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沈卿笃信好人有好报。 平日多做好事、周末三柱清香是她一贯坚持的生活习惯。 好友陈安静对此很是不屑,时常愤愤如民国上进青年:你这是搞封建迷信! 沈卿淡定问:“周末我要去灵水寺进香,要我代你求根姻缘签吗?” 陈安静反应极快:“要!” 沈卿:“……” 诚然,她寺庙来的勤、香进的多,求签却是头一次。 与她有几分相熟的小沙弥也有些诧异,不禁问道:“沈施主是替别人求?” 沈卿写下陈安静的姓名和所求事项,点了点头。 小沙弥的微笑玄而又玄:“不妨为自己也求一枝。” 到底求了两根。 陈安静的她没有看,将签号签文与解签文一同装了。 自己的那根有点出乎意料。 春深日暖,百花自开,诸事顺遂也。 竟然上上签。 春光正好。山中满眼翠绿,鸟鸣声声,古刹旁有溪流淙淙,水声与钟声相映,云雾与烟雾环绕。 这样的景色,委实太容易勾起口腹之欲,她索性给陈安静打电话:“要一起吃午饭吗?” 陈安静忙得焦头烂额:“我还在收拾行李。” 沈卿奇道:“你不是昨天就收的差不多了吗?” 电话那头默了一下,陈安静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今天早上去吃早饭,在包子铺遇到个据说会算命的,他说我这次出远门可能有大事发生,让我一定注意……于是我就重新收拾下行李,看看有没有问题。” “……” 真是一个不可捉摸的搞封建迷信的女纸。 良久,沈卿找回自己无奈的声音:“应该不会有什么不好的,我求了枝好签。” 可是—— 分明周日才求了上上签,周一怎么就出了车祸呢? 分明周一就出了车祸,一睁眼怎么就变了一个人呢? 沈卿看着镜子里熟悉又陌生的脸,怎么也没想明白。 镜子里的脸只有巴掌大,脸颊两侧被深褐色的长发遮住,显得更是小巧。 光洁的额头,略略英气的眉毛与挺直的鼻梁,柔软却因为生病而稍显苍白的嘴唇,还有那双出了名的、与沈卿在电影屏幕上看到的有些不同的眼眸。 她没想到,这双在屏幕上看起来呆板无神的眼睛,此时仿佛藏了一泓秋水,清亮明澈,眼眸微动,便是水波荡漾、欲语还休。 这是一张极美的脸。 沈卿忍不住把镜子扣起来。 这张脸她认识。 它属于一个说不上特别红、因为长得美演技差而出名的花瓶影星——沈卿最讨厌的女明星:沈初初。 自己怎么会变成沈初初呢? 沈初初又跑到哪里去了呢? 去她沈卿的身体里面了吗? 这年头分明流行天后重生,她一个和别人无冤无仇、不用踩渣男虐女配斗白莲花的菜鸟怎么也赶上了大潮? 越想头越痛。 ——“你能别抱着头了吗?” 站在她病床床脚端的男人因为她的举动而感到无语:“你从醒来就一直重复看镜子和抱头的动作,医生没告诉我你智商出问题啊?” 沈卿抬首看他。 他个子很高,外官还算清秀,只是……完全不认识。 可能是她的眼神太过悲戚,男人更加无语了:“你这样看着我干什么?又不是我把你撞进医院的!——你要是用这个眼神去演戏,王导能在《轻声细语》里把你换下来让许以洁那个碧池上吗?” 他语速极快,一手拿着墨镜,一手指着她,小拇指翘起,表情很是愤慨。 “现在好了,许以洁因为换角上了热搜榜,你呢?给我出车祸!我不是告诉过你吗?不要一个人出门!不要一个人出门!你在你自己家小区都能迷路你到底为什么要一个人出门?出了门不看红灯就过马路,现在出了车祸,还嫌狗仔没得写吗?” 沈卿:“嗑粒药,冷静下。” 男人一噎,声音更大了:“沈初初!你是不是要气死我!?” 真是比窦娥还冤。 沈卿咳了咳,尽量放缓语气:“你不渴吗?要不要喝水?” “做你的助理真是夭寿哦!”男人转身去倒水:“我现在流下的泪简直就是我当初脑子里进的水啊!” 沈卿躺回床上,继续装死。 * 她没有失忆,关于自己的一切她都记得清楚。 她记得她是沈卿,京都电影大学表演系大三学生,孤儿,有一个朋友陈安静,最大的愿望是能成为一个好演员。 她也记得,周日求完签后,她回家睡了个好觉,第二天跟陈安静一起坐车离开帝都,前往舟州影视城拍摄她的第一部电视剧《锦绣宅门》。 《锦绣宅门》是根据一部小说改编、由名导李光峰拍摄的电视剧,以府内五小姐的大半生经历为主线,讲述明朝一代宰相后宅里的那些事儿,颇受观众期待。 通过陈安静的舅舅的表哥的堂姐的婶婶的外甥女的帮助,沈卿和陈安静有幸在这部电视剧里,扮演两个龙套。 沈卿扮演的是三夫人身边一个丫鬟,因在院中踢毽子被贪欢重欲的二少爷看到,随即被讨要去,没过几天就被折磨死了。 因为编剧只是想通过这个小角色烘托二少爷的好色与暴虐,所以并未对小丫鬟的遭遇进行着重描写,她的结局是通过五小姐的贴身婢女所转述的。 所以沈卿只有一个镜头,踢毽子。 而陈安静因为关系更近,得到的角色比沈卿强些,还有一句台词。 她扮演二夫人手下的粗使丫鬟,不小心听到了大夫人与心腹的对话,被表面贤良、内心狠毒的大夫人找了个借口杖杀。 台词是:“大夫人饶命啊!饶了奴婢吧!饶命啊!!!” 两个关系户连拍摄时间表都没有拿到,只被通知说先进组再定。 沈卿估摸着早点进组也好像前辈们学习,于是拉着陈安静向学校请了假就跑来舟州。 第一天中午两个人找了一家小饭馆吃饭。 陈安静说:“我有点忐忑,你帮我对对台词好不好?” 沈卿正心不在焉:“等回宾馆我帮你对。” 陈安静顺着沈卿的目光看过去,发现她看的是自己身后的电视机,笑得很猥琐:“又看男神啊?” 沈卿下意识地“嗯”了一声。 陈安静摸着下巴看向屏幕:“小顾影帝越来越帅了。” 电视里播放的是顾泽新电影《空城》在帝都的宣传。 电影即将上映,团队中重要的人物几乎都到场,包括著名导演陈敖,三个男主角、同样也是三个重量级影帝方彻,贺文祁,以及年纪最轻的顾泽。 “这片子绝对是本年头男演员最豪华阵容,不愧是陈导,大手笔。有三大影帝在,票房绝对有保证了。”陈安静指了指站在宣传团队边上扮演的女配纪琬瑜,“纪琬瑜真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才能跟这三个人搭戏。” “听说这片子里没有多少爱情戏,纪琬瑜貌似是跟方彻扮演的那个警官有点关系吧。”沈卿从未错过顾泽每一部电影的预告片。 陈安静突然问:“前两天微博有个热门话题你看了吗?” “纪琬瑜夜会顾泽?” “对,据说纪琬瑜在转发电影宣传的微博时还专程at了顾泽,语气还挺亲近的。” “顾泽’被绯闻’的还少吗?”沈卿觉得很逗:“纪琬瑜为了出名,真是什么都做得出来。” 陈安静有些惊讶:“你真一点儿不信啊?” 沈卿摇头:“不信。” 两人吃完结账,陈安静仍旧有些郁闷:“我以为在舟州吃饭很容易见到大明星的。” 沈卿把墨镜塞给她:“你可以装一下明星,说不定有优惠。” 陈安静作势要揍她,却发现沈卿的视线又落在电视上。 宣传会结束后有记者在场地门口堵住了顾泽,其中一个很直接地问:“网上有你和纪琬瑜的……传闻,你对这个怎么看?” 顾泽没有太多表情,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助理,助理则在他耳边说了什么,似乎在解释记者口中的“传闻”。 与助理交流完,顾泽对着话筒说:“我与纪前辈不是很熟,如果做了让她误会的事情,我向她道歉,网上那个热门微博完全是虚构的。” 他语气平缓、态度温和,虽然表情不多,但完全是一派自然,与他之前澄清“绯闻”的做法几乎一模一样。 电视前的沈卿和陈安静都笑了起来。 “哈哈哈纪前辈,他还真敢说,好想看看纪琬瑜脸上的表情。”陈安静乐得直不起腰。 沈卿则拿了找回的零钱拉着她:“走了走了。” 两个人往宾馆走,突然陈安静惊呼一声:“完啦!” 沈卿早习惯了她的一惊一乍,“怎么了?” 陈安静一脸着急:“手机好像忘在饭馆了!” “走前我看了,桌上就几张你用过的餐巾纸。” “……有一张我放那专门盖着手机,怕油溅上去。” -_-# “你蠢得让我心痛。”沈卿扶额。 于是急忙往回跑。 舟州以影视城闻名全国,本质上还是个江南的小城市,道路并不宽,却很是曲折回环,偶尔还能看到小桥流水。 这样的路对于两个路痴的人来说,有些坑爹。 拐了几次之后沈卿就觉得似乎走错了。 “你先别急……”她拽拽陈安静,想先停下来找人问路。 “我怎么觉得这路都长一个样?”一心想着手机丢了简直没活路的陈安静一边说,一边拉着她继续往前走。 “你能别急吗?!” 争吵的两人原本站在一个丁字路口,两边街道很窄,并没有什么人。 陈安静拉着沈卿过马路,人已经在路上,而沈卿还站在原地。 速度极快的车子突然从右边驶来,鸣笛声大得惊人。 陈安静愣了,像是没反应过来,沈卿盯着越来越近的车子,伸手拽她的时候,只觉得自己不知为何也似乎没什么力气,怎么也没拽动。 那汽车似乎也在踩刹车,但是作用不大,速度仍是惊险。 沈卿脑中一片空白,下意识向前走了一大步,将陈安静向路边推去。 与其说是推,不如说是因为紧张和恐惧而使不上力气,故而只能用撞的。 接着便是剧痛。 分不清是哪里痛,好像是所有地方都痛得难以忍受,喉头也仿佛火烧一般,天旋地转的头晕,呼吸似乎被别人彻底掐断,脑袋仿佛锈住,一时也感觉不到自己是怎么被撞到,又是如何的情景。 一片空白之中,只恍惚想起一个人,身影既遥远又切近。 她努力睁开眼睛,陈安静惶急的脸愈加模糊。 终于,黑暗吞噬了一切。 再睁眼,是医院洁白的墙壁与天花板,床尾陌生的男人,镜中别人的脸。 床头病患的姓名清晰。 沈初初。 第二章 沈卿蓦的坐起来,因为起得有些急,头晕了一下。 举着水杯的男人见状,忍不住数落她:“你起来那么急干什么?虽然撞得不严重,没有伤到骨头留下疤,但是轻微脑震荡也不是开玩笑!能小心点吗?!你本来已经够笨了!” 沈卿在他炮弹般的文字轰炸下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讨好的笑:“你能帮我去问问什么时候能出院吗?” 男人看着她的笑容一愣,随即皱眉,很傲娇地道:“冲我放什么电?我一个基佬又不吃你这套!” 说完就放下水杯转身出了门。 几乎是关门的同时,沈卿拿起床头陌生的手机,划开。 没有锁。 手机上显示的日期是她出事后的第四天。 如果这个世界仍旧是自己的世界,那么……应该也有沈卿的存在吧? 她拨打了自己的手机号。 嘟声响了很久才有人接起,耳畔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喂?” 虽然哑到接近失声,沈卿还是认出这是陈安静的声音。 她的眼眶几乎在一瞬间就酸了,喉咙干涩,却只能努力维持正常的语调:“你好,我找一下沈卿。” “……请问你是?” “她的高,高中同学。” 那边是长久的沉默。 “喂?” “对不起……”陈安静的抽泣声在安静的背景音下明显异常:“她去世了。” 沈卿已死。 那自己又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她不记得自己怎么挂断电话,怎么扔下手机,只觉脑子一片混乱,恨不得一觉睡过去,再醒来自己仍旧是那个正准备演小丫鬟的大学生。 然而睡不着,亦醒不来。 良久,门口传来动静,沈卿将蒙着头的被子拉开一点,歪着头看着她不知名的助理推门进来。 “那个谁来看你了。”与刚才相比,某助理的声音像是经过了“音量调小”处理。 沈卿下意识地问:“谁来看我了?” 男人斜她一眼,颇具风情:“还能有谁,你男朋友!” “……” 如果有一个表情能形容她此刻的心情。 那一定是—— 被雷劈中! #沈初初竟然有男朋友# #不认识男盆友该怎么办,急,在线等# #如何在半小时内分手# 然而对方并没有给她任何准备时间。 助理打开门后就拉着门把站在一旁,来人便自门外走进来。 从沈卿的角度看过去,首先看到的是他脚下的运动鞋,修长的腿,黑色的休闲裤,窄腰,往上则是简单的白色t恤衫,胸前印着黑色玫瑰,外面搭着浅蓝的牛仔外套。 看起来很年轻。 脸……被黑色的墨镜遮住一半,侧面看过去,只能见到几乎完美的下颌线。 她心道: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呢? 他身后还跟着一个人,但并未吸引沈卿的注意力,她敛着眉一直在想自己似乎在哪里见过这个所谓的“男朋友”。 直到他坐在她床边的椅子上,伸手帮她调节了一下点滴速度,沈卿才后知后觉地坐起来。 这次她学乖了,起来得很慢,正如她脑袋此时的运转速度。 “你怎么样?”他声音微微有些沉,语气淡淡的,并未有太多关心。 沈卿愣愣地看着他。 他见到她呆楞的模样,很直接地将墨镜摘下,露出了完整的面容。 顾泽直视她的双眼:“不舒服吗?” 顾泽! 如果还有一个表情能形容此刻沈卿的心情。 那一定是—— 被十道雷劈中!!! #顾泽是沈初初的男朋友# #顾泽竟然有女朋友# #沈初初上辈子一定拯救了全宇宙# 沈卿感觉自己的声音像是从一台许久没有使用的机器里发出的,生硬艰涩:“……你,你不怕被别人看到吗?” 顾泽微微皱了下眉头,似乎是感到奇怪:“这一层都是你的病房。” “哦……”沈卿心乱如麻。 如此近距离面对自己多年的偶像兼男神,她完全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又怕他看出端倪,只好回答他最初的问题:“我,我觉得,还有点头痛。” “你那天不该一个人跑出去。”顾泽说,他本人与电视上一样,看起来永远淡然冷静,给人微微的距离感。 沈卿没有答话。 顾泽帮她掖了掖被角,语气和缓了些:“答应你的事情我都会做到,但不能有更多。” 沈卿听不懂,只能点点头。 看到她呆呆的样子,顾泽似乎有些意外:“今天怎么这么听话。” 沈卿讷讷道:“头疼。” 不等顾泽说话,她突然想到什么,又添了一句:“你能多呆会儿么?” 他思索片刻:“可以陪你吃午餐。” 因为距离他太近,沈卿已然无法思考,说话完全没有过脑子:“能吃火锅么?” “……医院应该没有这个选项。” * 沈初初的助理小强(她从顾泽的助理口中得知了他的名字)告诉她,按照医生所说,撞到她的汽车当时车速很慢,并没有对她造成严重伤害,但是冲击力引起了轻微脑震荡,这几天可能会有头痛和恶心的症状。 “那明天能出院吗?” “可以,但是回去以后要注意休息——这个对你不难,你现在又没什么工作。” 沈卿觉得有点尴尬。 沈初初其人,她也算有些了解。 度娘上说,她当初是京舞的一名学生,修古典舞。临毕业的时候在校园里被颇有名气的编剧何晚发现,被邀请参加拍摄了电影《虚凤假凰》。 年轻貌美,大屏幕出身,令无数人歆羡不已。 然而。 一出《虚凤假凰》,却让沈初初毁誉参半,她虽没能因此片获得演绎性质的奖项,却一举成为“沈卿心中最讨厌女演员no.1”。 ——虽说完全没人管沈卿怎么想就是了。 《虚凤假凰》是典型的古代轻喜剧,在去年新年贺岁档上映,陈安静因为该剧华丽的服装和宣传片中的有趣剧情拉着沈卿去电影院贡献了票房。 电影里,才女叶长歌为了帮蒙冤流放的父亲洗刷冤屈,无奈之下女扮男装赴京赶考,只为能在高中后面圣陈情。 而后叶长歌果然高中探花,赐入翰林,却在还未行动的时候,被父亲当年的门生、而今身居吏部侍郎晏清的认出,从而与他纠缠不清,最终成为一对欢喜冤家。 女主角“虚凤”叶长歌的扮演者是近几年在大屏幕崭露头角的安雨,男主角则是当红小生李楷,两个人在其中的表演也是可圈可点。 沈初初在其中扮演第二女主角,“假凰”安和公主李昭。 李昭是皇帝最宠爱的公主,为人嚣张跋扈,却对晏清一片痴心。 她个很矛盾的人。有时她会因为一件小事责罚跟了她几年的宫女,有时她又会为见晏清打扮得如同普通百姓一般,丝毫没有骄矜之气。她不谙政事却喜欢指手画脚,偶尔倒会因为叶长歌与晏清是好兄弟(表面上)时常帮助叶长歌。 相比于恶毒女配,她反倒像是让人讨厌不起来的最佳助攻。 影片的□□部分是三条线索同时暴露:叶长歌的身份和女扮男装的目的;叶晏之间的感情;安和公主其实不是真正的公主,而是本片的反派、大奸臣左丞相的女儿。 皇帝震怒,叶长歌下狱,公主被软禁。 原本因为自己身世而震惊,同时被男女主角所欺骗的李昭在一夜间成长,并且做出了出人意料的选择:再次偷偷出宫,目的不再是偷看心上人,而是刺杀左相。 左相在事情暴露之后便连夜出逃,却因为骨肉亲情找人给李昭带了讯息,李昭循着消息追去,在京城一家商户的后院找到了左相,趁其不备,用皇帝送她的短匕杀死了左相。 影片的最后,左相一众被皇帝清理干净,为父亲洗清冤屈的叶长歌与晏清共结连理,而李昭,则脱下华服,在京郊的寺庙里落发为尼。 彼时绝艳倾城的公主身穿僧服,在香烟袅袅中跪在慈悲的佛祖面前,女尼一脸肃穆地为她剃发,身后,宝殿的大门缓缓合上。 古刹钟响。 可以说影片前半部以叶长歌为中心,后半段则是公主最为出彩,暗合片名《虚凤假凰》。 沈初初能拿到这个角色,有大半原因是编剧和导演都认为她太适合李昭:令人惊艳的容貌,骄矜的气质,无论是在殿堂上的雍容华贵,出宫后的娇俏大胆,甚至是落发时的平淡从容,每一帧截图出来都令人赏心悦目,让人不得不赞“公主真绝色”。 于是影片一播出,沈初初火了。 但是影评人在其后评论最多的,则是沈初初“花瓶式”的演技。 表情不到位,偶尔会觉得假;眼神不到位,看起来没有神采……如果说安雨和李楷的表演差不多能得80分,那沈初初的恐怕只在及格边缘。 故而沈初初被钉上了“花瓶”“毫无演技”的评价,观众缘很是惨淡。 就在顾泽新片《空城》杀青后不久,沈初初又被爆出“因演技太差被《轻声细语》剧组替换”的新闻。 就算是沈卿也知道,沈初初最近是不可能有什么工作了。 不过转念一想,不知多少女生还蹲守在舟州,为了拍摄歌星mv的机会抢得焦头烂额,相比于她们,沈初初委实算得上是佼佼者。 花瓶,至少……还是美的。 =_= 第三章 “想什么呢?” 不知何时,偌大的病房里只剩下她与顾泽两个人,沈卿“啊”了一声反应过来,说:“我在想《轻声细语》。” 顾泽看着她半晌不语,直到她有些无所适从,才淡然开口:“《轻声》题材很小众,属于小成本文艺片范畴,王导压力也很大。如果主角演技不够好,整个片子就撑不起来,就只能成为一部不知所云、毫无噱头的幻灯片,到时候不但冲奖困难,票房也会很不理想。” “……喔。”沈卿十分赞同他的说法。 如果沈初初没被换掉,演技太差导致导演不满、观众苛责,影片上映后差评满天飞,那她的处境绝对是雪上加霜。 所以她没有纠结,转换了话题:“我饿了。” 顾泽打电话让助理送了午餐上来,他的是比较普通的两素一荤,沈卿的则是病号餐,只有三个素菜。 最烦吃青椒。 沈卿拆开筷子就立刻把青椒挑出来放到盘子边上,刚端好米饭准备开动,就见旁边的顾泽淡定地把青椒一点一点夹起来,重新放回到她碗里。 抬首,用那双可以称得上漂亮的眼睛默默看着她,语气是不容拒绝:“吃掉。” #想要殴打多年的偶像和男神怎么办# 最终……男神夹过来地青椒,她决定含着泪也要吃完。 虽然这青椒,还是一样的难吃,特别难吃。 -_-b 对比因为某些原因而几乎没有工作的沈初初,顾泽现在绝对是大忙人。 《空城》的宣传接近尾声,团队许多人都可以歇一口气坐等影片首映,而他上午刚忙完宣传,下午还要去拍杂志封面。 虽然得奖多、人气旺,但顾泽一贯守时敬业,每次工作都是提前到场,医院距离摄影棚极远,故而不得不提前出发。 两个人的道别与普通朋友并没有什么区别,没有亲吻,没有拥抱,甚至从头到尾顾泽都与她保持了一个相对安全的距离。 这不得不让沈卿产生了“这两个人关系似乎有点微妙”的想法。 于是,尽管她很想说“告诉摄影好好拍,拍丑了不给工资”之类,但鉴于这种直觉般的念头,最终也只中规中矩地说了一声:“工作顺利。” 顾泽并未在意,点点头,带上墨镜,起身把椅子放好,才往门外走去。 临出门时他突然回头,侧脸一如雕刻,看起来有些冷寂。 语气却很是温和:“不要太在意《轻声》的事情,你演不好,许以洁……未必能演好。” 仿佛是安慰。 沈卿正在啃病号餐里的苹果,愣愣地冲他挥了挥手。 顾泽走了。 她想,如果这是一场梦,她有些分不清是噩梦还是美梦了。 * “我感觉你今天有点怪。” 暮色四合,沈卿靠在椅子上,面对窗户。像个上了年纪的老太太,安静地看着窗外的云朵被染成绚丽的金橘色。 此刻,她身后不远处的助理小强突然开口,打破了一室静谧,将她从沉静的回忆里拉回病房。 心脏顿时有了一个不规律的跳动。 她竭力保持冷静:“我怎么怪啦?” 小强似乎是思考了几秒,道:“说不清,你从来没这么安静过。” 沈卿笑了笑,用开玩笑的语气问:“我以前很聒噪吗?” “平时倒还好,每次见了顾泽……”小强斟酌了一下用词,最终说:“就透着一股疯劲儿。” “……” “你知道的,不是那种粉丝见了偶像的疯狂,”小强还不忘记补一刀:“是那种心理有问题的疯。” “……” 现在道歉还来得及吗? 小强语重心长地说:“唉,不是我说你啊,顾泽对你已经仁至义尽了,他现在事业这么火,以后还要更出名的,你不要得罪他——你今天就表现的不错。” 沈卿语气轻松:“我以前怎么得罪他了?” “我跟你说了很多遍,” 小强突然变得十分正经:“他不会喜欢你的,你赶紧收收心,好好演戏也好,嫁个有钱人也罢,别再搞小动作惹他烦了。” 沈卿回过身,脸颊贴着椅子左边,定神看了他两秒,而后调皮地眨眨眼,咧嘴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笑容似乎照亮了整个房间:“可是,我喜欢他啊。” 小强气结,将手里报纸一扔,大步走出病房。 与关门声同时响起的还有他愤愤的数落:“蠢妞!” 虽然不明白顾泽与沈初初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她没说假话。 她喜欢顾泽,很久了。 * 第二天一大早,小强同志办好了出院手续,到病房来准备叫沈初初收拾东西。 按照他的想法,某个永远睡不够的人估计还在跟周公幽会。 所以他开门开得格外小心。 结果门内的女生正拿着一个包子坐在床边啃。 她看起来跟没受伤时候并没有区别,穿着黑色牛仔裤与亮黄色的短风衣,领口处露出深紫的高领毛衣,深棕色的长发柔软地落在肩上,皮肤白皙,眼眸清亮。 ——乍暖还寒的三月,万物初醒,她是绝美的风景。 看到他,沈卿咬着包子含糊道:“要走了吗,小强?” “john!”小强同志听到她的称呼立刻回神,低头扫了一眼她旁边的行李包,语气不可思议:“你竟然收拾好了?” 沈卿表示理所当然:“本来也没怎么动。” 沈卿是昨天醒来,听护士说“她”自从车祸后昏迷了三天。直到昨天才开始从行李包里拿东西。 这么说来,沈初初与沈卿出事是在同一天。 如果真的搞一下“封建迷信”,沈卿甚至相信她们是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被车撞到,而沈卿身体死亡,沈初初……应该是消失了? “生病竟然会变得勤快——医生昨天还说你的昏迷很蹊跷,今天看起来确实问题不大,”john上前帮她拎起包,取出墨镜递给她,“戴上。” 不等沈卿说话,又嫌弃地看了一眼她手中的包子:“我不想看到明天报纸上写你因为被换角压力太大导致暴饮暴食。” “……” 差点噎住。 诚如顾泽所说,整个17层都是沈初初的病房。与其说是一层,准确说是她住了最大的一间,而其他则全空着。 沈卿一边走一边打量旁边的病房。 “放心吧,”john以为她在担心保密问题:“这间医院保密性很好,医生和护士也是签了协议的,昨天顾泽来,谁都没看到。你该好好感谢林姐,一直帮顾泽收拾你这个烂摊子。” 烂摊子完全没自觉,反而关心起自己的荷包:“这次住院我花了多钱?” john看她的眼神像是看一颗地里满是泥土的白菜,每一个细胞都在说“土鳖”,最终却道:“放心,你的钱还有很多。” 难道真是被“包养”了? 沈卿扶额。 这种意识在到达自己“家”之后更加明显。 车子开到东四环附近就开始绕圈子,七拐八拐之后进入了一个小区,周围树木环绕,很有闹中取静的意思。 无怪乎沈初初会出门迷路。沈卿看着周围,觉得自己也属于没有导航真的不能出门的类型。 驶入最里面一栋楼的时候,john打开车门,“进去吧。” 沈卿习惯性地自己拎起行李,跟着john走入电梯间的时候突然想起来……她完全不记得门在哪钥匙在哪来着…… -_-# 楼并不高,电梯停在四层,沈卿走出电梯间才发现自己的担心有点多余。 整层楼就一个门…… 而正在她为没有钥匙而担心的时候,小强同志已经掏出了钥匙…… 他开了门就把钥匙递给了沈卿:“下次别再搞丢了,这钥匙很难配。” 小强大人光芒万丈。 (☆_☆) 屋子极大,整体装修是沈卿喜欢的简洁风格,许多小细节也使得它生气勃勃。 她迷迷糊糊地换了鞋,眼睛扫过巨大地观赏鱼缸,电视柜旁的绿萝,置物架上可爱的陶瓷动物,沙发上与客厅风格略显不搭、却格外吸引人眼球的五彩抱枕…… 当一个曾经想要打土豪分田地的穷鬼某天成了土豪,她的第一反应是—— “小强,你掐掐我。” john给了她一个白眼:“你有病啊?” 他像个老妈子一样将行李整理好,然后从自己包里掏出一沓光盘:“这是瑜伽教学cd,医生说你可以进行比较平缓的运动,有一些你可以做做看。” 接着是两本书:“没事干也可以看书,虽然你不丑,但是有利于提高智商。” 然后是一个化妆包:“别让我再看到你凶巴巴的眉毛了,要么自己修,要么滚去美容中心。” 最后是一个手机:“新手机,之前你代言的那个牌子给的,用它来发微博,要显示发送的手机型号,软件我帮你下好了,微博账号也登录了,虽然粉丝少,也上去看看,少说傻话。” 他做出一个“有没有不明白?”的表情看着沈卿。 沈卿吞了一下口水,用怀疑地眼神瞅了瞅他看起来并不大的包。 “……你是哆啦a梦么?” “……”john将东西全部拍在她手上,一副不得已的神色:“要不是你的经纪人管别人不管你,我用得着这么费事吗?” “要我给你涨工资吗?” “……我的工资不是你发。” 沈卿想不通了:“那你这么卖力干嘛?” john叹了一口气:“我妈教育我,拯救脑残,人人有责。” “……你走。” john走了。 他走后,放好东西第一时间钻进厨房的某人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冰箱里完全没有食物。 而厨房的角落里则放着牛肉、海鲜、番茄……的……泡面。 手机一震,短讯。 [不能吃泡面,你会肿得像一根冒油的香肠。--john] 沈卿认命地开始用手机搜索附近地超市,准备去买食材。 还好小区配套设施齐全,附近就有大型超市。 她换了低调的衣服,挑选了最大号的墨镜,压着帽子,一路低着头,推着采购车迅速采买,最后用包里的现金结了帐。 负责收款的女生原本就觉得眼前戴着墨镜的女人有些眼熟,像是某个一时认不出来的明星。 但当看到某人一手提着一个装得满满的大袋子,穿着平底鞋健步如飞的时候,又默默打消了自己原本的想法:明星的话,估计没有这么“女汉子”的吧…… 采购的重量对于常年在大学宿舍担任“桶装水搬运工”的沈卿来讲,完全是小菜一碟。 只是沈初初的手太嫩,塑料袋勒得极痛,于是等她回家开门后,鞋子都来不及换,就直接小碎步跑向厨房,将东西放好才松了一口气。 回过神来才发现,客厅的灯全部开着,一片大亮。 她记得临走前关了所有灯啊? 沈卿满腹狐疑地绕过餐桌,却看到顾泽坐在沙发前的地毯上,两条大长腿盘起来,正专注地看着手中的材料,不时用记号笔涂着什么。 白色的打印稿摊了一桌,五颜六色的笔四散开来,穿着灰色薄毛衣的男生在灯光下看起来远不如屏幕上成熟稳重,仍带着些许稚气,却格外好看。 第四章 “你……”沈卿想也没想地问:“你怎么在这里?” 顾泽以为她问他工作的事情,头都没有抬:“宣传结束了。” #男神和人同居了# #这个人竟然是区区不才在下我# 沈卿仍旧对两人同居的事情觉得难以置信,立在原地没有动作。 顾泽没有得到回答,抬起头。 看到她便皱了眉:“你没换鞋。” 沈卿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下地平底鞋,反映了一秒,立刻向玄关走去。到了才发现,玄关处多了一双男士皮鞋,而鞋柜里有一半都是男士鞋子,还有几双男式拖鞋。 她晕乎乎地回到厨房把买到的东西一一整理归纳,用袋子把泡面都装起来准备回头下楼就扔掉。 想了想,还是探出头朝客厅喊:“中午吃面可以吗?” 没有回答。 沈卿只好走出厨房,倒了杯水端到顾泽旁边,放在他旁边的空地上,却见他虽然双目看着手中的……剧本,眼珠却没有动,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中午吃面可以吗?”她不由自主放缓声音,重复了一遍。 顾泽看着她。 他的目光中带着一丝审视,比起昨日要锋锐许多。这样的神色让沈卿心里一震,立刻努力回忆自己哪句话说的不对。 “怎么了?” 顾泽问:“你做的面能吃吗?” “……” 沈卿只得小声说:“……有……有胃药。” * 最终也没吃出不对来。 饭后顾泽很自然地承担了洗碗的任务。 沈卿站在厨房门口,身子倚靠着门框,看着顾泽穿上粉色碎花围裙(她新买的),带上薄荷绿的手套(依旧是她新买的),淡定地刷碗。 虽然不得不承认这位半年前新出炉的年轻影帝就算是洗碗,也是极帅的。 但还是觉得很好笑。 沈卿抿着嘴,努力克制,让自己不要发出太大笑声。 顾泽仿佛一无所觉,刷完碗洗了手,看着强忍笑意、双手捧着护手霜送到他面前的某人,侧过脸不去看她,只拿过护手霜就走了。 沈卿终于哈哈大笑。 她洗了两个苹果,自己啃了一个叼在嘴里,把另一个递给顾泽。 顾泽接过来,犹豫了一下,啃了一大口。 沈卿口齿不清:“你在看剧本啊?有什么新电影?” 顾泽把剧本推开,咽下口中苹果:“在挑剧本。” 沈卿恍然。 顾泽刚拍完《空城》。有三大影帝坐镇,《空城》的票房应该不会太差,到时候他的身价还要涨,不被剧组挑而是他挑剧本,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不过只是挑剧本,看得未免太过仔细。沈卿扫过所有剧本上面不同颜色的记号:“这都是初稿吧,看得这么认真啊。” “初稿往往是编剧最想表达的东西,”顾泽说:“值得认真的读。” 沈卿点头。 “你在《虚凤》剧组没遇到编剧因为其他事情给演员改戏吗?” 她当然不记得,只能胡乱点头,“有——不过你这次决定拍哪部了吗?” 顾泽也不瞒她:“有个初步的想法,还要找林姐讨论。” 林姐。 沈卿想起小强也提到过这个名字,可能是顾泽的经纪人。 有点厉害的样子。 “要看电影吗?”沈卿问顾泽:“我想看《青城》。” 《青城》是她车祸前一直想看的片子,几年前的一部颇经典的武侠片,她出门前整理房间时看到电视柜里有dvd。 顾泽吃完苹果,将所有剧本和记号笔收起来。 “你看吧,”他站起身:“我去书房。” 沈卿看着他的背影,咬了一口苹果。 “咔嚓!” 看起来……两个人也能算是朋友了吧。 * 可能是因为车祸的原因,沈卿不到9点就觉得困。 将头发扎起,绑上发带,洗漱过后涂了睡眠面膜,顶着黄黄绿绿的脸走去卧室。 “你干什么?”顾泽的声音从书房门口传来。 两人之间隔着偌大的一个客厅。 沈卿:“睡觉啊。” 顾泽大步走来,推开卧室的门,开灯,指向里面铺着灰色被子的床。 “初初,”他平静地看着她涂着面膜的脸:“这是我的房间。” “……!” “你的……”他指了指客厅另外一端的门,带着可疑的笑意:“在楼上。” 沈卿的表情苦大仇深。 ……为何没人告诉她这个房子还有二层?! * 沈卿躺在床上,分明感到很困,却因为脑中却一直想着顾泽,只能睁着眼睛看天花板。 失眠。 她想起自己上楼前,顾泽扶着楼梯,微微抬首看着她。 他的双眸明亮,眼神那样认真,说起话来却像是玩笑:“你像没见过我似的。” 这样的言语不啻一把锐刃,要将她的秘密剖开来看。 她脑子一向转得慢,可是仅迟疑两三秒,对面的人已微微敛眉。 只得故作淡定,实则慌忙地弥补:“车祸后总觉得很多事情很久没做,很多人很久没见。” 半晌,顾泽笑了笑——沈卿在屏幕上极少见到他笑,但他笑起来地模样英俊得过分,让人感觉不到一丝侵略性,反而觉得很温和。 他反问:“是么?” 沈卿落荒而逃。 回忆到这,躺在床上的沈卿翻了个身:怎么能没见过他呢。 自然是见过的。 那年高中入学伊始,同班女生兴奋地讨论三年级几个颇有名气的少年,其中谈论最多的就是最耀眼的顾泽。 说是最耀眼,倒也不是因为学习优秀或者学生干部头衔之类,因为青春期的崇拜往往没有那样复杂,反而很是肤浅,简而言之,就是因为他长的英俊好看。 而顾泽的长相是如何的动人心弦,沈卿也只是听说,然后乐一乐。 不是她清高不八卦,只是觉得距离自己太遥远。 时间对于她这样的穷鬼而言,与其花在讨论帅哥的身上,不如去图书馆看书自习。 见到他正是在校图书馆。 高中的图书馆并不大,两层楼。书本按照编码整齐排列,架子极高,若是取顶层放的书,不免需要将远处的圆形踩凳搬过来。 那天她找凳子找了许久,几个大书架绕来绕去,有一种走迷宫的错觉。 少年出现在一个偏僻的书架的尽头。 即便穿着那身被全校同学诟病无数的深蓝与白色相间运动校服,也显得身姿挺拔修长,仿若青竹玉树,亭亭而立。 那时候她的第一反应是:如果校服要找代言人的话,她一定推选眼前这个人。 听到有人来,少年抬起头,将原本落在手中书上的视线放在沈卿脸上,旋即又收回去。 沈卿一愣,下意识就转过身,装作不经意地看向书架,从距离自己最近的几本中随手拉了一本出来。 翻开,看了半晌也没看懂最上面几句话的意思。 他英俊得出奇的脸,连同墨色沉沉的眼眸,都如同记忆深刻的电影画面,死死钉在她脑海里。 长得真造孽啊。 沈卿心道。 明知道最好还是离开,但却怎么也没能放下手里不知所云的书本。 直到那边突然传来一阵动静,她本能地转头。 却看到一只白皙的手臂从书架背后出现,扣在少年左小臂上,像是在拉他。 而他原本定定地站着,左手动了动似乎要立刻挣脱,等看到那只手臂的主人时,便放松了身体,合上手里的书,顺势走到了架子后面。 “顾泽,中午吃什么啊?” 沈卿听到一道轻轻的女声。 理智回笼,她并未靠近,而是顺着来时的路回到了最初找凳子的地方。 长长的书架,满满的书,馆内安静若初。 沈卿若有所感地低头,看到自己手中拿着一本《费曼物理讲义》,不禁失笑。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顾泽。 也不知道,当初问他中午吃什么的女生,现在在何处了。 很多年后想起来,她也不得不向陈安静坦白:“诚然我是一个肤浅的人,最早喜欢顾泽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他帅。” 接着她自己又补充:“不是帅,是特!别!帅!” 陈安静:“……” * 她做了一个梦。 梦里她穿过层层书架,见到了十八岁的顾泽。 他是青涩的模样,头发短短的,五官英俊。没有电影里各式各样的造型,不是英气的军人,不是隐忍的警察,亦不是音像店的文艺青年老板……他就是他。 手里捧着书,耳边像是长了眼睛,头也不抬就发现了她。 “初初。” 他叫她。 突然间,沈卿又像是一个局外人,看到了那年十八岁的自己,穿着丑乎乎的校服,脸肉乎乎的,头发短得像个男孩。 梦里的自己疑惑道:“我不是初初啊。” 顾泽说:“你就是。” 她仔细看过去,却看到了沈初初那张宜嗔宜怒的脸,五官精致,不施粉黛也漂亮得惊人。 她揉揉眼睛。 那张属于沈初初的脸上,又抹上了黄黄绿绿的面膜。 “啊——” 沈卿惊醒。 ……不得不说,就算是再好看的脸,糊上鸡屎绿色面膜也是一样丑。 而她昨晚竟然顶着那张脸跟顾泽说了那么久的话。 心好累,想静静。 _| ̄|○ 第五章 窗外天光极好,正是午后最暖的时候。不过,三月的时节,天气再怎么好也是冷。 沈卿迷迷糊糊从沙发上起来,上楼去衣帽间找了一件宽松的毛衣套上,又跑去自己房间拿了昨晚端上去的水杯。 床上被子整齐,床头枕边还有个玩偶,是只胖乎乎的大象。 沈卿心思一动,把大象拿了起来,却意外发现下面压了一个盒子。 盒子是一个糖果盒,miniipad大小,是很早那种铁皮的。虽然没有生锈,但是从盒面上有些脱色的糖果的图案看起来,已经有些年头了。 写的都是英文字母,看起来是十几年前的进口糖果盒。 沈卿拿着盒子晃了晃,似乎装了东西,但是动静并不大。 正要打开看看,却听到了一阵音乐。 “葫芦娃——葫芦娃——一根藤上七朵花——” 是她给自己手机设定的铃声。 把盒子扔在床上,沈卿跑着下楼接电话。 因为跑得太急,下楼梯还一不小心坐到了楼梯上,等拿到手机的时候,铃声已经停止。 [未接电话,boss杨] 沈初初的通讯录是小强设置的,除了john和[本机号码],她一个都认不得。 这个名字看起来有点厉害,要打回去吗? 正想着,来自同一个人的电话又进来了。 “喂?” 一个沉静的女声:“沈初初,你在哪里?” “在家。” “雅和苑?” 她不知道这个小区的名字……-_-# 只能反问:“怎么了?” 那边的女人顿了顿,道:“许映最近通告多,我忙着管她,一直不太有时间,你在家里呆着很好,最近先休息一下。” “好的。”她也需要时间理一理沈初初的人际关系和工作情况。 “但我我觉得你最近曝光太少,换角的事炒起来对你也不太好,所以有件事想跟你商量一下。” 对方虽然用了“商量”这个词,语气却并不是多么委婉。沈卿心下一紧:“什么事啊?” “你之前拍洗发水广告的时候不是跟高隽合作过吗?”boss杨停了下,似乎是给她时间回忆当初的洗发水广告:“我想放出你们俩的绯闻——当然,最后会澄清只是误传,那边已经同意了,你的意思呢?” 沈卿沉默半晌,没有直接拒绝:“我想考虑一下,给我一晚时间。” “……好,明天再通话。” 电话被挂断。 沈卿揉揉头发,把头埋进了双膝之间。 凌乱了好一阵,她还是上楼冲了个澡,果然冷静了不少。 出来把头发包起来,沈卿坐在化妆镜前默默分析:这是一个来自手下还带着别人的经纪人的电话,她要求自己搞绯闻,对象不是顾泽。 她必须在一天之内想出一个好理由去拒绝这个要求。 这样一想,似乎困难只是想个合适理由,沈卿顿感轻松不少,往脸上糊了一层补水精华,跑去楼下看电视。 先是习惯性浏览各大卫视的娱乐新闻。 以演偶像剧人气高涨的玉女赵筱晓被拍到跟她新剧的男二号一起出入宾馆,王庆徐导演的文艺电影《轻声细语》开机,泼辣女星容何在微博呛声剧组同事……爆点不少,却又似乎一成不变。 沈卿将频道切到荔枝台。 是《方菲小声说》的重播。 《方菲小声说》是一档比较温和的访谈节目,主持人方菲年幼时候因为有自闭倾向说话声音很小,后来考取了播音主持专业,只是希望有一天自己可以用话筒说出响亮的话语,节目的名字正是缘于她的这段经历。 现在方菲打扮知性,已经是妙语连珠的访谈主持,举手投足无一不是自信非常,而许多观众也从她的变化中感到了正能量。 与有些访谈不同,方菲的问题总是比较温和,不会过于犀利,因此获得了大部分艺人的好感。同时,她又会挑一些明星身上不为人知或者普通人最想知道的点进行访问,后期还会加上萌萌的特效,故而这档节目收视也算是同类节目中的佼佼者。 沈卿对这种治愈系的访谈并不感冒,她委实不喜欢看嘉宾在被挖出一些感人事迹之后在节目上掉眼泪的样子。 然而这次她没有换台,因为本期方菲访问的嘉宾是顾泽,他很少在电视访谈上露面。 当初沈卿想了解电影之外的顾泽,只能花钱去买时尚杂志——他每拍一步电影,都会有杂志做一个他的主题。 所以即便沈卿穷得响叮当,也会省出钱来买关于顾泽的一切杂志。 故而她十分感谢顾泽低产的访谈。 如果太多,沈卿搞不好会因为买杂志破产……-_-b “看起来顾泽在电影里扮演过很多种角色,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其实有些寡言,这让我有点尴尬。”电视中的方菲刚结束对《空城》的提问,双颊被加上了一个脸红的特效。 不过她经验丰富,转而提起了一个新的话题:“其实我们今天节目录制前,工作人员在网络上做了一个调查,内容是《你最好奇顾泽的哪个方面》,设置了四个选项:电影,家庭,爱情,兄弟。顾泽自己能猜到哪个选项最多吗?” 顾泽认真考虑了一下,道:“我想可能是爱情。” 方菲笑了起来:“看起来顾泽是个坦诚的人,没错,有79%的人都很好奇你的爱情——不过不要紧张,我不喜欢挖人*,所以折中一下,我们来谈谈你在电影中与女性的合作。” 顾泽微微后靠,点了点头,微笑着做出一个“请”的手势。 字幕配合地打出[放马过来]四个字。 台下一片尖叫。 方菲冲观众做出一个安抚的动作,脸上则露出一个遗憾的表情:“不过,顾泽的几部作品都是以男性为主的电影,女性的身影很少。顾泽,你是故意这样的吗?” “这是个巧合,”顾泽很官方地说:“我并不讨厌与女性合作,电影需要女性,即便是以男性为主的电影需要女主角,这也是众多女影星存在的原因。” “好吧,”方菲笑道:“在与你合作过的女星中,我们比较有印象的是《寂静不息》中的许映,《永恒时差》中的温禾,以及《空城》中的纪琬瑜。你对哪一位印象最深呢?” 屏幕下方出现了三位女明星的名字和头像。 顾泽回答:“应该是许映。” 沈卿拽过一个抱枕按在自己怀里。 明明住在一个屋檐下,自己被经纪人逼着炒绯闻,顾泽却因为绯闻太少被问到这样的问题,差距真是大。 不过,许映这个名字还真是有些耳熟。 方才经纪人在电话里说起她正带的那个人叫什么来着? 许映? 这厢沈卿暗自纠结,访谈里的顾泽则为他的答案进行了解释。 “《空城》里纪前辈和方彻老师互动多一些,她表演的时候我大多是在一边看。方禾在拍《永恒时差》的时候其实同时在拍《弄堂》,那时候她基本上是两个片场不停转战,我记得她很多时候都在补觉——当然,她真的是个很敬业的人,每一个镜头要求都很高。” “温禾果然不负她圈内铁人的称号,”方菲点头:“那么看起来,你跟许映的互动会多一些,我是说戏外,对吗?” 顾泽没有否认:“是的。” 许映微笑的头像被放大,贴在顾泽旁边——虽然顾泽在现场是看不到这样的字幕特效的,但这样的处理效果,看起来就仿佛许映在一旁对着顾泽笑。 方菲声音轻柔:“你觉得许映是个怎样的女生呢?” 顾泽说:“她性格很开朗,就像电影里的王可。” “怎么说?” “拍灾难片,很多人在片场都会或多或少被影响,看到废墟、死伤、物是人非,就算明知道是假的,也会感到很压抑。许映很多时候就会在下面讲笑话,让大家轻松一下。” “你会很认真地听她讲笑话吗?” “我很想,”顾泽似乎有些无奈:“但那时候何导会说,为了演好李凡,我需要压抑,所以她讲笑话的时候,我常被何导赶去帮场务整理道具。” 方菲和现场观众都被逗乐了:“原来你这么惨。那除了讲笑话,许映还有其他让你印象深刻的地方吗?” 顾泽想了想,道:“我记得她那个时候年纪也不大,但是她很认真,每一场戏都是。有一次我们拍摄她在军营里训练的戏,当时她旁边的都不是群众演员,是真正的女兵,她为了跟女兵动作一致,达到同样标准,练了很久。那时候我也在练,觉得自己不能输给一个女孩子。” “谈到许映,你的话都变多了,”方菲的笑带了几分揶揄:“可见你们关系还是蛮不错的?” “之后我们没有很多联系,”顾泽摇头:“但是我相信她会是一个很好的女演员。” “不知道许映看到我们的节目会是什么心情了,我也希望有机会能访问一下她。”方菲话风一转:“虽然你们联系不多,但你觉得她是个开朗乐观又敬业的女生,你喜欢这种类型的女生吗?” 电视机前的沈卿收紧了搂着抱枕的双臂。 第六章 其实顾泽以前也被问起过“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女生”这样的问题。 这种问题对于颜值不错的男明星是必备问题了。他们的回答一般都是中规中矩,比如“善良”“孝顺”“可爱”之类概括性相当高的词语。让粉丝无语的是,当他们恋情曝光,交往的对象根本看不出多么善良孝顺。 顾泽之前从没有正面回答过这样的问题,他会说:“我希望大家多关注电影。” 虽然会因为这样的答案感到失落,但总觉得,某种程度上说,这样的回答比一个敷衍的更好些。 “我觉得……”顾泽说:“喜欢的应该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个类型。” “是的。”方菲表示赞同:“我的男神赵衡老师当初一直说他喜欢皮肤白的女生,结果他跟黑美人于珍珍结婚了。” 字幕给方菲脸上配了一个两道面条泪。 赵衡是上世纪香江最著名的男影星之一,年轻的时候凭借精湛的演技和帅气的外貌收获无数女粉丝,最后迎娶了香江卫视的著名主持人于珍珍,二人甜蜜恩爱,如今子女都快二十岁了。 方菲只是自我调侃,台下观众却都被逗乐,气氛极好。 “好吧,导演已经提示我时间快到了,我想问最后一个问题,希望你诚实回答。”方菲摆出一副认真的模样。 顾泽难得幽默:“我没有赵衡老师的联系方式。” 方菲亦忍俊不禁。 “最后一个问题也是很多观众在网上给我们反馈的,”方菲道:“我在这里帮万千少女问出来,顾泽,你是颜控吗?” 顾泽没有立刻回答。 “就是说,你是不是比较喜欢漂亮的女孩子?” 顾泽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那么你觉得哪个女明星在你看来很漂亮?” 顾泽唇角勾起:“方才不是最后一个问题了吗?” 台下一片失望的哀叹。 “你在看什么?” “啊!”沈卿吓了一跳,把抱枕挡在自己面前想要站起来,却因为坐得久了腿软,最后只是往旁边一挪——瞬间掉下沙发。 从茶几边的缝隙看过去,站在旁边的却是一身深灰色西装的顾泽。 白色衬衣,宝蓝色的领带。顾泽看起来像是从杂志上走出来的模样。 “你走路怎么都没声音啊?”看着原本在电视里的人突然无声无息地出现在自己面前,沈卿有点懵。 “……体重不够。” 沈卿从地上爬起来,才看到《方菲小声说》已经结束,电视上播放的是下期预告。 没看到最后的回答,沈卿失落地把头埋进沙发上地抱枕里。 顾泽认出了《方菲小声说》的后期,问:“你在看我的访谈?” 沈卿闷闷地点头。 顾泽说:“之前网上有我是gay的一些传闻,林姐的意思是让我在上访谈多谈一下周围的女性,证明我性取向仍旧很……普通。” 沈卿抬头,对着顾泽眨眨眼,一脸期待:“那你后来有回答谁最漂亮吗?” “有这个问题吗?” “有!” “没有回答。” 可见自己没有错过重大爆料,某粉丝顿时松了一口气,忍不住笑起来。 顾泽看她眉眼弯弯,笑得灿烂,心头蓦的一软,伸手拍了拍她的头。 两个人都愣了一下。 顾泽淡定地收回手,转身回房间换衣服去了。 沈卿脸色严肃:这动作怎么这么熟? 怎么辣么像当初陈安静拍宿管阿姨养的那条叫大黄的狗? * 实话说,如果沈卿早知道微博满是顾泽与许映的cp,那她绝对不会在顾泽旁边点开手机上那个大眼怪的图标。 只能说顾泽同学通过《方菲小声说》强调自己异性恋的作战非常成功。 没人说他是gay了,都说他跟许映关系极好,两人自顾泽的第一部电影《寂静不息》结缘,颇有“顾许cp”的模样。 还不如说他是gay呢! 沈卿愤愤儿的。 有些网友挑出他俩的截图,ps出各种桌面锁屏。还有的网友更强大,截取两个人在不同电影中的片段,直接剪切成视频。 视频中二人情意绵绵,看起来毫无拼接痕迹。 沈卿看得仔细,发现两个人在一起很是养眼,而且一个禁欲一个开朗,一旦接受了这个设定,就莫名地觉得其实也挺萌萌哒。 等等,是不是哪里不对? 她完全不想吃下这个cp啊! 顾泽听到旁边沈卿的手机里传出耳熟的背景音,道:“你在看《寂静不息》?——我这边有精装dvd,你可以在电视上看。” 刚问完,音乐声停了,他扫了一眼,发现只是一段视频。 沈卿紧张得此地无银三百两:“啊,没有,在看《王村与李村》。” 她说的是一部京都卫视最近热播的讲述乡村爱情故事的电视剧,剧情和情景都十分接地气。 顾泽什么也没说,只是拿出了自己的手机,点开了微博。 他很少发微博,平时都是助理用他的号发一些新戏的消息。他也很少看别人的微博,因为觉得微博信息太过细碎化,不利于沉心思考。 此时,热门微博的第一条就是:顾泽许映在一起。 顾泽心一沉。 完全没想到只是在一个访谈节目里提到了合作过的女明星,网上就会有这样“类似绯闻”的言论。而他在意的不是网友的强大脑洞,而是……他没有想到的,林姐应该想到了。 林姐一开始让他在访谈上透露这些,应该就已经预见了如此结果。 沈卿见不得顾泽皱眉,以为他是不乐意“被cp”,于是把手机放在一边,故作轻松道:“其实仔细看看,你和许映站在一起是挺赏心悦目的。你不是也说了吗,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大家只是喜欢你们在一起的样子罢了,不用太在意。” 顾泽说:“不是每个人都喜欢有这种传闻。许映是个很努力的人,她或许也会因此感觉困扰。” “说不定她觉得也挺好呐?”沈卿随口说,跟顾泽同框出镜还被剪辑成情侣档视频,这种事情她其实真的还挺想花钱请人做的。 顾泽看了她一眼,语气凉凉的:“别把自己的想法放在别人身上。” 沈卿即便再迟钝也体会到了顾泽语气中的冷淡和不满,她怔忡半晌,突然觉得很委屈:她也是一个想通过自己努力成为好演员的人。没有人乐意为了搏版面、吸引观众眼球,就跟自己不喜欢的人传绯闻,假装情侣。 想起白天的电话,沈卿的脸也沉了下来,扔下一句“随便你怎么想”就气鼓鼓地上了楼。 沈初初与顾泽的同居如同泾渭分明的男女宿舍,沈初初的活动区域在二层,卧室书房卫生间衣帽间瑜伽房一应俱全,还有一个极大的阳台。 阳台的使用频率极低。 白天是不能用了,为了怕别人认出来,只能全副武装,费事。晚上也用处不大,帝都污染严重,空气中充满了一氧化氮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别说星星,月亮也是难得一见。 故而偌大的阳台上只有孤伶伶一个躺椅,上面铺了柔软的毯子。 沈卿怕感冒,把床上的被子裹在身上,才盘腿坐到椅子上,觉得自己颇有《杨村与李村》中坐在炕头上的老农民之感。 夜空低垂,仿佛一片深蓝色的涂料,无星无月。 她忽然想,如果自己晚上着凉感冒发烧,经纪人会不会因为同情她而放弃让她跟高隽传绯闻? 预想的答案是:除非经纪人也发烧了,不然恐怕不可能。 于是她又把被子裹紧了些。 其实仔细想想,顾泽的“指责”可以说是无可厚非。 毕竟作为“沈初初”的她,现在确实到了要被绯闻拯救的地步,而凭心而问,沈卿自己未必一定比沈初初好很多。 如果她是重生而来的影后,或许可以有自信拍出极佳的影片,但她实在是一个连龙套都没能跑成功的菜鸟……一个其实根本还没毕业的大学生。 把她和沈初初的位置调换,她能做好吗? 沈初初至少长得比她好看多了。 沈卿满心无奈,只能把头埋进被子里长叹一声。 刚叹完,就觉得鼻子痒痒的,“阿嚏——!” loser真是连任性的资格都没有,沈卿揉揉鼻子回卧室。 房间亮如白昼,空无一人。 有那么一瞬间还是期待他能上楼跟自己说,方才只是口不择言,其实她也不是特别差劲。 只是想想, 她将被子铺好,却发现床边躺着她中午未能打开的铁盒。 一时好奇,沈卿把盒子掰开,发现里面躺着一张白色的纸,工整地对折着。 也许是预感这张纸会告诉她一些秘密,她不禁紧张了起来。 纸张最上面写着三个黑体大字:协议书。 读完上面的内容。 她愣在原地,脑中霎时一片空白。 #编剧你真的不是在逗我?!# #我没有作为何要die?# #感到了一丝丝的无辜# 敲门声骤然响起,沈卿吓得手一抖,协议书翩然落地。 门外,顾泽的声音依旧平和:“睡了吗?” 第七章 在很多人眼里,尤其是娱乐圈新人们眼里,顾泽是一个被幸运之神眷顾的人。 他从小家境优渥,学习出色,运动极佳。又生得一张英俊的脸,完全属于[别人家的小孩],学渣仰望的学霸,妹子眼中的男神。 这是在顾泽成名后,各媒体所报道的他。 即便有不信邪的狗仔对此怀疑从而开展深入调查,结果也只是帮顾泽渡上一层“真金不怕火炼”的光芒。 顾泽的人气不降反升。 不得不承认,“娱乐圈”在所有人的眼中,恐怕与“乱七八糟”“风气不好”“相信他们你就输了”等关键词分不开。所以即便许多粉丝都表示相信顾泽是个优秀的学霸,另外也有人始终认为他的简历是一场“精妙的造假”。 沈卿所知道的顾泽,在大学二年级主演电影《寂静不息》出道,一路星光四射,成长为年纪最轻的金像奖影帝。 虽然她总以为顾泽不该是一个明星的。 他读的是土木建筑,不成为“中国最帅包工头”委实可惜。 至于为什么顾泽会步入娱乐圈,沈卿在看到盒子里的协议书之后,心里隐约有了猜测。 “初初?” 门外的人依旧在询问。 沈卿迅速把协议书放回铁盒子,一把塞到被子下面,一边小跑到了门口一边抓了抓自己凌乱的长发。 她半贴着门,因为害怕隔音太好而略略提高了自己的音量:“睡了!” 门外的人立在原地半晌,良久后只轻声道:“晚安。” 不知道是贴得太近还是错觉,沈卿感觉自己听到了他转身离开的脚步声,平稳而有力,却愈行愈远。 原本是期待他上楼的。 可现在她真的不知道该怎样面对顾泽。 沈卿背靠着门,楞楞地看着墙角的花瓶。 * 有时候事情的发展往往出乎意料。 毫无准备的时候坏事来得尤其快,比如她当初只是在舟州吃了顿饭,又在饭后迷了个路,就完全没有征兆地出车祸、重生到了沈初初身上。 没有一点点防备。 而到了如今,她绞尽脑汁用自己原本就不发达的大脑好不容易构思好了各种借口和说辞,电话里的boss杨却好声好气地表示,因为许映最近有跟顾泽牵扯的新闻,团队有意对此进行炒作,于是沈初初和高隽的“恋爱”就先夭折了。 沈卿松了一口气。 又因为自己的借口没用上而感到了一丢丢失望——编得很辛苦好吗? &gt;_&lt; “还有件事通知你,”boss杨话风一转:“后天下午有部剧在试镜,刘先霖导演的,我已经把你推荐上去了,你去试试。” 沈卿一愣:“你跟我去吗,姐?” “john陪你去吧,”杨姐说:“那天许映有部综艺要参加,我得跟着去。” 沈卿只能默默点头。 “对了,”杨姐补充:“是电视剧。” 她通知了试镜的时间和地点,将电话挂断。 在大屏幕上有所建树的明星一般不乐意再回到小屏幕,尤其是发展得好的,当然,这种演员不演电视剧也有一个让人羡慕嫉妒恨的原因:电视剧剧组不一定出得起他们的片酬。 比如顾泽。自从当初被一贯大胆的安宏导演找到,凭借《寂静不息》在电影届崭露头角,又因为《永恒时差》被标记为实力派,在此期间,他一部电视剧都没有拍过,在电视上出现的缘由就只有电影、广告、访谈、电影宣传,至今连综艺节目都没有露过面。 总而言之,从小屏幕转战大屏幕可以说是好事,反之则不一定。 而对于如今的沈初初来说,参演电视剧不一定是坏事。毕竟她属于演技欠缺人气低迷的类型,电视剧演好了绝对是吸引人气的绝佳方式。 况且刘先霖导演的剧质量一向不错,如果能从剧组学到一些东西,也是好的。 沈卿给自己比了一个加油的手势,上楼跑步。 她最近伙食太好,长肉了。 沈初初本人绝对是“三有产品”。 有颜值有身材有靠山。 毒舌如影评人杜缈在电影《虚凤假凰》的评论里都曾写“沈初初无疑是娱乐圈中辨识度极高的大美人,电影里的她一颦一笑皆风景,时而艳丽如牡丹,时而皎然若芙蕖。”虽然后一句是“可惜其180流的演技让她沦为不折不扣的花瓶,拍电影不如当模特。” 同时,她本人从小练习古典舞,高考时通过艺考进入京舞,据说成绩一直不错,所以身材也是极好。女神标准的168身高,胸大腰细腿也长,长期练舞的缘故,惯于挺拔的站姿,总是不自觉便沉肩挺胸,露出优美的脖颈。 这样的资质,确实更合适做一个模特或者舞蹈演员。 沈卿在跑步机上挥汗如雨。 或许是基于多巴胺的分泌,她越跑越清醒兴奋,不禁唇角扬起。 ——不论如何,她现在是沈初初。 她可以变得更好,活得更好。 * 顾泽回来的时候初初正在啃生菜——为了把这几天吃回来的肉瘦掉,她一点酱料都没有放,口感分分钟让她泪目。 见到换好衣服出现在餐厅的顾泽,她不是不惊讶:这个传说中通告满天飞忙得脚不沾地的年轻影帝,简直像个有家有室的普通上班族,每天回家也太准时了吧? “我以为你今天会很忙啊。”沈初初口齿不清地说。 顾泽知道她在说什么,倒了杯水拿在手里:“交给林姐了,许映那边我有打电话,似乎她的经纪人想趁这个机会炒作——她的新戏也快杀青了。” 初初耸肩,问:“你晚上吃饭吗?我的晚餐只有这个。” 顾泽很自然地说:“吃过了,我以为你还在生气,不会给我做饭。” 太坦诚。 沈初初立刻感到一丝丝尴尬,她不太好意思地摸摸头发:“怎么会气到今天,不过一点小事。况且你也没说错,我挺乐意跟你传绯闻的。” 顾泽看着她没有说话。 气氛又诡异起来。 沈初初突然想到,有一本杂志的专访上曾经问起过顾泽,为什么不参加综艺节目。 顾泽的回答是自己性格比较沉闷,去了恐怕会让大家尴尬。 彼时她以为是托辞,如今她真的信了。 =_= 沈初初三两口吃完生菜和胡萝卜,将盘子拿到厨房洗干净,出来便看到顾泽站在原地,手里的水杯已然空了。 “你真的很想跟我传绯闻吗?”他突然问。 “对啊,”初初笑道:“等我有一天成为影后了,媒体天天蹲守我的房子,总会发现你也在这里,到时候绯闻满天飞:顾泽!影后屋子里的男人!” 顾泽看着初初笑得见牙不见眼的可爱模样,也不禁神色缓和:“今天吃药了吗?” 初初点头,指着餐桌上医生开给她的药:“吃了。” 顾泽放下杯子,正色道:“嗯,是该补补脑。” ヽ(`Д)┻━┻说好的性格沉闷呢? 无论如何,看到自己的男神兼偶像站在自己面前,并且并没有像爆笑漫画里一样变成男神经病,初初不是不欣慰。 隔了这么多年,他虽然明显成熟了起来,但似乎并未改变很多。 * 她记得她第二次见到顾泽是在福利院。 沈卿从小就是孤儿,自己自然完全没有年幼时期的记忆,一向是从福利院的老师们口中听到自己的故事。 版本亦是众多。 比如文艺女青年竟成小三未婚先孕只好抛弃女儿版,失业小混混乱搞男女关系不负责任逃之夭夭版,人口拐卖者计算失误多拐一个带不走只好扔掉版……五花八门形形□□。 共同点还是有的:第一,她的父母绝对不是什么体面人物。第二,她被抛弃的故事情节总是跟当下流行电视剧的剧情有着微妙的相似,随着流行的改变而改变。 很早的时候她还会天真地比较和追究到底哪个版本比较真实,后期就已经能一边听一边帮着老师进行情节的补充了。 不是不心酸。 由于从小顽皮,不属于听话乖巧的类型,所以即便长相清秀,也没能成功被关爱社会的夫妇领养走,年龄大了之后更是鲜有机会。 于是沈卿就在社会和党的关爱下吃着福利饭一点点地成长起来,虽不说是条件优渥幸福美满,但好歹也是不愁吃穿。 大学开学不久,她回福利院探望院长和老师。 彼时,一贯与她亲厚的院长因为她修改了原本学医的志愿而转而考取电影学院而对她生气,故而她回去得很是小心翼翼,还专程用打工的钱买了一袋大橙子——院长爱橙子爱得深沉。 却没有想到在门口碰到了顾泽。 当时顾泽还是个大二的学生,因为要拍《寂静不息》,被导演勒令去多个福利院看看孤儿们的生活。《寂静》是部半灾难片,影片的一半在讲地震,另一半则是男主角李凡在地震后的新生。 交通方便的市立福利院是他的第一站,却没想到因为部分宿舍楼要整修的原因,福利院谢绝访客参观,警卫将顾泽拦在了门口。 “他不是访客,”提着橙子的沈卿出现,自然地站在顾泽旁边,笑嘻嘻地对相熟的警卫说:“他是我朋友,陪我一起来看张院长哒。” 警卫大叔算是看着她长大,对她是分毫没有怀疑的:“那就早说嘛,我也不想把小卿这么帅的朋友挡在门外啊。” 沈卿掏出一颗橙子递给他:“他嘴笨,不会说——李叔你吃橙子,好甜的!” 李大叔接过橙子进屋去了,沈卿拉拉顾泽的衣袖:“我们走吧?” 两人一路并肩走着,进到主楼,顾泽后退了些:“我只是想来探望一下福利院的小朋友,多谢你带我进来。” 沈卿摆手:“没关系,况且我也没有撒谎,我们是高中同学,你或许不知道我,但我很早就听说过你了。” 顾泽似乎因为想起高中而略有怔忡,随后很快笑了:“是么。” 沈卿向他介绍了福利院的布局,地方虽然不大,但是很多区域他也进不去,如果不清楚,反而会绕路。 “前面就是生活区,这个时间孩子们应该在自由活动。之前有个好心的商人捐了一大笔钱,院里就修了一个供孩子们锻炼和游戏的娱乐区。” 她觉得这样很好,如果她小时候也有这样的区域,也大概可能也许不会去爬树掏鸟蛋了。 “你对这里很清楚,是经常来吗?” “我在这里长大,所以很熟悉了——之前听老师说你考取了清大,不知道是什么专业?” 顾泽看她笑语盈盈,丝毫没有因为从小是孤儿而产生自卑或者自闭,不由温言道:“是土木,你……上大学了?” “对,”因为看到男神而显得格外兴奋的沈卿比了个大屏幕的样子:“在京影学表演,以后要做一个优秀的演员。” 顾泽停下脚步,转而看向她,轻声说:“加油。” 少年与当初在图书馆初见时候的模样几乎没变,只是眉眼和表情温和得不可思议,似乎是褪去了所有因为不熟悉而产生的高冷,显得格外柔软。 其实那真的是有些久远的事情了。 可是,人有些时候就是奇怪,刚刚发生的事情不一定记得,许久前的却记忆深刻。 有些人每天都会出现,却不见得多么重要,而有些人,只是几面之缘,就永远忘不了。 那句话怎么说。 “你在我心里,怎么也不肯走。” 第八章 刘先霖导演新戏《汉宫秋》的试镜,在京都d区的某新闻中心举行。 杨姐给沈初初通知的时间是早上9点,四层a05室。 《汉宫秋》是一部以汉朝为背景的架空剧,讲述的是某皇帝后宫中几个女人的故事。皇帝在其中是个推动剧情发展的酱油君,主角则是他后宫中的美人们:文皇后,琼昭仪,辛夫人,李婕妤等。 剧中的文皇后是皇帝原配,出身名门,自幼爱慕皇帝,却因为逐渐失宠和后宫争斗而渐渐变成了一个因为妒嫉而失去自我的女人,心思歹毒,口蜜腹剑。 李婕妤则是标准的古代闺秀,通晓诗书,因为贤良而从不争宠,最终成为争斗的祭品。 这两个人是戏份比较重的女配。 女主角则是一对姐妹花,姐姐琼昭仪,妹妹辛夫人。 她们没有血缘关系,是义结金兰。故事的起初,她们必定要有一段“同富贵共患难”的故事,而后却在编剧笔下的峰回路转中,成为了完全不同的人。 姐姐琼昭仪温柔可人,在被皇帝宠幸不久后就真心爱上了皇帝,成为剧中开了金手指的一朵大白莲,不仅宠冠后宫,而且还一次次化解了皇后和其他人找的麻烦。 妹妹辛夫人却是一个心机深沉的女人,在她的眼里爱情不过是通往权力之路的基石,她从不需要爱情,但她需要权力、宠爱、荣华富贵。 这么一个俗得老掉牙的故事,却算得上是众星云集,班底强大。 据说有些已经被定下的角色都是有演技的实力派。比如文皇后的扮演者是前几年在宫斗剧中大火的一线女星黄钰薇,饰演李婕妤的则是近期“打开电视就能看到”的新晋小花旦郑琳琳,连打酱油的皇帝都是由几年前的视帝关江演绎。 而未被定下的角色则是两个女主角。 沈初初要试镜的,是颇具心计的“黑莲花”辛夫人。 “感觉这个角色挑战性挺高的。”初初翻着剧组给的简易剧本苦笑:“杨姐也太看得起我了。” john帮她到了一杯水:“想开点,你也就是个陪练,出来呼吸新鲜空气的。” “……” 不说大实话大家还能做朋友。 (_;) 他们到的很早,休息的时候,john偷偷跟她说去工作人员那里打探的消息:今天是辛夫人的试镜,明天则是琼昭仪的。之前的初选大概有快20个人来试戏,今天的一共五人,其中包括没有经过第一次考验的“关系户”沈初初。 “这五个人据说导演都觉得不错,我觉得你需要担心两个人,一个是刚毕业的学生,科班出身,据说天赋很高,叫徐榕,还有一个我真不想告诉你,是秦雅君。”john一脸严肃。 沈初初也没想到连准视后秦雅君也来凑热闹,叹息道:“反正我是陪跑的,我就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你让让,你挡着我的空气了。” john:“……” 八点二十分,所有人都已到齐,包括戴着墨镜一脸高傲的秦雅君。 工作人员沉默而低调地让她们五个人用抽签来决定先后顺序。 沈初初一向运气不怎么好,车祸以后也未见的转运,伸手一摸,拿到的球上写了一个大大的[五]。 john看着她欲哭无泪。 排在最后一个不是好事。一来评委容易被前面的表演所影响,先出场的比较有优势,如果表演极佳,很可能会让有些评委产生“就是她了”的想法。二来虽然人不多,但是如果评委对前面表演的人产生兴趣,自然会多问一些问题或者多给时间,这样一来时间恐怕也不会短,评委难免会在最后产生不耐和疲劳的情绪。 抽到一号的人也难免紧张,立刻问工作人员:“我们现在可以换衣服化妆吗?” 工作人员很耐心:“可以,衣服在右手边的房间,还好之后从一侧小门出去就是化妆间,今天来了五个化妆师,所以不用担心时间不够。” 一号妹子道了谢就直接去换衣服了。 沈初初把包交给john:“看好包,好好呼吸新鲜空气。” john:=_= 剧组果真财大气粗,试衣间的戏服众多,而且全部都是制作精良,看起来很是高大上。 一号选了一套鹅黄色的曲裾深衣,是不会出错的类型,她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穿好衣服,然后匆匆赶去化妆。 沈初初注意到,跟她一起进来的一个年轻女孩挑了一件浅绿色的,而最后进来的秦雅君则目不斜视地选了深紫的。几件衣服款式都一样,且都属于层层叠叠的繁复宫裙,所以她只在意了颜色。 等大家都挑完了,她才从角落里拉出一套蓝色的准备穿。 一旁的工作人员有点好奇:“你看了半天都在看什么,难道看衣服颜色能看出她们想表演什么阶段的辛夫人吗?” 沈初初表情好不惊讶:“你想好多,我只是怕撞衫而已。” “……” 工作人员:我为什么会忘记这货是个脑袋里全是草的花瓶,真是[哔——]了犬。 换了衣服去化妆的时候,发现房间里几个人竟然在很和谐的聊天。 难道不该是因为竞争而彼此沉默着以显示自己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吗? 初初冲化妆间里最后一个化妆师、一个看起来十分害羞的妹子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然后坐了下来:“前期的ps工作就交给你了,拜托!” 妹子先是被她的笑容惊艳,听到她说的话后又忍俊不禁,原本有些紧张的情绪也不知不觉消失了:“我会让你更美的。” 她们的对话声音不大,丝毫没有影响到其他几个演员的聊天。 鉴于沈初初对除了秦雅君之外的人一个也认不得的原因,对话可以看作是下面这样—— 鹅黄:“第一个出场真的好紧张,上次看到刘导觉得他好严肃。” 粉红:“据说还好,但他真的很认真,有一次我听钰薇姐说,他真是对每一个镜头都抓得很严。” 浅绿:“刘导是第一次拍这样的女人戏吧,我看到人物设定的时候其实挺吃惊的。” 秦雅君:“据说咱们手上的设定和剧本只是一部分。” 鹅黄、粉红、浅绿:“……” 粉红:“我也听说了,说是其实每一个人物都有出乎意料的方面和结局。” 鹅黄:“怪不得钰薇姐愿意演文皇后,可能是这个角色真的有打动她的部分吧。” 浅绿:“初初姐,你知道这事吗?” 沈初初回答地很实诚:“不知道,我以为刘导这次选剧本前没吃药。” 其他四个人:“……” 工作人员:她要能选上我就直播吞键盘-_-#。 鹅黄很快就出去了,其余几个人因为她的离开而显得也些许紧张,而明显见惯了大场面的秦雅君则微微闭着眼,似乎在休息,又似乎在思考。 而初初……她在玩手机游戏。 她手下没停,脑袋里却在想他们几人方才的话。 秦雅君抛出“手中设定和剧本不全”这个事明显是想给其他人制造压力,但她本身却不可能得到所谓的“完整版”。因为如果秦雅君早已被内定或者稳操胜券,她没有必要在此时说出这句话。 而她相信秦雅君也未必能想到,其他三个人或多或少也听说了这件事,依此来看,恐怕这个消息根本就是剧组放出来的,甚至很可能是导演让人说出来的。 那么初初不知道的原因其实也很简单:杨姐忙着许映的事,已经完全不帮她操心了。 如果她的猜测正确,导演又为何会放出这条消息呢? 她们手中的剧本角色形象单一,没有言明结局,肯定会造成她们的表演大同小异,即便是演绎不同时期的辛夫人,也未必能跳出固有的性格设定。 那么对于知道消息的人来说,不难想到,试镜时候必须发挥想象力,猜测辛夫人的另一种或几种性格,甚至是她的结局,从而表演出更加“完整”的辛夫人。 所以相对于原本设定的心机重、热爱权势、轻视爱情等性格,辛夫人其实可能是一个有一段不为人知历史的温柔女纸? 这仿佛是在逗她…… 因为沈初初穿衣服慢,化妆也慢,等她弄完头发一切就绪的时候,二号浅绿姑娘已经进去试戏了。 “这里太闷,我出去走走。”早已弄完的秦雅君说完,站起身来也准备离开。 她临走前看了一眼沈初初,旋即愣住,接着又意味不明地笑了笑,推开门走了。 虽然彼此是竞争对手关系,无论是怎样的表情都属于可以理解地范围,甚至早已有了“认真对待她你就输了”的觉悟,初初还是对秦雅君最后的笑容产生了厌恶。 笑什么笑,比你美你不服气吗? (`∧) 沈初初无疑是适合古装的,她在《虚凤假凰》中公主的扮相已然令人惊艳,而此刻穿上汉服,又上了稍显凌厉的妆容,加上精美的发髻和及腰长发……啊不,假发,丝毫不比电影里的美貌公主逊色半分。 肤若凝脂,云鬟凤钗,长眉入鬓,眸似星辰。 让化妆师移不开眼。 等了大概有近一个半小时,工作人员才叫初初准备。 john已等在门口,他之前已经见到颇具实力的新人和秦雅君从试镜的房间走出,两个人看起来心情都不错,应该是都稳定发挥了。 不过他没打算把这个告诉沈初初。 “我看秦雅君出来的时候皱着眉,估计被导演虐了。”john小声跟初初说。 初初则一脸兴奋地把手机塞给他:“来,给我拍张照。” john看着摆出剪刀手的某人:“……白痴。” 照片里的美人巧笑嫣然、眉眼弯弯,一袭湖色汉服,乌发如云。 实在太美。 john看了半天,忍不住趁初初进去的时候把照片上传了她的朋友圈。 沈初初收拾心绪,缓步踏入房间,进去便看到五个评审一字排开坐在对面。 中间的她认识,是导演——她接到试镜通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百度了导演的外貌。 她鞠躬:“各位评审老师好,我是沈初初。” 第九章 刘导看了她许久,并未有太多反应。他低头在本子上记着什么,道:“给你的剧本都看了吧,挑两段试一下。” 初初点头,走到场地中央。 她先是理了理宽大的衣袖,而后微微屈下身子,做出了一个坐着的姿势。 因为没有椅子,她穿着厚重的衣服做出这样的姿势必定很累,然而她丝毫不见勉强,反而姿态优雅,面带微笑。 那微笑没有谄媚与柔婉,倒是有一丝英气和狡黠。 她的眼睛看着自己右边,仿佛那里坐了一个人,手下不紧不慢地做出一个端了耳杯的样子,恭敬而不失优雅地递给那人。 行云流水。 自始至终,她明亮的眼神都落在对面不存在的人身上。 “妾今日听皇后娘娘说要办赏花宴,不知圣上去不去?” 沈初初选的第一幕是剧本里一出与皇帝相处的戏。 这个场景在之前试戏的四个人的表演中都没有出现,因为……这样的场景实在太太太平常了。 相比于辛夫人与皇后的对抗,对宫人的严厉责罚,或者一个人的独白,这样平常的戏份似乎完全不适合体现她的性格,也会因为需要对手配合而更加难以演绎。 她收回手稍等了片刻,似乎是听到皇帝的回话,眉毛微微挑起,片刻后又落下。 “圣上若是不去,昭仪姐姐恐怕要失望了。” 几秒后,她笑意加深:“妾?妾自然也是要失望的。” 虽然嘴里说着失望,面上却没有丝毫失落的表情,也没有撒娇的意思,似乎完全不会因为对方的威严而示弱,反而显得不卑不亢。 刘导看着沈初初对着他们的半侧脸,露出一丝笑容。 这个沈初初……有点意思。 剧本上,辛夫人询问皇帝是否去赏花宴,得到皇帝否认的回答之后,最后劝他改变主意。 此举的用意是她已经得知在隔天的赏花宴上,皇后要对琼昭仪发难,辛夫人希望皇帝在场,依照皇帝对琼昭仪的宠爱,势必会对皇后产生不佳的印象。而她自己,会在宴会后得到琼昭仪的感激。 在傻白甜琼昭仪眼里,辛夫人一直是她的“好姐妹”。 此时,对面的皇帝的台词是“朕可没看出阿姒的失望。” 辛夫人听了这话,难得有一丝郝然,笑容依旧爽朗,而脸颊却微微红了,眼波流转,看向了别处:“妾自然是希望与陛下时时刻刻在一起的。” 她看向的地方正是评委们的方向,而眼光所及,并不是评审,而是他们面前的桌子。 尽管没有直视,从表演开始就没有露过正脸的辛夫人,此刻便如同犹抱琵琶的美人终于将乐器放下,露出了逼人的艳色。 也算是见惯美人的评委之一、刘导旁边的副导演顿时感觉呼吸一窒。 不消片刻,辛夫人便已起身,同坐下时一样,她的动作没有分毫僵硬,似乎是因为旁边的皇帝起身而随之站起。 [阿姒对朕的心意,朕都知晓。] 辛夫人有瞬间的怔忡,眼眶微湿,笑容愈发灿烂,眼里映着期待:“那圣上明日去吗?” 皇帝思索后点了头。 辛夫人轻声道:“只要能看到圣上,妾就满足了。” 皇帝对她心生怜意,不禁走到她面前,将她环住,叹了一口气,似是因为她的心意而感动,又似是无可奈何。 沈初初也做出了一个拥抱的动作,头靠着对方的胸膛,脸侧着,仿佛一只乖巧的小猫。 她的脸又一次正对着评委,脸上的表情却与方才有极大的不同。 虽仍是在笑,唇角微动,显得笑容有些讽刺与冷漠,而眼神更是凌厉,眼底一片漠然,哪里有方才的缱绻柔情。 皇帝仿佛不是她的天地,不是她的良人,而是与她无关的陌生人,甚至是……对手。 拥抱结束,女生重新走回原位,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第一段表演完了,谢谢老师。” 她没有经验,从评委地表情中完全看不出自己的表演到底如何,所以稍稍有些忐忑。 刘导轻咳一声:“接着第二段吧。” 初初拘谨地道了声“好”。 她选择的第二幕是辛夫人与琼昭仪的相处片段。 在剧集的中期,一向平和少宠的李婕妤突然有孕,打破了宫中表面的一团和气。皇后不动声色,暗中用计使李婕妤小产,而辛夫人则在其中推波助澜,虽没有动手,却也算是知情不报,眼睁睁看着李婕妤失去孩子。 “最大的白莲花”琼昭仪辗转得知事情的真相,对于自己“善良的好姐妹”辛夫人感到十分失望,故而来质问她。 这一次沈初初只选了辛夫人在两人对峙中的一段长台词来演绎,并没有对话。 辛夫人原本左手执杯,唇角含笑,听了琼昭仪的话,笑容逐渐消失,脸也有些发白。她放下杯子,动作本不急,却不知为何没有放稳,不得不用手盖在耳杯上,以免失仪。 杯口不大,辛夫人的手有一瞬间瑟缩,仿佛是被溅出的茶水烫到,面上却一无所觉。 看着琼昭仪,辛夫人强忍着怒意,眼眸中似有一团火,她不禁提高音量:“我蛇蝎心肠?我心机深沉?若不是我的蛇蝎心肠,你我早死在永巷里,被兰姑姑或者小黄门折磨死,若不是我的心机深沉,你又如何在受宠后一次次躲过皇后的暗算?” 她站起来,向前走了两步,有一步踉跄,最终却仍旧站得极稳,声音也逐渐冷静:“我何尝不知李婕妤平和无争,又何尝不晓得稚子无辜,我以为你总知道,自你我成为陛下的女人,总是身不由己的,我以为你总知道……却是我以为错了。” 说到最后,几不可闻。 辛夫人看着不远处的“琼昭仪”,仿佛因为自己说出的几句话而感到无比疲累,眼中的火也在不知何时熄灭,留下微不可见的湿润,她略略抬首,一字一顿:“阿琼,我辛姒对不住许多人,却唯独没有对不住你。” 她立在原地,背影笔直、身姿挺拔,本是一道极美的风景,而此时虽没有一滴眼泪,也不见一分悲容,却因为她微颤的指尖,艰涩的发声和仰首的姿态,让人深切地体会到了她此时的自嘲与悲凉。 良久,她垂下眼眸:“阿琼,你走吧,当初的辛姒已亡,你……好生珍重。” 最后看了一眼琼昭仪,辛夫人转身离去,没有半分停顿。 沈初初深呼一口气:“我表演完了,谢谢评委老师。” 副导演杜学文很是震惊。 他原本最看好的是秦雅君,而秦雅君方才也表演过这一个片段,因为这幕戏冲突激烈,是辛夫人和琼昭仪分道扬镳的开始,也十分能体现辛夫人“身不由己”的一面,算是对辛夫人所作所为的一个洗白。 秦雅君在表现的时候虽有悲戚,但更多的是对琼昭仪的失望和愤怒,在最后看她的眼神中,更是有明显的不屑与冷漠,似乎是因为琼夫人的“无脑”和“圣母”而感到讽刺。 事实上,剧组给她们的剧本只是戏中的一部分片段,距离结局也有一大段距离,秦雅君揣摩的辛夫人并未脱离其爱重权势轻视爱情的设定,所以她必定会对以爱为生的琼夫人产生不屑的感情。 然而沈初初的辛夫人则不同,她在最后看向琼昭仪的眼神里没有漠然,却有八分同情,两分决绝。 对于知晓全部剧本的杜学文来说,不得不承认,如果秦雅君是在角色门口徘徊,那么沈初初已然推门而入。 * 虽然试戏结束,初初仍旧有几分紧张,似乎是太久没有这样表演,她禁不住有些兴奋——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每次上表演课的感觉就是如此。 刘导对她很是和颜悦色:“你对于角色的理解是什么?” 这是一个很常规的问题,初初也有所准备:“我的理解是,辛夫人应该是出身大户人家,为人心思缜密、长袖善舞。她的追求是权势,但是对琼昭仪很照顾。” 刘导没有说什么,最左边的一个带着鸭舌帽的评委突然开口:“会跳舞吗?” 初初道:“会,我是京舞的学生。” 那人说:“随便跳一段。” 副导演与编剧摸不着头脑,看向了刘导,刘导含笑点头:“跳一段吧。” 沈初初是舞蹈专业出身,沈卿不是。但她在接到试镜通知后就已经想到,无论辛夫人是不是一个舞艺出色的美人,她也要把自己的特长准备一下。 对于一个宫妃来说,她的舞只会有一个人看:帝王。 所以这必须是一支邀宠的舞。 没有音乐,初初广袖轻动,便开始了舞蹈。 曲裾是一种合适展现女子线条却不方便活动的服饰,穿上曲裾,无论行走坐卧都是一段美景,但对于舞蹈,它的束缚太多了:裙摆小,脚下难以大步移动,无法跳跃;腰部太紧,任何大幅度的动作都会被增加难度;袖子虽大,却更适合被垂下而不是甩动。 然而这样的束缚对于面前的女生似乎都不是问题。 她脚步灵动,移动间没有任何迟钝停滞;腰肢柔软,几次扭动转身都让人感觉纤腰不盈一握,女子翩然欲飞;而一开始广袖翻飞,不知何时长长的袖子已被聚集在胳膊处,白皙的小臂露了出来,纤长的手指翻飞。 那表情欣然,眼中似有期待,湖蓝的色彩柔软得仿佛绸带,而她整个人,如同一朵鲜花,又或是一只鸟。 一曲《早莺》,没有大开大合的动作,亦没有动人相合的音乐,只因灵巧的动作、恰到好处的舒展,使人感到盎然的春意: 那是早春,即便乍暖还寒,也有和煦的日光,或是迷蒙的细雨,新枝露初芽、暖树绽轻花,乳燕徘徊,春风十里,目之所及,却只余一抹湖蓝。 初初因为跳完舞而两颊绯红,额头也有薄汗,一双眼睛却亮得惊人。 “老师,我跳完了。” 戴着鸭舌帽的评委只是略略点了头,不发一言。 john在门外等得心焦。 沈初初在房间里停留的时间明显比前四个人多,他拿不准这是好事坏事,心里有n种猜测,却怎么也猜不出特别好的结果。 女生一出来,他就迎了上去:“怎么样啊?” 初初摸摸肚子:“好饿。” 第十章 初初摸摸肚子:“好饿。” john:“要不是你靠脸吃饭,我真的会呼你一巴掌。” 看他确实神色捉急,初初心里一暖,轻声说:“我尽力了,应该还好。” john将信将疑,最终也只能问:“想吃神马?” 最后两人决定去一家私房菜馆犒劳一下。 路途有些远,他们又都是一大早起来,john在车上歪着脖子就睡着了,而因为试戏而精神甚好的初初则百无聊赖地玩手机。 她很少开微信,因为沈初初的好友实在不多,她接手之后又删掉了一批整日在朋友圈做广告的“不认识的好友”,于是她的朋友圈可以称得上是[个人空间]了,除了john偶尔的几个蛇精病的动态,并没有可看性。 而这时打开微信想看看新闻推送,却看到下方的[发现]上多了一个红色的2字。 点开。 顾泽赞了你的消息。 顾泽评论了你的消息。 那是一张不知何时发的照片,正是她今天穿着汉服比着剪刀手的模样,不得不承认john的拍照技术算是不错,照片里的她长发飘扬,笑容灿烂。 照片下面第一行是顾泽的赞,一个萌萌的爱心。 第二行则是评论。 顾泽:傻大姐。 ( ̄^ ̄)ゞ你才傻大姐,你全生产队都是傻大姐。 * 《汉宫秋》剧组的试镜在第二周全部结束,令导演没有想到的是,评委关于选角最严重的分歧,并非出现在他所预想的琼昭仪身上,反而意料之外的聚焦到了辛夫人。 副导演杜学文的立场坚定:“沈初初无疑是最适合这个角色的人选,她外表是最出色的,对于角色的领悟也是最好的。” 编剧却有点担心:“但是本剧最美的不应该是辛夫人,而是琼昭仪,而且其他人领悟不到位很可能是因为剧本不全的缘故,秦雅君如果拿到全本,未必会比她差。” 刘先霖吐了个烟圈,笑得漫不经心:“沈初初也没拿到全本,但她揣摩的非常好。我早说过,这个不完整的剧本其实指向性也非常明显,但我没想到读得最透竟然是她。” “但她并不是完美的,”另一个副导演说:“她领悟力很好,但是表演还是有欠缺,表情和眼神虽然到位,镜头感却不是很好,应该是经验不足。” “可以打磨,”杜学文说:“她是一块璞玉。” 刘先霖沉默半晌,问起旁边自始至终都没有说话的人:“你怎么看?” 那人将鸭舌帽摘下,语气轻松:“我不建议她演辛夫人。” 杜学文错愕,而刘先霖则露出一丝苦笑。 * 《空城》即将上映,而顾泽忙得脚不沾地。 因为这部电影而跟他相熟的方彻已在美国度假,享受海滩与阳光,得知他在准备新戏的试镜后还专程发了微信:年轻人上进是好的,但也要休息,身体垮了可就什么奖也摸不到了。 这道理他也知道。 但总不能说服自己停下脚步。 回家的路上,助理mark忍不住说起这一阵的疑问:“泽哥最近回家越来越早啊。” 他一愣,第一次不知道如何回答。 以前无论再忙再累,都不愿意太早回去。进剧组的时候也是,许多人有空就离组回家,而他从来都是在酒店一住几个月。 非要说起理由,可能是相比于繁忙的工作,回到“那个房子”给他的压力更大。 这样的想法是从什么时候改变的呢? 从什么时候开始想要将行程赶完就回家?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一个人在外面吃饭不如回家吃饭洗碗? 这些问题的答案,似乎在回到家、看见客厅中研读剧本的女生后,都不重要了。 顾泽换好衣服坐到沈初初旁边:“试镜怎么样?” 女生有些迟疑:“我也不是很清楚。” “评委们反应如何?” 这么一问,初初一想起评委就觉得愤愤然:“简直都是老狐狸,一个个面无表情的,导演看起来挺和蔼,实际完全看不出想法,搞得我心里好没底。” 再联想起自己的表演,更没底了。 “我都不知道自己对角色的揣摩是不是到位。”她低下头。 像只垂头丧气的猫。 顾泽强忍住拍她脑袋的冲动,和声道:“剧本我看看。” 初初将剧本递给他。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家里的顾泽总是难以言语的温和,与她第二次见到的少年那样相像。 用一句俗气透顶的话来描述,与他说话,总感觉被全世界温柔以待。 十几分钟后。 顾泽:“说说你的理解。” 初初从拿到剧本的第一天至今,已然不记得自己将它翻了多少遍,从学生时代她就告诉自己:你可能做不到最好,但你可以做到最努力。 何况是对自己喜欢的事业。 眼前的年轻影帝看起来认真非常,也让她有了一丝热血沸腾的感觉。 “首先,辛夫人出身很好。虽然她与琼昭仪一样,都是从宫女成为宫妃,曾饱受欺凌,但是她却没有亲自动手去收拾当初欺负她们的人。而她为人又锱铢必较,如果是一个出身底层的人物,她必定会亲手报复,她没有这样做的原因,是她不屑亲自与这些人计较。并且,她在宫中的表现和规矩都比琼昭仪好很多,所以我猜测她在成为宫女前必定出身良好,受过极好的培养。” 顾泽嘴角噙着笑意,点了点头。 初初受到鼓励,信心大增:“其次,她虽然是宫妃,但与皇帝的相处却是不卑不亢的,相比于皇后的冷淡,李婕妤的规矩,琼昭仪娇柔,她能在很长时间内保持受宠,必定有与众不同之处,结合她凡事不喜欢亲自动手的习惯和每次实施阴谋时候那种矜持的样子,我觉得她应该是颇有英气同时也十分骄傲的一个人。 “再者,她喜欢婢仆环绕、掌握后宫权力的生活。她的行动看似是争宠,实际却是把皇帝作为她的□□,在后宫生活的更加惬意,故而我断定她对皇帝的敬爱是流于表面,她的爱情都是伪装。” 顾泽划出几句台词:“而且她对皇帝似乎有敌意,很多次像是撒娇,实际上却有些针锋相对,有一次还惹怒了皇帝,这并不像一个心思缜密的争宠者做的事。” 他划出的是[陛下这样说,妾可不同意。],[妾觉得陛下不对。]等等,都是辛夫人对皇帝说的,前几次皇帝觉得新鲜,没有在意,有一次却因为心情不佳而生气,甚至因此责罚了辛夫人。 一个原本出身极好后沦为宫女的女人,在成为宫妃后一心想要掌握权力,并且对皇帝怀有若有若无的敌意,这样的辛夫人……似乎她背后的秘密已呼之欲出。 初初盯着顾泽手中的剧本,觉得两人这样分析人物的行为像是游戏,越玩越好玩。 “刘导让你试哪场戏?” 她勾出自己选的两场:“一场我想表现出她的骄傲和表里不一,一场……我一直觉得辛夫人在这场戏之前一直保护着琼昭仪,所以我猜测这场戏会是她们的一个转折点。” 顾泽用剧本拍了拍她的头,露出一个微笑:“干的不错。” 有他这句话,初初心头的大石总算是落了地。 “晚上想吃什么?” “你不吃生菜吗?” “哦,那你也吃生菜吧。” “……下次你自己看剧本。” “……” 最终还是投喂了咖喱饭,而初初自己在他旁边啃完了两根胡萝卜。 减肥神马的最讨厌了! ( ̄Д ̄) * 距离试镜两周后,《汉宫秋》陆续通知了所有演员他们的试镜结果,包括沈初初。 彼时初初正在跑步机上思索晚上该做什么菜,john的电话来了。 “呼……什么事?” john的声音沉沉的:“辛夫人的试镜结果出来了。” 初初“啪”得一下按下跑步机上的[快速停止]键,传送带的速度立刻减缓,她脚下虽还在动,却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再一秒内紧绷起来,呼吸急促:“结果呢?” john沉默了几秒。 “剧组选了秦雅君。” 选了秦雅君。 了秦雅君。 秦雅君。 初初下意识按断了电话,把手机甩到不远处的瑜伽垫上。 方才的紧张感骤然消失,跑步机完全停止,初初蹲在传送带上,大口喘气。 可能是流汗太多,明明喉头干涩、眼眶发酸,却怎么也没能流出眼泪。 即便告诉过自己不要太在意结果只要努力就好,但听到结果不是自己的时候,还是忍不住会有种“死不瞑目”的感觉。 如果她对角色的理解没有失误,那么一定是表演不过关。 从没有一刻像这样对自己失望。 她从跑步机上下来,洗澡的时候给自己加油鼓劲:“初初,你能变得更好的!努力!” 结果发现一点用都没有。 从浴室出来,把自己扔在床上,她蜷起身子。 睡一觉就好了。 “葫芦娃——葫芦娃——一根藤上七朵花——” 又是熟悉的喧嚣。 初初挣扎着爬起来去健身房拿手机,发现还是john打来的。犹豫了一秒,还是接了起来:“喂?” john像是舌头出了什么问题,话都说不利索:“有……还有件事,刚才……没告诉你。” 罐子都摔破了,还怕再破一点吗? 房间的窗户关得不严实,冷风透过缝隙吹进来,冻得她打了个冷颤,却也清醒了一些:“说吧。” “杨姐说你的合约要到期了,公司……不打算跟你续约。” “哦,”初初的声音平静:“还有吗?” “没,没有了。” “这事明天再说,我要睡觉,如果你再打扰我我就会冲到你家把你的所有牙齿敲下来摆成艺术图案邮寄给你的亲朋好友。” 她果断切断电话。 john在那头不知道该哭该笑:“你知道我住在哪吗?” 屋漏偏逢连夜雨。 古人诚不欺我。 睡觉先。 老纸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还怕这点事吗? 不过。 到底是为什么选了秦雅君不选她啊啊啊啊啊?! >_< 第十一章 顾泽到家的时候有些意外。 平日里亮如白昼的客厅此时黑暗一片,而原本该坐在客厅笑意盈盈问他“晚上吃什么”的人也不见影子。 偌大的房子空空荡荡,没有光,亦没有声音。 这种以前让他感到心安的寂静,在此时却让他无端有几分心慌。 即便他说不出原因。 不是不知道,只是说不出。 他寻遍了一层每一个房间:客厅,餐厅,厨房,卫生间,衣帽间,书房……每到一个屋子便开一盏灯,灯光温暖如初,而他要找的人仍不在。 “初初?”他试探性地叫她。 没有回应。 一贯冷静自持的青年这才想起了什么,跑去玄关处看了看鞋柜,发现女生的凉鞋还在,而毛绒拖鞋却没有。 前几天初初不知为何,突然嫌弃起脚上的拖鞋,又不乐意穿室内袜,吃饭的时候啃着生菜和胡萝卜向他抱怨起自己出门的不方便,比如戴着墨镜去买拖鞋怎么就觉得自己满身傻气。 她啃起胡萝卜像个兔子,咔嚓咔嚓的,鼓着嘴的模样尤其可爱,偶尔还会冒出几句蛇精病一样的话语,比如:“胡萝卜!鸡肉味!嘎嘣脆!” =_= 适逢顾泽去香江拜访一位导演,停留的时间不长,当天回程时飞机晚点,他在机场候机厅里等得百无聊赖,索性压下帽子逛起了机场免税店。 诚然,这样的体验对于从来不逛街的顾泽来说委实新鲜,而他也终于体会了一把“戴着墨镜买东西的傻气”。 事实上,花费的时间远远超过了他的想像。 故而当顾泽出现在在vip候机厅的时候,mark感觉自己像是一个即将爆炸的炸弹,终于在倒数计时十秒内被成功拆除,他面对一脸淡定的男生,怒道:“舱门马上就要关闭了!你知道我费了多大力气才劝住地勤不要把你的名字在机场说出来!?你最好给我一个理由,要不然我不保证让你体会一下助理的逆袭……” 顾泽:“抱歉。” mark还要说什么,余光却注意到他手里的购物袋,原本愤怒的表情立刻变得难以置信:“mygod!你竟然去购物了?你买了什么?” 不怪他惊讶,在mark眼里,顾泽完全是娱乐圈里一朵奇葩。 除了拍戏和上通告的时候,这个年轻人过得像个世外隐居的武林高手,不是看书就是锻炼,至于购物?那是什么鬼? 不过顾泽显然并不想多谈,只说:“舱门不是要关闭了吗?” mark反应过来,抱头大叫:“登机!!” 回到首都,顾泽把袋子给了初初,语气平淡:“林姐在香江买了一双拖鞋,尺码错了,你看看你要吗?” 穷鬼初初丝毫没有[拿别人不要的东西很掉价]这样的感受,打开盒子后,几乎是在一秒内就被兔子绒毛拖鞋征服了:“要要要要要!!” 顾泽的声音带了几分笑意:“喜欢就好。” 回头却听到迫不及待穿上拖鞋的女生还在小声嘀咕:“话说拖鞋也会买错尺码?我以为拖鞋都是均码啊……” 她穿起来刚刚好,脚陷在绒毛里,温暖舒适,鞋前端是萌萌的兔子脑袋,耳朵是火红的,可爱至极。 此时这双拖鞋不在玄关,顾泽断定初初人在屋内,顿时松了一口气。 他这才发现衣服有些紧,拽了拽领带,松开西服的扣子,推开楼梯间的门,直接上了二层。 二层也是一片漆黑,女生的房间里亦是没有动静,顾泽推开房门。 阳台的门半开着,窗帘被夜风吹起,银色月光自缝隙中洒在床面上,光影交错,平铺的被子上没有凹陷的痕迹。 没有人。 他又无端烦躁起来。 正打算退出房间,却无意瞥见床脚边有一只眼熟的兔子。 圆嘟嘟的脸,火红的长耳朵。 顾泽绕到床后,看到床边的圆毯上躺着一个人。与其说是躺着,确切地说是她整个人蜷缩成了一团,瑟瑟地窝在了那个角落。 初初本来就不胖,这一阵一直在锻炼跳舞节食,显得更瘦了些,锁骨分明,整个人只有小小的一只。 她的脸被凌乱的长发遮住,看不见表情。 周围寂静无声。 顾泽发出一声轻不可闻的叹息,俯身将她抱了起来。 * 初初睡得迷迷糊糊,梦到自己回到了小时候。 福利院的暖气一向是不大好的,尽管相比于夏天的空调能敬业些,但仍是时灵时不灵,经常到了后半夜就任性地罢工。 初初一向怕冷,睡觉又不老实,故而时常在半夜被冻醒,醒来便发现自己与被子距离甚远,幸福指数极低。 所幸睡眠质量一贯极好,经历多了也能拽过被子继续淡定地睡过去。 梦里,又是一个被冻醒的夜晚,她在朦胧间拽被子,却发现怎么也拽不动。 “谁压着我的被子……”她咕哝了一句,加大了力气。 最终被子输给了女汉子,她把自己裹进被子里,感觉暖和多了。 正准备继续与周公约会,窗外突然出现了光亮,她眨眨眼,只见一团蓝色的雾气飘进来,环绕片刻,最终化成一个滑稽的形象。 初初仔细看了看,怎么看怎么就觉得它像迪士尼动画里的阿拉丁里的灯神精灵。 “你有什么愿望吗?”精灵冲她挤眉弄眼,看起来颇为好笑。 初初反应迅速:“什么都可以要吗?” “只能要一个。” 她几乎没有犹豫:“我要顾泽!” 灯神看起来很疑惑:“我觉得你比较需要一个暖气。” 初初不以为然,拽紧被子,感觉自己暖暖的:“我有被子不用暖气了,只要顾泽!” 灯神正要答话—— “初初?” 声音仿佛从极远的地方飘来,既熟悉,又陌生。 她缓缓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不是冷寂的福利院,亦没有滑稽的灯神精灵,而是黑色的、面料上乘的西装,她的手抓着的似乎是西装外套的领口,脸贴着的则是里面白色的衬衫,鼻尖有清爽而微微陌生的味道。 大脑迟钝,抬头的动作都格外缓慢,仰首后见到的,是顾泽那张被她暗暗痴汉了多年的俊脸。 太近了。 近得能清晰地感觉到他温热的呼吸,也能感到自己如擂鼓般的心跳。 这样动人的情景,突然让她心中酸涩。 她想起年幼的时候,因为调皮捣蛋上树翻墙,院长罚她面壁。 到了中午,其他小伙伴都去吃饭,而她却还不能动,面对着雪白的墙壁瘪瘪嘴,感觉很是委屈,却还告诉自己可不能哭出来让别人看笑话。 也不知过了多久,院长来了,还带着午饭和她最爱吃的食堂卤鸡腿,捏捏她的脸:“知道错了吗?” 她看着鸡腿,勉强地点了点头。 院长笑得慈祥,又从口袋里拿出一块梅子糖给她:“先吃这个。” 梅子糖酸酸甜甜,她一向是耐酸的,却不知为何被酸出了眼泪。 院长抱抱她,她哭得更加厉害。 “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要睡在地上,会着凉。” 顾泽的声音很轻,其中似有一丝怒气,又似有一丝无奈。 他那样整洁讲究的一个人,此时衣服没换、鞋子未脱,将初初抱到她的床上。 初初只感觉自己似乎又吃了一颗梅子糖,心里塌了一大块,又酸又甜,只希望这一刻能成为永久。 她禁不住将头埋进顾泽的胸膛,手把领口攥得更紧了些,肩膀颤抖,像年幼时被院长抱住那样,放声嚎啕起来。 她原本以为自己想说,她真的很努力地准备了试镜结果还是没能被选上,或者她早就觉得经纪人不负责任结果竟然是自己被这样的经纪人嫌弃,又或者努力地辩驳一下其实她一开始不是睡在地上只是睡相不好滚下来了。 结果一开口,伴随着鼻涕眼泪的声音竟然哑得惊人:“我真的好饿!!!” 顾泽无奈,为她盖好被子,又掖了掖被角:“你声音很哑,我去找温度计。” 初初吸吸鼻涕:“抽屉里面有。” 沈初初果不其然感冒了。 所幸没有发烧。 顾泽一只手托着她,另一只手拍拍她的背:“我去帮你找药,你去洗漱,然后下楼,好吗?” 他说得那样温柔,像是哄孩子,初初感觉自己的脸肯定是红了,道:“好。” 十秒后。 顾泽道:“那你倒是松手啊。” “……” 第十二章 初初原本还略不清晰的神志在看到镜子里的自己之后瞬间清醒。 洗完澡后完全没有打理的头发乱作一团,说是鸡窝的话,鸡恐怕都要嫌弃;眼睛完全肿着,虽不是特别严重,但衬着眼下的黑眼圈也是“别有风情”;脸颊上除了明显的泪痕,还有……鼻涕。 刚才正是用这副模样看着顾泽!! 她不想静静了,只想把自己掐死回炉再造。 &gt;_&lt; 等她把自己收拾得有些人样下楼,顾泽也差不多做好饭了。 “药在桌子上,你看一下服用说明,等吃完饭再吃。”他说。 初初瓮声瓮气地答了个好。 看起来家里的药很齐全,感冒药、治嗓子的药……甚至还有一瓶小儿止咳糖浆。 ——这一定是个冷笑话没跑了。 没过多久,顾泽端出一个大碗,阳春面香气扑鼻,绿色的菠菜旁边还躺着一个圆乎乎的荷包蛋。 “今晚不要节食了,吃吧。”他把筷子递给初初。 初初吸了吸鼻子:“没想到你还会做饭。” 顾泽看着她没有说话。 虽然知道吃饭的时候说话既说不清楚也不礼貌,她还是没能忍住:“今天试镜结果出来了,剧组选了秦雅君。虽然我没看到她的表演,但肯定是比我强,如果我没努力也就罢了,那样努力还是这样的结果,我真的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她又吸吸鼻子:“小强还跟我说,星意不打算跟我续约,杨姐一句话都没给我,我这个样子,都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新的经纪公司,如果不能做演员,我又该去干什么呢?” 顾泽打断她:“你要放弃吗?” 初初下意识摇头,随后又不知所措地愣住,道:“……我,我也不知道。” “我以为你不是这样的人,”顾泽说:“我以为你不会因为一次失败就想退缩。这只是一次试镜而已,世上也没有人总是一帆风顺,一点困难就能把你击败,你怎么还敢说自己努力了?” 她讷讷反问:“你不是一帆风顺吗?” 顾泽似乎笑了,又似乎没有:“我最近在准备一部电影的试戏,但是导演却根本不想见我。” “啊?”初初抬起脸:“你也会遇到这种事啊?” 顾泽一脸嫌弃地递给她一张纸巾:“擦擦鼻涕。” “……” 听他这么一说,初初的心情也平复了许多:“这样看来我的事也没什么大不了了。” “都说了你要多补脑,”顾泽说:“哪里有演员因为一次试镜失败和一次解约就打算转行的?” 初初也有些不好意思:“……随,随口乱说,作不得真,作不得真。” 顾泽又问:“那你打算怎么解决经纪公司的事情?” 她思索片刻,突然想起什么:“你等一下!” 仍下半碗面就跑上了楼。 再回来的时候顾泽仍在餐桌边,他的衣服已然换了,穿着深蓝色的居家服,在初初看起来仍是360度的英俊。 她手里抱着那个老旧的糖果盒,顾泽一时不解,露出一个疑惑的神色。 初初把面推到一边,郑重其事地将盒子放在桌上。餐厅的灯光不是特别明亮,盒子显得更加老旧了些,打开的时候像是老人活动脊柱,发出了“咯吱咯吱”的□□声。 她取出里面的协议书,用手整了整,放在了顾泽面前。 “我想求你帮一个忙。” 顾泽看着面前的协议书,深色冷淡,眼里更是殊无笑意:“哦?” 这份协议书是他与沈初初在高二签订的。确切的说,是高二的学期结束,高三前的暑假。 他记得清楚。 记者的报道中顾泽自小家境优渥,是真实的。 他父亲经营了一家电子公司,母亲则是c大文学系的教授,家中环境极好。虽说顾泽一路成长为“别人家的孩子”未尝与他的家境有关,但这样的家庭或多或少也让他比同龄人多了几分自矜与骄傲。 年少的时候想的总是很少,顾泽再怎么优秀,也从未想过有一天这样一个由父母构建的象牙塔会顷刻坍塌。 高三前的暑假,学校忙着各类补课,老师如打了鸡血一般,每天都要将“只要学不死,就往死学”重复千遍。黑板上记录着高考倒计时,窗外夏蝉聒噪,日光仿佛来自赤道,恨不得将每个人晒脱一层皮。 课间时间不长,许多同学都禁不住困意,趴在课桌上睡得香甜,顾泽在堆叠如小山的各门课本后面做物理模拟题。 班主任突然出现在教室门口,表情有几分严肃:“顾泽,你跟我来。” 因为学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顾母的电话打到了班主任那里,继而转接给了顾泽。 而这通电话的内容对于17岁的少年来说,不啻一方惊雷。 父亲投资失败,生意破产,心脏病突发住院;房子作为抵押被法院扣押。 一贯优雅的母亲仿佛一夜之间苍老了十岁,鬓间星白、脊背佝偻,见到他之后禁不住泪流满面。 命运从不会给人准备的时间,如果天塌了,他总得帮母亲顶着。 顾泽向学校请假,四处奔走从父亲的好友借了一部分钱,却也只堪堪将房子的抵押解除,不至母亲无处可居,而父亲住院的花费仍没有着落。 短短几日,对于少年来说,却长得难以想象。即便多年后功成名就,再也不用为金钱烦恼,他也不愿多去回忆那一段经历。 那段他学会卑躬屈膝、放下自尊,也学会了世人冷漠、雪上加霜的日子。 到了第三周,从学校来的女生给他送来补习资料,他收了之后,女生却仍旧站在门口,没有离开的意思。 “还有事吗?”顾泽心情不佳,客气也是欠奉。 女生似乎有些忐忑,犹豫半晌,在他耐心消耗殆尽之前开了口:“我可以帮你。” 顾泽愣住。 她则重复了一遍,这次笃定了许多:“我可以帮你。” 他第一次打量起记忆里面目模糊的女生。 是同班,因为长相出色的缘故,偶尔在体育课的时候会听男生提起来,他从未在意。名字叫什么来着? 沈……初初? “你要怎么帮我?”顾泽沉声问。 女生咬了咬嘴唇:“我可以帮你还债,也可以帮你父亲在医院接受最好的治疗,让你母亲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顾泽似笑非笑:“代价呢?” “你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 “你说。” …… 在接到医院第四张费用催缴单之后,他向沈初初妥协。 妥协。是顾泽在17岁学到的、最无奈的词语。 签订协议书的事情顾母并不知道,她只是听说儿子的一个同学家境极好,辗转听闻顾泽的事情之后借钱给了他。 对方是一个女生,学习并不好,顾母叹息:“等你父亲病情稳定了,我想当面向这个同学道谢。” 顾泽没有回应,面对母亲,他只是状若无意地仰头,将许多天来唯一一次的泪意逼回。 此刻,那张协议书又出现在他面前。 白纸黑字。 协议书: 现协议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x元,并保证乙方父亲获得长期、稳定、有效的治疗,乙方须作为甲方男朋友,直到甲方提出分手,并在此期间履行男友义务。 甲方:沈初初。 乙方:顾泽。 当初,签完这纸戏言般的协议书之后,沈初初似乎因为放松而长舒一口气,又似乎是因为他们关系的转变而略略放松,故而抬眸直视他。 顾泽一直记得她的双眼,明亮,却带着几分偏执。 而这双眼睛的主人如今就坐在他面前,将协议递给他,声音因为感冒而略略沙哑:“如果……咳咳……如果你能帮我签约晨光,我,我可以提出分手。” 她说完之后,生怕他误会,接着补充:“我不是说你比不上晨光的合约!只是……就是……我觉得……” 怎么也说不出接下来的话。 他却明白了她的意思:她不想再继续这样的协议关系。 同样的双眼,她的眼里却是清明温柔,眼波平和,似一淙流水。 分明是从没见过的一双眼,却觉得莫名熟悉。 顾泽伸手将协议书压在桌上,未看一眼。 他盯着初初,另一只手抓着她的手腕,仿佛怕她在下一瞬逃跑。 他问:“你是谁?” 第十三章 度。秒。如。年。 初初甚至能感觉到,自己额头上因为极度紧张而泌出的汗水顺着脸颊流下来,眼睛似乎也在对方明亮如炬的眼神下难以眨动,手掌心冷汗涔涔,指尖冰凉僵硬,甚至自己吞口水的声音,都如同雷鸣。 无数感官被放大。 她心头转动过数个念头:坦白?编个理由?死不承认? 面对顾泽,却一个字都说不出。 从没有人告诉她为什么会变成沈初初。 她亦从不知道自己有一天能与顾泽距离这样切近,可以看着他吃饭,与他讨论剧本,“监工”他穿着碎花围裙洗碗。 每天早晨醒来,既懊恼没能变回沈卿,又暗暗庆幸自己仍旧是他的“女朋友”。 仿佛沉溺在一场美梦中,怎么也不愿醒来。 即便无数次回忆起当初那场突然的车祸,也不得不承认,在失去意识前,她除了有“陈安静这个逗比肯定会犯傻的自责真是不知道如何是好”这样的念头,还有一道轻轻的声音说“你还没能告诉顾泽你那样喜欢他你可不能死”。 她没有死,却变成了沈初初。 多少次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面对草率的老天爷。 “我……我……” 顾泽神色一松:“你哭什么?” 初初后知后觉地抬手摸了摸,一脸水泽。她有些惊惶,只觉得自己现在的模样一定又是狼狈非常,只能勉强辩白:“我,我也不知道……我不爱哭的……” 顾泽叹了一口气,放开她的手,抽出一张纸巾递给她。 等初初擦干眼泪,又悲哀地发现自己开始打嗝。 =_= 顾泽把协议书放回糖果盒子,仔细将盖子盖好,推给她:“你明天带着律师去解约,我会帮你安排晨光的签约,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初初忙不迭点头,随后又问:“你……呃……不要协议……呃……书吗?” 顾泽没有回答她:“我要你答应我,如果顺利进了晨光,就不要放弃你的梦想,好吗?” 初初一愣。 “好吗?”他又问。 “我……呃……我不会给……呃……给你丢……呃……人。” 顾泽眼含笑意:“还吃面吗?” 紧张感全部消失,才又觉得饿,“吃!” 原本打算吃一半的面还是被吃得干干净净。 减肥,它就是个梦。 -_-# 依旧是顾泽洗碗,他似乎已经完全习惯了碎花围裙,穿得时候没有丝毫不自然。初初站在旁边看他,手里抱着一杯水。 好不容易停下打嗝,她觉得自己又是一个安静的美缕纸了,坚决不能放过看他的每一分每一秒。 正在洗碗的少年自然不知道她内心痴汉的想法,状若不经意地说:“明天《空城》首映。” “啊,”初初反应过来:“对哦,是晚上吗?” “嗯。基本上所有人都会到,你要入场券吗?” 她感到难以置信:“我可以吗?” 顾泽头都没有抬,专注洗碗:“观影要后排的还是视野好一些的?” 视野固然重要,但如今她不是普通大学生,为了不被发现,还是后排一些的比较安全,于是她说:“最后一排有吗?我稍微晚些入场,偷偷混进去。” “有。” “免费提供爆米花和可乐吗?” “……” 因为下午睡了一觉,初初怎么也没有睡意,坐在电视机前看电影看到十二点多,却连一个呵欠没有。 看着一贯早睡的顾泽也在旁边,她忍不住好奇:“你是因为明天首映紧张吗?也睡不着?” 顾泽沉默片刻:“……我去睡了。” 失去陪伴你看电影的顾泽*1 ……叫你嘴欠! 初初看着走向卧室的顾泽欲哭无泪。 背对着她的顾泽仿佛脑袋后面长了眼睛,在走进卧室前突然转身,轻咳一声:“早点睡,晚安,初初。” 她呆楞:“晚安。” 他叫她初初。 * 一夜辗转,烙饼一般翻来覆去,直到天光微亮的时候才入眠。 结果大清早被小强的电话吵醒。 初初顶着两个黑眼圈,尽量使自己的声音不要显得太狂躁:“什么事,说吧。” john的语气小心翼翼:“你今天好点了吗?” “一直挺好的。” “那个……我买了你特别爱吃的那家的煎饼果子……” 初初打断他的话:“速速上贡!” “……喳。” 顾泽总是一大早出门,偶尔会留个便利贴在冰箱上,内容大致是[冰箱说鸡蛋库存告急,需补充]或者[营养师说晚上喝粥有益身心健康]之类。 每次看到这些的时候,总忍不住联想起他高冷的神色,然后觉得此君的性格真是难以捉摸的微妙。 今天他留了一张[药在餐桌上,不能停]。 john带了煎饼果子和豆浆来,看到初初的脸之后忍不住大叫:“你到底对自己做了什么?!你肿得像个猪头!!” “我昨晚拿网球拍把自己的脸打了五十下又用核桃砸了眼睛一百下最后还吃了三大碗泡面。” “你在开玩笑吗?!” “是的。” “……” john一时摸不清面前这个神奇的物种到底是不是沈初初。 明明试镜失败又面临解约,昨天电话里的语气也是失落非常,今天竟然又恢复了贫嘴大条的本色。 这货一定跟蜡笔小新有什么渊源吧? 初初咬了口煎饼:“你有我律师的联系方式吗?” john点头。 “联系他,告诉他我要跟星意提前解约,理由是双方均无下一步合作意向,今天就去找杨姐谈,我还在继续的代言和正在洽谈的通告都要准备做交接。” john愣愣地点头。 “我晚上有事,所以这个谈判要尽快——对了,你上次说你的工资谁发?” john条件反射:“我所在的助理公司发,我不属于星意员工。” 初初沉思片刻,喝了一大口豆浆,嘴唇边一圈白色:“你要不要跳槽,我给你发工资。” “你……有下一步地打算了吗?” 初初一笑:“晨光。” john倒吸一口气。 星意传媒是近几年才崛起的一家公司,旗下的艺人以年轻人为主,大部分都是近两年以各种方式在娱乐圈崭露头角的明星,以年龄不大颜值颇高著称,真正的“大腕”却没几个。而公司也在前期发展中,还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循环,故而跟许多艺人签约的时间都不长,一方面是因为不确定这些人是否能发展良好,另一方面也是公司本身无法为每个人提供完整的团队。 比如沈初初,星意在她被编剧何晚发现的时候就看准时机跟她签约,也帮她顺利地进入了《虚凤》剧组,但是电影上映后沈初初算不上大火,代言广告虽有,身价不高,钱也来的少,所以经纪人在权衡之后就并未再给她提供特别有利的资源,转而尽力扶植“内地四小花旦之一”的许映。 诚然,许映发展得极好,在圈内以开朗敬业著称,前一阵又成为“第一位顾泽表示好感的女明星”,真是事业人气两不误。 物竞天择,也是无可厚非。杨姐的选择虽称不上失误,但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暴露了星意目前人手不足的问题。 与星意这样的小公司相比,晨光明显财大气粗许多。作为成立了近三十年的传媒公司,晨光基本上是与中国电影一同成长,旗下星光璀璨,影视歌三界明星云集,不仅有大陆的影帝影后们,也有香江湾岛想要来内地发展的年轻人。 除了已经出道的明星,晨光每年也招收一定数量的练习生,尽管待遇一般、签约困难,甚至能不能出道都难说,仍是有成千上万的少年少女报名选拔,令人瞠目。 这样的公司,星意追个十几二十年也未必追得上。 john怀疑沈初初脑袋被砸坏了。 “你又在开玩笑?” “……没有。” “晨光这两年已经很少跟不是自己培养的新人签约了,你确定你能签?”john皱眉:“而且,晨光虽大,未必能给你多好的待遇,说不定去了还是没人管,也不会比星意好多少。况且,星意现在虽然没有跟你续约的意思,但是如果你条件降低一点,说不定还是有转圜的余地。” “现在是我最好的年华,”初初正色道:“我不想把这样的年华浪费在等待和炒作绯闻上,哪怕是去晨光做练习生,都比在星意做一个明星强。” 她双眼肿胀、眼圈青黑,脸颊因为吃东西而鼓着,鼻子下有形似鼻涕的可疑物,嘴边更是一圈豆浆的白色,看起来滑稽又可笑,偏偏眼神清亮,表情严肃,让john也不禁被她的坚持感动:“你真的愿意去晨光做练习生啊?” “别逗了!”初初转头擦擦鼻子,继续吃东西:“那只是一个说法,不签约我就举着牌子在顾泽面前静坐示威。” “……” 他到底是多蠢才会觉得面前这个货是个有深度有理想的文艺女青年啊?! &gt;_&lt; * 提前解约顺利得出乎意料。 沈初初的律师申桓在这方面经验丰富,在前往星意的路上就询问过初初:“如果星意方面提出降低要求续约,您怎么看?” “拒绝。”她的回答斩钉截铁。 “好的,”申桓看着旁边白外套牛仔裤一身休闲的女生,提醒道:“到时候你不要说话,一切交给我。” “没问题。” 因为律师的出面,杨姐终于“有空”了。 初初第一次见到自己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经纪人,竟然是在解约谈判桌上,觉得有些讽刺,唇角就带了丝微妙的笑容。 杨姐对于这样的沈初初有些陌生:“初初,你想好了吗?” 她不回答,旁边的律师尽职尽责:“我是沈小姐的代理人,我可以向你表示,沈小姐今天的举动是经过了深思熟虑,不存在一时激动。” 初初墨镜后的双眼偷偷往申桓投去一瞥。 这无疑是一个素质极高的律师,她通知他这件事不过两小时,他已经准备好了所有材料,并且成功与星意约定了时间。 杨姐叹了一口气,十分无奈:“我知道我最近忙着管许映,你对我有些意见,但是如果你想继续跟星意合作,我建议你不要提前解约,等到合同到期,说不定上面会给你一份新的合同,你如果对我不满,可以更换经纪人。” 似乎全是为了沈初初考虑,又显得她极不懂事。 初初总算知道为什么申桓不让她说话了,因为……如果她能说能动,保不齐会站起来给杨姐一个大耳光。 不过为了能顺利解约,她仍旧坐在原位,露出端庄的、白莲花的笑容。 第十四章 申桓没有理会杨姐,转而问旁边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不知道同行把合同准备好了没有?” 对方用眼神询问了一下杨姐,随后点头。 “那就再好不过,”申桓说:“合同中第四十六条言明,合同到期后自动续约,但是如果双方均对以后的合作没有意向,那么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可以提前一个月解约,终止合作关系。” 中年男子讷讷。 “在合同履行期间,沈小姐没有做任何违背星意利益的事情,也没有违反合同中的规定,而就在前几天,她接到了助理的电话,说星意不准备跟她在合约到期后续约,请问这件事情属实吗?” 杨姐说:“电话是我打给john的,是总经理的意思。” 申桓再次确认:“所以,星意并不打算与沈初初小姐在合约到期后合作了,对吗?” 杨姐:“是的。” 申桓笑道:“沈初初小姐也没有继续合作的意思,那么,我建议我们先做一个解约的书面文件,然后再针对沈小姐的代言等事项进行协商,不知道同行怎么看?” “好,好的,我同意。”中年人说。 到了下午四点,申桓跟对方律师达成一致,将所有文件规整好放入文件袋中,又拿起桌上的录音笔,按下停止键,装进自己包里,而后对初初道:“这些文件我会替您保管好。” 初初和小强看向申桓的时候已经完全是星星眼状态,不过小强的眼神暴露无遗,而初初好歹还有个大墨镜遮挡。 杨姐对今天沉默而坚持的初初态度复杂,这是她当初很看好的一个女生,但是因为演技差和“不会来事”始终没能大火,最近又因为长时间消失在观众视野而逐渐被淡忘中——观众的健忘,没人比她更了解。 “初初,希望你以后发展顺利。”她说。 初初依旧淡定:“我会的。” 回家的路上john花了大部分时间来谈论申桓犀利的言辞和英姿,表达了他对申桓滔滔不绝的崇拜与敬仰,最后才提到初初:“你今天做的也蛮好的,知道你哪里最棒吗?” “忍住了没有揍杨姐?” john摇头。 “全程保持沉默?” john继续摇头。 “那是什么?” “你选的墨镜太好了,完全看不出你的核桃眼和黑眼圈!” “……这很重要吗?” “当然!太丑会影响申桓的形象的!” “……” 你走。 * 忙完解约,初初回家换了衣服,仔细挑选了墨镜和帽子,又出了门。 小强看着穿着棒球衫的女生:“你不冷吗?” 初初吞了吞口水:“不冷。” 放映厅里记者众多,脱衣服毕竟不好,万一被认出来就麻烦了。 而且她思忖着,委实不想穿得太厚去见顾泽,即便是怕冷体质,但在他面前,温度都是浮云,有风度才是关键。 &gt;_&lt; 一路疾驰,到达cbd区万达电影城的时候,已经七点多。 《空城》无疑是目前本年度阵容最豪华的电影。 导演陈敖是华夏大陆电影界屹立不倒的常青树,主演则是三大影帝和最近人气颇高的纪琬瑜,连剧中打酱油的都是在观众眼里声名赫赫的演员。 首映式会人满为患简直是理所当然。 初初到的时候已经很晚,舞台红毯上站着电影的主创们,主持人正在进行[观众提问]环节——观影前的最后一环活动。 这也是她第一次见到真人版顾泽参加活动。 以往她总是从各大视频网站上观看,要知道,视频网站上一个视频从头到尾穿插的广告就像网文里的错别字一样,是完全不可避免的,所以往往她看完了视频,具体内容没记得多少,广告词倒是得到了极大丰富。 台上的顾泽一身铁灰色西装,站在方彻与贺方祁之间,与其他人一样看着正在回答问题的方彻,似乎没有什么不同,却又那样不同。 一般来讲,与顾泽年龄差不多的男生出现在电影首映式上,与成名已久的前辈们相比,总是欠缺一些气度,多几分“小鲜肉”的羞涩。 他们出现在电影中,多半也不能出演挑大梁的角色,而是因为人气高而成为吸引票房的元素,表演的是否突出,角色是否鲜明,似乎连导演都不是很在乎。 但顾泽不是。 站在两大影帝身边的他看起来没有任何违和感,反而显得愈加成熟俊朗,丝毫不输给“女性杀手”大叔方彻。 无怪乎杂志上说他是“偶像派的脸,实力派的气质”。 初初躲在人群后面,带着鸭舌帽和大墨镜,手里还拿着长镜头的单反,十足记者模样。 旁边有人推她:“诶,你哪个电视台的?” 她侧着脸压低声音:“苹果日报的。” “多写点顾泽好话啊。”那人说:“我是他的超级粉丝!” 初初微微抬头望去,看到对方是个年轻的小姑娘,化着妆,散着一头乌黑直发,看起来很是青春,她问:“为什么喜欢顾泽啊?” 女生的眼神在一片昏暗中显得极亮:“因为他又帅又厉害,演戏棒又超敬业,连我妈妈都喜欢他,怎么能不喜欢他啊?” 初初忍不住扑哧一笑:“你是他找的托儿吧?” 女生倒也不生气,也笑了笑:“你等着吧,总有一天顾泽会成为电影界响当当的人物!” 她说得那样自信,让初初心里一软:“嗯,我帮你多写点他。” “你这么上道,以后肯定也有前途!”女生拍拍她的肩膀,又说:“你怎么这么瘦啊?当记者挺辛苦的吧?” “还好,还好。”初初压低帽子:“我去那边转转,看能不能拍到更清晰的照片。” “想拍到好看的,拍顾泽就好了!”女生强调:“对了,纪琬瑜那个女人不能进入画面,要不然会使照片掉价。” “妥!”对着如此合胃口的女生,初初也是心情大好,比了个ok的手势,从另一边走了。 粉丝乳齿可爱。 她看向台上的男生,觉得他总归是幸运的。 即便当初入行的原因很可能是给“沈初初”还债,但如今亦是有人维护喜爱、星光灿烂。 那女生说得多好。 怎么能不喜欢他呢? 初初转移阵地没过多久,所有互动环节结束,主持人热情地邀请所有人进入放映厅观影。 不过,因为人多,一部分人不得不黯然离场,有些粉丝不愿离去,只能眼巴巴地在放映厅门口看着。 依照惯例,电影的相关人员比如制作人、策划、艺术总监、导演和主演们自然坐在厅内最中央的位置,其他影迷则凭票入内。 顾泽也是“不负重托”,给初初的票位置很合她心意,在最后一排的角落,虽然偏了些,但胜在无人打扰——周围四五个都是空座,目测是主创们留着送人的票,结果没送出去。 初初摘下墨镜,靠着椅背,让自己整个人陷进柔软的座椅中。 要是有爆米花跟可乐就好了。 ψ(`_ψ 不过话说回来,做人也不能太贪心。初初穿得休闲,此时干脆将自己团了团,又往里坐了点,灯光逐渐熄灭,厅里的喧哗声也愈发小了,一片黑暗,她只觉安心。 大屏幕上的广告终于结束,出现了华夏审核通过的标识。 1933年。上淮市。 第十五章 1933年。上淮市。 这座在近现代崛起的港口城市有一种复古的奢华。白日里高楼林立,洋行、百货、服装店、珠宝行鳞次栉比,路上车辆不多,在每个转弯或者红灯时候的惊鸿一瞥,总能看到车中人低矮宽大的帽檐,甚至女子红艳妩媚的唇角。 道旁黄包车夫招揽顾客,有面目不清的男人穿着长衫,一手戴上帽子,一手扶着西洋传来的文明杖自车上下来,转身进了路旁看起来与周围喧嚣格格不入的舞厅。 日薄西山,晚霞熠熠。 日光投下的影子掠过无数里弄,落在各家窗边晾晒的白色被单上,有风来,吹起的却是袅袅炊烟。 白天整座城市的热闹时髦在此时仿佛被阳光带走,只余下尚有余温的空气,折射着这一日最后的光辉。 舞厅门口的灯光亮起,宣传板上穿着旗袍的美丽女人的照片也发起光来,女人们身上的香气仿佛晕染着一种容易令人沉醉的气氛。 与正门的霓虹烂漫相对的,是舞厅冷寂的后门,男人从小门走出,摘下了头上的帽子,露出一张不再年轻却仍具风华的脸,眼眸中墨色沉沉,仿佛蕴了无尽山水,与这一市*格格不入。 贺方祁。 他顺着后门的弄堂走着,长衫风流,脚下却是沉稳。 而与丰茂洋行、百乐门舞厅相距极近的警署门口,站着的是一个身着制服、格外英挺的男人。 舞厅的乐声靡靡,似乎在警署里也能听到,这个男人却是恍若未觉,拿着自己的警棍,看向警署里面。 他似乎在等人。 未几,一个穿着警服的年轻人一路小跑出来:“宋哥,久等了。” 被称作宋哥的人笑得爽朗,原本身上的几分肃杀之气顿时淡了:“你第一天夜巡,我是你师父,自然是要带你的。” 那年轻人看起来并不眼熟,宋哥却是极易被认出的——方彻。 两个警察腰间别着□□与警棍,一路朝深巷里弄走去,宋哥的声音似乎有些模糊:“大街上总是太平,弄堂里不□□全,你要当心……” “啪——!” 宋哥的话还没说完,枪响的声音在一片寂静中异常明显。 年轻的警官脸上写着满满的惊恐,宋哥眉头紧锁,掏出了□□,疾步走向枪声传来的地方,他轻声对徒弟说:“你走我后面。” 两人一路疾行,绕过的巷子不知凡几,小警察满头汗水,宋哥握着枪的手也愈发紧张,百乐门的音乐声似远似近。 始终没有人影。 “哥……”小警官的声音微微颤抖:“要,要么我们先回警署?” 宋哥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嘘——”,他指了指左边拐弯处:“有人。” 此时天色已然完全黑下来,幽深的巷子中竟似没有半个活人,安静得有些诡异。宋哥一个健步冲到左侧,一脚踢开散落的竹笼,用枪指着下面隐约的人影,声音沙哑:“别动。” 他动作极快,旁边的年轻人还没反应过来,走了几步,只看到有个人影缓缓站起,那人身上穿着辨不出颜色的衣衫,短发纠结凌乱,身躯却是高大。 “出来。”宋哥低声喝道。 那人也不反抗,将方才用于隐藏的竹笼挪开,缓缓走出了里弄。 他年纪不大,脸上脏兮兮一片,眼神却清正明亮,在夜色中似乎能照进人的心里。 “警察连乞丐也要抓吗?”他问。 是顾泽。 镜头逐渐抬高,最终照到深蓝的夜幕之上,星月皆无,夜色如同化不开的浓墨。 字幕缓缓出现。 空城。 开头短短几幕,便将一个白日浮华喧嚣、夜晚平静诡谲又波涛暗涌的城市展现在人眼前,三个主演轮番登场,似惊鸿一瞥,形象却深入人心。 贺方祁是儒雅风流的舞厅老板,方彻是正义勇敢的警署官员,而顾泽是流浪街头的乞丐。 这大概是顾泽第一次扮丑出演。初初想到,他之前的所有角色似乎都把他[颜值高]的特点发挥到了极致,没有不帅,只有以何种方式帅的差别。 不过这回出演一个乞丐,却让人忽略了他本身的相貌,转而去关注他的眼神、细微的表情,甚至几个显得他素质极低的小动作——没有一丝不合适,他就像一个长期生活在城市底层、见惯无数肮脏的乞儿。 旁边的座位突然凹陷,有人来了。 初初下意识压下帽子,身子微侧,眼睛仍对大屏幕恋恋不舍。 一旁的人声音低沉,几不可闻:“免费赠送的爆米花和可乐,请签收。” 初初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看着左手边的爆米花和拿着爆米花的、原本应该坐在中间与导演一同观影的某人:“你怎么在这?!” 顾泽一脸严肃:“影院人手不足,我来送东西的。” 送你个扫把啊! 初初拽下自己的帽子,一把拿过爆米花和可乐,将帽子扣在顾泽头上,使劲儿一压:“坐低点!这里记者一大堆,要被拍到你就得提前顶上[沈初初背后的男人]这个头衔了,你是不是傻?!” 顾泽没有反对,只轻声说:“……我的发型。” 初初:“……” 跟屏幕上出现的人一起看电影,绝对是个新鲜的经历。 这样新鲜的经历让初初完全无法将注意力集中在电影上,而是忍不住不停地想:为什么这个放映厅最后一排不是情侣座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影片中顾泽扮演的乞丐小蒋被带到警署问话,结果却不尽如人意——他似乎与那声枪响并无任何关系。 审讯结束已是天色大亮,有附近的居民面色慌张地来报案:有人在清早出门时,发现巷子口躺着一具尸体,而死者,竟是警署这几日休假的另一名警官,于警官。 宋哥和几个警官组成了一个分队,专门负责探查这启命案。在追查的过程中,又发现了许多新的线索,比如杀人犯或许不止一个人,比如许多蛛丝马迹指向了日本人和满清遗党,又比如这背后隐隐若现的势力,在宋哥的猜测中,与百乐门的徐老板(贺方祁)脱不了干系。 因为难以深入,调查似乎遇到了瓶颈,分明有了直觉的猜测,却无法考证,宋哥夜不能寐,急得上火,嘴里冒出两个泡。 此时,两个人出现在了宋哥面前。 一个是百乐门的歌女,纪琬瑜饰演的白梅,另一个则是乞丐小蒋。 白梅苦恋宋哥,得知消息后乔装进入警署找到了他,向他表示自己可以做内应,如果徐老板真的跟日本人有勾结,她一定可以想办法拿到证据。宋哥神色复杂,多次拒绝,最终还是因为长时间毫无进展的调查而答应了白梅。 而另一方桀骜的小蒋,则似乎纯粹因为“你们因为这事误抓了我,我自然要洗清自己的冤屈”这样完全不靠谱的理由,自愿加入到调查中。 宋哥在面对他时,也是全然的无可奈何:“你的嫌疑已经排除,没人怀疑你。” 小蒋十分不乐意:“我的兄弟们可都看见我进了警署,我得给他们有个交代。” 不列颠人福尔摩斯早就教过我们,打探消息的最好人群是报童,乞丐亦是不遑多让。 宋哥显然是看过福尔摩斯的,当机立断,小蒋成了调查的主力。 “你演的很好啊。”初初小声说。 顾泽的声音似有笑意:“谢谢。” 其实说完她就感到一阵懊恼,这样的句子不知多少人与他讲过,一点新意没有,实在是逊透了。 于是她苦思冥想,又换了一句话:“吃爆米花吗?” “……” 顾泽没有答话,只是伸手从她手中的盒子里拿了几颗,丢进了嘴里。 第十六章 影片中,有了白梅和小蒋的帮助,调查得以顺利进行。 白梅长袖善舞、左右逢源,很快打听到了徐老板那一阵子的行踪,并且每日下班后,趁着夜色与宋哥一同跟踪他。 这段日子是白梅最危险的时光,也是最幸福的时光:能与自己心爱的人一同行动,哪怕前方荆棘密布、枪弹无眼,看起来柔弱的女人也是丝毫不惧。 原本只是一宗命案的追查,牵扯出的东西却远远出乎宋哥的意料。 舞厅背后盘根错节的几派势力、商会会长与政界要员的私自往来、激进学生对时政愤慨的攻讦,甚至表面严肃公正的警署局长,私下竟然也似乎与日本人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一路跟随的小蒋笑容嘲讽:“这就是你尽心守护的一座城。” 宋哥默然。 最终,白梅发现了徐老板的秘密。 他每日神出鬼没,并不是与日本人或者满清余党勾结,而是为了寻找自己十几年前遗失的弟弟。奈何舞厅牵扯的势力众多,徐老板顶着老板的名头,却是城中一枚身不由己的棋子,稍有不慎,便必须离开上淮。 而一度被宋哥怀疑是徐老板图谋不轨证据的文件,竟然是警署局长与市长所签署的、将包括宋哥在内的一众警员调离文件,目的是方便他们在东南其他各省的势力渗入。 调离文件被徐老板扣着,白梅不及多想,拿着文件就去找宋哥。路上正遇到学生□□,整个城市乱成一团,女人惶急地走下黄包车,穿着高跟鞋在街头急奔,被汗水打湿的头发粘在额头上,不见平日的美艳。 另一边,根据宋哥的汇报情况,警署局长意识到案子背后情况太多,暗示宋哥停止追查,并回家好好休息等待调令。 宋哥的拳头攥了又攥,最终也只能放开,黯然走出警署。 是夜,白梅被徐老板的人抓走,宋哥被枪击。 “啪——!” 与片头几乎一样的枪声响起,宋哥伏在地上,手按住腰间空荡荡的的枪匣。 他受伤的是腿部。 小蒋拿着配枪,蹲下身看着他,面容冷漠,眼里却有怒火:“真正跟日本人勾结的汉奸,是你,对不对?” 喘着粗气的宋哥突然笑了起来,仿佛觉得好笑,又仿佛是释然:“没错,是我,老于也是我找人杀的。” 他神色释然:“小蒋,你是我带过的,最出色的徒弟。” 原来小蒋在宋哥与白梅行动后,自己独立地从头到尾分析了整个案子,少了宋哥的“误导”,许多原本断开的线索重新被链接,所有结果指向了一个他不肯相信、却不得不相信的真相:宋哥是日本人安插在警署的奸细。 宋哥确实是。他早年家破人亡,被日本人所救,而后当了警察,表面上是守护城市的警官,背地里却是把所能知道的华夏官方消息传递给日本人的汉奸。 他了解这座表面浮华内里阴暗的城市。 “我曾经是真的想好好守这一座城,为了你们这样的人,”带着手铐、坐在审讯室的宋哥对小蒋说:“但我却后来发现,它是空的。从我来,到我走,它始终是空的。” 小蒋沉默良久,问:“那白梅姐呢?” 宋哥露出了一个意味不明的笑,没有回答。 关于宋哥,小蒋所得到的最后一条信息,是他在监狱自杀。 叶落知秋,北雁南归,少年拒绝了警署向他发出的招揽,独自踏上了离开上淮的汽船。 得知小蒋就是他的弟弟的徐老板驱车前往码头追赶小蒋,而车上坐着的女人赫然就是白梅。 车子行驶的路径与片头所环顾的上淮竟无二致,一样的喧嚣繁华,一样的时髦热闹,人们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似乎什么都没有改变。 汽船开动,彼时一身脏污的少年穿着中山装,丰神俊朗的身姿惹得甲板上的女人频频回顾,他一只手放进口袋,未几,掏出了一把黑色的、因摩挲而显得有些老旧的□□。 那是宋哥的□□。 女人的歌声响起,主题曲由天后吴澄华演唱。 屏幕变黑,演职员表的字幕升起,放映厅灯光大亮。 旁边的顾泽不知在何时离开,初初舒出一口气,拿起他放在扶手上的帽子带上,混在人流中出了大厅。 陈导的手法干净利落,故事似乎结束了,又似乎有许多谜团未能解开。 若不出意外,这部影片的口碑应该甚好。 顾泽还要参加放映后的小型的庆功宴,初初独自走出影城,被一个看起来有点眼熟的人拦住:“沈初初小姐。” “你认错人了。”她否认,想要第一时间离开。 那人似乎觉得有些好笑:“我是mark,顾泽的助理,他让我送你回家。” 初初迅速打量了他一番,低声问:“我电话号码多少?” mark完全没想到初初这样谨慎,只得拿出手机,翻出她的电话给她:“这下你相信我了吧。” 初初点头:“记者太多了,走后面。” 实话说,mark有点惊讶。 以前也不是没有跟沈初初打过交道,但多半是女生自己找上门来,向他打听顾泽的行踪,或者让他给顾泽带东西。顾泽主动要求他帮沈初初做什么,还是头一遭。 而女生,看起来似乎也与之前不大一样了。 他知道沈初初家境好,身上或多或少有些大小姐脾气,偏偏性子内向,除了有时因为对顾泽格外偏执而行事乖张之外,其他时候都安静得仿佛没有什么存在感。 但是车上这位,一边哼着奇怪的小调一边刷微博并且露出可疑的痴汉表情的女生,真的不是被穿越了么? 某种程度上说,mark实在是本文观察力最强兼脑洞最大的汉子。 =_= 初初的确是在刷微博。 因为沈初初大v的微博号实在不宜轻举妄动,她又申请了一个马甲:夏天就要吃西瓜。头像是一个正在啃西瓜的外国小朋友。 她披着马甲跑到顾泽的主页上,点开最上面一条——应该是mark转发的《空城》首映影讯,在下面留言:电影太好看了!男神帅破苍穹!!一定要继续加油啊!!!(^o^) 她的评论一发,不少人at她询问:捉住一只看首映的土豪!求稍微剧透一下电影。 初初嘿嘿一笑,回应道:整部电影节奏紧凑,拍摄手法干净利落,剧情峰回路转,出乎意料,不过我全部都忘了,因为看到顾男神之后,其他都是浮云。 得到答复的网友们似乎商量好了,给她回了一堆“……”,之后又给她那条回答点了个赞。初初乐了,把微博退出来给顾泽发微信。 [小蒋同志,表现不错。] 这是剧中宋哥的一句台词。 顾泽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拿着手机,露出了一个极浅的微笑。 一直盯着他的纪琬瑜没有错过他的表情,笑着问:“顾泽看到什么啦?笑得这么开心?” 深知顾泽平日里面部表情寡淡的导演陈敖也被吸引:“什么?” 顾泽手一摊,露出手机:“看到微博有一条评论挺有意思的。” 实际上他并没有看微博,更没有留意评论,这些事情一直是mark在管。 陈敖却当了真,也拿出自己的手机:“自从听我儿子说微博上很多……那叫什么?段子手?……很有趣,我最近也开始看微博了。” 旁边的贺方祁也笑:“我太太也爱看。” 陈敖点开了顾泽的微博,一副恨其不争又语重心长的神色:“小顾啊,我说你这个人这么无聊,怎么微博也这么无聊啊?” 周围人哄堂大笑。 初初刚到家,却发现自己手机跟抽了□□一样抖个不停。点开一看,是微博被刷屏,推送爆炸,因为每隔几秒就有人at她。 再仔细一瞅,是自己刚才那条“看到男神就忘了一切”的评论被竟然被《空城》导演陈敖转发了: 陈敖v:评论中肯!夏天就要吃西瓜:整部电影节奏紧凑,拍摄手法干净利落,剧情峰回路转,出乎意料,不过我全部都忘了,因为看到顾男神之后,其他都是浮云。 导演一定喝断片了。 -_-# 初初把微博信息接收重新设置之后,换了衣服去跑步,整个跑步和洗澡的时光,就在思考要不要换一个新的微博马甲,以及这个新马甲到底是叫[秋天吃南瓜]好还是[冬天吃地瓜]好中度过。 等到洗完澡一身清爽的出来,她又拿起手机又看了看微博,发现热门里竟然多了一条#顾泽身边的神秘女子#。 只不过跑了个步洗了个澡想了个马甲,怎么世界变化这么快。 细致地将热门微博来来回回看了三四遍,她一脸惊恐,不知道该先给小强打电话表示激动才好,还是先给顾泽打电话表示歉意才好。 这条热门的来源是一个叫[娱乐圈搬运工]的账号,该君因为“熟知娱乐圈各种秘事并时不时爆料一下”而有广泛的八卦阅读群众基础。 今天在《空城》首映式结束后,他发了一条微博,并在其中写道,他在观影的时候坐在后排,无意中发现原本应该坐在中间的顾泽也坐在后排,还带着一顶鸭舌帽。并且!他的身边还有一个人,看身形应该是一个女生,但是很遗憾,因为角度的关系,搬运工没能把该女生的脸照下来搬给大家。 微博的配图只有一张,是放映厅最后一排两个人的身影,戴着鸭舌帽、正在吃爆米花的男生确实很像顾泽——初初知道这确实就是顾泽,而女生则被男生挡住,只能看到抱着爆米花的手。 这条微博从发出到现在不过十三分钟,转发量和评论量多得惊人。 有些人说这个男生一看就不是顾泽。有人则说肯定是顾泽,而旁边的肯定是陪他来看电影的许映。还有人表示无论这个女生是谁都真心祝福顾泽。当然也有人说要给这个女生邮寄刀片儿…… 不过,猜测大部分还是针对顾泽身边到底是谁这个问题展开的。 答案五花八门,初初愤愤不平:“谁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为何没人发现是我?!” 虽然愤愤,她也没胆量换马甲跑去下面发[说不定是沈初初呢]这样的评论。 群众的眼睛不一定雪亮,但是群众对于顾泽的期待她还是能理解的。 人们总希望自己眼中最好的人能找到一个最好的女生为伴,如果找不到一个最好的女生,那么找到一个最好的男生也是极好的,实在不行,如果有最好的人妖……也可以凑活。 反正[沈初初]这个人,无论怎么看,都达不到标准。 人贵有自知之明。 她开始胡思乱想:男生女生界人口基数太大,如果去做人妖,成功的几率会不会大些? 顾泽喝了些酒,回来的时候头还晕着,一进门就看到女生包着头发,坐在沙发上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忍不住问:“想什么呢?” 初初脑子都没转:“想去做人妖!” 顾泽觉得自己瞬间酒醒:“……你晚上吃药了吗?” “……还没。” “去吃!” ……吃就吃嘛,凶什么凶! =_= 第十七章 顾泽的团队对于热门微博的反应速度很快,先是官方言明顾泽昨晚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中央区域的座位,而后导演和方彻出面证实了这件事,最后顾泽本人也对于此事有了比较隐晦的回复:“我不爱吃爆米花。” 这委实是个闷骚的说法。 初初看到之后立刻微信了顾泽:你真的不爱吃爆米花吗? 原本以为他事情多,没想到竟然回得很快:不爱吃。 初初实在忍不住,纠结半晌后还是发了条语音过去:“那你也太过分了!不爱吃爆米花昨晚还抢了我那么多!” 顾泽没理她。 原因是顾泽真的不想给她发[……],浪费流量。 这厢顾泽没有给她回复,小强的电话却到了。 初初:“刁民,何事启奏?” john噎了一下,深感近几日自己在初初面前的地位直线下降,以前说起她来怎么都是眼不带眨、嘴不带停的,最近却总是一副[奴婢]模样,他思索一番,终究还是狗腿道:“启奏陛下,有两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不知陛下先听哪一个?” 初初略一思考:“坏的吧。” “我跟也跟公司解约了,以后恐怕要你养我了。”这正是他方才狗腿的真正理由。 “……这确然是个坏消息,”初初问:“你怎么突然开窍了?” john想起来解约的理由也是忿忿:“那个老女人竟然让我去做许映的助理!你知道吗?许映已经有一个助理了,而且是个脑子有问题的蛇精病,见到我之后竟然说我长得像打扫厕所的!我真想用椰子把他脑袋砸开看看是椰子里水多还是他脑袋里水多,打扫厕所的那是个女的好吗?!女的!!” 初初强忍笑意:“所以你就跑来我这了?” john语气正经:“我妈教过我,拯救脑残这个事,不能间断,要坚持,我觉得我还是要坚持拯救你……” 初初打断他:“每个月1000工资行吗?” “……奴婢错了。” 贫嘴完了,初初还记着好消息的事:“你刚才说两个好事是什么?” john先是哈哈大笑一番,而后道:“幸亏我给剧组都留的是我电话,所以杨姐这会儿也不一定知道,第一件是,《汉宫秋》剧组决定把一个之前没有向外公布的角色给你,原本是留给视后李蔓的,虽然戏份不是特别重,但据说很出彩,是皇帝的亲妹妹,端和长公主刘以靖,剧本回头给你。” 初初愣住。 “第二件真是不知道怎么说,可能是老天偏爱脑残患者,”john难掩兴奋:“安宏导演的新片,古装战争片《吴越》,邀请你去试戏,角色是片中唯一戏份比较重的女性角色:西施。” 初初石化。 “喂?”john没听到她的反应,笑道:“你不是乐傻了吧?” 初初花了许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小强,你掐掐我。” 与他第一次听到这话的反应一样,john在电话那端翻了一个白眼,但是声音里却充满笑意:“你白痴啊?” “啊——!!!” 初初挂断电话,在客厅里一边转圈一边乐,房子这样大,隔音也是极好,真是有钱任性,喊了半天也没人敲门吼她。 她按捺不住,直接拨通了顾泽的号码,对方接得很快:“初初?” 他似乎在机场,嘈杂的背景音里传来登机指示的声音,初初也没多想:“我接到通知了!《汉宫秋》剧组给了我一个角色!安导的新片让我去试戏!!顾泽!我是不是该去买彩票?” 顾泽听到她兴奋的声音,唇角弯起:“可以,出小区左转走一段有个报刊亭,里面卖彩票,你出门记得带导航。” 初初笑问:“要我帮你买一份吗?” “我不想浪费钱。”顾泽说的话虽然毒舌,但他脸上的表情已经温和到让旁边的mark忍不住露出[见了鬼]的神色。 初初心情逐渐平静,转而问起他:“你在机场吗?” “嗯,”顾泽边走边说:“我在香江,如果今天顺利,我可能会在香江留一段时间。” 如果说原本无比兴奋的心情像是一团火,这句话便如同一阵细雨,给她心里降了温:“啊……要呆多久啊?” 她兴致不高,顾泽也微微沉默,而后道:“一周左右。” 一周之后她可能就要进《汉宫秋》剧组拍戏了。 初初不由觉得低落,但还是说:“虽然香江有点远,但是据说好吃的特别多,你还是多呆几天吧。” 这是祝他顺利的意思。 顾泽颔首,几秒后才反应过来她看不到,道:“好,你要注意身体——我跟林姐已经说过了,你这几天抽空去一趟晨光,问一下她签约的事情,她的电话是xxxxxxx。” 初初记下电话:“我等下就联系她。” “嗯,”顾泽出了机场,与mark一道上车:“我这边先挂了,再见。” 初初低声道:“再见。” 可能是因为顾先生每天如同上班族一样准时回家,这样短暂的分离竟然会让她觉得不习惯。其实如果两个人都是演员,因为进不同剧组的关系,就算是夫妻,聚少离多恐怕也不罕见,何况他们……连情侣都不是。 =_= 初初给自己鼓劲:“加油!说不定哪一天跟顾泽在同一个剧组,住同一个宾馆,半夜还能带着夜宵去敲个门呢?” 这样一想,自己总比当初只能在电视机里、杂志页面上看着他,或者于茫茫人海中凝望他,要来的幸福多了。 * 顾泽的经纪人林燕丽可以算得上是一个“金牌经纪人”。 早年红遍大江南北的影帝江周、大满贯影后陶蕊蕊,都是她一手带出来的。十年前陶蕊蕊嫁与富商、结婚息影,林姐似乎也对娱乐圈失去了兴趣,在家相夫教子,大有不再露面的姿态。 直到两年前,有记者在顾泽身后看到了林姐,不禁大呼“顾泽要火”。 事实证明,林姐因为顾泽出山,不是不英明。 出乎意料的是,传言里杀伐决断的林姐并不是初初想像的女强人模样,尽管穿着黑色西装,整个人看起来也是平静温和的,不见分毫犀利。 有传闻说她早年就参与投资晨光,如今已经是晨光的几个大股东之一,这点恐怕从她在晨光传媒大楼的二十层的办公室就可见一斑。 办公室极大,她的办公桌在正中央,椅子后面则是巨大的落地窗,窗帘半遮半掩,从初初的角度看过去,京城核心商圈耸立的高楼清晰可见,极是气派。 她让人帮初初倒了杯茶,淡定开口:“十几年前我入行的时候,我跟自己说,要做出一番事业。” 这样的开场白必定酝酿着一番长篇大论,初初没有说话,侧耳倾听。 林姐继续说:“陶蕊蕊息影的时候,我丈夫跟我说,事业做到如此已经足够,晚节不保会很难看。” “后来,杨总找到我,说有一个人让我带,这个人不会让我失望。”林燕丽一直面带微笑:“没错,是顾泽。顾泽确实没有让我失望,他有天赋,肯吃苦,除了面部表情不太丰富,似乎没什么缺点。” 她这样开顾泽的玩笑,初初不禁莞尔。 林姐放下杯子:“我很早就知道你了。” 初初作出了一个疑惑的表情。 “顾泽刚来的时候我问他,有没有什么要对观众隐瞒,”林姐道:“他说只有一项,你。” 初初沉默。 让人知道自己有个“债主女朋友”确实挺槽心的。 “为了让你们的关系不被暴露,我花了很大力气。”林姐似乎对此感到头疼:“期间有一次你找来晨光,这件事差点暴露,我对你印象很差。” 见初初不语,她接着说:“所以这次顾泽请求我帮你,我跟他讲,不可能。” 初初微笑:“可您让我来了。” “因为我很好奇,为什么顾泽会有这样的请求,我想再见见你。” 顾泽会有这样的要求,确然是因为天大地大不如债主大。 不过,这话自然不能跟林姐说,初初思索片刻,拿出小时候上课回答问题的姿态,道:“西方有一位哲人说过,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这话说的是万事万物都不是亘古不变,我们得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您当初看着陶蕊蕊息影的时候,未必想过还会带顾泽,而您退出娱乐圈的时候,也未必想过会再次回归。今天您对我印象不佳,是我之前行事不妥当,给您带来的麻烦我向您道歉,真的对不起。 “可是今天我在这,不是为了打听顾泽的行踪,也不是为了靠他的关系不劳而获,只是因为我想做一个好演员,而您能给我机会。我希望两年后的今天,您能像说起顾泽一样说起我:您不后悔带我。” 林燕丽敛了笑容,定定地看着初初半晌。 而后道:“你这话倒是让我相信,你真的变了。” 初初攥紧的手心里全是汗,并拢的双腿也不自觉的动了动。 她在紧张。 偌大的办公室有一种令人不安的平静,良久,林姐的身子缓缓向后,靠在了皮质椅背上,在这样寂静的环境中发出了一声颇有压迫感的声音。 最终,她道:“我愿意给你这个机会,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虽然,在高强度的工作下,你恐怕没有空让我失望。” 初初松了一口气,桌子下的手舒展开来,暗暗在裙子上擦了擦汗。 林姐看到她的表情,又露出了平和的微笑,她看起来平易近人,说出的话却不容拒绝:“有两点我要提前告诉你,首先,为了不让你们的关系曝光,我会尽量不让你跟顾泽同框;其次,在我带你期间,不要闹出任何绯闻,无论对象是谁,其余炒作我会安排,但是没有绯闻这是我对你的要求——如果你不是顾泽的女朋友,你不会出现在我的办公室。” 初初丝毫不惧,眼神清亮:“我出现在这里的原因只有两个,我喜欢表演,我喜欢顾泽。” “……真是年轻人。” 从见到初初起,林燕丽第一次露出了颇有人味、发自真心的笑容。 第十八章 有一种人,是绝对的高效率工作者。任何事情到了他们手中,就如同被施了魔法,变的易如反掌、井井有序。这样的人就好比林燕丽,又比如申桓。 因为这两个人的存在,初初的签约和工作交接事宜进展飞速,所有看起来繁复冗杂的程序,仅用两天就被解决。 申桓临走前也禁不住道:“与林小姐这样的人共事是一种幸福。” 旁边盯着申桓眼都不眨的小强轻声说:“申律师还是好帅。” 初初无语地看着他。 小强同志感受到她的目光,跟她咬耳朵:“能不能想办法多让他出现啊?” “……我以为只有倒霉的时候才会跟律师打交道,”初初说:“你是在咒我吗?” “……” 小强感到一丝丝的委屈。 * 接下来的日子,初初仿佛闭关修炼的武林高手,每天除了锻炼跳舞,所有的时间都用来读《汉宫秋》的剧本和准备《吴越》的试戏。 定装照拍好后,《汉宫秋》剧组给她发了进组通知。因为端和长公主戏份不是很多,她的进组日期定在两周后,她满心欢喜地寻摸着,或许在她进组前,顾泽就能从香江回来。 然而一周过去,顾泽仍在香江,不提归程。 他似乎很忙,开始几天,初初空闲时候会给他打电话,无一例外都是助理mark接的,语气虽没有不耐,但内容极为统一:顾泽在忙。 具体在忙什么,似乎全世界都不知道。有媒体猜测,因为《空城》票房一路走高,顾泽很可能与方彻一样,是在度假。 然而没有任何图片证实这个猜测。 渐渐的,初初也不再打电话过去,只是晚上临睡前,会忍不住在微信上发几条语音,说一说在微博上看到的趣事——她一直宅着,没有机会亲自体验,只能从微博了解。 偶尔,顾泽也会回应。 他的消息总是简略,一度让初初怀疑微信推出了[快速回复]功能。 她看着手机屏幕上的[嗯。]和[晚安。],深感顾泽委实符合网上对于“高冷”的定义:反应迟钝、打字慢、还近视。 * 《吴越》的试戏定在周五,初初进《汉宫秋》剧组的前三天。 她庆幸自己的感冒终于大好,不必去出演一个“鼻涕西施”。 周四的时候,她在电视上看到了导演安宏。 安宏是华夏电影导演中比较特立独行的一个。 评论人说,他对于华夏电影市场把握之精准,绝对是各大导演中的佼佼者,而这一点的直接体现就是:基本上所有贴着[安宏导演]标签的电影都出了名的叫好叫座,故而在投资人和制片人眼中,安宏可以算得上是票房保证。 或许正是因为这种令人羡慕嫉妒恨的票房保证,他对于电影的选角往往也令人不禁感叹他的任性:他是一个极爱启用新人的导演。虽然不是每一部都用新人做主角,但他的影片中或多或少都有新人的身影。 而出演过他电影的新人,无一例外都红了。 最典型的就是顾泽和许映。 所以初初还在学校读书的时候,整个校园里名气最大的导演不是影坛常青树陈敖,不是素有鬼才导演之称的向晖,也不是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导演张苏楠,而是安宏。 原因正是在学生眼中,一个爱用新人的导演无意不啻于超级星探,看到他,就仿佛看到了四个字:一夜成名。 同学们亲切地称呼他为“安一夜”。 ( ̄▽ ̄) 之前安宏的电影大都是现代背景,题材多种多样,爱情片如《缘来》,灾难片如《寂静不息》,这一次拍摄春秋时代战争片《吴越》,是他对古代片的第一次挑战。 这部电影前期的筹备工作做了许久,网络上的宣传也一直持续不断,初初对于这些的了解全部来自于顾泽的微博——安导对他有知遇之恩,所有安导的宣传信息,顾泽的微博都会转发。 有不少人质疑他对于古装电影的掌控力,称如果他拍摄古装商业片,估计就要摘掉以前观众与评论家给予他的无限光环。即便如此,仍有一部分人力挺安宏,纷纷表示“让他拍自己的电影,让别人买票去吧”。 不过在猥琐的初初看来,后者很有可能都是千方百计想进娱乐圈的新人,他们的潜台词是:安导选我选我选我选我选我…… 诚然,当初初还是那个走关系出演龙套的菜鸟时,也曾经一边啃包子一边幻想自己能成为一代“安女郎”,从此大红大紫把各大奖项收入囊中。 不过,吃完包子她就会懊恼:把吃包子的时间用来做白日梦,委实有些浪费。 如今身为“三高产品”沈初初,她仍旧对于《吴越》的试戏报以万分紧张——在一部充满战争气息、男人气息的电影里,要出演“万绿丛中一点红”的角色美女西施,并不是件简单的事。 剧组给她的剧本她翻得都起了毛,最后一页苍劲有力的字迹亦看了百遍:你要做到美,很美,非常美。 不知道是谁写给她的。 但根据她对于顾氏便利贴的观察,反正不是顾泽。而对于初初来说,只要不是顾泽写的,谁写的都没那么重要了。 -_-# 根据john“跋山涉水历尽千辛万苦”得到的消息,参与这次试戏的只有三个人:表面上有经验其实并没有经验的菜鸟初初;去年在金马奖颁奖典礼上获得最佳女配角的闻妤;刚刚出演完《空城》的纪琬瑜。 这个消息把john闹得心神不宁:“闻妤真的很强,所有跟她合作过的人都说她是个戏疯子,入戏之后像是变身了一样,她真的是脑抽了才会来吧?还有纪琬瑜,她在《空城》里的表现你也看到了,关键是,那也是一部男人为主、女人点缀的片子,恐怕会为她加分不少,你真的有把握能强过她们么?” 初初摊手,诚实道:“没把握。” john:“……要不要我帮你去寺庙里拜一拜,说不定佛祖也是热爱拯救脑残的。” “别别别!”