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年又一年,七月又十三 - 莲花楼之在下李莲蓬 - 江鲫郎 “李莲花死了,世上再无李相夷。” 七月十三日,距当年李莲花绝笔沉海之日,已隔近四年。 ——当年东海一战,李相夷失约,唯独留下一封绝笔信,信中只道“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七月十三日李相夷绝笔。”此人便再无音讯。 方多病和笛飞声走遍神州各地,发誓就算掘地三尺也要将他李莲花寻回。可整整三个月…九州三十六郡,四河二十一州,七岭四十九山,都找了,还是没能找到。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方多病一人一狗仍在寻他。终于——三个月之后的清明这天,方多病路过云厝村,见有人祭祖扫墓他不由的停住了脚。看着一冢冢的坟墓,忽然悲从中来,呆呆的望着坟冢,恍恍惚惚好一阵才回过神。 这一回头,狐狸精就不见了。等再寻着时,却在一个吃着方糖的老乞丐旁,狐狸精狂吠不止,方多病急步上前,却一眼认出乞丐手上那只糖袋。 …再后来方多病便从那乞丐口中得知,“是从死人身上捡的”,方多病着急要找,那乞丐又道“那已是三月前了,当时那人就蚊蝇乱飞,死翘翘的”,“如今,只怕肉都被海水冲蚀的腐烂了,实在是没必要………” 方多病听着,不知道怎么眼眶就红了,忽而抹了一把鼻涕“狐狸精!我们走…” …… 白沙碧海,海上碧空无云,云厝村外的海滩很是干净………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方多病寻觅无果,驻足片刻,离去。 一人一狗继续上路…… 第一年,寻觅无果。 第二年,寻觅无果。 第三年,寻觅无果。 ……… 第四年,依旧寻觅无果。 至此,终于越来越多的人相信,也许李相夷真的死了。 纵使曾经多么风华绝代,万人敬仰的人,也终究是被人淡忘的那一个,没有谁永远是天下第一,这江湖熙熙攘攘总会有新的传奇。没有人会永远被奉在神坛之上,李相夷也只是个传说而已…… 今天又是七月十三,对旁人来说,既不过节又不祝寿,在寻常不过的一天。 “狐狸精?”方多病买桂花糕的功夫,狗丢了。 “方三,李四!狗呐!…知不知道本少爷惜狗如命!!” 方多病火冒三丈,顿时拍案跳起。 一回头,无人在意。。。 方多病足足愣了片刻钟,身后的仆从才扛哧扛哧的,抱着大瓶小罐的酒坛,一步三喘气的跑来。 “少…少爷等等我。” 方三一个踉跄差些摔了出去,还好又护住了酒坛。方多病一时转惊为喜。 看那两人气喘如牛,上气不接下气,方多病顿时熄了火。一时心里疑惑:才二十两的酒?真的那么重?啧啧,竟如此脆弱,看来鸡腿吃的少了,得叫厨房的给你俩多加些。 想着,便头也不回的将桂花糕扔在他俩身上。后又摆摆手,“狗,狗就…算了,狐狸精认得路,你们走快点!” 方多病又兴冲冲的窜进下一家铺子。只留下方三看着李四,李四看着方三,心里痛苦又无处郁闷,只得含泪追去。 第2章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 莲花楼之在下李莲蓬 - 江鲫郎 方多病乐呵呵的从这个铺子出来又去了下个,身后的仆从,则提着几坛酒,气喘吁吁的跟着他家少爷,东奔西跑,流连于每家肉脯铺。 终于,方多病满意的从一家铺子走了出来。左三挂,右三挂,都是上好的肉蹄髈。