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凌晨四点,鸟丝被噩梦惊醒,又梦到了父母离婚,两人再也不要自己了。从简陋的木床上坐起来,无奈的摇了摇头,貌似不是噩梦,而是噩梦成真。 家破人亡,这是鸟丝这时候最真实的写照,一个星期以前,最疼他,最爱他的爷爷去世了,一个星期后,刚刚过完头七,一直生活在爷爷阴影下的父亲和母亲也终于不再忍让对方,双方一气之下顺理成章的离婚了,办完离婚手续的当天,母亲就坐上了南下的火车,不再年轻的她毅然去追寻着那个依然年轻的梦。 而碌碌无为的父亲,在将房子卖掉以后,给鸟丝留下了两万块钱,以及一套爷爷以前居住的祖屋后,也踏上了未知的旅程。 他们两个不负责任的父母倒是不担心鸟丝的生活,因为从两年前爷爷有病之后,全家四口人的衣食住行,基本上都落在了当时才十三岁的鸟丝身上,不逊于酒店大厨的手艺,全家整理的井井有条。父母亲除了给家里留钱,基本上就不会干别的。 就在昨天,鸟丝也毕业了,高中毕业,成绩非常优异,但他没心思考大学,其实大学里的知识,他早就学的差不多了。对于一个九岁才开始读小学的高龄学生来说,别人要十二年才能读完的小学、初中、高中,他仅仅用六年就读完了,其实寒暑假期间,他还自学了大学的四五门学科,天才儿童也不过如此。 爷爷死之前,将能交代的都交代了,鸟家的底蕴也全部交给了他这个十五岁的少年,本来跟父母一起住的两居室被父亲低价处理了,甚至里面的所有家具也没留一件,还好,爷爷家的东西还算齐全,炉灶,床铺齐全,吃住不成问题,唯一值钱的一台电视机还是黑白的。 家很简陋,但是却不简单,据说鸟家祖上也是当地的一家大户,这整条街都是他们家的产业,只是后来家败了,卖的卖,输的输,传到鸟丝爷爷这一代时,家里只剩下最后的这座阁楼了,并且阁楼的两边也不是他们家的了。 时光变迁,一两百年之后,这条老街历经了城市的变迁,最终由于都是一百多年前的古建筑,被完整的保留了下来,虽然经过了无数次现代化的改造,(其实就是树了几根电线杆子,加了几盏路灯,并且还是几十年前的木质电线杆。)这里成了城市中唯一剩下的古建筑保护区,也成了这座不大的城市中唯一的古玩街。 与其说是古玩街,甚至不如说是古玩胡同,街长不过一百多米,整条街也就宽七八米,一直到头是一栋老楼,就再也没路了。老楼如果搁在以前,还算是雄伟,但是现在就不够看了。三层的青石楼,中间一个小门,以前这是间正堂,摆放灵位的正堂,现在,鸟家祖上的灵位早被请上了三楼,一楼二楼变成了住人的地方。 正堂很大,每一间房的面积足有六十多平方,确切的说是六十五平方,宽两丈,长三丈,换算成现在的单位就是,宽六米六,长九米九,并且这还是室内面积。不过院子什么的早就被政府征收走了,改成了现在门外的石板路,这也是几十年前解放后,为了多住人改造的,其实这条街,以前就是鸟家的祖宅。 穿上衣服,翻开裤兜,里面还有八十二块五毛,床头厨中还有三百块,这是上个月的菜钱。最近这两个星期,忙着爷爷的葬礼,老宅中没人开火,现在,楼房也卖了,卖房子的五万块钱老爹带走三万,剩下的两万还在自己名下的存折里呆着。 将全部的钱装进兜里,鸟丝就准备出去找吃的,昨天晚上回家后就没吃过东西,现在已经饿的前心贴后背了,记得街头上有家卖豆腐脑的摊子。 推门出去后,鸟丝立刻被镇住了,呆呆的望着面前的人头涌动,他简直不敢相信,这竟然是老宅门口的那条小街。 什么时候,冷清的连个人都没有的小街上,突然冒出这么多人来。 再仔细一看,他就明白了,原来是鬼市啊,所谓鬼市按照字面上的解释,就是只能看见鬼影的市集,照爷爷给自己说的门道,以前一些涉及违禁的东西,白天是不能卖的,只能半夜里开卖,而港城这个古老的城市,完美的继承了这一传统。 现在很多城市所谓的鬼市,天大亮了才出摊,卖的都是些旧货,小古董之类的东西,甚至一些卖花草,卖猫狗的都能进市。 跟其他城市的鬼市不同,港城的鬼市是真正的鬼市,三更天开市,五更天收市,天一亮,所有见不得光的东西全部消失,市面上能看到的基本上就没有一件不能见光的。天亮以后,市场上虽然还有些所谓的古董,但是值钱的绝对看不到半个,基本上都是些骗外行的小物件。 看街口昏黄的灯下,冒起阵阵白烟,鸟丝就知道,尤妈的小吃摊已经开张了,再看看旁边的摊子上也亮着灯光,张老爹的豆腐脑肯定也出来了。 要说尤妈和张老爹两个人也很有意思,他们本就是这条街上的老住户,摆早餐摊也摆了二十多年了,听老爹说,他小时候就是喝尤妈的油粉长大的。 尤妈只卖大荤之物,牛骨熬汤的油粉,里面熟花生碎,熟豆粉碎,加上好的地瓜粉,时不时的还能喝出一丝没剔干净的牛肉丝或者牛油块,香,香的让人喝一口就忘不掉,干面点是油条,一根根筷子长短的小油条,只有两根手指粗细,一毛钱一根,已经五年没涨价了,五年前一毛钱两根,十年前,一毛钱三根,十五年前一毛钱五根,二十年前一毛钱能买十根。油粉也是从五分钱一碗涨到了现在的一块钱一碗。熟切的牛杂,两块钱一碟,一两左右。配上对面张老爹的细面烙饼,鸟丝一顿最多能吃十块钱的。细面烙饼五毛钱一张,如果你端着从尤妈这买的牛肉过去,张老爹分文不收,直接送你一张烙饼,对于这条街上的老住户来说,福利待遇更甚,买两碟牛肉,烙饼随吃,吃十张都不嫌多。 其实两人是一家,张老爹的摊子上只卖两样东西,老豆腐和细面烙饼,咸菜是送的,如果舍不得卷卤牛杂,细面烙饼配上他们家秘制的小酱菜,那也是一道美味。老豆腐花上撒上一勺咸菜沫,淋上一勺韭菜花,别提滋味有多美了。 鸟丝没有看路边的摊子一眼,径直的走过一百多米的小街,来到张老爹的摊位前,“五张烙饼对面吃。”摊位上人不多,刚刚有个买豆花的端着碗去找座位了,五张烙饼很快就烙好了,因为张老爹面前的铜锅够大,足足一米半多的直径,一锅能烙七八张烙饼,拿上细面烙饼就往对面摊位上走去,钱都不带掏的。 尤妈的摊子比较大五张小桌,将烙饼往桌上一放,“尤妈,五根油条,四两牛杂,一碗油粉。” 烙饼卷上一根油条加上一勺牛杂,鸟丝这半大小伙子,四口就能吃掉一个,吃一口喝一口油粉,三分钟不到,五张卷饼就下肚了,摸了摸差不多吃饱了的肚皮,随手掏出十块钱,又拿了五根油条,直奔张老爹而去。 “老头子,一碗豆花,钱收了。”鸟丝不是第一次来吃了,老两口也认识这半大小子,几年的功夫,个子长的那叫一个快。 一般人来说,一张烙饼加一两牛杂,再喝上一碗豆花或者油粉,基本就吃饱了,而鸟丝这种大肚王,一口气吃五张烙饼十根油条的主,真不多见,这么些年,老两口也就碰见四五个,还都是这街上的老住户,他们当然印象深刻了。 东西很快就吃完了,鸟丝抹了一把嘴上的油腻,再拿油腻的手往裤子上蹭了蹭,溜着就往回走去,可是没走两步,他就发现了一件十分令他惊奇的事情。 抬头看了看头顶的招牌,老街派出所,没错啊。再看看派出所门前摆下的摊位上,让他十分无语。心说,大哥,你也太能搞了吧,派出所门前卖管制刀具,还能再嚣张点么?随便看了看,整个摊位上一件能上手的都没有。不过这也引起了鸟丝的极大兴趣,鬼市上到底卖啥,他还真没亲眼见过,只是听爷爷说过。 卖破刀的摊位旁边是个卖破古董的,各种破破烂烂的青铜器,铜器,瓷器摆了一地,林林总总有二三十件,不过鸟丝也对这些东西提不起兴趣,因为根本就不知道真假,也没这方面的鉴定知识,随便出手肯定上当。 一直路过了四五个摊位,鸟丝也没发现一件能让自己提起兴趣的东西,直到走到右手边第八个摊位的时候,鸟丝眼睛一亮。 这是一个不算太大的摊位,别的摊位都是席地摆放一堆物件,而这个摊位上,地面上铺着厚厚的一层毛毯,毛毯上放着几件铜器,有暗红的紫铜器,有金黄色的黄铜器,摊位前有一盏小手电灯。鸟丝看见摊位上的几件铜器中,竟然有一个大圆箍,类似铜质的护腕形状。这东西他可认识,家里有好几个呢。 第二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整个鬼市虽然人影绰绰,但是却没几个人说话,就算在议价,也都很小声的耳语。鸟丝的一句话立刻让周围的人投来诧异的眼神。 “这个怎么卖?” 摊主拿过一个搭链,将右手伸了出来,这动作弄的鸟丝一愣,呆在了当场。他生活在这个城市好多年了,爷爷家门前就是古玩市场,他虽然从没认真的逛过,但是规矩还是听说过的,这是拉手议价啊。 所谓的拉手议价,就是在鬼市当中,一些摊主怕同行知道一件物品的价码后,恶意抬价压价,故意不说价格,而是通过隐蔽的手势来告知买主价格。对于老买卖人来说,很简单,无非就是单手出数字,从一到九,如果你不晓得价格,一件几十块的东西你认为是几百,那你真就是外行到家了,卖方也乐意坑你这种冤大头。 规矩鸟丝倒是听说过,但是却从来没实践过,看见对方闻讯的眼神,鸟丝犹豫的将手伸进搭链里。 摊主的手势很好摸,一个八字。 这么便宜?鸟丝倒是听爷爷说过,说鬼市里的东西都不算贵,因为见不得光,所以漫天要价的情况不多见。 “十?”鸟丝诧异的问道。 一听鸟丝的问话,摊主顿时也是一愣,不过随即就反应过来,原来是个雏“小伙子别开玩笑,是百。” “啥?就这破玩意值八百?”鸟丝一激动,直接把价格说了出来,立刻引来的众人的目光,摊主更是一脸的便秘像,实在把他气的不轻,鬼市的规矩是不准大声说话,要不然他早跟鸟丝理论理论了,憋了一口气,最后一声长叹:“唉,你买不起就一边玩去,别在这碍事,起开起开。” 看着众人诧异的目光,鸟丝脸上也有些挂不住,他也知道,自己太冲动了,竟然把价格吼了出来。东西他倒不是非要不行,只是想买来跟家里的那几个对比一下,其实这种护腕,他们家多的是。 这种护腕的唯一功用就是站鹰,训鹰人专用的装备,恐怕就是摊主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只不过是高硬度青铜制造的,又是一两百年前的老物件,也就喊了个八百的价格。 平心而论,这件东西,要价八百真心不贵,但是知道这是啥的没几个人,能用的上的更是基本绝种了,也就鸟丝他们家祖传的手艺还保留着用这玩意的传统。 至于这里就不的不说说鸟丝他们家的历史了。 鸟丝家本来不姓鸟,据说四代以前鸟家姓乌,乌尔巴图氏,正儿八经的满洲正黄旗下的……奴才。当然,鸟家祖宗嫡传这一脉却口口相传,乌家本是汉人,自汉代传到现在,已经一百多代了,秘密的家谱也一直保存完好。而为啥他们家后来又姓乌尔巴图了,这要从明朝末年说起,明朝末年战乱纷纷,乌家中的嫡传一脉因为东厂冤案,被发配辽东,那时候说是发配辽东其实就是去送死的,因为明末的时候,山海关以外都是后金的地盘,所谓的发配其实就是将人卖给后金人当奴隶的,全家女人入教坊司,男人斩首三十二口,十六岁以下十二人成了金人的奴隶。 机缘巧合之下,乌家祖先有人竟然跟着女真人学会了熬鹰,于是这门手艺也就传了下来,其实当初的十二个乌家后人,也就鸟丝他们这一脉活了下来,其他的十一人都因为各种原因死掉了。 