出手抓向安迪左肋,这是右手大剑的死角,所以一招快绝无伦全无收势。 “没用的!我已经看穿了你的把戏!”安迪猛震剑柄,反握长剑倒刺回防,也是极快,眼看冥王这一招就要使尽,律动再响。 只见—— 冥王已经回到数丈之外,那一掌只是将萧远悠的肩膀轻轻一拍,神态怡然,轻描淡写。 安迪这边左肋一疼,他差点一剑把自己宰了,冥王略施一手,便已经把这个主角的锐气挫尽。 由于这几招全在数秒之间,过得太快,萧远悠以普通人视角还没意识到他们已经交手一合已毕,问道:“怎、怎了?” 冥王撤手,笑的得意:“没事。” 这次交手凶险异常,而且举手间就是最高深的空间魔法,围观群众到现在都被转的头昏脑胀。 勇者、魔王双方神色各异,但都有一番惊惧。 萧远悠看见众人反应,试问道:“打完了?” “不,才刚开始。”冥王回看安迪:“想来我不在的时候,你是帮咱家在这做了主,真是狗胆包天。看在你父亲的份上,咱家准你现在把四肢断掉,放你一条生路。” 冥王到目前为止只露了一手空间支配就打得安迪还不了手。而且另一旁还有勇者队伍虎视眈眈,魔王已经完全陷入劣势。 阿尔弥眼见冥王先给了安迪一个下马威,道:“在下也来帮忙!”刚一移步,律动再响,头已经撞到地上。 冥王不住冷笑:“谁要你们多管闲事了!咱家准了吗?你们一个两个跟我有什么关系?都得死。是你们自己请便了呢,还是要劳咱家动手?准你们自己选。” 阿尔弥一行才发现这冥王是敌非友:“大姐似乎心情不好,有点复杂是也……” 冥王现在的心情十分糟糕,而她的为人又比较随心——心情好还罢了,心情不好,那谁也别想好过。 萧远悠看自己请的外援居然开始无差别开炮,立马道:“他们是我专程叫来帮你驱逐那魔王的。” “笑话,咱家同意了?” “你被困在八宝塔,下属篡位,也没人帮你拒绝。” “这……” “如果你不回来,他们的力量就不可或缺。” “哼……看你这个报信的多少有点功劳,”回头对阿尔弥一行道:“你们可以走了,这里不用你们多事,滚。” 眼见勇者一行不动,冥王怫然道:“难道要咱家送出去吗!” 格罗瑞娅低头行礼:“劳烦姬神大人把您身边这个人交给我们。” 冥王原先在天界被誉为姬神,意为女战神,参与诸神战争时立下大功,战后分封领地,神王把“地下”全许给了她,可谓无上的恩赐。姬神欣然赴任,但她没想到“地下”的意思居然是阴冷潮湿的冥府,所以她非常讨厌“冥王”的称号。 就是因为这一点,前传中她才会设计夺取魔界王座返回地面,再找机会反攻天界报复神王。 所以后来她才会给前任魔王设下圈套,然后又为此深受打动,进入八宝塔、引渡人僭越、萧远悠闯入冥界……就《欺世》总故事线来说,这条伏笔的作用还真不小。 “哼哼,居然还有人知道我的名字……”冥王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格罗瑞娅把面罩取下,又重新戴上,低头不语。 “哼,赫尔……失去神力的废物一族……罢了!”冥王又转向萧远悠道:“从内部开了八宝塔,八宝幻象中能来去自如。魔王、勇者都在找你,看来你来头很不小。” “没有没有没有……我就是一连鸡都杀不了的普通人。”萧远悠低头道谢:“那么,多谢您的照顾。” “说什么笑话,咱家不记得有照顾过你。” “嗯,我也不记得……其实我只是客套一下,别当真。” “啧,滚吧,混账。” “那我走啦?” “还不滚?等我打出去吗?” “后会有期。”萧远悠回到了阿尔弥这边,被三角阵重点保护了起来,临走前转身告辞: 而被定在原地、难以动弹的魔王—— 当然是走不掉的,不过他已经做好了一个连萧远悠都没能料到的打算。 “冥王,你是不是觉得这个人很合脾胃。” “和你比起来,他的确没那么讨厌。” “讨厌我的人很多,不缺你一个麻烦。” “但唯独咱家一个,会非常麻烦。” “哼哼……”安迪不置可否,却突然道:“你知不知道,你刚刚放走那个人,他的真实身份?” “死前还想挣扎一会儿吗?”冥王当然不会放走安迪,但的确对“高鹜远”的身份有点好奇。 “你应该也在想,魔王和勇者都在争夺的这样一个人,为什么浑身没有一点特异之处,他是谁?到底是什么身份……” “要说就说,咱家的耐心很容易耗尽。” “哼哼……那我不妨告诉你,‘高鹜远’是属于创造者的名字。” “创造者?” “没错,创造者!”安迪沉声道:“你以为神就是这个世界的最高点了吗?当然不是。在神之上,还有一个更高位的存在,那是一切的构筑者,所有的历史、种族、因缘、巧合、灾难,都是由他谱写创造的,能够驾驭一切有形与无形之物,能够操纵过去与未来之时。他就是那个……你方才握在手中、却又轻易撒手放开的高鹜远!” “鬼话!开天辟地之能却会在一个普通人身上?” 冥王毕竟是横扫一切的绝对实力者,而她面对的却是一个常年挣扎在生死线上的主角,绝无主角应有的应变话术能力。当她以普通人为理由反驳时,安迪就有了说服她的理由。 “普通人?普通人只身一人从我手中逃走;普通人能累得我三日搏命也没能抓住他;能从容与你对答如流、令勇者与魔王前赴后继、能劝动冥王出山与我敌对?哈哈哈,我命在顷刻,普通人也值得我拿出来做孤注一掷的本钱?你眼瞎还是装傻!” 冥王果然动摇:“难道……” 这次借势,被主角的釜底抽薪从容破解—— “区区作者而已!” 第19章 后患无穷的伏笔 一钱不值的魔王和创造一切的作者,后者的分量显然更重,重的无可比拟。 这一次,冥界的律动声显得非常清晰。 眨眼间,萧远悠和阿尔弥一众又回到了刚刚离开的地方。而安迪,则趁着冥王姬神发动方向变更的法力时,朝着出口方向借术法逃遁。这几次见识已经让他解析了这个空间制御的部分规则。 萧远悠再见到冥王姬神的一瞬间就知道情况有变,试探道:“请问,还什么事忘了说吗?” “呵呵……有点,这样,你让你的朋友们先走吧,咱家找你还有点事……” 萧远悠有点不好的预感,道:“能在这说吗?” “恐怕不能,我要单独跟你说。他们的话,咱家心情不错,就让他们安然离开。” 话及此处,基本上已经明了,除了那白痴勇者以外,三灵已经各自握紧了武器准备动手。 萧远悠大概明白了:“那小子真机灵,毫不犹豫把我卖掉……以退为进冲击旗鼓。” 眼下情势又是颠覆,姬神也开始争夺萧远悠,而在这冥界之中,谁都没有胜算。 姬神的耐心非常差:“怎么,你们不愿意?” 当然—— “当然——愿意啊!”萧远悠居然一口答应:“不过能让我跟他们说说话吗?” “哼哼,好,不过不要自取其辱。” 萧远悠转过身,对阿尔弥几人小声叹道:“姬神一定会留下我,你们拿她无法。” 勇者这才恍然道:“啊!我们这就准备好战斗是也。” “不用,我已经说过了你们拿她毫无办法,听我的。”萧远悠摇头,道:“安迪离开了,不过他一定会卷土重来,你们留人监视住入口。鉴于主角不吃相同的招数,安迪做足准备再来时姬神一定是敌不过他的。你们还想救我的话,现在就离开这里,在外面聚集力量,召集队伍,趁安迪发动进攻时寻找机会。” 大山道:“现在不行吗?” 萧远悠道:“听我的。” 智囊格罗瑞娅点头:“好,知道了。” 姬神催促道:“好了没有!” “马上就好。”萧远悠回头说了一声,继续道:“切记,一定要在安迪的进攻之后发动奇袭,否则就没有机会。” 精灵梅维斯道:“啊……为啥?有什么依据吗?” 萧远悠一脸便秘:“我是作者……” 梅维斯讪讪道:“嘿嘿……好吧。” “好了,就到这里。”伴随着姬神的催促,又是一阵律动,随后萧远悠已经在姬神手中。阿尔弥只能看着萧远悠被劫走。 “记住,巫灵,和他的对弈中,底牌留到最后的人才会赢。” “嗯……”巫灵格罗瑞娅对依依不舍的阿尔弥道:“我们也赶紧去准备吧。” “鹜远大人,保重了是也。” 萧远悠挥手道别:“没事没事,你们先走吧。” 勇者一众走后,姬神对萧远悠搭话道:“你倒很洒脱。” “哭也没用,还不准我笑吗?” 姬神仿佛看待珍稀物种一样贴近萧远悠,饶有兴趣道:“好,至少有胆量。” 萧远悠耸肩:“毕竟自己的角色。” 姬神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道:“那么,需要咱家对你更有礼貌些吗?” “我说需要的话……” “也不会有。” 萧远悠叹道:“所以说‘阎王要你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真是不服都不行啊。” 姬神绕着他转了一圈:“嘿嘿……不过咱家会给予你远超于常人的宽容。” “哦,那可真是多谢了,麻烦你现在放走我,我会很感激。” “呵呵呵……” “呃……好吧。” 虽然说萧远悠与她关系不至于很恶劣,但依然是作者与角色的关系。如果这一层不被揭破的话,他们或许能够在机缘下成为朋友。而现在,基本上不可能了,原因之前也说过,角色和作者之间实在过于矛盾。 “一个流落在自己创造物中的创造者,我真想知道你有什么感想?” “一开始还蛮高兴的。” “现在呢?” “打个比方的话,就像断粮三天找到一个三明治……却发现里面夹着榴莲和鞋垫。” “……” “简单说就是乐极生悲。” “哦。”姬神闻言点头。 萧远悠补充道:“因为他们承担的戏份太多,所以对我的怨念也太大,跟你一比,我还比较希望能跟你呆一块。” 姬神颇有兴趣:“这样?他们怨你?” 萧远悠奇道:“难道你不怨我?” “咱家的过往呵,只不过是自己一时糊涂,还不到要找人发泄的程度。” 萧远悠暗暗赞赏:好气量。 她的夙愿是返回天界,堕入地底虽然是萧远悠的安排,但当时相信神王谎言的人毕竟还是她本人,所以说她的愤怒是有发泄口的。与安迪不同,她不会埋怨作者,留住萧远悠也只是单纯的需要帮助。 “所以,咱家需要你的一点帮助。” “那么我也把话说在前面。”萧远悠也不用再装孙子,坦白道:“我不会轻易更改已成文的内容,所以我不能帮你们直接修改结果。” “你对魔王也是这样说的?” “我可不敢对他直接这样说,会马上被打死。” 姬神从他身后拍住他肩膀,探头贴在耳边道:“那咱家也可以这样做,或者用些刑……” “你或许可以利用我,但不是非要不可,”萧远悠顿了顿,“这么说吧,你不用依靠作者的力量,所以我不用忌惮你。” 姬神眉毛一挑,指背抚过萧远悠的侧脸:“为什么你能断言我不会依靠你?” “从观察中我大概明白了,你是《欺世》中最强、最傲、最目中无人的角色,你不允许自己依靠别人的力量来获得结果。作为作者,如果我的判断没错,那么对我的需求,充其量只是‘利用’,不像魔王一样‘依赖’。” 不难理解,姬神的图谋是向骗过自己的天界复仇,而这世上有很多事,只有亲力亲为才有意义。就像——爱情让人代劳就会衍生出翡翠王冠和隔壁老王。 姬神皱眉,离开了萧远悠身边,到他面前,眼中已是承认:“可以,你很不错,跟咱家过来。” 被一个角色试探了这么久才换来一个不错,萧远悠苦笑道:“要去哪?” “不用担心,只是找个地方慢慢聊。” “看来我也没什么拒绝的余地。” “没错,就是这样。” 跟着她一前一后进入那破破烂烂的宅邸,姬神挥手间,宅邸便换了一个款式,变成一座王宫也似的大规模行宫。 “这就当是咱家对你的礼遇,怎么样?” “放了我才是最好的礼遇。” 姬神一愣,嘲笑道:“你的弱点是啰嗦吗?” 萧远悠摊手:“职业习惯。” 一进门,两人都是一怔,因为门后面就伏着一具鲜血淋漓的尸首,是一头黑猩猩。 “他们……是被人变成这样的?” 姬神侧目问道:“没想到你也不知道?” “我只编写到正传完结,却没想到书中还能继续发展。” “看来你并不是无所不能。” 萧远悠自嘲:“没有人能!” 姬神那白皙至苍白的脸上已经明显因怒意而泛出血色,不过没有爆发出来,只是那律动声响,再开口时杀意已经发泄完毕:“【引渡人】已经让我杀了!咱家从来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物,至于那魔王……” 萧远悠接口:“他也不是有耐心的人物。” “用不着!咱家马上会亲自找他算账。” “只怕会先找你来。” “呵呵,那就请你见证他的败像!我在这里等他!” 但以主角的光环和机智,他绝对会想到制伏冥王的手段和战术,下次来时,冥王胜率极低。只不过这一层说也没用,萧远悠缄默不语。 说起来,角色,尤其是智计出众的角色,一定比作者聪明。因为作者构思情节除了以来全知布局的能力外,还有欠更得来的大量光阴来推敲策略,而角色却不需要这点时间,作者耗时良久的布局只是他们的随机应变,这一点,妥妥的是“出于蓝而胜于蓝” 萧远悠沉思入神。 “喂?你听到么?” 冥王不耐烦的催促叫醒了萧远悠:“呃?嗯?什么?” “咱家问你。”姬神这边问道:“你不能复生她们吗?” 萧远悠道:“无法,正传中都还活着,也就是说这些都是自由发展下的产物,已经在我的控制范围之外,抱歉……无能为力。” 姬神第一次真正轻视他:“咱家还以为你有多厉害!” 萧远悠惊道:“你们脑海里,到底把我想象成什么了?” 姬神略微一想:“移山填海,开天辟地?” “有那本事我早就跳到你头上拉屎了。” 姬神倒不如何生气:“呵,你有这本事咱家任你摆布也别无二话。” “当真?” “当真!不过在说出这种话的人,怎么着也得有点万劫不复的心理准备,”姬神表情阴鸷,“毕竟在我眼中,你的死和活并没有太大区别。” 配角眼中的作者,没那么重要,至少在姬神这里,就只是个稀罕玩意而已。 姬神一把抓住萧远悠后领,边拖边走:“先找个地方坐下说吧,我要问你一些有关于这个世界的事……” “似曾相识的处境。”萧远悠没有抵抗,只是叹道:“我尽量帮你,但你相应的……” “笑话!没人能和生死谈条件——”姬神单手支颐轻笑道,“——本来咱家应该这样说,不过你是神,我姑且……” “姑且?”萧远悠笑问:“所以你会姑且给我留点面子吗?” “当然不会!如有失礼之处,呵呵……你最好忍着。” “啧……” 大致意思就是:我这人不太会说话,如果有什么冒犯的地方,你他妈来打我啊。 可惜谁也打不过,萧远悠也只能感叹:幸好没在正传放她出来,否则还真难料理这个伏笔。 姬神回眼一瞥,笑容中满是阴狠和狂热:“况且,之前的讲故事,可真是让你得意了一番。看相、国王、王妃?呵呵呵……” 好吧,现在更难料理! 第20章 《欺世 正传结局之后,整本书的主线再次被推动——这就必须说到萧远悠的正传结局。 【关于《欺世》结局的走向】 虽然前面尽量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结太久,但这次没有办法再回避萧远悠“烂尾”的实质性问题。因为《欺世大魔王》的正传结局大多数人人的眼中看来,的确是个烂尾。 正传中,人间界和魔界彼此对立,原著作者高鹜远采用反派主角的写法,描绘了反派们的挣扎和血泪史,而这种故事性质之下,不少有所见识的读者都推测“结局仍然是反派失败”才对。终章在作者拖更一期之后,终于昭告天下,而大结局,居然是反派的胜利! 反派的意识统治了人间界,获得了最后的胜利,并对所有正派和反抗者进行了镇压。 高鹜远的编辑评价:这是一个阴暗的邪道故事。 因为故事结局中没有任何积极向上的元素,连韦小宝这种小痞子都有可取的优点,但大魔王的胜利却丝毫没办法让人信服。这就导致这个视角新奇、前途无限的作品最后因为作者“任性”的结局而终于沦为一个愤世嫉俗的黑童话。 《欺世》烂尾,实至名归。 当然,这个烂尾也有它的深意。高鹜远的书迷中有一部分“内涵党”,他们已经为这个结局连连喝彩、默默流泪。而现在,某些细心的看官们结合以前的蛛丝马迹,或许也像内涵党一样参透了萧远悠这本《欺世大魔王》的深意。 没有猜到谜底的人也不要气馁,在30章和40章你们还各有一次机会…… 总之书中世界,目前就是最终一战“反派获胜”的局面。在此前提之下,魔王与勇者展开了作者争夺战,而最终的胜利者却是中途插手的冥王姬神—— 对此,阿尔弥以勇者名义召开【孤峰会议】,召集了正传中曾出现过的所有正派人士。 正派们的确大势已去,但好歹精锐尚存,一声唿哨,各界顶端高手都会聚集起来共谋大事。这场会议是悄悄举行的,如同天地会、白莲教等势力聚会,位于闹市中的一间地窖中,虽然这地方光线昏暗,而且逼仄不已,但现场井然有序,从武者到行商,从权贵到游侠,无所不有。 如果萧远悠在这场会议中的话,只怕会大喝一声:“反清复明!” 其实挺像那么回事。 然后,一个很现实的状况,阿尔弥现在正在背草稿。 剑灵和精灵一齐问道:“难吗?” “非常拗口是也!” 二灵相互点头,各忙各的去了:“爱莫能助。” “咕……太难了!” 作为一个不是以智谋见长的主角,阿尔弥显然不擅长应付这些,但必要的事情她不会推辞,她也很希望能够亲自召集人马攻击大魔王。 