方多病提起肉蹄髈高兴的看了又看,可是突然,脸拉了下来。 “这不过节的,不知那公子哥吃的完吗。” 方多病刚踏出门半步,就听到肉脯的伙计蛐蛐他,顿时脸色难看。 “……不错,七月十三,确实不是什么好节日。”方多病心里一沉,将那肉蹄髈看了又看,离去。 别人会忘记他,但方多病不会。时至今日,方多病仍记得李莲花爱吃肉蹄髈。 肉蹄髈,也叫作前蹄膀或猪前膀,位于猪蹄的前腿,但更接近腿腕的地方,是猪身上最不值钱的部分。 当年,李相夷身无分文,当了门主令后,吃的第一顿饭就是猪蹄髈。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它便宜又美味,且店铺老板新开张,一蹄髈只需五文钱,那一天他吃的很饱。 后来便是李莲花用剩下的钱买了菜籽,建了房子,节约朴素寥寥草草的过了三年…三年后,李莲花莫名其妙的攒够了银子,等到他拿着一袋钱到当铺时,那令牌虽在,只是…他却舍不得那五十两银子了。东海之滨的小渔村里,没人认得那个令牌…他也不需要了。 恰巧那天的肉蹄髈格外便宜,突然不想吃萝卜的他,买了五十个猪蹄髈,才花了四十钱。直到今天,吉祥紋莲花楼门梁上还挂着两只猪脚,只是年岁太久,沉了灰不说,早已硬如铁块,任你铜牙铁壁也咬不动半点。 这方多病每次找李莲花的时候,桌上总有一盘卤肉蹄,便以为他爱吃。殊不知这肉蹄髈味道一般且难吃,乃是病猪身上的病蹄子。 ……… 方多病拎着肉蹄前往东海,这一天就算是公主下诏,闪电打雷,他也一动不动的看着海水,不出意外,方多病会在这喝一天的闷酒。 “笛飞声?” 远处石礁上站着一个人,正是金鸳盟盟主——笛飞声。 笛飞声见他来了也不意外,迷惑的瞥一眼他手里的肉蹄髈,只是赫然一笑 “呦天下第一来了,驸马爷今日不在宫中享福,何来雅兴到此地啊?” “去去去。” 方多病一把将他拽下,又自己站在望礁石上,居高临危,一览无余。后又将肉蹄髈一个个,尽数撒在海里。 笛飞声本是不解,看他动作这才明白那肉体髈的用处,随即目光好笑道,“你这是暴遣天物啊!” “要你管,本少爷乐意!” 方多病不为所动,陆续扔出好几个,且扔的更远了。 眼看方多病就要扔掉最后一只猪蹄,笛飞声眼疾手快,一把塞进了嘴里。 “你!” 不及方多病反应,只听见一声声吭香的咀嚼声,等方多病再看他,那人已将嘴角的油擦净了。 方多病随即破口大骂:“还敢跟李莲花抢,怎么不把你噎死!” 笛飞声先是一阵愣,后有大笑起来,“你以为李莲花掉进海里能变屈原啊,还投食?莫不是以为他投胎成鱼精了,李莲花要是知道他死后你会这样祭拜他,不得现在过来掐死你。” “什么意思。” 方多病从礁石上一跃而下,两步上前,直直的逼近笛飞声。“什么叫他要是知道他死后?李莲花…他,你找到了吗?!!” 笛飞声却是不说话,只是深沉地看着海水,却答非所问道:“你知道东海的另一头是什么吗?” 第3章 与君初相识,故里又逢春 - 莲花楼之在下李莲蓬 - 江鲫郎 “东海有尽头吗?何来另一头之说?” 方多病面色赧然,眉头皱了又挑,挑了又皱,不解笛飞声为何这么问。 不过方多病目色一正,立即严肃道:“甭扯这有的没的,李莲花你到底找着没??咹?” 笛飞声突然目色一沉,又答非所问,一字一字顿道:“云、厝、村——” “云厝村?”方多病一怔,“你是说李莲花就在云厝村?” 方多病一时大喜!眼角冒光。 可一旁笛飞声却默不作声,只是静静地看海水,仿佛已经看穿了东海尽头,眼中流露出黯然之色。 …… 第二天天快亮时,方多病趁着公主还没醒,探头探脑的轻轻关上了门,趁其不备,身子一闪就溜了出去。 “驸、驸马?”门口的守卫一愣。 方多病立即捂住他的嘴,比了个“嘘”的手势,便身手敏捷的出了大院,上了李四提前备好的马。 “驾!” 翻羽白马一路驰骋,等到快出城的时候,天也才大亮。方多病正高兴时,突然身后传来了马不停蹄的蹑影追风声,顿时惊愕,“难道是公主追来了,你奶奶的!驾!驾!” 可这翻羽白马再快也比不过追风红,眼看方多病快出城门,那人骑着追风红马,一把将他拉住。 方多病一回头。 “笛飞声?呼~” 看清确实是笛飞声的脸,方多病这才泄了气,一时无语。 “我还以为是公主呢,唉,你跟来干嘛?昨天不回话不是挺清高吗。”方多病瞪了他一眼。 可笛飞声仍旧面不改色,用手指了指城门口处墙上贴的告示。——寻人启事。 方多病当即下马,一步上前。这告示乍一看是寻人启事,可里面却写的丢了一艘船。看着看着,方多病“噗嗤”的笑出声来。 “你笑什么?”笛飞声神色一凛。 “这通告?你写的?” 笛飞声点头,“你怎么知道?” “噗嗤”一声,方多病笑的更有劲了,“这么难看的字还挺像出自你手的哈。” 笛飞声撇了撇嘴,又道:“你记得李莲花那天乘船东海的那艘船吗?那船的材质非同一般,不是寻常木头所做,沉在水底几十年都不会腐蚀。” “你的意思,你想凭船寻人?可这太大海捞针了吧?况且…” 笛飞声却打断道:“半月前,我派人去寻那船,方圆千里都贴有告示。几天前就有个渔夫拿着告示前往金鸳盟去要悬赏,说自己见过那船。” 这些年笛飞声用尽金鸳盟所有势力,仍旧寻人无果。一天夜里,笛飞声突然从床上坐起,思及前因后果突然想到,还有一个人见过李莲花!--便是划桨的船夫,他将那船借与李莲花时,肯定见过李莲花最后一面,他一定知道李莲花的去向。 笛飞声找到当年的船夫。船夫听他问起李莲花来,突然面露不悦,闷哼一声:“当日与他说好了五十两银子,借他打几天渔,他也点头称是,谁知第三日我去东海滩寻时,那人却耍诈!人船具失!那船是上好的沉木做的,就算五百两我也不卖!看他一脸儒雅气不像会失信于人,好心借他…可!” 笛飞声见那人呲牙咧嘴不太好说话,眼睛微眯,“不如我帮你找到船?” 船夫一听,本是凶神恶煞的脸突然变得温和,猛地向他点头。 ………没想到,这船真被找了出来。 方多病大喜:“船在哪!” 笛飞声淡淡道:“船是李莲蓬的”。 “李莲蓬?” 方多病面露狐疑,正在思索他怎么会有船?是不是撞好运捡了个大便宜? “李莲花就是李莲蓬。” 笛飞声道。 “怎么可能!”方多病大为震惊,“李莲蓬怎么会是李莲花?那人是骗悬赏金的吧!” 笛飞声却目色深沉,淡淡道:“撕告示的便是李莲蓬的邻里。两天前我找到李莲蓬,不会认错,他…就是。” “可是?”方多病无话可说…只得闷闷含恨叹口气。 “走吧!我倒要看看他是怎么装的!” 二人摔身上马,去往云厝村…… 一路上,方多病都在想这个李莲蓬。 李莲蓬?却不是凭空冒出来的一个人。早在李莲花消失的第一年,方多病和笛飞声就见过此人。 ——此人住在云厝村。当年方多病听了乞丐的话,在云厝边的海滩寻找李莲花无果,仍不甘心,一年后故地重游…… 第4章 在下,李莲蓬 - 莲花楼之在下李莲蓬 - 江鲫郎 那天… 方多病在沙滩驻足片刻后正要走。一个声音自他身后传来。 “狐狸精!” 他的嗓音有点沧桑,是个男声。 方多病顿时一颤,猛地回头。却见那是一个面带伤疤、一袭青衣的年轻人,瘦瘦的,好似海风吹过就能将他掀倒,看起来像个病秧子。而他口中的狐狸精也不是李莲花的那一只,是条年岁已大,走路缓慢如蜗牛的老黄狗,除了颜色和狐狸精一样,再无相似之处。 