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超时空典当铺 落霞村,一座三列老旧土屋平房中,破旧的木板床上正躺着一位耄耋之年的白发老者,老者眼神暗淡似将故去,但神色之中并无任何惶恐之色,有的只是淡淡的不甘与不舍。 果然还是等不到了吗?老者似乎知道自己大限将近,言语中多少有着几分遗憾。 抬头看了眼守护在一旁,一身正式西装戴着眼镜满脸斯文的儿子,老人沧桑的脸上多了几分无奈。 这儿子的性子一点不像自己啊,但却是个过安稳日子的人,我走后倒是可以放心了,当视线落在孙子身上时,终于多了几分暖色,似乎回想起了穿着开裆裤到处掏鸟蛋抓青蛙的调皮蛋,这孙子打架捣蛋的劲有我年轻时的风采,托付给他的话,也许才是正确的选择吧。 你们几个先出去吧,我有事要亲口和云儿交待!咳,咳,断断续续的声音再加上剧烈的咳嗽,似乎随时都可能断气一般,听得守护在一旁的家人心中一荡,连忙转身离出。 孟云连忙上前,低头附耳在爷爷的身前,恨不得将爷爷接下来所说的每一个字都烙印在心间。 云儿,我要离开了,但我心中有一个秘密却从未和任何人说起过,即便你父亲也并不知道,我孟氏一族代代经营典当铺,你可想过其中原因,这典当铺不可断绝,但你爸却无意此事,你可愿接手? 我愿意!此时此刻,别说一个,就是爷爷有一万个要求孟云也会答应下来,只因眼前这个即将离开人世的老者,是自己最亲最近的爷爷。 那好,你接下来说的话,你要一字不落的记下,我孟家....... 随着爷爷的话语中传来的气息越来越弱,孟云的眼角渐渐湿润,思绪不由的回到了过去。 孟云生性好动,虽然天资聪慧,却不喜学习,学业不佳,这与父亲的斯文儒雅完全不同,他不喜欢城市里的嘈杂。 孟云从小就喜欢在村子里和小伙伴一起抓鸡撵狗,调皮捣蛋是每天的必修课,城市里繁华的闹市和格调相同的精致居室,在他看来就像是一个金丝笼,他更爱自由的翱翔,与不愿去城市中居住的爷爷的脾性相同,爷孙俩也就格外的亲近。 小时候,孟云一直觉得爷爷是个很奇怪的人,因为爷爷每天都会走入偏房的典当铺之中,一屁股坐在太师椅上,一坐就是很久,爷爷似乎很喜欢在其中发呆,好奇的孟云自然也跟着进去看过,这典当铺里面很是空旷,侧房内不过20平方大小,内有一个大大的木制柜台与一张太师椅,柜台连着铁焊的窗台,窗台上留出一个长放形的物品口,若从外面看去,就能够发现,这窗台上还有一对看起来十分破旧的长方形木雕对联,上面有着虫噬雨侵的痕迹,似乎有着悠久的历史,左侧上书:可尝平生愿,右侧上书:能补一世憾,上提:孟氏典当铺,入木三分的字迹在时间的腐蚀下也变得残缺,但孟云第一次看到时,还是有一种心灵被震撼到的感觉,这是一种多么狂妄和霸气的提字,这就是我孟家世代相传的典当铺吗? ...................................... 三月之后,在父母不解和邻居嘲笑的目光中,孟云将自己的老板痛快的抄了后,回到了,那个少年时嬉笑玩闹的小村落。 看着熟悉的村落和一张张和蔼的脸庞,孟云咧嘴一笑,这里的空气很自由啊! 小云,你回来了啊?这次一定要多住些日子,你看看村里与你同龄的大壮都结婚了,你们小时候那么要好,现在他的女儿都可以到处跑了,你还单身着,要不梅姨给你介绍一个? 小云,你这次是要回老家住吧,你爷爷走后,这几个月也没人去打理,肯定乱糟糟的,要不你先去我家住一晚,你看这天色也晚了。 小云,我刚刚抓野兔,要不你去我家,先吃个晚饭吧。 孟云连忙摇头一一回绝,扬扬了扬手中提着满满东西的塑料袋。 看,这是我刚刚买的肉食,酒和一些香纸,我想先去给爷爷上个香。 打发完热情的众人,孟云再次来到了老屋前,破旧的老屋,因为三个月没有住人显得更加破败,放下手中的事物,孟云打扫了起来。 月升日落,圆圆的月亮已经不知在何时升了起来,老屋中的积尘与蜘蛛网也被孟云打扫一空,看了看手机,离12点只剩下10分钟了,提起塑料袋,孟云将其中的香纸肉食还有白酒全部拿了出来。 当12那一刻来临的时候,孟云轻敲了柜台三下,扎破食指,滴上一滴血液。 啪!打火机上窜出橘黄色的火花,点燃香纸,摆好肉食,倒上白酒,孟云席地而坐,静静的等待着爷爷口中那一刻的来临,脑海中似乎再次响起爷爷临终时的话语。 我孟氏一族世代以典当为生,从第一代家主口中传出,说千年后这典当铺中有大造化,时至今日我孟氏以是第32代,若应验今年9月15,则是千年之际,可惜我时日不多,命中没有那份造化,9月15月那天,云儿,你当来到典当铺中,零点之时,轻扣柜台三声,并滴上血液,便可验证。 将手中的最后一张纸钱烧尽,孟云也并未发现有半分变化,窗台外还是漆黑一片,农村睡的比较早,晚上8,9点就全部关灯睡觉,此时自然看不到什么灯光。 难道爷爷所说的是假的,孟云摇了摇头。 呼!一阵阴风吹来,孟云不住的打了个冷颤。 这个季节的风应该不至于让自己感觉冷才对,转念一想,孟云额头上冷汗直流,根根汗毛立起,坚难的转身,窗外一双血红的双眼,让他心头一颤,一阵阴森恐怖的味道在心中弥漫。 铿铿!一只长满长毛散发着森森鬼气的利爪在铁制的窗台上划出点点火光,孟云目光呆滞的看着眼前的一切,不知何时天空中的月亮满是血色,从中散发出血色的光芒,将整个世界都渲染成暗红之色,透过窗台,一双双血红的眼睛充满欲望的盯着自己,那种感觉就像是一只落入狼群的羔羊,而此时的孟云,正是那只羔羊,而等待他的只会是死亡。 我到底来到了那里,这里还是地球吗?为什么我会被这些恐怖的怪物包围,这突然发生的一切难道就是爷爷口中所说的造化? 第二章 鬼大哥,请说普通话! 在那未知怪物准备第二次攻击典当铺时,窗口上两只老旧的对联木牌不停的颤抖,瞬时间活了过来,其上字符蠕动散发出耀眼的金光,一左一右猛的伸出两只金光手臂,大手一握将那怪物直抓在手心,左右一拉,澧起大片的乌黑血液,怪物瞬间死亡,木牌光芒也暗淡了下去,似乎只是一对老旧的老牌,可是刚才那一幕却将剩下的怪物,一个个吓得跪服在地上,身形颤抖不已,大气都不敢出一口气。 众多怪物的异状,引起了一尊身穿黝黑白骨盔甲手拿大刀,身高八尺鬼将的注意,这鬼将除了身有盔甲武器外,头上更是插着一根赤红羽毛,头颅内的鬼火不以其它鬼物一般波动不已,反而平静之中显得有几分睿智,当其视线落在典当铺里的孟云身上时,双眼中的鬼火一盛但瞬间又熄灭了下去,那从对联木牌中伸出的金色手臂是他绝对无法抗衡的存在。 鬼将心想,这人类怕是吃不得啊,鬼将视线再次落在孟云身旁的火盆和酒肉上,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有吃酒肉了,此时一见,那种欲望瞬间在心中爆发,一定要弄到手。 一念至此,鬼将扫开挡在路上的各种鬼物,几步来到典当铺前。 掌柜的!我想当一些东西,鬼将站在柜台前,挤出几丝笑容,努力让自己恐怖的鬼脸看起来和善几分。 孟云虽然平时也自称胆大,但此时站在窗前,来典当的却是“活生生”的鬼啊,心中一阵发颤,汗毛立起,我的第一单生意是和鬼做? 孟云转念一想,这鬼物定然是伤不到自己,不然那里还会在这里客客气气的讲话,索性破罐子破摔,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鬼物说不定能给自己带来些宝物也说不定,这生意他孟云做了。 你想当什么,我这里有些钱财和酒肉,你把准备典当的东西拿出来给我看看,我估估价。这钱财自然是冥币,火盆中那些烧给孟云爷爷的纸钱,此时已经变成了满盆了印着奇怪纹路的冥币。 给,你看看值多少钱,那鬼将在也不知从身上那里掏出一块脸盆大小一指来厚的玉石盘,从窗口递了进出,这玉石盘上有三道裂缝,上面还有些孟云看不懂的纹路,接过玉石盘的孟云一边假装检查,心中却是狂喜,好大的一块玉啊,这得买多少钱啊。 平静了下狂喜的心情,孟云在思索着这玉石盘得当多少钱,但转念一想,火盆中的钱不过是自己烧的纸币而已,回头再烧点就是,全给他也没什么。 那,给你一盆。 放下玉石盘,孟云转身将地上的一火盆的冥币递了出去。 好,爽快。 鬼将在一众鬼物羡慕的神色之中,一脸欢喜的从火盆中捞起大把的冥币,脸上笑开了花,心中在呐喊:这一次真是赚大了,一块没用的阵盘就换了那么多钱,我还以为他只会给我几张,居然直接给我一盆,真是土豪啊,这人是不是傻啊? 孟云看向那恐怖的鬼脸瞬间也觉得好看了许多,心中暗笑,这算是死当吧,这一火盆纸币换一大块玉石的生意实在是太赚了,瞟了眼鬼将,孟云心想这样做是不是太不厚道了,这算不算“骗鬼”,不过就算鬼将现在想赎回玉石盘,孟云也不会认账,自己掉坑里的怪谁,这鬼是不是SB? 孟云和鬼将相视一笑,都觉得对方是个财主,更是个傻货,孟云眼神转动,心想着怎么再赚一笔,而鬼将却是盯着酒肉,想着怎么弄过来。 不知这位鬼兄,高姓大名啊,我叫孟云,鬼兄容貌过人,气质不凡,在下敬仰已久,今日一见果然是让人眼前一亮。 鬼将顿时楞住了,心想:这人还真是傻子,我这容貌是可以吓得死人吧,这气质难道说的是这森森鬼气?还敬仰已久?这人看起来也才20多岁,我死了都几百年了,也不是什么名人,你上那里听说我去?不过伸手不打笑脸人,我也吹捧吹捧他,然后也好再拿些垃圾换他的酒肉。 这位小兄弟,你叫我罗大哥就好了,为兄痴长几百岁而已,今日一见孟兄弟,便知孟兄弟非池中之物,举手投足间皆有大家风范,而这还是次要,关键是孟兄弟长得剑眉星目,貌比潘安,实在是人中龙凤啊,实乃是当世少见...... 孟云与鬼将相互拍着马屁,周围围观的鬼物却是受不了,一个个举爪按住耳朵,这鬼将大人口中的话简直就是一本花样马屁大全。 罗大哥,你看小弟这里还有些酒肉,你我一见如故,原本送给你也无彷,但耐何家中老父亲年迈,体弱多病,需要钱财医治,罗大哥随便再拿十个八个玉石盘,我就换给你,就算是帮兄弟一把,你看怎么样?孟云一脸期待的看着窗前的鬼将。 玉石盘而已,算不得什么,你喊我一声罗大哥,别说十个八个,就是千个百个,我也给你,说着就在身体上摸。 孟云瞬间狂喜,这样的马屁他觉得他还可以再来十次。 额,你看为兄这记性,定是忘记带了,你我兄弟情深,为兄既然说了给你千个百个就一定会给你,与你一顿说道,为兄也渴了饿了,你先将酒肉给予为兄,为兄下次多给你两倍玉石,你觉得怎样? 我艹,这鬼比我还精,连兄弟情深都出来了,见面还没十分钟,有个屁的情,想吃我的酒肉,不拿东西来当,那是不可能的。 罗大哥,你说什么?突然有点耳鸣,你再说一次?孟云估意揉了揉双耳,心中却是暗笑,比套路?我还玩不过你几百年前的人? 鬼将一看孟云表情动作不似作假,便又再说了一次。 罗大哥,你说什么?我听不懂,你说的是那里的方言?你能不能讲普通话?孟云一脸无辜和心伤 普通话?那是什么话?鬼将心中疑惑,但也看明白了,眼前这人类滑溜的很,不给点实际的好处,是不可能吃到酒肉的。 伸手对着一个身形瘦小,手拿着破碗的鬼物一抓,一颗呈黑白之色的色子便出现在鬼将手中,被抢的鬼物大喊大叫,鬼将却是懒得理会。 给,我用这个典当,就换你的酒肉,你看怎么样? 接过色子,孟云发现这色子除了颜色古怪之外,并没有其它特殊之处,但看到那被抢的鬼物大喊大叫,便知其不是凡物,心中多了几分惊喜,但孟云脸上却是没有表现出来,面不改色,这应该是一个好掌柜的基础吧。 这枚色子,也只能无聊的时候玩玩,没有什么实际用处,材质也一般,但看在孟大哥的面子上,我就给你.... 好,鬼将耸动了下他那干涸了几百年的喉咙,鬼将感觉眼前的人类实在是太好糊弄了。 些肉,孟云终于将自己的话说完了,大笑道:罗大哥果然爽快,来肉给你。 孟云心中也并不没有想过将东西拿来,酒肉不拿出去的想法,但冥冥中他感觉到如果他这样做了,后果会很严重。 鬼将吃着熟肉,眼睛直直的盯着孟云故意拿在手中晃动的酒水,心中一狠,拉过身边一只趴在地上猛吸肉香,懒散如泥的鬼物。 咔嚓! 鬼将直接将鬼物的肋骨拉下来一根,便想丢给孟云换酒。 不要! 随着孟云话落,一层淡淡的金芒将典当铺笼罩,肋骨撞在上面弹了回去,孟云心中想道:这鬼将实在是想酒想疯了,扯根鬼肋骨就想要酒喝,这肋骨他孟云可不收。 嗡! 一阵轻响在脑海中响起,四周的一切都渐渐的模糊了起来,孟云心中却是明白,只怕是到了要离开的时候,便宜你这老鬼了,将手中的酒水向着窗外扔出。 鬼将眼见飞来的酒水,并没有伸手去接,将手中的未知鬼物的肋骨一搓,瞬间形成一串由9颗龙眼大小白骨组成的手链,在典当铺彻底消失之前,扔了进去。 接过快要坠地的酒水,鬼将狂灌一口,转头看着典当铺消失的地方,开口道:便宜你小子了,这酒水换亏啦。 第三章 赌鬼的色子 眼前一花,当孟云再次回过神来时,发现天空中的月亮又恢复了以前的银白,村庄里的点点灯火也在夜色之中散发着淡淡的光芒。 回来了吗? 孟云感觉刚才的一切似乎就像一场离奇诡异的梦境,但手中的色子,手链,以及白玉盘仿佛在告诉他,之前的一切并非虚幻,拿出手机看了看,上面的时间显示是12:10,也就是说孟云一共在那未知的鬼域之中待了十分钟。 这颇大的白玉盘一看就价值不菲,显然是个宝物,这手链却是那未知鬼物的肋骨做成,握在手中不时的传来一阵暖意,让人身心愉悦,也是不错,唯独这黑白之色的色子,非金非木,非土非石,看不出是什么材质,也感觉不出有什么神异。 这呈黑白双色的色子,除了颜色与普通色子有些差异之外,却是并无奇异之处,但孟云却是看到那鬼将从鬼物手中抢来时,那鬼物反应激烈,应该有其神异之处,将白玉盘放在膝盖上,戴上白骨手链,孟云仔细的端详起了色子。 良久之后,孟云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还是一无所获啊,但孟云却有着自己的执着和耐性,以及解开未知事物秘密的兴奋感,驱使着他忘乎所以的探索。 将色子放在月光下投影,放在水里泡,放在火里烧,所有能够尝试的方法,孟云都去尝试了一遍,到头来却还是发现还是半点用也没有。 时间流逝,早起的晨光透过窗户,照耀在孟云无奈的脸上,皱起的眉头显示着孟云的烦躁和一无所获。 扣!扣!急促而快速的敲门声显示着来人的紧张而急切的声音。 云哥,你在不在家啊?陌生而熟悉的声音从屋外响起。 孟云回过神来,听声音孟云便知道来人是谁,来人是孟云小时候的玩伴大名叫孟强,小名大壮,应该是听闻孟云回来了,才来过来找他,只是这大清早的为何这么急躁,以孟强敦厚的性子,应该不会如此才对,这其中只怕另有隐情。 心中有些烦躁的孟云,将手中的色子随手一抛,黑白色的色子呈抛物线,落在柜台之上翻滚中带着一路的脆响,刹那间,孟云的眼睛直了,色子落定的地方,柜面之上浮现几行小字,这小字呈半透明之色,半悬在柜面之上,似云似雾。 孟云走进一看,心中顿时大喜,原来如此,这色子果真神异不凡。 门外的敲门声还在响起,孟云按捺下狂喜的心情,将白玉盘收在角落处,拿些杂物盖好。 而后抬起右手的手背,拿出小刀在上面轻轻的划出一道小口,将黑白之色的色子往上一按,当色子与皮肤上的血液相接触的那一瞬间,色子猛的一变如同一道水流一般涌向手背,眨眼之间,色子消失,一个黑白双色的色子纹身,出现在孟云的右手手背之上。 而在此时,门外敲门的孟强却是心如刀割,这幼时最要好的玩伴此时连大门都不开。 难道他知道自己是来找他借钱的?但是即使如此,也太让人心酸了啊。 大壮,要我说孟云这小子从小就圆滑,是个从不吃亏的主,你现在急需要用钱,而且数额还挺大,一般人都不愿意借你,你看看,你从昨天晚上跑到现在,一夜未睡,现在也才借到5万块钱,还差20万的大头,这根本就不是一时半会能够凑齐的,你只要把你家的房子抵押给我,20万我立刻拿给你,你看怎么样? 大门外,一脸老实的孟强被一个剃着寸头的消瘦年轻说得一楞一楞,那张疲惫不堪的脸上显示着怒容和无奈,一幅世态炎凉之感,与孟云同龄但却多了几分沧桑之态。 消瘦年轻眼见孟强被自己说得楞住,顿时知道有戏,一边贬低着孟云,一边说着自己如何仗义,似乎他就是特意来搭救孟强的救星,而孟强还不识好人心的将他拒之门外。 看了眼依旧紧闭的大门,孟强心里的最后一道防线终于被消瘦年轻攻破了。 这孟云变了啊,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他却将我拒之门外,孟强的脸上浮现几丝痛苦之色,紧握的双手之上青筋爆起。 年幼时,那个带着自己抓鸡撵狗,带着自己到处打架惹祸,却能在最后将一切责任扛在自己肩膀上的孟云,再也回不来了,孟强的眼框湿润了,这落下的不是泪,是兄弟之情,是一份死去的记忆。 好,我...... 孟强的回答让消瘦青年瞬间狂喜,一脸计谋得呈之色。 这越重感情的人,他的钱就越好赚,说来,让孟强来孟云家借钱,还是他出的主意。 说来也很简单,在孟强心里一直将孟云视为最后的屏障,从小就喜欢跟在孟云屁股后面跑,性格敦厚的他,喜欢将孟云作为自己的依靠,即使是现在也依旧如此。 对于头脑简单的大壮,消瘦青年也是十分了解,若是未尝试过,孟强心里总存在这一丝侥幸,但现在吃了闭门羹,这孟强只怕心也死了,孟强啊孟强,兄弟也是混口饭吃,你这房子抵押给我,也是你情我愿,到时候流落街头可别怨我。 另外,在消瘦青年的心里总觉得,20万是一个很大的数目,在农村并不是谁都能够随意拿出来的,在他看来,孟云不过是一个刚刚失去工作的人,那里来的钱,面对孟强拿不出来钱,他肯定尴尬,不开门,孟强就会自动放弃,甚至两人的友情破裂也说不定,自己是怎么样都得益,甚至他在心里希望孟云开门,他想看看当年那个经常欺负他的家伙,犯难什么的模样。 咯吱!紧闭的大门终于大开。 从中走出的身影让二人一怔,孟强的脸上有着泪水和欣喜,就像是找到了主心骨一般,而那消瘦年轻却是多了几分惶恐,身体更是一缩,似乎是那见了老鼠的猫,那是身体本能的行为,不为别的,这孟云小时候在村里就是一霸,他可没少挨孟云的揍。 猴子,你听说你现在到处放高利贷,怎么?你这猴子成精了,连我兄弟都敢忽悠? 在屋内听到几句的孟云火上心头,这小子连同村的人也坑,孟强那镇上的三层小楼怎么可能只值20万,虽然还知道孟强为什么要这么多钱,但孟云却不想自己的兄弟上当受骗。 云哥,你说的那里的话,你怎么敢坑你的兄弟,我们一起玩到大的,你还不知道猴子我,只是这孟强的女儿出了车祸,现在急需用钱,凑了五万,现在还差20万,今天之内就要交到医院,我想以云哥的能力,这点小钱,应该不成问题吧? 猴子的童年虽然被孟云打的有点阴影,总有点怕怕的感觉,他知道孟云出来了,这单生意很难做成,但却不妨碍他用言语讥讽孟云,甚至当孟云拿不出钱来的时候,他也不是没有机会。 大壮,你女儿出车祸了怎么不和我说,孟云抬手就给了孟强一个“板栗”。 孟强摸着脑袋,大喊着“痛”的同时,脸上却是多了几分欣喜,年幼时,自己每次惹祸之后,孟云都会给自己来这么一下,而在那之后,孟云就会把所有的一切扛下来。 20万是吧?什么时候要? 医院通知最迟今晚一定要交齐,孟强如实的回答着,心中却是没有任何疑虑,有的只是长久以来养成的信任。 你先回医院吧,钱,中午吃饭的时候给你!看着一脸疲惫却心中欣喜的孟强,孟云脸上多了几分怒火,转身裂嘴一笑。 猴子!你身上又长虱子了吧?是不是痒了?来我给你挠挠。 第四章 疯狂刮刮乐 小镇银行ATM机前,孟云将银行卡中仅存的5000元,取了出来,这些是本钱。 孟云已经开口要在中午给孟强拿出20万医药费,自然不是孟云无的放矢,而是他有那个自信,而这自信则是源自于,右手手背上的黑白色的色子纹身。 “接下来就看你的了”孟云对着右手手背,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 “买一张影响不了你的一生,中一张改变你的一生”福彩站上的显示屏上滚动着一句充满诱惑力的话,细想的话也的确如此,但那中奖却又有多少人呢? 老板,那种刮刮乐奖金最多?刚刚踏入大门,孟云就喊了一句 彩票站里,有几个正在买彩票或玩刮刮乐的中年人顿时心中发笑“这年轻人是个“菜鸟”啊,那有一进门就问那种奖金高的,还是头一回见这么“S”的年轻人”。 正在柜台前的老板,心中一喜,这年轻人一脸我要中五百万的表情,让老板觉得,来得是一头大肥羊。 我这里玩“彩运亨通”的挺多,10元一张,奖金也非常的高,小伙子,你要不试试? 好! 就“彩运亨通”吧,孟云一脸无所谓的说道,似乎成竹在胸。 你想买几张? 说着老板将柜台上的一叠刮刮乐推到了孟云的身前,看那意思是让孟云随便选几张。 先买一百张吧! 拿出十张百元大抄,然后在一众人目瞪口呆的神色之中压在了桌子上。 老板一脸高兴的去拿钱,而坐在身后几名老手,看向孟云的眼神变了,心想“这家伙要么是傻子,要么是家里有钱没地方花,那有人一上来就买一百张的,那些玩的起兴,买的多还可以理解,像这种他们还是头一次见到”。 小伙子,你听老哥一句劝,这刮刮乐玩玩就好,千万别当真,这东西和赌博一样,小玩看看手气还行,若是较真,那最后都会输的很惨,说话的一名脸色有些沧桑之色的中年男子。 谢谢你的提醒,不过我已经决定了,就不劳老哥你费心了,要是中了大奖,回头我请老哥喝酒。 你这小子,好话不听,待会有得你哭的时候。孟云不识趣,让中年男子有些不岔。 老板一听,嘿嘿一笑,这小伙子倒也圆滑,只是怕最后会输的很惨,那些以为自己运气逆天最后却输得一干二净的青年人,他还是见过不少。 这柜台上的刮刮乐,怕是不够一百张吧?孟云看着只顾着高兴的老板。 老板一拍脑门,你看我这记性,我立刻就给你拿,说着便拿出一盒子的刮刮乐,大约有千多张,分成十包,每包一百张。 孟云抬起右手,从十包刮刮乐上摸过,在每包刮刮乐上停留了大概一秒钟,似乎在感受什么一般。 这小子还弄得煞有其事的样子,这样摸一下就能知道有没有奖,别开玩笑了好不好,你以为是摸麻将啊? 身后一名看不过去的男子,言语间甚是讥讽,不为其它,只因嫉妒孟云能够随手扔出千元来。 老板,你这里就只有这些了吗? 还有,还有! 老板对于孟云这种随手就买一百张的大主顾还是比较在意的,不然就孟云这种要求,要是别人提,他理都不会理。 老板再次从仓库里拿出两盒刮刮乐,虽然按照孟云的说法做了,但心中多少还是有些不高兴,开口说道:我这里就这么多刮刮乐了,你要是找不到自己满意的,我可不管,先说好,钱我可不退。 没有理会老板的言语,孟云又重复这之前的动作。 1点,3点,孟云盯着手上的色子纹身,色子纹身上的点数在不断的滚动,但这只有孟云能够看出来点数的变化,在其它人眼里却是空白一片。 当孟云再次摸到一包刮刮乐时,色子正面变成了6点,孟云心头一喜,拿出了一包刮刮乐放在身前,在老板以为就此结束的时候,孟云又神情兴奋的接连拿出两包,而后略显遗憾的收手。 这一包一百张,小伙子...... 孟云自然知道老板想说的是什么,再次扔出二十张大钞,老板便一脸开心的递出一枚硬币,说什么“以钱引钱”讨个好彩头。 提着三百张刮刮乐,孟云可没打算自己刮。 老板,你这里有监视器吗? 有的,有的! 老板虽然不知道孟云为什么这样问,但对于这头大肥羊,他还是得供着。 几位老哥,你看我这里有三百张刮刮乐,我给你们五人每人60张刮刮乐,你们帮我刮,我给各位每人辛苦费一百元,你们觉得怎么样? 几人一听,顿时眉头一提,还有这等好事,这买刮刮乐,和彩票,很多人就是喜欢开奖那一瞬间的刺激,这也是赌博的魅力所在。 小伙子,要不我也帮你刮吧,你看怎么样?老板一见帮忙刮还有钱拿,自然也不愿意错过。 “行,这好话我说了,这丑话我就不提了,我相信几位大哥都是明白人”话音一落,孟云视线横扫过几人,颇有几分意气风发之感。 这是自然,开出的奖金,我们绝对不会私藏,但是若没有,小伙子,你可便怨在我们身上。 将几人身前的圆桌扫空,连带老板在内6人围坐在一起,拆开包装,三百张刮刮乐堆积在几人面前,一人拿起一枚硬币,便开始愉快的开奖过程。 而孟云则是站在几人的身后,防止几人开奖后私藏,那来回扫视的眼睛,如同在监考的老师,而学生则是在刮奖的几人。 5,10,20,50,100,几人在刮奖,各种数额的奖金都开始出现了,不过都是小额奖金,总的来说入不付出,几人刮了一百来张,所得金额也不过才3百多元。 我中了一张500的,老板拿起手中的奖票,似乎想要看到孟云眼中的惊喜,却发现孟云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老板转念一想,“也对,这别人买一张两张,中500的话,自然高兴,这小伙子一口气买了三千块的,中一个500的还不够回本,自然算不得什么”。 刮奖还在继续,隐陆陆续续的小奖让孟云疑惑的向着手背上的色子纹身看去,这已经刮了二百来张,所得金额也才1千出头,若没有意外,孟云还次算是亏大发了。 小伙子,还剩下十张,你看看你是不是自己刮一下,我们手臭,也许你会好运呢? 老板几人有点不好意思,特意留下来十张,想让孟云也参入进来,这样一来也许在心里会好受一点。 第五章 赌鬼色子的秘密 好! 几人纷纷起身,孟云拉过椅子坐下,将仅剩下的十张刮刮乐划到了身前,拿起一枚硬币便刮了起来,不得不说的是,在开奖的那一瞬间刺激的确让人入迷。 一连刮开6张,孟云硬是连一张5元的都没有刮中,围观的几人心中纷纷宽慰不少. 这不,不是我们手气差,对比你来说,我们的手气还算不错的。 硬币划过胶质的票面,一个1字出现在前头,孟云还算镇定,周围比较老道的几人,一看这字的大小与位置,就知道这后面还跟着零。 这张最少是1000的,甚至还有可能是一万的,那一脸沧桑的中年男子开口说道。 这小子运气不错,要是一万的就赚了。 要是1000的,那还是赔。 没有理会围观者的吵闹,横着一划,奖金就这样赤裸裸的展现在众人面前。 一个,二个,,,五个零,是十万,这小子运气太好了,居然中的是十万。 这是我们店里的第一个十万,这是大奖啊。 这运气实在是太逆天了。 没有在意围观者的惊呼,因为这离自己预定的20万目标还差上十万,孟云再次刮了起来。 眼见孟云神色平静的继续刮奖,众人也不由的对孟云多看了一眼,就这份镇定自若可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接下来,连开的两张,一张500,一张100,但由于刚刚中了十万,此时的小奖自然不被众人放在眼里,他们静静的盯着孟云手中的最后一张刮刮乐,他们想知道,在那里是否有更大的惊喜在等待着他们。 硬币划过,起头的是2,众人在期待,心想:应该不会是20万吧。 怎么可能,那有那么好的运气。 孟云也不含糊,横着就是一划。 真的是20万!加上之前的10万,居然一次中了30多万。 这运气实在是太好了!众人有些目瞪口呆,似乎此时除了这句话之外已经想不起来其它的言语,看着从始至终都一脸平静的孟云。 这个年轻人似乎从一开始就知道一切一般,他的脸上没有半分的惊喜,这实在有些匪夷所思,要知道就算是一个千万富翁,在赌博是赢了一万块钱也是会笑的,不在于多少,而在于开奖时那种刺激的心情,他从一开始就知道会中奖?老板神色复杂的看着平静的孟云。 能中30万,其实已经有些出乎孟云的预料,但也在情理之中,原因无他,这一切的一切都源出那颗呈黑白色的色子纹身。 而且孟云更是想明白了,为什么三百张,几人刮了290张却没有得到大奖,而自己才刮十张就得了30万,这色子显示的是自己的运气,若让几人刮完,很有可能这三十万是不会出现的。 回想起早晨时,显现在柜台上的半透明文字,孟云到现在才真的确认,那一切都是真实存在的。 赌鬼色子:这是一颗被赌鬼视若珍宝的色子,若一个人在生前嗜赌一生,并因赌而死,其对赌的执念千年不散,即便为鬼矣不悔改,便有一定的几率诞生出“赌鬼色子”。 能力:将赌鬼色子融入自身,当你进行与赌博相关的事宜时,设置好前置条件便可使用,色子分为1点至6点,每一点为15%概率,最高为90%。 副作用:每次使用它,你都将消耗一定的体力,长时间使用你将陷入虚弱。 这便是赌鬼色子的秘密,其实在这家彩票站也不是孟云随便选的,在些之前孟云已经去过了几家彩票站,但一张彩票也没有买就离开了。 孟云用的方法是当他来到一家彩票站时,便进行赌博,将前置条件设定为“我打赌可以在这家彩票站赢得20万元以上”,手背上的纹身色子滚动,几次赌博中最高为60%,但眼前的这家的彩票站却是90%。 而在之后,孟云去摸刮刮乐,设置的前置条件是“我接触的这包彩票可以获益十万以上”孟云选的三包刮刮乐分别为75%,和两个90%。 是以孟云得到30万却并不觉得怎么意外,而让孟云感觉疑惑的是,赌鬼色子被他用了近40次却并没有出现所说的副作用。 孟云没有注意到的是,那串12颗圆润如玉的白骨珠,其中四颗已经失去了光泽,变得如同真正的白骨一般惨白一片。 拿起一张500的刮刮乐,孟云将其递给了老板,开口道:我想快点拿到钱,至于我走后,你愿意怎样庆祝宣传那是你的事。 “好说,好说”,老板乐呵呵的接过,他怎么会听不明白孟云话里面的意思。 这桌上开出来的钱,就当是给大家的辛苦费了。 几人闻言大喜,这可是有一千多块啊,也是,人家中了三十万,自然不在乎这点小钱,但对于他们可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这也算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小兄弟,你真是大气! 小兄弟,你是我见过最士豪的人。 懒得去听那些赞扬,随手拿起一个黑色的塑料袋,便将老板拿来的钱全部装了进出。 能顺利的将钱弄到手,孟云并不像表面上那么平静,心中多多少少还是有几分兴奋,只是这些却没必要在陌生人面前表现出来而已。 .................................. 市立医院,重症监护室内,病床上躺着一名三岁左右的小女孩,女孩扎着马尾,原本乖巧的脸蛋上泛着几丝痛苦和苍白,但却挤出几丝笑容,轻声的说着些什么。 妈妈不哭,不哭!甜甜没事的,甜甜一点也不痛,乖巧的从被窝里伸出一只小手,轻轻的将妈妈脸上的泪水划落,将手上的泪水往口中一塞。 