虽然在她个人看来,自己与魔王的战斗依然不需要任何纸面或口头上的理由。因为正反派的对立在一本书中理所当然。 反派干坏事,正派唱反调,几乎是天经地义。 所以,别说是背稿子演讲,就是逼她现在上台去唱诗,她也会操着五音不全的嗓子硬着头皮上——只要能跟魔王对着干。 讲稿的撰稿人是军师:格罗瑞娅。 她却只是冷眼看着下面的听众,心中评语:“这番演讲,毫无意义。” 作为打草稿的人,她很清楚,拥有力量的聪明人早有自己的目标和信念,所以不需要听这些场面话,所以对他们来说,必须要认真听的内容是:“啥时候?”“在哪?”“要把谁给干翻?”这些关键词。 那么需要这场演讲的人到底是谁呢?扯到这些,局面就复杂了,但又不得不说。 这部分需要看见勇者表态的人,是魔族人。 没错,魔族也有人到场接受传教。这些魔族并不是魔族的叛徒(魔奸?),而是安迪的反对者。他们是政治家们的代表,长久以来一直在暗中支持着阿尔弥的反抗运动,他们想看的是勇者与魔王两败俱伤,然后牟取渔翁之利,最终目的是夺得魔王的尊位。 正派们的确是大势已去,需要借用敌方的野心和腐败势力。情势很复杂,而格罗瑞娅是个能够驾驭住这个复杂局面的聪明人。她是勇者阵营中唯一一个战略家,能用这些场面上的事情操控那些想要利用他们的人,继而来完成同伴们的理想。 “没错,我是失去神力的神,毫无意义的废物,能允我活下去的意义就是身边的朋友们。阿尔弥,作为勇者,你只需要保持着这一份纯粹就够了,仁慈、坚韧、正直、善良、公正无私。你用你的坚持获得了很多朋友——他们都自愿为你而战,或因为你的恩惠义举而追随,或因为你的英武勇敢而拜服,或因为你的纯洁善德而倾慕……” “在我看来,一切都是因为你才能持续到现在,并且让人坚信、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否则神不会创造这样一个人出来,你的意义就是为了宣扬世上一切良好的美德。” 然而,这位军师还是没能想通之前的结局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一次机关算尽,但魔王却因为一点运气而险胜,正派众人无不叹服“天意如此”,可如今,【天】真正驾到了,他的意思难道真是这样?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格罗瑞娅冷然道:“这样的【天】,不救也罢。” 思考之间,阿尔弥已经退下台来,现场的气氛已经被她引导,只需要自己上去部署后面的计划。 “辛苦了。”格罗瑞娅把结束演讲的阿尔弥迎下来。 阿尔弥如释重负,拍了拍这位军师:“后面交给你啦。”勇者也进入了听众队列之中,代表她也会听从这位军师的安排,这是一种无声的支持。 格罗瑞娅走到场中,先目视全场人员,随后朗声道:“诸位,跟据我们得到的可靠消息,魔王与冥界因为某种原因而产生了冲突,魔王的主力,将会直接冲击冥王,我们需要支援冥府势力。这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只要按照计划行事,魔王必将在冥界一败涂地……” 阿尔弥身边,一个浑身耀金铠甲、气宇轩昂的大骑士举手问道:“可对方的军队可能有上万人,而我们最多能组织千人的军队。这样的战损目标实在过于遥远。” 格罗瑞娅点了点头,回道:“冥王的势力将会是创伤他们的最大力量,我们的最低目标是造成魔王军队百分之三十的杀伤,就足够了。” 金甲斗士继续道:“但他们依然元气尚在,我们很难再留有力量击溃他们。” 格罗瑞娅回道:“问得好,但我们的重点不在于全灭对方军队,而是拖住。战争开始的同时我会部署第二战场,只需要我们拖住魔王主力军队之时发动义举,魔王在人间界的统治便会宣告结束。而我所布置在魔界内部的计划也会运作起来,将政局置于动荡之中。” 虽说是常用的三板斧,但历史上倒在这一招手上的人真是不计其数,秦末最强的名将章邯就是栽在这一招上。安迪如果不能够及时应付,那么此战之后他就算能赢,也很可能会失去魔王的宝座。 这一套攻略完全为了讨好在场的魔族政客而布置的,对方也是聪明人,听到这个计划就已经开始了内政动作。 格罗瑞娅眼见计划奏效,继续道:“随后只要魔界政局发生变化,我们就能得到时间喘息,更有可能与下一任当权魔王取得交涉机会。” “那啥,不要怪我多嘴,但这个问题大家都想问,不如就让我继续没皮没脸吧……”金甲骑士提出了众人心中都想问的问题:“这一切必须建立在魔王进攻冥界的前提下不是吗?我们怎么知道他一定会进攻冥界呢?” 这问题阿尔弥比较适合回答,勇者站上台去:“我将以勇者的名义保证,魔王无法避免这一场战斗……” 勇者的威望一向是没人会质疑的,因为众人知道她天生就是魔王的对立面,她的反抗是不需要理由,也不容质疑的。 格罗瑞娅道:“正如勇者所说,此后的战略计划全部由我负责,请听从我的调配……” 接下来就是一系列战前动员和布置。 金甲斗士向身边阿尔弥小声搭话,语气似笑非笑:“这位巫灵,真是一代英杰。” 阿尔弥点了点:“是啊,她最厉害了,讲话从来不用背草稿是也。” “啊?”金甲斗士感觉听到了非常震惊的消息,惊声道:“勇者大人,我是该问你有没有背草稿,还是该问你是不是在开玩笑?” 阿尔弥一愣,回道:“说来,你是谁啊?” 骑士大受打击:“我是丹,丹啊!‘圣光骑士’。勇者殿下,这是咱们第六次见面,这个问题您居然问了七次!咱们可是并肩作战都三次了啊,真是有没有搞错……”骑士侧过脸去嘟囔道:“难怪盛传你脑子里面都是肌肉……” 剑灵大山看到丹,过来搭话道:“哦,丹先生,您也来了。这次您也会像以往一样骁勇吧。” “当然,看我剑势如虹!”丹仰视着比自己还高一个头的大山,道:“不过!一看到大山先生就能感觉到一股……一股莫名的压抑……” 大山捋着自己毫寸:“可能是因为最近换了发型吧。” 另外两人同时道:“啊不,你多心了。” 阿尔弥正在这边聊些有的没的,却突然看到神色焦急的梅维斯,直接走到了格罗瑞娅身旁耳语。 “果然很快……”格罗瑞娅略一考虑,突然朗声道:“诸位!我们得到消息,魔王军队已经于今天下午出发了。” “好快!” “太快了……” 格罗瑞娅抚平了这条消息带来的喧闹,道:“一切都在计划之内,这次出征,只需要少数精锐部队即可,请诸位酌情考虑从属。” 第21章 这女人超麻烦 而另一方面,作为勇者和魔王双方军队的目标——冥界,则对此全然没有防备。 姬神宅邸的饮茶室,萧远悠憋了三天,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句:“那个……我的姐。” “怎么了?嗯——让我想想,你一定是问,为什么咱家漫不经心地就这样过了三天?” “我想你也该知道的,虽然我在你这像宠物一样,但实际上容我不要脸的说一句,我还是个香饽饽,两个主角都不会放弃争夺。特别是魔王,他一定会做好准备再打回来。” “咱家知道。” 虽然她似乎是有备无患的语气,但萧远悠和她共处了三天,发现这位仁兄每天不是吃喝就是闲聊,比度长假还要自在,哪里有做过大战准备的迹象。 萧远悠眼神怀疑:“知道你还不做准备?” 一头羊鬼“噔噔”走过来上茶,姬神悠然举杯抿了一口,道:“冥府,咱家的冥府辖区内只有八骏护卫,全员陨落,咱家光杆司令,还能布置什么防务下去?” “那你可以马上召集新成员补充。” “呵呵……”但女王毫无回应,一笑了之。 她是怕放进一些来历不明的人,平常可以无所谓,但现在萧远悠的安全会受到威胁。像萧远悠这种人,死在蔬菜人手上的几率比死在贝吉塔手上还高(例如暗杀林肯的不是忍者)。 “那照你这么说,整个冥府,就剩下你跟我了。我的战斗力基本上只有5,可以排除在外。整个冥府的力量只有你一个人。” “啊哈哈哈……可以这么说!”姬神大笑,拿着一块茶点:“难道不行吗?” 也就是说,对方很可能集结整个大陆之力调动《欺世》中最强大的军队,而她,要以一己之力代表冥府军队。 萧远悠知道这样问很容易触怒她,但事到如今还是得提醒一下:“你真的打算这么应付?我可不会移山倒海,也不会七十二变。” “咱家用不着担心。”羊鬼递上来一支青玉烟杆,姬神取来、娇慵地含着烟嘴:“只要把你交出去,什么都解决了。” 萧远悠心头一哽:“不是吧?” “呋——咱家已经知道了我需要的东西,神界的力量体系和弱点,几乎咱一个人就可以反攻天界,倒没有什么必要再继续为你浪费精力。” 萧远悠嘴角一抽:“那你应该把我交给勇者,还能为你引祸水东流,可你现在这样做已经惹火烧身……” “咱家乐意。”姬神唇吐青雾:“况且你的安危,与咱家可没有关系。你或许在那两个主角眼中很重要,但在咱家这里却一文不值。” “你忘恩负……算了!”骂只会起反效果,萧远悠深呼吸平息情绪,又道:“就算你把我交出去,他也不一定会罢手,你对他来说有血海深仇,他不会放过你。” 姬神挑眉:“所以?” “所以我劝你不要把我送出去,他会因为疑心而对你出手。” 姬神扶着桌子翘腿而坐:“那么你是想寻求我的庇护吧?” “可以这么说。” 姬神含着烟嘴,邪魅一笑:“所以你要用什么为代价来换取我的保护?” “我想想……我作为作者通天晓地,可以提供许多情报。” 姬神左手支颐,眯眼道:“呵呵,继续说。” “首先,如果你放走我,魔王通过更改结局变得更强,你那不可一世的骄傲或许会被他踩在脚底。”萧远悠略一考虑,沉声慢慢道:“这样你也无所谓吗?” “啊哈哈哈哈哈……”姬神轻拍桌子,笑得花枝乱颤:“臭小子,这么说,把你杀掉果然才是正解啊。” “这!”萧远悠脸色一变。 姬神信手一揽已经把他脖颈掐住,拉到身前,几乎贴着脸道:“怎么样?弄巧成拙了?啊哈哈哈……再给你一次机会,还能做什么辩解让我改变主意?嗯?” 虽然笑得般般入画,但萧远悠却心惊胆战,只感觉下一刻就可能被她捏死。 实在拿不准她的个性,原想着可以通过敌人一致的契机来合作,却不料这人想一出是一出,而且极为自说自话,萧远悠怒道:“早知道是这样我绝不会救你出来!” “啊呀呀,生气了?”姬神右手放下烟杆,朝窗外两指一弹,窗外一大片平原突然崩解溃散,又看回萧远悠,讥讽道:“风云不变,天地如故。真想不到,缔造者一怒,与匹夫无异。” “你……”萧远悠猛然回过神来,发现姬神的笑意更深,恍然大悟,不高兴道:“原来如此!原来是成心逗我来着!” “呼呼,也不全是吓唬你。”姬神几声浅笑,放手道:“你救过我的确不假,所以我可以大发慈悲的让你活在我身边,如何?” “你这人……怎么这么无聊?”从见面开始姬神就在想方设法逗弄萧远悠,作者身份暴露后更是变本加厉,这让他有气又不敢发,空憋了一肚子火。 “坐下吧。”姬神使个空间支配的神通,萧远悠又走不掉,只能坐在她对面的椅子上跟她大眼瞪小眼。 “如果说,你能作为我反攻天界的见证者和……收藏、不!应该是——宠物!啊哈哈……我倒很有兴趣把你留下,如何?缔造者?” “你的不可一世、你的唯我独尊,倒真是令我感到无奈,不过——”萧远悠脸上拉得很长:“可惜书中的主角并不是你,剧情到达极限时必然逆转,你一定会输在那两个主角手中。” 女王眼中一阵寒意,又转笑意:“放心,我会留下你见证我毁掉那两人。”她语气笃定,“至于你,咱家倒有兴趣在王座下留一个位置供你苟延残喘。” “多谢你美意,但我没有长期住在书里的打算。” “呵呵,只要咱家要求——”姬神把萧远悠揽在身边,仿佛看着一件稀有的收藏品:“——即便你是神也得拉下架子来。” 萧远悠从冥王的眼中只看到占有欲:而且,这个人,不会在乎收藏品是死还是活,她的眼中看不出任何感情。 姬神的毕生追求是反攻天界,这个愿望的出发点是报复心理和征服欲望。不过就现在来说,征服天界已经不是最能满足控制欲的事情,因为,没有什么能比控制作者更能让人觉得满足。 这远比享受百官朝拜、大军挥师更有成就感,比经历统御天下、四方俯首更富满足感。整个世界的构建者,创造一切、缔造一切的人在我的控制之下,要他笑或哭不敢违拗,让他走或停无法反抗。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姬神不时逗弄萧远悠,就是因为这一心理作祟,而且只要萧远悠还是作者,作为角色的姬神就不会玩腻。因为这就是天下第一等成就:控制住一切的源头。 这是安迪朝思暮想而不可得的目的,姬神从一个被控制作者控制的角色转变成了控制作者的角色。 这样一来,她才是那个最难缠的角色。因为反派主角是为了达成愿望,正派主角是为了还他自由,只有姬神是出于控制欲,是绝对不会主动放了萧远悠的一方。 作者又被困在了角色手中。 萧远悠一声长叹:“所以说自以为是的女人最麻烦了。” “是啊,这个你说的不错。”姬神启唇,轻吐烟雾:“我也这么觉得,呵呵呵……” 幸好,除了作者,还有另外一人看穿了这一点。 ………… 格罗瑞娅已经部署好了所有军队配置,在战斗开始前,她特意叫来了勇者小队中的梅维斯、大山,并且下达了一个至关重要的指示:“对你们来说,这一战中,姬神也是敌人!” 梅维斯和大山相顾无语,又同声发问:“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你们的队伍在突围中只要见到了他,第一时间就要夺走他,否则就不会再有机会。”格罗瑞娅知道这两人没听太懂,但作为战场指挥官,她只需要下命令就够了:“总之目前队伍中只有你们两人的前锋队有可能抓住机会,你们不用管其他因素,千万记住,要把高鹜远带回来。” 她实在不愧是有上千岁年龄的人精,结合姬神在天界时期的过往和被贬落后的意图,直接分析出了姬神对萧远悠的态度,而且比作者的分析更早,更准。 两人一头雾水,虽然自家军师总是神神秘秘,但这次显然莫名其妙过了头:“到底为什么?” “因为,冥王,才是那个最麻烦的人!” 第22章 四方会战 尽管眼前这两人不是很明白这道指示其中的缘由,不过看格罗瑞娅的表情语气都非常严肃,也只好带着满头问号表示自己会按照吩咐行事。 格罗瑞娅布置好了一切前期工作,终于可以坐下喘口气,打起精神准备迎接接下来瞬息万变的战场情报分析工作,这才是后面的重头戏。 但坐在指挥官位置的格罗瑞娅依然还有一丝不安。 “魔王的军队迟到了。” 在格罗瑞娅的分析中,对方的军队出发比自己早。但己方的军队是以少数精锐快速奔袭而来,应该可以刚刚好和对方同时到达。 但现在她的人已经在【埋骨地】外面的丛林那里蹲了两天,期间别说大批的魔族军队了,连野猪都没看到一群。 指挥官需要考虑很多东西:“是情报有误?还是自己哪一步分析错了。如果都没错的话,一定是对方的计划有变动,变动在哪里?是针对冥王的还是针对我方的?分别该用什么对策应对,应对时要注意什么……” 正在她与脑海中反复推演、计算的时候,最新一批斥候传来了新消息—— “报!鹰眼探知到前面有一支精锐部队正飞速向我方奔来。” “人数、人员构成,指挥官信息?” “不明。” 格罗瑞娅挥手道:“明白了,再去打探。” 这一批斥候出去时,和新来的一批斥候擦肩而过:“报告!前面有一支精锐部队正在飞速向我方奔来,人数在三百左右。” “明白了,再去。” “报告,一支精锐部队距离我方五公里,以机动性较高的兽人为主。” “明白了。” 阿尔弥突然冲进营帐:“格娅,前面有动静,要攻击吗?” 格罗瑞娅示意道:“全军警惕,随时准备出发,自你以下听我调令,谁都不要主动出击。” “知道了。”阿尔弥冲出营帐。 斥候流水一般进进出出:“报告,一支兽人精锐部队在【埋骨地】驻足,目标似乎是姬神王座。” “明白了。” “报告,一支兽人部队即将进入冥界通道,指挥官为魔王军的将领‘鹰爪’。剧观察者称,他们之中有……有长着翅膀的神族人……” “我知道了,再去探。”格罗瑞娅开始分析情报:“难道他们还能争取到神族的援助?不,这不可能,那为什么会有神族人介入?” “报告,敌方前锋已经大半进入冥府通道。” “知道了。” 率领着步兵精锐的圣光骑士丹冲进了营帐:“我看到对方的队伍中有神族——” “我已经知道了,退下!” 丹似乎还有话讲:“可是……” 斥候依然在来回奔走:“报告!对方前方部队完全进入冥界通道后,少量神族和魔族军队出现。” “人数呢?指挥官是谁?再去探!”格罗瑞娅对丹命令道:“听从指挥,圣光骑士阁下!回到你自己的岗位上去!” “报告,神族军队人数少量,在十人左右。魔族军队……海量,前中后军齐备,人数在八千以上。” “知道了,再去探。”格罗瑞娅开始思考:“神族十人以上,这已经是很少出现的大阵容了!