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血字的研究1 一八七八年我于伦敦大学获取医学博士学位,接着在内特里学完军医的必修课程然后分派到印度,在索伯兰第五火枪团做了名军医助理。当时,阿富汗第二次战役早已开始。我在孟买登岸后,得知我所属的那个团已经向阿富汗开拔,并且已经通过了各个关口,深入到了敌人的后方。尽管如此,我还是和许多其他情况与我相同的军官一起追了上去,成功而平安地到达了卡达哈尔,在那里找到了我所属的团,立刻开始了我的职责。 不久我又调到巴克郡旅,参加迈旺德战役。那场战争给不少人带来了荣誉和晋升的机会。对我来说,它却是一场灾难。战斗中我被一粒子弹射中,肩胛骨被打碎,伤到了锁骨下面的动脉。勤务兵摩锐把我放在马背上,带回英国阵地,使我免于落到戈吉人的手中。 伤痛加上长期辗转奔波,使我日渐消瘦,弱不禁风,不得不与其他伤员一起被送到一家后方医院——坡舒耳医院。经过一段时间调养,我的身体渐渐恢复,可不幸的事又发生了,我又染上了当地流行的伤寒,昏迷好几个月,奄奄一息。最后我终于清醒过来,逐渐痊愈。但由于身体虚弱,被兵船“爱伦提滋号”遣送回国。这样我在身体极其糟糕的情况下于一个月后到达朴茨茅斯,利用政府给的九个月假调养身体。 我在英国没有任何亲戚朋友,所以逍遥自在极了。一个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能有多么快乐,我也就有多么自在。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自然去了伦敦,也就是汇集了大英帝国所有吊儿郎当、游手好闲之徒的那个大粪池。我在湖滨路一家私人旅馆里住了一段时间,过着无所慰藉、无聊透顶的生活。我有多少钱就花多少钱,完全超出了我的实际能力,于是濒临窘境。这种经济状况引起了我的警觉,我很快就意识到,我要么必须离开这个大都市住到乡下什么地方去,要么必须彻底地改变一下我的生活方式。我选择了后一种办法,决定离开这家旅馆,搬到某个朴素一点、便宜一点的地方去住。 就在我做出决定的那天,当我站在克里特利安酒巴门口时,有人突然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认出他是小斯坦弗,在圣巴多罗马医院时他曾在我的手下当过绷带员。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在举目无亲的伦敦城能见到一个朋友真是一件高兴的事。斯坦弗虽然不是我的什么密友,可这时我却热情洋溢地和他打起了招呼,他好像也非常高兴看到我。兴奋之余,我邀请他和我一起去霍尔伯恩饭店吃午饭,于是我们就坐上马车出发了。 车轮辘辘地驶过伦敦拥挤不堪的街道时,他带着毫不掩饰的惊讶之情问道:“华生,你怎么把身体搞成这个样子?你现在骨瘦如柴、脸色发青。” 我把我的经历向他简单地描述了一下,话还没有讲完,我们就到达了要去的那家餐厅。 “可怜的家伙!”他听我讲完我的不幸遭遇后,同情地说,“那你现在干什么呢?” “找住处,”我答道,“看看能不能找到几间既舒适,价格也公道的房间。” 斯坦弗说:“真是巧合,今天也有人跟我说过这种话。” “谁?” “是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伙计。今天早晨还在独自抱怨,说找到了一所相当不错的房子,可就是没有找到和他一起合租的人,靠他一个人负担不了那么高的房租。” “好极了!”我叫了起来,“如果他真想找个人与他一起合租房子,那我正是他所需要的人。我自己也很喜欢有个人作伴。” 小斯坦弗一面喝着酒,一面用奇怪的目光看着我。“你还不了解歇洛克·福尔摩斯,”他说,“也许你不喜欢和他长期作伴。” “为什么?他有什么毛病吗?” “我并不是说他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只是有些古怪——对某些科学领域如痴如醉而已。但他这个人非常正派。” “他是个医学院的学生吧?”我说。 “不是——我根本说不清他将来打算做什么。我感到他精通解剖学,而且是个出色的药剂师。但就我所知,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听过医学课。他所研究的内容非常杂乱,还挺古怪。不过他掌握了许多怪异的知识,连他的教授们也感到非常惊讶。” “你从来没有问过他打算干哪一行吗?”我问。 “没有。他不是那种轻易向人敞开心扉的人。不过,当他来了兴致时,话倒也挺多。” “我想见见他。”我说,“如果我要和人合住房子,我想找个爱读书、爱清静的人。我现在身体还很虚弱,经不住喧闹和刺激。我在阿富汗深受这两种折磨,所以这辈子再也不想这样了。我怎么才能找到你的这位朋友呢?” 我的伙伴回答说:“他这会儿准在化验室里。他这人要么就几个星期不去那里,要么就整天在那儿工作。如果你愿意,咱们吃完午饭一块儿去。” “太好了!”我说,接下来我们又把话题转向别处。 去医院的路上,斯坦弗又给我讲了一些关于那位先生的事情。 他说:“如果你和他相处不好可不要怪我。我只不过在化验室里见过他,稍微了解一些情况。既然你想这么做,以后可别指责我。” “处不好,还可以散伙。”我盯着斯坦弗说道,“斯坦弗,我看,你对这事儿有后顾之忧,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那个人的脾气特别坏,还是有别的原因?你可以直接说出来,不必拐弯抹角。” 他笑了笑:“我想描述他这个人很不容易。我看福尔摩斯有点儿机械化,近乎于冷血动物。几乎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他甚至会让他的朋友尝植物碱,虽然这没有什么恶意,只是想正确了解这种药物的不同效果,但这也是不近人情的。说真的,他自己也会把那药一口气吞下去。看来他的求知欲还是很强烈的。” “这种精神也很好啊。” “是的,但未免太过分了吧。后来他竟然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你说怪不怪。” “抽打尸体?” “是啊,我亲眼看到的。他是为了证明人死后还会造成什么样的伤痕。” “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 “对呀。谁知道他在研究些什么。好了,咱们到了,他到底什么样,你自己见识见识吧。”说着,我们下了车,拐进一条狭窄的小巷,通过一个小侧门,到了一所大医院的侧楼底下。这个地方我很熟悉,我们登上白石台阶,穿过走廊,走廊的墙壁雪白,两旁开了很多褐色小门。走廊的尽头有一个很低的拱形过道,一直通向化验室。 这是一间高大的屋子,里面摆放着许许多多的瓶子。几张低矮的宽桌子横七竖八地立在屋里,上面放着曲颈瓶、试管和闪烁着蓝色火苗的小煤气灯。屋里只有一个人,低着头在远处的一张桌子上全神贯注地工作着。听到脚步声,他回头望了一眼,跳起来高兴地叫道:“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他边冲着我的同伴叫着,边拿着试管朝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只有遇到血色蛋白才会沉淀的试剂,而遇到别的却不会。”那副欣喜若狂的样子,就像发现了一座金矿似的。 斯坦弗给我们作了介绍:“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你好。”他握着我的手热情地说,“我想你到过阿富汗。”我感到他的力气很大。 “你怎么会知道?”我惊异地问。 “这没什么,”他暗自笑着说,“现在的问题是血色蛋白。你已经看出我这发现的重要性了吧?” “当然,从化学的角度来说,这的确很有意思,可在实用性方面……” “嘿,先生,这是多年来实用法医学上最重要的发现。难道你没有看出来?这给我们检验血迹提供了一个万无一失的办法。请到这儿来!”他急切地把我拉到了他刚才工作的那张桌子旁。“我们弄点鲜血,”他说着,用一根长针刺破他的手指,把流出来的那滴血吸到了一支吸管里。“我现在这点血放到一立升水里。你看,虽然这种混合液看上去和清水没有两样,血在这里面的比例不超过百万分之一。但是,我有这个信心我们一定能得到那特定的反应。”说完,他把几粒白色的晶体放进那个容器里,又往里加进去几滴透明的液体。立刻,那混合液就变成了暗红色,一些棕色颗粒慢慢沉淀到了瓶底。 “哈哈!”他像一个玩新玩具的孩子那样高兴地拍着手喊道,“你觉得这怎么样?” “这真是非常微妙的试验。”我说。 “棒极了!妙极了!原来那种愈疮木液检验法既难做又不准确;用显微镜检查血球的办法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而且,如果血迹干了几个小时,后一种办法就无能为力了。现在这种新办法不管血迹是新还是旧都能得到同样的效果。若是这种方法能早一些被人发现,那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犯罪得以避免惩罚了。” “确是如此!”我喃喃地说。 “刑事案件往往取决于这一点。一个作案的人往往会在作案后较长时间被发现。人们检验血案嫌疑犯的衣服,发现上面有棕色斑点。那么这些斑点究竟是血斑、泥浆斑痕、锈斑、果汁印还是别的东西?这个问题令许多专家头疼,为什么?因为没有可靠的检验方法。现在我们有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就再也不会为此发愁了。” 他说话的时候,两眼炯炯有神;而且把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仿佛在向他想象出来的正在鼓掌的人群致意一样。 我为他如此激动而非常惊讶,便说:“我向你祝贺!” “法兰克福去年发生了冯·比绍夫案。如果当时有这种检验方法,他肯定被处以绞刑了。还有莱福德的梅森一案;臭名昭著的穆勒一案;培勤拉山的利菲弗一案以及新奥尔良的萨姆森一案。我可以列举出二十例这种检验方法能起决定作用的案子。” 斯坦弗笑着说:“你简直就像一部犯罪案件的活字典。看来可以创办一份报纸了,就取名《警界旧闻报》。” “读这样的报纸一定很有趣。”福尔摩斯一面说一面把一块橡皮膏贴在手指上刚才刺破的地方,“我得小心一点,因为我经常接触毒品,你看。”说着他伸出手给我看。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双贴满了大大小小许多块胶布的手,由于强酸的侵蚀,这双手已经变了颜色。 “我们到这儿来有点儿事情要跟你商量,”斯坦弗边说边坐在一个三脚高凳上,并且用脚给我也推了一只凳子,“我这位朋友要找个住处,听说你正想找个人跟你合住,所以我介绍你俩认识,不知怎么样?” 福尔摩斯听说我要跟他合住,显得很高兴,他说:“我在贝克街看中了一所公寓,我觉着对于咱们俩挺合适。不过您要忍受烟草的味道。” “我也经常抽‘船’牌烟的。”我说。 “那太好了。我常常做化学实验或带回一些化学药品,你不会介意吧?” “不会的。” “那么我还有什么别的缺点呢?有时我心情不好,好几天不说话,但别以为我生气了,不要管我;慢慢的,我会自己好的。对了,您有什么缺点需要说明吗?两个人在同住以前,最好彼此了解一下对方的缺点。” 听到他这样说,我不禁觉得好笑,说:“我养了一只小虎头哈叭狗。我神经受过刺激,所以怕吵。我太懒,贪睡,起床没有固定时间。这些不知你能否接受?” “那拉提琴怎么样呢?”福尔摩斯不紧不慢地问道。 我答道:“那得看拉得怎么样了。如果拉得好,没关系;但要拉不好可就麻烦了……咱们什么时候去看房子?” “那就好,明天中午,就在这儿,一同前去看看房子把手续办好。”福尔摩斯高兴地说。 相约已定,他继续摆弄他的化学药品,我和斯坦弗一起向我的旅馆走去。 “顺便问一下,”我突然站住脚,转过脸来问斯坦弗,“他怎么知道我从阿富汗回来的?” “这正是他与众不同的地方。许多人都想知道他是怎么看出内情的。”我的同伴神秘莫测地笑了笑。 “那么这是个谜?”我搓着双手说,“真有意思。我非常感谢你让我认识他。要知道,‘研究人类最恰当的途径就是研究人本身’。” “那你就好好研究他吧,”斯坦弗向我告别,“不过你会发现他这个人很难琢磨。我敢打赌,他了解你一定比你了解他要多。再见!” “再见!”我应了一声,然后就慢慢朝我住的旅馆走去。我对这位新认识的朋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第2章 血字的研究2 按照他的约定,我们第二天见了面,并且一起去看了他在前一天见面时所说过的贝克街二百二十一号B座的房子。这个房子有两个非常舒适的卧室和一个宽敞通风的客厅,室内的布置令人赏心悦目,两扇宽大的窗户给房间带来了明亮的光线。房子各方面都十分令人满意,房租平摊后也不贵,因此我们当场成交,立刻把它租了下来。我当天晚上就把我的东西从旅馆搬了过来,接着,歇洛克·福尔摩斯也在第二天早晨把他的几只箱子和皮包搬了进来。我们花了一两天的时间分别把我俩的东西收拾了一番,尽可能把它们摆到合适的地方。布置完毕后,我们渐渐地开始安顿下来,慢慢熟悉起这新的环境来。 福尔摩斯一点也不难相处。他为人沉静,生活很有规律。他晚上一般都在十点钟上床就寝,而且每天早晨总是在我还没有起床之前就匆匆吃完早饭出去了。他有时会在化学试验室呆上一整天,有时又会在解剖室呆上一整天;他偶尔也会步行去很远的地方,而且所去的地方似乎是城里的贫民区。当他工作的劲头上来时,没有人能比得上他那旺盛的精力,工作起来不知疲倦;可时不时地,他又会对工作完全失去兴趣,又会一连几天整日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几乎是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当这时,我总看到他的眼睛里有一种迷茫、恍惚的神情。要不是他平时生活有节制,不沾任何恶习的话,我简直会怀疑他是不是染上了毒瘾。 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对他的兴趣和好奇心也日益强烈起来。单是他的长相,就非常引人注目。即便最不留意别人的人也会注意他。他身高六英尺多,因为很瘦,所以显得修长,鹰钩鼻子和锐利的目光(迷茫时除外),足以显露出他的机警、果断,看人入木三分。下巴方正而突出,让人感到他意志坚强。在他做化学实验,摆弄化验仪器时,我发现他那被化学药品侵蚀的双手,动作是那么灵敏、细致。 我承认我对福尔摩斯有强烈的好奇心,也总想打破他的沉默,但请不要认为我是一个不可救药的多事之徒,因为生活对我来说太单调,太无聊。我的身体条件使我不能经常外出活动,在举目无亲的伦敦又没有朋友,整天吸引我注意力的就是福尔摩斯和他的秘密,我的绝大部分时间都用在怎样揭穿他的秘密上了。 有一次他回答我的问题时,证明了斯坦弗的推断——他不是在研究医学。在我看来,他搞研究既不是为了获得学位,也不是为了进入学术界。但是,他对一些领域却有着惊人的工作热情,对于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他知道得很多,往往让人听了感到吃惊。一个人如果没有某种目的,是不会这样辛勤地工作的,而且态度这么认真。像他这样无书不读的人,想要让自己的知识精湛是很难的,除非有某种目标,否则没有人愿意在看似一些微不足道的东西上花费那么多精力。 在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学方面,他的知识贫乏得让人吃惊。有一次我引用托马斯?卡莱尔【注释:托马斯?卡莱尔,英国著名作家、历史学家和哲学家。】的文章时,他居然极为天真地问我卡莱尔是谁,都做过些什么事情。我惊讶不已的是我意外地发现他对哥白尼学说和太阳系的构造全然不知。在当今这十九世纪,竟然还有受过教育的人根本不知道地球围绕太阳运行,这离奇的事实我简直难以相信。 “你好像很吃惊,”看到我惊讶的神情,他微笑着说,“即使我现在知道了这些,我也要设法把它忘掉。” “把它忘掉?!” “你听我说,”他解释道,“在我看来,一个人的脑袋本来就像一个空空的阁楼,装什么家具得有选择。一个笨蛋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全部装进去,而有用的东西要么被挤了出去,要么最多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于是,他在取用时就感到非常困难。所以,一个善于工作的人在选择把什么装进他的脑袋这间小阁楼里去时,确实非常仔细。他只选择那些能对他的工作有帮助的工具,而且会样样具备,并且摆放得井井有条。如果认为那小房间的墙壁有伸缩性,可以伸缩自如,那就大错特错了。请相信我的话,总有一天,你每增加一个新的知识时,就得把你原来掌握的某个知识忘记掉。因此,最最重要的是不要让无用的知识把有用的知识挤出去。” “可那是太阳系学说呀!”我争辩道。 “那对我有什么用呢?”他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说,“我们围绕太阳旋转,还是围绕月亮旋转,这对我和我的工作没有任何关系。” 我正要问他都做些什么工作,但从他的神态看出,那是一个不受欢迎的问题。不过,我把我们之间这场简短的谈话反复考虑了很久,试图从中得出一些推论来。他既然不愿意掌握那些与他的研究无关的知识,那么他所掌握的所有知识必定是对他有用的。我在心里默默记下了他感兴趣的和不感兴趣的,并用铅笔把这些记录了下来。写完一看,我忍不住笑了。记录的内容如下: 歇洛克·福尔摩斯及其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 对于鸦片和有毒植物了如指掌,但对实用园艺学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有限,但很实用。 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壤。他散步回来后,能把溅在裤子上的泥点指给我看,并能根据它们的颜色和硬度告诉我那是在伦敦的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渊博。 8解剖学知识——精确,但不系统。 9恐怖文学——广博。 近一个世纪里发生的每个恐怖事件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10小提琴拉得很好。 11精通棍棒、拳击和剑术。 12能全面了解和充分运用英国的法律。 写到这里,我失望地把纸条扔进了火里。我思忖着:“把他的这些本领全部联系起来考虑,却仍然无法找到与他的这些特点相对应的行业。” 以前,福尔摩斯曾经提过他会拉小提琴。他提琴拉得很好,但有些古怪,就像他具有的其他本领一样。我知道他会拉一些难度很大的曲子,因为我曾请他拉过几支门德尔松的短歌和他喜欢的曲子。可是当他独自一人在家时,总是拉不出什么像样的动听的或大家熟悉的曲子。傍晚,他坐在扶手椅上,微合双目,悠闲地拨弄着平放在腿上的提琴。琴声时而低沉时而忧郁,时而高昂时而欢快。看得出,他当时的思绪支配着琴声,但是琴声是否鼓动着他的思绪,或者是他一时兴致所至,那我就没法判断了。有时,我对他那些刺耳的不成曲调的独奏非常烦恼,但在我烦恼之极要发作时,他总要为我拉上几支我喜欢的曲子,来安慰我,作为补偿。 开始的一两个星期,几乎没有什么人来拜访我们。我以为他和我一样举目无亲。但不久我就发现,认识他的人很多,而且来自社会各个阶层。 有一个名为雷弥瑞德的先生,每周要来三四次,他面色腊黄,一双黑溜溜的小眼睛。 有一天早晨,来了一位年轻时髦的姑娘,坐了半个小时。 当天下午,又来了一个像犹太商贩的老头,穿得破破烂烂,神色紧张,后面还跟着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妇人。有一次,拜访他的人是个白发绅士,还有一次是一位穿棉绒衣的火车上的茶房。来访者往往都由福尔摩斯向我作介绍,特别是那位名叫雷弥瑞德的先生。当有人来时,歇洛克·福尔摩斯总让我到卧室回避,请他们在客厅。因此,他时常面带愧疚地对我说:“我不得不在客厅办公,因为他们都是我的顾客。”这一次,又是一个好机会可以向他提问,但我想他一定有某种原因闭口不谈他的职业。谁知他不久就主动谈到了这个话题,消除了我的看法。 第3章 血字的研究3 那是三月四号早晨。那天我起床比平常早了一些,歇洛克·福尔摩斯还没有吃完早饭。房东太太因为已经习惯了我晚起床的习惯,还没把我的餐具摆上饭桌,咖啡也没有预备好。我当时也不知怎么居然发起火来,气冲冲地告诉房东太太,我准备用餐了。然后,就拿起桌上的一本杂志翻看着,以此来打发等待的时间,而我的同伴则默默地嚼着他的面包。杂志上有篇文章的标题被人用铅笔划了个记号,我自然就先看起了这篇文章。 文章的标题一看就自命不凡,叫什么《生活宝鉴》。这篇文章试图告诉人们: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只要对他所接触到的事物加以精确而系统的观察,就能得到许多知识。我觉得这篇文章把精明和荒诞搅在一起了。文章的推理虽然认真而紧凑,也很有特点,但我认为它的演绎过程牵强附会,言过其实。文章的作者声称,根据人的瞬间表情、肌肉的牵动或眼睛的转动,就能探测出一个人内心深处的思想。在作者看来,如果你处在一个对观察和分析训练有素的人面前,“欺骗”是行不通的。他得出的结论会像欧几里德的命题一样准确。对于那些门外汉来说,这样一个人得出的结论会使他们大为吃惊。在他们弄明白他得出这些结论的过程之前,他们很可能会把他看做是神机妙算的巫师。 作者写道:“从一滴水中,一个逻辑学家就能推测出可能有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存在,而无需亲眼看到或亲耳听说过这些。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我们只要看到其中的一环,就能判知其整体。像所有其他学科一样,演绎分析学也只有通过长期而耐心的刻苦钻研才能掌握;人的生命毕竟有限,无法在有生之年把它掌握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在开始研究那些难题的道德和心理两个方面之前,一个初学者应该从掌握更基本的问题着手,逐渐深入,让他学会在见到一个人时,能一眼就看出这个人的大致经历,知道他所从事的职业。这样的训练看起来似乎幼稚可笑,却能磨练一个人的观察力,教会一个人把目光转向哪里以及注意什么事物。一个人的指甲、袖口、靴子、裤子的膝盖处、大拇指和食指上的老茧、表情、衬衣袖口等——所有这些方面的任何一点都能明明白白地反映出这个人的职业来。如果把这些方面结合起来考虑却仍无法使调查某个案件的人有所作为的话,那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了。” 读到这儿,我扔掉杂志说:“胡说!怎么还刊登这种文章。” “哪篇文章?” “下面画铅笔道的这篇,你一定看过了吧。这篇文章看起来是很漂亮,但让人难以接受。这些肯定是假想的,一点也不切合实际。”如果把他关在地下火车的三等车厢里,让他说出同车的所有人的职业,我就不信他都能说出来,我敢跟他打赌。” “那你就输了,”福尔摩斯平静地说,“这篇文章是我写的。” “是你?!” “对,是我。我在观察和推理方面具有着特殊的能力,我所提到的那些理论,看起来很荒诞,但它非常符合实际,我甚至得靠它来吃饭。” “你怎么靠它生活?”我问道。 “我有我的职业。我是一个‘咨询侦探’,我可能是世界上惟一干这一行的人,我想这个工作你应该明白吧。在伦敦城里,有许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遇到难题时就来找我。我根据他们提供的证据和我对犯罪史的了解,引导他们走入正轨。其实许多犯罪行为都有相似的地方,如果你能掌握一千个案子的详细情节,而不能侦破第一千零一个案子,那可就怪了。雷弥瑞德先生是有名的侦探,最近他在办理一桩伪造案时茫然不知所措,因此来找我。” “那么另外的那些人呢?” “他们大多是经过私人侦探的介绍来的,遇到了困难,需要一些指点,我给他们出主意,他们付给我应得的费用。” “你是说别人亲眼看到事情的发生,但无法解决问题,而你足不出户就能解决,是吗?” “是的。这方面我有一些直觉。因为我有一种通过直觉分析事物的能力。但有时也会碰上比较复杂的案件,那时我就得奔波一番,就要亲自出门去侦查一番了。我把自己具有的特殊知识应用到案子上,效果非常好,能够解决许多难题。在那篇文章里被你讪笑的那几点,在我实际的工作中都有异常宝贵的价值。善于观察是我的第二天性。记得咱们初次见面时,我曾说过,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好像很惊讶。” “啊,那一定有人告诉过你。” “不。当时,我之所以马上判断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是因为一系列的思索闪过我的头脑,立刻得出结论。多年养成的习惯我的思路极快,甚至我还没有意识到其中的过程之前,我就已经得出了结论。但这中间是有步骤的,我是这么推断的:‘这位先生即有医生的风度,又有军人的气质,显然他是一位军医。他脸色黝黑,而手腕以上白皙的肤色又说明他那黝黑的脸色并非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说明他吃了不少苦,受过病痛的折磨。他的左臂受过伤,至今还显得有些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有什么热带地方吃尽千辛万苦而且臂膀受过伤呢?现时只有阿富汗。’这一连串的思维过程不超过一秒钟,然后我就说你是从阿富汗来的,而你也就显露出了惊讶之情。” 我笑着说:“听你这么一解释,事情原因很简单。你使我想起了埃德加?爱伦?坡 【注释: 埃德加?爱伦?坡,美国小说家,被认为是侦探小说的鼻祖。】笔下的杜宾侦探。我却没有想到现实生活中真有这样的人。” 歇洛克·福尔摩斯站起身来,点燃了烟斗。“毫无疑问,你认为把我和杜宾相提并论是对我的一种抬举,”他说,“可在我看来,杜宾谈不上有什么了不起的。他那种先是沉默一刻钟,然后再一语道出朋友心事的伎俩只不过故弄玄虚、华而不实罢了。我不否认他的确有些分析问题的天才,但他根本算不上是爱伦?坡所想象的那种旷古奇才。” “你看过加博里约 【注释: 加博里约,法国作家,被称为法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作品吗?”我问,“依你看,勒考克这个人物够不够得上个侦探?” 歇洛克·福尔摩斯不屑一顾地哼了一声。他话里带着火气:“勒考克无非是把事情搞得一团糟。他身上惟一值得称道的优点就是精力充沛。那本书令我恶心之极。书中的问题是如何去查出一个囚犯的身份。我二十四小时内就能解决这个问题,而勒考克却用了六个月左右的时间。那本书倒是可以被用作侦探教课书,以教导他们应该避免什么。” 我所佩服的两个人物居然被他说得如此一文不值,我感到很是恼火。我走到窗户旁,站在那里望着熙熙攘攘的街道。“这个人也许很聪明,但他也太自负了一些。” “这些天既没有发生什么犯罪案件,也没有什么罪犯可以分析,”他不满地抱怨道,“那我们这一行人还有什么用呢?我深知我的天赋足以使我名扬四海。从古至今还没有一个人像我这样在侦破犯罪活动上进行过这么多的研究,也没有一个人像我这样有这方面的天赋。可结果又怎么样呢?现在居然派不上用场,最多不过是一些简单幼稚的犯罪案件,其犯罪动机显而易见,就连苏格兰警场的警官也能一眼识破。” 我对他的自负仍然很不满,便想换个话题。我的目光转向窗外,无意中我发现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人,正在逐一察看每所房子的门牌号。 “不知道那个人在找什么?”我指着街道对面走过来的一个人问。那个人身材魁梧,衣着简朴,手中拿着一个蓝色的大信封,正在焦急地看着门牌号码,显然是个送信的人。 “你是指那位退伍的海军陆战队军曹吗?”歇洛克·福尔摩斯问。 “又在吹牛了!”我心中暗想,“明知道我无法证实他的猜测是对还是错。” 这个念头还没有消逝,就看到那个人看到了我们的门牌号,立刻从街道对面飞快地跑了过来。接着是重重的敲门声,楼下传来低沉的说话声和上楼时沉重的脚步声。 来人走进房间,把信递给我的朋友:“这是给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 这正是煞煞福尔摩斯傲气的好机会。他刚才信口开河时根本没有料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我尽量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问:“小伙子,请问你是干哪一行的?” “门卫,先生。”他粗声粗气地说,“我的制服拿去修补了,所以没有穿在身上。” “那你过去是干什么的?”我瞟了我同伙一眼,继续问。 “我在皇家海军陆战轻步兵队当过军曹,先生。您还回信吗?没有,好吧,再见。” 他碰了一下脚跟,举手敬了个礼,走了。 第4章 血字的研究4 福尔摩斯的推测又一次得到证实。这又使我大吃一惊,他如此分析问题的能力,真令我肃然起敬。不过,一个念头又在我脑海中闪现:整个事情是不是事先安排好的,目的是让我感到眼花缭乱。但这样欺骗我动机何在?我无法得知。在我回过头来看他时,他已经读完信,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两眼现出一种茫然若失的神情。 “你是怎么推测出来的呢?”我问道。 他粗声粗气地问:“推测什么?” “你怎么知道那个人是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呢?” “我没时间说这事,”他不耐烦地说,然后他又笑了,“请原谅我的无礼,因为刚才您打断了我的思路,不过,没关系。难道你看不出那个人曾是个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吗?” “是的,看不出。” “其实,这事很容易,可要我解释怎么推测的,却是很难。就像要你证明二加二等于四一样。虽然你知道这是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但有人如果要你证明这一点,你就会觉得茫茫然。我隔着街,看见那个人手背上刺着一个蓝色大锚,这是海员的标志。他的举止透着军人气质,留着军人式的络腮胡子,所以我说他曾经当过海军陆战队员。我推测他当过军曹,是因为他具有高傲的姿态和喜欢发号施令的神气,你大概也会注意到他昂首挥杖的姿式了,而且是一个稳重的中年人。所有这些使我相信他曾是个军曹。” “妙极了!”我情不自禁地叫了起来。 “这没什么,”福尔摩斯说道,不过从他的表情来看,还是为我所表现出来的惊讶和钦佩感到高兴的。“我刚才还说没有罪犯,可现在看来,我是说错了——你看这个!”他把那封刚收到的信扔到我的面前。 我草草地看了一遍,不由得叫了起来:“唉呀,这太可怕了!” “事情确实有些非同寻常,”他平静地说,“能不能请你大声给我念一遍?” 下面就是我念给他听的那封信:“亲爱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昨晚在布里克斯顿路尽头的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我们的巡警在凌晨两点左右看到那里有灯光。由于那是座空屋,所以该巡警怀疑出了什么事情。他发现房门开着,前面的房间里没有任何家具,但有一具男尸。该尸衣着讲究,口袋里有名片,上面印着‘伊诺克?J?德雷伯,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富兰市’。现场没有抢劫的迹象,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表明死者的死因。房间里有血迹,但死者身上却没有任何伤痕。我们无法确定死者是如何进入空屋的。整个案件是个谜。如果您能在十二点之前光临现场,我会在此恭候。在没有得到您的指点之前,我将把一切保持原状。如果您无法前来,我会将详情奉告。倘蒙您指教,将不胜感激。 您忠实的托比亚?格雷格森” 福尔摩斯说道:“格雷格森是苏格兰警场非常能干的警官。他和雷弥瑞德是那群废物中的佼佼者。他俩动作迅速、精力充沛,但比较守旧——守旧到令人吃惊的地步。而且他俩明争暗斗,就像两个卖笑的女人一样相互妒忌。如果他俩都插手同一个案子,那就有好戏看了。” 看到他仍然一副不慌不忙的样子,我不由得感到万分惊讶。“现在一分钟也不能耽搁。”我叫道,“要不要我去给你叫辆马车来?” “我还没有打定主意是不是去那里。我可是世界上少有的懒汉——当然是在我的懒劲上来的时候。平时我还是非常勤快。” “可这不正是你盼望已久的机会吗?” “我的好伙计,这件事与我有什么关系呢?就算我解开了这个谜,格雷格森和雷弥瑞德这帮人肯定会把功劳算在他们的头上。这就是非官方人士的结果。” “可他在求你帮他一把呀。” “是的。他知道我比他强,当着我的面也承认这一点,但他宁愿割下自己的舌头也决不愿意当着第三者的面承认这一点。不过,我们不妨还是去看一看。我可以自己做些调查。即使查不出什么东西来,也可以看看他们的笑话。走吧!” 他匆匆披上大衣,那副急急忙忙的样子表明他已经来了劲头,刚才那种无动于衷的神情一扫而光。 “把你的帽子戴上。”他说。 “你希望我也去吗?” “是的,如果你没有什么别的事儿。”一分钟之后,我们一起坐进了一辆双座马车,向布里克斯顿路飞驰而去。 这是一个雾霭弥漫的早晨,天空布满了乌云。屋顶上蒙着一层灰暗的帷幕,看上去像是下面泥泞街道的“倒影”。我的同伴兴致极高,喋喋不休地谈论着意大利克利莫纳出产的提琴以及思特来迪瓦瑞提琴与艾玛蒂提琴的区别,而我却因为沉闷的天气和发生的不幸事情而沉默不语。 最后我忍不住打断了福尔摩斯的谈论,说:“你好像对这个案子不太关注。” “什么材料都没有呢,在我还没完全弄清楚之前,是不会做任何的假设和判断的。”他回答说。 “你很快就能掌握全部材料了。”我指着前面,“那里就是出事的地方。” “对,就是这儿,车夫,快停车!”在我们离出事地点还有一百码距离时,就下车走了过去。 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阴森森的,笼罩着不祥的气氛,看起来就像是一座凶宅。这里一共有四幢房子,离街稍远,其中两幢有人住,有两幢空着,3号就是其中一幢。它一面临街,有三排窗子,积满灰尘的窗玻璃上贴着“招租”的帖子,好像眼睛上长出了白内障,景色凄凉,毫无生机。每幢房子前都有一个小花园,把它们和街道隔开。小花园杂草丛生,给人一种荒败的感觉。花园四周是装着木栅的矮墙,足有三英尺高。中间有一条小路,用黏土和石子铺成,昨天晚上下了整整一夜的大雨,小路已经泥泞不堪。花园外有一些游手好闲的人,睁大了眼睛,伸着脖子向屋里望着,一位身材高大的警察倚着墙在外看守。 福尔摩斯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急于进屋去侦查。他看似漫不经心地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一会儿盯着地面,一会儿抬头望天,一会儿又看看房子和墙头上的木栅栏。当时我认为他那副样子简直是故弄玄虚。勘察完以后,我的朋友走上了花园中的小路,慢慢地低头走着。实际上,他是沿着路边的草地走,仔细勘察路面。在勘察过程中,他停下过两次,而且有一次脸上还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还听到他满意地叫了一声。我真搞不懂,他究竟指望在这泥泞的、警察已经踩过的路面上能发现什么。因为,尽管路面上有许多脚印,可是谁都看得出,那是警察们进进出出留下的。原先的脚印,恐怕早被警察的脚印给遮盖住了。然而我还是相信他敏锐的观察力,相信他能发现很多我看不见的东西。 房子的门口,一个高个子警察热情地跑了过来,他黄发白脸,手里拿着记事本,握住我的伙伴的手,高兴地说:“你终于来了,我已把现场保护起来了,原封未动。” “可那个除外!”福尔摩斯指着小路说,“那里比一群野牛踩过还要糟。格雷格森,看来你已经得出了结论,才会那样做吧。” 这个侦探说:“我在屋里忙着,雷弥瑞德先生负责外面。”他那吞吞吐吐、躲躲闪闪的样子,显然在掩饰心中的不安。 “有你和雷弥瑞德这样的人物在场,第三个人当然不会再发现什么了。”福尔摩斯略带嘲弄的说。 “我自认我们已经尽力了。这个案子有些离奇古怪,正适合你的胃口。”格雷格森有些得意。 “你是坐马车来的吗?”福尔摩斯问道。 “不是,雷弥瑞德也不是。” “那咱们上屋里去看看吧。”问过这些令人摸不着头脑的话以后,福尔摩斯大步流星地走进屋去。格雷格森跟在后面,满脸惊讶。 屋里一条通向厨房的过道上布满了灰尘。过道左右各有一门。其中一个看来很长时间没有打开过了。另外一个就是餐厅的门,惨案就发生在餐厅里面。福尔摩斯走了进去,我跟在后面,想到这是凶杀现场,心情沉重而紧张。 餐厅很大,由于里面没有家具,这正方形的房间显得更加宽大。墙上贴着花里呼哨的墙纸,几处已经布满了一块块霉斑,还有几处墙纸已经大块大块地剥落下来,露出了黄色的粉墙。正对着门有一个加了装饰的壁炉,壁炉架是人造大理石砌成的,一角有一截红色的蜡头。惟一的那扇窗户非常脏,加了装饰照进来的光线便显得灰蒙蒙的,也使得屋里的一切都蒙上了一层暗灰色的光泽,厚厚的积尘更加重了阴森的气氛。 第5章 血字的研究5 这些我是后来才注意到的,因为我当时的注意力全部放在了僵卧在地板上的那具可怕的尸体上。只见它仰面朝天躺在地板上,失去光泽的眼睛茫然地盯着褪了色的天花板。死者大约有四十三四岁,中等身材,宽肩膀,一头卷曲的黑头发,还留着短短的胡子。上身穿着厚厚的黑呢礼服上衣和背心,下身穿浅色的裤子,领口和袖口一尘不染。一顶刷得干干净净的礼帽放在死者身边。他紧握双拳,双臂张开,两腿交叉在一起,看来死前曾有过一番痛苦的挣扎。他那僵硬的脸上带着惊恐的神情,那是一种我从来没见过的仇恨的神情。死者那凶恶可怕的面容,加上塌陷的额头、扁平的鼻子和突出的下巴,再加上他那不自然的扭曲姿势,看上去狰狞可怖,令人不寒而栗。我也见过各种各样的死人,但还从来没有看到过比这个伦敦市郊临街大路旁这所黑暗、阴森、令人不寒而栗的空房子里发现的死者更为可怖的了。 一身瘦得像干猴一样的雷弥瑞德站在门旁,向我的同伴和我打了个招呼。 “这个案子一定会轰动全城,先生。”他说,“我也不是初出茅庐的新手,可这么离奇的案子我还从来没有见过。” 格雷格森问:“没有什么线索吗?” 雷弥瑞德应了一声:“一点儿也没有。” 福尔摩斯走到尸体前,跪下来仔细检查着。 “这儿肯定没有伤痕吗?”他问道,边用手指着四周一滩滩的血迹。 两个侦探一起说:“没有。” “那么,这些血就是另外一个人的了——如果这真是一起凶杀案的话,那个人很可能就是凶手。这倒使我想起了1834年乌德勒支范?扬森死时的情况。格雷格森,你还记得那个案子吗?” “不记得了,先生。” “那你还是把它找出来读一读。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新鲜的东西,都是以前有人做过的。” 他边说边用手摸按尸体,还解开死者衣服进行检查;我发现,他的双眼又流露出我曾看见过的那种茫然的神情。他检查得迅速,仔细认真。最后,他又闻了闻死者的嘴唇,又查看了一下死者漆皮靴子的靴底。 他问道:“尸体没动过吗?” “除了必要的检查外,没再动过。” “那现在可以埋葬了,没有值得再检查的了。”福尔摩斯说道。 格雷格森已经准备了一副担架,并安排了几个抬担架的人。他一声招呼,那几个人就进来把死者抬了起来,准备运出去。就在他们把死者抬起来的时候,一枚戒指叮当一声滚落到地板上。雷弥瑞德赶紧把它捡了起来,迷惑不解地紧盯着它看。 他叫道:“这是一只女人用的结婚指环。看来这里有女人来过。” 他一边说着,一边把戒指给大家看。这只戒指的确是新娘戴的。 “这使案情变得更加复杂了。”格雷格森说,“天晓得,这个案子本来就够复杂的。” 福尔摩斯说:“你怎么知道它会使案情更复杂呢?这么看着它有什么用,刚才你在死者衣袋里查出了什么?” 格雷格森指着最后一阶楼上的东西说:“都在这儿呢。一只伦敦巴洛得公司制的金表——号码是97163;一条贵重的艾耳伯特金链;一枚刻着共济会徽的金戒指;一枚上面有个小狗头的金别针,狗的眼睛上镶着两颗红宝石。名片夹里有印着克利富兰的依瑙刻·丁·德雷伯的名片,字首和衬衣上的缩写字母EJD相符合。另外还有七英镑十三先令的零钱,但没有钱包;一本袖珍的薄加丘的《十日谈》,扉页上面有约瑟夫?思特杰逊的名字。还检查出两封信,是寄给德雷伯和约瑟夫?思特杰逊的。” “收信的地址呢?” “河滨路美国交易所,留给本人自取。两封信都是从古安轮船公司寄出来的,告诉他们轮船何时从利物浦出发。看来这个人要回纽约。” “调查过思特杰逊吗?” “当时我就调查了,先生,”格雷格森说,“广告稿已被送到报馆,而且也派人到美国交易所去探听消息了,现在还没回来。” “和克利富兰联系了吗?” “电报今天早晨就拍出去了。” “电报上是怎么说的?” “我们把案件的详细情况说了一下,并且请他们提供有用的情报。” “难道没有就关键性的问题请他们提供细节吗?” “请他们提供思特杰逊的情况。” “整个案件就没有关键性的问题?你就不能再拍个电报问点儿别的?” “我已经把要说的都说了。”格雷格森有些不耐烦地说。 福尔摩斯暗地里笑了一下,还要接着说,雷弥瑞德带着一副兴奋、紧张,又洋洋自得的神情进来了,刚才说话时,他在前屋,现在他高兴地搓着手。 “格雷格森先生,刚才我发现了一个重要问题,多亏我检查得仔细,否则就漏掉了。”他说话时眼睛炯炯有神,好像为他的重大发现而洋洋得意。 “请你们快跟我来,”他边说边快速回到前屋,尸体已被抬走,空气也清新了许多。“就站在那儿吧。” 他在靴子上划着一根火柴,举起来照着墙壁。 “看看这个!”他骄傲地说。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凶宅里有些地方的墙纸已经剥落下来。大家借着火柴燃起的微光,注视着雷弥瑞德指着的地方。墙角上,贴墙纸大部分剥落,露出里面粗糙的黄色粉墙。墙上有一个用鲜血潦草写成的字: 瑞契(RACHE)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呢?”雷弥瑞德像戏红团老板夸耀自己的节目一样嚷道,“谁也没有看到这个吧,因为刚才检查的时候,它恰巧处在屋里最黑暗的地方。谁也没有想到需要到那里检查检查。这是凶手蘸着自己的血写的,墙上还有血往下流的痕迹呢!这可以断定死者不要自杀。为什么会把字写在这儿呢?让我来告诉你们吧,看壁炉架上那段蜡烛,如果把它点着了,这儿就是最亮的地方了。” “这个又能说明什么呢?”格雷格森轻蔑地说。 “这说明写字的人要写一个女人的名字,那就是‘瑞切儿’(Rachel),但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写完。我敢保证,等案情水落石出的时候,肯定会有一个名叫‘瑞切儿’的女人与此案有关。你可以嘲笑我,福尔摩斯先生,但尽管你断案如神,记住,姜还是老的辣。” 我的同伴听他说完以后,不禁放声大笑,因此惹火了这个小个子。福尔摩斯连忙说:“真对不起!你确实是第一个发现这个字的人,而且正如你说的,这个字的确是昨天晚上惨案中在场的一个人写的。现在,我还没有检查过这间屋子,如果你们同意,我现在就开始检查一下。” 他边说边掏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样工具,不声不响地检查起来,时而站住脚,时而跪下来,有一次甚至趴在了地上。他全神贯注地工作着,仿佛完全忘记了我们身边的人。他一会儿在自言自语,一会儿高兴地叫一声,一会儿又低低地哼一声,有时吹起口哨,有时又像是有所发现、受到鼓舞似地叫上一声,有时又摇头叹息。我注视着他,情不自禁地想起训练有素的猎犬来回奔跑,焦急地低声吠叫着,直到它嗅出猎物的踪迹才罢休的样子。他足足检查了二十多分钟,极为仔细地丈量了一些我根本就没有看出来的痕迹之间的距离,有时还用卷尺测量墙壁。小心翼翼地从地板上的一处地方抓起了一小撮灰色的粉末,装进了一个信封里。最后,他用放大镜检查墙壁上的血字,非常仔细地察看了每一个字母。做完这一切之后,他显得非常满意,收起皮尺和放大镜,把它们放进口袋。 他笑着说:“人们常说‘天才’就是有吃苦耐劳的本领。这个定义很不恰当,不过用在侦探这一行倒是很确切。” 格雷格森和雷弥瑞德一直带着非常好奇而又有些鄙视的神情注视着他们这位业余同行的行动。他们显然没有能领会我已经意识到的一点——福尔摩斯每个细小的动作都有明确的目的。 “先生,你对此怎么看?”他俩不约而同地问道。 我的同伴说:“如果我出面帮助你们,就会夺走你们两位的功劳。你们现在进行得很顺利,如果让别人来插一杠,岂不可惜?”他的话中带着强烈的讽刺意味。他接着又说:“如果你们把侦查的情况随时告诉我,我愿尽力相助。现在我想和发现这具尸体的警察谈一谈。能告诉我他的名字和住址吗?” 雷弥瑞德看了看他的记事本,说:“他叫约翰·兰斯,现在已经下班了。你可以在肯宁顿公园路的奥德利大院46号找到他。” 福尔摩斯把地址记了下来。 “走吧,医生,我们去找他。”然后,他又转过头去对两位侦探说:“我可以告诉你们一点有关案子的情况,也许对你们破案有用。这是一起凶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六英尺,正当壮年。同他的身材比,他的脚小了一些。他穿着一双粗皮方头靴子,抽印度方头雪茄。他是和被害人坐同一辆四轮马车来的,那匹马有三只旧蹄铁,只有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凶手可能脸色赤红,右手的指甲很长。这只是几点迹象,但也许对你们破案有用。” 雷弥瑞德和格雷格森相视一笑,脸上各带着怀疑的神情。 “如果这个人是被谋杀的,那么他是怎么死的呢?”雷弥瑞德问。 “被毒死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简洁地答了一句便大步向外走去,但在门口又站住脚补充道:“还有一件事,雷弥瑞德。‘拉契’是德语‘复仇’的意思,所以不要浪费时间去寻找什么‘瑞切尔’小姐。” 福尔摩斯说完同我转身离去,留下那两位各怀心事的侦探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 第6章 血字的研究6 我们离开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时,已经是下午一点了。我们先去附近的一家电报局,福尔摩斯在那里拍了一封长电报,然后,他叫一辆马车,让车夫把我们送到兰斯警察的住所。 福尔摩斯说:“直接取得的证据比什么都重要,虽然我对这个案子已有了完整的看法,但我们最好还是把该了解的情况查明更好。” “福尔摩斯,我有点不明白,刚才你所说的那些细节,恐怕连你自己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吧。”我说。 “那都是真的。”他回答说,“刚到那里,我首先注意到的就是马路石沿旁有两道马车轮印。因为这一个星期都是晴天,只有昨晚下了很长时间的雨,所以这么深的印一定是昨天晚上下雨过后马车在那儿留下的。另外,还有马蹄印,其中一个比其他三个都清晰,可以断定那只是新换的。既然那车是下雨后来的,而且早晨又没来过别的车,可见昨天夜里那辆车在那儿停过。我判断出就是那辆马车把那两个人送到空房子里。” “这好像很简单,”我说,“那你是怎么判断其中一个人的身高呢?” “噢,这很简单。从一个人步伐的大小就可以推算出他的身高,这不需要复杂的运算,但现在没有必要列出令你心烦的数字。我在小路上和屋内尘土上测量了那个人的步伐。接着我又从屋里的发现验证了我推测的结果。一般人在墙上写字时,都会本能地写在视平线上方,而屋内墙上的字正好离地面六英尺,简直太凑巧了。又像小孩子做游戏那么简单。” “怎么推出他的年龄呢?”我问道。 “这没有什么神秘的,如果一个人能毫不费力地一下跨过四英尺半,那他肯定不是一个老头儿。花园的小路上刚好有那么宽一个水坑,方头靴子是迈过去的,而漆皮靴子是绕过去的,这一点足以证明。因为水坑侧面只留下了漆皮靴子的脚印,没留下方头靴子的脚印。其实我只是把我在那篇文章中所提到的一些观察与推理的概念应用到了日常生活中罢了。你还有什么不明白之处吗?” “手指甲和印度方头雪茄呢?”我提醒他道。 “墙上的字是一个人用食指蘸着血写的。借助放大镜发现,有些墙粉在写字时被刮了下来,说明这个人的指甲没有修剪过。否则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从地板上收集到了一些烟灰。这些烟灰的颜色较深,呈片状——是印度方头雪茄灰的特征。我曾对雪茄烟灰进行过特别的研究——我曾就此写过一篇专题论文。不是我夸口,不管是什么牌子的雪茄或烟丝留下的烟灰,我一眼就能分辨出来。 一位训练有素的侦探和格雷格森、雷弥瑞德之流的区别就在于这些细微之处。” “那么凶手脸色赤红呢?”我又问。 “啊,那是一个更为大胆的推测,不过我自信绝对没有弄错。但是,案子没有眉目前,你还是暂不要问我这个问题吧。” 我用手擦了一下前额,说:“我全被搞糊涂了,愈想愈觉得这个案子神秘。如果真有两个人的话,那么这两个人怎么会到这空房子里来呢?送他们来的车夫又是什么人呢?一个人怎么能强迫另一个人把毒药服下去呢?那血是从哪里来的呢?既然不是图财害命,凶手又为了什么目的呢?那女人的戒指又是从哪里来的?最重要的是,凶手在逃离现场之前为什么要写下德文‘复仇’呢?老实说,我是无法把这些事实联系起来的。不知道你对这一连串的疑问有什么高见。” 听到这里,我的同伴赞许地笑了。 他说:“你把这个案子中的疑难点总结得很好,也很简洁。虽然我对主要的情况已经有了明确的看法,但仍然有许多细节不够清楚。至于雷弥瑞德发现的那个血字,那只是为把警察引上歧途而设下的圈套。凶手想暗示是社会党或秘密社团干了此事。其实那字并不是德国人写的。只有字母A的写法有点像德国人写的样子,德国人总是用拉丁字体写字,所以我们完全有把握说那不是德国人写的,而是一个弄巧成拙的人模仿的。这不过是个企图把调查引入歧途的诡计罢了。医生,我不想再多讲这个案子的事情了。人们都知道一个常理,魔术师一旦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了,他就得不到喝彩了;如果我把我的工作方法告诉你太多,你就会认为我也只是普普通通的人而已。” 我回答说:“我决不会那样想的。侦探术迟早会发展成为一门精确的科学,而你现在已经差不多把它创立起来了。” 听到我这番态度真诚的话,福尔摩斯高兴得脸都发红了。我早已注意到,听到别人对他的侦探技艺大加赞扬时,他就会像姑娘听到别人称赞她的美貌时一样敏感。 “我再告诉你一点,”他说,“穿漆皮靴的人和穿方头靴的人不但是坐同一辆马车来的,而且两个人非常友好地走过花园的小径——很有可能还手挽着手。他们进屋后还来回走了一会儿——更确切地说,穿漆皮靴的那位站住不动,只有穿方头靴子的那位在来回走动。我从地板上的尘土中能看出这一点,而且我还能看出穿方头靴子的这位越来越激动。因为他的步伐越来越大。他边走动边说话,情绪越来越激动,终于狂怒起来,接着惨剧发生。好了,现在我把我知道的情况都告诉你了,其余的就是猜想和推断了。多亏咱们工作基础打得好,我们必须抓紧时间,下午我还要听诺耳曼?聂鲁达的音乐呢。” 谈话间,车子穿过一条条昏暗的大街小巷,到了一个肮脏、偏僻的巷口。车夫停下车,指着一条夹在黑色砖墙间的狭窄胡同说:“那儿就是奥得利大院,”边说边指着一条黑砖墙的小胡同,“我在这儿等你们回来。” 我们穿过胡同,进入一个方形大院。奥得利大院并不干净,院内用石板铺的地面,四周是简陋的住房。我们穿过脏兮兮的孩子群,钻过晒着的衣服,找到了46号。46号的门上钉着刻有“兰斯”名字的铜牌。我们前去打听,那位警察正在睡觉,我们便在前面的小客厅里等他。 因为我们搅了他的觉,所以他出来时,显然有点儿不高兴。他说:“我已经把那件事向局里报告了。” “我们想请你把事情的经过再详细地说一遍。”说着,福尔摩斯拿出一个半镑金币,有意识地在手里摆弄着,对兰斯说:“我们想听你亲口讲一遍。”那位警察用眼睛扫视了一下金币,爽快地回答说:“我愿意把我所知道的都告诉你们。” “那么请讲吧,让我来听一听。” 兰斯坐在沙发上,看他的神情,好像尽力不漏掉任何细节。 他说:“这事得从头说起。那天我当班,是从晚上十点到早上六点。除了晚上十一点有人在百和特街打架以外,其他的地段比较平静。夜里一点,天下起了雨。我遇见了在荷兰树林区巡逻的海瑞?摩切,就站在亨利爱特街拐角说了一会儿话。到了两点多的时候,我想应该再去检查一下布里克斯顿路,看看有没有什么情况。刚下过雨,这条路很难走,除了一两辆马车以外,什么都没发现。我心里想:要是现在有一壶热酒该多好啊。一边想,一边走。忽然,我发现那幢房子里有灯光,我被吓了一跳,立即想到是出了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因为我早知道花园街那两幢房子是空的,其中有一幢房子,曾经死过房客,是得伤寒病死的。那以后这栋房子再没住过人。一到夜晚,就漆黑阴森,所以我对那栋房子的印象格外深。等我走到房门口……” “你突然停住了脚步,又回到了花园门口,”福尔摩斯插嘴说道,“你为什么要那么做?” 兰斯猛地跳了起来,万分惊讶地死盯着歇洛克·福尔摩斯。“天哪,事情确实是这样,先生,”他说,“这件事只有老天爷清楚,你怎么可能知道呢?你瞧,我走到屋门口时,那里静悄悄的,非常冷清,令人不寒而栗,产生恐惧感。于是我想最好还是找个人一起进去。我倒不怕人世间什么东西,可我当时想大概是哪个得伤寒病死了的人在检查要了他性命的阴沟。一想到这里,我吓得赶紧转身走回到大门口,看看是否能望得到默契尔的提灯,可那里根本没有他的人影……那里连鬼的影子也没有。” “街上有人吗?” “一个也没有。连一条狗都没有。我只好重新回来,鼓起勇气,推开门。走进那间有灯光的屋子。我看见壁炉上一支红蜡烛闪着摇摆不定的光,我被灯光下的场面吓坏了。” “好了,我知道你都看到了什么。你在屋里走了几圈后在尸体旁跪了下来,然后走出房间,又去拉厨房的门,再后来……” 兰斯满脸的惊恐和怀疑,他大声地叫起来:“你怎么看得这么清楚?你当时躲在哪里?你好像知道的事情太多了点吧!” 福尔摩斯大笑起来,把自己的名片扔给了惊疑不止的警察。他说:“可别把我当凶手抓起来。我是条猎犬,而不是狼;格雷格森和雷弥瑞德先生可以作证。你还是接着讲下去吧。你后来又做什么了?” 兰斯脸上还是带着疑惑的神情:“我走到大门口,吹响了警笛。默契尔和另外两个警察立刻赶了过来。” “当时街上没有人吗?” “正派人一个也没有。” “这是什么意思?” 警察咧嘴笑了起来。他说:“我这辈子见过很多醉鬼,可还从来没有见过像他那样喝得酩酊大醉的家伙。我出来的时候,他正站在门口,斜靠着栏杆,扯着嗓子唱着考棱班唱的曲子或是这一类的歌。他简直站都站不稳,真是没办法。” “那个人长相如何?”歇洛克·福尔摩斯问。 约翰·兰斯似乎对福尔摩斯的这一打岔感到不快。他说:“很少见到像他那样的醉鬼。要不是我们当时忙不过来的话,准会把他带到警察局去。” “他的脸,他的衣服,你没有注意到吗?”福尔摩斯不耐烦地打断他。 “我想我注意到了,因为我和默契尔把他架了起来。他的个子很高,脸很红,下边长了一圈……” “这就够了。”福尔摩斯大声说道,“他后来怎么样了?” 警察牢骚满腹地说:“我们当时有那么多事情,哪里有闲工夫去管他。我想他认得回家的路。” “他穿着什么衣服?” “一件棕色的长外套。” “他手中有没有马鞭?” “没有。” “那他肯定把鞭子放在车上了。”我的同伴咕哝着说,“后来你没有看到或听到有辆马车吗?” “没有。” “这个半镑金币给你。”我的同伴说着站起身来戴好帽子,“兰斯,恐怕你干警察是永远得不到提升了。你的脑袋不该只是摆设,还得有点用处才行。昨晚你本来可以提个警长的,因为你昨晚架起的那个人就是这桩奇案的作案者,我们都在找他。现在说什么没有什么用了。走吧,医生。” 我们一起朝出租马车走去,不再理会给我们提供信息的愣在那里的警察。 “真是个十足的笨蛋!”我们坐进车里时,福尔摩斯气愤地说。“想想看,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他居然让它白白过去了。” “我现在还没有弄清楚。这个警察所描述的那个人的确与你想象的案子中的第二个人很相符,但他离开那桩房子后为什么又要回去呢?这好像不是罪犯的做法。” “戒指,伙计,他回来就是为了那只戒指。如果没有别的办法抓住他,我们可以用戒指做诱饵,引他上钩。我会抓住他的,医生——我敢以二比一的赌注和你打个赌,我一定会抓住他的。要不是你,可能我还不会去呢。这一切得感谢你。如果是那样,我岂不错过了一个难得的研究机会?我看我们不妨把这叫做‘血字的研究’吧?为什么不使用一点艺术词语呢?生活就像一个无色的线团,谋杀是贯穿其中的红线,而我们的职责就是解开它,把它的每一寸都暴露出来。现在我们去吃午饭,然后去听诺尔曼?聂鲁达的演奏。她的指法和弓法棒极了。她演奏的那首肖邦的曲子叫什么来着?特拉——拉——拉——里拉——里拉——莱。真是妙极了!” 看着这位侦探家如此高兴地唱个不停,我不禁想到,人类的头脑真是无所不能啊。 第7章 血字的研究7 忙了一上午,我原本虚弱的身体更觉疲倦。下午福尔摩斯去听音乐会,我躺在沙发上想小睡一会儿,可是怎么也睡不着。上午发生的各种事情,依然磐桓在我的脑海中。一些稀奇古怪的幻想和推测困扰着我,怎么也挥不去。一闭上眼,那个死者可怖的面容就浮现在眼前。那张脸给我的印象太深了。从这点来说,我还真得感谢那个杀人凶手,如果说相貌能代表一个人的罪恶的话,那就是在说像依瑙刻·丁·德雷伯这样长相的人了。不过,我还是认为正义应该得到伸张,因为在法律上,被害人的劣行不能和凶手的罪行相抵。 福尔摩斯断定死者是中毒而亡,我相信,他一定是通过嗅死者的嘴唇才做出这样的推测。尸体上既没有伤痕,也没有被勒死的迹象,如果不是中毒而死,那么是怎么死的?屋里没有撕打的迹象,也没有找到凶器。但是地面上有血迹。这又做何解释?要是解决不了这些问题,我和福尔摩斯谁也睡不着觉。但现在看来,他是那么镇静自如,肯定已经掌握了全部案情,可我还不能推测出来。 福尔摩斯回来得非常晚,我想他肯定不会听音乐会听到这么晚。他回来时,晚饭早已摆上餐桌。 “今天的音乐会太好了!”他发着感慨,坐了下来,“记得吗?达尔文曾经说过,人类有说话能力以前,就已经有了创造和欣赏音乐的能力。这可能就是我们容易受音乐感染的原因。在我们的内心深处,还保留着对人类早期神秘岁月的朦胧的记忆。” “这种说法未免太泛泛了吧。”我说。 福尔摩斯说:“一个人要想说明大自然,他的想象就要像大自然那样广阔。你今天是怎么了,看上去有点不太对劲,是不是被那个案子搞得心神不定了?” 我说:“确是如此。经过那次战争,我本来应该变得见怪不怪了。即使在战场上,看到血肉横飞的场景,我都没有害怕过。” “我完全能够理解。这个案子容易引起想象,越想就越让人感到害怕。你看过晚报了吗?” “没有。” “晚报上报道了这个案子,而且写得非常详细,但是它没有提到关于那枚戒指的事,这样便好。” “为什么?” “你先看看这个广告,”福尔摩斯说,“今天上午,调查完这个案子以后,我马上就把这则广告登在了各家报纸上。” 我匆匆打开他递过来的报纸,只见“失物招领栏”的头一侧上,写着:“今天早晨在布里克斯顿路,白鹿酒馆和荷兰树林之间捡到一枚金戒指。请丢失者于今晚八时至九时到贝克街221号乙华生医生处认领。” “请不要怪我用了你的名字。”福尔摩斯说,“因为假如用了我的名字,就可能会被其他侦探识破,那么他们就要插手了。” “这没什么。不过,若是真有人来认领,我可没有戒指。”我回答说。 “这儿有,这个假的和真的一模一样,足以应付过去。”他边说边递给我一枚戒指。 “你想认领戒指的会是谁呢?” “肯定是那个穿方头靴子、棕色外套的红脸男人。即使他不来,他也会打发一个同谋者来。” “难道他不会觉得这太危险了吗?” “决不怕。我相信我没有看错,那个人宁愿冒再大的危险,也不愿意失去这个戒指。我想,他是在低头察看尸体时掉的这枚戒指,当时不知道。等他离去后,发现戒指不见了,赶忙赶了回去。他回去时,见屋内灯光亮着,而且有警察在里面,知道是由于自己的一时疏忽,造成这个后果。但又怕自己受到怀疑,所以装成了喝醉酒的样子。目的当然是蒙骗警察。咱们不妨站在他的立场上想一想,他把前前后后回忆一遍之后,肯定也不排除另一种可能:那枚戒指是丢在路上了。那他该怎么办呢?接下来,他就要在各种报纸的招领栏中寻找一番,希望发现线索。或许能找到一线希望。当他看到这则广告时,一定会喜出望外,哪有心思想是不是圈套呢。在他看来,根本没有理由把戒指和凶杀案联在一起。他会来的。一小时内你准会见到他。 “他来了我该怎么办?”我问。 “我来对付他就行了。你有武器吗?” “我当兵时用过的左轮手枪还在。” “你最好拿出枪装上子弹。他很可能是个亡命之徒。我们应做好充分准备。” 我走进卧室,照他的话把枪准备好。当我带着手枪回到起居室时,餐桌已经收拾干净了,福尔摩斯正在有兴致地拨弄他的小提琴——这是他最喜欢的消遣。 看到我进来,他说:“这个案子更复杂了。我发往美国的电报有回音了。证明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是正确的。” 我急切地问道:“那个案子是……?” “我的琴要是换了新弦会更好。”他说,“你把手枪装进口袋里。那家伙到来时,你要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其他的交给我来处理。不要紧盯着他看,以免打草惊蛇。” 我看了一下手表,说:“现在是八点。” “是啊,他也许几分钟之内就会到了。把门稍微开条缝,可以了。把钥匙插在里面的锁上。好,谢谢你!这是我昨天在书摊上碰巧买到的一本珍奇的古书——《论各民族的法律》——是用拉丁文写的,1642年苏格兰低地的列日出版。这本棕皮小册子出版的时候,查理一世 【注释:查理一世(1600—1649),英国斯图亚特王朝国王。】的脑袋还牢牢地长在他的脖子上呢。” “出版者是谁?” “是菲利普·特克罗伊,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人物。书的扉页上写着‘威廉?怀特藏书’,墨水早已褪了色。不知道这位威廉?怀特是什么人,大概是十七世纪某位讲究实际的律师,就连他的笔迹都带有法律行文的味道。我看,我们的客人来了。” 他刚说到这里,门铃就响了起来。歇洛克·福尔摩斯轻轻站起身来,把椅子朝房门那里挪了挪。我们听到了女仆走过过道,接着便听到了她开门的门闩声。 “华生医生住在这里吗?”一个清晰但刺耳的声音问道。我们没有听见仆人是怎么回答的,但我们听到了关门声和有人上楼梯的脚步声,那脚步声缓慢而又拖拉。我同伴听了一会儿,脸上露出了惊讶的神情。脚步声沿着过道慢慢过来,接着就响起了轻轻叩门声。 “请进。”我大声叫道。 应声进来的并不是我们所预料的红脸男人,而是一个满脸皱纹、走路蹒跚的老太婆。她进来后,仿佛被屋里的灯光照花了眼。行过礼后,她站在那里用她那昏花的眼睛打量着我们,手指哆哆嗦嗦地在口袋里摸索着。我看了我的同伴一眼,见他一副闷闷不乐的神情,也只好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那老太婆掏出一张晚报,指着我们登的那则广告,又行了一个礼后说:“好心的先生们,我是为这个来的。广告上说在布里克斯顿路捡到一枚戒指。那是我女儿莎莉的。她是去年这个时候结的婚,丈夫是一艘英国船上的职员。如果他回来发现她的戒指没有了,我真不知道他会怎么想。他这个人平常性子就急,喝了点酒后尤其暴躁。对不起,事情是这样的:她昨晚去看马戏,是和……” “这是她的戒指吗?”我问。 老太婆叫了起来:“谢天谢地!莎莉今晚可要高兴死了。这正是她的戒指。” 我拿起一只铅笔问:“请问你住在哪里?” “亨兹狄奇区,邓肯街十三号,离这里很远。” “从亨兹狄奇区去看马戏团并不经过布里克斯顿路呀。”歇洛克·福尔摩斯突然说道。老太婆转过脸去,一双红红的小眼睛敏锐地看了福尔摩斯一眼。她说:“刚才这位先生问的是我住在哪里。莎莉住在培克罕区的梅菲尔德三号。” “你姓……” “我姓索耶,莎莉姓丹尼斯,她丈夫叫汤姆?丹尼斯。他在船上可是个精明、正派的小伙子,公司里没有人能够比得上他。可他一上岸,却又嫖女人又酗酒……” 我遵照福尔摩斯的暗示对她说:“这个戒指是你的,很高兴,现在终于物归原主了。” 老太婆把戒指收好,啰啰嗦嗦地说了一大堆感谢的话,慢慢地走下楼。她刚走,福尔摩斯就立刻站起来,快步走进自己的卧室。只几秒钟,他已披好斗篷,系好围巾,站在我面前。他说:“我去跟踪他!这个老太婆一定是同伙,她能把我引导到凶犯那里。你先别睡下,等我回来。”于是急忙跟踪而去。 我从楼上向外看,那个老太婆有气无力地在街上走着,而我的伙伴则在不远处尾随着她。我想:如果原来的推论正确,福尔摩斯今晚要直捣凶犯的老窝了。其实他根本不用告诉我等着他。在他没回来之前,我是睡不着的。 福尔摩斯出去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我不知他要去多久,只好呆坐在房间里,一边抽烟斗,一边翻着一本昂里?摩耳杰的《坡海米传》,等他回来。十点钟时,女佣人回去睡觉了,十一点钟时,房东太太回房睡觉的脚步声也传来了。快到十二点时,我才听到福尔摩斯开锁的声音。一会儿,他推门进来,看不出他是高兴还是丧气,但可以确定,他这次没有成功。但最终是坦荡战胜了沮丧。突然他高兴地大笑起来。 “千万不能让苏格兰场的警察知道这件事。”福尔摩斯说着,坐在了椅子上,“他们肯定会借此机会报复我的。但是,即使他们嘲笑我,我也不怕,我早晚会挽回面子。” 我问道:“情况怎么样?” “跟你说说这事也没什么问题。那家伙出门没走多远,就装成脚痛的样子,一瘸一拐地走。忽然,她停下来,拦了一辆马车。我慢慢向前靠近,想听听她到底要去哪儿。其实,我用不着那么去做,因为她说话的声音,即使隔着一条街也能听清。我听见她说:‘请把我送到亨兹狄奇区,邓肯街13号。’那时候,我竟然相信了她的鬼话。她上了马车以后,我也跑上了马车后部。你应该知道,这门技术是作为一名侦探必须具备的。这样,马车就一直把我们送到邓肯街。快要到邓肯街了,我先跳下马车,装出一副悠闲的样子在街上。马车在13号门前停下来,车夫跳下马车,打开车门,等候那个人下车,可车里没有人出来。我感到奇怪,赶紧走到车夫身旁,他正焦躁地在车厢里摸索着。嘴里还不干不净地骂着最难听的脏话,我长这么大还从没听过。那位乘客早已经没了踪影,要想赚她的车费,恐怕要等到下辈子了。我们一起到13号去打听,那里住的是一位叫开恩伟克的裱糊匠,他为人正直,品行端正,而且从来没听过有叫什么索耶和丹尼斯的人。” 我惊讶地大声说道:“你是说那位弱不禁风、步履蹒跚的老太婆居然能瞒过你和车夫,在马车行使过程中跳下车去吗?” “什么老太婆,咱们两个才是真正受骗上当的老太婆呢!”福尔摩斯气愤地说道,“我们被人骗了,竟然还不知道。我想那个人肯定是一个精明能干的小伙子,而且演技相当的高,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演员。他知道我会跟着他,所以使了一个金蝉脱壳之计,偷偷地溜了。这些足可以证明,那个凶手绝不是单独一人,他身边有很多的朋友,都愿意帮他。看来,那个人没有我们想象得那么简单。好了,你赶快回去睡吧,你也够累的了。” 我听了他的话,感到确实是很累,所以就回到自己的卧室睡觉了。福尔摩斯独自坐在火炉旁,思考着那个问题。悠扬的琴声又在黑夜里响起,像是在轻声倾诉。 第8章 血字的研究8 第二天,各家报纸都整版报导所谓的“布里克斯顿奇案”的新闻。几乎每一家报纸都是长篇报道,有的还特意写了社论。报纸上报道的情节,有的我都没听说过。至今,我还保留着不少关于这个案子的剪报,下面摘录一些: 《每日电讯报》报道:在犯罪史里,没有比这个案子更离奇、更悲惨的了。杀人凶手在墙上写了那么狠毒的字,而且用的德国名字,根本看不出他的杀人动机,可见这个凶杀案是一群亡命之徒和革命党干的。美国的社会党流派很多,死者可能是因为触犯了他们的什么规定,而被追杀。文章里还粗略地提到了德国秘密法庭案、矿泉案、意大利烧炭党案、布兰威利侯爵夫人案、达尔文理论案、马尔萨斯原理案和利德刻里夫公路谋杀案等案件,并且在文章的结尾建议政府应该严密监视旅居英国的外侨。 《旗帜报》报道说:只有在自由党当政的情况下,才会发生这种令人气愤的暴行。惨案的发生,纯属民心不稳和政府权力削弱所致。死者是位美国绅士,在伦敦已逗留几个星期了。他曾在坎伯威尔区托奎街夏邦迪尔太太的公寓内住过。陪同他来旅行的是他的私人秘书约瑟夫?思特杰逊先生。这两位先生于星期二,也就是本月四号,辞别了房东太太,动身去尤斯顿车站,准备坐去利物浦的快车。有人曾在车站的月台上看到过他俩在一起。无人知道他们后来的情况,但据报道,在离尤斯顿车站数英里外的布里克斯顿路的一所空宅内发现了德雷伯先生的尸体。他如何到达那里,又如何惨遭不幸,至今仍是不解之谜。思特杰逊先生至今下落不明。令人欣慰的是,苏格兰警场的雷弥瑞德和格雷格森先生在同时着手调查此案,相信有此两位著名警官出马,此案不日将见分晓。 《每日新闻报》评述说:“毫无疑问,这是一起政治谋杀案。欧洲大陆各国政府的专制主义和对自由主义的憎恨政策,迫使许多人来到了我们的国家,而这些人如果没有过去生活的那些痛苦记忆,本来是可以成为好公民的。这些人有着自己非常严格的一套“法规”,稍加触犯,必予处死。现在应竭力找到死者的秘书思特杰逊,以便查出死者生活习惯中的某些细节。死者生前寄宿的公寓地址现已查到,从而使案情向前进展了一大步。这完全要归功于苏格兰警场足智多谋的格雷格森先生。 歇洛克·福尔摩斯和我一起边吃早饭边看这些报道,他对这些报道似乎很感兴趣。 “我对你说过,不管结局如何,功劳永远是雷弥瑞德和格雷格森的。” “这得看案子的结果如何呀。” “哦,得了,这和案子的结果没有任何关系。如果凶手抓到了,那是他们努力的结果;如果凶手没有抓到,那是凶手太狡猾,而他们已竭尽了全力。 我们正说着,突然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响了起来,伴随着房东太太大声的抱怨,“这是怎么回事?”我问道。 福尔摩斯说:“这是侦辑队贝克街分队。”说着,六个衣衫褴褛的脏脏的街头流浪小顽童冲了进来。 “立正,”福尔摩斯喝道,于是这六个小顽童立即站好,他问一个叫韦金斯的顽童:“人找到了吗?”其中一个孩子说还没有,福尔摩斯吩咐他们一定要继续找到为止,然后给了每人一先令就叫他们出去了,并说等着他们的好消息。不大一会儿街上就传来孩子们的尖叫声。 福尔摩斯向我解释道,一个小乞儿的作用要比伦敦警察大的多。因为警察一露面,人们就不多说话。可是,这帮小家伙什么地方都能去,什么事都能打听到,别提他们有多机灵了,针尖一样,无孔不入。惟一的缺点就是组织性不强。 我问他:“是为了布里克斯顿路的案子而雇他们的吗?”他说:“是的。”接着好像想到什么似的说道:“现在咱们可就要听到些新闻了。格雷格森来了,他看上去很得意。” 一会儿,格雷格森上楼来了,他兴冲冲地闯入了我们的客厅。 他大声说他已把这个案子弄清楚了,这时我看到福尔摩斯脸上一层焦急的神色闪过,格雷格森兴奋地说他已把凶手捉到了,那是一位叫阿瑟?夏明杰的皇家海军中尉。 歇洛克·福尔摩斯松了口气,脸上微微露出了笑容。 “请坐,抽支雪茄吧。”他说,“我们很想知道你是怎么破的案。要不要来点威士忌加水?” “来一点吧。”格雷格森回答说,“这一两天可把我给累坏了。你也知道,我们这一行的体力上倒不是太累,就是精神紧张。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你肯定能明白这一点,因为我们俩都是干这行的嘛。” “你过奖了,”福尔摩斯一本正经地说,“你还是先给我们讲讲是怎么取得这了不起的成果的吧。” 格雷格森坐下来得意洋洋地抽着雪茄。他高兴地拍了一下大腿,高声说道: “可笑的是,那个自作聪明的傻瓜雷弥瑞德选了一条大错特错的道路。他正在查找那位思特杰逊的下落呢,而那个人在这个案子中就像新生的婴儿一样清白。我相信,他这时肯定已经把家伙抓起来了。” 说到这里,格雷格森放声大笑起来,直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你是怎么找到线索的?” “好,我就把一切都告诉你们。当然,华生医生,这是绝对不能透露出去的,但是我们之间还是可以谈的。我们首先要克服的困难就是要查明这个美国人的来历,首先,我要做的是查清那个死者的来历。我没有像某些人那样登广告,也没有等死者的亲戚朋友自动地汇报情况。我的工作方法是和别人不一样的。你还记得死者身边有一顶帽子吗?” “记得”,福尔摩斯说,“那是从肯波伟耳路229号的约翰?恩特伍父子帽店买的。” 格雷格森听到这儿,吃了一惊,继而沮丧地说:“想不到,你也发现了这一点。你去过那家帽店了吗?” “没有。” “哈哈!我觉着不管这个线索多么微不足道,你也不应该放过它,不去管。”格雷格森松了一口气,高兴地说。 “对于一个伟大的人来说,什么事物都不是微不足道的。”福尔摩斯像是在说至理名言似地回答说。 “接下来,我找到了店主恩特伍,我让他查一查是否卖过这样的一顶帽子。帐簿记载,是卖给了住在托奎街的夏明洁公寓的德雷伯先生。这样,我就找到了这个人的住址。” “好,干得很好!”福尔摩斯低声赞叹着。 “后来,我又去找了夏明洁太太,”格雷格森侦探接着说,“我察觉到她的神色慌张,脸色苍白。她女儿当时也在房里,说句心里话,那可真是一位漂亮的姑娘。当我和她说话的时候,她的眼睛红红的,嘴唇在颤抖,这不免令人怀疑她为什么紧张?福尔摩斯先生,我想你应该体会到,当你将要发现一条有用的线索时,心里是什么感受,我当时高兴得浑身发抖。我问她:‘你们听说你们以前的房客克利富兰城的德雷伯先生被杀的消息吗?” 那位太太只默默地点了点头,她好像激动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她的女儿却在一旁流下了眼泪。我越来越感觉到蹊跷。 “我接着问:‘德雷伯先生是什么时候离开这儿去的车站?’ “‘八点钟,’她不停地咽唾沫,稳定自己的情绪,又说,‘他的私人秘书思特杰逊先生说去利物浦的火车有两班,一个是九点十五分,一个是十一点。他们要去赶头一趟火车。’ “‘这是你们最后一次见面吗?’ 第9章 血字的研究9 “那位太太一听到这个问题,吓得面如土色。过了一会儿,她才回答说:‘是最后一次。’可是她说话时很不自然,声音也有点变调。 “又沉默了一会儿,那位姑娘说话了,她镇静自如,口齿表达清楚。 “她说:‘妈妈,咱们还是实话说实说的好。后来我们又见到过德雷伯先生。’ “‘愿上帝饶恕你!’夏明洁太太两手向前一伸,大声说,然后她靠在了椅子背上,‘这下,你可是害苦了你哥哥!’ “‘阿瑟也会希望咱们说实话的。’这位姑娘态度坚决地说。 “‘你们就实话实说吧,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地告诉我,不要吞吞吐吐的了。而且,你们也不知道,我现在掌握了多少情况。’我说。 “‘都怪你,艾丽丝!’她妈妈一边责备她,一边转过头对我说,‘我实话告诉你吧,先生。别以为我这么着急是因为我儿子和这个案子有什么关系,他完全是清白的,我怕的是你们把他当成嫌疑犯。他的人品,他的职业,他过去的一切证明他是好人。” “我说:‘你最好还是把一切都讲出来。相信我,如果你儿子真是清白的,那他决不会受到任何伤害。我们不会冤枉好人。” “‘艾丽丝,你最好先出去一下,让我们俩谈这事。’听她这么一说,她女儿便走了出去。然后她接着说道:‘好了,先生,我本来不打算把这些告诉你,可既然我那可怜的女儿已经说破,我也就没有别的办法了。既然我已经决定说实话,我会把一切毫无保留地告诉你的。’ “‘你这是明智的选择。’我说。 “那位太太心情平静了许多,低声地对我讲道:‘德雷伯先生在我家大约住了三个星期。他和他的秘书思特杰逊先生一直在欧洲大陆旅行。我看到他们的箱子上都有哥本哈根的标签,显然他们刚从那里来。思特杰逊脾气温和,不大爱说话,但我很遗憾地说,他的雇主为人刚好相反。这个人举止粗野,行为放荡,简直和流氓差不多。他住进来的第一天晚上就喝得酩酊大醉,直到第二天中午十二点之后还没有清醒过来。他对女仆的态度也极为放肆轻佻,秽言秽语,简直令人作呕。最糟糕的是,他竟然用他对女仆的那种放肆轻佻的态度来对待我的女儿艾丽丝,常常对她说些猥亵的话。幸好我女儿比较单纯,根本不懂他的话的意思。有一次,他居然抓住我女儿,把她搂在怀里——就连他的秘书也为他这种恶劣行径责备他,骂他不是人。’ “夏邦迪尔太太被我问得满脸通红。她说,‘要是我一开始就拒绝了他该多好啊!可他们出的房租实在是太诱人了。他们每人每天付一英镑——一个星期就是十四镑,而现在恰好又是淡季。我是个寡妇,儿子在海军服役的花费也很大。我实在不愿意失去这笔收入,所以只能尽量忍着。可他这最后一次也闹得太过分,我只好把他赶走。这就是他离开的原因。’ “‘后来呢?’ “‘看到他坐上马车离开,我心里轻松多了。我儿子恰好休假在家,因为他脾气非常暴躁,而且又非常疼爱他妹妹,因此我没有把这些事告诉他。他们走后我关上大门,心里真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可是天哪,不到一个钟头,门铃响了,那个德雷伯又回来了。他非常兴奋,满嘴酒气。我和我女儿当时正坐在屋里,他硬闯了进来,语无伦次地说什么他没有赶上火车。然后,他转向艾丽丝,居然当着我的面劝她和他一起私奔。他说:‘你已经成年了,不需要谁来监护你。我有的是钱,不要管这个老太婆。现在就跟我走吧。我会让你过上公主一样的生活。’可怜的艾丽丝害怕极了,想躲又躲不开,可他抓住她的手腕,硬把她向门口拉。我尖声喊叫起来,这时我儿子阿瑟走进屋来了。后来发生了什么我就不知道了,我吓晕了。我只听到叫骂声和乱哄哄的扭打声。我吓得不敢看。后来渐渐平静。我抬起头来张望时,看到阿瑟正站在门口哈哈大笑,手里还握着一根棍子。他说:‘我想这个混蛋不会再来了。我去看看他到底还要干什么。’他说着就拿上帽子,顺着大街跑去了。第二天早晨,我们就听到德雷伯先生被害的消息。’ “这就是夏邦迪尔太太亲口说的话。尽管她说话的声音低得我几乎听不到,而且常常一喘一息。不过,我把她的话全都速记下来了,所以绝对不会有什么差错。” 福尔摩斯打了哈欠,说:“真有意思。后来呢?” “夏邦迪尔太太说完了之后,”格雷格森接着说道,“我发现了整个案子的关键所在。我用那种对付妇女非常奏效的眼神紧盯着她,问她儿子什么时候回的家。 “‘我不知道。’她回答说。 “‘不知道?’ “‘是的。他自己有钥匙,可以开门进来。’ “‘他回来时你睡了吗?’ “‘是的。’ “‘你是几点钟睡觉的?’ “‘大约十一点钟。’ “‘那么你儿子至少出去了两个小时,是吗?’ “‘是的。’ “‘有没有可能出去四、五个小时呢?’ “‘有可能吧。’ “‘那么,他在这段时间里都干了些什么?’ “‘我怎么会知道,先生。’她这样回答的时候,脸都白了。 “到了这一步,就不用再多说什么了。我们找到了夏明洁中尉,就把他逮捕了。抓他时,他还非常猖狂,满不在乎地说:‘你们抓我,是觉着我杀了德雷伯吧。’你瞧,这可真是不打自招,他自己还先说出来了,所以我觉着更可疑了。” “确实很可疑。”福尔摩斯说。 “当时他手里还拿着打德雷伯时用的棍子,那是一根很结实的橡木棍。” “那么,你的看法如何?” “根据我的推测,他追德雷伯到布里克斯顿路,两人又发生争执,在争执的过程中,动起手来,德雷伯被一棍子打在心窝上,所以虽然被打死了,身体上也没留下伤痕。那天晚上,雨下得很大,街上又没人,所以,夏明洁把他的尸体拖到了空房子中。那些血迹、血字、戒指、蜡烛,不过是凶手企图把我们引入歧途,耍的一个花招。” 福尔摩斯称赞他说:“你真是太能干了,格雷格森先生,我想你肯定会前途无量啊。” 格雷格森听后,骄傲地说:“不是吹牛,这件事进展得还挺顺利,办得也比较圆满。可是,那个夏明洁中尉却说:他追了一阵子,被德雷伯发现了,于是雇了一辆马车逃跑了。他只好回家,在路上碰到了一位老同事,他和这位老同事走了很长时间。当我们问他那位老同事住在什么地方时,他却说不清。这就更说明问题。我认为前后的案情比较吻合。可怜的雷弥瑞德,他被引入了歧途,恐怕现在还没查出什么来。嘿,正说着他,他就到了。” 进来的人果然是雷弥瑞德。他是在我们说话的时候上来的。只见他衣冠不整,满面愁容,没精打采,完全失去了平日那种洋洋自得,信心十足的气度。看来,他是有求于福尔摩斯来的,因为他一见到格雷格森就表现得非常不安,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他站在屋子中间,两手不停地摆弄着他的帽子,说:“这件案子确实棘手,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格雷格森见此,十分高兴地说:“你真的这样看吗,雷弥瑞德先生?这种结果我早就预料到了。你找到那个思特杰逊了吗?” 雷弥瑞德怀着沉重的心情说:“那个叫思特杰逊的人,今天早晨六点左右在好利得旅馆被人谋杀了。” 第10章 血字的研究10 雷弥瑞德带来的消息既重要,又出人意料。我们都被突如其来的消息惊呆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格雷格森忽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把酒给打翻了。我一声不响地看着福尔摩斯,他眉头紧锁,双唇紧闭,一脸的严肃。 最后,福尔摩斯小声地说:“思特杰逊被杀,案情更复杂了。” “本来就够复杂的了。”雷弥瑞德一边坐下来,一边说,“我就像是在参加军事会议,一点头绪也摸不着。” 格雷格森不敢相信地问:“你这消息可靠吗?” 雷弥瑞德说:“我刚从他那个出事地点回来,这还是我第一个发现的呢。” 福尔摩斯说:“我们刚听过格雷格森先生对本案的高见。你能不能把你看到的和自己怎么做的跟我们说一下呢?” “当然可以,”雷弥瑞德说,“我首先承认,我原来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德雷伯的死与思特杰逊看来一点儿关系也没有。我按照我原来的想法,开始查找思特杰逊。有人曾经在三号晚上八点半左右,看见他和德雷伯在尤思顿车站等车。后来,第二天清晨两点左右,在布里克斯顿路发现德雷伯的尸体。我当时认为,如果查清在八点半以后,案发以前,思特杰逊在哪儿,干了些什么,案子就好办了。于是,我一方面给利物浦拍了个电报,描绘了一下思特杰逊的长相,让他们监视美国船只;一方面监视尤思顿车站附近的旅馆和公寓。因为我觉得,如果那天晚上德雷伯和思特杰逊分手了,思特杰逊肯定会在车站附近住下,等德雷伯回来,然后第二天早晨再去车站等待。” 福尔摩斯说:“他们也许事先约好了会面的地点。” “事实的确是这样。我昨天整整打听了一个晚上,没有任何结果。我今天早早地开始查,八点钟到了小乔治街的哈里代私人公寓。我问他们那里是否住着一位思特杰逊先生,他们立刻回答说有。 “‘你一定就是他在等待的那位先生,’他们说,‘他等一位先生已经等了两天了。’ “‘他现在哪里?’ “‘他还在楼上的房间睡觉。他说到九点钟再把他叫醒。’ “‘我要立刻上去找他。’我说。 “我当时想,我这样出奇不意地露面,准会弄得他神经紧张,不知不觉地说出一些事情来。一个茶房把我领上楼。房间在二楼,一条不长的走廊通到那里。茶房给我指了一下房间后正准备下楼,我却看到了一幅情景。尽管我当了二十多年的侦探,这幅情景仍然使我感到一阵恶心。只见门下面弯弯曲曲地流出了一条红红的血迹,横过走廊,在另外一面墙边汇成了一小滩。我不由得大叫了一声,茶房听到叫喊声又折了回来。这情景差点把他昏吓过去。房门反锁着,于是我们用肩膀把它撞了开来。屋里的窗户大开着,窗户旁蜷曲着一个男人的尸体,身上还穿着睡衣。他的四脚已经冰凉、僵硬。说明他死了已经有一阵子了。我们把尸体翻过来时,茶房立刻认出他就是以约瑟夫?思特杰逊这个名字住进来的那位先生。致死的原因是身体左侧被人深深地捅了一刀,看来是穿过了心脏。接着便是这起案子最奇怪的部分了。你们猜猜死者的脸上有什么?” 福尔摩斯立刻答说:“是用血写的‘拉契’。” “正是,”雷弥瑞德恐惧地说。 这位身份不明的凶手杀人时似乎很有一套,而且不可思议,因此也就使他的罪行更令人感到可怖。尽管我在战场上也很坚强,这时一想到那凶杀现场,也不由得感到神经紧张。 雷弥瑞德继续说道:“有人声称见过凶手。一个送牛奶的小孩,去牛奶房时,恰巧路过旅馆后边通往马车房的小胡同。他看到有一架梯子对着三楼的一个窗户竖着,那个窗户开着,而那架梯子平时都是横放在地上的。那个孩子感到有些奇怪,他走过去了,又特意回头看了看。只见一个人从梯子上大大方方地、慢悠悠地下来了。他还以为是旅馆里的木匠呢,所以也没太在意,就是觉得这么早就开始干活有点和平时不一样。他恍惚记得那个人个子很高,穿着一件长长的棕色外套,脸发红。凶手在行凶之后,肯定又在房里呆了一会儿,因为脸盆中的水里有血,床单上也有血,可见他作案以后洗了手,还用床单擦了擦刀子。” 雷弥瑞德描述的凶手的形象和福尔摩斯推测的一样,可是我一点也看不出他有什么得意的反映。 福尔摩斯问:“没有发现什么对破案有用的线索吗?” “没有。只发现一个德雷伯的钱袋和一份电报。因为思特杰逊给德雷伯管理财务,所以他平时就带着那个钱袋。钱袋里有八十多镑现款,可见凶手不是谋财害命。而那份电报是一个月以前从克利富兰城打来的,内容是‘JH现在欧洲’,没有署名。” “没有其他的东西了吗?”福尔摩斯问。 “再没有什么值得怀疑的东西了。床上有一本小说,看来是死者睡觉以前看的。椅子上有一个烟斗,桌子上有一杯水,窗台上有一个盛药的木盒,里面有两粒药丸。” 福尔摩斯听后,高兴得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兴奋不已的大声喊到:“终于找到了关键的一环,现在我的推断已经完整了。” 那两位侦探听福尔摩斯这么说,都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福尔摩斯非常自信地说:“现在我已经掌握了这个案子的每条线索,虽然有些细节还不太清楚。从德雷伯与思特杰逊分手起,到思特杰逊的尸体被发现这段时间所发生的事情,我都一清二楚了,就好像我亲眼看见一样。下面,我就证明给你们看,请问那两粒药丸带来了吗?” “带来了,”雷弥瑞德边说,边掏出一个小白盒子,“我把药丸、钱袋、电报都带来了,本来我想把它们放在警察局里一个比较安全的地方。我把药丸带来纯粹是巧合并没有特定的目的,因为在我看来,这并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 “把药丸放在这里。”福尔摩斯说。然后他又转身对着我说:“医生,这些是平常的药丸吗?” 它们当然不是平常的药丸。灰颜色,小而圆,对着光看几乎是透明的,好像珍珠一样。我说:“看它们这么轻,而且是透明的,我想它们能溶于水。” “是的,”福尔摩斯回答说,“能不能请你现在下楼去把那只病小狗抱上来?那只狗病了这么久,房东太太昨天还请你把它弄死,免得它再遭罪。” 我把狗抱了上来。它那急促的呼吸和滞呆的目光表明它活不了多久了。确实,它那雪白的嘴唇显示它早已超过了一般狗类的寿命。我把它放在铺在地板上的一个垫子上。 “我现在把其中一颗药丸切成两半,”福尔摩斯说着便拿起小刀把一颗药丸切了开来,“把另外一半放回盒子里,以备将来使用。我把这半颗放进有一匙水的酒杯里。你们看,我们这位医生朋友说得对,药丸已经溶解在水里了。 现在在水里加些牛奶使它更好喝一些,这只狗会马上舔光它面前的牛奶的。” 福尔摩斯说着就把酒杯里的液体倒到在一只盘子里,放到狗的面前。狗立刻就把它舔光了。看到福尔摩斯脸上那一本正经的神态,我们也都深信不疑地默默坐在那里,紧紧地盯着那只狗,期待着出现什么惊人的结果。然而什么惊人的结果也没有出现。那只狗依然趴在垫子上,依然艰难地呼吸着。显然,那药丸既没有给它带来好处,也没有给它带来厄运。 第11章 血字的研究11 福尔摩斯早已掏出了手表。专注地看看狗,又看看表。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仍然没有任何结果。他的脸上露出了极为懊恼和失望的神情。他紧紧咬着嘴唇,手指敲击着桌子,显得非常不耐烦。他的情绪十分激动,连我都不由得真心地替他感到难过。两位官方侦探的脸上挂着讥讽的微笑,心里暗暗为福尔摩斯受到的挫折感到高兴。 “这不会是偶然发生的”福尔摩斯一边踱步一边若有所思地说,“我早就怀疑德雷伯是死于某种毒药,而它终于在思特杰逊死后被发现了,但是它为什么不起任何作用呢?这意味着什么?我敢保证,我对这个案子的推断没有错误,也不可能有错误。可是,这只狗竟没有任何反应。”“啊,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沉默片刻之后,福尔摩斯突然兴奋地大喊一声,迅速跑到药盒前,拿出另一粒药,也把它切成两半,用水化开其中的半粒,加上牛奶,放在狗面前。这只可怜的小狗舌头刚一沾上这种液体,马上四肢抽搐痉挛,接下来就像被雷击了一样,直挺挺地死去。 福尔摩斯放心的出了一口气,擦去了额头上的汗珠。“看来,我的自信心还不够强。刚才我应该了解,假如一种事实和推论矛盾,那么,肯定有某种其他的原因。而不应对正确的推理产生动摇,其实我在看到这药之前就应该想到,盒子里的两粒药,一粒有剧毒,另一粒没毒。” 福尔摩斯的带有哲理色彩的话发人深省。他最后一句话说得如此惊人,我不由得疑心他是否有些不清醒了。狗的死又证明他的推断是正确的。