好咸!妈妈的泪水一点也不好吃,你再哭,甜甜就变成咸咸了。 孟先生,请你出来一下!门外的医生的声音,让孟强回过神来。 孟先生,你女儿的病情已经不能再拖了,时间久了的话,只怕无力回天,我们也很想帮你,也很同情你,但如果你不能凑齐手术费的话,手术是没有办法进行的,请务必在今天之内交上手术费用。 回到病房,孟强扫过聚在房间中的亲友,但视线对焦的那一刹那,他们都在回避,孟强自然是明白这意味着什么,看着泪如泉涌的妻子和躺在床上的女儿,孟强心如刀割,但,他又能如何,20万就像一座大山,狠狠的压在他的身上,将他压得喘不过气来,要将他活活的压死。 大壮,搞定了,走,我们去交手术费用吧! 突然响起的声音刹那间吸收了所有人的注意,四目相对之下,孟强感觉到那坐山“没了”。 第六章 三带一?一带三? 手术顺利的结束,孟强家的亲友安下心来,便纷纷离开,看着小女孩脸上痛苦的神色和那缠满绷带的双腿,孟云心头有一种无名火在烧。 中午了,也到吃饭时间了,大壮还有弟妹,我们一起去吃个饭吧? 孟强本想拒绝,但一想到孟云没吃,便应了下来,但孟强的老婆执意要留下来照顾女儿,便没有去。 临走前,孟云从黑色塑料袋中拿出两沓递给了弟妹,这女孩也是个实诚人,说什么也不要,孟云说是借的,让给干女儿买点东西,才勉强收下。 是的,就在刚刚,孟云决定将孟强的女儿甜甜认个干女儿,。 原因无他,在过去,他不过是一个普通职员,能给的不多,只能管好自己,那里还顾得上别人,“饭得吃不上了,那里还谈得了感情”。 坐落在江边的江滨大酒店里,豪华包间内,孟强几杯酒水下肚,脸色便沉了下来。 云哥,甜甜这事,我们认了,现在只要她能够好起来,其它的一切都不重要。 嘭!孟云猛的一拍桌子 大壮,我没跟你说过,被人打了,就要双倍打回去吗? 孟云凌厉的眼神让大壮垂下了脑袋,他真的不想吗?不是,只是车祸后,司机肇事逃逸,现场有监控,但警方却说摄像头坏了,不给看,他是老实,但他可不傻,自然明白其中的猫腻。 根据当时在场的人说,撞人的是一辆黑色的跑车,当时天下着小雨,甜甜正在过人行横道,也不知踩到什么滑倒在地,还没起身就被飞奔过来不曾减速的跑车从腿上压了过去,而且那时候还是绿灯,孟强不敢想像,若那跑车再偏上一些那会是怎样的结局。 孟强不说,甚至表现得有些懦弱,孟云当然知道这是为什么。 是怕给我惹来应付不了的麻烦吗? 这小子还是和当年一样,为别人考虑总比为自己考虑的多一些。 “这事交给我了”孟云拍了拍孟强的肩膀说道 饭毕,刚刚踏出酒店大门的孟强还是一脸的担忧,而孟云则是一脸的思索之色。 “救人啊,有人跳江了” 孟云抬头向着江边看出,只见大桥上一前一后,两道身影从大桥上坠落,长头发长裙,应该是两个女生,然而这却不是结束,在两个女生坠落后,孟云眼见一个身穿黑色西服的男子从大桥上一跃而下,孟云心中一动,这事只怕不是自杀那么简单了。 孟云还在看,而身边的孟强却是将上身衣服一脱,就欲跳下江中去救人。 干嘛?你觉得自己的水性比我好?那么远的距离,你一个人是没问题,再拉个人的话,你自己还不得搭进去? 可是,云哥,这人在眼前,要是不救的话,我过不了自己这关。 哼,像英雄救美这么刺激的事,肯定是云哥我先上了,你还不够格! 扑通! 孟云一个猛子,扎进了水中,在岸上看了会,也是为了好确认距离。 快看!快看,有人下水了! 岸边,一大帮人围着,有的拿出手机,转动身形,以江河为背景就来了个自拍,然后立刻发微博“有人跳江,有人救,我在现场直播”。 这孩子是不傻啊?这几个人跳江就是不想活了,你还去救他干嘛? 人家是见义勇为好不好?那可是三条生命啊?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各种言语都有,有的眼尖,看到之前孟云和孟强站在一起,顿时来了兴趣。 喂,哥们,我看你先脱了上衣,怎么是你朋友下去,你还在上面待着,你不会是传说中的专业“坑”队友的吧?一个染着黄毛青年说道 孟强脸上浮现出怒容,但此时他全部心神都放在水中的孟云身上,也就没有理会。 而身在江中的孟云就更不知道岸边发生的一切,此时他的眼中只有不远处还在“扑通”的三道身影。 只见那后面跳下的西装男子,将二女身形扶出水面,双脚不停的踩水,但却也只能堪堪将三人下沉的身形止住,一旦力竭,只怕三人都会死在这江中。 临近,孟云发现,这二女身着华丽,看似二十来岁,双眼紧闭似乎昏迷了过去,其面容精致,身上有一股高贵的气息,不似一般人家,而且这两个女孩容貌几乎相同,想必是双胞胎。 一人一个! 孟云直接伸手向着女孩抱去,人命关天,此时已经不是去计较男女之别的时候了。 西装男子也是果断,将右手边的女孩送到了孟云的怀里,而后意味深长的看了孟云一眼。 那眼中既包含着感激,也有着一丝警告的意味在其中。 也是,这两个女孩生得花容月貌,孟云虽然是来救人的,但也难免生出其它心思。 温玉入怀,孟云心中一荡,搂过女孩胸前的左臂感觉到一股惊人的弹性。 好丰满! 孟云也知道这样对于一个陌生女孩来说很是冒昧,但此时却也不敢做它想,只得将怀中的人儿搂得更紧,手脚连动,身形便向着岸边游去。 等....等,,等我一下!西装男子焦急的喊一声,却吃下大口的江水,孟云却听得出其中的意味。 岸边,一黄毛语气轻挑的对着孟强说着此什么。 兄弟,你的哥们真是好福气,那么个大美女搂在怀里,你看他手放的位置,啧啧..... 你懂什么,那是情急之下逼不得已! 唷,还急了,后悔自己没下去?黄毛语气嘲讽 快看,快看,那西装男子落后了,他不行了,游不动了。围观的大妈喊了一句 嘿,黄毛撞了孟强一下,你说说你那哥们,是只救她怀里那个呢?还是把另外一个美女也救起来?毕竟这样的美女,要是死了多可惜啊? 你怎么不下去,就知道在这里说?孟强脸色潮红的回了一句。 我不会水啊?要是会水,我早就下去了,话说,你不是会水吗?你怎么不下去,你看看你那哥们现在多为难,这救了一个撇下两个,你这哥们还欠一个呢! 孟强被黄毛说的受不了,就欲与之相博。 天啊!他又游回去了,他应该是还想救一个。 这小伙子心地还真是善良,可是一个人带两个,怎么游得回来哦,可别都搭进去了。 然而这还不是结束,在众人震惊的目光中,孟云左右手各抱着一个,背上还托着一个快要力竭的西装男子,身形在江水中快速的游动。 吗的!早知道英雄救美,这么辛苦我就不来了。 背上那兄弟,你别乱动,你这样我心虚。 西装男子脸色一白,“那是皮带”。 我知道三带一,但这一带三,我还是头次见识,这小伙子的水性,“唉,算了,我不知道应该用什么词来形容”。 这小伙子的难道是传说中的“美人鱼”中的雄性? 这小伙子要去参加游泳比赛肯定得冠军! 没有理会围观群众惊讶的目光,从水中起身的孟云将两女平放在岸边,若有所思的看向再次瘪了一个的白骨手链。 莫非是它的缘故? 闪开,我来给美女做人工呼吸! 一个黄毛兴奋的直叫,手脚并用的扒开人群,呼吸粗重,双手虚张,无意识的捏握,视线在两个容貌相似的美女身上来回扫动,一会落在饱满的胸脯上,一会又落在红润的朱唇上。 “啊....,流氓”,围观人群中,一众女子在尖叫,只因黄毛那不争气的鼻子流出了两抹殷红。 哼!西装男子刚刚上岸后便连忙打了个电话,没曾想半路杀出个黄毛,顿时怒火中烧。 西装男子身材高大,捏住流着鼻血黄毛的脖子,两步走到江边,再猛的将黄毛按入水中。 咕噜,咕噜....江面像那沸开的水,气泡从水中不断涌出。 嘭!西装男子将已经处于半昏迷中的黄毛丢在了地上,视线一扫。 你喜欢做人工呼吸是吧? 从口袋中拿出钱包,抽出一大叠湿湿的RMB放在地上。 一百块一次人工呼吸,西装男子扬手一指黄毛。 顿时那些围观的大妈一个怒吼着向黄毛冲出,眼尖的孟强还看到几个上了岁数的大爷也跟着凑热闹,这酸爽顿时让孟强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许家,欠你一个天大的人情! 西装男子将一张名片放在了孟云的口袋之中,一辆加长的劳斯拉斯停下,司机匆忙下车将二女扶上的车子,而后离出。 汽车中西装男子一脸的阴沉,“王家,这次做的太过了“! 第七章 这不是我的 一番事了,孟强被孟云打发回医院,而他自己却盯着手背上的色子纹身发楞。 赌鬼色子啊,能不能找到那个肇事司机就看你的了。 至于如何利用赌鬼色子找到肇事司机的藏身处,孟云心中早有计较。 对于这种肇事车辆,此时出现的地方情况有三种可能,第一直接被人遗弃荒野,第二种被人藏在家中,第三种则是肇事司机对事故不放在心上,而心痛自己的爱车,那么此时车辆应该还在修理厂。 “我打赌撞到甜甜的车辆此时被遗弃荒野”,色子纹身转动,其上显示的点数为1,只有15%的概率。 看来应该没有被遗弃,好好的一辆跑车,怎么会被随意遗弃呢! 再来! “我打赌撞到甜甜的车辆此时被藏在家中”但结果依旧还是1点。 “这个混蛋”,孟云忍不住的爆了粗口, “我打赌撞到甜甜的车辆此时正在修理厂”色子转动,但此时点数显示为六。 “好啊”,撞到人之后根本毫不在意,反而大大咧咧的去修车,孟云感觉火气直涌脑门。 附近的修车厂有3家,但能修跑车的只有“望族”一家,看来那车子一定是在那里了。 ........................ “望族”门前,一辆黄色的士停下,走下来一位约摸20多岁的青年,其表面看似平静,但双眸中暗含着怒火。 前面是销售部,后面才是修理部,而那守门的一个个长得五大三粗,一看就不是良善之辈,目中落在行走的路人身上时,往往带有一点不知从那里来的优越感,甚至还有几分鄙夷。 孟云心中一动,看来直接冲进去是很不现实的,视线扫动,目光落在不远处街边的快递小哥时,顿时眉头一挑,计上心头。 片刻,孟云便戴着快递哥的小帽,上衣口袋插着刚好露出摄像头的手机,手拿一份快递,便不紧不忙的向着前台走去。 你好,请问这里是望族吗? “是的,送快递的啊”?放到我这里就可以了, 抱歉,这份快递指明要本人签收才可以 “要不要这么麻烦,你找谁”?大汉有点不耐烦 找小王,这是他朋友寄来的 “小王,我们这里有两个姓王,你具体找那一个”,大汉眉头一挑,大喝道:你这小子不是专门来找事的吧?那有送快递不知道别人名字的。 孟云心中一荡,这守门的也太警觉了吧,视线转动,偶然看到挂在墙壁上的优秀员工栏时,心中顿时一亮,开口说道:我找王亮。 王亮啊? 他现在正在后面修车呢,你送过去吧。 不过别乱跑,这里全部是豪车,你个送快递的,万一撞到了什么,你一辈子也赔不起。 知道,知道! 孟云立刻点头称是,视线扫过坐落在大厅里的豪车时,眼睛多了几分光亮,看的大汉很是满意,他就喜欢看那些旁人“一幅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刚刚进入修理区,一辆红色呈流线型的跑车便展现在眼前,车头右侧车灯破裂。 孟云回想起路人的描述,跑车在压过甜甜后,司机一紧张便撞到了路边的护栏,然后便悄然离去。 手上的色子纹身转动,其上显示的数字为六,孟云便可以肯定,这车就是肇事车辆。 嘿,你站在那里干嘛呢?一道嚣张的声音从孟云的背后响起。 我是来送快递的, 送快递的,你怎么会跑到后面来,一直站在我的跑车面前看什么? 孟云眼前一亮,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找到了正主。 你的车太漂亮了,不小心就被吸收住了,我现在就走。 慢着,你不是来送快递的吗?怎么快递还没有送出去就走?还一进门就直直的盯着我的车看,你这家伙有问题! 没,没有,我能有什么问题啊?孟云的神色多了几分慌张,但双眸之中却依旧平静。 说,你这快递是送给谁的?那车主看来也就20出头,这刚刚发生车祸,自然心中多了几分警惕,虽然心中觉得被人认出也没什么,但对于他来说终究是个麻烦。 “是,给王亮的”孟云似乎被吓坏了,身形不断的后退,车间里几个修理工全部停了下来,一个个将孟云围在当中。 王亮,你们中有谁叫王亮吗? “我,黄少,我叫王亮”,出来的是一个穿着工作服,30来岁的男子,只是其眼中有着几分疑惑,他记得自己最近好像没有网购才对,怎么会有快递呢? 王亮的疑惑落在那个被称为黄少的青年眼中,其眸子顿时一亮,两步上前,一把扯过被孟云抱在怀里的快递盒子。 别,别,这是私人物品,只有王亮本人才能拆开。 是吗?黄少将孟云的紧张看在眼里,视线落在盒子上,却发现上面“物流面单”已经被扯掉,心中暗道:还是我聪明,这个人果然有问题。 这个人有问题,把他给我拦下。 几名修理工一听,顿时把孟云围的更紧,但众人的视线却不约而同的落在黄少手中的盒子上,看着孟云一脸阴谋暴露的表情,众人纷纷大拍起马屁。 黄少果然聪明,看这小子现在的表情,肯定有问题! 黄少真是诸葛再世,明察秋毫,真是个神人。 黄少被众人一顿马屁拍的心头甚是欢喜,顿时感觉自己的洪荒之力就要爆发了,左手一撕,右手伸入盒中一扯,一个圆柱型上面布满树根状纹路的物体被黄少抓了出来。 嘶,在那物体被抓出的瞬间,众人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尺寸好大! 被众人围着的孟云顿时,心头一笑,他若没记错的话,他拿的那个应该是超大号的“情趣用品”。 黄少的手指动弹了一下,那种触感让他心头发毛,他甚至都不敢想像自己抓的是什么。 妈妈,妈妈,你看那个哥哥抓的是什么玩具啊?看上去好好玩哦,你也给我买一个好不好? 门外,一名少妇带着三岁大的小男孩,一进门就看到了眼前这一幕。 死变态! 少妇呸了一口,便带着小孩转身离去。 艹,这不是我的,这是你买的好东西,你个死变态,说着便将手中的超大号事物塞到了王亮手中。 “这也不是我的”,王亮嘀咕了句,但在黄少的凶狠的目光下,他只能认了,为了避免让更多的人看到,只得将那超大号事物放入裤子口袋之中,但那隆起的形态,不免让人脸红。 那个送快递的呢? 啊?不见了,应该是趁我们不注意跑了。 嗡!你收到一条彩信。 黄少点开手机一看,差点晕了过去,照片上的他英姿勃发,容貌帅气,右手高举,就像是“中国版的自由女神像”,不过别人举的是火炬,他举的吗? 咳,咳,那是超大号版“少儿不宜”。 搞定! 坐上出租车的孟云关掉手机,将手中从“望族”顺来的客户信息单揉成一团,伸手一弹,纸团便顺着风消失在孟云的视线之中。 今天的天气还真是不错呢,只是今晚该有人睡不着了吧! 第八章 青蛙管家 夜幕降临,孟云也没有再去医院,而是回了袓屋。 草草的吃过晚饭,将自己丢在了典当铺里的太师椅上, 孟云打开手机,便发现几十个未接电话,还是十多条未读信息,这简直比热恋之中的情侣还来得热烈。 喂,小子你知道我是谁吗?立刻把照片给我删了,不然后果自负。 喂,兄弟,你删了照片,我保证今天下午的事都当做没发生过。 大哥,我错了,求求你把照片删了,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大爷,我已经打了120万给你了,这是我全部的零花钱了,求求你把照片删了行吗? 孟云一看果然有一条短信显示他银行卡里的余额为120万,后面跟着好大的一串零。 掏出银行卡,孟云的心中多少还有点小小的激动,但这120万他不会动,将银行卡扔在柜台上,孟云便准备给黄少发条短信,这家伙能够在短时间内查到孟云的银行卡,那么查到其家人,应该也不是什么难事。 嗡!孟云的短信还未发出去,一条短信又来了,孟云点开一看,是银行的提示短信,提醒他的余额为零。 艹,这是怎么回事! 这刚刚到手的120万,还没捂热就没了? 呱~ 一只青蛙的叫声将孟云的思绪打乱,不知何时典当铺的柜台上出现了一只半大的青蛙,这青蛙还拖着不短的尾巴,一幅没发育完全的样子。 “呱,我呱你妹哦,说是不是你这只该死的青蛙,把我的钱都弄没了“。孟云气上心头,顿时冲着青蛙怒吼起来 哟,少年郞,你还真是聪明啊! 我艹,青蛙说话了? 艹?我不吃艹,我只吃虫子! 少年郞,我是你先祖的管家,你刚刚发费了一百万兑换成100积分将我唤醒。 100万就换了你这么个玩意?你TM的是只金蛙啊?能不能退货啊? 不能! .................... “人生当是,赚赚钱,泡泡妞,偶尔打打小怪兽”!这是你孟氏先祖留下来的祖训。青蛙也不知是从那里掏出一个眼镜戴上,扶了扶眼镜摸着光滑的下巴,严肃的说着无赖的话。 我怎么知道这不是你的爱好,还祖训? 你现在不信没有关系,待会你就会信的。 待会我也不会信。 你现在可以打开第一个抽屉了哦,那里有你的私人仓库,虽然现在它比较小。 孟云闻言下意识的对着右手边的第一个抽屉一拉,这之前怎么都拉不开的抽屉,居然一下子就打开了。 一阵青绿色的光芒从抽屉中飞出,孟云感觉到从其中传出一阵拉扯力,意识一模糊。 但孟云再次清醒时,自己所在的位置已经不是在典当铺内,而是在一处苍白的空间之中,孟云身前有着一绿一灰的石质大门。 呱~ 不知何时那只戴着眼镜的青蛙十分享受的蹲在孟云的右肩之上,并且不时的咧嘴,那表情孟云似乎曾经也有过。 你,,你不会在我肩膀上拉屎吧? 呱~我管这叫排泄! 啪! 孟云甩手就是一巴掌,狠不得一巴掌拍死他它,从来都只有他欺负别人,今天TM的还能让一只青蛙给欺负了。 呱~火气太大可不好哦,少年! 孟云的眼睛一疑,只见这青蛙单伸出一只前臂,挡住了孟云拍打过来的手掌。 这青蛙,很不简单! 呼,呼,青蛙甩了甩尾巴! 艹,不简单又怎样,蹲我肩膀上拉屎,拉完了还在我衣服上蹭,这TM的是不能忍了啊! 慢~ 你想不想要机遇?想不想要仙珍灵植? “嘿,我说这天气还怪热的呢”,孟云立刻变抽为扇。 呱~ 让我来给你说说超时空典当铺的事吧! 这超时空典当铺来处已经无从考究,但可以确认的是,其上一任主人,是你孟氏的先祖,而我则是他弱小时的灵宠。 人生当是,赚赚钱,泡泡妞,打打小怪兽!这是你先祖的口头禅。 当你打开这超时空典当铺中第一个抽屉时,你就可以获得孟氏先祖留下来的珍宝灵植,但你需要用积分来换,至于这积分吗?钱,美女,打小怪兽都可以获得,这是你先袓定下的规矩。 “这先袓也不厚道,你既然留下了宝物,我这后人来了,你痛痛快快的给我不就完了,回头我多给你烧点香纸就是“。孟云心中小小的不爽了一会。 喂,蛤蟆,既然这珍宝灵植都可以从先祖那获得,那我岂不是每个月一次的超时空典当我就不用管了? 幼稚! 你从先袓那获得珍宝灵植是固定,若你这样想一辈子也无法超越先袓,只能做个影子罢了,但超时空典当铺“每个月一次”,带给你的是无尽的机遇,而这也就意味着你的未来有着无尽的可能,你是想要一个固定的未来,还是掌握自己的命运? 蛤蟆,你能不能不要把“每个月一次”说得那么高大上好吗? 我不叫蛤蟆,我有名字! 你个蛤蟆还能有个什么好名字,是叫青皮,还是叫疙瘩? 不,不,少年,你太肤浅了,我的主人是由你先袓起的,每当我报出自己的名字,所有的凡人都要膜拜! “哦,那你说来我听听”,孟云一听是先袓起的名字,顿时觉得也应该有几分说道才是,毕竟千年前的文人墨客,随便取个名字,估计也是优雅得不要,不要的。 你听好了,本大爷的名字叫“痛快”! 痛快? 孟云自动脑补的是这样一帽画面“一个男人带着一只青蛙,正在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男人长嘘一口气,大喊一声:痛快,而身上的那只青蛙就呱了一声,如是“痛快”就成了青蛙的名字。 孟云掩着嘴角,生怕笑出了声,嘴上却道:痛快,这名字还真是痛快。 呱~青蛙清了一下嗓子 少年,你眼前的两道门是你的私人仓库,左边的青色大门其中可住灵兽可种灵植,右侧的灰色大门可放任何物品。 你想要的珍宝灵植,都在其中,你的私人仓库与你先袓的仓库是相通的,不过你拥有的空间都只有十个平方大小,其它空间被你先袓封印,你若没有足够的积分是无法进入的。 又是积分?孟云心头一跳,看来这以后的日子都得为了积分而奋斗啊! 痛快!你这积分一万RMB才一分,是不是太贵了? 你要是嫌贵可以不换! 孟云哑然! 喂,痛快,这钱可以换积分我还可以理解,这美女也能换,还有这打小怪兽是怎么回事? “这是你先袓的爱好,你别问我为什么” 痛快,非常痛快的给了孟云一个白眼。 至于具体怎么换,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突然“痛快”楞了一下,而后嘴角扬起了一丝笑容。 少年,你兑换了120积分,还剩下20积分,现在有一只“土豆侠”向你挑战,你是否接受,成功的话,你可以得到一只“土豆侠”,失败的话,你将失去10积分! “土豆侠”那是什么东西?孟云一脸的疑惑 也没什么,就是一只成了精的好色“土豆”。 挑战内容是“躲猫猫”,你要在10件物品中找到它的真身?少年,你敢不敢接受? 十分之一的概率,我赌了! 孟云看了看手背上的赌鬼色子,嘿嘿一笑,成了精的土豆吗?快到碗里来! 第九章 骚包的土豆侠 孟去按照青蛙管家“痛快”的话,直直的走入青色的大门。 这门内依旧有着两座门户,一者兽飞虫舞,野性森然,一者花草成片,生意盎然。 孟云略一思索便进了印着花草的门户之中,刚刚一进入,孟云便楞住了。 只见一个手脚透白,上身赤博躯体有点黄,穿着土黄色短裤,头上还有点绿的怪人正双脚交叉,左腿脚尖轻轻点地,头颅低沉左手撑着脑袋,右手伸直,双眼微眯,嘴角扬起几分弧度,摆出一个自以为很帅的姿势。 “欢迎你,孟氏的后人,我已经等你很久了”,这还没什么,关键这货说话的时候姿势一点也不变,冷不丁的还给孟云来了个电眼,看得孟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土豆成了精会变成这样”?孟云突然觉得自己对土豆无爱了! 赢了我,你就能得到我哦! 土豆侠那糯性的声音传入孟云的耳中,孟云表面一幅风清云淡的样子,心中却是在暗呼:先袓啊,你不正经就算了,怎么连你种的土豆都这么不正经啊? 那么,现在躲猫猫开始! “我一定要输”!孟云大声的喊了一句 “人家好怕怕哦”!土豆侠再次糯糯的回了一句。 这让孟云更加坚定,就是打死他也不能赢了,这要是带回去,以后还怎么见人啊? 少年,你可知这骚包的土豆有什么本事,你确定想输? “这骚包的土豆能有什么本事“?孟云一脸的不信。 它能把大地搞怀孕! 啥? 呱~呱~ 土豆侠,每天能够给你提供十个百变土豆,这百变土豆可是灵植,对于你这凡人来说,对于你们身体的滋养比于人参有过之而无不及,你确定还要输吗? “咳,作为一个大度的人,我能包容一切,这人谁没缺点,这土豆侠我就勉强接纳他了“。孟云的老脸都不带红一下的 呱~你得先赢了他再说 嗡! 土豆侠消失,孟云面前多了十个形态各异的动物散落在地上,有虎,有羊,有牛,狗,这些动物大约20cm高,个个都晶莹剔透,如同白玉所铸,看的孟云一阵心动。 少年,你有十分钟的时间去选择,时间超过之后就算做失败。 孟云一听,立刻抓起一只白玉老虎,一阵猛看后,孟云一无所得,除了发现这老虎是公的。 放下老虎,孟云又抓起了一只羊,这羊如同缩小的盘羊,身体比例与真羊一般无二,简直就是个缩小版的,而且这只羊也是个公的。 抓过所有的动物,孟云一阵摸索后发现,根本就一无所得。 “还有两分钟“,肩膀上的青蛙管家“痛快”忠实的提醒着孟云所剩下的时间无多。 孟云心中一跳,“这根本就无法鉴别啊“。 既然这样就别怪我作弊了,赌鬼色子给我转起来。 嗯?这色子怎么不动? 呱~少年,忘记提醒你了,你的赌鬼色子在这里是无法使用的,时间还剩下一分钟,你快快选择。 “你怎么不早说?早说我会答应吗?这十积分,可是十万RMB啊“?孟云对着肩膀上的“痛快”咆哮 “痛快“甩了甩身上飞来的口水,十分高兴的回道:你也没问啊? 我~ 孟云感觉要被气出内伤了,居然被一只青蛙还有一只土豆给欺负了,这是挖了坑给自己跳啊! 少年,你不要气馁,为了不让你气晕过去,我可以告诉你,这是我和“土豆侠”早就谋划好的,只是你脑袋不好而已,回头多喝点补脑液就好! 噗! 孟云感觉到自己瞬间受到了一万点伤害! 好~ “你玩阴的,就不要怪我玩狠的了”,孟云脸色狰狞,一脸的凶狠之色! 我好怕怕哦,“痛快”你怕不怕?土豆侠戝戝的来了一句 “痛快“扶了一下眼镜,“怕个鸟哦” 孟云感觉身体之内的洪荒之力瞬间爆发,猛的伸出右手,食指与拇指一扣一弹,双指之间散发出惊天的杀气。 抓起一只白玉老虎,孟云快速的将其翻了过来,视线盯着两腿之间。 我弹,我弹,我弹,弹,弹。 ............ 这? 痛快这次眼镜没扶住直接掉了下来,裂开的蛙嘴怎么也合不拢。 散落在地上的一只白玉猴子原本张开的双腿,刹那间猛的闭拢,孟云喵了一眼,便当作为看见。 叮!时间结束, 地上散落的白玉动物消失,土豆侠再次出现在孟云的面前,只是其原本交叉的双腿压得更紧,双手也紧紧的捂住某个部位,看向孟云的眼神如同恶狼见了猛虎,他已经够无耻的了,没想到孟云比他还无耻。 “痛快,我还有十个积分吧”?我们再来一次,这次我要弹个十分钟。 不~ 英明帅气的主人,我错了,你就放过我吧? 嘿嘿,孟云裂嘴一笑,像我这么宽容的人,在遭受到刚才的阴谋之后,我当然会..... 加倍俸还~ 土豆侠的表情立刻像死了爹妈一样难看,露出大大的眼睛,一脸可怜惜惜的样子。 “痛快”别过头去,不再看土豆侠一眼。 少年,土豆侠刚才给我传来的信息,说是要改变游戏规则,条件是,你要是赢的话,他就把他弟弟拉来,一起跟你出去。 改变什么?孟云一听买一送一,似乎也不错。 其它条件不变,但你不能用身体的任何部位触摸他们,你是否答应? 不能触摸?孟云眉头一皱,心中却是在暗喜“这成了精的土豆,也还是个土豆,哼哼,不用身体碰你,就不能弹你小JJ了吗? 好,我答应! 游戏再次开始! 孟云嘿嘿一笑,放心我不会用身体的任何部位碰你! 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根小女孩扎头发的皮筋,孟云拉了拉皮筋,发现力道还是很不错的。 那么先从那里开始呢?在孟云邪恶的视线下,一个白玉羊瑟瑟发抖。 少年,你果然是英明神武,这么轻易的就收服了两只土豆侠。 看着两只人型的土豆侠,想着每天就可以有20个灵植土豆吃,孟云的嘴角有些湿润。 你们两个自我介绍一下! 主人,你好,我叫真帅,这是那个比较骚包的土豆侠。 主人,你好,我叫真酷,这个新出来的土豆侠,一脸的严肃,似乎不会笑。 好,很好! “你们两个现在就各给我提供十个百变土豆”,孟云意气风发的指着,身上有点黄,头上有点绿的土豆侠说道 现在? 嗯! 在这里? 对,就是现在,就是这里! 遵命! 说完,两个土豆侠似乎有些不好意思,磨磨蹭蹭的。 “快点!不然我吃了你们两个”孟云表情凶狠的恐吓道 孟云没有发现,他肩膀上的青蛙管家伸出了一只前爪,将自己的视线挡住,那神态似乎在说“那画面太美,我不敢看” 噗! 孟云的眼角在抽搐,身体在颤抖,心中在咆哮:那画面TM的辣眼睛啊! 第十章 三扣仙与土豆侠 孟云的眼角在抽搐,长长的吸了一口气! “痛快”,我现在非常不痛快,我能不能打死它们两个? 你打不过! 青蛙管家“痛快”非常直爽的告诉了孟云这个残酷的现实。 好吧! 我认输!你们的无耻打败了我! 那你可以给我解释,它们两个现在在干嘛吗? 在做俯卧撑啊?你们人类不是经常做这种运动吗? 我们,,,经常,,,做? 呼~孟云吐出了吸了老久的空气, “那你能说说看地上的那些洞是做什么用的吗”?孟云有些嘴角抽搐 呱~ “你们人类的思想实在是太过于肮脏”!“痛快”非常鄙视的看了一眼孟云 孟云从小到大练就的老脸,此时有点泛红,这先袓带出来的,就是不一样啊! “我错了,我不应该乱想”孟云决定当一个有错就认的好孩子 它们在播种~ 播种??? “我艹,还不就是我想的那样”?孟云咆哮了 呱~ 你简直比你先袓还要~~ 你插过秧没?你见过农民伯伯播种没?本质上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区别,它们将自己的种子埋在土下,等待种子生长成熟,便会生出百变土豆,不然你以为百变土豆,是凭空变出来的吗? 额~ “痛快”眼见孟云吃瘪,嘴角顿时多了几分笑意。 这百变土豆,要多久才会生成? 正常来说,需要一年。 一年?等一个土豆就要等一年? 别急,那是在正常情况下,但现在你有了“真帅”和“真酷”两兄弟在,只需要片刻就足以。 你现在想想,你需要土豆长什么样子吧? 我想土豆长什么样子,它就能长什么样子? 对! 那好!总共二十个百变土豆,先来一个12生肖。 遵命!我的主人! 真帅对着地上播种完毕的土地一吹,一阵清灵的风扑面而来。 只见那被埋在地下百变土豆种子疯狂蠕动,青绿色的幼芽冲破土地,幼芽在空气中扭动,如同生灵,瞬间便形成一个篮球大小的绿色圆球。 变~ 一个变字从真帅的口中吐出,瞬间绿球摇身一变。 马啸,龙吟,鸡鸣,狗叫,十二生肖跃然如眼前。 这~ 孟云呆了, 你这土豆不正经啊?别人都是长地下,你还长地上了,长就长吧,你还像长什么样就长什么样,会不会太有个性了,你们两个不老实啊? 原以为孟云要夸奖自己,但细听之下,真帅和真酷两兄弟顿时傻眼。 它们那里知道此时孟云的真实想法,孟云此时虽然心中欢喜不已,但这两土豆侠以后就是跟着自己混了,小弟拿点东西出来,老大立马大呼小叫,一幅没见过世面的样子,那还怎么保持威严,所以孟云告诉自己要镇定。 孟云左手一甩,横在背后,右手的一提,颇有点指定江山的味道,假模假样的去视察百变土豆,“别说真是活灵活现,比那些所谓的雕刻好的不知道多少。” 咳~孟云清了清嗓子,只是一开口这画风就变了。 这个啊~,这个百变土豆还是很不错的嘛,你们两个兄弟做的好,值得嘉奖,但这次做得好了也不能骄傲,以后多种百变土豆,我会把你们的功劳都记上,我是不会忘记的。 还有八个百变土豆,你们再变个八仙过海我看看! 呼~灵风来袭,八仙再次活灵活现的出现在孟云的眼前。 