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相遇 引子 - 老鹿蹒跚 - 密斯特李 文案 京城叶家大小姐叶倾城,人如其名,倾国倾城,是个十分漂亮的女子。一般这样的女子,总是不愁嫁的。 可无奈叶小姐眼光太高,不愿随意将自己出嫁,只觉得督军或是总长或是总司令这样的大人物才配得上自己。 她眼巴巴等着大人物来上门提亲,等啊等,等啊等,一等等到了二十四岁,结果督军司令之流一个都没等来,倒是等来了个从天而降的、灰头土脸的、年轻帅气的、打了败仗的大魔王…… 说起来,魔族和天庭一直都是死对头。 两族人民一方热爱黑暗,一方热爱光明,相互之间分外看不顺眼,便总是爆发战争。 可怜的是,魔族从未在战争中获得过胜利。 因为历代魔族的领袖都是统一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将领土治理的千疮百孔不说,还把族人给统治的屁滚尿流,魔族族人连填饱肚子都是奢望。 而天庭在玉*皇*大*帝的带领下,繁荣昌盛,兵强马壮,连齐天大圣都被他们给打了个人仰马翻,就更别提连肚子都填不饱的魔族军队了。 魔族军队连肚子都吃不饱,还要去和强大的天庭打仗,定然只能是自讨苦吃,非但没打过一次胜仗,还三番五次的险些被天庭杀的灭族。 幸亏是如来佛祖关键时刻前来调停,否则,魔族早就从这世界消失了。 魔族总吃败仗,越来越不敢和天庭发生冲突,只能躲在自己的地盘里当缩头王八。 于是,两族人马相安无事过了几千年,直到新任魔王上了台,打破了仙魔两界的和平。 新任魔王名叫无天,单从这名字来看,就知道新任魔王对天庭的态度。 无天刚满五百岁,还是个十分年轻的英俊小伙,小伙子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心高气傲,好大喜功,不顾魔族众长老的劝阻,毅然决然的向天庭宣了战。 天庭差点都忘了魔族的存在,未加防备,被无天打了个措手不及,接连吃了好几场败仗,一番大战之后,无天竟然带着魔族军队杀到了南天门。 这是魔族第一次见到南天门,他们仿佛见到了希望的曙光,并且愈发相信,这个新上任的年轻魔王,会带领他们走向胜利。 结果,他们在南天门遭遇了二郎神。 二郎神曾把齐天大圣打的满地跑,此时对战魔族更是不在话下,他率领着天兵天将,和魔族打了个天昏地暗。 战争持续了三天三夜,最终,魔族人马被二郎神杀了个全军覆没,魔王无天也在战争中没了踪影。 实际上,无天被二郎神一枪捅了个透心凉,顿时失去了法力,一不小心掉进了人间。 此时,人间正值民国六年,年轻的魔王无天和叶家千金大小姐就在人间相遇了…… 卷一 相遇 第一章 叶家千金大小姐 - 老鹿蹒跚 - 密斯特李 对于自己的终身大事,叶倾城是这么想的:宁为英雄妾,不为匹夫妻。 话是这么讲,可若是真让她去给英雄做妾,她能掐着腰从自家院子骂到三条街外。莫看她年龄已到达堪称老姑娘的岁数,可有资格纳她做妾的英雄还没有生出来。“宁做英雄妾”,不过是一番托词,来凸显她叶家大小姐的眼光之高,再无其他的意思。让她叶倾城做妾?笑话!凭她叶家的巨额资产,凭她是叶家的千金大小姐,她不纳英雄做妾,自认为已经很是守妇道了。 叶家小姐眼光高,其父亲叶家老爷眼光更是高。 叶老爷名叫天雄,表字昌鸿,仅从叶老爷名字上看,便可知他定是个威武又霸气的人物。叶天雄不仅名字霸气,其身份也十分霸气,乃是前朝一大官,官位大到,革命党一开进北京,首先指名点姓的就要抓他。 叶天雄自认是英雄,而英雄又非男子汉大丈夫不可,男子汉大丈夫又向来能屈能伸,所以大清一倒台,叶天雄立刻从英雄原地变身成为墙头草,一刀剪了辫子,随着革命的春风直接倒向了北洋政府,还在陆军部混了个参赞的闲职。 叶天雄不但保住了家业,还在新政府又当了个闲职,白白领一份薪水,这在当时的满清高官里,算是绝好的下场了。哪知叶天雄自认还算年轻,并不肯乖乖赋闲在家提笼架鸟,可他不赋闲,却又实在无事可做——毕竟正赶上军阀混战的时候,陆军部长都成了摆设,他一个参赞,更是没有存在感可言了。他二十岁成婚,二十一岁就有了宝贝女儿叶小姐,二十五岁有了宝贝儿子叶少爷,大小姐眉目如画,二少爷英俊潇洒,他也是英气不减当年,所以一家三口宅在大院儿里,吃饱喝足之余,终日面面相觑,都有虚度光阴、宝刀蒙尘之感觉。 幸亏叶家少爷天生就是个妙种,绝不肯让父亲和姐姐真的虚度光阴。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整天去外面惹是生非,不把局面搞得不可收拾不罢休,叶老爷和叶小姐整日疲于给他擦屁股,倒是真的觉得不再光阴虚度。 叶家二少爷学名叫做临风,表字俊庭,还从教会学校得了个洋名叫做彼得。 叶临风身为家中唯一独苗,其地位自然是天上地下,唯他独尊的。自小家里人就十分宠溺他,姐姐也十分疼爱他,叶家二少爷在这些铺天盖地的宠爱中,被宠成了一只骄傲的小野马。 小野马学习成绩不行,也无其他过人之处,倒是十分精通于败家之术,成天累月的出入风月场所,吃喝嫖赌抽,桃色绯闻整天上三流小报,把叶天雄的脸丢了个一干二净。 叶天雄给女儿起名倾城,儿子取名临风,本是个好期许,希望女儿倾国倾城,儿子玉树临风,结果两个孩子长得倒是都挺不错,女儿也十分争气,唯独这个儿子,被他惯成了这服倒霉样。他起初还十公痛心,后来也对儿子失望了,废了就废了吧,横竖他还有个好女儿,横竖他叶家的资产经得住败。 叶天雄认为,想要让生活重新焕发生机,就该再打下一片江山来。只要他有了权势,就在新政府大有作为,大发横财了。 可他已经是老骥伏枥,又是个文官,手下没有一兵一卒可打,女儿虽然聪明漂亮,可终归是一介女流,再如何优秀也不能去官场抛头露面去,儿子又是如此的不争气,所以他思来想去,若是想要让着死水一般的宅门重现往日辉煌,就要敞开家门,纳入新风,说白了,也就是招个贤婿上门。 一是解决了女儿的终身大事,二是让女婿也提携提携他这个赋闲在家的岳父,比如女婿若是做了一省的督军,那么像他这样英明神武的老岳父,当个镇守使还不是绰绰有余?而之所以想招女婿上门,实在是因为叶老爷舍不得自己的宝贝女儿外嫁。毕竟女儿这么凌厉,全家能管住叶临风的也只有自己的女儿,若是让女儿出嫁了,那么叶临风还不得把家中的房顶掀了去? 叶老爷把心中的小算盘打的噼啪响,就等着一省督办,亦或是总长,亦或是总司令,再不济是总裁主动登门入赘。可这一类的人物往往不缺女人,万万不可能乖乖嫁入叶家,所以一转眼的时间,叶小姐都到了二十四岁的年纪,依然未找到婆家。这年头,女子年纪一旦过了二十,身价就要打折,一旦到了二十四五,身价更要打对折。所以叶老爷心中暗暗着急,担心女儿再嫁不出去,非但等不来上门女婿,再过几年,兴许主动上别人的门都难了。 叶老爷见天儿瞅着女儿独守空房,又瞧着儿子整日败家,心中便十分郁闷,郁闷归郁闷,叶老爷并未因为这份郁闷就影响了对生活的热情,吃喝玩乐以及光复门庭两项事业,是一样都不肯耽误。 前些时日张勋搞复辟,吵着让宣统皇帝重新执政,结果被讨逆军打了个屁滚尿流,叶老爷跟着张勋瞎掺和一场,险些被人抓进了监狱里去,幸亏他人微言轻,讨逆军只顾着打张勋,未能分出精力收拾他。于是叶老爷便当机立断,卷了家中财产,率领一双儿女,连夜逃出京城,来到了老家避难。 此刻他身处故乡老宅之内,尽管此乡近些年来一直是不断地打仗,但叶老爷自认是见过大风大浪之人,区区两个不知名的小军阀交战,其威慑和影响是万万不能入他叶老爷的眼的。故而叶老爷照样有闲心纠集一群满清遗老、昔日旧友吃喝玩乐,且认为自己是“出入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叶老爷同一大群老鸿儒们整夜整夜打麻将推牌九,仿佛对自己有仇,不玩到天亮绝不罢休。 叶小姐身为家中唯一一位头脑尚且灵光的主子,见父亲和弟弟这样不着调,起初还忍耐着,并不肯与这一老一小两大活宝一般见识,可时日长了,叶小姐也忍不住隔三差五抽弟弟几个大嘴巴子,同父亲吵上几架。 叶老爷和叶少爷一个挨骂,一个挨打,又自认都不是叶倾城的对手,故而打不过就跑,一致决定躲去外面玩,再不肯碍叶倾城的眼了。 叶倾城无人可抽,无架可吵,乐得自在,便不再过问那父子两个的荒唐事,由着他们玩去,自己还眼不见心不烦,踏踏实实关起门做她的老姑娘去。 可这样的好日子并未持续多久,叶小姐便又成天惦记这父子两个了。 因为城外的仗越打越激烈,竟然有个越打越大的趋势,及至这天清晨,一发炮弹砸进了城里,叶小姐才真正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他们身处故乡,故乡位于河北与山东交界的某县城,这里山高皇帝远,大总统可管不着。并且这里的小军阀们可都是杀人不眨眼的狂徒,是绝不会在乎他们叶家在京城的威名的。 叶小姐披头散发从床上坐了起来,听着炮声,心中暗暗担心父亲与弟弟的安危。 她唤来了贴身丫鬟小翠,问道:“刚才城里可是打*炮了?” 小翠是个伶俐的丫头,此时见主子眼神飘忽,脸上阴晴不定,便加了百分之一百二十的小心,唯唯诺诺的回答了:“打了,我刚才问了守门的张喜,张喜说打了两炮呢!” 叶小姐听到这里,更是心惊肉跳,便着急问道:“老爷和二少爷呢?” 小翠有心把父子二人的行踪搪塞过去,可见了主子这横眉立目的模样,谎话顿时憋回了肚子里去:“老爷和少爷,昨天晚上就着伴儿去打小牌了……” “什么?!”叶小姐一拍桌子,瞪着眼道:“炮都打成这样了,他们两个还有心思打小牌?” 小翠被她瞪得一激灵,连忙说道:“我这就去找他们回来。” 半小时以后,叶家父子二人被小翠连拉带拽的拖回了家来。 叶临风打了一晚上的麻将,喝了一肚子红茶,抽了半桶子香烟,以至于他见了叶小姐,迎面就对她打了一个长长的臭哈欠:“姐,什么事这么着急,非让小翠找我们回来,牌还没打完呢……” 叶小姐被臭哈欠熏得闭了气,怒火中烧,扬手就是一个大嘴巴子,险些把叶临风的头抽到腔子里去:“外面都打成这样了!你们还有心思打小牌?不怕炮弹砸到你们脸上?” 叶临风从小娇生惯养,比叶小姐更加富有女子气概,此时挨了嘴巴,顿时眼泪鼻涕齐流,迅速闪身躲到了叶老爷身后:“爸你看看!姐打我!” 叶小姐一瞪眼,扬手欲打还休:“我打的就是你这个败家玩意!” 叶临风受了姐姐的惊吓,顿时更加梨花带雨,叶天雄见识了女儿的淫威,立刻吓得成了狗熊,没了脾气,不敢与其正面交锋,只能好言好语和稀泥:“倾城啊……你女孩子家家,不要这么大火气,小心嫁不出去……” 叶天雄不说这话还好,此言一出,语惊四座,连小翠都觉得要不好。 叶天雄的话触及了女儿的伤心事,只见叶倾城眼珠子瞪得溜圆,竟然有了蜀将张飞的风范,她高声问道:“爸!你说什么?!!!” 叶天雄也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可在儿子面前,万万没有老子对女儿服软的道理,便壮着胆子说道:“本来就是!你一个女孩子家家,还管起你老子来了!我告诉你,我爱去哪去哪,你少管闲事,你有这闲工夫,先给你自己找找婆家吧!” 叶小姐气的一佛升天,二佛出窍,她抬手指了叶天雄的鼻子,声音都带了哭腔:“爸爸!你讲话太难听了!” 叶天雄也觉得自己理亏,颇想好言好语哄女儿几句,可谁知这个时候,突然家里的后院传出一声巨响,随后冒出了混混的浓烟。 是炮弹! 四个人顿时傻了眼,纷纷愣在了原地,还是叶老爷率先反应了过来,他肝肠寸断的喊了一嗓子:“哎呦我操!这群丘八打仗怎么打到我家里来了!” 卷一 相遇 第二章 魔王 - 老鹿蹒跚 - 密斯特李 谓之叶家老宅,乃是叶天雄的爷爷所留下的遗产,宅子虽老,规模却尚且可观,起码容下这一家三口外加几个仆人是绰绰有余。 此时此刻叶家三人吵成一团,哭的哭吵的吵,正是热火朝天的样子,堪称一番奇景,结果这一发炮弹顿时浇灭的三人的战火,让三人全都傻了眼。 老宅的后院——乃是叶家列祖列宗的祠堂,里面摆着许多叶家先人的牌位,如今一发炮弹砸下来,仗着老宅地方大,活人倒是不碍事,只是叶家列祖列宗的牌位倒了大霉,被这一发炮弹统统送上了天。 等叶家三口辗转到后院的时候,就见后院的院墙被炸出了一个大洞,祠堂的房顶已经不见了踪影,还烧起了熊熊大火。 叶天雄此时忘了和女儿斗嘴,他看着大火中燃烧的牌位,顿时涕泪横流,肝肠寸断,大喊一声:“爷爷!”随后一闪身就要往火场里冲。 叶老爷平时静若处子,不成想此时冲动起来竟然是动如脱兔,叶倾城想要拦他,却一手捞了个空,幸亏男仆张喜眼疾手快,一把拉住叶天雄的衣襟:“老爷,危险啊!牌位烧就烧了,您可别再出什么事。” 叶天雄急的直跺脚:“你小子懂个屁!我爷爷生前存下的财产还让我藏在祠堂里呢!” 张喜傻了眼:“啊?” 叶天雄一拍他的脑袋:“啊什么,快去叫水龙队灭火来。” 叶倾城见这一老一小说的话一句没在点子上,此时便发了话:“张喜,你带着丁顺一起出去,先去找水龙队,再去火车站还有没有回北京的车票,要是还有就买,毕竟这里比不了北京,那些军阀要是打进城来,真敢杀人,咱们能走就走,犯不上招惹这群大兵。” 叶天雄一听女儿打算回北京,把脑袋摇成了拨浪鼓:“不行不行,张勋倒台了,我跟着张勋混了这么久,咱们要是回了北京,段歪鼻子能放过我吗?” 