我也开始对这个案子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福尔摩斯继续说道:“你们好像觉得这很奇怪,其实这没什么,只不过开始的时候,你们没有抓住这个惟一正确的线索,而我却幸运地抓住了。以后发生的每件事都证明我的设想是正确的,而这些事情的发生也正是那条线索合乎实际的结果。所以,那些让你们迷惑不解、使案情更复杂的事物,却对我有很大的用处,它们证明我的推断。把神秘和奇怪混在一起不可取,往往最神秘的犯罪是最普通、最平淡的,因为找不到一点特别的线索去侦破它。就如此案,如果尸体在大路上,也没有任何特别的情节引人注意,那么,这个案子很难侦破。所以说,奇怪的事情发生没有使案子更加复杂,而是变得越来越简单。” 格雷格森先生越听越不高兴,最后,他终于忍不住了,说:“福尔摩斯先生,我们承认你是一个机智干练的人,而且有自己独特的工作方法。但是现在请你不要再空谈一些大道理,我们想要捉到那个凶手。事实证明,我和雷弥瑞德都错了,夏明洁不可能是第二个死者的凶手,不可能杀掉思特杰逊,而思特杰逊又被杀了。你说说这个,又提提那个,知道的好像比我们多。现在,你也应该说说对这个案子到底知道多少,我想我们也有权利要求你说。你能说出凶手的姓名来吗?” 雷弥瑞德也附和道:“先生,我也感到格雷格森说得有理。我们俩都努力过,而现在又都失败了。我走进这个屋子以来,你已经不止一次地说你掌握了所需要的一切证据。你现在不该再隐瞒了吧!” 我也跟着说:“如果再不抓住凶手,他可能还会有时间再去危害别人。” 大家这样催促他,福尔摩斯反而显得迟疑起来。他低着头在屋里走来走去,而且像他平常陷入沉思时一样紧皱眉头。 最后,他突然停住脚,对着我们说:“凶手不会再杀人了,你们对此可以尽管放心。你们刚才问我是否知道凶手的名字。我当然知道。可知道他的名字根本算不了什么。只有抓住他才是最后结局。我估计我很快就能抓住他,我要亲自作出安排,而且要安排得非常巧妙细致,因为我们要对付的是一个非常狡猾、孤注一掷的家伙。事实还能证明,这个凶手有一个和他同样精明的人在帮他。只要凶手自信有人能找到线索,我们就有机会抓住他。但是,只要他稍微起一点儿疑心,他就会改名换姓,立刻消失在这座大都市的四百万居民中。我丝毫没有轻视你们二位的意思,但我得说,我认为你们官方侦探绝不是这两个人的对手,所以我没有请求你们帮助。如果我失败了,我当然会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我愿意承担这种责任。我现在向你们保证,什么时候我的全盘计划不受影响了,什么时候我就会告诉你们。” 尽管福尔摩斯做了上述保证,而且不客气地贬低了官方侦探,格雷格森和雷弥瑞德似乎不甘心就这样下场。格雷格森的脸一直红到发根,雷弥瑞德瞪圆了的眼睛里流露出好奇而又不满的神情。不过,他俩还没有来得及说话,门上就响起了轻轻的敲打声,原来是那不为人注意的流浪儿韦金斯来了。 韦金斯举手行礼说:“先生,我已经把马车叫好了,就在楼下。” 福尔摩斯和蔼地说:“干得好。”然后,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副钢手铐来说:“你们苏格兰场的警方为什么不用这种手铐?你们可以看这弹簧多么好用。一碰就卡上了。” 雷弥瑞德仍然带着不满的声调说:“只要我们能找到该戴手铐的人,那种老式的也照样管用。” “很好,很好,”福尔摩斯笑着说,“车夫也许能帮我搬一下箱子。韦金斯,请他上来。” 看到福尔摩斯这副要出远门的样子,我不由得非常诧异,因为他从来没有向我提起过。况且此时案子正在关键时刻,他怎么会突然远去呢?屋里有只小小的旅行皮箱,他把它拉了出来,开始给它系上带子。正当此时,车夫进来了。 “车夫,请帮我扣一下这个皮带扣。”福尔摩斯跪在那里忙着,头也不回地说。 车夫一脸不高兴,不大情愿地走过来,伸出手正要帮忙,只听得金属撞击的清脆的咔嚓声,福尔摩斯突然跳了起来。 “先生们,”他大声说道,“我现在向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杰弗逊·侯坡先生,也就是杀害伊诺克·德雷伯和约瑟夫?思特杰逊的凶手。” 这一切都是一瞬间发生的,速度快得我们还来不及反应过来。我至今还清晰地记得当时的情形,记得福尔摩斯脸上胜利的表情,记得他那响亮的声音,记得马车夫看到闪亮的手铐神奇地铐在他手腕上时那种茫然、凶狠的神情。有一两秒钟,我们像一尊尊塑像一样站在那里。然后,马车夫大吼一声,从福尔摩斯的手中挣脱出来,猛地向窗户冲去,把窗子的木框和玻璃撞得粉碎。但是,他还没有来得及跳出去,格雷格森、雷弥瑞德和福尔摩斯就像一群猎犬一样扑到了他的身上,把他拉进屋之后,接着又是一番厮打。这个人异常凶猛,一次次地把我们四个人打退。他似乎有着癫痫病人发作时的那种蛮力气。由于他刚才想从窗户冲出去,所以他的脸和手被玻璃划得鲜血直流,但这丝毫没有影响他反抗的劲头。最后,雷弥瑞德死死地卡住了他的脖子,几乎要把他卡死。他到这时才意识到反抗是没有用的,可尽管这样,我们还是把他的手脚全都捆了起来。这个名为马车夫实为杀人凶手的人,安静下来之后,我们才气喘吁吁地站起身来,站在那里喘着粗气。 福尔摩斯说:“他的马车就停在楼下,就用他的马车把他送到苏格兰场去吧,这件神秘莫测的小案子结束了。你们有什么问题现在只管问,我会给你们满意的回答。” 第12章 血字的研究12 在北美大陆的西部,有一大片贫瘠荒芜的沙漠。多少年来,它一直阻碍着文化的发展。从内华达山脉到内布拉斯加州,从北部的黄石河到南部的柯罗拉多,是一片完全荒芜的沉寂的地区。但是在这荒无人烟的地区里,自然的景色也并非一成不变。这里有长年积雪的高山峻岭,有阴森黑暗的低谷,也有在山石耸立的峡谷之间奔腾不息的河流,还有一望无际的荒原,冬天积雪覆盖,夏天到处是一片灰色的碱地。这个地区一般都是荒凉沉寂,无比的悲凉。 在这个没有希望的土地上,没有人居住。只有波尼人和黑足印第安人偶尔结队经过,前往其他的猎区。即使是最勇敢最坚强的人,也不愿在这儿多停留一会儿,也希望尽快走到大草原去。在这没有生机的土地上,只有山狗隐隐约约地在矮树丛中穿过,巨雕在空中盘旋,还有几只笨重的大灰熊,在阴森的峡谷里寻找食物。它们是荒漠中惟一的居民。 世界上恐怕再也找不到比布兰卡山脉北麓更凄凉、更荒芜的地方了。举目远望,荒漠上只看见被矮小的槲树林隔断的一片片的盐碱地。地平线处,被积雪覆盖的山峰此起彼伏,闪耀点点银光。在这片土地上没有生命,连与生命有关的东西都找寻不到。灰蒙蒙的天空中没有一只鸟飞过,昏暗的大地上也没有走兽的踪迹。死寂是这里最大的特点。侧耳倾听,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没有任何声息,只有让人绝望的沉寂。 严格说起来,这广阔的原野上没有任何与生命有关的东西,也不太现实。布兰卡山脉的脚下,有一条曲曲折折的穿越沙漠的小路,消逝在地平线的尽头。这条小路是无数冒险家开创出来的,是经过无数的车辆辗轧出来的。路旁随处可见一堆堆白森森的东西,在太阳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在灰暗的盐碱地上越发的刺眼。走近一看,原来都是可怕的白骨,有粗壮的牛骨,有细小的人骨。在这漫长的一千五百英里的商旅道路上,人们踏着前人的累累遗骨继续前进。 一八四七年五月四日,一个孤独的旅客从布兰卡山上俯望着这凄惨的旷野。表面上,他就像是一个守护这片荒原的鬼怪精灵。不管多么善于观察周围事物的人,也看不出他到底是四十岁还是六十岁。他脸部削瘦而憔悴,干裂的棕色皮肤紧裹着突出的骨头。棕色的头发已经斑白,无精打采的眼睛深陷在眼窝里,他一只手握着一杆来福枪,手上的肌肉比骨架也多不了多少。他用来福枪撑在地面上,站立在那里。他那魁伟的身体显示出他曾经是一个魁梧健壮的人。但是现在,他脸庞削弱,衣服在瘦得皮包骨头的身体上显得越发肥大,看来,他已经老迈不堪了。由于过度饥渴,他似乎已濒临死地了。 他忍受饥渴的折磨,抱着一线生机,沿着山谷前行,历尽千辛万苦跋涉到这个高地上,希望能找到一点水源。可是现在,他眼前只有一望无际的盐碱地和远处的荒山,连一棵树的影子都看不到,更不要说水源了。在这片茫茫的荒原上,找不到半点生的希望。他睁大了茫然而困惑的眼睛向四处张望,他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人生旅程即将结束,自己要葬身在这荒原上。“死在这儿,和二十年后死在舒适的床上有什么区别呢?”他一边喃喃自语,一边坐在一块石头的阴影里。 坐下之前,他先放下手中的来福枪,然后放下右肩上的一个大包袱,这个包袱用灰色的披肩裹着。由于累得实在没有力气,放下包袱时,落地很重。包袱里传来了哭声,一个受到惊吓的、长着亮晶晶的棕色眼睛的脸钻了出来,而且还伸出了两只胖胖的小手。 “你把我摔疼了。”这个孩子用稚嫩的声音埋怨道。 “是吗,真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那个男人带着歉意地说。接着,他打开包袱,从里边抱出一个漂亮的小女孩。这个小女孩五岁左右,穿着粉红色上衣,戴着麻布围嘴,脚上穿着一双精致的小鞋。这些可以看出她的妈妈把她照料得很好。这个小孩脸上失去了红润,但是她的胳膊和腿都很结实,这足以证明,她并没有吃太多的苦。 “现在还疼吗?”他关心地问,那个孩子还在揉着脑后乱蓬蓬的金黄色头发。 “你亲亲这里就好了,”她把头上碰痛了的地方指给他看,然后认真地说,“妈妈总是这么说的。妈妈哪儿去了?” “妈妈走了。不用多久你就会见到她的。” “走了?”小女孩说,“真怪,那她为什么没有和我说再见?她以前就是去姨妈家喝茶也总是和我说一声的,而她这次已经走了三天了。我口干得要命,什么吃的喝的都没有了吗?” “没有了,宝贝儿,什么都没有了。你耐心忍一会儿就好了。把头靠在我身上,这样你就会感到好一些了。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好看的东西!”小女孩举起两块闪亮的云母石片,高兴地叫道,“到家后我就把这给鲍伯弟弟。” “不用多久,你就能看到比这更美丽的东西了,”男人没有任何表情地说,“你再耐心地等一会儿。我刚才正要告诉你……你还记得我们离开那条河的情形吗?” “哦,记得。” “好,那时咱们相信很快又会遇到一条河……你听明白了吗?但是不知哪里出了问题,也许是指南针,也许是地图,也许是别的什么……反正我们再也没有能找到河流。我们的水喝完了,只剩下一点点,是留给你们这些孩子的。后来……后来……” “后来你们连脸都洗不成了。”小女孩打断他的话一本正经地插嘴道,一面抬头望着他那脏兮兮的脸。 “不但洗不成脸,就连喝的水也没有了。后来,本顿先生第一个走了,然后是印第安人彼得、麦坎格利克太太和约翰尼?红斯,再后来……宝贝儿……就是你妈妈。” “那妈妈也死了!”小女孩叫了起来,然后用围兜捂着脸,伤心地哭泣不止。 “是的,不要难过,孩子,现在只剩下你和我了。我以为这个方向也许能找到水,便背着你一步一步地走到了这里。看样子我们的情况并没有好转。我们俩现在活下去的希望很小。” “这么说我们也要死了吗?”小女孩听到这里,反而止住泪水,仰起满是泪痕的脸庞好似高兴地问。 “我想大概是这样吧。” “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儿说呢?”小女孩开心地笑着说,“你刚才真把我吓坏了。好了,如果死了,就能又和妈妈在一起了。” “是的,一定能,小宝贝儿。” “你也一样。那时候,我要告诉妈妈,你对我很好。我想,妈妈肯定会在天堂门口迎接我们的。她手里拿着一把大水壶,还拿着我和鲍伯爱吃的荞麦饼,两面烤得焦黄,冒着热气。可是咱们要等多久才能死呢?” “我也不知道,我想要不了多久了。”大人一边说一边盯着北面的地平线上方。 远处的天空中,有三个黑点,越来越大,来势凶猛。一会儿就清晰可辨了,那是三只灰褐色的大鸟。它们在两个人的上空盘旋几周,落在了上面的那块大石头上。这是三只巨雕,也就是美国西部所说的秃鹰,它们的出现,预示着死亡即将来临。 “公鸡和母鸡,”小女孩指着这三个不祥之物高兴地喊道。她拍着小手,打算轰它们飞起来。“你说,这个地方是上帝造的吗?” “当然是了。”大人回答道。他为孩子突然提出这样的问题而吃惊。 “那边的依利那州是他造的,密苏里州也是他造的,这里还是他造的吗?我想这里不是上帝而是别人造的,那个人造得可真糟糕,连树木和水都忘了造。” 大人没有把握地问:“咱们做做祈祷,好吗?” “可是,还没到晚上呢。”小女孩回答说。 “没有关系,你放心,上帝不会因为白天做祈祷而怪罪咱们的。好了,你开始祷告吧,就像经过荒原时,你们每天晚上祷告的那样。” “你为什么不祷告呢?”小女孩瞪大眼睛好奇地问。 大人回答说:“我已经不记得祷告词了。我从很小就没有做过祈祷了。不过,现在再祈祷也不晚。你把祷告词念出来,我在一旁跟着你念。” 小女孩把包袱皮铺在地上说:“那么,请你跪下,把手这样举着,这样就会好多了。” 第13章 血字的研究13 除了那几只兀鹫外,没有人看到这奇特的一幕。在那狭小的包袱皮上,并排跪着两个漂泊者: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和一个粗犷勇敢的冒险家。她那胖胖的脸蛋和他那憔悴瘦削的脸庞同时仰视着万里无云的天空,面对着神灵虔诚地祈祷着。两个声音——一个清脆而细小,一个深沉而粗哑——一起祈祷上帝的怜悯和宽恕。祈祷完了之后,他们重新坐到岩石的阴影中。小女孩倚在她保护人宽阔的胸膛中,慢慢地睡着了。他默默地看着她沉睡的模样,他这样看了一会儿,自己也抵挡不住瞌睡的侵袭,他已经整整三天三夜没有睡过觉了。慢慢地,他也紧紧闭上了疲倦的双眼。他的头渐渐地垂到了胸前,他那灰白的胡须和小女孩金黄的卷发混在了一起。两个人都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如果这个流浪人晚睡半个小时,他就会看到一幅奇特的景象。荒原遥远的尽头扬起了一片尘土,由于太远,起初很难与远处的雾气区分开来。但这片尘土渐渐地越来越高,越来越宽,终于变成了一团轮廓鲜明的浓云。浓云显然是行进中的大队人马卷起的飞尘冲上天空。如果是在土地肥沃的地区,可以断定那是大队牛群向这里奔来。但这荒芜的原野是不可能有大队牛群的。滚滚的烟尘朝着这两个落难人睡觉的峭壁推进,烟尘中渐渐出现了帆布做顶的篷车的轮廓和武装骑士的身影。原来这是一支庞大的西行车队。这支车队多么浩大壮观啊!前面的车子已经到了山脚下,而后面的车子还有那遥远的天边。在这无边无际的荒野上移动着这支散乱的队伍,里面有四轮马车和敞篷马车,有骑马的,也有步行的。数不清的妇女背着沉重的行李蹒跚而行,孩子们有的迈着不稳的步子在车旁走着,有的从车上的白色顶篷里探出脑袋来向外张望。这显然不是一般的移民队伍,而像是一支游牧民族为环境所迫,不得不找个新的家园。充满烟尘的空气中回荡着这支人马喧闹嘈杂的声音,人喊马嘶,车轮滚滚。然而,尽管嘈杂声如此响亮,仍然未能吵醒山上那两个疲惫的漂泊者。 二十多个表情严肃、信念坚定的男人骑马走在队伍的前面。他们一个个穿着深色土布衣服,肩挎来福枪。他们在山脚下停了下来,简单地商议了一会儿。 “兄弟们,往北走有水井。”一个嘴唇红润、胡子乱得光光的、头发斑白的人说。 另一个人说:“沿布兰卡山右侧方向走,我们就能到达格兰德河。” 第三个人大声说:“不用担心没有水。从山岩中引出的水神,不会舍弃他的下民。” “阿门!”几个人异口同声地说。 他们刚要继续上路的时候,一个目光锐利的年轻的小伙子,指着上面那个巍峨的峭壁大叫了一声。原来他发现山顶上有个粉红色的东西在飘荡,那个粉色的小东西在一片灰色的悬崖衬托下,显得特别乍眼。听到他的喊声,骑手们赶快勒住马,手里拿好枪。而且,后面又来了更多的骑手支援。只听见他们一齐喊到:“印第安人。” “这儿不会有印第安人的。”一位年长的头目说,“咱们已经越过波尼印第安人居住的地方了,在翻过前面那座山之前,不会有其他的部落。” 其中的一个人说:“我上去察看一下吧,思特杰逊兄弟?” “我也去,我也去。”又有十几个人提出了请示。 “好吧,把马留在这里,我们在底下等你们。” 话刚说完,就有好几个年青人翻身下马,拴好马以后,他们沿着陡峭的山坡,慢慢爬向引起他们警觉的目标。 他们敏捷地悄无声息地向上攀登着,显示出久经沙场的那种老练和机敏的动作。人们看见他们攀跃于山石之间,如履平地,一直到达山顶。那个最先发现情况的小伙子走在最前面。走在他后面的人们突然看见他两手一举,好像非常的惊奇。大家赶忙上前一看,都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在这片荒原的山顶上有一块很大的石头,石头下的一块平地上,躺着一个魁伟的男人,只见他须发长长,面容严峻而憔悴。从他那安逸的脸庞和均匀的呼吸来看,他正在沉睡之中。有一个小女孩睡在他的身边,孩子又白又胖的小手,搂着大人黑瘦肮脏的脖子,长着金黄色头发的小脑袋,倚在男人宽阔的胸膛里。她脸上挂着动人的微笑,小嘴微张,唇红红的,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她白胖的小腿上穿着漂亮的鞋子,鞋子上钉着闪亮的鞋扣,露出白色的短袜。所有的这些都和那个男子的黑瘦和长大形成鲜明的对比。在这两个人上方的岩石上,落着三只凶猛的巨雕,它们看到这么多人到来,失望地啼叫几声,飞走了。 啼声惊醒了两个因饥渴困顿而沉沉睡去的人,他们茫然地望着面前的人们,男人摇晃着站起来,向山下望去,刚进入梦乡前还是一片凄凉的荒原奇迹般地出现了许许多多的人马,他的脸上满是惊疑的神情。他用瘦骨嶙峋的手揉了揉眼睛,喃喃地自言自语:“这大概就是神经错乱吧。”小女孩站则在他身旁,紧紧拉着他的衣角,一脸茫然。 周围人们的行动立刻使男子汉清醒了:这不是神经错乱。一个人抱着小女孩,另外几个扶着虚弱的男子,一同向队伍走去。 这个流浪男子自称叫约翰·费瑞厄,他们原有二十个人,因为没吃没喝死得只剩他和这个小女孩了。 有人问这小家伙是不是他女儿。他说现在应该算是他的孩子了,因为他救了她,谁也不能伤害她,她从此就叫露茜·费瑞厄。他又反问救他们的人们是什么人。 一个年轻人说:“我们是受到迫害的上帝的儿女,是天使莫罗尼挑选出来的儿子。差不多有一万人呢。” 这位漂泊者说:“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位天使。他好像选了一批好人嘛。” 另一个人严肃地说:“不要拿神圣的事情开玩笑。我们都信奉用埃及文写在金箔上的圣典,我们是从伊利诺州的瑙伏城来的。我们在那里建起了教堂,而现在要逃避那些暴徒和目无神明的人,即使是去荒无人烟的沙漠也心甘情愿。” 瑙伏城这个地名显然使约翰?费瑞瓦明白了。他说:“我知道了,你们是摩门教徒。” “你说的很对。”周围的人异口同声地说。 “你们要去哪里?” “我们自己也不知道。上帝派先知给我们引路。你得去见我们的先知,由他决定怎么处置你们。” 他们这时已经来到了山坡下,一大群人围住了他们。其中有脸色苍白的温顺妇女,有健康活泼的儿童,还有目光真诚的男人。他们看到这两个陌生人,看到孩子那么小,大人又那么瘦弱,都不由得怜悯地惊叹起来。但护送的人并没有停住脚,而是排开围观的人继续向前走去,在一大群摩门教徒的跟随下,一直来到一辆马车前。这辆马车与其他马车不同,特别高大,装饰得也非常精美华丽,因而显得格外醒目。这辆车套着六匹马,而别的车只套着两匹,最多也只有四匹。赶车人的旁边坐着一个人,年纪不到三十,但他那巨大的头颅和刚毅的表情显示出他是领袖人物。他正在读一本棕色封面的书,但看到人群走过来,便把书放到了一边,认真听取了下属的汇报。然后,他转过头去认真打量那两位落难人。 他庄严地说:“如果我们带上你们两人,你们就必须信奉我们的教义。否则你们只有自找出路。这不能怪我们见死不救。我们决不能让狼混进我们的羊群。与其将来发现你们是毁坏整个果子的腐烂斑点,还不如现在就让你们的骸骨留在这旷野中,任凭风吹雨打。你愿意接收这些条件跟我们走吗?” “无论什么条件,我都愿意跟你们走。”费瑞厄说话时那强调的口气使得那些持重的长老们都忍不住笑了。只有先知一人依然保持着庄严肃穆的神情。 先知说:“既然如此,那好吧。思特杰逊兄弟,你收留他,给他吃的喝的。那孩子也一样。你还要负责把我们神圣的教义传授给他。我们已经耽搁很久了。出发!向安锡山前进!” “前进,向安锡山前进!”摩门教徒一起喊道。这声音像波浪一样在长长的车队中由一个人传给另一个人,直到最后消失在远处。在鞭子的噼啪声和车轮的辘辘声中,那些巨大的有篷马车动了起来,很快整个车队也开始蜿蜒向前蠕动。负责照料两个漂泊者的长老领着他们来到自己的蓬车里,车上已经为他们准备好了食物。 长老说:“你们就住在这里,过几天就能驱除疲劳了。同时,你们必须记住,你们从今以后就是我们的教徒了。布里格罕?扬是这样说的,他是约瑟夫?史密斯的代言人,而约瑟夫?史密斯又是上帝的代言人。” 第14章 血字的研究14 没有必要叙述这些摩门教徒们在定居以前的行程中所经历的苦难折磨。从密西西比河两岸到洛矶山脉西麓这片土地上,他们用前所未有的百折不挠、坚韧不拔的精神奋然前进。正是这种盎格鲁萨克逊人的顽强奋斗精神,使他们能够克服野人、野兽、饥渴、疾病等上苍降给他们的一切困难。但是,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愿再继续长途跋涉下去,整日和痛苦相伴。所以当他们沐浴在阳光中的犹他山谷,听到先知宣布,这块处女地就是神赐予他们的乐园,将永远归他们管理的时候,都高兴地跪下磕头,虔诚地膜拜。 很快,事实就证明:扬不仅是一个行事果断、决策英明的领袖,而且也是一个精明老练的行政官。他制定了许多规划以后,城市的轮廓就依稀可见了。城市周围的土地,按照教徒的身份地位进行分配。原来是商人的,现在还让他经商,工匠仍去做工。城市日见完善,街道、广场相继出现。农村中,农民开荒垦地,筑篱挖渠播种栽培,呈现出一派喜气洋洋的生产景象。第二年夏天,只看见乡村的田野里,一片金黄麦浪。神奇的土地上显示出一片蒸蒸日上的新气象。一座宏伟的教堂在城市的中心逐渐地耸立起来。教堂里,每天从天刚蒙蒙亮到傍晚,都有工人在辛苦的劳作。这座教堂是人们为纪念指引他们度过艰难险阻、最后到达这片沃土的上帝而建造的。 约翰·费瑞厄和小女孩相依为命,不久,小女孩就被认作了费瑞瓦的义女。他们俩跟随着摩门教徒到达了旅程的终点。露茜·费瑞厄一路上一直坐在长老思特杰逊的篷车里,人们都很喜欢她。她和思特杰逊的三个妻子,还有他的调皮任性、早熟的十二岁的儿子住在一起,身体很快就恢复了健康。因为她年纪小、很乖巧,而且这么小就失去了母亲,所以那三个女人都很怜爱她。露茜逐渐地适应了那种漂泊不定篷车为家的新生活。与此同时,费瑞厄的身体也逐渐的恢复,他不仅是一个非常有用的向导,而且也是一个不知疲倦、枪法高超的猎人。所以,他的为人和过硬的本领受到了大家的尊敬。当他们结束旅程定居在犹他山谷时,大家一致通过:除了先知扬和思特杰逊、恳包、约翰思顿、德雷伯四个长老以外,费瑞厄应该和其他的移民一样,分得一块肥沃的土地。 这样,费瑞厄就获得了一份土地。他在自己的土地上建了一座结实的木屋。这座木屋经过每年的扩建,逐渐地变成了一座宽敞的别墅。费瑞厄是一个非常务实的人,他善于为人处世,心灵手巧,再加他体格健壮、身体魁伟,而且吃苦耐劳,他每天从早到晚,兢兢业业地在自己的土地上劳作,不断地进行改良。因此,他亲手经营的田园越来越兴旺。三年之内,超过了他的邻居,六年之内成了小康之家,九年之内变得十分富有,十二年以后,在整个盐湖城地区,能和他相比的寥寥无几。约翰·费瑞厄成了远近闻名的人物,从盐湖地区起,到遥远的瓦萨齐山区,没有人不知道他。 但是却有一件事,破坏了他同教人的感情。那就是,不管别人怎么劝说,怎么开导他,他都不会像其他教徒一样娶妻成家。他从来都不向别人解释他为什么要那么做,但是他就是一味的固执己见。有人指责他不忠实于摩门教,也有人说他是个小气鬼,心疼那些财物,不愿意破费,还有人猜想,他原来有过风流韵事,可能是因为在大西洋沿岸有过一位金发女郎,为他而死,使他受到打击。总而言之,费瑞厄不管别人怎么说,仍然我行我素地过着严谨的独身生活。除此以外,他对于这个宗教的其他方面是恪守教规的,被人们认为是一个笃正信教、为人正直的一个人。 露茜·费瑞厄在这木屋里渐渐长大,帮助养父料理各种事务。山区清新的空气和松林中的油脂香味,像母亲一样抚育着这个年青的少女。岁月流逝,她也长得越来越颀长,越来越健美。脸颊日显红润,步态也愈加轻盈。许多从费瑞厄农庄旁经过的人,都常常看到露茜婀娜的少女身姿轻盈地穿过麦地,或者看到她骑着她父亲的马,显出西部少年所特有的那种熟练而优美的姿式。十二年过去,当年的蓓蕾现在已经出落成一朵绽放的鲜花。在她父亲成为最富有的农民的那一年里,她也成了太平洋沿岸整个山区最标致的一个美洲少女。 然而,首先感觉到这个女孩已经长大成人的并不是她父亲——这种事情也很少是父亲首先察觉到的,这种神奇的变化非常微妙,非常缓慢,不能以时日来衡量。少女自己也是在听到某个人的声音或接触到某个人的手时才会感到这种变化。这时,她的心会怦怦乱跳,会既骄傲又惊恐地发现一种新奇的、感情奔放的本性已经在她内心深处觉醒。世界上很少有人不记得那个特殊的日子,或者不记得预示新生活开始的那件微不足道的琐事。就露茜·费瑞厄而言,暂且不提这件事对于她本人和其他人未来的命运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光是这件事本身就已经够严重的了。 那是六月的一个早晨,阳光明媚,万里无云,摩门教徒们像蜜蜂一样忙碌着——他们就是用蜜蜂巢作标志的。田野里,街道上,到处都是人们辛勤劳动的嘈杂声。尘土飞扬的大道上,一拨一拨满载重荷的骡群正络绎不绝的向西进发,那时加利福尼亚掀起了淘金的热潮,而横贯美国大陆的道路正好穿过摩门教徒的圣城。大道上还有从遥远的牧区赶来的一群群牛羊;也有疲惫不堪的移民——他们经过长途跋涉之后,显得疲惫不堪。在这乱哄哄的地方,露茜·费瑞厄仗着自己高超的骑术,策马疾驰。她那漂亮的脸庞由于策马飞奔而变得红扑扑的,栗色的长发在脑后飘荡着。她是奉了父亲的命令进城办事的。像往常一样,她凭着年轻人无所畏惧的劲头,策马飞奔,心中只想着如何去完成父亲交给她的任务。那些风尘仆仆的路人一个个惊讶地望着她,就连那些运输皮革的冷漠的印第安人,看到这个美丽的白皙少女也感到非常吃惊,一反平时的冷漠,松弛了呆板僵硬的面孔。 她来到市效外,发现有六个面目粗野的牧人从荒原赶来了一大群牛,把道路堵得水泄不通。她急于赶路,便打马冲进了牛群中的一个空隙,想越过这个障碍。可是,她刚刚进入牛群,后面的牛就挤了上来,把她围在了当中。她陷入了一片牛海中,到处都是眼睛鼓鼓、犄角长长的家伙在蜂拥攒动。由于她平时经常与牛群接触,所以她一点也不感到惊慌,只专心地寻找机会催马前进,打算从中穿过去。抢行中,一头牛有意无意地用角猛顶了一下马的侧腹,把马弄惊了。马立刻腾起前蹄,发出一阵嘶鸣声,又蹦又跳;要不是骑术高超,她早就摔下来了。情况非常危险。受惊的马越是跳动,就越是撞着四周的牛角,结果使它变得更加暴躁。露茜这时只能趴在马鞍上,没有别的办法。她只要稍一松手,就会摔在地上,被那些可怕的牛蹄踩得粉碎。这场面她可从来没遇到过。由于过度紧张和劳累,露茜觉得头晕目眩,紧紧抓住的缰绳开始慢慢松了下来。牛群扬起的尘土和散发出的刺鼻气味也使她透不过气来。在这危险的时刻,露茜很可能会绝望地放弃了。就在这时,一只强有力的棕色大手抓住了惊马的嚼环,在牛群中挤出一条路,很快就把她带到了外面。 这位救星彬彬有礼地说:“小姐,你没有受伤吧?” 她抬起头来望着他那黝黑而粗犷的脸,然后毫不在乎地笑了。她天真地说:“我刚才真吓坏了。谁能想到这马会被一群牛吓成这样呢?” 他真诚地说:“谢天谢地,幸亏你抱紧了马鞍子。”这小伙子个子很高,面貌粗犷,穿着一件结实的粗布猎服,肩上背着一只长筒来福枪。他说:“你是约翰·费瑞厄的女儿吧。假如他是以前我们认识的那个费瑞厄的话,那么我的父亲和他曾经还是亲密的朋友呢,请你问问他是否还记得杰弗逊·侯坡。” 她说小伙子自己去问更好一些。 小伙子听了十分高兴,但他说,他现在这个模样不便去拜访,但又说费瑞厄见到他后一定会好好招待他们的。 姑娘说她父亲一定会大大感谢他的——当然她也要感谢他——因为他救了她。 她又说:“我们现在已是朋友了,以后你一定要来看我们,再见!” “再见。”他低下头去吻了一下她的小手,她掉转马头疾驶而去。 杰弗逊·侯坡和他的伙伴继续赶路。一路上,他闷闷不乐,情绪低沉。他们刚从内华达山脉找银矿回来,要回盐湖城去筹备资金,来开发他们发现的银矿。以前,侯坡对这种采矿业,非常热心,但是,今天发生的这件事,却把他的思绪引向别处。露茜这个清纯美丽的少女,深深打动了他的心,他的内心像火山一样迸发出不可收拾的热情。当那张清纯的脸在他的眼前消失时,他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好像其他任何事情对他来说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只有露茜。似乎,他已经来到生命的紧要关头。他对露茜产生的这种感情,已经不是小孩子的那种飘忽不定的幻想,而是感情丰富、性格刚毅的男子汉从内心深处产生的一种强烈的激情,不可抑制。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遇到不称心如意的事,所以,他在心里发誓,他要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通过恒心、通过毅力,这一次也一定要成功的。 当天晚上,他去拜访了约翰·费瑞厄,后来,他又去了很多次,成了约翰家的常客,双方彼此熟识了起来。约翰·费瑞厄由于长期生活在山谷之中,一心关注他的土地、他的田庄,所以对外面的世界不很了解。杰弗逊·侯坡知道很多外面的事情,他把所见所闻,一件件地讲给他听。他讲得绘声绘色,滔滔不绝,不仅吸引了这位父亲,而且使露茜也听得很入迷。侯坡是最早到达加利福尼亚的那批人,他能清楚地说出,在那个遍地是黄金、充满暴力的土地上,有多少人发财致富,有多少人倾家荡产。他曾经做过很多事情,做过侦察兵,捕过野兽,当过牧场工人,寻找过银矿。凡是惊险刺激的事,他都要试着去做一番。他的机智勇气很快搏得了老人的欢心,受到了老人的赞扬。每当这时候,露茜总在一旁默默地注视着。她红润的脸颊、明亮透彻的眼睛脉脉含情,这些足以说明,她那躁动的心,已经飞向了那位搭救过他的青年。纯朴的父亲可能没有发现这些,但是这些反应绝对逃不过那个赢得她芳心的小伙子的眼睛。 夏天的一个傍晚,侯坡策马奔向费瑞厄家。露茜那时正站在门口,看见他来了,赶紧前去迎接。他翻身下马,把缰绳往篱垣上一套,沿着门前的小路大踏步地走了过来。 “我要走了,露茜,”他一边说,一边温柔地握着她的手,深情地看着她的脸,“我不要求你马上跟我走,但是我下次回来的时候,你是否愿意跟我走呢?” “你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呢?”她红着脸笑问道。 “最多两个月,亲爱的。到了那个时候,我一定来娶你,谁也不能阻挡咱们在一起。” “可是,父亲的意见呢?”她问。 “他已经同意了,前提是我们的银矿开采得顺利。我一点儿也不担心这个问题。” “哦,那就好。既然你们安排好了一切,那就没有什么说的了。”她温柔地说着,把脸依偎在他那宽厚的胸膛上。 “感谢上帝!”他低下头去吻着她,声音嘶哑地说:“咱们就这么定了。我呆得越久就越舍不得离开你,他们还在峡谷里等着我。再见了,亲爱的,两个月后你就能和我永远在一起了。” 说完,他猛地转过头去,翻身上马,头也不回的急驰而去,好像一回头就不能忍心离去。她站在门口,呆呆地望着他的背影,一直到看不见为止。然后她转身走进屋去,她现在真可以说是犹他地区最幸福的姑娘了。 第15章 血字的研究15 杰弗逊·侯坡和他的伙伴们离开盐湖城已经三个星期了。约翰·费瑞厄每每想到他回来时,自己将失去心爱的女儿,心里就感到十分痛苦。然而,露茜那张明朗、期盼而幸福的脸,比任何理由都更能说服他接受这个现实。无论怎么也不把女儿嫁给一个摩门教徒。是他早就下定的决心。他认为摩门教徒的婚姻根本不能算婚姻,对女子来说只能算是一种耻辱。不管他对摩门教的教义怎么看,他在这一点上决不动摇。不过,他对这个问题却不得不守口如瓶,因为在摩门教统治的地方发表违反教义的言论是非常危险的。 这确实非常危险,而且危险到了这样的地步:就连教会中那些德行最高洁的圣徒,也只敢在暗地里偷偷谈论他们对教会的看法,唯恐自己说出被人误解的话,立刻大祸临头。过去那些深受其害的人,出于报复,现在开始危害别人,而且迫害的手段极为残忍。即使是塞维利亚的宗教法庭、德意志的叛教监牢或意大利的秘密组织,比起摩门教徒在犹他州设下的乌云般无所不在的法力无边的严密组织,都显得那么相形见绌。 这个组织十分隐蔽,而且带着神秘的色彩,因而也就更加可怕。它似乎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然而它却让人眼观不到,耳闻不着。谁要是胆敢反对教会,谁就会突然消失。没有人会知道他的下落和遭遇。他的妻子儿女在家中望眼欲穿,但他们的丈夫或父亲再也不会回来向他们诉说自己在那些秘密审判者手中的遭遇。一时说话不慎,一时做事冲动,都可能会招来杀身之祸,可谁也不知道悬浮在他们头上的这个可怕的势力究竟是什么。难怪这里的人们总是惊恐不安,即使在荒郊野外也绝不敢将压在心头的疑虑悄悄告诉他人。 最初,恐怖行为还只施于叛教者,不久范围便加扩大。为了维持一夫多妻的摩门教规,暴徒们到处抢夺民女,残杀男性移民。长老们的妻妾中不时出现陌生的女人,她们面容憔悴,痛哭流涕,一脸恐惧之态。失踪者越来越多,令人毛骨悚然的传说便散播得越广。这些故事和传闻开始不过是一知半解,但是后来越来越清楚,经过一些人的证明,大家都知道这是什么人做的了。直到今天,在西部的草原上,仍然流传着“旦纳特帮”和“复仇天使”这些罪恶的名称。 对这个血债累累、罪恶滔天的组织的情况了解的越多,人们心中的恐怖感就越深。谁也不知道这个残忍暴戾的组织里都有谁,这些人的姓名都是绝对保密的,他们打着宗教的旗帜,干着血腥的的、毫无人性的勾当。如果你把你对教会和先知的不满告诉你的朋友,那么他可能就是夜晚带着武器,举着火把前来报复的人们中的一个。所以,每一个人都对他周围的人怀有戒心,也不敢对别人说出他的心里话。 一天早晨,天气晴朗,约翰·费瑞厄正要到麦地里去,突然听见前门的门闩响了一下。他向窗外望去,看见一个身体强壮,长着淡茶色头发的中年男子大摇大摆地走在小路上。他仔细一看,大吃一惊,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先知布里格罕?扬亲自驾到。他感到十分恐惧,他知道,扬的大驾光临对于他来说凶多吉少。他赶快跑到门口去接迎那位摩门教的先知。扬对于他的迎接没有什么反应,他冷漠地板着一副面孔跟着他进了客厅。 “费瑞厄兄弟,”他边说边坐了下来,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这个农民,“我们作为上帝的忠实信徒,一直以朋友的身份来对待你,当你在荒漠中快饿死时,是我们救了你,还把我们的食物分给你,把你带到了上帝赐予的犹他山谷,而且破例分给你一块土地,让你在这片土地上发财致富。你说,是这样吗?” “是这样。”费瑞厄回答。 “当时,我只向你提出过一个条件,那就是你必须信奉我们摩门教,并且要严格遵守教规。我记得,你已经答应我的条件,可是,如果大家向我的报告属实的话,在这一点上,你没有按你说的去做。” 费瑞厄伸出双手申辩道:“我怎么没有按照我说的去做?难道我没有定期交纳公基金吗?难道我没有去教堂做礼拜吗?难道……” “那你的妻女们呢?”扬朝四周看了看,问道,“把她们叫出来,我要见见她们。” 费瑞厄回答道:“我没有娶妻,这是事实。可是我们这里女人的数量不多,许多人比我更需要。我并不是孤身一人,我还有个女儿呢。” 这位摩门教先知说:“我来和你谈的就是关于她的事。她已经长大,而且可以说是犹他州的一朵鲜花。这里许多有身份的人都看中了她。” 约翰·费瑞厄不禁暗暗叫苦。 “外面有许多传言,说她已经和某个异教徒订婚了。我倒是不愿意相信这种传闻。这一定是那些无聊的人在制造流言蜚语。圣约瑟夫?史密斯法典的第十三条是什么?‘让摩门教的每个姑娘都嫁给上帝的选民;如果她嫁给了一个异教徒,那她就犯下了弥天大罪。’法典上是这么说的。你现在既然已经皈依了摩门教,就不该纵容女儿去触犯教规。” 约翰·费瑞厄默默无言,只是不停地摆弄马鞭子。 扬大声说:“这正是考验你诚意的时候,四圣会已决定了,她只能嫁给摩门教徒。考虑到她很年轻,不会叫她嫁个老头子。我们这些作长老的,都有了不少‘小母牛’,但我们的孩子们还有这个需要。思特杰逊长老和德雷伯长老都有一个儿子,你女儿可在这两个年青人中任选一个。小思特杰逊和小德雷伯都很富有,而且都奉行正教。你看如何?” 费瑞厄紧皱双眉说道: “我要多一些时间考虑,我女儿年纪还小,还不到出嫁的年龄。” 扬说:“给你一个月时间考虑,一个月后必须有明确的答复。” 他威胁性地挥了挥拳头,随后,大步离开。 走到门口时,扬又突然回过头来,脸涨得红红的,眼露凶光,只听他厉声说道:“约翰·费瑞厄,如果你胆敢反抗四长老的命令,倒不如当初干脆让你们父女俩葬身在布兰卡山上!” 费瑞厄把胳膊肘支在椅子扶手上,默默地坐在那儿,他在想怎么对女儿说起这件事。正在这时,一只柔软的小手握住了他的手。他抬起头,看见女儿正站在他身边。她的脸色苍白,表情惊恐。他马上明白,女儿肯定是听见了刚才他们的对话。 女儿也看见了父亲的脸,她着急地说:“我什么都听见了,他说话声音那么大,整个房子都能听得见。噢,爸爸,咱们该怎么办、怎么办哪?” “不要怕,”他一边说,一边用粗大的手抚摸着她的漂亮的头发,“咱们总会想出办法的。你对那个小伙子的恋情不会改变,是吗?” 露茜无言,只是紧紧地抓住老人的手,轻轻地啜泣。 “我想不会的,我也不愿意听到你说会。他是一个正直可靠的棒小伙,而且是一个基督教徒。从这一点来说,这里所有的人,无论怎样耐心地说教,都比不上他。明天早晨有人到内华达去,我托他们给侯坡送个信,让他了解咱们现在的危难处境。如果咱们没有看错侯坡,他一定会像电报一样的速度,飞快地赶回来。” 露茜听父亲这么一说,挂着泪珠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他要是回来,一定能想出一个好办法。但是,我很担心你,爸爸。我听说了那些关于反对先知的事,听说所有反对先知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 “可是这能算反对他吗?”她的父亲回答说,“要是真的反对他了,那么就得提防着点儿。我打算在这一个月之内,逃出犹他这个地方。” “逃出犹他!” “只能这样了。” “可是咱们的庄园呢?” “可把它卖了,换成钱。卖不掉的就算了。露茜,其实我早就想离开这个地方。我不能像摩门教徒屈从在他们的先知之下那样屈从于任何一个人。我是一个自由的美国人,看不惯这里的一切。也许我太老了,适应不了这里,不能学得像他们一样。但是,如果有人到我的庄园里横行霸道的话,我会让他尝尝子弹的滋味。” 露茜忧心忡忡地说:“怕他们不会放过我们。” “不要怕,不会有什么危险的,我会把事情处理得好好的。这一个月,宝贝儿,你千万不要担心,不要难过,尤其不能把眼睛哭红。如让她们看见,便会产生疑心,我们表面上必须装得若无其事。等杰弗逊回来,咱们就可逃出这个地方了。” 约翰·费瑞厄坚定、自信地说着。但是,这个晚上,他还是很仔细谨慎地闩门,并且把那支生锈了的旧猎枪擦了又擦,装上了子弹。 第16章 血字的研究16 约翰·费瑞厄和摩门教先知谈话后的第二天早晨,他就去了盐湖城,找到了要去内华达山区的那位熟人,托他交给杰弗逊?候坡一封信。信中把他们迫在眉睫的危险情况告诉了那位年轻人,要他即刻回来。办完这件事,他松了一口气,便带着比较愉快的心情回家了。 快到农庄时,他惊讶地发现大门旁的两根柱子上各栓着一匹马。他赶快走进屋,发现客厅里有两个年轻人。一个脸色苍白,脸长长的,正躺在摇椅上,两只脚翘得高高的,架在火炉上。另一个脖子短粗,长相粗俗,得意洋洋地站在窗前,两手插在口袋里,嘴里吹着流行的赞美曲。费瑞厄进来时,两个人都向他点了点头。躺在摇椅上的那一个首先开腔。 他说:“我们自我介绍一下吧。这位是德雷伯长老的儿子,我是约瑟夫?思特杰逊。当上帝伸出圣手,把你们引出苦海时,我就和你们一起在沙漠上旅行过。” 另一个带着重重的鼻音说:“上帝在合适的时候终将把全人类都引进他的天国。这虽然进展很慢,却非常精细,毫无疏漏。” 约翰·费瑞厄冷淡地点头致意。他已经猜到了来人的身份。 思特杰逊接着说道:“我们是奉了父亲的旨意,来向你女儿求婚的,请你看看我们两人中谁更合适。我只有四个妻子,而德雷伯兄弟已经有了七个,因此我比他更需要。” “不能这么说,思特杰逊兄弟,”另一个急忙嚷道,“问题不在于我们已经有了几个妻子,而是我们能养活几个。我父亲已经把磨坊给我了,所以我比你有钱。” 思特杰逊激烈地反驳道:“但是我将来要比你有钱。等上帝把我父亲招去,他的硝皮坊和制革厂就由我掌管,再说,我年纪比你大,在教会中的地位也比你高。” 小德雷伯一面对着镜子讪笑,一面说:“还是让姑娘自己来决定,我们完全听她的选择。” 在这场对话进行的过程中,约翰·费瑞厄一直站在门口,愤怒得忍不住要拿马鞭去抽打这两个不速之客。 最后,他实在忍无可忍大步走到他们面前喝道:“听着,我女儿叫你们来,你们才能来这里。但如果她没有叫你们,我不愿意再看到你们丑恶的嘴脸。” 两个年轻的摩门教徒大吃一惊,瞪大了眼睛望着他。他们原以为,他们这样争着向这姑娘求婚,不论是对他还是对他女儿,都是一种莫大的荣幸。 费瑞厄吼道:“有两条路可以从这屋子出去。一条是门,一条是窗户。你们选择哪一条?” 他那棕色的脸膛显得非常凶狠,青筋暴起的双手透着恐吓。两位客人吓得一下子跳了起来,拔腿就跑。费瑞厄一直跟到门口。 他挖苦地说:“你们俩决定好走哪条路后,请通知我一声。” 思特杰逊脸都气白了。他叫道:“你是自讨苦吃!你竟敢违抗先知和四圣会。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小德雷伯也喊道:“上帝会降罪你的,他既然能让你生,也能让你死!” “那我就让你先死!”费瑞厄气极而狂吼,震得门户嗡嗡直响。他正要跑上楼拿他的猎枪,露茜就拽住了他的胳膊,把他拦住。他还没有从露茜的手中挣脱开时,就听见一阵得得的马蹄声。思特杰逊他们已经跑远了,他追不上了。 他气呼呼地边擦汗,边喊道:“这两个游手好闲的混蛋!要是把你嫁给这样的人,还不如让你去死。” 露茜表示赞同:“爸爸,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杰弗逊马上就要来了。” “是的,幸亏他要来了。真盼他早点儿回来,不知道那些混蛋以后还会捣些什么鬼。” 确实,这个坚强的农民和他的女儿正处在一个最困难、最危险的关头,他们急需有一个人来帮助他们摆脱困境,为他们出谋划策。摩门教控制的整个地区,从来就没有人敢公开违抗四圣会的命令。连犯一点儿小小的错误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那么,像这种公开违抗四圣会命令的事,又该是什么样的结局呢。费瑞厄心里明白,现在他的财富和地位对他来说都不过是过眼烟云。在他之前,也曾有过像他一样有钱有地位的人被暗杀,而被害者的财产则全归了教会。虽然他勇敢,但是对于将要降临的捉摸不定的大祸,他内心还是存在一些恐惧的。他可以直面横在眼前的任何危险,大无畏地去闯,去承担,但是,这种整日心神不定、提心吊胆的日子,实在是让人难于忍受。但他尽量不让他这种感觉表露出来,被他的女儿发现,整天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可是,他再掩饰也瞒不过他的女儿,露茜早就看出父亲整日惶惶不安的心思。 他预料到,他的行为肯定会带来难测的祸患,受到先知扬的警告之后,他意料之中的事情果然发生了,但是那种方式却是在他的意料之外。第二天早晨,费瑞厄起床时惊奇地发现,就在他的被子上,他胸口的那个地方,钉着一张纸条,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一行字: “限你在二十九天之内改邪归正,否则——” 字后的这一横,比任何恐吓的语言都起作用。约翰·费瑞厄无论如何猜不透,这个纸条是怎么送到他的房子里,钉到他的被子上的。因为,他的仆人睡在另一个房子里,而他们家的门都上好了门闩。他胡乱地把纸条揉作一团扔掉,不对他的女儿透露半点儿消息。可是,这件事的发生,却更使他心惊胆颤。纸条上的“二十九天”不就是在提醒他剩下的期限吗。如果单凭一腔热血、勇猛,是对付不了这样神秘莫测的敌人的。钉纸条的那个人,本可以一刀杀死他,会干得神不知鬼不觉,无法知道杀人者是什么人。 第二天早晨,更奇怪的事情使费瑞厄大为震惊。他们坐下来正要吃早饭,露茜突然大叫指着天花板。原来,在天花板的中央,写着很大的“28”,看起来像是用烧焦的木棒写的。女儿不明白这个数字是什么意思,费瑞厄也没有向她解释。当天晚上,他没有睡觉,拿着枪整夜地守着。这一夜,也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的情况。可是,第二天早晨,他家的门上又写着一个大大的“27”。 就这样过了一天又一天,他每天都能发现他的敌人写下的数字,就像每天黎明必然到来一样,而且那些数字总是写在显眼的地方,来提醒他剩下的期限。有时写在墙上,有时写在地板上,还有的时候写在纸上,把纸贴在花园的门或栏杆上。尽管约翰·费瑞厄万分警惕,他还是不能查出这些是谁在什么时候干的。他每天一看到这些警告,就像中了邪一样感到恐惧。他为此吃不下、睡不着,一天天削瘦下去,他的眼中整天透露着惊慌失措的神色,就像被人追逐的野兽一样惶恐不安。现在他惟一的希望就是盼着侯坡尽快的从内华达赶回来。 日期从二十天变成十五天,又从十五天变成十天,要命的数字逐日记着,可是杰弗逊·侯坡却没有半点儿消息。时光渐渐流逝,离限期越来越近了,还是不见侯坡的踪影。费瑞厄盼他心切,只要听到路上有马蹄声,或者听到吆喝畜群的声音,总要急忙跑到大门外,四处张望,以为是侯坡回来了,可是每次他都失望而归。期限在一天天地缩短,他不得不放弃了逃跑的念头。他孤独无助,对环绕四周的大山又不熟悉,他深深地感到自己无能为力了。通行的大道都有人严密把守,没有四圣会的命令,谁也别想通过。他显然已无路可走,看样子他是怎么也避免不了这场大祸了。然而,这位老人的决心丝毫没有动摇,他宁愿以死相拼,也不愿看到他女儿受到这场污辱。 一天晚上,他独自坐在那里,反复思考着他所面临的危境,但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一个摆脱的办法。那天早晨,墙上已经出现了一个“2”字,那就是说,第二天就是限期的最后一天了。到时候会发生什么事情呢?他的脑海里装满了各种模糊而又可怕的预测。他死后,他的女儿会怎么样呢?难道他们真的就逃脱不了布在他们周围的这道无形的网吗?想到自己竟然这样束手无策,他不由得伏在桌上哭了起来。 是什么声音?他在一片寂静中听到了一阵轻轻的爬抓声。声音虽然极轻,但在寂静的夜晚却听得非常清楚。那声音是从大门那里传来的。费瑞厄悄悄走进客厅,屏息凝听。那声音停歇片刻,接着又响了起来,轻得令人毛骨悚然。忽然,费瑞厄感到有人在轻轻叩门。难道是午夜刺客来执行秘密法庭的暗杀指令吗?或者是什么跑腿的来写那期限的最后一天的数字吗?约翰·费瑞厄觉得,与其天天这样提心吊胆、胆战心惊地活着,还不如痛痛快快地死了好。于是,他跳了起来,拉开门闩,把门打开。 门外一片宁静。夜色阑珊,点点繁星在头顶上明亮地闪烁。眼前是庭前的小花园,周围是篱笆和大门。但无论是花园里还是大路上,都没有一个人影。费瑞厄环顾四周,暗暗松了口气。当他无意中朝自己的脚下望去时,惊诧地发现那里趴着一个人,手脚直挺挺地伸展着。 看到这副情景,他惊恐万状地靠着墙,用手捂着喉咙才没有叫出声来。最初,他以为那个人可能受了伤,或者差不多快死了。待他仔细一看,只见那人像蛇一样在地上迅速而无声地爬行,一直爬进了客厅。那人一进屋就跳了起来,迅速关上门。这时,他才看清,来人正是他盼望已久的杰弗逊·侯坡。 “天啊!”约翰·费瑞厄又惊又喜,“你快吓死我了,你怎么这个样子进来了?” “先给我点儿吃的。”侯坡毫无气力地说,“我已经两天两夜没吃东西了。”主人的晚餐还在桌子上原封未动,他跑过去,抓起冷肉和面包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等他吃饱了,问道:“露茜还好吗?” “很好,她现在还不知道这些危险。”老人回答。 “那就好。这个房子周围已经被监控起来,所以我只好一路上爬进来。他们也算够厉害,可是要想抓住这个瓦休湖的猎人,那还差远了。” 约翰·费瑞厄一块石头落了地,他明白现在有救了。他激动地握住年轻人粗糙的大手说:“你真是一个值得骄傲地年轻人。除了你,我们再也没有别的指望了,只有你才能救我们脱离魔爪。” 这个年轻人回答道:“您说的对,老人家。我确实很尊敬您,但是,如果这件事只关系您一个人,我把头伸进这个马蜂窝以前,要考虑再三。但这也关系到露茜,我是为她而来的。在那些混蛋动手以前,我们早就远走高飞了,犹他州不会再有侯坡家的人了。” “那么,咱们现在该怎么行动呢?” “明天是最后的期限,除非今天晚上就开始行动,否则就永无机会。我弄到了一头骡子和两匹马,都在鹰谷那边等着。您有多少钱?” “两千块金币和五千元纸币。” “这就足够了。我这儿还有这么多钱,可以凑在一起。咱们要穿过大山到卡森城。您现在最好去叫醒露茜,仆人没有睡在这儿,真是天助我。” 第17章 血字的研究17 当费瑞厄去叫醒女儿准备上路的时候,杰弗逊·侯坡已经把他找到的所有食物,都打成了包,还灌了一磁瓶水。因为他很有经验,他知道山里边水井稀少,而且距离都很远。收拾完以后,费瑞厄和他的女儿出来了,都穿好了衣服,准备出发。这对恋人亲热地互相问候了一番,时间很短,因为现在的时间非常宝贵,要做的事情却还很多。 “我们必须立刻出发。”杰弗逊·侯坡压低嗓音坚定地说。他的神情表明明知前面有巨大危险,却仍然决心闯过去,义无反顾。“前后门都有人把守,但我们只要小心一些,可以从侧面的窗户溜出去,穿过麦田逃走。只要上了大路,再走两英里就能到老鹰谷了,马匹就等在那里。天亮时,我们应该翻过一半山头了。” 费瑞厄问:“万一有人阻拦怎么办?” 侯坡拍了拍衣襟下面的左轮手枪,带着以死相拼的神态冷笑着说:“即使他们人多势众,我们也能干掉他们几个。” 屋里的灯早已全部熄灭,费瑞厄从黑洞洞的窗口向外望去,看到外面那片曾经属于他、现在却要被他永远放弃的土地。他难以割舍辛苦换来的家业,但是,一想到女儿的荣誉和幸福,对倾家荡产便在所不惜了。外面是那么的宁静、祥和,树林沙沙作响,田野一望无际,谁能想象刽子手就潜伏在其中。但年轻猎人那苍白的脸色和紧张的表情都表明:当他爬向这个屋子时,他已经把一切看得一清二楚了,危险的程度早在他预料之中。 费瑞厄提着钱袋,杰弗逊·侯坡背着不多的食物和水,露茜拎着一个小包袱,里面装着她的一些贵重物品。他们小心翼翼地打开窗户,等到一片乌云掩盖了明朗的月光,一个接一个跳窗进了小花园。他们屏声静气,弯着腰穿过花园,躲到篱笆下。然后,又蹑手蹑脚地沿篱笆来到通向玉米田的豁口。刚走到那里,侯坡突然一把抓住两个同伴,拉着他们躲到了阴暗处。他们静静地伏在那里,浑身直抖。 也许是在大草原上久久锻炼的缘故,杰弗逊·侯坡有山猫一样灵敏的耳朵。他们刚刚趴下,就听到几码外传来了一声猫头鹰凄惨的啼叫声,接着,不远处也响起了同样的啼叫声。伴着叫声,一个模糊不清的人影出现在他们正要穿过的篱笆豁口处。这个人又发出了一声同样凄惨的啼叫声,立刻便有一个人从暗处走了出来。 “明天午夜,鸟叫三声动手。”第一个人压低声音说。他显然是个领头的。 另一个人答道:“好的。要不要告诉德雷伯兄弟?” “告诉他,再让他传达给其他人。九到七!”同样是低语,但在静静的暗夜,这三个逃亡者却听得分明。 “七到五!”另一个人回答,然后,两个人便向不同的方向走去。他们说的话显然是一种问答的暗号。他们的脚步声刚刚消失在远处,杰弗逊·侯坡就立刻跳了起来,拉着他的两个同伴穿过豁口,再飞快地跑过玉米地。露茜已经精疲力尽了,他几乎是半扶半拉地拖着她在跑。 “快点!快点!”他气喘吁吁地一次次催促道,“我们已经闯过了警戒线,现在就看我们的速度了。快点!” 他们一上大道便向前飞奔。有一次碰到过人,他们便赶紧躲进了玉米田,免得被人认出来。快到城边时,侯坡领着父女俩拐进了一条通向山里的崎岖小道。黑暗中,两座黑黝黝的巍峨山峰耸立在他们的面前。两峰之间狭窄的小道便是鹰谷,马匹就等在那里。杰弗逊·侯坡靠着猎人多年练就的本领,在一片巨石中择路而行。他们沿着一条干涸的河床来到一个巨石掩隐的僻静处,忠实的骡马就栓在那里。姑娘骑骡子,老费瑞厄带着钱袋骑一匹马,而杰弗逊·侯坡则骑上另一匹马,领着他们在陡峭险峻的山路上曲折而行。 对于任何一个不熟悉大自然本来面目的人来说,这是一条令人望而却步的山道。一边是深约千尺的绝壁,黑压压、阴森森的,凹凸不平的峭壁上那长长的石梁,就像一个变成化石的恶魔身上的一根根肋骨。山道的另一边则是零乱的巨石,根本无路可走。在这中间,有一条曲曲折折的小路。这条小路有的地方很狭窄,只能容得下一人侧身而行。如此崎岖不平的山路,恐怕只有擅于骑马的人才能通行。尽管环境如此险恶,但是他们的心情是舒畅的,因为他们每前行一步,就离那个魔鬼统治的地方远了一点儿。 但是,没过多久,他们就发现,还是没有逃离摩门教所布下的天罗地网。走到山路中最荒凉的地方时,露茜突然手指着上面惊叫了一声。原来山路斜上方的一块岩石上,孤单地站着一个岗哨,那块岩石在夜色中显得异常黑暗和孤独。与此同时,那个岗哨也发现了他们。于是,在这静悄悄的山谷里传来了军队查哨般的吆喝声:“是谁在那里?” “是去内华达的旅客。”杰弗逊·侯坡一边回答,一边握住马鞍旁边的来福枪。 他们能看到,那个站岗的哨兵手指扣着板机,向下面张望着,似乎对他们的回答表示怀疑。 哨兵又喊道:“是谁允许的?” “是四圣会准许的。”费瑞厄紧接着回答。因为他在摩门教中呆了这么多年,他深知,教会中四圣的权力最大。 哨兵又叫道:“九到七。” “七到五。”杰弗逊·侯坡马上回答,情急生智,哨兵的话使他想起了他们在花园中听到的口令。 “过去吧,上帝保佑你们。”上面的哨兵说。通过了这一关,前面的路逐渐宽敞起来。他们可以让马放开脚步,小跑着前进了。当他们回头望时,那个哨兵,仍然孤零零地站在岩石上,只有那支枪陪伴着他。这个时候,他们以为,已经通过了摩门教设的边哨卡,前面就是自由了。 整整一夜,他们通过的尽是错缩复杂的小径和曲折险峻、乱石密布的山道。他们不止一次迷了路,但幸亏侯坡在山区生活的时间很长,峰回路转的丛山峻岭难不住他,终于又一次次重新回到了正道上。黎明时分,他们的眼前出现了一道荒凉又壮丽的景象。四周全是白雪封顶的山峰,一座比一座高,一直绵延到天际。山道两旁尽是悬崖绝壁,长在上面的落叶松仿佛就悬挂在他们的头上,似乎一阵风就能把它们吹落下来。这种恐惧并非是杞人忧天,因为这个荒凉的山谷里布满了被风刮落的树木和巨石。甚至就在他们前进的时候,一块巨石轰隆隆地滚落下来,响声回荡在这寂静的山谷中,吓得疲惫的马匹也奔跑起来。 当太阳慢慢爬上东方的地平线时,一座座山峰像节日的灯盏一样依次照亮,直到所有的山头都披上了一片红霞,直刺人眼。壮丽的景色使三位逃亡者为之一振,仿佛得到了新的力量。他们在一条从山谷中流出的急流旁停了下来,给马饮水,他们自己也匆匆吃了顿早饭。露茜和他父亲很想多休息一会儿,但杰弗逊·侯坡却毫不宽容地催促道:“可不能在这儿多耽搁,他们一定正沿着我们的踪迹追过来。现在一切全看我们的速度了。我们只要安全到达卡森城,哪怕休息一辈子都不要紧。” 这一整天,他们就在山道上拼命赶路。黄昏时,他们估算了一下路程,已经离开敌人有三十多英里了。当天晚上,他们找了一处可以避风的大悬岩下安顿下来。为了御寒,三个人紧紧地挤在一起,睡了几个小时。但是,天还没亮,他们就又开始了新的行程。他们没有发现有人追踪的迹象,所以,杰弗逊·侯坡以为他们已经逃离虎口,他们已经追不上了。可是他万没想到这个魔掌能够伸出去多远,而且立刻就要逼近他们,把他们打得粉碎。 第二天,快到中午了,虽然粮食快要吃完。可是,这位猎人并没有感到不安,因为在这丛山峻岭之中,可以充饥的飞禽走兽有的是。以前,他可以靠一支来福枪在这里度日。他选择了一个隐蔽的、幽静的处所,拣了一些干柴生起了火,让费瑞厄父女俩取暖。他们现在处在海拔五千英尺的高山上,寒风彻骨。侯坡把骡马拴好,安顿了露茜父女,就带上他的来福枪出去打猎,看看是否能碰上好运。他走了没多运,回头看见,老人和少女还在火堆旁取暖,三只骡马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他又走远了一些,被巨石挡住视线,看不见他们了。 他翻山越岭,走了两英里路,仍然一无所获。但从树干的痕迹和其他的情况看,他断定有野熊在这附近出没。他寻觅了两三个小时,也没有找到。他放心不下露茜父女,正想空着手回去的时候,无意中抬起头一看,不禁高兴起来。原来,在离地面三、四百英尺高的一块突出的岩石边上,站着一只野兽,长得有些像羊,头上却有一对大长角,人们都把它叫“大犄角”。这个家伙站在那儿,可能是在为它的同类们站岗放哨。它背对着侯坡,所以没有发现他的存在。侯坡趁这个机会,趴在地上,把来福枪架在岩石上,他慢慢地瞄好准以后开了枪。随着枪声,这个野兽先是一跳,然后在岩石边又挣扎了一会儿,终于滚到谷底去了。 这只野兽特别重,侯坡一个人背不动它,便割下这只野兽的腿和一些腰肉开始往回赶。但是,他刚迈步就发现遇到了一个难题。刚才因为急于找猎物,已经远远走出了他所熟悉的山谷,而现在要找到来路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现在所在的山谷支支叉叉地变成了无数沟壑,而且条条相似,简直无法分辨,他只好试着认路。他沿着其中的一条沟壑走了一英里多路,来到了一条山涧。他来时绝对没有见过这个山涧。他确信自己走错了路,便沿着另一条来时山沟走了下去,可是结果还是一样。夜幕正迅速降临,当他终于找到一条熟悉的山道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尽管找到了熟悉的路径,要想不再走错,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月亮还没有升起,群山隐没在一片黑暗之中,两旁高耸的绝壁使得四周更加朦胧模糊。因为身上压了重物,直不起腰来,又劳累了半天,侯坡现在感到非常疲倦。但是,他仍然咬着牙蹒跚前行,因为每前进一步就离露茜更近了,而且他带来的食物足够他们吃到旅程结束。 他现在已经来到了离开露茜父女时那个山谷的入口处。虽然是在黑暗中,他仍然能辩认出遮挡入口的那些巨石的轮廓。他想,他们一定在焦急地等待他,他已经离开他们快五个小时了。他忘了饥渴和劳顿,一时高兴,借着山谷的回声,大声喊叫着“喂”,以表示他回来了。他停下来倾听,传回到他耳朵里的只有寂静、荒凉的山谷的回音。他又喊了一下,声音比刚才还要响,但仍然没有得到他期盼的回音。他隐隐约约地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便发疯似地向那里奔去,慌忙之中,他把那宝贵的兽肉都扔掉了。 第18章 血字的研究18 他转过弯,迎面看到篝火点燃的地方。那里仍然有一堆灰烬明灭不定,但看出那篝火在他离开后再也没有人照料过。周围一片死寂,他刚才的恐惧现在已经变成了现实。他急忙向前奔去。已经熄灭的篝火旁没有一样活着的东西:马匹、老人和姑娘都不见了。事情再明显不过了:他不在的时候,这里发生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他们没有能逃脱魔掌,而且连任何痕迹也没有留下。 突如其来的打击,侯坡惊得目瞪口呆,一时不知所措,他觉得头晕目眩,天旋地转,几乎栽倒在地,不得不用那支来福枪支撑住身体。但是,侯坡毕竟有坚强的意志,很快就镇静下来。他从火堆里拣起一根烧得半焦的木棒,把它吹燃。借着火光,仔细察看了一下四周。地面上到处都是马蹄子印,这说明有一队骑马的人,追上了他们,从那些蹄子印的方向看,他们又回盐湖城去了。侯坡确信露茜他们肯定都被抓回去了。可是,当他又向四周观看的时候,吓得他心都提到了嗓子眼里,他的毛发一下子全都竖了起来。他发现离他们休息处不远的地方,有一堆新堆的红土,像是一个新掘的坟墓。当侯坡走近它仔细一看,确是一座新坟,发现土堆上还插着一根木棒,木棒的裂缝里夹着一张纸,这纸上写着几个字: 约翰·费瑞厄 生前住在盐湖城死于一八六○年八月四日 他刚离开几个小时,这位老人就悲惨地死去了,而这几个字就是他的墓志铭。他又四处寻找,看看还有没有另外一个坟墓,可是什么也没有找到。看来,露茜已经被摩门教徒抓回去了,遇到她原来注定的恶运,嫁给了长老的儿子,成了任人玩弄的小妾。当侯坡想到露茜的悲惨命运,而自己又无法拯救她时,他真想一死了之,跟这位长眠于地下的可敬老人为伴。 但是,他那强烈的复仇欲望终于驱散了由于绝望而产生的过分忧伤。他已无牵无挂,如果说他已一无所有的话,那他至少还可以把余生用在报仇雪恨上。杰弗逊·侯坡有着不屈不挠的耐心和毅力,因而他也具有不屈不挠的复仇心。这些也许是他和印第安人生活在一起时,从他们身上潜移默化来的。他站在凄惨的火堆旁,觉得惟一能减轻他痛苦的就是彻底、痛快地报仇,就是亲手杀死他的仇人。他下定决心,要用他坚定的意志和旺盛的精力来实现这一目标。他脸色苍白,狰狞可怖,沿着足迹走回到他扔掉兽肉的地方。他重新把快要熄灭的火堆挑燃起来,在火上烤了许多肉,足够他吃好几天了。然后,他把烤好的肉捆成一包,不顾身体疲倦,沿着那帮复仇天使的足迹,翻山越岭,追了回去。 他沿着原来骑马走过的山道,艰难地走了五天,直走得精疲力尽、脚痛难忍。晚上,他就躺在乱石之间,胡乱睡上几个小时,可天色未明,他又早已上路。第六天,他终于拖着疲惫的身躯来到了老鹰谷——他们那不幸的逃亡就是从这里开始的。他从老鹰谷眺望摩门教徒的家园。这时,他又疲惫又憔悴,拄着他的来福枪,对着脚下这片宁静的土地和喧闹的城市,狠狠地挥动着他瘦骨嶙峋的拳头。当他向这个城市望去时,他看到几条主要街道上都挂着旗帜和一些节日的标志。正当他在猜测其中的原因时,他忽然听到了马蹄的得得声,接着便看到一个人骑马朝他这边走来。来人走近时,侯坡认出他是一个名叫考伯的摩门教徒。侯坡以前曾帮过他几次忙,于是当他走近时,便和他打了个招呼,想从他那里打听一下露茜的命运。 他说:“我是杰弗逊·侯坡。你还记得我吗?” 这个摩门教徒望着他,脸上露出毫不掩饰的惊诧之情。的确,人们很难认出这个脸色苍白、目露凶光、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流浪汉,就是过去那英俊潇洒的年轻猎人。但是,当他认出这确实是侯坡时,考伯的惊讶之情立刻变成了恐惧。 他惊恐地叫道:“你疯了,居然还敢跑回来,要是有人看见我在和你说话,我也得死,你知道吗?因为你帮助费瑞厄父女逃走,你已经被通缉了。” 侯坡非常恳切地说:“我不怕他们,更不怕所谓什么通缉。考伯,既然你已经知道了,求求你回答我几个问题。咱们一直是朋友,看在上帝的份上,请你不要拒绝我。” 这个摩门教徒十分不安地说:“有什么问题赶快问。这里石头都长耳朵,树木都长眼睛。” “露茜·费瑞厄怎么样了?” “她昨天嫁给了小德雷伯。喂,你站稳了,我看你这么魂不守舍。” “不用管我,”侯坡有气无力地说。他嘴唇都白了,绝望地坐在刚才靠着的石头上,“那么说她结婚了?” “昨天结的婚,街道上就是因为这个才挂的旗帜。为了娶她,小德雷伯和小思特杰逊还发生了争执呢。他们两个人当时都去追赶他们,思特杰逊还打死了露茜的父亲,所以他认为他更有理由娶她。但是,在四圣会议决定时,由于德雷伯的势力比较大,所以先知就把露茜嫁给了小德雷伯。但我想他不会长久地占有她的,因为我昨天看到露茜时,她脸色苍白,没有一点生气,哪还是个人,简直就是一个鬼。怎么,你要走了吗?” “是的,我要走了。”杰弗逊·侯坡说着就站了起来。他的脸庞就像石头雕成的一样,刚毅而严峻,眼睛里透露着复仇的火焰。 “你要去哪儿?” “你不用管。”他答道,然后把武器背到肩上,大踏步走进山谷,走进了大山深处野兽出没的地方。 那个摩门教徒的预言真的丝毫不差的应验了。因为她父亲的惨死,还因为被迫接受这可恨的婚姻,可怜的露茜一直精神不振,日渐消瘦,不到一个月就离开了人世。她那酒鬼丈夫娶她主要是为了约翰·费瑞厄的财产,因此对她的死并没有感到十分悲伤。倒是他的妻妾们对露茜的死表示了哀掉,并按照摩门教的风俗,在下葬的前一天为她整夜守灵。第二天凌晨,正当她们围坐在灵柩旁时,屋门猛地被撞开,一个面目凶恶,衣衫褴褛的男子闯了进来。这个强悍的男子根本不去理会那些吓得缩成一团的妇女,而是走到那曾经容纳过露茜·费瑞厄纯洁灵魂的苍白、安静的遗体旁,在她那冰冷的额头上虔诚地吻了一下。然后抓起她的手,取下她手指上的结婚戒指。他凄厉地叫道:“她绝不能戴着这个下葬!”人们还没有反应过来,他早已跳下楼逃走了。这件事情发生得那么古怪,那么突然,如果没有标志露茜新娘身份的戒指不翼而飞这一无法否认的事实,就连那些守灵的人自己都很难相信这不是幻觉,更不用说别人了。 杰弗逊·侯坡在深山里游荡了几个月,过着原始人的生活,处心积虑要报仇雪恨。期间,盐湖城里流行着种种有关怪人的传闻,说他有时潜行在郊外,有时出没在深山幽谷中。有一次,一颗子弹呼啸着穿过思特杰逊的窗户,打在离他不到一英尺的墙壁上。又一次,当德雷伯从一座悬崖下走过时,一块巨石从他头顶上方落了下来。他急忙卧倒在地,才逃脱了被砸死的灾难。没过多久,这两个年轻的摩门教徒发现了企图谋杀他们的根源。于是,他们多次带人进山,希望能抓住或杀死他们的仇人,但总也没有成功。无奈,他们只好采取防范措施。他们从不一人外出,也从不在夜间出门,同时还在房子周围派了警卫。过了一段时间,他们渐渐放松了警戒,因为他们既没有看到仇人的影子,也再没有听到他的消息。他们希望时间能冲淡仇人复仇的决心。 可事实并非如此,侯坡的复仇心并没有冷淡,反而日益增强。他有着坚强的毅力,百折不挠的精神,除了报仇,再也没有别的目标能占据他的心灵,让他为之奋斗了。他是一个很务实的人,逐渐认识到即使他的体格再健壮,也禁不起过度劳累的折腾。恶劣的环境和饮食,会很快摧垮自己的身体,如果他就这么像无家可归的野狗一样地死了,那么谁来替他报仇呢?长期在深山里生活,肯定是活不长的,这不正是敌人所盼望的吗?想到这些,他强打起精神又回到了内华达矿上,在那里一面恢复体力,一面积攒足够的金钱,以便以后追踪仇人时,不致于陷入贫困境地。 他原本想在内华达矿上干一年,可是意外的困难,使他不能脱身,这样,他在矿上一呆就是五年。五年虽然过去了,他对往事仍然记忆犹新,像当年他站在约翰·费瑞厄的坟墓旁那样,对仇人的刻骨铭心的恨丝毫没有减少,复仇之心丝毫没有冷淡。他乔装打扮,隐姓埋名,又回到盐湖城。他只求正义能够战胜邪恶,至于生死早已置之度外。到了盐湖城,得知了一个对他来说不妙的消息。几个月以前,摩门教内部发生叛乱,教门中年轻的一派要推翻长老的统治,结果有很多人脱离了教会,成了异教徒,离开了犹他洲。德雷伯和思特杰逊也是其中的一个,无人知道他们的去向。还听说,德雷伯变卖了他的大部分财产,离开的时候,已经成了一个十分富有的人。而思特杰逊相比之下,则逊色得多。可惜,没有任何线索可以寻找到他们。 面对如此困难,一般的人恐怕都要退缩,不打算再复仇了。但是杰弗逊·侯坡却从来没有动摇过他的复仇决心。他带着为数不多的一点积蓄,从一个城市找到另一个城市去寻找不共戴天的仇人,几乎找遍了整个美国。钱用光了,他就找点工作勉强度日。如此年复一年,他的头发渐渐地由黑变得斑白,但是,他还是继续流浪,继续寻找,就像一只誓不罢休的敏锐的猎犬。他把全部精力都用在了复仇事业,他为此献出了自己的一生。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瞥见了窗口中仇人的面容,就是这一瞥,告诉了他,他要找的人就在俄亥俄州的克利富兰城。他回到了简陋的住处,想好了复仇方案。但是,说来也巧,德雷伯那天透过窗口也认出了这个街头流浪汉,而且发现他的眼神中藏着杀机。所以,他让思特杰逊陪着他(思特杰逊已是他的私人秘书),急忙找到当地负责治安的法官,说他们由于遭到旧日情敌的忌恨,现在生命受到威胁。当晚,杰弗逊·侯坡被捕了,因为他没有保人,所以被监禁了几个星期。等他出狱的时候,他发现的住处早就没人了,德雷伯和思特杰逊已经去欧洲了。 这一次,杰弗逊·侯坡的计划没有实现。但是,他的复仇之心鼓舞着他,继续追踪下去。因为他没有路费,还要维持生命,所以他只能工作一段时间,积攒一些钱作为他日后行动的准备。终于,他攒够了足以维持他生活的费用,动身去了欧洲。他在欧洲各地,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寻找他的仇人,钱花完了,他就干任何能干的工作,不管如何低三下四,他都毫不在乎。可是他一直没有追上那两个亡命之徒。当他赶到圣彼得堡时,他们早已去了巴黎;当他到巴黎时,他们却又去了哥本哈根了;当他到达哥本哈根时,他们又在此几天前前往伦敦旅行去了,他随即赶到伦敦。在伦敦,侯坡紧紧地盯住他们,再不让他们溜掉。他们也走投无路了。而后面发生的事,我们不妨听一听这位复仇天使自己的叙述,他的话一字不漏地记录在华生的日记中。幸亏有他的详细记录,我们得以了解故事接近尾声的那些细节。 第19章 血字的研究19 罪犯疯狂地抵抗着。但他的抵抗显然不是出于对我们的恶意,因为当他发现抵抗已是白费力气时,他居然友善地笑了起来,并且说希望他挣扎的时候没有伤着我们。他对歇洛克·福尔摩斯说:“你肯定要把我送警察局吧,我的马车就在门口。要是你们把我的腿松开,我可以自己走下楼去。我可不像从前那样容易被人抬起来。” 格雷格森和雷弥瑞德交换了一下眼色,仿佛认为这个要求太过份了,但福尔摩斯却立刻接受了罪犯的要求,解开了捆绑在罪犯脚踝处的毛巾。罪犯站起身来,伸伸腿,像是要证明一下它们是否获得了自由。我至今还记得,这辈子还很少见到体格像他这么魁梧的人。他那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上带着刚毅而不服输的神情,就像他强劲的体力一样令人望而生畏。 他带着由衷的钦佩之情,两眼紧紧盯着我的同伴说:“如果警察局长的位置还空着的话,你是最佳人选。你侦破我这个案子所用的方法,真是细致周密。” 福尔摩斯对那两位侦探说:“你们最好和我一起去。” 雷弥瑞德说:“我来给你们赶车。” “太好了!格雷格森可以我和一起坐在车上。还有你,医生。你一直对这个案子很感兴趣,所以不妨也跟我们一起去。” 我高兴地点头,于是我们押着犯人一起下了楼。罪犯再也没有企图逃跑,而是平静地走进那原来属于他的马车。待大家都上了车,雷弥瑞德爬到车夫的座位上,扬鞭策马前进,不一会儿就把我们带到了警察局。我们被领进了一个小房间,一个警官把罪犯的名字和他被指控谋杀的两个人的姓名全都记录了下来。这位警官面色白皙,表情冷漠,呆板地履行着既定程序。 “犯人将在本周内提交法庭审讯。杰弗逊·侯坡先生,你在这之前还有什么话要说吗?我必须提醒你,你所说的每句话都会被记录下来,并且都将被用作指控你的依据。”他说。 罪犯缓缓地说:“我有很多话要说。我要把一切原原本本地告诉诸位先生。” 警官问:“等到审讯时再说不是更好吗?” 他回答说:“我也许永远不会走上法庭了。你们不要以为我会自杀。你是位医生?”说这最后一句时,他把那炯炯有神的双眼转过来看着我。 我回答说:“是的,我是医生。” “那好,请你用手按在这里。”说着,他微笑了一下,用他那被铐着的手指了一下胸口。 我照他的话按了按他的胸口,立刻感觉到他的胸腔内有一种不正常的、杂乱的悸动。他的胸腔壁在微微颤动,就像一座不结实的房屋内开动了一架强有力的机器。在这静静的房间里,可以听到他的胸腔内发出一阵阵轻微的嗡鸣声。 我叫道:“啊,你得了主动脉瘤!” 他平静地说:“他们都这么说。我上星期找个医生看了一下,他说这种瘤子要不了多久就会破裂。这个病是我当年在盐湖城周围的山中得的,因为我风餐露宿,长期饿着肚子饥一顿饱一顿,而且劳累过度。这病一年比一年恶化,但我现在已经完成了使命,根本不在乎什么时候死。可是,我想在死之前把这件事情原原本本地讲出来,留下一个记载。我不愿意被人看成一个普通的杀人犯。” 警官和两位侦探商量起来:现在获取详细供词是否合适。 他们转问我:“医生,你认为他的病情很危险吗?” “是这样。”我给了肯定的回答。 “那,为了保持公正,我们有责任把他要讲的录下来,虽然这不是我们的职责。”警官和侦探们又转向侯坡,“先生,你可以自由地讲了。不过,需提醒的是,你所说的话我们都要录下来。” “请允许我坐下讲吧。”罪犯一边说,不待允许不客气地坐了下来,“我的病使我容易感到疲劳,而且半个小时以前,我们还搏斗了一番。我是快要死的人了,而且事实本身也没有必要对你们说谎。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发自内心的。至于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置,我毫不在乎。” 杰弗逊·侯坡说完这些话,就靠在椅子背上,说出了下面这篇令人惊心动魄的供词。他述说时态度平和,讲得有条不紊,好像那件事情与他无关。我敢保证,这篇补充的供词绝对准确无误,因为这是我从雷弥瑞德的笔记本上抄下来的,而他笔记本中的记录,又是按罪犯的供词逐字逐句地记下来的。 他说:“我为什么这么恨那两个人,对你们来说,没有什么关系。他们罪大恶极,曾害死过两个人——一个父亲和一个女儿,所以我杀死他们,他们必须偿命这是他们罪有应得。他们犯罪的时间已经这么久了,我也找不出什么证据,在法庭上控告他们。但是,他们有罪,我下定决心要替法官、陪审员和行刑人员完成这个任务,使他们受到惩罚。假如你们是血性男儿,站在我的立场上,也一定会像我这么干的。 “我刚才提到的那个姑娘,本来在二十年前应该嫁给我,但是却被强迫和德雷伯结了婚,结果她含恨而死。我从她遗体的手指上取下这枚戒指,而且发誓,要让德雷伯看着这枚戒指死去,让他死个明白,他罪恶深重,才有今天的下场。我不辞辛苦万里迢迢走遍了两个大洲,带着这枚戒指一直在追踪德雷伯和思特杰逊,到我追上他们,他们想通过东奔西跑的方式,来把我累垮,但是,这真是枉费心机,我是不会放弃的。就算是明天我死了,当然这极有可能,我也死而无憾,因为,我已经达到了我的夙愿,而且是出色地达到了。他们两个都死了,都是被我亲手杀死的,今生我也没有什么过多的奢望了。 “他们都是有钱的人,而我是一个穷光蛋。所以,追上他们确实是件难事。当我来到伦敦时,几乎身无分文,我必须找一份职业来维持我的生活。赶车、骑马对我来说,没什么问题。于是,我到一家马车厂去找职业,很快我成功了。我租了一辆马车,每个星期除了缴纳一定的租金,余下的钱归我自己。但是,每次剩下的钱都不够用,为了复仇,我必须勉强支持下去。最困难的是开始我不认识路。伦敦城的街道比我见过的所有城市的街道都要复杂。所以,我总是随身带着地图,直到我熟悉了一些大旅馆和几个主要车站以后,我的景况才开始有所好转。 “过了很长时间,我终于找到了那两个仇人住的地方。我不断地打探寻问,最后,在无意间发现了他们。他们就住在泰晤士河对岸肯伯维耳地区的一所公寓里。我找到了他们,他们就在我的手掌心里了,我已经留起了胡子,他们不会再认出我。我紧紧地跟着他们,伺机下手。这一次,无论如何不能再让他们跑掉。 “即使这样,还是差一点儿叫他们溜掉了。我总是尾随着他们,形影不离。有时我赶着马车跟着他们,有时步行跟踪。我觉得赶着马车最好了,因为这样他们摆脱不了我了。我只在清晨或在深夜才做点生意,赚点钱,所以我就没有足够的钱去交租金了。但是,这些我都咬牙挺住了,只要我能亲自杀死他们,就什么都不顾了。 “这两个家伙也非常狡猾。好像意识到有人在跟踪他们,所以外出时绝不一个人出去,也不在晚上出去。我赶着马车跟踪他们两个星期,从来没见他们分开过。德雷伯经常喝得醉熏熏的,而思特杰逊却很小心谨慎。我每天起早贪黑地窥视他们,但总没找到下手的机会。我并没有因此而丧失信心,我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这回报仇的机会就要来了。惟一使我感到担心的是我的病,不知道它会什么时候破裂,如果时间过早,就会使我的复仇大事前功尽弃。 “终于,一天晚上,当我赶着马车在他们住的托奎街来回徘徊时,看到一辆马车驶到他们住处的门前。不一会儿,有人把一些行李拿了出来,接着德雷伯和思特杰逊也跟了出来。他们一块上马车走了。我立刻赶着马车远远地跟在他们后面。我非常着急,生怕他们又要换住处。他们在尤斯顿火车站下了马车,我找了一个小孩帮我看马车,自己紧跟着他们来到月台上。我听到他们问去利物浦的火车,车站值班的人说一列火车刚刚开走,下一列车要等到几个小时之后。思特杰逊听了之后感到很懊丧,但德雷伯却显得很高兴。我混在嘈杂的人群中,离他们很近,所以一字不漏地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德雷伯说,他还有一件事要办,要思特杰逊等他,过一会儿就回来,思特杰逊竭力劝阻他,并提醒他说好了要两个人呆在一起的。德雷伯说那是件非常微妙的事情,他必须一个人去。我没有听清思特杰逊说了什么,但听到德雷伯破口大骂起来,说思特杰逊只不过是他雇佣的仆人,没权利干涉他。这么一来,这位秘书只好自讨没趣,不再说什么,只是提醒德雷伯,如果没能赶上最后一班火车,可以在哈利代旅馆找到他。德雷伯回答说,他一定赶在十一点钟之前回到月台上来,然后他就走出了车站。 “等待已久的时刻终于到来了。我已经把我的仇人们牢牢掌握在了手中。他们在一起时,可以互相保护;一旦分开,就更好下手了。但是,我并没有鲁莽行事。我早已发誓,一定要让仇人知道是谁杀了他,让他知道为什么受到这种惩罚,只有这样,复仇计划才能令我称心如意。我要让这恶棍明白现在是他恶贯满盈的时候了。说来也巧,几天前有一位坐我的马车去布利路看房子的先生,把开房门的钥匙忘在了我的车里。虽然他当晚就把钥匙认领去,但我已经取了钥匙的模子,并且配了一把。这样一来,我在这座大城市中找到一个可靠的地方,在那里我可以自由行动而不会受到干扰。最后就剩下如何把德雷伯弄到那里去的难题。 “他沿街走着,先后进了两家酒店,在最后一家呆了将近半个小时。出来时,走路摇摇晃晃,显然已经喝醉了。街上有辆双轮马车,他招呼一声就坐了上去。我紧跟在后,我的马首一路上离那辆马车最多只有一码远。跑了好几英里之后,我们经过滑铁卢桥,我惊讶地发现,回到了他原来住过的地方。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回到那里去,但这不重要,不管他到哪儿,我决不再放过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于是我毫不犹豫地跟了过去,在离房子一百码左右的地方停住车。他走了进去,那辆双轮马车便驶走了。请给我一杯水,我的嘴都说干了。” 我递给他一杯水,他一口气喝了下去。 第20章 血字的研究20 他继续说:“感到好多了。嗯,我等了大约一刻钟,突然听到房子里传出了吵闹声,似乎有人在打斗。紧接着,大门猛地开了,两个人走了出来,其中一人是德雷伯,另外一个是个小伙子,我从来没见过。小伙子抓着德雷伯的衣领,把他拖到台阶旁,使劲一推,又踢上一脚,把德雷伯踹到了大街中央。小伙子挥动着手中的木棍,大声喊道:‘你这狗东西!我要教训教训你,看你还敢不敢侮辱良家妇女!’小伙子怒气冲天,要不是德雷伯拼命地向街道中间跑去,小伙子准会狠狠地痛打他一顿。他一直跑到街角,看见我的马车,便招呼一声跳了上来。他说:‘送我去哈利代旅馆。’ “看到他上了我的马车,我欣喜若狂,心激动得怦怦直跳。我真怕我的血瘤会在这关键的时刻破裂。我慢慢赶着车,心里想着。我原想把他拉到乡间,在偏僻幽静的小路上和他算帐。正想这么做的时候,他却替我解决了这个难题。他的酒瘾偏偏在这个时候又发作了,他让我把马车停在了一家大酒店的门口,一边往里走,一边让我在外面等着他。他一直喝到酒店关门才出来,已喝得酩酊大醉。我一看就知道,这一次我胜利在握了。 别以为我会趁他醉烂如泥给他一刀,我不会那么做,因为那不过是简单地执行了审判而已。我早已经决定给他一个机会选择的,如果他幸运地把握住了这个机会,他还有生的希望。我在美洲流浪的时候,什么样的事都干过。我曾在‘约克学院’实验室当过看门人,还扫过地。有一次,教授给学生们讲解有关毒药的问题,他让学生们看一种叫生物碱的东西。那是他从南美州土人用于毒箭的毒药中提炼出来的,这种毒药毒性特别大,只要沾上一点,就马上没命。我悄悄记住那个放毒药的瓶子,趁没人的时候,偷偷倒出来了一点。我是一个配药的行家,把这点毒药做成能溶于水的小药丸。我把两个药丸装在两个盒子里,各放进一粒,每个盒子里各放了一粒外观一模一样但是无毒的药丸。我的想法是:如果有一天我得手了,就分给他们一人一盒,让他们每个人先挑一粒吃了,剩下的一粒我吃了。这样做,就像在枪口上蒙上手帕射击一样,同样可以要人的命,但是声音会小得多。从那天起,我就一直把装着药丸的盒子带在身边,直到我使用它们为止,而现在,是该使用它们的时候了。 “当时已经过了半夜十二点了,这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风呼呼地刮,雨哗哗地下。虽然天气恶劣,我的心情却十分舒畅,高兴得直想大叫。各位先生,如果你们站在我的位置,一件日思夜想的事,一直等了二十多年,突然一下子可以得到它的时候,那么你们一定会体会到我当时的心情。我点燃了一支雪茄吸着,来稳定一下情绪。由于过度兴奋,我的手不停地颤抖,太阳穴也砰砰地跳。我赶着马车在路上行进时,黑暗中老约翰·费瑞厄和可爱的露茜仿佛在冲着我微笑。我当时看得清清楚楚,就像现在看见你们一样。他们在我的前面走了一路,各走在马车的一边,一直到了布里克斯顿路的那幢房子。 “周围没有一个人影,除了哗哗的雨声和呜呜的风声,没有别的动静。我从车窗朝车内望了一眼,看到德雷伯蜷缩成一团,醉醺醺地睡着了。我摇着他的手臂说:‘该下车了。’ “他说:‘好的,车夫。’ “我想他肯定以为我们已经到了他说过的那家旅馆,因为他二话没说就下了车,我得扶着他,因为他头重脚轻,把脚不稳。我们经过花园走到门口,我开了门,领着他进了前面的房间。我敢向你们保证,这整个过程中,我看得清清楚楚,费里瑞厄父女一直在我们前面引路。 “他跺着脚说:‘这地方太黑了。’ “‘我们马上就有灯了。’我说着便划亮火柴,点燃了我随身带来的一支蜡烛。然后,我朝他转过身来,举起蜡烛照着我的脸,接着说:‘好了,伊诺克·德雷伯先生,你看看我是谁?’ “他瞪着一双惺松的醉眼朝我看了一会儿,然后,他的眼睛里突然出现了恐惧的神色,他吓得面如土色,整个脸都抽搐起来,这说明他已经认出了我。他吓得摇摇晃晃地后退了几步。他额头上冒出了汗珠,流淌到他的眉毛上;我还听到他的牙齿在格格作响。看到他,吓成这个样子,我真惬意,不禁靠在门上大笑不止。我早就知道复杂仇是件痛快的事,可从来没有想到竟是这样妙不可言。 “我说:‘你这个混蛋!我从盐湖城追你一直追到圣彼得堡,可是总也没追到你。现在你的日子就要到头了,咱们两个之中有一个人将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他听我这样说,吓得又向后退了几步。从他面部极度恐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认为我发疯了。确实,我那时就像疯子一样,太阳穴的血管跳个不停,跳得就要破裂似的。我敢肯定,要不是血从我的鼻子流了出来,让我感到轻松的话,我的病就可能发作了。 “‘你说,露茜·费瑞厄现在怎么样?’我一边喊着,一边锁上了门,把门钥匙在他面前晃了一晃,‘对你的惩罚来得太晚了,可是今天总算到来了。’他在我说话的时候,两片嘴唇不断颤抖,似乎想求饶。但是,他非常清楚,这一切都是枉费心机。 “他结结巴巴地说:‘你想谋杀我吗?’ “我回答说:‘杀你算得上谋杀吗?谁会认为杀死一条疯狗是谋杀!当你把我心爱的露茜从她惨死的父亲身旁拖走的时候,当你强迫她进入你的肮脏无耻的洞房的时候,对她可否有过一丝的同情与怜悯呢?’ “他大声叫道:‘我没有杀死他的父亲,露茜也是自己病死的。’ “‘但是,你杀死了她那颗纯洁的心!’我厉声喊到,说完,我把盛毒药的盒子拿到他面前,‘让上帝为我们作出公地裁决吧。现在,你选一粒吃下去,一粒可以要你的命,一粒可以让你生。你先选吧,剩下的一粒我吃。我倒要看看,这世上还存不存在公平,可以说,咱们两个人都在碰运气。’ “他吓得向后倒退,大喊饶命。我拔出刀来,放在他的脖子上,一直等到他极不情愿又无可奈何地吃下一粒药丸。我把剩下的一粒药也吃了。我们两个面对面地站着,谁也不说一句话,站了一两分钟看看到底谁死谁活。当他的脸上出现痛苦表情的时候,我知道是他吞下了毒药。我至今不能忘记他那丑恶的嘴脸。我看到他那副痛楚的样子,不禁哈哈大笑起来,把露茜的结婚戒指举在了他的面前。这一切只是瞬间的功夫,因为那种生物碱毒效极快。剧烈的痛楚折磨得他五官都变形了,两只手向前伸着,左右摇晃,随即一声惨叫,他一下倒在了地上。我用脚把他踢翻过来,用手试了试他的鼻孔,他已停止呼吸。 “这时,我的鼻子不断往外流血,我不在乎,也不知道当时怎么突然想到要用血在墙上写字的,也许是想搞个恶作剧把警察引入误区,我当时确实感到非常轻松愉快。我记得纽约曾发现过一位被杀的德国人,他的身上就写着拉契这两个字。当时报纸上还争论过,说那是秘密团体干的。我想,让纽约人摸不着头脑的字也一定能把伦敦人难倒。于是,我就用手指蘸着自己的鼻子流出的血,顺手在墙上写下了那个字。我快意地走到马车旁,发现周围仍然没有一个人,只有狂风夹着倾盆暴雨。我赶着马车向前走了一段路后,把手伸进我通常放着露茜婚戒的口袋,却发现那个戒指不见了,我当时一下子就懵了,因为那是她留下的惟一纪念物,我想,可能是我弯腰察看尸体时把它弄掉了,于是我赶紧赶车回去,把它停在附近的一条街道上,壮着胆子又一次走进那幢房子,我宁愿冒任何风险,也不愿意失去那枚戒指。我走到门口时,与一个刚从屋里走出来的警察撞了个满怀。我只好装出酩酊大醉的样子,这才消除了他的怀疑。 “伊诺克·德雷伯就是这样死的。接下来我要以同样的方法对付思特杰逊,为约翰·费瑞厄报仇。我知道他住在哈利代旅馆,便整天守在那里,可他一直不出来。可能因为德雷伯一直没有露面,所以他感到一定出了什么事。思特杰逊非常狡猾,总是有所防范。他显然认为呆在屋里不出门就能避开我,他是大错特错了。我很快查清了他房间的窗户,并于第二天凌晨利用旅馆后面巷子里放着的一张梯子,趁着晨曦未明爬进了他的房间。我叫醒他,并告诉他,是他该为老费瑞厄抵命的时候了。我把德雷伯死的情况告诉了他,然后让他同样选择一粒药丸。他不但不接受给他活命的机会,反而从床上跳起来,扑过来掐我的喉咙。为了自卫,更为了报仇,我用刀捅进了他的心脏。结果反正会是一样,因为上帝不会让他那罪恶的手拣起那无毒的药丸。 “过程结束前,我还有几句话要说,事后我又赶了一两天马车,因为我想挣到足够的钱回美国。我正站在车行的院子里,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小孩问是不是有个叫杰弗逊·侯坡的车夫,贝克街221号有一位先生要雇他的车。我没有任何怀疑就跟着他来了。后来你们都亲眼目睹了,就是这位年轻人干净利落的把手铐铐在我的手上,这是我这辈子都少见的。各位先生,这就是我的全部经历。你们可以认为我是一个罪犯,可是,我却认为我和你们一样,是一个执法的法官。” 他讲得这么动人,态度也非常诚恳,给人留下了永生难忘的印象,我们都听得入了神。甚至那两位侦探也都听得入了迷。我们默默地坐在那儿,谁也不说一句话,只有雷弥瑞德记供词时的沙沙声打破了这份宁静。 最后,福尔摩斯问道:“我还想再知道一点,在我登出广告之后,来领戒指的你那位同伙是谁?” 侯坡笑着对福尔摩斯眨了眨眼睛:“我只能说出我自己的事,我不愿意再牵连人。我看到广告之后,也曾经想过这大概是个骗局,但是那也许正是我选择的戒指。从前面叙述的过程里,你们知道那枚戒指对我是何等重要,所以不惜冒任何危险要把它找回来。我的朋友便自告奋勇要去走一遭。你也一定觉得,他干得很出色吧。” “确实如此。”福尔摩斯诚实地说。 那位警官严肃地说:“各位先生,我们必须遵守法律程序。本周四,将把罪犯提交法庭审理,希望各位到时能够出席。在开庭之前,我来负责他。”说完,他按了一下铃,两个看守把杰弗逊·侯坡带走了。福尔摩斯和我离开了警察局,坐着马车向贝克街驶去。 第21章 血字的研究21 事先大家都知道本周四要开庭,可是,星期四那天到了,我们却不用再出庭了。杰弗逊·侯坡的案件已被一位至高无上的法官受理了,他也已经被传唤到另外的至高至公的法庭去了,受到了极公正的审判。因为,他在被捕的那天晚上,动脉血瘤就迸裂了。第二天早晨,狱警发现他平静地躺在监狱的地板上,脸上露着笑容,好像是临死以前的心愿已了,感到十分欣慰,仿佛弥留之际还在想着大仇已报,没虚度一生。 第二天傍晚,当我们聊起这件事时,福尔摩斯说道:“格雷格森和雷弥瑞德听到这个人的死讯,准会气得发疯。人死了,他们还能靠什么来自我吹嘘呢?” 我说:“我觉得他们在捉拿这个凶手的过程中并没有什么呀。” 我的朋友苦涩地说:“在这个世界上,你究竟做了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如何让人相信你做了什么。”一会儿,他又轻快地说:“没关系,反正这个案子我不愿意放过的。在我经过的案子中,再没有比这个案件更精彩的了。这个案子虽然简单,却有几点对人很有启发。” “简单!”我失声叫了出来。 “是的,确实非常简单。除此以外,还有什么字眼能形容它呢?”看到我惊讶不已的神情,歇洛克·福尔摩斯笑着说,“我说这个案子简单,原因是没有任何别的帮助,光靠我一些寻常的推理,就在三天内捉住了案犯。” 我说:“这倒是事实。” 我过去对你说过,最平淡无奇的事情往往不但不是什么障碍,相反,倒是一种线索。要解决这类问题,必须要逆向推理。这是一种非常有用的方法,而且也很容易掌握,只是人们极少运用它罢了。在人们的日常生中,由于总是习惯于顺向推理而且用处也大,人们也就忽视了逆向推理。运用综合推理的人要比运用解析推理的人多五十倍。” 我说:“我不大明白你的意思。” “噢,不大明白。试着看看能不能讲得简单一些。当你向人们讲述一系列事件时,大多数人都会告诉你可以出现的结果是什么。