魔族的话,无疑是倾巢而出。” “报告,魔族军指挥官是魔王手下的参谋官【贯骨】。” “报告,神族已经进入了冥界通道,指挥官身份无法探明。” “报告,魔族军开始行动。” “报告,魔族尸巫军团拓开了冥界通道。” “报告,魔族军似乎袭击过神族成员,双方关系不明确。” “报告……” “报……” …… 乱!乱成一团!但是这之中的确藏着对方的真实目的! 格罗瑞娅已经陷入了战场情报的海洋之中,她必须尽快整合这些讯息并迅速找到突破口。 带着疑惑,勇者军开始不远不近地悄悄尾随着魔王军进入冥界,而另一方面—— “终于来了。” 姬神也开始动身迎击,为了以防万一,她也不忘了带着萧远悠一起,怕他被人趁机黑走。 虽然萧远悠本人并不愿意上战场,但是姬神说得很对,安迪这次有备而来,很可能用些未知手段玩花样,萧远悠也只好乖乖跟着姬神。 萧远悠出语提醒:“和主角们不一样,我要是被流矢打中了,会死的。” “咱家在这里,那些货色伤不了你。” 说话的当口,冥府入口处已经冲出来一队兽人,姬神带萧远悠“律动”过去。 隔着百米观察,却惊奇的发现这群人一进入冥界之后,立刻就开始自相残杀。一瞬之间血腥四溅,断肢乱飞,嘶吼和惨叫声不绝于耳。 萧远悠被扑面的血腥味引得胃里一阵翻腾,回看姬神:“呕呕……这是你做的手脚?” 女王却也是一脸沉思:“咱家什么也没做。” “这就怪了……”萧远悠细看这些兽人的行为,却看到它们正中垓心围着一个惊慌失色的年幼女孩:“那人是谁……” “你说什么?” 姬神顺着萧远悠的指示看过去,同样也看到了那个浑身犹如沐浴着圣光的女孩,她在这个污浊的军队中显得格格不入,所以很容易发现。 “这是……” 兽人相互残杀的身影颇为碍眼,间隙中,萧远悠和姬神同时看到了女孩背后洁白的大翼。 “白翼!” 姬神右手回招,那女孩转瞬就到了跟前。 她脸色惨白,脸庞还有泪迹,银色头发和姬神一模一样,素色薄衫上点点滴滴都是血液,身上有捆缚留下的淤痕。 “喂!振作一点!”萧远悠立刻把她扶起,却发现她的身体已经失去力气,几乎奄奄一息。 萧远悠感到手上****,一看,全是血液,原来她背后还有长长一道砍伤。伤口从左肩至后腰,连肋骨和肩胛都已经砍断,隐约能看到溢血的肺脏…… 萧远悠浑身发毛,忍住晕眩感:“这女孩——” 姬神断言道:“活不了了。” 前面的兽族人死伤殆尽,一个尖啄鹰面的兽人猛然丢来两柄飞刀,直朝这女孩颈中飞来。 姬神掉转飞刀去势的方向,刀尖从它背后没入了鹰面胸膛,扑地而死。 正是它尸体倒下的同一时间,十数名翼人从入口冲了进来,停在空中与姬神对峙。 为首的神族看着萧远悠身旁的女孩,怒不可遏:“姬神!姬神……想不到你居然直接向神王陛下的女儿下手!” 姬神这边皱眉:“原来如此,那个混账魔王……居然来这一手。” “看上去就像是你的无差别攻击。”萧远悠基本上也明白了局势,先看看眼前的女孩,再看看前面的兽人,脸色更加难看:“好一个死无对证……现在怎么办?” “笑话!咱家怕了不成!”姬神一起身,左手牵着萧远悠,右手一挥,那女孩的尸身就回到了神族那边。 “可是……这不就中了安迪的计吗?” 安迪只用了三百士兵和一个将领就把一个大麻烦嫁祸给了她,护卫神王的武神队就这样找上了麻烦。 “我跟这些家伙们少不了一战,只不过是早来了一点,又算什么。” 且不说早有仇怨,姬神的傲气也不会让她刻意解释,这或许也在对方计算在内。 “可是这时候如果同时跟神族开战,魔王就——” 还不等萧远悠说完,魔王军声势浩大地就来了。魔王全军的阵型还处于散乱状态,但前军的某个部队已经全部集结完毕。 这一部分军队能够快速集结,是因为他们的数量并不多。是由每十六个精通风系法术的风魔族以4×4阵列为一组、组成的十二个方队,共有一百九十二人,每一个人都配备有一个魔术飞毯,毯子上运载着八个筒状箭壶,每一筒内有四十支弓箭。 敌方指挥官发布了第一道攻击指令:“前军弓矢队,消耗掉全部箭矢,一轮齐射。” 这是从未有过的指令,因为远程攻击不在于量大,而是能够持续压制,便于应对人类最强的大规模精锐骑兵冲击,所以风魔族才会携带这么多箭矢,但指挥官下令,所有人就算疑惑也只好照办。 上百名风魔齐声吟唱咒语,语音独特,宛转悠扬,整齐而恢弘,如唱诗一般,不过这首诗,是一首杀伐之歌。 前军携带的所有弓矢从飞毯中被卷出,合计近六万支箭,在吟唱中就已经漂浮在军队上空,咒语接近尾声,所有箭羽向后蓄力,随后吟唱结束—— 破空之声振聋发聩,箭芒自天袭下,一阵遮天蔽日的箭雨,如一张大网,直盖下来。 “我的天……” 萧远悠犹如看见了一阵乌云,浑身汗毛直竖。要知道诸葛亮草船借箭时,张辽、徐晃、毛玠、于禁带了上万名弓箭手连续射了半天,诸葛亮才借到十万。 而魔王前军这一波射击,是六万支弓箭一波齐射,数秒****光,其密度可想而知。 但姬神只是轻描淡写地一挥手,将北面的概念转为南面,箭矢直接就一百八十度掉头回去。 姬神的力量在这个空间内几乎是无敌的,魔王前军大惊,但对方的指挥官却笑了。 萧远悠看着箭雨的射击轨道,突然间恍然大悟,说出了那句经典而永不过时的台词: “中计了!” 第23章 最强大腿 六万支箭雨直飞回去,由于箭矢飞到半空中时才被返还,而射击面已经变得较为分散。所以返还时,攻击轨道扩散开来,当真是地图炮,只要是南面的东西,只怕连老鼠都难逃一劫——包括那群神族。 “双方动手已经是事实,冥王与神族的战争已经被你代为打响了,这就是你的对策吗……”萧远悠心里渐渐出现不安感,因为他预感魔王的手段应该还不止如此。 果然,魔王军在短暂的骚动之后,全体拿出了早已预备好的大盾,将这一波箭袭完全防住。 这一行动不但代表魔王军没有受到损失,更代表着这一切都在依照对方的计划进行着。 勇者、魔王、诸神、冥王,四方会战正式开始。 魔王军在第一波齐射之后,就开始了迅速列阵。 不得不说,安迪的军队是目前《欺世》世界观中战斗力最强的部队,我们可以细数一下这支军队的构成部分。 风魔队在第一波箭袭之后迅速撤向后军队列,他们的任务还没结束,不过我们放在后面介绍。 这支军队的大部分构成人员是步兵和骑兵阵。其中步兵的成员,是体格壮硕的半兽人,它们头脑简单(真的不聪明)、四肢发达(也真的很发达),只要你跟他们说一句“跟着我有肉吃”,他们就会红着眼睛不畏千挠万阻跟着你一路马拉松,哪怕损失过半也不会退缩,而且强壮的肌肉组成的身体能够让他们在与敌人短兵相接时得到很大优势,其势如疯虎,锐不可当。 他们唯一的弱点是,头脑太过于简单,导致连基础的列阵都要大花功夫,不过安迪用千人队编制成功解决了这一难点。半兽人就以这五个千人方队组成步兵,形成了前中军的基础部分。 骑兵队则是混合部队,这不是类似于什么一流二流军队混编的杂牌军,而是魔族大陆全明星混编阵容,由半人马、虎骑兵、狼骑兵、犀牛骑兵等……组成,他们看上去队列很乱,而且什么歪瓜裂枣都有,用的武器也是千奇百怪。但骑兵在战场上的独特优势就只在于冲击力和移动力,有时候这两点就是一点,所以他们的武器只图自己开心就好,不用顾忌敌人的意见。 这支充满自由度和想象力的大部队共有三个千人纵队,他们一直都是战斗的发起者和终结者,开战时候骑士乱砍乱杀,结束时打扫战场,坐骑还能用利齿代劳清理尸体,战姿可怖,不可谓不猛。 然后后军阵容,这个后军极其富有这个魔幻大陆的特色,因为他们就是传说中的魔导军团。这个军团大约有八百人左右,由三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就是“尸巫”,是一种形象难登大雅的死灵巫师,他们使用的法术很杂,基本上什么都会,攻防一体,占魔导军团的大半。 第二部分则是前面刚刚撤下来的风魔,这群人一般是配合前中军进行攻击的援护队。在前军开始白刃战时,他们作为弓兵的作用就不大了,所以这时会汇集到尸巫身边,变成魔导军团的近卫军,风魔近距离的风法术杀伤力非常可观,完全能够让尸巫部队安心搞事。 魔导团第三部分人很少,只有十余人,但必须拿出来单独说。因为这群家伙是真正的精英,由安迪直属控制,他们不受大部队指令,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识在战场上发挥作用。至于这支特殊部队有多强,只用举个例子就能大致说明:安迪本人也算在内…… 所以说,这支部队的成员是要和这个大陆上最强的人并肩作战的,你太弱一定跟不上节奏,会拉低团队评分。这种时候,性格各异的队友们就会建议你退出,如果你执意不肯,魔王小队长则会通过暴力方式让你退出。他们确保团队水准的原因,是因为正传的战争中,每一场大战都有他们的活跃,而且其主要作用,就是和勇者小队那一票人类英雄正面对拼。 头脑简单的步兵、攻势强劲的骑兵、人数庞大的魔导团、还有英雄级别的特种部队。 综合下来,能与之对抗的军队必须是全能型部队,就算你是一百万步兵过来,在魔导团的眼中基本上也没用。安迪把这支军队编制为万人队,不是因为人手不够,而是因为这是一个相对合理的编制。所以说当世能够与之正面较量的部队已经没有了,除了从现代抽调现代化导弹部队之外(现代步兵也搞不定魔导团的),同一世界观内就只有勇者带领的【圣剑骑兵团】能够和他们拼杀,不过这个骑士团已经没了,正传最后一战中被魔王军击溃,就不多说了。 这支部队很强,强得连那群神族也不太愿意招惹。而那群神族惊奇的发现,魔王军队已经不动了,似乎被下达了待机指令。 这是一个暗示,似乎是在说:“我们给你们机会,你们可以先打。” 神族武神队的首领很识时务,因为神族公主的死让他正沉浸在失职的愧疚中,对这个疑点颇多的特殊对待欣然接受。 上空中,神族召唤出了四柄金色的巨戟,具体大小和双层大巴差不多,这玩意一看就知道不是拿来砍人的,是举行某种仪式的道具。 只见四名武神分站四角,把大戟向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投出,射向天边。随后四道金光闪动,地面微微一震。 萧远悠实力解说:“‘山岳之戟’,一旦启动,就能强行定住一片区域的方向和地形,专克地系法术和一切空间魔法。” “小把戏。” “安迪可不是一个狂战信仰,他的计划一旦开始,随后就是环环相扣,不出意料你会输的很惨。” “少在在旁边叽叽喳喳。”姬神左手一探,环过萧远悠的脖颈,把他挟在左肋下:“我就留你活到我把他击溃为止!” 女王右手轻扬,一柄长刀从地下崩出,她把手覆在刀柄上对萧远悠道:“睁大眼睛好好看着!” 【冥刀】 女王的刀是一柄特制的双手直刀,全长四尺二,刃长三尺一。刀柄为湛蓝色,带有鬼面刺绣。刀身反光澄澈,长而直,类如长剑,刀尖一捺,刀身没有过多弧线,显得简单而优雅。冥刀杵在地上,四尺二(1.4m)的刀长,刀柄直及姬神胸前。 两名武神见她正在逞威,本打算用瞬移战术一前一后夹击偷袭。 然—— 下一刻,冰冷的刀尖从他们胸膛抽出时,难以置信的表情和血液一同显露出来,他们死前看到的是一对大翼。 大翼是神族的象征,姬神的大翼是银色,末端带着赤色,犹如血滴。 姬神身边的空气噼剖作响,泛着黑色电光。她把刀扬起,气势磅礴涌去:“你们是一起上,还是一个个来,都无所谓。时隔上千年,让你们这群混账瞧瞧,最强女武神的战姿。” 领域支配只不过是她在这个地形中的一个术式,被封印掉也不会影响她的战斗力。 当她召唤出大翼时,就代表她解开了界限,最强女武神的神力【尚武】开启。 【尚武】的作用霸道无情,敌对方如果抱有心存侥幸的心理诸如:以多敌少、偷袭暗算、这波看人品……等等心态,那么在接近她的一瞬间就会被杀,没有理由,只有结果,是高魔位面中的因果律技能。所以说,对战这个人,只有鼓起勇气正面较量才有生机。 而萧远悠怕的就是她跟人动手,对手一旦过多,她也没办法分身保护萧远悠。姬神显然是察觉了萧远悠的担忧,才让他尽量贴近自己,这样的话,敌方想伤萧远悠就得先接近姬神本人,必须从正面来,不用顾忌作者被偷袭。 “咱家还等着找魔王那小子算账,没时间陪你们打消耗战,你们如果不来——”女王左手把萧远悠揽住,一跃而起,直直冲向剩下的神族人:“咱家这就过来!” “不要躲!”可惜武神首领这一声叫晚了。 果然,躲开的人全被诛杀,只有三个正面接下攻击的人还活着,全部身受刀伤。 这个瞬间团灭的结果并不是说明神族战士有多没用,是因为换了谁都一样。放眼整本书,能避免被姬神秒杀并且打出花样来的估计只有那俩主角。 勇者阵营—— 战场不再发生大的变化,格罗瑞娅在定位战场之后通过八颗占卜水晶球看到了战场实况:“姬神的空间控制已经被神族封印了,这对我们来说是个好消息,不过对魔王来说也是一样……” 阿尔弥、大山、梅维斯和丹围在某一个水晶球旁边道:“姬神以前原来是武神啊……” 梅维斯道:“让了一只手还完杀神族武神,像我这种刺客是永远不可能和她战斗的吧,看来计划去救鹜远大人的人选需要做出改动,否则我会死的哟。”梅维斯不乏与姬神正面较量的勇气,但她只要参与战斗,就会下意识地想办法偷袭或放冷箭,这是她的战斗方式。 丹在一旁道:“虽然不知道这个鹜远大人是谁……不过我善于正面战斗,可以让自己的小队替梅维斯小姐完成任务。” 格罗瑞娅略微考虑,道:“好,只能这样,梅维斯无法和姬神交手,请丹阁下一定要记住,这个人只能平安带回来。” “交给我吧。” 梅维斯泄气道:“抱歉。” “没关系,闲不了你,你还有其他任务。” 阿尔弥突然小声道:“我发觉有点……有点违和感。” 只有身边的大山听见她小声嘟囔,回道:“阿尔弥的直觉一向很准,跟大家说说吧。” “好吧,嗯,那个……我有话说。”阿尔弥不好意思道:“只是个人感觉啦,你们听听就好。” 众人一听这话,基本上全都集中注意力并安静了下来,因为阿尔弥的的直觉不只是“有点准”,其可信度堪比预言。在这本书中,除了算数题和学术问题外,听她的准没错,连格罗瑞娅这种以实际情报为原则的人都会依靠阿尔弥的第六感来马上更改作战计划。 “魔王军军势有异变。”阿尔弥指着魔王军队的俯瞰水晶球道:“我总觉得,魔王似乎不在这里。” 众人都是一愣,丹急忙问道:“不在军中,难道他已经潜入进去了?” 阿尔弥摇头,指着帐内的八颗水晶球道:“感觉不在里面,他不在冥界这场战争中。” 天机军师喃喃自语:“怎么可能……” 难为你了,格罗瑞娅,作为书中最聪明的人,你还需要思考很多问题,但愿你想通的那一刻不会来得太晚。 第24章 战场上的重点 勇者这边先放下吧,毕竟这场战争的重点,是萧远悠。 参与这场战斗的人很多,上万人,但参与战斗的、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人都不清楚这一点。所以稀里糊涂就送了小命的,占多数。 这些晕的乎的送死大队成员中,神族武神队应该算是夜空中最亮的那颗星。 被安迪的绑架计划坑过来,然后又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仁不让……的速率快速死亡,其唯一的效用就是帮安迪达成了最重要的一个条件:破解姬神的空间控制能力。 这个能力的失去虽然在姬神看来无关紧要,不过的确是后面计划发展的重要因素,如果她还保留着这个能力,那么魔王军、勇者军,全都毫无意义。 现在的战场是一片大混战,高空俯视下去的话会发现有一道赤色闪电正在人头攒动如沙盘一般的平原中来去自如(不知道读者发现没,有个人很爱用长句),而且她的移动总是伴随着红色颜料的渗出。 姬神作为这场战争的一端,她几乎是以单人从头打到尾,而且到现在连大气都没喘一口。 在冷兵器时代,能以一己之力连斩百人,就已经能惊得一个军队开始人心动摇了,但魔王现在似乎已经杀了上千人,更难得的是,她身上居然一点血都没沾到,气定神闲仿佛还在饮茶赏花。 但魔王军没有动摇或出现混乱,原因我们分析过,除了这支部队强悍、善战之外,他们的智商实在不高,所以在肉眼可视范围内能发觉己方人员数量出现明显的减少之前他们是不会产生丝毫退意的。(某人实在对长句情有独钟) 毕竟是一万人,就是一万多头猪,一秒钟砍死一个,站着让她砍也得砍够一个下午。 但她还不能不耐烦,那帮魔导团在后面作祟,封了这片地区供给魔力的源头。这下谁也别放魔法了,动手能力强的人说话吧。所以也没办法一千两千地“無双”过去。 漫长的下午就这样开始—— 这个下午对魔王军来说,真的很残忍,他们只能感叹“对方就一个人”,然后木然看着老前面的人送死,再然后是前面的,又然后轮到自己,更后面的人又排上来。