只见那青衣男子手拿着一只刚抓住的螃蟹,笑眯眯的冲那笨狗招手。那狗走的慢,他也不急,依旧笑眯眯的看着它慢吞吞的赶来,那五米的路愣是让它走了半天。 …终于黄狗“呼哧呼哧”喘着粗气跑到他身旁,摇摇尾巴,慢悠悠的小心叼过。他则一脸满意,激动的咳嗽了几声。 方多病走了过去,看清他的脸,微微一怔,却轻笑道:“兄台的狗好生温顺啊,狐狸精?好巧,我家的狗也叫狐狸精,敢问兄台是?” 见有人跟他说话,青衣男子的目光才从黄狗身上移开,刮了刮鼻子,眉眼弯弯冲他笑了笑,“在下,李…” 方多病听到“李”时,耳朵竖起!突然心头一颤、紧张的看着他。 “在下李莲蓬。” 那人说完,俯身又要去收拾他的网,方多病一时愣住。突又好笑道 :“还李莲蓬!我看你分明是…” 方多病愤然,一把将他拉住将遮住他耳侧的头发一把撩起!然而…没有,没有碧茶毒。 “不可能,难道碧茶已解!?”方多病一脸诧异。 后再又看去他的脸:明明面色惨淡一副病态,分明碧茶之毒的中毒之兆!何况…世上无第二朵忘川花?怎么解?根本解不了。 但事实确是…站在他面前、有着那张似曾的脸的人,耳朵上什么都没有,无中毒之症。 “难道是我想错了。。” 方多病愣了,用一种失望的神色直直的看他。 而李莲蓬因受到惊吓,早都退的几米开外,用一双奇怪的眼神瞧着他。 “公子?” 方多病这时回过神来,便问:“你病了。” 李莲蓬噢了一声,冲他微笑:“伤寒而已。” 方多病一时失落,久久才回话,冷声道:“惊扰了,莲蓬兄好生养病”,又顿了顿“…你长的很像我的一个故人。保重。” 于是,李莲蓬便不再搭理他,继续去摆他的渔网。 方多病已经走的很远却突然回头,看到他的背影…竟越来越像…李莲花。。 ……方多病深知李莲花酷爱偷奸耍滑,而他自己又生性多疑。思前想后,不到半个月他又去了云厝村。笛飞声听闻李莲蓬的背影很像李莲花,也跟了过去。 正巧李莲蓬又在滩边收拾着网,而且腿边的木盆里已有三四只肥鱼。 方多病一改往常,拉着笛飞声两步上前,“莲蓬兄!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啊。” 李莲蓬一回头。 笛飞声匪夷所思的,盯着这眼前一袭青衣的人,眉头一皱:“你面上的伤疤怎么回事?” 李莲蓬没搭理他,只是冲方多病笑了笑,“好久不见。” 说完,这才去看这个“陌生”男子笛飞声,“噢,除了难看一点,不妨事的,吓到你了?” 笛飞声倒不是被吓到,只是他实在看不出他和李莲花有哪点像。 方多病又问:“上次见莲蓬兄脸上就有伤疤,怎么会受这么重的伤?” “噢,刺破点皮没及时搽药,留疤了。” 笛飞声肯定不信,冷冷道:“擦破点皮?那你的脸皮可是真薄啊。” 方多病立即点头:“对啊,你这……” 李莲蓬却站起身来,举起刚捕的鱼,“二位?要不要去我家坐坐。” 方多病和笛飞声互相看了一眼,不再说话,跟着他走。 “呦,莲蓬兄,今日的鱼好大啊。”云伯冲他乐呵呵的笑。 “嗯,有客人来。”李莲蓬点头回应。 云厝村是沿着海滩建立的,这个地方避开尘世,离京城远,也没有江湖恩怨,处处民风朴朴,每个人都很和气。 “云厝村里,大大小小都姓云,为何李兄…”笛飞声若有所思的看向他。 李莲蓬边走边道:“噢,我爹是入赘的。我娘叫云小莲,我爹叫李大蓬,我当然肯定姓李了。” 方多病来了兴致,故意试探道:“哦?李…莲蓬?莫不是你有个哥哥叫李莲花。” 李莲蓬一顿,放慢脚步,“错啦,不曾,但是有个弟弟叫李莲藕。” 方多病噗的一声差点笑死。 以前李莲花随口捏了个弟弟叫李莲蓬,他便笑的喘不过气,没想到还真有人这么叫。