所谓段歪鼻子者,乃是当今国务总*理,叶倾城并不觉得总*理这种大人物能抽出心思来收拾自己的活宝老子,便急着说道:“爸爸,您还真把自己当个人物啦?国务总*理那么忙,哪有功夫搭理您呀!退一万步说,就算回去您进了监狱,满可以花钱把您捞出来,您是愿意蹲监狱还是愿意吃枪子,您看着办吧!” 叶天雄被女儿这一番连珠炮一样的言论噎的没了话,他愣了一会而,随后蔫头耷脑的说道:“那……我……我还是蹲监狱吧!” 叶倾城一推张喜:“你快去呀!” 张喜先前光顾着瞻仰大小姐怒怼老子的英姿,看的入了神,此时被她这么一推,顿时成了个大红脸,他低下头答应一声,摇身一变成了黄花鱼,顺着墙根就溜了出去。 叶临风捂着脸低声嘟囔道:“爸爸,姐姐打我这事您不管啦……?” 叶小姐回身瞪了眼:“滚你房里收拾行李去,再废话我把你脑袋拧下来!” 叶临风吓得一激灵,顿时脚下生风,滚了个无影无踪。 叶倾城又发了话:“爸爸,你去房里收拾一下行李和证件,咱们随时准备走。” 叶天雄见儿子跑了,跃跃欲试的也要逃遁,此时他得了叶倾城的令,答应的非常痛快,一转眼就回了房。 叶倾城一伸手招来了小翠:“你在门口等着张喜丁顺他们回来,若是有人敲门,先看看是不是张喜他们,要是大兵敲门的话,千万把门上好锁,死活都不能给他们开。” 小翠答应一声,快步离开了。她知道小姐的话有道理——这年头的大兵,对百姓的祸害能力堪比土匪,大总统穷的叮当响,陆军部自然没有给军队发饷的实力,于是军队只能自力更生,靠打仗大发横财,打仗是次要,抢劫百姓是主要,故而有了“大炮一响,黄金万两”这一说法。 叶家家大业大,若是大兵们打进城,首先要遭殃的,绝对是叶家。 叶倾城连发几道命令,支开了所有人,她也准备回房间去收拾行李,刚一转身,却听见祠堂里传来一阵低沉的呻吟。 竟然是个男人的声音! 叶倾城愣了一下,确定自己没有听错,祠堂里确实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她虽是一介女流,可因为父亲和弟弟都是这样不成器,所以先天条件不允许她有女子的性格,她胆子也大,此时听见祠堂有人,以为是家里进了贼,便随手抄起一根扫把,慢慢接近了祠堂的废墟,口中低声问道:“什么人?” 废墟里又传来一阵声音:“救命……” 叶倾城这回彻底听清了,她顺着声音的来源,目光穿过层层废墟,在一堆砖石的底下,她看到了一个被压住的人。 真的只能看出是人,因为这人被烟熏成了漆黑,脑袋以下都被压在了废墟里,只剩了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透过砖缝盯着叶倾城。 叶倾城和那双大眼睛对视了,只愣了一秒,下一秒,叶倾城就扯破了嗓子大喊道:“来人呀!” 她这一嗓子真的起了非常之效果,不一会儿,就见到一大帮人小跑着来到了祠堂。其中为首的,正是叶天雄。叶天雄身后跟着叶临风,父子二人带领着前来救火的水龙队,浩浩荡荡开赴进了后院。 叶天雄看了看慌张的女儿,感到十分欣慰,他迎着大火,满面春风:“城城啊,难得你还知道替列先祖的牌位着急,没有关系,烧就烧了,回了北京,爸爸再给他们做更好的。” 叶倾城一摆手,急的眼泪都快流了出来:“爸爸,你别废话了!祠堂里压着个人呢!活人!” 叶天雄听了这话,满面春风散了个一干二净,他有些不可思议:“你你你……你可看清楚了?” 叶倾城一指废墟:“爸爸你看呀!” 叶天雄顺着女儿的手指看去,当真看见了个活人压在废墟底下,那人眼睛很大,脸熏得漆黑,吓得叶天雄一哆嗦。 叶老爷身上本就背负了一桩政治官司,此时无论如何不愿再背上一条人命,他急的跳脚,用手一拉水龙队长的胳膊:“快救人呀!” 水龙队乃是本地居民所组成,尚未受过严格的灭火训练,对抢救火场的方法一概不知,只是蛮干。只见水龙队队长大手一挥:“弟兄们,上!” 一群壮汉提着水龙,拎着水管,扛着撬棍,气势汹汹冲进了火场。 经过水龙水管撬棍的轮番上阵,水龙队终于在半小时之后熄灭了叶家祠堂的大火,还救出了一个赤身裸体,半死不活的男人。 男人还剩下半口气,叶老爷蹲在地上,看着面前这个一丝不挂的精壮男人,问道:“你是谁呀?你从哪来?” 男人已经说不出话,只是半睁着眼睛用手一指天上。 叶老爷没头没脑的“哦”了一声,随即又问道:“原来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呀,那你摔得疼不疼呀?” 水龙队见识了叶老爷一番妙语,心中纷纷下了结论,认为这老头头脑不大灵光。 叶倾城不愿看父亲在外人面前丢人,便支使小翠带着水龙队去结账,水龙队拿了钱,自然是不肯多做停留,扛着大包小包,又气势汹汹,浩浩荡荡的离开了。 叶临风蹲在地上,捡起一根小木棍,轻轻捅了捅那人的腿根,随即“呀”了一声:“爸爸,你看!他是个男的。” 叶家父子二人的举动堪称弱智,让叶倾城忍无可忍,她刚刚看了男人的裸体,此时面红耳赤的大声说道:“你们别玩了,还不快把人送医院!” 叶家父子一对视,纷纷觉得叶倾城说的有道理,便给他裹上了条毯子,左右搭了那人的胳膊,跌跌撞撞的就往门外架,就在这时,门外突然响起了一阵敲门声:“老爷!小姐!开门呀!” 叶倾城听出了是张喜的声音,便支使小翠开了门,哪知大门一开,张喜丁顺两兄弟竟然是连滚带爬的跑了进来:“小姐!不好啦!陆将军被打跑了,沈司令的兵进城啦!” 所谓陆将军、沈司令二人,乃是本地两个小军阀,在本地打了好几年的仗,驻守在此县城的,正是陆将军。 陆将军绝对算得上是军阀中的一股清流,他对部下管束甚严,绝不允许部下危害百姓,所以陆将军驻扎这县城的几年中,城里的百姓倒也是安居乐业。 相比之下,沈司令就牛逼了——据说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喜欢屠城。 所以,叶家众人一听说陆将军兵败,沈司令进城,顿时感到了五雷轰顶。 叶老爷和叶临风更是十分默契的一齐瘫软在地,顺便扔了架在肩头的裸体男子。 幸亏叶倾城还算镇定,她迅速把张喜丁顺迎进了院子,随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关上了大门,问道:“火车票呢?买到了没!” 张喜大嘴一咧,竟是带了哭腔:“小姐……铁路都被炮弹掐折了……我们兄弟俩到了火车站,差点让炮弹炸死,您看丁顺胳膊。” 叶小姐看了看丁顺的胳膊,立时花容失色:“哎呀,丁顺怎么流血了!” 丁顺龇牙咧嘴的抬起头,说道:“让炮弹皮划了一下,不碍事,小姐,咱们咋办啊?” 叶老爷和叶临风也停止了瑟瑟发抖,也把头扬了起来,盯着叶倾城:“对呀,你说咱们咋办?” 空气顿时陷入了一片寂静,所有人已经把叶倾城当成了主心骨,就等着她拿主意。 叶倾城活了二十四年,由于摊上了叶家父子,被逼得也颇有主见,可饶是她,也没经历过过大兵这种事,一时间也成了哑巴,没了主意。气氛越来越尴尬,就在这时,那个裸体男人说了话:“那个……丁顺是吧,你踩我手了,你先把脚拿开……” 丁顺刚就见到地上躺个漆黑的人,只是未来得及问,此时他连忙挪开脚,问道:“你是谁啊?” 丁顺的问题问到了叶家人的心坎上,大家都十分好奇这个裸体男子的身份。 那人躺在地上,裹着毯子,神情倒是自然,只听他轻轻地说道:“我啊……我是魔王。” 卷一 相遇 第三章 表明身份 - 老鹿蹒跚 - 密斯特李 叶家众人听了这男子竟然自称魔王,纷纷认为他可能被压傻了脑袋。 叶倾城走到他面前,居高留下的面对了他:“你跟我说实话,你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家里?” 男子从地上站了起来,他拍了拍身上的土,稍作思索后说道:“这个么……我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掉进你家,也完全是情非得已。” 叶倾城看这人满嘴胡话,心里认定了他一定是个贼,肯定是盯上了他家祠堂里的宝贝,这才翻墙进来准备行凶,只不过被突如其来的炮弹坏了好事。 事实上,叶家人从没见过真正意义上的打仗,完全不知道炮弹的威力,殊不知,刚才从天而降的若真是炮弹,恐怕整座叶宅早就平地起飞了。 叶倾城深吸了一口气,尽量做出和蔼可亲的样子:“你是不是来我家偷东西?你不要撒谎,只要你老实说,我就不报官。” 男子十分不解:“我没撒谎,你家有什么值得本王偷的?” 叶倾城被男子这句话噎成了哑巴,她错愕了:“我…我家……” 张喜早就瞧着男子不顺眼,他一拍大腿:“哎呀!大小姐,你跟他费什么话呀!”他从院子里抄起一根木棒,指了男子的鼻子:“我再问你一遍,你是谁,从哪来,偷没偷府上的东西?” 男子横眉冷对木棒指,心里暗暗将这一笔账记了下来,他冷冷地说道:“我也再说一遍,我是魔王,从天上来,我不是贼。” 张喜呵呵一笑:“哦吼!你是魔王?实不相瞒,在下其实是老道,专杀魔王,你他妈敬酒不吃吃罚酒,招家伙吧!”话音一落,张喜举起木棒照着男子的脑门就敲了下去。 男子仿佛是未将这一棍放在眼里,只见他负手而立,冷笑了一下,竟然是躲都没躲,硬生生挨下了这一棍。空气安静了一瞬,下一秒,就见那男子两眼一翻,竟然是晕了过去。 魔王无天真的没想到,自己已经虚弱到,连小小凡人的一棍,都扛不住。 叶老爷捶胸顿足:“哎呀!复辟的官司还没甩脱,这又添了一桩人命官司了!” 叶家人傻了眼,张喜也傻了眼,他扔了棍子,声音都带了哭腔:“我……他……他怎么不躲呀!他不会死了吧?!” 叶倾城临危不乱,连忙上前摸了摸男子的手腕,还有脉搏。她瞪了一眼众人:“人还没死呢!都别吵了!” 叶大小姐说话带有一字千斤的分量,她发了话,起码在叶宅里,是没人敢不听。 果然,所有人都闭上了嘴。 叶倾城清了清嗓子,深吸了一口气,气沉丹田,双手掐腰,开始发表言论:“小翠,你带丁顺去包扎一下胳膊,然后告诉厨房早早地开午饭,咱们折腾一上午,饭还没吃呢!张喜,你也不要再给他升堂了,先带着他去洗洗,给他找件衣服穿,现在城里过大兵,医院也去不了,家里应该还有刀伤药,你看他哪里要是受伤了,就给他抹点儿。” 一番命令颁布完毕,小翠拉着受伤的丁顺,张喜架着被当成贼的魔王无天,共同消失在了叶倾城的视线中。 叶倾城揉了揉太阳穴,这才把目光看向了叶家父子二人。 “爸爸,铁路断了,想回北京,只能去临县坐车,但是临县太远,而且一路肯定都在过大兵,咱们势单力薄,直接去的话,太过于冒险,横竖家里还有粮食,咱们就先别走了吧。” 叶氏父子二人本就胆小,一个怕回京蹲监狱,一个怕半路吃枪子,所以一听不走了,顿时点头如捣蒜,举双手赞成。 叶倾城看着这父子俩,又叹了一口气:“爸爸,你刚才说祠堂里还有些私产,此刻祠堂里的烟气应该也散的差不多了,您带着临风去祠堂看看,看能收拾出多少现钱来。那些大兵应该不认支票本子,咱们预备些现钱,到时候他们进了门,也好打发他们走。” 叶天雄听了这话,顿时一拍脑袋:“对呀,祠堂还有钱呢!那可都是小黄鱼啊,临风,快随我去看看!”叶老爷的精神受了钱财的鼓舞,顿时红光满面,只见他一撩长衫下摆,飞一般快步朝祠堂方向走去。 叶临风忙跟上父亲的脚步,小跑着问道:“爸爸,小黄鱼没水还能活吗?” 叶天雄心系钱财,走路生风,恨不得表演轻功草上飞,他边走边道:“哎呦我操,小黄鱼就是金条!你快给我闭嘴吧!” 打发走了所有人,叶倾城如释重负的叹了一口气,她这才想起自己从起床到现在尚未洗漱,想必自己的容貌自然是不堪入目了,想到这里,她连忙回了房间洗脸梳头。 到了中午,叶家三口整整齐齐地坐到了餐厅里,等待开饭,就在这时,就见张喜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仿佛是出了什么不得了的事。 他一跑进餐厅,立刻压低了声音:“老爷,小姐,不得了啦!” 叶倾城这一上午都处在紧张氛围中,此时一听出了事,顿时把心提到了嗓子眼:“又出什么事了?” 张喜说话都有些颤抖:“那人身上,有伤!” 叶天雄不耐烦的说道:“我当什么事呢,你没见过伤啊!有伤你就给他上点药,何必大惊小怪呢?” 张喜把脑袋摇成了拨浪鼓:“不不不,老爷,小姐,这不是一般的伤啊!他心口不知被什么利器给捅了一下,都捅穿了,是洞穿伤!” 叶天雄愣住了:“啊?心口都捅穿啦!那……那他怎么没死啊?” 张喜一拍手:“哎呀!他不但不死,刚才还在客房里洗澡呐!” 叶倾城也有点不知所措:“张喜,你确定你看清楚了?” 张喜点点头:“看清楚了,伤口还渗血呢!” 叶家三口面面相觑,都傻眼了。 叶临风傻兮兮开了口:“咱们这是……见鬼了?这种事报官没用,应该要找和尚老道吧?” 叶天雄说道:“外面都打成那样了,上哪找和尚老道去呀?闺女,你说说,咋办啊?” “对呀姐,咋办啊?” 叶倾城坐在椅子上,沉吟了好一会儿,末了她站起身,大手一挥:“张喜,带路,咱瞧瞧他去!横竖这是大白天,我就不信这大白天的,还能见了鬼!” 张喜顿时被叶倾城临危不乱的英姿所折服,他心中暗挑大拇指,觉得叶小姐比她老子和弟弟强了太多。 众人风风火火来到客房,张喜撩开房间的门帘,叶倾城一马当先进了屋子,身后跟着叶氏父子。 此时此刻,男子穿了张喜的一身粗布衣裳,正对着镜子整理他的短发。他洗了个热水澡,洗去了身上被烟熏出的黑色痕迹,露出了苍白的皮肤。 男子见了叶倾城,风度翩翩的一转身,颔首对叶倾城微微一笑:“叶小姐。” 