呦西,呦西,你们的功劳大大的~ 额~我神剧看多了, 孟云心想,这是不行了,这两土豆侠也太厉害了,得挑挑毛病,不然以后还怎么治。 你看,你看,这百变土豆长得有模有样,但却一身的土黄色,“像屎一样”,长这个样子就比较影响食欲啊,这就比较掉价嘛,你要是长得像紫金或者白玉色那样还贵气嘛! 主人,这百变土豆,可千变万化,但还是土豆之身,这土黄色的表皮,那是改不了的。 孟云,嘿嘿一笑,“没事,没事,谁没有点小毛病,我这个主人大度能容人”。 主人你只需轻扣这百变土豆三下,这土黄色的表皮就会脱下,里面就是白玉色土豆肉。 额~ 我认输了~ 主人,这百变土豆,可不是徒有其表哦。 “这百变土豆的除了营养美味外,还可壮阳,可美颜,这土黄色表皮在时,里面的土豆肉温度恒定不变,等待食用之时,只需轻扣三下,表皮自落”真帅骚包的解释着,而真酷则是一脸的面瘫样,不出意外,那是在装X。 这百变土豆可并非无名之物,主人先袓食之曾大赞,故赐名“三扣仙”,而我那先袓好行侠仗义,被打趣称其为“土豆侠”。 “三扣仙”好名字啊!以后这百变土豆就叫“三扣仙”了。 “土豆侠这来历也十分有趣呢!这先袓也是个妙人啊!”孟云的眼神中闪过一丝神往。 “少年,你心中可还有疑惑”?青蛙管家“痛快”抬头问道 我这先袓可还在世? “不在了”痛快的神色瞬间变得深沉 “已经不在世了吗”?孟云对这位从未见过面的先祖多了几分好奇与失落。 青蛙管家“痛快”眼中闪过一丝痛苦,左爪提起眼镜,右爪在眼睛上擦了擦。 千年之前主人就已经消失了,只留下这典当铺。 青蛙管家的眼中闪过一丝回忆:抱歉,主人!我也许会违背了你的命令,你当初有言“要留这典当铺褔泽后世,只求后人可潇洒一生,无需再问过往之事”。 但我做不到,你这后人并非懦弱之辈,很混蛋,甚至比你但当初还要腹黑,我在想啊,也许他能做到也说不定。 当时机成熟,他体内的战意涌动之时,我会将你留下的绝学传授与他,等待学之有成之日,我会告诉他,你的所在。 “也许他能将你救出来也说不定呢”!青蛙管家看向孟云的眼神之中多了一分期待。 我记得这柜台应该还有两个抽屉才对,另外两个是什么? 呱~积分足够时自可开启,知道的多了,对现在的你并没有好处。 莫名的孟云感觉到青蛙管家“痛快”似乎有些感伤,孟云心道:应该是自己询问先袓之事,让他想起了过往之事吧。 “痛快,还有土豆侠们,我们出去吧”既然已经超额的完成了收服“土豆侠”的任务,孟云便想着回去。 好~ 一阵青光闪过,等待孟云回过神来时,人已经在典当铺中,看着依旧古朴无华的抽屉,一时间孟云感觉如同做梦一般。 揉了揉脑袋,孟云低头看了一眼还沉浸在悲伤之中的青蛙管家“痛快”,本想安慰些什么,但却又不知从何处开口。 “一千年了啊”?即使是孟云这个直系后人听闻先袓已逝也只是悲伤,但这青蛙... 唉~ 蓦然回想起,自己似乎还带回了两只土豆侠,孟云便转身看去。 嘶~ 要不要这么帅~ 要不要这么酷~ 第十一章 聚灵阵盘与懒鬼的忏悔 “是不是被我们帅气的外表,迷人的笑容俘获了心神”?真帅依旧骚包,真酷还是面摊。 怎么说呢?其实我比较喜欢,你们之前那种身上有点黄,头上有点绿的模样。 ~~ 话说此时真帅和真酷的造型还真对的起他们的名字,身高得有185左右,身形健硕,筋肉匀称属于那种既不夸张也不柔弱的类型,真帅脸上永远洋溢着坏坏的笑容,真酷则是将那个“酷”字演绎到淋漓尽至,从出场到现在,没说过一句话,没有换过一个表情,只是做那个永远的面摊。 “以后你们跟着我做跟班吧,在外面就不要叫我主人了”,孟云心想:这一切都来自己于典当铺,那你们就叫我掌柜吧! 好的,掌柜! 孟云眼角瞄到角落处被盖住的白玉盘,突然想起自己从鬼狱中得到的三样东西中还有两样,还不知道有什么用处呢! 从角落处将掩盖住的白玉盘拿了出来,往那柜台上一放,孟云便静待鉴定结果。 可是却发现这柜台上半天没有浮现任何字迹? 孟云心中一惊,“这柜台不会坏了吧”? 少年,这柜台本身并无鉴宝功能! 不可能,我上次还鉴定了“赌鬼色子” 呱~鉴定“赌鬼色子”的是我,而不是柜台。 不早说,吓我一跳! 痛快,那你给我鉴定一下这白玉盘和我手上的白骨手链吧? 嗡! 一阵紫光从痛快的双眼中射出,在白玉盘上照了一会后,又再次照射在了白骨手链上。 白玉盘:真名为聚灵阵盘,以上等白玉为料,在其上雕刻阵纹,阵成可聚天地之灵气,可吸日月之精华,能聚灵气为灵液,只是这聚灵阵盘破裂,功效大减,但也可使方圆十米内灵气大增,每一昼夜可得灵液一滴 白骨手链:名为懒鬼的忏悔,由九世懒鬼的肋骨经过特殊力量转化而来,由九颗白骨珠组成,这九世懒鬼的一身精华经过九经转世之后会聚集在身上的骨头之上,这懒骨包含了九世懒鬼的忏悔之力,配戴着将一直处于精力充溢的状态,直至将十二颗懒骨中的能量消耗完毕。 原来如此,我说怎么赌鬼色子的副作用怎么没有显现,还有在水中游泳时,根本就不会觉得累,原本这一切都是这串名为“懒鬼的忏悔”所致。 还有这白玉盘,居然是传说是的聚灵阵盘,可以自动吸收天地灵气,日月精华,这也是难得的无上宝物啊! 只是这白骨手链已经瘪了5颗,只剩下四颗了,看来是不能轻易去动用了。 痛快 “有没有办法恢复白骨手链中的能量啊”?孟云可不想这宝物就这么快丧失了价值。 可以! 这懒鬼的忏悔可以自动吸收灵气和死气来恢复,这灵气你可以通过聚灵阵盘,一滴灵液应该可以恢复一颗白骨珠,至于这死气则需要你去死气弥漫之地了。 原来如此! 另外忘记告诉你了,除了初次鉴定免费之外,每次的鉴定费用为十积分,你现在欠我二十积分! 什么? 扣,扣!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请问这里是孟云家吗”?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你说这天还不算太晚,这孟云老是锁着门干嘛?不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吧? 你知道什么,这孟云在江中,一个托起了我们三个,想必也不是什么非常之人。 也是,这山野之中,多奇人异士! 孟云一听,心中便知来者是谁,说话的是两女一男,男的声音有些熟悉,再加上所说之事,孟云基本上可以确定是当日救下的许家三人。 你们两个在里面待着,没事别出来! “是的,掌柜”!真帅与真酷二人应是,便如同站桩一般杵在那里。 孟云心中一笑,这两货本体是土豆,这植物本来就不爱动弹,这才有点土豆的样子。 瞄了眼蹲在自己肩膀上的“痛快”,孟云见其还在悲伤之中,也就默许了他继续站在自己肩膀上。 “咯吱”!老旧的木门发出呼声有些刺耳 打开大门,门外站的果然是当日那三人,还不等待孟云开口,眼前的一幕却是让孟云看呆。 这二女当日孟云只觉得其身材丰满有料,容貌虽也看得出精致,但被水泡着且昏迷了过去,再加上救人心急,孟云看得并不真切,此时一看,那是一个惊艳了得,身材样貌绝对是女星级别,一个面容素静清雅恬静,一个神情空灵,眼若流波,柔情款款。 西装男子看见孟云发呆也不气恼,这两个妹妹生得艳丽,常人见了发呆,也是正常反应。 咳,咳~ 我叫许军,这是我的两个妹妹,名为清雅,清灵。 看,癞蛤蟆~ 清雅和清灵,似乎有心灵感应一般,同时指着孟云说出一句让他崩溃的话。 许军脸上浮现几丝笑意,见孟云脸上尴尬,心中也有几分得意。 呵呵,不用介意,我妹妹说的是你肩膀上的青蛙,不是说你~ “我知道”,孟云脸色有点发黑。 将三人请进了大厅,孟云便静坐了下来,他知道,这里面肯定是还有下文。 孟云,你之前是在“风华”公司上班吧?后面工作不顺心才辞了工作,回了乡下,你若是愿意,我们许家可以买了那家公司送给你,你意下如何? “偿还人情吗?还真是好大的毛笔”!孟云低着头,却是在暗想“把那公司买了能换多少钱,毕竟他现在可是十分缺钱啊” 眼见孟云没有回答,许军也是个玲珑之人,心中暗自猜测:这孟云还真是非常人,这天大的好处也不动心。 心想:“若是再提,反而落得俗套,万一让他反感就不好了”,只是如果许军知道,此时孟云心中的真实想法,就不知道该作何感想了。 孟云眼巴巴的等着许军的下文,却发现对方一脸佩服的看着自己,敬仰?还是崇拜? 孟云表示,虽然他有时候他也觉得自己很帅,但是被一个男的,这样得看着自己,似乎不太好吧! 孟云,你果然非常人,金钱当前,居然不为所动,既然这样,我许家就记下这份人情,来日有什么吩咐,我许家决无二话。 孟云顿时就傻样了,“这剧情不对啊”? “电影里不是这样演的啊?不应该是送钱的一见主家深思,立刻往上死命的加钱吗?怎么到我这里剧情就变了”?这还没什么,关键是孟云还得一脸自然配合着演下去。 客气,客气,这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这金钱虽不敢说视之如粪土,但视之如草木还是可以的。 孟云一脸的高深,若非这嘴上没有胡须,不然孟云觉得自己还可以摸上一摸,加上几分仙气,那就更像了。 突然,清雅和清灵似乎看见了什么,凑在许军的耳边,低声说了几句。 许军脸色立变,看向孟云的眼神多了几分警惕,猛回想起自己趴在孟云的背上时,孟云说的那话,许军不由的夹住了双腿。 “哥,我在孟云的房间里看到了两个穿着短裤的男人” 第十二章 来,哥哥给你们看手相 “你看这天色也晚了,我们也应该告辞了,突来造访也没有提前说一声,是我们的错,我们这就离去”许军神色有些紧张,急忙的想要离去,连来孟云这里的初衷也忘记了。 孟云也不是傻蛋,眼见许军神色异常,顺着二女的目光,偷偷的瞄了一眼典当铺,这一看却没有气晕过去。 只见“真帅”和“真酷”此时正趴在房门上,偷看就偷看吧,关键是这两货还撅着屁股一脸幽怨的看着孟云,如同被抛弃的小怨妇,这就引人遐想了。 孟云心想:这是误会啊,我得解释啊?不然以后还怎么见人? 许兄别走,这房间里的两位是我的远房表弟! 房间里的表弟?还是两个?这关系还真是乱啊? 真的是表弟啊! “这大晚上的,他们怎么穿着短裤从你房间里出来”?清雅一脸不信的说道 “清雅,别说了,这每个人的兴趣爱好都不相同,孟云他是奇人异士,这爱好广泛一点,也不是不可”。许军虽然是在说许清雅,但是身子却是在向后退,看向孟云的眼神充满了警惕。 这TM不是我的爱好啊~ 最终在孟云发了各种誓言后,许军三人才半信半疑的坐了下来,而土豆兄弟也被孟云赶进了房间中,不让他们出来。 “少年,通过我这张阅人无数的眼睛,我能够看得出来,他们的内心对你充满了鄙视”痛快的嘴巴未动,声音却是直直的出现在孟云的脑海中,对此,这几天遇到了太多奇怪事的孟云也早就见怪不怪了。 “少年,这双胞胎的红颜值有80,你若是能够在不违背对方意愿的情况下触摸到其中一位的小手,并保持一分钟,可得10积分,若是同时触摸到两位的话,可得30积分”。痛快将孟云在打开大门那时对他说的话,又再次重复了一遍。 痛快,这红颜值是什么? 红颜值是综合一个女性的容貌,身材,气质,内涵,个性等等得出来的分数。 孟云心中一阵恍惚,“痛快,这规则真是我先袓定的,我怎么感觉是你这只色蛤蟆故意捉弄我呢” “那有,这就是主人制定的规则,你若不信就算了,还有你欠我20积分,现在就还给我”。 不还,要积分没有,要命一条,你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欠钱的才是老大吗?你一个要账的比我还横? 我这老眼昏花的,以后鉴定的事就别找我了! 别,我错了,我马上去摸! “少年,我可是为了你好,你现在越花心,度过劫难的机会才会越大”,痛快心中如是想到 咳,咳! 孟云清了清嗓子,若是熟悉他的人,就知道他准备开始糊弄人了。 许大哥,你比我年长,我就斗胆喊你一声大哥,你看可好? “可以,可以”其实许军的心里是拒绝的,想起那对帅气的兄弟现在还被藏在房间中,许军就感觉自己的菊花一紧。 许大哥,你看这天色,我~ 许军的表情再变,心中想起了那些电视中出现的桥段,“娘子,你看这天色已晚,我们早点休息吧”,再看孟云那笑嘻嘻的眼神,许军一个不稳顿时摔在了地上。 孟云想要目前搀扶,却发现许军一个大男人双手抱胸,一脸恐惧的看着自己。 “清雅,清灵,我有些不舒服,我们换个位置吧”,从地上爬起的许军一脸求救得看着自己的两个妹妹。 好吧! 眼见许军坐到了后面,孟云脸上有了一丝计谋得逞的笑容,“既然你误会了我,那就让这个误会来得更彻底一些吧”! 不好! “初见二位之时,还不觉得,此时一看便心中有了几分猜测,只怕是有大灾降临啊”!孟云非常神棍的说了一通,没别的意思,主要是想吓唬吓唬她们。 果然,听到孟云大叫,许清雅和许清灵心中自然多了几分疑惑,急切的想要知道原由。 什么不好?你快点给我们说说? 对啊,对啊!你到底看出来了什么? “难道这孟云不但在水中神异,还会观相之术”?许军看向孟云的眼中多了几分惊奇。 孟云“嘿嘿”一笑,心中暗道,“她们被自己这么一吓,这小手还不得立刻送过来给自己摸”。 我刚才只看了个大概,两位头顶似有乌云掩盖,看得不是很真切,但我袓上传下来的点“手相之术”,可否借二位右手一观? 许清雅与许清灵相互一对视,都从对方眼神之中看出来点点笑意,这孟云说得一惊一乍,但从小冰雪聪明的他们,那里看不出来孟云的小九九。 “孟云,既然你会看手相,你先给我看看如何”?许军眼看孟云想吃两个妹妹的豆腐,顿时不乐意了。 呵呵,许大哥的要求我自然要满足,但请恕小弟无能为力,这袓上传来的手相之术,传到我这里有了遗漏,现在是“只能看女的,不能看男的”。 许军那里还不明白,这孟云油滑的很,罢明了就是想吃他两个妹妹的豆腐,若在平常,以他的暴脾气他早就一拳头打过去了,但对付孟云这个救命恩人,显然是不行的。 许军给了两个妹妹一个眼色,那神情似在说“你们两个看着办吧,我不管了”。 抿嘴一笑,许清雅和许清灵同时将小手伸了出来,放在桌子上,白嫩的皮肤与老旧的桌面形成鲜明的对比。 孟云咽了下口水,“这双手还真是漂亮,如同艺术品一般,30积分是我的了”! 哼,许军别过脸去,一脸不想看的模样,心中却是想到:自己妹妹他当然清楚,因为家教很严,清雅和清灵平时都很少与异性接触,虽然现在社会上,拉拉手再正常不过,但能让自己的两个妹妹心甘情愿的伸出手来,让别人去摸,孟云这混蛋还是第一个。 你看我们的手相怎么样? 好滑,好嫩~ 额~ 我说的是好运! 对,我说的是你们接下来一段时间的运气都会很好! 少年,感觉怎么样? 感觉,当然是非常不错的~ 一分钟已经到了,你还不放手吗? 你得到了30积分,减去欠我的20,你还有10积分,你赶紧凑够一百积分,我有一件好东西给你。 什么东西? 孟云听到“痛快”说时间已经到了,便有些不舍的将自己的手从那温玉上拿开。 “等你赚够一百积分的时候,自然就知道了”!痛快显然是不想现在就告诉孟云答案。 “哼,差不多了,我们回去吧”!许军没好气的说道 本来老头子准备给你张银行卡,但看你家钱都用塑料袋装,我想就不用了,另外明天是我家老头子生日,老头子希望你能够过来一趟。 话毕,许军连忙拉着两个妹妹走开,似乎再待下去,自己的妹妹就会被孟云吃了一般。 我有那么可怕吗?还有,用塑料袋装钱也有错? 话说,他们好像忘记告诉我地方了? 呱~ 第十三章 灵液洗眼事件 许军三人走后没过多久,孟云的手机就响了,不出意外,来电的正是许军,匆匆的说了两句就挂了。 许军说了下具体时间与地点,而孟云则是让许军帮忙给土豆兄弟弄张身份证,毕竟他们两个现在还是黑户口,并且随口问了声老爷子的生肖。 少年,这种上层人物的私人生日宴会,肯定有很多美女哦,而且你现在有每天都会有20个百变土豆,有土豆兄弟在,这是条源源不断的财路,总得来说对你是个不错的机会。 孟云自然明白“痛快”所说的道理,只是他并不喜欢与那些自视甚高的家伙等待在一起。 但与许家三兄妹等待在一起,玩玩闹闹,倒也融洽。 我会去的! .................. 时间流逝,常言道“15的月亮16圆”,现在正值当天,大如圆盘的银月,将整个落霞村裹上了一层银妆,而此时正在典当铺内的孟云,也终于等到了他翘首以待的时刻。 典当铺内,肩膀上蹲着青蛙的孟云和两个土豆侠正围着一个白玉盘,孟云脸色潮红,似乎十分激动。 当时间划落到零点时分,白玉盘上的阵纹路如同活过来一般,点点光华在白玉盘上聚集,一阵微风吹来却让人有身心愉悦之感。 成功了~ 只见此时,一滴珠圆玉润的淡青色液体在漂浮在白玉盘上,其周身带着的点点雾气,被孟云吸入口中,顿时觉得如六月天吃了根冰棍,真真是舒爽。 这就是灵液吗? “瞧你那个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这只是一滴灵液你就激动成这样”?痛快非常鄙视孟云现在的所做所为。 “痛快”这灵液怎么用才好? “直接吃了就是啊!一滴灵液还要怎么用”?真帅显然也受不了孟云的问题。 孟云现在问的问题,在真帅看来就像是有一个乞丐捡了一块钱,然后屁颠屁颠跑出问千万富翁“请问,这一块钱我要怎么花才好”,这样的问题就让人很为难啊! 直接吃啊?会不会吸收不了浪费了啊?会不会能量过剩爆体啊? 真帅和真酷直接转过身去,一幅我不认识你的表情。 眼见真帅与真酷的反应,孟云便被希望寄托在青蛙管家身上。 痛快~ 孟云刚刚一开口,便见一滴淡青色液体直冲自己而来,孟云下意识的一低头,这滴灵液好巧不巧的落入了孟云的左眼之中。 孟云能感觉到一股清流在左眼之中流转,一滴略有些污浊的水珠从眼角划落。 咦~ 眼见孟云左眼流出的污垢,痛快心中有几分惊讶,也有几分欢喜,“果真是天意吗?主人那恐怖的眼睛千年后居然再次出现了” 抬手擦去眼角流出的污垢,挣开左眼,孟云视野之中的清晰度也并未改变,只是发现这飞在天空中的蚊子却比平时慢了一些。 “痛快”这灵液似乎没什么用处啊? 嘿~痛快嘴角一裂 伸出右爪的两根指头,轻轻的夹住孟云肩膀上的嫩肉,一拉,一拧,那叫一个酸爽。 得了便宜还卖乖就是这种下场~ “痛快”我这左眼中为什么会流出污垢啊?是不是我眼睛很脏? “我错了”眼见“痛快”再次伸出了右爪,孟云瞬间不再嘚瑟。 人的身体就像是一个大宝藏,拥有着近乎无限的潜力,但每个人的身体都不同,甚至同一具身体的不同部位潜力也不相同,而你左眼明显潜力非凡,你以后每天的灵液就都拿来洗眼吧! 啊?那我的“懒鬼的忏悔”该怎么恢复,现在只剩下四颗了,还有会消耗体力的“赌鬼色子”不也不能经常动用了? “懒鬼的忏悔”你可以吸收死气来恢复,乱葬岗和墓地都会有死气存在。 咕噜~ 因为晚餐吃得简单,时间一长,孟云的肚子就不争气的叫了起来。 孟云正满屋的找吃的,却没有发现肩膀上“痛快”惊愕的表情。 这左眼果然可怕,居然刚刚苏醒就能主动吸食身体内的能量,若是完全复苏那还了得。 好累啊~ 孟云感觉饥饿侵蚀了自己的全身,似乎所有的力气都被抽走了一般,右眼不知在何时已经闭上,但左眼之中那黑色的瞳孔却如同一个黑洞一般,吞噬着孟云身体中的能量。 嘭~ 孟云整个人摔倒在地,意识陷入了昏迷,但左眼却依旧诡异的睁着,似乎是独立的个体一般。 不好~快把“百变土豆”拿来。 真帅与真酷两个此时那里还不知道情况危急,不用“痛快”多说,轻扣“百变土豆”三下将其表皮脱出,露出里面白玉一般的土豆肉。 快~给他吃下 这百变土豆入口即化,生成一股股的能量涌入孟云的左眼之中。 “不够,不够”痛快焦急的喊着 片刻20个“百变土豆”消失在孟云的口中,但孟云却依旧昏迷,完全没有苏醒的样子。 “若是全身精气被吸光,孟云就会彻底的死去”痛快大喊道 让我们来吧,若不是老主点拨,我们还是埋在土里的土豆,那有现在的生活。 好~ 真帅与真酷猛吸一口气,身体猛然放大,而后缓缓吐出自己的精气,以一种柔和的方式让孟云的吸引。 时间在流逝,孟云依旧昏迷,两个土豆侠周身的气息弱了许多,但却还在吐出自己的精气渡给孟云。 “够了”~痛快伸手一挥,将二人的动作打乱 再这样下去,你们就死定了,接下来的能量我来想办法。 “痛快”从孟云的肩膀上跳了下来,看了眼孟云挣着的“左眼” 呱~ 随着一声大吼,痛快的身形急速放大,片刻间便有如汽车大小,背上更是生出许多奇异的纹络,“痛快”将昏迷的孟云拉到背上,几个跳跃间便消失在了黑夜之中。 距离落霞村十里外的山林中,一道巨大的黑影在其中跳跃,丛林之中的生物被吓得瑟瑟发抖,低伏着身子似乎在害怕什么。 这里应该可以了~ 低头看了眼孟云的左眼,既然你需要能量,那我就看你能吸收多少。 蛙口一张,一阵绝强的吸力从其嘴中传来,但这吸力却并为让草木低伏,但以巨蛙为中心,草木生命在飞速的枯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向四周蔓延。 昏迷中的孟云露出一个舒服的表情,却那里知道此时发生在他身体之上的变化。 第十四章 买衣服 哈~孟云伸长了双臂,舒服的伸了个懒腰 昨天睡的还真是舒服,感觉整个人都神清气爽,眼中的世界似乎也清晰了许多一般。 喂~“痛快”你怎么一幅要死不活的样子? 肩膀上的“痛快”半拉着眼皮,低捶着头颅,看上去似乎很虚的模样? 难道是? 孟云眼神有些疑惑和疑重,“痛快”的眼睛里多了一丝欣慰,心道“这小子还挺聪明的,这么快就反应过来了” 昨天晚上lu多了? 嘶~ “痛快,快放手,我的肉快被你掐掉了”孟云虽然在嬉笑,心中却想道:感谢的话留在心里就够了。 “痛快”你应该很久没有接触人类的社会了吧?还有真帅和真酷也是,先袓也没留个母青蛙母土豆什么的,一千年啊,寂寞如雪啊!今天我们好好出去玩玩吧,电影院啦,游乐场啦, 痛快一想,心中也生出几分出去看看的想法,“这小子果然还挺会替人着想的嘛” 孟云暗暗的瞄了眼“痛快”的右臂 不是 又再看看“痛快”的左臂 也不是 少年,你偷偷看我的手臂做什么? “没,没什么”,我想你单身了一千年,据说可以练就一绝技,但我看你似乎没练成。 “绝技?那是什么”痛快心想:难道这世上还有一门必须单身才能练就的功法,心思涌动,莫非着功法也和童子功一样? “麒麟臂”据说练的越久威力越大 “还有这功夫?”痛快蛙老成精,看到孟云眼角扬起的笑意,就知道这小子又在糊弄自己,“单身就可以练的话,你是不是也练过?你现在就留给我看看,我要看看这名字威风的麒麟臂究竟是怎么练的” 咳~咳~ “这麒麟臂除了必须单身可练外,练功时还不能有旁人在,否则也练不成”孟云一本正经的糊说八道 当真? “绝无半点虚假”孟云的笑意染上的眉梢,果然玩套路还自己比较厉害啊 那好,我把真帅和真酷都叫来,你当我们面前练吧,反正我们都不是人,但是你要是不练的话,嘿嘿~我让真帅帮你练 不~ 不用了~ ................ 太阳公公似乎被笑乐,似乎看得不尽性,从山头上升起,爬得更高了。 前往市区的客车上,大部分乘客不时的向后看出,有几个年龄较小的女孩还一脸羞红,但又忍不住多看一眼。 真帅:她们为什么看我?难道是因为我太帅了吗? 真酷:她们看的是我好吧?像我这样的型男才是她们的最爱。 痛快:呱~ 孟云:镜头别过来,带他们出来就是个错误,居然抢了我这个主人的风头,别打扰我,我正在想土豆的一百种作法。 “帅哥,给个电话呗”~说话的女生约摸20来岁,很漂亮的女生,面容清秀,大大的马尾扎在后面不时的摆动,看上去很是阳光。 “终于有大胆的女生来要电话了”,但孟云一点也不高兴,因为要的不是他的电话。 行啊,要电话找我的经纪人!真帅指着孟云说道 漂亮女生看了眼孟云,心中似乎想到了什么“算了,我还是不要了吧” 我~ 少年,这样的日子很快就会过去的,你不要妄自菲薄,其实你的模样也不差。 “那这样的日子过去之后呢?”痛快的安慰让孟云心里好受了许多, 之后,之后你就习惯了! 我~我这找的都是什么手下啊?天天欺负我这个主人? 嘀~百货商场到了,请各位乘客下车 带着土豆兄弟,孟云直奔百货商场,这两货站在人群中,就像是黑夜之中的灯泡,总是能吸收一大群人的目光。 晚上的生日宴会,孟云总不至于带着土豆兄弟二人穿着短裤T袖去参加,那就太掉份了。 “就这家了”孟云走到一家装潢华丽气派的商店前 刚一进门,眼前的一幕却让孟云眼前一亮。 只见一位身宽体胖,满脸富态的中年人,一手拉着一位身姿曼妙的年轻女孩的手,另一只手在身体上摸索,似乎在寻找什么,但那只肥胖的手却不时的揉捏着那只软滑的小手,似乎很是享受。 “我的钱包是不是被你拿出了?快点给我交出来,不然我就报警了”,虽然中年男子说的是义正严词,但那猥琐的目光却上上下下的不断的扫视着女孩的身体,视线落在那饱满之上还浮现几丝痴迷。 孟云微微一笑,心中已有计较,让土豆兄弟二人在门外等候,便一脸笑容的走了进去。 门口站着一位30来岁浓妆艳抹的服务员,长相一般,但却不时的露出一嘴的龅牙,孟云心中奇怪就这形象是怎么会来这里工作的呢? 看见来了客人,服务员顿时将目光看向了那还在拉扯的中年男子,那目光中透露的神色并非厌烦,而是询问。 视线在二人身上一扫动,孟云心中便有了几分猜测,再看向那一脸委屈,快被气哭的女孩身上时,孟云邪邪一笑。 美女,你为什么不喊非礼啊?像这种中年大叔你就不能惯着他,要不我帮你报警吧? 中年男子一听孟云的话,心中顿时浮现怒容,“这自己已经计划了好的事情,怎么能让这半路杀出来的人给搅合了呢?便暗暗的给门口的服务员一个眼色“ “这里是高档场所,并不欢迎你,请你出去”服务员显然与那中年男子是蛇鼠一窝,立刻给孟云下了逐客令。 好啊!我这就走 孟云拍了拍自己裤子的荷包,“刚刚我不小心按了录音,你说的这话,我待会发网上去,我来看看你这家店叫什么,我帮你宣传宣传” 中年男子脸色大变,连拉扯女孩的咸猪手都松开了,一个劲的给服务女使眼色,“虽然他不确定孟云是否真的录音,他不敢赌,万一要是真的,那这店以后还怎么开下去,他不敢赌” 服务员也是个圆滑的人,顿时欺身上来,“你瞧姐姐这张嘴,不如你把刚才那录音删了,姐姐待会陪你吃个饭算是赔罪”,一边说着一边就将往孟云身上靠,手更是直接向着孟云的裤子抓去“ “别,我吃不了你这款,我看中年大叔倒是挺适合你的”孟云闪开不冷不淡的说了一句。 少年,这女孩的红颜值也有75,你如果能够获得她的好感,可以获得10积分? “怎么红颜值低些积分却没有少呢?”孟云对于痛快突然给出的任务心中有着几分疑惑 任务不同,并且你救过许家二女的性命,只是摸手的话很容易做到。 原本如此~ 这任务我接了~ 第十五章 你瞅啥? 中年男子眉头一皱,心想:这小子倒是个难缠的人,不流点血怕是应付不过去了。 这位小兄弟,你看这服务员口笨嘴拙,你随便挑一套衣服当做赔罪,你看如何? 还是你这管事的会做人,不过这事先不急,我看你刚刚与这女孩拉拉扯扯,到底是因为什么? 中年男子脸色一变,好一个眼尖的小子,神色稍定,便开口说道:这女孩偷了我钱包,想跑,被我抓住了,我准备让服务员给她搜身。 “我没有,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 “原来如此”,孟云走向女孩,身子挡住中年男子和服务员的视线,伸手从女孩的包包里拿出一个黑色钱包,打开一看发现里面只有几百块钱和一张中年男子的照片。 “痛快”你能不能把这钱包给我吃了? 你不是有十个立方的私人仓库吗?你直接扔进去就是,这么脏的东西居然让我吃? 当孟云心中念叨私人仓库时,一道灰色的门户在脑海中浮现,孟云手中的黑色钱包瞬间消失,孟云心中惊喜,原来这么方便。 “你就让他们搜身就是了”孟云对着女孩说道 苏晴惊呆了,他无法理解今天发生的一切,好端端的自己被中年男子说成是小偷,甚至他发现自己的包包中不知何时多了一个钱包,而眼前的男子更是直接接手中的钱包变没了,这一切不合理的东西却又真实的存在着。 “哦,好,好的”苏晴和服务员一起走进了试衣间。 中年男子一脸计谋得逞的表情,颇有些意气风发,心中更是想到“待会查出了是偷了自己的钱包,那还不是任由自己揉捏” 孟云一脸的笑意,似乎在说“我就喜欢看你装X的样子” 片刻后,苏晴和服务员一起走了出来,中年男子也是个圆滑人,一见服务员的脸色便心知不好,也不说话转身向着服务员走去,悄无声息的将自己的真皮钱包塞到了服务员手中。 孟云的左眼一动,将这细微的动作完全看在眼里,心中暗道:这些人都是成了精的,一个个油滑的很,这中年男子应该猜的到,钱包被我动了手脚,接下来应该就是向我发难了,然后服务员再次将钱包塞到女孩的包里,就直接将我们两个拿下,还真是好算计,可惜失败的只能是你们。 嘿,小子,我怀疑我的钱包被你偷了,你敢不敢让我搜身? 孟云一脸的惶恐,不住的向后退,那模样看的中年男子一脸的舒爽,而女孩则是一脸的担忧,她以为钱包还在孟云身上。 “少年,你为什么这么爱装X?”痛快一脸的鄙视 若是单单证明女孩没有偷钱包,那就太便宜那中年大叔了,为了我心中的公平和正义,我必须惩罚他。 “你自己信吗?”痛快瘪了瘪嘴 “有好戏看的,你还多嘴”,孟云不再理会痛快,一脸颓废的准备跟着中年男子去检查身体,哦,不,是搜查。 四人交相而过,中年男子带着孟云,而那浓状艳抹的服务员则带着女孩。 服务员给了中年男子一定大功告成的眼色,中年男子立刻感觉神清气爽,默默的为自己的英明神武点了一个“赞”。 而在孟云与女孩交叉而过时,孟云再度从中拿出一个真皮钱包,然后变魔术一般从手中消失。 啊~苏晴被吓得尖叫,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包包老是多出一个钱包,更不明白眼前的男子是怎么将钱包变没的。 “怎么了?你叫什么?”中年男子和服务员以为女孩识破了自己的圈套顿时心中惶恐 “没什么,没什么,好像看见一只蟑螂,可能是我眼花了吧”这女孩也不笨,就是再懵懂的人也知道,这飞入自己包包中的钱包怕是别人想栽赃嫁祸给她。 