一个接一个,一群接一群,但这一切都是魔王的计划。 这个计划的代价太大了,因为姬神过于生猛,连他那少量的精锐部队都已经损失过半。即便如此,目的也已经达到——萧远悠和姬神分开了。 这是必然的,作为废柴死宅,萧远悠就算是抱到老司机的大腿,也很难有姬神这种耐力。到最后实在忍不住,又开始咳嗽,而且明显能感觉到咳嗽有血腥味,他只能立即找地方休息。 姬神宅邸中—— 萧远悠看着守门员姬神阿姐,实在无力为她呐喊助威,转而低头对着端茶送水的羊灵道:“咳咳咳……你们会说话吗?” 羊灵睁着黑溜溜的圆眼:“会。”它们的声音是一种沧桑和浑厚的男低音。 “哦!会唱歌吗?” “不会。” “那我教你唱吧!” “不。” “为什么!” “没用。” “咳咳咳……音乐是艺术,可以丰富生活,陶冶思想——” “哦……” “——那我教你们唱啦。”萧远悠清了清嗓子:“咳咳!赵老爷子和儿子王大发,一对好朋友快乐父子俩~儿子有技术会炼地沟油,爸爸有办法没人敢查……咳咳。”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萧远悠身边一个声音无声无息地出现。 萧远悠惊地直想叫唤,却被对方捂住了嘴:“鹜远大人!别怕,是我。” “你是……”萧远悠看清了这人的身影,喜道:“梅维斯?弥弥他们也来了吗?” “还没有呢,我只是过来看看您在哪。姬神守住了宅邸入口,我花了很大功夫才潜进来。”她勉强能藏住自己已经是不容易,怎么可能带进来其他人。 “那你可得小心点,一旦被发现绝对会被姬神杀掉,我求情的速度可比不上她那电光火石、简单暴力的一刀。” “放心,确定您在这就好办,我们会想办法来救您的。” “嗯,不用太勉强,咳……我在这里也不太危险,不过你们要小心安迪,他还没有现身。” “我们会注意的,格罗瑞娅也正在想这个问题。”梅维斯看外面战况惨烈,对萧远悠道:“现在我要先回去告诉他们您的情况,然后……您还有什么要嘱托的吗?” 萧远悠想了想,笑道:“没啦,你自己多加小心。” “好的!” 在梅维斯的想象中,作者是一个对角色们很过分、而且性格恶劣、又飞扬跋扈的人,不过实际状况似乎好很多。 “除了喜欢穿女装……”梅维斯对他颇有好感:“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糟嘛。” 前后半句,萧远悠听见了都会留下感动的泪水。 梅维斯离开房间后,萧远悠歇够了,打算从二楼阳台冒头出去看看姬神的状况。 战场上—— 现在是另一番景象,半兽人步兵们用盾牌围成了三面围墙,在大宅前面空出了半个足球场大小,意思是要把姬神围在里面,当然,这些盾牌在姬神看来是豆腐块,但它们的确能创造出某种气氛——阵前单挑的氛围。 魔王军似乎已经发觉靠人海也没办法淹没这个人,所以只好用单对单的方式打。 姬神到底还是武神,对这个氛围似乎无法抗拒,傲然应战。 然后,魔王军中挑出了各类高手,从法师阶到战士阶都有,靠他们上场跟姬神一个个单打独斗。 事实证明,这个选择是明智的,因为在混战氛围中,就算是有能力和姬神一较高下的人,也会在茫茫人海里诞生一种“啊,她就一个人”的想法,然后带着这个想法变成尸体。姬神的【尚武】在混战中能发挥的效用是最大的。 但作者亲口说过,姬神是整本书中实力最强的角色,其力量只能用“深不可测”来评价,即便是车轮战,姬神也是一副乐在其中的样子。 “这位女王还真可靠啊——” 姬神仿佛听到这句话,激斗的间隙中远远向这边傲然一瞥,仿佛在说:“瞧好了!” 位于这场“魔幻大陆UFC格斗大赛”贵宾席的萧远悠也只好报以苦笑。 “能感觉到,这一切都井井有条地按照着魔王的计划在走呢,我的心里越来越慌了……如果再没有人出现打乱他的计划,恐怕冥王会输,我还是难逃一劫。” 当然,他一直没去想这个问题,主要是因为骄傲而强势的姬神不会听劝,他自己却又无能为力。不过现在闲着也是闲着,萧远悠开始凝神分析安迪的计划。 “首先,从安迪暴露我的身份开始……他一定知道姬神会留下我,继而准备卷土重来。而我则相对的,会在短时间内布置给弥弥他们应对方法。他知道我对他很了解,所以说,安迪的一切布置,必须是针对我的应对措施所做出的计划。另一方面,勇者阵营中唯一有能力与之对弈的聪明人格罗瑞娅当然也不会闲着,但她在这场战争中所要考虑的点会侧重于革命军的反抗,借机恢复人间界的自由,所以她会被这个目的束缚住,无法在这个计划中成为‘变数’。” 不愧是作者,对角色们的分析几乎是满分。 “让我想想,你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我,而想要夺走我就必须通过姬神这一关。对此你做了许多应对方法,集结军队的同时,提前让小股部队劫走并杀死神族的高位者再嫁祸给姬神,于此同时,你的军队正好抵达冥界,你发动大规模箭袭、利用姬神的空间制御能力波及神族,使双方强行开战。” 但这群家伙并没有对姬神造成威胁,或者说,直到现在,还没有能够动摇姬神的因素出现。 萧远悠看着外面斗地兴起的姬神,想到:“那么,你的目的是借用神族术式破除掉姬神的空间能力,再靠数百人的强大巫师团限制姬神使用魔法……其结果就是促使我和姬神两人分离,然而这并没有意义,因为姬神的骁勇和勇者的窥伺是显而易见的,在解决其中之一以前,你无法找到机会掠走我,因为你不会把真相透露给更多人,所以能针对这场围绕着我的战争,魔王能用的力量只有自己一个人。” 一切正如意料之中,全部步骤都可以用一个计划联系起来,代表这主导这场战争局面的人,依然是安迪。这个消息对萧远悠来说,是非常不利的,而且,萧远悠的分析也只能到此为止,他无法推算出安迪的下一步目标是姬神、还是勇者、或者是自己? 计划的意义就在于,它只要按照步骤合理运作下去,那么必定会达到最终的目的。 “天呐,为什么要写个这么有战略意识的魔王啊,早知道把这个角色写成‘单纵就是干’的傻×就好了,咳咳……” 三心二意地看着外面那场白刃战,萧远悠开启了神游模式。 决斗场上,姬神这才开始真正显示自己最强女武神的力量。毕竟能在这个角斗场上被挑出来的人,绝不是善茬,姬神也不可能再随意应付了。 细步腾挪、分寸抢招,差一步血溅校场,短一寸功败垂成; 待时图徐、疾影夺险,慢一拍错失良机,夺一式转败为胜。 豪意龙胆揽红樱,战歌协与剑风鸣。 飒沓流星千招去,芳菲冷艳戏群英。 信步潇潇冷锋后,命丧骨枯尤魂惊。 万灵自从刀下取,百战生杀谁人定。 姬神果然是天下第一,破了她空间法术,又封了她的魔法依凭,单靠一柄长刀就已经斗杀了十二名高手,其中善术法、善刀剑、善拳脚各有强手,居然没一个能在她手上坚持二十回合。 虽然她也不如当时在人群里开無双那般轻巧自如,身上略带血迹,但这些绝顶高手们颈中溅出的血反而更能增添胜者的赫赫神威。 在千军万马中阵斩敌将,实在让人羡慕不已。 但再战了几场,萧远悠发现一个问题,并在仔细观察之后,猛然醒悟了安迪安排决斗的意义,立即出声提醒道:“快脱衣服!” 姬神闻声:“哈?” 第25章 主角的能耐 女王的穿着优雅而艳丽,重视身体曲线的罗马裙又很突出女性肢体的美感——意思就是比较暴露。 本来就不多的布料再脱掉外套的话,就只剩下胸衣和衬裙。 姬神一愣,微有怒容,但萧远悠明显不是那个意思,急得连连咳嗽:“咳咳咳!你的身上!血!” 萧远悠能从她背后的角度看到一个不太工整的正三角形,姬神俯身一看,发现自己前面有一个血染的逆三角形。 这时,魔王军的魔导团开始了疯狂般的喧闹,这一阵癫狂的嘶叫是由尸巫团发起—— 如巨浪翻滚,如破金交响,如群鸦聒噪,如虎啸龙吟! 或尖锐刺耳,或沙哑不晰,或低沉浑厚,或高昂激烈。 各有一声混杂不清,只让所有听到的人感觉到厌恶和难听。 姬神一向冷静的心境突然开始烦躁,前胸后背的印记越发殷红,让她渐渐不安起来。 倏然,尸巫团中飞出来一道红色光线,姬神挥刀斩开,这光却突然拐弯一下印在了姬神身上,形成一个符印,她只感觉到身体猛然重了一倍。 “我还当是多了不得的大咒法……”姬神前踏一步,这点重量完全不痛不痒。 但只听见巫师团的吟唱不止,噪音伴随着十几道红光飞出来。姬神高速避开,但这些东西拐着弯就贴在了姬神身上,形成一个个字符。 姬神身体突然重了将近二十倍,这让她有些许吃力。立刻把攻击目标瞄准了尸巫团,只要干掉这些家伙就能让咒语破解。当她意识到这个问题时,魔王军步骑兵也都意识到了。 虽然刚刚的决斗中,姬神杀掉了军中绝大部分指挥官,但在总指挥尚存的情况下,士兵依然能够避免长时间混乱,顿如一面百米厚的人墙堵住去路。 尸巫团继续施法,姬神身上的符咒逐渐变多,补满两个大三角画出了一个红色圆形阵图。数百倍的重量还在不断加大,姬神脚下的地面开始龟裂塌陷,她逐渐支撑不住,半膝着地。 萧远悠在宅邸内:“果然还是中计了。”一般来说在这种绝对劣势的状况下,正派一定会找机会在最后一刻发挥作用。 而—— 勇者军这边的确不算什么都没做,但也不能说是干了点啥。因为他们被大军堵在了冥界入口处,外面人进不来里面人也出不去,蛋疼的是:里面人不想出去,而外面的人很想进来。 萧远悠彻底无语,只好准备投降。 就在这时,勇者军中一支人数很少、加起来才十几人的小队犹如忘了关开关,爆发出惊人的战斗力,移动迅速而且势不可挡的从魔王军的包围中冲了出来,在人群中拉出一条口子,直奔宅邸而来。 萧远悠如果仔细看的话,会发现这队伍里面的大多数人都是小说中的“四有角色”(名词解释:有名有姓有模有样,泛指重要人物)。带队人赫然是正派主角·阿尔弥,她身后的人也都是正派中大有身份和故事的厉害角色。 此时魔王军中的高手们已经被姬神杀了一大半,这支部队已经无所畏惧,割草一般冲杀至此。 “喔!在你们身上花了这么多笔墨,到最后怎么能一个屁都不放呢!”萧远悠爬上窗口,挥手大叫:“我在这,救我!” 魔王军队元气尚在,前军一分,骑兵两千多人凭借速度优势很快追上了勇者一行。 阿尔弥带领着一大半队员停下,这是女主角亲自殿后,无论谁来,一时半会儿都突不过去。 大山带着人突破了重重阻挠,一头扑进了萧远悠所在的宅邸。大气都顾不上喘,继续往二楼跑,直到见到萧远悠才松一口气:“鹜远大人。” “啊,你们可算来了,你们——” “哦,鹜远大人?”金光灿烂,圣光骑士丹也带着两个人冲了进来。 萧远悠看着这个圣光骑士,先是一怔,然后看了看大山,突然见鬼一般站起来往后退,一直退到墙角,大声对周围的人道:“他!是他!你们快、快拦住他!” “哼哼……”丹默然拔剑,突然袭击周围三人,把大山一伙瞬间便杀了。 “终于逮到你了。” 这就是魔王的最终计划。 看懵了吧,不要紧,慢慢来—— 前面我们说过,《欺世大魔王》是一个反派的挣扎故事,而其中最有看点的一段情节,就是反派大魔王安迪·埃里克在危机中假扮正派,并且逐渐成名。更以“勇者”的身份立身,他利用自己黑白通吃的身份来指挥双方作战,带领着正反两派阵容的势力火并。既是邪恶的反派,又是可靠的正派,他的伪装使他在两方势力中如鱼得水,甚至曾在一段时间内代替了阿尔弥成为新的勇者。 这个反派饰演的正派角色,就是【圣光骑士】·丹。 安迪淡然解说,炫耀着计策的成功:“我本来并没有打算在这次战役中潜入勇者阵营,但是那傻子的【孤峰会议】自曝意图。我就再次以【圣光骑士】的身份参与,并一直潜伏到现在。” 之前安迪的所有布局,就是为了这最后一步。而他至少要在计划开始前知道五点:1、萧远悠的安排;2、姬神的心理;3、军队的提前布置(因为本人从一开始就不在军中)4、战斗开始后的细节变化;5、了解自己对手的能力。 每个点的达成都会很曲折,就像他困住姬神就用了四个套:嫁祸神族、箭雨促使双方开战、用人海战术分离萧远悠和姬神、最后以单挑方式用血液在姬神身上标记。困住那个无敌的武神后,再用军队逼出勇者方的最后底牌,终于单独见到作者。 以上计划连听上去都不太容易,更别说实施。他必须足够了解自己,才能反而算计作者。 “你真是令人感到欣慰,也让我感到害怕。”作为一个作者,能写出这样的角色,栽在他手上虽然不甘,但也只能认命。 “你现在才察觉到,有点晚了。”安迪在铠甲上放出热量,表面上大团的黄金溶化后滴落下来,他的铠甲又变回了原来的形状和颜色。 “这可难说!”梅维斯突然出现,把全身上下的暗器一次性丢出,逼退了安迪。 “你!”萧远悠很激动,一个恍神间便明白了:“原来你一直没走?” 对方抱以一笑。 “没错是也。” “看来刚刚好。”阿尔弥和格罗瑞娅从窗口跃进。 “好痛……”大山慢慢从地上爬起,把衣服胸口处用来防御斩击的紫色晶块随手一丟。 这情况陡然生变,安迪和萧远悠同声道:“怎么回事?” 格罗瑞娅享受着胜者应得的权利,向败者说明他的失误: “由梅维斯的示弱发言开始,你的突然活跃,还有阿尔弥的直觉,这些因素全都让人感到不安。为了保守起见我只安排了大山和梅维斯接触鹜远大人。然后梅维斯急流勇退,最后提出要和大山一起行动的人,除了你以外就是另外两个魔族代表,这才让我怀疑到身边人。”又指了指地上的另外两具尸体,这一句完全是嘲讽:“还让你帮忙清理了垃圾,真是感谢。” 而梅维斯,则是被私下指示她要提前找到萧远悠并藏在他身边,以备不患。 《欺世》第一智囊,格罗瑞娅·赫尔,当之无愧。 安迪怒道:“运气而已,你——” 只能说计划没问题,但这两个打酱油的实在太碍事。否则对方肯定会后知后觉。 “我!”格罗瑞娅笑道:“总算察觉得不算晚,只不过,你输了……” 阿尔弥、大山、梅维斯仗剑护住萧远悠退出了姬神府邸,与下面的大部队合流。安迪知道自己就算带上所剩无几的精锐也不可能强行把萧远悠夺回来,只能望洋兴叹。 魔王这边也回到了自己的军队中,万军俯首,为他架起魔王王座。 姬神被锁链捆在王座前,她果然没敌过主角,但依然开怀大笑:“哈哈哈哈!看来是机关算尽,咱家今天开了一回眼界。” 安迪一掌拍碎了王座扶手,沉声下令:“把这个女人杀了。” 第26章 冥王伏笔的终点 魔界与人间界之外,有一片【通天之林】,一千年前,一位武神因好奇心而私自前往人界,后来又游历魔界……百年后,当她再回到天界时,她就已经成为了历代最强的武神、并受到所有武神的敬仰和崇拜,她就是当时的姬神、现在的冥王。 此时—— 这位冥王只是自嘲地一笑:“倒真让那小子猜对了……哼哼。” 魔王在恼羞成怒中暴跳着下令:“处死冥王!” 屠刀辉映着阳光,即将终结自己的生命,死到临头,但姬神的心中依然是从容与安宁,安闲悠然—— “身为征战所就,身为杀伐所就,身为天罚所就,身为……谎言所就。于生死中重生,于悬险中崛起,于血海中浮沉,于顶峰中统御。 一生常闻战歌奏鸣,一途久历决死杀阵,不知惧为何意,不晓退为何方;常独醉于王者之高岭,久沉迷于胜者之寒境。 杀伐无以数计,追忆未尝败绩。手中仲裁万灵,刀夺英魂千许——” 魔王咆哮道:“杀了她!” “而应生于战阵,亦该死于征途。”屠刀下落,姬神闭目待死:“此一生了无遗憾……” “慢!” 安迪立即叫停:“慢!” 姬神一惊,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能在这时候叫停,那就是高鹜远。 “慢着!”萧远悠气喘吁吁地跑来,撑着双膝:“等……留一手!等……” “你……”姬神那安然的眼神中顿时透出怒意,白皙如玉的脸颊下泛出粉红:“要来嘲笑我的失败吗?” “呼……等……”萧远悠喘够了,才勉强一笑:“呼——我有言在先,你也的确赢不了。” “混账,用不着你来——” 正想叫骂,却没想到萧远悠回头对安迪道:“放了她,我跟你走!” 这一句话,能引得万籁俱寂。 寂静,真是一片寂静,现场只有阿尔弥、大山、梅维斯、格罗瑞娅、安迪以及姬神知道他这句话的意思。 安迪不知道萧远悠的打算,但他敏锐地发现这是一出意外之喜,本来已经完败,却因为这个姬神而有机会反败为胜,让他怎么能不喜。 “你是当真?” “当真!” “好!不准反悔!我马上放人!”安迪当了这么久的魔王,“见好就收”四个字显然是懂的,马上就拍定了个约定。 旁边保护萧远悠的梅维斯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对萧远悠大声道:“喂!你一个人就做主吗?知不知道我们为了救你费了多少功唔唔唔……” 格罗瑞娅神情肃穆,一手捂住了梅维斯的嘴,低声喝道:“别说话,看下去!” “唔……”梅维斯被她的气势压住,只好点了点头。 姬神在下面听得清清楚楚,奋力抬起右手,却又被重力压迫下来。萧远悠知道她有话说,蹲下小声道:“你想说什么?