他们可以在脑子里把事件连系起来考虑,然后从中得出这样或那样的结论。但是,很少有人能够在你把结果告诉他们之后,通过他们自己的思维,推断出导致这一结果的各个步骤。这就是我所说的‘回溯推理’或‘分析方法’。 第22章 血字的研究22 “原来如此。”我领悟了他的意思。 “我们现在遇到的,就是一个先有结果而其他全靠推理的案子。我现在试着给你讲解一下我推理的各个步骤。我得从头说起。你当然记得,我们是步行去那座房子的,所以脑子里没有任何成见。我自然首先检查马路,结果正如我向你解释过的,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马车留下的痕迹。我经过查问和分析,确信马车是深夜到那里的。看到马车车轮之间的距离较窄,我又断定那是辆出租马车,而不是私家马车,因为伦敦城里常见的出租马车要比私家车窄很多。 “这是我的第一发现。然后我沿着花园小径走过去,很巧,粘土路小径特别容易留下足迹。当然在你看来,小路已被踩得乱七八糟,成了乱泥路而已,可在我那双训练有素的眼睛看来,那小径上的每个痕迹都对了解案情有着重要的意义。在侦探学的各个分支中,特别重要而又更容易被人忽视的就是足迹学。所幸我一直对此非常重视,而且经过大量的实践,它已成了我的第二本能。在花园的小径里,我看到了警察们留下的深深的脚印,但我也发现了最初经过花园的那两个人的足迹,不难看出他们比其他人先到那里,因为他们有些已经被后来的人反复践踏,看不清了。这样一来,我就找到了第二个环节——夜间来这里的人有两位,一位身材高大(这是我从他的步伐的长度中看出来的),另一位衣着入时(这可以从他留下的小巧考究的靴印上看出来)。 “走到屋里,这最后一个推断就得到了证实。那位穿着漂亮靴子的人就躺在我的面前。要是发生过谋杀行为,那么一定是那位高个子的人干的。死者的身上没有伤痕,他脸上激动的神情使我推断出,他临死前已经料到了自己的命运。死于心脏病或其它突发自然原因的人,脸上无论如何也不会出现如此激动的表情。我闻过死者的嘴唇,嗅出了一丝淡淡的酸味,于是结论就出来了:这个人是被逼服毒而死的。我说死者是被逼服毒,是因为他脸上有着仇恨而恐惧的表情。通过排除法,我得出了这个合乎逻辑的结论,因为任何别的假设都解释不了这些事实。不要以为这是新观点,被迫服毒在犯罪史上屡见不鲜。任何毒药学家都由此想到奥德萨的道尔斯基一案和蒙特佩里尔的雷托里尔一案。 “现在要谈的是‘为什么’这个大问题。这起谋杀案显然不是为了抢劫,因为死者身上的东西一点儿也没少。那么,这是一个政治案件呢,还是情杀案呢?我觉着后者的可能性较大,如果是政治案件,那么凶手杀人以后,肯定马上逃跑。可是这个案子却相反,凶手干得不慌不忙,而且屋子里到处都有凶手的脚印。这说明,凶手杀人后在现场呆了很长一段时间。由此,我判断这是仇杀案,而不是政治案件,只有仇杀案凶手才需要经过这么细致周到的准备。发现墙上的血字时,就更加肯定原来推断了。那个血字让人一看,就知道是故布疑阵。等到戒指被发现以后,问题基本解决。我判断,凶手想通过那枚戒指让被害者想起一个不在场的,或者可能死了的女人。对于这个问题,我曾经问过格雷格森,他发往克利富兰的电报中,问没问德雷伯以前发生过特殊的事没有。你还记得吧,他当时说他没问。 “后来,我又仔细检查了一遍那个屋子。结果不仅证实了那个高个子就是凶手,而且还发现了其他问题:比如印度雪茄烟,凶手是长指甲等。因为屋里没有任何搏斗的痕迹,所以,我推断地板上的血是凶手激动时流的鼻血。因为,只要有血的地方,就有他的脚印。看来那个人的血气很旺,要不然不会激动得流这么多鼻血。所以,我大胆地推测,那个凶手是个身强体壮、面色赤红的人。后来的结果,证明了我这一点。 “离开现场以后,我又做了官方侦探没有做的事,给克利富兰警察局长打了个电报,问了一下关于约翰?德雷伯的婚姻问题。回电的内容很明确,德雷伯曾经指控过一个旧日情敌杰弗逊·侯坡,并且要求法律给以保护,我由此知道了凶手的姓名。这个时候,侯坡在欧洲。我当时就基本上掌握了这个案件的线索。剩下要干的就是抓住凶手了。 “我当时就断定:肯定是那个赶车人和德雷伯一起走进了屋子,不会是别人。 “我从大街上遗留下的痕迹看出,拉车的马曾经随意走动过,如果有人驾驶,是不会如此的。车夫如果不在屋子里,又会在哪儿呢?还有,要是一个神经正常的人,是不会在第三者面前明目张胆进行周密的犯罪活动的。最后,要是一个人想在伦敦城中跟踪另一个人,还有什么比当车夫更好的呢?根据这些,我得结论:必须到伦敦城中的出租马车车夫里去找杰弗逊·侯坡。 “如果凶手是个马车夫,他没有理由突然改行,相反,他害怕突然不干会引起人们的怀疑。所以,在一定时期内,他还会继续干下去。作案后他也没有必要更改姓名,在一个异国他乡谁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呢?他没有必要化名。想到这些,我把街头流浪儿组成了侦察小分队,分别到各个马车帮去打听情况,直到找到这个人为止。你知道这支小分队干得有多好,办事效率有多高。说到思特杰逊,确实是没有料到。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意外都是不可避免的。后来,我又发现了两粒药丸,我早就推测到可能有这类东西。你看,整个案子就是被一个前后相连的线索串着。” “真是太妙了!”我情不自禁地喊了出来,“应该把你的本领公之于众,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你应该发表这个案件,如果你不想那样,我替你发表。” “你看怎样好就怎么办吧,医生,”福尔摩斯回答说,并指着一篇报导,“你先看看这个!”他说着把报纸递了过来,“看看这个!” 这是一份当天的《回声报》,他指的那篇报道正是这个案件。 报上说:因为侯坡突然死亡,人们失去了一些可供谈话的资料。侯坡是谋杀依瑙刻?德雷伯和约瑟夫?思特杰逊的嫌疑犯。据有关当局透露,这是一件由来已久的桃色纠纷犯罪案件,涉及到了摩门教的问题。这个案件的详情,可能不会揭晓了。根据调查,两个死者生前曾经是摩门教徒,凶手侯坡,也是从盐湖城来。假如说这个案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至少可以说明警方破案速度之快,足以令外国人以为戒训。他们最好在本国国土内解决一切问题,不要把那些纠纷带到我国。这个案件得以顺利侦破,完全归功于苏格兰场的格雷格森和雷弥瑞德两位侦探,这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了。据悉,凶手是在一个名为福尔摩斯的家中被抓住的。福尔摩斯是一位私家侦探,在侦破案件方面也展现了一定的才能,想来他在两位老师的教导下,定会取得成就。一般估计,这两位侦探将会获得某种奖励,作为对他们成绩的表彰云云。 歇洛克·福尔摩斯哈哈大笑道:“我一开始不是对你说过吗?我们对血字研究的全部结果就是给他们挣来荣誉和嘉奖!” 我回答说:“没关系,事实真相全都记在我的笔记本中了,真相总会大白于天下。至于现在嘛,案子已经破了,你也该满意了,就像罗马守财奴所说的那样: 任凭世人话长短,家藏万贯心坦然。 第23章 四签名1 歇洛克·福尔摩斯从壁炉台的角上拿出一瓶药水,又从一个羊皮面的皮匣里拿出注射器。他用苍白、修长而又有劲的手指装好针头,卷起衬衫左边的袖口。他默默地看着自己的胳膊,肌肉发达,却布满了针眼。过了一会儿,他把针尖扎入肉里,把药推进去,之后,躺进安乐椅里,身体得到满足似的,舒服地长出了一口气。 每天,他都要注射三次这样的药水。几个月下来,我已经习以为常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此的反感也越来越强烈。每当夜深人静,想起这件事的时候,我总觉得不安。屡次想向他说出我的心里话。但他脾气古怪,不能采纳别人的意见,所以要想谏阻,的确是一件难事。他的意志坚强,再加上他那自以为是的态度和我在与他相处的日子里所观察、体验到的古怪性格,常使我觉得胆怯,不敢说出来。况且,我也不愿意让他不高兴。 一天下午,或许是我在吃饭时喝了点酒的原因,或许是他满不在乎的态度激怒了我,终于无法再容忍下去了,我觉得必须向他提出警告。 我问道:“今天注射的吗啡还是可卡因?” 他刚翻开本旧书,听了我的话,无精打采地抬起头来:“百分之七溶液的可卡因,你想试试吗?” “不试。参加了那场对阿富汗的战争后,我的体质到现在还没完全恢复。我可不想再让它雪上加霜。”我不客气地回答。 他并不理会我的发怒,只是微笑着说:“华生,也许你对吧。我当然知道它对身体无益。不过,对我来说,比起它那强烈的兴奋和醒脑作用,它的一些副作用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可你也得考虑真正的利害!”我诚恳地说道,“正如你所说的,你的大脑会因刺激而兴奋起来,但那毕竟是一种得不偿失的作法。它会加剧你身体的各种器官组织的变质,至少会导致长久的神经衰弱。你不是不知道这会带给你什么后果。这实在是得不偿失。你为什么只顾这一时的快感而不惜戕害你那卓越的天赋和过人的精力呢?请注意,这不仅是一位老朋友的忠告,也是一名对你的健康负责的医生的忠告。” 这些话并未使他感到生气,倒是相反,他将他的十指对顶在一起,两肘安放在椅子的扶手上,一副饶有兴致、想把谈话继续下去的模样。 “我大脑一刻也不能停止运转。”他说,“一旦无事可做,我就会心神不定。我解答难题;破译深奥的密码;或者给我一些最繁杂的分析工作,我才会觉得心平气和,才不会需要人为的刺激。我讨厌生活的平淡,渴望精神上的兴奋。因此,我造出了我自己的特殊职业,世界上也惟有我一人在从事这一职业。” “惟一的私人侦探吗?”我抬眼说道。 “惟一私家咨询侦探。”他答道,“我是侦探的最后及最高裁决机关。当格雷格森、雷弥瑞德或阿瑟尔尼?琼斯遇到困难时——这倒是他们常有的事——就来向我讨教。我以专家的资格审查材料,提供办案意见。我从不贪功。报上也不登载我的名字。发泄我那奇特精力的工作本身就是对我的最高奖赏。破案的快乐就是给我的报酬,你总还记得在杰弗逊?侯坡一案里我的工作方式所给你的一些经验吧。” “是的,记得。”我真诚地说道。“那是我平生从未遇到过的奇案。我把它从头至尾记载到了一个小册子上,并给它安上了一个新颖的标题:《血字的研究》。” 他不满意地摇了摇头。 “我粗略读过了这本小册子,”他说,“说实话,我不敢恭维。侦探学是或者应该是一门精确的科学,应该以冷静而不是激情来对待它。你在它的上面涂抹了浪漫主义的色彩,好比在欧几里得的几何数学定理里掺进恋爱的情节。” “可是那件案子里的确有无巧不成书的成分,我不可能歪曲事实。” “有些事实不必要写,或者说,至少要重点突出。在那个案子里,惟一值得提起的就是我是如何成功地由结果找出原因,再通过缜密细致的分析,推断出破案的必然过程。” 我写那部小册子本意是叫他高兴,没想到反倒挨了批评,心中很不是滋味。实在说,我被他的自负给激怒了,按他的说法,那篇令我自鸣得意的文章似乎字里行间都应该完全用来描述他的傲视同伦。我与他同住贝克街已经好几年了,我多次发现我那伙伴在文静的说教中隐藏着一点狂妄自大。我没有再说下去,而是坐下来看我的伤腿。它以前曾被枪弹击穿,虽然不妨碍行止坐卧,但每当天气变化,我的腿就会疼痛难忍。 “近来我的业务已扩展到整个欧洲大陆。”过了一会儿,福尔摩斯向他那用树根雕成的烟斗里塞满了烟丝,慢条丝理地说道,“上星期有一位名叫弗郎索瓦?莱维拉尔的人来向我请教,他最近已在法国侦探界崭露头角。这个人你也许听说过。他具有凯尔特族人的敏锐直觉,但是他缺乏广泛知识。这不利于他进一步提高技艺。他所请教的那桩案子是关于一件遗嘱,很有趣味。我给他介绍了两桩案情相类似的案例,一桩是一八五七年佳城案件,一桩是一八七一年圣路易城案件。这两桩案情给他指明了破案的途径。这是今天早上我刚收到的致谢信。” 说着,他把一张已不平整的外国信纸递给我。我看了看,信里夹杂着许多的恭维话,如“卓越的”、“超凡的手段”及“恰到好处的妙计”等等,这体现了那位外国人对他的钦敬。 “这好像学生对教师讲话时的恭维。”我说。 “他对我评价太高了。”福尔摩斯轻声说,“他自己的才能也不可低估。他已具备了一个称职侦探所必备的三个条件中的两个——观察力和推断能力,他缺少的仅仅是知识面。他现在正把我的几篇文章译成法文。” “你的文章?”我显得惊疑。 “你不知道?真是惭愧,我写过几篇关于技术方面的专题。你还记得吗?我跟你提起过辨认各种烟灰的文章,其中我列举了一百四十种烟灰,还附有彩色插图说明它们之间的区别。 烟灰往往是作为刑事案件中的证据出现的,有时还可以是至关重要的线索。仔细想想杰弗逊?侯坡的案子,你就能了解到,辨别烟灰的能力,对于破案是大有帮助的。举例说,能够区别烟灰,你就能在一个案子里断定凶手吸的是哪种烟。这就能大大缩小你的侦察范围。在掌握了这种技能的人眼里,辨别印度雪茄烟的黑面与‘乌烟’烟的白灰,就和区别白菜和马铃薯一样容易。” “在观察细微事物这方面,你确实有非凡的才能。”我说。 第24章 四签名2 “我深知细微事物对于案件的重要性。我还有一篇关于跟踪脚印的专题,里面说到了用熟石膏保存脚印的方法。这儿还有一篇小论文,说的是职业会影响一个人的手形,还附有石板工、刻木工、排字工等几类工人的手形的插图。当遇到无名尸体的案子或判断罪犯的身份时,再细小的事物也会有用。它们对于侦探学是有很大意义的。呀,我光顾说我的侦探学,让你心烦了吗?” 我诚恳地回答说:“不,一点都不心烦,相反我对此深感兴趣。我有幸亲眼见到你用这些方法破了案,所以,我觉得你刚刚谈到的观察和判断,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联系的。” 他舒服地躺在椅背上,从烟斗里吐出一股浓浓的蓝烟,然后说到:“也没什么联系。举列说吧:通过对你的观察,我知道你今天早晨去过韦哥摩而街邮局。可是通过推断,我能够知道你在那儿发了一封电报。” “对,是这样。可是真让人不明白,那是我今天早晨临时打定的主意,谁都没告诉,你是怎么知道的?”我疑惑地问他。 看到这句话的效果,他得意地笑了:“这太简单了,简直不用解释,不过为了区分观察和判断的界线,解释一下也是有必要的。你的鞋面上沾着一小块红泥。这一段时间韦哥摩而街正在修路,从地下挖出来的红泥,都堆到了便道上,只有踩过红泥,才能进入邮局。据我了解,那种红是一种特殊的红,在附近找不出和它一样颜色的泥。由此可见你去了邮局。这是观察的结果。剩下的就是通过推断得出的。” “那你又是怎么得出我发了一封电报呢?” “今天整个上午我都坐在你的对面,并没看见你写信,而且在你桌子上,有一大张整个的邮票和一捆明信片。从这些事实推出你到邮局一定是发电报,而不是干别的。排除了不必要的因素,剩下的必是事实。” 我怀着浓厚的兴趣思索了一下说:“的确如此。照你的说法,这是最简单的事了。如果我现在就你的这些理论,给你一个显然要难得多的智力测验,你不会觉得我鲁莽吧?” “不,非常欢迎,这样我就不用第二次注射可卡因了。我乐意研究你提出的每一个问题。”福尔摩斯回答说。 “我常听你说,在每一件物品上都有它的主人的一些特征,受到过观察、推理、判断一类训练的人很容易就能辨认出来。我新得了一块表,现在,看你能不能从这只表的身上找到它的旧主人的影子呢?” 我把表递给他,可心里不禁好笑。我认为,他是没办法找到的,那就权且算作给他目空一切的一个教训吧。他把表放在手上,仔细地观察,看看表盘,再打开表盖,留心查看里面的器件,起先用肉眼,然后用高倍放大镜观察。当我看到他脸上那沮丧的表情时,差点笑出声来。最后,他盖上表盖,把表还给了我。 他说:“这块表最近擦了油泥,把主要的痕迹都擦掉了,几乎没发现什么。” “不错,这块表的确是擦了油泥后才到我手的。”用擦过油泥作为借口来掩饰他的失败,为自己开脱,对这点,我心里感到好笑。即便这是一块未清洗过的表,福尔摩斯也不会从这里找到什么有助于推断的痕迹。 他眼睛半闭,无神地仰望天花板,慢慢说道:“遗痕不是很多,可我还是从中得到一点东西,先说出来,你听听是否准确。我想这块表是你父亲留给你哥哥,再由你哥哥转到你手中的。” “太对了。表的背面刻着HW两个字头,你从这儿知道的吧?” “是的,W代表了你的姓。表上的刻字和制表的时间差不多,此表大致造于五十年前,所以它只能是上一辈留给你们的。按照习惯。珠宝一类的遗物多是传给长子,长子又常常袭用父亲的名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父亲已去世多年,由此我断定这块表是你哥哥送给你的。” “是的,这都不错。还有别的吗?” “你哥哥是一个放荡不羁的人。开始他前途光明,可他把好机会一次次地放弃了,虽然他偶有时来运转,但更多的时候是贫困潦倒,最后由于酗酒而死亡。这就是我所能看出来的。” 我从椅子上跳起来,激动地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内心十分痛楚。 “福尔摩斯,我真没想到你会耍出这么一套把戏来。你从前肯定对我那不幸的哥哥进行过一番调查。而现在你却假装是用一些玄妙的手法推断出来的。从这只旧表上能知道所有的这一切!不客气地讲,你这些话有些骗人的味道。” “亲爱的华生,”他和蔼地说道,“请宽恕我。我只顾按理论来推断一个难解的问题,却忽视了这可能给你带来痛苦。但是,我发誓,在你把这表给我以前,我真不知道你有一个哥哥。” “那么你凭什么能这么神奇地从一块旧表上推断出这些事实呢?你所说的一切没有一样不是真实的。” “哦,那可真幸运。我只是说出了一些可能。真没想到会这么正确。” “这并不是你猜出来的?” “不,不。我向来不借助猜想。猜想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它妨害逻辑推理。你之所以觉得奇怪,是因为你并没有跟上我的思路,或者没有注意到能推断出结论来的那些不易觉察的细节。例如:我曾说过你哥哥是个放荡不羁的人。你看这只表的下端边沿,会发现那上面不仅有两处凹痕,而且整个表的上面还有无数的划痕,这是因为惯于把表与硬币或钥匙这一类硬物放在一个口袋里的缘故。对待价值五十金镑的表如此漫不经心地人不是粗枝大叶又怎么解释呢?单是这块表已是如此贵重,若说遗产不丰富,也是说不过去的。” 我点了点头,表示领会了他的道理。 在伦敦,当铺每收到一块表,必定会用针尖在表内刻上当票的号码。这比挂签条好,因为如此便可以免除号码出错的危险。用放大镜看,里面至少有四个这类号码。据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你哥哥常常手头拮据。第二,他偶尔景况甚好,否则,他怎么会有钱能把它赎回。最后,我想请你看看这有钥匙孔的内盖。在匙孔四周尽是伤痕,这是由于被不断地磨擦而造成的。清醒人插钥匙,不是一插就进去了吗?可醉汉的表没有不留下这些痕迹的。他总是晚上上弦,所以留下了手腕颤抖的痕迹。醉汉的手往往是颤抖的,这有什么神奇和玄妙呢?” “一经点破,水落石出。”我答道,“请你原谅我刚才的无礼。我本应该对你的神机妙算有更大的信心才对。请问你眼下手里有待侦探的案件吗?” “正是因为没有,我才为刺激而注射可卡因。一天到晚不用大脑思考,没有需要劳神的事干,这有什么意思呢?我简直无法生活下去。到窗子这儿来,看看这悲惨而又无聊的世界。只有雾气,沿着街道飘过来,再贴着那暗褐的房子飘过去。简直无聊透顶。大夫,你想,我有充足的精力,却英雄无用武之地。真让人感到腻烦,人们生活在世上,世人在不断的犯罪,这都是很平常的。除去平常的事,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 我刚想回答他那激昂的长篇大论,忽然传来了急促的敲门声。房东太太手里托着一个托盘走进来,上面放着一张名片。 她对福尔摩斯说:“有一位年轻的小姐想见您。” 福尔摩斯拿起名片:“玫立·摩丝坦小姐。这名字一点儿都不熟悉。荷得森太太,让她进来吧。大夫,别走,我希望你留在这儿。” 第25章 四签名3 摩丝坦小姐迈着端庄的步伐,带着沉着的姿态进来了。她一头浅色长发,体态轻盈,衣服很适合她的气质,手套与衣服的颜色很相配。衣服是暗褐的毛呢料,没有任何装饰,头上戴着一顶同样的暗色帽子,边上插着一根白翎毛。衣着简单,说明她的生活不太充裕。摩丝坦小姐说不上漂亮,可模样十分温柔善良,和蔼可亲。蔚蓝色的大眼睛非常有神。我曾周游全国见过各种各样的女人,但从没见过像她这样高雅聪慧的面容。当福尔摩斯请她坐下时,她还处在紧张和不安的状态里,因为我能看出她的嘴唇和双手都在轻微地颤抖。 她说:“福尔摩斯先生,您曾经为塞西尔?弗里斯特夫人解决了一次家庭纠纷。为此,她非常佩服您。所以,今天我也到您这儿来请教。” 福尔摩斯想了想答道:“对,我是帮过塞西尔?弗里斯特夫人一点小忙。” “可她并不这样认为,而这次我的案子是不会那样简单的,我的处境太让人费解了,恐怕再也没有任何事情比这更离奇了。” 福尔摩斯听了这位小姐的叙述兴奋异常,目光炯炯。他在椅子里微微向前倾身,他那机警、似鹰似隼一般的面容显出了全神贯注的神情。他以兴致勃勃而又郑重其事的语调说道:“把你的案情说说。” 我感到在此有些不便,起身说道:“对不起,我失赔了。” 出乎意料的是,那位姑娘伸出戴着手套的手阻止我,并说道:“如果你能留下,或许你能给我极大的帮助。” 我便重新坐了下来。 她接着说道:“简单地说,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曾经是一位驻印度军队的军官,我母亲很早就逝世了。在我童年的时候他就把我送回了英格兰。国内我没有一个亲戚。于是他就把我送到爱丁堡读书,在一个环境舒适的学校里寄宿,在那儿我一直呆到十七岁。我父亲是那个团里资格最老的上尉。一八七八年,我父亲攒了二十个月的假期回来休假。他拍来电报告诉我他已平安到达伦敦,住在朗厄姆旅馆,叫我马上到那里见他,电文充满了慈爱。一到伦敦,我就直奔朗厄姆旅馆,但没见到父亲。询问旅馆同事,得到的回答是:摩丝坦上尉确实住在那里,但他头天晚上出去,至今还未回来。我在那里等了一整天,还是不见他的踪影。在旅馆经理的建议下,我到警察署报了案。第二天又在各大报纸上刊登了寻人启事。结果还是音讯皆无。自那天起到现在始终没有得到一点有关我那不幸的父亲的消息。他满怀希望地回国,想享受一下安宁、舒适的生活,可……” 她话未说完,已经泣不成声。 “那是什么日子?”福尔摩斯打开他的记事本问道。 “他是一八七八年十二月三日失踪的,至今快十年了。” “他的行李呢?” “还在旅馆保存着。那里面只有一些衣服、书以及几件安德曼岛的古玩,此外没有什么可以提供线索的东西。他曾经是那里的一名监管犯人的军官。” “他在伦敦有什么朋友吗?” “我所知道的只有一个——驻孟买34步兵团的舒尔托少校,父亲与他曾是同一个团里的军官。这位少校不久前刚退伍,住在上若伍德。我们当然向他打听过,可他说他根本不知道我父亲回到了英格兰。” “怪事。”福尔摩斯说道。 “最奇的事还在后头呢。大约是六年前——确实地说是一八八二年的五月四日,《泰晤士报》上刊登了一条征询玫立?摩丝坦小姐住址的广告,刊登广告的人特意说明如果玫立?摩丝坦小姐能回答他的征询,对于她是大有好的,但是广告下面没有署名和地址。那时我正好做塞西尔?弗里斯特太太家的家庭教师,在她的劝说下,我在报纸的广告栏里刊登了我的住址。当天,就有人从邮局给我寄来一个小纸盒,里面装着一颗硕大且色泽耀眼的珍珠。却没有一个字的附言,自那以后,每年的这一天我都能收到同样的纸盒,里面装着一颗同样的珍珠,但始终没有邮寄人的任何线索。这些珍珠经专家验证,都说是稀有之物,价值很高。请看这些珍珠,它们真的很美丽呢。” 她边说边打开了一个扁平的盒子,我看见了我生平从未见过的最上等的珍珠。 “你所说的真是奇妙。”歇洛克·福尔摩斯说,“还有其他什么情况可能告诉我吗?” “有,就在今天早上我收到了一封信,请您看一下。这就是为什么我要来请教您的原因。” “谢谢,”福尔摩斯说,“请连信封也一起给我。邮戳,伦敦西南区,日期,七月七日,啊,信角上有男人的拇指印——也许是邮递员留下的。优质信纸。信封是六便士一扎的。写信人对信笺很讲究。发信人没留下地址。“请今晚七点到莱西厄姆剧院左侧的第三根柱子等我。如果你怀疑,请偕两位朋友同来。你是一个被委曲的女人,应当得到公道。请别带警察来。否则恕不相见。您不知名的朋友。“哈,这真是一件十分离奇的事情!你打算怎么办,摩丝坦小姐?” “这正是我要请教您的呀。” “咱们一定得去——你和我,还有——华生医生正是我们最合适的人。他和我一直在一起工作,符合写信人的要求。华生和我是要好的朋友。” 她带着恳求的表情看着我,用十分委婉的语气对我的朋友说:“他乐意去吗?” 我不待福尔摩斯回答,忙说:“乐意效力。” “在这个城市里,我没有什么朋友可以相托,两位这样仗义,令我感谢不尽。这样吧,我六点到这儿,行吗?” 福尔摩斯说:“最迟六点钟。还有,信上的笔迹和寄珠子的纸盒的笔迹相同吗?” 摩丝潭小姐拿出了六张纸,说:“全在这了。” “在我所有的委托人里,你考虑的是最周全的,简直是他们的典范。好了,咱们对比一下吧。”他把信纸都铺在桌面上,一张一张的进行对比,然后又说:“除了这封信,六张纸上的笔迹出于一人之手,但都是仿写的。大家看看,这个希腊字母e的尾勾往上翘得多么突出,而字末的字母s是那样弯。我想知道摩丝坦小姐,这些笔迹和您父亲的笔迹相似吗?” “不,一点都不一样。” “我估计也是这样。那好吧,六点钟,我们在这儿等您。现在刚三点半,您把信留下,我想再研究研究,行吗?再见。” “再见。”摩丝坦小姐用温柔的目光看看我们,拿起放珍珠的盒子,走出了房间。 我站在窗前目送她,一直到她那轻快的身影消失在人群中。 我回头对福尔摩斯说:“她真是一位漂亮的女郎。” 他靠在椅背上,再次点着他的烟斗,闭着两眼,无精打采地说:“是吗?我没注意。” “机器!你真是个由精密零部件组装的机器,太缺乏人情味!”我向他大喊道。 他微微地笑了:“不能让一个人的外在形象影响了你的判断力。对我来说这非常重要。一个委托人只不过是一个计算单位问题里的一个环节。感情用事会影响大脑的正确判断。我曾见到过一个最漂亮的女人,残杀了她亲生的三个孩子,目的只为了得到保险金,最终处以绞刑;我认识的一位男子,他的面孔最让人不舒服,却是一位慈善家,他给伦敦贫民捐赠了二十五万英镑。” “可是,这次……” “我从来都不认为会有例外。规律是没有例外的。你研究过笔迹的特征?对这个寄信人的笔迹,你有什么看法?” 我说:“写得挺清楚的,好像这个人性格坚强。头脑缜密。” 福尔摩斯摇摇头,说:“这人写的长字母几乎都不比一般字母高,d字母好像a,那个l好像e,意志坚强的人字不论写得如何不佳,长字母也会高过一般字母的。信中的k字不统一,大写的字母还算可以。现在我要出去一趟,去调查些情况。给你参考一本书——温伍德·锐得的《成仁记》,这是一本杰作。一个钟头后我就回来。” 我坐在窗前,手里拿着书,心思却飘飞到这本杰作的外边,飘到刚刚离去的客人身上——她的音容笑貌和她的奇特境遇。如果她父亲失踪那年那是十七岁,那么现在她就是二十七岁,此时她正由年轻幼稚走向成熟阶段。我坐在那儿胡思乱想直到大脑里产生某种不良的信号。我赶忙站起身来,坐到桌前,拿起一本病理学书来仔细阅读以图扼制我本能的胡思乱想。我一个陆军军医,没有多少薪水,带着一条伤腿,怎么能朝那方面妄想呢?她只是这件案子的委托人,正如福尔摩斯所说的一个计算单位,一个环节。除此外,任何身份都不是。别再痴想会有美好的命运等你争取了,最好担起重担,哪怕前途一片黑暗,也绝不能靠痴想来打发自己的岁月。 第26章 四签名4 福尔摩斯直到五点半才回来。他兴高采烈的样子,说明他找到一些有价值的线索。 我给他倒了一杯茶,他端起茶杯说:“这案子并不复杂,把情况连起来只有一种解释。” “什么,你已经弄清真相了?” “现在还不能这么肯定。不过我发现了一条非常有提示性的线索,不过还得把一些细节补进来。我从一份旧《泰晤士报》上找到了住在上若伍德的前驻孟买陆军第三十四团的舒尔托少校的消息,他在一八八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去世了。” “福尔摩斯,也许我反应迟顿,我不明白,他去世和本案有什么关系呢?” “你真不知道吗?没想到。那么我们换个角度吧。摩丝坦上尉回到伦敦,只可能去找过舒尔托少校一个人,可他失踪后,舒尔托少校却矢口否认他的这位上尉朋友来伦敦找过他。四年后,舒尔托死了。而就在他死后不到一个礼拜,摩丝坦上尉的女儿就收到了第一颗珍珠,这么昂贵的礼物,以后每年一次;现在又收到一封信,说她是受了委屈的女子。除了丧父,还有什么不幸呢?还有,为什么舒尔托死后几天就有如此贵重的礼物寄给她呢?莫非舒尔托的后人知道其中的一些秘密,想以此来赎愆他们的先人的罪孽?你对以上事实有什么看法呢? “真不可思议,多么奇怪的补偿啊!方式太离谱了!另外,他为什么现在才写信,而不在六年前就写呢?还有,信上说要还她以公正。她要得到什么公正呢。把父亲还给她?这断不可能呢?但是你又否认她受过其他委曲。” 福尔摩斯沉思道:“确实是有让人无从琢磨的地方,不过,今晚我们到了那里,一切就会迎刃而解的。看,来了一辆马车,摩丝坦小姐就坐在里面。你都准备好了吗?我们得赶快下去,时间并不很宽裕了。” 我戴上帽子,拿了一根粗手杖,福尔摩斯从抽屉里拿了手枪放进衣袋里。这说明他料到我们今晚的工作或许有某种风险。 摩丝坦小姐穿着一件黑色的外衣,围着围巾,她虽然极力保持沉着镇定的神情,但面容惨白。她若是对于我们今晚奇特的冒险不觉得有什么不安的话,那么她的毅力确实超过一般的女子。她的自控能力很强,福尔摩斯所提出的几个新问题,她一一作了回答。 “舒尔托少校是我父亲特别要好的朋友。父亲几乎在每一封信里都提到过他。他和父亲都是安达曼群岛驻军军官,所以他们常常在一起。我在父亲的书桌里发现了一张叫人看不明白的字条,它是否与本案有关,我不清楚,您恐怕愿意看一看,所以我把它给带来了。” 福尔摩斯小心翼翼地把字条打开,铺平在膝盖上,用双层放大镜仔细地看了一遍。“这纸张是印度当地产的。”他说道:“过去曾在木板上钉过。纸上的图好像是一所大建筑,建筑物中有许多房间、走廊和甬道。其中有一个地方用红墨水画了一个小十字,在它上边有模糊不清、用铅笔写的‘从左边337。’纸的左角有一个神秘的符号,像是四个联接的十字形,旁边用极其粗陋的笔法写着,‘四签名——乔纳森·斯莫尔;莫霍曼特·辛格;艾伯杜拉·克汗;多斯特·艾克巴。’哎,我实在难以断定这与本案有什么关联。但是这无疑是一个重要材料。这张纸曾被谨慎地收藏在皮夹里,因为纸的两面都整洁。” “是从他的皮夹里找到的。” “摩丝坦小姐,您把它收好这可能对我们以后有用。现在看来有必要再重新考虑这个案子了,它比我想象的还要复杂难解。现在只能从新开始了。” 说着,他靠在座椅的靠背上。他的眉毛紧皱,目光凝滞,看出他正在凝神思考。摩丝坦小姐和我轻声交谈着我们这次的行动和会产生的后果,看看福尔摩斯,我们的伙伴还在凝神默想,一直到我们这次行动的目的地。 这是九月的一个傍晚,时间还不到七点,但天色已经十分灰暗,浓浓的雾气笼罩着这座人口众多的城市,街道上一片泥泞,空中低悬着令人抑郁的沉沉乌云,伦敦湖滨的马路旁,暗淡的路灯投射到满是泥泞的行人道上时,只剩下了萤萤的微光。从道路两旁店铺里射出的淡淡的黄色灯光,穿过迷茫的雾气,艰难地照到车马奔忙的大街上。我在想,在这闪闪的灯光照耀下的这些络绎不绝的行人,无论是喜笑颜开的,还是愁容满脸的,其中会蕴含着无限的怪诞和离奇的事迹。就如人的一生,总是从一片黑暗走到一片光明之中,最终又从光明走出,归于黑暗之中。 我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可这个沉闷的夜晚,和我们今晚将要经历的怪事,令我精神紧张,感慨横生。从摩丝坦小姐的举止中,我分明地感觉出,她也有着我这同样的感受。只有福尔摩斯泰然自若,好似外界的一切于他毫不相干。他借着手电筒的光亮,在放在他腿上的记事本上不停地写着什么。 观众们在莱西厄姆剧院的入口处挤作了一团。各种马车仍然辘辘的驶来。身着盛装的先生、女士,一个个从车上下来。我们刚走近第三根柱子,一个其貌不扬,穿着马车夫衣服的壮男子,向我们走来。 “你们是和摩丝坦小组一同来的吗?” 我们的委托人抢先回答说:“摩丝坦小姐在这儿,他们是我的朋友。” 那人用咄咄逼人的眼光注视着我们,坚持说道:“请您原谅,您要保证和您同来的伙伴中没有警察。” 她答道:“我保证。” 他吹了一下口哨,接着看见一个流浪汉模样的人赶着辆四轮马车停到我们跟前,打开车门。跟我们打招呼的人坐到了车夫的座位上,我们上车,还没坐稳,车轮就转动起来,马车飞快地前进着,街上烟雾迷蒙。 我现在处在一种奇特的环境中,既不知道到哪里去,也不知道去干什么。若说这是一个骗局,可又没有一点迹象。但愿我们这次不会白跑,多少能够得到一点重要线索。摩丝坦小姐仍如先前一样不慌不忙。我想方设法取悦和宽慰她,不停地给她讲我在阿富汗的冒险故事;其实说心理话,我自己也正为我们眼前所处的境遇和难以捉摸的命运而紧张不安,所以,给她讲故事时也是心不在焉。直到今天,她还把我给她讲的那个生动的故事当笑料来说呢:我如何用一支小老虎打死了一只钻进帐篷里来的双管猎枪。起初,我还能辨别我们所经路线的方向。可由于天气多雾,加之我本来就对伦敦的大街小巷很不熟悉,不一会儿,我就分不清东西南北了。除了知道我们已经走过一段似乎很长的路程以外,其它就一概心中无数了。福尔摩斯则从不迷路,他甚至能一一道出我们左转右拐中途经的所有街名。 “罗思特街,”他说,“这是温思广场,现在我们的前方是霍刻斯赫尔桥路。显然,我们这是到萨利区去。没错,我们上桥了。桥两边是河水的隐约闪光。” 我们看到了那河水静谧、灯光闪烁的泰晤士河夜景。马车仍在奔驰,不一会儿,我们又置身于泰晤士河对岸那拐来弯去迷宫般的街道之中。 “霍兹霍斯路,”我的伙伴又说道,“修道院路,腊刻霍尔区;斯托克威尔,斯托克威尔广场;罗伯特街;冷港胡同。我们要去的地方不像是上流人士居住的地区。” 我们果然到了一个可疑而且可怖的街区。一眼看去,街两旁一字排开灰暗色的砖瓦房,完全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只有街角处的客栈亮着俗气、刺眼的灯光。尔后,又见几排两层楼的住宅,每幢楼前都有一个小小的花园,接着,又是一排排新而显眼的砖房——这里是伦敦市的新区。最后,我们的马车停在沿着斜坡新建的一排楼房的第三个门前。其他的所有房子还没有居住,而我们停靠的这栋房子,除了三楼的一间窗口透出一点光亮外,其他房间也和左邻右舍一样,全是一片漆黑。 听到敲门声,一个头带黄色头巾、身穿宽大的袍子,腰间系着黄色带子的印度仆人开了门召呼我们。 请进吧,我的主人正等着你们呢。他话还没说完,屋内就有人高声叫道:“请他们到我这儿来。” 第27章 四签名5 这个印度人把我们带进去,穿过了一条甬道,这条甬道有些肮脏,灯光也朦胧昏黄,是很不起眼的一条甬通。他推开靠右边的门,柔和灯光中,我看见一个尖头顶的矮小男人。他头顶的头发都掉光了,只在周围留有一圈红头发,好像一座光秃秃的山边,突然冒出了一圈枞树。他站在那里,一边不住地搓着双手。他脸上的表情变化无常,一会儿微笑,一会儿皱眉。他的嘴唇往下耷拉,掩不住那口里出外进,布满黄垢的牙,即使他时不时用手挡住脸的下半部分,也不能给他遮去多少丑。他年纪也就刚过三十岁,虽已经秃顶了,可是看来并不显老。 他几次大声说:“摩丝坦小姐,乐意为您效劳。”“先生们,乐意为你们效劳。来,到我的屋里来。房子不大,可是按我喜爱的式样设计的。这里是沙漠中的一个文化绿洲,只不过处在荒芜的伦敦南郊。” 这屋里的摆放让我们感到奇怪。乍看之下,就像一颗最上等的钻石镶在粗芬的铜托上。它的建筑样式和屋内的陈设很不协调,窗帘和挂毯都非常豪华,精致的镜框和东方式的花瓶夹在它们中间。厚软的地毯显出琥珀色和黑色,走在上边就像走在松软的绿草地上,舒服得很。地毯上面横铺着两张虎皮。一个印度产的大水烟壶摆在屋角的席子上,使得屋子更富东方意境。隐约可见的一根金线穿过天花板,末端挂了一盏银色鸽子式的挂灯。挂灯点着后,屋子里弥漫着一股清香味。 这矮个男人依旧神情不安,他微笑着介绍道:“我叫撒迪厄斯?舒尔托,您是摩丝坦小姐,那么这两位先生呢?” “这位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这位是华生大夫。”她向主人介绍道。 他激动地大喊道:“呀,一位是大夫!您带听诊器了吗?我想求您——您给我听听。辛苦了,也许我心脏的僧帽瓣不太好。大动脉还可以,您给查一下僧帽瓣吧。” 依他的请求,我听了听他的心脏,除了由于极度紧张而全身颤栗外,找不出他有其他毛病。 “一切正常,”我道,“不必担忧。” “摩丝坦小姐,请原谅我的焦虑心情。”他轻快地说,“我时常感到难受,我总以为是心脏的二尖瓣在作怪。医生说一切正常,那我就放心了。摩丝坦小姐,您父亲如果能控制情绪,不使心脏过于负重,他现在也许还活着呢。” 如此严峻的话题,在人家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怎能信口道出呢。我不禁怒从心起,真想狠狠地扇他一巴掌。果然,摩丝坦小姐面色惨白地坐了下来,说道:“我早知道我父亲已经不在人世了。” “我能告诉你有关此事的一切,”他道,“并且把公道还给你;无论我哥哥巴索洛纽怎么样,我都将主持公道。您的朋友能来这里,真让我感到高兴。他们不仅是您的保护人,而且也是我所行所言的见证人。咱们几个足可以对付我的哥哥巴索洛纽,这件事不需要外人加入——既不要警察,也不要政府官员。不需要他们,照样能轻而易举地解决一切难题。如果要把事情公之于众,我哥哥巴索洛纽是绝不会赞同的。” 说完,他坐到一张矮凳上,用他那无神的蓝眼睛凝视着我们,期待着我们的回答。 “我保证,”福尔摩斯说:“无论您说什么,我都将对其他人守口如瓶。” 我也点头表示同意。 “那就好!好极了!”他说,“摩丝坦小姐,您要一杯意大利红葡葡酒,还是芳香葡萄酒?我再没有其它的酒了。开一瓶好吗?不喝?好吧。那么,我吸这种带有东方烟草清香味的烟,你们是不会介意吧。我有点紧张,这种水烟不呛人是一种有效的镇静剂。” 他点燃那个水烟袋,烟筒里的玫瑰水徐徐冒出烟气。我们仨人围坐成一个半圆形,伸着头,用手托住下巴,而这位神情古怪、心情不定的秃头人手足无措地坐在我们中间,吸着烟。 他说:“当我首次写信与您联系时,我原打算把我的地址告诉您;但我怕您误解,而将警察带来。所以我才做了如此安排,先叫我的仆人威廉姆斯与你们见面。我绝对相信他的随机应变能力。我嘱咐他,只要觉得情形可疑,就不用把你们带到这儿来。希望你们能够理解我的良苦用心。我性情孤独,甚至可以说孤傲清高,不乐意与人交往,尤其是警察。他们最不文雅。我认为,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比警察更粗俗不雅了。我天生不喜欢粗俗的东西,所以我几乎不与粗俗的人来往。正如你们所见,我生活在一种高雅的品味之中。我善于艺术鉴赏,这是我的终身追求,这幅风景画是科鲁特的真迹,有的鉴赏家也许会怀疑那副萨尔瓦多?罗萨的作品的真伪,但那幅布盖的画确是真品。不过现在我更偏爱法国的现代流派。” “对不起,舒尔托先生,您让我们来,是要告诉我们一些情况。现在时间不早了,我希望咱们的谈话能言简意明。” 他答道:“这需要点时间,因为我们还要到上若伍德去见我哥哥巴索洛纽。我们大伙都去,我希望我们能战胜他。他对我所做的、我自认为合乎情理的事非常生气。昨晚我与他发生了激烈的争辩,你们无法想象,当他生气时,是多么厉害和难以对付。” 我冒昧地插言道:“如果要到上若伍德去,我们最好即刻动身。” 他大笑起来,直笑到面红耳赤,尔后喊道:“那可不行。如果我突然把你们带到他那儿去,不知道他会闹成什么样子。我们事先必须做好准备。现在我先把我家的情况向你们介绍一下。首先,我得准备。不过,这件事里有几点情况,我也不大清楚。就尽我所能吧。 “可能你们已经猜到我父亲是谁了,他就是曾驻军印度的约翰?舒而托少校。他在印度发了一大笔财,大概是十一年前,他退休后,带回来很多的钱,还有珍贵的古董和几个印度仆人,然后在上若伍德得买下了樱沼别墅,从此,他过着富足、安逸的生活。我父亲只有我们这一对孪生子。 “摩丝坦上尉失踪一案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响我至今记忆犹新,我们是从报纸上看到的,那上面介绍得非常详细。他是父亲的朋友,所以我们常在父亲面前毫不介意地谈这件事,甚至,有时候他也和我们一块推测摩丝坦上尉的遭遇。我们万没想到这件事会和父亲有关系。——只有他知道爱瑟·摩丝坦在哪儿。——他把整个事件的秘密藏在心底。 “不过我们隐约感觉到有些事情——可怕的事——一直困扰着父亲。平常他不敢单独外出,而且还雇了两个拳击手当保镖。其中一个就是今天送你们过来的威廉,他曾是英国轻量级拳赛的冠军。我父亲从不跟我们透露他的心事。不过,据我观察,我父亲特别警惕装了一条木腿的人,甚至有一次他竟用枪打伤了一个这样的人,其实,那不过是个普通商贩。我们赔了一大笔医疗费才算完事。我哥哥和我开始以为这不过是父亲一时的冲动。后来经过一桩事情,我们才知道了真正的原因。 “那是一八八二年春天,我父亲接到一封来自印度的信。这封信对他打击之大,实在出人意料。他在早餐桌旁读完这封信后几乎要晕倒。从那时起他就病倒了,我们一点也不知道这信的内容。到了四月底,医生断定他已没救了,叫我们到他跟前听遗嘱。 “当我们走进房间时,他叫我们关好门,到床的两边来。他告诉了我们一件惊人的事。 “他说,在临终前,只有一件事令他十分遗憾。那就是他对待摩丝坦孤女的行为。由于他的贪心,她没能得到这些宝物,其中至少有一半是属于她的。可是,他也未曾利用过这些宝物。但是,只要知道宝物藏在身边,他就感到很满足了,他不想分给任何人。他指给我们看,在那药瓶旁边的一串珠子项圈,尽管是他专门找出来要送给摩丝坦小姐的,但他连这点也难以割舍。他说,应当把阿格拉宝物公平地分给摩丝坦小姐,但在他死以前不能给她,那串项圈也不能给。因为没准他能恢复健康呢。 第28章 四签名6 “他继续说道:‘我要告诉你们摩丝坦是怎么死的。他患心力衰竭已经多年,但他从未告诉过任何人。只有我一人知道。在印度服役的时候,某种奇遇使我和他得到了一大批财宝。我把这些属于我们俩的财宝带回了英格兰。摩丝坦到达伦敦的当天晚上,便直奔这里想要拿到他的那一份。他从火车站步行来到这里,由现已死去的我那忠实的老仆拉尔?乔达带了进来。在平分财宝的问题上,我与摩丝坦发生了争执,我们争吵得异常激烈。摩丝坦盛怒之下,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就在那短短的一瞬间,他突然手捂胸口,脸色灰暗,仰头向后倒下。他的头撞到了宝箱的箱角上。当我过去弯腰将他扶起时,我惊恐地发现他已因心力衰竭而死了。’ “‘我心烦意乱地坐了好久,不知自己该如何是好。自然,我首先应该去做的是赶快报警,可考虑到当时的情况,我又不能报警,因为我极有可能会被指控为凶手。他是在与我争吵的时候猝死的,而他的伤口对我又极为不利。另外,官方的询问肯定会牵到财宝上去,而我又要对此特别保密。他告诉过我,没人知道他到这儿来。因此,我觉得没必要叫别人也知道此事。 “‘正当我还在琢磨这事的时候,一抬头,看见我的仆人拉尔?乔达站在门口,他悄悄走进来,不声不响地闩上门,对我说:‘别害怕,主人。把他藏起来,除了咱俩,谁都不知道你害死了他。咱们把他赶快处理掉,在这深更半夜,有谁会知道呢?’我说:‘我没害他。’拉尔?乔达摇摇头,笑着说:“我都听见了,主人,我听见你们争吵,听见他倒下和撞在箱子上的声音。放心,我不说出去。这里的人都睡着了。咱们一起把他埋了吧。”他的一席话提醒了我。难道我不相信自己忠心的仆人,反而去祈盼坐在审判席上的十二个陪审员宣布我无罪吗?拉尔?乔达和我在那天晚上把他的尸体埋了,没过几天,全城的各大报纸就刊登了摩丝坦上尉失踪的消息。我告诉你们这些事实,你们说,摩丝坦的死是我的过错吗?我的过错是不该私自掩埋尸体和独占宝物,我把摩丝坦的那份也归为己有,所以,我想让你们把财宝还给他的女儿。把耳朵凑过来,宝物就藏在……’ “他的话还没说完,忽然神色大变,眼睛惊恐地朝外看,下巴下垂,不断地大喊:‘赶出去,千万……千万把他赶出去!’那种音调充满了恐怖,我永世难忘。我们一齐将目光移到他死死盯着的那扇窗户上。暗夜中,我们发现一张令人感到恐怖的脸正从玻璃窗外向里张望。我们看见了他由于挤压而变白的鼻子。多毛的脸上,瞪着两只凶残的眼睛,脸上一副恶煞般的表情。我们迅速冲到窗前,可惜迟了一步,那张可怕的脸消失了。我们追到外面人已无踪无影。回来再看我们的父亲,已经停止了呼吸。 “当晚,我们集聚了许多人搜查了整个花园,这位不速之客只在花床上留下了一个明显的脚印,此外,再没有其他了。若是只看这个脚印,我们或许还会疑心那张脸只是一个幻影。很快地,我们又得到了进一步的证据,周围有一批人正秘密地窥视着我们。第二天早晨,我们发现父亲卧室的窗户被打开,房里被彻底地搜查过了。有一张破纸被钉在箱子上,上面写着:‘四个签名’,字迹潦草。这句话意味着什么,这位偷偷入宅大翻大捡的又是什么人,我们一直不得而知。令人不解的是,虽然我父亲的橱柜、箱子都被翻动,但他的财物却一样未少。我和哥哥凭直觉认为这一怪事与父亲平日的恐惧神情一定有关,但直到现在我们也未弄出个头绪。” 这小矮人停了一下,再次点燃他的水烟筒,凝思地连吸了几口。我们静静地坐着,聚精会神地听他讲述那离奇的故事。摩丝坦小姐在听到她父亲死亡的那段时,面色煞白,我担心她会晕倒。桌子上放着一个威尼斯制造的彩玻璃水瓶,我从瓶里倒了一杯水给她喝,她才缓过神来。歇洛克·福尔摩斯靠在背上,闭目沉思。一望见他,我不由得想到,就在今天早晨他还说什么生活平淡乏味,可是现在却有一个最富刺激的案件等他去破了。撒迪厄斯·舒尔托先生坐在那里看看这个,瞧瞧那个,显然,他对自己的叙述给我们造成的影响感到自豪。尔后,他吸着水烟,继续述说,“你们不难想象,当我和哥哥听父亲说起那些财宝,别提有多兴奋了。 用了好几个礼拜,甚至是几个月的工夫,我们挖遍了花园的各个角落,力图找到那批财宝,到头来仍是一无所获。一想到收藏财宝的地方竟留在了他临终的口中,就差一句没说出来,我们气得发狂。就凭那串珍珠,我们就可以判断出那批缥渺难寻的财宝是多么地价值连城。有关这串珍珠的去留,我和哥哥巴索洛纽曾进行过讨论。这些珍珠显然非常值钱,他有点难以割舍。在对待朋友和财宝方面,我哥哥与我父亲犯同样的毛病。他认为,倘若把这串珍珠送人,可能会引起闲言碎语,甚至还会带来烦恼。我所能做到的就是说服我哥哥,由我把摩丝坦小姐的地址找到,尔后,每隔一段时间给她寄一颗拆下的珍珠,这样,至少能使她不必为生活犯愁。” 我的搭档诚恳地说道:“心肠真好。你的行动太令人感动了。” 小矮人不以为然地挥挥手:“我们只是这笔财宝的保管,它本不该属于我。这是我的想法,我哥哥却不以为然。我们本身有足够的钱,我没有更高的奢望。再说,欺蒙一个年轻女子,天理难容。” “由于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俩意见不同,最后只好分开。我带着一个印度仆人和拳击手威廉离开了樱沼别墅。昨天,我发觉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情——宝物已经找到了。我这才与摩丝坦小姐取得联系。现在咱们要一起到上若伍德,向我哥哥追索咱们应得的一份。昨晚,我已经把我的意见向哥哥巴索洛纽说过了。也许他不欢迎咱们,但他总算是同意我们前去了。” 福尔摩斯说:“先生,您从始自终做的全都很对。我们将告诉您一些你所不知的事情作为回报。不过,现在天色已晚了,我们应赶快办正事。” 我们这位新朋友不慌不忙地把那水烟筒的烟管盘起,然后从幔帐后面取出一件羔皮领袖的长大衣。尽管晚上仍不很冷,他却把大衣从上到下扣了个严实,最后他戴上一顶兔皮帽,把帽垂片扣过耳朵,这样,除了他那张表情多变、清瘦的脸外,身体的其余部分全都遮隐起来了。 在领我们走向甬道时,他说道:“我体质虚弱,完全是一截风前残烛了。” 我们的马车早已在外面等候。我们上了马车后,撒迪厄斯又说:“巴索洛纽很聪明。他断定宝物藏在室内。最后在一层房屋的天花板上打了一个洞,找到一个封闭着的、谁也不知道的屋顶室。那个宝物箱就放在那里。他把宝物箱从洞口取了下来,发现了里边全是珠宝。这批珠宝的总值不下五十万英磅。” 听到这样一个惊人的数字,我们俩都不由得睁大了眼睛互相对视着。如果我们能帮摩丝坦小姐争得她应得的那一份,那么她将立刻由一名穷困的家庭教师变成一名英格兰最富有的女继承人。诚然,作为她忠实的朋友,我应该为她的意外收获而高兴。但是,说来惭愧,由于我的私心占据了我的整个心房,此时此刻就像有千斤巨石压着一般,根本就高兴不起来。生硬机械地说了几句言不由衷的客套话,然后就萎靡不振地耷拉着脑袋坐在那里一声不吭了。我们这位新朋友显然是一个十足的疑难病症患者,我迷迷糊糊地记得,他道出了一长串的症状,并从他口袋的皮夹中取出了许多的江湖秘方,希望我能对这些秘方的内容和作用做一些解释。我真希望他把我那晚对他所说的一切全忘了。福尔摩斯还记得那晚我叮嘱他服用蓖麻油别超过两滴,还建议他服用大剂量的马钱子碱,以此作为镇静剂。这完全是一个神不守舍的医生的典型的胡说八道。不管怎么样,直到马车骤然停下,马车夫把车门打开,我才缓过神来。 当撒迪厄斯·舒尔托扶摩丝坦下车时,他说道:“摩丝坦小姐,这就是樱沼别墅。” 第29章 四签名7 我们到达那晚冒险行动的最后一站已近十一点,伦敦城那潮湿雾气早已散去,夜景清幽姣好,和暖的西风吹动着朵朵云彩,半圆的月亮在云中时隐时现。尽管路面清晰可辨,但撒迪厄斯?舒尔托仍从马车上取下一盏灯,以便为我们把路照得更亮。 樱沼别墅孤独地耸立着,它的四周围着高高的石墙,石墙头上插着碎玻璃。惟一的出入口是一扇两面用铁皮钉着的小窄门。我们的向导在门上砰砰地敲了两下。 门里面一个粗暴的声音问道:“谁?” “迈克默多,是我,这时候除了我,还会有谁来敲门呢?” 抱怨声夹带着钥匙的响声,门缓缓地向后拉开,一位个子矮小、体魄健壮的人站在门口,手里提着一盏亮着黄光的风灯,灯光照着他那向外探出的脸和两只狐疑的眼睛。 “撒迪厄斯先生,是您呀!其他那些人是谁?没有主人的吩咐,我不能让那些人进来。” “不让他们进去,迈克默多?真是岂有此理!我昨天晚上就跟我哥哥说好了,我要带几个朋友来的。他已同意了。” “巴索洛纽先生今天一天都没有出房门,此事他对我没有吩咐。主人的规矩您很清楚,我可以让您进来,但您的朋友只好在外面等着。” 这一着出乎我们意料。撒迪厄斯?舒尔托不知所措地说道:“迈克默多,你真太不像话了。难道有我担保还不成吗?何况这里还有一位姑娘,怎么能让她站在露天里呢!” 守门人无动于衷地说道:“实在抱歉,撒迪厄斯先生,就算他们是您的朋友,但不一定是主人的朋友。他花钱雇我,我就要忠于自己的职守。况且,您的朋友我一个也不认识。” 歇洛克·福尔摩斯友善地喊道:“哦,迈克默多,您还记得我吗?我想您总不会把我给忘了吧。还记得四年前的那个晚上,在爱利森场子里举行拳击赛,与您战了三个回合的业余拳手吗?” 这位职业拳击手嚷道:“是不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天啦,我怎么没认出您呢?与其站在那儿一言不发,您还不如给我一拳,那么我就早把您给认出来了。嗨,你是一个极有拳击天份的人,要是你坚持练下去,您是可以大有前途的。” 福尔摩斯笑道:“瞧,华生,即使我一事无成,我仍能找到一种混饭吃的职业。看来,咱们的主人一定不会让我们站在外面受冻了。” “先生,请进,请进,请您的朋友也进来。撒迪厄斯先生,我非常抱歉,主人的规矩很严,必须弄清你的朋友是谁,我才能让他们进来。” 进门是一条石道,它穿过一片清冷的空地,直通向一幢外形方正,结构平常的房子。整幢房子几乎都笼罩在阴森森的黑暗中,只有一缕月光照到房顶的一角和顶楼的窗户上。这么大的一幢房子,阴森、沉寂得令人不寒而栗。撒迪厄斯?舒尔托也显得有些不安,连提在手上的灯笼都抖动得发出了声响:“我真不明白,这里出了什么事。我明明告诉巴索洛纽我会到这儿来。可他房里没有亮灯。我真弄不懂这是怎么回事。” 福尔摩斯问:“他平日也这么戒备森严吗?” “是的,他承袭了父亲的习性。你们不了解,他是父亲最宠爱的孩子,我有时甚至认为父亲告诉他的事要比告诉我的多得多。”撒迪厄斯接着说:“月光照着窗子的那个房间就是巴索洛纽的起居室。室内没有点灯。门旁边小窗子里的灯,是女管家的房间。她会告诉咱们一切的。请稍等,我去看看她。” 他跑过去,以惯常方式敲了两下门。然后一个身材高大的妇人像见了亲人般地迎他进去,随即关上了房门。 “撒迪厄斯先生,您来了,太好了,简直太好了!”这些话透过房门隐隐传过来。 我们的向导去找女管家时把灯留给了我们。福尔摩斯便提着灯缓缓地、细致地查看着房子的四周,以及那些杂乱地堆积在空地上的一大堆一大堆的弃土垃圾。我和摩丝坦小姐并肩站在一起,她的手在我的手心握着。爱情真是让人难以捉摸的事情,在这之前,我们俩从未见过面,就是今天我们在一起,也未曾说过一句情话。但是此刻,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心有灵犀使我们俩的手不由自主地握在了一起。后来,每当我想起这一幕,仍感到心里一阵涌动。不过,在当时的情况下,去保护她似乎是出于自然而不是自觉,就如她后来时常告诉我的,她当时也有这种感觉,只有依附着我,才能得到安慰和保护。所以,我们就像小孩一样,手牵着手地站着,尽管危机四伏,我们却坦然无惧。 她东张西望地说:“这地方真怪!就像开过矿一样!” “柏拉徕探矿,才会有这种场景,就像这里藏过全英国的鼹鼠。” 福尔摩斯说:“为了这些宝物,人们不定挖过多少遍呢!别忘了,他们翻腾了六年。这怎么会不像沙坑呢!” 突然房门大开,撒迪厄斯?舒尔托伸着两手,边跑边喊: “吓死我了,巴索洛纽肯定是出事了。真受不了。”他的眼神满是恐惧,羔皮大衣领遮不住他没有血色的脸,上面的肌肉不住地抽动,脸上的表情惊慌失措,像一个被吓坏的孩子。 福尔摩斯果敢地说:“走!咱们进去!” “进去吧!进去吧!我现在一点主意也没有了。”撒迪厄斯恳求着说。 我们跟着他进入女管家的屋里,泊恩丝同太太正惊慌失措地来回踱步。看到摩丝坦小姐,就像见到救星,她激动地诉说道:“天啊,看您多镇定啊!这一天,我可受够了,不过,看见您,我好多了。” 我的同伴一边轻拍她的手,一边柔声安慰她。过了一会儿,老太太的精神恢复了。 泊恩丝同太太说:“主人在房里把自己锁了一天,我就在这儿等了一天,可他始终没有一句话。我知道,呆在房间里的只有他一个人。以前他也有过这样的时候。不过一个钟头前,我有些担心了,怎么始终没有一点动静呢,我上去从锁眼里看了看他……干脆,撒迪厄斯先生,您自己上去看吧。十年了,主人的欢喜和悲哀的样子我都见过,但我从没见过他脸上的这种表情。” 歇洛克·福尔摩斯提着灯在前引路,撒迪厄斯?舒尔托吓得上下牙只打架,浑身哆嗦。看他吓得这样,上楼时我便搀扶着他,因为他的腿抖得太厉害,简直没法站直了。我们上楼时,福尔摩斯两次从口袋里拿出放大镜,仔细地验看铺在楼梯上的椰毛垫上的污迹。他低低地提着灯,左右来回地细看着,然后慢慢拾级而上。摩丝坦小姐留在楼下,与惊恐万状的女管家作伴。 上了第三节楼梯前面是一条长过道,右边墙上挂着一幅印度地毯,左边是三个门。福尔摩斯细心的查看,我们紧随其后。我们几个人的影子都长长地映在身后的墙壁上。我们停在第三个门前。福尔摩斯使劲敲门,没有回音,转动门把,用劲推,门不开。凑近门缝,我们看见门锁被倒闩上了。福尔摩斯弯腰从锁眼里看了看,马上站起来倒吸一口凉气。 我从没见过他这种神态。他对我说:“华生,你过来看看,的确有点可怕。” 我从锁眼里望了一眼,吓得一下缩了回来,屋里隐约有一张脸,在朦胧的月色里,似乎在向我们这边看,和撒迪厄斯先生的脸一样,秃顶,红头发,毫无血色的脸,只是表情死板,脸上的笑容布满狰狞,牙齿不自然地露在外面。此时此刻,看到一张这样的笑脸比看到一张一愁莫展的脸更让人害怕。屋里的笑脸和我们的朋友的脸是如此相像,以致我下意识地想回头确定一下他是否在我旁边。可忽然之间,我又想来,他们哥俩是孪生兄弟。 我问福尔摩斯:“太可怕了,下面怎么办?” 他果断地说:“先打开门!”然后向门撞去,以全身力量去对付那把锁,门只是响了几声,没撞开,我们俩人一块撞上去,终于“砰”的一声,锁开了。我们冲进巴索洛纽的房里。 整个屋子像一间化学试验室。对面墙上摆着盖上瓶塞的玻璃瓶,煤气灯、试验管、蒸馏器等化学试验用品摆满了桌面,墙角上堆着盛有酸性试剂的瓶子,其中一个似乎已有渗漏,或者已经破裂,里面流出了黑色液状的东西。刺鼻的柏油味弥漫了整个屋子。另一边,一副梯子靠在墙上,下面是一堆乱木板和灰泥,上方的天花板上有一个容得下一个人出入的洞口,梯子脚下凌乱地堆放着一卷长绳。 桌旁,房子的主人坐在一张木制的扶手椅中,头斜歪在左肩上,脸上似笑非笑十分碜人。他全身僵直,显然已经死去很长时间了。他不只面部表情狰狞,四肢也扭曲得奇形怪状。在他放在桌上的手旁边放着一种特别的器具——一根棕色的木质实密的木棒上面胡乱地用粗麻线绑着一块石头,像是一把石器时代的工具。旁边放着一张扯破了的纸,上面潦草地写着一些字。福尔摩斯把它拿起来瞥了一眼,然后递给了我。 他意味深长地挑眉说道:“华生你看看。” 借着灯笼的灯光,我以恐惧发抖的声音读着:“四签名。” 随后不由自主地问道:“天啦,这是什么意思?” 他正弯腰验看尸体,说道:“是谋杀,哦,果然不出我所料,看这里!” 他指着正扎在死者右耳朵上方一根黑长的荆刺一样的东西说。 我说:“这看起来像荆刺。” “这是一根荆刺,你可以把它拔出来。但要小心,因为它上面有毒。” 我用拇指和食指小心翼翼地把刺拔了出来。荆刺一拔出来,伤口便合拢了。要不是还有一点点血迹留在伤口上,几乎找不到任何痕迹。 我说:“这完全是件让人难以理解的怪事。现在我不但没有弄清楚,反倒是更湖涂了。” 他答道:“正相反,各个环节都清楚。只要再弄清几个环节,全案就一清二楚了。” 我们自打进了这间屋,精神力全集中于死者身上几乎把我们的伙伴给忘了。他仍站在门口,全身抖个不停。 突然,撒迪厄斯?舒尔托惊叫道:“宝物全都丢了!他们把财宝全都抢走了!我们是从那个洞口把它拿出来的,是我帮他一起拿的。昨晚我离开他下楼时,还听见他锁门呢。算来,我是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 “那是几点钟?” “十点钟。现在他死了,警察必定怀疑我是凶手,害死了他,把全部财宝据为己有。不过,先生们你们总不会怀疑是我干吧?如果是我干的,我干吗还亲自带你们到这里来呢?天哪,我简直快疯了。”他跺着脚,狂怒叫道。 福尔摩斯和蔼地轻轻拍着他的肩膀安慰他说:“舒尔托先生,不要害怕,先去警察局报案,答应全力协助他们。我们在这里等您。” 舒尔托先生听了福尔摩斯的话,去警察局报案了。 第30章 四签名8 福尔摩斯不断地搓着手,一面带着沉思的神情对我说:“华生,咱们要好好利用这剩下的半个钟头。虽然案子很快要真相大白,但也不要太大意了,免得出错。这案子看着简单,其实,里面还有不少玄机呢。” “简单?”我不由自主地问他。 他像一位老教授在讲学似地开始说:“当然了。小心脚印,别破坏现场,坐到那边角上去。现在开始工作。第一,从昨晚上起,这扇门一直没打开过,那么他们是怎么进来的,又是怎样出去的呢?从窗户吗?”他像是在自言自语,提着灯向前走了一段,又大声地说:“窗户关牢了,窗框也很牢固,不可能卸下来。来,帮我打开它。这儿离房顶还很远,附近没有漏水管子。人很难从这里上来。看,华生,昨晚上下了场小雨,在窗台上留下了个脚印,这说明曾经有人站在上面。还有一个泥印,圆的,地板上,桌子旁边都有一个。太好了,这是一个难寻的证据。” 我看见那些泥印是圆的,对他说:“这不是脚印。” “对,不是脚印,不过它比一个脚印还重要。看这痕迹,可以确定是根木桩,再加上旁边的靴子印,一个加了宽铁掌的靴子,你从中看出了什么?” “一个装着木腿的人。” “非常正确,不过另外还有一个人,那人的手脚非常灵活。华生,看看你能从那面墙上爬过来吗?” 我把头探出窗外,月光仍隐隐约约地映照着那间可怖的房子上面。借着月光,那面墙能看得很清楚,大约六丈高,墙壁光溜溜的,连脚踩的地方也找不到。 我说:“根本不可能。” “那是因为没有帮忙,如果有人从屋子里把粗绳系在墙上的钩子上,把另一头扔出去,只要有足够的力气抓住绳子,就是装了木腿也能爬上来,当然,也可以照样下去,然后,他的同伙再收回绳子,堆到地上,关上窗子,插牢,再由来路逃走。”他指着绳子,继续说道:“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那就是那位装了木腿朋友,虽然爬墙技术不赖,但却不是个熟练的水手。他的双手没有老茧,不像惯于爬桅杆的水手。我用放大镜在绳子上发现了好几处血迹,尤其是在绳子的末端。由此可以断定,他沿绳而下的速度过快,以至把手掌的皮擦掉了不少。” 我道:“你所分析的有理,但事情却更令人迷惑了。他的同谋是谁?他又是怎么进屋的?” 福尔摩斯沉思地重复道:“不错,还有那个同谋。这个人留下的遗迹的确有些奇怪。他的介入把案件弄复杂化。我想这位同谋在我国的犯罪史上又涂了新的记录——虽然在印度有类似的案例,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在塞内干比亚也发生过此类作案手段。” “那么他是怎么进来的呢?”我再次提出了这个问题。“房门是锁着的,窗户是关着的。难道是从烟囱进来的?” 他答道:“我也考虑过这个可能性,但烟囱太窄,他不可能从那里通过。” 我追问道:“那么,他究竟是怎么进来的呢?” 他摇了摇头说道:“你总是不按我所说过的思考方式去进行思考。我曾讲过多次,当你排除了一切不可能因素时,余下的,不管是什么,也不管如何令人难以置信就一定是可能的因素了。我们已经知道,他既不是直接由门而入,由窗而入,或由烟囱而入,还判断出他并未事先藏在屋里,因为屋里没有藏身之地。那么,他到底从哪里进来的呢?” “是从屋顶的那个洞进来的。”我叫道。 “对,毫无疑问,他只可能从那里进来。华生,你提着灯,咱们现在就一起到上面的屋子——就是那间发现财宝的密室查看一下。”他蹬上梯子,两手攀住椽木翻身进了阁楼,然后他俯身朝下,接过我手中的灯,我也照样上去了。 这间阁楼大约十英尺长,六英尺宽。底下是椽木构造,中间架的是薄板条,敷上了一层泥灰,所以,人在上面行走时必须踩在一根一根的椽子上。屋顶呈尖锥形,可说这才是这幢房子的真正屋顶。里面除了厚厚的积年灰尘外,什么都没有。 福尔摩斯手撑在一面斜墙上说道:“你瞧,这就是通向屋顶的暗门。把暗门推开,就通向坡度不大的屋顶了。第一个入室者就是从这进入的。留心找找看,是否能找到一点能体现他个人特征的痕迹。” 他把灯照向地板,仔细查看了一会儿,那种惊异的神情再次出现在他的脸上。我朝着他的目光注视的地方看去,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冷颤,地板上满是赤脚印——轮廓清晰、完整,但却没有平常人脚的一半。 我轻声地说:“福尔摩斯,一个小孩干的。” 他神色定下来后,说:“开始我也惊讶不已,其实再平常不过了,我本该想到的,却一时忽略了,好了,上面没什么了,下去吧。” 我们从顶楼下来后,我急忙问他:“你是怎么看那些脚印的?” 他似乎有点不耐烦了,只是说:“华生,你照我分析的方法,实践一下,好好思考,过一会儿再交换意见吧,这样我们都可以多些教益。” “我真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很快就会明白的。我想这里也许还值得再看一看。” 他拿出放大镜和皮尺,像一只训练有素的猎犬,跪到地上,脸贴近地面,细长的鼻子离地面只有几英寸,在屋里来回地摸索、查看。他的动作无声无息并且敏捷无比。我禁不住想:要是他用这副精力和智力去犯罪的话,那将是一个多难对付的罪犯啊!他一边查看,一边嘟哝,忽然他欢呼起来: “太幸运了,华生,那人踩在木溜油上了。你看,那破瓶子里的油流出来了,这气味多难闻。靠右边有他的一个脚印。” 我问:“那又有什么呢?” “咱们很快要捉到他了。狼跟着气味走能找到食物,狗凭嗅觉能找到味源,若是一只经过特别训练的狗呢?而且气味又是这样浓。结果一定是……,唉,警察到了。” 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嘈杂的谈话声和门厅里重重的关门声传了上来。 福尔摩斯说:“乘他们还没上来,你摸摸他的尸体,有什么感觉?” 我说,“肌肉硬得像木头。” “这就对了,比一般的‘死后僵直’还硬,这是极其强烈的‘收缩’,再看他脸上的扭曲和惨笑,你得出什么结果了吗?” 我说:“能产生破伤风性症状的毒物,类似番木鳖硷的植物性生物硷。是中了剧毒!” “我一看到他脸上的惨状,就猜想可能是中了剧毒,所以一进屋,我就设法弄清毒药进入体内的方式。我发现了那根荆刺,它可以轻而易举地扎进或者说是射进人的头皮。你看,当时死者是坐在椅子上,那么刺尾应当对着天花板的这个洞。现在咱们仔细查看这根荆刺,印证一下。” 我轻轻地拿起那根荆刺,对着灯光仔细查看。这是一根细长尖锐的黑刺,刺尖处似乎有一种干的粘性物质,刺钝的那一头用刀削得圆溜溜的。 他问道:“这是生长在英国的某种植物荆刺吗?” “不,肯定不是。” “根据这些资料,你应该能得到一个恰当的结论了。这是主要之点,其它都是次要的。” 就在他讲话的时候,沉重的脚步声已来到甬道,一位身穿灰衣服、敦实矮胖的人跨进屋来。他面色红润、身材魁梧,浮肿的凸眼泡包着一对细小、闪亮的眼睛。紧跟在他身后的是一位穿制服的警长和还在战栗不已的撒迪厄斯?舒尔托。 矮胖子用一种压抑沙哑的嗓音叫道:“这是怎么回事!这些人是谁?这屋子怎么热闹得像个大杂院!” 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道:“埃塞尔尼?琼斯先生,你一定还记得我吧!” 他喘息未定地说道:“哦,当然记得,你是大理论家歇洛克·福尔摩斯。我哪能把您这位令人尊敬的人给忘了呢,您给我们讲解的那宗主教门廊珠宝案的因果及推断,我至今难忘。你的确把我们引入正轨,但是,我还是认为,那次主要还是你运气好,而不是完全靠什么高明的理论。” “那是一件非常简单、容易推断的案子。” “哦,得了,得了!这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不过,这又是怎么回事呢?糟透了!事实明摆着,无需再用理论来推断。真幸运,我恰好为了另一宗案子而来上若伍德!接到报案时我正好在警署,你认为这人是怎么死的?” 福尔摩斯冷冰冰地说道:“哦,你不是说这件案子不需要我去用理论进行推断吗?” “是的,是的,不过您有时真能一语中的。这是怎么回事呢?事实明摆着,不需要用什么理论来推测了,门锁着窗户关得很牢而五十万镑的宝物丢失了。 “这脚印是与本案无关的。这个人也许是在盛怒之下死的,啊!我有解释了。警长,你们都出去。福尔摩斯先生,您认为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舒尔托自己承认说,昨天晚上他和他哥哥在一起。他哥哥可能是在盛怒之下死的,舒尔托就借机把珠宝拿走了。您觉得我的分析如何?” “这个死人又把门锁上了。”福尔摩斯讽刺道。 “哼!不过这里确实有个破绽。咱们根据常识来想想吧:撒迪厄斯曾经和他哥哥在一起,还曾争吵过,现在哥哥死了,珠宝丢了,而撒迪厄斯走后就再没有人见过他哥哥了。而且看情形,撒迪厄斯总有些不对劲。好好审询一下撒迪厄斯,他就会乖乖交代了。” 福尔摩斯说道:“您还不知道全部的事实呢!从死者的头皮上拿下了这根有毒的木刺。另外,还有这张纸条。桌子上还有这根古怪的镶石头的木棒。您怎么完整的解释所有这一切存在的东西呢?” 这个胖侦探得意地说:“这还不简单。别人可用这根毒刺来杀人,撒迪厄斯一样也可以呀。而这张纸只不过是一种骗局,惟一的问题是:他是怎么出去的呢?啊!这个房顶有个洞。” 他费了很大劲才将他的胖身子攀上梯子,挤过洞口,进了屋顶间。接着,就听见他发现暗门后兴高采烈的叫喊声。 福尔摩斯耸耸肩,说:“有时他也能找到些证据,得出些浅显的结论。法国有句老话:‘和缺乏思想的蠢人更难同处’。” 挨塞尔尼?琼斯下来说:“事实毕竟胜于理论,证明我的观点了,那上边有个暗门可以通到外面,而且还半开着。” “那是我开的。” “这么说,您也发现暗门了。不管怎么样,这正是凶犯逃出去的通道。警长!”他似乎有些泄气地说。 “有,警官。”过道里传来回答的声音。 “带舒尔托先生进来。”待警长和舒尔托进入房间,琼斯对舒尔托说道:“舒尔托先生,我有义务转告您,您哥哥死了,而您说过的话全都对您不利,现在,我代表政府逮捕您。” 舒尔托无夸地摊开双手,看了看我们两个,叫道:你们看,我早说过,他们会这么认为的,现在证实了吧?” 福尔摩斯说:“舒尔托先生,别激动。我会为你澄清这一切,还你一个清白。” 那位侦探即刻反驳道:“理论家先生,不要随意许诺!话别说太大了!事实恐怕不是您所想象的那么简单。” “琼斯先生,我不但要为他伸冤昭雪,我还将无偿地奉赠给你一些事实,昨晚到这间屋里来的两名凶手中,一个的名字和特征。他的名字——我完全肯定,是乔纳森·斯莫尔。他没有受过多少教育,个子矮小,身段灵活,右腿已断,装着木假肢,假肢的内侧已经磨去一块。他左脚靴底的前掌钉着粗糙的方形靴掌,靴跟钉着圆铁掌。他人到中年,皮肤黝黑,以前是个囚犯。这些线索以及由他手掌剥落下来的皮对你也许会有帮助,而另外一个……” “噢!还有另外一个?”琼斯的语气虽然装作轻蔑,但看得出,他被这精密的分析打动了。 福尔摩斯翘起脚尖,就势转过身来说道:“这是个十分古怪的人。但愿不久就能把这两个人介绍给你。华生,过来,我有话跟你说。” 他把我引到楼梯口,说道:“这件意外的事情几乎使我们把到这里来的真正目的给忘了。” 我答道:“我也正是这么想的。摩丝坦小姐留在这么恐怖的地方不太合适。” “你说的很对,必须把她送回去。她住在下堪伯维尔街,那是塞西尔?弗里斯特太太的家。离这儿不远。如果你想回头再来的话,我会在这里等你。不过你也许太累了吧?” “一点都不感到累。在我未能看到这件离奇的事件的真相之前,我想我是哪里都不会去的。我也算得上见多识广的了,不过说实话,今天晚上这里发生的一系列的怪事把我也搅迷糊了。现在已经到了节骨眼上,无论如何,我要与你一道把这一案件搞得水落石出。” 他答道:“你的加入就是对我的最大支持。下面我们要独立行动,让这位琼斯先生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吧。你把摩丝坦小姐送到家后,请到靠朗伯斯区河边的品琴巷三号去一趟。这屋子是靠巷子的右边第三间,是一家做动物标本的店铺,主人叫谢尔曼。你会看见在橱窗上画着一只鼬鼠逮着一只小兔。你敲门,叫谢尔曼这老头起来,并告诉他我要即刻借他的托比用一下。然后,你带托比坐马车过来。” “托比是一只狗吗?” “是一只很奇特的嗅觉极灵的混血狗。” “好,我一定把它带回来。现在是一点,如果能换一匹马,三点前一定能赶回来。” 福尔摩斯说:“我现在需要到泊恩斯同太太和那名印度仆人那儿了解一些情况。撒迪厄斯先生告诉我,那个印度仆人睡在隔壁那个阁楼里。回来再研究研究这位伟大的琼斯先生是怎么工作的,顺便听听他的热嘲冷讽!‘有些人在还未曾了解到事情的真谛时,总先要挖苦一番,我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哥德的话总是这么精辟。” 第31章 四签名9 我用警察乘来的那辆马车把摩丝坦小姐送回了家。她是一位天使般的女人。危难之际,在比她更为脆弱的人的身旁,她会表现出镇定自若的神态。我去接她回家时,见她精神旺盛,神情自若地陪伴在惊恐不安的女管家身旁。但坐上马车,经历这一夜那么多的惊险离奇,她再也无法忍受内心的痛楚,先是萎顿不振,尔后便开始嘤嘤抽泣。事后她曾责备我,说我当时太冷漠无情了。其实她哪里知道,我当时内心的激烈斗争是何等剧烈,是如何强行抑制自己的痛苦。当我们手握着手肩并着肩站在院中的时候,我的那份同情及对她的爱已溢露出来。我虽然饱经世故,但若没有碰到今天这样的遭遇,我也难以了解到她那温柔和勇敢的天性。但我当时没有公开向她示爱。因为两种顾虑使我难以启齿。一是她正处在危难之中,孤苦伶仃,无依无靠,若在这时莽撞地向她求婚,那岂不是乘人之危;如果福尔摩斯真把案子给破了,她就能得到一批宝物,就变成了一位富姐。而我一个只有半俸薪水的医生乘着和她亲近的方便向她求婚,她会不会怀疑我仅仅只是一个庸俗的淘金者呢?我不愿给她这样不良的印象。这批阿格拉宝物就像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横在我与她之间。 我们到达塞西尔?弗里斯特太太家时已近深夜两点。仆人们早已入睡,但弗里斯特太太却没有睡一直坐等摩丝坦小姐回来,她对摩丝坦小姐收到怪信这档子事非常不放心。是她自己亲自给我们开的门。她是一位举止大方的中年妇女,她用胳臂亲切地搂着摩丝坦小姐的腰,像慈母一样轻声细语地慰藉着她,我目睹此景,真让我欣喜快乐。显然,摩丝坦小姐在这里不仅仅是一位雇佣者,更是一位受尊重的朋友。经过摩丝坦小姐的介绍,弗里斯特太太诚恳地请我进屋休息,还请我讲讲我们今晚的奇遇。我只好向她解释,我今晚还有要紧的事,并诚恳地向她保证,以后一定把案情详细介绍给她。在我辞别她们登上马车后,我情不自禁的回头瞥了一眼。两位端庄的身影仍相互依偎在台阶上,透过彩色玻璃照出来的灯光,隐约可见那半开着的门和墙上的晴雨计,还有锃亮的楼梯扶手。在这种焦虑烦闷的时刻,看见这么一副宁静的英国家庭景色,我很感欣慰。 想到今天所发生的一切,我愈来愈觉得破案前景渺茫。当马车穿行在昏黄路灯下的寂静街道时,我再次回顾起这一连串的反常事情。现在完全明白了的基本事实是:摩丝坦上尉之死、寄来的珠宝、报上的广告及摩丝坦小姐收到的信件,不过这一连串真实事情却把我们引向了更为神秘莫测的境地:印度宝物、摩丝坦上尉行李箱中的古怪手绘图纸、舒尔托少校临死时的怪状、宝物的再次发现和宝物发现者的立即被杀,犯罪者留下的各种踪迹、脚印、奇怪的凶器,一张与摩丝坦上尉的那张图上所留下的相同字迹的纸。所有这一切真是盘根错节,只有像我的搭挡福尔摩斯这种具有天赋的人,才有可能解开这团乱麻。 皮钦巷位于郎伯斯区的尽头,那是一排破旧的两层石砖房。我在三号房门上敲了好一阵,楼上的百叶窗后亮起了一点烛光,一张脸从窗口露了出来。 那张露出来的脸说话了:“滚开,醉鬼,再这么大声喊叫,我就放狗来咬你。” 我说:“你就放一只狗出来吧,我正是为了狗来的。” 那声音又叫道:“滚开!我这里有块抹布,再不走开,我就扔到你头上!” 我叫道:“可我只要一条狗。” “别啰嗦了,站远点,否则数到三,我就扔锤子。” 于是我赶紧说:“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我伙伴的名字真有威力,话没说完,楼窗关上,门打开了。谢尔曼老头是个有些驼背的瘦高个子,脖子上青筋直露,鼻子上架着蓝光眼镜。 他说:“我是永远欢迎福尔摩斯先生的朋友的。先生,里边请。小心,那只獾咬人。”这时一对红眼睛的鼬鼠从笼里伸出了脑袋,他又赶紧说:“别淘气,别抓这位先生。您别害怕,这只蜥蜴没毒牙,放在这儿,是让它吃甲虫的。我这儿常有调皮的小孩吵闹,吵我的觉,我以为您……,请原谅刚才的不礼貌。对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想要什么?” “他要借您一条狗。” “那,一定是托比。” “对,就是它。” “托毕就在左数的第三个栏里。”谢尔曼在前边举着蜡带路,引着我们穿过那些搜集来的奇怪动物。在闪烁不定的烛光下,我感到四周有好多双眼睛在盯着我们。我们的举动惊醒了头顶上正睡着的野鸟们,它们懒懒地变换着爪子。 透比是只混血狗,其貌不扬,长毛垂过耳朵,身上间杂黄白两色,走路时摇摇摆摆的。用一块糖就使它信任了我,跟我上了车,刚刚三点,我们回到了樱沼别墅。守门人迈克墨多和舒尔托先生都被当作嫌疑犯带走了,剩下两个警察看守大门。我一提侦探的名字,他们就放行了。 福尔摩斯双手插在衣袋里,叼着烟斗,正站在台阶上等我。 他说:“把它带来了,好一条狗呀。你走以后,我和埃塞尔尼?琼斯大吵了一通,现在,守门人,管家和仆人都被他带走了,也捉走了我们的朋友,只留下了一个警长。现在,在这院里,基本上是归我们了。”我们把狗拴在大门的桌子脚上,就上了楼。死者身子罩上了床单,警长斜倚在角落里,此外这屋里还是老样子。 福尔摩斯说:“警长,借你的牛眼灯用一下,这块纸板请你帮我把它系在脖子上。好,谢谢。现在,华生,等我脱了鞋袜,你把它带下去。我就要展示飞檐走壁的本事了。把我的毛巾蘸点木馏油,好,蘸点就行了。跟我到屋顶室来一趟。” 我们从洞口爬进屋顶室,福尔摩斯再次仔细观察那些脚印。他说:“仔细看看这些脚印,你发现了什么特别值得注意的吗?” 我说:“像是个孩子的脚印,但也许是个子很矮的妇女。” “除此之外呢?” “剩下的和普通脚印差不多了。” “绝对有不同。请看灰尘里的一只右脚印。现在我在这脚印的边上印上一个我的光脚印。你看看两者有什么区别。” “你的脚印,脚趾都并拢在一起,而这个脚印的脚趾是分开的。” “完全正确。记住这一点。现在请您到窗子那边去,闻一闻窗框架的气味。我就站在这里拿着这条手帕。” 按他的要求,我去嗅了嗅窗框,突然我闻到一股刺鼻的柏油味。 “这是他临走时走过的地方,现在请你下楼放开托比,等我下来。” 我跑下楼来到院子的时候,福尔摩斯已在屋顶上了。他的胸前挂着灯,像只巨大的萤火虫在沿屋脊慢慢地匍伏行进,当他爬到了烟囱后面,我就看不见他了,后来他又出现了一下,随即又消失到后面去了。当我带着托比绕到后面去时,看见他坐在房檐的角上。 他叫道:“是你吗,华生?” “是我。” “我就在那个人上去的地方。下面那个黑东西是什么?” “一只水桶。” “附近有梯子吗?” “没有。” “真厉害。从这儿下去太危险了。可是既然他能从这儿爬上来,我就能从这儿跳下去。” 说着,他轻轻一跳落到了木桶上,随后又跳到了地上。 他一边穿着靴袜一边说:“这个人的足迹还不难找。一路上的瓦全给他踩松了。不过,在匆忙之中,他遗忘了这个东西。” 他拿给我看的那东西是一个小小的口袋,这口袋是用彩色的草茎编织的,只有香烟盒一般大小,四周围还挂着几颗不起眼儿的珠子。袋子里面装着六根一头尖一头圆的黑色荆刺,与刺在巴索洛纽·舒尔托头上的一模一样。 他说:“这东西危险,当心点,别刺着自己,我真高兴能找到这些东西,因为这也许是他的全部凶器,这样咱们就不用吃这种东西的亏了。要让毒刺来那么一家伙还不如挨枪子呢。华生,现在让你再走六英里路行吗?” “没问题。”我答道。 “你的腿受得了吗?” “没事。” 他把浸有木榴油的毛巾放到托比的鼻子上,说:“托比,嗅一嗅,好托比,嗅一下这个。”托比的腿叉开,鼻子上翘,那姿势像是富有经验的酿酒师在品尝着酒。福尔摩斯扔掉毛巾,给狗脖子系了条结实绳子,然后把它牵到木桶下面,托比一下就狂叫起来,同时在地上四处闻着,尾巴高高地翘着,跟着气味往前跑,我们牵着绳子,紧跟在后面。 东方渐渐现鱼肚白,远处的景物已渐渐清晰。我们的背后孤零零一所大房子,黯淡的窗子,光秃的围墙,院里灌木丛生,垃圾遍地,似乎正好应照着昨晚的惨案。 第32章 四签名10 托比一路嗅着走过院里杂乱的坑坑洼洼,来到了高墙下面,被堵到这儿后,急得它嗥嗥直叫。最后,到了一个有棵小山毛榉树的墙角。看来人们常常爬上爬下,砖缝磨损了,砖角也被磨没了。福尔摩斯先爬过去,再从我手里接过狗,随后,我也爬了过去。正当我爬到墙上的时候,他说:“看见白灰上的血印没有,那是装木腿的人留下的手印。案发到现在已经二十八个小时,幸亏没下大雨,托比还能找着马路上的气味。” 当我们穿过车水马龙的伦敦大马路上,我有点担心,托比还能追着气味,确定凶手吗?然而,托比的表现给我吃了定心丸,它摇摇摆摆地、坚定地在前面带路。显然是这儿的木榴油味盖住了其他味。 福尔摩斯道:“不要以为我破这个案子只是靠了作案者之一把脚踩进了化学药品。其实用其它一些方法照样可以捕获凶犯。不过,既然幸运之神将这种最便利的方法送到了我们手中,倘若忽略了它,我不就成了大蠢人。不管怎样,目前这件案子中一些需要费点脑筋方能解决的问题,由于这个发现变得简单多了。而仅从一个简单的线索来破案,显然难以显现我们的功绩。” 我说:“功绩还是挺多的。福尔摩斯,我总觉得,你这次使用的方法比在侯坡谋杀案中合作的方法要更令人摸不着头脑。举例说吧,你凭什么那么自信地描述那位假肢人呢?” “咳,老兄,那再简单不过了。我并不想自吹自擂,案子的整个都是显而易见的。大致是这样:两位负责看守囚犯的军官得到了一份藏宝图。一位名叫乔纳森·斯莫尔的英国人给他们画了这张图。你不记得吧,在摩丝坦少校的那张图纸上就有这个名字。他在图纸上自己签了名,还代他的同伙签了名,这就是所谓‘四签名’。根据这张图纸,这两位军官,也许是他们中的一个觅到了宝物,并带回了英国。我们可以判断出,这位带回宝物的人后来并没有完全执行他们当初的约定,为什么乔纳森·斯莫尔没有得到财宝呢?答案很明显,这张图是在摩丝坦监管囚犯的日子画的。乔纳森·斯莫尔和他的伙伴全都是囚犯,当时又不可能逃走,所以他们无法去藏宝处把财宝取走。” 我说:“这只不过是揣测而已。” “并不尽然。不是毫无事实根据的假设。咱们先来看看假设是如何与事实相吻合的。舒尔托少校携带财宝回国后,过了好几年平安无事的日子。后来他收到了一封印度来信,惊恐不已,那是为什么?信上写的又是什么呢?” “信上说:被他愚弄欺骗的囚犯们已经刑满出狱了。”我回答道。 “与其说刑满出狱,倒不如说是越狱逃出来的符合事实,因为舒尔托清楚他们的刑期。倘若是刑满出狱,他何必那么惊慌失措。从这以后他采取了什么措施呢?他对装有木制假腿的人格外警惕。这位装着假木腿的人肯定是白种人,否则他就不会误伤过一位装假木肢的白种商人。现在可以肯定,在这张图上只有一个白种人的名字。其他的是印度人或伊斯兰教徒,所以,咱们可以十分肯定这位装假木腿的人就是乔纳森·斯莫尔。你觉得这些推理合乎情理吗?” “不错,非常明了、扼要。” “那么,咱们现在再站在乔纳森·斯莫尔的立场,分析一下他的思路。他回英国来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他的那份应得的财宝,一是向愚弄欺骗了他的人报仇。他找到了舒尔托的住处,而且极有可能还买通了舒尔托家中的什么人。有一个叫赖尔?拉奥的男仆,这人咱们没见过,但据泊恩斯同太太说他是个品行极其恶劣的家伙,斯莫尔不可能找到财宝,因为除了少校和他的一名忠实仆人外,没有其他人知道藏宝的地方。有一天斯莫尔突然得到少校病危的消息,他深恐财宝的秘密将会随少校一同进入坟墓,情急之中,他冒着被抓住的危险,跑到这位濒临死亡的人的窗前,因为当时少校的两个儿子正在床前,他无法进屋。怀着对死者的无比仇恨与急于获得财宝的心情,当晚他还是溜进了屋子,翻遍了死者的私人文件,希望从中能找到藏宝的线索,结果令他大失所望,他便留下了那张写着四个签名的纸条作为表记。显然,他打算先把少校杀了,然后在尸体旁留一个同样的表记,表示这不是一件普通的谋杀,而是为了正义,为了替同伴们报仇。在犯罪史中,像这种稀奇古怪的办法并不少见,还常常指明犯罪的一些踪迹。这一切你都领会了吗?” “非常清楚。” “舒尔托少校死了,藏宝处还是个秘密。他该怎么办呢?没办法,他只能偷偷观察舒尔托后人的一举一动了。也可能他时而出国,时而回来打探结果,而当这个秘密被舒尔托长子发现后,马上就有人告诉了他。这也就证明了我的另一观点,有人接应他。带了一条假腿的乔纳森是决不会爬过巴索洛纽·舒尔托家的高楼的。于是他找了一个奇怪的同伙,让他的同伙先爬过楼。只可惜很不小心,这个同伙的脚丫踩到了木馏油,这就需要托比出场,带着你这样一个只拿一半工资的军官一瘸一拐地走了六英里。” “照这样的推测,凶手不是乔纳森,而是他的同伙了。” “是的。可能他还反对这样做,因为他曾在屋里不住地顿足。他和死者并没有深仇大恨,不值得他这样蛮干,而且,杀人偿命,他是不乐意以身试法的。他的同党兽性大发,用毒刺刺死了巴索洛纽。对此他是没有想到的。待他跨进屋里,这已成了事实。没有办法,他只得留下纸条,带了宝物,和他的同伙一起逃走了。这些情况都是根据事实推测出来的,不是胡思乱想。说到他的外貌,你想,安达曼岛酷热难耐,在那儿被押多年,能不是已到中年肤色黝黑吗?根据一个人步子的大小可以算出他个子的高矮来,至于他脸上的胡子,那是撒迪厄斯?舒尔托亲眼所见。这些差不多都说全了吧。” “还有他的那个同伙呢。” “哦,他呀,没有多少玄妙,不难对付。不过,你马上就会全知道的。早上的空气真新鲜啊!瞧那朵红云,就像大火烈鸟身上的一根羽毛,真漂亮!红日已越过伦敦的云层。被阳光照耀的人有千千万万;我赌咒,此时此刻,像咱们两个这样肩负如此离奇使命的,恐怕还找不出第二对。在如此博大的自然界中,咱们的一点儿雄心和斗志显得多么的渺小啊!你读吉恩?保尔的著作有什么感想吗?” “当然有。我是先读了卡莱尔的著作后,回过头来才品味他的作品的。” “这如同由河流回溯到湖泊一样。他曾讲过一句深奥且意味深长的话:‘一个人的真正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渺小。’你瞧,这里讲到了比较和鉴别的力量,而这种力量本身就是一个崇高的见证。在理查特的作品中你能找到许多精神食粮。你没带枪,对吗?” “我有这根手杖。” “等一找到匪穴,可能就需要这类武器了。乔纳森交给你解决,要是他的同伙不老实,我就打死他。” 说着,他掏出了他的左轮手枪,装上两颗子弹,然后又放回他短上衣的右边口袋里。我们跟随托比来到通往伦敦市区的路上,两旁的半村舍式的别墅。我们行走在曲折的街道上,作坊工人和码头工人都已起床,家庭妇女们正开门打扫阶庭。在街拐角,四方屋顶的小酒馆刚刚开始营业,粗壮的汉子们正从酒馆出来,用他们的衣袖擦抹残留在胡须上的酒滴。街头的那些狗瞪大眼睛看着我们,而我们无与伦比的托比却毫不畏惧。它决不左顾右盼,只是鼻子冲着地直往前冲,只是偶尔从鼻子里发出阵阵急促的吭吭声,说明那股木溜油的气味仍很浓厚。 我们经过了斯特若萨姆区,布累刻斯顿区,堪伯维尔区,绕过许多条小街,一直走到奥弗尔区东面,最后来到了肯尼顿胡同。我们所追踪的对象好像专拣古怪弯曲的路走,大概是为了躲避被人跟踪。只要有小路,他们就决不走大道。在肯尼顿胡同的巷脚,他们向左行转,经过证券街,威尔斯街,然后到达骑士街。托比不再往前走了,它一只耳朵下垂,另一只耳朵竖立着,来回乱跑。似乎拿不定主意。然后,它又原地打了几个转,不住地抬起头来注视着我们,仿佛想搏得对处在困境中的它的同情。 福尔摩斯呵叱道:“托比怎么了?罪犯肯定不会乘马车或汽球逃跑的。” 我说:“他们也许在这儿停留了一会儿。” “哦,好了,它又往前走了。”我的搭档舒了一口气,说道。 果然,托比又向前跑去。我的朋友高兴地说:“好了,它又走了。”这次,托比往四下闻了闻,迅速下定决心,毫无犹豫地向前冲去。此时,托比已不再需要用鼻子嗅着气味,而只是牵直了绳子往前飞奔,好像气味比原先更浓了。见此情景,福尔摩斯兴奋得两眼发亮,仿佛贼穴就在前面。 经过九榆树,我们到达了白摸酒店旁的普罗德利克和纳尔逊大木场。托比兴奋地穿过角门,冲进锯木工人已经开始工作的木场,穿过成堆的锯末和刨花,一路飞跑在两旁堆满木材的小路上,最后,得意地跳上了一只木桶,那只木桶还在手推车上没卸下来。托比站在木桶上,伸着舌头,眨着眼睛望着我们。空气里弥漫了很浓的木馏油味,木桶上和推车的轮上都沾满了黑色的油渍。 歇洛克·福尔摩斯和我目瞪口呆,我们对望了一阵,不觉哈哈大笑起来。 第33章 四签名11 我问:“下边怎么办?托比也无能为力了。” 福尔摩斯从木桶上抱下托比,把它牵出了木场,说:“托比只按照它的判断方式行动。现在,市内使用木馏油的地方很多,特别是在木材防腐上面,试着算算伦敦每天的木馏油运输量,你就知道何以托比判断错了。我想我们不应该抱怨可怜的托比。” “咱们最好是返回到出差错的地方。” “是啊,托比曾在骑士街左边犹豫了一阵,那是因为气味在那里开始引向不同的方向。肯定气味在那儿出差错了,幸好不太远。现在,咱们只有重新回到那条路上寻找了。” 我们牵着托比重新回到了骑士街,在这里转了一圈以后,托比毫不犹豫地向另一个方向跑去。 我说:“小心别再让它们把咱们带到木场去。” “我也想到了,不过,运油的车应当在马路上走,而托比只在人行道上跑,我想这次不会出错了。” 托比穿过毕尔蒙特街、王子街,跑向宽街河边的一个用木头搭起来小码头,它站在紧靠水边的地方,盯着湍急的河水,发出焦急的哼叫声。 福尔摩斯说:“他们可能从这里上船了。”码头上有几只小平底船和小汽艇。我们把托比引向船上,每只船都仔细地闻了闻,但是它未作任何表示。 靠近登船的地方有一间小砖房,在第二个窗户上挂着一个木牌子,上方用大写字母印着:“莫德凯?史密斯”,下方用小字写着:“船只出租,按时按日计费均可。”在门上另有一块牌子,上面说这里另备有小汽船。码头上堆积了许多焦炭,这是汽船的燃料。歇洛克·福尔摩斯朝四下里看了看,脸上露出不走运的神情。 福尔摩斯朝四周看了看,说:“他们事先已准备躲过跟踪。这事有些麻烦了。” 他向那砖房走去。刚接近房子,门从里面打开了,从里面跑出来一个大约六七岁的卷发男孩,后面追出来一个手里拿着海绵的妇人。那妇人边追边喊道: “回来洗澡,你这小淘气!你爸爸回来要看见你这副脏兮兮的样子,看怎么收拾你!” 福尔摩斯乘机拉住小孩说道:“小朋友,你的脸儿红红的,真是个好孩子!你要什么吗?” 小孩想了一下,说:“我要一个先令。” “不想要比一先令更多的东西吗?” 那天真的小家伙又想了一会儿,说道:“最好给我两个先令。” “好吧,给你。史密斯太太,这真是个好孩子。” “先生,他太淘气了,我简直管不了他。他父亲有时整天不在家。” 福尔摩斯装作失望的问道:“啊,他出去了?我有点事正要找史密斯先生。” “先生,我实话对你说,他昨天早晨就出去了。现在还没回来,我真有些担心。不过,先生,您要租船的话,我可以和您谈谈。” “我要租他的汽船。” “真不凑巧!昨天他就是坐汽船走的。我知道船上的煤不够跑伍尔维奇一个来回。要是他乘的是大平底船,我也就不用这么着急了,因为有时他还要到更远的格雷夫希德去。再说如果那边有事,他可能会有些耽搁。但是,汽船没有煤烧是走不动的呀?” “或许他已在中途买了一些煤。” “那倒有可能。但那不是他的性格,先生。他总是抱怨零袋煤价格太贵。再说,我也不喜欢那位装着假腿的人,讨厌他那张丑陋的脸和稀奇古怪的派头,他老是跑到这里来,也不知他要干什么。” 福尔摩斯惊奇地说道:“假腿人?” “是的,先生。一个猴头猴脑的小子经常来找我家先生。昨天晚上把老伴从床上叫起来的就是他,而且我老伴好像事先就知道他要来,因为他早早地就把汽船生上了火。直说吧,先生,我实在是对我那老伴放心不下。” 福尔摩斯故意耸耸肩说道:“不过,亲爱的史密斯太太,你用不着瞎担心。