孟云一脸怕怕的跟随着中年男子进了侯衣室,片刻后,中年男子一脸郁闷的走了出来,而孟云则是一脸邪邪的笑容,“搜我的身,可是要付出代价的哦” 中年男子见没在孟云身上搜出钱包,也就打算放他一码,视线与服务员一交流,服务员立刻会意。 “我刚刚好像忘记检查你的包包了,我想再看一下,行吗?”服务员很是礼貌的说道,似乎还有几分不好意思 “好啊,没问题”女孩也出乎意料的好说话,只是脸色有些冷漠。 接过女孩的包包,服务员如同拿着奖杯一般,向着中年男子看去,中年男子也立刻回了一个赞赏的眼神。 “这两人不去演戏实在是可惜了”孟云对于二人的默契很是佩服 拉开锁扣,服务员那张原本娇媚的脸顿时“刷”“刷”的掉粉。 不应该啊,不可能啊,我明明~ 噗~中年男子大步上前,一把搂过服务员的腰,也不管掉不掉粉了,用自己的大嘴瞬间止住了服务的嘴,“再说下去就要漏陷了”。 服务员瞬间眼神迷离,语气娇羞 坏人~ 嘶~这一幕实在是有点出乎孟云的意料,这中年大叔还真是我辈典范,这掉粉就不说了,这龇嘴獠牙的,他也下得去口。 给! 孟云将自己的手机递给了女孩,“你会拍摄视频吧?帮我拍下来吧,接下来的一幕会很精彩哦” 苏晴呆楞的接过孟云递过来的手机,心中却是想到:似乎他从一开始就一幅云淡风轻的样子,这样的男生,还真是,挺帅的呢。 咳~咳~ 孟云清了清嗓子,准备开始坑人了。 而一旁的苏晴,也打开了视频对准孟云。 “啊?我的钱包呢?我的钱包不见了,谁看到我的钱包没?”孟云一脸的惊恐,神色慌张,看得苏晴一楞一楞的 中年男子与服务员连忙分开,心中一肚了疑惑,颇为不解的看着孟云,他钱包已经丢了两个了,一个是用来栽赃的,一个是自己的真正的钱包,心中想到“怎么这小子也丢钱包了?难道这店里闹鬼” 孟云快步走到中年男子面前,一脸一不敢相信的说着“我看你穿得人模狗样,怎么会做出来这种事,我看到了,你把我的钱包藏在右边的口袋里,快点拿出来,不然我就报警了” 中年男子伸手一摸,自己的口袋居然不知何时多了个钱包,拿出来一看,这钱包还是自己那个用来栽赃的钱包,顿时差点气晕过去。 “这是我的钱包,里面有我的照片”中年男子在怒吼,服务员也连忙帮腔。 “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苏晴在一旁一边拍着视频,一边说道 好,那就打开! 钱包被打开,里面有些钱,有一张银行卡,另外还真有一张照片,不过这照片不是中年男子的,而是孟云的,上面还写着三个大字。 你瞅啥? 第十六章 我请客啊,你买单 噗! 中年男子感觉自己要吐血了,他不明白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自己准备好用来栽赃的钱包,现在却被别人用来栽赃自己,那种感觉,是那么的酸爽,他能想到自己的钱包一定是在给孟云搜身的时候被塞进了口袋里。 而栽赃这一招他不是第一次用了,他眼光毒辣的狠,店里卖的是高档服装,见的人多了,他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来人是来买衣服的,还是单纯来看看的。 直到有一次遇到一个撒泼的女人硬是说他非礼,让他赔了一套衣服才离开,从那以后他看向那些衣着并不华丽的女人时,眼光就变了,心态也变了。 他也不笨,第一次以报复的心理栽赃一名只看不买的年轻女顾客后,他从容的占了女顾客的便宜,感觉到了甜头,便每每瞄准那些年轻的女孩下手,自此便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而那些“有异议”的服务员则被他辞退,所以这店里只有一个服务员,即便她长得不是那“耐看”,他也能接受。 但今天那耀眼的三个字,却生生的灼痛了他的眼,让他自己以为聪明的脑袋瞬间当机,“你瞅啥” 他想说的是“瞅你咋的” 但是他不能啊,被人拍了视频,这次他只能认栽了。 抬头一笑,生生的憋下那满腔的怒火,“这位小兄弟果然英武不凡,手段了得,今天我认栽了,你划下道来,我接着便是” “你不用告诉我真相,我每天照镜子都不敢看太久” “为什么啊?”中年男子立刻识趣的问道 “因为怕被自己帅倒啊,哈哈” 呸~苏晴面色有些娇羞,第一次觉得原来自大的人也会那么的可爱。 “那是,那是”中年男子擦了擦头顶的汗,这自己惹的祸打碎了牙齿也只能往肚了里吞。 “你是来买衣服的吧?我请客你随便挑,怎么样”孟云朝着苏晴问道 “可是,可是,我没钱买单的”苏晴感觉有些不好意思,这里的衣服一动,就上万的,甚至有些更贵,他平时也只能看看而已,那里买得起啊。 “这样啊,其实我也没钱买单的,原本我的钱包里装着几十万的,但是被人偷了,不然我可以帮你买单的”孟云一脸心痛,但是却一脸“你懂得”的表情看着中年男子 “怎么可能啊,那有钱包里能装几十万的,你这是钱包还是蹬山包啊?”服务员不再掉粉了,那一吻便是天荒地老,眉目流转,含情脉脉的看着中年男子,此刻她只想站在他前面,那怕能为他遮挡一点风雨也好。 中年男子被那眼神刺的浑身乱颤,“来者是客,今天我请客” 孟云一听就有点不高兴了,“什么叫你请客,是我请客好不好,你负责买单就好了” “好,好,我买单,我买单”中年男子心里在哭,看孟云这架势,似乎并不是一两套衣服能够打住的。 我叫孟云,你叫什么啊? “我叫苏晴,很高兴认识你,谢谢你的帮忙,不然今天我可能会很惨”说到这里苏晴立刻狠狠的瞪了中年男子一眼,心情有些低落。 “心情不好的话,就买到心情好为止”孟云非常豪气的一挥手,站在一旁的中年男子身形忍不住的抖了抖,“这TM花的是我的钱,你当然豪气了” “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再说是我请你的,花的不是我的钱,你尽管买就是”孟云再次好心的开导着苏晴 “那好吧,我就随便挑两件好了”苏晴似乎也想通了,这中年男子占自己便宜得让他出出血才能解气,视线落在那些以往她只能看,却不敢试的衣服上时,脸上顿时像那展开的花儿。 “我要这件,这件,还有这件”苏晴一连挑了一大堆,服务员跟着屁股后面差点被衣服给埋了 “这就是随便挑两件”孟云与中年男子对视一眼,露出了一个男人都懂的表情。 孟云见苏晴进了换衣间,自己也挑了几件休闲西装试了起来,别说,这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好衣服穿在身上孟云还是挺耐看的,活生生的一个阳光帅气的型男。 “少年,你是不是忘了什么?”痛快善意的提醒着,看向孟云的眼神中充满着鄙视,孟云这点小九九在他眼里和透明的没什么区别。 “没有啊,家里煤气关了,衣服也收了啊”孟云顾左右而言他,一脸的“我不知道,你别找我” “你好像把土豆兄弟放在了外面了吧,你不准备带他们进来?” “天呐,我居然把他们忘在外面了,这是我的错,我以后一定改”孟云立刻认错 “少年,你是故意的吧,怕他们抢了你的风头?增加任务难度?” “痛快,非得说什么大实话,你这样一点也不可爱,得了,得了,我让他们进来吧”孟云瘪了瘪嘴说道 真帅和真酷二人从门外走了进来,但看向孟云的眼中也并无怨言,还是一个骚包一个面摊。 “你们两个一人挑一套衣服,晚上好跟我一起去赴宴”言罢孟云便不再理会他们两个,只顾去试自己的衣服,至于苏晴,那堆衣服够他试很久。 “这两个是我表弟,我请他们一人试一套衣服,你应该没意见吧”孟云这话是对中年男子说的,不过也就是说声,孟云显然没有问他意见的打算。 “没问题,没问题,一人一套”中年男子对于一人一套说的很慢,似乎想表达什么,但心中却很是疑惑“这进来的两人好生帅气,而且刚刚应该是一直站在门外,应该是保镖无疑,那刚刚将自己一切揭露的青年,只怕身份了不得啊,还好我没有得罪他,不行,我得好好巴结巴结他” 中年男子眼神转动,自以为是发现了重大秘密。 真帅:主人是不是嫉妒我比他帅? 真酷:主人应该是嫉妒我比他酷。 啪~一堆衣服掉在了地上,服务员和苏晴直接呆立在当场,眼睛直直的看着真帅和真酷,那快要瞪出的眼睛似乎在冒着小星星。 看吧,我就知道会是这种效果,如果我一进门就带着他们两个,那我~ “唉~我可以理解你的心情,少年别气馁,你还是有很多优点的,再说长得丑也不是你的错,”痛快拍了拍孟云的肩膀安慰道 孟云选择性的直接无视了“痛快”的最后一句 一番挑选,几人都选到了自己合适的衣服,孟云想着警告中年男子几句就准备撤。 “请慢”中年男子大喝了一声 孟云眉头一挑,没想到临走前还生变故,真准备教教中年男子怎么做人,却发现这人一脸的谄媚,心中颇为不解。 “这位少爷,今天发生的一切都是我的错,你看看还有些其它东西没买的,也一并买了吧” 孟云眼神转动,略有所思的看了眼真帅和真酷兄弟,心中暗暗好笑“土豆兄弟进来后,这中年男子的眼神就变了,现在称我少爷,只怕是以为我是那家豪门的公子哥了吧” “可是你这店里,只有衣服,我原本还准备买个电脑什么的”孟云也不含糊直接开口说道 “好说,好说,今天你请客,我买单”中年男子一脸豪气 “你们觉得怎么样?”孟云向着身边的人询问道 几人都没有说话,土豆兄弟是不会反驳孟云的意见,而苏晴则是对孟云多了几分信任。 “好,那我们去购物吧” 最新款的苹果电脑 买 最新款的苹果手机 买 最新款的刮胡刀 买 总之就是“买,买,买” 手戝的真帅从购物车里拿起一个粉红色的小盒子,心中有几分疑惑,拍了拍身旁的苏晴问道:这个是你买的吗?这个有什么用? 苏晴面色刹那间变得通红,恶狠狠的看向孟云。 几人瞬间将目光都投入了孟云,看得孟云一阵发虚。 这个,这个真不是我买的~ 第十七章 提个土豆做礼物 “孟云,今天非常谢谢你,原本悲哀的一天却变得十分愉快,要不我们一起吃个饭吧”苏晴第一次这么大胆,心中很是坎坷,看向孟云的眼光很是羞涩。 “还是第一次被女生主动请吃饭呢”孟云抓了抓脑袋,颇有几分不好意思,也只有这个时候才显得那么真实,不再那么滑头。 但是我今天晚上有宴会要参加,不如下次我请你吧? “那好,就这样决定咯”,扬了扬手中的新手机,开口道:等你有时间了,记得打我电话,一定要打,千万别忘了哦 苏晴脸上挂着笑容,心中却多少有着几分失落。 ..................... 一家豪华私人别墅前,孟云拿着一个蛋糕盒子,真帅和真酷则是一人提着一个大的袋子,三人一前一后的向着别墅走出,所幸许军在门口迎接,也就没有发生什么热血的事件。 “你就是孟云吧?我叫许国文,你与军儿他们一般大,就叫我伯父好了,上次军儿他们落水,还要多谢你相救”说话的是一个年约50来岁,一脸笑容的中年男子 “伯父客气了,那是一个人的正常反应,不算什么”孟云不卑不亢,虽然面前的男子在Z市跺一跺脚,整个Z市都得震三震,但他今天来的目的是来推销自己的土豆,打好关系可以,至于巴结什么,孟云做不来,坑人倒是善长。 宴会嘈杂,孟云除了与许家三兄妹聊了会,便无聊的坐在一边狂吃着海鲜,狂喝着各种酒,真帅和真酷则如同保镖一般的站在旁边不动。 突然孟云的眼神一疑,似乎发现了一道有些熟悉的身影,神色大喜,似乎发现了新大陆一般,心中想道“终于可以多一点乐趣了” 黄少,最近怎么没有出来飙车啊,是不是被你爸关的太严了,还是怕输给我啊? “艹,瞎说什么,明天我一定~”正准备高调一会的黄少眼角突然抽搐了两下,“不会吧,他怎么会来这里,不行,我得赶紧躲开” 想跑? 孟云两步上前一把抓住黄少,一脸的笑意“嘿,黄少,好久不见,我都有点想你了” 黄少正欲翻脸,却发现孟云一手高举酒杯,一边笑呵呵的看着他“黄少,你看我这个姿势怎么样?帅不帅” 黄少似乎想起了什么,再看身边的众人“一脸好奇”,立刻将孟云拉到了一边。 “这位大哥,我已经把我的零花钱都给你了,你还想怎么样?我到底那里得罪你了,你如果是为了撞人那件事,我已经付出120万了,就是死个人也就赔那么多了,每个人都是有底线的,你别逼我做让你后悔的事”黄少脸上浮现几丝阴狠,原以为那件事情就此过去,却发现这根本就是异想天开。 “我喜欢你的态度,之前看你认错态度不错,不太好意思打你,现在可以了,待会宴会结束了别走”孟云拍了拍黄少的肩膀。 .................... “你认识黄青吗?他是你朋友?我看看你在这里难得有个说话的人,他家里是买小飞鹅卫生巾的,生意做的还不错。许军见孟云与黄青聊了几句,便以为二人相识 只是有些私人恩怨,至于朋友吗?我想他是不会这么认为的。 怎么?他得罪你了,要不我去修理他一顿”许军显然对那黄少不甚在意, 不用,只是有些个人恩怨,我自己能解决。 酒过三旬,一众年轻人围在一起,许家老爷子坐在首席,前来的宾客纷纷拿出自己准备好的礼物。 “许伯父,今天您老大寿,我特意让人带了一只翡翠扳指儿希望你能喜欢”一位一身正装的青年双手托着一只礼盒 我带了一幅清朝名家的山水画~ “我带了一尊白玉佛,希望许伯父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黄青手举着玉佛,似乎很享受众人一脸惊讶的表情,这白玉佛造价不菲,他老爸也是出了大血才得到手。 侍从接过白玉佛,黄青的目光便落在了孟云身上,目光露出仇恨的神色“孟少,今天许伯父生日,你定然也带了礼物过来吧?不如也献上来吧,也好让我们瞻仰瞻仰” 黄青此话一出,顿时在坐的青年都对孟云多出了几分敌意,之所以礼物是由他们来送,无菲是许家家大业大并有两女未嫁,且出落的水灵,他们的长辈也都是用心良苦,他们也想在着宴会上出出风头,而现在黄青的话,却是让本来对他的敌意全部转移到了孟云身上。 “孟少?是叫我的?”孟云邪邪一笑,还第一次有人这样叫我,看向黄青的脸上多了几分兴趣。 “爸,孟云是农村出身的,肯定没有什么拿的出手的礼物,这下怕是要落面子了,你看是不是~”许军对于这个救命恩人还是十分在意,言语间很是关切。 许军狠狠的盯着黄青,看得黄青心里发毛,却又不明白自己那里得罪他了。 “别急,当事人都没有急,你急什么?还是那么浮躁,你看孟云依旧气定神闲,定是心中早有计较,先看下去再说,你常说他是奇人异士,说还定他会带来什么好东西也说不定”与许军说完,便又再与身旁管家模样的人说了几句 许军一听,便心中一定,还是老爸想的周道,若是孟云拿得出,那自然没什么,若是没有,管家就会拿出礼物来给孟云解围。 你不会没有带礼物吧,今天是许伯父生日,你总不会空手来蹭吃蹭喝的吧 这小子穿的也是便宜货,定然是拿不出什么好东西。 没有理会众人的嘲讽和藐视,孟云拿出了自己早就准备好的礼物,只是不拿还好,一拿众人立刻笑做一团,就连许军也忍不住嘴角抽搐。 这家伙不会带的是蛋糕吧?许军看着孟云拿出的蛋糕盒子发楞 哈哈~ 我第一次见有人在这种场合送蛋糕的~ “难道他刚刚的气定神闲是装的”许国文第一次对自己的目光产生了疑惑 咳~咳~ 孟云清了清嗓子,这蛋糕盒是他随手拿来的,他实在是找不到什么好的礼物,再者他本身也不是十分在意。 这里面的确是吃的,不过却不是蛋糕,是一种常见的食物,并且是长在地里的,大家可以猜猜,猜中了有奖。 一众宾客眼见许家并没有反应,也乐得找个乐子,便纷纷来了兴趣。 地瓜? 玉米? 西红柿? 该不会是土豆吧?黄青一脸鄙视的说着 众人有说有笑,气氛倒是慢慢热络了起来。 “答对了,就是土豆,那位英俊的青年,请过来配合一下”,孟云一脸的严肃,黄青也乐得看孟云出丑。 第十八章 太好吃了 “这孟云倒是个妙人”许国文脸上浮现几丝好奇之色,孟云脸上没有半分紧张,他可不信孟云是特意来出丑的。 “请打开”孟云对着黄青说道 掀开盖子,众人的视线顿时被吸引了过出。 这羊看起来还真是逼真,这应该是泥涅的吧? 很漂亮,简直就是按照完美比例缩小的羊。 不过20CM高的羊居然涅得如此传神,想来也是位了不起的人物。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纷纷发表着自己的看法,但半天楞是没有人挑出毛病来,真真如同活物一般,看向孟云的眼神也从嘲讽变得佩服。 “你不说这是个土豆吗?怎么是只泥羊?”黄青眼神转动终于找到了缺口 “额,你不说我还差点忘了,这是一道菜,名为三扣仙,意为三扣之下,神仙也会被吸引”孟云说的神乎,众人心中更是好奇,狠不得立刻敲上三敲。 孟云扫视一周,心头一笑“这三扣仙不是凡物,得有人三跪九扣才以真面目视人” 黄青一听,心中暗道“这小子肯定是又要耍自己”,似乎想起了什么不堪回首的往事,顿时想跑,却发现孟云正抓着自己的,并顺势将那羊土豆放在他手上 这三扣仙世间独一无二,再说这是送给许伯父的礼物,黄少可一定要轻拿轻放,要是弄坏了,怕是再难寻第二件了。 黄青咽了口口水,不敢妄动,双手轻轻的托着,心中却是将孟云骂了个遍。 “大家想不想看这三扣仙的真容?”孟云煽动着众人的情绪 “黄少,你看你是不是配合一下,现在正是发扬牺牲精神的好时候,为了大家的乐子,你就牺牲一下下咯”孟云一脸无耻的说着 黄少,你就配合一下。 典青,为了大家的福利你就牺牲一点吧。 你看看,他们都让你跪,但我这人比较好说话,你就单膝盖跪地就好。 黄青气得发抖,狠不得找个地缝钻了进去,许家也无人出面阻止,心中一狠“大丈夫能屈能伸,跪就跪” 啪~ 黄青单膝跪地,双手托举着羊土豆,孟云见状心中感觉一轻“你跪的不是我,而是被你撞伤的不女孩” 嘭~嘭~嘭~ 三声而过,土黄色的表皮应声而落。 咩~一声羊叫从中传出,让在座的众人心中一楞,顿时一个挣大了眼镜,生怕错过了什么一般。 我好像听到了羊叫? 轻敲三声之后,居然会自己脱皮,这是变魔术吗? 这还是土豆吗?这白玉似的肉,其中更有一阵阵清香传来,忍不住的让人咽口水,这便是最好的刀工师傅也雕不出其中的神韵。 “这到底是什么?我从来没有见这这样的东西,这难道真的是仙珍,简直就是神仙也得动容啊”许国文心中居然对这白玉似的土豆羊充满了渴望。 孟云小友,这真的是送给我的? 许军目光疑惑的看着自己的老爸,心想“你叫他小友,那我应该怎么叫他?” “这,就是我今日准备的礼物,不知许伯父可还满意?”孟云眼见自己的目的达到,心中多了一分笑意 满意,满意,快递上来~ 孟云从依旧半跪在地上的黄青手里一把拿过土豆羊,那粗鲁的动作看得众人心里直哆嗦。 许国文也不嫌赃,接过孟云手中的土豆羊,三下五除二,不下几口就吞吃了下去。 “爸,我怎么感觉你的精神似乎好了许多,那冒出来的白头发也不见了,整个人看起来似乎年轻了几岁一般。”许军惊讶于老爸的变化喊出了声 好像真是,你看许伯父脸色红润了许多。 真的,真的,许伯父现在看起来好像年轻了几岁。 许国文感觉这土豆羊入口既化,如同一股股琼浆一般在心头萦绕,往日疲惫的心神也好了许多,甚至那隐约犯痛的旧疾也好上了三分。 好~ 孟云小友,这礼物我实在是受之有愧啊,我看小友来的时候是打车来的,不如待会在我家车库里随便挑一辆如何,反正我也不常开。 “行啊!”孟云也不推辞,这种便宜不占白不占 许国文搓了搓双手,神情颇有几分不好意思,稍定了心神便再次开口道:不知小友可还有刚才那种土豆啊?如果有的话都买给我如何? 围观的众人一听,暗道一声音老狐狸,本来今日许国文生日,来得也都有关系不错之人,若是寻常之物,自然不会在此时与许家相争,但见过,闻过那土豆羊,却是让他们难以忘怀。 是啊,小友如果还有的话,不如拿出来给拍卖如何,价高者得,这样小友也不吃亏。 许国文一听,这还得了,他虽然家大业大,但若是在场所有人都有争抢之心,那也是个难事,心中一笑“清灵清雅,你们两个被孟云小友救了之后,也应该请人家吃顿饭当是答谢” “各位,你看今天的宴会就到这里了,许某就不远送了。”许国文立刻下了逐客令,耍起了无赖 我好像有些醉了,不行,我感觉我今天走不了啦。 我车钥匙忘掉了,只怕也是走不了啦。 孟云眼见众人百态,心中好笑“不急,不急,来的都是宾客,这晚宴还没有结束,我再拿出来一只土豆,给大家品尝品尝如何?” 拿来盘子刀叉和竹签,孟云从真帅提着的袋子中拿出一个土豆虎,轻扣三下后,伴随着虎啸,露出了白玉般的土豆肉。 不用多久,醉人的清香便散布在整个会场之上,一只土豆虎被切成百十来块,每一块上插着竹签。 孟云如同服务员一般,担着盘子轻快的行走在人群之中,不用多时,一只土豆虎便被分食干净。 太好吃了,我这辈子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这不是土豆吗?就算是土豆,那也是仙土豆,怪不得叫三扣仙,真当得起这个仙字。 我怎么感觉吃下去之后整个人都变轻松了许多,精神也好了许多,真是太神奇了。 许国文脸色一变,有些哭笑不得“想要把这些土豆拿下,看来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咯” 孟云满脸的笑容,“效果似乎还不错” 黄青“为什么,我没有?”说着便将托过土豆羊的双手放在鼻间猛吸,似乎想留住那清香。 黄青瘪了瘪嘴,这味道怎么又香又臭? 第十九章 许家的心思 “来给你,正好还剩下最后一块”孟云直接扔出最后一块土豆肉。 黄青伸手接住,放在手里看了看,但那白玉似的土豆肉太过诱人,他实在是没忍住,似乎心中害怕孟云再抓弄他,但还是直接扔进了嘴里。 孟云见了嘿嘿一笑,便不再看向黄青,心里却是在计算着怎么把这些富商的钱统统赚到自己的口袋中来。 咳~咳~ 大家也都吃过了这三扣仙,不知各位觉得这三扣仙,价值几何啊? 这三扣仙不似凡间之物,清香扑鼻,补身养神,说是无价也无可厚非,当然了,既然小友准备拿出来买,那肯定还是要有个价值的,你看十万一颗,你觉得如何? 十万也想要这样的稀罕物,真是糟蹋灵珍,我出20万。 30万 “50万~”许国文喊了一声,这三扣仙他吃的最多,自然明白其中的好处,比之那百年人参还要好,也是舍得下本钱。 50万已是天价,眼见半晌没人再加价,孟云立刻乐呵呵的拿出一个蛇土豆递给了许国文,对于三扣仙的天价孟云心中也是十分惊讶。 十二生肖已经接连拍卖了出去,孟云立刻手机响个不停,看着短信提醒里的5百万进账,孟云顿时心里就开了花似的高兴。 各位,这十二生肖土豆已经都拍卖完了,现在我已经没有存货了,那么拍卖会到此结束吧。 众人散出,许国文立刻新昵的拉着孟云,独自向着书房走去,许国文一口一个贤侄,那是一个分外亲切。 “快点拿出来吧,贤侄应该还有存货吧?”许国文此时那里还有之前的老道稳重,反而心中有着几分急切。 “还是许伯父厉害”,说着孟云吩咐真帅和真酷拿出最后的“八仙过海”。 这“八仙过海”是八个土豆连在一起,完全的形成一个整体,八仙的法器皆在,周围的海浪等唯妙唯肖,让有人身临其境之感。 嘶~ 贤侄?这真的是土豆? 真的是土豆? 可是这土豆长的也太~ 孟云笑而不语 这土豆是你种的吗? “算是吧!”孟云看了看真帅和真酷,觉得这个锅还是他来背比较好。 贤侄,你觉得我两个女儿怎么样? “很好啊,很漂亮,很不错”孟云隐隐感觉到有几分不妙 你是清雅和清灵的救命恩人,你看上了那一个,你开口,伯父给你做主,我想她们也不会反对,我听许军说,上次在你家,你已经摸了她们的手,这也算是肌肤之亲了,你可得负责,必须得选一个。 孟云瞬间石化,这许国文也太直接了,诚然,以许清雅和许清灵的长相,那有人不动心的,可是若是以这种形式得到,孟云感觉会很不自在,只是若是拒绝的话,似乎也不妥。 “我觉得他们两个都很好啊”孟云耍起了滑头 许国文嘿嘿一笑,拿出一青一蓝两张手帕,说是让孟云选一个。 许伯父,我认输,这手帕我就不选了,我们来聊聊土豆的问题吧。 好~ 我这土豆,我每天可以给许家提供12个,多了的话我也没有,并且我只能在我老家那里才能种出,因为那里没人打扰,山清水秀。 许国文人老成精,那里不明白孟云心中所想,自然知道此时讨价还价反而落得了下乘。 这八仙过海我可以给你五百万,但接下来你每天给我的三扣仙,价格的话就不可能按五十万来算了,毕竟这物以稀为贵,什么东西多了价值就会下降,希望贤侄能够理解。 你看就以每个土豆10万,贤侄觉得怎么样? 好~孟云也是爽快人,这样一来,每天进账120万,还可以留着八个备用。 一个土豆买十万看似让人不敢相信,但这土豆可是灵植,说来也是值这个价,孟云也是心安理得。 而在房间外偷听的许军兄妹却是气得牙痒痒,许军是又怒又恼,自己的老爸刚才差点就把自己的妹妹给买了,而许清雅和许清灵则是满脸的羞怒,脸蛋红红的。 说起来,孟云也算是他们的救命恩人,多少还是有几分好感,但父亲的直接却还是让她们反应不急,对许国文多了几分责怪,不是因为她们不喜欢孟云,而是此时他们许家正有一个天大的麻烦,许国文是想将注压在孟云身上。 他们许军的下一代差点直接被灭掉,原以为接下来会是许家的疯狂报复,却那里想到许家在接触到某些信息之后,居然选择了平静,生生的吞下这一口气。 而孟云的出现,那在江中“一带三”,而今天又是拿出了神奇非凡的“三扣仙”,让许国文把孟云当做了许家的救星。 不然那里会出现,稳重的许国文直接要将自己宝贝女儿嫁出去的冲动,在许国文的心里或多或少的有几分将孟云绑上战车的打算。 孟云那里明白此时许家的变故,就算知道他也没有能力去插手,现在他只想着将土豆买出去,然后将“痛快”所说的好东西兑换出来。 痛快,我现在有多少积分? 肩膀一直被忽视的“痛快”并没有多余的反应,“你还有20个积分” 之前买的500万,再加上“八仙过海”的五百万,可以换成一千积分了。 少年,一千积分可以打开第二个抽屉哦,这样你的实力就可以大幅增长了, 第二个抽屉可以提升我的实力? 对,第二个抽屉里面连接着被主人烙下时空印记的世界,以及各种武功战技本源珠。 “贤侄,你在发什么呆啊?”许国文见孟云呆立着,一动也不动,但眼珠却盯着肩膀上的青蛙在转动。 “你肩膀上的青蛙似乎挺别致,贤侄打不打算卖啊?”许国文发现了青蛙的不凡,顿时生出几丝好奇。 伯父说笑了,一只青蛙值什么钱,就是送给伯父也没什么,但这青蛙认生,离开我就不行,就不卖了,这天色也不早了,我还是先回去吧,明天下午2点伯父让人来取“三扣仙”吧。 “清雅,清灵你们陪孟云贤侄去挑辆车吧”许国文见孟云心生退意,也不再挽留。 第二十章 刺杀 乡间的水泥路上,有些昏暗的路灯照耀着并不宽敞的路面。 小心~ 只见一辆拉沙的大车直直的向着一辆豪华小汽车冲撞过去,大车甚至没有丝毫减速的迹象,在两车即将相撞的刹那,一道黑影从小车从猛的闪出,翻滚着跌入路边长势茂盛的草丛。 嘭~巨大的撞击声在黑夜之中传荡 没有丝毫悬念,小汽车在一瞬间被挤压成了一团,而拉沙车则只是车头部位受损,更诡异的却是司机脸上并无半分慌张之色,而是一脸平静的看着眼前报废的小汽车。 咯吱~ 大车司机是个面色微黑的消瘦男子,猛的推开有些变形的车门,目光不断的扫视着变成废铁的小汽车。 眼神中露出震惊之色,不明白为什么小汽车车头已经被撞没了,却没有半分鲜血流出,更诡异的是后坐上还坐着两个看起来毫发无伤的人。 怎么可能? 只见坐在后坐里的两人身形变动着从车窗中钻了出来,恍惚全身没有骨头一般。 路边的草丛,孟云趴着一动不动,目光注视着刚刚差点将自己撞死的黑脸男子,感受着手臂上和肩膀上擦伤传来阵阵痛苦,孟云心中火气直冒,直欲冲上去将其痛扁一顿,“这家伙绝对是有预谋的,他想要自己的命”。 “你最好还是不要冲动,你冲上去说不定还会给真帅和真酷增加麻烦,如果你不想成为累赘,那就好好的躲在这里就好,战斗,从来都不是弱者的专长”不知为何,“痛快”说的话有些阴阳怪气,甚至有些鄙视孟云的意思。 “我是弱者?我从小到大打过的架我数都数不清楚,我还真就没有怕过谁,谁敢欺负我,我就扁他”孟云有些不服气的说道,话语中颇有几分孩子气 你以为眼前的人和你过去过家家似的打架斗殴是一回事?你不过抱着痛扁他一顿的心态,而他却是想要你的命,就算不论实际战力,你觉得你有活命的可能? 孟云低下了头显得有些沉默,他明白“痛快”所说的是事实,但若是轻易去结束一个人的性命,他还从来都没有想过。 如果你想去战斗,那最好是抱着杀死对方的决心。 孟云沉默,但黑脸男子与真帅和真酷三人间的战斗却在瞬间打响。 黑脸男子脸上的震惊之色退出,目光露出一丝阴狠,伸手从怀里拿出一把尺长的匕首,匕首缠着绛红色的布条,似乎是被过多的鲜血浸染而成,刀锋上更有着一摸迷人的幽光。 杀~ 黑脸男子,划出一片刀花,匕首一提,脚下生风直冲真帅和真酷二人而去。 真酷向后退了两步,显然是不打算参与这场战斗。 刀光一闪,真帅一个后仰避开刀芒,黑脸男子顺势从真帅头上飞过,一个翻滚间便接近了不欲战斗的真酷。 噗嗤~ 刀光交错,飞舞的匕首划出死亡的气息,转瞬间还未反应过来的真酷瞬间被重任。 一滴黑血滴下,真酷原本面摊的表情上终于多了一丝痛苦,仿佛全身的力气被抽离,顿时瘫软在地,脸上更是遍布着黑丝,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死去一般。 “这特制的毒药毒性如何,是不是感觉全身无力,你还有三分钟的时间可以活,”黑脸男子一脸的得意之色。 卑鄙~真帅一脸的愤怒 错,我的目的就是来杀死你们,至于手段则从来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你这两个保镖还有些实力,只要解决了你们两个,至于那个从一开始就躲在草丛中的懦夫,还不是手到擒来。 孟云猛的从路边的草从中站起,破碎的衣服和流出的鲜血显得是那么的狼狈,看向倒在一边的真酷,孟云怒瞪着双目“我要杀了你” 原本以为那黑脸男子会立刻放下真帅向着自己冲来,但结果却恰恰相反,那黑脸男子完全不管孟云,而是挥刀向着真帅杀出。 被忽视了吗? 刀光涌动,这黑脸男子绕着真帅上窜下跳,如同一条阴狠的毒蛇,每当真帅松懈之上便会狠狠的咬上一口。 就是现在~ 黑脸男子抓住真帅露出的一个破绽,匕首直刺心脏而去。 噗嗤~带着点点幽光的匕首直直刺入真帅的心窝,一口鲜血喷出,真帅也是心中发狠,将死之际,猛的一拳头打在黑脸男子的手臂之上。 咔嚓~骨裂的清响声传出 真帅口吐鲜血的倒下,黑脸男子则是耸拉着右臂快速的退开,直到确认真帅完全死亡,才松了一口气。 “那么还剩下最后一只”黑脸男子一脸的轻松,即使是右臂骨折无法动用,但对付孟云这种货色还不是手到擒来。 猎物往往在死亡的前夕都会剧烈的挣扎,但你知道吗?越是挣扎的话,就越是痛苦,如果你配合一点的话,我可以让你少受一点痛苦。 这句话我原封不动奉还给你 既然不识趣,那你就痛苦的死去好了。 黑脸男子,几步上前,左手一张向着孟云擒拿而去,似乎在抓一只小鸡仔子一般。 好快~孟云心头一震,整个人都震住了,一阵强烈的恐惧感从心中喷发,似乎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人,而一头噬人的凶兽。 瞳孔中急速放大的手掌,让孟云的心脏猛的跳动,血液加速流动,死亡的危险让他头脑在极限的运转,猛然间孟云感觉到似乎左眼中有什么东西被释放出来了一般,黑色的瞳孔如同黑洞一般似乎能吸收一切光芒,一道两色的圆形光轮出现在孟云左眼的瞳孔外,圆形光轮内青色和灰色各占一半,而随着左眼的异变,孟云右眼闭上单瞪着左眼,而其眼中的世界却又是发生了变化。 原本快速击来的手掌在孟云的眼中变得缓慢,而黑脸男子的周身更是散发着丝丝的黑气,而这黑气以左手手掌之上最为浓郁,其次孟云还发现丝丝黑气向着黑脸男子的左腿之上疑聚。 伸手接住黑脸男子击来的手掌,却在下一瞬间被黑脸男子的鞭腿踢飞。 原来是这样~虽然不理解黑脸男子身上的黑气到底是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黑气深厚的部位显示的攻击,而黑气快速疑聚的部分则表示下一轮攻击,并且左眼中的世界似乎一下子慢了起来。 而在另一边,真帅和真酷不知什么时候,坐了起来,身上的伤似乎也诡异的全部恢复如初,两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似乎在看戏一般。 真帅:痛快大人的激将计果然不错,很成功啊,你看我刚刚演的怎么样? 真酷:非常不错,比影帝还影帝,差一点就赶上我了。 第二十一章 兽语草与魂种 真帅和真酷二人此时的言论孟云自然不知道,若是知道二人是做秀,却又不知道作何感想。 另一边,只能动用一只手的黑脸男子在孟云开启左眼后,形势立刻急变,原本没有丝毫还手之力的孟云,似乎渐渐的看清了他的攻击一般,他的每一击似乎都被孟云提前知晓一般。 看清了,太慢了,你的攻击已经被我看破了,现在该换我了。 孟云闪过击来的左手,避开其双腿的横扫,直接起身向前,右手握拳头直直的向着黑脸男子打出。 嘭!黑脸男子鼻子与孟云的右拳撞击在一起,瞬间鲜血直流,然而即便如此黑脸男子眼中的狠色也无半分变化。 咔嚓!圆脸男子嘴巴咬动,猛吸一口气,从其口中喷吐出漆黑的物质,向着近在咫尺的孟云飞出。 糟了~虽然不知道黑脸男子从嘴中吐出来的是什么,但孟云本能的感觉到一阵巨大的危机感。 呱~随着一声蛙叫,那团黑色的物质瞬间消散在空气之中。 与此同时,黑脸男子脸色瞬间变成酱紫色,似乎身中剧毒,片刻间便彻底失去了气息,可见那毒性的猛烈,比之匕首上剧毒还要强上许多。 真帅:这毒性还真是猛烈,都让我有点小小的后怕,如果一开始就用的是这毒,说不定我就真的死了。 真酷:我也是这样想的。 孟云眼睛一转,再看假装沉思的痛快,瞬间便明白了什么,细想之下,真帅和真酷若要是那么容易就被杀手杀死才是奇怪。 没有去责骂什么,孟云盯着地上的尸体有些发楞。 一个活生生的人这这样死在他的面前,让孟云一时间有些难以接受,即便这个人刚才还想着杀死自己。 “所谓战斗,就是抱着击杀对方为目的来进行的,死亡不正是战斗的目的吗?”痛快的话在孟云的耳边响起 “又有人来了,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先回去吧”痛快的眼眸转动,随手一挥,光景变换,再出现时,却已经身在典当铺内。 而在车祸现场,两道黑影飘然而止,似乎没有重量一般,二人身影罩在宽大的黑色袍子中,看不出男女。 黑面失败了吗?有趣,现在终于可以轮到我们接手了,已经好久没有活动筋骨了,真希望这次的目标可以让我们玩的久一点。 麻烦,还得清理现场,老大已经生气了,这小子已经让我们“暗影”接连失败两次,一定不能让那小子死得太轻松。 阴冷的声音传递在空气中,不免让人生出几分寒冷之意。 而已经身处典当铺的孟云却是不知道还很有人来刺杀他,并且上次救人间接的让其行动失败,不过就算知道此时也不会在意,现在孟云最在意的莫过于左眼中的变化。 “痛快,我的左眼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感觉所有的一切似乎都慢了下来,并且我在黑脸男子身上看到的黑气又是怎么回事?”孟云向着痛快问出了心中的疑惑,本能的孟云感觉到,痛快能给自己解决疑惑。 那只眼睛是被称为“战神的左眼”,你是主人的血脉,出现在你身上出现并不奇怪,不过千年来只有你觉醒了而已。 黑气那是只有在你左眼中才会呈现的东西,老主人称之为战意。 战神的左眼? 战意? 痛快你不会是在说笑吧,战意那种东西怎么可能被看见? 可是你看见了,这一切都呈现在你的左眼中不是吗? 接下来我要说的是主人留下来关于“战神的左眼”的运用。 “凝,练,融,兵” 凝:以左眼为基础将无主的战意凝聚在一起并收集到左眼之中。 练:你的左眼灵轮是两色的,也就是说你有两种战意属性,接下来我会给你的战意属性进行测试,你可以将战意属性练入收集起来的无主战意之中,这时的战意就可以运用自如。 融:将战意融入物品和武器之中,大提升自身实力和物品能力。 兵:兵代表的是融的一种更高级形态,若将战意融入自身到一定程度,便会触发形态变化,诞生战纹真身,在这种形态下,你可以将战意本身的属性发挥到极致,同样,若是你将战意融入武器,到一定程度时,武器会发生质变,不单单拥有战意属性,即使破碎,只要战意未灭,便可重生。 痛快一口气将自己想说的全部吐了出来,看得出来说完这些的痛快似乎松了一口气,看向孟云的目光的期待之色则是更加浓郁。 接下来,我可你测试战意属性吧,这方法也是主人留下的。 怎么测试? 战斗!在战斗中体会,并将其掌握 这个方法会不会太~ 少年,你现在今天赚的钱可以兑换一千积分,这样你就可以打开第二抽屉。 而在第二的抽屉中联结着主人曾经经历过并留下印记的三个时空世界,你可以在其中战斗并掌握自身的战意属性,并且第一次进入免费。 考虑到你的实际战力低下,很容易死亡,所以主人还为你准备好了魂种。 会死?还有魂种是什么东西? 会,并且我和真帅他们都不会进去,时空世界里你只能依靠你自己。 魂种是一枚灵魂碎片,包含着本身对某种事物的感悟和经验,魂种的类别有很多,按照理解的事物不同,比如对刀法理解的刀法类魂种,剑法类等等,还有对食物制作类的食神魂种,对音乐领悟的音乐魂种,乃至于对大道感情的大道魂种,法则魂种都在其中。 孟云咽了咽口水,魂种这东西一听就感觉高大上,若是能够得到某个大人物对大道的感悟,那还不得立马升天? 孟云似乎忘记补刺杀的事情,乐呵呵的掏出银行卡扔在桌子上。 少年,你总共可以兑换1120积分,加上之前的20,你总共胡1140个积分。 你可以花一千积分开启第二个抽屉,然后花一百积分兑换兽语草,这样你还可以剩下40积分。 “这兽语草有什么用啊?居然要100积分?”孟云对于多出来的钱没有疑惑,心中猜测应该是许国文将明天拿土豆的钱提前付了。 兽语草又称灵言草,吃了之后你可以无障碍的与所有生命体进行交流。 如果我没兑换出来的话,去了其它时空世界,不是成了哑巴,聋子,差点心中暗叫“好险”。 第二十二章 大刀王五的刀法魂种 痛快完全没有半点坑队友的觉悟,完全一幅公事公办的模样,蛙手一挥,柜台上的第一抽屉大开,一道印着草木灵植的门户出现。 痛快伸手从中抓出一株翠绿的小草,扔在孟云面前,小草浮在半空,摇摆不定,这小草不过尺长,并无特异之处,至少孟云看不出来,若非通体翠绿,晶莹剔透,只怕放在杂草中没人认得出来。 痛快再次挥手,第二抽屉花费了孟云一千积分后终于展现在孟云面前,这第二抽屉同样暗含一个巨大的空间,其中有一座闪耀着光芒的古朴祭坛,祭坛由石头堆砌而成,其中纹路纵横,本体不大,但却给人以宏伟之感,祭坛上漂浮着十几个弹珠大小的白色光球,其周围还有着一大二小三个漩涡般的气漩。 “痛快,这第二个抽屉怎么还有座祭坛?”在孟云看来,那三个气漩肯定是通往异时空的通道,但却突兀多出一个不知道有何用处的祭坛来,顿时觉得好奇。 这可是主人花费大代价才得到的魂种祭坛,虽然级别比较低,但也是众多时空内不可多得的至宝。 这魂种祭坛,只有一个作用,那就是无害的从生灵本体内抽取感悟和经验,魂种祭坛会主动吸收游离的灵魂能量疑聚为魂晶,将自身的感悟融入其中就可以成就魂种,在过去所有人的功法武技都是通过玉石和书籍来传授,但感悟以及经验却是无法用这种方法获得的,即便是手把手的教,也不一定能感受到前者的当时的感受,这种传教存在一定的局限。 而无尽的时空里,终于还是有大能者创造了这魂种祭坛,大能者将自己过去弱小时所习对自己已经无用的功法感悟化为魂种,赐予后辈。 这种改变就好比,在过去是你自己摸索站石头过河,水深水浅得自己慢慢探索才能前进,这能走多远完全是看个人资质,而融合魂种就相当于有一个曾经过河了的人带着你过河,他会把自己的在河中遇到的一切说给你听,只要你资质不是太差,只要花费足够的时间总能到达前者程度,而资质逆天者超越前者也不无可能。 孟云听的一楞一楞,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魂种似乎很不错,想到自己先祖为自己准备了一个魂种,孟云心中莫名的多了一分感动。 痛快,这魂种祭坛上漂浮着总共12块魂种,是不是我可以随意选择一个? 你现在的体质太弱,过于强大的魂种反而会让你步履维艰,并且你别以为光魂种就够了,那是代表你可以更容易的达到,但应该花的资源你还是得花,光告诉你怎么建房子,你没有水泥沙石,一样是白搭。 孟云一想,也觉得是那么回事,那些高级功法动不动就要海量的灵液或者更珍惜的资源,孟云现在每天就只能从聚灵阵盘得到一滴灵液,这滴灵液还得用来洗眼,那里能够修练。 孟云正欲说些什么,突然看见一团呈白色上有一道绿色云纹的魂种自动的漂浮到了自己的面前。 孟云心中一动,鬼使神差的伸手向着光团摸去。 嗡~ 喝不尽杯中酒,唱不完别离歌,放不下手中刀,杀不尽仇人头。 一道悲壮而豪迈的声音传入孟云的脑海中,瞬间孟云感觉自己的热血似乎被点燃了一般,似乎回到了那个充满悲情的年代,狠不得提刀杀戝。 孟云紧闭着双眼,一道身影手持长刀而舞,刀风凛冽,招式大开大合,威力非凡,但却衔接自如,如行云流水。 呛~ 一把精钢长刀直直插在孟云的身前,孟云猛的睁开双眼,双眼中满是悲壮和杀气,大手一张,长刀在握,一种特殊的感觉在心中流露。 良久孟云双眼的悲壮之色散出,孟云则是陷入的沉思,感受着身体之上的变化,右手一张,一个半透明的光圈浮现在手心之上,光圈中间是持刀而立的王五,边圈如同刻度一般进度条,孟云数了一下有五个刻度,总数为100。 “这是魂种在未完全融合时会以这种形式出现,让你可以更清晰的了解魂种的融合状态,”痛快的话及时出现,似乎是为了给孟云解惑。 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只是绿纹级别的魂种,第一次融合却只有5%的程度,不得不说,你的资质实在是乱透了。 5%很差吗?还有绿纹魂种是怎么回事? 其实是非常差,魂种不比过去的功法武技,就好比过去是闭卷考试,你考个5分,也没什么,毕竟你以前没接触过,不懂就也可以理解,但现在开卷考试,给你答案让你抄,你也考5分,你绝对合适吗? 而这座魂种祭坛只会凝聚成白光级的魂晶,而当融入个人感悟,魂晶会出现变化生成一道云纹,通过云纹便可得知魂种的好坏,云纹有“白,绿,蓝,紫,金”五种,你这魂种是绿纹级别的还算可以。 听了痛快的解释,孟云感觉自己瞬间被打击的体无完肤,不过这魂种已经融入自己的身体,那么只要勤加练习,早晚有一天会完全融合。 既然魂种已经融合完毕,那么现在你把兽语草吃了吧 孟云也不说话,显得有些沉闷,伸手抓过兽语草,也顾不得味道,一把塞入嘴中,这兽灵草入口后化为三股清流,一股流向大脑,一股流向耳朵,最后一股则是盘踞在喉咙上。 嗡~嗡~村落中的老屋自然少不了蚊子的光顾,但此时听在孟云的耳朵里却又是另一番光景。 蚊子甲:姐妹们上啊,前面发现可口的美味。 蚊子乙:慢点,慢点,死在他手上姐妹可不少啊,我从后面包抄过去。 蚊子丙:我体内已经有他的骨血了,他肯定舍不得下手。 孟云的脸瞬间就黑了,怒吼道:全部给我滚出去,不然我吃了你们。 蚊子丁:吓死我了,人类也会说话?还要吃蚊子,快跑啊,计谋败露了。 呱~ 少年,玩得可开心? 额,还好,还好,我刚刚只是和它们交流一下感情。 你面前有三个世界通道,不过你只能选择两个小世界中的一个,我个人介意你选左边的世界。 好,我听你的,我就选左边的世界,说完就提着精钢长刀准备进入,身形进入漩涡中,孟云感觉到一阵阵拉扯之力,慢慢的开始消失。 痛快,是不是左边的世界危险性较小? 没有的事 那你为什么让我选左边的世界通道? 因为先左后右啊! 第二十三章 斯巴达300勇士 孟云的身影在时空漩涡中消失,当他回过神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身处一处悬崖绝壁之间,背后是近180高的悬崖,眼前是一望无际的大海,临海的路面宽不足30米,30个手拿大盾的士兵站成一排便可守住,孟云眼中疑惑,似乎眼前的场景看着有几分熟悉。 四下无人,看着波澜壮阔的大海,孟云放下手中的精钢长刀坐了下来,趁着这难得的宁静,也好消化消化这几天的所得。 首先是被孟云戴在右手上的懒鬼的忏悔,还剩下四颗,也就是说还可以给孟云补充四次体力,手背上的赌鬼的色子则被孟云选择性忽略,按照痛快所说,这场景应该是战斗场景,应该用不上,至于聚灵阵盘,孟云则是放在家中并没有带来,然后是随身的十立方私人仓库,孟云尝试了一下,发现在这里依旧可用。 接下来被痛快称之为“战神左眼”眼睛,可以看见战意,以及放慢视线范围内的一切动作,而孟云此次进入时空世界的头一个目的就是能清楚自身携带的战意属性,至于对于战意运用的“凝,练,融,兵”,孟云则是完全没有概念,甚至不知道从那里入手。 最后就是孟云刚刚得到的兽语草和魂种,兽语草让他可以和所有的生物交流,而魂种则让他有了一定的武力,可以一边战斗一边摸索战意的运用。 而在现实世界中,两个将身影隐藏在黑暗中的人影,悄然摸入孟云的老屋之中,几番搜查后便隐入黑暗之中,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站在典当铺中的真帅和真酷目露出询问之色,眼中更有有着几分凶杀之意。 趴在桌子上的痛快摇了摇头“这是他自己惹来的事,等他回来之后自己解决,也好检验检验他在时空世界里的收获。 已经进入时空世界里的孟云显然不知道,又有两个杀手潜入了家中,不过他此时也没有心情去关注那些了,因为一队手持长矛大盾,腰挂大刀的军队已经出现在孟云的视线之中。 “精兵”孟云心中吐出一个词,因为来者气势如虹,一个长得龙精虎猛,肌肉发达,眉目间流露着出森然的杀气,虽然没有战过,但只融合5%大刀王五魂种的孟云觉得自己可能连其中的任何一人都比不上,若是算上“战神左眼”的特殊视角,才有一定胜算。 停!300人整齐划一,长矛向前正对着孟云,一人从战阵中走出,目光扫动审视着孟云。 你是波斯的斥候? 不是 那你为何出现在这里,并且你穿的衣服为什么这么奇怪? 我来自遥远的东方,所穿衣服自然与你们不同,至于我为何出现在这里,那是因为我渴望战斗,我可以与你们并肩而战,杀尽波斯的不死大军。 或是大刀王五的魂种对孟云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孟云眼中迸发出强烈的战意。 好大的口气,以你的小身板能有什么用?若是你能够战胜我手下的任意一名士兵,那你就可以留在这里,若是失败,就离开这里。 谁愿意出战? “我来”一年约20来岁身体健硕的男子排众而出,手持长矛大盾,微蹲下身子,一脸煞气的看着孟云。 孟云也不含糊,手持精钢大刀左眼凝重的注视着对方,与黑脸男子的战斗不同,眼前的士兵看似年轻,但也是身尽数战之辈,与只通暗杀的杀手自然不一样,若那黑脸刺客是毒蛇的话,那眼前的士兵就是恶狼。 杀~ 大刀王五的刀法感悟在心中流转,虽然只有5%的感悟,但孟云此时出刀依旧老练,不下如长年练刀的汉子。 避开刺来的长矛,孟云身形转动,刀随身转横劈出去,那年轻士兵也是不凡,微抬大盾就将孟云攻势力化解,长矛更是顺势刺来,角度刁钻,直冲孟云肚腹而去。 “要是没有这左眼,只怕这第一回合就输了”孟云心中如是想到,感悟不够,对战经验更是严重不足,可惜你这攻击对我没用。 在孟云的左眼中,年轻士兵的周身的黑气要比黑脸男子多上许多,战意更盛,但孟云可以通过战意的浓度来判断接下来的攻击,再通过左眼放慢,即使经验不足,但也可以从容的接下。 一刺不中,那年轻士兵提盾上前,就欲以大盾冲撞孟云,孟云的身高也不矮,但这些士兵都是斯巴达王的亲卫军,个个长得人高马大,一对比起来孟云自然就显有些矮小。 “来的好”,孟云大喝一声,挥刀劈开长矛,看着撞击过来的大盾,孟云伸手一拉一按,借着士兵的冲力,一个跟斗了翻过去,大刀一挥,待士兵止住冲势力站定时,刀锋已经横在其脖子上。 余下的斯巴达军,顿时提起了手中的长矛,一个个瞄准了孟云。 不错~我们斯巴达人认可你的实力,但我们的战阵是一个整体,你留下也没用。 “李奥尼达?”孟云看着眼前从战阵中走出来的壮汉喊了一声 “你认识我?”李奥尼达目光中露出些许疑惑,对于这个突然出现在神秘东方人,让他觉得这次战斗似乎多出了一个变数。 斯巴达人的王,我自然是认得,我不需要加入你们的战阵,但我也不会与那群杂兵一起去守卫后路,我独自己为战,在我们东方有一句话叫做“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好,我不会干预你的选择,但希望你不要挡在我们战阵的前面,不然我会连你和波斯人一起杀死,我看你没有带盾牌,你怎么阻挡波斯人的箭雨?要不要我送你一门大盾? “不用,我自然有其它办法”,不得不说孟云很喜欢斯巴达人的直率,孟云将士兵打败,便可以在瞬间获得斯巴达人的认可。 聚起的大雨,让原本平静的海面如同复活的怪兽一般,将波斯军队停留在岸边的船队撕个稀烂,无数的波斯士兵如同下饺子一般坠入水中,死亡每时每刻都在上演着。 兴奋的斯巴达士兵在大吼,他们在欢呼着,他们乐于见到波斯人的死亡,那意味着他们离胜利更近一步,而他们的王却显得有些沉默和谨慎,与此同时孟云也在暗叹,因为他知道这场战役的结果,因为这里是温泉关战役,而此时站在他面前嘶吼的活生生的士兵都将战死在这里。 “如果可以,我想改变这场战役的结局”淋着瓢泼的大雨,看着一个怒吼的斯巴达士兵,孟云如是说道 第二十四章 初战 夜幕下,几道人影在趴山顶之上,向下俯视着那似乎无穷无尽的波斯大军,那一个个军账都如同恶鬼一般,吞噬着几人的战意,让人惊恐,心生退却。 “我亲眼看到那些战船沉没在海里,我亲眼看到无数的波斯人被大海吞噬,为什么还有这么多波斯军队?”啊迪亚人的领袖是一名光头大汉,与来时的从容不一样,此时他的语气中有着惊恐以及彷徨。 这不可能打得赢,我们守不住,他们的人数是我们的几十倍。 啊迪亚人被派出留守后路,而斯巴达人将正面对抗波斯的军队。 斯巴达人在笑,孟云也在笑,或是融入王五魂种的缘故,让孟云特别能理解斯巴达人此时的心情。 他们从来没想过赢,他们只是去做男人应该做的罢了。 一夜无话,但黑夜中并不平静,厮杀声不时的兴起,孟云也没有兴趣去理会那些前来侦查的哨兵,但好战的斯巴达人却乐得将他们全部斩杀。 朝阳初上,不远的路上一队使者从容不迫的缓缓逼近,孟云自然知道来的是谁,放下手中的石块,提起精钢长刀,便迎了上去。 站在高座上的使者高喊:我是统治世界之王,众神之............ 几名斯巴达人也放下手中的工作,纷给围了上来,打算料理这吵人的乌鸦。 “舌燥”孟云骂了一句,提刀便冲了上去。 那使者话还没说完,那曾想就有人要来杀自己,欲用那根抽打奴隶的黝黑鞭子还击,长鞭刚刚扬起,那颗丑陋的头颅却是应声而落。 杀~如切瓜砍菜一般,剩下的侍从被斯巴达人瞬间杀光。 对于斯巴达人来说,这几个人还不够早餐的甜点,他们的眼神充满着渴望,他们全部注视着路途的远方,因为在那里他们的正餐将会从那里到来。 嘭~一个表面插满箭孔的大盾从悬崖上掉落,伴随着的还有那难听的嘶吼,熟知剧情的孟云自然知道这是谁的大盾,上前捡起这块对于整个斯巴达人有着特殊意义的大盾,意念一动,大盾在手中消失,转而出现在孟人私人仓库之中。 艾菲亚提,长相畸形的斯巴达人,梦想着为斯巴达而战,在被拒绝后爆怒着将斯巴达人出卖,导致波斯人从后路将斯巴达人包抄,最终300斯巴达人全部战死。 地面在震动,众多的波斯人将不宽的路面全部挤满,斯巴达人在王的领导下排兵布阵,静待着波斯人的来临,而此时的孟云只能呆在斯巴达士兵军阵的后方。 吹响的号角,严阵以待的斯巴达人,疯狂冲锋的波斯大军,那种感觉让孟云手心上的魂种印迹有些发热,大刀王五的刀法本就是为战斗而生,此时自然是及其渴望敌人的鲜血,孟云相信只要战斗,融合度就会以极快的速度飞升,那时候他的实力也将飞速增长。 大盾在前,斯巴达人军阵完美的运用,将冲锋的波斯人攻势挡住。 孟云看得心中热血沸腾,手心魂种发热,长刀一提,纵身一跃从斯巴达军头上踩过,几步就迈入波斯大军之中。 杀~ 孟云挥刀就砍,手中的长刀飞转,鲜血飞溅,刀刀直入头颅胸腹,顿时清出了一小块空地,能够同时对孟云攻击的波斯士兵也就那么几个,孟云自然应付得了,,再者波斯士兵主要的战斗力都在斯巴达军那边,前来攻击孟云的就更少了。 “痛快”孟云忍不住的喊了一声,完全没有感觉到如果在过去,他绝对不会这样叫喊。 长刀再舞,孟云的身形在波斯军中摇摆,有着左眼的配合,孟云的能够最大程度的避开敌人的攻击,而在孟云左眼的视界之中,那些被自己击杀的士兵其身体上散发出的黑气被孟云的左眼吸了进去,甚至还有一股特殊的能量融入了右手上的手链之中。 而在对战之中,孟云能够感觉到手中的刀越用越顺,越用越快,角度也愈发刁钻,虽然没有去看手心上显示的融合度,但孟云却能感觉到融合正在加快。 战斗在继续,孟云的对战经验也在快速的增长,但只身于敌军中,即便是有着左眼的特殊视界,孟云也难免被击伤,虽然有手臂和背上有几道伤痕,所幸只是长矛的划伤,便没有严重的贯穿伤。 短暂的对抗后,斯巴达军的优势瞬间体现了出来,大盾将波斯军撞击得后退,长矛顺势刺出,看似简单的动作,却收割着无数的生命。 “不要俘虏,决不手软”斯巴达的王在嘶吼 惨叫声和呐喊声此起彼伏,鲜血流了一地,众多的波斯军倒在地上,斯巴达士兵踩着尸体前行,他们似乎并不在乎脚下踩的是什么,他们的眼睛永远都只是直视着身前的敌人,撞击敌人然后刺杀。 越战越勇的斯巴达军与士气全无,死伤惨重的波斯大军,形成鲜明的对比,那一个个惨叫着向悬崖边退去的波斯人,眼神中满中惊恐之色,死亡的气息在他们的心头萦绕。 “把他们推下海”斯巴达的王下达了残酷的命令 忠实执行命令的斯巴达人将所剩下不多的波斯人推下了大海,波斯人坠落悬崖时的叫喊声还在空气之中回荡。 胜利的斯巴达人在高呼,所有的人都在呐喊。 突然朝阳似乎被掩盖了一般,抬头看去,原来是遮天蔽日的箭雨,所有的斯巴达士兵在王的命令下蹲持盾,将自己的身形护住。 孟云也不例外,紧贴着悬崖边,拿出捡来的大盾将自己挡住。 箭雨刚过,一波骑兵便急冲冲的向着斯巴达军撞来,但在这不足三十米的悬崖绝壁之上,骑兵并无任何优势,他们奔向的只会是死亡。 第一波战斗在此时终于可以宣告结束,斯巴达军打扫着战场,将所有还能动的刺上一刀,因为他们不需要俘虏。 几个被孟云踩过的士兵看了孟云一眼,孟云则权当没看见,斯巴达人崇拜强者,刚才孟云在战场中的表现,已经赢得了斯巴达人的尊重。 而孟云此时最在意的却是左眼中多出来的一滴半透明液体,以及手心上那变化的进度条。 第二十五章 凝与练 方才一番厮杀,孟云收获不少,魂种的融合度达到了10%,甚至戴在手腕上的“懒鬼的忏悔”因为吸收大量死气的原因也恢复了二颗,现在有六颗处于饱满状态。 而孟云最在意的却是那一滴半透明液体,孟云能够清晰感受到的它就在自己的左眼之中,似乎处于一种半虚幻的状态。 这就是刚才击杀大量波斯附属国的杂兵得到的掠夺到的战意? 并且被左眼自动凝练成了液体状态。 按照痛快的说法,凝之后就是练,可是凝是左眼自动完成,这“练”孟云却又不知道如何去操作,但隐约间能感觉到这滴半透明的液体有种莫名的联系。 静下心来,孟云想抓住那虚无缥缈的感觉,几番尝试却没有半点收获,那种感觉就想快要握在手心,却总发现隔了那么一点点。 “练”孟云记得痛快说过,“练”就是把自身的战意属性练入掠夺过来的无主战意之中,从而化为已用,而孟云自己的属性与左眼中的青灰两色的光圈有关,孟云便暗想着让那滴半透明液体与光圈的青色部分靠去。 突然孟云脑海一震,意识蓦然间飞入左眼之中,似乎看到了左眼中的空间一般,那黑色的瞳孔如同一个漏斗状的黑洞漩涡,而下方低部则是一个青灰两色的太极八卦模样,。 在卦眼位置上轻轻的飘动着两朵火焰,火焰很微弱只有花生米大小,似乎随时都会熄灭一般,一者青色一者灰色,而那滴由战意凝聚而成的半透明液体此时正半浮在空中,但孟云能够感觉到青焰和灰焰都有着一种将其吸引过去的冲动。 孟云思绪转动,若是将这半透明的液体练化,应该是让这火焰焚烧才是,练化后的液体应该具备其属性,而那个时候再凭借液体表现出来的能力反推出自身战意的属性。 先用青焰练化试试,孟云心思一动,那滴半透明液体顿时被青焰吸了过去,青焰流转将那滴液体点燃,一缕缕黑烟从中飘出,而后融入那由瞳孔所化的黑洞之中,莫名的孟云感觉到,那黑洞的吞噬力似乎大了一分。 片刻后,原本半透明的液滴缩小为原来的十分之一,颜色也变成了淡绿色,不停的在青焰旁边转动,与孟云的联系一下子变得紧密起来,孟云能够感觉到,他似乎能够随时将那滴青液从左眼中提取出来。 一念至此,孟云左眼一张,青色水珠般的液体猛然从左眼中射出,速度飞快,片刻间便撞击在悬崖之上,黝黑的岩石被撞出一个白点。 速度好快,虽然比不上手枪子弹的速度,但也不是一般人能闪避开的,只是这攻击力似乎比较弱小,撞击在人身上破得了皮肉,但却难以击伤骨骼。 孟云玩得起兴,片刻便将这滴战液的属性摸了个大概,青焰练化后提升的是速度,并且战意天生便具有不可磨灭的属性,小说世界里,诸多大能者,随手一击战意便可留存千年不散,即便是此刻孟云的战意微弱,撞击在坚硬之物上破碎后片刻便可复原。 而孟云对战液的操控只能直来直去,左眼瞄准目标后,便可将其释放,或许是因为精神不够,亦或是其它原因,超出5米范围后,战液便自动消散在空气中,而后再次被左眼吸收重聚,而从释放到回收,这个过程大概需要五秒钟的时间,也就是说每五秒钟孟云可以用战液攻击一次,虽然攻击头骨自然攻击力有限,但若是近距离射入眼睛的话,孟云有十成的把握将对方击杀。 本来孟去还想着将战液融入身体试试,但不知为何战液滴在手上,却是没有半分反应,根本就不能融入身体之中,再尝试将其融入精钢长刀,也没有半分融合的迹象,它似乎只愿意待在孟云的左眼之中。 左眼中的战液以及手心上显示的王五魂种10%的融合度,都让孟云的身心愉悦,迫不及等待的想要再去战上一场。 在孟云眼里,那些波斯士兵就相当于一块块肥肉,他渴望战斗,渴望收集战意,好将自己的第二种战意属性摸清楚。 而在另一边,那个所谓的众王之王的契西斯与李奥尼达终于谈崩了,愤怒的契西斯派出了自己手下最精锐的士兵“不死军团”。 不死军团统统身穿制式黑衣,佩戴盔甲,腰背两把长刀,头戴恶鬼般的面具,是波斯军队中最精锐的士兵,亦是契西斯征战天下的最强底牌。 不死军团整齐划一的来到温泉关的入口时,却没有发现斯巴达军的身影,有的只是推挤如山的波斯军队的尸体。 成堆的波斯士兵身后,站着一个个待命的斯巴达士兵,孟云也提刀以待,他手中的长刀渴望鲜血,这些更加精锐的士兵,定然能够给他带来更多的战意,心中没有恐惧,他所需要做的就是挥刀收割而已。 杀~ 如山的尸体被推倒,排头不死军团的军官瞬间被尸海淹没,斯巴达士兵如同恶狼一般的从尸海中冲出,战斗在一瞬间打响。 孟云挥刀劈向最近的一名不死军士兵,与那些杂牌军不同,不死军虽然不如斯巴达军的勇猛,但长年的征战将其刀锋打磨的锐利,抑不是好相与的货色。 双刀一插,将孟云的长刀挡住,而此同时,其身边的两名不死军摸到了孟云的身后,挥刀便对着孟云的背部斩去,三人瞬间形成合围之势,仅仅在接触的一刹那,孟云便陷入了危机,这便是独自为战的坏处,斯巴达军相互配合能够轻易斩杀弱于自己不死军,而到了孟云这里却又是别外一番光景。 死! 孟云左眼一瞪,瞳孔瞬间放大,瞳孔周围青灰两色的光圈转动,一滴青色的液体急速的飞入那近在咫尺的丑陋眼框之中,鲜血飞溅,不死军的眼框瞬间化为了血洞,刀身一松,孟云抽刀横扫,将两名偷袭的不死军斩飞了出去。 左眼的视界之中,三股较粗的黑气涌入左眼之中。 感受着比那些杂牌军要多得多的战意,孟云不由得心中大定,果然战意与自身的战斗力有关,战斗力越强战意越盛,孟云的收获自然也就越多。 这样的话,不用多久就可以凝聚出第二滴战液,那时候孟云就可以在5秒内动用两次战液。 第二十六章 实力飞升 吼~ 不死军中一个身材高大,上身****,下身穿着破烂的皮质短裤,满嘴尖牙,面容丑陋的波斯军奴隶正挥舞着戴在身上的镣铐,他站在那里整个人就如同一只人形凶兽,目光嗜血而残暴,原本高大的斯巴达人,在他的面前也显得瘦小了起来。 