叶倾城这才看清楚他的本来面貌,只见他五官轮廓分明而深邃,犹如希腊的雕塑,他眼睛很大,睫毛很长,身材很是高挑,灰色的粗布衣裳穿在他身上,倒显得他有几分苍白又单薄的俊俏。 他这颇具风度的一笑让叶倾城老脸一红,心跳也随之加速了。她不甚自然地清了清嗓子,刻意做出冷冰冰的姿态:“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无天。” “无天先生,我听张喜说,你受伤了?” 无天很诚实的一点头:“是的,我受了很严重的伤,不过请各位放心,我暂时死不了。” 叶倾城瞧瞧瞥了一眼他的胸口部位,就见粗布衣服上已经渗出了血迹。渗血的位置,果然是心脏! 无天注意到了叶倾城的目光,于是他解开了上衣的扣子,很坦然地向叶倾城展示了自己的胸膛。叶倾城身为一个黄花大姑娘,见了赤裸男子的上身,按理说应该掩面转身尖叫脸红。可她此时已顾不得这些了。 因为她真真的看见了无天的伤口。 这真的是一道洞穿伤!受伤的位置,正中心脏! 叶氏父子已经吓得说不出话,只能尽全力保证自己不会吓得失禁,叶倾城慌了神,她抬手指着无天,身子不断往后退:“你……你是人是鬼?” 无天被众人的反应逗笑了,客观的讲,他笑起来很好看,可他的笑在叶家人眼里,几乎就是鬼气森森的一笑了。 他重新穿好了衣服,淡然开了口:“我早就说了,我不是人也不是鬼,我是魔。在你们凡人眼里,我应该算是神仙了。” 张喜顿时跪在地上:“活神仙饶命,我有眼不识泰山,打了您一棍,您千万别和我一般见识啊!” 无天仙气飘飘的摆了摆手:“起来吧,我没生你的气。”其实他很生气,可现在凭他体内的元气,捏死只蚂蚁都费劲,于是他审时度势,决定暂时不和身强力壮的张喜计较。 叶家人向来是信奉科学,从不轻信鬼神之说,可如今他们大白天见了这位英俊潇洒、鬼气森森的魔王,也就不得不信了。 叶天雄汗如雨下,几乎就是瑟瑟发抖:“那个魔…活神仙啊,你是怎么伤成这副样子的?” 无天想了想,说道:“我这应该算是和人斗法,只不过我落了下风,一不留神被人捅了心窝。我伤了元气,这才落到了凡间,还不慎砸塌了你们的房子,真是抱歉。” 叶家众人顿时整齐划一的摆手:“没关系没关系房子而已塌就塌了……” 叶倾城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她小心翼翼问道:“那你……什么时候回天上?” 无天眼中闪过一丝狡黠的光,他仿佛是非常内疚:“这倒不急,你们的房子毕竟是被我毁掉的,我绝不能不负责任,作为补偿,本王决定——我就不走了,留下来,保护你们!” “啊?!!!”叶家人听了这话,整齐划一的把头摇的像抽了羊癫疯一样:“不必不必不必不必!!!” 无天又是鬼气森森的一笑:“你们不必客气。” 无天是真不想走了,毕竟他现在身体虚弱,一时半会儿无法回去,而叶家有吃有喝,最重要的是,还有个漂亮姑娘,他肯定是不想走。 他看了看貌美如花的叶倾城,又想起魔族那些姑娘的威武粗犷,两者相比,高低立判,此时此刻,无天已经觉得叶倾城简直是美若天仙了。 叶天雄觉得自己是倒了八辈子血霉——先是得罪了国务总**理段祺瑞,又在老家遭遇了战乱,此时此刻家中又从天而降了一位半死不活,鬼气森森的魔王。而且魔王好像对他的宝贝女儿非常感兴趣。他抚了抚胸口,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哎呦我操……” 卷一 相遇 第四章 伤兵 - 老鹿蹒跚 - 密斯特李 张喜给他收拾出了一间客房,又给他铺了崭新的被褥,他躺在软床上,乖乖地让小翠帮他包好了伤口,然后舒舒服服的在叶家住下了。 叶天雄不敢让他去和下人同吃同住,便让他和自己一家三口一起用餐。虽然家里多了个半人不鬼的无天,可日子还得照样过,经过几天的相处,叶家人发现,这个所谓的魔王,除了受重伤不死以外,也就没什么过人之处了。他也和旁人一样,要吃饭,要睡觉,要上厕所,而且吃饭喜欢吧唧嘴。 及至这天,叶临风已经敢于和他耍贫了。 叶临风蹲在院子里,用木棍挖蚂蚁洞,无天也饶有兴致的蹲在一旁,看的津津有味。 叶临风挖着挖着,忽然扭头问道:“无天,你会不会飞啊?” 无天摇摇头:“不会。” “那你会不会变魔术啊?” “不会。” 叶临风一翻白眼:“那你会什么?” 无天本想说我会打仗,可他回想了一下自己那惨不忍睹的战绩,又硬生生把这话咽进了肚子里去。 “我会用手指生火。”无天举起手,对着叶临风打了一个响指,忽然,他的手心就冒出了一团小火苗——是很微弱的小火苗。 这已经耗尽了他的全部法力了。二郎神这一枪,几乎是把他的元神捅了个稀碎,他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恢复正常,照这个恢复速度来看,恐怕他要恢复到猴年马月了。 叶临风目睹了凭空起火,他一竖大拇指:“牛逼!”随后他又问道:“也就是说,我家祠堂的大火,也是你放的?” 无天点点头,随即又说道:“我不是故意的,只是慌张之下一时没控制住魔力,这才烧了贵府的祠堂。” 叶临风想起祠堂的惨状,顿时对无天心服口服,他眉飞色舞,同时竖起两根大拇指:“那你可谓非常之牛逼了!” 无天叹了一口气。 城里已经打开了巷战,陆将军带着残军正在城里和沈司令的军队玩命,可沈司令这次仿佛是做足了准备,无论陆将军怎么打,沈军都能将他们击退。 陆将军的部队被沈司令在县城中心地带包了饺子,导致身处县城中心地带的叶家周边枪声越来越密集,也越来越近,叶倾城被枪声吵得整宿没睡,她顶着两个黑眼圈,早早地起了床,一进院子,就看见了在地上挖蚂蚁洞玩的魔王大人和弟弟。 外面的枪声响如爆豆,叶倾城生怕院里这两位活神仙被流弹爆了头。 她清了清嗓子:“无天先生。” 话音一落,就见蹲在地上的无天回了头,迎着清晨的霞光,朝她一笑。 无天总是对着她笑,起初她还觉得无天笑起来带点邪性,这几天看惯了,倒是觉得无天笑起来十分好看,像一个阳光的大男孩。 叶倾城再一次红了脸,她向无天一招手,说道:“无天先生,你过来。” 无天果真就过来了,他走到了叶倾城的面前,定定的看着她:“叶小姐,早上好。” 叶倾城被他看得有些不舒服,强行正了正神色,说道:“现在外头正在打仗,而且打得越来越激烈,请你注意安全,尽量不要出门,那些大兵不是好人。” 他上下打量了她,觉得她的样子十分有意思,他活了五百年,第一次看见女子做出害羞的举动,这种感觉很奇异。 他微笑道:“多谢叶小姐,你放心,我不会走出贵府的大门。” 叶倾城继续说道:“我只是善意提醒,没什么放不放心的,无天先生是走是留,是上天还是入地,都是你的自由,我不干涉。另外,你说话归说话,不要再离我这么近,更不要总是盯着我对我笑,毕竟男女有别,希望你自重。” 无天愣了愣,随后却是失笑,他后退了两步,道:“抱歉,叶小姐,我无意冒犯,只是我魔族的女子向来不拘小节,我初到人间,不大懂得人间的规矩,请你原谅。” 叶倾城听他说话越来越超凡脱俗,便不肯与他多说,怕自己和他说的多了,也要成仙。 一家人吃过了早饭,便聚在客厅摆开了闲聊的架势。其实叶天雄和叶临风这父子,向来是不大喜欢在家里闲着,可现在城里打起了巷战,到处都是溃兵和流弹,所以他俩倒也识相,并没有冒险出去打小牌逛窑子,而是把无处安放的精力发泄在了无天身上,整日拉着无天问东问西,并让他表演凭空生火。 无天也十分配合,几乎是哄孩子一样哄着叶家父子玩。 三人聊得是热火朝天,叶天雄张着大嘴,十分好奇的问道:“二郎神到底长什么样子啊,真的是三只眼吗?” 无天摇摇头:“没看清——我还没来得及细看,就让他捅了一枪。” 叶临风一撇嘴:“那你这个魔王,也不算很厉害嘛!” 无天笑了笑:“可能是我还年轻,一时半会不是他的对手倒也正常,毕竟我才五百岁。” 叶临风明显不相信面前这位魔王有五百岁的年纪,他哼了一声:“你真能扯淡,你看上去也就和我一般大。” 叶天雄搭腔道:“别说二郎神了,你连张喜都打不过!” 叶倾城静静旁观这堪称奇怪的场面和对话,心中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只觉得这父子俩若是再和无天相处下去,迟早要变成疯子。 她毕竟是一宿没能入眠,所以今天格外困倦的早,吃完了晚饭,她伴随着枪声,回房早早地入睡了。入睡不久她就做了噩梦,梦见沈司令的兵闯进了自己家中,杀人放火,连抢带砸。 类似的梦连着做了两三个,她睡不着了,睁开眼睛向外看,透着一层窗纱,她发现外面已经见了亮光,这一夜算是勉强熬过去了。 掀开床帐下了床,她叫醒了外屋的小翠,让小翠取热水来。小翠算是她的头号心腹了,特点是勤恳机灵。先前倒是还有一位更勤恳更机灵的艳萍,陪伴她一路长大,陪着陪着就陪不下去了,因为大小姐始终不嫁人,而艳萍都二十了,再陪就陪成老姑娘了。 艳萍一走,就只剩了小翠。小翠尽管处处不如艳萍,但叶倾城也挑不出她有什么大毛病,因为她一方面勤恳机灵,一方面也十分鸡贼,总能在大小姐发威的时候伺机而动,全身而退。 小翠凌晨就被大小姐叫了起来,然而毫无怨言——毕竟在叶家当差,任何事都要学会见怪不怪。她抖擞精神服侍叶倾城梳洗打扮。小翠的效率很高,不但成功把大小姐打扮的貌美如花,还顺便去厨房催来了早饭。 这时她回来了,便说道:“大小姐,厨子早晨出去看了一眼,仗基本打完了,沈司令全城戒严,正在四处搜捕陆将军的士兵,路口都架了枪,商店都不敢开张,所以这几天,咱们在饮食上就要受些委屈了,您看,早晨就只有米粥和小菜了。” 叶倾城竖起耳朵听了听,外面的枪声确实不再那样密集,估计陆将军是彻底败了。陆将军一败,接下来的局势,就不好说了。她叹了口气,道:“这个时候了,有的吃就不错了,我不挑剔。倒是老爷和二少爷,他俩嘴刁,你一会儿去厨房看看,别让他俩和大师傅吵嘴。” 小翠答应一声,随即又试探着问道:“小姐,那个活神仙,就在府上住下了?” 叶倾城点点头:“我不知道他的伤势如何,总不能逼着他出去送命,你看他那点把戏,也就能哄哄那爷儿俩,要是出去和大兵拼命,大兵们能把他活吃了。横竖他不是什么坏人,凭他的本事也不能在府上兴风作浪,愿意住就住吧,不缺他一口吃的。等仗打完了,再让他走。咱们也算仁义了。” 叶倾城和小翠叽叽喳喳在房中说着闲话,就在这时,忽然听到叶府的大门被人敲响了。 叶倾城顿时紧张起来,这时候还会有谁登门做客?十有八九是沈司令的大兵来家里撒野了。 她推开房门,走进院子,张喜从门房也走了出来。 主仆二人对视了一眼,张喜瞬间领略了叶倾城的意思,他试探着将大门拉开了一条缝,小心翼翼探出头去问道:“谁呀——” 话音未落,就见张喜身体一颤,探出去的头又径直缩了回来,只见他脑门上,赫然顶着一支漆黑的枪管! 张喜险些尿了裤子,叶倾城也傻了眼,小翠更是抖如筛糠。怕什么来什么,这群大兵——总算是来了。 大门被缓缓推开,就见一个浑身是血的士兵走了进来,他用手一推张喜:“起开!” 张喜顿时坐在了地上。 他迎着叶倾城和小翠惊讶的目光,一瘸一拐地进了院子,随后用手枪又一指张喜:“赶快关门!” 意料中成群的兵痞并未出现,转而出现的,是个如同血葫芦一样的伤兵,叶倾城恐惧的同时也暗暗松了一口气,想来这大兵伤成这个样子,估计够呛有力气杀人放火了。 张喜被手枪指着,不敢不听他的话,连滚带爬的站了起来,飞快的关上了大门。 叶氏父子和无天以及男仆丁顺听见了屋外的动静,此时也跑了出来,迎面就撞见了这位不明来历的伤兵。 叶天雄傻头傻脑的说道:“这位老总,您都伤成这样了,竟还有心思上门打劫。上进之心,求财之志,叶某佩服!您无需劳驾,把枪收好,钱有的是,我给您拿。” 伤兵满脸是血,直勾勾盯着叶天雄:“我不要钱。” 叶天雄虎躯一震,一把护住了叶倾城:“要女人可不行!” 伤兵仿佛站立都非常吃劲,他咬着牙说道:“有没有绷带和针线。我受伤了,需要处理一下伤口。” 话音一落,这伤兵竟然是双腿一软,昏了过去。 叶倾城心中一动,突然厉声说道:“丁顺!快下了他的枪!张喜找绳子把他绑起来!” 丁顺和张喜领命而动,一个缴枪,一个捆人,不出一会,这个伤兵就被捆成了粽子。 叶倾城说道:“张喜丁顺,你俩把他扔到柴房去,小翠,把枪锁进我屋抽屉,一定要锁好,枪走了火可不是闹着玩的!” 叶临风看了看无天,又看了看躺在地上的血葫芦伤兵,忽然一拍手,说道:“这回好了,刚来一个魔王,这又来了个丘八。” 无天看了他一眼:“叶少爷,请不要拿我和凡人相提并论。” 其实,无天心中十分庆幸,来者是个没有任何作乱能力的伤兵——若闯进来的是一群打*砸*抢*杀的丘八,他就要好好考虑,到底要不要为了叶家三口,舍了魔王的尊贵身份,和这群肉体凡胎拼命了。就算他“冲冠一怒为红颜”,且命大没死的话,估计也要受很重的伤,重返魔族的计划,也要无限期延后了。 卷一 相遇 第五章 魔王之怒 - 老鹿蹒跚 - 密斯特李 这伤兵看着倒是单薄,实际上却是非常重,张喜和丁顺呼哧带喘的将他扛到了柴房,叶家众人也跟了过来。 这人伤的很重,血迹从前院淅淅沥沥滴了一路,叶倾城俯下身去,仔细观察了地上那半死不活的伤兵,然而却没看出什么眉目,也不知道是柴房光线不好,还是因为这人的血糊了满头满脸,总之是看不清这人的长相,鼻子眼睛也分辨不出来,胸口倒是一直微微起伏着,证明他还有气。 叶临风也壮着胆子,伸过头来,跟着姐姐一起看:“这就晕了?刚才还拿枪耍横呢!”