他怎么能肯定昨晚来的就一定是那个装着木腿的人呢?难道不可能是别人来找他吗?” “先生,一听那含混粗重的口音,我就知道是他。他弹了几下窗户——那时大概是三点钟,说道:‘起来吧,伙计,咱们该上路了。’老伴又把吉姆——我的大儿子叫起来,一句话也没说,爷儿俩就这么跟着那个假腿人走了。我还听见那木腿踩在石头地上发出的咚咚声。” “这装着木腿的人是单独一个人吗?” “可能吧,先生,我肯定没有听见其他什么人的声音。” “史密斯太太,真令人遗憾,我满怀希望要租你们的汽船,因为我很早就听说那条……我想想,叫什么名来着?” “‘曙光’号,先生。” “哦。是不是那条绿色,船帮上画着宽宽的黄线的旧船?” “不,不是。它跟那些河里常见的普通小船一样。我们刚刚刷的油漆,黑色船身上描着两条红线。” “谢谢您,我希望史密斯先生很快就会回来。我现在就往下游去。如果遇到史密斯先生,我会告诉他您正惦记他。您刚才说,那只船的烟囱是黑色的吗?” “不,是有白线的黑烟囱。” “好吧,史密斯太太,再见。华生,咱们雇那只舢板到对岸去吧。” 上船后,福尔摩斯说:“和这种人说话,就需要一步步引出你想知道的事情,让他们不知不觉告诉你。否则,一旦他们知道这些情况和你的事情有关系,他们就会闭口不谈。” 我说:“很明显,咱们的下一步已经确定了。” “说说看,该怎么办呢?” “雇只船到下游去找‘曙光’号。” “这办法不行,太费事了。从这儿到格林威治有为数众多的码头,桥那边的几十里都可以靠船,谁知道‘曙光’号会停在哪儿。要是雇船一个个地找,得等到什么时候?” “要不请警察协助?” “案子都到这个地步了,我不想让他们插进来,不过等需要人手的时候,我会叫上琼斯。总体来看,他这人还可以,我不想让他因此不能晋升。” “那,咱们可以在报纸上登广告,通过码头老板打听‘曙光’号的下落。” “这个方法更是使不得。登了广告就会打草惊蛇,匪徒们就会估计到咱们在追踪他们。本来他们就想赶快逃走,这样一来,他们会更加快步子了。如果他们还认为没有暴露,他们也应当不急于逃走了。琼斯把他每天的行动结果都登在报纸上,这无形中给咱们做了掩护,麻痹罪犯。” 船行到米尔班克,下船时,我问福尔摩斯:“那我们下一步该做什么?” “咱们要坐车回去,吃点早饭,再睡上一个钟头,养足精神以备晚上行动。至于托比,我们还是先别忙送过去,说不准以后会派上用场。车夫,请在电报局停一下。” 福尔摩斯在大彼得街邮局发了封电报,上车后,他问我:“你猜我给谁发的电报?” “猜不到。” “贝克街侦探小队,还记得他们吗?我们在杰弗逊?侯坡的案子里用到过他们。” “原来是他们呀。”我不禁笑道。 “他们在这个案子里可能大有用处,不过,若是不起作用,我再用别的招术。他们的小队长韦金斯收到电报后,会带着他的小队在咱们吃完早饭前赶到。” 第34章 四签名12 时间是早晨的八九点钟,经过一夜的辛苦奔波,我这时感到十分疲惫,连走路也一跛一拐的了。在这案子的侦查过程中,我又得到了很多教益,看到福尔摩斯在工作时对职业的专注和活力。因为大家素来对巴索洛纽·舒尔托没有太大好感,所以我对他的被害也没多大的惋惜,对凶手没存太大恶感。因为他并未想杀害人。可要说到宝物,那就是另一码事了。按理说,至少宝物的一部分是应该属于摩丝坦小姐的。我应该竭尽全力,找回那些宝物,还给摩丝坦小姐。当然,如果她有了这些宝物,那我就可能失去她。即使如此又怎样呢?真正的爱情应该是伟大而崇高的,不该被这种想法限制住。如果福尔摩斯会找到凶手,那我就该付出十倍的辛苦找回宝物。 在家里洗了个澡,换上衣服,我精神大振,容光焕发。待到下楼,早餐已经摆好,福尔摩斯已然坐在那儿喝咖啡了。 他指着一份早已打开的报纸,笑着跟我说:“这位头脑简单的琼斯和一个同样浅陋不堪的记者早已对本案下了定论。噢,也许你早烦了,还是先吃你的火腿蛋吧。” 我接过报纸,这是一份《旗帜报》,上边赫然写着《上若伍德奇案》,内容是: “上叵伍德樱沼别墅主人巴索洛纽·舒尔托先生昨晚十二时被杀身亡。本报获悉,死者身上无明显伤痕,室内财产只丢失了死者继承的一批印度宝物。撒迪厄斯?舒尔托先生系死者之弟,他与同来造访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医生首先发现了被害死者。此时,恰逢埃塞尔尼?琼斯侦探路遇上若伍德警局分署,因此半小时后,他就迅速赶到现场。埃塞尔尼?琼斯先生系本市警署著名侦探,工作经验丰富、技艺超群,当晚即发现线索。现已逮捕重大嫌疑人撒迪厄斯?舒尔托。同时管家泊恩丝同太太、仆人刺而?刺奥、守门人迈克墨多也一并拘押。现已查明凶手对房屋构造非常熟悉,琼斯先生凭借自身技术的高超和细心的观察,证实凶手是由屋顶室的一个暗门出入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这决非一般盗窃案。案件顺利的进展情况说明,老练警官的率领和警署的及时有效的处理都是不可缺少的。对这一安全的处理说明了,将全市警察侦探分散驻守,以便及时赶到出事现场的建议是值得考虑的。 福尔摩斯喝着咖啡,笑道:“这真太了不起了!你对此有何想法?” “咱们也险些被指控为凶手而遭逮捕。” “我也感到太可笑。要是他又来了灵机一动,保不准我们不会被捕。” 这时,门铃大作,随后便听见房东赫德森太太大声地与人争吵。 我站起身,说道:“天哪,福尔摩斯。是否是他们真的来抓咱们啦?” “不,不可能的。哪至于那样呢!这是我们的非官方部队——贝克街杂牌军。” 说话间,楼道上传来了赤足而行和高声谈话的声音,十二个衣衫褴褛、邋遢肮脏的街头流浪儿走了进来。尽管他们一路吵吵嚷嚷,但还是有规矩的,他们霎时便面对着我们站成一排,等待着给他们发指令,一位个头较高,年龄稍大一点的男孩站在最前面。他那种神气十足、一本正经的模样,和他那身形瘦弱、衣衫褴褛的模样很不相称,使人觉得很是滑稽可笑。 “先生,接到您的命令,我即刻便把他们都带来了,车费是三先令六便士。”这位男孩说道。 福尔摩斯一面掏钱,一说道:“给你钱。以后有事你一个人来。他们只须听你的招呼,韦金斯,不用把他们全带来,这屋子可容不下这么多人。好了,既然这一次全来了,就都可以亲耳听到我的命令啦。我现在要寻找一条名叫‘曙光’号的汽船,船主名叫莫德凯?史密斯。黑色船身嵌有两条红线,烟囱带有一道白线。这条船现在伦敦河的下游。另外,要一个孩子到米尔克班监狱对岸的莫德凯?史密斯码头守着,如果一看见这条船回来,立刻向我报告。你们必须分头在下游两岸仔仔细细地寻找。一有消息,即刻来报。都清楚了吗?” “是的,长官。”韦金斯说。 “报酬照旧,找到船的另外多加四个先令。”福尔摩斯一边给孩子们塞钱,一边说:“这是预付给你们的一天的酬金。现在去吧!” 每人给了一先令。孩子们欢天喜地地下楼去了,不一会儿,我就看见他们消失在马路上。 福尔摩斯站起身来,离开桌子。他用火柴点着烟斗,说:“别小看了这些孩子们,他们可以到处跑,看到各种各样的新鲜事,还能偷听别人的谈话,只要这只船还浮在水面上,他们就能找到。我估计,天黑前就会有消息传来了,这中间的一段时间,咱们就好好休息休息。下面的行动也没法进行。” “就让托比吃咱们剩下的吧。福尔摩斯,你再睡会儿吗?” “不了,我不累。我这人就是这样,有奇特的体质。一有工作,什么时候也不觉得疲劳,相反,要闲呆着,我就会无精打采。乘下的时间,我要好好推敲一下女主顾托咱们办的这件奇案。按说,这事并不难办。伦敦城内有几个装了木腿的人?别外那一个,更是不多见了。” “另外那一个?你又说到他了。” “华生,你或许有一套你的看法,可我不想对你保守秘密。再重新考虑一下我们所了解的那些线索和证据,小脚印,没有穿过鞋,一头绑着石头的木棒,极灵巧的举动,再加上有毒的木刺,把这些都连络成线,你有什么见解吗?” 我高喊道:“一个生番,可能是和乔纳森·斯莫尔一同回来的印度人。” “不太像。开始见到那件奇怪武器时,我也是这么想过。可再发现那和常人不同的小脚印时,我就放弃了原来的想法。印度土著的脚又细又长,而回教人穿凉鞋时,鞋带紧勒在靠大拇趾的趾缝里,久而久之,拇趾和其他脚指是分开的。所以,尽管印度人的个子有的很矮,但他们决对不会留下这样的脚印。还有,这些木刺只能是通过吹管,向外吹出去。这样一来,你想想从哪儿找这样的生番呢?” “南美洲。” 他伸手从书架上拿下一本厚书来,“这是,新出版的地理辞典第一卷,可以算作是最新的权威著作了。看,这儿写的什么?”‘安达曼群岛位于孟加拉湾,距苏门答腊三百四十英里。’啊,还有。‘气候潮湿,珊瑚暗礁、鲨鱼、布勒尔港、囚犯营、罗德兰德岛、白杨树……’原来在这儿哪。‘安达曼群岛的土人,可以称为世界上最矮小的人了,人类学者称他们为非洲的布实黑人,或美洲的迪葛印地安人,或者称他们为矮小的火地人。这里的人平均身高三英尺多一点,老年人则更矮。他们生性凶狠、易怒且倔强,但是,一旦与他们建立了相互信任和友情,他们就会对你真心实意,至死不渝。’变了形的容貌。手和脚都特别小。由于他们凶狠、倔强已极,英国官方虽竭尽全力,仍然以失败而告终。他们永远是水手们的一个威胁、祸害。对于遇难的水手来说,他们尤其可怕。他们往往用嵌着石头的木棒击打仇人的脑袋,或是用毒箭刺人。这种拼杀的结果无一例外的以人肉盛筵作为结束。’哈,好一个奇特伟大的民族啊!华生。如果这家伙没人管束,任其处由,其后果就不堪设想了。我猜想,乔纳森·斯莫尔雇用他也是迫不得已的苦衷。” “可是,他又是怎么找到这样一个同谋的呢?” “哦,这就不清楚了。不过,即然咱们已经知道斯莫尔是从安达曼群岛来的,那么这位土人与他在一起也就不足为奇了。毫无疑问,咱们以后还会了解到一些细节的。华生,看来你确实累坏了。在那张沙发上躺下,看我能不能催你入睡。” 他从屋角那里拿起小提琴,在我躺在沙发上后,便开始奏起一支低沉的催眠曲——我听得出,是他的自编曲,因为他有一种即景作曲的天赋。时至今日我仍依稀记得他那瘦削的手指、诚恳的脸及弓弦上下的颤动。那时,我仿佛安静地漂浮在音乐的海洋之中,直到进入梦境。在梦里,我看见玫立?摩丝坦正甜蜜地向我微笑。 第35章 四签名13 我一直睡到下午很晚才醒来。由于睡得踏实,疲劳已完全消失。歇洛克·福尔摩斯仍坐在那里。他已把提琴放在一旁,正埋头细读一本书。见到我醒来,他放下书本,看了看我。我注意到他脸色阴沉,一副不愉快的样子。 “你睡得很香。我原还担心我们的谈话会把你给吵醒。” “我什么都没听见。和什么人谈话?有什么新情况吗?” “遗憾得很,还没有。我感到奇怪、失望。按理,这个时候总该有进一步的消息送来的。韦金斯刚刚来报告过,说没有发现一点汽船的踪影。真让人等得心焦。因为时间紧急,一分一秒都至关重要。” “我能帮点什么忙吗?现在我身心完全恢复过来了,就是再出去跑一夜也毫无问题。” “不,咱们现在哪儿也不能去。只有等待。要是我们现在出去,有消息来而我们又不在,反会误事的。你要有事可随尊便,反正我必须在这里守着。” “那我就到堪伯维尔去拜访一下塞西尔?布里斯特太太,她昨天与我约好了的。” 福尔摩斯眼里闪动着微笑,说道:“仅仅是拜访塞西尔太太吗?” “当然还有摩丝坦小姐。她们急于想听听这个案子的进展情况。” “别跟她们透露得太多,对女人,不能完全信赖。哪怕是最好的女人。” 我对他的荒谬言论不予反驳,只说:“一两个钟头后我就会回来。” “好吧,祝你一路顺风。等一下,顺便带上托比,把它送回原主吧,暂时咱们可能不需要再用它了。” 按福尔摩斯的吩咐,我把托比还回原主,酬劳了谢尔曼半个英镑。到达坎泊瑞尔,见了摩丝坦小姐和布里斯特太太。我注意到摩丝坦小姐经历的那次冒险还在她身上留有余迹,她还是有些疲惫,尽管如此,可她还是十分挂心进一步的消息。布里斯特夫人也对此怀着极大的好奇心,急于想知道一切。我向她们大概描述了案情的经过,但删去了那些凶险恐怖的内容,说到舒尔托先生被害一段时,略去了那可怕场面和唬人的凶器。尽管如此,她们依然觉得太受刺激。 布里斯特夫人说:“这不是生活中的情节,简直是小说中的情节。一位被冤屈的姑娘,五十万英镑的珠宝,吃人的黑生番,再有,一个安木腿的罪犯。一般小说与此相比也大相径庭呢。” 摩丝坦小姐愉快地看着我说:“您还忘了两位义士的拔刀相助呢。” “玫立,一旦这次破案成功,你将至少拥有二十五万英镑,可你怎么对此一点也不热心呢?设想你摇身一变就成为天下巨富的情况,多令人神往啊。” 她摇摇头,似乎对此并不热心。看见她对宝物的冷淡反应,我心里反而感到一丝安慰。 她说:“我想撒迪厄斯?舒尔托先生的安全才是最值得关心的,其他的都无所谓。舒尔托先生是多么地善良、正直,我们有责任帮他洗清冤屈。” 回到住处已经很晚了,我搭档的书和烟斗都在他原来坐着的椅子上,但不见他的身影。我向四周看了看,希望他能留下一张纸条,可是我并没有找到片言只语。 赫德森太太进屋来放窗帘时,我问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是不是出去了?” “没有,先生。他回他自己屋里去了。”她放低嗓音,悄悄地说道,“知道吗,先生,我想他一定是生病了!” “赫德森太太,你怎么知道他生病了?” “先生,你走以后,我看他的行为有点怪。他在屋里不停地来回踱步,他的脚步声我都听烦了。后来又听见他自言自语。每次门铃一响,他就会到楼梯口来问:‘赫德森太太,是谁呀?’现在,他又把自己关在屋里。但是,我听见他又在屋子里面来来回回地走个不停。我希望他没生病。刚才我冒昧地告诉他吃点凉药。可是,先生,他转过身瞪眼看着我,那样子吓得我稀里糊涂地从那屋里跑出来的。” 我劝道:“赫德森太太,你没有必要为此大惊小怪的,他那样子我以前见惯了。他是心里有事,焦躁不安。” 我故作轻松地跟我们这位可敬的房东讲着,但是,在这漫漫的长夜里,当我仍不时地听到他那来回踱步的单调声时,我和房东太太一样忐忑不安。我知道,他渴望采取行动,可是迟迟不见消息,却又不能剑拔弩张,这使得他心中无比焦躁。 第二天早餐时,我见他面容憔悴,两颊微微泛红,便说道:“老兄,你别和自己过不去了,我听见你夜里不停地来回踱着步子。” “是啊,我睡不着。这该死的难题困扰着我。所有一切大难题都迎刃而解,现在却受阻于这一小小的障碍,我不甘心啦!咱们现在已经知道匪徒是谁、知道船的名称、面貌,掌握了其他所有的一切,但就是找不着船只的下落。我调动了其他的力量,用上了我所有的办法。沿河两岸已经全都搜查过了,没有找到船只的消息,史密斯太太那里也没有她丈夫的音信。我甚至在想他们是不是把船已沉入河底了,但我又觉得这不太可能。” “要不就是史密斯太太把咱们给愚弄啦。” “不,在这一点上我们尽可以放心。当然不能光听那个女人的,我已调查过了,确实有这么一条汽船。” “那船会不会往上游去呢?” “我也估计过那种可性,我已派了一批人往上游搜索至瑞济莫德。如果今天还得不到任何消息,明天我就自己亲自出马,只找匪徒不找船。但是,我总相信,我们一定会得到它的消息的。” 一天过去了,我们没有得到任何结果。韦金斯和其他搜寻人员都没有带回一点消息。差不多所有的报纸都登载了有关上若伍德惨案的报道。似乎那些记者们对不幸的撒迪厄斯?舒尔托都非常地愤恨。除了官方将在第二天验尸外,各报就此没有什么更新的消息。晚上我又一次到了堪伯维尔,向两位女士报告了还没发现“曙光”号的情况。我回来时发现,福尔摩斯仍情绪低落,愁眉不展,甚至连我的问题都懒于回答。他一整晚都忙于做他的化学试验。化学药品蒸馏加热后产生的一般恶臭味,薰得我不得不离开这间屋子。一直快到天亮,我还能听见试管碰撞的声音,说明他仍在持续着这种恶臭味的试验。 第二天清早,我醒过来时,惊奇地发现他正站在我的床边,他一身将要外出的打扮,穿着一身粗糙的水手服,外罩一件短大衣,脖子上围着一条红色的拉毛围巾。 他说:“华生,经再三考虑,我必须亲自到河下游去一趟了,不管怎样,值得一试。” 我说:“那我和你一起去怎么样?” “不必,你留在家里比和我一起的作用要大得多。我去是没办法。尽管韦金斯昨晚来时很沮丧,不过我想今天大概会有消息来的。所有信件及电报,你都可代拆,如果有什么情况,你尽可以按照你自己的主意行事。行吗?” “当然可以。” “那好。你不用给我拍电报,我无法告诉你准确去处,如果进展顺利的话,我很快就会回来的,并且带回主要情况。” 到吃早饭的时候,他还没回来。我随手翻开《旗帜报》,上面又刊载了关于这个案子的新情况: 关于上若伍德案件,目前又有新变化。进一步的调查研究表明本案不似初时料想的那样简单。又有新的证据证明撒迪厄斯?舒尔托先生没有杀人嫌疑,已于昨晚被释。同时被释的还有管家泊恩丝同太太。警署方面已有新线索抓获真凶。此案现由苏格兰场的埃塞尔尼·琼斯先生主管,预料日内即可破案。 总算是洗刷了舒尔托先生的冤屈,这还算满意。所谓新线索是什么呢?只不过又是他们托辞掩饰的老办法吧。 我把报纸扔回桌上时,无意间又看见了一则寻人启事。内容是: 第36章 四签名14 “寻人:莫德凯·史密斯先生及其长子乘汽船‘曙光’号于星期二清晨三时左右驶离史密斯码头,至今未归。船身黑色,有两道红线,黑色烟囱,有白线一道。有知其二人或汽船下落者,请与史密斯码头史密斯太太或贝克街221号乙联系,必有重谢。” 一看上面贝克街的地址就知道这是福尔摩斯登的。这则启事的用语妙不可言了,即使是罪犯们看到它,也不会怀疑到别的方面,只是认为那是妻子寻找丈夫的普通广告。” 时间过得真慢,一听到有人敲门或是街上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我就认为福尔摩斯回来了,或是看到广告来报信的人。我力图把精力集中到书本上,但可惜总是分神:是不是证据不足,福尔摩斯推论发生错误?还是他的理论有根本缺陷?亦或他患了严重的自欺病?自相知以来我从没见他的推测失误过;不过话说回来,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我觉得他也许是太相信自己了。喜欢把本来极为普通的简单的问题看成错综复杂的大案,从而一误再误。可是我又亲眼看见了这些证据,亲耳听到了他的推断理由。纵然是这些奇怪事实中,有一些无足轻重,它们确也都指向了一个方向。我只能承认,即便福尔摩斯的判断出现些失误,案子本身也是复杂异常的。 这一天过得真够慢的。但是福尔摩斯一直没有消息,我很着急。下午三点钟,琼斯先生出乎意料的来了,这次他的态度较前大不相同了。在谦虚之外还有了些自惭。 他说道:“您好,听说福尔摩斯先生出去了?” “是的,请坐下来等一等,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那上若伍德惨案太烦人了让人摸不到头脑。” “我原以为逮住了舒尔托先生。可是他证明了一个事实,自从他离开他哥哥以后始终有人和他在一起。因此,他没有作案时间不是那进入屋内的人。这个案子真难破,我在警署的威信都有些动摇了。我很希望得到福尔摩斯先生的帮助。” “谁都有需要别人帮一把的时候。” 他肯定地说:“先生,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真了不起,一般人没法和他相比。他办的很多案子我是见过的,哪件都让他查得水落石出的。他的办案手段变幻无穷。虽然有时他也犯急性病,但总体说来,他是有能力担当一个最最负责、最有威信的警官的。说实话,我是望尘莫及。今天早晨,他给我拍了封电报,上面说,关于舒尔托的案子,他有了新线索。这就是那封电报。。” 他把电报递给我。电报是十二点钟从白杨镇发的。电文内容是:请立刻到贝克街去,若是我不在,请稍等。我发现了舒尔托案的踪迹。如果你想亲眼看到本案的尾声,今晚可和我一起行动。” 我说:“这太叫人开心了,他一定是把断了的线又接上了。” 琼斯用很为得意的口吻说:“这么说他也有出漏子的时候。我们的侦查能手呢,这回会不会也是白费,可是有一线希望我们就不应该放过,这是我们的责任。听,有人敲门,或许是福尔摩斯先生回来了。” 这时渐渐传来脚步踏在楼板上的沉重声和缓慢的喘息声,可以听出来,这人呼吸困难;这其间他又休息了两次,好像上楼很费劲似的。当来人最后进层后,证实了他的猜测。来者是一位老人,身着一身水手衣报,外面套着大衣,大衣的纽扣一直扣到脖子下。他弓着腰,两腿颤抖,气喘得厉害。一副十足的老态龙钟的样子。他的两肩不住的颤动,好像呼吸很吃力,手拄一根粗木棍。他的脸庞被围巾遮住了,只露出灰白的眉毛和胡须,中间一双熠熠闪光的眼睛,和他的老态倒有些不协调看外表,就像是一位受人尊敬的航海家,但家道中落。 我问他:“您有什么事吗?” 他以老年人的行动慢慢地扫视了四周,说:“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在家吗?” “不在家,但我可以代表他,您有事尽可对我讲。” “我有话要对他本人说。” “我已经对你说了,我可以代表他,是不是有关莫德凯?史密斯的船的事?” “是的,我知道那船在什么地方。我还知道他追踪的人在哪,财宝在哪。所有这一切我都知道。” 我和琼斯听了,颇为吃惊都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我说: “那么请告诉我吧,我会转告给他的。” 他用老人易怒和固执的态度,重复道:“我只告诉他本人。不,不行,我不能为了这一件事浪费一天的时间。如果福尔摩斯先生不在家,对不起就只好让他自己想法子去打听这些消息了。你们二位的尊容我都不喜欢,所以,我一个字也不会告诉你们的。” 他拖着脚向门口走去,埃塞尔尼?琼斯急忙跑到他的前面,把他拦住了,一面说道:“朋友,请耐心坐一会儿。你既然有要紧的事报告,不妨再等一等嘛,何必那么急着要走呢!不管您是否愿意,我们都会把您留住,直到我们的朋友回来。” 那老人想要夺门而出,但是埃塞尔尼?琼斯用他那宽阔的后背靠在门上,堵住了老人的去路。 老人用手杖戳着地板,喊道:“你们两人竟这样蛮横无理!”我到这里来是为的一位朋友,你们二位我从未见过,却强行把我留下,还对我如此无礼!” 我说:“您别太急嘛!您所耽搁的时间,我们一定会给您补偿的,请坐在那边的沙发上,福尔摩斯先生一会就会回来的。” 他极不情愿地坐到沙发上,用手捂着脸。我和琼斯又继续聊我们的话题,一边吸着雪茄烟。突然间,我们听见了福尔摩斯的声音:“我想你们也该敬我一支雪茄。” 我们俩人大吃一惊本能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福尔摩斯笑容可掬地就坐在我们身旁。 我惊讶地喊:“福尔摩斯!是你啊!可那老头哪去了?” 他拿出一撮白发,说道:“那老头就在这里,假发、胡须、眉毛全在这里。没想到我的化妆术把你俩也给蒙住了。” 琼斯高兴地说:“啊,福尔摩斯先生,你简直够得上一个出色的演员。以你的本事,学老人的咳嗽,再加上你腿上的模仿功夫,每星期足可以得到十镑收入。不过,你并没有完全地瞒过我们,我想我认出了你的眼神。” 他点着烟,说:“我这形象已经扮了一天了。你知道,咱们的这位朋友在把我的事写成书出版后,很多罪犯都逐渐认识我了。没办法,可能面对面和罪犯打交道时,我只好简单打扮一下。你收到我的电报了吗?” “我是接到电报才来的。” “你负责的这案子开展得怎么样了?” “没有一点头绪。由于证据不足,我已经放了两个,而剩下的两个,也没有多少证据。” “没关系,如果你听从我的安排,一会儿,会有两个人来补他们的缺。一切功劳都可以归你,前提是一切行动要听我安排,同意吗?” “只要能把罪犯抓捕归案。” “好。首先,要准备一艘快艇,须是汽船,今晚七点开到威斯敏斯特码头待命。” “这好办,那儿总是停着一艘警务快艇,到时我再用电话联系一下就可以了。” “为了防止罪犯反抗,还需要两个强壮的警察。” “快艇里就经常守候着两三个人。还有别的吗?” “只要捉住凶犯,那宝物也就到手了。这其中的一半是应该属于一位年轻女士的,我想先让我的这位朋友把宝箱送到她手上。华生,你看怎样?” “我觉得非常荣幸。” 琼斯摇摇头说:“这恐怕和惯常的规章不符,不过可以通融一下,看完之后,必须马上送回。” “那是当然。最后一点,你很清楚,我向来就喜欢把一个案子的详细情况完全了解清楚,所以我打算看见斯莫尔亲口说出这一案件的来龙去脉,我准备在有警察看守的情况下,对他进行一次非正式的审问。你对此有什么异议吗?” “你手里攥着全案情况,如果你能抓住这个叫什么斯莫尔的人,你尽可对他进行审问。可我并不能确定此人确定存在。 “那么,你同意啦?” “完全同意,还有什么要求吗?” “最后一点,我想留您同我们一道吃晚饭。半小时即可开饭。我这儿有生蚝和一对松鸡,还有我特意的一些白酒。华生,你还不知道,我也是个管家的内行呢。” 第37章 四签名15 这顿饭大家都吃得很开心。福尔摩斯因为高兴,谈兴十足,口若悬河。那晚他的精神特别旺盛,一直天南地北地喋喋不休。我还从不知道他这么健谈。当然,他所谈及的都是一些轻松的话题。他从奇迹剧谈到中世纪的陶器,从意大利的小提琴谈到斯里兰卡的佛学及未来的战舰,看来他对这些领域都进行过特别研究,所以谈起来头头是道。看来埃塞尔尼?琼斯在闲暇时也是个爱说爱笑、性情随和的人,所以他能迎合席间的这种欢快气氛。至于我自己,则为我们能即刻结案而兴奋,所以,我与福尔摩斯一样开怀痛饮、宾主三人欢快、融洽,谁也没提饭后的冒险行动。 吃过晚饭,福尔摩斯看了表,说:“该出发了,华生?” “你最好带上手枪,以应付危险情况。”我带上手枪跟着他们俩下楼。我们租了辆马车。 不久,威斯敏斯特码头到了,汽船早已停在了那里。我们先后上了汽船。琼斯、福尔摩斯和我都坐在后排,有一个人掌舵,一个人管机器,两个壮实的警官坐在前排。 琼斯问:“去哪?” “去伦敦塔。告诉他们,把船停靠在杰克伯森船坞对面。” 我们的船速很快,一路超越了许多满载货物的平底船,相比之下,它们好似在河中慢慢地游动一般。当我们又超越一条汽船,并把它远远地抛在了后头时,福尔摩斯满意地笑了。他说:“照这样速度,我们可以赶上河上行驶的所有船只。” 琼斯道:“那倒不一定。不过,比我们这艘汽船速度还快的,倒不多见。” ‘曙光’号是有名的快艇,我们必须追上它。华生,趁现在没事,我把案件目前的进程告诉你一下。你是否还记得我曾说过,一个很不起眼的小障碍居然把我给难住了,我是决不甘心的吗?” “当然记得。” 一位最伟大的政治家曾经说过:‘变换一下工作是最好的休息。’“于是,我以作化学试验的办法来休息调节自己的大脑得到彻底的休息。我把溶解碳氢化合物的实验做成功了以后,我的大脑又回到舒尔托的问题上,将这一问题全盘重新进行考虑。我派出的孩子们在河的上、下游搜寻遍了,船只的踪影毫无下落。这条汽船既没有停靠在任何一个码头,又没有返回,也不像为了灭迹而把它沉到河底——当然,如果最终找不到,这仍是一种可能的假设。我清楚,斯莫尔这人有点小聪明,但他没受过多少教育,考虑问题不可能那么周全。为了弄清樱沼别墅的情况,他甚至到伦敦居住了相当长一段时间——这点由他对樱沼别墅的长期监视的事实可以确定,那么,他出逃也就要有点安排的时间,哪怕只有一天,这点是极有可能的。” 我说:“这种可能性似乎不大。说不定他在行动之前就做好了出逃的准备。” “不,我不这么想。这个巢穴是他最好的藏身之处,除非他十分肯定这个地方对他无用了,他是不会轻易放弃的。我还想到了另一点:斯莫尔同伙的那副怪相,不论怎样伪装都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因此,为了安全,他们夜里离开据点,还必须在清晨之前返回。史密斯太太说,他们在史密斯码头上船是凌晨三点。再过一个小时,天会大亮,路人也多了。因此我认为他们不会走远。他们高价收买了史密斯,告诉他别出去。还预订下他的船,以便逃走。 “而那艘船也不会跑得太远,虽然它没被我们发现。从斯茂的角度去考虑,让船返回或是停在岸边,都会方便警察的追踪。那怎样把船藏起来,而且又可随叫随到呢?我想只能把船开到一个船坞里小作修理。这样既可以把船藏起来,又可以及时通知船坞要用船。” “可这未免太简单了。” “正是因为简单,才被我们忽略了。我按这个思路,调整了方案,所以,今天上午,我就扮成一个年老的水手朝这方面侦查了。我到每个船坞都去询问,一个都不放过。结果,前十五个全说没有,而到第十六个,也就是捷可波森船坞的时候,他们告诉我前两天刚有一个装着木腿的人送进来一只船进行检修,那就是‘曙光号’。工头指着那艘汽艇对我说:‘那个船身上画了红线的就是,其实一点毛病也没有,根本不用检修。’正说着,失踪了两天的莫德凯?史密斯先生从那边走了过来,周身酒味冲天。当然,我并不认识他,是他自己说出了他和船的名字。又听他说:‘我们今天晚上八点要出去。记住,正好八点,别耽搁了,有两位先生要坐船。’他边说边拍他装满银币的口袋。拍得叮铛地响。我想他一定得了不少钱。我跟着他,见他折进了一家酒馆。于是我又往回去,途中正好碰见了我的一个小帮手,然手我就让他呆在那儿,盯住汽船。我们约好了,他站在船坞的出口处,那船一开,他就向咱们晃手巾。我们先在河上等会儿,堵住他们的去路,一会儿要不是人赃俱获,那才怪呢。” 琼斯说:“姑且不论他们是不是真的杀人凶手,单看你的计划,真是天衣无缝。要换成我,我会派几个精干得力的人,一等他们现身,就立即逮捕他们。” “这我可不敢苟同,斯莫尔非常狡猾,他一定会先派人探路,如果情况不对,那怕有一点点可疑,他也会立刻缩回去躲上一段时间。” 我说:“只要紧盯莫德凯·史密斯,我们也能找到他们的老巢呀。” “那样的话,我们先前干的一切就白干了。我认为史密斯十之八九压根就不知道他们的住处。他只要有酒喝,有钱赚,其它事管那么多干吗?为了保险,狡猾的斯莫尔也根本不会告诉他住处。有事,匪徒们自然会派人给他送信。所有的可能性我都考虑过了。目前我们实施的是最好的方法。” 谈话间,我们已不知不觉地穿过了好几座横跨泰晤士河的大桥。当我们在市区的河道中穿行时,落日余辉已将圣保罗教堂房顶上的十字架映照得金碧辉煌。到达伦敦塔时,夜幕已经降临。 福尔摩斯指着远处靠萨利区河岸的一处桅墙林立的地方,说道:“那就是捷可波森船坞。以这一串驳船为掩护,咱们的船就在这里等待吧。”他从口袋拿出望远镜,向岸上看了看,说道:“我看见那位哨兵了,他那儿还没有动静。” 琼斯有些急不可捺地说:“咱们还是到下游去等着他们吧。”就连那几位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的警长和司炉工也显出焦急的神情。 福尔摩斯答道:“虽然他们会走下游,但我们并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而我们目前占据的这个位置,可以观察到船他们却很难看到我们,这是个打着灯笼也难寻的位置。今晚月亮正圆,没有云雾遮住它,你看那边煤气灯下,来来往往有那么多人,拥挤不堪。” “那都是刚下班的船坞工人。” 他们的外表俗气肮脏,然而在他们每个人的内心世界里都有一些不灭的精神。这是作为人的天赋。人生本就是个谜。” 福尔摩斯说:“文无得·锐得对这个问题自有一套理论。他说,单个人来看,似乎个个不同,而把一个一个的人聚合成人类,定律就产生了。你很难预测一个人特性,可是却能预测人类的共性。统计学家们也认为:个性不同,而共性却可以永恒……唉,你们看见那条手巾了吗?那边有一个白色的东西在动。” 我情不自禁地高喊:“对,我看清楚了,就是你派在码头上的那个小帮手。” 福尔摩斯也大喊道:“看见没有,‘曙光”号,它的速度快极了。伙计,全速前进,跟住那只有黄灯的船。要是追不上它,我这辈子都难原谅自己。” “曙光”号已经开出老远,几条小船挡住了我们的视线。等它再次出现在我们视野之内的时候,它的速度已经相当快了。此时,它正以飞快的速度向下游驶去。见此情况,琼斯摇着头说:“它太快了,咱们怕是赶不上它了。” 福尔摩斯大叫道:“一定要追上它。快添煤。加大马力,就是把船烧着了,也得追上它!” 汽船锅炉里的火势旺盛,引擎已到最大马力,发出气喘吁吁的声音,就像是一个跳动的钢铁心脏。开路的船头划破了平静的河面,向两边击起滚滚的浪花。引擎每颤动一次,船身也随着颤动。船舷上的一盏黄灯向前方射出很长的光束。我们在后边紧追不舍。前面一片浪花,托着一个黑点,那是“曙光”号在全速前进。这时河上的众多船只挡住了我们前边的路,我们飞一般的左冲右突,紧跟在“曙光”号的后面。 福尔摩斯向机房喊道:“伙计们,快加煤!把火烧得再旺些!尽力使船开得再快些!”下面机房的火光映照着他那张鹰隼般的面孔。 琼斯望着“曙光”号,说道:“我想咱们赶上一点了。” 我道:“我们确实赶上了不少。再有几分钟我们就可以追上它了。” 就在这时,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一条拖船拖着三四条平底船跌跌撞撞地插在我们的前面,幸亏水手们急转船舵,才避免了与它相撞。可是,等我们绕过它们继续往前疾驰时,“曙光”号已经领先足有二百码。 好在我们还能清晰地看见它,因为阴暗朦胧的暮色已经变成了满天星斗的夜晚。船上的炉火烧到了最大的极限,驱船前进的力量异常强劲,使得脆弱的船壳颤动不已,咯吱咯吱直响。我们穿过伦敦桥,经西印船坞到长长的德孚河段,绕过狗岛,继续前行。不久前眼前只是一个小黑点的“曙光”号,现在已经能看清全貌。 琼斯把我们的探照灯向它直射,这样我们就能看清船板上的人物了。船尾坐着一个人,他两腿之间有个黑乎乎的东西,在他旁边有一堆黑东西,看来像是一条纽芬兰犬。是个男孩在把着舵。借着炉膛火焰的红光,我们看见史密斯光着膀子在拼命加煤。起初他们可能没有发觉我们是在追赶他们,而现在我们明显是紧随其后,步步紧逼,他们看得出我们无疑是在追赶他们了。到达格林威治时,两船的间距只有大约三百步,到达莱沃时,相距就不动二百五十步了。 在我一生事业的奔波中,我在许多地方也经历过多次追捕,可是从未有过像今晚在泰晤士河上这样惊心动魄的感受。两船的距离已经愈来愈小。尾甲板上的那个人仍蹲伏在那儿。他在忙碌地挥动着双臂,不时地抬起头来估量着两船的距离。两船相距越来越近了。 琼斯大声命令前面的船停下。船尾一个身材高大的人站起来,叉开两腿站在那儿。他挥舞着两手,朝着我们怒骂。我看清他的右大腿以下部分只用根木柱支着。听见他的喊声,他身下的黑影,也慢慢站起来。那是一个奇矮无比的矮个黑人,硕大难看的头,乱蓬蓬的头发。 福尔摩斯拿出了手枪。看到这个奇形怪状的黑人,我也掏出了手枪。他除了露出奇丑无比的脸,周身都披着一件黑毯子。只看这张脸,就可以让人倒足胃口,厚厚的嘴唇从牙根处向外翻翘着。他以一种野兽般的疯狂动作向我们乱喊乱叫。我从没见过像他这样一副丑恶的嘴脸。 福尔摩斯轻声跟我说:“他一抬手,咱们就开枪。”这时两船相距更近了,彼此也看得更清楚了。那两个人仍是不停地朝着我们这边高声叫骂。 我们清楚地看到那个矮个黑人从毯子里掏出一个又短又圆的像是尺子的木棍放到嘴边。我们同时扣动板机。随着一声凄冷的惨叫,那人转了转身子,然后就高举着两手栽进了河里,那双满含愤恨的眼睛也随之淹没在急速旋转的漩涡里。 装木腿的人这时竭尺全力冲向船舵,扳动舵,随后,汽船冲向南岸,只几尺之差,我们的汽船躲开了它的船尾,我们也紧接着改变方向追上去。月光照着南岸一片寂寥荒凉的沼泽地,地面上到处都是一洼洼的死水和成堆腐烂的植物。“曙光”号已经接近南岸,随后冲到岸上,搁浅了,船头翘向空中,船尾浸在水里。 那人一跳到岸上,木腿就陷进了泥里,虽然使劲挣丸,却一步也动弹不得。他越是用劲地挣扎,右腿的木腿也越陷越深。当我们的船靠岸时,他已经像根钉子似的钉在那儿了。我们把他的肩膀用绳子套住,像拽鱼似地把他拉上了船。 史密斯父子坐在船上,垂头丧气。我们命令他们过来,他们才恋恋不舍又无可奈何地离开了“曙光”号,登上我们的快艇。在那只船上,放着一只精致印度铁箱,那就是宝物箱了,那只箱子非常重。我们把它搬到我们的船舱里。我们拖着“曙光”号,缓缓地向上游回驶。 福尔摩斯指着舱口说:“我们开枪似乎慢了点。”就在我们先前站立之处的后上方,插着一根毒刺。那大概就是在我们放枪的时候射过来的。福尔摩斯看着毒刺,习惯地耸了耸肩,微微地一笑。可是,它却使我又想起那晚的恐怖死亡,不禁全身毛骨悚然。 第38章 四签名16 我们的犯人坐在船舱里,面对着他为之千辛万苦,费尽心机才得到的那只铁皮箱。他是个皮肤黝黑,两眼目中无人的家伙。眼神中透出过人的胆气。他那赤褐色的脸面,显示出他曾经长期从事室外苦役。长胡须的下颚向外凸起,表明他是一个性格倔强的人。他那差别卷曲的头发的多半已经灰白,年纪在五十岁上下。在平常,他的面孔不算难看。但是,在盛怒下,他那对浓眉和具有寻衅性的下颚就会形成一副可憎的样子。他坐在那里,把带铐的双手搁在两腿之间,不时用他那双犀利的眼睛望着那只使他犯罪的箱子。依我看来,他内心的仇恨比外表的悲痛要强烈得多。有一次他向我望了一恨,眼光里好像透出某些幽默的意味。 福尔摩斯点了一支烟,说道:“乔纳森·斯莫尔先生,很抱歉,事情弄成了这样。” 他直率地答道:“先生,我和你有同感。我想,这回我是没命了。不过我发誓,舒尔托先生不是我杀的,是那小混蛋射出的一根毒刺,把他给刺死的。对此我并不知情,先生。舒尔托先生死了,我也很难过,为此,我还用绳子鞭抽了那小鬼一顿。但是,抽他又有什么用呢?舒尔托先生又不能再活过来。” 福尔摩斯道:“抽支烟吧。看你全身都湿透了,最好喝点酒,暖暖身子吧。我问你,你是第二个攀着绳子进屋的,你怎么知道那矮小瘦弱的黑小子能够敌得过舒尔托先生呢?” “先生,听您这话好像您当时就在现场一样。我本以为那屋里没人,我对这屋里人的生活习惯已了如指掌。按常规,那是小舒尔托先生应该在楼下用晚餐的时刻。到了这种地步我不会说假话,我认为说实话就是最好的辩护。当时在屋里的若是那位老少校,我会毫不怜惜地掐死他。杀他就如同吸这种雪茄一样,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现在竟为了这小舒尔托,我要被关进监狱,我还从未与他发生过任何纠葛呢。我和他又没仇没恨,杀他干什么?” “你此刻是在伦敦警察厅埃塞尔尼?琼斯先生的羁押之下。他同意我们把你带到我家,由我先录你的口供。你必须对我说实话,如果这样,也许我能帮你,我认为我能证明你还未进入房间时,那人已中毒刺身亡。” “没错,先生。我进屋时,那人已经死了。当我爬进窗户一看见他那歪着头狞笑的样子,也吓了一大跳。我这辈子还从未这么被惊吓过。要不是彤克跑得快,我当时盛怒之下真会把他给宰了。这也就是后来他告诉我他如何在慌乱中把那根木棒和一袋毒刺遗落的原因。我估计正是这件东西给你们留下了追踪的线索。至于您怎么把线索联系起来又抓到了我,我就不得而知了。这点上我不会怨你。我只怨我自己。”他苦笑着,又道:“可是,这事的前前后后是多么离奇古怪呀。我这个最有权享受这五十万英镑的人,前半辈子是在安达曼群岛修筑防浪堤中度过,而后半辈子看来要在达特罗挖排水沟中度过了。自我碰上那位阿奇麦特商人并与阿格拉财宝发生关系后,我就交上了厄运。可话又说回来,沾上这宝物的,没有谁不倒霉的。阿奇麦特商人因宝物而丧命,舒尔托少校因宝物给他带来了恐惧和罪恶,而我也因宝物将终身服苦役。” 这时,埃塞尔尼?琼斯将头伸进舱内,说道:“你们可真像一家人在团聚。福尔摩斯,请给我喝点酒。我认为我们大伙应该相互庆贺一下才是。遗憾的是那一个没被咱们活捉。不过,那不是我们的错。被打死在河里,那是他自作孽的结果。嘿,福尔摩斯,亏得你动作快,要不就遭他毒手啦。” 福尔摩斯道:“总还算有一个圆满的结局,不过我没想到‘曙光’号竟那么快。” 琼斯说:“史密斯宣称‘曙光’号是泰晤士河上速度最快的汽船。如果再有人帮他一把,咱们永远别想追上它。他还一再强调对案子毫不知情呢。 “他确实不知道,”斯莫尔大声喊道,“我们租他的船只是听说它快,关于案子,当然不能跟他说。只是向他出了个大价钱。另外我还告诉他,如果他能把我们送上在葛雷夫尚德停泊的开往巴西去的拿梅娜达号船,他还可以得到另一大笔报酬。” 琼斯说:“他有罪没罪,我们自会定夺。虽然抓人的动作迅速,可审判时,我们会很慎重的。”琼斯的一言一行又现出了他傲慢、轻视的天性。我从福尔摩斯那一闪即逝的微笑里,看出琼斯的一番话也引起了他的注意。 琼斯接着说:“船要到沃刻斯霍尔桥了,医生,您带着宝物从这儿下去吧。您可要知道,我对这次行动担着多大的责任,这是完全不合规定的。可我既然说到了,就不会收回。不过,这东西太贵重了,我想让一个警长和您同去,是有必要的。您坐车去吗?” “是的。” “斯莫尔,箱钥匙呢?要是能打开箱子的话,咱们必须先清点一下,要不然,您也得砸开箱子。” 斯莫尔冷冷地说:“在河底里。” “你真是多此一举。是诚心给我们制造麻烦。不过,这是徒劳。我们已经花费了不少的人力物力。大夫,我不必再叮嘱您小心了。您回来的时候,直接带着箱子到贝克街来吧,我们在那儿等您,然后再去警署。” 我们带着沉重的箱子,在沃刻斯霍尔下了船。十五分钟后,这位性情温和的警长陪着我到了塞西尔?布里斯特夫人的家。前来开门的女仆对半夜来客显然非常意外,她说夫人不在,可能深夜才能回来,摩丝坦小姐在客厅里待着。我拎着箱子进了客厅,只留那警长在车上等着。 摩丝坦小姐坐在窗前,周身半透明的白色长裙,腰间和脖领上各缀着红色花结。她坐在一张藤椅上,全身罩在柔和的灯光里,一条雪白的手臂搭在椅背上,她的脸庞带着甜美庄重的表情,蓬松的秀发被灯光映成金黄色。她的动作、表情都说明她此刻的内心里蓄满了忧郁。她听到脚步声,站起来一看是我,脸上的一道红晕现出喜色。 她说:“听到门外的马车声我还以为是布里斯特夫人回来了呢。真没想到会是您。您带来什么好消息吗?” 我把箱子放到桌上,强自压抑烦躁的情绪,用一种高兴的调子说:“你看着这个箱子,我带给你的东西比任何消息都好,比什么消息都重要千百倍,这是您的财富。” 她漠不关心地瞥了箱子一眼,说:“这就是那财宝?” “是的。箱里的阿格拉宝物中,一半是您的,一半是撒迪厄斯?舒尔托先生的。每份大概值二十五万镑左右。估算一下,每年光利息就有一万镑。这么富有的年轻女郎在英国可是寥若晨星。您说,这不是可喜可贺吗?” 或许是我的表演有点过火,她看出了我的祝贺很大一部分并非发自内心。她颇奇疑地看着我说:“既使我得到了这些财宝,那也都是您的功劳啊。” 我说:“不,完全是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功劳。他那绝顶聪明的脑袋也为这案子费尽了心血,最后还险遭失败。如果单靠我,费尽心机也是找不出什么线索来的。” 她说:“华生大夫,快坐下来跟我讲讲详细经过吧。” 我把自从上次和她见面后所发生的事,一一说给她听:福尔摩斯的新理论,“曙光”号的发现,埃塞尔尼?琼斯的造访,夜半探险及伦敦河上的追击。她静静地听说,当说到我们险些被毒死的时候,她的脸色突然变得惨白,毫无血色,像是快要晕倒了。 我急忙给她倒了些水,又安慰她一番。她说:“没关系,我只是有些紧张,听说你们险遭毒手,我真是替你们担心。” 我说:“一切都过去了,没有什么。不讲这些令人沉闷的事儿了,咱们换换气氛,高兴一下吧。这是我专为您带过来的宝物,我想您一定乐意亲手打开它。” 她说:“这太好了。”然而她的语气里透不出半点兴奋的好心情。也许是因为这是费了不少心血几经周折才得到的,因此她不得不敷衍一下,要不然就显得她太不领情了。 她看着箱子说:“它真是漂亮。这是在印度做的吧?” “这是印度著名的比那利兹金属制品。” 她试着掂了一下箱子,说:“可够沉的。光这箱子就很值钱吧。可是钥匙呢?” 我答道:“斯莫尔把它扔进泰晤士河了。我们得借弗里斯特夫人的火钳用一用。” 在箱子前面有一个又粗又重的铁环,铁环上面铸着一尊佛像。我把火钳插在铁环中,用力向上撬起,随着“咔”的一声,箱子的搭扣应声而开,我用颤抖的手指将箱盖抬起,心情激动地看着箱内,顿时我们俩都惊呆了:箱子居然是空的。 难怪箱子那么重。它的四周全是用三分之二英寸厚的铁板制就,坚固非常,制造得特别精致,一看就知道是专门用来收藏宝物的。可现在里面,就连一块碎布片、金属碎屑都没有,完全是空的。 对此摩丝坦小姐倒出人意料的平静她说道:“财宝从此失踪了。” 我意识到了这句话的含意,我心灵深处那大片阴影倒被她这句话驱散了。这不同寻常的阿格拉财宝压在我心头不知有多沉重,现在好了,它已被搬开了。无疑,这是一种自私、可卑和邪恶的思想,我认为,我们两人之间的惟一障碍就是金钱。 我由衷地感到高兴,不禁失声说道:“感谢你,上帝!” 她以一种带惊讶的微笑,问道:“您为什么这么说?” 我情不自禁地握住她的手,她没有缩回去。我说道:“因为我可以得到我想要的东西了。玫立,我爱你,就如同任何一个男人爱着一个他所爱的女人那样真挚。过去,那些宝物、财富堵住了我的嘴。现在宝物没了,障碍排除了,不再有任何顾虑地告诉你我是多么地爱你。这就是我为什么要说‘感谢你,上帝!’这句话。” 在我把她揽到身边时,她轻轻地说道:“那么我也要说:‘感谢你,上帝’。” 不管到底是谁丢失了宝物,我却感到异常幸福,那天晚上我却得到了一宗宝物。 第39章 四签名17 很晚,我才回到车上。警长在耐心的等待着。面对没有宝物的空箱子,他很失望。 他郁闷地说道:“这下奖金泡汤了!没了宝物,何来奖金?要是宝物在的话,我和我的搭档山姆·布朗今晚每人就可得到1镑的奖金呢。” 我道:“撒迪厄斯·舒尔托是个富有的人,不管宝物在不在,他奖金还是少不了给你们的。”然而,这位警长仍沮丧的摇着头:“埃塞尔尼·琼斯先生也会认为这事给办砸了。” 这位警长的预料果然没错。当我们回到贝克街,将空箱子给琼斯侦探看时,他不禁茫然失色。他们三人——福尔摩斯、囚犯及琼斯先生,也刚刚回到贝克街,因为他们改变了原来的计划,中途先向警署作了汇报。我的搭档像往常一样,懒洋洋地斜靠在他的扶椅中,斯莫尔则毫无表情地坐在他的对面,假腿搭在他那条好腿上,当我把空箱子展现给大家看的时候,他居然背靠椅子放声大笑起来。 埃塞尔尼?琼斯冲着斯莫尔叫道:“这是你干的好事!” 斯莫尔仍喊道:“这宝物已经被我扔到河里去了,你永远也找不到的。这宝物只属于我和在安达曼岛囚犯营的三个人,既然我们四个人得不到这些宝物,我就代表他们把这宝物处理了。我想他们三个人会同意我的做法的。这样做合乎我们四个人签名时所立的誓言:我们永远一致。” 埃塞尔尼?琼斯叫道:“你在撒谎。如果要扔的话,你不连同箱子一起扔掉,岂不省事?” 斯莫尔说:“我扔着省事,那你们捞着也省事。能把我抓到的人,也能从河里把宝箱捞起。现在宝物已被我散投在长达五英里的河道里,捞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我得不到的东西谁也别想得到。” 琼斯说:“斯莫尔,你知道做的恶劣性质吗?如果不是这样破坏,而是协助我们的话,说不准,判刑的时候,会对你从轻发落。” 罪犯乱喊乱叫着说:“多冠冕堂皇的一番话呀!可这批财宝是谁的?它本来不是我们的吗?财宝本不属于他们,法律偏要判给他们。这算公平吗?谁能知道我是付出多大代价才把这批宝物弄到手的呢。二十年了,在那瘴厉肆虐的潮湿地里,我呆了整整二十年啊。白天,整天煎敖在红树下做苦工,晚上,又被锁到脏乱不堪的棚子里,坟虫叮咬,疟疾流行,身上还要加上手铐、脚镣,随时随地准备忍受那些黑狱卒的种种凌辱,那些可恶的黑鬼一贯以虐待白人囚犯为新事。我用这样沉重的代价交换到了阿格拉宝物,你们却要跟我谈什么公平。如果把我历尽艰辛换回的宝物拿出去,让别人去享受,你们还美其名曰公平,天下有这样的公平吗?我宁愿被绞死,或让彤克射我一根毒刺,也不愿让别人肆意挥霍我的财宝,而我却要在监狱里过非人的生活。” 和原先的沉默寡言大不相同,他的这些话像流水一样倾泻出来。他的眼睛闪着逼人的凶光,双手因为万分激动而使手铐不断地铛铛作响。看见他这个样子,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舒尔托少校一听到囚犯越狱的消息,就骇然失色了,由此看来,这是完全正常的。 福尔摩斯却沉稳地对他说:“斯莫尔,我们对你的事毫不知情。你没把事情经过告诉我们,我们又从何判断你是否有理呢?” “先生,您说的很公正。虽然说是您给我带上了手铐,可我并不怨你……这都很自然的。您如果乐意听我的故事,我会告诉您所有的实情,一丝一毫都不隐瞒。谢谢,把杯子就放在我身边吧,口渴了,我自然会凑近杯子喝水的。 “我本是伍斯特而州人,家住玻素尔城。有时我很想回去看看,那儿的斯莫尔族人很多,可我平素不是很检点,我的族人也未必希望我回去。他们是虔诚的教徒和受人尊敬的小农场主,我却是个游手好闲的流浪汉。我十八岁那年,因为恋爱出了麻烦,不得已离家出走,另谋生计。正好当时步兵三团要被派往印度。为谋生计,我也入伍了,开始了以军饷为生的人生旅途。 “然而,我的军队生涯命中已经注定不会长久,在我刚刚学会了鹅步操和使用步枪的时候,发生了意外。有一次我到恒河里去游泳,刚刚游到河中间时,一条鳄鱼就像一名外科医生做手术一样,干净利落地把我右边的整个小腿沿膝关节以下全咬掉了。由于惊吓和失血,我晕了过去。幸而连队的游泳能手、班长约翰?霍德也在河里,他抓着我向岸边游去,我幸免于葬身鱼腹。我在医院住了五个月,装上了这条假腿。出院后,由于残废,我被取消了军籍,从此生活便难上加难。 “你们可以想象,一个不到二十岁的人就已成了无用的瘸子,运气该多么坏。谁知,陷入困境不久我就时来运转。一个名叫阿贝尔?怀特的人的种植园要招一名监工,帮他监管园里的苦力们的生活。这名园主碰巧是我原先服役部队上校的朋友。而自那次事故后,上校一直挺关照我。上校竭力把我推荐给这位园主。因为这项工作主要是骑在马背上,我的两膝还能夹住马腹,虽然失去半截腿,骑马还是不成问题。我的工作是在庄园内巡视,将工人的出勤及劳动情况向园主汇报。报酬不菲,住处也算舒适,因此,我很想在种植园度过自己的余生。阿尔贝·怀特先生是一位和蔼可亲容易相处的人。他时常到我的小屋来吸支烟,聊聊天。出门在外的白种人彼此都相互关照,都有一种老乡见老乡的亲切感,不像我老家的白人,老死不相往来。 “唉,谁知好景不长,突然间,印度民族大叛乱爆发了。头一个月,人们还感不到多大的风暴。可到了第二个月,二十万黑鬼就如脱缰的野马,失去了约束,把整个印度搅成了地狱。当然,有关这一切,你们比我了解得更清楚,因为你们可以看报上的报道,而我这个识字不多的人,只能凭自己的眼睛看,去亲身经历啦。我只能了解到身边的事我们种植园位于跟西北几省搭界的玛特拿地方。大暴乱的日子里,每天晚上,焚烧房屋的火焰照得满天通红;白天,一批批的欧洲士兵护送着他们的妻儿穿过我们的庄园,到驻有军队的阿格拉城去避难。阿尔贝?怀特先生很固执,他认为这些叛变的消息未免有点太过夸大,混乱局势不会延续多久的。他仍然悠然自得地坐在他的阳台上,吸吸烟,喝喝他的威士忌。我与庄园管家道森先生和他的太太坚守在怀特先生左右。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灾难终于降临了,那天我正好出去到别的庄园办事,直到黄昏我才骑马缓缓回家,途中,我的目光被陡峭的峡谷底的一堆蜷伏着的东西吸引住了。我骑马走下去一看,不禁心惊肉跳,道森的尸体就趴在不远的地方。道森的妻子,已被人剁成一块块,而且尸体已被豺狼和野狗吃得只剩下了一堆残骸。他手里还握着打完了子弹的手枪,在他的前面躺着纵横交错叠在一起的四具叛兵尸体。我握着缰绳,正不知如何是好,又看见庄园主阿尔贝·怀特先生的房子烧起来了,火焰已冲上了屋顶。我知道这时赶过去已经毫无用处,而且还会将自己的性命也搭上。从我所站的地方可以清楚地看到,许多身穿红色外衣的黑鬼正围着燃烧的房子手舞足蹈,他们有几个人扭身朝我的方面指了一下,紧跟着就有两颗子弹从我脑袋旁飞过去了。我拨转马头狂奔而去,半夜时分到了阿克拉城。 “然而阿克拉也不是个避风港,实际上,整个印度都像是一个马蜂窝。聚拢到一起的英国人,竭尽全力也只能保护枪炮射程内的小块土地,其他地方的英国人则都成了落难者。这是几百万人对几百人的战争。然而最让我们痛心的是:我们精心训练出的士兵如今也倒戈叛乱了,不论是骑兵、步兵,亦或炮兵,都卷入叛潮。他们的武器装备是我们提供的,甚至军号的调子也和我们的一样。孟加拉第三火枪团驻在阿克拉。那是由印度兵的两支马队和一连炮兵组成的。除此外,还由商人和公务员新组成了一支义勇军,我也拖着我的木腿参加了。七月初我们开到沙甘其,将那里的叛军打退了一段时间,后来由于缺乏弹药而不得不退回城里。 四周传来的消息是糟得不能再糟了。看看地图,你就会明白,我们这地方正处在大暴乱的核心地带。在东边一百多英里开外,就是阿克拉;在同样远近的南边是坎普城。暴乱和杀戮充斥了四周。 “阿克拉城的面积很大,里面住着各色各样的异教徒,他们信仰千奇百怪的宗教。在弯弯曲曲的街道里,单靠少数英国人是很难严密布防的。司令官把军队调到了河对岸的阿克拉古堡里,把这块地方作为阵地。你们听说过关于这座古堡的传闻吗?。我这一生到过很多的地方,然而,这个古堡是我一生当中见到的最神秘奇特的地方。古堡的面积很大,分新旧两部分。光是较新的那一部分,就把全部的军队、家属和一切辎重都安排进去了,并且绰绰有余。而这新的部分比旧的部分要小得多。旧堡是蝎子和蜈蚣的天下,没人敢到那里去。多么多的厅室房间,连个人影都找不到。许许多多的甬道和走廊迂回曲折、错综复杂,进去的人很容易就会迷路。因为这些原因,几乎无人去里面,不过偶尔个别大胆的也会带着火把去那里看看。 “流经旧堡前的小河是一道天然的屏障。城堡的两侧和后面有很多门都可以出入,这就需要分出一些兵来把守。可是我们的人数太少了,要防守全堡的每个角落,还要照顾炮位,也决不可能在那众多的堡门处设置重兵。最后,我们想出了一个办法,在堡的中心地方设置一个中心守卫室,一个白人带两三个印度兵守一个堡门。我则被派到堡垒西南方向的一个孤立小堡门,每天夜里的一段时间警戒守卫。两个锡克族士兵由我调遣。他们给我的指示说:有危险情况,立即放枪,中心守卫室就会派人来接应。可是从中心守卫室到那个小堡门,大概有二百来步,中间还都是迷宫似的走廓和甬道。如果出现危急情况,援军能及时赶到吗?对此我深为忧虑。 第40章 四签名18 “我是一个新入伍的士兵,又是个残疾人,竟然当了个小小的头目,那两天我很是得意了一番,头两夜,我和那两个旁遮普省的印度兵把守堡门。他们俩一个叫莫罕密忒?欣克,一个叫艾伯杜拉?辛格他们都参加过战役,是久经沙场的老手了。他们的相貌凶狠,个子很高。两人的英语都说得非常好,然而在我面前却是整夜站在一起,用古怪的锡克语哇啦哇啦地说个不停,我一句也插不上嘴,只得一个人站在门外,望下面宽阔的大道蜿蜒的河流以及城内的万点灯火。从对岸传来的鼓声和锣声,还有吸够鸦片烟后的叛军疯狂地乱喊乱叫的声音,都不断地告诉我:对面是危险分子是叛乱士兵。为防止出现意外,这里每过两个钟头,值勤的军官会到各处巡查一次。 “到了第三天晚上,阴沉沉的天空飘起了小雨。在这种天气里,一站几个小时,真是心烦无聊。于是我又试着和那两个印度兵沟通,可他们对我还是爱搭不理的。零晨两点的时候,例行巡查稍稍打破了这里的沉寂,之后又一切照旧。既然他们不愿意和我谈话,我只好自寻消遣。我放下枪,划着火柴点燃烟斗。正在这时,两个印度兵猛然向我扑来,一个抢走了我刚放下的枪,把枪口对准我;另一个用一把大刀架在我的脖子上,威胁说只要我动一动就用刀割断我的喉咙。 我本能的意识是:这两个家伙和叛军是一伙的,这是他们突击的开始。倘若他们占据了这个堡门。那么整个城堡无疑会陷入敌手,城堡内的妇孺也将落到与布尔城内妇孺相同的可怕下场。也许你们几位会认为我是在自我吹嘘,但是我可以发誓,虽然我感觉到了刀尖就抵在我的咽喉上,我还是想要大喊,即使这将是我的最后一声呐喊,因为说不定这样能给护卫中心一个警告。那个按住我的人似乎觉察到我的心思,因为就在我要叫喊的时候,他轻声说道:‘别出声,城堡没有险情。我们也不是叛军走狗。’他的话听起来似乎很恳切,而且我也明白,只要我一叫那就必死无疑,从这家伙褐色的眼里就可以看出这点。因此,我沉默不语,静静地等待着,看他们要把我怎样处置。 “那位个子更高、人也更凶的名叫艾伯杜拉?辛格的说道:‘先生,听着!现在只有两条路供你选择:要么与我们合作,要么就死。因为这件事情太重要了,咱们谁也不能犹豫。要么你城心诚意地向上帝起誓与我们合作;要么我们今晚就把你的尸体扔到沟里,然后过河投奔我们的叛军兄弟去,除此,再无其他路可选。是生是死,你选哪一条?只能给你三分钟的时间考虑,因为时间紧迫,我们必须在下一轮查哨时间到来之前把一切都办妥。’ “我道:‘你们并没有告诉我是什么事,我怎么决定?如果你们所干的有害于城堡的安全,我决不参与。我们干脆给我一刀好了,我不怕!’ “他道:‘这事与城堡毫无关系,我们要你做一件事,与你们英国人到印度要做的事一样——是叫你发财。如果你今晚与我们合作,我们就以这把刀对你庄严起誓:把得到的财宝公平合理地分给你一份,也就是财宝的四分之一归你所有,不可能再有比这更公平的做法了。我们锡克教教徒是绝不会违背自己的誓言的。’ “我问:‘什么财宝?我愿意和你们一样发财,可是你们得告诉我该怎么干呀?’他道:‘那么你起誓,以你父亲的生命,你母亲的名誉及你的宗教信仰起誓,从今往后绝不做不利于我们大家的事,不说不利于我们大家的话。’ “我答道:‘只要不危害城堡的安全,我愿意这样起誓。’ “‘那么,我们两人也一道起誓:你将得到财宝的四分之一,这就是说,咱们四个人,每人平均一份。’” “我说:‘我们这里只有三个人呀!’ “‘不,我们有四个人,多斯特`阿克巴必须分一份。在等他的时候,我们会告诉你一切。莫罕密忒?欣克,请在门口站着,他来时通知我们。我现在告诉你,事情是这样的,我知道欧洲人是信守誓言的,所以我们能信任你。你如果是一个惯于说谎的印度人,无论你怎样发誓,我们都不会相信你。这把刀早已染上了你的血,你的尸骨也已被扔到了河里。但是,锡克族人了解英国人,英国人也了解锡克族人。那么注意听我说吧。’ “‘在我们的印度的北部有一位酋长,他领地虽小,财产却不少,他的财产一半是他父亲遗留给他的,一半是他自己搜刮来的。他十分吝啬,而且嗜财如命。战乱暴发后,他即不得罪叛军,也不反对白人,他一面附和叛军抵制白人,因为他听到的都是白种人惨遭屠杀的消息,一面又怕万一有一天白种人反过手来,自己定会遭受到不利。他是个精明人,经过再三考虑,他想出了一个两全之策:他把所有的财产分作两份,金银钱币都放在他宫中的保险柜里,而把最值钱的钻石和最珍贵的珠宝放到一个铁箱里,派一个亲信扮作商人,将这个铁箱送到阿格拉堡内藏起来,直到天下太平时再去取。如果叛军胜利了,他就保住了他的钱财;如果白种人得胜了,金钱虽失,他却仍保全了他的珍珠钻石。他把财产安顿妥当之后就投入了叛党的怀抱——因为他那里的叛军实力很强。根据他的所做所为,先生你试想,他的财产是不是应该归属始终尽忠于一方的人手中。’ “‘那个假扮的商人化名厄吉麦德,现在阿克拉城里。今天晚上,他就要带着珍宝准备潜入到堡里来。他的同伴,也就是我的同胞兄弟多斯特?阿克巴也知道这个秘密。他知道我们看守这个堡门,就和我们商量好把他从这个堡门带进来。他们很快就要到了。这个地方很偏僻,没人会想到他们到这儿来。商人厄吉麦德就要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土王的财产也快要到咱们几个人的手上了。先生您看,好吗?’ “太平年间,人的生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然而在战事纷拢,生命被残酷掠夺的情况里,人们就不再那样看重性命了。当时,那批财宝使我动了心,而商人厄吉麦德的生与死,在我看来是无关大碍的。我脑子里充满了今后如何使用这笔财富的念头,我想象着:当我这个被人一向认为品行不端的人带着许多的金币回去给乡亲们看到时候,他们目瞪口呆的样子。想到这样,我暗自拿定了主意。和他们一起干。可是艾伯杜拉?辛格还以为我是犹豫不决呢,追问了我一句。 “他说:‘先生,您想,如果指挥官捉到这个人,结局无非是他被处死,宝物充公,谁也甭想捞到一个钱。而现在他已然落在咱们的手中,为什么咱们不代劳处决了他,然后把那些宝物平分给咱们四个人呢?它们足可以把我们每个人都变成富翁。宝物充公和归了咱们,其实还不是一样?这附近再没有别人,也不会有外人。这个主意怎么样?先生,您得明确表态是和我们合作呢,还是你我反目成敌。’ “我回答说:‘我的人和我的灵魂都和你们站在一起。’ “他把枪还给我,对我说:‘太棒了,我相信您和我们会永远遵守许下的诺言的。我们要做的事情只有耐心等待那两个人的到来了。’ “‘多斯特`阿克巴知道这次的计划吗?’ “‘这些都是他一个人想出来的。咱们和莫罕密忒?欣克一块在外边站岗吧。’ “那时雨季刚临,天上的雨还没停,片片乌云正不停地随风飘来飘去。夜色浓重,肉眼很难看清一箭之外的地方。门前战壕里存着一些积水,有些地方快干了,很容易走过来。我们一言不发地在那儿等着那个要来送死的人。 “突然,我看见壕沟的对岸有灯光在闪动,它先是在小山包后消失了,后来又出现了,并慢慢的朝我们这个方向移动。 我低声说道:‘他们来啦!’ “艾伯杜拉轻声吩咐道:‘先生,请您照例盘问他们。但别吓唬他。然后把他交给我们带进门里,你在外守着,余下的事我们来干。把灯准备好,以免认错了人。’ “那灯光一闪一闪地,时停时进,慢慢地向我们接近。直到灯光来到壕沟的对面我才看清那是两个黑影。等他们下了壕沟,涉过积水,爬上岸来,我才低声问道:‘来人是谁?’ “来人答道:‘是朋友。’我用灯凑近他们,看清楚走在前面的是位身材魁梧的印度人,满脸黑胡须长得几乎垂到了腰部,除了在舞台上,平时还从来没见过像他这么高的人。另外那个人则十分矮小,胖得圆滚滚的,缠着大黄包头,手里拿着用围巾裹着的包。也许是由于夜寒,也许是因为害怕,他全身发抖,尤其是他的手,抖动得很厉害,像是得了疟疾一样。他不住地左顾右盼,两只小眼闪闪发光,好似一只钻出洞外的老鼠一般,想到他即将死于非命,真有点于心不忍。可是当我一想到那些财宝,它们将使我一夜间变为富翁,我就冷酷地打消了这个念头,当他看见我是白种人时,不禁眉开眼笑,乐颠颠地向我跑来。 “他喘息着说道:‘先生,请保护我,我是落难商人厄吉麦德,是从拉吉普塔那儿来阿格拉古堡避难的。由于我是英国人的朋友,我曾被抢劫、鞭挞和凌辱。还差点送了命。现在我和我的东西又安全了,真感谢上帝。’ “我问道:‘包里是什么?’ “他答:‘那里面有两件祖宗留下来的东西。在别人眼里,它值不了几个钱,但我却舍不得扔掉。我不是讨饭的乞丐。真的。求您让我在这儿暂住两天吧,事后,我一定会报答您和您的长官的。’ “我越看他那可怜的小胖脸,越是不忍心要他的命。我真不忍再这样跟他说下去了,还不如让他早早地进天堂呢。 “于是我说:‘带他到总部去。’两个印度兵一左一右地把他带进了里面黑洞洞的甬道,那个高个子同伴紧跟在后面。我从没见过像这样被严密挟持的人。这样就剩我一个人提着灯笼呆呆地守在外边。 “从里面传来了他们走在寂静长廓上的声音,突然,拼命撕打的声音代替了行走的脚步声。又过了一会儿,我听见一个气喘嘘嘘声音越来越近。我提灯转身向里一看,大吃一惊,满脸是血的商人正向这边飞跑逃命,后面的高个子提着刀紧追不舍。我从没见过像商人这么没命奔跑的,后面的人眼看要追上了。我知道,只要他能跑出我这儿,他就有活命机会,看他那惊恐可怜的样子,我不由动了恻隐之心,可诱人的财富又使我硬起了心肠。等他跑近的时候,我用明火枪向他的两腿之间猛地一抡,他便像被打中了似地向前滚去。还没容他从地上爬起来,后面的印度人就追上去,两刀结果了他的性命。他连哼都没哼一声,躺在地上不动了。说不准那一绊就已经要了他的命。先生们,不管结果对我有利无利,我是原原本本地都告诉你们了。” 第41章 四签名19 讲到这里的时候,他停了下来,伸出带着铐子的手接过了福尔摩斯给他斟的兑水威士忌酒。我一边注视着他,一边想,他那残酷的行为,以及他述说这个骇人听闻故事时满不在乎的样子,可以想象得到这是一个多么残忍和狠毒的人。无论他受到怎样地刑罚,他休想得到我的一点同情。歇洛克·福尔摩斯和琼斯双手都放在膝上,坐在那里饶有兴致地听着他的叙述,但是两人的脸上也带着厌恶的神情。斯莫尔也许已经觉察到了,因为在他继续往下说的时候,他的声音和态度中都带有一种抵触情绪。 他说:“无疑,一切都糟透了,不过我倒要请你们想一想,究竟有多少人处在我的位置,在刀抵着喉管的时候,宁可被杀也不要那些宝物。当他一踏进古堡,我与他便处于了二者必有一死的境地。因为,如果他跑出了古堡,这整个事情就会暴露,我必将受到军事审判而被枪决。在那种非常时刻,定刑是不会从宽的。” 福尔摩斯打断他的话道:“接着谈正事吧!” “好。艾伯杜拉、阿克巴和我,三人一道把尸首抬了进去。他个头虽矮小,但真够重的。莫罕密忒?欣克留下守门,我们把他抬到早已为他准备好的地方。这地方距堡门相当远,我们经过一条弯曲的甬道进入了一间空无一物的宽敞大厅,大厅内的砖墙已全部破碎不堪,地上有一个凹坑,尤如一处天然的墓穴,我们把尸体扔了进去,用碎砖掩盖好。弄完后,我们就回去查看宝物。 “铁箱在厄吉麦德开始被打倒的地方放着,这只铁箱现在就放在你们的桌子上,钥匙用一根丝绳系在箱子盖上那个刻佛提柄上。我们用钥匙打开箱子,里面珠宝在灯光的照射下发出耀眼的光芒,正如我幼年在童话故事里了解到的那样。这些珠宝真是使人眼花缭乱。大饱眼福后,我们将珠宝进行了清点,并列出了一份清单,里面有一百四十三颗上等钻石,包括一颗名叫“莫卧儿大帝”的钻石,据说是世界上现存的第二颗最大的钻石,还有九十七块翡翠,一百七十块红宝石(其中有些是小块的);四十块红豆、二百一十块蓝宝石、六十一块玛瑙,以及许多的绿玉、纹玛瑙、猫眼石、土耳其玉以及我当时还不认识的其他宝石。(不过,后来我都渐渐地认得了。)除了这些以外,还有约三百颗精圆的珍珠,其中有十二颗镶在一件金冠上。顺便提一下,从樱沼别墅拿回宝箱后,经清点,别的都在,只缺少这件金冠饰物。 “当时,我们清点后,重新把珠宝放回箱里,给莫罕密忒?欣克看过。然后,我们再次庄重宣誓:四人一心,严守秘密。当时我们决定先把箱子藏起来,等局势稳定后,再拿出来平分。这批珠宝太贵重了,把它分开,带在各自身边是非常不安全的,很容易被别人发现,引起他们的疑心。再者我们也一时找不到隐秘的地方把它藏起来。于是我们把箱子搬到埋着尸体的那间屋子去,从保存得最完整的一面墙上卸下来几块砖,把宝箱放进去,再用砖封好复原。我们用心地记住了藏宝的地方。第二天,我给每人画了一张藏宝地址草图,并签上我们四个人的名字,以此标志我们四人许下的诺言:从此以后,我们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是代表着四个人的共同利益,谁也不能独吞。先生,我可以对天发誓,我从来都没违背过我们的誓言。 “我想,关于印度暴乱的最后结果如何,就不用我来说了。威尔逊占领新德里,考利收复了阿克拉后,暴乱就被瓦解了。新的军队源源不断地开到印度。那诺?撒希普在国境线上乘机逃走了,克雷忒海德上校带着一个急行军纵队把阿克拉的叛军也肃清了,印度慢慢又恢复了战前的和平状态。我们四个都梦想着有朝一日平分宝物,再远走高飞。谁想到,转眼间,我们都被以谋杀厄吉麦德罪逮捕入狱,美好的梦想化成了泡影。 “事情是这样:厄吉麦德是作为土王的亲信来这儿埋藏珠宝的,可土王的疑心太大了,他又派了一个亲信跟踪厄吉麦德,并要这仆人死死盯紧他。那天晚上,他在暗处亲眼看见垩积麦德进了堡门,就以为他把珠宝埋藏好了,所以第二天他也设进了堡内,可是却没看见厄吉麦德的踪影。他觉得这事很奇怪,于是告诉了守卫班长,班长报告给了司令。司令下令在全堡内进行一次严密搜查,结果,搜到了厄吉麦德的尸体。我们四个人中,三个是守卫堡门的,乘下的一个是和死者同行的。在我们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时候,逮捕就悄然而至了。那时土王已经被罢免,并且被逐出了印度,除了我们,再没人知道铁箱里的宝物了,因此,在审问过程中没人提到那些宝物。可是,杀人罪名难以逃脱,我们四个都被定为凶手。三个印度人被判无期徒刑,终身监禁,我则被判处死刑,最后又获得减免,和他们一样了。 “我们觉得我们自己的处境十分奇特。四个人都被判了无期徒刑,恐怕今生难有恢复自由的机会,同时,我们四人又共同保守着一个秘密,结果我们能够拥有那些财宝,我们就会立刻成为富翁,乐享清福。明知大宗财宝在外等着我们取用,可是还要在此为了吃些糙米、喝口凉水而遭受狱卒的任意凌辱。这种环境让人难忍真要把我给逼疯啦。所幸我生性倔强,所以还能忍耐,以待时机。 “终于,我的机会来了。我从阿格拉转到了马德拉斯,后来又从那里转到了安达曼群岛的布莱尔岛。因为岛上白人囚犯屈指可数,再加上从一开始我就表现不错,不久我就受到了特殊的待遇。我拥有了一间自己的小茅屋,就在哈丽特山麓的好望镇里,那岛上是可怕的热病流行区,离我们不远就是吃人生番的部落,生番们遇有机会就会向我们施放毒刺。我们在那里一天忙到晚,开垦、挖沟和种番薯,以及许多其他杂差,直到夜晚才有点闲暇。在那里我学会了为外科医师调剂配方,对外科方面的知识也略知一二。我无时无刻不在寻找着逃跑的机会,可是这里距任何一个陆地都有几百英里远,而且那里的海面几乎没有风浪,所以,要想逃走几乎是不大可能的。 “外科医师萨默顿是一个放荡贪玩的年青人。驻地的年青军官们晚上常到他家去玩牌赌钱。我常配药的药房与他的客厅只有一墙之隔,两房之间有一个小窗相通。在手术室里,如果感到寂寞,我常常会把手术室的灯熄掉,然后站在那个小窗前,听他们谈话或看他们赌钱。我自己本来也好玩牌,所以在一旁看着像自己在玩一样那么过瘾。常在一起玩的有土著部队的指挥官舒尔托少校、摩丝坦上尉和布朗中尉,当然还有身为外科医生的主人,此处还有两个监狱官。这几个狱官都是玩牌老手,他们总是赢;军官们牌技不精,每赌必输,愈输愈躁,下赌注也越大,他们的钱差不多要捉襟见肘了。这些人中又尤以舒尔托少校输得最多。他先是用钱支付,钱用光了,他就只能又接着用期票。有的时候他也能赢点,就放大胆子之后下更大的注,结果是输的更多,以致他整天闷闷不乐,借酒浇愁。 “有一天晚上是他输得最多的一次。赌完了,他和摩丝坦上尉慢慢地往营地走。少校边走边抱怨他的倒霉。他们两人是最要好的,整天呆在一起。当时,我正在屋子外头乘凉,听见了他们的这番话。 “走到我的房前时,少校说:‘摩丝坦,我该怎么办?我看我得辞职了。’ “上尉拍着他的肩安慰他说:‘别着急,老兄。我还遭到过比这还坏的事呢。不过……’我只听到这儿,不过,就这些就够我思考的了。 “两天后,舒尔托少校在海边漫无目的散步,趁这个时候,我走上去对他说: “少校,我想问您点事。’ “他拿下嘴里的雪茄烟,问:‘什么事,斯莫尔?’ 我说:‘先生,我的问题是:如果有一批珠宝,是把它交给政府呢,还是给私人呢?我知道有一个地方埋着值五十万镑的珠宝,可我现在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把它挖出来,我想要是把它献给政府,说不准会给我减刑呢。’ “他深吸了一口气,那双因惊疑而瞪得大大的眼睛一直盯着我,仿佛要探到我的内心深处,看看我的话是真是假,然后他说:‘五十万镑,斯莫尔?’ ‘是的,先生,五十万镑,现成的珠宝。它的原主已经畏罪潜逃,第一个挖出它的人就是这五十万镑的主人了。’ “他结结巴巴地说:‘应该交给政府,交给政府。’可是语气里透着显而易见的敷衍。我知道,少校已经上钩了。 “于是我又进一步试探:‘那您说我是不是该把这事报告总督呢?’ “‘先别着急,要不然事后你会后悔地。我看,斯莫尔,你还是先跟我说说发现的经过吧。’ “‘我把整个事情的经过都给他讲了,只是有的地方作了一些必要的变动,以免泄漏藏宝的地方。我说完后,他呆呆地站在那里,沉思了许久。从他嘴唇的颤动,看得出,他内心正进行着一场激烈的斗争。 “最后,他说道:‘斯莫尔,这事关系重大,你先别对任何人讲,等我想想再告诉你该怎么办。’ “两天后,他和他的好朋友摩丝坦上尉深夜提着灯来到我的小茅屋。他说:‘斯莫尔,我想请你亲口把那天告诉我的事讲给摩丝坦上尉听听。’ “我于是又把一切经过向他们说了一遍。 “舒尔托道:‘听着倒像是实话,是吗?是值得一干吗?’ “摩丝坦上尉点了点头。 “少校道:‘斯莫尔,是这样,我和我的朋友把你的事商量了一下,一致认为这宝物是你个人的,毕竟是一件私事,与政府无关,所以,你有权作出自认为最好的处理办法。目前的问题是你要以什么作为处理代价?如果我们达成一致意见,我们也许会代你办理,至少可以代你调查一下。’他说话时极力表示冷淡,故意表现出毫不在乎的样子,但是眼里却流露出兴奋与贪婪的目光。 “我也故作冷淡,但内心却充满喜悦地答道:‘先生们,论讲条件,处在我这位置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希望你们能帮助我及我的三个朋友恢复自由,然后我们纳你们入伙,以五分之一的财宝作为对你们二位的报酬。’ “他道:‘哼!五分之一。并不很具诱惑力。不值得去冒险。’我道:‘算来每人可得五万镑呢。’ “问题是我们怎样才能使你们恢复自由呢?你非常清楚,你所提的要求是不可能办到的。 “我答道:‘这并不难办。我已周密地思考过了。惟一的困难就是缺少一只适于远航的快艇和足够的食物。你们只要给我们弄一只,再把我们送到印度沿海的任何地方,你们就算尽到义务了。但有一点必须强调,不能只送我一人。我们四人已立过誓,生死不离。” “摩丝坦说:‘这事真肮脏啊。不过它又确实会解决咱们的燃眉之急。’ “少校说:‘斯莫尔,在我们答应你这事之前,我们想先确定一下你的话是否属实。你不妨告诉我们藏珠宝的地点,等班船来了后,我顺便请个假到印度那边去查一下。’ 第42章 四签名20 “他那边越着急,我这边就越镇静。我说:‘别着急。我得问问那三个朋友同意不同意这件事。我跟您说过,我们四个人中只要有一个不同意,这事就行不通。’ “‘这算怎么回事?我们白人订的协议,与那三个黑鬼有什么相干?’他禁不住插进来一句。 “‘黑的也好,白的也好。既然我和他们已经立下盟约,就一定要遵守。’ “第二次见面的时候,莫罕密忒?欣克、艾伯杜拉?辛格、多斯特·阿克巴三个也都到场了。我们经过协商,最后终于有了一个结果。我们答应给两位军官每人一份在阿克拉城的藏宝图,并且在图上标出藏宝的位置,以便舒尔托少校到印度调查的时候能够找到。舒尔托少校找到箱子后,先不能动它,必须先给我们准备快艇和食物,到罗忒来的岛接我们。保证我们获得自由。然后少校立即赶回来销假,摩丝坦上尉请假到阿克拉城,和我们一块平分那箱珠宝。摩丝坦上尉代领他们两人的一份。所有这些,我们都用所有能想到,能说出的誓言做了保证,任何一方都保证遵守,决不背叛。我花了一夜的时间画出了两张藏宝地图,上面都签上了莫罕密忒?欣克、艾伯杜拉?辛格、多斯特?阿克巴和我四个人的名字。 “先生们,我讲了这么多,你们是不是都听烦了。琼斯先生一定是急着要把我送到拘留所去这样他才会安心。简短地说,舒尔托到印度后,就再没回来。没过几天,摩丝坦上尉给我们带来了一张旅客名单,是从印度到英国去的轮船,上面有舒尔托的名字。理由是,他伯父给他留下了大量遗产,所以他退伍去继承遗产了。不再回来了。他是如此地可耻下流,不但骗了我们四个,还骗了他的好朋友。不久,正如我们所担心的,摩丝坦到阿克拉去验证,珠宝果然没有了。这个强盗把宝物全都偷走了,没有遵守我们的条件。从那天起,我头脑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报仇,不管报仇的方式是否合法。我在那儿惟一回的就是想办法逃出去,追寻舒尔托,把他杀死。这是我惟一的心愿,甚至阿格拉财宝此刻也不值一顾了。 “我一生中曾立下过不少的志愿,从无落空。可是在寻找舒尔托的日子里,我却历尽艰辛。我告诉过你们,我掌握了一点医药上的知识。一天,安达曼群岛的一个小生番由于病重,找到森林一个僻静的地方等死时,被在那里服苦役的囚犯带了回来。萨莫顿医生因发烧卧病在床。我虽然知道生番生性狠毒似蛇,但我还是精心地照顾了他两个月,他渐渐地恢复了健康,于是对我有了感情,也就不大想回森林去了,终日就守在我的小茅屋周围。我跟他学了一点他们的土话,这就更增加了我们之间的感情。 “彤克就是这个小生番的名字,他是位老练的船夫,并且有一条很大的独木船。自从我发觉他对我的忠诚及甘愿为我牺牲一切时,我明白我逃跑的机会到了。我把我的计划告诉了他,并叫他在一天晚上把船划到一个无人看守的码头,接我上船。还叫他弄几葫芦水,一些芋头、椰子和甜薯之类的充饥解渴之物。 “这个小彤克的忠诚可靠非常难得,世上再没有比他更忠诚的伙伴了。那天晚上他果真把船划到了那个码头。事也凑巧,一位向来总喜欢凌辱、伤害我,而我又蓄意要对他进行报复的可恶的狱卒正好在那里。我无时不想复仇,而现在机会就在眼前,好似上帝特意这么安排似的,让我在离岛前把这笔债勾销。况且,不解决他我们也无法逃走。他肩扛卡宾枪,背对着我站在岸边,我想找块石头砸碎他的脑袋,可就是一块也找不到。后来我想出了一件武器。我在黑暗中坐了下来并解下我的木腿拿在手上,猛跳三下,跳到他的跟前。用木棍全力向他砸了下去,他的前脑骨被打得粉碎。请看,我这木腿上的那条裂纹就是打他时留下的。因为一条腿掌握不住重心,我和他同时摔倒了,当我爬起来后,他已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了。我上了船,一个小时后就远离海岸了。彤克把他的全部家当,连同他的搏斗兵器和神像,全带上了船。我们在海上听天由命地飘泊了十天。到第十一天,遇到一艘由新加坡开往吉达的商船,我们得救了。船上满载的是马来西亚朝圣的香客们。没多长时间,我们就混熟了。香客们有很好的秉性:不向你提任何问题,这样,我们能够静静地呆着。 “如果一字不漏地叙述我们的追寻经历,就是不停地说到明天天亮也说不完。我们在这儿呆两天,接着又漂到了另一个不知名的地方,总之是没有回到伦敦来。即使这样,我也时刻没有忘记报仇雪恨。就连晚上做梦,我也梦到过追杀他无数次。经过多年的流浪,直到三、四年前,我们才辗转回到伦敦。回到英国,舒尔托的地址也就好找了。接着的就是想方设法打听那批宝物是否在他手上,他是不是真的偷了宝物。在这过程中我和那个一直帮着我的人成了朋友。——不必心存幻想,我决不会说出他的名字的,我决不牵连任何人。这样不久,我打听到了宝物确是在他手上。然后我绞尽脑汁去报仇,可是舒尔托戒心极强,他家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印度仆人,这之外,他还雇了两个拳击手日夜保护他。 “有一天,我听说他快要病死了,让他这样死去太便宜他了,我真是不甘心。于是我迫不及待地跑进了他的花园,透过窗户,看见了病危在床的舒尔托,床边站着他的两个儿子。当时,我热血沸腾,不能自持想冲进去以一对三,就在这个时候,我看见他的下巴猛然垂了下去,他死了,就是闯进去也无济于事了。那天晚上,我偷偷地搜查了他的屋子,希望得到一些关于珠宝的线索,结果也没发现任何的蛛丝马迹。一气之下,我把图上的四个签名放到他的胸前,以此做为报仇的标志,日后见到我的那三位伙伴,告诉他们我报了仇。我们都受过他的骗,遭到他的劫掠,却让他不落一点痕迹地下葬,心里是无法平静的。 “这以后,我以彤克作资本,在集市或其他一些地方,进行展览,赚点钱维护生活。彤克吃生肉、跳战舞的节目总能使我们一天有满满一帽子铜板的收入。几年来,常有樱沼别墅的消息传过来,不过,除了他们四处挖宝外,再没有什么别的举动了。最后,我们渴望、等待的那一天终于到了。我得到准确信息,巴索洛纽·舒尔托在他的实验室屋顶室找到了宝物。我想即刻就去看个究竟,可这木腿是个问题,它让我没法爬进窗户去。后来,我又打听清楚屋顶室有个暗门,并弄清了舒尔托先生每天晚上固定的吃饭时间,然后我决定让彤克助我一臂之力。 我拿了一条绳子,带上彤克一道去了樱沼别墅。他爬房如同猫一样敏捷灵便。我把绳子系在他的腰上。他不费吹灰之力就从屋顶进入了室内。可是,不幸的小舒尔托还在屋内,因而被害。在杀了他后,彤克自以为他干了一件得意的事,当我沿绳爬进屋里时,他正在屋里骄傲地像一只正开屏的孔雀一样来回踱着步子。直到我举起绳子的一端向他抽去,并咒骂他是一个小混蛋的时候,他仍然感到十分惊讶茫然不解。我把宝物从阁楼拿下来后,在桌上留下了一张写着四个签名的字条,表示宝物终于物归原主了。我先用绳子把宝箱缒了下去,然后自己也顺着绳子溜了下去,彤克把绳子收回,关好窗子,仍同原路爬了下来。 “该说的就这么多。我听一个船夫说,史密斯的那只‘曙光’号是一只快艇,我觉得那倒是我们逃走的便利工具。我与老史密斯谈妥,雇用他的船只,讲明如果他能把我们安全送上大船,就给他一大笔酬金。毫无疑问,他感到这里面有点蹊跷,但是,他确实不清楚我们的秘密。我们也不可能告诉他。所有这一切,字字句句都是实话。先生们,我说这些并不是要搏得你们的同情,何况你们并没有优待我。只是我坚信说实话是最好的辩护。我要让世人都知道舒尔托少校曾经如何欺骗了我们,至于他儿子的被害,我是无罪的。” 歇洛克·福尔摩斯说道:“你的故事很有意思。一宗世人关注的案子得到了一个恰当的结局。你所说的后一部分,除了绳子是由你带来的这一点我不知道外,其余的都与我的推测相吻合。随便再问一下,我原以为彤克已把他的毒刺全丢了,怎么后来他在船上又向我们射出了一根呢?” “先生,口袋里的毒刺确实全丢了,只是在他的吹管里还剩下一根。” 福尔摩斯道:“啊,是这样,这一点也是我没想到的。” 这囚犯献殷勤地问道:“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我的搭档回答道:“我没什么要问的啦,谢谢。” 埃塞尔尼?琼斯道:“好啦,福尔摩斯,你已得到满足了。你是一位犯罪监定家,得到我们大伙的敬重,今天为了您和您的朋友,我已是过于通融了。只有把这位讲故事的人锁进牢里之后,我才能安心,我得尽我应尽的职责。马车还在外面等着,两位警长还在楼下呢,对于你们二位的鼎力相助,万分感激。当然,开庭的时候还需要二位出庭作证。祝二位晚安。” 乔纳森·斯莫尔也起身告辞道:“二位先生晚安。” 谨慎的琼斯在出屋的时候说道:“斯莫尔,你走前面。你在安达曼群岛用木腿处治了那位先生,我得特别小心,不能让你用假腿打我。” 待他们走后,我和福尔摩斯抽着烟,静静地坐了一会儿,我说道:“这出小戏已经落幕了。恐怕以后我跟随你学习的机会不多了,我已和摩丝坦小姐订了婚约。” 他闷闷不乐地哼了一声,说道:“我已料到了,恕我不能向你道贺。” 我有点不快地问道:“你是不是对我的择偶有不满意的地方?” “一点儿都没有。我认为她是我所见过的少女之中最可爱最可敬的一个,并且极有助于我们这一类工作。她在这方面很有天赋,单看她从她父亲的那一大堆文件中找出那张硕果仅存的藏宝图来看,足可证明这一点。只是爱情是一种情感的行为,不带情感的推理我认为是最重要的,迟早要发生冲突,因此我将永不恋爱、结婚,以免影响我的判断力。” “我的判断力可以经受住情感的严峻考验。看来你是疲倦了。” “是的,我也感到疲倦。无精打采的状态会持续一个星期的。” 我说:“真是怪事,怎么一个表面看来很懒的人总是会不时的现出一种惊人充沛的精力呢?” 他说:“的确,我天生就很懒,但另一方面我也很好动。我常想到歌德说过的一句话:‘上帝只是把你造成了一个人形,为金玉为糟糠全在你自己!’ “我怀疑在上若伍德案子里,樱沼别墅里有一个奸细,估计不会是别人,十之八九是琼斯一张大网捕捞 到的印度仆人刺尔·拉奥。无论如何这得归入琼斯个人的功劳里。” 我说:“这样的分配有点不太合理。这件案子是你一手操办的,最后的结果,我拥有了妻子,琼斯获得了荣誉,那么你呢?你从中获到了什么呢?” 歇洛克·福尔摩斯说:“大概是那瓶可卡因瓶子吧。”他边说边又去拿那瓶子了。 第43章 冒险史1 一 歇洛克·福尔摩斯一直都称呼爱仁娜·阿得勒为“那位女人”,我几乎没有听见过他称呼她别的。那位女人才貌双全,在福尔摩斯心中,她的一切都比其他的女人出类拔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对爱仁娜·阿得勒产生了什么爱情。因为福尔摩斯是一个追求理性、思想古板严谨但又很沉着冷静的人,对于他来说,一切情感尤其是爱情,与他都是不相干的。我觉着,他就像是一架专门用于观察和推理的没有缺陷的机器。但是让他作为一个情人,他就不知道把自己放在哪个位置了。他从来就没有说过脉脉含情的话,相反经常用讥笑和嘲讽的口气说话。也许,对于观察家来说,非常赞赏那种温柔的情话,因为它可以揭示一个人的动机和行为。可是,对于一个受过训练的理论家来说,这种情感只会分散他的精力,侵扰他周密严谨的性格,使他的智力成果受到怀疑。如果在他的头脑中掺杂了强烈的个人情感,那么它引起的扰乱,比在精密仪器中放进砂粒,或者高倍放大镜镜头有裂纹更严重。但是却有这样一个女人,一个已经去世的爱仁娜·阿得勒,还存留在他模糊的有问题的记忆之中。 最近一段时间我很少和福尔摩斯见面。在我结婚以后,以家庭为中心的种种乐趣占去了我大部分注意力,和他来往的次数日渐少了。我非常完美的生活和作为家庭主人产生的家庭乐趣,深深地吸引了我。但是,福尔摩斯放荡不羁,不愿受社会礼仪的约束,因此,他还是住在贝克街原来的房子里,置身于旧书之中。他服用可卡因一个星期,再疯狂的一个星期,就处在这样一种由药物引起的昏睡状态和强烈的有着旺盛精力的工作状态互相交替的生活之中。一周又一周的往复循环。还是像以前一样,他依旧热心于研究犯罪行为,用自己超凡的智力才能和观察力去寻找线索、侦破案件,而这些难解之谜则被官方警察认为无法解破。我有时也听到一些关于福尔摩斯的情况:比如说他被请到奥得飒去侦破德雷拨夫暗杀案,侦破了发生在特伦可马里的罕见惨案——阿特金森兄弟惨案;最后还有他为荷兰王室极其周密而成功地完成了一项使命的传闻。可除了这些和普通读者一样从报章中得到的关于他的消息外,我几乎丝毫不了解这位老朋友、老伙伴的其他情况。 有天晚上,也就是一八八八年三月二十日晚,我在出诊归来的途中(因为我已经恢复了行医)刚好路过贝克街。当我路过那记忆犹新的门洞,我总是把它和我的追求和“血字的分析”一案中那些神秘事件联系在一起,心里骤然涌出一种想见福尔摩斯的强烈愿望,了解一下他那非凡的能力正运用于何处。他的房间里灯火通明。就在我抬头仰望时,他瘦高的身影在窗帘上掠过了两次。他正低着头,反剪双手在房间里飞快地踱步。我对他的情绪和生活习惯了若指掌,所以对他的态度和举止一目了然。从药物中刚刚清醒过来的他又在工作了,正醉心于某个新问题。我按了按门铃,然后被福尔摩斯领进一个房间——以前这房间的一部分是属于我的。 他的态度并不那么热情——他很少这样,但我想他很高兴见到我。他一个字都没说,但目光亲切地把手一扬,示意我坐到一张扶手椅上,又扔过他那盒雪茄,最后指了指放在角落里的酒精瓶和小型煤气炉。然后他就站到壁炉跟前,用他独特的内省方法从上到下地打量了我一番。 “婚姻对你很合适,”他评价说,“华生,自从我们上次见面以后,我想你已经胖了七磅半了。” “七磅!”我回答说。 “的确的确,华生。我认为七磅多,就多了那么一点,我想。看你这样子,又开始行医了。你可没跟我说过你要重操旧业。” “那你怎么知道的?” “推断出来的。要不然我怎么知道你近来常常被雨淋得像只落汤鸡,而且你的女佣很笨手笨脚、粗心大意呢?” “嗨,我亲爱的福尔摩斯!这太不可思议了!要是你生活在几个世纪前,准会被人以火刑烧死。我星期四确实到乡下去过一趟,回来时被雨淋得不成样子。可我换过衣服了,真不知道你怎么推断出来的。至于玛丽?珍,那名女佣,她算是不可救药了。我妻子已经把她打发走了。可我还是不知道你是怎么推断的。” 他自顾自笑了起来,一边还搓着那双细长、神经质的瘦手。 “事情本就不复杂嘛,”他说,“我看到炉火照到你左脚上那只皮鞋的内侧有六道几乎平行的划痕,这显然是有人为了刮掉沾在鞋边上的泥疙瘩,粗心大意地顺着鞋跟刮的时候搞的。所以你瞧,我就这样推断出两个结论:一是你曾在恶劣天气下外出;二是你穿的皮鞋上特别难看的划痕是伦敦女佣所为。至于你重操旧业,这么说吧,假如一个人走进我房间,满身是碘酒的气味,右手食指上有硝酸银腐蚀的黑斑,高顶黑色大礼帽右侧突起一块,说明那里藏着他的听诊器,我要是不断言他是个职业医生,那不是太迟钝了点吗?” 我对他如此地解释他的推断过程不禁哈哈大笑起来:“每次听你推理,我总觉得 事情简单到了滑稽可笑的地步,而我自己也能作出同样推理;可在你解释之前我总是对你下一步推理感到迷惑不解,直到你解释完我才恍然大悟。不过我还是认为我的眼力和你的一样好。” “确实是这样,”他说着点燃了一根烟,舒展着身子靠在扶手椅上,说:“你只是看,而我是在观察,这二者之间有很明显的区别。比如说,你经常走从下面大厅到这间屋子的楼梯吧?” “经常走。” “有多少次了?” “不少于几百次吧。” “请问,这个楼梯有多少级?” “多少级?我不知道。” “这就对了。因为你只是看,并没有观察。这就是我要说的。你看,我知道楼梯共有十七级,因为我观察过了。既然你对一些小问题感兴趣,又经常把我的经验记录下来,想来你可能也对这个东西感兴趣。”一张粉红色的一直放在桌子上的厚便条纸被他递到我面前。“这是最近邮差送来的,”他说,“你大声念一遍。” 这张便条纸上没有日期,也没有署名和地址。 我大声念道: 〔便条上写着:〕“某人将于今晚七时三刻来访,有重要事情要与阁下相商。阁下最近为欧洲某一王室效力,结果甚好,表明阁下足以承办大事。阁下大名广播四方,我等甚知。届时望勿外出。来访者如戴面具,请勿见怪。” “这倒是一件很神秘的事情,”我说,“你认为这是怎么回事?” “我目前还没有找到论据。在我没有足够的事实作依据之前就妄加推测,那就犯了最大的错误。有的人在不自觉中勉强地用事实来适应理论,而不是以理论来适应事实。现在,我就眼前的这张便条,你看看能推断出什么来?” 我仔细地观察这些笔迹和这张便条。 “写这张条子的人可能很有钱,”我说着,竭尽全力地模仿福尔摩斯的推理,“这样的纸半个克朗买不了一叠。纸的质量特别好。” “特别——就是这两个字,”福尔摩斯说,“ 这根本就不是出产在英国的纸,你对着光看看。” 我把纸举起来对着光,发现纸张的纤维中有一个大写的“E”和一个小写的“g”、一个“P”以及一个大“G”和一个小“t”交织在一起。 “你对此有什么看法?”福尔摩斯问。 “毫无疑问,这是制造商的名字。确切地说,是他名字的交织字母。” “连边都没沾到。大‘G’和小‘t’代表‘Gesellschaft’这个词,在德语中是公司一词,就像我们的‘Co.’这个惯用缩写词一样。显然,‘P’代表‘Papier’(纸)。现在我们看看‘Eg’,翻翻我的《大陆地名字典》好了。”他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厚厚的棕色封面的书。‘E-glow,Eglozitz——有了,是Egria。’这是位于德语国家波希米亚的一个地方,离卡尔思拜得不远。‘因瓦伦泰恩之卒、玻璃制造厂、造纸厂林立而闻名于世。’哈哈,伙计,你认为怎么样?”他双眼炯炯发亮,得意非凡地朝空中喷了一口蓝蓝的烟云。 “那就是说这纸是波希米亚造的。”我说。 正是这样,而且写便条的人是个德国人。你有没有注意这个句子怪里怪气的结构——‘我等从各处获得您的声名’。法国人和俄国人都不会这么写。只有德国人才会乱用动词。现在只有一点有待查清:这位用波希米亚纸写这便条,情愿带面具也不愿露脸的德国人到底想干什么?真是巧得很呢,你看,他来了,给我们解谜团来了。” 说话间,就听到外面传来清脆的马蹄声和车轮压在路面上的轧轧声。接着就有人使劲拉响了门铃。福尔摩斯忽然吹了声口哨。 “听声音,是辆双套马车,”他说着朝窗外瞄了一眼。“啊,没错,”他接着说,“一辆漂亮的小型布鲁姆马车和两匹骏马。一匹就得一百五十畿尼呢。