一贯笃信神佛的初初立刻制止他。 自己现在跟披着人皮的孤魂野鬼也没什么区别,佛祖不收了她已然算是慈悲,拯救脑残什么的还是不要做梦了。 不过她没有把这个原因说给小强,只摆出一副嫌弃的神色:“你这种99个人抽100份奖都能落空的人还是不要去烧香拜佛了,佛祖可能不喜欢丑比。” john:“……我要再管你我就是小狗。” 尽管两人对于试戏都是忧心忡忡,还是周五一大早提前到达了试戏地点。 原以为会像上次一样第一个到,没想到进入休息室的时候,闻妤和纪琬瑜都已经坐在里面,助理跟在一旁。 她进门的时候纪琬瑜抬头看了她一眼,而后便继续看手里的杂志,一点打招呼的意思都没有,而闻妤更是从头到尾头都没抬。 休息室安静得有几分诡异。 初初感到一丝丝的尴尬。 不过别人眼里没有她,她也没有上赶着表达热情的脾气,所以自己找了个地方坐下,从包里翻出了剧本的复印本——崭新的,她原先的那本实在破得拿不出手。 john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边,虽然早已紧张得抓狂,表面上仍旧摆出一副风轻云淡模样,拿出手机刷微博,心里还不忘默默给自己的表现点了个赞。 没过多久,有工作人员前来,通知三人的入场顺序。顺序是导演定的,初初是第三个。 她安慰一脸悲戚的john:“没事,压轴压轴。” 声音不大,但纪琬瑜听得分明,嘲讽一笑:“压轴?第一次见这么嚣张的陪跑。” 初初果断学习顾泽,无视了她。 顺序通知完毕,工作人员又说,因为评委中有人事务繁忙,要提前离开,所以试戏时间可能要压缩,剧组不提供服装和化妆师,她们直接穿着自己的服装去表演即可。 这是件大事。 说白了,西施在《吴越》中是个最美的花瓶,如何花瓶另说,美是一定要的,但是如果不能穿上古装,画上古典的妆容,那么这样的美就很难呈现。 三个人都考虑到这一点,所以妆容都很浅淡,衣着也都与角色毫无干系。不过闻妤和纪琬瑜比初初好些,好歹她们穿了裙装,而初初为了图方便,穿着牛仔裤就出来了。 =_= 闻妤的助理是个小姑娘,听到这话,立刻拿出包里的化妆品,说:“姐,我先帮你化妆。” 纪琬瑜也没闲着,因为她是第二个出场,距离试戏还有段时间,所以果断打电话让人送衣服送化妆品。 初初跟john大眼瞪小眼。 初初:“你会化妆吗?” john:“我小时候学过简笔画。” 初初:“……” 于是两人继续大眼瞪小眼。 第十九章 可能正是因为这个小插曲,等待的时间变得尤其漫长。 闻妤最早离开休息室,之后便没有回来,不久之后,工作人员来叫纪琬瑜,她已经化好了复古的妆容,穿着长裙,临走前还冲初初笑了笑,那笑容里或多或少有些挑衅。 john翻白眼:“还以为自己多美呢,真是鲁班门前耍斧头,不自量力。” 初初惊讶:“你还会歇后语呐?” 这么一打岔,紧张感顿时就被冲淡了不少。 正如工作人员所说,估计某位评委事情太多,试戏的时间确实不长,纪琬瑜离去没多久,就有人通知初初去试戏。 她将东西收好,深吸一口气,离开了休息室。 初初离开之后,john摸了一把头上的汗水,拿出手机试图刷微博冷静一下,几秒之后就觉得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所以揣起手机就跑到了试戏房间门口。 其实助理这个行业,说好听点就是协助管理,实际上跟保姆也差不多,john叹了一口气,觉得现在紧张已是无用,不如想想中午要带她吃什么。 即使剧组不同,试戏也都是大同小异。评委坐成一排,面上不动声色,时不时低头在纸上写些什么,就能牵动试戏者脆弱的小心肝,其实也许评委只是画了一只他儿子喜欢的小黄鸡而已。 初初进门之后仍旧礼貌地问了好,然后站在中间等待导演的指示。 然而室内竟然沉寂良久。 这样的气氛很容易让人紧张,初初不习惯如此被动,于是笑了笑:“我看了剧本,西施有一场跳舞的戏,我会些古典舞,不知道评委老师能不能给我个机会,让我展示一下?” 她笑容灿烂,落落大方,偏偏又长得极美,让人很难产生抵触情绪。编剧虽然也对导演的不言不语摸不着头脑,却也觉得眼前的女生很符合他心中“西施”的形象,故而点了点头:“那你就跳一段吧。” 初初正要答话,坐在中间的导演开了口:“不用,我见过你跳舞。你站回去,站到门口,然后走过来,记得,你现在穿的是春秋时期的衣服。” 这个声音有些耳熟,她一时想不起。但眼下无疑不是思考声音的时候,她微微点头,转身走向了门口。 来试戏以前,她也查了查春秋末期的女性服饰,上层贵族多着深衣,在她看来与汉朝服饰有些类似,层层叠叠,袖摆宽大。考虑到一般电影剧组都会对古代服饰进行改良,她也没有特别仔细的研究,此时,也只能硬着头皮来。 房间很宽敞,从门口到评委面前是距离不短。 初初微微吐气,伸出手先拢了拢袖子,而后整了整领口,最后双手交握于腹部前方,向前走去。 她走得不快,却极稳,脚步不算细碎,也决不能称为正常大小,似乎是被裙摆束缚,又似是规矩使然。她的一头长发披散在脑后,在行走间竟也是分毫不乱,看起来庄重典雅。 走到一半,她突然停下,转头看向一侧。如同一个古代仕女,在回廊行走间突然看到了什么有趣的事物:那或许是一朵盛开的花,又或许是一池清澈的水。总之她停下了。 而随着她脚步的停止,周围似更加宁静了些。 这样突兀的静止,让人不自觉把目光从她的脚步、双手、甚至并不存在的衣摆挪到了她的妆容浅淡却明艳的脸庞、白皙优美的脖颈、还有稍显冷漠的表情上。 嗟兮,美人如画,可惜这个美人不快乐。 她目光轻动,整个人便如活了一般,比方才多了几分生气,良久,唇角勾起,露出了一个浅淡的、若隐若无的笑,那笑意转瞬即逝,让人有些怀疑自己方才也许是闪了神,而还在为那瞬间的美惊艳之时,美人已举步离开。 步履没有任何变化,表情也依旧冷漠,她缓缓走到了评委们的面前。 仿佛刚才的停留和微笑,都是一场带着氤氲水汽的梦境。 在座几乎所有人都深切地感到,与沈初初相比,闻妤和纪琬瑜显得太过寡淡。 她美得与他们心中的西施一般无二。 * “可以了。”导演说:“你回去吧,随后有了结果,会通知你的。” 对于这样一句台词都没有的试戏,初初也是一时没反应过来,但鞠躬致谢已经成了本能反应,等她回过神,自己已经出了房间,面前是一脸激动的小强。 “感觉如何?”他问。 初初摇了摇头:“有些紧张。” 这不是托辞。也许是内心不比上次饰演辛夫人时自信,这一次她从进去到出来,整个过程有泰半都处于高度紧张中,可能影响了发挥。 “不过我发现了一件很怪的事。”初初歪着头思索了一阵:“我觉得我见过安导,在《汉宫秋》的试镜。” 她记忆力极佳,虽称不上过目不忘,不过,举凡接触过的人和事,都能记得清晰。 刚听到导演声音的时候就有疑惑,但是因为注意力在表演上,没能一时想起,但等到出来,沉下心,很快就想起那管声音,正是当初试戏辛夫人时候让她跳舞的声音。 回忆起来,当时说话的,是坐在边上戴着鸭舌帽的男人,那人自始至终都没有摘下帽子,所以初初未能看清他的相貌。 “你的意思是,安导出现在《汉宫秋》剧组的试镜?”john也想了想:“也不是没可能,据说安导和刘导关系挺好的,说不定安导是去帮他选人。” 心中已有了猜测的初初但笑不语。 恐怕不是帮忙选人,而是借机帮自己选人罢了。 怪不得她会“无缘无故”接到《吴越》的试戏邀请,而那个在剧本背后写字的人,估计也是他。 整个人放松下来,初初才觉得口干舌燥,于是找保姆john:“我好渴,有水吗?” john一直悬下的心也刚落地,瞬间感觉因为方才等待的时候喝了过多的水,此刻急需解决一下民生问题,于是一脸愁苦:“往前走拐个弯有个自动贩售机,你去那买,我要去卫生间。” 初初:“……要你何用。” 结果她还是一个人去找水喝。 所幸john指的路线很明确,整个楼层也不大,她很快就找到了自动贩售机,却发现新的难题:她带的钱似乎不太够。 原本是打算喝杯果汁的,但是这个楼显然有些高端,连带这里的果汁也变得高端起来。楼下银行门口的自动贩售机里5块钱一罐的橙汁,在这里竟然升级到了7块钱。然而她仔细观察了很久,发现这两者委实没有什么不同,这2块钱的差价很可能是果汁上楼的费用。 不过差价的缘由似乎不是重点,重点是她兜里只有5块钱,只勉强可以买一瓶4块钱的矿泉水。 =_= 自从变成沈初初,她再没有像以前一样出门背个大书包、并把所有东西都塞进去的习惯,毕竟太影响形象。所以她今天只带了一个l的手包,里面装了手机和一些钱——这个包随着小强去解决民生问题了。 作为穷鬼,只能退而求其次地喝矿泉水了。 嗯,矿泉水很好,健康,补充矿物质,还不长胖。 初初把钱塞进机子,按了矿泉水的对应代码,然后…… 没有然后了。 自动贩售机没有丝毫反应,如同一个高贵冷艳的机器人,仿佛在说:你这个愚蠢的穷比。 初初弯下身子查看零钱口,里面空无一物,她不死心,又按好几回代码,机器仍旧毫无回应。 沉默半晌,她开始查看四周的天花板,发现附近似乎没有监控,而后敲了下贩售机,确认它目前的健康程度还在正常水平。 然后她活动了一下脚腕,蹲下站起了好几次,检查了一下牛仔裤的宽松度是否合适。 接着她迅速抬腿,一个姿态优美的回旋踢,踢上了贩售机旁边的铁皮。初初的身体柔韧性极好,做起抬腿的动作不费吹灰之力,看起来干净利落,颇具侠气。 “机器人”轰然作响,声音大得让刚刚“行凶”完毕的初初也禁不住瑟缩了一下。 几秒后。 “咔哒”。 一瓶矿泉水落到了取物口。 取零钱的地方也落下了一枚一元硬币,来来回回滚了半天,最终停下。 初初咧开嘴,笑得得意:“总有刁民欠教育。” 她拿了水,拧开喝了一大口,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脑袋飞速运转,已经开始思考中午是去吃距离比较近的重庆火锅还是距离比较远的韩国烤肉。 结果一转身,初初愣住。 距离她几步之遥,站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他很高,穿起西装来宽肩窄腰,气宇轩昂。因为不是认识的人,初初的眼光仅从他脸上掠过,没有多做停留。 惊鸿一瞥,只看到了他挺直的鼻梁和肃然若寒星的双眼。 面对这样一个俊朗的男人,她心下一紧:他站在那里多久了?他有没有看到她的动作?他有没有听到她说话?他认不认识她是一个明星? 他总不会……是保安吧? 第二十章 保安是不可能穿这样熨帖的西装的。初初迅速否定了这个猜测,又开始考虑要不要现在捂着脸转身跑走。 最终,她还是没有动。拧好矿泉水的瓶盖,一派淡定地取出那一元硬币,准备不带走一片云彩地离开。 男人走到机器旁,将所有饮料看了一圈,皱起了眉头。 旁边的初初看到他的表情,突然福至心灵:这个男人遇到了一样的难题! 像找到了同类,她立刻表示了自己的愤慨:“这里真的是很坑,果汁上了楼就要涨价,顶楼的恐怕要10块钱一瓶了,也不知道这楼谁在管,真是奸商!” 男人看了她一眼。 初初又道:“你是不是也没带够钱?有时候身上是零钱有点少,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可以借给你。” 男人终于转头,目不转睛地盯着她。他的目光迫人,初初不得不抬头跟他对视。 他看起来大概二十六、七的模样,相貌俊美,若非要挑出一丝不好看,那只能是嘴唇略薄,显得他有些冷漠。如此颜值,即便是在偏心眼的初初看来,也可以算是与顾泽不相上下,还多了几分成熟风范。 这样的对视让初初不免觉得尴尬,她只得干笑一声,道:“如果不用我帮忙,我就先走了。” 男人眼里划过一丝玩味,冲她伸出手:“钱呢?” “啊?” 他好整以暇:“你不是说可以借我钱?” “……” 诚然,初初借钱的说法不过是一个礼节性的询问,确然没有真心借钱的意思。然而他如此询问,秉持日行一善的某人也不好拒绝,缓缓从兜里掏出了还没捂热的一块钱,放到他手中。 “……家境微寒,只能略尽绵薄之力。” “家境微寒?”男人似笑非笑。 初初忍痛点头。 “沈初初——!”john的声音传来。 她这才想起john应该是在等她,于是冲男人挥了挥手,握着矿泉水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边跑还不忘“宽慰”他:“人都有窘迫的时候,钱不用还了,叫我雷锋!” 男人看着她活泼的背影,想起她方才利落帅气的动作,唇角一弯。 初初与小强一碰头,决定去吃火锅。 路上,john一脸兴奋地与她分享自己在卫生间听到的八卦:“听说今天《吴越》最大的投资商兼制片人来了,就是因为他事情多,原本定了一上午的试戏这会儿就结束了。” 初初用手机看了时间:九点四十多。试戏从八点开始,三个人满打满算用了一个半小时左右,可见这位制片人的确很忙。 “不过,你知道是谁吗?”john问她。 初初摇头:“我对这些不了解。” 实话说,她在看电影的时候恐怕与普通人差距并不大。看片头字幕时,看得仔细的一定是导演和领衔主演,剩下的时间都在看剧情和演员表演,而且很多时候片尾的演职员表都看不全,只有当主题曲十分动听的时候,她才能耐着性子看一段。 这样看电影的方式,问她导演主演和剧情,她倒背如流,但问起制片人或者联合出品人到底是谁,她从来都是一头雾水。 “是邵一廷。”john言之凿凿:“他产业很多,比如刚才试戏的那栋新闻大楼,就是他投资盖的,这些都不重要,有一项你必须记得,他是晨光传媒目前最大的股东,总经理杨逸不过是给他打工的,他是你的*oss。” 初初瞠目:“他是评委之一吗?我没见到有年纪比较大的评委啊。” john:“我有说他年纪很大吗?晨光的股份是他老爸给他的,他今年也就30不到吧,真正的年轻才俊——他很有名的,你留意一下娱乐新闻就知道,他女朋友好像也是个演员,叫什么来的?” 初初眼中的娱乐新闻=顾泽的新闻+其他娱乐新闻。 john说的属于第二类,诚然,此类从来不是初初的关注重点。但是她也明白作为晨光旗下的艺人,好歹要弄清*oss的模样,于是她点头答应:“我会留意的。” “你刚没有印象吗?”john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很高,很年轻,看起来气度不凡的男人。” 好像是有些印象。 几个评委中,安导年龄偏大,国字脸,长相普通,坐在最中央。他身边的两个男人,相貌普通,看起来也并不高。靠最左边的则是一个化浓妆的女人,眼神颇犀利。最右边的……印象里是穿着黑色西装,与其他人比,确实气质出众。 不过。 那个人怎么貌似好像可能大概仿佛与她遇到的另外一个人有些相像? ……自动贩售机前的男人。 “小强,”初初想起她方才的所作所为,无奈地扶额:“我感觉这次试戏的结果可能……不尽如人意。” * 是夜,《汉宫秋》电视剧官方微博发布了一组定装照。 第一张是关江扮演的皇帝,他穿着常服,面色严肃,不怒自威。身为后宫女子争宠的对象,他年纪虽已不轻,但仍称得上是丰神俊朗。 除了皇帝,其他“真正的主角”、后宫女子们,均有两张照片。 文皇后(黄钰薇饰)雍容华贵,一身橙地紫边的改良汉服,看起来端庄大方,如艳丽牡丹。与牡丹相对,李婕妤(郑琳琳饰)却如同清新可人的兰草,眉眼自含三分愁绪。她的服饰更加随意些,一眼看去便知属于小家碧玉的类型。 秦雅君饰演的辛夫人服饰之华丽不亚于皇后,她骄傲自矜,下颌微抬,眼里仿佛蕴了无数情绪,仅是照片,就能看出辛夫人背后有不少故事。 而琼昭仪的扮演者则是晨光旗下、算得上小屏幕一线女星的穆白月,她年纪很轻,以出演偶像剧出道,积攒了不少人气,这几年也扮演了不少有深度、受观众喜爱的角色。照片上的琼昭仪一身粉衣,娇美非常,与其他人不同,她仿佛涉世未深的少女,眼眸清灵,唇角也带了三分笑意,让人如沐春风。 这四人风姿各异、无一不美的照片,让网友大呼“皇帝好艳福”、“这辈子没希望了,下辈子一定要做皇帝”。而美女们的粉丝也纷纷表示剧组服饰精良,让人大饱眼福,对这部剧的期待值很高。 临近午夜,剧组才放出最后一个人的照片,官博的小编写道:“导演让小编发这两张照片,小编是拒绝的。因为实在太美,小编想偷偷私藏。但是导演说不发就要扣工资,所以小编只能拿出来给大家看了……” 那是沈初初扮演的端和长公主,刘以靖。 第一张是戎装。设定中的端和长公主自小精于骑射,是一个巾帼不让须眉的奇女子。先帝十分宠爱她,赐了她富庶的庆安(虚构)作封地,临终前还不忘叮嘱皇帝,一定照顾好这位亲妹。 汉朝的戎装便是胡服,剧组进行了改良,保留了原本的窄袖长靴的大体模样,加入了一些更符合现代审美的元素:更加贴身的设计、精致的印花和刺绣、令人赏心悦目的配色。照片里的长公主身姿优美、发丝飞扬,她双眼明亮,樱色的唇角微翘,而金红色的胡服也让她看起来如同火焰,英气非凡,又美丽非凡。 第二张则与其他人一样,是宫装照。胡服固然明艳,但后来长公主年轻丧夫,穿着一贯素雅,是以宫装是月白色的,袖口印着若隐若现的湖蓝纹路。与其他人的正面照不同,她侧着身子,微微回头,露出几乎完美的半侧脸。 硬照这种东西,往往是不怕单独看,就怕人比人。 初初的定装照被发出后,不少人立刻改口:[皇帝做不了,做皇帝的妹夫也好],[陛下!我是你失散多年的妹夫啊!] 她开了沈初初大v的号,转发了官博的消息,并且很官方地说:“希望能演出一个让大家满意的端和长公主。” 然后退出,开了小号,自己给自己点了个赞。 远在香江的某人是被微博狂人mark提醒,才看到了这组定装照。 “要不要也转发一下?”mark问。 “不用。” 他拿起手机,浏览一阵,最终将初初那两张图片存进了手机。 第二十一章 出乎意料,安导在试戏的后一天,亲自给初初打了电话。 “沈初初,恭喜你,获得了西施的角色。”电话那端的男人满含笑意:“你昨天有些紧张,但是表现得很棒。” 有什么能比得到导演认可更令一个演员开心的? 初初有些受宠若惊:“您这话我当作是鼓励了,用来勉励自己,一定不辜负您的期望。” 安宏在接触到沈初初之后,就觉得她与传闻中的不太一样,是一个很聪明也很谦虚的女生,这样的演员导演自然是喜欢的,所以他说话也就格外亲厚:“不用跟我太客气,我跟刘导说了,《汉宫秋》剧组会先拍摄你的戏份,你杀青之后再进我们剧组,我们等你一起开机。” 初初没想到看起来有些粗犷的安导把这些都安排好了,只能再次表示感谢。 “哈哈,说了不用客气,这些也是林燕丽跟我说的,她一贯细心,你有个很好的经纪人。”安导笑声爽朗。 两人聊了一会儿,临挂电话前,初初忍不住问:“有件事一直想问您,我剧本后面的……提示,是您写的吗?” 安导很大方:“是我,只给你一个人写了。” 尽管已经猜到,初初仍旧觉得奇怪:“为什么呢?” 安导又笑:“能有什么为什么,自然是因为我想让你做这个女主角,你很有天赋,浪费就可惜了。” 初初心道:安导,你这样帮我走后门,我真是赢得没有成就感。 ( ̄^ ̄)ゞ 试戏成功的好心情一直持续到初初离开帝都、抵达正在舟州影视城进行拍摄的《汉宫秋》剧组。 即便顾泽一直没有回来。 “再次”来到舟州,心境已是大不相同。她一路戴着墨镜口罩鸭舌帽,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跟着剧组的工作人员一起办了酒店入住,随后吃了午饭,便赶往拍摄现场。 路过影视城[旧上淮]区域时,还见到导游向前来参观的游客介绍:“这里就是最近大火的电影《空城》的拍摄地。” 初初微笑。 《汉宫秋》开机已经有段时间了,剧组整体氛围俨然是井井有条,初初到达的时候,正在拍摄辛夫人和琼昭仪早期当宫女时候的戏份。 拿到完整剧本的初初已经知道,辛夫人辛姒出身极好,原本是骠骑将军的掌上明珠,父亲对她很是宠爱,不舍得将她送入皇宫,打算在她及笄后为她定一门家世相当的婚事。然而政权更替,支持胶东王的骠骑将军在新帝登基后被扣上通敌叛国的罪名,全家男丁抄斩,女子没入奴籍,辛姒的母亲用三尺白绫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辛姒则进宫做了最底层的宫女。 琼昭仪赵琼儿是京城一户普通人家的女儿,家里孩子太多,为了让弟弟们生活的更好些,宫中选宫女的时候,她瞒着爹娘跑去报了名。进宫后,因为在辛姒生病时帮她叫了大夫,从而成为了辛姒认定的姐妹。 今天拍摄的是这两人因为打扫花园不尽心,而被管事姑姑责罚的戏。 其实两人打扫得未必不尽心,毕竟“尽心”这样的词语太过主观,很难判定。再者,管事姑姑责罚她们,也未必是因为她们不尽心,因为管事姑姑这样的职业,长期在深宫中被她们的上一级压迫,人在压迫中变态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变态的她们平日的喜好,就是压迫她们的下级。 而辛姒与赵琼儿正是两个倒霉的下级,一个父母双亡,一个毫无背景,简直是绝妙的压迫对象。 初初跟导演打过招呼,坐在他旁边,跟着一起看摄像机屏幕。 周围不止一台摄像机,拍摄角度自然也不一样,初初在学校里学的所谓看机位走位都是理论知识,自己实践得极少,但老师有句话她一直记得清楚:“走位不合适,表演分数就会被减半,甚至更多。” 所以在秦雅君和穆白月被虐的时候,她一直非常仔细地研究每个机子的拍摄角度和随着剧情推进机子拍摄的近远景变化。 比如中间的摄影机是负责近景的二号机,管事姑姑命她们跪下的时候,镜头先是给了姑姑一个近景,突出了她凶狠暴戾的表情,而后拍全景的机器则拍摄到了两人不同的反应:赵琼儿泪流满面地申辩着,辛姒面色平静却攥紧手指,背脊挺得极直。 此时,管事姑姑虽然也在框内,却如同背景一般,普通人的注意力都会集中到两个主角身上。 两人跪下后,导演立刻说:“给辛姒的手和嘴特写。” 左边负责近景的一号机摄影师将镜头调整到她攥得发红的手,咬得发白的唇。 这一条,两个人拍了三四遍才过,原因是穆白月好几次表情不到位。 其实只是这一幕,秦雅君和穆白月两个人的表演能力便是高低立现。同样是受罚,尽管人物的个性不同,表演的张力应该是差不多的。秦雅君的表演很立体,也很有渲染力,将辛姒的骄傲和隐忍都表现得很到位,而且这样能被一眼看穿的忍耐也算是辛姒早期不太成熟的表现,秦雅君拿捏得恰到好处。 相比之下,穆白月的演绎就单一了很多,她明明有台词,距离管事姑姑也更近,但是她只是一味哭泣,台词也念得苍白无力。 这样的两个人出现在一个镜头中,必然是秦雅君成为焦点。 刘导看到初初一脸认真地模样,轻声问她:“如果你是赵琼儿,你会怎么表现?” 初初亦是低声:“互动。” 刘导笑了笑。 赵琼儿性格柔弱,但是待辛姒委实不错,受罚的时候稍稍护一下辛姒,又或者通过动作去跟管事姑姑求情(后果大抵是被踢开),都会让自己的表演变得立体,也更加抢眼。 然而穆白月没有。 初初摸摸下巴,看着跟穆白月说戏的刘导,暗道刘导果然好脾气。 道完了,她继续兴奋地看刚才拍摄的回放,一遍又一遍,不落下任何一个表情动作。 秦雅君和穆白月的戏结束,刘导让所有人休息,然后跟副导演一起安排了下午到晚上的拍摄工作。 由于初初必须尽早杀青,刘导把近几天自己的监督工作全部安排成了初初的戏份,两个副导演则负责其他人的拍摄,包括一些场景拍摄、小角色的戏份,还有主角的某些不太重要的过度戏。 “下午拍长公主进宫,你准备一下,去换衣服化妆。”刘导说。 初初拿出剧本翻了翻,点头称好。 刘导注意到她的剧本陈旧,上面除了标记,还有各种备注,不禁道:“你很认真。” 初初倒有些不好意思:“应该的。” 因为场地原因,初初的戏也不是按照顺序拍的,下午的安排是长公主进宫和一场同皇帝相处的日常戏,晚上则是一个人在公主府的戏份。 端和长公主在整部电视剧中出场的颇晚,对于她早期在军队中的生活和与丈夫的相处,都是通过回忆展现的。 她第一次正式出场,是朝中有重臣透露出皇帝怠于朝政,后宫牝鸡司晨,希望与皇帝亲厚的她能劝说皇帝,所以她马不停蹄地从封地赶回京城,一路舟车劳顿,却顾不得梳洗,只换了衣服便匆匆进宫面圣。 第一场是她乘马车进宫,而后在侧门停下,下车。 不过,由于她在车中是不露面的,故而马车从公主府到皇宫的行驶与她没有关系,她只用拍摄下车的一幕。 初初换上月白汉服,化了妆,趁着没开拍先去熟悉机位。她在每一台摄像机旁都停留了不少时间,弄清楚了拍摄角度和移动轨迹,又跟摄影师讨论了一番,才停下来对着拍摄场地思考,而此时吃完饭的刘导正好前来。 马车停在皇宫侧门,婢女立在一旁,侍卫验过腰牌后,立刻有小黄门上前,一个跪在地上,以背为凳,另一个则小心翼翼地掀起了帘子。 出现在镜头中的是一只手,指尖圆润,白皙修长,而后是半幅衣袂,蔚如晴空,又带着月色的皎洁。手的主人就着小黄门掀起的帘子探出身来,因着微微颔首的缘故,一头青丝如瀑,毫无缀饰,只是鬓边有一朵白色绢花。 女子的面容若隐若现,一时难以看清,而暮气沉沉的皇宫内苑,却因为这一抹月白的身影而显得生动许多。 她无视了车下的“凳子”,身姿轻盈地一跳,便跃下了马车。她看起来有些单薄,而这一跃却为她平添几分英气,让人想起“矫健”二字。 婢女上前为她整理衣裳,她略略将衣袖一甩,抬起头来,看向眼前狭长寂静的宫道。 “脸部特写。”刘导低声说。 侧面的1号机摄像师比了个ok的手势。因为初初站位合适,他没有把镜头直接切到脸,而是由下至上,从宽大的衣摆袖口,拍到了隐约能看到精致锁骨的领口,最后才是脸部。 她面无表情,眼中却酝酿了无数情绪:怀念,陌生,轻微的厌恶,以及一丝让人困惑的悲悯。 良久,她伸手抚过鬓边绢花,神色似乎有所放松,道:“走吧。” “卡!”刘导看着摄像机:“过了,状态不错。” 旁边的小强惊讶地捂住嘴,等到初初回来看回放才小声道:“一条过!你开挂了吗?” 初初正聚精会神地看自己方才的表演,半晌后皱眉:“刘导,我的节奏是不是有些慢?” 刘导笑道:“不会,电视剧的节奏没有你想象的快。” 初初这才点头。 小强的内心:理一下我会死啊? 第二十二章 一群人收拾东西,换场地准备第二幕。 这一幕是长公主前往皇帝所在的大正宫,因为心中有所忧虑,故而一路急行,最后未经传唤直接推开宫门闯入正殿。 其实剧中这一场不会持续很长时间,因为导演会挑选她走路的片段剪辑出来。但是真实的情况是,为了效果好,她必须从宫殿的一侧过一段很长的回廊,一直走到门口,整段路大概一千米左右。 一台摄像机在宫殿前的广场拍全景,一台在回廊旁,还有一台一直跟着她。 走了一段,刘导立刻喊停:“ng,不够稳。” 初初调整了一番,重来。 她步履很快,行走间很是沉稳,身后的小黄门和婢女已然跟不上她的速度,只能小跑,一众人累的东倒西歪,长公主依旧神色淡然。 “停!ng,”刘导上前:“你是很急切的,我怎么看你的表情,像散步?” 初初也很抱歉:“对不起,走起来一时忘了。” 旁边传来窃笑。 其实要走得既快又稳是件难事,衣袖、发丝都是只要一点不稳就能将之放大的细节,所以初初走起来必须神经紧绷,整个身体都处在收紧状态。 这样一来,她就下意识的……面无表情了。 “没事,”刘导说:“多试几次。” 于是,这一段路她断续走了七遍,才走出了刘导满意的效果。最终停在宫殿门口的时候,初初双颊微红,那是运动后的、比腮红更自然的一种健康的红,而她本来打扮就极为淡雅,现下看来,有一种难得的明艳。 导演看着镜头,满意地颔首。 守着大正宫的小黄门见到长公主驾临,正要代为通报,却被她伸手拦住。 年轻的小黄门被她锋锐的眼神所慑,愣在原地,等回过神,她已然踏入殿中,留给众人一个笔直的背影。 大正宫位于皇宫中轴线最高处,门口时常有风,此时劲风吹来,公主衣袂纷飞,表情坚毅,这样的风华与这样的神态,令人一窒。 待衣角落回原处,公主身后的小黄门与宫女都气喘吁吁地赶到,刘导才喊了停。 “这条ok,大家休息一下。” 一群人立刻放松休息,包括站在导演身后、一直神经紧绷的john。他注意到初初露在外面的双手被冻得发红,赶忙上前把暖手宝递给她。 虽是初春,舟州前两天才下了雨,气温很低,初初手已经没有知觉,她接过暖手宝,低声道了谢,而后便走到导演旁边,看起几次ng的回放,神色专注。 john看着她,心里叹气,转身去给她拿保暖的羊毛披肩。 场务那边有个小姑娘,是剧组员工的妹妹,上高中的年纪,因为好奇趁着假期来看拍摄,此时正嘟着嘴向她哥哥抱怨:“我以为拍戏很好玩,没想到这么无聊,一个场景要拍这么多遍,真是太枯燥了。” 听见此话的john翻了一个白眼,拿起披肩,朝摄像机前抱着肩膀的初初走去。 * 摄像师孙小川觉得今天刘导很奇怪。 他跟刘先霖导演合作五年了,这五年间,刘导拍的电视剧不少,接触过的演员更是数不胜数。 在各导演和艺人眼中,刘导一直有着“脾气好,为人厚道”的评价。因为他待人宽和,虽然选角时比较苛刻,但开拍后不喜欢责骂演员,即便是表演不到位,他也会温和地说戏,甚至自己去示范,绝对不会骂人。 当然,这样的好脾气不代表他工作不认真,相反,他对镜头的要求并不因为他待人的宽和而放松,如果演出不合格,他会要求重来,一直到拍出他觉得满意的画面。 这样的作风在对待穆白月上体现得最明显。 穆白月不是刘导亲自选定的主演,但是她人气很高,经验丰富,所以刘导对她也有所期待。然而,穆白月的演技并不如人们想象的饱满,刘导在发现这一点后,就经常给她说戏,但是不合格的拍摄一条都不放,导致穆白月成为了全组拍摄时间最长的女演员。 不过穆白月演技虽有欠缺,脾气倒很好,ng后也不觉得导演严格,反而会很真诚地向工作人员道歉,所以在剧组里也收获不少好评。 让孙小川备感奇怪的,是刘导对待沈初初的态度。 以他的眼光看来,沈初初的演绎无论是在走位、动作还是神情上,都比穆白月高出不知几个层次,然而很多次,依照孙小川多年拍摄的经验来看都属于极佳的镜头,刘导依旧否定了。 比如下午长公主和皇帝的对手戏,已经拍了三次,而且每一次在他看来,都没有什么大问题。 长公主闯入大正宫,皇帝惊讶有余,正待质问,公主却先自行跪下,垂眸恭敬道:“臣心有所虑,五脏皆焚,不待通报便自行进殿,请陛下治罪。” 皇帝虽有几分怒气,却因为见到一身素淡、恭敬到陌生的亲妹妹而消散,他叹了一声,绕过书桌,上前将她扶起:“朕怎会责怪你。阿靖今日才进京,一路定是风尘仆仆,怎么不多休息几日,便进宫来了?” 长公主抬首直视皇帝,声音冷凝:“臣怕臣来得晚了,这天下山河就不姓刘,改姓文了。” 皇帝呼吸急促,似是愤怒,又更似羞恼:“这话从何说起,你又如何得知?” 长公主不卑不亢:“萧太傅是子临恩师,臣与他常有书信往来。臣久不在京中,挂念陛下,便问他陛下身体如何,他回复说您龙体欠佳,许多折子都是文氏代批,臣闻言坐立难安,即刻便启程进京了。” 皇帝闻言,神情有所缓和,却没有回应她的质问,只道:“阿靖,你何苦同我这样说话,我虽不比父皇贤明,但也可让你做得一个富贵荣华的长公主。” 她一直紧皱的眉头松开,神情也不复凌厉,缓声问:“皇兄可记得当年父皇在太学所说?” 皇帝不语。 她说:“我记得,当日他来考校你和三哥功课,却对所有人说:身为刘家子孙,无论天资如何、爱好如何、行事如何,总要对的住先辈祖宗,对的住黎民山河。”长公主别过头:“阿靖虽是女流,也知道要守护社稷江山,力虽有不逮,然未敢弛也。” 皇帝看着她许久不语,最后道:“我晓得了,你的话我记得,你回去休息吧,我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回复。” “卡!”刘导喊:“不行,你们俩歇一歇,一会儿再拍。” 周围人都是一脸莫名,皇帝的扮演者关江没说什么,走到他的座位上休息。初初无奈,转身冲导演说了声对不起,而后回到小强旁边,拿了披肩随意一裹,搬起一个小马扎,坐到关江旁边。 孙小川拿着水问刘导:“你不去说说戏?” 刘导一脸傲娇地反问:“我为什么要给她说?” 孙小川:这个沈初初肯定是哪里得罪了刘导没跑了。 -_-# “得罪了刘导”的初初正坐在关江旁边,十分谨慎地问:“关老师,您也觉得刚才我们对戏有些不对劲么?” 关江平日斯文儒雅,很有成熟男人的魅力,他听了这话,笑着问:“你觉得哪里不对?” 初初一头黑线:“我只是觉得不对劲,却不知道哪里不对……所以来请教您了。” 关江比她年长不少,觉得她这副模样有些可爱,像自己家侄女,再加上他对于新人一贯照顾,不喜欢藏私,故而坦言道:“是节奏。” 见初初皱眉,他进一步解释:“两个人对戏和一个人演出不同——你以前可能很少跟别人对戏,所以经验不足。我们每个人,在表演的时候都有自己的节奏,如果两个人节奏不同,比如对视时抬头相差几秒,是不会影响剧情,甚至可以通过剪辑做出天衣无缝的效果,但是整体气氛会不和谐,反之则不然,所以经常合作的演员往往越来越有默契,对戏的时候也会更加自然。刘导是要求严格,才会一直喊ng。” 他说得浅显,初初略一思考,便茅塞顿开,仿佛眼前原本蒙着的迷雾尽散,有一种拨云见月的感觉。 关江说的没错,她总是根据自己的台词改变神态语气,却全然忘了,与人合作的表演就如一局手谈,要两个人合作才能完美。 她兴奋难耐,站起来抱着暖手宝冲关江鞠躬:“谢谢关老师!” “这小丫头,”关江也是一脸笑意:“都把我叫老了。” 他旁边的助理实在忍不住:“江哥,这丫头比你小十几岁,叫老师也没错。” 关江:“……” 从关江处取经之后,接下来的戏就顺利多了。 刘导也是一脸心满意足,拍完长公主和皇帝的日常对话后,宣布其他人去吃晚饭,吃完了再回来拍一场公主府的夜戏。 孙小川揉揉酸痛的肩膀,正打算叫刘导一起去吃饭,转头却看到他仍坐在摄像机前,正跟沈初初说些什么,手指还在不停比划。 一片嘈杂之中,周围人有说有笑,纷纷猜测晚上盒饭的菜色——这是剧组每天仅有的几项娱乐活动之一。 他看着那两个人沉静的身影,突然感觉,或许沈初初不是得罪了刘导,恰恰相反,她是得了他的青眼。因为希望她更加出色,才会要求得更高,才会留时间让她自己去领悟如何能演得更好,因为导演讲出来的,总不比自己受了罪再明白过来记忆深刻。 “川哥,走这么慢,不吃了?” “吃!” 第二十三章 接下来的几天,初初的拍摄越来越顺利,按照副导演杜学文的说法,她好像开窍了一样,每天都让人有惊喜的发现。 刘导的评价则更直接:“后生可畏。” 无论如何,沈初初的拍摄,连同她裹着披肩抱着暖手宝认真观看拍摄的模样,已经成为整个《汉宫秋》剧组的一道风景。 原因无他,唯美而已。 因为高强度的拍摄和坚持不懈的少食多餐,初初愈发瘦了,虽然现实里看起来有几分单薄,但上镜无疑更加美貌,对比之下,[全剧最美]琼昭仪的扮演者穆白月,或多或少还有些婴儿肥,而且无论妆前妆后,与初初的颜值都差了不是一个档。 编剧的心情是这样的:=_= 周末一大早,初初到拍摄场地的时候,其他人还没来全。于是她左手一个肉包,右手一包豆浆,穿着大衣坐在小马扎上跟小强聊天,远看着像是从不知哪个村里来的。 基本上所有漂亮妹子的抗寒能力都高于普通值,因为不论天气如何寒冷,她们都热爱裙装,初初并不,她生怕自己患上老寒腿,故而只要感觉冷,就毫不犹豫地把自己裹成一个球。 当郑琳琳穿着长裙步入片场的时候,初初看着她就打了个哆嗦。 “你来的好早,”坐到她身边的郑琳琳还有丝睡意,看到初初眼神明亮,不禁感叹:“感觉你每天都有用不完的精力。” 初初啃肉包啃得欢,话也说不清:“我睡得早,你熬夜了吧?” 郑琳琳点头:“每天晚上刷微博根本停不下来。” 她的长相偏柔弱,看起来有点弱不禁风的模样,说起话来却直接大方,让初初很有好感,于是爽快道:“来来互粉!” 她把豆浆放到一边,拿手机点开微博,发现郑琳琳的微博和她想像的有些不一样:不仅有各种剧组的官方消息、自己的动态自拍,竟然还有一些爆笑段子的转发,而她的转发评论整齐得如同复制: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初初:(o_o) 真看不出郑琳琳竟然如此闷骚。 初初进组晚,又把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拍摄和学习上,跟剧组其他人的关系就有些疏远。而组里主演们的关系也是错综复杂,大男人关江和酷爱独来独往的秦雅君都习惯独处,拍摄结束就离开,很少会有人去打扰他们。文皇后的扮演者黄钰薇似乎与穆白月关系不错,两个人时常凑在一起,不晓得讨论些什么。 如此一来,剧组里落单的主演就只剩下一心拍摄的初初,和只要不拍戏就会放空发呆的郑琳琳。 初初用自己大v的账号粉了郑琳琳,几秒后,就发现她发了一条新微博。 郑琳琳v:难得早起,竟然看到了吃包子的长公主殿下,[微笑]。 下面的配图是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拍的初初,穿着大衣团成一团,手上拿着肉包子,眼光落在远处,似乎有几分迷茫,脸上粉黛未施,依旧美得惊人。 一大早刷微博的人不多,但回复的人竟然不少。 粉丝a:琳琳竟然跟沈初初互粉了? 粉丝b:虽然我爱琳琳一万年但我没法否认这个妹子好美,求具体! 粉丝c:琳琳女王果然要百合了么? …… 初初:“你真是爱发微博啊。” 郑琳琳一副遗憾的模样:“我本来想用[扣鼻]表情的,但我经纪人说不能太粗鲁,只能发这个微笑表情了,你有没有觉得远点看,这个微笑表情的眼睛很像两个大鼻孔?” 初初看得仔细,严肃道:“……还真是有点像。” 她立刻转发了这个微博。 沈初初v:刁民[微笑]郑琳琳v:难得早起,竟然看到了吃包子的长公主殿下,[微笑]。 郑琳琳回复:“殿下饶命![微笑]” 初初:“嗑粒药,我请客。[微笑]” 两个人的互动引起一大波粉丝的关注,但是她们没看到,因为……导演来了,开工了。 旁边一直充当背景的小强内心:城里的女生可真会玩t_t。 * 基于每天早8点到晚9点的拍摄,进组后一个月,初初在皇宫的戏份已经拍摄完成大半,这不仅让她感到疲劳,连带着john都瘦了一圈。 刘导在休息间隙反复播放着她的拍摄片段,眉头紧锁,一副苦大仇深模样:“唉,这拍的,让我怎么剪。” 初初惊讶:“为什么?很乱吗?” 刘导满脸纠结,伸手往屏幕一指:“真是一帧都舍不得剪掉。” 初初:“……” 郑琳琳对她的拍摄速度表示各种羡慕嫉妒恨:“殿下拍的好快,臣妾还没有出头之日啊嘤嘤嘤。” 比起其他主演,郑琳琳在剧组资历浅,饰演的角色李婕妤也不是特别重要,加上刘导一门心思拍初初的戏,“拖欠”了不少其他人的表演,而郑琳琳是其中进度最慢的。 自从上次[互粉]之后,初初与她的友谊日进千里,见她低落,便安慰道:“在剧组留得久也好,组里盒饭的鸡腿还是蛮好吃的。” 郑琳琳恨铁不成钢:“你能有点追求吗?咱们剧组的鸡腿好吃?那是因为你没吃过隔壁剧组的红烧肉!” 初初大感兴趣:“隔壁什么组?” 郑琳琳:“《穿越大唐之我是传奇女皇》。” “什么鬼……” “孤陋寡闻,”郑琳琳自诩八卦资深人士,立刻向她科普:“女主角是盛唐tv老总的小情人,老总为了捧红她,找了个她喜欢的剧本给她拍。” 初初讶异:“什么样的妹子才会喜欢这样的剧本?” 郑琳琳哂笑:“要是有眼光,能看上那头上没毛、状如怀孕的老总吗?” 初初竟无言以对。 “不过,咱们剧组倒有一个挺有眼光的,”郑琳琳的声音变轻:“你知道是谁吧?” 初初点头:“我嘛。” 郑琳琳:“你个大头鬼,是穆白月,你平时不看娱乐新闻的啊?” “这阵子是看得少,”初初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酒店电视机能收到的台太少了,我也觉得很没意思。” 郑琳琳实在懒得跟她纠结手机也能看新闻这件事,直接道:“穆白月是邵一廷的女朋友!邵一廷!” 初初目瞪口呆:“你是说,我跟我老板娘在一个剧组啊?” 郑琳琳:“……” 为什么她总觉得初初的关注点有些奇怪,但永远说不出奇怪的点在哪。 =_= “什么老板娘?” 拿着剧本的刘导踱过来,一脸好奇。 两个女生立刻摇头,动作出奇得一致。 刘导也不纠结:“初初,我来是跟你说件事。” “您说。”初初站起身。 “皇宫里的大部分戏都拍完了,你做得很不错,而且比起刚进组的时候进步很大。其他人的拍摄进度拖的太慢,所以我这几天没有给你安排拍摄,你去干别的事。” 初初一直以为接下来要转换阵地,拍摄长公主在公主府与她丈夫的相处,倒没想到还有特殊任务,隐隐有些期待,眼眸闪亮:“什么事啊导演?” 刘导叫了旁边一个高大魁梧的男人过来,向初初介绍:“这是咱们组的武术指导,沙峰老师,他负责这几天教导你武术拍摄,等你学得差不多了,我们去军营。” 初初一愣,沙峰已上前一步伸出手,他笑容满面,声音粗犷:“你好!” 初初立刻反射性握手:“您好沙老师!” 长公主刘以靖自小喜欢呆在军营里,又因着年纪小看不出,一贯女扮男装,在京郊的军队里混得风生水起,她精于骑射,一手□□使得出神入化,不说女子,男子也鲜少打得过她。 等她长大了,军队里的人才发现,这分明是一个女娇娥。 我们应该庆幸汉朝时候军人不流行东瀛人的切腹,不然京郊大营的男性士兵必然有不少因为打不过一个女人怒而切腹。 刘导显然并不想让这样一剧本上的女英雄变成屏幕上的花拳绣腿,所以请的武指也是极为专业。沙峰似乎完全没把初初的细胳膊细腿当回事,一见面就给了她一张纸:“这是我制定的训练计划,刘导看过了,说很合适。听说你有舞蹈基础,那太好了,练起来会更容易些。” 那纸上写着她每天必须完成的任务,比如熟悉某套动作,又比如挥枪一千次。 沙峰道:“这上面是最基本的,完成的话虽然成不了高手,应付屏幕足够了,你如果自己不满足,可以增加训练。” 初初没来得及回答,刘导突然问:“会骑马么?” 她捏着训练指标摇头。 刘导言简意赅:“学。” 待两人离开,保姆john以头抢地:“原本我家艺人就是个脑残,这下是要身也残的节奏啊!” 郑琳琳则幽幽道:“这种时候才觉得,演一个安静忧郁的李婕妤,真好。” 初初:“……你们走!” 诚然,刘导虽然给初初分配了“习武”的任务,甚至精确到了每天的训练,却没有规定每天什么时候学。 沙峰也表示:“你想什么时候练都可以,我随时奉陪。” 于是,完全舍不得离开摄像机的初初变成了晚睡早起、闻鸡起舞的剧组勤奋第一人。 john对此十分不解:“你没有必要一场不落的看别人的表演啊?” 初初打个呵欠,跟他解释:“我经验太少,对于演戏来说,是硬伤。看别人表演是长见识,现场和屏幕是不一样的,看现场能看出很多问题,这些问题我在表演的时候就可以避免。而且你不要小看别人,有些群众演员虽然演一个小人物,但是也是花了心思琢磨的,看这样的表演或多或少都有收获。退一万步,就算演员演得不好,听导演说她如何不好,也是一种学习,说不定十年后,我就转行做导演了,这是积淀。” 她这一番长篇大论明显说晕了john。 他看着初初,神色复杂:“你真的变了。” 经过顾泽[你是谁]的质问,这样的话语已经不能让初初紧张,她淡然喝水:“人总会变。” 晨风凛冽,天边大片大片的云因为太阳未至而乌沉沉地翻滚,裹着大衣的初初抱着热水看沙峰演示她要表演的动作,听他一点一点耐心地讲解动作的原理,而后试着模仿。 为避免伤身,她用的“枪”是一截很长的木棍,棍子一端系了一个沙包,模拟枪头的重量,饶是如此,挥动的时间长了也会觉得手酸腰痛。 沙峰看她动作迟缓,说:“你腿部力量很好,手臂太差,先不要拿武器,练习基本动作吧。” 接着就是无数次的扭转,疾跑,翻身……还有假装自己手上拿着枪的穿刺。 第一天结束,初初还得笑着安慰红了眼的john:“都是这样的,没什么大不了,别哭。” 第二十四章 没想到晚上还要拍摄。 刘导有点不好意思地解释:“因为你的戏要尽快拍完,所以不免就有些辛苦。” 初初愣了一下,立刻摆手道:“工作人员和您都比我辛苦得多,我要再喊累,肯定得有人要冲出来打我了。” 刘导笑得眯起了眼:“好孩子。” 虽然时间晚,但相比于下午,晚上的戏拍得很快。 因为要求不高,美就行。 这一点对于花瓶来说简直不在话下。 拍摄的场景是刘以靖在封地的公主府内夜晚弹琴,思念亡夫。这样的画面是准备用在长公主出场上一集的结尾,算是一个对此人物的预告。 翻译过来就是:前方高能预警,请务必收看下一集。 初初的任务很轻松。 刘导是这么说的:“你坐在亭子里,弹琴,等待十分钟,就好了。” 事实上也就是这么简单。 多亏了强大的灯光和摄影,还有一脸悠哉的导演,初初表情淡然地拨动琴弦,忍受了自己手中的魔音十几分钟后,拍完了。 收工时候是晚上八点多,因为剧组开机时间不长,整个进度亦是正常,导演不想营造[夜以继日拍戏]的气氛,所以其他主角在下午就已经收工,而初初是走得最晚的。 她让john给加班的人买了奶茶和果汁,跟所有人道了谢,才返回宾馆。 第一天拍摄结束,她洗完澡,才发现自己似乎每一块肌肉都在叫嚣酸楚,脑袋也因为疲劳而感到疼痛。 一日之内坐飞机、进酒店、拍摄四场戏,除了困乏,她依旧觉得兴奋。 可能是新入行的人都对工作有着如此迷恋,她临睡前反复回忆着自己今天的表现,半晌后,忍不住坐起,拿床头的手机给顾泽发消息:今天进《汉宫秋》剧组了,刘导人很好,关江老师人也很好,能演戏挺幸福的,你还好吗? 石沉大海。 最后她握着手机,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 这日,穆白月心情极好。 她一早起来,跟助理一起吃了早饭,还帮剧组相熟的工作人员带了舟州著名的灌汤包。郑琳琳也拿了一袋,满腹狐疑:“她炒股赚了?” 初初吃人嘴短,不说话。 上午拍琼昭仪和文皇后的戏。 这是件很有趣的事,因为穆白月和黄钰薇私交甚好,两个人戏外亲如姐妹,一同吃饭说笑,上了戏却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特别是文皇后,面对抢了自己夫君还说她不贤惠的琼昭仪,每天都恨不得吐血三升。 初初和郑琳琳坐在一旁看热闹。 然而今天穆白月的好心情完全影响了她的发挥。 在第九次ng后,好脾气的刘导也是满腔怒火:“穆白月!你在被文皇后训斥!你为什么笑得好像她是在跟你讲笑话?你是受虐狂吗?!” 这是他自开机以来说得最重的话。 没办法,文皇后大骂琼昭仪是狐狸精、勾引皇帝不顾身体下雨天去赏花生病的时候,穆白月的唇角还有笑意。 而且那笑意不是嘲讽的、不屑的笑,而是……甜蜜、欣喜的笑容。 初初断定:“她真的很有可能是拿了一支在大盘爆跌500点的时候涨停板的股票。” 郑琳琳对于经济完全是小白,只知道股票,不知道涨停板那种,于是茫然地问:“那是什么意思?” “没事,”初初递给她一个小笼包:“你吃。” 郑琳琳吃着包子,完全沉浸在了“蟹黄小笼包果然比虾仁小笼包更好吃”的世界。 穆白月自然没有炒股,她开心的原因也没有那么复杂,只是她的男朋友答应她今天来探班,并且带她去吃饭。 郑琳琳知道这个消息后跟初初吐槽:“这个货真的是爱虐单身狗。” 初初想起杳无音信的顾泽,一脸忧伤明媚地表示赞同。 * 邵一廷来舟州是为了协商《吴越》的拍摄场地问题。 《吴越》不是他投资的第一部电影,却是他最尽心的一部。或许是出于他对于“安宏电影”票房的信任,又或许是因为他本身对于这个故事的偏爱,从选角到宣传到拍摄场地,他都专程抽时间亲自确认。 这让他的助手感觉讶异。 穆白月不知如何打听到他要来舟州,打电话请求他去看她。邵一廷仔细思索,发现自己似乎没有拒绝的理由。 毕竟穆白月是他的女朋友,而且乖巧听话。 抵达舟州是早晨,他用了早餐,接着去见影视城的负责人。 原本租用场地的时候,影视城方面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因为最近另外一个拍摄春秋战国时期电视剧的剧组也想用,而且这个剧组中有一位主演颇有来头,所以影视城负责人开始打太极,提出两个剧组共用的建议,毕竟场地很大,错开拍摄不失为一种解决方法。 然而邵一廷成长至今,从来没有妥协为他人的想法,所以这样“安导解决不了的事情”,他不介意亲自出马。 负责人显然没想到身为制片人的他会亲自到来,没谈几句,就表示场地自然是让早就提出租借的《吴越》剧组先用,而选角都还未完成的电视剧剧组,也丝毫没了底气,专程打来电话说他们可以延期拍摄。 一切顺利,邵一廷下午又处理了其他事务,不紧不慢地进行了健身,洗完澡驱车前往《汉宫秋》剧组的时候,已经是傍晚。 车子停在路旁,司机永远静默不语,邵一廷觉得有些沉闷,便下了车,伸手阻挡着要跟上来的司机,一个人往剧组所在方向走。 穆白月的短信来了:我刚拍完戏,要卸妆哦,你等一下,很快哒^o^ 邵一廷在“皇宫”四周走了走,觉得时间差不多了,便转头回车子的方向:他没有进剧组被当成国宝围观的习惯,无论穆白月拍什么戏,两人总是在车子上见面。 走了没两步,就看到前面有个穿着短袖长裤的女生,正拿着一根木棍挥舞。 这场景像是某个导演突发奇想,非要在一片森严的深宫大内,拍一个少林寺的和尚。 女生的穿着在这样的天气无疑会冷,但她似乎好无所觉,不知疲倦地重复着同一个动作:身体前倾,持棍的右手向前伸出,手腕翻转,将棍子稳稳地推出去,停住。 邵一廷站了许久,那女生也一直没有休息地练了许久,她旁边有一个个子很高的男人,原本坐在小马扎上看手机,此时抬头说了什么,女生便转身拿毛巾擦了擦汗,又喝了一口水,继而回去拿着棍子继续练。 明明身躯单薄柔弱,姿势却是灵巧有力,那么多次的动作,都标准到连高度和角度都差不多,想来已经练习了很多次。 这对他来说很新鲜。 身边的穆白月明星意识十足,但似乎从来没有因为拍戏而下过苦功夫。她对他说,娱乐圈很有意思,外人看起来复杂,其实要红也很简单,长得好看、有靠山,就足够了。 她会笑着搂他的脖子,声音娇媚婉转:“你就是我的靠山。” 邵一廷往前走了几步,终于看清女生的面容。 那是一张他熟悉的脸,安导数次拿着她身穿盛装的硬照给他看,他亦见到过她试戏时候的惊才绝艳。 沈初初。 印象里眉目如画的女生此时粉黛不施,几缕头发因为被汗水湿润而贴在颊边,有些狼狈。 她整个人披着夕阳温柔的霞光,在一片橘色橙色红色的光晕中重复着枯燥无趣的动作,这画面委实远远称不上好看,然而在邵一廷看来,却十分动人。 他站在原地,目光寂静了良久。 第二十五章 穆白月觉得邵一廷今日心不在焉。 对于两人的见面,她不是不期待。 邵一廷工作繁多,时常国内外各地辗转,忙起来便很少与她联系。故而很多次,她不得不向他的助理多方打听,才能得知他的行踪。 有媒体用“聚少离多”形容他们的关系,穆白月看见,也只能低叹一声。 吃饭的时候,她见他目光游离、神色冷淡,不由问:“最近工作不顺吗?” 邵一廷声音很淡:“有些问题,但都解决了。” 他看起来总是沉稳冷漠,其实一向自信而强大,也正是因为如此,穆白月对他的爱恋只增不减。媒体说她是为了红跟他在一起,只有身边的人才清楚,她将邵一廷奉若珍宝,而她爱他,亦不止为金钱权势。 “不要太累了,”穆白月的两道弯眉蹙起,声音柔和得宛如清泉:“偶尔也要给自己放假的。” 邵一廷不置可否。 吃完饭他送她回酒店,一路霓虹流彩,美不胜收,邵一廷一直注视着车外景致,不知在想些什么。 穆白月试探道:“听说你投资了安导的新戏,是吗?” 这个消息是他近几日刻意放给媒体的,邵一廷没有隐瞒的意思,微微颔首,道了一个“嗯”字。 “我看宣传是春秋时期的战争片,安导总是爱拍大场面的片子呢,”穆白月笑起来,语气仿若不经意,又像是撒娇:“一廷,你知不知道女主角的演员,定下了吗?” 车内有一秒寂静。 邵一廷视线并未转移,语气平常:“定了,对于电影,我不喜欢插手导演选人。” “好嘛,知道你认真,”穆白月瘪瘪嘴:“那你透露一下,是谁啊?我认不认识?” “我也不知道。”邵一廷说。 他说完便将身子往后靠了靠,闭目养神。穆白月见他如此,只当他工作辛苦不愿说话,便未再开口。 两人一同回到酒店的时候,正逢初初结束了一天的武术训练,正打算携着一身疲惫往自己房间走,却被john拦在了大堂。 john拎着一个饭盒,苦口婆心地劝她:“你好歹吃点吧?这么大的运动量还不吃晚饭,会饿晕的好吗?你晕了我就要把你送去医院,要帮你垫医药费,还要解决媒体因为你住院引起的各种猜测,你知道吧,那群脑洞突破天际的混蛋就算看到你的病历上写着感冒,也会声称你有了三个月以内身孕的!” 初初被他说得晕头转向,只记得坚持不吃:“我真的一点都不饿,也一点胃口都没有,我向你保证,明天早上一定吃掉两笼包子三包豆浆两个水煮蛋,食言是小狗。” john看她眼下青黑,一副累惨了的模样,也不忍强迫:“……好吧,明早我给你买早餐。” 初初笑得灿烂:“请客吗?” john做出一副土豪模样,道:“请!哥有的是钱!” 穆白月一早就看到他们,下意识地看向身旁的邵一廷,见他神色自然,丝毫没有因为初初的容貌而露出惊艳的神情,不禁暗自舒了一口气,上前跟初初打招呼:“初初,你这么晚才回来啊?” 初初已然累极,即便对方是老板娘,她也没有长聊的想法,只道:“嗯,我先上去了。” 穆白月点头,关切道:“早点休息哦。” 初初扯着礼貌地微笑,冲她挥了挥手,上楼了。 当晚,婉拒了穆白月留宿暗示的邵一廷回到自己所在的酒店,临下车前,突然问起自己一贯寡言的司机:“老张,一个人会在什么情况下无视另外一个人?” 司机老张是个老实人,他联系了一下自身情况,将心比心地道:“被无视的那个人可能太丑,或者另外那人视力不好。” 邵一廷沉默不语,良久后抬脚跨出了车子。 一周后,初初在片场收到了一份礼物。 手包大小的白色礼盒,上面系着紫色的蝴蝶结,john表示很有兴趣,一马当先抢过盒子,表示要帮初初验证里面有没有炸弹毒气硫酸以及死老鼠。而后在初初“你是猴子派来的逗比吗?”的眼神中,拿出了里面的眼镜盒。 黑色的牛皮盒子,古典低调的花纹,郑琳琳言之凿凿:“这是意大利一个手工定制的牌子,专门制作镜框。” 初初惊讶:“我的粉丝中有这等土豪?” john则盯着里面的黑色镜框,不解地问:“可是为什么会有人送你镜框?是要你去配副眼镜吗?” 郑琳琳一边嗑瓜子一边猜测:“可能是让你擦亮眼睛,以免遇人不淑,你看,粉丝还是很贴心的。” “不是,”初初嘿嘿一笑:“我觉得肯定是有人觉得我需要眼镜来装饰一下,才能让我文艺青年的特征更加明显,我猜测后续还会有棉麻的长裙,白色帆布鞋,以及布艺背包。” john&amp;郑琳琳:“……你比粉丝脑洞还大。” * 在初初终于能够熟练地做出沙峰要求的动作,并且成功征服了“长公主的坐骑”大白马[汤圆]的时候,舟洲已经有了些许夏天的气息。这样的气息对于整个剧组不知是好是坏,因为每个人的血型不同,血型不同就决定了他们被蚊子亲吻的几率不同,所以对于有些人来说这个气息是无比痛苦的,有些人则不然。 不过,如此气息对于要在“军营”里穿着盔甲骑马拍摄的初初来说,绝对不是增益buff。 气温攀升到三十度那一天,john贴心地托酒店厨房煮了一碗绿豆汤,用保温罐装着,带到了片场。然而因为初初当天花了大量时间拍摄“莫将军孤身陷敌营,长公主□□救英雄”的戏码,并且在拍摄间隙睡了一小觉,这碗绿豆汤就进了刘导的肚子。 等到晚上天气转凉,工作人员抱着西瓜准备切开分给大家的时候,发现剧组有一个抵抗力不太好的姑娘中暑了。 这个倒霉的姑娘就是初初。 这个事告诉了我们,在这个世事难料、人算不如天算的社会中,多煮一碗绿豆汤实在很必要。 因为体温过高,并且全身是汗,剧组决定将初初送往医院,车上的她面色苍白,气若游丝:“没想到……” 旁边的john吓了一跳,赶忙附耳过去,一种被交代遗言的感觉油然而生,不禁眼眶有些湿润:“你说。” “从小到大,我躲过了禽流感、*、甲型h1n1,没想到,竟然栽到了区区中暑上。” john揪住一旁扶着担架、穿着白大褂的男人:“诶,医生吗?能不能给这姑娘做个脑内ct检查?我感觉她神智不太正常。” 车停在医院门口,初初瘪着嘴卖萌:“能别打针吗?” 因为喝了绿豆汤而心存愧疚的刘导也跟着一起来了,此时安慰她:“放心吧,我会拦着医生不让打针的。” 初初安心地闭上眼睛。 医生进行了检查,初初果然是中暑,学名叫劳力性热射病,发病原因是在高温、无风环境下进行剧烈体育运动。 “去交费取药,挂水。”医生把病历递给john。 john看了一眼声称会阻拦医生打针的刘导,后者尴尬地摸摸后脑:“我去接个电话哈。” 结果还是要挂点滴。 经验丰富的护士对她的右手背消毒,用止血带崩出血管,进针。床上的女生发出一声轻轻地呜咽,而后便将头偏到一边,平静地仿佛已然睡着。 刘导因为剧组的事已经返回,只留下john一个人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数着点滴等时间流淌。 这样的光景,好像回到了几个月前沈初初车祸后的病房。 只是那时候john怎么也想不明白,一个智商正常的人怎么会为了一个根本不会喜欢自己的人出了车祸,并且因此而昏睡三天。他打定主意在沈初初醒来后就跟公司说要换一个艺人,哪怕是毫无名气的小菜鸟。 可是,女生醒来之后似乎变得完全不一样了。 明明处境艰难、祸不单行,却总能插科打诨贫嘴逗比,明明可以利用自己的资源上位,却非得拼了命的去努力演戏,结果就是,把自己再次送进了医院。 其实这是john对于初初的误解,她没有利用他人上位的真正原因,是她委实不知道自己有资源。 诚然,这样美好的误解让john忍不住拨通了一个人的电话。 而这通电话,让原本只是路过舟洲的某人临时改变行程,无视经纪人的阻拦,披星戴月地来到了这间保密性并不怎么好的医院。 所以这世上很多事情其实发生得毫无道理,比如初初的重生,亦有许多事情的起源只是一个误会,比如顾泽来到医院。而这两者有一个共同点:都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故而当初初在半梦半醒间因为感觉有目光盯着自己而转醒,而后在微弱得仿佛也中了暑的灯光下,看到一个消失了一个多月的人忽然出现在自己面前,并且此人胡子拉碴、神态疲惫,她的第一反应是: “我得癌症了?” “中暑也能中出癌症,”顾泽微哑的声音仿佛一把音色低沉的大提琴,蕴着暖意:“初初,我怎么不知道你想像力这样丰富?” 夜色朦胧而迷离,半盏昏黄下,光与影斑驳交错,顾泽的脸写着落拓与沧桑,却依旧英俊如昔。初初看着他,只觉脑袋里有许多要说,但半句都说不出,情急之下,眼泪就毫无征兆地流了下来。 顾泽的叹息轻不可闻:“没事,初初,我来了。” 这样温柔的仿佛是在梦中的安慰,让初初的泪流得更凶,她趴在床边,嚎啕起来。 “我觉得自己有很多课要补,但是补课了,我就拍得好辛苦,每天都要练很久的动作,我之前以为武打片很好拍,其实真的好难,威亚勒得好痛,枪特别沉,盔甲像是量身定做,闷的我喘不过气,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还要打起精神对每个人笑……我不是怕苦,但是真的很苦。” 初初像是一个被大人丢到幼儿园的小孩,积攒了太多的抱怨和苦闷,却每天只能站在园内,透过栏杆眼巴巴地望着外面。终于等到了家人来接,便再也忍不住,一股脑地将所有痛苦全部说出,哪怕词不达意、颠三倒四。 顾泽目光温柔,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最后把手停留在她发顶,轻声细语:“你已经做的很好了,很棒。” 初初握着他的手,哭得迷迷糊糊,恍惚觉得今天的夜色与月色实在太过温柔。 第二十六章 初初第二日醒来,感觉十分挫败。 她喝着john带来的小米粥,指着自己肿了的双眼叹气:“唉,昨晚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我又在顾泽怀里哭,眼泪鼻涕抹了他一身。” john目露同情:“你没做梦,你确然在顾泽怀里哭了很久,也确然把鼻涕抹了他一身,只有一样你没能记得,最后你睡着了拉着他的手不放,让他穿着满是眼泪鼻涕的衣服呆到了半夜。” 初初毫无形象地喷出了嘴里的粥,john一个迅速的闪身,躲过了她的小米攻击,转而递给她一张纸。 初初:“谢谢啊。” john:“你已经够惨了,我是一个有同情心的人,不会再补刀了。” “……” 因为john的话,她出院的时候感觉更加挫败了。 刘导可能对于自己喝了初初的绿豆汤感到抱歉,放了初初一天假。 整个剧组目前进度正常,每天晚上都要拍夜戏,主演们也没能像之前一样下午收工,轮番拍到凌晨已是常事,故而这样的休假难能可贵。郑琳琳听说后,专程发来微信表示了自己的羡慕嫉妒恨。 但这没能让初初感觉欣慰。她满脑子都是在顾泽身上蹭了鼻涕的事,眉头紧锁,思来想去,终于想起问john:“顾泽怎么会在舟洲呢?” 诚然,john昨晚给顾泽打电话的时候也没想到他就在舟洲,他说:“顾泽接了一部新戏,他能拿到男主演跟这部戏的编剧有很大关系,所以他专程来舟洲感谢那个编剧来的。” 初初连忙拿出手机,将各大门户网站的娱乐版和微博速速刷了一遍,没发现有顾泽新片的消息,她不解地问:“他的新片是什么,你知道吗?” 刚问完,顾泽的电话来了,准得仿佛请了古代法力无边的国师测算。 初初生怕他提起鼻涕的事情,故而语气小心翼翼:“喂?” 顾泽连续忙碌了数日,昨晚几乎没睡,今天又乘了一大早的飞机回到帝都,整个人身体已经到了极限,只是神经紧绷,所以还未入眠。 他此时坐在床上,温和地问初初:“你身体还好吗?” “好,好些了,”初初认真地回答:“医生说只是中暑,因为及时挂水没有并发症,现在已经完全好了,之后只要注意防晒就好,他还给了我剧组附近一个粥铺的外卖电话,据说那里有绿豆汤。” 听她如同小学生一样的报告,顾泽不禁莞尔:“拍戏固然要认真,但是身体不好,很多戏就拍不了了,所以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你不用压力太大,我听刘导说你表现很好,他能这样说,就证明你很优秀。” 听到顾泽的肯定,比听到导演的表扬还让初初兴奋。 她全然忘记了早晨的挫败,愉快地问:“我听john说你要拍新电影了,是什么啊?” 顾泽想起自己这一段时间的努力与忙碌,语气中就不由带了些宽慰:“是张苏楠导演的《繁星》。” 初初跟着重复:“哦,是张苏楠导演的……啊?张苏楠导演?!” 顾泽“嗯”了一声。 之前顾泽曾说他被导演拒绝,她也隐约猜测过,到底是何方神圣竟然拒绝顾泽,思来想去也没思考出结果。心里难免有了“难道是好莱坞导演要求他掌握八国语言而他没能达到标准吗?”这样的想法。 万万没想到,竟然是张苏楠。 张苏楠是一位女导演,女性的身份在导演圈实属罕见,她在事业起步的时候也确实因为性别而收到了不少质疑,然而连续几部佳片的问世,让她成为了华人影坛中一名巾帼不让须眉的名导。 她对于自己女导演的身份也丝毫不避讳,面对记者时曾说:“女导演有性别优势,我比许多人做得好,是因为我比他们细腻。” 记者反问:“有人说您的作品不够大气,您怎么看?” 张苏楠笑得张扬明丽:“我不觉得,你呢?” 这样一个女人,在华语电影中就仿佛是一道明艳的风景,显得一众沉稳低调的男导演有了几分无趣,故而张苏楠的人气很高,许多评论家也喜爱她的直爽不羁。 五年前,她结束了自己的第一段婚姻,带着孩子离开了摄影师前夫,有记者拍到她在香江逛街的照片,其中她衣着休闲,状态不佳,那一期报纸上说她“明珠蒙尘”。 三年前,她与香江男演员白凌云因戏生情,交往三个月即步入婚姻殿堂,但是,所有人都不看好他们,因为白凌云比张苏楠小了六岁。 心理学家告诉我们,男人永远比女人晚熟,他们的心理年龄天生比女人少两岁。各类青春电影告诉我们,假如男生在学生时代能跟同龄女生一样成熟,那么至少有80%的青春爱情可以修成正果。古代宅斗电视剧告诉我们,跟男人年龄相差较小的大夫人一般都没有什么好结局,男人的真爱永远是比他们小了数岁的小妾。 种种情况都折射了一个当今社会比较主流的看法:男人要比女人年龄大,他们的婚姻才有保证。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因为在这个[福尔摩斯和华生组合]能够战胜[美貌王妃和英俊(?)王子组合]成为全不列颠最受欢迎夫妇的年代,我们应该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在发展飞速的现代社会,性别都已经不能成为爱情和婚姻的妨碍,依此类推,年龄就更不能了。 并且,我们个人的恋爱和婚姻观念只能影响我们自己的恋爱和婚姻,万万不能影响别人。 可惜媒体不乐意用发表如此言论,根本原因不是他们不够发展,而是如果他们只是普通的对张苏楠的第二段婚姻表示祝福,他们的报纸很可能卖不出去,报社里的人就只能舍弃叉烧饭吃蛋炒饭了。只有详细分析他们婚姻破裂的各种可能性,并且长期致力于寻找二人出轨的蛛丝马迹,他们的报刊才能有读者,从而将叉烧饭升级为龙虾饭。 张苏楠和白凌云的婚姻也的确不负众望地出了问题。 但这个问题并不如媒体猜测一般使某方对婚姻不忠,或者白凌云不喜欢张苏楠与前夫的儿子,又或者张苏楠忙于事业忽略家庭。而是白凌云在从香江前往深城的的路上,出了车祸。 酒驾的司机开着皮卡在高速路上充当杀手,白凌云的车被撞飞出高速路,他本人当场死亡。 张苏楠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面前是在当年的金像奖颁奖礼上,舍弃了偏爱的红色曳地礼服,换上了一套华伦天奴的黑色长裙,低调而简单。 而她出现的原因,是为白凌云领取一座最佳男配角的奖杯。 这位人们心中一贯优雅干练又热情如火的女导演在台上数度哽咽,捧着属于丈夫的奖杯难以言语。 最后,她甚至没有像所有获奖者一样感谢其他人,只留下了一句话,便走下了奖台。 “你走后,哪怕星河灿烂。” 这句话成为了香江各大报纸头一次完全不在乎“撞名”的头条,并且成为白张夫妇不计其数的粉丝的收藏,为之前费尽心思猜测他们婚姻破裂原因的媒体带来了难以估计的财富。报社似乎良心发现,纷纷改口,将张苏楠和白凌云婚后甜蜜的生活报道出来。 而张苏楠似乎对喧嚣的娱乐圈难以忍受,再也没有出现在公众眼前。 她之前筹备的电影《繁星》也就此搁浅。 “你……真的……接拍《繁星》了?”初初惊喜道。 顾泽听出她的兴奋,笑道:“对,张导同意了。” 因为带着困意,又坐在床上,顾泽的声音有几分慵懒,格外惑人。初初听得心动之余,又觉得心疼:他能打动张苏楠,肯定是忙碌非常,而昨晚看到的“大叔脸”,恐怕也与张导的要求不无干系。 “你是最好的男演员,”初初轻柔道:“好好休息吧。” “最好的[男]演员?”顾泽在男字上放了重音。 “对,”初初微笑:“我会成为最好的女演员。” “你也该好好休息,”顾泽的声音满含笑意:“不然总会胡思乱想。” “……” 初初无语地挂断了电话。 回到酒店,前台的接待人员面带微笑地将她拦住:“沈小姐,有人给你送了礼物。” 初初满腹狐疑,她最近虽然因为《汉宫秋》剧组的宣传和郑琳琳的微博人气有所上升,但是没有真正好的作品,很多人仍旧对她报以恶感,她实在想不到竟然有人还能将礼物送到酒店。 前台人员似乎看出了她的顾虑,说:“我们酒店已经检查过,这份礼物是安全的,但是不能透漏送出的人是谁,请您包涵。” 初初抱着盒子回到了房间。 没错,是抱。 礼物盒仍旧是白色,蝴蝶结也仍旧是紫色,只是盒子有半人高大小,抱得初初满身是汗。 “这送礼物的人肯定不是我粉丝,”她自己分析给自己听:“要不然没道理让她偶像大病初愈就做力气活。” 刚分析完,一个念头闯入脑中:这不会是个巨型眼镜框吧? 正巧郑琳琳给她发微信询问她身体状况,初初顺道将礼物的事情告诉了她,郑琳琳发了一段语音过来,语气严肃:“如果是半人高的盒子,很可能里面装着……” 信息结束。 初初正想发个揍她的表情,那边又来了一条语音。 郑琳琳的声音小得像是做贼:“……充气娃娃。” 被初初拉进了黑名单。 她放下背包,又冲了个澡,一番忙碌之后,才坐到沙发上拆礼盒。盒子有些沉,初初半跪在沙发旁,用剪刀“咔嚓”一下把丝带剪掉,挪开盖子,一股香气袭来。 盒子里不是巨型眼镜框,更不是猥琐的充气娃娃,而是一大束半人高的粉色玫瑰。 花朵层层叠叠,占据了大半个盒子,那粉色中带着一点橘,看起来暖意盎然。枝叶间的刺都已经被处理掉,嫩绿草绿的叶柔软清新,仿佛还带着清晨露水的味道。 初夏时节的沉闷似乎因为这束花的软糯甜美一扫而光,只留下淡淡的、令人回味的…… “啊嚏!” 初初把盒子扔到一旁,拽过一张纸巾擤了鼻涕,神情恼火。 “哪个刁民上贡的?阿嚏!朕有花粉过敏症!!” 第二十七章 年幼时候的沈卿是个不学无术、热爱玩耍的孩子。 院长对她的前途表示忧虑,于是某日,第七次让她罚站的时候,在福利院一个偏僻的拐角对她进行了思想教育。 这次思想教育以伟人的学习经历为开端,以现代教育体制的弊端以及攻克其弊端的唯一方法“好好学”为结尾,中间穿插了四个成语讲解,五个古代名人故事,对沈卿深刻阐述了[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有路勤为径]的基本思想。 最后得到的结果是沈卿听完,实诚地说,她很饿。 院长只好拿出撒手锏,告诉她如果考试不及格,那么就不能吃饭。 沈卿很快妥协了。 这个事情在日后被成为学霸的沈卿回忆起来,她总是神色复杂地感叹:擒贼先擒王,打蛇打七寸,要解决一件事,必须先抓住主要矛盾。 刘导显然是一个很会抓主要矛盾的人。 《汉宫秋》整个剧组在拍摄进度过了一半的时候,每个人都处于高度紧张和疲惫的工作状态中,演员们可以因为轮流拍摄而休息,而许多工作人员已经连续三周每天工作15个小时。 比起刚开机时的言笑晏晏,现在每个人互相碰面,最多就是扯出个礼貌的笑容。 基于此,刘导大手一挥,剧组所有人午餐加一对鸡翅。 士气大振。 初初逮着空就跟郑琳琳吐槽:“刘导真是个妙人。” 郑琳琳比较直接:“阴险啊真的好阴险。” 在如此阴险的刘导的领导下,整个剧组如同上了马达的机器,轰隆隆地碾过舟州汉朝宫殿群、古代军营区,以及各处街道、府邸、酒肆、青楼。 初初的戏只剩下了最后一场:逼宫。 不过逼宫的不是长公主,她是保皇派,前来阻止逼宫的。 《汉宫秋》的剧情妙处就在于,每一个角色的表现都在情理之中,又令人感觉出乎意料。 与皇帝两小无猜的文皇后,在皇帝舍弃她宠幸后宫佳丽的时候化身妒妇,表面和善,背后千方百计地迫害妃嫔,然而这样一个心眼狭小、善妒阴暗的女人,却颇有政治头脑,在皇帝身体不好的时候代批奏折,这也是皇帝虽然因为她的所作所为而厌弃她,却永不废后的真正原因。 李婕妤清雅如兰,在后宫中不与人争,最后沦为争斗的牺牲品,被迫迁到与大正宫距离极远的梨花阁。但实际上,她亦在无尽的寂寞生活中怨恨皇帝、怨恨将自己送入深宫的父亲,将她从如此怨恨拯救出来的人,是一个侍卫,同样是皇后的亲弟弟。 辛夫人表面爱慕权势,内心却一直怀揣着对于皇帝的憎恨。她入宫前,她父亲生前的至交好友、吴兵曹提点过她,皇帝重色,却又仍存着对于刘氏江山的责任,所以她入宫为妃,想办法麻痹皇帝,最后夺取江山,是对皇帝最好的报复。 相比于试镜时候的剧本,这样的设定简直是集各种狗血于大成,矛盾冲突不断的剧,真是想不火都难,依照编剧的说法,现在观众普遍过着平淡的生活,所以他们最希望在电视上看到的,不是平淡的家长里短,而是狗血,狗血,很狗血。 初初再次无言以对。 依照这样的剧本,整个戏剧的□□出现在李婕妤偷情被发现,痛斥皇帝后连同侍卫一起被处死,而皇后因为弟弟的死终于爆发,与辛夫人合作,勾结吴兵曹一同谋了逆、造了反、逼了宫。 皇帝没有一丝丝的防备,正慌乱间,长公主却同莫将军等人一起在逼宫当夜布下重重防卫,于大正宫前将逆贼一举歼灭。 皇后自尽,辛夫人出逃。琼昭仪为皇帝挡了一箭,重伤不治。 长公主因为此次行动被皇帝猜忌,于几日后被安上了谋逆的罪名,下狱审问,最终自裁于监狱中。 所有温柔了岁月、惊艳了年华的美人们,全部死于那场祸乱,如同沙场上最勇猛的英雄,不见白首。 后宫新人又进,重复着亘古不变的循环。 剧本的最后写着:秋天到了。 初初对于编剧的看法因为这样的结局而有了惊天的大逆转:“编剧真是个神人。” john重复了郑琳琳的话:“阴险啊真的好阴险。” 总体而言,即便逼宫是戏剧冲突的□□,也是大部分主角们情感爆发的一个顶点,但对于拍摄过军队生活的初初来说,并不难。 所以最后这一幕也拍摄得非常顺利。 因为其他主演们已在拍摄中磨合出了默契,所以都将角色刻画得入木三分,令刘导满意非常。只除了穆白月,她“死”得不太到位,表情动作僵硬,偶尔还会出现情绪太过饱满导致演绎浮夸。 刘导不多说,默默让她多“死”了几次。 -_-# 下午,初初终于杀青,刘导代表剧组给她送了一束花——塑料制假花。 郑琳琳惊讶地问:“刘导我们有这么穷吗?” 刘导一脸沉痛,仿佛下一秒就要哭出来的模样:“为了给大家吃鸡翅,剧组即将破产了。” 或许是气氛太欢乐,关江也难得开起玩笑:“初初比较幸运,说不定给你买了花,明天我们就没有鸡翅吃了。” 郑琳琳大呼罢工。 杀青到底是好事,初初自己也感觉轻松不少,与众人微笑道别,特别鸣谢了为自己化妆的软妹子,而后抱着花上车离去。 john一直在旁边提醒:“有记者在,笑得开心点……再美一点……给五点钟一个侧影……” 娱乐圈委实是一个不见硝烟的战场。 记者速度很快,傍晚的时候微博已经挂出了她杀青离开剧组的照片,当然,《汉宫秋》剧组官博君也放了几张,包括了她一些高清剧照。 初初敷着面膜浏览评论,一脸淡定。 john一边看一边发出啧啧声:“这群网友像是才买了眼药水和眼镜,终于发现你的美了,快看,有人竟然说你的脸是娱乐圈第一美。” 初初摆摆手:“习惯就好了,朕每天都要被自己美醒。” john:“按照这个节奏,很快就要有人说你整容了。” 初初在下一秒坐起身子:“我整了吗?” john:“……” 初初:“我的意思是,我能整了还这样吗?早就美破宇宙了好吗?” john:“……你实在该整整你的脑仁儿。” * 《汉宫秋》剧组所带来的“告一段落”的节奏,仅仅持续了三天。 三天后,《吴越》就要开机。而且,据林姐说,整个剧组上至制片人、总导演,下至化妆师灯光师,都已经进驻舟州,换句话说,整个剧组都在等待女主角。 作为一个花瓶女主角,初初压力很大。 “那我还是不要休息好了,直接进组。”她跟林姐提议。 林姐却说:“不用,你回一趟帝都,有个杂志的拍摄,然后再回来。” 初初:“喔。” 所以这三天的假期就如同一张空头支票,摆在她面前的时候无比诱人,拿起来才发现看错了,是张杂志拍摄邀请。 john安慰她:“好歹你现在有杂志拍,总比没人看来的好吧?” 也不是没有道理。何况对方还是销量长期在国内领先的el时尚杂志,登上其封面的含义从来就不言而喻:当红炸子鸡。 不过让她深感懊恼的不仅是假期被用来工作,而是自己回到了帝都,却未能见到顾泽。 因为行程太紧。 她第一天跟杂志社约定了时间,第二天早晨到达,拍摄了一整天,晚上就坐着飞机回到了舟州,因为第三天中午《吴越》剧组的人要凑在一起吃个饭,商量一下开机仪式的事情,于是她之于帝都,尽管马蹄声达达,却只是个过客。 这个事告诉我们,当初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委实很不容易。 初初把这个想法告诉john,他沉思许久,最后猜测,大禹很可能娶了个很丑的老婆。 这让初初第一次觉得john还是一个比较有深度的人。 el时尚杂志的摄影师是一个颇具行为艺术气息的法国人,这年头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外来的摄影师地位也颇高,初初听他说法语,总觉得他很可能祖籍是新疆人。 当然这等想法是不能宣之于口的,所以初初从头到尾都保持微笑,不时点头致以,旁边的翻译面露讶然:“你能听懂法语?” 初初仍旧微笑:“不能,他说什么?” 翻译:“……他说你长得很美。” 初初连忙点头。 原本杂志社和摄影师商量,准备为杂志的6月刊拍摄一组比较清新、有夏日气息的封面和内页插图,故而选定了京郊的一个葡萄酒庄拍摄,衣服则是田园风格的裙子。 然而当她换好衣服,准备跟摄影团队一起出发的时候,高大上的摄影师连连摆手,嘴里说着一连串莫名其妙的话。 初初看向翻译。 翻译也是一脸茫然:“他说你穿衣服太累赘,阿不,衣服对于你来说是累赘。” john大叫:“我家艺人不拍果照!” 初初回过神,苦口婆心地说:“这个么,你可以跟他翻译一下么,就说我们中国人从古至今都比较热爱穿衣服,因为我们觉得这事是一种礼貌,虽然我们都知道法国人比较爱浪漫,天生喜欢脱衣服,但是在中国随便脱衣服是要被审核人员带走的,你劝劝他不要这么做。” 摄影师又说了什么。 翻译:“……他的意思是让你换一件比较简单的款式。” 跟外国友人的友谊真的很难建立。 =_= 最终,初初被要求换上一条蓝色纱裙,说是纱裙,因为以她完全看不懂剪裁的眼光来看,这完全就是一块纱。 微微倾斜的领子,领口是几层纱的堆叠,袖子和腰部仿佛没有任何剪裁,亦没有修饰,下身的裙子则是收起来的花苞状,到膝上10公分处,露出她白皙的大长腿。 诚然,自从重生,初初还没有穿过裙子,这会儿一穿,只感觉自己不会走路。 换了裙子,摄影师表示可以不去户外拍摄,让初初站在一块白布前面,看着镜头。 初初疑惑地问john:“这是后期要做特效的节奏吗?” john:“你实在想太多。” 摄影师(翻译后):“想像我是你最爱的人,看着我。” 初初看着他光秃秃的脑门和夏威夷风格花衬衫,觉得想太多的委实不是她。 (t_t) 第二十八章 万事俱备,东风缓来,《吴越》剧组在导演和所有演员们有模有样的烧香之后,正式于舟州影视城开机。 因为之前安导一直压着角色名单没有向外公布,开机仪式到来的记者和媒体尤其多,公众关注度也极高。 ——他们也并未失望,《吴越》剧组的名单委实豪华。 越王勾践由两年前的金马影帝霍明禹扮演,他不仅长相英俊、演技过人,在国际上评价也很高,两岸三地的男明星中,绝对是极闪亮的一颗。 吴王夫差的扮演者则是内地一线男星杨之文,此君容貌清秀,气质儒雅,常在各种古装片中出演“男神”,被观众冠以“古装第一美男”的称号。并且,他从去年开始转型,因为在《子龙》中扮演三国名将赵云,同年被提名金像奖最佳男主角。 这两位男主角在片场笑容温和,仿佛武侠片中伤人无形的高手,瞬间秒杀菲林无数。 配角的阵容也让众人瞠目。 吴国代表队的忠臣伍子胥,为头发花白却精神矍铄的王秋平老师饰演,他年龄很大,但几十年如一日的活跃于大屏幕上,扮演过各种各样的皇帝、文臣,有一个通俗的词语可以精准地形容如是演员:老戏骨。 越国代表队赫赫有名的范蠡,则由湾岛著名男星杜建峰扮演。杜建峰并不是特别活跃,媒体评价说,杜建峰是一个目标明确的人,他的演绎生涯似乎就是奔着得奖去的,所以他拍的许多片子往往票房不理想,但是获奖无数。比如曾在威尼斯电影节惊艳欧洲人的《十年锋锐》,斩获金马奖最佳影片的《雨林》。 这个路线还有一个代表人物或许更为观众所熟悉:顾泽。 电影中露面不少的角色名单如同长长的电话通讯录,这在其他剧组也并不罕见。 但是你有见过几乎所有演员都颇有名气、不是被提名过就是捧过奖杯么?你受得了连获得金像奖特殊贡献奖的影坛老大哥来演夫差的老爹阖闾、打酱油么?你听说过前年百花奖的影后在其中扮演勾践种田的夫人、整个镜头时长不足五分钟么? 《吴越》告诉我们一件事:安导有多大胆,阵容就有多震撼。 初初觉得,作为整个片子唯一的女性主角,简称女主角,她简直就像是一颗躺在珍珠中的鱼目、一个站在巨人国的武大郎、一朵立在玫瑰花从中的狗尾巴草,一只混迹在天鹅堆里的可达鸭—— 真是不知道该摆出什么样的表情[#挥手]。 记者们很可能在猜测她能进这个剧组到底找人投资了几百万。 虽然她认为,实情大抵是安导需要一个长得还行的“新人”来表现自己的任性。 整个演员阵容的公布给人一种突然而至的感觉:许多人甚至以为《吴越》仍在筹备中,角色都没有选完,但仿佛只是眨眼功夫,这部影片竟然就已经顺利开机了,而且演员简直是突破天际的豪华。 所有记者内心的os都或多或少有点雷同:安导你真的不是在逗我?! 有跟安导相熟的记者半真半假地抱怨他:“老安,你这也藏得太深了,一个演员都不透露,突然全曝光,这是在扔炸弹啊!” 安导很和气,笑眯眯地说:“我这是迫不得已,公布演员就没人关注我这个老头子了,为了博版面,我也是蛮拼的。” 记者拿老油条导演没办法,立刻调转枪炮攻击全组年纪最轻、资历最浅的初初:“沈初初,这次你跟杨之文再度合作,而且还是演情侣,有什么感觉?” 初初微笑。 诚然,她也是昨天吃饭的时候才知道其他主角都是谁,当时她的表情虽然淡定,但是内心与记者现在抓狂的模样也没什么区别。 杨之文亦是《汉宫秋》中长公主刘以靖早逝的丈夫、谢子临的扮演者。电视剧还未上映,就因为精美的剧照和花絮吸引了不少观众的目光,初初与杨之文也算是一对被广大网友期待的“夫妇”。 正因如此,记者才会提及他们再度合作情侣档。 初初思索片刻,看着镜头,试图让自己的眼神真诚点:“我觉得压力很大。” 记者问:“为什么压力大?” 初初:“安导跟我说过,演西施,一定要美,但是杨之文同志在我身边,我很怕美不过他。” 在场的人俱是大笑,杨之文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也笑了。 初初又补充道:“不过我也很庆幸,他拍戏敬业,与他合作很愉快。” 远处隐藏在工作人员中的林燕丽抱着双臂,看着被记者团团围住却毫无怯场的初初,露出一丝笑意。 距离她不远处,站着面无表情的邵一廷。 诚然,《吴越》所讲的故事其实对于观众来说,未免有些乏善可陈,与历史上春秋时期的吴越争霸没有太大的不同,这也是媒体质疑此片的根本原因:当一部电影早已被历史剧透,可看性无疑已大大减少,票房就注定要扑。 当然,总有导演不信邪。 初初面前这一个就是典型。 “老刘这个阴险的老头,竟然让你拍了半个多月的武打戏……”安导看着初初就觉得心酸:“……你这一阵先缓缓看他们拍,把脸和手给我养回来,我不想拍到你跳舞的时候,手上有茧。” 被嫌弃的初初欣慰:还好合同签了,要不然被换掉真是哭都来不及。 于是当勾践夫差针锋相对,伍子胥苦心劝谏,范蠡文种出谋划策的时候,西施坐在小板凳上,包着手膜,头顶上还有john举的阳伞。 画面真是美得难以直视。 * 《吴越》剧组近乎“全明星”的阵容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几乎一夜之间,各大门户网站娱乐版的头版头条都被《吴越》承包了,主配角们在开机仪式上言笑晏晏的模样以各种形式被刊出,安导也成为了热搜榜第一人。 同时,另外一个人也因此悄无声息地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不要误会,不是可达鸭沈初初,而是《吴越》的制作人兼投资人,邵一廷。 邵一廷并不是第一次上娱乐版块。 作为晨光最大的股东、不少电影的投资人,即便他一贯低调,仍有媒体想要挖掘出他的消息。但《吴越》的曝光无疑给了记者很多机会,有人在开机仪式上拍到了他的照片,进而写了一篇名为《关注&lt;吴越&gt;剧组最神秘的“明星”》的稿子,对邵一廷进行了深度剖析。 其内容包括邵一廷之前接受商业杂志上采访时拍到的照片,他的资产和晨光*oss的身份,甚至他的情感生活。 虽然这篇文章在网上只存在了一天,见到邵一廷照片的网友们还是表示,如果制片人都长得像最佳男主角,那么电影周边消息的可看度将会大大增加。 这些隐晦的评论被初初翻译过来,是这样的:投资商帅,我就去贡献票房。 这个世界委实太肤浅了。 ( ̄^ ̄)ゞ 因为世界的肤浅,因为《吴越》而大热的女明星不是沈初初,而是邵一廷的女朋友,穆白月。 《汉宫秋》剧组表示,非常感谢《吴越》剧组的大力支持,不仅提供演员档期,还负责免费宣传。 安导每天都在诅咒刘导吃方便面没有调料包。 相比之下,邵一廷本人则淡定的多。 他似乎全然忘记了自己商人的身份,又似乎是在度假,一直与剧组同住一间酒店,每日准时出现在片场。安导为此压力很大:“作为一个投资商,天天监工不利于身心健康。” 邵一廷淡若清风:“你可以当我是一个来围观的粉丝。” 安导:“我可以赶走粉丝,我能赶你吗?” 邵一廷:“你可以试试看。” “……” 不怕流氓有文化,就怕流氓有文化还是个大款。 其实,初初也不喜欢他整日来片场。所以她时常发微信跟被她拉出黑名单的郑琳琳吐槽——自从有了新的小伙伴琳琳,john已经沦为纯保姆了。 郑琳琳安慰她:“其实邵一廷常来,是件好事。如果你表现得好,他看到了,很可能你就能成为他投资的下一部的电影的女主角,这是很好的机会,抓住了你就能实现从可达鸭到天鹅的进化。” 初初很想跟她讨论一下从可达鸭到天鹅这样跨物种进化的可能性,但考虑到她的智商,最终还是作罢,转而痛心疾首地说出了她讨厌邵一廷的根本原因:“他每天中午自带午餐,比剧组的盒饭豪华百倍,这样也就罢了,他还专门和我们坐在一边吃饭,好让剧组所有人看到他的午餐,委实丧心病狂。” 郑琳琳果然接受了这个原因。 而后她夸奖了初初:“现在当明星,不仅要长得好演得好,还要能有一技之长或者抓住观众以及网友的萌点。比如我,我一心向段子手发展,想要成为娱乐圈最会讲段子的演员,诚然,这样的努力没有白费,我的微博粉丝已经突破了两千万。初初,我觉得你在成为娱乐圈最出名的吃货的道路上,走得很好。” 被初初再次拖进了黑名单。 第二十九章 就在媒体与观众还沉浸在《吴越》炸弹的所带来的各种“余震”中没回过神的时候,又一个重磅消息突然袭来:顾泽接拍《繁星》,张苏楠执导。 对于记者来说,顾泽本身最年轻影帝的卖点已是不俗,再加上张苏楠的回归,这个新闻的吸睛指数不言而喻,故而香江的狗仔几乎都死守在张苏楠住宅门口,吃住在大街上,只希望能得到第一手消息。 然而三天的等待并未能有结果,三天后,来自菲律宾的保姆出门买菜,操着一口熟练的粤语道:“她去编剧家了,不在。” 记者们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 如果说观众对于《吴越》的心情是翘首以盼,那么对于《繁星》的则是满腹狐疑。 为什么张苏楠会突然回归?为什么是顾泽担任男主角?搁浅三年,《繁星》还会是一部让人满意的影片吗? 一团迷雾。 香江的狗仔没能挖掘出实质的新闻,张苏楠本人却出乎意料地作客《方菲小声说》,将这些年她的生活和《繁星》的再次启动都说给了全国观众。 狗仔们的心已经碎成了渣渣。 再次出现在公众面前的女导演仿佛洗尽铅华,眉目与唇角都带着难以描摹的温和,与几年前的犀利明艳判若两人——她仍旧是美的,甚至因为内敛的气度而更美了些。 张苏楠向方菲袒露,自从丈夫去世,她花了很长时间从悲痛中恢复,带给她希望的不是事业,而是家庭和孩子,所以她选择退出了娱乐圈,专心照顾孩子。 “感同身受是一种很难的情绪,所以我不期待别人能够完全理解我,但是还是忍不住想说,很难,当失去最爱的人的痛苦降临在自己身上,你会发现所有剧本、音乐和电影中的描述和场景都黯然失色。那时候有人告诉我,生活就是这样,你以为艺术高于生活,其实生活不是艺术,它比艺术难多了。”张苏楠面带笑意,却眼眶湿润。 当方菲问起顾泽,张苏楠言语的犀利一如从前:“从导演的角度来看,他是一个天分极佳的演员,同时又非常努力,这样的人注定要在影坛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所以选他做男主角,是《繁星》的幸运。” 方菲温和道:“那么从其他角度来看他呢?” 张苏楠笑了一声,说:“我个人的感觉是,他是个固执的人,但这样的固执是针对工作的,所以你可以说他认真。同时,他非常闷,有的人说这是性格内敛,我觉得就是很闷,他平时话很少,似乎也没有什么爱好,我觉得他活得很像古代隐居的老人,天生就是要喝茶养花什么的,很有趣。” 方菲一脸[找到知音]的神情,说:“有一次顾泽来做访谈,我真是使出了全身力气才能让话题接下去,他给人的感觉与他的年龄很不符合,非常严肃认真,又很沉稳。” 张苏楠似乎想到了什么,问:“我可以爆料吗?” 方菲一愣。 为了访谈效果,一般在节目录制前,制作组会给嘉宾一份访谈问题的目录,其中包含了主持人会在节目上问的大部分问题,让嘉宾有所准备,以便在录制的时候不会因为太过惊讶而来不及反应,造成尴尬的效果。当然,一些比较特殊的问题和隐瞒嘉宾请来的其他嘉宾,是不会被提前透漏的。 此前,张苏楠也得到了问题目录,她并未对此提出任何疑问或者要求,故而所有人都认为这次会跟以前一样,是比较[四平八稳]的一期,包括方菲。 不过她经验丰富,怔忡也只是一瞬,下一秒就做出了兴趣甚浓的姿态,道:“当然可以,看来我们今天有耳福了。” 张苏楠思考了几秒,说:“我儿子很喜欢顾泽,他之前就是顾泽的忠实粉丝,在见到他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每天都要跟着他。这个爆料也是我儿子告诉我的,我觉得很有意思,就记了下来。有一次顾泽在香江出门买东西,我儿子也一起去了,回来后他告诉我,顾泽只买了一样东西,是一个方形抱枕,粉色的,上面画着一只卡通的兔子。” 方菲惊讶:“那不是女生用的吗?” 张苏楠点头:“听我儿子的描述是的,所以其实我一直很好奇他是自己用还是送人。” 画面被暂停。 原本抱着kair看网络版访谈的初初瞬间跳下床,鞋都顾不上踩,光着脚跑到房间客厅——她住的是套间。 一把掀开自己的旅行箱,把对叠整齐的衣物拿出来,扔到一边。 两分钟后,整个客厅地面上到处都散落着各式各样的衣服,看起来像是五彩缤纷的云朵。 终于,她从一个箱子底下拉出了一个崭新的、粉嫩的抱枕,方形,枕面上画着一个萌萌的卡通兔子,耳朵是火红色,与她之前的拖鞋出自一个系列。 这是上次回帝都john从家中带给她的,说是放在她床上,看着可爱,就顺手塞进了她的箱子。 虽然看着是抱枕,其实旁边有拉链可以拉开,里面是一团粉白的薄被,很适合在片场用,平时当垫子或者枕头,困了的时候可以拉出被子盖在身上。 因为一直被压在行李中,抱枕此时看起来有些扁扁的,像是受了委屈。 初初抱着它,感觉自己仿佛吃了块糖,一路甜到了骨子里。 这样的情绪让她在下午看拍摄的时候仍旧心神荡漾,john奇道:“你炒股赚了?” “股你个扫把啊!”她拍拍腿上的抱枕。 john恍然:“你的大腿终于细啦?” “……奏凯。” 傍晚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给郑琳琳打了电话,那边正在拍摄其他人的戏份,郑琳琳则光明正大地偷懒:“你是说,有一个人专程给你买了礼物?” 初初“嗯”了一声。 郑琳琳嫌弃的声音穿过话筒到来:“能有点出息吗?收个粉丝的礼物就兴奋成这样,出去可别说你认识我,太掉价了。” 她近日为增长段子手技能看了不少相声,口音中含了浓浓的东北气息。 “不是粉丝,”初初说:“……是一个以前关系不太好,现在还可以的朋友。” 郑琳琳:“那你可得整明白了,真是给你的吗?可别是托你转给别人的礼物啊!你没拆吧?拆了可就尴尬了。” 初初:“你能说普通话吗?” 郑琳琳:“我说的就是普通话啊,我们家人儿都这么说话,咋地啦,听不顺啊?” “度娘上不是说你是浙江人吗?” “祖籍东北!祖籍你知道不?就是我祖爷爷的祖爷爷的祖爷爷的祖爷爷……反正很多祖爷爷,东北人,正宗滴!” “……” #想要有一个正常人朋友怎么就这么难# 囧rz 但她这么一打岔,初初突然想到,难道顾泽真是买来送给别人,托她转交? 于是初初拍了张自己抱着枕头的照片,通过微信发给了顾泽,而后问:“给我的吗?” 顾泽很快回复了一个“嗯”字。 初初得意了三秒,那边来了新的信息。 [上次林姐买那双拖鞋的店家做活动,回馈了一个枕头,就带回来了。] “……” 对这峰回路转的人生真是绝望了。 -_-# * 《吴越》是初初本人第一次参与电影拍摄,她深知自己在前一个剧组所学习的经验,于如今组里各方大神面前,确然是不够看,所以她话说得少,也不太向别人讨教,每天都像是上学的学生一样,目不转睛地盯着摄像机。 电影与电视剧不同,电视剧拍摄中,导演固然重要,演员的发挥可能才是决定整部剧好坏的关键。因为在拍摄的时候摄像机比较多,拍摄的画面也多,最终剪辑出的效果往往是导演难以掌控、却由演员的表演决定的。 电影则恰恰相反,在拍摄前,导演就已经画好了分镜,每一个镜头的角度,人物的动作,他都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如此看来,导演是整部电影完全的掌控者——当然,演员的好的表演才能让拍摄流畅、剧情深入人心。 初初的关注点自然不是导演拍摄的角度,而是摄像机里大腕们的站位、对戏时候的细微神态,甚至是他们表演时候自身的气场。 似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格,但是在画面中风格迥异的相处,又似乎格外动人。 她在观察别人,别人也在观察她。 邵一廷一早就留意到,沈初初其人,给他的印象每一次都在变。 最开始,他觉得她是一个相貌明丽、性格大条的女生,或许因为名气不够,身上明星味几乎没有,远远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的女生——或许,比普通女生美一些。 后来,他发现沈初初的认真和努力有些超乎他的想像,甚至可以说,超乎了剧组所有人、包括导演的想像。无论是她在《汉宫秋》拍摄期间苦练武术的模样,还是她这几日关注他人表演,苦心琢磨剧本的模样,都令人在蛮是浮躁的环境中,感到一丝沉静。 非常难得的沉静。 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安导与刘导都对她格外偏爱。 一个每天给她讲解别人拍摄的优缺点,另一个三天两头打电话,表示如果剧组有人欺负他们的长公主,他一定会带着大批人马跨越半个影视城杀过来。 =_= 邵一廷经常看到安导手持电话、一脸得瑟地问:刘导您雇了大批人马,最近又揭不开锅了吧? 而沈初初就在安导的旁边,一边听一边笑。 她笑起来时,双眼仿佛是秋冬夜晚天边皎皎明月,清亮澄澈,神情却是狡黠,仿佛一只小狐狸。 与他第一次在自动贩售机旁见到的,一模一样。 第三十章 舟州的夜生活与京城、魔都相比,差了不是一个档。 当然这也是情有可原的。 整个城市的一大半都是影视城,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剧组,每天晚上都有可能出现皇帝临幸嫔妃、总裁推倒软妹、外星人入侵地球等各式各样的戏码。想象一下,某晚霸道总裁突然开窍,发现自己爱上了平凡的软妹,正准备深情一吻,突然灯光灭了。 导演必定气急败坏:“灯光人呢?” 场务可能委屈非常:“他喝酒去了!” 这样的场景直接导致了聪明人都不在舟州开酒吧,因为这里的人晚上不是在工作,就是在为第二天的工作补眠。如果有人跷班来喝酒,很可能第二天老板还没醒,酒吧先被霸道总裁端了,理由是该处所妨碍了他泡妞。 所以当剧组有人收到新开业的酒吧的传单,john一边鄙视这个老板脑子不太好使,一边记下地址表示自己要给他送一笔慰问费,旁边的初初白眼翻的太多,正在揉眼皮。 当天晚上john果然去喝酒了。 初初只好一个人乘车回了酒店,路上还接到了他的电话:“你的生活太无聊了,真的不来吗?” 她拒绝得斩钉截铁:“我知道我去了必定是要把你扛回来的,我不去。” 一片嘈杂的背景音中,john笑得好不尴尬:“哈哈哈哈被你看穿了哈。” 事后初初委实后悔。 要是知道当天晚上会发生什么事,以及因为此事的后续发展,她哪怕上刀山赴火海也要去酒吧把john扛回来。 倒不是john喝酒出了事。 而是……很可能那个在夜晚,因为近期全国气候反常、污染严重,故而夜色格外迷离温柔,街道两边璀璨的霓虹也显得尤其妖娆魅惑,引得某些人也忍不住去喝了酒。 这个某些人,就比如邵一廷远道而来的朋友。 而作为一个专业酒鬼的朋友兼陪喝,邵一廷当晚喝的也委实有些多。 他的助理来自香江,是一个身高不高体型瘦削的男人,当初能够成为邵一廷的助理,全凭精密的大脑和过人的情商,所以对于他,替代请了病假的老张开车,并且扛着自家身高近的老板下车、进酒店、乘电梯,实在不啻于大学时代接受体能训练。 就在他气喘吁吁、头脑发晕地终于将邵一廷扶上了电梯,他才恍惚想起,自己没有拔车钥匙。 他欲哭无泪:当初签助理合同的时候可没说有体力劳动啊!t_t 于是当初初踏出电梯,在楼道看到背靠墙壁坐在地毯上、头发凌乱、西服皱巴巴的邵一廷的时候,险些以为自己年纪轻轻就得了老花。 这个画风委实玄幻。 “邵先生?”初初蹲下身子,歪着头看他“你还好吗?” 没有反应。 “邵先生?”她又问。 男人发出一声沉沉的□□,偏过头,像是努力睁眼却睁不开,而后只得又仰头,抬起一只手挡住半张脸,声音低哑:“别吵。” 初初平日里没有留意过他的声音,此时仔细一听,觉得有些惑人的性感,她吞了下口水,耐心地解释:“我不是要吵你,只是你这样睡在楼道不仅容易感冒,还会影响别人通行,实在是损人不利己……” 她还没说完,邵一廷似乎忍无可忍,一把抓过她的胳膊将她拽到自己跟前,用原本挡着自己脸的手捂住了她的嘴:“太吵了。” 初初没有动。 不是她不想动,而是邵一廷捂着她嘴的那只手放开后便搭在她腰间,另外一只胳膊缆住了她的脖子,略显沉重的呼吸落在她颊旁,所有温热的酒香与淡淡的古龙水的气息轰然袭来,她动弹不得。 “如果你真心很想睡在这,我也不想阻拦,”初初放轻声音:“你松开手,我走,行吗?” 邵一廷的手又紧了紧,初初不得不顺着向前一倾,脸几乎贴到了他的耳朵旁,她微微侧眼,便看到男人紧皱的眉头与格外清俊的容颜。 “邵先生,我们无冤无仇……” “闭嘴。”邵一廷把脑袋靠在了她的肩膀上。 初初一脸悲痛:我到底是做错了什么?! 取了钥匙的去而复返,走出电梯间便看到被自己“暂放”在楼道的boss大人正抱着一个女人,那两人贴得极近,虽然没什么动静,但周围的空气仿佛充满了旖旎缠绵。 作为一个以头脑取胜的助理果断后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跨进电梯,下了楼。 阻止boss谈恋爱会被扣奖金扣工资的感到很欣慰:还好我跑得快。 初初维持着半跪的姿态,在距离邵一廷极近的同时,蓦然,天马行空地想起自己貌似也有过几次与顾泽十分贴近的瞬间。 但是每一次的画面,似乎都是她在顾泽怀里嚎啕,把眼泪鼻涕抹了他一身,留给他一个眼睛红肿满脸鼻涕的形象,没有丝毫浪漫的气氛。 初初觉得很是惆怅。 她总是想把自己最好的姿态给顾泽看,但事已至此,也是莫可奈何。 她叹了一口气,将重心转移到脚上,而后使出全身力气,扛着邵一廷站了起来。喝了酒的男人如同巨大的铅块,压得她差点直接扑到地上。初初咬着牙,只觉得自己似乎在一瞬间就满身是汗,只得拉住他的手臂,慢慢向前移动。 剧组的大部分人都住这个酒店,有两个套房位于同一层,正是初初的和邵一廷的。 邵一廷出门在外从来住得挑剔,肯跟剧组挤在一个酒店已是不易,所以导演也很上道的给他留了最大的一个套房,而初初……因为进组晚,酒店只剩下一个大套间了。还好她账户里余额惊人,所以住得也没有压力。 这样的安排在此时最大的好处就是,初初知道邵一廷房间的门在哪。 她拖着邵一廷一步三晃地走,全身都酸痛得不像话,而男人却丝毫没有自觉,东倒西歪地晃悠,仍不忘提问题:“,你怎么变矮了?” “矮你个扫把……”初初低声说。 她平日没有穿高跟鞋的习惯,此时加上平底鞋的高度,统共不过,与邵一廷相差近20公分,脖子被他手压得生疼。 好不容易到了门口,却发现不知道门卡在何处。 初初腾出一只手,朝他西服的口袋摸去,但因为支撑力量太弱,邵一廷的身体往下滑,最后终于再次坐到了地上,初初拉了他一把,有所缓冲,故而下坠的劲道不算太大大,男人醉得沉,只是闷哼一声。 她吁出一口气,随意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从他裤子口袋里拿出了房卡,刷过,“嘀嘟”一声,门开了。 房内漆黑一片,初初进门把房卡插上,开了灯,又拖着邵一廷的双臂将他挪进房间。原本打算就此离开,但看到他熟睡的姿态,又于心不忍——睡到地上八成会感冒。 她伸手把中袖撸到大臂,抓住邵一廷的手腕,因为怕长指甲戳到他,她不敢抓得太紧,这直接造成了因为太过用力,在把他拖到床边的时候,初初喘得像是夏日借舌头散热的狗。 最后她把被子裹到邵一廷身上,又给他垫了一个枕头,拍拍手,转身离开了房间。 出门的时候她专程左右瞅了瞅,并没有发现可疑的身影或者闪光灯的痕迹,顿感心满意足,回了自己的房间休息。 一夜无梦。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初初感觉自己全身上下都在痛,尤其是小臂,仿佛被车碾过一般——虽然具体车碾过的感受,她并不知道。 john一脸质疑地看着她:“你该不会趁着我喝酒做了什么坏事吧?” 初初无语:“我能做什么坏事啊?” john:“比如连夜赶会帝都拉顾泽去喝酒然后趁机……” 初初一把捂住他的嘴:“你还没醒酒,去洗脸。” john:“……” 初初亲眼看着他喝了一大杯浓茶,才安心地去化妆换衣服了。 她今日算是第一次拍摄。比起以前的忐忑紧张,如今只有兴奋和跃跃欲试:围观了大半个月,自己体内的表演欲早已按捺不住。 拍摄的是历史上著名的西施涣纱,所谓沉鱼之貌,亦是源自于此。 范蠡走访谋臣,路过越国内一个村落,原本不打算多做停留,奈何乡亲盛情难却,便留下喝了一碗水,喝了之后继续赶路,走了不多时,便看到了在溪水边涣纱的施夷光。 女子穿着简单的棉麻衣袍,难掩婀娜身姿,只是立在溪边,便仿佛一枝亭亭盛开的荷花,皎然迫月、婉然清扬。 溪水淙淙,范蠡似乎受了蛊惑,向前踏了一步,只见那人半蹲下身子,背脊仍旧笔直,露出了一截白腻的脖颈。她伸手取了衣物在水中浣洗,时而轻揉,时而敲打,分明是再日常不过的动作,却让人觉得每一分都恰到好处,赏心悦目。 还未露面,便已醉人。 待范蠡再次走近,欲看清女子面容时,她仿佛若有所觉,缓缓抬起头来。那张干净的脸上还有些晶莹的水珠,不知是汗水还是溪水,显得原本盛极的五官倍加动人,鼻梁挺直、娇唇樱粉,一双眼眸仿佛蕴了一汪春水,柔情万千,成为镜头中最夺目的风景。 她与好客的村民一般,见到了生人,并未躲藏,而是停下手中的动作,站起身,冲范蠡露出了灿烂却稍显羞涩的笑容。 所有如黛春山、清渺溪水,连同周围才露尖尖角的翠绿小荷,都成了背景。 化妆师看着摄像机,喃喃道:“简直就像夏天吃了冰淇淋,太清爽了。在这样的片子里看到这样的人,我真的相信吴王肯为她倾国倾城。” 拍摄完成,初初跟安导一起看回放,安导笑道:“节奏很合适,我还怕你抬头和起身的节奏不好。” 初初亦笑:“我练了很多次,动作和表情。” 她刚说完,就感觉身后一股力量迫使她转身,后知后觉,才发现是有人拽着她的胳膊。戏服轻薄,那人的手仿佛铁钳,箍得她生疼,这疼痛之中,又有尖锐物抵着的感觉。 旁边仿佛有人低呼。 初初反射性皱眉,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拉了个踉跄。 “狐狸精!” 伴随着尖锐女声的是一道掌风,初初下意识闪躲,却未能躲过。巴掌结结实实拍到左脸上,因为力气太大,她向□□倒,姿势狼狈。 耳边嗡嗡作响,脸颊也火辣辣地疼,脑袋一片空白。 很久之后初初回想起来,深感这一幕是她人生中的一个污点。 因为一贯自诩机智伶俐的她,竟然被一个因为嫉妒冲昏头脑的疯女人—— 打懵了。 第三十一章 穆白月站在沈初初面前,胸脯因为情绪激动而起伏,她脸颊绯红,眼中明亮异常。 其实她从没有将沈初初放在心上。 一直以来,女生在自己心中的形象就是一个花瓶:美则美矣,然而没用且易碎。这样的明星注定不能大火,因为观众因为她的相貌会对她有更多期待,但她往往完全不能实现。 所以即便助理曾说沈初初能进《汉宫秋》剧组必定有两把刷子,穆白月也只是嗤嗤一笑,暗叹刘导的职业操守不如以前。 一周前的某个上午,穆白月到片场的时间晚了些,一去便看到几个人围在导演边上,似乎在讨论些什么,她一贯是要做出合群模样的,上前笑着说:“看什么呢?好热闹。” 却是郑琳琳手中捧着一本杂志,其他人都在围观,包括刘导。 那是一本普通的el时尚,穆白月的助理爱看,每期都买,她也常跟着扫一眼,当下奇道:“有什么重大爆料吗?” 郑琳琳抬首,见是她,把杂志一合,笑眯眯地说:“封面是初初,我们都在说这次的摄影师真给力,拍得实在好看。” 穆白月怔忡半刻,笑道:“是么。” 郑琳琳说的没错,el时尚六月刊的封面封底都是沈初初,封面尤其夺目。 摄影师舍弃了一贯风骚华丽的背景,只用了白色幕布,沈初初一袭蓝色纱裙,□□的肌肤白皙近乎透明,整个人仿佛披着一层清冽的海水,让人看着便心有凉意。 女生左手放在腰间,右手抓着一缕褐色长发,轻轻拉开,让画面看起来极为饱满。她身无缀饰,耳朵与脖颈都空荡荡的一片,目光所及,只有粉嫩的耳垂、倒扣如小碗的精致锁骨,分明是清新的画面,却因此生出几分难以言说的性感。 “初初该去当模特的,”郑琳琳感叹:“这表情真是绝了。” 刘导闻言急道:“她不当演员我第一个不答应。” 众人皆笑。 穆白月伸手拿过杂志,这才仔细看起沈初初的表情。 不是一贯封面上的微仰头面无表情脸,即便穆白月再看不起沈初初,也不得不承认她五官精致、堪称完美,本身就已经极好看,而照片中的她直视镜头,唇角噙着轻微的笑意,眼眸中似有山水重重、清波微漾,多情而温柔。 仿佛注视着她的爱人。 照片四周是杂志内页的标题,其中最大的是沈初初的专访,编辑用的颜色与她衣裙相同,字眼夺目——沈初初:beautythanbeauty。 比美更美的人。 穆白月看着杂志,心里五味陈杂,一边因为确实太美而暗暗赞叹,一边又有隐隐的不甘,最后心里默默说服自己,没有必要与一个花瓶比美,于是微笑着把杂志还给了郑琳琳:“太美了,咱们剧组有这样的大美人是好事,收视率有保障了。” 郑琳琳跟着点头。 但是,她没有想到自己还会见到这本杂志。 而且是在邵一廷的办公桌上。 几天前,穆白月从邵一廷远在帝都的女助理melody口中得知,他因为《吴越》剧组而暂住舟州,公司的大小事务都在影视城旁的酒店解决,各种文件也一并送过来。 她从没见过邵一廷如此认真的对待一部他投资的电影,哪怕是当初他参与制作的第一部影片。 不过,无论他如何认真,穆白月都懒得深究,她跟刘导请了假,专程驱车前往邵一廷所在的酒店,想给他一个惊喜。 亦识得她,将房卡给她后一再叮嘱:不能碰任何文件。 穆白月心情极好,含笑称是,便走进了房门。 邵一廷的房间干净整洁,所有东西都放置得井井有序,客厅被他用作书房,最大的空地上摆着一张办公桌,桌上堆着各种文件,重重叠叠,只是看着便能想到他的忙碌。 穆白月对干巴巴的文件不感兴趣,正打算进卧房洗个澡换衣服,余光却瞥到堆叠的文件中有一道靓丽的色彩,像是蓝色,在纷杂的黑白中格外显眼。 她将那蓝色本子抽出,却是一本杂志。 沈初初在封面上含笑而立,美得惊人夺目。 穆白月仿佛被人掐住了呼吸,身子晃了晃,把杂志放下,又鬼使神差地打开了桌子旁边的柜子。 那柜子有些矮,能放的东西不多,也没有上锁。 打开柜门,里面同一本杂志码得整整齐齐,如同微型摩天大楼。 《吴越》剧组的女主角,沈初初的杂志。 穆白月咬着牙,合上了柜子,站起身来,一时间竟不知道是因为蹲得久了,还是因为心头的巨震,竟有些站不住脚,踉跄了一步。 房间的钟表指向下午四点,她悄无声息地走出了邵一廷的房间。 ——时间回到昨日。 《汉宫秋》琼昭仪的戏份终于杀青,穆白月拍摄的最后一场是夜戏,整个剧组忙到凌晨,每个人都筋疲力尽,刘导和几个主演象征性地恭喜她,而后便打着呵欠回酒店了。 穆白月亦很累,累到了不想说话的地步,这种时候,偏偏很想邵一廷。 打电话过去,无人应答。 穆白月联系到了,向她询问邵一廷晚上是否有应酬的语气惊讶异常:“刚才在酒店楼道抱着boss的不是你吗?” 他问完就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转而沉默。 穆白月疲惫的神经瞬间紧绷,语音尖锐:“什么抱着?” 挂断了电话。 她不是傻子,邵一廷与《吴越》剧组住一个酒店,能出现在他房间楼层的还能是谁? 沈初初。 * 看着沈初初身着戏服的美丽模样,穆白月念起邵一廷桌上的杂志,顿时心头气盛,刚挥出去还因为打人而有微微痛感的右手再度扬起,想要再扇她一个巴掌。 初初反应过来,被抓住的右手用力挣脱,而后举过头顶,握到了穆白月挥起的手:“你发什么疯?” 初初说话的时候,瞥了一眼旁边已经愣住的小强,一瞬间后便直视穆白月,见对方正气急败坏地想要挣脱自己的束缚,反而笑了。 她这一笑,让围观的众人摸不着头脑,更让穆白月恼火,她几乎在尖叫:“你这个狐狸精!” 她反反复复说的不外是“狐狸精”三个字,初初虽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也隐约能猜到事情与穆白月的男友大人——邵一廷有些关系。 真是[哔——]了犬。 “你是不是有被害妄想症?”初初笑容讽刺:“见到个漂亮女的就觉得该对你男朋友有意思?” 穆白月自然不肯说出,她男朋友买了一堆沈初初照片为封面的杂志,还放在自己的办公桌上,当下只道:“不晓得谁半夜跑去抱别人的男朋友。” 周围一片吸气声。 初初右手一紧,对于穆白月因为疼痛而紧皱的眉头,她恍若未见。 她活动了下自己方才差点崴到的脚,勾着唇角说:“我做好事不留名,看到你男朋友喝醉了倒在楼道里,出于人道主义扶了一把,就换来你跨越半个舟州跑来打我巴掌,我也是真亏。” 初初说得顺溜,语气一派自然,脸上也确然是讽刺的神色,片场不少人都选择了相信她——毕竟这么多天来,根本见不到沈初初与邵一廷有任何纠葛。 穆白月却冷笑:“戏演得真好,不愧是安导选定的女主角。” 旁边正在给刘导发短信的安导听到自己被点名,朝旁边的工作人员一挥手:“打电话叫邵总来,让他把自己家务事解决了,跟他讲,如果不来,我们就只能把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请出去了。还有,去弄个热鸡蛋,女主角脸肿成这样怎么拍戏?” 工作人员应声而去,初初却仍旧不肯放开穆白月的手。 初初前一阵武戏拍得多,力气渐长,抓得穆白月生疼。 穆白月咬着嘴唇,一时走也不得,留也不得。 诚然,她来《吴越》剧组本就是一时之气,打了沈初初之后怒火出了一半,便有些泄气。此时又被对方抓着,不禁后悔:她如此横行,落了安导的面子,无疑在刘导面前也得不了好,况且邵一廷看重《吴越》,无论他与沈初初是否有一夜情,肯定会因为此事生气。 她越想越觉得自己此行太过欠考虑,心下便有些虚,连挣脱的力气都小了些。 初初看她表情懊悔,也不多说,只道:“你打我我当你没有弄清真相,你现在道歉,我原谅你。” 穆白月如何愿意给初初道歉,硬着头皮说:“你休想!你做了什么自己清楚!” 初初好整以暇:“那就等你男朋友来吧。” 穆白月心情复杂。 她委实怕邵一廷因她而生气,却又禁不住期待他能出面解释,好言好语地说他跟沈初初没有半分干系,并且在两人之间选择维护自己。 穆白月面色几经变化,初初冷眼旁观。 而不远处的小强,早在初初瞥他的时候便拿出了手机,用衣服掩藏着,按下了拍摄键。 * 邵一廷来得很快。 他因为昨夜宿醉,头仍在痛,太阳穴突突地跳。一时间也未与导演打招呼,便径自上前把穆白月的手从沈初初手中拉出来,眼中墨色翻涌,仿佛酝酿着一场风暴,声音却冷静异常:“白月,你先回去。” 邵一廷虽然不是二十四孝男友,但两人交往过程中,他总是彬彬有礼,保持着绅士风度,此时冷硬的语气让穆白月心中忐忑,也不知自己是该立刻离开还是向他解释一番。 但他显然没给她机会犹豫:“走。” 穆白月抓了把头发,离开的脚步有些许慌张。 沈初初哂笑一声,看也未看一眼邵一廷,走到一旁接过工作人员拿来的鸡蛋,敷到脸上。 方才光顾着生气感官麻木,如今热东西一贴,她才觉察到脸颊的疼痛,情不自禁地闷哼了一声。 “给沈初初放假。”邵一廷对安导说。 初初瞬间抬头,双眸圆睁,神情是十足的难以置信。 第三十二章 《吴越》女主角参与拍摄第一天,沈初初“被放假”了。 她回酒店收拾了行李,日薄西山之时,乘飞机回到了帝都。全副武装走出机场的时候,转头看到暮色倾颓,无限暖意如汹涌的潮水袭来,闷热。而整个t3航站楼沐浴在落日的余晖中,玻璃折射的光芒似乎能灼痛眼角,初初推了推墨镜,上了车。 帝都十年如一日的拥堵。 人们行色匆匆,喇叭鸣笛声此起彼伏,所有街道川流不息,整个城市如同巨大的钢筋怪兽,发出阵阵轰鸣声,而后一点点被霓虹点亮,陷入了光华璀璨中的沉默,夜色渐沉,路旁林立商户的光亮似乎要给这个城市带来第二个白昼。 车内一直因为沉默而充斥着诡异的平静,临到家的时候,john的手机突然发出一阵响动,他低头看了一会儿,而后回首看向后排的初初,发现女生双手扣在包上,正仰靠着座椅后背,因为戴着墨镜,看不出是睁着眼还是闭目养神。 身为一个基佬,john自诩对女生心思的把握十猜九准,考虑到初初此时心情不佳,他的声音很轻:“初初,林姐问你这事你想怎么处理?” 初初并未睡着。 她神情平和地反问:“有选项吗?” john又看了一眼手机,道:“她说如果你愿意忍着,后期爆出来的舆论导向会对你比较有利,她就比较好运作。但是如果你不乐意忍气吞声,她可以想办法明天把这件事炒出去,前提是你跟邵一廷没有任何关系。” 初初显得很平静,说:“你回复她,说邵一廷对于我来说就是个路人甲,这事她不管我也可以自己处理。顺道添一句,我不会忍着穆白月,我仔细思考了,我觉得我还没有加入党组织,思想觉悟不够高,没有义务去娇惯一个脑残加泼妇。” john奇道:“那你打算怎么做?” 女生静了一瞬,反问:“你知道我当时为什么有力气抓住她的手不放,却没有抽她么?” john想了想,摇头。 初初道:“其实我忍得很辛苦,之所以不动手,是因为我不能把自己放置于媒体面前一个强势的地位。所有人都会下意识同情弱者,这是常态,换句话说,如果我当时反抽回去,无论真相如何,在别人眼中我都不怎么值得同情,因为他们会想,你都已经打回去了,又何必那么在意道歉呢?所以,这种示弱是很有必要的。杂志上说得更通俗些:你要打人一拳,总要先将手收回来。而这一巴掌,我自然是还给穆白月的,还要打得更疼。” john怔忡片刻,小心翼翼地问:“你之前跟穆白月有过节吗?” 女生说得坦荡:“没有。” 她顿了顿,又道:“你是不是在想这种事,其实最好的方式就是先忍下来?特别是穆白月背后还有邵一廷?他能轻易用一笔额外的投资让导演给我放假,一定有能力封住我的口?” john讷讷点头。 初初叹了一口气,说:“不是所有爱吃包子的人都是个包子,诚然,我非常喜欢吃肉包子,但我不是个喜欢忍气吞声的人。如果我要依靠受委屈才能在这个圈子生存,现在就不会出现在帝都,而是会邵一廷房间的门口,向他道歉。内容很可能是我终于意识到,昨晚我扶他这个举动很不妥当,考虑到他有女朋友,我应该在三秒内退到5米之外拨打110,让最可爱的民警同志赶来帮助他,并且在今天早晨托他的助理给他送去感冒药——诚然,我没有,因为我很不乐意向他低头,他是很有钱,难道我没有吗?” john惊讶:“你不是之前忘了你□□的密码?” 初初看他的眼神充满同情,但是因为墨镜的关系,john看不出来,她说:“你活了这么久,竟然连挂失密码都不晓得,你到底有多蠢?” john:“……” 不知道哪位哲人告诉我们,钱不能办妥所有事,但至少能办妥一些事。 作为一个查询各□□账户后发现自己成为新晋土豪的沈初初,她表示她不用投资电影,不用聘请ceo掌管娱乐公司,但总是可以雇一大批水军,买几段视频,匿名买通一些记者的。 于是,当晚微博上出现一段名为“穆白月吃醋掴掌沈初初”的视频的时候,几乎是立刻,水军们蜂拥而至,以各种方式表达了对于穆白月不分青红皂白打人的愤慨。 同时,几个不太出名但有些发言权的杂志记者出面,说沈初初是被冤枉的,穆白月则形同泼妇。而且,穆白月竟然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她之前也曾因为吃醋找过小花旦叶虹的茬。 言之凿凿,仿若次次亲见。 只有电脑前的初初愣了许久,仿佛漫画里的少女,张开的嘴能装下一个鸡蛋,下巴似乎要掉到桌子上。 她喃喃道:“……这……这不是我准备的视频啊。” 0.0 网络上的视频比她准备的更加完整。 开头是她穿着戏服与导演沟通的片段。拍摄的角度似乎距离有些远,偶尔会被经过的工作人员挡住,很快,穆白月就出现在了镜头中,她怒气冲冲,脸色因为情绪激动而绯红,动作亦是迅速。 视频中那一巴掌拍到初初脸上时,镜头晃了一下,拍向了地面,似乎是拍摄的人因为震惊而一时忘记了自己在录像,随后再转向穆白月和沈初初的时候,初初正在解释。 两个人相持不下,穆白月看起来心虚又慌乱,而初初的半张脸都微微肿起,上面依稀可见红色的指印,人又比穆白月瘦不少,看起来颇有些楚楚可怜的意味。 不过,她明显不是一个依靠装可怜博同情的“弱女子”,她说话条理清晰,表情嘲讽,似乎穆白月的一切举动都是一个毫无风度的笑话。 高低立现。 视频的发布者说,自己只是一个去剧组实习的小员工,负责道具的准备和运送。他也大方地承认自己因为看了《汉宫秋》的剧照,而对沈初初颇有好感,所以在她拍摄结束后偷偷用手机录像,没想到却录到了这一段视频。 视频搭配的博文倾向性明显:有些女明星仗着有后台,动起手来跟市井泼妇没什么区别,即使发现自己弄错了,也没有丝毫要道歉的意思,真是后台够硬,牛! 初初翻了下评论,发现下面支持她的是大多数(包括水军),许多网友纷纷表达了“穆白月有被害妄想症”这一思想,甚至不少人爆料她“跋扈嚣张没演技靠男友”的各种事迹。 穆白月委实不是一个幸运的女人,在这样的情况下,支持她的粉丝们更是对此“振振有词”:不要羡慕有大腿的人,有本事你也去抱啊? 于是很多人安慰初初:跟一个三观不正的人讲道理真是辛苦你了。 初初则默默表示:这剧情真是峰回路转。 她打开自己的大v账号,配了张自己扮男装的影照。 照片是黑白的,其中她长发挽起,身着西装,带着一顶爵士帽,侧脸看着镜头,表情冷酷,有一种中性的美。 之前她拍了一组黑白写真,这是其中一张。 配好照片,她写道:不是所有长得周正的人都喜欢做小三,邵一廷此人我还真没留意过,有我帅吗?[大笑][大笑] 郑琳琳很快转发了,并且说:初哥最帅,初哥威武,初哥我的嫁![v5] 初初淡定地想,自己这个逼装得还可以。 * 此时,正在千里之外拍摄《繁星》的顾泽对这出闹剧毫不知情。 他晚上还有夜戏,所以仍未休息,周围的工作人员在忙碌地准备道具,他则坐在椅子上看杂志。 mark第一次看到顾泽在片场手中拿的不是剧本,心里好奇得像是有猫抓一般,凑到顾泽身旁,弯腰瞅了瞅。 即便灯光昏暗,背光下的封面更加昏暗,他还是准确地判断出了杂志上的女郎:沈初初。 “……我去,你搞得像沈初初真男朋友一样!”他嘀咕。 顾泽听力极好,当下勾起一丝笑容,淡淡道:“我就是她男朋友。” mark惊讶。 顾泽头都没抬:“收起你的下巴。” “可是……” “有什么可是,帮我定周末回帝都的机票,我已经跟张导请过假了。” “你要回去干嘛?” “见家长。” “……!” mark表示,自从沈初初车祸以后,自己每天都在见鬼。 第三十三章 古时候有一句话,叫做“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度娘告诉我们,它的意思是如果你不让民众说话,那么后果是很严重的。 诚然,爱说话、爱评论、爱八卦是人类的本能,就好比吃饭睡觉一样自然,阻止一项本能必然会遭到更强烈的反对。 按照初初的想法,演员或许跟明星并不完全相同:一个好演员未必非常出名,而一个大明星也不一定能演的好戏。 从某种程度上说,前者如同工人,靠一门技术为生;后者则多半依靠关系或者高明的炒作,所以如果一个女明星演技不好、作品拿不出手、性格也未见得多好,那么她最好不要得罪观众。 上面这两段话不是作者凑字数用的。 =_= 只是想说,穆白月很可能当初没有好好学习语文,又或者她的公关团队没有好好学习语文。 在她用自己的微博账号删除了一串说她演技差、脾气暴躁、爱吃醋等的评论之后,网友们似乎被激怒,负面言论如同滔滔川流,瞬间充斥了她的个人主页—— “不心虚为什么不站出来解释?” “有打人的功夫还不如去磨练演技,出道这么多年一直靠男人也是够了。” “为什么嫉妒我家初哥?长得不好去整容啊!推荐一家权威的整容机构,地址是……,只能帮你到这了。” “身为明星举止粗鲁,作为一个母亲我真的不愿意让我的孩子看你的电视剧。” “碧池就是矫情。” 初初心道:如果用手删除这些评论,很可能会因为手抽筋不得不去医院看病。 总而言之,一段视频加上刻意为之的舆论导向,穆白月的荧幕形象一落千丈,健忘的观众似乎全然不记得自己曾经夸奖过她演的电视剧,也不记得自己曾被她拍的广告惊艳,当初说穆白月和邵一廷般配的小女生,也转而攻击起邵一廷有眼无珠。 娱乐圈是一贯的瞬息万变。 有人一夜成名、令人歆羡;有人若星辰坠落,让人唏嘘。 穆白月虽然不至于“坠落”,但也被黑得够惨。 john倒觉得有些奇怪:“那天她打你的时候我以为她是胸有成竹,没想到都到了这个地步,她竟然都不跳出来解释一下自己误会的原因。” 初初思索片刻,问:“你为什么会觉得她胸有成竹?你认为我跟邵一廷很可能有些什么?我有那么饥渴吗?” john:“……我不是这个意思。” 初初:“那你什么意思?” john:“我的意思是,其实……怎么说,邵一廷的条件其实比顾泽好很多,他比顾泽有钱,在娱乐圈里有地位,人也长得不赖,气质又很好……” 初初打断他:“你知道我看到我账户里那么多钱时候,内心的第一感受是什么吗?” john被她跳跃的思维弄得凌乱万分:“不知道啊。” 初初严肃认真地道:“我当时想,我很有钱,能够包养顾泽,实在是太好了。” john无言以对。 * 其实。 穆白月没有第一时间在微博混战中反击“沈初初勾引邵一廷”的根本原因,不是她不想,而是她不能。 当日她从片场返回酒店,没过多久便接到了邵一廷助理的电话,对方声音很沉,似乎情绪低落,跟她讲起邵一廷勒令安导给初初放假的事情。 得知邵一廷把沈初初从《吴越》剧组“赶走”,穆白月立刻领会到,这次邵一廷果然还是护着自己的。 于是她整个人放松下来,呼出一口气,坐在床边微笑道:“帮我谢谢他,今天是我做的不好。” 默了一默,说:“这件事你最好亲自跟他说,我今晚就会离职。” 他没有给出任何理由,就挂断了电话。 室内寂静无声。 穆白月所在的房间楼层很高,窗外白色云朵如同她年幼时期常吃的棉花糖,一朵一朵映着纯真,挂在天边,像是一动不动,又像是会随风飘流。阳光透过窗户,被窗帘切分成不规则的几何图形,投影在床边的地毯上,晃得她眼睛有些酸。 穆白月陡然一阵心慌。她望着手机出了好一会儿神,最终还是拨出了邵一廷的号码。 他并未拒接,但是背景音纷繁嘈杂,似乎很是忙碌。 “今天是我做的不对,对不起,一廷。”穆白月将声音放的极轻柔,听起来舒缓好似竖琴轻吟。 电话那端的邵一廷却只冷淡地“嗯”了一声。 她试探道:“我只是太在乎你了,以为你对沈初初有好感,你没有,对吗?” 邵一廷的语气严肃:“知道自己弄错了,就不要再说这件事了。” 她自诩对他有一些了解,自然听出了这是警告。 穆白月一愣,而后强笑道:“好。我的戏杀青了,你最近恐怕也很累,我们好不容易都在舟州,晚上要一起吃饭吗?” 邵一廷沉默半晌,声音依旧冷淡:“好,晚点我会让助理联系你。” 挂断了电话。 穆白月怔怔不语。 * 晚餐定在一家以海鲜著称的馆子,外面看起来平凡无奇,里面却富丽堂皇,颇有奢靡之感。 穆白月之前谢绝了与邵一廷一同前来的邀请,独自提早到达。坐在临窗的位子上看着外面的街景,她突然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邵一廷的时候,似乎也是去吃海鲜。 彼时她是默默无闻的十八线小明星,一心想着要实现自己的梦想,第一次参加电视剧的拍摄,饰演了一个无足轻重的小配角。 剧组杀青那天,导演请客带所有人到帝都一家饭店吃饭,一贯爱吃的她便也跟着凑热闹。 席间所有年轻演员都打成一片,一边玩游戏一边喝酒,好不热闹。 穆白月酒意上头,不由觉得有些闷热,便跟相熟的人打了个招呼,走出包间透气。餐厅极大,走廊回复环绕似无尽头,穆白月本就头晕,走了一会儿就发现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然后就碰到了邵一廷。 他是与一个从国外回来的友人吃饭,用餐间隙出来接了个电话,刚挂断正打算回去的时候,就见到双颊绯红的穆白月冲他跑来,眼神迷蒙,大着舌头问:“我迷路了,你知道该怎么走吗?” 很久之后他们恋爱,公开。 穆白月问起他:“你第一次见我就喜欢我了吗?” 邵一廷想起他们的初遇,似有笑意:“没有,当时只是觉得挺有意思的。” 如今穆白月回想起来,其实中间不过经历了短短的一年半,却像是极久远之前的事情了。 她啜了一口冰水,把自己从回忆里拉出来,看向了门口。 ——邵一廷来了。 * 受不断向北推移的雨带影响,帝都的阴雨天气已经持续了快一周,每日都是细雨绵绵,虽不恼人,却总是不停。 气象台的专家们针对如此反常的现象分析了许多原因,可惜因为用语太过高深,初初一个都没听懂,最后只能无奈地换台看少儿频道。 到了周末,久违的太阳终于从阴云背后探出了头,似乎因为长时间没上岗而有些不好意思,发出的光芒亦是羞答答的,气温适宜,微风轻柔。 宅了一周的初初终于打算出门。 原因是小强告诉她,距离小区有段距离的另外一个小区门口不远处开了一家早餐馆,里面的包子做的极好,还有馄饨和豆花卖。 她觉得有必要去尝一尝。 原本,作为一个“饮水不忘掘井人”的好同志,初初是打算跟小强一起去吃的,并且表示,身为一个土豪,她很乐意请小强吃一碗豆花。 但是,由于两个人对于应该吃甜豆花还是咸豆花这个问题产生了极大的分歧,最终纷纷撂下电话,深感对方不可理喻:吃的矛盾几乎是在一瞬间就上升到了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 故而初初一早穿着休闲体恤、戴着帽子和墨镜出门的时候,脑袋里装得都是[豆花一定要吃咸的,就像爱人一定要爱顾泽一样理所当然]。 这等不矜持的想法在开门之后如云雾一般,瞬间消散。 门口蓄着胡茬、一脸落拓的顾泽也面带惊讶:“你要出门干什么?” 初初下意识回答:“吃豆花。” 顾泽似乎笑了,右手抬起,说:“这么巧,我在楼下一家餐厅买了包子和豆花当早餐。” 袋子上印着的赫然就是小强所推荐的那家餐厅的名称和标识。 初初才回过神,兴奋地简直要跳起来:“你怎么回来啦?” 站在门口的顾泽无奈:“我们进去说?” 趁着顾泽洗漱的时候,初初一边拿碗筷一边瞅了瞅放了辣椒的豆花。 ——男神也爱吃咸豆花y(^_^)y 第三十四章 从桂省的一个小山村到帝都,顾泽也算是一路风尘。 回家后的第一件事自然是洗漱。 等他一边用毛巾擦脸一边从卫生间走出来的时候,初初已经坐在餐厅里的桌前,带着一脸笑容看着他。 盛如开到极致的花朵一般,灿若冉冉升起的朝阳一般,美得让人不自禁心动,却又因为一股难以言语的憨傻气质而让整个气氛变得格外温馨平和。 仿佛不可思议的魔法,似乎所有的疲惫劳累都在这一瞬间被清扫干净,顾泽放下毛巾,莞尔一笑。 两人分明已经许久没有见面,很多次都只能从新闻、微博或者杂志上得到彼此的消息。 但此时只相视一笑,就如同从来没有分开过,默契一如往常。而这一天,亦不过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早晨,两个人起床后懒散地洗漱,然后一起吃早餐。 “怎么突然想到出门吃东西?”顾泽拿起一个包子问。 初初道:“小强说楼下新开了一家早餐店,馄饨和豆花都很赞,我这不是放假嘛,放假如果不能出门旅游,那就应该寻思着吃点好东西,你说是不是?” 顾泽没有回答她,只问:“怎么会突然放假?” 不是不好奇。因为根据他的判断,《吴越》整个剧组的拍摄时间只能紧张,绝不可能松弛到可以给女主角放假的程度。 初初吃了一大口豆花,深感这家店的辣椒很有深度很有内涵,口齿不清地说:“因为我们剧组的投资商兼制片人有个疑心很重的女朋友,而我恰恰很不巧地得罪了这个女人,他为了给他女朋友出气,只好让我滚蛋了。” 她顿了顿,又道:“搞不好过几天女主角就换人了,到时候我刚好可以去找你探班,咱们是朋友,能给失业的区区不才在下我一个群众演员的角色吗?” 顾泽手上的动作一停,眸中墨色深沉:“你说的是邵一廷和穆白月?” 初初点头。 他的语气依旧淡淡:“他不可能说服安导换下你,也不可能一直为他女友保驾护航——初初,无论你做什么都该知道,人最需要做的时看清楚自己的位置,不然从一开始,就注定要失败。” 初初瞠目:“你的新角色是个老师吗?” 顾泽:“……” ……竟然被她猜对了。 两个人吃饭的速度都不快,顾泽拿了遥控器打开电视,随便换了一个新闻台。 “每次听新闻都会影响我的胃口,”初初皱眉,换到苹果台,里面播放的正是娱乐早班车,号称每天早晨播报前一天的各种娱乐圈重磅消息,她眉眼弯弯:“一早起来就该看些重口味的!” 顾泽原本想说什么,看到女生开心的模样,到底还是默默吃起了包子。 有男神大人在身边,似乎早饭格外好吃,平时看起来总觉得大同小异的娱乐新闻也变得特别有趣。 比如以天才和花心著称的歌坛小天王又换了新嫩模女友,初初就不禁道:“这实在是斯文败类啊,妹子们到底是多么不长眼,竟然能看上这样的男人。这个世界也确实有点难以理解,很多时候我们幻想自己是一个花心大萝卜的终结者,最后总会发现结果是自己被他终结掉——哦,我不在此列。” 又比如演了不少偶像剧的女明星嫁入豪门,成为魔都某富商的第二任老婆,初初则盯着电视里身材走样的原配说:“有些人的人生就像一出偶像剧,原本是个不起眼的平凡妹子,而后凭借一颗善良的心打败了原配踢走了小三历经各种波折,终于嫁给了有钱人。可惜编剧可能喝高了,把英俊王子换成了啤酒肚富商,整成这样。你瞧,原配看起来也不太伤心,她分走了那么多钱,估计这会儿内心正在窃喜,忍了这么多年,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养小白脸了!” 顾泽:“……” 他在这方面其实辞藻贫乏,总觉得应该有一个很贴切的形容词,来形容面前看着电视一脸嫌弃的女生,却想不出。 如果助理mark在的话。 或许会说……[自带弹幕的姑娘]……吧。 这似乎是初初吃饭说话最多的一次。 一贯不喜欢别人吃饭时候讲话,亦厌恶别人在他吃饭时候聒噪的顾泽,第一次觉得其实这样的早晨委实新鲜又清爽,并且朝气蓬勃。 而面前的人,无论如何,看到她的时候,都会想要露出笑容来。 怎么都忍不住。 “你在笑什么?”初初看到顾泽的笑容,吞了一口口水,声音大到让她有些尴尬。 顾泽一脸淡定地随手指了指他根本没仔细看的电视。 初初立刻顾不得尴尬了:“……你竟然因为何路跟蒋维之公布恋情开心?” 何路是鸭梨台著名主持人,蒋维之则是颇有名气的情歌歌手。 两人均为男士。 初初停顿半晌,悠悠道:“看不出来你其实也挺有觉悟啊。” 顾泽只能继续:“……” 电视里的主持人还在用各种词语,给这对勇敢出柜的情侣送上祝福,初初也终于吃完了最后一个包子,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准备收拾碗筷。 女主持人突然话锋一转:“当然,经常收看我们节目的朋友们一定知道啊,这个娱乐圈的八卦消息就像我们帝都最近的天气啊,时晴时雨,前脚有人公布恋情,后脚就有人被拍到分手,让我们来看看到底是谁在这恋爱的季节,竟然失恋了!” 初初立刻又坐下:“诶诶我最喜欢看人失恋了。” 顾泽起身接过她手中的碗筷勺子,很自然地走回了厨房。 而节目中,一段配着搞笑声音的报道正在播出。 大致是说,前几天,记者在舟州的一家豪华餐厅……的门口,拍摄到了邵一廷和穆白月约会的照片,原本这也没什么,毕竟是公开了的情侣。但关键之处在于,这对近些日子处于舆论风口浪尖上的恋人,在吃完饭后竟然完全没有亲密举动。邵一廷反应冷淡,穆白月则表情灰败。 对于八卦极度敏感的记者立刻跟踪了二人,发现一贯体贴的邵一廷竟然没有亲自送穆白月回酒店,而是只派了司机将她送走。两个人的相处模式就像是刚分手的样子。 更令人浮想联翩的是,据“知情人士”透漏,就在昨天,穆白月名下突然多了一栋位于帝都三环的别墅,虽然不算超级豪华,但小编猜测,很有可能是邵一廷给予的一份分手礼物。 报道的最后,小编感叹:“这年头其实演的好不好似乎都不重要了,辛辛苦苦拍一部电视剧,报酬还不如叫一个土豪男朋友而后分手。但是正直的小编并不提倡这样,因为如果姑娘们都去找土豪男朋友了,像小编这样的男人就只能学习[何路蒋维之夫妇],大胆地出柜了……” 他还说:“……不过小编负责任地表示,真心不知道邵白的分手跟沈初初有没有关系,基于广大群众都想知道这一点,《娱乐早班车》所有记者都会尽力去调查这件事情的。” 看了报道、听了这话的初初只想说:“……刷了这么多年微博,说了那么多次流行用语,今天,我终于明白[躺枪]的感受了,这真是值得纪念的一天,我感到很有收获。” 而后她就欢快地围观顾泽洗碗去了。 -_-# * 虽然邵一廷和穆白月的疑似分手没能让初初提起兴趣,但这条新闻无疑引爆了各大门户网站的娱乐专区,连微博著名段子手兼年轻演员郑琳琳同志,都因此火了一把。 原因是她在看了娱乐早班车之后手欠地打开了微博,并且不顾经纪人的阻拦,任性地发布了她人生中第一条带着[扣鼻]表情的动态: #邵一廷穆白月分手#如果是真的,我只想说,节(pu)哀(da)顺(xi)变(ben),呵呵呵呵呵[扣鼻]。 相比于充斥着各种宣传信息、官方发布、关爱社会等信息的明星微博,郑琳琳的一亩三寸地因为她的真实而一贯保守关注,很多八卦无聊人士甚至能从她偶尔的只言片语猜测出很多娱乐圈内幕。 在事态未明且舆论关注异常的事件中,大部分圈内人士都保持低调和沉默,其中包括穆白月的好闺蜜、一贯号称跟她“情如姐妹”的演员谢清微。 毕竟,如果一不小心发布了不合适的言论,在后期很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 而像郑琳琳这样,第一个跳出来并且大声说出自己观点的实属罕见。 网友们纷纷表示,没想到郑琳琳看起来柔弱,性格居然如此爷们儿。 连因为“爹实在太有钱”而成为“全国女生最想嫁”的网红小李都发了微博表示:郑琳琳真是条汉子…… 估计郑琳琳的经纪人和助理这会儿已经在前往天台的路上。 诚然,仿佛生活在世外桃源的初初对此一无所知。 她此时最关心的事情是:“你怎么想到突然回来?” 顾泽洗碗的动作不变,音调上扬地“嗯”了一声。 初初补充道:“你不是拍摄也挺紧张的吗?难道专程回来吃顿豆花?” 顾泽的动作没有丝毫停顿,声音也平静如往常:“我回来是因为今天是七月十二号。” 初初回想了一下自己的身份证,和她之前偷看过的顾泽的身份证,说:“不是谁生日吧?” 顾泽洗完最后一只碗,将手套摘下,按了洗手液洗手。动作行云流水,说不出的赏心悦目,而声音却有些发紧:“今天,我们要去看你父亲。” 初初呼吸一窒,顿时呆立当场。 第三十五章 两人驱车前往目的地,一路向北。 顾泽的座驾是一辆格外低调的辉腾。 初初一向认为,买大众汽车还是最好买甲壳虫,经典高端上档次[大雾,所以她看到车的第一反应是“顾泽竟然有车”,第二反应则是“这车好像出租车的宽大版”。 “为什么买这个车呢?”她问。 当时,顾泽帮她打开车门,回答得很理所当然:“不太容易引人注意,方便干坏事。” 初初思索片刻:“那我们回头把它刷成绿色吧,再加个空车牌,这样就更加不容易引人注目了。” 顾泽:“……你上车。” 而后初初上了车,再次想起自己是要去见[完全不认识的父亲大人],几乎是立刻就陷入了自我纠结,完全没空想车子的事情了。 车内音响极佳,放着清淡的民谣音乐,开车的顾泽戴着帽子墨镜,加上他最近蓄起的胡茬,与往日画报杂志上的模样半分不像。 跟他的车子一样,颇具迷惑性。 而他旁边的初初满腹心事,整个人团在副驾驶座位上,偶尔随着音乐的节拍点点头,像一只没睡醒的大猫。 实话讲,顾泽开车跟他的人一样,平稳而安静。 车子性能好,一路都没感觉到任何颠簸,而他从头到尾则都没怎么说话,只是偶尔说一句:“困么?如果你想睡我就把音乐关了。” 初初只是摇头:“不困。” 诚然,帝都的交通状况一向比较稳定: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堵。 这就不免让人在开车的时候不仅开车疲劳,而且心情焦躁。倘若遇到不太遵守规则的人,司机都愤恨地似乎想伸手动作,让对方早日超生。 以前初初还是沈卿的时候,曾经坐过一次同学的车,对方从六环安平开到市中心红门广场,一路就如同专业出身的单口相声演员,把路上所有“不会开车”的司机和“给驾校送礼拿到驾照”的愚蠢凡人吐槽了个遍。 两相对比,初初不得不承认,顾泽这个人……真的很神。 不过话说起来,虽然顾泽跟许多人(包括粉丝)想像的不太一样,但初初也觉得自己还算有些了解他。 比如他外表高冷,其实内心非常柔软温和,细心体贴又有责任感,实在是居家旅行必备。又比如他很多时候反应敏锐,做事认真专注,即便没有背景,也脚踏实地的为未来而奋斗,在杀人越货的时候或许也可靠异常。 而相比于因为相处而对顾泽的理解,对于原本的“沈初初”,她其实一点都不了解。 她出生于如何的家庭? 她的账户里为什么会很有钱? 她为何会喜欢顾泽? 她的性格又是如何呢? …… 还有最重要的是—— 如何能在跟她父亲见面的时候不被发现自己是假冒的? [您好爸爸,我是您的女儿,初次见面请多关照哈。] 一定会被乱棍打下山。 =_= [爹,我出车祸撞坏了脑袋有点不认识你了,你可得相信我啊我真没穿越!] 一定会被送到精神科。 -_-# 人生真是太艰难了。 初初只感觉自己心里头缠着一团毛线,五颜六色环环绕绕,中间还有不少地方都打着结,怎么也解不开,只能是越碰越乱,愈想愈烦。 任车窗外风景如画,车内有男神在侧,也完全没有心思欣赏,一直不停地构思如何该跟自己的父亲打招呼。 万万没想到。 所有的烦恼和不安在到达目的地的瞬间,就仿佛是被人戳破了的气泡,悄然炸开,没留下半点声息。 与初初预想的富人别墅区不同,顾泽把车子开到了郊外前朝帝王陵附近的一片区域,在树林间几乎无人的公路上拐了几个弯,最后经过了一座的黑色大门,将车子停在了不远处的停车场内。 停车场极大,却没几辆车。 初初注意到,方才经过门口的时候,门旁的巨石上[念园]二字铁画银钩、颇具古意。但门里却没有什么小区一样的建筑物,反倒有点…… 顾泽从后座拿了个黑色的棒球帽扣在了初初头上,淡淡道:“下车。” “这是……”初初想着门口的样子,声音里有着浓浓的不确定。 顾泽点了点头,似乎对于她的惊讶丝毫不觉:“对,这里是墓地。” 她脑中一片空白,恍恍惚惚间想起来,顾泽在出门后专程去了趟鲜花店,而当时他买的是白色百合,但初初心乱如麻,完全没有留意。 而此刻,她就是再笨也明白了过来—— “她”的父亲,已经去世了。 * 两个人沿着石板台阶往上走。 郊区人少,墓地也格外安静。四周树木丛生、绿意盎然,不知名的树也不晓得长了多少年,参天一般。 炎炎夏日中,城市里的每一丝微风都带着灼热,而在这里,空气似乎因为穿过了层层树叶而被降温,变得清凉舒适,光线下仿若染着嫩绿色。 因为初初花粉过敏,顾泽一直抱着百合。 鲜花的馥郁香气若隐若现,尚在安全范围内,却让她的心绪也逐渐平静——或许某种程度上说,面对一个已经逝去的“亲人”,总比面对不是自己的、却因为命运之神的玩弄而不得不成为的“亲人”而好很多。 沈父的墓地不算远,似乎走了没一会儿,顾泽便停住了。他放下花束,摘下帽子,对着墓碑鞠了一躬,而后看向初初。 初初一贯硬气,从没觉得自己害怕什么,即便是当初车祸的时候,脑海中最后的印象也绝对不是畏惧,而是那么一丝丝的不甘心。 而此时,她不禁有些畏缩。 深吸一口气,初初缓了缓,上前也弯身行礼,却没多说,反倒退后了半步。 墓碑上的照片清晰,其中的中年人称得上是英俊,面目也很平和,初初的嘴唇和鼻子与他很像。 即便是从未谋面的人,甚至可以说是灵魂上毫无牵扯的人,在此刻看来,都有种非常微妙的、难以言语的心酸的感觉。 或许是血缘关系作祟。 又或许是内心因为原本应该站在这里、真正的沈初初而产生的感情。 “我跟她认识的时候是高二的暑假。”顾泽突然开口。 初初默不作声,周围安静地能听到风的声音、叶子摇摆的声音,一时间,仿佛整个世界都被寂静笼罩,只有一向寡言的、他的声音。 “那时候我很需要钱,她出现在我面前,说可以借给我。我原本不相信,但后来沈叔叔出现了——我见过他,刚入学的时候,他给我们学校捐了三栋教学楼,新盖了图书馆。虽然直到我们毕业,图书馆都没建好。” 初初比他低两级,印象中自己高三的时候,学校确实换了新的图书馆,相比于之前的那一个,要高大上很多,颇有大学图书馆的气势,但是因为那时候顾泽已经毕业,她每次去图书馆都有种青春期特有的、十分矫情的惆怅感,故而去得极少。 而学校里也确实有三栋名字相似教学楼,都是她入学前不久新建的,叫什么来着? 一时也想不起。 “齐盛集团你听说过么?”顾泽突然问。 “……我知道。” 那是一家帝都极有名的民营企业,几十年前从百货公司起家,后来越做越大,产业逐渐涵盖了房地产、旅游、建筑甚至是矿业开发,分支机构遍布全国,是除了国营企业之外鼎鼎有名的一家公司。 距离初初的母校不远,就有一家齐盛百货,她曾跟同学一起去一层围观各路奢侈品,最终不得不确认自己自己果然是一个“分不出奢侈品到底哪里好、只能看出价钱高”的土鳖。 顾泽指了指墓碑上的照片:“他是齐盛的几大股东之一,当初企业创立的元老,你现在账户里70%的财产,全部来源于股份分红。剩下25%是他产业的各项收益,而你自己的收入,大概有5%左右。等你30岁后,还会有一部分现在被暂时托管在齐盛基金的动产和不动产入账。” 初初默然。 “他找到我的时候跟我说,他女儿脾气倔强,看起来不爱说话,其实非常任性,让我不要跟她生气。但她确实……很喜欢我,所以如果我愿意做她男朋友,他一定能帮助我渡过难关,甚至让我的生活回到我父亲出事前一样安逸。” 他的语气仍旧风轻云淡,似乎说着旁人的事情:“我拿了一部分钱,成了她的男朋友——协议你看了。” 初初捂着嘴,极力让自己不要呜咽出声。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在她来到沈初初世界的第一天,小强会那样严肃地告诉自己“顾泽不可能喜欢你”。 因为他真的不会、不可能。 她所知道的顾泽,是高中时期那个冷漠的天之骄子,亦是大学时候那个温和的正能量少年。即便是看过协议,她也没想到顾泽曾经有那样难堪的时候。 而他今日站在这里,西装笔挺、侧脸英俊,仿佛从未有过半分心酸。 可能是太喜欢了,只要是想到他的当初,就会忍不住想哭。 虽然太矫情。 但怎么也忍不住。 “他帮了我很多,虽然可能都是为了他女儿,”顾泽接着说:“但他确实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好人。一年前他心肌梗塞突发,去世得很突然——她当时在外地拍戏,甚至没能赶回来见他最后一面,我看着他走。可能年纪大了,心愿也特别简单,他一早就把遗嘱写好,只是央求我,要好好照顾她,无论我们以后是什么关系。” “我没有拒绝。” 他转头看向初初,眼眸中似乎有重重山水、墨色沉沉,声音亦是低低的:“实话说,我从没打算结婚——如果你不来,或许我跟她会分手,但也会照顾她一辈子。” 第三十六章 很多次,会忍不住去疑惑人与人之间的相遇。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 时间与空间的经纬线交错出多种多样的人生,每一个节点都是一场仿佛久别重逢的相遇。 或许只是惊鸿一瞥,又或许是百般纠缠。 而我们为什么和有的人相遇的太早? 又为什么和有的人相遇的这样晚? 在《吴越》剧组的时候,小强曾经不断地暗示初初:顾泽不可能喜欢你,你还不如去争取一下邵一廷。毕竟邵一廷比顾泽好许多,而你又比穆白月强不少,你们俩强强联合一下,说不定效果很好,你可以少奋斗很多年——至于道德问题,我觉得你还是不要太担心,就算你翘了穆白月,你的道德水准还是比她高很多的。 被初初断然拒绝,并且勒令他要多吃药。 理由是:“我早一步遇到顾泽,是我的运气。能成为他的女朋友,是我的福气。我为什么要扔掉我的运气福气并且降低我的道德水准,去跟一个爱吃软饭的女演员抢她还不如我自己帅气、更不如顾泽帅气的男朋友?” 小强唉声叹气:“你要是早点遇到邵一廷就好了。” 诚然,初初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应该早点认识邵一廷。 但她一直遗憾,自己没能再早些遇到顾泽。 而站在沈父墓碑前、听着顾泽说话的这一刻,她这样的想法几乎达到了顶峰,并且产生了一个新的、很是降低自己道德水准的念头:如果她从一开始就是沈初初就好了。 不是因为美貌,不是因为有钱。 而是因为那样的话,就能更早地遇到顾泽,从一开始就能不要脸的借助父亲的能力,让他保持了高中时期骄傲自矜的模样,哪怕他不会比如今成熟,但或许会更快乐。 初初语带哽咽:“你……从什么时候……发,发现……” 顾泽说得并不直白:“当初拍摄《寂静》,安导每天都要给我上表演课。电影上映的时候,我已经能辨别出那些人的表现是真实的,哪些人在演。” 这学得哪门子表演?这分明学得是侦探吧! 初初一边打嗝一边垂死挣扎:“你,你总不可能……一开始就发现了吧?” 顾泽似乎无奈:“就是这样。” “一定是因为我跟她太不一样了。” “……有可能。” “我总比她可爱吧?” “有吗?” “我比她开朗?” “第一天也没有发现。” “其实我比她好看来的!” “……你又在演。” 真是够了![掀桌 初初沉默片刻,道:“其实我很早就发现了一本她的日记本,但是一直没有打开看。” 就在装协议书的铁盒子下面,靠近枕头的地方,藏着一本厚厚的类似笔记的本子,第一页写着“日记”两个字,不算好看的手写体,但是很清秀。 她没有勇气打开。不是因为不好奇原本的沈初初,而是觉得本子里一定有自己不太想看的、对方对于顾泽的感情。 喜欢顾泽的人千千万。 她最害怕面对的人就是以前的沈初初。 顾泽自然不知道她的想法,只是说:“她很小的时候母亲因病去世,沈叔叔自己忙,又没有什么亲人,也没有续娶,周围能跟她说话的人很少,所以她性格很偏执。那本日记……或许也没什么可看的。” 初初点头。 两个人向沈父到了别。 临走时,初初很是认真的对着照片道:“叔叔,我每天早睡早起,坚持运动,早餐吃的很多,午餐还好,晚餐吃得少,但是晚上消耗也少,身体很健康……我会让她很健康的。” 她认真说话的样子总是像个跟老师报告的学生,让人忍俊不禁。 顾泽伸手放在她发顶,揉了揉她的头发,声音温和:“走吧。” * 回程的路上,顾泽开车依旧安静,民谣歌曲里的男声干净清澈,而初初因为心里放下了事,终于在这样静谧的气氛中昏昏欲睡。 半睡半醒间,听到顾泽问:“你之前遇到过我吗?” 初初处于下一秒就能睡着的状态,脑子还有意识,但已经不能完整的思考,故而没过脑子地点了点头:“遇见过。” “遇到过几次?” “……三,三次。” 他的声音像是从极遥远的地方传来,有些不真切:“什么时候?” 初初的回答亦是断断续续:“一次……在高中的……图书馆,我见到你……还有一次,在孤儿院……门口……我带你进去……最后一次……” 她睡着了。 “初初?” 没有回应。 * 喜欢可能是很有道理的,也可能是毫无道理的。 前者比如小强倡导的爱情:喜欢一个人,最好先确定ta是安全的、可以喜欢的。相貌要端正,身材要适中,无不良嗜好,有一定教育基础,最好有房有车,房车都已经还清贷款,最好还能有个兄弟姐妹帮忙分担照顾老人的负担。 可能因为要求多,小强如同广大剩女,长时间维持着自己“单身狗”的身份,并且一直坚持要遇到“一个合适的人”,才能够喜欢。 “这样的爱情才是成熟的、理性的。”他道。 但其实更多时候,喜欢一个人是后者的情况。 可能喜欢ta的一个表情,一个动作,甚至是一个不经意间的眼神,喜欢了之后即便发现ta一贫如洗、并不适合长久相处,但是仍旧会忍不住去喜欢。 直到有一天清晨起床,发现自己对ta的感情因为时间或者其他原因,消失殆尽。 “这样的爱情是短暂的、盲目的。”