他出手去,推了推这人,推了两下猛然收手,他低头看,只见自己蹭了满手粘腻的血渍,看来这人伤的非常重。 他几乎带了哭腔:“姐,这可咋办啊?这要是死在咱家里了,怎么说的清啊!” 叶天雄也跳了脚:“我操,不行不行,不能让他死在咱家!” 叶倾城暗暗叹了口气,发现若是论娇弱,自己永远比弟弟稍逊一筹,自己这个女子还没哭呢,他倒是先哼唧上了。 没有一家主子对着哭的道理,既然弟弟要哭,父亲指望不上,自己就要坚强起来。她开了口:“不管他死不死,先看看他身上还有没有其他武器,张喜,你来翻翻。” 张喜答应一声,挽起袖子开始搜血葫芦的身,一边搜一边说道:“小姐,他穿的这身军装,看着挺眼熟,好像是陆将军的兵。照这么看,陆将军是真的败了。” “败就败吧,横竖和咱们没有关系,火车一通,咱们就回北京去。” 张喜摸了摸那人腰间的口袋:“小姐,这地方和北京可比不了,北京有大总统,再乱也乱得有限,这不行,谁有枪谁就是王,跑了一个陆将军,说不定还要有什么张将军李将军来搅局,就怕这仗打起来没完,火车总也不通,那可要了命了。” 叶倾城叹了口气:“先过了眼前这关再说吧,他还有没有枪?” “没找着。”张喜说完了,又有了新发现:“枪没有,伤倒是不少,大腿和胸口都有伤。” 叶天雄捋了捋自己的小胡子,同着女儿一齐望向地上这位血葫芦,一时间全犯了难。 “这个人,怎么处理呢?”他问女儿。 叶倾城也是犹豫:“照理说就应该扔出去,哪有用枪逼着人救他的?万一把他的敌人引进家里,咱们岂不是也要遭殃?” “可见这人,绝非善类。” 小翠也跟着附和:“丘八哪有善类?都是杀人放火的恶棍!” 叶倾城望向父亲:“那就把他扔出去?” 叶天雄点点头:“应该扔出去,留在家里恐怕是个祸害。” 话音一落,院内众人一起沉默了,过了好一阵子,叶倾城才又说了话:“扔出去……他就活不了了吧?” 叶临风开了口:“反正我看他是伤的够重。” “那要是把他扔出去,咱们算不算杀人啊?”张喜问道。 此言一出,众人又是一片沉默。叶倾城凝视着地上那位血葫芦,心里实在是左右为难。按说她不能见死不救,可现在又绝非是行善救人的好时机,况且看他的所作所为,也不像个好人。然而是不是好人先不管,这毕竟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把一个大活人就这么扔出去送死,她自认为没这个魄力。 “爸爸,你的意思呢?”她抬眼看了父亲。 只见他父亲理直气壮的一摇头:“我不知道!” 叶倾城暗地里瞪了父亲一眼,然后把心一横,下了命令:“先这么绑着他,防止他醒了瞎折腾,二也是让他自作自受一次,谁让他方才拿枪指着咱们呢!张喜,你刚说他伤在哪里?” “多了,大腿和胸口伤最重。” “你先去拿点刀伤药,给他涂一涂,余下的事情,吃了午饭再说吧!” “是。” 叶倾城离开了柴房,顺便检查了一下厨房的米面储备,认为这些粮食满可以吃一阵子了,这才放心回了房间。 她这几天可以说是心力交瘁,好容易把魔王安置下来了,这又买一赠一,来了个血葫芦。 血葫芦成了她的一块心病,她坐在房里连连叹气,真怕那个血葫芦是个兵痞,一个濒死绝望的溃兵,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偏偏自己家里人丁单薄,若论战斗力,父亲和个少奶奶差不多,弟弟更不用说了,还不如她,厨子是个老头子,炒菜做饭外加活着已经是他体力的极限,唯有张喜丁顺两个男仆可以指望了,但张喜胆小,丁顺又莽撞。只剩下个无天……无天会不会保护他们呢? 不行,要保护也是她保护他,毕竟无天现在心口还有一道伤呢! 没滋没味的吃完了午饭,她决定,还是要去柴房看看——对于那个血葫芦,她是非常的不放心。 快步走去了柴房门前,她先将木门推开了一线,试探着往里看,哪知房里黑咕隆咚,什么也看不清。她毕竟是个女子,此时就有些恐惧,就在这时,忽然她背后被人拍了一下,吓得她尖叫一声,猛然转了身:“无天先生?!” 无天被她的尖叫吓了一跳,正是满脸错愕,他呆呆的问道:“叶小姐在这里干什么?” 叶倾城来了气,心说你还管起我了,但她转念一想,又把火气压了回去,说道:“我来看看那个伤兵,我一个人,还真有些瘆得慌。无天先生来的正好,正好同我一起看看他。” 无天点了点头,心中了然,他倒是不怕那个伤兵,很自然的来到柴房门前,一把推开了大门。 扑面而来的就是一阵阴冷的血腥气,险些把叶大小姐熏了个跟头。 无天也是皱了皱眉头,想不到凡人的血如此难闻。 叶倾城掏出手帕捂住了鼻子,这才迈步进了门。 下午晴空万里,这回光线照进来,她总算看清了这人的真面貌——满脸是血,脸倒是很瘦,下颌的线条很流畅,给他添了几分俊秀。 她强忍了嫌恶,用手帕擦了擦这人的脸,擦去他满脸的血迹。这时,她惊讶了一下,她满以为大兵应该是满脸横肉,穷凶极恶的,想不到这人的皮肤却是非常细腻,五官也很是耐看——是个小白脸子! 无天暗暗对叶倾城的惊讶不屑一顾,心说凡人有什么好看的?明明他才最英俊,这弱不禁风的小白脸子,尚不及他万分之一的神韵。 魔王打翻了自己的醋坛子,连带着对这位小白脸子报了不满。 叶倾城没有注意无天情绪的变化,兀自去查看小白脸子的伤势,然而就在这时,他忽然睁开了眼睛。 那是一双阴惴惴的丹凤眼,按说是很耐看的。可这双眼一睁开就盯住了她,眼神如同豺狼一般阴沉,直勾勾的就是看她,看的她心中发毛,一下就从地上站了起来。然而他的目光随着她走,竟是不肯移开,还真成了盯住猎物的豺狼。 无天注意到了这人的目光,两根手指悄悄搭在了一起,开始暗暗调动魔力,颇想把这人烧成秃尾巴狼。 叶倾城这才想到这个兵是被捆*绑的,一下子怒火就压下了恐惧——这是个什么东西,就算他是个毫无教养的兵痞,也该知道非礼勿视,哪有他这样盯着一个大姑娘瞧的?自己这不是救回来了一个无耻的流氓吗? 他既然敢直勾勾盯着自己看,自己也就无需对他客气了,把脸一沉,叶倾城开了口:“还记得吗?上午你持枪闯进了我家。” 那人点了点头。 “捆你应不应该?” 那人又点了点头。 “你是陆将军的兵?” 那人再次点头。 “你没长嘴巴?” 这次他开了口,简单明了的回答:“长了。” “长了就给我说话!我不知道你伤成了什么样子,你要是能走,就请移步,你若是走不动,那么也可以留下来养几天伤,养好了就立刻给我走人!休想耍什么花招,我不求你报我家的恩,但也绝不允许你像今天上午那样,用枪吓唬我的家人!听到了没有!” 小白脸子一直望着她,起初那目光十分毒辣,后来那毒辣的神色渐渐转为了好奇,仿佛她是个奇女子。叶倾城被他看了个面红耳赤,索性不和这兵痞一般见识。她皱了眉头:“你到底是哪里受了伤?我家仆人上午给你抹了药,你感觉好些了没有?” 小白脸子开了口:“谢谢你。” 叶倾城听他所答非所问,正犹豫着要不要再皱眉头,他却又说了话:“你叫什么名字?” 这一句话,按说是极为平常的询问句,但从他嘴中说出来,却是如此的不中听,简直像个大人物对待小女孩一样,居高临下、屈尊降贵,有种与民同乐般的和蔼可亲。 “我姓叶!”叶倾城心里憋气窝火,恨不得咬他一口。 那人被捆*绑着,一派了然的点了点头:“哦,叶小姐,你好。” 叶小姐心说我不好,我不如你好。她翻了个白眼:“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沉吟了一会儿,说道:“区区一介败兵罢了,愧报贱名。”叶小姐就叫我一声——他想了想:“就叫我一声哥哥吧。” 叶倾城的手抬了起来,又放了下,是强忍着,没给他一个大嘴巴子。 无天这时却开了口:“真是岂有此理,叶小姐一片好心把你救了,还救了个哥哥出来?你虽是肉体凡胎,却也不是猫猫狗狗,礼数总懂得吧?怎么好意思见了陌生女子,先和人论起兄妹了!信不信我一把火烧死你!” 那人眯起了眼睛,把目光转移到无天的身上:“你又是个什么东西?” “我是魔王!” “哦,原来你还是个疯子。” 无天忍无可忍,且认为自己无需再忍,他气的笑出了声,语气却是冷酷:“好,非常好,你区区一介凡人,敢对本王出言不逊。”他调动了体内的魔神之力,天色都瞬间阴暗了。 叶倾城只觉得周边空气都降了温,下一秒,她只觉得眼前一花,却是无天狠狠地抽了小白脸子一巴掌。这一巴掌附带了一丝魔神之力,所以威力十分巨大,虽说万万不足以将其打死,但将小白脸子打急眼,却是绰绰有余了。 于是,魔王无天在人间挨了生平第一棍后,紧接着又挨了人间第一顿胖揍。 没人看清这小白脸子是如何站起来的,他虽然被绑着手,腿却是自由的,只见他飞起就是一脚,顿时把无天踹出了柴房。紧接着,小白脸子也冲了出去,对着无天又补了好几脚。 叶倾城一弱女子,自然是没有冲上去拦架的能力,于是她只能原地大喊:“张喜丁顺!给我过来!” 张喜丁顺都是非常勤恳的仆人,听了主子的召唤,飞一般就出现在了这里,叶倾城抬手指了混战的两人:“把他们给我拉开!” 二仆答应了一声,顿时冲入了战局,强行将两人分开了。 就见小白脸子的脸上多了一个高高肿起的巴掌印,无天身上多了数不清的血脚印子,眼中都有了泪光,表情十分委屈,像个挨了欺负的小男孩。 叶倾城焦急的搀起了无天,简直想要把他上衣扒了查看旧伤,她强忍住这冲动,说道:“张喜,带着无天先生去你房里,看看他心口的伤,给他换换药。丁顺,把这个兵痞流氓王八蛋给我锁进柴房里去!对了,把他的腿给我捆上!”说完,叶小姐怀着满腔怒火,拂袖而走。 叶倾城难得遇到如此无礼的野人,她气冲冲的回了房,又不能和小翠倾诉,毕竟以她的身份地位,去和一个兵痞斗气,简直是自轻自贱了。 卷一 相遇 第六章 困兽 - 老鹿蹒跚 - 密斯特李 在房中,叶倾城孤身一人咽下了心中的恶气,她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把这兵痞赶出去,哪有到了别人家里随意打人的?捆着他还好,这要是松了绑,他非拆了自家房子不可! 一想到这兵痞手里提枪,凶神恶煞的在家里兴风作浪的样子,叶倾城便不由得打了个冷战。 对着镜子稍稍理了理自己的仪容,叶倾城又离开了房间,朝客房走了过去。 她心中牵挂无天,生怕无天被兵痞一脚踢出了内伤,更担心无天的伤口因此恶化。 她,身为叶家主人,自然没有坐视客人受伤不管的道理。 来到了客房门前,叶倾城敲了敲门:“无天先生?” 房中一阵骚动,好像是无天在整理房间,过了一会儿,房间里传出了他的声音:“叶小姐,请进。” 叶倾城推开了门,款款迈步走了进去,穿过客厅,掀开门帘,径直来到了无天的卧室。 无天身后垫着一个靠枕,倚着床头半躺半坐,他一见叶倾城来了,立刻想要起身,叶倾城连忙按住他的肩膀:“无天先生,不必多礼,你的伤势如何了?” 阳光透过窗子照射进来,笼罩了无天的脸,照的他脸上粉扑扑的,简直像个大男孩。一提到自己的伤势,无天颇为委屈的噘了嘴,眼泪在大眼睛里打转,他低声道:“又疼了。” 叶倾城听他用如此委屈的语气,说自己“又疼了”,顿时母性大发,简直想将他拥入怀中好好地安慰一番。她顺势坐在了床头,非常内疚的说道:“真是对不住,我本想让你陪着我一起瞧瞧那无礼的丘八,却不成想你竟然为了替我出头,而挨了他的打,我真是——” 话还未说完,无天打断了她:“叶小姐,你是好人,你收留我,还给我治伤。我但凡有些良心,就绝不能旁观这无礼凡人言语轻薄了你,现在我伤势未愈,等我恢复了元气——”他扬起手:“等我恢复了元气,非一把火烧的他满地打滚不可!” 叶倾城听了他这话,心里暖洋洋有些感动。这么多年了,一直是她替别人出头,一直是她保护别人——父亲惹了官司,她去上下打点,弟弟外面欠了赌债,她去一一偿还,她把自己一个弱女子,活的顶天立地,活成了叶家的顶梁柱,活成了父亲和弟弟的主心骨,但她内心最深处,却还是个娇弱的女孩。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主动为她出头呢! 虽然无天被那兵痞打的灰头土脸,可在叶倾城眼中,无天简直就是光荣负伤了! 叶倾城关切的问道:“你伤口恢复的怎么样了?有没有严重?” 无天这人,向来是动手不动口,他听叶倾城问了,便三下五除二脱下了自己的上衣,将自己的胸怀呈现在她面前:“你看看。” 叶倾城抬眼一看,就见无天心口的大洞已经愈合了,转而呈现出粉红色的嫩肉,叶倾城惊讶道:“哎呦,长的这么快呀!” 无天点点头:“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就是方才被踢中了一脚,又开始隐隐作痛了。” 叶倾城见他被捅了心窝都不死,且伤势愈合的速度堪称迅猛,就放了心,想必生命力如此顽强的无天,万万不会被那兵痞一脚踢死。 这时,她才后知后觉的感到了不对劲,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男的还光着膀子,这成什么体统了?她惊呼一声,连忙用手捂住了眼睛:“无天先生,你快把衣服穿上!” 无天不紧不慢的系好了扣子,睁着大眼睛问道:“叶小姐,你这是害羞啦?” 叶倾城憋了个大红脸,连忙从床上坐了起来:“当然是羞,我方才挂念你伤势,急的忘了规矩,这孤男寡女的,算什么样子嘛!” 忽然,门外传出了一阵脚步声,正是叶临风叶二少爷驾到,他急急忙忙走进了屋子,边走边喊道:“无天,我听说你挨揍啦?没事吧你?” 他一推门,正巧撞见了卧室里的二人。