如果说这个案子没什么大不了的,至少钱是少不了的。” “我想我该走了,福尔摩斯。” “没关系,医生,就坐在原地别动。没我自己的朋友,我会无所适从的。这桩案子一定很有意思,错过了你会觉得遗憾的。” “可你的委托人——” “别管他,也许我需要你帮忙,他也可能一样。他来了,你照旧坐在那椅子上,医生,全神贯注地听我们说就行了。” 缓慢而沉重的脚步声从楼梯移到了走廊,但走到门口时立刻停了下来。接着就是一声又重又响的敲门声。 “进来!”福尔摩斯说。 一位先生走进房间。他身材不下六英尺六,有着赫克利斯般的体格;他衣著华丽,在英国却显得俗不可耐:双排扣上衣的袖口和前胸镶着宽宽的俄国羔皮;肩上披着的深蓝色斗篷衬着火红的丝质衬里;领口处别有嵌着明亮的绿宝石的胸针;脚上齐膝的高统靴口子上滚着厚厚的棕色毛皮。这身打扮更是给人以粗野而奢华的印象。他手里拿着一顶宽边帽,脸的上半部戴着遮到颧骨的黑色面具。他显然刚刚用手整理过,因为他进门时手仍然放在面具上。从脸的下半截看,他个性极强;厚厚的嘴唇往下垂着,下巴又长又直,显得果敢,乃至顽固。 “您收到我的便条了?”他声音深沉而沙哑,显出浓重的德国口音。“我说过要来拜会您的。”他轮番打量我们,似乎不知道该对谁说。 “请坐,”福尔摩斯说,“这位是我的朋友和同事华生医生,是我办案的得力助手。请问怎么称呼阁下呢?” “就称我冯·科拉门伯爵好啦,我是波希米亚的贵族。这位先生,您这位朋友,我想应该是个正直谨慎的人,是可以把极其重要的事情托付给他的那种人。不过我宁可跟您单独谈。” 我起身告辞,但福尔摩斯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把我推回到座位上,说:“要么当着我们两人谈,要么就别说。凡是您能对我讲的也都能对他讲。” 伯爵耸了耸宽宽的肩膀说,“那我在讲之前得和你们二位约定:这件事两年之内要绝对保密,过了这个时限就无关紧要了。在目前,说这事重要得足以影响欧洲历史也不过分。” “我向你保证。”福尔摩斯回答说。 “我也一样。” “请你们原谅我戴着面具,”这位外国客人接着说,“派我来的贵人希望没有人能认出他的代理人,所以我这就坦白地跟你们说,刚才你们对我的称谓并非我的真实姓名。” “这我知道。”福尔摩斯冷冷地说。 “这事很微妙,所以需要采取一切可能的防范措施加以平息,以防成为大丑闻,进而影响到欧洲的一个王族。坦率地说,这事情牵涉到伟大的奥姆斯泰恩家族,也就是波希米亚的世袭国王。” “这一点我也知道,”福尔摩斯似笑非笑地说着往扶手椅上一靠,闭上了眼睛。 我们这位来客用一种明显的惊讶目光看了一眼福尔摩斯这副没精打采、懒懒散散的样子,因为在他心目中,福尔摩斯无疑已被刻画成全欧洲最透彻的推理专家和精力最旺盛的侦探。福尔摩斯又慢慢睁开眼睛,有点不耐烦地看着这位高大的委托人。“假如陛下能屈尊把案情说清楚,”他说,“我才可能更好地为您效力呀。” 来人猛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情绪激动得难以控制,不停地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接着,他一把将脸上的面具扯下来掼到地上,那动作中充满了绝望。“是的,我就是国王。”他大声说,“我为什么要努力去掩饰呢?” “是啊,何苦呢?”福尔摩斯喃喃地说,“我在陛下言明之前就知道自己在和威廉?哥茨莱西?吉斯蒙特、冯·欧姆斯泰恩陛下、卡赛尔—费尔斯泰恩大公、波希米亚的世袭国王打交道。” “但您可以理解,”我们的这位异国客人又坐了下来,用手抚摸着前额,“我不习惯于亲自处理这件事,所以来向你请教。” “那就请你说吧,”福尔摩斯说着,又闭上了眼睛。 “事情大致上是这样的:在五年前,我到华沙访问期间,与一位鼎鼎有名的女冒险家相识了,她就是爱仁娜·阿得勒。我想你对这个名字不会太陌生吧?” 第44章 冒险史2 “医生,请在我的资料索引中查查爱仁娜·阿得勒,”福尔摩斯连眼睛都没睁一下说。这些年来,他出于职业上的习惯,把很多人和事的材料贴上标签备案,以便查找。所以,要想找到一个他不能提供材料的人或事,那是很难的。我一会儿就找到了关于那个女人的备案材料,它夹在了犹太法学博士和写过一篇有关深海鱼类论文的参谋官这两份材料之间。 “让我看看,”福尔摩斯说,“嗯!一八五八年生于新泽西州。女低音、意大利歌剧院——嗯!华沙帝国歌剧院首席女歌手——退出歌剧舞台——对了!她住在伦敦——好!根据我了解,陛下和这个女人有关系。您曾给她写过几封使自己受连累的信,现在急着想要回来。” “完全正确。可是,怎么才能……” “你和她秘密结过婚吗?” “没有。” “有法律文件或证明吗?” “没有。” “这我可就不懂了,陛下。如果她想用那些信来敲诈你,或者有别的目的,她怎么证明那些不是伪造的呢?” “上面有我写的字。” “呸!伪造的。” “那是我的私人信件。” “偷来的。” “有我自己的印签。” “照样是伪造的。” “有我的照片。” “买来的。” “我们两个都在那张照片里。” “啊?这可就不好办了。陛下,您的生活也太不检点了。” “我当时简直疯了——愚蠢透顶。” “你已经严重损害了自己。” “我当时只是王储,又年轻。现在我也才三十岁啊!” “这张照片必须收回。” “我们试过了,都不行。” “陛下必须出钱把照片赎回来。” “可她不肯卖呀。” “那就偷。” “我们干过五次了。两次是我出钱雇小偷搜遍了她的住处;一次是在她旅行时偷了她的行李;还有两次是拦路抢劫,可全没结果。” “连在哪里的迹象都没有?” “一点都没有。” 福尔摩斯哈哈一笑,“小事一桩嘛。” 国王有些生气地说:“可是它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十分重要?那么她想用这张照片干什么呢?” “把我毁掉。” “怎么毁掉?” “我就要结婚了。” “我明白了。” “我要和斯堪迪那维亚国王的二公主克罗蒂尔德?罗德曼?冯·札克思麦宁肯结婚。你可能听说过他们亲规很严格吧。她自己就是一个很细心、敏锐的一个人。如果她怀疑我的行为有问题,那么婚事就完了。” “那么,爱仁娜·阿得勒呢?” “她威胁我要把照片送给他们,我知道她是会干得出来的,她一向说到做到。你对她不了解,她的个性很强。她既有盖世无双的女人的容貌,又有男人般坚强的心。只要我和别的女人结婚,她无论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您敢肯定那张照片还在她手里吗?” “我敢肯定。” “为什么?” “因为她说过,要把照片在婚约公布的那一天送出去,那就是下个星期一。” “噢,还有三天时间呢。”福尔摩斯不急不忙地打着哈欠说,“这太好了,正好我最近还有一两件重要的事要调查。当然,这段时间您要住在伦敦了。” “是的,你可以到蓝厄姆旅馆找我。我用的是冯·刻勒姆伯爵的名字。” “我会写信告诉您我们的发展情况。” “这样当然太好了。我心急如焚的心情想来你一定会理解。” “那么,钱的事怎么说?” “全都按你的意思办。” “没有什么条件吗?” “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为了拿回那张照片,我可以给你我领土中的一个省。” “但是现在我们需要调查的费用……” 国王听了,拿出一个皮袋,放到桌上。 他说:“这里共有三百镑金币和七百镑钞票。” 福尔摩斯写下了收条,递给国王。 “陛下,那位小姐住在哪里?” “圣约翰伍德区,塞彭泰恩大街,布里翁尼府第。” 福尔摩斯将地址记了下来。“最后一个问题,”他说,“照片是六英寸规格的吗?” “是的。” “那就晚安了,陛下。我相信不久我们就有好消息给您。晚安,华生,”等到那辆皇家马车沿街而下的时候,他接着说,“如果你明天下午三点钟能赏脸前来,我倒想和你聊聊这件小事。” 二 第二天下午三点整,我按照约定到了贝克街,可福尔摩斯还没回来。房东太太告诉我说他上午八点左右就出了门。我了解他的一些习惯,于是在壁炉边坐了下来,打算不管等多久都要等到他回来。他接手的这件事已激发了我的兴趣,因为尽管它不像我记录的那些犯罪案那样残忍和怪异,可它的性质和其委托人高贵的身份使它具有另一种特色。确实,除了我朋友正在调查的案件之性质令我深感兴趣外,他那种掌握时机的本领以及他精确的推断都使我很有兴趣来研究他的工作方法,领会他那种快刀斩乱麻却又不乏细致地解开最难解开的谜团的思路。我对他的百战百胜已司空见惯了,连想都没想过他会失败。 快四点时,门开了。一个酒气醺天、衣冠不整的马夫进了房间。他长满络腮胡子的脸涨得通红,衣服破烂不堪,虽说我已经习惯了我那位朋友惊人的乔装打扮的技巧,我还是再三打量一番才能确信是否是他本人。他朝我点了一下头就消失在卧室里,只五分钟他就出来了,身著花呢制服,幽雅体面,跟平常一样,他把手往口袋里一插,然后在壁炉前伸直了双腿,尽情地笑了好一阵子。 “啊哈,真是的!”他大声说,突然呛了一下,接着又大笑起来,一直到他笑得没劲了,躺在椅子上。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真是太有意思了。我敢保证你肯定不知道我上午都干了什么,或者忙出了什么结果。” “我猜不出来。可能你在观察爱仁娜·阿得勒小姐的生活习惯,或许你仔细观察了她的房子。” “完全正确,可是结果却非同寻常。我现在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你。今天早晨八点多一点儿我离开这儿,装扮成一个失业的马车夫。在那些马车夫中间有着一种美好的互相同情、互相理解的美德。假如你是一个马车夫,就会知道你想知道的一切。我很快找到了布里翁尼府第。那是一幢别致的小别墅,后面有一个花园。这幢楼有两层,正对着马路,门上拴着洽伯锁。右边是宽敞明亮的客厅,里面装修得非常华丽,窗户很长,快要到了地面,那些窗闩连小孩都能打开。除了从马车房的房顶能够着隔壁的窗户以外,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了。我仔细观察了别墅的四周,没有发现什么让人感兴趣的事。 “接着,我又沿着街道走,走了没多远,在靠着花园墙的小巷里,我发现了一排马房。我帮着那些马车夫梳洗马匹,作为报酬,他们给了我两个便士、一杯混合酒、两烟斗的板烟丝,并且说了很多关于阿得勒小姐的事情。除了她以外,他们还说了附近的六、七个人的许多事,因为我不感兴趣,所以没仔细听,可是不得不听着。” “爱仁娜·阿得勒的情况怎么样?”我问。 “啊,那一带所有的男人都被她的美丽迷倒了。她是世界上最俏丽的美人了。在赛彭泰恩大街,无论谁都这么说。她过着十分平静的生活,经常在音乐会上演唱。每天她早晨五点钟出去,晚上七点钟回家吃饭。她除了演唱以外,平时都是很少出门。她只跟一个男人来往,而且关系密切。那个男人皮肤黝黑,长得很英俊,有活力。他每天至少来看她一次,平时都是两次。他是住在坦普尔的哥佛雷?纳顿先生。你知道作为一个心腹车夫的好处吗?这些车夫经常为他赶车,从赛彭泰恩大街送他回家,关于他的事知道得很多。我听完他们所说的以后,我开始在卜里奥尼大院附近徘徊,考虑我的行动方案。 “这位哥佛雷?纳顿先生在这件事情中显然是个重要人物。他是位律师,这听起来不太令人愉快。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他三番五次地来访的目的何在?她是他的委托人、朋友还是情人?如果是前者,那她很可能已将照片交给他保管了;如果是后者,那这种可能性就不大。只有解决这个问题我才能决定是继续调查卜里奥尼大院,还是把注意力转向那位先生在内殿法学协会的住处。这是个敏感的问题,需要细心查访,因此也扩大了我的调查范围。恐怕这些细节让你烦了吧?可假如要你了解情况,我还非把我面临的小小困难告诉你不可。” “我正在仔细听着呢。” “就在我反复考虑怎么办才好时,正好有辆很漂亮的双座马车赶到了卜里奥尼大院,车上跳下一位年轻英俊的绅士:黑皮肤、鹰钩鼻、留着小胡子——显然就是他们说的那个人——哥佛雷?纳顿。他看来很着急,一边喊着要车夫等他,一边从替他开门的女仆身边擦过进了门,一副无拘无束的神气。 “他在屋里逗留了大约半小时。透过客厅的窗户,我瞥见他挥舞手臂,神情激动地说着什么,还不停地踱来踱去;可我一点都没看见那位女士的身影。不一会儿,他出来了,似乎比刚才更仓促。他上车时从衣袋里掏出一块金表,急切地看了看,然后大叫:‘飞起来吧!快,先到摄政街革罗斯和汉基旅馆,然后到埃及维尔路的圣莫尼卡教堂。只要你在二十分钟之内赶到,我就赏你半个畿尼!’ “他们飞驰而去了。我正在犹豫是不是该跟踪时,一辆小巧的活顶四轮马车从小巷子里驶了出来。车夫上衣的纽扣只扣了一半,领带还歪在耳边;马具上的金属箍都露在扣带外面。车还没停稳,就见她一下从厅里奔了出来,冲上了马车。刹那之间,我只瞥见了她一点点,但已经看出她是个绝色美女,足以令多情男子为之献身。只听她急切地对车夫说:‘约翰,快点赶到圣莫尼卡教堂,如果你能二十分钟以内赶到,我就赏给你半镑金币。’ “华生,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我正权衡着是应该追上他们,还是应该攀在车后的时候,正好有一辆出租马车从这里经过。车夫对那可怜的车费想了又想。可是,我在他表示不干之前一下跳进了车里。‘圣莫尼卡教堂,’我说,‘如果你能在二十分钟之内赶到那儿,我给你半镑金币。’当时是十一点三十五分,下面要发生什么事,我心里很清楚。 “马车夫赶得很快,我有生以来从来没坐过这么快的车,可是,那两辆马车还是比我们先到了教堂。当我们赶到的时候,那辆出租马车和四轮马车早就停在了那里,拉车的马正在呼呼地喘着大气。我付了车钱,急急忙忙地走进了教堂。教堂里只有三个人,两个是刚才我追的人,另外一个是身穿白色法衣的牧师,他好像正在劝告他们什么。他们三个围站在圣坛前,而我就像一个流浪汉偶尔流浪到教堂里一样。我正顺着教堂里两边的通道向前走,突然站着的三个人都转过头看着我,我被他们的举动吓了一跳。哥佛雷?纳顿急忙向我跑来。 “‘真是谢天谢地!’他大声喊道,‘有你来了就好了。快来!快来!’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不解地问。 “‘快来,老兄,只耽误你三分钟就行了,要不然我们就不合法了。’ “我被他拖上了圣坛。在我还不知道自己站在哪儿时,就对他在我耳边的低语作出答复,为我不了解的事情作了证。总之就是帮助未婚的女子爱仁娜·阿得勒和单身男子哥佛雷?纳顿结合在一起。所有的这些事情都是在一瞬间完成的。接下来是男子对我表示感谢,然后是女子对我致谢,牧师站在那儿冲着我微笑。我被这场面搞得不知所措,糊里糊涂,还从来没碰到过这么荒唐的事。刚才我想起来都忍不住哈哈大笑。他们两个想结婚,又不太合乎法律要求,牧师在他们没有证人的情况下,不为他们证婚,幸亏我出现了为他们解了围,免得新郎到大街上去找证人。新娘高兴得赏给我一镑金币,我想把它系在表链上,作一个纪念。” “这确实是出乎意料之外,”我说,“那么,后来又怎样了?” “唉,我觉得计划受到严重挫败。这一对新人看来可能马上要离开此地,所以我得采取迅速有效的行动。他们在教堂门口分了手:男的朝内殿法律协会的住处走,女的则回她自己的住处。‘我还和平时一样五点钟去公园。’临走时她对他说。别的就再没听见了。接着他们就朝两个方向分头走了,而我也离开那里去作些其他安排。” “都安排了些什么?” “几块冷牛肉和一杯啤酒,”他拉响了铃回答说。“我忙得都没时间想吃饭之类的事了,今晚会更忙。顺便说一下,医生,我很可能需要你的配合呢。” “那我就太高兴了。” “你不怕违法?” “一点都不怕。” “也不担心万一被捕?” “只要目标高尚就不怕。” “噢,目标够高尚的了!” “那就听凭你差遣了。” “我就知道能依靠你。” “你打算怎么行动呢?” “等特娜太太把盘子端来的时候我再跟你明说。现在,”他一副狼吞虎咽的样子,一边转向房东太太端来的简单食品一边说,“时间不多了,我不得不边吃边说了。现在快五点了,两小时内我们必须到达行动地点。爱仁娜小姐,确切地说应该称为夫人,七点钟散步回来。我们得赶到卜里奥尼大院和她碰面。” “然后呢?” “这以后的事就得由我来办了。我对将要发生的事作了安排,我只坚持一点: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不要干预。明白了?” “是。” 第45章 冒险史3 “你一定要死死盯着我,我肯定会随时让你看见的。” “是。” “我一举起手——就像这样子(他作了一个动作),你就把要你扔的东西扔进屋子里,然后,大声喊‘着火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白了。” “那就没有什么要紧的事了,”他说着从衣袋里拿出一只长长的像雪茄烟似的卷筒,“这是一只管工用的烟火筒,两头都有盖,能够自己燃烧。你要做的事就是管好这个东西。当你喊着火时,肯定会有很多人来救火,趁这个机会你就到大街的那一头。我在十分钟以内会去找你。我希望你已经明白我的意思了。” “我一直保持不介入的状态,紧挨着窗户,盯着你,一看到你的手势就把烟火筒扔进去,然后大喊着火了。办完这些事后到街拐角去等你。” “很好,就是这样。” “那你就等着瞧吧。” “太好了。我想,我该准备扮演新角色了。” 他走进卧室,待到几分钟以后再出来时,完全是一副和蔼可亲的中年牧师的形象。他戴着一顶宽大的黑色帽子,裤子宽松而下垂,打着白色的领带,他那富于同情的微笑和他那和蔼的、仁慈的神情,恐怕只有约翰?利耳先生才能与之相比。福尔摩斯不仅是换了衣服,甚至他的神情、态度以及他的灵魂都随之而改变。当他成为一名侦破专家的同时,舞台上少了一位有名的演员,科学界也因此而少了一位推理家。 我们六点一刻离开贝克街。比预定的时间早十分钟到达塞彭泰恩大街。天已经黑下来了,我们在布里翁尼府第的外面来回地踱着步。房屋的主人一回来,灯就亮了。这所房子在我的想像中正像福尔摩斯说的那样。但是不像我想得那么安静,相反,这条小街不像附近安静的地区,这里非常热闹。在街的拐角有一群衣衫褴褛、吸着烟说笑的人,有一个用脚踏磨轮磨剪子的人,有两个警卫在和保姆调情,还有几个年轻人,穿着比较体面,嘴里叼着雪茄烟,一副不务正业的样子。 “你看,”我们在房子前面漫步时福尔摩斯说,“有了他们这桩婚事,我们的事情就好办多了。这张照片成了双刃武器:她肯定不愿意哥费雷?纳顿看见它,就像我们的委托人不愿让公主看到它一样。眼下的问题是:我们到哪里才能找到那张照片呢?” “是啊,到哪里找呢?”我当时更无法确定。 “她随身携带的可能性几乎没有。那张照片有六英寸,太大了,没法轻易藏在女人的裙子里;她也知道国王会对她进行拦截和搜查,这种事已经发生过两次了。我们可以断定她没把它带在身边。” “那会在哪儿?” “银行或者律师那儿,这两种可能性都有,可我认为这两者的可能性又都不大,因为女人天性讳莫如深,总喜欢自己动手藏点东西。她为什么不把照片交给另一个人呢?她信赖自己的守护能力,可她不明白这样做对一个职业人士会有什么间接或政治上的影响。再说,别忘了,她还决定要在这几天内利用这张照片呢。所以照片一定是放在她唾手可得的地方,一定在她自己的房子里。” “可房子已被搜过两次了。” “嗬,他们不知道怎么找而已。” “那你会怎么找?” “我不找。” “那怎么做?” “我要她自己指给我看。” “她会断然拒绝的。” “到时你看吧,她没办法拒绝。我听见马车声了,是她的车。现在严格照我说的去做。” 正说着,马车两侧的灯光在街道的拐角处出现了。那是辆小巧的活顶四轮马车,“伴着得儿得儿”的马蹄声驶到卜里奥尼大院的门前。车还没停稳,一个流浪汉就从街角冲过来开车门,希望赚一、两个铜钱,却被另一个怀着同样想法的流浪汉一肘挡了回去。他们大吵起来,两个警卫站在这个流浪汉一边,那磨刀的站在另一个流浪汉一边,起劲地吵着,越吵越凶。突然有人动了手,这位刚从车上走下来的夫人马上被卷入这群面红耳赤、拳头棍棒相交的人群中去了。福尔摩斯猛然冲进人群想保护那女士,但就在他靠近她的那一瞬间,他喊了一声就倒在地上了,鲜血从他脸上留了下来。一见他倒在地上,两个警卫拔腿就跑,那些流浪汉则朝另一个方向逃之夭夭。有几位衣著整洁、在旁边看热闹而没有参与的人挤拢来,帮着夫人照料这位受伤的先生。爱仁娜·阿得勒——我还是愿意这么称呼她——急忙跑上了台阶,但却在台阶顶上站住了,回头望着街上,大厅里的灯光勾勒出她优美绝伦的身影。 “那可怜的先生受伤了吗?”她问。 “他已经死了。”有几个人喊道。 “没有死,他还有气。”有个人大叫,“可不等我们把他送到医院,他准会断气。” “他是个勇敢的人,”有个女人说,“要不是他,那帮流氓准已经夺了那夫人的钱包和表了。他们是一伙的——而且非常粗暴。啊,他现在能呼吸了。” “不能让他躺在街上。能把他抬进你家吗,夫人?” “当然可以。把他抬进客厅好了,这里有张沙发,他会舒服点的。这边请。” 大家把他抬进了布里翁尼府第,放在了起居室里,而我则站在靠近窗口的地方看着事情的发展。 灯早就点上了,窗帘却没拉上,所以我可以看到他躺在长沙发上。我不知道他当时是否为自己扮演的角色感到内疚,反正我很清楚,当自己看到这位佳丽的面容,看到她厚道而体贴地服侍受伤的福尔摩斯时,我因自己正在配合密谋而感到万分愧疚。然而,假如我当时后退,不再担任福尔摩斯托付给我的角色,那无疑是对他的最卑鄙的背叛。我狠了狠心,从风衣里拿出喷烟器。我们毕竟不会伤害她,不过是想制止她伤害另一个人而已。福尔摩斯靠在沙发上,他的动作和神情表明他需要空气,一个女仆赶忙走过去打开窗户。这时福尔摩斯举起一只手。见到这个信号于是我立刻扔进了烟火筒,并大喊:“着火了!”随后,所有看热闹的人,都齐声大叫起来:“着火啦!”顿时,浓烟滚滚,充满屋子,并从打开的窗口向外冒,人们四散地跑着。不一会儿,我听见福尔摩斯大声告诉人们不要惊慌,因为那是一场虚惊。我完成了任务后,跑到街道的拐角,不到十分钟,我看到了福尔摩斯,他拉着我逃出了这个混乱的地方,他急冲冲、一声不吭地走着,直到几分钟后,我们转到一条通往埃及维尔的僻静小道上,他才开口。 “医生,你做得很好,我们进展得很顺利。” “那张照片在哪儿?”“你发现了吗?” “我知道在哪了,不过,是她把照片亮给我看的。” “我不明白。” 他笑道,“这事很简单。很明显在街上的那些人都是我雇来的。” “当吵起来时,我拿着一小块湿的红颜料布冲上去。跌倒在地时,我急忙捂在脸上,就成了刚才那个样子。” “这个我猜到了。” “接着她不得不把我抬到居室里。她一定会让我进去的,因为她别无选择,而且是让我进客厅,我怀疑的也正是那儿。而那张照片一定是藏在这间屋子和她的卧室之间,不过不知道具体在哪。我作出需要空气的动作时,他们打开了窗户。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至关重要房子着火了,这时一个女人想到的自然是立刻抢救她最宝贵的东西。这种冲动完全无法抗拒,我已经不是第一次利用 了。在达林顿那桩冒名顶替丑闻案件中我用过;在阿思恩斯维斯城堡案中也利用过。已婚的女人赶忙抱出婴儿;没结婚的赶紧抓牢首饰盒。而对于她来说那张照片是最宝贵的。因此她一定会首先去抢救那张照片。那张照片藏在右边铃的拉索上面的那块能挪动的嵌板后面的壁龛里。当她抽出一半照片时,我就看见了。后来,她听到我说那是一场虚惊时就又急忙把它放了进去。她看了看烟火筒,就跑出了屋子。后来就再也没有进来过。本来我可以把照片弄到手的,但那时正巧马车夫进来了,因此我没有草率地行动,就找了个借口逃出了房子。” “现在调查已经完成。明天我同国王一起拜访她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和我们一起去,我们会被引入起居室等她,那个时候我们就可以趁机取下照片。可等到她出来,恐怕她既找不到我们,也找不到那张照片了。陛下能亲手收回那照片可能会感到一种满足吧。” “什么时候去?” “早上八点,趁她还没有起床这样我们就可以无所顾忌了。此外,我们的行动还得快。因为她这桩婚姻会完全改变她的生活和习惯。我马上去给国王打个电报。” 正说着,我们来到了贝克街,这时,有个过路人,向福尔摩斯打了个招呼: “晚安,福尔摩斯先生。” 这时人行道上有好几个人在走着,似乎是那个穿长外衣的身材瘦高的男人在说话。 “我在哪儿听过这声音,但他究意是谁呢?”福尔摩斯吃惊地望着昏暗的街道。 三 那天晚上,我没有回家,就睡在了福尔摩斯那里。第二天早晨,正吃饭时,波希米亚国王冲了进来。 “照片真的拿到了吗?” “还没有,不过一会儿就能拿到。” “那么快行动吧。” 于是我们下楼,乘马车往布里翁尼府第驶去。 “爱仁娜?阿德勒昨天已经和一个叫纳顿的人结婚了。”福尔摩斯说道。 “但她不可能爱他的。” “我倒希望她爱他。” “为什么呢?” “因为这样陛下就不会有麻烦了。如果她爱她的丈夫,那她就不爱陛下,她就不需要去干扰陛下了。” 说着,我们来到了布里翁尼府第。大门敞着,一位年轻的妇人站在台阶上。 她冲我们说道:“你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吧?” “对,我就是,”福尔摩斯惊奇地答道。 “我的女主人说过你可能会早晨来的。今天一大早她就同她先生出发到欧洲大陆去了。” “你是说她已不在英国了?”福尔摩斯又懊恼又惊讶的问道。 “再也不回来了。” “我们要看一下!”福尔摩斯推开仆人,跑进客厅,我和国王紧跟其后。屋子像是女主人在逃走前急急忙忙地搜索了一番,到处凌乱不堪,福尔摩斯冲到铃的拉索的地方,拉开一扇小门,伸手进去掏出一张照片和一封信。这是一张穿着晚礼服的爱仁娜?阿德勒的单身照。信封上写着:“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亲收”,福尔摩斯拆开这封信,我们三人一起看了起来,信是昨天晚上写的。信上写道: 亲爱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你确实出手不凡。火警出现前我丝毫不曾怀疑,完全上了您的当。可后来,当我发现自己的秘密完全暴露之后,我开始思索了。几个月前就有人提醒我要提防您,说要是国王想雇侦探的话,那就非您莫属了。他们还把您的地址给了我,即使这样,您这是让我暴露了您想知道 的秘密。甚至当我产生怀疑后,我还是觉得有所疑虑,不相信那么一位上了年纪、和蔼可亲的牧师会有什么 恶意。我很熟悉男性装束,而且为了行动方便,我常女扮男装。我派约翰,就是那个车夫去监视您,然后跑上楼,换了一身我穿着散步的服装(这是我的叫法),走下楼来,您刚好离开。 我尾随您到了您家门口,于是证实了我真地成为大名鼎鼎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感兴趣的目标 这个事实。我冒然祝您晚安,然后动身到内殿法学协会和我丈夫见面。 我们俩都认为被这么一位使人胆战心惊的对手盯上,摆脱的最好办法就是逃走。因此,当您明天来时会发现这个窝已空空如也了。至于那张照片,您的委托人可以高枕无忧了,因为我爱上了一个比他好得多的人,而这个人也深深爱着我。国王可以毫无顾虑,随心所欲,不会受到他曾严重伤害过的人的妨碍。那张照片我仍将保留,这只是为了自我保护,作为永久的防护武器,以免他将来可能采取什么手段来伤害我。我留给他一张照片,或许他愿意收藏。谨向您,亲爱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致意。 您诚挚的爱仁娜·阿得勒 “多么了不起的女人!——可敬的女人!”等我们三人看完书信时,波希米亚国王喊了起来,“我不是跟您说过她有多么机灵决断吗?我不是说过她可以成为一位非凡的王后吗?她的出身和我不在一个等级难道不令人遗憾吗!” “这位女士身上表现出的精神风貌,与陛下确实大不相同。”福尔摩斯冷冷地说,“我很遗憾没能把陛下托付的事情办得漂亮些。” “刚刚相反,我亲爱的先生,”国王嚷嚷道,“没有比这更好的结局了。她言而有信。这一点我深深了解。现在那张照片就像烧掉了一样没事了。” “听到陛下这么说我真高兴。” “我对您真是感激不尽。请告诉我该怎么酬谢您才好。这只戒指……”他从手指上取下一枚蛇形翡翠戒指,放在手心递给福尔摩斯。 “陛下有件东西,我认为比这个还要珍贵,”福尔摩斯说。 “您只管说出来就行。” “这张照片。” 国王琼愕地看着他。 “爱仁娜的照片!”他喊道,“当然可以,只要你想要就行。” “感谢陛下。那么这件事就算了结啦。我们现在向您告别。”他鞠了个躬,在我的陪同下转身走了,对国王伸过来的手睬都不睬。 这就是一桩丑闻如何威胁波希米亚国王,而福尔摩斯周密的计划又如何被一位女士的聪明才智挫败的经过。以前他对女人的聪明才智总是冷嘲热讽的,可此后再没听到他这类讽刺了。每当他提起爱仁娜·阿得勒或说到那张照片,他总是用“那位女士”来尊称她。 第46章 冒险史4 去年秋季的某一天,我去拜访我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发现他正在和一位又矮又胖、脸色红润、生着一头红发的老先生深谈。因为打扰了他们的谈话我向福尔摩斯道了歉,正打算退出,福尔摩斯却一把将我拉进房间,并随手关上了门。 “我亲爱的华生,你来得正好。”他亲切地说。 “恐怕你们正忙着吧。” “是忙着,而且是非常忙。” “那我在隔壁等一会儿。” “不用。威尔森先生,这位先生在我成功地破获的许多重要案件中,既是我搭档,也是我助手。我毫不怀疑,在调查你这个案件中,他也会给予我最大的帮助的。” 那位身材矮胖的先生坐在椅子上欠了欠身,向我微笑着点了一下头;可那双肥胖的小眼睛里却闪过一丝将信将疑的眼神。 “你坐在长靠椅上吧,”福尔摩斯说,他也回到了自己那张扶手椅上,手指并拢——这是他思考案件时的习惯。“亲爱的华生,我知道我们对那些脱俗、稀奇古怪的事情有着共同爱好,而对日常生活中单调无聊的老套子毫无兴趣。你满腔热情地记录,如果你不见怪,我得说是添油加醋地描述我的那些微不足道的冒险经历,表明你对此有浓厚的兴趣。” “我向来对你经手的案子都是怀着浓厚的兴趣的,”我回答说。 “前几天我们在讨论玛丽?萨瑟兰小姐提出的那个非常简单的问题之前,我曾感慨地说过一番话,你该没忘记吧:为了达到奇特的效果和异常默契的配合,就必须深入到生活中去。生活本身更富有冒险性,即使绞尽脑汁地想象也无法和它比美。” “这种提法我深感怀疑。” “你尽管去怀疑,医生,但你无论如何都得同意我的观点。要不然,我就会继续举例说明,直到你认输,并且承认我是对的。好啦,这位杰伯茨?威尔森先生今天早上来向我咨询,并且开始讲一个故事。我好长时间没听过比这更稀奇古怪的故事了。你以前听我说过,最离奇、最独特的事件往往和一些较轻微的犯罪有关,和那些严重犯罪倒没什么必然联系。那些轻微犯罪的甚至让人产生怀疑:到底有没有发生犯罪。听到你现在的介绍,我还不能断言这个案子是不是一个犯罪案例,但案情的经过无疑属于我听过的最离奇古怪的那一类。威尔森先生,要是可能,就请你从头再讲一遍。我朋友华生医生没听到开头,加上这个故事太离奇,所以我想从你的讲述中获得更详细的细节。一般说来,我听案情描述,只要稍微听一听事情的来龙去脉就能想出成千上万个类似案例;并且用这些案例指导自己;可这一次,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个例外,这些事实对我来说十分独特。” 这位胖墩墩的委托人有点自豪地舒了一口气,从长大衣内的口袋里掏出一张脏兮兮皱巴巴的旧报纸。他把报纸平铺在膝盖上,伸长脖子在广告栏里搜寻。这时我开始仔细打量这个人,力图模仿我伙伴的方法,从他的外表上看出点名堂来。 可是,我观察后的收获并不理想。这位来访者从表面上看,就是一个很普通的英国商人,长得有点胖,样子浮夸,行动起来很迟缓。他穿着一条肥大而又下垂的灰格裤子,上身穿一件不太干净的燕尾服,因为前面的扣子没有系,所以露出里面土褐色的背心,背心上有一条爱耳伯特式的粗铜链,铜链上有一个中间是四方窟窿的金属片作装饰,在胸前晃晃荡荡的。他旁边,有一顶磨旧了的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放在椅子上,大衣的领子已经被压得打了褶。我看他除了长着一头火红的头发、脸上带着恼怒和不满的神情有点特别以外,其他的也就很一般了。 歇洛克·福尔摩斯敏锐的目光已经看出了我的心理活动。当他看到我怀疑的神情时,面带微笑地摇了摇头。“他曾经干过体力活,吸鼻烟,是个共济会会员,去过中国,最近写过不少东西。除了这些明显的东西,我没有推断出别的。” 杰伯茨?威尔森先生听到他的话,忽然坐直了身体,他手压着报纸,可是眼睛却盯着我的朋友。 他说道:“噢,上帝!福尔摩斯先生,你对我的事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比如说,你怎么知道我曾干过体力活?那确实是真的,我原来在船上做过木匠。” “亲爱的威尔森先生,你看看你的手,右手明显比左手大。你用右手干活,因此,你右手的肌肉比较发达。” “那么,吸鼻烟和共济会会员是怎么回事?” “我不能全都告诉你,因为那样的话,你的理解力就显得太低了。况且你还不遵守你们团体的规定,带了一个弓形的指南针模样的别针呢。” “噢,对,我确实忘了这一点。那么写东西呢?” “那还用说吗?你右边袖子上有五寸长的地方闪着亮光,而且左边袖子的袖口处由于经常与桌面相磨,补了一个整洁的补丁。” “你怎么知道我去过中国?” “你右手腕上边有一个纹刺的鱼,肯定是在中国刺的。我研究过纹刺,还发表过有关它的文章。能够用如此细腻的粉色给大小不同的鱼上色,这技巧是中国的一绝。另外,我看见你戴着一个中国钱币,这不是更能说明问题吗?” 杰伯茨?威尔森听了以后,哈哈大笑。他说:“太好了,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一点。当初,我还觉着你是神机妙算呢,但是说出来以后,就觉着没什么了。” 福尔摩斯说:“华生,我真后悔不该说出来呀。要‘大智若愚’,本来我的名声就不太好,人要是太实在了,是要名声扫地的。威尔森先生,你找着那个广告了吗?” “找到了,就在这儿。”他一边说一边用又粗又红的手指指着广告栏的中间。他说:“在这,整件事情就是由它引起的。先生,你们自己看看吧。” 我拿过了报纸,读了起来: 红发会启示 由于原住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已故黎巴嫩人埃瑟基亚?侯坡金斯之遗赠,现另有一空缺。凡红发会成员均有申请资格。资薪每周四镑,纯系挂名职务。凡红发男性,年满二十一岁,身体健康,智力健全者均属合格人选。应聘者请于星期一上午十一点亲临舰队街教皇院7号红发会办公楼向邓肯?罗斯提出申请。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把这极不寻常的广告看了两遍后喊道。 福尔摩斯坐在椅子上哈哈大笑,笑得直发颤,他心情好的时候经常这样。“这广告有点不着边际,是不是?”他说,“好啦,威尔森先生,您现在就开始从头讲起吧——与您有关的任何事情、你的家人、这广告给你带来的运气,通通告诉我们。医生,请你先把报纸的名称和日期记下来。” “是一八九○年四月二十七日的《纪事年报》,正好是两个月前。” “很好,威尔森先生,那就请你开始吧。” 杰伯茨说道:“我在市区附近的萨克斯——科伯格广场开了个小铺子。那只是一个能使我维持生活的小买卖,过去我还能雇得起两个伙计,而现在,我只能雇一个了。如果不是因为他只是为学做买卖而自愿拿一半薪水的话,我也许连一个帮工也雇不起。” “这个小伙子叫什么名字?” “他叫文森特?斯波尔丁。他精明能干,本应生活得更好些,赚比现在更多的钱。可是既然他对这点工资很满足,我干吗要劝他放弃?” “你可以用低于市价一半的工钱雇到这么好的伙计,这在当前可真稀罕,这个伙计还有什么不一般的吗?” 威尔森先生说:“他有点儿毛病,非常喜欢照相。他到处拍照,一拍完就急忙到地下室去冲洗,这是他最大的毛病。但是总的说来,他还是个好帮手。” “我想,现在你们还住在一起吧。” “是的,先生。除了他,还有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这个孩子做饭,收拾房间。因为我是个鳏夫,没有结过婚,所以就这么几个人。我们在一起生活得很好,欠了债大家一起还,如果没有别的事做。” “扰乱我们生活的第一件事就是这个广告。恰好在两个月前的今天,斯波尔丁拿着一张报纸走进办公室,他说: “‘威尔森先生,我真想祈求上帝,让我成为红头发的人。’” “我不解地问:‘为什么?’” “他说:‘为什么?你还不知道红发会又有了空职,要是谁能去任职,就像是发了一笔大财。据我所知,空职比要谋职的人还多,有幸被招聘的人都不知道怎么做,真是有钱都没处花呀。要是我的头发能变成红色,我就能进入那个安乐窝了。’ “我又问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先生,你应该了解,干我们这行的,都是买卖找上门来,根本不用东奔西走的揽生意,所以,我往往很长时间不出门,对外界的事也一无所知,我总是希望能多了解一些信息。 “斯波尔丁不解地瞪着大眼睛问我,‘你没听说过有关红发会的事吗?’ “‘从来没有。’ “‘听你这么说我更不能理解了,因为你就完全有资格去申请那个空缺。 “‘一年虽然只给二百英镑,但是几乎不干什么事情,要是你有别的工作也不妨碍。’ “你们应该想像得出,我当时是洗耳恭听,这些年来,我的买卖一直不景气,要是能额外地增加二百英镑,那简直太好了。 “于是我对他说,‘你把整个经过都原原本本地告诉我吧。’ “‘喏,’他一边让我看广告一边说,‘您自己瞧瞧。红发会有个空缺,这里还有办理手续的地址。据我所知,它是由一个叫埃瑟基亚? 侯坡金斯的美国百万富翁创建的,他本人就是个红头发。他行为古怪,对所有红头发的人怀有深厚的感情。他死后人们才发现他用遗产的利息为红头发的男子提供舒适的差事。我听说薪金很可观,工作还特别轻松。’ “‘可是,会有几百万红头发的男人去申请这个职位的。’我说。 “‘不像您想象的那么多,’他回答说,‘您瞧,这个职位实际上只限于伦敦人,而且得是成年男人。他年轻的时候是在伦敦发迹的,所以想为古城做点好事。而且我还听说申请人的头发必须是鲜红的那种才行,浅红或者深红都没有用。好了,威尔森先生,您要愿意就去一趟好了。不过,区区几百英镑也许不值得您跑这么一趟。’” “喏,先生们,你们亲眼看见了,我的头发正是那种鲜红的颜色,这是事实吧。所以我认为即使申请这份工作有什么竞争对手,我在竞争中也一样有受聘的机会,文森特?斯波尔丁似乎对这事知道得挺多,所以我希望他和我一道去助我一臂之力。于是那天我叫他关了店门和我一起去,他也乐意放一天假。就这样我们停止了营业,文森特?斯波尔丁非常高兴陪同我一起去了广告上登的那个地址。 “我再也不想看到那种令人懊恼的场面了,福尔摩斯先生。那些头发沾一点红的男人从东南西北、四面八方涌进城来应聘广告上的职位。舰队街被这些人挤得满满的,教皇院看起来像摆满了橘子的小贩推车。我怎么都没想到区区一则广告竟招来了全国那么多人。他们头发的颜色五花八门——草黄色的、柠檬黄的、橙黄的、砖红的、爱尔兰蝴蝶那种棕红色的、赭色的、土褐色的。可像我这样鲜艳地道的火红色头发的并不多见。斯波尔丁也这么说。我一看那么多人等在那儿就觉得没什么希望,打算放弃,可斯波尔丁不同意。真想不到他居然那么卖力,拉着我连推带搡地挤进人群,一直挤到红发会办公室的台阶上。那里也有两股人流——一股满怀希望地上,一股大失所望地下。我们拼命进去,不一会儿就进了办公室。” “您的经历太逗人了。”福尔摩斯说。他的委托人顿了顿,拿出一个大大的鼻烟盒嗅了两下,以提神醒脑。 “那间办公室很简陋,只有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有一个头发比我还红的矮个男人坐在办公桌后面。每一个申请的人走到那儿,他都要说上两句,从他们身上想方设法地说出一些缺点,把他们打发掉。看来,想坐到那个宝座上确实很难。后来,轮到了我们,我觉着那个矮个男人对我很客气。我们走进去以后,他关上了门,和我们单独交谈。” “我的伙计说,‘这位是杰伯茨?威尔森先生,他想申请那个空缺的职位。’ “那个矮个男人说,‘我觉着你这位朋友很适合这个职位,非常符合条件。在我见过的人中,再也没有比他的头发颜色更好的了。’他向后退了一步,歪着头,仔细地看我的头发,把我都看得不好意思了。后来,他就快速走向前一下握住我的手,向我表示祝贺。 “他说,‘如果我再拿不定主意就不可取了。但是,要请你原谅,我们必须小心从事,我相信你不会在意。’说完,他两只手抓住我的头发用劲地拔,我疼得都喊出声了,他才放开手。他停手以后,说:‘我看到你都流泪了,这说明头发是真的。我们曾经被带假发的骗过两次,被染过头发的骗了一次,所以,我们必须很小心。我可以跟你说关于蜡的事,你听了以后,肯定会觉得很恶心。’他向窗外高声喊到,‘我们已经选好人了。’窗外一片叹息声,失望的人们向四面八方走去。人们走了以后,就剩下我和那个矮个男人,我们两个红发人了。 “他说,‘我叫邓肯?路思。我本身就是红发基金会的养老金领取者。威尔森先生,你有没有结婚?’ “我说,‘没有。’ “他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 “他说,‘哎哟!这可是件大事!我非常痛惜你现在的处境。你知道吗,设立这笔基金就是为了能养着更多的红发人。让他们繁衍后代遍布更加广泛。你竟然还没有结婚,真是遗憾。’ 第47章 冒险史5 “福尔摩斯先生,我听了这些话顿时就灰了心。我想,这下可完了,我还是没申请上这个职位。可是,他想了一下然后说,没什么关系。 “我说:‘这太好了。每月多少薪水呢?’ “‘每周四英镑。’ “‘那工作是什么呢?’ “‘纯属挂名而已。’ “‘纯属挂名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上班时间——每天上班4个小时,你必须自始至终在办公室里,至少不能离开这幢楼。如果你擅离职守,那就永远失去这个职位了。对这一点,遗嘱上可是说得一清二楚的。上班时间离开办公室就是违约行为。这一点你务必十分注意。’ “‘每天才四小时,我连想都不会想到离开。’我对他说。 “‘不得以任何借口离开,’邓肯说,‘即使生病、生意上的事情都不行。必须老老实实呆在那儿,否则饭碗就丢了。’ “‘干些什么呢?’” “‘抄《大英百科全书》。原书我们放在办公室里,你得自备墨水、笔和纸。我们只提供这张桌子和椅子。明天能来吗?’ “‘当然行。’我回答。 “‘那么,杰伯茨?威尔森先生,我再次恭喜你荣获这个要职。再见。’他鞠了个躬算是送客,所以我和伙计一起离开了办公室回了家。我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或干什么才好,完全被这好运气搞懵了。 “我每时每刻都在想这件事。可是,到了晚上,我的情绪又低落下来,心里觉着这件事也许是一个大骗局,可又想不出它有什么目的。从表面上看,有人立下那样的遗嘱,花那么多钱就为了让人抄《大英百科全书》这么简单的事,想想这是多么滑稽可笑。文森特?斯波尔丁说了很多的话让我放心。快要睡觉时,我决定,不管发生什么事,我明天一定要到那儿去看一看。第二天早晨,我买了一瓶墨水、一根羽毛笔、七张大页书写纸,共花了一便士,然后就去了教皇院。 “让我感到出乎意料的是,一切都很正常。办公室里,桌椅都已经摆好了,为了能让我好好工作,邓肯?路思先生一直在那里。他让我从字母A开始抄起,然后离开了,可是,他过一段时间就回来看看我工作得怎么样。下午两点,我们分手时,他还夸我抄得很多。我走出了办公室以后,他锁上了门。 “福尔摩斯先生,这件事就整天的重复下去。星期六的时候,那位负责人来了,并付给了我四英镑金币作为我一周的工资。以后,每星期都这样。我每天上午十点上班,下午两点下班。渐渐地邓肯?路思先生来的次数少了,有时他只来一次,再往后,几乎就不来了。我还是像往常一样一刻也不离开办公室,因为我也不知道他会什么时候来,而且这个工作很好,我可不想丢掉它。 “这样,一晃八个星期过去了。我抄写了‘男修道院院长’、‘盔甲’、‘建筑学’和‘雅典人’等词,并想继续努力,争取早日抄到以B为首的词。我花了很多钱买大页书写纸,抄的东西也堆了一堆。紧接着,令我吃惊的事情发生了,这件事突然间结束了。” “结束?” “对,先生。莫明奇妙地结束了。就在今天上午。我按照惯例十点去上班,但是看见办公室的门关着而且还锁着,门板上用平头钉钉了一张小卡片。我带来了这张卡片,你们可以看看。” 他手里拿着一张和便条纸大小差不多的卡片,上面写道: 红发会已解散,此启。 一八九○年十月九日 福尔摩斯说:“这太离奇了,接下来你怎么办呢?” “我惊呆了,先生,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后来我向住在办公楼附近的人打听,可他们都对这事一无所知。最后我去找了房东,他住在一楼,是个会计。我问他能否告诉我红发会到底怎么了,可他回答说根本没听说过这个团体。接着,我问他邓肯?路思先生是什么人,他回答说从没听过这个名字。这可实在叫我摸不着头脑了。 “我说,‘唉,就是那个住在四号的红头发先生。’ “‘什么?那个红头发的男人?’ “我说‘是啊。’ “‘哦,他呀!’他说,‘他叫维廉?莫里斯,是个律师。他的新居没搞好,所以暂时租我的房子。他昨天搬走了。’ “‘我上哪儿能找到他呢?’ “‘可以去他的新办公地点。他还把地址给了我。对了,爱德华国王街十七号,在圣保罗大教堂附近。’ “于是我动身去那里。可是,福尔摩斯先生,我到了那里才知道那原来是个护膝制造厂。打听来打听去,谁也没听说过邓肯?路思,也没听说过维廉?莫里斯。” “那你怎么办?’福尔摩斯问。 “我只好回家(我家在萨克斯—科伯格广场附近)向我的伙计征询意见。他一点儿忙都帮不上,只是劝我耐心等待,也许会收到来信。福尔摩斯先生,他的主意不中我的意,我不能坐等,我不想不作努力就白白放弃这么好的职位。我听说您足智多谋,而且愿意为那些不知所措的穷人出主意,所以我马上就来找您了。” “你做得很对,”福尔摩斯说,“这件事情非同一般,我很乐意接手。根据你刚才告诉我的,我想事情可能比乍看起来严重多了。” 杰伯茨?威尔森先生说:“当然严重了!你看,我每个星期损失四英镑。” 福尔摩斯说:“我不是指这个。你个人不应该埋怨那个团体。毕竟你没有吃亏。你不仅自己得了三十多英镑,而且通过抄词典,还获得了不少知识。” “我是没有吃亏。可是,福尔摩斯先生,我想弄清楚这件事,他们都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拿我开玩笑?即使是开玩笑,他们也不用花那么多钱啊,他们花了三十二英镑。” “关于这些问题我们会弄明白的。可是,威尔森先生,你必须先回答我几个问题。第一,让你看广告的伙计,在你那儿干了多长时间了?” “这事发生前一个月左右。” “他怎么来的?” “看广告以后来应聘的。” “当时来申请的只有他一个人吗?” “不,有十多个人。” “你为什么偏偏选中他呢?” “因为他机灵,要的钱不多。” “其实是他只要一半工资。” “是的。” “这个叫文森特?斯波尔丁的小伙子长什么样子?” “个不高,身体很健康,动作灵敏。虽然三十岁左右的年纪,皮肤却很光滑。他的额头有一块被硫酸烧的伤疤。” 福尔摩斯好像很激动地坐直了身子,他说:“这我都预料到了。不知你发现没有,他扎了耳朵眼?” “不错。他是扎了耳朵眼,而且跟我说是年青时吉卜赛人给扎的。” “他还在您那儿?” “是的,先生,我就是刚从他那儿来的。” “那你不在的时候,生意一直由他照管?” “是这样,先生,我无可抱怨。我对他的工作本来就没有什么可挑剔的,而且上午本来就没什么生意。” “好啦,威尔森先生,关于这件事的处理意见,我会在一两天之内给你的。今天是星期六,我想到星期一该会有个结论了。” “喂,华生,”等客人走后,福尔摩斯对我说,“你怎么看这件事?” “我现在还看不出什么。”我坦率地回答。“不过这案子比别的神秘多了。” “一般说来,”福尔摩斯说,“越是稀奇古怪的事,等真相大白之后你就会觉得它越是浅显。一张普通的面孔很难辨认,这是常情;同样,侦破没有特征的迷案也挺让人头疼。不过我得抓紧这个案子。” “那你现在打算干什么?”我问。 “抽烟。”他回答说,“吸烟,大概得抽足三烟斗才能想出个所以然来。我请你五十分钟内不要和我说话。”说完他就蜷到了椅子上,那双瘦削的膝盖曲弯着,几乎碰到了他那鹰钩鼻子,眼睛也闭上了,那只黑色的陶泥烟斗叨在那儿,像只珍禽的长嘴巴。我认为他已经睡着了,自己也打起盹来。突然间,他跳起来,做了个下定决心的手势,然后把烟斗往壁炉架上一放。 “萨拉萨蒂今天下午在圣?詹姆斯大厅演出,”他说,“你看怎么样?医生,你能离开病人几个钟头吗?” “我今天没事可干,况且我的工作也不是一刻也放不下。” “那就戴上帽子跟我走吧。我打算先到市区,顺路吃顿午饭。我注意到节目单上有很多德国音乐。和意大利和法国音乐相比,我比较喜欢德国音乐。德国音乐发人深省,我正想深省一番呢,走吧。” 我们乘地铁来到阿尔得斯盖特,步行了一小段路就到了我们上午听到的那个离奇故事的发生地点——萨克斯—科伯格广场。这里是破烂狭窄又颇有点穷讲究的地方:四排灰蒙蒙的二层楼砖房,前面是个用铁栏杆围起来的小院子;一块杂草丛生的草坪上,一丛业已凋谢的月桂在烟雾弥漫中顽强地生存着。在拐角处,一幢房子上挂着一块棕色的招牌,还有三个镀金圆球,招牌上面写着“杰伯茨?威尔森”几个白字,说明我们那位红头发的委托人就是在这里开业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停在房前,眯缝起发亮的双眼,歪着头打量着房子。然后,他沿着街道走过来,踱过去,又站在拐角盯着房子很专注地观看。最后,他回到了当铺前,用手杖使劲戳了戳人行道,这才走到门前敲了敲门。一位聪明机灵的小伙子立刻开了门,并请他进去。 “不用啦,”福尔摩斯说,“劳驾你告诉我到斯特兰德怎么走?” “到第三个路口向右转,走到第四个路口再左转。”伙计马上回答道,接着就关了门。 “好一个精明的伙计,”我们离开的时候,福尔摩斯感慨地说,“据我判断,他是伦敦第四精明的人;而他的胆大妄为,我还不能肯定他是不是排在第三位。我以前就知道他干的一些事情。” “很显然,”我说,“威尔森先生这位伙计在这起神秘的红发会事件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呢。我敢肯定你去问路不过是想看他本人。” “主要不是看他本人。” “那看什么?” “看他裤子的膝部。” “看到什么没有?” “很幸运,我看到了我想看的东西。” “你干嘛使劲跺人行道呢?” “我亲爱的医生,现在聊天不是时候,还是留心观察吧。我们现在等于在敌国侦察:我们知道萨克斯—科伯格广场有情况,现在得查清隐藏在背后的动机。” 我们转过街角,离开了偏僻的萨克斯—科伯格广场。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幅与之完全相反的图景。 那条街是市区通向西北的交通要道。街道上一群一群做小生意的人堵塞了道路,在这人群当中,有向内流的,有向外流的。来来往往的人流把人行道踩得发黑。转过街角,我们离开了萨克斯——科伯格广场。当那一排华丽的商店和豪华的商业楼呈现在眼前时,我简直无法相信这条繁华的街道紧挨着那萧条破烂的广场。 福尔摩斯站在街道拐角,顺着那排房子逐一看过去,他说:“让我们来看一看,我必须记住这些房子的顺序。我喜欢准确地了解伦敦。这有一家暮第然烟草店,那有一家卖报纸的小店,再往那边是柯堡哥分行、素食饭馆、麦克法兰马车制造厂,一直到另一条街。好了,华生,我们已经把事情做完了,该休息了。去吃一份三明治、喝一杯咖啡,然后再去听听小提琴演奏会,那里有悦耳的动听的音乐,没有这么多难题来烦我们。” 福尔摩斯是一个热情洋溢的音乐家,他不仅是演技超群的演奏家,而且还是一个具有很高创作水平的作曲家。那天下午,他坐在观众席中,非常兴奋,瘦长的手指随着音乐的旋律来回的舞动。他脸上带着微笑,眼睛里却露出忧伤,就像进入了梦乡。此时此刻的福尔摩斯和那个断案如神、敏锐机智的大侦探简直判若两人。当他那双重性格显露在脸上时,我就常想起表现在他身上的鲜明对照,他的机智、敏锐和他身上的浓厚的诗意真是对比鲜明。他的性格简直是两个极端,而且经常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有时他异常疲惫,有时他精力旺盛。我很了解他,他认真起来,连着几天坐在椅子上冥思苦想,可是,突然间他又会有强烈的追捕欲望,那个时候,他的推理能力甚至发展为直觉,使那些不了解他的人对他的做法表示怀疑,把他当成一个无事不通的人。那天下午,我看见他陶醉在音乐中时,就感觉到他要捉住的人将要倒霉了。 我们听完了音乐一起走出来,他说:“华生,你是不是想回家了。” “该回家了。” “我还需要几个小时去办点事。发生在科伯格广场的事是一件重大案件。” “怎么说是重大案件呢?” “有人在密谋作案。我敢肯定我能及时制止他们。可是,今天是星期六,使事情变得难办了。今天晚上,我希望你能帮助我。” “什么时候?” “十点钟就行了。” “那我就十点到贝克街。” “好。可是,华生,这次行动可能有危险,你带着你那把军队里用过的手枪。”他向我摆了摆手,转身消失在人群中。 第48章 冒险史6 我相信,我不比福尔摩斯笨,可是,和他在一起,我总是有一种感觉:我太笨了。比如说这件事吧,凡是他看见的我也看见了,凡是他听到的我也听到了,可是听他一说,就知道他已经掌握了事情发生的来龙去脉,甚至还预见到以后将要发生什么事。我呢,什么也没有觉察出来,对这件事还是很糊涂。当我坐车回到肯新顿的住处时,我又从头到尾的把整个事情想了一遍。从那个红发人抄写《大英百科全书》,到侦查萨克斯—科伯格广场,再想想临分手时福尔摩斯的那番暗示。晚上出去要办什么事?为什么让我带枪去?到底要去哪儿?干什么?从福尔摩斯的话中可以得知,当铺的那个年轻伙计肯定很难对付,他可能要耍一些花招。我总想把这些事理清,可是总也得不出结果,思前想后,整个事件依然一片混沌,依然荒诞不经。没办法,只能不去理会它们,反正晚上就会明白了。 我从家里出来时是九点一刻,我穿过公园,也就是穿过牛津街到贝克街。我看见门口停着两辆双轮双座马车。我走进过道,听到了楼上说话的声音。进了福尔摩斯的房间,看见他和另外两个人正说得热闹。其中的一个人我认识,是警察局的侦探埃塞尔尼?琼斯,另一个人是个瘦高个子的男人,他头上戴着一顶闪光的帽子,身上穿着厚厚的、考究的礼服大衣。 福尔摩斯说:“好,我们的人都到齐了。”他一边说一边系粗呢上衣的扣子,并从架子上拿下那要打猎的鞭子。他又说:“华生,我想你应该认识苏格兰场的琼斯先生吧?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麦里维瑟先生,他也是今天晚上我们合作的伴侣。” 琼斯骄傲地说:“医生,你看,我们又站在一起了。我们这位是追捕专家,他只需一只像我这样的老狗去帮他,就可以把猎物抓住。” “但愿我们的追捕不会以一只野鹅告终,白费力气。”麦里维瑟先生闷闷地说。 “只管相信福尔摩斯先生好啦,阁下,”那位官方侦探趾高气扬地说,“他总有自己一套独特的办法,恕我直言,他那套办法就是太理论化、太不可思议了点儿,可他具备侦探的素质。说他好些时候都比官方警察判断准确一点都不过分,比如说侦破舒尔托谋杀案和阿格拉珠宝失窃案的时候就是这样。” “噢,琼斯先生,你这么说我也不反对,”陌生人有点不屑地说,“我还是错过了一局桥牌,这是我二十七年来第一次周六不打桥牌。” “我想,”歇洛克·福尔摩斯说,“你会发现今晚你玩的赌博比任何一次都大,而且刺激得多。你的赌注大概有三万英镑吧!麦里维瑟先生。至于你,琼斯先生,你的赌注就是你一直想抓的那个人。” “约翰?科雷!他可是个杀人犯、盗窃犯,还犯了窝藏罪和伪造罪。他很年轻,麦里维瑟先生,可已经是犯罪头目了。所以能抓住他是当务之急。“琼斯向大家介绍这位以当铺伙计身份出现的年轻人,“这个小约翰?科雷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祖父是皇家公爵,他本人也曾在伊顿公学和牛津大学读书。他精明狡黠,尽管我们到处都发现他作案的迹象,可从不知道上哪儿去抓他。他这个星期还在苏格兰撬门盗窃,下个星期却跑到科维尔筹集资金兴办孤儿院。我追踪他好些年了,可从没见过他的影子。” 福尔摩斯紧接着说:“但愿我今晚能有幸介绍你们彼此认识。我和约翰?科雷先生也打过一、两次交道,所以同意你的说法:他是个犯罪头子。好啦,已经十点多了,我们该出发了。你们二位乘前面一辆车,我和华生乘第二辆随后跟上。” 路挺远,可一路上歇洛克·福尔摩斯一言不发,自顾靠在马车座上哼着下午听的那些乐曲。马车在迷宫般的亮着煤气灯的街道上轧轧地穿行,最后终于汇入法灵敦街的车流。福尔摩斯这才开了口。 “快到了,”我朋友说,“这个叫麦里维瑟的人是银行的董事,对这案件很有兴趣;我认为也该把琼斯带上,虽说他干这一行是太笨了点儿,可他人不错,而且有个特大的优点,那就是只要他抓住了要擒拿的人,他就会勇敢得像条猛犬,顽强得像只螯虾。我们到了,他们正等着呢。” 我们来到上午去过的那条拥挤的街道。等把马车打发走后,麦里维瑟先生前面领路,走过一条狭窄的通道,打开一扇侧门让我们进去。里面又有一条小走廊,尽头是扇巨大的铁门。他打开铁门,带着我们下了一段旋转式石头阶梯,最后来到一张令人望而生畏的大门外。已经来到地下了。麦里维瑟先生停下来,点亮一盏提灯,又领着我们一行走下一条散发着泥土味的昏暗的通道。等把第三道门打开,我们便进入了一个高大宽敞的地下室,那里堆积了许多木条箱和许多笨重的箱子。 “要从上面打入这里可真不容易呢。”福尔摩斯举着灯,四下打量着说。 “从下面也没法进来。”麦里维瑟先生说着用拐杖狠狠捅了捅地面的石板。“哎呀,老天!怎么听起来是空心的!”他满眼惊诧地抬起头。 “我必须请您轻点儿!”福尔摩斯厉声道,“您这样会给我们这次全面出击造成危害!劳驾您坐到哪个箱子上去,好不好?” 这位麦里维瑟先生委屈地坐在一个板条箱上。这个时候,福尔摩斯手里拿着提灯和放大镜,跪在地下认真的查看石板之间的缝隙。他一会儿就检查完了,站起身来,把放大镜装进衣袋。 他说:“我们至少还要等一个小时,因为在那个当铺老板进入梦乡之前,他们不会行动。只要他睡着了,他们马上会行动起来,他们行动得越早,那么逃跑的时间也就越充裕。华生,我想你已经看出来了,这是伦敦一家大银行分行的地下室。麦里维瑟先生是这家银行的董事长,他能够告诉你,为什么那些胆大包天的罪犯会对这个地下室这么有兴趣。” 麦里维瑟先生小声说:“这里有法国黄金。我们早就接到警报,说有人在打它们的主意。” “法国黄金?” “是的,几个月以前,我们正好碰到一个机会可以增加我们的资金来源,为了这个,我们从法兰西银行借了三万法国金币。现在你们都知道了,我们一直没有时间拿出这些金币,所以一直放在地下室里。我坐着的这个板条箱里就有两千个法国金币,全都是用锡箔包好装的。现在我们银行的黄金储备量比任何一家分行的储备量都大,所以,董事们对于这一点非常担心。” 福尔摩斯说:“你们担心是可以理解的。现在我们该安排一下了。我估计一个小时以内事情就会搞清楚。麦里维瑟先生,我们要用灯罩把提灯罩上。” “在黑暗里等吗?” “恐怕要这样。我本来带来了一副牌,原想我们四个人正好可以打桥牌。可是,我想现在敌人马上就要行动了,我们不能漏出亮光,以免发生意外。现在,我们要选好各自的位置。这些罪犯都是胆大包天的人,可是我们要趁他不防备突然袭击。我们必须要小心从事,不然我们就会受到伤害。我就站在这个板条箱后面,你们全部躲在那些箱子后面。只要看见我用灯光照他们,你们就扑上去。华生,要是他们开了枪,你就绝不留情地打倒他们。” 第49章 冒险史7 我拿出手枪,上好膛,放在我躲着的那个木箱上。福尔摩斯把提灯的灯光板拉下来,整个地下室立刻陷入了一片漆黑之中——那种漆黑我以前还从未经历过。只有挡光板的金属被烤得发出一种气味才使我们确信灯还亮着,而且随时会光芒四射。我神经高度紧张地等待着,这突如其来的黑暗,地下室潮湿阴冷的空气使我感到压抑而沮丧。 “他们只有一条退路,”福尔摩斯悄声说,“那就是退回萨克斯—科伯格广场那间房子。琼斯,我希望你已经按我的要求做了吧?” “我已经派了一个警官和两名警察守在大门外了。” “那我们就把所有洞口都堵上了。” 时间过得可真慢哪!虽然事后我查了一下笔记,我们不过等了一小时一刻钟,可我当时的感觉仿佛夜晚已快过去,黎明即将来临。我的四肢又累又麻,也不敢换个姿势;可我的神经高度紧张,听觉异常敏锐,不仅能听出我的朋友轻微的呼吸声,还能分辨出哪里是大个子琼斯发出的深沉粗重的吸气声;哪是银行董事细弱的呼息声。从我藏身的箱子上望过去,我可以看见地板上的那个位置。突然间,我看到了一丝隐约可见的光。 起先那只是火花般星星点点洒在石板上,然后就变长,成了一道黄色的线。地板上无声无息地裂开一条缝,一只手出现了,在有光的那边地方当中四下摸索着。这只手白白的,活像是女人的手。这只手在地面摸索了有一分多钟,然后像它出现时那样突然又消失了。除了石板缝里透出来的微弱光亮外,四周又陷入了一团漆黑。 不过那只手只消失了一小会儿。随着一声刺耳的迸裂声,地板中间一块宽大的白石板翻到了一边,露出一个四四方方的口子。灯光从缺口泻进来,照出一张清秀稚嫩的面孔。他敏锐地扫视了一下四周,然后两手扒着缺口往上撑。先是露出了肩膀,随后腰也上来了,最后一条腿跪到了地上。转眼功夫他就站到了洞口边,把身后的同伙往上拉。那个人的动作也十分敏捷,个子不高,脸色苍白,长着一头火红的头发,显得乱蓬蓬的。 “他低声说:“一切顺利。把凿子和袋子快拿过来!天哪!不好,阿耳奇快往下跳,快!其他的我来对付!” 歇洛克·福尔摩斯闪电般地跳过去,抓住了那个人的领子。另一个人猛地跳进洞里。只听一声嘶啦的声音,琼斯只抓住了他的衣服下襟。慌乱中闪现了一支左轮手枪的枪管,福尔摩斯马上用他的打猎鞭子打在了那个人的手腕上,铛的一下,手枪被打掉在地上。 福尔摩斯不慌不忙地说:“约翰?刻雷,不要白费力气了,你跑不掉了。” 对方非常平静地说:“我看出来了。不过,我的朋友会逃掉的,可惜你们只抓住了他的衣襟。” 福尔摩斯说:“有三个人在门口等着他呢。” “噢!是吗?看来你们安排得很周密。我应该向你们表示敬意!” 福尔摩斯说:“彼此,彼此。你想出的那个红发会的办法也很独特、奏效。” 琼斯说:“不久你就会见到你的同伙的。他钻进洞的动作比我快。伸出手来,让我铐上。” “请你别用那双脏手碰我,”约翰?科雷双手被铐住时说,“你也许还不知道我有皇家血统吧。跟我说话的时候,请你务必用‘阁下’和‘请’。” “行啊,”琼斯瞪了他一眼,心里暗暗发笑,说,“那么,阁下,能不能请你上楼,我们可以找辆马车把阁下押送到警察局去?” “这样就好多了,”约翰?科雷平静地说。他对我们三人行了个大礼,然后在警探的监护下默默走了出去。 我们也跟着离开了地下室。“真是这样,福尔摩斯先生!”麦里维瑟先生说,“我真不知道银行方面该怎么感谢您,毫无疑问,您不仅觉察到了,而且还以绝对优势挫败了一起精心策划的银行盗窃案。我还从没见过这样的案子呢?” “我自己和约翰?科雷先生有一、两笔小帐要算。”福尔摩斯说,“在这个案子上我花了点钱,希望银行会帮我付帐。除此之外,我已经得到了丰厚的回报了,那就是破获这起案子独特的经历和听到了不同寻常的红发会的故事。” “你看,华生,”第二天的清晨,我们坐在贝克街住所里喝着威士忌加苏打水时他解释说,“这事儿从一开始就再明显不过了:什么荒诞透顶的红发会啦,什么抄写大英百科全书啦,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要把这个糊里糊涂的当铺老板每天支开几个小时。这样安排是有些古怪,可要找到个更好的办法还挺难的呢。毫无疑问,科雷是借着他同伙那头红头发想出这么个绝妙主意的。每星期四镑对店老板无疑是个诱惑,他准会上钩;而对他们这些玩上万英镑大赌的家伙,四镑算什么?他们先是登了那则广告,一个坏蛋租了间临时办公室,另一个来怂恿店老板去申请应聘。他们就这样唱了个双簧,每天把老头支开。从我听说那学徒只要一半工资起,我就明显觉得他另有所谋。” “可你怎么会想到他的真实动机的呢?” “假如家里有女人,我或许会认为他们不过是干点偷鸡摸狗的勾当。可事情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店里生意小,又没什么值得他如此费心、如此耗钱的东西,那就准是打店外的主意了。是什么呢?我想到了这徒弟对摄影的爱好,还有他玩的那套出没于地下室的小把戏。对,地下室!那才是这些错综复杂的线索的尽头。随后我就问了一下他徒弟的情况,结果发现自己在和全伦敦最冷静、最胆大妄为的罪犯交手。他在地下室到底干什么勾当——是件每天要花几个小时、总共要用几个月时间才能完成的事。那么是什么呢?除了挖通往其他建筑的地道外,我想不出别的什么事要费这么多时间的。 “后来我们一起到了那个店铺。当时你也许不知道我为什么用手杖敲打人行道,其实,我是要搞明白地下室是朝那个方向延伸的。我得知它是朝后延伸的。接着我去敲门,正如我所期望的,那伙计开了门。我几乎没有看他的脸,我只是想看他的膝部,他的裤子膝部特别破旧、肮脏、这证明,他花了很多时间去挖地道。那么,他挖地道的原因是什么呢?于是,我便在拐角周围巡视了一番,发现结果一家银行和这房子是紧挨着的。这时,我乘听完音乐回家的时候,到这家银行董事长那里做了访问。结果你都看到了。” 我问他:“你是怎么知道他们作案的时间是在周六的晚上呢?” “有一个暗号,即他们的红发会解散了。这说明他们已不在乎杰伯茨?威尔森先生是否在当铺里了。也就是说,他们已将地道挖通了。可是,地道有被发现的可能,那样他们的计划就会失败。他们必须尽快行动。没有其它的日子比星期六更合适了,这样他们便有两天的时间去逃跑。因此我估计他们会在昨天晚上动手。” 我赞叹道:“你的推理太棒了!你真太了不起了,简直是妙不可言,这一连串的推理那么长,环环都被你说中了。” 他回答说:“这使我不感到无聊。我已觉得生活太无聊了。我一生没有什么追求,只希望不要在庸庸碌碌中度过。这些小小的案件满足了我的需求。” 第50章 冒险史8 我和福尔摩斯面对面地坐在他居室的壁炉前。他说:“老兄,其实生活比我们想像的还要丰富多彩,奇妙万分。我们从不敢想真实存在的平凡的事情。如果我们能拉着手飞上天空,飞翔在这城市的上方,揭开房子的屋顶,看看里面发生的事:奇妙的巧合,暗地密谋等一连串的事情,它们不停地发生,以致出现各种奇怪的结果。这一切都会使庸俗的、总是那一套的小说,变得淡然无味而没有销路。” 我回答说:“我可不这样认为。你看,报纸上登的案件,都是那么没劲,一点儿意思没有。我们必须承认,警察局的报告是现实的吧,但是,那结果既不奇特,也没有艺术性,更别说什么引人入胜了。” 福尔摩斯说:“要想产生引人入胜的效果,必须要有一些选择和判断。警察报告里没有这些,可能他们把重点都放到如何吹嘘地方长官上了,而没有放在观察者认为重要的细节上。我可以肯定,没有任何事物比习以为常的东西更自然了。” 我摇了摇头,笑着说:“我非常理解你的看法。我想,这是由于你的地位造成的,你是三大洲中每一个困难人的非正式顾问和参谋,你接触到的人和事物都是比较奇特的。可是这儿”——我从地上捡起一张晨报——“让我们来看看,我看到了一个标题:《丈夫虐待妻子》。这个报道的篇幅占了半栏,可是即使我没有看里边的内容,就知道它写的是什么。当然,其中一定写到另一个女人,狂欢滥饮、拳打脚踢、身上伤痕累累,还有富于同情心的姐妹或房东太太等等。即使是写得最不好的作者也写不出这么粗枝大叶的东西。 福尔摩斯拿过报纸,大致地浏览了一下,说:“实际上,你举的例子不能证明你的论点。这是登答士家分居的案子,它发生时,我正在整理与此案有关的细节。丈夫从不喝酒,没有别的女人,他之所以被控告,是因为养成了一种习惯,每当他吃完饭时,总把假牙扔向他的妻子。当然,这个故事在一般作者的想像里是没有的。医生,请来点鼻烟,你应该承认,通过你举的例子,证明了我的观点,所以我赢了。” 他拿出了他的旧金鼻烟壶,壶盖上镶嵌着一颗紫色水晶。水晶的耀人光彩和他一贯的生活作风极不相符,看到这个东西,我便忍不住评论了一番。 他说:“啊,我忘了又有几个星期没看见你了。这是波希来亚国王送给我的纪念品,为了感谢我在爱仁娜·阿得勒一案中帮了他的忙。” “那么那个戒指呢?”我指着他手上那枚光辉四射的钻石戒指问。 “这是荷兰王室送给我的。因为那个案子比较神秘,所以即使是对你——一直认真地记录我的小事的朋友,我也没有说出半句。” “那么,现在你这里有什么案子吗?”我好奇地问。 “有十一二件,可是都意思不大。你应该知道,它们都比较重要,但是都平淡无奇。通过办理案件,我发现一般不重要的案件反而有观察和分析的余地,调查这样的案件比较有兴趣。罪行越大的案件越简单,因为那类案件犯罪动机比较明显。我办的这十一二件案子中,就马塞的那个案子还比较复杂,其他的都没什么意思。不过,可能过一会儿会有什么有趣的案件,要是我没判断错误的话,现在有一位委托人来了。”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窗户前面,透过玻璃俯视着寒风萧瑟的伦敦街道。我从他的肩上向外看,在街道的对面站着一个女人,身材高大,脖子上围着毛皮围脖,头上歪戴着一顶宽边帽子,就像得纹郡公爵夫人卖弄风情一样,帽子上插着一支大羽毛。她穿着这样的衣服,神色却有些慌张,犹豫不决地抬头看我们的窗户,身体前后摇晃,急躁地玩弄手套上的扣子。忽然,她就像游泳的人一下跳到水里一样,快速地穿过街道,紧接着我们听到了刺耳的门铃声。 福尔摩斯把烟头扔到壁炉里,说:“这种现象,我原来也见过。在人行道上来回摇晃一般说明发生了色情事件。她满心想问一下别人,可又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把这隐秘的事说出去。可我们得区别对待。一个女人被男人深深伤害时,她就不再晃荡了,通常是急切地拉响她想征询意见的人的门铃,急得把门铃绳拉断的都有。我们可以把这桩案子定为恋爱案,不过这姑娘并不是气愤,而是感到迷惑或忧伤。她来了,我们的谜这就可以解开了。” 正说着,就听到轻轻的敲门声。穿着黑色制服身材矮小的仆人进来通报说玛丽?萨瑟兰小姐来访。话音未落,萨瑟兰小姐已经站到了仆人身后,那架势活像一艘满载而归的商船跟在一艘小领航船后进港一样。歇洛克·福尔摩斯气度不俗地对她的来访表示了欢迎,他在这方面可算出类拔萃的了;然后关上房门,鞠着躬给她让座。并以他那特有的那种不露声色的方式把来人打量了一番。 “眼睛近视,要打那么多字不觉得吃力吗?”他说。 “一开始是有点吃力,可现在我可以盲打了。”可她突然意识到福尔摩斯说这话的意思,猛地一惊,抬起头来,那张宽宽的、和善的面孔上充满敬畏的神情。“您听说我的事啦,福尔摩斯先生?”她大声说,“要不您怎么会知道得那么清楚?” “别介意,”福尔摩斯笑着说,“我的本行就是要了解各种情况。也许我已经把自己锻炼得能够看到别人没注意到的事情。要不,你怎么会匆匆来找我呢!” “我是从埃瑟瑞基太太那里听说您的。当初警察和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先生已经死了,所以不再继续寻找;可您却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他给找回来了。我听了之后就到您这儿求教来了。噢,福尔摩斯先生,我希望您也能像帮她那样来帮我!尽管我不富裕,可我除了那台打字机可以帮我挣钱糊口以外,每年还有一百英镑的收入归我自己支配。我愿意全部给您,只要您能帮我查明赫斯莫·安吉尔的下落。” 福尔摩斯说道:“你为什么这样匆匆忙忙地离家找我呢?” 玛丽?萨瑟兰小姐更显得惊讶。她说:“是的,我来得是有点突然。我的朋友赫斯莫·安吉尔先生失踪了,我的父亲温迪班克先生对这事漠不关心,他既不肯报告警察,也不肯到您这里来,他什么都不干,所以,我就立即穿上衣服来找你了。” “你的父亲,”福尔摩斯说,“他是你的继父吧,你们不同姓。” “对,他是我的继父。因为他就比我大五岁零两个月,所以我叫他父亲有些可笑。” “你母亲还健在吗?” “是的,她还在。福尔摩斯先生,我父亲刚死不久,她就结婚了,而且那个男的比她小十五岁,我对母亲这点很不满意。我父亲在拖特那姆法院路做管子生意。他留下来一个很大的企业,我母亲和工头阿迪先生共同管理。但是自从温迪班克先生来了以后,他迫使我母亲卖了这个企业,因为他是一个旅行推销员,推销酒的,地位比较优越。他们卖了经营权和产权,得了四千七百英镑。要是我父亲还活着,他一定会得到更多的钱。” 我以为福尔摩斯对这种没有头绪的叙述会不耐烦,可是,出乎我的意料,他居然听得十分认真。 他问:“你的这些收入是从这个企业里得到的吗?” “不是,先生。那是我另外的收入,是奥克兰的纳德伯父留给我的。是新西兰的股票,利息是四分五厘。股票金额是二千五百英镑,可是我只能动用利息。” 福尔摩斯说:“我对这一点非常感兴趣。你既然每年都可以得到一百英镑那么多钱,再加上打字挣的钱,你可以出去旅游,过着舒心的生活。我敢肯定,一个独身女子有六十英镑就能生活得很好。” “就是比六十镑更少的钱,福尔摩斯先生,我也完全会生活得很好。可是,您应该想到,我要是住在家里,就不想成为他们的累赘。因此,只要我们生活在一起,他们就花我的钱,不过,这也是短时间的。温迪班克先生定期把我的利息取出来交给我母亲,我用打字赚来的钱就够了。每打一张挣两个便士,一天一般能打十五张到二十张。” 福尔摩斯说:“你的情况我大体上了解了。这位是我的朋友华生医生,在他的面前没什么不可以说的,请你把同赫斯莫·安吉尔先生之间的关系说出来吧。” 萨瑟兰小姐刷地脸红了,两手不由自主地抚弄着上衣的流苏。“我是在煤气装配工的一个舞会上第一次见到他的。”她说,“他们以前总是送舞会入场券给父亲,后来他们想起了我们,就转送给母亲了。但温迪班克先生不希望我们去,他不希望我们去任何地方。就连我想上教堂做礼拜他都会暴跳如雷的。可这次我是打算要去,而且一定会去,他有什么权利阻拦我去跳舞?去那里的全是我父亲的朋友,可他却说我不适合和他们交往。还说什么我没合适的衣服穿着出席这种舞会,可我那条紫色长毛绒服就放在抽屉里,还从来没穿过呢。最后他没办法,出差到法国替公司办事去了。我和母亲一起去了舞会;一起去的还有哈第先生,他原先是个工头。我就是在那次舞会上认识赫斯莫·安吉尔先生的。” 福尔摩斯说:“我猜温迪班克先生从法国回来后,一定很生气。” “不,他的态度倒是很好,还说不让女人做她愿意做的事根本没用。” “我明白了。就是说你在煤气工人的舞会上认识了那个叫赫斯莫·安吉尔先生的人。” “是的,先生,我是那天晚上认识他的,他第二天早晨打电话来问我们是不是平安到家了。 “晚上他又来拜访。此后,我和他有过两次散步,可是后来我父亲回来了。因此赫斯莫·安吉尔先生就不能再来我家了。” “你说的是不能,对吧?” “是的,我父亲不喜欢那样的事。只要阻止得住,他总是不许任何客人来访,他总说,女人家应该安于和自己家人在一起,可我常跟母亲说,女人首先得要有自己的圈子,而我至今还没有 自己的小圈子呢。” “那么赫斯莫·安吉尔先生又设法来看过你吗?” 第51章 冒险史9 “在一星期内父亲又要到法国去,赫斯莫来信说,最好不要在他走之前见面,在这期间我们通信是可以的,他每天都写信来。” “你此时和那位先生订婚了没有?” “啊,订了婚了,第一次散步的时候我们就订婚了,赫斯莫·安吉尔先生……是莱登霍尔街一家事务所的出纳。” “什么办公室?” “问题就在这儿,福尔摩斯先生,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办公室。” “他住在哪儿呢?” “就住在办公室里。” “你不知道他的住处?” “不知道,确切地点儿只知道在莱登霍尔街。” “那么,你把信寄到哪儿?” “寄到莱登霍尔街邮局,等他去取。他说,要是把信寄到办公室,同事们都会笑话他和女人通信。所以,我打算像他那样,用打字机打字来写信,可是他不同意,他说我亲笔写的信看起来比较亲切,就像见到我本人一样,可是打出来的信,中间总觉着隔着一部冰冷的机器。福尔摩斯先生,你看他多么喜欢我呀,连这么小的细节他都想得到。” 福尔摩斯说:“这最能说明问题了。我一直都认为小事情最重要了。你还能想起关于赫斯莫·安吉尔先生的一些小事吗?” “记得,福尔摩斯先生,他的性格非常腼腆。他不愿我们被别人看见,所以我们经常在晚上散步,而不在白天。他的言谈举止都像个绅士,那么温文尔雅,甚至说话的声音都那么温柔。他说,他小的时候得了扁桃腺炎和颈腺肿大,所以嗓子不好,说话声音很细,有点含糊。他的穿着打扮非常讲究、整洁、大方,而且他和我一样,视力不太好,总是戴着浅色眼镜,遮挡亮光。” “好,你父亲走了以后,他又干了些什么?” “赫斯莫·安吉尔先生又去了我家,他建议我们在父亲回来前结婚。他态度很诚恳,让我把手放在圣经上发誓,不管怎么样,我都要对他忠实。我母亲说,他让我这样做是对的,这说明他对我的感情真挚。当初母亲就非常喜欢他,甚至超过了我。要我忠实于他。母亲说这表明他是很喜欢我的。他们谈论着在一星期内举办婚礼,我说应该告诉父亲,虽然我不喜欢这样做,但我不想偷偷地做什么事。他却说不用担心父亲,事后告诉他就可以了。不过,我还是给父亲写了信,寄到公司驻法国办事处所在地波尔多。可是就在我结婚的那天早晨,那信被退了回来。因为这封信寄到时,他正好动身回来了。” “这太不巧了。那么星期五你的婚礼。是预备在教堂举行吗?” “是的,一点儿都没张扬。我们决定在皇家十字路口的圣救世主教堂举行婚礼。赫斯莫乘了一辆双座马车来接我们,由于我们是两个人,他就让我们两个都上了这辆马车自己坐了一辆四轮马车。我们先到的教堂,四轮马车随后到达,我们等着他下车,可是他一直没有下来,车夫从他的座位上下来看了看才发现里面什么人也没有!车夫说他亲眼看见赫斯莫先生上了车,他想象不出人到哪儿去了。这是上星期五的事了,福尔摩斯先生,从那以后,我们就再没有得到他的消息。” “我想他不会就这样离开我的。他一早就要我发誓,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要忠实于他,这誓约我会永远记住,他终究会有一天要我实践这一誓约的,从后来发生的事情看,这是有一定含义的。” “可以肯定地说,这是有含义的。那么你真的认为他遇到了意想不到的灾难?” “是的,我相信他早已预料到了某种危险,否则他怎么会讲那种话。” “可是,你从没想过会发生什么意外吗?” “没有。” “还有,你母亲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她非常生气,而且让我永远不要再提这件事。” “那你的父亲呢?你对他说了吗?” “说了,他好像和我想的一样,觉着发生了什么意外,可是我会再打听到赫斯莫的消息的。如果按他说的,把我带到教堂门口就不见了,对谁也没有什么好处。要是他借了我的钱,或者和我结婚后把财产给了他,那他跑了还说得过去,可是赫斯莫用钱从不靠别人,我的钱哪怕是一个先令,他也不在乎。既然是这样,还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呢?他怎么也不给我写一封信呢?唉,我都快被他逼疯了,整晚的睡不着觉。”她拿出一块手帕,捂着脸哭了起来。 福尔摩斯站起来说:“不要难过,我会为你办理这个案子的,我敢肯定,我们能够得出结果。从现在开始,你不要再为这事担心了,我们替你挑起这个重担。还有,你最好把赫斯莫先生忘掉,就好像你没有见过他一样。” “你这么说,我不会再见到他了是吗?” “恐怕不会了。” “他到底出了什么事?” “你把这件事交给我处理好了。我想得到关于赫斯莫的准确描述,还需要他给你写的信。” 她说:“我曾经在上个星期六的《纪事报》上刊登过寻人启事。你看,就是这个,这里还有他给我写的四封信。” “谢谢你,你的通信地址呢?” “肯波伟耳区,里昂街31号。” “我知道你不清楚安吉尔先生的住址。那么,你父亲在哪儿工作?” “他在分球其德的法国红葡萄酒大进口商伟思特好斯?玛斑刻商行里做旅行推销员。” “请你留下这些文件,记住我对你的劝告。整个事件就这样结束了吧,不要让它影响你的生活。” “但是,我必须要忠于赫斯莫。他一回来我就和他结婚。” 尽管我们的客人那顶帽子滑稽可笑,脸上也显得愚钝,但她纯朴的思想中有一种高尚的情操,让我们不由得肃然起敬。她把那一小包文件放到桌上,并说什么时候叫她,她一定会来,然后就离开了。 歇洛克·福尔摩斯默默无言地坐在那里,十指还是那样并在一起,双腿朝前伸展,眼睛呆呆地盯着天花板。过了一阵,他从架子上拿起那只又旧又油腻的陶烟斗,对他来说烟斗就像个顾问一样。他点上烟,靠到椅子背上,任浓浓的蓝色烟雾围绕在他身边,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那姑娘本身就是个很令人感兴趣的研究对象,”他说,“我觉得她本人比她那桩事有意思得多。说实在的,她那件事实在太平常了。你查一下我的索引就可以找到类似的案子了,那是一八七七年安斗伏那条索引;去年在海牙也发生过类似的事。都是老把戏了,不过这件事里有一、两个情节倒是从前没有的。姑娘本身是最令人深省的。” “你似乎从她身上看到了很多我没法看见的东西。”我说。 “不是没法看见,而是忽略了,华生。你只是不知道该看些什么,所以把有价值的线索都给漏掉了。我永远没法让你意识到衣服袖口的重要性,大拇指甲给人的提示以及鞋带上的大文章。好啦,跟我描述一下你从这位女士的外表上都看到了些什么。” “嗯,她戴着一顶宽边草帽,颜色是兰灰色,一面还插着一根砖红色的羽毛。黑色的上衣上缀着黑色的珠子,边上还镶着黑色大理石饰物。总之都是黑的。连衣裙是棕色的,比咖啡的颜色还深;领口和袖口上镶着紫色绒毛。手套是浅灰色的,右手食指那个地方有点磨损。我没注意她的靴子。她耳朵上戴着圆圆的小金耳环,一副相当富裕的派头,举止安详,脾气随和,让人觉得很舒服。” 歇洛克·福尔摩斯轻轻一拍手,呵呵地笑了起来。 “老实说,华生,你可是大有长进了。你漏掉了重要环节是不假,可你掌握了观察的方法,而且观察得够仔细,对色彩的观察力也挺强的。可千万不要停留在总体印象,老兄,要集中于细节。我看女人总是先看她的衣袖;看男人最好是从膝部看起。你也看到了,这位女士衣袖上镶着紫色的长毛绒,这种材料最容易暴露痕迹了。她袖口往上一点的两条纹路是打字员的手靠在桌子上的地方,压痕很明显;那种手摇缝纫机也会留下相似压痕,不过会在左手边,离大拇指最远的那面,不像这条压痕在最宽的这边。接着,我注意到她的脸,发现她鼻梁两侧各有一个凹痕,那是戴夹鼻眼镜留下的,所以我大胆说出她近视,并从事打字工作。她对这些似乎吃了一惊。” “我都吃了一惊呢。” “可那些痕迹太明显了。随后我观察到她的两只靴子实际上不是一对:因为一只靴尖上有花纹皮包着;另一只就没有。两只靴子上各有五个扣,可她一只靴子扣了下面两个,另一只都扣了第一、第三和第五个。我又吃惊又好笑,所以我断定她是匆忙跑出来的,这并不深奥吧。” “还有什么?”我对我朋友这种极度敏锐透彻的推理总是怀着强烈的兴趣。 “我还注意到她在离家前留了张便条,那是在穿戴完毕后匆匆留的。你注意到了她手套的食指有些磨损,可没注意手指和手套上都沾了紫色墨迹。她写得太匆忙了,结果在蘸墨水的时候笔插得太深,这一定发生在今早,否则墨水不会那么清楚地留在手指上,好,你给我念一下那则寻人启事吧。” 我念到: “赫斯莫·安吉尔先生于十四日早晨失踪。此人身高五英尺七英寸,体格健壮,肤色微黄,头发乌黑,头顶稍秃,有浓密漆黑的颊须和唇髭,戴浅色墨镜,说话声偏弱,身穿丝绸边黑色大礼服,哈里斯花呢灰裤,他曾在莱登霍尔街的一个事务所任职。……” 好了,不用再读了,我看那些信件也很平常,只有一点儿很值得注意。” “这些信件,连同名字都是打字机打出的。” “请看:‘赫斯莫·安吉尔’。可是地址除了‘莱登霍尔街’外,别无其它,此签名很说明问题,对本案具有决定性作用。” “我估计他也许想一旦有人起诉他的毁约行为时他可以说这个是他本人的签名。” “不,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现在,我将写两封信,一封给伦敦的一个商行;另一封给那位小姐的继父温迪班克先生。让他明晚六点钟来这里和咱们见次面。这样问题就解决了。我们可以和她的男性亲属交往一下。好了,华生,在收到回信之前,我们没有要做的事情了,把这件事先放在一边吧。” 第52章 冒险史10 我很相信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和旺盛的精力,因此,看到他对要侦破的疑难案件的成竹在胸、有条不紊的态度,我想他肯定非常有把握。我知道他破了这么多案子,只失败过一次,就是关于爱仁娜·阿得勒的相片案。可是,当我想起“四签名”和“血字的研究”那些怪事时,就觉得要是福尔摩斯都不能侦破的案子,那确实是太神秘了。 我走的时候,他还在那儿抽着他的旧烟斗,相信等我明天再来的时候,他肯定已经找到了那位失踪新郎到底是什么人的线索。 回去以后,我忙着给一个重病患者治病,第二天又照顾了他一整天,直到快六点时,才算忙完。我坐了一辆双轮马车驶向贝克街,就怕去晚了帮不上福尔摩斯的忙。当我看见他时,他自己在家,整个身子蜷在扶手椅中,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面前放着让人畏惧的烧瓶和试管散发出刺鼻的盐酸气味,看来,他又做了一天的化学试验。 “问题解决了吗?”我一边往里走一边问。 “解决了,是硫酸氢钡。” “哎,我说的不是这个,而是那个案子!”我叫道。 “啊,那个呀!我一直在想我做的那个实验。昨天,我已经说过了,这个案子没有什么奇怪的,只不过有些地方挺有意思。惟一让我感到遗憾的就是找不到一条法律可以惩治那个恶棍。” “他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抛弃萨瑟兰小姐?” 我话刚说完,福尔摩斯还没有开口,就从楼道里传来了一阵沉重的脚步声,紧接着有人敲门。 “那个委托人的继父温迪班克先生来了。”福尔摩斯说,“他给我回信,说六点以前来。请进吧!”走进来一个中等身材,身体健壮,皮肤发黄的三十多岁的男子,他胡须刮得很干净,一副阿谀奉承的神态,看了我们俩一眼,摘下他那顶圆帽子,放在边架上。他向我们稍微鞠了个躬,就侧身坐在了椅子上。 “晚上好,温迪班克先生,”福尔摩斯说,“我想,这封信是您打的吧,信中约好我们六点钟见面,是吗?” “是的,先生。我可能有点晚了,可是我迫不得已呀。我很报歉萨瑟兰小姐为这点小事来给您添麻烦,我想这件事还是不要张扬出去。她来找您,我根本不同意。你们可能也会发现,她脾气很大,爱激动,要是决定了干什么非干不可。当然,我不在意你们,你们和官方警察又没什么关系,可是把这家丑张扬到社会上也不太好。而且,这么做根本没有用,你们怎么能找到那个赫斯莫·安吉尔呢?” “正好相反,”福尔摩斯十分平静地说,“我敢保证我肯定能找到那个赫斯莫·安吉尔先生。” 温迪班克先生猛然一惊,手套掉到了地上,但他还是强装镇静地说:“听您这么说,我真是太高兴了。” “奇怪的是,”福尔摩斯说,“怎么打字机也跟用手书写一样那么能反映人的个性呢?除非两台打字机是全新的,否则不会有两台打字机打出来的字一模一样的。打字机上有些字磨损得比较厉害,有些只磨损一边。喏,温迪班克先生,您在您打的这张短笺中可以看到“字母‘e’总是有点模糊不清;而字母‘r’是尾巴总是缺了点儿。除了这两点,还有十四个字有类似特征,只是这两个比较明显而已。” “我们事务所里所有信函都是用这台打字机打的,有点磨损是理所当然的。”我们这位客人边说边用那双敏锐的眼睛扫了福尔摩斯一眼。 “那我现在就给你看点东西,温迪班克先生,研究起来满有意思的呢。”福尔摩斯接着说,“我打算这些天写篇专题论文,论述打字机与犯罪的关系,我研究这个问题已经有些日子了。现在我手上有四封信,全是那个失踪男子发出的,而且全是用打字机打出来的。这些信中不仅每个字母‘e’都模糊不清,而且每个‘r’都没有尾巴。您如果愿意用我的放大镜的话,还会发现另外十四个特征在这些信里全有。” 听到这里,温迪班克先生从椅子上猛的弹了起来,一把抓起他那顶帽子,说:“我可没时间听您这类无稽之谈,福尔摩斯先生。您要是能抓住那家伙就抓,到时候通知我一声就行了。” “当然要通知您,”福尔摩斯说着一步跨到门口,把门一锁,说,“那我这就告诉您,我抓到那个人了。” “什么!在哪儿?”温迪班克叫了起来,脸色顿时没了血色,连嘴唇都乌了,活像一只被套住的老鼠那样惊惶四顾。 “叫也没有用——真的没用。”福尔摩斯语气温和地说,“这是赖不掉的,温迪班克先生。您刚才竟然说我不可能解决这么简单的问题,那句恭维话说得也太缺乏礼貌。这事再明显不过了,确实简单!坐吧,咱们得好好聊聊这事儿。” 这位客人一下瘫坐在椅子上,脸色苍白,额头上冒出一层冷汗。“这不过,这不是犯罪,没法提出起诉。”他结结巴巴地说。 “恐怕确实如此,不过,我们私下说,你这种把戏真是够残酷、自私、没良心到了极点。我还是头一回碰到像你这样的人。好啦,我把事情的经过说一遍,如果我说错了你可以反驳。” 温迪班克颓缩在椅子上,一副彻底崩溃的样子。福尔摩斯把脚搭在壁炉台的一角上,身子靠在椅背上,手插进衣兜里,自顾自地叙述起来。 “那个男人为了钱娶了一个比他大十几岁的女人,”他说,“要是那个女人的女儿和他们一起住,他们就可以一直用那可怜姑娘的钱。那些钱对他们来说,相当重要,要是得不到它,他们的生活就会有很大的改变。因此,他们想尽一切办法想维持现状。女儿非常的温柔善良、多愁善感。很明显,凭她的容貌和人品还有收入,是不会独身的。要是她嫁了人,那么他们就会失去每年一百英镑的可观收入。她的继父采取什么措施才能不让她嫁人呢?开始,他想方设法把她关在家里,不让她和其他朋友接触。后来,他觉察出这不是一个长久的办法。她变得越来越有自己的主见,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要去参加舞会。这种情况下,她的继父想了个什么办法呢?他想出了一个卑鄙、狠毒的妙计。在妻子的帮助下,他把自己装扮成脸上长着假胡子,戴着浅色墨镜,说话声音细声细气的人。因为女儿是个近视程度不轻的人,根本看不出他的伪装。他用赫斯莫·安吉尔的名字出现在女儿面前,并且向女儿求婚,省得她爱上别的男人。” “最初,我只是想跟他开个玩笑,”那个人有气无力地辩解说,“可我没想到她那么痴心。” “根本就不是开玩笑。可是,那个可怜的姑娘一直被蒙在鼓里,她被爱情冲昏了头,一直都认为她的继父在法国。她因为那位先生的温文尔雅而着迷,并且因为母亲的称赞而高兴。后来安吉尔先生登门拜访,因为这样的话事情就可以维持下去。