小强大人如是说。 并且他非常肯定:“你对顾泽就是后者。” 但初初知道,并不是。 如果第一次相遇后的好感是学生时代青涩短暂的迷恋,第二次相遇是大学时期颇为心动的喜欢,那么第三次相遇才是让她一直坚持到自己“死亡”时候的原因。 如果非要说理由的话,其实还是说不出的。 初初和顾泽的第三次相遇,发生在顾泽的第一部电影《寂静》上映后不久,他刚刚红起来,却还未成为影帝的时候。 彼时顾泽是个不折不扣的娱乐圈新人,虽然在第一部电影中表现不俗,但到底没有得奖,也没有特别广泛的观众基础,相比于平时跟他合作的一众大腕,显得有些单薄。 为了积攒人气,林姐说服了他在帝都一个颇有名气的书店举行了一场影迷见面会。 诚然,这场见面会后没多久就是金像奖的颁奖典礼,顾泽在那是就成为了国内最年轻的影帝,故而那场人数不算多的见面会,也就成为了顾泽从出道至今唯一一场与影迷互动的活动。 初初原本没打算去的,原因也很简单:那天她有一节理论课要上,授课老师是出了名的严厉。 这位老师非常热爱点名,她上课的时候不仅要点名,还要点三次名:一次在刚上课的时候,一次在课间,还有一次在下课前。点名一次不到,期末成绩扣5分。 这样炫酷的点名方式直接导致这位老师的课成为全校全专业“上座率最高课堂”,每年在年度表彰大会上,她都能获得一枚由校长亲自授予的、最佳督促奖。 而学生们,除非是摔断了胳膊腿儿,或者是重病到住院,否则绝对不会缺席。 初初这样的乖学生自然是没打算逃课的。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 当天,这位老师因为儿子发烧、丈夫出差在外而不得不亲自把自家孩子送去医院就诊,因此没能上课。 并且即便如此,她也没有让别的代课老师授课,而是专程把自己的课从周四换到了周五,给所有学生放了一天假。 而顾泽举行影迷见面会的那间书店,偏偏距离初初的学校只有半站路,近得可怕。 于是她在中午吃完饭后,一边叨念着“去,不去,去,不去,去,不去……”,一边仔细数了数桌上牙签盒里的牙签。数了五遍之后,她毅然把其中一根掰成了两根,成功把数字从偶数数到了奇数,决定“顺应天意”地去一趟。 那时候是初春时节。 尽管无数文人骚客描绘春日美景,但帝都是一贯没有春天的,唯一能形容帝都春季的大概只有四个字:春寒料峭。 总之那一天很冷,初初为了不被冻到,穿了两件毛衣一件羽绒服,腿上套了条跟同学一起买的、减价后的加绒超保暖黑色羽绒裤。 整个人看起来非常接地气,像是郊区某个村里来的,非常合适大红色的围巾和诸如“王翠花”这样的名字。 之所以能这样打扮着出门,是因为她想着,顾泽颜值这么高,去的粉丝一定很多,自己出门已晚,估计只能远远地看一眼他,断然不会近距离接触的。 后来想起来,那时候也是很蠢,早知道真的能见到顾泽,应该冒着感冒的风险穿得好看些才是。 毕竟一年四季感冒的次数本来就会比见到男神的次数多。 等她晃晃悠悠、不紧不慢地到达书店的时候,发现她预料得委实准确:在门口都能看到里面的粉丝人山人海,整个书店仿佛下班高峰时期的二环,堵得根本挤不进去人,最可怕的是其实所有人都在排队,但人群已然看不出任何队伍的形状。 不是不失望。 毕竟还想着能远远看一眼,结果发现“远远”这个条件符合了,“看一眼”却不可能。 但是这么冷的天走了半站路也是不容易,白来一趟也不合适,正巧好友陈安静近日给她推荐了一本据说十分好看的书,她决定去二楼找一找,作为一个穷鬼,她觉得如果能在温暖的书店把书看完,就委实太好了。 顾泽的见面会在一楼举行,工作人员为了表示“顾泽的粉丝人数实在众多”,禁止粉丝排着的队伍通向温暖的、外人看不见的二层,只能排向寒冷的、但是路人看到都会好奇的大门口。 所以二楼的清净简直是理所当然。 初初在一个角落顺利地找到了那本名为《霸道总裁和他的美貌甜心》的小说,一边看一边吐槽陈安静的品味,并且在一页不落地全部看完之后,专程给陈安静发了短信:以后再给我推荐小说,我们就绝交[微笑。 陈安静的回复是:我就知道你能看完!!你一定也是被雷了一点就忍不住想要看看自己还能被雷到什么程度的强迫症患者!!! 初初:…… 两个人插科打诨完毕之后,她抬头望向窗外,发现春光果然苦短,天色已黑,而楼下也没有了之前的喧嚣,估计见面会已经结束。 她把书放回原位,沿着来时的楼梯下楼,却发现楼梯口被封了,指示牌说工作人员要进行清扫和检查,烦劳顾客从后门的安全通道离开。 于是初初只好绕回二楼,又从另一个楼梯走。 没想到刚踏进楼梯间,就发现那里有人。 而对方明显更早看到了她,在她还没出声的时候一把拉住了她,还用另一只手捂住了她的嘴。 被做完这一系列动作之后,初初内心充满了“我明明是个没有姿色的穷鬼为什么还会被绑架难道犯人是个高度近视吗?”的念头。 三秒后她停止了一切动作和胡思乱想。 因为她眼睛很好,也没有夜盲症。 一片黑暗中她发现,捂着她嘴的人—— 是顾泽。 第三十七章 22岁,拍摄完第一部电影。顾泽正是从男生向男人转变的时候。 在昏暗幽深的楼梯间里,当时的初初眼中,他整个人虽不如电影里经历了灾难的李凡一般颓废沉默,但或许因为瘦了,面部棱角明显比初入大学时候要深刻很多。 非要说像雕刻版俊美一定是夸张了,但看起来确然褪去了青涩和稚嫩,似乎每一分都恰到好处。 男神的一只手拉着自己,两人又距离得这样近,初初瞪着眼睛,感觉自己呼吸有点急促。 顾泽对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用眼神示意了一下,初初忙不迭点头。 看到她的动作,他眼眸里闪过一丝笑意,捂着她嘴的手便慢慢松开。他张开嘴,说话却没有声音,口型清晰:“有记者。” 话音刚落,初初便听到楼下有别人的声音传来。 一个带着恨铁不成钢意味的女声:“……这书店一共就两层,见面会结束了不到半个小时,你都能把人跟丢!我跟主编承诺了这次一定挖出顾泽住在哪,现在人都找不到,你让我怎么跟她交代?!把你煮熟了拎过去当礼物吗?” 一个稍显委屈的男声:“我就是去上了个厕所,人就不见了。” “上厕所!你为什么不憋着!让你每天熬夜打游戏!肾不好了吧?” “……我,我肾好不好你不知道吗?” “闭嘴!” 两个人似乎是一边说一边上楼,故而声音越来越近,初初紧张地看向顾泽,后者微微敛眉,但神色依旧如常。 诚然,如果记者上来发现顾泽跟一个女生呆在一起,那他的住址什么的就绝对不重要了,因为绯闻已经足够劲爆。 但是——楼梯间的门开合时候会有声音,二楼又是顶层,两个人真真是进退维谷。 初初觉得盖设计这个建筑的人委实有点浪费,在帝都三环众高校云集的黄金地段,建一座仅有两层的复古建筑,实在是不合理。 但现下也不是想不合理的时候,初初环顾四周,还没来得及仔细看,就被顾泽拉着走了几步。 因为冷,初初穿着从某宝买的雪地靴,保暖效果一般,底子到真是蛮舒服的,走起路来也没有声音,如此几步,下面正说话的记者也没有发现。 顾泽冲她指了指楼梯间拐角的一个小门——看起来像是个杂物间之类的地方,用眼神询问了以下。 初初毫不犹豫地点头:如果因为她的问题造成绯闻什么的,那实在逊毙了。 两人蹑手蹑脚地开门走了进去,顾泽反手将门虚掩上。 那果真是个放清扫工具和书籍的杂物间,不算脏,但油墨的清香和扫把的臭气混合起来,味道也确然有些醉人。 最重要的是,空间还算大,两个人面面相觑地站着,之间还隔了一个人的距离。 或许是没经历过跟死神亲密接触的原因,彼时的初初完全没有如今的厚颜无耻,因为跟男神站在一间屋子里,她的想法除了害羞和无措,更多的时纠结为什么自己为了保暖居然穿了这么多,看起来像一个团子。 要知道,虽然男生口中会说喜欢女生有些肉什么的,但对于看起来瘦瘦的、身材好、穿衣服好看的女生,绝对不会深感不喜。而同理,对于看起来像一个球的女生……呵呵。 门外的两个记者终于走到了二楼,女人有些疑惑:“我没听说顾泽已经离开啊,怎么找了这么久都没找到?” 男人则讷讷道:“说不定他悄悄走了,你不知道呢?” 女声不耐烦:“你再质疑我的耳目今晚就去睡书房。” “那……那他说不定也,也肾不太好,去卫生间了呢?” 一阵沉默。 “很好,”女人明显愉悦了起来:“你总算有灵光的时候,去男厕所找他,如果找到了,今天我给你做饭。” “……我,我刚发了工资,我们出去吃好不好?” “……” “吱呀——”一声,听起来像是二层楼梯间门被打开的声音,而后一片沉寂。 应该是走了。 顾泽也第一次经历这种事,不由得舒出一口气,整个人放松下来,才仔细看起面前的女生。 因为裹得太过严实,完全看不出身材,只感觉不算高。头发乌黑,但却是短发,右边别在耳后,露出了一只挺可爱的耳朵。耳下是大红色的羊毛围巾,看起来格外暖和,也正是这条围巾,遮住了女生半张脸,于是他方才在楼梯间捂她嘴的时候,感受到的的不是皮肤的柔软,而是毛茸茸的触感:很暖,但有些扎手。 或许是很少跟女生有接触,那瞬间的反应其实有些奇怪。 从来不多想的他,在当时的第一反应竟然是:像是小猫。 而在女生转过头后,看到她清亮明朗的双眸之后,脑中也似乎有“应该是折耳猫品种”之类的想法。 因为那双杏眼睁大的时候委实很圆,也很……那个词怎么说,萌? 此刻女生微微低头,从他的角度完全看不到她的面容。 而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发现对方盯着的……是自己腰间。 顾泽轻咳一声,初初回过神,抬首便看到他一手掩着嘴,一手指着自己腰部:“看什么?” 初初脑中似乎有什么炸开,脸瞬间就红了,慌忙地解释:“我就是看看你的肾。” 说完感觉不对,又试图弥补:“啊不是,我不是说你肾虚,我就是看看,也不对,我不是医生,看不出肾虚,但我觉得肾虚这个问题其实有时候会很严重,还是要看看医生的——不是,我没说你肾虚,我,我也没有想你是个肾虚的人……” 越说越错。 看着女生急得欲哭无泪的样子,顾泽歪着头仔细打量了她一番,问:“我们是不是见过?” 初初没说话。 他思索片刻:“不是刚才,见面会你没有来,对吗?” 她局促地解释:“来是来了,但是人实在太多,我从小就不是个擅长挤公交车的人,也不是个擅长挤地铁的人,所以这方面技能一直挺欠缺的,没能挤进去,就跑来二楼看了会儿书。” “那就是之前了,”顾泽回忆地很仔细,很久之后才道:“是不是几年前?我记得去孤儿院的时候有个小姑娘帮我进了门……是你吗?” 不是不惊喜。 实话说,对于初初前二十年相对贫乏的生活来说,“惊喜”这个词无疑有些奢侈,如果真要说,大概偶尔也能遇到。 比如在某个非常想吃炒土豆丝的周三,食堂师傅偏偏就做了炒土豆丝,并且很可能因为跟媳妇的夫妻生活和谐,往土豆丝里加了不少肉,同时,初初因为老师极少见地没有拖堂,正巧赶到食堂打了一份土豆丝炒肉片。 那种感觉是很美妙的。 所以顾泽能够记得她,她立刻感受到了当初自己吃土豆丝时候的惊喜感。 但言语委实贫瘠,考虑了半天,憋出一句:“你记忆力真好,怪不得高考成绩那么高。” 即便是几年后回想起来,依旧觉得想给当初的自己一拳。 大好的跟男神相处的时间……竟然说起高考这种虐心的话题。 两个人走出杂物间,顾泽带着她下楼,问:“我记得你当初说你学了表演。” “对,”初初说:“目前为止一直没有后悔这个决定。” 顾泽似乎笑了,语气也很轻松:“为什么会喜欢表演呢?” 这个问题,其实初初也想问他。 为什么读了土木,本该在教室里研究各种物理原理和受力结构的他,会成为一个演员呢? 但她确然没有什么资格问,于是还是回答:“……可能因为希望经历不同的人生吧。表演的时候能学到很多原本距离自己很遥远的知识,比如演医生的话,可能就能知道些医务知识,以后生活也方便啊。” “比如看肾虚?” “……” 见到女生尴尬,顾泽也有点不好意思,说:“你继续。” 初初顿了下,道:“还有个原因,也是目前我觉得比较重要的,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有幸能小有成就,收入也能很客观。” 说完后感觉更尴尬了。 原本以为顾泽会觉得这种想法太俗气,没想到他颔首道:“没错,这挺实际的。但是演员挣的钱某种程度上说也是辛苦费,你得沉得下心,很努力,才能有所收获。所以很多人想着只要在镜头面前笑一笑、摆一些姿势就能赚大钱,其实是想多了。” 她没有这方面经历,只能点头:“嗯。” 两个走到书店后门,门口停着顾泽的保姆车,而他的经纪人和助理也已经在车里等他。 初初呼出一口气,因为天气寒凉,很快就变成一团白雾,消散在她面前。她围起围巾,声音也变得有些闷闷的:“今天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我先走了。” 顾泽摇头,语气清淡:“是我跟助理走失了,当时是在找他,遇到那种情况也不是你的错,书店毕竟有客人。” 初初没有回话,比了个再见的手势,头也没回地朝学校方向走去。 不是不想说话,也不是不想多呆一会儿。 只是有些人注定没有交集,相处愈久,愈加难以离开,不如早早走掉。 男神果然就是一种……远远看着就可以的生物。 * 因为《繁星》的拍摄实在紧张,顾泽又是剧中唯一的主角,戏份繁重,故而他只请出了一天假期。 也就是说,当天下午他们才从墓地赶回家里,初初做了顿饭两人吃了后,顾泽便马不停蹄地赶往机场,要飞回桂省。 “你总要休息……”初初站在门口看着他。 顾泽眼中有些许宽慰的神色:“我在飞机上可以睡,早点回去,今晚或许可以早些睡。” “如果你病了,肯定会拖进度的,所以不如多休息,保证身体健康,才能熬得住。” 顾泽思索了一下:“如果我病了也不会拖进度。” 初初惊讶:“你总不能带病拍戏吧!” “不算,”顾泽摇头:“张导可能会让我拍生病的戏份。” ……好想跟去,情况不对还可以偷偷给导演丢块板砖。 顾泽到底还是走了。 看着他离开的样子,初初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像目送上班族丈夫出门的妻子。不过下一瞬间又忍不住拍自己脑袋:脑洞太大确实不好,他照顾沈初初是理所应当,跟你有什么关系? 如此一来,她也终于想通了为什么当初她把协议拿给顾泽,说要解除的时候,他会把协议再推回来,并且后来也只字不提这件事。 原因再简单不过:这协议再怎么不平等也是他跟原主的事,他自然不用跟自己这个局外人多加讨论。 实在再正常不过。 诚然,初初也没时间多想。 因为顾泽离开了,她也没能多留几日—— 安导亲自打了电话来,通知她:女主角休息的差不多了,可以回来拍戏了。 第三十八章 顾泽回到桂省的时候已经是傍晚。 剧组所在的小县城树木环绕、气候极好,但条件艰苦,剧组随行人员都挤在一间政府旁边的招待所里。 傍晚时分正是吃饭时间,由于房间里的风扇转得太慢,而且总是晃晃悠悠并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让人有一种它似乎在下一瞬间就会掉下来砸到脑袋的错觉,所以众人都选择了坐在走廊吃。 包括导演在内,每个人搬一个小板凳坐在一起,手里端着盒饭,一边吃一边聊天,从远处看上去很是蔚为壮观。 顾泽侧着身子经过走廊,一路走到尽头自己的房间处,张导跟他打招呼:“还顺利吗?” 他点了点头。 张苏楠见他一脸疲惫,挥挥手:“快去休息吧。” 一边正在跟编剧妹子聊天聊得开心的mark放下碗筷,像是小学时代测试100米一般,一个箭步冲到顾泽身边:“走走,我有话跟你说。” 顾泽离开的时候他没有随行,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故而此时便格外心急。 诚然,mark是个非常耿直的、专注泡妹子三十年的直男,但是自从顾泽出道便一直照顾他,虽然基于顾泽的独立,两个人的关系没有到“保姆和孩子”的地步,但好歹也算是亲如兄弟、情同手足。 于是他很顺手地搭上顾泽的肩膀,跟着他开门,然后进了房间。 身后一个工作人员忍不住感叹:“原来mark哥这么奔放,男的女的都不放过。” 他的声音不大,但大概由于他音乐学的不大好,偏偏说在大家聊天节奏的一个缝隙,便显得格外突出。 话音一落,周围一片寂静。 刚跟mark聊天的妹子笑着打圆场:“估计是要谈工作的事情吧。” 另外一个女生则说:“可不是么,何况顾泽还有许映呢,别乱拆我cp哈!” 门外八卦气氛浓烈,门内却是冷然与紧张。 顾泽坐在沙发上,整个身体后靠,头亦是微微仰起,眼眸闭着,看起来像是睡着了。 mark抱着手肃然立在一旁,像一个教训学生的训导主任:“你在这么紧张的拍摄阶段请一天假,就是为了回去见沈初初?你真的不是生病了吧?” 顾泽说:“我没有。” “你没有见沈初初?还是你没有生病?” “……” mark一脸愤然:“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你记不记得当初你跟你家人住在一起,却被她逼着[同居]?好,房子太舒服了你不记得是吧。那你记不记得,你拍完第一部电影,把钱还给她的时候,她怎么嘲讽你的?我在你旁边呢我记得,她说,顾泽,你别想着还了钱就去找别的女生,就算你不喜欢我,你这一辈子也只能跟我在一起。——你是不是也忘了?” 顾泽伸手揉揉眉心:“……我没忘。” “你是不是因为没谈过恋爱,所以不知道女朋友该是什么样?我经验多,我来告诉你。”mark走到一边,坐在沙发凳上,掰着手指头一边数一边说:“女朋友会在你生病的时候关心你,她干什么?让你在下雨天发着烧去接她,就因为她在夜店玩得太晚了。女朋友会在你工作的时候避免影响你,她干什么?她不顾林姐的阻拦,跑到片场去胡闹,差点让人没法收拾烂摊子。女朋友会在你事业成功的时候祝贺你、为你高兴,她干什么?她摔了你的奖杯,指着你的鼻子说,你的成就都是靠她老爸的钱,而你这辈子无论赚多少钱,成为什么样的人,都永远只能靠着她活。” 他还要继续数,顾泽阻止了他:“你不用说了,我都记得。” mark顿了顿:“我知道她很漂亮,也很有钱,当初还帮过你,但她脑子有问题你知道吗?这么多年你都没有因为那些喜欢她,这几天她到底给你灌了什么*药?” 他突然想到一个可能性,面带惊恐地问:“该不会养小鬼了吧?” 顾泽似乎觉得好笑,最终无奈地道:“你到底在想什么?今天是沈叔叔忌日,我总要回去看看。” mark恍然,“哦”了一声,问:“就是那个女儿在他临终前还在北欧玩乐却骗他还在拍戏,于是把你这个无关人等叫过去先是叙述了一遍他对你的恩情,又说了一次你父亲现在在他的企业里工作,最后一脸假仁假义地问你愿不愿意照顾他女儿一辈子那个老头吗?” 顾泽继续揉眉:“……他真的帮了我很多。” mark一副无语地姿态:“你也是真的为他们父女当牛做马很多年!” 顾泽不语。 mark平复了一下心情,说:“我理解你,一个人在最卑微的时候接受了别人的帮助,无论这个人怎么对待自己,都是该接受的,因为被如此对待的处境,肯定会比当初没有接受帮助的处境来的好。我知道他们都是你的恩人,但这不是你牺牲自己整个人生的理由,兄弟,哥们儿,听我一句,珍爱生命,远离沈初初——你可以说我不道德,但人有时候必须自私一点,才能活得开心。” 顾泽坐直身子,直视mark,语气温和:“我知道你为我好,谢谢你,mark。” mark一噎:“又来了又来了……每次你说这句话的意思就是,mark你可以走了我想睡觉。” 顾泽终于笑了出来:“真了解我。” mark站起身,说:“好吧,你确实需要休息。” 顾泽将他送到门口,mark手按在门把上,却仍旧忍不住回头道:“相信我,就算她有所改变,也是一时的。我们的老祖宗说,江山易改,秉性难移,一旦你真的接受她,她就会变回原来的样子,到时候你只会因为期待某一个时间段的她而舍不得离开,最终跟一个偏执症患者过一辈子——顾泽,这不该是你的人生。说句难听的,如果你父亲知道,他肯定会宁愿当初就死掉,而不是因为如今能活着,就让自己的儿子表面光鲜、背后疲惫。” 顾泽扶着墙的手紧了紧,又松开:“……或许你想错了。” mark露出一个疑惑的表情。 顾泽道:“你有没有想过,这一段时间,她从来没有把自己当作我的女朋友?” “你什么意思?” “基本不主动跟我联系,不主动打听我的工作和行程,没有隔三差五地向我提起[她是我唯一的女朋友],并且把当初的协议还给我,你觉得这些代表什么?——你方才说了,你经验多,你来说。” mark突然觉得自己有点结巴:“非,非要说的话,可,可能是她想跟你分手?” 顾泽沉默。 mark突然变得异常兴奋:“太好了!沈初初终于想开了决定放过你了!也不知道谁是下一个倒霉蛋哈哈哈哈。我要去寺庙还愿,一定是佛祖大发慈悲听我了一回,你要脱离苦海了兄弟!!请我吃炸鸡行吗?!” 顾泽:“……” * 几天前,初初离开《吴越》剧组的时候,其实真的做好了不再回归的准备。 因为人长大了之后,往往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现实。 很多时候自己已经做到了十二分的努力,但或许就因为三分差运气,结果一败涂地。就好比一个认真拍戏的演员,因为不幸得罪了投资人的女朋友,所以只能从拍摄场地黯然退场,不是不够好,而是这世上本就没有绝对的公平。 所以,当初她想得很开,《汉宫秋》片酬不少,用来黑穆白月是个不错的选择,黑完之后,就算自己不再是女主角,也能睡得安稳。 没想到能再次回来。 非要说起原因…… 要么是安导坚持用她,要么就是邵一廷和穆白月真的分手了,并且安导坚持用她。 无论如何,她都非常感谢安导。 她的感谢方式其实也很直接简单:“我一定努力把西施演好。” 安导从业二十多年,见多了各色演员,要说最喜欢的,沈初初绝对能拍得上号:“其实当初让你走,是我不够坚持,你是个好姑娘。” 诚然,他虽然从没想过换女主角,但也不得不向投资商妥协,让她或多或少受了点委屈——灰溜溜地退出剧组,回来又面对着严苛异常的拍摄:时间太紧了。 初初笑得真诚,话说来说去就一句:“我一定一定好好演。” 因为行程太紧,她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行李由john拿到酒店,而她则直接留在了剧组,拍摄回归后的第一场戏:一场西施和夫差的对手戏。 之前提到过,夫差的扮演者杨之文容貌俊秀,穿上古装之后更是俊美异常,加上之前他跟初初在《汉宫秋》里合作过,互相之间也有几份默契。 故而两人换好了衣服,坐在一起对台词的时候,旁边不少工作人员都觉得画面太过赏心悦目,纷纷拿出手机拍照:“看着他俩,中午至少能多吃三碗饭啊!” 旁边的人怒:“你要把剧组吃穷吗?饭桶!” 令安导和杨之文十分惊喜的是,即便休息了一段时间,沈初初的表现也没有丝毫生疏,并且对于剧本的理解,似乎比当初她刚进组、没有围观前辈们表演时候的更加深刻。 拍摄的场景是西施已入吴王宫,成为了夫差的妃子。但因为她内心藏着复国的秘密、对范蠡的爱情,所以一直郁郁寡欢,而夫差虽然好色,却一直也没有忘记防备异国美人。 两个人形如爱侣,实则互相猜忌,气氛十分诡异。 “大王说这鸟是向南飞的,那它自然是向南飞的。”一身繁复宫装的西施唇角虽有笑意,但神色却是冷淡,说话的语气也只是恭敬,没有感情,似乎这鸟到底朝哪里飞,她分毫都不在乎。 “你说的对,我前一刻说它向南,它就是向南,”立在她身畔的夫差讽刺一笑,拿起身后侍卫手中的弓箭,弯弓引箭:“而此刻我不想让它往南飞,它就须得停下来。” 话音方落,空中的一只大雁被箭射中,跌落下来。 大雁本是一群,此时受了惊,便失措起来,飞行的形状亦是乱了,一群鸟儿扑扇着翅膀,看起来凌乱又无助,惊慌了一阵,又继续向前飞。 只有一只没有随着众雁离开,而是仍在方才那只大雁被射杀的地方徘徊,久久不走,其哀鸣阵阵,仿佛是痛失爱侣。 西施目中闪过悲怆,唇角的笑意消失,似乎怔忡片刻,转瞬却又是神色冷漠:“这鸟儿不过野物,如何做得了主呢。” 夫差定定地看着她:“爱妃知道便好。” “卡——!”安导笑着喊:“过了。” 如果说一开始,她已经做到了导演的要求——让西施美得倾城倾国、风华绝代,那么此时,她已经能让西施成为一个有泪有爱、有血有肉的美人。 第三十九章 吴王夫差与越女施夷光的第一次有迹可循的见面是在一个秋日。 天高气爽,吴王宫所有的女人都在议论,战败的越国国君进献了两个美人,一个长得清秀可人,还有一个丽色惊人,人说可倾城倾国。 这几个字传入夫差耳中的时候,他似笑非笑,说了句:“孤只听闻她是越国一个村落中的民女。” 当日下午,换上了吴国服饰的施夷光跟随侍从进殿拜见国君,看起来其实与之前所有他国送来的美人没什么太大区别。 一样的低着头,一样的规矩,一样的小心翼翼,一样……像只关在笼子里的鸟,羽毛浓丽美好,动作却迟缓呆板。 王座上的人神色冷漠,声音严厉:“抬头。” 女人定了一阵,才将头抬起,露出那被议论纷纷的面容来。 确然是美。 眉眼、嘴唇、下颚、乌发、脖颈,每一处都美得惑人,即便见惯了美色,亦说不出这样的容貌哪里能增一分、哪里能减一毫。 然而更奇特的是,那立于空旷殿堂中、重重台阶下的美人,还拥有一双亮得惊人的眼眸,眸色虽不深,其中情绪却是复杂。 夫差以手支颐,唇边漾起一丝弧度。 殿中气氛肃穆,侍从与臣子遍布,连越国几个颇有名气的“匹夫”都站在不远处,而已过而立、一贯也称得上是稳重的国主却笑了笑,心里道,真是个不会隐藏情绪的姑娘。 而后,即便这来自越国的美人荣宠无限,两人也不过是如前文所述一般,各怀心机、面冷心更冷罢了。 在整段吴越争霸、吴国伐齐等一众冷凝残酷,充斥着各种政治博弈与冷兵器战争的历史中,唯一有几分风月气息的传奇,恐怕就是关于有野心、好战争的吴国君主与美颜无双、为复国而来的越女之间的那段、带着些许桃色的故事。 诚然,这个故事并没有开始于当初山清水秀的越国村落,亦没有开始于那个充满了嘲讽与不安的秋日的大殿中,而是开始于一个风轻日暖的春季。 那一日,夫差在他新宠姬的殿里多用了几块梅花糕,故而产生了一个想要在花园里散散步的想法。 这样的想法对于他来说是极为罕有的。其他宠姬只顾着给喜欢呆在正殿、与臣子们商量战事的国君送汤汤水水,全然忘记了要在花园制造巧遇,于是给后宫里头一个人捡了漏。 这个人就是喜欢跳舞,并且没事干乐意在花园里锻炼身体的农村姑娘,施夷光。 似乎从离开故土之时就郁郁寡欢的女人,却在微风醉人的春日午后,穿着越国的衣裙,于满园□□的亭子边跳舞。 纤腰束素,曼妙动人。长袖飞舞,态拟神仙。而脸上的表情,也是从未见过的生动与喜悦,那双总是冷寂却明亮的双眼,此时满载欢快,似乎不是在异国的高墙禁宫之中,而是身处家乡溪水潺潺的岸旁。 男子身姿挺拔,背影正直如同劲竹,身后的侍从因避讳低着头,故而无人能看到他平和的神色,与温柔的表情。 ——真是个不会隐藏情绪的姑娘。 * 原本,安导没有想到自己会选择一个有舞蹈功底的演员来演西施,毕竟圈里舞蹈出身的女演员不是特别多,而学跳舞的女生,一般演技都不尽如人意。 相比于能跳舞不会演戏,他觉得还不如找个会演戏、长得美的,大不了最后跳舞时候的细节拍摄用专业替身。 甚至,替身的事都商议得差不多了,就差选定一个女演员,从而在几个替身里挑一个身形最相近的。 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了一个舞蹈专业出身、演技还获得了认可的沈初初。 替身的姑娘们默默咬坏了好几条小手绢。 跟他们一起咬的,是剧组的舞蹈指导。 这位指导相当敬业,自从看了剧本,她和同事们商量之后,经过长达半个多月的设计和构思,针对[施夷光花园之舞]设计了一套虚实结合、可远拍可近看、可本人可替身的舞蹈动作。 没想到,安导说了,不用那么麻烦,用沈初初在《汉宫秋》试戏那段就行,名字也刚好切合,就它了。 虽然老师在看了初初的拍摄之后,与其他工作人员一道,表示了极大得称赞,但仍旧对她自己设计的那场无疾而终的舞蹈感到怨念,甚至忍不住说了句“以你的资质,完全可以跳难度更高的,比如之前那段”。 初初只想苦笑。 实话说,她本人是舞蹈的门外汉,曾经在表演系上学的时候看过不少舞蹈演员的纪录片,也学习过一些关于跳舞的拍摄,比如动作要有力、大开大合,拍出来的效果才会好。 当然,这些都是针对非科班人员的弥补性训练,主要是为了拍摄而学习的,也就是说,能够拍出好看的画面,但不一定真实情况是跳出了一段美妙的舞蹈。 然而,万分幸运的是,沈初初的身体非常柔软,因为常年练舞的关系,腿部和腰部很有力量,所以做任何的舞蹈动作都没有丝毫困难。 于是,每次练舞的时候都默默感谢佛祖开眼让自己穿越到沈初初身上,又忍不住脑洞一下,如果沈初初穿越到原来的自己身上,会不会每天活动的时候,都觉得能听到骨头嘎吱作响——她会想揍死自己吧。 除了绝赞的身体机能,她发现如今,她在看到或者想到一个动作的时候,身体的自动反应效果极佳,换句话说,这个身体对于舞蹈动作的模仿力和理解力都很好,所以她只要多加练习,跳舞的拍摄就从来不会是难点。 所以拍戏的间隙她忍不住会问john:“你知不知道,当初的,呃,我,为什么会去学舞蹈?” john翻了个白眼:“难道不是因为报考了表演却因为文化课成绩太低多亿不得不去学舞蹈吗?” “……” 现实有时候就是这么……戏剧化。 -_-# 总而言之,多亏了[沈初初],她如今才能如此顺利地拍摄施夷光跳舞的戏份,并且因为表现出色,在回归拍摄的第四天,就遇到了整场电影中西施的重头戏,同样也是初初在表演技术上难度颇大的一场戏:响屐廊之舞。 作为一个古代版的霸道总裁,吴王在爱上西施并且对其大肆宠爱之后,便劳民伤财地为她修建了行宫。 为了表现他多么总裁,还在行宫内修了一条小斜廊,将回廊下的岩石全部凿空,以大缸铺之,在缸上覆以厚板,人穿着木屐在廊中行走时,因为与木板的撞击和缸内空气震动的回响,会产生铮然清脆的声音,仿如奏木钟、敲木琴。 关于这一点,有两件事让初初瞠目结舌。 第一,她有一场戏要在拍摄,是跳舞。 舞蹈老师因为之前的怨念,连夜赶工设计了一场难度极大的、至今初初都没完全熟悉的舞蹈动作,理由是为了让西施更抓人眼球。 第二,剧组拍摄的地方真的有一条响屐廊。 初初看到的时候不啻于看到真人版西施,惊讶地问对剧组无所不知的john:“……影视城得多有钱,竟然真的造了这么一道回廊?” john翻白眼的技术已经炉火纯青:“你智商得多低?怪不得考不上表演系。你刚进组的时候不是在整个王宫都看了吗?哪里有这东西?这是前一阵才弄的好吗?咱们剧组弄的!” 初初顾不得反驳自己其实考上了表演系,大惊道:“集资时候没算我一份吧?我没钱啊!” john:“……” 在john充满鄙视之情的解释下,初初才明白,原本《吴越》剧组虽然钱不少,但毕竟大笔的经费要花在请各路名演员和做后期为战争场面做特效上,场地和道具都属于不太重要的选项,故而安导一开始就打算让初初在特效布上跳,后期通过高科技给她脚下加上[响屐廊]。 然而开机前一阵,本剧最大的投资商兼策划人,在看了所有演员试戏的录像之后,突然决定追加投资,建造了这么一条基本还原了历史描述上的响屐廊,并且已经与舟州影视城的相关负责人商议好,在拍摄结束后,将该回廊作为一个旅游景点,供前来舟州参观影视城的游客们体验游玩。 这个财大气粗、颇有投资眼光的人,正是邵一廷。 这也正是安导当初会向他妥协、让初初休假的原因:就在穆白月冲到《吴越》剧组的前一天,响屐廊刚刚施工完毕,并让安导验收。 考虑到舟州的旅游客流量,这样一项基本算是不期望后期回报的投资,实在很难让他对邵一廷说“不”。 时至今日,安导看到这条回廊的心情依旧很复杂。 初初就更加复杂了。 因为她此时穿着大红色的舞裙,要在这样高大上的回廊上表演一场给夫差看的舞蹈,这个难度为超s级的舞蹈的设计者就站在不远处,并且对这场戏充满期待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各大主角都已到场。 而自她本次回归后就再没见到过的邵一廷,也出现在了回廊尽头的导演身后。 与之前不同,这次的邵一廷看起来低调很多,他几乎没有说话,像一道安静的影子,立在远处。 诚然,初初对他没什么好感。 可能正是因为当初“被放假”的感受太不好,初初站在廊上的时候,心里燃起了几分斗志:总不能在这位boss面前丢人,他想换掉她,门和窗都没有! 还没开拍,安导忍不住喊了ng:“沈初初你搞什么?你现在对夫差很有感情!给我收回你眼睛里头的苦大仇深!!” =_= 哦。 第四十章 整场跳舞的戏几乎拍了一整天。 傍晚时分霞光漫天,安导终于心满意足地拍了拍机子,宣布可以收工。旁边的副导演弱弱地问:“导演您拍了这么多,是拍综艺吗?真人秀?” 安导怒:“素材多才方便我剪辑!” 副导声音飘渺:“临时要改分镜就直说嘛……” 而在场的其他人,虽然对于成片出来后的效果没什么概念,但都忍不住在拍摄结束后来跟初初说两句,比如“跳得不错”或者“杨之文这小子还挺有福气”之类。 场务专程赶来看戏的远房表妹表示,如果今天要不到沈初初的签名就一哭二闹三上吊;灯光刚怀孕的老婆则感叹,生出来的孩子如果是女生,揍也要揍到舞蹈班去…… 这种现象的原因很简单。 只是从一个与电影拍摄无关的旁观者的角度看,这场跳了五六遍的舞蹈着实太惊艳。 甚至每一次,即便是同样的动作,因为步伐和声音的不同,都给人以不同的感受:时而如云飘逸,似乎难以捉摸;时而若风灵动,仿佛自由自在。 但不管哪一次,施夷光的神情却总是差不多:欢喜,轻松,爱慕。 一般人从旁边或者远处可能只会注意到舞姿,但导演身边能看到屏幕的人,包括副导演、邵一廷等,都能真切地感觉到镜头中人的感情:面对自己喜欢的人的感情。 戏结束后许多人都散了,几个主角跟初初说了几句也都离开,杨之文还有一场夜戏要拍摄,先赶去吃饭,只有初初留了下来。 她的舞衣轻薄,下了戏就给自己套了件外套,穿着便显得有些不伦不类,坐到一边,乍一看简直像个群演。 为了拍起来好看,她一天都没吃饭,早已饿过了头,跳舞体力消耗大,累就不用说了,胃里也空空地难受。 小强在半下午的时候,就专程给她买了一碗小米粥,但此时也已经凉透:“我去给你找地方热一热。” 初初一副见鬼的神情:“要不要这么讲究,娘炮。” 她端起饭盒咕噜咕噜喝下去,随意擦了擦嘴,问导演:“我能看看吗?” 安导点头:“可以,不过肯定跟最终版出入很大,排得挺长的,剪下来可能就几分钟。” 初初也没觉得可惜,乐呵呵地说:“所以能看到未剪辑版,还是蛮幸运的。” 拍摄确实很长。 能看出来她跳第一次的时候还有些紧张,或许是因为人多,又或许当时脑洞比较大,一直在担心自己如果太重了,木板负担不住,到底会不会一下子掉进下面的水缸里。并且,如果掉进了水缸,那么最好能直接掉到一个里头,最尴尬的就是掉到了两个之间,她甚至还在一边跳一边寻思:这水缸里到底有没有水。 总之第一遍动作很标准,但是步伐不自然,神色也有些心不在焉。 第二次则好了很多,她整个人像是终于放松了下来,跳起舞如同一朵红云,姿态优美秀雅。 仔细看起来,这个施夷光与之前那个在溪边浣纱的女子已经迥然不同,虽然面貌未改,眼中亦同样清澈,但神态已经不再那样天真,反而多了几分妩媚和狡黠,而且,或许是因为看着自己所爱的人,整个人都充满着一种“女为悦己者容”的感觉。 初初看着这一段,忍不住感到自己有点发热。 没错,拍摄的时候看着杨之文,她一直想像对方是顾泽来的…… (w)ノ 第三、四次舞蹈的拍摄与前两次又有很大区别。 安导的主镜头似乎完全舍弃了远距离的拍摄,所有镜头几乎都是近距离的特写,包括手指、腰部、*的双足,甚至是飞扬的头发。 这样看起来不免觉得稍显凌乱,但若只是看每一个片段,即便是完全不懂拍摄的初初看来,也不得不承认安导对于镜头的掌控力:虽然像不连贯的幻灯片,但每一帧都精致得让她感到窒息。 其中有一幕脸部特写,摄影机似乎没有动,而她的脸从左侧切入,微微抬起,又转了过去。背景是一片清淡,而因为跳舞时手臂上举的原因,衣袖垂下,红纱堪堪从脸颊划过,与她的唇色近乎一致的正红,与美得惊人的脸一起,点亮了整个镜头。 即便早已知道,沈初初的脸绝对是绝对经得起屏幕前细致考验的,但此时还是会觉得,自己果真是走了狗翔运,才能在车祸之后没被毁容不说,还得到了这样一张美得让自己有时候也hold不住的脸。 她吸了吸被冻出的鼻涕,跟旁边的john说:“沈初初真好看,哈?” 一边的人递上一张纸巾:“擦擦。” 初初转头,原本以为自己会看到一脸嫌弃的john和安导,没想到这两人都不知道在何时失去了踪影,不知道在她旁边站了多久的,是总裁boss邵一廷。 她恍惚想起,见了这么几次,对方似乎永远都是西装笔挺的模样。 初初仔细看了看,发现他衣服平整,不见一点褶皱,皮鞋锃亮,领口、袖口都整齐地分毫未乱,仿佛每一根发丝都不断强调着[我是一个成功人士]。 不过……领带竟然是骚包的粉色。 =_= 她接过纸巾,瓮声瓮气地说:“谢谢。” 对方点点头:“不用客气,现在很晚了,你穿的少,很容易着凉,我送你回去吧。” 初初一边擦鼻涕一边摇头:“哦不用了,我可以自己回去……” 邵一廷打断她:“刚才化妆师让我叫你去卸妆,衣服也必须先换下来,因为道具也要离开了,你确定你不先过去一趟?” 初初急忙道:“喔喔。” 她一路小跑到换衣服的地方,手忙脚乱地还好衣服卸了妆,拿出旅行装的护肤品,往脸上抹了些爽肤水和乳液,抓了把头发,连镜子都没仔细看,就被急着收工去约会的化妆师赶了出来。 暮色四合,初初站在门口自言自语:“呵呵,小强这是打算跟我玩捉迷藏吗?” 没等不怕死的小强出现,一辆车停到她面前,后排的人按下车窗:“上车。” 初初看着邵一廷,强忍着自己脑子里的[你有病啊]四个字,尽量礼貌地说:“不用了,我等我助理。” 邵一廷似乎压根听不出什么是委婉的拒绝:“你说那个高个子的,很瘦的男人?穿着橙色格子衬衫的?之前我听说他跟朋友喝酒去了。” 初初已经想到了一百零八种虐小强的办法,微笑道:“哦,我知道了。谢谢你,再见。” 邵一廷沉默半晌,最终道:“我刚才说送你,你已经答应了。” 初初讶然:“我什么时候答应了?” 邵一廷认真道:“你刚才说[喔喔]。” 初初静了一秒,还是没忍住:“你丫有病吧!” 她绕过车子,自己一个人走了。 邵一廷没有跟上来。 初初一边走一边想,邵一廷能混到如今的地位,别的能力她不清楚,但还是比较有眼力见儿的。 毕竟,如果他跟上来,他那辆不知道什么牌子的车一定会在她的脚下报废。 不过看到他,初初突然想起来,三天后她有件大事要做。 自从她穿越成为沈初初,有幸实现了第一次拍电视剧、第一次拍写真、第一次上杂志、第一次拍电影等美好的第一次。 而三天后,她将迎来她的第一次综艺节目录制。 跟她一起的不是别人,正是杀青不久的《汉宫秋》剧组中,各位可爱可亲的小伙伴们。包括不太熟悉的皇帝皇后、最萌段子手[自封]郑琳琳,还有邵一廷同志醋劲儿超级大的前女友:穆白月同志。 现在想起来,节目组简直高瞻远瞩。 邀请的时候,可能只是想着这是一个颜值颇高、说不准会很受欢迎的剧组,没想到之后这个剧组会囊括近期三大话题人物,不知道导演会不会做梦都笑醒。 -_-# * 夏日炎炎,初初在刘导的帮助下(刘导因为穆白月怒闯《吴越》剧组的事情,已经被安导以“没能想办法约束好本组演员”的由头敲了好几顿竹杠了),跟安导请了假,专程飞往荔枝台总部所在地,襄省。 其首府的机场因为荔枝台节目众多的原因,时常有各大明星出没,比如此次的沈初初,还有她巧遇的郑琳琳。 两个人一个正在拍摄《吴越》,一个则刚刚“触电”,在拍摄青春电影《情事未了》,都忙得焦头烂额,许久未见,郑琳琳兴奋地不像话:“矮马,初哥又美了,不行不行这次真嫁不出去了,谁都配不上了。” 初初斜着眼看她:“今天七夕我真不想一个人过了。” 郑琳琳想了想:“也是,那好吧,我觉得勉强还有一个人配得上你。” “谁?” “娱乐圈最著名的、青春无限活力满分的、既有演技又有颜值的、让你的生活永远充满欢笑的……元,元气美少女。” “说人话。” “……我。” 初初的微笑标准得仿佛微博表情:“哦。” 郑琳琳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其,其实我还有几个定语没说出来。” ……要是见面也有黑名单就好了。 第四十一章 郑琳琳其实憋了很久。 身为一个话唠,她的助理却每天都在耳提面命地提醒她:少说话多喝水,少玩微博多压腿。 哦对了,她在新电影里的角色是一个舞蹈特长生,气质超群、舞艺出众,奈何郑琳琳后台、底气都不够硬,身板是真心特别硬。 从小学开始,体育测试的坐位体前屈和立位体前屈她从来就没能及格过,体育老师都感叹:这孩子就算剃了光头跟男生一起测试,都过不了。 总而言之,要她去演一个随时随地能够一字马的女生,其难度系数不亚于让她去演一个肌肉男。不过,在这个不缺替身的年代,她只要有个花架子就行,所以她每天不是在拍戏,就是在压腿,实在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吐槽。 最可悲的是,她的手机也被经纪人没收,正式开始了戒微博的生活。 “窝巢,你是不知道,没有微博我真的睡不着啊……你看我这黑眼圈,知道的说我戒微博呢,不知道的以为我在戒毒呢!”她愤愤不平地吐槽经纪人:“她这简直是在剥夺我的人权,这是违法的,等我发达了,我一定去告她!” 初初好奇:“可我昨天还看到你发微博了。” 昨天晚上,郑琳琳就不更新的微博突然更新,让一众等待她[快人快语]的网友格外激动,可惜微博字数太简练,有点不知所云: 郑琳琳v:我现在跟 结束了。 连配图都没有。 郑琳琳一副要哭出来的表情:“昨天有个跟我挺熟的粉丝来探班!我借她手机玩了下,天地良心,我就想发个[我现在跟坐牢没区别,求初哥拯救]。刚发了四个字就被我助理发现了!你说他是不是装了什么合金钛眼?怎么距离我那么远都能看到我在开微博?!然后手机就被抢了,我的粉丝也被赶走了,实话说,当时我真的感觉生无可恋了。” 初初继续好奇:“可我刚才看你还挺开心的,委实看不出生无可恋的模样。” 郑琳琳羞涩地道:“昨晚剧组伙食好嘛,导演女朋友跟他复合了,他请了全剧组去烤肉,我吃着吃着就觉得,其实人生除了微博,还是有很多乐趣的,这点你最懂了,是吧?” 初初的关注点立刻被转移:“真的很好吃吗?哪一家?干净不干净?好吧就算不干净实在好吃也行,下次你带我去吧,我请你。” 郑琳琳狂点头:“好好好。” 她们身后的两个助理对视一眼,同时在对方的眼睛里读出了一样的讯息: 这两个女人能成为好闺蜜不是没有原因的,她们的脑回路都比较神奇。 * 《汉宫秋》剧组参加的综艺是荔枝台一档最长寿、收视率最高的节目,名字叫做《下一站,快乐!》。 这档节目有四个能庄重能搞笑可严肃可耍宝的主持人,每一期都会邀请一些比较有名的演员,或者一些即将有作品跟观众见面的剧组上节目,跟主持人一起互动、玩游戏,通过节目让大家看到更加真实的明星,也在做游戏的同时给观众带来快乐。 一般剧组都表示,《下一站》实在是刷明星好感度和电视剧/电影知名度的好机会。 故而当初邀约来的时候,刘导笑得见牙不见眼:“你们几个年轻人去好好表现,一定要让观众知道,不看《汉宫秋》是他们的遗憾。” 这个任务其实有点重,郑琳琳私下里很愁:“如果节目组不给准备点[超级能吃]或者[最佳段子手评比]等节目,我看初初跟我是很难给人留下印象了。” 她的助理安慰她:“沈初初长得好看,不用太担心。” 郑琳琳瞬间感到了落单的痛苦:“你能别补刀吗?!” 不过自从初初和穆白月的事件闹出来之后,刘导就对这个节目充满了担心:“哎呀,你们年轻人啊,每天搞什么情情爱爱的,闹得多麻烦,参加节目的时候,只要不要打起来,就算不错了。” 初初默默感叹刘导确实懂她。 郑琳琳则对这个难度比较低的任务感到欢欣鼓舞。 《下一站,快乐!》是在晚上录制,通过剪辑和后期,最终会在两到三周后播出,到时候刚好与《汉宫秋》的首播时间差不多,算是一个宣传。 下午,录制前,导演会和各个艺人的经纪人或者助理沟通,了解她们的要求和底线,然后协商一下节目的内容,下午进行彩排。 所以,观众们看到嘉宾在台上做游戏,其实她们都已经在下午练习过了。 下午的时候,郑琳琳偷偷跟初初咬耳朵:“我听说穆白月的经纪人不停地跟导演强调,全程都不许提到任何跟邵一廷有关的字眼,我估计他俩是真分手了。” 初初的声音也压得很低:“你这么关心他俩,你是不是对邵一廷有企图?” 郑琳琳:“阿呸!” 初初强忍笑意,故作惊讶:“哇,原来你对穆白月有企图啊?” 其实穆白月的要求初初能理解。 要知道,董永和七仙女最终分离,白素贞因为许仙被压在雷峰塔下18年,牛郎织女每年只能见一面,宁采臣和聂小倩从人鬼殊途到天人永隔,梁山伯与祝英台只能在坟冢里相守,这么多血泪的故事告诉我们,秀恩爱是没有好下场的。 所以不管有没有分手,最好不要在节目上多说,这年头,明星的恋情就跟中央卫视的天气预报一样,看着一个样,实际一个样,就算是本着人文主义的关怀,也不能大肆宣扬,别以至于分手后,一众网友都“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 晚上八点,四位养眼的主持人在开场舞后登场,女主持人小乙问:“我觉得今天有种不同寻常的气氛,我们的开场舞似乎有点穿越。” 一个男主持小丙回应:“对啊我有一瞬间想摸摸我的头发还在不在。” 旁边的小甲正色道:“虽然你清宫戏看多了,我也不得不提醒你,其实你这头发跟没有也没差多少了,今年的发际线又往后退了几厘米吧?” 年纪最小的小丁说:“他的发际线我已经不关心了,我比较关心我们今天的主题。” 小甲说:“好吧,其实我们今天有一个很特殊的主题,据说为了这个主题呢,我们的策划和导演商量了很久,改了很久,最终定下来,没错,我们今天的就是——美人如花隔云端!” 乙丙丁沉默了半晌。 小丙一副傻眼的表情:“为什么这次主题这么……正统,我以为我们的主题总是[跟我们一起逗比吧]这种的。” 小丁附和:“所以我们这期的别名应该是:女神再爱我一次!” 小乙:“诶诶,谁在叫我?” 下面的观众一边笑一边讨论,小甲道:“好吧,我看观众们也很期待,我也不卖关子了,这次我们请到了最近非常火的这个《汉宫秋》剧组啊,大家都知道,这个剧组的美女非常多,而且燕瘦环肥,各有各的美,所以我们的导演就专程想了这个高大上的名字,来迎接这些女神们。” 小丙激动:“最近几期总是男嘉宾,我都以为我们导演换性取向了呢,这次终于正常了,我好欣慰。” 小丁:“我怎么觉得你在男嘉宾来的时候更激动呢?” 小乙:“你们谁都没有我激动!我特别激动!作为《下一站》的第一女神,我今天倒要看看,她们有没有我女神?” 小丙:“你快醒醒吧,你之所以能成为第一女神是因为我们几个里面只有你是女的。” 小甲:“我个人认为吧,下面要出场的这几位,每一位都比小乙女神——让我们欢迎,《汉宫秋》剧组的女神们!!” 一般情况下,剧组演员的出场顺序是从不重要到重要,从配角到主角,从不那么红的到比较红的再到特别红的。 不过《汉宫秋》比较特别,因为它整部剧里面除了初初这个编外人士,几个宫妃的戏份都差不多,也分不清谁更重要,唯一可以区分的,大概就是近期话题性。 于是皇后皇帝先行登场,辛夫人秦亚君则与郑琳琳紧随其后,最后出现的,是初初和穆白月。 节目组委实有心机,她们两人最后走出来的时候,下面的观众兴奋地近乎爆炸,许多人都举着摄影机不停拍摄。 初初默默地想:还,还好现下自己比穆白月美那么一丢丢,不算太惨。 虽然台上台下几乎每个人都对初初和穆白月地关系有猜测,并且这样的猜测一定也是各种各样不带重复的,但是《下一站》的整体编排很到位,主持人也非常心照不宣地没有提起两个人之前的新闻。 所有游戏和互动环节都跟下午彩排时候所说的一样,进行得格外顺利。 非要说起什么不对劲,那只能是,凡是分组对抗的游戏,初初从来没有和穆白月分在一起,也没有在对抗中正面碰上她。 穆白月看起来瘦了些,但精神还好,话虽然不多,但笑容不少,在大家因为一个梗乐得直不起腰的时候,她也会跟着毫无形象地大笑。 看起来实在太正常了,没有人能从她的表现里看出她在微博上被黑成犬,也没有人能判断出她到底分手没有。 一直到最后一个环节。 其实嘉宾们都不知道最后一个环节到底是什么,因为彩排的时候,节目组就说过,为了节目的可看性,每一期都会有一个环节对于嘉宾是完全保密的,直到主持人宣布规则的时候,他们才会知道具体是什么。 不过他们也保证,这个环节的设置绝对不会触碰嘉宾所提供的底线。 这一直是《下一站,快乐!》的噱头。 某次一个古装言情剧的剧组上节目,最后一个环节是高空挑战,嘉宾要被吊到十几米的高空上,从架子的一端跳到另一端,之间相隔大概一米二的距离。 结果令大家完全没有想到的是,剧组中以武打戏出名,并且常年吊威亚的某男演员,通过这个措手不及的环节才被大家知道,他竟然有非常严重的恐高症。 节目结束后,所有人都赞扬他的敬业。 诚然,对于该男演员来说,这委实是个皆大欢喜的结果。 不过,总有些时候这个环节会成为一项非常特殊的挑战,比如现在—— 小甲:“我们都知道,但凡这个电视剧涉及宫斗,里面的人物基本上都是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没有一句大实话的。” 小乙点头:“所以我每次看宫斗剧都觉得特别涨姿势。” 小甲道:“今天我们最后一个环节呢,也非常特殊,在之前的《下一站》里,从来没有出现过。” 小丙&amp;小丁:“从来没有出现过!” “这个环节的名字叫做[我敢说实话]。”小甲说:“嘉宾们两两一组,自行组合,到我们专门准备的这个……嗯,纸板搭建的小房子里,每个人进一个啊,互相看不见的,然后你们可以互相问对方三个问题,对方必须说,实,话。” 小乙:“……哇,这个太犀利了。” 小甲点点头:“我也觉得今天导演组有点过于犀利,因为每一位嘉宾在进入这个小房子前都要宣誓的,这个跟我们电视上看到的出庭宣誓不太一样,我们没那么正式,我们需要你们宣誓,如果你们说谎,那么年年七夕,都是单身狗。” 小丙兴奋难耐:“那我们还等什么呢?快分组吧,我想跟小乙一组。” 小丁:“……你想太多了,这次只有嘉宾参加。” 结果,关江选择了黄钰薇,秦雅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拉住了正想往初初这边走的郑琳琳,剩下两个人:沈初初,穆白月。 初初心道:哦呵呵。 第42章 七夕番外 很久之后,泽哥和初哥终于修成正果,他们婚后的第一个七夕—— 有一个现象让初初一直很不解:为什么国人能把几乎每一个节日都过成情人节? 无论是春节端午六一中秋……还是圣诞节,每一次都是铺天盖地的秀恩爱、约会、送礼物。 基于此,似乎真正的中国情人节七夕,就没有那么鹤立鸡群了。 一样的各种宣传,圈内公开的情侣公然在微博上秀恩爱,没公开就私底下秀恩爱,人群中最耀眼的永远不是明星,而是单身汪。 诚然,初初已经不是单身汪了。 但她还是要一个人过节。 原因不复杂:顾泽有工作。 一大早,顾泽煮了粥,蒸了水蛋,还出门买了初初最爱吃的肉包子,陪着她一起吃完,叹息道:“实在推不开。” 初初虽然难过,但也能理解:“我知道,导演大老远从美国来,我们泱泱中华从来都是礼仪之邦,你不去不行,我昨晚专程百度了一下机票,还挺贵的,他花了那么多钱,也不容易。” 她一早起来就刷了个牙,脸都没有洗,一副蓬头垢面模样,但偶尔揉揉眼睛,在顾泽看起来实在可爱极了:“我会尽量早回来的,你再回去睡一会儿,昨晚累到你了。” 初初的脸立刻升温,她故作镇定地从一旁的衣柜里拉出一条深蓝色领带,为顾泽系好:“我老公好帅!——出门要注意安全,我听说美国人很open,就算你被他看上了,也要守护你的节操知道吗?” 顾泽帮她把头发别在耳后,低头亲亲她的眉心:“好。” * 初初的回笼觉被电话吵醒。 她一边懊恼自己睡觉前没关手机,一边接起来:“喂?” 对方是正在海岛玩得正嗨的郑琳琳:“初哥!毛里求斯简直太美啦!话说今天七夕,七夕快乐哦,你跟顾影帝出去玩了吗?” 初初瘪瘪嘴:“没,他去见一个美国佬,把我扔在家里。” 郑琳琳感叹:“影帝就是影帝,口味重。” 初初:“…………你玩得好吗?” “窝巢,我在这里遇到一个大帅哥!超级帅!虽然比不上你们家那个,但是我敢保证他绝对是直男!你说我要不要上?” “顾泽也是直男!非常直!特别直!” 郑琳琳一顿,声音有些委屈:“请你不要再单身狗面前炫耀你们昨晚的夫妻生活好吗?单身狗是世界上非常珍贵的生物,请你爱护她!” 初初:“……” 她还没说话,敲门声响了。 诚然,初初的第一反应是,顾泽回来了。 因为他从来不做实现不了的保证,他说会尽量早点回来,那绝对有90%的几率提前回家,所以大中午敲门的,也非常可能是他。 “你等下我开个门。”初初把电话放到一边,看了下猫眼。 是个陌生的妹子,穿着杏色制服,手里提着一个大袋子。 初初开启对讲机:“请问你是?” 对方声音甜美,非常有礼貌:“一位姓顾的先生定了外卖,送到这里,请签收。” 初初一下子泻了气,开门取过外卖,拿着电话回到餐厅,无不失落地道:“唉,是顾泽给我叫的外卖。” 郑琳琳怒道:“出门在外谈电影,还能记得给你订外卖,卡得时间还正巧是十二点,你能别那么不知足吗?我不想跟你说话了,我要去追那个超帅的直男!” 初初提醒:“你可注意点,别忘了你上次也是去度假的时候邂逅一个帅哥,然后在邀请他吃饭的时候流了鼻血……” “这次我塞两个棉球进鼻孔!绝对追到给你看!” “……” 挂断电话,洗漱完毕,初初回到餐厅,打开餐盒,发现全都是她爱吃的菜,还有一碗十分清淡却美味的汤。 初初吃完,感觉心情果然好了许多。 虽然还有些郁郁:顾泽做的更好吃。 * 下午她收拾了屋子,扫地拖地擦桌子,把整个房子打扫了一遍,然后抱着顾泽给她准备的零食盒一边吃一边看电视剧。 最近《汉宫秋》被翻拍,网络上一片吐槽,称新演员虽然看着年轻,但是完全演不出原版的味道,皇后不像皇后,像怨气爆棚的妃子;辛夫人被演绎得嗜权如命,完全没有灵气;李婕妤明明身体不好,却每天面色红润喜笑颜开;最关键的是,长公主殿下武戏太糟,文戏太弱,长得还太丑! 初初一边看弹幕一边笑:“哈哈哈竟然有人说,要找个比沈初初美得来演确实难度很大。这一定是个德艺双馨的好姑娘,有眼光。” 其实翻拍从来都是吃力不讨好,尤其是《汉宫秋》这样有神转折的剧,在观众已经熟悉主角和剧情的情况下,要做到出其不意,让他们有恍然大悟甚至拍案叫绝的感受,委实太难了。 不过初初喜欢看评论。 网友[如果没有如果]:因为这部剧,又把当初的《汉宫秋》翻出来看,发现杨之文虽然帅,但是初哥还是跟顾影帝配,如果顾影帝去演长公主的丈夫就好了,可惜顾影帝出道多年,竟然一部电视剧都没拍。 下面一片附和。 初初偷偷用小号也点了个赞。 回想起当初的自己,似乎根本不敢想能跟顾泽演情侣什么的。 现在竟然都结婚了。 她笑起来。 虽然也会觉得甜蜜,但到晚上八点,顾泽还是没有回来,初初看着朋友圈和网上各种的秀恩爱,终于觉得有些不开森。 她转身进屋,翻了半天,终于翻出了结婚后不久顾泽送给自己的第一份礼物:一个搓衣板。 然后她又找了找,从书房找出了自己婚后送给顾泽的第一份礼物:一个键盘。 “哼哼,今晚让你知道什么叫做膝盖疼。”她笑道。 八点半,接到了顾泽的好哥们、晨光传媒第二大股东喻子城的电话:“弟妹,顾泽喝多了,这会儿在酒吧呢,你能过来接他吗?我喝了酒,不好开车,万一给整出事了,我怕你揍我啊。” 对方明显也喝了不少,说起话来都是大舌头。 初初冷静道:“地址给我,然后找个没人的角落坐着,不许动,你不许动,也不许让顾泽动,等着我。” 喻子城报了地址,初初抓过车钥匙,衣服都没换,就出了门。 她开车的技能是在拍戏的时候学会的,开得一贯狂野,属于在郊外开得像野外,在城区开得像郊外的司机,全程左穿又绕还带漂移,震得值班交警各种怔忡,在二十分钟内就抵达了喻子城所说的酒吧。 然后她迅速停车,把车钥匙随手放进睡衣口袋,站到酒吧门口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我擦!” 酒吧的窗户一片漆黑,根本没开门! 喻子城一定是喝断片了,连地址都没报对。 初初心急如焚,一时也不知道如何是好,环顾四周,发现这条街道虽然不算主干道,但也是帝都比较热闹的地方,但此时,原本应该人来人往的街道上竟然空无一人,静得有点可怕。 她又转头瞅了瞅酒吧,眯起眼睛仔细看了看,原来门上有一行字,但是并不特别清晰:请进。 看起来像是酒吧的欢迎语,但这个字……怎么看都很像顾泽的。 初初尝试着走近,然后推门。 门开了。 屋内一片黑暗,她似乎是在这一瞬间感到了害怕,正要往后退,却又一不小心踩到了什么,“咔哒”一声—— 下一秒,整个屋子的灯都亮了起来,红的黄的蓝的绿的紫的……各式各样、形形□□的灯盏,照得整个酒吧亮如白昼。 她不适应地眯了下眼睛。 音乐声响起,是初初最喜欢的玫瑰人生。 各种颜色中,场中央白色的锥光显得格外温柔,一身黑色西装系着深蓝领带的顾泽就站在锥光下,手中捧着一束红玫瑰。 或许是灯光的原因,他周身有一种难以言语的温柔感,像是某种毛茸茸的小动物。 “子城说这很浪漫,”顾泽微笑开口:“你觉得呢?” 初初捂着嘴巴,泪水夺眶而出。 她有一个秘密,这么多年,顾泽一直不知道。 即便他知道她不是真正的沈初初,但他可能从来都没想过,她喜欢他很多年,从高中的时候就开始,一开始是对偶像的迷恋,后来是对一个男人的喜欢,最后是对丈夫的爱。 这么多年,顾泽在别人眼中或许已经是变化巨大,但就在方才她看到他的时刻,恍惚间觉得自己似乎又看到了高中时候书架背后那个穿着校服的少年。 永远英俊,永远温和,永远是她的梦想。 “我以为你出来喝酒,搓衣板都备好了。”初初说。 顾泽走向她,递出玫瑰:“冤枉,我一下午都在折这个。” 是绢花。 还有玫瑰露的香气。 初初抱着他大哭:“我想吃玫瑰饼!!!” 顾泽拍拍她的肩:“回去给你做。” * 我们的老祖宗教育我们,拿了别人的,总是要还的。 故而晚上初初吃了顾泽做的玫瑰饼,而后果断被顾泽吃掉了。 第二天她醒得很早,顾泽还睡得沉。 初初拨开他的头发,摸了摸他的额头、鼻梁、嘴唇,最后用自己的脸贴着他的脸颊,发出一声心满意足的叹息。 “在想什么?”顾泽问。 初初笑了笑:“我之前听说一段话,觉得说的特别好,是说,每天早晨醒来,发现阳光和wi-fi都在,我觉得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然后呢?” “然后我觉得阳光其实没有太大必要,每天早晨醒来,发现wi-fi和你都在,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end 第四十二章 其实,说实话不是件难事。 因为很多时候,公众人物的“实话”总是可以有技巧性的。 比如记者问,你喜欢a吗?真正的答案可以是喜欢,或者不喜欢。结果某人却回答:我觉得a人还不错。 这委实是一句大实话,但背后的意思很可能是[a还不错但我不喜欢他]或者[因为a为人不错我确实很喜欢]。 估计记者除了微笑,也没有其他表情了。 #论说话的艺术# 初初觉得,从没种程度上说,自己有时候也是很能忽悠的。 避重就轻,能装傻时就装傻,是她对待记者和媒体的一贯原则。 举个栗子。 上次穆白月掴掌她的事情闹的沸沸扬扬,她不得不站出来回应,于是才有了微博上[与邵一廷比帅]的博文。 其实她真正想说的是:朕真的不想理这两个刁民[#挥手 两句都是实话,说了前者她就是帅气的初哥,说了后者她就是目中无人的花瓶——媒体从来不给演员活路,她确然没有郑琳琳的勇气。 此时她站在台上,虽然已经默默给《下一站》的导演跪了好几次,但还是不得不微笑着说:“求白月给我留点面子啊……” 郑琳琳忍不住:“要么我跟初初一组吧,我老早就有几个问题想问她,但总没有机会,我要感谢节目组——” 被秦雅君打断:“——我也有问题想问你。” 穆白月也笑得明朗:“我又不会吃了初初,你们不要太紧张好吗?” 郑琳琳心道:全国观众都希望你吃了她…… 初初心道:我相信你的初衷,但我不相信你的智商。 -_-# 游戏开始。 关江与黄钰薇虽然私交不多,但都是在圈里多年的老油条,问题该如何问,话该如何说,早已经是熟烂于心的。 他们的问题有涉及新戏的,还有对于导演看法的,也有关于家庭孩子的——二人均已结婚生子。 两人的问话虽有爆点,但答案都中规中矩,有搞笑、玩笑成分,却也无伤大雅。 相比而言,郑琳琳一贯是直肠子,了解她的人都知道,她虽然看起来柔弱可人,但仅限于不开口的时候,一旦说起话来,那真是……她自己都怕。 秦雅君问她:你在整个剧组最喜欢谁? 郑琳琳毫不犹豫:初初,我对初哥爱得深沉。 初初在旁边微笑致意:朕也爱你。 秦雅君又问:你看到你发的微博了,你讨厌穆白月吗? 郑琳琳思索片刻:之前没有,但她打了我的初哥,我挺想揍她的。 台下轰然。 观众们有的因为她的直白而激动,有的因为她的“暴力”而不满。诚然,后者泰半是穆白月的粉丝。 台上的穆白月笑容僵硬,看起来尴尬无比。 而初初感觉自己快哭了:这家伙竟然开启了催泪模式。 秦雅君最后问:你对我印象如何? 郑琳琳回答地很认真:我觉得你非常敬业,表演的时候特别到位,我好几次跟你对戏都是被你带进去的。生活上,也对自己很约束,有次在剧组,我看你只吃了一点点,助理劝你多吃,结果你说你要拍杂志,不能胖,当时我也挺佩服的,君姐,我真的觉得你很强大。 这番话说完,大屏幕左侧一向表情冷漠的秦雅君眼眶微红,抬起右手抹了抹眼角,轻声道:“谢谢。” 掌声雷动。 初初亦觉得感动。 其实之前很多次,也会因为郑琳琳某些格外认真的语言而感到很暖心,但结果总是感动不出三秒,就被对方更加无厘头的话逗乐,然后不了了之。 而在此时,她真切地感觉到,自己这个朋友神经大条、行为逗比,但是她其实很细致也很贴心,正直善良地一塌糊涂。 她忍不住拥抱了一下从纸屋出来的郑琳琳,并且以最大的诚意表示了自己对她的喜爱:“今晚我请你吃饭!” 郑琳琳:神马情况?0-0 初初还想多说,主持人却已经将第二组的[真心话]“点评”完毕,然后对初初伸出手:“下面有请我们的第三组,沈初初和穆白月!有请!” 郑琳琳看着初初,一副[去吧我会给你烧纸]的表情。 进到纸屋之后,才发现其实空间虽小,但还是蛮有安全感的:蓝色的墙纸,洁白的桌椅,桌子斜上方挂着一个摄像机。 初初抬头,大方地对着摄像机微笑,比了个剪刀手。 先是初初问问题。 她笑了笑:“请问,你对自己的最近的生活满意吗?” 穆白月没想到初初的第一个问题这么笼统。有心人听起来可能会觉得绵里藏针,但她却知道,笼统的问题往往比较被动,而主动权却掌握在回答问题的自己手中。 她暗暗松了口气,说:“还可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我觉得很满足。” 初初点点头,问:“你有没有什么话想对黑你的网友说?” 这问题一出来,穆白月怔忡,她愈发觉得,自己可能小看了一墙之隔的沈初初:对方并不如自己想像的无脑。 如果她真的急功近利,或许会如观众所期待的那样,问很多让自己感觉尴尬的问题,但节目播出,甚至重播后,肯定会有许多网友说她小肚鸡肠、针锋相对。相反,她的问题似乎恰到好处,不会让人觉得咄咄逼人,亦不会感到太过圣母。 穆白月回答:“我想说,虽然是黑我,但很多话他们说的也没错。以后我会更加努力,让他们看到我不是一个不会演戏、只会抱大腿的人。” 初初忍不住八卦地猜测,估计穆白月很可能真的跟邵一廷分手了。 因为以此时她的表现来看,这水平委实不能出自一个恋爱中的、毫无智商的女人了。 -_-# 不过,作为一个不能免俗的艺人,初初表示,她总得满足部分观众的意愿,于是她的第三个问题就显得有些犀利:“我想问你,上次你……嗯,来《吴越》剧组,是什么原因?” 大屏幕上的穆白月表情有点后悔:“因为一个误会,是我的问题。” 答案模棱两可。 初初默默给她点了个赞。 接下来是穆白月发问。 穆白月似乎一个八卦的记者:“我想替广大男同胞问一个问题,请问你有喜欢的人了吗?” 初初笑容不变,点了点头:“有。” 场内观众兴奋地要爆炸,连郑琳琳都是一脸惊讶。 穆白月接着问:“你喜欢的人有什么特质?” 初初回答道:“帅,有责任感——我觉得我也挺肤浅的。” 说完她自己先笑了。 大屏幕上,一袭蓝裙的女生笑容灿烂,大眼睛弯如弦月,原本就盛极容貌似乎在这一刻美得格外亮眼。 这是想到喜欢的人的模样,无可置疑。 穆白月虽然看不到她,但听她的语气就知道她笑得开心,于是神色也很轻松,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最后我想问,上次的事情是我对不起你,你能原谅我吗?” 初初沉默了片刻。 她从来不是圣母。 年幼的时候,福利院一个小男生抢了她的毛豆,被她举着拖鞋追了一个下午,并在她在把对方逼迫到墙角之后,愤愤地说:“你必须给院长写检讨书!要300,啊不,500字!” 那时候,她自己认识的字,统共不过200个。 后来她在院长的影响下,信了佛。 佛说,要常怀慈悲之心,宽恕别人就是宽恕自己。 她时常忍不住问:“可是我宽恕了别人,自己就难受,怎么办?” 被院长用书敲了脑袋。 而后虽然努力常做善事,但对于饶恕得罪自己的人这一项,她从来没合格过。 每次去寺庙进香,总得自我检讨:佛祖,我最近又默默扎了杨某某,刘某某,和田某某的小人,我有罪。 诚然,穆白月如今被黑成这样,虽然本质上是她自己有问题,但初初也为此贡献了不少力量,并且还没被人发现。 于是她特别大度、轻松地说:“既然是误会,也没什么好计较的,没事。” 你看,事情的起因只是一个误会,具体是如何的误会、怎样产生的误会,很少会有人再去追究。 再者,穆白月认错的态度如此诚恳,这样一个肯改正、肯道歉,并且正好又长得十分好看、能帮广大观众满足了八卦心理的姑娘,无疑是值得被原谅的,我们总不能对人太苛刻。就算你被人无缘无故打了,对方都在全国观众面前道歉了,你真的不能太计较。 最终,初初与穆白月携手走出来的时候,许多观众都起立鼓掌,主持人们看起来都很开心,郑琳琳在一旁神色复杂。 这是个完满的大结局。 初初想,节目播出以后,不知道多少人又要表示《下一站,快乐!》是个尤其正能量的综艺了。 录制结束后,初初卸了妆,拉郑琳琳:“走走,请你吃火锅。” 郑琳琳大叫:“我吃清汤你吃麻辣!” 火锅店是john找的,按照他自己的话来讲,他的狐朋狗友遍布五湖四海。初初思索了一阵,觉得他的本意很可能是想说自己人脉广。 但是火锅味道确实很好,初初辣得过瘾,一边涮肉一边说:“今天录得挺开心的,哥也是上过综艺的人了。” 郑琳琳吃着清汤,特别淡定:“就是穆白月还是挺恶心人的,道歉就道歉,没见过逼着人原谅的,神烦。” 初初顿了顿,问旁边郑琳琳的助理:“我一早就想问了,这姑娘是不是有什么后台?要不然怎么说起话来这么直接,总让人觉得被戳中心腹呢?” 她的助理喝了一大口啤酒,把酒杯往桌上一搁,很是认真地说:“没有,这熊孩子这么做,凭借的完全是她*的性格,粗到恐怖的神经,和神一般的脑回路。” 郑琳琳这回听明白了:“诶诶,初哥你也准备讽刺我吗?” 初初拍拍她:“没有没有你多虑了,我就是暗暗地替你未来的老公担心一下。” 郑琳琳反应过来,放下筷子:“说起这个,我怎么不知道你有喜欢的人?老实交代!” 初初笑得狡黠:“你也没问我啊。” “名字是几个字哒?” “俩字。” “窝巢!” 初初惊讶:“你猜到了?” 郑琳琳一脸惊恐:“你竟然把邵一廷都称呼为[一廷]啦?” 初初无语地看了助理一眼。 郑琳琳的助理热泪盈眶:“……我每天都觉得自己活在一个唐僧身边。” 初初点头:“兄弟,我终于理解你的苦了。” 第四十三章 录完欢快的综艺节目之后,重回《吴越》剧组会有种穿越时空的感觉。 成千上万的士兵群演,不断重复拍摄的战争场面,以及各个大腕令人激动的飙戏,都让戏份不多、有足够时间观看的初初感到热血沸腾。 不过,没过几天,她看影帝影后飙戏的瘾还没过够,安导就宣布,因为临时修改剧本、场地限制等原因,有一部分戏要补拍,还有一部分还要重拍,故而《吴越》拍摄的节奏会与之前完全不同。 于是初初很快就体会到所谓的“完全不同”,如果说以前是有张有弛、精雕细琢,那么如今就是快马加鞭……继续精雕细琢。 -_-# 即便时间紧张,安导也丝毫没有降低他对于演员表演和每一个镜头的要求,如此一来,整个剧组的每一个员工都处于高负荷的工作重压下。 包括所有主角,还有名为主角,实际上戏份并不是很多的初初。 大家忙得连八卦的时间都没有了。 拍戏的节奏快了,初初整个人也如同与世隔绝一般,每天一早起来,随意吃点东西,然后就是化妆、换衣服,而后拍摄。她的表演力达不到天后级别,一场戏基本很少有一遍过的情况,总要多拍几次,才能达到安导的标准。 收工时候往往已是深夜。 回到酒店,洗完澡便仿佛发条损坏的机器人,头发都没干,一挨枕头就能立刻睡着。 于是,她根本没空去关注新闻八卦,对于外界因为《汉宫秋》剧组的宣传和《下一站,快乐!》的播出而产生的震动也一无所觉。 偶尔,john会在她休息的间隙跟她聊一聊,美其名曰[减轻工作压力]:“你知道吗?你火了。” 初初正闭目养神,懒懒地点了个头。 john无疑觉得这动作是种鼓励,慷慨激昂地说:“《汉宫秋》播出之后,好评如潮,很多观众都说电视台很久都没有拨过这种良心古装剧了,他们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等到了一部不雷不傻不脑残的宫斗剧,而且剧情足够狗血,所以收视率高得吓人——不过这跟你关系也不太大,因为你还没出场。” 初初又点了点头。 john继续道:“不过微博上的评论显示,因为前期的宣传工作,许多人都很期待你演绎的长公主——呃,也有人怀疑你演技的,好没品。不过这不重要,因为你已经通过《下一站,快乐!》成功地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大度宽容的好姑娘了,大多数人都表示很支持你,同时,不少观众很好奇你喜欢的人到底是谁,我告诉你啊,这个事打死都不能说。我上次在台下真是为你捏把汗啊,万一……” 初初毫无反应。 john唠叨如保姆:“不过还好,竟然有人不长眼的猜测是杨之文……你一定也不能有任何表示,如果被问到这个事,你就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 初初:“……” john仔细看了看,发现虽然周围嘈杂一片,对面的女生却呼吸均匀,已然睡着。 因为高强度的拍摄和一直被控制的饮食,她在这段时间瘦得更明显了些,此时团在躺椅上,颇有些可怜的模样。 john放下手中的ipad,帮她把印着小兔子的薄被盖好,叹了一口气。 * 初初总算明白,没有一个行业是好赚钱的。 表面光鲜、似乎是摆几个pose就能日进斗金的明星,其实在紧张工作的时候,没有谁比谁好看。 场下都是头发凌乱,随时随地能以各种姿势睡着,一声“”过后,又必须如打了鸡血一样,立刻化身自己所扮演的角色。 在拍摄场次凌乱的情况下,这场情话绵绵刚刚结束,下一场换了衣服就要浴血奋战。清秀优雅如杨之文,下了戏换回自己衣服的时候,看起来都像不修边幅的行为艺术家。 导演也并不例外。 初初看着几乎彻夜不休、每天盯着摄影机一动不动的安导,又不得不承认:市场需要这样的导演和电影。 电影院需要制作宏伟、特效精美的电影,因为只有如此观众才会觉得值得出门观看,而不是在家中下载模糊不清的枪版。同时,所有人都需要一个能把大制作电影拍的具有故事性的导演,而不是单纯的兵荒马乱、暴力美学。 很多时候会想,能够参与这样一部电影的拍摄,委实是一种幸运。 一个月后,初初在《吴越》的所有戏份杀青。 虽然是值得庆祝的事情,但是由于整个剧组进度紧张,并且比她来头大的演员比比皆是,所以她走的有点“悄无声息”。 安导将她送到车旁,拍拍她的肩膀,语重心长地道:“小姑娘得继续加油,想要成为好演员,一定要能吃苦。不过,你也要明白,不是因为你吃了苦,就一定能有所回报。你是个有天分的演员,有天分的演员却不止你一个,有时候成功也需要运气,这不是你能决定的,你能做的,是在运气来临的时候做最好的自己,让自己成为被命运青睐的那一个,懂吗?” 他因为连日的拍摄,嗓音都是沙哑的,整个人看起来疲惫非常,这次送完初初,还要回去赶一场夜戏的拍摄。 初初跑去拿了瓶水递给他:“导演,我能进《吴越》剧组,是我的运气,这运气是您给我的,以后我一定努力,不管如何,不给您丢人。” 安导喝了口水,笑了笑:“知道当初为什么选你吗?” 初初不好意思地说:“是不是我长得好看?” 安导哈哈大笑:“就是因为你长的好看,这是你目前在娱乐圈最大的资本,但是说实话,你让我感到惊喜,因为你演的比我想象的好,对自己有信心点,以后可不是不给我丢人,总要让我沾沾光的。” 初初眼眶微热:“嗯!” 诚然,初来舟州的时候,自己就跟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姑娘一般,看什么都觉得很有意思,而这次拍摄结束离开,既觉得疲倦,又感到不舍。 “你总要回来的。”john看着她说。 初初微笑:“当然。” * john说得没错,《汉宫秋》火了,几个主角的扮演者都火了,沈初初……也火了。 电视剧果然是刷人气的好方法。初初的微博粉丝增长迅速,她的名字跃至度娘搜索榜上前几位已经持续了好一阵,而且,不管是她之前的,还是新拍的写真,也被各种转发下载,成为不少人的桌面和手机锁屏。 毕竟,有颜。 沈初初这个名字,仿佛坐了火箭,一夜之间冲上了各大网站的热搜榜。 人们仿佛刚刚认识她一般,对她充满了好奇,不停地发掘她的各种事迹:包括好的,也包括不好的。 多亏林姐在签约她之后的各种公关,[沈初初的黑点]被扒来扒去,也只停留在《虚凤假凰》的差演技和某些她脾气不好的传闻上。 诚然,前者无疑让观众对于她在《汉宫秋》里的表现更加期待,而她在《下一站,快乐!》的“宽容大度”又让后者显得不堪一击。 而对于初初来说,名气大了的后果,当然不仅是出门要带墨镜或者偶尔会被记者尾随,而是她愈发觉得,要睡一个好觉,其实是件很难的事。 她连《汉宫秋》的成片都来不及看,离开了舟州之后,就辗转于帝都和魔都之间,拍摄杂志封面、新接的广告,接受某些报纸和电视台的采访。 “话不能多说,但是要说到点子上,”林姐陪她去录访谈的时候说:“别让人觉得你只能火一段日子,我手下从没有这样的艺人,这只是你的开始,绝对不是你的巅峰。” 初初看着访谈的脚本,深吸一口气:“姐,你总让我觉得很自信。” 林姐笑了笑:“你必须有——对了,你可能没什么时间休息了,这一阵的工作结束后,你可能就要开始新电影的拍摄,晨光近期又投资了一部片子,谢峰林导演的,我帮你争取到了试戏的机会,导演也听说了你,挺看好你的。” 初初好奇:“谢导要拍什么题材?” 林姐:“青春片。” 得,她可以跟郑琳琳交流[重回18岁]的感受了。 _ * 《吴越》的拍摄接近尾声,顾泽这厢的《繁星》也即将杀青。 张苏楠导演明显跟安导不是一种风格的。 安导前期拍摄缓慢,后期压力颇大。拍摄进度是一方面,而从另一方面来说,即便拍摄完成,《吴越》距离上映也还有不少日子,因为对于这种大场面的片子来说,后期特效也是个颇为漫长且重要的过程。 与之形成对比的,则是张导的《繁星》。 这部影片是她逝去的丈夫、知名演员白凌云选的本子。 白凌云是内陆人,父亲早逝,母亲是个没有什么文化的农民。他从小在一个山村长大,而后因为自身良好的条件和优异的文化成绩,考取了帝都艺术学院,学习表演。 他与张苏楠在一起之后,因为家庭背景、年龄差异等原因承受了颇大的压力,许多崇拜张苏楠的人甚至对他恶言相向,说他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 白凌云一贯好脾气,闻言只是笑了笑。 而张苏楠性格火暴,虽然常年身处于娱乐圈中,她深知两个人的相处外人干涉不来,并且舆论和媒体从来也吐不出什么好词句,但理智上能约束自己不去回应,情感上仍旧不免对此十分生气。 两人在一起后第二年,张苏楠十分张扬地宣布自己要为丈夫拍摄一部影片,这部影片由白凌云选择剧本,她亲自修改,名字是两个人取的:《繁星》。 所有人都知道,这部影片对于张导来说意义非凡,包括顾泽。 故而从一开始,藏龙卧虎的剧组带着价格高昂的器材,深入连接收信号都是奢侈的小山村,并且在艰苦的条件下拍摄的时候,没有人对此感到难耐。 同时,基于张导对于每一次拍摄都严格得近乎苛刻,剧组的进度一直紧张、严峻地令人心惊。 全程围观的mark表示:能熬过《繁星》拍摄的工作人员,都是英雄。 不过,似乎是由于习惯了前期巨大工程量,越到后期,所有人都发现,似乎每天的工作都在逐渐变轻松。 包括顾泽。 现在他下午收工,回到简陋的招待所,洗了个澡出来,还有时间泡杯茶,打开电风扇,坐在沙发上翻杂志。 杂志是mark的好友邮寄过来的,mark全都带给了顾泽,理由是“加强通俗文化教育,以便成为更亲民的男神”。 顾泽是个不爱看杂志的人,尤其是时尚杂志,虽然他的书房也是有此类书籍的,但仅限于自己照片做封面的那几期。 所以通常,他对于杂志的处理方法很简单:无视。 但近期mark发现自己的通俗教育似乎颇有成效,因为顾泽每天收工后都会看杂志了。 “这是个好现象,”他跟自己的好友说:“证明顾泽开始关注时尚了,老实说,我经常怀疑他的身体里住了个八十岁的老头。” 他的好友也笑:“你都给他看什么杂志?” mark深刻地沉默了。 他实在不想说,其实顾泽看杂志的习惯,是从上次他看到沈初初为封面的那一期之后才有的,并且,这次他带的一打杂志里头,顾泽每天只翻同一本。 他也实在真的很想说,那本被顾泽翻了n遍的杂志上,沈初初穿着白衬衣黑裤子帅气无比的封面,他都看腻了好吗?!旁边[沈初初:花瓶只是一个开始]的标题,他也早都看腻了好吗?! 顾泽肯定是没吃药!! =皿= 第四十四章 周五的时候,初初如同一个忙碌了一周并且每天加班不停歇的上班族,终于在午夜回到了家里。 房子大的坏处似乎在突然间体现出来。 在疲乏到话都说不出的时候,看到偌大的客厅、黑乎乎的屋子、空无一物的冰箱,没有人会觉得心情好。 初初饭也懒得吃,把行李箱扔在客厅,转身上楼洗澡,而后换了衣服。 明明累到了极点,还是擦着头发走下楼梯,鬼使神差地推开了顾泽房间的门。 她不是第一次“参观”顾泽的房间。 之前顾泽不在的时候,她就曾偷偷地来看过。其实动机也不复杂,就是想看看男神的居住环境,对于自己喜欢的人,尤其是不太了解的、喜欢的人,总是很好奇的。 顾泽的房间很大,格局跟她自己的一样,外面还带着一个阳台。 床是简约的宜家风,看不出什么特别,床上被子叠得极整齐,看起来颇有军训时期的感受,床头柜上放着一个白色相框,里面夹着一家三口的照片。 照片里的顾泽还是十四五岁的少年模样,比初初第一次见到的还要更年幼些,少年神情倨傲,笑容也委实浅淡,而他身边的两个大人却都笑得开心,女人温婉大方,男的看起来也很有成功男人的派头。 顾泽长得更像他母亲,但严格来说,其实是挑着两人的优点长了,鼻梁似乎更挺,眼睛也似乎更有神……总之,在初初看来,再也没有比顾泽更英俊的男人了。 靠近阳台的地面上铺着柔软的地毯,窗帘拉起,阳光就洒在一片毛茸茸之上,看起来格外温暖。 顾泽在那里放了个藤制的椅子,整体是圆形,椅子的坐垫上还躺着一本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 其实在椅子上放一本书这种事,初初觉得很文艺,她以前也做过。 大学的时候,宿舍外头有个非常令人心动的吊椅。白色,不大,女生们都很喜欢。初初在冬季的早晨也会去那里看书,不过看一会儿就饿,只好去食堂先解决民生问题。 吃饭的时候便把书留在那里。 她记得清楚,当初总是留一本《cet英语六级词汇》。 老实讲,跟男神相比,她觉得自己有点乡土。 此时房间里静悄悄一片。 主人太久没有回来,壁角的柜子上都有了一层薄薄的灰尘,在灯光下格外明显。但初初实在太累,没有心情去管这些。 她吐吐舌头,把原本叠得整齐四方的被子抖开,又拿遥控器开了空调,按好定时,然后爬上床,没有动枕头,反而在床脚躺下,缩成一团,把自己蒙进了被子里。 做完这一切,她迷迷糊糊地想:顾泽总不能明早回来的,就算他回来了,也不会觉得她特别痴汉吧……嗯,她可以解释,就说自己走错了房间。这个借口很好用,他应该能接受的……吧。 其实想的并不多,因为几乎是在下一秒,初初就跟周公碰了头。 一夜无梦。 第二天竟然是被饿醒的。 原本以为自己这么累,并且周末非常有幸的能够休息,一定能一觉睡到中午十二点,就像学生时代放寒暑假一样,起来吃一顿[早午餐],然后抱着零食坐到客厅看电视,虚度一天时光。 没想到,七点多的时候突然醒来,悲哀的发现生物钟的魔力太过强大,而且……实在是太饿了。 初初翻身下床,简单收拾了一番,衣着休闲地下楼买了包子和豆花,为避免一个人吃饭的时候思念自己的男神兼饭搭子,她冒着被眼神雪亮的广大人民群众发现的危险,在店里的某个角落,带着帽子和墨镜吃完了早饭。 想想看,作为一个明星,也是有点心酸呢。 =_= 不过让她感觉欣慰的是,她终于有时间看《汉宫秋》了! 还有比主演看不到自己演的电视剧更没天理的事情吗? 还好,作为一个关爱新人并且十分大方的导演,刘导在电视剧制作完毕之后,就给每个参演人员送了一套全剧的dvd。 当然,是内部版本。 电视台播放的版本其实或多或少都有些删减,而因为现在电视网络化的缘故,基本上电视剧已经不靠出dvd来赚钱了,所以这套光碟是刘导自己掏腰包刻的,并且最完整的版本,仅供内部流通。 初初拿到碟的时候表示很幸福:“能提前看到没有广告并且随时可以快进回放的电视剧,觉得有点小兴奋呢!” 郑琳琳也很开心:“虽然我估计我没有时间看,但一想到这套光碟是刘导出钱,能宰他一顿,我也有点小兴奋呢!” 刘导看着她们两个:“……” 实在是无言以对。 * 初初几乎看了一整天。 除了中午吃饭和看片之间必须解决的民生问题,她一直坚守在电视机前。然后她觉得,《汉宫秋》的确是一部对得起观众期待,也对得起收视率的电视剧。 首先要感谢编剧。她把剧中主角们的性格写得很丰满,故而在看的时候,很少会有想要吐槽主角行为的冲动。《汉宫秋》和以前的宫斗剧不太一样,它不依靠形形色色的出场人物,或者众多人物的纠纷来体现后宫不见硝烟的斗争,全剧的主角只有那四个女人,而其他人和所有剧情都是围绕着这四个人存在的。 所以看起来就觉得主线格外明晰,而且剧情峰回路转,基本很难猜到事实的真相,让观众时常会忍不住为这几个女人的双q叫绝。 初初想到在片场那个长相清秀,看起来年纪不大、文文弱弱的编剧妹子,不得不承认,《西游记》说的太好,人实在不可貌相。 不过说起来,似乎她杀青的时候,加了编剧妹子的微信来着……回头可以,嗯,做个朋友。 (☆_☆) 因为专业的原因,初初看电视剧或者电影的时候,一般最关注的不是剧情,也不是拍摄手法或者画面感,而是演员的表演。 这是她大学时代最敬重的一位老师告诉她的:你可以把所有影视作品都当做是案例来研究,去观察别人的表演,去判断他们演技的优点和不足。 通俗一点来讲,这个叫做职业病。 诚然,即便是提前看过她们现场的演出,就算是用[研究]的眼光来看《汉宫秋》的主演们,也不得不承认,经过后期的剪辑,她们的演技真的是……赞爆了。 比如初初最好的小伙伴,郑琳琳同志。 从某种程度上说,郑琳琳饰演的李婕妤其实是几个主角中形象最薄弱的一个。 因为从剧本看来,在全剧大部分的剧情中,她都是以一个柔弱小白花的姿态存在的,给人的印象就是与世无争、安静平和的小女子。 虽然,最后编剧的神转折让她成为了一个难以忍受寂寞、与侍卫偷情、并且在爱人死后勇敢与自己的皇帝丈夫对着干的女人。但是这样的转折如何能做到不那么突兀,其实都得靠演员的表演和剧情某些不着痕迹的铺垫。 郑琳琳的李婕妤是个很有层次感的人。 刚出场的时候,她随着其他女子一起入选,从入选结果来看,那一批进宫的女人中,她是封位最高、最得宠的一位。这不是没有原因的。 电视中初选时,即便美人众多,但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个长相并不极为出色,但神情最为灵动的小女孩。她看起来年龄很小,打扮与众人一样,但神态自若,不见一丝懦弱畏惧,笑容中还有几分天真,看起来是涉世未深。 最后,在她走出宫殿时,还因为被后面心神不宁的女子踩住衣角而停了停。低头看着被踩脏的衣摆时,神色懊恼;抬首看向那心焦女子时,又是平和和谦让。 几句宽慰的台词之后,她笑得温和又羞涩,眉眼本就柔和,衣着也是素然,整个人便仿佛一朵初绽的玉兰,亭亭而立,美如画卷。 初初咬了一口桃子,深深觉得虽然[郑琳琳是演员中的最佳段子手]这个命题的真伪难以判定。但她绝对是[段子手中的最佳演员]没跑了。 小伙伴如此,她觉得自己可能有点不够看了。 * 看到傍晚,睡到半下午才起床的john给初初送饭来了。 他这段时间跟着初初做空中飞人,所有工作都亲自跟着。在初初忙碌的时候,他也都是在跟其他工作人员在交涉沟通,从来没闲着。 故而初初疲劳辛苦,他也没比初初好多少。 当然,他觉得自己比初初机智一些,因为昨晚他是吃了饭才睡的,所以没有发生[一大早竟然因为饿醒没能睡懒觉]这等人间惨剧。 下午他起床后给初初打电话,发现对方因为沉浸在《汉宫秋》里,聊起天来也算是心不在焉、答非所问,john表示有点担心。 他担心的不是初初的表演,而是她的身体。 跟[车祸后的初初]共事了这么一段时间,john总算明白,这个姑娘自从给车撞了脑门之后,“偏执症”像是彻底好了,“工作病”却来了。 什么事情只要跟工作挂钩,那绝对是一百万个认真努力,多少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心无旁骛。 本着人道主义精神,john在初初挂断电话前道:“为了避免你明天再被饿醒,我等下给你送饭过去,你记得给我开门,一定要给我开门,不给我开门……我就自己用钥匙开门。” 初初:“哦。” john自己用钥匙开门的时候,初初正巧看到自己出场。 听到动静,她眼神一亮:“有我最爱的粉蒸排骨蟹粉豆腐糖醋里脊麻婆豆腐啤酒鸡翅红烧带鱼么?” john顿住:“……只给你带了一碗皮蛋瘦肉粥的我不太好意思过去了。” 初初一脸嫌弃:“朕国事繁忙,刁民竟然这样磋磨朕。” john抬脚就要走。 初初又道:“……不过朕一向善解人意,体恤民情,刁民这么诚心诚意地给朕送饭,朕就勉为其难的接受了吧。” john:打电话真是手欠,送饭真是手欠,开门真是手欠…… 这样的想法,在看到电视剧的时候烟消云散。 剧中的长公主一袭白衣,妆容淡得几不可见,镜头中的眉眼却精致得不可思议。 她因为丧夫而有些郁郁,但进宫时候的神情却始终庄重典雅。如果只是单单看可能并不觉得,但与之前的后妃一对比,才发现即便是皇后,也不拥有这样的皇家气度。那是与生俱来的雍容与优雅,高门禁宫常年规整的高贵与凛然。 即便身姿单薄、服饰简约,却也气场十足,不容侵犯。 甚至在威严凌人的皇帝面前,两个人的对恃中,长公主的声势亦没有半分逊色。 john隐隐感觉到,编剧和导演在一群后妃中加入这么一个角色,其实完全是另外一种风格的介入,她更加美丽,也更加强大。 即使她最终还是没能敌过皇权。 初初轻声道:“表情和动作比我想象的好,人也显得……很美,你觉得呢?” john看了一眼唇角沾着粥的初初,觉得电视剧果然是电视剧,真人与之相差太大,他嫌弃道:“……拜托你先擦擦嘴。” 初初:“……” 第四十五章 基于《汉宫秋》狗血却不雷人、感动却不庸俗的剧情,john也有点停不下来。 他陪着初初一起看到了深夜,并在期间吃光了她所有的零食,而后十分疑惑地问:“我是你的助理,so,我希望你跟我说实话,你到底是不是贿赂了编剧?” 初初正色道:“我委实没有这样做。” john更疑惑了:“那为什么编剧把长公主写的这么好?” 初初猜测:“可能她觉得,好不容易写一本电视剧剧本,总要写个自己特别喜欢的角色?” john被这个理论说服了,转而沉默片刻,最终说:“那你一定是贿赂了导演,要不然他为什么要你演这么好的角色?” 初初觉得很是无辜:“你为什么总怀疑我?” john叹了一口气,颇有些遗憾的模样:“主要是你跟长公主差距太大了,除了长得好看这点,没有太多相似之处,老实说,要不是看着你拍戏,我很可能会认为是导演找了个替身演出,然后把你的脸ps上去了。” 初初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你的脑洞竟然这样大?你这样大的脑洞,为什么没能跟琳琳成为知交好友?” 远在南岛上拍戏的郑琳琳又中了一枪。 诚然,john说得也没错。生活中的初初确然与电视剧中的长公主刘以靖差距颇大。 初初其实是个气场极轻的人。即便长相美丽,不化妆的时候清新淡雅,化妆后时常惊艳四座,但平日里穿着一身棉质休闲装、粉黛不施头发散开、带着平光镜和鸭舌帽走在人群里的时候,除了腿长点,跟普通人也没什么太大区别。 并且,对于很多事情,她从来都是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样。不管是遇到如中午加餐导演请客这等好事,还是被打翻了醋缸的女人掴掌这等囧事,她的表情基本就只有一个:笑。 区别只是有时候笑起来是灿烂开心的,有时候则是如微博表情的。 john很懂,后者的意思是:呵呵。 刘以靖却几乎相反。 她是一个自小在禁宫深庭长大的皇族,脾气虽不算跋扈,但绝对与平和没什么关系。对待亲近的人还能稍微和颜悦色些,平日里永远面无表情,常年见不到几个笑容。 最大的爱好,在年幼时期是爬树掏鸟窝,长大了则是沙盘推演和骑马射箭。不过,无论她干什么,永远是人群中最耀眼、气场最足的一个。 因为她的耀眼,先帝对她宠爱有加,让她成为了唯一一个不用通传就能出入御书房的人,也默许了她跟着兄弟女扮男装、出入军营。甚至有时还会发出诸如“阿靖若为男儿身,定然更加出色”这种喟叹。 想到这里,john突然道:“其实你跟她还是有一点像的。” 初初:“哪里?” john:“你们有时候,都很爷们儿。真的,作为一个还算了解你的人,我觉得你那几场打戏拍得真不错,打起来的时候跟你平时吃饭时候没抢到鸡腿的感觉很像,都杀气腾腾的。” 初初:“……” 刘以靖在军营的生活是她极幸福的一段时光,也是初初拍得最辛苦的时间。 武打戏要拍得好看,原理跟跳舞差不多,都是要有力,动作标准,还要有情绪起伏,最重要的是,抓住镜头。于是,所有的拍摄都消耗了初初大量体力和精力,每天都感觉不是自己在揍别人,而是自己在揍自己。 诚然,这样的努力并没有白费。 不管私下里初初对于武术多么废柴,但剧中的长公主无疑算是个高手。她身着盔甲、持着□□的时候,不见任何妩媚可人,虽然眉目如画,但总给人帅气十足、英姿飒爽。 有一次,军营中一个叫韩铁柱的将领十分不服气他的上峰,安远将军。偏偏这位将军为人宽和,又与刘以靖的兄长关系不错。 于是在韩铁柱叫嚣着要跟安远将军比试武艺,并且一众围观的士兵大笑起哄的时候,一个看起来身形颇为瘦弱的人站了出来。 “跟你比,不用将军出手,我且代之。”刘以靖抱拳示意,神情漠然。 韩铁柱家世代都是庄稼人,委实没有听明白长公主的最后一句话,恼怒道:“你,你说些什么文邹邹的话,俺看你瘦小,若,若是你现在退下,俺就不打你!” 彼时年仅十四岁的刘以靖微微敛眉,神态与她年过不惑的父皇如出一辙:“我用□□,去掉枪头。” 韩铁柱被她的声势一震,半晌后大怒:“俺,俺也用枪!” 那场比试让当时淡定观战的安远将军也感觉出乎意料。 诚然,他自然是认为刘以靖能够胜出,只是没想到能赢得那样快,也那样漂亮。 刘以靖起手不慌不忙,动作称不上极快,却也迅速得让人瞠目,与其他人相比,她原本就身形娇小,舞起枪来更是显得灵动非常,每一步都英气而优美,每一个动作却也都简单直接,毫不花哨。 韩铁柱开始便有些轻敌,被迫地连连后退。一想到被弱不禁风的小个子如此压制,不自觉就有些着急,他力气大,手上一使劲儿,一边吼一边扬枪自上而下击打,眼看着就要击中刘以靖左肩。 却见她手腕翻转,极迅速地向右边撤了一步,一直未动的左手按住枪的前端,右手一挑,闪开对方的动作,转而将那一击格挡开,又使劲一拨,看起来轻轻巧巧,转瞬间便把韩铁柱手中的□□挑飞。接着,她不紧不慢地回身,趁对方怔忡时绕至其背后,伸手一戳,用蜡制的枪头抵住了韩铁柱的背心。 全场寂静了几秒,而后爆发出了惊人的欢呼声。 刘以靖随意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眼眸亮得惊人:“承让。” 韩铁柱羞愧难当:“你又说些俺听不懂的话。” 她露出一个张扬的笑容,道:“你武艺不错,以后上了战场,一定能保家卫国。但是,进了军营,有句话你听不懂也得记住,战场上从不分上下级,将军之所以是将军,是因为他以前为我大汉立过功,你若是不服他,不应该在训练的时候胡闹,而应该凭借你的好武艺,在战场上打败更多的敌人,赢了他,你就是将军。” 这话不是人人都能说。 有人回过神,问安远将军:“这是一位殿下吧?” 后者点了点头。 “不知是陛下第几子?” 她闻言转身,将枪递给护卫,低头整了整打斗时翻开的袖口,方才淡然道:“陛下第六女,刘以靖。” * 长公主剽悍若此,七年后,京城里流行最广泛的传言不是“某家貌美如花的小姐进宫做了娘娘真是一人进宫鸡犬升天”,而是“陛下为了长公主的婚事三天没吃下饭了”。 三天没吃下饭的不是皇帝陛下,而是刘以靖和皇帝的亲娘,太后大人。 “唉,你说说你,一个女孩子,舞刀弄枪,还上战场。我以为没留下疤就没事,结果更惨,留下了个恶名。”太后一脸愁苦:“你那些长得丑的姐姐妹妹都嫁人了,偏你还待字闺中,真是该如何是好啊!” 长公主劝慰她:“不嫁人就不用去封地。” 太后一想也是:“那你就能多来看看我了。” 却不想长公主把后面半句补齐:“那我就可以常去京郊练习骑射了。” 太后捂着心口喊太医。 太医没有来,皇帝来了。 “母后,朕给你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太后继续捂着心口:“什么好消息?” 皇帝笑道:“有人向阿靖求亲了。” 第二天,京城最大的八卦变成了“谢丞相最小的儿子、前途无量的京城第一美男子谢子临,求娶了长公主殿下”。 长安城的一众少女心碎一地。 谢子临求亲的理由很简单:“少时曾与公主有一面之缘,心实慕之,望陛下成全。” 刘以靖答应的理由更加简单:“这个年龄,也是该成亲了。” 太后几乎是迫不及待:“嫁!趁着他没发现自己认错人的时候,赶紧嫁!” 剧中未曾对两人的婚嫁进行过多的拍摄,关于长公主前期的回忆也至此结束。只是在后来皇帝与她的相处中,因为多次提到谢子临,故而曾有点滴关于长公主夫妇的剧情。 比如二人完全辜负了其他看热闹的人的期望,相处得极为融洽。 谢子临才高八斗,为了刘以靖放弃仕途,隐居封地,刘以靖亦收敛了脾气,虽然寡言,但看起来温和不少。 公主府内,二人常坐于亭中,一个捧书饮茶,俊美超然,一个默然拭剑,英气雍容。虽然半句话也未曾说,却是说不出的和谐旖旎,有着不足为外人道的缱绻风流。 而后谢子临因病去世,长公主的身上亦再未有亮色。 即便她身陷囹圄之时,穿的依旧是素色长裙,鬓间的白色绢花精致动人。 被下狱后,皇帝似乎完全忘记了三十多年的兄妹之情,在她被狱卒用刑折磨之时,也并未露面。 原本养尊处优、从未以狼狈姿态示人的长公主满身血污,长发凌乱,脸颊边横着狰狞的伤疤,看起来却仍旧高高在上、睥睨众人。 “若他来了,告诉他,我从无愧于我大汉江山,亦无愧于刘氏皇族。” 这个[他],是皇座上威严更甚、表情愈少的皇帝。 第四天夜晚,刘以靖发起烧来。 连日的酷刑让她身心惧疲,原本惨白的面色因为高热而略带绯红,看起来更添艳色。月光如水,朦胧间透过极小极高的窗,洒入牢房中。 她正靠着墙壁,雪白的裙子满是脏污,又似乎因为想起来什么愉快的事情,唇角扬起,面色柔和。 良久,她从衣襟中取出原本带在头上的绢花,拿到唇边,落下轻轻一吻。 她想起的是许多年前,她还是个年幼女童,曾历尽千辛万苦,甩掉了跟随自己的奶妈妈,一个人跑去花园,爬上了墙角那棵最大的枇杷树。 夏日蝉鸣声声。 那树的树枝还算粗壮,但委实也负不住一个八岁女童,于是她还没成功翻过宫墙,便踩断树干跌了下来。 未曾想,下面有人接住了她。 面容俊秀的少年被她连累得跌坐地上,左胳膊无力地耷拉着,似乎已然脱臼。 “你没事吧?”他问。 永远言辞犀利的公主第一次讷讷无言。 “为什么爬树?” “……想去外面。” 他年岁已经不小,自然注意到对方衣着华丽,鬓发间星星点点的首饰璀璨异常,这样装扮的人,出身定然不凡。 “宫里不好吗?” 就在他以为对方会很快作答的时候,小姑娘却低头想了想,而后十分正经地说:“我也不知外面是好是坏,也说不上宫里有什么不好,只是没有去过的地方,总是想去,没有见过的人和事,我都很想见。我母后说这样想就当不好一个公主,但我其实也不想当公主,如果能做一个将军,那就好了。” 少年忍俊不禁:“将军?” 女童睁着又大又圆的眼睛点点头,却不言语。 见她认真,一贯老成的少年也生出了逗趣的心思。 “若你有一天成了将军,我或许可以当你的马前卒。” “马前卒是什么?” “就是若你不幸落马,我能在旁边接着你。” “……我不会落马。” …… 新婚之夜,她曾好奇地问:“你果真没有认错?” 谢子临含笑道:“没有认错。” 月光皎洁,牢房与她身上惧是凌乱肮脏,染着血迹,只那朵花仍是洁白如初,不曾被玷污半分。 如她的神态。自始至终,永远高傲飒然,不曾有半分卑躬,也不能被丝毫亵渎。 “子临,还好你去的早。” 第二天,长公主被发现自裁于监狱。 皇帝宣布将之运于封地,与其亡夫合葬。 * john捏着纸巾:“好催泪啊!导演编剧这搞得什么鬼!为什么要这样啊!!” 初初把最后一段反复看了三遍,确认自己的表演还算过关,才安慰他:“其实她的结局很不错,你想想看,一般宫斗剧里的主角都是以言情剧开头,历史剧结束,一辈子就是一个美梦破灭、屈服现实和权势的故事,其实这样委实可悲。刘以靖恰恰相反,她的一生以历史剧开头,言情剧收尾,永远都像那朵绢花一样,干净无暇,从某种程度上说,她是个幸运的人——至于挂掉,你应该这样想,我们都会挂掉,她也会,早挂还能年轻点,她丈夫在地下也不至于嫌弃她……” john打断她:“够了!以后我再跟你一起看剧我就是脑残!” 初初觉得很奇怪:你什么时候不是了…… 第四十六章 《汉宫秋》在播出两周后,成为了本季度的收视冠军,并且把第二名远远甩在后面。 所有观众都在各大平台上讨论这部电视剧的剧情和人物,门户网站上的八卦也基本上都跟这部剧的主演有关。 总而言之,这段日子的娱乐圈似乎被《汉宫秋》承包了,初初一边刷微博一边觉得自己完全可以想象刘导笑容满面的模样。 诚然,初初可以算得上是《汉宫秋》剧组的大赢家。 在电视剧播放之前,由于官方微博小编对她的偏爱,长公主的各种高清剧照不要钱的贴,网友们都对她的角色有极高的期待。而在与穆白月的那场闹剧中,她吃的亏其实也就只有那一巴掌,之后收获的都是同情和赞许,当然,也多亏前一阵的《下一站,快乐!》成功帮她刷了一把观众好感度。 感觉自己委实幸运的初初专程给刘导用微信发了一个红包,里面装了365元,祝福语是:刘导,听说您最近买房缺钱,小的给您贡献了点,愿您天天快乐。 刘导欣然接受,并且回复:如果电影演得不好,就准备帮我付首付吧。 初初感觉压力有点大。 在电视剧播放、长公主戏份多起来之后,初初的粉丝增长速度连john看着都害怕:“你这也太恐怖了,这真的不是你买的僵尸粉吧?” 初初对于无时无刻不在怀疑自己的助理已经淡定:“真的不是。” john最后只能道:“长公主果然是得天独厚,太招人爱了!” 初初:“……夸我演得好会掉块肉吗?” john“哈哈”一笑:“最近夸你的人有点多,不差我一个。” 没错,《汉宫秋》的播出对于初初来说,最大的成就莫过于她满足了众人对于长公主的期待,没有让他们觉得“沈初初又毁了一个角色”。 网友们纷纷大呼:真的没想到她能演的这么好。 评论家也开始重新看待她,不再因为之前她在《虚凤假凰》中的表演而称她为[空洞的花瓶],而是慢慢将这个标签撕掉,称她“颇有灵性”且“能驾驭长公主这个角色不容易”。 成名固然让人兴奋,但努力后被人肯定才是最让她感觉幸福的。 或许是因为她用小号转发了好几条锦鲤,好事似乎是接二连三的来。 周二一大早,初初顶着黑眼圈在厨房做早餐:她看电视剧看得细致,为了挑出不足的地方,她对于自己的不少表演都反复琢磨了好几遍,所以一部电视剧白日黑夜得看,影响到了休息。 在她把黄豆倒入豆浆机的时候,手机震了一下。 初初的朋友少,手机里没几个联系人,所以每一次手机震动对她来讲都是件稀罕事。此时郑琳琳忙着拍戏,john一定在睡觉,她又没能联系到以前的好友陈安静,初初一时也想不到是谁。 她手忙脚乱地从围裙里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愣住,然后又因为怀疑自己没睡好而眼花,又揉了揉眼睛,最后瞅了半天,不得不相信这条信息的真实性—— 微博提醒:顾泽v关注了你。 顾泽v在微博中提到了你。 如果没记错的话,她昨晚临睡前登录的是自己带v号的官方微博。 初初把手上的水擦掉,打开豆浆机,在微微的轰鸣声中点开了顾泽常年不更新的微博。第一条置顶消息仍旧是他接拍《繁星》的消息,转发量和评论量都多得惊人。 下面一条是最新发的,时间就在刚才。 顾泽v:沈初初v,演的不错。//《汉宫秋》官方微博:大家觉得这一集里面长公主帅吗?反正小编已经被帅到了,好想穿越到汉朝叫她女王大人! 对她真爱的官博君配的图是长公主射箭的剧照。 《汉宫秋》官博夸初初已然屡见不鲜,但令所有人惊讶的是,从来不自己发微博、最近又搞神秘玩失踪的顾影帝竟然转发了!并且评论了! 有心人很快发现,顾泽的关注名单上,最近关注赫然便是沈初初。 网友a:影帝为什么这样做?难道被盗号了? 网友b:顾泽你怎么对得起许映!!!! 网友c:虽然最近有点喜欢沈初初,但是她跟顾泽差距也太大了吧,别告诉我他们之间有什么,太搞笑了。 网友d:影帝就是评论了一句怎么了,别多想好吗? 网友e:……作为初琳粉我真的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面对这件事。 …… 评论五花八门,但宗旨不外乎一个:沈初初可千万不能跟顾泽有什么。 初初思索片刻,用自己的微博也关注了顾泽,然后转发了他刚才的消息:沈初初v:顾影帝,能签个名吗?//顾泽v:沈初初v,演的不错。//《汉宫秋》官方微博:大家觉得这一集里面长公主帅吗?反正小编已经被帅到了,好想穿越到汉朝叫她女王大人! 没有回复。 虽然还是让人觉得一头雾水,但是也有不少人也算是放下心来:按照这个语气,这俩人果然不认识吧。 不过,民间自有高手。 某人专程度娘了沈初初和顾泽,发现他们还是有一定联系点的——网友f:我发现他们俩的经纪人是同一个! 于是事情就变成了[顾泽鼓励同门师妹,网友脑洞过大想太多]。 多亏了顾泽一贯形象良好,与绯闻几乎绝缘。 初初默念了一句阿米豆腐。 念完发现……豆浆冷了。 * 顾泽能看到《汉宫秋》并不是奇怪的事情。 《繁星》即将杀青,剧组里几乎每个人都笑容满面、喜气洋洋,每天的工作也不多,于是大家下午就聚在一起,搬着小凳子坐在招待所后头的院子里看电视,也算是个娱乐活动。 看的正是最近大热的《汉宫秋》。 电视机由招待所门卫友情提供,不大,但是能收到不少台。故而每天下午,若有路人经过,定能看到一群衣着文艺、面带土色的工作人员,坐在矮小的、各色各异的小板凳上,一边用蒲扇扇着风,一边看电视。 自诩为高端人士的mark通常是站在最后的,他表示:“小板凳会毁坏我的形象。” 顾泽就在他身边,一身布衣,蹲着或坐在门后的矮墙上,头发凌乱,看起来随意得有些过分,仿若村民。 大家都是文艺工作者,看电视总要评论一番,前面坐着的人每天都要把剧情梳理一遍,然后针对人物性格和演员表演发表自己的看法,偶尔还会因为意见不合而吵架。 mark摇头叹气:“张导什么都好,就是找了一群处女座工作人员,每天他们强迫症发作起来,我都觉得水深火热。” 顾泽道:“我记得你女朋友是处女座。” mark一噎,讷讷道:“呃……这,这是个意外。” 在顾泽看来,《汉宫秋》称得上是近期质量最高的电视剧,制作当然是一部分,演员的表演都是可圈可点。 尤其是初初。 一个角色能够得到大家的一致喜爱,通常是由于这个角色的台词和性格。这是由编剧决定的。 但是一个角色被演绎出来,能让大家觉得没有违和感、很真实,就只能靠演员的表演。 从他的角度来看,初初演绎从动作到表情,都非常细致,比起最早与他合作的、专业出身的许映还要好上许多。 若用一句话来评论,就是[可堪大屏幕]了。 “你知道《吴越》什么时候上映吗?”顾泽问mark。 mark拿出手机翻了翻:“我得到的消息是八月底,据说安导这次请了大公司做特效,效率还是蛮高的。” 顾泽“嗯”了一声。 mark反应过来:“你该不会是很期待沈初初的表演吧?” 顾泽神色自若,语气淡然:“她值得被期待。” 第二天一大早,在mark惊喜地发现,因为年纪颇大但无所不能的村长修好了村口那根电线杆,他们终于可以收到运营商的信号了:“我还以为我这个月的流量包又要白费了!” 顾泽的反应是,拿出手机,打开微博,做了前文所述的几件事,然后把手机关机,扔到了一边。 一边忙着刷头条的mark完全没有注意到顾泽的动作。 是夜,mark的咆哮声整个招待所都听得到:“你到底是为什么发那条微博!!!” 被他吼了的顾泽正坐在沙发上,他摸摸耳朵,回答得理所当然:“初初喜欢刷微博。” mark竟无言以对。 * 休息了一周之后,初初不得不再次踏出她的小窝,去迎接新的工作。 林姐和john陪着她拍摄杂志,化妆的时候,林姐跟她说了这几天的行程:“今天拍完杂志,晚上有个广告试镜,你之前的洗发水代言到期了,我帮你联系了一家新的,今晚去试试。明天早上要早起,长广那里有个见面会,是《汉宫秋》剧组的活动,我的意思是你去一下,这个剧现在很火,你也很火,但是姿态要放低,剧组的活动还是要尽量参加。下午就飞回来吧,晚上有个饭局,晨光几个高层要见见你,不要担心,喝酒的话,有john在。后天白天跟我去谈一个珠宝代言,具体时间我明早再告诉你。” 初初听得头大:“喔喔好。” john一直像个小学生,拿着本子记得认真,最后问:“晨光高层……邵一廷去吗?” 林姐点点头:“难得他赏脸,可见公司非常重视初初。” john看向镜子,发现初初的笑容又再说:呵呵。 第四十七章 长广距离帝都极远,坐飞机单程便要三个多小时。故而初初不得不在凌晨三点多就起床,给自己扎了一个随意的马尾,化了淡妆,一身低调地离开了公寓。 john起得比她还早,坐在车上一句话都说不出,只闭着眼补眠。 这个时间的帝都如同沉睡的猛兽,庞大而安静,霓虹不再如夜晚那样璀璨,天幕却仍旧漆黑,高速上隧道的灯光明亮,却带着冷意。车子一路疾驶,窗外是无尽的黑暗。 初初靠着飞机枕迷糊地想,如果以后有机会,一定要看一次日出。 总是沉溺于忙碌和紧张的节奏,或许真的应该找个空闲让自己体会一把[重新开始]的感觉。 毕竟……其实她一直在重新开始。 一大早坐飞机的人不多,初初坐头等舱,john帮她放好行李,回到她旁边,便带上眼罩准备入睡。 两名妆容精致的空姐走到他们跟前,拿出纸笔,小声问她:“请问您是沈初初吗?” 初初点点头,摘下墨镜。 “你真人看起来好小,”一个空姐感叹:“像个学生。” 初初接过笔,笑容温和:“我帮你们签个名?” 另一个空姐才反应过来自己是来要签名的,连忙点头:“谢谢!我们都好喜欢你演的长公主,简直又帅又美。” 初初一边签名一边笑道:“这是对我最大的赞许。” 空姐见她如此平易近人,忍不住问:“你去长广是工作吗?” 初初把签好的纸递给她,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嘘——保密哦。” 两个女生相视一笑,而后给她盖上毯子:“您好好休息,有任何需要和问题按铃就好。” 初初温柔道:“谢谢。” 旁边john一直默默地想:这姑娘到底是跟谁取了经,竟然这么能招人爱了,实在不科学啊不科学…… 三个多小时后,初初和john抵达长广。 九点多的时间,机场竟然也有等候不少等候的影迷,举着她各种写真的牌子站在出口处,还有些人拿着写着她名字的闪光板,伸着脖子盯着每一个从里面出来的人。 原本还有些困意的初初突然觉得,自己是一个幸运的人。 即便累,但是能感受到这么多人的喜爱,她委实有种类似“朝闻道夕死可矣”的感觉。 虽然这个说法可能不那么恰当。 * 因为主演们竟然基本到齐,《汉宫秋》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面会的场面火爆异常。 至少在初初看来,丝毫不输给当初她没能挤进去看到男神容颜的顾泽影迷见面会。 影迷们在组织下排长队入场,还有一部分因为没有票,只能站在场外,尽管天气炎热,依旧手举贴着偶像照片的牌子,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初初换了一身颇有文艺气息的黑白长裙,长发披肩,看起来清爽又舒服,她坐在席上,见到影迷们一边擦汗一边兴奋地交谈,转头叮嘱john去买了几箱矿泉水:“让工作人员发下去,天太热,中暑就不好了。” john咂舌:“!” 郑琳琳因为电影《情|事了了》的拍摄太过紧张,实在没有时间前来,所以初初旁边坐着的是一贯高冷的秦雅君,两个人相对无言,初初只能冲着影迷微笑。 可能是沉默太过尴尬,秦雅君竟然开了口:“之前试镜的时候对你有些误解,说的话不好听,你别在意。” 诚然,初初与秦雅君交往不多,但如郑琳琳所言,她的敬业和努力是所有人都看得明白的,初初也一直觉得佩服。 但是人很奇怪,往往敬佩的人都成不了知心好友,初初无论前世今生,身边最好的知己都是逗比,此时突然与女神范的妹子这么认真地说起“知心”话题,她有些无措:“啊,没事,其实也挺正常的,我以前……是不太专业,现在在努力改正了。” 秦雅君竟然露出一丝微笑:“你演的很好,如果刚入行的小姑娘都像你一样,就好了。” 初初愣住,继而有些哭笑不得:“小姑娘……你也没比我大几岁啊!” 秦雅君却说:“我出道早,这么些年下来,心态老了,看你就觉得是小姑娘。” 她是童星出道,从主演的幼年时期演到主演,这么多年来演过形形色色的角色,演技得到了一致认可,但机缘不到,始终没能大火起来。 《汉宫秋》可以算得上是她目前事业的顶峰。 初初感觉她这句话颇有些“出道多年却未能做出些什么,看着刚出道的姑娘就觉得歆羡”的意思。 初初想了想,说:“其实好的女演员的年龄从来不是问题,年纪小就演小姑娘,稍大些演妇人,而后可以使婆婆或者母亲,再后来也是可以演祖母的。我觉得演绎是一项事业,但成名不是,如果从事业的角度来看,就算不再有名气,没有机会演电影电视剧,老了以后能出现在话剧舞台上,也是一种幸福。” 秦雅君一顿,脸上笑意更浓:“我突然有点喜欢你了。” 初初正色道:“我是异性恋。” 对方闻言不禁莞尔。 两人的互动被记者拍个正着,影迷也纷纷对表示赞叹:沈初初这个人,跟心直口快的郑琳琳关系好也就罢了,见面会上竟然还能跟高冷女神秦雅君有说有笑,实在深不可测。 见面会结束后,秦雅君与初初交换了联系方式,并且道:“以后常联系。” 她虽然话题性不高,但是在圈内人脉广,资历深,初初自然有点惶恐:“好的好的。” 秦雅君又笑,说:“听说你即将出演一部青春片。” 这个事情还没有定下,初初也不敢把话说太准:“还在协商,可能吧。不过我有点担心我演不出青春的感觉。” 这个倒不是说谎。 可能是因为从小就是孤儿,她一直觉得自己身上缺少青春气息,即便是在高中大学时代,也很少与周围朋友互动。平日里不是在学习,就是在看书,不是在图书馆,就是在从宿舍去图书馆的路上。陈安静说她是小老太太。 秦雅君安抚性地拍拍她的肩:“别担心,多拍不同的题材才能成长得更快,加油。” 初初立刻觉得自己得到了来自前辈的鼓励,不自觉有点激动:“好,好的!” 青春片的事情还没有定论,初初目前面临的是与晨光几个高层的见面。 具体都有谁其实她并不清楚,但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场合完全不是能靠演技或者努力hold住的,要靠情商和智慧。 实话说,她觉得自己最缺的就是后面两种资质。 =_= 饭局定在晚上七点。 初初下了飞机就赶回公司,换了衣服做头发,而后又化妆,忙了整整半个下午,终于把自己“收拾出了点人样(john言)”。 去酒店的路上她开始啃郑琳琳特地给她买的g字打头的巧克力,john一脸嫌弃:“你要不要这么馋啊……” 初初认真道:“我是觉得晚上很可能吃不了什么,但是胃里没有东西喝酒太伤神,巧克力……好歹可以补充点能量。”还能让心情变好。 后半句她考虑到坐在副驾驶位子上的林姐,没有说出来。毕竟林姐今天与他们同去,并不是以经纪人的身份,而是以晨光股东的身份。 john仔细思考了良久,伸手道:“那也给我几块呗。” 初初:“……” * 初初他们到的很早,坐定之后喝了会儿茶,几个高层才姗姗来迟。 对于许多大企业来说,有一个奇怪的定律就是,职位越高,头发越少。 几位董事的年龄看起来都不算太大,但是个个聪明绝顶。初初默默地想,很可能在娱乐公司里,演员和歌手都做体力活,股东和总经理都做脑力活,所以前者普遍瘦削,后者都是地中海。 这样一想,似乎紧张感也消散了些。 “沈小姐真人看起来更漂亮,晨光女星不少,你是我见过最美的。”一位男士说。他语气平和,笑容礼貌,话语虽然像是恭维,但表现出来更多的只是一种评价。 初初只是微笑,没有说话。 实在不是她高冷,而是她深感自己作为一个员工,即便有名气有粉丝,本质上还是一个员工,没有领导喜欢员工太有想法,这很正常,因为如果员工想法太多,往往想着想着就想推翻领导自己干了,这件事情委实可怕。 所以她打定主意今晚无论发生什么,她都只是一个花瓶。他们负责侃侃而谈,她就负责美貌如花。 _ 邵一廷是最后到的。 他似乎是刚从另外一个重要场合赶过来,身后的助理手中还带着文件。不过,即使步履稍显匆忙,邵boss依旧西装熨帖,一副从容不迫的模样,只是眉头微皱,看起来有几分凌厉。 “抱歉,来晚了。”他说。 说是来晚,初初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发现时间正好是七点钟。 邵一廷看起来很随和,他示意众人落座,自己却在众人坐下走到初初面前,伸出手:“沈小姐,好久不见。” 初初:“……” 大脑有一秒当机,随即恢复正常,她站起身微笑着与他握手,道:“之前在《吴越》剧组见过邵董,到现在也有大半个月了吧。” 她是在跟桌边几个面露好奇的人解释。 没想到邵一廷却说:“是二十七天。” 初初:“……” 为什么她总觉得邵一廷有时候很奇怪,时常让她有种大吼[你是不是有病]的冲动。 事实上,她上次似乎没有忍住,真的把这句话说出来了。 等等,邵一廷之所以把上次二人见面的时间记得如此清楚,该不会是因为被她骂了吧? 初初觉得有点惶恐。 #得罪了*oss肿么破,急!# john的咳嗽声把初初从惶恐里拉回来。她低头看了一眼坐着的john,发现后者正对着她的手挤眉弄眼。 ——她和邵一廷还处于握手状态。 初初“呵呵”一笑,勉强道:“邵董记性真好。” 她一边说一边试图把自己的手抽出来,可是偏偏对方握得有点紧,手都发疼了,依旧动不了。 邵一廷顺着她的话说:“我看你背台词的时候,记性也很好。” 半天抽不出手的初初完全没在意他说了什么,反倒因为手被拉得生疼而有些怒了:“您能放了我的手再说话吗?” john的抽气声格外明显。 看着她因为生气而眼眸明亮、双颊绯红的模样,邵一廷原本肃然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眼神也变得柔和,他松了手,说话依旧一本正经:“不好意思,一时忘记了。” 初初有点讪然:“……哦,没事。” 邵一廷十分绅士地后退一步,帮她拉开椅子,说:“请坐。” 他一贯骄傲,从没有在大庭广众下做过这样的事,即便是对以前固定的女友,也没有。 旁边的人无论绝顶的没绝顶的都对此感觉十分惊讶,不同的是有些人仍旧满是疑惑,有些人却已经反应过来,于是面上便带着些许恍然大悟的神态。 前者比如john,后者比如几个董事。 初初是第三类人,她的想法是:邵一廷这么反常,一定还在记恨她说他有病吧!! (Д)」 第四十八章 邵一廷肯定是哪里不对劲。 初初吃饭的全程一直在想这句话。 不能怪她多心,毕竟boss坐在自己旁边,说话间还不忘给她添茶,上菜了偶尔用公筷给她加块排骨……这也就罢了,或许世界上总有那么几个boss关爱员工关爱社会,但是—— 连虾子都帮忙剥特么是几个意思?! 初初对着自己的盘子,终于没忍住:“邵董,我……” 邵一廷打断她:“你怎么?” 她原本想说[我自己有手]来的,被这么一打断,又看着对方严肃冷然的面孔,她突然有点怂:“我谢谢您……” 然后她郁闷地站起身,举杯敬酒。 “哦,”邵一廷也站起来,很自然的拿过她手中的酒杯,一口气喝掉,放在自己餐盘旁,道:“女生尽量不要喝酒,坐下吧。” 初初:“……” ……哥们儿,这是我喝过的酒杯! (╯‵□′)╯︵┻━┻ 途中她偷溜出去上卫生间,拿了手机给郑琳琳打电话:“我有件特别重要的事要问你。” 郑琳琳他们剧组难得休息,她正在跟一起拍戏的几个小鲜肉玩游戏喝酒,情绪正嗨:“说!没有我郑琳琳解决不了的事,说吧,要我给你找几个道上的人不?” 初初:“……不用,我就是想问,如果一个人跟你有点过节,然后他突然又对你特别好,是什么意思?会不会……因为他脑子抽了,喜欢上你了?” 这委实是一个深奥的问题。 郑琳琳紧锁眉头思考了一阵,最后回答说:“其实我觉得……我们可以从生活实例来解释这个问题。” 初初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意思?” 郑琳琳清清嗓子,道:“我知道你不太接地气,可能不是很清楚,比方说吧,某个勤劳勇敢的农民伯伯家里养了一头猪,每天给它喂些饲料啊剩饭什么的的,然而从某天开始,它的伙食突然变好了,每天从一顿变成三顿,而且顿顿都是好吃的,你觉得是为什么?” 初初说:“因为这头猪会讲段子?” “错!”郑琳琳老神在在地说:“你是不是傻!当然是因为农民伯伯要宰了它啊!” 初初:“……” 这个理论太强大了。 原来邵一廷突然对她这么好的原因是—— 要被宰了_ “琳琳,我收回以前你没智商的话,”初初满脸沉重地说:“虽然低,还是有的。” 郑琳琳:“不用太崇拜我,我早已看穿了一切,话说初哥,谁要宰你,要不要我找几个道上的人?” 初初问:“你真认识道上的人吗?” 郑琳琳“嘿嘿”一笑:“当然……不认识啦!” 初初挂断了电话。 再次回到包厢之后,初初觉得内心有点纠结,具体表现为:每次邵一廷给她夹菜,她都有种让john先帮她拿根银针试试毒的冲动。 虽然也觉得自己脑洞有点大,但是……地球这么危险,脑洞大一点也没什么不好。 一顿饭吃得初初身心俱疲,从头到尾她都没注意林姐和其他高层谈了什么,只觉得心好累,想静静。 结束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多。 初初同john站在一起,送走了各个大款,又送走了林姐,终于松了一口气,感觉自己已经到了站着就能睡着的地步:“我觉得我真的不适合吃饭,我还是喜欢演戏。” john纠正她:“你只是不适合饭局,还是挺适合吃饭的,别小看自己,想想昨天,你中午吃了三个鸡腿啊。” 初初困得没力气反驳。 按照惯例,john跟她一起坐车先把她送回去,然后john再自己回家。 然而两个人还没走到停车场,一辆黑色轿车停到初初面前,车窗被按下,里面的人似乎因为喝了酒而不太舒服,正揉着眉心,声音低沉:“上车。” 初初累得不行,笑容都挤不出:“邵董,我可以自己回去。” 邵一廷这次没有给她机会骂他,推开车门下来,站在初初身边,对john说:“你自己回去,我送她。” 诚然,john是一个没有气场的受,他几乎是在邵一廷话音落后一秒内,就下意识地点了头。 初初凌晨起床,忙了一天,又喝了点酒,原本就困得不行,脑袋转得有些慢,故而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邵一廷环着上了车。 邵一廷的车她没看清,也不懂是什么牌子,上了车之后一坐下,只觉得椅子挺舒服,迷迷糊糊间就有点想睡觉。 车内有淡淡的酒香,不知是谁身上的,司机放着舒缓的轻音乐,萦绕出一种颇为浪漫的气氛。 初初微微闭上眼睛。 “你是不是很讨厌我?”邵一廷突然问。 初初意识涣散,懒懒道:“倒也没有。” “上次我送你,你拒绝了。” 初初说:“有两个牛排,一个七分熟,一个八分熟,走在路上相遇了,却没有打招呼。这是为什么?” 她声音轻得仿佛梦呓,而后没等邵一廷回答,便自己说出了答案:“……因为他们不熟。” 邵一廷发出一声轻笑。 他想了想,道:“上一次在《吴越》剧组,让你休假是因为场面太乱,无论真相如何,对你影响都不好。但如果你休息几天再回去,在剧组里的情况就会好很多。” 这是解释。 其实邵一廷自己也觉得颇为奇怪,他从来没有向别人解释自己决定的习惯,即便是对亲人或者关系极好的朋友,也不曾说出每一次决断的意图。但对着沈初初,总是破例。 初初没有反应。 邵一廷偏过头去看她,发现女生枕着座椅靠背、眼眸紧闭,已经睡着。 近距离看起来,沈初初远没有平日那样美艳,清清秀秀,反倒像个学生——其实她本来也不大,正是大学刚毕业的年纪。 她眉毛舒展,弯曲的睫毛极长,偶有路灯照过,能看到睫毛投下的阴影。侧脸的弧线美好得近乎完美,但或许是休息不好,即便上了妆,也能看到眼下的淡青色。 邵一廷一时间觉得心软,动作轻缓地脱下自己的西装,盖在初初身上,而后放低了声音吩咐司机:“开慢一点。” * 初初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在车里。 车子就停在她家楼下,司机不知去向,她身边也空无一人。初初揉揉眼睛,从包里取出手机,按了下开机键,屏幕的光亮让她不适地眨了眨眼,接着终于看清了时间:凌晨四点十六分。 大致算了算,睡了六个多小时,在工作繁忙的阶段已经是个奢侈的时间。 但她现在顾不上管自己奢侈不奢侈,因为她记得自己上了邵boss的车,并且没多久就睡着了,睡着前的记忆停留在前不久于微博上看到的一则冷笑话。 初初觉得自己可能有点喝多了,因为给*oss讲冷笑话,委实是个很有创意的想法。 她推开车门,环顾四周。 夏夜还是颇具凉意,尤其是风吹来的时候。她花了两个小时做好的发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散开,一半头发还在脑后绾着,另一半则披在肩头,此时风一来,散着的那一半被吹得凌乱,发梢擦过鼻尖,初初忍不住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再抬起头来,她发现不远处有人。 邵一廷正站在门口的一棵云松下,白色衬衫的袖子被绾到肘间,胸前的领带也被松开,手指尖有星火点点,红色的光芒一闪一闪。 初初走过去:“不要在树下抽烟,不安全。” 邵一廷定定地看着她半晌,掐灭了指尖烟头,说:“你醒了。” 初初脱下西服递给他,笑着道:“今天真的谢谢你,我昨天起得太早,实在太困了,不好意思。” 邵一廷看她笑容自然,不是之前见他时候那种生硬礼貌的表情,唇边带起一丝笑意,接过了衣服,又给她披上:“嗯,下次吃饭我会跟林燕丽联系,挑一个你不忙的时间。” 初初一顿,问:“邵董,你是不是对我有想法?” 时间似乎停滞了一秒。邵一廷走开,把掐灭的烟头扔到垃圾箱里,转头对初初道:“你上去吧,我还有事。” 初初不由一愣,继而感到些许尴尬。 她是个不喜欢把事情憋在心里的人,尤其是关于感情的事。高中时代还与顾泽在一个学校,她怕给他带来麻烦,对于自己那点好感从来都是缄默不言,直到上了大学,顾泽成了名人,她身边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她喜欢顾泽。 虽然他们以为那只是非常遥远的、对于偶像的喜欢。 喜欢一个人没什么不可以说,不喜欢一个人也没有必要装作喜欢的模样。这样的态度才对彼此负责。 这是当初院长大人教给她的,她一直谨记。 故而对于邵一廷这样没来由的优待,她觉得莫名奇妙的同时,也感觉自己或许应该问个清楚,如果他真的因为某种神秘原因对她产生了好感,这样的好感还是早点被她扼杀了比较好。 但是对方现在的样子,貌似有点嫌弃她。 邵一廷见她不动,拉着她的胳膊将她带到门口,道:“衣服回头还我,上去吧。” 他的声音跟顾泽不同,顾泽的声线偏冷,如果做个画面性的比喻,就像是高山上松树顶的积雪。而邵一廷的则比较低沉,颇有磁性,午夜时候听到,会觉得很有安全感。 初初点了点头,又说:“真的谢谢。” 邵一廷没有再多的言语。 * 初初也算是睡了一觉,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没有刚吃完饭那样困。她把邵一廷的西服挂好,打算明天送去干洗,然后自己换了衣服,又洗了个澡。 出来之后开始整理自己的衣物。 因为下午直接去的公司,她晚上穿的裙子是自己带的,但首饰不是,除了自己的耳坠,项链、发饰和手镯都是珠宝公司“借”给晨光的,放在更衣室的保险箱里,供艺人应急使用,她明天得还回去。 回来的时候没有注意,收拾时才发现,一只耳坠不见了。 初初平时不带首饰,耳环是john前几天帮她挑的。为了搭配她黑色的裙子,他特地选了一对造型简约的钻石耳坠,看起来简洁大方,最重要的是“闪得很有土豪感(john语)”。 初初看着落单的耳坠,叹了一口气:“我果然不适合戴首饰。” 不过不幸中的万幸是,其他都在,而耳坠丢了,不用赔。 于是初初打了个呵欠,把东西放进首饰盒,又扑到床上,开始了跟周公的第二轮交谈。 * 而还在车中的邵一廷自初初走后就恢复了冷淡的神色,车窗外的天空已经隐隐有些发白,像是蒙了一层窗户纸,深色的蓝变得浅淡,却依旧让人感觉沉甸甸的。 他像是想起什么,将手伸进了西服裤子的口袋里,取出一个小小的、闪着光芒的东西。 那是初初的耳坠。 彼时女生歪着头睡着,呼吸平稳,耳坠不知何时落下,安静地躺在她右侧的肩头上,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出于什么心理,鬼使神差地将耳坠拿起,收进了自己的口袋。 突然想起上次女生看着他的模样。 “你丫有病啊?!” 几乎是不由自主的,又露出了一个笑容。 第四十九章 桂省处于华夏版图的西南角,因形如三秋桂子,故而得名。 从地理上讲,若把它与帝都设为两点相连,那么这条连线可以看作是祖国地图对角线的一部分,延伸出去,是最北部的林省,初初听说那里多山,且山上终年积雪、森寒静寂,是人烟罕见的地方。 她在下午抵达桂市,乘坐机场大巴到了长途汽车站,盯着客车时间表找了半晌,却发现没有到她的目的地的车。 询问了黑车司机,十个人中只有一个知道宁霞村,但是那个长相憨厚的司机表示,路途太远,带她一个往返划不来,多收钱也不可以,因为昧良心。 于是只好在车站等了一个多小时,终于等到了一个以途中某景点为目的地的年轻人,得以拼车前往。 初初坐在后座。 副驾驶座位上背着大包小包的男生跟司机很聊得来。他说是摄影专业的学生,特长是拍摄风景照,暑期在一家杂志社实习,被派出来考察桂省几个风景区。 司机师傅笑呵呵地说:“泷水滩是个好地方,人也少,很多人总觉得桂省偏远落后,不愿意来,好风景都被埋没了。” 男生道:“所以我得把它的美拍下来,让所有人看到。” 司机点了点头。目光移到后视镜上,正看到后排女生微低着头,帽檐遮了大半张脸,只露出小巧的下颚,然后是优美的脖颈,短袖领口不算大,但能看到精致的锁骨,仿佛两个倒扣的小碗,煞是好看。 “姑娘,你到宁霞村干什么?那地方更偏远,也没什么好看的。” 初初把声音压得很低:“找人。” 三天前,她一早起床,接到来自林姐的消息:这阶段的工作告一段落,她有将近一周的休息时间。 于是她打电话告诉john自己要闭关看电影,研究一下前辈们的经典作品。 john十分关切地询问她,需不需要在她研究得废寝忘食的时候发挥人道主义,给她送饭。 “武林高手闭关都不能被打扰的。”初初说。 john自从上次脑抽地把她交给邵一廷之后,就因为愧疚感而对她言听计从,但还是好奇:“啊?” 初初言之凿凿:“因为被打扰了就会走火入魔。” john有种给她买药的冲动。 两天前,初初利用郑琳琳在旅途网上的小号定了机票,并且查找了相关路线,去超市准备了一些物资,包括各种洗漱用品的旅行装、毛巾、水杯等等,最后结账时又返回二楼,拿了一袋橙子。 今天,就在john给她发消息,问她最近几天有没有把自己饿死的时候,她已经在数万英尺高空中的飞机上,窝在经济舱的某个角落里,蒙着眼罩,睡得正熟。 年轻的摄影师在半途中下车,背着各式各样的镜头和硕大的三脚架离开,走出一段路后还回头冲他们招手,司机从倒后镜中看到,忍不住笑道:“年轻,真是有用不完的精力。” 继续一路向南的初初望着窗外的青山绿水,下意识地“嗯”了一声。 宁霞村几乎坐落在了桂省边界,公路绕山而环,时而还有隧道,路的两边是繁茂的树木,枝叶茂密成荫,连阳光都似乎透不下来,道上杂草丛生,不见人烟。 行了也不知多久,车子终于停下,司机摸了一把头上的汗水,指着前面道:“再往前就过不去啦,姑娘,你下来自己走吧,不远,直着走下去就到了。” 初初付了钱,又说了声谢谢,然后背着她的旅行大包朝前走,她临出门时图方便穿了双登山鞋,此时觉得,这委实是个英明的决定。 走到村口已经是半个小时后,电线杆下的村民拿着老式的烟斗,正跟一个老妇人说话,见了她,有些好奇地打量了一番,最后问:“你是那个……那个什么什么……剧组的工作人员吧?” 初初点头。 村民皮肤黝黑、布满皱纹,有着经历多年风吹日晒痕迹的脸上写满了不赞同:“都快拍完啦,你才来!” “……我给他们送东西来的。” “快去快去!”村民用烟斗指了指斜前方:“这个时间来,刚赶上吃饭哩!” 剧组的工作人员确实在吃饭,菜是用村民的大锅煮的,各种食材混着放进去,加些酱油和盐,闷十几分钟,炖出来说不上好吃,但也能入口。大家三三两两捧着碗,一边吃一边聊天,气氛轻松。 初初远远就看到了顾泽,但因为他周围人多,她便停在了原地,并未上前。傻子似的站了一阵,才想起来自己这样更加突兀,于是连忙一路小跑到了旁边的屋子后头,探出头,隔着架子朝那边望去。 得益于眼保健操和正确用眼规范,初初两只眼睛裸眼视力都是1.5,故而此时虽然隔得远,也能将顾泽看得清楚。 他与上次她见到的模样又有些不同。 之前或许是因为角色需要,顾泽蓄起了胡须,头发也总是凌乱,看起来比他实际年龄老了十几岁,像是个饱经沧桑的大叔。而如今又不知为何,恢复到了最早的模样:胡子被刮掉了,头发也似乎经过了简单的修剪,短了些,但极为精神。 他穿着简单的白色t恤,正跟一个长相清秀的女人说着什么。 那女人初初认得,最近电视上常能看到,正是张苏楠。 诚然,一个人跑到桂省来看顾泽,其实是初初的一时冲动。 走的时候没有想太多,到达以后也不曾幻想见到的会是如何情景,甚至在来的路上,她也只是有些好奇顾泽在干些什么。 真正见到他了,反而有些无措起来:如果被别人发现了,给顾泽带来麻烦,怎么办?如果顾泽一点都不希望她来,又怎么办? 她正踟蹰,不知自己该走还是该留,而那边的顾泽却像是若有所感,说话间突然停了下来,抬头朝初初的方向看了一眼。 那一眼只是极为寻常的一瞥,但视线的落点却又仿佛准确地落到了初初身上,那一瞬间,她只觉得自己心脏停了一秒,像是得了病,又像是原本正常工作的秒表,收到了什么磁场的干扰,突然震动了一下,指针出现了一个不规律的跳动。 很早以前,院长跟她讲童话故事。 初初从小就具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王子为什么非得娶灰姑娘?” 院长好脾气地跟她解释:“因为他喜欢灰姑娘啊。” “喜欢是什么?” 院长是一个颇有文艺气息的人,她想了片刻,又解释:“就好比你一直在一个黑乎乎的屋子里。喜欢了一个人,就给你这个屋子开了扇窗;见到他,阳光就从窗户里洒进来;跟他在一起,就像是你站在了这片被投进来的阳光下,虽然周围一片黑暗,你只会觉得很温暖。” 初初没听明白,索性换了个话题:“院长我们中午吃什么?” 诚然,在她一身风尘、躲在长着葡萄藤蔓的架子后头,见到顾泽看向自己的一瞬间,她觉得自己突然明白了当初院长那番不知所云的话。 因为阳光袭来的感觉是那样明显。 顾泽跟张苏楠比了个手势,谢绝了一旁工作人员给他端来的饭菜,然后绕过那口还散发着热气的大锅,步伐稳重地朝初初走来。 初初反射性地转身离开,刚走了几步,就被顾泽拦住:“你怎么来的?” 距离有些近,她竟然有些结巴:“坐,坐车,跟人拼了一辆。” 顾泽掀开她的鸭舌帽,果然看到她额头上都是汗水,皱了皱眉头:“吃饭了吗?” 初初下意识摇头。她连早饭都没吃。 他眉心纹路更深,声音本就带着凉意,此时听着更加冷清:“来吃饭。” 顾泽走得很快,初初突然觉得有些委屈。 她跟着顾泽来到一个角落,坐在小板凳上,没等多久,就看到他端着两个碗走了过来,炖菜盖在米饭上,色泽与香味都让她想起了大学食堂。 顾泽坐在她旁边,并不言语,只是将自己碗里的几个肉丸夹到了初初碗中。 初初问:“你在生气吗?” 顾泽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嗯”了一声。 初初试图解释:“我……我就是……” 他打断她:“从帝都到桂省的飞机是三个半小时,从机场到这个村子坐车要两个小时,你中间不可能一分钟都没有耽搁,现在是中午十二点十三分,沈初初,你昨晚没有睡好,早饭也没有吃,途中因为不放心陌生人开车,并未合眼,是不是?” 虽然是问句,但他语气笃定,神色严厉,看起来十分生气的模样。 初初一时说不出话来。 顾泽又给她夹了块豆腐:“吃饭。” 于是初初吃了满满一大碗饭菜,又喝了顾泽端来的绿豆汤,捂着嘴巴打了个饱嗝之后,才敢开口:“吃饱了。” 顾泽把碗筷收拾好,递给负责做饭的工作人员,把她从凳子上拉起来,一路领会了招待所,打开门后把钥匙交给了她:“我下午五点左右回来,你睡一觉。” 初初着急了:“我,我也没那么困,其实我在飞机上睡了,你下午拍戏吗?我可以跟你去看看吗?保证不打扰你!” 顾泽看了她半晌,最终叹了一口气,放缓语气:“我下午不去了。你到房间里睡,我就在客厅坐着,等你醒过来。” 初初一愣。 他转身关上了房门,然后进了屋子,再出来时手中多了一本书。而后他坐在了沙发上,翻开书本看了起来。 那神情姿态与以前在帝都那个“家”里的每一天并无二致,声音也仍旧平和:“去睡。” 初初默默打开自己的旅行包,从里面取出那袋超市买来的橙子,放到顾泽面前的桌子上:“吃橙子吗?” 顾泽沉默了良久。 就在初初以为他不会回答的时候,他开口道:“等你睡起来一起吃。” 第五十章 初初觉得自己被嫌弃了。 她一觉醒来,第一件事便是眯着眼瞅了瞅窗户。模糊的光芒透过窗帘照进来,天色并不是黑夜,但那光线温和,不是很明亮,初初直觉已然是傍晚。 习惯性地伸手摸床头柜,下一秒却愣住。她屋子里的床头柜上总有几本书,手机就放在书上,但此时手下的触感光滑平整,是空无一物的柜子表面。 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并不是身处帝都,而是一早飞到了桂省,睡在了一间小小的招待所里,顾泽就在与这个房间一墙之隔的客厅中。 明白过来的初初又淡定地看地上,果不其然,床脚处有一块三角形状的白色,那是她被碰下去的手机。她探下,身子去捡,一时没有拾到,下一秒,便看到一双骨节分明的手将它拿了起来。 抬起头,顾泽英俊的脸近在咫尺,挺直的鼻梁似乎要碰到她的。 两个人沉寂了片刻。 顾泽直起身子,把手机放回床头,风轻云淡:“我是来叫你起床的。” 初初一愣:“难道不该让我睡到自然醒?” 顾泽:“一个不按时作息的人,有什么资格睡到自然醒,你打算在半夜吃饭、失眠?” 初初:“……” 总之还是起来了。 她简单地洗漱了一番,走出房间,发现客厅的小餐桌上已经放好了食物:一碗粥,两个热菜,还有切好的橙子。 顾泽正坐在桌边,把纸巾从袋装餐巾纸的包装里取出,展开,再折叠成正方形,放在桌边——招待所里条件差,抽纸是没有的。 初初看着他,有一瞬间,会有种“老夫老妻”的错觉。 她摇摇头,甩开脑袋里不切实际的幻想,坐在顾泽旁边,端起碗喝粥。 即便表现镇定,顾泽还是发现了不对劲:“你脸怎么这么红?” 初初含糊地“嗯”了一声。 顾泽微微皱眉,按住她的手,把她的碗拿过去后放下,而后用手背贴住了她的额头。大概是刚洗过手的原因,他的手背有些凉,贴住额头的时候让初初感觉自己更清醒了些。 三秒钟后,顾泽笃定地说:“没有发烧。” ——初初觉得自己快要自燃了。 虽然在害羞,但一贯自诩机智的她在此时脑子转得飞快:一定不能让顾泽发现她在害羞。因为对于她而言,能跟他做朋友已经是件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万一顾泽知道她喜欢他,或许连朋友也没得做。 转移话题是解决尴尬的最好方式,初初吃了一口芹菜,故作嫌弃:“你们剧组也太惨了,拍摄条件艰苦不说,菜也难吃,这做菜的真的是厨师吗?” 顾泽看向盘子里的芹菜,夹起来吃了一口,缓缓道:“不是。” 初初以为他是在吃了之后表示认同,说:“是吧!真是不专业……” 顾泽截断她的话:“因为这是我做的。” 初初:“……” 她一定是脑抽才会相出这么糟糕的话题。 她“哈哈”笑了两声,试图补救:“其,其实也没有很难吃。” 顾泽没有丝毫生气的模样,反而露出一个微笑:“不用勉强。” 之后,初初每次想吃菜,顾泽都会制止她:“你刚睡起来,喝点粥就行,” 于是她在最开始吃到那口芹菜之后,就没能再吃到粥以外的东西。 吃完之后,顾泽端起了那盘橙子,初初惊讶:“我还没吃!” 他依旧风轻云淡:“不好意思,这个也是我这个不专业的人切的。” 初初:“……” 看着顾泽把橙子端走,她感到一丝丝的无辜。 * 即便是在剧组,顾泽也没有改变他老人的作风:饭后要散步。 初初刚得罪他,本着弥补的心态,带着帽子跟着他出了门,关门时还不忘谄媚道:“要,要不要我帮你拿钥匙?” 顾泽眼神微凉:“还没有不专业到没法拿钥匙。” 初初:“……” 她一脸懊恼地低着头,仿佛小尾巴一样跟在顾泽身后,却没看到前面的男生虽面色淡然,但唇角一直隐有笑意。 就如同花朵上覆着的薄薄冬雪,在春季轻暖的日光下缓缓消融,化为露水。 两个人一路走到招待所后院,那里的人一如既往得多,三五成堆、神色轻松地坐在院子里看电视,似乎不是在艰苦环境下拍摄电影的剧组,而是一群在工作闲暇时,与友人相约到边境村落度假的上班族。 电视里播放的,正是《汉宫秋》的大结局。 顾泽冲旁边看到他的人点了点头,也站在最后看向屏幕。他原本就高,看起来也有些瘦,而气质极好,有一种沉默的冷然。在一群人中,即便穿着简单的白t恤牛仔裤,也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一直压着帽子的初初站在他身后,此时忍不住抬起头看他,心道:为什么同样是帅哥,她看别人从来不会有看顾泽的感觉?每次距离顾泽很近的时候,就会觉得男神的发梢都在闪着金光,简直是自带特效的男人。 “咦?”旁边有人发出一声疑问。 初初下意识转头,却在下一瞬间被顾泽揽住。他的手臂绕过她的肩膀,形成一个环抱的姿势,迫使初初不得不往前走了一步,像是正好落入了他的怀抱。 顾泽右手搂着初初的肩,身子侧向左边,冲那个把目光落在初初身上的人比了个“嘘”的手势,而后道:“女朋友。” 如果初初还是正常的她,一定会忍不住想,那个听到这句话的工作人员脸上,一定有像她刚穿越过来知道顾泽有女朋友时候一样,如同瞬间被雷劈到的表情。 然而她没有,因为在顾泽环住她的时候,初初就已经基本丧失了思考和说话的能力。她所有的力气都用在维持自己淡定的面部表情,实在没有多余的能分出去关注一下其他人。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 即便是在从前最好的梦境里,都不敢奢望有这样的场景。 自己喜欢的人搂着自己的肩,用微微低沉却好听得让人想撞墙的声音说,自己是他的女朋友。 哪怕是在已经成为沈初初的日子里,也从来没有勇气去构想如今的画面。因为即便情感上对顾泽是难以描述的喜欢,理智上仍旧不停地说服自己:无论以前的沈初初与他如何,他当你是普通朋友,你从来都是他情感上的局外人。 良久后初初回过神,感受到顾泽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其实很轻。 与其说是搂住,其实只是在开始的时候真的环到了,而后就仅仅把手虚搭在她肩上而已。 这委实是一个看似亲密,实际上不乏礼貌的动作。 “抱歉。”顾泽突然说。 这样没有上下文的话,初初却听明白了,她说:“没关系,是我给你带来了麻烦。” 顾泽并未言语。 不远处电视里的宫廷大戏正落幕。 初初看到自己的脸出现,长公主一身素衣的在牢狱中默然静坐,画面拍到她与驸马初遇的时候,周围有不少容易伤感的妹子发出了轻微的啜泣声和吸鼻涕的声音。 “为什么他们不能相守到白头?”她听到一个女生问身边的人。 初初忍不住轻声说:“……因为编剧知道,悲剧才能让人记得住。” 听到她说话的只有顾泽,他面带微笑,对初初说:“你演得很好。而且,很难得的是演得很熨帖,看起来不会让人想到是在演,而是让人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 这样的夸赞令初初觉得有点难以置信:“你怎么突然不嫌弃我了?” 顾泽声音里有疑惑:“我什么时候嫌弃你了?” “你方才不让我吃菜和橙子,钥匙也不给我拿。” “你是不是误解了什么,”顾泽说:“难道不是你嫌弃我不专业吗?” 他如此一本正经地说着这样的话,而初初却愣住。 如果没有因为一时激动而抬头看他,她恐怕看不到他脸上的轻松的笑意,也还会误以为他很认真的在意着“不专业”的事。但这样的笑意却让初初胆子大了起来:“芹菜炒得很老,还有些苦味,确实不太专业,身为大众男神,你不应该补救一下吗?” 顾泽竟然思考了一会儿,问道:“怎么补救?” 初初说:“……比如以后家里你来做饭我洗碗。” 顾泽默然片刻,似乎在考虑这个方案的可行性。 初初对此感到有些讶异,正打算说“我只是开玩笑”的时候,却听顾泽认真道:“可以,以后我做饭,你洗碗。” 初初:“……” “你怎么又是一脸无语的表情。” “……我只是在震惊。” “因为我做饭这件事而震惊吗?” 初初不好说实话,只能胡诌:“不是,我是在震惊,你既然愿意承担做饭这个任务,又对洗碗这件事……比较擅长,为什么不两个都做了?” 顾泽问:“那你负责做什么?” 虽然很想说“我负责吃”,但初初还是刹住了车,道:“我可以负责看你做饭洗碗。” “这个责任对于你来说是不是过分轻松了?” “并没有,”初初正色道:“毕竟要防着你把芹菜炒老,不是件特别容易的事。” “沈初初,我觉得你可以见好就收了。” “哦。” 他们说话的声音很小,但某个有心人还是听得明白。 其实原本就留意到,一整个下午没出现的顾泽带了个人一起露面,而这个人无论远看近看横看侧看都是个妹子,这已经是件让人惊讶的事情。但在顾泽亲口说出这是他“女朋友”的时候,这件事情就立刻从让人惊讶上升到了让人震惊的地步。 但是在听到他们说话,并且因为耳力太好,把“沈初初”三个字听得格外清晰之后,这个事终于升级到了令人感到惊悚的地步。 #一不小心就成了掌握娱乐第一资讯的八卦达人# #顾泽助理的眼神似乎有点恐怖# #村里为何信号不好# #那个长相有点小帅的助理竟然威胁我,妈妈我想回家!# 剧中的长公主用自己贴身藏着的小刀自裁,一刀刺入心脏。即便是最后,她待自己也没有半分手软。 原本就被感动的妹子已经忍不住哭出声来:“为什么他们不能好好在一起?!” 初初站在距离顾泽极近的位置,左侧肩靠着他,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的缘故,总感觉自己甚至能感受到他的体温和呼吸。 这样的切近让初初有一种很微妙的、想要伸手拥抱他的冲动。 以前远远看着的时候不觉得,刚穿越过来置身事外、努力拍戏的时候不觉得,哪怕是在一个人来的路上也并未觉得。 然而在这一刻,一边庆幸多亏周围这么多人在,她才能抑制住自己拥抱顾泽的念头,一边又忍不住觉得:是啊,我为什么不能跟他好好在一起呢? 哪怕自己在别人眼中星光璀璨,但在靠近他的时候,总因为自己的喜欢,和自己心思不能被发现的那份小心翼翼,而感到自己仍旧渺若尘埃。 这件事真是无可奈何。 第五十一章 睡床还是沙发,这是一个问题。 初初站在床边、抱着枕头一再谦让:“要知道,男女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初步实现了平等,在如今更是不必要分强弱,所以你没有必要让着我。当然,我把床让给你也委实不是因为你是男的,而是因为你腿比较长,沙发并不适合你,万一你晚上因为腿部不适导致脑供血不足,明天我还要花大力气送你去医院,这不是件好事,万一有记者看到了……” 顾泽问:“为什么腿部不适会导致脑供血不足?” “呃……”初初思考了一下:“……因,因为血液使全身循环的啊,一个地方不通,另,另外一个地方也通不了……吧。” 她的声音在顾泽的眉头逐渐敛起后越来越弱。 顾泽把她手中的枕头拿过来,转身朝客厅走去:“拍摄《永恒时差》的时候我学习了一点医学知识,你这个理由并不能说服我,我去睡沙发。” 初初着急,一个箭步跨过去拦住他:“我,我觉得我还有更好的理由。” 顾泽脸上的表情似乎有些无奈:“我觉得你对我有点误会。” 初初扬眉发出了一个疑问的“嗯”字。 顾泽笃定道:“我之所以在听你的理由,只是因为你在说,并不代表我正在跟你商量谁睡床谁睡沙发这件事,初初,我没有跟你商量,你只能睡床。” 初初一愣,而后问:“果真没有商量的余地?” 顾泽点头:“果真没有。” 其实她想说,不如我们商量一下,一起睡床也是一个不错的方案。 但也只是想想。 =_= 心怀不安的入睡,半夜会起来简直是理所当然。 初初醒来后觉得口干,端起床头柜上的杯子喝了水,而后掀开被子下床,小心翼翼地推开卧室的门,借着手机的光亮赤着脚往沙发方向走。招待所的房间都不大,所谓的套间也仅仅满足了[有客厅和卧室]这个条件,所以没走几步,她就看到了顾泽。 一路几乎没有发出声音,初初觉得自己还是挺淡定的。 客厅的墙壁上亮着一盏夜灯,灯光是带着冷意的白,初初仔细看过去,发现灯竟然是只小鹿的模样,看起来清新可爱,却带了点女气。 她没有多想,把手机放到一边,蹑手蹑脚地靠近顾泽,发现他果然如自己预想的一样,侧身睡着,并且几乎是蜷缩在沙发中,原本修长的身子弓成虾米状,腿也只能弯曲着,脚甚至还露在外面。 这大概是第一次,她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而感到后悔。 初初叹了口气,将顾泽身上的薄被拉了拉,覆盖住他的腿脚,然后她想了想,还是没能离开,反而坐到了沙发旁边的地面上,在与顾泽还有段距离的地方,歪着头看他。 男生睡着的模样与平时差不多:眉目温和,轮廓立体。因为是侧睡,嘴唇和眉毛有一半都隐在柔枕头的柔软中,露出来的半侧脸看起来英俊得过分。 顾泽睡觉委实安静。 没有鼾声,不会磨牙,也不会说梦话,甚至连翻身都没有——虽然很有可能是因为地方太小,实在难以翻身。 大学的时候,常在公共课上听同班的男生吐槽,说宿舍里的每个人睡觉都有怪癖。比如有两个人都打鼾,并且能够做到此起彼伏、你来我往,不让宿舍在深夜有半刻寂静。又比如有人夜半梦游,还在梦游时候梦呓,呓语泰半是“某妹子实在可爱”等痴汉无比的言辞,让男生都感觉不寒而栗。 