不过乌家血脉总算是没有断,乌家祖先也够争气,因为熬鹰的技术好,最后竟然混到给后金国主皇太极养鸟了,成了皇家专用的奴才,自此乌家算是飞黄腾达了,后宫争权啥的跟个养鸟的奴才没半点关系,而每次皇帝出去围猎,他们家的鹰犬当然是紧随其后,也就成了正黄旗这一脉的铁杆奴才,虽然无兵权,但是几乎每个清朝的皇帝都少不了他们家的手艺。 终于熬到慈禧掌权了,同治皇帝个废物,竟然不喜欢围猎了,弱的跟个鸡似的皇帝别说骑马打仗了,上马都费劲,同治死后又过了十几年,他们乌家的一位祖先又因为站错了队伍,得罪了当时的慈禧老佛爷,最终乌家被贬出京城,发配到了沿海地区。好歹慈禧算是个念旧的人,看在他们乌家伺候过好几代帝王,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乌家得以幸免,带着钱财出了京城那个是非之地。、 要知道,当初乌家可是有的是钱,京城的王爷贝勒哪个不玩鹰啊,几代都是如此,他们乌家熬出来的猎鹰,那可是皇家品质,价格贵的要死,毫不夸张的说,同等重量的银子想买他们家熬出来的鹰,根本就只能买到鸟毛,只有同等质量的黄金才能买到他们乌家熬出的猎鹰,他们乌家带来的钱财,足足买下了半个海城。不过没有皇家的庇护,乌家也迅速落败,鸟丝爷爷的爷爷因为抽大烟,最终将家败的个底朝天,也就是当初鸟丝他爷爷的爷爷死的早,乌家最终还剩下了一栋摆放灵位的阁楼,但是到了鸟丝他太爷爷接手乌家的时候,因为打仗战乱,乌家最后的这座阁楼也只剩下了中间这一阁还姓乌了。而本来是旗人的姓氏,到了民国时期,鸟丝的太爷爷也算是个机灵人,迅速将乌巴图这姓氏给改成了鸟姓,经过三代传承,乌家就成了现在的鸟家,这姓氏也算是百家姓中的奇葩了。 至于熬鹰这门手艺,鸟丝倒是学的一丝不拉,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灰溜溜的走回了家中,关上木门之后,鸟丝开始回忆起了自己的前半生…………(靠,一个十五岁的毛孩子竟然会回忆,太扯淡了。) 鸟家熬鹰可是有讲究的,一生熬鹰最成功的绝对是第一窝鹰。 鸟家的孩子出生之后,没有襁褓的,他们家的孩子,从出生后的那一刻,就会被扔进鹰巢中,由孩子父亲的本命鹰抚养长大。 所谓的本命鹰,就是跟孩子一起长大的那一窝鹰中的一只,并且绝对是母鹰。鸟家的本命鹰很奇怪,前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哪怕有配偶,也不会下一个蛋,只有等主人的孩子出生了,才会下一窝蛋,经过孵化,出来的小鹰跟鸟家的孩子一起长大,几个小生命之间又有竞争关系,又有亲情关系,甚至母鹰得到的食物,都是先喂孩子,孩子吃饱之后再喂其他小鹰。 而鸟丝小时候更夸张,他周围的五只小鹰,都是他一手给喂大的,父亲的本命鹰从来不喂食给小鹰,都是鸟丝从自己嘴里抠出来,再喂给其他小鹰。 可以想象这是怎样一种亲情关系了,鸟家的历代先祖不敢说各个都是训鹰高手,但绝对是最称职的鸟语者。 是的,鸟语者,这个近乎于特异功能的本能。 说白了,孩子一到五岁以前都是在鸟巢中长大的,接触最多的声音也是鹰的鸣叫,雏鹰的啼叫,除非是个聋子,否则他们最先学习的语言系统绝对不是人话,而是鸟语。 而鸟丝这个怪胎,到六岁多接近七岁了才从鹰巢里爬出来,家里人才开始教他学习人话,足足三年啊,才算是将他的行为习惯给改成人样。当然鸟家祖传的秘法,这种引导性的矫正方法也是秘传的,令人奇怪的是,矫正起来奇快无比,最多的也就是鸟丝了,用了三年,一般来说,像鸟丝他父亲,仅仅一年就完全养成了人的生活习惯。 当你能听懂甚至会说鹰的语言时,再去驯养猎鹰,那将是十分简单的事情了。而鸟丝之所以在鸟巢中多待了几年,那是因为他父亲的本命鹰也是个怪胎,不仅仅抚养幼鹰,甚至还抓来无数种雏鸟,跟鸟丝厮混长大的鸟类足足有十几种之多,所以他不仅仅精通鹰类猛禽的语言,其他各种鸟类的交流方式,他也都完全精通。 当然,这是祖传的秘密,外人是不知道的,就连鸟家的媳妇和女儿都不会知道半点,传男不传女的规矩定的很死,从来没有一代破坏过这个规矩。 其实这也是鸟丝父母亲关系极度恶化的原因,没有之一。可以想象一下,一个刚刚生出孩子的母亲,被瞒着说孩子不见了,而家人也不去寻找,等到这个母亲失去所有希望的时候,孩子快七岁了,突然又跟从土里冒出来一样。并且七岁的孩子跟个鸟似的,就连吃东西都是用手抓着吃,还习惯吃生肉,这哪个母亲受得了啊,换一般人早疯了。 也就鸟丝她妈算是个好妈,悉心照顾着这个跟自己一点都不亲的亲生骨肉,几年后,终于受不了了。 虽然,鸟丝的母亲对他不算很亲,但是鸟丝却对母亲很依恋,甚至毫不夸张的说,这货长大了绝对有恋母癖好。 这鸟丝会说了,换谁也都的成我这样,从睁开眼开始,看到的全是鸟样母亲,就没有人样母亲,终于见到个对自己亲的人样母亲,鸟丝当然激动的想拉屎了,(额,鸟类十分激动的时候,会用排便来表达的,特别是鹰类,这种习惯很正常,当然这没任何科学依据。) 第三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一天前母亲坐上南下的火车走了,因为对爷爷的愤恨,母亲连爷爷的葬礼都没参加。(换成哪个女人也会心中有恨,好好的孩子让给养成个鸟样,能不恨死了么?并且还被欺骗说孩子丢了,着急好几年的母亲能不恨么?)。 一天后,父亲也坐着出海的轮船走了,自己怎么办?已经陷入呆傻的父亲并没有说,只是交代说:“以后的路你要自己走了,至于这个家族要不要延续下去,你自己看着办吧。”说完就离开了,头都没回一下。 其实鸟丝心里清楚,父亲是对这个家很失望,其实年轻的时候,父亲很爱母亲,但是因为爷爷的蛮横插手,刚出生的鸟丝因为家族的传统,被从襁褓中抱走之后,愧疚的父亲实在是无颜面对整日以泪洗面的母亲,最终分歧越来越大的两人还是分道扬镳。 鬼市里其实有很多好东西,鸟丝就发现了不少他能判断的东西,比如上好的珍贵毛皮,比如精湛工艺的手工刀剑,虽然对于刀剑类的武器鸟丝不怎么感冒,但是他发现,离他们家最近的一个刀剑摊位上所卖的刀剑,质量比其他人卖的要好上太多太多。 对于未来,鸟丝突然有了一丝明悟,未来怎么走,祖传的手艺可不仅仅只有驯鹰这一种,用金属打造各种小物件也是他们鸟家的传统,鹰哨,鹰牌,鹰头罩,甚至金钢琢,乌钢爪之类的战鹰所佩戴的武器,他们家也都是亲手打造的。 人所用的装备也是需要亲手打造的,绑在胳膊上站鹰的护腕,绑在肩膀上站鹰的护肩,甚至绑在马屁股上的鹰架,这些东西,非专业人士可不会造,他们家都是自己纯手工制作。 既然会制作这些东西了,那么说,其他东西他们也都会一些,比如生铜敲制的小物件,戒指什么的,应该轻松能搞定的。 想到就去做,这可能是鸟家祖传最大的习惯了。出门走了不远,在一个比较烂的首饰摊上,捡着最便宜的铜质戒指,把玩物件买了十几个,这东西很便宜的,十块钱一件,五块钱一个的,当然了,卖主喊价当然是百八十一个,不过鸟丝可不鸟他,挑了十几个,合计合计说道:“一百” 卖主是个猥琐的小老头,看了看鸟丝的年纪,再看看他挑的几个东西,张嘴还到“伍佰,少一分不卖。” “一共三两铜,都是机器压制的,你能再贵点么?就一百,卖就卖不卖我就闪人去下一家。”确实,这条路上,像这种专门坑外行的水货摊位还有不少,一个个的首饰看着都挺古朴,其实都是机器模具压制的,再稍微一做旧,成本便宜死。 得,一看是内行,卖主也没再纠结,对于这个不太守规矩的小伙子,他真怕鸟丝一激动,将他这摊位上的底给揭了,到时候还拿啥去坑人啊。反正就几个小物件,不值钱,五十块钱成本都不到,卖一百,有得赚,反正进货也容易,于是一伸手,接过鸟丝卷成卷的一百块钱,暗地里一摸,就装进了兜里。 回到家中,鸟丝从门后的小柜子里掏出一套家伙什,这是爷爷以前用的,有时候用来打造驯鹰用具,有时候还打造一些小首饰。当时鸟丝不知道为啥,现在明白了,糊口啊。 人总得有样手艺,有手艺的人,走遍天下都不怕。这是爷爷常说的话,另一句常说的话是:艺多不压身。 现在鸟丝很庆幸,手艺他也会,虽然不算太精通,但是摆摊需要什么样的手续,他就不知道了。回想下以前,爷爷也是在家门前摆摊的。 将所有家伙什拖出去摆在了门前,鸟丝老神在在的坐了下来,然后将一些爷爷剩下的成品也摆在了面前的白布上。不过摆完以后,他傻眼了。这东西卖多少啊? 不过笨人有笨办法,鸟丝拿起一个纯紫铜的戒指,掂量了一下,大概有三钱左右,算是比较重的戒指了,结合紫铜的价格,他合计了一下,成本在六七块钱之间,加上火的成本,加上手工的成本,卖20块钱就不亏,不过纯手工的戒指,怎么着也得比机器的贵吧,于是懒得计较的鸟丝直接定价100一个。 其实一百块,都够买个同样重量的银戒指了,他卖铜戒指,怎么可能有销路。不过鸟丝不知道啊,他现在主要是练手。 等鸟丝摆好摊子,就听见一声锣响,从街头响彻街尾。黑暗中的摊位都开始匆匆的收摊,交易中的人们也结束了啰嗦的议价,谈妥的直接交钱,没谈妥的一拍两散。 等了没一分钟,第二声锣响,摆摊位的小贩们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没有收拾干净的,甚至都顾不得易损物品的摆放,直接就往装东西的箱子或者麻袋里塞。收拾好的摊贩,直接就向街口走去,也有一部分住在小街上的摊贩,打开自家的门,闪了进去。 第三声锣响过,街面上已经看不到几个人影了,只剩下昏黄的路灯和遍地的垃圾。 一个精神抖擞的老人提着一面铜锣,走到了整条街上唯一一个没收摊的摊位前。 “小鸟儿,你爷爷没给你说过鬼市的规矩么?” “文爷爷,这是真没听说过。”说话的人鸟丝认识,爷爷家隔壁的文爷爷,专门倒卖文人字画的文爷爷,具体叫什么名字,鸟丝这个晚辈当然是无从得知了,只是听爷爷叫他文老三,街面上的人见了老人家,都是尊称一声文三爷。 “好吧,不知者不怪,快收摊吧,要想摆摊,你也得等到天亮了再出摊。咱鬼市的规矩就是五更收市,快点吧,过了时辰就不好了。” 于是乎,两人又手忙脚乱的将摊位收进屋子里,还好,就在家门口,拖进去就是,收拾好后。文三爷拍了拍鸟丝的肩膀,“小伙子长得真结实,走去我那里喝杯茶。” 文三爷的文草苑就在他们家隔壁,都是以前鸟家的阁楼,不过文草苑的面积可比鸟丝的家大多了,每层一百多平方,也是三层。 喝茶的地方在二楼,一楼大厅是一间全是书画,塞进缸里的,挂在墙上的都有,二楼则是个小小的会客室,一套桌椅,墙的四周也挂满了书画,靠北墙的位置还有两排书架,都是些古籍。 小小的会客室装饰的非常精致,甚至说,整个会客室根本就没什么装饰,上好红木的窗户,青石窗台,地面上是榉木地板,足足三寸厚的榉木地板,家具也是整套的红木家具,并且还是清朝时候传下来的老家具。 