我听着。” “你……你……”姬神心里已经出现了太多疑问,勉强整理出思绪的她只带着怀疑问出了一个问题:“你的目的是什么?” 萧远悠愣住了,许久后,他的神色也开始迷茫起来,鼻音沉吟许久后才慢慢道—— “嗯——起初我是为了自己而来的。但现在,我是为了一个连名字也叫不出的小角色而来,她面目全非,不为人知,但她宁愿搏命在我身上一赌,为的只是迎你回去。” 姬神猛然醒悟他的意思:“什么意思?就为了这个?” “嗯,但应该不只是为了这个……”萧远悠脸色很差,又小声道:“抱歉,是我做了多余的事,配角也好,龙套也罢,我想我应该尽量端平这碗水。” “这算是给配角的怜悯?” “算。” 姬神羞怒交加:“给我的怜悯!” 萧远悠却很淡然:“给你的。” “怜悯!?” 女王盛怒,奋力支起上身,虽然她只移动了几寸,但知情者无不咋舌,因为她身上已经承受了两千倍的重量,这是魔导团的最大输出量。 虽然已经束手就擒,但依然盛气凌人:“你!你谱写下一切,你操纵着一切,你创造了一切,所以你要俯视着一切?”姬神右手挥刀,冥刀脱手而出,冰冷的一阵风掠过萧远悠的侧脸。 “因为我忘了……” “什么?” 萧远悠眉头紧皱:“当一个角色在我笔下出生,最终在我眼前消逝,作为一个创造者,我理应知道她的名字。既然出自我手,那我们这些人应该多少负点责任……” “可你……”姬神一惊,眼中几丝同情一闪而逝,却又态度冷然,勉强讥笑道:“不需要你救,不过是高位者的同情。” 萧远悠似乎没听见话里话外,只带着疲惫的语气和表情诉说着哀伤和自责:“人本就是一种让人空怀期待的动物。我就如你们眼中的冷血恶魔一般,直到现在都想不起来她是谁,像我这种人……” 他欲言又止,激动的情绪让他只能咬牙才能保证自己不会爆发。 良久,此间寂然无声。 “已经很足够了……”姬神脸色难受,已经快要维持不住那些令人生厌的高傲:“收起无谓的妇人之仁!你算是创造者?你算是缔造者?你不觉得幼稚吗?” 萧远悠淡淡的说着,但话语却像一把自裁的利刃:“——像我这种人,根本不比你们高等到哪里去,不惜要让你们在书中挣扎,才能让自己苟延残喘。甚至还不如那样一个角色,为了消失而诞生,为了消失而存在。” “我……”姬神的语气已经仿佛哀求:“我让你滚,你听到吗……” “当你们全部都成为了现实的那一刻起,我庆幸着自己完成了所有作者朝思暮想的梦想!可是却忘了你们的名字,那么你们的苏醒便无法证明你们活过,否则我们到底创造了什么?所以就算只有我一个人,至少……我得证明你们存在的意义,还有我写下去的意义……仅此而已。” “我求你……” “会变成这个样子,我很抱歉,如果这是结局的话……恐怕没有读者能笑着看到最后一行。”萧远悠大口深呼吸,尴尬的笑道:“我是个失败的作者,所以,这是真正的——” 烂尾! “你……”姬神已经神志不清,等到她回过神来,魔王和他的背影已经化成了极小的一个点…… 悲伤和惋惜还来不及从心里泛出,眼眶却已经含不下那些泪水。 “呜呜呜……痛啊!”姬神奋力支起山半身,尖利的哭腔远远传出。 “好痛啊!好痛啊啊啊!”姬神捧着胸口放声大哭,歉疚和哀痛又化为了对安迪的愤怒,双眼含恨如欲喷火:“魔王,这番耻辱我会让你加倍奉还!”转眼间,又看到那旁观到现在的勇者一伙,怒火倾泻而出:“你们这群无能的混账!眼瞎了吗!为什么不救他!我要把你们杀的一干二净!” 她开始无差别的诅咒和谩骂一切可以迁怒的人,看上去毫无来由。 但了解真相的那四人却知道,她盛怒的原因,是因为自责和惭愧。 她本可以问心无愧地说自己曾为萧远悠奋战到底,然后抱着他说声抱歉,但她实在骗不了自己,因为她只是出于私欲、控制欲而保护了萧远悠,对这个作者,她从来没有把他当做过一个作者、一个朋友、甚至是一个人来对待,只是作为一个无论生死的玩物占有着。 而萧远悠却轻易就放弃了来之不易的自由和安全来换她的命,所以她惊讶,所以她愤怒,她要迁怒于所有人才能稍减自己的惭愧和无地自容。 格罗瑞娅叹了口气,对身边的队友道:“我们也走吧,姬神的咒解开后会跟我们为难的。” “我真是搞不懂了。”梅维斯回头看着那呆坐在地上的姬神,边走边道:“我们这一战不是为了救他吗?可他自己为了救别人……” 大山却看得很明白:“因为我们救了他,所以他才会救我们吧,在‘高鹜远’这个最高维度的眼中,我们就是‘我们’,没有‘冥王’、‘勇者’、或者‘其他人’的区别……甚至那步步紧逼的魔王也会让他诞生如此顾虑……” “嗯……”阿尔弥想起一件事,对格罗瑞娅欲言又止:“我们……” “你的直觉又是对的,”格罗瑞娅闭目沉思,承认道:“这是一个值得一夺的存在,我会为他再布一个局……” 第27章 魔王的那座城 一开始在安迪原本的计划中,本来就有脱出这一环,如果按照计划他抓住了萧远悠,也必须有方法在勇者的包围之中撤离出去。 安迪一离开冥府,就让军队守住出入口,并且马上打开他事先安排下的几十条密道,然后一条都不走,就藏在了【埋骨地】不远处一个兽人部落的地窖中,安排下障眼法和魔阵躲了起来。 直到追他的那群人一路打出来一哄而散之后,他还等了三天,等到谁都不在了才露头。 他没有返回古月城,那座城已经因为紧急集结军队而被掏成了空城,所以他带着萧远悠径直奔向了人间界数十个国家中的一个小国—— 这个国家失去了名字,饱受战争的摧残,整个国内都曾化为一片火海,没有一处完好无损的地方,哪怕一个小村子。 萧远悠看着这一片繁荣后的狼藉和荒芜,问道:“你带我来这里干嘛?” 安迪得意道:“带你来这里的原因,就是因为这里已经失去了一切希望,没有人会想起这个地方还有国家,还有人住,更不会怀疑这里囚禁着整个世界最高位的存在。” 萧远悠想了想,道:“正派们总是有办法的。” “我知道,所以我也不会放松警惕,我自有方法应对各类情况。”安迪指着上天道:“因为整本书和作者本人,都向着那个白痴女人。我一直挣扎着活下来,自我开始懈怠的那一刻起,说不定就已经被你给致于死地了。” 他说的正确无比,连萧远悠都无可反驳。 因为《欺世大魔王》这本书在一开始就写明了:作为魔王的反派知道自己会像所有故事中的坏人一样被主角干掉,反派该如何在主角光环的淫威之下挣扎着生存下来? 安迪活到了萧远悠搁笔的那个结局,一路上他每走一步都提心吊胆,九死一生,所以这也成就了他谨慎的性格和成熟的计策。 “不过话说回来,能被应对的话,就不叫‘剧情杀’了。”萧远悠小声嘀咕。 再走一阵,一个身穿紫色长袍的神秘人已经向安迪走来,躬身道:“陛下,您来了。” 他的步伐轻灵飘逸,当然不是因为穿着时尚滑板鞋,如果细看的话,会发现他的脚不沾地,这哥们悬在天上呢。他的声音尖锐却又透着模糊,难以名状。紫色连帽斗篷下是一个恐怖的骷髅头。他是魔界的巫妖族族长,也是安迪的忠实属下:贯骨。 “这家伙也来啦……”凡是正传登场过的角色,萧远悠当然无所不知:“放这串骨头来到人间界不会吓坏人吗?” “你管什么闲事?”他们两人还真没什么好话能说。 萧远悠吃瘪,别过头去:“嘁……多稀罕?” 安迪打发了萧远悠,用经典而实用的台词问贯骨:“我安排的事,你办的怎么样了。” “已经准备妥当……” 萧远悠在一旁皱眉嘟囔:“这种老掉牙的台词你敢念我都不敢写……” 贯骨注意到了这个对魔王毫无礼节的家伙,那空洞的眼眶逼近萧远悠的脸,抖着下颚骨饶有兴趣道:“如你所说,这一路我已经吓死了不少人,不过你居然一点都不怕。” 纯种的魔族能吸食不安的灵魂与情绪,他吓死人当然不是无心之失。 萧远悠却一派从容:“嗯,可能因为我这个人比较迟钝吧。” “哦嚯——”贯骨上下打量着萧远悠,知道这个人必然不是普通人,正打算用什么办法来对付他。 安迪把萧远悠往后一拉,挡住贯骨的视线,道:“不要做多余的事。” “噢!实在是万分抱歉!”他夸张地用只有骨头才能做到的一百八十度对折式鞠躬法向安迪道歉,然后站起来开路:“您需要的东西在这里,请跟我来。” 贯骨领着两人走到一处废墟前,道:“我们到了,这里就是过去王族的行宫。” 萧远悠的确是看到了行宫——级别的建筑原料。 这只有面积庞大的碎转头和烧成灰烬的木头渣,还有数量惊人的石柱群,连绵两座山头。这种程度的断壁残垣已经让人无法想象到它完好时的盛况,而且眼前这个比圆明园还惨烈的状态只让人觉得这是B系列轰炸机串门后的结果。 安迪询问他道:“这房子怎么样?” 那骨头架子看了看身后的建筑残骸,对安迪顿首:“虽然比不上魔巢‘古月城’,但也是很不错的宫殿,需要修缮一下。” 萧远悠搭话道:“我觉得把这些渣渣清理掉再盖一间也比修好它要省事。” “我也这样觉得……不过陛下既然吩咐了,再麻烦一万倍也得有人去干。”骨头如是说。 “不要跟他闲扯。”魔王的苛求:“三天内修好这座新城。” “三天!”贯骨扳着细长灰白的指骨,回答的极有气势:“当然——可以,不过动静会很大。” “这些不用在意。” “遵~命!噔噔噔噔——”哼着不成韵律的歌,贯骨飘在宫殿残骸的上空中,犹如一个交响乐指挥般抬起了修长的双臂。 它是一个指挥官,之前魔王军的总指挥官就是它,魔王授意之下,贯骨又干起了老本行—— “我的奴隶们!”他把右手一甩,指着南边嘶吼:“你们已经出卖了超生的机会!随我的召唤而来!我只数三个节拍!迟到的人会被杀死!”随着他的呼唤,他的所指出出现了数千的蓝色幽灵,这些半透明的骷髅军团表情痛苦地呻吟着。 萧远悠对这个喜感角色兴致盎然:“神经病的指挥,真是难得一见。” 他丝毫没有紧张感,这让安迪有点意外。 这是个心态问题,之前他被强行抓走,当然慌乱。但现在是自愿被挟持,多少已经有了心理准备。这就好比怀胎十月生孩子,对比一夜醒来大肚子之间的区别。 “啊哈,迟到的朋友们,歌颂我的宽容吧,我不会处罚你们——”贯骨语气软下来:“诶,因为你们已经死了……”接着他全力把双手甩向北方,同时踏着弓步,看上去极尽全力:“然后,是我的宠物,擦干净口水,因为为数不多的观众席上坐着绝对不能敷衍的客人!” 天空中呼啸着狂风,四头五米高,十米长的黑色骨龙振翅落地。 “虽然从建筑学上来看你们并没有什么用,但作为驯龙者的荣耀,我允许你们在这里无所事事!”说着毫无营养的垃圾话,他继续着表演:“栖息在东方群山中的——癞蛤蟆们,又要让你们来恶心观众的视线了,这次你们的任务是搬砖!” “嘿!”这次他所指的东面并没有什么爆炸性的登场方式,只有十几个高举锤子、并且神情愤怒的矮人建筑师。 “生气也得闭上嘴!你们可是唯一收到报酬的,我的钱包让我替它教训你们!”然后是一个华丽的下腰,双手全力指向后面:“泥浆怪,你们毫无调侃的价值,所以随便点登场吧。” 轰然一声,这群巨型软泥怪却是出场最炫酷的,他们像孙猴子一样,直接从石头中炸裂而出,然后稀巴烂一样散乱着从天而降,又溶为一团,那阵仗!那猎奇度!直惊得萧远悠鼠躯一震。 “噢,演员都齐了,开工吧,废物们,你们的目标是在三天内还原这栋宫殿!偷懒的小伙子们请注意——”贯骨浑身陡然传出寒意,苍蓝的鬼火从他头骨的七孔中燃起:“你们会被吃掉。” 贯骨的精神状态着实令人担忧,看着那骨头架子虽不优雅,但很华丽的谢幕姿势,萧远悠有感而发:“我要有个这样的跟班就好了,他连发疯都能这么尽全力,我想我可以指望他很多事——” 安迪无视萧远悠的调侃,只安静地看着宫殿的还原作业。 贯骨召唤出的这些家伙没有士气不振、偷懒犯浑的概念,每一个个体都在全力工作。泥浆怪犹如搅拌机一样大口吞食着废料,然后把它们咀嚼成全新的材料并赋予坚固、粘合的魔法属性,再由矮人建筑师规划、幽灵军团运送并搭建。那些骨龙环伺在旁,没有敌人的情况下它们的确不用做什么。 它们的工作效率和普通人不同,三天之后,果然在宫殿旧址上盖好了一座新城。 在旁边一起看着它完工的萧远悠无聊发问:“徒有宫殿,有没有支撑它运作的军队和城市,又有什么用?” 安迪看着萧远悠,许久不语。 萧远悠微微发觉不妙:“怎……怎么了?” “那些你都不用管,住进去吧。” 萧远悠一怔,才想到这座行宫的用途:“这宫殿难道是用来……” “你不用惊讶,这的确是为你而造的,此后会由贯骨日夜守护,你见识过他的疯狂和实力,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贯骨是人、魔两界之中独一无二的召唤法师,这出顷刻间召唤来的指挥表演也无人能够效仿,他能凭一己之力迅速侵攻一个中小型的国家,这已经是魔王级别的实力。 “而且这座城工事完善,城防坚固,所以你也不必考虑往外逃了。” 在安迪的示意下,贯骨召唤出一千五百死灵骑士镇守这座新城,长墙上的弩台、塔楼无一或缺,犹如一所军事要塞。 “你要囚我?” “你要与我斗耐心,我也只好跟你比耐心。”安迪回道:“以你的身份,区区一座宫殿还远远不够。我已经吩咐人在其他地方动工建造更宏伟的宫殿,【起始神殿】一年之内可以完工,在那完成之前你就住在这里吧。” “一年……”萧远悠看着眼前这座偌大的牢房,惊道:“你难道打算把我久留在书里吗?” “你可以尝试逃走,或许疼痛能让你打消这个念头。” 萧远悠虽然写过许多主角,但本身并不具备主角的能力和光环,靠自己逃的可能性很低—— 第28章 魔王的那只鸡 冥王篇的伏笔的确让安迪几乎惨败,萧远悠只差一点就能离开这本书……不过这就是现实,就好比五十九分离及格也只差一点——差一点。 事到如今也只能抖擞精神准备好迎接自己的囚徒生活,萧远悠可以先熟悉一下自己的新家—— 这是一座洛可可式建筑风格古堡,依山而建,如阶梯一样盘在半山腰上,占地七万平米,对这个数字没概念的同学可以想象十个标准足球场并起来的规模。建筑整体华丽、精致、富丽堂皇,但又阴冷恐怖,因为萧远悠是一个人住在这里,遇见鬼了都找不到陪他尖叫的人。 陪伴他的只有伏在山顶的那几头龙,以及城内的岗哨,还都是死灵。 “所以,让我看看,外面——有龙、有兵,里面……”回头看到最高的那座大钟塔,“那里面还有大魔王……”萧远悠一头倒在大床上,看着床顶:“可惜我不是公主嘞,也没有急着招女婿的国王贴公告找人帮忙……” 不过阿尔弥总能找来的,一两天来不了,一两个月就行,整个世界都围绕着正反派两人打转,应了那句:少了你地球还真就不转了。 只不过,在这种环境下,人很容易被逼疯。在崩溃的边缘,人是很容易妥协的。萧远悠知道安迪的意图,所以尽量给自己找些话题和事情来干,不要过多的胡思乱想。 “他们来之前,我先到处去看一看呗。”能跑的近路,能躲的房间,还有能爬的房顶,这些地方是一般剧情中会出现的转折点,最后一秒跳楼也总是能被人接住,“希望接住我的是梅维斯,不是大山……” 看看这座城堡,也真是名副其实,既是战略要塞,也是王室居所。城堡里大大小小的房间不计其数,萧远悠记不过来,勉强记得有上百来个,一天住一个房间都能住小半年。(其实超过四百个房间,住一年不带重样) 其中的歌剧厅、浴场、王室起居室、觐见厅、正殿、图书馆、前厅花园、哥特钟楼,都宏伟而不失精致,最离谱的是【百合回廊】,这只不过是一个巨大的旋转楼梯,阶梯从下走到上会越来越窄,当走到接近四楼时,往下一看,扶手和阶梯形就成了一个十分美观的百合花图案,而且随着走动会发生万花筒般的变化。 “穷奢极欲啊……”即便是失去了所有应该陈设在原处的雕刻、画像等艺术品,也依旧能看出来这是一栋需要投入极大人力、物力、财力、以及艺术创造力的城堡。 萧远悠一下感觉自己进了大观园,能住在这种豪宅,再不仔细看看就真的没尽到自己的穷人本分。 而他能这样四处走动也是有原因的。他并没有被关在某个间房里,可以自由活动。 但这不代表能跑掉,城堡内走几步就能看到一个黑色甲胄的骑士站岗,翻墙越瓦也不是萧远悠的强项。 再者,它们手上的大剑和长弓已经锈迹斑斑,要是被这玩意砍到了或射到了,估计一下还死不掉,那就倒了八辈子霉了…… 走累了,在正厅的长椅上休息,萧远悠看着身边一个骑士,又开始了传教:“我说,你们会唱歌吗?” “……”对方毫无反应。 这些幽灵骑士的面孔模糊不清,从头盔上看进去黑乎乎一片,似乎是空的。 “嘿!嘿嘿……”萧远悠伸手在它眼前晃了晃了,依然没反应。 萧远悠壮胆伸出一根手指,探进了头盔里面。 咚—— “哎哟!(哔)了个(哔)——” 看来萧远悠再也不会去犯贱了…… “咳咳,咳咳……”逛到前院的花园时,萧远悠又开始咳:“看来这次是真的感冒了,还是回屋里吧。” 这里应该属于寒带,要不然就是这个季节正好是冬季,气温明显低于冥府那边。萧远悠的衣服不算单薄,但在这种温度下,也是抖得厉害。 不过躲进城堡里也暖和不了多少,因为这地方才刚刚重建,不说燃料,连生活必须的食物都没有。