现在又有个叫李莲藕的,也是名有其人。 李莲蓬当他犯了什么笑喘,突然止步,恭敬道:“我家便是这了。” 方多病立即憋住笑,和笛飞声走了进去。这是木头做的门,屋内很空,只有一张桌子,两条长凳,一条土狗。 “这屋子看来有些年头了,莫非他从小便在这长大?不是李莲花。”方多病小声的问笛飞声。 笛飞声点头。 李莲蓬倒了两杯清水,“坐吧。” 方多病吹掉凳子上的灰,这才落坐。忽而又问:“怎么没见你的弟弟?” 李莲蓬忙着系绳子,“啊”了一声,“什么?噢,在我还五岁的时候便去世了,染的肺咳,跟我娘一样。” 方多病以为戳人伤痛,一时心里五味杂陈。 这时,李莲蓬已经系好围裙,拿出一条活鱼,正要出门去剁,方多病一把拦住,尴尬的笑了笑:“我们有事,便不打扰了。” 二人离去。 至此方多病终于相信,李莲蓬就是李莲蓬。 第5章 人世多愁,总有变数 - 莲花楼之在下李莲蓬 - 江鲫郎 两人很快就到了云厝村。李莲蓬究竟是不是李莲花? ……那李莲花怎么会在云厝村呢?这得从四年前的七月十一日说起—— 七月十一日,李莲花断了少师剑,跳入江中,落在一船上。他向船夫借来笔墨写完绝笔信后,嘱咐道:“这封信,务必七月十三日送到一个叫方多病的手里,有劳。” 那船夫划着桨点头,又问:“公子去哪?” “去…” 李莲花顿了顿。觉得还是不妥,怕那时方多病仍纠缠不清,死活追着船夫问他的去处。便给了船夫他仅剩的五十两银子,待船夫走后,自己划船远去。 东海的另一头是什么? 李莲花也不知道。 “便去东海的尽头吧……” 李莲花独自一人坐在一艘简陋的小船上,手中紧紧握着那支略显破旧的船桨,沿着东海一路向东。 这已经是他在这片茫茫大海上漂泊的第三天了。从清晨到日暮,再从黑夜到黎明,日复一日。李莲花也不知自己究竟在这浩瀚无垠的东海上飘荡了多远。极目远眺,眼前只有无边无际的海水,根本看不到海的尽头。 海风吹过李莲花的脸庞,带来丝丝凉意,也吹干了他额头上不断渗出的汗水。碧茶之毒已漫入肺腑了,很明显这副身体已经疲惫不堪,支撑不了多久。 李莲花手一滑,船桨不慎掉进海里。中毒难忍的他实在没有力气,便索性靠在船上微闭着眼。想到自己已经漂了很远,任他方多病也找不着,便随遇而安,死在船上吧。 这一睡,便再没醒来。 这天夜里,本是万里无云的上空,忽然变得黑雨压城城欲摧。 不消片刻,豆大的雨点猛烈地砸向海面。然而李莲花仍旧沉沉的睡着,没有一丝察觉。 雨势越来越大,顷刻间风雨交加。本是平静的海水,忽而掀起万丈惊涛,整个海面陷进一片混乱狂暴之中。然而,就在这样恶劣的暴雨下,李莲花却依然毫无察觉。 突然,一道闪电划过,紧接着又是一声震耳欲聋的雷鸣。巨大的海浪猛地拍打着李莲花的船只,使得原本就摇摇欲坠的小船开始剧烈摇晃。随着风浪越来越大,船身终于不堪重负,缓缓倾斜过去。海水迅速涌入船舱,没过了他的身体。 最终,在又一个巨浪的冲击下,船彻底翻覆了…… ……… 大雨过后初涨潮,鱼会跳出水面。适宜出海打渔。 云厝村的海滩上躺着一人。 四天后,雨过天晴白云飘,一老渔夫来到江海撒网。却隐隐约约瞧着海草堆里有个人,躺在那一动不动。以为有人溺水,他心中一惊,赶忙跑上前去查看。 他拨开那人身上的烂草,看到那张面白如纸的脸,顿时惊愕: “李神医?” 渔翁忙探手一试,李莲花还有微弱的气息,这才松了口气。将李莲花背回家里中。 几日后,李莲花竟悠悠转醒。 他是被眼光刺的。日上三竿,一抹阳光从窗杦直透,李莲花猛地从床榻上坐起,用手挡住眼睛。 就这样持续了一会,一睁眼!