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闺蜜是用来当炮灰的 随着春节的临近,T市迎来了一年中最冷的季节。 又冷又硬的北风,摇曳着干枯的枝桠,吹得路上行人的脚步,更加匆匆了。 明亮的阳光,穿透寒冷的空气,直直地洒落大地。然而,即便阳光再强烈,在这数九寒天,路上的行人也感受不到阳光的温度。 孟笛站在城市某街区的十字路口,隔着落地的玻璃窗,咔吧着大眼睛,盯着身边那间小咖啡店中米黄色的沙发。 亮闪闪的阳光洒落上面,显得那么温暖而柔软。 室内的温暖,让孟笛感到吹在身上的寒风分外刺骨,她委屈地撇撇嘴,用力跺了跺有些麻木的脚。 如此寒冷的上午,不窝在自己温暖的家中,却跑到大街上喝西北风,这让她对那个始作俑者的怨念,蹭蹭地不断攀升。 把粉红色的羊毛手套叼在嘴上,她从背包中取出手机,哆嗦着手指拨通了刘爱美的号码。 白皙莹润的手指修长柔软,暴露在寒冷的空气中,很快就变得通红。 阳光落在她食指上的一枚古拙的琥珀指环,反射着迷人的金黄色流光。 “辣椒,都等了十多分钟,这人怎么还不来,可冻死我了!”浓重的幽怨通过无线讯号,发送到对方的身边。 有人从咖啡店中出来,带出了里面温暖的气息和浓浓的咖啡香味,让孟笛的委屈指数又上升了几度。 “那人还没到吗?太好了!”不同于她的愤怒,电话中传来的声音却透着轻松,听在孟笛的耳中,更加点燃的她的怒气。 “辣椒,我真生气了!”孟笛的声音低沉了下来,带着堪比北风的凛冽冰寒。 “亲亲芥末——!”刘爱美终于听出了好友的不满,她在电话中各种撒娇,声音拐着弯儿地传来,讨好地商量道: “看看附近有没有钟表,麻烦给拍张照片,你就可以功成身退了!” “什么嘛!你老妈给介绍的是个什么鬼,一点都不守时!”孟笛小声嘟囔着,隔着咖啡店的窗户,把正对着自己那面墙上的挂钟照进了手机中。 “得嘞,有这张照片为证,我老妈也就没话讲了,谢啦!”电话还在接听中,刘爱美小得意地道。 “哼!您这小嘴一吧嗒,可是跑断了我的腿儿!”孟笛在电话中抱怨着,漂亮的杏眼扫视着来往的路人,最后落在了正在横穿马路的,一个身材颀长的男子身上。 黑亮的小立领皮夹克,微微敞开衣领下,露出深蓝色高领羊绒毛衣,凸显出他修长有力的脖颈。黑色的长裤,黑色的中帮休闲靴,他步伐轻快地踩过寒冷的路面。 高挑而充满了张力的身材,配上一张菱角分明,五官英俊的脸庞,让他在人群中显得鹤立鸡群。 然而,如此一个高冷格调男人的手里,居然拎着一串——冰糖葫芦! 没错,您没看错,我也没写错,就是冰糖葫芦!看那人脸上勉强的表情,好像在下一刻,就要把那串颜色鲜艳的糖葫芦随手扔掉! “等等,辣椒!我看见那个举着冰糖葫芦的人了!——是个怪叔叔欸!”乌溜溜的眼睛紧盯着那串如灯笼一般的红色,孟笛的声音忽然压低了下来。 “啊,他来了?”刘爱美的语气一顿,无限遗憾地抱怨道:“真是的,再晚到一会儿多好!” 刘爱美是孟笛高两届的学姐,俩人在校园中因为身处同一个社团而熟识。巧合的是,在孟笛毕业后入职的公司里,俩人又成了同一个部门的同事。于是顺理成章地,她们成了闺蜜加死党。 女人的友谊,开始得总是有些莫名其妙,然而却是一经结盟就牢不可破。 而今天孟笛从温暖的家中给折腾出来的原因,还要归结于刘爱美的母上大人。 因为看不起身为穷酸教师的现任男友,刘妈妈非逼着刘爱美今天出来约会一个据说是高富帅的金白领。而就在这微妙的时候,她那作死的男友却要远赴西南,参加援藏支教。 一边是今天即将远行的男友,一边是以断网断电相逼的母上大人,刘爱美眼珠一转,就想起了自己那个住在附近的小闺蜜。 话说闺蜜有的时候,就是用来当炮灰,堵枪眼的。 如此这般吩咐了一通后,于是孟笛就穿成了狗熊一样,潇洒地站在冬日的街头,被嗖嗖的西北风吹得各种凌乱。 当然,为了报复那个高富帅让自己闺蜜冰天雪地中代替自己相亲的仇,刘爱美恶趣味地让对方举着糖葫芦,做为相见的标记 第二章 纯属巧合 “辣椒,可我怎么跟他说呐?”孟笛嘴角还叼着那只粉红色手套,大眼睛闪闪地看着已经走到马路中央的俊朗男人,小声问道。 “芥末,你有点同情心好不好,人家正和大李伤离别呢!”刘爱美抓狂地咬牙切齿着:“哪有心思管这边?你看着办,只要能让他滚蛋,怎么着都行!” “嘟嘟嘟……”刘爱美果断地挂了电话,不愿再浪费时间,继续和男友十八相送,长亭话别去了。 圈圈你个叉叉,臭辣椒给老娘等着!孟笛各种幽怨地收起了电话。 王保国手里拎着一串火红的糖葫芦,眼睛看向了站在咖啡店门口,那个穿着亮黄色羽绒服的娇小身影。 她带着浅粉色的兔毛帽子,同色系的围巾和手套,衬得她粉红色的脸颊,晶莹剔透玉雪可爱。 在这个万物萧索的季节,她好像是冰天雪地中盛放的梅花,鲜艳夺目。寒冷的空气中,王保国隐约闻到了一丝清冷的梅香。 就在自己走近的这会儿功夫,那女孩收起手机,一双乌溜溜的杏眼水光盈盈。然而那漂亮的眼睛中,却闪出了片片飞刀。 他刚刚从B市调到T市的开发区医院,昨天晚上在出租车上遗失了自己的手机。虽然崭新的手机价格有点小贵,而手机卡中保存的,那几个重要的联系人电话却是自己最看中的。 庆幸的是,司机师傅拉完他以后,就收车回家了,直到今天早晨,才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发现了王保国遗失的手机。几经辗转,司机和他终于联系上了,为了不耽误生意,司机让自己的女儿给失主送手机,地点刚巧定在了这条商业街。 就在刚才,在路过一家卖特色小吃的店面时候,王保国被那一串串像小红灯笼似的冰糖葫芦吸引,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爱吃糖葫芦的小跟屁虫,鬼使神差地走进了小吃店。 等他从童年的回忆中清醒,这个阳刚气十足的男子手中,居然多了一串和他非常不搭的冰糖葫芦! 尴尬地拎着糖葫芦,正犹豫着怎么处理,却看到了那个对自己怒目而视的年轻女孩,他回复了一个礼貌的笑容。 “我说大叔,还有点谱吗?看您这姗姗款款的样子,要不要再找一个琵琶,给您遮个半拉脸?”孟笛掂量着手中的手套,真想换成板砖,拍在这个害自己喝十多分钟冷风的“高富帅”头上。 “冰天雪地的,我跟这都站成冰雕了。您倒好,走得这叫一个稳当!”明明是一副生气的模样,可是她的声音太清亮,让抱怨中自然地带着女孩的娇憨。 “不好意思,我刚到T市,对这里还不熟悉,路上耽误了会儿功夫。”深邃的眼睛中,惊艳逐渐变成了错愕。这样娇小的女孩,脾气可真有够火爆的! 他的声线浑厚,如大提琴般丝滑而低醇,着实地让有着声音控的孟笛惊艳了一把! 好听的声音再配上那浓浓的京城腔调,如同醇香的咖啡中滴进了新鲜的奶液,孟笛对他的怨怼瞬间随着西北风,“咻”地一下消散得干净。 “这么冷的天,还让您等着,实在抱歉!”看着孟笛冻得通红的脸蛋,王保国莫名地有些心疼,他指着身旁那飘满咖啡香味的小店,做出了邀请的手势。 “不如我请你进去喝杯咖啡,可以吗?” “那个……”孟笛纠结地抓了抓毛茸茸的帽子,什么情况这是?原本就是说好在咖啡店里见面,只是她根本就是来搅局的,才不愿意进咖啡店里,凭白地占别人的便宜。 “嗯?怎么……”女孩的欲言又止让王保国误解了,以为这个出租司机的女儿想讨要一些辛苦费,再把手机还给他。 “咱也别废话了,我就直说了吧!”孟笛一跺脚,把心一横!早说完早回家,她抬头迎视着男子的漆黑眼眸。 话说这男人也有点太高了吧?自己一米六多点的身高,在这个一米八几的男子面前,太没有存在感了! “请说!”王保国勾起嘴角,脸上虽然保持着微笑,但是心中却有些失落。如此钟灵毓秀的女孩,居然这么拜金,可惜了这幅皮囊! “我不是刘爱美,我是她的好朋友,刘爱美已经有了自己的爱情,您呐就别跟这瞎掺和了!”孟笛费劲扬起头,清亮的眸子对上了王保国黑亮的眼睛。 灵敏地感觉到对方轻慢的态度,刚刚因为那把好嗓子而升出的,扶摇直上的好感,顿时跌落到了冰冷的路面。况且还是这样仰视着对方,让孟笛觉非常非常地不爽,不由得拉下了脸。 “什么………意思?”正等着对方开价的王保国,听了这没头没尾的一翻话后,瞬间石化了! 自己的手机,和那叫什么美的爱情有个毛的联系? 第三章 鸡同鸭讲的对话 王保国狭长深邃的眸子瞪得老大,晶亮漆黑的瞳仁中,倒映着那颜色靓丽的小小身影。 “看您这岁数,也是久经沙场了吧?咱就甭跟这儿装糊涂了,好吧!”长时间地仰头,让孟笛觉得脖子有些酸疼。她不再辛苦自己的脖子,低下头平视着王保国黑色皮夹克的纽扣,板起脸说道: “人家男朋友今天出发去援藏,援藏你懂不懂?”孟笛摇头打量王保国穿着的皮衣和考究做工,嫌弃地撇撇嘴,絮絮叨叨起来: “哎,像你这样连别人的时间都不懂珍惜的人,还真理解不了人家的境界!这么跟你说吧,爱美现在正在机场送男朋友……所以说,就算是你条件好得天怒人怨,也只能当个路人甲,你还别不服气!” 孟笛说着话,晶亮的眸子不自觉地向下滑动,落到那串在阳光下闪着迷人光泽的火红上。 鲜艳的红果,裹在闪着琥珀光泽的糖衣里,如同一件精美的工艺品!一看就知道是隔街那家T市老字号的产品。 馋涎欲滴地盯着阳光下闪烁着诱人光泽的美食,孟笛开始谋划着等下甩脱了眼前的大块头,第一时间就要去那家驰名T市的小吃店,买上两串解解馋。 “哧溜……”孟笛无声地咽下了口水。忽然觉得对面这个高大帅气的男人非常非常碍眼!面对着自己心仪的美食诱惑,帅哥什么的,都是浮云啊! “爱美妈妈非得逼着她来见你,但是咱也不能做那棒打鸳鸯的事,对吧?所以我替她来跟你说清楚……哧溜……都是被逼婚一族,本是同根生,先煎何太急……” 孟笛的注意力全在那串糖葫芦上了,一边咽着口水,一边语无轮次了。生气,不满什么的,都被西北风吹得一丝不剩,她的心思完全在被那裹着脆脆糖衣的红果上了。 王保国低头看着只到自己胸部的,那毛绒绒的粉色一团。厚厚的帽子把她的脸庞遮挡大半,只有清亮的声音从那帽子下面断续传来,他漆黑的眼眸染上了一层笑意。 看来自己是认错人了!这清脆如黄莺出谷的声音,和刚刚电话中的女孩完全不一样。 然而他却没有急着解释,反而兴趣盎然地看着那张一张一合的粉嫩小嘴,还有嘴边呼出的丝丝缕缕洁白的呵气。 这个紧盯着糖葫芦,自顾自说话的女孩,让王保国的嘴角愉悦地勾起。眼前粉雕玉琢的小姑娘,和记忆中那个小跟屁虫一点点重叠。 “……那个谁呀,话我可是说明白了,至于怎么回复双方的家人,就不用我教你了吧?”孟笛唠唠叨叨地说完了心中的话,恋恋不舍地把目光从冰糖葫芦上移开。 再次仰起头,黑亮的大眼睛透过帽檐细密的绒毛,看向了笑得一脸诡异的男人。 明亮的阳光照在她红润的脸颊上,反射着动人的光晕。乌溜溜的大眼睛如两颗水润的宝石,闪得王保国的心都跟着荡漾起来。 “小姑娘,我想……”王保国后面的话忽然噎在喉咙中,忽然脸色一变! 飞快地转头,看向正对着他们所在位置的道路上,一辆风驰电掣而来黑色汽车。 远远地,这辆黑色越野车肆无忌惮地横冲直撞,轮胎的摩擦声刺耳尖锐,盖住了大街上所有的喧嚣。 此时,正是这商业街区行人和车辆最多的时候,熙熙攘攘的街道上,人们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挥,正依次通过十字路口。 然而,那黑色越野车却发出刺耳的声音,嘶鸣着冲向了人群! 此时,无论是在便道上行走的行人,还是道路上的车辆,全都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不知所措! 短暂的停顿过后,首先反应过来的是路上的行人,他们“呼啦啦”地,如鸟兽散一般逃离了那疯狂车辆的行驶路线。 而司机们再也不管红绿灯的指示,逃也似的变换着车道,疯狂地冲过了红绿灯。毕竟,和生命相比,交通违规啥的,已经不足挂齿了。 虽然距离尚远,可王保国却是第一时间反应了过来。他一把将那个还在喋喋不休的女孩拉进怀里,迅速地跑离了这个正对着疯狂汽车的街头。 “你干什么,放开我!”感觉到自己的脸毫无征兆地被压进了一个坚硬的胸膛,吃货的注意力终于从糖葫芦上转移,她扭动着身体,拳打脚踢地挣扎着。 王保国没有时间跟怀里张牙舞爪的孟笛解释,他干脆一手抓着那双正在自己脸上抓挠的小手,一手将人拦腰抱起,飞快地跑过街心,跑到了和越野车行驶路线成九十度的,另一侧街道拐角! 跑动中,那串漂亮的冰糖葫芦被遗落在原地,糖衣如同细碎的水晶,洒落一地。旁边,静静地躺着一只粉红色的女式手套。 孟笛只感觉一阵天旋地转的,自己就被那大块头,如同拎小鸡一样,莫名起来地给拎到了一家钟表店的前面。 第四章 还能再狗血点吗? “敢跟老娘动手,找残废呢!”感觉到了脚踏上了实地,孟笛第一反应就是单腿高抬,照着王保国的肚子,狠狠地来了一记飞踹。 “小丫头,你给我老实点!”王保国没想到这娇娇软软的小姑娘,不但嘴巴厉害,身法还这么麻利! 他一边飞快地向后跳开,一边指着前面呼啸而过的,如同一匹黑色猛兽般的越野车。 孟笛一脚踹空,小蛮腰一拧,另一条腿作势要抬起! “打死你个老混蛋,还躲……” 猛然感觉到汽车带起的气流!她慌忙停止了动作,转头看向疾驰而过的汽车。 什么情况?在闹市区,居然把车子开成了赛车模式? 因为动作的停滞,让孟笛的身体失去了平衡,王保国见状,一步蹿到了她的身旁,扶住了她摇摇欲坠的身躯。 与此同时,在道路的中央,一个身材消瘦的男子,穿着和这个季节明显不符的笔挺西装,傻乎乎地举着一串红彤彤的糖葫芦,斯文的面孔已经惨白! 