贯骨会准时在三餐时间里把一块不超过一百克的干硬面包和一杯水放在萧远悠的房门前,这种绝对不让你吃饱但又饿不死人的量,也不知是不是故意的。 而最让人难过的,莫过于晚上,更加寒冷的气温让人无论是坐着、站着还是躺着,都难以入睡。 他饿得半死裹在单薄的毯子里,冻得发抖。如果有工具和燃料的话,凭借着贝爷留下的那点印象,他应该能在一晚上之内学会钻木取火,可惜壁炉崭新一般,里面别说煤渣,就是煤灰也都不剩了。印象中,贝爷似乎是忍者,但并没有教过火遁术。 求安迪?他巴不得萧远悠来求。 “但要是不求他,那可是活罪难受啊,咳咳咳……”萧远悠披着毯子哆哆嗦嗦,在壁炉前面转了几圈,没办法,你把壁炉看穿它也不会自燃的,只好再躺回床上。 寒风猛烈地呼啸着,顺着窗户的缝隙里钻进来,石板床面上只有几层草垫,冰一般的触感直透过来。萧远悠的牙床格格直响,浑身上下都如同筛糠一样抖动,皮肤已经冻得脆了,扯一下就是一条裂痕,双手双脚没有知觉,把手放进怀里仿佛抱着一块干冰。 他又开始习惯性地自言自语:“冷静啊……啊,还是别冷静了,热静……咳咳,别慌,人在冻死前是会感到反常热的,那时候再求救咳咳、所以……所以现在还能忍咳咳咳……” 可是躺下并不能带给他温暖,深蹲或滚动也只会让空腹的自己丧失更多的热量。 而且他的感冒给他带来的损伤比想象中要大,因为他在【埋骨地】登山的剧烈运动使他的肺部受到了损伤,此后又没有得到充分的休息,一路参加战斗和逃亡,直到现在,已经快要咳血出来。 “好像……有点热,咳咳……”半昏迷中的萧远悠已经如婴儿一样缩成一团,而且开始渐渐地停止颤抖,这是个非常危险的征兆。 “真是……硬气。”无声无息地,安迪站在萧远悠的床边,观察着这个作者。 很显然,用饥寒手段很难让他折服,因为他的身体太过单薄,还体会不到最痛苦的那一刻,死亡就已经降临到了他头上,搞不好一个不留神就把他弄死了。 “也真是废柴到了一定程度。” 安迪一挥手,房内的壁炉就凭空燃起了一团火焰,跃动的光和温暖的气息逐渐充满整个房间,让一个即将冻死的人在寒风中保住了性命。 第二天,萧远悠揉开了睡眼,发现这一晚上居然没做梦,几乎一觉到天亮,很感意外。然后,他把这强行解释为:“个人体质比较好。”就把自己给应付过去。 钟楼顶上正在查看他身体状况的安迪只骂了一句:“厚颜无耻。” 骂完之后,他也得移开在这边的视线了,因为另一个麻烦急需处理,那就是正派们。 如果他没估计错误,那么现在的人间界一定已经插遍了革命的小红旗。要知道姬神战让整个魔族军元气大伤,格罗瑞娅当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搞不好会一举解放整个人间界。 而且,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最重要的是,安迪的政敌会借机发难,他如果不回去露面,搞不好再过几天,自己的魔王身份就打了水漂。那时候树倒猢狲散,出卖自己的人排着长龙争先恐后,这个地方被发现就是迟早的事。 只用了几秒钟,安迪就推算出了会对自己的权威发起攻击的那几家大族。 “贯骨。” 一团鬼火骤燃,燃尽后出现了那副骷髅:“有何吩咐……我的王。” “去把巨魔、苍蛛、树人这几族的首领杀了。” “好的。”贯骨想了想,又问道:“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尽快。我会在你动手的同时现身于古月城,以免我不在的期间出现什么跳梁小丑……” “遵命。”贯骨正准备动身,临时想起一件事,问道:“我们离开期间,您的这位客人该怎么……” 魔王一顿,才想起这茬,只抚额说了一句:“这家伙真他娘的烦人。” “要不还是杀了吧,灵魂可以禁锢起来,而且方便携带,想玩的时候可以拿出来玩,想吃的时候……” “能杀我早动手了,要不然这孙子就是一百条命都活不下来……”安迪憋着没骂出来,改口道:“计划更改,明天我们再动身。今天我要做些准备,你跟我一起。” “呃……遵命。”战场情报少一天恐怕要死几十万人,但这种争分夺秒的时间里还能为他耽误一天。 对于萧远悠的身份,贯骨又开始了浮想联翩。 萧远悠这边并没有发现城内的两个boss已经出去办事,不过他发现了一个问题:“这顿的牢饭都没了,这是有多穷啊。” 考虑到一天也饿不死人,魔王暂时就没管萧远悠这边,导致他今天连那顿冷面包都没拿到。 “虽然又硬又凉,便于消化,又难吃,还一点都不甜咳咳咳……但至少还是顿饭吧。”萧远悠坐在花园边上,对旁边那个死灵骑士道:“咳咳……你们平时也不吃东西吗?” “……”对方没有说话,对着这边虎视眈眈。 “咳咳咳……你这样看着我,我也不会害羞的,除非你里面是个衣着暴露的女孩……”萧远悠走过去道:“该不会真是吧,你能不能把头盔摘下来给我看看——” 日常调戏完了这群护卫后,萧远悠又开始参观这座古堡。 “城堡的主人以前应该很喜欢百合花吧。”古堡的装饰物不多,可能是因为只重建了建筑物,所以遗失了很多艺术品。不过帏帐、壁刻、地板、门把手甚至水龙头上都是各类的百合花图案,看上去清新脱俗,不过眼下萧远悠只会感叹一句:“可惜不解馋。” 再转了几步,萧远悠实在没力气再乱跑,回到了卧室,等待着夜晚的降临。 晚上,一如既往的冷,萧远悠在床上连滚动的力气都没了。 安迪总算是做完了准备,打算把萧远悠暂时安置在这里一段时间,等他在外面征战完毕,再回来跟萧远悠单对单耗下去。 没成想,他出现在萧远悠面前时,萧远悠绿着眼睛只说了一句话: “把你手上那只鸡给我,改结局咱们再商量。” 第29章 魔王的那点事 “啊,我打算出去一段时间,在此期间——等等!你说啥?”安迪一愣,才发现这个油盐不进的作者居然服软了,立马把手上准备给萧远悠的晚餐端给了他,不忘了开口咬定:“说话算话,你先吃,不够还有。” 真不是萧远悠没出息,按说耗了这么久,搭进去这么多角色、这么多命,从已出场的到没出场的,从有名有姓到无名无姓……按照一般情况,他应该义愤填膺,双手握拳作怒意勃发状,顺便还要指着安迪立誓不共戴天、不共戴地、不共戴地球。 但还是得提醒一句——有这种觉悟的,那是主角。 这货是个作者,他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节奏。病了找医生,饿了叫外卖;看一眼日落,吸一口雾霾。 突然穿越到这个世界,经历了各类战场和险境之后,他的身体的确已经出现了问题。这个习惯了咸鱼式生活的人,你要他突然翻生、从烂尾侠变成刀枪不入的钢铁侠,显然不太实际。 而且,人在遇难后的精神状态很重要,萧远悠深知这一点,所以在刚进入这个世界后不断的说话逗趣振作精神。但到了现在,两顿饭一饿,没了物质基础,凭空还要搞来两套精神寄托?耶稣升仙之前好歹还吃了顿最后的饱饭吧……打住了,打住,咱们还是聊聊关于结局的事。 “世界大势,还真不如他一顿饭来得重要。”欣赏着萧远悠狂犬扑屎一般的吃相,安迪心里在兴奋之余还有点意外:“本想着打几年的持久战,没想到两天他就服软了,到底是个普通人。” 萧远悠狼吞虎咽完事之后,感觉一个人吃不太好意思,道:“别光看着,你也吃啊。” “不了……我已经没啥胃口了。”安迪点燃了壁炉后,拿来一张椅子坐在萧远悠床前:“你说你可以改结局的……” “停,”萧远悠伸手打断,“不是改,是谈。” 安迪无情地拔出了佩剑。 萧远悠见势不妙,马上比划道:“能不能改后面再说,现在至少我们能先谈:‘小球转动大球,我的一小步,结局的一大步’。” 安迪一脸懵逼,萧远悠解释道:“咱们一点一点来,不至于商量不出个结果。” “谈判。”安迪懂了,把剑插在地上,道:“那你想从什么地方开始谈?” “嗯……”萧远悠闻言,先背向安迪,然后慢慢转到面向着他,一脸严肃地比划道:“告诉我,你的梦想是什么?” 安迪没有吐槽他发神经一样的行为,也没有接茬说自己要上头条,而是直奔主题:“你为什么要问这个?” “先知道你想要什么,才能思考该怎么做啊。” 谈判中,最忌讳的就是在开局时就坦白自己的目的,这会让自己完全被对方的手段控制住,安迪犹豫不决。 萧远悠此时的气量和对主角的了解已经大非夕比:“很好,安先生,虽然我今天的确是有心跟你聊天,不过你要知道,主导权一直都在我手上,而且,永远不会由你来决定咱们下一次聊天的时机。” 安迪冷笑道:“你在威胁我?” “没错,就是在威胁你。”萧远悠回地不假思索,摊手耸肩:“这么说吧,阿尔弥和你之间的争战不可能停止,你们两人的命运是纠缠在一起的,我能等上个十天半月,她可等不了。别说你抓的是创作者本人,就算你现在抓了个村姑,她都会在你最意想不到的时机出现在你面前。需要我提醒你吗?你们是正反派,且是主角。” 作为作者,这些话完全可以说是预言,所以他没有用阴阳怪气的腔调吓唬人,而是说得很自然,仿佛在说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 虽然看不见安迪头盔下的神色,但我们可以想象到他现在的表情:“算你狠。” 角色可以报复作者,但无法控制作者。 “好了,别想太多,说说看吧,”萧远悠也懒得继续磨蹭,干脆直接以作者的身份和他聊聊:“作为作者,我真想知道,你到底想要什么?” 安迪看他现在有恃无恐的的样子,才想到他拼命护下姬神的原因,道:“你救下冥王,是怕这世上没人能敌过我?” “不,我救她只是因为她救过我,不要拿你那可笑的心胸来度量我。”萧远悠的语气已经颇为不客气,他毫不理会安迪那愤怒的眼神,想了想,道:“《欺世》的结局,并不是勇者胜出,而是你的大获全胜。但在这种有利于你的结局中,为什么你还不满意?” 安迪现在看上去控制住了萧远悠,但实际上似乎的确处于劣势,因为这个世界的运势是向着阿尔弥的,反派就算能侥幸脱逃,但也躲不过去。 “我是掌握着一切规则的人。告诉我,你没有选择。”萧远悠语气笃定,一种莫名生出的气势让安迪感到了畏惧,这恐怕是作者威压。 安迪思虑之后,只好坦白:“其实,我不想当魔王了……” “嗯,意料之中。” 萧远悠是一个善于使用小说主题的作者,小说《欺世大魔王》这本书在构思时的主题是“欺世盗名”。主要是写,魔王提前预知了自己会在故事的推进下逐渐步入毁灭,而为了反抗命运,他开始扮演正义者,整本书大致上就是这样一个伪君子故事。 “反派的挣扎”就成了书的主要看点。书中对反派们的艰辛史和血泪史有着十分细腻的描写和独到见解,所以男主角是身为大反派的安迪。 而他的结局很有争议。 魔王通过不断的隐忍苟延残喘至最后,终于击败了正派(另一个主角),并统一了整个大陆。结局会影响故事的定位,而这个结局,无怪于被责编吕良涵评价为:阴暗的邪道故事。 读者中有很多人觉得这个结局很棒,也有少部分人觉得这是烂尾。这无法避免,再好的作品也会有人骂,再烂的作品也会有人夸。 不过就萧远悠烂尾这么久以来,无数烂尾结局中,这个结局还算好的,不算烂到家。 但最主要的,当事人受不了——男主角认为这很烂尾。 因为安迪并不是个彻头彻尾的坏人,这个角色虽然是魔王,但很有人性,他有许多理想和愿望,他征服世界就是为了那些初衷。但可悲的是,努力活到了最后他却几乎快忘了最初的梦想,反倒结下了不少仇家,他后悔,他害怕,他竭尽全力找到了那最后一条路。 那条路,就是萧远悠。创造了一切,也能改变一切的作者。 “你不能改吗?算我求你……”魔王服软。 “不能。”语气悠然而平静:“人生来就不自由,如果连胡思乱想的权力都被剥夺的话,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人如果被夺去了幻想的能力,那么就已经死亡了一部分。萧远悠这句话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没错,甚至值得仔细思考。 安迪当然不知道萧远悠的个性,但他意识到萧远悠这时的态度超然,似乎并不畏惧威胁。反倒是自己,处处都受制于作者。 安迪没有发怒,只是带着无奈和一点畏惧,问道:“你为什么不改?” “角色永远不会懂……”萧远悠没有正面回应,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道:“我有我的理由。” 第30章 《欺世 “但我也有我的理由。”安迪仿佛泄气一般倚在椅子上:“自从我出生开始,这世上恶名,会像是某种生物一样汇总到我的名下。毫无来由,我背上了很多骂名,也为此遭到了许多非难。这是你的错——” “天若予之,必先取之,你受了难,我也给了你在《欺世》中无与伦比的力量和智慧,或许其中之一不是最强,但两者兼之,你却天下无敌。” “谁也没求你给我,为什么是我?我的父母早在我晓事之前就死了,整个魔界把我当做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此后就是层出不穷的所谓‘英雄’,还有那踩不死赶不走的勇者,我已经受够了这些只会把理想挂在嘴边上的蠢货……” 《欺世》的结局是反派获胜,它的深意不是负能量满溢的“小人得意”主张,而是“胜利者被贬为反派”的无奈。 这世界上所有有资格获得成功、实现崇高理想的人,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而那些站在道德制高点的君子道学家,往往只会在灾难过后引导无知世人攻击、责难、逼迫那些真正的英雄们,才能实现自己那可笑的满足感,并以救世主的头衔在人前自居。当灾难再度降临,他们又会再次躲到他们鄙视过的人身后,看着风向伺机而动。 《欺世大魔王》欺世的意义,就是嘲讽和取笑那些面对灾难无能为力、但欺世盗名不遗余力的可怜虫。 在安迪缔造的和平之中,他就成为了恶的聚集体,无数人恨着他,却不知道以暴制暴、使两界和平共处的最大助力者也是他。而备受荣誉的勇者阿尔弥,她反而是因为盲目反对魔王,接连引发战争的那个引战者。 阿尔弥从登场开始就体现了这一故事性质,魔王为了自救一剑斩下萧远悠的手臂,制造最大痛苦的人却是勇者。 人在下意识定下的对与错、善与恶,实际上差别很大,甚至正好相反。这也只是《欺世大魔王》那个结局的含义之一。 所以萧远悠被他虐待了这么久,还没有真正恨过魔王,因为他也觉得对这个角色很抱歉。 “总之,辛苦了。” 安迪抱头道:“光会说漂亮话有什么用,这种人太多了,我已经疲于应对,改吧,这结局我受不了……” “可我觉得很好。因善意而驱动的好人不一定能办好事,因私欲而受到驱动的坏人不一定会干坏事,对立的矛盾两面,所导致的结果居然也能如此矛盾。”萧远悠有些狂热,眼中跃动着奕奕神采:“你不觉得这很奇妙吗?人与人之间,他们的关系既复杂又直白,似乎透着许多规律,但又很难总结出来。我写下它,读者就会揣摩出新的看法,然后交流这些看法的人又会建立起新的联系……真的,创作真是太美妙了。” 相对的,安迪的却一点都不感兴趣,只道:“可你为什么选了我做你的主角?这对我来说根本是……” “就算不是你,换了其他人,他也会对我问这个问题。对你来说,不一样;对我来说,都一样。你们只是换了个名字和形象,该来的还是会来。” 安迪终于发现:“你到底还是作者,你了解所有的角色,主导世界的倾向,角色可以制伏你,但永远别想操纵你。像神一般,诡秘莫测……” “我只是个作者而已……不过能和自己的角色们打交道也不是很坏,你、阿尔弥、姬神……”萧远悠也叹了口气:“其实这几天我也想了很多,跟你走的时候姬神好像很伤心,不知为什么,突然间的,好想见她。” 伴随着寂寥的喃喃自语,萧远悠突然感到背后传来柔软的触感,两只手环过双肩抱住了他。 “我也是!”姬神骤然出现在萧远悠身后:“我也是,好想见你。” “诶?你……” “冥王!” 安迪当即拔剑斩来,打算夺回萧远悠,姬神抽刀相对,两人在瞬息间过了十余招,一招快似一招。 萧远悠只听见锐音声响,刀光剑影来去无踪。 两人转眼间复又对峙,不过姬神和魔王的肩上、手上各添了几道伤口。不同的是姬神让了他一只手,安迪才勉强平手。 萧远悠见了血渍,道:“你们两人先别……呜!” 姬神以口对口堵住了萧远悠的嘴,一触即离,又笑得动人无比:“这是咱家和他的恩怨,你闭嘴看着吧。” “但他……”萧远悠正想劝架,地板上突然传来两次震动,然后就是大规模的塌方。 萧远悠下坠中大叫:“又是怎么回事噶!” “别怕!鹜远大人!我们在这里是也!”