只见叶倾城面红耳赤,无天正在系上衣扣子,叶临风险些把自己的眼珠子瞪出来:“无天,你行啊你,都伤成这样了,还有心思干那事儿?” 无天不明白叶临风所谓的“那事儿”是什么事,他抬起头,看向了叶临风,天真无邪的“啊?”了一声。 叶倾城却是听懂了。 她顿时气的想要发疯,连带着把从那兵痞积攒而来的怒火全部发散到了弟弟身上,她冲上前去,抬手就是一个嘴巴:“叶临风,你说的是人话吗?我可是你亲姐姐啊!我这是看看无天先生的伤势,你满脑子都想些什么呢?” 这一大耳光抽的叶临风险些平地起飞,他顿时用手捂住了脸,一句话不敢多说。 叶倾城气冲冲的拂袖而走,只留下叶临风和无天大眼瞪了小眼。 无天贱兮兮的说道:“让你多嘴,挨打了吧!” 到了晚饭时间,叶倾城捧着粥碗,仿佛和粥有仇一样,呼哧呼哧喝了一大碗。 小翠仔细看了看她:“您这是怎么啦?变颜变色的。” “别提了,我下午去看了那伤兵,结果看了一肚子气,这种粗鲁的丘八,真是难以理喻,他伤势若是好些,我非把他赶出去不可!” 小翠察言观色,试探着问:“他这是冒犯您啦?” “何止是冒犯!他还动手打了无天!”叶倾城重重地放下了粥碗:“无天毕竟是客人,咱们叶家向来看重礼节,客人挨了打,我这主人自然没有不管不顾的道理,我好心好意去看望无天,结果还挨了临风一顿奚落,这个没心没肺的白眼狼,心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姐姐?别提了!” 小翠立刻就不提了,她七嘴八舌的转移话题,想要让叶倾城消气,而叶倾城吃了七八分饱,情绪刚刚好了些,张喜来了,进门就把话题转移了回去:“大小姐,我刚又去看过那个兵了,我才瞧明白,他身上不是枪伤,倒像是刀割的,大腿一道口子,胸前一道口子。他说这是爆炸的破片划伤的,这样的伤,要拿线缝上才行啊!可现在这时候,又上哪找大夫去呢?” “让他自己长着去吧!” “不行啊,他已经发烧了,恐怕是感染。” 叶倾城冷冷答道:“我又不是大夫,你自己看着办吧。” 张喜看她话头不对,瞧瞧看了小翠一眼,接收到了小翠飞过来的眼色,便也明白了些许,当即闭嘴告退。叶倾城在房中思索了一会,犹豫着到底要不要让张喜“看着办”去,按说他是一条人命,自己不该坐视不管,可他言语那样轻薄,还动手打了无天——想到无天,叶倾城心里暖融融的,他可是为了自己才挨打的呢! 她想不清自己对无天到底是何种感情,只觉得无天不像个魔王,更像个纯真的大男孩,让她这个“大姐姐”总是无端升起一种保护欲,总想揪着他的耳朵,将各种生活琐碎的事好好嘱咐一番。 就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门外忽然起了脚步声,正是叶氏父子驾到。叶天雄下午睡了一个美美的午觉,正是精神十足的状态,而叶临风下午挨了揍,又自知理亏,便耸眉搭眼的不敢出声,一进房间便如同黄花鱼一样,溜到了墙根。 叶临风见了女儿,张口问道:“闺女,那个王八蛋大兵,你想好如何处置了吗?” 叶倾城没好气的说道:“能怎么处置,先将他扔到柴房锁起来,要是他伤势好些了,就赶紧让他走人!” “他现在情形如何了?” “张喜说他发了高烧。” 叶天雄没心没肺的一拍巴掌:“太好了!让他拿枪吓唬人,这就是报应!我这就过去,好好骂他一顿出出气!” 说完这话,他率领儿子扭头就走。叶倾城虽然认为这爷儿俩的举动堪称弱智,但也没阻拦,反正他俩做的弱智之事数不胜数,不差这一件。 然而她没想到,她尽管可以纵容父亲和弟弟去行弱智之事,他父亲和弟弟却不肯让她安生片刻,她叫来小翠,正想嘱咐几句闲话,哪知道话刚说了几句,这爷儿俩就连滚带爬的闯了进来。叶倾城抬头问道:“你们这是……?” 叶天雄一手捂着心口,一手扶着门框,直喘粗气,叶临风更是花枝乱颤,花容失色,显然是受了惊吓。 叶天雄大惊道:“我操,不得了了,那大兵用针线把自己缝起来了!” 叶倾城站了起来:“啊?!” 叶临风瞪着大眼:“他用针线,活活把自己的伤口缝上了!姐,这是要出人命啊!” 叶倾城当即一把推开堵门的父子二人,快步走了出去:“想死让他出去死,不许他在咱家活糟!” 叶倾城一马当先,率领叶氏父子二人重返柴房,她推开门定睛一看,发现这兵痞确实把自己缝起来了! 只见他胸前横着一道斜斜向下的血红色,本是一道大开的血口子,如今已被他全然缝了起来。 一旁的张喜见大小姐驾到,连忙迎了上来:“大小姐,他跟我要了针线,说是要自己缝伤口,我当他是吹牛,就解开绳子让他缝,没想到,他说缝就缝啊!” 叶倾城没有理会张喜,她正忙着给自己打气,她是个大姑娘不假,但凭如今家里这个境况,她绝不允许自己被这堪称血腥的场面吓住,抬眼看了这丘八,她开口问道:“针线消毒没有?” 那人抬起头来,直直的看了她,平声说道:“没有,但不碍事,我这人命硬,扛得住。” 叶倾城草草扫了他一眼,他这人皮肤很白,胸口白,脸色更白,他的锁骨分明,身材匀称,五官更是堪称俊美,颇显得他像个精雕细琢的瓷人。只不过这位瓷人此时已堪称是支离破碎了。 “不消毒恐怕会感染,张喜,你去拿药箱过来,箱子里有消毒水和绷带。”她心里有些不忍,忽然觉得这无礼之徒也有些可怜——自己拿着针线缝自己的伤口,真成了没人管的瓷娃娃了。 消毒水拿来之后,瓷娃娃又让在场众人震惊了一下。 只见他拿了消毒水直接朝伤口倒了上去,然后他猛然一哆嗦,从牙关里挤出一声沉闷的嘶吼。 他像头穷途末路的野兽,即便是遍体鳞伤了,也要张牙舞爪,向世人展现他濒死的凶恶。 叶倾城看的清楚,只见他额头冒出了冷汗,嘴唇都咬出了血。 只看了一眼,她眼睛就红了。 她是十足的刀子嘴豆腐心,此时强忍着心惊,幽幽说道:“直接用消毒水浇伤口,活该他疼死。张喜,你拿棉球,沾上消毒水帮他擦一擦,擦好了再去给他预备点酒菜,让他临死吃顿饱饭!照他这个作法,迟早要把自己活活作死!” 话音落下,她又偷偷看了他一眼,没想到他顶着满头的冷汗,没有恼怒,反而是一眼一眼打量着她:“一介女流,能说会道,临危不乱——”他挑了大拇指:“巾帼不让须眉。” 叶倾城当即怒道:“收起你的贫嘴,再敢废话,我剁了你的舌头!” 这伤兵当即闭了嘴,然而随后又嘟囔了一句:“还挺厉害。” 叶倾城不再和他斗气,当即一转身,又走了。 卷一 相遇 第七章 忠诚还是死亡 - 老鹿蹒跚 - 密斯特李 接下来的一天里,叶倾城不再理会那伤兵,只是一味地担心自家众人的安危——她早晨派丁顺打探消息,丁顺虽然是没敢走远,但带回来的消息已经足够她心惊肉跳:这位入城的沈司令,真乃臭名昭著的恶棍,他派兵挨家挨户的搜,抓捕陆将军的溃兵。略微有一点嫌疑的百姓,就地击毙,她家门外不远处,就横着两具尸体。 听了丁顺的消息,叶倾城后悔不已,她恨自己犹豫不决,早知今日,前几天就该直接去临城坐火车,即便半路有些危险,也好过躲在家里坐以待毙。 最重要的是,她家里此时此刻就藏着陆将军的伤兵,这要是被沈司令的兵知道了,估计自己全家都要落得个满门抄斩的下场。 叶倾城真的怕了,然而她还要强装若无其事,怕吓到那胆小如鼠的父子俩。如此担心了一整天,到了第三日早上,她站在院子里发呆,忽然张喜慌慌张张的跑了过来:“大小姐!沈司令的兵已经到了胡同口了,正在挨家挨户的搜查呢!恐怕用不了多久,就要查到咱府上了!” 叶倾城心中一沉,这回她不再隐瞒消息,而是将叶家众人都叫到了会客厅,连带着无天,开了一个小会。 向众人传达了消息以后,叶家父子顿时就慌了神,叶天雄恨不得大哭一场,他和他的一双儿女,原本可以在北京过着锦衣玉食的好日子,而且满可以锦衣玉食一直到死,可就因为他一时冲动闹了复辟,连累他一家都要跟他来这座小县城受刀兵之灾。 他们是何等尊贵之人?就即便是要死,也万万不能死在这群大兵手里啊。 小翠更是恐慌,因为早就听闻那群大兵会抢大姑娘小媳妇儿,慌着慌着,大家想起柴房里那位伤兵,顿时更加慌了。 虽然那人看起来细皮嫩肉,不太像个兵,可据说有那会看的,通过观察走路姿态和手心,就能判断出他们的身份。 叶天雄说道:“让他快走吧,别连累咱们。” 张顺叹了口气:“大兵都到了胡同口了,一出门就能看见。” 叶临风惊慌道:“这可怎么办?” 大家七嘴八舌的吵了起来,吵得叶倾城阵阵的发晕,身子晃了一下,她终归是撑着没倒下,她示意众人闭了嘴,说道:“别吵了,咱们赶紧去菜窖躲一躲!那群大兵主要是图财,他们拿够了东西,也就走了。” 无心此时突然发了话:“你们不用慌,我会保护你们。” 叶天雄长长的叹了口气:“哎呀!你保护个屁,就你那点本事,还不够大兵们塞牙缝的,他们一人一枪能把你打成筛子!” 无天茫然了:“枪?红缨枪?” 忽然,他感觉自己的手被拉住了,是叶倾城拽着他往菜窖走,边走边说道:“总之,枪就是那伤兵前几天手里拿着的东西,非常危险,见到那玩意,你就赶紧跑。” 无心就乖乖的被她拉着手,定定的看着叶倾城的侧脸,看着她粉白的面颊,看着她樱桃般的小口,心中暗暗将她的话记了住:枪很危险。 伤兵也被张喜丁顺从柴房里掏了出来,一并带到了菜窖。 叶家这个菜窖,位于后院,十分隐蔽,用来储藏青菜,通过梯子来上下,只不过叶家人许久没回过老宅,菜窖也跟着荒废了许久。 菜窖的小门开了,叶天雄颤颤巍巍的爬了下去,紧接着是叶临风和小翠,叶倾城站在菜窖口,都懒得拿正眼看那位伤兵,只是低声说道:“该你了,无天,扶他一起下去。” 无天也十分不愿意搭理这个脏兮兮的伤兵,可现在毕竟不是耍脾气的时候,他一手掺了伤兵,一手扶着梯子,也慢慢爬了下去。 然后她转向了张喜丁顺,做了仔细的叮嘱,教他们如何应对大兵。毕竟不能全家都下去当缩头乌龟,总要留两个伶俐的人在上面负责应付。 张喜丁顺的工作,说简单倒也简单,只需要扯个谎,告诉大兵们家里的主人早就回了北京,并且广开门户,欢迎大兵随便搬,随便拿,横竖叶家不缺这点财产,只要这兄弟俩保住小命就行。 张喜丁顺连连答应了,他们兄弟俩都是叶家养大的,叶临风不算男人,这个时候轮到男子汉出马了,他们兄弟二人责无旁贷,只能硬着头皮,上阵迎敌。 嘱咐完毕后,叶倾城也顺着梯子进了菜窖。丁喜张顺用木柴麻袋盖好了菜窖的小门,且在四周放了许多杂物,将这里布置成了一片杂物堆。 兄弟二人作了明确分工,张喜率领叶家老厨把守前门,充当一对守门人;丁顺把守着府上后门,预备着随时护送叶家众人逃跑。 小翠摸索着点燃了一根蜡烛,照亮了漆黑的地窖。 叶倾城旁边坐着的,正是那位伤兵。只见他盘腿坐着,把腰背挺得很直,是个正襟危坐的模样。叶倾城虽对他有千般的不满,却很欣赏他这一份气度和姿态,他看上去十分镇定。 叶天雄左顾右盼,不断环顾四周,随后悄悄说道:“真是漆黑一片啊,也不知道这种地方会不会闹鬼。” 小翠小声接话道:“老爷,您可别吓唬我们……” “哼。”叶天雄冷笑了一下:“难道我不怕吗?” 这时无天开了口:“你们放心,这里没鬼。” 叶临风问道:“活神仙,你有阴阳眼吗?” 无天迟疑着说道:“我这应该不算阴阳眼……不过你就当我有吧!” 伤兵这时把头转向了无天,他开了口,声音很低沉:“你到底是什么人?” 无天看都不看他,赌气一样说道:“我说了,我是魔王。” 伤兵笑了一下:“合着闹了半天,你真是个傻子啊。” 叶临风说道:“哎呀,你就当他是个法师罢了!” 伤兵又笑:“哦,原来是个江湖骗子。” 菜窖里忽然更亮了,是无天手里冒了火:“你再胡言乱语,我一把火烧死你!” 伤兵挑了挑眉:“还会变戏法?” 叶倾城“嘘”了一声,菜窖里顿时恢复了安静。不一会儿,叶倾城说话了:“那个谁,你伤好了没有?” 伤兵说道:“劳烦叶小姐挂心,都是皮肉伤,不碍事。” 叶临风问道:“诶,你当兵多少年了?我看你细皮嫩肉的,是个新兵吧?” 伤兵摇摇头:“非也,我其实当了很多年兵了。” 小翠此时也叽叽喳喳问道:“那那那,那你有没有做过杀人放火的坏事?” “我的确是杀过人,但却没骚扰过百姓。” 叶天雄撇了撇嘴:“哼,谁信呢?” 就在这时,他们忽然感觉外面有一阵骚乱,大家不再多说,纷纷竖起耳朵,听着外面的动静。 外面的情形,属实不大好。 门外传来了一阵马靴的声音,就听叶家大门被敲得像响雷一样,张喜刚要开门,却突然听见一声枪响,吓得他一缩脖子——是大兵们用枪打掉了门栓。 随后,大门被人一脚踹开,八个大兵耀武扬威的扛着步枪,其中六人浩浩荡荡进了叶家大院,留下两名士兵把门。张喜预备了一肚子的好话,可真到了时候,他却又大脑空白了,幸亏老厨子临危不乱,硬着头皮陪笑道:“老总们好!” 为首的大兵看起来还是个军官,他挺着肚子,提着手枪,派头十足的看了一眼张喜和老厨,问道:“你们家主人呢?” 张喜矮着身子,恭恭敬敬的答道:“回老总,我们家主人前几天就回了北京,现在就剩下我们两个看房子。” 军官倒没怀疑张喜的话,只是说道:“我们奉命挨家搜查敌方残兵,既然你家主子不在,就请你们——配合一下!” 老厨点头如捣蒜:“老总们请搜,我们配合,绝对配合!” 军官朝着几名手下一使眼色,几个大兵随即就冲进了各间房屋,开始翻箱倒柜,搜人是假,搜钱是真。 张喜和老厨对视了一眼,同时松了一口气,不怕大兵们抢钱,别杀人就好。 其中一名士兵冲进了叶倾城的房间,一眼就见到了房间里高大的橱柜,他满脸坏笑:“抽屉上了锁,肯定是有好东西。”说罢,他端起枪,照着锁头就是一枪。 张喜暗道不好——那伤兵的手枪,还锁在抽屉里呢! 果不其然,叶倾城的房间里传来一阵声音:“报告!发现一把手枪!” 张喜心中一沉,他可没想到,还有这么一出! 