因为极度的惊恐,这男子全然忘记了躲避,他身体抖如筛糠,却是一步都移动不了!惊恐的瞳仁中,那辆黑色汽车在里面无限放大! “傻货,躲开呀——!”孟笛尖叫着,下意识地将双手捂在嘴上。 没带手套的左手食指,阳光照在那金黄色的琥珀指环上,反射着刺目的光。 眼角余光捕捉到那闪亮的光芒,王保国将目光从西装男的身上移开,落在了那枚遮盖住整个指节的指环上,深邃的眼睛里爆出一束惊喜的光。 所有人都没有察觉,一丝毫不起眼的金色微光,从指环中悄然溢出! 它快如闪电地倏然落在那西装男的身后! 一阵平地刮起的狂风,飞快地原地打着旋。现场所有人的视线,都被大风带起的尘土和落叶遮住! 狂风大作中,吓呆的男人本能双手抱住了脑袋,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今天自己倒底得罪哪路神仙了?只是相个亲,居然还得傻瓜似的举个糖葫芦。举着就举着吧,可但是,这辆即将把自己碾压成相片的汽车,是泥马怎么回事? 忽然,他感觉自己百十多斤的躯体被一股神秘的力量,狠狠地推了出去。 “啊——!”凄惨的惊叫声中,西装男的身体就像风中的落叶,翻转着抛向了孟笛所在的便道。 这一切虽然在大庭广众下发生,可是众人的眼中,却是并没有什么异常,只是感觉街口的风忽然凛冽了一些。 而在西装男身体刚刚离地的同时,黑色越野车堪堪蹭着他的衣角呼啸而过,撞向了那间香飘四溢的咖啡店! “轰隆隆!”巨大的响声过后,疯狂的汽车撞碎了咖啡店的落地大窗,一头扎进了的小店! 尖锐的警笛声远远地响起,几辆警车闪着警灯,先后停在了咖啡店的门口。 一地狼藉的便道上,那串刚刚还鲜红诱人的冰糖葫芦,已经被汽车轮胎压得扁扁的,仿佛是一瘫血污。 王保国却对周围的一切充耳未闻,他一把抓住了孟笛带着指环的左手,嘴角越咧越大! “哈哈哈……!”爽朗的笑声从薄唇中发出,手指温柔地轻抚着那金黄色的指环。 “臭流氓,放手!”孟笛拼命地向外抽着自己的手,可是那怪人却是坚定无比地拉着自己,力量的悬殊让她解救不出自己的手。 “神经病,你找死!” 孟笛出离地愤怒了!这都特么什么事?大冷的天,替朋友相亲本来就够狗血的,遇上了神经病的司机不说,还遇到了神经病的死变态! 从小就跟在哥哥们身后疯跑的孟笛,对于打架相当的驾轻就熟。相较于同年龄的女孩,那身手绝对是高手中的高手! “刺猬不发威,你当老娘是沙袋,给我死开!”孟笛大眼睛一瞪,小牛皮厚牛筋底的靴子向前一踏,踩向了王保国脚面,紧接着另一条腿的膝盖弯曲着,顶向了他的小腹下面。 “十几年不见,就这么对待哥哥?”好像知道她的进攻路数一样,王保国灵巧地躲过了女暴龙的神腿功,一个跨步转身,从后面抱住了孟笛的腰肢。 第五章 吞噬魂魄的怪物 身体被怪叔叔从后面禁锢住,孟笛火冒三丈,对王保国的话是一句也没听进去! 就算是他让自己免于和那辆疯狂汽车亲密接触,但并不代表他可以和自己亲密接触。 暴怒的孟笛,像一只小野兽,狠命在王保国的怀中挣扎,粉红色的帽子在她剧烈的扭动中脱落! 黑色靓丽的长发,如流动的瀑布,倏然披散了下来,在阳光下闪着健康的光泽。 忽然,空气中传来一股阴冷潮湿的味道,让她的身体一僵!孟笛停止了动作,抽动着鼻子,看向了那味道的源头。 街道对面的车祸现场,阳光并没有受车祸的影响,依旧灿烂地照在狼藉一片的咖啡店中。 就在这样的阳光之下,就在周围刺耳的警笛声中,一股阴冷森寒的潮湿气体从车中飘溢而出。 “咕咕——!”怪异的叫声被警笛声掩盖,一个只有成人指甲盖大小的灰黑色生物,飞快地从车窗跳出! 那不起眼的物体四肢着地,只是转瞬间,就弹跳到了位于咖啡店门口的,小小花坛中。灰黑色的身体,很快隐没在花坛的枯叶下面,消失在了阴影中。 由于它的身体太小,孟笛并没有注意到那灰黑色的生物,只是死死地盯着越野车破碎的车窗。脸上愤怒的红晕完全褪去,变成了一片惨白! 此时,紧随其后的警车已经停下,警察们手持着武器,飞快地包围住了已经变形的汽车驾驶室。 而孟笛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还被王保国从背后抱着,惊恐占据了她全部的注意力,亮晶晶的眸子中,瞳孔骤然收缩。 她清楚地看见,一团灰色的影子,正缓缓从驾驶室的车窗中飘出来! 那灰色影子只有一个大致的人形轮廓,在眼睛和嘴巴的地方,是三个大小不等的乌黑空洞。这是一个刚刚脱离肉身的魂魄,看来那肇事司机已经死了。 “去死,都去死吧!”一声声刺耳的嘶吼从那大张着的漆黑空洞里发出,仿若来自地狱的声音听得孟笛一阵毛骨悚然! 它就这样出现在阳光下,周身吞吐着深灰色的怨气。周围的空气,寒冷中带着潮湿! 根据孟笛多年的经历,她知道此物是一个怨灵,看来那肇事司机死前,内心充满了愤怒和不甘。 突然,那刚刚飘离汽车的灰色影子,却好像遭了电击一样剧烈地抖动了起来! 随后,灰色怨灵如同遇到了强力吸尘器的尘土,烟缕一般飘向了一个固定的方位。 孟笛的目光,不由自主地顺着那魂魄移动的方向看去。 只见那灰色怨灵,像是被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拉扯着,钻进了花坛的泥土下面。 “不!不……!”灰色影子以飞快的速度缩小着,最后只剩下了骷髅似的头部,它咧开黑色的大嘴,发出了最后一声惨叫! 下一瞬,司机的魂魄就完全被消失在了泥土下面! 倒底是什么东西,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吞噬了人类的亡灵! 孟笛的身体逐渐僵硬,牙齿忍不住地上下磕碰着,却说不出一句话。 而王保国则面色一变,单手揽过她颤抖的腰肢,另一只手轻轻盖住了她的眼睛。熟稔的动作,好像做过无数次。 “小芥末,别害怕,有我在……”感觉到孟笛颤抖得厉害,王保国轻声抚慰道。 低醇的声音,如上好的丝绸滑过。声音中安抚的情绪,让孟笛渐渐从惊恐中平复了下来。 良久,孟笛长长的睫毛在王保国的掌心中眨了眨,感觉到怀中的人已经不再颤抖,他轻缓地放下了手。 孟笛再次看向怨灵消失的花坛,那里已经空无一物。一切,于她而言,好像是一场幻觉。 她习惯性地把左手贴在脸上,阳光照在那金黄的指环上,映出了璀璨的光芒。 金色的光芒如有流沙一样,点点渗透进她的皮肤中。一片温暖光明之中,心头的恐慌,终于被彻底压制了下去。 “小芥末,十几年过去了,你这毛病还没有好么?”王保国的双手轻轻环住孟笛,温热的气息吹到她的耳朵上,如一股电流通过了她的全身! 孟笛苍白的脸渐渐有了血色,她并没有听清王保国的低语,只是意识到自己被一个陌生男人紧紧抱着,这个姿势说不出的暧昧。 而王保国则把头低垂下来,深深吸着她黑亮发丝中的清香,一种从未有过的悸动,让他眼中温柔更加深沉。 