初初托着腮想,可能男神就是男神,睡觉的时候都跟别的汉子打开的方式不同。 她情不自禁伸出手,想要摸摸他的额头与鼻梁。 其实就算顾泽现在醒来,初初也能很快说出托辞:她只是半夜正好醒了,并且因为睡了床,所以良心不安,就顺道帮他来盖被子。至于触碰鼻子什么的,是因为她太好奇,怎么有人的鼻梁可以这么挺,故而想要验证一下到底是天生的还是人工的。 然后在她的设想中,顾泽一定会认真地说:“是天生的。” 但这仍旧只是初初的[想想]。 她伸出了的手,在即将碰到顾泽的时候,又缩了回来。 女生看着喜欢的男生睡觉的模样,然后触摸他的脸。这样的情景未免太像电视剧。 顾泽是一个看了不少电视剧和电影的人,虽然他确实没有拍过爱情戏,但是没见过猪跑还是吃过猪肉的,如果他醒来,除非脑子出问题,否则不可能相信初初的借口。 或许她在其他事情上可以做到神经大条、毫不在意,但是对于顾泽,似乎没有什么时候可以肆无忌惮地、横冲直撞地表达自己的想法。 万一把他吓跑了就不好了。 刚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她听到顾泽对“沈初初”说过,答应她的事情他都会做到,但不能有更多。 “沈初初”那样喜欢他,虽然她的喜欢是索取与占有更多一些,但是无论从任何角度来看,那都是一段热情的、毫无保留的感情。 这样的感情顾泽无法接受,所以他永远不会给予更多。 初初不想自己也让顾泽觉得“不能给予更多”,并且因此成为他在情感上远离的人。诚然,她能和他做朋友,已经足够幸运。委实不能奢望太多。 连网友都认为,顾泽跟男生在一起都比跟她在一起好,她能有什么资格觉得自己才是应该站在顾泽身边的人。 初初露出一个无奈的神情,转身离开,又动作轻缓地回了自己的房间。 钻进被窝后,她一时没有睡着,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在盯着窗外微亮光芒的发呆中,不知道何时闭上了眼。 * 第二天,顾泽是被电话铃声吵醒的。 在宁霞村能收到信号,是一种幸福。这话是mark说的。 就在他说完之后,就看到了顾泽的手机信号是满格,于是他一边抱怨顾泽这个平时基本不用手机的人暴殄天物,一边忍不住嘀咕:“难道真的是长得帅的已经连上了4g,长得丑的只能尽力挣扎?” 基于村子里极差的信号,和平日里睡前关机的习惯,顾泽以前从来没有在早晨六点被电话吵醒。 他眯着眼睛起身,立刻发现自己右侧的身体因为长时间被压迫而略略麻木,右手几乎动弹不得,不得不放松身体缓了一阵,感觉好些之后,顾泽才拿起了在清晨奋力叫嚣的罪魁祸首:一款白色的、屏幕颇大的水果牌手机。 手机壳是清新的蓝绿色,软塑料制。这不是他自己的风格,他的手机永远没有丝毫装饰和保护,买来什么模样,几年后仍旧是什么模样。 因为有电话拨进的关系,此时这个手机的屏幕是亮的。显示的背景图片顾泽有些眼熟,仔细想了想,发现者正是他不久前为某杂志拍摄的一张照片。而这张照片上欢快跳动着的名字他也认得:初初的助理,john。 顾泽瞥了一眼卧室紧闭的房门,估计初初因为疲劳和不安,现在仍在沉睡,所以他思索片刻,按下了接听键:“喂,你好。” “你终于接电话了!”丝毫没有在意顾泽的声音,对面的john声音激动而急切:“我忍了一个晚上都没有打扰你,但是还是没有憋到七点以后,所以现在把电话打来了,你怎么接了这么久?” 顾泽:“什么事?” john:“……” 之前因为憋了一肚子的话,于是在电话通了的下一瞬间,他几乎是连珠炮一般地先埋怨了一番对方接电话的速度,而此时定下心来,john才反应过来接起电话的是个男人。 “你,你,你……是谁?”john说话直抖:“……这个电话怎么会在你手里?你是不是绑架?我告诉你,我懂法律的,绑架是个犯罪,如,如果你做了什么不恰当的事,以后会坐牢的!我,我劝你……” 顾泽实在听不下去,打断了他:“我是顾泽。” “即使你是顾泽你也不能绑架……”john顿住:“啊,顾泽。” 下一秒,john挂断了电话。 顾泽无语地放下电话,准备起身洗漱。 没想到刚站起来,电话又响了,仍是系统自带的铃声,还有眼熟的背景图片和方才的名字。顾泽接起来:“john,什么事?” 电话那头的john语气极为正常地说:“哦,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只是想告诉初初,她入围金牡丹奖了,凭借《汉宫秋》入围了最佳女配角奖,林姐说,虽然电视剧的奖项可能不比电影的关注度高,但是这是她第一次有可能得奖,还是最好准备一下,颁奖晚会是一定要去的。” 金牡丹奖是内地电视剧几个重量级的奖项之一,不过这几年来,它逐渐成为了含金量最高的一个。因为在这个奖项的评选上,观众参与度很高,换句话说,在广大人民的眼中,它代表的不是难以相信的官方,也不是小众有深度的专家,而是最朴实的、最能感受到电视剧魅力的普通老百姓。 初初能够入围,至少说明她已经有比较广泛的观众基础了:有不少人因为她在《汉宫秋》中的表现而愿意给她一个获得奖项的机会,相比于从前,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 即便刚刚睡醒,顾泽的逻辑依旧清晰:“《汉宫秋》昨天才大结局,播放不足三个月,怎么能参与金牡丹奖的评选?” john解释:“因为刘导很早就把片子给评委看了,而且明年金牡丹奖的评选制度将会有所改变,所以如果《汉宫秋》明年再参与,恐怕会很吃亏,再加上观众的呼吁……总之还是参选了。” 顾泽道:“我知道了,我会转告她。” john默了几秒,然后说:“麻烦提醒一下她,颁奖晚会就在一周后,她必须尽快回来做准备。” 顾泽“嗯”了一声。 john又默了一阵,最后小心地问道:“请问,沈初初她现在?” 顾泽听明白了,他说:“她还在睡。” john的内心:沈初初你到底做了什么就这样拿下了顾影帝?! 不过身为一个自诩处变不惊的助理,john淡定地说:“好的,我先挂了。谢谢影帝,改天有机会……请一定帮我签名。” 顾泽:“好。” 第五十二章 《繁星》杀青后,顾泽几乎是悄无声息地返回了帝都。 mark一下飞机,就忍不住叨念虽然桂省空气好,但他还是作死地怀念污染严重、交通拥挤的大首都:“一想到可以跟朋友约着喝酒吃烤肉,就觉得自己真是没有白活,你晚上要来吗?” 顾泽看了他一眼:“我以前从来没有去过。” mark认真道:“所以才问你要不要来啊,毕竟你也是在乡村改造了这么久的人了,应该有点觉悟了吧,大晚上跟哥们儿喝酒吃肉的人生才是完整的。” 顾泽语气清凉地说完后半句:“今后也没打算去。” mark:“……” 他表示顾泽是他见过最不接地气的明星,没有之一。 能红这么久委实是个奇迹。 “好吧,”mark妥协,问他:“你不会打算今晚继续看书然后睡觉吧?” 顾泽摇头。 mark觉得他并不是没救:“那是打算跟喻总一起出去?” 他所说的喻总是顾泽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也是晨光第二大股东喻子城,娱乐圈一个颇有话语权的大佬,不过年龄不怎么大佬,因为“托了爱奋斗的爹的福”,他也就努力了几年,就在三十出头的年纪成功摆脱了“富二代”的头衔,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富人”。 顾泽:“他确实有叫我。” mark已经猜到他的回答,还是一脸含恨地确认:“但你没答应?” 顾泽的语气理所当然:“对,因为我要看电视。” 这么不接地气不跟大佬搞好关系还这么任性,能红这么久果然是个奇迹吧。 mark觉得自己很想给他跪下。 “什么电视值得你推掉喻总的邀约啊?!”坐车回家的路上,mark忍不住问。 顾泽原本在闭目养神,看起来如同睡着,良久后才回答:“金牡丹奖颁奖晚会。” mark一愣:“……你又不演电视剧。” 顾泽道:“你的想法很奇怪,如果只有演电视剧的人才看这个晚会,那么金牡丹奖恐怕不能存在这么久。” 他说得太有道理,mark虽然总觉得哪里不对,竟无法反驳。 当天晚上七点多,mark驱车前往帝都郊外一个颇有名气的烧烤店,一个小时后,在他跟几个好哥们坐在露天的院子里一边烤肉一边喝酒,觉得人生快意也不过如此的时候,突然福至心灵,问店主:“能给咱开下电视吗?” 哥们a说:“嘿,有想法,这时候看球赛最给力了。” 哥们b反驳:“我想看赛车行吗?” 哥们c:“能有点追求吗?这么美好的夜晚我觉得我们应该看点岛国动作片。” 作为这群人中地位最高(大雾)的人,mark一贯是说一不二的,他大声冲店家说:“来!给我换到荔枝台,我要看金牡丹奖的颁奖晚会!” 哥们c:“他是不是喝高了。” 哥们b:“我想反驳他,怎么办?” 哥们a:“……鉴于他次次掏钱买单,我觉得这次就从了他吧。” 于是一群喝着啤酒吃着牛肉的大老爷们,一起坐在院子里看颁奖典礼。 虽然这画面颇有些违和感,但在诸位明星出现在红毯上的时候,几个基本或多或少都跟娱乐圈有些关系的大男人也忍不住八卦起来: “哎何佳卉怎么想的,穿了个红裙子,是想跟地毯融为一体吗?” “许以洁真的怎么看这么丑。” “陈颖真的跟胡育明一起走红毯,他们不会真有什么吧?陈颖眼睛是真瞎啊!” …… 几个人像是约好了,把每一个出场的明星都吐槽了个遍,然后大笑着端起大酒缸碰杯,那笑容也是一致:蔫儿坏。 其实,沈初初出现的时候,mark正在烤一串牛肉。 他的烧烤技术是几个人中最出色的,所谓能者多劳,故而他一直负责烤,而其他人多半时间都在负责吃。 因为被手下的烤肉吸引了注意力,真正让他看向屏幕的原因其实不是晚会,而是因为几个吐槽天赋极高的人突然陷入了诡异的沉默,导致他觉得状况不太对。没想到一抬头,就看到一身月白长裙的沈初初站在红毯上,挽着杨之文的手,正笑得灿烂。 “我擦……”mark忍不住爆了个粗口:“我总算知道顾泽那小子为什么要看电视了。” * 诚然,顾泽此时也确实在电视机前。他穿着家居服坐在沙发上,因为刚洗过澡的原因,头发依旧半湿,柔软地垂下来,让他显得格外年轻。 在看晚会前,他给自己削了个苹果,但其实因为欠缺经验,削完之后苹果只剩下大半个了。 这让他想起当时初初拍摄《汉宫秋》中暑那天,他曾去医院看望她。其实他并没有太多探病的经历,所以就在进入病房之前,他还在构思自己到底应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 想到的答案是像众多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帮她削一个苹果。 结果没想到,女生一见他就抱着他就开始哭,哭得他手足无措,慌乱之中才想起问她:“你要不要吃苹果?” 得到的回应却是初初因为哭累了而睡着,呼吸声和温热的气息似乎充斥着整个病房,让他感觉既温暖又无奈。 像是发生在昨天。 而此时,当初因为拍戏辛苦而哭得像个孩子的她,竟然已经入围最佳女配角。 不得不承认,很多时候时间走得比我们想像地快多了。 比如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是在医院。病床上的女生面容依旧,但神情却与以往大不一样,连说话的方式也变得陌生。 不言不语的时候,总是用那双清亮的眸子看着他。她眼里有不可置信,也有难以描摹的温柔。大概就是在那时候,他觉得沈初初有些古怪。 其实,当初他之所以专程抽出时间去看望她,并不是因为关心,而是因为愧疚。 “沈初初”对他的感情他知道,也因为成为了男女朋友而尝试着去接受她,不过后来发现,很多事情我们可以逼迫自己去接受,比如工作上的不公平:付出往往并没有回报。但总有一些事情无论如何,都无法勉强自己。 比如感情。 那天,因为有一个广告要在夜间拍摄,顾泽工作结束后回家已经是早晨。 这座城市每一个新的一天,都是万物初醒、生机勃勃,每一条马路都从安静变得喧嚣,上班族们忙忙碌碌,因为对未来的期待,大部分人都神采飞扬。 而他却因为连夜工作而疲乏不堪,一句话都说不出。 “沈初初”就在客厅等他。她睡眠不好,一贯醒得早,那时面色也有些苍白。 她问:“你昨晚去干了什么?” 顾泽还站在门口,他揉揉眉心,声音沙哑:“工作。” “沈初初”对他这幅冷淡的模样难以忍受,随手抓了一本书丢出去:“顾泽!你到底是喜欢工作,还是因为不想见我而故意在大半夜工作?!” 顾泽俯身捡起书,那是他之前放在书桌上的。 因为他不答话,半晌后,“沈初初”终于挫败地坐在沙发上,声音低微,情绪却有些歇斯底里:“顾泽!你为什么就不能喜欢我?!” 其实在那一瞬间,一向没觉得“生活困苦、人生难过(mark语)”的顾泽确然感到了深深的无奈。 虽然他也不知晓,这样的无奈是基于这段感情,还是他以后经常会出现这样场景的、似乎有无尽时间的生活。 “沈初初,我只能给你协议上写的,”许久后,顾泽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别的我给不了。” 他说完后就转身离开:“我还有工作,要去趟公司。” 他去mark家睡了一整天,当晚就听说了“沈初初”出车祸的消息。 接电话的是mark,他转告顾泽:“她的助理说问题不大,撞击非常轻微。其实责任在她,因为她不看红绿灯乱穿马路,还好司机开得慢。不过挺奇怪的,按理说应该当天就能恢复意识,但是据说现在还没醒。诶你说,会不会是她自己不乐意醒?电视上不都这么演的,这事儿都得看病人心理什么的。” 顾泽没有理会他的猜测,反而道:“你帮我找个时间——我知道我最近很忙,但是我需要一个时间,压缩休息时间都可以。我需要去看看她。” 然而,再见到的时候,沈初初已经不是沈初初。 顾泽吃完苹果,去洗了手。 再次回到电视机前,已经八点多,正是明星们走红毯入场的环节——某种程度上说,这个环节和最后的颁奖环节是整场晚会最有看头的。 各位明星都卯足了劲,多半都提前很久就订好了礼服,精心地化妆、弄头发,只待惊艳全场。 沈初初是跟她戏里的搭档、长公主驸马的扮演者杨之文一起出场的。 杨之文一身白色西装,看起来温文尔雅,与他电视剧里的形象颇为符合。而他身边有奖项入围的初初并未选择浓烈的颜色,反而穿了一身月白长裙。 上身是的抹胸,月白的底色上隐隐有水蓝色花纹,胸前有零星闪光,显得简约大方。腰部收得极紧,将她纤瘦的腰身曲线显露无遗。与设计简单的上身相比,下身的裙子要更吸引人一些:前面的部分较短,露出了她修长白皙、骨肉均匀的腿,后面则是长长的裙摆,看起来质感极好,如水一般,既服帖又飘逸。 所有人都想惊艳全场,但在顾泽看来,惊艳了全场的恐怕只有初初一个。 “裙子挑得很好。”他看着屏幕说。 * 这裙子是初初挑的。 她的礼服很多。 并且,自从最近“颇有名气”之后,许多著名的服装品牌也主动向她示好,表示如果她常穿他们的衣服出现在公众场合,那么他们很乐意给她一些折扣。 故而在被“紧急召回”准备颁奖晚会的时候,john一直很庆幸:“还好你土豪,衣服多,可以不用赞助商的也不用管那么破牌子的,我给你选了不少,你自己挑一件吧。” 初初一眼就看中了那条月白色的裙子。 john开始很是犹豫:“这条乍一眼看上去其实有点太淡,会不会让人感觉你只是去打个酱油?” 难道我不是吗?初初很想问。 但她没问出来,反而换了一个话题:“这裙子上闪的是什么?玻璃吗?会不会划破要跟我拥抱的郑琳琳?” john一脸惊讶地看着她:“你真的不是蠢货?这上面都是钻石好吗!” 初初凌乱了几秒。 然后她淡定道:“就这条了。” john说:“我以为你会嫌弃它第一眼太低调,第二眼太奢华。” 初初扬起眉,笑容自信:“穿着会很漂亮,这才是关键。如果没拿奖,我觉得我可以用颜值告诉评委,他们委实没有眼光。” john:“……” 突然觉得她有点霸气是怎么回事。 第五十三章 初初的入场确然引起了不小的喧哗,她身旁的杨之文一边冲记者们露出微笑,一边轻声说:“你成功让我成为了全场最值得嫉妒的男人。” 初初也笑着回应:“自信点少年,你看起来也是帅得吓人。” 杨之文脚下一顿,差点失态:“……吓人是什么鬼。” “口误口误,”第一次来这种场合,到底还是有些紧张的初初笑容更加灿烂了些:“……总之就是非常帅。” 他们相携着走完红毯,便按照主办方的安排准备落座,《汉宫秋》剧组到场的主演们座位都在一起。 郑琳琳一早就到了,此时见到初初,她兴奋地站起来:“天啊,初初你知道你有多美吗?你美到了跟其他女明星画风不一样的地步你造吗?看你一眼,再看别人就觉得同样是人类差距怎么就这么大!” 初初笑着摇头,与她拥抱。 杨之文在旁边摸了摸鼻子:“说的好像你不是其他女明星一样。” 正抱着初初的郑琳琳“嘿嘿”一笑:“其实我说的其他女明星也包含你一份。” 杨之文长相俊秀,比起一般男明星,总有种过分清秀的感觉,也有人说他长得女气,但当着面说出来的,郑琳琳还是第一人,他好气又好笑:“下次我不跟她一起走红毯了,你跟她走。” 郑琳琳憋嘴:“……请不要伤害一个矮子,我跟初初一起走的话,如果记者只拍摄她的脸,我就不会出现在镜头中了。” 她身型娇小,初初穿起高跟鞋确实会比她高出一个头,于是此话一出,众人皆笑,原本有些紧张的空气也变得轻松起来。 《汉宫秋》是此次金牡丹奖提名奖项最多的剧组。众人或多或少都对自己入围的奖项有所期待,但是又都明白,想要人人得奖,是不可能的。 故而几人之间的氛围也有些高妙。 不过这种气氛没有出现在初初和郑琳琳身上。 后者在坐下后就问起来:“你最近都在干嘛,前一阵有次给你打电话都打不通。” 初初不能说自己去找顾泽了,只能说:“……去乡村改造了。” 郑琳琳面露遗憾:“羡慕你,我是一个不能太亲近大自然的人。” “啊?”初初疑惑:“为什么?” 郑琳琳一脸严肃地道:“因为我深得蚊子恩宠,去植物太多的地方我会被亲得肿起来……” 初初:“……” “不过话说,你衣服上这是什么?玻璃吗?会不会戳到你自己?” “不会,你仔细看看。” “哦……玻璃好像不会这么闪,水钻吗?” “其实是钻石来的。” “……” 郑琳琳一脸星星眼地望着初初:“亲爱的,我能跟你商量件事吗?” 初初微笑:“准奏。” “我能多抱抱你吗?我,我想跟钻石们多贴近一会儿……” “……好,好的。” 坐在初初旁边的杨之文无语地看着他们:“……” * 明星们陆陆续续到场,晚会也拉开帷幕。 诚然,初初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电视上熟悉的面孔出现在一个场合,这委实是一件有点玄幻的事情。 比如她看到,大学时代很喜欢看的某电视剧中的女主角a,此时正和前一阵某票房不错的电影里的男配角b聊天,不知说了什么,两人都笑起来,女明星可能笑起来牙齿不是那么好看,故而抬手掩了掩嘴唇。都是原本像是很遥远的、根本不相关的人,其实现在看起来,竟然如此切近,而且也是普通人的模样。 而自己也有幸跟他们坐在了同一间演播厅。 心里除了激动和紧张,更多的是好奇。 站在看台后面、保姆属性的john一直留意着初初的表情。 毕竟喜欢抓拍的记者几乎无处不在。虽然她的颜值完全可以让她毫无负担地从各个角度被随意拍摄,但是万一照片中表情不太自然,很可能会被描述成“嫉妒”“上不了台面”的花瓶——这是初初本人也感觉很不合适的事。 此时的john无奈地扶额:“这家伙……一幅刘姥姥进大观园的表情是怎么回事啊。” 如果初初在他身边,一定会很惊讶:“你还知道刘姥姥进大观园呐?小强我实在对你刮目相看,诶你知道刮目相看的意思吧?” 好在不久后主持人结束了冗长的开场词,晚会正式进入了颁奖环节,于是记者们的□□大炮就对准了舞台。 诚然,各类颁奖仪式可能或多或少会有些不一样,但有一点,无论是在国内外还是在不同电视台,从来都保持着高度的一致:颁发的奖项都是从不重要的开始,到最重要的结束。 故而在一开始颁发优秀和最佳电视公益广告片、优秀和最佳动画片等奖项的时候,初初一直都很放松。 镜头下的她坐姿标准,始终保持着微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偶尔与郑琳琳交谈,表情也十分自然,看起来仿佛一点都不担心之后自己能否获奖。 晚会行至过半,《汉宫秋》已经陆续获得了最佳美术奖,最佳摄影奖和最佳服饰奖,坐在前面的刘导笑得合不拢嘴:“不错了不错了,观众对我们还是很喜爱的。” 他身旁的关江的关注点与他不同:“只剩下编剧、导演和最佳电视剧了,演员类奖项要来了。” 他说完,前排的秦雅君突然回头看了一眼后面。她的视线先是落在初初身上,而后一笑,又看向郑琳琳,言有所指:“说不定第一个演员类奖项还落在我们剧组。” 第一个产生的是[最具人气女演员奖]。这个奖项是由全国观众投票产生,依据是观众对演员的喜爱度,某种程度上说,这个奖项的获得并不仅仅是对其作品的认可,更多的是基于这个演员的综合表现。 颁奖嘉宾是上一届获人气奖的男演员莫逸,他在结束了与主持人之间轻松的对话后,道:“让我们来看看入围这个奖项的女演员们。” 原本放着牡丹标志的屏幕变黑,而后被切分成四格,每一个格子里都嵌着一位女演员的硬照。右上角便是初初,她的照片是林姐选的,其中她着一袭中规中矩的粉色裙子,看起来颇为亲切可人。 莫逸:“她们是张可婷,沈初初,季璃,还有郑琳琳。” 初初笑着看了一眼旁边的琳琳。 她的照片就在右下角,与她平日里的形象不太一样,更正式些,看起来像是杂志封面。 郑琳琳丝毫不管正对着她拍摄的各种镜头,冲初初吐了吐舌头:“我再不要跟你一起入围奖项了,特别是这种把照片摆在一起的,原本我觉得我还挺好看的,现在看来真是被你秒成了渣渣。” 她这么直爽,初初也觉得好笑,凑近她道:“john前几天说有家整容医院还不错,据说何佳卉就是在那变脸的,你要不要试试?” 郑琳琳考虑了三秒:“……看起来成效不太好啊,毕竟何佳卉也是丑得很有风格。” 她俩在下面旁若无人地聊天,正拍摄她们的一众记者觉得很是摸不着头脑:按理来说,就算是再好的朋友,面对一同入围同一奖项,面对面时总会有些尴尬,这两只怎么能如此和谐美好? 全程听见他们各种对话的杨之文:……旁边美女们画风清奇,我都习惯了。=_= 莫逸打开信封,仔细看了看,然后凑近话筒:“啊,获奖的是一位美女啊。” 主持人:“入围的都是美女好吗?” 莫逸又抬头看了一眼屏幕:“哦,对,确实都很美。” 观众大笑。 “但是最具人气的只有一位,”莫逸道:“获奖者——” 他像所有颁奖者一样,把最后一个音拉得很长,等到制造够了悬念,才说出名字:“郑琳琳。” 掌声雷动。 初初也跟着鼓掌,笑容真心实意:“二货,上去领奖了。” 郑琳琳有一瞬间呆楞,站起来的姿势仿佛条件反射。其实她在莫逸说出获奖者是一位美女的时候,就感觉应该是初初,所以即便事前也想过,或许因为不少观众都喜欢段子手,她也有可能获得这个奖,但是到了现场,这样的期望反而很淡。 所以当它来临的时候,有一些措手不及。 郑琳琳走上奖台,按照之前经纪人给她的稿子感谢了各种人。感谢词结束后,她像是才回过魂:“……这是我第一次获奖,我觉得,能获得这个奖很可能是因为观众们比较脸熟我,毕竟去年我拍了七部剧,有长有短,打开电视剧就能看到我,观众们估计觉得都看烦了,所以给了我这个奖。” 她说着,眼里有些晶莹。 初初亦觉得心酸。这个看起来欢乐的、总是喜欢插科打诨的姑娘,其实非常努力。从一开始在偶像剧里默默无闻地打酱油,到出演各种玛丽苏女主角,再辗转到拍摄正剧的剧组担纲女配,前一阵才第一次“触电”。 她这一路远不如初初幸运,却从来没放弃。 台上的郑琳琳继续说:“好吧,刚才是开玩笑,只是太高兴了。这是对我最好的鼓励,今后我还会继续拍下去,努力拍更多更好的作品带给大家。演绎是我的梦,无论我站在何处,始终是一个追梦人。” 初初忍不住站起身为她鼓掌。 在郑琳琳看向她的时候,她冲琳琳点点头,比了一个大拇指。后者则举起奖杯,对着初初说:“我们都是追梦人。” * 很久之前,初初的人生导师院长大人曾经对她说:“知心朋友这个东西,不能太多,一两个就好,不用距离太近,也不用日日联系,只要你们心意相通,在需要彼此的时候,总是能出现在对方面前的。” 初初在孤儿院属于异类,行为举止不像个姑娘,没有非常少女的爱好,从来跟其他软妹子距离颇远,但是因为长得清秀,男生又不太好意思把她当哥们,从而导致了她“不男不女”的存在状态。 后来她在大学时候遇到了陈安静。 那是一个非常粗线条、有些逗比的姑娘。平时总是丢三落四,热爱睡觉和吃饭。但在关键时候意外的可靠:初初生病的时候,是陈安静半夜送她去医院;初初因为做义工跑去大山里的时候,是她帮忙做掩护让院长放心;初初最穷最穷的时候,饭卡里没有钱,陈安静天天嚷着食堂饭菜好吃,要多打一份排骨,然后挑给她。 所以即便当初对于生命结束这件事真的很不甘心,初初也从来没后悔拉了陈安静一把。 能重新活过来是件不可思议的事。 再没通过电话联系到陈安静也是件无可奈何的事情。 初初看着从台上走下来的郑琳琳,觉得眼眶很热。 * 在《汉宫秋》凭借狗血与神转折摘得[最佳编剧奖]之后,关江缓缓走上舞台,主持人笑而不语,他在其他人疑惑的眼神中解释:“嗯,我是来颁奖的。” 他接着道:“我要颁发的是最佳女配角这个奖。其实我觉得这个奖我来颁非常合适,虽然刘导来或许更合适,毕竟大家都知道,入围这个奖项的四位女演员都是我们《汉宫秋》剧组的。但是刘导出场费太高,只好有我代劳。” 刘导哈哈大笑。 女主持人说:“所以皇上就迫不及待的上来了——不过说起来,这次的最佳女配角奖确实出现了是我们金牡丹奖史无前例的局面:四位入围的女演员都来自同一个剧组,凭借同一部作品入围,实在是让人惊叹。” 关江看了他一眼,表情有点“你怎么这么大惊小怪”的意思:“如果你跟她们在一个剧组你就不会这么想了,因为她们确实都是非常好的演员。” 女主持人:“那么,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这四位汉宫美人。” 屏幕上出现的正是《汉宫秋》中四位女配角的定装照:秦雅君,穆白月,黄钰薇,以及沈初初。 “我不想浪费太多时间,”关江一边打开信封一边说:“毕竟无论谁获奖,都得请我吃饭,所以我觉得还是速战速决比较好。” 众人因为他的幽默而笑起来。 初初知道一定有镜头对着她,所以她仍旧笑着端坐,甚至耳环都没有晃动半分。 虽然觉得自己可以接受[打酱油]这种结果,但到了此时,也不自禁地有些期待。 “紧张吗?”郑琳琳问她。 初初也不隐瞒:“有点。” 她们四个的表演片段被播放完毕后,关江拿着信封看向剧组这边,微笑开口:“获得第32届金牡丹奖最佳女配角的是——沈初初。” 他的话音刚落,郑琳琳几乎跳起来:“初初!是你!” 初初看起来比她平静一些,站起来的速度也不紧不慢,笑了笑:“嗯,我知道。” 她强迫自己镇定,像是走红毯一般,一步一步走向奖台,从关江手中接过奖杯和证书,然后转过身面对所有人微笑。 镁光灯闪烁不停。 在所有人眼中,她的一半身子几乎被挡在领奖台后,露出了身形优美的上半身:脖颈修长白皙,肩头圆润,锁骨更是性感地让人移不开眼睛。但最美的,还是那张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都毫无死角的脸,脸上双眸在灯光下似乎更加清亮,一眼能看到底一般。 初初等下面的喧哗安静了些,才开口:“感谢金牡丹奖的所有工作人员,你们今天辛苦了。也感谢所有观众们,谢谢你们的认可。还要感谢能让我站在这个舞台上的、我们整个剧组:给我机会的刘导,所有合作过的朋友,对我角色偏爱的编剧……还有,借此机会感谢一直支持我的粉丝。其实我还挺意外的,拿这个奖,可能很多人觉得一个女配角,总比不上视后殊荣,但对我来说,它是一个非常大的鼓励。 “之前杂志有访谈的时候,一个编辑问我,你觉得你能成为一个大明星么?我说,这个事我真不知道,但我觉得我能努力成为一个好演员。做一个好演员其实是件难事,现在我只走了一小段,我也知道这条路会很长,但无论如何,我一定坚定地走下去,不辜负你们的期望,纵使满身尘嚣,纵使山高水长。” 初初自始至终都并未哽咽,只偶尔眼内有极亮的光芒,像是眼泪,又仿佛不是。 她捧着奖杯面对镜头,最后道:“今夜星光灿烂,庆幸我是其中一颗。” * 即便没有最佳男主角和最佳女主角的提名,刘导也与最佳导演失之交臂,但《汉宫秋》无疑是本届金牡丹奖的大赢家,剧组的每一个人都笑容满面、春风得意,刘导大手一挥:“别的不说了,我请客!” 一群人换下礼服,一边嚷着“不能放过抠门刘”,一边奔赴与演播厅距离不远的大酒店。 庆祝结束后已是午夜,初初回到家则是凌晨。 她拖着一个行李箱,本着不吵醒邻里的思想,轻手轻脚地打开了房门,却在玄关就发现客厅还亮着光芒。 初初趿着拖鞋,把行李箱推到一边,绕过门口的架子,便看到客厅中屏幕极大的电视上正播着她获奖的画面。厅内只留了一盏壁灯,灯光有些昏暗,一片暖意之中,顾泽就坐在沙发上。 “顾泽。”初初以为自己眼花,又眨了眨眼,直到看见对方拿着遥控器将画面暂停,才相信他是真的回来了。 这样的场景似曾相识,如同她第一次“回家”后,遇见他。 只不过,这次顾泽没有低头看剧本,也没有对她不理不睬。 “你回来了,”他看着她,拿起桌上的酒杯,声音清越:“恭喜获奖,喝酒吗?” 第五十四章 初初上楼卸了妆,又换了轻便的短袖中裤,跑下楼。 顾泽仍旧坐在原处,正把酒倒进硕大的啤酒杯里。 没错,他准备的并不是小说或者电视剧里常出现的、颇能营造浪漫氛围的某某年红酒,而是整整大半箱全国人民都爱喝的、蓝岛牌啤酒。 桌上还放着花生米。 “为什么突然想到喝酒?”初初坐下后问。 在她仅有的跟顾泽相处的时间里,发现他在平时生活中作息规律、生活习惯健康并不是难事,大半夜喝啤酒吃花生,看起来跟他的处事风格太违和。 顾泽把杯子递给她,言简意赅:“庆祝你获奖。” 初初觉得这是她今天最好的礼物。 她接过杯子喝了一大口,沁凉的啤酒入腹,反倒升起了一股温热,朦胧的酒意使她眼眸中仿佛有水波荡漾:“你第一次获奖的时候感觉如何?” 顾泽随意地坐在地面上,靠着沙发,没有用杯子,直接拿着酒瓶灌了一口,很自然地擦了擦嘴角:“第一次,那还挺久远的……当时……也是挺意外的,在台下的时候没想到能得奖,连获奖感言都没有背好。” 初初却是看过他每一次得奖视频的,不赞同地摇头:“我看你当时挺镇定的,一点都不像很意外。” “是么,”顾泽微笑:“那我装的挺好。” 他似乎是第一次这么随意的说话,初初心中欢喜,又喝了几口酒,感觉胆子更大了些:“那你觉得我今天表现怎么样?” 顾泽偏过头,认真地看了她半晌,直到看的她有些不自在了,才开口:“今夜星光璀璨,你是最亮的一颗。” 这是她今天听到的,最好听的话。 初初端起酒杯一口喝干,把它往桌子上一放:“再来。” 顾泽熟练地新开了一瓶,给她倒上,说:“喝慢点。” 她点了点头,双手抱着杯子,手指紧了紧,又问:“你这么晚帮我庆祝,我总要回报你,你有没有特别想要的东西?” 其实初初这么问,颇有目的性。 在她看来,顾泽其实完全处于什么都不缺的状态,所以无论她给他送什么,都会显得很是奇怪,况且,她也没有什么理由给他送礼物,毕竟他的生日还早。 但是,又非常想买些什么给他,这房子是“沈初初”的,一花一木都与她没有关系,她只是希望顾泽能拥有一样她送的东西,无论是什么,之后只要看到,就能想起她来。 哪怕有一天她不得不离开他,他能记得她,也是好的。 顾泽听了这样的疑问,果然怔了一瞬:“你问住我了。” 初初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 “也不是想不出,”顾泽又灌了一口酒,说:“等《吴越》上映,请我去看吧。” “诶?我以为你不会喜欢这种大制作豪华班底的商业片。” “是什么让你觉得我会很小众?” 初初列出一大堆理由:“……我听说你活得很像世外高人,除了拍戏,剩下的时间就是锻炼、看书、休息,从来不参与其他活动,也不上综艺,不玩微博。你接的戏也都不是特别商业的片子,我觉得你有点不接地气。” 顾泽似乎觉得好笑,微微仰头,唇角勾起,道:“不接地气的人不会陪你喝酒嗑花生米。” 他这样子太迷人,原本英俊到极致的容颜似乎在这一刻被无限放大,初初只感觉自己才喝了一瓶多,就有点晕。 她强迫自己移开目光,看向电视,屏幕上依旧是她发言时影像的定格,突然想起来:“有句话我当时藏着没说,这是我第一个奖,但我希望它是我最后一个关于电视剧的奖,实话说,我更爱大屏幕。” 顾泽已然喝完了三瓶,声音微微有些沉:“那你是永远得不了视后了。” 初初笑:“从小就希望自己能成为影后,不知道这辈子有没有可能,不能的话,下辈子一定赶早——你小时候有想过自己要做什么吗?” “严格来说,”顾泽道:“没有。我小时候学习很好,其实最早的时候,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要学习,似乎父母这样说,我就这样做了,因为这并不是难事。高中时候我母亲希望我以后读商,这样可以帮到我父亲,但后来我没听话,觉得建筑很有意思,就去学了土木,要说是不是很想做建筑行业,也没有答案。 “你是不是觉得很意外,我会不听我母亲的话,或者我其实是一个没有目标的人?” 初初思索片刻,道:“有点,你的叛逆期挺晚的。” 顾泽莞尔:“不是叛逆期,只是当时没有想法。所以有时候我们不得不相信或许有命运这回事,如果没有当初编剧和导演发现我,让我去拍电影,我可能一直像刚进大学那样,茫茫然,对于未来毫无头绪。正因为有这样的机会,我才能在后来了解,其实我很也很喜欢做一个演员。” 初初把杯子递给他,语气怅然:“对啊,命运。” “听起来你对命运很有感触?”顾泽问她。 “对啊,”初初已有醉意,脸颊绯红:“我感谢命运。” 感谢命运让自己重活一次,也感谢命运能让她有机会距离他这么近。 * 喝到最后,倒真颇有些电影里的镜头的意味。啤酒瓶子东倒西歪、散落满地,初初坐在地毯上,整个人趴在沙发边,半眯着眼看顾泽,神色慵懒。 顾泽平日熨帖平整的衣服上有不少褶皱,休闲衬衫的领口微张,扣子亦被解开到第二颗,因为正仰着头靠着沙发的关系,难得一见的锁骨露了出来,格外性感。 初初之前正问起他高中的时候,他也并不隐瞒,抿抿嘴说出了从没跟人说起过的话:“那时候我想的,不过是夏天放学后,跟朋友一起喝着汽水,晃着腿,直到兜里的钱全花光了,再拎着书包往家走。” 他说着,侧过头看了她一眼,眉眼中蕴有清浅的笑意。 初初正看到他被酒气熏得微红的脸,高挺的鼻梁,几乎完美的下颌。傍晚才洗过的头发看起来格外柔软,似乎每一根都沾着酒气。 而那双常年冷寂的双眸此刻流光溢彩,仿佛映着万家灯火,明亮异常。 她只能说些什么,才能抑制住自己亲上去的冲动。 “我高中只想着要好好读书。” “你倒是觉悟很高。” “嗯……因为想要早点读大学,然后赚钱。” “你现在是很有钱了。” “……都不是我的,我不会乱用。” 顾泽手里的酒瓶里只剩下最后一点酒,他将之递给初初:“敬命运。” 初初笑着接过,一口喝干,把瓶子扔到一边:“敬命运。” 敬完了,她试图站起身,嘴里道:“太晚了,洗洗睡觉,满身,嗝,满身酒味。” 但是由于坐得太久,又喝了不少,虽然未到醉得不省人事的地步,但也已醺醺然,脚下有些乏力,好不容易是了全身的劲儿站起来,又禁不住踉跄了一步。 顾泽见她如此,自然而然地也站起来要扶她一把,谁想到刚立起来,还没站稳,手方触碰到初初的,便看到她似乎因为他的站起而惊讶,又往后退了一步,脚正好踩到了不知谁乱丢的酒瓶边,将将踏到了瓶口处,重心不稳,于是一个趔趄,整个人向后栽去。 顾泽反应不算快,下意识抓紧了初初的手,步履虚浮间被她一拉,两个人便同时朝后跌倒。 初初其实意识还算清醒,但她深知,再喝下去自己一定会断片,到时候保不齐会说出些藏在心底的、永远不能说出的话,所以她原本是打算上楼睡觉的。 因为这还保留了一些清醒的意识,在跌下去的时候,她脑袋里的念头也非常清晰:这客厅瓷砖很硬,摔下去得多疼啊! 没想到预想之中的疼痛并未降临。 初初几乎就定在原处。 她就跌在沙发前,与茶几还有些距离,臀部正着在柔软的地毯上,倒下时只感觉有一瞬间麻木,并不是很痛,而最让她担心的、脑后的触感却并不是想象中的地板,反而意外的柔软。 顾泽整个人就在她上方,一只手还握着她的手,两个人几乎相贴,他身体的一部分重量压在她身上,有些沉。 方才看起来可以说的上惊艳的脸就近在咫尺,初初感觉时间静寂了几秒,而后她恢复意识,木木地想:按照这个姿势,自己脑袋后头的应该是他的另一只手吧。 空气里充满了酒味。 并不怎么好闻。 顾泽身上除了啤酒的气息,还有沐浴露的清香,甚至洗衣液的味道。 初初终于没能忍住,伸出双手拉住他有些凌乱的领口,让他更加靠近自己,然后凑到他的唇边,闭上眼,几乎是狠狠地、非常用力地亲了上去。 他的唇比她想像的要柔软,或者说,她第一次知道,原来男生的嘴唇这样柔软。还带着酒意的、温热的气息扑面而来,初初突然胆怯,在亲上去之后再没了动作,手上放松,唇齿相贴,整个世界都仿佛停滞。 不知道过了多久,顾泽因为撑起手臂而抬起了身子,嘴唇也跟着离开。 初初心里满是慌乱与惊惶,思索良久后,她打算不睁眼了,继续装死。心里默默想着,或许顾泽喝多了,智商也难免有所下降,一时也很可能认为她已经睡着了,而刚才的动作,也只是梦里梦到了好吃的,伸手抓过来吃一口而已。 脑袋里各种乱七八糟的思想如同某视频网站的弹幕一般飘过。 而下一瞬间,刚才感受到的、熟悉的香气又变得切近,她还没反应过来,就觉得额头上、眉心处突然多了一个温热的触感。 柔软的,温柔的,吻。 顾泽大概是真的喝多了。 初初想。 第五十五章 初初深感john可以荣获[最能扰人清梦奖]。 她脸上还蒙着眼罩,半个身子因为方才伸手拿手机而几乎悬空在床边,长发凌乱,嘴角还噙着两根发丝,整个人看起来颇为狼狈:“小强,你最好有什么重要的事要告诉我,不然我会让你知道,大清早给一个休假的人打电话的家伙会有怎样的死法。” john感到一丝丝无辜:毕竟已经早上十点半。 但他是曾在《汉宫秋》拍摄的时候,全程陪同初初进行武打动作的练习,并且也见证了当时的指导老师对她的赞许:“虽然年龄大了,但是是个好苗子,可以试着去学空手道,努力一点,说不定还能考个三、四段。” 故而他深知,对于沈初初这种表面娇花一朵,实际武力值爆表的人,还是不要硬碰硬。于是john把声音放得很温柔:“我有两个好消息要带给你,相信半个小时后你一定会很感激我给你打的这通电话。” “……你说。” “第一个好消息是,嗯,如果你今天早上有刷微博的话应该已经看到了,但是我想你应该还没有,所以我一定要通知你,《吴越》定档8月20日。也就是说,一个月后它就要跟观众见面了,你在屏幕上基本没有出现空档期,这是件非常好的事,观众不得不一直关注你。” 初初立刻抓到了重点:“所以我必须要开始跟着剧组宣传了?我的假期结束了?” “是,是这样没错……但是……” 她打断他的话:“说下一条好消息。” john的声音有点抖:“还有一条是……林姐一早跟我说,那部晨光投资的青春片你拍不成了,导演跟一个投资商吃了顿饭,把女主角定给了那个投资商的小情人,貌似是个五姨太吧,所以你不用去试镜了。” “……这是件好事吗?” “你听我说完!”john生怕她怒挂电话,一口气道:“但是你不知道走了什么狗翔运竟然被向晖导演选中做他筹备了一年半的片子《秋水剑》的女主角了!” 初初顿了一下,问:“亲,你能把刚才那句话带标点的说一遍吗?” john:“……有鬼才之称的导演向晖你知道吧,他这两年正筹备拍摄一部武侠片,名字叫《秋水剑》。据说剧本改了十几遍,从灯光到场务再到男主角和一干配角都选好了,但是因为没找到合适的女主角,所以一直没有开机。结果没想到,竟然选中你了,你造吗?是不用跟别人竞争,也不用试戏那种,就是你了!” 初初认真地问john:“会不会是导演多年没找到女主角,一时脑子不好使,把演员搞错了,误把我当成了别人?” john在电话那头点了点头,道:“我一开始也是这么想的,专门打了电话过去,结果那边工作人员说没错,就是你,还发了张照片过来问我你是不是长这个样子,我看了看,虽然那照片上的你穿了一件非常丑的桃红色连衣裙,但机智的我还是认出了你。” 初初“呵呵”一笑:“愚蠢的凡人永远不能理解朕炫酷的穿衣时尚。” 无论如何,下一部戏已经有了着落,并且是一部有着好导演的电影,这已经是非常幸运的事。 初初掀开眼罩,眯着不适应光线的眼,躺在床上跟john讨论起向晖。 这个导演她在大学时代曾经见过。 当时他去初初的学校做关于”演员成就是否与天赋相关“的一个报告,据说是院长亲自请来的。向晖在那时候就已经名气很大,报告的入场券在三食堂门口免费发放,12点开始发,8点的时候就有人带了小板凳去那里等候。 初初一贯不愿意逃课,自然没拿到票。当晚大礼堂人满为患,初初被陈安静拉着跑上二楼,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找了个靠近楼梯间的小角落站着,有幸将那次报告听了全程。 印象里,与其他导演相比,向晖是个非常年轻,也非常具有艺术气息的导演。 他今天亦只有三十六岁,一头长发。 根据john的说法,他15岁出国读书,18岁进入不列颠皇家电影学院。要知道,在不列颠这种国家,凡是学校名字里带着“皇家”两个字的,就代表这个学校很有装逼的资本,因为它确实好。向晖22岁从学校毕业,跟着他的老师、著名的英国导演威尔特拍摄了荣获当年不列颠电影学院奖最佳影片的《路森姐妹》,第二年他回国,自己操刀完成了《天鹅》,那部片子后来入围了金狮奖。之后他的每一部影片都是公认的高质量,票房或许有过不理想的时候,但口碑都非常好。 在向晖刚成名的那几年,被影评人和媒体称呼最多的外号其实是“天才导演”。 但是他本人对这个称号非常反感,曾经在杂志上说“天才是对不成熟的小鬼头的称呼,我并不属于此列。”。 于是所有人从善如流,因为他特立独行的作风和拍摄手法的独到而称他为“鬼才”。 俩人讨论了半天,初初终于想起来问:“诶,那这部《秋水剑》里一共几个主角?你不是说都选好了,男主角呢?男主角是谁?” john一阵沉默。 初初:“你信号不好吗?” “不是。”john有点难以启齿:“目前剧组对于选角还没有公开,我原本应该问问工作人员的,但是听到你演女主角的消息之后我太震惊,忘记问这件事了……” 初初:“……” 她默默地挂断了电话。 把手机扔在一边,初初掀开被子起床,洗了把脸,并不意外地发现镜子里的人因为晚上喝酒而略显浮肿,双眼皮都成了单眼皮。她叹了口气,决定去一楼厨房寻觅一点食物来补充一下幸福感。 经过客厅的时候,初初忍不住停下来,专门仔细看了看。然后发现无论是沙发旁、茶几边、还是地毯上都没有任何垃圾,昨晚东倒西歪的酒瓶子也都全不见了踪影,阳光透光阳台照进来,温暖的光芒撒了满地,一切都如同往常一般干净整洁。 仿佛她昨夜经历的一切都是一个了无痕迹的梦。 其实说起来,也确实很像做梦。 初初从冰箱里取出一包速冻虾饺,放到锅里蒸着,给自己倒了杯水喝,她靠着吧台站着,目光落在餐桌上的鲜花上,脑袋里却满都是昨晚的画面。 昨晚顾泽的吻落在她的眉心。尽管轻柔无比,却仍旧让她的内心里有仿佛火车呼啸而过的震动,所有对他的情感都似乎在那一瞬间浓烈到了极致,最后安静下来,只剩下一朵小小的、白色的花朵。 那是她不能说的秘密。 书里说,喜欢一个人,会觉得自己很卑微,但心里会开出一朵花。 这样动人的描述和与此描述并无二致的感受,让她在那时候感觉既心酸,又幸福。 但那也仅仅持续了几秒。 几秒后顾泽起身,伸手用力将初初拉起来。 她睁开眼睛,说话有些结巴:“我,我刚才……” 顾泽表情认真的看着她。 在他这样的注视下,初初忽然说不下去,只能故作轻松地道:“其实酒这个东西,可能真的会让人有点……意乱情迷,顾泽,有没有人说过,你长得真的很帅?” 顾泽并未言语。 她继续颠三倒四地说:“肯定是有人说过了,你长得这么帅,我又喝了点酒……好吧,可能我酒量不是很好,所以有点失控……反正……对不起。” 顾泽微微低着头,神色在昏暗的灯光下有些让她看不清楚。良久后,他说:“嗯,我知道了。” 初初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毫不介意,笑了笑:“那就好,大家都是成年人嘛,没必要……” 她没说完,顾泽便抬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去睡吧。” “哦,”她仍旧保持着笑意,却不敢看他的眼睛:“那我先上去了。” 结果就是她几乎一夜未眠,在床上翻来覆去,半夜实在难受,又起身去阳台吹了会儿风,接着回到屋子继续烙饼,直到晨光熹微的时候才稍有睡意,总算强迫自己睡着了。 没睡多久,就被john吵醒。 初初抱着杯子,突然闻到一股糊味,反应了几秒,才想到应该是虾饺被蒸糊了。她急忙跑回厨房,关火,戴着手套把锅盖打开,发现里面的食物已经干瘪发黑,而水也已然被蒸干,焦糊味有些许刺鼻。 她对着灶台叹了口气:“人生真是太过艰难啊……” * 顾泽一早要去工作室看《繁星》的剪辑。 这是张苏楠的要求。她对于这部影片倾注了太多心血,几乎参与了每一个细节的处理,当然包括后期的剪辑和修片,所以她已经连续加班了好几天。 剧组的工作人员实在看不下去,只好叫来顾泽,他是《繁星》的唯一主角,在拍摄期间也是唯几个能在张导面前说上话的,所以才让他帮忙看一看,希望他能从专业角度多提意见,或许能加快工作进度,让张导早点休息。 顾泽到的很早,mark看着他眼下青黑,满脸不可思议:“你除了拍戏,作息基本跟六十岁老人没什么区别,怎么会看起来这么累?” 顾泽揉揉眉心:“昨晚喝酒了。” mark神色更加惊讶:“你出门了?” “在家里喝的。” “啊,”mark立刻感知到了什么:“不会是你看了颁奖晚会,然后跟沈初初一起喝酒来着吧?” 顾泽:“……” 他这样的沉默在mark眼里自然就是默认。 “我的天!”mark惊呼:“你俩没因为喝酒做出什么……什么事吧?” 顾泽无语:“什么事?” mark靠近他,把声音放得很低:“那个,那个……就是避x套,你买了吗?” 顾泽:“……” 因为这样的对话,中午时分mark把顾泽叫出剪辑室,并且一脸严肃地说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他的时候,顾泽的反应是:“不买。” mark欲哭无泪:“真的是很重要的事,工作上的!” 顾泽抬脚离开的步子停住,转身问:“什么事?” mark道:“你很早前签的那部电影,记得吗?当时林姐说你也该拍一部有爱情戏的影片了,才让你接的那部。” 顾泽记忆力极好,即便当初看了不少剧本,仍旧很快就想起了名字:“向导的《秋水剑》。” “没错!”mark露出笑容:“女主角定下了,估计最晚这个月末就要开机。” 顾泽微微敛眉,问:“女主角是谁演?” mark默了片刻,最终道:“是沈初初。向导因为她在《汉宫秋》里的表演钦点她为女主角,据说秦雅君也有推荐,所以最后决定由……沈初初,出演女主角楚唯。” 第五十八章 《秋水剑》开拍不过半个月,似乎整个剧组都知道了许映对顾泽的心思。 几年前,初初跟陈安静看偶像剧的时候,陈安静看着里面女配角的悲惨下场,跟初初说:“唉,这个女配死就死在让所有人都知道她喜欢上了男主角。不过说起来吧,有些妹子一旦喜欢一个人,就算没有说出口,全世界也能知道,因为实在太明显。这种妹子还挺蠢的,但恋爱中的人智商为零这句话也不是白说,大部分妹子都或多或少有点这种蠢。” 初初深以为然,并且表示以后自己无论再喜欢上谁,都不能表现得太明显。 至于为何说“再”,是因为那时候她还是十分迷恋顾泽,并且从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能跟顾泽有任何接触,所以顺理成章地将他排除在了“以后喜欢的人”的列表里。 许映生得一双大眼睛,看起来一副聪明模样,但对于顾泽的种种表现完全是“女人在恋爱中智商为零”这句话的终极体现。 每天早晨,许映总是很早就到。她一定会多买一份早餐,在众目睽睽之下送给顾泽。虽然后者十分冷淡地表示他已经吃过,女生仍旧会笑容灿烂地把东西放在他旁边,并且道:“拍戏这么累,说不定你半上午就饿了,还是放在这里,以备不时之需嘛。” 顾泽不说话,她亦不觉得尴尬,反而笑得更温柔。 中午大家一起吃饭的时候,许映也一定会出现在顾泽旁边,端着盒饭坐在他旁边的动作一派自然,还皱着眉说:“你吃的太少了,一会儿还有动作戏。能多吃点肉吗?” mark看着面无表情的顾泽,尴尬地笑了笑,出来打圆场:“顾泽他吃的比较清淡,肉就算了。不过他身体一直很好,不用担心,我爱吃肉啊我爱吃,你可以把肉给我。” 结果遭到许映的嫌弃:“mark你还是少吃点,我觉得你最近脸又大了。” 与之相比,初初一直在远处,跟john坐一起一边吃一边看着他们。 周围能听到灯光师和场务充满八卦气息的、想不听到都难的对话—— “所以说,许映果真是很喜欢顾泽啊!” “但是顾泽倒感觉很冷淡呢。” “你不懂,俗话说女追男,隔层纱,许映如果一直这么表现,我跟你打赌,这部电影拍完了他俩一定成。” “……真的假的?” 初初压低了声音问john:“你觉得他们说的有道理吗?” john点点头:“一般男生是这样的,但是我觉得顾泽这种高岭之花、禁欲系男人,很难被拿下,估计他会比较喜欢活泼开朗类型的女生?说起来许映还真是这个类型,阳光美女,关键是胸还很大,真是没得挑了啊。” 初初狠狠咬了一口排骨:“你胸小你闭嘴。” 她啃着排骨抬头,看见顾泽正安静地吃饭,似乎眼前根本没有许映这个人的样子,又觉得原本有些不爽的心情好了些:高冷还是有高冷的好,虽然冬日里觉得严寒,但夏日总会比较凉爽。 然后又禁不住反省了一下自己不爽的原因,得到的答案果然是[因为许映做了自己想做的事,并且把这些事做的这么光明正大,所以感觉羡慕嫉妒恨]吧。 “唉……”初初叹了一口气:“真鄙视自己。” 她在这边叹息,刚低下头,就感觉有一道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疑惑地抬首,顺着感觉看过去,却只看到一小撮人正围着顾泽说些什么,他就坐在中间,不言不语,亦没有看她。 初初摇了摇头。 john以为她在纠结拍戏的事情,劝道:“别这样,相信自己,虽然现在向导对你有些不满意,但我相信依你的天分和努力,一定能把这部戏拍好。” 初初被他一提醒,愈发觉得生无可恋。 如果说之前她的两部戏都可以算得上是拍摄得很顺利的话,那么《秋水剑》对于她就颇有些“滑铁卢”的感觉。 而且让初初意料不及的是,她并没有在武打戏份上力不从心,而是在感情戏上。 《秋水剑》所请的武术指导是国内赫赫有名的一位老师,曾担任过许多享誉国内外的动作片的指导,其“门下”的动作片演员多半都走向了国际。 不过,高大上的老师必定有高大上的教学、训练以及要求。每日的动作特训和拍摄时候的艰辛都让一众演员苦不堪言,其中包括基本上没拍过动作片的顾泽,还有饰演男配角的程晋。 顾泽一贯寡言,即便是再苦再累也不说话,只是偶尔会因为身体疲劳而在吵闹的片场休息。程晋则不同,他有着香江人极为细腻的一面:时常会对中午盒饭的饭菜不满,因为营养搭配不够合理;偶尔会表示导演的发型缺乏时尚气息,因为颜色太土。 于是每当吊威亚的时候,程晋总会在天上怒吼:“勒死了勒死了拍个戏要丢了命,真是夭寿!” 下面的人一边憋着笑,一边帮他拉好绳索。 相比而言,初初对于这些都是轻车熟路。 虽然也会因为长时间拍动作戏而感觉疲劳,甚至反胃,但是她一直坚持得很好。对于指导老师要求完成的,如果没能很好的完成,初初也总会花大量时间去重复那一个或简单或复杂的动作。 故而她总是能最早、最快地做出最标准的动作,并且利用自己之前的拍摄经验和与工作人员的沟通,在拍的时候于镜头下展示出最矫健、也最美丽的一面。 所以,在动作情节的拍摄上,初初可以称得上是“领头羊”。 这无疑让所有人都感到惊讶。 ——“没想到长得有点柔弱,打起来这么帅。” “感觉楚唯比方臣梁的剑术还要高超了。” “剧本里其实楚唯也是隐藏了实力,我还以为沈初初只能拍一部分,剩下的找替身,没想到她拍的真不错。” “昨天她被吊了四个小时,脸都白了,还坚持着,让我对她的印象有所改观。” “我表示在这个看脸的世界里,我早就喜欢上沈初初了。” 诚然,令大家感到更惊讶的是,初初的感情戏实在太糟糕。 其实她自己对此也感觉到有些委屈。 在拍摄《吴越》的时候,初初为了表现出西施对夫差的爱慕,时常把杨之文想象成顾泽,从而对他做出各种“心实悦之”的表情和动作。但是,当真正的顾泽站在自己面前,穿着青衣、身配长剑,英俊得让她不自觉脸红的时候,她反倒完全不会演了。 在影片中,楚唯原本只想在方臣梁失踪后离开纷乱嘈杂的江湖,做一个普通的、平凡的绣娘,但偏偏郁江白找到了她,并且将秋水剑重现江湖的事情告诉了她。 于是她不得不换下长裙,重新穿上劲装,踏入了那个曾让她伤心的、人来人往的江湖。 在一开始,她跟郁江白之间是合作的关系。 两个人一个是为了追寻放出[江湖至宝,出于秋水]这条消息的幕后之人,以及他如此行为的目的。另一个则是想要找回秋水剑,甚至是方臣梁的下落。 “沈初初,你到底在搞什么?”导演把剧本一摔,不耐烦地看着她:“顾泽是会吃人的吗?你为什么总是不跟他有视线的交错?你每次看他就移开目光,你当观众是傻子吗?一眼就看出你欠他钱了似的好吗?!这演的什么跟什么,难道你在《汉宫秋》里请的是替身?!” 这已经是很不留情面的话。 他说完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自里面拿了一根,点上,狠狠地抽了一口:“你给我好好收拾一下你的心情,最近先拍武打的部分,等到过一阵,如果你还是不行,我会换人。” 身为一个年少成名、追求完美并且并不乐于助人的导演,向晖从来不会像刘导和安导一样给演员说戏,更不会教演员如何表演。 他总是紧锁眉头,一副十分嫌弃的模样,在众人休息的间隙说:“我是导演,你们是演员,我只负责导,没有义务教你们怎么演。演不好就继续演,演到我认为合格为止,有些人不要以为自己有些背景就可以来我的剧组混日子,你不行我就换人,没有人换我可以不拍,就算这部片子永远不上映,我也绝对不会让人糟蹋我的电影。” 他说完这段话,不少人在期间“换人”几个字被说出来的时候,几乎是不约而同地看向了初初,但在初初用微笑回击之前,女三号妹子已经抽抽嗒嗒地哭起来。 众人立刻恍然大悟、目露同情地看着女三号,初初只得心里默念了一句阿米豆腐。 其实john也觉得很奇怪:“你之前演戏不是这样的。以前无论什么情节,你都演的很自然也很真实,让人看了仿佛身临其境,但现在对着顾泽的时候,无论你怎么做,我都觉得你在装,说实话,你还不如许映演的好。” 初初自己也是无语:“我看着顾泽就说不出话,真的,台词我都记不得。” john问:“那你当时脑子里都在想什么?” 初初十分认真地道:“在想,哎呀顾泽怎么这么帅,怎么这么聪明,怎么这么会演戏,真的好棒啊!” john用一种看着病人地眼神看着她:“……我觉得你的当务之急不是拍戏,而是治疗。” 周四的晚上,初初结束拍摄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半,返回酒店了途中john问她:“诶你知不知道许映今天给顾泽送了一份礼物,我看到了一个很大大盒子,不过具体是什么貌似谁都不知道。” 初初听了不免心烦意乱:“能别跟我说这个了吗?又不是送给我。” john又开始苦口婆心:“我最近看你还挺开窍的,都没怎么跟顾泽说话,还以为你真放弃他了呢……唉,其实这世界上好男人真的很多,你没必要总去喜欢一个不喜欢你的人。” 初初一愣,最终道:“这世上能彼此喜欢又在一起的,不过是少数,我喜欢一个没能喜欢我的人,其实也并不是什么特例,与我一样的姑娘千千万,我不过是其中一个。” john看着她,把叹息咽回了肚子里。 初初与john在大厅告别,自己乘着电梯准备回房间,没想到刚出电梯间,就看到下午就已经收工、此时应该在自己房间里休息的顾泽,穿着一身休闲的运动衣,踩着一双颇为时尚的跑鞋,正站在正对电梯的楼梯间的门口。 “诶?”初初惊讶:“你准备去跑步?” 顾泽摇头:“不是,去散步。” “哦,”初初讷讷地点头,从他身旁绕过:“那你去吧。” 顾泽伸手一把拉住她:“在等你一起去散步。” 他的眼眸黑亮一如宝石,又仿佛藏着重重山水,在酒店走廊的灯光下显得好看极了。 初初愣愣地看着他半晌,道了声“好”。 * 两个人都穿着运动装,初初还带了帽子,沉沉夜色中都没有丝毫的明星范儿。他们从酒店后门出去,顺着马路一直走。 走了不知多久,顾泽终于开口:“你是不是讨厌我?” 初初反映了一秒,一秒后就仿佛被踩了尾巴的猫,几乎要跳起来:“怎,怎么可能?!” 顾泽看着她,说:“自从那天晚上,除了开机那次吵架,你总在逃避我的视线。” 初初一时想不出借口,索性破罐子破摔:“……因为我被你的帅震慑住了。” 顾泽完全没被她的插科打诨所影响,又问:“你是不是很在意上次的事?” “也,也没有啊。” “那就是很在意了。” “说了没有!” “有喜欢的人吗?” “啊?” 顾泽微微敛眉,又重复了一遍:“你……你在成为沈初初之前,有喜欢的人吗?” 初初看着他的面容,几乎失神,只能喃喃道:“有。” 顾泽低下头,将所有表情隐藏在夜色中,声音有些沉:“那就把我当成他。” “诶?” 他说:“拍戏的时候,把我当成是他,或许会好。” 第五十六章 《吴越》定在8月20日上映,初初打开微博,发现自己的屏幕似乎已经被电影宣传承包了。 自己本就不多的关注好友都在转发官博贴出来的的宣传海报和视频,包括在微博上一贯“寡言少语”的顾泽。 影片的海报有两个版本,之前初初都没有看过。 一个是无功无过的“全明星阵容”豪华版海报,商业片最常见的那种,所有主演半侧脸的头像都按照角色重要顺序依次排开,最前面的是吴王和越王。西施出现在靠近中间的第二位,夫差的旁边,造型也是初初在剧中一个比较经典的宫妆形象。 她看着海报上的自己,半晌无语。实话说,这个“西施”乍一看确实是她,仔细看却越看越不像,最终只能默默道:“修片老师这修得也太过了吧……” 另一个版本则比较让人摸不着头脑。 海报如同书本的正反面,有两幅,同样字体、同等大小的标题出现在相同的位置,但两者的背景却是迥然。 一个是一片狼藉的战场,色调灰暗。画面中所有兵戈长矛都散落一地,堪堪而立的军旗只剩下一小半,上面血迹斑斑、字样模糊,旗帜因为无风而垂下,仿佛迟暮的老人,正低着头。士兵的尸体横陈,铠甲凌乱,毫无人气,亦毫无声息。一切都掩于土色,让人看了就心生沉重。 与之截然相反的另一幅是湖光山色,碧色青山连绵起伏,山上绿意盎然、树木丛生,正倒映在静如铜镜的湖面上,湖水清澈,颜色是天空映下的蓝。湖中心有星点波纹,波纹前方则是一叶小舟,舟上穿着白衣的女人遗世独立,乌发几乎垂到脚踝,她神色温和,露出的侧脸美丽得惊人。 “吴越”二字出现在两幅海报的最下方,墨色晕染、笔锋刚硬,下面还有一行小字:[8月20日,战争与爱情。] 编剧转发了第二版的两张海报,并且说[吴地生白骨,越有倾城色。8月20日,请多关照]。 初初看了半天,不得不承认这是所有转发中格调最高的一个,于是一贯喜欢用大号微博装逼的她立刻转发了: 沈初初v:8月20日,影院见。 本来只是想说句没有创意的号召语,略尽自己微薄的网络号召力,没想到刚发出去没几秒,郑琳琳转发了:初哥影院见! 杨之文转发了郑琳琳的:琳琳影院见! 安导转发了杨之文的:之文,影院见! 顾泽转发了安导的:影院见。 郑琳琳因为长时间在微博上发段子,粉丝数极为可观,才发出去没多久,转发量就已经很高,相比之下,杨之文和安导就低调许多。 但最佳宣传者还是顾泽。 说来也奇怪,明明是个所有人都知道的、[微博由助理及经纪人更新的]伪微博用户,但平日里无论发什么,都能上个微博头条。并且这样的趋势在最近更加明显,尤其是在他好几次用很私人地语气转发微博之后。 这让某些人很是惆怅,比如常年为了头条而奋斗的郑琳琳同志,好几次都忍不住拿着手机跟初初吐槽:“我擦!我发了那么好笑的段子竟然比不上顾泽一句大家好,这个世界太恐怖了我真的想回火星!” 初初分析了好一阵,最终只能道:“可能大家都只是……看脸。” 郑琳琳:“……” 总而言之,顾泽的转发让不少人都兴奋地猜测:难道顾影帝要出席《吴越》的首映礼? 其实明星出席跟自己无关的电影首映礼也并不是没有,基本上都是坐在台下,原因不外是去看望朋友,或者自己本身就是电影中演员的家属。但这种例子很少见,毕竟一个不小心就会因为太受欢迎而抢了剧组风头,或者因为不被观众重视而略显尴尬。 如果顾泽真的出现在《吴越》电影的首映礼上,那原因能是什么呢? mark看着微博忧心忡忡:“你总不能说你是去看望安导的吧,虽然他对你有知遇之恩,但是网友肯定会说,不至于到这种程度吧。” 顾泽:“……我不喜欢说谎。” mark瞥了他一眼:“那你干脆去告诉全世界!你是剧组女主角的家属!!我保证你会在说出这句话后的三秒内被所有记者围观采访各种炮轰,其可怕程度绝对能让你狼狈到亲爹娘都认不出你的地步。” 顾泽愣了一下:“你刚才说什么?” mark翻了个白眼:“我说你会被记者围攻——” 顾泽截断他的话,问:“不是这句,前面一句。” 他的神色那样严肃,mark一时不由自主地也认真起来,仔细回忆了一番,道:“你是剧组女主角的家属。” 顾泽沉吟片刻,点头说:“……这个说法还挺好的。” mark表示真的很想当众表演胸口碎大石。 * 初初因为月底就要进入《秋水剑》剧组,所以能够参与宣传的时间并不多。 对此她其实非常愧疚。因为在拍摄的时候,安导对她多有照顾,而其他演员也或多或少都给她提供过帮助,比如“细心得不像个男人(郑琳琳语)”的杨之文,每次都会在初初拍戏的时候帮她倒杯热水,等她拍完了,正好一边喝一边看录像。 如果说一同作战总能产生情谊的话,其实整个剧组在高强度的拍摄完成后,彼此之间都会有种“亲如兄弟”的感觉。 “我们都很理解你,”安导在电话里说:“毕竟机会难得,向晖那小子虽然在导演圈里一直有个[恃才傲物]的评价,但是确实有才。你跟着他拍戏肯定能学到很多,说起来,他也是第一次拍武侠,肯定会很重视,你好好拍,拍的不好可别说跟我认识。” 初初感动,:“感谢组织的理解和宽容,那今天晚上在上淮的宣传我能不去吗?我得了一种一工作就犯困的病。” 安导语重心长地说:“初初啊,现在距离你起飞的时间还有五个多小时,我建议你好好睡一睡,然后把脑袋里那些不切实际的思想睡掉,咱们晚上见啊。” 初初:“……” 没想到安导竟然也很有幽默感,顿时觉得自己有点弱。 -_-# 诚然,初初说自己不想去只是开个玩笑。因为还有广告要拍,所以她基本没有休息,连飞机都是将将赶上,差一点就延误。 真正属于她自己的时间可能只有飞机上的两个小时。 john问乘务员要了杯橙汁,递给她:“喝点有味道的坐飞机会比较舒服,你喝了就睡吧,有事情我叫你。” 初初摇摇头,从包里拿出《秋水剑》的剧本和彩色笔,默不作声地看起来。 昨晚她从“专程细心调查”的john口中得知,这部片子早已确定的主演都大有来头,男配角方臣梁的扮演者是前年被提名金马影帝程晋。戏份不多的女配角蓝绮的演员,据说也是向导亲自精挑细选,试了不少当红女星的戏,最终确定为许映。 而男主角郁江白反倒是一早定下的,由顾泽出演。 john看着初初认真看剧本的模样,忍不住问:“昨晚你得知顾泽要演男主角,而且跟你有爱情戏,你是不是觉得很浪漫,很开心,兴奋的一晚上没睡着觉?” 初初连抬头都欠奉:“我怎么会是那么不淡定的人。” john立刻感到无比惊讶:“那你一点反应也没有吗?” 初初顿了片刻,而后道:“也不是一点也没有。” “那你做了什么?” 女生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一不小心晚上吃了三碗饭。” john:“……” * 按照剧本严格来说的话,《秋水剑》中戏份最多的是女主角。 初初要扮演的楚唯是江湖第一美人,虽然武功平平,但还是在因缘巧合下与剑术高手方臣梁相识相爱。就在二人即将共结连理之际,江湖上突然传来一道传闻: [江湖至宝,出于秋水]。 所谓的秋水,并不是一湾湖水,亦不是什么稀世珍宝,却是一把名剑:秋水剑。 而它正是方臣梁的佩剑,形如一泓秋水,伤人于无形,故名曰秋水。 这道传闻一出,几乎是所有人,包括正邪两道,都开始为了“江湖至宝”的利益而追杀方楚二人。而他二人虽然有诸多好友,方臣梁亦武功不弱,但仍旧因为源源不断地追杀而狼狈不堪。 在三个多月的疲惫逃亡之后,方臣梁决定自己诱敌,让楚唯先行脱身,去把秋水剑藏到一个隐秘的地方。 计划的最后是二人会在藏匿宝剑后重逢,等一起将这条传闻追查清楚后,再把秋水剑取回。 然而令人始料未及的是,方臣梁在诱开敌人的时候遭遇了自己以前的仇家,并且在两股势力的合力夹击下,他被逼迫跳下了悬崖,不知生死。 所有人都以为他与秋水剑一同消失了。 楚唯在约定地点苦等几日,得到了方臣梁跳崖的消息。 从此她退隐江湖,大隐隐于市,做了一间衣裳铺的绣娘,安静度日。 平静的日子持续了半年。 半年后的某一天,清晨,鸟鸣声声、莺啼婉转,长安西市街道上店铺还未开门,有起得早的妇人,正为家里一早的伙食而忙碌。 一身青衣的男子叩响了衣裳铺的大门。 本在打扫庭院的楚唯放下门栓,打开了门,正看到门外人温和微笑的英俊容颜,不禁一愣:“您是?” 男子配着长剑,身姿英挺。虽然眉目温和,身上却隐隐有楚唯熟悉而陌生的杀伐之气,他声音清朗,仿若金石相扣:“在下郁江白。” 她听过他的名字,一时神色复杂,语气冷淡:“却不知何事惊动了武林盟主。” 郁江白亦不绕弯子,直言道:“为秋水剑而来。” 第五十七章 初初跟安导说明了情况,在参与完成了《吴越》的第一轮宣传后,几乎是马不停蹄地进入了《秋水剑》剧组。 七月底,她拖着行李入住了舟州的酒店——舟州影视城是这部影片的第一个拍摄地,结束这里的拍摄后,剧组还要辗转于另外三四个省,横跨大半个华夏,才能完成所有工作。 她并不是最后一个到的,因为开机仪式定在8月1日,还有一波人会在当天抵达。 规整好行李之后,初初把几乎从不离身的兔子抱枕拿出来摆在床上,靠着床边叹气:“唉,觉得舟州要变成我半个家了,在这里呆的时间比在帝都还长。” john正站在客厅里翻ipad看初初最近的行程,闻言也是无奈:“好歹你一边忙还可以一边谈恋爱,我这种单身狗本来就没有对象,每天还忙工作,真是不知道何时才有出头之日。” 初初惊讶:“我怎么一边忙一边谈恋爱?” john满脸幽怨:“你不是要跟顾泽在电影里演情侣?” “诶,你可别说这话了,”初初正色道:“……再说我怕我忍不住。” “忍不住什么?” “忍不住当着众人和导演的面,借着剧情把顾泽就地正法。” john扬了扬手里的ipad,上面正是初初一副颇为中性化的写真:“沈初初,我敬你是条汉子。” 但初初在舟州第一个见到的小伙伴并不是顾泽,也不是她一直有些好奇的导演或者剧组其他同事,甚至不是最近也在舟州拍戏的郑琳琳。 而是许映。 见到女生是在酒店大厅。 彼时,初初正全副武装地出门,准备去探望一下和各种小鲜肉一起“重温青春”的郑琳琳。因为要进青春片的剧组探班,她所谓的“全副武装”其实也颇有些装嫩的嫌疑:白色体恤衫,牛仔短裤,外加薄荷绿的板鞋。为了看起来精神些,她把长发束起来,压上了一顶与鞋子同色系的鸭舌帽,然后涂了个十分粉嫩的唇膏,自认为看起来还算青春靓丽,于是心情甚好地出门了。 万万没想到,十分钟后,她就为自己这样的打扮而懊悔不已。 许映因为跟她是同一个剧组地关系,两个人的房间也距离不远。女生像是刚从外面回来,要进房间休息,开门的时候望了一眼走廊,看到初初后便面色疑惑、带着些许不确定地问:“沈初初?请问……是沈初初吗?” 初初刚开始以为是个粉丝,反射性地低头,微笑说:“你认错了。” 许映不解地摸了摸头——这个动作她做起来没有丝毫不自然,反而显得很是可爱:“应该没错吧,你……今天进组吗?” 初初仔细看过去,才认出对方是本片的女配角,许映。 其实,明星在生活里跟照片里或者电视上或多或少都有些差距,比如在影片里扮演风尘女子的熟女,其实生活中看起来很可能是长相清秀、气质文艺的软妹。 许映亦是。或许是受了当初她连看五遍的《寂静》影响,在初初的印象中,许映是一个阳光开朗的邻家女孩,再加上之前顾泽在访谈节目里说她性格活泼,故而初初一直觉得她一定是一个软萌妹子。 实际并不然。 几步之外,站在房间门口的女生身材高挑,穿着成熟。深棕色的头发只及肩膀,看起来柔顺又时尚,两条白皙的大长腿下踩着一双红色的恨天高,与她的唇色极为相配。 乍一看,完全是女神范。 但偏偏她容貌清秀,属于典型的耐看型,气质也是清雅可人,说起话来还带着些许南方的口音,有甜糯清新的感觉。而这样的感觉与她成熟的打扮并未冲突,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和谐,让她整个人看起来都像是成熟与清纯的综合体,既诱人又可爱。 最重要的是……胸也太大了吧! 站在广大网友比较认可的“顾泽的cp”面前,初初觉得自己这身休闲的像是大学生的打扮实在弱爆了。 而且常年练习舞蹈的她虽然也算凹凸有致,但比起许映,胸还有有点平。 不过,[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能露怯]是她做人的一贯原则,于是初初走上前,摘下墨镜,礼貌而大方地伸出手:“对,我今天才到。你好,许映。” 许映愣了一下,才笑着与她握手:“你好——你看起来好小,跟我想象地不太一样。” 初初内心已然内牛满面,表面上仍旧维持着非常高大上的笑容:“你也是——刚回来吗?” 对方颔首:“嗯,回来睡午觉。难得有两天休息时间,后天还有开机仪式,现在不抓紧睡觉就太亏了。” 她说话的语气初初也有点喜欢。 “外面很热,但睡觉时候还是不要一直开空调,小心感冒。”初初说。 许映立刻点头:“谢谢,我先进去了。” 初初跟她挥挥手,也转身朝电梯间走去。 直到下了楼遇到john,她才吐出一口气,有些无语地揉了揉自己地眉心。 john感觉奇怪:“你不是一早收拾好了?怎么下来的这么慢?” 初初一边往外走一边道:“遇到许映了——诶对了,我问你个事,如果你喜欢女人,我是说,如果,那你会喜欢胸大的还是胸小的?” john默了默,最终到:“我有一些直男兄弟,说实话,我没听说他们谁会喜欢胸小的。男人喜欢大胸妹子就跟女人喜欢漂亮衣服一样,是天性,你喜欢漂亮衣服吗?” “喜欢。”初初斩钉截铁,又道:“我还喜欢漂亮鞋子漂亮包,这算什么?” john想了片刻,认真道:“所以直男还喜欢腰细的,腿长的。” “我腰还挺细,腿也挺长。” john:“但鞋子和包跟衣服不太一样,你出门可以不穿鞋子不背包,你能不穿衣服吗?” 初初停住脚步:“你想说什么?” john摊手:“我不是说你胸小……哦,也不是小,好吧,可能是有点……但我是你朋友嘛,我还是个弯的,所以也没觉得有什么。其实你应该这么想,胸小穿衣服好看,拍杂志占优势啊,而且压力小,不容易生病……” 初初走得很快,几乎脚下生风,最后打断他:“——john,这个月你貌似迟到好几次,奖金我就扣掉了。” john:“……” * 顾泽因为参与《繁星》的剪辑,直到8月1日早晨才抵达舟州,行李由mark拿去酒店,他自己顾不上收拾,就直接来到了片场。 向晖导演看起来与传闻中的一样小众而文艺,见到顾泽也没有什么喜悦之情,只挥了挥手,跟工作人员道:“开始吧。” 于是,跟其他电影的开机仪式也一样,大家在镜头前拜了拜天,又上了香,宣告正式开拍。 期间初初站在最中间,虽然全程得警惕着记者们无孔不入的镜头,但她还是禁不住看了顾泽好几眼。 顾泽就站在她右手边,好几次看他时,余光都能瞥见顾泽右边的许映。 女生似乎毫不在意其他人的看法,目光十分大胆地落在顾泽身上,那眼神初初辨不出是演的还是真实的,只是情感她看得分明:喜欢,很喜欢。崇拜,很崇拜。 这眼神她很熟悉。很多年前,在她还是沈卿的时候,每次看到有关顾泽的访问都会停下来,对着镜头里的男神看个不停。那时候陈安静会忍不住把手机调成自拍模式,递到她面前:“来,看看你那花痴样。” 许映会喜欢顾泽貌似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毕竟男神太招人喜欢。 初初心里叹了口气,一个不注意,把香插歪了。 旁边饰演女三号的女生看到,初初没记住她的名字,只听她“哎呀”了一声,说:“沈初初你怎么搞出这么不吉利的事呀?” 那是个长相甜美,声音比长相更甜美的二十岁妹子。据john说,她是《秋水剑》剧组中唯一的关系户,因为父亲跟向晖有些交情,又花了钱,就直接把女儿塞了进来。不过向导一贯任性,即便是关系户,也没给她所扮演的女三号加戏,从剧本上看,这个角色的露面可能最多不过十分钟。 初初不想跟她计较,又考虑到周围人多,于是好脾气地笑了笑:“抱歉,手上没劲儿,我给它扶正。” 但是,她正要把手探进插着香的大铜鼎,手背上就挨了一下。 几乎没有什么声音,但是因为拍她的人有些着急,使的力气颇大,于是有点疼。 初初愣愣地看着拍她手背地顾泽,下意识地问:“你干什么?” 顾泽瞥了她一眼,回答地十分自然:“烫到手怎么办,你长脑袋只是为了凑个女神的身高吗?” 初初立刻争辩道:“距离还有那么远,怎么会烫到?” 顾泽神色冷淡:“别告诉我你不知道这香灰也是烫的。” 初初:“……” 她还真是不知道。 他们这么旁若无人地“争吵”,声音虽然不大,但距离较近的人都听的清楚。 女三号关系户妹子瞪大眼睛,满脸不可思议。向晖看着他们,神色颇有些复杂。 而原本脸色红润的许映似乎因为吹了风,或者别的什么,面色有些发白,神情亦是奇怪与尴尬均有,笑容仿佛硬生生挤出来的,她抿了抿嘴唇,问:“你们俩很熟吗?” 初初立刻反应过来:“不熟。” 顾泽原本也要答话,但听了初初的说法,没有再言语,只是沉默着将手伸了进去,小心翼翼地把她的那柱香扶了起来。 初初看着他默然的模样,突然不知怎么觉得有些奇怪,总觉得他好像在生气,又实在找不到其他生气的点,于是只觉得顾泽是嫌弃她方才做事欠考虑,她讷讷道:“谢,谢谢。下次我一定注意。” 顾泽看也没看她一眼,只“嗯”了一声。 许映的面色缓和了点,笑容也真诚了不少,揶揄道:“顾泽你别老这么高冷行吗?初初都被你吓得结巴了。” 许映这种仿佛很了解顾泽、又将初初排除在外的语气让她莫名烦躁:“你想太多了,我不是被吓的。” “哦,好吧,”许映的笑容很温和:“你别在意,顾泽就是有点事儿事儿的,其实内心很好,你们不也算是师兄妹么,多相处相处就知道了。” 初初一时无语。 她看了一眼许映的胸,觉得这个原本看起来真的很顺眼的女生,在顾泽出现后变得委实太讨厌了。 所以她没有对许映多加理会,反而问顾泽:“诶,你手没事吧?” 全程都无视许映的顾泽听到初初说话,抬眸看了她一眼:“不如你笨,自然没事。” 第五十九章 舟州的夜幕不比帝都阴沉,这里干净的空气在晚上透明清澈,并未如同轻纱覆盖,于是天空显得极高,能看到闪烁的星光,甚至璀璨银河。 到路边的灯光却不甚明亮,似乎因为年头久了,也没有维修,脏兮兮的、圆形的灯罩里透出昏黄的光,周围小虫飞舞,一派寂静。 初初认真地看着顾泽说:“你只能是你,我不会把你当作任何人。” 顾泽仍旧微垂着头,他比初初高了不少,从下面的角度可以看到他漂亮的下颌,以及唇角溢出的笑意。 “那你要自己好好琢磨一下感情戏。” 初初点了点头,突然想到:“说起来,你是第一次拍有爱情线的电影吧,之前的几部貌似都没有很明显的cp,饰演的角色们连恋爱都没有谈过。” 顾泽清咳一声:“嗯。” “那你还好嘛,向导都没有怎么说你。” “要我说实话吗?” “诶?” “其实我做的也并不好,不过你吸引了火力,我才能逃过一劫。” “……照这么说你应该请客。”初初随口道。 顾泽边走边问:“你晚上又没吃?” 初初“嗯”了一声:“工作起来基本晚上都不吃,饿习惯了。” 他若有所思,正色道:“那平时无论干什么,尽量不要一个人,找个人陪着。” 这样关心人的话让初初有些摸不着头脑:“为什么?” “以免饿晕了没有人扶。” “……” 其实如果不去提之前喝酒那件尴尬的事情,两个人这样相处还是蛮和谐的。 而且看起来,顾泽似乎并没有因为那件事改变对待她的方式。 占了“同居”的优势,她一直觉得顾泽待她很是温柔。 当然,初初从高中到大学,一直认为顾泽原本就是个外表高冷、内心温和的人,所以从来没觉得顾泽这样对待自己有多么奇怪。 反倒是他总对许映不理不睬,还让她有点意外。 于是又走了一段,初初忍不住问:“诶,我觉得许映很喜欢你啊。” 顾泽的语气没有丝毫变化:“我知道。” 初初睁大眼睛:“那你一点都不理她?” 顾泽似乎也因为这件事有些无奈,道:“我暗示过她,我对她没有任何想法,大家只是合作伙伴。” 初初思考了一会儿,说:“……其实如果不喜欢的话,还是趁早明白的拒绝比较好。” 他偏头看了初初一眼,又转回头去:“这正是我觉得没有办法的地方,她一直没有明确告白,导致我无法明确拒绝。” 初初:“……” 默默为许映点根蜡。 -_-# 接着她又说:“我觉得许映还不错啊,虽然见过的女演员不多,但觉得她属于人不错,演技也好的类型,平时笑容很多,感觉很nice。” 顾泽低笑一声,音色悦耳动人:“一个人到底怎么样,并不是相处几天就能看出来的。而是需要很多时间去观察和验证的。甚至有些时候,你看到的都不一定真实。你以为有些人待你极差,其实他们背后总为你说好话;而有些人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其实却并不然。你不过与许映都没说过几句话,怎么就觉得她好了?” 初初被他这番类似说教的话语弄得有点晕,问道:“那你觉得许映是怎么样的人?” 顾泽却自然而然地说:“我不清楚。” 初初无语片刻,道:“你跟她都合作两部戏了,一点都不清楚?那说明你一点没注意她嘛,之前访谈的时候还说她开朗活泼来着。” 顾泽反问她:“我为什么要去了解她是什么人?我们只是合作关系,我觉得我并没有花时间去了解她的必要。” 初初竟无言以对。 虽然这么说可能会有点太过分。 但她内心确实不可避免地感觉有些安心。 “这么说起来,我倒是还挺好奇的,”初初低下头看着自己脚尖,她今天穿了一双橙色的运动鞋,鞋尖有一点点粉,是非常少女的款式,一步一步走着,感觉路最好长到没有尽头:“你喜欢的女生会是什么样?国民女神吗?” 顾泽沉默了一会儿,似乎是认真思考了这个问题,最终却并未回答,只风轻云淡地转移了话题:“你不是有喜欢的人吗?他是怎么样的?” 初初想到顾泽或许对自己还是有防备,所以不愿意正面回应这个问题,故而闷闷道:“也没什么,就是一般女生都喜欢的那种。” 顾泽问:“哪种?” 初初想了半晌,说:“长得帅,聪明,身材好,有责任心,有点高冷但其实是个很温和的人。” “这似乎并没有特别难达到。” “……” 顾泽又问:“那你没有想过去找他吗?” 初初一愣,脚下的步子亦随之顿了一步,几秒后才继续往前走,她深吸了一口气,道:“我之前有个好朋友,后来联系过,但她的手机一直打不通,我找不到理由去见她,也怕见了面没法解释。还有一位很敬爱的长辈,出……出事前的前几天还因为不懂事跟她吵了架,当时离开的时候,我跟她说我一定拿个影后回来给她看,现在……也不知道怎么面对她。至于喜欢的人……” 她摇了摇头,没有再说下去。 顾泽以为她是对于“那个人”怀有莫可奈何的情绪,于是开口道:“无论发生什么,记得做自己就可以了,你是个好姑娘,能重新开始也是件幸运的事情,该记得的一定要记得,而有些人……或许终究只能错过。” 初初不明所以,问:“就像剧本里的楚唯和方臣梁吗?” 他的声音在凉爽的夜风里显得格外温柔:“对。” “话说你刚才夸我是个很好的姑娘?” “……我记得我说的是好姑娘,有[很]这个字吗?” “我觉得你记错了,确实有个[很]字来着。” “……沈初初,想要自己夸自己也不用这样。” 初初捂着嘴笑得灿烂,仿佛窃喜。 两个人已然将酒店后的马路走到了尽头,眼前是靠近高速的辉煌灯火,顾泽看了看,对她说:“我们回去吧。” 初初脚下画了个圈,极自然地转了个身,长发被风吹起,令人惊艳的脸上有满足的笑意:“好啊。” 回去的路似乎更短了些,像是没说什么话,就看到了酒店的后门。 顾泽帮初初把帽子压低了些,说:“你先进去,我晚一点再上楼,林姐说你现在不适合有绯闻,《吴越》上映在即,不少网友都在讨论你跟杨之文,不要回应就行。” 初初抿着嘴点头,又忍不住问:“那是不是等《秋水剑》播了,大家就会开始yy你跟我啊?” 顾泽一脸严肃:“凭你现在的感情戏表演,我估计不会。” 初初囧。 她跟顾泽比了个再见的手势,走上台阶,就要进门,却听到顾泽又叫了一声“初初”。 “啊?”她转头。 “如果两个或许合适的人在合适的时间相遇,却没能走到最后,只能是缘分不够。有些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很多事情就是如此玄妙。就比如方臣梁和楚唯。”顾泽站在台阶下,脸上似乎带着微微笑意:“也比如你会来。” 剧本里的方臣梁在跳崖后并没有死。 即便他只是一个男配角,编剧仍旧给他开了金手指:从那样高的地方摔下去,落入海中,而他恰恰又通水性,游了许久之后才失去意识。随后被海水冲到了极远的地方,为外出的苗族人所救。 正因为常年练武,方臣梁的身体素质极好,在海水里泡了那么久,伤得也不算太重,唯一让人感觉狗血的,就是他完全失忆了。 不记得繁华又凶险的江湖,亦不记得与他仍有约定的未婚妻。 而偏偏救起他的是一个温柔多情、虽然汉话说得不好但性格可人的姑娘,这个姑娘就是女配角蓝绮。 一个是记忆空白的中原人,一个是敢爱敢恨的苗女。 两个人在相处了几个月之后,相爱了。 而那时苦寻他未果的楚唯还远在千里之外的长安,忙碌度日,只是在自己闲暇的时候,会想起当初遇到的那个人。 那时多半是在绣花,她有一双白皙好看的手,手心因为使剑而难以避免的有茧子,手指修长,因为想到方臣梁,会偶尔不小心刺到自己的手指,鲜红的血珠子涌出,落在白绢上,仿若腊月寒梅。 正如顾泽所说,有时候可能真是缘分太浅,才能有这样的阴错阳差。 其实初初在这一瞬间,突然非常非常想告诉顾泽,她喜欢的人就站在自己面前,并且对于她来说,从来没有如楚唯那样令人惆怅的错过,亦没有所谓的“缘分不够”。 命运待她如此仁慈,让她能有机会跟原本遥不可及的人如此接近,这样的幸运都让她偶尔会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前世烧了高香,又或者自己干脆就是如来佛祖的远房亲戚之类。 她几乎是咬着牙,忍住了。 眼内有一点酸涩,在下一瞬间就被咽回,她镇定地笑了笑:“嗯,我知道啦。” 如果陈安静现在在她身边,一定会敲着她的脑袋大吼:“诶你这脑袋瓜里到底装得什么,说一句我喜欢你是不是会死?明明不是一个矫情墨迹的人,怎么会蠢得这样让人无语?” 这些她都知道,冲动的时候真恨不得当着所有人的面按到顾泽,告诉他:如果不从了朕后果会很严重。 但是在顾泽面前,就会瞬间变成本世纪最大的怂比。 初初叹气:“要是有一种吃下去就能让他立刻喜欢我的药就好了。” 不过下一秒她又不得不考虑到,如果有了这种药,她该用什么方法让顾泽吃下去。这件事的风险不亚于投毒,必须要做的很小心才可以。又或者喝酒是个好办法,顾泽喝了酒不但说话变得随意,还能亲亲她的额头。 初初走在楼梯间,情不自禁地抬手碰了碰自己的眉心,又觉得有点遗憾:“唉,为什么他不能天天喝酒呢?” 每天被亲一下也是极好的。_ 一路走到自己房间门口,盯着门牌,才想起来……自己实在想的有点多。 * 接下来几天,初初因为发现了顾泽似乎并未在意那个尴尬的吻,与他的相处也自然了起来。 两个人会在不拍戏的时候坐在一起看剧本。 初初的剧本被她划得红红绿绿,顾泽看了就皱眉:“你这划得太乱,自己的台词用一个颜色,别人的要划就不要用彩色笔,备注应该写在旁边,你这样写在字里行间,是生怕自己看得清吗?” 初初吐舌,她学生时代的笔记就是一团糟,属于只有自己看得明白,别人借去也弄不懂的类型。 顾泽拿了一份新的剧本,用笔划起来,耐心地说:“我帮你划一边,你以后照着这样做。” 初初坐在旁边歪着头看。 顾泽不但帮她规整了台词,还把她写的备注也誊了上去。他的字体清晰好看,看起来干净极了,只是稍显凌厉,与他给她的感觉很不一样。 “你练过书法啊?”初初问。 顾泽点了下头,道:“小时候跟外祖父练过。” 初初托着腮表示羡慕:“写的真好看。” 顾泽抬头看着她,笑了一下:“跟你的比起来,是好看些。” “……”初初不说话,就摸摸膝盖。 许映不知何时走了过来,看着他们,笑容还是如以往一般温暖,但看着初初地眼神明显多了几分审视。 初初尴尬地跟她打了声招呼。 许映只跟她点了点头,便转向顾泽问:“我的剧本也挺乱的,顾泽你能帮我看看吗?” 没想到顾泽没有任何抬头的意思,手下仍旧在誊抄备注,说:“不能,我没空。” 许映咬着自己的嘴唇,把目光落在初初脸上。 初初见不得妹子委屈,但也没蠢到开口让顾泽帮忙,于是笑着打哈哈:“呃,他就帮我看看,主要我的划得太糟糕了,我看你的还挺整齐的,估计你平时习惯就好,这挺好的,挺好的。” 没想到许映一点不领情,反而问她:“顾泽为什么愿意帮你?” 初初看了眼顾泽,他似乎正专注于剧本,任何答话都欠奉,故而她只能摸摸自己的鼻子,说:“可能……顾泽比较乐于助人?” 许映较起真来,索性把原本只想做一个安静美男子的john拉开,自己坐到了初初旁边,目光灼灼地盯着她:“你在骗人,我以前跟顾泽拍戏的时候也没见他这么帮着谁。” “是吗?”初初有点惊讶。 转念一想,估计整个剧组都没有跟顾泽还算朋友的人,所以顾泽就一直保持着自己高贵冷艳的形象。 见许映一副不问出答案不肯走的样子,初初只得又笑了笑:“嗯,那可能就是因为我长得太好看吧?你们之前剧组可能没有像我这么好看的人?” john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顾泽也忍俊不禁,但他很快抬手掩唇,咳嗽了一声:“沈初初,你过来,看看这一段,你这写的都是什么?我怎么觉得你有当医生的潜质。” 医生的字都是龙飞凤舞,仿佛另有字体。 初初满心不好意思地凑过去,问:“哪段?我看看……” 她这一凑,顾泽恰好抬起头来,两个人距离极近,鼻尖都要碰上了。 初初一愣,许映在一旁急得跳脚:“你们!你们!” 顾泽淡定地侧过脸,指了指剧本:“愣着干什么,看这里。” 初初:“哦。” 许映被气跑了。 初初看着她远去的身影喃喃:“这姑娘的心理素质有待提高。” 顾泽用笔敲了一下她的头:“看这里。” 旁边john的内心os:这两只是在谈恋爱吗?不对啊怎么会谈恋爱?也不对啊他们貌似本来就是情侣?还是不对啊为什么这对情侣现在会谈恋爱呢?不过话说不是谈恋爱了吗为什么沈初初这个囧货每天还是一副失恋的蠢样啊?! 其实觉得顾沈二人关系密切,甚至很可能就在谈恋爱的人,不止john一个。 原因其实很简单,顾泽对着其他人都是冷漠模样,生活习惯也跟剧组其他人不一样,聚餐或者喝酒的时候他永远不在。而这样一个人,偏偏待沈初初很是温和,并且一起吃饭什么的,只要沈初初开口,顾泽总会在思考之后答应下来。 “其实他俩看起来还挺般配的,”化妆师抱着双臂,从远处看着顾泽与初初,跟旁边的人说:“估计是现在两岸三地娱乐圈里颜值最高的一对儿了吧。” 他旁边的是一个负责道具的:“虽然我不是特别喜欢沈初初,但我不得不承认,他俩在一起确实很养眼。” 直到8月15日。 向导专门叫了初初过去:“安宏那老头跟我沟通过了,你从今天开始休假,帝都那边还有一个宣传会需要你参加,之后就是首映礼。等到首映完了你就给我赶回来。我是看你最近感情戏有进步才给你放假的,回来要是再给我打回原形你小心点。” 他表情有点阴森,初初立刻道:“好的导演!是的导演!” 不过她没想到的是,顾泽也一并被放假了。 拖着行李在酒店大厅看到他的时候,初初怔忡:“你怎么也要走?” 顾泽帮她拉过箱子:“我的戏大都要跟你一起拍,你不在了,我留着也没多大用,导演就给我也放了假。” 初初正色道:“按照这个说法你真的应该请我吃饭。” 顾泽点头:“看完电影请。” 初初没反应过来:“什么看电影?” 顾泽停住,问:“你不是说要请我去《吴越》首映礼?沈初初,忘恩负义不是好行为。” 她立刻告饶:“少侠饶命!说你想要哪一拍的座位?我给你承包了!” 顾泽把两人的箱子放上保姆车,帮初初拉开车门,说:“最后一排吧。” * 因为众星云集,《吴越》的首映礼格外热闹,几乎所有电视台和报社的记者都来了,嘉宾阵容也强大得令人瞠目。 毕竟主演们和配角们总有几个亲友乐意来捧场。 相比之下,初初有点“孤立无援”。 她中午就到了场地,跟工作人员了解了整个流程,然后换上了礼服,化妆。 化妆师和造型师忙碌的时候,john在一边焦躁地踱步:“我好紧张啊,上次我陪你出席首映礼还是《虚凤》,电影播完之后不少影迷都在吐槽你,还有人拦着你不让你走,你记得么?这次不知道能不能一雪前耻啊,诶你怎么看起来特别淡定?” 初初通过镜子看着他:“因为片子已经剪好了,马上就要播了,就算着急也没有用,不如放轻松,来,喝点水压压惊。” john几乎抓狂:“就算知道没有用还是会急啊,要是到时候有人说你演得太差辜负了安导,你一定不能说话,也不能动手!你最近拍武打戏拍的太多,我怕你一时忍不住……” 初初无语:“……亲,冷静点,一会儿你就会知道,你带的明星非常给力。” “这么自信?” “没错。” “诶,话说那个谁也要来,是吗?” “嗯。” “你看起来突然有点紧张啊初初。” “……别说话了。” * 顾泽确实已经到了。 他并没有以嘉宾的身份前来,甚至没有跟安导打招呼。这样做其实颇为失礼,但是考虑到如果做嘉宾,就必须身穿西装坐在嘉宾观影区,全程都不方便离开,所以终究还是效仿初初,装成记者的模样混了进来。 不过他一贯做事认真,连记者证都配好了。 首映礼大多相差无几,主持人提的问题都没什么新意,在问到初初的时候,说:“我记得你在开机的时候曾经说,怕自己美不过杨之文,现在你觉得呢?” 初初笑意嫣然:“我觉得我自己说了不算,还是希望等会儿观众看了影片之后,由他们来回答这个问题。” 主持人笑道:“看来还是蛮有自信的了。还有一个问题想问你,相信也是不少网友很想问的,你跟杨之文已经合作了两部戏了,不知道你们之前有没有产生火花?” 初初只道:“刘以靖和谢子临是夫妻,西施与夫差也算是夫妻,我跟杨之文……杨之文你来说好了。” 杨之文拿起话筒:“那我就说实话了……初初是我大哥。” 众人哈哈大笑。 杨之文自己也强忍笑意,道:“有一次拍戏,道具特别沉,但是管道具的人当时去吃饭了,导演让我去挪,我没抬动,没想到初初当时拍拍我的肩,特别淡定的说:你让让。 我以为她就是看看,没想到她竟然不声不响地一个人把那个道具推走了……那之后我就叫她大哥,没错,我是她的小弟、跟班。” 初初也笑。 实际上,她虽然在跟台上的人互动,眼神却一直在悄悄搜索下面的记者和观众,想要从中找出顾泽来。 可能真是运气好,看了没一会儿,就在左半边区域看到了一个个子很高的男人,无论是身形还是气质都很像顾泽。 她正打算细看,主持人就问话了。 答话的时候她仍然看着那个人,那人抬起手,将自己的帽子抬了抬,正好露出眉眼。帽檐下显露出的脸一如既往地英俊,剑眉星眸,好看得让初初忍不住扩大了笑意。 两个人隔着几十人互相对望,顾泽也勾起唇角,面色温和。 女主持人仍在台上说话:“初初笑得有点甜蜜啊。” 第六十章 电影开始前,所有人都有序入场,包括主创们。因为人多,会场显得有些拥挤,人声吵杂,所有观众都在交流着对于电影的期待。 初初跟安导打了声招呼,又在杨之文好奇的眼神下对他比了一个“有事离开一下”的手势,便趁着灯光暗下的时候逆着人流走出了大厅。 不想耽搁一秒,初初几乎是一路小跑回到了之前化妆的房间。她提着裙子、踩着十公分的高跟鞋跑步的时候,有一个十分好笑的想法:似乎自己是十二点钟的灰姑娘。 幸好礼服裙摆小,不至于在跑动中摔倒。初初四下观望片刻,平缓了呼吸,从手包里摸出一把钥匙,打开了房门。 因为是化妆间,屋子里有一种化妆品和香水香气混杂的、奇异的味道,几面大镜子映出她浓妆的脸。初初吐吐舌头,躲在帘子后面换下礼服,迅速将自己佩戴的所有首饰摘下,然后换上了牛仔裤和短袖。因为怕放映厅里冷气太足,她临走时还不忘抓了一件外套,胡乱披在自己身上。 再走出来的时候,光彩照人的大明星消失不见,留下了一个戴着黑框眼镜和帽子、面目模糊的女生。 初初转身锁门,为了不引人注目,她一直低着头。 旁边有人经过,恰巧停下来,问她:“请问《吴越》首映的放映厅在哪边?” 那声音低沉而有磁性,并且听起来有几分耳熟,初初来不及多想,只压了压帽子,无言地朝左边指了指。 男人说了声“谢谢”,随即离开了。 初初呼出一口气,抬头看了一眼那人的背影,因为已经有些距离,她只看到对方是一个个子很高、身材不错的男子,穿着黑色西服,走起路来不缓不急,有一种上位者的风度。 她心里默默道:对不住了兄弟,死道友不死贫道,您就多找会儿吧。 而后她迈开大长腿,往相反的方向跑去。 终于在电影临开场前摸黑到达了最后一排。 屏幕上正是审核总局的标志,初初弯着身子找座位:相比于前面,最后一排比较空,但还是三三两两地坐着几个人,她怕被人发现,一路只垂着脑袋。 一个女生抱怨她:“开场了才来,真烦。” 她旁边的男生细心安慰:“亲爱的别生气,生气就不好看了。” 初初觉得有些尴尬,不知道是该立刻离开,还是等他们秀完恩爱再走,因为她一直认为,毕竟情侣秀恩爱的时候总是需要观众的,并且这个观众最好是一只单□□。 正犹豫间,忽然听到一管清越的声音:“我在这里。” 是顾泽。 即便是在冷气十足的放映厅,这样的音色仍旧如清泉一般,显得微有凉意。她出神地想:如果顾泽多参加综艺节目,估计不少女生都会因为他的声音爱他许多年。 胡思乱想间,她朝声音传来的地方走了两步,顾泽骨节分明的手便伸了过来:“小心摔着。” 初初握着他的手,顺着劲儿一步跨过去,然后在他旁边坐下,小声说:“我视力特别好,才不会摔倒。” 顾泽拉她过来之后便松开了手,从旁边取了一盒东西交给她:“视力好也架不住你方向感差——来,吃吧。” 盒子里是爆米花,小份装,正适合她当零嘴,初初丢了一颗到嘴里,非常自然地忘记了还要争辩一下,自己的方向感其实也并没有那么差这件事。 * 影片开始于一场战争。 公元前496年的五月,正是天气转暖的时节,草长莺飞。 而越国的君王允常却因病去世。 整个越王廷因此笼罩在一片混杂着茫然的悲哀中,士大夫满面愁容,后妃啼哭不止。连宫殿后院里花树都因为花匠疏于照顾而未能繁花满枝。就在越王新丧之际,前线的士兵传来战报:吴王吴王阖闾率大军攻越。 同年,两军会战于槜李。 这场战事并未在历史上留下太浓的笔墨。 彼时吴国国力强盛、军队严整,排兵布阵均有章法,水战也极为擅长。在许多人看来,这就是一场胜负毫无悬念的对战。 对越国积愤多年的吴国君主立于大军阵后,看着远处兵力薄弱的越军,仿佛看着蝼蚁挣扎,故而笑得有几分讽刺。 越国的主帅正是嗣王勾践。勾践不是傻子,他深知以自己军队的实力,硬碰硬实属不智,于是下令让冲锋军先行冲锋试探,企图战得一个措手不及。 然而并未能如他所愿:两次冲锋战均未成功,吴军严正以待,将所有越国的前哨生擒。 双方僵持两天后,越国士兵人心涣散,勾践便令军队中犯了错的罪人排成三列,走到吴军阵前,持剑于颈上,言道自己因畏惧战事,在阵前不果敢、不勇毅,感念愧于越国,理应受罚。 一秒前仍活生生的人,在下一刻仿佛失去了所有生志,纷纷挥剑自刎,鲜血四溅,尸体横陈。这些人有的眼神麻木,有的则满面泪水,但没有人多说一句话。 吴军大骇。 勾践看时机已到,便令越军趁其军心散乱动摇之际,突然进攻,因着战友牺牲后的悲愤,所有越国士兵气势如虹、拼死一战,竟大败吴军。 吴王阖闾也在混战中为越人所伤,不得不率军退于陉地,最终重伤不治,客死他乡。 新任吴王即位,是为夫差。 比起越宫的精巧雅致,吴王宫显得更加肃穆辉煌,大殿前的台阶极长,似乎可以通霄汉。步于其上的新君主的背影挺拔,仿佛一座沉默的山。 主要工作人员一如领衔主演、出品人等都已在开场的时候被陆续列出,屏幕上的颜色逐渐变浅,最后融为一片纯白,墨色的“吴越”二字缓缓出现,是手写的书法字样,颇有气势。 几秒后,标题一点一点隐去,白色的背景上出现了淡淡的、十分清新的花朵的影子,仔细看去,那是一抹春意盎然的的紫色,有些浅,但却看起来似乎将日光剪裁得层层叠叠、错落有致。 等镜头清晰,才看出那颜色来自一大片紫藤花。 是花开的时候,阳光正好,清晰得仿若透明,淙淙溪水畔的紫藤开了,有的是无瑕的白,有的则是如梦似幻的紫,旁边衣着朴素的少女正在水中濯洗裙衫,她双手素白,一如柔荑,在水中显得格外好看。 “夷光,你阿娘唤你呐!”有个带着笑意的声音。 那姑娘抬起头来,正要答话,却看到了不远处立着的陌生男人,继而冲他笑了笑,转身离开。 那是范蠡。 或许西施从未能想到,自己因为淡淡的爱慕而跟着范蠡离开村落、告别平静的时候,会是自己一生中另外一个故事的开始。 公元前494年,施夷光到达王都后仅仅三个月。 作为范蠡府上的一位“身份未明”的客人,夷光总是呆在一个小小的院落里,偶尔能见到范蠡几次,更多的则是无所事事。平日里因为没有熟人,她也没机会在城里走动几回,故而也未能没有熟悉这座繁华的、与她似乎格格不入的城市。 一日傍晚,府中几个扫地的仆从聚在一起,说着让她惊讶又疑惑的话:“怕是又要打仗啦!” 施夷光是从“远方”来,越国虽不大,她却总觉得战争是距离她十分遥远的一个词。可能是因为村里永远宁静安详,有如世外桃源,所以哪怕是听了这话,仍旧有些不可置信。 事实上,越王勾践因听闻了吴王夫差正在训练军队,只为报父仇,准备攻越的消息。于是,纵使范蠡多次劝阻,仍旧一意孤行,决定与其等待被攻打,不如先发制人。 同年,越国攻吴。 这次的战场在夫椒。 那是一场大战,不但有陆上两军相逢的惊险,亦有水上作战的精彩绝伦。 吴越两国地处江南,水域广阔,两国战船制造技艺出色,两支军队也都十分擅长水上作战。故而双方在一开始势均力敌,各种阵型、列队、战术层出不穷,令人拍案叫绝。战火纷飞、水面上波涛汹涌,四处是因战事而溅起的巨大水花。 然而吴国原本兵力就强盛,夫差又再近几年训练有素,越军难以抵挡,节节溃败,最后只剩下五千余人。勾践无奈,不得不下令退守越国都城会稽。 夫差率军乘胜追击,占领了越国会稽城,勾践再退,最后被围困于会稽山。 * “安导实在是个大胆的人。”顾泽低声跟初初说:“在他之前,没有一个导演敢拍水战,也没有一个导演能拍出这样精彩的水战。” 初初脸上带着观看3d的眼镜,方才看到战争场面的时候,因为逼真生动的场面,她在几个瞬间甚至有一点心悸,此时闻言,不由得使劲点头赞同:“拍的时候还不觉得,现在看起来真的好震撼,之前我看的战争片都没有这样,特效良心,3d也良心。而且群演的素质也是真高,我刚才看到那个士兵临死前流泪的样子,觉得很是心酸。” 顾泽道:“这就是安导最让人觉得佩服的地方,他可以做到场面恢宏、史诗般的波澜壮阔,也能做到细腻柔情、令人心中感动——我一直以为这部片子里你的角色负责感动,难道不是吗?” 初初想到西施的剧情,不由的叹了一口气:“我觉得她不是负责感动,而是负责悲剧。” 吴越之间的这次大战之后,越国大夫范蠡与文种出谋划策,一个提出议和,一个则贿赂了吴国大臣太宰嚭。而原本要灭越的夫差似乎因为被战后的胜利冲昏了头,没有听从伍子胥的进谏,反而根据的建议,与越国议和,并以越王入吴为质当作条件,退了兵。 勾践入吴没多久,越国为了讨好和麻痹吴国,训练了几个绝色美女,当作礼物送给了夫差。 西施正在其中。 她走之前见到了范蠡。或许因为在宫廷里懂得了不动声色,她原本天真的神情全然消失,只留下了冷漠的的注视:“我以为你带我来,只是为了你自己。” 范蠡并没有躲闪她的目光,朗声说:“原本是,但我是个越人,越国没了,哪还有你我。城破那天你可害怕?所有越国人,哪怕在战场上身经百战的士兵,都与你一样害怕。我不想让越国人每天都生活在这样惶恐的日子里,夷光,你也是个越人,你若是能,总该为它做些什么。” 施夷光悠悠道:“满口国家大义的人都仍在了会稽城中,我这等不识礼节的乡野村姑却要去为越国做些什么,这委实可笑。” 范蠡只看着她,良久后说:“我会尽快让你回来,你会回来。” 施夷光摇了摇头,转身离开。 她没有告诉他,其实城破那天她并没有特别害怕。即便她从来都是一个胆小的人,但那天想到他在守城,又想到纵使城破,也不过跟他一道死去,这结果她亦不是不能接受。 所以她没有如他所说一般,恐惧惶然。 但这样的话,再没有机会说。 秋高气爽,施夷光跟着几个美人一道入了吴宫,成为了夫差的妃子之一。 她对“妃子”这个角色其实很不能理解。之前生活的村子里,人人都只有一个妻子,若有听说想要娶第二个的,一定会被全村的妇人打到爹娘都不认识。 之后有同来的姑娘告诉她,之所以他们只有一个妻子,原因也并不难讲,只是因为穷。虽然夷光在思考之后接受了这个原因,她还是不太能接受自己变成一个“富人”的众多的妻子之一。 哦不,恐怕连妻子都算不上。 因为互相存有猜忌和不满,夫差与夷光一开始相处的并不好。 夫差虽然长相俊美,甚至有些清秀的模样,但他性子霸道,从来不喜别人忤逆他的命令,而偏偏夷光虽然柔弱胆小,但有时候却很是刚强,对方愈强迫她,她愈非暴力不合作。 久而久之,她就被“打入冷宫”,再也没能跟夫差见上面。 直到第二年春天,她闲得无聊,专程挑了一个人烟罕至、繁花盛开的好地方散步,走了几步又觉得想要活动活动身体,恰好身旁服侍她的小丫头早就不耐烦,寻个由头自己跑了,她也并未在意,反而乐得自在,十分自然地跳起舞来。 偏偏夫差当天吃多了糕点,走到花园的时候正看到她的舞姿。 吴越多美人,会跳舞的美人也不在少数,夫差并不是第一次看到美人跳舞,亦未觉得那舞姿有多么惊人的美丽。 但他似乎从来没有在别人脸上,甚至是她本人脸上,见到那时候她的神情:欢喜的,愉快的,自由自在的。 似乎她不是一只笼中鸟,还是那年溪边浣纱的小姑娘。 夫差开始不动声色地待她好。 宫中最好的布匹衣料,送往夷光处;膳房新做的美味菜式,亦送往夷光处;工匠制作的最精美的首饰钗镮,还是送往夷光处。 半个月后夫差去找施夷光,对方很是惊讶:“你怎么来了?” 他在她的卧室里巡视一圈,没见到衣料首饰的影子,于是不答反问:“孤送你的东西呢?” 夷光道:“我不太喜欢,就放在箱子里了,你要拿走吗?” 夫差:“……” 想要责罚她,却怎么也没能开口,最终只得叹息道:“你多穿些,跟寡人出去走走。” 没想到这个“走走”,其实是换了衣服,出宫去都城里玩。 那天夷光格外兴奋——她从未能在有人陪伴的庆幸下看看繁华的城市,在越国时没有,在吴国就更不可能。 “这里比起会稽何如?”夫差问。 夷光只觉满目琳琅,怎么都看不够,点了点头道:“比会稽人多,我有一次自己出门,差点迷路,却都找不到个问路的。” “那你迷得有点偏僻,”夫差笑道:“我去过会稽城,人也很多,但不如这里繁华,晚上的时候,景致也不如这里。” 他跟她用“我”自称,其实是表示亲近的意思。 夷光没有注意,只问:“你怎么能去会稽呢?” 夫差沉默了半晌,最终说:“我父王去世后的第一年,我决议练兵灭越,那时候就去了一次会稽城,结果……发现如果不考虑这个大仇,其实越国似乎也并没有什么不好,亦与吴国没有太大不同。都是黎民百姓,都是布衣生活,我若灭了越国,百姓难安。” 夷光想起当初因为他答应议和后的情形,不禁问:“所以你没有灭越?” “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 她好奇:“还有呢?” 夫差替她带上斗篷:“还有就是我们该回去了。” “……” 有了这一次经历,两个人似乎相处得自然了些,并且在这之后,他们便常常外出。 直到有一天,夫差从军营连夜赶回来。因为白日练兵,他身上还穿着铠甲。甲光锃亮,带着夜色的寒凉。他一路策马急奔,回到宫廷里,正打算进入夷光的屋子,脚下却顿住。 “你去给孤拿常服来,”他站在门口,吩咐身后的侍从:“这铠甲坚硬,又冰冷,冻着夷光就不好了。” 一炷香后,他换了衣服,又在偏殿暖了暖,才去见施夷光:“之前答应你今晚带你去城墙上,走么?” 他问完后才发现,夷光穿着随意,似乎并没有出门的打算,这样仿佛委婉拒绝的举动让夫差心下一凉,只当她不愿意与他出门,面上就显出些许怔忡的神色来。 却不想夷光道:“我听你的侍从说,你这几日都在练兵,准备北上,我……我想你可能有些累,所以我觉得你应该多休息,我们还是不去了,今晚就呆在殿里,好吗?” 夫差看着她,良久没有言语。 直看到夷光有些不自在,他才神色温柔地说:“等我攻下齐鲁,便带你去看中原河山。” 夷光微笑点头:“好啊,我陪你去。” 第六十一章 吴王与西施正在大屏幕上秀着恩爱。 坐在不远处的女生说:“夫差好帅啊,夷光也好美,看着他们俩我都移不开眼睛了。” 她的男友语重心长:“我虽然不如杨之文帅,但你也没有沈初初那么漂亮,只能凑活一下一辈子看我了。” 女生扑哧一笑,娇声道:“讨厌。” 初初闻言抖了抖,手里的爆米花随之发出轻微的响动。 顾泽转过头来看她,递给她一瓶水:“吃的口干么?这里有水。” 服务竟如此贴心。初初把水接过来,轻声道了句谢,拧开喝了一口。水还在嘴里的时候她就有点后悔:按照言情剧本的套路,她这时候应该拧不开瓶盖,然后等着顾泽主动帮她拧开才对。 于是她开始思考,如果自己把瓶盖拧回去再装作拧不开,顾泽的反应会是什么。 见初初发呆,顾泽往她这边凑了点,低声说:“你在戏中看杨之文的眼神很好。” 初初转头看了一眼大屏幕,上面正是西施听闻夫差为她修建行宫后的表情:星眸明亮,檀口微长,双颊因为兴奋而微微泛红,面上是不容错辨的惊喜。 这么看起来,觉得有点羞耻——真的还挺好看的。 她觉得自己有点脸热,低头又喝了一口谁,胡乱应了一声:“是么。” 顾泽的声音有点严肃:“你喜欢的人不会是杨之文吧?” 初初嘴里的水因为她惊讶的情绪而被吞得突兀,于是她在下一刻剧烈地咳嗽起来,因为呛得措手不及,她的咳嗽声如同行将就木的老叟,颇有些撕心裂肺。 顾泽伸手帮她拍拍后背,力道很是轻柔。 初初缓过神来,立刻自证清白:“当然不是,你怎么会这样想?” 顾泽语气平淡:“你跟他对戏如此自然,眼中满是情谊,这样的神色不像是骗人。” 听他似乎一点都不在意的语气,初初平白感觉有几分失落——其实她偶尔也会想,顾泽愿意假扮记者坐在最后一排跟她一起看电影,或许是对她也有些好感。这样的好感说不准只是从欣赏开始,但也已经足够,因为一旦她确认真的有,那她一定会不管多少困难险阻,亦不管要做什么,都会努力追到他。 但是现在看来,还是书里说得对:做人,千万不能表错情。 她干巴巴地笑了笑:“确实不喜欢他,这也没什么可撒谎的。” 顾泽在昏暗的光线下看着初初。 因为屏幕上的戏正是白日,厅里的光芒因此还算比较充足,初初能看清他漠然的脸色,还有眼中复杂的神情,她一时猜不准他到底在想什么。 半晌后,顾泽转过头,继续看电影:“不是就好,杨之文看起来温柔,其实不过是[花丛中过,叶不沾身]的典型,喜欢他或许很轻易,但想跟他在一起却不是件容易的事。” 初初闷闷道了一声“嗯”,故作无事地也看向了屏幕。 其上,施夷光准备了舞衣,正要为夫差跳上一支舞。 “他身边的美人太多了,我要他能记得我。”女子的微笑带着些许羞涩与满足,仿佛其他事都不重要,而那个人已成为她的天地。 看,就算夫差在初初看来只是一个有权有势、有一大堆老婆又喜好战争、颇有些大男子主义的古代男人,他还是追到了多才多艺的大美人。 初初默默想:杨之文如何她不知道,但顾泽这个美人才真是如花隔云端,要跟他在一起是真的困难。 =_= * 因为题材原因,影片大部分都在演绎战争场面,以及各国能人谋士、佞幸奸臣跟他们所辅佐君主的相处日常,剧情环环相扣,情节时常紧张得让人不由捏把汗。 但西施的那一场舞就好像烈日里的一场细雨,在这样阳刚的、充满阴谋斗争的剧情中穿插了一抹格外明丽的亮色,让人心头舒畅。 那也是初初拍的最辛苦的一场戏。 她还记得那舞衣十分轻薄,为了显得飘逸,裙摆开的又长又大,走起路来已很是不便,更别说跳舞。一般舞者跳舞的时候都穿紧身的、方便舒展的衣裳,并且这样的衣服也有利于让别人清晰的看到舞蹈动作。 但拍戏就是拍戏,安导的原话是这样的:“我不管你跳什么,你就是在走廊上做广播体操都可以,但是你要展现出非常美的动作——不要问我怎么美,我活了这么大没人说过我美,这个事你要自己琢磨,琢磨不出来你今天就都别想吃饭了。” 这是一件很有难度的事情。 打个比方,我们看到有些美女发丝飞扬的美照,总忍不住想模仿,结果自己照出来的结果却往往如同咆哮教主。 想要丑很简单,要美实在很难。 因为缺乏经验,初初的镜头感并不是顶尖的,也并不能与影片里几个大腕相比,所以她没有办法在镜头前只做几个动作,就表现出一场舞蹈——虽然这样效果可能会更好。 于是她就采取了就蠢但是最有效的法子:真的跳舞。 在拍摄前,她自己私下里跳了不知多少次,才能做到动作优美、不被裙子绊倒,拍摄的时候就更不必说。 哪怕是现在坐在位子上看,也能想起当初在众目睽睽之下不停跳舞的尴尬。 但是多亏了安导对镜头的把握和控制,以及剪辑人员的神制作,成果并没有辜负她的努力。 施夷光身着红色的衣裙,那红色极正,远远看去,就如同傍晚时分天边被夕阳染了的云朵,飘逸自由,轻盈可人。 她身上没有任何配饰,头发也只是松松绾了一个髻,懒散地垂在脑后,看起来格外随意。露在外面的手臂与脚亦是半分点缀皆无,却显得皮肤白皙得仿若透明,与那衣裳的红色一对比,美得让人窒息。 赤|裸的双脚踩在木屐上,每一步都发出清脆的响动,与音乐相合,像是节奏,又更像曲子的一部分,一声一声,让人听得心醉。 而她的舞姿也惊艳绝伦,每一次抬臂和舒展都有力而优美,转身的动作和姿态也自然而灵动,脚下步子虽小,但不失优雅,红纱飞扬,却没有一丝凌乱,仿佛并不是因为舞蹈而动,而是被微风吹拂,轻轻扬起,旋即又柔柔落下。 步步生莲一般,她似乎是边走边跳,又好像一步未动,脑后绾着发髻的簪子终于不堪重负,掉落下来,与木板相击,发出一声脆响。 夷光满头青丝滑落,如同上好的绸缎,略略扬起。 夫差就站在廊外,看着她越走越近,面容也愈加清晰。 原本就盛极的容颜仿佛明艳到了极致,眼中似藏了一湾越过的溪水,清亮而透明,一眼便能看到底:而那眼底的情意又如此明显,欢喜与恋慕,缱绻与温柔。 纵使平日里总与兵戈战事打交道,纵使永远都难以忘怀战场上的热血和泪水,但在这一刻,终于明白了何为绕指柔,何为美人乡。 心像是被放入了温水,只觉熨帖,不由得柔情四溢,下意识就伸开了双手。而夷光走到了尽头,脸颊因为舞蹈而红润,眼眸亦必最初更加明亮,她脱下木屐扔在一旁,投入了夫差的怀抱。 这个拥抱被定格了半晌,仿佛可以天长地久。 然而这样一对英雄美人,不算是相逢于天光乍破,也终究没能一起看到暮雪白头。 公元前482年,夫差一路北上,率领吴*队的主力进至黄池,与晋及中原诸侯会盟。而在此时,被放回越过的勾践在这几年中发展生产、增强了国力,趁夫差不在国内之时,分兵两路攻吴。 此役之后,越过军队实力增强,而吴国士兵因为久战疲乏、饥荒天灾等原因,多次战败。 公元前475年,越国再次攻吴。吴军已然无力迎战,只能占据都城防守。越军不退,将吴都围困,吴国多次请和,却都被拒绝。 两年后,城破,吴国亡,夫差自杀。 那一日夫差在城墙上御敌,夷光仍在宫内。 她将自己所有的衣裳和东西都整理了一番,发现来了这么些年,她的东西似乎并未增加多少,也算是清净。 当初一同进宫的一个女人慌张地跑到她殿中,问:“不知道若越过胜了,我们能活着回去么?” 夷光神色安然:“能与不能也没什么差别。” 那人惊讶:“我记得你来的时候曾说,只要能回去,你什么都愿意做。” 她偏着头略略回忆了一番,似乎想起了有这么一回事,轻笑一声:“你先逃吧,说不定越过的人见了你,还能送你回故乡。” “那你呢?你不想回家吗?” “我?”她摇了摇头:“我的家已经在此处。” 原本她打算在城破之时去见夫差最后一面,当初出宫游玩时,曾听堂楼中说故事的人讲,一个女子若是真心恋慕一个男子,定是要与他同生共死的。 夷光想得从来都不复杂,若是夫差要亡,她不愿独活。 但她还是没能见到他最后一面,宫门被封锁,她刚踏出大殿,便被一个面生的侍从打晕。 再次醒来时,已经是几天后,人在距离吴都百里之外的一个小镇上。 与她同行的人寡言少语,只是道:“是范大夫救你出来。从今往后,西施已死,你只是越国的施夷光了。” 仿佛一首戛然而止的曲,没有生离死别,亦没有生死相随。只是她活着,而夫差已然死去。 道别的话都没有,她绞尽脑汁地回忆,也只能想起……那天夫差临走时与她所说的,可能是一句“等我回来”。 那是每次他出征或者远行前总要说的一句话,也没什么特别。 却成了最后一句。 夷光与那越人一同回越地,一路都十分安静。 途径一片水域之时,她突然道:“我从未见过这样大的湖泊,不晓得能否找个船家,泛舟湖上?” 那人原本也不过是听令行事,见夷光一路配合,此时又真心想求,便答应了。 湖水为青山环绕,湖面平滑如镜,亦清澈如镜,正能映出山峦起伏、青松翠柏。夷光乘了一叶扁舟,直驶到了湖中央,舟后漾起的一段波浪将平静的湖面划出一道痕迹。 她立于舟上,看着湖水与远处,神色平静而温柔。正是那海报上的模样。 这样如同画卷一般的美景终于被她打破。 施夷光唇角勾起一丝如释重负的笑意,而后纵身一跃,从船上跳了下去,沉入了水中。 黑色的发丝与素白的衣裙在水面上停留了几秒,随后便消失不见。 船家惊呼,声音在空旷的湖面上传出极遥远的距离,却只惊起了几只飞鸟。 而透着日光的湖面之下,夷光一脸安然,正缓缓下沉。 突然想起,彼年夏日,夫差摒退了下人,与她一同走在回廊上,她脚下的木屐接触木板,发出清脆的声音,一声一声,环绕在廊间,似乎又被清风吹走,送到一畔的莲池上,随着藕丝轻动,与波同逝。 一片静谧之中,她突发奇想,问道:“我听说人有来世,你有想过来世成为怎样的人吗?” 他眸中笑意漾出,反问她:“你呢?” 夷光不假思索:“来生我愿做湖畔一颗芦苇,自由自在。有风来时便点点头,风走了,便与水玩耍,谁也不能带我走,谁也不能奈我何。” 她这一生至此,也不过几年天真时光,而后便离乡背井,辗转在异国后宫,如同被关着的鸟儿,纵然被精心呵护,生活却总有几分枯燥沉闷。 自由自在,是她想了多年的愿望。 夫差听着她的话,有片刻怔忡,而后握着她的手紧了紧,道:“是么。” 她笑容明媚,继续问:“你呢?” “我……” 夫差似乎陷入了沉思。 就当夷光以为,他会说自己仍旧要做一个王者,并且征战四海、建功立业的时候,他却叹了一口气,神色轻松地说:“那我来世便做一个泛舟湖上的船夫,每日去芦苇深处瞧一瞧你,不论阴晴,不管风雨。” 彼时,听到他这样说,她一时愣住。 此刻,冰冷的湖水漫过她的身体和面庞,黑暗与沉寂从四面袭来,意识也因为缺氧而逐渐模糊。 她这样胆小的人,却没有丝毫惧怕。 夫差的面容似乎就在湖水深处,还是那样俊美,若隐若现,仿佛触手可及。 夷光闭上眼眸,泪水自眼角流出,混在水中。 来世她做一枝芦苇,他做一个船夫。 纵使天下连年霍乱、战火纷飞,也与他们再无半分干系。 只盼能日日相见,月月年年,只待到一个枯萎,一个老去。 不论阴晴,不管风雨。 * 初初突然文艺细胞泛滥,十分不过脑子地问:“顾泽,你来世想做什么呢?” 顾泽似乎是电影看久了,说话也文邹邹了起来::“今生还未圆满,不曾期待来世。” 第六十二章 电影结束后,初初跟顾泽说了一声,又趁着灯未亮起的时候冲回化妆间换回了礼服。 换完之后出了一身薄汗,她又随手抓了一条项链带上,临出门的时候无意间看到镜子,忍不住折回去自己补了个妆,于是赶回会场的时候,正看到观众们没有离去,而是站在座位前,听着主题曲、看最终的字幕。 一切结束,有掌声雷动。 安导远远看见初初,跟她挥手。 初初一脸淡定地走到他旁边,听他问:“你刚才去哪了?” 她答得很自然:“出去接了个电话,回来的时候太黑,我随便找个座位做了,还给一个粉丝签了名。” 安导也没有怀疑:“等会儿有庆功宴。” 初初一脸苦笑:“……我能不喝酒吗?” 安导“嘿嘿”一乐:“听说了你不能喝,我让人给你和杨之文准备了饮料,他也是一杯就醉,醉了逮着人就亲,为了广大同志的生命安全,我放你们一马。” 初初想起顾泽对杨之文的评价,不由得点头:“杨同学真是……深藏不露。” 实话说,《吴越》的首映让初初松了一口气。 无论拍摄的时候多么辛苦、怎样尽心,没有看到成片和观众反应的时候,心里不免是忐忑的,尤其是她这种在一群大腕中担纲女主角的[真新人]。 现在看起来,效果应该不坏。 凌晨一点,她坐在回家的车上,因为没有困意,一直睁着眼看窗外。这个点的帝都仍旧没有沉睡,路旁的高楼大厦像是盘踞的野兽,脑袋上亮着红色的黄色的光芒。 john看她面带笑意,以为她是在想电影,于是忍不住说:“初初啊,我觉得你演的真的很好,信不信明天的微博头条一定是你。” 初初愣了下:“你这么夸我我竟然有点不适应。” john哈哈大笑:“别这样,我也没有特别嫌弃你啊。” 初初也笑:“你也不要想太多,就算你嫌弃我也并没什么用。” 车里气氛温馨,john觉得初初难得放松,又唠叨起来:“虽然这次演的很好,但是《秋水剑》还是要努力啊,我看向导对你还挺不满意的,争气点妹子,这是你跟顾泽合作的第一部戏啊,拍不好太跌份了,以后网友知道了你们谈恋爱,肯定要说你配不上顾泽。” 初初瞪大眼睛:“我,我……我跟顾泽谈恋爱?” john看她这副模样,拍拍她的肩膀:“你放心,我不会说出去的,就算林姐问起来,我也不会说你俩正在剧组里光明正大的谈恋爱。” 初初继续结巴:“我,我……我俩……正,正在光明正大的谈,谈恋爱?” john皱眉:“难道不是吗?” 初初第一次感觉自己在john面前语塞。 john看她不似假装,疑惑地问:“你俩是不是晚上还出门散步来着?我都看到了。不拍戏的时候也总坐在一起,我听mark说,顾泽以前拍戏从来都是一个人呆着的。吃饭的时候也是,他不是总来找你吗?还有,刚才你是跟他一起看电影了吧?我真是服了你们俩了,万一被发现,你肯定要被骂死的。” 初初略一回忆,说:“我俩出门散步就是……就是散步。不拍戏的时候他说要帮我看剧本,有时候跟我讨论一下剧情,吃,吃饭的话,其实他是来盯着我不让我挑食的——剧组怎么那么爱订有青椒的盒饭我也是醉了……还,还有刚才,他,他说他想看首映……” john一脸鄙视:“能别秀恩爱了吗?” 初初感到一丝丝的无辜。 良久后,她小心翼翼地问:“所以……我们,我是说我跟顾泽,看起来很像在谈恋爱吗?” john一脸严肃地点头。 初初:“……” john翻了一个白眼:“你不要忍了,你笑得好明显,哦god,真受不了!” 初初终于忍不住:“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因为这样的“被误会”,她回家时候仍旧满脸笑意,开门的动作也十分轻快。 进门后低头一看,兔子拖鞋正放在正中央——有点眼生,顾泽送给她的那双前端是毛绒兔,周围或多或少也有些毛,其实是一款冬季穿的拖鞋,但是她在家呆的时间少,回来每次看到就穿了,从来也没想过现在已经是夏季,穿着有些热。 地上这双是一款夏季凉拖,仍旧是那只兔子,只不过图案画在了塑料上,应该是同款。 初初还在想这是不是顾泽买回来的,思索间便看到顾泽走到了她面前,皱着眉问:“怎么不进来?” 初初惊喜地问:“这拖鞋是你买给我的吗?” 顾泽点了点头,道:“太晚了,快去洗漱睡觉,以后除了推不掉的饭局,平时不要太晚睡觉,对身体很不好。” 他教训起她来从来像个老头,明明没有大几岁,却总是一副老成的姿态,其实很多时候让初初有点无语。但此时她心情好极了,隐隐有种自己是[爱□□业双丰收的人生大赢家]的感觉,于是完全没在意他的“谆谆教诲”,反而问:“你为什么要给我买拖鞋?” 顾泽说:“因为之前那双是冬季的,现在夏天了。” “你……”初初说了一个字,突然有点怂。 原本她很想问,[你是不是对我有好感]来着。 “我怎么?”顾泽也有点奇怪:“你一定要站在门口跟我说话?” 初初立刻换了鞋走进屋,一边走一边把外套脱掉,道:“一,一时紧张。” “……庆功宴发生了什么,你竟然紧张?” 初初没有理会他的最后一句话,走过去坐到沙发上,拍了拍旁边:“你来坐,我有话要跟你说。” 顾泽有些无奈,他原本想说“已经凌晨两点多了,有什么话不如明早再说”,但看到女生期待的眼神,又不自主地去倒了杯水,拿着坐到她旁边,递给她,道:“你说。” 初初看着他,又觉得有点脸热,下意识喝了口水,平复好情绪,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很镇定地说:“是这样的,我的一个朋友,嗯,不是郑琳琳,就是一个朋友。她有一个喜欢了很多年的男生,呃,现在已经是个男人了,然后她处于一个很偶然的机会,跟这个男人有了一定来往,发现这个男人对待她很不同,打个比方,原本这个男人是……好吧,他对其他女生都不太好,偏偏对我的朋友很好,你说,这个男的是不是喜欢我朋友?” 她说完后,一直盯着顾泽的脸,不想漏掉他任何表情。 心里不是不紧张。 因为其实但凡有智商的人,都能想到一般一个人说起“有一个朋友怎么怎么”,百分之九十都是在说自己,而且她也觉得,“跟自己有一定来往又对自己很不同的男人”,顾泽也一定能想到就是他。 顾泽听她说话的神情一直很认真,在她说完后眉头微微敛起,思考了一阵,才说:“对其他女生都不太好,偏偏对这个女生很好……” 他话说到一半,茶几上放着的手机突然响起声音,是最没有创意的系统自带铃声,初初反射性地看过去,发现正是顾泽的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来电是一串奇怪的号码,没有名字,下面的地域提示是:海外。 顾泽跟她比了个“抱歉”的手势,接起电话,声音沉沉得“喂”了一声,接着便起身离开沙发,向书房走去。 初初愣在原处,看着他离开的背影,突然觉得自己开门时候所有的惊喜和冲动全部消失不见,忙碌了一天的疲劳突然来袭,她垂下肩膀,揉了揉眉头,觉得自己有点可笑。 五分钟后,顾泽仍旧没有回来,初初把喝空了水的杯子拿去洗了,放回厨房的架子上,然后走回玄关,换回了自己最早的拖鞋——一双紫色的,非常普通的凉拖。 拿起放在门口的外套,她叹了一口气,从转角推开楼梯间的门,上了二楼。 半个小时之后顾泽回到客厅的时候,发现灯已经被关掉,原本坐在沙发上的女生也消失不见,屋子里寂静无声,仿佛根本没有人回来过。 他紧锁的眉头没有松开,不知怎么的,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 * 向晖明显觉得,沈初初这次回来之后变化很大。 原本就还不错的武打戏份,拍得似乎更加自然了。而且他令他惊讶的是,很多危险的镜头她也坚持不用替身,虽然长得漂亮,说起话来也总带着笑,看起来和气又软弱,但做起事情来却果断坚决得令人瞠目。 不过真正惊喜的是,情感的部分也能拍摄出让他满意的效果了。 戏中男女主角并不是比较传统的恋爱模式,楚唯心中一直没有放下生死不明的方臣梁,而郁江白与她接触的目的也仅仅是为了解决秋水剑带来的江湖动乱,更不提他也曾经有一段情伤。 故而两个人一开始对彼此都是礼貌客气有加,却互相防备,丝毫没有男女之情。 之前沈初初每次拍摄两个人同行的戏份,总是神情尴尬、眼神闪躲,让向晖多次忍不住冲她大吼:“顾泽又不会吃了你,你至于吗?!” 但这次回来之后,女生似乎变得“更加专业”了,拍摄的时候,不但能将楚唯对待郁江白的那种冷漠和礼貌掌握的很好,也能把二人在相处时越来越多的默契展现出来。 不过向导从来不喜欢夸人,看到这种进步,也只是“哼”了一声,道:“总算省了换角的麻烦。” 即便如此,所有人也能看出傲娇导演在对待沈初初的时候,明显变得温和不少。 剧组在舟州呆了大半个月,终于要转战第二个拍摄地——青湖。 青湖亦在江南,与舟州距离不远,但那里竹子多,据说城市的郊外竹海绵延,仿佛一片绿色的人间天堂。向晖决定在那里拍摄大结局的一场打斗。 上飞机前,顾泽帮初初提行李,她没有拒绝,几秒前提出“顾泽帮我拿下行李”却被拒绝的许映幽怨地看着初初,没想到之前还会目露尴尬的后者一直神态自然。 事到如今初初面对顾泽的时候感情有点复杂:当抽身出来,站在旁观者的角度观察他的时候,其实能够发现他对自己真的颇有好感,这样的好感或许干别的不足,但对于让她更进一步已经足够。 按照以前她的作风,没有把顾泽堵到小巷子里一边壁咚一边表白实属奇迹。 而初初没有这样做的原因也很简单:她在等一个机会。 她喜欢顾泽多年,其实也不得不承认,最开始的原因也挺可笑的,排除掉“说出喜欢他的原因就像说出白开水的味道一样艰难”这个借口,要说出喜欢他的原因,不外是他长得帅还聪明。 但是在之后的相处中,才发现这样类似感情的萌芽其实真的如同植物的种子,一旦被种下,遇到合适的土壤和温度,真的可以破土而出、茁长成长,成为一棵亭亭而立的树。 那个去孤儿院看望小朋友的顾泽,比她想象中的更加温和有礼貌,是一个脾气很好、对待工作认真努力的顾泽。 那个在见面会上与她相处的顾泽,比她想象中的更加平易近人,是一个没有因为出名而待人冷漠,亦没有因为明星光环变得爱出风头的顾泽。 那个会提醒她不要挑食、早睡早起、坚持锻炼的顾泽,是一个生活习惯好、又懂得关心人的顾泽。 那个能在她生病时候来看望她,在她去桂省时候担心她的顾泽,是一个愿意为他人着想,甚至有些治愈系的顾泽。 这样的一个人,是比她当初想象中的那个虚幻影像更加真实、更加美好的一个人。 感情永远不会一成不变,她也曾经想过,或许有一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对于顾泽只是一时迷恋,当迷恋结束了,她可以去跟别的男生恋爱。 真的没想到,能因为与他的相处而让这种感情加深:从崇拜,到喜欢,到爱慕,而以后甚至可能会更加深刻。 所以初初如今只有一个坚定的念头:要让他知道她喜欢他,并且让他更加喜欢自己。 不是因为一个越洋电话就能把自己留在客厅的、轻微的好感,而是更多的、眼里只有她的喜欢。 初初坐在飞机上叹了口气。 觉得自己真是太贪心了。 不过话说起来,到底是要用花式表白法还是传统表白法呢? 旁边的john见她眉头紧锁,不由问:“你在愁什么?” 初初一脸忧郁:“如何快速而果断地拿下男神,有点急,在线等。” john思考了两秒,把声音压得很低:“我帮你想想办法,拿到顾泽今晚住的客房的房卡?有时候别的都是虚的,爱,就是要做出来。” 初初:“……” 竟然觉得john的主意有点好,肿么破? 第六十三章 到达青湖的第四天晚上,墙壁上石英表的指针指向九点半。 初初穿着睡衣躺在床上,头顶着几乎能挡住她视线的冰袋,嘴里喝着寡淡无味的白粥,胳膊下还夹着温度计。因为感觉热,她忍不住把脚趾头探出被子,在清凉的空气中动了动,结果不出意外地被john瞪了一眼,又不得不收回来。 john站在床头,数落起她的模样与她初见他时一样,一手插腰,一手指着她,活像个瘦削的长腿茶壶:“我真是服了你了,明明已经感觉不舒服,竟然还不用替身,掉了一!整!天!的威亚,然后又跑去跟指导老师学新动作,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是铁打的,上一上发条就能精神充沛地活动两天啊?!” 初初往被子里头缩了缩,“嘿嘿”一笑,语气颇有些讨好之意:“其实这个真的不能赖我,我当时只是以为有影迷想我了,才会打喷嚏,而且我以我的节超发誓,我真的有打算回来就吃药好好休息的,没想到下午突然下雨,淋了雨就……所以就是说啊,天气预报真是太逗了,竟然说今天是大晴天,结果从早上到现在都没见到太阳好吗也是醉了。” john一噎,说:“我不想跟你纠结下雨这个问题,现在的情况就是,因为你生病了,大结局那场戏的拍摄不得不往后顺延,向导的脸比你的头发还要黑你造吗?” 初初一脸沉痛:“我对不起人民。” john叹了一口气,帮她把喝完粥的碗收起来,有些欣慰地说:“你总算有悔改之意了。” 她忍不住强调:“我真的从一开始就很有悔改之意。自从我看到第一次量体温的结果是38.4度的,我的内心就几乎是崩溃的。” john回想了一下,说:“你那时候确实一脸悲惨,话说,当时想到什么了?” 初初取出腋下的温度计,看了一眼数值,然后有点无语的将之放到一边,道:“当时么,大概在想,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john愣了一下。 初初一脸认真地跟他解释:“原本我打算今晚去夜探顾泽来着。” john沉默了几秒,扶着额头说:“沈初初同志,你现在重感冒,发烧,还有轻微咳嗽,如果不好好吃药休息,明天就该去医院检查有没有得肺炎了,你能不能……六根清净一点?” 初初的表情好生惊讶:“john,你这个成语用的有些妙啊!” john:“……” 他觉得他承受着与自己年龄不符的无奈与忧伤。 =_= 其实初初的病来得确实有些始料未及。 她之前身体一直很好,拍动作戏的时候也轻车熟路,没有丝毫不适应,就算被吊起来大半天,中午的时候还是能比一般女明星吃得多些,没有人能想到永远看起来有使不完的劲儿的她会第一个倒下。 那个第一天进组就满脸抱歉地说自己身体不太好的许映,至今还有余力每天给顾泽带早餐带杂志带江南土特产…… 青湖虽然与舟州纬度相差不多,但绿化极好,剧组的拍摄地又是竹林环绕,气温难免有些寒凉,偏偏初初又穿的少,拍起动作戏来免不了出汗,冷热一激,又淋了雨,便光荣地成了病号。 其他人还在忙着拍摄,她早早便跟着john一起回到酒店,不是不郁闷。 于是在john离开之后,她虽然觉得困,仍旧撑着眼皮不睡,拿着床头的手机开始刷起微博来。 平日里忙着拍摄,空闲的时间全部贡献给武术的练习和对剧本的琢磨,故而自《吴越》首映后,初初一直没能好好看影评和观众的反应,此时裹在被窝里,一边感受着自己呼出来的热气,一边流着汗看微博,她觉得自己也是拼。 不过说起来,《吴越》的反响与她想像的差距不大。 至今上映仅一个周,票房已过三亿,虽然有人说得益于电影前期的到为宣传,第一周无疑是《吴越》的蜜月期,再加上众星云集,票房高是理所当然的,但就增长速度来看,叫座的趋势仍旧处于令人惊讶的上升状态。 大多数影评人也表现出了对《吴越》的偏爱,称它是近几年来国产商业片中最成功的一部:有剧情,有特效,有演技担当。 来自香江的著名毒舌评论家徐巍然写道:“看多了仅字幕3d的特效片,《吴越》的战争场面让人眼前一亮,也因此,它成为了一部更加适合在电影院观看的影片。同时,安导在选角上的功力依旧没有让人失望,从影帝影后到出道不久的新人,在片中的表演都可圈可点,将复杂的剧情演绎得十分清晰,许多场景更是令人惊叹。但它的成功也仅仅针对商业片而言,究其根本,《吴越》并不能做到引人深思,也不能让人们从这家喻户晓的历史中得到新的启发,如果金像奖将它考虑为最佳影片,那么我一定会怀疑评委有问题。” 初初默默为这条评论点了个赞。 她切换页面,开始浏览关于自己的新闻。 因为在首映的时候,顾泽曾在黑暗中轻声说起,她的演技比起在《汉宫秋》里有所提升。所以初初并不太担心网友批评她的表演。事实上,许多人都对她的演绎感到惊艳,说她一定是“开了挂”或者“超常发挥”。 甚至有人说:“安导真是神人,竟然能把沈初初培养得丝毫不逊色于霍影帝。” 这是极大的夸赞,初初看着屏幕,笑得动静有点大,又忍不住一阵咳嗽。咳了许久,她才平静下来,继续往下看。 没想到越看越惊讶:夸她演技好的只是相关评论中的一小部分,而更多的话题和留言,都表示:[沈初初和杨之文太配了!在一起!] 长公主和驸马、西施与夫差的大量剧照被贴出,其中的他们二人总是相视而笑、含情脉脉,即便在“无法接受这个设定”的初初看来,都觉得从客观角度来说,的确意外的相配。 网友a:终于找到跟杨之文颜值相当的妹子了,两个人在一起简直和谐。 网友b:总是演情侣,说不定真的因戏生情哦? 网友c:我初美如画,杨之文勉强还算配得上。 …… 初初的手划过屏幕,发现话题下的留言都大同小异,无一不在cp她和杨之文,于是她真的有种在被子里做失意体前驱的冲动:这都什么跟什么?! 正觉得无语,突然听到屋子里传来了开门的声音。 她的第一反应是john回来检查她有没有好好休息——毕竟只有john有她房间的门卡,并且是在她生病后得到的。 故而她在一秒内按黑了手机屏幕,把自己缩进被子里趴着,并且为了表现出自己已经熟睡,她还把被子拉起来盖过了头顶。 从不远处看过来,女生像是一只巨大的、肥硕的蚕蛹。 其实初初的反应是很果断以及准确的,在john踏进房间的半分钟内,他都认为床上的女生已然熟睡,于是他带着妈妈般的(?)欣慰神情冲其他人做出了一个噤声的手势,表示不要打扰到她。 然而半分钟后,初初因为埋头在被子里,又出了不少汗,只觉得闷热,于是忍不住露出一条缝隙想要透透气,结果没想到,刚一接触到微冷的空气,她就感觉鼻子发痒,打了一个喷嚏,而后便剧烈地咳嗽起来。 咳了一会儿,厚重的被子便被人掀开,一只手在她被汗濡湿的后背上轻柔地拍打,似乎是想帮她顺顺气。 初初哽着嗓子说:“谢,谢了小强。” 但是还是不习惯有人跟自己有肢体接触,她向侧边转身,做出要起身的姿势,想要不着痕迹地闪躲一下这只手,下一秒,一杯水被递到她面前,顾泽的声音依旧温和好听:“喝点水。” 大概是惊吓过度,初初的咳嗽竟然停了。 等她转过身坐起来,发现来的人不仅有john、顾泽,还有一脸不爽的向导,神色关切的许映,还有几个平时接触比较多的工作人员。 许映伸手,想要从顾泽手中接过那杯水,说:“我来吧,初初你感觉好些了么?怎么咳得这么厉害?” 顾泽手动了一下,水杯还稳稳拿在手中,却距离初初更近了些。初初立刻上道地接过来,喝了一口,哑着嗓子说:“好多了。” 顾泽皱眉:“别说话了。” 许映坐在她床边的凳子上,一脸忧愁的模样:“唉,大家今天拍戏拍到很晚,但是都很担心你,所以就过来看看——诶,你怎么枕头边还有手机?手机辐射很大的啊,睡觉的时候千万不要放得太近。” 顾泽拿起她的手机按了一下,因为没有锁屏,微博的页面像是迫不及待地跳了出来,他的语气立刻严厉了些:“你不好好休息,还在玩手机。” 这话完全没有疑问语气,是百分百的肯定。初初真想以头抢地。 “我就是睡不着,看看而已。”她解释说:“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结果顾泽听到她的声音,似乎更生气了:“说了不许说话。” 初初:“……” 为什么别人家的男神都是男神,自己家的这个有时候简直像爹。 -_-# john发现终于有人能治住她,备感欣慰,从桌子上拿了四、五种药片,没有直接塞给初初,反而给了顾泽:“她刚吃了饭,还没来得及吃药。” 许映又是一副好姑娘放光芒的样子,跑去倒了杯水:“来初初,我帮你把药分好,你直接吃就好了。” 初初抬眼瞅了一下顾泽,发现他仍旧对许映的话置若罔闻。 气氛顿时有点尴尬。 初初笑道:“我,我自己来就行。” 向晖似乎很不耐烦的样子,看着她的眼神像看着壁角的某种虫子,一脸嫌弃:“沈初初,我们在青湖的拍摄行程只有一周多,这场戏的关键性我不想多说,你能不能不要任性,早点好起来让我们早点结束拍摄?” 他旁边的助理没等初初说话,立刻充当了翻译的角色:“向导的意思是,让你好好休息,好好养病。” 初初&amp;john:“……” 气氛顿时更尴尬了。 最终打破沉默的是许映。 她收起了和气的笑容,面色似乎有些疲惫,但语气却格外认真:“顾泽,你今天拍了一天的戏,也淋了雨,要不要也早点休息?女主角倒了,你可不能再倒,要不然这戏真的没法拍了。” 顾泽难得跟她说一句话:“不用。” 或许是因为累,许映再也维持不住自己的面具,生起气来就讲出了自己的心里话:“我真不明白,你怎么老对沈初初这么好?平时只要空闲,就给她说戏、对台词。吃饭的时候,还要去关心她不要挑食,要营养均衡——真可笑,她这么大一个人,还不会吃饭了?好吧,她生病了,你明明这么累,还非要跑来看她,明天来看不好吗?你自己也需要休息啊!” 一片沉默。 顾泽丝毫不受影响地从初初手中拿过她喝空了水的杯子,放到一旁的桌子上,发出了“咔哒”一声。 而后他平静地开口:“这很奇怪?” “这当然奇怪!”许映道:“你跟她又没什么关系,至于这样吗?” 顾泽反问:“谁说我跟她没关系?” 听到这话,所有人都是一愣,包括初初。 有一瞬间,她以为顾泽会说,其实他们之间有一个“恋爱合约”。 但是他没有。 顾泽道:“我喜欢她,这算是关系么?” 他说起话来神色淡然,甚至有些面无表情,仍旧是平日里对什么事都不甚在乎的高冷模样,仿佛他说出的只是一句“今天天气有点阴,下了雨”。 因为这样的风轻云淡,许映竟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啊?” 于是顾泽又重复了一遍:“我喜欢沈初初,有什么问题?” 良久的静寂后,初初像是学生一般举起了手,声音弱弱的:“我,我有问题……” 第六十四章 顾泽说话的时候其实看着许映。 这是出于礼貌。 但是在初初说话之后,他仿佛再也没留意到许映一般,十分自然地转头看向眼睛里似乎满是星光的初初,原本面无表情地脸上不禁露出一丝笑意。 顾泽伸手,一边把药片递给初初,一边柔声问她:“什么问题?” 初初总觉得自己是被顾泽管惯了,接过后下意识地立刻吞了药片,含在嘴里,才想起自己手里杯子中的水都喝完了。 于是顾泽无奈,又起身帮她倒水,又等了一会儿,初初喝晚水,才小心翼翼地说:“我是想说,如果可以的话你能不能再说一遍?我想录个音。” john&amp;向导&amp;许映:“……” 顾泽一脸淡定,把她开了录音软件的手机拿过来,放到一边,道:“生病,不许玩手机了。” 看他们如此[旁若无人]的相处,john忍不住假意咳了两声,说:“那个……我突然想起我有点事,先走了哈,初初你……好好照顾自己,如果照顾不好,那就好好让顾泽照顾你哦。” 初初:“……” “翻译人员”助理同志脸上挂着“八卦未竟,我真的不想走”的表情,奈何他身旁的向晖已经不耐烦地在看表——这个动作是一个非常明显的标志:向导想走了。 于是助理只能遗憾地跟着说:“我也有事,向导,我们也走吧?” 向晖看也没看初初和顾泽,跟许映道:“明早拍你跟方臣粱的戏,来早点,现在就回去休息。” 他说话来也永远是祈使句,听起来格外严肃认真。 许映也是一个资历较浅的演员。她当初因为《寂静》出道,却未能像顾泽一样留在大屏幕,只能转战电视剧,直到去年才拍摄了一部小成本的爱情片,也没有获得奖项,虽然人气颇高,但在演绎上的建树还差得很远。 所以她能进剧组实属难得,从来不敢跟向晖对着来,故而即便此时有无数个问题、无数个不满、无数个难过,也只能生生咽下,说:“好,那我回去了。” 许映没走出几步,就听到身后的向晖又说:“这件麻烦事谁都不许说,我的戏不需要绯闻和新闻炒作,如果因为你们的疏忽,造成别人对我质疑,我会换演员。” 或许整个华夏的电影导演中,也就只有一贯高傲自负的向晖,会认为影片男女主角因戏生情是件[麻烦事]。 许映呼出一口气。 几乎是紧接着,她觉得有些许快慰:顾泽会喜欢沈初初,一定是因为她长得漂亮。顾泽年轻,喜欢美貌的女生也没什么奇怪,但是他们两个怎么会合适?等到戏拍完了,两个人见不到了,又不能公开,没有相处亦没有祝福,分开不过早晚。 许映走后,向导一个理由没给,直接转身走了。 因为他们的离开,没过多久,所有人都找了接口告辞,于是房间也似乎在一瞬间冷清下来,只余下抱着被子的初初,和坐在她床边的顾泽。 其实他们之前相处的时候少有沉默。 因为初初是个擅长找话题的人,而顾泽面对她的时候也不那么高冷。然而此刻,两个人却相对无言,屋子里安静地有些诡异。 一分钟后,初初实在忍不住,把头埋进被子里,哧哧地笑出声来。 顾泽看着她的模样,觉得有些无奈,抚了抚她的长发:“这件事有这么好笑?” 虽然看不到他的表情,初初仍旧从语气中听出了笑意,于是她抬起头,直视顾泽:“老实交代,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顾泽唇角勾起,却不说答案:“你不是说你自己很机智,来猜猜看。” 初初原本就因为高烧而脸颊绯红,此时又因为情绪激动而眼神明亮,眸中仿佛藏了万千繁星,整个人看起来容颜极盛、明艳异常,红唇微启,声音略略有些沙哑:“一定是在之前的颁奖典礼上,被我炫酷的气质和淡定的人格所征服了。” 顾泽笑着摇摇头:“沈初初,评委应该给你一个[最会夸自己]奖。” 他平日里总是不爱笑,板着脸的模样让人感觉极有距离感。但在今晚,他笑得次数格外多,初初这样近距离地看着,只觉得自己心中柔软得不行,仿佛被浸到了蜜水中,甜得让她发晕。 或许正因为如此,又或许是因为生了病,她比平时要大胆些,道:“诶诶,我劝你不要太嚣张,毕竟现在是你喜欢我,你就没想过我会不喜欢你么?” 顾泽露出了轻微疑惑的表情:“之前你说有个姑娘,喜欢一个男人很多年。这个姑娘难道不是你?那个男人难道不是我?” 初初语塞,还是在硬撑:“当,当然不是。” 顾泽一脸恍然:“哦,我其实是那时候才开始喜欢你的,原来你不是那个姑娘,那我得重新考虑一下……” 初初立刻急了,一脸[你再说下去我就崩溃给你看]的表情,问:“哪个电影里男主角喜欢了女主角还能反悔的?!” 顾泽右手握拳,放在唇边掩了一下笑意,问:“你是我的女主角?” 初初一边脸红,一边让自己的表情严肃些,正襟危坐,十分正色地道:“必须的。” 顾泽摸摸她的脑袋,动作轻柔而和缓:“你说是就是吧。” “话说你果真不是在颁奖典礼的时候喜欢我?” “果真不是。” “那一定是在我去桂省看你的时候。” “也不是。” “说吧,究竟是什么时候?” “你呢?” “啊?” 顾泽难得露出了疑惑的表情:“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 初初有些不好意思,摸了摸头:“高中的时候,你恐怕不知道,有一次我去图书馆借书,找书的时候遇到了你,然后觉得你特别帅,就成为了你的脑残粉。” 顾泽“唔”了一声,没有说话。 初初又觉得有些遗憾:“可惜那时候你一定没注意到我。” 顾泽确实没有留意图书馆里女生的习惯,实际上,在他的高中时代,就算是女生站在他面前把情书递给他,他都不一定能记得那些女生的模样,依此类推,更不必说其他远远看着不表白的。 这件事对他来说再自然不过,他也从来没觉得哪里不对。但此时看到初初有些落寞的表情,他也不自觉的感到了些许遗憾:“是挺可惜的。” 初初其实很清楚,就算两个人在高中就认识,顾泽也未必能喜欢她,这样一想,她才反应过来:“……不对,谁,谁说我喜欢你啊?说了是你的粉丝而已!” 顾泽强忍笑意:“好吧,粉丝,那你说说,怎么才能喜欢我?” 初初大有扬眉吐气之感,道:“这个要看心情了,心情这个东西很微妙,其实我也不清楚啊!” 顾泽:“说吧,有什么要求?” 初初“嘿嘿”一笑,说:“也没什么,就每天跟我表个白就行。” 顾泽没有丝毫反对的意思:“嗯,要是你明早病就好了,你让我说什么都可以。” 初初愣了一秒,之后立刻伸手推他:“你走,你赶紧走!” 顾泽:“嗯?” 初初满脸焦急:“不要耽误朕养病!” 顾泽:“……” 几秒后,他又去倒了杯水放到床头,替她将被子掖好,道:“那臣退下了。” 初初探出了半只手,几个指头挥了挥,点头道:“嗯嗯跪安。” 顾泽情不自禁握住了那几根手指,握了握,才放开。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但仍旧保持着淡定的模样,只声音温柔得不可思议:“好好睡觉,明天见。” 初初深深觉得顾泽是诚心不想让她好起来。 因为他的举动,她觉得自己真的要在被窝里自燃了。 _ * 作为一直单身狗,john对于拍摄期间呆在沈初初和顾泽身边这件事,真的是拒绝的。 但是。 一来,出于助理的责任感——尤其是林姐在只管大事、仅在重要场合出现的前提下,他几乎包揽了初初工作上和生活上的所有细节问题,实在不能离开。 二来,他觉得按照骨影帝高冷的性格,应该不会做在大庭广众下秀恩爱这件事。 事实证明,他委实错得离谱。 自从初初身体好了之后,并且整个剧组都对她和顾泽关系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传说中高冷禁欲系男神顾泽同志,似乎也对所有人做到了视而不见、恍若未闻。 比如本剧组某个厚脸皮的女主角,每次拍完戏都要凑到顾泽身边,然后笑着问:“我演的好不好?” 老实讲,这真是个很没有营养的问题。因为如果拍摄效果不满意,向导根本不会让她从镜头下离开。并且其实,有些时候,即便是ng了不少次,沈初初仍然会跟顾泽提出这个问题。 但令所有人无语的是,无论什么情况下,顾泽总会把泡了胖大海的水递给初初,然后十分温和地说:“很好。” 其他工作人员:顾影帝你是不是眼神出问题了? john:喂,幺幺零吗?这里有人虐待小动物…… 因为总被闪瞎眼,john每天中午默默地远离了初初和顾泽,转而跟一些相熟的工作人员吃饭。 其实一开始,他对此也是拒绝的。因为沈初初虽然晚上不吃饭,但因为拍摄强度大,一般中午都吃的很多,跟她一起吃饭总是很有胃口。相对来说,负担较轻的场务和灯光为了减肥,中午往往就啃几根青菜,实在大大影响了john的食欲。 但是他考虑到,跟那对情侣坐在一起估计一点都吃不下,还是机智地两害相比取其轻了。 万万没想到。 场务a:我真没想到顾泽能跟沈初初在一起啊,原本觉得他们两个根本不是一个画风的,但是一旦接受这个设定就觉得真的好萌,一个是表面高冷内心温柔的男神,一个是长相美艳勤奋又能吃苦的软妹,真的好配。 灯光b:虽然觉得杨之文也不错,但是跟顾泽相比还是弱爆了。 场务c:之前有一次沈初初掉威亚,顾泽不但亲自去检查设备器械的安全问题,还一直顶着大太阳守在下面,等沈初初下来,第一时间给她带帽子、送水,那一瞬间我真的觉得自己看到了喜欢校园篮球队成员的啦啦队队长…… 灯光d:这算什么,还有一次拍到大半夜,沈初初被蚊子咬了,我亲眼看到顾泽帮她脱鞋,然后给她腿上抹青草膏,那个神情!又认真又温柔真是让人受不了好吗?! 场务e:我觉得最戳我萌点的是顾影帝的差别对待。许映问他话的时候他从来都不太回答,偶尔说几句,都非常客气,但是只要沈初初跟他说话,说的哪怕都是废话,他也会很认真的考虑,然后回应——你们说,他看起来真是非常正经的一个人,怎么说起话来能甜得让我这种路人都感觉心颤呢…… 灯光f:你们说了这么半天都是顾影帝的好,有见到沈初初对顾影帝怎么着吗? 众人一阵沉默。 john忍不住了:初初也挺好的啊,你们看,她正把青椒让给顾泽吃呢! a,b,c,d,e,f:…… 第六十五章 当初初他们剧组转战到第四座城市[云滇]的时候,《吴越》终于下映。 因为票房持续高走,最终影片的上映时间比原先定的要稍微长一些,大致一个月零一周多的周期内,其内地票房最终以8.5277亿收官。 完全称得上是大火。 这个数值比安导预料得高一些,他本人十分高兴,专程给初初打了电话:“有空回帝都的话,记得发个消息,我组织大家出来聚一聚,也算是庆祝一下。” 票房能进入目前内地电影票房的top10,的确值得庆祝,并且实话说,初初也非常想再跟剧组的伙伴们见面,但是她真心没有时间。 电视剧《汉宫秋》的拍摄周期比较长,但是跟其他各个女主角比起来,初初的角色剧情并不算多,所以她前后参与拍摄的时间也就是两个月。而在《吴越》中挑起爱情戏大梁的施夷光虽然出彩,也只能称得上是战争片里一个靓丽的点缀,用以在残酷中表达一下美好的,故而当时初初虽然在剧组呆了两个多月,其中参与拍摄的时间不过五周。 《秋水剑》则全然不同。 虽然是武侠片,但女主角楚唯是剧本中着墨最多,亦是影片中戏份最多的角色,全片大部分的爱恨情仇、阴谋诡计都是围绕她展开的。 于是在别人拍摄的时候,初初跟着拍;在别人休息的时候,初初仍旧在拍;终于导演大发慈悲表示为了拍摄质量,沈初初可以放个小假的时候,林姐又为她安排了别的工作。 