大兵们在院子里集合了,为首的军官仔细打量着这把手枪,忽然意味深长的盯着张喜一笑:“左轮手枪,还是象牙柄的,寻常百姓家,有钱都买不到啊。”军官问道:“小子,说吧,枪哪来的?” 张喜开始装傻:“捡的。” 说完这话,他开始往旁边退,和他作伴的老厨见状,也要跃跃欲试的后退,哪知军官看了老厨一眼,扭头盯住张喜:“真是捡的?” 张喜慌忙点头:“真是——” 话没说完,因为军官举手就是一枪,子弹打爆了老厨的脑袋。尸首咕咚一声倒下去,热血脑浆崩了满地。 然后枪口缓缓移动,瞄准了张喜:“真是捡的?” 叶家从小养大的男仆、忠心耿耿的守门人、视叶天雄为父亲的张喜,迎着还在冒烟的枪管,心跳都要停了。 因为他明白,对方真的可以杀了他,如同碾死一只蚂蚁,只要一开枪,他这刚刚开始的人生,就要结束了。 他吓得抖如筛糠,直勾勾的答道:“不是捡的。” 军官沉着脸问道:“谁的?” “一个伤兵的。” “人在哪里?” 张喜沉默了,他问自己:忠诚还是死亡? 末了,他得到了答案——两个都不选,他选择活下去。 他听见自己发出颤抖的声音:“菜窖……” 军官满意的点点头,他一晃手枪:“那就麻烦小兄弟带路了。” 卷一 相遇 第八章 挡枪 - 老鹿蹒跚 - 密斯特李 叶倾城仿佛是听到了几声枪响。 叶家老宅很大,前院和后院隔着老远的距离,又因为菜窖几乎被掩盖的严严实实,所以到底是不是枪响,她也不确定,倒是察觉到身边的伤兵动了一下。 她刚要问他是不是也听到了,就突然感觉到头顶一痛,是伤兵硬生生薅下了她头上的发卡。 这举动堪称无礼,无礼至极。她顿时横眉立目了:“你干什么!” 伤兵却是没理她,而是抬起头,直勾勾盯着菜窖的小门。她紧贴着他,感觉到他的肌肉,开始紧绷了。 如此又过了片刻,菜窖上方开始传来一阵脚步声。 叶天雄早就憋闷的难受,他第一个站了起来,伸了一个懒腰,口中嘀咕道:“看来是没什么大事,张喜这么快就接咱们上去了。” 这话一说完,头顶上的小门开了。阳光直射下来,叶倾城一把抓住了父亲的衣袖,因为上方出现了一张陌生的面孔。 那张面孔一定看不清菜窖里的情形,但却是胸有成竹,开口便道:“下面的几位,请移架上来吧!” 叶倾城警惕的看了那人,问道:“你是谁?” 陌生面孔移开了,取而代之的是张喜,张喜哭丧着脸,泪流满面:“小姐,他是沈司令的手下……”他跪着哭出了声:“他们打死了徐师傅,我不敢……我对不起老爷和小姐。” 烂泥一样的张喜随即被一枪托砸到了一边,菜窖口顺着递下一架长梯,和梯子一起传下来的,是那军官的声音:“私藏敌军可是重罪,请吧,各位,不要让我动手了。” 叶倾城生平第一次这么恐惧。 她恐惧,叶天雄和叶临风打颤,小翠更是抽泣了起来。叶倾城心里清楚,上去一定就是死,不死也活不好,然而若是想体面的死去,就不能赖在下面不动,等着那帮粗鲁的大兵一个一个把她们抓上去。 于是,她第一个爬上了梯子,叶家父子一点主意都没了,哆哆嗦嗦的瘫软在原地,小翠直接哭了个天昏地暗。倒是伤兵和无天没有任何犹豫,也跟着叶倾城爬了上去。 爬到菜窖口,叶倾城第一个被军官拉了上来。军官不急着去拉无天,而是拉着叶倾城转了一个圈,上下仔细打量了她,军官笑道:“原来还是个小美人儿。” 叶倾城一把甩开了军官的手。 军官倒也不恼,转而去拽上了无天,无天瞪着他:“不要对小姐无礼。” 军官毫不在意的笑了一声,这时伤兵也爬上来了。 他正要伸手去拉伤兵,目光迎上去,他就愣了一瞬。 一愣之后,他倒吸了一口冷气,抬手就要拔枪。叶倾城望过来,却见那伤兵忽然向着军官挥手一划,划出了一道寒光。 军官一手摁着腰间手枪,一手捂住咽喉,鲜血像泉涌一般,顺着他的指缝喷涌而出。那伤兵趁势伸手抽出了军官的配枪,同时一脚将他踹得向后仰去。军官平地起飞,摔了个仰面朝天。捂着咽喉的血手扬起来,露出了一道横贯咽喉的割伤。 叶倾城看到了伤兵手里的发卡,这才明白过来:那伤兵刚才拿了她的发卡,是要杀人用。 这时候周边的几名士兵连忙举起了步枪,其中一人胡乱瞄准了叶倾城,抬手就要扣动扳机。无天把这一幕看在眼里,忽然想起叶倾城对他的嘱咐:枪很危险。 他不知道所谓的“很危险”是多么危险,可他万万不愿见到叶倾城受伤,他顾不上思考,一个箭步冲到她身前。 下一秒,叶倾城就看到面前闪过一个黑影,是无天。 无天一把抓住了枪管,用自己的胸膛抵住了枪口,直挺挺、硬生生,替叶倾城挨下了一枪。 枪在无天的胸口轰出了一个拳头大的血洞,轰的无天向后一仰,直接躺进了叶倾城的怀里。 叶倾城睁大着眼睛,看着面前的无天。他们明明才认识不久,他却替她挡了一枪。 这一时候,叶倾城的世界忽然就安静了。 菜窖里的大呼小叫,高声哭喊、面前的枪声大作,火光四溅,在她眼中,一下就成了默片哑剧。整个世界,就只剩下了,怀中这大男孩一般的,想都没想就硬生生替她挨了一枪的无天。 她忽然弓起了身子,张了张嘴,却没有哭出声——仿佛有一双无形的手扼住她的咽喉。 脑海里有一个声音,如同洪钟般嗡嗡作响,让她没办法思考,就这么愣在原地。 那伤兵注意到了这一幕,不由得也皱了皱眉头。他迅速举起从军官手中夺来的枪,士兵们还未反应过来,他已经连着向周围开了五枪。 五枪过后,倒下了四个人——其中一枪,他打偏了。 剩下最后的那名士兵惊慌失措,赶忙抬起枪对准了伤兵,就在这时,丁顺忽然从一旁冒了出来,他手里拿着一把柴刀,直直的砍进了士兵的脖颈。 那名士兵睁大了眼睛,血喷了丁顺满头满脸,随后直挺挺的倒了下去。 丁顺呼哧呼哧喘着粗气,眼里布满了红血丝。这可是他生平第一次杀人。 伤兵扔了手枪,从地上又捡起一支步枪,他打开弹仓查看了子弹,随后走过来,他扭头看了叶倾城一眼:“别怕。” 然后他对准地上六人,一人补了一枪。最后停在张喜面前,他问道:“都在这里了吗?” 张喜直瞪瞪的望着他,嘴唇颤抖说不出话。于是他扬手给了张喜一记雷似的耳光,再问:“他们都在这里了吗?” 这一个大嘴巴将张喜抽活了:“还还还,还有两个把门的,都都都有枪。” 他抬手指了指张喜的鼻尖:“给你个将功补过的机会,带着大家躲到厨房里去,等我回来。” 叶倾城这时也活了,她搂着无天,仰起头,满脸都是泪水:“你还去哪?趁着没人发现,咱们快从后门走吧!” 伤兵扭头看向了她:“也带我一个?” “废话!” 他一点头:“好意心领了。” 心领归心领,他却没听她的话。弯腰从地上又换了一支新步枪,他大步流星的向前院走了。 叶倾城和张喜搀扶着无天,带着众人进了厨房。 无天双眼紧闭,胸口的血洞还在流血。 叶倾城这时终于哭出了声,她好像从未哭的这般伤心,她的心都要碎了:“无天!”她伸出手去,不断摇晃着无天的身体。 叶天雄眼睛也红了,他搂住女儿的肩膀:“城城……别哭了,无天他已经——” 话没说完,躺在地上的无天突然咳嗽了一声,随即闭着眼幽幽道:“叶小姐,别摇了,疼。” 一个胸口被轰出一个拳头大的血洞的人,还能躺在地上说话,这场面堪称惊悚了。 可叶家人都不害怕,而是团团围了上去,叶临风带着哭腔问道:“无天,你会不会死啊?” 无天眯着眼,环视着围成一圈的众人,心中忽然是一暖,他头一次感受到了“家”的概念。在心中,他暗暗告诉自己:这一枪挡的值。在迎上去的一瞬间,他也感觉到了恐惧,他不确定人间的武器到底发展到了什么程度,会不会杀死他。在倒下去的那一刻,他也害怕,怕自己一闭眼,就再也醒不过来。 可他终归是没死,既然没死,他就要好好活下去——和叶倾城一起好好的活。 他张开嘴,轻声说道:“凡人的武器——大概杀不死本王。” 叶倾城哭的更冲了,她上气不接下气,不知道是欢喜还是伤痛,她轻轻打了无天一下:“那你装什么死呀!” 张喜这时候忽然就机灵了起来,他本着戴罪立功的想法,迅速跑去取来了药箱,拿出绷带,七手八脚的将无天的伤口包扎了起来。 就在这时,外面又传来一阵枪响。枪声一响,众人便是集体的一颤。其中无天颤的最厉害——凡人的武器,太他妈的厉害了,差点疼死他。 连着颤了几次之后,外头有人踢开了厨房门,正是那伤兵回来了。 叶倾城抬起头,第一眼就看见他身上有血,并非沾染的血渍,而是湿漉漉的一小片,从他军服上晕染开来。而他手里拎着几件沈军的军服,迈步进来的时候,分明是有点踉跄。 把军服扔到地上,他开了口:“沈海里的士兵死在这里,这事肯定不会就这么算了。此地不宜久留,我想办法护送你们出城。记得叶老爷说过想回北京,临县有火车站,你们可以在那里上火车。” 话一说完,他注意到了尚且喘气的无天,他迟疑着走了过去:“你怎么还没……还没……还没……”他不断措辞,满腹的经纶此时都没了用,他不知道该怎么问了。 叶临风这时仰头看向了伤兵:“他没死,我就说吧,他是活神仙,你还不信!” 伤兵错愕了,显然面前发生的事超出了他的接受范围。 叶倾城此时抹了一把眼泪,说道:“以后有机会,再和你解释。” 伤兵还想要问些什么,叶天雄这时候却扶着墙,缓缓站了起来,他看着面前这位杀神一样的人物,问道:“外面的兵,都死了?” 那伤兵转向他,面无表情的一点头:“都死了,死透了。” 叶天雄虽然平日不着调,但毕竟也活了这么多年,终归是有些见识,他知道,若是普通的小兵,绝没有他这般战斗力,叶天雄试探着问道:“你应该不是个大头兵吧……你到底是什么人呀?” 伤兵明显是迟疑了,他沉默了一会儿,随即环视了众人:“在下姓陆,陆挽春。” 旁边的丁顺大吃一惊:“你就是,你就是城里原来那位陆将军?” 陆挽春一点头,苦笑道:“败军之将罢了。” 叶倾城呆呆的看着陆挽春,他那肤色与相貌就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一个上等的精品瓷娃娃——丹凤眼,长睫毛。 在她的认知里,将军应该都是老头子,起码也是中年人,她无论如何也不能将面前这长得像瓷人一样的俊美青年,和大名鼎鼎的陆将军联系在一起。 迎着众人惊愕的目光,陆挽春沉声说道:“你们快把军服换上,咱们立刻就走。” 卷一 相遇 第九章 殊途 - 老鹿蹒跚 - 密斯特李 他说完了话,率先脱下了自己的军服,露出了胸膛,胸膛之上,是一道血红色的伤疤,本是被针线缝合了起来,现在伤口却因为剧烈运动而再次迸裂了。他感觉到了疼痛,不由得放缓了脱衣服的动作。 叶倾城将这一幕看在眼里,便有些暗暗的心疼。但她不肯将这份心疼表述出来,更不肯直接去问他的伤势——他若是个普通的大兵也就罢了,可他已经从一个伤兵摇身一变,成了个年青有为,英俊沉稳的将军。大小姐在年轻的将军面前,是要懂得害羞的。 陆挽春先前那些在她眼中堪称无知无德且无礼的举动,此时此刻都变成了理所应当——他是将军,理应那样霸道。 她招呼叶临风扶起无天,又对张喜说道:“快再拿些绷带,给陆将军也包扎一下伤口。” 张喜自认为犯了大错,以为大小姐定然不会再搭理他,谁知他的大小姐竟然大人大量,全然不肯同他一般见识,他此时便不由得有些受宠若惊,连忙答应一声,拿起绷带就开始替陆挽春包扎。此时他的表情,几乎是大喜过望,满面春风了。 陆挽春皱了眉头:“我受伤,你很高兴?” 张喜愣了一下,连忙摇头:“不敢不敢,我只是……只是……” 陆挽春一挑眉:“只是什么?” 张喜低下了头,低声说道:“我只是以为大小姐再也不肯理我了。” 叶倾城扶着无天,迈步走了过来,瞪了一眼张喜:“别以为这事就这么完了,回北京我再骂你!”她弯下腰,从地上捡起一身军服:“无天,快换上。” 无天接过军服,还拿到眼前闻了闻,随即险些呕吐:“我不穿!太臭了!” 叶倾城用对待小孩子的语气说道:“不行,必须穿,快,听话!。” 无天果然就听话了,他脱下了自己的粗布衣裳,在丁顺的帮助下换上了脏兮兮的军服。他拍了拍衣服上的土,嘴里嘀咕道:“真脏。” 叶倾城和小翠背过身去,待其余几人换好了军服,就听陆挽春说道:“叶小姐,接下来,恐怕要委屈你和小翠姑娘了。” 叶倾城不知道所谓的委屈指的是什么,以为他是在表达接下来的艰辛,便毫不在意的说道:“没关系,都到这时候了,能活命就是好的,还说什么委屈不委屈。” 陆挽春听了这话,便一拍手:“好!要的就是你这句话!” 叶倾城和小翠总算知道,陆挽春所谓的委屈,指的到底是什么了。 她和小翠都被双手反剪着捆了,又被两张破旧的草席卷成了两个筒子,脸也被陆将军用煤灰和泥土好生打扮了一番,看起来脏兮兮的。两人并排躺在了一辆驴车上,一人一嘴里塞着一块臭烘烘的破布,头发乱糟糟的披在脸上,看起来就像躲藏未遂的两个大姑娘被大兵们搜了出来,此番是羊入虎口,活不成了。 大兵有六人,为首的正是陆挽春。叶家父子也换上了军装,可因为这爷儿俩平日里好吃好喝,娇生惯养,也养出了一身细皮嫩肉,所以陆挽春也对他们施加了些许煤灰。张喜和丁顺穿着军服,扛着枪,强行装出了耀武扬威的德行,只不过兄弟二人为奴已久,向来低眉顺眼,装来装去,丝毫没有装出大胜而归的模样,倒像是两个眉飞色舞的神经病上街发疯了。无天倒是还好,军服穿在他身上松松垮垮的,正好让他可以冒充一个娃娃兵。 小翠吓懵了,哽咽着总想哭,和她作伴的是叶家父子,爷俩扛着枪,迈着八字步,眼中含泪,恨不得也找个温暖怀抱大哭一场。叶倾城倒还算是富有理智,她披头散发地躺在驴车上,眼睛盯着陆挽春的胸膛,也不知道他伤口疼不疼。 当时自己听他说话气人,不肯管他,结果他像个野兽似的,拿那做活的针线,自己把伤口缝起来了。 一想到这里,她也有点想哭了——自己待他实在是太冷酷太刻薄了,他明明这么可怜,自己还如此地落井下石,简直太不是人了。 就在这时,陆挽春走到她跟前说道:“别怕,有我在,我保证把你们平安送上火车。” 