小炭炉里装的是上好的雪炭,用高硬度木材焖烧而成的木炭,烧出来的炭灰如同白雪一样松散雪白,顾名思义叫作雪炭。雪炭自古以来都是专供皇家的贡品炭,就算是最好的烧炭师傅,十炉炭能烧出一炉来,也算是高产了。当然,并不是指的成功一炉,而是每一炉里,极品炭,能称之为雪炭的炭块并不多而已。 雪炭的燃烧效率很高,散发的热量也很足,初夏的凌晨中那丝丝的凉意被桌上滚烫的炭炉驱逐的一干二净。这炭炉也是极品啊,二十公分高的炭炉,上半节烧的微微发红,下半截却无多少热量散发,就连炉子下面垫着的蒲草垫子都没有被烤焦。 “你爷爷走的太突然了,我们这些老伙计都没料到,听你父亲说他走的还算安详。是么?” 对于这条街上的老住户,鸟丝基本都认识,毕竟逢年过节的都是来爷爷这住两天的,几个老人的关系都不差,这鸟丝也知道。“我爷爷是本命大限到了,走的很安心,谢谢文爷爷。” 文三爷赶紧摆摆手,“无功不受禄,可别谢我,其实我们也没帮什么,都是多年的老伙计了。” 鸟丝为啥谢文三爷,这当然是有原因的,鸟丝他老爸在远离城市的“机械厂”上班,鸟丝他妈在外地演出,鸟丝在寄宿制的高中上学,整个家里,就爷爷一个人和他的本命鹰相依为命。最近这两年,除了周末,一家人很少住在一起了,也就是每个星期学校放假,鸟丝来住上两天。 上个星期,爷爷突然病发,还是文三爷和斜对面的孙爷爷发现爷爷身体不好,帮忙送去的医院。可没想到,因为心率衰竭,在医院住了没两天,仅仅只是交代完后事,爷爷就撒手而去了。 爷爷的死,即是偶然也是必然,爷爷的身体其实并不差,八十岁的年纪,堪比四十岁的身体。不过,爷爷的本命鹰却不太好,早些年受伤过重,这些年虽然有些起色,但是随着年龄越来越大,终于还是没有跨过八十年的大限。 桌子上的茶杯里被添上滚开的水,黄褐色的茶叶慢慢的泡发,在十几秒内竟然神奇的变成了青绿色。 文三爷放下烧水的壶,转头问道“你想接你爷爷的摊子?” “嗯,反正也没什么想干的,爷爷的那些手艺,我基本也都学全了。” “我记得你爷爷说过,你的学习成绩很好啊,连跳了好几级,你干嘛不去考大学?要知道,学无止境。” 第四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我记得你爷爷说过,你的学习成绩很好啊,连跳了好几级,你干嘛不去考大学?要知道,学无止境。” “回头是岸”没等文三爷说完,鸟丝就接上这么一句话,让文三爷后面的话直接说不出口了。“我实在是静不下心来学习了,家里的一摊子事情也扔不下,别的不说,我总不能带着那么一窝鹰去上大学吧。再说了,文爷爷您也知道我们家的情况,爷爷所有的钱都拿去办后事了,父母亲也都相继远行,虽然还有些存款,但是如果我去上大学,家里那几张口,半年就能把我吃空。” “哎,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要不我们几个老兄弟凑一凑,还是能保证你完成学业的。”文三爷家里做的是字画生意,按说是挺挣钱的,不过这条老街上的几个老住户家里都有需要大花费的用度。 就说文三爷家吧,少了不说,一年下来,三四百万的收入还是能有的,可是为了回收家传的那些古籍,四方打听,加上高价收购,三四百万,每年结余基本都还是负数。要不是文三爷的几个儿女工作生意比较好,他老人家的奢侈生活都成问题。 什么算奢侈生活?鸟丝知道,自己现在喝的这碗茶,花钱买的话两百块钱一杯都算便宜的,因为文三爷家里的茶叶最便宜的都要上千块一两,还有熏香之类的文雅消耗品,花费大着呢。 再说斜对过的孙爷爷家,祖传的铁匠世家,这几年手工打造的刀剑等艺术品价格直线飙升,但是他们家据说有点钱就拿去买上好的金属了,家里也是过的很紧巴。 隔壁的张天一张老爷子,国内瓷器口能排到前三的大师级人物,家里过的竟然也是非常紧巴,这让人很无语,但是鸟丝却知道,成功的背后,是无数次的失败得来的,外号张一炉的张老爷子,郊外烧瓷的作坊后面,有个深深的大坑,坑里的碎瓷器没有一百吨也得有八十吨了,几十年如一日的三天一炉,大家只看到了成功,就没看到过为了成功而无数次的试烧。 左手斜对过的石老爷子,虽然鸟丝不熟悉,但是他却知道,近千平方的小院子里,各式各样的石头,没有十万也得有九万九千块,已经快堆成一座小山了。 现在玩古玩行流行的赌石,石老爷子几乎是知道就去,几万块,几十万块,甚至上百万块的石头,只要被他看好,二话不说,直接入手,到手之后也不开出来,直接后园一扔。要说最有钱的还是石老爷子。不过鸟丝又跟人家不熟悉,就算是熟人,自己有手有脚,干嘛要求别人呢。 “好吧,知道你小子有志气,就不跟你计较这些了,那你要是以后在这古玩街上混饭吃,那我就给你说说规矩,以及你不知道的一些东西。”喝了一口茶,润了润嗓子,文三爷就给鸟丝上起了启蒙课。 “先从鬼市说起,咱们港城的鬼市,就这一家,每月的最后一天晚上三更,也就是每月初一的凌晨两点开市,时间是两个时辰,也就是四个小时,持续到早晨六点。收市以前,响三遍锣,执锣的有五家,就是咱们最里面这五家,每家一年,一年十二次。唯一一点不同的是,大年初一不出鬼市,每年农历七月出两次鬼市,初一一次,十四一次。不过每年七月十四鬼门关开门,市面上不准见血物,指的是各种动物皮毛爪牙,不准见土物,刚出土的古董。” 鸟丝听的很认真,文三爷看见鸟丝迷茫的眼神,于是又解释道:“老辈里讲究,鬼门关开门,万鬼巡街,按道理来说,七月十四这天的鬼市是不做活人生意的,可是你知道,咱们都是肉眼凡胎,怎么会分辨的出来呢。所以定下规矩,不见血物,其实就是不见血污,寻常鬼物倒是没事,要是恶鬼见到血腥,可是容易发狂的,要是跟兽血中的兽魂融汇了,那才麻烦了。不过吧,这么多年我是没见过这情况,就连所谓的鬼物,咱们肉眼凡胎的也看不到。” “不能有土物,刚刚出土的东西,及容易沾染些不干净的东西,被人打扰的鬼物,最恨的事情就是被挖出来,碰上七月十四鬼门关开门,极容易出事情,以前就有过不知深浅的家伙拿着刚挖出来的东西赶七月十四鬼市的,最后落得个疯疯癫癫的下场,很惨。所以一定要听老话守规矩,不过这跟你没关系了,你们家除了遛鸟就是敲打些瓶瓶罐罐的。” 是的,鸟丝的爷爷并不是靠打造驯鹰用具生活的,毕竟根本没有人去买那些东西,最早刚解放的时候,是敲铜盆,后来是补锅,再后来人们有钱了,就敲打些铜壶、铜瓶之类的装饰品,这些手艺都还算是简单,鸟丝这么聪明,很快就全学会了,当然了,这也是爷爷逼着学的。还是那句话,艺多不压身,总有一条路能让自己变得有用。 “鬼市之后就是白天的古玩市了,每逢初一、初五,初十、十五、二十、二十五,每月六天咱们这条街会出大古玩市,早晨八点开市,晚上八点收市。逢大雨大雪大风天,推迟到下次,每个摊位一天十块钱。每个月这六天之外是小市,每个摊位一天五块钱。各家门前四尺地,钱交给每家门脸,你们家门脸窄,只能摆下两个摊位。” “咱们这条街上比较杂,什么都可以卖,不过也有几样不沾的,毒不沾,枪不沾,人口不沾。但凡是贩枪的,贩毒的,贩人的见一个抓一个,街口派出所里的王胖子,你只要报上去,就一定给抓了。其他东西不限,珍惜皮毛,管制刀具,走私文物之类的违禁品,只要你不让人逮到出处,那么咱们这条街上是不限的,想卖就卖,你爷爷以前还经常弄些上好的毛皮,这也是一大进项。” “嗯,文爷爷您知道我们家是养鹰的,抓到的野味不少,有价值的狐狸皮什么的都是给自家留着的。对了,今天没带什么东西给您,送您一张火貂皮吧,知道您有老寒腿,这张皮子能做两个护膝了,保证您几年内不会再犯寒腿病。”其实这张火貂皮是鸟丝他爷爷早就给文三爷留好的,只不过前一阵子,皮子刚刚硝制好,还没来得及送出去,就撒手归西了。前几天正好是文三爷的七十大寿,鸟丝没来得及送礼,现在正好补上。 文三爷当然也知道,当初鸟丝他爷爷是答应了他,七十大寿的时候送他份大礼。恐怕指的就是这火貂皮了,貂有很多种,雪貂,黑貂,紫貂,火貂算是貂这种小东西中比较特殊的存在。红色的貂皮并不难搞,但是大多都是背部暗红,腹部黄白色。浑身上下一个颜色的貂,绝对是稀有品种,而只生活在长白山的大森林中的火貂就是其中最难找到的一种。就算鸟家的驯鹰遍布全国的名山大川,能遇到这种极品也是很难得的。 鸟丝不知道其中的价值,但是文三爷在这条街上混了这么长时间,当然知道这整张鲜红色的火貂皮价值几何。保守估计,拿去拍卖的话,二百万的成交价很容易能达到。当然这得去国外的拍卖行,国内是禁止买卖珍惜动物毛皮的。 “好,好,好,这份大礼我收下了,不过我可不白收,你文爷爷我别的本事没有,就是书看的多,门下弟子多,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尽管开口来问我。”上好的火貂皮,仅仅只需要巴掌大的一块就能做出个护膝的关键地方,足够把膝盖骨罩进去了,一张貂皮,足够再做两块护肩了。 离开文三爷的小楼,转身就进了自己的家门,沿着木质的楼梯一直走到三楼,还有一道不算是楼梯的木梯,这是直通楼顶的通道。 文三爷家,张一山家在鸟丝他们家两侧,但是三家其实是在一栋楼上,建筑历史超过百年的老楼了,不过其结构却绝对当的上稳固如山,一尺八寸厚的墙面,一尺二寸粗的红木大梁,八寸厚的楼板木,就算拿到现在来说,也绝对比十公分厚的钢筋混凝土楼面结实。特殊的处理手法,保证百年老楼木材没有一丝一毫的腐烂。楼顶不是木头的,是琉璃瓦的阁楼,三家的阁楼是连通的,只有鸟丝家可以用,这早在卖房的时候就说定了的。其实,鸟丝家的这座祖楼还有另外一个更大的功用,那就是防御。楼顶上有女墙,遍布着射击孔,晚清的时候是用来射弓箭,民国的时候是用来打枪的。、 而整个阁楼的建造标准当然是按照城墙的建造标准来的,最外层墙壁厚达一尺八寸,也就是接近六十公分厚的厚度,并且用的还都是上好的花岗岩,每块长不过两尺六寸,以古代砌城墙的嵌入法垒起来的。石缝接石缝,黏合用的是糯米浆加瓷土,整栋楼建好后,火烧了三天三夜,瓷土完全凝结后才后加入木质的栋梁、地板、门窗等装饰。所以整栋楼从外面看是黑乎乎的。 第五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据说当时港城被日军轰炸时,黑楼曾经挨过两颗炸弹,虽然没炸到主楼,但是在附近爆炸的时候,旁边的几栋房屋都塌了,只有阁楼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形,甚至炮弹皮也只在坚硬的花岗岩上留下了几道浅浅的划痕,楼上还有一些一分钱硬币大小的坑洞,很浅,只有几毫米,据鸟丝的爷爷说,这是子弹留下的痕迹,建国以后,楼被收归国有,后来又被还给了鸟家,据说鸟丝的大爷爷曾经跟中央的首长当过警卫兵,也算是有点通天的关系。不过政审多次后,被人家翻出鸟家曾经是满清正黄旗的老皇历,耽误了前程。鸟丝的大爷爷一气之下跟家里断了关系,这些年也不知所踪了。