铿~ 镣铐被打开,****男子如同凶兽一般,猛的一把拍死挡在前面的不死军,从地上捡起一把锈迹斑斑的长刀,便如恶虎扑食一般向着斯巴达人冲去。 他大步向前,饥渴的喉咙在发痒,他渴望用鲜血来滋润,手中长刀在发抖,它想要劈砍挡在身前的一切事物。 吼~他在呐喊,他在寻找,那个最值得他劈砍的目标,他在挑选自己的对手。 战斗中的孟云刀法越加娴熟,再加有左眼的帮助,渐渐适应了与不死军战斗,不再如刚开始般凶险,变得游刃有余起来。 此时听到这巨大的怒吼声本想上前一试,但孟云闻声看去时,正好看到斯巴达军的百夫长被那凶兽般的野人一脚踹飞了出去,孟云眼神一变,这力道以孟云的身板只怕很难承受得住,王五魂种带给孟云的是对刀的感悟和经验,孟云的身体素质其实依旧只能算是普通,与斯巴达一个如同健美教练般的猛男在力量上都有很大的差距,与那人形凶兽差距就更不用说了。 想到这里,孟云并不准备去理会那人形凶兽,反正他最后都会被斯巴达人围欧致死,刀随身动,向着周围的不死军的要害砍去,瞬间几个大好的头颅飞向空中。 而那人形凶兽则是瞄准了斯巴达人的王,长刀劈砍下,即使是李奥尼达也很难挡得住连续攻击,几回合下来便被摔飞出去,按照原剧情的发展,这人形凶兽应该缠着李奥尼达继续战斗,但不远处人头乱飞的景象却是将这头人形凶兽的目光吸引了过去。 他的眼中没有王权也没有命令,他放弃了倒在地上的李奥尼达,扫开挡在路上的一切直直的向着孟云走去,他想去战胜那个他认为最为强大的目标。 正在战斗之中的孟云猛然感觉到自己背部一阵发凉,长久的战斗让他几乎本能的将长刀向背后一挡。 铿~ 孟云的身形瞬间飞了出去,撞倒了几个来不及闪避的不死军,抓住长刀的双手一阵发麻,虎口上更是传来阵阵痛楚,即便不看孟云也是知道,自己的虎口是被震裂了。 忍受着双手上传来的痛苦,孟云一个翻滚躲开劈来的长刀,长刀一挥将几个落井下石的不死军斩杀,正欲再次击杀身边的不死军时,却发现他们一个个惊恐的向后退出,露出好大一片空地。 站起身来,孟云直视着正向自己走来的人形凶兽,那比斯巴达人还要高大的身体带给孟云的是阵阵压迫感,仿佛他面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凶兽,稍有不慎他就会被撕得粉碎。 呼~ 孟云长吸一口气,平静了下自己有些不安的心情,左眼的视界中这头人形凶兽的战意空前强大,比之斯巴达人还要强盛两倍有余,融入身体内的王五魂种在发热,那是一种面对强敌时的兴奋,这种感觉融入了孟云血液,让他不由得想要一战。 长刀一提,直指那高大的人形凶兽,其中意味已经不言而喻。 周围的不死军在大笑,目光中充满讥讽之色,似乎很是期待接下来的血色盛宴。 战斗中的斯巴达军也慢了下来,他们心中也是十分期待这场精彩的战斗,但众人神色各异,似乎并不看好这场地战斗。 这东方人疯了吗?居然想要一个人去挑战那头人形凶兽,即使是我们最英勇的斯巴达战士也不是他的对手,对付那种怪物只能围攻,那有单打独斗的道理,那不是英勇,那是自寻死路。 他不可能赢的,他会死在这里。 “他的实力一直在提升,仿佛没有尽头一般,其一开始的战力也就和普通的斯巴达士兵相仿,但几场战斗下来,他的实力已经直追我,甚至超过了也说不定,再给你一段时间你也许会成功,但现在却是太早了,若是在平时,我定然会带着斯巴达军为你解围,将这人形凶兽击杀,但此刻我不会那么做,因为我们都有可能会死在这里,既然如此,还不如让你痛痛快快的战上一场,这同样是对你这位来自己东方的神秘强者的尊敬”。李奥尼达的心思转动,放弃了支援孟云的打算。 战头还在继续,但在两军交战的界线上,空出好大的一块空地,让原本就不大的战场显得更加拥挤,甚至让战斗的节奏也变得缓慢了起来。 看似很长,不过也就是一瞬间。 嘭~ 狂暴的巨浪狠狠的拍击在悬崖上,完全不顾自己撞得粉碎的身躯。 吼~ 杀~ 长刀一提,孟云便直冲那人形凶兽而去,脚下点动绕着那人形凶兽转动,长刀以刁钻的角度在其身躯上划出道道的血痕。 怒吼声中,那人形凶兽挥舞着巨刃,却被孟云一次又一次避开,孟云灵巧如猫,只有避无可避时才与其对上一刀,那人形凶兽看似周身皮开肉绽,却只是皮外伤,伤得不重。 而孟云几次与其对砍,虽然尽量用巧劲将力量划开,但双手却是越发麻木,几乎连手中的长刀都快感觉不到,再这样下去,下一击就有可能将孟云手中的长刀磕飞,那时候等待孟云的只会是死亡。 孟云脚下快速移动,因为“懒鬼的忏悔”孟云的精力可以一直保持最旺盛的状态,要是用放风筝的战术将其一点点磨死也未尝不可,突然孟云手心一热,一道豪迈悲壮的声音再次入耳。 喝不尽杯中酒,唱不完别离歌,放不下手中刀,杀不尽仇人头。 孟云笑了,似乎自己从一开始对战就用错了方式,王五的刀法,大开大合,怒斩横劈,纵横交错,刀法中有着男儿的血性,那里像孟云这般躲躲闪闪,因为害怕受伤而让刀法大大折扣,在这一刻孟云似乎感受到了王五刀法的真谛。 孟云悟了! 刹那之间,手中那显示王五刀法融合度的刻度飞速增长,直到40%的位置才停了下来,各种刀法感悟在心中流淌,孟云如同海绵一般飞快的吸收着。 眸子一合一开,似有凌厉的刀光从中喷出,孟云整个人如同一柄出鞘的宝刀,刺得围观的众人眼睛生痛。 第二十七章 招降 他的气势变了~ 怎么可能,他给我的感觉与刚才相比就仿佛是两个人一般。 我能感觉到,若是与之对战,我只怕会被轻易斩杀。 与孟云敌对的怪物男子眼见孟云身上的气势变化,原本凶恶的眼神出现了一丝变化,其中既有一丝疯狂嗜血,但也多了一分退缩和畏惧。 吼~怪物男子因为自己内心产生的恐惧而嘶吼,挥刀劈下,想要用手中锈迹般般的长刀将眼前给自己带来的恐惧终结。 感受着脑海中喷涌而出的刀法感悟,孟云感觉自己手中的刀又灵动了几分,对刀的掌控又多了几分,挥刀劈砍时,角度越发刁钻,让人更难躲避,招式连接间空隙更少,若是与之前的自己对比,孟云可以无伤的将之前的自己击败。 死~ 孟云看着再次冲来的怪物男子,眼神冷厉 身形一动,这次不闪不避的直冲怪物男子而去,心中杀意涌动,并无半分怯意。 怪物男子挥刀劈下,孟云左眼的灵轮转动,将其动作放慢,双手举刀而挡,孟云的身形瞬间被压的弯曲,孟云裂嘴一笑,身子一偏,手中的长刀一松一划,长刀便绕着生锈的长刀转了一圈,当孟云再次握住长刀时,长刀已经翻跃其上,手中的长刀直冲那弯腰前伸的右臂而去。 “这右臂我收下了”孟云的声音冷漠的似乎来自地狱 噗嗤~ 一只粗大丑陋的手臂飞向天空,饱含痛苦与愤怒的嘶吼如同炸雷一般响起,刹那间就将所有人的注意力吸收了过来,整个战场似乎都为之一顿。 噗嗤~ 在众人惊讶与不可思议的目光下,那怪物男子的头颅被孟云一刀斩落,孟云呆立的站在那无头尸体的旁边,握刀的右手之上鲜血淋漓,不时有鲜血顺着刀口流下,地上已经形成了一个不小的水洼,这其中既有孟云自己的,也有敌人的。 杀~ 孟云的举动在一瞬间让斯巴达军的士气高涨,而正面面对的不死军却是心中多了几分退意,没有任何一人敢向孟云冲去。 手腕上的懒鬼的忏悔在补充着身体消耗的精力,魂种融合度瞬间涨了一点,变成了41%,而在左眼之中,随着孟云将那怪物男子斩杀,一枚新的战液瞬间形成,孟云心中一喜,果然斩杀的敌人越强,这战意就越多,意识再次来到左眼的空间之中,孟云便看到那一枚新的半透明液体,这次孟云打算将战液的放入灰色的火焰之中练化,好了解自己战意的第二中属性。 想到就做,毕竟现在是在战场上,孟云没有太多的时间可以耽误,半透明的液体刹那间便向着灰焰飞去,丝丝黑气升腾后被顶上瞳孔所化的黑洞吸收,片刻后半透明液体便彻底变成了一枚体积为原本十分之一的灰色战液。 意念控制之下,灰色的战液从左眼中飞出,孟云发现相比青色战液,这灰色战液的飞行速度十分缓慢,就像弹弓打出去的石头,反应灵敏的人却是能够躲过, 一番试验下来,孟云发现这灰色战液虽然速度较慢,但击打在石头上却能打出一个不小的洞,就像钢珠一般,孟云将两枚战液同时放在手上时,发现这青色战液重量与一般水滴无二,但这灰色战液甚至比同体积的钢铁还要厚重几分。 孟云几乎可以确定这灰色的战液的属性应该就是厚重,能够增加物体的重量,而其击发距离与重聚时间同青色战液一般无二,一番试验完毕,孟云却是再次将目光放在了身边不敢目前的不死军身上。 手上的鲜血慢慢的止住,似乎已经不再那般痛苦,手中的长刀几番砍杀下来,却是有些地方卷了刃,将手中的长刀扔下,光华一闪,孟云的手中再次出现一把精钢长刀,痛快似乎早知道这种情况,在孟云的私人仓库中储备了几十把精钢长刀,足够孟云使用。 杀~ 孟云的身形在不死军中来回窜动,所过之处留下一路的尸体,身上穿的衣服已经被染成了血红之色,完全看不出来原本的颜色,那单睁着的左眼如同散发着如同死神一般的光芒,所有被其注视之人都不由自主的想要逃避,这不是战斗而是屠杀。 拥有“懒鬼的忏悔”孟云可以无时无刻的保持旺盛的精力,并且“懒鬼的忏悔”可以吸收死气来进行自我补充,这就造成了孟云如同永动机一般,似乎永远不知道疲惫,当面对一群比自己弱小的对手时,那就是彻底的碾压。 魂种在融合,战液在凝聚,孟云每时每一刻都在变得强大,斩杀一百个普通波斯军可以获得一滴战液,而斩杀精英的不死军则只需要40个便可,。 时间在流逝,战争并未停歇,孟云手中的刀已经不知更换了第几把,整个人如同被浸泡在血液中一般,从一开始被围攻,再到现在孟云所在之处都会被波斯军队自动的回避,从而形成一个不小的空地,而孟云这个手上不知道杀了多少波斯军的东方神秘人,则是被波斯人称之为杀神或者屠夫。 嗖! 一只长箭直冲孟云而来,战斗中形成的直觉让孟云回身一击,将飞来的长箭砍断,而后再次冲进了波斯大军之中,疯狂的屠杀了起来。 停~ “看看你的周围,你的身边已经被波斯大军包围,你的后路也已经被阻断,悬崖之上是我们波斯大军的弓箭手,箭雨之下,你们绝无生还的可能,放下你手中刀,我可以原谅你的罪孽,只要你臣服于我,我可以带给你无尽的财富,无数的美女”契西斯站在高位之上高声喊着 “我们斯巴达人绝不臣服,我们的法律不允许我们投降”李奥尼达站直了身子,带着为数不多的斯巴达军,即使是在被无数的利箭瞄准之下,心中也没有半分迟凝。 杀~契西斯大手一挥,不含半分感情的吐出了一个字 无数和长箭飞下,将那些直挺着腰杆斯巴达人的生命夺走。 李奥尼达身中数只长箭,半跪在地上,眼睛直视着契西斯,他没有想到契西斯居然会直接下令,使他将手中长矛投出的机会都没有。 “神秘的东方强者,战无不胜的战神,我刚刚提出的条件,你可还满意”契西斯脸含笑意的对着孟云说道,其光滑的头颅上渗出细密的汗珠,他的双手紧握着座位上把手,这一切都昭示着他无比紧张或者说恐惧的心情。 听到这时,李奥尼达一口气没吐出,直接栽倒在地。 孟云站在那里,并未说话,一个人就如同一座大山一般的压在波斯人的心头之上,契西斯想要拥有这位战无不胜的强者,在他看来若能拥有孟云的战力,天下将唾手可得。 “若你的大军能战败我,我便臣服于你”孟云直视着契西斯,说出了惊人的话语。 我折损了不少大军,但依旧还有不少十万之众,我愿用这数万士兵,换来你的臣服 弓箭手不得放箭,所有步兵骑兵听令,给我活捉他,将其活捉之人,官升三级,赏金十万。 一场一比十万的大战,即将开场。 第二十八章 一个打十万 波斯军中的所有士兵都沸腾了,这东方强者虽然强大无比,没人是其一合之敌,但人力有穷尽,他能杀百人又如何,这十万之众的波斯大军就算是站在那里,给他杀,他也会活活累死。 为了财富,为了官位权力,所有的波斯军看向孟云的眼神变了,之前让人惧怕的杀神,瞬间变成了人人都想咬上一口的肥肉,一种名为欲望的东西蒙蔽了他们的双眼,他们呼唤着,兴奋的向着孟云扑去。 坐于高位的契西斯不安的心中此刻满是激动,他相信孟云这等强者定然不会说谎,即使是说谎,到了他的手中,他就不信找不出来孟云的缺点,在孟云身上他看到了统一天下的可能,而这一切似乎都近在咫尺。 而看着迎面冲来的波斯军,孟云眼神中露出兴奋之色,那眼神就如同一头猛虎看着一群急忙赶过来送菜的小白羊,孟云所需要做的就是张开自己的獠牙将其嘶碎吞噬,化为自己的养料。 杀~ 孟云带着无可匹敌的姿态向着波斯军冲去,即便是只有一个人,那如同血水中爬出来的模样却让临近的波斯军产生了退却的念头,他们开始怀疑自己所做的决定是不是错误的,甚至怀疑他们能否战胜眼前的杀神,即使是对方只有一个人,而他们却有着十万之众。 两者在一瞬间接触,孟云手中的刀并未有任何犹豫,劈开刺来的长矛,顺势劈砍结束波斯人的生命,孟云如同一根钢钉一般狠狠的刺入波斯大军之中。 挥舞的长刀,飞澧的血液,抛弃的头颅,孟云所过之处形成一条条血的通道,魂种的融合让孟云的手下无一合之敌,挥手便可取敌人头颅,而“懒鬼的忏悔”却让孟云以这种战无不胜的姿态持续下去。 从高空看去,孟云如同一台绞肉机一般,将冲来的波斯大军化为一具具尸体,鲜血染红了大地,尸体将孟云所处的位置都填高了起来,踏于成堆的波斯军尸体之上,孟云永不停歇的收割着生命。 终于孟云似乎累了,他的喘息变得粗重了起来,眼神半拉着,似乎随时都可能晕倒过去。 坐在高台上的契西斯看着眼前的一幕心中更是激动,这不短的时间里,孟云至少斩杀了不下千名波斯军,这让他更加渴望得到孟云。 嗷~~ 几头巨形战象被派了出来,其上的骑士挥舞着皮鞭抽打在战象身上,让它们变得更加暴躁,它们吼叫着撞飞眼前的一切,来不及逃走的波斯军瞬间被踩成一滩肉泥,而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孟云。 站推挤如小山一般的尸体之上,眼见冲来的战象,孟云并没有后退半分,身形一跃,便直冲战象而去。 嗷~~ 战象被孟云身体之上惊人的杀气惊得人立而起,巨大的前脚捶地,向要将袭来的孟云踩死,但现实却是残酷的。 因为左眼的缘故,孟云避开战象的践踏并不困难,手中长刀一提,双手一握,将全身的力气都凝聚在刀锋之上,对着刚刚落地的象腿关节处一个横斩。 嗷~~ 夹杂着喷涌的鲜血,战象的惨叫声响起,一个站立不稳,顿时跌倒在地,孟云也不手软,三下五除二的将战象上的骑士击杀,长刀抹过战象的脖颈后便转身向着第二头战象走去。 随着时间的流逝,几头战象依次的倒在了战场之上,孟云半跪在地上似乎是耗尽了精力,手扶着插地的长刀,大口喘着粗气,低垂着头颅,似乎再也无力动弹。 波斯军在兴奋,兴奋着想要将眼前的杀神活捉后可以得到的好处,兴奋以后可以有吹不尽的牛皮。 而没人看到的是,孟云的低垂的头颅下充满冷酷的面孔。 魂种的融合已经到了80%,刀法的领悟快要达到了王五巅峰的程度,战意更是凝聚出了10滴,孟云将其全部练化成代表速度的青色战液,加上之前的一滴速度战液和一滴厚重战液,总共十二滴。 孟云此时的实力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过他此时却是故意展现出疲惫,只想契西斯将继续将手下的士兵送给自己击杀。 杀~ 孟云站在尸山之上,斩杀着一个个冲来的波斯军,一具具倒下的尸体化为了尸山的一部分,而这一切都一刻不停的在继续着杀戮。 某个时刻,孟云发现自己身边的波斯军似乎少了,再次将一名波斯军的头颅砍下后,他的视线里不再是无边无际的波斯军,而是推挤如山的尸体。 契西斯终于发现了自己的错误,虽然斩杀的波斯军不足十分之一,但波斯军此时的士气全无,没有一人再敢上前,即便是那站在悬崖之上的弓箭手,身躯也止不住的颤抖。 他们虽然号称来自地狱的不死军,可是在眼前的这位杀神面前,他们才发现,什么是真正的地狱,那道耸立于尸山上的身影简直就是来自地狱的恶魔。 是了,他就是恶魔,那有人能够一直不停息的杀戮,他似乎都不会累,只有恶魔才会这般强大。 杀~ “给我杀了他”,契西斯的声音在颤抖,他终于感觉到了害怕,这位号称众神之神的王者,此刻似乎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 他居然妄想让一头恶魔臣服,这将是他这辈子所做的最后悔的决定。 漫天的弓箭射下,遮天蔽日,将孟云所在的位置全部覆盖,他们妄想着收割孟云的生命。 搭弓,射箭~ 所有的弓箭手拼命的将背上的长箭射出,只到最后一只箭被射出,手上的痛楚以及弓弦上流淌的鲜血,以及那布满整个尸山的长箭才将他们唤醒,而那尸山之上却是再也见不到那个似乎永远不会倒下的恶魔身影。 他们赢了~ 契西斯心中的石头落下,却又因为自己的愚蠢导致大量士兵死亡而自责,眼神看向东方之时却有着无法掩饰的惊恐,他害怕在那里每个人都如同眼前的恶魔一般强大。 嘭~ 一只满是鲜血的手臂从尸山之中伸出,瞬间将所有人的心神吸引,在他们绝望而又恐惧的眼神中,那道恶魔般的身影推开尸体,从尸山之中再次爬了出来。 第二十九章 异变 契西斯的眼神之中充满了惶恐之色,坐于高台之上的身形一个不慎直直的跌了下来,几名奴隶忠诚的冲了过去,将其扶了起来。 四目相对之下,契西斯读懂了孟云眼中的情绪。 他想要杀死自己。 来人,快来人,将他给我击杀,无会给他无尽的权力和无数的美女。 孟云一步步的走下尸山,所过之处波斯军纷纷避退,孟云也没有去追赶的心思。 恶魔来了,快跑啊 孟云的一个扫视之下,那些围在契西斯奴隶再也忍受不住心中的惧意,纷纷退离。 我是众神之神,你不能杀我 孟云面无表情,提刀正对着契西斯的头颅。 我可以给你想要的一切,甚至连我的位置都可以给予你,只要你放过我就可以,我~ 噗嗤~ 长刀划过,大好的头颅飞起。 那具无头的尸体顿时双膝跪地,而后栽倒在孟云的身前。 嗯? 孟云眼见半天不坠于地的头颅,顿时心中产生几丝警惕,心中回想着电影中的剧情,但在“斯巴达300勇士”中并无特殊力量存在才对。 可恶~一道尖锐冰冷的声音响起 孟云顿时睁大了眼睛,看着这漂浮在半空中,并且开口说话的头颅,听声音似乎与契西斯原来的声音并不相同,似乎是另外一个人一般。 瞬间这头颅急速变化,转眼间便如同恶鬼一般丑陋,口中满是尖牙,脸庞之上血肉模糊。 你这弱小的蝼蚁,打扰我的进食,我要杀了你。 孟云也不接近,左眼一瞪,一滴青色的战液直冲头颅的眼框而云。 那头颅也是神异,双眼一闭,便将青色战液阻挡在外,两者间更是生出金铁交击之音。 孟云脸色一变,心知这头颅只怕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 与此同时,从那头颅之上流露出阵阵诡异的气息,其头颅之下,几具尸体猛然被其吸引过去,孟云连忙退出一段距离。 再次看去时,那头颅已经凝聚出了身躯,除了头颅没变之外,其身躯已经完全看不出来有任何人类的迹象。 近四米高的身躯,其肚腹之上还可以看出不同尸体组合而成的部位,各种波斯人的头部还有手脚从上伸出,而怪物手臂和双腿之上则是生出骨质一般的外壳,前端更是延伸出锋利的爪牙,随意扫动间,却是将挡在身体之前的尸体切割成两半,足以见其锋利。 死~ 刀刃般的利爪猛的向着孟云挥来,闪避不及的孟云将刀往身前一挡。 铿~ 咔嚓~一条裂纹瞬间出现在这把早已不再锋利的刀身之上。 孟云更是被其强大的力量击出老远,双腿在地上划出一条不江浅的痕迹。 光华一闪,孟云的手上再次出现一把精钢长刀,看向那怪物之时,眼中战意涌动,屠杀千万人的杀气向那怪物涌去。 杀~ 孟云也不管这怪物的来历,此时的他只想将眼前这怪物灭杀。 魂种上的刀法感悟不断在心中流转,孟云的刀法越加娴熟,而那怪物虽然力量强大,手脚坚硬,但其头颅和没有角质化的胸腹就是最大的缺点。 脚下一点,孟云的身影便直冲那怪物而去,因为左眼的缘故,怪物虽然力大无穷,但孟云只要小心应对,自然拥有取胜的可能。 身形转动,孟云发现这怪物虽然庞大,攻击速度不慢,但却行动缓慢。 心思一动,孟云一个虚招,躲开击来的利爪,一个转身便溜到了怪物的身后,看着背朝着自己的怪物,孟云手中长刀对着怪物的腰部猛斩。 噗嗤~ 果然没有角质保护的胸腹与一半肉体无二,轻易便可斩入,但即使如此,以孟云的气力,也无法将其粗壮的腰部一斩为二。 看着已经转向扫击过来的怪物,孟云立刻闪身向后退去。 可恶,你这弱小的蝼蚁,居然胆敢伤害伟大的我,我要将你投入炼狱,生生折磨万世。 闭嘴,无论你想做什么,先打赢我再说。 蝼蚁,你成功的激怒了我,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呵斥我,你是第一个,也会是最后一个,若不是我的力量无法动用,若~ 噗嗤~ 没有心情听它啰嗦的孟云,猛然一刀斩在其肚腹之上,将那些挂在上面的头颅和肢体斩落了一些,待其挥爪攻击之时,孟云已经闪到了另一边,继续攻击着他薄弱的肚腹。 嘶~ 怪物的头颅大张,一团团巨大的气流被其吸入的口中,瞬间其整个人都变得涨大,如同一个巨大的气球一般,正准备提刀冲上前去的孟云,瞬间止住的身形,就地一趴,翻滚着向低凹处躲去。 嘭~ 那些挂在其胸腹上的殘肢瞬间化作利箭一般,向着四周飞射出去,巨大的速度,让殘肢与地面碰撞时,瞬间化为一堆烂肉。 嗯?感受到身边的尸体似乎在动,孟云心中顿时警钟大鸣,双腿一用力,就欲从这尸山的缝隙之中退出。 晚了,你不是很能跑吗? 现在你在我的肚子之中,我看你怎么跑~ 哈哈~ 众多的尸体瞬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肉球,而孟云则是被困在了当中,被一块块破碎的残尸包裹着,孟云根本就无法逃离。 那些有着光滑切面的尸块上,似乎还残留有孟云的气息,不得不说这是一个讽刺。 孟云挣扎着想要逃离出去,而那怪物将自己的手臂猛的向着自己由殘尸所组成的肚腹之中伸去,即便是被包裹在殘尸中的孟云也感觉到了一阵阵死亡的气息,若是无法避开这一击,被下面击中的话,自己绝对会死去。 铿~ 一面斯巴达人的大盾竖立在踹缩着的孟云身前,其上有着不下十道箭孔,但却依旧坚固,若是平时孟云持盾而立,自然挡不住,只怕会直接被击飞。 但此刻那穿透殘尸的利爪速度有所减缓,周围的殘尸更是将大盾给卡住,是以才能将这利爪挡住。 一击不成,那怪物顿时大怒,双手猛的向着胸腹捶去,一阵阵挤压,似乎想要将孟云压成肉泥。 或是感觉时机差不多,那怪物将利爪伸入胸腹之中一阵摸索,抓住一块坚硬物便拉扯了出来。 噗嗤~ 孟云一手套在大盾之上,一手紧握着长刀,周身鲜血淋漓,这些血液既有殘尸的,也有孟云自己的,刚才怪物一顿捶挤,身在其中的孟云根本就无法闪躲,被那些殘肢撞击在身上,自然免不了受伤。 怪物抓住大盾一阵抖动,将孟云手中紧握的长刀甩落,这才将孟云向着眼前凑去,那张大的嘴巴似乎想要将孟云吞噬。 第三十章 不死的怪物 就是现在~ 孟云的左眼一瞪,青色的战液再次从左眼之中飞出,不过此时飞出的不仅仅是一滴战液,更像是一道细小的高压水流。 怪物习惯性的闭上眼皮,以为就此可以阻挡攻击,但此时的攻击力显然不是一滴战液可以比拟的,刹那间,战液组成的一道细小的青色高速水流,在遇到眼皮阻隔时,有那么一瞬间停顿,但在下一刻,便突破了过去。 嘭~ 怪物抓住孟云的手爪顿时没有了力气,孟云摔落在地。 看着从眼框中流出红白之物时,孟云的心中终于松了一口气,感受着从身体从传来的痛楚,孟云发现自己的肋骨被怪物捶断了几根,周身更是被那些尸块撞击得到处是伤口。 瘫坐在地上,虽然因为“懒鬼的忏悔”孟云并不觉得累,但长久的杀戮让孟云的精神都有些麻木。 呼~ 一阵阴风吹过,那颗被孟云击穿眼框的恶鬼样头颅,那只流出红白之物的眼皮再次动弹了一下。 没有感觉到头颅异状的孟云,开始打量起自己此行的收获起来,魂种的融合度还是80%,并没有斩杀怪物而增长,孟云心想“或许这是因为融合度越高,越难增长,也就没有过于在意” 至于战液,孟云此时的左眼空间中却是出现了百多滴的战液,这些战液以青色为主,少部分为灰色,速度属性的青色战共计有110滴,而厚重属性的灰色战液则只有10滴,本能的孟云觉得这战液应该不是如此简单才对,孟云尝试过将那些青色战液再次放在青焰上练化,却没胡任何变化,至于将青色战液放到灰焰上练化的方法孟云也试过,青色战液也没有任何变化。 孟云思绪涌动,心中幻想着如何提升战液的威力,如此同时,那只怪物头颅再次动了起来,只是这次它的肉身凝聚的很慢,似乎很是艰难的样子。 既然这青色战液无法单独练化,不如两个一起试试,或者说一滴青色战液一滴灰色战液试试看能不能融合? 想到就做,孟云将自己的全部心神投入了左眼的空间之中。 先试试一青一灰,看看两者是否能够融合。 意念一动,一滴青色战液和一滴灰色战液瞬间聚在一起,而后一起被孟云移动了青焰之上。 没有变化~ 再试~ 将两者一起移到灰焰之上,还是没有变化。 既然这样,那就试试两滴同质的青色战液。 将一滴青色战液预先放在青焰上练化,而后第二滴青色战液再次被放出了青焰之中,刹那间,孟云的眼中狂喜,青焰之中的战液开始出现了变化,后加入的那滴战液正在缓慢的消失。 说是消失也不太对,似乎是被第一滴战液吸收了营养一般变得干瘪,升藤的青色火焰在燃烧,第二滴战液正在慢慢的缩小,最终化为了一枚半透明的虚幻符文碎片,不知为何,当孟云看到那枚细小的虚幻影时,心中就自然浮现这股信息。 这符文碎片代表的是速度? 在左眼的空间中,孟云可以随意的指挥着战液飞行,而不会像在外界空间中那样,在飞出五米后就会消散,只能在现实在停留片刻,而这左眼空间却没有这样的限制。 速度提升了些许,大概二十分之一的程度,孟云心中估算着,虽然提升的很少,但要知道这才是融合一滴青色战液,而此时在孟云的左眼空间中还有108枚青色战液,孟云的心中满是激动,迫不及待的想要将所有的青色战液全部融合进去。 一滴,两滴,左眼空间之中,青色的战液在不断的减少着而那枚融合的战液的体积也在不断的涨大,已经有黄豆大小,孟云估计若是完全融合进去,这融合战液得有弹珠大小。 孟云在忘乎所以的融合着战液,若在离孟云的不远处,那只怪物头颅再次凝聚出了新身体,只是与之前的人型身体有些不同,虽然头颅没有什么变化,但身躯却是走兽类的身躯。 身长近3米,爪牙锋利,全身更是被被角质覆盖着,背上更是生出近30cm长的倒刺,一条近2米长的尾巴摇把不定,尖端锋利的尖刺划动间传来阵阵破空声,与第一次的人型怪物不同,这次凝聚出身躯明显在力量,速度,防御都远远超过了之前。 但即便是如此,那怪物依旧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似乎在吸收着什么,而原本有些干瘦的身形,随着他的呼吸居然慢慢变得充实了起来。 身形弯曲,四肢用力,张开血盆大口,却是没有发出半点声音,背后的剑尾倒挂在头顶,眼神死死盯着不远处的呆坐着的孟云。 只需要一击,它就可以将孟云撕的粉碎,但吃过一次亏的它,此时却是变得十分小心,一步一步,当距离足够近之时,身形猛的一缩一弹,如同弹簧一般绷紧后释放出全身的力量。 探出的前爪,带着碎石的力量向着孟云击去。 正在融合着的孟云,其背上的汗毛根根立起,也不做他想就地一滚。 “该死,为什么不再等一会”,孟云在怪物的身躯凝聚成功并对自己发出杀意时,就已经察觉到怪物的异状,不过那时候,孟云见怪物没有发起攻击,自然乐得继续融合战液。 随着战液的融合,一个道由半虚幻符文碎片组成的圆圈正在不断的完善,孟云心中有着预感,若是成功融合一百滴战液,这战液的威力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还有十滴,现在我已经成功融合了90滴战液,再有十滴这速度符文就完整了,到那时候,孟云的实力将再次飞升。 我还最少还需要三分钟的时候,战液融合越到最后速度越慢,而此时孟云需要一边融合练化,一边对付实力大涨的怪物。 逃~ 孟云的身形快速穿梭于一众尸体之间,但耐何这怪物再次凝聚的身躯,速度远在孟云之上,个体实力也完全碾压孟云。 手中长刀一闪,孟云眼见速度不如怪物,也就放弃了逃跑的打算。 “既然如此,那我就用手中的长刀,来换取时间”孟云持刀而立,心中战意涌动。 第三十一章 第一枚战符珠 铿~ 咔嚓~ 一道如同炮弹一般的身影向着远处飞去。 噗~ 一口鲜血从孟云的嘴中喷出,其中夹杂着些许肉漠,显然这一击将孟云打成了重伤。 全身上下去无不疼痛着,“懒鬼的忏悔”让孟云可以精力充溢的站立起来,但不代表他可以恢复伤势。 身形颤抖着,孟云扶着断刀,似乎想要将身体支撑起来。 血液从额角滴落,孟云的眼皮半拉着,目光神色有些暗淡,但其中的斗志却没有分毫的减少。 “还有一分钟”,左眼中的中的青色战液已经成功融合了97滴,原本残缺的符文也慢慢变得完整起来,一股股波动从中传来,如同想要破壳而出的新生命,孟云万分期待着它的降临。 不待孟云站起,那怪物似乎在上当之后变得聪明起来,根本就不给孟云喘息的机会,不留丝毫间隙的猛攻着孟云。 长刀消失,那块大盾再次出现在孟云的手上,孟云双手持盾将自己的身体藏在后面。 嘭~ 怪物这次并不是直线出击,而是前爪一个上撩,将孟云狠狠的击向空中。 身形一弯,便如弹簧一般高高跃起,急速向着孟云飞出,猛的一个撞击,孟云那刚刚止住上升的身形便再次向上飞去。 而此时的大盾已经变得破破烂烂,只需那怪物再击中一次就会支离破碎,但即便如此,躲在大盾之后的孟云也绝不好受,套着大盾的左臂上传来如火烧一般的痛苦,麻木得没有任何知觉。 又来了! 孟云的心中充满着绝望,即便是一分钟都是奢侈的想法,以现在十几米的高度,就算那怪物不再出手,孟云撞击下来也会彻底的摔死,就算成功融合挽救不了现在的局面。 一阵咸咸的海风吹来,让孟云原本有些麻木的精神为之一震。 对了,是海,看着近在咫尺的大海,孟云心中再次生出战意。 左臂麻木不能动,孟云将用右手撑着左臂将大盾向着斜下方按去。 嘭~ 孟云套在左臂上的大盾瞬间破碎,接着孟云的左臂也就声骨折。 孟云整个人如同炮弹一般被直接从悬崖上打飞出去,溅起好大的浪花,良久坠入大海孟云不见踪影,海面上却是泛起一片血色的浪花。 