叶倾城看他之余,又有些尴尬,因为她现在是个大花脸,头发也是凌乱的不堪入目,嘴里还塞着一条肮脏的破布,她当了二十多年大小姐,还是头一次这么狼狈,偏偏这狼狈的样貌还被陆挽春看了去。 忽然想起一件事,她向他“呜呜”的叫了两声。他当即伸手拽出了她口中的手帕,她喘了一口气,说道:“你的手枪,要不要带上?” 他迟疑了一会儿,明显是舍不得自己那把枪。可他末了还是摇了摇头,把手帕堵回了她的口中:“算了,那把枪太扎眼,还是不要带了。” 说完这话,他隔着一层芦席,哄小孩子似的又拍了拍她。 她又扭头看向了无天,无天走路有些踉跄,是方才陆挽春用烧红了的餐刀硬生生挖出了他伤口里的子弹,这份痛楚比中弹还要强上一万倍,让无天简直就要昏厥。 一想到无天替她硬生生挨了一枪,她的胸口也要隐隐的作痛。她不知道自己对无天是何种感情,但她知道,无论是何种感情,总归不是爱。因为她没办法去爱他,倒不是他不够好,是他太好了,好的那样无私,好的让自己心慌意乱,无处可藏。而且,他是个天上掉下来的人物,说不好哪天又要飞回去,她读过聊斋,懂得什么是“人鬼殊途”。他虽然不是鬼,却也万万称不上是人。 叶家后门一开,张喜和丁喜赶着驴车出了来。驴车也是叶家的众多财产之一,驴子平时就被拴在后门口,叶家人少活也少,所以它尚且算得一只闲散的驴,不想今朝天降大任于斯驴,有了它为叶家买力的机会,而驴闲散惯了,万万不肯白白为叶家卖力,竟是耍起了倔脾气,停在原地不肯走。幸亏陆挽春比它还倔,兜头抽了它几鞭子以后,驴子不得不向他低头,鼻青脸肿,眼泪汪汪地随着叶家人上路了。 叶临风和无天一前一后跟着陆挽春,叶天雄怀里抱着一支步枪,坐上了驴车一角,充当丘八太爷,车上被卷成筒子的叶倾城和小翠十分敬业,一路哭泣。 叶家众人已是许久没出过门了,如今这么一上街,才发现整座县城像是修罗场一般,街道躺满了死人,有百姓也有士兵,街道周边的商铺从窗子里往外窜着火苗,远近的房屋皆是浓烟滚滚,鬼哭狼嚎。兵痞们敞胸露怀,端着枪横冲直撞,有的在大街上抓女人,有的在抢劫四下的住户,有的更是当街杀人。 小翠见了这般地狱样的场景,哭的更加卖力了,抽噎的直翻白眼,叶倾城也紧紧闭上了眼睛,心中一阵一阵的悚然,她觉着自己像个走夜路的瞎子,除了紧跟着前方的陆挽春,再没有别的选择。 忽然不知从哪冒出一只粗糙的脏手,在她腿上摸了一把:“小娘们儿倒是不赖嘛!” 她吓得睁了眼睛要躲,走在前方的陆挽春这时候扭回了身,用枪托一搡对方的胸口:“这两个都是给司令预备的娘们儿,你他妈的找死?” 那手立刻缩了回去:“你急什么,我他妈又没说要跟她俩睡觉!” 陆挽春没再说话,叶倾城只觉得身下一震,是驴车继续上了路。她心中回味着陆挽春和那士兵的对话,两人一问一答如此流畅,不由得让她心中一阵悚然——若这次打胜了的是陆挽春,进城的也是陆挽春,那么他会不会也像沈司令和他的兵一样,满城的杀人放火,打砸抢烧呢? 反正有一点是可以确认的了:他是真的杀人不眨眼。 她感激他,愧对他,也怕了他。 驴车继续前行,片刻之后就到了城门口,城门口的景象堪称凄惨,首先城墙就被大炮轰塌了一大片,城门内外也没有了往日的车水马龙。几个士兵扛着枪,七扭八歪的站在城门口,负责守门。 待驴车走到城门口了,守门的士兵立刻来了精神:“呦,有女人!” 陆挽春笑嘻嘻的答道:“司令看上的,我们负责给他送过去。” 守门的士兵坏笑道:“司令够行的,一下要两个,玩的过来吗?”他边笑,边给陆挽春一行人让了路,临了还不忘摸一下叶倾城的脸蛋儿。 于是,叶家众人,就如同做梦一样,一步步离开这座地狱一般的县城,走到城外去了。 走到城外他们没敢停车,又走了老远,及至走到了一处小山坳子里,驴车才停下。 车上的两卷草席被解开,叶倾城和小翠这才重获了自由。车上胡乱覆盖了一些稻草和破布,破布之下是提前藏好的一只手提箱和一包衣物。叶家父子手忙脚乱的脱了军装,连忙换上了干净衣服。活了这么久,他们还从未穿过如此肮脏污秽的衣服,以至于父子俩一路忍着泪水和午饭,生怕自己一张嘴就吐出来。 叶天雄换好了衣服,又抚着心口连连顺了好几口气,这才把头转向陆挽春,他开了口:“陆将军——” 陆挽春打断了他的话:“叶老爷无需客气,叫我挽春就好。” “行行行,挽春啊,咱们接下来该当如何,总不能继续坐驴车吧,我这屁股都要颠成八瓣儿啦!” 叶倾城用手帕蘸水擦净了脸,一边用梳子拢着头发,一边瞪了父亲一眼,然后面对了陆挽春,说道:“谢谢你,你这是救了我全家人的性命。” 陆挽春低头一笑:“叶小姐不必客气,这是应该的。” 叶倾城果然就没再同他客气,转而看向了无天:“无天,你怎么样了?” 无天眨巴着眼睛,说道:“疼。” 叶倾城再次揪了心,恨不得把无天揽进怀里,但她知道自己不能这样做,她感受到了无天对自己的感情,可毕竟他不是人,她和他终归是难以修成正果。她万万不能接受他的心意,不然就是伤害他,她只当他是自己的弟弟。 叶倾城强行狠了心,说道:“谢谢你救了我,但我希望,你下次不要这样做了。我们才认识不久,我不值得你这样舍出命去。” 叶临风向来崇拜无天,此时听姐姐这样说,便十分听不下去,他高声道:“姐!你这说的是什么话?无天救你还救出错来了?” 叶倾城低下头去,没接弟弟的话茬——她也知道,自己的话太不中听。 无天抬头看向了她,眼中闪动着光,轻轻开了口:“我说了,我会保护你,我不撒谎,我说到做到。” 叶倾城听了这话,简直就要心软了,她一咬牙,说道:“我谢谢你的好意,但我不需要,也不值得你这样舍命相救,你是听不懂吗?” 无天哑然了,他张了张口,好久才说出话来:“可是,我就想对你好,就是想保护你啊。” 他的话像刀子,句句扎她的心,他是好意,铺天盖地的好意,让她退无可退,藏无可藏,逼得她恼羞成怒。她终于忍不住流下了眼泪,忽然就提高了嗓门:“你怎么这么傻!你是不是听不懂我说话!”后面的话她说不出口,只能在心中说:他要是人就好了,哪怕是个无能的穷小子她也认了,他怎么就偏偏是魔呢! 父女连心,叶天雄哪能不知道女儿的心思,他也知道无天是好样的,无天想都不想,就挡在女儿面前,是值得托付的,可无天的身份,注定让他们两个无缘。叶天雄开了口,打起圆场:“好了好了不要吵了,天都擦黑了,咱们快走吧,再耽搁下去,就要在山里过夜了。” 无天站在原地,满脸无辜地看着叶倾城,眼睛眨了眨,掉下了一颗泪珠子——泪珠在地上摔碎了,他噘着嘴,实在委屈极了。 卷一 相遇 第十章 妙语 - 老鹿蹒跚 - 密斯特李 叶天雄说完了话,一拽女儿的衣袖,抛过去了一个眼神。叶倾城收到了父亲的眼色,便擦了擦眼泪,暗暗平复了心情,一言不发的又上了驴车。她不再去看无天,不敢看,不忍心看。 趁着天色还亮,张喜和丁顺赶着驴车,继续向着临县的方向出发了。 陆挽春和无天身为伤员,也坐上了驴车,与叶倾城和叶天雄父女共同挤在驴车板子上。驴车空间有限,万万坐不下第五个人,叶临风只好和小翠在车下跟着走。小翠一个大姑娘尚未叫苦,叶临风却是连连叹气——他好像从未走过这么远的路,这崎岖的山路几乎要把他白嫩的脚丫磨成大脚片子。 车上就这么点地方,叶倾城抱着膝盖,背对了无天,叶天雄忍着屁股的酸痛,倒是敞开了话匣子:“我说挽春老弟——” 陆挽春再次打断了他的话:“不敢,您的年龄足够做我的叔叔,在您面前,我是晚辈。” “哦——”叶天雄眼珠一转:“那么请问挽春贤侄今年贵庚?” 陆挽春答道:“我今年二十六,应该是要比令嫒大上几岁吧?” “大的不多,大的不多,小女今年二十四。” “那您看,我可不就是您的晚辈吗?” “那还真是。” 无天听着二人的对话,偷偷瞪了一眼陆挽春,心说要看年龄,我足够做你祖宗! 陆挽春也偷瞧了一眼无天,随即又问叶天雄道:“您回北京,是打算长住?” “我是不想回来了,这里穷山恶水出刁民,还是北京好。家里就是我父子三人相依为命,日子舒服的很。” 陆挽春一挑眉:“哦……” 扯了这么意味深长的“哦……”之后,陆挽春又开了口:“令嫒还未婚配吗?” 叶天雄被说道痛处,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唉!挽春贤侄有所不知,我家这位小女,处处都随了我这个父亲,眼光志气都高的很,一般的男子,她都瞧不上眼,结果就这么一年一年耽搁了下来。说起来啊,这也是我的一桩心病了。令尊有着挽春贤侄这样年轻有为的好儿子,定然是没有我这样的烦恼了。” 说完这话,叶天雄看了陆挽春一眼,发现陆挽春在笑——在他印象中,这小子要么是面无表情,要么是似笑非笑,然而这回他是真笑了:“哪里哪里,叶老先生过奖了,我也还是光棍一条呢!” 随后,他扭头看了看叶倾城,低声说道:“我和叶小姐同病相怜,真是有缘了。” 叶倾城心里正在暗暗悔恨自己先前对陆挽春太冷酷,结果冷不丁的听了他这一句话,心中的惭愧顿时烟消云散:“哼,陆将军言重了,我可不敢当。” 陆挽春含笑回了头,正好和叶天雄对视,他也是一愣。 因为叶天雄叶老先生,正满面春风,双手托腮,仔细盯着他,不住地端详,一边看,一边嘴唇微动,挤出了两个字:“光——棍——?!” 自从得知了陆挽春光棍身份,叶天雄就仿佛把方才受的惊吓忘了个一干二净。 他竟是一句话都不肯多说了,只是将两条胳膊支在膝盖上,歪着脑袋,双手托腮,目光在陆挽春身上不住的打量,他看呀看,看呀看,越看越满意,越看越欢喜。既然无天和女儿无缘,那么将女儿嫁给这位年轻有为,英俊过人,孔武有力的将军,也是不错的。 “挽春贤侄呀——”他开了口:“你不到三十岁,就做了将军,堪称是一位英年俊杰了,像你这样的大好青年,应该有不少女子对你倾心,你为何至今尚未娶妻呢?” 陆挽春直起腰身,正色答道:“在下和令嫒情形倒也相似,都是眼光和志气太高。” 叶天雄一拍手:“啊哈哈,年轻人嘛,眼光高是好事呀!” 叶倾城背对着众人,看不到此刻情形,就只听见父亲的话说的愈发离谱,便不由得轻咳了一声,意思是让他父亲闭嘴。然而他父亲满脑子满眼都是他的挽春贤侄,哪还听得进去别的声音? “挽春贤侄,你家里除了令尊令堂,可还有其他的什么人呀?” “不瞒叶老先生讲,在下其实是个孤儿,双亲在我很小的时候便故去了,家里也没有其他亲人了。” “兄弟姐妹也没有?” “倒是有个弟弟,不过早年闹饥荒,饿死了。” 叶天雄听到这里,心花怒放,他狠狠一拍大腿:“那真是太好啦!!!” 叶天雄这番话堪称妙语,此言一出,众人皆惊。叶家所有人,包括赶车的张喜丁顺两兄弟,一起回头,同时向叶老爷射去了严厉的目光。叶老爷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言,连忙正了正神色,清了清喉咙:“啊……我的意思是说,虽然你童年不幸,但从今往后就会变得好了,从今天开始,我家就是你家!我嘛——就是你爹!” 叶倾城暗暗叹了口气,想不到父亲疯起来,竟然是妙语连珠,不知道父亲只是今天这么疯癫,还是这些年来在外面一直这样胡言乱语,她提起心来,生怕陆将军抬手给父亲一个大嘴巴。陆将军却并不计较叶老爷的一番高论,反而显得很高兴。他低沉的声音响了起来,分明是话中藏笑:“多谢叶老先生,这可这是在下的荣幸。” “哈哈哈不要客气,一家人说什么两家话!” 驴车虽然行进的速度十分缓慢,但胜在片刻不停,跟车步行的几个人也都是青春年少,扛得住辛苦。如此直走了大半夜,最后在凌晨时分,驴车终于抵达了临县的城门前。 临县这座县城,也属于沈司令的地盘。沈司令属于无耻混蛋一流,每每攻下一座县城,便要放纵手下士兵抢掠一番,不知道有多少的百姓被这群大兵蹂躏致死。然而沈司令并非一味地屠杀,放抢几天过后,他就要将士兵们用军法规矩起来,以便那些幸存之人继续生活。毕竟他也要征粮收税,若是人都死绝了,那他也就失去给部下发饷的资本了。 大兵们全是恶狼一般的人物,有军饷,他们尚且能规规矩矩的听令。若是不给发饷,很容易闹哗变。成千上万的兵痞发起疯来,便是他沈司令也受不了。 驴车前方的这一座城,城外的地上还有隐约的血迹,然而城门已经开放了,不时有行人进进出出。 在本县城堪称最豪华的一家旅馆里,这一行人落了脚。 然而旅馆饶是豪华,也豪华的十分有限和勉强——前后两进院子,拥有十来间大大小小的客房。而已叶家父子的眼光来看,无论哪间客房都不像是给人住的,所以叶倾城也未征求这两位活宝的意见,直接包下了最大的一间房,又额外出钱,请掌柜的抱来了几床被褥。 此地的旅店,和京津一带的外国饭店可不一样,旅客若是没有自带被褥,只能光溜溜的睡硬炕了。 叶倾城包下的这间客房,虽是豪华不足,但却空间有余,房内半间屋子都是炕,足够他们这一行人打通铺了。毕竟到这个紧要关头,安全第一,也顾不上男女有别了。张喜心中有愧,累了也不敢说累,挣扎着让伙计送来了热水和热茶,他又出门在街上买来许多烧饼和馒头。 众人赶了这么久的路,已是非常饥饿劳累,围着桌子乱吃一通之后,纷纷上了炕。叶倾城靠了边,身旁是小翠,小翠挨着无天,无天横竖算不得是个人,小翠挨着他也算不上得失贞。无天旁边是张喜丁顺两兄弟,兄弟二人的旁边则是叶家父子,最后一位就是陆挽春。 天色渐渐亮了,院子里也是人来人往,这间大客房却是静悄悄,只有此起彼伏的鼻息和呼噜。不知过了多久,叶倾城悄然睁开了眼睛,就发现房间一片黯淡,起来再向窗外看去,她发现太阳已经落山,自己竟是睡了一整天。 