大爷爷比鸟丝他爷爷大了十多岁,如果能活到现在,恐怕也得快一百岁了,至于还活着没有,家里人谁都不知道。 不过鸟丝却知道大爷爷叫什么,三楼正向阳的房间里摆满了牌位,虽然大爷爷赌气跟家里脱离了关系,不过鸟丝的爷爷并没有怪他。牌位的最下面一排有两个牌位,一个乌行风,一个乌行云,虽然身份证上姓鸟,可鸟家人自己心里都清楚,他们家祖辈的姓乌,是汉人,满清几百年,传承二十代,从没乱过传承,就连媳妇都没有娶过正统的旗人,全是汉八旗中的大户,不过他们这些族辈的奴户也只能娶奴户。当然了,奴才也分三六九等,他们乌家可算得上是最上等的,专门伺候皇帝的奴才,有的是人巴结,所以鸟家的媳妇也都很不错,世代遗传下来,鸟丝的长相自然是没得提,玉面朱唇的奶油小生一枚,虽然只有十五岁,但是也有一米七五的个头,身子更是魁梧,家传的拳脚功夫也没有落下。 话说皇帝身边的奴才,没有点拳脚怎么能成,当初满清入关,灭的武林门派不知有多少,跟在皇帝身边的奴才,所选的功夫秘籍更是认挑认拣的,全是最一流的功夫。 一套静气功,乌家祖辈练习,也没练出个所以然,不过蛮子们不在乎内功好坏,他们看重的是拳脚功夫。 一套小五行拳,可是让乌家人练到了极致,金拳刚猛,无坚不摧。木拳多变,草木皆兵。水拳至柔,但能水滴石穿。火拳暴烈,却能做到火中取栗。土拳稳重,不动如山,最重防守,练到极致,水火不侵。这套拳法耍起来也算好看,攻守兼备。能练成一行就算是天赋不错了。而鸟丝这个变态竟然,五行练全了,要知道,他学习的时间可不长,他们家虽然有功夫传下来,但是对于功夫这个东西,鸟丝的爷爷看不上,鸟丝他爹也看不上,因为功夫再好,一枪撂倒。鸟丝他爷爷经历过抗日战争,见过所谓的武林高手,被日本鬼子排队枪毙的场景,对于家传功夫,他的意思就是,练练就算了,只要别断了传承就行。至于鸟丝他爹,那是上过老山前线的精兵,杀人无数,更看不上所谓家传功夫这些花把式。 倒是乌家祖传的另一套功夫,让老爷子逼着鸟丝练了个精通。九龙鞭法,名字十分大气,当然也相当厉害,以前满清皇帝开道,是要鸣鞭的。后来,只有适逢祭祀等重要场合才用的着鸣鞭。这甩鞭子的功夫可是相当讲究,一般人拿起那重十几斤的鞭子都费劲,可他们乌家的祖先们牛啊,那鞭子甩的,乾清门甩一鞭子,太和殿都能听见,整个前殿的人都知道了,皇帝要出行了,绝对比现在的鞭炮响多了。这里面没有个十年八年的功夫能行吗? 其实他们家最好的武功却不是以上三样,记得一些书中描写的情景么?满清初期,曾经有支神秘部队,是皇帝身边最忠诚的鹰犬。常年伴随皇帝身边,他们标志性的武器是一个金属制作的鸟笼子。有人传说,那鸟笼子是用来装人头的,这话也对也不对。因为最初这鸟笼子是用来装海东青的,跟在皇帝身边的是乌家的训鹰奴。很多时候,跟在皇帝身边又不能带刀的,特别康熙皇帝之后,满清皇帝特别喜欢微服私访。 至于电视剧中康熙微服私访装乞丐啥的,那纯粹胡扯,皇帝啊,能受得了那罪?就算皇帝能吃的下那苦,他们身边的侍卫们要是让皇帝在眼么前消失,那他们可以集体去抹脖子了。所以暗地里护卫的奴才们,就想出了各种各样的奇型兵器。 重十八斤的钢制鸟笼子,一丈多长,小指粗细的缅钢铁链,藏在袖子中,又能当鞭子用,挂上鸟笼子,那就是一个流星锤啊,重型流星锤在高手的手里,群战之时威力大的惊人,对付小兵很是简单。经过几十年的演变,鸟笼子从装海东青变成了装人头,流星锤的用法也被演变成了血滴子的用法。乾隆当政中期,鹰犬们势力座大,被皇帝亲手解散,中央对地方的监管也变得无比松散,导致乾隆当政后期的十几年,贪官污吏横行霸道,直达天听的鹰犬却再也不见了踪影,皇帝被闷在鼓里成了睁眼瞎。欺上瞒下,被蒙蔽了视听的皇帝能治理好国家,那才真真的见鬼了。自乾隆帝之后,大清的国力迅速衰退,百年不到就接近了灭亡的程度。 真正的血滴子,鸟丝记得脚下的库房里还有存的几个,有重十八斤的纯钢制鸟笼型,也有仅重一斤的乌蚕丝柔和银丝炼制的超轻型。 不过这些东西,对于现在的生活没有任何用处,他还不至于拿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换钱花的地步。 轻轻的练了两趟拳,鸟丝就准备出摊了。至于要做些什么东西,鸟丝却觉得如果随大流打造些首饰来卖,反而不会有什么销路,毕竟手工制作只是个噱头,论精美度,跟机器雕琢的金银首饰,还是有些差距了,至少在花样的变化上要少很多。 以前爷爷主要打造的东西也不是金银首饰,而是些锅碗瓢盆。毕竟建国以后,首饰什么的销路并不好,反倒是民生用品还能保证一家人不至于饿肚子。 而鸟丝觉得,现在纯铜打造的铜盆什么的,应该也很少有销路,如果是老物件,还能当古董卖,新打造的,还是算了吧,谁家也不会没事拿个重四五斤的铜盆洗脸,不锈钢压制的盆比铜盆好用多了。 如果把铜盆铜瓶打造成工艺品呢? 这个念想一冒出来,就再也收不住了。鸟丝迅速翻出三个做工最差的铜戒指,点开煤气喷灯,稍微一加热,三块铜稍微有融化的迹象,鸟丝就停止了加热。手中的小锤以一种及其诡异的频率快速敲击起来。 就见三块铜不断的变换形状,没多长时间就被鸟丝糅合成了一块铜锭,然后敲击成圆柱形的铜锭,戴着手套的左手将其固定在一根足有十几公分长的异形铁毡上,说是铁毡,其实就是个圆头的钢柱,粗不过小指,这种铁毡是专门打造瓶子,酒壶之类的东西用的,大中小,共计三个,鸟丝用的还是中号的,最小号的甚至只有筷子粗细,那是用来打造壶嘴之类东西用的。 鸟丝准备打造一个铜质的小圆瓶,样式大概弄成月净瓶模样就行。圆肚,长身,细颈,平底。手法娴熟,材料虽然不算太合适,但是做起来还是没啥难度的。 叮叮当当的敲打声,引来了很多的围观者,见过打戒指的,但是基本上所有人都没见过,纯手工敲制的金属瓶子的。 一个高十公分,最薄的地方不足两毫米的纯铜瓶子,鸟丝用了一个多小时,竟然敲出来了。这让周围围观的看客们顿时将这个毛都没长大的小伙子惊为天人。 拿出一张粗糙的毛皮,将瓶子套进一根木棍上,鸟丝又手法娴熟的进行最后的抛光打磨。其实单以打造手法来说,细密的上千锤敲出去,已经将铜瓶的表面敲制的十分光滑了,甚至跟街上卖的不锈钢制品的光滑度有的一拼,但是经过特殊动物皮毛的抛光打磨,铜瓶顿时散发出一股黄金才能显现出来的灿烂色彩。初升的阳光照在瓶子上,让那个仅仅只有十几公分高的小瓶子上蒙上一层光晕。 “宝贝啊,绝对宝贝啊。”周围的几个行家顿时小声的议论了起来,而鸟丝貌似打出了感觉,手根本就没有停,将几个买来的铜戒指全部融化,然后又是一轮让人眼花缭乱的敲打,分成了四份。 鸟丝刚刚打制铜瓶是为了练手,但是触景生情,让他有想起了爷爷。爷爷对他的要求很严格,但是对他也很溺爱,只要是他想要的东西,爷爷千方百计也会去弄来。 爷爷最后教给自己打造的东西就是酒壶,长嘴细颈酒壶,一共十几道工序,打造起来非常耗时,但是如果只是打造一个小样品的话,不太精细的话,一上午应该能打造完。 第六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鸟丝有个很好的习惯,那就是只要认真干一件事情的时候,很少会被周围的事情打扰。就像是现在,不大的摊位前,密密麻麻的或蹲或站的围了十几个人。所有人都很沉默,也都很认真的看着。大家都在看着一件可以称之为艺术品的铜质酒壶是怎么被一锤一锤敲出来的。 时间并不短,一把十五公分高的酒壶配上两个酒杯,鸟丝足足用了接近三个小时才敲完。而周围的看客们,或站或蹲,甚至有两三个人实在蹲不住,直接坐在了石板铺就的路面上。 “小伙子,你这是失传已久的冷锻工艺吧?”一位满头白发,盘腿坐在地板上的老人问道。 鸟丝看了看老者,发现并不认识对方,也就是说,他并不是这条街上的住户,估计是来买东西的顾客。鸟丝不太喜欢跟陌生人打交道,但是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很认真的回答了老者的问题。 “冷锻,十八锤锻法,祖传手艺。” “好,好,好,果然是失传的手艺,这把壶怎么卖?我买了。”老者一听完鸟丝的回答,顿时兴奋的从地上一蹬腿,站了起来。对于一个坐了一两个小时的人来说,能迅速的站起来不腿麻,不头晕。普通的年轻人都做不到,但是这位鹤发童颜的老者却做到了。 顿时,鸟丝的眼神就变了,虽然从老者身体里感觉不到任何异常,但是鸟丝出于动物的本能还是在后颈上炸起了一篷汗毛。 说实话老者的问价让鸟丝有些犹豫,他真不知卖多少好,敲打这套酒壶,用了二两多不到三两熟铜。加上火料的成本,最多也不会超过二十块钱,不过这半天多的功夫,总得值个二三十块钱吧?记得以前爷爷敲个大铜盆除去成本,也就要二三十块钱的手工费。他觉得往狠里要,就加价三十吧,于是伸出一巴掌。 老者看了看壶,又看了看鸟丝,一咬牙,“五百就五百,不过我想问一问,你能来料加工么?我出材料,你帮忙打造一套酒具。” 经过了早晨的事情,鸟丝虽然被吓了一跳,但是还是忍住了没发作。好家伙,我就想报个五十的,人家给来个五百。这跟鬼市的时候差不多了,无非就是交易对象反了过来,价格的差异也反了过来。 略微一犹豫,鸟丝从旁边拿起一块鹿皮,捡起几个绿豆大小的下脚料,叮叮当当的半分钟不到,就打出了几颗铜钉。将鹿皮随意的一折,铜钉往里一卯,一个巴掌大的皮兜就成型了,随便拽过来一根皮绳,往里一穿,将酒壶和两个酒杯往里一塞,六颗铜钉正好组成一个规则的形状,将酒壶和两个铜杯分隔开,虽然是软皮兜,但是却互不相撞,拿起了将兜口一收,左右摇摆两下。酒壶和酒杯竟然没发出一点声响。 鸟丝又抬头看了看老者腰上绑着的皮带,摸出一个铜戒指,随手又是一阵敲打,一分钟不到,变成了一个铜质的挂钩,将皮绳往挂钩上一栓。一个可以随身携带,还能挂在腰上的皮兜就成型了。配上纯手工打造的酒壶,再装上二两美酒,别提有多滋润了。 将酒壶拿在手里,慢慢的把酒壶上的铜盖子拿下来,给老者解释道。“您老回家别急着用壶装酒,先用开水煮一下壶。锤锻的时候难免有铜粉铜屑。开水煮个十分八分的就能用了。一壶二两灌到壶口处盖盖子也不会漾出来,酒壶无阴阳,壶盖里有乾坤,灌上酒以后,顺着扣盖上盖子,转半圈,壶口就不会漏酒,再转小半圈,壶盖上会有个小气口,这样才能将酒倒出来,酒杯能装一钱酒,出酒不会太快,倒满一杯要两息的功夫。再转壶盖,就能密封上,倒转回来才能开盖。” “今天第一笔买卖,皮兜算送的。”说着将装着酒壶的皮兜往老者面前一递。 老者开心的直接咧开嘴哈哈大笑,痛快的掏出五张大红票,在旁边众人的羡慕之中,将皮兜挂在了腰上。 鸟丝看着老者喜欢的样子,心里也是很高兴。费了半天功夫,如果打造出来的东西别人不屑一顾,那才悲剧呢。 看着老者那高兴的样子,旁边的一个胖子反应特别快,将鸟丝第一个打造出的铜瓶迅速拿在了手。“小伙子,这个瓶子怎么卖啊?” 