男人呼出的热气犹在她耳边流动,环住自己的怀抱虽然温暖,却让孟笛羞愤交加! “臭流氓!得寸进尺了还!”恐惧消散,怒火升起! 第六章 论芥末的威力 孟笛的身体奋力向上跳起,头顶一下子就磕到了臭流氓的下巴。 犹自沉浸在女儿香中的王保国没料到孟笛如此生猛,只觉得嘴里“嘎嘣”一声,上下颚猛地一合! 舌尖上传来的刺痛,直直地窜上了脑门,让他当场飙出了眼泪。 “唔!”难忍的疼痛让王保国慌忙放开的女暴龙,他一手捂住嘴巴,一手抹着眼角的泪珠。 “了……芥末,我是二……二褥子呀!”舌头被自己咬破,王保国含糊不清地对孟笛大声吼道。 “二褥子,我还老棉袄呢!”孟笛恶狠狠地瞪着面容扭曲的怪叔叔,俯身捡起半块砖头。娇小的身体一蹦多高,板砖带着风声,向着王保国的头上砸去! 王保国泪眼模糊中,感觉到头顶的破空声,慌忙跳到便道下面。奈何眼神不好,被道牙子绊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虽然姿势不太好看,好在躲过了那狠狠砸下的板砖。半块砖头落在地面,在他的身旁碎成了好几块。 “孟笛,你看清楚了,我是王保国!”双手支在冰凉的地面上,王保国拼命地抬起头,向那暴力女展示着下巴中央,那道性感的竖纹。 “柱子哥……?”孟笛揉揉眼睛,蹲下身,仔细打量着泪流满面的怪叔叔。 当她看到对方那完美下巴上,一道几不可查的竖型疤痕时,杏眼中发出了一团璀然的光芒,两个小梨涡挂在了嘴角。 是隔壁老王家的二柱子没错,那道疤痕可是童年的自己,一脚给踹出来的! “小芥末,我可真后悔给你起这么个绰号!”王保国终于擦干净了脸上的泪水,苦笑地看着已经长成大人的小丫头。随手捡起孟笛的帽子,飞快地站起身,拍打着粉色兔毛上的灰尘。 “二柱子?真的是柱子哥!”孟笛跳到了王保国眼前,双臂张开,给了他一个热情的熊抱! 哦,当然,其实看起来更像是一只树袋熊,挂在了一颗大树上。 “嘎嘣!”一声脆响,孟笛的脑袋又顶上了王保国的下巴,幸而这次舌头君躲得快,只是试验了一下他牙齿的坚固程度而已。 可怜的怪叔叔再一次内牛满面了!…… 俩人这厢惊喜相认,而另一边,那个被狂风卷到便道的西装男,犹自瘫在冰冷的地上,怔愣地张着大嘴。 缓缓地,他终于从惊惧中清醒。 “啊——!啊——!”西装男跪在地上,放声嚎叫了起来,凌乱的发丝中,还插着几片枯萎的树叶。 发泄出了心中的恐慌,他颤巍巍地将冰糖葫芦丢到地上。随后一骨碌爬起来,像一只被猎狗追杀的兔子,“咻”地一下就跑了个无影无踪。 呜呜——!人家要回家找妈妈!这哪是相亲,简直是见鬼呐! “小芥末,你刚刚又看见什么了?”几句话说完了自己的近况,王保国看着孟笛漂亮的杏眼,担忧地问道。 “啊?没有,什么也没有!”阳光映照着她苍白的脸色,显出了不真实的透明。苦涩从明亮的眼眸中一闪而过,她无声地苦笑。 “刚刚说什么来着………?”孟笛忽然眨巴着大眼睛,转移了话题。“已经调到T市了,这么说,以后你就常住这里吗?” “嗯!从小生活在这里,从离开的那天起,我就一直思念着它。”王保国配合地点点头,额头宽阔而饱满,在阳光下闪着健康的光泽。 他漆黑的眼眸对视着孟笛明亮的大眼睛,语气中有着掩饰不住的深情。 “啊,对了!”孟笛显然没有注意到王保国的意有所指,扬起头来直视着他眼睛,关切地问道:“鲁姥姥呢?她老人家可好?” “我姥姥,已经去世八年了!”王保国眼神变得黯淡,低醇而伤感的声音,让孟笛的心头一痛! “鲁姥姥……”孟笛哽咽了起来,一串串泪水从眼中滚落,滴在冰冷的地面。 “傻丫头!”王保国伸出温润干燥的手指,轻轻擦去她脸颊上的泪痕,轻声细语地道:“姥姥走的时候整整九十岁,真正的寿终正寝。” “可是,我好想她!”孟笛低下头,目光再次落在食指上的那枚指环上,想起了小时候的点点滴滴。 第七章 往事 这枚指环是在她初生的时候就戴在手上的。 孟笛是典型的老来女。她降生的时候,母亲已经四十二岁了。 根据老妈姬华琳的回忆,小女儿降生后,表现得与其他小孩子截然不同。 孟笛刚一落地,就睁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而且一只眼睛还有点发红。她先是用冰冷的目光,扫视了产房中所有医护人员以后,才咧开小嘴儿,象征性地嚎了几嗓子。接着就趴在接生的医生手中,睡着了。 “当时的你呀,整个就是一副睥睨天下的模样。”老妈每次说起这段,都笑着端详着女儿亮晶晶的眼睛,感慨万千地道:“刚一出生,就用一双冷眼看世界!” 然而,孟家人很快就发现了这个最小的女儿有些不对劲了!幼小的女婴总是睡不安稳,尤其是在深夜。那溜圆的眼睛瞪得老大,一双小手不断地在空中挥动,好像要赶走什么东西似的。 由于睡眠不好,刚出生的小婴儿身体也变得越来越虚弱,把孟家夫妻给急得,三天两头往医院跑。 也幸好做为父亲的孟乃文是军医,他带着女儿跑遍了T市的各大医院,却什么毛病也查不出来! 看着指标正常的各种化验单,父亲的心却是一沉到底了。 生理上没有毛病,那就一定是有医学解决不了的问题。 抱着越来越瘦弱的女儿,身为母亲的姬华琳心疼得直抽抽!夫妻俩前面连着生了两个儿子,他们最盼望的就是在生一个女儿了。 也许是老天听见了她内心的祈祷,居然在夫妻俩都死心了,却在他们步入中年的时候,期盼已久的女儿终于降生。 “老孟,要不让隔壁的鲁姥姥给看看?”姬华琳抱着小脸苍白的女儿,目光中带着乞求。 孟家当年住的是军区的家属院,大院中的居民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军人家属。而鲁姥姥就是从山东农村过来,同女儿女婿住在一起的小脚儿老太太。 要说这鲁姥姥,当初在她们老家也是一号人物。原因无他,老人家是当地有名的顶仙儿。后来因为时代背景的缘故,家里人也不再允许鲁姥姥做顶仙儿的行当了。 “这……”孟乃文犹豫起来。虽然他和王平关系不错,可是这个老战友平时最忌讳的,就是别人提到自己岳母曾经从事的职业。 可看着妻子哭红的眼睛,又看看瘦得像小猴儿一般的稚儿,他最后终于点头同意了。 两家住在隔壁,孟乃文走出家门一转身,就推开了战友王平的院门。 当听到了孟乃文的来意,没等王平说话,鲁姥姥提溜着大烟袋锅子就走出了房门。 “我说小孟,你倒是真沉得住气!”老太太一双三寸小脚紧着捣腾,居然比自小从军的孟乃文走得还快。 “这孩子都落地七八天了,哪经得住这么熬啊!”老太太一边走,一边埋怨着脸上带着尴尬之色的孟父。 北方冬天异常寒冷,鲁姥姥在孟家的外间屋呆了好久,确认自己身上的寒气没有了,才走进了姬华琳做月子的房间。 “鲁姥姥!”一见那个摇摇晃晃走进来的老太太,姬华琳红肿的眼睛猛地一亮!她不顾自己刚刚生产的身体,一步就跳下了床,拉着老太太就哭上了。 “哎哟!你可不敢下地!”鲁姥姥一把就将姬华琳按回了床上,自己也脱下尖尖的小棉鞋,盘腿坐在了小婴儿的旁边。 端详着那小人儿晶亮的大眼睛,鲁姥姥惊喜地感叹道:“啧啧啧!这小模样长的可真俊!” “鲁姥姥,您看得出我这孩子到底是怎么了?”做为母亲,女儿被称赞当然会高兴,然而姬华琳却是心急如焚,只是焦急地看着老太太满是皱纹的脸。 鲁姥姥拉着小婴儿柔软的小手,闭着上了一双浑浊的眼睛,嘴里低声地念叨了起来。 孟乃文站在床头,一手轻轻安抚着妻子的后背,仔细聆听着老太太念叨的话语。 然而,饶是他们夫妻听得如何仔细,对老鲁姥姥的话却是一个字也听不懂。 老人的念叨声好像有催眠的魔力一般,小婴儿在喃喃的细语中,渐渐闭上了眼睛,攥着一双小手,呼呼地大睡了起来。 鲁姥姥又念叨了好大一会儿,才停止了下来,眯缝着眼睛打量着那个睡得香甜的小女婴。 “鲁姥姥,谢谢你!”这是姬华琳第一次见女儿睡得如此踏实,苍白的脸上有了笑容。 “这女娃儿眼睛太亮,总是能看到一些不该看到的东西。哎——!”鲁姥姥说道一半,长叹了一声,拿起长烟袋,起身下了床。 “鲁姥姥,那她现在怎么就睡着了?还有,以后再睡不着可怎么办呢?”孟乃文紧跟在老太太身后,一连串地问道。 “小孟啊。”鲁姥姥转过身体,浑浊的眼睛有着莫名的思绪,她思索了片刻,把大烟袋锅子在门口的台阶上磕了磕,一脸郑重道:“刚才也只是将孩子的眼睛暂时蒙住了,可这也不是长事。咱得去趟慈悲禅院,给孩子请个护身符!” 孟乃文一听“慈悲禅院”四个字,脸就有些发白了! 这是一个特殊的年代,况且他还是一个军人!去做这种事情,那可是要犯错误的! “哎,也不用你去了,明天一早儿,我去一趟吧!”老太太也明白孟乃文的犹豫,她一边颠着小脚儿向自己家走去,一边摇头一边说道:“有些事啊,真的不能不信呐!” “鲁姥姥!”孟乃文快步追上了老人,搀扶着她迈进了自家院子,小声说道:“明天我换上便装,和您一起去!” 第八章 一凡大师 第二天的六点多,天还没有亮,孟乃文就换上了灰色的中山装,搀扶着鲁姥姥,一起向位于城市边缘的慈悲禅院走去。 那个年代的寺院,完全不是现在香客如织的情景。当俩人踩着冬日的朝阳,走到破败的慈悲禅院的大门前,孟乃文的心一路跌到了谷底。 两个盖着公章的封条,牢牢地贴在了斑驳的寺院大门上。 “鲁姥姥,这………”朝阳下,封条上的文字分外刺目,孟乃文失望地看向了身旁的老太太。 “没关系,跟我来!”鲁姥姥一副意料之中的样子,对着那封条摇摇头,转身走进了寺院旁边的一条小巷。 孟乃文随着老人不紧不慢的脚步,在七扭八拐的小巷中走了十几分钟,终于停在了一个毫不起眼的小房子前。 鲁姥姥拍拍孟父的手,示意他不要出声,随即轻轻扣响了那沉重的木门。 “谁呀?”良久之后,门后响起了一个平静的问话声。 “一凡大师,我是鲁老太。”鲁姥姥端庄地立在门前,身体微微先前躬着。 而站在一旁的孟乃文,却在老人的脸上,看见一种从未有过的,难以形容的光芒。许多年后,当他在妻子的脸上也看见了这样的神色后,才知道那是名为虔诚的光芒。 “吱呀”一声,木门缓缓打开,从里面走出一个身穿清灰色棉袍的中年和尚。他容貌清攫,一双细长的眼睛,慈悲中透着睿智,无波无澜地看着门外的俩人。 “原来是鲁施主!”当看清了门外的鲁姥姥,大和尚露出了会心的笑容,他微微点了点头,又看向了站在一旁的孟乃文。 江乃文虽然身为军医,但也是参加过战争的军人,身上自然有股杀伐之气。一凡大师略一打量,了然的目光平和地投向了鲁姥姥。 “大师,我们今天来是有事相求。”鲁姥姥明白对方已经知道了江乃文的身份,赶紧出言解释道。 “鲁施主,你们此行的目的,贫僧已经知晓!”一凡大师把手伸了出来,光洁的手掌中,出现了一个红色的小布包。 冬日的朝阳落在大师白皙的手上,鲜艳的布包分外的夺目。孟乃文忽然感觉空气中传来清淡的檀香,耳边也仿佛听到了阵阵缥缈的梵音 “将此物戴在那孩子的左手食指上。”一凡大师将小布包放进了孟乃文的手中,只说了一句话,就转身关上了木门。 “多谢大师!”鲁姥姥双掌合十,虔诚地对着木门微微躬身。 俩人的对话,将孟乃文从那个神秘的状态中惊醒,他一脸茫然地握着那个只有乒乓球大小的布包,对着紧闭的木门发起呆来。 没有檀香味道,没有丝竹之声,有的只是寒冷空气,和眼前漆环凋落的木门。 “小孟,快走吧,可不敢给大师惹麻烦!”鲁姥姥一拉孟乃文的衣袖,就颠着小脚儿,飞快地走出了巷子。 孟乃文猛然意识到他在做的,正是当时严令禁止的事情!他紧紧地攥着那个小布包,慌忙地追着鲁姥姥,走上了大路。 等他回到家里,那红布包早已被自己手心的汗水浸湿。 一进家门,孟乃文就把两个在家闲逛的儿子给赶了出去,一把将大门关上,还锁上了门锁。 温暖的卧室中,一夜好眠的小女婴已经醒了,她睁着一双亮若星辰的圆眼,咕噜噜地看着周围,嘴里还咿咿呀呀的说着话。 姬华琳温柔地抱着女儿,着迷地看着她的小鼻子小嘴儿,笑得心满意足。 “华琳!”孟乃文推开房门,就看到了这温馨的一幕,立即觉得自己早晨的这趟出行,即使是被领导发现给他记过处分,也是值得了! 他展开已经发木的手指,将手心中的布包打开。 鲜红的布料上,静静地躺着一支金黄色的小巧指环。上午明媚的阳光透过窗棱照在上面,晶莹剔透的指环显得既神秘又高贵。 “老孟,这是什么?”姬华琳将那指环拿起,几乎都感觉不到一点重量,而其中流动的点点金光,却让她心神迷醉。 孟乃文坐在床头,将这一早晨的奇遇讲给了妻子听。 “那还等什么?快给孩子戴上!”姬华琳听完后,急不可待将女儿的左手举起来,一下就将那指环套在她的食指上。 孩子细小的手指,套上了粗大的指环,显得异常空旷。 然而就在下一瞬间,那金黄的指环忽然神奇地收缩起来,直到熨帖地箍在那柔嫩的小手上。 年幼的孟笛,好奇地啃着自己的手指,晶亮的圆眼睛里满是单纯的快乐。 从那天起,这个指环就伴随着孟笛,走过了童年和少年,直到长成了如今这个二十二岁的美丽女子。 而姬华琳就是从那一天起,由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变成了虔诚的佛教徒。 第九章 三堂会审二柱子 “芥末,小芥末?”一只骨结分明修长有力的手,在孟笛眼前频频摇晃,把她的思绪从往事中拉回到现实。 “柱子哥。”孟笛甩甩头,冰凉的小手拉起了王保国的大手,“走,跟我回家!我爸爸总在念叨王平叔叔,今天中午你就替王叔叔,和我家老爷子好好喝几杯。” 孟笛一边说着,一边抬腿就走。 王保国想起自己和出租司机女儿的约定,他就是为了手机中保存的,孟家二哥的电话号码,才这么费劲地想要寻回手机。 如今孟笛的人就在他面前,那手机丢了就丢了吧! “哎我说!”孟笛忽又想起了刘爱美的约会,停下了脚步,用胳膊肘碰了碰王保国,眨巴着大眼睛,促狭地问道。 “你这刚到T市,就急慌慌地给自己找媳妇?说,倒底怎么回事?” “哎呦,你可冤死我了!是这么回事……”王保国回想起刚才孟笛的眼刀,哭笑不得地解释起来。 “所以,你就举着一串冰糖葫芦,满大街溜达,然后跑到我嘴边找骂来了?”孟笛犹自不相信地上下打量着王保国,忽然发现分开这么多年,这个儿时的柱子哥,已经长成了帅小伙儿。 “叮铃铃……”优美的和旋声响起,王保国从口袋中掏出手机,按下了接听键。 “喂?哎,哎!你好,你好!”听清了电话中传来女孩的声音,他忙不迭地连串问候:“我呀,已经到了有一会儿了……对!那里是出车祸了,我现在马路对面呢!” 一边说着话,王保国一边把目光投向了咖啡店附近。 “哦哦,看见你了,你等一下,我马上过去!”把手机从耳边拿下,王保国向着对面街上的一个红衣女子招了招手,匆忙对孟笛说道:“小芥末,你在这儿等会儿,那女孩到了,我去去就回来!” 目送着那高大挺拔的身影,矫健地横穿马路,孟笛有一瞬的恍惚。岁月的流逝,将当年分离时的稚嫩少年,雕琢成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 车来车往的缝隙中,孟笛看着王保国从一个穿着红色羽绒服的女孩手中接过手机。女孩摇头谢绝了他的酬劳,匆匆对他摆了摆手,扭头融入了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当孟笛领着王保国回到孟家的时候,时间已经接近中午了。 孟笛家住在T市的某军区干休所,一套四室两厅的单元房。因为在路上已经给家里打了电话,王保国进门的时候,孟家人正好基本到齐了。 故人相见,自然是一番热热闹闹的契阔。 寒暄过后,孟笛帮着大嫂陆续将饭菜端到了餐厅。一家人围着餐桌坐好,王保国坐在了孟乃文的旁边。 “孟叔叔,今天太匆忙,就这么空着两手见您,真不好意思!”王保国看着记忆中儒雅的男人,已经成了年愈花甲的老人,心中感慨着时光的无情。他双手举起眼前的酒杯,恭敬地说道: “这杯酒敬您,我干了,您随意!”说完,他一扬头,喝光了一杯52度的高粱酒,动作流畅干脆。 “哈哈哈……”看着王保国喝酒的样子,孟乃文爽朗的大笑了起来:“好好,这孩子喝酒的样子,和老王一模一样!” “二柱子,吃点菜!”姬华琳温柔地笑着,夹了一筷子鱼肉放到他的碗里。“你从小就爱吃阿姨做的清蒸鱼,快尝尝,还是以前的味道吗?” “二柱子,你现在T市的哪家医院上班?”老大孟华继承了孟父的衣钵,是某军区医院的外科第一把刀。 “大哥,我刚刚调到本市开发区医院。”王保国线条硬朗的脸上,出现了一抹几不可查的暗红,他缓缓放下酒杯,笑着回答道。 “哎?”正埋头吃着鱼头的孟笛忽然停下了筷子,甩了甩长长的马尾辫,圆圆的大眼睛笑成了两弯新月。“好巧,我也在开发区上班呢!” “二柱子,今年夏天你给我打电话,是不是问过小妹毕业后在哪里上班?”一直和王保国有联系的二哥孟林斜着眼睛,不怀好意地笑看着童年玩伴。 “二,二哥……好像,你记错了吧?”英俊的脸上,那坨疑似红晕,逐渐变成了货真价实的通红!衬着王保国小麦色的肤色,呈现出亮堂堂的黑红。 “你小子行啊,王叔当初那么逼你当兵,你是死赖着不走,原来是惦记着我家小妹!”孟林看着王保国通红的耳朵,伸出手指虚点着对面的男人。 “老实交代,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惦记我家小妹的?”大哥孟华隔着自家老爸,抻脖瞪眼地看向王保国,很有些三堂会审的样子。 “大哥,二哥,我没……没有……”王保国如坐针毡地挪动下身体,悄悄抹了抹额头上的汗珠。 第十章 任重道远 “没有?不好好待在首都那家享誉盛名的医院,大老远地跑到开发区新成立的医院,你脑子进水了?”孟林不依不饶地道:“原来的医院,连门诊挂号都有黄牛党倒腾票,你小子放着大庙不待,非得进小庙?” “小王,你今年多大了?结婚了吗?有女朋友吗?”听话听音,大嫂乔思平很快明白了小叔子的话外音,她连续发问。 “大嫂,我还没有女朋友……”一向干脆硬朗的王保国,现在是各种不自在,他再次挪了挪身体,眼睛余光却悄悄瞟向孟笛的方向。 而当他看清孟笛正全力以赴地和自己的侄女抢鸡爪子,不禁气得差点喷出一口老血!和着自己的存在感,还不如一只鸡爪子来得实在! “二柱子,你今年也二十七了吧?怎么还不结婚?”姬华琳也是从小看着王保国长大的,对他的感情,就像是自己的儿子一般。 “我说老太太,您怎么还不明白?这小子就是憋着娶咱家老三,您那宝贝疙瘩!”孟林一口喝光了酒盅里的酒,嬉笑着对王保国眨巴了下眼睛。 “你胡说什么呢?”姬华琳脸上的笑意顿时消失,圆润的脸上再也没有了慈祥之色。“啪”地一声,她放下了手中的筷子,不满地说道:“小笛才二十二岁,哪能这么早谈恋爱!” “奶奶!”已经上小学五年级的孟俏也是孟家的大孙女,她一边啃着从小姑手中抢来的战利品,一边翻着白眼道:“我要是谈恋爱才是早恋,小姑她都上班了,好不好?” “小笛年龄是小了点,我们也不想这么早就让她谈婚论嫁!”孟乃文虽然没有像老伴一样拉下脸,但却是大手一挥,把王保国心中的粉红泡泡给戳了个稀碎。 “孟叔,小芥……小笛她终归得嫁人不是?”颤巍巍地给老人斟满酒,又陪着小心地离开座位,挨个把孟华和孟林的酒杯斟满,王保国觉得自己的婚事,真的是任重而道远! “哼,将来的事,将来再说!”刚刚还在姬华琳眼中各种优秀的王保国,已经变成了货真价实的小偷,还想专门偷她最珍爱女儿的小偷。于是外形英俊的二柱子在老太太眼中,是怎么看怎么贼眉鼠眼! 而做为话题中心人物的孟笛却瞪着一双懵懂的大眼睛,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说着说着就讨论起自己的婚姻大事来了? 王保国在偷瞄到心上人那不明所以的表情,顿时觉得:不但任重道远,而是前途也是黯淡的! “叮咚——!”清脆的门铃声打破了一室的尴尬气氛。 “来惹——!”孟笛率先离开座位,蹦跶着跑向门厅。 “二婶回来喽!”孟俏也紧跟在孟笛身后,跟屁虫一样地蹿了出去。 房门打开,室外寒冷的空气涌进客厅,而满屋的饭菜香味也扑到了门口之人的脸上。 “奶奶,我回来了!”一个穿着深蓝色羽绒服的小男孩,像个蓝色皮球一般滚了进来。 小男孩中气十足地说着,同时大眼睛骨碌碌地在众人脸上遛了一圈儿,最后亮晶晶的目光停在孟笛的脸上,给了她一个大大的笑脸: “小姑,你想我吗?” “爸爸,您挺好的吧?”紧随在男孩身后的是孟家二嫂,T市某中学的历史教师。她首先问候着孟父,然后责怪地看着男孩说道:“没礼貌,没看见这么多长辈?” “爷爷好,奶奶好,大爷好,大娘好,老爸好,小姑好,姐姐好!”