在拍摄期的休息期间拍了三次杂志,出席两次奢侈品发布会,并且作客一次综艺访谈节目的初初表示,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些明星看起来一直在干些无关紧要的事情,结果几个月后,竟然还会有ta主演的电影上映。 即便是忙于电影拍摄,为了不让观众忘记她,她仍旧需要活跃。 这样一来,自己的时间就少得可怜。 而她少得可怜的时间里,还有一部分用于嫉妒自己的男朋友:顾泽同志。 从云滇飞回帝都的第二天—— “你为什么可以休假?” “……因为女主角休假了。” “我休假了还要回来工作!你为什么没有工作!” “……因为我前期的代言广告杂志都拍的差不多了,最近比较闲。” “羡慕嫉妒恨!你就应该在云滇待着,说不定哪天向导想起你来,就让你再吊几天威亚……”初初故意气他。 “哦,那实在没办法,”顾泽终于把手里的书放下,说:“我要陪我女朋友拍写真,没有时间。” 初初对他这种一本正经的甜从来都没有丝毫抵抗力,站在他旁边,忍不住伸出双手看着他。 原本坐在她身边椅子上的顾泽见状,默默起身,将她揽入怀中,拍拍她的脑袋,道:“拍完了中午带你去吃火锅。” 初初仿佛一只小动物,拿脸蹭了蹭顾泽的胸膛,小声说:“我刚才说的都是假话,其实你能休息,我挺开心的,咱俩能有一个人闲,是件特别好的事。你可能不知道,当初你忙着拍《繁星》,我又在《吴越》剧组,每天特别想你的时候就只能看看微博,上面有你之前的照片。” 顾泽说:“还好我的写真都拍的不错,不然你看着看着不想我了,我会很头疼。” 初初“扑哧”一声笑出来,道:“那我也得拍得好看点。” 顾泽思索片刻,平静地说:“你不用。” “为什么?”初初问了一句,又厚颜猜测:“因为我怎么拍都好看?” “不是,”顾泽摇头:“因为我不看微博,我想你,就会来看你。” “顾泽同学,你老实说,你是不是专程上过[如何泡妞]的培训班?” 他的声音里有几分不可思议:“……我有这个需要吗?” 初初抬头问他:“你的意思是你天生就会?” 顾泽却道:“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是,我觉得我并没有泡妞的必要。” 初初:“……” “砰——”的一声,房间的门被大力打开,冲进来的是一个微胖的姑娘,她穿着一袭红色风衣,脸圆圆的,乍然看起来颇为喜庆,但仔细观察,便能发现她眉目清秀、高鼻樱唇,其实非常耐看。 那姑娘进了门,便看到初初和顾泽,怔忡了三秒,旋即怒气冲冲地大吼:“沈初初!你到底有什么想不开要用你那化了妆的脸去蹭你男朋友?!你有没有考虑过顾影帝那件意大利手工制毛衣的感受??!!有没有考虑过帮你化了一个小时妆的我的感受??!!” 初初几乎是立刻从顾泽怀里跳开,因为她知道,如果她没有一点“悔改”的表现,这个名为lily、实际上性格跟百合花没有半毛钱关系的姑娘,一定会让她明白什么叫做[千万不能得罪化妆师]。 她只想安静的、顶着一个正常人的模样去拍写真。 没错,圆脸姑娘就是初初这段时间才认识的、她的专属化妆师:蒋百合小姐,英文名叫lily。 据说她之所以会叫百合是因为她的父亲非常喜欢《野百合也有春天》这首歌,当然,她父亲可能没想到,自己生出来的闺女从小喜欢跆拳道、柔道、空手道,唯一比较女生的爱好就是化妆,并且长大后成为了圈内唯一一个跆拳道黑带的化妆师。 林姐把她丢给初初的时候,其实初初有点受宠若惊。 因为她一直觉得自己还算是个无名小卒。 诚然,这也不算太谦虚:她拍了两部作品,都是配角,不过托了编剧偏爱的福,角色才能在观众心里留了些印象。而且,虽然因为这两部片子,她如今片酬跟内地一线女星差不多,但初初的观众根基实在太薄弱——大多数人喜欢她,只是因为喜欢她出演的角色。 所以无论走到哪里,初初给人的感觉都摆脱不了一个“新人”的标签。 能够拥有一个专属的化妆师,实在是很幸运。 蒋百合同学也是个画风清奇的姑娘,她到初初身边工作第一天的时候,用大段的言辞表达了对她的喜爱,原因也很简单:初初长的好看,皮肤也好,给她化妆是一种享受。 到了第二天,百合发现初初有个男朋友,并且这个男朋友还是顾泽的时候,她表现的特别开心。 lily:“我以前总以为只有女神能跟男神在一起,现在发现原来逗比也可以,我觉得我还是蛮有希望的,说不定有一天,我真的能嫁给霍明禹呢!” 初初:……你开心就好。=_= 此时,初初尴尬地站在顾泽身边,笑得有点不自然:“呃……我忘了我化妆了这件事了,主要是lily你化得太自然,效果太好,导致我——” 话语却被截断,lily十分霸气地打开化妆盒,声如洪钟:“坐下!” 初初旁边的顾泽正想说什么,却没想到初初一个箭步跨过去坐到了化妆镜前,乖巧得像个小学生。 顾泽难得地一愣。 初初立刻说:“亲爱的别冲动,你面前这个妹子跆拳道黑带,其实她肯跟我们说话已经很好的,如果她不想说,咱俩已经趴下了……” lily:……女神你能再有点出息么?-_-# * 要拍摄的其实是el杂志特刊的一个专题下的写真。 特刊是为七夕发行的,主题也跟情人节有关:真爱至上。 据说这个专题的想法来自不列颠某部经典影视作品,该影片以“爱”为主旨,讲述了几个故事,主编深受启发,故而专程打造了一个[情侣档]的主题,邀请了几对圈内非常著名的明星情侣、夫妇来参加拍摄,作为杂志内页。 因为el一直比较高大上,不够知名的都来不了。 这件事原本与初初是没有关系的,毕竟她现在在公众面前仍旧是“单身”状态。 没想到,负责摄影的是第一次帮初初拍摄杂志封页的法国摄影师,此君好不容易来一趟中国,据说到了杂志社问的第一句话就是:“上次我拍的那个中国女孩来吗?” 主编说:“不来。” 法国摄影师:“哦,这会很影响我的灵感!” 主编:“……” 于是初初就来了…… 她今天的任务是拍几组单人照,以此告诉大家:单身犬也可以好好过七夕。 john表示不屑与愤慨:“竟然让最会花式虐狗的人来冒充单身犬!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初初:“……其实我并不想的。” john:“你竟然也知道自己是最会花式虐狗的人?!” 初初:“……” 基于摄影师不喜欢人多、吵闹的拍摄现场,初初到的时候发现,与上次一样,工作人员少得可怜,整个场面看起来不像是el杂志内页拍摄地,倒有点[武大郎证件照相馆]的意思。 她站在镜头前的时候,正打算摆出一个高冷的、适合做硬照的表情,却不禁愣神:顾泽穿着那件胸前有可疑痕迹(被她蹭的)的薄毛衣,正站在摄影师背后,神色温和地看着她。 被顾泽这样看着,初初原本冷淡的表情就再也绷不住,在下一瞬间就如春来破冰一般,变得甜蜜柔和。 摄影师皱了下眉头,或许是觉得疑惑,便转身顺着初初的目光看去,看到顾泽后,他也愣了一下,随后盯了顾泽半晌,招手叫来了自己的助理兼灯光兼翻译,说了几句初初听了半天仍旧觉得像新疆语的话。 年轻的助理走到顾泽面前,问:“摄影师是问,你愿不愿意跟沈初初一起去拍情侣写真?” 顾泽一脸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道:“你去跟他说,可以。” 第六十六章 顾泽同意了,杂志社的一个编辑却有点忧郁。 “社里访谈的问题都准备好了,突然变成情侣写真可以吗?”带着眼镜、看起来颇为木讷的妹子显得忧心忡忡:“而且其他双人拍摄的都是情侣或者夫妻……” john碰巧站在她旁边,听到她如此的自言自语,很是不屑地翻了个白眼,指着摄影机面前的初初问她:“你觉得我们家初初漂亮不?” 编辑妹子不明所以地点头:“漂亮。” john又朝顾泽离开去更衣室的方向指了下,问:“顾影帝帅吗?名气大吗?” 这次回答得毫不犹豫:“特别帅,名气大!” john露出“孺子可教”的表情,一字一顿地说:“来,哥哥给你上一课,刚才你看到的美得不行的沈初初,和帅的惊天地的顾泽,他们确实是情侣。” 妹子愣得结实。 john又小声说:“你知道就好了,这事一般人我不告诉她。” 隔了一会儿,编辑喃喃道:“……我就说顾泽怎么来了,见到他的时候我还以为他走错了地方。” john目露同情:“作为一个文字工作者,你的脑洞实在太小了,最近很火的那个演员郑琳琳都比你强。” 刚结束拍摄回家休假、正在啃自家麻麻做的酱排骨的郑琳琳同学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哎我晕,谁又想我了?” 她家母上大人:“会不会是你那个不准你多吃半碗饭的助理?” 郑琳琳满脸沉痛:“吃了这碗酱排骨,晚上再上跑步机!” * 实话说,初初非常享受跟顾泽一起工作的时光。 抛开所有私人感情,甚至即便假设自己一开始讨厌顾泽,都不得不承认,跟他一起共事实在是太太太太太爽了。 在拍摄《秋水剑》的时候,就已经有这种感觉。 以初初自己浅薄的、有限的拍摄经验看来,一个好的演员,无论在片场下、私人生活中是何种模样,在拍摄的时候总是能很快入戏,把自己“变成”影片中的角色,且不管这个角色到底与他本身有没有共同之处。 在镜头下,永远可以掌握摄像机拍摄的路径和角度,把自己甚至是与自己一同拍摄的同事最佳的角度展现在镜头中,达到导演的要求。 而在拍摄过程中,能恰如其分地表现自己角色的整体地位,不会过分抢戏,也绝不会默默无闻,同时还能带动周围人的情绪,让对方拍摄得更加自然。 顾泽虽然年轻,这些都做得极佳。 至少在初初看来,她在跟别人拍摄对手戏的时候,或多或少会觉得有不顺畅的地方,这种感觉无法言明,但彼此却都能感知,后果就是导演喊ng,然后重新来过。 但与顾泽一起拍的时候,往往入戏更快,拍的过程中也更容易投入,效果也出乎意料的好。 比如之前,他们在新乔的武侠影视城拍摄楚唯与郁江白一场十分重要的对手戏。 开拍前,初初有些不安,化好了妆等场务道具布置的时候,就坐在小凳子上看剧本。 顾泽来的比她晚,穿着一袭青衣,头发束起。因为装扮的原因,他身上冷漠的气质似乎被冲淡了许多,看起来真的如同从画卷上走下来的古代如玉君子,温文尔雅、平易近人。 初初的肩膀被他轻拍了一下,转过头便听他问:“你紧张什么?” 她道:“我没有紧张。” 顾泽淡定地坐到了她身边,道:“你一紧张就会不停地喝水。” 初初无言地看了下自己手中已经接了四次水的杯子,不得不承认:“好吧,我是在紧张。我有点怕等下拍不好。” 顾泽问:“我看你以前对长公主和西施都把握得不错,现在你来说说看,楚唯是个怎么样的女人?” 他这样一问,初初立刻觉得有自信了些,于是说:“她表面看起来温婉无害,实际上果断、心性坚定,某些时候……也是个杀伐决断的人。不过我觉得,虽然她可能是非常适合在江湖上生存的人,但她始终并不向往江湖,其实偏爱俗世凡尘吧。” 顾泽点头,把她手中的剧本拿过来,放到了一边:“你说的都很对,她这个人性格如此,对待感情亦是如此,你分析的很好,以此推断,等下也不会做不好。我觉得你剩下的时间不必浪费在看剧本上,可以做点更有意义的事情。” 初初好奇:“什么是更有意义的事情?” 顾泽一脸严肃:“我昨晚没有睡好,脖子有点酸,你来帮我揉揉。” 初初:“……” 等她顶着众人的各种眼光帮顾泽揉了脖子、捏了肩膀之后,道具也都准备好了,向导幽幽看了他们一眼:“准备开拍。” 初初发现她实在没有机会紧张了……=_= 实际上,拍摄比初初预想得顺利。 那场戏的场景本没有什么特别,只不过是男女主角找了间茶馆歇脚,然后一边喝茶一边有了一场意义特殊的对话罢了。 但其实许多电影中,最能表现人物复杂情绪、情节转折的往往就是一些看起来平淡无奇,其实暗藏玄机的场景。譬如,前几年一部由民国著名女作家小说改编的电影中,据说导演耗费心思最多的,其实是一场打麻将的戏。 * 楚唯其人,在影片的一开始,展现出的就是一个相貌美丽、武功平平的女子。她与方臣梁在一起的时候,所有人评价最多的不过是“侠士与美人”。即便是被追杀,楚唯始终没有出手。 然而同郁江白追查秋水剑讯息的路上,他们曾被闻信而来的一群人堵截。 诚然,郁江白在不拔剑的情况下,无论怎么看都是一个谦谦君子,说他像是朝廷勋贵或是富家子弟也不为过。 但江湖上人人皆知,他的长生剑一旦出鞘,必定是要饮血的。 那天郁江白与楚唯被伏击,楚唯一直淡然而立,神色冷凝地看着那些人,而郁江白也不愿多说废话,拔出了自己地佩剑。 双方在树林中激战,郁江白以一敌众,也没有丝毫勉强。 来自昆仑山的李姓侠士是个聪明人,他深知这些人都不是郁江白的对手,对战下去的结果也不外是铩羽而归,故而他脑筋一转,撤出跟郁江白的战斗,刺向了一旁站着的楚唯。 他这样的举动郁江白看得分明。 作为一个虽然年轻,但也算得上身经百战的侠士,郁江白几乎在一瞬间就预测到了那一剑的结果:李某使出的力道十足,刺出的角度刁钻,且是从背后进攻,楚唯即便反应过来,也避无可避。 最大的可能,便是楚唯被刺个对穿。 而当时郁江白身侧还有三个人正与他对战,他毫不犹豫地一脚踢出,将其中一个踢开到几米外,又用剑挡住了另一个的攻击,并把对方震开。最后一个人原本被他击倒在地,此时面带狞笑,从斜下方袭来。 郁江白微敛眉头,并未理会那最后一人的突袭,反而移动数步,要帮楚唯挡下李某那一刺。 自己会受怎样的伤,伤到何种程度,以他的体质要用多久恢复,而这样的恢复会不会因此影响到二人赶路的行程,郁江白在那一刻都所判断。 然而让他并未预料到的,却是楚唯。 女人原本冷眼旁观,仿佛这场围追堵截与她没有半分相干:这也是郁江白一早吩咐的,在他眼里,楚唯参战不过给他凭添麻烦,不如不战。 但在李某佩剑的锋锐即将刺到楚唯的时候,阻止他的并不是闻名江湖的、郁江白的长生剑,而是一枝看起来脆弱的、柔软的树枝。 树枝轻轻拂过,仿佛下一刻就要被锋利的剑气所斩断,但事实上,它并没有,反而坚硬得似乎上好材料制成的弯刀,只那一拂,便将李某的剑格开,那力道轻巧无比,却又惊人无比。 下一刻,郁江白的左臂不出意外地受伤,他一剑斩杀了李某,又转头将其他人解决。 而后冷笑着看向楚唯:“楚姑娘如此好身手,江湖上却无人知晓,真是遗憾。” 她那一招是江南叶家的[分花拂柳],据说即便是天资聪慧的叶家人,没有个二、三十年都练不出那样风轻云淡地以花叶伤人。 郁江白是了解的。 楚唯却始终缄默不言。 因为这样的前因,之后两人的同行便没有了之前的礼貌与默契,反而有了明显的陌生与隔阂。 直到在那个偏僻的小茶馆落了脚,楚唯才主动提起了这件事。 那天天阴,有细雨,朦朦胧胧的天地间有城镇街道喧嚣吵闹,亦有村落茶肆的清净禅意,楚唯和郁江白就坐在门口,正能看到那一帘雨幕。 楚唯抿了一口寡淡的茶水,道:“我该谢你,那天你本可以避开那一剑,不过是因为要照料我,才受了伤。” 郁江白不领情:“是我未能想到,你不须我照料。” 楚唯知道他心里正因为自己的隐瞒而不痛快,故而叹了口气,说:“我极小的时候变开始学武,到底是什么时候,我自己都不记得。只是,在我有了记忆的日子里,不是在练武,就是在读各种武学秘籍,家中渊源,几乎各门各派特色的、不特色的武学,我都看了个遍,也学了个遍,我听说你最早师承灵虚道长,他正阳派的知行剑法,我也略通一二。” 郁江白本非江湖人士,正因为年少时被灵虚道长所救,又传了艺,才成了一名剑客。正阳派是江湖上第一大门派,修的虽然是道,但剑宗的剑法是出了名的厉害,其中知行剑法,正是其精华。 见郁江白只喝茶,不言语,楚唯又道:“离开家里的时候,长辈叮嘱,楚家不过住着一群爱武成痴的人,从不愿涉足江湖是非,故而让我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能将自己的武学暴露,以免为家人招来灾祸——所以,纵使当初与阿臣被人追杀,我也没能帮上忙,我心中有愧,亦有悔。那日出手,是因为自阿臣落崖,我才明白,这样的隐瞒并没有什么大的用处,却会令我身旁的人受伤。” 郁江白终于放下了茶盏,原本落在雨幕上的目光转向楚唯,清淡的神色亦变得复杂,眼里情绪浓重,面上却分毫不显:“这就是你如今不顾千里之遥,也要赶到方臣梁身边的原因?” 楚唯不语。 郁江白又问:“即便他身边已有了别的女人?” 方臣梁重新出现在中原江湖已是人人皆知的消息,他身旁跟着个异族美人,亦不是秘密。 楚唯唇角带笑、神色温婉,看向郁江白的眼神柔和。 她本就生得美,就算是穿着再普通不过的衣裙,梳着再平凡无奇的发式,也掩不住那眉眼、容貌令人惊艳的风华,仿佛明珠一般,闪烁着柔和的却让人难以忽视的光芒。 “这样的千里之遥,于你可能是山水重重,于我不过是须臾片刻。” 郁江白收回目光,又看向了愈来愈密的雨幕:“你长得很是柔美,爱起人来却像个男人。” 楚唯亦看向门外,只道:“这雨越来越大,只怕我们一时是走不得了。” * 在初初的理解中,郁江白与楚唯到了这场戏时已经对彼此怀有复杂的感情。 一贯独来独往、极少受伤的郁江白能够为楚唯而背对敌人,又因为她的隐瞒而生气到不顾礼貌地冷淡相待,已经是一种反常。 对于顾泽来说,将这样的反常演得自然、平淡,甚至在这样的平静中仍要酝酿着对楚唯若有若无的情愫,并且是在大部分近景、脸部特写的拍摄下完成,这对于他算是个考验。 而初初则必须把楚唯因为隐瞒而产生的愧疚、对于前尘往事的执着,甚至掩与温婉面容下的一切情感都表现出来。 开拍前,向导只问了她一句话:“[这样的千里之遥,于你可能是山水重重,于我不过是须臾片刻。]这句话你读懂了没?” 初初答:“与想同行之人同行,去做想做的事,千里不过须臾。” 向导点了点头,也没有多余的话:“去吧去吧。” 实际上,在开拍前一刻,她都是有些慌乱的。 但当顾泽坐下,端起茶盏,神色清淡地看向雨幕时,初初突然的、几乎是毫无缘故的,觉得自己的紧张情绪都不翼而飞。 仿佛真正的自己站立于百步之外,此时这个简陋的小茶馆中的,不过是郁江白,不过是楚唯。 他们的佩剑都放在桌上,旁边茶壶中热气袅袅,茶的香气弥漫,而手中的茶水却浑浊寡淡,那是陈了的茶。 初初静了片刻,又看了眼对她视而不见的顾泽,这才坐下,在导演“你怎么还不拍”的怒吼中给自己添了茶,悠悠地抿了一口。 按照john的说法,她全程都是在被顾泽“带着”拍的,包括一开始的入戏、中途台词的演绎,以及微表情的展现。 或许基于此,初初才深切地感觉到了自己与顾泽的差距。 也正因为这样,听说能跟顾泽一起拍写真的初初的第一反应自然是兴奋,这样的兴奋中,不仅有着[跟男神兼男朋友一起拍照]的兴奋,更有一种[要在拍写真这找回场子]的兴奋。 但是,现实总是辣么残酷。 等顾泽换好了衣服、化了妆再次出现后,初初忍不住抓过john说:“他穿古装拍戏那么帅也就罢了,怎么穿个西装站在灯光下也这么帅,我觉得我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上。” john叹了口气,安慰她:“没事啊没事,初初你看,至少你的胸比他大。” 初初瞥了一眼,脸上的表情更加惨淡:“我觉得他的胸肌比我的胸大……” john仔细瞅了瞅,发现有点无法反驳。 他们说话间,顾泽已经走到初初身旁,他十分自然地揽过初初,对john说:“别靠我女朋友太近。” john:“……” 这日子真的没法过了,不但经常被虐还会被嫌弃! t_t * 顾泽穿着黑色西装,领带整齐,头发梳得妥帖,整个人立在场地中央,看起来完全可以去走红毯。 但初初始终觉得他这幅模样有点生人勿近,她托着下巴思索了几秒,在征得摄影师“只要你喜欢”的答复后,果断爬上道具的扶梯,伸手就要要弄乱顾泽的头发。 顾泽莞尔,却也没有拒绝,反倒站在下面,扶着初初不盈一握的腰,低声说:“小心别摔下来。” 初初弄的满手发蜡,问:“亲爱的,西服是你自己的吗?” 顾泽“嗯”了一声:“一直放在车上备用,没想到今天用上了。”他除了拍摄时候穿戏服,平时无论是代言、广告还是红毯,从来只穿自己的衣服。 初初满意地点点头,然后扶着他的肩膀,把手上的发蜡都蹭到了他的西装上,说:“嘿嘿,回去我给你洗。” 顾泽无奈:“我自己解决就好。” 他发型凌乱,还有几缕发丝垂在额前,比之前随性许多,又有一种不羁的帅气。 初初吞了一口口水,被惊艳的同时感觉自己又有点结巴:“好,好了吧,感觉差,差不多了。” 顾泽瞥了一眼旁边的镜子,道:“我觉得还可以再乱点。” 初初:“什么?” 顾泽微笑:“我觉得里面的衬衫扣子可以解开两颗,沈初初,你把这个事也做了吧。” 他每次叫她全名的时候,语气里或多或少有些不容拒绝,但是当着众人的面,初初到底有点怂,她努力表现的格外义正严辞:“我,我一向是个很矜持的人。” “矜持的人竟然当初强吻我。” 初初立刻、马上、在两秒之内解开了顾泽衬衫的两颗纽扣,把领口松了松。于是从她的角度,正好可以看到他的锁骨和一部分胸膛。 然后她呼出一口气,靠近顾泽,轻声却语带威胁地说:“再提这件事,姐姐我就让你知道,很多事情比强吻还可怕。” 顾泽一本正经:“我今晚就想知道,可以吗?” 初初掀桌。 男神你这样没有节超真的好吗?!(`_)ゞ 拍摄期间,初初穿的是一件白色的礼服。 上身有一层极薄的棉质内衬,外面则是繁复精致的蕾丝,无袖的设计,裹着身子,胸部以下仿佛肚兜一样收成了一个三角形,露出两侧腰部。下面的裙子则是a字款,摆不大,长度也仅到小腿,看起来蓬松可爱,上面的贴花和蕾丝都细腻美丽到令人瞠目。 这是她不久前看了时装秀买的,也是某牌以“orchid(兰)”为主题的婚纱系列中的一件,虽然是婚纱,但看起来跟礼服差距并不大,所以她无视了john“你真的要花你骑马射箭吊威亚在地上滚来滚去才赚到的片酬买一件你一年都不一定能穿一次的裙子吗?”的质疑,买的义无反顾。 没想到竟然能穿着跟顾泽一起拍照。 摄影师显然也认得这裙子的来历,在休息的时候笑眯眯地问她:“是因为今天跟男朋友一起拍,才专程买的吗?” 初初让翻译帮忙说:“巧合,这是个巧合。” 顾泽听到了,拍拍她的脑袋:“没事,这没什么可害羞的。” 初初:“……” 原本她以为,就算表白了,顾泽仍旧是那个高冷闷骚的顾泽,她可以农奴翻身做主人,时不时地调戏一下他。 事实证明,她想的太多了。 顾泽简直就像变身了一样,经常不分场合、地点神色正经地调戏她。 初初围着顾泽走了一圈。 顾泽问:“你在找什么?” 她正色道:“找你变身的开关。” 顾泽第一时间就get到了她的点,回答地施施然:“这种东西,以你的智商真的发现不了。” 摄影结束后已经是下午,初初饿过了头,也不觉得什么,还十分庆幸自己看起来比较瘦,能hold住这款礼服。 顾泽催她去卸妆换衣服,好带她去吃饭,没想到初初前脚才答应,后脚却往与化妆间方向相反的、摄影师工作间方向走。 john也奇怪:“你去看什么?” 初初比了个“噤声”的手势,道:“方才摄影师的翻译跟我说,拍完了可以去看看刚拍出来的照片,没修之前的那种,john你快去拿我的优盘,我电脑的新桌面就靠你啦。” john&amp;顾泽:“……” 大半天的时间,他们拍摄了上百张照片,其中各种表情的都有。 初初还未换衣服,一袭白衣的站在房间里,好像一个正要去结婚的姑娘,神色认真地看着电脑。 顾泽见她这幅模样,不由得心里一软,道:“让john拷贝几张,你拿回去看,现在先去吃饭,好么?” 初初却当做没听到,拉过他的手:“你来看,看这张,我好喜欢这一张。” 电脑屏幕上被放大的是一张两个人站着的照片。初初在画面右边,她一手叉腰,一手拉着顾泽的领带,自己原本盘起的头发也有一小半都散落肩头,神情俏皮又欢喜,一双大眼睛仿佛会说话,洋溢着欢乐。 而顾泽站在她右手侧,因为领带被拉着,他身子有些前倾,西服搭在右手臂上,衬衫的领口敞开,露出了锁骨。 照片中的他并未如初初一般看向前面镜头,而是微微低着头,呈现出英俊的、线条完美的半侧脸,温柔地看着初初。 画面中的女人穿着仿佛婚纱的白裙,满身幸福。 而男人则始终看着她,一脸宠溺。 同样看着照片的john又忍不住爆了个粗口:“真特么想恋爱啊!” 摄影师问翻译:“他说什么?” 翻译想了想,用法文道:“他说,世界真美好!” 第六十七章 《秋水剑》的拍摄战线长得出乎了所有主演的意料。 林姐不止一次在电话里抱怨:“因为这一出戏,你跟顾泽有许多工作都不得不推掉,向导到底有没有在拍……” 初初实诚地说:“确实在拍,就是拍得慢。” 向晖确然拍得极慢,他似乎根本不在乎拍摄时间长短、胶片浪费情况,也全然不在意主演们的时间表,比如耗费三天时间用来说戏这种事,他做得不止一两次。 不过通常说戏的对象不是初初。 是许映。 剧组原本计划在云滇停留一个周,但是因为进度原因,竟然拖成了一个月。 而原因不外是必须在这里拍摄的、方臣梁和蓝绮的戏份始终不能让向导满意。 “如果我没记错,你是几个主演中第一个拿到剧本的,”向晖当着所有人的面毫不留情地斥责许映:“这么长的时间,你竟然都捉摸不透蓝绮,我很怀疑你到底有没有仔细看剧本,沈初初不是比你经验还少吗?她能做的事你做不到?” 许映手里攥着剧本,死咬着嘴唇,眼眸里晶莹一片,泪水似乎在下一刻就要落下。这副模样委实可怜,初初看着都觉得不忍。 但是向晖没有因为她可怜模样就要放过她的意思:“蓝绮是很可爱、俏丽,这点你一直演的不错,但同时她是个敢爱敢恨、坚强而为爱无所畏惧的女人,你不要总想着表现她古灵精怪的一面,如果只有这一点,她不过是个小女生,但她不是,她是个成年女人——要有若有若无的性感,也要有不顾一切的孤勇。我不希望影片上映后,观众对蓝绮的感觉是[她是一个小三],我要的是,[她或许比楚唯更适合方臣梁],一个女人怎么样才能表现得更有魅力,需要我来教你吗?” 许映的眼泪终是落了下来。 其实许映是一个很好的演员,她的表演在很多人眼里已经是上佳,只是看着拍摄出来的场景,不少人都觉得蓝绮被她演绎得十分鲜活。 不过每一次,在向晖指出她的问题的时候,旁听者又不自觉的想:貌似还真是这么回事。 许映无声地落着泪,抽泣声亦轻不可闻。 但是迫于向导的威严,没人敢上去安慰一下。 初初轻轻咳嗽了一声,打破了周围诡异的寂静。 向晖转过头来看她:“你嗓子不好吗?” 初初点了点头:“可能最近有点上火,不过还好,john给我带了点下火的六安瓜片,向导你要不要来点?” 向晖没好气地说:“我看你再吊几天威亚,说不定就不上火了。” 初初也不害怕,只说:“也行,就是苦了道具师傅,我这几天又不小心胖了。” 不知道谁笑了一声。 向晖也似乎因为这个冷到极点的笑话而略略消了气,转身冲许映挥手:“回去自己琢磨,明天继续拍。” 他没让许映去洗把脸重新化妆接着拍已经是仁慈,许映的助理当机立断,马上拉着许映离开了向晖的视线范围。 初初吐吐舌头,回到了顾泽旁边。 顾泽正在玩手机游戏。 他今天一天都没有拍摄工作,来片场不过是为了陪初初。以前这种时候,顾泽泰半会带一本书,或者剧本来看,没想到今天他从早上到现在,一直在玩游戏。 这件事让john和mark都觉得特别惊悚,mark甚至有点怀疑顾泽是被谁冒充了:“顾泽同志,你怎么突然想玩游戏?” john比他能机智一点,他一看那个粉嫩的手机壳就知道手机属于初初,于是问:“总不会是帮沈初初那个蠢货玩的吧?” 初初剥了个核桃,仔细地把皮去掉,放到顾泽手边,跟他们道:“就是一款新出的手机游戏,我听说第82关的背景音乐特别好听,就有点好奇,可惜网上搜索不出来,我自己又打得不好,通不到那一关,所以顾泽帮我打过去。” john问:“你打到第几关了?” 初初挠着头说:“第五关?还是第六关来着……忘了哈哈。” mark问:“顾泽你帮她打到多少关了?” 顾泽沉声应答:“80,快了。” john&amp;mark:原本都该习惯了但为什么还有种被虐到的感觉。 诚然,初初与顾泽自从上次她生病的告白起,已经在一起三个月。 且在这三个月中,不少知道消息的圈内人士、杂志社编辑、《秋水》剧组的某些工作人员、包括一直没能死心的许映同志,都对他俩这种像是“速食爱情”的模式不太看好。 甚至有一个颇有名气的化妆师在得知后,还给他的朋友说:“我跟你们打赌,不出一个月,顾影帝一定甩了沈初初。” 结果三个月过去了,这两只还如同第一天在一起一样,每天不带重样地花式虐狗。 john表示既心酸,又欣慰。 实际上,外界也有了不少关于他们的传闻。 比如某知名博主就在博客上写了:有圈内知情人士爆料,顾泽有女朋友了!这回不是“被绯闻”不是“被炒作”,是真的有了固定女友!!但是具体是谁就先不说了,但真的是个很意外的女生。 这条消息被两个颇有来头的人回复了。 一个是《繁星》剧组的副导演:该女生曾来桂省探班,不少人都看到了。 另一个是酷爱写博客的某灯光师:真的如此,而且很恩爱。 这个灯光师虽然不是特别出名,但近期也因为一些原创博客得到了关注,原因无他:他是《秋水剑》剧组的灯光总负责。 因为这两个人的确认,再加上每次有绯闻都要出来澄清的顾泽团队一直对此缄默不语,[顾泽有了女朋友]这件事,在网友心中只差图片证实了。 粉丝a:影帝有了女朋友,觉得好心塞,为什么不能等等我呢? 粉丝b:ls蛇精病,有女友是好事,无论是谁,祝影帝幸福! 粉丝c:可惜是[女生]…… 粉丝d:狗仔不能给力点吗?!挖出个照片什么的啊!这真是让人好奇地抓心挠肺好不好?! 粉丝e:目测是许映。 粉丝f:如果是许映,那女人早跳出来了,按这个情形来看,一定是一个比较低调的妹子。 …… 于是这几天,几乎所有人都在猜测,顾泽的女朋友到底是谁? 这个话题甚至上了微博热门好几天,始终没能下首页。 郑琳琳为此给初初打了电话:“我前两天刚想了一个段子,真的是非常搞笑,刚发出去,下面就有网友回复,我还挺乐的,一打开,竟然都是在问我:真相帝,你知不知道顾泽女朋友是谁?” 初初扑哧一声笑起来:“你怎么说的?” 郑琳琳回答的理所当然:“我说,真的不是我啊!” “哈哈哈哈哈哈……” 郑琳琳听她笑得开怀,忍不住道:“我听说向晖挺严厉的,没想到你拍的这么开心,是有什么好事吗?” 初初不答反问:“我们还要在云滇停留一阵,这里风景很好,鲜花饼也很好吃,你要不要来探班?” 某妹子立刻说:“好啊好啊,正好休假,我明天就去找你。” 初初觉得感动,跟她强调了一些必须带的东西和当地的气温等事后,又说:“妞,穿漂亮点,据说这里艳遇指数很高,为了不继续当一个单身犬,我觉得你必须好好利用自己的假期。” 郑琳琳愤愤然:“说的好像你不是单身一样!大家半斤八两至于吗?不说什么了,鲜花饼你请客!” 初初自然知道她这样的愤愤只是开玩笑,于是道:“不幸的是,我真的不是单身了。” 郑琳琳一愣,下一秒的声音大到让初初差点耳鸣:“难道你想不开,跟那个出了名的毒舌向晖在一起了?不要啊!你知不知道他虽然看起来很可怕,但真的已经有女朋友了啊!” 向晖有女朋友这件事初初是真不知道,也并不关心,故而此刻她并未对这个话题多做纠缠,只笑吟吟地说:“不是向导,你再猜猜。” 于是郑琳琳又思考了半晌,而后小心翼翼地问:“是程晋吗?他是个外地人啊,你跟她在一起,难道以后要嫁去香江?” 初初叹了一口气,有点无奈地说:“我跟程晋一天都说不到三句话,怎么可能是他……你不是号称自己脑洞宇宙第一大吗,再猜猜看?” 号称脑洞宇宙第一大的段子手郑琳琳深深地沉默了三秒,而后说:“你不要告诉我……你就是传说中的……顾泽的女朋友。” 初初的语气也十分沉重:“没错,他的女朋友确实是区区不才在下……我。” 郑琳琳又深深地沉默了十秒,叹了口气:“我有一种老公结婚了,新娘不是我,并且这个新娘比我帅比我有钱比我有名气……的感觉。” 初初安慰她:“没事我们可以相约来世。” 在她旁边帮她挑菜的顾泽突然问:“吃饭么?” 初初立刻见色忘义地说:“啊不跟你多说了,不按时吃饭顾泽要揍我的,你也记得好好吃饭,我们回头见!” 被挂了电话的郑琳琳备感凄凉,于是忍不住又发了个微博:唉,失恋了,求安慰。 结果被脑洞比她还大的网友想象成了:郑琳琳苦恋顾泽多年,影帝有了女友,琳琳竟然失恋。 于是她下午在收拾行李的时候有种要吐血三升的感觉:谁会喜欢情敌啊混蛋?![掀桌 * 第二天许映的状态好了很多,她吃了早饭,状似无意地坐在了初初身边:“昨天谢谢你。” 初初反应了一下,笑眯眯地说:“不用啊。” 许映最看不惯初初这幅笑嘻嘻的样子,当下翻了个白眼:“哼,我谢你是因为你帮我解了围,但你要想让我因此对你改观,那是不可能的!你根本就不适合顾泽,你们迟早要掰,我劝你现在还是不要太嚣张。” 初初喝了一口豆浆,道:“你对我有误会。” 许映:“谁误会你了!你少装好人……” 初初打断她地话,有点不耐烦地说:“我并没有要你对我改观的意思,也没有任何要你承认我跟顾泽的意思。” 许映:“你……” 她原本觉得,沈初初在剧组里一副好脾气的模样,对谁都笑吟吟的,昨天帮她一定是为了讨好她,没想到初初此刻竟然说出这样的话,一时气得不知如何反驳。 初初又淡定地喝了一口豆浆,继续道:“毕竟你承不承认,都没有什么用。” “那你昨天干嘛帮我?!” 初初皱起眉头:“我就是见不得女生哭,你下次努力一点,不要哭,我一定不帮你。” 许映又被气走了。 顾泽拿了两个包子走过来,递给初初:“我觉得我还是很有福气的。” 初初“啊?”了一声。 顾泽道:“女朋友□□的手段颇高。” 初初傲娇地“哼哼”两声:“所以你更得把我守好了,以免我那天生气了,红杏出墙。” 顾泽似乎是经过了深思熟虑,才点点头说:“说的很有道理,今天中午的青椒我帮你吃了吧。” 他严肃又面带笑意的模样让初初心软的不行:“哎呀,那就拜托你啦。” 顾泽仍旧从容:“不敢有负陛下所托。” 于是郑琳琳拖着行李箱、戴着墨镜、穿着一身长裙来到剧组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她的女神沈初初同志正跟顾泽挨在一起,两个人均低着头,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郑琳琳把箱子放到john面前,一手拿着摘下的墨镜,一手提着裙摆,蹑手蹑脚地靠近他们。 距离近了些,便能听到他们并未压低的说话声。 初初:“希望今晚能早点结束拍摄。” 顾泽:“你是不是想在拍完后去吃夜市?” “你怎么知道?” “……上次场务说起这里夜市的时候,你的眼睛里冒绿光。而且你今天中午吃的非常少,是在为晚上做铺垫么?” “有,有这么明显么?其,其实也不是特别,特别想吃。” 顾泽:“也不是不能吃。” 初初:“真的?” 顾泽:“但我还是觉得不卫生,万一——” 初初没等顾泽说完,就凑过去在他嘴上琢了一下,然后迅速回到原位。 顾泽怔忡了一瞬。 初初满脸笑意,忍不住又亲了一口。 顾泽咳嗽一声:“晚上我陪你去。” 初初哈哈大笑。 郑琳琳站在他们身后,问john:“他们俩天天这样吗?” john特别淡定:“习惯就好了。” 初初听到他们讲话,红着脸回过头,轻声叫了一句:“琳琳你来啦?” 郑琳琳捂着脸:“我真是被闪瞎了眼,你们天天这样虐狗真的好吗?” 初初尴尬得不行,只能伸手挠挠头。 相比于初初,顾泽显得尤其淡然,仿佛刚才那个说话的人并不是他。他伸出手,语气礼貌而疏远:“郑琳琳,你好。” 郑琳琳立刻恢复了自己的本色:“影帝!签个名行吗?!” * 等到郑琳琳结束她为期一周的探班+云滇吃喝玩乐自由行的时候,她的手机和相机里不但存了自己的各种自拍美照,还有不少对顾泽和初初的各式偷拍。 其中有一张她格外喜欢,于是忍不住拿了手机问初初:“我能不能发到微博上跟大家共享一下啊?” 初初一早接到林姐的“旨意”,说目前并不是他们公开恋情的好时机,故而只能忍痛道:“还是别了,你发给我吧。” 原本一直充当背景板、陪初初来送别郑琳琳的顾泽此时却开了口,语气淡得仿佛不经意:“如果真发上去了,估计转发和评论都会很多。” 初初没多想,只说:“你回去后好好休息,这几天玩得有点嗨,这里紫外线又强,我感觉你似乎黑了点?弄点晒后修复什么的。” 郑琳琳却将顾泽的话听了进去,却也没多说,只道:“没事,我捂一捂就能白回来。” 飞机登机提醒又来了,郑琳琳跟他们挥挥手,踏入了安检区域。 之后,因为无论怎么思考,都觉得顾泽那句话像是默许,郑琳琳挑了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把她最喜欢的那一张偷拍po到了微博上—— 郑琳琳v:我叫红领巾。[图片] 那晚正是《秋水剑》剧组转战最后一个拍摄城市、全体人员坐飞机的夜晚,于是所有人都没能看到那条几乎在两分钟内就被顶到热门的微博。 包括初初与顾泽。 郑琳琳的配图是他们在云滇一座著名的古镇游玩时候拍的。 初初同顾泽穿着情侣体恤和牛仔裤,正拿着一串风铃说着什么。那风铃上七彩缤纷,颇有异族情调,下面坠着一块木板,可以自己写东西。 当初他们二人正是在商量要写什么,郑琳琳看着觉得十分美好,便拍了下来。 虽然手机拍摄,但是高质量的手机没有让人失望,照片上两个人面目清晰,轻松愉快的神情也一览无遗。 云滇特有的好阳光洒下来,显得两个人尤其年轻、尤其般配。 第二天,el杂志七夕特刊发布,封面正是初初最喜欢的、她抓着顾泽领带的那一张。 专题的title大而亮眼:真爱至上。 微博上爆炸了。 坐在办公室里的邵一廷看着助理送来的新杂志,面色严肃冷凝,眉头深锁。 整个办公室的气压低到恐怖,助理站在他面前,有一种自己会因为送错杂志而被开除的感觉…… 第六十八章 郑琳琳晒出的那张照片几乎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她自己也因此体会到了一把什么叫做“人气高涨”。 所有认识她的人,不管是圈内圈外,都在问她一个问题:这是真的吗? 顾泽真的跟沈初初在一起了吗?! 与她有几分交情的编辑和记者说的话也大同小异:“这么大的新闻报料你都不提前给我透漏一下,实在在不够意思了!” 更不必提网友们的反应—— 网友a:没想到顾泽真的是个颜控啊…… 网友b:影帝第一次拍爱情戏所有因戏生情了么? 网友c:只看照片,我都感觉他们爱惨了对方。 网友d:沈初初就是个垃圾,垃圾演员,垃圾女人,顾泽简直没眼光!!! 网友e:看着ls回复就闻到一股酸味,呵呵。 网友f:……总算明白了为什么那条博客里会说是个[想不到的女生],真不知道顾泽怎么想的。 网友g:好神奇,人家明星也是人,谈个恋爱非得经过你们批准了?真是逗,以为自己是上帝呢? …… 虽然有少部分支持顾沈cp的,但更多的人都保持着“围观”甚至“反对”的态度。 倒不是因为顾泽的粉丝太疯狂,或者她们根本“不允许”顾泽恋爱。 相反,因为顾泽所演绎的作品的原因,他的铁杆粉丝虽然也是女性居多,但年龄都偏大,属于比较理性成熟的一群人而以他们之所以在因这段恋情而感到失望的主要原因也很简单:沈初初虽然好看,但在他们眼中真的配不上顾泽。 不过,如果非要说出什么样的人才能配得上她们的偶像,还真的很难说出来。 诚然,郑琳琳也曾因为顾泽的作品而对他有崇拜的感觉,但也仅仅限于同业工作者的崇拜与钦佩,相比而言,她对于自己好朋友初初的情感要浓烈许多。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能寻找到一个跟自己脑回路相差不大的人,其实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在我们年纪很轻的时候,似乎很容易就能交到朋友。但等到年长一些,哪怕面貌上依旧青春年少,却仿佛因为不知名的缘故,周围能被称为朋友的人愈来愈少,而能成为知己的更是寥寥。 哪个人是能在深夜难过的时候放心吐槽、白日开心的时候肆意分享的呢?对于郑琳琳来说,沈初初可以算得上是一个。 故而,在这种感官下,郑琳琳觉得所有说初初配不上顾泽的人都有蛇精病。 第二天,在她发出的那条微博下面有不少人对此展开争论、闹得乌烟瘴气的时候,她又甩出了一张照片: 云滇古镇湖畔硕大的榕树上绑满了红色绸带,高高低低、错落有致的红色让整棵树看起来像是开满了烈烈如焚的花朵,热情而张扬。 而旁边的湖水清澈,却又显得格外安静。那是云滇著名的多色湖,湖水下有着五彩斑斓的石头,故而水也仿佛映着万千色彩,像是不知名的画家打翻了颜料盘,轻轻巧巧地便为它染了色。 树下的青年男女相拥而立,女生手里攥着一抹红色,而男人则搂着她的腰。 两个人在这色彩缤纷的、却又悄无声息的天地间,亲吻着。 郑琳琳v:我是个没文化的人,比不上各位能分析一长串理由结论,我的想法也很简单:爱情跟颜值、财富、名气、演技、口碑其实都没多大关系,不过是两个对的人,在对的时候相遇了,然后基于某种缘份与巧合,产生了生理上以及心理上的化学反应,从而成为了情侣。如果真按照各位所说,是不是乞丐永远不能找对象?是不是王子一定得找个公主?是不是有钱人配个美女才一定正常?如果都不是,我想大家对于他们成为情侣这件事,应该跟我一样,只表示一个反应,那就是祝福。 杨之文几乎是立刻转发了她的这条微博,并且说:“身为沈初初的亲友团,我必须加一句——沈初初长得是挺好看,但她绝对不仅是好看,她工作敬业、肯吃苦,待人友善、从不给人脸色看,饭量大、力气也大。是个好姑娘。 这样的夸赞得到了不少曾与初初共事过的同事的认可,许多圈内人士都进行了转发,并且或多或少对这段恋情表示祝福。 当晚,一向很少发布微博的著名经纪人,也是顾泽与沈初初共同的经纪人、林燕丽对此作出了回应——她转发了郑琳琳的第二条微博,并且以非常官方和淡定的口吻道: 林燕丽v:顾泽与沈初初已相恋六年,希望大家对他们表示祝福。 这条消息一出,所有反对的、不看好他们的人都如同在一瞬间被灌了哑药,变得沉默——也是,都在一起六年了,还能像照片里那样恩爱,说什么配不配的,有什么卵用?! 实际上,如果初初能看到这一出[官方消息],她肯定要叹气:“林姐这里真是一个天大的误会啊!” 毕竟跟顾泽一早在一起的并不是她,她也从没想过“代替”原本的沈初初,她与顾泽从来都是在“沈初初”去世之后才开始,所谓的六年,恐怕也只能成为新闻里一个幻像了。 当然,初初和顾泽对于他们的关系已经被昭告天下一无所觉。 《秋水剑》剧组的最后一个拍摄地点在华夏最北边的一个村庄里,这个村子靠近大山,亦靠近树林,村子面积极小,人口更是少得惊人。与其说是在村里,不如描述为森林里更合适些。 据说,向导是个十分业余的、但也十分发烧的地理爱好者,虽然他在异国呆了不少年,并且吃了多年的不列颠土豆,但他对于自己祖国的大好河山一直很是向往,所以时常旅游、探险,背着帐篷睡黄山山顶这种事,对于他而言从来都是稀松平常。 正因为这样的缘由,《秋水剑》一路拍摄处的风景都格外秀美,且鲜有人至。 最后一个亦如是,且尤其是。 华夏最北部的林省只是在纬度上,就已经让人望而却步。因为终年严寒,这里的常住人口亦是全国最少,即便是在夏天,距离山林较近的地区仍旧是冰雪皑皑,仿佛与世界上其他地方有着不一样的时间表。 初初他们一下飞机,就坐着凌晨的火车前往了林省最北边的霍里村,并且要在那里拍摄电影的最后一部分。 这个村子虽然在地貌和气候上都跟桂省的宁霞村有很大差别,但是有一点还是很一致的:信号极差。 于是所有人都不晓得外面已经因为他们剧组男女主角的恋爱闹翻了天。 在这个wifi跟男/女朋友一样重要的年代,剧组的大部分人纷纷表示:自己已经是单身狗了,为什么还要忍受没有网络没有信号的痛苦?! 当然,向导是不管这些的,他在面对这里一片冰雪的时候,甚至极为罕见的、露出了温暖的笑意:“当初我跟我女朋友就是在这里认识的,她也来这里看极光。” john听了之后有些意外,悄悄与初初咬耳朵:“没想到这个傲娇货真的有女朋友,他女朋友眼神可能不太好,说不定就是因为看了极光造成的,听说那玩意儿对人体有辐射,不太好……” 顾泽拉开了john,面色冷淡:“都说了,离我女朋友远一点。” john可怜巴巴地望着初初,想让她帮自己说句话,没想到后者一把扑进顾泽怀里,看了没看他一眼,只说:“哇,顾泽你怀里好暖和。” 顾泽原本冰冻的神情慢慢融化,而后变得柔和温暖:“你穿得像个包子。” 初初怕冷,来之前几乎把自己所有保暖的衣服都翻了出来,并且不管形象地套在了自己的身上,于是成为“球体”简直是理所当然,她也不恼,反而问:“猜猜我什么馅儿的?” 顾泽竟然真的闻了闻,然后一本正经地说:“逗比馅儿的,我闻到了逗比的味道。” 初初默默给了他一个肘击。 john觉得这个地方气温很冷,人心……更冷。 =_= * 虽然是最后一站,但向导毫不放松、甚至有些精益求精的态度让众人有一种“看不到希望的曙光”的感觉。 初初的感受是极深的。 因为在所有武侠电影、小说、话剧中,武功高深的人都有一身惊人的内力,并且因此不惧夏暑、无畏冬寒,所以在这个地点需要拍摄大量动作戏+感情戏的初初跟顾泽都不能像他们在平时那样,穿着暖和地拍摄。 毕竟,你见过穿羽绒服耍剑的大侠吗? 道具组还没有完全泯灭人性,为了显得真实,他们给戏服外头加了一圈人造毛的领子,既不影响侠士的潇洒气概,又能体现出冬天的温暖感,而且还颇为好看。 但这种不实用的东西并未能起到什么帮助,拍摄第二天,初初就不负众望地感冒了。 于是,在拍戏的时候忍住不能流鼻涕,变成了她最艰巨的任务。 北国的风景有一种令人迷醉的美。 冷寂的、无情的白色处处可见,树林间所有冰雪都精致得让人忍不住要屏住呼吸,而衣着单薄的女生在拍摄打斗时总是冷漠,看起来与这冰天雪地极为相衬。 站在她不远处的顾泽手里抱着可笑的、粉色的暖手宝,神色专注地看着初初。 每次拍摄完成,不管导演说没说“过”,他都会拿着初初的羽绒服走上前,帮她披上衣服,给她戴上暖手宝,然后极为自然地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纸巾,放到初初鼻子下面,说:“擤鼻涕。” 老实说,开始的几回,初初都十分不好意思,并且无奈地表示这个事情她可以自己来。但实际情况是,因为在拍戏时候,她的手早就被冻僵,故而完成这一动作就变得格外艰辛。 后来又看顾泽是一副毫不在意、半分不嫌弃的模样,她也就放弃挣扎地任他帮忙了。 这样的场景出现一次,周围人的感受是“这两只又在秀恩爱真是够了”。 但在如此场面出现n次之后,哪怕是之前最不看好他们的化妆小妹都忍不住摇头:“他们看起来既有热恋的甜蜜,又有老夫老妻的默契,真是令人无语。” 跟她关系不错的编剧则说:“有时候,我真的会觉得他们一定可以天长地久。” “是么?”旁边有人问。 编剧转过头,发现说话的是一个身材高大、面目俊朗的男人。 他穿着黑色的、厚重的大衣,那面料颜色沉沉,看起来十分昂贵,有被风吹得凌乱倾斜的雪花落下,在上面留下了令人遗憾的水色痕迹,那人也丝毫不觉,正站在原地看着远处拍摄的沈初初。 因为天气冷,他呼出的气体很快在空气中形成一道白雾,而这样的白色让他看起来多了几分生气,不像是一座俊美的雕像。 良久后,他开口问:“这么冷的天气,她就穿那么点,拍起来是不是很冷?” 编剧反映了几秒,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沈初初,于是下意识接了话茬:“是啊,在这里就她的戏份最多,原本以为她都撑不下来,没想到真是意料之外,看到她的时候觉得她挺弱的,实际上是个很能吃苦的好演员。” 那男人却始终眉头紧锁,半晌后,冲他身后撑着伞的男人道:“给她送件衣服去。” 一直低着头的、形似助理的男人颔首,转身从不远处的车里拿了件与那男人身上颇为相似的黑色大衣,然后送到了沈初初那。 因为隔得有些远,编剧和化妆师妹子都听不到他们说了什么。 最后只看到沈初初和正帮她暖手的顾泽都转过头,朝他们所在的、亦是那个不知名男人所在的地方看了过来。 沈初初似乎愣住,而顾泽却微微敛眉。 穿黑色大衣的男人立在原地,神色倨傲,脸上没有丝毫因他们意外而尴尬的神情,反而十分自然地跟他们点了点头。 这样高傲地打招呼方式让编剧有点摸不着头脑,她暗自嘀咕:“这谁啊……” 而号称[见多识广]的化妆师小妹已经认了出来:“……邵一廷!是邵一廷!” 第六十九章 在初初看来,邵一廷的出现实在匪夷所思。 虽然接触的并不多,但在她浅淡的印象中,邵董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忙人。 之前在拍摄《吴越》的时候,因为是投资人的关系,邵一廷在前期基本“常驻”剧组。于是,剧组的不少人都亲眼目睹了这位*oss工作繁忙的程度:从一大早开始,助理就拿着各式各样的文件让他审阅、签字,他的电话似乎永远处于通话状态,时不时的还会挑一个不那么吵闹的地方用笔记本电脑开视频会议。 相比于初初本身,邵一廷每天都像活在另一个世界——忙碌于创造财富的土豪的世界。 基于如此印象,她对邵一廷来到这个偏僻冷寂到手机信号都嫌弃的小村子感到很是疑惑,故而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后,下意识地喃喃了一句:“他怎么会来?难道他又投资了《秋水剑》?” 一旁的顾泽默然无语,只瞥了一眼捧着大衣的助理,又帮初初紧了紧羽绒服的领口。 或许是出于不知名的本能和直觉,虽然自家女友一脸懵懂,但顾泽感觉自己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就猜到到了邵一廷的来意。 所以即便他面上风轻云淡,眉头已在不知什么时候深深锁起。 邵一廷看到顾泽的动作,面上便露出了不豫的神色。 他年纪虽不大,但由于出身和家境的缘故,且身处高位的时间久了,很少有这样不顺意、又似乎无法解决的事,一时间只觉得有种难以掌控的烦躁感。 最终,他没有片刻犹豫,举步向初初走去。 几个人相距的本就不远,邵一廷看似走得不紧不慢,但很快就到了他们面前。 他对初初道:“羽绒服不比这大衣暖和,换了吧。” 这样的祈使句同命令一般的语气让初初第一时间想到了向导…… 但她很快反应过来,微笑着摇头婉拒:“谢谢,不用了。” 她对邵一廷很是客气,且任谁都看得出,这种客气完全是对顶头boss的礼貌客气,故而邵一廷更感不悦:“你不冷吗?” 初初看了一眼顾泽,而后道:“我觉得吧,这种气温无论是穿什么,都会觉得冷,所以真心没有换衣服的必要——话说,邵董你是新投资人?来监工的?” “不是,”邵一廷全然无视了顾泽,平静地说:“我来看看你。” 初初怔了一下,笑得有点勉强:“……这个玩笑有点冷,不太适合这里。” 邵一廷神色未变:“不是玩笑。” 初初觉得伸头缩头都是一刀,只好把话挑明:“我不觉得我有什么值得你来看的。” 邵一廷挑了挑眉,并未第一时间答话,转而看向顾泽。 他们两人身高相当,又都英俊挺拔,站的近的时候其实是一副很美好的画面,但却让初初感到了强烈的压迫感。 邵一廷虽看着顾泽,话却仍旧是跟初初说的:“我听说顾泽是你男朋友?” 初初一愣,而后回答得格外坚定:“是。” “我来之前在想,”邵一廷道:“你会选择他,是不是因为你并不知道,你有更好的选择,而这个更好的选择就比如——我。” 初初感觉有点无语。 她正想说什么,一阵冷风夹带着凌乱的雪花吹来,初初长发飞起,脖子里顿时觉得冷,忍不住瑟缩了一下,鼻涕也流了下来。 竖着古代发髻的美人因为穿着羽绒服而有些圆滚滚的,面上本化着淡妆,看起来清新怡人,现在却因为流着两行鼻涕看起来颇为滑稽。 邵一廷立刻从旁边助理的手里拿过大衣,抖了抖,伸手就要帮初初披上。 初初一边掩着鼻子一边往后退,却不想那大衣还没靠近她,便被一只手挡住了——是在邵一廷与初初对话时候一直保持沉默的顾泽。 他伸出的左手拦住了那件看起来价值不菲的黑色大衣,右手也没闲着,捏着纸巾送到了初初眼前,声沉若水:“擦擦。” 初初窘迫不已,侧开脸默默地做了一个擦鼻涕的美少女。 而邵一廷看到初初闪躲的模样,又被这么一拦,脸上的神情瞬间冷得跟他们四周的积雪没什么两样,他冷寂的双眸盯着拦住他的男人:“顾泽,我以为你刚才不开口,是因为你是一个识时务的人。” 严格来说,邵一廷也算是顾泽的上司。 顾泽勾了勾唇角,看着擦鼻涕的初初,笑意从容:“刚才不开口,是因为这家伙挡桃花的能力一向不错。” 他这样亲昵的语气,话里话外都是把邵一廷当成不相干外人的意思。初初忍不住咳了咳,觉得自家男神有点帅。 两个男人之间的气氛颇有些微妙,邵一廷周身的气压极低,隐隐有种风暴欲来的感觉,而顾泽却始终风轻云淡,仿佛眼前最重要的事情不是情敌的霸气宣言,而是初初擦鼻涕的纸巾用完了。 原本要来叫顾泽和初初拍戏的工作人员只远远看着,便觉得情势不大对劲,于是在询问了几个围观人员具体情况后,默默地退到了一边,抄着手加入了围观行列。 半晌,擦好鼻涕的某只伪女神见邵一廷面色不善,又认真思考了一下自己跟顾泽离开晨光跳槽其他经纪公司的可能性以及发展前景,然后十分客气地开了口:“邵董——” 邵一廷打断她:“我有名字。” 初初笑得礼貌,从善如流地道:“邵……嗯,邵一廷,我觉得你可能对我有点误会。我是个没有什么大志向的人,所以从来没觉得有钱或者有地位是尤其重要的事情,这并不是欲拒还迎、口是心非的话,是心里话。在你看来,可能跟你相比,顾泽不是[更好的选择],但在我眼里,他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而且——要说起来,我之前也不知道你自认为是[我的选择之一],对于这种后知后觉,我感到挺抱歉的,毕竟要是早知道,我就早点拒绝你了,你也不用大老远的跑到这个偏僻的小村子里来跟我说这个事,你这么忙,来一趟肯定挺辛苦的,实在是……对不起啊。” 把这话听得一清二楚的john捂住自己的脸,心里已经开始盘算初初被晨光强行解约后他们的光景。 三人之间的沉默持续了许久,不知几时后,久到初初觉得雪都小了些,邵一廷终于摇了摇头,声音里有些疲惫:“我对你没有误会。” 因为语气的缘故,这样一句没头没脑的话让初初不明所以的同时,又觉得有难以言语的酸涩。 或许是因为在这一瞬间感到了那种喜欢对方却莫可奈何的心情,她原本要说出的、更多拒绝的话语就有些说不出口。 不过好在一直没什么存在感的助理拯救了她,确切的说,是助理口袋里传出的、听起来熟悉无比又颇有些陌生的声音拯救了她。 之所以说熟悉无比,是因为根据那声响的节奏和韵律,不难猜出那是手机的铃声,而颇为陌生的原因,不外是自从剧组到了这个鸟不生蛋的荒村僻壤,所有人被信号嫌弃的手机就再没有发出过这样的声音。 助理把一边震动一边发出铃音的手机拿出来,交给了邵一廷。 后者撤了两步,沉声道:“喂?” 电话那端不知说了什么,但确实说了不少时间,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邵一廷原本就紧锁的眉头更是没有了松弛的征兆。最后,他果断地道:“我会立刻动身去纽约,在我到达之前,你什么都不要做。” 邵一廷说完这句话,就将电话挂断,交给了助理。他转过身,面对着初初,似乎是想说些什么,故而张开了嘴。 因为周围气温极低的原因,只是启唇,便有白雾冒出来,显出温暖的痕迹。 两人之间隔着轻微的白色雾气,初初觉得邵一廷的神色似乎有点郁郁。 最终,邵一廷看了初初一会儿,只道:“你注意身体。” 说完,他便如同来时一般,毫无征兆地离开了。 林中满地积雪,虽不算高,但也能没过脚踝。邵一廷穿着黑色皮鞋,在雪地上留下了一串明显的、看起来颇为单薄的脚印。 穿着大棉鞋的john无厘头地想到:邵董的脚得多冷啊,但他看起来又这么淡定,是不是自带了什么制热装备…… 邵一廷的到来和离开让剧组所有人看初初的眼神颇有些微妙。 这种微妙跟他们看到初初一顿饭能吃三个鸡腿的微妙颇有些异曲同工意思,用初初自己的话说就是:“他们肯定在想,一个饭量这么大、力气这么大的姑娘,不仅能泡上影帝,还能勾搭到总裁,实在不科学,说不定是学了什么南疆秘术。” 顾泽听了,眼里有几分笑意,帮她夹了一筷子猪肉炖粉条:“他们想的肯定比你想的多。” 初初也笑起来,问:“那你觉得他们会想什么?” 顾泽严肃道:“某些人一定脑补了一本30万字的小说来描述你如何在我们之间犹豫挣扎的故事。” 初初觉得挺不可思议的:“顾泽你竟然也会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了?” 顾泽谦虚道:“都是跟你学的。” 初初:“……” 两个人吃了一会儿饭,顾泽突然问:“你那天在想什么呢?” 初初“嗯?”了一声。 顾泽解释:“邵一廷来的那天,他离开的时候你似乎若有所思。” 初初顿了下,十分不好意思地说:“我在思考,为什么他的手机能收到信号,并且在想,如果他并不喜欢我就好了,我可以不避嫌地问下他到底有什么方法可以如此。很久没有刷微博,我实在有些手痒。” 顾泽:“……” 良久后,顾泽道:“那应该是接受卫星信号的手机,所以在有线、无线信号都覆盖不到的区域,仍旧可以正常的打电话,比如飞机上。” 初初惊讶:“亲爱的你好博学!” 顾泽轻咳一声:“……一般一般。” * 因为《秋水剑》的拍摄,初初觉得自己过了两个月与世隔绝的日子。 不过凭良心说,有顾泽在身边,她觉得这样的“与世隔绝”其实有一种和心爱的人“归隐田园”的感觉。 故而日子并不难熬。 等他们终于杀青,全剧组在大晚上吃着肉喝着酒庆祝[刑满释放]的那一天,即便是向晖,脸上都带着轻松和释然的笑容。 吃到一半,相熟的人开始聊天说笑,还有不少人则开始敬酒。 编剧端着盛着酒的大碗走到初初面前,敬她:“以前对你挺有看法的,向导让你来拍的时候我反对了好久,不过现在觉得很庆幸,你是个好演员,我们都看在眼里,希望你以后——事业顺利,爱情美满!” 初初顿感受宠若惊,举着酒杯道:“多亏大家照顾,不然早挂在这片大雪里了。” 从他们来,到如今杀青,大雪断断续续,似乎从来没有停过。 顾泽自然地接过初初手里的酒,一口喝掉,跟编剧说:“她不能喝,我代劳。” 他喝了酒,脸色微红,眼眸里藏着冬日最清晰明亮的星光,整个人看起来平易近人许多,编剧看着,忍不住用手肘戳初初:“这么帅的男朋友,一定要看好了啊。” 初初乐:“必须的。” 接着是化妆师,蒋百合小姐因为身体原因,没能一路跟来林省,给初初化妆的是一个跟john很聊得来的男人,此时他正跟初初讨教“如何让优质男人喜欢上自己”的方法。 顾泽在一旁扶着额头,唇角的笑意难掩。 化妆师离开后,初初环顾四周,向晖正跟副导演喝酒说话,john和灯光师因为一块猪肘在划拳,mark则跟道具小哥谈起了自家深度强迫症的学霸女友。 在这个寒冷到睫毛上沾了水便能化冰的夜晚,整个剧组都充盈着一种欢乐轻松且温暖如春的气氛。 她忍不住跟顾泽碰了碰杯:“虽然这部戏是我拍的最久的,最辛苦的,但也是我拍的最开心的。” 周围喧嚣,顾泽不得不靠她很近才能听的明白,他探过身子身子,听完之后,在她耳畔道:“虽然这部戏是我被骂的最多的,辗转地方最多的,但我也很开心。” 初初故意问:“为什么啊顾影帝?” 顾泽没有答话,微微低下头,将吻印到了她柔软的唇上。 灯火明灭,似乎永远不会停下的雪在这个夜里显得格外温柔与安静,所有一切仿佛都是距离自己千万光年之远的背景。 初初觉得,无论以后如何,自己在这一刻,真的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霜雪落满头,也算是白首。 * 而远在千里之外的帝都,林燕丽正对着《帝都晚报》叹气。 良久之后,她点了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口,又因为长时间不吸而不习惯,咳嗽了一声,想起丈夫的话,她又把它熄灭。 火光闪烁了一下,烟草的味道缓缓弥漫开来。 眼前报纸娱乐版的头条被加粗放大,看起来显眼无比—— 《繁星》票房惨淡,张苏楠的失败?顾泽的失败? 第七十章 离开剧组,他们重回帝都。 从荒村野岭回归国际化大都市的后果就是,初初觉得自己有些不习惯节奏飞快、信息大爆炸的这个社会。 “听说广大网友都知道我跟顾泽在一起了?”初初脸上带着不可思议的表情,正通过电话问着郑琳琳。 琳琳难得很冷静——说是冷静,实际上,是她一早就想到了初初得知此事后可能会有的各种反应,故而提前做好了排练工作,她安抚初初:“这是件好事啊,你想想看,你们迟早是要公开的,早一天公开,在网友眼里,就好像你们多在一起一天,人民群众接受你们的日子就多一天啊。” 初初抚额:“你说的好像很有道理,但我总觉得哪里不太对。” 郑琳琳一笑:“没有哪里不对啊。” 初初略略一思考:“所以人民群众已经被迫[接受]了这么些日子了,他们的表现就是跑到我微博下面说我养小人、请巫师蛊惑了顾泽吗?” 郑琳琳继续安慰她:“一般精神不太正常的人脑洞才会如此神奇,你大可不必管他们。” 其实初初也并没有太在意那些糟糕的评论,确切的说,从她跟顾泽在一起第一天起,她就已经设想到了这种不被祝福、不被接受的言论。 只是在兴奋地刷微博途中看到,就有一种[吃蛋糕吃到其中水果,然后一不小心发现这水果来自于过期罐头]的感觉:难以言语的郁闷。 顾泽去厨房倒水,正看到在客厅里跟郑琳琳打电话的初初,便也帮她倒了一杯,送到了她面前。 水的温度适宜,初初喝了一大口,继续跟郑琳琳说:“其实有人因为我跟顾泽在一起讨厌我这件事,我觉得很正常,但是他们真的做的很过分,不知道你与没有看到,有些人竟然说顾泽的性取向真的有问题,他不选许映选我的原因是我胸小,比较像男人。” 郑琳琳捂着肚子笑了半天,忍不住问她:“那你回复了吗?” “当然回复了,”初初正色道:“我说,这位网友,请不要用凡人的审美来束缚顾泽,他不喜欢胸大的,他就喜欢胸小的。” 顾泽给她递了水后便坐在了她旁边的沙发上,正认真的看电视节目,此刻听到此处,忍不住插嘴道:“诚然,我是一个有凡人审美的男人。” 初初让郑琳琳等一下,然后回头道:“顾泽同志,我正在考虑报一个跆拳道的训练班,你觉得怎么样?” 顾泽微笑:“我觉得有时候不那么凡人,也是一种新奇的体验。” 郑琳琳怒吼了一声“打个电话还要秀恩爱你们真的够了沈初初我们已经不能一起愉快地玩耍了你赶紧丰胸去吧!”,十分果断地挂了电话。 她声音极大,顾泽都听的分明,他微一思考,语气中便有有些许好奇:“初初,你给她打电话的初衷难道不是质问她为何要把照片发出去?” 初初表情颇为沉痛:“本来是……但是当她问我看到照片的时候什么感觉,我忍不住说了一句[内心暗爽],之后无论如何都提不起质问她的语调了。” 顾泽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我有点担心我儿子的智商。” 初初:“……” 两个人窝在沙发上看了一会儿荔枝台的周末偶像剧专场,里面播出着一个极为老套的、王子和灰姑娘式的爱情故事,看到一半,顾泽突然问她:“你觉得这样的故事有意思吗?” 初初摇头:“没有。” 顾泽从来没有与人讨论过这个话题,不禁问:“我听说女生都喜欢穿水晶鞋灰姑娘。” 她跟他解释:“顾泽同学,你的女朋友是个特例——我小时候听童话故事的时候,最喜欢的从来不是灰姑娘,因为时间到了,她总要被打回原形,如果没有王子,她永远只是个灰姑娘。” 他对她的从前一直很好奇:“那你喜欢什么?” 初初往沙发里缩了缩,找了个更加舒服的姿势团坐着,喝了一口温水,神情满足地道:“我不喜欢童话,我喜欢乡村爱情故事哈哈哈哈。” 顾泽表情温和地道:“说不定哪天我们可以拍一部。” 初初原本想说“以你的身价怎么可能再去拍电视剧”,话还未说出口,却想起了回来这几天所看到的关于《繁星》的□□,于是便静默了片刻。 因为他们两人忙着拍摄《秋水剑》,所以都没能参与《繁星》的首映礼,也并不晓得当初电影刚上映时候的具体情况如何,等从林省回来的时候,得到的却都是票房惨淡的新闻。 《繁星》的拍摄时间不短,剪辑和后期制作更是花了大量时间,但令人意外的是,不知为何,它定档定得很是着急,所以前期的宣传几乎没有。 于是,这部一开始让许多记者、媒体格外关注的电影,到最后竟然是以一种“悄无声息”的方式上映了。 不少网友都在电影评论论坛上说:“上周周末,本来想去电影院随便挑一部电影打发时间,一抬头,发现《繁星》竟然上映了,前期一点风声没有,这也太低调了吧!” 基于这样的“低调”,《繁星》第一周的票房只是当初《吴越》的零头。 这样的数据,在媒体眼中,无论是对于曾经载满盛誉的导演张苏楠,还是一贯票房担当的主演顾泽,都是不啻于“滑铁卢”般的挫败。 初初想到这里,忍不住问:“你有看过《繁星》成片吗?” 顾泽摇了摇头。 “要不要一起去看一看?”她提议。 顾泽揉揉她的头发,笑得温柔:“你昨晚睡得很晚,今天好好休息,明天再说。” 初初昨天忙着拍摄广告,一整天都没有好好休息,凌晨才回到家里,虽然困倦,却也仍旧担心:“真的不用去看看吗?” 顾泽表情严肃地想了想,问:“如果我变成了一个穷光蛋,沈初初同志会不要我吗?” 初初:“虽,虽然我的钱都不算我的,但,但还是可,可以用来养你的。” “你怎么结巴?” “一想到能包养影帝做小白脸就觉得有点小激动呢!”&gt;/////&lt; 影帝大人一派从容:“既然如此,我真的一点都不担心了。” 当晚,mark也跟顾泽说到了这个问题:“顾泽,你要跟我说实话,如果你因此身价下降,你会不会……给我降工资?” 顾泽说得正经:“我变穷了之后我女友会养我的,不如你问问你女友?” mark好不惊讶:“你竟然会同意被女友养?” 顾泽悠悠道:“初初爱吃我做的饭,失业以后我就给她做饭吧。” mark:“……” 真是哔了犬。 * 第二天,初初和顾泽也没能一起去看《繁星》。 原因是林姐给初初安排了新的工作:雾都时装周即将开始了,初初必须弄点行头定下行程,准备去异国他乡展示一下自己是“时尚的弄潮儿”。 她听说这件事后,很无奈地挠了挠头,问:“我这种土鳖真的要走出国门吗?我怕给祖国丢脸。” john教育她:“放轻松,你去了就保持微笑好好拍照就好,没人关心你来自哪个村儿,只要你好看就行,出去一趟再回来,网友都会觉得你女神——对了,我帮你找了本书提高自我修养,过一阵你肯定用得上。” 初初看着他拿的那本书,觉得有点眼熟……《cet大学四级单词汇总》。 她酝酿了半天,最终道:“……我谢谢你啊。” 接下来的几天她忙得几乎脚不沾地,一大早就要出门,晚上回家的时候往往已经是深夜,并且因为一整天都在试衣服、拍照,她整个人觉得疲乏不堪,一沾枕头就能立刻入睡。 到了临走的前一天,她终于能休息。于是初初早上赖床,一觉睡了大半天,下午被饿醒之后才跑去厨房寻觅食物,一进门,便看到顾泽围着围裙正在炒菜。 自家英俊的男人一身居家、神情专注地做饭,食物的香气弥漫在厨房里,初初忽然觉得眼热。 顾泽将菜盛出来之后,才发现站在门口的初初,他愣了一下:“你哭什么?” 初初穿着睡衣扑到他怀里,把鼻涕眼泪都抹到了他身上:“好烦啊!每天工作那么累,还都是我不喜欢干的,白天都见不到你,连发短信的时间都没有!晚上回来想跟你说话,却累得没有力气!好不容易在一起了,明天又要分开!” 顾泽拍拍她的肩膀,说:“先吃饭。” 初初仍旧不肯起来:“我不。” 顾泽道:“我做了蟹粉豆腐。” 初初:“……怎么不早说,饿死了。” 于是十分钟后,他们坐在餐桌上,初初端着米饭碗夹菜的时候,觉得方才的自己有点丢人:明明是成年人了,竟然为了一点小事哭鼻子撒娇什么的,想一想简直耻度爆表。 顾泽神色如常地帮她盛了一碗汤,放在旁边,说:“初初,有个词叫福祸相依,好事你占不全,坏事也不会总落到你头上。你喜欢表演,想当演员,总要承受些你原本不想承受的,比如旁人的评头论足,比如难以得到保障的*,又比如自己根本不想做的工作。但是,正因为这些所谓的[坏事],我们才能慢慢成长,变成更好的模样。” 他教育起她的样子总是很权威,有一种与他年龄不符的成熟感,乍一看像是大学里的老师,只差一副眼镜。 因为这样一席话,初初觉得心里好受许多,但到底意难平,于是讷讷道:“可我不想跟你分开。” 顾泽神色无奈,仿佛觉得有些好笑:“我这几天一直觉得挺奇怪的。” 初初“啊?”了一声。 他舀了一匙豆腐放到初初面前的餐盘里,问她:“我很奇怪你为什么不问问我,是不是也要去雾都?” 初初:“啊?” 顾泽道:“没错,真的不巧,我也得去。所以,[要跟我分开]这个想法,你还是不要有了。” “所,所以你一早就知道吗?” “嗯。” 初初:“……别拦我我要去报名学习跆拳道!” 顾泽:“你舍得揍我吗?” 初初:“……” 这日子真的没法过了。 第七十一章 秋季的雾都多少有些凉意。 事实上,因为纬度和海洋性气候的关系,这座城市的四季并不是非常分明,即便是在阳光极好的夏日,风中都永远有着清凉的气息,气温也从来不会让人感觉酷热,更不用说本就凉爽的秋天。 树木的叶子是很少落的,只是风更冷些,天也大多数时候都阴沉沉的。偶尔下雨,刚撑开伞,却又停了。 下飞机的时候,初初绑在脑后的头发有些松散,显得格外慵懒。她踩着牛津鞋,穿着黑色烟管裤,浅灰色的衬衫上套着同色系的薄毛衣,衬衫很是随意地露着下摆,看起来既休闲又复古。 顾泽就站在她身边,一身浅灰风衣,并未系扣,故而可见看到里面的条纹毛衣。他一手扶着他们的行李箱,一手帮初初拿着她的飞机读物——《cet四级单词汇总》。 两个人都戴着墨镜,个子又高,双双而立的画面实在太和谐。从他们身旁路过的人,无论国籍,都会下意识看他们一眼。 这其中自然包括早就在机场等待多时的记者。 于是这幅可堪入画的场景便被记录下来,并且在第一时间传到了国内报纸的编辑部,正逢夜晚,加班的记者看着照片咂舌:“不得不说,有时候风暴中心是最平静的地方,这两个人在网上火成那样,话题性也高,但站在一起的时候,却总让人感觉很平静。” 她旁边的助理小妹也道:“他们是我见过最好看的明星情侣,但我总感觉顾影帝不是看脸的人,能跟沈初初在一起这么久,肯定是因为她是个不错的人。” 选照片的摄影师瞟了她一眼:“还顾影帝,《繁星》惨成那样,顾泽现在就跟跌落神坛了一样,以往所有低调都变成了不合群,那天香蕉周刊的特刊你们看了吗,里面说顾泽不喜欢参加综艺节目是因为他有心理缺陷,天生不乐意跟人交往。” 几个人看着照片里的人,不约而同地叹了一口气。 诚然,远在不列颠的初初他们等在机场自然不是因为机场风光好,而是因为他们也需要拍摄照片,并且是由专门的摄影师拍摄。 按照john的说法就是,要拍的自然、随意,像是偷拍的。 初初大囧:“有这么明显的偷拍吗?” 顾泽则深思:“拍的时候是不是该把这么本书藏一下?” john:“……” * 酒店视野极好,位于泰晤士河畔。打开窗户便能看到河流与塔桥,河面上有游船,远处则是标志性的伦敦眼,以及大本钟。 这样的景色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似乎永远不变的景致,百年前它是这样,百年后它亦如是。 而对于初初来说,在国外的好处除了空气清新、天蓝云白之外,更重要的是没人认识她,也没人认识顾泽。 所以他们手拉着手走在街道上的时候,不用再带着鸭舌帽与墨镜遮遮掩掩,也不必担心有记者尾随跟踪。寻常一如游客,可以毫无顾忌地说话、大笑、站在景区前拍照,甚至让和善的外国佬帮忙照合影。 “不过外国人的照相技术真是不敢恭维,”初初翻着照相机叨叨:“不是有很多著名摄影师都是外国人吗?” 顾泽慢悠悠地道:“我觉得摄影师不会跑来景区专程拍你。” 初初竟无言以对。 其实这次来,初初的大部分行程都是工作,比如看时装秀,又比如拍写真,基于林姐的指示,她必须在这次时装周回去之后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女神”的形象,让观众觉得她十分高大上。 这点当然是有难度的,john时常感叹:“如果成功了,你回头可以写本书,叫做《论一个村花成长为女神的血泪史》” 初初道:“我觉得其实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闭嘴,你看,如果我说话,很快就会暴露我是个土鳖的事实,但是如果我闭嘴,光看照片,我也是有那么一丝丝女神气息的,可见大多数女神其实并不一定真的是女神,只是她们长的好看些,话少些,高冷了一些。如果现实中跟他们交往,说不定她们会是比郑琳琳更都比的存在。你觉得呢?” john:“……” 相比于初初,顾泽看起来就轻松很多,他虽然名义上也是来工作的,但泰半时间都在休息:来之后的前两天拍了几组照片,后几天便一直处于四处旅游的状态。 mark有时候忍不住问:“你是来度假的吗?” 顾泽摇头。 “可你表现的根本不像是来工作的啊,林姐每次问我我都胆战心惊!” 顾泽拍拍他的肩膀:“我是来陪女朋友的。” mark:让我死了算了。 =_= 在两个助理每天深感自己生不如死、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时候,这两只已经游遍雾都,并且乘火车跑了不少不列颠的著名城市,比如初初一直向往的牛剑,再比如顾泽偏爱的北部的苏格兰。 她们到苏格兰最大的城市爱丁堡的时候,雾都的时装周已经结束,那天,初初没有理会john给她定下的行程,十分任性地连夜定了机票,拉着顾泽飞到了这座历史悠久、依山傍海的城市。 “我会给你带个羊毛围巾的。”初初给john发邮件:“到时候你可以选颜色。” * 爱丁堡很是安静。 虽然人多,却完全没有雾都的喧嚣,街道上人来人往,却仿佛能听到风的声音。城市的一端矗立着依山而建的古城堡,另一端则是有海鸟飞翔的一片碧蓝。 不列颠的城市都不大,一两天便能走完,初初对已然景点毫无兴趣,于是找了个新的娱乐方式:每天午后,在一座教堂前面的广场上喂鸽子。 广场两侧有长椅,她与顾泽坐在椅子上。 顾泽看书,她就拿着面包屑喂鸽子。 这里的鸽子不怕人,总昂着头在广场上悠闲散步,偶尔有不懂事的孩童跑去吓它们,结果总是会收到“愚蠢的人类”如此的眼神。 即便一句话都不说,初初也觉得很满足。 抛弃一切凡俗的冗杂,她终于体会到了古人所说的岁月静好。 临走的三天前,初初中午吃得有些多,为了消食,下午只好跟顾泽多走了几步,到达广场的时候已经临近傍晚,以往成群的鸽子也没剩几只,她颇有些意兴阑珊:“可惜了我的面包。” “susan会很欣慰。”顾泽莞尔。 他说的是他们居住的小旅馆的主人,为人和善友好,每次见到初初都会说她实在太瘦,故而早晨段早餐的时候,总会多给初初一片面包。不过她不曾想到的是,面包都被初初藏起来喂了鸽子。 初初看着洒着夕阳光辉的教堂,挽着顾泽的胳膊道:“那我们去书店坐坐好了。” 两人正要走,一管温和悦耳的嗓音响起,那语气里还带着些许不可思议与好奇:“顾泽?” 他们一同转过头,看到不远处立着一个长相清秀、长发及肩的女生。因为城市中风大,她黑色的风衣下摆随风摆动,露出穿着牛仔裤的修长双腿。 初初的第一反应是:粉丝? 毕竟在国外的华人很多,认识顾泽的也不少,在雾都的时候,他们就曾被粉丝认出过,之后不外是合影签名什么的。于是初初轻声同顾泽道:“啊影帝,你的粉丝又来了。” 让她没想到的是,一向对其他女生高冷漠然的顾泽在看到对方后,露出了些许惊讶的表情,然后走上前,跟那女生伸出了手,说:“好久不见,梓夜。” 大概就是那一瞬间,初初突然感到,那个每天在广场上吹风笛的艺人其实长得没有她之前觉得那样帅,而他吹出来的风笛声仔细听起来,似乎也有些悲怆凄然的感觉。 但这样的感觉到底也只持续了一瞬,下一刻,初初笑容灿烂地走到顾泽旁边,大方地问他:“朋友吗?” 顾泽点了点头,没有丝毫不自然,与她介绍:“高中时就认识地一位老友了,周梓夜。” 初初一把握住女生的手,笑得从容淡定:“你好,我叫沈初初。” 周梓夜生得清秀,是典型的中国美人,衣着是典型的英伦风,看起来颇有几分文艺气息,即便长发被风吹的有些凌乱,整个人仍旧显得安静平和,看起来气质斐然。 她同初初握手,笑容有些许勉强:“你好,初次见面。” 初初面色不变,内心却无奈道:怎么是初次呢,当然不是初次了。 周梓夜与沈初初或许是初次见面,但与原本的她——沈卿,却是高中的同班同学,虽然因为活动的圈子不同,没能成为好朋友,但两人在平日里也算友善,属于见了面一定会点头致意或者打个招呼的关系。 在高二的时候,她们还曾因为座位变动坐过一段时间的前后桌。 这些初初都记得分明。 只是她不明白,周梓夜如何能成为顾泽的旧友。 思索间,周梓夜已经松开她的手,转而问顾泽:“你来不列颠,怎么不跟我说一声?来了爱丁堡,为什么也不曾联系我?” 顾泽微笑着解释:“我听子城说你很忙。” 女生有点无奈:“再忙也能招待一下朋友,你这样说,实在太看不起我。” 顾泽道:“初初对于旅游总是兴之所至,若是你招待,总要跟着她跑,太累。” 他的本意是因为迁就初初,不愿意让外人劳累,但这话听在初初耳朵里就不是那么回事,她挑眉:“我有那么任性?” 顾泽思考了一下:“有,不过没关系。” 初初虽与顾泽说话,眼神却放在对面的周梓夜身上,顾泽此话一出,她看到对方的脸色明显白了白。 原本她想说的话便咽了下去。 半晌,周梓夜又问:“这次是跟……女朋友一起来玩?——我听子城说你一直很忙,没想到还有时间旅游。” 顾泽神色温和:“时间总是有的,以前是我不爱出来,这次是陪她,她工作也忙,平时总呆在家里,对身体不好。” 周梓夜笑笑:“那看起来真的是女朋友了,我刚才还不敢乱猜,你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 顾泽:“不久前。” 初初看到周梓夜脸色又白了些。 心里却觉得更加奇怪:这妹子身为顾泽的旧友,也时常从其他朋友那听说顾泽的消息,怎么看起来却一点不知道沈初初存在的样子? 这剧情有点奇怪啊? 第七十二章 因为临近傍晚,风大,气温也有些低,顾泽见了初初抱着胳膊的模样,把自己的风衣脱下来给她披上,环着她的肩膀道:“我们找个地方坐下聊。” 距离他们最近的是一家costa,里面人不算多,顾泽要了一杯红茶,周梓夜点了美式,初初最作死,捧着大杯可可喝了一大口,瞬间觉得所有凉意与轻微的不悦都消散殆尽。 顾泽侧着身坐在她旁边,看到她如此,微微摇头,眼中含有笑意:“john要是知道你今天中午吃了那么多,下午还喝热可可,一定会作势抹脖子。” 初初吐吐舌头:“偶尔一次。” 她表情俏皮,眼中神采飞扬,美得生气勃勃。 周梓夜坐在初初对面,手还放在咖啡杯上,抬起头直视她,面带好奇:“初初也是演员吗?” 周梓夜的称呼如此亲切,仿佛两人一早就认识,她这样不见外,多少让初初点诧异。因为在她看来,长相文艺、气质颇小清新的妹子多半都不怎么好亲近。 或许周梓夜是个例外? 不过初初心里也明白,周梓夜能成为顾泽的朋友,一定是有优点的,于是她也答得亲切:“是个演员,虽然不怎么出名就是了。” 周梓夜以手支颐,略略回忆了一番,问:“我最近没怎么关注国内娱乐新闻,难道你们是因戏生情?” 初初喝了一口热可可,笑了笑:“不是不是,我们是日久生情。” 因为她在某个字上读的有些重,顾泽听到后几乎是立刻被红茶呛到,咳嗽了几声。 初初无辜地侧头问他:“难道不是吗?” 顾泽:“……你说是就是。” 周梓夜一怔,笑容清浅:“或许是见得少了,没想到顾泽变化这么大。” 顾泽一脸悠闲的地喝茶,并没有接话,初初却问:“话说,我刚才就想问,你高中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是面瘫了吗?” 因为是出门旅游,初初的妆容极淡,可在周梓夜看来,她五官的每一处都恰到好处,于咖啡馆昏黄的灯光下仍旧美得难以形容。 每次看到沈初初那清亮的双眸,周梓夜都只觉都禁不住有瞬间怔忡,似乎是被她的艳光所摄,又仿佛是因为自己内心的酸涩而自嘲。 她定了定神,道:“高中时候就觉得他很高冷。其实说起来,我能跟顾泽认识,是挺戏剧化的。你可能不知道,当初顾泽是我们学校的大众男神,长得帅、成绩好、体育也棒,很多女生都很喜欢他。不过那时候我也就是听说过他的名字,实在没想到有一天,这么一个大众男神会突然出现在我们班门口,说要找我……然后我们就认识了,之后他帮了我很多,简直是万能学长,属于那种说很多很多感谢都觉得不够的。” 顾泽摇头:“没必要这么想。” 这种颇富浪漫色彩的剧情初初有点读不懂,在她印象里,除过拿了他的作业本,顾泽根本不可能专程去一个比他低两级的班级里找一个妹子。 于是她看着顾泽,问得直接:“你去找她干什么?” 顾泽敛着眉想了一阵,道:“时间太久,可能记得不是非常清楚——好像是当时我们班的一个男生给她写了情书,她回了一封拒绝的,却没想到这封拒绝的情书被塞到了我的抽屉。我打开一看,上面写着[承蒙错爱,好好读书]几个字,当时没有反应过来,就拿着信找到了上面写的班级,问了一声,梓夜就出来了。” 虽然外面气温冷,但咖啡馆里也不算冷清,周围是温言低语的外国人,沙发柔软,热可可的香气浓郁,置身于如此环境下,初初早已忘却了之前的寒意。 但此刻,因为听到他们两人这番话,看着他们因为想到多年前巧合地微笑,脸上不由自主地一愣,心里也漫上了难以言语的冷,她咬咬牙:“那封信就写了那八个字?” 顾泽不知道她为何这么问,但到底还是回想了一下,点头说:“只有八个字,信封上倒是写了班级,没有留名字。” 周梓夜笑容不变:“当时觉得不太好意思,拒绝别人也不是什么好事情,所以就没写的太详细。” 初初实在没忍住:“呵呵。” 顾泽有些惊讶:“你怎么了?” 她意兴阑珊地把杯子推了推,起身:“累,我先回去了。” 顾泽抓起她搭在椅子背后的风衣,将她裹住,转头跟周梓夜说:“我们先走了,回头再联系。” 周梓夜怔了一下,好脾气地说:“估计是冷到了,最近有点降温,一定要注意身体……嗯,你们先走吧,我想再坐坐。” 初初未置一词,转身离开了咖啡馆,顾泽跟在她身后,语气里有几分意外:“你到底怎么了?” 初初哂笑一声:“就觉得心累。” 顾泽揽住她:“你今天很反常,自从见到周梓夜,你就在反常。之前哪怕面对许映,你都没有这样,她只是我一个朋友,关系并不亲近,你大可不必——” 初初打断他:“我心里挺乱的,亲爱的,我就想静静。” 他们停在一个红灯前面,车辆从面前的马路上开过,声音嘈杂。 顾泽定了一会儿,看着初初良久,最终不顾旁人的目光,伸手抱了抱她,在她头发上落下一吻,声音柔和得仿佛午后日光:“好,你想通了再跟我说。” 初初心里涩得不行,只点了点头。 * susan很快发现了初初情绪的低落。 晚上,她在房子后的小花园找到了正坐在吊椅上的女生,和蔼地问她:“今晚的布丁你只吃了一点,是不开心吗?” 初初看着充满善意、银发苍苍的老人,很是歉意地道:“布丁很好吃,但我吃不下。” “这不是个好习惯,”susan坐到她的身旁:“我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教育我,无论心情多么糟糕,都要好好吃饭。” 初初苦笑:“好吧,susan,你和ben吵过架吗?” 是susan的丈夫,年纪更大些,但他跟许多西方人一样,从来没有因为年龄大以老人自居,平日里小旅馆的许多设施维修都是他在干,话虽不多,但看起来十分可靠。 susan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当然会吵,怎么会有不吵架的情侣?” 初初看向花园里的野花:“我不想跟他吵,但我也不知道怎么跟他说。我们今天遇到了他的一个朋友,实话说,能让他称为朋友的人并不多,但这一个……我很不喜欢,我很想跟他说我真的很讨厌这个人,因为她表面和气,实际上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骗子。但我怕他听了不高兴,他们相交多年,他或许会认为我只是片面之见。我也怕他不相信我——我不想把自己跟他的朋友相比,你知道,女朋友跟朋友是很不一样的,我不想输给任何人,也不想输给他的朋友。” susan的笑容温柔:“我的孩子,你把他看的太高了。” 初初不解。 susan摇了摇头,看她的模样像是看着自己的小孙女:“我想你应该清楚一点,他也是一个很普通的人,他会被骗,会判断失误,会因为一件小事高兴或悲伤,你说实话给他听,就算他生气了,又能怎么样?你们之间如此平等,你不必这么小心翼翼,只需要走到他面前,大声地告诉他,你不喜欢他那个朋友,非常不喜欢。我想,他希望你这样,因为这样的你才是最真实的你。” 初初神色呆呆的:“小心翼翼?” susan摸摸她的长发:“总是怕他生气,可不是好习惯,让他生气一次看看,你会发现其实也不过如此,比如ben,就算跟我吵架了,他还是会去修水管,这才是爱你的男人。” 明明是平凡无奇的人,甚至在略微脸盲的初初眼中,其实susan与平日里街上各色头发眼眸的异国人长得委实没什么两样,而在这样静谧的夜里,花园里所有草木沉睡,椅子旁边温声细语的老人,却与当初与她说话的院长很是相似。 她心里软软的,握着susan的手:“谢谢,我这就去教训他。” susan大笑。 * 初初在阳台上找到了顾泽。 他正跟ben一起给阳台上的花松土,背影看起来格外高大。 初初跟ben打了声招呼,一贯沉默的外国人压低了帽子,拍了拍顾泽的肩膀,便转身离开,偌大的阳台就只剩下了初初与顾泽。 初初指了指藤椅:“我们坐下说。” 顾泽放下铁铲,拉着她坐上椅子,说:“不能太久,你穿的有点少。” 初初先是点了头,然后开口:“我是想跟你说,我挺讨厌周梓夜的。” 顾泽没想到她说的这样直白,一时愣住,而后又忍不住莞尔,看不出一点不开心或者生气:“为什么呢?” 初初深吸一口气,道:“其实我很早就认识她了——我跟她是高中同学,同班。我是说,我。” 顾泽的笑容一顿:“是吗?” 初初继续说:“我之前说起过,高中的时候就见过你,在图书馆,我们是校友来着。我跟周梓夜同班,但是交往不多,现在回忆起来,感觉她是一个人缘很不错、学习也不赖的人。高一的时候,某次期中考试完吧,我收到了一封情书,当时周梓夜坐在我后桌,她也知道这件事。” 顾泽想到了什么,神色有些凝重:“然后呢?” 初初接着道:“是一个高三的学长,据说是某次课间操的时候,他因为被同学推了一下,不慎将眼镜弄掉了,而当时我恰好经过,顺手帮他捡了起来,所以他对我颇有好感,写了一封情书来,说他很是喜欢我——老实讲,在收到那封信、看到名字的时候,我完全想不起那个人,更不必说接受不接受,而且非要说的话,我也不可能接受,因为那封情书一共五百来字,竟然包含了三十多个错别字!故而我当时的第一想法,就是如何委婉而不伤人地把他拒绝掉。” 顾泽已经猜出初初想说的:“所以,你写了一封没有名字、只有班级的拒绝信,塞到了他的书桌里。” 她叹了一口气:“你是不是觉得这件事很神奇?我是放学后去的你们教室,那时候我也不知道你跟他是同班,我问了一个女生,然后把信放到了她指的那个书桌里,之后就再没有了回应,我以为这件事到那,也就结束了。今天下午听到你说你因为那封信找到了周梓夜,并且因此认识了她,还跟她成了朋友……我觉得这是件很可笑的事。” 顾泽看着她,双眸墨色深沉。 初初忍不住问:“你是不是觉得我在撒谎?” 顾泽拍拍她的脑袋:“沈初初,有时候我会好奇,你到底在想些什么。你告诉我,如果杨之文跟我说的话不一样,你会相信谁?” 初初:“当然是你啊。” 顾泽:“那你为什么会觉得我宁愿相信周梓夜,也不愿意相信你?” 初初:“……” 顾泽叹息:“而当初那件事,你也实在不必介怀。那封信是你写的,那很有趣,不是你写的,也并不能影响什么,初初,自信点,在我眼里,你比周梓夜好很多。” “哪里好?” “你能站在这里,告诉我你讨厌她,告诉我你怕我不相信你,就很好。是我不好,我应该让你感觉更加安全——所以刚才ben教了我,他说我要跟你说句话:不要怕,我不会离开你。” 初初仰起头,咽下酸涩:“顾泽,我们回国吧。” 夜风冷寂,顾泽怕她着凉,环住了她,将自己的体温传递过去,声音低低的:“想做什么?” 初初道:“我想跟你一起去找找——原来的我。” 第七十三章 从某种程度上说,顾泽与初初两人在国外的“假期”纯属忙里偷闲。 用更通俗的话说,就是逃班。 成为明星是件让人幸福让人忧的事情。 在全国观众眼里,当明星是个很轻松的工作。实际上,他们工作是否轻松、如何轻松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似乎能花很少的时间赚到很多钱,而且拥有令人歆羡的明星效应,拥护者无数,这几点就已经能让大多数人心生羡慕。 所以他们必须牺牲自己的很多东西娱乐大众,比如*,比如时间。 能找个空闲安安静静地谈个恋爱真心不容易。 离开爱丁堡的时候初初禁不住叹气:“一想到回去之后的空气质量和食品质量,我就觉得很是不舍。” 顾泽奇道:“难道昨晚因为刷微博而感叹十分想念祖国美食的人不是你?” 初初挠挠头,不好意地笑了笑:“你要理解我,我夸不列颠好只是为了让susan他们欣慰一点。” 诚然,他们的提前离开让susan有些伤感。 顾泽帮她拎过包:“那还真是辛苦你了。” 仅仅是离开了一小段日子,重返帝都的时候竟然觉得有些许陌生。机场里的人太多,声音十分嘈杂,空气里似乎充满了喧嚣浮躁,让人静不下心来。 更令他们烦躁的是:记者。 初初环着顾泽的胳膊,无视三点钟方向那个明目张胆的狗仔,问他:“累不累?” 顾泽低头吻了下她的额角:“不累,就是肩膀有些酸。” 在飞机上的时候,他的肩膀一直是初初的枕头。 初初帮他捶捶肩:“多谢影帝大人。” 这样的恩爱让前来接他们的john不忍直视:“周围藏着至少三个狗仔,你们真的要在大庭广众下演绎你们还没有正式公开的恋情吗?” 或许是因为在飞机上长时间的睡眠,顾泽的声音有些懒洋洋的:“早晚要正式公开。” 结果两个人在机场秀恩爱的画面在下午就见了报。 被偷拍的照片上顾泽正亲吻初初,因为距离远,神色并不清晰,而他们旁边的john站的像个木桩子。 娱乐新闻上写:顾泽沈初初度假归来! 其实八卦有时候也很真相。 跟顾泽关系不错的影帝方彻转发了这条新闻,并在微博上at了他,似乎是因为好奇,专程问了这件事:顾泽同志,你身边的姑娘有点眼熟? 顾泽大方回复,言简意赅:女友。 这样掷地有声的宣告让众多仍抱有疑虑的网友终于明白:这回绝对不是绯闻,不是炒作,也不是开玩笑。 他们真的恋爱了。 晚上初初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正坐在地毯上玩拼图。图块散落满地,而地毯的一端,距离她不远的地方,顾泽就坐在圆形藤椅上,正安静地看书。 书不算厚,是胡适的《宽容与自由》,据说是演讲集。 因为实在很喜欢自家男友认真看书地模样,初初不忍心打扰他,于是看了一会儿,便忘记了自己原本要问他什么,转而一手拿着拼图,一手拿着手机,坐在原地看他。 她有时候也觉得奇怪,按理说审美也有疲劳,再英俊的人看多了也会觉得一般般,但对于顾泽,分明看了不知多少遍,却怎么也看不厌。 而被盯着的顾泽似乎对此毫无所觉,手下翻页的动作依旧如常。 良久后,顾泽面色平静地放下书本,走到初初面前,蹲下|身与她平齐,用那双好看的眸子与她对视了片刻,唇角漾起一丝笑意,然后靠近她,很是自然地吻上了她的嘴唇。 这个吻与平时的不大相同。 顾泽的亲吻一贯跟他的人一般,清淡却温柔,每一次都让初初感觉自己似乎在被安慰、珍惜着。但这一次,却是颇有侵略性地、是狠狠地吻了下来,先是辗转,而后便携带着强烈的男性气息侵略。 唇舌交缠间,初初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忍不住轻哼了一声,而下一刻,顾泽的手环过她的腰,手上用力,两个人便紧紧贴在了一起,初初顺势搂住顾泽。 客厅的气温立刻上升,初初脸颊通红,眸中水光潋滟,眼神迷离而朦胧。 半晌,顾泽的唇终于离开她的,却并没有放过她,而是轻轻咬到了她的唇角,而后是下巴,最后到脖颈。 初初仰起头,呼出一口气,只觉得自己像是要燃起来。 顾泽的手探进了她的衬衫之中,贴在腰间,轻轻地摩挲,他指尖仿佛藏着一团火,有着滚烫的温度。初初顺着他的力道向后仰,腰间被他环着,身子倒了下去。 原本攀着顾泽肩膀的手放下去撑着地面,却不想手指按到了一个尖锐的东西,让她禁不住痛呼了一声。 顾泽停下,嘴唇移到她的耳畔,声音低沉沙哑,却比平时多了几分磁性,听得初初更加面红耳赤:“怎么了?” 她愣愣地转过头,发现自己是按到了方才剪拼图包装的剪刀上,手心被划了一道,露出隐隐的红色:“……我忘记把剪刀放回去了。” 顾泽一怔,接着无奈地摇摇头:“蠢。” 他虽这样说,却站起身来,到电视柜旁的医药箱里找了创可贴,动作轻柔地帮初初贴上,然后把剪刀拿走:“下次要剪东西就叫我,不要自己动手了。” 初初的脸仍旧是绯红的,她讷讷地点头,说:“其实不是很疼。” 顾泽“嗯?”了一声。 初初正色道:“我的意思是,不是很疼,我还是有力气推倒你的。” 顾泽坐到她旁边,失笑,却没有顺着她的话说,转而道:“我陪你拼图。” 他的语气太过正常,似乎方才什么都没有发生,于是初初不好再说什么,又低头找起拼图来。 她买的是几千片的大图,图案亦是复杂的星空,按照顾泽的话,拼好这一幅图的难度已然“大大超出了她的智商水平”。不过初初本来就是抱着平心静气、打发休闲时光的心态买的,也并不怕难。 就是找拼图实在苦恼。 她找了半天,怎么拼都拼不对,最后又不知不觉地看起顾泽来。 顾泽拼得比她快很多,他像是安装了搜索器,总能从凌乱的拼图块中挑出来合适的,放在他需要的位置上,轻轻按下。 他的手指骨节分明、修长美好,放拼图的样子帅气得让她沉醉。 初初正思索他能迅速找到拼图的原因,却听他突然道:“不要老看着我。” “诶?” 顾泽仍旧看着木板上的拼图,声线平稳,像是叙述一件很是平常的事:“总这样看我,我不能保证你明天还有力气走去母校。” 初初反应了一秒,又回想了下方才那个吻,她觉得自己耳朵有点冒烟。 ……那个,明天突然不想回母校了,该肿么跟他说?-_-# * 结果,第二天还是回到了她的母校,同时也是顾泽的母校,第一中学。 学校的位置在二环以内,建在城中还保留着些许二十年前影子的一片区域,是出了名的“老城区”。 校门虽不大,校区却占地不少,因为建得有些年头了,校园里树木高大、枝叶繁茂,在如今的秋天,就好像要换衣服的士兵,昂首挺胸地立着,挺拔英气。绿色的上衣褪了一半,有着星星碎碎的秋黄。 日光轻暖,尽管风有些萧瑟,但仍旧让人感觉暖洋洋的。 虽然顶着“一中”的名头,学校其实是私立,不仅教学质量是出了名的好,学费也高得令人结舌。 初初当时能进一中,纯粹是因为她中考成绩高:分数不多不少,正好是全省第十名,故而一中没有嫌弃她穷,欣然纳之。 她走在通往教学楼的路上,喟叹道:“总觉得似乎一点都没变,又变了很多。我之前读书的时候,树似乎没有这么高。” 顾泽看了看四周:“是长高了些。” 初初问他:“你知不知道,这里是最佳告白场所,当初有不少女生男生选择在这里递情书,跟电视剧里面似的,将人拦在路上,直接送出去。” 顾泽点了点头。 “你竟然知道?我以为你两耳不闻窗外事。” “……收到过。” “……” 初初指了指不远处操场边的大树:“那你知不知道那棵树?很多妹子都喜欢拉她们喜欢的男生去下面聊天约会告白。” 顾泽又点了点头。 初初:“被拉去过?” “不是,”顾泽看向操场:“从教学楼去运动场打球的时候被拦住过,当时为了躲太阳,就去树下站了会儿。” “还是告白吗?” “……可能是吧,记不清了。” 初初无言以对。 果然长的好的人才有青春,像她这种安静的美男子,也只有捡个眼镜才能收到一封有三十多个错别字的情书。 顾泽见她面色惆怅,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没事,她们都没有得逞。” “……” 两人走到教学楼,初初说:“我那时候是学霸。” 顾泽看起来有些惊讶:“我很意外你竟然热爱学习。” “这是个美好的误会,”初初解释道:“当初院长骗我,她说学习不好就不能上大学,一旦靠不上大学,孤儿院就不会给我提供食宿,要知道,没有地方住也就罢了,没有饭吃还是挺虐的。” 顾泽敛眉:“所以你以前一直在孤儿院?” 初初答了声“嗯”,然后说:“其实也没有太大差别,院里不少老师都可以算得上是我的亲人了——话说,当时我读书是很认真的,每天早上都会很早来晨读,站在我们教室的窗口往外面看,正好可以看到那棵体育场旁边的大树,实话说,我默默见证了不少校园情侣的诞生。” 她的神色充满了回忆的温柔,顾泽顺着她的目光向来时的方向看,道:“沈初初她,我是说,她,不太爱读书,上课的时候总在后排睡觉。那个时候我时常观察她。” “哪个时候?” 顾泽也并不隐瞒:“成为她男朋友之后——我曾努力去喜欢她。” “结果呢?” 他摇了摇头,并未言语。 初初正要说什么,顾泽的手机突然响了。 仍旧是毫无特色的系统自带铃声,低低响了一阵,像是闹钟。顾泽低头看了一眼,接了起来:“喂?” 他并未走开,说出的话却让初初很是茫然—— “在外面。” “她在我旁边。” “是真的。” “好。” 顾泽挂断电话,初初严肃地问他:“你如此言简意赅,对面竟然没有生气?” 他收起手机:“那家伙习惯了。” 这是一个十分亲近的称呼,像是关系极近的朋友,初初有些好奇,正打算详细问,学校下课的铃声突然响起:这么多年过去,铃声依旧是那个熟悉的音乐,一瞬间让初初有种穿越时空的感觉。 她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顾泽便拉起了她的手:“跑。” “啊?”初初被拽了一下,下意识跟着跑起来。 顾泽拉着她往校门方向跑,一路上专走没人的地方,他的声音里有隐隐的笑意,轻快又悦耳:“你想被学生堵住要签名吗?” 初初这才反应过来,她早就不是那个名不见经传的、每天早晨从教室里边读书边眺望远处大树的小姑娘了。 那么多想要留住的、抓住的东西,她都没能抓住,却在无意识的、无可奈何的时候,就变成了另外一个完全陌生的人。 她看着自己前面拉着她跑步的顾泽,心里想起一句尤其文艺,却尤其贴切的话:时光不在,还好有你在。 他们一路跑到大门口附近,初初扶着一棵树喘气,说:“最近真是缺乏锻炼,跑这么一点就不行了。” 顾泽拍拍她的肩膀:“我们现在得去个地方。” 初初抬头:“哪里?” 顾泽说:“我有个朋友想要见见你,我觉得你或许也想见见他。” 初初立刻想到了方才给顾泽打电话的人:“你很好的朋友?” “嗯。” “叫什么?” “喻子城。” 是个没听说过的名字,但应该是个男人。 初初略一思忖,紧张地问:“他喜欢你吗?他要是喜欢你,我就得回去换身衣服。” 她为了不让人认出,出门时候专程挑了一件十分普通的卫衣穿着,乍一看跟大学生没什么分别。 顾泽扶额:“……你想的太多了。” 第七十四章 在路上的时候,初初把自己即将跟顾泽好朋友见面的消息告诉了小伙伴郑琳琳。 郑琳琳忙于广告拍摄,在休息的间隙才有空回复,语音一条一条的过来,初初点开,听她道:“我刚才去搜索了一下,网友们都说,男朋友肯带你去见他的朋友,说明你们很有戏,下一步就是见家长了,所以我觉得,这个见朋友可以当作是一次见家长的预演。” 初初认真地思考了半晌,觉得见家长仍旧很遥远,故而决定无视她。 过了一会儿,郑琳琳又说:“不过我还挺奇怪的,顾泽竟然也有朋友,在我印象里这种世外高人都是独来独往的啊,突然冒出来一个朋友感觉很神秘的样子。” 初初其实也觉得奇怪,所以禁不住问:“这个喻子城……你们很早就认识吗?” 顾泽正在开车,随意地点了下头:“大学时候认识的,同学。” 那端的郑琳琳又发了语音:“我觉得你可以帮我留意一下顾影帝的朋友,如果他跟顾影帝差不多帅,又跟顾影帝一样擅长秀恩爱的话,麻烦帮忙问问他缺女朋友吗?” 初初:“……” * 见面的地方仿佛是地下组织的所在地,他们于帝都城区内的小巷子里拐得初初头晕,最终顾泽不得不把车停在路边,然后跟初初一起步行,找到了一家店面不大、外观看起来颇有特色的小馆子。 没有按铃,顾泽扣了扣门,没多久,一个男人走出来,笑着跟他打招呼:“你来了,喻先生等了一阵了。” 那男人皮肤有些黑,长得浓眉大眼,并不属于时下流行的清秀帅气,颇有些男子气概,他身材高大,看起来像是外族人。 顾泽拉着初初进门,道:“路不好走,来晚了些。” 男人一点没有拿他当影帝的模样,拍拍他的肩膀:“他在[蓝莲花],你直接过去,我去帮你们弄菜。” 除了开门时候的一瞥,那人自始至终都没有多看初初一眼。 待他走远,顾泽一边领着她往包厢走,一边与她解释:“那是这家餐馆的老板,名字里有个亮字,大家就都称呼他为阿亮,子城因为巧合与他相识,之后就常来这里吃饭。” 初初环顾四周,点头道:“这里很安静。” 他们走在院子里的回廊上,可以看到院中天井下的阳光,仿佛有轨迹一般,细细地落到地面上的野花上,让花朵原本鲜亮的颜色更加侬丽。而不远处的假山瘦削,山中竟然还有一泓泉水,淙淙流下,汇到清可见底的池子里,池中没有活物,只泛着活水的波纹,静谧而颇有禅意。 拐过一个弯,名为[蓝莲花]的包厢近在眼前。 初初突然无厘头地说:“这老板可能热爱摇滚。” 顾泽指了指旁边的包厢,道:“你想的太多。” 初初仔细一看,发现左右两边的包厢距离有些远,但门上的字还是清晰可见:一个是红莲花,一个是白莲花。 初初:“……这谁想的?” 顾泽无奈地道:“你马上就要见到的人。” 那一瞬间,初初脑袋里的想法是:这样画风清奇的男纸,或许真的需要一个像郑琳琳一样的女朋友。 * 结果实在出乎意料。 门内坐着的男子面容英俊,西装革履,头发一丝不乱,领带规整,连袖扣都闪着高大上的光芒。这样的穿着打扮让初初想起了一个许久不见,但还算有些存在感的人:邵一廷。 再看看自己和顾泽,他们穿着情侣卫衣,一样的款式颜色,初初的胸前画了一只胖乎乎的熊猫,而顾泽的则画了一棵竹子。 对比不要太明显……=_= 顾泽见到喻子城这副模样,也禁不住一愣:“你怎么穿成这样?” 喻子城站起身,身材高大、宽肩窄腰,开口却有点不好意思:“我想到要来见见收服你的妹子,就有点激动,所以就……” “就穿了西装来?” “……就在开会后忘了换衣服。”喻子城笑得灿烂。 他这样的笑容让初初心生好感,于是她也露出笑意,冲喻子城伸出手:“幸会,我就是传说中收服了顾泽的女人,沈初初。” 喻子城上前与她握手,却在即将碰到手的时候,见女生将自己的手收了回去,并且笑得矜持:“不好意思,顾泽不让我跟别的男人有接触。” 喻子城一怔,随即转头问顾泽:“至于这么小气吗?” 顾泽已然落座,正在悠悠地喝茶:“……就是这么小气。” 喻子城无奈地走回座位,叹息道:“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作为一个需要被保护的、珍贵的、请客的单身犬,我竟然还要被虐,这个世界实在太令人伤心了,我觉得我有一丝丝的想不开,怎么办?” 顾泽连抬头都欠奉,语气冷淡:“药不能停。” 初初莞尔。 在吃饭的过程中,初初才了解到,喻子城跟顾泽一样,大学时候都学的土木,两人同班且同个宿舍,就住在在顾泽下铺,与他有着同居之谊,是典型的理工科男生。但是在大学毕业之后因为家里的原因,经了商,如今成为了一个“没给父亲丢脸的富二代(喻子城语)”。 他的语气里颇有些感叹:“读大学的时候,我原本想跟顾泽组成一个组合,做两个全帝都最帅气的包工头,万万没想到事实如此无常,他成了影帝,我成了影帝的上司。” 初初:“上司?” 喻子城笑得很欠揍:“你男朋友没告诉你吗?我是晨光的股东,不算特别大,但也有些话语权,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我确确实实是你们两个的上司。有没有突然觉得我的形象高大了很多?” 初初实诚地摇头:“……并没有。” 接着她转头看向顾泽,开玩笑道:“我真的没想到你的朋友画风如此逗比。” 顾泽的语气也有些沉痛,他说:“其实我毕业的时候就想跟他断绝来往,没想到他竟然成了晨光的股东,只好忍一忍。” 喻子城很少见顾泽这样开玩笑,也从没见过他在女生面前笑意清浅、一边为她剥虾子一边开玩笑,于是觉得很玄幻:“你果真是顾泽?” 顾泽懒得理他,把剥好的虾放到初初盘子里,又开始帮她剃鱼刺。 喻子城看不下去了:“哎呀受不了了受不了了,我怎么从来不知道顾泽还有这样的男友力?” 顾泽凉飕飕地道:“你就算吃醋也没用,我说过很多遍了,我对你没有想法。” 初初&amp;喻子城:“……” 影帝,你的好朋友兼上司要被你玩坏了……=_= 直到初初离开去卫生间,整个包间里只剩下了两个男人,喻子城才敛起笑容,从口袋里拿出一根烟,在顾泽嫌弃地眼神下,并没有点燃,只是拿在了手里,他同顾泽说:“我没想到沈初初是这样的姑娘,以前看新闻,又听林姐说,我还以为你是脑抽了才会跟那么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中二病在一起。” 顾泽正慢条斯理地帮初初盛汤,道:“所以我带她来见见你。” 喻子城叹了一口气,靠向椅子后背,有些遗憾地说:“其实我真的没想到你会在30岁前恋爱,因为你的模样如此禁欲,总让我觉得你会单性繁殖什么的。我也真的没想到你会跟女明星恋爱,因为你一直不太像一个明星,总感觉跟这个圈子格格不入,实话说,我以为你会跟梓夜在一起。” 顾泽手下一顿,眉头也皱了起来:“周梓夜?” 喻子城见他这副模样,不禁问:“你该不会还不知道她喜欢你吧?” 顾泽摇头:“我确实不知道。” 喻子城倒吸一口气:“这件事如此明显,你也算是个聪明人,怎么会不知道?” 顾泽眉头皱得更深,声音沉沉:“我并不觉得我有仔细观察她的必要,更没有一定要直到她想法的必要,我们的关系很普通,只是她打电话我不会挂的情谊。” “周梓夜也算是个好姑娘——当然,我不是说沈初初不是,”喻子城听他这样说,忍不住道:“只是恐怕除了你,我们几个都看得出,梓夜她其实是追着你的步伐走的,你看,就算她家里人逼着她去留学,她也不顾反对选了编剧专业,只是为了离你更近些……而且我一直觉得她性格不错,聪明也大方,不矫情、重情义,如果你们相处的多一点,你肯定会对她有好感,我以为你们早晚得在一起。” 顾泽脸色有些冷凝:“这些话不要在初初面前说,我跟周梓夜只是普通朋友,并且即便我知道了她喜欢我,也并没有什么影响,我从没深切体会到她的聪明大方,也从没觉得因为跟她相处的多就会跟她在一起,实际上,我也并没有想要跟她多相处的念头,因为我在遇到初初之后,再没有想过跟别的女人在一起。” 喻子城一呆:“沈初初这么好?” 顾泽淡定道:“就是这么好。” 多年好友,喻子城自然感觉到顾泽有些生气,于是尴尬地补救:“其实我不是帮周梓夜做说客,只是随便说说,我也觉得沈初初挺好的,长的好看,也有演技,性格么……看起来挺温和,逢人便笑,就算刚才服务生把水杯打翻,差点淋到她,她也挺好脾气的,我没想到你会喜欢这种软妹子型的女生。” 顾泽想起初初,冷硬的表情便有些融化,他说:“你要是觉得她是个软妹,你就想错了。” 喻子城:“嗯?” 顾泽正要开口,初初回来了,她回到座位上,说:“这地方看着小,其实好大,我找了半天都没找到,院子里也没有服务生,最后竟然绕到了大门口。作为老板的朋友,我觉得你们应该诚心建议他给院子里贴几个路标——话说,你们在说什么?” 顾泽把汤放到她面前,笑容温和:“说你在爱丁堡修水管、换灯泡、因为邻居家的狗叼走了susan家狗的磨牙棒便追了它三个街区的事迹。” 初初:“……我觉得第一次见面,这些展现我内涵的事情可以不用说。” 顾泽道:“没事,他要是嫌弃你,你揍他便是。” 喻子城:……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 因为聊天,一顿午饭吃到了半下午,从餐馆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三点多钟。 初初因为吃多了,拖着顾泽在巷子里散步,来回绕了不少路,才绕到了他们停车的地方。因为是老城区,周围大部分建筑都是低矮的四合院,路上也均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三三两两搬着凳子坐在门口,有的在织毛衣,有的则在聊天。 上车前,初初随意地回头看了一眼,却在下一秒愣住。 顾泽已经坐在了驾驶位上,系好了安全带,一抬头,便看到初初扶着车门,正看着远处发呆。 他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发现并没有什么异常,问:“初初?” “我有点事。”她神色复杂,一把关上车门,从车前绕过,朝她方才看的方向跑去。 顾泽立刻下车,关门,将车子锁好,追着初初到了一个小院子的门口,却见她正站在道路上,咬着嘴唇,定定看着院子里的人。 那是一个有些混乱的院子,不算大,一眼可以看到底,不少人坐在院子中,像是住户。这样的情况顾泽听说过,是合租的四合院,每家一个屋子,中间则是公共区域。 初初看着的人是一个年轻女生,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甚至更小,穿着简单的深蓝色长袖体恤和牛仔裤,套着一个牛仔外套,头发高高扎起,看起来青春阳光。 那是她许久不见的陈安静。 瘦了点,也黑了些。 一个老奶奶提着小板凳,像是散完了步,又或者结束了与老友的相聚,才回到这里,刚要进门,便看到了初初与顾泽,她不解地问:“你们这是找人?怎么不进去?” 因为缺了牙齿,她说起话来含糊不清,但语气却是很善意的,初初定了定,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要一副即将哭出来的样子,指着陈安静问她:“奶奶,你认识里面那个女生吗?” “认识啊,小陈嘛,”老奶奶道:“我年纪大了点,脑子却是清楚的,她才搬来没多久嘛,还帮我打过热水,是个好孩子啊。据说是从西边来的?从那个什么齐藏?那得多远呐,现在的年轻人,都不好好在家呆着,全往帝都跑,以为帝都大啊,实际上,帝都小,都是小地方,都是小人物,过的小日子啊,哪里容得下他们的大梦。” 初初没说话。 老奶奶又说:“不过小陈是个好孩子,她来帝都做福利的嘛。每个礼拜都要去福利院,今天等下又要去啦,你看,她正收拾旧衣服呐。” 初初仰起头,逼回眼里的泪水,跟她道谢:“谢谢奶奶啊,我们先走了。” “诶呀,你们不进去啊?” 顾泽环过初初,手臂上很有力量,像是要把这样的力量传递给她,他说:“不进去了,我们是在找人,不过不是您说的小陈。” 老奶奶恍然:“啊,不是小陈啊,那走啦走啦,快去找,这里大,人也多,找人难哦。” 初初点头,又往里面看了一眼,果然看到陈安静正把几件旧衣服折叠打包。她其实不是个爱整理的人,以前在宿舍里就经常把衣服乱扔,总是初初帮她收拾,如今看起来,叠衣服的姿势到很熟练。 时间像是悄无声息、没过多久,但却在不经意间改变了许多,它把陌生人变成了朋友,把男神变成了男朋友,又把朋友变成了陌生人。 许久不见,初初甚至不知道当初那个号称自己不爱出门旅游的陈安静会跑去齐藏,也想不到一贯咋咋呼呼的她,能在这样一个四合院里安静地叠着旧衣服,神色温柔从容。 她转头轻声道:“顾泽,我们去福利院。” * 与学校的多年如初不同,福利院的变化倒是很大。 实际上,在初初车祸之前,因为与院长闹了不愉快,憋着一口气,她已经有很久没有回到这里,如今又隔半年,里面的楼房设施还一样,熟悉的人却都没见到了。 初初叹道:“我是个弃婴,刚出生没多久就被送来了,父母是谁,什么模样,没人知道。院长跟我说,可能是家里太穷,实在养不起我,只好把我丢掉,我很可能还有个哥哥——其实我也知道,这是个安慰人的说法,她是想告诉我,我父母也不想扔了我,他们只是没办法。”初初想到这里,忍不住笑了笑:“但如果不是真的想扔掉,怎么能这么多年都不来看看我呢,只要在附近派出所打听一下,肯定能知道我被送到这里了。但院长这样安慰我,我也实在不忍心把我脑补的各种虐心情节告诉她。” 他们走到活动区,因为小朋友们都在上课,这里并没有人,初初坐在秋千上,晃了晃:“其实她大可不必安慰我,长这么大,她早就是我母亲了,虽然年纪大了些,但可以当作是晚婚晚育嘛。” 顾泽从旁边帮她推秋千,温声道:“你说的对。” 初初接着说:“但我上大学的时候,她很生气。她一直想让我做个医生,我偷偷修改了志愿,跑去参加了艺考,虽然专业课成绩平平,但文化课分数高,竟然被录取了。录取通知书来的时候,她气得没让我吃饭。后来,我每次回来都要跟她解释:其实这个行业没她想像得那样糟糕,其实表演还是蛮有意思的,其实我也有了很好的朋友——她有时候会替我开心,更多的时候是担心,因为她怕我毕业了找不到工作,怕我去剧组被欺负,怕我被导演潜规则——我说,我长得又不是天仙,不至于被潜规则吧?她说,有的导演就是重口味。 “最后一次,我跟陈安静——就是我那个朋友,下午你也见到的,拜托了她一个远房的亲戚,想要去剧组打打杂,或者跑个龙套,不慎在讲电话的时候被院长听到了,她又生气,我当时觉得很委屈,因为我很努力,而这样的努力从来只会获得她的否定,于是忍不住就跟她吵了一架,跟她说,我会捧着影后的奖杯回来见她。” 初初自嘲地一笑:“那真是夸下海口,夸完我就后悔了,却没能低头回来。你看,即便是现在,我条件如此之好,都摸不到影后的裙边,当时怎么就那么脑抽呢,我应该说,等我跑完这个龙套,我就回来看你!” 顾泽问:“你当时参演了什么电视剧?” 初初沉默了片刻,道:“什么也没拍,因为刚到舟州,就出了车祸,醒来之后,就看到了john。” 秋日天高气爽,风中带着些许水汽,仿佛是下雨的预兆。初初坐在颜色鲜艳的秋千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晃着,周围空无一人,她唇边还带着笑意,眼里却有一片水雾。 她一开始因为害怕被发现而逃避,被发现之后又不知道如何面对过去的亲人,于是便像是站在崖边,进退不得,即便到了自己长大的地方,也没有勇气推门而入。 “我是不是特别怂?”她叹道。 顾泽摸了摸她的头发,开口:“如果你无法告诉她们你是谁,或许你可以重新认识她们。” 第七十五章 陈安静从齐藏返回帝都已经快两个月。 她的生活在半年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好的朋友因为保护她车祸去世,母亲因为发现父亲在外面包养了一个女学生而愤然离婚,弟弟受家里影响高考失利,不得不离开帝都到东南某城市念一所二本大学。 于是她提前交了论文,不管教导员的劝阻,打包行李,停了手机,一个人去了齐藏。 齐藏在华夏西南,地处高原。以前沈卿总说那里是装逼圣地,不过凡是去过的人无一不说那里山水纯净、天地静寂,是个值得带着防晒霜去一趟的地方。 言犹在耳,可惜她再没能有机会去。 站在纳木错湖畔的时候,陈安静望着湖水倒映的蓝天,坦诚地想,她的齐藏之旅其实不是为了装逼,也不是矫情地为了朋友圆梦,而是一场逃亡。 想要逃离所有难过悲伤与不愉快,所有来自并不相熟之人的浅淡随意的安慰、同情的目光。 离开的时候不可不谓是胆小懦弱。 然而当一个人在寺庙里拨动转经筒、听僧人唱诵的时候,看到自远方慕名而来的朝圣者、摄影爱好者的时候,与当地心思单纯的少数民族相处之后,才恍惚地悟到生活终究美好,失去也并不是大事。 而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或许很多时候不用太执着,因为即便执着,也改变不了什么。万物万事不过是一场因果,最早有了因,之后才有了果,因果循环,就仿佛水流不息,是阻不断也拦不住的。 我们能做的,似乎也只有接受与向前看而已。 实际上,不管在任何时候,逃避都是最差劲的行为。 “如果那家伙还在的话,肯定会嘲笑我吧。”陈安静哂笑。 所以她回到了帝都,租了四合院里的一间屋子,换了手机,存入了之前不少朋友的联系方式,并且准备再次通过自家舅舅的表哥的堂姐的婶婶的外甥女的关系,找机会在电视剧里跑跑龙套打打酱油。 将一切重新开始。 当然,除了想办法拍戏,还有些别的事情需要做。 周六的时候,陈安静照例抱着一堆旧衣服去福利院。衣服是从居住区的几个四合院里收集的,这次有整整两大包,收拾的时候不觉得,拿着的时候才觉得沉,她把东西塞进出租车里,揉了揉肩膀,坐进去叹了口气。 因为“行李”多,下车的时候便颇有些艰难,陈安静推开门,拎起一包衣物,却不想右脚刚踏出车门,便感觉到手上一轻。 她的第一反应是惊讶,侧过脸看去,发现是一个个子很高的女生,正伸出双手帮她托着那包东西。 女生看起来很年轻,戴着复古墨镜,长发压在帽子下,只一部分露在外面,乌沉沉的发色,多而顺滑,看起来完全可以去拍广告。墨镜外露出来的脸美得惊人,鼻子高挺,脸看起来也极小,唇色是淡淡的粉,在秋日里看着很是清新。 陈安静愣了一下,觉得对方有些面熟,好像在哪见过,却一时想不起。 或许是她的神情太过讶然,对方咧开嘴灿烂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声音悦耳:“我不是坏人。看你拿的东西很多,就帮帮你。” 陈安静下意识道:“谢谢!” 她说完,又转身从车上把另外一包拎出来,关上车门,与那女生说:“现在好了,你给我吧,我自己拿进去。” 那女生却不动弹,只问:“你是要去福利院吗?” 陈安静见她态度大方、笑容阳光,并不像是心怀不轨的人,当下便点了点头。 没想到那人道:“我正巧也要去,就帮你拿进去吧。” 陈安静顿在原地,打量了那女生一番,愈发觉得眼前的人有些眼熟,但却又禁不住觉得,自己若是认识这样的美人,肯定没有理由能忘记。 于是她好奇地问:“你去干什么?你是福利院里的?” 虽然这么问了出来,但她心里明白,眼前的女生虽然穿的休闲,但衣服质地极佳,看起来气质也很好,并不像是在福利院里长大的姑娘。 那人腾出一只手,摘掉墨镜,笑意盎然地看着陈安静。她脸上的神情熟稔,仿佛与她相识已久,没有半分羞涩:“我是一个演员,拍戏需要,想进去看看。” 整张脸露出来的时候,这几日都没有错过娱乐新闻的陈安静终于认出,面前的人正是前一阵子拍了《汉宫秋》与《吴越》,进而大火的沈初初。 她有一瞬间恍惚。 诚然,她恍惚的原因并不是自己竟然与一个颇有名气的明星距离如此之近,也不是面前看起来比电视里年轻不少女生竟然是影帝的女友之类,而是陈安静莫名觉得,沈初初给她一种熟悉的感觉。 这样的熟悉并不是来自于娱乐新闻或者八卦周边,而是十分切近的、日常的熟悉。 一时之间,陈安静只觉得自己的脑袋似乎转的慢了些,一直到对方因为她的怔忡而露出疑惑的神色,她都没能想出这种熟悉感的来源。 看沈初初一脸询问,陈安静放弃了脑中的胡思乱想,转而笑了笑,说:“只是觉得你比我想象的平易近人一点——那你跟我进去吧。” 她说着,跟门口的保安打了声招呼,拎着衣物走了进去。 跟在她身后的沈初初似乎是第一次来,对周围的环境有些好奇,正在环顾四周的景致。 陈安静道:“其实这里没什么特别的,除了一些领导和老师,剩下的就是小朋友,大些的都离开了,要么去读书,要么已经工作,有了自己的住所。” 沈初初“嗯”了一声,随意地说:“这里并不大。” 的确不大。 陈安静第一次来的时候,是在沈卿车祸后第二天。她之前虽然知道好友是孤儿,但因为没有机会,便也从没有去过沈卿成长的地方。 首次踏进福利院时,陈安静也曾禁不住感叹,这里比她想像的要小些:没有大片的草地,没有高大的建筑,周围总是安静,看起来有些世外之地的感觉。 因为突然想到沈卿,陈安静这才反应过来方才那种莫名熟悉感的由来—— 分明是长相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沈卿长相清秀、五官精致,虽然也称得上是美女,但与沈初初容貌的明艳相比,到底有些过于清淡,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远不如沈初初灿烂夺目。 但偏就是如此不同的相貌,在陈安静的眼里,沈初初的身上,却似乎有几分沈卿的影子。 即便她自己也根本说不出是哪里相似。 沈初初见她发愣,不禁问:“怎么了?” 陈安静才回过神,随口道:“没有,突然想起有件事很想问你,但又想到可能问起来会有些唐突,所以还是算了。” “没事,”沈初初一边走一边大方地说:“你总不是记者吧?” 陈安静先是摇了摇头,而后道:“我有个朋友,她一直很喜欢……嗯,顾泽顾影帝,但她不像你,她就是个普通人,基本没有接触顾泽的机会,所以她的喜欢也就是那种粉丝的喜欢。我只是想,如果她在的话,肯定会忍不住问你,到底是怎么追到顾泽的?” 沈初初似乎没想到她的问题如此,闻言先是怔了片刻,随后露出一个笑容。 那笑容有些复杂,仿佛蕴含着不少情绪,陈安静一时看不懂,却听她平静地说:“其实只是接触的比较多,熟悉之后才有了更多交往,也没有什么特别的。” 这是个中规中矩的答案,也是个太过平淡无奇的答案,陈安静觉得有些失望。 虽然因为经历了大变,陈安静的性格到底变得沉稳了些,但本性使然,她的情绪还总是写在脸上,让人一眼就能看透。 初初将她的失望看得分明,当下摇了摇头,道:“其实,两个人的关系能否变得亲近,很大程度上是由他们相遇的时间决定的。同样的人,相遇的太早,或者太晚,都不能成为最合适的人,因为我们自己本身,也在不停地改变,前一刻我们还喜欢着的东西,在下一刻或许就会厌恶。所以很多时候,所谓的相遇相知相恋,并不能强求,是个顺其自然的过程。这件事说得飘渺一点、不科学一点,就是缘分。比如我们两人今天相遇,你会觉得我们是否有缘?能成为很好的朋友吗?” 陈安静思索了一阵,坦率地说:“不会。” 诚然,在她心里,沈初初是个太遥远的人,她的生活与自己的圈子根本没有半分交集,而两个人能够相遇,不过是因为一个大明星心血来潮,想要见识见识孤儿院罢了。这样的相遇,让她找不到什么以后相处的机会,故而也没觉得两人能够再见,更不必说成为很好的朋友。 沈初初听了,别过头,轻微地吐出一口气,像是无可奈何,又似乎是无限心酸,最终只说:“或许,我们若是在四年前相遇,在今天就是非常好的朋友。” 陈安静丝毫没有因为对方是明星就违心说话的意思,此刻摇头道:“可是,不可能有这样的或许啊。” 初初似乎是笑了,又似乎没有,她的声音低不可闻:“对啊,哪里来的如果……” 两个人说话间,便走到了行政楼,这里是陈安静送东西的地方,她与初初解释:“我恰好认识这里的院长,平时都是把东西直接送到她那里,这里你不好进去,我就先走了,还是要说,下车的时候很谢谢你。” 沈初初颔首:“不用这么客气。我就是进来看看,现在也看得差不多了,一会儿还有事,得先走了,是我该谢谢你带我进来。” 陈安静笑笑:“不用客气。” 初初把衣物放在门口的椅子上,没有再说话。 陈安静却因为想到了什么,突然叫住她:“诶,对了。” 后者很快回头:“嗯?” 陈安静脸上有几分不好意思,隔了一会儿才道:“我就是想说,虽然我对顾影帝了解的不多,但因为我朋友实在很喜欢他,所以或多或少也知道了点关于他的事。我听说他是个很正派、为人很好且有演技的人,这样的人无论媒体怎么黑他,都不会陨落。而且《繁星》我看了,是部非常非常非常好的片子。我不晓得你们最近如何,但我就是多嘴一句,你也可以当我没说——我希望你们好好的。” 初初眼眶微红,但还带着几分笑意,神情依旧平静地看着陈安静:“会的,都会好。谢谢你。” 她最终也没能跟着陈安静一起去见院长。 门口的一番对话似乎抽走了她所有的勇气,用个文艺点的说法,只给她留了满腹惆怅。 天高云淡,举目望去,蓝色的背景上云彩仿佛羽毛,不知被谁的画笔细细描摹出来,浅浅地映在远处,树木被风吹得沙沙作响,叶子落了几片,悄无生气地铺了满地金黄。 在这样惆怅的一个日子里,初初只得叹了口气,拨通顾泽的电话,问他要不要一起吃火锅。 * 没想到郑琳琳也跑来凑热闹。 起因是初初在前往火锅店的路上接到了来自郑琳琳的电话,对方先是询问了几句关于她假期的事,而后又提到自己最近工作很是辛苦,继而说起上综艺节目的种种欢乐。 初初听了十几分钟,还是没能忍住:“你想说什么你说吧。” 郑琳琳尴尬一笑,道:“就是我家助理今天有约会,我自己做饭的水平又实在是可怕的人神共愤,所以想问问你,能不能做个饭搭子?” 初初考虑了几秒,道:“我约了顾泽吃火锅,你一起来吧。” 郑琳琳语气欢乐,嘴上还假意推脱:“打扰你们谈恋爱就不好了吧?” 初初扶额:“没事,火锅人多吃才好。” 然而,更没想到的是,等初初接上郑琳琳,并且与她一道出现在火锅店的时候,发现在约定包间里等待的不仅仅是顾泽,还有前一阵才见过面的喻子城。 喻子城没像上次一样西装革履,反倒穿得休闲,灰色的开襟毛衫里面是格子衬衣,下身则是卡其色的休闲裤,因为带着眼镜,整个人看起来颇有几分书卷气,虽然五官不比他身边的顾泽英俊,但也称得上帅气。 看到初初他们,顾泽凉凉地瞥了喻子城一眼,道:“从晨光出来的时候遇到他了,他说他想来打扰一下别人谈恋爱。” 喻子城立刻喊冤:“……我明明是说我想来看你们秀恩爱。” 郑琳琳忍不住说:“我第一次见这么帅的抖m。” 初初:“……” 于是就变成了四个人聚餐。好在郑琳琳和喻子城都不是内向的人,相处起来也不觉得尴尬,几个人边吃边聊,一时间气氛倒是很好。 吃到一半的时候,喻子城像是突然想起,转头问顾泽:“最近媒体那些报道是怎么回事?你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 顾泽沉默不语。 他出道时间不算短,演绎的作品也都是票房口碑皆佳,一路顺风顺水地走来,不可不谓是相当幸运。 但自从《繁星》上映,票房惨遭滑铁卢后,各种□□几乎是接踵而至,完全不给他喘息的时间。 比如某网站说,顾泽其实演技平平,之前能获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角色讨喜,更有可能是公司幕后操作。 还有人称,且不评论顾泽的演技,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他本身的性格就存在很大问题,这么些年来,从来不参与综艺节目,从没听说过有关系特别好的圈内朋友,平日里独来独往,不喜欢与人结交,其实非常孤僻、不合群。 更有“知情人”拿顾泽和初初的恋情说事,道:本人是顾泽高中同学,他高中的时候就是一个目中无人的学生,仗着家境好,不把其他人放在眼里。当时沈初初也是同班,两人看起来完全没有交集,所谓的“相恋六年”,恐怕只是一个带有公关性质的幌子。 …… 而对于这些新闻和“爆料”,网友们的反应也是各有不同。 有些人依旧力挺顾泽,认为他人品好,演技也好,《繁星》同样是部难得的好片,不过是因为没有迎合市场,所以导致票房惨淡。之前定位为小成本文艺片的《轻声细语》也同样票房不佳,且因为主角的演技问题,口碑也是极差,相比来说,《繁星》在各大影评网站上的得分都非常高,甚至远远超过票房赢家《吴越》,所以顾泽和张苏楠都不应该因为这部电影的票房而遭受质疑。 也有人评论,顾泽此番招黑主要还是因为他为人太清高,跟圈子里的风气不太相合,像他这样的人,注定在娱乐圈呆不久,能成名至今已经是个奇迹。 见顾泽不说话,喻子城皱眉:“你这么个无语的态度是怎么回事?” 顾泽淡淡道:“你不是问我得罪了谁?我得罪的人比较多,所以在筛选。” 喻子城:“……” 实际上,喻子城深知,顾泽完全不是一个“得罪了许多人且在圈内没有朋友”的人。虽然平时话不多,但因为工作认真,拍戏的时候又意外地细心,大部分与顾泽合作过的人都对他印象甚好。 在网络上各种□□和猜测层出不穷的时候,也有几个说话颇有分量的人站出来帮顾泽说话。 其中说得最直白的就是一贯维护顾泽的方彻。方影帝的微博干净简洁,一般都是转发一些好友新戏的消息和公益活动的宣传,这次专程发了一条原创微博说起此事:顾泽是我的朋友,他敬业,待人友善,不该受如此攻击。 喻子城见顾泽轻松的模样,又转头问初初:“他自己不操心,你也不在乎吗?” 初初正吃牛肉,肉片在红汤里翻滚了一圈,又沾了香油,味道极好,此时听喻子城问起她,便慢吞吞地把牛肉吃下,喝了口冰镇饮料,才道:“评论和评价一个人,是建立在了解的基础上的,而了解,又多半是建立在相处的基础上的。这些记者和网友,并没有跟顾泽相处,也没有机会了解顾泽,他们的评价又有什么根据?如果有人因为相信了这些话就讨厌顾泽,那只能说明这些人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不过人云亦云罢了,实在不必费心思去纠正。我看顾泽的粉丝大部分都是力挺他的,证明他的人气没有下降多少,他的作品虽然没怎么挣钱,但口碑仍旧很好,已足够不少演员羡慕嫉妒恨,这样的局面,细思起来,其实并不是太糟糕,不至于到不能好好吃饭的地步——你尝尝这个牛肉,真的很好吃。” 喻子城悠悠道:“……你们心真大啊。” 坐在他对面的郑琳琳忍不住看了他一眼,说:“这位同志,我虽然不认识你,但是感觉你应该是个圈外人,像这些舆论什么的你可能不太了解,虽然对于我们演员来说,这些评论有时候挺重要的,但有时候问题也没你想象的那么严重。不过你也是关心他们,我敬你一杯。” 她端起装着雪碧的杯子举了举,动了动嘴唇,大约是觉得虽然无酒,但祝酒辞还是要说的,故而沉吟片刻,道:“来,今天开车不喝酒,不过还是得说——呃,人丑就得多读书,人蠢还是少说话。” 初初&amp;顾泽&amp;拿着杯子半天没举起来的喻子城:“……” 良久后,喻子城看着郑琳琳半晌,最终道:“顾泽,你女朋友真是个深不可测的人,交朋友的技能实在炫酷。” 顾泽说:“跟我一样。” * 半个月后,所有关于顾泽的□□几乎都消失殆尽,仿佛从来不曾出现过。 原因很简单,张苏楠导演的《繁星》获得了本年威尼斯电影节的最佳影片。 张导捧着金狮微笑的照片登录了各大报纸娱乐版的头条,她的笑容欣喜却又淡定,似乎对这个奖项的获得并不意外。 初初问顾泽:“这事你知道吗?” 顾泽点了头,道:“之前听说起过,张导为了这个奖还是运作了一番的。” 初初:“那你怎么不告诉我?” 顾泽想了想,说:“不过是影片得奖,我觉得——” 他看着初初的表情,又改口道:“——好吧,下次若我得到我要获奖的风声,一定第一个告诉你。” 第七十六章 即便是在顾泽的铁杆粉丝初初看来,《繁星》都不是一部适合在电影院观看的影片。 它讲的是一个山村教师的故事。 男主角彭宇是村内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青年,他毕业后在城市里工作了几年,后因为了照顾不愿离开家乡的父亲而返回村里,当了一个平凡的乡村教师。 而在父亲因病去世后,准备返回大都市的前一天晚上,邻里外出打工的年轻夫妇车祸死亡,留在家中抚养孙子、亦是彭宇父亲好友的老人,则因受了刺激中风瘫痪,动弹不得,偏偏家中还有一个两岁多的稚子。 于是彭宇收养了孩子,并且留在了乡间,一边照顾孩子、赡养老人,一边在村子里唯一的小学里教书。 几十年后,当初那个孤儿已然走出山村,在城市中拥有了稳定的工作、美满的家庭,成为一个不折不扣都市人的时候,远方传来了彭宇离世的消息。 而这部片子里,不论是在影片开头,事业成功的中年人白天在喧嚣的城市中忙于工作,在夜晚的安眠中被电话吵醒,得知自己养父过世消息的片段。还是结尾处,彼时还算年轻的彭宇带着稚子读书,空闲中与他在夏夜的院中仰望天空,教他看星星的的轻声细语。 所有拍摄的角度、光影、台词以及演员的表现,都能让人在一种十分现实的、稍显感伤的气氛中感受到莫名的无奈与压抑。 诚然,这是张苏楠与顾泽想要传达的,却并不是来到电影院的观众想要看到的。 实际上,在初初看来,观众们肯花钱去电影院看的片子,要么是众星云集,要么则是爆笑喜剧,再不然就是特效震撼。因为在这个浮躁繁忙且节奏太快的社会里,大部分人都希望自己在闲暇时间中能够得到放松和愉快,并不是沉闷与压抑。 故而与同期满是笑点的喜剧电影《蜗牛慢慢走》、以3d特效吸引观众的科幻电影《第三星系》,甚至是之前明星众多、剧情与战争场面均引人入胜的《吴越》相比,《繁星》在电影院中,无疑如同一碟清热下火的苦瓜,虽与身体有益,却并不适合在缺甜少蜜的时候吃。 或许正因为这个原因,张苏楠也并没有对电影多家宣传,因为她的目标本就不在票房,而在得奖。 金狮奖就是对《繁星》最好的褒奖。 而就在威尼斯电影节结束没多久,关于《繁星》的好消息接踵而来,颇有些让人目不暇接的意思。 比如之前并未对这部影片做出过多评价的不少影评人和导演们,似乎都是在金狮奖花落之后,才注意到这部影片。他们大赞其内容深刻、引人深思,且导演手法纯熟:张苏楠虽多年没有作品,但经过沉淀后明显更加专业。 又比如在大陆百花奖和基本同期的湾岛金马奖的入围名单中,《繁星》包揽了不少重量级奖项,包括了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剧本以及最佳男主角。不少媒体预测,这部前段时间还让顾泽饱受非议的影片,很可能会帮他获取第二座(甚至第三座)影帝奖杯。 但其实顾泽本人并没有十分在意,他是在某天早晨,围着粉色围裙给初初蒸鸡蛋的时候得知此事,第一反应是问消息的来源、电话中的mark:“那《吴越》呢?” mark一愣,小声嘟囔:“你又没拍《吴越》,怎么这么关心……” 顾泽用保鲜膜盖把碗口仔细封好,又把碗放进锅里,才无视了mark的念叨,又问:“初初有入围吗?” mark叹了一口气,只能道:“入了入了,两个奖杯的最佳女配角,都是入围,就算最后没能得奖,也算是很大的肯定了,在她这个年龄,这简直是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当然,不跟你相比的话。” 顾泽语气里有些欣慰:“评委组还是有眼光的。” mark:“……我跟你打电话是通知你你入围了来着,你能不能关心一下自己的奖项啊?” 顾泽:“我得关心火候,没有空。” mark顿了顿:“什么火候?” 顾泽看了一眼旁边的食谱,道:“我第一次蒸鸡蛋,火候很重要。” mark:“……” 他为何会有一种影帝真的要退休在家做饭的感觉?=_= 因为在起床后忙着跟顾泽讨论鸡蛋火候是否合适、蒸鸡蛋的口感是否美味、下一次是否有必要在其中加个虾仁这些事,顾泽也没能记得把初初入围双奖的事情告诉她,故而初初在是在第二天下午拍摄广告的时候才知道的。 初初名气渐大,无论是代言还是其他邀约,都源源不断地涌来。但与她预想中的不同,她拍摄的广告却没有增加多少——除过以前签订的合约,林姐在安排的时候严格把控,举凡在她眼里不够高规格、产品没有太大前途,甚至她本人看不顺眼的广告,一律都被拒之门外。 而这样的严格,也让近期电视里出现的初初颇有些“女神范”。 林姐的原话是这样的:“不管你能红到什么程度,红多久,在现在,哪怕你再缺钱,都不能拍摄让人觉得很掉价的广告。简单来说,哪怕你的身价只有五块钱,也得给我拍出五百万的姿态。” 初初讷讷点头。 john忍不住小声道:“她本来也不缺钱。” 初初乐了:“可不是么,我男朋友钱多哈哈哈哈。” 林姐&amp;john:“……” 那天她拍摄的是某国际知名化妆品的香水广告。 因为“不知道走了什么咳咳运(john语)”,该品牌的亚洲地区总裁看中初初,邀请她担任该品牌在亚洲的新代言人,并且拍摄当季度新推出的一款香水的广告。 接到这个消息后,林姐一时间也没能想明白:“……按照你的名气,其实还没能达到这个标准。” 毕竟同期比她资历更深、更有代言和广告经验的影后都未必有这个机会。 初初只能挠挠头,问:“会不会这个总裁恰好有个心肝宝贝女儿,而这个女儿又十分巧合地看了我的电影和电视剧,成了我的粉丝,然后跟她爹地提了一下我?” john虽然时常对初初的脑洞难以忍受,但此时却很是赞同:“有这个可能!” 然而事实上,这个仿佛天上掉馅饼的代言也确实跟那位“一意孤行”的总裁有关。 就在半个月前,该总裁为了活动自己的身体,约了几个好友去打球,并且在草坪上聊天寒暄的时候,问起其中年龄最小的一个:“有没有女朋友?” 后者从来不喜欢隐瞒这种事,当下道:“没有,不过有一个很喜欢的。” 所幸这位总裁生的不是闺女,而是儿子,故而闻言也并未觉得遗憾,只忍不住好奇地问:“是谁?不知道我有没有听说过?” 握着球杆的青年目视远方,似乎是在看下一个目标,又似乎只是看看远处与草坪相接的天空,语气寻常:“是个女演员,叫沈初初。” 那天总裁赢了球,心情颇佳,第二天就把负责宣传的下属叫来,说起了新代言人的事。 于是这个差事便落到了初初头上。 * 广告的拍摄地在京郊的一处葡萄酒庄,据说是一个富豪的私产,建在一处开阔的平地,远离市区。大片的葡萄藤蔓挂在木架子上,土地被分成一道一道,阳光好的时候,光线便在叶间留下清新的痕迹。 而在山庄内,还有一座欧式的古堡,白墙蓝顶,远远看着,并不是纯粹的庄严肃穆,反倒多了几分田园气息。 初初下车后就开始化妆,百合妹子工作起来十分敬业,一直皱着眉头施工,对于所有前来打扰或者优势询问的人都一概不理,采取“轰出房间”政策。 john中途进来了一次,看到她们还在忙,忍不住插了句嘴:“剧组好像出了点事。” 初初正要询问,百合挑眉转头,瞪着john:“等我忙完再说。” 她气场强大,john一时愣住,而后又小声道:“……挺重要的事。” 百合姑娘接着问:“导演挂了吗?” john:“这倒没有。” 百合拿着刷眉毛的刷子指了指大门:“那行了,你可以出去了。” john朝初初使眼色。 百合回头,凌厉地冲初初道:“你给我把眼睛闭上!” 初初:“……” 于是john只好出去。 等到初初化完了妆,一切准备就绪、可以随意开拍的时候,才听到了一开始就传遍了剧组的消息:饰演男主角的男人因为路上遭遇追尾,受了点轻伤,所以今天来不了了。 虽然戏份不多,且称得上是女主角的陪衬,剧组并未请大牌担纲男主角,只找了一个混血模特,别的不够,帅和气质算是够了。 但无论是负责选角的导演助理、来自英国的大导演,都没想到这个混血帅哥竟然能在这时候出事。 助理急匆匆地打电话,得到的消息是,对方虽然没有大碍,但胳膊上和腿上都受了点伤。 原因是车子在被追尾的时候,此君正坐在第二排睡觉,一不留神,便在撞击的瞬间因推力而□□到了车门。偏偏保姆车的第二排座位与车门还有些距离,他这一撞,跌得有些惨,于是胳膊和腿都被擦伤,幸而脑袋没事。 导演助理年纪轻,对此事尤其着急:“这怎么办,哪里去找个新的?这场地又借得这么难,有钱都不一定能再来,今天拍不了,又得找人重新找地方……” john跟初初咬耳朵:“这个助理真不淡定,你看导演,真心大气镇定。” 初初看了看:“导演这么淡定,很可能是因为他还没听明白。” john:“……也是,不过说起来,这世界真的是风云莫测。” 初初语重心长地道:“有什么风云莫测,出门一定要记着绑安全带才是硬道理。” john:“……” 因为这个突发事件,现场可以说是一团乱:导演神色迷茫,编剧和助理都在联系其他艺人。 兵荒马乱之中,初初还听到她们之中不知道谁用粤语说:“女主角都化好妆了,只等着拍,档期很难商定,今天不拍的话后面就麻烦了。” 初初看了一眼在远处一边啃着三明治一边放空自己的百合妹子,觉得她收拾了半天的妆很可能用不上了,不禁叹气。 john见她如此,悄悄问:“你要不要问问顾泽?” 初初一脸惊讶:“这又不是我卖的香水,为何要劳动我男朋友?” john更惊讶:“我以为你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秀恩爱的机会。” 初初十分正色地道:“这你就误会我了,我是个从不秀恩爱的人。” john:“……” 联系演员的事情一直到中午都没能解决,毕竟要立刻找到一个身份和事、片酬合适、档期合适且能立刻赶来拍摄的男演员,是一件很有难度的事情。 吃过午餐,在初初以为今天的拍摄要告吹的时候,导演助理握着手机跑了过来,通知大家:“找到人了,找到人了。” 写剧本的人往往对于角色比较执着,编剧立刻问:“是谁?” 助理回答:“不是圈内的,但外型和气质都很符合,导演说让你把本子该一该,减少男主角的出镜,最好连脸都不要露,只是存在就可以了。” 编剧瞠目:“……谁啊?” 助理把她拉到一边,小声地说:“是这座酒庄的主人,今天他正好过来取酒,被去休息的导演看到了,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答应了帮忙拍摄几个镜头。” 初初距离她们很近,这些话都听得清晰。 她听到编剧道:“我听说这里的主人姓邵?” 助理对娱乐圈排得上号的人很是了解,当下把声音放得更轻:“是邵一廷。” 编剧想了几秒,倒吸一口气:“……导演难道去□□了吗?” 初初想到那个面容俊秀的年轻男导演,心里感叹这才称得上是风云莫测。 于是,初初这部广告的合作对象就变成了一个“丝毫没有拍摄经验的、但是非常有钱的、据说气质跟广告中男主角很搭的,圈外人”——邵一廷。 实际上,她并不知道的是,当初跟化妆品亚洲区总裁一起打球的男人,也正是于剧组露了一面后就再没有与初初有半分联系的他。 * 新出的香水是一款夜用香水。 因为香水的前味是果香,中味则是花香与木香,所以一开始,它带给人的感觉是清雅的甜美,且清甜中有些许平和,于是,时间并不长的广告内容的开端也颇有童话感,脱胎于灰姑娘的故事。 剧本中,来葡萄园帮忙的年轻女子对庄园的主人一见钟情,却始终未能有机会与他相处,许多天后,某次下雨,男人路过葡萄园,正巧与躲雨的女人擦肩而过,因为对方身上的香气而蓦然回头,却只看到了一个背影。 当天晚上,男人古堡里举行一场舞会,女子盛装出席、惊艳全场,没有人知道她来自何处,也没有人知道她的姓名身分,不少人邀她跳舞,她却只答应了舞会主人。二人翩翩起舞间,男人微微低头,轻嗅她耳畔的香气,唇角勾起。 舞池灯光明亮,所有身穿礼服的人随着音乐起舞,而场地中央的两人则如同王子公主,谱写着令人歆羡的童话。 在广告的最后,女子轻轻靠在男人肩头,因为身高差距的关系,微侧着头的时候,男人看不到她的表情。 窗外夜色已深,她神色微妙,眼眸迷蒙,与白日的清纯淡然截然不同,那是难以言喻的性感。 这样的编排,却是因为香水的后味是麝香、西洋杉木与香草,浓郁的香氛中深烙着成熟女人的标记,在前期平缓的甜美过后,给人一种诱惑且危险的感觉。 初初补妆的时候,邵一廷来了。 他与之前见面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分别,依旧是西装笔挺、长身玉立,让现场不少不知道他身份的人禁不住猜测,这又是哪家新来的模特。 他跟导演点了点头,丝毫没有理会想跟他打招呼的导演助理和编剧,径直向初初走来,坐到她旁边,语气平常地问:“最近好么?” 初初看了一眼旁边的百合妹子,发现后者似乎在专心致志地看眼影的颜色,并未留意邵一廷,也没有把他轰走,于是笑了笑,道:“一切都好。” 邵一廷看了一眼他们面前的葡萄架,又说:“最近葡萄都熟了,我那有几瓶好酒,走的时候你带一些。” 初初其实并不擅长跟“已经跟自己表白的陌生男人”相处,总觉得气氛奇怪,便下意识地推辞:“不用,我不喝酒。” 邵一廷说:“那就拿些葡萄。” 初初继续推辞:“不用,我也不爱吃葡萄。” 邵一廷伸出手,指了指不远处的古堡:“觉得如何?” 初初以为他打消了给自己送吃送喝的念头,不由地松了一口气,道:“很大气,也很漂亮,建在这里也合适,人少,没有喧闹的感觉。” 邵一廷平淡地说:“喜欢就送给你吧。” 初初静了片刻,才说:“不用,我自己买得起。” 站在初初不远处抬头望天一脸呆萌状的john:我身价十亿的男朋友为什么还没有找到我? 第七十七章 广告的拍摄出乎意料地顺利。 这个出乎意料,实际上是出了不少人的意料,比如导演和编剧,又比如初初。 经过编剧临时的改动,邵一廷在其中几乎没有露脸,大部分是侧影或者背影,好几次都只拍到了他鼻梁以下的部分。 即便出镜率低,也没能影响他“男主角”的地位。镜头中他鼻骨、嘴唇、下颚、脖颈的线条完美,半侧脸俊美得令人窒息,身材高大挺拔,单单只是侧影和背影,都足以让人心动不已。 编剧看着,忍不住叹道:“这种人拍这种广告根本不需要演技,因为他只要站在那里,本身就已经是男主角:英俊,有钱,身材好。值得美人们一见钟情、再见倾心。” john抱着手臂站在一边,看着场地中正在跳舞的初初与邵一廷,摇了摇头:“虽然看起来是男主角的配置,但我家初初天生不是标准的女主角,他俩看起来气场不太对,还是顾影帝更加顺眼。” 一直沉默的百合妹子瞥了他一眼,语气不屑:“你还能看出气场这东西?” john道:“……简单来说,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感情或许可以通过表情和动作隐藏,但是眼神却骗不了人,来来,你瞅瞅邵董看我家初初的眼神,你看到了什么?” 百合仔细看了半天,道:“霸道总裁爱上我。” john点了点头,又说:“你再仔细瞅瞅,我家初初看邵董的眼神呢?” 就在他们说话间,拍摄已经告一段落,负责道具的工作人员正在收拾东西,准备转移到下一个拍摄场地,而穿着礼服的初初正站在摄像机旁边,看方才拍摄的回放。 她穿着手工定制的深红色的鱼尾礼服,裸|露的双肩白皙诱人。 礼服的颜色是为了与香水本身的颜色相合,据说是化妆品公司那边专程从意大利买的,空运过来,面料合做工都精致地让人结舌,唯一的缺点,大概是在这个时节穿着,确实会有点冷。 邵一廷递给她一杯热水。 初初原本在看回放,琢磨着自己的神态到底有没有表现出妩媚诱惑的模样,伸手接水是个下意识的动作,接完之后,转头刚说了句“谢谢你啊john”,便发现旁边的其实是邵一廷,且他正一脸严肃地拿着土黄色的格子披肩,要往她身上披。 初初拦住他的手:“不用了,谢谢你。” 邵一廷道:“新的,没有用过,之前放在酒庄里,刚才才取过来。” 初初无奈,只得低声说:“不是新旧问题。邵一廷,我有男朋友,我们感情很好。他是个特别好的人,遇到他之后我就喜欢他,跟他在一起之后我从没羡慕过其他女人,也从没想过跟别的男人在一起。” 邵一廷依旧没有太多表情,俊美的脸上有丝丝冷寂,声音低沉而有磁性:“我知道,但你不能着凉。” 初初叹气,把杯子放下,从他手里接过披肩,自己给自己围上,立刻感觉到肩头的冷意散了些,于是说:“谢谢。但你不要在我身上花时间费功夫了,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况我只是棵狗尾巴草,你之前只是看走眼,现在该做是重新找个好姑娘谈恋爱。” 邵一廷缄口不言,站在她旁边,也看向了摄像机,少顷,才道:“对了,还没来得及恭喜你,我听说你入围了百花奖和金马奖的最佳女配角。” 初初乍闻此讯,很是惊讶:“什么?” 邵一廷把目光落在她脸上,看着她毫不掩饰的表情,笑了下,脸上比起方才的冷肃,表情也柔和了些:“看起来你还不知道,你凭借《吴越》中的西施一角,入围了双奖的最佳女配角。” 他能这样说,便一定不会有错。 一时间,初初心情有些复杂:十分开心,又有些许欣慰,觉得意料之外,又忍不住凭着自己的付出和电影的效果,觉得这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最终还是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与邵一廷说:“谢谢你带给我这个消息。” 邵一廷点点头,又面色平静地重新看向摄像机,仿佛之前什么都没发生过,只唇边还留有几分笑意,让他整个人都显得和煦了不少。 百合妹子因为站得远,完全没听到他们说什么,但观察了许久,终于向john开口:“初初看他的眼神像是在说,你是个好人,这张好人卡给你,你走吧。” john有点讶然,道:“没想到你表面粗犷,实际上也是能看出端倪的。” 百合揉揉手指:“我这个表面粗犷的人已经很久没有动手了,或许当不起你这一句[表面粗犷],你要不要试试看?” john落荒而逃。 只留下百合站在原地,远远看着初初与邵一廷,神色有些复杂。 * 拍摄结束的时候已经是深夜。因为白天耽误的时间太多,还有不少镜头还需要在第二天补拍,导演助理来与john协商档期合时间的问题,初初则坐在屋子里,裹着披肩,望着落地窗外沉沉的夜色。 邵一廷原本站在远处的楼梯旁。他的助理对于他参与拍摄广告这件事怎么也想不通,但到底也没有勇气问一问,只能在这一天中苦逼地辗转于酒庄和公司,拿着各种文件给boss签。 “老板,下午的视频会议推到了明天下午,但是明天下午您还有跟王总的活动,时间上会有些紧张,您看……” 邵一廷正浏览文件,良久后道:“时间紧没有关系——这个方案大体还做得不错,但是有些细节还是要改,你让财务部的人明天早上来我办公室一趟。” “好的,那您现在要回去吗?” 邵一廷思索了几秒,道:“你先去车上等我。” 他把文件交给助理,抬脚朝初初走来,问她:“我送你回去?” 