鸟丝没有傻乎乎的出价,而是反问了一句“你出多少?” 胖子还算比较精明,刚才他一直在察言观色,看见老者报价的时候,鸟丝那惊喜外交犹豫的眼神,顿时知道,老者报价报高了。这个瓶子看起比那个酒壶用料要少,做工也没酒壶那么复杂,应该便宜不少才对。于是他报了个二百的价格出来。 鸟丝顿时不乐意了,刚才一个酒壶卖了五百,这一个瓶子比那酒壶还难打造,竟然给我出价比酒壶还低,这让他怎么能接受,再说了,有了五百的进项,他也不急着卖这个瓶子了。于是一伸手,想从胖子手中要回瓶子。 胖子顿时不干了,抱着瓶子不撒手。“哎,价钱好说,你开个价呗。” 其实鸟丝并不想将瓶子卖给这个胖子,因为这个胖子根本就不知道这个瓶子是干嘛用的。如果是个普通的收藏者,只会以为这是个普通的观赏瓶。但是鸟丝他们家传下的手艺,可没有只用于观赏,没实用价值的东西。就在鸟丝还在为难开价多少的时候,旁边一位围观的老者开口给鸟丝解围了。 “小子,你连这个东西是干啥用的都不知道,就开价买,有意思么?瓶子让给老爷子我吧。”老者是最早一批看鸟丝打造东西的人,不能久站的他早就坐了下来,看样子老者比较有准备,随身带着一个小巧的马扎,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席地而坐。 鸟丝看了看老者,发现这个老人家很有意思,鹤发童颜来形容他真是一点都不为过。一身灰白色的干部衫,让人一看就知道,这十有八九是个退休的老干部。 老者上手之后,仔细的观摩了半天,甚至用手指头伸进瓶子之中仔细的摸索了一遍。“如果我没猜错,这应该是丹瓶吧?” “哦?”鸟丝很意外,因为这瓶子确实叫丹瓶,是古代炼丹师用了盛装炼制好的丹药的。而这只丹瓶的大小也很有讲究,他所打造的这个是比较普通也比较正统的标准丹瓶。 看着鸟丝很意外,老者隐约之间竟然升起一丝莫名的自豪感。于是继续解释起了,丹瓶的来历。“老夫我是原文物局的,以前参与过老山汉墓的开发工作,以及其他很多古墓的开发工作。这种瓶子,在一些大墓之中并不算罕见,但是大都没什么光泽。里面盛放的东西也基本都已经腐化了。但是曾经在一个汉墓中出土过一个跟你这瓶子一模一样的东西,里面竟然放着几粒丹药。最令人惊奇的是这种瓶子里竟然还有三颗完整的丹药。虽然经过检测这三种丹药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成分。但是能将有机物的丹药保存千年不腐,这种技术就已经超过了我们现有的技术。不知道小友能否给我解个惑?” 这话听的鸟丝有些不知所谓,为啥要给你解惑?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金钱啊。你想白得好处?这可不行,爷们上学都花钱了,你想知道真相不花钱怎么行。“恩,这确实是丹瓶,不过你要是想知道为什么能让丹药千年不腐,那你就得付钱。我也不多收您老的。如果您想知道,先花八百买这瓶子,本来这瓶子我想卖一千六的。另外,如果想知道为什么,那你还需要付两万块钱。” 一听要八百,老者倒是没什么意外,冷锻技术本来就十分的冷门,这种手工制作的工艺品,卖几千块也属于正常,别说,这么个小瓶子,如果看的话还真能算是工艺品。但是一听要掏两万块才能知道丹瓶的信息,他一下子就感觉这个小伙子太不好了,整个人都不好了。“哎,小伙子,你要知道你贡献出这知识,是要上交给国家的,可不是我一个人要的。再说了如果信息合理的话,国家会给奖励的。” 鸟丝歪了歪头,想了一下“国家给的奖励有两万块么?有的话我就捐,没有的话,我不知道。”国家,国家的概念或许应该很神圣,但是鸟丝却对这个概念嗤之以鼻,或许他也算一个年轻的愤青,或许他这个九零后没有那么爱国,也或许这几年的思想政治课算是白上了。 但是过早就接触过社会的他已经明白了一个事情,人不能没钱,没钱就会被人欺,没钱就会被人压,没钱没人看得起你,没钱就没有一切,对于一个还没满十六岁的孩子来说,这或许有些极端,但是仅仅给爷爷下葬,就将爷爷几乎所有的积蓄都花的一干二净。两万块,爷爷所有的家底就那么多,父母亲更穷,一个是面临破产的工厂下岗工人,一个是面临解散的文工团团员。两个人的工资早就一年多没发过了,给挣出来的,一家三口的生活费,就靠母亲偶尔能接到的商业演出来补贴,父亲偶尔能接到些安装焊接的活,但是他那火爆的脾气,以及烟酒不离口的习惯,让雇佣他干活的人都很头疼。本来就穷的家庭再摊上一个烟酒大户,生活更加的拮据。 第七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甚至就连鸟丝自己的学费,都是爷爷通过一锤一锤的敲打,和偶尔能猎到的一些鸟兽来补贴生活,而爷爷要养着一窝子的鹰,有他自己的,有父亲的,还有鸟丝的。最令人寒心的是人死都死不起。爷爷去世时家里能用的钱凑一起也不到三万块,火化费,停尸费,保管费,林林总总,一万多下去了。再加上结算医药的医药费,追悼会举行之前,老爸的兜里只剩下了八十块钱,还好这是在中国,来参加追悼会的人虽然不多,但是怎么着凑份子也凑了几千块钱,这还是零八年么?这还是二零零八年么?是的,亲戚基本没有,父母亲的朋友跟同事也都不算多,并且各个都是下岗的下岗,困难的困难,能封上个一百块就是大户了,甚至一些人能掏出来的只有三五十块。以前风光无限的国营厂,现在经过了几轮改制,也没有救活,还能在港城待住的都是些没门路的。 最后爷爷也没有在国家规定的墓地中埋葬,而是被父亲和鸟丝偷偷的带到了山上草草的埋了,连块像样的墓碑都没有立起来。还好山上木头不缺,三寸厚的棺材板爷爷早就准备下了。 老者很气愤,但是也很无奈,现实的社会就是如此,或许他可以通过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让一些政府机关逼着鸟丝这种小市民说出来,但是最后所得到的结果是什么那就无法说清了,或许这小子根本就是在打马虎眼。 不过老者不舍得掏钱,有一个人却舍得掏钱。他从身上数出八百,然后将老者手中的瓶子拿走,然后就静静的等在了那里。 鸟丝一看,竟然真有人想买这个冷门的知识,于是将摊位一收,返身推开屋门,将东西收进去。 “我请你吃饭,前面福记。”鸟丝刚刚收入了上千块,也难得的大方一次,向着那位买了瓶子的唐装老者说道。 买瓶子的人很奇怪,脚上穿着一双千层底的布鞋,纯手工制作,但是针脚细密,绝对算的上精品,因为鸟丝以前也是穿这种爷爷亲手纳的布鞋,他知道制作这么一双布鞋需要多费工夫。下身一条枣色的长裤,上身是得体的唐装,从面料上来看,绝对是上乘的好面料,但是具体是什么,鸟丝就不得而知了。至于脸色如何,鸟丝并没有去注意,他不太习惯去看人的脸,或者说他比较忌讳去盯着人家的眼睛,观察人他基本上都是到脖子就停,对于人脸,他也就是看一眼就算了,绝对不会往心里去记。 福记并不远,就在巷口,尤妈夫妇两口子只出早餐,中午就回家休息了。而整条街上中午能吃饭的地方,也就只有福记这一家店了。 福伯是南方人,从六十年代来到港城之后,就在这里扎下了根,一手粤菜做得绝对不比五星级饭店的大厨差,但是守着这个小店几十年了,他就从没离开过。虽然是粤菜馆,但是一些川菜,鲁菜之类的大路菜,福伯也是能很轻松的做成美味。 “福伯,一条桂鱼,一盘回锅肉,再来一碗三花汤。”作为老食客,鸟丝跟他爷爷的口味,福伯早就铭记于心了。这几年,鸟丝每个星期从学校回家都会被爷爷带到这里来改善次生活,福伯做的拿手的上百道菜,他基本都吃了个遍。 “再来个西兰花,一碗虾仁蛋羹。”跟进来的老者貌似也跟福伯很熟悉,菜名都是报一半,福伯就知道怎么做的那种。 落座之后,老者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了两打钱,看厚度,应该是两万块,然后又将刚买的瓶子放在桌子上,就那么笑眯眯的看着鸟丝。 “您是这街上的住户吧?我看着您面熟。”确实面熟,并且还不是一般的面熟,这几年,貌似见过这位老者几次,但是他仔细去回想,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倒地从哪里见过。 “呵呵,当然见过,路对过,巷口第二家,刘家裁缝铺,我平时不怎么出门,今天偶尔有兴致去找文三爷打听一些事情,才经过你家门口。” 哦,听到这,鸟丝终于想起来面前的老者是谁了,刘家裁缝铺,近六十年的老字号了。 “不知道您知道这消息是用来干什么的?如果是消息买卖,那么价钱得翻三倍,以后我就不再将这消息卖给别人了。”鸟丝爷爷在世的时候曾经给鸟丝说过一些东西,刘家裁缝铺里的老刘,并不是只要裁缝这一个职业,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消息贩子。这是爷爷说的,但凡透漏给刘裁缝的信息,一定要收钱,不收白不收。 三倍的价格,就是六万块,刘裁缝有些拿不准了,毕竟六万块也不是小数目,让他一下子拿出来,也是有些肉疼。“这样吧,你爷爷或许也给你说过我是干什么的。两万块加提成,以后这消息不论卖出多少钱,给你提三成,怎么样?” 三成,并不多,一般人的分红概念,最少都是一半才正常,不过鸟丝不贪,他没有渠道去卖这个比较冷门的知识,所以这知识放在他手里也是浪费。 拿起桌子上的瓶子,鸟丝说道:“瓶口一指,瓶高三寸六分,里面能放十粒指头肚大小的标准丹药。最次的材质是这种铜质的,更上一层的是纯银质的或者纯金质的,最好的据传是密银所造,不过具体密银长什么样,现在早已失传,我也没见过。”其实鸟丝没有说实话,他是没见过密银,但是他们祖传的手艺里却有提炼密银的方法。此密银非彼秘银,跟玄幻小说中的秘银没半点关系,但是功用却有些相似。其能量的传导性以及对能量的隔绝性能却差不多。密银的提炼很复杂,但是所需要的材料却不算难找,水银,白银,铂金,在古代铂金其实就是白金,因为其质量密度高于白银,但是其特性却跟白银黄金相似,所以古人称其为白金,并且古代开采出来的白金都是黄金的伴生矿。 “具体的功用呢?”仅仅凭借一句话可不值两万块。 鸟丝当然也没准备用这么一句话打发人家。“这种铜瓶并不好做,大小规格倒是不算难,难得是配上一个盖子,盖子的材质要跟瓶子完全一样,纯金属的材质要完全跟瓶口贴合,在没有精密车床的古代,只能靠工匠的纯手工制作。制作并不难,难的是抛光技术,用特殊的动物皮毛,沾一些特殊的油脂,在瓶子的内壁和外壁镀上一层保护膜。”说着还指了指手中铜瓶外壁上那层光晕。“这种镀膜技术很难,一般工匠掌握不了,我也是练习了很多年才练成的,不过只要材料分析透了,以现在的技术,这种镀膜很容易。但是我分析过很多次这种油脂的化学成分,其特性并没有分析成功。银质以及金质的瓶子做工跟这个完全一样,但是抛光所用的材料却完全不同。