他一口气将众人问候了一圈,然后大喘了口气,直接走到王保国的身边,歪着小脑袋,清澈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这个陌生男人。 “这是柱子叔叔。”孟笛一边给小侄子脱下外套,一边解释道。 “锦绣,今天不是送鹏鹏上奥数班补习吗?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孟林问着自己孩子他娘,难不成这臭小子又逃课了? 鹏鹏是孟云飞的小名,今年刚刚上小学一年级,是孟笛二哥的儿子。 “爸,我需要补课吗?那些东西学校老师都讲过,只是没讲这么细致而已,有这时间,我还不如多陪陪爷爷!”小鬼头深谙擒贼先擒王的道理,有用没用先把家里的太上皇哄好了就行。 “鹏鹏说得对,那些乱七八糟的补习班根本就是浪费时间,你们小时候哪个需要课外补习,不照样该上大学吗?”孟乃文一锤定音,“以后少让鹏鹏上那些乱七八糟的补习班,小孩子就该有时间玩耍,不要剥夺孩子的童年嘛!” 孟云飞和南锦绣的到来,让大家暂时放下了刚才的话题。 接下来,就是男人们的喝酒时间。 没过多久,王保国就已经微醺了,却是毫不推辞地酒到杯干。只是喝得越多,就越发显出君子温润如玉的品质,他微笑着倾听着所有人的高谈阔论,并频频点头,愉悦地享受着大家庭的热闹气氛。 孟林微红着脸颊,对房地产市场做着各种预测。而孟华在感叹医院里的人事格局的同时,还不忘吹嘘自己手术室第一把刀的地位。 “哼,要是老子不离休,军区总院的第一把刀能是你?做梦!”三杯小酒下肚,毕竟年纪已大,老孟首先有点醉意了,他不屑地斜睨着自己的儿子,语气里有着年青人一样的骄傲。 孟家两个媳妇不停地布菜,收拾着杯碟碗筷,心满意足地看着自己的家人的笑脸,不时地相互一笑。 自己的家,真是温暖的大家庭。 第十一章 职场小菜鸟 新世纪的农历新年就要到了。 T市最知名电子生产制造厂中,开放办公室的天花板上,错落有致的挂着大大小小的红灯笼,各色彩条被拉得老长,连员工办公桌围挡的吊柜上,也贴着各种福字和对联。 浓重的节日气氛,让整天对着电脑和电话的年轻人都很兴奋。 在这三百多平米的开放型办公室的一角,孟笛一张粉嫩嫩的小脸几乎贴到电脑屏幕上,光洁的额头上细细地渗出一层汗珠。 她没有被办公室浓重的节日气氛感染,双手飞快地在键盘上敲击着,一会儿低头看看桌上那张鬼画符般的A4纸,一会儿又抬头看着屏幕上的同时打开的几个excel表格。 光滑黑亮的长发梳成马尾辫,高高地束在脑后,随着她频繁地抬头低头的动作,发丝不断地扫过她的肩头。 “叮铃铃……”电话声响起,孟小笛一把抄起电话夹在耳边,双手继续在电脑上敲敲打打,一心二用地接听起电话。 “孟笛,新的ERP系统操作流程PPT做好了吗?”电话那端,传来了一个颐指气使的女人声音。 “操作……流程?”孟笛手中动作稍缓,杏眼中闪过一丝迷茫,心思还停留在已经差不多完工的表格上,她脱口问道:“新的ERP系统不是你的项目吗?” “你怎么能这么说?昨天的沟通会议可是你去的,这操作流程就应该是你来做!”电话中的女子忽然升高了几个音阶,尖利的声音让孟笛觉得耳膜微痛,下意识地把头一歪,电话从肩头滑落,“咚”的一声落到的桌子上。 “孟笛,你摔电话是什么意思?”听筒中传来对方气急败坏的吼声,让坐在旁边办公桌的刘爱美都听得清清楚楚。 “艾达,有事说事,喊什么?”不见其人只闻其声,刘爱美从那刻薄的声音中分辨出对方的身份,她没等孟笛反应过来,抄起电话就吼了回去。 “爱美,请转告孟笛,今天中午之前,我需要昨天会议内容的PPT,不要耽误我的工作进度!”电话那头的气焰并没有因为刘爱美的吼声而止息,刺耳的声音隔着老远传到了孟笛的耳中。 “你自己的工作凭什么让人家做,还这么理直气壮?”身为入职两年的老员工,刘美玲实在是看不惯这样欺负新人的做派。何况,对方欺负的,还是自己的闺蜜。 “嘟嘟嘟……”然而回答刘爱美的,是电话的忙音,显然那人并没有把她的话当回事,反而毫不客气地挂断了电话。 “芥末,怎么回事?”刘爱美生气地把电话放了回去,一双眼尾上挑的凤眼冒着火星,盯着怔怔愣愣的孟笛道。 “昨天艾达请年假,老板让我替她参加了有关新系统的,各部门的沟通会议。”掏着耳朵,艾达刺耳的声音让她的耳膜还在嗡嗡作响。 “可是老板并没有说让我做什么PPT啊?”孟笛歪着头,回忆昨天的情形。 “废话!”刘爱美翻了个白眼,戳着孟笛汗津津的额头说道:“你才入职几天?连库房的大门都找不到,懂个屁的供应链系统?老板让你去,只是想让你熟悉一下公司的物流管理,压根就没指望你做出完整的流程图!” “那艾达是什么意思?”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中满是圈圈儿,初入职场的小菜鸟实在是搞不懂的说。 纤纤玉手帅气地梳理了下自己不对称的短发,刘爱美叹息了一声说道:“你去参加了会议对不对?参加会议就得把当天的内容做成PPT,汇总到艾达那里,就是这个意思。” “可是,可是我昨天……”两条眉毛困惑地纠结在一起,孟笛把拇指放在嘴边啃着。 “没听懂是吧?没听懂就做不成PPT,然后会影响到艾达的工作进度,从而……”刘爱美丹凤眼忽然一瞪,“趴”地将孟笛的手从她嘴边拨拉开,“说多少次了,不许啃指甲!” “哦!”孟笛把两只爪子交叠地放在膝头,挺直身板端坐在椅子上,从呆瓜闪变成了淑女。 “我刚刚说哪儿了……?”刘爱美歪头想了想,随即加重了语气说道:“艾达之前还有以后出现的所有错误,都会将归结在你的身上,这就是她的目的!” “哦——!原来如此!辣椒,这里的江湖好险恶!”孟笛终于明白了其中的关联,淑女形象尽失,软趴趴地将额头放在键盘上。 “没啥大不了的,有我罩着,谅那老女人也不敢太过分!”刘爱美双手叉腰,一副即将和人火拼的架势。 第十二章 怎么又是车祸? 孟笛突然抬起头,“我谢你呀——!”阴阳怪气回了一句。 随即拉开自己的抽屉,从其中写满鬼画符的纸张中抽出一张,慢吞吞地摊在桌子上,带着小得意地道:“幸好昨天我有做笔记,要不还真有些麻烦!” 刘爱美看着那张画满了圈圈叉叉箭头数字,还有零星文字的纸张,眼珠子都快瞪了出来。“这什么鬼,火星文?” “我的笔记喽!”孟笛把这个称为“笔记”的东西,压在键盘下,回忆着昨天开会的内容。 笔记?刘爱美的目光飞快地扫过纸上画着的诡异线条,不可置信地问道:“这么说,你昨天听懂了新系统的操作流程?” “一点都没懂,只是硬记了下来。”孟笛老实地摇头,把已经完成的表格存盘关闭,麻利地点开了空白的PPT,将昨天看到的那一部分操作流程敲进电脑中。 