初初正要答话,口袋里的手机却响了,屏幕上是顾泽看书的照片——她偷拍的,来电显示的称呼则是被john鄙视了许多次的[爱妃]。 初初看着屏幕,唇角弯起、表情温柔,接起电话时候的声音也比平时轻快了许多:“喂?” 电话那端的顾泽问她:“拍摄结束了吗?” 初初看了一眼还在跟导演助理说话的john,道:“已经结束了,但是在商量明天补拍的事情,一时走不了。” 顾泽似乎是在家,周围很安静,声音也很是清晰:“那你结束了给我一个电话。” 初初疑惑:“嗯?” 顾泽清越的声音里有隐隐的笑意:“我就在酒庄门口,等你出来,一起回家。” 初初只觉得自己像吃了棉花糖一样,被这样温柔的甜蜜引得心神荡漾,笑着说:“好。” 她挂断电话,看见邵一廷正站在自己面前,脸上甜蜜的笑意收了收,问:“怎么了?” 邵一廷似乎因为拍广告而劳累,眉宇间有几分疲惫,声音也比平时更沉了些:“没什么,只是想提醒你,晚上露重,温度也低,你回去的时候注意保暖,披肩留着吧。” 虽然初初觉得说出“我男朋友接我一起回去”这种话无疑会刺伤对方,但给他希望明显是更加不道德的做法,于是就客气地笑了笑:“谢谢,我一会儿坐顾泽的车回去,应该不会被冻到。” 邵一廷颔首,没再说什么,转身离开了。 就在邵一廷离开没多久,john终于跟导演助理商量好了所有细节,返回到初初身边,对她说:“我们可以走了。” 初初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没换衣服:“喔喔,你先走,我换好衣服自己出去,顾泽在门口等我。” john愣了一下,强忍住敲她脑袋的冲动,说:“你在开什么玩笑,这么黑的夜,就算顾泽在门口你也不能一个人出去啊,我等你一起出去,到门口你坐他车走就行。” 初初吐吐舌头:“一时激动,忘了忘了。” 她的安全意识一贯不太强,这一点已经被顾泽教训了不知多少遍。但后来顾泽见她“冥顽不灵、朽木不可雕”,干脆放弃了对她的唠叨,转而教育起john。 这样的教育无疑是很有效的,john现在除了像保姆一样细心,也能像保安一样负责了。 虽然他的身形跟保安的还差了不少。 * 初初来的时候穿着件棒球衫和牛仔裤,白天的时候不觉得,到了晚上,确实有些冷,于是她把披肩又裹上,看了一眼不伦不类的自己,心里默默念了一句“千万别让我的粉丝在大半夜的看到我”,出了试衣间的门。 没想到刚出去没多久,就看到大厅中的异国导演身侧站了一个有些眼熟的女生。 女生穿着米色风衣,英伦范十足,长发及肩,在灯光下看是深深的棕色。她正用英语跟导演说着什么,虽然听不太清楚,但隐隐能听到几个单词,是好听的英音。 初初其实只看到她的侧脸,但有时候就是奇怪——分明并不是多么熟悉的人,却不知为何,竟然能够一下子就认出来:周梓夜。 或许是她的视线太过强烈,周梓夜若有所感地转过身来,看到初初的瞬间有些许惊讶。 她的长相其实很东方,眼睛不算很大,但眼尾挑起,很有风情,五官细细看来有着十分耐看的美,且人瘦,又生得高,远远看去像是文艺气息颇浓的模特。 初初有点懊恼。 诚然,她不是懊恼周梓夜回国了,而是懊恼自己怎么就给棒球衫外面裹了个子披肩,并且还以这个形象出现在了周梓夜面前。 这让她有种还没打仗就输了一半的感觉。 周梓夜的惊讶只维持了几秒,而后便露出礼貌温和的笑容,跟导演说了几句,走到初初面前,伸手:“没想到在这里能见到你,沈初初。” 初初与她握手,声音平静:“拍广告,刚收工。” 周梓夜恍然:“是那款香水的广告?我刚回国,你们导演是我在英国的一个朋友,他说他恰巧在国内拍香水广告,于是我就来看看他。” 初初点头:“嗯,你们聊,我先回去了。” 周梓夜下意识拦住她,又在初初不解的眼神中尴尬地笑了:“其实上次见面有些匆忙,我原本是有些话要跟顾泽说的,你们似乎走得很急,所以——” 初初打断她,道:“你有话想跟顾泽说,可以联系他,我想你应该有他的手机号,跟我说没有什么用,我这个人一向不太喜欢传话。” “你误会了,我没有想让你帮我传话的意思。” “那现在很好,我们之间没有误会了,”初初觉得厅里有些冷,禁不住又把披肩紧了紧,对她说:“我得先走了,明天还有工作。” 见她举步离开,周梓夜便跟着一起走:“其实我也有话想跟你说。” 初初脚下不停,叹了一口气道:“你想说什么,说吧。” 周梓夜却说:“今天太晚,你也要回去休息,环境也太杂,我们约个时间改天说好吗?——不好意思,我知道我这样有些唐突,但我真的有些话想告诉你,我跟顾泽相识多年,我想,对于他以前的生活,你或许也是很好奇的。” 初初远远跟john打了声招呼,示意他可以走了,而后侧头看着周梓夜,发现距离近些看她,能看出她的眼眸并非黑色,而是浅浅的棕,很是好看。 初初没有丝毫闪躲地看着这双美丽的眸子,说:“我与顾泽恋爱六年,对于他的过去并不好奇。但你是他的朋友,你执意表明有话对我说,我自然是应该听的,明天我有工作,不知后天你是否有空?” 周梓夜听到她说“相恋六年”时就愣住,脚下的步伐也不由地停下来,眼中情绪复杂,似乎有水汽,又似乎没有。 半晌后,她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而那声音因为喉间酸涩,显得有些紧:“我,我后天有空,上午可以吗?” 初初想了想:“那天顾泽有事,应该不会叫我一起吃早餐,我想睡个懒觉,我们下午见行吗?你把电话给我,我们可以明天再联系。” 周梓夜拿出手机将自己的号码报给了初初,而后问:“……你们在一起六年了?” 初初勾起嘴唇,笑意清浅地反问:“你不是与他相识多年?” 周梓夜不语,初初快走几步,与john一道离开了古堡,往酒庄大门口走去。 john在路上问她:“刚那个女生是谁?你怎么跟她说了半天话?粉丝吗?” 初初把双手抄在口袋里保暖,道:“不是粉丝,是个情敌。” john大惊:“啊?情敌找上门了?” 初初淡淡地说:“都怪我的爱妃太招人了,回去要收拾一下。” 而她[招人的且欠收拾的爱妃]正站在不远处,靠着车门等她。 见她走近,顾泽问:“我方才打了两个喷嚏,是不是你在想我?” 方才还一脸冷漠的初初环住他的胳膊,笑得温和、声音轻柔:“是啊是啊,我一直都在想你。” john公公:初皇上,你的节超呢? -_-# 第七十八章 第二天的拍摄只有初初一人。 因为邵一廷的时间紧张,导演在前一天就把他需要出现的戏份全部拍完了,故而这次都是初初的独角戏。 虽然广告的时间短,但实际上拍摄的片段并不少,因为后期会有大量剪辑,许多片段都会被删减掉,只留下最精华的部分,在效果方面,自然是越美越好,而在情节方面,能展现出故事的大致轮廓即可,甚至具体的细节,都会留给观众自行脑补。 这也正是故事类广告令人喜欢的地方:它能给人更多的想象空间。 初初收工的时间比她想像的早些,于是便与郑琳琳一起去挑选礼服。 金马奖的颁奖礼不远了。 相比于初初的清闲,郑琳琳最近一直很忙。 她的首部电影《情|事了了》正逢上映,于是前一段时间都在忙着全国各地到处飞地宣传,而等到影片上映之后,她也没能休息:各种代言、广告和杂志的邀约让她忙得晕头转向。 “虽然说这种话很讨打,但我真的想说,以前不出名的时候觉得累,也不过是同时拍四部偶像剧的累,虽然身体疲劳,但拍戏的时候还是很开心的,”郑琳琳喝着奶茶,同初初说:“但现在这种累,真的是不知忙些什么的累,每天似乎干了很多事,但也没背台词,没跟前辈们一起拍戏,没能跟你说说话,身体累,心更累。” 她这样的感受初初自然理解,不但理解,也算是亲身经历过,于是她拍拍郑琳琳的肩膀:“我们能有戏拍,能做自己最想做的事,其实多亏了粉丝,没有粉丝和观众,我们就没机会接触戏剧。你现在干的这些事情,都是为了服务你的支持者,也不算是白干。” 郑琳琳抱着她不撒手:“初哥你可以去熬心灵鸡汤了!” 初初满脸黑线:“你夸我还是损我呢?” 两个人相携着去挑礼服。 其实,在本届的金马奖上,郑琳琳并没有作品入围,但是因为她也算是电影人,且新作品的口碑和票房都还不错,故而也拿到了请柬,想到这里,她眼里就放光:“一想到可以去电影节走红毯我就有点小激动,穿个什么样的礼服才合适我已经想了半个月了,但还是没想出来。” 初初淡定道:“我打算买个蓝色的。” 郑琳琳晓得她时一贯很有主意的,却不想主意来得这么快:“为什么?有什么寓意吗?” 初初的手划过一排礼物,声音仍旧平静:“因为我是凭着《吴越》入围的嘛,总要致敬一下西施。” 郑琳琳回想了一下,不由得更加疑惑:“可是我记得电影里西施不是穿的很素雅,就是穿着红色舞衣,貌似没穿过蓝色的衣裙啊?” 初初叹了一声:“她最后不是投湖了?湖水是蓝色的啊。” 郑琳琳:“……” 郑琳琳同学深深感到,自己第一次觉得在比脑洞这个事情上输给了沈初初。 #谈了恋爱的女人真是深不可测# #顾影帝到底对这个女人做了什么# 女人一逛起街来,时间就过的特别快,且总感觉逛的时间不烧,收获却总是不够。 不过,因为她们逛的是名品店,时间又是周内的大白天,故而周围并没多少顾客,环境如此安逸,正适合多走走,初初摘下了墨镜,只觉得心情极好。 而郑琳琳在看衣服的同时,又不小心爱上了一款包,于是一边很果断地刷卡买下,一边跟初初说:“为什么我有很多包,却总觉得缺一个?” 初初对这些没有追求,当下道:“俗话说,衣柜里的衣服千千万,只有新的最好看。” 她刚说完这话,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声轻笑。 初初与郑琳琳几乎同时抬头,下意识地看向了声源处,却也都在下一秒禁不住都呆愣原地。 发出笑声的是一个女人,她年纪不算轻了,但身材仍旧很好。女人正穿着一件黑色的华伦天奴的秋季新款站在试衣镜面前,那是一身黑色衣裙,裁剪合体,衬得她腰细腿长,看起来气质极好。 见初初她们怔愣的表情,女人无奈地笑了笑,走了几步,站在她们面前,向初初伸出了手:“你好,沈初初小姐,我听说过你很多次了,第一次见面,你比我想象的还要漂亮。” 她的普通话说得并不是非常好,口音里带着浓浓的粤语腔调,好几个字都发音不准,但声音却是好听的,比年轻的女生要稍沉一些,微微沙哑,有一种难言的性感。 初初看着她的动作,才如梦方醒,立刻与她握手:“张导,久仰大名!” 此人正是《繁星》的导演张苏楠。 诚然,张苏楠并不是典型的美人,她的五官有着典型的两广人的特征,颧骨有些高,脸颊也有些偏长,但偏偏气质太好,笑起来的样子又平易近人,让人只觉得如沐春风。 初初下意识觉得,之前说张苏楠是不懂情趣的女强人这种话的,不是眼睛不好使,就是脑子不好使。 张苏楠笑着道:“之前拍《繁星》的时候,我就问过顾泽,有没有女朋友。那时候他没有回答我,想必当初的抱枕,是给你买的吧?” 初初这才想起,自己那个兔子抱枕的事情还是通过张苏楠的访谈,才知道是顾泽买的,她想起顾泽,便忍不住扩大了笑容,神色温柔:“是在我那里。那时候我们没想着要公开,所以从来没有在别人面前提起过。” 因为林姐的要求,顾泽和她都必须在别人问起的时候,必须说他们并非因戏生情,而是多年相爱。 张苏楠闻言,点点头,说:“顾泽是个好孩子,你们这么多年也不容易,一定要珍惜彼此。” 初初联想起眼前人的经历,不由得觉得有几分伤感,道:“能跟他在一起是我的福气,我虽蠢,也知道得竭尽全力留住福气的道理。” 张苏楠笑得平和:“你们身在这个圈内,福气就比旁人要更难得些,明星这个职业,表面光鲜,内里的酸甜苦涩也只有自己知道。很多事情瞬息万变,前一刻你们是恩爱情侣,下一秒就有可能在媒体的报道中分手情断,又或者遇到更加英俊美丽且演技颇佳的同事,但无论发生什么,我希望你都能记得你今天的话。” 她虽然笑得温和,但眼眸中的光芒却有些犀利,连一旁围观的郑琳琳都感觉有些不对:“张导,您这话什么意思?初初和顾影帝一直好好的,为什么非要说得像明天就要分手似的?” 张苏楠将目光转向郑琳琳:“他们会不会分手,恐怕不是我几句话能决定的。” 初初拦住还想要说话的郑琳琳,笑容不改,只是眼中的温度降了降:“我不知道您是听说了什么,或者又误解了什么,但我方才说的话都是真心话,您信与不信于我都并没有太多影响,毕竟,这件事无论到底如何,都只是我跟顾泽之间的事。” 张苏楠愣了一下,随即又笑了笑,这次的笑容比之前多了些真心,少了一点客气,语气也更加随和:“有次我听顾泽说,你是个有点酷的女生,当时我也没想到你原来是这样子的——我喜欢你这样的性格,对了,听说你这次也入围了最佳女配角?” 初初一时觉得有点摸不清张苏楠的脾气,只说:“是的。” 张苏楠“嗯”了一声,而后左手托着右手肘,右手指尖点了点自己的下巴,缓缓道:“你在《吴越》中的表现非常出色,希望这次你跟顾泽都能满载而归。” 郑琳琳忍不住问:“要是你们俩都得奖了,是不是得请客?” 初初:“……我家门口的煎饼果子味道不错。” 郑琳琳:“……” 等到张苏楠离开,郑琳琳才问:“你什么时候得罪这个女导演了?我怎么觉得她话里带刺呢?” 初初看着周围的衣服,不置可否:“我也不知道,但感觉可能是有人跟她说了什么。” “能说什么啊?” “能说的自然很多,比如有一个有钱又帅的人正对我穷追不舍。只这一句话,甚至不需要探明我的态度,维护顾泽的人或许都会觉得我对这场感情不负责任。” 郑琳琳立刻追问:“等等,真的有一个有钱又帅的人正在追你吗?” 初初:“……” 良久后,郑琳琳又问:“你说的该不会是喻子城吧?唉,电视剧里都这么演,一个男的,各方面条件都还可以,偏偏喜欢上了自己兄弟的女朋友,于是就开启了自己悲惨的、配角和炮灰的一生。” 初初伸手摸了摸她的脑门:“……不烧啊,怎么会胡思乱想?” 听她这么说,郑琳琳终于明白绝对不是喻子城,她呼出一口气,似乎因为这个答案而略略放松:“不是他就好,那家伙太蠢,怎么跟顾影帝竞争,只要一出场就会被秒成渣渣好么。长得不够帅就不说了,还穷,老实说,真的完!全!配不上你。” 初初后来通过顾泽了解了一些喻子城的背景,尤其是他成为了一个“不怎么坑爹的富二代”这个事,听郑琳琳这么说,不禁好奇地问她:“你说他穷?” “可不是么,”郑琳琳回答得无比自然:“他不是卖水产的吗?那能挣多少钱啊……虽然我也是个穷人,但跟他比起来,我也算是小康了。” 初初想起顾泽前几天曾说,喻子城最近心血来潮,开了一家海鲜餐厅。 却不知道为何,在郑琳琳这里直接变了职业,成了个卖水产的。 周围没几个人,郑琳琳的声音也就格外清晰:“……不过也真是,这年头卖水产的穿得都像个学者,还能背出济慈的诗,我国的文化教育普及工作真是做得太好了!” 初初:“……” * 第二天,初初睡了一个懒觉,起来的时候已经中午十二点半。 顾泽有工作,故而早早地出了门,在冰箱上留下了便利贴:知道你会把早餐和午餐合在一起,就没有给你留早餐,午餐一定要吃。 于是初初撸起袖子,给自己下了碗面。 吃完之后开始默默嫌弃自己:跟顾泽做得相差太远,以后只要有顾泽在,坚决不能再吃自己做的东西了! -_-# 她与周梓夜约在一家咖啡馆,人很少,环境却还不错。 初初从来不喜欢迟到,提前十分钟便到达了目的地,却不想周梓夜比她到的还早。 女生穿着格子衬衫,套着薄毛衣,静静地坐在窗边看书。 这个姿态让初初想起顾泽,他看书时候也是如此:安静,认真,又好看。 她突然想起,在她和顾泽恋情刚刚曝光的时候,有一位网友曾在网上评论:虽然觉得沈初初和顾泽颜值都很高,看起来也很相配,但总觉得沈初初长得太艳丽,而顾泽的长相,或许应该配一个更清秀文艺的。 这条评论当初被点了不少赞。虽然初初自己觉得长相这种事情从来都是随缘,她穿越之后变得好看也没觉得是多大的幸福,但看到这种说法的时候,也会有那么一瞬间觉得“似乎也还蛮有道理的”。 如果非要找一个与顾泽“更相配”的长相,或许周梓夜还可以? 初初正胡思乱想见,周梓夜已从书中抬首,站起身看着她微笑:“抱歉,看书看得太投入,没注意到你来。” “没事,”初初道:“你来的很早。” 周梓夜抬腕看了看表,说:“我不喜欢迟到,与别人相约的时候,总会提前到,今天是恰好没有事情,就到的更早了些。” 初初点了点头,坐在她对面,没有说话。 周梓夜帮她点了一杯热可可,送到她面前,道:“其实今天来,是想跟你说,我喜欢顾泽,喜欢了很多年。” 初初微笑:“是么?” 第七十九章 咖啡厅里放着的是爵士钢琴乐,安静中有几分俏皮。窗外秋意浓浓,天高云淡,种在道路两边的法国梧桐还未落叶,远远看起来高大而沉默。 因为天气冷,且室内还没有暖气,便颇有些寒意,面前的热可可热气袅袅,甚至让对面的女生显得有些面目模糊。 实际上,初初有些想不起当时在爱丁堡初见周梓夜时她的模样,但却莫名的,还能回忆起了高中时期的她。 那时候周梓夜是班里颇受欢迎的女生,周围闺蜜很多,喜欢她的男生也不少。 高一的时候,初初就坐在她后桌,若是上课发呆,自然而然地便盯着对方的后脑勺,好在周梓夜绑马尾的发带经常换,也为初初的发呆增添了些许趣味。 某次上课,坐在教室后面的高个男生给周梓夜传纸条,倒数第二站是初初,她拿到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平日里因为打篮球而受女生追捧且对追捧他的女生向来不屑一顾的男生,暗自思考到底是怎么样的情感,能让这个男生在众人好奇的目光下传递纸条,又因着这样的行为红了脸。 这样的脸红,让所有人都对纸条上的内容心照不宣。 初初戳了戳周梓夜的肩,把纸条递给她。 后者不解地皱眉,却仍是接了过去,打开看了几秒,勾起了一丝笑容,而后就将纸条揉成一团,放到了抽屉里。 男生的同桌似乎也看到了周梓夜的笑容,揶揄地用手肘顶了一下自己旁边的人,脸上的神情仿佛在说:“你小子有福了。” 于是课间便有不少人在猜测周梓夜同男生要在什么地方约会,是不是该跟踪一下为班级的八卦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初初默默做题,不发一言,偶尔有人问起她,她便摇摇头,像古代街边摆摊的算命先生,高深莫测地道:“成不了。” 果真没成。 据说周梓夜在放学后十分严肃地拒绝了该男生,并奉劝他要么好好学习,要么好好打篮球,这样才能考上大学,再不济也能考个体育生,把时间浪费在自己身上很不合适。 男生又伤心又感动地答应了。 从此之后,班里流传着两件事。 第一是,沈卿脑子好,能未卜先知。第二,便是周梓夜是朵高岭之花。 有人问初初:“你能看出来周梓夜什么时候结婚吗?” 初初笑着摇头。 她能看出那二人成不了,不过是因为距离近,将当时周梓夜笑容里的不屑和讽刺看了个周全。 而至于周梓夜是不是高岭之花,她从来都不关心。 毕竟就算是,她也比不上顾泽。 如果周梓夜是京郊秋山上的花,那顾泽绝对是珠穆朗玛上头的,别说摘,看一看都不容易。 或许是因为周梓夜当初的哂笑留给了初初太深的印象,她有点难以想象,有一天这朵秋山山巅的花,竟然会坐在她的面前,跟她说自己喜欢了珠穆朗玛山顶的野花顾泽很多年。 初初看着面前的热可可皱了皱眉,不动声色的将它推到一边,问周梓夜:“你喜欢他很多年这件事,是不是该跟他说?” 周梓夜轻笑着摇了摇头:“顾泽是个很聪明也很细心的人,这件事他早就知道,我又有什么必要专程告诉他?” 于是初初又问:“那你有什么必要专程告诉我?” 周梓夜似乎觉得好笑,将身子往后倾去,靠在了座位后面的软垫上,姿态放松:“我前段时间跟高中一个同学联系上了,她说顾泽与你一直是陌路模样,可能是你使了什么手段,才成了他女朋友。可是你瞧,即便你成为了他女友,顾泽早知道我喜欢他很久,却跟我做了这么多年的朋友,且他身边的朋友都觉得我们迟早会在一起,可见他从没把你当作很重要的人。这件事已如此明白,你却仍旧糊涂,我也不是专程告诉你,只是想跟你说一句,有时候不要把自己看的太重。” 初初脸上的笑意已不剩丝毫,只留下几分不耐:“我将自己看得重些又与你有什么干系?” 周梓夜道:“于我也没什么干系,不过最后你会多受伤些罢了,我不过是好心。” 初初目露同情:“我早听说学编剧的人脑洞都大,但我没想到你比郑琳琳的脑洞还大,你自说自话这么久了,可能也比较累,有没有什么想喝的?——我想点杯茶很久了,可你一直在说,没给我时间。” 周梓夜一愣。 初初却已经叫来服务生,点了一杯红茶,犹豫了几秒,又改口,只让她拿一杯温水过来,而后不好意思地解释:“过几天有个活动,最近在节食。” 服务生是个年纪很轻的小姑娘,其实早已认出她,此时笑着说:“已经很瘦了,我在杂志上见过这件裙子,你穿真好看。” 周梓夜把实现落在初初身上,见她穿着一件黑白红三色印花的长裙,上身是衬衫设计,中间又将她的腰部收得纤细,衬着白皙的肤色,气质极好。 沈初初确实很美,且无论从什么角度看过去,都美得赏心悦目。一想到她与顾泽相恋六年,周梓夜觉得心里有些涩。 初初端着热水喝了一口,润润嗓,才开口道:“我其实不爱喝热可可,上次在爱丁堡点它只是因为太冷。你看,只是喝过一次,你就以为我很爱它,说明很多事情,臆测要不得,在你信心满满地认为自己一定正确的时候,很可能就会有人来打脸,所以判断这个事,要慎重。” 周梓夜“呵呵”一声:“你是来给我上课的?” 初初谦虚道:“没有没有,本来想委婉点,但你这么着急,那我就直说了,你怎么喜欢顾泽我没兴趣,顾泽怎么看你我也不关心,你可能年纪大了没谈恋爱所以不太了解,被喜欢的感觉是骗不了人的。我是顾泽的女友,我也觉得顾泽只喜欢我一个,我俩结婚的时候会请你的,你放心。” 周梓夜握着杯子的手不禁使劲,指节突出,像是要把马克杯捏变形,半晌说不出话来。 初初默默喝完了温水,问她:“还有什么要说的吗?没说的我就走了。” 周梓夜仍旧不言语。 初初摇头,脸上一副失望的神色:“……唉,我以为你要给我爆你跟顾泽的亲密照片,或者顾泽给你表白的话呢,结果竟然这么没有收获,我真应该答应陪他在家看电视。” 她说着,站起身,裙摆散开仿佛一朵好看的红黑色的花,将几张钞票压在杯子下,初初朝周梓夜点了点头,道:“我赚得多,你又是客人,这次我请,你不要客气。” 正要离开,却听到一声杯子落在桌上的清脆声音,初初皱眉回头。 周梓夜并未看她,像是发呆,怔怔地盯着桌上的马克杯,声音平静:“不管你信与不信,一年前的圣诞节,我回国,顾泽喝了酒,是我送他去了宾馆,我们……这件事我本不想说,但你既然觉得是他女友,我想,总该告诉你。” 初初表情惊讶:“……你是想让我往杯子下多压点钱?” 周梓夜终于发怒,眼眶微红:“沈初初,你不要太过分!” 初初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冷冷道:“一个朋友喝醉了酒,你有很多种更合适的方法去处理,选这一种,不知道是谁过分。” 她说完,戴上墨镜,头也不回地出了咖啡厅。 * 初初原本打算直接回家,走到半路,却又让司机绕了一圈,转头去了郑琳琳的住所。 等到站在了她家门口,她才想起自己并没有给郑琳琳打电话,而此时大门紧闭,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这个最近忙得一塌糊涂的女生并不在家。 初初叹了一口气,揉了揉自己的头发。 在门口傻傻站了几分钟,楼道里突然传来了响动。 郑琳琳住在一个高级社区,一层两户,初初下意识往里躲了躲,又冷静地把墨镜戴上,侧过身子。没想到下一秒,便听到了耳熟的声音:“你一个卖水产的,怎么知道我要去颁奖典礼?你送件礼服上门,又有什么居心?我,我上次吃的螃蟹,给过钱了啊!” 初初轻手轻脚地走向楼梯间,看到郑琳琳站在电梯口,穿着橙色的家居服,头上还绑了个兔子耳朵模样的发带,正跟站在她面前的人说话。 她面前的人道:“送你衣服又不是送你炸弹,有什么居心不居心,你不是明星吗?我是粉丝行不行?” 郑琳琳仔细看了看他,问:“那你知道我演过什么戏吗?” 那人无言以对。 郑琳琳拔高声音:“你果然居心不良!” 初初摘下墨镜,走出来,幽幽道:“世界变化真是快,上次吃火锅的时候你们都没怎么说话,转眼间就已经到了可以送礼服的关系了。” 喻子城抱着一个白色的大礼盒,微微一笑,并不说话。 郑琳琳见到初初,先是惊讶了一番:“这家伙说进不来门,我专门下去接了他一回,你是怎么进来的?” 初初:“……我在楼下的时候正巧也有个人出去,我就跟着进来了,按理说你应该在门口,我怎么没见你?” 郑琳琳满脸无奈:“他说他在门口,让我去给他开门,我到楼下了,才知道他说的门口,其实是小区大门口。你说他是不是脑残,大门口开门不叫保安竟然叫我,我就穿着睡衣出去了,我也是脑残……” 初初:“唉,既然你们有事,我就先走了。” 郑琳琳拦住她:“我跟这个卖水产的没事——你们家顾泽怎么交了个这么不靠谱的朋友?话说你来找我又是什么事?” 初初道:“也没什么,本来想叫你出去喝酒。” 郑琳琳大惊:“顾影帝出轨了?” 初初:“……” 郑琳琳挠挠头:“难道不是?我以为只有顾影帝出轨了你才会找我喝酒,毕竟你心那么宽,除非是这种天崩地裂的大事,怎么可能要去喝酒。” 初初:“……” 喻子城插嘴:“顾泽怎么可能出轨,他是万年老处男,单性繁殖的,出轨什么的根本不可能。” 初初:“……” 虽然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面对他们,但是心情竟然莫名其妙的好了些…… 郑琳琳见她一直不说话,好奇地问:“如果,我是说如果,顾影帝出轨了,你会跟他分手吗?” 初初摇了摇头。 郑琳琳叹气:“你果然还是个心软的人。” 初初继续摇头,道:“我会先打得他下不了床,再分手。” 郑琳琳&amp;喻子城:“……” 第八十章 最终初初也没能成功参观郑琳琳那个所谓“乱中有序且内含丰富”的家。 因为号称自己是郑琳琳粉丝的[水产商]喻子城抱着盒礼服站在门口,绅士微笑,颇有“你不让我进去我就站在门口一整天都不走”的架势,郑琳琳生怕邻居叫记者,无奈之下终于妥协。 “听说打扰别人谈恋爱要被驴踢,我先走了。”初初上道地说。 郑琳琳慌忙解释:“我,我跟他真的没什么!” 喻子城淡定地挥挥手:“路上注意安全。” 走出小区后,初初给john打了个电话。 对方的背景音很是嘈杂,似乎在一个人很多的地方,声音像是吼出来的:“我在打麻将!!我妈叫我出来的!!说是不帮她把钱赢回来今晚不能回家!!!你有什么事啊?!!!” 初初无奈道:“……那你打吧,我没什么事。” john:“你!说!什!么?!” 初初提高声音:“我!!没!!事!!!” john:“没事你打什么电话啊?!!” 初初:“测试一下你有没有带手机!!!!” john:“……” 吼完之后挂断电话,初初觉得小区门口大爷看自己的眼神颇有些微妙。 * 回到家是傍晚,顾泽中午下午就结束了工作,正在客厅里看书。 电视机里播放着音乐频道,里面是华夏某个青年钢琴家演奏会上的演出重播。轻柔的曲子倾泻而出,将室内的气氛渲染的有几分温情。 顾泽听到响动,抬头看向初初,手上仍捧着书,脸上已带着笑意:“回来了?” 这样的场景,初初觉得,哪怕是再过三十年,自己仍会感到心动。 她点点头,到了两杯水,拿到顾泽面前:“去见了周梓夜。” 顾泽接过水杯喝了一口,语气平常:“你去见她干什么?” 初初摊手:“她想见我,说是有话跟我说,我想着总归是你的朋友,见一见是应该的。原本还想跟你一起去,但她的意思似乎只想跟我说话。” 顾泽沉思片刻,道:“她回国,应该是想想在国内发展事业,是有什么剧本想给你吗?” 初初轻笑,伸手把书本从他手里拿走,说:“她倒是给我讲了个故事,不知道是不是新剧本的构想。” 这样话里有话的初初让顾泽没来由的感觉不安,他眉峰渐敛,声音也沉了下来:“什么故事?” 初初声音和缓,平静地道:“说是有个姑娘,高中时候就喜欢她的一个学长,喜欢了多年,而这位学长心知肚明,因为对她亦有好感,就先与她做了朋友,且在某年的圣诞节还跟她亲密接触了一回。可就在这个姑娘以为马上要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时候,这位学长突然带了个女朋友出现在她面前,你说狗血不狗血?” 顾泽笑意尽失,眸中墨色翻涌,问道:“你觉得呢?” 初初把书放到茶几上,因为用了力,声音便大了些,那响动像是打破了钢琴曲所有的宁静安谧,犀利如同她的话语:“我觉得她编的挺有意思,实话说,第一次见放p放的这么文艺的妹子,有点大开眼界。” 顾泽的脸色缓和了些,伸出手揉了揉初初的头发:“我从来不知道她喜欢我,也对她没有好感,若我有好感,她绝不仅止于我的朋友。” 虽然觉得问了就仿佛认输,但初初仍旧抿了抿唇,鼓起勇气问面前干净清朗的男人:“那去年圣诞节你都干了什么?” 顾泽看了她良久,似乎是想要从她眼中找到怀疑与不信任,良久后,却只看到了清亮的好奇,于是叹了口气,说:“因为出了事,所以我记得很清。那天白天一直在工作,晚上跟子城去喝了酒——他说他家里冷清,想找个人一起过节。周梓夜是在我们喝到一半的时候来的,结果后来子城喝醉,我们只好把他送到了宾馆,因为是mark帮忙抬着他,进酒店的时候,便只有我跟周梓夜两个人,没想到被记者拍到了,于是,第二天报纸上就有了我跟一个神秘女子去酒店过夜的新闻。” 初初恍然。 其实那条新闻她是有印象的。 去年临近年末的时节,一贯少有绯闻且从来都是“被绯闻”的顾泽突然被爆出,与一个神秘女子同入酒店。而报纸上,那个女人因为背对镜头,面貌长相都没有被拍到,只顾泽的侧脸清晰。 就在所有人惊讶的时候,顾泽的经纪人和助理出面澄清,说他只是送朋友,并且提供了他不久后就离开酒店的照片,这场风波才平息。 想到这,初初有点无语:“你不知道她当时神情多逼真,像是被我逼得走投无路才说出来这样的[事实],她去学编剧有点可惜,明明是个影后苗子。” 顾泽的视线有一秒落在远处,像是回忆,又像是走神,但很快又收回到了初初脸上:“……我没想到,时光竟然能让一个人如此面目全非。” 初初明白他说的是周梓夜,不禁道:“或许不是面目全非,而是你根本没有认识她——话说,我这么说她,你会觉得我很小心眼吗?” 顾泽勾起嘴唇:“我挺喜欢你小心眼的。” 初初也笑:“你刚才说什么?” 顾泽道:“我说你是挺小心眼的。” 初初:“……” 两个人说完之后,又一起窝在沙发里看电视。 因为初初接地气的品味,顾泽不得不把书放在一边,切换音乐频道,陪她看鸭梨台的综艺节目,结果没过多久,回来时候还有些郁郁的女生便已经笑倒在沙发上,揉着肚子说:“太有意思了,不过,你要是去参加综艺,肯定很有看头。” 顾泽慢悠悠地道:“也许。” 初初看着节目里的女明星,突然想起来:“话说我礼服还没定,要么明天你陪我去看看?有几家品牌说可以借礼服给我,但款式我都不是很喜欢。” 顾泽继续慢悠悠地说:“你的礼服在你房间里了。” 初初愣愣地“啊?”了一声。 顾泽看着她,神色温和:“我听说前几天你跟john说你男朋友很有钱,我觉得有钱的男朋友需要表示一下,所以就给你买了件礼服,尺寸是按照你一周前试衣服时候量的数据给的。” 初初反应了一秒,随即跳下沙发就要往楼上走,顾泽一把拉过她,给她把拖鞋穿上:“去吧。” 飞奔上楼。 偌大的房间里一切整齐有序,与她中午离开时并无两样,只床上多了一件深蓝色的礼服,像是个睡美人,安安静静地躺着。 裙子看起来也并没有十分特殊设计,无袖、一字领,上身是深蓝薄纱,裙摆层层叠叠,颜色更深些。但即便是在卧室温暖的、略显昏暗的灯光下,都能清楚的看到,礼服上从领口到裙角上缀着的珠片和宝石。 有的是梨形,仿佛水滴;有的则是不规则的圆,一点点连成整片;还有些是星星形状,有大有小,散落在裙摆上。 整件礼服的颜色在珠光的映射下,便如同深深夜幕,而所有珍珠宝石,则是万千星辉、银河灿烂。 初初伸手,指尖轻轻划过裙摆,只觉得顾泽似乎送给了自己一片星空。 而送衣服的某人已不知何时站在了房间门口,脸上是温柔的笑意,眼里情意浓若秋意:“喜欢吗?” 初初愣愣点头:“你怎么知道我想要一件蓝色礼服?” 顾泽道:“多亏情报局的郑琳琳同志。” 初初噗嗤笑出来:“顾影帝费心啦!” 顾泽谦虚:“还好,毕竟是[有钱的男朋友]。” 初初:“……” “你男朋友真是有钱啊!!” 晚会前化妆的时候,郑琳琳对着初初感叹:“这件礼服是x牌今年秋季高定,刚出来没几天吧,他就给你买来了!买来了!” 初初正闭着眼任百合妹子折腾,闻言便道:“我一个村里的不太清楚行情,但卖水产的为了给你买礼服恐怕也倾家荡产了,你真的不考虑一下吗?” 郑琳琳一想到这就心塞:“你不知道我花了多大力气让自己无视那件美到爆——虽然比你的还差一丢丢的礼服,借了一件y家的新款穿来,回头我就拎着那个败家子去商场把它给退了,话说……应该能退吧?” 初初不言语,心里默默给喻子城点了根蜡。 * 对媒体来说,当晚典礼开始前,最大的新闻点不是某女明星为搏出位衣着暴露,也不是某离婚明星夫妻言笑晏晏、看似和好,而是自从恋情“被公布”后,两个对此从没有正面表态的主人公顾泽与沈初初终于在金马颁奖典礼上双双露面。 且十指紧扣,同走红毯。 初初的深蓝礼服在红毯上熠熠生辉,长发挽起,发间有星星点点的浅蓝色宝石,此外再无多余缀饰,于是她本人白皙皮肤与婀娜的好身材便格外引人注目。且走红毯的模样看起来,比当初在上一个颁奖典礼时候更添自信。 而她身旁的顾泽也与以往不太相同:除了表情比平时柔和,且西服与初初的礼服颜色相近,领带也是意外骚包的繁星纹路,甚至口袋里的丝巾都与初初头上的发饰颜色一致。 他们一路走来,不须刻意放慢速度,也不须多余笑容言语,便已经足够吸引人的眼球:只是站在一起,就仿佛色彩和谐的画卷,美不胜收。 围在场外的一个记者忍不住边拍边道:“谁说他俩长得不怎么配,简直眼缺,这要是再不配,娱乐圈根本没有相配的人了。” 他旁边举着手机的某粉丝只差举双手双脚赞同:“就该明天结婚!” 而远远看着他们一起走红毯的john却吸吸鼻子,抹了抹眼角。 mark一脸嫌弃:“这么好的日子,你哭个什么鬼?丧不丧?” john接过他递给自己的手帕,随便擦了擦鼻涕,声音里仍有鼻音:“我感动不行吗?难道你没有一种自家闺女终于嫁给了心上人,这会儿正走红毯的心情吗?” mark凉凉地道:“……我只有种我家的好白菜到底还是让你家猪拱了的心情。” john:“你说话注意点!” mark语气无奈:“这是你家闺女说的,今天她挽着顾泽的手,说自己终于把好白菜拱了,心满意足。” john收起眼泪:“……我家闺女脑袋是不怎么好使,但每次想到还有个更不好使的郑琳琳在,我觉得还有点欣慰。” 一直在他们身边站着的喻子城终于开口:“诶,你们说,郑琳琳脑子那么不好使,我怎么还是追不上呢?” john&amp;mark:“……” 走完红毯,初初觉得有些热,又有点紧张:“我觉得起码有三台摄像机都在拍我,但我真的很想擦汗。” 顾泽拿纸巾帮她擦了擦额头:“别紧张,你是来领奖的。” 初初好奇:“你真觉得我能得奖?” 顾泽温和道:“没得到的话,我的就送给你了。” 初初更加好奇:“你真觉得你能得奖?” 顾泽满脸严肃地说:“我们要得最佳情侣奖这个事,难道不是必然?” 初初:“……” 这么冷的笑话真的十分有效地帮她降温了。 -_-# 第八十一章 金马奖颁奖现场众星云集,除了大部分人是近期荧幕上的熟面孔,许多久不为人所见的前影帝影后们,似乎都约好了似的,突然想起来在这一天出来走动。 于是初初甚至在现场看到了不少自己儿时的偶像。 “你看你看,是陈盈斐!我小时候超喜欢看她的戏,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竟然真的一点都没老啊,那脸,那身材……”初初扯着顾泽的袖子小声说:“我要是五十岁也能跟她似的不见老就好了。” 顾泽认真地说:“你五十岁会有你五十岁的美,不必羡慕别人。” 初初:“我五十岁能有什么美的?” 顾泽道:“嗯……白头发,皱纹和赘肉吧,大概。” 初初:“……你闭嘴。” “诶诶!快看,那是季衡!八年前曾经连续三次获得金马影帝的帅大叔!”初初又指了指舞台侧面站着的男人:“你不是曾经说他是你的偶像吗?” 顾泽惊讶:“我怎么都不知道我的偶像是他?” 初初愣了下,解释道:“我记得有一期杂志里写了啊,你的访谈,里面你说季衡是你的偶像和你努力的目标什么的……” 顾泽扶额,语带叹息:“虽然我很钦佩季前辈,但我没说过这样的话,你是不是买了盗版杂志?” 初初悲愤交加:“坑爹的报刊亭!!” 三秒过后。 初初:“啊那不是功夫片之王齐穆然吗?真人看起来没有电影里那么壮啊,不过看起来还是好有男人味,如果能有机会跟他打一架就好了哈哈哈哈!” 顾泽:“……” john在他们身后捂着脸:我家妹子这么乡巴佬真的不能怪她,因为她本来就是个货真价实的乡巴佬……=_= 经过了主持人的插科打诨,不少明星的有爱互动,颁奖仪式终于开始。 从一开始就消失不见、不知道跑到哪里的郑琳琳,也终于回到了她的座位上——就在初初的旁边,不过让初初感觉分外奇怪的是,与来时的言笑晏晏不同,郑琳琳回来后的脸色阴沉地可以滴出水。 初初对于开始几个奖项并不怎么关注,于是把视线从舞台拉到郑琳琳身上,问她:“你没事吧?” 郑琳琳语气冷硬,与其说是愤怒,不如说是像是在跟谁赌气:“没事就好了,我总算知道了,我真傻,真的,我简直就是个傻子。” 因为她难得这样生气,john把已经到了嘴边的“你怎么现在才想明白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吃了下去,转而跟着初初问:“发生什么事了啊?” 郑琳琳的右手攥着银色手包,左手拉着自己的裙摆,长长的指甲上原本绘着淡雅的花朵,此时因为她太过用力,显得有几分狰狞,仿佛下一秒就会被主人折断。 “内个卖水产的……哦呵呵,叫喻子城来着是吧,竟然不是个卖水产的!”她气道。 因为情绪太激动,她的声音都比往日都大了几分,所幸现场十分热闹,周围人们都在讨论着刚获得奖项的某部电影,不免就颇为嘈杂,于是没几个人注意到郑琳琳的失控。 初初作为一个早就知道“□□”的人,此时不免感觉有些愧疚:“……这个,呃……我早就知道,没跟你说是因为我觉得——” “但其实吧,不是卖水产的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郑琳琳打断初初,盯着自己面前的一片地面,继续恶狠狠地道:“有些有钱人就喜欢装穷光蛋泡妞,我理解,也不怪你,你估计觉得我很快就能自己发现,所以没告诉我是吧?” 初初吞了下口水,顺道把“其实我跟顾泽打赌说你半年都发现不了”也咽回自己肚子,问:“那你怎么发现的?” 郑琳琳撇嘴:“我刚才去后台探望一个朋友,她是今晚一个环节的主持,所以正在后面准备。结果就看到邵董,哦,邵一廷你记得吧?就是穆白月那个前男友嘛,他也在后台,据说是颁奖嘉宾什么的,内个喻子城就站在他旁边。我就好奇了,邵董这么一个不接地气的人,怎么能跟一个水产商那么聊得来,一问我朋友,得,原来人家是个大董事,是个大商人,爹是地产大鳄,娘是珠宝大亨,每天搁我面前装穷也真是辛苦他了!” 初初叹气:“喻子城一定想不到自己竟然没有败在他的海鲜餐厅,而是败在了一个颁奖晚会的后台。” 郑琳琳似乎完全没有把喻子城失败地点这件事放在心上,转而说:“你知道真正气到我的是什么吗?——是我蠢,因为脑子出了问题,突然觉得他穿西装与人侃侃而谈的样子有点帅,就多站了几分钟,结果就看到一个十八线的小演员,估计你都不知道,演前一阵被喷得不像样的那个电影《我家的狗来自火星,他家的猫来自冥王星》里面那个女主角的三姑婆的小孙女的那个妹子,胸特别大的那个,在电影里穿个小吊带,前面的事业线可以刷卡……” 初初截断她的话:“不要绕得太远,说重点。” 郑琳琳如梦方醒,收起了脸上八卦又嫌弃的表情,换回了之前[扛着大刀揍鬼子]的状态,说:“反正就是个胸很大的小明星,跑到他们面前凑热闹,不知道说了什么,邵董看都没看,直接走人了,喻子城那个花花公子竟然还笑得特别荡漾,而且你造吗?那个小明星身上穿的礼物,跟那个卖水产的——哦不,花花公子喻子城给我买的那件,一模一样!” 初初愕然无语,她也着实没想到喻子城是这样的人。 郑琳琳说到这里,终于不再盯着地面,反而侧脸看向初初:“你说,我虽然长得圆润了点,不比一般明星骨感,但是我长得……有,有备胎那么圆润吗?” 现场灯光明亮,台上的主持人妙语连珠,气氛极好,而初初却看到郑琳琳的眼角分明泛着红色。 她不自觉叹了一口气。 郑琳琳问:“你叹什么气?” 初初感慨:“我就是觉得,这个世界很玄幻,没想到有一天,你竟然也会喜欢上一个卖水产的。” 郑琳琳立刻结巴:“你,你说谁,谁喜欢他啊?” 初初拍拍她的肩膀,转头问顾泽:“话说喻子城是个很不靠谱的人?” 顾泽其实早就听到了她们的对话,但因为mark的谆谆教诲,他一直秉持着[女生说话绝对不能插嘴]的原则,故而直到现在才有了为好友分辩的机会:“其实子城他……也不是那么不靠谱。” 初初问:“圣诞节约你出去却自己醉倒还让你被乘虚而入搞出绯闻的人,没有那么不靠谱?” 顾泽:“……” 几秒后,顾泽不经意地说:“刚才竟然是季衡去颁奖。” “哦,对啊!”初初反应过来:“灯光下看起来简直帅的不像真人,我一直记得他当初演过一个道士的角色,那时候我们班不少女生都说,如果季衡真的是个道士,那她们很乐意去做道姑的说……” …… * 初初不得不承认,《吴越》在金马各个奖项的角逐上,都不算很有优势。 因为故事性和历史性,它的战争场面虽然宏大壮观,但特效却不如纯粹的科幻片引人入胜;因为历史故事拍摄得不少,它的爱情戏又仿佛绿叶丛中一点红,在剧本上自然就不比某些文艺片来的更动人心弦;而因为各大明星出演,角色众多,几个男主角的戏份平分秋色,于是无论是男主角还是男配角的表演,便固然都比不上单一主角的影片中男主角,能更让人印象深刻。 虽然整个晚会上奖项众多、颁奖过程漫长,且中间花絮和表演也占了不少时间,但或许是亲临现场的关系,整体的节奏却比初初想像得快很多。 临近尾声,《吴越》剧组也不过得了一个最佳服装奖而已。 其实这并不是件奇怪的事,至少从安导和煦的表情上看,一个奖对于这部被各种文艺片、科幻片、励志故事片……等环绕的商业片来说,已经算是不错。 “下面我们要迎来第一个比较重要的单人奖了,我有点激动呢,”来自湾导的女主持人声音甜美,说起话来十分悦耳:“不过在颁奖前,我还是要先请出我们的颁奖嘉宾——诶?这一次的颁奖嘉宾似乎有点特殊哦。” 她看了看自己手里的卡片,又看向了侧面的台阶,道:“不是前影帝影后,甚至不是我们熟悉的演员,但相信我们圈内的各位都不会太陌生,好吧,我们的颁奖嘉宾就是——晨光娱乐的董事长以及著名电影制作人,邵一廷先生!” john倒吸一口气。 郑琳琳也似乎从方才的“备胎打击”中回过了神:“我擦,我就说他怎么能在后台!这么低调又实力派的人恐怕还是第一次这么华丽地在全华夏观众面前亮相吧?” 初初抿了抿嘴唇。 邵一廷从侧边上台,站到了女主持人旁边。原本因为身材和身高出名的美女主持人立刻显得娇小,连气场也有些不足。 “第一次跟幕后boss级的人物站在一起,我觉得好荣幸!”主持人笑道。 邵一廷也微微一笑,没有丝毫平日里冷峻严肃的模样:“之前雷先生邀请我,问我愿不愿意来颁奖,我问他,这一次美女多吗?他说很多,我就来了。” 众人没想到邵一廷也会讲笑话,都忍俊不禁。 等声音小了些,邵一廷便继续道:“但我来了之后才发现被骗了,不是因为美女不多,而是因为要颁奖,而且他要求我要作为一个神秘的颁奖嘉宾,所以我一直在后台,并没有机会看美女。” 郑琳琳也忍不住哈哈大笑:“没想到邵董竟然这么有娱乐性?” “言归正传,我确实是来颁奖的,”邵一廷拿出信封,晃了晃,然后侧过身子道:“我们先来看一看这次入围金马最佳女配角的女演员们。” 屏幕上立刻出现了四个女演员的照片。 初初在正中间。 每次到了这种时刻,现场总会有一阵很是默契的寂静。 而在这样的寂静中,女主持人已经将四个女演员以及她们的作品介绍完毕。邵一廷拆开信封,看了一眼。 摄像机给了他一个近景,于是屏幕上他英俊的脸被放大,出人意料的,他脸上没有半分惊讶的表情,倒有几分“果真如此”的笑意。 “获得最佳女配角的是——”邵一廷的声音低沉而有磁性,完全可以去当配音用:“——《吴越》,沈初初。” 他的目光穿过层层人群,精准地落到了初初脸上。 而初初镇定又淡然,只站起身,扬眉笑了笑,抬脚往舞台走去。 * 即便是在很久之后,也有不少人为那天初初的表现感到惊讶。 实际年龄不到24岁的、虽然长相艳丽但仍能从眉眼里看到些许稚气的女生,穿着仿若星空夜幕的礼服长裙,不急不缓地走上舞台,转身的时候,身上的珠光璀璨,却又仿佛不及她笑容半分明亮。 而当她从高大的男人手中接过奖杯的时候,那微笑的模样又没有过分的激动,也没有浮夸的惊喜,反倒从容淡定,很有大将之风。 女主持人禁不住问:“初初这么镇定,是一早知道自己就要获奖了吗?” 初初摇头:“不知道。不过,虽然心中怀有感恩,但我觉得也不必闹得泪花飞溅、词不达意,因为这并不是我第一次获奖,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它很重要,但不会是最重要的。” 主持人难得怔忡,回过神来才道:“真是个自信的姑娘。” 旁边的邵一廷却说:“我倒是很相信她的话。” 女主持尴尬一笑,说:“那下面就把时间交给沈初初,让她说说自己的获奖感言。” 初初点点头,先是感谢了一番金马评委组,又谈了谈剧组同事们的帮助,最后提起导演:“我最感谢的就是安导,没有他的赏识,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我,这话可能很多人都说过,但确实是我现在最想说的。不管别人怎么看我、怎么说我,有支持我、欣赏我的人在,我就不会沮丧。” 她离开话筒,扬起头,举起了手中奖杯,遥遥向顾泽示意。 于是,后来有人在评论沈初初的时候写道:金马奖近五年来年纪最轻的最佳女配,也是最有自信、最大气的最佳女配。得奖后的泪水固然让人感动,但这样的从容帅气,也令人心生钦佩。并且,自始至终,她都没提到她的男友,也没有说出任何借着对方搏版面的话,这让不少媒体失望,却让更多的观众欣慰。 不过,初初淡定的反应固然令人惊讶,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顾泽。 诚然,顾泽拿到最佳男主角并不是个意外。 他在《繁星》中的表演不仅得到了影评人赞不绝口的评价,也让人意识到,这个年轻人已经不仅仅是个长相出众、运气颇佳的孩子,而是一个完全可以与四十岁影帝相提并论的演技派,而在电影中,他扮演中年男人的时候,甚至让人无法相信他只有24岁。 拿奖不是个意外,而意外的是,一贯在颁奖典礼上只会说感谢剧组、感谢导演、感谢颁奖方的顾泽,拿着自己第二座影帝奖杯的时候,并没有如以往一般,在略略说了几句毫无新意的感谢语后就下台离开,而是说到了所有人都期待他说的那个人—— “有一个人,我想在这里感谢。我感谢她,不是因为她对我的事业有多么大的帮助,也不是因为她为我付出了常人难以付出的辛苦,实际上,我们之间并没有那些剧本上的波澜起伏、爱恨情仇。而我的感谢,是因为她的存在,让我的世界美好。沈初初,谢谢你。” 摄像机切到台下的初初。 方才得奖时候还淡然的她此时仍旧在平静微笑,但眼中却水汽弥漫,映着场上灯光,亮得仿佛她身上的无数星光。 第八十二章 晚会结束后,相熟的明星三三两两的合影,更有不少人聚在一处聊天喝酒,觥筹交错间,场面看起来颇为欢乐轻松,没获奖的不见丝毫失落,得了奖的大都在接受各种祝福。 后者包括初初。 其实她平日里能说上话的明星并不多,伸出手都数得过来,但今日获奖后又被影帝当众表白,前来表示“你真的很棒我一直都挺喜欢你的祝福你跟顾泽啊不过话说你到底怎么追到他的?”的人可以说得上是络绎不绝,时间长了,初初端着酒杯的手都有点僵硬。 其中也有那个胸特别大的、不知用了什么方法弄到入场券的十八线女明星,童羽。 她穿着意见银色礼服,将美好的曲线勾勒得格外诱人。 童羽:“祝贺你获奖!” 郑琳琳:“呵呵。” 初初:“……” 童羽:“你跟顾影帝真的很般配!” 郑琳琳:“哦呵呵。” 初初:“……” 童羽一撩头发,眼神妩媚地看了一下郑琳琳,脸上的表情依旧礼貌而平静,看不出丝毫尴尬:“那边有人叫我,我先过去了。” 初初点头,童羽摇曳生姿地离开。 郑琳琳:“……她刚看我那个眼神什么意思?是不是说我一定会输给她,因为我脾气不好胸还小?” 初初叹道:“虽然我觉得爱情里面没什么输赢,但你对自己的认识还挺深刻的。” 郑琳琳:“……” 诚然,郑琳琳虽然自己心情不佳,却也不想扫了初初获奖的心情,故而自我反省了一会儿,就又乐呵呵地邀请她一起去开香槟庆祝,却被中途前来的顾泽拒绝:“她还有事,要先回去。” 郑琳琳一脸疑惑地看向初初:“你还有事?” 初初一脸疑惑地看向顾泽:“我还有事?” 顾泽把大衣披在她礼服外面,将初初整个人裹住,然后揽住她:“我要带她去一个地方,现在。” 郑琳琳瞪大眼睛,语气里是满满的不可思议:“顾影帝,我以为你今晚已经在台上秀够了恩爱,没想到下了台,还要继续秀?” 顾泽瞥了她一眼,淡淡地道:“……我没有秀恩爱。” 郑琳琳:“……” 而当事人之一的初初则完全没跟他们在一个频道,她比较关心顾泽想要带她去的地方,于是兴致勃勃、语含期待地问:“你要带我去哪?” 郑琳琳:“……” 顾泽无视众人,拉着初初的手一路疾行,在其他人惊讶的眼光中走出演播厅,告别了所有喧嚣与热闹,又在路上帮她戴上鸭舌帽,避开人群,悄无声息地到了停车场。 初初看着那辆低调的黑色车子,有点无语:“谁帮你开来的?” 他们来的时候分明坐着保姆车。 顾泽拉开车门,示意她进去,同时言简意赅地道:“mark。” 看起来是早有准备。 初初禁不住嘴角上扬。 看着顾泽穿着西装开车的模样,初初脸上有着怎么也隐藏不住的笑意,她看了一阵,直到顾泽问“我脸上有东西吗?”才将视线挪开,望向窗外湾岛的夜景,沉沉夜色中霓虹闪烁,现代风格明显的城市安静又吵闹。 初初心里不由猜测着,到底方才在全国观众面前跟自己表白的男人会把她带到什么地方去。 因为时间晚,道路上的人不算多,顾泽一路沉默,开得很快,没多久就到了目的地。 而初初则望着眼前的建筑物愣了足足五秒,声音飘忽:“你说的要带我来一个地方,就是把我送回来?” 他们所住的酒店近在眼前,楼层高,玻璃上映着明亮的灯光,整个建筑在夜里仿佛穿着华彩衣裳的巨人,高大而沉寂。 顾泽把钥匙交给泊车的服务生,点头道:“明天还要坐飞机,早点休息。” 初初:“……” 真的好想揍他肿么破,有点急! * 因为当初预定的时候客人太多,顾泽和初初的房间并不在一层。 他把初初送到门口,问她:“我记得来之前我把一件衬衫放到了你的行李箱里,你是不是没有给我?” 初初回忆了一番,点头表示确实有这件事。 离开前他们曾一起收拾东西,所有衣物摊在客厅,一点一点装进箱子里。 或许是出行的时间短,顾泽带的箱子不大,他整理东西的时候十分有条理,所有衣服和日常用品的摆放都既规整又节省空间,可偏偏整到最后,一件衬衫放不下了。 彼时,顾泽拿着衬衫站在客厅里,面无表情。而初初却从他连续一分钟一动不动的姿势里读出了他“我真的很想带这件衬衫但是为什么装不下”的内心os,于是排排胸脯:“来来,我帮你带,放我箱子里!” 她的东西不多,礼服不能压,只能像个人一样“坐”飞机来,故而箱子里颇有余地,便把那件她看来看去也看不出奇特之处的衬衫放进了自己的行李箱。 到达湾岛之后,可能是行程太紧,顾泽将衬衫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而初初也总是不记得,一来二去,竟然拖到了今晚。 初初拿房卡刷过,推开门,道:“那你自己来——” 最后的“取”字淹没在唇角。 初初惊讶地捂住嘴——虽然她一直觉得这样的动作很是矫情,且一般只会出现在不怎么接地气的电视剧里,但真正到了这个时刻,她才理解,原来这样的姿态真的是情不自禁:因为想要惊叫出声,但理智又制止了自己。 房间里原本应该是一片漆黑,因为她还没来得及开灯,且为了私密性,她一早就将客厅另外一边落地窗前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 但此时,数不清的灯盏像是繁星,散落在屋子里的每个角落:天花板悬挂着的,沙发上躺着的,地毯上隐藏着的……暖黄的色调,在黑暗中闪烁着温暖柔和的光芒。 顾泽的声音在她背后响起:“我记得当初你在家里看《繁星》的时候,曾经说想要找个时间看星空,城市里几乎看不到,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天气好些,空气的能见度允许,所以……” 初初小声问:“裙子也是吗?星星?” 顾泽“嗯”了一声。 初初强忍着泪水,笑着问:“你是不是找了本《恋爱大全》或者《最强恋爱指导》什么的在学习啊?这种事我真的很难想象是你做出来的……” 顾泽认真地说:“主意是跟mark商量后得出来的,事情确实是我做的,今天早晨你离开以后,我在这里呆了大半天。” 初初终于忍不住,回身抱住他,眼泪不要钱似的流:“你对我这样,万一以后哪天不要我了,让我怎么活啊?” 顾泽被她哭得没办法,深感这个剧情走向跟他想像得不太一样,只得拍拍她的背,像是安慰小孩子:“不会有这个万一。” 于是初初哭得更凶了。 “有什么好哭的?” “我在为我的前路感到担忧。” “……担忧什么?” “我真的不能踹了你,再没人比你更好了!” “……沈初初,想要踹了我这种想法你也真敢有。” “……” 初初从顾泽的怀中退出,拉住他西服的下摆,小声说了句什么。 顾泽没有听清,微微弯下身子靠近她,问:“你说什么?” 女生身上淡淡的香水味在夜里似乎格外明显,声音依旧不大:“我说,我觉得你摆的这些灯很好看,但总放在这里也不太好,你还是要收拾一下的,你觉得呢?” 顾泽眸色深沉:“……收拾起来挺费时间的。” 初初声音更小:“嗯,也是。也确实很晚了,要么你就别走了。” 顾泽问:“我没太听清。” 初初羞恼,但想着灯光昏暗,她的脸上还带着腮红,终归还是破罐子破摔,提高声音道:“我说你别走了!留下侍寝!” 顾泽勾起唇角:“遵旨。” 于是,那件高级定制的星空礼服,初初只穿了一次,拉链就坏了。 * 第二天,john打电话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他估摸着初初就算睡得晚,也应该醒来了,于是就直接打了她的手机。 没想到接电话的是顾泽。 男人声音沙哑,慵懒而性感:“喂?” john呆了一瞬,立刻反应过来:“哦,顾影帝中午好,我是john,麻烦让沈初初接下电话,有件挺要紧的事得告诉她。” 顾泽看了一眼还窝在被子里的初初,道:“她很累,需要休息,你跟我说。” john考虑了一下,说:“其实也不是特别特别要紧,等她醒过来你让她给我回个电话就行——不,不打扰你们了,我先挂了。” 初初隐约听到顾泽在说话,慢悠悠地问:“怎么了?” 顾泽:“没事,你醒了?” 初初还没完全清醒,只反射性地道:“醒了。” 顾泽俯下|身,亲亲她的脖子,声音低沉:“没什么事,可以再睡一会儿。” 初初立刻清醒,拍掉他不规矩的手:“你早上已经……现在,现在不行了!” 顾泽一脸淡定地继续将手探进去,几个动作,就让初初发出难受又愉悦的嘤咛,他则严肃地道:“我觉得我有必要证明,我没有不行。” 初初无奈地问:“你能不能别这么无耻?” 顾泽淡然道:“不能,但我知道你累了,我可以轻点。” 初初:“……” 她觉得自己给自己挖了一个坑,然后还自己跳了进去。 =_= 她自己也没想到,再次醒过来,便已经是下午五点。 初初穿着顾泽放在她这的衬衫,光着腿站在客厅里给john打电话:“听说你早上给我打电话了,是什么事?” john听到她的声音,疑惑地问:“你嗓子怎么哑成这样了?昨晚喝多了?” 初初无语片刻,决定无视他的问题,继续问:“到底什么事?” john识趣地不再追问下去,转而说:“申桓一早打了电话来,说了件特别紧迫的事,你可能要尽快赶回帝都。” 初初反应了一会儿,才想起了申桓是自己地代理律师。律师专程打电话,那必定不是很小的事,于是她问:“原因呢?” john叹了一口气,道:“虽然很不想告诉你这个让人沮丧的消息,但我还是要说,沈青女士回国了,而且她从飞机下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你。” 有那么一瞬间,初初觉得自己整个人像是被冻住,牙齿禁不住打颤,于是声音也有些颤抖:“你,你说什么?” john没想到她反应这么大,皱着眉头说:“沈青啊,就是你姑姑啊,她回国了!” 初初强迫自己镇静下来:“……我马上回去。” 第八十三章 在返回帝都的途中,初初终于从john的介绍中,弄明白了所谓的“沈青”,是她的姑姑,也就是沈初初父亲一母同胞的亲妹妹,且她名字中的“qing”是青色的青,读音听起来熟悉,却与初初本身毫不相干。 据说,这位沈青女士从年轻时候开始,就算得上是一位非常任性的人。 因为家境不错,且父母宠爱,再加上本身长相就娇艳动人,沈青一贯是众人眼里歆羡不已的天之娇女、人生大赢家。然而事实上,无数前车之鉴都告诉我们,越是日子过得顺风顺水的姑娘,越容易叛逆,且一般叛逆起来,就很不一般。 诚然,沈青的叛逆期来的有点晚,也来的十分突然:高中毕业,就在所有人庆祝考入大学、撕掉课本庆祝的时候,这个不走寻常路的姑娘跟同班一个长相英俊的男生,私奔了。 众人讶异,沈青的父亲因此气得进了医院。 当时具体发生了什么已不可考证,但根据john的说法,沈青之后还是回来了,而那个男生因为不知名的原因再也没有消息。 沈青在回家后第五个月,生下了一名女婴。但或许是天意弄人,那个孩子在刚出生不久就因病夭折了。 年少时期一时叛逆所付出的代价,连同女儿的夭折,让沈青性情大变。 原本张扬跳脱的女生变的沉稳冷漠,并且在年纪渐长之后更加犀利成熟,尤其在事业上,很多男人都比不上她的坚韧决绝,亦钦佩她的果断和现实。 这么多年过去,沈青并未结婚,却有过许多男友,更是在十几年前,与其中一任生下了一个女儿,并且对之百般娇宠。 “这么说来,我还有个……表妹?”初初困惑地问john。 john点头,又忍不住看了一眼初初的脖子,表情有点无奈:“她叫沈念念,今年才19,在美国上大学。实话说,她才是真正的公主,据说当初她过18岁生日的时候,不少好莱坞明星都去给她送祝福,电视里描述她是[天生的幸运儿]——你瞅瞅你,钱不比人家少多少,过得怎么就这么磕碜。” 初初却特别淡定,声线平稳:“我本质上就是个穷人,就喜欢过穷日子,花自己赚的钱,见自己想见的人,任性!——不过,话说,你老看着我脖子干什么,怪渗人的。” john捂脸:“……姑娘,不是我说你,下次你跟你的影帝男友亲热完了能不能穿件高领的衣服?你以为人人都跟郑琳琳似的,会相信这大冬天的会有满屋子的蚊子吗?” 初初无言以对,只能泄气地给了旁边的顾泽一个肘击。 顾泽沉默地受了,过了一会儿才问:“你方才隔着飞机座位的扶手打我,胳膊没事吧?疼不疼?” 初初:“……” john:“……你们真是够了!” 初初清咳一声,继续问john:“那沈,嗯,沈青女士这次回国,是找我干什么呢?” john翻了个白眼:“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她这次回来,肯定是因为你马上要满24周岁了,来跟你讨论一下那10%股权的事情呗?” 初初不耻下问:“什么股权?” john先是愣愣地看了她一阵,而后作出了个仰天长叹的姿势,说:“我总算知道你为什么是穷人本质了!你是不是根本就不关心你名下的财产啊?!” 事实上,初初目前在她父亲所创立的齐盛集团持有15%的股份,并且按照遗嘱,还有10%正暂交她的姑姑、沈青女士代为保管。 当初的合同上写得清楚,因为25%的股份变动会对整个集团造成难以估计的影响,所以董事会不能同意由一个小姑娘持有这么多股份,故而要求沈青在初初24周岁前先行保管其中的10%,等她成年并且拥有一定判断能力的时候,再把这部分股权归还给她。 “也就是说,自从你父亲去世,这么些年来这部分的股权一直属于你姑姑,虽然分红她不能占用,必须先给你保留在一个你也不能动的账户下,但因为这部分股权,她在齐盛的话语权还是很可观的,齐盛跟她美国那边的公司业务往来不少,她从中获取的好处可想而知。换句话说,如果你在24岁后完全收回股权的所有权,就可能会对她造成很大的、非常不利的影响。”john解释得头头是道:“我听申桓说,她这次回来,很可能是想要说服董事会,你还不具备独立掌握股权的能力,又或者劝说你在24岁后直接把股权全部卖给她——董事会很难反对,因为这么多年来她保管股份的作风端正,很值得信赖。” 初初偏着头思索了片刻,又问:“她跟我关系如何?时间太久我都不记得了。” john:“你心真大——当初她当着几百号人的面骂你的事你都忘了?” 看起来这两人的关系是很不好了。 初初叹了一口气,说:“那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john闻言,露出几分惊讶:“去年这个时候,你还说你肯定不会把股权给那个老太婆的,还专门叮嘱了申桓,一有风吹草动一定要告诉你,而且说不惜任何代价,也要在24岁生日后拿回那10%的股权啊。” 初初愣了一下,随即扶额:“好吧,那就这样吧。” ——如果当初的沈初初对此仍有执念,那么即便她本身根本不在乎这种商业方面的利益,也有义务帮以前的沈初初守住她想要且应该得到的东西。 这是她的原则。 * 不到半天时间,初初就已经对自己的姑姑有了更多的了解:沈青女士是个急性子。 飞机抵达帝都当天,初初刚下飞机、还在等行李的时候,便收到了来自对方秘书的邮件,其中的文字内容表示,沈青约她晚上去某个餐厅吃顿饭。 看起来简直像是一分钟都不想多等。 回到家后,初初抱着枕头愁眉苦脸:“我就想好好睡一觉,怎么就这么难!” 顾泽从背后环住她,吻了吻她的侧脸:“是我不好,你这会儿先休息,我收拾东西,傍晚的时候我叫你。” 初初不自禁地脸红:“……呃,也,也不完全怪你啦。” 顾泽摇摇头,帮她盖好被子,声音平和,眼中的神色亦是温柔:“先睡吧。” 初初一觉无梦。 醒来后穿了条看起来很乖的复古长裙,裹了件大衣,就出了门。 帝都的天气日渐寒冷,树木上的叶子仿佛没了力气,都缓缓凋零。于是街道上铺满金黄,满目萧瑟。偶尔会下雨,雨后的空气便一次比一次寒凉,而在夜里,只随意呼出一口气,眼前都有了白雾。 沈青与初初相约的餐馆是位于城西的一家西餐厅。 从外面看,店面平淡无奇,仿佛不是什么高档昂贵的地方。而步入其中,才能发现它暗藏玄机:服务生都是外国人,中文说得同英文一样流利,而餐厅内装饰低调又奢华,音乐古典且清淡,让人听了心情平静。 走廊里一片沉寂,侍者将初初引到包间前,帮她敲了门,不出片刻,里面便传出一管悦耳的声音:“cose.” 初初推门而入。 房间的一面是巨大的落地窗,可以看到外边帝都夜色的景致,而穿着酒红色毛衣的中年女人正坐在餐桌的一侧。她的面前放着一杯红酒,已然喝了一半,而她一手放在酒杯上,还有一只手托着腮,正望着窗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她看起来很年轻——或许可以说是年轻的过分:微卷的长发披在肩头,皮肤白皙,几乎看不到皱纹,搭在红酒杯上的手指微微丰腴,看起来却让人有握住的冲动。 “您好。”初初道。 沈青转过头来,冲她微微一笑:“你来了,坐。” 与初初想像的完全不同。 这不是一个满身铜臭、犀利冷漠的女强人,看起来,更像是一个温和平静、极有教养的长辈,并且,她很美。 眉眼很美,气质也很美。 初初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觉得如果对方真的意在股权,那么仅凭自己护住这10%股份这件事,或许真的比预期的要难很多。 沈青见她坐下,亲自给她倒了红酒,很自然地说:“我听说你最近有些变化,原本还不相信,见到你之后,倒有些信了。你看起来比以前平和了不少,这是件好事。” 初初秉持着“多说多错,少说少错”的原则,不说话。 沈青继续说:“其实我们家的姑娘中,你最像我。年轻的时候不懂事,总是由着自己的性子来,等到出了事,才发现自己并不是无所不能,也不是想要什么就能有什么,这才懂得收敛自己的脾气,打磨自己的棱角,变成一个新的自己。” 她的语气仿佛叹息,又似乎隐隐含着几分自嘲和失落:“不过说最像,也不过是比念念更像些罢了,咱们家在你们这辈,已经没有别的姑娘了。” 初初晃了晃盛着红酒的杯子,抿了一口,淡淡道:“人总是会长大,也会改变,并不是奇怪的事情。” 沈青看着她,笑了笑:“你说的没错,人总会改变,看来你比以前好交流不少,那我觉得我们也没有必要绕圈子,省得浪费时间,听说你刚获得金马奖的最佳女配角,事业如日中天,想必时间也很宝贵。” 初初却道:“您专程从美国赶回来,想必是有要紧事,我是小辈,再怎么忙,听您说话的时间还是有的,您说。” 沈青眯着眼看着初初半晌,发现对方妆容精致、衣着得体,与一年前见到的那个外甥女简直判若两人,且在自己面前,她也一直镇定淡然,像是在自己家里一样随意,而这样的随和感中,又隐约带给人莫名的压迫:真的太不一样了。 而这样的沈初初,又比之前更像沈家人。 “你知道,我不希望你的时间这是用来[听]我说话,”沈青轻敛蛾眉,声音不复温和,变得有些冷硬:“我回来是为了那10%的股权。你知道,我不缺这点钱和人脉,但我也并不放心把它彻底交给你,年底你就要满24周岁了,虽然这半年变化很大,但你对于这部分股权的处理和运用一窍不通,也没有能力去掌管它。15%的分红对于你已经足够,有白总29%的股权坐镇,你也无法在企业中掀起大波浪,这10%……你可以卖给我,你放心,虽然我们血缘这么近,我也不会占你便宜。” 其实,如果不考虑“沈初初”的意愿,她也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坏事。 诚如沈青所说,她对于股权的处理并没有概念,也没有兴趣,拿着它的作用不外乎是一个分红。每年每季度的董事会,她从来都是缺席——这样不负责任的董事,倒不如让给经验丰富的沈青来做。 她思考了半晌,终于开口:“姑姑,我有点饿,我们能不能先吃点东西?” 沈青:“……” * 等到吃完最后的甜品,初初才觉得自己恢复了一些体力,心情也变得好了些,于是说话的时候便比之前更柔和:“其实我觉得您的建议很好。但我虽不孝,却也知道得遵从我父亲的遗愿的道理。您看,他是齐盛的元老之一,对这个集团感情很深,我可以推测,这感情必然比您的要更深些,当初我那么……不靠谱,他也没说直接把股权卖了,把钱留给我,而是把一部分股份先给您保管。这样的想法,不会是他不经过深思熟虑所做的决定,我现在年轻,不懂这些企业集团的事物,也不太能理解他的心思,但在我真正明白前,我只想照着他的遗嘱做,所以,恐怕我现在无法答应您。” 沈青定定地看着她,神色复杂,像是全然不认识她一般。 初初见她许久不言,忍不住问:“姑姑?” 沈青回过神来,道:“……无论如何,我的初衷不会改变,如果你不愿意卖给我,那我就只能想其他办法了。” 初初不解,也有几分生气:“您为什么这么执着于这部分股权?” 沈青收敛了所有表情,冷冰冰地说:“因为它原本就不该属于你,它应当是你另外一个表妹,我第一个孩子的。” 这样不靠谱的话从眼前的人口中说出,初初突然觉得,啼笑皆非。 第八十四章 初初很早的时候曾经听到过一种说法,说是在大多数时候,我们的情绪会很直接地、难以控制地显示在脸上:高兴时候会笑,难过时候会哭,纠结的时候会锁眉,释然的时候则会不自觉地松一口气。 然而当一个人城府较深,又或者能在某些特定人面前表现得足够成熟的时候,那么便能做到隐藏情绪,从容以对。 显然在这一方面,初初不如沈青远矣。 因为心里觉得无奈,初初面上便不自觉地有了几分好笑,她摇了摇头道:“您是一个成年人了,总该明白这世上从没有所谓的原本和如果,您说的这种话,也未免也太过飘渺了。” 她的神情太过轻松,让对面的人心里更加不悦。 沈青看了她一眼,抿了一口红酒,神色依旧冷漠,说话的语调也是平静无波,却带着不容拒绝的强势:“无论有没有原本、有没有应该,这股权,你是拿不到的。” 不欢而散。 初初离开餐厅的时候,顾泽已经在楼下等了一阵,他原本安静地坐在车里看书,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举头一看,正巧见初初裹着红色大衣,正往出走。 距离隔得有些远,女生的身形看起来格外单薄,大半张脸隐没在围巾下,头上还戴着毛线帽子,乍一看很是不起眼,也看不出什么明星气,但顾泽还是几乎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他把车开到她旁边,按了声喇叭。 初初惊讶地拉开门,坐到副驾驶上,系紧了安全带才问:“你怎么来了?” 顾泽正打方向盘,专心地看着夜色中的道路,似乎是漫不经心地道:“来接你。” 初初原本不怎么愉快的情绪立刻就被如此的甜蜜融化,她笑得眉眼弯弯,声音轻松:“影帝好贴心。” 顾泽仍旧看着后视镜,唇角却带了丝笑意:“一般贴心。” 两个人回家后,初初正打算上楼换衣服,却被顾泽拦住:“我把一层的衣帽间整理了,你可以把你的衣服搬下来,要我帮忙吗?” 初初愣住,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搬衣服干什么?” 顾泽推开他卧室的门,指了指床上的两个枕头:其中一个是顾泽自己的,蓝灰色,初初以前就见过;另外一个却是深紫,初初也认得,正是她原本放在楼上的。顾泽平静地道:“方便你以后换衣服。” 这是要她住在楼下的意思。 初初微微脸红:“衣,衣服多,慢慢搬好了,不着急。” 她说完,又忍不住补充了一句:“我会把睡衣带下来的。” 抬头看看顾泽,他的眼里有温柔的笑意,仿佛夜雪初霁、新枝生绿,声音也沉得让人心醉:“好。” 第一次安静地睡在另外一个人的旁边,且这个人还是自己喜欢了很多年的人,这种体验不是不新奇。 初初朝里侧躺着,而她身边的顾泽正靠着枕头,就着床头的灯光看书。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英俊得不可思议的人,在略显昏暗的灯光下有一种温暖的感觉,柔软的头发垂着,让他整个人像是可爱的小动物。 初初不自觉地笑了笑。 顾泽仍旧盯着书本,左手却垂下来,握住初初的手:“你今晚谈的不顺利?” 初初笑得轻松,没有丝毫不悦:“本来就是说不通的人,不过白花了些功夫,也没什么,只是之后要跟申律师仔细商量一番对策。” 顾泽对于这次的股权自然是清楚的,当下道:“你看起来态度坚定,我很意外——我以为你根本不喜欢处理这些事情。” 初初握着他的手贴在自己脸上,声音平和:“你说的对,我不喜欢。但我得尽力,若是尽了力,却还是没能保住她父亲为她留下的东西,那也不算对不起他们。” 顾泽沉默了片刻,最终说:“申桓是个很有能力的律师,但这件事恐怕不是仅靠律师就能解决的,我明天帮你联系一下,看能不能找到齐盛的股东。” 初初想了想:“还好距离我生日还有些日子,倒也不是太急,不过今晚沈青女士有句话我听得很奇怪。” 顾泽扬声“嗯?”了一句。 初初道:“我总觉得以她的身价,对这部分股权似乎有些过于执着,所以就问了她一句,为什么非要不可。而且,我心中以为,她会说不放心我拿着这么多股权,或者怀疑我会做出不利于齐盛的事情。但实际上,她的回答很奇怪。她说,这股权原本就该是她第一个女儿的。” 顾泽合上书,放到床头柜上,偏过头看着初初,说:“我很早之前听过一个说法,已然不记得是谁说的了。那人说,沈青回家之后不久,她父亲因为换季的原因,病情加重,最后终于到了病入膏肓、药石无力的地步。临去世前,因为实在不放心这个从小宠到大的女儿,嘱咐她的兄长,也就是沈初初的父亲,在他去世后把自己的那部分股权留给沈青。” 初初惊讶:“沈初初的父亲是齐盛的元老,他的父亲怎么会有股权?” 顾泽摇头:“不止沈伯伯,沈爷爷当初亦有出资,只是没有直接参与管理,而且,后来某些股东股权被稀释,又卖了一部分给他,所以前前后后加起来,他也持有近10%。” “如果这个说法是真的,那这10%是沈爷爷留给沈青的,又怎么到了父亲手里?” 顾泽继续道:“沈青当时也在病床前,或许是因为对于父亲的病深感愧疚,她只说,自己是个不孝的女儿,从来没尽到做女儿的责任,对于这部分股权不能接受。所以老人在无奈之下改口,把股权给了她肚子里的孩子。这是个合适的处理方法,孩子若是出生,因为年龄太小,管理权自然也是沈青的。” 初初悠悠道:“可惜那个孩子一出生就死了。” 顾泽颔首:“那个孩子是死了。但由于医院的疏忽,它是出生时候死的,还是出生后死的,没有人能说得清楚,基于此,律师对于股权归属的界定就更加模糊。而失去孩子的沈青或许是因为伤心,言称自己并不想要这部分股权,就抛下一切远走异国。而这部分股权,也就在这之后留在了沈伯伯手里。” 初初听得瞌睡,忍不住打了个呵欠:“……真是个纠结的故事。这件事情告诉我们,穷人有穷人的幸福,虽没有大富大贵,但至少不会有这种权利归属不清导致每天要往律师事务所跑的槽心事。” 顾泽见她困乏,轻轻拍了下她的头:“这都不是大事,总能解决,睡吧。” 初初应了一声。 顾泽帮她掖好被子,转身将台灯关掉,也躺了下来。 身边人的呼吸平稳,在一片黑暗中给人无比心安的力量,初初又往里靠了靠,侧脸挨着顾泽的肩膀,只觉的若是一直与他在一起,似乎什么都不会让她感觉害怕。 “话说,”初初轻轻地道:“下次如果想跟我说话,可以不用看书。” “嗯?” “你看了半个小时的书,却一次都没有翻页。” 顾泽:“……” * 第二天一早,初初就被叫到了公司。 林姐给她排了一遍近期的行程,无视了她一副想撞墙的表情,高冷地说:“你跟我来一趟,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初初疑惑,却也只能起身,带着包跟了上去。 晨光的大楼极高,据说低层都是录影棚、写真拍摄的摄影棚、歌手的录音室和休息间,高层则是总经理、执行董事等高管的办公室。 林姐的办公室在20层,办公室有巨大的落地窗,视野极好,几乎可以俯瞰帝都某区的全景。她们离开办公室后,乘着电梯一路向下,最终停在了5楼。 初初以前每次来都是直接去林姐办公室,偶尔也会在7层拍摄写真。因为工作赶、休息的时间都用来补觉,基本也没有遇到过其他艺人,而这一次,从电梯间出来后一路就看到了不少熟悉的面孔:拍摄偶像剧人气极高的某小鲜肉,因为嗓音极具辨识度而红得发紫的某歌手,音乐圈出了名的词曲达人某怪才…… 似乎只有这一次,她才感受到了自己是处于内陆最大娱乐公司的办公大陆,也在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自己也是这个圈子里的某只虾米,即便与顾泽一起有些“与世隔绝”,也终究只是表象。 林姐带着初初走了不少路,穿过几个走廊,等绕得她晕头转向的时候,终于停在了一道门前,开口道:“进去吧。” 初初满腹狐疑,却完全从林姐的脸上看不到端倪,只好利用两秒给自己做了一个心理建设,然后使劲推开了门。 门内灯光璀璨,巨大的吊灯光芒明亮,照得偌大的房间似乎没有一丝阴暗,仿若白昼,光的笼罩下,初初的影子被拖得老长。 她踩着脚下柔软的地毯走了几步,注意到这间屋子里并没有桌子,甚至连一个椅子都没有,空空荡荡的,没有丝毫人气,却有一种难以言语的、莫名的严肃感。 不一会儿,林姐也从门外进来,十五厘米的高跟鞋踏在地摊上,没有发出一点声响,她的声线仍旧是冷冷的,听不出任何私人感情:“这是晨光一个比较特殊的房间,原本你刚签约的时候就该过来一次,但那时候你我都忙,就没有带你来——其实,所有新人都来过,这是当初老董事长定下的规矩。” 初初环顾四周,看着墙壁上的照片,笑了笑:“简直像城堡里的历代帝王群像。” 墙壁上正是不少明星的硬照。从八十年代上世纪红遍大江南北的男影星,到如今的炙手可热的女演员,一个不少。照片里的他们或坐或立,都是最美好年华的剪影,悬在这屋子里的洁白墙壁上,看上一圈,就像是看到几十年间电影的变迁。 林姐听了初初的话这样说,脸上的表情终于松动,道:“你这个说法也不算错,这是从晨光成立开始,到今年为止所有在内地、香江、湾岛获得过影帝或者影后殊荣的演员照片,每一张下面都有他们的名字和获得的奖项,其中有的人已经离世,有的人已经老了,还有些人年纪很轻——从某种程度上说,在娱乐圈里,他们也算得上是[历代帝王]。” 初初的目光落在最远的一幅照片上,有几分惊讶:“最近的一个是顾泽吗?” 林姐点头:“近两年的奖项里,影帝影后有几个是之前就获得过奖杯的,还有几个是别的娱乐公司的,最近的一个,就是顾泽。” 初初走到顾泽的照片前,仰首看着其中男人穿着西装的模样,少顷,转过头,眼神明亮地问:“所以你带我来是?” 林姐很是直接:“想不想把自己的照片挂在他的旁边?” 初初立刻点头。 林姐正色道:“那就给我好好工作!把其他事情都先放一放,别让我看到你总往律师事务所跑,等忙完这一阵《秋水剑》的宣传,你就要进新戏的剧组了,那是一场硬仗。距离你最近的百花奖你只入围了最佳女配角,金像奖在年后开春,我觉得我不用不多说了。” 初初期待地问:“新戏的搭档还是顾泽吗?” 林姐摸摸她的额头,良久后难得幽默地道:“没发烧说什么胡话。” 初初:“……” 结果,《秋水剑》最终定档深秋十一月,恰巧是初初生日那一天。 而她新戏的剧本没几天也被送到了她手上。 初初读剧本的时候,顾泽帮她削了个苹果,递给她后看了看台词,随即有几分惊讶:“这个角色很有趣。” 初初啃了一口苹果,声音清脆,咔哧咔哧吃完之后,道:“我有预感,我拍完这部戏之后,网友心中我们的攻受定位就变了,肯定变成我攻你。” 顾泽若有所思,而后说:“你想试试在上面可以直说,不用这么拐弯抹角。” 初初:“……” 当天晚上,初初确实“攻”了一次,而事实证明,她的体力真的不适合“攻”…… 第八十五章 虽然由于影片的导演“不爱搞虚假信息传播”,《秋水剑》的宣传气势远远比不上《吴越》的铺天盖地,但作为主演,某些大城市总是要去的。 初初与顾泽这对可以算得上是“新鲜出炉”的情侣一起参与宣传,多余的话都不用说,只是一同站着,就已经颇具有话题性,引得各处记者激动提问。 他们提出的问题自然千奇百怪,却都与电影没多大干系,故而大多数时候,初初在回答问题的时候都处于心塞状态。 记者a:“请问沈初初,你被顾影帝在金马奖上当众表白的心情是如何的?” 初初微笑:“高兴。不过还是请大家多关注电影。” 记者b:“请问一下,有人说你是插足顾泽和许映的第三者,请问你怎么看?” 初初继续微笑:“我一贯对不实报道没什么看法。不过还是请大家多关注电影。” 记者c:“据说你们相恋六年,为什么这么多年都不公开,偏偏挑在这部戏合作后公开?是不是一种宣传手段?” 初初还是微笑:“是拍这部戏不小心被发现了,只好公开。不过还是请大家多关注电影。” 记者d:“请问沈初初,你现在只有一两部评价不错的作品,会不会觉得自己配不上顾泽?” 初初正打算微笑开口,顾泽按开了面前的麦克风:“没有配不上,现实里我们很相配,电影里也是。” 记者见一向不怎么喜欢回答问题的顾泽开口,便都兴奋地转而向他提问,而他不比初初委婉,凡是与电影没什么关系地问题,便一概无视,装作没听到。 偏偏表情淡定、眉头微锁,看起来一副十分认真的模样,惹得初初在旁边忍笑忍得很是辛苦。 当然,宣传期间,也遇到了在初初看来很是可爱的粉丝。 比如乘飞机飞到上淮市进行宣传前,因为vip通道当天出了些问题,初初与顾泽只能走普通出口。而当他们手挽着手走出机场的时候,不少已经查到他们航班专程来接机的小姑娘都站在大厅里,手里举着横幅,正被警卫和保安们拦着。 其中大部分都是顾泽的铁杆影迷。 有一个看起来年龄很小的女生,不知来得多早,站到了最前面,见初初过来,便踮起脚尖,双手比做喇叭状,声音清脆地大喊:“沈初初!你是最棒的!!” 周围一片嘈杂,那一声便格外突出。初初他们正巧经过那女生身边,她听到后愣了一下,还未反应过来,就看到顾泽已然回头,冲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了一眼,脸上似乎如往常一般没有表情,又似乎隐隐有几分笑意,音色格外清晰:“你说得没错。” 这种[爱我请先爱她]的架势让周围的粉丝疯狂尖叫,顾泽却拉了拉初初的手,牵着她走出了机场。 有一次宣传会结束后,john把初初拉到一边,问她:“我不过几天没见你,就发现你变化有点大啊,似乎变得更好看了?而且你最近气色愈发好了的说,难道是你姑姑的事解决了?” 初初叹了一口气,摇头道:“并没有,她态度强硬,摆明了不还,还找了几个董事,想要说服他们我根本没有能力掌握这部分股权。而且,申桓那边也遇到了麻烦,据说对方律师手上有当初我爷爷把股权给我姑姑第一个孩子的证据,处理起来很棘手。” john一边听一边皱眉,听完后又藏不住满脸的惊讶:“那你不应该吃不下睡不着吗?怎么气色还这么好?” 初初又叹了一口气:“我天生不是吃不下饭的人,而且最近每天晚上都累的不行,睡眠质量非常好,我有什么办法。” john反应了两秒,而后翻了个白眼,凉飕飕地道:“……你这情势都这么危急了,竟然还有空虐狗,真是出人意料。” 初初:“……” 诚然,说对这件事完全不着急是骗人的。沈青女士最近步步进逼,偏偏初初还能从各方得到消息,真是想当缩头鸵鸟都没有机会。 一位不愿意透漏姓名的男士告诉她,沈青联系了几个相熟的的董事,与他们一道在董事会开会的时候细数沈初初多年来的各种不靠谱,比如她曾经扬言说自己最讨厌金融,一辈子不会跟商业打交道;又比如她在进入娱乐圈后因为行为举止不当,有着种种不良风评,甚至与不少名声很好的明星都有过不合的传闻……林林总总一大串,不外乎是为了证明沈初初是一个格外靠不住的人,若是她成了齐盛的第二大股东,那齐盛八成会在不久后倒闭关门。 对此,初初的反应很是简洁,只两个字:“呵呵。” 提供消息的这位男士表示,虽然他不愿意透漏姓名,但希望冰雪聪明的初初能在她的好闺蜜郑琳琳面前多为他美言几句。 除此之外,申桓又告诉初初,沈青的律师专程抽了自己百忙之中的一丁点时间,跑到律师事务所找到申桓,让他转告初初,如果初初不肯卖出这10%的股份,那么沈青女士将非常乐意去法庭上解决它的归属权问题,且让初初备好诉讼费。 申桓说得时候十分愤愤然:“这简直是强买强卖!” 初初则无语地感叹:“沈青女士委实是一个任性的人。” john在一旁贤惠又担忧地问:“申律师你没事吧?不要为了这种人生气啦,万一气坏身子就不好了,说到底这都是初初的事情嘛,你不要太为她操心啦——话说,你今晚有空吗我听说一家新开的火锅店非常赞要不要一起去吃?” 初初:“……” 对于沈青这样来势汹汹的逼迫,初初纵然心中无奈,却也不得不在忙碌中抽出时间来处理。 因为顾泽在周末的时候有一个访谈要录,家里只剩下初初一个人,于是她便提前约了齐盛一个还算说得上话的股东吃饭。对方曾经是顾泽父亲的忘年之交,两人年龄差距虽有些大,但很是聊得来,这一次他接到初初的电话后,也十分爽快地便答应了。 不过片刻后,又专程说起他答应的缘由:“现在董事会里,大部分人都赞成沈青的建议,但我跟老沈也是多年的老友了,真的不舍得看他的心血就这样平白给了他那个心术不正的妹妹,所以你找到我,我很欣慰,也是很愿意跟你谈谈的——不过,话说起来,犬子今年也有十岁了,是沈小姐的忠实粉丝,每天放学都要去买你的海报和杂志,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守在电视机前看你的各种访谈和综艺节目,不知道你介不介意那天我带他一起去?” 初初大囧。 john听闻后倒是挺开心的:“这是件好事,说明你很有魅力啊。你看,连十岁的小朋友都能为你倾倒,等到之后开董事会的时候,你穿的漂亮些,说不定真的有人会为你说话。” 初初:“作为你的朋友,我得提醒你,这些话你随便说说就好,千万别让顾泽听到,不然我真的也保不住你。” john大惊:“顾影帝跟你衮了床单之后就更年期了吗?” 初初也不生气,反而笑了笑:“你可以自己试试。” john吞了一下口水,立刻转移了话题:“哎呀,说起来,你觉得我明天去见申律师的时候应该穿粉色的衬衫好些呢?还是穿灰色的卫衣啊?我还新买了件绿色毛衣,你说他会喜欢吗?” 初初仔细打量了他一番,摇头道:“长相局限,穿什么差距都不大,我觉得你还是随意吧,开心就好。” john思考片刻,愉快地说:“那我还是穿皮衣吧,毕竟我虽然长得不如顾影帝帅,但我比他酷很多啊。” 初初:“……” 周日早晨,顾泽一大早帮初初买好了早餐,然后在临出门前用早安吻把她叫醒:“我要走了,你起床吃早餐去。” 初初推他:“我还没刷牙!” 顾泽把她的头发揉得更加凌乱:“不嫌弃。” 初初躲不开他的手,只好坐起来,搂着他的腰道:“夭寿啦!顾影帝又要出门寻花问柳啦!把老婆留在家里不管!” 顾泽好笑:“那我不走了。” 初初正打算把江南皮革厂倒闭的广告词念一遍,忽然听到对方这么说,一时愣住:“啊?” 顾泽施施然道:“留下把昨晚在书房里没做完的事再做一做。” 初初:“你走!” 顾泽在初初“你再不走我就报警了”的威胁下,笑着走了。 她爬起来吃了早餐,专程挑了一件颇有童趣的毛衣穿上,搭了件格子短裙,脚下踩着一双长靴。化了淡妆之后跑去照镜子,从试衣镜中看到自己的时候,她觉得自己还是可以冒充一下大学生:看起来很是青春靓丽,是个适合去见小朋友的打扮。 没想到,结果却未能成行。 原因是临近中午的时候,初初正打算出门,在玄关处一边穿鞋,一边拿着手机给等在楼下的john回复信息,而前一秒才穿好鞋正要推开门,后一刻,室内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初初怔在原地。 他们的房子里有一部固定电话,从外观上看,是件很vintage风格的东西:棕色,转动拨号的键盘,硕大的话筒。平日里安静地躺在电视柜上,一动不动,像是一个陷入了沉睡的老年人。 而自从初初住进这屋子,她就从没听到这个电话发出过响动,有时她坐在客厅看电视的时候会留意到它,又觉得它可能根本就没接电话线,不是一部能正常通话的电话,而是一个复古的、颇具有观赏性的装饰。 故而在铃声响起的那一刻,初初完全没有反应过来。 在楼下久等初初不至的john终于不耐烦,给她打起电话。手机的震动和葫芦娃的铃声让初初如梦初醒,她按掉手里震动的手机,迅速给john发过去一条“稍等下”的消息,然后跑回了客厅,接起了铃声清脆的电话:“喂,您好?” 话筒那头的人似乎是因为听到她的声音而惊讶,又或许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沉默了一阵,才道“:你好,是沈初初吧?” 那是一管温柔的女声,明明听起来并不熟悉,初初却从中听出了和善与温暖,于是也没管平时林姐“千万不能跟陌生人说自己就是沈初初,可以说是她二表姐”的教导,实诚地应了句:“我是。” 对方又默了片刻,后道:“你果真不记得我了,我是顾泽的母亲。” 初初只觉得自己的脑中空白了一个瞬间。 那一瞬间过后,她艰难地找回了自己的声音,竭力让自己保持淡定从容,更是千万不能结巴:“伯母您好。” 顾母似乎对她的紧张全然未觉,只将声音放得更轻了些:“是这样的,我跟……顾泽的父亲,想见一见你,但想到你可能很忙,所以先打个电话问问,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有空?” 初初握着电话,关掉了不停振动手机的声音,丢到一边,开始回忆自己近期的工作安排。 多亏之前林姐的专程通知,她很快想起明天她必须去长广宣传《秋水剑》,晚上还有杂志拍摄,后天到大后天则要参加一档综艺节目的录制,结束后要去见新戏的导演。 如此算来,只今天还算是“有空”——毕竟去见股东算得上是私事,不比工作,而若是她翘掉工作去见顾泽的父母,第二天一定会被“说到做到你尽可以来尝试(林姐语)”的林燕丽女士扔到撒哈拉大沙漠。 于是初初果断地道:“今天。今天我正巧有时间,但是顾泽他——” 顾母打断了她,声音依旧柔和轻缓,语调不急不慢:“他有事情忙,没有关系。我们也只是想见见你而已。不过今天下午他父亲与一位棋友有约,恐怕只有中午时间多些,不晓得你方便吗?” 初初抬首瞅了一眼墙壁上指针嘀嗒行走的石英钟,那上面显示着中午十一点二十七分。 而她与那股东约了十二点整。 正在初初犹豫不决的时候,顾母再次开口,声音里比方才多了几分莫名的拘谨:“若是你不方便就算了,我们可以改天再见。” 长辈这样温和,语气中甚至带了几分小心翼翼,让初初觉得古怪,又难以招架。于是她心一横,说:“没有什么不方便,我这会儿就去拜访您,行吗?” * 挂断电话后,初初用手机给john回了电话:“我有点特别重要的事现在要做,所以,不能去见申律师和纪先生了。” john:“什么重要的事能让你做出这种决定?!你知不知道我专门穿了件超酷的皮衣!如果不能见申律师,我会很失望的!!” 初初:“……你可以单独去见他,不用谢我,我要去见我未来公婆。” john:“未,未来公婆?” 初初道:“顾泽的父母想见我。” john愣了一会儿,才幽幽道:“……龙潭虎穴啊龙潭虎穴。” 初初:“……” 什么鬼? 第八十六章 初初坐进车里,无视了起身想要帮忙的john,先把两个大盒子放到后车座,然后一把拉上了沉重的车门,发出了“砰——”的一声。 john转头看了一眼那两个包装精美的礼盒,疑惑地问道:“那些是什么?” 初初系好安全带,靠着椅背道:“礼物,一个是给纪董和他儿子的,另一个是给顾泽父母的。” john疑惑的表情转为惊讶:“你什么时候给顾泽的父母买了礼物?” 初初揉了揉额角,叹了口气:“当初在苏格兰买的,因为看到不少羊毛制品都很好,所以想着能带给伯父伯母,毕竟总是要见面的。但是,说实话,这并不是我所期望的见面。” john看着她满脸的疲倦,皱眉问:“什么意思?” 初初声音轻柔:“我所期望的,自然是因为双方感情稳定、谈及婚嫁,故而自然而然地拜访对方父母,平凡也幸福。但今天这一次,却并不是。” john无奈地道:“所以我说是龙潭虎穴,你想想看,你当初跟顾泽关系很不好的时候,逼迫他跟父母分开,来跟你同居,某一次顾泽生病,你还把来探望的顾伯母拦在了医院门外,这种梁子在,你今天还是先跟顾泽说一声的好——话说,你应该已经告诉他了吧?” 初初默了一会儿,道:“没有。我听电话里顾伯母的意思是,并不想他知道。” john一脸不可思议:“你脑仁有坑?” 相比于他,初初却显得很是淡定:“我还没到非要搬救兵的时候,而且,他们是顾泽的父母,我尊重他们的意思。” john唏嘘:“真看不出你是一个曾经把你老爹气得差点吐血的妹子。” 初初苦笑。 若她能有父母,或许真的会属于逆来顺受、言听计从的乖女儿。 因为没有父母的关爱,即便是在觉得很幸福的时候,也会有些矫情地觉得,自己永远是一个不完整的人。 john看她神情不对,便并没有再追问下去,转而说起另外一件事:“那你真的就决定去闯龙潭虎穴,放纪董鸽子?” 初初一手扶额,一手指了指他们身后地礼盒:“推迟与纪董的谈话是无奈之举,而且我也并没有任何放纪董鸽子的意思。但你若是觉得顾泽母亲的这个邀请无关紧要,那恐怕就想错了。” john“啊?”了一声。 初初解释道:“我与顾泽在一起也有一段时间了。因为《秋水剑》的原因,这段日子几乎形影不离,但我从未见过他用手机与他父母联系,一次也没有,这是个巧合的可能性太低,所以我推断,他的父母为了不打扰他工作,平日里都用固定电话联系他。再者,家里座机的位置摆放很奇怪,在电视柜旁边。这并不是一个顺手的位置,却十分显眼,这也是为什么一开始我会以为它是个装饰。一个位置显眼又并不顺手的固定电话,却在家里没有其他分机,这也并不是件很符合逻辑的事,我唯一想到的可能性,就是这个座机原本就是顾泽他自己用的,所以他放在了他时常呆着的客厅里——他的书房原本是更好的、避免我接触到的地方,但是如果人在餐厅,就会听不到铃声,所以他选择了客厅。今天这个电话响起来的时候,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犹豫了很久才接起来,所以对方等待的时间大概有近一分钟,如果你有一件不怎么重要的事,你会在电话响半分钟后怎么做?” john晕乎乎地说:“固定电话这种东西,如果响几声没人接,我一定会觉得家里没人,所以直接挂掉,如果事情紧急,一定会打手机。” 初初点头:“是的,一个人能打固定电话等待时间比较长,要么是这个人是个慢脾气,要么是她确实有很重要的事。我断定是后者,因为你方才也说了,他的父母是知道我们之间关系的,他们也必定会从新闻或者报道上关注顾泽,但这个电话,在我出车祸的期间没有响,在我们向所有人公开恋情的时候也没有响,反倒是在这个看起来非常平常的、没有什么特别事情的周日,响起来了,且响了很久,你觉得这真的是一个可以先放在一边,等有空了再解决的事情吗?” john:“这些都只是你的猜测而已,你为了一个猜测就变更你的行程,甚至可能得罪你现在最得力的帮手,划得来吗?万一他们二老只是想叫你去尝尝他们研发的新菜式呢?” 初初摇头:“首先,纪董没有任何明确的要帮我的意思,若是今天谈话后,他乐意帮我,是我捡到了,若不乐意,其实也并不让人意外,毕竟我之前实在太不靠谱,所以他并不是我最得力的帮手。其次,退一万步来讲,得罪了纪董,我尚且有办法可以挽回,但若是让顾泽的父母心生不满……我确实没有自信能让他们对我改观。” 她最后一句话声音很轻,仿若太息。 john轻轻咳嗽了一声,问:“那纪董答应改时间了?” 初初终于露出一个轻松的笑容:“多亏了他儿子。” 她说着,想起了自己下楼前,一边找礼物一边给纪董打电话的情形。 两人电话更接通的时候,纪先生的语气很是抱歉,也很是无奈:“不好意思,沈小姐,我们可能要迟到,阳阳至今还没有挑好他要穿的衣服。” 初初闻言更生愧疚,低头道:“该抱歉的人是我,纪先生,我家人突然有些事,需要我去处理一下,不知道您下午是否有空?我们能否改约?” 电话那头一阵良久的沉默,纪董再开口时,声音已不如之前和善,却仍旧十分客气:“我想我跟你提到过,下午我要同我儿子去打网球,他最近迷这个。” 初初毫不意外,声线平稳镇定:“不知道我有没有荣幸与你们一起?” 或许时对面开了免提,纪先生还未回答,话筒里便传来了一个清亮稚嫩的童声,难掩欣喜地问:“沈初初愿意跟我们打网球吗?” 纪先生随即笑道:“看起来是的。” 那孩子欢呼起来,而初初也松了一口气。 john瞪大眼睛:“你要跟那孩子去打球?” 初初声音淡然:“其实纪先生之前提到过,但我当时考虑到保密性的问题,婉拒了。” “……我会帮你跟林姐保密。” 初初噗嗤一声笑起来,车内的气氛轻松了不少:“我刚问过了喻子城,他说那里环境不错,安全性和保密性都极好,应该问题不大——实际上,纪先生肯答应我,已经是我的幸运。” john立刻觉得似乎事态也没有很严重,转而问起了礼物:“话说你给顾泽父母买了什么?” 初初淡笑着摇头:“买什么不重要,如果我没料错,今天这礼物是送不出去的。” * 顾泽的父母住在京郊,距离繁华的市中心距离颇远,却有些远离世俗的意味。 初初曾听john说起过,当初他们本住在寸土寸金的a区,但自从顾泽搬出,两个人便似乎终于对这城市的喧嚣难以忍受,搬到了郊外。 因为途中把john送到了申桓的律师事务所,初初到的时候已经过了十二点,顾家的庭院里种着长青的松柏,树木还不高,却也郁郁葱葱,在秋冬季节别有一番生气。 她按了门铃,没过多久,一个围着围裙的中年女人出来,帮她把门打开,笑了笑:“你来了。” 她看起来跟沈青差不多年纪,或许因为穿着的原因,比沈青看起来朴素许多,但眉眼的轮廓精致美好,哪怕不再是青春年少,也给人一种沉静的、安然若素的美丽。 初初看着她与顾泽相似的眼与唇,心里生出几分亲切感,于是咧开嘴笑道:“伯母您好!” 顾母愣了一下,很快就恢复了原本的表情,让开门口:“进来吧,饭马上好。” 这样日常又温暖的相处让抱着礼盒的初初脚下一顿,半晌后才跟着她进门,喉咙却仿佛吞了个硬物,哽得眼眶也酸涩起来。 院子不大,走了一阵便到了门口,顾母帮初初拿了双拖鞋,弯腰放在她面前。 初初后退了一步,道:“您不用这么客气。” 顾母却仿佛没听到,只笑了笑,转身朝客厅的方向喊了一声:“老顾,来盛饭!” 初初换了拖鞋走进去,看到身材挺拔的中年男人神色严肃,正坐在客厅尽头一处软塌上,面前是一局黑白棋,不远处的茶海上还放着壶热茶,壶口青烟袅袅,仿若可以慰风尘的温暖。 没多久,顾母又从厨房里探出身:“老顾!盛饭!” 顾父喝了一口茶,慢腾腾地站起身,穿了拖鞋往厨房的方向走,途中看到初初,也并未言语,只帮她把手中的大礼盒拿了过去,放在玄关处的柜子上,又转身冲厨房里忙碌的人道:“来了来了。” 初初立在原地,有一种不知所措的尴尬,又有一种不愿离开的眷恋。 好在他们并没有让她尴尬多久,几分钟后,顾母把饭菜端上来,冲初初招手:“来坐,上次你来的时候是几年前了,我记得也没有吃饭。” 顾父端着一碗白饭,拿着筷子,平淡地看了初初一眼,坐在桌前,道:“食不言,先吃。” 顾母笑笑,似乎是对自己的丈夫感到无奈,初初心里一叹,也坐下拿起了筷子。 饭桌上的安静让初初想起顾泽。 她记得她刚穿成沈初初的时候,因为工作不顺利,大部分时间都在家,于是晚上就会做饭给顾泽。而顾泽吃饭的时候一贯平静沉默,不说好吃与不好吃,也不与她聊天,吃的时间也几乎一成不变,亦从不因为她做菜质量而改变食量。 直到后来,他们成了真正的男女朋友,顾泽也开始接手做饭这项工作后,他才在饭桌上说话。不过,基本上是些“锅里有汤自己去盛”或者“今晚吃了这么多你不考虑一会儿跑跑步么”之类的。 初初敢打赌,他在饭桌上沉闷严肃的习惯,一定是遗传。 不过吃饭不说话的好处就是,至少在午餐时间,初初的心情并没有因为自己所预期的“坏消息”而变得糟糕,相反,因为从来没有“享受”过与家人一起吃饭的待遇,初初心里有种难以言语的满足感。 但这样的满足感并未持续太久。 饭后,顾母收拾屋子,而顾父则端着茶具,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向初初道:“今天叫你来,是有些话要与你说,你可能看不惯我这个老头子,觉得我不过是一个靠你救了才能活着的人,但你来了这里,就得听我把话说完。” 初初动了动嘴唇,想说自己并没有看不惯他,又想到,自己如此的解释可能在对方看来是苍白的诡辩,于是到底没有多说,只道:“您说。” 顾父给她倒了杯茶,缓缓开口:“五年前,我们以为你只是顾泽的同学,出于同情帮了他一把,却也没想到这一个帮忙,是那么大一笔钱,也是一纸契约。顾泽这个孩子,以前还好些,近几年愈发不爱说话,看起来严肃老成,是因为我这个做父亲的不合格,没能给他提供一个能让他无忧无虑的环境。但我们也一直知道,他这几年,没有一天快乐轻松过,原因……或许你也清楚。” 初初默然。 男人把茶杯放下,直视初初的双眸:“你既然喜欢把感情同交易挂钩,那我今天也想跟你做一个交易。” “交易?” 顾父点头,道:“我这几年下棋认识了一位好友,姓白,他的夫人同顾泽的母亲关系也不错,这个人你想必听说过,他曾是你父亲的好友,也是齐盛集团的董事长。前几天,顾泽问我是否认识齐盛的董事,我便问了问小纪,他说你最近处境很是艰难,而这件事,我可以找白董谈谈。” 初初侧首问:“您的意思是?” “这种事说起来并不光彩,但我年纪大了,身体愈发不行,近日里总想着若是能帮顾泽一点,也是好的。”顾父的声音低沉:“我只是想,我帮你说服白董,而你,放了我儿子。” 初初笑了笑,问了个不相干的问题:“您跟白董,真的只是棋友吗?” 顾父也露出几分笑意,神态与顾泽平日里十分相像:“这不在你考虑的范畴。” 初初摇头,把茶杯放在面前的几案上,道:“实话说,我一早就想到您专程叫我来,可能是要我离开顾泽。这段时间我们俩的新闻铺天盖地,想必您看了,所以有些坐不住。我之前待他不好,也对不起您二位,我真的很抱歉。但您也不必大费周章地来同我交易,当初我与顾泽地一纸契约是我对感情的侮辱,也是对他的侮辱,您不该这么做。” 顾父怔忡。 初初站起身:“我的事情我可以自己解决,多谢您费心,不过恐怕也只能是白费心思了。希望下次我们见面的时候,您能重新看看我。” 她走到玄关,正要出门,却被不知何时从厨房中出来的顾母拉住。 女人神色平静而柔和,微笑一如初见时亲切,只把方才放在柜子上的礼盒抱下来,递给初初,道:“家里什么都不缺。” 初初叹了一口气,拿着盒子出了门。 走出院子没几步,恰好接到john的电话:“你跟你未来公婆相处的如何啊?” 初初:“太失败了,因为出门急,没换衣服,我穿着胸前绣着可爱小熊的衣服面对顾泽的父亲说了十分严肃的话题,可能画风不太对,所以我们没能谈拢。” john捉急地问:“那你打算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 初初严肃道:“只好努力寻找第二春了,我决定去跟10岁的小正太约会,你不许告诉顾泽!” john:“……” 第八十七章 初初与纪董相约的网球场也在京郊。 但偏偏这个球场与顾宅南辕北辙,分处帝都两端,且因为帝都常年令人无语的交通状况,她不得不穿过半下午拥挤的车流,像个蜗牛一样,慢吞吞地“爬”过去。 原本john要来接她,理由也很是充分:“我跟申律师一起啊,你不是让我们先整理一下材料吗?我过来的时候他都整理好啦,所以其实我们也没什么事,你一个女生,又有名气,万一被粉丝堵住了就惨了。” 初初抬腕看了看表,道:“时间不够,我自己过去,我会小心不被发现。你转告申律师,麻烦他查一下二十几年前沈青孩子的事情。而你的任务,就是给我送一套网球服,我们球场见。” john最近已经没有了反驳初初的习惯,下意识便“嗯”了一声,随后问她:“你想要什么款式?裙裤的裙边短点的?上衣颜色鲜艳点的?腕带和发带也要买吗?” 初初随手挡了一辆出租车,戴上帽子坐进车里,压低了声音道:“裙子不能太短,剩下的随便,你开心就好。” john闻言叹气,语气里是满满的恨铁不成钢:“你这个不敬业的态度,怎么能成功钓到第二春!?” 初初:“……” 话虽这么说,john为她准备的衣服到底还算规矩,亮黄色的短袖和白色裙裤,网球鞋也是白色,属于看起来极为清爽靓丽的一身。 初初很满意:“虽然不会打网球,但我可以当个花瓶。” john打量了她许久,无厘头地道:“你最好小心点。” 初初挑眉。 john摸摸下巴:“乍一看还真挺像网球的。” 初初:“……你可以走了,要我提供申律师现在的位置吗?” * 纪董的儿子纪阳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正太。 他穿着一身运动装,皮肤很白,眉眼清秀得像个女孩子,偏偏表情严肃,一副小大人模样,看起来颇有种微妙得反差萌。 初初见到他时,弯下身与他打招呼:“你好,阳阳。” 小男孩先是耳朵变得通红,很快,绯色蔓延到脸上,仿佛鲜嫩的苹果。但虽然是害羞模样,他说起话来却是从容不迫、镇定非常:“沈初初你好,我是纪阳,马上就要十一岁了,我查过,我国男人的法定是二十二岁,也就是说,再过十一年,我就可以娶你了,我学习成绩不错,生活习惯也很好,你愿意考虑一下,嫁给我吗?” 初初伸出的手停在原处,抬起头看了一眼纪阳小朋友旁边的纪董。 后者清咳一声,拍了拍自己儿子的脑袋:“不是跟你说了,这段话不适合做开场白。” 纪阳却正色道:“纪行止先生,你是不是受不了我娶的媳妇比你媳妇漂亮,所以才这样阻止我?” 纪董哭笑不得:“你怎么能这样说你妈妈。” 纪阳撇撇嘴,小声嘀咕:“我又没见过她本人。” 初初握住他的小手,声音柔和:“谢谢你喜欢我,可惜我有男朋友了。但我觉得你这么有前途,十一年后,肯定能娶一个比我好看的姑娘做媳妇。” 纪阳的神色依旧严肃:“我知道你现在还不能接受我,但我不会放弃的,你男朋友顾泽我知道,还不错,但是他太老了。” 初初道:“……我跟他一样大。” 纪阳拍拍她的肩膀,仿佛安慰她:“没事,我不会嫌弃你的。” 初初:“……” 因为不会打球,所以初初大部分时间都在场边看季先生跟纪阳小朋友的“比赛”。说是比赛,其实更像是网球教学,毕竟纪董人高马大,而他的对手还没有面前的网高。 不过占了优势的纪董丝毫没有放水的意思,把小朋友虐得满身是汗,才慢悠悠地道:“比上次进步了不少。” 纪阳抱着毛巾,嘟着嘴,白瓷般的小脸蛋股得像个包子,眼睛明亮若水:“你出门的时候答应过,会让我在我偶像面前威风点的!!” 纪行止帮他擦擦汗湿的头发:“你现在挺威风的,是不是,沈小姐?” 初初实在不能回答得太违心,于是只道:“哈哈今天天气挺好的。” 打完球后,初初因为没有怎么活动,只是把衣服换了回来,而纪家父子俩就在球场的浴室冲了个澡,一身清爽地带着初初去顶楼地餐厅吃甜品。 纪阳要了一份榴莲蛋糕,小心翼翼地看着初初:“你喜欢榴莲吗?” 初初点头:“喜欢。” 纪阳开心地咧嘴笑笑,露出两颗小虎牙,可爱得让人有抱住亲一口的冲动:“那就太好啦!我爸爸不喜欢榴莲,你说,这世界上怎么会有人不喜欢榴莲呢?” 纪行止敲敲他的脑袋:“吃你的蛋糕,不要让我闻这个味太久,不然你今晚要多做一份作业。” 纪阳愤愤,埋头吃蛋糕前不忘控诉:“……吸血的资本家!” 孩子安静了,纪行止才跟初初说起正事:“其实我今天来见你,不是因为曾与你父亲有些交情,要知道,你父亲在商场上并不是个让人觉得和善的人。我来,是因为顾大哥找到了我,他多年来没有消息,我一直以为他离开了帝都,又或者已根本不想与我们这等俗人交往,这次他给我打电话,我很是惊讶。” 诚然,纪行止年纪并不算大,看起来大概三十多岁模样,虽称不上英俊,但也算是儒雅。他早年受父亲影响,大学时代起就开始投资,且因家里人的关系,得以与帝都当时的几个金融大鳄交往,故而在他进入齐盛的时候,可以称得上是年少有为,而在这十几年里,他又逐渐成为了齐盛集团里一个颇有话语权的股东。 在大多数人眼里,纪行止是个少年天才,亦是个让人琢磨不透的人。 在这些年间,无论是齐盛的股东变动,还是集团内部表面平静、实则波涛暗涌的拉帮结派,都似乎对他毫无影响。从某种角度来说,他像是一个站在波澜起伏江面上孤舟里的人,从不参与站队——这是很奇特的,且奇特之处并不在于他能够保持多年不抱团的习惯,而是他不抱团,却还能是个手中颇有权利的大股东。 初初面前是一杯芒果汁,她喝了一口,把所有甜蜜化在口中,才道:“我之前也听顾泽说起过,您多年前同顾伯父相交甚深,所以您肯见我,我觉得很幸运。现在这情况,您也知道,董事会的大部分人都已经被沈青女士说服,觉得我是个不靠谱的人,在进了娱乐圈后更是不该跟集团有过多牵扯,因为很容易会有不良新闻,容易影响集团的形象。其实卖出股权,对我的生活影响也不大,我只是觉得,父亲留给我的东西,我不能守住,未免太过无能了。” 纪行止喝了口茶,缓缓道:“大多数。这个大多数里不包括你自己,不包括我,亦不包括白董事长。沈青做事从来都是这样,阵仗闹得很大,似乎很不得了,但仔细看看,也不过如此。她总觉得董事会是一个可以被舆论左右的地方,却见不到其中水深,这件事许多人觉得已经板上钉钉,其实未必。” 初初侧过头,轻声问:“您的想法是?” 他没有回答初初的问题,反问道:“我的意思并不重要,你得知这件事已经时间不短,你是怎么想的?” 初初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没有经验,资历也浅,所想的不过是见招拆招。她想利用董事会剥夺我的权利,那我便只能想办法[策反]几位持股多的股东。她笃定认为这部分股权的归属应当属于她,或者她死去的女儿,那我总得找出证据,证明这样的想法不过是她自我脑补的荒谬,在法律上根本行不通。” 她的打扮很年轻,也没有化妆,距离近的话,甚至可以看到脸侧近耳朵的地方,有一颗小痣,且她今日穿的衣服很是童趣,方才又因为打球,将长发扎成了马尾辫,于是,乍一看便像是在读大学甚至高中的女生,充满了青春活力。 这样一个女生,却坐在这里,一脸认真地同他讨论起股权归属的问题,没有一意孤行,也没有刚愎自用。 纪行止情不自禁地感慨,或许是他一直小看了沈初初。又或许她这些年,真的有了很大变化。 半晌后,他叹道:“方向没有大错,但你大可不必纠结于这部分股权[原本]应该属于谁,这对于现在来说是无用的,沈青这么执着于多年前的事,不过是扰乱视线,它曾是你父亲的,现在是你的,若无意外,你今天生日过后就应该拥有这部分股权的管理权,那么,最能阻碍你的是谁呢?” 初初思索了一阵,问:“白董事长?” 纪行止点头,说:“我、你和白董事长的股份加起来,远比其他人多,更比毫无股权的沈青多。你是否管理股份,对我没有太大影响,我可以保持中立,又或者因为顾大哥的请求,站在你这边。所以现在着急的不该是你——沈青没能让白贺点头,现在恐怕已经急得嘴里都冒泡了。” 这样一说,仿佛所有事情都拨开迷雾,露出了简单的、真实的本质。 或许因为对于这些事情很不了解,初初一直在被沈青牵着鼻子走,直到现在,才真正明白了顾父所谓“交易”的关键点:白董事长。 纪行止看她松了一口气的模样,笑了笑:“你以为事情变得简单了?” “难道不是?” 纪行止摇摇头:“如果说服白董事长是件简单的事,那沈青也不必大费周章了。” 初初不解:“可是她说服不了,不就代表我的赢面更大?” “白贺这个人,你不了解,”纪行止道:“他主意很正,从来不会被其他人左右,沈青铩羽而归,或许是因为他不愿改变你父亲的遗愿,又或许他心里其实早已同意沈青,不过是不愿意提前表态。又或者,他保持中立,你面对其他股东,也是必败无疑。” 初初沉默。 一片沉寂之时,不远处突然传来一管略略耳熟的声音:“沈初初?” 初初抬头,刚看清来人,便听纪阳小朋友从吃了一半的榴莲蛋糕里抬起了他沾满奶油的脸,声音稚嫩:“一廷哥哥!你也认识我未来老婆吗?” 初初&amp;纪行止&amp;顿住脚步的邵一廷:“……” 第八十八章 那天,邵一廷不过礼节性地跟他们问了声好,便离开了。 初初感觉摸不着头脑。 她一直觉得自己看不透这个男人:当初他们是陌生人的时候,从没有见他待自己有丝毫特别,后来穆白月闹了那么一出后没多久,他却表现得似乎对她极有好感,及至她与顾泽的恋情公开,他又突然到冰天雪地里探班,说自己其实喜欢她。 这样的喜欢便如同六月天的雨,说来就来,毫无征兆,难免让人感觉它必定也会说走就走,招呼也懒得打。 故而对于对方这样见面说两句就走人的行为,初初也没觉得奇怪。 倒是纪行止有些意外:“他见了我们三个,竟然先同你打招呼,这有些不同寻常……沈小姐曾经的罪过他吗?” 初初认真地想了想,含蓄地露出了个无辜的表情:“我确然不记得这回事了。” 纪行止还要说些什么,纪阳却突然插话:“一廷哥哥有仇必报,初初能好好得坐在这里,说明她肯定没有的罪过他啦。” 纪行止转过头,问他:“我比邵一廷就大了几岁,为什么你叫他哥哥?” 纪阳一脸诚实地说:“因为他帅。” 纪行止没说话,只默默移开了他面前还没吃完的半块蛋糕:“不许吃了,不然我会告诉你爷爷你今天早晨起床后吃了很多甜食还没有刷牙。” 纪阳一副要哭出来的表情,说:“你比一廷哥哥还有仇必报!” 初初在一旁沉思:现在的小孩子,竟然已经能这么深刻的理解[有仇必报]这个词了,真是一代更比一代强。 当天傍晚,他们分开的时候,纪阳小朋友十分不舍,拉着初初的手不肯放:“你可别忘了我。” 初初有种置身偶像剧拍摄现场的错觉,晕乎乎地道:“不会不会。” 纪阳眼巴巴地看着她:“那我有空可以去探班吗?” 纪行止凉飕飕地插嘴:“那要看我有没有空。” 初初没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道:“嗯,得听你爸爸的,你一个人不能出门,太危险了。” 纪阳瘪瘪嘴:“这个世界总是用各种奇怪的方式阻止我们这些年轻人谈恋爱。” 初初:“……” 纪行止仰头叹气:“我父亲说我小时候想法多,是个难养的孩子,我当时不信,现在真的信了……” * 当晚初初回家后,发现顾泽正在客厅里翻杂志。 她往他的杯子里添了水,放回到茶几上,问:“今天工作累吗?” 顾泽翻的正是杂志里初初接受访谈那一页,内页的插图是她坐在楼梯上的照片,清新可人,他摇了摇头,道:“工作这件事,习惯之后就没觉得累。你今天累吗?” 初初想了想,趴在沙发上跟他报备:“今天下午去打了网球,发现挺有意思的,我们回头又空了也可以去打打看。” 顾泽抬起头,面色平静地直视她:“我妈做的饭好吃吗?” 初初脸上的笑容有点僵硬,半晌后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还,还挺好吃的,尤其是清蒸鲈鱼。” 顾泽把杂志放到一边。 在客厅的灯光下,他的轮廓柔和,整个人看起来清俊又朦胧,像是一副被晕染处理的画。良久后,他轻叹一声,伸出手揉了揉初初的头发。 其实,顾泽得知这件事的时候,已经是傍晚。 助理mark在收工后接到了一通电话,打完后神色便有点凝重。实际上,虽然称不上是最佳助理,但mark跟着顾泽这几年,别的或许算不上最好,但心理承受能力是一流的,毕竟自家艺人每天过的像个隐士,很多工作上的压力大都是mark帮着抗,故而,他神情不对劲,顾泽很快便发现了。 顾泽结束工作后换了衣服,出门后等到周围没有工作人员了,问的第一句话是“我父母除了什么事?”,第二句则是“还是初初有什么事?”。 mark瞪大眼睛盯着身边一脸平静的人半晌,结结巴巴地问:“你,你是半仙儿吗?” 顾泽摸摸下巴,眼中的墨色深沉,声音很低:“那就是他们都有事……他们见面了?” mark:“……” 傍晚的电话来自于john。 虽然初初认为,既然顾泽的父母不希望他知道,也不希望他出现,所以这件事最好不要告诉顾泽。但john思来想去,觉得隐瞒顾泽一定只有坏处没有好处,于是下午喝了两瓶啤酒,默默给mark打了个电话。 因为喝了酒,说话的时候舌头也有点大:“唉,我家初初真可怜,被叫去不知道说了什么,连礼物都没送出去,这得多被嫌弃啊?” mark虽然心里忍不住说“还不都是之前造的孽”,但还是安慰了两句:“一般来讲,没有婆婆喜欢儿媳妇的,沈初初这是个很普通的案例,还不算个例。如果顾泽他母亲把她当闺女似的对待,那才会有点不走寻常路。” john又叹气:“我家初初从小没有妈,以前难免叛逆点。” mark受不了他这种养孩子的语气,果断道了声谢,挂了电话。 于是就有了顾泽问起初初这一幕。 顾泽捻起初初的一缕黑发,像是突然发现有趣之处一样,盯着它半天不动,最后问:“他们跟你说了什么?” 初初淡定道:“就问我电影什么时候上映。我看客厅里有几份报纸摊开着,上面都是你的新闻,可见伯父伯母真的挺关心你的。” 顾泽说:“你一说谎耳朵就红。” 初初继续淡定:“……有这事?” 顾泽见她没有要说实话的意思,且自己也能大致猜到,所以也不再多追问,只放开了初初的头发,将她揽入自己怀里,说:“下次这种事你要告诉我。我知道很多事你能解决,但我更希望我们能一起面对,总把我扔在后面,这不是个好习惯。” 初初抱住他,用力点了点头:“……那我明天想吃你做的清蒸鲈鱼。” 顾泽:“好。” 其实初初并不觉得这件事已经到了不能挽回的地步,也没因此有任何委屈或者不满:这世上本就没有无缘故的爱恨,也没有无缘故的看法,现在的果,也不过是之前的因所引起的,这件事从来怪不得别人,也并不值得责怪。 他们两人看着电视,又聊了会儿天,临睡前,初初向顾泽说起下午时申桓带来的消息:“申律师专门去了当初沈青女士生产的医院,结果发现当年的事情,似乎还真有点奇怪。” 诚然,申桓原本并不想把所谓“这部分股权应该归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去世的孩子”当作重点,但是他在调查沈青及其背后资产的时候,却又无意间查到了这条线上,原因也并不复杂:沈青自己最近就在忙着调查这件事,甚至相比于拉拢股东,她的精力似乎被更多地投入到了当年事情的追查中。 这情形与他所料想的完全不一样:如果那个死去的孩子只是她争夺股权的□□,那这□□未免放得太大,大到了已经迷惑住了她自己。 “我收集到的资料显示,她很多年没有回国了,之前不少国内事务都是通过视频和电话处理,这一次回国,所有人都知道她是想把你的股权买过去,又或者直接拿过来,毕竟齐盛在国内是大企业,在国外也有些分量,”申桓告诉初初:“但她的表现很反常,简直像是借着股权做幌子,回来调查当年她女儿死去的事情——她这样做很没有道理。” 初初思考后说:“那也不是没有道理。你看,如果不是我们专程调查她,我们也不可能发现这样隐秘的事情。而她这么做,或许说明她有一个很防备的人,而正是为了不让这个人知道,她必须如此行事——若真有这个人,那它一定还活在世上。” “你说的没错,”申桓道:“我们开始猜测与你祖父和父亲有关,也许是想多了。” 初初揉揉眉心:“不是他们,就与我没有太大关系,而且,若沈青的目的仅仅是查明当初那件事的经过,我也能轻松不少。” 申桓从那间医院了解到,二十几年前,沈青被送往医院的时候是个冬天,且她似乎是因为情绪波动太大,所以动了胎气,导致胎儿早产。 人被推到产房的时候,羊水都已经破了。 或许是因为不愿放弃,沈青的生产虽然艰难,但孩子确实是生了下来,是个女孩儿。 但因为孩子月份不足,而沈青在怀孕时又一直没有养好身体,所以那女孩生下来后就很瘦弱,也多病,故而被放在观察室观察了好几天,等到终于好了些,却在换病房的时候,夭折了。 因为年代久远,当时负责给那婴儿换病房的人已经查证不了,医院的值班记录在十几年前就已经被消除,而知道此事的人已经极少,记得过程的更是不过一两个,而这一两个人,说出来的版本还有些出入。 于是,申桓不得不在打听的同时,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才把事情拼凑了个大概。 “孩子身体弱,又刚出生,或许换病房的时候着了凉?”申桓说:“婴儿着凉挺可怕的,护士再一疏忽,夭折并不奇怪,这件事一打听就能囫囵知道,我想不明白沈青有什么可调查的。” 初初不懂生孩子,也不懂婴儿存活和夭折的几率,但本能地感觉事情有些不对:“孩子身体弱不弱,或许做母亲的清楚,她如此坚定地要调查,会不会是因为她自己知道,那孩子其实并没有那么弱?再者,我们不知道沈青手里有没有证据,又凭什么怀疑,但或许这个稍一打听就能明确知道的结果,正是人为的?” 申桓突然话锋一转:“我听john说,你最近接了一部新戏,是讲女法医和刑警的故事?” 初初没理解他为何这么问,下意识应了一句“是的”。 申桓叹气:“怪不得疑心这么重。” 初初:“……” 顾泽与初初相处的时间虽然不算特别长,但自认对她还算了解,故而听了之后,只问:“你不是很喜欢动脑子思考别人事情的人,你也说了,如果沈青争夺股权只是为了掩人耳目,那么她调查二十几年前的事情,便与你没什么关系,对于一件跟你没有太大关系的事情,你为何如此关注?” 初初捏了捏他的手,没有抬头:“因为我想起一件很巧合的事情。” 顾泽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她。 初初感受到他的视线,又道:“你知道,我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我只是想起来,当时我们院有个小姑娘,跟我差不多大——因为当时年纪太小了,很多事情我都记不得了,只大概记得,她眼睛很大,是个很好看的姑娘,且身体很不好,平时我们玩的时候,她从来不参与,只是静静地看着我们。我还记得,院长曾经告诉我,她不算是真正的孤儿,她只是一个没能被她母亲找到的可怜孩子。” 顾泽问:“你说是你年纪很小时候的事,后来她离开了?” 初初沉默片刻,道:“因为她乖巧听话,我九岁那年,一户人家领养了她,但听说没多久,她就因病去世了。” “所以你怀疑?” 初初声音里有些沉重:“她与我一样大,出生那一年,也正是沈青生她第一个孩子那年,你说……这会不会太巧合?” 第八十九章 当天夜里,初初做了一个梦。 梦里的她因为心中不安,专程在第二天去了一趟福利院。 这个城市在这二十多年中飞速发展,大部分街道与建筑都已面目全非,看不出丝毫当年痕迹,而福利院中的建筑也与不少翻新重建,但或许是因为太熟悉,这么多年来,初初总觉得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旧时模样,刻着说不清的年代感,与城市中的喧嚣吵闹格格不入。 她沿着大路走到了最后面的办公楼,那楼也不知是多少年前修的,墙壁已然褪色,从外面看,有斑驳的白,也有因雨水冲刷而形成的灰色印记,一面墙壁上布满了绿色的爬山虎,阳光特别好的时候,整面墙看起来便有一种暖洋洋的生机。 院长的办公室在三楼,那是初初年幼时候常去的地方。 她小时候调皮捣蛋,基本上的坏事除了她想不到的,没有她做不出的,故而惹得老师头痛,而她一旦惹了祸,往往便要到院长办公室去面壁罚站,于是到了后来,连办公室里哪个角落藏了饼干,她都一清二楚,令院长很是莫可奈何。 其实长大后她去得也不少。 或许是因为她小的时候,院长为她操心得多,又或许是平日里太常见到她,同别人比起来,院长同初初的感情倒是很深厚,基于这样的深厚,院长没事干就会把她叫去办公室看书、做题、听训话。 可以说初初的人生导师就是院长,若说她是初初半个母亲,也丝毫算不上是过分的事。 初初一路走上三楼,敲响了办公室的门。 里面传来的声音熟悉又和善,与她记忆中的丝毫未变:“请进。” 初初推开门,门内头发半白的中年女人正立在桌前,一手端着一个上世纪九十年代颇常见的大瓷杯,另一只手提着暖瓶往里面倒热水。 她恍惚间觉得,她来得太早,这正是院长早晨刚来倒水、收拾办公室的时候。 初初愣在门口,说不出话来,院长却仿佛早就认识她,又或者早已完全认出她,熟稔地跟她招了招手,笑着问:“来坐,吃早饭了吗?” 初初下意识摇摇头。 院长从一旁的饭盒里取出一个包子,递给她:“自从你去上大学,总忘记吃早饭,非得得个胆结石才能长记性吗?” 这样的场景太过熟悉,又太过久远,初初忍不住捂着自己的嘴,强迫自己不要哭出来,然而眼泪却怎么都不受控制,不停地往外冒。 偏偏她又没带纸,只能用手抹抹眼角,只觉得半张脸都湿漉漉的,又伤心又难受。 “初初?”顾泽的声音突然从远处传来。 初初迷糊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床上,枕畔一片水泽,而与自己相距极近的顾泽正一脸担忧地看着自己,手还拍着她的肩膀。 “做噩梦了吗?”他问。 初初一时回不过神来,抱着他的胳膊又开始哭。 她甚至有些迷惘自己到底在哭什么,可就是停不住。 顾泽侧身抱着她,一手拍拍她的背,声音轻缓柔和:“别怕别怕,我在呢。都是梦,都不知真的,不要怕。” 初初紧紧搂着他,抽噎着道:“梦见我回去了。” 顾泽怔住,问:“回哪里去?” 初初道:“回家了。” 顾泽揉揉她的脑袋:“这才是你家。” 初初稍清醒了些,抬起头看了看四周。窗帘是顾泽喜欢的深蓝,床头有她专程从楼上挪下来的台灯,此刻发出暖黄的光,灯边还有两本书。不远处的柜子上摆着两只亲密依偎的小猫摆件,是顾泽前些日子买回来的,还有只小巧的香薰机,那是初初买的,每天开一小会儿,屋子里就会有淡淡的柚子香气。 熟悉的景象和身边的人让她回过神来,半晌后低声道:“是,这是我家。” 顾泽松了手,掀开被子下床,给她端了杯水回来,看着她喝下后,才问:“你心里是不是又放不下的事?” 初初抱着水杯恍惚了一阵,才点了点头:“我总想着,不知道院长知不知道小雯的事情,按她的性格,总不会一点都不知情,但若知晓,又怎么会一直让小雯呆在福利院?” 顾泽叹了一口气:“小雯是谁?” 初初此时已经完全平静,听他问起,倒笑了笑:“对,我忘了告诉你名字,那个我印象里身体不好的小姑娘,就叫小雯。” 顾泽帮她把水杯拿走,放在柜子上,又问:“这同你都没什么关系,你为何如此放在心上?” 初初下意识捂着胸口,缓缓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申桓跟我说了之前的事,就总觉得很不安,真是没有一点理由,却莫名觉得……有点在意。” 顾泽沉默了一会儿,最终道:“既然在意,那就找个时间,我陪你去一趟福利院,或许能从院长口中得知点什么。” 他这样说,初初觉得安心不少,凑上去亲了亲他的侧脸:“我就不说谢谢了。” 顾泽笑了笑,关灯:“睡觉。” * 初初小的时候,与福利院的孩子一起在院里上学,直到初中才考到外头去。那时候女生们嫌她爱惹祸,从不喜欢与她玩耍,她也不乐意同她们玩过家家。而男生们又觉得带着个相貌清秀的小姑娘有失气势,总把她丢在一边,且她那时候完全不懂得什么是笑脸迎人、待人亲切,看别人不惯,便总摆着一副扑克脸,一来二去,便成了班里的独行侠。 而要说起来,除了她,班里还有一个不合群的姑娘,就是小雯。 她大名叫什么,初初已然忘了,但她总记得在大家都出去疯玩的时候,小雯一个人坐在教室看书的模样。 有一次,初初玩累了,半途回教室喝水,刚进门,便看到小雯坐在桌边,手里捧着一本书。她瘦瘦的身形,因为身体不好而有些稀疏的发,长相精致的小脸,还有认真的神情,都与别的小姑娘不太一样,让初初又喜欢又羡慕。 她走上前拉拉她的手,问她:“要跟我一起出去玩吗?” 小雯犹豫了几秒,最终还是点了头。 那天下午初初,初初原本的计划是去福利院后面废弃的小花园里刨蚯蚓,但考虑到小雯身体不好,也跑不快,于是改成了去小池塘喂鱼。鱼食是从院长办公室拿的,鱼不多,初初撒得鱼食倒不少,那些鱼也是笨,约莫从没有见过这样大方的喂鱼客,吃得很是欢腾。 欢腾了半下午,到了傍晚的时候,撑死了一半。 小雯吓哭了,哭着哭着又晕了。 初初目瞪口呆。 当晚,院长拿着戒尺拍了几下初初的手心,力道大得她手掌心都肿了起来,两眼泪汪汪地看着院长:“我也不是故意的,就看她总一个人坐在教室里,没意思。” 院长叹息道:“犯错就是犯错,哪怕不是故意的,也不能让这个错误成为一个正确的决定。你在带她出去玩的时候,有没有考虑到她身体不好?带她去喂鱼的时候,有没有想到她一直站在烈日下,很容易中暑?喂了那么多鱼食的时候,有没有想过鱼会不会出问题?这样的问题又该如何收拾?” 初初抽噎:“……没,没想过。” 院长拉着她到一边,拿手绢帮她擦眼泪:“以后要想,因为你总要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初初:“责任心是什么?” 院长:“……” 那天她在办公室站到了深夜,直饿得前胸贴后背,才被院长放出去。 因为考虑到初初吃不饱的话,很可能会在夜里惊扰同宿舍的孩子们睡觉,院长大发慈悲地给她带了几块枣糕,看着她吃的时候同她讲:“小雯跟你们不一样,你不要想着拉着她一道玩。” 初初吃着东西,口齿含糊:“因为她身体不好?” 院长静默良久,才道:“因为说不定她妈妈哪一天就会来带走她。” 初初好奇:“那她妈妈为什么现在不来?” 院长没有说话。 * 接下来几天,初初一直忙于工作。每天都不得不一大早出门,在蒋百合妹子地照顾下化妆换衣服,然后精神焕发地奔赴各个拍摄现场。 而与此同时,令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在这个《秋水剑》即将上映的节骨眼上,初初的身世被一向专注八卦爆料的葡萄周刊爆了出来。 《知名女星沈初初身世大揭秘》、《细数娱乐圈里低调的白富美》、《沈初初,演戏只是她的爱好?》等一系列专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占据了各大娱乐版的头条。 文章中扒出了初初是齐盛集团股东的身份,并且因为父亲的遗产而身家不菲,加上她如今代言、广告的身价和电影的片酬,绝对堪称内陆最年轻几个女富豪之一。甚至有人爆料出她所拥有的好几处房产、豪车以及在国外的度假别墅。 初初结舌:“好多我都不知道。” 对于这么“惊人”的家世,不少与初初有过接触的工作人员纷纷称“完全没想到”“一点儿没看出来”。 因为初初在拍戏和工作的时候并不像是很有钱的样子,也没有浪费和奢华的习惯,加上态度和善、从不仗势欺人,相反,她工作认真,拍武打戏份的时候更是拼命,在所有人眼里,都是个尤其敬业的演员——这样的敬业,出现在一个家中条件普通,或者家里经济窘迫的人身上,是不足为奇的,但出现在一个千万、甚至亿万富翁身上,简直可以说是“见了鬼”。 或许在不少人眼里,有钱人自觉高人一等,从而在工作中爱走捷径,平日里大手大脚已经是常态,于是,初初这样的表现便赢得了不少人的赞赏。 还有些粉丝,称初初身负万贯家财,人长得美又擅长表演,事业正值上升期不说,爱情也算得上一帆风顺,简直是人生大赢家。 其中好些男性网友则道:沈初初简直是[国民女友]。 当然,也有人对此表示质疑:她那副小家子气的模样,怎么可能是有钱人?名媛就该有名媛气质,她一看就是村里来的。 也有人说:她是不是她老爹的私生女?看起来一点也不够霸气好吗? john看到报道后的表情格外纠结:“虽然大部分人都说你低调,并且因为你的低调对你颇有好感,但攻击你依靠家世逼迫顾泽就范的人更多了。” 初初对于这些评论已经淡定,但是对于这些报道的出处,她十分疑惑:“这么些年都没能被发现的事,为什么会一夜之间全部被报道出来?” john想了想:“会不会是你姑姑?” 初初直觉上已经偏向于沈青此次回国的目的并不在于争夺股权,而是为了暗中调查二十多年前的真相,故而,初初觉得沈青没有必要把这件事闹得这么大。 但又一时想不到其他可疑的人:“一般来讲,一个人做事的目的都是为了利己,而针对别人的事,就更是如此。把我的身世爆料给媒体,让大家把关注点放到我跟齐盛身上,这件事一定是对某人有利的。但是事实上,这件事对于我的影响好坏参半,甚至可以说是好处多于坏处,我不确定这样的结果正是这个人所预料到的?还是与他期望的截然相反?” john顺着她的话道:“也就是说,没法从动机上猜测到这个人的身份了。” 初初叹气:“这件事迟早要被知道,现在被爆出来也没什么,总比某天我出现了丑闻的时候再被抖落出来来的好——话说,林姐怎么说?” john立刻说:“超奇怪!我以为林姐会对这件事很不满,因为她是娱乐圈里特别有原则的一个人,这么多年来,一直很不喜欢手下的艺人传出过多跟工作没有太大关系的新闻。而你这段时间,跟顾泽的爱情新闻不断,跟郑琳琳的百合新闻不少,甚至还有些跟杨之文相见恨晚、还君明珠的绯闻,现在再加上这段堪称精彩的家世,我以为她要发飙,没想到她竟然一点都没生气,还让我安慰你,说不要急,她会处理好——你说,林姐是不是被气晕了?” 初初思索良久,轻声说:“……照你这么说,我倒能猜出一点来了。” “猜出什么?” 初初缓声道:“把我这些事爆料给媒体的人。” 第九十章 《秋水剑》于十一月中旬上映,正逢初初生日。 这并不是一个巧合。制片人虽然尊重导演,但对于宣传和上映等事宜,一概不管导演的意见。毕竟向晖虽然是个公认的电影鬼才,但其对于“宣传就是浪费人力和物力的无谓浪费”这一观点的执拗也强硬得让人头疼。 诚然,制片人明显并不想让《秋水剑》变成一部如《繁星》一样只叫好、不叫座的电影,甚至可以说,这部片子的叫好程度对他来说也并不是那么重要,叫座才是他投资的根本原因。 于是,在帝都文化总局批下播放许可后,制片人与宣传小组一合计,把上映日定在了女主角沈初初的生日当天。 因为首映礼宣传的环节不多,且在晚上,故而初初一大早饭都没有吃,换了件休闲的、不引人注目的加厚棒球衫,带着帽子出了门。 严格来说,这是她近期唯一算得上“空闲”的时间,而顾泽又必须早上去公司一趟,所以她思考了一晚上,决定自己去一趟福利院。 早晨的空气寒凉,天却是难得的暖阳天,空气干爽、蓝天高远,路边树枝干枯萧瑟,却又因为洒满了太阳的光辉,显得有几分可亲。 初初在门卫处做了登记,如同那晚她梦境中的一样,一路到了后面的办公楼,却在三楼楼梯的转角处,遇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陈安静裹着厚厚的大衣,双手放在口袋里,正站在距离楼梯不远处的走廊上,来回踱步。她微微低着头,看向铺着瓷砖的地面,眼神却有些呆楞,心神明显不在她目光所及的地面上,而在不知名的远处。 她这样发呆的模样初初并不陌生。 上大学的时候,每逢上课,尤其是枯燥的理论课,陈安静总会盯着书本,看起来目不转睛,实则正神游天外的。依照初初的经验,她多半是在想中午该吃些什么,或者下午该不该翘课。而课间的时候因为犯困,她还会趴在桌上休息,等到下了课,便笑嘻嘻地同初初说:“中午我帮你打饭,你笔记给我看下呗?” 大约是初初的脚步声有些明显,陈安静从发呆中拉回心神,抬起头看向她。脸上的表情有一秒困惑,有一秒好奇,接着又变成了惊讶:“沈初初?” 初初走到她面前,笑得很有礼貌:“你好。” 陈安静同她握手,然后又问:“你来这里干什么?今天不是《秋水剑》首映?” 初初有些许讶然:“你关注了《秋水剑》?” 陈安静挠挠头,颇有些羞赧:“自从上次见了你,回去就搜了下,发现你这一阵好作品挺多的,真的演的很好,《汉宫秋》和《吴越》都是精品,结局哭死我了,所以很期待《秋水剑》,也打算在这周末,哦,也就是明后天,去电影院看看。” 初初笑了笑:“谢谢。你来这里是?” “啊,”陈安静下意识解释:“我有个很要好的朋友在这长大的,所以我每周都会来看看,今天送东西的时候,听说院长也在,上次我来的时候她似乎有事出去了,所以我想今天正好来看看她。” 初初点了点头,又问:“那你为什么不进去呢?” 她们所站的地方,正是院长办公室的门口。 陈安静完全没有留意到初初对于此间环境的熟悉,只往办公室看了一眼,道:“我来不巧,刚上楼的时候便看到一位女士已经进去了,门也一直关着,大概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谈。刚好我今天也没什么事,就在外面等着,等到了现在。” 初初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果然看到了办公室紧闭的大门,于是不自觉皱起了眉。 院长平日里从不喜欢关门,若是没有访客,她便会一直把门敞开着,若有院里的人,或者想要□□的父母前来,她也没有紧闭大门的习惯,多半是虚掩,一方面方便谈话,一方面也方便院里老师找她。 这样的反常让初初不得不心生疑窦:“你方才说,是一位女士?” 陈安静虽与初初不熟悉,但从上次的相遇来看,对方并不是心存恶意的人,于是也并未隐瞒:“嗯,从背影看年纪并不大,个子挺高的,穿着驼色大衣,高跟鞋,踩在楼里声音很清脆,我没看到她正脸,但觉得应该是个很漂亮很有气质的女人——可能是来□□的。” 初初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或许吧。” 按照陈安静的描述,加上院长的反常,她基本可以断定此时在办公室里的女人一定是沈青。 沈青调查二十几年前的事情不足为奇,但令初初没想到的是,她竟然已经查到了福利院。而如此举动同时也说明,或许当初医院里稚子夭折的事情果真有隐情,而那被隐藏了多年的真相又泰半与福利院脱不了干系。 初初锁着眉,一时也完全想不通,若小雯真的是沈青的孩子,那么她又如何会到福利院?而那个死去的孩子到底是谁的?且是真死了,还是医院里人弄错了?又到底是谁,会在沈青生产的时候做手脚? 正在她努力想把这团乱麻中的线头理顺的时候,办公室里的声音隔着门传到了走廊上。 大抵是因为过于激动,女人的声音显得尖锐又犀利,带着隐隐的歇斯底里:“你在说谎!你为什么要说谎?我已经查到当初那个孩子被送到了你这里,你若是知情,为什么不愿意告诉我?是不是有人逼迫你这样做?那个人也是当初把孩子送来的人,对吗?是张鹭!我知道,一定是张鹭!” 这管声音陈安静没有听过,于是她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惊疑不定地来回看着办公室的门和初初。 而她对面的初初却显得镇定许多。尽管眉头深锁,但面上没有分毫因为这声音而产生的情绪,倒像是完全没听到。 这副神态让陈安静有一瞬间恍惚:她从第一次见面,就觉得沈初初身上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却总说不清这种感觉从何而来。如今,如此的感觉更加明显,也让她更加疑惑。 初初自然已经听出这是沈青的声音,就在她犹豫着该不该走开的时候,办公室的门突然被打开,且开门的人力道有些大,震得这上了年头的门发出微微的颤抖,其上的玻璃也似乎受了惊吓,有些随时要掉落的倾向。 沈青一手拉着门,一手拿着墨镜,整个人因为看到初初而愣在原地:“你怎么在这里?” 初初从容道:“我有些事,想来问问,却不想姑姑也在这里。” 沈青冷哼一声,神色郁郁:“你果真找人查了我。” 初初轻轻摇头:“姑姑来势汹汹,又咄咄逼人,我不多了解些,只怕真的是砧板上的肉,只待姑姑宰割了。这件事要被我父亲知道,他肯定要气得跳脚,我不孝了多年,总得改正些。” 沈青不屑地道:“呵,同你父亲一样,事情做得难看,却惯会说漂亮话。以前你不懂事的时候,别人不喜欢你,我倒欣赏你尚有几分真性情,如今倒真的长大了,竟变得这样世俗。” 初初也不恼:“原本就是俗世中人,哪里有什么俗不俗,姑姑从年轻到现在都能不世俗,以前是因为父亲与祖父的关照,如今是因为追求者的关照,我没有什么可依靠,只能俗着了。” 沈青最见不得她这幅淡定又没有半句实话的模样,当下把门闭上,往楼梯走去,临下楼前,却又忍不住停下脚步:“下周一,齐盛董事会,你可千万到场。” 初初朗声道:“一定。” 沈青转过头,深深看了她一眼,离开了。 陈安静做了半天背景,终于出声:“你说你有事要问,要么你先进去?” 初初苦笑着摇了摇头:“你去吧,我想问的事情,今天是问不出了。” 办公室里安静又沉寂,仿若空无一人。 而原本听见外面有声音便会出来看看的院长,亦没有半分踪影。 初初无声叹气,与陈安静挥手道别,也转身离开,一路下了楼梯,出了有些阴冷的办公楼,再感受到临近中午的暖暖阳光的时候,竟然有几分惆怅。 或许是周围变化太大,她总以为这里会永远不变,却是以为错了。又或许,她所看到的,从来都不够真实。 不是不失望。 * 当天下午,百合妹子给初初化好妆,又帮她换了礼服裙,为她调节背面腰部蝴蝶结的时候,忍不住问:“你今天不太对,有点神游天外,是太紧张吗?” 初初先“啊?”了一声,而后道:“不紧张,又不是第一部电影了,有什么好紧张的。” lily凶巴巴地说:“那你肯定是遇到什么问题了,有什么事不要自己憋着行吗?你身边又不是没有朋友,如果觉得跟我说不合适,那可以告诉john啊,郑琳琳啊,顾泽啊,没必要藏在自己心里,你这样的表情是在浪费我的心血知道吗?” 她指的是她花费一个多小时化出来的妆,但初初却明白她在关心自己,于是露出一个笑容:“lily,谢谢啊。” 蒋百合小姐摸了摸自己的胳膊,一副受不了的样子:“不要闹,好肉麻。” 虽然下午状态不佳,但晚上首映礼的时候,初初表现得同往常并没有什么分别。 john站在远处,看着她与顾泽一道站在场地中央,回答记者问题的时候,不禁偏过头与mark咬耳朵:“我觉得我家初初又漂亮了,你说是嘛?” mark摸摸下巴,点头:“估计是顾泽最近比较努力,你看沈初初,比起以前,好像脸色都红润了不少,身材也更好了。” john点头说:“也是,吃的吧,顾泽做饭应该挺好吃的。” mark瞥了他一眼:“……你真是个单纯的孩子。” john:“……” 实际上,即便是对初初与顾泽极不看好的人,也不得不承认,这两个人站在一起实在太般配。无论是在上一次金马奖的颁奖晚会上,还是在这个规模并不大、因为场地限制没能让大多数影迷进来的首映礼。 而且这两人的般配不仅仅是外貌上的俊与美,还有一种莫名的、只要站在一起,就能让人感受到气场和谐的般配。 而这种感觉,距离他们很近的许映,也真切地感受到了。 在许映看来,顾泽其实是一个不容易让人喜欢上的人,却也是一个太容易让人喜欢上的人。 前者的说法,是因为顾泽在大多数时候都太过高冷,不太与人交往,而在工作的时候,对于合作伙伴也总是流于表面的礼貌和客气,让人能感受到他的诚意,却难以感受到他的温度。基于此,不少因为他外貌而产生爱慕的女生都会不自觉地却步。 在《寂静》刚开始拍摄的时候,许映对于顾泽,也抱着“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心思。 那时候她也还在读书,学校里的男生有不少喜欢她的,有些人曾为了见她而天天旁听她的课,有些人则会跑到她宿舍的窗户下面抱着吉他唱歌。都是极老套的手法,却也不乏少年人的一片真挚。 许映从不接受。 有同宿舍的姑娘问她,她也只是回答:“都不喜欢。” 于是“表演系许映眼光极高”的话,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传开了,许映虽然看起来性格活泼开朗,骨子里也心高气傲,从不把这些放在眼里,努力学习的同时,却也真的有些说不明白的孤高感。 且似乎在这种意识下,不喜欢那些追求自己的男生实在是一件太过正常的事情。 直到她遇见顾泽。 《寂静》是顾泽的第一部戏,也是她的第一部。电影里的男主角是一个经历大难后丧失希望,而后又在军旅生涯中重生的青年,顾泽演的很好。导演要求他绝望的时候,他能把现场的工作人员演哭,导演要求他乐观的时候,他又能让所有人感受到他的积极乐观。 几乎没有差距的年龄,顾泽就像是来自外星的人,明明同样没有经验,却让人刮目相看。 许映的一位亲戚曾与她说,一个女生最开始喜欢一个男生,大抵是基于崇拜。 而她曾经崇拜的、无限向往的,甚至在某些时候觉得自己说不定也有可能成为他女朋友的人,此时正轻轻环着沈初初,唇边带着笑意,回答媒体“什么时候与沈初初好事将近”的问题:“有了好消息一定会告诉大家。” 场下的记者和部分影迷听到这个答案,忍不住欢呼起来。 许映扯了扯嘴角,很合时宜地笑了。 简单的提问和互动环节结束后,所有主创一起走向放映厅,准备看电影。 许映走到了初初旁边,而顾泽正被向导带着,不知道说些什么。 “你是不是觉得我挺可笑的?”许映突然问。 她的声音很低,隐隐带着自嘲,只有同她距离最近的初初听得清楚,而这样的问题,她也只可能在问初初。 虽然有些没头没尾,但初初很快反应了过来:“说实话,并没有。” 许映挑眉:“真的没有?” 初初的表情有几分无奈,也压低声音回答她:“确实没有,喜欢一个人,在他没有女朋友的情况下大胆地去追求,是件很好的事情,为什么会觉得可笑?” 许映没有看初初,反而看着前方地楼梯,表现得像个正与女主角讨论观影的主创,话却问得犀利:“在没有任何胜算的情况下挑衅你,你难道不觉得我像个跳梁小丑?” 初初冲她笑了笑:“你会那么做,不过是因为你也觉得,爱情里大概没有什么胜算不胜算,不是吗?” 许映一愣。 而后也笑了:“你说的对。我喜欢他,也曾经希望能利用舆论跟他亲近些,也在一起拍戏的时候努力追过他,没有什么好后悔。” 初初只笑不语。 许映拉拉她的手:“所以,你可得对顾泽好一点,不然我才不管什么道德伦理,一定把他三过来。” 初初拉着许映就坐,语重心长地道:“好好看电影,快别想有的没的了。” 许映:“……” ——一个表面高冷实则温和的人,和一个表面呆萌其实心里什么都清楚的人,或许真的很相配吧。 电影开场前,许映想。 第九十一章 与之前《汉宫秋》中长公主与驸马之间的温情与伤情不同,也与《吴越》中倾心相恋却在面对战争时无奈的爱情迥异,从某种程度上说,《秋水剑》讲述的其实是爱情的另一种模样: 当我们不复少年、鬓间星星的时候,面对所有物是人非、已无曾经孤勇时候,所遇到的爱情。 楚唯是一个古怪的人。 她容貌昳丽,平日里虽然穿着大都是朴素无华的劲装,却仍旧遮不住眉眼间的风华。她不爱说话,坚韧,赶路的时候从不像普通女子一般嫌弃辛苦,却也温柔,会偶尔借用店家的厨房做一顿美味的饭菜,而当慕江白问起,她的理由总是简略:“我想吃。” 相比于楚唯的古怪,慕江白却是一个典型的江湖人。 他出身汴京世家,从小因身体不好,被家人送到了距离京城颇近、素有“天下第一观”所称的正阳观。原本只是修身养性,借着道家清静之地调养身体,却在一次下山时遭遇了劫匪,为其所伤,正巧正阳派的灵虚道长路过,伸了援手,慕江白才免于一死。 其后,他便师从灵虚道长,虽未入道,却也修了剑宗,年少时便成了江湖上的高手。十几年后,又成了武林盟主。 关于秋水剑的传闻传出之后,江湖大乱,所有原本隐居的、活跃的江湖侠客,都禁不住这所谓“至宝”的诱惑,或独自、或结伴地追杀方臣梁,而自诩正义的大帮大派,则不约而同地保持中立,既不插手,也不阻止,对此事只作未闻。 那时,慕江白正在与世隔绝、四季如春的药王谷探望老友。等出了谷,他得知消息的时候,方臣梁已然生死不明,楚唯亦不见踪影。 半年后,慕江白叩响了那间衣裳铺的大门,也带走了楚唯。 两人一路惊险,在陪伴中生出默契的同时,也找到了些许关于传闻源头的蛛丝马迹,但始终没有真正的线索。 而此时,远方传来了消息,半年多销声匿迹、仿若已逝的方臣梁,竟携着一个美貌的苗女重出江湖。 楚唯立刻动身前去寻找方臣梁。 方臣梁不是傻子,他深知自己一定有未了结的事情还在中原,而那里也一定还有人在等着他,或许是家人,又或许是仇人。故而他离开了隐在毒瘴中的苗地,带着不愿离开他的蓝绮一道,重回故土。 虽然记忆全失,但方臣梁武功仍在,途中经历多次围追堵截,但都是有惊无险。 最为艰难的一战,是在他当初坠崖的地区,蜀中。 蜀中是唐家人的地盘,山势崎岖、云深树茂,是个风景秀丽的地方,同样是个隐藏宵小之处。江湖中一位颇有头脸的人物虽对秋水剑垂涎,却不愿亲自动手,他重金雇下的十几个杀手,便是在这里找到了方臣梁。 而彼时,蓝绮防身的毒粉已然用尽,方臣梁也因连番对战而体力不支。他大病初愈不久,额头上布满汗水,气息也很是不稳,他转身用剑挑飞蓝绮对面人的刀,冲她道:“你先走。” 蓝绮虽知道自己留下不过是个累赘,但总归不愿就此先行离开。正犹豫间,方臣梁为了保护她,左臂又挨了一刀,鲜血飞溅,蓝绮忍者泪向另一边跑去,但她情绪激动,脚下踩着石头,立刻趔趄了一步。 半跪在地面上时,蓝绮举头,只见头顶上方正是一个男人,他面相凶狠、目眦欲裂,举着双斧便要朝她砍下。 她一时呆住,下意识闭了眼睛,而意料之中的疼痛却并未降临。 等蓝绮睁开眼,却发现方才那凶狠大汉已倒在一边,双眼圆睁,脖子上有一道细细的血痕,而自己面前的,是一个窈窕女子的背影。 那女子穿着一袭素色衣裳,没有半点花哨,但身姿婀娜,却也因挥剑利落而显得矫健飒爽。 蓝绮的目光落在她手里碧青色的剑上,只见那剑光仿若水纹,与敌人的兵器相接时,其声铮然,隐有回响。而对方的武器,却不知是因其锋锐,还是因那女子内力深厚,凡是碰到的,都尽数折断。 一片混乱中,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句:“秋水剑!是秋水剑!” 方臣梁闻言回头,却因为只顾着看持剑的人,忽略了身侧正刺向他的男子。 下一瞬间,方臣梁的右边传来了兵器相碰时凛冽的声音。 慕江白一把拉过他,低声道:“别乱看。” …… 等到一切归于平静,方臣梁携着蓝绮向他们道谢:“多谢二位相救。” 慕江白神色平静地指指楚唯:“谢她。” 楚唯早已收了剑,一脸漠然地站在他们面前。 蓝绮禁不住拉住了方臣梁的衣袖,而后者则用没有受伤的手轻轻拍了拍她,像是安慰,然后才对楚唯道:“多谢女侠,不知道你手里这把剑……” 楚唯将他们的动作尽收眼底,微微侧过脸,道:“是秋水剑。” 一时间林中一片静寂。 慕江白打破了平静:“这剑怎么在你手里?” 楚唯看了他一眼,说:“当初是我藏起了它,如今自然也该是我找到它。” 方臣梁敛起眉,面上有几分警惕:“不知姑娘为何把我的佩剑藏起?” 楚唯挑眉,像是轻蔑,又像是不屑地道:“这剑本就是我给你的,我愿意拿回来,便拿回来了。” 