按照现代的说法就是油脂中特殊的化学成分跟金属材质产生一层抗氧化膜。这种膜的保存时间并不固定,跟保存环境有关。铜质的丹瓶就是处理再好,在太阳下保存一年就完蛋,在水中能保存两年顶天了,如果在阴干的墓室中,保存三五十年也完全可能,如果是潮湿的墓室十年八年就是极限。而金银所打造的丹瓶,经过特殊处理后,保存十年八年那是底线,百年的保质期很正常,老山汉墓之中那个瓶子我爷爷见过,金质的丹瓶,里面是什么丹就不知道了,专业不对口。那个丹瓶是绝对的精品,在阴干的墓室中保存两千年不成问题。” “哦?你们竟然知道那瓶子是什么材质的?” “这不是什么难事,当初我爷爷是去帮忙开银封的。墓室保存完整,断龙石是用银块封住的,这种银质的断龙锁,如果不会解,很容易就会导致整个墓室坍塌,秦墓中这种设置曾经出现过,但是汉墓中却是头次见。额,貌似跑题了,这个消息算是送的,还是说瓶子吧。”鸟丝毕竟还是菜鸟,虽然装大人装的挺像,但是被刘裁缝一句话就套出了另一个消息。 “密银所打造的瓶子,成功率极低,据说顶级匠人打造十个也未必能成一个,并且熔炼过的密银材质就会改变,想要再用,就得再次提炼,很费事,成本极高。以现在的材料标准来说,这种瓶子包含了,高硬度,高韧性,高抗热性能,高抗寒性能,是一种极品的金属材质,据说比纸厚不多少的瓶子,能扛住千斤重物的挤压,所以这种丹瓶又称之为千金瓶,也有另一个说法,就是打造这么一个瓶子最少都要耗费一千斤以上的黄金才行。秦汉时候,一金代表的是一斤黄金而不是后世的一两黄金,这你应该清楚。密银丹瓶的保存底线一百年,极限没数,但是这种瓶子也有弊端,虽然能保证里面的东西千年不腐,但是药性的散失是不可避免的,不过总比金银瓶子强,老山汉墓中出土的那几粒丹药,估价屁用没有了,因为金银质地的丹瓶,能保住其材质不腐已经是极限,想保证药性,纯属痴心妄想。” 刘裁缝很惊讶,他惊讶的并不是鸟丝所说的资料信息,而是经营鸟丝这么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竟然知道如此多的冷门知识。看样子,老鸟后继有人了。“那么,我想知道还有更高端的瓶子么?” “有。”鸟丝回答的很干脆,但是继续说下去他却不知道怎么说了,想了一会,“还有一种传说中的材料,紫金瓶,纯紫金打造的瓶子,如果你想知道紫金的信息,抱歉,我不太清楚。只是知道那种材料打造的容器,不论盛装任何东西,都能保证千年不坏,甚至有个传说如果有足够大的紫金棺材,人睡里面,千年不死都有可能。” “知道金字塔效应么?普通材质打造的金字塔领域保存效果一般,但是如果用金质的框架打造的大型金字塔领域,里面的肉一个星期保鲜。而紫金的瓶子也有同样的效果,上面会刻印上一些奇怪的纹路,里面的保存效果更好,但是迄今为止,谁都没见过实物。” 金字塔效应或许足够冷门,但是对于刘裁缝来说,他却十分清楚,不过有一点他不太清楚的是,金字塔效应具体需要什么材料打造才能发挥最大效用。 “加五千块钱,打造金字塔最好的材料是什么?” 这个问题,鸟丝真知道,但是他却不太敢说,因为里面牵扯的秘密实在是太多了,他也不知道随口的一句话会不会泄露一些不得了的秘密。 看着鸟丝犹豫了,刘裁缝立刻知道,自己开价低了。于是很大方的说道:“价格你随便开,只要值那个价格。” 鸟丝算了算自己需要的资金,于是开出一个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价格。“500万,我就将如何打造能保存尸体一千年不变的方法教给你,这是一个不传之谜,迄今为止,能享受上这种待遇的帝王不超过十个,全世界范围内的。” 或许是鸟丝开价太高,刘裁缝一听到这个价格,立刻就对这秘密没有了任何兴趣,首先他掏不出五百万,其次,他也不是帝王,对于这种秘密,如果没有人求购,他买了就压在手里了。但是对于丹药瓶这种东西,他却能将消息转手就卖出去,毕竟想长时间保存东西的技术也算是高端项目。一般的国家都不去做这方面的研究,就连老米的技术,想保持有机物的活性,也顶天就是十几年,保存粮食最多也就是五十年就基本会开始腐烂。而如果鸟丝所描述的技术如果真的有那么神奇,那么他手中所掌握的这种瓶子打造技术将变得非常非常值钱。 一顿饭吃的很开心,刘裁缝很专业,也很敬业。不该问的问题他一个也不会问,就连旁敲侧击的打听都不去打听。只是跟鸟丝聊了一些他小时候的趣事,增进了两人之间的感情。 而得了一笔意外之财的鸟丝也很开心,正愁着怎么养活那一堆大胃王呢。 第八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两万块钱能买什么?对于鸟丝来说,仅仅只有三大包的药材而已,仅仅野山参这一种东西就价值一万多,并且只有一次性筷子那么粗,形状还是歪七扭八的,只有药性没有型的大路货。就这都还是跟卖药的老板有约定的情况下拿到的不足半价的药材。两万块钱的药材加上各种的食材,打磨成粉状,然后用蒸锅高压蒸制整整一夜。带着足足二十公斤的药材,鸟丝就出门上山了。背着几十公斤东西是不能爬悬崖上山了,只能绕道山的南面大路上山。 鹰巢山,坐落在港城南部的一片小山脉中,说它小,是客气了,因为它只有屁大点的地方,从南面的悬崖上就能望见对面的山脚,东西横向不过两公里,南北的纵向也仅仅只有一点八公里而已。不过它的兄弟山却是座不折不扣的名山,据传那里有座水帘洞,曾经是一只通天彻地的猴子的洞府,而附近山中自古以来也多传有妖怪出没。 鹰巢山很神秘,也很恐怖。因为一般人只要深入到鹰巢山的范围之内,基本上就可以宣布他们死亡了,自古至今,周围的百姓们还没听说过谁进入鹰巢山主峰范围之内还能回来的,甚至整个山上除了一些飞鸟,连走兽都很稀少,兔子进去都别想走出来。 几千年了,自从有文献记载以来,鹰巢山就是个禁区,最近的历史资料是,据说七十年代破四旧的时候曾经有一些红卫兵们不信邪,组织了一百多号人进山,结果有胆子进入主峰的只有四十多人,而这四十多人,进入树林的那一刹那,就失去了踪影,这件事后来被冷却处理了。 而更多人不知道的是,解放军叔叔们也曾经进去过,不过换来的却是非战损两个连,近四百号全副武装的战士进入一片不足方圆两平方公里的地方,却音信全无的结果。自此之后,这座山就被列为了禁区。 禁区,并不是只有这一座山,其实还包括整个山脉,鹰巢山往东,快到海边的地方,有一座孔洞山,山里有一个巨大的溶洞,知道的人不算太多。因为里面有一个军事基地,或者说是一个秘密的工厂。工厂里生产的东西所有人都很熟悉,也很陌生,这就是鸟丝父亲以前所工作的单位,567厂,一个生产常规潜艇的船厂,不过已经停产十好几年了。 早在九十年代初,共和国的09基地出产的核动力潜艇就替代了几乎所有类型的常规潜艇。像567厂这种常规潜艇生产基地,高级技术人员基本被抽调走了,剩下的一些‘半吊子’,虽然对于外人来说还是高级知识分子,但是对于日新月异的武器设计行业,年过半百的他们已经落后太多了,半封闭式的环境,让很多人故步自封,接触不到世界上的新鲜信息,他们的思维也几乎停滞在了那个古老的年代。 八十年代中期,鸟丝的父亲因为在南部战场上‘负伤复员’,安排到了567厂当守卫人员。结果没用了几年刚结婚生子的他就面临了一个艰难的选择,567厂大幅的转制,除了一些高级技术工人和高级设计师,其他的普通技术工人和普通管理人员,全部被留在了这个没有潜艇好生产的厂子里。 毕竟是军工企业,九十年代大开发,由军工企业转型成的普通企业着实过了几个好年,因为他们所生产的压力容器,所能达到的标准全是军工级的。很多特殊的订单让这个厂子几乎又焕发了青春。 可是市场就是市场,他们厂子里全是些老古董,所设计的压力容器虽然够结实,但是其材料价格,生产成本价格远远高于普通的压力容器厂,在市场上毫无竞争力。早期的时候,是因为普通厂家根本生产不出那种超高压的压力容器,所以让他们火了几年,后来随着技术进步,他们逐渐被超越,生产成本比人家高出一倍甚至更多,这怎么生存?用了没有五年,厂子就陷入困境。 一晃眼就是十几年,厂子半死不活的拖着,全厂本来有一千多职工的,现在也只剩下了 二百多号。一个厂子,十年没有加入过一个新人,这可以想象么?而它却真实的发生在了567厂。 而所剩下的,只有一些年龄超过五十多岁的老技工了,普通职工都已经另谋出路了。不过鸟丝却知道,这个厂子里所剩下的那些老职工,都是些精英,在那个年代的精英,经过了十几年的磨砺,他们年轻时候心中的梦想还没有完全破灭,那就是造出共和国最好的常规动力潜艇。 鸟丝知道只要有充足的资金,这些老家伙们或许会给世人一个惊喜也说不定呢。当年从乌克兰弄来的那套秘密图纸,让硕果仅存的几个老设计师呕心沥血的整合出来,经过后期改进设计,弄出来的那个超级怪物,图纸鸟丝都研究好几遍了,可惜可行性太差,交给国家后,被当废纸发了回来,连续三四次之后就被完全废弃了。超级秘密的图纸竟然被当成垃圾,扔进了图书室。这主要是因为这种潜艇,设计造价实在是太高了。超过十亿元的造价,让当时那个年代所有领导都望而却步。 船厂很隐蔽,整个就在山洞里,而相对应的另一个掩护却并不隐蔽,港区的船舶大修厂就在山脚下紧邻海边。几十年以前,这仅仅是这个基地的配套厂家,九十年代改制的时候,这个拥有上千人的配套厂子被分离了出去。谁也没想到,当初只能修修小舢板的厂子,现在竟然成为了一个能生产制造五千吨以上级的中型船坞。而当初是主导单位的潜艇基地竟然成了个吃饭都成问题的鸡肋。 而现在整个基地里也就剩下了只有七十七人,哦,不对,还剩下七十六人而已,唯一的一个安保队长也离职了,等等,这个数字仅仅是活着的人,其实这七十七人都已经超过了六十岁,也都办完了离退休手续,在家中颐养天年。 鸟丝这几年没少来这里,因为这里是他唯一的娱乐场所,别的孩子还在看动画片的时候,他在基地的图书室里看图纸,别的孩子在打球的时候,他在练习射击,没错,他是他老爹一手带出来的。而这里唯一的娱乐活动就是能偶尔打上几枪,从手枪到机关炮,他没少糟蹋子弹。至于子弹的费用,那真不要钱。基地中有整套的生产体系,虽然是微型版的,但是按照五六十年代时候的生产设计要求,装备一艘常规潜艇的轻重武器弹药是必须能生产的。要不然再从别的地方运弹药来装填潜艇,那才扯淡了呢。 按照当初的设计要求,就算外面当掩护和靶子的修船厂被炸的一毛不剩了,基地中储备的生产材料也必须能够制造两艘以上的潜艇秘密出航。甚至现在,泡在油池中的那上万吨的高强度钢材还没生半点锈迹。而这些财富,竟然被上面的领导们给忘的一干二净,也算是奇葩中的奇葩了。 为了维护生产弹药的设备不锈蚀损毁,每两三年,机器都要开动一遍,然后保养一遍,顺便试生产一批弹药,看看规格是否还符合生产标准。基地中,年近八旬的老厂长和他那群老伙计们,竟然还在做着同一个梦。