看着孟笛在PPT上有模有样地圈着着流程图各种框架:起止点,判断描述,执行步骤…… 刘爱美一拍脑门,忽然想起好友逆天的记忆能力。 “做完以后,你在发email给艾达的同时,别忘了抄送给老板!”缓缓地把撸起的袖子抻直,双手搭在好友的肩头,俯身悄声地提醒着:“防人之心不可无!” “啊?”孟笛手指的动作稍顿,有些婴儿肥的脸上满是迷茫,还是没忍住,又露出了职场菜鸟的呆模样。 “啊什么啊?”刘爱美抬手给了孟笛一个爆栗,“让你干什么就干什么,少废话!” 职场上的弯弯绕绕,孟笛知道得还是太少,看来自己以后可是有的忙了!刘爱美狠狠翻了一个白眼后,施施然地转身,忙活自己的工作去了。 凭借着超强的记忆力,孟笛硬是把那流程图画了个八九不离十。 电子邮件发送完毕,她长长舒了一口气,放松地抹掉额头上的汗珠。时间已经指向了十点,一上午的忙碌让她脖颈酸痛,拿起桌上的咖啡杯,慢吞吞地向茶水间走去。 二楼茶水间的窗户正对着厂房外面宽大的马路,楼下是一个十字路口,汽车和行人按照红绿灯的指示,有秩序地通过车水马龙的路口。 孟笛站在饮水机前,捧着一杯热水,站在窗户边,氤氲的水汽蒸腾在脸颊上,她美滋滋地靠着隔温的落地大窗,享受着冬日的暖阳。 突然!刺耳的警笛声由远及近地传来,她不由得转身看向了窗外。 远远地,一辆大货车横冲直撞地沿着竖向的道路飞驰过来,几辆警车呼啸着紧紧跟随在后面,警灯闪烁,警笛嘶鸣。 此时,货车前方大约五十米处的红绿灯,已经变成了红色,横向行驶的汽车,开始有秩序地缓缓驶过。 然而,那体型庞大的货车却丝毫没有减速的迹象。迅猛的速度,庞大的体积,它就像是一头荒古凶兽,丝毫不把前方的障碍放在眼睛,暴烈地碾压了过来! 紧跟其后的警车也看出了那货车司机的意图,高音喇叭传出了焦急的呼喊:“前方的车辆,立即停车!停车!” “砰砰”两声枪响,响彻了冬天的街头,危机时刻,警察无奈之下,选择了鸣枪示警! 然而这一切并没有阻止大货车的速度,它带着飞扬的尘土,带着碾压一切的疯狂,风驰电掣地冲向了停在前面车辆! 这里是生产厂区遍布的地方,路上的行人寥寥,而机动车辆却是很多。 幸而警笛声和突兀的枪声,提醒了过往的司机。只见路口的大车小车,全都加速着向道路的两边靠去。更有胆小的司机,直接把车开上了人行道。 独自站在茶水间的孟笛目睹这惊险的一幕,瞪大了圆圆的眼睛! 最近这是怎么了,车祸还有返场的?前几天刚刚经历了一场车祸,今天又来一场?而且,这次的肇事车辆,居然变成了拉集装箱的大货车,装备升级了! 漂亮的杏眼中,诡异地闪过一丝明亮的光芒。远处的景象如同摄像机中的镜头一样,瞬间把那个几百米外的货车司机样貌,拉到了她的眼前! 上次是因为事发突然,自己又身临其境,所有没有机会看清楚。今天她可要仔细看看,倒底是个什么情形。 第十三章 千钧一发 这是个三四十岁的中年男子,眉头因为常年的紧皱,已经形成了“川”字形,印堂昏暗,双目赤红。他面部表情狰狞,一边猛踩着油门,一边疯狂地大笑。 忽然,那司机好像感觉到了什么,他抬起头,冰冷的目光迎向了孟笛探究的眼神! “天啊!”孟笛猛地闭上了眼睛,极度的惊吓让她的心脏狂跳着! 货车司机的眼睛,根本就不是人类的! 那一双眼睛奇怪地向外突出着,瞳仁漆黑一片,而眼白的地方,却布满了褐色的竖纹。与那人疯狂的表情完全不同的是,那双眼睛中充满了嘲讽,冷酷,还有嗜血的残忍。 那货车司机的神智,明显被什么诡异的东西控制了! 忽然!一辆蓝色的小车突然出现在十字路口! 一个年轻的女子,驾驶着车辆正常地通过亮着绿灯的横向道路。由于她正和坐在副驾驶上的一个五六岁的孩子说笑着,并没有在意道路上的混乱。 然而刺耳的轰鸣声,终于引起了女子的注意,她下意识地侧过头,却看见了一辆大货车带着万钧的气势,向着副驾驶的车门撞上来! “啊——!”女子恐惧地尖叫着,一边猛踩油门,一边拼命地打着方向盘,想要逃离大货车的行驶路线! 然而一切已经来不及了!由于小车的初始速度太慢,那大货车的车头,距离孩子所在的副驾驶位置,只有短短的两三米远了! 隐约传来刺耳的轮胎摩擦声,让孟笛缓缓张开了眼睛。当看清楚下面那即将被大货车碾压的小车时,她下意识地把左手放在了玻璃窗上,紧紧握住了拳头。 “不要,快躲开——!”她一边低声喊着,一边下意识地用力捶了捶厚厚的落地窗。 忽然,她食指上的那个琥珀指环,发出了一道金黄色的微弱光芒!这微光闪电一般穿透了玻璃窗,向着那个十字路口疾射而去! 同前几天一样,孟笛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指环的异常,反而将手握成拳地放到嘴边,堵住了即将冲口而出的尖叫! 金色的光芒瞬间落到两辆即将撞上的汽车中间,而在那道光落地消失后,平地忽然刮起一阵诡异的大风,狂风呼啸着把辆小车向前猛地一推! 小车不可思议的速度向前一冲,车尾险险地擦着大货车的车头! 路上的行人,后面警车里的警察,远远躲避的司机们,还有公司茶水间的孟笛,全都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在心里齐齐道了声侥幸。 忽然间,那股旋风的风势陡然一变,斜刺里冲向高速行驶的货车。将那发狂的庞大汽车,吹得偏离了行驶方向,轰鸣着冲向了街边的路灯灯柱! “咔嚓嚓!”一阵激烈的撞击声后,大货车车头深深嵌进了灯柱子,而那高大的水泥柱子,也应声而倒! 一时间,尘土飞扬,玻璃茬子飞溅! 人们的尖叫声,汽车的刹车声,警笛的嘶鸣声,场面一片混乱! 而孟笛的注意力,却不在那场混乱中,异常璀璨的眼睛,眨也不地盯着那烟雾笼罩的货车车头的位置。 上次的车祸,她没有用眼睛的异能去查看。而今天,占据着最佳的观察位置,孟笛想要弄明白,那个一再为祸的生物,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司机驾驶室中,飘溢出来大股阴冷潮湿的气团,夹杂在汽车尾气和尘土中,并不引人注意。 一只不起眼的灰黑色生物,从玻璃窗中一跃而出,渺小的身体刚一落地,就和路面的颜色混为一体。 可是,孟笛清楚地看到,那是一只后背长满疙瘩,身影异常短小的蟾蜍! 灰白色的气体,从它背上那些恶心人的鼓包中,丝丝缕缕地溢出。它藏身在货车的底部,瞪着阴冷的,呈放射线状的眼睛,张开了漆黑的嘴巴。 张开嘴巴的蟾蜍,将自己的身体变成了一个微型的口袋,漩涡状的气流从那里飞出,向着司机已经僵直的身体飘去! 毫无意外地,肇事司机的灵魂冲满了浓重的愤怒与不甘,同前几天那只怨灵不同,它的颜色更加偏向黑色。 暗沉的眼洞中,跳跃着丝丝红色的光。那怨气冲天的灵魂一经离开肉身,就被那漩涡的气流裹挟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