看来搞破坏的是阿尔弥和大山,他们两人在楼下已经准备好接住萧远悠,不过似乎没料到他已经被姬神救走了。 贯骨浮游在钟楼顶端和格罗瑞娅缠斗,魔法对轰的间隙里不时向这边道:“陛下!有人偷袭!” 四头飞龙扇动大翼从山顶扑下来,梅维斯以狩猎者的姿态展开了对空攻击。 这一下整个城堡内开始了大乱,死灵骑士大批往这里涌过来,大山拦住了入口,一夫当关,阿尔弥冲上去就和安迪动上了手。 果然如同萧远悠预料的一样,这世界少了谁都转不动,安迪才脱离他们的视线一周不到,就已经被他们找上门来,而且还是在他最意料不到的时候。 “你可真缠人,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对于这个比小强还小强的勇者,安迪已经无话可说。 “总之,不能让你得逞是也!”阿尔弥一如既往的不听人话。 “魔王,下次再找你算账吧。”姬神得闲下来,抱着萧远悠一跃离开城堡,展翼踏云离开了战场。 萧远悠看着后面:“他们、他们怎么办?” “他们不会被魔王怎么样的,不要理他们……”说罢又想上来亲热。 萧远悠躲开了,道:“你只是我笔下的人物,怎么能这样!” “我知道,所以我更要抓紧了!”这女王的强势一如既往,完全不由分说地袭击着作者。 ………… 从城堡出来以后,阿尔弥一行人骑着飞龙在空中飞了很久,终于追上了正被非礼的萧远悠。虽然他看上去并不难受,不过阿尔弥还是前来救场。 阿尔弥难为情道:“那个……鹜远大人,这种事待会儿再做吧,魔王要搬救兵了。” “我是‘被’自愿的啊!别说得我多猥琐一样!” 姬神调笑道:“呵,纯情。” 乘上了飞龙,快速飞行了一段不长的时间后,他们落在一个顶峰上的巨石阵中,从空中看,这个顶峰上是一片光滑的黑色平台,上面摆放着五颗兽面巨石,巨石间连接着红色痕迹,形成一个倒五角星法阵。 姬神道:“以前,这里就是用来把异世界的怪物送回去的法阵,现在所有的逆召唤阵都是以它为蓝本制作的,这对鹜远一定有帮助。” 格罗瑞娅解读了几块石像上的符文后,道:“从上面的记载和效用来看,应该可以将您逆召唤回那个世界,请您稍等,这是个古老而强力的阵法,我会想办法启动它。” “好,辛苦了。”萧远悠回头看着姬神干笑道:“所以,能把我放下了吗?我真的不喜欢反串某些镜头……” 姬神放下了萧远悠,有些不舍,但却不便表露出来,佯做无情:“得走了?” “是啊。” 姬神颇为失望,又建议道:“其实你可以多留一阵,这次没人可以将你……” “可我有自己的生活,而且——”萧远悠皱着眉,两手比划道:“我可是有女伴的,请不要再做这种事了,她可是个聪明人,我的良心和身体都会受到沉重的谴责。” “嘁……有机会我可真想见识见识这位美人。” 萧远悠轻车熟路:“啊哈哈……各有千秋,各有千秋……” 正闲聊时,格罗瑞娅的魔法已经启动。 五块石像从“左下”顶点至“右上”顶点开始慢慢移动。石像摩擦地面的声音缓缓发出,一阵耀眼的光芒闪烁。 萧远悠在格罗瑞娅的示意下走到法阵中央,回头道别:“再见啦!希望下一本书的人也能像你们一样能这样帮我——” “祝您好运啦。” “保重。” “一路顺风。” “哼哼……” “有空常来……合适吗?” “不太合适!”就像那时进入八宝塔时一样,回过神来,眼前的事物已经变化。转眼间,又回到了那个阔别已久的家里,但他的心好像已经留在那个世界了。 “呼,真是精彩刺激!” 不过一想到还有八本书没有搞定,就让人莫名觉得无力再起。 萧远悠回到家里的第一件事是翻日历,他被安迪掠走的那一天是6月3日周五早上,而今天才6月5日周末下午。 “我在书中的时间虽然没有细算,但也将近两个周了吧,现实生活中才过了三天吗?这个时间轴是怎么算的呢?” 这种事貌似也没人可以讨论,自己想又想不出个结果,等萧远韵来?这可没准。 咚咚咚—— 敲门声又响起来,萧远悠猛然回头看着写字台上:不会吧,还来? 第31章 麻烦的二次方 “老萧!萧远悠!嘿!你有本事欠更新,你有本事开门啊,高鹜远烂尾侠!我知道你在家,你有本事……” 一听这无厘头的破锣嗓子,萧远悠基本上就知道是谁——徐二胖。 萧远悠打开大门:“行了行了行了……别嚎了。” “——你是蹲马桶睡着了吧,开门这么慢?” “这技能点只有你会点上……” 徐二胖说来是个同行,曾有一次他在蹲马桶的时候突然来了点子,忙用手机和笔记本记下来,一番修改补全历时四个小时。这次上厕所是饭后起意,结果离开厕所时又可以吃下顿饭了……这件事常被他的编辑拿来训新人不够努力,令无数作者肃然起敬。 对方等开门后,一看萧远悠,后退两步,上下审视两番后试问道:“想不到你居然有这种爱好!” 大家没忘记的话,萧远悠目前这身衣服,只能说比较个性。 “卧槽!衣服忘了换!” 手忙脚乱之后,萧远悠再次开门,现在已经是明色运动服—— 对方皱着眉考虑要不要进门:“你该不会拿女朋友的……” “不要想太多,我是有各种原因的。” “好……好吧。”对方没有就这个问题让气氛尴尬下去。 这个人名叫徐自胜,体型微胖,比萧远悠略高,是他的死党兼同行,两人隶属于同一本杂志,笔名:sb123。 这个笔名不是因为他和萧远悠一样个性古怪,而是因为一系列巧合—— 徐自胜以“sb123”为笔名真正出道是在三年前,那时候萧远悠和他还是同校的损友,原本只是在萧远悠的建议下姑且投稿一试,结果很令人意外,他就这样一直写到现在,还红了。 小说就是故事,写小说就是用文字形式来讲故事。对于徐自胜这种作者,只能说:他是一个天生就善于讲故事的人。 “sb123”这个随意取的笔名就这样保留了下来——出名以前大家都叫这个名字的前半段(SB),出名后叫他后半段(数字哥)。 “这么久才开门,知道这几天我给你打了多少电话吗?你失踪了啊?”徐自胜戴上鞋套往里走,萧远悠还没来得及拦住就让他进了客厅:“哟,有客人啊。” “别开玩笑,今天哪里来的客——卧槽!你们……”萧远悠回头一看,顿时脸色铁青:“你们啥时候来的啊?” 隔着一张茶几,两股庞大的威势正在对峙,一方是身着暗蓝色铠甲的大魔王;另一方,则是一对素色裾衣的神仙眷侣。 这边的铠甲男自然是《欺世大魔王》之中的男主角安迪。 那边一对古装风格的情侣,萧远悠看了一会儿才明白——是萧远悠仙侠类小说《百门匠心》中的男、女主角:白墨羽和白绫仙。 意思是他刚一转身,后面人都已经到了,萧远悠双膝发软、脸色发青:“第一本还没搞定,第二本又来了……” 萧远悠还在寻思他们从哪来的,徐二胖不知天高地厚就过去打起了招呼:“你们好,我是萧……高鹜远老师的朋友,姓徐。” 萧远悠贴在徐自胜耳边:“这是角色扮演,都是些玩家……” “我知道,coser,刚刚我也遇到过。”徐自胜熟练地从储藏间搬出张凳子,边弄边说:“《欺世》那边你这次的结局给的不是蛮好啊,有些读者在你写出来之前都猜到结局了。” “还有人能猜到,谁啊?”一聊到小说,萧远悠来了兴趣,顺势就把那仨穿越者抛诸脑后。 “烂学家们!” 萧远悠一愣:“啥玩意?” 其实他不知道有那么一群名为“烂学家”的书迷,这群人看他的烂尾都已经看出了心得体会,早在《欺世》进入后半段时就以他的写作风格开始推测结局,一部分人还真猜中了:最后是魔王全胜,结局阴暗。 “要说是谁的话还真是说不上,不过其中有一个人咱们都熟——南宫。他可一直追你的书啊,你刚写完,他书评都出来了,能得他的书评,看来你又要火一阵了。” “到底咋回事?”萧远悠完全不知道自己被拐走这几天里发生了个什么。 “你真不知道?” “不知道啊。” 徐自胜坐在茶几旁边自己倒了杯茶:“这周你的《欺世》终章连载,‘南宫扎札’公开了一篇书评,尽是夸你的。看了网上消息没有,说你烂尾的鹜远粉和无脑支持你的南宫粉、两边都已经撕起来了,你的邮箱估计都已经炸了。” 南宫扎札,他的书以文采出众为亮点,实力超群,字里行间都是下了硬功夫的,而且人家没有烂尾的怪毛病,影响力自然比萧远悠更大。一篇杂文诗体的书评洋洋洒洒,大秀文采,又把《欺世大魔王》的个人见解写得淋漓尽致。 “南宫叔来凑什么热闹……”南宫扎札不仅是萧远悠在创作方面需要超越的前辈,也是萧远悠的忠实读者,虽然萧远悠嘴上说不要,身体还是很老实的。 “别傲娇了,那书评里尽是夸你的,宫叔多高的人气啊,这算是个炸弹了。”徐自胜看萧远悠有点飘飘然,叹了口气:“你也别高兴得太早,如果争论一直没官方回应的话,你小心走在街上让人堵了。这次风波不小,编辑组里面都开始讨论你这本书的含义了,你最好快点以作者名义发出公告。” 这种公告一般就是在个人网站或主页上发出一连串官话,虽然说谁都知道这几大串感谢云云可以用两个字(废话)概括,但这玩意有和没有是两个概念,有时候形式的作用的确大于本质。 安迪见他们说了这么久,终于忍不住激动的情绪,站起来道:“含义含义含义!这结局能有什么含义!” “啊?”徐自胜一回头,不知道该对这个激动的书友说什么。 萧远悠把徐自胜肩膀一搭,小声道:“入戏太深。” “哦,良心cos、良心cos。”徐自胜转眼又看到白墨羽和白绫仙,道:“哟,这边也是,他们……” 萧远悠小声道:“是书友cos。” “良心良心……”徐自胜向那三角色道:“哎,你们是不是一个团队的?” 萧远悠按住他肩膀,又小声道:“个人玩家。” “那……” “等等!你今天到底干嘛来的?”萧远悠抢在他继续提问前岔开了话题。 “就跟你说最近的风波了,忘了正事。是这样的,编辑组良叔离任的事情我们也知道了,宫叔他打算办个聚会送一送良叔,大家都觉得该通知你,你老让良叔费心,不去是不是有点过分。不过你这两天电话打不通,人也不在家。大家猜你又在哪取材(鬼混)去了。” “良叔离任……难道是退休?” “啥啊!是升迁!良叔还能干十年呢。” 与自己合作了五年的老编辑吕良涵离任了,萧远悠一时难以接受,不过仔细想想也不难理解,毕竟以良叔的经验和水准,明明是个编辑长的料,当他一个烂尾侠的责编也实在是太浪费了。 “高升啊……好吧,聚会在什么时候?哪里?” “大后天晚上,度假海岸那边,【金沙酒店】顶楼。你打个电话给宫叔先知会一下吧。” “好吧——呃……你们几个和谐相处啊。”捎上一声告诫,萧远悠走到卧室关上了门打电话:“喂?渣叔(南宫扎扎外号)吗?” 客厅这边—— 安迪对徐二胖刚刚的话想了又想,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道:“这位朋友,大魔王的结局,他写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个温厚的胖子此时还没发现,这个问题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自己的生死。 第32章 前有狼 蒙在鼓里的徐二胖仰起脖子看了看眼前这条周身铠甲的六尺大汉,居然一点压力都没有:“怎么你是书迷还不知道吗?我也说不准,一亿个中国人民心中有一亿个小康社会嘛。” “……” 徐自胜看他默然无语,又道:“书这种东西啊,也不好说,你看出你的感觉,我又看出我的感觉。再加上他写东西——”徐自胜指了指卧室里接电话那人:“——喜欢玩些谜语,猜得透才发现这结局巧妙,猜不透,就觉得这结局不尽人意。” 安迪抱头沉思,倏而又问:“那现在有人猜透没有?到底这结局是什么意思!” “南宫或许猜透了吧,看他的书评写得那么高深,应该是懂的。” 安迪突然站起来直逼徐自胜,走到他面前伸手问:“书评在哪?” 作者们对别人的读者反倒会放得开些,徐自胜看他这么热情,也不嫌麻烦,拿出手机找到那段书评给安迪看,安迪拿过手机,到一边自行端详去了。 【好戏——青甲魔头,巾帼勇胄。 青甲魔头斗城府,麟爪翻覆巧蛰伏。 巾帼勇胄失天意,痴然迷蒙雾中如。 命中为宿敌,照面却还礼。 暗中降旨遣刀兵,明里相抗收耀名。 游侠风流任自在,不惜杀生血海盈。】 【魔头真亦假,覆手风吹雨;勇者假还真,回首堕云里。 腐尸漫山骨海倾,众生哀鸣不挂心。 力挽狂澜征殊途,欺世魔头得独赢。 正邪常覆然,善恶怎姑息;君子立身难,小人苦兮兮。 此身飘渺长歌叙,混世长胜无败局。 三生有幸知遇你,偏偏痴情不如意。 只教——穷尽往昔,空成追忆。】 不过显然他看不懂这两段杂文诗:“这些到底什么意思?” “谁知道呢?诗歌这种东西我不了解,只知道诗人们可能吃饭时候想到一句,蹲马桶时想到一句,东拼西凑一首下来,鬼知道他们在拉饭还是吃shi……啊,鄙人对以上言论概不负责!”徐自胜做了个鬼脸,又正经道:“好吧,其实我对诗词并不在行。我想,只有南宫自己知道吧?只能问他本人。你可以通过官方的联系方式找他,但最近应该没效果,还有成千上万人跟你一样想问他,还是一样的问题。” “你能把他家的地址告诉我吗?” 这句话对南宫来说,很危险,不过好在徐自胜为人没那么缺德,回道:“这些个人信息在本人允许前,我们不能随意透露出去。” 安迪眼中凶光一闪,正打算用什么办法拷问时,徐自胜指了指萧远悠的房间:“话说,那家伙不是正好在和宫叔通电话吗?你让他帮你问问不就好了?” 安迪如一阵风一般,摔门而入,那可怜的木质门板就像被犀牛顶了一下,就这样耷拉在了一边。 徐自胜捧着茶杯直嚷嚷:“老萧啊,你家门用多久啦,该换了!” 门的内心仿佛是崩溃的:那不是我的锅。 “喂!你要干嘛?接电话?你要说话——不行——你别抢啊!好好好……我给你,你小心点,别捏碎了!哎,渣叔,这里有个人想跟你说说话,啊——是书友,书友来着……” 《百门匠心》的主角白墨羽是个机灵人,在一旁听徐自胜说了这么久,大概推测出徐二胖是萧远悠工作中的朋友。 他突然也想问一问自己的结局,就开口发问:“那这位先生,敢问《百门匠心》这本书的结局呢?有谁曾做过评价吗?” 穿着这身行头问这种问题,就好比一个身高一米九穿着红色10号的红头发不良仔请教你该怎么打球。 徐自胜带着怀疑道:“你在逗我?” 白墨羽低头道:“有感而问。” “呃……怎么郑重?”徐自胜一愣,回道:“原来你们都没读完那本书啊?那本书的话不难懂,而且结局很好啊。” 白墨羽语气轻浮:“呵呵呵!恕在下无知,不曾看出来过!” “哎,不要这么偏激嘛。那本书要细心读,反正我感觉那结局,还行……不、应该说是很出众。” 白墨羽道:“为何,愿闻其详?” 《百门匠心》这本书,是萧远悠的出道作。 里面讲的是一个修仙的故事,其中男女主角互有情愫,但又由于门派门规的限制,两人的关系却止步于师徒,白墨羽还娶了彼此都不喜欢的仇人之妹纪若离。 “这个结局,乍一看像是强行虐恋对吧,但细细看,结局的描写很微妙,白墨羽和白绫仙还有一段,没写出来的结局——” 另一旁,肤如美玉,颜若神明的白绫仙也终于开口:“是什么?” “这我就不太好描述了,因为他用了某种手法,最后那一章大体用了补叙法和其他手法……我问过他,他只是一脸犯贱地说:‘不足为外人道也’。”徐自胜看白绫仙表情失望,补充道:“哈哈,抱歉啦美女,我的笔力有限,也很难从这点感觉中总结出什么。不过萧远悠的所有结局都要经过一个人手中才能过,他应该知道。” “谁!”&“他是谁!”两人同时发问。 徐自胜被问得一惊,回道:“当然是责编啊,作者的所有稿件都要编辑看过的,甚至可以帮他改动。” “可以改动!”白墨羽继续问道:“他的责编是谁?” “这么激动干嘛啊小哥,以前负责高鹜远的编辑是良叔啦,梦龙编辑部的吕良涵。哦,你们扮演的这本《百门匠心》也是他负责的。” 徐自胜一直以为这几个人是cos玩家,直到现在为止。 “多谢阁下赐教。”白墨羽抬手作揖,转身把白绫仙一拉,越窗而去,在房顶上飞檐走壁。 “我去!这可是二十楼!”徐自胜木了半晌,从窗口探头。 萧远悠从卧室出来,小拇指掏着耳朵:“怎么了?嗯?那俩呢,走了?” 徐自胜点了点头:“他们上天了。” “啥啊?”萧远悠听出点事儿来,一顿逼问才知道那俩去找了吕良涵,脸色沉地能滴出水来:“完了完了完了,你这蠢货!蠢货……这事要把良叔卷进来,也不知道这年过半百的老爷子扛不扛得住。” 剧自己了解,萧远悠这个人不常发火,而上一次看到萧远悠这幅表情,是他们一群狐朋狗友搅黄了人家约会那时候。 徐自胜陪着小心道:“很……很严重吗?” 萧远悠把自己最近遇到的事简要一说:“几天前,我遭遇了书中所有主角的拜访,跟他们谈论了我的小说结局。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必须改动结局,又由于当时来的角色中,白氏夫妇耽误了,所以今天才来拜访。我正在跟他们和稀泥,你这一来就把良叔给带进来了。” 