吼~ 那怪物发出一阵兽吼,悬崖边上来回徘徊,仿佛在寻找着什么,似乎化作兽型的他,并不会说话,智慧也有所下降。 咕噜~咕噜~ 一个个气泡从孟云的嘴中吐出,一阵阵窒息感传来,胸腹中传来一阵阵疼痛,死亡的气息在心中萦绕。 “累了,就睡一会吧”一道充满着诱惑力的声音在孟云的耳边响起 孟云感觉自己的周身暖暖的,那种感觉似乎与幼小时在母亲的怀抱中一般。 好舒服,好想就这样睡去。 吼~一阵怪异的兽吼在孟云的耳边响起 不~ 孟云的意识猛然回归,所有的痛苦和冰冷瞬间袭来,抬头看去,周围的一切都在不断的变暗,头顶的水面上荡漾着波动的光芒,而他却在向着无底的黑暗中沉去。 我所珍惜的人都还在这世上,我怎么可以先行离去? 意识沉入左眼空间中,青灰两色的太极之上,一颗龙眼大小的青色圆珠在漂浮其中,其周围一枚闪烁着光芒的符文处于圆珠的中心正在不停的旋转着,这符文变幻莫测有如风云,时散时聚,飘逸自然,如同大道至理,虽不曾未见过这种符,但孟云却是明白其所表达的意思,那是代表的是“速度”。 意识一动,这青色圆珠从左眼之中飞出,悬浮在孟云头顶滴溜溜的转动着,凝聚出速度符文的战液,已经和实物无异,看着其圆珠的模样,孟云便称其为战符珠。 战符珠身形划动,在海水中拉出一空细小的空缝,这是由于过快的速度所造成景象。 融~ 战符珠瞬间入体,如同烙印一般融入在孟云的身体之上,如果透过孟云那破烂一般的上衣,可以看到一个由十二个符文组成的青色圆形图案出现在孟云胸膛之上,只不过这剩下的十一个符文此时颜色暗淡,不似实体,没有去理会这图案的来历,孟云的左眼本就神异非凡,再者此时也不是去计较的时候。 战符珠入体,孟云便感觉一股特殊的力量在身体中流转,那种感觉就如同冥冥中身体内多了一种东西,如同给一个人突然插上可以飞的翅膀,此时的孟云感觉身体轻飘飘的,脚下随意一动身形便直冲海而云,如同箭鱼一般。 嘭~ 孟云身形瞬间飞出海面,直直的向着海边游去。 吼~ 那怪物眼见孟云的未死,便毫不犹豫的从直冲而下,眼中凶芒闪烁,死死的盯着孟云。 呼~ 站在海滩上,孟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持刀静待怪物的来临。 来了~ 孟云左眼猛得一睁,怪物的扑来的身形在孟云的视线中急速放缓,长刀一扬,脚下一错,孟云的身形从怪物的腹下滑过,长刀顺着他胸腹划去。 铿~ 金铁交错的声音在孟云的耳边响起,孟云神色一震,没想到这怪物已经变化得如此彻底,连腹部都坚如钢铁。 你的缺点只有头部吗? 吼! 那怪物一击未中,凶戾更盛,背后的长尾向着孟云扫来,却被孟云轻易躲开,融合了战符珠的孟云此时的速度达到正常状态下的五倍,已经不是那个随意被击飞的弱者。 杀~ 孟云身形一个闪动,脚下连错,躲开怪物的攻击,瞬间出现在怪物的眼前。 死~ 孟云挥刀猛斩 铿~ 孟云手中的长刀断裂,而那怪物的头颅也出现了一道裂纹,孟云眼中一亮,手中光华一闪,长刀再现,轻松的躲避着怪物的攻击,又是一刀劈在怪物头颅之上。 吼~怪物心中生出几丝退意,双爪不再挥动,而是按住那不断扩大的裂纹。 哼,天真~ 没有双爪的挥舞,孟云直接闪身至怪物身前,手中的光华连闪五次,一个丑陋的怪物头颅在长刀下飞舞了起来。 啊~ 怪物头颅瞬间回复了起初那人头的模样,发出人类惨叫的声音。 死~ 我要你死~ 在那头颅的吼叫之中,孟云蓦然发现这个世界似乎变了,似乎变大了,变清晰了,不知为何,孟云心中生出这样的感觉。 第三十二章 险胜 与此同时,那怪物头颅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被孟云劈开的裂缝也在恢复,气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飞升。 不能让他再继续下去,无论他现在所做的是什么,对于孟云来说都百害而无一益。 杀~ 孟云再次挥刀斩去,精钢长刀以常状下的五倍的速度劈砍在那怪物头颅上,就算是块石头也会应声而碎。 铿~ 咔嚓~ 一抹白印出现在孟云劈砍的位置之上,手中的长刀却是在刚才那一击下化为了碎片。 好硬的头骨~ 哈哈~ 我的实力正在不断的恢复,蝼蚁,待我再次凝聚出真身,就是你死亡之时。 无法动弹的你,还想要我的命,给我死来! 解~孟云低声一喝 融入身体的战符珠应声从孟云的胸膛上飞出,划出一道黑影如同闪电一般向着那怪物头颅飞去。 嘭~ 那怪物的眼珠顿时内陷,丝丝鲜血从眼角上流出,战符珠撞击在眼皮之上滴溜溜的打转,但却无法再进分毫,只伤不死。 此时的战符珠与战液不同,可以支持在外界孟云使用十分钟,不会一短暂的出现后就会在空气中消散,并且攻击范围由5米变成了100米。 再来~ 无法动弹的怪物头颅就如同一个靶子,虽然此时的战符珠比战液要强了数倍,但本身还是如同液体一般的存在,速度虽快,但直接用来攻击的话因为自身的原因攻击力有限。 一滴中心有着破碎符文的灰色液珠,从孟云的左眼飞出,不紧不慢的打在那怪物的另一只眼框之上,灰色液珠本身比同体积的钢铁更加厚重,虽然速度有限但此时的攻击力却不下于手枪子弹。 嘭~ 灰色战液撞击在怪物头颅的眼皮之上,却只打出些许皮肉,边眼珠都未伤到,攻击力明显与战符珠有所差距。 孟云欲将灰色战液当成钉子以战符珠为捶,撞击灰色战液来突破怪物那金铁一般的眼皮,但却发现那灰色战液在撞击到怪物的眼皮后的下一瞬间便消散于空气之中,孟云的想法顿时落空。 怪物头颅睥些许伤势立刻恢复,那怪物闭着双眼根本就不给孟云可趁之机。 我每时每刻都在强大,你无法攻破我的防御,最终死亡的只会是你,好好体会现在的绝望吧,因为再过一会,你连感受绝望的权利都将被我剥夺。 战符珠和灰色战液被孟云收了回来,孟云呆立着,看着身前漂浮着的头颅,似乎整个人都陷入的绝望之中。 怎么办? 战符珠与灰色战液根本就无法融合,即便是青色战液也无法再次融合入战符珠内,战符珠内的符文已经完整,似乎达到了极限,已经无法提升。 难道只能站在这里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这突然出现的怪物头颅究竟是怎么回事,先祖留下的时空场景里面,怎么会有这样的怪物,它究竟是什么? 逃? 孟云的心中闪过一丝念头,那是求生的渴望,痛快曾经说过,只要他心中想着回归,便随时可以出去,但现在他已经尝试了不下十遍,但却没有丝毫反应,孟云知道这一切的变故,肯定与眼前的怪物头颅有关。 孟云知道自己逃不掉,他只能独自面对眼前的一切,死亡和绝望的气氛在心中萦绕,与这怪物对战,孟云已经不知道自己是第几次面对死亡的威胁,但一次的突破与爆发,让孟云转败为胜,但即使如此,最终等待孟云的结局,似乎只会是死亡。 滴答,滴答~ 一滴滴鲜血从孟云周身的伤口处流出,意识一松懈下来,周身的痛苦再次涌上心头,孟云的肋骨在与怪物第一次战斗时就被击断了几根,身上倒处皮开肉绽更是没有一处好肉,左臂骨折,已经无法动弹,三天三夜久战未休,若不是右手上带着的“懒鬼的忏悔”,孟云断然无法坚持到现在。 “我的身躯已经快要完成了哦,就算是你现在跪地求饶,我也不会宽恕你冒犯我的罪孽”那怪物头颅已经凝聚出了一半,目光凶狠的看着孟云。 嘭~ 乎来的一阵大风,将一块石头才山顶上吹落,落下的石头撞击在悬崖上,顿时变得粉碎。 耳边响起的声音让孟云眉头一皱,但片刻后,孟云的嘴角扬起一丝笑容。 如果把战符珠看成是风的话,厚重的灰色战液则是那块石头,风力足够的话,石头的威力自然巨大,为什么非要融合在一起,风是风,石头是石头,我真是够笨的。 孟云嘴角的笑容落在怪物头颅的眼里,顿时让它心中疑惑,它不明白,一个死到临头的人,为什么会露出讥笑的面容? 孟云面朝着怪物头颅,身子却不断的向后退着。 孟云怪异的举动让怪物头颅不解,小心谨慎的它,连忙将自己的双眼闭上,以免孟云偷袭。 差不多了,距离应该足够了! 闭上左眼,孟云间睁着左眼,目光对准怪物的眼框之时,一滴灰色的战液从孟云的左眼中飞出,直直向着怪物闭着的双眼飞出,然而这却并不是结束,一枚形如闪电的战符珠再次从孟云的眼框中飞出狠狠的撞击在灰色战液之上,推动着灰色战液前进。 嗖~巨大的破空声音传来 嘭~ 噗嗤~ 灰色战液在击破怪物眼皮的阻碍后消失,怪物头颅欲要恢复,但孟云那里会让他如愿,战符珠顺势冲入其眼框之中。 成功了! 那正在不断恢复的怪物头颅停止恢复,甚至孟云还可以感受到,这个世界似乎一下恢复了原状,那是一种不可言状的感觉。 但孟云还觉得不放心,战符珠在那怪物大脑中来回冲撞,怪物头颅顿时颤抖不已,红白之物从脑海中流出,那原本长出的上半身也在不断的消散,片刻只剩下原来的头颅模样。 停~ 偶认输了,你别再打偶了~ 一道清丽的童音出现在孟云的脑海之中,声音糯糯的,泛着几分甜意,让人不由生出几分好感,孟云顿时一怔,眼前四周无人,目光便停留在了怪物头颅之上,心中暗想“莫非这道童音,是从这怪物身上传来的?” 第三十三章 时空碎片与时空蠕虫 是你在说话?你的声音怎么变了? 孟云虽然对着怪物头颅说话,但战符珠依旧不停在其大脑中冲撞着。 那怪物的头颅一边在恢复,一边在消散,那种模样给孟云的感觉似乎是能量消耗过度。 孟云突然心中冒出一个想法,是不是要这怪物头颅完全消散,这发出童音的怪物才会出现? 想到就做,孟云手中光华一闪,长刀再现,向着漂浮着的头颅直劈而去。 “果然是能量消耗过度吗?这头颅已经脆弱成这样了”,看着这自己一劈两半的怪物头颅,孟云如是想到。 呼~ 一阵风吹来,一半头颅直接消散在空气之中。 收回战符珠,孟云又是几刀下去,此刻漂浮在空中的只剩下一个微小的肉珠。 正待孟云再次挥刀时,一道颤抖的童音再次出现在孟云的脑海之中。 别打了,偶错了,偶不该贪吃~ 求求你放过偶~ 偶以后不会再欺负你,也不会偷吃你的东西,还会给你好多好吃的,你别打偶了行不行? 孟云的额头青筋暴露,脸上满是黑线,他看过无数的电影,小说,见过各种版本的求饶,但像眼前这个小肉球的这种特殊的求饶方式,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我没有把握战胜你,如果你时间足够的话. 虽然不知道你是什么奇特的寄生物,也不知道你会给予我什么,但这却不是我放过你的理由。 孟云再次操刀,比划着劈砍的姿势。 只要你不杀我,偶就认你为主,带着你吃遍无尽时空,给你创造一个只属于你的世界。 我才刚刚诞生一天,从偶吞噬的那个生物思想看来,你们人类不是应该尊老爱幼的吗? 孟云脸都黑了,这都哪跟哪,战场无父子,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那里来的尊老爱幼? 不过对于这奇异生物所说的认主,孟云倒是生出了几分警惕和好奇。 你先说说你是什么生物,然后我再考虑是否放过你。 偶也不知道偶是什么生物 孟云放下的刀又再次拿了起来。 偶才刚刚诞生一天,才吃一点点东西,就被你揍了一顿。 那你说说你有什么特殊能力? 偶会吃~说到吃那道童音显得有几分兴奋 “刀你吃不吃?”孟云的脸已经黑得不能再黑 不吃,不吃,偶不吃刀子,偶只吃时空碎片。 时空碎片?那是什么东西? 你现在就站偶的吃的东西上面啊?用人类思维来说,你现在站在我吃的面包上面。 你吃大地? 不是大地,是所有的一切,空气,水,土地,所有的一切,但我并不直接吃。 ~~~~~~~~~~ 一番费力的沟通之后,孟云总算明白了这奇特生物到底是什么。 简单来说,这种生物是一种存在于虚幻与现实之间的生物,究竟如何诞生的孟云并不知晓,但它有一种特殊能力,就是吞噬时空碎片,以此为食物。 当进入时空碎片之后,它必须要选一具肉身,并且在进食结束前,它并不能离开肉身,否则就会死亡,进食期间,而它的战力则是依赖于选中的肉身。 而肉身的实力与其吞噬的时空碎片的大小有关,也与进食的进度有关,时空碎片越是强大,所选肉身也会在它的干预下越强,并且进食到后期,时空碎片所剩无几之时,他的实力也会随之下降,这也是就给了孟云能够战胜他的机会,若是在进食的前期,孟云只怕会被一击轰成渣。 如果你想我相信你的话,就应该让我看看你的本体。 你确定你想看吗?偶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被人看过。 孟云奇怪人类的那些奇怪思想怎么会跑到这奇异生物的脑子里去,难道是因为吞噬的那个家伙,所以思想也变得邪恶了? 一个通体透白,莹光如玉,身有寸长,长着婴儿脑袋,额头眉心上有着一块闪烁着七彩光芒的晶石,大大的眼睛似乎会说话,身后却是蠕虫一般的身子,但却没有丝毫不和谐之感,上身长着两只可以立起的小手,手中抱着一个圆形的光球,光球呈混沌之色,不知其中有着何物,其下身的蠕虫连着六只小脚,说不出的灵动可人。 你长的还真是~ 你不是说要认我为主吗?你说说怎么认? 偶额头上的七彩时空石融入你的灵魂就可以了,不过从此之后,你就会成为我永恒选定的肉身,我要吃时空碎片才能长大,你就以必须要去为我寻找时空碎片,你要是愿意的话,我就认你为主。 心思一动,孟云思量片刻,其背后的凝聚出一个小型的漩涡,一只戴着眼镜的蛤蟆从中飞出,一个跳跃便轻巧的落在了孟云的肩膀之上。 少年,你怎么会弄得这般凄惨? 咦~ 你的魂种融合度,居然达到了100%了? 再让我看看你左眼中的战液凝聚了几滴? 孟云也不说话,顿时将自己脑海中的战符珠和中心凝聚出破碎符文的灰色战液放出。 痛快揉了揉,取下眼镜,本来就大的蛙眼被他瞪的老大。 你~ 你~~ “你居然现在就凝聚出战符珠了,当初主人可是花费了2天才凝聚成功的,你用了三天三夜也算不错”痛快擦了擦光滑的蛙头,回想着主人在战场撕杀一个月才凝聚出第一枚战符珠,不过他不想孟云心中骄傲,所以才厚着脸皮。 痛快,你看也看完了,你帮我看看那只白色的蠕虫是什么东西? 呱~ 痛快不自觉的叫了一声 这个总该不会是传说中时空蠕虫吧?虽然长得有点像,但是那是不可能,要真是时空蠕虫,这片时空早就被他吞噬了,我那里还进得来。 按照他所说,他应该就是你口中的时空蠕虫了。 呱~~ 少年,不要说笑,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好笑。 我没说笑。 痛快顿时吓得晕了过去,良久才终于接受了眼前存在着一条活生生的时空蠕虫。 他想认我为主,痛快你觉得怎么样?会不会给我带来麻烦? 呱~~ 这可是时空蠕虫啊,得到他就等于得到了一方时空,他怀中抱着的那个光球可是可以孕育时空宇宙的,并且时空蠕虫我以前从来就没有听说过有人可以降服,它们神秘并且强大,碰上的往往都被它吞噬。 但有传言说时空蠕虫自愿将额头上七彩命石融入生物的灵魂,便可掌控时空蠕虫的生死。 孟云听了痛快的解说,那里还不明白时空蠕虫的价值,顿时觉得这几天的生死徘徊,似乎物超所值。 如果那些强者知道孟云此时的想法,恐怕就得骂娘了,这那里是物超所值,这运气简直比连续一年天天出门踩****的概率来得还低,但话又说回来,即便是有人碰上刚刚诞生的时空蠕虫,并且恰巧遇到时空蠕虫的肉身,那也得打得过才行,实力与运气缺一不可。 来,献上你的七彩命石~ “你要给好多好多的时空碎片偶吃哦”时空蠕虫伸出莲藕般的白玉小手,抓起了额头的命石一付讨价还价的模样。 一定,一定,我以后肯定经常带你吃好的。 呐,给你~ 七彩命石直入孟云的脑海之中,而后缓缓的融化,将孟云的整个魂海变成一片七彩之色。 第三十四章 我的世界 突然间孟云的身形缓缓的消散在空气之中,而后再次凝现,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瞬间,但孟云却能够感受到这份变化,身上所有在这个世界所受的伤势完全消失,脑海中一大股信息涌来。 伸手去触摸,孟云似乎能够感受到这个世界中的一切,这个世界的本质其实只是一块时空碎片,而这时空碎片的由来,则是一场来自恒古的时空大战。 来自无限世界的主神,带着自己培养的战士向着所有的时空世界开始了侵略,最终无尽时空破碎,一个个由主神提练出来的虚幻世界(电影,小说,游戏等)被打破碎,化为了时空碎片,游离在无尽时空之中。 彻底被时空蠕虫吸收的“斯巴达300勇士”时空碎片,直径范围十公里,包括海洋和陆地各五公里,除此之外的空间则是一片混沌之色。 拥有的时间界限为3天,也就是说里面所有发生的一切都会在三天后重置,就如同网吧里的电影在你下机后一切重置一样,会将孟云在这个世界造成的一切影响消除掉。 而在被时空蠕虫完全吸收后,“斯巴达300勇士”时空已经不再是碎片,而更像是一棵种子,至于能够长成什么样,则完全在于孟云的培养。 “好黑,这个世界里为什么没有光?”孟云在心中如是想到 突然一点光亮从天空中亮起,初始如同灯泡,孟云顿时不满意,心想着将其亮度调大。 灯泡的亮度在不断的变化,像太阳一般,终于某个时刻达到孟云心中的期望,整个世界都亮了起来,如同白昼。 心中一动,孟云能够感觉到这个世界,原本充足海水也变得干枯了起来,原本的悬崖绝壁也变得平缓了许多。 这个世界太过于荒芜,怎么可以没有人? 一个个斯巴达士兵出现,然后是波斯军队成排成列的营账,近忽然十万的大军出现在孟云的面前。 愿为主公赴死~十万大军震臂齐呼,或许他们原本不是这样叫喊,或许这只是孟云心里的想法,而他们之是照着孟云思想去做而已。 孟云能够感觉到,在这个世界里,他就是无所不能的神,伸手一指,大山的山锋顿时化为平地,一列列整齐的营房从地下升起。 少年,你想要将这个世界发展成什么样子?曾有大能者,切割星辰碎片,化为秘境,可培育子弟,可种植宝物,甚至融入时空至宝,穿梭无尽世界,或经商天下,或斗战无双,或攻不可破。 孟云低头沉思,“我的世界,自然是需要全能,战斗,防御,辅助我都要“ 我的世界不同于其它,随着时空蠕虫吞噬其它时空碎片,添加各个时空的元素在其中,科技,魔法,斗气,仙修,神魔,都会在我的世界中存在,我要按照自己的想法来改变这个世界,让它一步步成长,打造出整个时空,最强大的世界。 主人是否确认此次世界的修改,回归现实之后,主人也不可再轻易修改这个世界,直到下次我吞噬时空碎片时才可以。 确认~ 孟云的身形突然出现在典当铺中,两个肩膀上分别坐着青蛙和一只时空蠕虫。 没有发现真帅和真酷的身影,正欲寻找二人之时,二股从阴影处散发的杀气让孟云的嘴角微微扬起。 嗖~ 嗖~ 两道身影一前一后的向着孟云部冲来。 这种充满杀气的感觉真是太熟悉了,孟云周身一紧,浑身的气势喷发而出,那个曾经站立于尸山之上的男人似乎再次回来了。 冲来的二人顿时身形一疆,“怎么可能,这种杀气,他到底杀了多少人才有这种杀气。 四目相对,二道笼罩在黑袍中的身影似乎在瞬间就做出了决定。 跑~ 想跑,晚了,想要我的命,就做好把命留下的准备。 脚下一点,孟云的身影一冲,伸手一抓将眼前的黑袍人的手臂抓住,而后双脚用力,手臂一挥,借助其前冲的势头向着身后的黑影扎去。 两人顿时滚作了一团,孟云大手一张向着二人打出。 错了,错了,这孟云一定是一个隐藏起来的高手,并且还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高手,这份杀气,怎么可能是一个安分守纪的平民所有拥有的。 完了,完了,这次的任务算是栽了。 二人的心思流动,似乎是明白彼此所想。 说,你们是谁,为什么要来杀我? “我们不能说,你虽然恐怖,但还不至于让我们畏惧”,说到这里,那道笼罩在黑袍中的身影似乎想起了什么,脑海中一闪而过一道身穿风衣男子的画面,心中一狠,嘴中一动。 咔嚓~ 咔嚓~ 孟云那里不明白,眼前的杀手眼见无法逃离,居然选择了自杀,难以想象,其身后究竟有着什么样的势力。 痛快,我进去了多久? 差不多三天的时间 三天了吗?时空碎片里的时间与外界是1:1啊? 主人你可以调整世界里的时间,不过这需要消耗时空碎片本身的能量,在没有吞噬碎片之前,是没办法做到的。 痛快,我记得中间的抽屉里还有两个时空碎片吧?我让小虫吞噬了应该没问题吧,小虫自然是孟云对时空蠕虫的称呼。 主人,我刚刚吃了那么多,现在吃不下了,得让我消化了才能再吃。 那个小的你可以吃,但另外一个却不是时空碎片,而是一个通道入口,原本我是想在你经历完两个时空世界的磨砺后再让你进去,但现在告诉你也无妨。 痛快正欲说,孟云却是心中一动,身影直接消散在空气之中,当孟云再次出现时,却是站在了一整排的军营面前,而在孟云的身前,一众将士半跪着说着什么,听完后孟云原本严肃的脸上顿时变得有些哭笑不得。 而痛快与小虫却是乐呵呵的笑了起来。 主公,不知为何,我们的粮食全部都不见了,派斥侯去寻,却发现五里外有着界限,半步不得出,还请主公定夺。 孟云顿时头大,之前修改世界时,把人弄出来了,却忘记了粮食,这十万人每天吃的粮食就是一个大问题,他们现在与常人无异,自然是要吃饭的,总不可能让他们一直饿着吧。 第三十五章 哆啦A梦的缩小灯 你们等着,我去给你们想办法。 说着孟云便逃也似的从山海世界中逃离,山海世界则是孟云给“我的世界”取的新名字,原因是因为这个世界中除了大军外,就剩下山和不算大的大海。 少年,你想怎么去解决十万人的吃饭问题,就算土豆每天给你带来百万收入,但对于十万人来说还是略显不够,你还得拼命赚钱才是。 孟云思绪涌动,突然想起,县城附近有着一座不算太大的粮库,但想来也可以让十万人吃上一阵,但若是让孟云一个人去拿,只怕累死他,也很难做到。 虽然典当铺里孟云拥有十个立方的私人仓库,但完全不够用。 伸手向前一探,孟云的手掌完全的消失在空气之中,而在“山海世界”之中,孟云的手掌出现在天空之中。 果然可以~孟云的心中激动, 山海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关系,就如同两幅重叠在一起的画面,当孟云需要时,山海世界自然会展现在现实世界之上,呈现性状态,平常则是隐藏在现实世界之下。 主人,我想睡觉~说着,小虫的身影缓缓的消散在孟云的肩膀之上。 痛快,真帅和真酷他们两个去那里了? 他们回去灵植园了,这个世界的灵气过于薄弱,他们并不喜欢这里,另外你不用担心,每天的百变土豆,都有供应,另外许军兄妹还来过,不过被我们打发走了。 嗯,我知道了。 走吧,我们去偷点粮食! 别急,少年,鉴于你这次的优异表现,你特意为你准备了一件奖励,这件物品可是连主人都十分珍惜的物品哦,你不想看看是什么东西吗? 孟云顿时眼前一亮,土豆侠,兽灵草,还有魂种,这些先祖留下的东西给孟云带来了无尽的可能,心中怎么可能不期待。 典当铺柜台的抽屉一亮,一个手电筒模样的东西漂浮在孟云身前。 这手电筒并无特异之处,与寻常手电筒一样,就连大小和形状都没有什么区别,孟云顿时纳闷了,心中虽然也知道先祖之物遗留之物必定不凡,但孟云看了半天,他还是没有看清楚这手电筒有什么神异之处。 “难道这手电筒能发出激光?”孟云如是猜想到 少年,别急,听我给你解释,这东西对于你接下来去偷粮食,会有大用处。 咳~咳,那是借! 哆啦A梦的缩小灯(仿):这是一款参照哆啦A梦的缩小灯而制作的防制品,但即便如此它依旧拥有神奇的能力,因为是防制品,其使用寿命有限,具体寿命未知。 功能:能够将所有的物品缩小,并且物品的质量也会相应减少,十分钟后恢复原状,但不包括生命体,最少可缩至蚂蚁大小,每天可使用三次,每次使用失灵时,需间隔一个小时,若未失灵则可以连续使用,每日凌晨更新。 副作用:你永远不知道它会在什么时候坏掉,并且其按键似乎有问题,会发生时灵时不灵的现象,所以千万不要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它身上,不然你会死得很惨。 孟云顿时眼睛亮起了小星星,这奖励不要太好,虽然随时都可能坏,还有可能不灵,但这儿时的梦幻物品此时呈现在自己眼前,说不激动那是不可能的。 伸手触摸着缩小灯,孟云兴奋的将其收到自己的“山海世界”之中。 少年,忘记告诉你,你这几天买土豆的钱,我都给你换了积分,加上过去的积分,我给你换了一个能给你带来无尽财富的生物。 “无尽财富?招财猫?”孟云的眼睛都亮了,看向痛快的眼神那叫一个柔情款款,那叫一个情意绵绵。 少年,别用那种恶心的眼神看我。 呐,这个就是~ 什么~,这个就把我所有的积分用光了? 孟云看着眼前的小老鼠几欲崩溃,若不是看在缩小灯的份上,孟云此时绝对会给痛快一个鄙视的眼神。 这明明就是个老鼠,他能给我带来无尽财富,你开玩笑吧? 唧唧~老鼠伸着小爪子,对于孟云的鄙视心中十分不甘。 我虽然是一只老鼠,但请千万别小看我,我可是一只会做料理的老鼠。 会做料理的老鼠?会做料理又怎么样,老鼠做的还能吃吗?你~ 突然孟云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他记得自己曾经看过一部迪尼影出版的动画电影,好像名字叫做“料理鼠王”,那只叫做瑞米的老鼠,可是制作出了一道道精美大餐,最后烹制出一普罗旺斯焖菜,成就了一个厨房神话。 你是瑞米? 唧唧~ 你知道我的名字? 哈哈,值,实在是太值了~ 之前怎么看都不顺眼的小老鼠,此时在孟云的眼中成了一个香饽饽。 我想拥有自己的餐厅,我想成为五星级餐厅的掌勺,我想制作出世间最精美的料理。 好,好~ 孟云那里会不满足它的梦想,只要有它的存在,餐厅想不火都难,到那时候钱自然滚滚而来。 将小米收入“山海世界”之中,孟云故意为它找一个安静的房间,并交代士兵保护它的安全,若是被不识货的士兵踩死,那乐子可就大了。 痛快,我先祖遗留的物品和生物中都有些什么东西啊?你可不可以先给我透露一下,这样我也好有前进的动力啊! 孟云笑嘻嘻的对着痛快说道,觉得痛快是越来越可爱。 贪心不足蛇吞象,你现在所需要做的是将现有的资源,化为最大助力,而是不盯着先祖的遗产。 是,是,我不问就是~ 眼见痛快不说,孟云也不再多说,这次收获已是不菲,好好将这些资源消化才是当前的正事。 想了想,孟云将之前从鬼将那里典当来的白玉聚灵盘放入的“山海世界”之中。 身上的伤势在小虫的作用下已经恢复如初,但那破烂的如同碎片一样的衣服却是修复不了,现在孟云穿的这身,要饭的都比他光鲜几分,剩不下几块好布。 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孟云脚下一动,身形便直入黑夜之中,向着记忆中的粮库中冲去。 这灵液果然有效,将这几天的三滴灵液滴入左眼之中,原本寂静的黑夜,也变得清明了几分。 第三十六章 粮库不见了 近了~ 一个个整齐排列的仓库出现在孟云的面前,大门处的保卫室内还亮着灯,依稀可以看到一道坐立在其中,抽着土烟的大爷目光在来回巡视。 突然一道黑影从大门前一闪而逝,抽烟的大爷揉了揉眼睛,还以为是眼花,心想,这粮库不比其它,在这里待了十几年也没见过特殊情况。 毕竟现在的人不缺这点口粮,自然犯不着来偷,也就并未在意。 这道黑影并非其它,正是孟云,看着一排排的粮仓,孟云进是进来了,但心里依旧犯愁,这粮仓不比其它居民楼,四处封得死死的,只留下一个大门,孟云自然进不去。 不过这却并不是孟云犯愁的原因,因为缩小灯的存在,孟云从一开始就打算就是直接把粮仓缩小,然后放入“山海世界”之中,但问题是进不去大门的话,孟云那里知道那个粮仓里放着粮食以及粮食的多少? 唧唧~ 哥哥,外面站了一个人,他看着我们装着美食的盒子,你说他是不是想打我们美食的主意,我听说有些兄弟姐妹可是被人类抓去吃了的。 唧唧~ 弟弟,这是人类多出来的食物,我们放心吃就是,不用理会他。 去叫爸妈,还有兄弟姐妹们出来吃饭了,到吃夜宵时间了。 听到老鼠的对话,孟云不由得感叹兽语草的好用,心中一动,孟云便听到从角落处一阵嘈杂的声音传来。 大家别急,一个个来,别跑那么快。 妈妈,那里站了一个人。 哎呀,你踩我尾巴了。 看着不少二十头的老鼠,孟云心中感叹,还真是一大家子。 想起被自己放入“山海世界”的料理鼠王,孟云心想着是不是抓几只给它做伴。 突然孟云心中一阵电光闪过,暗骂一声“笨蛋”,自己能听懂老鼠的话,那就让老鼠给自己当信使却探路就是了,让它们给自己找出装满粮食的仓库就是。 拿出一块散发着甜味的蛋糕,蛋糕巴掌大一块,上面有着浓浓的奶油,孟云将它放在地上,顿时那群老鼠就走不动路了,一个个盯着孟云脚下的蛋糕。 “那里有蛋糕吃的哦,我还是很久之前在那个保卫老头那里偷偷吃了一点,差点没被那老头打死,不过那个味道比大米实在是好吃太多了”一个肥胖的大老鼠抬起爪子在自己嘴角摸了一把。 “爸爸,那蛋糕真的那么好吃吗?我也想吃”懵懂的童音在孟云的耳边响起 “宝宝,那个人说不定是坏人,就想要蛋糕来引诱我们过去,然后他会杀死我们的”听声音孟云猜想着,这次说话的应该是老鼠妈妈。 “怕什么,我们一起冲过去,我就不信他不怕我们咬他”说话的这只老鼠身体巨大却不显臃肿,眼睛中还露出点点凶光。 听到这里,孟云也不想再听下去了,心想着“山海世界”里的士兵还饿着,早点将粮仓运进去才是正理。 你们好,我可以将这块蛋糕给你们吃,但你们要告诉我,那个粮仓里面粮食最多。 唧唧~ 唧唧~ 天啊,人类说话了! 我听错了吗,那个人类居然会说我们的话? 那个人类是妖怪吗? 别闹,我来和他谈谈~ 肥胖的老鼠爸爸从鼠群人走出,离孟云半米处停下,其身后的一众老鼠则是一个个亮着獠牙,似乎在助威,这阵势看得孟云哭笑不得。 人类,你真的要把蛋糕给我们? 是的,这是一个交易,我可以把蛋糕给你们,如果你们告诉我那座粮仓里面的粮食最多,我还可以给你们一块,你看怎么样,这种蛋糕可不是这种地方可以吃到的东西哦,只要你告诉我,就可以一次得到两块哦。 肥胖的老鼠陷入思索之中,一人一鼠对立着,画面却是十分有趣。 “不行,你必须把两块蛋糕先给我们才行”说话的是那只健壮的老鼠 孟去睁起了眉头,这老鼠也太不知好歹了,自己好生相劝,拿出蛋糕来换对于它们可有可无的情报,居然还和自己讨价还价。 一股凌厉的气势从孟云身体上喷涌而出,一众老鼠顿时一个个趴在地上,吓得瑟瑟发抖,坐在保卫室的老头身体猛然一抖,手中的烟斗顿时掉落在地。 这是那里来的一阵阴风,还还未入秋,怎么就这般冷,还真是怪事。 说着,老头捡起烟斗,起身拿起电筒,便开始了巡视了起来,向着孟云这边走来,在他心里那股莫名的心悸似乎来源于仓库那里。 “我说,我说,求求你放过我们”大老鼠瞬间没了开始时的镇定,小小的老鼠爪子按着眼睛不断的发抖,嘴边的胡顺也扒拉了下来,一幅了无生气的模样。 最左边的那三个仓库里面大米都是满的,我们昨天还去过,但离我们的家太远,我们并不是经常去吃。 再次拿出来一块蛋糕放在地上,孟云神色平静了下来,一众老鼠顿时感觉身体一松,个别体弱的顿时昏了过去。 想起料理鼠王,孟云心中一动。 有没有想跟我走的,每天都可以有蛋糕吃~ 一众老鼠顿时蠢蠢欲动,但眼见刚才孟云的可怕,顿时偃旗息鼓,眼中既有着渴望,但更多的却是恐惧。 “那个,真的天天都有蛋糕吃吗?”一道清丽的女音出现在孟云的耳边 孟云心中一笑,眼前的说话的小老鼠长得圆滚滚的,甚是有着几分可爱,应该不算亏待料理鼠王才对。 将那只圆圆的小母老鼠送入料理鼠王的房间,孟云也不再耽搁,取出缩小灯,几步走到最左边的仓库上。 千万别失灵啊,不然那群士兵刚刚跟着我的第一天就得饿肚子了。 光线从缩小灯中射出,照射在粮库之上,顿时粮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缩小,片刻便有于玩具模型般大小,孟云心中暗呼神奇。 手下却是不慢,伸手将缩小的粮库放入“山海世界”的空地之上。 第二次粮库依旧顺利的被孟云收入“山海世界”之中,但第三次缩小灯的灯光闪了闪却是直接失灵了,第三次收取失败。 看门的老头,眼见粮库边有灯光亮起,顿时朝着灯光去赶去,但眼前的景象却让人眼珠都几乎瞪掉。 天啊,粮库怎么会不见了??? 第三十七章 料理比试 第二天一早,孟云便被老鼠瑞米吵了起来,原因无它,只因为孟云答应它的餐厅还没有兑现 掏出手机,孟云给许家打了个电话,如其新建一个餐厅,还不如买一个现成的,这样省心又省力,也可以最快的盈利。 孟云,这几天都没有见到你人,我家老头子一直念叨着你,有空来我家玩一下啊,我两个妹妹也老是缠着我来找你玩。 好说,好说,我想请你帮个忙,不知道你现在有时间没有? 说什么帮忙,你帮了我们许家这么多,有什么事,你吩咐一下就是,只要是我能做的,决不二话。 我想开一家西餐厅,不知道你有没有路子? 西餐厅,你怎么突然想起开这个?你难道还会烧菜,会做料理? 这个,就是突然有这个想法,能帮忙吗? 自然是可以,正好我名下有家西餐厅,经营得不怎么好,你要是要的话,我可以直接送给你,你开车来市区,我在...... 咳~咳~ 那个许大哥,上次许伯父送我的车我送人了。 送人了?那好,我来接你,你现在是在家吧? 嗯! ........................ 唧唧~ 怎么样,怎么样?我的餐厅搞定了吗?我可以去做料理了吗? 孟云看着身前的瑞米心中有着几分好笑,性子还真是活泼。 已经搞定了,待会就有人载我们去看餐厅,不可你可得好好做菜哦,要是自己搞砸了,我可不管。 我做的料理是最好吃的,我保证所有人吃后绝对会赞不绝口。 你先藏在我怀里,暂时还不能让你自己做料理,等餐厅弄下来,换上自己人,那时候你就可以在后厨自己发挥了。 好~瑞米期待着自己的餐厅,立刻听话的钻入了孟云的怀中。 初升的太阳将落霞村添上了几分活力,早早起床的人们开始了为自己的生活奔波。 听说了吗?那个老孟家的小子,最近总有开着豪车的人去找他,也不知主小子结交了什么大人物。 谁说不是呢,以前只知道这小子滑头,长大了也不老实,好好的班不上,跑回这山村,待在老屋中不出来,也不知他在家鼓捣些什么东西。 看,他家门前也来了辆车,那车上下来的一男两女,一看就知道是富贵人家,那两女的生的貌美,这孟小子好有福气啊。 孟云自然不知道,村里人对自己的评价,即便是知道他也无所谓,他的心思早已经不再这上面,现在对于他来说“山海世界”的发展,以及餐厅才是眼前急需要解决的问题。 许大哥,还有清雅,清灵,你们来了? 你这小子,三天不见人影,还把我爸给你的车转手就送人了? 这么大方,不会是送给某个大美女了吧? 咳~咳~孟云的眼中有着几分尴尬,但他总不能说自己被人刺杀,车被撞坏了吧,那时候又不知道要引出多少麻烦。 姐,你有没有发现孟云变了好多? 才三天没见能变什么啊?咦,不对,这气势给人的感觉不一样,举手投足间似乎给人一种大家风范,似那些我们曾经见过的武学大家一般,眼神中更是多了一分凌厉的杀气,虽然他极力掩饰,但目光中还是不经意的显露出来。 这三天他到底经历了什么?难道是那个组织找上他了吗? 清雅,清灵,两天没见,你们好像变漂亮了。 以前就不漂亮吗? 漂亮,以前漂亮,现在更漂亮。 喂,你不要当我面撩我妹妹行吗?撩就罢了,你还两个一起撩,你有没有人性? 嘿嘿~ 孟云灿然一笑,那份缠绕在心头的杀气似乎也淡然了许多。 走吧,我们去看看你的餐厅。 餐厅送给你没问题,但餐厅里有个人你不能换! 什么人不换? 自然是西餐厅里的大厨,那个人和我老爸关系非同一般,在餐饮界也小有名气,除了他之外,你就算是把所有人开了都没关系。 “这个可怎么办?他是想把所有人都开了,然后换上自己人才行”孟云瞬间头痛了 唧唧~ 孟云的怀中一阵骚动,瑞米听到孟云的话,那里还不明白什么意思,顿时不依了。 “如果你一定要把他开了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你打个电话和我爸说一声,应该问题不大”许家眼见孟云一脸的为难之色,那里还不明白什么。 这样不好吧? “我有一个办法,可以让你完美的接手西餐厅”清雅伸出一根白玉似的手指 什么办法? 王伯父最看重的就是颜面,你只要让你手下的大厨将他打败,那么王伯伯自然是不好再留下来,你也可以顺理成章的接手西餐厅。 也是,如果就这样将西餐厅送你,只怕别人会对孟云你产生非议。 孟云沉思,他那里去找大厨啊?如果是怀里的瑞米直接出来和他比,那么直接不用比了,自然是赢,但是那样的话,这西餐厅怕是开不下去了。 回想起电视中,瑞米曾经指导着厨师学徒,做出非常美味的料理,孟云虽然从来没有做过料理,但听得懂瑞米话的他,没有道理赶不上一个厨师学徒才对。 好,那就和他比! 你的大厨呢?你要不要打电话叫他一起过去? 不用了,我就是。 噗~ 哈哈,你别逗了,你应该从来就没有接触过料理吧,你虽然在其它方面神异非凡,但这料理不比其它,不会就是不会。 是啊,孟云,这料理可不好做啊! 孟云那里不知道几人也是为自己着想,可是如果他们知道自己的底牌,也许就不会这样想了。 我有把握,你们等着品尝就可以。 真的?许军三人疑惑不已,他们自然清楚孟云的家庭环境,甚至他们可以肯定,孟云恐怕都没有去几次西餐厅,现在突然说自己会做料理,还要打败西餐厅的大厨,难免让人不信。 真的! 想起孟云在江中的所为,以及那好吃得不可言状的土豆,许军三人对于孟云又多了一分期待。 也许他会创造奇迹也说不定呢。 瑞米,待会可全靠你了,如果做的不好吃,你的西餐厅没了,可别怪我。 唧唧~ 放心吧,你待会按照我说的做就可以。 孟云一行人来到市中心的一家西餐厅前,带着些许坎坷,孟云步入了餐厅之中,一场料理大战即将开始。 第三十八章 料理比试(二) 什么?你们要把餐厅送人,这怎么行,你爸知道这事吗?你们许家就算家大业大也不能这么瞎折腾。 一道粗狂的声音从餐厅的后厨中传了出来,声音中强烈的传达了他不满的意识。 小子,是你要这家餐厅吧?我知道你救了许家那几个小辈的命,许家欠你天大的人情,但想你这样挟恩相胁的可不地道。 许军口的王伯是个40来岁的中年汉子,如同那些大厨一个模样,体型肥胖,膀大腰圆,一双眸子在说起料理时,精光四射,那是一种绝对的自信,粗厚的手上有着不少的刀伤和烧伤,显然不是一个无能之辈。 我觉得我比你更适合,做这家西餐厅的主厨,所以我就来了。 好~ 如果你要是在做料理上赢了我,我二话不说,立刻就走,但是你要是输了的话,就别再妄想让许家小子把餐厅送给你了,我不答应,不然就算闹道许国文那里,你也拿不走这餐厅。 孟云心道:这人看似只是个厨子,但言语间分外的霸道,不似一般人,只怕也不是个简单人物。 那我们三个做评委吧? 不,不行,谁知道你们三个会不会放水,评委的话就让今天在餐厅里的客人来做就好,我相信他们的嘴巴绝对会是最诚实的。 行,那就开始吧~ 你想比什么?随便你选一种都可以。 那就制作filet 菲力牛排? filet是法国人对对菲力的称呼,是牛里脊肉,是人们常说的牛柳,是牛身上运动量最少的一块肌肉,最为柔嫩。 唧唧~ 瑞米的小声的对孟云传音道,一边教授孟云制作菲力牛排的要点。 生火,放上平底锅,放入些许调和油,孟云有些生梳的进行着瑞米所说的步骤。 一边的王姓大厨眼见孟云一幅生手的模样,心道:这小子慢手慢脚的,一看就可以看出不是经常做料理的,甚至可能完全没有做牛排的经验,但表情却是悠然自得,一幅胜利在握,成竹在胸的模样。 还真是怪事,这小子难道以为他第一次做牛排就可以比我做得好,我浸淫料理已不下十年,这菲力牛排不知做了多少次,他那来的自信可以赢我? 孟云并不知道王姓大厨此时所想,只是按照着瑞米所说,认真的做着自己的第一份牛排。 小块的黄油在平底锅中慢慢融化,油热后孟云加入少量的大蒜片,孟云做得缓慢,也没有出现什么意外,毕竟有着瑞米的存在,孟云只需要在他的指示下去做就可以。 就种感觉就像是一个不会写字的人与一个大学生比书法,而那个不会写字的人虽然手握着笔,但身后却有书法大家手把手的教他,这样写出来的字自然不会差到那里去。 唧唧~ 油温可以了,现在可以放入腌制过的菲力牛排。 孟云闻言将事先准备好的牛排放入其中,牛排在平底锅中变化,这是一种由食材到食物的转变,温度让牛排升华,让它完成了美味转变,牛排的香味慢慢随着本身的生熟度的变化而扩散着。 怀中的瑞米鼻子抽动,小小的脑袋不由的抬了起来,眼神中出现了一丝怀念与迷醉,狠不能自己新手操刀。 唧唧~ 可以了,现在加入些牛排酱汁,就可以装盘了。 你刚才加入的大蒜片过多,会影响牛排的香味,油温有些过高。 孟云也不言语,认真的听着瑞米给自己指出的问题,细想着怎样将其改正。 好了吗?如果好了的话,就开始装盘,让客人去品尝,去评价,我们开始做第二份牛排。 可以~按照约定,每人各做三份牛排,然后用有区别的盘子装上,方便区分。 那么开始第二份牛排的制作吧! 点火,放油,相比较第一次,孟云此时的动作已经不是那么的生疏,记着自己上次有所欠缺的地方,孟云希望第二次制作可以避免犯同样的错误。 而此时正在孟云与王姓大厨身后的许家三人,却是一个个瞪大了眼睛,因为在他们的了解之中,孟云应该是一个完全没有制作牛排经验的人才对,但此时的问题是他居然生疏却又流畅的将牛排制作了出来。 孟云什么时候学过料理制作了?他的履历清清楚楚,他应该对料理一窍不通才对。 他还真是一个善于制造奇迹的人,真不知道有什么是他不会的。 在此期间,孟云的第二份牛排也制作了出来,虽然比王姓大厨还是慢一些,但孟云感觉自己的第二份牛排已经相当不错了,因为瑞米对这份牛排的评价是“还行”,要知道第一份牛排被其评价为很差。 第二份牛排被装盘送了出去,那王姓大厨却是没有急着做第三份,而是绕有兴趣的盯着孟云。 你是叫孟云吧,这份天赋还真是不错,你应该很少做牛排吧,虽然慢了点,但是我看你做的牛排色泽和香味均是不错,若是多加练习,已经必定成就不错,你若是愿意,我可以把我做料理的经验都教给你,你觉得如何? 孟云顿时当机了,他是来踢馆的,可不是来认师傅的,再说有着怀中的瑞米存在,若是孟云想要学习料理,那里需要找别人。 王叔过谦了,只是小子懒散惯了,我们还是先将这第三份牛排做完再说吧。 哼,你技艺生疏,一看就不是常做料理之人,我是给许国文面子,你毕竟于许家有恩,我是不想你下不来台面,到时候许家的面上也不好看,没想到你这般不识抬举,那我就让你灰溜溜的走人。 谁走谁留,尚且为定,王叔还是不要太过于自信的好,这人抬的越高,可就摔的越重,你可站稳了。 王姓厨师的态度让孟云也没有好脸,让孟云对第三份牛排的制作多了几分投入。 开火,放油,放入菲力牛排,一套动作被孟云行云流水般的完成。 油温正好,牛排色泽尚佳,香气自然而充满诱惑力。 不错~ 瑞米的评价让孟云不由的多了几分自信,他相信瑞米的鼻子,以及那近忽食神一般对美食的直觉。 第三十九章 料理比试(三) “这小子好快的速度”,这第三份菲力牛排,孟云甚至还在王姓大厨的前面完成。 第三份菲力牛排被装盘端了出去,王姓大厨看向孟云的眼神变了,但好强的他却并不认为自己会输,特别是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 在他看来,孟云或许是一棵不错的苗子,进步也是飞快,但若是与他十几年的厨艺相比,那自然是不及,甚至他从未相过自己会输。 叮~ 金属撞击陶瓷的声音响起,一名衣着华丽的十分富态的国字脸中年人,一不小心将自己的刀叉撞击在盘子上,周围的一阵食客纷纷露出厌恶的神色。 国字脸中年人放下刀叉,拿起餐巾擦了擦嘴,而后突的站了起来,表情严肃的伸手招过一名站在旁边的服务员。 请立刻将制作这块菲力牛排的厨师出来一下,我想问问他这菲力牛排怎么做的。 对不起,客人,如果你觉得有什么不妥的话,我立刻给你换,你看如何? 不需要,我只想请那位制作这块菲力牛排的厨师出来一下,我相信这点并不是很过份的要求吧? 服务员一见这富态的中年人神色认真,自然知道自己无法解决,便向着后厨跑去。 而在此时,孟云与王姓大厨师一行人却是正准备出去询问,以比较谁的牛排更佳,正好撞上匆忙的服务员。 王姓大厨一听服务员所说,顿时将目光憋了孟云一眼,那眼神似乎在说“你看,你做的牛排客人都投诉了,你还要比下去吗?” 孟云眉头一皱,难道是自己做的第一份牛排口感太差,所以让人投诉了? 孟云的眼神中多了几分思索,而正是这份疑惑,让王姓大厨坚信是孟云所做的牛排口感太差,以至于客人投诉。 走吧,出去看看吧,丑媳妇总是要见公婆的,没做好的话,听客人骂几句就算了,之后再多学几年,好好做就可以了,不要年轻轻的仗着自己有几分本事,就到处找人比试,料理界的水,深着呢。 孟云没有去理会王姓大厨那古怪的语气,只低头对着瑞米询问着什么? 瑞米,我的第一份牛排真的那么差吗? 唧唧~ 的确挺差的,比那个大胖子要差一些,不过你第二份牛排就和那大胖做的不相上下了,第三份就要优于他所做的牛排,如果客人口太叼的话,被投诉也是正常的。 虽然所做的牛排被人投诉是非常尴尬的事,但孟云却并未太过于在意,大步向前,没做好的话,听几句骂那又如何? 你好!我是制作这块牛排的厨师,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吗? 孟云来到餐桌前,不卑不亢的说着,神色中并无半分不适。 唧唧~ 这是你做的第三份牛排,如果所料不错的话,这人不是投诉,只是单纯的想看看能做出这种美味牛排的人,你收获的不会是投诉而是赞美。 瑞米的话让孟云心中一动,而那王姓厨师则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在那叫喊。 客人,如果你在用餐的过程中有什么不好的体验请告诉我们,要知道你面前的牛排并不是我做的,我是这家店的大厨,而你面前的小子却是今天刚刚第一次做牛排,然后趁着大家不注意把我做的牛排调换了,对于今天不愉快的用餐体验,我们深表歉意。 “这块牛排真的是他做的?”国字脸中年人伸手指着孟云,眉头却是不经意的皱起。 他实在是不明白能够做出如此美味牛排的人,居然会如此年轻,在他看来自古以来任何一种技艺都需要时间的沉淀,而后才会绽放出最美好的滋味。 是的,是的,就是他做的,你可以要求他给你赔礼道歉,并且我可以保证,他以后再也不会出现在我们餐厅之中。 在王姓大厨身后的许清雅和许清灵被大厨的态度弄得十分尴尬,也不知为何过去和蔼的王伯今天怎么会大变样,秀眉微皱,就欲帮孟云说几句好话。 而许军却是止住了妹妹的念头,冲着两个妹妹摇了摇头“你看,孟云刚刚出来是脸色与现在的表情有什么变化没有?” 好像从一开始就没有变 不对,一开始似乎是略有显坎坷,但现在却是一幅云淡风清,甚至生出几分看戏的感觉。 许清灵神色一动,目光瞄向了那投诉的客人,却发现那国字脸中年人从一开始脸上就没有半分怒容。 “也许,从一开始这国字脸中年人就不是想要投诉”许清灵如是想到。 而在这是,国字脸中年人也终于再次开口了。 我从一开始就没有说这是投诉啊,我只是想知道究竟是谁可以做出这么美味的牛排,我并不是第一次来这家西餐厅用餐,所以我知道今天的主厨肯定换人了,所以想要见上一见。 国字脸中年人的话让王姓大厨瞬间变了脸色,原本得逞的神色消失,尴尬和恼怒在心头萦绕,呼吸越来越急促,他不信那个在厨房笨手笨脚的小子会比自己做的牛排要好。 他执著于料理,输赢对于他要比常人想象得严重,对于他来说这并不是一场简单的比试,从一开始就是战场,一场属于料理界的战争。 你不介意的话,我想亲口品尝一下,这块牛排,另外你今天的用餐将免单。 可以~那国字脸中年人也并未计较,显然看得出,这位大厨的地位恐怕不保,心中不免多了几分同情之色。 拿起刀叉,从中年人并未切割的别一边,切下一块不大的牛排,牛排有些凉了,但色泽却依旧十分诱人,笼罩着的香味也并没有半分消减。 放入嘴中,顿时香气四溢,牛肉很香,很嫩,但却又有几分嚼劲,香味在唇齿间流转,王姓大厨的高傲的头颅顿时低垂了下来。 是我输了! 他不明白,从一开始那个生疏笨拙的小子,是如何在在眼皮底下做出如何美味的牛排的,他甚至都没有多看一眼,因为他不屑,但是现实却将他的高傲击得粉碎。 你到底是如何做去这么美味的牛排的? 想学啊? 我教你啊! 第四十章 路遇劫匪 王姓大厨的落败,让孟云得以顺理成章的接手西餐厅,不得不说,这家西餐厅的配置都是顶级的,往来的客人也多是有地位的人,而且客流量也绝对不再少数,绝对不是许军所说的经营不善。 在被国字脸的中年人一顿称赞后,孟云所做的菲力牛排瞬间成了瑞米餐厅最热门的食物,一时间餐厅里在坐的客人都叫了一份,吃过之后都是一脸的留恋。 法国料理讲解的是精美与细致,食物的量一般都比较少,来吃的人多都抱着品尝的心思,而不是奔着吃饱来的,所以这就造成了很多客人一个人点几份的情况。 孟云没想到自己做的菲力牛排这么受欢迎,心里不由得暗暗庆兴自己可以得到料理鼠王,这绝对是有钱也买不来的,甚至在做料理的过程中,孟云慢慢的体会到一种从前没有过的乐趣。 瑞米在孟云将西餐厅的厨师和服务员换上自己的人之前,是不可能公开做料理的,所以孟云就必须得西餐厅正常运营前待在这里。 傍晚西餐厅结业,将一众服务员和厨师召集在一起,许军出面告诉了众人西餐厅将关闭的消息。 之所以不是孟云来说,一是因为没几个人认识他,由他说肯定是吵闹的结局,二许军才是这家西餐厅的正主。 明天西餐厅将关闭,大家明天不用来上班了~ 西餐厅不是经营得好好的吗?为什么要突然关闭? 是啊,我们也没有做错什么,为什么要将我们全部开除? 许军也不说话,目光在人群中扫视着,刚刚开口的众人纷纷闭嘴,换下店服就匆匆的离去。 好了,现在这家店是你的了,你想怎么做? 换个牌子,明天开业啊,还能怎么做? 哦,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你会做料理,但是只是你一个人的话,怎么也不可能做所有人的工作吧?这可是一家餐厅啊! 这个你不用担心,最近我认识了一些很投缘的外国人,他们准备来这里给我打下手,到时候你就等着看就好了,别外这个星期的土豆钱你就不用再给我了,就当是我买了西餐厅吧。 明天我带些人来给你捧场,绝对会让你门庭若市,钱我还是一样给你,今天的钱已经打到你账户里了,你的“三扣仙”现在就如同我许家的招牌,很多人都慕名而来,为我许家拉来了好多人脉,和大把的资源,这家西餐厅就当做谢礼好了。 孟云也不矫情,自然知道这“三扣仙”的价值,不过以他的身份,这么大利润反而会招来许多的麻烦,虽然孟云并不怕麻烦,但是为了些许利润而自找麻烦的事,他自然不会做。 众人散去,孟云也做了一个新的广告牌,上书瑞米餐厅四个大字,瑞米上面是一个老鼠的可爱形象,而餐厅上面则只一个肥胖的大厨,那是“料理鼠王”中食神的形象。 订制完招牌,孟云并未回去,而是打了个的向着海边而去,原因无它,在孟云的“山海世界”之中海水水位已经下降了很多,孟云得给它补充点海水。 绿色的白士穿梭在车流之中,司机是个脸色有些腊黄的汉子,坚毅的眼神中多出几分朴实。 小伙子,刚下班吗?现在这个时间去海滩是去约会吗? “是啊,大哥,你怎么知道?”孟云觉得这这司机面善,忙活了一天也乐得放松一下。 这个时候去海滩的还能干嘛,唉,年轻就是好啊! 突然孟云的神色一变,大喝一声! 小心~ 司机反应也不慢,绿色的的士在地上拖出几米长的轮胎印,而后总算是在快要撞击在到路中间的行人时停了下来。 司机的眼神慌乱,生怕自己撞到人,颇有几分惊魂未定之感,细密的汗珠密布在头上。 而坐在后排的孟云却是冷哼了一声,看了眼身前的的士司机和远方闪烁的警灯,便止住的手中的动作。 把手举起来,立刻! 的士外一个双手持枪的黑脸男子,眼神凶恶的对着司机吼道,其背后背着一个漆黑的背包,背包的底部下沉,似乎是装了什么沉重的东西。 “吗的,大哥,警察快来了,怎么办”那之前因为跑得过快摔倒在地,差点被的士司机撞到的黄毛在叫喊着 “上车,用车上的司机和乘客做人质”听在耳边越来越近的警笛声,黑脸大汉神情一变,紧忙的上车,坐在副驾驶的位置,而那黄毛却是坐到了孟云的旁边。 滴~最新消失,刚刚黄名路一家金店被抢劫,现在抢劫犯逃往海滨路方向,劫匪持有手枪,极度危险,请大家。。。。 啪~那黑脸大汉听到这里,就是一拳打在电台之上,而后凶狠的注视着司机和孟云,那眼神不言而喻。 你们两个给我听着,老子出来混早已经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今天被老子如果栽了,我不介意拉你们两个殿背,所以你们最好老实点,祈祷我们最好能够逃出去。 快点开车,往入云路方向开。 那黑脸大汉还算镇静,而坐在孟云身旁的看似年龄不大的黄毛却是没有那么平静了,抓枪的手有些微微发抖,额头冷汗直冒。 黑哥,我不想死,我只想赚点钱,我.......... 给我闭嘴,把你手中的枪给我拿好,不想死就好好听我的话,按照我说的做。 司机身形有些颤抖,他一个老实本分的人,那里见过这种场面,但此时他什么都不能做,作为家里的顶梁柱,他不敢相信自己若是死在了这里,他的家人要怎么样生活下去。 这位大哥,你说去那里,我就开去那里,你千万别杀我,我家里还有老婆孩子,乡下还有老父老母,我要是没了,他们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闭嘴,我关你******老婆孩子,老子要是死了,那里关你那么多,好好开车说不定我会放过你一马”黑脸大汉喝斥着已然落泪的中年司机。 孟云心中低叹:这黑脸大汉断然是不会放过他们二人,无论逃不逃的出去,没有那个劫匪会好心的让看过自己长相的人活着。 若是过去,说不定我今天会死在这里,就算没死那个中年司机的模样说不定就是我今后的人生。 第四十一章 海底沉船 司机大哥,海滩到了,可以停车了! 停你吗,小心老了毙了你,这次小子是白痴吗? “有没有兴趣去另外一个世界玩玩?”孟云微笑着对黄毛和黑脸大汉说道 伸手一抹,孟云直接打开了通往“山海世界”的通道,猛的一拉将黄毛和黑脸大汉拉入其中。 滋~ 的士一急停,中年司机脸色有些发白,一脸不可致信的看着空荡荡的车厢。 刚才的乘客呢?还有那两个持枪的劫匪呢?怎么会突然不见? 请面的车辆请靠边停下,负责我们开枪了 身后的警车里的喇叭声响起,中年司机立刻会意,车辆减速而后缓缓的停在路边。 停下车子,却发现自己被警车围在中间,一众警察拿着枪对着自己,那场面让他头皮发麻,他从未想过自己会经历这种警匪大片里才会出现的场景。 里面的劫匪听着,你已经被我们包围了,请立刻举手投降。 咔嚓~ 司机推开车门,他不知道应该如何给警察解释这不可思议的情况,双手举个头顶,等待着警察的到来。 吴队长,你来看下,好像车里的劫匪不见了 不可能,我们一直跟着他们,亲眼看到他们上车,并且车速那么快他们不可能跳车的。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你看看”说着便把望远镜递给了身旁一脸严肃的吴队长。 真他娘的怪事,我当差十几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走,我们去问问这司机看看是怎么回事。 劫匪那里去了?刚才我亲眼看见他们两个上了你的车,怎么一转眼就不见了,你是不是劫匪的同伙? 司机顿时慌了,细密的汗珠布满了脸庞。 我不是,我只是一个开车的,今天拉了一个去海滩的小伙,然后半路上就遇到一个黑脸大汉和一个黄毛,他们拿枪指着我,让我往郊区开,但开了没一会,我转头看时,那劫匪和坐车的小伙都不见了。 你开玩笑的吧?是不是鬼怪电影看多了,人怎么可能突然就消失不见了,你这样说我的报告要怎么写?难道说人是凭空消失的? 你所说的小伙是什么人,与那劫匪有什么关系? 我不知道,那小伙子看起来挺精神的,长得不像坏人,那劫匪上来也拿枪指着他,他不可能和劫匪是一伙的。 吴队长不死心的将车里里外外看了个遍,后备厢看了几遍,座椅也拆了,甚至连前车盖也翻开找了找。 真是活见鬼了,算了,你跟我回去吧,这事我真不知道怎么和上头解释。 司机有些无奈,但也知道这是避免不了的,也就不再多说什么。 十分钟之后,海滩边的水泥路上,一道身影凭空出现。 出现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孟云,将两个劫匪处理完毕,等待了一会,孟云便从“山海世界”中再次回到了现实之中,这次路遇劫匪,只能说是一个意外,他之前准备收取的海水计划还是依旧不变。 看了看时间,现在已经是夜晚7点多了,海滩边已经亮起了不少的灯火,但此处的游玩的旅客依旧不少,海风拂面,有种咸咸的味道,翻涌的浪花让人不由得想要亲近。 没有去理会这难得的夜景,孟云直直的向着大海走去,那神情似是想投入大海的怀抱一般。 夜间的海水已经有些冰凉,海水没过腰间,孟云也没有在乎身上的衣物,纵身一跳便向着海中游去,其实孟云之前的想法是租一艘船,然后远离人群的地方将海水吸收入“山海世界”之中。 之所以远离人群,那是因为一旦打开通往“山海世界”的通道,必定会形成一个漩涡,孟云自然是不想引起过多的人的注意。 孟云发现似乎自己融合“王五魂种”整个人的协调能力大大提升,游泳起来也变得更加省力。 岸边的人影越来越小,孟云也不知道自己游了多远,至到岸边的灯火变得模糊,孟云的身形消失,与此同时一道漩涡在孟云消失的方向出现。 山海世界之中,孟云的身形出现在悬崖之上,而在那只有五公里的“大海”之上,天空似乎打开了一个缺口,一道圆形的水柱从中喷涌而出。 各个军营里的军人立刻警醒,一脸赫然的看着这从天而降的水柱。 李奥尼达,这两天操练的如何? 孟云对着自己身前的一名魁梧大汉叫喊道 禀主公,这波斯士兵大多身体懦弱,不经磨难难成才,但若是操练过度只怕会死伤过多,这操练的力度还望主公定夺。 另外,有些本不该多说,但军中只有军粮,却无肉食蔬菜,这山间的山泉也所剩不多,还望主公早日定下良策。 孟云一拍脑袋,这个山海世界里的人与普通人无异,孟云是送了两座粮库进来,但他们总不能天天只吃大米吧,另外水源的问题也是个大问题,这十万人生活在这里,的确过于拥挤,但这个问题孟云却不是一时半刻能够解决的。 这养军队还真是个费钱费力的差事,即便是孟云也叫苦,在心中孟云对这支军队的定位,是想要将他们打造成一个现代化的军队,而后在进入其它时空碎片时可以为自己征战,虽然现在孟云只要刚刚得到的两只手枪,差距不足以道计,但装备好得,只要有钱,孟云相信总是可以弄到的,但军人的素养,以及过硬的身体素质却不是一蹴而就的。 与李奥尼达一番交待,孟云并不在乎这些波斯人的生命,但若是提供足够的肉食和粮食可以让更多的人生存下来,孟云自然也乐得如此。 “操练不能松懈,训练以提升军人的身体素质和战斗意识为主,军阵可以略掉,改为以小组为单位协同作战”这是孟云对李奥尼达所作出的要求。 看着如同水龙卷一般竖立在海面上的高大水柱,孟云可以看到这五里长的海面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上升,这些片海洋,平时可以用来养殖,战时也许可以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随着时间的流逝,海面与悬崖近乎齐平,孟云也立刻将通道关闭,身影也消失在山海世界之中。 冰凉的海水带来的凉意再次涌入孟云的身体,眼看左右无人,那海量的海水消失对于海洋来说似乎不值得一提,孟云手脚并用就欲向着岸边游去。 那个沉船里面有一个箱子烂掉了,我看到好多发光的石头,我们去那里玩吧? 好啊,我最喜欢发光的石头了! 两只小鱼游动着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但听到这里的孟云却是走不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