见过几次面以后,他们订婚了,这下,姑娘就不会再变心了。可是,骗局总得有个结局,总是说去法国也不是回事,因此,就把这件事来个戏剧性的结局,使那个姑娘永远也忘不了他,也阻止了她会爱上别人。于是,就演出了一幕把手按在圣经上发誓永远忠实于他,并在举行婚礼的那个早晨给她某种暗示的场景。温迪班克先生希望萨瑟兰小姐对赫斯莫·安吉尔忠贞不二,并且对他的生死难以预料。总之,可以让她在今后的十年里不能和别的男人结婚。赫尔莫陪着她去了教堂,他没法再往前走了,就从四轮马车的这扇门钻进去,又从那扇门钻出来。事情的整个经过就是这样,温迪班克先生。” 当福尔摩斯说出这些实情的时候,温迪班克苍白的脸稍微好了一点。 “福尔摩斯先生,你真聪明,你应该再聪明一点,你就会明白在侵犯法律的是你。我一直都没有干这种事情,而你把门锁上,就这使你因此而受到起诉。” “就算像你说的那样,法律对你没办法,”福尔摩斯打开门锁,“可是你应受到比别人更大的惩罚,如果这位年轻姑娘有兄弟或朋友,他们肯定用鞭子打你,”看到那人脸上露出讽刺挖苦的神情,福尔摩斯生气的大声说:“这不是我的责任,可我正好有条猎鞭,……”他快步走过去拿鞭子。拿到手上,只听得楼梯上响起一阵剧烈的脚步声,接着就听到大门“哐当”一声关上了。我们从窗口看见温迪班克先生以逃命一样的速度沿着街道跑了。 “恶棍!”“他最终会被送上断头台的。不过,这个案件还是挺有意思的。” “我对你的推理还是不很清楚。”我说。 “那个行动诡秘的赫斯莫·安吉尔先生肯定有所图谋,这点从一开始就看得清清楚楚。同样明显的是:这个事件中的惟一受益者,根据我们看到的,就只有这位继父了。还有一个事实很具启发性,那就是这两个人从来没有同时出现过,总是这个走了,那个才来。有色眼镜、古怪的声音和八字胡、络腮胡子,样样都暗示着乔装打扮。他用打字机签名使我更加确信他的狡滑,因为这种罕见的做法说明姑娘很熟悉他的笔迹,哪怕是一点点她都能辨认出来。现在你就看出所有这些孤立的事实以及其他一些细节都指向同一个目标了吧。” “那你怎么去验证呢?” “一旦认准我要追查的对象,要确证就是易如反掌的事。我知道这家伙替哪家公司工作,所以我一拿到那份寻人启事,就和那家公司联系上了,去掉其中一切可能的伪装的东西——什么络腮胡子、有色眼镜、嗓音之类的,请他们告诉我在他们的推销员中间有没有谁与之相貌相符。我已经注意到了打字机的那些特征,于是给他本人写了封信,寄到他的办公地址,问他能否来这里一趟。不出我所料,他的回信还是用打字机打的,而且上面那些具有特征的细微毛病一模一样。同一班邮件到的还有一封芬切齐大街的西屋和马坂克公司寄来的信,上面说寻人启事上描述的那些相貌特征与他们的雇员詹姆斯·温迪班克在各方面都十分吻合。这就是啦!” “那萨瑟兰小姐怎么办?” “现在,把事情的真相告诉她,她不会相信我。还记得那句古老的波斯谚语吧:‘试图打消女人心中的幻想,无异于在老虎爪下夺其仔。’哈费兹和贺拉斯各有各的道理,也各有各的情理。” 第53章 冒险史11 福尔摩斯说:“你同那个验尸官一样,对他有偏见。把对小麦卡西有利的证据排除掉了。你就没发现时而觉得他想象力过于丰富,时而觉得他毫无想象能力?他甚至没能编出个理由解释他和父亲的争吵,以争取陪审团的同情,想象力也太贫乏了;而当他从内心感应中引申出种种古怪的说法,比如说死者临终前提到‘拉特’以及那件失踪了的衣服之类,这说明他的想象力还是很丰富的。不能这样,华生。我会从另外一个角度去调查这个案子,那就是这个年轻人说的全是真实情况,我们再看看这种假设会让我们得出什么结论吧。我这里有一本比得拉剂诗集的袖珍本,你拿去看吧。到达案发现场前,我不想再谈这个案子了。我们到斯云敦吃午饭,我看还有二十来分钟就该到了。” 大约四点钟,列车驶过了风景秀丽的斯特劳得峡谷和闪烁着波光的宽宽塞文河,终于抵达了美丽的乡村小镇罗斯。一个清瘦、举止诡秘而相貌狡黠的男人已经等候在站台上了。尽管他按照当他风俗穿了件浅棕色的风衣,打着皮绑腿,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他就是苏格兰场的雷弥瑞德警探。我们和他一起乘马车来到希尔福得郡的阿姆斯旅店,他在那里给我们预订了一间房间。 “我要了一辆马车,”我们坐在一起喝茶的时候,雷弥瑞德说,“我知道您的老习惯,不马上到案发现场就不能满足。” “你真是想得太周到了,”福尔摩斯说,“不过,去不去得看晴雨表上的度数。” 雷弥瑞德一惊,说:“我不大明白您说的什么意思。” “晴雨表上多少度?二十九度?知道了。没一丝风,天上也没一丝云。我这儿可是有一整盒烟等着抽啊,而且这里的沙发比普通乡村旅馆的让人讨厌的那种东西好多了。我觉得今晚我可能用不上马车了。” 雷弥瑞德放声大笑起来。“看来,您已经根据报纸上的报道得出了结论。这个案子的案情一清二楚,越是深入调查,越是明确。当然,我们也实在不好意思拒绝一位女士的请求她久闻您的大名,尽管我一再对她说,凡是您力所能及的,我都已经尽力为她做了,可她还是非听听您的高见不可。哎,我的老天!她的马车已经在门口啦!” 话音刚落,一位年轻女子就匆匆走进我们的房间。她的两只蓝眼睛炯炯有神,双唇微张,两颊绯红,是我这一生中见过的少有的可爱的姑娘。当时我神情紧张,忧心忡忡,天生的端庄被弄得一干二净。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她在把我们两人打量了一遍之后,终于凭着女性敏锐的直觉盯住了我的伙伴,高声说:“我真高兴看到您来这里。我坐车赶来就为了让您知道我有多高兴!我知道詹姆斯没干,我就是肯定这一点。我也希望您在开始侦察前也了解这一点。这一点您千万不要怀疑,我和他是一起长大的,他的缺点我是最清楚了。可他这人心软,连只苍蝇都不肯伤害。真正了解他的人都会觉得对他的指控简直是荒唐透顶。” “我希望能为他澄清,特纳小姐。”歇洛克·福尔摩斯说,“你该相信我会竭尽全力的。” “可您看过那些证词了。您对此有何结论?就没发现什么漏洞和毛病?难道您不认为他是无辜的吗?” “我认为他很可能是无辜的。” “听到了吧!”她把头往后一扬,轻蔑地看着雷弥瑞德,大声喊道:“你听见啦!他给了我希望!” 雷弥瑞德耸了耸肩膀,说:“恐怕我同事下这种结论有点轻率吧。” “可他说得没错!我就知道他是无辜的。詹姆斯绝对不会干这种事的!至于他和父亲的吵架,他之所以不肯在验尸官面前露出一个字,那是因为事情牵涉到我。” “在哪方面牵涉到你呢?”福尔摩斯问。 “事到如今,我也不能再隐瞒什么了。在关于我的事情上,詹姆斯和他父亲有很大分歧。麦卡西先生非常希望我们结婚,因为我和詹姆斯自小青梅竹马,一直像兄妹一样相亲相爱。当然,他还年轻,也没什么生活经验,而且——而且——他自然也不想现在就结婚成家。所以他们总是争啊吵的。我敢肯定,这次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吵起来的。” “那你父亲怎么看待你们的事呢?”福尔摩斯问,“他同意这门亲事吗?” “不同意。只有麦卡西先生同意。”当福尔摩斯那锐利的目光投向她时,那张充满青春活力的脸上掠过一道红晕。 “谢谢你提供的这些情况。这对弄清案情很有用,”他说,“假如我们明天登门拜访你父亲,能见他一面吗?” “恐怕医生不会同意。” “医生?” “是啊,您没听说过?我可怜的父亲身体一直欠佳,这件事更是把他的身体彻底搞垮了。他已经卧床不起,医生说他的身体受到了严重损害,神经系统也崩溃了。麦卡西先生是惟一活着的一个早年在维多利亚就结识了我父亲的人。” “啊哈!维多利亚!那是采矿场了。” “对,是在采矿场。” “确实如此,是在金矿。据我所知,特纳先生是在那里发迹的。” “不错,的确是在那儿。” “谢谢你,特纳小姐。你为我提供了很有用的材料。” “你有什么消息明天一定要告诉我。你肯定会去监狱里看望詹姆斯的,对吧?假如您去的话,福尔摩斯先生,请您务必告诉他我相信他是无辜的。” “我会的,特纳小姐。” “我得回家了,因为爸爸病得很重,我走开他会想我的。再见,上帝保佑您一切顺利。”她匆匆忙地走了出去,那股冲劲儿和她进来的时候一样。 雷斯弥瑞德对福尔摩斯说:“心肠简直太硬了,你为什么要叫人家心存希望。” 福尔摩斯说:“我觉得我可以为詹姆斯·麦卡西洗脱罪名。” “我要立刻到监狱看看去。华生,你不要着急,我只需一两个小时就会回来。” 我独自闲躺在沙发上,开始思索案情,思考当天所发生的一切。若这个年轻人所说的是真的,那么,从他离开父亲到回到父亲身边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怪事?难道我这个当医生的看不出死者的伤痕有什么奇怪的吗?我要了一份载有审讯记录的周报。在验尸证明书上写道:死者脑后的第三个左顶骨和枕骨的左半部因被笨重武器撞击而破裂。我摸着自己头部被撞击的位置,显然,这一偷袭是来自死者背后的。这在某种程度上对被告有利,因为别人看见他是和父亲面对面交谈的。但是,死者也可能是在他转过身时被他儿子打死的。无论如何,应该让福尔摩斯注意到这一点。而且,“拉特”,意味着什么呢?我左思右想。另外小麦卡西看见的那件灰色衣服。如果说的是真的,那么凶手一定在逃跑时掉下了他的大衣也可能是件披风。但是他居然敢在距小麦卡西不过十几码的地方把衣服捡走。这整个案件实在太令人费解了。对于雷弥瑞德的一些想法,我并不觉得诧异。但是,我深信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洞察力。所以,只要有新的能证明小麦卡西是无辜的,这一切都有希望。 歇洛克·福尔摩斯很晚才回来。雷弥瑞德住在城里了。 他坐下说:“晴雨表的水银柱仍然很高。只盼望我们现场侦察时,天气不要下雨,这一点十分重要。我探望了小麦卡西。” “你从他那里有什么收获没有?” “毫无收获。” “他提供了新的线索吗?” “没有,他和别人一样感到很迷惑。他是个非常老实的人。” 我说:“如果他不想和特纳小姐结婚的话,那他的眼光太差劲了。” “这里面还有一段故事呢!这个小伙子疯狂地爱着她。但是,在他们真正相爱以前,他离家五年,在一家住宿学校。一个酒吧女郎缠住了他,并强迫他结了婚。你能想象出在这件事后他是多么地后悔,因为他和一个他不爱的舞女结了婚。当他父亲在最后一次谈话中让他和特纳小姐结婚时,他就是因为无法向父亲说明他干过的那件蠢事而双手乱舞的。况且,他的生活指望着父亲,如果这一切被他父亲知道,会彻底抛弃他的,当时他的所作所为他父亲并不知道,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但是,他成为杀人嫌疑犯,那个酒吧女郎便把他抛弃了。这对于小麦卡西而言是个很大的安慰。” “但是,谁会是杀人犯?” “是谁吗?我希望你注意两点。第一,老麦卡西和某人商定在池塘见面,这不可能是他的儿子,因为,他不知道他会回来。第二,在老麦卡西得知他儿子已经回来时,有人听见他大喊‘库伊’!这两点正是线索关键之所在。” 福尔摩斯说的很准,那天天气很好。上午九时,我们在雷弥瑞德的陪同下去哈瑟利农场。 雷弥瑞德说:“今天早上有个特大消息,特纳先生已经危在旦夕了。” 福尔摩斯说:“他一定很老了吧。” “大约有六十岁左右。他卧床多年了。这件事给他很大打击,他是麦卡西的老友和大恩人。他把哈瑟利农场租给麦卡西,分文不取。” 福尔摩斯说:“这件事很有趣。” “的确,他总是在帮助他。” “这么说这个麦卡西是个穷光蛋了。他受了特纳那么多恩惠,竟然还逼他儿子和特纳小姐——全部产业的继承人结婚。他这样蛮横,你们不觉得这是反常的吗?尤其是,特纳竟然也反对这门亲事,那不就更可疑了吗?这些都是特纳小姐亲口说的,你们从中看不出什么来吗?” 雷弥瑞德说:“这一切我们已经分析过了。但是,单是调查核实事实就已经很难办了,更何况空发议论呢?” 福尔摩斯说:“对你而言核实事实确实是很难办。” 雷弥瑞德反击说:“反正,我已经掌握了一个事实。” “那就是——” “那就是小麦卡西就是凶手。” 福尔摩斯笑着说:“月光总比迷雾更清晰。哈瑟利农场已近在咫只了,对不对?” “对,那就是。” 楼房很宽阔,但却显出一片凄凉的景象,我们由女佣人领进门。福尔摩斯要求看老麦卡西临死前穿的鞋和小麦卡西的鞋,但并非案发现场穿的那双。福尔摩斯细心地观看了这些鞋子,又让女仆把我们带到博思柯姆比池塘。 福尔摩斯专注地投入到案情的思索中,忽然他急速走在横贯草地的小路上,然后穿过树林走到博斯柯姆比池塘。地面上分布着零星的脚印,在小路和路畔两侧的地面上。福尔摩斯时而停下来看着,时而又急匆匆地寻找着。有时他会绕一下再走到草地上去。 博思柯姆比池塘位于特纳先生私人花园和哈瑟利农场之间。池塘对面是一片树林,哈瑟利农场这侧有繁茂的树林;从树林的边界到池塘一侧的那一片芦苇之间,有一片狭长的湿草地带,大概有二十步宽。发现尸首的确切地点,是十分潮湿的地面,死者倒下后留下的印痕非常明显。福尔摩斯沿着地面绕了一圈,然后看着雷弥瑞德。 他问:“你到池塘里去干什么?” 雷弥瑞德解释说:“我猜也许会有什么武器或其他东西被扔在池塘里,但是,奇怪的……” 第54章 冒险史12 “别胡说了。这里到处是你向里拐的左脚的脚印。但在芦苇边不见了。如果那些人没有在这池塘里破坏过,我来到这里,问题将很明了。看门人领着这帮人从这边走过来,脚印布满了尸体六到八英尺的周围。但是,这里有一双脚印出现了三次,而且与这些脚印不连在一起。”取出放大镜,他开始自言自语:“这些都是小麦卡西的脚印。他来回走了两次,脚板的印迹很深,表明有一次他跑得很快,因为他看见他父亲倒在地上就迅速跑过来看,这是老麦卡西踱步的脚印。这些是小麦卡西站着听父亲说话时枪托顶端着地的印迹。那么,这是什么东西的痕迹呢?方头的靴子,它走过来,走过去,又走过来……这是为了回来取大衣的脚印,但是,它是从什么地方过来的呢?”他来回审视着,脚印一直可以追到树林的边缘。福尔摩斯沿着脚印继续往前走,一直跟到那一边,然后又一次趴在地上,得意的喊起来。很久,他翻动树叶和一些枯枝,把一些像是泥土的东西放进信封,他仔细地检查地面和树皮。他发现在苔藓中间有一块呈锯齿状的石头,他把它仔细地审查了一番,也装进信封里。然后他沿着一条小路穿过树林,一直到公路那边,没有发现任何踪迹。 他笑着说:“这个案件太有意思了。我到门房和莫润聊一会儿,然后给他做点记录。之后我们就可以吃午饭了。你们先回到马车那里。” 福尔摩斯仍然拿着他在树林里捡来的那块石头。我们一起回罗斯去。 在路上,他拿出那块石头对雷弥瑞德说:“老麦卡西是被这个凶器杀死的。” “但是,标志是什么呢?” “无任何迹象。” “那,你凭什么说它是凶器呢?” “石头下面的草依旧活着,说明这块石头是被人刚放到那儿的。况且这块石头的形状与死者的伤痕完全一致。” “那么凶手是谁呢?” “他应该是一个高个子的男子。左撇子,右腿有些瘸,穿一双后跟很高的狩猎靴子,披一件灰色大衣;他用烟嘴抽一支印度雪茄烟,同时他装着一把很钝的小刀,我们依靠这些迹象已足够了。” 雷弥瑞德说:“我对此仍不确信。” 福尔摩斯说:“我自有我的道理。也许晚上就要坐火车回伦敦。” “你不计划办理你的案子吗?” “不,案子已经十分清楚了。” “可是,那些可疑之处呢?” “我已经解开了。” “那么谁是凶手?” “我所描述的那位男人。” 雷弥瑞德说:“我不能到处乱跑去寻找这位先生。否则我会被人家嘲笑的。” 福尔摩斯看着他说:“我是让你有机会破案的。我会留个纸条给你的。” 和雷弥瑞德分手后,我们回到了旅馆。午餐已经准备好了。福尔摩斯吃饭时沉默不语,不断地思索。 吃完饭后,他对我说:“华生,让我们聊一会儿吧。我有一些疑问,想听听你的看法。先谈谈我的想法。” “你说吧。” “在小麦卡西的供词中,有两点情况同时引起了我的注意,第一点是:据他的供词,他的父亲见到他之前就叫了声‘库伊’。第二点是:死者临死说了几个词,但小麦卡西只听到‘拉特’这个词。让我们分析吧。” “‘库伊’是什么意思呢?” “我觉得这个词不是喊给他儿子的,因为他以为他的儿子不在家。他只为了想引起他约见人的注意。‘库伊’只在澳大利亚人之间通用的一种叫法。因此,我推测,麦卡西在池塘约定的那个人可能也去过澳大利亚。” “那么,‘拉特’又作何解释呢?” 拿出一张地图后福尔摩斯对我说:“这是张维多利亚殖民地地图。”他指出地图上的一处,让我念一下地点,我说:“巴勒拉特。” “巴勒拉特。” “这就对了,老麦卡西想叫的是‘巴勒拉特’,但他的儿子只听清最后两个音节。老麦卡西是想告诉他儿子凶手是巴勒拉特的某某人。” 我不禁钦佩地说:“太棒了。” “这一切都显而易见。我已把凶手的范围大大缩小了。如果小麦卡西所说的是真话,那么此人一定有一件灰色的大衣。既然这个人有一件灰色大衣,又去过澳大利亚的巴勒拉特,那么我们模糊的思维可以清晰了。” “确实这样。” “他对这个地方一定了如指掌,因为要到池塘必须经过哈瑟利农场或特纳庄园,而陌生人是无法进入这个地方的。 “我们到达现场就是为了弄情案情的细节,同时我已经把谁是凶手告诉了愚蠢的雷弥瑞德。” “你是如何查觉到那些细节的?” “靠对细小的事情仔细地体察。” “我你或许从迈步的大小来判明他的大概身高。通过他的脚印判明他的靴子。” “那是一双特殊的靴子。” “那么你怎样断定他是个瘸子呢?” “他的右脚印明显没有左脚印那么清楚。可见右脚使的劲没有左脚大。” “你如何判断他是一个左撇子?” “那一击是以紧挨着他的背后从左侧打过来,如果他不常用左手,又怎么会打在左侧呢?当老麦卡西父子俩谈话时,这个人一直躲在树后面抽烟。因为地上有雪茄灰,据我对雪茄灰研究,他抽的是印度雪茄。我曾对烟有过深入研究,发现了烟灰,我又在苔藓里找到了印度雪茄的烟头。” “那么,烟嘴在何处呢?” “我发现他并没有用嘴叼烟头,可见他是用烟嘴的。雪茄烟末端是用刀切开。但从不规则的切口可以看出,他肯定是用一把很钝的小刀切开的。” 我说:“福尔摩斯,案情确实已经很明了,你为小麦卡西洗脱了罪名,就如同你砍断了套在他脖子上的绞索一样。这案件有了希望。但是,凶手是谁呢……”。 “约翰?特纳先生来拜访福尔摩斯先生,”一位客人被旅馆侍者引到了我们的房间。 来人是个生面孔,但令人过目不忘:佝偻着背两腿一瘸一拐,由于他走路很慢,但他给人尊贵的感觉,他的胡须弯曲,轻轻下垂的头发和银灰眉毛,都表明他的身份和地位与普通人不同。但是,他是一个患了重病、将死的人,他脸色灰白,嘴唇和鼻端呈深紫蓝色。 福尔摩斯站起来,说道:“请坐下,我相信你已见到我的便条了。” “不错,是看门人拿来的,你说,为了避免别人说闲话,你邀我到旅馆来。” “我觉得如果我去你的庄园拜访你,会招致闲话的。” “你为什么找我来呢?”他看着福尔摩斯。眼中充满了绝望,防佛他的问题已得到回答。 福尔摩斯说;“你应该来。与其说是在回答他的问题,倒不如说是回答他的目光更合适。” 这个老人痛苦地叫道:“原谅我吧上帝!我不会让这个年轻人替我顶罪的。我发誓,如果他被宣判有罪,我会为他争辩的。” “我很高兴你能如此,”福尔摩斯看着他。 “我之所以这么晚才说出来,是怕我的女儿难过——当她知道我是杀人凶手时,她一定会很伤心的。” 福尔摩斯说:“也许法庭未必会逮捕你。” “你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我不是官方侦探。我是替你女儿办案的,但是我们必须为小麦卡西开脱罪名。” 特纳先生说:“我身患糖尿病多年,恐怕活不过一个月了。但是,我宁可在家里死而不是在监狱。”福尔摩斯拿起纸和笔,说:“只要你说出事实,我把它写 下来,然后你署名证明,华生先生可以作证。除非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否则我不会用它。我用我的人格向你担保。” 那老人说:“我答应你。我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我能否活到巡回审判的时候,还是个问题呢?所以这对我到没有多大关系。只是不想让艾丽斯知道。我不想让她太震惊。现在听我给你讲述这一故事。这事已经筹划好长时间了,可说起来倒不会太久。” “老麦卡西是邪恶的化身。我被他折磨了二十年,他毁掉了我的一生。他抓住了我的把柄。我先跟你们说说,我是怎么被这个魔鬼抓住的。 “那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我在殖民地开矿。在开矿失败以后,我和一伙坏人勾结做了强盗。我们以抢劫车站和拦截马车为生。当时我用的名字是巴勒拉特?黑杰克。 “有一次,我们在路边袭击了一个从巴勒拉特开往墨尔本的黄金运输队,从而搞到了钱。但是,我没有杀死马车夫——老麦卡西。这就埋下了我一生痛苦的祸根。我放了他。这批黄金使我们发财了,在英国,我们分手了,我也下决心再不当贼匪,过点干净的生活。当时我的庄园正在标价出售,于是,我买了下来,我还同一个年轻的姑娘结了婚,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也就是小艾丽斯。她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因此我更加安分守己地过日子。我以做好事来弥补以往的过错,本来我的生活很幸福,可我遇到了可怕的麦卡西。 “我当时是到城里去办事,在街上碰到了他。他那时是个可怜的乞丐。 “他见了我,乞求我说:‘杰克,我们是老朋友了。你把我和我惟一的儿子带到你家去吧。否则,我会把你的所做所为说出去的,英国是个法制的社会,警察随时都会出现。 “于是我被迫带他们到了我的土地。从此,他缠上了我。我把最好的土地租给了他,但不收分文。他老是提醒着我是一个强盗,当我的女儿长大后,事情就更糟糕。因为他抓住了我的弱点,我不愿意让小艾丽斯了解我的过去,他无休止地提条件,而且屡之应验。只要我能办到的,我都给他,土地、金钱、房子,但当他提出要我可爱的女儿时,我忍无可忍。 “他的儿子娶艾丽斯,然后得到我整个财产,对他来说是一个无本万利的事。我不能容忍这件事,老麦卡西经常威胁我。我回答他说,即使他把全部说出来,我也不在乎了。最后,我们决定在那个池塘会面以商谈解决的办法。 “我到那里的时候他正在和儿子说话,我只好躲在一棵树后面抽烟,等到他独自一人的时候再说。可我一听他和儿子谈话的内容,我内心深处的邪念就占了上风。他在催他儿子跟我女儿结婚,丝毫不考虑她会怎么想,就好像我女儿是街边的妓女似的。一想到自己和最心爱的女儿竟然遭到他这种恶棍的随意摆布,我快气得发疯了。就不能摆脱吗?我是个快死的人了,所以无所顾忌;尽管我头脑还清醒,四肢也还强壮,可我知道自己这一辈子算是完蛋了。可我还有财产和女儿!我知道只要堵上那张臭嘴,就什么都得救了。所以我付诸行动了,福尔摩斯先生,我真想再干一次。我罪孽深重,而且一辈子为之饱经磨难。可要让我女儿也落入那张逼我就范的网,我可不能忍受。我一下就把他打翻在地,就像在打一头穷凶极恶的野兽。他儿子听到他的嚎叫就赶了回来,可那时我已经在树林里隐藏起来了。不过后来我不得不跑回去,把我慌里慌张逃跑的时候抖落的披风捡回来。先生,这就是整个事件的真相。” 那老人在供词上签了名。福尔摩斯对他说:“审判你不是我的权利。” “你将怎么做呢?” “考虑到您身体欠佳的情况,我不想做什么,但是,您自己也应该清楚,不久的将来你将会受到更高一级的法院审判。我会替你保守秘密。但是如果无法让小麦卡西证明清白,我就不得不公开它。否则,无论你生死我都为你保密。” 特纳先生说:“再见了,福尔摩斯先生。当你临死时,想起曾经为我保守秘密而让我安息,您会更加欣慰的,你会平静地进入天堂的。”这个老人从容地离开了。 福尔摩斯冥思了一会儿,说:“我每次碰到类似案件,都经常想起巴克斯特的话,对自己说:完全是靠上帝的保佑,歇洛克·福尔摩斯才破了此案。为什么命运总是捉弄这些可怜的、无助的芸芸众生呢?” 由于福尔摩斯的帮助,辩护律师的辩解词非常有力,所以詹姆斯·麦卡西被宣布无罪释放。在案件结束以后,老特纳还活了七个月,才离开了人世。我们可以设想这样的前景:小麦卡西和艾丽斯终于生活到一起,生活的很幸福。他们也许永远不会知晓,在他们相聚之前,有那么多悲剧故事,辛酸历史。 第55章 冒险史14 当我简略地浏览了一下我保存下来的一八八二年到一八九○年这段时期福尔摩斯侦探案的记录和笔记时,我突然发现眼前有趣的资料简直太多了,就像大海一样,我竟然不知道从哪里入手。有的案件经过报刊杂志的渲染已经家喻户晓,但也有某些案件不能让我的朋友尽情展示其出色的才能,而我朋友的这种才能却是那些报刊想报道的主题。还有一些案件使他不能完全发挥其擅于分析的特殊本领,就像某些故事一样,变成有头无尾的了。又有某些案件,他只是弄明白了其中的一部分,对其情节的分析还只是猜测,而不是以我朋友所重视的、正确的逻辑论证为根据。在上述最后的一类案件中,有一个案件不仅情节非常奇特,结局也是特别的离奇,让我急切的想重新叙述一下,尽管这桩案子的某些真相从未搞清楚,而且可能永远也搞不清楚了。 一八八七年我们经手的一系列案件的有关记录,我都保留了下来。在这些记录的标题中,有以下案件的记载:“帕拉多尔大厦案”;“业余乞丐团案”,在一个家具店的地下室里,这个业余乞丐团有一个豪华奢侈的俱乐部;“美国帆船‘苏菲?爱德森’号失事真相案”;“格拉斯?彼得森在巫法岛上的奇案”;还有“康伯威尔放毒案”。记得在最后一个案件中,当福尔摩斯给死者的表上发条时,发觉在两个小时以前这块表就已经被上紧了发条,从而表明在那段时间死者已经上床休息了。这个推论对于澄清案情非常重要。所有的这些案件,也许有一天我会简述其大致内容,但没有一个案件会比我现在就快执笔的有着错综复杂情节的案件更加怪异荒诞。 那时候正是九月下旬,秋分时节的暴风雨异常猛烈。狂风暴雨已经侵袭窗子整整一天了,此时此刻,在这人类用智慧的双手建造的伦敦城内,我们也失去了平日的工作热情,而不能不承认伟大自然界的威力。它就像是被关在铁笼里还没有驯服的猛兽,透过人类文明的栅栏向着人类狂吼。伴随着夜幕的拉开,急风暴雨更加猛烈。风一会儿大声狂啸,一会儿低低的饮泣,好像壁炉烟囱里发出的婴儿哭喊声。壁炉的一端,福尔摩斯心情抑郁地坐在那儿,编写着罪案记录的互见索引,而我则在另一端埋头阅读克拉格?拉塞尔著的一篇有关海洋的精彩小说。此时屋外狂风怒吼,倾盆大雨逐渐变成海浪似的冲击,和小说的主题好像互相呼应,融为一体了。那时我的妻子探亲回了娘家,因此这几天我又成了贝克街我那故居的旧客。 “嘿”,我抬头看了看我的同伴说,“的确是门铃在响。今天晚上还会有谁来?大概是你的哪位朋友吧?” 除你之外,我还会有什么朋友?而且,我并不鼓励人们来访。”他回答说。 “那么,一定是哪位委托人吧?” “假如是委托人,那案情一定非常严重。假如不严重,这个时刻谁还愿意出来?但我认为此人更可能是房东太太的亲密朋友。” 福尔摩斯的猜测错了,因为这时过道上已响起了脚步声,紧接着就有人敲门。他伸出手把照亮自己的那盏灯转向客人将要就座的那张椅子一边,然后说:“进来吧。” 进来的是一个年龄大约二十二岁左右的年轻人,他的穿着既整洁又讲究,而且举止落落大方。他手上的伞不断有水注泄下来,身上穿的雨衣发出闪闪的亮兴,这些都表明了他经过了一路的狂风暴雨。灯光下,他焦急地打量了一下四周。此时我发现他的脸色非常苍白,两只眼睛往下垂着。这样的神情往往是一个被巨大忧虑压得透不过气来的人。 “我应该向您表示道歉,”他一边说着一边戴上了一副夹鼻的金丝眼镜。“我希望没有打扰到您,我担心您整齐干净的屋子已被我从暴风雨中带来的泥水弄脏了。” “您把雨衣和伞都给我,把它们挂在钩子上吧,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干了。”福尔摩斯说,我想,您大概来自西南吧。” “是的,我从霍耳萨姆来。” “我看见你鞋尖上粘着粘土和白垩的混合物,很醒目。” “我是来向您求教的。” “好说。” “还需要你的帮助。” “那可就难说了。” “我早已听过您的大名,福尔摩斯先生。我是听普仁得噶斯特少校说的,他说是您把他从昙柯维勒俱乐部丑闻案中拯救出来的。” “哦,那当然。有人诬告他牌场做弊。” “他说您可以解决任何难题。” “那他可有点儿言过其实了。” “还说您从没败过阵。” “没有百战百胜的将军。我四次失利——三次败在男人手上,一次败在女人手里。” “可和您侦破的案件数量比起来,那能算什么呀!” “当然你说的大体不错,一般说来我还是成功的。” “那您对我的事儿也准会成功。” “请你把椅子挪到壁炉这边来一点儿,把这个案子的有关情况说给我听听。” “这件事极不寻常。” “是吗?委托给我的案件个个是这样的。我这里成了最高上诉法庭了。” “可是,先生,我想冒昧地问一句:您所经历的事件中有没有比发生在我自己家的那一连串事件更加神秘莫测、更加令人费解的呢?” “你一下子就抓住了我的兴趣。”福尔摩斯说,“请把事实先从头至尾告诉我们,然后我会问些我认为至关重要的细节问题。” 年轻人把椅子挪近壁炉,把那双湿漉漉的脚伸到火跟前。 他说:“我叫约翰·奥彭肖,我认为我和眼前发生的这桩骇人听闻的事件没什么关系。这是上代人遗留下来的问题,为了让您了解有关事实,我必须从事情的起因说起。 “我祖父有两个儿子——我伯伯埃里亚斯和我父亲约瑟夫。我父亲在科温特里开了家小工厂,自行车问世后,他扩大了工厂规模。他有销耐磨损轮胎的专利权,生意空前兴隆。因此,他把工厂出让后还是能依靠一笔巨款过着富裕的退休生活。 “我伯伯埃里亚斯年轻时就移居到美国去了,后来成了佛罗里达的庄园主。听说经营得很不错。在内战时期,他在杰克逊麾下英勇作战,后来成了胡得的部下,升任上校。当南方统帅罗伯特?李投降后,他回到了庄园,在那里住了三四年。大约在一八六九到一八七○年间回到了欧洲,并在霍夏姆附近的撒塞克斯买下了一个小庄园。他在美国赚了大钱,那为什么还离开呢?之所以离开那里是因为讨厌黑人,痛恨共和党给黑人以选举的权利。他性情古怪孤僻,脾气暴躁,脾气一来就满嘴污言秽语。在他住在霍夏姆的那些年里,他好像从没有进过城。他有一座花园,房子四周还有二三块地。他就在这里锻炼身体,但经常是一连几个星期足不出户。他每天都喝大量白兰地,烟也抽得很凶,但他拒绝社交,不要任何朋友,连自家兄弟都不来往。 “他起初并不关心我,但他第一次看见我的时候,我是个十二岁的孩子。他开始喜欢我了,于是在大约1878年前后,他回英国已经有七、八年了,他请求我父亲同意我和他同住,也用他的方式尽量疼爱我。他清醒的时候喜欢和我玩十五子棋或者国际跳棋,还让我代表他和仆人以及各种生意人打交道。所以到十六岁上,我已经俨然成了一家之主。我掌管着家里所有的钥匙,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上哪儿就上哪儿,只要我不打扰他的私生活就行。不过有个奇怪的例外,那就是他在阁楼上有间放杂物的房间,长年锁着,既不让我进去,也不准其他任何人进去。我曾像所有好奇的男孩一样从锁眼往里窥视,可令人感到奇怪和失望的是,除了一大堆木箱和大大小小包袱外,其他什么都没有。 “一八八三年三月的某一天,一封盖了外国邮戳的信摆在我那上校伯父的盘子前的餐桌上。他的帐单全是现金支付的。而且没一个朋友,所以对他来说,收到信确实非同寻常。‘是从印度寄来的!’他拿起信封说,‘彭地切瑞的邮戳!这是怎么回事?’他急忙拆开信封,五粒干瘪的橘核劈哩啪啦掉到了盘子上。我一看不禁笑了起来。可刚张口,抬头看见他的脸色,立刻令我大惊失色,笑声嘎然而止。只见他咧着嘴,面色死灰;那只拿着信封的手颤抖着,鼓着的两只眼睛里充满了惊惧。‘K?K?K’他尖叫道。‘天哪!我的天哪!这真是罪孽难逃哇!’ “‘怎么回事,伯伯?’我大声喊着。 “‘残废。他说着就离开桌子回到自己房间去了,留下那句让我心惊肉跳的话。我惊疑不止地拿起那个信封,发现在它的内侧,也就是封口涂脱的那个地方上端,有三个用红墨水草草写的字母K。除了那五颗干橘核,再加上三个字母K,信封里就什么都没有了。到底是什么把他吓得魂飞魄散呢?我随后也离开了餐桌,准备上楼,恰好碰见他一手拿着一把生锈的钥匙,那准是阁楼上那个房间的;另一只手提着一个黄铜匣子,很像钱箱。 “‘他们可随心所欲,我也要把他们打个落花流水。’他赌咒似地说,然后对我吩咐道:‘要麦蕊今晚在我房间生上火,再派人到霍夏姆把佛德·汉姆律师请来。’ 第56章 冒险史15 “我按照他的吩咐做了。等律师来了,他把我召进了他的房间。那里炉火熊熊,壁炉的栏杆上有一堆蓬松的黑灰,好像是烧过的纸。那个黄铜匣子敞着放在一边,里面什么也没有。我朝那匣子瞥了一眼,发现匣盖上面也印着和早上那个信封上一模一样的三个K字,便吃了一惊。 “‘约翰,我希望你作为我遗嘱的见证人。’伯伯对我说,‘我把我的产业,连同其好处和弊端,全部留给我弟弟,也就是你父亲。这份产业毫无疑问将来会传给你的。如果你能平静地享受它,那就再好不过了;可万一你发现没法享用,孩子,那我就劝你把它留给你的死敌。我很遗憾给你留下这么一份双面刃似的东西;可我无法告诉你事情会朝哪个方向发展。请你在佛德先生指出的地方签名吧。’ “我按照律师的指点在遗嘱上签了字,然后律师把遗嘱带走了。福尔摩斯先生,您可以想到这件古怪的事给我留下的该是何等挥之不去的印象。我苦思冥想,把事情翻来覆去地考虑再三,却怎么都弄不清其中的奥秘。说随着时光的流逝,加上没发生什么干扰我们日常生活的事情,这件事留在我心头的莫名的恐惧感倒是逐渐减轻了,却无法根除。而且我看得出来伯伯的变化:他更加嗜酒如命,更加避免社交。他大部分时间是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可有时候又会冲出房间发酒疯,有时手里握着左轮手枪,一边在花园里乱撕乱掐,一边呐喊,一遍又一遍地嚷嚷说他无论是魔鬼还是人都不怕,谁也别想象关绵羊一样囚禁他,他像一个再也无法忍受内心深处的恐惧的人。每当这种时候,我都看到他脸上汗涔涔地发亮,天气再冷也这样,就像刚从浴缸里出来似的。 “结局是,有一次,他又喝醉了,跑了出去。我找到他时,发现他摔倒在花园的一个很浅的污水坑里,面朝下,已经死了。我们并未找到有任何他杀的迹象,因此,被断定为‘自杀’事件。可是我,不相信他会自寻短见。但是事情确实发生了。按照遗嘱,我父亲继承了他的一切。” “稍等一下,”福尔摩斯说,“这个案情的确是我经手过的一件最奇怪的案子,麻烦你把你伯父接到那封信的日期和他死的日期告诉我。” “收到信的日期是一八八三年三月十日,五月二日死的。” “请继续讲下去。” “我父亲根据遗嘱接受了我伯父的房产。我们找到了那个黄铜匣子,但是里面已空了。在匣盖的里面有个写着‘K、K、K’三个大写字母的纸标签,下边还附有“信件、备忘录、收据和一份记录”等字样,这些可能表明伯父所销毁的东西的性质。除了有许多散乱的文件和一本记有我伯父在美洲生活情况的笔记本外其他的东西都不重要。其中一些是关于战后南方各州重建时期发生的一些政治事件,显然伯父曾积极参加过反对北方派来的贪官的活动。 “在一八八四年初,父亲住进了伯父的房间,我们平安地度过了一年,但在元旦过后的第四天,我们正吃早饭时,也收到了一封信,从里面依次滚出了五个干瘪的桔核。他也惊恐异常,直冒冷汗。 “‘怎么会这样?’父亲问我。 “这是‘K、K、K’,我说。 “他看看信封的内层,‘非常正确’,他惊叫起来,‘完全一样,这上面还有话’。 “‘把文件放在日晷仪上,’我看着信封念道。 “‘什么文件?放在什么日晷仪上?’。 “‘只有花园有日晷仪,’我说文件一定是被伯父烧掉了。 “父亲有些生气了,‘是谁寄来的?’ “‘从伦敦寄来的。’我望了一下邮戳。 “他说,‘日晷仪、文件,与我有什么联系?’ “‘我们报警吧,’我主张。 “‘不必让他们嘲笑我们的荒唐,我可办不到。’ “‘那么让我去报案吧。’ “‘不,我们没必要为这种荒唐的事伤脑筋。’ “因为他一贯固执己见,我惊恐地走开,感觉有什么灾难将要发生。 “接到信后第三天,父亲去看望弗里博迪少校。他的老朋友,现在是普茨坦山一处堡垒的指挥官。为他的出访我感到非常高兴,好像他离开了家就可远离危险。但是我想错了。他出门的第二天,少校拍了一封电报给我,要我马上到他那里,我父亲摔倒在一个很深的白垩矿坑里,在附近地区有许多这样的矿坑。他的头骨跌碎了,躺在里面人事不知。我急切地赶去看他,可是他再也没恢复知觉,从此离开了人世。显然,黄昏前他从弗尔亥姆回家,由于不熟悉乡间的路,白垩坑又没有栏杆阻挡,因此,验尸官迅速做出了‘由于意外致死’的判断。我非常谨慎地检查了与他的死有关的每件事,但却未发现有谋杀意图的任何事实。现场没有脚印,没有暴力的迹象,没有发生抢劫,更没有发现路上有陌生人出现的记录。但即使我不说您也知道,我的心情是极不平静的。我几乎可以断定:在他的周围一定有人策划了什么阴谋。 “在这种情况下,我继承了财产。您也许会问为什么不干脆把它卖掉算了。我的回答是:因为我相信,由于我伯父生前的某些意外事故,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们家的灾难。因此不论在哪所房子里,祸事一定同样紧紧地威胁着我们。 “我父亲是在一八八五年一月遭到不幸的,到今天已经两年八个月了。在这段时间里,我在霍耳萨姆过得还算幸福。我甚至开始抱着这样的希望:灾难已经永远远离我家了,它已经与我的上一代人一起埋藏了。但谁料想我的自我安慰还为时过早。昨天早上,灾难又一次降临了,情况和当年我父亲所遇到的一模一样。” 那年轻人走到桌旁,从背心口袋里拿出了揉皱的信封,从中倒出五个干瘪的桔核。 “这就是那个信封,”他继续说,“邮戳盖的是伦敦东区。信封里和我父亲收到的信封一样,还是‘K.K.K.’几个字。然后就是‘把文件放在日晷仪上’。” “您有没有采取什么措施?”福尔摩斯问道。 “没有。” “没有?!” “我觉得自己无能为力,这阴谋是任何措施都预防不了的。” “不,不,”福尔摩斯叫,“你得立即行动啊,现在你必须打起精神挽救自己。” “我已向警察寻求帮助了。” “是吗?” “但是,他们觉得很有意思。在他们看来,我的两位亲人之死是由于意外,而和这些信件没有联系。” 福尔摩斯气愤地说:“太愚蠢!” “今晚他们没有保护你吗?” “没有。” “那么,您为何不在一开始就来找我?”他叫着说。 “我不清楚呀,只是在今天,从普伦德加斯少校那儿,我才知道来找您的。” “您接到信后有了整整两天了,我会在此之前采取行动的。还有什么对我们有启发性的情节吗?” “有一个,”约翰·奥彭肖说。掏出了一张的蓝色的纸,“我伯父在烧文件时,我看见纸灰堆里有一些这样颜色没有烧着的纸。发现这张纸。纸上除了提到桔核外,好像用处不大。” 我们两人看这张纸。上端写有“一八六九年三月”的字样,纸边参差不齐,确实是从一个本子里撕下来的,其内容如下: 四日:老站台。赫德森来。守着同样的旧政见。 七日:把桔核交给奥古斯丁的麦考利、帕拉米诺和约翰·斯温。 九日:清除麦考利。 十日:清除约翰·斯温。 十二日:诊问帕拉米诺。一切顺利。 “谢谢您,”福尔摩斯把那张纸还给了客人。现在不能不走了。您必须即刻回家,即刻行动。” “我怎么做呢?”年轻人问道。 “只有一件事。但必须立即去办。将这张纸条放进那个黄铜匣子里去。还要放进一张写明其他文件已被您伯父烧掉了,仅剩下这样一张便条。您必须要用诚挚的言辞。然后,把黄铜匣子放在日晷仪上。” “您不必想报仇之事,现在首当其冲的是您的安全问题;其次才是揭穿秘密,惩罚犯罪团伙。” “我会按您的吩咐去做。” “一种紧迫的危险在走向您。您怎么回去呢?” “从滑铁卢车站乘火车。” “现在还不晚,街上还有很多人,我相信您也会安全,不过,您必须特别小心。” “我有武器。” “好,明天我就开始办理您这个案子。” “那我在霍尔金姆等您?” “不了,关键在伦敦。我将去那儿调查一下。” “那我过一两天,再来看您。告诉您有关的事吧。”他和我们告别。 “华生,这是我办的案件中最奇新的一个。”他说道。 “除了‘四签名’之外,可能是这件。” “对,这个约翰·奥彭肖似乎比舒尔托面临着更大的危险。” “你已经有了某种确认?” “它们的性质是确定无疑了。” “这究竟怎么一回事?谁是‘K?K?K’?为什么他要不断缠绕这个家庭?” 第57章 冒险史16 福尔摩斯说道:“现在,为了这一桩案件,我们得把所有案件都集中起来。把那本美国百科全书中K字部的一册拿给我,让我们思索一下,首先,我们可以假设——奥彭肖上校是某种原因离开美国的;他不会自动放弃佛罗里达的好风景而来英国过孤寂乡镇生活。他之所以做出这样的选择是因为他惧怕某些人、某些事。他怕什么呢?我们只能依据那几封可怕的信件来推断。你是否注意到那几封信的邮戳了?” “第一封是从本地治里寄的,第二、三封分别寄自于敦提、伦敦。” “从伦敦东区寄出,你能据此做出什么结论吗?” “那些地方都是海港,写信者是在船上。” “对,我们有了一条线索。很可能——写信人当时是在一条船上。第二,就本地治里来说,从收到恐吓信到出事,总共经过了七个星期;至于敦提,则仅仅三、四天。这表明了什么?” “前者路途比较远。” 但是要知道,信件也要经过较远的路程呀?” “这我就不太明白了。” “至少我们可以做这样的假设:那个人或那一个团伙乘的是一艘帆船。那些看起来非常奇特的信号是在他们出发以前发出的。你看,信号从敦提发出后,事情紧跟着就发生了,这是多么快呀。假如他们是乘轮船从本地治里来,那他们将会和信件同时到达。然而,事实表明,事情在七个星期之后才发生。我认为这说明信件是轮运来的,而写信的人是乘船来的。” “非常有可能。” “不仅仅是可能,事实大概就是如此。现在你总该明白这件事的紧迫性,我为什么要小奥彭肖提高警惕了吧。发信人的旅程结束,灾祸也就随之而来了。但这次是从伦敦来,因此我们一刻也不能耽搁。” “我的天啊!这种无情的迫害究竟意味着什么?”我叫道。 “奥彭肖带的文件对帆船里的人来说显然是生死攸关的。我想事情已经非常明了,他们绝对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连续丧命不是蒙骗过验尸陪审团所有人的眼了吗?所以这里面一定有同伙,而且他们还是有勇有谋的人。文件不管藏在哪里,他们都要把它弄到手。因此,从中可以看 KKK绝不是一个人名缩写,而是某个团体的标志。” “这会是什么团体的标志呢?” 福尔摩斯倾身向前,低声说:“你有没有听说过三K党?” “没听说过。” “瞧这儿,”福尔摩斯打开膝盖上的书翻阅着,然后念道: “柯尤?鲁柯思?柯兰,是一个名字。它来源于那种她像扳起枪击铁的声音的想像。这是南北战争后由南方各州的南联邦士兵所组成的一个可怕的秘密团体在全国都有分会。其中从田纳西、路易斯安那、卡罗来纳、佐治亚、佛罗里达等州较为引人注目。它的势力主要是使用恐怖手段对付黑人选民,将反对他们政治观点的人进行谋杀或驱逐,从而达到其政治目的。即将施行暴行时,他们通常都是先寄一些奇形怪状但尚能辨别的东西给受到敌视的人,以示警告,譬如,一小根带叶的橡树叶,几粒西瓜子或几个桔核。受到警告的人,可以公开宣布放弃原有观点,或者逃往国外。假如对此不理不睬,那么必会遭到杀害,并且通常都是料想不到的奇怪方式。那个团体有如此严密的组织,所使的又是如此有系统的方法,以致于在那些案件中,从来没有一个与之相抗对立的人能够幸免于难,也从来没有作案人能被追查到。因此,虽然美国政府和南方上层社会对比曾多次努力制止,却从未能如愿,几年时间内,这个组织到处滋长、蔓延。到了一八六九年,这个三K党运动突然垮台了,尽管此后仍有类似暴行不时发生。” 福尔摩斯把手中的书放下,然后说:“你一定能够看出,这个团体的垮台与奥彭肖携带文件退出美国是同时发生的。两件事极有可能是因果关系。难怪总有一些死对头追踪奥彭肖和他的家人。你一定能够明白。这个记录和日记和某些美国南方的头面人物牵涉到了一起。再有,如果不重新找回这些东西,恐怕有不少人会因此而连觉都睡不安稳。” “那么,我们看到的那一页……” “正如我们所想。假如我没有记错,那上面写的是‘送桔核给A、B、和C。’那代表着把警告送给他们。然后,着又写A、B、已经清除,或者已经出国;最后还说访问过C;我担心这给C带来不祥的后果。喂,医生,我想我们能够使这个黑暗的地方重获光明,并且我相信,在同一时间内,小奥彭肖遵照我的话去做是他惟一的机会。今夜,没有什么再可做可说的东西了。把小提琴递给我,暂时忘掉恼人的天气和朋友的不幸吧。” 清晨,我下楼时,福尔摩斯已在吃早饭了。 “请原谅,我没等你。”他说道,“我或许要为昨天那案子忙碌一整天了。” “你计划如何做?” “这决定我初步调查的结果。总之,我或许必须去霍尔舍姆一趟。” “你不先去那儿?” “不。我须从城里开始。” 在等咖啡的时候,我拿起了报纸浏览。一个标题,使我心里惊了个冷战。 “福尔摩斯,你晚了!”我大叫。 “怎么回事?” 奥彭肖的名字和“滑铁卢桥畔的悲剧,引起了我的注意,内容如下: 昨晚九时至十时之间,警士库克在滑铁卢桥附近值班时,忽听到有人落水及求救之声。这晚漆黑异常,又是狂风暴雨大作,因而虽有几位路人救援,亦无法相救。经水上警察协助,终捞出尸体一具。验明为一名青年绅士,得知此人为约翰·奥彭肖,生前住霍尔舍姆附近。据推测,他可能急于赶搭从滑铁卢车站发出的末班火车,匆忙失足落水。尸体未见有任何施暴之迹象。无疑,死者为意外死亡。此事足以唤起有关当局注意伦敦码头之情况。 我们在沉默中对坐着,福尔摩斯那副沮丧和震惊的神态是我从没见过的。“这太伤我的自尊了,华生,”他终于开口说,“我那么说虽然有点心胸狭窄的意思,可这事真的伤了我的自尊心。现在这件事成了我的事了,如果上帝赐予我健康,我一定非亲手铲除这帮歹徒不可。他来向我求教。而我却把他打发回去送死——!”他一下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情绪激动地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凹陷的面颊潮红,两只瘦长的手神经质地攥紧又松开。 他喊道:“这帮家伙真是太奸诈了。他们居然把他骗到那儿去!那堤岸并不位于直达车站的路线上啊!看谁是最后的胜利者。我现在要出去了。” “去找警察吗?” “不,首先我得结好网,捉苍蝇。” 这一整天,由于忙,我很晚才回来。但福尔摩斯,一直快到十点了,他才疲乏地走了进来,他跑到碗柜前撕了一块面包,狼吞虎咽吃起来。 “你饿了。”我说道。 “饿极了,早餐后到现在,我一直未吃东西。” “没吃东西?” “没时间吃。” “进展怎样?” “还可以。” “有什么眉目了吗?” “他们在我掌握之中了。可以为小奥彭肖报仇了。” 他拿来一个桔子,把桔核从里面挤出来,放在桌上,从中选出了五颗,装到了一个信封里。在封口盖的反面,他写上:“SH对JO” 【注释: 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代约翰·奥彭肖(John Openshaw)之意。】“美国,佐治亚州·萨凡纳,‘孤星号’之桅帆船,詹姆斯·卡尔霍恩船长收”等字样。 “当他驶进港时,这封信已在恭侯他了,”他说,“这封信会让他坐卧不宁。他还会发现这封信是他死亡的预兆。” “卡尔霍恩船长是谁?” “那个团伙的头目,我还要收拾其他几个人,不过先收拾他。” “那么,你是如何察明的呢?” 他从衣袋里掏出一大张写有日期与姓名纸来。 “我用了一整天功夫,来查阅劳埃德船舶登记处的登记簿和旧文件的卷宗。以及一八八三年一、二月在本地停靠过的每艘船在离港后的情况。其中一艘叫‘孤星号’的船,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这艘船号登记的是在伦敦清关的,但却是用美国的一个州的名字来起名的。” “是得克萨斯州。” “到底是哪一州,我现在仍弄不清,不过可以肯定它是一艘美国船。” “以后又怎么样?” “我再次查阅了敦提的记载。当我看到一八八五年一月的‘孤星号’抵达那里的记录时,我的推论被证实了。接着,我又对目前停泊在伦敦港内的船只情况进行了查询。” “结果如何?” “‘孤星号’上个星期到这里,并得知这船已开走了。由于风向朝东,我猜到这船此刻已开过古德温斯,离怀特岛不远。” “那你打算怎么做呢?” “我要去逮住他。据我了解,那艘船上他的另外两个帮凶是美国人,其余的都是些芬兰人和德国人。他们三人昨晚曾一起离船上岸,等他们的帆船抵达萨瓦纳的时候,邮船早就把那封信送到了;同时萨瓦纳的警察也早已收到我发给他们的电报,知道我正在缉拿那三个人物,因为他们被指控犯了谋杀罪。” 但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由于那个秋天没完没了地刮着那种狂风,所以我们等了很长时间都没有得到萨瓦纳“孤星号”的消息。我们最后才了解到:有人看见在大西洋汹涌的浪涛中漂浮着一块后桅杆的碎片,上面刻着L.S的字样,那是“孤星号”的缩写。关于这艘船的命运就只知道这些了。而谋杀小奥彭肖的凶手注定永远收不到那五颗桔核,不然他们就会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和他们一样狡猾而坚定不移的人,他们正受到这个人的追捕呢! 第58章 冒险史17 圣乔治大学神学院已故院长伊亚斯?惠特内有个兄弟——艾瑟·惠特内,他吸鸦片烟成癖 ,终日沉溺其中。当他在大学读书时,德?昂首对梦幻和激情的描写,就是吸那些在鸦片酊里浸泡过的烟草,以此获得梦幻和激情的效果。久而久之这一愚蠢的怪念头使他染上了吸鸦片的恶习。后来他才发觉,这样做上瘾容易但戒除难,同许多人一样,他多年来便吸毒成瘾不能自拔,他的亲属和朋友对他既厌恶又怜惜。他经常保持这样一种神态:面色惨白枯黄,眼皮耷拉,双眸无神,身体缩成一团蜷坐在一把椅子里,活像一个倒霉的落魄王孙,对此我至今尚记忆犹新。 一八八九年六月,一个晚上,门铃突然响起,那日大多数人都开始打算睡觉了。门铃一响,我立即从椅子上站起身来,正在做针线活的妻子停止了手里的工作,脸上露出一丝不高兴的神色。 “肯定是病人,”她说,“你又得出诊了。” 我忙了一整天,刚疲惫不堪地从外面回来,闻听不禁叹了口气。 我听到开门声和急促的说话声,一阵快步走过地毡的声响随后传来。接着,我们的房门突然大开。一位妇女走进屋来。她头蒙黑纱,身穿深色呢绒衣服。 “很抱歉,我这么晚来打搅您。随后,不能自持的快步向前,搂住我妻子的脖子,伏在她的肩上吸泣了起来。“噢!我真是倒霉透了!”她哭着说,“我是多么渴求得到一点帮助啊!” “啊!”我的妻子说,一边掀开她的面纱,“原来是凯特·惠特内啊。你可把我吓坏了,凯特!你刚进来时,我几乎没想到是你!”“我这么晚直接跑来找你,因为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有很多这样的事,人们一遇到发愁事,就像黑夜里的鸟儿扑向灯塔一样扑向我的妻子,从她那儿寻找一些慰藉。 “你来了,我们十分高兴!不过,你得喝一点儿兑水的酒,平静一下心情,再跟我们讲发生了什么事,要不然,我就先让詹姆斯去休息,你看怎么样?” “噢!不,不!我也需要大夫的指点和帮助呢。是关于艾瑟的事情,我为他担心极了,因为他两天没有回家了!” 对我来说作为一个医生,对妻子来说身为一个老朋友和老同学,这已不是第一次听她诉说她丈夫给她带来的苦恼了。通常我们都问她,知道你的丈夫在哪里吗?我们有可能为你把他找回来吗?这样的或类似的话语来安慰她。 看来好像不太难。她听说,近来他的烟瘾一发作,就到老城区最东边的一个鸦片馆去过瘾,而且这消息很确切。到目前为止,每到晚上他就抽搐着身体,疲惫至极地回到家,在外面游荡的时间从来不超过一天。不过,这次他却鬼迷心窍地在外面呆了四十八小时了。现在准是同那些在码头上的社会渣滓一起躺在那个地方吞云吐雾了。或者为了从鸦片所起的作用中缓过劲来而沉睡不醒。到了那个鸦片馆就一定能够找到他,对此她坚信不疑。那个鸦片馆位于天鹅闸巷的黄金酒店。可是,她知道这个地方又能怎样呢?作为一个年轻娇弱的女人家,她怎能闯进那样一个地方,把自己的丈夫从一群厮混在一起的歹徒中间拽出来呢? 情况就是这样,而且当然也只有去人将他找回来这一个办法。开始我打算陪同她一起去那个地方,但转念一想,又何必让她辛苦一趟,我自己就足以让她的丈夫回来。因为,以我是艾瑟·惠特内的医药顾问这层关系,我相信我对他有些影响力。何况,倘若我孤身前往,可能事情就会好解决一些。我向她保证只要她的丈夫确实如她所说在那个地方,我会在两个小时内雇辆出租马车把他送回家。于是,十分钟以后,我已乘了一辆双轮小马车,在向东的途中疾驶了。关于这趟出行,我当时已预感到有点离奇,但无论如何没有想到会离奇到后来的程度。 天鹅闸巷非常污浊。它位于伦敦东沿河北岸的高大码头建筑物后边,在一家酒店和一家出售廉价成衣的商店之间,旁边有一条陡峭的阶梯往下直通一个黑乎乎的豁口,我要寻找的那家烟馆就在那里。我叫马车停下来等着,便顺着那阶梯走了下去。门上挂着一盏油灯,借着灯光,我推开门,便走进了一个深矮的房间。屋里鸦片烟的烟雾到处弥漫,一排排的木榻靠墙放着。 借着微弱的灯光,我看见七倒八歪的人躺在木榻上。有的低头耸肩,在屈膝蜷卧;有的脑袋后仰,有的下颌朝天;他们失神的目光从各个角落投来。黑影里有许多地方发出红色的小光圈,忽明忽暗。大多数人静静地躺着,也有些人自语,还有一些人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在远处的一木榻上,有个老头,高兴地看着炭火。 当我进屋时,一个小伙计高兴地走上前来,让我到一张空榻上去。 “谢谢你。我一会就走,”我说,“我要找一位朋友艾瑟·惠特内先生。” 在我左边有人动了动并有说话。在暗淡的灯光下我看见了惠特内。他面色苍白,瞪着眼睛盯着我。 “我的天!华生是你!”他说,他答话的样子既显得可怜又十分可卑,他的每条神经好像都处于紧张状态。“嘿,华生,几点钟了?” “快十一点钟了。” “哪一天的十一点?” “星期五,六月十九日。” “天哪!我还以为是星期三呢。今天是星期三,你骗人干什么?”他低下头,哭起来。 “我告诉你,今天是周五,你的妻子已经等你两天了。你应当感到羞耻!” “是的!我应当感到羞耻,但是你搞错了,因为我在这里仅仅呆了几个小时,不过我要跟你回去,我不应该让凯特为我担心,你雇的马车呢?” “对,车正等着呢。” “那么,我就坐车走吧。我想,我肯定欠了帐。你替我看看我欠了多少,华生,我一点儿精神都没有了。” 我从两排躺着人的木榻间的狭窄过道走过,屏住呼吸,以免闻到那使人呕吐和发晕的臭气,四处寻找掌柜的。当我走过炭火盆边的那个高个人时,感觉有人猛拉了我上衣的下摆,并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走过去,然后回过头来看我!”我低头一看,这话只能出自我身边的老头之口。他骨瘦如柴,满脸皱纹,一支烟枪耷落在他的双膝之间,我向前走了两步,回头一看,不仅大吃一惊他也转过身来,除了我,没有人能看见他,他身体已经伸开了,脸上的皱纹也没有了,昏花的双眼变得炯炯放光。这时,坐在炭火盆边笑嘻嘻望着目瞪口呆的我,不是别人,竟是歇洛克·福尔摩斯。他暗示我到他身边去,随即转过身去,再以侧面朝向众人时,立刻又显出一副哆哆嗦嗦,胡说八道的神态。 “福尔摩斯!”我低声说,“你到这个烟馆来做什么?” “尽量低声些,”他说,“我耳朵很灵。如果你打发开你那位烟瘾朋友,我很高兴能够和你谈几句话。” “我雇了辆小马车在外边。” “那么,让他坐车先回去吧!对他你可放心。我建议你写个便条,托马车夫捎给你的妻子,告诉她咱俩儿又搭上伙啦。你在外边等等,五分钟后见。” 要拒绝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任何请求是很难的,因为他的请求既不明确,又充满了温和而巧妙的态度。总之,对我来说,只要惠特内一登上马车,我的任务便完成了。至于剩下的事,又有什么比得上能与我的老朋友一起去进行一次不寻常的探险相比呢?我写好便条,替惠特内付清了帐,带他上了车,目送他乘的车消失在黑夜中。一会儿,一个老态龙钟的人从鸦片馆里走了出来,这样我们一起走到了街上。他驼着背,东倒西歪地蹒跚而行了大约两条街的路程。然后,他迅速地看了一下四周,站直了身体尽情地笑起来。 “华生,我猜想,”他说,“你认为我在注射可卡因和其它一些小毛病之外,又添了一个阿芙蓉癖吧?” “在那里看到你我当然很惊奇。” “不过肯定比不上我在那里见到你更惊奇。” “我来找一个朋友。” “而我是来找一个敌人。” “敌人?” “是的,或者,称之为我的捕获物。我正在进行一场特殊的侦察。我想从这些烟鬼的胡言乱语中找到一点线索,如果在那烟馆里有人将我认出来,我的性命立刻就会断送。以前我曾到那里去侦察过,那个开烟馆的无赖——印度阿三就曾发誓要找我报仇。在保罗码头附近拐角处那房子的后面有一个活动门板,它能说出一些奇怪的、在那里发生的故事。” “什么!你说的难道是那些尸体?” “是的,华生。假如我们能从每一个在那个烟馆里被弄死的人身上得到一千镑,我们就发大财啦。这是沿河一带最险恶的图财害命的地方。我担心的是内维尔·圣克莱尔进得去,出不来。”说着他打了个口哨,尖锐的哨声得到了远处同样信号哨声的回应。很快,就听到了一阵马蹄声和车轮的滚动声。 “现在,华生,”福尔摩斯说。这时,一辆马车从暗中驶出,“你愿意同去吗?” “如果我对你能有所帮助。” “噢,靠得住的伙伴总是有帮助的,我在杉园的房间里有两个铺。” “杉园?” “是的,那是圣克莱尔的房子。我侦察时就住在那里。” “那么,杉园在哪儿?” “在肯特郡,离李镇不远。我们要走二十来里路。” “可是我什么都不知道啊!” “那当然,不过你很快就会明白的。上来吧!好了,约翰,不麻烦你了,这是半克朗。明天大约十一点钟等着我,放开马缰绳吧,再见。” 他抽了马一鞭,马车就疾驶起来。之后,路面变得宽阔起来。最后飞驰过一座两侧有护栏的大桥,四面寂静。只有巡逻警沉重而有规律的脚步声,或者偶然有些狂欢作乐者在归途中留连忘返的纵歌滥唱,才间或打破寂静。福尔摩斯在沉寂中驾车前进,他头垂于胸前,仿佛陷入沉思。我坐在他身边,对这件事很纳闷,到底什么事竟使他耗费这么大的精力,但又不敢打断他的思路。我们驱车走出了好几里,来到了郊外别墅区的边缘。这时他直起身子,点燃烟斗,露出得意的神气。 “你有保持缄默的天赋,”他说,“这使你成为我难得的朋友。和别人交谈,对我是件很重要的事情。不知道我该对今晚到门口迎接我的妇人说什么。” “我可什么都不知道。” “在我们到达李镇之前,我可以对你说明案情。看来似乎简单得出奇,但我的确有些摸不着头脑。的确,有许多线索,可我却摸不到头绪。现在,我来简明扼要地把案情告诉你,华生,或许你能给我一点启示。” “那你说吧。” “几年前——更确切些,是在一八八四年五月——有位名叫内维尔·圣克莱尔的绅士来到李镇。他很富有,买了一座大别墅,把庭园收拾地很漂亮,生活地很富裕。一八八七年,他与当地一位酿酒商的女儿结了婚,有了两个孩子。他虽无职业,却在几家公司里有投资。他每天早晨进城,下午五点十四分从坎农街坐火车回来。圣克莱尔先生今年三十七岁,没有不良癖好,据我所查,现在他的全部债务,共计八十八镑十先令,而他在首都郡银行里就有二百二十镑的存款。 第59章 冒险史18 “上周一,圣克莱尔先生进城比平时早得多。出发前他说过有两件重要的事情要办,还说要给小儿子带回一盒积木。他刚出门不久,他的太太收到一封电报,说有个贵重的小包裹已经寄到亚伯丁运输办事处,等她去取。假如你熟悉伦敦的街道,你会知道公司的办事处是在弗雷斯诺街。那条街有一条岔道通向天鹅闸巷,就是今晚你见到我的地方。吃罢午饭,圣克莱尔太太就进城了,到公司办事处,取出包裹,在回车站走过天鹅闸巷时,时间是下午四点三十五分,你听清了吗?” “听得很清楚。” “圣克莱尔太太走得很缓慢,东张西望,希望能雇到一辆小马车,因为她感觉周围的那些街道让她很不舒服。正当她路过天鹅闸巷时,突然传来一声喊叫或哭号,她望见丈夫从三层楼的窗口往下看着她,好像在向她招手。那窗户是开着的,他的脸非常清晰,据她说他那样子十分可怕,他向她拼命挥手,但忽然消失了,就好像有什么东西一把将他猛拽了回去。她猛然察觉到了一点异样:他虽然穿着他进城时的那件上衣,可没有硬领,也没有领带。 “她确信他出事了,便沿着台阶跑下去——那房子就是今晚那个烟馆——闯进那所房子的前屋,当她穿过屋子正想登上通往二楼的楼梯时,在楼梯口她遇上了我说过的那个印度人,他把她推了回来。后来又来了一个丹麦人,他们一齐把她推到了街上。她心里既恐惧又疑虑,急忙沿着小巷冲了出去。非常幸运的是,就在弗雷斯诺街头,她遇到了去值岗上班的几名巡警和一位巡官。那巡官和两名巡警随她到了那家烟馆。他们不顾烟馆老板的阻拦,进入了刚才发现圣克莱尔先生的那间屋子。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圣克莱尔曾在那里呆过。在整个楼上,除了一个跛脚的、面目可憎的家伙好像住在那里之外,再没见到任何人。那家伙和那个印度人都诅咒发誓说,在那天下午没有人到过那层楼的前屋。他们矢口否认,使得巡官手足无措,甚至认为圣克莱尔太太认错了人;这时,她突然大叫一声,猛扑到桌上的一个小松木盒前,打开盒盖,一大堆积木哗地倒了出来,这就是他曾答应要带给儿子的玩具。 “这一发现,以及那瘸子惊恐的神态,使巡官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仔细检查过所有的房间后,这间屋子通向一间小卧室,正对着一段码头的背部。在检查房间时在窗框上发现了血迹,有几滴滴在卧室的地板上。在前屋中,除了那件上衣之外,圣克莱尔先生的全套衣服在一条帷幕后被找到了,从这些衣服上看不出任何暴行的痕迹,另外也没有圣克莱尔先生的影踪。显然他是从窗户跑出去的,从窗框上那些血迹来看,他不太可能是经过游泳逃生的,因为悲剧发生的时候,潮水上涨到了顶点。 “再说说似乎与本案有牵连的歹徒们。那个印度阿三是个臭名远扬的人。但是,据圣克莱尔太太说,她的丈夫在窗口出现后只有几秒钟,他就已经在楼梯脚那里了。所以这个人顶多不过是这个罪案的一个帮凶而已。他说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对楼上住户休?布恩的一切行动一无所知。他对为什么那位失踪的先生的衣服出现在那间屋子里也无言以对。 “这就是印度阿三老板的情况。那个瘸子住三层楼,他叫休?希恩,他一定最后看到了圣克莱尔先生,常到伦敦旧城区来的人都熟悉他。他靠乞讨为生,他装作卖蜡火柴的小贩,每天就坐在针线街往下不远靠左的一个小墙角,几盒火柴放在膝上。他那令人哀怜的样子,使钱落在他放在人行道上的一顶帽子里。我也曾多次观察过这个家伙;但只有在了解了他的乞讨情况之后,我才会惊讶于他在如此短的一会儿功夫里收获如此之多。他的形象特别异常,所有路过他的人都会看他一眼。一头蓬松的红发,一块可怕的伤疤使那张苍白的脸更加难看。而且,他的智力超群,因为路人无论扔给他什么破烂东西,他都有话可说。我们知道他就寄宿在那间烟馆里,也就是最后看着我们寻找那个绅士的人。 “可是,他一个瘸子能把一个年轻力壮的男子怎么样?”我说。 “从走路来说,他是个残废人;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他却是有劲和营养充足的人。华生,一肢不灵的弱点,常常会由其它肢体的格外有力得到补偿。” “请继续往下说。” “圣克莱尔太太一见到窗框上的血迹便昏了过去,一位巡警用车送她回家,因为她在现场对侦察并没有什么用。巴顿巡官负责本案,将房屋都仔细察看了一遍,但没有发现对破案有启发的线索。当时没有将休?布恩立即逮捕起来,使他有可能与那个印度朋友互相串供的时间。不久,他被逮捕并受到搜查,可是没有什么证据可以将他定罪。他的衬衫右边袖子上的确有些血迹,但他说血是从他左手第四指靠近指甲被刀割破的地方流出来的;还说不久前他曾到窗户那边,那里的血迹也是从那里流出来的。他否认见过圣克莱尔先生,并且发誓说,至于他房里的衣服,他也同样感到困惑。而对圣克莱尔太太说她确实看到她丈夫在窗口出现这一点,他说她一定是疯了,或者是在做梦,后来被带到了警察局去。巡官留在那所房子里,希望在退潮后发现一点儿线索。 “在那泥滩上他们找到了圣克莱尔的上衣。这件上衣留在退潮后的泥滩上。你猜他们在衣袋里找到了什么?” “我想象不出。” “是的,我想你是无法猜到的,衣兜里装满了便士与半便士,一共有四百二十一个便士和二百七十个半便士。这样,这件上衣没被潮水卷走,可人的躯体就不一样了。退潮在房子与码头之间,水势十分凶猛。这件很沉的上衣被留下了,而光着身子的躯体却被冲走了。” “可是,我听说,他们发现别的衣服都在屋子里,他不会除了一件上衣什么都没穿吧?” “不,先生,但这件事还是能够解释通的。假设布恩把圣克莱尔推出了窗外,但并没人见到,那他会怎么办?当然他马上就会想办法消灭那些泄露他秘密的衣服了。他抓起衣服来,往窗外这么一扔,而就在扔一刹那,他突然想起了一件衣服根本沉不下去。这时,他听见这位太太在楼下大发雷霆,他又听印度同伙们说顺着大街正有一批巡捕朝这赶来。时间已不允许他再犹豫了,于是他便往衣袋里使劲地塞硬币,这样就能够让衣服永沉水底。也许他扔完了这件衣服,巡捕就在楼下了,所以他连忙把窗户关上后就没有再做别的。” “听起来可能确实如此。” “哎,没有比这个更合理的假设了。我们就当做真是这回事吧,我还记得,休?布恩被捕了,现在正在局子里,但是没有什么证据来证明他过去犯过什么罪。他的生活好像一直很平淡,也没前科,大家都知道他是个乞丐。问题在这儿摆着,现在还没解决,问题是:圣克莱尔在烟馆里干什么?他在那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现在他跑到哪去了?他的失踪和休?布恩有什么关系?我承认:在我的印象中,没有案子比这个更麻烦,虽然它表面上很简单。” 当福尔摩斯讲着这一系列怪事时,我们的马车驶过这座城市的郊区。 “李镇的郊区已经到了。”福尔摩斯说。“在这短短的路程中,我们竟然走了三个郡县。杉园到了。看那焦急的妇女,她显然听到了我们的马蹄声。” “在贝克街处理这件案子不好吗?何必非跑到这来?” “有许多事情必须在这里弄清楚,圣克莱尔太太十分热心,给我们安排了两间屋子。你放心吧,她一定欢迎你的。华生,我还没有她丈夫的消息,我真怕见她。哎,到啦。” 我们在一座大别墅前,将车停了,这时跑过来一个马童,拉住了马头。我们跳下车,走向了一条石子路,这条路正通往楼前。当我们走近楼门时,楼门开了,一位小妇人站在门口。她一手扶门,一手半举着,十分热情。她弯着腰,头向前看,目光中充满了渴望,双唇微张,好像要问我们什么。 “啊!怎么样了?”她的喊声充满了希望。福尔摩斯摇摇头,耸耸肩。她继而发出了痛苦的呻吟。 “有好消息吗?” “没有。” “有坏消息吗?” “没有!” “太好了!快请进来吧!” “华生医生是我的朋友,他在过去的几个案件里一直大力帮助我,把他请来帮我侦察,我很幸运。” “很高兴见到您,”她握着我的手说,“我们受的打击太突然了,请原谅我们有什么招待不周的吧。” “亲爱的太太,”我说,“您不必跟我客气。我如果能帮上您或我的老朋友忙的话,我将非常高兴。” “福尔摩斯先生,”圣克莱尔太太说,这时,我们已经走进了一间摆好了冷餐的餐室,“我想问您几个直接点的问题,也希望您能坦率地回答。” “没问题,太太。” “您不必担心我的情绪,我不会总晕倒的。我很想了解一下您的想法。” “您想知道什么?” “您说实话,您认为内维尔还活着吗?” 福尔摩斯好像被问住了,“说老实话,说啊!”她重复着,眼睛直盯着他。 “太太,老实说,我认为不是。” “那你的意思是他死了?” “也许。” “谋杀?” “我觉得不是,也许……” “他是哪天被害的?” “星期一吧。” “那么,福尔摩斯先生,您能解释一下,我今天接到了他的信又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猛猛地从椅子上跳起来。 “什么?”他惊讶地叫道。 她笑着说:“是的,今天。”说着她举起一张小纸条。 “我能看看吗?” “可以。” 他急切地拿过纸条,摊在桌子上,把灯端过来仔细地端详。从他背后我看到这封信盖着格雷夫森德地方的邮戳,发信日期就是当天,或者说前天,反正现在已经过了半夜。 “字不太工整,”福尔摩斯像是自言自语,“这肯定不是您先生写的,夫人。” “是的,信不是他写的但信封却是他写的。” “其实,无论是谁写的信封,他都得打听地址。” “您这是什么意思?” “您看这人名,是用黑墨水写过自行阴干的。而其余的字是灰黑色,显然是写后用吸墨纸吸过的,如果一气写完马上用吸墨纸吸,就不会有些字是深黑色的了。这个人先写人名,过一会儿才写地址。说明他对地址不是很熟。这虽然无所谓,但小事往往最关键。我们先看看信吧,您看,还有附件呢!” “对,还有一枚他的图章戒指。” “您能确认他的笔迹吗?” “是的,是他的笔迹的一种。” “一种?” “他在忙乱中写的笔迹与平时有所不同,但我能完全辨认出来。” 亲爱的: 不要害怕。已经酿成一个大错了,这也许需要一些时间来修正,不过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请耐心等待。 内维尔 “这封信写在一张八开纸的扉页上的,而且是用铅笔写的,纸上没有水纹。嗯!这是一个大拇指很脏的人今天从格雷夫森德寄出的。哈!信封的口用胶水粘住了,假如我没搞错,粘信的人嘴里还一直在嚼烟草呢。太太,您能肯定是您丈夫的笔迹吗?” “我能断定,绝对是。” “信物是今天从格雷夫森德寄出的。啊,圣克莱尔太太,没事了,虽然我也许不该这么说。” “那他肯定还活着,福尔摩斯先生。” “除非这是精心伪造的笔迹,故意引我们乱猜。说句实话,戒指说明不了什么问题,这可以从他手上摘下来嘛!” “不,这是他亲手笔迹啊!” “没错。不过,完全可以周一就写好,今天才寄呀。” “这倒有可能。” “如此说来,这段时间可以发生很多事。” 第60章 冒险史19 “哦,您别打击我,福尔摩斯先生,我知道他一定没事。我俩有一种十分默契的感觉,如果他遭到不幸,我应该能感觉到。就在分别的那一天,在卧室里他把手割破了,可我在餐厅里就知道他一定出事了,您想,这种小事我都感觉这么灵敏,如果他死了,我怎么能没有感觉呢?” “我知道一位妇女的感觉比一位分析推论家的论断也许更有价值。在这封信里,您有不同的证据来支持您的观点。但如果您的丈夫还活着,也就能写,那他为什么不回家呢?” “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星期一那天,他走时说过什么没有?” “没有。” “您在天鹅闸巷望见他时,是否吓了一跳?” “是的。” “窗户是开着的是吗?” “是的。” “那么,他也许看见您了?” “是的。” “我听说,他只发出了模糊不清的叫声。” “是的。” “您觉得是求救吗?” “是的,他挥动着双手。” “那也可能是一声惊叫。出乎他意料地看到您,由于惊讶也可能使他举起双手,不是吗?” “这也有可能。” “您认为他是被人硬拽回去的吗?” “非常突然地,忽然就不见了。” “可能是他自己一下子跳回去了。您见到房里有别人吗?” “没有。可那个凶恶的人承认他曾经在那里,还有那个印度阿三。” “正是这样。您看到,您丈夫还是穿着他平常那身衣服吗?” “是,可是没了硬领和领带。我看得很清楚。” “他以前曾向你说起过天鹅闸巷吗?” “从来没有。” “他曾经露出抽鸦片的迹象吗?” “也从来没有。” “谢谢你,圣克莱尔太太。这些正是我希望弄清楚的要点。我们吃晚饭,华生,然后早点睡觉。估计明天咱们可够忙活的。” 我早已精疲力尽,就早早地爬进了被窝,可是歇洛克·福尔摩斯仍在不停地归纳和思考。过一会儿知道,他准备就这么坐着整夜不睡。他在屋里到处乱翻,把床上的枕头和沙发及扶手椅上的靠垫收拢到一起,他用这些东西铺成一个沙发。他坐在上面,把一盎司板烟丝和一盒火柴放在面前。他坐在那里,嘴里叼着一只旧烟斗,眼睛看着天花板,发呆,我逐渐睡着了,而他就这样坐着。最后,天已经亮了,我睁开眼,他还叼着烟斗,满屋都是烟味。昨晚所见的一堆板烟丝都让他吸光了。 “醒了吗?华生?”他问。 “醒了。” “早上赶车出去转转吧?” “很好。” “快,穿上衣服吧。还没人起床,我知道小马倌睡在哪儿,我们很快就会弄出马车来的。”他笑着说,两眼炯炯有神,与昨夜那个苦思冥想的人判若两人。 我穿衣服时看了一下表,才四点二十五分。我刚穿好衣服,福尔摩斯回来了,说马倌在备车。 “我要检验一下我的理论,华生,我觉得你正站在一个全欧洲最蠢的傻瓜面前!我该被人从这里一脚踢到查林十字街去!不过我想现在我已找到了开启这个案子的钥匙了。” “在哪儿?”我笑着问。 “在盥洗室里,”他见我有些怀疑,就继续说,“我不是开玩笑,我刚去过那,我已经把那东西放进软提包里了。走吧,不知道这钥匙是否能打开锁。” 我们轻手轻脚地走下楼梯,走出房来。路边停着套好的马车。马童在马头旁等着我们。我们一跳上车,马车就顺着大道飞奔而去。 “这案子奇怪得很。”福尔摩斯说着,给了马一鞭子,“我说我很笨,但晚明白总比不明白好。” 当城里起床最早的人起床时,我们的车经过萨里一带。马车驶过滑铁卢桥,经过威灵顿大街,向右一转,来到了布街。大多数警务人员认识福尔摩斯,两个警卫向他敬礼。一个牵着马,一个带我们进去。 “今天谁当班?” “布雷兹特里特警官,先生。” “啊,你好,布雷兹特里特警官,”这时,从通道上走来一个警官,“布雷兹特里特,能和你私下聊一下吗?” “好的,福尔摩斯先生,到我屋子来。” 他的屋子类似办公室,墙上有个电话,桌上有一大本厚厚的分类登记簿,他在桌旁坐下。 “您要我做什么?福尔摩斯先生?” “我是为了乞丐休?布恩而来,他被指控与李镇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失踪有关。” “是的,他是押来这里候审的。” “我知道。他人在哪儿?” “在单人牢房里。” “他老实吗?” “非常老实,只是这人身上太脏了。” “特别脏吗?” “是。我们好不容易才让他洗了洗手。他的脸像锅匠一般黑。哼,等他的案结了,一定得按监规让他洗个澡。我想您见了他,肯定会同意我的建议。” “我想见见他。” “见他?这很容易,跟我来吧,您先把提包放在这儿。” “不用,我还是拿着它吧。” “请跟我来。”他带着我们走过一条通道,打开一道上闩的门,把我们带到一条走廊,牢房就在两侧。 “右手第三个门就是他的牢房,”他边说边朝里看了一眼。 “他睡着了,您可以看得很清楚。” 从隔栅,我们两个人往里望去,那囚犯面向我们呼呼大睡,他中等身材,贴身那件衬衫从破烂的上衣裂缝处露了出来。他的确与巡警说的差不多,脏到了一定程度。他脸上再脏也掩饰不了他可憎的丑容:从眼角到下巴有一道很宽的旧伤疤,收缩后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三颗牙齿露在外面,似乎一直在嗥叫的样子。 “多漂亮,是不是?”巡官问。 “确实他得洗个澡。”福尔摩斯说,“我想出个让他洗澡的办法,还亲自带了些家伙来。”他边说边打开了那软提包,取出了一块洗澡海绵,这让我吃了一惊。 “哈!哈!您可真逗!”巡官笑着说。 “喏,假如您肯做件大好事,偷偷打开牢门,一会儿他就会有副更体面的相貌。” “没问题,”巡官说,“他这样子又不能给我们看守所增光,是吧?”他打开牢门,我们都悄悄地走进牢房。那个家伙翻了个身,仍没有醒。福尔摩斯就着水罐把海绵蘸上水,然后用力在囚犯的脸上擦了几下。 “让我来给你们作一下介绍,”他大喊,“这就是肯特郡李镇的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 我一生中从没见过这种情况。囚犯的脸让海绵剥下一层皮。粗糙的棕色不见了!原来那道可怕的伤疤和可憎的歪唇也不见了。突然,一个脸色苍白,满脸愁容,模样清秀,皮肤光滑的人从床上坐起来。他揉揉眼睛,仔细打量周围,显得很迷茫的样子。突然他发觉事情被戳穿,不由得大叫一声扑到床上,把脸埋了起来。 “我的天!这就是失踪的家伙,我在照片上见过。”巡官惊讶地叫道。 囚犯转过身来,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就算这样,请问,您能给我定什么罪?” “当然是控告你犯了杀害内维尔·圣……哦,除非把这事看做自杀未遂,他们没法这么告你。”巡官笑着,“嗯,这次是二十七年来最有趣的一次。” “你没犯罪,却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福尔摩斯说,“你如果相信你的妻子,本来你可能会更好些。” “妻子倒没什么,关键是我的儿女!”囚犯呻吟着,“老天保佑,我不想我的儿女为他们的父亲所做的一切而感到耻辱。天那!这件事传出去太现眼了,我怎么办呢!” 福尔摩斯走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让法庭调查当然难免要宣扬出去。不过只要你能让警察们相信,这件事根本不足以向你提起诉讼,就没有理由一定把详情公之于报纸。我相信布雷兹特里特巡官肯定会将这些记录下来交给有关方面的,那这案子就不必交到法庭上去了。” “上帝保佑您!”囚犯高兴地喊起来,“我宁愿坐牢,也不愿把我的秘密作为家庭的污点,留给孩子们。 “你们是听到我的身世的惟一的人。我父亲是切斯特菲尔德的一所小学校长,我一直受过很好的教育。年轻时,我爱好旅行,喜欢演戏,后来我当了伦敦城一家晚报的记者。有一天,总编辑需要一组反映都市乞讨生活的报道,我自告奋勇,扮成乞丐来收集写文章所需要的一些基本材料。提供这方面的稿件,就成了我一生历险的开端。我当过演员,知道一些化装的技巧,我的剧场后台化装技术也是很高的。我利用这种本领,先在脸上涂上油,装扮成最令人可怜的样子。我用一小条肉色的橡皮膏,做了一个以假乱真的伤疤,又把嘴唇的一边向上扭卷起来,戴上一头红发,配上适当的衣服,在市商业区找了一个地方,名为火柴小贩实则是乞丐。当我干了七个小时后,回家一数竟然有二十六个先令零四个便士。这使我大吃一惊。 “报告写完了,这件事也就忘记了。又有一次,我曾为一位朋友背书提保了一张票据,后来竟接到传票叫我赔偿二十五镑。我没有那么多钱,急得走投无路。突然灵机一动。我请求债主给我半月时间筹钱,又向雇主请了假。我又装扮起来到城里乞讨。过了十天我就把钱赚够了,把债务还清了。 “现在,你们该明白了。我知道:我在脸上抹点油彩,坐在地上,放一顶破帽子,一天就能挣两英镑,我不可能安心去做一星期才能挣这些钱的辛苦工作。我一直在做思想斗争:是要脸面还是要金钱,最后是金钱战胜了脸面。我也不再干记者了,天天坐在我第一次选定的那条街的拐角,凭着我这幅狰狞的面孔所引起的怜悯之心,很快挣了很多钱。只有我在天鹅闸巷寄宿的烟馆的老板知道我的秘密,他收了我高价的房租替我保密。每天早晨我是一个乞丐,晚上又变回衣冠楚楚的公子。 “不久,我发现钱已经不少了。并不是任何乞丐在伦敦的街头一年都能拿到七百英镑(这还不够我的平均收入)。我既善于应付又巧于化装,这样的特殊才能使我每天都能挣很多钱。运气再不好,一天也能挣两英镑。 “越有钱,我的野心也越大。不久我在郊区买了房子,又结了婚,建立了家庭。没有人怀疑我的职业。我的妻子只知道我在城里做生意,可我究竟在做什么,她也不清楚。 “上周一,我刚结束一天的乞讨,当我在烟馆楼上的房间里换衣服时,我偶然向窗外一望,看见我的妻子正站在街当中,正向我看来。我害怕极了,惊叫一声,手遮住脸,连忙离开去找那个印度阿三,求他别让人上楼来找我。我已经听见她的声音,但估计她暂时还上不来。我迅速脱下衣服,换上乞丐装,涂上颜色,戴上假发。这样既使是我的妻子也难以看穿我。可我转念又一想,万一搜查这屋子,那些衣服可能会泄露我的秘密,我打开窗户,由于用力过猛竟碰破了我清晨在卧室割破的伤口。我乞讨来的钱都放在一个皮袋里,我把铜板都掏出来塞在衣兜里,抓起衣服扔出窗外,它就掉在泰晤士河里不见了。我本想把其它的衣服也扔下去,但转念之间,几个警察正冲上楼。我承认,他们根本没认出我是内维尔·圣克莱尔,这使我感到很欣慰。于是,他们把我当成谋杀内维尔·圣克莱尔的凶手逮捕了。 “我不知道我还需要解释什么,那时我决定长期保持这种样子,因此我宁愿脸上脏一点。我知道我的妻子肯定非常着急,便取下戒指,乘警察不注意时交给那印度阿三,还写了几行字劝她不必担心我。” “那封信你的妻子昨天才收到。”福尔摩斯说。 “噢,天哪,这一个星期她也够受的!” “警察看住了那个阿三,”布雷兹特里特巡官说,“我知道,他觉得把信寄出去而不被发现是困难的,大概他把信又委托给某个当海员的主顾,而那个人又忘了几天。” “就这样,”福尔摩斯点点头,“我觉得就这么回事,但你从来没有因行乞被控告过吗?” “很多次了,可一点罚款算什么?” “事情到此为止吧,”布雷兹特里特说,“如果要警察不声张,只有休?布恩不存在了。” “我发过誓了。” “这次我们就不追究了。可下次如果再犯,我就毫不留情了。福尔摩斯先生,很感谢您帮助我们弄清这个案件。我真的想知道您是怎么知道真相的呢?” 福尔摩斯说:“这是我靠坐在五个枕头上抽完一盎司板烟丝得来的。我想,华生,现在去贝克街,还能赶上早饭,马上走吧。” 第61章 冒险史20 在圣诞节后的第二天早晨,我去探望歇洛克·福尔摩斯,我的一个好朋友,并顺便祝他节日快乐。他斜靠在长沙发上,右手边一个烟斗架,眼前一堆刚翻阅过的皱巴巴的晨报。沙发旁的木椅靠背上挂着一顶硬毡帽,帽子破得不能再戴了,有几处都裂了缝。垫上放着一把镊子和一个放大镜,这说明就是为了便于检查那顶帽子才这样挂着。 “你正忙呢?”我说,“又打扰你了。” “没有,我很愿意有朋友和我讨论我的研究结果。这竟会是一件没有价值的东西。”说着,他指了一下那顶帽子,“但和它有联系的几个问题却并非毫无意义,可能对我们还有一些启发。” 时值严冬,玻璃上都冻满了晶莹剔透的冰花。坐在扶手椅上,我就着烧的毕毕剥剥的木柴炉火烤着手。“我想,”我说,“这顶帽子虽不太雅观,却和某桩性命案有牵连。这条线索能引导你解开某个疑团,并且引导你去惩罚犯罪行为。” “不,不,并非犯罪行为。”福尔摩斯笑着说,“只是一件离奇的小事。在这里,这类小事简直太多了。你想想,方圆几英里的弹丸之地,挤挤攘攘地住着四百万人,在如此密集的人群中尔虞我诈,各种错综复杂的事件都是可能发生的:有些事看起来离奇惊人,却并没有犯罪。这类事件我们也早已习以为常了。” 我说,“最近记录的六个案件,的确有三个完全与法律上的犯罪行为无关。” “你是指我找回爱仁娜?阿德勒相片的尝试,玛丽?萨瑟兰小姐奇案和歪唇男人这几个案件吧。我相信这件小事也属于法律上没有犯罪的那一类,你认识看门人彼得森吧?” “认识啊。” “这是他的战利品。” “是他的帽子?” “不是,是他拣来的。帽主是谁目前还不清楚。但不要因为帽子破而忽视它。先说一下他的来历吧。它是同一只大肥鹅一起在圣诞节早晨送到这里的。我断定,彼得森正在他的炉前烤鹅。事情是这样的:圣诞节早上四点多钟,彼得森在某处参加了一个宴会刚回来,他准备从托特纳姆法院路走回家。他看见在煤气灯下,有一个人在前面走,噢,对了,他走的是托特纳姆法院路,那人扛着一只鹅。当彼得森走到古治街的拐角时,几个流氓冲过来,他们与这个陌生人发生了争执。一个流氓打掉了这个陌生人的帽子,这个陌生人也举起棍子自卫。这个陌生人一不小心打碎了身后商店的玻璃橱窗。彼得森正想过去,助他一臂之力,你是知道的,他淳朴诚实,乐于助人,但那人打碎了玻璃,心里正惊慌,忽然,见彼得森身穿制服,好像警察一样冲过来,便丢下了鹅,转身就跑,那群流氓见彼得森赶来也落慌而逃。这样,只剩下彼得森一个人,不仅占领了现场,而且得到了这两样战利品:一顶破旧的毡帽和一只上等的圣诞大肥鹅。” “他是要物还原主吧?” “我的朋友,难就难在这儿。的确,这只鹅左腿上系着一张小卡片,上写献给亨利?贝克夫人,并且这顶帽子的衬里也写着姓名缩写‘H?B’的字样,但这个城市中,姓贝克的人很多,叫亨利?贝克的人也不计其数。这样找到失主,物归原主,无异于大海捞针。” “那彼得森怎么办呢?” “他知道我对那些即使是最细小的问题也是充满热情的,于是就在圣诞节的早晨将帽子和鹅送到我这里来了。这只鹅一直叫到今天早晨。天气很冷,但最好的办法还是吃了它,因此彼得森带走它将它吃了,而我则继续保留这位先生的帽子。” “他没有在报上刊登招领启示吗?” “没有。” “那么,有关这个人的身份你有线索吗?” “只能去推测。” “单凭这顶帽子?” “是的。” “你真有意思,从这顶破旧的毡帽上你能推测出什么来?” “我的方法你知道,这是放大镜,这个人的个性你能推测出什么?” 我拿着这顶帽子,翻过来看看。普通极了,不过是一顶圆形毡帽,僵硬而且破旧,已不适合再戴。原来的红色丝绸衬里已经褪色,没有商标,但正像福尔摩斯所说,在帽子一边,有姓名缩写字母“H?B”。帽檐上有一个小孔,但上面的松紧带已经不见了。至于其他的好像为了掩盖帽子上几块补丁已经用墨水涂黑了。虽然如此但仍是到处裂口,并且布满了灰尘满是污垢。 “我看不出什么来。”我边说边把帽子递给他。 “不对,正好相反,华生。你看到了许多,但没有作出推论,这是因为你缺少信心。” “那么,你说你能从这帽子推论什么呢?” 他拿起帽子,注视着以他那种惯用的独特的可以显示他性格的思考方式:“这顶帽子使人联想的地方不多,”他说,“但是,有几点推论很明显,从外表来看帽子的主人是一个有学问的人。目前他处境不佳,在过去三年里,手头很宽裕,但现在却不如从前。他曾经有远见,可现在却今非昔比了,加上家道中落,人也愈发颓废。似乎他受到某种有害影响,学会了酗酒,或许这也是妻子不爱他的原因之一。” “哎呀,好了亲爱的福尔摩斯。” “但是不管怎样,他还有一定的自尊。”对于我的反对,他未于理采,他继续说。 “他这人很少出门,也不锻炼身体。他应该是个中年人,灰白色的头发,刚理过不久,头上还擦过柠檬膏。这些都可以通过仔细检查帽衬里的下部推断出来。通过放大镜,可以看到许多整齐的头发碴儿,都是粘在一起的,显然那是理发师的“手笔”。还有一种柠檬膏的气味。帽子上的这些尘土,不是街道上的灰尘,而是房间里的尘土,说明绝大部分时间帽子挂在房间里。而另一方面衬里的湿迹证明戴帽子的人出汗很多,所以不可能是一个身体很棒的人。” “可你说他的妻子已经不爱他了。” “很显然这顶帽子已经有好几周没有擦了。亲爱的华生,试想假如你的帽子积着几个星期的灰尘,而你的妻子就让你这样戴着它出去见人,听任你这个样子出访,我想你已经失去你妻子的爱了。” “可是他可能是个单身汉啊。” “不可能,不要忘记他正要把那只鹅带回家去作为圣诞礼物送给她的妻子以示亲善。还有系在鹅腿上的那张卡片,难道你都忘记了吗?” “你解答了这些问题,已经解开了我的部分疑团但你怎么知道,他家没煤气灯?” “如果有两滴烛油,可能是偶然滴上的,可是当我看到至少有五滴烛油时,我认为每一滴烛油都一定是常和燃着的蜡烛接触而滴上的。譬如,晚上上楼时他手拿蜡烛时蹭上烛油。但无论如何,他决不能从煤气灯上沾上烛油。” “你太神了。”我说,“既然像你刚才说的,这期间既没有犯罪行为,只不过是丢了一只鹅,也没有其他危害,那所做的一切不就是在浪费时间吗!” 福尔摩斯刚要回答我,房门猛地被打开,彼得森那个看门人跑了进来,一脸迷惘与吃惊的表情。 “鹅!福尔摩斯先生!鹅!”他气喘吁吁地说。 “噢,怎么啦,到底出了什么事?莫不是鹅又活了煽打着翅膀飞出了厨房?”福尔摩斯从沙发上转过头来,这样可以进一步看清楚彼得森的激动面孔。 “看,先生,你看我妻子从鹅的嗉囊里发现了什么!”他伸出手,在他手心上放着一颗熠熠生辉的蓝宝石。这颗蓝宝石比黄豆略小一点,可是晶莹洁净、光彩闪闪,如同在他的手心里闪过一道电光。 福尔摩斯坐了起来,“天哪!彼得森!”他说,“这的确是一件珍宝啊!” “先生,这是一颗钻石吧。宝石可以像切泥一样切玻璃。” “这不是一颗平常的宝石,恰恰是那一颗名贵的宝石。” 我脱口而出“总不会是莫卡伯爵夫人的蓝宝石吧?”。 “正是!最近我每天都看《泰晤士报》有关这颗宝石的启事,应该知道它的大小和形状的。这颗宝石绝对是独一无二的珍宝。据说悬赏的报酬就有一千英镑,那肯定还不到其市价的二十分之一。” “天那,一千英镑!”彼得森扑通一声倒在椅子上,瞪着眼睛看着我和福尔摩斯。 “那不过是贡金,我知道伯爵夫人因为暗中某些感情因素,即使倾其财产的一半给别人,只要能将宝石找回来她也会心甘情愿的。”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颗宝石是在‘世界旅馆’丢失的。”我说。 “是的,十二月二十二日,一个管子工约翰?霍纳,被人指控从伯爵夫人的首饰匣里偷了这颗宝石。由于他犯罪的证据确凿,这一案件已移交法庭处理。这还有些记载,”他看着报纸的日期,手在翻弄着,一会儿他将一张报纸摊平,折了一折,然后念道: “世界旅馆”宝石盗窃案。约翰?霍纳,二十六岁,管子工,因本月二十二日从莫卡伯爵夫人首饰匣中盗窃一颗名为“蓝宝石”的珍贵宝石而被送交法院起诉。旅馆侍者、领班詹姆士?赖德,对此案证词如下:盗窃发生当天,他曾带约翰?霍纳到楼上莫卡伯爵夫人的化妆室内焊接壁炉的第二根松动的炉栅。他与霍纳在化妆室外一起停留一会儿,立即被召走。等再回来,发现霍纳已经离去,而梳妆台则被撬开。梳妆台上放着一个小首饰匣,匣里空空。后来人们才知伯爵夫人习惯将宝石存放于此匣中。赖德立即报案,霍纳于当晚被捕。但在他的身上和家中都没有搜得宝石。夫人的女仆凯瑟琳?丘萨克发誓证明曾听到赖德发现宝石被盗时的惊呼,并证明她跑进房间时所见与上述证人所述相符。B区布雷兹特里特巡官证明霍纳被捕时曾拼命抗拒,且强烈申辩自己是无辜的。因有人证明他以前曾经犯过类似案子,所以地方法官拒绝轻率从事,并已将此案提交巡回审判庭处理。霍纳在审讯过程中非常反常,判决时甚至昏倒,被抬出法庭。” “这些就是警察局和法庭能够提供的全部情况!”福尔摩斯说着顺手把报纸扔到一边。“现在我们要做的是:把从被盗的首饰匣为起点到法院路拾到的那只鹅的嗉囊为终点的一系列事按顺序理清楚,我认为事情的严重程度大大增加,无罪的可能性大大减小。那颗宝石来自那只鹅,那只鹅来自亨利?贝克先生。我已经分析了这位先生的基本特征,因此我们首先必须找到这位先生,并搞清楚他在这个事件中起怎样的作用。要做到这些,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先在各晚报上登个启事,如果不成功,就只能想其他的方法了。” “什么内容呢?” “就这样写: ‘兹于古治街拐角拣到鹅一只和黑毡帽一顶。亨利?贝克先生请于晚6:30到贝克街上221号去打听,即可领回原物。’ 即简单又明了。” “对,”我说,“可是他能看到这则启事吗?” 第62章 冒险史21 “当然。他一定会注意看报的,你想对于一个穷人,这个损失也不算小。由于他打破玻璃闯了祸时彼得森向他逼近他惊慌失措,当时除了逃跑外,别的什么都没想,过后,他肯定非常后悔,痛惜一时惊慌而把鹅丢了。另外,报上登了他的名字,他就一定会去看报,同时每一个认识他的人也会提醒他的。彼得森,你快将它送到广告公司,刊登在今天的晚报上。” “哪家报纸,先生?” “噢,《环球报》、《星报》、《蓓美尔报》、《圣詹姆斯宫报》、《新闻晚报》、《回声报》和你能想到的随便哪一家报纸。” “是的,先生,那这宝石怎么处理呢?” “我先保存着吧。还有,彼得森,在回来的路上顺便买只鹅送来,我得给那位先生一只鹅来顶帐,那只已经被你家吃了。” 