扭头向床上看去,她就发现众人睡了个一塌糊涂,父亲蜷缩成了一团,脚丫子搭在弟弟的脸上,张喜和丁顺睡得四仰八叉,张着大嘴,大打呼噜。无天则是侧着身子,一只手抱着肩膀,一只手捂着胸口,想来是为了缓解胸口的痛楚。 她现在只要看他,鼻子就是一酸。她连忙深吸了一口气,抬头移开了目光,看向了陆挽春。陆挽春仿佛是连睡姿都经过训练,他躺的笔直。 隔着五个人,叶倾城呆呆望着他。刚从睡眠中醒来的人,头脑是有些麻木的,所以她心中没有万般的思绪,单纯盯着他只是看——从小到大,她接触的男子可不多,父亲和弟弟以及家中的仆人不算,也就是在教会学校读书时,有许多小男生追求她。 教会学校的女生皆是千金小姐,男学生也个顶个的都是少爷,然而少爷们有一个算一个,都是从小娇生惯养,言谈举止都极其类似叶临风,以至于她只要见了他们的影子,心中就已经是腻歪透了。 弟弟这样的男人,家里有一位就足够她忧愁了,她可万万不想再招来一个。 这个陆挽春,在她眼中倒是个新款式,且是个怪吓人的款式——英俊,阴沉,狠厉。单单看他这个人的外表,倒是瞧不出他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活阎王。沈司令是臭名昭著的,可他的名声又该当如何呢?不知道,没听过。 叶家的日子向来过得稀里糊涂,军界的诸多人和事物,他们是毫不关注。然而陆挽春毕竟被称之为将军,或许兵力要有一个旅的规模,然而报纸上可没他这一号,她怀疑他充其量也就是个拥有几座小县城的小型土皇帝。 就在这时,陆挽春忽然睁开了眼睛。 叶倾城冷不丁和他对视了,先生吓了一跳,随即就脸红了起来。哪有大姑娘盯着一个男子汉出神的? 陆挽春见她这面红耳赤的样子,觉得很是好笑,他坐起身来,微笑着面对了叶倾城:“你看我做什么?” 叶倾城硬着头皮抬眼看着他,就发现他满脸都是笑意,然而笑不是好笑,是如同小男生做坏事得逞一般的坏笑。她有些害羞,然而不肯向他示弱:“你还不许人看了?” 陆挽春的笑意更浓了:“许看,当然许看,请叶小姐随便看,直到看够为止。” 叶倾城一翻白眼,发现这位陆将军狠起来是真狠,贱起来也是真贱。她闭上了嘴,决定不再和他一般见识。 空气沉默了一会儿,陆挽春再次开了口:“你是不是饿了?”边说着,他边起了身,像是要下床去买早饭。 叶倾城连忙拦他:“我不饿,你不用——” 然而陆挽春却没下床,转而一巴掌拍醒了张喜:“小子,别睡了,起来让伙计给咱们开桌晚饭。” 张喜眼睛还没开,然而却已经从床上跳了起来,胡乱打了个哈欠,穿了鞋就走了出去。张喜开门一走,其他人也醒了,房中顿时就热闹了起来。 这些人睡了一整天,口干舌燥,又要喝水,又要点灯,使唤的张喜团团转,及至吃饱喝足了,叶天雄来了精神,继续了他的事业,开始研究起了他的挽春贤侄:“挽春贤侄,你如今一败涂地,接下来又作何打算呢?” “我准备回营里去。” “回营?你不是已经成了光杆司令吗?” 陆挽春是非常的耐心与和蔼:“叶老爷,在下还未败得彻底,我的主力部队尚且还在。” 叶天雄不以为然的一摆手:“也不一定要等到彻底败了再收手,我看你行军打仗的本事也不大,要不然怎么会被沈海里打的屁滚尿流呢?你看你当时那浑身是血的倒霉样,要不是遇到了我们,想必你早就没命了。” 大客房里安静下来,因为众人皆感到叶老爷此刻是口才惊人,句句都是如雷贯耳,刺人心灵,简直就是故意的找抽。 卷一 相遇 第十一章 陆崇廷 - 老鹿蹒跚 - 密斯特李 陆挽春听完了叶天雄的话,也是瞠目结舌了一会儿,随即他回过神来,说道:“这一次是我太过于轻敌了,我不该只带一个营的兵力就去迎战。” 叶天雄一拍大腿:“你看看,我说的没错吧?所以呀,你不如跟我回北京,横竖我在陆军部也说得上话,帮你安排个差事还是绰绰有余的,虽然这差事可能不如你带兵威风,可是安全呀,薪资也颇为可观,总比你现在四处打仗强得多。” 陆挽春悄然一笑:“叶老先生的好意,晚辈心领了,不过晚辈手下这群士兵还要指望我发饷,我万万没有将他们甩了不管的道理。不过我倒是可以陪同您一起回京,因为我的主力部队——目前就在通县集训。” 叶天雄听了陆挽春的一番话,眼珠一转,心想既然不能将他拴在身边,那么先把他带回北京也是好的。 让他在家里住上几天,感受一下自家荣华富贵的好日子,他定然就舍不得走了。横竖他家里再没别的亲人,正好可以给自己做个上门女婿,这样女儿既不用外嫁,自家还能多出一个看家护院的好手,这岂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叶天雄笑着点点头:“好好好,年轻人嘛,心系事业是好事,那这样,明天咱们就回京,正好你在我家里小住两天,也让城城带你在北京四处转转,好让你感受感受北京的生活!” 就在这时,叶倾城忽然就一把上来捂住了父亲的嘴,薅着父亲的衣领,硬生生将父亲从陆挽春面前薅了开。 叶天雄被薅了个不明所以,莫名其妙的看着女儿:“你干什么?” 叶倾城压低了声音:“爸爸,您在胡说八道什么呢?” 叶天雄并未觉得自己在胡说八道,他说:“城城,爸爸不是在胡说八道,爸爸这是爱才,这是为了成全你的终身大事,经历了这次死里逃生,我是愈发感觉咱家要有个男人看家护院,要不然,再像这次一般遇到了杀人放火的强盗,就只能坐以待毙了。” “哎呀!您和弟弟不就是男人嘛!” “我说的不是我们俩这样的男人,我说的是他那种孔武有力,临危不乱的男人。城城,爸爸这次真是吓破了胆子,现在就想能有一个他这样的女婿,他不是大官,没有钱,我也认了。咱们把他带回北京,你和他把婚一结,热热闹闹的生几个小孩——” 话没有说完,叶倾城便再次捂住了父亲的嘴,她有些羞恼,低声娇嗔道:“爸爸,我看你不是被吓破了胆子,是被吓昏了头,明天让张喜买火车票,咱们赶紧走。” “你瞧不上他呀?我看他挺好的。” 叶倾城叹了一口气,抬头发了话:“都快歇息吧,张喜,记得明天去买火车票。陆将军,家父是孩子心性,有时候说话不知深浅,请多担待,不要计较,切勿当真。” 陆挽春望着她,仿佛是要笑,又仿佛是要把那个笑憋回去,脸上的表情一时间难以控制,结果就成了个皮笑肉不笑。 众人纷纷躺下,这时沉默许久的无天开了口了:“叶老爷,我也想和你们一起走。” 叶家众人同时“啊——”了一声,叶临风却是欢喜极了:“太好啦,无天,你是不是再也不走啦!” 无天叹了口气,道:“我伤到了元气,恐怕短时间,是不能回魔域了。” 叶天雄知道无天的心思,他怕女儿为难,不敢擅自做主,问道:“城城,你的意思呢?” 叶倾城低着头,不说话。 按她本意,她是愿意带无天一起走的,哪怕无天在她家住一辈子,她也欢迎。可无天对她的爱让她承受不起——这才认识了几天,他就敢替她挡枪,这要是时候久了,还不知道他要如何对自己真情流露,到时候可怎么收场? 她是个聪慧的女子,同时内心也十分善良,她知道自己不该继续接受他的好意,因为他无论怎么做,做多少,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在这里,我要给城城小姐点个赞,她要比现在的某些女孩强太多了,现在的某些女孩,明明不喜欢人家,还要接受人家的礼物,吊着人家的胃口,使唤的人家团团转。) 可不带他走——他又能去哪呢?他身无分文,也不懂如何在人间生存下去,若是把他孤零零的抛在这里,她又真的是于心不忍。 叶倾城长久的不说话,无天的眼神也随着黯然了,幸亏陆挽春及时救场,说道:“无天老弟,我看你是真有些本领,不如就委屈你,跟着我回营,做我的副官如何?我接下来应该是要在北京停留一段时间,你跟着我,时而也能去看望叶小姐。” 无天听了陆挽春的话,没有立刻答复,他在心里将陆挽春当做情敌一般的人物,万万不愿受他的恩惠,可他也知道,自己现在别无选择,要是想接下来日子还能每天看到叶倾城,也只能随了陆挽春的安排。 末了,他不情不愿的点了点头:“那好。不过,我五百岁了,你不能管我叫老弟。” 陆挽春瞧着眼前这个半人半鬼似的人物,竟然耍起了孩子脾气,就觉得有些好笑,他道:“好,无天老哥!” 叶临风由于娘里娘气,向来交不到朋友,如今结交到了无天,便再也舍不得他走。见无天答应留下了,他不禁满心欢喜,简直想搂着无天亲上一口。 叶倾城抬眼瞧了陆挽春,心中暗暗松了口气,同时也感激他化解了自己尴尬的处境,陆挽春察觉到她的目光,随即对她悄然一笑,笑的她再次红了脸。 这两人的举动,在无天眼中堪称是眉来眼去了。他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毕竟他尚未与人间女子谈过恋爱,不懂得如何抒情,不懂得何为浪漫,更不懂得什么是吃醋。可他心中确实有着阵阵的苦楚。 陆挽春一直对无天的身份感到好奇,此时便抓住机会,来了个打破砂锅问到底,将无天从兵发南天门,大战天兵天将,到他被捅了个透心凉,掉进了人间,一把火烧了叶家祠堂的惨痛经历了解的十分透彻。 一番了解过后,他十分惊奇,惊奇过后,他又侃侃而谈,依照着自己在军事上的建树,对无天提了一番建议:“无天老兄,你应该兵分两路,保存实力嘛!哪有你这样上去就打的?” 无天颇为不耐烦的摇摇头:“别跟我说这些,我听不懂!” 夜深了。 叶倾城躺在黑暗里,心中乱成了一团糟。她本以为自己就要独身一辈子,哪知道竟然天降惊喜,给她送来个无天,这还不要紧,要紧的是买一赠一,又来了个陆挽春。 她这么多年当家作主,经历了不知多少风风雨雨,一颗心早就垂垂老矣,偏偏这二人出现时,又给她带来了三分春意。 “回北京吧……回北京就好了。”她躺在床上,心中暗想。 回了北京,大概他们就各奔前程了。无天是要上天还是要做副官,随他去。陆挽春带兵还是打仗,也与她无关了。 这正好。这两人走了,她再继续关起门,踏踏实实做她的老姑娘去。 这样胡思乱想了好半天,她才沉沉睡去。 天刚蒙蒙亮,她又自动的醒来了。 地上有人悉悉索索的走动,是张喜正穿了鞋往外走,叶倾城嘱咐过他,让他早起买火车票去。 叶倾城躺着没动,又等了好一阵子,直到天色大亮了,她这才把大家都叫醒。小翠是机灵的,很快就让伙计送来了热水和早餐。 众人草草地洗漱完毕,吃完了早餐,张喜推开门进了来:“老爷,小姐,票买到了!是下午一点的火车!” 这堪称是惊天动地的好消息,他们在担惊受怕这么久以后,终于是苦尽甘来了。众人立刻来了精神,纷纷开始收拾行李。丁顺和张喜找地方卖了驴子和板车,如此吃过了午饭,众人大包小包的踏上了回京的旅途。 叶家出手向来大方,包下了火车里最豪华的包厢,众人坐在包厢里,喝着咖啡吃着水果,七嘴八舌的闲聊个不停。这一趟旅途,简直带了点劫后余生的狂欢意味。 叶天雄喝了一肚子咖啡,此刻简直是精神十足,他咧开大嘴,冲陆挽春一笑:“挽春贤侄,你回京之后,如何打算啊?” 陆挽春说道:“叶老先生,我打算先去医院治伤,先前我看了看,伤口已经有些感染了。治好伤以后,我要回一趟我的驻京办事处,督理军队整训。等我处理好手头的军务,我再去府上看望您老人家。” 叶天雄一手捋着小胡子,一手端着咖啡,忽然就是一愣:“你——还有驻京办事处?” 陆挽春点点头:“是,晚辈的驻京办事处,就设在东交民巷的荷兰使馆斜对口。” 驻京办事处可绝非一般军阀能设立的职能机构,叶天雄彻底傻了眼:“你,你到底是什么官呀?” 叶家众人同时望向了陆挽春,表示对这个问题都很好奇,人人都叫他陆将军,可他们还不知道,陆挽春是哪门子的将军,多大的将军。 只见陆挽春低头一笑,随即低声说道:“叶老先生,晚辈目前——担任直隶军务帮办。” 叶天雄迟疑着开了口:“直隶帮办……不是陆崇廷吗?” “崇廷是晚辈的表字。晚辈姓陆,名挽春,字崇廷。” “啊!——”叶家众人顿时震惊了,这一消息如同晴天霹雳一般,震撼了他们的心灵。 这么久以来,陆挽春一直以将军自居。他是将军,沈海里是司令,这两个称呼一对比,想来必然是沈海里官阶更高了。哪知陆挽春竟然是直隶的军务帮办。相比之下,沈海里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军头,在陆挽春面前,就十分不值一提了。 叶天雄呆呆地看着他,问道:“原来报纸上说的那个青年帮办——就是你呀?” 陆挽春低头一笑:“正是在下。” 叶天雄听了这话,顿时心花怒放了!老天爷诚不欺他,他心心念念等着督军督办一流的大人物登门入赘,果然,就等来了一个活生生的一省帮办! 而叶倾城此时却是心惊——自己竟然把一省的帮办扔到了柴房里——还对他冷嘲热讽——逼得他只能自己给自己缝伤口。 无天看着目瞪口呆的众人,有些不明觉厉,他开了口,问道:“军务帮办是什么?官位很大吗?” 叶临风一拽他的衣袖,附耳低声说道:“大,大极了,整个直隶省,除了督军,就是他说了算。” 无天照样是没觉察出帮办这个官到底有多大,不就是个二把手么?再大能大过他这个魔族之王去? 陆挽春一笑,分明是看了一眼叶倾城。 他说道:“各位还当挽春是个小小军官就好,帮办不过是虚名罢了,何足挂齿。叶老爷,您还当我是您的晚辈,实不相瞒,我也早就在心中,将您当成了我的父亲。” 叶天雄连声道:“那可太好啦,挽春贤侄,我早就看出你是个才能兼备的俊杰,万万不可能只是个小小军头,果然,让我猜中了!” 陆挽春偷瞧了一眼叶倾城,又是一笑:“晚辈不敢当,叶老先生过奖了。” 卷二 相识 请假 - 老鹿蹒跚 - 密斯特李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