“国家兴许哪天还能用的到我们这些老家伙,机器不能在我们手上毁掉。”而作为唯一一个出入基地,年龄又在四十岁以下的小子,鸟丝被这群老家伙们坑的可是不浅。一个仅仅十岁的孩子,刚刚认字不到三年,会正常说话也不过两年。被一群老家伙锁在屋里,天天给看结构图纸,钢材性能参数,甚至厚达半米的发动机图纸也硬逼着看完才给糖吃。 这还有木有天理啊,确实这也起到一些效果,就跟小孩子学语言有天赋一样,刚刚开始学习的孩子,接受能力如果很强的话,学习能力是可怕的,非常可怕。经过四五年的磨练,现在的鸟丝,随手画出一套微型潜艇的设计图跟玩似的,别的性能不敢保证,只要按照要求制造完成,横跨黄海不成问题的。 港区子弟小学和中学离着船厂并不远,几个路口就到,小学中学每天放学之后,鸟丝唯一的课外活动就是进山看图纸或者进洞打炮,机关炮。 而他们家的鹰巢山,其实就在老宅的后面,老宅子,也就是古玩街是依山而建,后面不远处就是悬崖峭壁,而老街正对着的就是以前的老港口区,新建的大型港口区紧邻着老港区,沿着港口公路,一直绕山而过,就是船厂了,进山的路只有一条,完全是土路,上面还布满了青草。一看就是人烟稀少的地方,当然山里是有秒处的。山里有座道观,但是香火不旺,几年前,这里还只有两个老道姑,最近几年却是来了几个年轻的,道观里供奉的除了三清道尊以外,还有一个很令人意外的真武大帝。 观里有几个小丫头,都是孤儿,可怜的娃儿们一天学都没上过,还好有鸟丝这个大好人,他六年来从小学到高中的所有用过的课本都无偿的捐给观里了。 第九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观里有几个小丫头,都是孤儿,可怜的娃儿们一天学都没上过,还好有鸟丝这个大好人,他六年来从小学到高中的所有用过的课本都无偿的捐给观里了。 咦,小学到中学再到高中毕业,不应该是十二年么?是的,作为一个诡才来说,六年不算多了,鸟丝甚至把大学里的很多东西都学了个门清。至少在生物基因方面的成就,他现在的水平也绝对不会比国内最顶尖的生物学家差半分。 为啥?谁见过生物学家能培植出异种生物的?他能,山里养着几窝虫子和无数的飞禽,飞禽不用鸟丝去喂,它们都是自己觅食的,而虫子就不行了,这个山就是个天然的牢笼,除了鸟类,其他生物许进不许出,虫子也不行哦。 一窝黑背螳螂,黑背螳螂不是关键,虽然这种螳螂比较稀少,但是神州大地上也绝对不算是快要绝种的物种,而真正稀少的是它们肚子里的寄生虫,铁线虫。普通的铁线虫并不罕见,反而是大路货,基本上各地都有这种寄生虫,但是变种的铁线虫就比较难找了,能适应极端寄生条件的极品铁线虫更是少见的很。 黑背螳螂又被称为铁螳螂,因为它们的食谱中基本都是些甲壳类的昆虫,并且特别喜好含金属量超标的昆虫,这样一来,黑背螳螂的后背以及前肢会变得十分坚硬,而喂食了重金属严重超标的蚂蚁以后,鸟丝养的这一窝黑背螳螂战斗力可怕的能让人类崩溃。 由于身体实在是太重了,一个三十公分体长的成年黑背螳螂就重达近一公斤,很可怕吧。仅仅十五只的黑背螳螂小族群就基本统治了整了鹰巢山的昆虫界,自成体系的昆虫小世界在这种恐怖的猎食者面前毫无反抗能力,甚至一些小型的鸟雀也是这些螳螂的捕食对象。它们虽然数量稀少但也是鹰巢山的一霸。 不过一物降一物,如此厉害的家伙碰见变种的铁线虫,也直接给跪了。铁线虫这种寄生虫,其实是鸟丝他们家族中的不传之秘。铁线虫有一种特殊的本事,寄生在昆虫或者生物体内的铁线虫,一旦发育成熟后,会分泌一种特殊的蛋白激素,刺激被寄生生物去寻找一片大水域,然后寄生体会奋不顾身的跳进去,把自己淹死,寄生在其中的铁线虫则从尸体中爬出来产卵,极其微小的卵会随水传播。这种卵很可怕,在极端恶劣的环境下,这些卵还能生存很长时间,基本上被这种卵附身之后,就很难避免被寄生的命运,甲壳类的动物还好,有厚厚的甲壳能抵挡这些寄生卵的入侵。但是粘附在甲壳上的卵却能在很多天甚至很多个星期之内保持活性,吃掉这些昆虫的捕食者们就惨了。 很早以前,鸟丝他们的祖先们并不知道铁线虫分泌出的东西叫什么,他们只是用土方法,用反复蒸馏的高浓度酒浸泡那些已经成熟的铁线虫,从而得到一些透析出的黑油。这种黑油有种非常强大的效果,那就服用以后,他们家的人对于其他生物的思维控制能无限增幅到一种可怕的高度。这其实是那本蛊术秘籍中的招数,主要是用来控制虫子的,但是鸟家的祖先发现,这种东西用来控制鸟类也同样强大,于是一代一代的就传了下来。 不过这过程有些太恶心了,看见一摇一晃的那只黑背螳螂,鸟丝就知道,这家伙肯定已经被寄生了,并且已经到了寄生末期,正是收割的时候。轻轻的走到这只黑背螳螂的身边,拿长长的铁夹子将其夹住,带到山洞里的临时实验室。将这只螳螂钉死在实验台上,这些大个的螳螂很危险的,如果平时健康的时候,鸟丝还能用思维控制着它们,但是被寄生后的螳螂,身体的实际控制者已经变成了铁线虫。 用手术刀轻轻的割开这只螳螂唯一柔软的腹部,里面整条的铁线虫就扭曲的窜了出来。一整只的黑背螳螂,所有的内脏已经被吃的一干二净了,实际上,这只螳螂几天前就已经死了,还能动的原因是整个身体的控制权已经被铁线虫完全剥夺了,由此可见这种寄生虫的可怕了。 用长长的铁镊子将半米多长得铁线虫从螳螂身体里抽出来,然后用特殊的夹子将它的头部夹住,再把身体捋直,拿出米尺一测量,好么,这些小家伙营养跟上以后,个头是越来越大了,这只足足有七十二厘米长,对于变异的铁线虫来说,这家伙绝对是普通人中姚明同学的存在。 拿出一根铁棍,使劲的将固定在实验台上的铁线虫,从上到下碾压了一遍,从铁线虫的尾部挤出来很恶心的内脏以及一些黑褐色的粘液。这里面就含有大量铁线虫的卵,这是留着以后做种的,用玻璃瓶收集起来。 鸟丝就开始收集铁线虫的其他东西了,按照古法,杀死这种虫子以及虫卵其实很简单,用醋泡上一会就行了,正常的哺乳动物胃中含有大量的酸液,一般被吃进哺乳动物腹中的铁线虫卵,很难成活,特别是它们还特别怕热,如果吃了完全加热过的食物,人类是很难感染上这种寄生虫的。但是有些爬行动物和大部分的昆虫体内的酸液就不同了,不是量不够覆盖整个胃部就是酸度不够。而蛇类被寄生的例子就比较特殊了,蛇类的胃酸绝对是所有生物之冠,但是它们被寄生的原因却是因为血液感染。不过蛇类被寄生感染的例子很少,野外最多被寄生的还是虫类,特别是大型虫类。 自古以来有十螳九线一说,其实这是错的,真正的寄生感染比例大概是百分之十,十螳一线的比例还算靠谱,至少鸟丝研究了这么长时间。自然感染比例还没超过百分之十这个线。 将这只奄奄一息的铁线虫扔进50%浓度的盐酸溶液中,仅仅一分钟不到就已经一动不动了。顺便做完清理工作的鸟丝将虫子夹出来,再放进浓度90%以上的酒精溶液中,然后点着酒精灯,加热到85度,十分钟后,将酒精器皿放进自制的离心机上,利用高速离心力,让溶解在酒精中的物质与酒精分离出来,拿长长的针管将沉淀在酒精器皿底部的半油脂溶液抽离出来。然后将溶液再转移到收集瓶中,看着已经收集了近一百毫升的溶液,鸟丝决定进一步进行提炼。 将几种草药分别处理后,鸟丝提取了足足伍佰多毫升的药液。是的提炼中药材,这也是是中西结合了。鸟丝在化学上的成就绝对很可怕,因为他仅仅用了一个多小时,就用满山洞的简陋瓶瓶罐罐提炼出了八种药材中的有效成分,如果这种技术让其他研究中医药的专家们看到,绝对会惊为天人。 其实很难么?鸟丝会告诉你一点都不难,无非是反复实验,找到一种药材的有效化学元素,然后根据这种化学元素的特性进行提炼罢了,所需要的仅仅只是运气和无数次的实验罢了。而对于药性的研究,会让一个精通化学实验的人更容易把握罢了,现在鸟丝能提炼的中药材多达十几种,搁在中药学中,这种技术叫作炮制,无非所用方法不同罢了,有些药材需要高温炮制,有些需要酒精透析,而有些更复杂的需要十几道步骤,鸟丝所需要做的就是把原始的炮制方法简化,用化学实验的方法达到其很长时间才能达到的效果在很短时间内就能完成。 就拿酒精提取来说,有些药物的药性成分是不溶于水的,但是却溶于酒精,按照土法炮制,需要用酒精泡很长时间才行,但是如果将酒精加热到一定温度呢,让药材的溶解性达到最高,然后通过物理方式,或者离心力或者是震荡的方式将这只药性跟酒精分离开,那样提取就更加简单了。当然了,这是一个及其复杂的工程,需要无数次的实验。 将药物的残渣加上一些其他药物,配比后制作成一种糊糊状的药膏,然后把足足一脸盆的药膏放在洞口附近,敲了敲塑料盆。 半分钟的功夫,就见无数的蚂蚁从山洞附近的一些小洞中爬了出来,直奔药膏而去。蚂蚁当然也是变异的,最大的两三厘米长,最小的也有一厘米的身长,在蚂蚁家族中,绝对是大个子。这种蚂蚁很特殊,学名叫什么的都有,但是在蛊虫界,它们的名字却大名鼎鼎,噬金蚁,一种喜好吃含有大量重金属元素的蚂蚁,它们的甲壳及其坚硬,如果被人踩死,里面的内脏会被挤出来,但是它们的甲壳却不会破碎,如同一个铁皮蚂蚁,只会被压扁而已。 这些蚂蚁的牙口很好,普通的钢铁在它们的大牙下面跟面饼差不多,当初用铁盆盛装药材,几分钟后,药材是被吃没了,铁盆也不见了。 当然蚂蚁么,食性很杂的,只吃金属矿物质也不会活下去,还要补充大量的生物蛋白。在整个鹰巢山的迷谷中,它们是另外一霸,不过却是最弱小的一霸,螳螂也捕食它们,有些鸟雀也捕食它们。当然普通的鸟雀只能是它们的食物,现在整个谷中也只剩下一只鸟能拿它们当糖豆吃。 第十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一只小小的金丝雀,但绝对不普通的金丝雀,上古异种窜天阙,又叫窜天雀,当初那颗鸟蛋只有花生大小,也不知道鸟丝他老爹的本命鹰从哪个犄角旮旯找来的,还不满月的小鸟丝一把就攥在了小手中,这一攥就是三年,闹得鸟丝他老爹还以为这孩子天生左手残疾呢,谁想到三年之后,里面竟然孵化一只秃毛的小鸟,几个月后小雀儿张大了,从外形上看,跟普通的金丝雀没太大区别,也就是浑身上下的金毛很扎眼,闪亮的跟真金一样,甚至在阳光下还闪闪的反光。不过体型上就跟金丝雀差多了,普通的金丝雀能长到六七厘米长,甚至十厘米长得金丝雀也不罕见,而这小家伙,十几年了,竟然只长到两厘米的身长,比颗大花生还小,于是鸟丝就给它取名花生。 花生很奇怪,因为它绝对是超脱现代生物学的存在,别看外形跟鸟差不多,内在却绝对不同,为啥?哪只鸟能长出三层喙?每层还都是锯齿状的,跟恐龙一样的层层叠叠的密集牙齿,用钳子都掐不断的噬金蚁,在它嘴里,就是糖豆。而花生捕食大型猎物的时候更奇葩,整个流线型的身体就是一颗高能穿甲弹,尖尖的喙比箭头还锋利,连续穿梭在猎物的身体里。 一只足有五厘米长短的兵蚁冲着花生张牙舞爪,这个该死的鸟类又来猎杀同类了,以它那微弱的智慧根本就没有仇恨这个概念,只是感觉到了本能的危险,从而亮出自己有力的大牙来展示自己的强大。 