彼得森走了以后,福尔摩斯拿起宝石对着光仔细瞧着。“真是一颗精美的宝石,”他说,“你看它多么光彩照人!这也正是罪恶的渊源。每一颗珍贵的宝石都是如此。这颗宝石来到世间还不足二十年,它是在厦门河岸被发现的。它的奇异之处,不仅在于它是蓝色的,而且它具有红宝石的一切特点。尽管它在世间留传的时间不长,可不幸的历史却很长。就为了这颗重四十克的结晶碳,已经发生了两起谋杀案,一起毁容案,一起自杀案和几起抢劫案。谁会想到一件小小的可爱的装饰品居然成为向绞刑架和监狱输送犯人的供应商?我要将它放在我的保险柜里,再给伯爵夫人写一封信,告诉她宝石已经被我们找到。” “你是不是觉得霍纳无罪。” “我不敢肯定。” “那你认为亨利?贝克和这件事有牵连?” “我想那个亨利?贝克或许是无辜的,他决不会想到他手里的鹅比一只金子鹅更有价值。不管怎样,只要我的启事得到答复,我就能用非常简单的测验来测定这一点。” “这之前你干什么?” “什么事都没有?” “如果这样,我也回去处理我的事了。不过今天晚上我肯定在你说的时间回来,看这样复杂的事情你是怎样解决的。” “很高兴再见到你。” 当我再次回到贝克街的时候,已经过了六点半了。我走近寓所时,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正站在屋外的灯光下。我到门口时,门刚打开,我们一起进去了。 “我想你就是亨利?贝克先生。”福尔摩斯一边说着一边站起来。“贝克先生,今晚很冷,请坐在靠近壁炉的椅子上吧。华生,你来得正好。先生,这是你的帽子吗?” “是的,先生。” 他膀大腰圆,头较大,一张聪颖的脸,手有些颤。这些使人想起了福尔摩斯对他的预测。他说话不太连贯,措词也很谨慎,让人一看就觉得是个落破的知识分子。 “这些东西在我们这儿放了好几天了。”福尔摩斯说,“因为我们算着从你的启事上获知你的地址,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登报呢?” 他尴尬地一笑,“我现在手头宽裕了,今非昔比了,”他说,“我认为袭击我的那帮流氓早把我的帽子和鹅都抢走了,找它们没什么希望了,我也不想为此花钱了。” “你说得有道理,不好意思,你的那只鹅,我们已经不得已吃了。” “吃了!”客人站起来,显出激动的神色。 “是的,不吃掉的话,那只鹅对谁来说都将是无法食用的了。不过,我觉得餐柜上那只鹅的重量与你的鹅差不多,味道也不错,我想您不会介意吧?” “噢,没关系,没关系。”他松了一口气。 “当然,我们现在还留着你那只鹅的羽毛,腿,嗉囊等等,所以,你要是……” 他突然大笑起来,“这些东西做为我那次历险的纪念品也不错。”他说,“除了这看不出那只鹅的零碎对我有什么用,先生,如果你愿意,我所关心的物品将仅限于我看到的餐柜上的那只鹅。” 福尔摩斯略微耸了耸肩。 “这是你的帽子,还有你的鹅,”他说,“你能否告诉我们那只是从哪买的?我对饲养家禽颇感兴趣,你那只鹅长得真是漂亮,我还从没见过。” “没问题,”他站起来把失而复得的鹅和帽子夹在腋下说,“我们当中有些人经常去博物馆附近的阿尔法小酒店,因为我们白天都在博物馆里,今年,店主温迪普特创办了一个鹅俱乐部。我们每周都向俱乐部交几个便士,所以每个人在圣诞节都收到了俱乐部的一只鹅。我总是按规定付钱,以后就没有什么了。先生,我戴一顶苏格兰帽,既不适合我的年龄,也不适合我的身份,而您却令我受惠匪浅,我在此向您表示谢意。”他以一种滑稽的自以为是的神态向我们鞠了个躬,然后走了。 “他的事情已经结束了,”福尔摩斯把门关上说,“显然他对什么都一无所知,华生,你饿不饿?” “不太饿。” “那我建议别吃晚餐等着吃夜宵吧,我们应该抓紧时间顺藤摸瓜,趁热打铁。” “好吧。” 这是一个寒风凛冽的夜晚,因此我们都穿上了大衣,围好围巾。在室外,寒冷的夜空群星璀璨、来来往往的行人呵出的呵气凝结成雾气,就如同放多支正在射击的手枪。伴着清脆、响亮的脚步声。我们大步流星地走过了医师区、维姆玻尔街、哈雷街,横穿维戈摩街到达牛津街,我们仅用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就来到了位于博物馆区的阿尔发小酒店。这家酒店规模很小,坐落在通向霍尔贝恩的一条街的拐角处。我们走进去,向面色红润、系着干净的白围裙的酒店老板那儿要了两杯啤酒。 “如果你的啤酒像你的鹅一样,那么你的啤酒将是世上最上等的啤酒了。”他说道。 “我的鹅!”老板似乎很惊讶。 “是的,我在半小时之前刚刚和你们俱乐部的会员亨利?贝克先生交谈过。” “啊,我知道了。可是先生,那些鹅根本不是我的!” “是吗?那么,它是谁的?” “噢,考文特园的一个推销员卖给了我二十四只。” “真的?他们当中好几个我都认识。你指的是哪一个?” “布莱肯里齐。” “噢,我不认识他,老板,祝你身体健康,生意兴隆。再见。” “现在我们马上去找布莱肯里齐,”离开了酒店,我们踏进清洌的干燥冷空气中,他说,“记着,华生,虽然我们只在锁链的这一端找到像鹅这样平常的东西,但是在另一端我们肯定会找到一个被判七年徒刑的人,除非在调查中我们能够证明他是无罪的;但很可能我们的调查只能证明他有罪。但无论如何,由于一种特殊的巧合一条被警察忽略的线索落到了我们手中。我们可以顺着这条线索追查下去,直到水落石出,现在我们快步向南前进。” 我们穿过霍尔伯恩街,来到了考文特园市场。在一些大货摊中,看到有一个货摊的招牌上写着布莱肯里齐的名字。店主正在和一个小伙计收摊。 “晚安,”福尔摩斯说。 店主人点了一下头,用怀疑的目光打量着我们。 “鹅都卖完了。”福尔摩斯指着空荡荡的柜台说。 “明天早上我可以卖给你五百只。” “但那没有用。” “这样吧,仍亮着煤气灯的那个货摊,还有几只。” “噢,我是别人介绍特意到你这儿来的。” “是谁介绍?” “阿尔法酒店的老板。” “噢,我给他送去过二十四只鹅。” “那些鹅很好。请问,那些鹅你是从哪弄来的呢?” 令人很吃惊的是,店生竟然勃然大怒。 “那么,好吧,先生,”他昂着头,双手叉着腰说,“我不明白你是什么意思?有什么话咱们最好直说。” “我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我只是想知道,你卖到阿尔法酒店的那些鹅,是谁提供给你的?” “噢,原来是这样,但我却不想告诉你。” “噢,但我却不明白为了这点儿小事你怎么会发这么大的火?” “发火!如果你是我,被人纠缠不清的话,可能你也会发火。我花好价钱买好东西,但你却一直在追问:‘鹅在哪儿?’‘你们把鹅卖给了谁?’和‘你们用这些鹅去换了些什么东西?’人们在听到你们提出的问题时,可能会认为这些鹅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 “噢,可是我和其他的提这些问题的人是不一样的,”福尔摩斯说。“如果你不愿意告诉我们,这个打赌就算结束。但我还是十分确信我在家禽问题上的看法,我敢打五英镑的赌,我吃的那只鹅肯定是在农村里喂养大的。” “嘿,你那五英镑是输掉了,因为这只鹅是在城里给喂大的。”这位老板说。 “不可能。” “我说是这样。” “我不相信。” “难道你以为你对家禽的了解会比我更内行吗?我从小当伙计时就同它们打交道。告诉你,那些送到阿尔法酒店的鹅全是在城里喂大的。” “你无法让我相信你的话。” “那么,你还愿意打赌吗?” “当然,因为我确信我是对的。但即是这样还是愿意拿出一个金镑的硬币与你打赌,不过是为了教训你以后不要固执己见而已。” 店主狂笑起来,“比尔,去把我的帐簿拿来。”他说。 那个小男孩取来一个大帐本和一个薄薄的小帐本,并把它们一同摊在吊灯底下。 “喂,过于相信自己的先生,”店主人说,“刚才我还以为鹅都卖光了。但现在我发现我们店里还剩下一只。你看见这个小帐本了吗?” “那是怎么回事?” “这记载着所有卖给我鹅的人的名单,你看明白吗?这一页上的名字都是乡下人,他们名字后面的数字是总帐的页码,在那一页上就记载着他们的帐户。喂!瞧用红墨水书写的另外一页,那是记载城里将鹅卖给我的人的名单。好!仔细看看那第三个人的名字,并念给我听。” “奥克肖特太太,布里克斯顿路117号——249页,”福尔摩斯念道。 “现在我们来查看一下总帐。” 福尔摩斯翻到了他所指的那一页。“就在这儿,奥克肖特太太,布里克斯顿路117号,是位鸡蛋和家禽供应商。” “那么,最后一笔帐记的是什么?” “十二月二十二日,二十四只鹅,收价是七先令六便士。” “对,你再看下面一行记的是什么?” “卖给阿尔法酒店温迪盖特,售价十二先令。” “现在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福尔摩斯装出一副懊恼的样子,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金镑的硬币扔在柜台上离开了。刚走了几步,就在一个路灯杆子下面站住了,会心地笑了起来。 “在以后遇到不愿泄露机密的人,你就可以用打赌的方式让他吐露实情,”他说,“我敢说,如果刚才在那个人面前放一百镑,那他决不会像打赌那样,提供给我们那么全面的内容。噢,华生,没想到我们的调查快结束了。现在要决定的是应该今天晚上还是明天早上到那位奥克肖特太太那里去。从那个家伙的谈吐中,我们可以知道,不仅我们,还有许多人也同样急于知道此事。因此,我们应该……” 第63章 冒险史22 八年来,我对福尔摩斯的探案方法进行研究,并记录了七十多个案例。我简略翻了一下这些记录,发现悲剧性结局的较多,但也有少量是喜剧性的。而且都是些稀奇古怪的,平淡无奇的案例却没有。福尔摩斯除了对显得独特或近乎不可思议的案情感兴趣,对其他的一般案子都不屑一顾,并且拒绝参与任何侦察。但在所有复杂的案例里,萨里郡斯托尔兰?罗伊洛特家族那一案最有特色。现在谈论的这个案子,发生在我和福尔摩斯交往的早期。那时,我们都是单身,一起住在贝克街。其实我早就可以记录这件事,但当时我曾做出了保密的保证。上个月,这一保证所带来的束缚才解除。因为我为之做出保证的那位女士已逝世,这个诺言也就失效了。现在,可以说出真相了。因为我知道,对于格里姆斯比?罗伊洛特医生的死,流传着多种谣言。这些谣言使这件事听起来比实际上更吓人。 事情发生在一八八三年四月初。我记得相当清楚。一天早晨,歇洛克·福尔摩斯穿得整整齐齐,站在我的床边。他一般不早起,那时,刚七点四十五。我吃惊地看了他一眼,心里不太高兴,因为我的生活习惯是很有规律的。 “对不起,华生,吵醒你了。”他说,“但今天早晨我们都命中注定不能睡懒觉了,先是赫德森太太被敲门声吵醒,接着她又来吵醒我,现在让我来叫醒你吧。” “什么事?失火了吗?” “不,有一位好像是年轻女士的委托人来找我。她非常激动,说什么也要见我,正在起居室里等着我们呢。你想,如果年轻的女士大清早就把梦中的人吵醒,肯定有紧急事情,她不找人商量是没有办法的。如果这是一件有趣的案子,我相信你肯定希望从开始就了解。作为好朋友我认为必须叫醒你,给你这个很好的机会。” “老兄,无论如何,我不会错过这个机会的。” 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在旁边观察福尔摩斯进行专业性的调查工作,欣赏他能够很快得出结论。但是他推论得也很快,似乎是凭直觉做出的,但却总是建立在逻辑的基础之上。他就是依靠这些,解决了摆在他前面的千奇百怪的疑难问题。我赶紧穿上衣服,和他一起来到楼下的起居室。一位女士坐在窗前,她的脸上蒙着厚厚的面纱。我们进屋时,她站了起来。 “早上好,小姐,”福尔摩斯说,“我是歇洛克·福尔摩斯。这是我的挚友和伙伴华生医生,对他说话就和对我一样,不必有什么顾虑。哈,赫德森太太已烧旺了壁炉,真令人感动。凑近炉火坐吧,你冷得发抖,我叫人给你端一杯热咖啡来。” “我不是因为冷而发抖,”那女人说。 “那么,又是为了什么呢?” “福尔摩斯先生,是因为恐惧。”她边说边掀起面纱。我们可以看出,她的确非常焦急,令人可怜。她脸色苍白,神情沮丧,两眼惊恐如同一头被追逐的动物的眼睛,她似乎有三十岁上下,可是她的头发中却夹杂着几根白发,一副未老先衰的样子,福尔摩斯打量了她一眼。 “你不必害怕,”福尔摩斯轻轻地拍了一下她的手臂,安慰她说:“我相信,我们很快就会把事情处理好的。毫无疑问,你是今天早上坐火车来的。” “那么说,你认识我?” “不,我看到你左手的手套里有一张回程车票的后半截。你动身很早,在到达车站前,还坐着单马车在泥泞路上走了很长一段路程。” 那女士吃惊地看着福尔摩斯。 “这没什么奥妙,小姐。”他笑了笑,“你外套的左臂上至少有七处泥迹,都是新沾上的。只有单马车才会这样甩起泥巴来,同时,也只有坐在车夫的左边才会沾到泥。” “不管你怎么判断出来的,总之你说对了。”她说,“我六点钟前动身,六点十二乘坐开往滑铁卢的第三班火车来的,先生。我再也经受不住了,我要发疯了。我是求助无门,一个能帮我的人也没有,虽然有一个关心我的人,但也是帮不上忙。我从法林托歇太太那儿打听到你,你曾经帮过她。噢,先生,你也可以帮帮我吧?至少可以给我指出一线光明吧。虽然,现在我还无力酬劳你对我的帮助,不过在一个月或一个半月以内,我即将结婚,那时,就可以自由支配我自己的收入。我向你发誓我绝对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 福尔摩斯转过身来,走进他的办公室,从抽屉里面取出一本小案例簿,翻阅了一下。 “法林托歇,”他说,“我想起了那个案子,那是一件关于猫儿眼宝石的案子。华生,那还是在你来之前的事呢。小姐,我愿意为您这个案子效劳,至于酬劳,我的职业本身就是它的酬劳;但是,你可以在你认为合适的时候,随意支付我在这件案子上可能的费用就行了。那么,现在请把详情告诉我们吧。” “唉,”那位女士说,“目前,我处境的可怕之处在于我所担心害怕的东西十分模糊。我的疑虑是由于一些非常琐碎的小事引起的。在所有的人当中,甚至于最应该帮助和指点我的人,也把我告诉他的有关这件事的一切,当做是一个神经质的女人的胡思乱想。虽然他并没有说,但我能觉察出来。我听说,福尔摩斯先生,你能够看穿人们心中隐藏的各种邪恶。那么,请你告诉我,处在危机四伏的情况下的我现在该如何是好。” “小姐,我在非常专注地听你讲。” “我叫海伦·斯托纳,小时候就和我的继父住在一起。他是斯托尔兰的罗伊洛特家族——最古老的英国撒克逊家庭之一的最后一个生存者。” “我很熟悉这名字,”福尔摩斯点点头说。 “这个家庭曾经一度是英伦最富有的家族之一,它的产业占地非常广,北至伯克郡,西至汉普郡,超出了本郡的边界。然而到了上个世纪,由于连续四代子嗣都属荒淫浪荡、挥霍无度之辈,终于在摄政时期 【注释:是指英王乔治四世皇太子的摄政时期即1811—1820年期间。】被一个赌棍弄得倾家荡产,只剩一座二百多年的古老宅邸和几亩土地。然而那座古老的邸宅也已经被典押的差不多了。最后的一位地主在那里过着落魄的可悲的生活。然而他的独生子,也就是我的继父,认识到他必须适应这种新的情况,便从一位亲戚那里借到一笔钱。这笔钱使他获得了一个医学学位,并且到加尔各答行医。在那儿靠他高超的医术和坚强的个性,生意很红火。可是,由于家里多次被盗,他认为是管家的失职,一怒之下,将管家殴打致死,为此他本人差一点被判处死刑。就这样,被判处长期监禁。后来,他回到英国,变成了一个脾气暴躁、失意潦倒的人。 “罗伊洛特医生在印度行医时娶了我的母亲。她当时有一大笔财产,每年有致少一千英镑的进项。在我们和罗伊洛特医生住在一起的时候,我的母亲就立下遗嘱,将财产全部遗赠给他,但有一个附加条件,就是在我和我姐姐结婚以后,每年都要拨给我们一定数目的金钱。在我们返回英伦不久,也就是八年前,我们的母亲便在克普附近一次火车事故中丧生了。在这以后,罗伊洛特医生不打算再在伦敦开业,带我来到斯托尔兰祖先留下的古老邸宅,由于母亲遗留的财产足够支付我们的一切开销,我们的生活应该是很幸福的。 “但是,就在这段时间里,继父发生了可怕的变化。起先,看到斯托尔兰的罗伊洛特的后裔回到了这古老家族的邸宅,邻居们很高兴。但他却把自己关到房子里,很少出门,不管碰到什么人,总是与之争吵。这同他以往的行为是迥然不同的。这种暴戾脾气,在这个家庭中有可怕的遗传性。一系列的使人丢脸的争吵不断地发生。其中有两次,一直闹到违警罪法庭才肯罢休。于是,他成了村里人人都害怕的人。 “事故总是不断发生,就在上个星期,他把村里的铁匠从栏杆上扔进了小河,在花掉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收集到的钱以后,才避免了又一次当众出丑。他没有朋友,只有那些四处流浪的吉卜赛人是个例外。他允许那些流浪者在他的几亩土地上扎营。他会到他们的帐篷里接受作为他们报答的殷勤款待,有些时候同他们出去流浪。他还对印度的动物特别爱好,这些动物都是一个记者送的。目前,他有一只印度猎豹和一只狒狒,这两只动物在他的土地上自由自在地奔跑,使村里的人非常害怕。 “所以,你们可以想象得到我和姐姐朱莉娅生活得多么痛苦。在很长一个时期里,没有外人愿意和我们长期相处,我们操持着所有的家务,毫无生活乐趣可言。我姐姐在她三十岁的时候就去世了。” “那么,你姐姐已经死了?” “她大约死于两年前,我想对你说的就是有关她去世的事。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几乎见不到一个与我们年龄相仿和地位相同的人。不过,我们有一个姨妈,住在哈罗附近,是我母亲的妹妹。我们在偶尔得到特许时,可以到她家短期作客。朱莉娅在两年前的圣诞节到她家去,在那里认识了一位海军陆战队少校,并与他缔结了婚约。我姐姐回家后,继父知道这一婚约竟然异常愤怒,但并未表示反对。但是,可怕的事情终于在预定举行婚礼的两周以前发生了,从而夺去了我惟一的伴侣——我亲爱的姐姐。” 福尔摩斯一直闭着眼睛静静听着,但现在他慢慢地睁开了眼,看着他的客人。 “把细节说得再准确一点。”他说。 “那很容易,因为在那可怕时刻发生的每一件事,都已深深印在我的头脑中。庄园的邸宅是非常古老的,现在住人的只有一侧的耳房。这一侧耳房的卧室在一楼,房子的中间是起居室,在这些卧室当中,第一间是我继父的,第二间是我姐姐的,第三间是我的。这些房间彼此之间互相隔绝,但是房门都是朝向同一条过道开的。我讲的清楚吗?” “很清楚。” “这三个卧室的窗子都是朝向草坪开的。不幸发生在那个晚上。我的继父早早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不过我们都知道他并没有睡,因为我的姐姐闻到了那股浓郁的印度雪茄的烟味,并被熏得苦不堪言,他抽这种雪茄已很长时间并且上了瘾。因此,她来到我的房间里聊天。我们谈起了她即将举行的婚礼。到了夜里十一点钟,她站起身来,要回自己的房间,但走到门口的时候停了下来,转过头来。 “‘告诉我,海伦,’她问道,‘你听到有人在夜深人静时,吹口哨吗?’ “‘从没有听到,’我说。 第64章 冒险史24 “‘我想你不可能在睡着的时候吹口哨吧?’ “‘当然不会,你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呢?’ “‘因为在这几天的深夜里,约清晨三点钟左右,我总能听到轻轻的但非常清晰的口哨声。我是一个睡不沉的人,所以总是经常被吵醒。可是我却判断不出那声音来自什么地方,可能来自隔壁房间,也可能来自草坪。我当时是这么想,所以想问一下你是否也听到了。’ “‘没有,我从没听到过,一定是种植园那些吉卜赛人吹的口哨。’ “‘很有可能。但如果那声音是从草坪那儿传来,可是为什么你却没有听到?’ “‘啊,是这样,我一般睡得比你沉。’ “‘好了,这关系都不大。’她扭过头对我笑了笑,接着帮我把房门关上了。过了一会,就传来了她的钥匙在门锁里转动的声音。” “什么?”福尔摩斯说,“难到夜里把自己锁在屋子里,是你们的习惯?” “是的。” “为什么?” “我曾跟你说过,我的继父养了一只印度猎豹和一只狒狒。它们在继父的土地上自由自在地来回奔跑,对于这些野兽如不把门锁上,我们感到非常不安全。” “原来如此,请你接着说。”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有种大祸临头的模糊感觉萦绕在我心头。我们姐儿俩是孪生姐妹,联接这两颗血肉相连的心的纽带是多么微妙。在那个暴风雨的夜晚,突然,在风雨嘈杂声中,传来一个女人惊恐的狂叫,我听出那是我的姐姐。我从床上跳了起来,冲向过道。就在我打开房门的时候,我仿佛听到一声轻轻的口哨声,稍停,又听到哐啷一声,仿佛是一块金属的东西摔落在地发出的声音。就在我跑向过道的时候,我发现我姐姐的房门锁已经开了,当时,房门正在慢慢地移动着。我当时吓呆了,不知道会有什么东西从门里面出来,借着过道里的灯光,我看见我姐姐出现在房门口,双手摸索着寻求援救,整个身体摇摇晃晃。 她的脸色苍白,四肢抽搐,我跑上前去,双手抱住她。她倒在地上。起初我以为她并没有认出我来,然而就当我俯身要抱她的时候,她突然发出凄惨的叫喊声,那声音我今生难忘。她喊道:‘唉,海伦!天啊!就是那条带子!那条带斑点的带子!’她似乎还很想说些什么,但言犹未尽,手指向医生的房间。当抽搐再次发作时,已说不出话来了。我疾步奔向我继父的房间,大声喊着我的继父,他正穿着睡衣,急匆匆地从房间赶过来。当他赶到我姐姐身旁的时候,我姐姐已经不省人事了。尽管为她灌下了白兰地,并请来了医生,但一切的努力都是徒劳。她已奄奄一息,在咽气之前,再也没有苏醒过来。这就是我姐姐的悲惨结局。” “先等一下,”福尔摩斯说,“你敢肯定听到那口哨声和金属物体的撞地声了吗?你能够保证这一点吗?” “在本郡验尸官的调查中,也这样问我。我确实听到了,它留给我的印象极深。但在暴风声和老房子嘎嘎吱吱的响声中,可能也会听错。” “请问,你姐姐当时是穿着白天的衣服吗?” “不,她穿着睡衣。在她的右手中发现了一根烧焦了的火柴棍,左手里还有一个火柴盒。” “这样说来,在声音出现时,她曾划过火柴,向四周看过,这一点很重要。验尸官得出了什么结论?” “他们十分认真地调查了这件案子。罗伊洛特医生的品行早已臭名远扬了,但是却找不出什么具有说服力的致死原因。我可以证明,房门总是由室内的门锁锁着,并且窗子也是由宽铁杠的老式百叶窗挡着,而且每天晚上都关得严严实实的。墙壁仔细地敲过,发现四面都很坚固,而且地板也彻底检查过了,结果仍是一样。烟囱虽然很宽阔,但也是用了四个大锁环闩上的。所以,可以肯定的是我姐姐遭到不幸时,只有她一人在房间里。另外,她身上没有发现任何遭受暴力侵害的痕迹。” “难道是毒药?” “医生们也做了检查,但没查出什么来。” “那么,在你看来是什么原因使你姐姐死亡的呢?” “虽然暂时我还无法想象是什么东西吓坏了她,但我相信使她致死的原因纯粹是由于恐惧和震惊。” “请问当时在种植园里有吉卜赛人吗?” “有。” “啊,你从她提到的带斑点的带子,能推想出什么?” “有时候,我认为那是精神错乱时说的胡话,有时又觉得可能指的是某一帮人。或许指种植园里那些吉卜赛人。他们当中有许多头上戴着带点子的头巾,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指她所使用的那个形容词。” 福尔摩斯摇了一下头。 “这里面肯定还大有文章,”他说,“请继续往下讲。” “两年时间过去了,我的生活比以前更加孤单。可是,就在一个月前,有一位密友向我求婚,他叫阿米塔奇,是住在克兰洛特?阿米塔奇的第二个儿子。我继父对我这件婚事没有表示过反对,我们决定春天结婚。两天以前,这古老邸宅西边的耳房要整修,因此我卧室的墙壁被钻了一些洞,所以我只好搬到我姐姐住过的那间房里住,并且还要睡她的那张床。昨天晚上,我睁着眼睛躺在床上,回想起她那可怕的遭遇。突然,我听到那曾经预兆过她死亡的口哨声,我当时被吓成什么样子,你可想而知!我跳了起来,点起灯,却在房间里什么都没发现。但是我确实非常害怕,再也不敢上床睡觉。于是,我穿上了衣服,天一亮就出来,坐车到了莱瑟黑德,又从那里来到了你这儿。此行的惟一目的就是来拜访你并且向你请教。” “能这样做,你的确很聪明,”我的朋友说,“但是否一切你都如实说了?” “是的,全部。” “罗伊洛特小姐,你并没有把事实如实向我汇报,你在偏袒你的继父。” “你这是什么意思?” 为了回答她的话,福尔摩斯拉起了遮住那位女士放在膝盖上的那只手的袖口的褶边。在她的手腕上,印有五小块乌青的伤痕,那是一个拇指和四个手指的指痕。 “你曾受过虐待。”福尔摩斯说。 女士满脸通红,赶忙遮住那受伤的手腕说:“他是一个身体很强健的男人。” 大家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福尔摩斯说:“这是一件十分复杂的案子,因此,在决定要采取什么步骤以前,我希望了解的细节很多,但现在我们已经来不及了。假如今天我们到斯托尔兰去,能否在你继父不知道的情况下,查看一下这些房间呢?” “很幸运,他曾说过今天要进城来办一些很重要的事情。很可能他一整天都不在家,这样就不会对你造成什么妨碍。现在我们还有一位女管家,但她已经年迈,我可以轻易将她支开。” “太好了,华生,还是让我们一起走一趟吧?” “好,请问你自己有什么要办的事吗?” “既然已经到了城里,有一两件小事,我想去办一下,不过我将及时在那儿等候你们。” “你可以在午后不久等候我们,我还有些小事情要整理一下。” “我得走了,十分盼望在下午能够再见到你们。”她拉下那厚厚的面纱蒙在脸上,退出了房间。 “华生,你对这一切有什么感想?”福尔摩斯问。 “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十分阴险毒辣的阴谋。” “确实是。” “但是,如果确实像这位女士所说的,地板和墙壁没有受到任何破坏,而且在门窗和烟囱无法钻进人去的情况下,她姐姐死时,无疑是一个人在屋子里的。” “但是,那深夜中的口哨声究竟又是怎么回事?还有那女人临死时非常奇怪的话又如何解释呢?” “我想不出来。” “深夜中的哨声;同这位老医生关系十分密切的一帮吉卜赛人的出现;我们有理由相信医生企图阻止他继女结婚;那句临死前关于带子的话;最后还有斯托纳小姐听到的金属碰撞声(虽然那声音可能是由一根扣紧百叶窗的金属杆落回原处引起的)。当你把所有这些线索联系起来考虑时,我有充分理由认为:如果沿着这些线索走下去,就一定能够解开这个谜了。” “然而那些吉卜赛人到底都干了些什么呢?” “我暂时还无法想象。” “但我认为任何这一类的推理都有许多漏洞。” “我也这样认为。正是这样,我们今天才要到斯托尔兰去。我主要想看一看这些缺陷是无法弥补的呢,还是可以解释得通的。可是,这究竟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福尔摩斯的这突如其来的叫喊声是因为我们的门被人突然撞开了。房门口站着一个大汉。他穿得很古怪:头上戴着大礼帽,身上穿着一件长衣服,脚上却穿着一双有绑腿的高筒靴,而且手里还挥动着一根猎鞭。他块头极大,几乎把门的两边堵得严严实实。一会儿瞧瞧我,一会儿瞧瞧福尔摩斯。那双深陷的眼睛和那细长的高鹰钩鼻子,越发使他看起来像一头猛禽。 “你们谁是福尔摩斯?”这个怪物问。 “先生,我就是,你是哪一位?”福尔摩斯平静地问道。 “我是斯托尔兰的格里姆斯比?罗伊洛特医生。” “噢,医生,”福尔摩斯说,“请坐。” “用不着来这一套,我知道我的继女曾来过,我早已跟踪了她,她对你都说了些什么?” “今年到了这个时候天气还这么冷,”福尔摩斯说。 “她对你说了些什么?”老头吼叫着。 “但我听人说今年的番红花开得很好,”我的伙伴笑着说。 “哈!你是在搪塞我,”那个人向前跨上一大步,挥动着手中的猎鞭说,“我认识你,你这个无赖!你是福尔摩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 福尔摩斯笑了笑。 “福尔摩斯,一个爱管闲事的家伙!” 福尔摩斯显得更加笑容可掬。 “福尔摩斯,你这个苏格兰场的自命不凡的芝麻官!” 福尔摩斯笑了起来。“这话真够风趣,”他说,“你出去的时候请把门关上,因为有一股过堂风。” “我说完话就走,你竟敢来干预我们家里的事情。我知道斯托纳小姐来过这里,我可不是好惹的!你瞧这个。”他向前走了几步,抓起火钳,用大手把它拗弯。 “小心一点,不要让我抓住你。”他咆哮着说,把扭弯的火钳扔到壁炉旁,然后走出了房间。 “他真像一个和蔼可亲的人,”福尔摩斯哈哈大笑着说,“我的块头虽然不如他,但是,我的手劲绝不比他的小。”说着,他拾起那条钢火钳,猛的一用劲,又把它重新弯直了。 第65章 冒险史25 “真有意思,他竟然把我和官厅侦探人员混为一谈!我现在的惟一的希望是我们的小朋友不会由于粗心大意让这个畜生跟踪而遭受到折磨。好了,华生,饭后我要到医师协会,我希望在那儿能找到一些有助于我们处理这件案子的详细材料。” 在快到一点多的时候,福尔摩斯回来了,他手中拿着一张蓝纸,在上面写着一些笔记和数字。 “我看过那位已故妻子立的遗嘱,”他说,“我计算出遗嘱中所列的所有投资的进项,以确定它的实际意义。我发现其全部收入比那位妻子去世的时候略少一千一百英镑。由于现在农产品价格的下跌,至多不会超过七百五十英镑。但是每个女儿一结婚就有权力每月从中索取二百五十英镑。很显然,如果两位小姐都结了婚,这就只可能剩下极少的收入,甚至于只要一个人结婚也会使他狼狈不堪。早上的工作,至少证明了他有着十分强烈的动机来阻止这件事情的发生。华生,我们必须抓紧,特别是在那老头已经知道我们对他的事很感兴趣后。我将非常感激你,如果你把你的左轮手枪揣在口袋里,对于能把钢火钳扭成结的先生是很有用的。我想这个东西会像一把牙刷一样成为我们的必需品。” 在滑铁卢车站,我们赶上一班开往莱瑟黑德的火车。到达后,我们雇了一辆马车,我的伙伴坐在马车的前部,帽子耷拉下来遮住了眼睛,头垂到胸前,陷入了沉思之中。可是他猛然地抬起了头,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指着对面的草地。 “那边,你瞧见没有,”他说。 那边有一片园地,沿着不很陡的斜坡向上延伸着,在斜坡的最高处有一片密密的丛林。在树丛之中有一座十分古老的邸宅。 “斯托克尔?”他说。 “是的,先生,这房子就是格里姆斯比?罗伊洛特医生的,”马车夫说。 “那边就是我们打算去的地方,好像正在搞建设。”福尔摩斯说。 “可是,村子却在那儿,”马车夫用手指着左面的一簇屋顶说,“如果你们想到那幢房子那里,这样走会近一些:跨过篱笆两边的台阶,然后沿着地里的那条小路向前继续走下去。你瞧,就是那位小姐正在走的那条路。” “我想,那个人可能就是斯托纳小姐。”福尔摩斯用手遮住阳光,仔细地瞧着说。“是的,我觉得你的建议很好,我们就这样走。” 我们付了车钱,下了马车。 在我们走上台阶的时候,福尔摩斯说:“我们最好扮成这里的建筑师,或者是到这里来办事的人。午安,斯托纳小姐,你瞧,我们不是按约定时间来了吗?” 这位早上见过的委托人赶上前来迎接我们,显出高兴的神情。“我一直在焦急地等着你们的到来,”她握着我们的手,说,“罗伊洛特医生进城了,我认为在傍晚以前他是不会回来的。” “但很高兴,我们已经认识了那医生。”福尔摩斯把事情经过的大概叙述了一番。斯托纳小姐听着福尔摩斯的讲述,整个脸和嘴唇都变得惨白。 “啊,天哪!”她叫喊着,“原来,他一直在跟踪我。” “看来如此。” “他真是太狡猾了,我时刻都感到在受着他的控制,他回来以后会怎么说呢?” “他可能发现有比他更狡猾的人在跟踪他,他必须要保护好自己。如果他特别狂暴,那么我们就把你送到你哈罗姨妈家里去。不过,现在我们得抓紧时间,检查那几间房屋。” 这是一座用灰色石头砌成的邸宅,中央部分高高地耸立着,两侧是边房,一侧边房的窗子已经破碎,用木板堵着,而且有一部分屋顶也坍陷了,但是,右首那一排房子却比较新,窗帘低垂在窗户上,一切都说明这就是一家人居住的地方。但在我们到达的时候,却没有发现工人。福尔摩斯在那块草坪上走来走去,仔细地检查窗子的外部。 “我想,这是你过去的卧室,挨着主楼的那间是罗伊洛特医生的,而当中那间卧室就是你死去姐姐的房间。” “是的。但现在我睡在当中那间。” “这可能是因为这房屋需要修缮。随便说,似乎没那么必要立即对山墙装修。” “我也这样认为,这只不过是一个借口,以便使我从我的房间里搬出来。” “啊,这很说明问题。你说过这狭窗边房的另一边是一条过道,通着三个房间的房门,里面应该也有窗子吧?” “是的,但是那些小窗子非常狭窄,人根本钻不进去。” “假若你们俩晚上都锁上自己的房门,我想不可能从那一边进入到你们的房间。麻烦你回到自己的房间,闩上百叶窗。” 斯托纳小姐照福尔摩斯的吩咐去做了。福尔摩斯特别仔细地检查打开的窗子,然后用尽各种办法,却仍不能够将百叶窗打开。就连用把刀子插进去撬开百叶窗的裂缝都没有。然后,他用放大镜仔细检查了合叶,可是合叶牢牢地嵌在坚硬的石墙上。“嗯!”他不解地说,“我的推理肯定有些说不通的地方,没有人能够钻进去,如果这些百叶窗闩上了。那么,让我们到里面去看一看,能否发现一些线索,以便帮助我们弄清楚事情的真相。” 经过一道小小的侧门,通向过道,三间卧室的房门都朝向这个过道。因为没有必要检查第三个房间,所以我们马上来到第二间卧室,也就是斯托纳小姐的姐姐去世的那一间,在房间的一角立着一只带抽屉的橱柜,一张窄窄的床放在另一角,在窗户的左侧有一个梳妆台。再加上两把柳条椅子,还有一块四方形的地毯摆在地当中。福尔摩斯默默地坐在墙角的一张椅子上,眼睛上上下下,左左右右不停地巡视。他观察得十分细致,房间里的每一个细节和每一处角落,都无法逃避他的眼睛。 最后,他指着那悬挂在床边的一根粗粗的拉铃绳问,“这个铃可以通到什么地方?”这绳子的尾端就搭在枕头上。 “噢,它是通到管家的房间里的。” “好像它比其他的东西要新些。” “是的,它是一两年前刚装上的。” “你认为这件东西是你姐姐要求装上的吗?” “不,我从来没听说她用过。我们总是自己去取我们所需要的东西。” “是啊,真的没有必要。打扰一下,我想多用一些时间搞清楚这个地板。”他手里拿着放大镜,非常仔细地检查木板之间的裂缝。同样,对房间里的嵌板也做了如此的检查。然后,他来到床前,盯在铃绳上好一会儿,又顺着墙壁上下来回瞅着。最后把铃绳使劲一拉。 “咦!难道这个铃绳只是为了做个样子吗?”他说。 “一点儿都不响吗?” “是的,在它的上面根本没有接上线,绳子系在通气孔上面的钩子上。” “我一直都没有注意到这个。” “好奇怪!”福尔摩斯手中拉着铃绳喃喃地说,“有两个非常特别的地方不同于其它房间,例如,在造这所房子的时候,这人是多么愚蠢,竟把通气孔开向隔壁的房间,他本来可以把它通向户外的。” “这也是最近一段时间刚弄好的事,”这位小姐说。 “是和铃的拉绳一起装的吗?”福尔摩斯问。 “是的,那次还改了好几个地方。” “这些设计体现了非常有趣的特性——拉不响的铃绳和不通风的通风口。你如果同意,斯托纳小姐,我想到那边搜查一下你继父的房间。” 罗伊洛特医生的房间比他继女的房间大,但陈设同样简朴,一眼能看到的就是一张行军床、一个小小的木书架上摆满了书,床边一把扶手椅,墙根还有一张普通的木椅,一张圆桌和一个铁质保险柜。福尔摩斯绕着房间仔仔细细地走了一圈,仔细地把房间里所有的东西都逐一检查了一遍。 “这里面是什么?”他拍了拍保险箱问。 “是我继父的业务文件。” “哦?你见过里面的东西?” “只见过一次,而且是好些年以前了。我只记得里面全是纸。” “里面会不会是一只猫。” “不会。你的想法太古怪!” “喏,瞧瞧这个!”他拿起保险箱顶上一小碟牛奶。 “没有,我家没养猫,但是养了一只猎豹和一只狒狒。” “啊,对了,一只印度豹和一只大猫差不多。可我敢说,一碟奶恐怕喂不饱一头豹吧。还有一点我必须弄清楚。”他蹲在那把普通木椅子跟前,将它仔细检查了一遍。 “谢谢,基本上可以了。”他说着将放大镜放回口袋。“嗬,这里有件很有意思的东西。” 他看见一根小狗鞭,就挂在床头。 “你怎么看那东西,华生?” “我不明白,这么一根普通的绳子为什么要打个结呢?” “或许这并不让人感到奇怪,这真是个万恶的世界,如果一个如此聪明的人却把脑子用在为非作歹上。斯托纳小姐,我想该观察的都够了,许可的话,我想到外面草坪上走走。” 以前,我从没见过福尔摩斯在离开调查现场时,脸色如此严峻,表情是如此阴沉。我们来回地走在草坪上,斯托纳小姐和我都不想也不敢打断他的思路,直到他自己从沉思中恢复过来。 “斯托纳小姐,”他说,“现在特别重要的是,你必须绝对按我所说的去做。” “好,我一定照您的吩咐去办。” “事情十分严重,一点儿不得犹豫,你能否听从我的话将会直接决定你的命运。” “我一定听从你的吩咐。” “那么,我和我的朋友必须在你的房间里过夜。” 斯托纳小姐和我都惊愕地看着他。 “让我来解释一下,你看,那边是否就是村里的旅店?” “是的,那是克朗旅店。” “太好了,从那儿是否可以看见你的窗子?” “是的。” “当你继父回来时,你要假装头痛,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然后,在他夜里就寝以后,你要打开那扇窗户的百叶窗,解开窗户上的搭扣,在那放一盏灯,作为给我们的信号。然后你悄悄地回到你过去住的房间。虽然那间房子正在修理,但我相信你还是能够在那里住一宿的。” “噢,确实没有什么问题。” “那么其它的事情由我们处理。” “但是,你们认为该怎么办呢?” “我们在你的卧室里过夜,主要是为了调查那哨声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相信你,福尔摩斯先生,你已经有了主意。”斯托纳小姐拉着我同伴的袖子说。 “可能是这样。” “那么,请告诉我,我姐姐到底是怎么死的?” “有了更确切的证据之后,我会告诉你的。” “但你至少应该让我知道,她是突然受到惊吓而死的这个想法是否正确。” 第66章 冒险史26 “不,我不那么认为。但是可能有某种更具体的原因。斯托纳小姐,现在我们必须离开你了,否则,如果罗伊洛特医生回来时见到我们,这次行动就落空了。再见了,勇敢一点,只要你按照我告诉你的话去做,你只管放心,我们一定会保证你的安全。” 没有费劲,福尔摩斯和我就在克朗旅店订了一间起居室和一间卧室。由于房间在二层楼,所以我们可以十分清楚地从窗子上俯视斯托克尔兰庄园的大门及其住人的边房。在黄昏时刻,我们看到罗伊洛特医生的马车过去。过了一会儿,一间起居室里点亮了灯。 “你知道吗,华生?”福尔摩斯说,此时,夜幕已经降临,“今天晚上我们来到这儿,确实要有所顾虑,因为那儿存在着明显的危险因素。” “我能够提供帮助吗?” “当然,有你在现场可能起非常重要的作用。” “那么,当然我应该来。” “很感谢你的到来。” “你刚才提到的危险,显然,在那些房间里你看到的东西要比我所知道的多得多。” “不,不过我认为,可能会稍微多推断出一些东西。我认为你也看到了所有的东西。” “我没有见到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除了那铃绳之外。至于它有什么用途,我无法想象出来。” “同时,你也见到那通气孔了吧?” “是的,不过我想在两个房间之间开个小洞,并非什么异常的事情。而且那个洞口那么窄小,就连耗子都钻不过去。” “其实,我在没来斯托克尔兰以前,就断定将会发现一个通气孔。” “噢,福尔摩斯先生!” “是的,我的确知道。你是否记得当初在她的叙述中曾提到她姐姐能够闻到罗伊洛特医生的雪茄烟味。这表明,肯定有一个通道连接着这两个房间,但它肯定是非常窄小的,否则在验尸官的询问中必然会被提到。所以我推断一定有一个通气孔。” “但是,即使这样又有什么妨害呢?” “嗯,至少在时间上有着十分奇妙的巧合,在墙上凿了一个通气孔,挂上一条绳索,接着睡在床上的小姐就送了命,这还不足以引起你的注意吗?” “至少到目前为止,我还看不透这其间有什么联系。” “你是否注意到那张床有什么特别之处?” “没有。” “那张床是用螺钉固定在地板上的,请问你以前见过这种固定的床吗?” “我想没见过。” “就是说那位小姐无法移动她的床,即那张床必须保持在同一个相应位置上,它既对着通气孔,又对着铃绳——虽然它从来也没有被当过铃绳。” “福尔摩斯,”我叫了起来,”我似乎觉得你是在暗示着什么,现在我们刚好来得及制止某种罪行的发生。” “的确。如果一个医生堕入歧途,就会立刻变成一个罪魁祸首。他有知识又有胆量。帕尔默和普里查德在他们这一行中就曾名列前茅,但是这个人更加令人觉得高深莫测。不过,华生,我们肯定比他更高明。我们需要担心的事情还很多,尤其是在天亮以前。让我们先抽一斗烟吧,转换一下脑筋。在这段悠闲的时间里,想点高兴的事情。” 在九点钟的时候,树丛中透过来的灯光熄灭了,庄园邸宅那边漆黑。约十一点钟的时候,一盏孤灯出现在我们的正前方。 “那就是我们的信号,”福尔摩斯突然跳了起来说,“光是从中间那个房间照出来的。” 在我们出旅馆的时候,他向旅店老板解释了几句,说我们必须连夜去拜访一个朋友,今天晚上可能不会回来过夜。 由于年久失修,山墙到处都破了,因此,我们轻易地进入了庭院。当我们正准备通过窗子爬进屋时,突然从月桂树中,窜出一个东西,跳到了草坪上,接着跑过草坪,消失了。 “我的天!”我低低地叫了一声,“你看清那是什么?” 此时,福尔摩斯也同样吓了一大跳。随后用手攥住我的手腕,低声地笑了起来,把嘴凑到我耳朵上。 “真是美满的一家人,”他低声说,“这就是那只狒狒。” 我已忘记了医生所宠爱的奇特动物中还有一只印度猎豹呢!这只狒狒随时都有可能突然趴在我们的肩上。我随福尔摩斯脱下鞋子,钻进了卧室。直到这时,我才稍微感到一点放心。福尔摩斯轻轻地关上了百叶窗,把灯挪到桌子上面,向屋子的四周瞧了瞧,屋内的一切和白天所见到的一样。他悄悄地走到我跟前,小声地对着我的耳朵说:“即使是最小的声音,都可能破坏我们的计划。” 我点点头表示同意。 “我们不得不摸黑坐着,否则他会从通气孔中发现亮光。” 我点了点头。 “一定不能睡觉,这关系到你的性命。备好你的手枪,以防万一,我们用得着它。你坐在那边的椅子上,我坐在床边。” 我掏出我的左轮手枪把它搁在桌角上。 福尔摩斯带了一根细长的藤鞭,把它放在身旁的床上。在床的旁边有一盒火柴和一块蜡烛头。接着,吹灭了灯。 不管怎样,我都无法忘记那次守夜。我们听不到一点响声,连喘气的声音都听不到。我知道,我的伙伴正瞪眼坐着,离我很近,而且他的神经也同样处于紧张的状态。百叶窗把可能照到房间里的所有光线都遮住了。在黑夜中,我们慢慢等着。有一次就在我们的窗前还传来一声类似猫叫的哀鸣,那是一只印度猎豹的叫声。我们还可以听见远处教堂的钟声,敲了十二点、一点、两点、三点,我们一直等待着一切新情况的发生。 突然,在通气孔那个方向上闪现了一道瞬间即逝的亮光,接着闻到一股燃烧煤油和加热金属的气味。隔壁房间里有人点燃了一盏遮光灯。我听到了轻轻挪动的声音,接着又恢复了宁静,我坐了有半个小时,用心地听着。突然,我听到另一种声音——一种十分柔和轻缓的声音,就在听到这一声音的刹那间,福尔摩斯猛地从床上跳了起来,划着了一根火柴,用他那根藤鞭使劲地抽打那根铃绳。 “你看到了吗,华生?”他叫着。 可惜我什么都没看见。在福尔摩斯划亮手中火柴的时候,我听到了一声口哨声。但这突现的耀眼的亮光,使我的双眼根本看不清我的朋友在抽打什么。但我可以看到的是,他的脸色苍白,充满着恐怖与憎恶。 过了一会儿,他停止了抽打,注视着通气孔。突然爆发出一声可怕的尖叫,这叫声越来越高,伴着痛苦、恐惧和愤怒的令人可怖的尖声哀号。据说远在村里,甚至远在教区的人们都被这声尖叫从睡梦中惊醒。我站着一动不动,呆呆地望着福尔摩斯,他也呆呆地望着我,一直到最后的回声消失,一切恢复到原来的寂静为止。 “这是到底怎么回事?”我不安地问。 “事情已经结束了,”福尔摩斯说,“而且,可以说这是最好的结局。我们到罗伊洛特医生的房间里,别忘了带上你的手枪。” 他点燃了灯,走过过道。他敲了两次卧室的房门,里面却没有回音。他随手转动开了房门,进入卧室。我紧随其后,手里握着手枪的扳机。 一幅奇特的景象展现在我们面前。桌上有一盏遮光灯,遮光灯半开着,一道亮光照在柜门半开的铁保险柜上。桌旁的那把木椅上,坐着格里姆斯比?罗伊洛特医生,他披着灰色上衣,一双赤裸的脚脖子露在睡衣下面,两脚穿着红色的拖鞋。在他的膝盖上横放着我们白天看到的那把短柄长鞭。他的双眼恐怖而又僵直地盯着天花板的角落。在他的额头上缠着一条带有褐色斑点的黄色带子,那条带子紧紧地缠在他的头上。在我们走近他身边的时候,他既没出声,也没动。 “带斑点的带子!”福尔摩斯说。 当我跨前一步时,那条头饰开始蠕动起来,从他的头发中间钻出一条毒蛇。 “这是印度最毒的毒蛇!”福尔摩斯叫道,“在被咬后十秒钟内就死掉。真是恶有恶报,阴谋家掉进自己挖的陷阱里去了。来,我们把这畜生弄回原来的巢里去,然后让斯托纳小姐转移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再通知当地警察,让他们处理剩下的事情。” 说着,他从死者膝盖上取过打狗鞭子,用活结套住那条爬虫的脖子,把它从医生的头上拉了起来,扔到铁柜子里,随手把柜子关上。 这就是格里姆斯比?罗伊洛特医生死亡的全过程。至于这个够长的叙述和如何把这个悲痛的消息告诉小姐;怎样去哈罗,让她的姨妈来照看她;警方调查是怎样取得结论,认为医生是死于他玩弄他豢养的危险宠物等,在这里就没有必要赘述了。在第二天回城的路上,福尔摩斯告诉了我仍不太清楚的一些情况。 “华生,”他说,“我曾得到一个错误的结论,证明在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推理是多么危险。那些吉卜赛人,那可怜的小姐所使用的‘band’一词,都表明她在火柴光仓惶一瞥下所看到的东西,这些使我完全进入一个错误的推理。在我最终认清那威胁不可能来自窗子,更不可能来自房门时,我又重新考虑我的想法,迅速转换是成功的最主要的方面。就像我说过那样,那个奇怪的通气孔和悬挂在床头的铃绳吸引了我。在我发现这铃绳只是一个幌子,而且床又是被固定的时候,就引起了我的怀疑。 我认为那绳只不过是个桥梁,是为了便于什么东西钻过洞孔来到床前,于是我便想到了蛇,因为这位医生从印度运来一群宠物。把这些事情联系起来,我知道思路是对的。使用这种用化学试验都无法检查出的这种毒,只有受过教育并聪明冷酷的他才能想到。在他看来,这种毒药能很快发挥作用也是很可取的。但如果验尸官目光敏锐,应该能查出那被毒蛇咬过的两个黑洞。当然天亮的时候,要把蛇召唤回来,以防被人发觉,所以我就想起了口哨声。他很有可能用我们所见到的牛奶来训练召回那条蛇。在时机成熟的时候,他会把蛇送到通气孔,蛇当然会顺着绳子爬到床上。蛇不一定马上就咬,或许她会侥幸逃过一周,但最终她是逃不掉的。 “在走进他的房间之前,我就已经得出了结论。观察他的椅子后发现,他经常站在椅子上,这样他可以够着通气孔。再见到保险柜,剩下的一切怀疑都被一碟牛奶和鞭绳的活结消除了。斯托纳小姐听到的金属哐啷声是他继父将他那条毒蛇关进保险柜时发出的。一旦有了主意,你就知道我采取了什么步骤来验证这一切。当我听到有个东西嘶嘶作响的时候,我相信你也一定听到了,我马上点着灯并对它进行抽打。” “结果把它从通气口赶了回去。” “结果还使它返回去在另一头扑向它的主人。我那几下藤鞭抽打,激发了它毒蛇的本性,因此它就狠狠咬了它见到的第一个人。这样,毫无怀疑,我应该对罗伊洛特医生的死负间接的责任。不过凭良心说,我不会因此而感到内疚。” 第67章 冒险史27 在我和福尔摩斯密切交往的岁月里,提供给福尔摩斯解决的所有案件中,只有两件是由我介绍给他的:一件是哈瑟利先生大拇指案,一件是沃顿上校发疯案。对有独到见解而又机敏的读者来说,这两件案子中,后一件或许更值得探讨。然而,因为第一件的开头很奇特,事情的细节又非常富有戏剧性,因此它也许更值得记述。客观存在尽管很难用我朋友的演绎法推理,但我相信,这个已经多次在报纸上登载。但是就像其他类似的叙述一样,只用本栏篇幅笼统地登出来,结果很难引起人们的注意。因此,让事实慢慢地展现在你面前,并且让案件之谜随着每一个新发现而逐渐得到解决,这样才更加引人入胜。当时的情景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尽管两年的时间过去了,我仍记忆犹新。 现在我要讲的故事发生于一八八九年的夏天。我那时已重新开业行医,将福尔摩斯一个人‘留’在贝克街的寓所里。但我时常去探望他。我的业务日益兴隆,恰巧我的住处离帕丁顿车站不远,有几位铁路工人来我这里看病,由于我治好了他们其中一位患病的人。这是一位久治不愈的病人,他就到处宣传我的医术如何高明,尽量将他能够对其施加影响的每一个病人都送到我这里来治疗。 一天早晨,快7点钟时,女佣人的敲门声吵醒了我。她说两个从帕丁顿来的人,正等候在诊室里。我迅速穿上衣服,匆匆下楼。凭经验,从铁路上来的人,一般病情都十分严重。我下楼后,我的老朋友——那个铁路警察从诊室里走出来,并随手紧关上门。 “我把他带到这里来了,”他向后指指,悄悄地说,“他现在问题不大了。” “发生什么事了?”我问,因为他的举动使我感到他好像将一个怪物关在我的房间里了。 “是一个新病人,”他悄悄地说,“我想我还是把他亲自送来好,这样他就溜不掉了。我马上就得走,大夫,还得值班去。他在里边,现在已没什么事了。”说完,这位介绍人一下子走掉了。 我走进诊室,看见有一位先生坐在桌旁。他的一只手用一块手帕裹着,手帕上沾满血迹。他的年纪最多不超过25岁,面色苍白,给我一种他正在用他全部的意志来控制由于某种剧烈的震动而产生的痛苦的印象。 “很抱歉这么早把您吵醒了,大夫,”他说,“我在夜里遇到了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故,今天早晨我乘火车来到这里,在帕丁顿车站打听什么地方可以找到医生时,一位好心人把我护送到您这里。我给了女佣人一张名片,她已把名片放在桌子上了。” 我拿起名片看了一下,见上面印着:维克托?哈瑟利先生,水利工程师,维多利亚街16号甲(四楼)。“对不起,让您久等了,”我边说边坐在我的靠椅上,“看得出您刚刚坐了一夜的火车。” “噢,我这一夜可不是单调无聊的,”他说着禁不住大声笑起来,笑声又高又尖。他身子向后倒在椅子上,因笑得使劲而不停地抖动。这笑声令我极大反感。 “别笑了!”我喊道,“冷静点儿!”我从玻璃水瓶里倒了一杯水给他。 然而,我的这句话根本不起作用,他歇斯底里地发作着,是一个性格坚强的人在经过一场巨大的危难之后产生的。很快,他清醒过来,精疲力竭,脸色苍白。 “我真是出尽了洋相。”他气喘吁吁地说。 “如果没事,把这个喝下去吧。”我往水里掺了些白兰地,他毫无血色的双颊开始有些红润了。 “好多了!”他说,“大夫劳驾您给我看看我的大拇指吧,准确地说,看看我大拇指原来所在的部位。” 他解开手帕,伸出手来。这种情形就是铁石心肠的人也会感到惨不忍睹的!只见四根突出的手指和一片血红可怕的断面,这里原来应该是大拇指的部位,大拇指已经给齐指剁下或硬拽下去了。 “天哪!”我喊道,“太可怕了,你流了很多血吧。” “是的,我受伤后昏了过去,等我苏醒过来时,我发现它还流着血,于是我紧紧地将手帕的一端缠在手腕上,并用一根小树枝将它绷紧。” “包扎得太好了!您本该当一名外科医生才是!” “您瞧,这是一项水利学问题,属于我的专业范围之内。” “这是被一件非常沉重、锋利的器具砍的。”我一边检查伤口一边说。 “似乎工具就是用屠夫的切肉刀砍的。”他说。 “这一定是意外事故,是吗?” “决不是。” “什么?是有人出于故意而砍的吗?” “嗯,十分凶残。” “太可怕了。” 我给他清洗了伤口,擦干净,最后将它包扎起来。他躺在那里纹丝不动,偶尔咬紧牙关。 包扎好后,我问,“现在您感觉如何?” “好极了,您的白兰地和绷带,使我觉得自己快变成另外一个人了。原先我很虚弱,然而我还有许多事情要办。” “我想你还是最好别谈这件事。显然,对您的神经,这是一种折磨。” “噢,不会,我得把这件事报告警察,不瞒您说,如果不是有伤口为我作证的话,他们肯定不会相信我的。因为这件事极不寻常,而我却没有足够的证据证实我的话,况且,即使他们相信我,我也只能提供非常模糊的线索,他们能否最终为我主持公道也很难说。” “嘿!”我说,“如果您真想解决问题,我愿意向您推荐我的朋友——福尔摩斯先生。在你找警察之前,不妨先去找他。” “噢,我听说过这个人,”客人回答说,“如果他能接手这个案子,我将非常高兴,尽管同时也须报警,您能为我引见一下吗?” “当然可以,我可以亲自陪您走一趟。” “那就太麻烦您了!” “我们一块雇辆马车走,我们还来得及同他一起吃早餐,您觉得身体还行吗?” “行,不说出我的不幸遭遇,我心里就不会舒服。” “好吧,让我的佣人去雇一辆马车,我马上就来。”我匆匆跑到楼上,对妻子解释了一下。五分钟后,我和这位新朋友已坐上一辆小马车直奔贝克街。 正如我预料的那样,福尔摩斯正在他的起居室里边踱步,边读着《泰晤士报》上刊载的寻人、离婚等启事的专栏。他和蔼可亲地接待了我们,吩咐拿来咸肉片和鸡蛋,于是我们饱餐了一顿。早餐结束之后,他把我们的新朋友安排在沙发上,将一个枕头放在他背后,并将一杯掺水白兰地放在他手边。 “不难看出您的遭遇非常不幸,哈瑟利先生。”他说,“请您在这里随便躺躺,不必拘束。尽您所能将经过告诉我们,累了就稍微休息,喝口酒提提神。” “谢谢,”我的病人说,“自从医生给我包扎以后,我就觉得好多了,并且您的早餐使我觉得整个治疗过程非常好。我尽可能少占用您宝贵的时间,因此,我马上叙述我的经历!” 福尔摩斯脸上露出了一副疲倦和困乏的样子,这掩饰了他热切而敏锐的心情。 他说,“我是个单身汉,住在伦敦,是水利工程师。在一家格林威治的文纳和马西森公司的七年学徒生涯中,我获得了这一行的丰富的经验。两年以前,我结束了学徒生涯,我爸爸去世以后我又继承了一大笔财产。于是我打算自己开业,并租到了维多利亚大街的几间办公室。 “第一次独自开业,是非常枯燥的事,这对我来说,更是如此。两年之间,我仅受理过三次咨询和一件小活儿,总收入共计二十七磅十先令。每天从上午九点到下午四点,我都在我的小房间里期待着,直到心灰意冷。我终于意识到,永远不会有主顾上门了。 “可是,昨天,当我想离开办公室的时候,我的办事员进来说,有位先生为业务上的事情想见我,并将一张名片递给我,上面印着莱桑德?斯塔克上校的名字。上校紧跟在他后面进屋。他很瘦削,他的整个面部瘦得只剩下鼻子和下巴,然而他的这种憔悴模样是天生的,并不是疾病所致。据我的判断,他的年龄将近四十岁。 “‘是哈瑟利先生吗?’”他说,话语带着德国口音,‘哈瑟利先生,有人向我推荐您,说您精通业务,又为人谨慎,能够保密。’” “我鞠了一躬,因为听到恭维的话而感到飘飘然。‘我能否冒昧地问一下,是谁这样夸奖我?’ “‘也许我目前还是不告诉您好。我还同时听说您是一个单身汉,独自一个人住在伦敦。’” “‘是的,’我回答,‘但是请您原谅,我看不出这和我的业务能力有什么关系。据我所知,您是为了业务上的事情来找我的。’ “确是这样,但是您会发现我没有半句是废话。我们想委托给您一份工作,但是最重要的是保密,绝对保密,您懂吗?当然,我们认为一位独居的人比一位和家属生活在一起的人更能做到绝对保密。’ “‘您绝对可以相信,’我说,‘如果我向您保证严守秘密,那我就绝对能做到。’ “我说话的时候,他的眼睛一直紧盯着我。 “最后,他说:‘您能做出保证吗?’ “‘保证在事前事后以及整个事情进行的过程中,完全保持沉默,绝对不提这件事,无论口头上还是书面上,能做到吗?’ “‘我已经做出保证了。’ “‘那太好了。’突然间他跳了起来,飞快地跑过房间,“砰”地推开了门。 “‘还不错!’他走了回来,‘我知道办事员们有时对他们东家的事情是很奇怪的。现在,我们的谈话可以安全了。’他坐到我身边,再一次以充满疑问和探视的目光打量着我。 “看到这个人的奇怪行为,我有一种反感和近乎惊恐的感觉,甚至有些不耐烦。 “‘请您说说您的事吧,先生,’我说,‘我必须珍惜我的时间。’ “‘工作一个晚上五十个畿尼您认为是否合适?’他问。 “‘我很满意。’ “‘虽然说是一个晚上的工作,实际上或许只需要占用一个小时的时间,我只不过想请问您有关一台水力冲压机齿轮脱开的事。只要您指出毛病所在,我们自己会很快将它修好的。对于这样一桩委托,您认为如何?’ “‘工作看上去似乎轻松,可报酬却相当丰厚。’ “‘我想是这样。我想请您乘坐今晚的末班车去。’ “‘到哪儿去?’ “‘去伯克郡的艾津。那是牛津郡附近的一个小村落,离雷丁不到七英里。帕丁顿有一班车可以在十一点十五分左右将您送到那儿。’ “‘好的。’ “‘我过一会儿坐一辆马车来接您。’ “‘那么说,有一段路程得坐马车了?’ “‘是的,我们那个小村子在乡下,离艾津车站还有七英里。’ “‘这样说,午夜前我们是赶不到那里了。我预计不能赶上回程的火车,那么我就只好在您那儿过夜了。’ “‘对,我们会为您安排住处的。’ “‘这样很不方便,我不可以在更方便的时候去吗?’ “‘我们认为,您今天晚上来最好。正是为了补偿您的不便之处,我们才为您这样的年轻人,出那么大的价钱,这个价钱也足够用来请教您这一行中最高明的人了。当然,如果您不想接受,现在还来得及。’ “我想到了五十个畿尼,以及这笔钱对我将是多么有用。‘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说,‘我将很高兴地满足您的要求,我倒是想更清楚地了解一下,您究竟要我做什么。’ 第68章 冒险史28 “‘是啊,我们要您一定保守秘密,这一定会引起您的好奇心,我们不会委托您办一件事却又不让您知道它的底细,我想,不会有人偷听吧?’ “‘绝对不会。’ “‘那么,事情是这样的,您也许知道,漂白土是一种特别珍贵的矿产,在英国,只在一两处发现这种矿藏。’ “‘我听说过。’ “‘不久以前,我在距雷丁不到10英里的地方买了一块地,我很幸运地发现,其中一块地里有漂白土矿床。但是经过探察之后,我发现这个矿床很小,但它却连接了左右两个大矿床——可是这两处都在我邻居的地里。这些和善的人们,对在他们土地里埋藏着贵重的矿藏却一无所知。当然,如果在他们发现他们土地的真正价值之前把他们的地买下来是很合算的,但是,不巧的是我缺少购买邻居土地的资金。我找了几个朋友秘密商议,他们建议我应当悄悄地、秘密地开采我的小块矿床,用这种方式来筹集购买邻居土地的资金。到目前为止,我们已干了一段时间。为了方便操作,我们安装了一台水压机,可是,这台机器出了毛病,我们希望能得到您的指教。我们非常小心地保守我们的秘密,可是,一旦我们曾请过水利工程师到小房子来这件事被人知道,就会引起人们的好奇。那时,如果真相被泄露出去,那么购买这些土地和实行我们的计划就会落空。这就是我要您保证隐瞒您今晚要到艾津的原因。我的目的是为了将全部情况都讲清楚。’ “‘我听得很明白,’我说,‘惟一不太明白的是,水压机对您挖漂白矿土有什么帮助?据我所知,漂白土是好像是从矿坑里淘沙那样挖出来的。’ “‘啊,’他不在意地说,‘我们有我们自己的方法,我们将土制压成砖坯,这样在搬送的时候不致于泄秘,但那只不过是一些细节。现在我已经向您讲了全部秘密,哈瑟利先生,我向您表达了我们是何等信任您。’他边说边站了起来,‘那么,十一点十五分在艾津见。’ “‘我肯定到那里去。’ “‘绝对不能告诉任何人。’最后,他又用怀疑的目光注视着我,然后,他和我握了一下手,就匆忙地出了房间。 “后来,当我冷静下来,全面地思考这件事时,我对我所接受的这件突如其来的委托感到很吃惊。当然,一方面我很高兴,因为如果给我的任务定个价格,他出的酬金至少是我所要求的十倍,并且很可能由于这次任务会给我们带来其它一些任务。另一方面,我的雇主的那副尊容和举止给我留下了很不舒服的印象。我感觉他对于漂白土的解释不能说明我深夜前往的必要性,也不能说明他为什么那么担心,唯恐我会对别人谈到我这件业务。不管怎样,我把所有的疑虑置于脑后,好好吃了一顿晚餐,驱车前往帕丁顿,严格遵守雇主要我守口如瓶的口令。 “在雷丁,我不仅需要换车,而且必须更换车站。幸好,十一点钟以后,就到达了那个小站。我是惟一在那里下车的乘客,除了一个搬运工外空无一人。然而当我走出检票口时,我才发现我早上才认识的那位雇主已在另一边没有灯光的暗处等待着我。他一句话没说就攥住了我的胳膊,催我赶紧登上马车。他将两边的窗子拉上,敲了敲马车的木板,马就奔跑了起来。” “只有一匹马吗?”我的朋友突然插话问。 “对,只有一匹。” “您注意到马的颜色了吗?” “是匹栗色的马。” “看上去很疲乏还是生气勃勃?” “噢,生气勃勃,毛色很光鲜。” “谢谢,对不起,打断了您的话。请您接着向下讲。” “就这样,我们上了路,马车行驶了至少有一个小时。莱斯德?斯塔克上校说过只有七英里远,但是我觉得大约将近有十二英里。整个行程中,他一直默不作声。有几次我向他看过去,觉察到他一直在紧张地盯着我。那个地方的乡间道路似乎不怎么样,因为车子颠簸得很厉害,我尽力向窗外看去,想看看我们是到了什么地方,但是窗子是毛玻璃的,除了偶尔经过有灯的地方时看到一片模糊的亮光外,我什么也看不到。我不停地找几句话来打破沉闷,但是上校只用只言片语来敷衍我,这样,谈话就不能继续下去了。最后,变成平稳行驶,接着就停了下来。莱斯德上校跳下马车,我跟在后面,他突然将我一把拉进了就在我们面前敞开的大门。我们好像是一跨出马车便走进了大厅,以至我连粗略地浏览一下房子正面的机会都没有。我一走进门槛,门就在我身后被砰的一声重重关上了,我隐约听到马车离开时车轮发出的吱吱嘎嘎声。 “房子里特别黑,上校摸索着火柴,并且低声地咕哝着。这时有一扇门在走廊的另一端忽然打开,一道亮光向我们这个方向射来。灯火愈来愈亮,接着一个女人出现了,手里拿着一盏灯,她注视着我。我看得清楚,她长得很漂亮,她说了几句外国话,似乎是在问话。当我的伙伴粗暴地用三言两语回答时,她显得很惊讶,手里提的灯差一点没掉下来。斯塔克上校走到她的身旁,对她悄悄说了几句,然后把她推进她的房间里,随后,他提着灯又朝着我走过来。 “‘也许要请您在这房间里稍等一会儿。’他说着,推开了另一个房门。房间的中央有一张圆桌,上面堆着几本德文书。斯塔克上校把灯放在门边的小风琴顶上。 ‘我不会让您久等的。’他说着就不见了。 “我看着桌上的书,尽管不懂德文,但我还是看出其中有两本是科学论文,其余的是诗集。然后,我走到门口,想看一看乡间的景色,但什么也看不见。房间里静得出奇,一种不安的感觉逐渐支配了我。这些德国人是些什么人?他们在这穷乡僻壤干些什么?这个地方到底在哪儿?我只知道这里距离艾津十英里左右可是连东西南北都分辨不清。 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轻哼着小调来壮胆,并感觉到我完全是为了挣那笔酬金而来的。 “突然,在这极静之中,事先没听到一点响声,我房间的门慢慢地打开了。那个女人站在门缝处,她的身后是黑暗的大厅,我那盏灯所发出的昏黄的灯光照在她热诚而美丽的面庞上。举起手指示意我不要吱声快速地跟我讲了句。然后她如同一匹受惊的小马,匆匆地回顾身后的阴暗处。 “‘是我,我就会走,’她说,‘我要是您就跑掉了,我不会留下来的,这对您没有任何好处。’ “‘但是,夫人,’我说,‘我还没有做预定好的工作呢。我在检查过机器之后,才能离开这儿。’ “‘不值得一等,’她接着说,‘您可以从这房门走出去,没有人会阻拦您。’她见我摇头,就摆脱了局促,向前走了一步,她低声地说,‘趁现在还来得及,快点逃跑吧!’ “但是我这人天生有些固执,在从事工作而受阻碍时,就会更加坚持不懈。我想到那些酬金,那一趟疲惫的旅行,还有看来摆在我面前的将是一个很不愉快的夜晚。是否放任这一切都毫无代价地让它们付诸东流呢?为什么我不完成我的任务,也不领取我应得的酬金就偷偷溜走呢?因此,尽管她的神态给我的震动远远超过了我所愿意承认的程度,我却依旧固执地摇摇头,表明我要留在那。她正要再次恳求,这时听见楼上有关门声,接着就从楼梯上传来了一阵脚步声。她听了一会儿,举起双手做了一个绝望的姿势,便突然消失了。 “进来的是莱桑德?斯塔克上校和一个身材矮胖、长着胡子的人。上校向我介绍说是弗格林先生。 “‘这位是我的秘书兼经理,’上校说,‘顺便说一下,我刚才是让这扇门关着的。我担心过堂风吹着您。’ “‘恰恰相反,’我说,‘是我自己把门打开的,我感觉这房间有些闷。” “他狐疑地看了我一眼,‘那么,我们最好还是着手进行我们的事吧,’他说,‘弗格林先生和我准备领您去看看机器。’ “‘我还是戴上帽子再去那里。’ “‘噢,没有必要,就在这所房子里。’ “‘什么?你们在房子里挖漂白土?’ “‘不,不。这里仅仅是我们压砖坯的地方。不过这无关紧要,我们希望您做的只是检查一下机器,并且告诉我们出了什么毛病。’ “于是我们上了楼,上校提着灯在前面,胖经理和我紧随其后。这是一座迷宫式的古老房子,有很多走廓、过道、狭窄的螺旋式楼梯、低矮的小门,由于久经人的使用,所有的门槛都已凹陷了。底层地板上没有地毯,也没有摆放过俱的痕迹,墙上的白灰已经剥落,绿色污渍上还在冒着湿气。我尽量显出毫不在意的样子,但是我并没有忘掉那位夫人的警告,虽然我没有把它当回事,但还是留神注意我的两个伙伴。弗格林是个孤僻寡言的人,可是从他的寥寥数语中可以判断出他至少是一位同胞。 “最后上校在一扇矮门前站住,打开了锁,里面是一个小小的方形房间,三个人不能同时进去,弗格林留在外面,上校领我走了进去。 “‘我们,’他说,‘现在实际上是在水压机里,如果有人把它开动,对我们来说那将是一件非常不愉快的事。房间的天花板,实际上是下降活塞的终端,它下落的这个压力有好几吨。在外面有些横向的水柱,水受压力后就会按照您所熟悉的方式传导和等加所受的压力,机器容易转动,只是在运转时不太灵活,浪费掉一小部分压力。请费心查看一下,并告诉我们怎样才能将它修好。’ “我从他手中拿过灯,彻底地检查那机器。这的确是一台庞大的机器,能够产生巨大的压力。然而,当我走到前面,压下操纵杆时,就听到有飕飕声,我立刻明白机器里面肯定有细微的裂隙,它使得水能经由一个侧活塞回流。经过检查表明传动杆上的一个橡皮垫子已经皱缩了,因而不能塞住其中的杆套。这很显然是浪费压力的原因,我向我的伙伴指出了这一点。他仔细地听着我的话,并问了几个关于怎样才能修理好这台机器的实际问题。对他们交代清楚以后,我回到机器的主室内。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我仔细地打量这个小房间,只要看一眼就会明白,关于漂白土的故事,纯粹是瞎说。因为如果以为这个功效这么大的机器是为这么不恰当的目的而设计的,那是多么荒唐可笑。房间的墙壁是木制的,但地板却是由一个大铁槽构成的。当我察看时,看到上面积了满满一层金属屑,我弯下腰去,正用手指挖,这时听到一声德语的低沉地惊叫,同时看到上校正朝下看着我。 “‘你在干什么?’他问。 “我很生气上了他的当,‘我正在欣赏您的漂白土,’我说,‘我想如果我知道了使用这台机器的真正目的,我不是更能详细地向您提供一些有关它的建议吗?” “可是话一旦说出,我立即感到后悔。他的脸色变得越发难看,眼睛里射出了邪恶的光芒。 “‘很好,’他说,‘您会知道这机器的一切!’他向后退了一步砰地一声关上了小门,上了锁。我冲向门,使劲地拉着把手,但是这门关得严严实实,任凭我连踢带推,它却纹丝不动。 “‘哎,放我出去,上校。’”我大叫。 第69章 冒险史29 “这时,在寂静之中,我突然听到了一种声音,使我急得心都要跳出来了。那是拉杆的铿锵声和水管漏水的飕飕声,他开动了机器。灯还在地板上,是我检查铁槽时放在那里的,在灯光下我看到房顶正缓慢地,摇摇晃晃地直接迎头向我压下来。我知道,其压力在一分钟内足可把我碾成烂肉酱。我尖叫着,用身体撞门,用手指抠门锁。我苦苦哀求上校把我放出去,却毫无用处。房顶离我的头只有一两英尺了,这时我突然想到,一个人死亡时的痛苦程度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临死时的姿态。如果我是趴着的,重量就会压在脊椎骨上,想到那压碎骨头时可怕的劈啪声,我不禁浑身打起颤来。也许换一种姿势会好一些,然而我是否有胆量去仰面躺在那里,眼睁睁地望着那一团要命的黑影摇摇晃晃地向我压下来呢?我已经站不直了,突然我的目光落在一件东西上,心里顿时萌发了希望之光。 “我说过,虽然房顶和地板都是铁的,墙壁却是木头的。在我向周围投以绝望的一瞥时,我看到一两块墙板之间透过一线微弱的金光。当一小块嵌板被慢慢往后推去,亮光变得愈来愈亮,瞬时我都不敢相信这是一扇死里逃生的门。我马上就从那里冲了出去,失魂落魄地躺在墙的另一边。在我身后嵌板又关上了,但是那盏灯的破碎声以及两块铁板相撞的声音显示了我是怎样逃脱的险境。 “当我醒来时,我发现我被人发疯似地拉扯着双手。我发现自己躺在一条走廊的地面上,一个手拿蜡烛的女人在用手使劲拉着我。 “‘快!快!’她气喘吁吁地喊着,‘他们马上要到这里来了,哎呀,别浪费这宝贵的时间,快!’ “这次,我没有不顾她的劝告。我慢慢地站了起来,跟她沿着走廊跑,紧接着跑下楼梯。楼梯下面是另一条过道,就在我们刚跑到过道时,我们听到奔跑的脚步声和两个人的叫嚷声。一个人在我们刚才呆的那一层,另一个在他的下一层,两个人互相呼应。我的向导停下来看看四周,然后她推开一扇通向一间卧室的房间。 “‘这就是您惟一的机会了,’她说,‘尽管很高,但您也许能跳下去。’ “就在说话时,过道口闪现了灯光。我看到斯塔克上校急步奔来的身影,他一手提着灯,另一只手拿着一把像屠夫用的切肉刀。我拼命地跑过卧室,猛然推开窗户,我爬上了窗台,我犹豫了,没有立即跳下去。因为如果她被欺负,我决心必须回去援救她。一迟疑间,他已到了门口,想推开她闯过来,但她抱住他使劲往后推。 “‘弗里茨!弗里茨!’她用英语喊着,‘记住你答应我的诺言,你说过这种事情再也不会发生了,他不会把这里时情况说出去的!’ “‘你疯了,伊利斯!’上校咆哮着,从她双臂中挣脱出来,‘他会毁了我们的,他看到的东西太多了,让我过去!’他把她甩到一边,冲到窗口用凶器向我砍来。这时我身子已离开窗台,当他砍下来时,我的双手还抓着窗台,只感到一阵巨痛,松开了手,我掉进了花园。 “我并没有摔伤,我急忙站了起来,拼命冲到树丛中。那时我知道我还没有完全脱险。然而,正当我拼命往前奔跑时,我感到一阵晕眩和恶心。我看了一眼那只疼得抽搐的手,这才发现我的大拇指被上校用屠刀砍掉了,血正从伤口不停地流出来。我竭尽全力用手帕把伤口包扎好,然后一阵耳鸣,就昏倒在花丛中了。 “当我苏醒过来时,伤口剧烈地疼痛立刻使我回忆起昨晚的凶险,一想到可能上校还在追赶我,我顿时就跳了起来。但是使我吃惊的是,当我向周围张望时,既看不到房子,也看不到花园。原来我一直倒在紧挨公路的树篱的一个角落里,前面不远是一座建筑物。当我走近一看,就是我昨天晚上下车的那个车站。要不是我手上有这个吓人的伤口,那么在这一段可怕的时间里所发生的一切,很可能只不过是一场噩梦而已。 “我走进了火车站,向别人打听早班火车的时间,得知一小时后将有一班开往雷丁的火车。我发现值班的还是我来时的那个搬运工。我问他是否听说过莱桑德?斯塔克上校,看来他对这个名字很陌生;我又问他是否注意到昨天晚上等候我的一辆马车,他也说没有;我又问他附近是否有警察局,他说三英里外有一个。 “像我这样,伤痛和疲惫交加,这段距离对我来说并不算近,我决定回去后再报警。回到城里时才六点多一点儿,所以我先去包扎伤口,难为这位医生陪我来这里。我把这个案子托付给您,我将完全按照您的意见办。” 听完委托人这段不寻常的叙述之后,我们都沉默了很久。然后,歇洛克·福尔摩斯从架子上取下一本贴剪报的大本子。 “我想这里有一则广告会使你们感兴趣,”他说,“大约一年前所有的报纸都刊登过。你们听我念念: ‘寻人。杰里迈亚?海林先生,现年二十六岁,水利工程师,于本月九日晚十时离家后下落不明。身穿……’ 等等。嗨!我想,这个时间正说明上一次上校需要对他的机器进行大检修。” “老天!”我的病人叫道,“这解释了那夫人说的话。” “毫无疑问,上校绝对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亡命之徒,他肯定不会让任何东西妨碍了他的小勾当。就像那些海盗一样,决不会在他们虏获的船上留下一个活口。好啦,现在每一分钟都十分宝贵,所以,如果您还能支持得住,我们必须马上赶到苏格兰场去报案,这是我们去艾津的第一步措施。” 三个小时以后,我们一起登上了火车,从雷丁前往伯克郡的小村子。其中有福尔摩斯,那个水利工程师,苏格兰场的布雷兹特里特巡官,还有一位便衣侦探和我。布雷兹特里特在座位上铺开了一张本郡的军用地图,以艾津为中心画了一个圆圈。 “就在这儿,”他说,“这个圆圈是以这个车站为中心,以十英里为半径画的。我们要找的那个地方大约是在靠近这边线的某个地方。先生,我记得您是说的十英里。” “马车足足跑了一小时。” “您以为他们是在您昏迷中把您送回来的吗?” “我模糊地记得好像是被抬起来运到什么地方去过。” “但是我不明白的是,”我说,“为什么他们发现您昏迷在花园中会放过了您?可能那个坏蛋由于那个女人的请求而心软了?” “我认为那不太可能。” “哦,我们很快就会把这一切搞清楚的。”布雷兹特里特说,“看,我已经划了这个圆圈,我惟一希望知道是在哪一点上我们能找到这个家伙。” “我想我能指出来。”福尔摩斯平静地说。 “真的吗?现在?”巡官叫了起来,“您已经做出了判断?那么好,让我们看看谁和您的看法一致。我说是在南面。” “我认为在东面。”我的病人说。 “我说在西面,”便衣侦探说。 “我认为在北面,”我说,“因为那附近没有山,而我们的朋友说他注意到马车没有上过坡。” “咳!”巡官笑着说,“我们彼此之间意见分歧很大,我们兜了一个圈子,您这决定性的一票投给谁呢?” “你们全错了。” “不可能!” “哦,是的,你们全错了,你们听听我的观点,”他将手指向圆圈的中心,这就是我们能够找到他们的地方。” “可是,那十二英里的路程呢?”哈瑟利气喘吁吁地说。 “去六英里,回来六英里,没有比这再简单的了。您自己说过当您上马车的时候,那马当时精神饱满、毛色光泽。假如它已经奔驰了十二英里那么难走的路,怎么会是那个样子呢?” “确实,很可能这是一个诡计,”布雷兹特里特说,“当然,至于这家伙的性质也就毫无疑问了。” “那当然,”福尔摩斯说,“他们是大规模地伪造货币的罪犯,他们使用那台机器铸造假币用合金代替白银。” “我们发现有一伙家伙在干着这个行当有很长时间了,”巡官说,“他们一直在大批地铸造半克郎硬币,我们甚至一直追赶到了雷丁,但再往下追查就没有线索了。因为他们使用了某种掩蔽他们踪迹的方法,这说明他们是精于此道的惯犯。但是到目前为止,他们是跑不掉的了。” 但是他错了,这些罪犯命中注定不会落入法网。当我们所乘的火车驶进艾津车站时,只见一股浓烟,从邻近的一个小树丛后面升起。 “是房子失火了吗?”布雷兹特里特问。 “是的,先生,”站长回答说。 “是什么时候? “我想是夜里,先生。 “那是谁的房子?” “比切医生的。” “请告诉我,”那位工程师插进来说,“这位比切医生是不是德国人,长得很瘦,鼻子又挺又尖?” “不是,”站长笑着说,“不像您说的那样,先生,比切医生是个英国人,但的确有个外国人和他住在一起,我想,是他的一个病人吧。” 没等站长将他知道的情况讲述完毕,我们就急急忙忙朝失火的方向跑去。这条路一直通往一座矮矮的小山顶,后方是一座高大的楼房,前面的花园里有三个消防泵正在努力想把火扑灭,但收效不大。 “就是这!”哈瑟利格外激动地喊道,“看看这砾石路面,还有那玫瑰花丛,我当时就是躺在那儿的,第二个窗口就是我往下跳的地方。” “这样一来,”福尔摩斯说,“你至少是报了仇了。肯定是那盏油灯给压扁了,烧着了木板墙,而他们那会儿正忙着追你,没注意到。现在睁大眼睛,在人群里看看有没有你要找的那些朋友,不过他们恐怕早已跑到几百英里以外的地方去了。” 福尔摩斯的担心是对的,因为从那天起至今,我们再也没听说过那个漂亮女人、那个阴险的德国人和怪癖的英国人,没有人知道他们的下落。那天一大早,有个农夫见过一辆马车,坐了几个人,放着几只笨重的大箱子,朝雷丁方向飞跑。 这群亡命之徒逃走后就消失了,以至连聪明的福尔摩斯都没能发现他们,尽管只有一点点的蛛丝马迹。 消防队员对于房间里的摆设,感到无所事从,更使他们不安的是,三楼的某个阳台边发现了一截新鲜的大拇指,这使他们十分伤脑筋。大约到了日落时分,他们的努力才得到了少量的回报,大火被控制住了。但是房屋的倒塌已无法避免,现场最终变成了一片瓦砾和废墟,除了残留的钢管和汽缸外,竟没有任何其它剩下的东西。我们还找到了储存在一间外室中的许多镍和锡锭,却没有找到任何硬币,这情况也可作为前面所说的那些沉重的大箱子存在的佐证。 幸亏在泥土上留下的清楚的足迹,才使我们知道,这个水利工程师是怎样从花园里被送到那个他恢复知觉的地方,否则,恐怕任何人都不会解开这个谜。很显然是有两个人把他抬了出去,两个人一个脚小,另一个人却有一双大脚。总之,事实有可能是这样:那个英国佬,帮助那个女人把失去知觉的人转移出危险境地。 我们在返回伦敦的列车上时,这位水利工程师十分沮丧:“唉,这一切真糟糕,我失去了大拇指,以及五十英镑的酬金,而我究竟得到了什么呢?” “经验!”福尔摩斯微笑道,“你需要明白这个道理,如果换一个角度,这或许是有价值的:只要这事向大众一宣扬开,我敢保证,您的事务所会有很好的声誉,今后一直都是如此。” 第70章 冒险史30 圣西蒙勋爵的婚事和它独特的结局,这件事在他交际的上流社会中早已不是件新鲜、有趣的话题了。新发生的丑闻占据了台前,而四年前发生的这件戏剧性事件却走入幕后,代之以更加有趣的细节和剧情。但是,我作为对此事有突出贡献的福尔摩斯的朋友,有感于他对此事件的真相大白所付出的努力,我认为有必要对这个事件做一个详细地记录,否则,任何关于他的功绩都将是不完整的。 那得追溯到我结婚的前几周,那时我和福尔摩斯一起住在贝克街。一天,福尔摩斯午后散步回来后,看到了桌上的他的一封信。那天突然秋雨连绵,我腿上残留的一发子弹开始使我的伤口处隐隐疼痛起来。因此我整日呆着。所有的当天新闻都进入我的大脑,我才把报纸丢开,一面看这封由巨大饰章和交织字母的信封装起来的信,一面暗自揣测究竟是哪位贵族给他写的这封信。 他进屋时,我说:“这儿有一封时髦的书信,如果我没记错,你早晨收到的那些信是一个鲜鱼贩子和海关稽查员送来的,对吗?” “没错,”他笑道,“通常越是普通人,他们送的来信就越有趣。可你看这封信来自于上流社会,像是一张传票,你如果说不讨厌,纯粹就是对自己撒谎。” 他撕开信封,看完了信件。 “喂,你来看看,没准儿还是件趣事呢?” “那么倒不是封社交公文了?” “不,很明显是事务性的。” “一位贵族的代理人写来的?” “并且他是英国地位最高的贵族之一。” “祝贺你了!” “可是说实话,华生,我敢肯定地告诉你,对我而言最重要的不是他的地位如何高,我感兴趣的只是案件本身。但是对于案件的进展和调查,了解他的社会地位也同样是特别重要的。你这几天一直很仔细地读报,对吧?” “大概如此吧!”我指指屋角那堆废旧报纸,说:“我也只能这样。” “太好了,也许你能给我提供些新情况。除了犯罪布告和寻人启事,报上的其他内容我一概不看。寻人启事总是很启发人的,不是吗?既然你一直在坚持看报,那么有关圣西蒙勋爵和他婚礼的消息你也一定读到一些吧?” “是的,我把读这样的内容当作有趣的新闻来看。” “那很好,这封信正来自这位勋爵。我念给你听,而你得翻翻报纸,再向我提供些有用的消息他是这么写的: ‘亲爱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经巴克沃特勋爵的推荐,我对您的超强的分析和判断能力深信不疑。因此我决定上门拜访,请教关于我的婚礼中所发生的一些痛心意外的事件。苏格兰场的雷弥瑞德警官已经受理了这个案件。但他声明,与您合作非常有必要。甚至他还说,您的帮助意义重大。下午四点,我将亲自登门求教,如果届时您已有约在身,希望以后仍能另外安排时间会见,因为这件事于我非常重要。 真诚的圣西蒙’ 这封信发自于格罗夫大厦,是用鹅毛笔写成的,勋爵不小心染在右小指上一滴墨水。”福尔摩斯一边拆信,一边对我说。 “他在四点钟到,现在已经三点了。” “那么,如果能得到你的帮助我还有时间去理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把报纸中有关内容整理出来,按时间顺序排好,让我们看一下这位委托人的身世。”他从书柜中抽出一本书来,高兴地说:“在这儿呢!”他坐下来,将书放在膝盖上,“罗伯特?沃尔辛厄姆?德维尔?圣西蒙勋爵,巴尔莫拉尔公爵第二个儿子。瞧!勋章,天蓝色背景,绣着三个铁蒺藜的黑色缎带。一八四六年出生,现年四十一岁。曾在上层政府里面任职,职务为殖民地事务副大臣。他那做公爵的父亲,也曾担任过一段时期的外交大臣。他们继承了安茹王朝的血统,是他的直系后裔,母亲的血统为都铎王朝。哎!这些都没有什么重要之处。依我看,你那里的信息才是最重要的。” “我没费太大功夫就找到了你所需要的东西。”我说,“事情就发生在不久前,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深。可是,过去我没敢告诉你,因为我知道你手头另有一份案件,我不想在你忙于其它件案子时打扰你。” “噢,你说的是不是格罗夫纳广场家俱搬运车的那件事?现在我已完全明白了——其实最初我也知道。请你告诉我你查阅报纸得到的线索吧!” “听我说,这是我找到的第一条消息,登在《晨邮报》的启事栏里。看看日期,瞧,已是几周以前了。” ‘(据说)巴尔莫拉尔公爵之次子,罗伯特?圣西蒙勋爵,与美国加州圣?弗朗西斯科的阿洛伊修斯?多兰先生的独生女儿哈蒂?多兰小姐的婚事,已安排就绪,如果此传闻属实,那么结婚典礼将于近日举行。’ “就这些。” “很简明。”福尔摩斯说。 “但一周之内,在社交界的报纸上就有了更详细地报道,瞧这儿: ‘要求采取保护政策的呼声将更加鲜明地出现在不久之后的婚姻市场上。因为目前流行的自由贸易式的婚姻政策,好像对我们的英国女同胞来说越发不利了。大不列颠名门望族倍受冷落,一个接一个地受制于来自大西洋彼岸的女表亲。截止上周,在这些入侵者的战利品名单上,又出现了另一个极其显赫的名字。二十年来未曾动过婚姻念头的圣西蒙勋爵,现在已经宣布即将与加州的百万富翁的女儿哈蒂?多兰小姐结婚。多兰小姐是个独生女,其优雅、端庄的容貌,俏丽、婀娜的体态,仪态万方的生动表情,已经在韦斯特伯里宫的庆祝酒会中,吸引了来自多方面的极大关注。最近有传闻说,她的嫁妆将会高达六位数,预期还会有其它的收益。巴尔莫拉尔公爵近年来被迫出卖自己的收藏品,这已成为公开的秘密。而圣西蒙勋爵除了仅有的伯奇穆尔荒地外,几乎是一无所有。对于双方而言,加州的这位女继承人一跃成为英格兰贵妇,很显然,不只是他得益于这一次联姻。’” “还有更多的消息吗?”福尔摩斯已打起了哈欠。 “还多着呢,《晨邮报》上还有一条短讯说:‘婚礼一切从简;并已预定在圣乔治大教堂举行;届时他会邀请几位好友参加;婚礼后,新婚夫妇与亲友们将返回阿洛伊修斯?多兰先生在兰开斯特盖特租赁的的寓所。两天后,即上周三,有一个简单的通告,宣告婚礼已经举行。新婚夫妇将在彼得斯菲尔德附近的巴克沃特勋爵别墅欢度蜜月。’这是新娘失踪前的全部新闻报道。” “在什么以前?”福尔摩斯吃了一惊。 “在这位小姐失踪前。” “那么她是在什么具体时间失踪的呢?” “在婚礼后的早餐时。” “的确,比原来的想象有趣得多,不,简直有些戏剧性。” “对,正是因为不同寻常,才引起我注意了整个事件。” “新娘们总是喜欢在婚礼前消失,也有在蜜月期间失踪的,但像这样在这个时间失踪的,我还是第一次听到,你把细节说给我听听。” “我必须先声明,我收集的资料并不十分完整。” “但我认为我们可以把它们在头脑中拼凑起来。” “事实就是这样。昨天的晨报有一篇较详细的报道,让我来读给你听。标题是《上流社会婚礼中的奇怪事》。 ‘罗伯特?圣西蒙勋爵在婚礼后的意外不幸,使勋爵全家感到恐慌。前天上午,婚礼照常举行,昨天的报纸已作了简要报道,但直到日前才有一些不断流传的奇闻和细节得到确认。尽管亲友们尽可能减少此事的影响,但此事已经引起公众社会的极大关注。因此,作为当事人,毫不理睬这已经成为公众的谈资的事,是很不明智、于事无补的。 婚礼在汉诺佛广场的圣乔治大教堂进行,仪式简单,好像极力避免张扬似的。除了新娘子的父亲阿洛伊修斯?多兰先生、巴尔莫拉尔夫人、巴克沃特勋爵、尤斯塔斯勋爵和克拉拉?圣西蒙小姐(新郎的弟弟和妹妹)及艾丽西亚?惠廷顿夫人外,没有别的人。婚礼过后,一行人便前往兰开斯特盖特的阿洛伊修斯寓所,寓所里预备好了早餐。此时好像有一个女人引出麻烦事,可是此人姓名未知。她紧随新娘及亲友之后,试图闯入,并声称有权对圣西蒙勋爵提出要求。这个人与众人纠缠了半天,才被管家和仆役赶走。 幸运的是新娘在此之前已进入室内与众亲友共进早餐,但中途新娘突感不适,便告辞回房休息。新娘离席后不久,亲友们仍在谈论她的离去,新娘的父亲便去卧室找她。但据女仆说,新娘并没在卧室长时间停留,一会儿就带了一件长外套,戴一顶无边帽下楼去了。据另一个男仆证实,确有一个女人着此装束离开寓所,但男仆不敢相信此人正是自己的女主人。阿洛伊修斯?多兰先生在证实女儿的确失踪后,立刻与新郎一起向警方报了案。目前,此事正在调查中。相信这件离奇案很快就会水落石出。然而截至昨天深夜,哈蒂小姐依然下落不明。现在关于新娘的下落有许多传闻,有人说可能新娘已经遇害,据说警方已经逮捕了那个有嫌疑的闹事女人,认为她可能与新娘失踪案有所牵连。’” “就这些吗?” “在另一份晨报上只有一条短消息,但我认为有启发性。” “内容是……” “弗洛拉?米勒小姐,确是那个闹事的女人,现在已被拘留了。她以前好像在阿利格罗的芭蕾舞团做过演员,她和新郎相识已有几年,仿佛没有再多的细节了。仅从报纸方面,这些几乎是全部的信息了。相信对这整个案件你也已经有所了解了。” “这真是个有趣的案子,我一定要设法弄清楚。华生,快听,门铃响了。四点钟已到,肯定是我们的委托人来了。别总想离开,华生,我希望你是我的见证人,检验一下我的记忆力如何。” “罗伯特?圣西蒙勋爵到!”我们的小僮仆推开房门报告。走进来一位绅士。他很敏捷,举手投足间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机警。他穿着非常讲究,他慢慢走进房内,眼睛自左向右巡视着,右手玩着眼镜的链子。 “你好,圣西蒙勋爵。”福尔摩斯站起身,向他鞠了个躬,“请坐,这位是我的朋友和同事,华生医生。让我们开始谈谈这件事吧。” “这是一件使我非常苦恼的事件,福尔摩斯先生,我也知道,你曾成功地处理过几件微妙的案子,虽然我想这些案子的委托人的社会地位与这个案子不同。” “但事实上,委托人的社会地位已经下降了。” “对不起,请再说一遍。” “我上次的这类案子,委托人是一个国王。” “是吗? 哪位?” “斯堪的那维亚国王。” “他的妻子也是失踪了吗?” “你得明白,”福尔摩斯说,“我对任何委托人的事情保守秘密,就像为你保守秘密一样。” “当然,请原谅。关于这个案件,我还想告诉你一切我认为对你有用的东西。” “非常感谢,我也仅仅看到了报纸上的零星报道。我能否认为所有这些报道都是属实的,比如这篇关于新娘失踪的事。” 圣西蒙勋爵看了看,说:“是的,所有报道完全属实。” “不过,任何人,在提出他的意见之前,都需要得到他所需要的大量的补充材料,我也是如此——我希望可以通过向你提问而得到我所要知道的事实。” “请吧!” “你是什么时候认识哈蒂?多兰小姐的?” “是一年前,在圣?弗朗西斯科。” “那时你是在美洲旅行吗?” “是的。” “你们在那时就已订婚了吗?” “没有。” “但是你们之间保持着友好的往来。” “我很高兴能和她来往,我也知道,她同样也能感受到这一点。” “她有一个有钱的父亲?” “据说是西海岸最有钱的。” “他是怎样发财的呢?” 第71章 冒险史31 “做矿业,几年前他还是个穷光蛋,有一天他挖到金矿,便投资、发展,就此成就了事业。” “你能谈谈对你的妻子的性格的印象吗?” 这位勋爵盯着炉火说道:“你知道,福尔摩斯先生,”我妻子在她父亲飞黄腾达前,已经20岁了。这期间,她在矿镇上自由自在,只是在树林中或山野里四处游荡,所以她受到的教育,也只是大自然所赐。可以说,她属于那种英国所说的顽皮的一类,她性格狂放、粗野、泼辣,还有些任性。她从不遵从任何成规,她有些性急,可以轻易做出决定,做起事来无所顾忌。另一方面,若不是考虑到她是一位高贵的女人,”他咳了一声,“我是决不会让她享受我所享受的高贵称号的。我坚信,她对名誉很珍惜,痛恶一切伤及名誉的勾当,甚至有时会做出必要的牺牲。” “你有她的照片吗?” “我随身都带着。”他打开表链上的小金盒,让我们看到了一位非常迷人的女人的整个面孔。不是照片,而是一尊象牙袖珍像。福尔摩斯长时间仔细端详这画像,然后合上金盒,还给勋爵。 “那么,是不是在这位小姐来伦敦后,你们便重归旧好了?” “可以这么说。她的父亲带她参加这次伦敦年底的社交活动,我和她见过几次面,最终决定结婚。现在,我们已经结了婚。” “听说她带来了很多嫁妆?” “嫁妆是丰厚的,和我们家族通常的习惯差不多。” “既然已经举行过婚礼,那么这份嫁妆就归你所有了?” “我确实没有去问过这件事。” “这是很自然的。婚礼前一天你见过多兰小姐吗?” “见过。” “心情怎样,愉快吗?” “非常愉快,她一直跟我讲以后我们应该做些什么。” “真的!那么在婚礼当天的早上呢?” “她高兴极了,至少在举行典礼时是这样。” “以后你注意到她的情绪是否有什么变化吗?” “啊,说实话,我曾见过以前从没发现的一个小迹象,她有些急躁。不过在我看来是微不足道的根本不可能与她的失踪有关系。” “你还是讲一讲吧。” “唉,其实就是孩子气。那天早晨我们去教堂的洗礼堂时,她手中的花束掉了。过了一小会儿,前排的一位先生帮她捡起,并递了过来。我看到那束花依然完好无损,可当我问起她这件事时,她始终没好气。在回去的马车上,她还一直对这件事耿耿于怀,好像为此而心烦意乱。” “是吗?你说过在前排座位里的一位先生,那么当时也有观礼的群众了?” “是的,教堂开门,你不可能阻止他们进教堂。” “这位先生是你妻子的朋友吗?或许你不认识?” “不会的。他是个很平常的人,我几乎没注意到他的长相。但是我想,我们似乎已经扯远了。” “你的夫人婚礼结束时远没有去时心情愉快。那么,你们回到新娘父亲的寓所时,她都做了些什么?” “我注意到她和女佣谈过话。” “女佣人叫什么名字?是什么人?” “叫艾丽丝,是个美国人,是和她一起从加州来的。” “是贴身佣人了?” “这么说也许有点过分!但在我看来,她们主仆二人相互都很随便,不拘礼节。” “她和艾丽丝谈了多久?” “大约有几分钟。” “你听到没有他们说话的内容?” “我的夫人曾说起‘强占别人土地’之类的话,她总是习惯于说这类俚语,我不懂她们指的是什么。” “美国俚语有时是很直观、形象化的,你夫人和女佣谈过之后又做了什么事?” “走进早餐的房间。” “是你亲自陪她进去的吗?” “是她一个人,进餐后大约十几分钟,她便说了几句道歉的话,此后就离开了房间。情况就这样,我再也没见着她。” “可是,据我了解,那个女佣证实说,女主人在回到自己房间后,外面罩了件长外套,戴一顶无边软帽,就出去了。” “确实如此,过后,有人看到她和弗洛拉?