这是慕江白第一次见到楚唯如此疏狂的模样,他不禁莞尔:“原来这剑是你的。” 楚唯淡淡道:“是我从家中带出,当初他用的趁手,我便送给他了,没想到竟惹出这么多风雨,他遭此劫难,却是我对不住他。” 蓝绮拉着方臣梁的手,仰首问她:“你认识阿臣?” 楚唯不语。 慕江白却摇了摇头,叹道:“她曾是你口中阿臣的未婚妻,两人只差拜天地就是夫妻了,怎么不认识?——哦,我们中原的拜天地,就是成亲,这个你晓得吗?” 蓝绮眼泛泪光地望着方臣梁。 方臣梁又拍拍她的手,缓缓道:“我不认识她。” 他说得那样平静,落在楚唯身上的视线也那样陌生,仿佛他们从不曾相遇,也没有丝毫交集,不过真的是在这山野间偶然见到,一个遇敌,另一个施以援手,再无其他。 楚唯垂下眼眸,道:“天色将晚,这里不是安全之地,我们还是找个地方先歇脚吧。” * 当晚,慕江白在客栈破旧的院落中找到了楚唯。她一手拎着一壶热酒,一手惧棋,正自顾自地在满是灰尘的石桌上与自己手谈。 慕江白夺过她手中酒壶,用剑挑起一颗白子,落在了棋盘右下方,道:“天阴,不是个适合在夜里手谈的天气。” 楚唯不说话。 慕江白坐在她旁边,也不在意她的冷漠,问她:“你有没有听说过尹绿袖?” 楚唯摇头,道:“没有。” 慕江白顿了顿,说:“她是我师妹,我年纪很轻的时候,在正阳观习剑,她在落英门。正阳观在华山上,落英门就在山脚下,她年纪比我小一些,也算得上是我师妹——若真说我曾经有一个想娶的人,那便是她了。” 楚唯疑惑:“那为何不娶?” 慕江白笑了笑,神态自然:“她后来遇到了一个落难的小子,据说是父亲被仇家所杀,母亲客死异乡,最后竟不知怎么,投到了落英门下。她说那年轻人虽逢大难,却积极乐观,武学底子扎实,常同她一道练功。” 听到此处,楚唯了然:“后来他们在一起了?” 慕江白点头道:“他们成了亲,过得很好,十年前我还与他们有过联系,后来……或许是江湖太大,竟再也没能见到。” 楚唯:“没想到你也有如此过往。” “这样的过往也并不是坏事,”慕江白道:“年少时候或许总以为一定是那个人,等过了些年才能明白,不是她,也并不是坏事。” “你在安慰我?” “我只是在教你,你看,你还是个年轻的小姑娘。” 楚唯的笑意在夜里看不清楚,声音却比平日里轻松许多:“我可从来都不是小姑娘。” * 楚唯与方臣梁重聚,秋水剑再次出现,追杀他们的人莫名地减少,而另一条消息却不胫而走。 传闻秋水剑原本不名秋水,而唤做清泓,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五的利刃,原是几十年前江湖第一高手方墨的佩剑,后来方墨爱上了楚家的大小姐楚秋水,便将宝剑赠予了佳人。 原本沉寂多年的江南楚家,突然又引得人议论纷纷。 而纷纷扰扰的消息中,又有一条说,秋水剑来自江南楚家,极有可能是方臣梁从他未婚妻楚唯那里得来的,而其中至宝,或许不在方臣梁身在,而在楚唯身上,或者在不现江湖多年的楚家之中。 循着这个线索,慕江白他们终于调查到,近几年来对楚家关注颇多的,竟然是一向不问世事、隐居岭南的残雪派掌门。 而之前秋水剑中藏有宝物消息最先传出的地方,也正是岭南。 残雪派无雪,却多竹。 据说早年成立门派的人爱竹如命,故而在所建立的宫殿四周种下竹海,以君子自比,门派环境清幽,即便是在炎炎夏日,也有伴着竹叶声的习习凉风。 残雪派的掌门得知他们前来,竟一改往日不爱见客的习惯,于竹海中的一处高台上设宴,亲自款待他们。 宴是鸿门宴。 原来那掌门的父亲曾是楚家一个负责看管书籍的书僮,因为有天赋,也曾按着楚家私藏的秘籍偷学武功,并且在之后娶了楚家一个远方的女子。 他学得多了,武功渐高,便不再满足做一个小小的书僮,于是,在一个夜晚卷了几本秘籍,携着家人出逃,打算逃到江湖中去,从此逍遥。 却在下山时被楚家的护卫抓到,当即处死。 书僮的儿子侥幸活了下来,一路逃亡至华山下,投到了一个名门正派门下,后来又娶了掌门的女儿,终于成了一个有身份的人。 “我放出那些消息,不过是想借那些贪婪之人的手,杀掉这世上的楚家人,可惜我以为方臣梁是楚家的传人,却没有想到是他身边看似手无缚鸡之力的未婚妻。”那人道:“我虽错了,但现在也不算晚,你们四人,一个不会武功,一个重伤未愈,一个从来都不爱管旁人闲事,只剩下一个楚唯。” 慕江白笑了笑:“从来都不爱管旁人闲事的,可是说我?” 无人应答。 慕江白只好摇头:“可惜这里还真的有我想帮的人。” 残雪派人多,掌门武功更是极高,四人以寡敌众,并不是明智之举。故而慕江白一早就叫了人埋伏在周围,只待里面人一动,外面的便冲进去。 而他与楚唯,则只与掌门一战。 慕江白以为他们能赢得轻松,毕竟以他们二人之力,江湖上能与他们一敌的恐怕还都隐居着,但他却未料到,赴宴前一天晚上方臣梁旧疾复发,蓝绮别无他法,只好求到了楚唯这里,称若楚唯愿意施救,她可以离开方臣梁,让楚唯唤起方臣梁的记忆。 而楚唯拒绝了蓝绮的提议,耗费了大半夜的时间为对方运功疗伤,到了清晨,体力已然不支。 结果掌门死在慕江白的剑下,楚唯亦是重伤。 “你长得这样娇柔,怎么爱起人来像个男人。”慕江白抱着楚唯,无可奈何地道。 楚唯一动唇,便有鲜血从嘴边留下,故而说起话来格外艰难,她最终只摇了摇头,又冲着慕江白笑了笑,才闭了眼。 竹子被风吹着,发出沙沙的声响,慕江白心里,却满是那个身穿素衣、方才还在竹叶间挥剑转身的姑娘,她在空中运起轻功来,黑发飘扬,与那竹叶很是相衬。 * 那年冬天,慕江白第一次爽了药王谷老友的约,一个人跑去了极北之地。 白雪皑皑,银装素裹,他辗转来到一个普通院落的门前,叩响了门。 那扣门的姿态与最开始,他叩响京城衣裳铺大门的模样并无二致。 但打开门的,却并不是当初那个眉眼冷漠、毫无表情的绣娘,而是一个裹着裘衣,面目温和的女子,她衣着与附近的村民没什么不同,却因为面容精致,看起来格外好看。 见到慕江白,也没有丝毫惊讶,脸上还带着久别重逢的笑意:“你来了。” 门内的院子里,桌上正温着酒,酒香伴着袅袅热气上升,而酒壶边,正是那仿若一泓秋水的宝剑。 * 《秋水剑》的档期并不是最好的,但与它同期的电影题材恰巧都十分小众,于是误打误撞之下,它也算得上是同期上映的电影中最值得一看的一部。 实际上,影片首日票房收益并不是很突出,但在之后,票房数据却很是诡异地逐渐增高,甚至有很多人表示,专程去电影院看第二遍。 看过首映的几个电影杂志评论人说,诚然,这部电影的故事性不比《繁星》深刻,情节性不比《吴越》跌宕,演员阵容也远不如前一阵大热的好莱坞动作片,但没有人可以否认,《秋水剑》拍得很武侠,也很美。 它的美,并不在于特效的精良,而在于画面构图,更在于山水古意。 有影评人称,电影里几乎每一帧都可以截下来做海报、做电脑桌面,无论是岭南竹海的静谧幽深,还是云滇苗地的异域风情,又或者汴京人来人往的街道,甚至是春日里街边桃树上的每一瓣花,每一个细节都让人感觉赏心悦目。 因为其中所有场景的,都是向晖在斟酌、设计许久后,带着所有工作人员奔波大江南北拍出来的,其中许多处在他们去之前,甚至都没有人烟,但他对于美景的拍摄,又不仅停留在其景色之美,更在它与剧情、动作以及故事中人物的结合。 有一个粉丝颇多的网友,在自己的微博上po出电影中的一张剧照,并且说:在电影院看到这样有武侠味又养眼的电影,才是真的享受。 剧照中楚唯与慕江白在竹林中飞身相会,两人衣袂飘逸、眉目如画,场景既有肃杀之气,又有几分旖旎动人。 而除过影片精致到让人忍不住献上膝盖的画面和场景,还有几个主角令人动容的表演,尤其是基本上在片中出场最多、挑起大梁的女主角。 实际上,向晖本人在看过成片后,也对初初表示很满意:拍摄的时候或许还会觉得有些许欠缺,但当剪辑完成后,才发现这个姑娘对于镜头的掌控力令人瞠目,所有最适合剪辑的片段中,她的表演都恰到好处,让人几乎挑不出一丝错来。 “她距离影后不远了。”向晖在首映的时候说。 但初初一时来不及深思这个问题,因为她刚刚休息了两天,就要在周一参加齐盛集团的董事会,且无论是在之前,还是在这两天中,她数次约见白董事长,对方都没有答应。 纪行止得知后叹道:“他一定是已经有自己的想法了。” 初初沉吟:“如果他保持中立,我的胜算有多大?” 纪行止:“也不算小,前一阵你跟齐盛的关系曝光,齐盛并未受到不良影响,甚至因为你的知名度,股价还有所上升,这对你来说是最好的消息。” 初初微微一笑:“……所以或许无论什么时候,自己总是最可靠的。” 第九十二章 齐盛的总部位于帝都y区cbd中心,办公大厦高耸入云,从下往上看,往往仰得脖子都酸了,也看不到最高层。 初初自从穿越后,在片场大都穿戏服,晚会自有礼服,平日里为了不引人注目,则喜欢穿得休闲些,第一次穿正装,觉得自己颇有些不适应。 john安慰她:“你看起来还挺像回事的。” 初初谦虚道:“还好,这一关过了,以后凡是职场精英的本子,我就都能接了。” john:“……” 董事会在九点整准时召开,秘书提前准备好了会议文件,放在桌上。初初到得早,便先行坐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开始翻阅文件。 纪行止也有提前的习惯,进入会议室后,就看到打扮成熟的女生正一脸认真的看材料,能看得出面容仍有些稚气,但气场还是有的。 他坐到初初旁边:“你在看——” 话说到一半顿住。 初初把手里的东西立起来给他:“剧本。” 纪行止:“……” 这姑娘到底是胸有成竹,还是心真大? 若是心大,那跟自家那个熊孩子倒还真的蛮相配的……等等,似乎有什么奇怪的念头混进去了。 * 虽然是初初第一次参加的董事会,但实际上,会议内容与她不参加的时候并没有太大分别,只是大股东们、董事们聚在一起,听一听总经理想说的话,再听一听执行董事想说的话,最后再听听董事长想说的话。 话说完了,会议记录人也记录好了,大家就可以散了。 初初亲眼看到最远处一个上了年纪的股东从会议开始睡到了即将结束。 等到白董事长终于结束了他的演讲,坐在一侧的沈青突然开口:“我有件事要说。” 她今日穿着黑色套装,长发盘起,露出了饱满的额头,看起来精明干练,唇色与指甲的颜色都涂着复古的大红,看起来又颇有女人味,这样冲突的气质在她身上融合的极好,让她看起来格外有魅力。 而这种魅力的集中体现,便是坐在她对面的某位中年谢顶董事,盯着她根本挪不开眼。 虽然沈青说得突然,在座的所有人脸上都没有丝毫意外之情,包括刚才一直打瞌睡、在她说话时被她嗓音惊醒的的那一位。 白董事长跟自己的秘书说了什么,然后对沈青道:“你说。” 沈青微笑:“大家都知道,我的侄女,沈初初也算是齐盛一个大股东了,而且依照她父亲的遗嘱,我也应该把自己保管的10%的股份……交给她了。” 她没有用“归还”这个词,不少人都疑惑地抬起头。 而沈青先是看着初初,而后将视线落到了白董事长身上,笑着说:“但大家也知道,我这侄女不太靠谱,几年前还把她父亲气得住进了医院,可惜我大哥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不得不把所有遗产都给她,不过他自己也知道,这孩子是管不了事的,就把一部分股权给了我保管。如今,她也满24岁了,我却从她身上还是看不到可以依靠的品质,这样一个小姑娘,若是在齐盛有了很大的话语权,恐怕就不会像今天这样,安安静静地坐在这里了,而到时候——也不知道现在在座的各位,又有没有位置了。” 众人哗然。 不少人已经开始同邻座的人交流起来,窃窃私语、声音嘈杂。偌大的会议室里原本人就不少,沈青的话仿佛一粒石子,投进了原本平静的水池,激起了层层波浪,而她本人,则淡定地立在波浪中心,正微笑看着初初。 众人交头接耳之际,纪行止用手肘碰了碰初初。 初初放下手中原本握着的钢笔,也笑了笑,凑近面前的话筒,轻声道:“姑姑这话,说得就有些没道理了。” 她一开口,原本嘈杂的声音立刻静了不少。 初初没有看其他人的神色,依旧盯着沈青,说:“我几年前确实糊涂了些,但也比不上姑姑当年胆大任性,姑姑如今尚可以成为一个成功的商人,我为什么就不能做一个齐盛安静的股东呢?再者说,就算在我最不靠谱的时候,我也没有让齐盛因为我的缘故,遭受任何损失,姑姑又如何断定,我今后就会让在座众位股东无立足之地呢?我若有此能耐,只怕如今姑姑已不在席间,姑姑尚且在,说出这样的话,就真的没道理了。还有,姑姑能坐在这个会议室里,与这么多对齐盛有所贡献的叔叔伯伯一同开会,是因着我父亲的缘故,我父亲曾经为了这个企业奉献了大半辈子,他的遗愿,想必姑姑也是尊重的。” 她语气平静、面色平和,既没有因为被逼迫的窘况,也没有急于反驳别人的暴躁,反而说得条理清晰、字字在理。众人见她年纪虽轻,但也并不像传闻里的那样不堪责任,便又讨论起来。 沈青见状,正要说话,纪行止截断了她:“我与沈大哥是好友,他的愿望,我自然是要维护的,遗嘱里怎么写,自然就要怎么做。” 不少人听到一贯不怎么参与讨论的纪行止开口,禁不住点了点头。 沈青再次开口时,仍旧平静:“我自然尊重他,我按照他的吩咐,保管了这部分股权这么些年,难道不是尊重?我只是说,或许你更适合去做一个纯粹的演员,毕竟你对商业一窍不通,也并不打算有所涉猎,我来保管,所有就都还如这么些年来一样。但若交给你,如果你有心,拿着25%的股权,能做的或许太多。” 纪行止笑了:“沈女士或许是在国外呆久了,不熟悉国内的情况。股权变动自有法律章程,若你真想与沈小姐有股权转让,那么私下找律师协商即可,又何必在这会上提出来,显得大家成了你强买强卖的帮手。” 周围依旧嘈杂,白董事长终于轻轻拍了拍桌子,响动通过话筒传出,讨论声也渐渐平息。 他年纪已不轻,头发花白,但眼眸锐利,其中光芒更不逊于年轻人,看起来精神矍铄,像是根本不会被时间影响。等到大家都停止说话,他才开口道:“行止说得没错,股权变动自然要通过法律,若是法律上规定董事会要做些什么,我们自然照做,但现在,却并不是那个时候。沈青,这里也并不是你拿着别人股份说话的地方。” 尘埃落定。 初初松了一口气,却听纪行止在旁边嘀咕:“立场这么坚定,还能说出如此得罪人的话,把事情敲死,明摆着告诉沈青就算她能用别的方法逼你卖出股权,他也不会让沈青迈入股东会——这不是老白的风格,你说服他了?” 初初下意识摇头:“我从头到尾就没能见到他。” 纪行止思索片刻,又问:“那你找人帮忙了?” 初初立刻道:“我没——” 纪行止看她话说到一半,立刻了然:“你找人了。” 初初沉默良久,而后道:“我没有找人,只是想到,或许有一个人,真的帮了我。” 纪行止见初初低着头,一副不愿多说的模样,也就没有再追问。 只是默默在心里给自己儿子点了根蜡:看样子,你的情敌不止那个帅气影帝一个人…… * 会议结束后,所有人陆陆续续离开会议室,初初感谢了纪行止,并与对方约定了下次与纪阳吃饭的时间,便也离开了大厅。 但她并没有直接离开齐盛,而是留在了电梯间。 没过多久,她便等到了她想要等的人:沈青。 因为两个人已经到了完全不需要掩饰伪装着说客气话的地步,所以初初走上前,站到她面前,无视了她旁边的助理和秘书,话说得直白:“姑姑失望吗?” 沈青看着她,似笑非笑。 初初继续道:“想必是不失望的,因为姑姑此次回国,醉翁之意不在酒,本就没有做好万全准备要拿到这部分股份,又有什么好失望呢?” 沈青笑容不变,眼光却锐利了不少:“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初初看了看四周,凑近她,微笑着说:“姑姑想要查的,不外乎是二十几年前那件事情的真相,这也没什么,毕竟自己的孩子可能还活着,换做任何人,恐怕都愿意不顾一切地调查清楚。可是,有人会阻止姑姑是不是?” 沈青不语。 初初:“有人盯着您,却没人盯着我。我的律师是父亲帮我找的,是个能人,他有一个朋友的姨母,多年前就在您生产的那家医院工作,而恰巧,也正是在产科,正是在您生产那几天上得班——今天早晨,我的律师告诉我,他已经通过这个人,弄清楚了当年的一切,但您知道,我早上要开会,还没来得及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会儿好不容易得了空,打算去见一见我的律师,并这位多年前的护士,您要同去吗?” 沈青微低着头,神色不明,眸中情绪翻滚,似乎是激动,又似乎是释然,半晌后,她问初初:“你为什么愿意这么做?” “您要听实话吗?” 沈青颔首。 初初笑得一如往常,语气平淡:“因为您是我姑姑,而她是我表妹,这终究是我们家里的事。” 沈青叹息,只道:“……你同你父亲不一样。” * 乘车前往申桓的律师事务所,途中,john问初初:“你到底是为什么乐意帮她?她都这样对你了……” 初初侧过脸:“你要听实话么?” john点点头。 初初:“你不觉得被一个特别看不起的人帮到了,有一种吃饭吃到苍蝇的感觉?” john:“……” 初初:“……你往后躲什么?” 第九十三章 实际上,初初对沈青和john都没说实话。 她让申桓查证的真正原因,是她自己想知道真相,让沈青一道去听的目的,不过是让她前去印证。 而到底是如何的心思让她如此在意这件看起来与自己毫不相干的陈年旧事,恐怕初初自己也说不出。 于是即便是在乘车去见申桓的路上,初初仍有些许犹疑,但下一刻,她又同自己说,或许有时候,我们不得不相信自己的直觉。 申桓原本打算把这个会面放到傍晚,因为他预测初初要解决董事会的事情,怎么也需要大半天的时间。 但初初拒绝了他:“这件事并不是耗时间可以解决的,若不能在中午之前搞定,我们下午的见面就取消。” 这样的对话让申桓有一瞬间的沉默。 他自认自己虽然年纪轻,在资历和经验上或许比一些成名许久的律师尚有欠缺,但在做事和识人的本事上,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比旁人差。当初沈父在步入中年后,因为不知名的原因与跟了自己多年的律师分道扬镳、解除了合作关系,并且在帝都众多优秀律师中,一眼看中了年轻的申桓,自然不是凭借眼缘。 申桓对于沈初初的印象一直很浅薄,仿佛记忆里,对方的影像不过是他宣布沈父遗嘱时,那个坐在椅子上、正一脸悠闲地望向窗外的小姑娘。而上次解约事件中,沈初初给他的感觉则是一个乖巧懂事、情商颇高的女生。 但在这一次争夺股权和调查多年前事件真相这团看起来如乱麻般的事情中,她自始至终,都出乎意料地冷静。 而现在,申桓在律师事务所的会议室里等待沈初初的时候,他希望对方能在这个下午过后,仍旧冷静如初。 * 齐盛集团大厦距离申桓的律师事务所并不远,初初在车上啃了一个苹果,又与john讨论了一番“马上要得知一个大秘密”与“紧张得不能吃苹果”之间到底存不存在因果关系,目的地到了。 沈青从后面的车子上下来,立在门口看事务所门牌的时候,初初突然有种莫名的想法,她觉得沈青很紧张,并且这紧张中似乎有一些悲戚。 但她很快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因为沈青虽然很有女人味,但她多年前的任性史与近期的强势做法,无一不在向人昭示:她看起来像朵玫瑰,实际上坚硬若铁。 两人先后进了事务所,在前台接待姑娘的引导下,直接到了会议室。 与齐盛的会议室相比,这个房间要小上许多,但窗明几净,桌子上还放着一盆生机勃勃的绿萝,比齐盛那里多了不少人情味。 申桓似乎是刚从座位上起身,椅子还斜斜地摆着,人却站在窗前,听到动静后回头,正巧看到助理推门,而初初迈步进入室内。他旁边还坐着一位中年女士,身材已然发福,鬓角发白,脸上的皱纹也能清晰看到,是一个十分普通的女人。 那女人看见初初进来,立刻站起身,颇为拘谨地冲她笑了笑,却在看到她身后的沈青时,动作明显僵硬了些,脸色也有些发白。 申桓从背后扶住那女人的肩膀,让她坐下,随后笑着同初初他们打招呼:“你们来了。” 初初摘下帽子,自然而然地指了指沈青,对申桓道:“我姑姑,沈青女士。” 申桓同沈青握手,微笑道:“我见过沈女士,几年前在沈先生遗嘱宣布的现场,您看起来似乎一点都没有变。” 沈青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屋子里的另外一个人身上,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就将自己的手抽回,语气冷淡:“我的时间不多,有什么事,就赶紧说吧。” 申桓好脾气地笑笑,示意她们落座,然后自己坐在了那中年女士的旁边,道:“沈小姐是我的主顾,也是我最大的客户,十几天前,她告诉我,有一件事要我查,当时我很诧异,因为我是个律师,从来只管法律纠纷,不是书里的侦探,还要管侦查与破案。于是她换了种说法,她让我查查,当初那个婴儿的具体死亡时间,从而告诉她,到底那个婴儿有没有财产继承权,若它有,那么在它死后,它的财产又该归属于谁。” 沈青冷声道:“她未必死了。” 申桓静了一秒,才说:“为了查那个婴儿的死亡时间——我们假设它已经死了,我不得不去医院找当初工作的医生和护士,但效果很不理想,当初的人大都已经不再医院里,而其他人得到的消息也不过是道听途说,于是这件事我也没查出什么眉目。” 沈青冷眼看着他,神色已然有些不耐。 申桓像是全然没看见,依旧说得详细:“我把这件事说给沈小姐以后,她也并没有难为我,反而告诉我,这件事不用再管了,因为股权在二十多年前的归属并不是一个大问题——诚然,这个事情我一开始就跟她说起过,她终于想起来了,我松了一口气,当晚就叫了我一位老友出来喝酒放松,并且告诉他,我的客户让我当侦探,我当得并不合格,什么也没查出来,他就问了我具体情况,那时我喝了酒,就说了句跟某个医院有关,他惊讶地告诉我,他的姨母多年前在那里当护士。” 申桓说到此处,顿了顿。 john见周围一片寂静,初初与沈青都没有要开口的意思,而那个不知名的女士也因为紧张而抿着嘴唇,于是道:“这,这还真是巧啊!然后呢?” 申桓转头看了john一眼,莞尔:“我这里就没有然后了,之后的事情,我希望能由姚女士告诉你们。” 沈青闻言挑眉,毫不客气地问坐在她对面的女人:“这么多年你从没站出来过,今天他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坐在这里?” 初初发出一声轻笑。 姚女士看了申桓一眼,才说:“我丈夫前几年去世,留下了我跟我孩子,我,我需要一笔钱。” 沈青继续追问:“他用钱买你口中的真相?还是用钱让你说出一个他告诉你的[真相]?” 申桓平静道:“沈女士,您若不相信沈小姐和我,大可以不来这里,也大可以在见到姚女士之后就离开,您留下,也不过是因为相信她会说真话,既然如此,您说这些话又有什么意思?” 沈青沉默了良久,最终竟出乎意料地没有咄咄逼人地反驳,而是叹了一口气,说:“是,我能坐在这里,已经信了她八分,当初我早产,在医院病房里等待进手术室的时候,是她握着我的手,姚护士,我确实见过你,也记得你的。” 姚女士的手攥在一起,神色显得紧张又愧疚:“沈,沈青,我该跟您说声对不起。” 沈青的声音很微弱:“……对不起什么?” 当初的姚护士发出一声沉重的呼吸声,道:“在您进医院之前,我跟另外一个护士,还有帮您接生的那位医生,就已经被,被买通,要把您的孩子换掉。” 申桓并不是第一次听到这话,故而没有丝毫惊讶之情,john却长大了嘴:“换,换掉?好端端的换什么孩子?又不是古代皇宫里,还一定要生男孩儿。” 其他人都不约而同地忽视了john,初初默不作声,沈青却显得格外平静:“有个人一直想报复我,我知道,我也猜到是她当初动了手脚,原来果然是换孩子么……那时候我虽然早产,但自己的身体还是知道的,孩子绝对不会弱到受了风寒就会夭折的地步,但在那之后,我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蛛丝马迹,加上所有人都告诉我,那确实是我的孩子,我们长得很像,我只能相信。” “那确实不是,”姚女士说出了第一句话,之后的便轻松了很多:“您的孩子虽然生出来有些小,但很健康,那个死去的孩子,是另外一个产妇的孩子,她在您之前生产,产房也距离很近——” 沈青打断她的话:“那我的孩子呢?在她们家吗?我查了,那天生产的几户人家我都找了,只有一家也是个女孩儿,但那孩子不是我女儿,我做了基因测试……” 姚女士显然没有想到,沈青对于当初的事情已经执着这么多年,一时愣住。 沈青也与平时的模样全然不同,她眼神迷茫,神色有些无措,像是难过,又更像是早已预料到是这样毫无结果的答案,所以没有了全然的伤心,也没有丝毫释然。 她喃喃道:“我知道是谁,我知道。但孩子不可能凭空消失了,无论是活着,还是死了,怎么可能就消失了。” 申桓的眼中有几分同情,他声音沉稳地说:“孩子当然没有消失,姚女士同另外一个护士换了孩子,却没有想到,另外一个人对这个孩子也有想法。” 初初心里一紧。 申桓却没有看她,也没有理会沈青,反而对姚护士道:“多谢您今天肯来,麻烦您现在回避一下,我有另外的事要同他们二位说。” 然后他转向john:“你帮我把姚女士送出事务所。” john愣愣地点了点头,扶着脚步不稳的姚护士出了会议室。 门刚关上,初初叹了一口气,问:“是我父亲,对吗?” * 申桓神色微妙地看着初初,道:“沈先生的遗嘱,除了在他死亡后,我当众宣读的那一份之外,还有一封经过公证的信。在这封信里,他提到,如果可以,他希望能在你三十岁的时候知道这件事,同时也把他另外一部分财产——大部分是国外的一些产业,还有不少珠宝,都赠予给他的妹妹,沈青女士。” 沈青微微低着头,神色不明。 申桓:“但是信里也表明,如果你们都查到了这件事,就可以提前执行这部分财产的赠予。” 初初苦笑道:“他大概也没想到,这件事还真的发生了。” 申桓拿出一个信封,递到他们面前,道:“信我一直放在保险柜里,今天早晨才拿出来,上面有沈先生的签名,还有他的两位好友的见证,以及公证的材料。” 沈青却不看那信封,只说:“我不想看,你说。” 她的呼吸急促,声音也是紧绷的。 初初把信拿过来,却没有打开,只问申桓:“我父亲把那个孩子抱走了,送到了孤儿院,对吗?” 申桓第一次露出了惊讶的表情,看着她问:“……你知道?” 初初心道:我不仅知道,我还知道那孩子叫小雯,已经去世了。 她侧头看了一眼失魂落魄的沈青,第一次觉得,有些莫名地心酸。 第九十四章 与初初猜想得差不多。 沈初初的父亲在信里提到,他抱走了沈青的孩子,并且在当夜送到了福利院。临去世前,他把自己所有海外的产业和多年来在慈善拍卖会上拍到的珠宝首饰全部留给了沈青,以作补偿。 尽管他知道这本就是件不能弥补的事。 申桓告诉他们,沈青的孩子在福利院呆了七年,因为体质弱,在七岁的的时候死于肺炎。 沈青推开了面前的信封,转身出了门。 所有事情似乎已经尘埃落定。 而沈青自从离开申桓的事务所,就仿佛从初初的生活中彻底消失,干净得如同从来没有出现过。 原本因为这个远道而来的姑姑产生的紧张感并没有完全消失,有时候初初清晨起来,捧着水杯站在客厅里的时候还会恍惚,总觉得自己还有一些遗漏的、应该知道的事情,但思来想去,却又只能定义为自己的错觉。 她拿到了齐盛的股份,与纪行止和纪阳成了朋友,沈青也得知了她女儿的真正下落,这件事情到这里,已经没有什么值得继续深究。 帝都的秋天一向短暂,冬日的降临仿佛悄无声息。 初初仍旧很忙。 《秋水剑》上映后,票房口碑双丰收,诚然,这并没有让电影的主创们多么惊喜,据说向导在看了香江著名影评人对他的夸赞后,格外淡定地说:“这老家伙还有点品味。” 不少网友还专程把这部影片看了好几遍,挑出其中埋有伏笔的情节进行剖析,甚至截图夸奖主演们演技高超,微表情到位,在向导近乎完美的构图、视觉和光影的效果下,将剧中几个性格并不跳脱的角色演绎得淋漓尽致。 如果说《繁星》为顾泽带来了双料影帝的荣誉,那么《秋水剑》对他来讲,则是锦上添花。而相比来说,除了导演,整部影片中戏份最重的初初可以算得上是剧组中最大的赢家。 一方面,观众们普遍认为,沈初初如今不仅不是当初那个花瓶,也不仅仅能演绎出编剧偏爱的配角,也能把一个看起来性格沉闷、不怎么讨人喜欢的角色演绎出自己的风格。 有人评价电影中楚唯和郁江白的爱情,称他们是“闷骚的恋爱”:路途中明明非敌非友,却能在一个眼神下就明白对方的意思;打斗中不言不语,却能在每一次对决时默契地护住彼此。 且这样的感情,虽然在影片中从头到尾都没有明白地说出,但从两个主演的表现中都能发现端倪,让人不得不赞顾泽和初初的表演水准。 同时也有人说,其实顾泽与沈初初在现实中,也是一对格外不爱现的情侣。因为自从两人公开情侣关系,并且是“被公开”之后,他们似乎没有像其他靠恋爱关系的变动来博取版面和关注的其他情侣一样,天天发布各种状态向别人告知自己的恋情,反而静得仿佛不曾公开——当然,也没人怀疑他们情变,毕竟顾泽刚获影帝,就在全国观众面前跟自己得女友告了白。 来自柚子周刊的记者感叹:这真是一对低调的情侣! john和郑琳琳对此的评价是:真是呵呵记者一脸,每天被这两个人的秀恩爱闪到眼睛痛的人实在不能理解,他们到底哪里“低调”…… 初初表示很无辜:“最近我们都很忙,并没有做什么啊?” john自从初初谈恋爱之后,翻白眼的技术得到了极大提高:“顾影帝那么忙,还天天来摄影棚接你!” 初初想了想,道:“我听说不少人家里丈夫都会接妻子下班,我不觉得这是件特别奇怪的事。” john继续翻眼皮:“你在城东录节目,他在城西拍广告,中间隔了大半个交通堵塞严重的帝都,他还天天下午准时来接你,一定会带一束绢制的花束——现在全剧组都知道你花粉过敏了,然后陪你拍到晚上,再跟你一起回家。初初,这个事有个学名,就叫秀恩爱。” 初初又思考了一番,说:“我听说这边剧组的朋友们百分之八十都是单身,我们这样做确实有点不厚道。” john眼含热泪地点了点头。 初初遗憾地道:“老虐一帮人也没什么意思,刚好顾泽今天跟我说,他明天他会比较晚,换我去接他好了,不知道他们那边单身的朋友多不多。” john:“……” 于是第二天,初初提早收工,请节目组的工作人员喝了奶茶,然后乘车前往城西。途中她专门全副武装地去了趟超市,挑了两包瓜子和一袋橙子。john好奇:“你这是探班还是探病?” 初初道:“都不是,我没提前告诉他,他肯定忙,今天又收工晚,我去了八成没事干,嗑嗑瓜子、吃吃橙子还是极好的,你看,我连放瓜子壳的垃圾袋都买好了。” john对顾泽他们广告组的单身犬们表示深深的同情。 其实城西初初更熟些,她就是在西二环附近长大的,即便这么些年来帝都的变化可以说是飞速,但所有的街道巷口,还能看出些原本模样。 福利院也在城西。 车子路过的时候,初初看了一眼手里的橙子,又拿出手机对了对时间,发现因为司机走了小路,且没有遇到堵车,故而时间还算早,她转头道:“车子停一下,我想进去看看。” john对于当初沈青孩子被抱往福利院的事情一无所知,于是有些疑惑:“你到这里干嘛?” 初初正色道:“每天伤害人类的事情做多了,还是要做些好事,比如给福利院的小朋友送些水果什么的。” john:“可是你只买了一袋橙子,够吗?” 初初皱眉:“……是时候搞个抽奖了,一等奖是半颗橙子,二等奖四分之一颗,三等奖就是谢谢参与吧。” john:“……” 信你我就是真傻! * 初初当然不是给小朋友送橙子的,她让john和司机在车上等她,然后将围巾围好,口罩和帽子戴好,四下观察了一番,发现并没有记者的踪迹,于是一个人下了车,朝大门走去。 保安将她拦住,初初拉下围巾,露出一双眼睛,拿了个橙子递给他:“我是沈卿的朋友,来看看院长。” 原本认识多年的保安见眼前的人神秘又面生,却无端地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这样的双眼,又听到沈卿的名字,最终叹了一口气,接过橙子,给她开了门:“进去吧。” 初初算着时间不多,一路小跑着到了办公楼,迅速上了楼梯,叩响了院长办公室的门,没多久,里面就传出了耳熟的声音:“请进。” 初初摘下帽子和口罩,推开门走进去,便看到院长正坐在桌后写东西。 她手里握着的是初初送给她的钢笔,是用当年上大学后做家教挣的钱买的,不是名牌,但颇好用,唯一的不足就是费墨水,院长平日里不用电脑,所有文件都是用笔写,经常大半日就要吸一次墨,故而后来初初还专程给她买了墨水。 桌子背后便是窗户。窗不大,老式楼房的那种,边框是厚重的木头,玻璃上还印着花纹,看不清外面的光景,却也能折射出冬日里的阳光来。那光线懒洋洋地洒在屋子里,还算明亮,让人能清晰地看到桌前那人头上的白发。 光与影相互交错,在这颇有些寒意的房间里形成了一种初初所熟悉的沉寂。 她觉得蓦然心安。 与之前相比,院长老了许多。她听到声音,抬起头来,看到来人是初初,露出了惊讶的表情:“请问你是?” 初初忍住喉咙间的酸涩,道:“我是沈初初。” 院长脸上的惊讶转为疑惑,又在不久后变成了了然:“是你。” 初初上前,将橙子放到她的桌上,然后十分自然地坐在了她面前:“您……最近好吗?” 院长站起身,从一旁的柜子里取出一个一次性纸杯,帮她倒了水,却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又坐下,将钢笔合好,同摘下的眼睛一起放到旁边。 大约是上了年纪,她的动作很慢,有一种迟钝的感觉,初初眼眶一红,立刻侧过脸,顾不得不礼貌,还是把绒线帽戴到了头上。 “你今天来,是不是想问二十二年前的事情?” 初初原本想摇头,她不过是想要来看看院长,但这样的原因实在无法说出,只能说:“嗯,我父亲当初,曾送了一个孩子来。” “是,”院长叹气:“那时候也是冬天,天气很冷的时候,我记得是晚上,院子里都是霜,你父亲抱着一个孩子来,说那孩子得留在这。” 初初道:“那是我表妹。” 院长看着她,沉默了片刻,才说:“那孩子已经死了。” 这样的话,从她嘴里说出,平白多了几分无奈。 初初忍不住问:“您既然知道那孩子是谁,为什么不告诉她的母亲?或许,或许如果她能够早点回家的话,就不会因为身体太弱而早逝。” 院长惊讶:“你……还不知道?” 初初愣住,下意识问:“什么?” 院长的声音平稳,但声线里有着不同寻常的紧绷——初初认识她多年,从未听到过她如此音调:“那孩子不是因为身体弱才去世的,是车祸,就在今年。” 那一瞬间,初初只觉得似乎有一桶冰水从她头上灌下,直让她从头发冻到了脚趾,所有神经都慢了半拍,却又似乎能感知到寂静的光影里,所有尘埃的迁徙,一切的不真实中,连自己都声音也仿佛从远处传来,有一种难以置信的飘渺:“车祸?” 第九十五章 对于初初的反问,她面前的人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办公室里暖气并不好,静寂的空气中有微微的寒意,而距离桌子不远处的老式火炉上,放置着烧着开水的大水壶,正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而炉子下面,则是红色的暖瓶,与初初梦里看到的那只一模一样。 院长摘下眼镜,长叹一声。 水烧开的声音缓缓停下,所有因为沸腾而产生的喧嚣恢复平静,初初漠然地将视线从院长身上挪开,落到了钢笔上,仿佛看着那里,心里就能平静一些。 良久后,她觉得自己的声音虽仍不真实,却已经镇定不少:“我的律师专程查过,那孩子叫小雯,死在七岁。” 院长顿了一下,轻声说:“当年被送来的孩子,有两个。” 初初正欲开口问她,自己的口袋里突然传出声响。 那首不曾换过的《葫芦娃》主题曲乍然响起,欢快的节奏瞬间打碎了室内所有沉重,初初如梦方醒般拿出手机,看到屏幕上闪烁的是再熟悉不过的名字:顾泽。 院长沉默着站起身,走了几步,去把壶里的开水灌进暖瓶。 那水流的声音又让初初恍惚想起,自己小的时候,似乎曾经捧着小小的杯子站在一边,等院长将热水倒给她。且似乎也是在一个很是寒冷的冬天,而窗外有没有飘雪,她已然不记得。 太久远了。 初初接起电话,“喂”了一声。 因为背景声音太过嘈杂,顾泽并没有发现她的异样,只开口问她:“你还在工作吗?” 初初道:“我提早收了工,原本要去找你,但现在突然有些事情,可能要耽搁一下,你那边呢?” 顾泽的话筒里传出了不少人讲话的声音,他似乎走了几步,到了一个相对安静的地方,才说:“剧组出了点问题,接下来的拍摄会推到明天。刚巧子城来找我,现在要出去一趟。” 初初想了想,道:“那我就不去找你了,一会儿回家,在家里等你,你——” 顾泽立刻说:“不会很晚,也不会喝酒,好吗?” 初初露出一个微笑,轻声道:“好。” 虽然通话时间不长,但这个电话让初初完全冷静了下来,她看着自己手机屏幕上同顾泽的合影,对自己说,她再也不是那个常来这间办公室看书的沈卿,也或许从来没把眼前的人看明白。 这样的想法让她放下手机,重新回到座位上,拿过那只她看了许久的钢笔,淡淡道:“我小时候不懂事,同父亲关系不好,这样的事,竟然在二十年后才知道,实在是荒唐。但在这样一所福利院里,一个身世明确、被母亲四处寻找的小姑娘竟然被藏了二十年,更是荒唐。” 院长见面前的人从开始的震惊,到如今平淡地讽刺,只又深深叹了一口气,她上了年纪,背佝偻着,鬓间满是白发,在面前热水的氤氲白雾中显得苍老又无奈,声音也满是无力:“我对不起她。我听说你是个演员,那孩子也想做个演员,却没有机会了。” 初初垂下眼眸,隐藏起所有表情,道:“您阻止她,不是因为这个行业不好,而是因为如果出了名,就会被认出来,对么?” 院长不语。 其实所谓真相,也不过是几句话就能讲出的狗血故事。 二十二年前,一位与沈青素有过节的女士,出于对她的报复,通过关系在医院用隔壁产房出生的孩子换了沈青的女儿。但其实她并没有想到,在那样一间口碑极好的私立医院做这样的事,本不可能。 孩子能被换,不过是因为螳螂捕蝉,而黄雀在后。沈青的哥哥与那家医院的董事关系不错,换孩子不过是个幌子,而他却在调换后,立刻以亲人的名义将孩子抱走,并且送入了附近的福利院,并且叮嘱院长,无论如何,都不能让沈青找到,亦不能让孩子知道她的来历。 那个被送到孤儿院的倒霉催姑娘就是沈卿。 “那天晚上正好还有个孩子也被送来,是公安局在一个巷子里捡到的弃婴,”院长说:“那时候有不少人看到了沈先生,所以我只能在之后的日子里,造成小雯才是沈先生送来的假象,避免她们把事情说给沈卿。” 初初攥紧拳头,复又松开,问她:“你这样做,良心可安?” 院长声音低沉,与她以往慈祥和蔼的模样全然不同,反倒有些失魂落魄:“沈先生曾帮助过我丈夫,没有他,我们这个家早散了。” 初初气极反笑:“因为你的丈夫,你就可以蒙蔽一个孩子,让她以为她是父母抛弃的孩子,让她一辈子都得不到家庭的关爱,还让她对你感恩戴德,将你视为她母亲一般的存在,哪怕你不支持她,哪怕你反对她的梦想,却还总想着,若有一天事业有成,一定要回来告诉你……这太荒唐。” 院长疑惑地抬起头,看着面前站起来的女生,又把视线落到她手中的橙子上,颤声问:“你认识她?” 如何能不认识? 初初仰起头,深吸一口气,抹去脸上水泽,将口罩重新戴好,说:“我听她说,你一直教她,做人要无愧于心、有行有止,要懂得坚持,却也懂得仁恕。你说得那样好,却也只是说说,想必自始至终,都不过是个骗局,如今她不在了,你也不用演下去,陈安静若再来,劳烦您劝她离开。” 院长见她把橙子放到桌上,却又把钢笔拿走,神色痛苦地道:“若只是个骗局,总好过现在。” 初初却没有理会,转身离开了办公室。 她脑中思绪繁多,直到坐回车里也没能理清,神情便一直有些恍惚,john看到她泛红的眼圈与湿润的眼角,很是不明所以,只惊讶地问:“你给小朋友送个橙子竟然送哭了?” 初初却同司机道:“回我家。” 车子掉头,john立刻问:“顾泽惹你生气了?这不科学啊……你们俩也是会吵架的人吗?我以为你们是真人版恋爱教科书,只会虐狗,不会出任何问题。” 初初想起顾泽,到底平静了些:“没有,他同喻子城有事,所以我回家等他。” john若有所思:“我听说喻子城追郑琳琳追得很凶,但前一阵被拒绝了,可能心情不好,所以才拉你们家顾泽出去,诶,失恋的男人有点危险啊,你得看好你男朋友。” 这样的插科打诨没能让初初轻松,反而有些疲惫,她揉揉眉心,道:“我记得我明天得去晨光的慈善基金会,你跟lily联系一下,告诉她我状态不是很好,上妆难度比平时大,让她明天早点来。” john立刻意识到现在并不是开玩笑的时间,也明白初初从来不是会在遇到事情之后,把所有实话说出来的人,故而没有再追问,而是顺着她的意思给百合打了电话。 一直将初初送回公寓、送到门口,john才忍不住在离开前说:“我知道你一向是把好事说出来让大家乐,坏事藏起来自己抗的人,但你要记得,我跟郑琳琳百合她们都是你朋友,你需要我们,我们就能立刻出现,别总把自己搞成这种模样,又狼狈又丑。” 虽然是埋冤的话,却说得初初内心很暖,她微笑道:“不是什么大事,你就不用管了。” john没办法,叹气道:“好吧,你早点休息。” 初初看他走向电梯,突然心里一动,叫了声“john”。 后者回头:“啊?” 初初跑了几步到他身边,轻轻抱了抱他,说:“对你父母好点。” 与朋友的拥抱这样真实温暖,让初初心中很是安定。 虽然两个人一直关系不错,甚至有些“好姐妹”的意思,但因为初初一贯不喜欢黏糊糊的情感,即便是对郑琳琳,也并没有经常拥抱什么的,于是,她这样举动无疑把john吓了一跳。 因为惊讶,john一时没反应过来,说话的时候也有些大舌头,甚至紧张得无法断句:“……这,这是什么话我一直很孝顺的好吗虽然我是弯的但他们一直很支持我我会对他们不好吗?” 初初放开他,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那就好,快回去吧。” john晕乎乎地进了电梯,忍不住想:这货好不容易温馨一次,自己怎么反倒会觉得她说话的样子怎么那么像遗言呢,真是够了…… 想完之后,他拿手机给顾泽打了个电话,本意是想告诉对方初初情绪不好,让他晚上多关心一点,但拨出的声音持续了很久,顾泽始终没有接起来。 john把手机揣回兜里,自言自语道:“像顾泽这么聪明的人,肯定能发现吧,就算不能发现,初初也肯定会跟他说的,我还是不要乱操心了。” 实际上,初初确实打算把事情都告诉顾泽,但未能实现。 因为她工作了一天,傍晚时分又受了不小的打击,实在是身心俱疲,于是在洗完澡后,初初默默掀开被子上了床,就着床头灯看了会书,没多久就不知不觉睡着了。 而顾泽回来的很晚。 他回家时,玄关与客厅漆黑一片,而初初的鞋子却整齐地立在门边,于是他直接回到了卧室——自从初初搬到楼下,楼上几乎成了她专门的衣帽间,只作换装用,顾泽推开的自然是楼下卧室的门。 门内光线柔和,初初安静地躺着,长发铺在枕上。顾泽轻轻走近她,将她手里的书拿开,放回床头柜上,又帮她把被子盖好,在她侧脸上落下一吻,才离开房间。 而初初睡得熟,即便是在顾泽靠近的时候,也没有分毫知觉。 等她第二天醒来,发现屋子里完全没有顾泽的身影,只有床边的凹陷表明他曾回来过。 初初揉揉头发,叹了口气,想到顾泽昨天说拍摄会挪到今天,工作一定很忙,也就放弃了打电话给他的想法。 她拉开窗帘,对着阳台发了会儿呆,才突然想起来联系申桓。 因为时间太早,又是周末,申桓接到电话的时候还处于熟睡中被人吵醒的迷蒙状态,声音恍惚:“怎么了?” 初初沉声道:“你帮我查一个人。” 申桓怒:“都跟你说了我不是侦探!” 初初“哦”了一声,继续淡定道:“这个人欠我一笔钱不还,我们之间算是有民事纠纷吧,你能不能查?” 申桓:“……” 初初又说:“顺道帮我查查她跟沈青的关系——哦对了,沈青也欠我钱,你帮我要回来吧。” 申桓:“……” 主顾每天都在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心好累,想静静。 * 晨光主办的慈善拍卖会算得上是娱乐圈中一年一度的盛典。 虽然比不上各大奖项的颁奖典礼,也没有走红毯的仪式,但每一次都是群星云集、场面热闹,引得不少观众和媒体关注。 十几年前,晨光集团的股东大会决定成立晨光爱心基金,每年定期举行慈善拍卖,由明星提供拍卖品,可以是名牌商品,也可以是自己收藏的东西,大到房子跑车,小到钥匙扣,无一不有,而买方往往是想要借此出名的商人,也有明星的死忠粉丝,甚至可以是明星。 最终筹集的善款则汇入爱心基金,全程透明处理,捐给贫困地区的人们,为他们盖学校、提供物品,也会为每一次灾难后的受灾人民提供帮助。十几年来,因为基金会得当的管理、晨光众星的参与,一方面,晨光爱心基金名头越来越响,拍卖会也成为了全华夏最有名的明星慈善会,另一方面,晨光也确实帮助了不少贫困的人们。 从某种程度来讲,在这个慈善会上,也是明星证明身价的好地方。 比如前几年,方彻在会上提供他曾用过的一方手绢,手绢的质地自然是极好的,上面也有他本人的签名,虽然与不少明星的古董藏品颇有距离,却因为他当年获得金马影帝而变得价值连城,拍出了几百万的高价。 而自那之后,不少明星就舍弃了费心搜罗珍宝的习惯,越来越多地拿出自己的东西。 因为前一阵齐盛股权的事件,初初的背景几乎被曝光,所以在这个慈善会上,她并不打算提供太抢眼的东西,以免让媒体和观众觉得她刻意炫富,但做善事对她而言从来都是必要,故而她准备仔细看看,拍下一件得自己眼缘的藏品。 原本顾泽和郑琳琳都在被邀请之列,但因为工作,都未能到场,只录制了vcr远程祝福了一下,并且把自己的东西托人带了过来。 这直接造成了初初一个人坐在角落、john站在她身后的情景。 仔细想来,初初真正进入演艺圈不过大半年,与其他演员的合作不少,交到的朋友却只有郑琳琳一个,这让她觉得有点无奈:“john,我是不是太不合群了。” john想了想:“还好,毕竟你男朋友也是个不合群的人。” 初初:“……” 他们话音刚落,一个女生走到了初初旁边,弯下身子礼貌地问她:“你好,请问这里有人坐吗?” 初初侧过头,看到一个长相清秀的小姑娘立在一旁。 她年纪很轻,头发是深栗色,微微卷着,身上穿了一件大红色的裙子,看起来又温暖又可爱。初初只觉得她眼熟,却想不起在哪见过,当下道:“没有人。” 那女生坐在了她旁边,伸手抚了抚裙子,动作自然,声音悦耳:“今天天气不错,我以为穿成这样会冷,没想到阳光很好。” 初初来的路上一直在想心事,并没有留意天气,此时只“嗯”了一声,并未多说。 那姑娘丝毫没有因为她的冷淡而尴尬,继续说:“你今天带了什么东西来?” 这样的自来熟未免奇怪,初初疑惑地看了她一眼,却看到一个眼熟的人正朝这边走来,一时愣住。 女生见她怔忡,也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却在下一刻兴奋地笑起来,冲那人挥挥手:“一廷哥哥!这边!” 邵一廷微皱眉头,几步走到她们面前,问那女生:“沈念念,你怎么在这?” 沈念念笑道:“来看看我表姐,也来看看你啊——我知道你今天肯定来这里。” 第九十六章 对于沈念念其人,初初并没有多少了解。 根据john的说法,她是沈青最宠爱的女儿,并且在其母亲的呵护下,过着跟公主没什么差别的生活,比如从小就上贵族学校,跟不少好莱坞明星都认识,甚至小小年纪就一个人开游艇玩,被美利坚报纸拍到的时候,还很酷地跟记者比了个不和谐的手势。 故而在初初浅淡的想象中,自己这个“表妹”或许是个脾气不太好的、颇有些傲气的小姑娘。 但看起来并非如此。 沈念念站起身冲邵一廷挥手的模样,她脸上温和的、甚至可以说是安静的笑容,都让这个姑娘看起来又软又阳光,仿佛电视里最清纯的邻家女生。 初初恍惚地想,之所以觉得眼熟,可能是因为这孩子貌似跟以前的自己……长得有些像。 这真是件让人百感交集的事。 邵一廷走到她们身边,微微皱着眉头,却没有跟沈念念搭话,转而问初初:“怎么坐得这么偏僻?” 初初来得早,选了个角落坐着,此时被boss问起,答道:“前面太吵了,这里安静。” 邵一廷转头看了一眼前排正拿着手机自拍合影的几个明星,脸上的表情和缓了点,算是接受了这个说法,却还是说:“等开场以后,他们就会消停些。一会儿媒体入场,后面几排会比较乱,你等会儿就往前面坐。” 初初还要说话,邵一廷打断她:“不去的话,我会在最前面给你留一个位子。” 最前面是晨光几个董事的位子。 初初只觉自己满头黑线。 沈念念饶有兴趣地看看邵一廷,又看看初初,问:“你们很熟?” 初初立刻摇头。 邵一廷一脸冷漠地松了松领带,又理了理袖口,无视了沈念念的问题,反而同她道:“你跟你姐呆在一起,不要乱跑,不然伯母问起来,我保证你绝对不会有再次出席的机会。” 沈念念吐吐舌头,说:“……说的好像你不同她作对似的。” 这个动作明明充满了小女生的矫情,偏偏她做出来没有半分违和,调皮又灵动,极是赏心悦目。 初初看着她,心里想到,这个姑娘其实是自己妹妹来着,于是感情多少有些微妙,像是吃了甜甜的软糖,直软到了心底,不自觉地露出一个微笑,道:“我会照顾好她。” 邵一廷深深看了她一眼,没再说什么,转身离开了。 他还要在开场的时候致辞。 沈念念见他走了坐回座位,一手拉着初初的胳膊,靠近她小声道:“根本就是骗人,他一点都不怕我妈妈,前几天还找她麻烦呢。” 初初随口问:“怎么找麻烦?” 沈念念惊讶:“你不知道?” 她的双眼睁得滚圆,眉毛挑起,说完话后嘴还微微张着,表情生动又活泼,看得初初再次忍俊不禁:“知道什么?” 沈念念又凑近她,声音更小了:“一廷哥哥前一阵,专程找了齐盛的白董事长,跟他说股东大会的时候一定得挺你,还说我妈妈就是一时之气,根本没有管齐盛的意思,万一股权落到我妈妈手里,肯定最终还是给我玩的。” 初初:“……你怎么说得好像你见了一样?” “我就是见了啊!”沈念念正色道:“那时候我被我妈召回国没几天,白伯伯叫我去打球,我就去了,结果就见到一廷哥哥了,他们说话的时候一点没避着我——估计他们觉得,我就算听了也听不懂?” 这次轮到初初惊讶了:“你没告诉你妈妈?” “你别闹了,”沈念念拉拉她的手,理所当然地说:“他们那些事我干嘛插手?有给我妈说的空闲我早去滑雪了。” 初初:“……” 其实初初早就猜到,当初对舆论导向有影响、又在后来找白董帮忙的人,是邵一廷。 虽然说不出具体的原因,也没有确切证据,但在考虑这些事情的时候,直觉出现在她脑袋里的,就是邵一廷的身影。 只是对方不说,她也不好贸然道谢。 毕竟无数电影小说以及各类文学作品都告诉我们,女生对男生最尴尬的事情,莫过于表错情。 如今沈念念这样一说,倒让初初心里一松:“那我得找个时候跟他道谢。” 她的声音很轻,仿若呢喃,背景音也因为媒体的入场变得嘈杂,所以沈念念没有听清,只是起身拉她:“媒体来了,咱们坐前面去——前面也看得清楚啊,万一有想要的,看不清还拍个毛线。” 初初随她一起走,问:“你来拍东西?” 沈念念摇头:“我是帮我妈拿了件东西捐出来,那东西,她不想留着,舍不得丢掉,又找不到人送,只好捐了,于是我就找了一廷哥帮忙,估计……它现在在后台呢。” 她们走到前面,同几个明星打了招呼,坐下后初初还未再问,沈念念又开口了:“你还没告诉我,你拿什么来了?” 正巧拍卖会开始,主持人在台上说话,周围的声音逐渐变小,最后到一片安静,初初把目光落在台上,偏过头,压低了自己的声音:“一幅画。” 她没有看旁边,说完的时候才感觉自己似乎距离沈念念太近了些。近到能感受到沈念念落在自己耳边的呼吸,还有自己鼻尖对方柔软的发丝。 沈念念倒是一无所觉:“你还会画画?” 初初转过头,下意识轻轻揉了揉她的头发,然后“嘘——”了一声。 寂静中她听到沈念念的嘀咕:“……哎呦,我的发型,你怎么跟我妈习惯一样。” 19岁小姑娘的手还挽着自己的,柔软又小巧,温暖又干燥,初初勾起唇角。 她从记事起,周围人就告诉她,她没有亲人,亦不会有亲人。长大后,因为深知这世上自己不过是孤单单一个,她也从未曾想过,自己能有一天和家人坐在一起,手挽着手,说悄悄话。 这样的体验,无论是如何亲密的朋友,都不能替代。 而现在,自己身边坐着的,拉着她手的,其实是她的妹妹。 初初深感无奈。 因为拍卖会的灯光太璀璨,周围的闪光灯和摄像机太多,她觉得自己忍得有点辛苦:其实还真的有点想哭。 * 虽然人多,但拍卖会并不混乱。 每一个到场的嘉宾在入场的时候都会得到一个拍卖器,巴掌大小,上面有数字和小屏幕,用以参与拍卖,右上角还有号码,出价的时候大屏幕上只会显示数字,不会显示姓名,保密性颇好。 并且,即便是好无门槛、群星参与的拍卖会,能够把自己东西放上去卖的也只有一线明星——这是从不言说的规矩,毕竟如果自己不够有名,东西拍不出价格,简直是比不参与还丢人的事情。 于是会上的展品不过二十几件,拍卖的时间并不久。 顾泽因为工作的原因,已经连续两年没有在拍卖会上亮相。 去年他完全没有参与,今年因为被林姐告知必须露面,不露面就必须露个东西,故而他托初初带来了他第二部电影的剧本。 当初那部电影获得了最佳编剧奖,剧本自然是出彩,且上面有他花了不少时间做的的各种笔记和记号,算是颇有价值和纪念意义的东西。 价格自然也不低。 沈念念看到后忍不住问初初:“那是你男朋友的吧?我打赌拍它的肯定是个妹子,说实话,你会不会觉得有点不爽?” 初初失笑:“他人都是我的,一个剧本而已,不值得计较。” 沈念念仔细看了她半晌,最终道:“我听人说你特别擅长秀恩爱,看来是真的。” 初初:“你听谁说的?” 念念:“喻子城啊,他今天也来了,我在门口见他的时候发现他拿了两个拍卖器,不知道搞什么鬼。” 初初思索片刻,猜测道:“……或许是有想要的东西,又怕那东西只有他一个人拍,于是自己拿两个号自攻自受,把价格吵上去再拍下来。” 沈念念“呀”得低呼一声,问:“什么东西啊,这么大费周章?” 初初笑得灿烂:“我猜是芭蕾舞鞋。” 郑琳琳带来的是一双芭蕾舞鞋,她本人其实并不会跳芭蕾舞,不过在第一次拍摄的电影中饰演一个跳舞的姑娘,好歹学了一些。 她把鞋子拿出来的时候还有些不舍:“虽然我踮不起脚,压不下腿,转不了圈,跳不出高度,但是这双鞋子见证了我从舞蹈白痴变成舞蹈半白痴的历程,确实很有纪念意义。” 初初安慰她:“喻子城肯定会帮你拍下来送回给你的,放心。” 郑琳琳:“……” 果然,那双鞋子的价格开始并不高,后来有两个号码争相竞拍,成交价倒是令人惊讶。 沈念念感叹:“……我小时候就见过喻子城了,一廷哥哥跟我说,他虽然看起来很花花公子,实际上就是个二愣子,我一直不太相信,毕竟他长了一副聪明相,现在看来,他真的很二愣子。” 初初夸赞她:“你竟然还知道二愣子,作为一个在美利坚长大的人,你的中文真的不错。” 大约是送去的时间差不多,芭蕾舞鞋拍完后就是初初的画。 那画确然是她自己画的。 当初在爱丁堡旅游的时候,住家的女主人是个绘画的业余爱好者,有时候会晒着午后灿烂的阳光在院子里画油画,初初闲时便一起。 她大学时候旁听了几节素描课,实在称不上有基础,但起手便是模仿,努力些也能描出大致轮廓来,加上油画的颜料可以反复遮盖,所以画起来也不觉得很困难。 其中画的最好的就是这次送出去的那幅《向日葵》。 相比于vangogh笔下的真实浓烈,初初更偏爱由层叠深醒的油彩涂抹出的花朵,故而她所描摹的向日葵更加饱满。画布上盛放的花朵被插在蓝色的圆瓶中,金灿灿的很是温暖,桌子的描绘则大面积得使用了刮刀,刀锋转动,抹上了厚重的肌理。 沈念念看着屏幕,笑道:“啊,ivanslavinsky的,向日葵在他的画里算是小众了,你模仿得虽然不怎么像,但挺有风格的,颜色也很棒。” 她说得自然,一点不像是在拍卖会,反而像是正穿着休闲的衣服,逛着在大城市某个角落举办的画展,初初有点不好意思:“咳咳,纯属业余,远不如永定门天桥下的大学生,之所以拿来是因为觉得画好歹有些实用性,买回去挂到门口还能辟邪,比手绢强些。” 念念不顾形象地哈哈大笑。 她的画被拍的很高,甚至高过了顾泽的剧本,最后由三十三号拍走。 沈念念翻开自己的拍卖器,上面写着二十八,正是与刚才三十三号叫板的号码,她神情颇为得意:“姐,没花钱还捧了你,比起喻子城,我是不是高明多了?” 初初强忍住捏她脸颊的冲动,点了点头:“比他强些。” 沈念念正要说什么,突然顿住,望向大屏幕,表情有些怔忡。 初初看过去,发现正在拍的是一个翠色玉镯。展品就在台上,而屏幕上的画面都是通过摄像机实时拍摄的,即便是只看画面,也能看出那镯子成色极好,翠□□滴,透亮温润。 她听到沈念念叹了口气:“唉,还是拿出来了。” 会上之前出现的都没有这样值钱的藏品,初初瞬间反应过来:“你……妈妈的?” 念念的声音有些无奈:“我外婆留给她的,据说是前朝留下来的东西,一共两只,她留了一只给我姐,一只给了我。但我姐……最终还是没找到,这只就落了单,我妈说,这东西留着她难受,不如捐出去,留给有缘人。” 第九十七章 初初的新电影在寒冬开拍,偏偏一开始拍的是夏天的戏,很是折磨人。 lily一边给她打底妆,一边抱怨:“你跟你男朋友能不能注意点?脖子上弄成这样让我怎么遮?!等会儿出去要穿露锁骨的短袖,你打算告诉大家这是被蚊子咬的么?” 初初想要解释,但嘴角刚动,lily又立刻吼道:“憋着!别让我把修容打错地方。” 初初:“……” john靠在化妆台边翻剧本,时不时感叹:“百合妹妹你真是为民除害的好姑娘,像他们这种天天虐待小动物的就该被好好教育一下。” 初初伸出手把剧本从他手里抽出来,轻飘飘地看了他一眼。 john直起身子,狗腿地笑起来:“哎呀初初你手上这个镯子很漂亮啊,顾影帝送的吗?看起来好值钱……怪不得有粉丝说你们是土豪夫妇来着。” 初初握着剧本的手紧了紧,又松开。 lily明显比john要机智,只看了一眼就认了出来:“晨光拍卖会上那只吧,没想到十七号竟然是你。” 初初面色平静,问她:“你也去了?” lily顿了一下,一边找眉笔一边说:“我看了网上直播嘛,你们在现场衣香鬓影,我在家里啃着薯片看完了全程。” 初初“诶?”了一声,忍不住问:“你喜欢吃哪个牌子的薯片啊?” john叹了一口气:“提起薯片,我就想起你前几天竟然拒绝了欢乐薯片的代言邀约,那是华夏最出名的薯片啊,你有什么想不开?!” 初初淡定道:“一想到要给那么难吃的薯片代言我就难过得睡不着觉。” lily&john:“……” 实际上,初初手上戴着的确实是她从拍卖会上拍下的手镯。 她出价的理由很简单也很任性,下意识觉得,这本就该是她的,即便不是由那个人亲自送给她。 顾泽不知内情,对于她花大价钱拍手镯的时有些意外:“我以为你不喜欢首饰。” 初初其实很多次想把真相告诉他,但话到嘴边,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自己其实原本是沈青的闺女,结果被沈初初的爹带到福利院成了孤儿,现在又莫名其妙的变成了沈初初,于是眼见着母亲妹妹在面前,不但不能相认还成了他们尴尬的亲戚。 这件事在这个科学社会里,委实很反科学。 顾泽的事业在《繁星》之后步入了真正的巅峰期,他□□高,在拍电影时原本就比一般艺人占优势,连获几个影帝之后,成为了华夏最年轻也最英俊的演技派,不少人都期待着他能为大家带来更好的作品,又或者干脆走出国门。 这样的期许也未尝不是一种压力。 虽然顾泽看起来依旧淡定,休闲时的大部分时间仍旧是在看书和看剧本,但他的工作量明显又增加了。 并且新电影也开拍在即,不得不与初初分隔两地,又谈起远距离恋爱。 诚然,两个人没成为情侣的时候,异地相隔似乎也并不是很痛苦的事情,因为大部分的心神都在工作上,而闲暇时即便想念,也似乎在可忍受范围内。 而一旦谈起恋爱,分开工作简直是一种难以言语的折磨。 比如初初每到午餐时间就开始唉声叹气:“唉,剧组这个午饭真的是让人失望,我很怀念我们家泽妹做的饭,自从他潜心研究厨艺之后,做出的菜简直好吃。” lily翻白眼,顺道从初初饭盒里挑走肉片:“不要作,不吃就给我,你正好减肥,要是胖了妆会难化,到时候我会要求涨工资。” 初初:“……” john把自己的排骨分给lily:“妹子,好样的!” 其实初初吃的很少,原因却不是因为要减肥,而是实在吃不下。 她的新角色是一个雷厉风行的女法医,冷酷程度四颗星,帅气程度五颗星,平时干的最多的事除了跟着男主角一起破案之外,就是解剖。 接下这个角色,是林姐和初初都考虑到,她必须在接下来的、观众更加期待地表演中带给观众更多性格的角色。因为她年纪轻,如果反复塑造同一种类型的角色,就会给观众带来先入为主的印象,并且在以后的角色选择上受到限制。 故而在长公主、西施、楚唯之后,她挑到的剧本是一个悬疑片中的女主角:法医徐筱。 众所周知,电影剧组不同于电视剧的。 在这个随便一个题材就能被随便一个导演拍摄成电视剧、雷人剧频频出现甚至到了每季都有季季不停的年头,观众们对于电视剧的期望也大不如前,《汉宫秋》之所以能大火,甚至成为经典,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剧组和导演所拍摄的镜头无一不是用心且细致的。 在电视剧里,一个“女法医”可能只需要有个花架子即可,解剖的拍摄则可以用镜头的切换来掩盖演员的动作,但在电影中,就必须做到百分之百的还原,不然呈现出来的画面只能沦为笑柄。 于是初初天天都在跟福尔马林和尸体为伍,还有专业的指导老师给她上课,教导她各种伤痕的造成原因,尸体在不同死亡时间后可能出现的反应,以及如何优雅地用刀解剖一具新鲜的尸体。 最开始拍摄的两个周,初初只吃米饭。 顾泽知道她的新片内容,以为她太辛苦,故而在视频里沉吟片刻,道:“我知道演绎是你的梦想,但我不鼓励你为此牺牲健康,如果撑不住就换一部片子拍,违约金我还是有的。” 初初苦口婆心地劝他:“钱还是留着给孩子买奶粉和纸尿裤吧。” 她只是开玩笑地随口一说,没想到顾泽却皱起眉头:“……上次我去探班,不是安全期吗?” 初初看着一脸认真的他:“……” 来探班的除了忙中挤时间的顾泽、新片拍摄地距离初初很近的郑琳琳,还有每天都很闲却过得很充实的某个小姑娘,沈念念。 她虽然从小在国外长大,但国内的朋友一点不少,于是这次回来,花了不少时间挨个见了朋友们,令她没想到的是,其中不少人都向她打听:“诶,话说这阵子特别红的那个女影星,叫沈初初,演那个西施的,是你表姐吗?” 她这些朋友虽然也关注娱乐圈,但显然并不是什么明星都关注的,能知道名字和作品,已经是对此人极大的肯定,于是沈念念很是意外:“我姐有那么红?” 意外过后,沈念念找了自家表姐的作品来看,难得当了几天宅女,出关后第一件事就是买了机票直奔上淮,找到了初初所在剧组的拍摄地点,一路小跑到初初面前,拿出了自己准备的本子和笔,递给她:“姐,我是你粉丝,给我签个名呗?” lily:“……哪来的熊孩子?” john:“……她是怎么突破剧组重围到这里的?” 初初一脸自然地接过本子,签上她的名字,道:“这是我家孩子。” lily打量了她们一番,点头说:“仔细看貌似还真的有点像。” john露出惊恐的表情:“这……这……这是……” 初初捂脸:“……我妹。” 沈念念大方地伸手:“我是沈初初的表妹兼脑残粉,你们好。” * 沈念念在剧组呆了四天,第五天不得不遗憾离开:“我妈把这边事情都处理完了,我得跟她一起回美利坚去。” 初初没有言语,却转头就跟导演请了假。 导演对于这个敬业又有天分的演员一贯看好,也明白对方最近因为解剖的缘故吃了不少苦头,当下手一挥:“去休息几天,这一阵我们会先拍别的戏,等你回来的时候,希望能把自己的状态调整好。” 于是在沈青离开的那天,初初也出现在了首都机场的航站楼。 原本初初以为,因为自己“父亲”的缘故,沈青才与自己心心念念的女儿分离多年,甚至从未谋面,所以她必定不会给自己好脸色。 但意外的是,不知为何,沈青此次见到她,却完全没有了之前的咄咄逼人,显得很是平和。 “我听念念说你拍戏很辛苦,其实不必来。”沈青说。 初初看了一眼旁边正喝水的小姑娘,笑了笑,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平静道:“也不算辛苦,我与念念投缘,她这次离开,也不知道下一次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总要来送送的。” 沈青也看了一眼沈念念,继而收回目光,看着初初道:“你父亲当初的事,我不会怪到你头上,毕竟那跟你没什么关系。他如今人也不在了,我实在没什么好恨的,那些地产和珠宝我都赠给了你,赠予的法律程序已经在走,到时候你让你的律师留意一下——这话可能多余,申律师才干过人,一定能处理好。” 初初心情复杂,却不能表现出来,于是强作镇定地道:“我还是要替父亲向您道歉,虽然不知道他这么做道目的是什么,但很多事情,因为他的行为就再也没法挽回……” 沈青却抬起手,制止了初初的话,摇着头说:“我年轻时,也做了不少对不起你父亲的事,若都要算来算去,说对不起和抱歉,那恐怕飞机起飞前都算不完。现在我也想通了,我与那孩子缘分太浅,不管如何努力地去找,都找不到,好不容易找到了,她却不在了,事已至此,即便心有不甘,也没什么用了。” 她说话的时候,虽然表情平静,但声音苦涩,眼圈亦是红的。初初甚至很难想象,面前这个女人就是当初在餐厅里骄傲又冷漠的沈青。 她点点头,侧过脸看着念念,艰难地开口道:“您还有表妹,她是个好孩子。” 沈青没再多说什么,转而拍了拍沈念念的肩膀:“我们走吧。” 她们二人往安检口走去,一路没有回头,初初便留在了后头。 因为她带着口罩和绒线帽,大半张脸隐在围巾后头,衣服也是低调休闲,身旁的人都没认出她是个明星,推着行李漠然从她身边走过。偶尔空气里传来人们交谈的声音:“东西都带齐全了么?”“注意安全,到了打电话。”……有些嘈杂,也有些温暖。 初初站在原地,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演员挺好,学习了表演也很好,不然她恐怕无法控制自己的表情,会成为明天报纸上“因不知名原因在机场大哭,可能已与顾泽分手”的女演员。 * 沈青走后,初初又重回剧组。 或许是真的适应了,一个月后,她已经能带着一身福尔马林味面无表情地同lily他们一起吃饭,并且啃掉剧组给她的加餐:鸡腿。 john欣慰不已:“谢天谢地,你再瘦下去脸上就只剩下眼睛了,镜头上是好看,现实里有点吓人。” 初初面不改色地吃饭:“下午还要去学开车,你吃快点。” lily原本在旁边安静地啃排骨,此时听初初提起开车,突然道:“有件事忘了跟你们说,之前初初手机落在了化妆室,跑去学车了,当时有个人打电话,因为来电显示是[律师],我怕错过重要的事情,就帮忙接了。电话里头是个男人,他说让我转告你,上次你让他解决的欠款纠纷他弄的差不多了,让你给他回个电话,好处理后续的事情。” 初初把没吃的另一个鸡腿夹到lily碗里,站起身:“好姑娘,多吃点。” 另外两个人还没反应过来,初初已经离开,并且走到了几步之外。 john捉急:“你干什么?下午要去练车啊,时间已经不多了!” 初初头也不回:“……收帐。” 她离开大家吃饭的地方,回到了自己的化妆间。 房间不大,梳妆台上堆放着lily各式各样的化妆用品,桌面上还放着一个ipad,用保护壳撑着,正播放娱乐新闻。 想来是lily吃饭前正在看娱乐爆料,走的时候并没有把它关闭。 初初坐在桌子前,找到电话记录,播了回去。 电话自然是申桓打的,初初回过去的的时候,大律师也刚刚结束一个案子的卷宗整理,正在吃泡面,语音含糊地问:“怎么了?” 申桓急忙吞下嘴里的面,道:“上次你让我帮你查的那个人,我整理了一份资料,已经发送到你邮箱了,为了避免泄漏,你下载和打开的时候都需要密码,密码分别是你的身份证号前六位和后六位。” 初初:“……你不拍情报片真是可惜了。” 申桓:“……” 初初让申桓查的,其实是当初在医院里把沈青孩子换掉的那个人,也就是初初猜测的、沈青此次回国找真相所提防的人。因为之前在福利院听到了沈青同院长的对话,虽然不明白到底是谁,但初初仍旧记住了沈青口中“张鹭”的名字。 根据她的推断,这个人很可能是女人,且在帝都有一定实力和影响力,很可能是商人,曾与沈青有过节。范围被缩小了,且又知道名字,查起来就方便多了。 虽然发了文件,申桓还是尽职地挑了一些重点说给她听。 比如张鹭同沈青其实是高中同学,两个人关系很糟糕,据当时他们同班的同学说,张鹭家境一般,为人也低调,而沈青则是校园里最嚣张跋扈的一个,无论学校里发生什么重大事件,其中都或多或少有她的影子。或许是性格相差太大,她们一直处于各种看不惯对方的状态。 又比如高中毕业后,沈青同学校里一个男生私奔了,而张鹭却读了名牌大学,且在大学毕业后嫁给了一个帝都颇有名气的高富帅,从此当上了全职太太。 初初默默听着,目光落在ipad里播放的娱乐新闻上。 节目的女主播长相甜美,说起话来有浓浓的港台强调,正在介绍的一条新闻是昨天晚上,有记者在帝都市区拍摄到了原本该在舟州拍戏的顾泽,并且他并不是孤身一人。 因为听到了自家男友的名字,初初像get到关键词一样,开始把注意力放在面前的娱乐新闻上。 其中说,顾泽身为娱乐圈里洁身自好的典范,出道几年不但不断贡献好作品,也从来没有绯闻传出,之前与许映的传闻不过是某公司炒作,而顾泽也很快就公开了自己与谈了六年的女友沈初初的关系,实在是令人欣慰。 但众所周知,沈初初在上淮拍摄新电影,而顾泽也本该身处舟州,但他却在此时现身帝都,并且身边除了一个看不清脸的男士之外,还有一位年纪很轻的女人。 而最劲爆的是,当晚记者尾随他们三人,发现他们一直在逛珠宝店。 且在晚上十点多的时候,躲在暗处的记者拍摄到,顾泽竟然抱着那个年纪不大的女人出了珠宝店,上了一辆车,而后不知所踪。 那个女人到底是谁,顾泽为什么会陪她逛珠宝店,又为什么会抱着她,都是让人既迷惑又不解的问题。 女主播表示,该节目的记者将会持续关注此事。 初初愣愣地看着屏幕,电话里的申桓因为察觉到她的心不在焉,立刻问:“你在听吗?” 初初下意识“嗯”了一声。 申桓顿了顿,又说:“不过说起来,还挺巧的,你让我查的那位张鹭女士,其实跟你也算是间接熟人。” 初初不解:“什么意思?” 申桓道:“她闺女叫周梓夜,高中时期跟你同一年级同一班级,你总该认识吧?” 初初心道:认识,怎么能不认识,那姑娘方才还在娱乐新闻上露了脸。 她努力回忆了一下,想起昨晚顾泽确实没有跟她视频,而给出的理由也很简单:他有夜戏要拍,实在没有时间。 这件事……是不是也有点反科学? 第九十八章 老实说,即便是在周梓夜坐在她对面,用表面风轻云淡、实则言有所指地诉说着她同顾泽地过往的时候,初初都不曾有一刻怀疑顾泽喜欢的人,是自己。 喜欢这样的感情,或许有时轻如薄雾,软绵绵的落在身上,旁人看不到,自己却能真真切切的察觉出其中的温暖缱绻。 所以从理智层面上讲,为一个不知真假不明角度的拍摄和新闻生气,是件挺可笑的事。 初初手指一划,关闭了ipad上正播放的娱乐新闻。 而电话那端的申桓听不到初初的回应,已然连续“喂”了几声,又问:“是信号不好么?能听到吗?” 初初回过神,道:“我一会儿再看邮件,谢谢你了。” 申桓作为一个律师,察言观色是基本技能,此时听出她的心不在焉,虽不明所以,却也明白该少问少说的道理,于是果断地道了声不用客气,便挂了电话。 初初在一室沉寂中走到桌边,从包里拿出自己的kair,打开了邮箱。 申桓发来的资料很多,她略略一扫,觉得不像是调查报告,倒如同一本包含了爱恨情仇的小说:起承转合一个不少,细细讲了张鹭女士同沈青的纠葛。 比如他们高中时候就因为不合,多次发生过冲突,不过结果往往是家境优越的沈青占了上风。又比如班上不少人都知道,他们当初曾喜欢上同一个男生,而那个男生偏偏在毕业后跟沈青私奔了。还比如张鹭在沈青回来后还专程找过她,却没想到沈青放了她的鸽子,从头到尾面都没露。 文件最后还提到,张鹭在嫁人后,虽然也算是生活一帆风顺,但一直没放下对沈青的怨恨,故而一早联系了医院里的人,试图在沈青生产后将孩子换出来。然而基于沈初初父亲的安排,换孩子的人被发现了,也没人告诉沈青,结果自然是不了了之。 初初看完后叹了一口气,心道,电视剧里的家庭伦理剧都没这么狗血,生活果然高于艺术,比艺术艰难多了。 下一秒,来化妆间找她的john刚推开门,正巧透过巨大的镜子看到初初的神色,不禁问:“你怎么了?看起来像是……怎么讲,像没吃到心心念念的鸡腿似的,有点落寞。” 初初合上笔记本,一板正经地问他:“诶你说,喜欢给人找麻烦这种事,跟遗传有关系吗?” john显然没听懂:“……” 初初偏头思索了一阵,又问:“看来这个问题以你的智商答不了,那换一个,你说,你在什么情况下会欺骗你的女,哦不,男朋友呢?” john这回听明白了,他看着初初,露出了一个怨念的表情:“首先,我得有个男朋友。” 初初:“……” * 当天下午,初初开车开得有点野。 她学车是拍戏需要。 女法医徐筱称得上精通十八般武艺,能在实验室里戴着手套握着手术刀淡定解剖,能穿着礼服裙踩着高跟鞋假装人质跟歹徒谈判,能让家里的一只金毛一只苏格兰折耳猫和平相处窝在她脚下陪她看书,也能开着吉普车在男主角需要她的时候一路漂移。 基于此,导演在听说初初从小到大只有碰碰车经验之后,大手一挥:“学车去!” 林姐听了倒很是欣慰:“可以考虑汽车代言了。” 初初还没来及的发言,就被带到了距离片场不算太远的一个看起来荒无人烟的驾校,跟着络腮胡子大叔学起了开车。 不过令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她学的很快。摸方向盘、挂档、踩油门、加速或减速,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仿佛开车对于她来说,不但没有丝毫负担感,倒像是与生俱来就会的技能。 剧组一个场务小姑娘时常被导演派来看初初的进度,每每都被她开车的样子帅一脸:“我总算知道为什么粉丝们叫她初哥了,这种又美又帅的感觉实在是太太太太迷人了!” john对此很是不解:“我见过的女汉子们大都败在了学车面前,怎么你简直就像开了挂,有种能跳过木马跨过栏杆爬过泥潭破过重重障碍的即视感呢?” 教练很实诚地分析:“开车就重要的是大胆,不怵它,就容易很多。我看沈初初这点做的挺好。” 初初被说的不好意思,只好谦虚道:“或许碰碰车玩得好。” john突然觉得有点担心帝都所有开车的上班族。 因为已然学了一段时间,且是集中训练,初初开起车来已然有模有样,让教练与导演深感欣慰。 前者表示自己教了不少女徒弟,初初是其中最漂亮且是唯一一个从来没把油门当刹车的。另一个则觉得,能省下一个替身的钱并且不用考虑“如何拍摄一个不会开车的女主角漂移且不会穿帮”的问题,实在是很省心。 即便如此,看着她面无表情越开越快的模样,没看到新闻的john还是有点奇怪:“这姑娘怎么看起来心情不好,难道是顾影帝跟喻总跑了?” 他正奇怪,初初的手机响了。 伴随着葫芦娃铃声的是屏幕上硕大的字[我家影帝],以及顾泽帅得令人窒息的半侧脸。john仰头捂脸:“猝不及防就被秀了一脸,这朋友真是没法做了。” 转过头,却发现初初早就开得没影了。 他叹了一口气,接起电话,不等对方说话就先自报家门:“你好,这里是沈初初的助理john,她现在在开车,请问有什么事?如果是秀恩爱的话就请挂断谢谢!” 顾泽的声音似乎有些疲惫:“john,别让初初看新闻。” john疑惑地“啊?”了一声。 顾泽简略地道:“都是不实的报道,林姐已经在处理了,我晚点再打过来。” john迷糊地“啊!”了一声。 电话断了。 等初初从车上下来,john立刻小跑上前把水递给她,同时语速极快地说:“刚顾泽让我跟你说,新闻里都是胡说八道你千万不要相信。” “哦,”初初回应,又问:“你怎么知道我看了?” john翻了个白眼:“你是不是没照镜子?你现在的表情好像要去毁灭世界。” 初初:“有这么可怕?” john:“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新闻里到底说些什么?顾泽真跟喻总跑了?” “……” 良久,初初把空了的水杯放进john拎着的环保袋里,语气平静地说:“其实我也没相信新闻里的那些,就是有点奇怪,他为什么要骗我说他昨晚在拍戏。与朋友聚会,并不是什么值得隐瞒的大事,哪怕这个聚会里有个对他虎视眈眈的妹子,且这个妹子还是个颇有才华的美女,我也不会不懂事的让他推掉不是?” john点头:“你是不会。” 初初:“对吧!” john:“你只会连夜坐飞机赶到他身边跟他一起去见那个颇有才华的美女而已。” 初初严肃道:“很有道理。” john把手机递给她,道:“喏,我觉得你可以给顾影帝回个电话。” 初初把电话找出来,对着屏幕犹豫。 john又突然想起来什么,说:“刚才电话被挂断的时候我貌似听到一句话,但是又觉得可能是幻听什么的。” 初初挑眉。 “好像有个女的问他,谁是病人家属什么的。我没听全,电话就断了。” 初初立刻按下了拨出键。 十几秒后,她拧着眉道:“无人接听。” * 顾泽醒来时正是倾辉引暮色的傍晚,暖橘色的日光透过窗户洒在床单上,带出一片昂有暖意的弧度。 他动了动,发现肩膀因为睡在沙发上的关系很是酸痛,于是便伸手去揉了揉。这样的动作引得原本盖在他身上的薄毯默然滑落,轻轻落到地上,悄无声息。 躺在距离他不远处床上的女生仍旧未醒,手背上插着针头,细细的管子通到吊瓶上,因阳光的关系像是暖红色。 顾泽捏了捏眉心,还没来得及完全清醒,搁在桌边的手机屏幕忽然亮起——来电显示是喻子城。 “梓夜醒了么?”那边问。 顾泽敛眉:“没有。” 喻子城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新闻我看了,兄弟对不住你。” 顾泽沉默了片刻,道:“闹得很大?” “毕竟你跟沈初初现在都风头正盛,记者巴不得你俩赶紧来一出情变什么的,好有素材可写。”喻子城道:“这事你该很习惯了。” 顾泽不想继续这个话题,转而道:“点滴要完了,我去叫护士。” 说完就挂了电话。 临出房间前,他又转头看了一眼病床,周梓夜穿着医院蓝白的病号服,正安静地躺着,脸色苍白,像是不知道何时才能醒来。 如同那天晚上她突然晕倒的模样。 其实顾泽并未同初初说谎。 那晚他原本要在晚上拍摄一只广告,所有道具和场地都在下午就已准备就绪,结果喻子城突然跑来片场,说是有件要事须他帮忙。 顾泽有些惊讶,两人从大学起就是室友兼朋友,而这么些年来,他第一次从喻子城口中听到“要事”二字,实在难以想象对于这位当初专业必修课期末考试都睡过了的人,到底什么才是要紧。 且令顾泽更没想到的是,喻少爷明目张胆让他跷班的底气也很足:这支广告的导演是他父亲的好友。导演对于老友儿子的请求不好推脱,故而和颜悦色地与顾泽道:“还有些细节没有准备好,明晚再拍吧。” 于是当天晚上,顾泽就出现在了帝都的繁华地区。 而如此反科学的原因不过喻子城所谓的要紧事,是他想为郑琳琳买一套价值高、颜值高且有品位还不与他人重复的首饰,以便向她对上次隐瞒自己是个水产商人的事情道歉。 这件事对于喻子城来说不但要紧,还颇有难度,于是他思前想后,觉得一个人做这件事很有难度,只好叫上了他朋友中品味最好的周梓夜。 而周梓夜刚回国,工作繁重又忙于人际交往,每天毫无闲暇,紧张的时候得恨不得把自己当作八个人用,所以被喻子城问起后不好直接拒绝,只好搪塞了一句“顾泽去我就去”。 却不想喻少爷从来任性,二话不说就把顾泽从舟州拖回了帝都。 而此时,叫了护士换点滴的顾泽看着手机上来自初初的未接电话,突然想起了多年前自己看过的一部电影。里面有一段话说,我们的生活中总有各式各样的偶然,比如一个人出门忘了钥匙,或者司机在半路停下来买了咖啡,这样的偶然只要有一个没有发生,我们的生活就不该是现在这个模样。然而现实却是,很多时候我们都活在了即将发生冲撞的轨道上,且浑然不知。它像是意外发生,又仿佛蓄谋已久。 第九十九章 是夜,初初睡得并不安稳。 她开了一下午的车,又在结束后被导演叫回片场补拍,几个镜头的拍摄因为配角的原因并不顺利,一直从傍晚持续到深夜,而她整个人在极度疲劳的状态下连晚饭都没有吃,不顾john的劝阻,径直回到酒店卸妆睡觉。 因为困倦,初初几乎是一闭眼就睡着了。 但即便入眠,房间里极轻微的响动都能让意识瞬间回笼,她仿佛总处于朦胧的半睡半醒间。且每次刚睡着,就会开始做梦,梦中的场景纷乱复杂,像是一张大网,将她攫住了,牢牢困着,她陷在其中动弹不得,痛苦而迷离。 而一睁开眼,却全然想不起做了如何的梦。 辗转反侧。 初初无可奈何,只能掀开被子坐起身,按下了床头的灯,赤着脚跑到客厅倒了杯水,然后抱着水杯坐在沙发上发呆。 水是冰柠檬水,之前john泡好放在了小冰箱里,故而水温极凉,迅速将她指尖的温度带走,连同整个房间里因香薰蜡烛而产生的微甜空气一起归于沉寂,营造出一种令人心安的静默。 挂钟的秒针一格一格的走,初初把冰凉的手放在额头上,又捂住自己的眼睛,缓缓叹了一口气。 傍晚,她在从练车场回拍摄地的车上接到了顾泽的电话。 他那边的背景音很是安静,于是被刻意压低的声音便极为清晰,甚至有微微的回音。如同初初猜测的那样,顾泽正在医院,且就站在周梓夜病房的门口。 电话那头的顾泽解释说,喻子城是他多年的朋友,无论是在他们一无所有,还是光芒万丈的时候,这种友谊都都不曾变化,因着这样的情义,喻子城在这么多年里第一次开口让他帮忙,他不想拒绝,所以便有了那一出原本该在拍摄,最后人却出现在帝都的事情。 “机票都是子城订的,我原本也想跟你说一声,但考虑到你在拍戏,而按照你的风格,一定不是在拍摄就是在小憩,拍摄时不好影响,休息时更不想打扰,就没有打电话,”顾泽说完,又添了一句:“在见到周梓夜之前,我并不知道她也会来。” 初初坐在车上,把眼神投向窗外,轻轻地“嗯”了一声。 顾泽察觉出她的冷淡,顿了顿,继续道:“新闻里那样是因为当时周梓夜突然晕倒了,我扶了一把,后来她迟迟不醒,子城赶去开车,我就将她抱到了后座,送来了医院。今天中午子城有个紧急会议,不得不先走,便留我在这里等她的家人,mark之前就被林姐叫去处理这件事,应该很快就回来……” 初初打断他:“周梓夜怎么样了?没事吧?” 顾泽揉了揉眉心:“从昨晚到现在都没有醒,检查都已经做完,结果还没有出来,子城说大抵是疲劳过度,医生给输了葡萄糖。” 初初望着窗外不断后退的风景和远处天边暖红的云彩,良久后,说了句不相干的话:“顾泽,我昨天看到了帝都的天气,据说晚上要下雨,你别着凉了。” 她的声音风轻云淡的,像是全然不在意,又像是因为困倦而心不在焉。 john就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听到后忍不住转过头看了初初一眼,却因为角度关系,只看到了女生被夕阳的光芒照射得很是温暖的头发,棕色的,有些许凌乱。 顾泽走了几步,停在楼道尽头的窗边,看着远处聚拢的云,温声道:“初初,我知道这一阵发生了不少事情,但这些都不会对我们产生任何影响,答应我,你工作的时候要注意休息。” 初初沉默了许久,久到john都以为她已然把电话挂掉,才听她又缓缓道:“理性上说,我知道你与周梓夜没什么,也知道你定是因为某些原因没能跟我提前说明,且你知道,我一贯是不在意那些新闻的。但从感情上说——虽然这很可笑,但是顾泽,与你在一起之后,我第一次觉得这样不安。” 听她说出这样坦白的话,顾泽心下反而一松,说:“我听john说你的新戏拍的很紧凑,剧情也很紧张,或许是你最近压力有些大。这件事是我没有做好,所以我觉得你应该好好休息,养足精神,才能在下次见我的时候与我吵架。” 初初愣了足足有五秒,问:“下次见你要吵架吗?我怎么觉得哪里不对。” 顾泽似乎笑了,声音里有柔和也有温暖:“没有不对,因为这样我才能当面哄你。” 初初终于忍俊不禁,语气也变得温和了许多:“不管发生什么,你都不会离开,对吗?” 顾泽一本正经地说:“嗯,如果你不要我了,我就只好拉着你的衣角不让你走。” 初初:“……我看行。” 带着夜光的钟表指针已然指向凌晨两点,初初明明困,却愈发没有睡意,只好拿出笔记本开始看电影。 她的电脑泰半时候是在工作时候用,故而里面存的剧本和日程表不少,电影却只有一部,便是当初她一直心心念念,最后一个人在家里看了的那部《青城》。 古意盎然的武侠故事,一个华裔导演当初凭它斩获了美利坚的小金人。 影片最初的画面便是一片竹海,风吹过的时候,青色波浪翻滚,声音簌簌,竹叶上下翻动,却始终未曾落下,林中曲径幽然,只能看出前半段,后半段隐在竹子与山雾中,难以辨认,不知通向何处。 背景音是清雅的古埙声,悠悠荡荡,仿佛轻薄的雾,又仿佛慵懒的流云。 初初抱着枕头,歪着头靠在沙发上,感觉自己的心终于平静下来。 * 在看电影途中睡着,又在沙发上躺了一宿,第二天患上重感冒简直是理所当然。 所幸没有落枕。 john在片场已经把初初数落了不下五次:“你到底是有什么毛病?非得在各路媒体八卦等着看你笑话的时候把自己搞成这个模样,明明莫须有的传闻都让你弄得扑朔迷离,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已经被顾泽甩了呢,能不能振作点啊大小姐,想想你可是要努力奔影后的人啊,这样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你打算把影后带进坟墓里吗?” 初初一边擤鼻涕一边安抚他:“就……看电影时候不小心睡着了,不是什么大事,距离坟墓还是有一段距离的,你大可以放心了。” john双手叉腰:“你还想真等到一脚踏进去才着急吗?!” 初初抱着热水壶:“……” 她怎么就想不开,非得跟john讲道理。 不过初初的病情没能在以严苛著名的导演那里博取同情,反倒让对方很是高兴:“正好,你今天这个状态很适合拍受伤那场戏,就今天吧,道具准备一下。” 剧本里有一段女主角受伤的戏。 徐筱因与男主角关系密切,在电影后半段被歹徒抓去做人质,虽然基于她的利用价值,没有受到什么严刑峻罚,但吃些苦头却也免不了。 故而这一场戏中的初初自然需要演的颇为狼狈,且要狼狈得很是自然,不能假,又因着女主角的个性,她不但要自然地狼狈,还需要一边狼狈一边高冷。 导演丝毫不觉这样安排的残酷,同初初解释道:“你现在嘴唇干裂,眼泛泪花,鼻头通红,正是自然的狼狈,省了化妆师不少麻烦,也省了自己不少麻烦。” john无语了一分钟,转头问初初:“你当初怎么就想不开,要接这个导演的戏?” 初初打了个喷嚏,瓮声瓮气地惊讶道:“不是你让我接的?” john想了想,确认似乎貌似可能真的是自己在初初挑剧本的时候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同她说,这个剧本写的实在太好,女主角实在太帅,不演一定是脑有坑,于是果断在自己嘴边做了个拉拉链的样子,然后转身跑去帮她接热水。 初初当时接下这部戏自然并非源自john的几句感叹,而是因为对于她来讲,自己在屏幕上的形象必须做一个改变,并且是大的改变——如果观众只习惯古装的、美貌的她,那么她以后的戏路会受到很大限制,不少导演会因为观众对她的接受度而不愿意让她出演一些现代的或者是需要扮丑的片子,这对于一个立志要做好演员的人来说,无疑称得上是灾难。 如果说《汉宫秋》剧组是初初学习和磨练演技的地方,《吴越》让她在揣摩角色的基础上展现自己的优势,《秋水剑》让她领略了一把文艺电影与武侠情怀,那么这次既悬疑又文艺的电影可以称得上是她不算长的从业生涯中最辛苦的拍摄。 且这种辛苦完全不同于《秋水剑》中武打戏份的折磨,也不仅仅因为女主角的十项全能与导演的完美主义,却是由于相比于饰演一个敢爱敢恨、作风泼辣的人来说,表演一个面瘫却不让人觉得她面瘫是件更有难度的事情:要高冷,要帅,要英气,还要高冷着吃醋,帅气地动情。 这对于初初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 当天下午,初初被紧紧绑在椅子上,一边听导演重复“感冒之后就不会演戏了吗?刚才的神情不对再来一遍!”,一边低着头思索着应当如何急迫而不失优雅地同他说自己很可能已然发烧了,且温度不低,现在大概需要休息一阵。 几乎是突然的,整个剧组安静了下来。 初初不明所以,因为生病,脑袋里迷迷糊糊想着,或许是导演大发慈悲准备帮她解绳子了,但等了半天仍旧没动静,只得懒懒地将头抬起来,感觉到脑仁疼痛的同时,她看到了立在导演身后那个挺拔的身影,瞬间愣住。 原本该在帝都某医院,又或者广告拍摄地舟州的顾泽,正穿着一身休闲装,定定地站在不远处。 他眉宇间仍有明显的倦色,裤子边甚至能看到被什么蹭脏了——老实说,这与他平日里哪怕刚下飞机都能直接上杂志封面的形象有些出入,却依旧英俊得有些过分。 现场其他人都有些反应不过来,一分钟后又如同炸开了锅: “那个是顾泽吧?真人?顾泽?顾影帝?” “顾泽为什么来?来看沈初初?他俩不是吹了?” “窝巢难道导演要换男主角了?我为什么脑洞这么大谁来救救我?!” “惊现史上最炫酷的探班!” 导演内心:唉可惜了,要不是当初谈的时候他确实没时间,现在就该是我的男主角了啊! john内心:特么又要来秀恩爱了我现在走还来得及吗? 一脸苍白、嘴唇干裂、两颊泛着不正常红晕的初初的内心……有点复杂。 顾泽见导演停止拍摄,几步走到了初初旁边,伸手帮她解绳子。 初初偏过头去不看他。 顾泽手下一顿,继而又开始动作,声音低沉而温和:“你在生我的气?” 初初吸了吸鼻子:“没有。” 顾泽把解开的绳子扔到一边,蹲下身帮她理了理裤脚和鞋带,然后扶着她站起来,动作很轻。初初没有力气,只得凑过去靠着他,将大半重量都压在他身上,头却还是低着,看着与顾泽相反的方向。 方才还在激动讨论的工作人员都忍不住噤了声。 顾泽若有所思:“你是怎么了?” 初初的语气有点委屈:“我难得化了这种挨打的妆,还生着病,简直丑得不能更丑,你怎么不打招呼就来了?” 顾泽:“……” 第一百章 初初似乎睡了很久。 最终是被渴醒的。 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床上,被子温暖柔软,脖颈间有汗湿的感觉,而目之所及,是厚重的遮光窗帘,帘子上的花纹陌生又熟悉,泛着静谧的幽蓝的色彩。 她愣了好一阵,才想起这应当是暂住的酒店。 因为喉咙很干,初初不自觉地咳了一声,刚打算撑起身子,便感觉有人在她背后托了她一把,手掌温热而有力,她转过头,还没来得及出声,一个盛着水的玻璃杯出现在面前。 顾泽头发凌乱,看起来颇为狼狈,声音却是一如既往的镇定冷静:“喝水。” 初初条件反射地接过去,喝完了整杯水,才呆呆地问:“你怎么在这?” 她烧刚退,全身没什么力气,嗓子又干,说起话来像是某种年久失修的乐器,声音沙哑得难听又让人听着难受,故而自己刚说完,就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顾泽从她手中拿过水杯,又倒满了水递给她,顺道说:“我跟导演请了假。” 即便房间里没有灯光,初初也能清晰地看到他眼角的疲惫,她心里不忍:“你其实不用过来,那件事我没放在心上。” 顾泽挑眉:“你没有放在心上,所以晚上睡不着,半夜灌了杯冰水,然后吹着空调睡在沙发上?” 初初整个人愣了一下,心道:“我靠,john这个大嘴巴!” 顾泽又给她倒了杯水:“我帮你跟导演说过了,这几天你的拍摄暂停,先休息。” 其实按道理来说,初初并非这部片子的唯一主角,拍摄的进度也并不是非常急迫,原本不该如此辛苦。但她的角色专业性太强,导致她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在学习各种技能上,故而整个工作就显得很是紧张。 再加上导演是个毫无人性的完美主义者,不但对拍摄的画面要求很高,也对表演挑剔十足,比如上周,初初有一个重要镜头始终过不了,在john以为他会让所有人休息然后单独跟初初谈话的时候,他十分理所当然地花费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在所有工作人员和烈日的陪同下,给她说二十几遍的戏。 自那之后,初初所有的休息时间都贡献给了练习。在一个镜头拍摄前,她往往已经把这一场演了不下三十遍。 这样巨大的工作量和心理压力之下,john已经好几次跟导演提出请假,想让初初好好休息一段时间。 但导演的想法是:“她现在状态很好,放假回来就不一定了,你懂的,让她再撑一撑哈。” john的内心:“……你妹儿。” 没想到这样难请的假,顾泽一来,导演就给放了。 初初握着杯子想,自己虽然在观众眼里已经是个很火的明星,但在各大导演的眼里,恐怕距离顾泽这样的演员,还有很大距离。 她自顾自想着,不知不觉已经喝了不少水,肚子有点撑,才道:“你打算给我喝多少水?” 顾泽淡淡地说:“喝到你长记性为止。” 初初:“……顾影帝,我记得你不是这么睚眦必报的小人。” 顾泽“哦”了一声,道:“是么,那你可能记错了。” 初初一把掀开被子,想营造一种自己比较在理的气势:“明明是你犯了错,为什么这么理直气壮的说我?” 顾泽走过来帮她把被子合上,又去拿了新的睡衣过来:“我做错了和你对自己的身体不负责任是两回事,你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了,拍《汉宫秋》的时候,因为过度运动并且没有喝水,中暑。拍《秋水剑》,水土不服且感冒,现在又因为不好好睡觉把自己折腾到发烧,沈初初,你很有理?” 初初嚣张的气焰瞬间退去,声音不自觉低下来:“……我错了。” 顾泽点点头:“烧刚退,你把衣服换了,我去拿一床新的被子来。” 初初这才反应过来,因为出了汗,衣服和被子都湿答答的,黏在身上很不舒服。她扯了扯顾泽的衣角,在对方因此而倾身靠近她之后,迅速在他脸上亲了亲:“影帝大人,别生气了。” 顾泽皱了皱眉,问得一脸认真:“……你在邀请我帮你换衣服?” 初初:“……滚蛋!” 顾泽出了房间,轻轻把门带上,初初嘘了一口气。 虽然看着顾泽疲倦的样子她很心疼,但不得不说,因为他的到来,她觉得很是安心,有一种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不用再害怕也不用再烦恼的感觉。 初初一边换衣服一边说服自己,会有这种想法,大概是因为他们之前恋爱的时候总是在一起,而最近又被迫谈起了异地恋。 这世上的人多半会因为天天见男朋友不知该如何打扮自己而发愁,却鲜少因为两人之间隔着半个华夏而感觉甜蜜。而喜欢这样的感情,原本就是一种贪婪,当初她看着电视报道或者微博上的消息,就会觉得非常开心,但如今,即便是工作间隙的一个五分钟内的通话,都已然不能满足她。 她重新躺回床上,翻到另一侧没有被汗湿的地方,把脑袋埋进枕头里,默默向娱乐圈所有聚少离多的夫妻致了个敬。 * 顾泽一共帮初初请了三天假,但他本人因为日程的原因,只能呆两天。 初初对此颇有异议:“你只能呆两天,干嘛给我请三天假?” 她问话的时候,顾泽正牵着她的手在林荫路上散步——这是他对她的要求,每天不管多忙,必须按时吃饭,且吃完饭必须散个步才能回去工作。虽然完成起来很有难度,但是初初看着顾泽坚持的模样,无论如何也说不出任何拒绝的话。 “留给你一天时间让你缓冲一下。”顾泽道。 “缓冲什么?” “有男朋友陪伴的日子,直接跳跃到一个人努力工作的日子,估计你会不适应。” 这分明是说她离不开他,初初瞪大眼睛:“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厚脸皮啦?” 顾泽顿了顿:“……跟子城学的。” 初初想了想,说:“不过我剩的戏份不多,估计再过半个月就可以杀青了。” 悬疑爱情片《夜色》估计会成为她拍摄期最短的作品,这倒不是因为角色篇幅少,恰恰相反,以往,在悬疑片中往往出力最多且最出彩的都是男主角,但《夜色》里女主角的特色要比男主角鲜明许多,如果不出意外,影片上映之后,初初会比男主角的扮演者沾光很多。这大概也是顾泽当初拒绝这部片子的原因。 而初初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大半拍摄,原因自然是她的拍摄紧凑,且通过率高。自从那次被说戏,除过别人犯错的戏份,她之后的拍摄大都是一条过,不少工作人员都被她的“无ng”震到,时常用“目瞪口呆.jpg”的模样看她。 这让初初疲劳之余也感到几分欣慰。 顾泽笑了一下:“我听说导演自从开始拍你的戏份之后,就没有换过别人的?” 初初狂点头,说:“是啊,不知道怎么想的,本来拍摄表上不是这么个安排,突然就变成全是我的戏,那个女配角,哦你可能不知道,叫谢敏敏还是谢明明什么的,我也没记清楚,天天跑来我休息椅旁边,阴阳怪气的问我,导演怎么还不拍她,还说演员真是在片场等的时间比拍的时间还多云云。” 顾泽问她:“那你怎么回答她的?” 初初摸摸鼻子,这是她不太好意思时候的一个小动作,然后说:“我问旁边的人,她是谁来着。” 顾泽的笑容扩大,声音温和:“导演赶着拍你的戏,是因为你的状态很好,他不想错过他认为你的最佳状态。” 初初有点惊讶:“我以为这话是他不想给我放假的托辞。” 顾泽道:“没有跟你合作过、只看过你之前作品的人,难免会对你不信任,他这样的要求也就可以理解了。而且这部片子对于王导来说太重要,表面上看是一部以小搏大的悬疑爱情片,但实际上却是他酝酿多年的爆发之作,我听说光剧本就改了三十多次,一个镜头拍摄十几二十次,并不算多。你有没有觉得,自己的拍摄越紧凑,就越有状态?” 演绎自然是需要状态的,一旦入戏,拍摄的效果就会事半功倍,而一个演员的表演越有张力,她周围的演员也就越会受到影响。 初初大概明白了导演和顾泽的意思,觉得有点羞愧:“我之前还跟john开玩笑着扎他小人来的,觉得他太不近人情了。” 顾泽点点头:“说他没人性的不止你一个。” 听他这样说,初初心里好受了不少:“顾老师,有没有人说过你特会教育人?” 顾泽看了她三秒,道:“没有,我只是听人说我女朋友最近拍戏压力有点大,需要人开导一下。” 初初一把抱住他,像个无尾熊一样几乎要吊在他身上:“啊啊啊john这个大嘴巴,真是太有眼色了我得给他涨工资!” 知道顾泽来了自己就得被喂狗粮的john早就躲进了自己房间,此时正在打手机游戏,一边消消乐一边打了个喷嚏,忍不住自言自语:“难道申律师想我了?” * 顾泽在第三天去了机场。 他的工作实在不能再拖,mark在拍摄地表示,如果顾泽还不回来,导演和林姐就要开始商讨到底是红烧还是清蒸他这个小助理了。 而他年纪轻轻,且好不容易交了个学霸女友,实在不想英年早逝。 顾泽有点惊讶:“我很好奇你的学霸女友是怎么看上你的。” mark:“……要你管!” 顾泽走后,初初一个人呆在房间里看了一天剧本,晚上无聊之余便开了电脑,正巧接到了沈念念的视频通讯邀请。 事实上,以初初如此飘忽不定的休息时间,她基本上很难同亲戚朋友保持稳定且有效的联系。 想象一下,如果两个人聊天,她刚发一句“我最近心情有点不好”就被导演叫走,对面的人看长久没有下文,心中必定焦急如同猫抓。又或者,对面对于某事进行了长篇大论的吐槽,只等着初初附和,却不想她已经开始拍摄或者又被叫走说戏,恐怕又是万分失望。 为了避免以上不人道的事件发生,初初一般不在工作期间联系任何朋友。 不过她朋友也不多,郑琳琳忙着新戏,沈念念隔着时差,平日里能说上话的就只有自家寡言少语的男朋友了。 想想也是惆怅。 说起沈念念,这孩子自从上次见了她,几乎是立刻就同她建立起了“黏黏糊糊的姐妹情(john语)”,不但平时会发邮件或者消息过来同她聊天,还会时不时发视频要求见她,不仅如此,隔三差五还会邮寄礼物过来,而这些礼物都是沈念念自己逛街时候心仪的东西,通通买两份,一个自己留着,一个寄给初初。 john面对漂洋过海的盒子感叹:“奢侈!*!这包全球限量早就卖断货你造吗?帝都某名媛据说一早去美利坚买都没买到,你妹儿竟然买了俩!还有这水壶!我擦你以为这是普通的水壶吗?这上面特么都是钻石啊真的钻石啊!还有这双鞋,我看杂志上说j家还没正式开卖啊怎么就到你这里了……” 初初无言以对。 视频接通后,沈念念自己都惊讶不已:“啊!姐?!你竟然有时间?!我以为你没空呐,没想到随便一试你还真接啦!” 初初仔细看了看她:“你剪头发了?” 沈念念得意地拨了拨头发:“是啊,还是你眼睛好,我剪了这么多头发,有人竟然没看出来有变化!” 初初笑了笑:“肯定是直男。” 沈念念把用来视频的电脑移动了一下,摄像头正照到屋子里另一个人:“喏,是一廷哥哥啦,他来美利坚谈工作,我妈让他这几天照看一下我——开玩笑,我这么独立的女性,需要照顾吗?” 初初若有所思:“可能她的本意是让邵先生监督你吃饭。” 沈念念一提这个就垮了脸:“为什么他们都不能理解我要减肥的决心!” 初初莞尔,说了句所有人都会说的话:“你不胖啊。” 沈念念确实称不上胖,相反,她刚成年,已经有了女性柔美的线条,腰极细,胸前也鼓鼓的,虽然比不上欧美人的□□,但也有一种青春洋溢的美感。 听了初初的话,念念撇嘴:“我想变得跟你一样好看嘛,你说,舅舅也不是多帅啊,怎么咱家的好基因都跑你身上去啦,姐,我上次用你的照片做屏保,我们班一男生都看呆了,说你长的特好看。” 初初道:“嗯,你们班男生还是很有品味的。” 她说完这话,就听到对面传来了一句低沉的笑声。 沈念念回头看了一眼邵一廷,问:“一廷哥哥,我在跟你偶像视频呢,你要不要来打个招呼?” 前一阵邵一廷刚到美利坚,沈念念急着向他炫耀自家美貌的姐姐,把自己的手机拿给他,一页一页翻照片给他看,末了还得瑟地说:“我家基因好吧?” 邵一廷耐心地把照片看完,淡淡道:“她是我公司地艺人,我是她的顶头上司。” 言下之意不过是他很了解沈初初其人。 沈念念惊讶:“可是上次我姐说你俩不熟啊。” 邵一廷顿了一下,面色不变地道:“是不熟,我只是她的粉丝。” 沈念念张开的嘴足可以吞下一个鸡蛋。 这厢初初还为那句“跟你偶像视频”而惊诧,邵一廷已经出现在视频里。 他穿着休闲衬衫,袖子微微挽起,鼻梁上架了一副眼镜,看起来与之前的模样有些不同,多了几分书卷气。 初初有点尴尬地同他打招呼:“邵先生你好。” 邵一廷倒是自然,他看了一会儿,道:“瘦了,脸色也不太好,新戏很累?” 初初总觉得自己要是同他说的太多,有些打小报告的嫌疑,故而只道:“还好,之前没能休息好,这几天好多了。” 邵一廷“嗯”了一声,又说了句“注意身体”,就离开了镜头。 再次出现的沈念念吐吐舌头:“我让他来打个招呼只是客气的说法,没想到他还真来啊!年纪不大,说起话来简直跟我妈没两样,像不像你们那领导视察?——小沈啊,要注意身体啊,拍戏辛苦,但还是要坚持一下的嘛。” 初初没想到在海外长大的她这么懂华夏国情,扑哧一声笑出来。 沈念念又同她聊了一阵,突然想起一件事:“哦对了,之前我去逛街来着,刚好跟一廷哥哥一起,然后买了两对耳钉,已经给你寄过去啦,你下次出席什么仪式就可以带,超赞,而且是一廷哥哥付的账哈哈哈哈哈哈。” 初初还没说话,就听那边邵一廷低沉的声音响起:“沈念念,你该去吃饭了。” 沈念念“啊?”了一声,问他:“还没到时间吧?” 邵一廷不由分说把她从座位上拽起来,道:“今天提前。” 沈念念甚至没来得及关掉电脑。 而面对镜头下空空荡荡房间的初初:“……” 第一百零一章 郑琳琳一直专注于她新戏的拍摄。 按照助理的说法,这姑娘自从上次拿了奖,进入了事业上升期后,整个人就如同打了鸡血,又如同安装了强力蓄电电池一样,每天充满了令人羡慕的活力。 她的新作品在舟州拍摄,是一部讲民国时期爱情故事的电视剧。 当然,现如今的剧本里,女主角如果只是穿着旗袍谈个恋爱,是万万吸引不了观众的,故而她还得参与宅斗、为自己的事业拼搏,甚至是出现在一些民主运动里,当个有思想肯上进不怕苦的进步女青年。 所以郑琳琳很忙。 因为她的忙碌而变得忙碌的,不仅有她的经纪人、助理、新任化妆师及服装师,还有个长相清俊打扮正派的男人:喻子城。 喻总仿佛成了无所事事的退休老人,不管早晚,每天必定是要到郑琳琳所在的剧组探班的,而且他得了不知名下属的点拨,进组必送花,花间还附着各种国外浪漫诗人的诗歌,并且考虑到郑琳琳的爱好,他还专程给她准备了米其林三星餐厅厨师制作的便当,贴心得令所有人瞠目。 因他素来低调,看起来又是一副成功商人模样,且剧组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他同娱乐圈的关系,故而或多或少会有些尴尬的事情存在。 比如,在每天给剧组送盒饭的张大妈眼中,喻子城先生就是“每天来探郑琳琳班、来得比男主角还勤快却从没被美女搭理过的不知名小开”。 == 而所谓的“从没被搭理过”,指的则是郑琳琳的心思全在拍摄上,看起来完全没有谈恋爱的想法,不仅把自己的所有时间都贡献给了拍戏和背台词,连平时同喻子城说的话都不超过三句,且这三句往往是“不要送花了”“你快走吧”和“不要送饭了我在减肥啊熊弟!”。 对于这一点,连郑琳琳的小助理都忍不住对着她感叹:“不得不承认,喻总真是言情小说男主角的标准配置,有钱,长得帅,还深情。我一直以为嫁不出去是因为别人都看不上你,万万没想到,竟然是你择偶条件太高。” 郑琳琳正低着头看剧本,闻言淡定道:“你说的没错,他确实跟男主角似的,但我掐指一算,我就是女配角的命,要是卷入他跟女主角的爱恨纠葛,一定要被作者虐死的。我年纪轻轻,还不想英年早逝。” 助理惊讶:“……那女主角呢?” 郑琳琳:“这件事我没关注过。” 助理:“……” 当然也有人对于郑琳琳这种“身在福中不知福”的行为表示愤慨,其中以多次向喻子城抛媚眼无果反倒被他怀疑眼睛生了病的该剧女二号为代表人。 女二号妹子是个众所周知的关系户。 在如今的社会和娱乐圈里,走个关系并不是稀奇事,据说她是副导演的大姨夫的弟弟的朋友的表妹,又长得不错,还有个戏剧学院学生的身份,就进了组。 郑琳玲对此挺佩服的:“她台词功底不错,每次背身份的时候都很顺很准。”助理打听了几天,同她透露:“身份其实没那么长,就是导演一个巨有钱的朋友的小情人。” 并且加了一句:“听说叫小情人,是因为她是情人里面最小的。” 郑琳琳摸摸下巴:“这就是江湖啊江湖。” 因为仗着有背景,女二号同志在剧组里说话从来不怎么注意,某次郑琳琳刚完成一条拍摄,正要去换衣服准备下一场,就被她拦在路上:“郑美女!” 郑琳琳怔了一下。 她自从跟初初交了朋友,出门就一直将自己定位为一片用来陪衬红花的绿叶,此时突然被叫美女,还有点微微的不适应,故而扬声“啊?”了一句。 女二号看着她傻愣愣的样子就来气:“我说啊,你还是见好就收吧,别作过头了哦!喻总身价多少个零你是不是没查过啊?小心你掉的太久,他明天不来咯。” 郑琳琳对于她每句话后一定要加感叹词的说话方式难以忍受,决定用最简短的时间结束同她的相处:“哦。” 女二号:“……” 没想到事情的发展有点神奇。 喻子城第二天,真的没来。 郑琳琳的助理:“天啦噜,喻总是不是出事啦?” 化妆师:“……今早的新闻还有他好吗?” 助理:“那他为什么不来啦?!” 化妆师:“……” 郑琳琳正跟初初发微信,随口说了句:“找女主角去了吧。” * 远在帝都的喻子城一脸委屈地打了个喷嚏。 旁边的人问他:“感冒?” 喻子城叹了一口气:“不是,琳琳一定以为我是腻味了——我真是比窦娥还冤呐!” 那人凉凉道:“就算她不误解你,你现在这个状况也很难得到改变。” 喻子城静默了一秒,半晌,说:“顾泽,你这样是交不到朋友的。” 顾泽看了看车窗外,戴上墨镜,说:“下车了。” 喻子城转头就看到了不远处的医院大门,不禁在心底叹了一口气,抱着来之前两人专程买的花束,推开了车门。 他们是来探望周梓夜的。 前一天傍晚,喻子城还身处舟州,尽管他公司的几个总经理对于他的跷班行为已经有些吃不住,开始每天一个电话,十分婉转又不失惶恐地催他回京,但他从剧组往酒店走的时候,心里头还想的是第二天该给郑琳琳带什么午饭,才能让她吃的好,又减肥。 从来美食与低脂难以兼得,这个命题让喻总有些犯愁。 没想到这厢正愁着,周梓夜的看护却打来了电话。 这个看护是当初周梓夜突然晕倒被送去医院以后,喻子城找来的,专门留在照顾周梓夜。因陪护细心周到,且为人老实诚恳,在周家人到来之后,依旧被留了下来。 自从换了主顾,她第一次跟喻子城联系。 世事向来难料,却不想如此突然。 帝都某著名医院专家经过检查和会诊之后,终于对周梓夜看似奇特的病症得了个结论。 那边看护说了个中文的,却听起来仿佛gre词汇的冗长名词,又用喻子城难以理解的医用语言解释了一通,仍旧让他感到有些莫名奇妙:“……你能不能说的明白点,用地球的语言?” 看护顿了顿,像是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又像是实在难以启齿,最终轻声道:“简单来说,不是绝症,但治愈的可能性比绝症还小。” 在喻子城二十多年顺风顺水、为人称羡的人生里,他第一次愣得如此彻底。 当夜他专程搜索了一下那个拗口的名词,发现自己在大段对该疾病的描述中,就看懂了一行字—— 全球十大难治愈的病症之一。 他想抽支烟。 在房间里找了半天后才想起来,当初自己在听说郑琳琳讨厌男人抽烟之后,为了戒烟,已然把打火机和烟都扔给了秘书,且责令他就算天崩地裂也不能拿给自己。 最后只得颓然地坐在沙发上,给顾泽拨了个电话。 * 周梓夜的家人一贯忙碌。 忙碌到就算是当初听闻周梓夜无故晕倒,也没能在第一时间赶到她身边陪伴她。 而此时,平日里几乎见不到人的周家父母却一同坐在了医生办公室,丝毫不见往日风采,反而神情憔悴而疲惫,鬓间星星,仿佛一夜之间老了十岁。 电视剧里的情景突然出现在了自己眼前,喻子城的脚步都禁不住顿了一下。 周父以前见过几次他,两人还曾在一次酒会上攀谈过,算是相识,此刻看他捧着花来了,便站起身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声音微哑:“小喻,你来了,我本是不愿意告诉你的……但是,梓夜的情况确实不太好,她昨天晚上……又昏迷了一次。所以我让小裴给你打了个电话,其实……唉,说出来你恐怕要怪叔叔了——其实是想让梓夜能见见她想见的人。” 说完,便将视线落在了喻子城身后的顾泽身上。 而在周父说到一半的时候,周母便忍不住开始哭泣,原本看起来有些高傲的女人,此时因站立不稳而扶着丈夫的胳膊,眼泪不断落下来,泣声却低低的,几不可闻。 那低微的声音却仿若一块巨石,悄无声息地压在了喻子城心上,让他不由道:“我,我也心有愧疚,当初如果不是我非叫梓夜出门,她,她也不至于在忙碌之后又……” 他有些说不下去。 其实自从听到周梓夜病重的消息,他就被这沉重的愧疚压得喘不过气。 那是他多年的同学,也是朋友,原本健康又好看的一个人,一夜之间就被告知马上要在如此青春的年华里逝去,永远不能回来。这样荒谬而难以置信的事情,却硬生生地发生在他身边。 且事情的起因,不过是他为了追求一个女孩子,罔顾了朋友的身体状况,让她在疲劳的状态下出了门。 在他印象里,所有重病大抵都需要一个引子才能爆发,而周梓夜这病的引子,恐怕正是他一手造成。 屋子外的走廊不曾有人,回荡着冷清与幽寂,而病房里只有周母的哭泣声。 顾泽走上前两步,站在喻子城旁边,伸手搭住了他的肩膀,声音一如既往地沉稳:“你先去看看梓夜。” 喻子城抬头,见自己的好友同往常一样,眼里似乎没有过多情绪,只有一片沉静,而自己心中的五味陈杂,也随着他这样的冷静而淡去了不少。 他又转头看向周父,后者冲他微微颔首,故而他在思索几秒后,“嗯”了一声,离开了办公室。 病房在走廊尽头,喻子城到的时候,正巧看护小裴从里面出来。 年纪轻轻的小姑娘,扎着马尾辫,原本应该是一派朝气蓬勃的模样,却因为眼角和鼻头的微红显得有几分怆然。她帮喻子城开了门,低声道:“周小姐醒着,正在看书,您进去吧。” 喻子城踌躇了几秒,良久后推门而入。 因周梓夜病不是急症,她看起来同得了感冒的病人没什么太大区别,只是脸色有些苍白。 嘴角甚至还带着微笑。 她穿着蓝色的病号服坐在病床上,一手挂着吊针,平平地放在被子上,另一手则正捧着一本书,封皮下方有黑色的底,上面绕着素雅的花朵。 喻子城走近了些,才看清那是一本沈复的《浮生六记》。 见他来了,周梓夜的笑容扩大,眼里光彩璀璨,声音亦是轻快:“诶,你怎么来了?” 没等他回答,她又自顾地指了指墙角的矮柜:“花正好放在那里,柜上的瓶子是我托小裴从家里带过来的,我当初在江南自己烧的瓷,看起来是不是很古朴?” 那瓶子形状并不规整,看起来有几分奇怪,却也如她所说,莫名透出些许古朴可爱来。 喻子城走过去将花插好,转身走了几步,坐到了病床边的椅子上。 良久后,才问:“你感觉怎么样?” 周梓夜看了他一阵,眼里出现了了然:“你都知道了?” 他点点头。 周梓夜将书本放到一边,又笑了笑,回答了他方才的问题:“其实我自己倒没什么感觉,症状不明显的时候,我同没得病的人也没什么分别,那时候我就会想,是不是他们诊错了?” 喻子城沉默。 周梓夜思索了一会儿,问:“你该不会觉得,我这病是你那天叫我出去的时候引出来的吧?” 她没等来他的回应,叹了口气,道:“你想多了,我刚回国的时候就有几次头晕,手也没有力气,像不能控制了似的——当时以为是倒时差或者没休息好,现在想来,大概早就有症状了,不过没注意而已,同你叫我出去没什么关系。相反,我倒是很感谢你那天叫了我,因为对沈初初不太友好,我想顾泽现在也不太会愿意来看我,那一面,大概是我见他的最后一次了吧——我可不是安慰你,这都是实话。” 喻子城道:“他会来的。” “其实不来也没什么关系,”周梓夜拿过那本书冲他晃了晃,道:“喏,诗仙都说了,[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我这一病才觉得,很多事强求不来,执着也没什么趣味,反倒弄的自己都不像自己了。” 女生说的这样轻松,语气亦是风轻云淡,却让喻子城一时说不出话来,只想起她大学时候的模样来。 这么些年,似乎一点都没变过。 周梓夜比他们入学晚,本来就并不是个张扬的姑娘,因此同喻子城没有半点交集。 之所以能知道这么个人,是因为在她大一那年冬天的时候,学校的论坛上突然有人发起了一个帖子,评选学校里最具有古典气息的美女,投票的必须是用学号在论坛上实名注册的男生。 发起人其实是校学生会的一个妹子,在论坛上权限颇大,因与闺蜜聊起这个话题后两人意见向左,干脆利用官方论坛做了这个调查,且为了凸现公正,所有候选人都是她们进行了调研后的结果。 本来这只是个打发大学无聊时光的话题,同顾泽和喻子城都没什么关系,但正巧他们宿舍里有个男生的女朋友十分关注,该男生偶尔提起,闹的他们几个都知道了这么回事。 最后结果出来,第一名正是传媒系的周梓夜。 要知道清大虽然男女比例有些失调,但一众高智商理工科男生们并没有因此降低他们的欣赏标准,这样选出来的美人自然不是因为此女穿了几次旗袍,或者留着黑直长的头发。 周梓夜皮肤白皙、长相清秀,削肩窄腰,不但有着亚洲美人的特质,还有浓浓的书卷气,很是符合“古典美人”的标准。故而她当选,男生们觉得实至名归,连不少女生都暗暗点头。 甚至当初发起投票的妹子还在结果下面说,如果非要在学校里选一个能跟顾泽男神搭配上的女生,她会选择周梓夜。 那个时候顾泽已经是清大著名的男神了,又因为拍摄了第一部电影而走红,一时间从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埋头画图纸”的建筑系学神变成了全国观众认同的明星,走在学校里都会有不少人围观签名。 故而那个相配的说法,已经是对周梓夜很高的认同。 而喻子城真正对周梓夜有印象,则是因为同宿舍男生说起投票结果的时候,一贯不参与这种八卦讨论的顾泽竟然破天荒地开了口:“周梓夜?” 男生更是惊讶:“你也知道她?” 顾泽像是想起了什么有趣的事情,神情温和地道:“她是我高中的师妹,挺有意思的一个人。” 大概正是因为顾泽当初的态度,这么些年来一直看着顾泽“守身如玉”的喻子城才会有“如果他俩在一起也还不错”的想法。 不过世界的变化总是令人猝不及防,谁能想到后来突然出现了一个叫沈初初的姑娘,就仿佛拥有超能力的外星人一样,不知怎么就同顾泽在一起了。 喻子城想起周梓夜的病,心情很是复杂。 第一百零二章 喻子城从剧组消失后的第七天,郑琳琳窝在自己简易的躺椅上看剧本。 不远处的工作人员正忙着布置场地,声音嘈杂。 因为不久后就要拍摄一场“必须演出惊喜又惆怅期待却强忍虽有千言万语但一个字都难以吐露的五味陈杂之感情”的戏,她禁不住抿唇拢眉,觉得自己有些紧张,也有点忧郁。 紧张的是对于这种情感复杂台词极少的戏或多或少有些拿不准,忧郁是因为她感到自己已然有点控制不住体内给编剧邮寄刀片和窜天猴的冲动了。 叹了一口气。 旁边正帮她整理东西的助理听到这一声,一脸八卦地凑过来:“是不是想喻总啦?” 郑琳琳一时没反应过来,迷糊地“啊?”了一声。 助理窃笑:“我就知道,你平常那么活泼,对着喻总就严肃得不得了,肯定是心里头有想法。所谓的女配角理论,随便编出来的吧?” 郑琳琳:呵呵。 半晌,因实在难以忍受小助理的猥琐笑容,只好压低声音道:“你恐怕不太了解喻子城这个人,你知道他以前有多少女朋友吗?你知道他特别喜欢追女明星吗?你知道他不但喜欢花言巧语还喜欢骗人来着吗?” 助理目瞪口呆:“你知道的好多啊,你们果然关系匪浅!” 郑琳琳:“……” 刚打算远离自家八卦的助理仔细研究这场戏前后的过度,大导演找过来了。 郑琳琳以为对方是来同她说戏的,正要起身,没想到导演却摆摆手,然后直接将手机递给了她。 有点懵。 #导演又出了新技能,一时follow不上肿么破# 她诚惶诚恐地接过手机,放在耳边,几秒后,咽了咽口水,轻轻地问了一句“喂?你好?” 那边却很快就有了回应:“琳琳!” 一听到这个声音,仿佛身后有钉子一般,郑琳琳几乎是立刻从椅子上跳起来。 她双手拿着手机,连原本搁在膝盖上地剧本掉落也毫无所感:“什么琳琳?叫我郑女士!” 喻子城低低地笑了一声,音色沉沉的,格外好听:“琳琳,你是不是在生气?” “生气?”她立即反问:“我有什么可生气的?” 喻子城没有跟着她的节奏继续,只解释道:“我这几天是有事,所以没过去。一个朋友生了病,在医院里头住着,我得来探望,公司里也压了一堆事,我再不回来,恐怕一切都要乱了套。” 他是帝都人,说话不自觉就带着儿化音,语气轻松的时候,听起来有些玩世不恭的意思。说是解释,更像是家里人随意地交代事情。 郑琳琳哑了哑,随后声音小了点:“你不来关我什么事,你——你朋友没事吧?” 喻子城不想把自己朋友身患重病即将不治这种事压在郑琳琳心上,于是说:“没事,只是疲劳过度,而且感冒。大概是本来底子不好,身体比较弱,她父母不放心,所以要求留在医院里养一养。嗯有件事得跟你说,虽然我这个朋友是个女的,但绝对跟我没关系,她喜欢顾泽很多年了——说起来,你也得注意,不要跟沈初初似的,每次拍戏都把自己弄进医院里,我会很担心。” 郑琳琳对他这种糖衣炮弹难以忍受,一想到他总这么跟女生说话就禁不住冒火:“你能别这么肉麻吗?” 喻子城丝毫不理会她的语气:“好了,你拍戏加油,我得去开会,以后不许不接我电话,乖。” 简直比她新剧里的男主角还情圣。 他说完就收了线,郑琳琳握着手机立在原地,费了全身力气才劝住自己: 一定保持冷静,千万不要砸了手机,这是导演的,砸了就没有饭碗了qaq! 生气的同时她还忍不住想,喻子城不愧是奸诈狡猾的商界精英,发现她电话打不通竟然打到导演处,这是吃准了她不会拒接。 郑琳琳把手机双手递回给导演,见他走了,才捡起地上的剧本扭过头,表情忿忿地对自家助理说:“简直是个蛇精病,每天自说自话也就罢了,竟然没有一点科技常识,竟然说我是不接他的电话——哼,我那是不接吗?是把他拉进了黑名单好吗?这种智商怎么配得上炫酷的本宝宝!” 助理觉得自己仿佛在看青春校园剧,剧里的傲娇女主角正一个劲儿的上蹿下跳。 她的内心很复杂,最终只憋出两个字:“……吃药!” 郑琳琳觉得自己无法跟助理交流下去,干脆拿出手机给初初打电话。 没想到电话里传出了冰冷的系统女声:您所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初初很少关机,郑琳琳猜测是手机没电了,颓然地抱着剧本走远了。 * 此时,手机处于关机状态的初初正戴着眼罩,盖着薄毯,睡在头等舱宽敞的座椅里。 连续几天拍夜场,她已是累极,昏昏沉沉中催促着自己赶紧入眠,却又始终觉得心烦意乱,难以安定。 《夜色》与一般电影拍摄有些不同。 任性的导演没有按照拍摄计划表拍,全然不顾组内其他“嗷嗷待演”的演员和每天眼神绝望的常务道具灯光摄影,硬生生把初初所有的戏份集合到一起,连着拍摄。 这种情况与之前她在《汉宫秋》剧组赶戏份的时候颇有些类似,但强度更大,要求更非人。而初初又是一个同导演一样,容不得自己在镜头里有演绎瑕疵的强迫症,于是在一段时间内,她每天的睡眠都不超过三小时。 百合妹子对此尤为上火:“瞅瞅你这黑眼圈,简直比你家影帝的吻痕还难遮,至于吗?谁拍电影不是拍,又不赶档期,一个个的,还有没有人性啊,不害怕早衰啊,皮肤底子好也不是这么造啊!” 她一个人念叨了几分钟,发现原本在她手底下闭目养神的沈初初……疑似睡着了。 诚然,这样高强度的工作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 在其他人还在看剧本对台词的时候,初初已然不知不觉地杀青了。 老实讲,她自己都觉得有点玄幻。 之前拍《秋水剑》的时候,她同顾泽基本是扛到了拍摄最后,拍完有种“全剧终”的感觉,既放松又圆满。 而这一次……她总担心自己走了不久,就会被导演拽回来补拍--b 自从获奖,初初在圈内已经不再如当初一般,走到哪里都顶着一个新人称号。 相反,演技和票房的双重肯定,让不少人都隐隐觉得,这个近一年才展露头脚、原本该同大部分女演员一样演电视剧积攒人气,或者出演都市爱情电影在大屏幕上露露脸的姑娘,或许很可能同她的男友一样,会在很年轻的时候就触碰到影后的奖杯。 再加上林姐的运作,不论电视还是网络,哪里都是她毫无死角的美颜——广告、综艺、访谈、八卦各式各样。 按照john的说法,初初如今何止是火,简直是大火。 故而,在听说初初杀青之后,林姐连杀青宴都没让她吃,直接订好了机票,催她第二天就赶回帝都,下午拍封面,晚上参加一个奢侈品牌的发布会。 “我需要你容光焕发的出现在大众面前,”林姐在电话里强调:“不要让其他人觉得顾泽已经出轨,而你憔悴度日。” 初初揉揉眉心:“……好的大王,我让lily再遮遮我的黑眼圈。” lily觉得自己距离揭竿起义不远了。 * john侧着身子,靠着飞机座椅看向旁边的初初,忍不住皱眉。 这姑娘之前虽然容易生病,但精神一直很好。 从前拍摄强度也不小,往往早晨刚掉完威压,下午就需要马不停蹄的学武术或者练舞,拍摄还要兼顾杂志拍摄、面对外界的质疑,而后来影片上映后更是通告不断。那样的工作压力下,初初也不曾因不安睡不踏实,也从未在飞机上辗转难眠。 john仔细思索了半晌,觉得她这个焦虑的状态,似乎并不是从《夜色》拍摄开始就有的。 而是出现在顾泽的“绯闻”之后。 这么一说,他突然想起,自从顾泽来剧组探班之后,他很少再见到两人打电话。 以前初初同顾泽分开,不论是拍摄广告还是代言,还是镜头无处不在的慈善会和发布会,这两只专注虐狗三百年的人从来都是微信电话不断。 初初捧着手机傻乐的画面基本是她身边所有工作人员目不忍视又习以为常的一幕。 如今却很少见到。 出了机场,几个人走特殊通道赶到了停车场,john伴在初初身边,低声问她:“顾影帝最近很忙吗?” 为了防止影迷认出,初初戴着口罩墨镜鸭舌帽,基本已看不到脸,john自然也看不到她的表情。 但这样的问话一出,他还是感觉旁边的人明显僵了僵,声音也有些沙哑:“嗯,很忙。” john又问:“但我最近刷新闻,他似乎活动不多。” 初初弯腰上车,摘下口罩,坐在椅子上偏了偏头,语气里有几分无可奈何:“是忙,却不知道在忙些什么。” 白天发出的讯息永远石沉大海,偶尔打电话也无人接听,只有晚上,那边会传来正在忙碌工作的消息,或者偶尔一通电话,通常结束于初初的秒睡。 她是真的很忙,所以她也会说服自己,顾泽这样,一定也是因为,太忙了。 john看着她的半侧脸,觉得她似乎又瘦了,一时不知道如何接话。 幸好手机在这时候响了。 电话是郑琳琳的,车内安静,她明朗的声音清晰地传到了john的耳朵里:“诶,初初,我听喻子城说,他有个朋友,喜欢顾泽很多年,最近生病啦。我想着,如果是喻子城的朋友,很可能也是顾泽的朋友啊,生病什么的最容易博人同情啦,你最近又这么忙,一定要多留心哈。” 初初平静地问:“喻子城有没有说,她生了什么病?” 郑琳琳想了几秒,道:“说是感冒,疲劳过度,但是身体不好就在医院休养来着——真是太奢侈了,感冒也要住院,帝都的病床紧张都是这些公主们闹的。” 初初沉默了几秒,又问:“你知道是哪个医院吗?” 郑琳琳敏感地察觉到了什么,联想起之前网上对于“顾泽绯闻”的各种评论和猜测,有种不太好的预感,声音不自觉得小了些:“啊……这个他到没说,不过我可以帮你问。” 初初静了三秒,道:“算了,不用问了。” 郑琳琳旋即转移了话题:“诶对了,最近帝都天气怎么样啊,我听说下雪了,特别冷,你记得多穿点。”她在溪杭的新影视城拍戏,那边气候很好,潮湿且温暖。 初初伸手在雾气氤氲的车窗上划了两下,抿了抿唇,道:“帝都,是挺冷的。” 这个冬天,似乎特别冷。 第一百零三章 人在特别忙的时候是难以胡思乱想的。 因为没空。 初初下了飞机便直接赶赴摄影棚,随后则是长达一个下午毫不停歇的杂志封面拍摄,结束后已是傍晚。john陪着初初匆忙挑了礼服,悲壮地冲进下班高峰的车流中,总算在预计的时间内到达了距离化妆室。 兵荒马乱。 等初初梳好头发,lily突然反应过来:“呀,你今天是不是一整天都没吃饭啊?” 她随意地“嗯”了一声,转而道:“今天妆浓一点没关系。” lily沉默片刻,点了点头:“放心,绝对让你神采奕奕——话说你都累成这样了竟然一颗痘都不冒,皮肤真好。” 初初扯了扯嘴角。 对她来说,有时候工作是追梦的过程。因为热爱,所以无论如何艰难疲惫,都不会觉得辛苦。有时候,又仿佛打仗,必须盛装出席、倾城明艳,还要能言会道,从容应付来者不善的镜头与□□大炮。 果不其然,晚上出席发布会的时候,记者们对于她同顾泽的感情尤其感兴趣:“沈初初,请问你跟顾泽最近感情如何?自从上次他爆出绯闻,你们似乎很久没有秀恩爱了。” 初初今日乌发挽起,别了粉钻的头饰,身上则穿着一袭v家的红色晚礼服,一字领,式样保守,却尤其显身材。口红也是lily专程挑的复古正红色,笑起来唇红齿白,很是动人。 她平日里出席活动很少穿这样明艳的衣服,john曾问起过:“你礼服怎么不是白的就是蓝色要么就是淡绿的淡紫的,能不能来点御姐气息的盆友?” 初初特别淡然:“这么穿是为了大家好。” john:“啊?” 初初:“……对比出效果,我怕别的女明星揍我。” 此时她明丽如火,语气却很是平和:“我们很好,一直很好,谢谢关心。” 另外一个记者不依不饶:“跟影帝谈恋爱,是不是压力很大?” 初初:“他先是我男朋友,然后才是影帝。” 一个对她印象不错的记者忍不住把话筒凑上前,问了句很随意的话:“这么自信?” 初初闻言,对着镜头粲然一笑,眼眸中光芒闪动。因她近日瘦了,脸部轮廓更加明显,整个人在灯光下仿佛一朵盛开的花,明艳又惑人,让旁边平日里只在电视上见过她的人都禁不住一窒,还没反应过来,却听她俏皮地反问:“你说呢?” 记者们:…… 什么都不用说了。 #女朋友美到这个高度,出轨一定脑有坑# * 因为之前该大牌的秋季新装发布会是在上淮举行,且又赶上电影电视剧的奖杯时节,故而出席的明星寥寥。这次主办方多少有些找回场子的意思,专程在帝都著名酒店的宴会厅布置了秀场,又提前造了势,场内众星云集,衣香鬓影。 明星们都来了,便不免遇到几个熟人。 杨之文从入口处过来,对开场前的自助没有兴趣,径自走到了初初旁边,坐下后冲她一笑:“初哥,好久不见!” 两人自从《吴越》的发布会结束就再也没有碰过面,确然是好久不见。平时偶尔的交流,还是在微博上中规中矩的互相转发。娱乐圈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同友人见面却是件奢侈的事情。 杨之文应该算是她第一个“绯闻男友”了。 当初她同顾泽在一起的消息公开后,仍有不少“杨沈cp”的群众坚定信念不动摇,初初想起来,不禁莞尔:“同志,这么不避嫌,不怕记者说你是小三吗?” 杨之文露出委屈又傲娇的表情:“说好是我大哥,却一个人偷偷去泡了影帝,你这么不够意思,我才不做你小三。” 初初想了想,拍拍他的肩,语重心长地道:“这事是我不好,下次我泡影帝一定带上你,你喜欢哪个影帝?霍影帝行吗?” 她说的是在《吴越》里同杨之文有不少对手戏的霍明禹。 杨之文默了默:“……初哥,多日不见,你还是这么彪悍。” 初初不好意思:“哪里哪里。” 两人正说着,旁边又来了一个人。 却也是熟人。穆白月。 她仍走着女神路线,穿着白色晚礼服,裙摆飘逸,上身前面看着保守,后面却露出了一大片美背,皮肤白皙,曲线婀娜。 想着两人虽然闹过不愉快,但到底是她占了便宜,且对方又专程坐到了她旁边,未尝没有交好的意思,初初自觉没必要弄的太难堪,便主动打了声招呼:“白月,好久不见。” 穆白月恍若未闻,看着前方展台,没有回应。 一边状似挂机的杨之文:这特么就有点尴尬了。 初初虽有些惊讶,却也不恼,自然而然地转过头,同杨之文继续说话。 两人方才正谈起郑琳琳:“她最近在溪杭拍一部电视剧,郑方合老师导的。男主角是小鲜肉彭凡,这姑娘拍戏的时候常同我感叹,作为一只老牛,她强忍着不吃嫩草的意志力连她自己都怕。” 杨之文一脸佩服地说:“不管是讲段子还是拍戏,逗比琳一直没有停止努力,真的太拼了——你呢?” 初初摊开手,给他看自己在拍摄时拿手术刀不小心划到自己的痕迹:“朕也很拼啊。” 杨之文斜斜眼:“你这是应该的,要娶影帝,可不得好好挣钱。” 初初:“……” * 结束时已然过了十点。初初强忍着打呵欠的冲动,打算跟着众人一道离开,刚起身,左侧沉默了一个晚上的穆白月突然开了口:“小心裙摆。” 初初下意识低头,才注意到她方才起身的时候大概碰了椅子,现下裙摆的一角被压在了椅腿下面,若是不注意便走动,下一秒就得走光。 “啊,谢谢。” 穆白月帮着她提了提裙角,随后放下,声音轻而低微:“他最近好吗?” 初初疑惑,敛着眉“嗯?”了一声。 穆白月走到她旁边,再次问:“邵一廷,他最近好吗?” 这简直是尴尬的二次方。 初初自觉她同顾泽谈着的是一场全民皆知的恋爱,皆知到记者们都放弃询问他们的新片及获奖情况,只顾着进行全方位的情感咨询了。 万万没想到,一个如此高贵冷艳的圈内人会问她邵一廷最近如何。 她叹了口气:“我跟他真的不熟,也很久没见了。” 穆白月只定定看着她,没有说话。 初初见她如此坚持,只得无奈地撑着额头想了想。 至少在她看起来,同沈念念视频中的邵一廷与他以往并无二致,依旧英俊从容,气质里有仿佛与生俱来的冷肃,于是道:“应该过的还不错吧。” 穆白月嘴唇动了动,最终却只点了点头,从她身旁走过了。 诶,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形同陌路。 * 再次接到郑琳琳的电话时,初初正同john商量着换衣服的事。 john的想法是,车内空间大,又没有外人,会场距离她家也不算太远,干脆就穿着礼服坐车回家再换。但初初表示,作为一个恒温动物,即便裹着羽绒服,这种天气一袭长裙出门简直就是自杀,她不要求组织能满足她裹成球体的心愿,只希望好歹能让她穿条裤子。 john:“少女,你知道外头这会儿还多少记者吗?你给这么美的礼服下面穿个牛仔裤,有想过设计师和记者们的感受吗?” 想到自己在大众面前永远是弱势群体,初初只好点头妥协:“那我能把高跟鞋换成雪地靴吗?” john:“……你上天吧,我不拦你。” 初初举头望了望天上的明月,装模作样地思考了一下上天的可能性。 郑琳琳的电话阻止了她。 “初初你在工作吗?”那边问。 她道:“刚结束,正准备寂寞地穿着裙子在寒风中行走十分钟。” 郑琳琳没反应过来:“初初你在拍戏啊?” 初初:“……没事,你怎么了?” 郑琳琳清清嗓子,严肃道:“虽然你说不要,但我还是帮你问了下,喻子城他朋友在x区的y医院来着,但是我没问具体哪个科室哪个病房。” 初初想了想:“谢了琳琳,但我……觉得还是算了。” 那边刚“哦”了一声,似乎还要说什么,却又被打断了:“艾玛,我家助理吼我来着——今天下午拍了场戏,小鲜肉一直表演不到位,导演的火气都要把雷峰塔炸了,这会儿正说戏呢,估计叫我去对台词,你先忙,我挂啦。” 挂了电话,或许是心里一下子轻松了,初初一边搓着手,一边跟伴着她小跑的john开玩笑:“穿着十几厘米高的高跟鞋还能走得这么快,朕是不是特别女神?” john一本正经地道:“这个搓手的动作,特别村花。” 初初:“……” 上车后开了空调,没过多久只感觉又活了过来。 初初对着手指呵了口气,拿出手机给顾泽打电话。 那边竟然很快就接了起来:“初初?” 她也不知怎么回事,就忍不住笑了起来:“我刚收工,你呢?在哪?” 顾泽的声音里也带了笑意,语气仍旧是一贯的清静悠然:“在家,看剧本。” 他自从《繁星》过后,就一直没有接拍电影的消息。 而说起来,当初的《秋水剑》虽然是在《空城》之后紧接着拍摄的,但实际上签的时候已经很早,只是因为女主角没定而搁浅了一段时间。依照前几部电影的拍摄看来,大概是林姐有意让顾泽放缓了拍摄的节奏。 初初八卦地问:“影帝大人,下一部准备拍什么片啊?” 顾泽道:“还没定,但是有几个本子不错,打算跟林姐商量一下——你累吗?” 初初连续几天都没睡好,今日更是连轴转,若说实话,大抵只要给她个枕头,她在大街上都能睡过去。 但一想到一个小时后就能回家,并且见到顾泽,她就觉得内心柔软无比,似乎所有疲惫都能找到出路,一切不安也总会过去。于是轻声说:“也不是很累。” john白了初初一眼。 顾泽“唔”了一句,又说:“不要生病了,实在不行就休息,你男朋友能赚钱。” 初初立刻说:“不行,我的理想就是包养你,不工作怎么包养,今天杨之文还说,娶影帝就得好好赚钱啊,谁让影帝这么值钱呢?” 顾泽幽幽道:“可惜陛下政务繁忙,包养一事,迟迟不能兑现,实在令人心痛。” 初初:“……” ……等着,朕马上回去宠幸你。 * 没想到往东区走的主干道上出了车祸。 一辆车撞到了护栏,导致一半宽的道路被封,大部分车都堵在了路上。初初的车子也没能例外,只得如同蜗牛一般,隔一会儿慢慢挪动几米,而前方长长的车流像是望不到尽头。 john叹气:“帝都这个交通真是醉了,十点半都能堵成下班高峰的模样。” 初初窝在座位里。思索着自己一整天都没吃饭,回去后顾泽定然要问,而她又不会对他说谎,后果大抵又是被责怪一通,还不如一会儿找家小店买个夜宵回去,同顾泽一道吃,两个人还能说说话——感觉自己有点机智。 于是她问司机:“前面能转弯吗?” 司机说:“可以,但是得绕远路,而且也不知道那条路上堵不堵。” 初初手一挥:“绕吧,我记得那边路上有不少大排档来着,顺道去买点东西吃。” john惊恐地看着她:“你要下车买夜宵?你不怕造成更大地拥堵吗?” “放心,我不下去。”初初安抚他:“你下去就好了。” john:“……” 最后john在路边买了两碗酸辣粉,傲娇地同初初说:“虽然你给我也买了一碗,但是我还是不会原谅你让我穿着衬衫顶着冷风下车这件事的。” 初初一脸惊讶:“你也想吃?” john:“你不是让我买两碗?” 初初有点羞涩:“……还有一碗是顾泽的。” john:我为什么要因为他俩不虐狗而担忧?[微笑][微笑][手动再见] * 绕了路又买了夜宵,初初到家的时候是十二点多,按照顾泽的作息,应该是睡了。 初初蹑手蹑脚地开门。屋里暖和,她一手提着酸辣粉,一手拽着碍事的礼服裙摆,脚下还得控制着高跟鞋踩在地上的声音,于是没过几分钟,额头上便有了汗水。 等到进了客厅,摸黑将夜宵放在桌子上,才松了口气,慢慢把鞋脱了,放回玄关。 走了两步,却觉得有些不对。 初初打开壁灯,发现顾泽惯穿的拖鞋正摆在玄关处。 偌大的客厅空空荡荡,也不见有人回来的痕迹。 她喉中酸涩,像是小时候吃了鱼刺,又一时处理不好,只得哽在那里,连呼吸都是疼的。 走到他们卧室门口,她轻轻推开了门,门内空无一人,大床上被褥叠得整齐。 大约是不死心,初初趿着拖鞋就往楼上跑,因跑的急,裙子又碍事,一只拖鞋掉在了楼梯上,她也顾不上管,只一把推开了她从前房子的门。 之前她把东西都搬了下去,屋子里便显得有些空,桌子上都积了薄薄一层灰,而落地窗的窗帘合的严严实实,不透半点光线。 初初没有开灯,赤着脚走过去将窗帘拉开,走到阳台上。 夜风冷寂,寒得刺骨。 她想起一个多小时前,顾泽在电话里说,他正在家看剧本。 想象中应有温暖的灯光,划着记号的剧本,还有穿着毛衣坐在桌子后面的男人。 如同她第一次在这个房子里见到的顾泽。 莫名想起了郑琳琳说起喻子城的一句话。 唉,他为什么不能多一点真诚,少一些套路呢。 初初仰起头,眨了眨眼。 第一百零四章 搁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屏幕骤然亮起,接着便是恼人的震动,机械而柔缓的系统自带铃声划破了一室静寂。 床上将自己裹进被子里的人挣扎了半晌,终于睁开一只眼,借着手机的亮光瞥了下旁边的闹钟,上面正显示着凌晨三点二十七。 他伸出一只手来抓过手机,嘴里迷糊地咕哝:“老子陪不要命的工作狂工作了一个半月,被逼成一个不要命的工作狂的助理,谁特么这么烦——” 声音在看到屏幕上来电显示名称时不自觉消失。 上面正是他给某人的新备注:不要命的工作狂。 接起电话后,那端的声音意外地冷静平和:“john,我生病了,咳咳,你来一下。” john:“生,生病?” 初初“嗯”了一声,进一步解释:“咳,大约凌晨一点钟开始咳嗽,一点半多发烧,五分钟前量的体温,咳咳,是三十八度四,我估计是上呼吸道感染,可能昨晚着了凉。” john掀开被子坐起,歪着头夹住手机,两只手开始在床脚寻找袜子:“……唉,你这体质,要我怎么说。” 初初道:“咳咳……你不用说,咳咳,过来就行。” 好不容易找到臭袜子的john:“……” 因这样的原因,john有幸开着车,泪流满面地感受了一把帝都凌晨畅行无阻的交通,一路从五环外赶到了二环,而原本朦胧的睡意,亦随着凛冽的夜风消散。 于是最后,智商上线的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诶?顾泽呢? 等他拿着备用钥匙开了门,最先看到的不是初初,而是那两份晚上让他吃了一嘴狗粮的酸辣粉——它们仍旧在打包盒里,裹着喜庆又刺激的色彩,安静地被搁在餐桌上,如同刚刚被买回来的样子。 john一愣,转头看向靠在沙发上的初初。 女生没有一丝他想像的狼狈。 她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和牛仔裤,浓密的长卷发散开,小巧的脸有一半都藏在了帽子的白色绒毛后面,故而看不见表情,一双长腿直直伸着,踩着绒靴的脚则搭在了茶几上,看起来比平日多了几分任性。 john指了指初初身边的旅行包:“这是什么?” 初初的声音很是沙哑,大约是嗓子疼,说话也尤其简洁:“行李,一些日用品。” 现在已是凌晨,他们今晚多半是要住在医院里,而若是初初病情严重,便可能要逗留几日。实际上,john路上开车时还寻思着,等把初初送到了医院,自己还得出门买些日用品。 现在看到那一包行李,他不禁讶然:“你不是高烧呢?怎么还自己收拾行李了?” 初初扶着沙发扶手站起身:“我有什么不能?” 她这模样给john一种感觉,似乎,如果眼前这个姑娘并不是一个当红女演员,她根本不会叫他来帮忙,只会一个人拖着所有东西直接去医院。 john一时说不上自己心里的感受,只得低下头,赶忙上前几步,一手扶住摇摇晃晃的女生,一手拎起那只旅行包,道:“是是是,病秧子女王,赶紧走吧。” 因为害怕遇到爱根据自己脑洞创作的记者,john专程开着车绕了好几个圈,才到了上次初初车祸时住的医院,停好车后转头对她说:“这家保密性好,林姐跟院长也有些交情,就这里吧。” 在后座躺着的初初自然没能睡着,闻言便撑着靠垫坐起来,一抬头,就看到了红色灯光下的医院名称:y院。 她动了动嘴角,扯出一个淡漠的笑。 john陪着她挂了号,做完检查,等结果的时候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小声问:“要不要我给顾泽打个电话?” 初初摇头,默了片刻,才说:“关机。” john:“……” 事实上,就在几个小时前,察觉到自己体温不正常、大概又生了病的时候,哪怕晚上确然有些伤心,初初仍旧毫不迟疑地拨了顾泽的电话。 那时候她想什么来着? 哦对。 她想,顾泽是个不说谎的人,没能同她见上面,大抵是因为有重要的事情临时出了门。后来又多半是被绊住,才没回家。自己一贯心宽,亦不乐意与人争执吵架,为了没能见上一面就闹脾气,是个不太懂事的行为。而生病时候让男朋友照顾一下,显然是个既能恢复好心情又不会不懂事的做法。 所以她打了顾泽的电话。 系统音冷漠地提示,他关机。 初初怔忡了许久,最后将手机扔到一边,抓了件厚毛衣披着,晃晃悠悠地开始收拾东西。 高热让她全身无力而疼痛,而疼痛的同时又那样清醒。 她同自己说,这也没什么大不了,沈初初,你从来都是一个人。当初大学时候为了多学一点有用的东西,选修了很多课程,期末必须同时赶好几篇论文,中途回宿舍取资料,一个人发着低烧,在凌晨三点从图书馆的自习室走出来,天那样黑,不见星月,你从没害怕过。 你有什么不可以。 之后把一切都收拾好,她拉上旅行包的拉链,虚脱地坐在地上,终于还是忍不住,抹了一把眼泪。 * john看了眼平静的初初,叹道:“唉,你年纪小,之前也没谈过恋爱,所以可能有点缺少经验,我从过来人的角度跟你讲吧,这个谈恋爱呢,无论是跟谁,不可能都是甜甜蜜蜜虐狗秀恩爱的嘛,总会有些争吵啊失望啊狗血啊误会啊什么的,也很有可能出现小三啊小四啊之类的,你也看过那么多剧本了,懂的哦?” 初初失笑:“你这都想的什么跟什么。” john:“……你不是在生气顾泽没在你身边嘛?诶其实也是哦,虽然你有点爱生病,但每次生病,不管多远,顾影帝都会赶到你身边。所以这次他不在,你不习惯也是正常的,讲真,我都有点不习惯了。” 初初板起脸,严肃地同john道:“john,你一定得好好对我。” john吓了一跳,身子晃了晃:“哈?” 初初一脸正色:“因为除了我,恐怕没有人愿意雇你这么不会说话的助理了。” john:“……” 两人正说着,医生走了出来,拿着初初的检验单说:“炎症引起的,去做个ct,刚才听你肺部有杂音,很可能是那里有问题——做完就跟护士去ct检查休息区等着,现在那没人。” john有点愣:“什么意思?” 医生没理他,转身跟护士交待些什么,初初便道:“意思是可能是肺炎,又得去做检查。” john点头:“哦,我去缴费。” 他说着就要走,却被初初一把拉住——说是拉住,其实因为发烧,她的力气已然很小,自以为的拉住,也不过是牵了他大衣的一角。 john回过头,表情有些疑惑。 初初笑了笑:“谢谢。” 这样难得正式的感谢让john有些羞涩,他像个大姑娘一样的侧过脸,道:“都是兄弟啦,谢什么。” 初初眨眨眼睛,诚恳地道:“兄弟,钱你都先垫着哈,我没带钱包。” john闻言,迅速扔了羞涩,一脸愤懑:“谁跟你是兄弟?!” …… 当晚,医生拿着ct结果同他们讲,其他都没什么问题,只右下肺出现了阴影,典型肺炎,必须住院好好休养。 说完又找了护士,给初初安排了vip病房的一间:“那一层就两间病房,楼层不高,但很安静。电梯间对面那边住着一位老人,她对于娱乐圈的概念大概是帝都台主持人,或者著名京剧演员,所以你不必担心。” 冬季病房紧张,来看病的也不乏有钱人,住上这样的病房无疑是一种奢侈。但要说起来,如果她太深入群众,必定引来记者,而记者一出现,群众恐怕难以安眠,更别提痊愈。故而初初也没有矫情,坦然住下了。 打了一晚上针,初初退了烧,人便轻松了许多。 再次醒来的时候john并不在病房里,初初拿过手机,发现上面有几个未接,都是来自林姐。 她回过去,那边接的很快,说起话来也是一贯的麻利,还没等她开口,便道:“初初,john已经跟我说了……这一阵你的工作确实很辛苦,我也没想到导演会这么急。” 初初倒没在意这些:“工作么,总是这样的,是我没注意,造成麻烦了。” 林姐温和地说:“你这几天的通告不多,也都不太重要,我把几个推了,剩下的会跟对方协商改日期,接下来的半个月你好好休息,一切都半个月后再说。” 虽然大部分时候都是工作狂,但真心实意喜欢放假的初初差点热泪盈眶:“谢谢林姐!” 那边也没客气:“回头好好工作就行。” 临挂电话,初初突然道:“林姐,有件事想麻烦您。” “什么事?” 初初看着窗外的温暖日光,觉得自己的心情也是一片平和,她轻声说:“我生病这件事,麻烦您瞒着顾泽。这不是大病,他最近又很忙,如果知道了,或许要过来照顾我——我觉得,没有这个必要。” 林姐沉默了许久,最终道:“好。” 初初松了一口气。 * 实际上,生病也不是全然没有好处。 至少它治愈了初初的失眠。 身体极度困倦,再加上药剂中的镇定成分,除了护士抽血和医生查房的时间,初初一直在睡。 捧着一颗保姆心的john看在眼里,很是纠结:他许久没有见到初初如此安眠,有些不忍心叫她,但又忧心她不吃饭身体缺乏营养,病更好不了。 这样纠结的情绪一直持续到初初的电话再次响起。 女演员沈初初同她的男朋友顾泽有个共同点,虽然名气大话题性高,但完全不具备在娱乐圈内左右逢源的性格和状态。两个人工作之外的时间,几乎都用于谈恋爱和悠闲度日,从不喜欢同圈内人有过多来往。 连朋友圈都是寥寥,过着“像是中年人在外星(john&mark语)”的生活。 于是这次初初生了病,竟然没几个人知道,慰问电话就更不必说。 听见铃响,john眼睛一亮,喜出望外地拿了电话,随便瞟了一眼就将初初推醒:“诶诶,有个叫刁民的给你打电话来着,肯定是熟人,你赶紧起来接个电话顺道把饭吃了。” 初初伸出没有扎针的手,揉了揉眼睛,接过手机,而后顿了顿,道:“……这是顾泽。” john:“……” 这货接了电话后不会心情郁结得吃不下饭了吧?!嘤嘤嘤我到底做了什么蠢事!! (Д)」 初初按下通话,听到顾泽清朗又略微低沉的嗓音响起:“我听林姐说,你要去青台的山区里拍摄公益广告片?” 初初住院,自然是无法出现在公众面前,要瞒着顾泽,也必须减少同他的通话。拍公益广告的说法大概是林姐想出来解释这些不便的,她笑了笑,将这个幌子圆了过去:“嗯,挺急的,就直接走了。现在已经到了,这里信号不太好。” 顾泽叹了口气:“你最近的行程是不是太紧了?” 初初漫不经心地说:“还好吧,过了这一阵就好了。” 其实,这样的电话对于初初来说不啻于折磨,因为她的嗓子沙哑,为了不让顾泽听出来,只得将声音放的很轻,这样一来,便尤其想咳嗽,偏偏咳嗽也得忍着,一时之间忍的脸都红了。 顾泽察觉了她的冷淡,问:“你不开心?” 初初实在忍不得,当下捂住话筒,将头埋进被子里咳了一声,才道:“没有,只是有些累。” 顾泽顿了几秒,道:“你昨晚是不是回家了?” 初初一愣:“……嗯。” 顾泽似乎有些无可奈何:“我昨晚本来也在家,后来有急事出门了,你怎么不跟我说你要回来?” 初初说不清自己的感受。 似乎有些意料之中,但心里却并没有因为这样的意料之中而觉得轻松。反而不知为何,因为终于确定了答案,所有的委屈和不甘渐渐浮上心头,变得尤其清晰,难以忍耐。 她缓了缓,才说:“临时决定的,所以没说——我有点事,回头再说吧。” 说完没等顾泽回话,她便按了手机,丢给旁边的john,边咳边道:“……关机。” 然后趴在床边,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 初初边咳边想,一个人生病,怎么会这样难受? 第一百零五章 y医院地处京郊,依傍着秋山,占地面积极大。 住院部被建在山脚下,几栋病房楼分布得很是规整,又分割出了大大小小大约七八个花园,园中花草丛生、树木掩然,此时虽在寒冬,植物却大都常青,仍是生机盎然。 