而出人意料的是,徐自胜只用了十秒钟就接受了这个梦幻般的现实,然后问:“你打算怎么办?” “你去找良叔,万一遇到那俩人千万不要刺激白绫仙,只跟白墨羽谈话就行,他比较晓事。” “说得轻巧,他要一时激动把我砍死了咋办?警察是抓你啊还是抓他呀?你咋不去?” 萧远悠指了指门里那个:“《白门》和《欺世》你都看过,主角啥德行你也大概知道,白墨羽一时激动就砍人,这人神色如常照砍不误,要不然咱们俩换换?” “呃……” “我在这里打发了这个大魔王,之后就去找你。你别愣着!快去啊,你还能比人家飞起来快吗?赶紧去!记得保持联络!” “说得容易,就知道使唤人,再说这不是你自己造的孽吗……ohfu*k,良叔电话还不在服务区。”徐自胜边联系吕良涵边出门,嘴上还嘀嘀咕咕瞎抱怨:“造孽啊,自己写的人还能出来,而且还写个撤退先锋、后进典型的男主角,真特么犯贱……” “我要知道他们能出来我就写《百万雷锋王》了。”萧远悠这就开始分头行动,萧远悠解决安迪,徐自胜得先出发去吕良涵家。 萧远悠临分别前还叮嘱道:“如果你还希望这辈子能看见活生生的萧远悠的话,就不要再让更多人知道了,我可不想住进什么实验室里和仪器药瓶共度一生。” 徐自胜走到门边,关门前道:“我看你干脆还是直接躺上手术台为了人类发展做贡献吧,比慢慢写小说快多了。” “滚犊子!” 徐自胜走后,萧远悠打算叫安迪出来聊聊,却没想到安迪居然和南宫扎札聊得正起劲。这让自己想起来小时候和同班同学聊电视剧时的场景,真是手里笔划、嘴上不停,颇有高手过招的意蕴。 这时候,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萧远悠冲过去打开门道:“不是让你快点去吗,还有什么忘了的?” 来人却是那个身披战甲的开朗女孩:“鹜远大人?可算找到你的住处了是也。刚刚那个胖胖的好心人给在下指路的,我还以为会迷路呢……” 天爷!那个混蛋徐二胖!一天就会添乱!难怪他当时说什么“刚刚就遇到过!” 意思是说阿尔弥吗! 阿尔弥的笑容可人,萧远悠却只觉得眼前一黑,回头看了看自己虚掩着的卧室门,顿时感到一阵头昏脑胀—— “待会儿你要是看到什么不好的东西,千万别动手,咱们这有规矩,随便打人或者随便打死人都会坐牢……” “您说什么呢,在下是来保护您的是也,我们听说魔王又想搞花样,所以加紧让他们先把我送了过来。”阿尔弥边说边往里面走。 这下糟了,现在这俩冤家就在一个屋里,还只隔了一道破破烂烂的木板门。之前他们在林子里面过招时的场景还历历在目,这下要是在萧远悠家里动上了手,整个就是一夫妻档拆迁办专业户。且不说这间房,只怕这几个单元都要完蛋。 没想到小说里面两人的命运缠在一起,到小说外面居然还有作用! “不行,绝对不能让这两个家伙见面!”萧远悠立即拦住阿尔弥:“弥弥,对了!奔波这么久了,你一定饿了,要不要吃点东西?” 由于作战时总是上顿不接下顿,久而久之,阿尔弥就变成了一个实打实的吃货,她绝不会拒绝这个投其所好的建议。 萧远悠立马把她引到了厨房,四处搜寻,找到了冰箱里的两盒杯面,虽然人家远道而来还给人吃这么寒碜的东西实在不够意思,但这厨房里确实没什么能吃的玩意了,只好将就一下。 萧远悠把阿尔弥安置在餐桌上,用极其慎重的表情严肃道:“弥弥,你记住,要在这里默数三分钟,碗里的食物就会发生一些变化,到时候就可以吃了” 所幸的是,阿尔弥是个纯真的女孩(傻),萧远悠不管说什么她都不会质疑。在萧远悠的煞有其事之下,阿尔弥对这种新奇的食物保持着莫名的敬意,开始安安分分地数着数,像个正在默记九九乘法表的小二学生。 萧远悠关上餐厅的门回到客厅,发现安迪正聊在兴头上,似乎和南宫有了什么意见的分歧,开始了一番激烈的讨论,说实话声音有点略大。 “你给我小声点!” 安迪忙着打电话,没工夫和他吵架,就依他的话小声了一点。 萧远悠怕阿尔弥出来看到他,把安迪尽力推回了自己的寝室,然后倒腾了一会儿,把那可怜的门粗暴地关上了。 背后,阿尔弥端着碗道:“需要帮忙吗?我对修理东西很在行是也!” 萧远悠慌忙面对她,道:“弥弥,我们这的风俗,必须在餐厅里吃东西,赶紧回到餐桌上去。” “诶?好、好的!” 萧远悠刚关上餐厅的门,几乎同一时间,后面寝室的门开了。 安迪道:“这个传讯法术出故障了,一直在发出有规律的噪音。” 萧远悠把直充充电器插上了插座,道:“现在可以了,继续聊你的去!” 按一般情节来看,萧远悠能成功阻止他俩才算奇哉怪也。 第33章 后有虎 这边萧远悠实在提心吊胆,另一面,徐自胜终于到了吕良涵家门前—— 上去就是一阵疯狂打门:“良叔啊,在家吗?夭寿啦,赶紧跑路啊!萧远悠那狗崽子又惹事了!” 但吕良涵并不在家,家里只有一个女孩—— 吕凝韵今年正好十七岁,现役高中生,虽然作为吕良涵的女儿,但她对编辑社的关注度并没他老爸那么高,所以也很少接触这些父亲的工作对象。 “良叔啊!吱个声啊。” 吕凝韵透过猫眼瞄徐自胜,回道:“你找他有事吗?” 徐自胜听吕良涵偶尔谈及这个女儿,试着问道:“哦,对了,你是良叔的女儿吗?我记得我见过你啊,虽然是在照片上……我要见良叔,快开门啊。” “爸爸刚出去,我可以帮你转达。” 徐自胜道:“出去了?他去哪了?” “这我不知道。” 看来家里就她一个女孩,对陌生人的戒心也很重。死皮赖脸虽然是徐自胜的得意技能,不过二皮脸也是脸,还没到不要的地步。 徐自胜不打算进去,嘀咕道:“也好,良叔不在家的话……” 背后一个男声道:“不在家的话,我们能进去等吗?” 徐自胜一回头,看到白墨羽和白绫仙安然站在身后,似乎已经等了很久。 “你们是怎么……”话将脱口,徐自胜明白了,他们根本不知道吕良涵的位置,只是一直悄悄跟在自己身后而已。 “这些家伙真聪明……” “小聪明而已,”白墨羽轻描淡写,走到徐自胜面前:“我并没有恶意,只是想改一改这个结局。” 徐自胜越发觉得事情大条,改结局这种事不是作者一个人说了算的,再说《白门》这本书年头久远,这么久以前的书,改个结局完全没有任何商业意义,出版社和编辑部绝不会同意。 除非是金庸一样的人物,隔了几十年还能再版一个世纪新修。 显然,高鹜远这边可能连“金庸新”都比不上…… 白墨羽用食指往吕良涵家的门锁上轻轻一弹,防盗门一声轻响,门锁这就自动被打开了—— “哎?门怎么……呀!”里面的吕凝韵一声惨呼,原来她才刚刚起床,睡眼惺忪、短发凌乱、睡衣半开,嘴里叼着牙刷,下身就只穿着条素色内裤,健康苗条的大腿曲线裸露在门外三人的视线之下。 徐自胜别开目光,心头道:“难怪不肯开门……” 白绫仙把白墨羽小臂一掐:“当心眼珠掉下来。” 白墨羽移开视线摸着下巴:“咳咳……” 别人都吃中饭了这边还在洗脸,这世外高人的颓废劲,徐自胜还以为看到了女版的萧远悠,顿了许久,才道:“最近的学生们一到假日就像某只蟑螂吗……学生压力真大……” “你们!”三人移开视线,吕凝韵才慌慌张张地把门摔上。 徐自胜陪着白墨羽在外面尴尬地等了一会儿,走也不成、留也不想,这段时间在徐自胜的主观世界里几乎有一个工作日那么漫长。 二十分钟后,白墨羽终于决定再敲一次门:“吕小姐,还在吗?” 过了一小会儿,门里面传来泄气般的回答:“不在。” “呃……”白墨羽顿了顿:“不在是不会有人应声的。” 又过了一会儿,门开了,吕凝韵道:“你们找我父亲干嘛啊?是熟人吗?”她现在穿着蓝色短裤和白色便服,有些运动女孩的风格。 白墨羽道:“不是,但有很重要的事情想拜托他。” 少女微微想了想,看着两角色的打扮,回道:“拜托人需要穿古装吗?” 白墨羽还在想该从哪方面坦白,徐自胜想起萧远悠的叮嘱,马上抢过话头道:“刚从舞台上下来,没来得及卸妆!” 徐自胜除了写小说,也是个业余的话剧演员,能立即掰扯来的借口也就这些。 但凑巧吕凝韵正好是个话剧迷,皱眉问道:“但歌剧院最近貌似没有古装话剧演出。” “呃……是学院内的,没错,大学范围内的。”徐自胜慌张起来不同于萧远悠会故作镇定,而是想啥说啥:“就是扮演《百门匠心》的角色,男女主角,你知道吗?看这多良心啊。” 吕凝韵想了半晌:“白墨羽,《百门匠心》……高鹜远那本?” “啊,你知道高鹜远就好,我是他朋友徐自胜,跟他在一起工作……” “哦?也是——”吕凝韵用手做个写的动作。 “是的……笔名是那个……他们都叫我SB……哦、不对,数字哥。” “这样啊,也不知道爸什么时候回来,你们要等的话就进来等吧,要不然他回来要骂我没礼貌。”吕凝韵明白他的身份后就放松多了,先让他们进了屋,自己则去烧水泡茶。 良叔的客厅布置地很温馨,地面铺着亮色地毯,墙面上架着液晶电视,品字形沙发,中间一个小茶桌,阳台还有一套竹制的桌椅茶具。 白墨羽和白绫仙也安然坐下,看来一时半会儿不打算走。吕良涵一旦回来只怕就要出事,被牵扯进来似乎是时间问题。 徐自胜坐在二白对面心头默念:“完事了,老萧,这次我也无能为力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啊。” 徐自胜这边性命忧关,萧远悠那边也非常尴尬—— 本来他勉强让这两人隔开不会见面,但时间一长,萧远悠也发现这是个《欺世》里的通俗桥段,谁也躲不开谁。像那城堡里一样,就算再怎么努力避免,最终肯定还是会和往常一样撞上。 “安迪!阿尔弥,都给我过来!” 那干脆还是别躲了,一起出来把话说明白吧。 两人同时从房间里冒头,也同时发现对方。 这时候,正反派的区别就体现出来了。 阿尔弥一见到老对头,二话不说——先去餐桌把碗放下了。(真的很听话) 安迪更是当机立断,直愣愣就冲着萧远悠两步跨过来,他知道在这个位面里斗剑拼不过阿尔弥,又要玩挟持人质的经典把戏。 萧远悠虽然不是圣斗士,但同一招显然也不会吃两次,当即随手抄起来一把遥控器和一柄电蚊拍:“你特么想干嘛!” 第34章 神器电蚊拍 眼见萧远悠拿出两把东西,一短一长、一方一圆、一白一黑…… 在众角色的眼里,萧远悠毕竟还是创造神,到了人家的地盘,多少也会有点忌惮。 阿尔弥嘴里边嚼着东西边冲出来,手里还拿着剑,活像是俄国大革命时期的暴力分子,急需那句“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 “停下!嘛呢!把手里东西放下!” 萧远悠遥控器打开电视,转了几个台,转到军事频道就停下,把声音调到最大,意大利炮的轰鸣声中,阿尔弥和安迪两人都是一愣,连退了好几步,仿佛是怕电视里的火烧到自己。 两只苍蝇飞过,萧远悠右手刷刷两下“滋啦”电死了两只苍蝇,对两人道:“都给我坐下!” 那两人神色忌惮地乖乖坐下,那时,萧远悠觉得这电蚊拍的存在感正在有限的电量里发挥了无限的光和热,威慑力简直不亚于什么EX咖喱圣剑。 萧远悠怕电视机穿帮,先关了电视,那两人又是一阵:“嚯!”然后显然是在用什么魔法打量着这个五十五英寸的液晶屏幕,而且若有所思地连连点头。 科学大法好…… “从书里打到书外,敢这么放肆?也不看看这里是谁的地盘!给我把家伙放下!” 安迪听出来萧远悠是打算息事,连连点头:“我和她没仇!每次都来找我麻烦。” 阿尔弥立即回道:“可总是你先动手干缺德事是也!” 萧远悠怒拍桌子:“你们俩先冷静,冷静!知道吗!” 现场看上去最缺冷静的人是萧远悠,不过他的怒火显然是让这俩感到了危机感,都缩起脖子不说话。 萧远悠现在可以从容应付这几个角色。先前手忙脚乱是因为不知道角色们的底细,但现在书里书外走了一趟,对控制角色们有了很大的心得。 后面他将这个方法整理出了一套健全的理论体系:“代入控制法”,被作者们简称为“代控法”,可谓是所有作者们的保命法门,让不少因为角色而走上天台的创作者们又安然走回来把角色们逼上天台,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代入控制法,是基于“每一个角色都必然有弱点”建立的,因为书中但凡是塑造成功的角色都有自己的原则和目标。以角色性格和弱点入手可以让角色的危险度大幅度降低,且通过和平解决的几率上涨。如今第一次发威,可谓意义重大。他此后再也没发生过类似八宝塔那次糟糕的初次见面,每一个角色都被他置于鼓掌之中。 萧远悠看他俩都被镇住了,深呼吸了一次,又温言道:“你们啊,在书里打还是和我总是管不着的,不过你们既然出来了,就多少听我的劝。不是说高鹜远的面子有多大——”萧远悠对阿尔弥道:“这几栋楼里可不止住我一家呐,上千口人住的地儿,你们把这拆了得造多大的孽啊。” 萧远悠得坦白:虽然说最主要的成分是怕这两个家伙拆了自己这间落脚的屋。 不过这也都是实话,不会有人希望自己的创作还会给别人带来灾难,如果有,那人肯定正好上初中二年级…… 阿尔弥不死不休:“那我们出去打……” “弥弥,听我说,你没必要打他。” “可他想强迫您更改结局啊。” 安迪搭话道:“我现在没那想法。” 萧远悠接话道:“是啊是啊,人家现在从良了……” “我想参加三天后的聚会。” “是啊是啊……”萧远悠回过味儿来,睁着死鱼眼看回去:“不准!” “为什么?我要见南宫。” “那是作者们的聚会,关你啥事,再说你这身装扮跑过去太不合适了,只怕人家都笑话我还带着书友去示威呢。《欺世》刚刚完结,你搞来这一出,不是摆明了要给同行们看威风?我这个人哪有那么跋扈,还在杂志里混不混啊。” 当然,最怕的还是他在聚会现场大发雷霆,其次倒也没太大所谓,毕竟烂尾侠的名头,从读者、作者再到编辑,《梦龙说》到《回龙说》,早已经是大名鼎鼎,基本上萧远悠已经是虱子多了不痒死猪不怕水烫,自己都光膀子裸奔的人还怕别人替自己丢人吗? 不过安迪要在现场大打出手,那时候就真的难看了。穿这么一身魔王的行头,萧远悠想装不认识都不行。 “不能够,首先我不确定你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其次我不能带你去医院诊断你的精神状态是否可以参与社交。”萧远悠说得有理有据:“综上所述,你得待在家里,不要出去为祸世间。” 后面,安迪明确地表示:“我对更改结局没什么奢望,只想见见南宫。为什么连这点要求都不答应?” “可你连基本的常识都没有,我怎么敢让你游街示众?” “我要去!” “不准去!” 萧远悠坚决不准,安迪坚持要去,相持不下,安迪就赖在这了。 “我跟你耗上了。” “魔王要在您这久留?我也得留下看住他!” 两人都在家里僵住了,萧远悠一个头两个大,走不开身,又不敢带他们上街。他被绊在这,徐自胜一个人可也不知道撑不撑得住。 萧远悠急着去救人,只好对安迪道:“大不了我带你去一趟他家,或者找时间约他出来一次,聚会的当口你给我好好待在家里,要不然就回去书里。” 这是作者最后的让步。 “好!”也不知道南宫和他说了什么了,他似乎很想见到南宫,甚至神色里很感谢萧远悠为他这样安排,不过好歹他还是一个清醒的反派,为了防止萧远悠放空头支票,又说道:“我就在这边等你,你不用管我吃喝,我就只等在这。” 他把话说明白了,萧远悠估摸着应该不至于再打自己的主意,不过勇者现在倒成了大麻烦。 “弥弥,你呢?” “那这期间我也在这陪鹜远大人是也。” “那咱们约好,你们俩不准在家里动手,剑当然也不行!此外不得我的同意不准随便往外面跑,也不能让外人知道你们俩的身份。要不然咱们就继续耗下去,再弄出个‘海王篇’、‘兽王篇’我都不介意。” 安迪听到这里,气氛显然有些尴尬。 萧远悠考虑阿尔弥听话,就转向安迪:“你同意吗?” 安迪从善如流:“可以。” 安顿了这两个人,正反派终于达成了一次和平,是件值得弄上几个菜吃喝一顿的好事,但徐自胜恐怕已经要疯了。萧远悠拿出手机,正想打电话问问,那边就已经揣过来一个电话。 “喂?徐二胖?怎么样了?” 对方第一句就吓尿了萧远悠:“老萧快跑!” “什么?” 窗外月色皎洁,却突然一阵晴空霹雳—— 身边两齐道:“小心!”&“鹜远大人!” 只听见极近处爆发了一阵雷鸣,一支三股叉直从窗外投射而来。 声如走雷,势如闪电。 阿尔弥和安迪两人同时拔剑格挡,奋力架开了这一击雷电叉,顿时僵在原地不动。 萧远悠惊道:“喂!你们两个!” 安迪和阿尔弥出声阻止: “别碰我!”&“请不要碰在下。” 仔细一看,肉眼可见的蓝色的静电正在他们的铠甲间隙处频频闪烁,这两人算是着了道了,已经动弹不得。 “这是……【断雷叉】?” 《百门匠心》中的法器之一。 萧远悠还没说完,一道寒锋就已经贴到了他的颈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