米勒一起走进海德公园,弗洛拉?米勒就是现在被拘捕的女人。当天早晨,她还在多兰的寓所内发生过纠纷。” “啊,是的。关于这位年轻女人,我想多知道些,当然,还有你们之间的关系。” 圣西蒙勋爵耸了耸肩,扬了扬眉,“我们相交多年,可以说关系密切,她过去在阿利格罗。我对她并不吝啬,她也不该有什么报怨。但是,福尔摩斯先生,您也知道女人是什么。弗洛拉确实很可爱,但也是个性急的人,而且对我也很是迷恋,当她听说我要结婚,曾经写信威胁过我。说实话,我悄悄结婚的原因,也是怕万一当众出丑。可她恰恰在我们回去时来到多兰寓所的门口。她用恶毒的话骂我的妻子,甚至还把我也给骂了。好在我预先估计到可能会有此类情况发生,事先安排了两个便衣警察。他们帮我把她赶了出去,当时她明白吵架没用,也就安静了下来。” “你的妻子听到这些事了吗?” “没有。” “那后来正是她和你的妻子走在一起?” “是的。这也正是苏格兰场的雷弥瑞德警官为何把这事看得很严重的原因。据他推测,是弗洛拉把我妻子骗出去,并且对她设下了某种圈套。” “噢,这确实是一种可以成立的推测。” “你也这样认为吗?” “我并没说过,但是你自己是否认为这种猜测也是可能的?” “我相信弗洛拉是连一只苍蝇都害不得的人。” “可是,妒忌的力量很大,甚至可以改变人格。请你说说看,对于此案,你有什么分析?” “哦,我可是为了寻找答案而来的,并不是提自己看法来的。我已经告诉了你全部真相。既然你问我,我不妨也说说。在我看来,可能是结婚对她的刺激以及她对自己突然获得提高的地位的反应,从而导致她的精神有些错乱。” “简单说,是她精神错乱了?” “哦,我认为是这样。我不想说是她抛弃我,但是她抛弃了许多女人想得到而又得不到的。” “当然,这也是一种解释。”福尔摩斯先生微笑着,“现在,勋爵先生,我认为我基本上已经掌握了全部材料。我再向你提问最后一个问题,你们吃早餐时能看到窗外的情况吗?” “我们可以看到街的另一边,还有公园。” “就这样,我想再也没必要耽搁你了,以后我会和你取得联系。” “祝愿你能解决这个问题。”勋爵先生站了起来。 “问题我已经解决了。” “是吗?怎么回事?” “我是说我已破案了。” “那么,我的妻子在哪里?” “我很快就可以告诉你的。” 圣西蒙勋爵摇了摇头,“我不明白,恐怕需要一个比我更聪明的脑袋才行。”说着,他离去了。 “承蒙圣西蒙勋爵将我的脑袋和他的脑袋相提并论,真是不胜荣幸。”福尔摩斯说着,微笑起来。“问了这么长时间,我可得来杯苏打威士忌和雪茄烟了。其实在我们的委托人进门前,我就已经做出了这个案子的结论。” “老兄,你可真行!” “我有好几宗案件记录,只是都没这个干脆。我的全部调查将会有助于把推测证实一下,旁证是很有用的。” “可是,我听到的和你一样啊!” “但是,你缺少的是对过去相似案件的认识,这很重要。几年前的阿伯丁有个类似的案子。普法战争后一年,在慕尼黑也有一个与此极其相似的案例。但是……喂,雷弥瑞德来了!你好,雷弥瑞德先生!”这位官厅侦探手里拎着一只黑色帆布包,寒喧几句就坐了下来。 “出了什么乱子?嗯?”福尔摩斯问,“看上去你很不高兴。” “的确如此。就是圣西蒙勋爵这件案子,我感觉毫无头绪。” “真的吗?这真令人吃惊。” “谁听说过这样乱的案子?我整日整夜都在跑这件事!” “你怎么浑身都湿透了?”福尔摩斯问。 “是的,我在塞彭廷湖里打捞过。” “天哪,为什么?” “在那里寻找圣西蒙夫人的尸体。” 福尔摩斯大笑起来。 “你没有也在特拉德尔加广场的喷水池里搜寻过吧?”他问。 “喂,你这是什么意思?” “因为这两处找到这位夫人的可能性一样大。” 雷弥瑞德气得白了他一眼,“你好像什么都知道似的。” “噢,我刚搞清楚事情的经过,不过我已经做出了我的结论。” “唔,是吗,也就是说,塞彭廷湖与此案无关?” “我认为这两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那么,你给我解释一下,我们在湖里找到的这些东西是怎么回事?”说着,他打开提包,倒出一堆乱糟糟的东西。这些东西包括:一件波纹绸婚礼服,一双白缎子鞋,一顶新娘花冠及面纱。“还有,”他说着,把一只崭新的结婚戒指放在这堆东西上,“这可是你需要解开的谜题啊,福尔摩斯先生。” “噢,是真的吗?”福尔摩斯说,“这些东西是你从塞彭廷湖中找到的?” “不是,是一个园丁发现在湖滨飘浮着。既然是她的衣服,想必尸体肯定在附近。” “以此推断,每个人的尸体都会从他的衣柜旁边找到。请问,您可以由此得到什么推论?” “已找到弗洛拉?米勒与失踪有牵连的证据。” “这恐怕你很难办到。” “目前,你果真这样认为吗?”雷弥瑞德生气地说,“福尔摩斯先生,恐怕你的演绎法和推理并不很实用,在两分钟内,你已犯了两次错误,这些衣服确实与弗洛拉?米勒小姐有牵连。” “什么意思?”福尔摩斯带着不以为然的神情问道。 衣服上有个口袋,口袋里有个名片盒,盒里有一张便条。”雷弥瑞德说着把便条扔到福尔摩斯面前的桌子上,“你听我读一下,看都写了些什么。” ‘一切都安排好之后,你会看到我的,到时马上就来。 F?H?G “我始终认为圣西蒙夫人是被弗洛拉?米勒诱骗出去的。很显然,她和她的同伙应对这个失踪的后果负责。那张用她名子的开头字母签的便条在这儿,显然这是在门口悄悄塞给这位夫人的,诱使她落入他们的圈套。” “太棒了,雷弥瑞德,”福尔摩斯说着笑了起来,“你真不一般,让我看看。”他漫不经心地拿起那张纸条,但他的注意力很快被吸引住了,他满意地说,“这确实很重要。” “哈,你也发现是这么一回事了?” “太重要了,祝贺你。” 雷弥瑞德得意地站了起来,又低头去看了一眼。“这是怎么了?”他失声大叫,“你看反了!” “没错,这才是正面。” “什么,你疯了?这面才是用铅笔写的便条。” “哦,这儿有一张旅馆的帐单,这帐单让我很感兴趣。” “那没什么,我看过了。”雷弥瑞德说。 “10月4日,房间8先令,早饭2先令6便士,鸡尾酒一先令,干饭2先令6便士,葡萄酒8便士。” “我看不出它能说明什么问题。” “你可能看不出什么,但它确实特别关键,便条可能也很重要,也就是说,至少这些起首字母的签字是很重要的,因此我还得再次祝贺你。” “我已经在你这里浪费了太多的时间,”雷弥瑞德站了起来,“我不相信在壁炉前编造理论会有什么用,我宁愿进行艰苦的工作。再见,福尔摩斯先生,看到底是谁能够最终让案子真相大白。”他把衣服收拾好,塞进提包,向门口走去。 “给你点提示吧,雷弥瑞德,”在他走出门之前,福尔摩斯说,“我可以告诉你这件事的真正答案:圣西蒙夫人是个神话式的人物,从来就不曾有过这样一个人。” 雷弥瑞德看了福尔摩斯一眼,回过头来看了看我,走了。 他刚一关上房门,福尔摩斯就站了起来,穿上外衣,“这家伙说的有道理,要想最后破案必须进行户外工作。”他说,“所以我觉得我得离开你一会儿。华生。” 第72章 冒险史32 福尔摩斯离开我的时候是五点,一个小时还没过,就有点心铺的伙计送了一个点心盒过来。与他一起来的一个年轻人打开了点心盒,一份丰盛的冷食晚餐摆在我们的餐桌上,我感到非常吃惊。两对山鹬,一只野鸡,一块肥鹅肝饼和几瓶陈年老酒。摆放好了之后,这两位不速之客突然消逝了。除了告诉我这些东西已经付了帐,他们又遵照吩咐送到这里来以外,他们没有再说什么。 恰好在九点钟,福尔摩斯回来了。他神情十分严肃,但两眼闪烁着光芒。 “他们已经摆好晚餐了。”他说。 “你好像请了客人,他们一共摆了五份。” “是的,我相信肯定有人会顺道而来的,”他说,“但圣西蒙勋爵怎么还没来到。啊哈,我听到他上楼梯的声音了。” 圣西蒙勋爵急匆匆地走了进来,更起劲地晃动他的眼镜,显出局促不安的神情。 “这么说,我的信使到你那里去过了?” “是的,我对信的内容感到非常震惊,你的话有充分的证据吗?” “我有最充分的证据。” 圣西蒙勋爵坐到椅子上,用一只手捂住前额。 “如果公爵听说家中有人被如此羞辱,他会说什么呢?”他咕哝着。 “我不认为这是一种羞辱,只不过是一场误会而已。” “啊?你从另外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我不认为谁该受到责备,我难以想象这位小姐会有什么其他更好的办法,当然她对于应付这件事的确有些突然,这令人很遗憾。毕竟,母亲不在面前,这种关键时刻,没有人给她想办法。” “这是一种蔑视,先生,公开地蔑视。”圣西蒙勋爵边说边用手指敲着桌子大喊着。 “但您一定要原谅她,因为谁也没有经历过她这样的处境。” “我决不能原谅她,我被戏弄了,我的确非常气愤。” “门铃好像响了,”福尔摩斯说,“对,楼梯上有脚步声。如果我不能劝说你宽大地处理这件事,圣西蒙勋爵,我请来了一位可以支持我的看法的人,他也许能够胜任。”他打开门,让进了一位女士和一位先生,“我介绍一下,这两位是弗朗西斯?海?莫尔顿先生和夫人,我想你已经认识这位女士了。” 一看见刚进来的人,圣西蒙勋爵一下就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笔直地站在那里,两眼垂下,一只手插进了衣服的前胸。那位女士上前几步,向他伸出了手,但他仍然不愿意抬起头来看她。 “你生气了,罗伯特,”她说,“我知道你有理由生气。” “你没有必要向我道歉,”他妒忌的说。 “我知道我对不起你。我应该告诉你一声再离开,但当时我的确有些慌乱。自从我在那里又遇到弗兰克以后,我就不知道我都说了些什么和做了些什么。我真有些吃惊,那时我竟没有晕倒在圣坛前。” “莫尔顿太太,也许你希望在你解释事情的真相时,我和我的朋友应该回避一下?” “如果我能说说我的看法,”那位陌生的男人说,“关于这件事,我们已经过分保密了。就我而言,我倒希望全欧洲和美洲的人都来听听事情的真相。” “那么,我现在就告诉你事情的经过。”那位女士接着说,“我和弗兰克相识于一八八四年洛杉矶附近的麦圭尔营场。父亲当时开了一个矿场,弗兰克与我订了婚。后来,父亲挖到了一个富矿并发了财,而弗兰克的矿脉却日益减少,最后竟消失了。他们一个越来越富,另一个越来越穷。所以,父亲坚决不同意我们继续维持婚约,他带我去了旧金山。但是,弗兰克不甘放弃,便跟到了那边,并且瞒着父亲和我约会。如果让父亲知道了只会惹他生气,因此,我们做了一个决定,弗兰克说,他要去挣一笔钱,等到他与我父亲一样富有时,他就来娶我。我答应等他一辈子,发誓只要他活着,我绝不嫁给别人。‘那么,我们为什么不马上结婚,这样我就不必担心了,也不必在我回来后要求你的家人承认我。’他说。于是我们经过商量,他请了一位牧师,安排好了一切,我们当时就结了婚。然后,他就去出去创业,而我则回到了父亲那里。 “我再次听到他的消息是他到蒙大拿后,在亚利桑那探矿,后来我又听说他去了新墨西哥。在此之后,报上报道说一个矿工地遭到印第安人的袭击,弗兰克的名字也出现在了死亡者的名单中。我晕了过去,后来,我病倒在床上达数个月,父亲以为我得了肺结核,还带我看过了旧金山大约一半的医生。一年多的时间,弗兰克音信皆无,因此,我认为他已离开了人世。后来,圣西蒙勋爵到了旧金山,我们去了伦敦,我们定下了婚事,父亲很高兴。但我总感觉我的心一直属于弗兰克,世界上没有其他的男人可以代替他的位置。 “话虽这么说,但是,如果我嫁给圣西蒙勋爵,我也会尽为人妻的义务,我虽然不能勉强我的感情,但是我可以勉强我的行为。我是怀着尽我所能做他的好妻子的想法和他一起走向圣坛的。但你们可以想象,当时我的感觉:正在我踏上圣坛栏杆时,我回头望了一眼,竟然看到弗兰克站在第一排座位那里看着我。起初我以为是他的鬼魂,但当我再次望过去时,他依然站在那儿,目光中流露出疑惑,好像在问,我见到他是高兴还是难过。我奇怪当时我为什么没有晕过去,牧师的话在我耳边回响。我手足无措,我难道要打断仪式的进行,在教堂里大闹一场吗?我又看了他一眼,他好像明白我的心事,于是把手指贴在嘴唇上,示意我不要出声。然后,我见他草草地在一张纸上写了几个字,是一张给我的便条。我在回来的路上经过他那排座位时,有意把花束掉在了他的座位旁,当他捡起花束给我时,顺便将纸条塞到了我的手中。上面只有一行字,说当他向我发出信号时,我就跟他走。我认为我首要的义务是向他尽责,并决心按他说的去做。 “回到住处,我告诉了我的女佣说我们是好友。我嘱咐她不要说话,只要收拾一下东西,我知道我应该向圣西蒙勋爵解释一下,但当着他母亲和众多大人物的面,我不敢开口,只好决心不辞而别,日后再作解释。我在餐桌前坐了不足十分钟,就看到弗兰克站在窗外马路的另一边向我招手,然后,他就走进了公园。我穿好衣服溜了出来,并追上他。这时,一个女人过来同我说了一些关于圣西蒙勋爵的闲话,从她的话语中可以听出他似乎在结婚前也有一些秘密,但我还是想方设法摆脱了她。我与弗兰克坐上了一辆马车,来到了他的住处。在等待了这么多年后,我终于完成了我的婚姻。原来弗兰克在亚利桑那曾经被印第安人囚禁,但他跑了出来,长途跋涉到了旧金山。他得知我以为他死了,并且已经去了伦敦,他便又追到了伦敦,并最终在我举行第二次婚礼的那个早上找到了我。 “我从一张报纸上看到这个消息,”这位美国人补充说,“报纸上登出了教堂的名字,但没有提到女方的寓所。 “然后,我们商量了下一步怎么办。弗兰克想全部公开,但我非常惭愧面对这一切,更想从此销声匿迹,再见不到他们中任何一个的人——也许,我会给父亲留一封信,说明我仍然活着就行了。一想到那些先生、夫人们围坐在餐桌旁等我回去,我就心神不安。这样,为了不让他们找到我,弗兰克把我的衣服和其它的物什捆成一包,扔到了一个很少有人去的地方。本来,明天我们就打算去巴黎了,如果不是这位热心的福尔摩斯先生今天晚上来找我们。虽然我不知道他是怎样找到我们的住处的,并且他还耐心地开导了我们,他告诉我们我错了,但弗兰克并没有错。接着,他说可以提供一个可以跟圣西蒙勋爵单独交谈的机会,因此,我们就赶来了。好了,罗伯特你现在已经知道了一切。倘若我使你感到痛苦,我对此很抱歉,但希望你不要以为我太卑鄙。” 圣西蒙勋爵并没有放松他僵直的姿势,仍然眉头紧皱,绷着嘴唇。 “很抱歉,”他说,“我很不习惯这样当众讨论纯属我个人的隐私问题。” “这么说,你是不肯原谅我了?你拒绝在我离开之前同我握一下手吗?” “不,当然不。”他伸出手,轻轻握了一下她伸出的手。 “我原本以为,”福尔摩斯说,“你能和我们在友好的气氛中共进晚餐的。” “我认为,你的建议过分了,”他回答,“我可以被迫放任最近的事态发展,但你们不要指望我会高兴。我想如果你们不反对,我祝大家晚安。”他向我们鞠了个躬,走出了房间。 “那么,我相信,至少你们会给我些面子吧?”福尔摩斯说,“认识一个美国人我很高兴。莫尔顿先生,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人都相信,许多年前的一位愚蠢君主和大臣的失误不会妨害我们——他们的子孙在某一天成为同一大国的公民。” “这是一件很值得怀念的案子。”客人走后,福尔摩斯说,“因为这清楚地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当一个看似难以解决的难题出现时,最终的解决办法往往十分简单。没有什么比这位女士的叙述更自然而然的了。可对于另外一些人,如苏格兰场的雷弥瑞德来说,没有什么比这件案子的结局更奇怪的了。” “那么我想问,从开始你就没有什么失误的判断吗?” “从最初,有两件事对于我特别重要,一件事是那女士起初非常愿意进行婚礼;但是回家不到几分钟便后悔了。那么很显然,一定是早上发生了什么意外,使她改变了主意,这会是什么事呢?出门之后,她没有同任何人讲话的可能,因为新郎一直守在她身边。那么有没有什么熟人呢?如果有,肯定是美国来的。因为她初来乍到,肯定不会有什么人会对她影响甚深,以至看一眼便决定委身于人。你想想,经过这样一系列的推理,结论只有一个:她遇到了一个美国人。那么这个美国人是谁呢?为什么会对她有如此大的影响?可能是情人,或者是丈夫。我知道,她年轻时代成长于艰苦、放荡的环境中。在勋爵叙述之前,我也只知道这一点。当他告诉我以下这些情况时,——注意:在第一排座位里有一位男人,新娘的态度有了变化,显然是为了取得字条而将手中的花束故意丢掉,仅此一个小把戏而已。她借助于心腹女佣提到侵占土地——意味着占据别人原来已有的探矿权——这一带有含意的提示,整个案件就明朗了。她跟那位男人走了,那么座上男人要么是情人,要么是前夫,而丈夫的可能性更大。” “你是怎么把他们找到的呢?” “本来是很难找到的,可是雷弥瑞德掌握了他自己还不知道的非常有用的线索。那几个姓名的首字母是最重要的线索。但是更重要的线索是,我知道了他在一周之前曾经在伦敦一所最高级旅馆结过帐这个事实。” “这又是怎么推知的,怎么知道是最高级的呢?” “根据价格的昂贵程度猜到的!八先令的床位,八便士的葡萄酒,足见是一所最豪华的旅馆。伦敦这样高价的收费并不多。在诺林伯光大道我访问的第二家旅馆里,在登记簿里我发现了美国来的弗朗西斯?H?莫尔顿先生昨天刚刚结帐离开。我查阅名下的帐目,恰好是以前看到过的帐目。这位美国先生还留下话把信件转到戈登广场226号。所以我赶到那里,凑巧这对情人都在。我冒昧地以长者身份出现,并提了一些意见。我指明,他们最好能向公众,尤其是勋爵一家表明自己的处境。我约他们来此与他会见,而且他们守约而来。” “但是,你得承认,结果并不十分理想。”我说,“他的举止不够大方。” “哈,华生,”福尔摩斯微笑说,“如果是你,经历过求婚、结婚事后,却发现片刻间妻子和财富都不见了,你能大方吗?我想我们该对圣西蒙勋爵更宽容些。” 第73章 冒险史33 一天早上,我站在凸肚窗前俯视街景,看到一个疯子跑过来,我便招呼福尔摩斯过来看:“我的朋友,你看这个疯子。他家里人居然会让他独自跑出来,真是好可怜。” 这是二月里一个晴朗的早晨。地上,头天厚厚的积雪还覆盖在马路上,在冬天的阳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贝克街马路中间的雪被往来的车辆碾压成了一道灰褐色的带子;而人行道上堆得高高的积雪却还洁白如初。我朋友慢腾腾地离开他的扶手椅,站了起来,两手插在口袋里,从我背后朝外看了一眼。人行道已被清扫过,可还是很滑,挺危险,因而街上的行人比平常少多了。实际上,地铁车站方向除了这位引起我注意的、行为古怪的先生在朝这边走以外,再没其他人。这人的年纪在五十上下。他高大魁梧,仪表堂堂;大大的脸盘,五官分明,相貌出众。他穿着深色服装,但服饰华贵:一件黑色礼服、一顶发亮的帽子、一双十分雅致的棕色高统靴、外面裹着绑腿;裤子做工考究,呈珠灰色。可他的举止与他端庄的衣着和仪表形成了十分荒唐的对比,因为他在使劲跑,时不时还跳一跳,就像一个跑累了的人常常以这种姿势来减轻双腿的负担那样。他一边跑,双手还一起一落地动,脑袋不住地摇晃,甚至做鬼脸,模样很难看。 “他到底怎么啦?”我禁不住问,“他在察看门牌号码。” “我想他应该是奔我们这里来的。”福尔摩斯搓着手。 “到这里来?” “是的。我想他是登门求教的。我想我看出征兆来了。哈!是不是?”正说着,那人已经匆匆跑到门口,喘着粗气,把门铃拉得整座房子都能听见。 没过几分钟,他已经进了我们的房间,还在上气不接下气地喘着,一边做着手势,眼睛里充满着忧愁和失望的神情。这种神情使我们的笑容消失了,并且很是震动,十分同情他。一时间他还说不出话来,像是失去了理智一味地发抖,扯自己的头发。突然,他跳起来用力把头部向墙壁撞去。吓得我俩赶紧将他拉住,拖到房子中央。歇洛克·福尔摩斯把他按到一张安乐椅上,轻轻拍着他的手,同他聊了起来。 他说:“你到我这儿来是想告诉我你的事情吗?你已经很累了。稍微休息一下,过一会儿,我会很高兴地研究任何你提出来的小事情的。” 那个人坐了两分钟,他的胸部剧烈地起伏着。他极力把情绪稳定下来,然后用手帕擦了擦前额,紧闭着嘴,将脸转向我们。 “你们一定认为我疯了吧?”他说。 “我想你肯定是碰到了十分麻烦的事情。”福尔摩斯说。 “天哪,我碰到了什么麻烦!……这件事情来得太突然,事先一点预兆都没有,并且又那么可怕。我都以为我快要丧失理智了。命里注定每个人都会有苦恼。但这两件事来得的确非常可怕,突然一下子降临到我头上,我真是手足无措了。如果没法解决,我们国家里最尊贵的那个人都可能受到牵连。” “请镇定一下,先生,请告诉我们你是谁,到底出了什么事情。”福尔摩斯问道。 “你们也许听说过这个名字,”那个人回答,“我是针线街霍尔德——史蒂文森银行的亚历山大?霍尔德。” 我们很熟悉这个名字,那是伦敦城第二大私人银行,而他是主要合伙人。什么事会使得伦敦第一流公民沦落到如此可怜的境地呢?我们非常好奇地等待着他振作精神来陈述自己遭遇。 “时间很宝贵,”他说,“所以警厅巡官建议我到这里来找你们,我就赶紧来了。由于平时缺乏锻炼,我刚才连气都喘不过来。现在好多了,我会尽量长话短说,简单明了地告诉你们。 “当然,你们都知道,一家有成效的银行必须依靠善于为资金找到有利的投资,以及能够增加业务联系和存户的数目。投放资金后,最能获利的方法之一是在有绝对可靠的担保的情况下,把钱以贷款的形式贷出去。许多名门贵族都用他们珍藏的名画、图书或金银餐具作抵押品,向我们借了大笔款项。 “昨天上午,在银行办公室里我的职员递给我一张名片。我接过后吓了一大跳 ,因为这个名字即使对于你们来说也是非常熟悉的。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在英国他的地位也是最崇高最尊贵的。他进来后,我简直受宠若惊,他却开门见山,好像要急于完成一件不愉快的任务。 “‘霍尔德先生,’他说,‘我听说你们经常办贷款业务。’ “‘是的——如果抵押品值钱的话。’我回答说。 “‘我迫切需要拿到五万英磅。’他说,‘当然,从朋友那里我可以借到十倍于此的数目,但是我宁愿自己来处理这件事情。你应该知道,处在我这个地位,如果随便接受别人的恩惠,那是极不明智的。’ “‘那么我是否能够问一下,您需要这笔款项大约多长时间?’我问。 “‘下星期一我就能够收回大笔到期的款项。所以我肯定可以归还这笔贷款。我不在乎利息,你看着合理就行。对于我来说,最重要的是马上拿到这笔钱。’ “‘本来我是很高兴用我私人的钱贷给您的,这样就不必做进一步的洽谈了,’我说,‘但是一方面这会使我有点负担过重。另一方面,如果我以银行的名义来办这件事的话,为公平对待我的合伙人,我想即使是对您我也必须坚持要有全部的业务上的担保。’ “‘完全可以。’他把一只黑色四方形摩洛哥皮盒端了起来,问我,‘你听说过绿玉皇冠吧?’ “我肯定道,‘这是我们帝国一件最贵重的公产。’ “‘是的!’说着,他打开盒子,那件珍宝衬托在柔软的肉色天鹅绒上面,显得格外华丽珍贵。他接着说,‘这上面有三十九颗大绿宝玉,仅仅是上面的镂金雕花价值就难以估计。即使估价再低,这顶皇冠也顶得上我借款的数目的两倍。我准备把它放在你这里作为抵押品。’ “手里托着这个价值连城的盒子,我茫然不知所措,眼光从盒子转到委托人身上。 “‘你怀疑它的价值吗?’他问。 “‘当然不。我只是有点儿把握不准……’ “‘我绝对有把握在四天之内把它赎回,否则我绝不会这样做的。这仅仅是一种形式,这件抵押品足够了吧?’ “‘太够了。’ “‘霍尔德先生,你应该明白,我这样做充分证明我对你的信任。我指望你的并不仅仅是小心谨慎,你还要避免因此举产生的任何流言蜚语。而首要的是,你要对保藏这顶皇冠采取一切可能有效的防范措施,它无论受到任何损失都会造成大丑闻。而对它的任何损坏都会跟整个丢失它一样严重。因为这些绿玉举世无双,但是现在我把它留在你这里,这是我对你的极端信赖。下星期一上午我将亲自过来将它取回。’ “因为我的委托人急着离开,我也不便再说什么,我立刻叫过出纳员,让他给委托人支出五十张票面一千英磅的钞票。但是当我再次独自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看着放在桌子上的这只贵重的盒子时,仍免不了为承担如此重大的责任而心神不宁。这样一件国宝如果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我开始后悔,然而后悔已来不及了,我只能将它锁在私人保险箱里,然后继续工作。 “傍晚,我又觉得把这么贵重的东西放在保险箱里未免有失谨慎。于是我决定,在以后的几天中我将来回随身携带这只盒子,跟它形影不离。随后,我雇了一辆出租马车,带着珍宝回到了家里。我把它拿到楼上,锁在起居室的大柜橱里,这才稍稍安了心。 福尔摩斯先生,我现在要介绍一下我家里的情况,以便使你对整个情况有全面的了解。我的马夫和听差睡在房子外面,这两个人都可以不谈。我家有三个女拥人,她们跟随我已有多年,都是绝对可靠和不容置疑的。另外,还有一个名叫露茜?帕尔的侍女,她在我家里服侍只有几个月,但是她的优良品格已使我非常满意。她是个很漂亮的姑娘,时常会惹得一些爱慕她的人在周围转来转去,这是我们认为的她身上的惟一的缺点,但不管从什么方面讲,我们都相信她是个好姑娘。 “这就是关于仆人的情况。我家庭本身很简单,我是个鳏夫,只有一个独生子,叫阿瑟。但是他使我很失望,福尔摩斯先生。大家都说是我宠坏了他,妻子过世以后,我觉得只有他才是最值得我疼爱的,看到他有片刻的不高兴都会让我受不了。对于他我从来都是有求必应。如果早先我对他要求严格一点,对我们俩可能都要好些。 “当然,我希望他将来继承我的事业,可惜他不是那种有事业才能的人。他既放荡又任性,坦白地说,我不敢让他经手大笔款项。现在他还年轻,但已经是一家贵族俱乐部的成员,在那里他举止风流潇洒,于是很快就成为一批挥霍奢侈的富家子弟的亲朋密友。他在那里学到了不少东西,在牌桌上大笔下注,在赛马场上胡乱花钱,还经常跑来求我预支津贴以便给他支付赌债。他总是想和他那一帮朋友断绝关系,但是每次都在他的朋友乔治·伯恩韦尔爵士的影响下重操旧业。 “同时,我确实一点儿也不奇怪,像乔治·伯恩韦尔爵士这样的人能够对阿瑟施加影响,我毫不奇怪,我儿子时常把他带回家,他风度翩翩,连我都难免被他迷惑。他比阿瑟年长,见多识广,能说会道,而且相貌不俗只是有些玩世不恭。但是,他的为人,他冷嘲热讽的谈吐以及他看人的眼神,都使我觉得他完全不可信赖。不仅我这么看我的小玛丽也有同样的认识,她具有女人对性格的洞察力。 “玛丽是我的侄女。五年前我兄弟去世,我收留了她,把她看作我的亲生女儿。她很会管理操持家务,而且具有妇女特有的文雅恬静、极其温顺的品质。她是我的左右手,只有一件事她违背了我的意愿,我的儿子真心爱她,两次向她求婚,都被他拒绝了。如果说有谁能够把我儿子引到正路上来,我想只有她。可是现在一切都无可挽回了。 “福尔摩斯先生,现在我们家里的人你全部了解到了,我把这桩不幸的事继续讲给你。 那天晚上吃过晚饭在客厅里喝咖啡时,我将这件事情讲给了阿瑟和玛丽听,并告诉他们那件贵重的宝贝就在我的屋子里,我没有提委托人的名字。我确定露茜?帕尔在端来咖啡后就离开了房间,但她出去时是否把门带上了,我就不能确定了。玛丽和阿瑟听后十分感兴趣,很想见识一下这顶著名的皇冠,但我想最好还是不要动它。 “‘你把它放在哪里了?’阿瑟问。 “‘在我自己的柜子里。’ “‘噢,但愿夜里不要被偷走。’他说。 “‘柜子锁上了。’我说。 “‘那个柜子随便什么旧钥匙都能开。我小时曾用厨房食品厨的钥匙打开过它。’ “他说话总是很轻率,所以他说的话我也很少在意。但是,那天晚上他跟着我到房间里时,神情十分沉重。 “‘爹,你能不能给我二百英镑?’ “‘不能!’我非常严厉,‘在金钱方面我对你一直过于慷慨大方。’ “‘你向来很仁慈,’他说,‘但是这笔钱我必须得到,否则我一辈子都没脸再跨进那家俱乐部了!’ “‘那就再好不过了!’我嚷道。 “‘是的,你说的对。但是你不会让我不光荣地离开吧,我可受不了那种丢脸的事。无论如何,我必须弄到那笔钱。如果你不肯给我,那我就另想办法。’ “当时我非常生气,这个月他已经是第三次向我要钱了。我大声对他说,‘你别想从我这儿拿到一便士,’听到这句话,他一言不发地退出了我的房间。 “他走后,我打开大柜橱,查看我的宝物是否安然无恙,然后又把柜子锁上。接着我开始到房子各处巡视一番,看看是否一切都正常,没有差错。平时,这项任务是属于玛丽的,但是那晚我想最好由我亲自巡视。我下楼的时候,看见玛丽一个人在大厅的边窗那里。但是当我走向她时,她把窗户关上并插上插销。 “‘伯父,告诉我,’她神情似乎有点紧张,‘今天晚上是你允许露茜可以出去的吗?’ “‘当然没有。’ “‘她刚从后门进来,我相信她刚才是到边门去见什么人,这样很不安全,必须制止她。’ “‘明早你一定要跟她讲讲,如果你觉得不很合适,那我来讲好了。各处都关好了吗?’ “‘都关好了,伯父。’ “‘那好,晚安!’我亲了她一下,上楼到卧室里,不久就睡着了。 “福尔摩斯先生,我已经尽可能地把一切都讲给你听了,也许这跟案件会有些关系。如果有哪一点没讲清楚,请你马上提出来。” “你讲得很清楚。” “我通常睡得不沉,并且担心出现问题,所以我睡得比平时还易惊醒。凌晨两点左右,我被屋子里的某种响声吵醒,在我完全清醒以前,这响声消失了。但我总觉得什么地方有一扇窗户曾经被轻轻关上。我侧着身子全神贯注地倾听。忽然,我听到隔壁房间里传来了清晰的脚步声。我悄悄下了床,从我起居室的门角处往外张望。 “‘阿瑟!’我尖叫起来,‘你这个流氓,你这个贼!你怎么敢碰那皇冠?’ 第74章 冒险史34 “煤气灯还半亮着,孩子只穿着衬衫和裤子,站在灯旁,手里拿着那顶皇冠。他正使劲扳着它,听到我的喊声,他手一松,皇冠便掉在地上。我细细地检查,发现在一个边角处有三块绿玉不见了。 “‘你这个恶棍!’我气得狂喊,‘你把它弄坏了!你让我丢一辈子的人!那几块宝石到哪里去了?’ “‘你是说我偷了?’他也叫了起来。 “‘是的,你这个贼!’我大叫。 “‘不可能丢掉什么的。’他说。 “‘这里有三块绿玉不见了,你知道它们在哪里。我看到你正要把另一块绿玉也拔下来,不是吗?’ “‘你骂够了吧,’他说,‘我再也忍受不住了。既然你这样侮辱我,我就一句也不辩解了。明天一早我就会离开家去别处另谋生路。’ “‘你肯定会落在警察手里!’我叫喊着,‘这件事我一定要追查到底!’ “‘你甭想从我这儿了解到任何情况,’没想到他一反常态,异常激动,‘假如你想叫警察,那你就叫他们来搜好了!’ “这时候,全家都惊醒了。玛丽首先奔进我的房间,一眼看到那顶皇冠和阿瑟的脸色,尖叫一声,昏倒在地。我立刻派女佣人叫来警察,请他们马上进行调查。后来一位巡官带着一位警士进来了,阿瑟悻悻地站着,问我是否打算控告他偷窃。我说,既然这顶弄坏了的皇冠是国家的财产,那这件事就不是一件私事而是公事了。我只好依法办事。 “‘至少,’他说,‘你不会马上让人逮捕我吧。如果能够允许我离开这个房子五分钟,我们都会有好处!’ “‘这样你就可以逃之夭夭,然后把你偷得的东西藏起来了。’我说,我恳求阿瑟不要忘记,此时不只是我的,更有一位比我高贵得多的人的荣誉正处于危险关头,他有可能引起一桩震惊全国的丑闻。可是只要他能够告诉我,那三块绿玉到哪里去了,就可以避免这一切的发生。 “‘你应该正视这件事,’我说,‘你被当场抓获,拒不承认会加重你的罪行。如果你想补救,你只有把隐藏绿玉的地方告诉我们,那么一切都可以减轻处罚。’ “‘把你的宽恕留给那些向你恳请宽恕的人吧。’他轻蔑地转身离开了我。我看他顽固到了用任何言语都难以感化的地步,别无选择,只好叫巡官进来将他看管起来,作全面搜查,在他身上,他住的房间及其屋里可能藏匿宝石的任何地方都搜到了,宝石还是踪影皆无。于是我们用了种种劝诱和恐吓,但这倒霉的孩子还是一句话也不肯说。今早他被关进了牢房,而我在办完了警方要求我办的所有手续之后,便急忙赶来求你破案。警方公开承认他们当下没有任何收获。你可以为这事花费你认为需要的费用。我已经悬赏一千英镑。天啊,我该怎么办呢?一夜之间我就失去了一切——我的信誉,我的宝物和我的儿子。啊!我应该怎么办呢? 歇洛克·福尔摩斯静静地坐了几分钟,皱着眉头,双眼凝视着炉火。 “你平时接待很多客人吗?”他问。 “一般是我的合伙人和他们的家眷,偶尔还有阿瑟的朋友。乔治·伯恩韦尔最近来过几次。再没有别人了。” “你经常出去参加社交活动吗?” “阿瑟经常去。玛丽和我呆在家里。” “一个年轻姑娘这样很不寻常啊!” “她生性恬静。而且,她已经不年轻了,她已经二十四岁。” “照你说的来看,对于这件事情她也十分震惊?” “是的!可能她比我还震惊。” “你们俩人都同时确信你儿子有罪吗?” “这有什么可怀疑的?我亲眼看见他把皇冠拿在手里。” “我不这样认为,因为这不是肯定的证据。皇冠的其余部分损坏了吗?” “噢,被扭歪了。” “你是否想过,他可能是要将它设法弄直?” “上帝保佑你!你是想挽回我和他的情谊,但是这是很困难的。如果他清清白白,他为什么不说话?” “正是如此。如果他有罪,他为什么不撒个谎?他的沉默我认为可以有两种解释。这案子有几个地方十分奇怪。警察如何看待把你从睡梦中惊醒的声音?” “他们说可能是阿瑟关他卧室门的声音。” “说得倒很像呢!好像一个存心作案的人非得大声关门把全家人吵醒不可。那对于失踪的宝石他们又是怎么解释的?” “现在他们还在敲打地板,搜查家具,希望能找到它们。” “他们有没有想过到房子外面去看看?” “想过了,整个花园都已经被仔细检查过了。” “亲爱的先生,谈到这里,”福尔摩斯说,“这不是很明显地告诉你,这件事比你和警察们所想象的要复杂得多吗?在你们看来,这是一桩简单的案件;但我觉得它确实十分复杂。你们的分析是:你猜想你儿子走到你的起居室,打开你的柜子,取出那顶皇冠,从上面扳下一小部分,到别的地方把扳下的三块玉用任何人都无法发现的巧妙办法藏了起来,然后带着其余三十六块回到房间里来,冒着被人发现的风险。你觉得这个分析令人信服吗?” “但是还能有什么别的分析呢?”如果没有不良动机,为什么他不解释清楚?” “这便是我们的工作,把事情弄明白。”福尔摩斯回答,“霍尔德先生,现在我们就一起出发到你家里去,让我们周密查看一下。” 福尔摩斯坚持让我陪同去调查,恰好我也非常希望一起去,因为刚才我们所听到的陈述深深地激起了我的好奇心和同情心。我承认,对于这位银行家的儿子是否犯罪这一点,当时我同这位不幸的父亲看法相同,都深信不疑;但我对福尔摩斯的判断力信心十足。因为既然他对大家所接受的解释不满意,那就一定还有某种理由来说明这件事情还有希望。在去南郊的整个路程中,他一直默默的坐着,下巴贴到胸口上,帽子被拉下来遮住了眼睛,陷入深深的思索之中。我们的委托人,这时由于有了一丝希望,因而显得有了新的信心和勇气,他甚至毫无条理地和我说起了他业务上的一些事儿。我们乘了一会火车,又步行了一小段路程,就到了这位大银行家甚豪华的费尔班寓所。 费尔班很大,沿着一块积雪的草坪,一条双行的车道一直通到紧闭的两扇大铁门前。从马路口一直通到厨房门去,是零售商的进出小道儿。左边有一条小道儿通到马厩,它并不在庭院之内,是一条不常使用的公共马路。我们站在门口,福尔摩斯慢慢绕房步行一圈,经过屋前小贩走的小道儿,再绕到花园后面进入通往马厩的小道儿。他来回走了很长一段时间,霍尔德先生索性和我进屋等他,正在我们沉默的时候,一位年轻的女士走了进来。我从没见过脸色如此苍白的妇女。她的嘴唇也毫无血色,眼睛却因哭泣而红肿。她静悄悄地走进来,好像比银行家更痛苦。她并不在乎我在场,径直走到她伯父面前,以妇女的温情抚摸着他的头。 “你已经命令将阿瑟释放了,是不是,伯父?”她问。 “没有,我的孩子,这件事必须追查到底。” “但是我确信他无罪,我知道他没做错什么事,这么严厉地对他你会后悔的。” “如果他无辜,他为什么不说话?” “谁知道呢?也许他是因为你这样怀疑他而恼怒。” “我怎么可能不怀疑他?当时我确实看到皇冠在他手里。” “哎,他只不过是捡起来看看。相信我的话吧!他没有罪。这件事就这样算了吧,不要再提它了。我们亲爱的阿瑟被关进了监狱,这有多可怕!” “找不到绿玉决不罢休——决不,玛丽。我绝不能就此了事,我从伦敦请了一位先生来深入调查此事。” “是这位先生吗?”她转身看着我。 “不,这是他的朋友。他一个人走走,他现在正在马厩那条小路那边。’ “马厩那条小道儿?”她眉毛往上一扬,“他指望在那里能发现什么?哦,我想这就是他吧。”说到这里,她指了指窗外。福尔摩斯正若有所思地向我们这里走来。 我的朋友刚一跨进门坎儿,这位女士便迫不及待地说:先生,我相信你一定能证明阿瑟是清白的。” “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福尔摩斯一边说,一边把鞋底下的雪蹭掉,“我想我是很荣幸地在和玛丽?霍尔德小姐谈话,我能否向你提一两个问题?” “请吧,先生,如果这对澄清这件事情有所帮助的话。” “昨天夜里你没听见什么吗?” “没有,一直到我伯父大声说话,我听见后才下来。” “你昨晚将门窗都关上了,但是否将所有窗户都闩上了呢?” “都闩上了。” “今天早上这些窗户是不是依然都闩着?” “都还闩着。” “你有个女仆,她有个情人,是吗?你昨晚曾经告诉你伯父说她出去会见过他?” “是的,她就在那个客厅里侍候,她也许听到伯父谈到的关于皇冠的话了。” “我知道,你的意思是说她可能出去将这事告诉了他的情人,然后他们俩密谋盗窃这顶皇冠。” “这些空洞的理论有什么用处。”银行家嚷了起来,“我不是对你讲过我当时亲眼看见阿瑟手里拿着那顶皇冠吗?” “别着急,霍尔德先生,我们必须追问一下这事。霍尔德小姐,关于这个女仆,你看见她是从厨房附近回来的,是吗?” “是的,当我去查看那扇门是否关好时,我正好碰见她偷偷地溜回来,我也看见了那个在暗地里的男人。” “你认识他吗?” “当然认识!是给我们送蔬菜的菜贩,名叫弗朗西斯?普罗斯帕。” “他站在门的左侧,”福尔摩斯说,“即远离进入这门的路上?” “是的。” “他还是一个装有木头假腿的人?” 这位年轻小姐那表情丰富的眼睛里突然显出了有点害怕的样子。“怎么,你真像个魔术师呀,”她说,“你怎么知道的?”当时我面带微笑。但福尔摩斯瘦削而热切的脸上没有迎合对方的笑容。 “我很想现在就上楼去。”福尔摩斯说,“我有可能还要到房子外边走一走。上楼之前我想再看看楼下的窗户。” 我的朋友迅速地从一个个窗户前走过,只是在那扇可以从大厅向外望到马厩小道儿的大窗户前停了一会儿。他打开窗户,用高倍放大镜特别仔细地检查窗台。 最后,他说:“现在我们可以上楼去了。” 银行家的起居室布置得很简单:地上铺着一块地毯,放着一个大柜橱和一面大镜子。福尔摩斯走到大柜橱前,紧盯着上面的锁。 “用哪把钥匙开这锁?”他问道。 “用那把开贮藏室食品橱的锁的钥匙。” “是这里吗?” “放在化妆台上。” 福尔摩斯把它拿过来打开大柜橱。 “这是一把无声的锁,”他说,“难怪它没把你吵醒。这只盒子就是装那顶皇冠的吧,我们必须看一看。”他打开盒子,将皇冠取出来放在桌子上。皇冠的一边有一道裂口,一个角上有三块绿玉被扳掉了。 “现在,霍尔德先生,”福尔摩斯说,“这个边角和丢失绿玉的边角是对称的。我想请你试试是否能将它掰开。” 那银行家惊慌地说:“我做梦也不敢去掰它。” “那么我来试试,”福尔摩斯猛然用足力气去掰它,但是皇冠却是纹丝不动。“我觉得它有些松动,”他说,“但是,虽然我的手指特别有劲,要掰开它也很困难。一个普通人更是不可能把它掰开的。好了,霍尔德先生,如果我真的掰开了它,情况会是怎样?肯定会发出像枪响一样的声音。你敢说,如果这一切是发生在仅离你卧室几码远的地方,而你却一点声音也听不出来?” “我什么也不敢想,什么问题也发现不了。” “但是事情也许会愈发明白。你是怎么想的,霍尔德小姐?” “我和我伯父一样困惑不解。” “当你看到你儿子时,他没有穿鞋,是吗?” “是的,只穿了裤子和衬衫。” “谢谢你,我们的确从这次询问中得益匪浅,实在太幸运了。霍尔德先生,请允许我再到外边继续调查。” 他要求独自一个人去,并解释说,人去多了会留下一些不必要的脚印,这样会给他的工作造成更多困难。他工作了大约一个多小时后回来,他仍是一脸的神秘莫测。 “我想我要看的都看过了,霍尔德先生,”福尔摩斯说,“我该回到我住的房子里去了。” “但是那些绿玉在哪里?福尔摩斯先生。” “我说不好。” “那我永远也见不到它们了?”银行家大声地说,“还有我的儿子呢?” “我的意见仍是那样。” “那么,我的天哪,昨晚上在我屋子里搞的是什么鬼名堂?” “如果明天上午九点到十点钟你能到贝克街我的住所来找我,我将尽我所能把它讲得更清楚些。我的理解是,你全权委托我替你办这件事, 只要我能找回那些绿玉,你全力支付我可能的支取款项吧。” “为了把它们找回来,即使花掉我的全部财产也在所不惜!” “很好,我将在明天上午以前调查这件事情。再见。也许我傍晚以前还得再来一趟这儿。” 第75章 冒险史35 我很清楚地知道福尔摩斯现在对这个案子已经胸有成竹,至于他到底得到了些什么结论,我一点也不知道。在我们回家的路上,我多次努力想从他那儿得到一些消息,但是他总是把话题引开,最后我只得放弃这个想法。还不到下午三点钟。我们就回到自己屋里的时候,他急忙走进他的房间,几分钟之后,他走下楼来,扮成了一副流浪汉的样子;领子翻上,破外衣被磨得发光,打着红领带,穿一双破旧的皮靴,简直一个典型的流浪汉。 “我这样打扮还像吧,华生,”他边说边照了一下镜子,“我可能会找到这个案子的线索,也可能是瞎跑。但是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明白是哪种可能。我希望几个小时内就会回来。” 我刚喝完茶,只见他手里晃动着一只旧靴子高兴地回来了。他顺手把那只旧靴子扔在角落里,便去倒茶喝。 “我只是经过这里,”他说,“我马上就得走。” “到哪里去?” “唔,到西区(伦敦富人的聚居地)去。可能过很长的时间我才能回来。假如我回来得太晚,就不用等我了。” “事情进行得怎么样?” “噢,还可以。我离开后又到斯特罗特哈姆去了,只是没进屋里。那个小疑点挺有趣,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轻易放过它。我必须把这套下等人的衣服脱下来,重新穿上我自己那套体面的衣服。” 他匆忙地上了楼,几分钟后,大门稶地一声响,我明白他是又一次出发去搞他生来就喜欢的追捕去了。 我一直等到半夜,他也没回来,于是我就回房休息去了。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但是当我下楼早餐时,他已经坐在那里了,一只手端着一杯咖啡,一只手拿着一份报纸,精神饱满。 “对不起,华生,我没等你便先起来了。”他说,“但是你知道我们的委托人今天上午和我们的约会。” “怎么,现在已经过九点了,”我说,“一定是他在叫门,我已经听到了门铃声。” 果然如此,他身上发生的巨大变化使我非常震惊,他那又宽阔又结实的脸庞,现在已经瘪了下去,他的头发好像也更加花白了。他疲惫地走了进来,显得比前一天早晨更加痛苦,他沉重地跌坐在椅子上。 “我不知道做了什么缺德事使我经受如此残酷的报复,”他说,“两天以前我还是一个十分幸福和富裕的人,现在我却落到了这等地步。真是祸不单行,现在我的侄女玛丽又弃我而去了。” “抛弃?” “是的。今天早晨我发觉她的床一夜没有人睡过,她的房间已经空了,在大厅的桌子上放着一张给我的便条。我昨晚曾经忧伤地对她说,如果她和我儿子结了婚,他就会很好的。也许我这样说不很妥当,但她的便条里也谈到了这些话: ‘我最亲爱的伯父: 我感到我已经给你带来了苦恼,但是如果我采取另外一种行动,这可怕的不幸事件或许就永远也不会发生了。我心里存着这种念头,就再也不能愉快地住在你这儿。而且我觉得我必须永远离开你。不要为我的前途担心,因为我自己有栖身的地方。更重要的是,决不要寻找我,因为这将是徒劳的,而且会给我帮倒忙。无论我是生是死,我永远是你亲爱的 玛丽’ “她这张便条是什么意思?你认为她暗示想要自杀吗?” “不,不,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也许这是最好的解决方法。我可以告诉你,霍尔德先生,你的这些苦恼马上就要结束了。” “哈!你能肯定吗?你听见什么了,福尔摩斯先生,那些绿玉在哪里?” “你不认为一千英磅一块绿玉的价钱太高吧?” “我愿意出一万英镑。” “这没有必要,三千英磅就足够了。我想,还要有一笔小小的酬金。你带着支票簿没有?给你这支笔,开一张四千英镑的支票就行。” 这位银行家如数开了支票。福尔摩斯走到他的写字台前,取出一个金纸包,从里面取出三块绿玉,随手将它们扔在桌子上。 我们的委托人发出一声喜悦的尖叫,一把将它抓在手中。 “你弄到手了!”他急促地说,“我得救了!” 他将这几颗崭新的绿玉紧紧地贴在胸前。 “你另外还欠了笔债,霍尔德先生。”福尔摩斯十分严肃地说。 “欠债?”他拿起支票簿和笔,“欠多少?我这就偿还。” “不,这笔债不是欠我的。你应该向你的儿子好好道歉,他把这件事全都揽在自己身上了。要是我自己的儿子也这样做,我会感到十分骄傲的,如果我有一个孩子的话。” “那么不是阿瑟拿走的了?” “我昨天就告诉过你,不是他!” “你能肯定!那么让我们马上赶到他那里去,让他知道已经真相大白了。” “他已经知道了。我全部弄清楚后去找他谈过,他不想将实情告诉我,我干脆对他说了,他听后承认我是对的,并且对我还不明白的几个地方做了补充。” “天哪!那么,快告诉我谜底到底是什么吧!” “让我从头讲给你听。首先,这话让我觉得难以启齿,也让你难以入耳:那就是乔治·伯恩韦尔爵士和你的侄女玛丽有牵连。他们俩人现在已经一块逃走了。” “玛丽?不可能!” “很不幸啊,这不仅是可能,并且是肯定的事实。当你们在家中接纳这个人时,你们都不很了解他的真实面目:他是美国最危险的人物之一——一个潦倒的赌徒,一个凶恶透顶的流氓,一个没有心肝和良知的无赖!玛丽对这人也是一无所知。当他对她信誓旦旦就像他以前对成百个其他女人所作的一样时,她自鸣得意,认为只有她一个人触动了他的心。这个恶魔深知如何用花言巧语使她能为己所用,并且几乎每晚都和他幽会。” “我决不会相信有这种事!”银行家嚷道。 “我来告诉你,前天晚上你的侄女玛丽,认为你已经回到你的房间后,便悄悄地下来在那扇朝向马厩小道儿的窗口和她的情人谈话。他的脚因为久站在那里而深深地在雪地上印透了脚印。他们谈到了那顶皇冠。这点燃了他对金子的邪欲,于是就强迫她服从他的意愿。她还没有听完他的指使,就见你下楼来,便急忙关上窗户,并向你诉说那女仆和她情人的越轨行为,那倒是事实。 “你的儿子和你谈完话后,便上床去睡觉,然而他因为欠债而心神不宁。半夜里,他听见他的房门外传来了轻轻的脚步声,因此他起床向外探视,惊讶地看到他的堂妹偷偷地沿过道走去,直到她消失在你的起居室中。这孩子急忙披上一件便衣站在暗地里观察,只见她又走了出来,从过道的灯光中你儿子看见她手里拿着那顶皇冠走向楼梯,他赶紧跑过去将身子隐藏在靠近你门口的帘子后面,在那里他可以看见大厅里发生的一切。他看见她偷偷地将窗户打开,把皇冠从窗户里递出去。然后把窗户重新关上,从十分靠近他站立的地方——他躲藏的帘子后面——经过,匆忙地回到她房间里去了。 “只要她还在现场,他就不可能采取什么行动,以免暴露他心爱的女人的可耻行径。但她刚一走开,他马上意识到这件事将使你遭受巨大损失,并认识到把它纠正过来是多么重要。他急忙奔下楼,披着衣服,光着脚丫,打开那扇窗户,跳到外面的雪地里,沿着小道儿追去,在月光里他看见乔治·伯恩韦尔爵士正企图逃跑,但是被阿瑟捉住了,两个人在雪地里争夺起来,你的孩子抓着皇冠的一端,而对手抓着了另一端。争执之中,你的儿子打了乔治爵士一拳,打伤了他的眼部。这时皇冠被拉断了,当你的儿子发现皇冠已经在自己手里,便急忙跑回来,上楼到你房内,正在查看那扭坏了的皇冠并企图用力要把它扭正的时候,你就出现了。” “这是可能的么?”霍尔德先生捏了一把汗说。 “正当他认为你肯定会感谢他时,你对他毫不留情的谩骂激起了他的愤怒,他在既不能说明实际情况又不能出卖值得他同情的人的情况下。他认为应该有骑士风度,于是将玛丽的秘密保守了起来。” “这就是为什么你的侄女一看到那顶皇冠就尖叫一声晕倒了过去的原因!”霍尔德先生大声嚷道,“天呐!我真是瞎了眼了!阿瑟要求我让他出去5分钟!是想到争夺的现场去寻找那皇冠的失落部分。我无情地冤枉了他!” “当我来到你屋子的时候,”福尔摩斯接着说,“我立即到四周仔细地察看了一下,看看雪地里有什么痕迹有助于我的调查。我经过商贩走过的那一条小路,脚印被践踏得无法辨认。不过,正好在它这一边,离厨房门稍远的地方,却发现了一个女人站在那里同一个男人谈话时留下的痕迹,那里的脚印有一个是圆的,这说明这个人有一条木制的假腿。我甚至可以断定中间有人惊动了他们,因为有女人跑到门口的痕迹,这可以从雪地上前脚印深后脚印浅的形状看出来。那个装木头假腿的人好像在那里呆了一会儿才走开。我那时猜想这可能是那女仆人和她的情人。有关她们的事你已经告诉过我。后来经调查证明的确如此。我到花园绕了一圈,除了有杂乱的脚印外,别的没看到什么,我知道这是警察留下的;但是我到了通往马厩的小道时,印在雪地上的一段很长很复杂的景像便展现在我的面前。 “那里有两行穿靴子的人的脚印,令我高兴的是,另外还有两行一个赤脚的人的脚印。我马上根据你告诉我的话证明后两行脚印是你儿子留下的。头两行脚印是来回走的,而另外两行则是跑得很快的,并且他的脚印在有些地方盖在那穿靴子的脚印上,显然是他在后头走过去的。我跟着这些脚印走,发现它们通往大厅的窗户,那穿皮靴的人在这里等候时将周围所有的雪都踩得融化了。随后我到另外一边,这里从那条小道走下去大概有一百多码。我看得出那穿皮靴的人曾转过身来,因为地上的雪被踩得乱七八糟,似乎在那里发生过一场搏斗现场一片狼藉,而且最后我还发现了那里溅下的几滴血,这说明我没弄错。这时,那穿皮靴的人又沿着小道跑了,在那里又有一小滩血说明他受了伤。当他来到大路上另一头时,我看见人行道边已经清扫过,线索就从此中断。 “你一定记得,在刚进屋子时,我曾用放大镜验视大厅的窗台和窗框,我马上看出这里曾经有人进出过。因为一只湿脚跨进来时曾在这里踩过,我分辨出脚的轮廓。那时我对于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已经形成了初步的看法。也就是说,一个人曾在窗外守候过;另一个人把绿玉皇冠带到了那里;你的儿子发现了这一情况,他去追那个贼并和他搏斗;他们两个一起抓住那顶皇冠,并使劲争夺,才造成了并非任何单独一个人所能够造成的那种损坏。他把战利品夺了回来,那三块绿玉却落在对手手中。我当时所能清楚的只是这些,现在问题是,那个人是谁?又是谁把皇冠给他的? “我记得有一句古老的格言这样说,当你排除了不可能的情况后,其他的情况,尽管多么不可能,却一定是真实的。我知道,肯定不是你把皇冠拿到下面去的,所以只剩下你的侄女和女仆们。但如果是女仆们干的,你的儿子为什么情愿替他们受过呢?这儿没有靠得住的理由。正是因为他爱他的堂妹,他才要保守她的秘密,这样就解释通了。因为这秘密关系到家丑,他就更要这样做了。我记得你曾说过看到她在那个窗口,她看到皇冠后便昏了过去,这时,我的猜测就成了十分肯定的事实了。 “可是,谁可能成为共谋者呢?显然是她的情人。我知道你深居简出,结交的朋友为数不多,而乔治·伯恩韦尔爵士便是其中之一。我曾听说过他在妇女中名声不好,穿那双皮靴并持有那失去的绿玉的人一定是他。尽管他知道自己已被阿瑟发现,但他认为自己依然可以无虞,因为这小伙子只要吐露一字一句,家丑就会外扬。 “好啦,接下来你就可以想到我采取的第二个步骤是什么。我打扮成流浪汉的样子去乔治·伯恩韦尔爵士住处,结识了他的贴身仆人,知道了他的主人前天晚上划破了头。最后,我花了六个先令买了一双肯定是他主人扔掉的旧鞋,回到你处核对,结果它和那脚印完全相符。 “然后我回家更换衣服。因为这时我要扮演一个微妙的角色,我感到必须避免起诉才不致出现丑闻,而且我明白这个恶棍是有恃无恐的。我登门造访,开始他拒不承认;但当我一一指出具体细节时,他原形毕露,企图威吓我。不过,当他举棒打我之前,我已举起手枪对准了他的脑袋。我告诉他我们可以以每块一千英磅买他的绿玉。他十分后悔地告诉我已经将绿玉以每块六百英镑的价钱卖给别人了。在答应不告发他的情况下,我得到了收赃人的地址。找到那人以后,经过一次次讨价还价,我才以一千英镑一块的价格把绿玉赎了回来。随后我就去找你的儿子,告诉他一切都办妥了。” “这一天可以说是将英国从一件即将公之于众的大丑闻中拯救了出来,”银行家恭敬地站了起来,“先生,我不知道该如何来感谢你,但是我不会辜负你的。现在我必须马上去看我亲爱的儿子,向他道歉。玛丽令我伤心透了。你的本领再大,恐怕你也说不出她现在的下落吧!” “我可以有把握地说,”福尔摩斯回答,“乔治·伯恩韦尔爵士在哪里她就在哪里。并且,还可以更肯定地说,不论她犯了什么罪,不久以后他们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第76章 冒险史36 “一个为艺术而爱好艺术的人,”福尔摩斯一边把《电讯日报》的广告专页放下一边说,“一般是从最普通、最平凡、最不起眼的表现中来获取最大的乐趣,我非常高兴地告诉你,华生,你已经在诚恳地做案件记录,时而还添枝加叶,在整个过程中掌握了这个真理。并且,可以肯定地说,通过你的表现使真理本身更为出色。你注意的并非我经手的那些著名案件的侦破,而是那些本身平凡和琐碎的案件,你的重点不是放在那些重大案件的侦破和轰动一时的审判上,而是放在了对案情本身的描述上。那些案情可能是很微不足道的。但正是它们能够充分发挥推理和综合才能的案件,已被我列入了我的特殊研究范围之内。” 我微笑道:“可是,我也不能否认自己在记录案件过程中采用了耸人听闻的手法。” “或许你有错,他说着用火钳夹起通红的炉渣,点燃了那管长长的樱桃木烟斗。他在辩论而不是思考的时候常常用这个烟斗来取代那个陶泥烟斗——“你的错也许就在于你想把每个案件都写得栩栩如生,是在用生动活泼的语言记录而不是局限于对事情的因果关系的严密推理上,而真正值得注意的特点就是这种因果关系。” “在这一方面我自认为对你一直是非常公正的。”我有些冷淡地说,因为我对我多次观察到福尔摩斯性格中的自私自利成分而这也是我朋友古怪性格中一个重要因素,而我对这点非常反感。 “不,我并非自私自利或自高自大,”他反驳,“我要求公正地对待我的特长,这是因为它是属于我个人的东西。犯罪到处可见,但逻辑推理却是难求的。因此,你注重的应该是逻辑推理而并非案件本身,可你已经把本应讲授的课程降为了讲故事。” 那是一个寒冷的初春上午,我俩在贝克街的老房子里,吃过早餐就靠着熊熊燃烧的火炉面对面聊天。浓浓的雾气在一排排暗褐色的房子间弥漫;街对面的窗户在团团深黄色的浓雾中变成了阴沉、没有任何形状的模糊一片。我们的煤气灯因此还亮着,照到雪白的桌布上、锃亮的瓷器和金属器皿上,因为我们的餐具还没撤走。歇洛克·福尔摩斯整个上午都没怎么说话,埋头翻阅报纸的广告栏,后来显然是没找到放弃了,所以他就把不满发泄到我文学描述中的缺点上来了。 “与此同时,”他稍作停顿,说道,“没有人会指责你使用危言耸听的写法,因为在这样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并不在于法律意义上的犯罪行为。你应尽量避免耸人听闻,但我更担心你的描述过于繁琐。” “我想你说的有理,”我说,“但我采用的确实是新颖和趣味横生的方法。” “呸,朋友,对于公众来说,他们是不善于观察和分析的,他们不可能从一个人的牙齿就判断出他是一名编织工人,或从一个人的手指就判断出他是一名排字工人。而你的描写的确太繁琐了,在一个做大案的时代已经过去以后,我也不能来责备你。一个人,即使是一个刑事罪犯,也已经不富有冒险和创新精神了。我的职业,好像已退化到只办理一些替他人寻找丢失的笔或替寄宿学校的姑娘们出主意的地步了。不管怎样,我想我的事业已经是一落千丈,而且无法再挽回了。你看这个是不是就是我一蹶不振的标志。”他扔给我一封揉成一团的信,信是前天晚上从蒙塔格普莱斯寄来的,内容是: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我急切的想同你商量一下,我是否应该接受做人家家庭女教师的邀请。方便的话,我将在明天上午十点三十分登门拜访。 您的忠实的维奥莱特?亨特 “你认识她吗?”福尔摩斯问。 “不认识。” “现在正好十点半。” “对,我肯定是她在拉门铃。” “这也许比你想象的更有意思,还记得蓝宝石事件吗?那次只不过也是出于一时兴趣,到后来却发展成严肃地调查。这次的情况也许会同样如此。” “嗯,但愿如此!我们的疑问马上就会得到解决,要是我没有弄错的话,我们的当事人已经进来了。” 话音未落,一位年轻的小姐已经走进了房间。她衣着虽朴素却很整洁,一副生气勃勃聪明伶俐的样子;脸上有些许雀斑就像鸟蛋上的花纹;行动利索,好像是那种为人处事很有见解的人,而且一看就是那种一切都得靠自我奋斗的女人。 我的同伴站起来和她打招呼。 她开口说,“我想你会原谅我来打扰你,因为我遇上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可我无法请教我的父母或其他长辈帮忙,我想你会热心地帮助我的,我想您一定会告诉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亨特小姐,请坐,非常愿意为你效劳。” 可以看出福尔摩斯对这位新委托人的言谈举止印象不错,他打量了她一番,然后默默地坐下,垂下眼皮,双手指尖相对,便开始听她讲述事情的经过。 “我曾在斯彭斯?芒罗上校家中做过五年的家庭教师,”她说,“但两个月前上校调到了哈利法克斯工作,他的家也随之搬了过去,我也因此而失业。我登报找过工作,但都失败了,这时,我的积蓄已经快用完了,我已经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 “我每周都到韦斯塔韦介绍所去询问是否有适合我的工作,这是十分出名的家庭女教师的介绍所。这家职业介绍所的创办人是韦斯塔韦,但此时的经理是一位名叫斯托珀的小姐。她在她的小办公室里逐个接待求职的妇女,求职者先在前面的接待室中等候,然后被逐个领到斯托珀的办公室中,查询是否有适合她们的工作。 “我上个礼拜去的时候,他们把我像平时那样领进了小办公室。我发现斯托珀小姐正招呼客人。她身边坐着一位粗壮得出奇的男人。他笑容可掬,双下巴在喉头叠了好几层;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目光热切地望着走进房间的每一个女人。我一走进去,本来坐在椅子上的他立刻弹了起来,并转向斯托珀小姐。 “‘就她了,’他说,‘我看就她最合适不过了。太好了!好极了!’他似乎非常热情,搓着双手,真是很亲切的样子。看起来让人挺舒服,很爱看。 “‘请这里坐下,小姐’,他说。 “‘谢谢,先生。’ “‘你是来找工作的吧,小姐?’他问。 “‘是的,先生。’ “‘打算做家庭教师?’ “‘是的,先生。’ “‘你要求得到多少薪水?’ “‘我以前在斯彭斯?芒罗上校家时是每月四英镑,’ “‘哎哟,啧!这太苛刻了,’他一面嚷着,一面挥舞着双手,情绪似乎非常激动,怎么能有人给一位如此既有吸引力又有学识的女士这么低的薪水?’ “‘先生,我可能不像您说的那么有学识,’我说,‘我仅仅会一些法文、德文、音乐和美术……’ “‘啧,啧!’他叫道,‘这些都不是主要的,关键在于你是否具有一位有教养的妇女应有的举止和风度。你若没有,那你就没有资格去教育一个将来也许会成为国之栋梁的孩子;但,倘若你有,为什么会有人委屈你接受少于三位数的薪水呢?小姐,在我这里的薪水,从一年一百镑开始。’ “福尔摩斯先生,你知道,在我这样一个不名一文的人看来,这样的待遇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可那位先生当即打开了钱包,取出了一张钞票。 “‘而且,我的惯例先付一半薪水给小姐们,’他的笑容令人愉快过了,两只眼睛在那张布满了皱纹的白白的脸上只剩下两道发亮的缝,‘好让她们支付旅费、添置点衣服什么的。’ “我从未碰到过如此体贴人的人。我当时还欠了小商贩的帐,所以预付给我的钱将会对我有很大帮助。但在整个过程中,我总感觉有些不大自然,所以我想多了解一些情况再决定。 这时,福尔摩斯点燃了烟斗,吸了一口,继续沉静的听这位年青的小姐说下去。 “‘那么,先生,您能告诉我住在哪里吗?’ “‘汉普郡,铜山毛榉,离温彻斯特五英里。’ “‘那么我做些什么呢,先生?’ “‘一个刚满六岁的可爱的小淘气,你要是看到他用拖鞋打死蟑螂,啪哒!啪哒!你还来不及眨眼睛,三个已经报销了,你一定会喜欢他。’他说着说着双眼又笑得迷成了一条缝。 “我对孩子这样的玩乐有些吃惊,但他父亲的笑声使我认为他也许是在开玩笑。 “‘那么,先生,照管一个孩子,就是我惟一的工作了?’ “‘不,不是,我的小姐,’他叫道,‘你的任务是,听候我妻子的任何命令,当然这些命令应该是一位小姐理应服从的,你看这里面没有什么困难,是吗?’ “‘我很愿意成为对你们有用的人。’ “‘那太好了,就先说一下服装,比如说,我们都喜欢时尚,假如我们要你穿某件给你的衣服,你不会反对吧?’ “‘不!’我说,但对他的话有些吃惊。 “‘叫你坐在这里,或者坐在那里,你不会不高兴吧?’ “‘噢,不会的。’ “‘那么,在你到家中之前,剪短你的头发呢?’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福尔摩斯先生,你看到了,我的头发浓密而有栗子般的特殊色泽,我做梦也想不到我会把它剪掉。 “‘我想这恐怕是不可能的,’我说。当我说出了这句话,我注意到一丝阴影掠过了他的面庞。 “‘但我想这一点恐怕也是必要的,’他说,‘我妻子有这样的一个小小癖好。那么,你是不打算剪掉头发了? “‘是的先生,我实在无法答应您。’我回答时态度非常坚决。 “‘啊,好吧,这件事也就不计较了,只可惜你各个方面实在很合适。那么,斯托珀小姐,我想再看一下其他几位年轻的女士。’ “那位女经理在我们谈话的时候,一直在整理她的文件,对我们俩谁都没说一句话;可这会儿她看了我一眼,脸上那副恼怒的神情让我怀疑是不是我拒绝应聘这个职位使她失去了一笔相当可观的佣金。 “‘那你还想让你的名字继续保留在登记簿上吗?’她问我。 “‘当然如果您乐意的话,斯托珀小姐。’ “‘唉!其实,既然你已经拒绝了如此优越的机会,再登记又有什么用呢,’她话语尖刻,‘你难道还指望我们会尽力为你找到其他这样的机会?再会,亨特小姐。’” 她伸手拉了一下铃,走进来一个仆人把我领了出去。 第77章 冒险史37 “嗯,福尔摩斯先生,我一回到住处,看到餐柜里所剩无几的食品以及桌上两三张帐单,我就开始扪心自问,是不是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即使这些人有些古怪的时尚,要求别人服从于他们最出格的事,可毕竟他们已经准备好为之付出代价了。英国有几个家庭女教师能挣到一百英镑的年薪哪!况且,长头发对我有什么用?很多人剪了短发反而更精神了。也许我该加入她们的行列吧。第二天,我有点觉得自己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犯了个错误;第三天,我对这一点就更是确信无疑了。就在我决心准备去介绍所问问这个职位是不是还空着的时候,我接到那位先生的亲笔信。我把信带来了,我这就念给您听: ‘亲爱的亨特小姐, 承蒙斯托珀小姐的好意将你的地址告诉了我,在此我写信问你是否可以重新考虑你以前的决定。我的妻子也急切盼望你的到来,我对你的描述强烈地吸引住了她。我们愿意以年薪一百二十磅邀请你,同时也是为了补偿我们的癖好可能给你带来的不便。毕竟我们的要求也并非无法接受。我妻子希望你在清晨穿铁蓝色的服装,这不需要你去出钱买,我们正好有一件合你身的衣服,这件衣服是我们在美国费城的女儿以前穿过的。还有,至于坐在哪儿,或者按照吩咐来消遣,都不会给你带来任何不便。我必须坚持的条件是,你需要剪掉你的头发,尽管它是非常美丽的,并且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而我们也希望增加的薪水能够对你有所补偿。至少照管孩子的事,是十分轻松的。我们希望你能来,如果你决定了,请将你的火车班次通知给我,我会乘马车到温彻斯特去接你。 你忠诚的杰夫罗?鲁卡斯尔于温彻斯特附近铜山毛榉, “我刚收到这封信,我决定接受这个工作,但在我做出最后决定之前,我想听一下您的意见,福尔摩斯先生。” “唔,亨特小姐,既然你主意已定,就去做吧。” “您不劝我拒绝这份工作吗?” “我承认我不想看到我的一个姐妹去申请这样一份工作。” “那么,您的意思是……” “嗳,我没有任何材料,因此无法作出最后判断。我想你一定有你的想法。” “嗳,我认为只有一种可能的解释,即:鲁卡斯尔先生是一个和蔼可亲的人,但他的妻子却是一个疯子。他却不想把他的妻子送入精神病院,因此他就采取各种各样的方法来满足她的癖好以避免她的精神病发作。” “这种解释的确说的过去,实际情况也许就是这样。无论如何,对于一名年轻小姐而言,这并不是一户好人家。” “可是,他们给的工资确实不低。” “是的,薪水很高,但这正是我所担心的,他们完全可以一年出四十英镑,而为什么他们却甘愿给你一年一百二十英镑,这里面是否有什么别的原因。” “我想我把情况都告诉了你,如果以后我再请你帮忙就会比较容易。而且,有你作后盾我行动起来就更加有底气了。” “啊,我可以向您保证,您的问题可能成为我这几个月的一件工作。这里面有些奇怪的情况,如果你感到疑虑或遇到危险……” “危险?你预见到了什么危险可能出现?”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如果能够确定,就不能称之为危险了。但无论在何时,不论白天还是黑夜。拍一份电报过来,我就会马上过去帮助你。” “这就够了,”亨特小姐高兴地跳了起来,愁容一扫而光,“我可以放心去汉普郡了,我马上回信给鲁卡斯尔先生,然后就去剪掉我的头发,明天就动身去温彻斯特。”她又对福尔摩斯说了一些感谢的话后便起身告辞了。 “至少,”当听到这位姑娘敏捷、坚定的下楼声时,我说,“她好像是一位很会照顾自己的姑娘。 “如果许多天以后还听不到她的消息,我们就大错特错了。”福尔摩斯说。 过了不久,我的伙计的预言应验了。在过去的两个星期里,我一直发现我的思绪会不时转向她的那个方向,疑虑着这个孤单女孩子是否会误入歧途。不平常的薪水,奇怪的癖好,轻松的工作,这一切都是超乎寻常的,尽管我无法断定这件事是由于癖好还是由于一项阴谋,这个人是个善人还是恶棍。而福尔摩斯,我时常看到他一坐就是半个小时,独自出神。但当我一提到这件事,他会大手一挥,然后不耐烦地大喊:“材料,材料,没有粘土,我怎么能做出砖头!”而后,他又会咕哝他决不会让自己的姐妹接受这样一个职业。 终于在一天的深夜,我正准备上床睡觉,福尔摩斯则准备做上一整夜化学试验,这是常有的事。每当这种时候,我总是让他独自一人。常常是我晚上准备休息的时候,他弯着腰搞他的试验,等到早上我下楼吃早饭的时候,他还是那种姿势。这时,终于有份电报送到福尔摩斯手里。他一把撕开黄色的信封看了一眼,就把电报仍给我。 他说:“赶快去查一下开往布雷德肖的火车。” 电报简短而紧急: 请明天中午到温彻斯特黑天鹅旅馆找我。请您无论如何要过来!我已经无力应付了。 亨特 “跟我一起去吗?”他问。 “当然。” “那么火车查了吗?” “九点半就有一班,十一点半到达温彻斯特。” “那么正合适。最好还是推迟一下我的丙酮分析,明天早上我们的精神体力都得处于最佳状态才行。” 次日十一点钟,我们已经顺利地在前往英国旧都的途中了,福尔摩斯起初只是埋头翻阅晨报,但在过了汉普郡的边界之后,他扔下报纸,欣赏起风景来。这是春天里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朵朵飘浮的白云点缀在蔚蓝的天空中,由西向东悠悠地飘去。阳光明媚,但早春天气仍然微寒清爽,令人心旷神怡,倍增气力。从远处环绕着奥尔登销特的重重山岗,一片乡村景色被展开了,青翠的新绿中到处都是隐隐约约的红色和灰色的农舍小屋。 “景色多么迷人!”我赞叹起来。 福尔摩斯严肃地摇了摇头:“你知道吗?华生,他说:“我观察每一件事时都要和自己探讨的问题联系起来,也许这种性格该受到诅咒。你观察这些树林中的房屋,注重的是它们的秀丽景色。但我观察时,却会想到这些相互隔离开的房子,可能会使在这里发生的犯罪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 “天啊!”我叫道,“你怎么会将犯罪与这些可爱的老房子联系在一起呢?” “它们的确使我充满了恐怖之感,华生,这条规律是我多年得来的经验,在这美丽的乡村可能会发生比在伦敦最恶劣、最卑贱的小巷所发生的更可怕的犯罪行为。” “我被你吓坏了。” “我的说法是有道理的。在城市中,舆论的压力可以起到法律所不能起到的效果。一个被虐侍的孩童的哀叫声,或者醉汉殴打妻子的噼啪声在任何一个小巷中都会激起邻居们的同情和愤怒。而且,司法机构也近在咫尺,任何控诉都会引起司法行动,罪犯距离被告席只有一步之遥。而再看农村中这些零“星”地分散于各处的房子时,它们都是在愚昧无知的、对法律几乎一无所知的农民的田地中。可以设想,凶残的行为,黑暗的罪恶,可能年复一年地在这里重复,而不会有任何人发觉。假如在温彻斯特,我没有必要因为亨特小姐的求助而担忧,但在五里之外的农村就有可能产生危险。不过,有一点很明显,她的安全至今还没有受到威胁。” “没有,她能够到温彻斯特见我们,就意味着她是可以脱身的。” “对,现在她仍然有她的自由。” “那么,你能解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曾做了七种假设,每一种假设都可以解释目前发生的情况。但只有我们见到亨特小姐后才能判断出哪一种是正确的。好了,前面就是教堂塔,一会儿亨特小姐就可以告诉我们一切真相了。” “黑天鹅”客栈是这条大街上最有名的小客栈,距离火车站不远。在那里,年轻的亨特小姐正在等我们,她已经预订好了一个房间,午餐也摆好了。 “见到你们我太高兴了!”她热情地说,“你们两位能够远道而来我万分感谢,因为我实在不知道如何是好,只有请求你们两位的指点。” “那么就告诉我们你碰到了什么事情。” “好的,我必须快说。我答应鲁卡斯尔先生在三点以前回去,今天早上我请假进城,他并不知道我这次出来的目的。” “那就将发生的事一件一件讲出来吧,”福尔摩斯作出洗耳恭听的姿势。 “首先我想说,我实际上并没有受到鲁卡斯尔先生和夫人的虐待,这样讲对他们来说是公平的。但我只是无法理解他们,心里对他们也很不放心。” “您无法理解他们?” 他们有理由对自己的行为辨解。但是你能够从所发生的事情背后知道一切。我初到这里的时候,鲁卡斯尔先生用他的单马车把我接到铜山毛榉。这里,就像他说的,环境非常美。一幢大的四四方方的房子,刷成了白色,但潮湿和坏气候把它侵蚀得全都有了斑斑点点的污渍。它周围有场地,三面是树林,另一面是一块斜坡地,它通向楠安普敦公路,这条公路在这所房子前大约一百码的拐弯处。屋子前的场地属于这所房子的主人,而周围的树林则是萨瑟敦领主的部分防护林木。这屋子大厅前的正对面长着一丛铜山毛榉,所以这地方就以铜山毛榉命名。 “我的雇主用车载我回家,当天晚上就把我介绍给了他的妻儿。鲁卡斯尔夫人并没有疯,相反,她是一位恬静的女人,并且很年轻,她大约只有三十岁,而他的丈夫却至少不会少于四十五岁。从他们的谈话中我知道他们结婚大约七年了,他以前是位鳏夫。在费城的女儿是他的前妻留下的,而她之所以去费城,据鲁卡斯尔先生说,是因为她对后母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反感。当然,可以想象,一位不小于二十岁的女儿与她父亲的年轻妻子之间的相处肯定是很不自在的。 第78章 冒险史38 “在我看来,鲁卡斯尔太太相貌与思想都很平常,她既没有给我特别的好感,也没有给我留下特别不好的印象,可以说她是一个十分平凡的人,很容易看出她十分爱她的丈夫和儿子。她的淡灰色的眼睛不断左顾右盼以发现他们的一点点需要,并设法满足他们,虽然方式有些粗野。鲁卡斯尔先生对他的夫人也很好,看上去,他们是一对幸福的夫妇。但鲁卡斯尔夫人,却时常沉浸于深思之中,愁容满面,似乎内心充满了愁苦。许多次我意外地碰到她在独自流泪,我以为是她的儿子的淘气使她如此心事重重。说实话,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淘气的小家伙。整天不是野性发作,就是绷着脸闷闷不乐。对小动物们施加酷刑似乎是他惟一的消遣。噢,我想还是不说这个小家伙,实际上他与事情并没有多大关系。” “无论你认为他们与你有无关系,你讲述的所有内容我都愿意恭听。”福尔摩斯说。 “我尽量不漏掉任何重要的环节。在这个屋子里仆人的神态和行为使我感到很不愉快。这家人只有两个仆人,一个男人和他的妻子。男的叫托乐,粗鲁蠢笨,灰白的头发和连鬓胡子,经常醉得一塌糊涂。有两次我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醉得非常厉害,但是鲁卡斯尔先生对此却熟视无睹。他的老婆高大强壮,面目可憎,和鲁卡斯尔太太一样沉默寡言,但远远不及她和气。他们是最令我讨厌的一对夫妻。但是,幸运的是,我的大部分时间都在保育室和自己的房间里。这两间房子毗邻,都在这屋子的一个角落里。 “到铜山毛榉的前两天,生活十分平静。可到了第三天,早餐后,鲁卡斯尔太太下楼来对其丈夫低语了些什么。 “‘啊,对,’鲁卡斯尔先生随即转向我,‘我们非常感谢你,亨特小姐,感谢你迁就我们而剪掉了长发,但我可以肯定这丝毫无损于你的容貌。我希望现在看一看你穿上铁蓝色服装是否合身。它就放在你的床上,如果你肯把它穿上,我们将更加感激你。’ “那件衣服是特殊的暗蓝色,料子是极好的哔叽料,但一眼就可以看出是旧衣服,我穿上它非常合身,就像依照我的身材而做。鲁卡斯尔夫妇看到后都非常高兴,甚至于过分了。他们在客厅里见我,并让我坐到一张背向窗户的椅子上。客厅十分宽敞,整个房子的前半部都被占据,我背对的是三个落地窗中的一个。然后,鲁卡斯尔先生就在房间的另一边踱来踱去,并讲述一些滑稽的故事,我从没听过那么逗笑的故事,甚至肚子都笑痛了。但鲁卡斯尔夫人并没有什么幽默感,甚至于连笑都不笑一声,却把双手放在膝盖上端坐,依旧是一副忧郁和着急的样子。就这样过了一个小时,鲁卡斯尔先生宣称可以开始一天的工作,要我换掉衣服去保育室找小爱德华。 “又过了两天,同样的表演又发生了。我又被要求换上衣服,坐在窗户旁边,听我的雇主不停地讲他那似乎总也讲不完的笑话。然后,他又给我一本带有黄色封面的小说,并把我的椅子移向一旁以防止我把书遮挡住。接着,他便请求我大声朗诵给他听,我差不多念了十分钟。突然他叫我停下来,此时我正念到一个句子的中间,他就让我去换衣服。 “福尔摩斯先生,我无法想象这种表演到底有什么意义。我觉察到这几次表演过程中他们总是让我背对着窗户,这促使我产生了希望看到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愿望。开始时,这好像十分难办,但很快我就有了办法。恰巧我的一面手镜被打破了,我取了一小片碎镜子藏在了手帕中,在又一次的表演中,我一边发笑,一边将手帕举在面前,观察后面的动静。开始我很失望,因为没有见到任何东西。但第二次又看时,我发现一个长着小胡子的男人正站在南安普敦公路边向这里张望。他斜靠在我们围场地的栏杆上,而且张望地非常认真。这时我放低手帕,瞥了鲁卡斯尔夫人一眼,发现她正以锐利地目光注视我。她没说话,但我相信她已经猜出我拿了一面镜子,而且她也看到了我身后的情形,于是她马上站了起来。 “‘杰夫罗,’她说,‘那边路上有个不三不四的家伙正向这边窥视。’ “‘这个人是你的朋友吗?亨特小姐?’他问。 “‘不是,我在这里不认识任何人。’ “‘哎呀,这个人太没礼貌了,请你挥手让他走开。’ “‘我觉得还是不理他吧。’ “‘不,不,那样他常会在这里游荡的,转过身去,请你像这样挥手让他走开。’ “我照吩咐做了,随后,鲁卡斯尔先生就将窗帘拉了起来。这大约是一周以前发生的事情,从那以后,我就不再穿那件衣服,也没有再坐在窗前,而那个男人也没有再出现在马路上。” “请继续,”福尔摩斯说,“你的叙述非常有趣。” “在我第一天到铜山毛榉时,鲁卡斯尔先生带我到厨房边的一间小外屋。当我们走近时,我听见链条啷铛的响声,还有一头什么动物在里面走动。 “‘从这里看过去,’鲁卡斯尔先生告诉我从木板缝隙中向里望,‘难道它不是个迷人的家伙吗?’ “我从板缝中看到有一双炯炯发亮的眼睛和一个模糊的身躯蜷伏在阴暗中。 “‘别害怕,’我的雇主说,看到我吃惊的样子他却笑了起来,‘那是卡罗,与其说是我家的,不如说是托勒的,只有他才能管住它。他每天只喂他一次,这样才能使他像芥茉一样总是 那么热辣。托勒每天晚上放他出来,如果有谁敢私自闯进来,那么就只有求上帝保佑了。请千万记住,晚上无论什么原因你都不要跨过那道门槛,否则就性命难保了。’ “这警告并非无中生有。过了两晚,在大约凌晨两点钟的时候,我凑巧从卧室的窗口向外望去。那天晚上月光明亮,屋前的草坪上银光闪闪,如同白昼。我站在那儿,沉浸在这宁静而美丽的夜色中,忽然间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毛榉树下移动。当它走到月光底下之后,我清楚地看到,它原来是一只像小牛犊那样大的巨犬,棕黄色的毛,它的颚骨宽厚下垂,一张黑嘴巴和一副硕大突出的骨骼。它慢慢地走过草坪,消失在另一角的阴影里。这个可怕的卫士使我的心里打了一个寒战,我敢保证没有一个贼会像它那样把我吓成这样子。 “还有一件奇怪的事要告诉你,我在伦敦剪短头发后,便将剪下的一大绺头发放在了箱底。有一天我安排孩子睡觉后,便开始收拾房间的家具和整理我的行李。房中有一个旧衣柜,上面两个抽屉没有上锁,里面没有任何东西,下面的一个则被锁上了。我把衣服塞满了两个空抽屉后,发现仍有许多东西无处可放。这时我想到,第三只抽屉可能是无意中锁上的,于是我找了一大串钥匙试着去打开它。结果,我真的打开了它。但你们绝对不猜到我在里面发现了什么。它是我的那绺头发。 “我拿着头发仔细地检查。那罕见的色泽、密度,同我的一模一样。使我不可思议的是,我的头发怎么会被锁在这个抽屉里呢?我颤抖着打开我的箱子,把里面的东西全都倒了出来,从箱子底抽出我自己的头发。我把两绺放在一起,我敢说,它们完全一样。这不是非常奇怪吗?我不知这是为什么,我把那绺奇怪的头发重新放回抽屉里,没有对鲁卡斯尔夫妇提起此事,因为我觉得自己不应该打开他们锁上的抽屉 “很快整个房子的构架在我脑中就形成了一个清晰的轮廓。一边的厢房根本没有人住,托勒夫妇的房间通道对面的一扇门可以通向厢房,但这扇门是锁着的。然而有一天我正上楼时,我看到鲁卡斯尔先生手里拿着钥匙,从里面走了出来。与他平时截然不同,他锁上门后便从我身边急匆匆走过,没有理我。 “这激起了我的好奇心,因此当我带孩子散步时,我们溜达到了房子的那一边,以便观察那里的情况。那边一排有四个窗户,三个肮脏不堪,另外一个拉着百叶窗,关得密不透风。当我还在来回踱步时,突然看到鲁卡斯尔先生走到我眼前,仍像往常一样高兴。 “‘啊,亨特小姐,’他说,“我一声不吭地与你擦肩而过,希望你一定不要以为我粗鲁无礼,当时我正忙于处理一些事务。’ “我叫他放心,‘顺便说一下,’我说,‘似乎上面有一整套空房,有一间的窗户是关着的。’ “他显得有些吃惊,而且,我觉察到他听了我的话后产生了震动。 “‘我十分喜欢拍照,他说,那几间房子我是把它们作为暗室使用的。哎呀,看看我们碰到了一位多么细心的年轻小姐。’他用开玩笑的语气说,但他盯着我的目光绝对不是开玩笑的,那是怀疑和烦恼的表现。 “唔,福尔摩斯先生,我愈是怀疑这套厢房中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就愈发想弄出个究竟。一方面这出于我的好奇,但我觉得更重要的是出于一种责任感,一种识破这个地方的内幕,就会做出某件好事的感觉。以后我就更加密切注意有什么机会可以进那道锁着的门。 “直到昨天,我才找到了机会。跟你说,包括鲁卡斯尔先生以及托勒夫妇都曾在这个空房里忙过些什么。最近一段时间,他经常恣意酗酒,昨晚又是酩酊大醉,以至我上楼时发现钥匙仍插在门上。鲁卡斯尔夫妇当时在楼下与孩子在一起,我便毫不迟疑地把门打开,溜了进去。 “我的面前是一条小过道,既没有裱糊,也没有铺地毯。小过道的尽头是一个拐弯。转过弯后有三扇并排的门,两边两扇打开着,门里各有一间空房,既脏且阴暗,一间有两扇窗,另一间只有一扇,窗户上积满了尘土,傍晚的光线照在上面更显昏暗。中间那扇门关着,一根粗铁杠横挡在外面,一头锁在墙上的一个环上,另一头用粗绳捆在墙上,这扇门还上了锁。这扇严密封锁的门显然和外面紧关着的窗户是属于同一房间的。并且从门下面的微弱光线来判断,房里并不黑暗,里面无疑有天窗以便于透进光线,我站在那里,注视着那扇凶险的门,猜想着里面到底有什么。忽然,房里传出了脚步声,从房门底的微光中看见一个人影在里面走来走去。这使我心里陡然腾起一阵无名的恐惧。福尔摩斯先生,当时我神经紧张到了失去控制的地步,回头就跑,边跑边觉的有一只可怕的手在后面抓住我的衣裙,我顺着过道疯狂奔跑,一直冲到等候在外面的鲁卡斯尔先生怀中。 “‘不错,’他微笑着说道,‘真的是你,我一看见门开着,就知道是你进去了。’ “‘啊,可把我吓死了!’我喘着粗气说。此时,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 “‘亲爱的小姐!’你一定想不出他的声音多么亲热,多么体贴,‘什么把你吓成这样,亲爱的小姐?’ “他说话的声音就像在哄小孩,但他已有些不自然了,我不得不处处提防着他。 “‘我太傻了,居然走到那间空房子中,’我答道,‘那里光线昏暗,既凄凉,又恐怖,我被吓得跑了出来,那里死气沉沉地实在可怕。’ “‘只有这么多?’他目光锐利地注视着我。 “‘是啊,你认为我看到了什么?’ “‘你如何看待我把这个门锁上?’ “‘我不知道。’ “‘就是为了不让闲人进去,你明白吗?’ “‘我要知道你不让人进去,我肯定……’ “‘现在你知道了。如果你敢再跨过那道门槛……’说到这里,他的微笑变成了狞笑,那张脸也成了恶魔的脸。双眼瞪着我,‘我就让你去喂那只獒犬。’ “我当时吓坏了,不知如何是好。我跑回了自己的房间,茫然地躺在床上,脑中一片空白,全身颤抖。这时我突然想到了,福尔摩斯先生,如果再没有人给我出主意的话,我就不能在这里继续呆下去了。我怕那所房子,怕那里的一切。如果你们能跟我到那里去,那就好了。当然,我可以逃离那儿,但我的好奇心并不亚于我的恐惧心。于是我到半里外的电报局拍一份电报给你。回来后,走近大门时,害怕那只獒犬已经被放了出来,但很快我想起托勒已经醉得一塌糊涂,而家中只有他能驯服这只畜牲,因此它一定不会被放出来。果然,我溜了进去而没发生什么事。睡觉时,想到能立刻见到你们,我开心地难以入睡。今天早上,我就请假来到了温彻斯特,但我必须在三点钟以前赶回去,因为今晚鲁卡斯尔夫妇不在家,我必须去照顾孩子。福尔摩斯先生,你能告诉我这一切意味着什么吗?我应该怎么办呢?” 福尔摩斯起身在房里来回踱步。 “托勒还没有醒酒,是吗?”手插在口袋里,脸上的表情也非常的严肃。 “对,我听到他的老婆告诉鲁卡斯尔,说对她的丈夫毫无办法。” “好的,鲁卡斯尔夫妇也不在家是吗?” “是的” “那里有地下室吗,并且,有一把结实的锁?” “有,酒窖恰好可以满足要求。” “亨特小姐,可以看出,你机智勇敢,你想做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如果我不认为你是个十分优秀的女孩子,我不会要求你这样做。” “我一定尽力而为,究竟让我做什么?” “我和华生先生将一起在今晚七点钟到达铜山毛榉,那时主人夫妇已经出门,托勒也烂醉如泥,无能为力,只有托勒太太要对付了,以防她坏事,你如果能把她引到酒窖中并把她锁在里面,这件事就很容易了。” “我一定做到。” “好的!那么我们就来彻底调查这件事。可以说,这件事只有一个说得过去的解释:你被请到铜山毛榉是去冒充某个人,而这个人正被囚禁在厢房中,至于被囚禁的人是谁,可以肯定是那个去了美国的艾丽丝?鲁卡斯尔小姐。毫无疑问,由于你的身材,高度和发色和她的完全一样,你才被选中。她的头发被剪掉,很有可能因为她得过某种病,因而,他们要求你剪掉你的长发,而你却无意中看到了那绺头发。而那个在公路上张望的男人一定是她的朋友,而且可能是她的未婚夫。因为你很像她,当他看到你的背影,从你的笑容、姿态中使他相信鲁卡斯尔小姐十分快乐,并不需要他的关心了。至于那只狗,它在晚上被放出来,目的就是为了阻止他们见面。这件案子中的一个关键点是那个小孩子的性情。” “这同那个小孩子也有关系?”我叫道。 “华生先生,作为一名医生,你要了解一个孩子的性格,就要从他的父母开始研究,难道这个理论反过来不是成立的吗?我经常通过了解一个孩子来了解其父母的性情。这个孩子的性格格外残忍,而且是为了残忍而残忍。无论这种性格来自他的父亲还是来自她的母亲,这对那个被他们囚禁的可怜姑娘注定是不妙的。” “我坚信你是对的,福尔摩斯先生。”亨特小姐大声说,“对许多事件的回忆使我坚信你的观点,那么我们立即就去救那可怜的人吧。” “我们对付的人非常狡猾,我们必须谨慎小心。七点以前我们什么事也不能做,七点一到就会与你在一起,这个谜很快就能解开了。亨特小姐急于赶回去,听了福尔摩斯这样周到的安排,她匆匆离去。” 在七点钟我们到达了铜山毛榉,我们已经认出那幢房子了,即使亨特小姐不站在门口的台阶上向我们微笑。 “你都安排好了,是吗?” 突然,从地下传来了响亮的撞击声。“那是托勒太太在酒窖中,”她说,“托勒先生在厨房的地毯上鼾声大作,这是他的一串钥匙。” “你干得太漂亮了!”福尔摩斯夸奖道,“现在请你带路,让我们看看这黑暗勾当的结局吧。” 我们上楼,打开锁,沿着过道走进去,到了亨特小姐所说的那道铁杠前面。福尔摩斯割断了绳索,将那根铁杠挪开,然后他试了所有钥匙,也没把锁打开,里面没有任何声音。福尔摩斯的脸色沉了下来。 “我相信我们来的并不晚,亨特小姐,你就不要再跟我们进去了。现在,华生,我们用肩膀撞撞它,试试能不能打开这扇门。” 我们两个人一使劲,门便立刻塌了下来。我们俩冲了进去,房间空空如也,只是一张小床,一张小桌子以及一筐衣服,屋顶上的天窗开着,被囚禁的人已在房中消失了。 “这里面有鬼,”福尔摩斯说,“他估计已经猜到了亨特小姐的意图,预先将他的女儿转移走了。” “怎么转移的?” “从天窗。我们立刻就会知道他是怎么干的。”他爬上天窗,“哎呀,没错,”他叫道,“这里有一架梯子靠在屋檐上,他就是这么干的。” “但这根本不可能,”亨特小姐说,“鲁卡斯尔夫妇出去时,这里并没有放着扶梯。” “他又回来搬的,我跟你说过他是一个狡猾而阴险的人。现在我听到有人正在上楼,一定就是他。华生,准备好你的手枪。” 话音未落,就见到一个人站在门口,手里拿一根粗棍子。一见到他,亨特小姐立即尖叫一声,缩着身子靠在墙上。但福尔摩斯冲上前来,镇定地注视着他。 “恶棍,你把你的女儿藏到了什么地方?” “这句话该由我来问你们才对?”他尖叫道,“你们这些贼探子!你们让我给捉住了,是不是?你们落入了我的手里,我要让你们好看!” 说完,他转身跑下楼去。 “他是去找那只狗。”亨特小姐叫道。 “我有手枪!”我说。 “先关上吧!”福尔摩斯说,然后我们向楼下冲去,还没到大厅,就传来了獒犬的狂吠声,紧接着是一阵凄厉的惨叫和令人毛骨悚然的猎犬撕咬的声音。托勒挥舞着胳膊跌跌撞撞从旁边的门口跑了出来。 “天啊,”他叫道,“谁把狗放了出来,它可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快,快,要不然就来不及了!” 我和福尔摩斯立即飞奔出来,托勒跟在我们后面。只见一只獒犬,紧紧地咬住鲁卡斯尔先生的喉咙,我跑上去给了它一枪,它倒了下去,锋利的白牙,仍然叼住鲁卡斯尔先生的颈部。我们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他和狗分开,然后把他抬到房子里去。他虽然还活着,然而已经血肉模糊了。我们把他平放在客厅的沙发上,并派托勒送信给鲁卡斯尔太太。这时,一位女人走了进来。 “托勒太太?”亨特小姐叫道。 “是的,小姐。鲁卡斯尔先生回来后先放我出来,又去找你们。唉,小姐,可惜你没有告诉我你的打算。因为我本来可以告诉你,免得你费这么大的周折。” “哈!”福尔摩斯注视着她,“显然,托勒太太对于这件事知道的比别人都多。” “是的,先生,我确实知道。我现在就把我所知道的全都告诉你们。” “那么,我听听看,毕竟这件事情中我还有几点仍然不明白。” “立刻我就会对你们讲明白,”她说,“我早就可以这样做了,假如我能早点从地窖中出来的话。如果此事闹到法庭上去,你们一定要记住我们大家都是朋友,我也是艾丽丝小姐的朋友。” “她在家中从来就不快乐,尤其是鲁卡斯尔先生又娶新欢时,艾丽丝小姐更加闷闷不乐。她在家中不被重视,但情况总算还过得去,一直到她在朋友家中遇到了福勒先生。据我所知,根据遗嘱,艾丽丝小姐也有自己的权利,但她总是忍让,从来不提关于这权利的事,而将一切事务都交给他的父亲处理,他也知道和她在一起可以放心。但当一个丈夫要挤进来时,他一定会要求得到法律上他应得的东西。于是他的父亲决定阻止这件事。他要求他的女儿签署一个字据,保证在她结婚以后,他仍然可以支配她的钱。因为不同意,他就一直折磨得她得了脑炎,六周里,她一直处于死亡的边缘。但到最后她还是康复了。但已经骨瘦如柴,并且剪掉了她的头发。但这些并没有使她的男友福勒变心!他对她仍然十二分的忠诚。” “噢,这些情况使我们对这件事已经一清二楚了,剩下的情节我可以推断出了:接下来是鲁卡斯尔先生便囚禁了他的女儿。” “是的,先生。” “又专门从伦敦请来亨特小姐以摆脱福勒先生的纠缠了。” “一点儿也不错。” “可是福勒先生是一位坚持不懈的人,他做了一名好水兵必须做的事:封锁这所房子。后来他遇见了你,他又用某种方式征服了你,使你认为你们的利益是彼此一致的。” “福勒先生的确是一位既和蔼又慷慨的先生。” “这样,他设法给你的丈夫提供足够的酒喝,让你在主人出门时准备好一架扶梯。” “对,完全是这样。” “感谢你,托勒太太,你帮助我们澄清了一些伤脑筋的事情。外科医生和鲁卡斯尔太太就要来了,我想,华生,我们最好护送亨特小姐回伦敦去,因为我们在这里的合法地位是很值得怀疑的。” 于是门前有铜山毛榉的那所不吉祥的房子之谜解开了。鲁卡斯尔先生幸免于难,但已是一个精神颓废的人了,只是在他的妻子的护理下,他才得以苟延残喘。他们的仆人还同他们住在一起。大约是因为他们对鲁卡斯尔这家人过去的事知道得过多,使得鲁卡斯尔先生无法辞退他们。在福勒先生和鲁卡斯尔小姐出走后的第二天,他们就在楠安普敦申请了特许证书并结了婚。现在福勒先生正在茂黎求兹岛担任政府职务。至于维奥莱特小姐,我的朋友福尔摩斯使我感到有点失望。当她不再是他问题中的主角时,他也就不对她表示有进一步的兴趣了。目前她是沃尔瑟尔地区一家私立学校的校长。我们希望她的教育事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