初初每天早晨因为例行抽血而醒来时,病房内总还有些昏暗,她略略回神,便能听见此起彼伏的鸟鸣声,而在护士拉开窗帘后,清新的草木香气随着微风吹入,空气令人心旷神怡,如置野外树林。 这样的日子犹如放假,让习惯了忙碌生活的初初不免生出几分“山中无历日”的感觉。 实在太爽。 几天后,她逐渐恢复,虽然还有些咳嗽,但已然没有最开始的撕心裂肺。 john也跟着松了一口气:“前几天听到你咳嗽的声音我就全身起鸡皮疙瘩,现在总算好些了。” 初初喝了口水,又看了看窗外,说:“今天天气挺好的,我想出去看看。” 她身体虚,平日里喝碗粥都浑身冒汗,故而从未出去走动。 john考虑了足足半分钟,纠结地说:“出去恐怕不行,这几天我侦查了一下,vip这边的花园人是挺少的,但就怕万一,保险起见还是不要去了。我推你到楼梯间旁边的休息室去行吗?那里有个很大很大的阳台,能看到花园来着,这样也比较安全。” 他为了强调很大,用手比划了一个范围。 初初想了想,觉得他难得说出这么有道理的话,便也没再坚持:“可以。” 虽然没有伤到腿脚,但考虑到长时间的站立会引起疲劳,john推了个轮椅出来:“你坐着,想走动随时起来走着——话说,要带个墨镜吗?” 初初抚额:“这层楼除了我就只有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太太,我不想吓到老人家。” john一脸恍然大悟:“有理,万一她觉得你是个盲人就不好了。” 初初:“……” 她带了本钱老先生的散文集,坐在阳台上,就着早晨并不强烈的日光读书,旁边的john一边用手机刷微博一边道:“……你造么,我特想照个你看书的照片帮你发微博,让大家看看你是个多么爱装逼的人,可惜你这个病号服信息量太大了!” 初初将开衫毛衣裹了裹,感觉有点无辜:“我不看手机是因为手机屏幕在阳光下太不清晰了,我怕近视。毕竟我不是你,已经近视八百度,多看几眼说不定能得个远视综合一下。” john噎了片刻,最后举起手机对着初初拍了张照,一脸得瑟地道:“我劝你不要惹我,因为我这个人很冲动,一言不合就喜欢给顾泽发微信。” 初初拿过旁边的杯子喝了水,微笑着说:“我一言不合就喜欢打人,你可以试试。” john笑容敛了敛,旋即收起手机,双手撑在阳台护栏的扶手上,感叹:“这医院景致真好,空气也真是清新,人生这么美好,就是应该多读书多看报。” 初初唇角勾起,低下头继续看书。 这几天,她明显感觉到john的话比以前更多,且大都是在开玩笑,一整天除了照顾她,泰半时间都在用生命在活跃气氛。 不是不感动。 好几次都想跟他说,其实自己也并没有因为顾泽的事情特别生气或者伤心,但考虑到说出来估计他不但不会相信,大抵还要一脸同情地安慰她,再次同她重申谈恋爱就跟玄奘取经是一个道理,虽不一定要经历八十一难,但遇到几个妖艳贱货还是有很大可能的,所以万万不能灰心之类,故而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 只是考虑到john如此讲义气,初初还是寻思着等自己出院了,无论如何都要狠狠给他涨一涨工资。 毕竟他曾经亲口说自己平生最大追求就是金钱与帅哥。 初初想,有了金钱,帅哥大概也不远矣。 正寻思着,身后传来一管苍老却温和的声音:“这是隔壁病房的小姑娘吗?” 初初和john一道回头,便见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走到了阳台,右手还在输液,正扶着吊瓶杆,走路却是极稳。 看起来并没有虚弱模样,但想来年纪大了,总比一般人脆弱些,初初将书搁在一旁,起身扶着那老人坐到阳台边的椅子上,回答了她的话:“是我。” 老人笑了笑:“真是个好看的小姑娘,生了什么病?” 初初坐回去,说:“不小心着凉了,肺炎。” 见老人又看向john,她便又道:“这是我表弟,跟着来照顾我的。” john伸手揉了下自己脑后的头发,咧开嘴傻笑。 老人点头,视线转向了阳台外的花园,声音里有着温暖的笑意:“年轻的时候一定得注意身体,老了才能少过点苦日子——我就是当年留的病根,每年冬天都不得不住到医院来,见不着我可爱的小孙子,心里真是难过。” 初初听医生说这位老人已年逾古稀,却不知她的小孙子多大年纪,不过既然她说可爱,必定不会太大,于是说:“让人带他来看看您,也是好的。” 老人却没回应,转而说起方才的话题:“我看你生的这样瘦,平时肯定搞什么减肥,把自己身体弄的不好了,我跟你说,你现在虽然年轻,需要注意的地方可多着呢……” 于是初初和john在阳台听她讲了一个小时的养生。 最后john忍不住了:“老人家,您渴吗?” 傅女士——她方才谈话里透露了自己的姓氏——对着john翻了个白眼:“输了这么多液,哪里会渴?” john觉得哪里不对,却又无法反驳。 初初觉得自己有必要照顾一下这几天都很讲义气的john,道:“我是不是得回去等着医生了?他今天还没来看我。” 她却不是说谎,平日里医生大约也就早晨十点多来,现下已经临近十点。 john也想起来:“哦对,说不定马上来了,我推你回去,万一他发现你在外头坐了这么久,生气了就麻烦了。” 初初无奈:“穿的这么厚,坐坐也没什么。” 病号服单薄,她在外头套了毛衣和披肩,腿上还盖了毛毯,能感觉到冷意的只有脸颊和手。 john走到初初身后,初初才转头道:“傅奶奶,您也别呆太久了,外面还是有点凉,不如跟我们一起回去吧?” 傅女士摆摆手,一脸不情愿:“你们去吧,我那里太闷了,我才不回去。” 初初觉得老人可爱,回去后专程叫了护士去阳台留意着她。护士自然认得初初,此时不禁有点意外:“没想到您这么温柔体贴,网上黑您那些人真是没眼光。” john:“……呵呵。” ……你们是没见她工作起来多可怕,威胁起人来多恐怖。 =_= * 自从与隔壁的傅女士相识,初初的日子愈加“活泼”了起来。 一边有着努力活跃气氛的华夏好助理john,另一边则是长时间住在医院身边仅有四十岁寡言看护相伴的话痨老人傅女士,两人合起来,往往能说上一个早晨不停歇。 john开始还有几分害羞,之后发现对方虽然在医生口中“背景很深”,但本质上还是一个怕孤单的老人家,于是每日对于傅女士关于养生、美容、丰富内涵(即读书)和锻炼身体等话题的小型讲座格外捧场。 初初就坐在旁边,脸上总不自觉带着笑意:她发现这样也挺好的——再不用担心自己的眼睛了,因为已经没了带书的必要。 一日,他们正说着话,却发现楼下从不见人影的花园里来了人。 john瞥了一眼,便住了嘴,让原本听他说话的傅女士有些疑惑,随着他们的视线看过去,笑了:“哦,是他们,我之前见过一次。” 楼下的花园勉强可以看成一个不太规整的矩形,初初他们所处的是东南角,从楼上看下去,整个园子尽收眼底。 而来人却在西北处,隔得有些远,不过因为园中安静,故而显出几分突兀来。 一开始从西北角楼梯走下来的是三个人,两男一女,片刻后其中一个男人似乎突然有事,转身又上了楼。 留下的一男一女则仿佛是要散步,冲着花园中心方向慢慢走着。 john下意识低头看了一眼初初,却发现后者眼神平静,只唇边的笑意不知何时不见,看起来有些漠然。 又觉得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因生病,她的脸色不免苍白了些,于是这样的表情就又显出一丝茫然来。 那个女人他一点不认得,但身姿英挺的男人却很是眼熟。 纵使隔得远,但大抵有些人天生气质出众,容易令别人印象深刻,故而一向自诩有点脸盲症的john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那是顾泽。 他能认出,初初自然也已经认了出来。 顾泽身上那件黑色的大衣,她在入冬前还帮他整理过。 傅女士见他们都不说话,便道:“上次也是早晨,我一个人坐在这里,就看到他们出来了,就像今天这样,大概是男女朋友吧——诶说起来,小沈啊,你有没有男朋友?——唔,住院这么些天了,我倒是没见着小强以外的人来,那应该是没有了,这就不好了,年纪轻轻的,花儿一样好看,还是要好好谈谈男朋友才对嘛。” john第一次觉得老人家有点太犀利,欲哭无泪。 初初一时没有回话,john自然没吭声,阳台上有了片刻寂静。 半晌后,初初似乎是不经意地道:“您说的不对,他们不是男女朋友。” 傅女士没反应过来,“啊?”了一声。 初初伸出原本拢在毯子里的手,指着花园里的二人说:“你看他们,散步的时候两人之间距离太大,不符合一般男女朋友的姿态。而且花园中无人,他们也不知道有我们看着,却没有一点肢体接触,说明并不亲密。再者,方才那女生脚下不稳,差点摔倒,那男的站的也不算远,却也没有伸手去扶,看着那女生脚下打个趔趄,大概是不想同她靠的太近。还有,那女生还在输液,右手不方便,只能左手拉着披肩,明显有些吃力,那男的竟然也完全没有帮忙的意思,可见不止不是男女朋友,恐怕关系很一般。” 她的手白皙纤细,手指修长,指着人的样子极是好看。 john和傅女士:0.0 两人虽然表情一样,但内心还是有些差别的。 john:这货果然是刚演完悬疑片,女法医什么的不要太酷,竟然一不小心就跟柯南似的会推理了,以后得小心啊,得格外小心!>.< 傅女士则更简单点,她目露钦佩:“小沈啊,你眼神真好!” 第一百零六章 初初在医院里住了大半个月。 这段时间里,因她的手机整日关机,无法收到各种想看的、或者不想看到的讯息和新闻,她终于有机会远离世俗喧嚣,体验了一把“退休后的悠闲日子”。 若不考虑输液和定期检查的苦恼,当真是清净无比。 可惜这样的日子也会有个尽头。 john从她的主治医生处回来,满面笑容地同初初讲:“他说你恢复得不错,今天下午去做一次全面检查,明天早上最后一次抽血,晚点结果出来后他看看,没什么问题就可以办理出院手续了。” 初初也显出几分欣喜来,眨眨眼睛:“再也不用打针了,宝宝好开心。” john顿了顿,小心翼翼地问她:“那……出院后我送你回家?” 自从那次他们在阳台上见到顾泽,john对初初说话就格外谨慎。 因为他着实有些害怕,且这样的害怕并不是怕初初伤心。 同初初相处久了,不免熟悉了她的性格,这姑娘表面看起来越平静,内心就越波涛汹涌,当初她被穆白月打了一巴掌之后,就是这幅清淡如水的模样,似乎丝毫没有放在心上,可结果呢? 所以他现在不担心初初了,他比较担心顾影帝来着。 不过顾泽神龙见首不见尾,自从上次阳台一见后便再也没有出现在花园里,john觉得他对影帝的担心实在没有必要,就转而担心起自己来。 万一初初内心激愤却又找不到顾泽发泄,一不小心迁怒他就完了——他还年轻,没赚够钱没泡够汉子,还不想狗带。 诚然,他的忧心纯粹属于脑洞太大兼被害妄想,初初对他完全没有迁怒的意思,仍旧温和:“嗯……回家,不回也没有地方去啊。” john立刻掰着指头算:“你在帝都还有很多房子啊,如果不想回去,离医院最近的那套秋山下面的别墅就不错嘛,适合你恢复身体。还有沉云区那里的房子也不错,视野最好,还带个特别大的游泳池。再不济也可以去齐盛集团附近那套小高层,公司配了专职管家,一直帮你维护着呢。” 初初:“……我连回现在的家都还会迷路,那些还是算了。” john挠挠头:“是哦,我忘了你是路痴了哈哈哈哈。” 初初:“……” 虽说并不觉得回家有什么不好,但实际上,初初自己也有些犹豫。因为纵然经历了半个月,该用如何的心情去面对顾泽,她仍旧没有想明白。 那天她看到顾泽与周梓夜一同出现,心里其实远没有她表现出的那样平和,甚至毫不夸张地说,她一贯自认为冷静,却在认出他们的那一瞬间,觉得脑袋里有一片空白,竟不知该如何反应。 茫然若失之下,只听到旁边的老人说他们似乎是男女朋友,于是几乎是下意识地反驳了这个说法。 而关于他们散步时候所有的推断,也全然没有周围人想象的那样犀利,不过是心里有个对比,才能觉察他们之间的违和与不同。 她之前生病的时候,顾泽总是在她身边。 在云滇拍戏的间隙,郑琳琳曾拿出自己的手机给初初放一首自己常听的歌曲,以表示自己对此的羡慕:“是个英国男孩唱的,特别甜,歌词里说他是唯一一个呼之即来的人,专程来拯救他所爱的人的世界,超人都赶不上他——像不像你家顾影帝?” 初初特别坦然又骄傲地点头:“像。” 顾泽陪她养病,最不喜欢她宅在屋子里,总要带她出门散步。 且不论天气如何,都像照顾小孩子一样,事无巨细地准备好,然后帮她穿衣服,拎着水瓶,扶着她的肩膀一道出去。 若是在剧组或者拍摄地附近,两个人便连墨镜都不戴,就如同平常的年轻情侣那样散步,手挽着手,肩并着肩。那时候顾泽一点高冷的气质都没有,往往会变得比john还要保姆,一路上帮她留意各种台阶门槛,包括路上的坑洼不平,仿佛她生了病,就倒退回童年时代,丧失了所有的自理能力。 那样的周全,超人也不及他。 正因为曾被他妥帖照顾,她才能瞬间看出顾泽对待周梓夜之间的违和,虽隔得远,初初也能想象当时顾泽冷淡的眉眼与表情。 john之后曾问过她:“你是不是很生气啊?” 初初翻着杂志,正看自己前一阵拍摄的封面和内页,闻言点了点头:“挺生气的。” 她说挺生气,便是个很生气的意思,john自然是明白的,当下更小心地问:“是不是生气顾泽没来照顾你啊?” 初初怔忡了一秒,立刻摇头:“不是。” 本就是她先隐瞒了自己生病的事情,若是为了不知情的顾泽不来看望她就生气,无疑太过矫情,她也从未因为一个人养病而伤心难过。 甚至她私心觉得,此时让她一个人呆着,本就更好。 她深知两个人谈恋爱,尤其是跟男神谈恋爱,总不可能一路坦途,所以对于两个人的相处,初初总是让自己宽容一些,尤其是情敌问题,能自己解决的就自己解决,最好不要将事情搬到两个人面前来。 而事实上,引起两个人矛盾的因素也不外乎那几个,她自觉自己处理的不错,顾泽也一直做的很好。 他对别的女生不假以词色,却待她温柔又体贴。他坚持原则,却从不发脾气,在生活上照料她,在事业上也总是像个老师一般鼓励、指导她。他将所有不美好的事情都隐藏起来,给她建了个玻璃房子,里面温暖安全,有着歌曲都描摹不出的甜蜜,幸福得令人歆羡。 可等到外面的人将这房子的门窗推了推,露出一条缝隙来,灌入冷风,她才察觉出这样的温暖本就是一种脆弱,它禁不住一场绯闻,也禁不起一次阴差阳错。 因为顾泽自始至终,都将她排除在所有事情之外。 她或许可以想尽理由,劝服自己不在乎顾泽陪伴周梓夜的事情。 却对他的隐瞒难以释怀。 或许两个人坐下来开诚布公地谈一谈,坦诚彼此,一切都会过去。 但她始终不知道自己要怎样面对顾泽。 她怕她说出令自己后悔的话来。 * 第二天一早,初初专程收拾了一下自己。 她生病时脸色自然不好看,如今痊愈了,虽比前几日好些,身体却仍有些虚,看起来有几分憔悴。今日化了淡妆,挑了支浅淡而略带暖橘色的口红涂上,感觉自己瞬间精神了许多。 因john还没有过来,也没有办理出院手续,病号服是不能脱的,她找了件深红色的长款毛衣外套穿着,又理了理头发。 护士进来帮她量体温,见到初初,不觉愣在了门口,眼里有着不容错辨的惊艳。 她这几天已经跟这位大明星有些相熟,此时便夸赞道:“平时觉得你素颜已经很美了,今天才发现还能更美……对着你我能多吃三碗饭啊!” 初初莞尔:“那我得赶紧出院,不能影响你的减肥事业。” 护士走过来,将体温计递给她,问:“怎么想起来化妆啦?” 初初道:“今天出院,想要精神点去跟傅奶奶道个别。” 护士点点头,思索了下,说:“我刚经过那边,老太太也已经醒了,正晃着椅子看报纸呢,你量了体温就可以过去看看,医生一时不来的。” 初初同她道了谢。 傅女士是典型的老人作息,早睡早起,起来后必定要喝上一杯蜂蜜水,看过今天的报纸,才慢悠悠去阳台呼吸新鲜空气。 初初敲门,她还以为是催她吃药的护士,瘪着嘴不情愿地道:“进来吧。” 没想到见到的是初初,且是一个化了妆、颜色姝丽的初初,老太太一时间竟没反应过来。 要知道两人是病友,因着病症,精神或多或少有些萎靡,平日里见面均是在阳台,且大多数时候都挂着水,很有同是天涯沦落人的落魄感,因此傅女士虽然知道小沈同志长的好看,却没想到能好看到这个地步。 此时她看着小姑娘,脑袋里不自觉冒出一个想法:自家可爱的小孙子似乎没有女朋友,这姑娘性格好又生得好,特别适合做可爱的小孙媳妇。 初初自然不知道对方的想法,笑着坐到她身边:“我今天下午就出院了,走之前来看看您。” 傅女士很欣慰:“好孩子,出院也不能太累了,好好养着身体,年纪轻轻的,要健健康康才行。” 初初亲缘寡淡,这一阵跟老太太也处出了些感情,听她说话总觉得既温暖又窝心,想到自己走了之后工作肯定忙碌,两人不一定有再见之时,便觉得鼻子有点泛酸。 傅女士看她眼圈有点红,叹了口气,安慰道:“没事没事,等我出了院,你有空就来我家看看我,我家里人多,却都是不在身边的,唯一在帝都的小孙子不孝顺,平时也见不到人,这几天住在医院里有你陪着,倒比在家舒坦。” 她话音且落,门口传来了个微微低沉的男声:“奶奶。” 傅女士回头,却见自家不孝顺的小孙子捧着束花,正立在门口,惊喜道:“一廷!我正说起你……” 邵一廷走进来,道:“说起我不孝顺,我听到了。” 老太太有些不好意思:“……我说你忙来着,哪里不孝顺了。” 邵一廷露出一丝笑意:“那就是我听错了。” 转过头的初初愣愣地看着邵一廷:“……可爱的小孙子?” 后者右手握拳,放在唇下掩饰了笑容,清咳一声,道:“是我。” 老太太惊喜地一拍手:“哎呀,你们认识?” 邵一廷一脸严肃地对他家祖母解释说:“沈小姐是女演员,我是她的忠实观众。” 初初:“……” 世界变化太快了她想吃点东西压压惊。 接下来的发展就有点令初初始料未及。 遇到邵一廷来探望傅女士,原本她是想直接离开的,毕竟祖孙俩需要时间聊聊天,道别也并不急于一时。 然而老太太全然没给初初离开的机会,她拉着两个年轻人的手,大有“本宝宝很开心,本宝宝要开一个关于自家可爱小孙子的小型宣讲会”的意思。 初初突然有点想念john。 再回头看看邵一廷,他此时一脸平静,偶尔默默点头。 初初心里佩服:不愧是大企业总裁、商业精英,果然淡定。 不过,再淡定的人听到自家祖母说起自己三岁时尿床的经历,都有点坐不住:“奶奶,您记错了。” 傅女士挑眉:“怎么错了,你那时候三岁,能比我记性好吗?” 邵一廷:“……” 初初打圆场:“其实三岁尿床挺正常的,不算丢人,我也不会说出去哈。” 邵一廷:“……” 傅女士仍旧有点不乐意:“板个脸做什么?我还没提你十岁在学校里迷路的事呢……” 初初:“……真的?” 邵一廷起身:“我打个电话。” 他去门外打电话,初初忍不住摇着头笑:“邵总是我老板,没想到今天听到他这么多黑料,如果我失业了,您可得收留我。” 老太太帮她顺顺头发,道:“没事,他敢欺负你你就找我。” 初初眨眼:“那我怎么找您?” 傅女士思考了好一阵,最终说:“我不一定在家,又不会用手机,你给他打电话找我好了。” 以为自己好不容易找了个大靠山的初初:“……” 逗我呢? 趁着邵一廷没回来,初初又同老太太聊了聊,最终道了别,回到了自己的病房。 john已经到了,正在屋子里帮初初收拾东西:“刚才你不在,医生来了一趟,说是检查结果都很好,所以我就直接去办手续了,一会儿就能走,我们正好中午出去吃饭——你中午想吃什么?” 初初吃了半个月的病号餐,深感自己只差剃个头发就能做尼姑,道:“火锅行吗?” john点头:“可以啊。” 初初没想到他同意:“真的?” john说:“我吃,你可以喝着粥在旁边看着。” 初初揉揉手,对着自家隔三差五就要蹦达两下的助理冷笑:“你不用吃了,我觉得我可以涮你。” john:“……” * 为了不影响初初和自家祖母聊天,邵一廷在楼梯间打完电话后又专程逗留了一会儿,才回到病房,见初初果真已经离开,便道:“我去看看沈小姐,一会儿回来。” 傅女士推推眼镜,惊讶地问:“你看就看,拿送我的花做什么?” “您不是不喜欢百合吗?”邵一廷似乎也有点惊讶:“这花是我给她带的。” 傅女士:“……” 这个可爱的小孙子真不孝!如果能追到小沈生个重孙子我就原谅他哼!! 第一百零七章 室内气氛有点小尴尬。 初初裹着毛衣坐在床上,原本要去办理出院手续的john在不远处的茶几边上削苹果,而引起这尴尬的邵一廷先生面色平静、似乎对此毫无所觉,正坐在床边的凳子上,给被放进花瓶里的百合整理枝叶。 john抬起头,给初初递了个疑惑的眼神:他怎么来了? 初初一脸生无可恋:朕并不知道。 john没太明白此时的情形,但他隐隐觉得,自己有点多余,最好找个理由出去。不过出去后回来肯定要被初初拆了,为了人身安全,他不得不装模作样地留下——人生对于一个助理来说有点太过艰难了。 邵一廷将花瓶摆好,对初初说:“我不知道你今天出院,所以带了花。” 初初揉揉眉心:“谢谢。” 邵一廷也不在意她的态度,仍旧一脸肃然,说起了自己的来意:“我回国后听说你跟我祖母住在一个医院,所以来看看,顺道把沈念念托我带的东西带给你。” 初初想起自家萌萌的妹子,脸上的表情柔和了不少:“谢谢,她还好吗?” 邵一廷终于不再面瘫,露出一副头疼的表情:“……她好的不得了。” 沈念念带给初初的是一对耳坠,设计相当简洁,用钻石组成了两个内扣的字母c,看起来光芒璀璨、精致大方,而最顶端的环扣处则是两朵小巧玫瑰,花心处嵌着蓝宝石。 邵一廷解释:“这是她自己设计的,给你的这一款是c,她自己留的则是n,说是玩票性质,让你不要嫌弃粗糙。” 初初自然不嫌弃,心道自家妹子不但软萌还有才,最重要的是总喜欢送礼物来表达自己对她的喜爱,有这样的妹子实在是……太太太太太幸福。 心里愉悦,觉得面对之前印象不怎么好的邵一廷也少了几分尴尬,她再次由衷道谢:“这么远的麻烦你带过来,真是太谢谢了!” 邵一廷只觉初初笑起来像个孩子,看起来干净极了,眼里便有温和的笑意。 他没有说话,只是又拿出一个盒子,放到了初初面前。 他还没开口,削完苹果的john紧张得不行:这场面怎么这么熟悉?怎么辣么像前两天看的电影里头男主角求婚的场面?是不是要发生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了?!我是不是该上前阻止一下?诶,话说那么多盒子邵总都是放哪里的,哆啦a梦? john胡思乱想间,听得初初问道:“这是什么?” 邵一廷把盒子往她的方向推了推,没有卖关子:“沈姨给你的,她说上次回来对你态度不好,希望你不要介意。” 简简单单一句话,初初却瞬间掉了泪。 她自己也觉得好生奇怪,拍戏的时候再怎么投入,哭戏也总要酝酿一下,此时却如同生理反应,理智和情感的神经端仍未作出应答,心里已然酸涩无比。 实际上,自从沈青和沈念念走后,初初有时也会乱想,如果当初自己注意一点,没有出车祸,没有变成沈初初,或许在沈青回国后就能找到她,然后一家人团聚,不若现在,至亲远在彼岸,而她只能漠然于此岸独行。 可这些不免都是奢求,因为能活着已经是万幸。 现如今听到邵一廷的话,心里不自觉便生出几分微弱的幸福感:这样被母亲记挂着,也是好的,总好过没有。 之所以哭,更多的是因为感动。 初初在下一秒回神,立刻用手背胡乱擦了下眼睛,笑着低下头,觉得无限尴尬:“不好意思!突然想起点事,让你见笑了。” 邵一廷见她眼睛还有些红,递了一块手帕。 初初愣了足足十秒,最后摆摆手,从床头抓过一张纸巾:“没事。” 邵一廷没有在意,十分自然地收回了手。 初初震惊了。 在她印象里,邵boss有点性格缺陷。这缺陷说好听些就是时下流行的霸道总裁,深受万千少女欢迎,而在她看来就是自我主义和控制欲过强:举凡他想要的,便要强加于人,丝毫不顾及别人的感受。 所以她以为自己拒绝以后,邵boss会怒把手帕硬塞给她来着。 如今他的表现让初初觉得有些欣慰了:她总算脱离邵一廷同志想要霸道的范围,这证明邵先生大抵已经对她丧失了兴趣。 果真可喜可贺。 邵一廷其实仍在惊讶沈初初的失态。 这也很是正常,从他第一次见到沈初初到现在,女生无论是面对朋友、一起工作的同事,还是难缠的记者、自家性格开朗的祖母,都是在笑——她笑起来也很好看,眉毛舒展,双眸弯起,里面仿佛藏着万千星光,嘴唇的弧度恰到好处,看着就让人就心生愉悦。 邵一廷虽见她不多,却似乎已习惯了她笑着的样子,看她掉眼泪,内心竟有些陌生的茫然。不过他一贯不喜欢浪费时间去寻求自己无法掌握的答案,此时便转移了话题:“如果观众看到徐法医这样的模样,肯定很惊讶。” 初初:“你知道我的新角色?” “毕竟我是你的忠实观众,”邵一廷在后几个字上加重了读音,勾起唇角:“而且现在网上有了《夜色》的先行预告片,应该没几个人不知道,观众们都很期待。” 初初立刻忘记了旁边的boss大人,呼唤john:“我要我的ipad!我要上微博!” john黑着脸:“……都给你收拾到包里去了。” 邵一廷拿出自己的手机:“我也有微博,你要看吗?” john&初初:谁要看你微博啊?! 邵一廷大概也意识到了自己话里的歧义,难得失笑,又道:“我的意思是,用我的微博看预告片。” * 这个在影片还没拍完就被放出来的预告片,实际上是导演制造的噱头。 他将《夜色》当作自己的翻身仗,不仅要得奖,亦要赚钱,所以一早把演员里面的票房担当初初放出来,只为吸引观众的目光。 片子很短。一开始,镜头对准的是一袭白衣——那是医生的白大褂,而后转到一双拿着解剖刀的手,随着手的移动,冷静淡漠的女声响起:“尸斑呈现暗红色,出现在头枕部、颈、背部,指压不褪色。腹部已形成尸绿。” 那女人似乎在走动,一片寂静中仅能听到她衣角摩擦的声音。 而后画面上移,可以看到女人的腰,那里挂着一个随她走动而轻微摇晃的工作证,上面照片有些模糊,但名字和职务十分清晰。 工作证突然静止,那个声音再次出现:“左下肺挫伤,双侧胸腔有少量积液,多处肋骨错位骨折,肝脏挫裂伤,腹腔出现积液。” 最后她走到一旁,放下刀,摘下了手套,动作几乎没有什么声音。 镜头终于对准了她的脸:略有些苍白,嘴唇颜色也极浅淡,脸部轮廓和五官美得惊人,而原本应因此而产生的艳丽之感却生生被冷酷的气质遮盖,令人只留意到那双静默清亮的眼眸,眼中似有微光,又仿佛有冰。 “死亡时间在昨天凌晨一点到两点之间,被殴打致死。”她说。 画面突然变黑,白色的字体晕染出现:夜色。 片子自始至终都很安静,john却看的有些喘不过气:“气氛好压抑,但是——初初你好攻!太酷了!” 虽然只有一个镜头,但初初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导演太会吊人胃口了,画面上这人看起来就让人想要一探究竟。” 邵一廷拿过手机:“很有商业头脑,这部预告片被放出来之后播放量惊人,微博这几天的热门一直是你和影片。” 初初苦笑:“突然觉得压力有点大。” 原本觉得自己拍得不错,但如果观众期待值太高,她很怕他们失望。如果还在拍摄中,她自然会想办法演得更令自己满意一些,但如今都杀青了,她就仿佛一个交了卷子的学生,尽完人事,只待天命。 john安慰她:“没事,你最早演成那破样,如今不也活得好好的。” 初初:“……” 这特么是安慰人吗? 邵一廷清咳一声:“你们下午要出院?方便吗,需不需要我送送你们?” john寻思着如果大老板送,基本上就算遇到了记者也很好解决,不失为一个好主意,于是一脸希冀地看向了初初。 后者斩钉截铁:“谢谢,不用。” 几个月前还曾将车开到初初身边勒令她上车的邵总又一次没有勉强,点点头便告辞了。 初初一脸安慰地看着john:“终于不被大boss喜欢了,好轻松!” john:“你难道不应该哀悼一下你失去了做老板娘的机会吗?——诶等等,他什么时候喜欢你来着我怎么不知道?” * 傅女士已经很久没见到自家忙碌的小孙子,因此,邵一廷专程推了大半天的工作,留在医院陪着老太太做检查、输液,还有吃饭。 餐前他专程去隔壁了一趟,发现初初和john已经离开,病房也已被护工清洁过,有淡淡的消毒水味,床铺干净整洁,仿佛不曾有人来过。 傅女士看自家孙子回来,一脸嫌弃:“……我说你怎么在我这呆这么久,原来是来看小姑娘的,真是不孝!” 邵一廷无奈:“我真的是来看您,昨天才知道她也在,顺道而已。” 傅女士想到初初,叹了口气:“不过那孩子也是可怜,住院大半个月了,竟然没有一个人来探望,只出院这一天你去坐了坐,多亏她表弟照顾着,要不然真是……” 邵一廷愣住:“没人来过?” “可不是,”老太太道:“没有父母,也没有朋友,之前我问她有没有男朋友,她没说话,估计是没有了,要不然怎么能不来照顾她呢。” 她说完,盯着孙子的脸仔细观察了下,发现后者这两年越来越不可爱,常年一个表情,什么情绪也看不出。 邵一廷神情自若地夹了棵小青菜给傅女士:“又挑食,别以为我没看见你把青菜挑到我碗里。” 老太太欲盖弥彰地道:“我是怕你吃不饱。” …… 大约是受不了被小孙子管东管西,傅女士一吃完晚饭就赶人:“回去回去,别来看我了,我一个人在医院倒清净!来了就让我吃小青菜!是我亲孙子吗?” 邵一廷有种如同对着沈念念的无力感,商场上的英明果断全然消失,只能投降:“我走了,过几天再来看您。” 傅女士:“千万别来了!” 邵一廷帮她掖好被子,转身朝外走,开门时却听到老太太又说:“如果下次带着小沈一起,还是可以来的!” 英明的boss大人几乎是落荒而逃。 心里面还不禁觉着,沈初初能同沈念念和自家祖母相处的好,实在是个很有能力的姑娘,不愧是他喜欢的姑娘。 提前打过了招呼,邵一廷下楼时,助手就在住院部门口等他,一见到他便上前道:“邵先生,刚才司机从停车场过来的时候,在门口看到了顾泽的车。” 顾泽是晨光旗下最有名的几个演员之一,一举一动都有无数人关注着,此时到医院来自然算不得平常,助手害怕出事,原本想先联系林燕丽,却不想邵一廷正巧下来,便尽职地同他报告。 邵一廷敛起眉,声音也是低沉,隐有怒意:“顾泽?” 他话音方落,助手就有人从侧门进来。 这栋楼里住得人不多,护士大都在楼上,厅里称得上空旷,此时有人来,就显得有些突兀。 邵一廷眯起眼看着走在最前面那人,半晌后,转身朝他走去,挡在了他面前,伸出手:“顾先生,你好。” 第一百零八章 虽然身为晨光的大boss,但娱乐业毕竟只是邵一廷的产业之一,且他工作忙碌,对自己投资和出品的电影还算上心,对娱乐圈其他新闻的关注并不算多。而上次在《秋水剑》片场,他的注意力又大多放在初初身上,几乎没有留意顾泽。 因此,顾影帝在他的印象中的形象,一直是电视中出席正式场合的样子:西装笔挺,英俊逼人。 今日顾泽一身休闲装扮,远远看着极为低调,邵一廷站在他面前,一时觉得有几分意外。眼前的人比他想象的更年轻些,分明有着成熟男人的稳重从容,面容却不知为何仍带着少年气息。 他的心情有点复杂。 蓦然想起,曾有个人在他面前笑着说,沈初初说她最早喜欢顾泽是因为他长得特别好看,你说是不是挺好笑的? 诚然,在与初初为数不多的相处中,邵一廷也深感,她虽然不同于沈念念的张扬跳脱,但有时候也是个思维很是奇特的姑娘。 当然,即便是思维奇特,也是个十分惹他喜爱的奇特。 顾泽也没想到会在此处遇到邵一廷,当下并无深究的意思,只伸出手:“你好,邵总。” 两人双手相握,旋即便分开,紧接着便是有些许微妙的沉默。 他们都不急着开口,顾泽旁边的一位男士却有些焦虑。他低着头,面有忧色,极小声地同顾泽说了些什么,像是催促,这本是个不礼貌的行为,顾泽皱起眉,并未回应。 邵一廷见状,也没有耽误他的意思,随口问:“不知道顾先生来医院是探望谁?” 顾泽淡声道:“一位普通朋友。” 即便不熟悉,将自己的女友称为普通朋友也未免太过奇怪,且邵一廷对当初顾泽拿影帝时当着全国观众面表白初初的情形也略有耳闻,不认为对方是刻意而为,不喜欢把恋爱关系示于人前。 邵一廷没有说话,却将视线投向了顾泽身后的电梯间。 如果他没有记错,在他挡住顾泽之前,顾泽正要往那个电梯间走,而那里与去往初初病房的方位恰是南辕北辙。 邵一廷突然想到了什么,又见顾泽似乎全然不知初初今日出院的模样,唇角便有了一丝讽意。他本就冷肃,如此就更显得气势迫人,顾泽身旁的那人并不知道他的身份,见他像是在生气,只当是自己方才不礼貌的行为惹怒了他,立时有些无措。 而顾泽仍旧眸色平静,是个风轻云淡的模样。 事实上,邵一廷本没有干涉他们关系的意思,更无意做挑拨离间的小人,但此时想起祖母刚才说,沈初初长时间住院,没有一个人来看望她,小姑娘病得不轻,每天都在输液,前一阵还咳得厉害,大半时间都哑着嗓子,不能说话。 她那样好的一个人,有什么理由被如此对待。 不知为何便有些沉不住气,邵一廷冷声道:“想必这位朋友虽然普通,却是非常重要,否则顾先生大概也不会置自己女友不顾,任其单独出院。” 话一出口,他便冷静下来。 将顾泽眼里一瞬间的疑惑同之前初初的表现结合,邵一廷立刻反应过来,顾泽或许对沈初初生病之事丝毫不知情,而他不知情的原因,只能是沈初初的刻意隐瞒。 邵一廷对自己的失常十分不满,当即摇了摇头,未作解释便转身离开。 顾泽正要上前询问,旁边的人却一把拉住他:“……顾先生!” 顾泽拉开那人的手,表情冷漠,语气却是难得的不留情面:“吴助理,我不反驳周先生,是出于对长辈的尊重,但这样的尊重或许让你们产生了误解。你们可能把这件事看得于我太重,我之所以来,是因为基本道德和喻子城的请求,不是因为我同周梓夜有什么情谊,我不和病人计较,但我不希望这件事影响到我的生活。” 他说完,丝毫没有在意那人的表情,转身朝邵一廷的方向追去。 但邵一廷的车就停在门口,他又走得急,等顾泽追至大门,车子已然绝尘而去,邵一廷也不见人影。 顾泽立刻上楼,在前台找了个正在整理档案的护士,拿掉帽子,生平第一次尝试刷脸,道:“我是顾泽,我想找一下我女朋友在这里住院的信息。” 小护士的双颊瞬间上色,红得惊人,说话也开始结巴:“顾,顾泽,影,影帝!你,你是说,说沈,沈初初吗?” 顾泽脸色一沉,眼里黛色如墨,:“是的。” * 当晚顾泽并没有通告。 他在初初曾住过地空病房里站了许久,最终给mark打了个电话:“我在y院,你让司机过来接我一下,我不想被记者看到。” mark奇怪道:“不是说九点才去……” 顾泽打断他:“现在。” mark无语了一阵,最终道:“我也去,顾小泽同志,我理解你这一阵工作很忙还摊上了这破事,心情不好。但是请不要把脾气发在无辜人员身上,我早就劝你不要去做滥好人,你不听,现在烦了又来说我,你不觉得这样很令人伤心吗?” 顾泽心里有事,对这一阵越来越话痨的mark忍无可忍,直接挂了电话。 等车的间隙联系了林姐。 “我刚要找你,”林姐说话一贯干练简洁:“新戏已经定好了,就是你之前最想演的那一部,导演本来在你和霍明禹间犹豫,但最近有风声说霍明禹要息影,他又对你《繁星》里的表演很满意,最后定了你。” 顾泽涩然开口:“我今天在医院见到了john。” 电话那端仿佛被沉默吞噬,许久后才传来了声音:“……初初之前生了病,让我不要告诉你,想着你最近很忙,所以就说是去青台拍广告。” 顾泽握紧手机:“她生的不是小病,是肺炎,也并不是不要紧,反而住了半个月的医院,这半个月,我们联系过无数次,每一次你都可以告诉我——” 林燕丽冷冷地打断他,道:“我认为你应该去问她为什么不愿意告诉你,而不是问我为什么尊重了她的医院。” 顾泽顿住,最终说:“抱歉。” 林姐叹了口气:“我不知道你们出了什么问题,但根据我的经验,避而不见是最坏的解决方法,顾泽,她不想见你,但你不能让她等得太久。” 顾泽“嗯”了一声。 转而道:“林姐,大概……现在不少人都知道我在医院了。” 林燕丽扶着额头:“一个两个,都不给我省心,我现在手底下就你们两个人,你们这是要我早衰啊!” 不知为何,顾泽原本沉重的心情轻松了些,他看着窗边随风扬起的素色窗帘,轻声道:“谢了,林姐。” 林姐怒:“新戏给我好好演!” mark一路忐忑,来之前甚至已经做好了迎接一个暴躁影帝的心理准备,毕竟多年兄弟,顾泽挂人电话的次数一个手都能数得过来,他有点不确定自己的唠叨引起了顾小泽多大愤慨,需不需要专程去买个东西赔罪,因为他学霸的女朋友说,不带礼物的赔礼道歉都是耍流氓来着。 结果循着娇羞小护士们的指引到了病房之后,却见到顾泽正坐在病床边,靠着椅背,安静又乖巧,神色平静,还有几分茫然,简直像是个孩子。 mark拍拍他的肩膀:“顾泽同志?” 顾泽没有说话。 mark想起顾泽是来看周梓夜的,但现在病房里空无一人,他又坐在床边,一时有点惊恐:“该,该不会,周梓夜……挂了吧?” 他对周梓夜没有一丝好感,觉得她没有美到红颜祸水的地步,却专干坑人的事情。 顾泽这一阵本来是不拍电影的休息期,但林姐考虑到他不工作就要宅,宅久了就忘了自己除了是个演员,还得当个明星,于是为他安排了各种各样的活动,除了顾泽说什么也不参加的真人秀和娱乐性综艺节目,其他的一个不落,加之顾泽自己还有些投资,事情多了基本都是忙一整天,本就辛苦,还必须抽时间来探望病人。 虽然没有好感,但是人要是离开了,到底有点不舒服,mark吞了吞口水:“阿弥陀佛,我不是故意说挂的,上帝保佑啊。” 顾泽没有回答他,转过身来问:“你惹过你女友生气吗?” mark一愣。 接着反问:“你跟……沈初初?” 顾泽默默点头。 mark想起之前自己和john被虐的满脸血的模样,突然想起了自家女友某次说过的话:你看苍天饶过谁! 然后他十分满足地坐到了顾泽旁边,语重心长地道:“年轻人嘛,吵架是很正常的,男人呢,就是要厚脸皮,要甩开面子,面子嘛,值什么钱,一定得忘了自己还有脸,赶紧去哄她!她的道理就是真理,一定得听!当然了,道歉的时候必须得买个礼物,我想想……一般来讲,包和首饰是犯了大错时候用的,花和小件的浪漫日用品是针对小错的,你这个错犯的大还是小?” 顾泽:“按照她的反应,应该是个很大的错。” mark一锤定音:“那就包和首饰都买,保险!” 顾泽:“……” 他一定是上辈子折了翅膀,才在这辈子招了个这么不靠谱的助理。 结果还是没去商场。 倒不是因为不想买东西,而是顾泽如今就在医院的消息已经传遍网络,如果再从这里去商场,不仅要被围堵,林姐大概还要把他俩大卸八块。 回程的路上,司机有些疑惑:“顾先生,我们是往机场还是?” 顾泽望着窗外璀璨的霓虹,说:“回家。” * 顾泽到家的时候初初已经在。 她因为拍戏和生病,体重骤然降了十斤,虽然上镜好看,但现实里瞧着还是略显单薄。为了不让自己再瘦下去,初初回来收拾好东西后,就进了厨房。 冰箱里的东西都是john下午从超市随便买的,食材新鲜,但并不多,勉强可以下碗鸡丝汤面。初初下好了面,又拌了个凉菜,一个人坐到餐厅里吃。 灯光明亮温暖,她一边吃一边嫌弃:做出来的东西不如顾泽也就算了,连医院的都不如,简直不知道该如何吐槽自己。 只吃了几口,门口就传来钥匙转动的声音。初初心里一紧,还没来得及跑,几秒后,顾泽的身影就出现在了玄关。 初初筷子一抖,几根可怜的面就落到了桌子上,她慌忙去擦,却又不小心碰到了碗,小半碗汤洒出来,差点沾到衣服上。 顾泽把钥匙放到一边,鞋都没来得及换,大步走到初初身边,一手将她往后拉了一步,一手拿抹布将桌上收拾好。 随后又看了一眼初初碗里的面,没有多说,直接端着碗进了厨房。 初初茫然地跟在他身后,觉得自己脑袋根本没有在转,只看到他将她煮的面放到一边,开始重新烧水,又趁着烧水的间隙脱了大衣,围上围裙,洗了小青菜,转头同她说:“坐回去。” 初初恍若未闻,仍旧靠着门边看他。 顾泽无奈,只得加快了手下的动作,还好锅子热,水很快就开了,几分钟后,他端着碗放到桌子上,递了筷子给她:“吃吧。” 初初默不作声,吃了两口才瓮声瓮气地问:“你不吃吗?” 顾泽揉揉眉心,似乎是疲劳,又仿佛难受,道:“不了。” 他留意到餐桌上水杯旁边多了几盒药,伸手拿过来,问:“生病了?” 初初呛到。 顾泽拍着她的背帮她顺气,温声道:“你先吃。” 第一百零九章 == 防盗一次,点击增加1/3,评论翻一倍多……我啥也不多说了继续防。 [内容是我几年前写的一个网游文的第一章,几年前的文笔了,不要介意,只为不与本文混同,如果你非要问我会不会继续写这个网游文,我也不造,宝宝别的不多,坑特多!] 结束考试,未殊登录游戏已经是一个半月后。 再次上线,未免有点回不过神。 扬州城内人来人往,日常任务牌子旁边拥挤的人群既熟悉又陌生,世界和阵营频道刷屏极快,那是一种无声的喧闹,让她有些无所适从。 耳机里传出“叮”的一声,未殊动动鼠标,密聊界面是好友的问候。 [花影重]悄悄地说:小未未你终于回来了!!!(大哭) 你悄悄地对[花影重]说:(冷汗)考完了。 然而花影重妹子的关注点并不在未殊考试的事情上,她习惯直奔主题,当下发了一长串大哭表情,悲愤的情感透过电脑屏幕传达得清清楚楚: [花影重]悄悄地说:帮主跟一个万花妹子跑了!帮主夫人a了! 未殊大惊。 慌忙拉开好友列表,花影重口中的“帮主夫人”、名为[云小暮]的七秀,头像是沉默的灰。 鼠标放上去,显示的是她们“生死不离”的好感度。 未殊是在剑网三刚开80等级的时候被好友拉进游戏的。 作为一个萌妹子的亲友,在她还不知道有几个门派几个地图什么叫日常的时候,已经知道哪里适合看风景、哪个副本出漂亮衣服、哪座山上的玩家只负责帅就可以…… (纯阳:-_-#) 彼时适逢五毒出世,官方网站上皆是苗疆风情的宣传图片和视频,未殊一贯怠懒,索性建了一个御姐五毒号,一手拿着虫笛一手召唤宠物,跌跌撞撞出了苗疆。 万万没想到! 在未殊建号充值没过几天,拉她来游戏的好友就因为另外一个游戏的召唤离开了剑三。 ——即便是很久之后,当未殊从亲友那里听说剑三的情敌之一是所谓的英雄联盟,想起当初的那个好友,仍不禁有种磨刀霍霍的感觉。 不过既然充了点卡,好歹玩几天吧。 事实上,未殊的游戏很是不顺。 新服的玩家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都是练级狂。 而一个落单的菜鸟,在广阔的、到处是练级狂的剑三世界是很悲催的。 未殊在经历了好几天被同等级的小怪们殴打致死、完成各种各样关于空血空蓝的成就后,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 某日她在洛道做一个任务,被要求杀掉一个小头目。该头目的位置在山上,未殊爬了半天,被小怪群死两次、摔死一次、好不容易清了周围的小怪之后,终于站到了boss面前。 正准备读一个[蝎心],只见一道红色的影子突然出现,刚才还淡定地站在她面前的boss被一匹看起来很不值钱的马踩在脚下(不值钱的红鸣马:……==),几秒之后,死了。 洛道悲怆的背景音乐下,未殊亦觉得自己有些凄凉。 她顿了顿,仔细打量了一下马上那个穿着盔甲的糙汉。发现对方血条数值几乎是自己的两倍之后,默默的原地打坐准备等待头目刷新。 此时,另一个人从上山的路上跑了过来,粉衣黑发,手上拿着两把剑,一边跑还一边转圈圈。 只看过五毒宣传片的乡巴佬未殊:0_0 粉衣妹子见到一旁的未殊,沉默了数秒,头顶上飘出一个白色的泡泡:不好意思啊五毒,这个军爷有点着急,我们再帮你打一个好么? 未殊还没回答,屏幕中间就跳出一个对话框—— [云小暮]邀请你组队,是否同意? 同意。 达成成就,第一次组队! 关于云小暮捡到未殊,那只是一个开始。 后来有一次云小暮谈起这件事,忍不住说:“那时候未未好高冷,我问了半天都不说话,我还以为她在生气,紧张了半天。” 未殊淡淡道:“我只是没找到在哪里说话。” 云小暮:“……” 或许每个初入江湖的人都会遇到这样一个人,仿若江湖百晓生一样无所不知、熟悉所有地图的任务、比门派的掌门还要了解经脉的点法,且乐意带着一个小白玩家一起升级,丝毫不嫌弃她动作慢反应迟。 尽管后来我们知道这样的人并不是书里无所不能的大神,只是个普通的、有爱心的老玩家,我们依旧会真切的感觉到,如果没有这个人,我们或许已早已与江湖作别。 世人谓我恋长安,其实只恋长安某。 虽然很多时候未殊习惯无言,但她心里明白,对于云小暮的感情,一个“生死不离”恐怕也难以形容。 她敛敛眉,打字问花影重:帮主呢? 花影重:已经退帮了,现在帮主是[一叶菩提]。 未殊对着帮会界面发愣。 在捡到未殊之前,来新服不久云小暮先遇到了一个军爷,也就是抢了未殊任务怪的那个糙汉。 他们两人都是老玩家,搭配着做任务高效快捷省时省力,于是就结成了固定二人组。 军爷[七里青山],是众多因为“长(军)枪(爷)独(很)守(好)大(泡)唐(妹)魂(子)”而选择天策门派的男性玩家之一,整日持枪骑马踩boss踩玩家踩路边的花花草草,等到五十多级的时候,他提议说: 我们建个帮会吧。 剑网三默认玩家30级就可以成立帮会,帮会内满10个人即可成为正式帮会。之后可以凭借做任务获得的发展点开出新地图帮会家园,并且在家园内种菜钓鱼赶猪泡妞之类。 80年代初期,物资贫乏,玩家对帮会的要求并不高,建立一个小帮会也不是难事。于是几天过后,这个新帮会已经很稳定,每天都有人在帮会频道聊天扯淡求刷怪点求妹子求搞基。 [帮会][左零零]:瞿塘峡金汤经验团来人!来拉怪的和治疗!!!(鲜花)(鲜花) [帮会][益达木糖醇]:o(╥﹏╥)o谁能告诉我气纯镇派怎么点啊…… 甚至—— [帮会][大众情缘]:(可怜)有没有单身的妹子啊?求情缘~~ 彼时正在白龙口做捡牛粪任务的未殊好奇了: [队聊][未殊]:什么叫情缘? 云小暮一时不知如何解释。 七里青山则比较直接:我和暮暮就是情缘。 两秒后。 [队聊][七里青山]:(巴掌)话说你倒是快捡粪啊!就差你的任务没交了! [队伍][云小暮]:……情缘就是游戏里两人一起玩,感情比较特殊的……你懂的(冷汗)。 捡完牛粪的未殊看着他们二人相对而立的身影,想起一直以来他们的相处模式,才反应过来,原来游戏里还可以发展如此的……□□?! (——您到底是哪村来的土鳖啊——) 她又忆起当初成立帮会的时候,几个人曾想了好几个帮会名。 七里青山偏爱大气的名字,提议叫做[苍穹],云小暮想了不少富有文艺气息的名字,而未殊则纠结为何帮会名不能像角色名一样“系统随机”一下。 最终是七里青山建立的帮会。 他找了帮会区的npc申请,操作很简单,完成后他的头顶下便多了一行字:莫失莫忘。 [莫失莫忘]。 正是云小暮最喜欢的名字。 也是他们曾言不能忘却的初心。 而今,帮会依旧顶着这个名字,帮主不再,那个想出这个名字的人,亦不在了。 未殊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七里青山是为什么会突然跟别的妹子跑了,丢下了帮会,更丢下了当初他不愿失去不愿忘记的那个人。 她心烦意乱,火速最小化游戏,开了yy。 一个月没上线,信息声音响个不停,未殊翻到云小暮的聊天界面。意料之外,不曾有长篇的起承转合,仅有寥寥数语: “你回来的时候肯定能听说n个我被三的版本,不过这不重要。我a了,不是因为我伤心,只是觉得难以忍受这个跟以前完全不同的剑侠世界,帮会留给了一叶菩提,号留给你吧,这个yy也不会用了。我会很好,未未,你也要很好。” 未殊怔忡半晌。 她走出书房倒了杯水。回到电脑前,冷静地进了帮会的yy频道,跳到花影重的小房间,直接开麦:“影子,到底怎么回事?” 那边的麦隔了一会儿开启,小姑娘的声音略带沙哑:“你等等,我叫菩提来,他一直在,很清楚。” [一叶菩提]是帮会建设初期就进来的大和尚,操作犀利为人厚道,现实中是一个三十多岁有家有事业的男人,行事负责,故而一直受到帮会里各种人士的信赖。 菩提:“未殊,你回来了。” 未殊问:“暮暮给我留言说不会再回来,到底怎么回事?” 一叶菩提叹了一口气。 这其实并不是个多么戏剧化的故事。 到了80年代末期,老玩家们往往都装备毕业各种无需求了,平时打个副本也只是不想浪费cd,杀人打架什么的更是兴之所至。 帮主[七里青山]正是“闲的没事干”人群中的一员,某日去万花地图的水月宫采点【相思子】准备卖钱补贴家用,遇到了一个跟机甲奋战的小万花,收了徒弟。 后来青山曾经给帮会里人描述他的新徒弟,总是强调这个小万花“很二”。 他笑道:“那熊孩子打一次死一次打一次死一次,来来回回,最后才忍不住跑来问我:’呃,你好。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我放不出技能了?’我一看,武器没耐久了好么!!笑死了!” 在这种人数并不饱和的老服,版本末期小号也并不多见,其中十个有八个很可能是有大号的练个小号打发时间。 然而小万花[墨紫]并不是。 她白的就如同每一个新人,什么都不会。颇为难得的是她问起问题毫不做作,教一次就会,也从来不卖萌,每次见到云小暮都会自然的叫一声“师娘好”。 所以在花影重担心地问“帮主找个女徒弟真的没问题么?”时,云小暮只是笑了笑:“没事。” 墨紫本身也完全让人讨厌不起来。举凡教过的,她都能慢慢掌握,也从来不提出令人生厌的要求,一直独立的升级,偶尔在帮会频道跟大家一起开开玩笑,周末也会来yy听每周的帮会活动——羊驼歌友会。 等到[墨紫]毕业,七里青山才反应过来:“啊咧咧徒弟竟然满级了啊,可是为师还没给你邮寄之前的丸子啊,哈哈不小心忘了啊,徒弟你不会一不开心就刷为师世界吧!” [帮会][墨紫]:(鄙视) 原本不出意外,墨紫跟七里青山不过是有少许交集的师徒,或许没多久就渐行渐远,拥有与对方全然不同的剑侠世界。 可惜哪来那么多“原本”。 强大的网络早就告诉我们有些绿茶其实是碧池,有些女汉子其实是高段位,有些小三总是隐藏的有点深,而有些负心便如同晴天下雨,看起来天光正好,出门才发现冷意袭来。 外人看起来,他们二人的相熟起源于某次周二的阵营日常任务。 第一百一十章 [内容是我几年前写的一个网游文的第一章,几年前的文笔了,不要介意,只为不与本文混同,如果你非要问我会不会继续写这个网游文,我也不造,宝宝别的不多,坑特多!] 结束考试,未殊登录游戏已经是一个半月后。 再次上线,未免有点回不过神。 扬州城内人来人往,日常任务牌子旁边拥挤的人群既熟悉又陌生,世界和阵营频道刷屏极快,那是一种无声的喧闹,让她有些无所适从。 耳机里传出“叮”的一声,未殊动动鼠标,密聊界面是好友的问候。 [花影重]悄悄地说:小未未你终于回来了!!!(大哭) 你悄悄地对[花影重]说:(冷汗)考完了。 然而花影重妹子的关注点并不在未殊考试的事情上,她习惯直奔主题,当下发了一长串大哭表情,悲愤的情感透过电脑屏幕传达得清清楚楚: [花影重]悄悄地说:帮主跟一个万花妹子跑了!帮主夫人a了! 未殊大惊。 慌忙拉开好友列表,花影重口中的“帮主夫人”、名为[云小暮]的七秀,头像是沉默的灰。 鼠标放上去,显示的是她们“生死不离”的好感度。 未殊是在剑网三刚开80等级的时候被好友拉进游戏的。 作为一个萌妹子的亲友,在她还不知道有几个门派几个地图什么叫日常的时候,已经知道哪里适合看风景、哪个副本出漂亮衣服、哪座山上的玩家只负责帅就可以…… (纯阳:-_-#) 彼时适逢五毒出世,官方网站上皆是苗疆风情的宣传图片和视频,未殊一贯怠懒,索性建了一个御姐五毒号,一手拿着虫笛一手召唤宠物,跌跌撞撞出了苗疆。 万万没想到! 在未殊建号充值没过几天,拉她来游戏的好友就因为另外一个游戏的召唤离开了剑三。 ——即便是很久之后,当未殊从亲友那里听说剑三的情敌之一是所谓的英雄联盟,想起当初的那个好友,仍不禁有种磨刀霍霍的感觉。 不过既然充了点卡,好歹玩几天吧。 事实上,未殊的游戏很是不顺。 新服的玩家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都是练级狂。 而一个落单的菜鸟,在广阔的、到处是练级狂的剑三世界是很悲催的。 未殊在经历了好几天被同等级的小怪们殴打致死、完成各种各样关于空血空蓝的成就后,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 某日她在洛道做一个任务,被要求杀掉一个小头目。该头目的位置在山上,未殊爬了半天,被小怪群死两次、摔死一次、好不容易清了周围的小怪之后,终于站到了boss面前。 正准备读一个[蝎心],只见一道红色的影子突然出现,刚才还淡定地站在她面前的boss被一匹看起来很不值钱的马踩在脚下(不值钱的红鸣马:……==),几秒之后,死了。 洛道悲怆的背景音乐下,未殊亦觉得自己有些凄凉。 她顿了顿,仔细打量了一下马上那个穿着盔甲的糙汉。发现对方血条数值几乎是自己的两倍之后,默默的原地打坐准备等待头目刷新。 此时,另一个人从上山的路上跑了过来,粉衣黑发,手上拿着两把剑,一边跑还一边转圈圈。 只看过五毒宣传片的乡巴佬未殊:0_0 粉衣妹子见到一旁的未殊,沉默了数秒,头顶上飘出一个白色的泡泡:不好意思啊五毒,这个军爷有点着急,我们再帮你打一个好么? 未殊还没回答,屏幕中间就跳出一个对话框—— [云小暮]邀请你组队,是否同意? 同意。 达成成就,第一次组队! 关于云小暮捡到未殊,那只是一个开始。 后来有一次云小暮谈起这件事,忍不住说:“那时候未未好高冷,我问了半天都不说话,我还以为她在生气,紧张了半天。” 未殊淡淡道:“我只是没找到在哪里说话。” 云小暮:“……” 或许每个初入江湖的人都会遇到这样一个人,仿若江湖百晓生一样无所不知、熟悉所有地图的任务、比门派的掌门还要了解经脉的点法,且乐意带着一个小白玩家一起升级,丝毫不嫌弃她动作慢反应迟。 尽管后来我们知道这样的人并不是书里无所不能的大神,只是个普通的、有爱心的老玩家,我们依旧会真切的感觉到,如果没有这个人,我们或许已早已与江湖作别。 世人谓我恋长安,其实只恋长安某。 虽然很多时候未殊习惯无言,但她心里明白,对于云小暮的感情,一个“生死不离”恐怕也难以形容。 她敛敛眉,打字问花影重:帮主呢? 花影重:已经退帮了,现在帮主是[一叶菩提]。 未殊对着帮会界面发愣。 在捡到未殊之前,来新服不久云小暮先遇到了一个军爷,也就是抢了未殊任务怪的那个糙汉。 他们两人都是老玩家,搭配着做任务高效快捷省时省力,于是就结成了固定二人组。 军爷[七里青山],是众多因为“长(军)枪(爷)独(很)守(好)大(泡)唐(妹)魂(子)”而选择天策门派的男性玩家之一,整日持枪骑马踩boss踩玩家踩路边的花花草草,等到五十多级的时候,他提议说: 我们建个帮会吧。 剑网三默认玩家30级就可以成立帮会,帮会内满10个人即可成为正式帮会。之后可以凭借做任务获得的发展点开出新地图帮会家园,并且在家园内种菜钓鱼赶猪泡妞之类。 80年代初期,物资贫乏,玩家对帮会的要求并不高,建立一个小帮会也不是难事。于是几天过后,这个新帮会已经很稳定,每天都有人在帮会频道聊天扯淡求刷怪点求妹子求搞基。 [帮会][左零零]:瞿塘峡金汤经验团来人!来拉怪的和治疗!!!(鲜花)(鲜花) [帮会][益达木糖醇]:o(╥﹏╥)o谁能告诉我气纯镇派怎么点啊…… 甚至—— [帮会][大众情缘]:(可怜)有没有单身的妹子啊?求情缘~~ 彼时正在白龙口做捡牛粪任务的未殊好奇了: [队聊][未殊]:什么叫情缘? 云小暮一时不知如何解释。 七里青山则比较直接:我和暮暮就是情缘。 两秒后。 [队聊][七里青山]:(巴掌)话说你倒是快捡粪啊!就差你的任务没交了! [队伍][云小暮]:……情缘就是游戏里两人一起玩,感情比较特殊的……你懂的(冷汗)。 捡完牛粪的未殊看着他们二人相对而立的身影,想起一直以来他们的相处模式,才反应过来,原来游戏里还可以发展如此的……□□?! (——您到底是哪村来的土鳖啊——) 她又忆起当初成立帮会的时候,几个人曾想了好几个帮会名。 七里青山偏爱大气的名字,提议叫做[苍穹],云小暮想了不少富有文艺气息的名字,而未殊则纠结为何帮会名不能像角色名一样“系统随机”一下。 最终是七里青山建立的帮会。 他找了帮会区的npc申请,操作很简单,完成后他的头顶下便多了一行字:莫失莫忘。 [莫失莫忘]。 正是云小暮最喜欢的名字。 也是他们曾言不能忘却的初心。 而今,帮会依旧顶着这个名字,帮主不再,那个想出这个名字的人,亦不在了。 未殊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七里青山是为什么会突然跟别的妹子跑了,丢下了帮会,更丢下了当初他不愿失去不愿忘记的那个人。 她心烦意乱,火速最小化游戏,开了yy。 一个月没上线,信息声音响个不停,未殊翻到云小暮的聊天界面。意料之外,不曾有长篇的起承转合,仅有寥寥数语: “你回来的时候肯定能听说n个我被三的版本,不过这不重要。我a了,不是因为我伤心,只是觉得难以忍受这个跟以前完全不同的剑侠世界,帮会留给了一叶菩提,号留给你吧,这个yy也不会用了。我会很好,未未,你也要很好。” 未殊怔忡半晌。 她走出书房倒了杯水。回到电脑前,冷静地进了帮会的yy频道,跳到花影重的小房间,直接开麦:“影子,到底怎么回事?” 那边的麦隔了一会儿开启,小姑娘的声音略带沙哑:“你等等,我叫菩提来,他一直在,很清楚。” [一叶菩提]是帮会建设初期就进来的大和尚,操作犀利为人厚道,现实中是一个三十多岁有家有事业的男人,行事负责,故而一直受到帮会里各种人士的信赖。 菩提:“未殊,你回来了。” 未殊问:“暮暮给我留言说不会再回来,到底怎么回事?” 一叶菩提叹了一口气。 这其实并不是个多么戏剧化的故事。 到了80年代末期,老玩家们往往都装备毕业各种无需求了,平时打个副本也只是不想浪费cd,杀人打架什么的更是兴之所至。 帮主[七里青山]正是“闲的没事干”人群中的一员,某日去万花地图的水月宫采点【相思子】准备卖钱补贴家用,遇到了一个跟机甲奋战的小万花,收了徒弟。 后来青山曾经给帮会里人描述他的新徒弟,总是强调这个小万花“很二”。 他笑道:“那熊孩子打一次死一次打一次死一次,来来回回,最后才忍不住跑来问我:’呃,你好。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我放不出技能了?’我一看,武器没耐久了好么!!笑死了!” 在这种人数并不饱和的老服,版本末期小号也并不多见,其中十个有八个很可能是有大号的练个小号打发时间。 然而小万花[墨紫]并不是。 她白的就如同每一个新人,什么都不会。颇为难得的是她问起问题毫不做作,教一次就会,也从来不卖萌,每次见到云小暮都会自然的叫一声“师娘好”。 所以在花影重担心地问“帮主找个女徒弟真的没问题么?”时,云小暮只是笑了笑:“没事。” 墨紫本身也完全让人讨厌不起来。举凡教过的,她都能慢慢掌握,也从来不提出令人生厌的要求,一直独立的升级,偶尔在帮会频道跟大家一起开开玩笑,周末也会来yy听每周的帮会活动——羊驼歌友会。 等到[墨紫]毕业,七里青山才反应过来:“啊咧咧徒弟竟然满级了啊,可是为师还没给你邮寄之前的丸子啊,哈哈不小心忘了啊,徒弟你不会一不开心就刷为师世界吧!” [帮会][墨紫]:(鄙视) 原本不出意外,墨紫跟七里青山不过是有少许交集的师徒,或许没多久就渐行渐远,拥有与对方全然不同的剑侠世界。 可惜哪来那么多“原本”。 强大的网络早就告诉我们有些绿茶其实是碧池,有些女汉子其实是高段位,有些小三总是隐藏的有点深,而有些负心便如同晴天下雨,看起来天光正好,出门才发现冷意袭来。 外人看起来,他们二人的相熟起源于某次周二的阵营日常任务。 —————— 某天未殊正在马嵬驿躲在大团后面猥琐地偷人头,突然看到某人站到了身边,一堆混乱的红名绿名里,不知为何,他最明显。 高冷与淡定齐生,白发共道袍一色。 穷逼未殊大惊:“啊你竟然染了白发?!200大洋啊200大洋!” “苦苦等你表白,等得头发都白了,你却还不来,我就只能……”,某人一个八荒收了一个藏剑的人头,自若如故:“……亲自动手。” —————————————— 心中有江山的人岂能快意潇洒,我只愿与你共华发。 ——红尘客栈 第一百一十一章 结束考试,未殊登录游戏已经是一个半月后。 再次上线,未免有点回不过神。 扬州城内人来人往,日常任务牌子旁边拥挤的人群既熟悉又陌生,世界和阵营频道刷屏极快,那是一种无声的喧闹,让她有些无所适从。 耳机里传出“叮”的一声,未殊动动鼠标,密聊界面是好友的问候。 [花影重]悄悄地说:小未未你终于回来了!!!(大哭) 你悄悄地对[花影重]说:(冷汗)考完了。 然而花影重妹子的关注点并不在未殊考试的事情上,她习惯直奔主题,当下发了一长串大哭表情,悲愤的情感透过电脑屏幕传达得清清楚楚: [花影重]悄悄地说:帮主跟一个万花妹子跑了!帮主夫人a了! 未殊大惊。 慌忙拉开好友列表,花影重口中的“帮主夫人”、名为[云小暮]的七秀,头像是沉默的灰。 鼠标放上去,显示的是她们“生死不离”的好感度。 未殊是在剑网三刚开80等级的时候被好友拉进游戏的。 作为一个萌妹子的亲友,在她还不知道有几个门派几个地图什么叫日常的时候,已经知道哪里适合看风景、哪个副本出漂亮衣服、哪座山上的玩家只负责帅就可以…… (纯阳:-_-#) 彼时适逢五毒出世,官方网站上皆是苗疆风情的宣传图片和视频,未殊一贯怠懒,索性建了一个御姐五毒号,一手拿着虫笛一手召唤宠物,跌跌撞撞出了苗疆。 万万没想到! 在未殊建号充值没过几天,拉她来游戏的好友就因为另外一个游戏的召唤离开了剑三。 ——即便是很久之后,当未殊从亲友那里听说剑三的情敌之一是所谓的英雄联盟,想起当初的那个好友,仍不禁有种磨刀霍霍的感觉。 不过既然充了点卡,好歹玩几天吧。 事实上,未殊的游戏很是不顺。 新服的玩家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都是练级狂。 而一个落单的菜鸟,在广阔的、到处是练级狂的剑三世界是很悲催的。 未殊在经历了好几天被同等级的小怪们殴打致死、完成各种各样关于空血空蓝的成就后,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 某日她在洛道做一个任务,被要求杀掉一个小头目。该头目的位置在山上,未殊爬了半天,被小怪群死两次、摔死一次、好不容易清了周围的小怪之后,终于站到了boss面前。 正准备读一个[蝎心],只见一道红色的影子突然出现,刚才还淡定地站在她面前的boss被一匹看起来很不值钱的马踩在脚下(不值钱的红鸣马:……==),几秒之后,死了。 洛道悲怆的背景音乐下,未殊亦觉得自己有些凄凉。 她顿了顿,仔细打量了一下马上那个穿着盔甲的糙汉。发现对方血条数值几乎是自己的两倍之后,默默的原地打坐准备等待头目刷新。 此时,另一个人从上山的路上跑了过来,粉衣黑发,手上拿着两把剑,一边跑还一边转圈圈。 只看过五毒宣传片的乡巴佬未殊:0_0 粉衣妹子见到一旁的未殊,沉默了数秒,头顶上飘出一个白色的泡泡:不好意思啊五毒,这个军爷有点着急,我们再帮你打一个好么? 未殊还没回答,屏幕中间就跳出一个对话框—— [云小暮]邀请你组队,是否同意? 同意。 达成成就,第一次组队! 关于云小暮捡到未殊,那只是一个开始。 后来有一次云小暮谈起这件事,忍不住说:“那时候未未好高冷,我问了半天都不说话,我还以为她在生气,紧张了半天。” 未殊淡淡道:“我只是没找到在哪里说话。” 云小暮:“……” 或许每个初入江湖的人都会遇到这样一个人,仿若江湖百晓生一样无所不知、熟悉所有地图的任务、比门派的掌门还要了解经脉的点法,且乐意带着一个小白玩家一起升级,丝毫不嫌弃她动作慢反应迟。 尽管后来我们知道这样的人并不是书里无所不能的大神,只是个普通的、有爱心的老玩家,我们依旧会真切的感觉到,如果没有这个人,我们或许已早已与江湖作别。 世人谓我恋长安,其实只恋长安某。 虽然很多时候未殊习惯无言,但她心里明白,对于云小暮的感情,一个“生死不离”恐怕也难以形容。 她敛敛眉,打字问花影重:帮主呢? 花影重:已经退帮了,现在帮主是[一叶菩提]。 未殊对着帮会界面发愣。 在捡到未殊之前,来新服不久云小暮先遇到了一个军爷,也就是抢了未殊任务怪的那个糙汉。 他们两人都是老玩家,搭配着做任务高效快捷省时省力,于是就结成了固定二人组。 军爷[七里青山],是众多因为“长(军)枪(爷)独(很)守(好)大(泡)唐(妹)魂(子)”而选择天策门派的男性玩家之一,整日持枪骑马踩boss踩玩家踩路边的花花草草,等到五十多级的时候,他提议说: 我们建个帮会吧。 剑网三默认玩家30级就可以成立帮会,帮会内满10个人即可成为正式帮会。之后可以凭借做任务获得的发展点开出新地图帮会家园,并且在家园内种菜钓鱼赶猪泡妞之类。 80年代初期,物资贫乏,玩家对帮会的要求并不高,建立一个小帮会也不是难事。于是几天过后,这个新帮会已经很稳定,每天都有人在帮会频道聊天扯淡求刷怪点求妹子求搞基。 [帮会][左零零]:瞿塘峡金汤经验团来人!来拉怪的和治疗!!!(鲜花)(鲜花) [帮会][益达木糖醇]:o(╥﹏╥)o谁能告诉我气纯镇派怎么点啊…… 甚至—— [帮会][大众情缘]:(可怜)有没有单身的妹子啊?求情缘~~ 彼时正在白龙口做捡牛粪任务的未殊好奇了: [队聊][未殊]:什么叫情缘? 云小暮一时不知如何解释。 七里青山则比较直接:我和暮暮就是情缘。 两秒后。 [队聊][七里青山]:(巴掌)话说你倒是快捡粪啊!就差你的任务没交了! [队伍][云小暮]:……情缘就是游戏里两人一起玩,感情比较特殊的……你懂的(冷汗)。 捡完牛粪的未殊看着他们二人相对而立的身影,想起一直以来他们的相处模式,才反应过来,原来游戏里还可以发展如此的……□□?! (——您到底是哪村来的土鳖啊——) 她又忆起当初成立帮会的时候,几个人曾想了好几个帮会名。 七里青山偏爱大气的名字,提议叫做[苍穹],云小暮想了不少富有文艺气息的名字,而未殊则纠结为何帮会名不能像角色名一样“系统随机”一下。 最终是七里青山建立的帮会。 他找了帮会区的npc申请,操作很简单,完成后他的头顶下便多了一行字:莫失莫忘。 [莫失莫忘]。 正是云小暮最喜欢的名字。 也是他们曾言不能忘却的初心。 而今,帮会依旧顶着这个名字,帮主不再,那个想出这个名字的人,亦不在了。 未殊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七里青山是为什么会突然跟别的妹子跑了,丢下了帮会,更丢下了当初他不愿失去不愿忘记的那个人。 她心烦意乱,火速最小化游戏,开了yy。 一个月没上线,信息声音响个不停,未殊翻到云小暮的聊天界面。意料之外,不曾有长篇的起承转合,仅有寥寥数语: “你回来的时候肯定能听说n个我被三的版本,不过这不重要。我a了,不是因为我伤心,只是觉得难以忍受这个跟以前完全不同的剑侠世界,帮会留给了一叶菩提,号留给你吧,这个yy也不会用了。我会很好,未未,你也要很好。” 未殊怔忡半晌。 她走出书房倒了杯水。回到电脑前,冷静地进了帮会的yy频道,跳到花影重的小房间,直接开麦:“影子,到底怎么回事?” 那边的麦隔了一会儿开启,小姑娘的声音略带沙哑:“你等等,我叫菩提来,他一直在,很清楚。” [一叶菩提]是帮会建设初期就进来的大和尚,操作犀利为人厚道,现实中是一个三十多岁有家有事业的男人,行事负责,故而一直受到帮会里各种人士的信赖。 菩提:“未殊,你回来了。” 未殊问:“暮暮给我留言说不会再回来,到底怎么回事?” 一叶菩提叹了一口气。 这其实并不是个多么戏剧化的故事。 到了80年代末期,老玩家们往往都装备毕业各种无需求了,平时打个副本也只是不想浪费cd,杀人打架什么的更是兴之所至。 帮主[七里青山]正是“闲的没事干”人群中的一员,某日去万花地图的水月宫采点【相思子】准备卖钱补贴家用,遇到了一个跟机甲奋战的小万花,收了徒弟。 后来青山曾经给帮会里人描述他的新徒弟,总是强调这个小万花“很二”。 他笑道:“那熊孩子打一次死一次打一次死一次,来来回回,最后才忍不住跑来问我:’呃,你好。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我放不出技能了?’我一看,武器没耐久了好么!!笑死了!” 在这种人数并不饱和的老服,版本末期小号也并不多见,其中十个有八个很可能是有大号的练个小号打发时间。 然而小万花[墨紫]并不是。 她白的就如同每一个新人,什么都不会。颇为难得的是她问起问题毫不做作,教一次就会,也从来不卖萌,每次见到云小暮都会自然的叫一声“师娘好”。 所以在花影重担心地问“帮主找个女徒弟真的没问题么?”时,云小暮只是笑了笑:“没事。” 墨紫本身也完全让人讨厌不起来。举凡教过的,她都能慢慢掌握,也从来不提出令人生厌的要求,一直独立的升级,偶尔在帮会频道跟大家一起开开玩笑,周末也会来yy听每周的帮会活动——羊驼歌友会。 等到[墨紫]毕业,七里青山才反应过来:“啊咧咧徒弟竟然满级了啊,可是为师还没给你邮寄之前的丸子啊,哈哈不小心忘了啊,徒弟你不会一不开心就刷为师世界吧!” [帮会][墨紫]:(鄙视) 原本不出意外,墨紫跟七里青山不过是有少许交集的师徒,或许没多久就渐行渐远,拥有与对方全然不同的剑侠世界。 可惜哪来那么多“原本”。 强大的网络早就告诉我们有些绿茶其实是碧池,有些女汉子其实是高段位,有些小三总是隐藏的有点深,而有些负心便如同晴天下雨,看起来天光正好,出门才发现冷意袭来。 外人看起来,他们二人的相熟起源于某次周二的阵营日常任务。 —————— 某天未殊正在马嵬驿躲在大团后面猥琐地偷人头,突然看到某人站到了身边,一堆混乱的红名绿名里,不知为何,他最明显。 高冷与淡定齐生,白发共道袍一色。 穷逼未殊大惊:“啊你竟然染了白发?!200大洋啊200大洋!” “苦苦等你表白,等得头发都白了,你却还不来,我就只能……”,某人一个八荒收了一个藏剑的人头,自若如故:“……亲自动手。” —————————————— 心中有江山的人岂能快意潇洒,我只愿与你共华发。 ——红尘客栈 第一百一十二章 结束考试,未殊登录游戏已经是一个半月后。 再次上线,未免有点回不过神。 扬州城内人来人往,日常任务牌子旁边拥挤的人群既熟悉又陌生,世界和阵营频道刷屏极快,那是一种无声的喧闹,让她有些无所适从。 耳机里传出“叮”的一声,未殊动动鼠标,密聊界面是好友的问候。 [花影重]悄悄地说:小未未你终于回来了!!!(大哭) 你悄悄地对[花影重]说:(冷汗)考完了。 然而花影重妹子的关注点并不在未殊考试的事情上,她习惯直奔主题,当下发了一长串大哭表情,悲愤的情感透过电脑屏幕传达得清清楚楚: [花影重]悄悄地说:帮主跟一个万花妹子跑了!帮主夫人a了! 未殊大惊。 慌忙拉开好友列表,花影重口中的“帮主夫人”、名为[云小暮]的七秀,头像是沉默的灰。 鼠标放上去,显示的是她们“生死不离”的好感度。 未殊是在剑网三刚开80等级的时候被好友拉进游戏的。 作为一个萌妹子的亲友,在她还不知道有几个门派几个地图什么叫日常的时候,已经知道哪里适合看风景、哪个副本出漂亮衣服、哪座山上的玩家只负责帅就可以…… (纯阳:-_-#) 彼时适逢五毒出世,官方网站上皆是苗疆风情的宣传图片和视频,未殊一贯怠懒,索性建了一个御姐五毒号,一手拿着虫笛一手召唤宠物,跌跌撞撞出了苗疆。 万万没想到! 在未殊建号充值没过几天,拉她来游戏的好友就因为另外一个游戏的召唤离开了剑三。 ——即便是很久之后,当未殊从亲友那里听说剑三的情敌之一是所谓的英雄联盟,想起当初的那个好友,仍不禁有种磨刀霍霍的感觉。 不过既然充了点卡,好歹玩几天吧。 事实上,未殊的游戏很是不顺。 新服的玩家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都是练级狂。 而一个落单的菜鸟,在广阔的、到处是练级狂的剑三世界是很悲催的。 未殊在经历了好几天被同等级的小怪们殴打致死、完成各种各样关于空血空蓝的成就后,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 某日她在洛道做一个任务,被要求杀掉一个小头目。该头目的位置在山上,未殊爬了半天,被小怪群死两次、摔死一次、好不容易清了周围的小怪之后,终于站到了boss面前。 正准备读一个[蝎心],只见一道红色的影子突然出现,刚才还淡定地站在她面前的boss被一匹看起来很不值钱的马踩在脚下(不值钱的红鸣马:……==),几秒之后,死了。 洛道悲怆的背景音乐下,未殊亦觉得自己有些凄凉。 她顿了顿,仔细打量了一下马上那个穿着盔甲的糙汉。发现对方血条数值几乎是自己的两倍之后,默默的原地打坐准备等待头目刷新。 此时,另一个人从上山的路上跑了过来,粉衣黑发,手上拿着两把剑,一边跑还一边转圈圈。 只看过五毒宣传片的乡巴佬未殊:0_0 粉衣妹子见到一旁的未殊,沉默了数秒,头顶上飘出一个白色的泡泡:不好意思啊五毒,这个军爷有点着急,我们再帮你打一个好么? 未殊还没回答,屏幕中间就跳出一个对话框—— [云小暮]邀请你组队,是否同意? 同意。 达成成就,第一次组队! 关于云小暮捡到未殊,那只是一个开始。 后来有一次云小暮谈起这件事,忍不住说:“那时候未未好高冷,我问了半天都不说话,我还以为她在生气,紧张了半天。” 未殊淡淡道:“我只是没找到在哪里说话。” 云小暮:“……” 或许每个初入江湖的人都会遇到这样一个人,仿若江湖百晓生一样无所不知、熟悉所有地图的任务、比门派的掌门还要了解经脉的点法,且乐意带着一个小白玩家一起升级,丝毫不嫌弃她动作慢反应迟。 尽管后来我们知道这样的人并不是书里无所不能的大神,只是个普通的、有爱心的老玩家,我们依旧会真切的感觉到,如果没有这个人,我们或许已早已与江湖作别。 世人谓我恋长安,其实只恋长安某。 虽然很多时候未殊习惯无言,但她心里明白,对于云小暮的感情,一个“生死不离”恐怕也难以形容。 她敛敛眉,打字问花影重:帮主呢? 花影重:已经退帮了,现在帮主是[一叶菩提]。 未殊对着帮会界面发愣。 在捡到未殊之前,来新服不久云小暮先遇到了一个军爷,也就是抢了未殊任务怪的那个糙汉。 他们两人都是老玩家,搭配着做任务高效快捷省时省力,于是就结成了固定二人组。 军爷[七里青山],是众多因为“长(军)枪(爷)独(很)守(好)大(泡)唐(妹)魂(子)”而选择天策门派的男性玩家之一,整日持枪骑马踩boss踩玩家踩路边的花花草草,等到五十多级的时候,他提议说: 我们建个帮会吧。 剑网三默认玩家30级就可以成立帮会,帮会内满10个人即可成为正式帮会。之后可以凭借做任务获得的发展点开出新地图帮会家园,并且在家园内种菜钓鱼赶猪泡妞之类。 80年代初期,物资贫乏,玩家对帮会的要求并不高,建立一个小帮会也不是难事。于是几天过后,这个新帮会已经很稳定,每天都有人在帮会频道聊天扯淡求刷怪点求妹子求搞基。 [帮会][左零零]:瞿塘峡金汤经验团来人!来拉怪的和治疗!!!(鲜花)(鲜花) [帮会][益达木糖醇]:o(╥﹏╥)o谁能告诉我气纯镇派怎么点啊…… 甚至—— [帮会][大众情缘]:(可怜)有没有单身的妹子啊?求情缘~~ 彼时正在白龙口做捡牛粪任务的未殊好奇了: [队聊][未殊]:什么叫情缘? 云小暮一时不知如何解释。 七里青山则比较直接:我和暮暮就是情缘。 两秒后。 [队聊][七里青山]:(巴掌)话说你倒是快捡粪啊!就差你的任务没交了! [队伍][云小暮]:……情缘就是游戏里两人一起玩,感情比较特殊的……你懂的(冷汗)。 捡完牛粪的未殊看着他们二人相对而立的身影,想起一直以来他们的相处模式,才反应过来,原来游戏里还可以发展如此的……□□?! (——您到底是哪村来的土鳖啊——) 她又忆起当初成立帮会的时候,几个人曾想了好几个帮会名。 七里青山偏爱大气的名字,提议叫做[苍穹],云小暮想了不少富有文艺气息的名字,而未殊则纠结为何帮会名不能像角色名一样“系统随机”一下。 最终是七里青山建立的帮会。 他找了帮会区的npc申请,操作很简单,完成后他的头顶下便多了一行字:莫失莫忘。 [莫失莫忘]。 正是云小暮最喜欢的名字。 也是他们曾言不能忘却的初心。 而今,帮会依旧顶着这个名字,帮主不再,那个想出这个名字的人,亦不在了。 未殊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七里青山是为什么会突然跟别的妹子跑了,丢下了帮会,更丢下了当初他不愿失去不愿忘记的那个人。 她心烦意乱,火速最小化游戏,开了yy。 一个月没上线,信息声音响个不停,未殊翻到云小暮的聊天界面。意料之外,不曾有长篇的起承转合,仅有寥寥数语: “你回来的时候肯定能听说n个我被三的版本,不过这不重要。我a了,不是因为我伤心,只是觉得难以忍受这个跟以前完全不同的剑侠世界,帮会留给了一叶菩提,号留给你吧,这个yy也不会用了。我会很好,未未,你也要很好。” 未殊怔忡半晌。 她走出书房倒了杯水。回到电脑前,冷静地进了帮会的yy频道,跳到花影重的小房间,直接开麦:“影子,到底怎么回事?” 那边的麦隔了一会儿开启,小姑娘的声音略带沙哑:“你等等,我叫菩提来,他一直在,很清楚。” [一叶菩提]是帮会建设初期就进来的大和尚,操作犀利为人厚道,现实中是一个三十多岁有家有事业的男人,行事负责,故而一直受到帮会里各种人士的信赖。 菩提:“未殊,你回来了。” 未殊问:“暮暮给我留言说不会再回来,到底怎么回事?” 一叶菩提叹了一口气。 这其实并不是个多么戏剧化的故事。 到了80年代末期,老玩家们往往都装备毕业各种无需求了,平时打个副本也只是不想浪费cd,杀人打架什么的更是兴之所至。 帮主[七里青山]正是“闲的没事干”人群中的一员,某日去万花地图的水月宫采点【相思子】准备卖钱补贴家用,遇到了一个跟机甲奋战的小万花,收了徒弟。 后来青山曾经给帮会里人描述他的新徒弟,总是强调这个小万花“很二”。 他笑道:“那熊孩子打一次死一次打一次死一次,来来回回,最后才忍不住跑来问我:’呃,你好。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我放不出技能了?’我一看,武器没耐久了好么!!笑死了!” 在这种人数并不饱和的老服,版本末期小号也并不多见,其中十个有八个很可能是有大号的练个小号打发时间。 然而小万花[墨紫]并不是。 她白的就如同每一个新人,什么都不会。颇为难得的是她问起问题毫不做作,教一次就会,也从来不卖萌,每次见到云小暮都会自然的叫一声“师娘好”。 所以在花影重担心地问“帮主找个女徒弟真的没问题么?”时,云小暮只是笑了笑:“没事。” 墨紫本身也完全让人讨厌不起来。举凡教过的,她都能慢慢掌握,也从来不提出令人生厌的要求,一直独立的升级,偶尔在帮会频道跟大家一起开开玩笑,周末也会来yy听每周的帮会活动——羊驼歌友会。 等到[墨紫]毕业,七里青山才反应过来:“啊咧咧徒弟竟然满级了啊,可是为师还没给你邮寄之前的丸子啊,哈哈不小心忘了啊,徒弟你不会一不开心就刷为师世界吧!” [帮会][墨紫]:(鄙视) 原本不出意外,墨紫跟七里青山不过是有少许交集的师徒,或许没多久就渐行渐远,拥有与对方全然不同的剑侠世界。 可惜哪来那么多“原本”。 强大的网络早就告诉我们有些绿茶其实是碧池,有些女汉子其实是高段位,有些小三总是隐藏的有点深,而有些负心便如同晴天下雨,看起来天光正好,出门才发现冷意袭来。 外人看起来,他们二人的相熟起源于某次周二的阵营日常任务。 —————— 某天未殊正在马嵬驿躲在大团后面猥琐地偷人头,突然看到某人站到了身边,一堆混乱的红名绿名里,不知为何,他最明显。 高冷与淡定齐生,白发共道袍一色。 穷逼未殊大惊:“啊你竟然染了白发?!200大洋啊200大洋!” “苦苦等你表白,等得头发都白了,你却还不来,我就只能……”,某人一个八荒收了一个藏剑的人头,自若如故:“……亲自动手。” —————————————— 心中有江山的人岂能快意潇洒,我只愿与你共华发。 ——红尘客栈 第一百一十三章 结束考试,未殊登录游戏已经是一个半月后。 再次上线,未免有点回不过神。 扬州城内人来人往,日常任务牌子旁边拥挤的人群既熟悉又陌生,世界和阵营频道刷屏极快,那是一种无声的喧闹,让她有些无所适从。 耳机里传出“叮”的一声,未殊动动鼠标,密聊界面是好友的问候。 [花影重]悄悄地说:小未未你终于回来了!!!(大哭) 你悄悄地对[花影重]说:(冷汗)考完了。 然而花影重妹子的关注点并不在未殊考试的事情上,她习惯直奔主题,当下发了一长串大哭表情,悲愤的情感透过电脑屏幕传达得清清楚楚: [花影重]悄悄地说:帮主跟一个万花妹子跑了!帮主夫人a了! 未殊大惊。 慌忙拉开好友列表,花影重口中的“帮主夫人”、名为[云小暮]的七秀,头像是沉默的灰。 鼠标放上去,显示的是她们“生死不离”的好感度。 未殊是在剑网三刚开80等级的时候被好友拉进游戏的。 作为一个萌妹子的亲友,在她还不知道有几个门派几个地图什么叫日常的时候,已经知道哪里适合看风景、哪个副本出漂亮衣服、哪座山上的玩家只负责帅就可以…… (纯阳:-_-#) 彼时适逢五毒出世,官方网站上皆是苗疆风情的宣传图片和视频,未殊一贯怠懒,索性建了一个御姐五毒号,一手拿着虫笛一手召唤宠物,跌跌撞撞出了苗疆。 万万没想到! 在未殊建号充值没过几天,拉她来游戏的好友就因为另外一个游戏的召唤离开了剑三。 ——即便是很久之后,当未殊从亲友那里听说剑三的情敌之一是所谓的英雄联盟,想起当初的那个好友,仍不禁有种磨刀霍霍的感觉。 不过既然充了点卡,好歹玩几天吧。 事实上,未殊的游戏很是不顺。 新服的玩家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都是练级狂。 而一个落单的菜鸟,在广阔的、到处是练级狂的剑三世界是很悲催的。 未殊在经历了好几天被同等级的小怪们殴打致死、完成各种各样关于空血空蓝的成就后,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 某日她在洛道做一个任务,被要求杀掉一个小头目。该头目的位置在山上,未殊爬了半天,被小怪群死两次、摔死一次、好不容易清了周围的小怪之后,终于站到了boss面前。 正准备读一个[蝎心],只见一道红色的影子突然出现,刚才还淡定地站在她面前的boss被一匹看起来很不值钱的马踩在脚下(不值钱的红鸣马:……==),几秒之后,死了。 洛道悲怆的背景音乐下,未殊亦觉得自己有些凄凉。 她顿了顿,仔细打量了一下马上那个穿着盔甲的糙汉。发现对方血条数值几乎是自己的两倍之后,默默的原地打坐准备等待头目刷新。 此时,另一个人从上山的路上跑了过来,粉衣黑发,手上拿着两把剑,一边跑还一边转圈圈。 只看过五毒宣传片的乡巴佬未殊:0_0 粉衣妹子见到一旁的未殊,沉默了数秒,头顶上飘出一个白色的泡泡:不好意思啊五毒,这个军爷有点着急,我们再帮你打一个好么? 未殊还没回答,屏幕中间就跳出一个对话框—— [云小暮]邀请你组队,是否同意? 同意。 达成成就,第一次组队! 关于云小暮捡到未殊,那只是一个开始。 后来有一次云小暮谈起这件事,忍不住说:“那时候未未好高冷,我问了半天都不说话,我还以为她在生气,紧张了半天。” 未殊淡淡道:“我只是没找到在哪里说话。” 云小暮:“……” 或许每个初入江湖的人都会遇到这样一个人,仿若江湖百晓生一样无所不知、熟悉所有地图的任务、比门派的掌门还要了解经脉的点法,且乐意带着一个小白玩家一起升级,丝毫不嫌弃她动作慢反应迟。 尽管后来我们知道这样的人并不是书里无所不能的大神,只是个普通的、有爱心的老玩家,我们依旧会真切的感觉到,如果没有这个人,我们或许已早已与江湖作别。 世人谓我恋长安,其实只恋长安某。 虽然很多时候未殊习惯无言,但她心里明白,对于云小暮的感情,一个“生死不离”恐怕也难以形容。 她敛敛眉,打字问花影重:帮主呢? 花影重:已经退帮了,现在帮主是[一叶菩提]。 未殊对着帮会界面发愣。 在捡到未殊之前,来新服不久云小暮先遇到了一个军爷,也就是抢了未殊任务怪的那个糙汉。 他们两人都是老玩家,搭配着做任务高效快捷省时省力,于是就结成了固定二人组。 军爷[七里青山],是众多因为“长(军)枪(爷)独(很)守(好)大(泡)唐(妹)魂(子)”而选择天策门派的男性玩家之一,整日持枪骑马踩boss踩玩家踩路边的花花草草,等到五十多级的时候,他提议说: 我们建个帮会吧。 剑网三默认玩家30级就可以成立帮会,帮会内满10个人即可成为正式帮会。之后可以凭借做任务获得的发展点开出新地图帮会家园,并且在家园内种菜钓鱼赶猪泡妞之类。 80年代初期,物资贫乏,玩家对帮会的要求并不高,建立一个小帮会也不是难事。于是几天过后,这个新帮会已经很稳定,每天都有人在帮会频道聊天扯淡求刷怪点求妹子求搞基。 [帮会][左零零]:瞿塘峡金汤经验团来人!来拉怪的和治疗!!!(鲜花)(鲜花) [帮会][益达木糖醇]:o(╥﹏╥)o谁能告诉我气纯镇派怎么点啊…… 甚至—— [帮会][大众情缘]:(可怜)有没有单身的妹子啊?求情缘~~ 彼时正在白龙口做捡牛粪任务的未殊好奇了: [队聊][未殊]:什么叫情缘? 云小暮一时不知如何解释。 七里青山则比较直接:我和暮暮就是情缘。 两秒后。 [队聊][七里青山]:(巴掌)话说你倒是快捡粪啊!就差你的任务没交了! [队伍][云小暮]:……情缘就是游戏里两人一起玩,感情比较特殊的……你懂的(冷汗)。 捡完牛粪的未殊看着他们二人相对而立的身影,想起一直以来他们的相处模式,才反应过来,原来游戏里还可以发展如此的……奸情?! (——您到底是哪村来的土鳖啊——) 她又忆起当初成立帮会的时候,几个人曾想了好几个帮会名。 七里青山偏爱大气的名字,提议叫做[苍穹],云小暮想了不少富有文艺气息的名字,而未殊则纠结为何帮会名不能像角色名一样“系统随机”一下。 最终是七里青山建立的帮会。 他找了帮会区的npc申请,操作很简单,完成后他的头顶下便多了一行字:莫失莫忘。 [莫失莫忘]。 正是云小暮最喜欢的名字。 也是他们曾言不能忘却的初心。 而今,帮会依旧顶着这个名字,帮主不再,那个想出这个名字的人,亦不在了。 未殊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七里青山是为什么会突然跟别的妹子跑了,丢下了帮会,更丢下了当初他不愿失去不愿忘记的那个人。 她心烦意乱,火速最小化游戏,开了yy。 一个月没上线,信息声音响个不停,未殊翻到云小暮的聊天界面。意料之外,不曾有长篇的起承转合,仅有寥寥数语: “你回来的时候肯定能听说n个我被三的版本,不过这不重要。我a了,不是因为我伤心,只是觉得难以忍受这个跟以前完全不同的剑侠世界,帮会留给了一叶菩提,号留给你吧,这个yy也不会用了。我会很好,未未,你也要很好。” 未殊怔忡半晌。 她走出书房倒了杯水。回到电脑前,冷静地进了帮会的yy频道,跳到花影重的小房间,直接开麦:“影子,到底怎么回事?” 那边的麦隔了一会儿开启,小姑娘的声音略带沙哑:“你等等,我叫菩提来,他一直在,很清楚。” [一叶菩提]是帮会建设初期就进来的大和尚,操作犀利为人厚道,现实中是一个三十多岁有家有事业的男人,行事负责,故而一直受到帮会里各种人士的信赖。 菩提:“未殊,你回来了。” 未殊问:“暮暮给我留言说不会再回来,到底怎么回事?” 一叶菩提叹了一口气。 这其实并不是个多么戏剧化的故事。 到了80年代末期,老玩家们往往都装备毕业各种无需求了,平时打个副本也只是不想浪费cd,杀人打架什么的更是兴之所至。 帮主[七里青山]正是“闲的没事干”人群中的一员,某日去万花地图的水月宫采点【相思子】准备卖钱补贴家用,遇到了一个跟机甲奋战的小万花,收了徒弟。 后来青山曾经给帮会里人描述他的新徒弟,总是强调这个小万花“很二”。 他笑道:“那熊孩子打一次死一次打一次死一次,来来回回,最后才忍不住跑来问我:’呃,你好。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我放不出技能了?’我一看,武器没耐久了好么!!笑死了!” 在这种人数并不饱和的老服,版本末期小号也并不多见,其中十个有八个很可能是有大号的练个小号打发时间。 然而小万花[墨紫]并不是。 她白的就如同每一个新人,什么都不会。颇为难得的是她问起问题毫不做作,教一次就会,也从来不卖萌,每次见到云小暮都会自然的叫一声“师娘好”。 所以在花影重担心地问“帮主找个女徒弟真的没问题么?”时,云小暮只是笑了笑:“没事。” 墨紫本身也完全让人讨厌不起来。举凡教过的,她都能慢慢掌握,也从来不提出令人生厌的要求,一直独立的升级,偶尔在帮会频道跟大家一起开开玩笑,周末也会来yy听每周的帮会活动——羊驼歌友会。 等到[墨紫]毕业,七里青山才反应过来:“啊咧咧徒弟竟然满级了啊,可是为师还没给你邮寄之前的丸子啊,哈哈不小心忘了啊,徒弟你不会一不开心就刷为师世界吧!” [帮会][墨紫]:(鄙视) 原本不出意外,墨紫跟七里青山不过是有少许交集的师徒,或许没多久就渐行渐远,拥有与对方全然不同的剑侠世界。 可惜哪来那么多“原本”。 强大的网络早就告诉我们有些绿茶其实是碧池,有些女汉子其实是高段位,有些小三总是隐藏的有点深,而有些负心便如同晴天下雨,看起来天光正好,出门才发现冷意袭来。 外人看起来,他们二人的相熟起源于某次周二的阵营日常任务。 —————— 某天未殊正在马嵬驿躲在大团后面猥琐地偷人头,突然看到某人站到了身边,一堆混乱的红名绿名里,不知为何,他最明显。 高冷与淡定齐生,白发共道袍一色。 穷逼未殊大惊:“啊你竟然染了白发?!200大洋啊200大洋!” “苦苦等你表白,等得头发都白了,你却还不来,我就只能……”,某人一个八荒收了一个藏剑的人头,自若如故:“……亲自动手。” —————————————— 心中有江山的人岂能快意潇洒,我只愿与你共华发。 ——红尘客栈 第一百一十四章 结束考试,未殊登录游戏已经是一个半月后。 再次上线,未免有点回不过神。 扬州城内人来人往,日常任务牌子旁边拥挤的人群既熟悉又陌生,世界和阵营频道刷屏极快,那是一种无声的喧闹,让她有些无所适从。 耳机里传出“叮”的一声,未殊动动鼠标,密聊界面是好友的问候。 [花影重]悄悄地说:小未未你终于回来了!!!(大哭) 你悄悄地对[花影重]说:(冷汗)考完了。 然而花影重妹子的关注点并不在未殊考试的事情上,她习惯直奔主题,当下发了一长串大哭表情,悲愤的情感透过电脑屏幕传达得清清楚楚: [花影重]悄悄地说:帮主跟一个万花妹子跑了!帮主夫人a了! 未殊大惊。 慌忙拉开好友列表,花影重口中的“帮主夫人”、名为[云小暮]的七秀,头像是沉默的灰。 鼠标放上去,显示的是她们“生死不离”的好感度。 未殊是在剑网三刚开80等级的时候被好友拉进游戏的。 作为一个萌妹子的亲友,在她还不知道有几个门派几个地图什么叫日常的时候,已经知道哪里适合看风景、哪个副本出漂亮衣服、哪座山上的玩家只负责帅就可以…… (纯阳:-_-#) 彼时适逢五毒出世,官方网站上皆是苗疆风情的宣传图片和视频,未殊一贯怠懒,索性建了一个御姐五毒号,一手拿着虫笛一手召唤宠物,跌跌撞撞出了苗疆。 万万没想到! 在未殊建号充值没过几天,拉她来游戏的好友就因为另外一个游戏的召唤离开了剑三。 ——即便是很久之后,当未殊从亲友那里听说剑三的情敌之一是所谓的英雄联盟,想起当初的那个好友,仍不禁有种磨刀霍霍的感觉。 不过既然充了点卡,好歹玩几天吧。 事实上,未殊的游戏很是不顺。 新服的玩家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都是练级狂。 而一个落单的菜鸟,在广阔的、到处是练级狂的剑三世界是很悲催的。 未殊在经历了好几天被同等级的小怪们殴打致死、完成各种各样关于空血空蓝的成就后,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 某日她在洛道做一个任务,被要求杀掉一个小头目。该头目的位置在山上,未殊爬了半天,被小怪群死两次、摔死一次、好不容易清了周围的小怪之后,终于站到了boss面前。 正准备读一个[蝎心],只见一道红色的影子突然出现,刚才还淡定地站在她面前的boss被一匹看起来很不值钱的马踩在脚下(不值钱的红鸣马:……==),几秒之后,死了。 洛道悲怆的背景音乐下,未殊亦觉得自己有些凄凉。 她顿了顿,仔细打量了一下马上那个穿着盔甲的糙汉。发现对方血条数值几乎是自己的两倍之后,默默的原地打坐准备等待头目刷新。 此时,另一个人从上山的路上跑了过来,粉衣黑发,手上拿着两把剑,一边跑还一边转圈圈。 只看过五毒宣传片的乡巴佬未殊:0_0 粉衣妹子见到一旁的未殊,沉默了数秒,头顶上飘出一个白色的泡泡:不好意思啊五毒,这个军爷有点着急,我们再帮你打一个好么? 未殊还没回答,屏幕中间就跳出一个对话框—— [云小暮]邀请你组队,是否同意? 同意。 达成成就,第一次组队! 关于云小暮捡到未殊,那只是一个开始。 后来有一次云小暮谈起这件事,忍不住说:“那时候未未好高冷,我问了半天都不说话,我还以为她在生气,紧张了半天。” 未殊淡淡道:“我只是没找到在哪里说话。” 云小暮:“……” 或许每个初入江湖的人都会遇到这样一个人,仿若江湖百晓生一样无所不知、熟悉所有地图的任务、比门派的掌门还要了解经脉的点法,且乐意带着一个小白玩家一起升级,丝毫不嫌弃她动作慢反应迟。 尽管后来我们知道这样的人并不是书里无所不能的大神,只是个普通的、有爱心的老玩家,我们依旧会真切的感觉到,如果没有这个人,我们或许已早已与江湖作别。 世人谓我恋长安,其实只恋长安某。 虽然很多时候未殊习惯无言,但她心里明白,对于云小暮的感情,一个“生死不离”恐怕也难以形容。 她敛敛眉,打字问花影重:帮主呢? 花影重:已经退帮了,现在帮主是[一叶菩提]。 未殊对着帮会界面发愣。 在捡到未殊之前,来新服不久云小暮先遇到了一个军爷,也就是抢了未殊任务怪的那个糙汉。 他们两人都是老玩家,搭配着做任务高效快捷省时省力,于是就结成了固定二人组。 军爷[七里青山],是众多因为“长(军)枪(爷)独(很)守(好)大(泡)唐(妹)魂(子)”而选择天策门派的男性玩家之一,整日持枪骑马踩boss踩玩家踩路边的花花草草,等到五十多级的时候,他提议说: 我们建个帮会吧。 剑网三默认玩家30级就可以成立帮会,帮会内满10个人即可成为正式帮会。之后可以凭借做任务获得的发展点开出新地图帮会家园,并且在家园内种菜钓鱼赶猪泡妞之类。 80年代初期,物资贫乏,玩家对帮会的要求并不高,建立一个小帮会也不是难事。于是几天过后,这个新帮会已经很稳定,每天都有人在帮会频道聊天扯淡求刷怪点求妹子求搞基。 [帮会][左零零]:瞿塘峡金汤经验团来人!来拉怪的和治疗!!!(鲜花)(鲜花) [帮会][益达木糖醇]:o(╥﹏╥)o谁能告诉我气纯镇派怎么点啊…… 甚至—— [帮会][大众情缘]:(可怜)有没有单身的妹子啊?求情缘~~ 彼时正在白龙口做捡牛粪任务的未殊好奇了: [队聊][未殊]:什么叫情缘? 云小暮一时不知如何解释。 七里青山则比较直接:我和暮暮就是情缘。 两秒后。 [队聊][七里青山]:(巴掌)话说你倒是快捡粪啊!就差你的任务没交了! [队伍][云小暮]:……情缘就是游戏里两人一起玩,感情比较特殊的……你懂的(冷汗)。 捡完牛粪的未殊看着他们二人相对而立的身影,想起一直以来他们的相处模式,才反应过来,原来游戏里还可以发展如此的……□□?! (——您到底是哪村来的土鳖啊——) 她又忆起当初成立帮会的时候,几个人曾想了好几个帮会名。 七里青山偏爱大气的名字,提议叫做[苍穹],云小暮想了不少富有文艺气息的名字,而未殊则纠结为何帮会名不能像角色名一样“系统随机”一下。 最终是七里青山建立的帮会。 他找了帮会区的npc申请,操作很简单,完成后他的头顶下便多了一行字:莫失莫忘。 [莫失莫忘]。 正是云小暮最喜欢的名字。 也是他们曾言不能忘却的初心。 而今,帮会依旧顶着这个名字,帮主不再,那个想出这个名字的人,亦不在了。 未殊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七里青山是为什么会突然跟别的妹子跑了,丢下了帮会,更丢下了当初他不愿失去不愿忘记的那个人。 她心烦意乱,火速最小化游戏,开了yy。 一个月没上线,信息声音响个不停,未殊翻到云小暮的聊天界面。意料之外,不曾有长篇的起承转合,仅有寥寥数语: “你回来的时候肯定能听说n个我被三的版本,不过这不重要。我a了,不是因为我伤心,只是觉得难以忍受这个跟以前完全不同的剑侠世界,帮会留给了一叶菩提,号留给你吧,这个yy也不会用了。我会很好,未未,你也要很好。” 未殊怔忡半晌。 她走出书房倒了杯水。回到电脑前,冷静地进了帮会的yy频道,跳到花影重的小房间,直接开麦:“影子,到底怎么回事?” 那边的麦隔了一会儿开启,小姑娘的声音略带沙哑:“你等等,我叫菩提来,他一直在,很清楚。” [一叶菩提]是帮会建设初期就进来的大和尚,操作犀利为人厚道,现实中是一个三十多岁有家有事业的男人,行事负责,故而一直受到帮会里各种人士的信赖。 菩提:“未殊,你回来了。” 未殊问:“暮暮给我留言说不会再回来,到底怎么回事?” 一叶菩提叹了一口气。 这其实并不是个多么戏剧化的故事。 到了80年代末期,老玩家们往往都装备毕业各种无需求了,平时打个副本也只是不想浪费cd,杀人打架什么的更是兴之所至。 帮主[七里青山]正是“闲的没事干”人群中的一员,某日去万花地图的水月宫采点【相思子】准备卖钱补贴家用,遇到了一个跟机甲奋战的小万花,收了徒弟。 后来青山曾经给帮会里人描述他的新徒弟,总是强调这个小万花“很二”。 他笑道:“那熊孩子打一次死一次打一次死一次,来来回回,最后才忍不住跑来问我:’呃,你好。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我放不出技能了?’我一看,武器没耐久了好么!!笑死了!” 在这种人数并不饱和的老服,版本末期小号也并不多见,其中十个有八个很可能是有大号的练个小号打发时间。 然而小万花[墨紫]并不是。 她白的就如同每一个新人,什么都不会。颇为难得的是她问起问题毫不做作,教一次就会,也从来不卖萌,每次见到云小暮都会自然的叫一声“师娘好”。 所以在花影重担心地问“帮主找个女徒弟真的没问题么?”时,云小暮只是笑了笑:“没事。” 墨紫本身也完全让人讨厌不起来。举凡教过的,她都能慢慢掌握,也从来不提出令人生厌的要求,一直独立的升级,偶尔在帮会频道跟大家一起开开玩笑,周末也会来yy听每周的帮会活动——羊驼歌友会。 等到[墨紫]毕业,七里青山才反应过来:“啊咧咧徒弟竟然满级了啊,可是为师还没给你邮寄之前的丸子啊,哈哈不小心忘了啊,徒弟你不会一不开心就刷为师世界吧!” [帮会][墨紫]:(鄙视) 原本不出意外,墨紫跟七里青山不过是有少许交集的师徒,或许没多久就渐行渐远,拥有与对方全然不同的剑侠世界。 可惜哪来那么多“原本”。 强大的网络早就告诉我们有些绿茶其实是碧池,有些女汉子其实是高段位,有些小三总是隐藏的有点深,而有些负心便如同晴天下雨,看起来天光正好,出门才发现冷意袭来。 外人看起来,他们二人的相熟起源于某次周二的阵营日常任务。 —————— 某天未殊正在马嵬驿躲在大团后面猥琐地偷人头,突然看到某人站到了身边,一堆混乱的红名绿名里,不知为何,他最明显。 高冷与淡定齐生,白发共道袍一色。 穷逼未殊大惊:“啊你竟然染了白发?!200大洋啊200大洋!” “苦苦等你表白,等得头发都白了,你却还不来,我就只能……”,某人一个八荒收了一个藏剑的人头,自若如故:“……亲自动手。” —————————————— 心中有江山的人岂能快意潇洒,我只愿与你共华发。 ——红尘客栈 第一百一十五章 结束考试,未殊登录游戏已经是一个半月后。 再次上线,未免有点回不过神。 扬州城内人来人往,日常任务牌子旁边拥挤的人群既熟悉又陌生,世界和阵营频道刷屏极快,那是一种无声的喧闹,让她有些无所适从。 耳机里传出“叮”的一声,未殊动动鼠标,密聊界面是好友的问候。 [花影重]悄悄地说:小未未你终于回来了!!!(大哭) 你悄悄地对[花影重]说:(冷汗)考完了。 然而花影重妹子的关注点并不在未殊考试的事情上,她习惯直奔主题,当下发了一长串大哭表情,悲愤的情感透过电脑屏幕传达得清清楚楚: [花影重]悄悄地说:帮主跟一个万花妹子跑了!帮主夫人a了! 未殊大惊。 慌忙拉开好友列表,花影重口中的“帮主夫人”、名为[云小暮]的七秀,头像是沉默的灰。 鼠标放上去,显示的是她们“生死不离”的好感度。 未殊是在剑网三刚开80等级的时候被好友拉进游戏的。 作为一个萌妹子的亲友,在她还不知道有几个门派几个地图什么叫日常的时候,已经知道哪里适合看风景、哪个副本出漂亮衣服、哪座山上的玩家只负责帅就可以…… (纯阳:-_-#) 彼时适逢五毒出世,官方网站上皆是苗疆风情的宣传图片和视频,未殊一贯怠懒,索性建了一个御姐五毒号,一手拿着虫笛一手召唤宠物,跌跌撞撞出了苗疆。 万万没想到! 在未殊建号充值没过几天,拉她来游戏的好友就因为另外一个游戏的召唤离开了剑三。 ——即便是很久之后,当未殊从亲友那里听说剑三的情敌之一是所谓的英雄联盟,想起当初的那个好友,仍不禁有种磨刀霍霍的感觉。 不过既然充了点卡,好歹玩几天吧。 事实上,未殊的游戏很是不顺。 新服的玩家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都是练级狂。 而一个落单的菜鸟,在广阔的、到处是练级狂的剑三世界是很悲催的。 未殊在经历了好几天被同等级的小怪们殴打致死、完成各种各样关于空血空蓝的成就后,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 某日她在洛道做一个任务,被要求杀掉一个小头目。该头目的位置在山上,未殊爬了半天,被小怪群死两次、摔死一次、好不容易清了周围的小怪之后,终于站到了boss面前。 正准备读一个[蝎心],只见一道红色的影子突然出现,刚才还淡定地站在她面前的boss被一匹看起来很不值钱的马踩在脚下(不值钱的红鸣马:……==),几秒之后,死了。 洛道悲怆的背景音乐下,未殊亦觉得自己有些凄凉。 她顿了顿,仔细打量了一下马上那个穿着盔甲的糙汉。发现对方血条数值几乎是自己的两倍之后,默默的原地打坐准备等待头目刷新。 此时,另一个人从上山的路上跑了过来,粉衣黑发,手上拿着两把剑,一边跑还一边转圈圈。 只看过五毒宣传片的乡巴佬未殊:0_0 粉衣妹子见到一旁的未殊,沉默了数秒,头顶上飘出一个白色的泡泡:不好意思啊五毒,这个军爷有点着急,我们再帮你打一个好么? 未殊还没回答,屏幕中间就跳出一个对话框—— [云小暮]邀请你组队,是否同意? 同意。 达成成就,第一次组队! 关于云小暮捡到未殊,那只是一个开始。 后来有一次云小暮谈起这件事,忍不住说:“那时候未未好高冷,我问了半天都不说话,我还以为她在生气,紧张了半天。” 未殊淡淡道:“我只是没找到在哪里说话。” 云小暮:“……” 或许每个初入江湖的人都会遇到这样一个人,仿若江湖百晓生一样无所不知、熟悉所有地图的任务、比门派的掌门还要了解经脉的点法,且乐意带着一个小白玩家一起升级,丝毫不嫌弃她动作慢反应迟。 尽管后来我们知道这样的人并不是书里无所不能的大神,只是个普通的、有爱心的老玩家,我们依旧会真切的感觉到,如果没有这个人,我们或许已早已与江湖作别。 世人谓我恋长安,其实只恋长安某。 虽然很多时候未殊习惯无言,但她心里明白,对于云小暮的感情,一个“生死不离”恐怕也难以形容。 她敛敛眉,打字问花影重:帮主呢? 花影重:已经退帮了,现在帮主是[一叶菩提]。 未殊对着帮会界面发愣。 在捡到未殊之前,来新服不久云小暮先遇到了一个军爷,也就是抢了未殊任务怪的那个糙汉。 他们两人都是老玩家,搭配着做任务高效快捷省时省力,于是就结成了固定二人组。 军爷[七里青山],是众多因为“长(军)枪(爷)独(很)守(好)大(泡)唐(妹)魂(子)”而选择天策门派的男性玩家之一,整日持枪骑马踩boss踩玩家踩路边的花花草草,等到五十多级的时候,他提议说: 我们建个帮会吧。 剑网三默认玩家30级就可以成立帮会,帮会内满10个人即可成为正式帮会。之后可以凭借做任务获得的发展点开出新地图帮会家园,并且在家园内种菜钓鱼赶猪泡妞之类。 80年代初期,物资贫乏,玩家对帮会的要求并不高,建立一个小帮会也不是难事。于是几天过后,这个新帮会已经很稳定,每天都有人在帮会频道聊天扯淡求刷怪点求妹子求搞基。 [帮会][左零零]:瞿塘峡金汤经验团来人!来拉怪的和治疗!!!(鲜花)(鲜花) [帮会][益达木糖醇]:o(╥﹏╥)o谁能告诉我气纯镇派怎么点啊…… 甚至—— [帮会][大众情缘]:(可怜)有没有单身的妹子啊?求情缘~~ 彼时正在白龙口做捡牛粪任务的未殊好奇了: [队聊][未殊]:什么叫情缘? 云小暮一时不知如何解释。 七里青山则比较直接:我和暮暮就是情缘。 两秒后。 [队聊][七里青山]:(巴掌)话说你倒是快捡粪啊!就差你的任务没交了! [队伍][云小暮]:……情缘就是游戏里两人一起玩,感情比较特殊的……你懂的(冷汗)。 捡完牛粪的未殊看着他们二人相对而立的身影,想起一直以来他们的相处模式,才反应过来,原来游戏里还可以发展如此的……□□?! (——您到底是哪村来的土鳖啊——) 她又忆起当初成立帮会的时候,几个人曾想了好几个帮会名。 七里青山偏爱大气的名字,提议叫做[苍穹],云小暮想了不少富有文艺气息的名字,而未殊则纠结为何帮会名不能像角色名一样“系统随机”一下。 最终是七里青山建立的帮会。 他找了帮会区的npc申请,操作很简单,完成后他的头顶下便多了一行字:莫失莫忘。 [莫失莫忘]。 正是云小暮最喜欢的名字。 也是他们曾言不能忘却的初心。 而今,帮会依旧顶着这个名字,帮主不再,那个想出这个名字的人,亦不在了。 未殊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七里青山是为什么会突然跟别的妹子跑了,丢下了帮会,更丢下了当初他不愿失去不愿忘记的那个人。 她心烦意乱,火速最小化游戏,开了yy。 一个月没上线,信息声音响个不停,未殊翻到云小暮的聊天界面。意料之外,不曾有长篇的起承转合,仅有寥寥数语: “你回来的时候肯定能听说n个我被三的版本,不过这不重要。我a了,不是因为我伤心,只是觉得难以忍受这个跟以前完全不同的剑侠世界,帮会留给了一叶菩提,号留给你吧,这个yy也不会用了。我会很好,未未,你也要很好。” 未殊怔忡半晌。 她走出书房倒了杯水。回到电脑前,冷静地进了帮会的yy频道,跳到花影重的小房间,直接开麦:“影子,到底怎么回事?” 那边的麦隔了一会儿开启,小姑娘的声音略带沙哑:“你等等,我叫菩提来,他一直在,很清楚。” [一叶菩提]是帮会建设初期就进来的大和尚,操作犀利为人厚道,现实中是一个三十多岁有家有事业的男人,行事负责,故而一直受到帮会里各种人士的信赖。 菩提:“未殊,你回来了。” 未殊问:“暮暮给我留言说不会再回来,到底怎么回事?” 一叶菩提叹了一口气。 这其实并不是个多么戏剧化的故事。 到了80年代末期,老玩家们往往都装备毕业各种无需求了,平时打个副本也只是不想浪费cd,杀人打架什么的更是兴之所至。 帮主[七里青山]正是“闲的没事干”人群中的一员,某日去万花地图的水月宫采点【相思子】准备卖钱补贴家用,遇到了一个跟机甲奋战的小万花,收了徒弟。 后来青山曾经给帮会里人描述他的新徒弟,总是强调这个小万花“很二”。 他笑道:“那熊孩子打一次死一次打一次死一次,来来回回,最后才忍不住跑来问我:’呃,你好。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我放不出技能了?’我一看,武器没耐久了好么!!笑死了!” 在这种人数并不饱和的老服,版本末期小号也并不多见,其中十个有八个很可能是有大号的练个小号打发时间。 然而小万花[墨紫]并不是。 她白的就如同每一个新人,什么都不会。颇为难得的是她问起问题毫不做作,教一次就会,也从来不卖萌,每次见到云小暮都会自然的叫一声“师娘好”。 所以在花影重担心地问“帮主找个女徒弟真的没问题么?”时,云小暮只是笑了笑:“没事。” 墨紫本身也完全让人讨厌不起来。举凡教过的,她都能慢慢掌握,也从来不提出令人生厌的要求,一直独立的升级,偶尔在帮会频道跟大家一起开开玩笑,周末也会来yy听每周的帮会活动——羊驼歌友会。 等到[墨紫]毕业,七里青山才反应过来:“啊咧咧徒弟竟然满级了啊,可是为师还没给你邮寄之前的丸子啊,哈哈不小心忘了啊,徒弟你不会一不开心就刷为师世界吧!” [帮会][墨紫]:(鄙视) 原本不出意外,墨紫跟七里青山不过是有少许交集的师徒,或许没多久就渐行渐远,拥有与对方全然不同的剑侠世界。 可惜哪来那么多“原本”。 强大的网络早就告诉我们有些绿茶其实是碧池,有些女汉子其实是高段位,有些小三总是隐藏的有点深,而有些负心便如同晴天下雨,看起来天光正好,出门才发现冷意袭来。 外人看起来,他们二人的相熟起源于某次周二的阵营日常任务。 —————— 某天未殊正在马嵬驿躲在大团后面猥琐地偷人头,突然看到某人站到了身边,一堆混乱的红名绿名里,不知为何,他最明显。 高冷与淡定齐生,白发共道袍一色。 穷逼未殊大惊:“啊你竟然染了白发?!200大洋啊200大洋!” “苦苦等你表白,等得头发都白了,你却还不来,我就只能……”,某人一个八荒收了一个藏剑的人头,自若如故:“……亲自动手。” —————————————— 心中有江山的人岂能快意潇洒,我只愿与你共华发。 ——红尘客栈 第一百一十六章 结束考试,未殊登录游戏已经是一个半月后。 再次上线,未免有点回不过神。 扬州城内人来人往,日常任务牌子旁边拥挤的人群既熟悉又陌生,世界和阵营频道刷屏极快,那是一种无声的喧闹,让她有些无所适从。 耳机里传出“叮”的一声,未殊动动鼠标,密聊界面是好友的问候。 [花影重]悄悄地说:小未未你终于回来了!!!(大哭) 你悄悄地对[花影重]说:(冷汗)考完了。 然而花影重妹子的关注点并不在未殊考试的事情上,她习惯直奔主题,当下发了一长串大哭表情,悲愤的情感透过电脑屏幕传达得清清楚楚: [花影重]悄悄地说:帮主跟一个万花妹子跑了!帮主夫人a了! 未殊大惊。 慌忙拉开好友列表,花影重口中的“帮主夫人”、名为[云小暮]的七秀,头像是沉默的灰。 鼠标放上去,显示的是她们“生死不离”的好感度。 未殊是在剑网三刚开80等级的时候被好友拉进游戏的。 作为一个萌妹子的亲友,在她还不知道有几个门派几个地图什么叫日常的时候,已经知道哪里适合看风景、哪个副本出漂亮衣服、哪座山上的玩家只负责帅就可以…… (纯阳:-_-#) 彼时适逢五毒出世,官方网站上皆是苗疆风情的宣传图片和视频,未殊一贯怠懒,索性建了一个御姐五毒号,一手拿着虫笛一手召唤宠物,跌跌撞撞出了苗疆。 万万没想到! 在未殊建号充值没过几天,拉她来游戏的好友就因为另外一个游戏的召唤离开了剑三。 ——即便是很久之后,当未殊从亲友那里听说剑三的情敌之一是所谓的英雄联盟,想起当初的那个好友,仍不禁有种磨刀霍霍的感觉。 不过既然充了点卡,好歹玩几天吧。 事实上,未殊的游戏很是不顺。 新服的玩家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都是练级狂。 而一个落单的菜鸟,在广阔的、到处是练级狂的剑三世界是很悲催的。 未殊在经历了好几天被同等级的小怪们殴打致死、完成各种各样关于空血空蓝的成就后,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 某日她在洛道做一个任务,被要求杀掉一个小头目。该头目的位置在山上,未殊爬了半天,被小怪群死两次、摔死一次、好不容易清了周围的小怪之后,终于站到了boss面前。 正准备读一个[蝎心],只见一道红色的影子突然出现,刚才还淡定地站在她面前的boss被一匹看起来很不值钱的马踩在脚下(不值钱的红鸣马:……==),几秒之后,死了。 洛道悲怆的背景音乐下,未殊亦觉得自己有些凄凉。 她顿了顿,仔细打量了一下马上那个穿着盔甲的糙汉。发现对方血条数值几乎是自己的两倍之后,默默的原地打坐准备等待头目刷新。 此时,另一个人从上山的路上跑了过来,粉衣黑发,手上拿着两把剑,一边跑还一边转圈圈。 只看过五毒宣传片的乡巴佬未殊:0_0 粉衣妹子见到一旁的未殊,沉默了数秒,头顶上飘出一个白色的泡泡:不好意思啊五毒,这个军爷有点着急,我们再帮你打一个好么? 未殊还没回答,屏幕中间就跳出一个对话框—— [云小暮]邀请你组队,是否同意? 同意。 达成成就,第一次组队! 关于云小暮捡到未殊,那只是一个开始。 后来有一次云小暮谈起这件事,忍不住说:“那时候未未好高冷,我问了半天都不说话,我还以为她在生气,紧张了半天。” 未殊淡淡道:“我只是没找到在哪里说话。” 云小暮:“……” 或许每个初入江湖的人都会遇到这样一个人,仿若江湖百晓生一样无所不知、熟悉所有地图的任务、比门派的掌门还要了解经脉的点法,且乐意带着一个小白玩家一起升级,丝毫不嫌弃她动作慢反应迟。 尽管后来我们知道这样的人并不是书里无所不能的大神,只是个普通的、有爱心的老玩家,我们依旧会真切的感觉到,如果没有这个人,我们或许已早已与江湖作别。 世人谓我恋长安,其实只恋长安某。 虽然很多时候未殊习惯无言,但她心里明白,对于云小暮的感情,一个“生死不离”恐怕也难以形容。 她敛敛眉,打字问花影重:帮主呢? 花影重:已经退帮了,现在帮主是[一叶菩提]。 未殊对着帮会界面发愣。 在捡到未殊之前,来新服不久云小暮先遇到了一个军爷,也就是抢了未殊任务怪的那个糙汉。 他们两人都是老玩家,搭配着做任务高效快捷省时省力,于是就结成了固定二人组。 军爷[七里青山],是众多因为“长(军)枪(爷)独(很)守(好)大(泡)唐(妹)魂(子)”而选择天策门派的男性玩家之一,整日持枪骑马踩boss踩玩家踩路边的花花草草,等到五十多级的时候,他提议说: 我们建个帮会吧。 剑网三默认玩家30级就可以成立帮会,帮会内满10个人即可成为正式帮会。之后可以凭借做任务获得的发展点开出新地图帮会家园,并且在家园内种菜钓鱼赶猪泡妞之类。 80年代初期,物资贫乏,玩家对帮会的要求并不高,建立一个小帮会也不是难事。于是几天过后,这个新帮会已经很稳定,每天都有人在帮会频道聊天扯淡求刷怪点求妹子求搞基。 [帮会][左零零]:瞿塘峡金汤经验团来人!来拉怪的和治疗!!!(鲜花)(鲜花) [帮会][益达木糖醇]:o(╥﹏╥)o谁能告诉我气纯镇派怎么点啊…… 甚至—— [帮会][大众情缘]:(可怜)有没有单身的妹子啊?求情缘~~ 彼时正在白龙口做捡牛粪任务的未殊好奇了: [队聊][未殊]:什么叫情缘? 云小暮一时不知如何解释。 七里青山则比较直接:我和暮暮就是情缘。 两秒后。 [队聊][七里青山]:(巴掌)话说你倒是快捡粪啊!就差你的任务没交了! [队伍][云小暮]:……情缘就是游戏里两人一起玩,感情比较特殊的……你懂的(冷汗)。 捡完牛粪的未殊看着他们二人相对而立的身影,想起一直以来他们的相处模式,才反应过来,原来游戏里还可以发展如此的……□□?! (——您到底是哪村来的土鳖啊——) 她又忆起当初成立帮会的时候,几个人曾想了好几个帮会名。 七里青山偏爱大气的名字,提议叫做[苍穹],云小暮想了不少富有文艺气息的名字,而未殊则纠结为何帮会名不能像角色名一样“系统随机”一下。 最终是七里青山建立的帮会。 他找了帮会区的npc申请,操作很简单,完成后他的头顶下便多了一行字:莫失莫忘。 [莫失莫忘]。 正是云小暮最喜欢的名字。 也是他们曾言不能忘却的初心。 而今,帮会依旧顶着这个名字,帮主不再,那个想出这个名字的人,亦不在了。 未殊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七里青山是为什么会突然跟别的妹子跑了,丢下了帮会,更丢下了当初他不愿失去不愿忘记的那个人。 她心烦意乱,火速最小化游戏,开了yy。 一个月没上线,信息声音响个不停,未殊翻到云小暮的聊天界面。意料之外,不曾有长篇的起承转合,仅有寥寥数语: “你回来的时候肯定能听说n个我被三的版本,不过这不重要。我a了,不是因为我伤心,只是觉得难以忍受这个跟以前完全不同的剑侠世界,帮会留给了一叶菩提,号留给你吧,这个yy也不会用了。我会很好,未未,你也要很好。” 未殊怔忡半晌。 她走出书房倒了杯水。回到电脑前,冷静地进了帮会的yy频道,跳到花影重的小房间,直接开麦:“影子,到底怎么回事?” 那边的麦隔了一会儿开启,小姑娘的声音略带沙哑:“你等等,我叫菩提来,他一直在,很清楚。” [一叶菩提]是帮会建设初期就进来的大和尚,操作犀利为人厚道,现实中是一个三十多岁有家有事业的男人,行事负责,故而一直受到帮会里各种人士的信赖。 菩提:“未殊,你回来了。” 未殊问:“暮暮给我留言说不会再回来,到底怎么回事?” 一叶菩提叹了一口气。 这其实并不是个多么戏剧化的故事。 到了80年代末期,老玩家们往往都装备毕业各种无需求了,平时打个副本也只是不想浪费cd,杀人打架什么的更是兴之所至。 帮主[七里青山]正是“闲的没事干”人群中的一员,某日去万花地图的水月宫采点【相思子】准备卖钱补贴家用,遇到了一个跟机甲奋战的小万花,收了徒弟。 后来青山曾经给帮会里人描述他的新徒弟,总是强调这个小万花“很二”。 他笑道:“那熊孩子打一次死一次打一次死一次,来来回回,最后才忍不住跑来问我:’呃,你好。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我放不出技能了?’我一看,武器没耐久了好么!!笑死了!” 在这种人数并不饱和的老服,版本末期小号也并不多见,其中十个有八个很可能是有大号的练个小号打发时间。 然而小万花[墨紫]并不是。 她白的就如同每一个新人,什么都不会。颇为难得的是她问起问题毫不做作,教一次就会,也从来不卖萌,每次见到云小暮都会自然的叫一声“师娘好”。 所以在花影重担心地问“帮主找个女徒弟真的没问题么?”时,云小暮只是笑了笑:“没事。” 墨紫本身也完全让人讨厌不起来。举凡教过的,她都能慢慢掌握,也从来不提出令人生厌的要求,一直独立的升级,偶尔在帮会频道跟大家一起开开玩笑,周末也会来yy听每周的帮会活动——羊驼歌友会。 等到[墨紫]毕业,七里青山才反应过来:“啊咧咧徒弟竟然满级了啊,可是为师还没给你邮寄之前的丸子啊,哈哈不小心忘了啊,徒弟你不会一不开心就刷为师世界吧!” [帮会][墨紫]:(鄙视) 原本不出意外,墨紫跟七里青山不过是有少许交集的师徒,或许没多久就渐行渐远,拥有与对方全然不同的剑侠世界。 可惜哪来那么多“原本”。 强大的网络早就告诉我们有些绿茶其实是碧池,有些女汉子其实是高段位,有些小三总是隐藏的有点深,而有些负心便如同晴天下雨,看起来天光正好,出门才发现冷意袭来。 外人看起来,他们二人的相熟起源于某次周二的阵营日常任务。 —————— 某天未殊正在马嵬驿躲在大团后面猥琐地偷人头,突然看到某人站到了身边,一堆混乱的红名绿名里,不知为何,他最明显。 高冷与淡定齐生,白发共道袍一色。 穷逼未殊大惊:“啊你竟然染了白发?!200大洋啊200大洋!” “苦苦等你表白,等得头发都白了,你却还不来,我就只能……”,某人一个八荒收了一个藏剑的人头,自若如故:“……亲自动手。” —————————————— 心中有江山的人岂能快意潇洒,我只愿与你共华发。 ——红尘客栈 第一百一十七章 结束考试,未殊登录游戏已经是一个半月后。 再次上线,未免有点回不过神。 扬州城内人来人往,日常任务牌子旁边拥挤的人群既熟悉又陌生,世界和阵营频道刷屏极快,那是一种无声的喧闹,让她有些无所适从。 耳机里传出“叮”的一声,未殊动动鼠标,密聊界面是好友的问候。 [花影重]悄悄地说:小未未你终于回来了!!!(大哭) 你悄悄地对[花影重]说:(冷汗)考完了。 然而花影重妹子的关注点并不在未殊考试的事情上,她习惯直奔主题,当下发了一长串大哭表情,悲愤的情感透过电脑屏幕传达得清清楚楚: [花影重]悄悄地说:帮主跟一个万花妹子跑了!帮主夫人a了! 未殊大惊。 慌忙拉开好友列表,花影重口中的“帮主夫人”、名为[云小暮]的七秀,头像是沉默的灰。 鼠标放上去,显示的是她们“生死不离”的好感度。 未殊是在剑网三刚开80等级的时候被好友拉进游戏的。 作为一个萌妹子的亲友,在她还不知道有几个门派几个地图什么叫日常的时候,已经知道哪里适合看风景、哪个副本出漂亮衣服、哪座山上的玩家只负责帅就可以…… (纯阳:-_-#) 彼时适逢五毒出世,官方网站上皆是苗疆风情的宣传图片和视频,未殊一贯怠懒,索性建了一个御姐五毒号,一手拿着虫笛一手召唤宠物,跌跌撞撞出了苗疆。 万万没想到! 在未殊建号充值没过几天,拉她来游戏的好友就因为另外一个游戏的召唤离开了剑三。 ——即便是很久之后,当未殊从亲友那里听说剑三的情敌之一是所谓的英雄联盟,想起当初的那个好友,仍不禁有种磨刀霍霍的感觉。 不过既然充了点卡,好歹玩几天吧。 事实上,未殊的游戏很是不顺。 新服的玩家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都是练级狂。 而一个落单的菜鸟,在广阔的、到处是练级狂的剑三世界是很悲催的。 未殊在经历了好几天被同等级的小怪们殴打致死、完成各种各样关于空血空蓝的成就后,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 某日她在洛道做一个任务,被要求杀掉一个小头目。该头目的位置在山上,未殊爬了半天,被小怪群死两次、摔死一次、好不容易清了周围的小怪之后,终于站到了boss面前。 正准备读一个[蝎心],只见一道红色的影子突然出现,刚才还淡定地站在她面前的boss被一匹看起来很不值钱的马踩在脚下(不值钱的红鸣马:……==),几秒之后,死了。 洛道悲怆的背景音乐下,未殊亦觉得自己有些凄凉。 她顿了顿,仔细打量了一下马上那个穿着盔甲的糙汉。发现对方血条数值几乎是自己的两倍之后,默默的原地打坐准备等待头目刷新。 此时,另一个人从上山的路上跑了过来,粉衣黑发,手上拿着两把剑,一边跑还一边转圈圈。 只看过五毒宣传片的乡巴佬未殊:0_0 粉衣妹子见到一旁的未殊,沉默了数秒,头顶上飘出一个白色的泡泡:不好意思啊五毒,这个军爷有点着急,我们再帮你打一个好么? 未殊还没回答,屏幕中间就跳出一个对话框—— [云小暮]邀请你组队,是否同意? 同意。 达成成就,第一次组队! 关于云小暮捡到未殊,那只是一个开始。 后来有一次云小暮谈起这件事,忍不住说:“那时候未未好高冷,我问了半天都不说话,我还以为她在生气,紧张了半天。” 未殊淡淡道:“我只是没找到在哪里说话。” 云小暮:“……” 或许每个初入江湖的人都会遇到这样一个人,仿若江湖百晓生一样无所不知、熟悉所有地图的任务、比门派的掌门还要了解经脉的点法,且乐意带着一个小白玩家一起升级,丝毫不嫌弃她动作慢反应迟。 尽管后来我们知道这样的人并不是书里无所不能的大神,只是个普通的、有爱心的老玩家,我们依旧会真切的感觉到,如果没有这个人,我们或许已早已与江湖作别。 世人谓我恋长安,其实只恋长安某。 虽然很多时候未殊习惯无言,但她心里明白,对于云小暮的感情,一个“生死不离”恐怕也难以形容。 她敛敛眉,打字问花影重:帮主呢? 花影重:已经退帮了,现在帮主是[一叶菩提]。 未殊对着帮会界面发愣。 在捡到未殊之前,来新服不久云小暮先遇到了一个军爷,也就是抢了未殊任务怪的那个糙汉。 他们两人都是老玩家,搭配着做任务高效快捷省时省力,于是就结成了固定二人组。 军爷[七里青山],是众多因为“长(军)枪(爷)独(很)守(好)大(泡)唐(妹)魂(子)”而选择天策门派的男性玩家之一,整日持枪骑马踩boss踩玩家踩路边的花花草草,等到五十多级的时候,他提议说: 我们建个帮会吧。 剑网三默认玩家30级就可以成立帮会,帮会内满10个人即可成为正式帮会。之后可以凭借做任务获得的发展点开出新地图帮会家园,并且在家园内种菜钓鱼赶猪泡妞之类。 80年代初期,物资贫乏,玩家对帮会的要求并不高,建立一个小帮会也不是难事。于是几天过后,这个新帮会已经很稳定,每天都有人在帮会频道聊天扯淡求刷怪点求妹子求搞基。 [帮会][左零零]:瞿塘峡金汤经验团来人!来拉怪的和治疗!!!(鲜花)(鲜花) [帮会][益达木糖醇]:o(╥﹏╥)o谁能告诉我气纯镇派怎么点啊…… 甚至—— [帮会][大众情缘]:(可怜)有没有单身的妹子啊?求情缘~~ 彼时正在白龙口做捡牛粪任务的未殊好奇了: [队聊][未殊]:什么叫情缘? 云小暮一时不知如何解释。 七里青山则比较直接:我和暮暮就是情缘。 两秒后。 [队聊][七里青山]:(巴掌)话说你倒是快捡粪啊!就差你的任务没交了! [队伍][云小暮]:……情缘就是游戏里两人一起玩,感情比较特殊的……你懂的(冷汗)。 捡完牛粪的未殊看着他们二人相对而立的身影,想起一直以来他们的相处模式,才反应过来,原来游戏里还可以发展如此的……奸情?! (——您到底是哪村来的土鳖啊——) 她又忆起当初成立帮会的时候,几个人曾想了好几个帮会名。 七里青山偏爱大气的名字,提议叫做[苍穹],云小暮想了不少富有文艺气息的名字,而未殊则纠结为何帮会名不能像角色名一样“系统随机”一下。 最终是七里青山建立的帮会。 他找了帮会区的npc申请,操作很简单,完成后他的头顶下便多了一行字:莫失莫忘。 [莫失莫忘]。 正是云小暮最喜欢的名字。 也是他们曾言不能忘却的初心。 而今,帮会依旧顶着这个名字,帮主不再,那个想出这个名字的人,亦不在了。 未殊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七里青山是为什么会突然跟别的妹子跑了,丢下了帮会,更丢下了当初他不愿失去不愿忘记的那个人。 她心烦意乱,火速最小化游戏,开了yy。 一个月没上线,信息声音响个不停,未殊翻到云小暮的聊天界面。意料之外,不曾有长篇的起承转合,仅有寥寥数语: “你回来的时候肯定能听说n个我被三的版本,不过这不重要。我a了,不是因为我伤心,只是觉得难以忍受这个跟以前完全不同的剑侠世界,帮会留给了一叶菩提,号留给你吧,这个yy也不会用了。我会很好,未未,你也要很好。” 未殊怔忡半晌。 她走出书房倒了杯水。回到电脑前,冷静地进了帮会的yy频道,跳到花影重的小房间,直接开麦:“影子,到底怎么回事?” 那边的麦隔了一会儿开启,小姑娘的声音略带沙哑:“你等等,我叫菩提来,他一直在,很清楚。” [一叶菩提]是帮会建设初期就进来的大和尚,操作犀利为人厚道,现实中是一个三十多岁有家有事业的男人,行事负责,故而一直受到帮会里各种人士的信赖。 菩提:“未殊,你回来了。” 未殊问:“暮暮给我留言说不会再回来,到底怎么回事?” 一叶菩提叹了一口气。 这其实并不是个多么戏剧化的故事。 到了80年代末期,老玩家们往往都装备毕业各种无需求了,平时打个副本也只是不想浪费cd,杀人打架什么的更是兴之所至。 帮主[七里青山]正是“闲的没事干”人群中的一员,某日去万花地图的水月宫采点【相思子】准备卖钱补贴家用,遇到了一个跟机甲奋战的小万花,收了徒弟。 后来青山曾经给帮会里人描述他的新徒弟,总是强调这个小万花“很二”。 他笑道:“那熊孩子打一次死一次打一次死一次,来来回回,最后才忍不住跑来问我:’呃,你好。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我放不出技能了?’我一看,武器没耐久了好么!!笑死了!” 在这种人数并不饱和的老服,版本末期小号也并不多见,其中十个有八个很可能是有大号的练个小号打发时间。 然而小万花[墨紫]并不是。 她白的就如同每一个新人,什么都不会。颇为难得的是她问起问题毫不做作,教一次就会,也从来不卖萌,每次见到云小暮都会自然的叫一声“师娘好”。 所以在花影重担心地问“帮主找个女徒弟真的没问题么?”时,云小暮只是笑了笑:“没事。” 墨紫本身也完全让人讨厌不起来。举凡教过的,她都能慢慢掌握,也从来不提出令人生厌的要求,一直独立的升级,偶尔在帮会频道跟大家一起开开玩笑,周末也会来yy听每周的帮会活动——羊驼歌友会。 等到[墨紫]毕业,七里青山才反应过来:“啊咧咧徒弟竟然满级了啊,可是为师还没给你邮寄之前的丸子啊,哈哈不小心忘了啊,徒弟你不会一不开心就刷为师世界吧!” [帮会][墨紫]:(鄙视) 原本不出意外,墨紫跟七里青山不过是有少许交集的师徒,或许没多久就渐行渐远,拥有与对方全然不同的剑侠世界。 可惜哪来那么多“原本”。 强大的网络早就告诉我们有些绿茶其实是碧池,有些女汉子其实是高段位,有些小三总是隐藏的有点深,而有些负心便如同晴天下雨,看起来天光正好,出门才发现冷意袭来。 外人看起来,他们二人的相熟起源于某次周二的阵营日常任务。 —————— 某天未殊正在马嵬驿躲在大团后面猥琐地偷人头,突然看到某人站到了身边,一堆混乱的红名绿名里,不知为何,他最明显。 高冷与淡定齐生,白发共道袍一色。 穷逼未殊大惊:“啊你竟然染了白发?!200大洋啊200大洋!” “苦苦等你表白,等得头发都白了,你却还不来,我就只能……”,某人一个八荒收了一个藏剑的人头,自若如故:“……亲自动手。” —————————————— 心中有江山的人岂能快意潇洒,我只愿与你共华发。 ——红尘客栈 第一百一十八章 结束考试,未殊登录游戏已经是一个半月后。 再次上线,未免有点回不过神。 扬州城内人来人往,日常任务牌子旁边拥挤的人群既熟悉又陌生,世界和阵营频道刷屏极快,那是一种无声的喧闹,让她有些无所适从。 耳机里传出“叮”的一声,未殊动动鼠标,密聊界面是好友的问候。 [花影重]悄悄地说:小未未你终于回来了!!!(大哭) 你悄悄地对[花影重]说:(冷汗)考完了。 然而花影重妹子的关注点并不在未殊考试的事情上,她习惯直奔主题,当下发了一长串大哭表情,悲愤的情感透过电脑屏幕传达得清清楚楚: [花影重]悄悄地说:帮主跟一个万花妹子跑了!帮主夫人a了! 未殊大惊。 慌忙拉开好友列表,花影重口中的“帮主夫人”、名为[云小暮]的七秀,头像是沉默的灰。 鼠标放上去,显示的是她们“生死不离”的好感度。 未殊是在剑网三刚开80等级的时候被好友拉进游戏的。 作为一个萌妹子的亲友,在她还不知道有几个门派几个地图什么叫日常的时候,已经知道哪里适合看风景、哪个副本出漂亮衣服、哪座山上的玩家只负责帅就可以…… (纯阳:-_-#) 彼时适逢五毒出世,官方网站上皆是苗疆风情的宣传图片和视频,未殊一贯怠懒,索性建了一个御姐五毒号,一手拿着虫笛一手召唤宠物,跌跌撞撞出了苗疆。 万万没想到! 在未殊建号充值没过几天,拉她来游戏的好友就因为另外一个游戏的召唤离开了剑三。 ——即便是很久之后,当未殊从亲友那里听说剑三的情敌之一是所谓的英雄联盟,想起当初的那个好友,仍不禁有种磨刀霍霍的感觉。 不过既然充了点卡,好歹玩几天吧。 事实上,未殊的游戏很是不顺。 新服的玩家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都是练级狂。 而一个落单的菜鸟,在广阔的、到处是练级狂的剑三世界是很悲催的。 未殊在经历了好几天被同等级的小怪们殴打致死、完成各种各样关于空血空蓝的成就后,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 某日她在洛道做一个任务,被要求杀掉一个小头目。该头目的位置在山上,未殊爬了半天,被小怪群死两次、摔死一次、好不容易清了周围的小怪之后,终于站到了boss面前。 正准备读一个[蝎心],只见一道红色的影子突然出现,刚才还淡定地站在她面前的boss被一匹看起来很不值钱的马踩在脚下(不值钱的红鸣马:……==),几秒之后,死了。 洛道悲怆的背景音乐下,未殊亦觉得自己有些凄凉。 她顿了顿,仔细打量了一下马上那个穿着盔甲的糙汉。发现对方血条数值几乎是自己的两倍之后,默默的原地打坐准备等待头目刷新。 此时,另一个人从上山的路上跑了过来,粉衣黑发,手上拿着两把剑,一边跑还一边转圈圈。 只看过五毒宣传片的乡巴佬未殊:0_0 粉衣妹子见到一旁的未殊,沉默了数秒,头顶上飘出一个白色的泡泡:不好意思啊五毒,这个军爷有点着急,我们再帮你打一个好么? 未殊还没回答,屏幕中间就跳出一个对话框—— [云小暮]邀请你组队,是否同意? 同意。 达成成就,第一次组队! 关于云小暮捡到未殊,那只是一个开始。 后来有一次云小暮谈起这件事,忍不住说:“那时候未未好高冷,我问了半天都不说话,我还以为她在生气,紧张了半天。” 未殊淡淡道:“我只是没找到在哪里说话。” 云小暮:“……” 或许每个初入江湖的人都会遇到这样一个人,仿若江湖百晓生一样无所不知、熟悉所有地图的任务、比门派的掌门还要了解经脉的点法,且乐意带着一个小白玩家一起升级,丝毫不嫌弃她动作慢反应迟。 尽管后来我们知道这样的人并不是书里无所不能的大神,只是个普通的、有爱心的老玩家,我们依旧会真切的感觉到,如果没有这个人,我们或许已早已与江湖作别。 世人谓我恋长安,其实只恋长安某。 虽然很多时候未殊习惯无言,但她心里明白,对于云小暮的感情,一个“生死不离”恐怕也难以形容。 她敛敛眉,打字问花影重:帮主呢? 花影重:已经退帮了,现在帮主是[一叶菩提]。 未殊对着帮会界面发愣。 在捡到未殊之前,来新服不久云小暮先遇到了一个军爷,也就是抢了未殊任务怪的那个糙汉。 他们两人都是老玩家,搭配着做任务高效快捷省时省力,于是就结成了固定二人组。 军爷[七里青山],是众多因为“长(军)枪(爷)独(很)守(好)大(泡)唐(妹)魂(子)”而选择天策门派的男性玩家之一,整日持枪骑马踩boss踩玩家踩路边的花花草草,等到五十多级的时候,他提议说: 我们建个帮会吧。 剑网三默认玩家30级就可以成立帮会,帮会内满10个人即可成为正式帮会。之后可以凭借做任务获得的发展点开出新地图帮会家园,并且在家园内种菜钓鱼赶猪泡妞之类。 80年代初期,物资贫乏,玩家对帮会的要求并不高,建立一个小帮会也不是难事。于是几天过后,这个新帮会已经很稳定,每天都有人在帮会频道聊天扯淡求刷怪点求妹子求搞基。 [帮会][左零零]:瞿塘峡金汤经验团来人!来拉怪的和治疗!!!(鲜花)(鲜花) [帮会][益达木糖醇]:o(╥﹏╥)o谁能告诉我气纯镇派怎么点啊…… 甚至—— [帮会][大众情缘]:(可怜)有没有单身的妹子啊?求情缘~~ 彼时正在白龙口做捡牛粪任务的未殊好奇了: [队聊][未殊]:什么叫情缘? 云小暮一时不知如何解释。 七里青山则比较直接:我和暮暮就是情缘。 两秒后。 [队聊][七里青山]:(巴掌)话说你倒是快捡粪啊!就差你的任务没交了! [队伍][云小暮]:……情缘就是游戏里两人一起玩,感情比较特殊的……你懂的(冷汗)。 捡完牛粪的未殊看着他们二人相对而立的身影,想起一直以来他们的相处模式,才反应过来,原来游戏里还可以发展如此的……□□?! (——您到底是哪村来的土鳖啊——) 她又忆起当初成立帮会的时候,几个人曾想了好几个帮会名。 七里青山偏爱大气的名字,提议叫做[苍穹],云小暮想了不少富有文艺气息的名字,而未殊则纠结为何帮会名不能像角色名一样“系统随机”一下。 最终是七里青山建立的帮会。 他找了帮会区的npc申请,操作很简单,完成后他的头顶下便多了一行字:莫失莫忘。 [莫失莫忘]。 正是云小暮最喜欢的名字。 也是他们曾言不能忘却的初心。 而今,帮会依旧顶着这个名字,帮主不再,那个想出这个名字的人,亦不在了。 未殊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七里青山是为什么会突然跟别的妹子跑了,丢下了帮会,更丢下了当初他不愿失去不愿忘记的那个人。 她心烦意乱,火速最小化游戏,开了yy。 一个月没上线,信息声音响个不停,未殊翻到云小暮的聊天界面。意料之外,不曾有长篇的起承转合,仅有寥寥数语: “你回来的时候肯定能听说n个我被三的版本,不过这不重要。我a了,不是因为我伤心,只是觉得难以忍受这个跟以前完全不同的剑侠世界,帮会留给了一叶菩提,号留给你吧,这个yy也不会用了。我会很好,未未,你也要很好。” 未殊怔忡半晌。 她走出书房倒了杯水。回到电脑前,冷静地进了帮会的yy频道,跳到花影重的小房间,直接开麦:“影子,到底怎么回事?” 那边的麦隔了一会儿开启,小姑娘的声音略带沙哑:“你等等,我叫菩提来,他一直在,很清楚。” [一叶菩提]是帮会建设初期就进来的大和尚,操作犀利为人厚道,现实中是一个三十多岁有家有事业的男人,行事负责,故而一直受到帮会里各种人士的信赖。 菩提:“未殊,你回来了。” 未殊问:“暮暮给我留言说不会再回来,到底怎么回事?” 一叶菩提叹了一口气。 这其实并不是个多么戏剧化的故事。 到了80年代末期,老玩家们往往都装备毕业各种无需求了,平时打个副本也只是不想浪费cd,杀人打架什么的更是兴之所至。 帮主[七里青山]正是“闲的没事干”人群中的一员,某日去万花地图的水月宫采点【相思子】准备卖钱补贴家用,遇到了一个跟机甲奋战的小万花,收了徒弟。 后来青山曾经给帮会里人描述他的新徒弟,总是强调这个小万花“很二”。 他笑道:“那熊孩子打一次死一次打一次死一次,来来回回,最后才忍不住跑来问我:’呃,你好。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我放不出技能了?’我一看,武器没耐久了好么!!笑死了!” 在这种人数并不饱和的老服,版本末期小号也并不多见,其中十个有八个很可能是有大号的练个小号打发时间。 然而小万花[墨紫]并不是。 她白的就如同每一个新人,什么都不会。颇为难得的是她问起问题毫不做作,教一次就会,也从来不卖萌,每次见到云小暮都会自然的叫一声“师娘好”。 所以在花影重担心地问“帮主找个女徒弟真的没问题么?”时,云小暮只是笑了笑:“没事。” 墨紫本身也完全让人讨厌不起来。举凡教过的,她都能慢慢掌握,也从来不提出令人生厌的要求,一直独立的升级,偶尔在帮会频道跟大家一起开开玩笑,周末也会来yy听每周的帮会活动——羊驼歌友会。 等到[墨紫]毕业,七里青山才反应过来:“啊咧咧徒弟竟然满级了啊,可是为师还没给你邮寄之前的丸子啊,哈哈不小心忘了啊,徒弟你不会一不开心就刷为师世界吧!” [帮会][墨紫]:(鄙视) 原本不出意外,墨紫跟七里青山不过是有少许交集的师徒,或许没多久就渐行渐远,拥有与对方全然不同的剑侠世界。 可惜哪来那么多“原本”。 强大的网络早就告诉我们有些绿茶其实是碧池,有些女汉子其实是高段位,有些小三总是隐藏的有点深,而有些负心便如同晴天下雨,看起来天光正好,出门才发现冷意袭来。 外人看起来,他们二人的相熟起源于某次周二的阵营日常任务。 —————— 某天未殊正在马嵬驿躲在大团后面猥琐地偷人头,突然看到某人站到了身边,一堆混乱的红名绿名里,不知为何,他最明显。 高冷与淡定齐生,白发共道袍一色。 穷逼未殊大惊:“啊你竟然染了白发?!200大洋啊200大洋!” “苦苦等你表白,等得头发都白了,你却还不来,我就只能……”,某人一个八荒收了一个藏剑的人头,自若如故:“……亲自动手。” —————————————— 心中有江山的人岂能快意潇洒,我只愿与你共华发。 ——红尘客栈 第一百一十九章 顾泽是在第四日清晨醒的。 那天护士来帮顾泽抽血,依照mark的吩咐,护士妹子进屋后须得惯例性地先将他叫醒,原因是顾泽的母亲顾夫人年纪大了,不好守夜,但每日一早都会专程来送早餐,其中大抵有他最爱的卷饼,故而是万万不能错过的。 于是护士循例叫醒了mark,mark揉了揉眼睛将窗帘拉开,清晨仍带着冷意的柔光投进来,正巧照到了顾泽一侧的手臂上。 护士发出一声惊呼。 mark慌忙回头,还不忘压低声音:“怎么了?” 护士捂着嘴,似是惊疑不定,最终伸出手,指了指顾泽,道:“我,我方才,好像看到他动了。” mark一愣,几乎是条件反射地问:“动了?什么动了?” 护士还没回答,mark便看到顾泽的左手手指向上抬了抬,又落下。 这回他全然忘了声音大小的问题,冲着护士吼:“去找医生啊!愣在这是要我给你做早餐吗??” 护士急忙往外跑去,途中还险些将搁置着针管的托盘撞翻。 mark大跨步走到床边,向顾泽看去。 后者头顶上裹着纱布,脖颈处环着颈托,骨折的右手挂着水,左腿还因为打石膏而被高高吊起——诚然,年轻的影帝现下看起来确然有些狼狈。 mark俯下身,又细细看起顾泽脸上未愈合的伤口,发现有些已然不似几天前那样狰狞,还有一部分隐藏在了青青的胡茬下。 一边看,他一边想,还好当时摔的时候不是脸着地,不然现在自己不但要忧心他的健康,还得在着手找靠谱的整容医院。 正想着,耳畔突然听到一管沙哑到让人禁不住皱眉的声音问:“初初?” mark呆了三秒。 初你个扫把啊! 他感觉那一瞬间,自己似乎有那么一丢丢体会到了王宝钏苦等十八年等来丈夫娶公主的消息时的心情,虽然一定有哪里不太对,但他果断地选择了忽略:“我说……顾泽你有必要这样吗?所有救援人员都知道你在车祸的的时候还不忘护着沈初初,医生和护士每天都表示你比沈初初伤得重实在是花式秀恩爱,如果沈初初在你边上你是不是还要跟她再喂我一嘴狗粮?” 他一口气说了个如此之长的句子后,屋子里足足静了一分钟,而后顾泽像是终于反应过来,轻声说:“好吵。” mark:“……” 这其实怪不得顾泽。 他刚醒来,眼睛前像是蒙了布,全然看不清眼前的景象,所有事物在他眼中都是移动的,且是重影着地移动,影影绰绰之中自然认不出人。耳朵也仿佛被一团棉花堵着,连声音都显得模糊,听到旁人说话,只能凭感觉约莫辨出个男女。 故而mark那个长句子,在顾泽耳朵里就仿佛声音更大些的蚊子音,还是个公蚊子音,他未曾多想,只将自己心里想的说出了口,又疲惫地阖上了眼。 mark直起身子,把目光投向跟着护士进来的医生,满脸悲愤:“医生,你快给他看看,看能让他再晕过去不?能晕过去我给你钱!” 医生&护士:“……” * 坐在病床对面的顾夫人心情很是复杂。 顾泽一贯是个不让人操心的孩子,自他小时候起,就在实力向自家各路亲戚、相熟邻居甚至各学科老师实力演绎什么叫做“别人家的孩子”。 成绩好自不必说,即便身在全省重点,逢考试则从不出年纪前五;与周围同学关系也尚佳,平日里隔三差五会与男同学一起打个篮球,且据隔壁班数学课代表说,顾泽的三分球很可能是经过周密计算的,因为实在太准;成年后家逢突变,也并未放纵堕落,反而独立自信,在大学里改变了事业方向,至今也走得极好。 唯一令她忧心过的,大抵就是儿子对女生不太有兴趣,这让顾夫人很长一段时间,都对顾泽他们学校因孩子早恋而被老师叫去谈话的家长们报以莫名歆羡。 所以她从没想到,这孩子如今竟然会毫无生气地在医院里躺了整整三天,醒来后第一句话还是找女朋友。 顾夫人觉得自家儿子很像被人穿越了。 她对面的mark正把从医生那里听到地消息说给顾泽:“她比你伤得轻多了,头部也被保护得很好,总之问题不大,属于那种躺一段时间就可以出院的人,哦,醒来后得给脑袋做个检查,看看有没有脑震荡什么的,不过也是奇怪,按理来说她早该醒了,但一直还睡着呢——这姑娘比一般人就是爱睡,我记得上次也这样,被车轻轻碰了结果半天都不醒——你安心吧,上次醒过来不也没事吗?” mark不说还好,一说顾泽就有点不淡定: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上次有多么“不好”。 于是沉着声音说:“mark,你扶我起来。” mark一愣,以为自己没听清:“你,你说什么?” 顾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抬了抬手,动作看起来却十分轻微,声音很淡然:“我说扶我起来,现在。” mark还没接口,顾夫人已经站起来:“顾泽!现在不是你胡闹的时候。” 她从前是人民教师,说起话来很有几分威严,mark不自觉想起高中时候教导主任,立刻往后退了一步,还狗腿地点头道:“嗯嗯,医生说你现在得休息。” 顾泽在心里叹了口气,说:“我心里有数,带我去看看她。” 顾夫人也很坚持:“你现在需要休息。” 顾泽轻轻“嗯”了一声,语气普通的像是说今天天气不错一样,道:“我知道,但不见到她我没法休息。” mark&顾夫人:“……” 一旁的护士小姐都看呆了:以前只知道顾影帝演技好人品也不错,万万没想到他还是个撩妹高手…… 结果还是叫来了医生。 主治大夫一听就摇头:“这太荒唐了,虽然脊椎和腰椎都没有受伤,但很多处肌肉拉伤和软组织受伤,更不提头部也需要非常注意,不能移动,至少现在不能移动。” 顾泽沉默了片刻,又问:“初初她什么时候会醒?” 医生想了想,说:“伤得不重,按理说早就应该清醒了,现在……可能就是这一两天吧。” 说是一两天,实际上,就在几天后顾泽终于被允许去看望初初的时候,她依旧没有醒。 女生安静地躺在病床上,身旁的仪器指标一切正常,脸上隐有几道伤口,已经好了大半,或许是因为无法进食,整个人看起来比之前还要瘦弱,眼睛也紧紧闭着。 了无生气。 * 沈卿觉得自己像是做了一场特别长且尤为真实的梦,却怎么也记不起梦见了什么,揉着额头醒过来,见到的就是医院青白的墙壁,以及陈安静满是泪水的脸。 陈大小姐一把抱过她,脑袋搁在她肩膀上,哭得毫无形象:“你吓死我啦!为什么要把我拉开?你知不知道如果不是那个司机及时踩了刹车,你现在都不知道飘哪个河边喝孟婆汤啦!!你要我怎么办!!!” 活像痛斥自己的负心男友。 沈卿一愣,拍拍她的肩膀:“这不是没事吗?快别脑洞吓自己了,快去帮我看看外边有记者没,没有我们就赶紧出去。” 陈安静收了哭声,抽抽噎噎地抬起头,一脸疑惑地看了她半晌,最后伸出手放在她额头上,道:“你果然吓傻了?哪,哪里来的记者?我们又不是大明星。” 沈卿“啊”了一声,干笑起来:“……大概就是吓傻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冒出了这样的念头……” 陈安静忍不住继续叨念:“阿弥陀佛,还好那个司机反应比较快,再碰到你之前就踩了刹车,车将将停在你面前,再往前一步你都不可能安然无恙地坐在这里跟我讲话,可见你之前求的那个签还是灵的,果真顺遂。不过你也太不争气了,我一直觉得你也是条汉子,怎么就在车面前吓晕了,那个司机以为撞到了你,心脏病都要犯了,我一个人照顾你们两个来医院我也是心很累。” 沈卿听她说完了,才道:“所以我根本就没有碰到那车?” “是啊。” 她揉揉眉心:“我也不知道怎么了,总有一种被撞到的感觉,那一瞬间似乎还有一点记忆,却很模糊。” 陈安静眼泪又下来了:“你别再吓我了,明天我们还得去跑龙套呢!” 沈卿的扶住隐隐作痛的脑袋,无奈道:“可能我脑洞有点大,你不要管我。” 讲实话,她觉得自己有点怪。 像是在这昏迷的几个小时内,已经不自觉的经历了很多事情,却偏偏想不起来。如果要用做梦来形容的话,大抵类似于幼年赖床时候已然梦到自己起床穿衣洗漱完毕,正准备去吃早饭了,一睁眼,却发现还正躺在床上,分毫无动。 于是她忍不住在回程的路上问陈安静:“你有没有过做很长很长的梦,梦得都忘记现实了,却怎么也记不得梦到什么了?” 陈安静这姑娘平日是个典型的遇到难事一般就绕过去,假装没发生过的性子,听了后也并未太在意,只说:“我睡眠质量都是很好的,你说的这种事我还没遇到过,不过我觉得你绝对是被吓的了,范进都能被吓得发疯,你这个程度也不算出乎意料啊。” 沈卿若有所思:“那你觉得我能梦到什么?” 陈安静答得飞快:“还能有什么?演了特别好的本子,成了出色的演员,捧了影后奖杯跟你们院长得瑟一番,然后再把顾泽一泡,走上人生巅峰啊。” 沈卿:“……” 说得太有道理的完全没法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