看着周围清清切切的一切,李莲花一时恍惚,“难道东海的尽头便是生命的尽头?我…” …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他发现自己的视力竟突然变好了,很久没有这么清晰的看东西了。 李莲花掀开被子正要下榻,脚底一用劲,踩到了什么东西,那东西哼叫了一声,他吓一跳忙躲开脚。 ——那不是什么东西而是一只黄狗。这屋里暖和,老黄狗贪睡,正蜷在暖炕下睡回笼觉。奈何天来横祸,一只脚重重地踩在了它尾巴上,它“呜呼哀哉”的被惊吓醒。竟也不生气,只是讪讪的夹着尾巴走出门了。 李莲花莫名觉得这狗有点眼熟,便跟着那狗出了门,院子里一老翁正帮着老妪一块晾渔网。 “你醒了?李神医。”那渔翁突然放下手上活。 李莲花的视力突然变好,隔着十米他便认出了这个渔翁。只是神色俨然,淡淡道:“这里是?” “云厝村。”婆婆答道。 这老妪看起来八十好几,只是身子骨依旧健朗。她说着就走到李莲花身边,“你不记得老妪啦?” 李莲花又看了看一旁的老渔夫,记忆突然变清晰起来。 那还是好些年前了,李莲花因“医死人,药白骨”成为了轰动江湖的李神医。一时名满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一时名声大振。便吸引了四海八荒各种患有疑难杂症、求医问药的人。形形色色,非富即贫。 但李莲花不分高低贵贱,只要五两钱,谁都可治。不多不少,就得五两。 这渔夫听闻京城有个李神医,神通广大,无病不能,就连死人都能从阎王殿里请回来。不惜千里迢迢带着老婆子,赶来寻医。 传言这李神医脾气古怪,他也是抱着极小的希望前来求医的。看着吉祥紋莲花楼外排队看病的众人,渔夫眼里顿时没了光。因为相比别人,他连五两钱都没有,只抱着一只狗崽便来求医,机会实在渺茫。 不过,李莲花从莲花楼出来那一刻,他便愣住了。那是一个极具儒雅随和的人。等到与人看病时,待人也比自己想象中的要温和客气许多,李神医毫无傲慢之气。和传闻中的脾气古怪,更是一点不沾边。 李莲花得知他因给老婆子看病,实在身无分文时,也不为难。便要直接给她诊脉,不要这五分钱。渔夫眼里泛泪花,感激不尽。 给他抓好药后,李莲花要走。那老渔夫忙把怀里的狗崽塞给他,感激道:“家里没啥值钱的了,便用这只狗崽抵了吧。” 李莲花想推辞,那老翁却已离去…… ……如今。李莲花又看了看那只老黄狗,微微一笑。 它便是生狐狸精的老狗了——当年渔翁在一窝土狗中挑了毛色最漂亮的一只送给他。 李莲花取名:狐狸精。 第6章 已是经年久,来时不逢春 - 莲花楼之在下李莲蓬 - 江鲫郎 ——那李莲花看着这大黄狗,足足愣了片刻。他一时恍惚,心里五味杂陈:原来善恶有果,我当年只是用一副药,便让你铭记于心。多年后竟一眼认出我、将我从江滩上捡了回去。 渔夫见他愣愣的,却以为他的病还没被医好,真的忘了自己,忙指着黄狗,“李神医不记得我了?当年我送你一只狗崽,你、你给我开了药治好了我老婆子。” 李莲花摇摇头,“不记得,多谢您救命之恩,在下实在感激不尽。” 那渔翁一愣,“李神医真不记得?” 李莲花点点头,“老丈认错人了,我不是李神医。” 渔夫一时摸不着头,明明眼前这人和李神医长的同样的脸,况且他怎么会记错救命恩人的脸? 李莲花看出他的疑惑来,眸光一暗,开口道:“噢,在下李莲蓬。李神医是我的哥哥,他名莲花,我名莲蓬,我们乃是同胞兄弟。” “同胞兄弟?” 渔夫眉锁已解,这才点点头,冲他笑了笑放下心来。 “为何你会昏倒在沙滩边,而且病的这么重…” 渔夫又问。 李莲花刮了刮鼻子,故做悲伤无奈:“噢,多年前我们兄弟二人走散。我已寻他多年,不久前听人说京城有个李神医,刚好我的肺炎久治不愈,便乘船往京城去见那神医。不曾想我俩竟长的一模一样,我们兄弟二人欣喜无比,相认后连夜赶回老家…不曾想海上暴雨,他失足命丧东海,而我也是幸得一命……” “啊?李神医他…!” 那渔夫大惊失色,脸色骤变…一时不知如何开口,眼里沉沉了好久,才道:“本以为救了李神医一命,也算是报当年的恩情了…诶怎么会…” 忽而看着李莲蓬,“不过好在,救活了他的兄弟。…公子已病重痊愈,李神医九泉之下也会含笑的……” 李莲花这才想起他的碧茶毒,怪不得一觉醒来视力变好。李莲花不注意的摸了下耳朵。果然,碧茶已解,他正色道:“你治好了我的碧…我的病?” 渔翁摇摇头。 当天,他把李莲花背回家中,便去请村里的郎中前来给他诊治。那郎中把了把脉,连连摇头称此人病的太过奇怪,难以医治。但渔翁不肯放弃,仍旧每日悉心照料,喂他喝些鱼汤。 那郎中开的药也不管用,一连五天人都没醒,渔夫一时慌了神,正犹豫不知怎么办时。第二天,他家门口来了一个持剑之人。 那人一袭白衣,消瘦落魄。他好像早已知道李莲花就在他家,一进门开口就说自己能医治他的病,并让渔夫出门稍等片刻就好。 渔夫深信不疑,犹豫不定,但也别无他法,只好让他试了试。 …片刻后,白衣男子从屋里走出,吐出口血,朝渔夫道:“毒已解,两天后他会醒来的。” 渔夫见他吐血被吓的脸色骤白,一时相信他的话来,连忙感激:“敢问公子是?李神医醒来后我好告知。” 白衣男子摆摆手,“他无恙就好,不用让他知道。”后又把手上的剑放下,“这剑你替我给他,…还有这个。” 他又从怀里掏出一个绣花的袋子递给渔夫,神色虚弱却微微一笑,“这个一并给他吧。……记得照顾好他。” 说完,白衣男子便头也不回的消失了。渔夫到现在也不知那人是谁,从何来?又去了何处。 ………… 老翁说着,那老妪已经从屋里走了出来,将绣花袋子递给李莲蓬。 李莲花神色疑惑的打开,一块铁片。竟是!——四顾门 门主令。 “你可记得他的长相?!” 李莲花大惊,眸底一闪,突然凝重的看着渔夫。 “他虽然面色忧郁,但从衣着上仍看出是一位权贵之人,至于长什么样子…我实在想不起来了。” 老翁遗憾的叹了口气,忽然又道,“对了还有一把剑,他走时留给你一把剑,就在床头放着。” 李莲花立即去看。 …那是一把被二次加工的剑。李莲花沉沉的看着手中的剑,眼中失色,一时无言… 李莲花静静的看着那把曾经的——少师剑。 ……… 几天后,云厝村便传来了李神医丧失东海的消息… 只是…在云厝村,很少有人知道那“医死人,肉白骨”的李神医便是李相夷,也很少有人在意李神医是不是还有个弟弟李莲蓬?渔夫在李莲蓬病愈后也并没将他赶走…… “世上再无李莲花,从此以后,只有李莲蓬。” 就这样,一连几年,李莲花都住在云厝村…… 不知不觉,过了四年。那对老夫妇已相继离世,房子便只住李莲花一人了。而当初,李莲花的碧茶毒也并未解,那白衣男子并不知情自己并没有完全医治好他,毒症只解一年,一年后碧茶毒又复发。方多病第一次见李莲蓬的时候,他的病状就在加重。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重,视力也不再清晰,身体也寒冷如初。 ……所以等方多病这次再见他时,李莲蓬已经是个……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