可是这没任何效果,反而加速了它的灭亡,花生在零点五秒之内就穿过了十几米的距离,瞬间就将张牙舞爪示威的兵蚁给来了个准确爆头,额,确切的说是脑袋被门板夹了。整个脑袋连着大牙被花生咬的粉碎,半分钟不到,比花生体型大了一倍还多的蚂蚁竟然被它完整的吃进了肚子里,场景诡异的让鸟丝根本无法理解。 说实话,这现象鸟丝想了很长时间也没想明白,而看见鸟丝那迷惑又带着一丝杀意的眼神,花生吓得浑身一哆嗦,摆了摆羽毛,瞬间窜出洞外去当大王去了。是的,所有鸟类中体型最小的花生,却是整个山中所有猛禽的老大,就连翼展宽达五米多的黑翎雕都甘拜下风。 而山中的鸟类早就知道老大来了一样,献出了各种各样的食物,是的,这些家伙们就是在上贡,给它们的王上贡。 提炼完药液的鸟丝并没有停手,而是继续复杂的萃取流程,因为所得到的药液并不是最终的产物,其实是两种药物的混合体,真真对控制生物有用的物质很难提炼,鸟丝足足花费了三个多小时才最终提炼出了两个小瓶。一个多一个少,多的那个足足有5毫升那么多,是的真的只有那么多。而少的那个连1毫升都不够。 看了看这不到1毫升的透明溶液,鸟丝不禁咽了口唾液,太珍贵了,这种东西绝对不能曝光的,如果曝光之后,绝对会引起整个人类生物学的超级地震。 因为就这么不起眼的一丁点溶液,能让鸟丝的精神力大幅度的增长,人的精神力其实是个很神秘的学问,无数的生物学家研究一生也说不出个所以然,鸟丝当然也没那本事解释清楚,但是鸟丝心底里却有自己的评定标准。 当然很多人会质疑,精神力真的存在么?鸟丝记得他的高中生物老师曾经给他的解释,人是怎么运动的? 鸟丝:“当然是靠肌肉提供的动力运动的了。” 老师:“那么是什么力量让肌肉运动的?” 鸟丝:“神经发射运动的指令给肌肉,然后肌肉收缩了。” 老师:“那么神经发射的指令是什么?” 鸟丝:“脑电波。” 老师:“是的,这就是生物学的解释,但是脑电波是从哪里来的呢?” 鸟丝:“当然是大脑了。” 老师:“大脑又是怎么产生脑电波的?” 鸟丝:“这……老师我真不知道。” 老师:“其实也好解释,是灵魂,只有灵魂才能发出指令让身体去运动,而灵魂所能发出指令的强度就是所谓的精神力强度,好吧,给你解释太多你也接受不了,下课后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可以来实验室找我,正好我需要个实验助手。” 这个老师就是鸟丝生物学的启蒙老师,国内某大学的博士生导师,在世界生物学界也算是大名鼎鼎的大拿了,可是最近这些年,这个生物学的教授不去研究生物结构,反而转向去研究什么灵魂,这让他所在大学校长实在忍受不了,最终将其解职了。还好,生他养他的家乡并没有摒弃他这个迷途的学者,港城最高学府,1中的校长,曾经他的学生将其高薪聘请进学校,教一群高中生生物的同时,还能自费搞出个简陋的生物实验室。 被现实打败的教授并没有一蹶不振,反而用研究的课余时间带出了鸟丝这么个变态学生,并且还带着鸟丝给海城唯一的制药厂改进了十几个中草药配方,当然他只负责药效成分的运算,所有的实验部分全部交给了当时只有十三岁的鸟丝。 炼废了无数炉的药材之后,鸟丝这个菜鸟却成了中草药提炼中绝对顶级的存在。 但是悲剧的人生并没有让这个教授休舔伤口的机会,一次“意外”,鸟丝带来的几条寄生虫被教授发现了,经过粗糙无比的提炼手法,提炼出来的药剂效果惊人,而经过教授改进了十几次以后,提炼流程彻底完善后,所提炼出来的这种药剂彻底改变了教授对于现代生物学的认知。 当然这仅仅是悲剧的开始,也是悲剧的结束,这种研究成果并没有被公布出去,教授就意外身死。这真是意外,鸟丝真心没想害死教授,提炼出来的药剂,鸟丝口服两次,注射两次,效果比他们鸟家祖传的方子好出十倍不止。 精神力提升的效果虽然无法体现出来,但是其提神的效果却十分惊人,跟二战时研究出的神经毒气不同,这种药剂的提神效果完全没有副作用(才怪),而且对脑力的开发还有极强的增进效果,至少注射药剂后的七十二小时后,鸟丝没有任何的疲惫感,学习能力更是跟开挂了一样达到过目不忘的效果。任谁都无法相信,一个普通的高中生,英语都学的很一般,而在七十二小时之内竟然完全学会了德语,又一个七十二小时,英语和西班牙语也完全的学会这么逆天的事情竟然发生了。 至于教授怎么死的?累死的,精神上虽然不怕累,但是内脏却需要休息的,高强度的脑力活动,消耗的可不仅仅是脑细胞,身体的消耗也绝对不小,而教授那亏虚的身体根本就没法跟从小就在鹰巢中长大,身体素质堪比禽兽的鸟丝相比了。连续注射三次之后,教授因为心率衰竭,竟然死在了课堂上。好吧,好歹也算是得了个因公殉职。 鸟丝虽然很伤心,但是也很开心,至少心中那块举起的石头终于放下了,害怕教授将科研成果公布出去,他们鸟家的秘密将无从隐瞒,有些时候,他甚至升起了杀人灭口的心思,当然,如果说教授连续注射这种药剂没有他的影子,那也说不过去,鸟丝从小服用这种增长精神力的药剂,智商绝对超过正常人,他很了解自己的身体素质,别说同年龄段的学生,就算是现在身体素质最好的运动员,也绝对比不上风霜打熬过的钢筋铁骨。至少在内脏抗打击力度上,因为练习飞行从几十米高崖上掉下去好几次的鸟丝绝对是最耐摔的人类,没有之一。当然,鸟丝最终也没长出翅膀,飞翔更是扯淡。行为像鸟,并不意味着真的变成鸟,这在他接触人类社会之后才真正理解。 也可以说,教授是他生生耗死的。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教授好像早就猜到有这么一天,提前两天就写好了遗嘱,所有他自费购买的实验器材都转交给鸟丝了,而他那高达半米多的论文稿纸,也是鸟丝的了,甚至是最珍贵的遗产。 超凡的精神力爆发让一个生物学博士生导师也爆发了一把,很多生物学上难解的难题迎刃而解,二百多个小时的研究成果造就了无数的奇迹,甚至人类基因图谱的补全以及改进成果,在那密密麻麻的几千页稿纸上混乱的一塌糊涂,也只有已经习惯了教授混乱解算的鸟丝才能真正看懂这些东西。 但是鸟丝现在的学问不够,他所能接触到的最高生物学理论也仅仅只限于大学专科的层次,更高层次的生物学理论他根本就没学过,所以教授留下的很多草稿纸他完全看不懂。 说到草稿纸,鸟丝又翻开那藏在角落中硕大的纸箱子。 第十一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说到草稿纸,鸟丝又翻开那藏在角落中硕大的纸箱子。 纸箱的最上面有两封信,一封是给鸟丝的,如他所想,教授在研究的最末期的时候已经感觉到大限将至,对于鸟丝的人生,他也做好了安排。 国内的大学就别想了,因为他们根本容不下鸟丝这么个异类,就算是少年天才班也不会留下这个可以徒手拆墙的异类,看到这,鸟丝很郁闷,我靠,不就是演示了次大力鹰爪功么,至于这么大仇恨么? 他建议鸟丝去耶鲁大学读生物学专业,以鸟丝的实际动手能力,不光全额奖学金跑不掉,就连生物实验室的助理津贴也绝对不成问题。甚至连鸟丝以后的坑他都给挖好了,几个学术成果关键性的破解方法,他提出了模糊理论,甚至破解流程都做了简单介绍,但是真正的流程却全都留给了鸟丝,想得到这些成果,等鸟丝去解谜吧,他那特殊的演算流程除了鸟丝,别人还真心看不明白。就算得到那箱子草稿纸,也同废纸差不多。 可是他想错了,鸟丝不是那种功利性很强的人,对于这个研究秘密他巴不得藏在肚子里,闷声发大财的想法是祖传的,改都改不掉。至于对于世界的贡献啥的,见鬼去吧,他才不管他手中那些研究成果会对生物界造成多大的变革呢。 两种药剂,鸟丝注射其中少的那种之后,舒爽的躺在躺椅上不愿动哪怕一根小指头了,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舒爽之后,他进入了七十二小时亢奋期。研究生物学的,甚至主攻生物化学的,配比出些特殊药物简直不要太简单,但是根据书上的介绍,鸟丝知道,他手中提纯的这种药剂一旦沦为特殊药剂,其价值恐怕能让所有特殊药品都被打入冷宫,除了对身体的负担,完全没有其他副作用,甚至对人类的学习和研究还能超大幅度的增强,每毫升卖一千万绝对轻松,啥RMB,咱说的是英镑。 或许也正是知道这种效果后,经过亲身论证,教授才不敢透漏出哪怕半点消息。 剩下的另一种药剂,鸟丝加入一些玉米粉,经过五十倍的稀释,做成一些小药丸,这些东西喂食给他的宠物们,效果大打折扣,但是其中促进控制力的成分却能让这些小家伙们对鸟丝生不出任何反抗能力。 不需要语言,仅仅凭借精神力,鸟丝就能控制他手下的所有小家伙,特别是地底下那只肥娘。 见过三十厘米长的蚂蚁么?虽然是个蚁后,但是仅仅前半身就长达近十厘米的蚁后也大的有些夸张。 拿出几个制作好的药丸,放在蚂蚁洞口,仅仅不到半分钟,就窜出十几只强壮的兵蚁,夹起药丸飞速的往回跑。看着这些近十厘米长的兵蚁,绝对是蚁后内卫。就算是花生碰见这些家伙,也妥妥的只有落跑的份。 对于蚂蚁,鸟丝也有研究,废话,从小养的这窝蚂蚁,他想不研究都难。很多学者都说蚂蚁是通过信息素连接的,鸟丝会告诉他们,这纯粹是胡扯。信息素能传播几十米么?肯定不能。其实蚂蚁们真正的联系方式是脑电波,母虫,也就是蚁后是整个族群的脑电波主机,其他所有的蚂蚁都是分机,而有些大族群中,蚁后仅仅只控制数量有限的兵蚁和大型工蚁,她们并不直接控制最底层的工蚁,因为那信息量实在是太大了,经过几年的研究,鸟丝发现,蚂蚁的族群最多只会进化到三级结构,也就蚁后-兵蚁-工蚁,根本就不会再出现四级结构这一说,甚至一些小一些的蚁群部落,只有两级结构,即蚁后直接控制所有的工蚁和兵蚁。 这里是指的控制,而不是指挥,一个完全的蚁群,蚁后的控制是完全版的,哪怕她让一个工蚁随时将旁边的工蚁甚至工蚁自己咬死,那个工蚁也绝对不会出现反抗的情况,而当这个蚁群逐渐扩大后,蚁后的精神力逐渐不能控制蚁群了,只能退而求其次的控制兵蚁以及工蚁头目,但是这种控制力就大幅下降了,底层工蚁们对于蚁后的命令很模糊,甚至有些情况下会出现工蚁暴动,将蚁后咬死的情况,这在一个完全版的蚁群中是绝对不会出现的。 当蚁群在适宜的环境下逐渐壮大之后,蚁后也会变得逐渐强大,当蚁后的营养以及供给达不到进化标准的时候,蚁后就会逐渐被不断扩容的蚁群所淘汰,最终发生工蚁咬死蚁后的情况也就不足为奇了。 但是这个情况在服用了鸟丝提炼后的药剂之后,就将再也不会发生了,同一只蚁后,蜕化了三次,这在昆虫界简直就是奇迹。 这里要介绍一下蚁后的蜕化,大多数情况下,一个蚁群的蚁后一生也就最初的那一次交尾之后就不断在产卵,自她以下,基本上所有的这一窝蚂蚁都是兄弟姐妹,还是同胞的。 等所有受精卵产完之后,如果蚁后不能将下半身的产卵机构脱离身体,那么它将死去,再也产不出卵的蚁后如果精神力还不足,被工蚁们咬死就成了必然。新的蚁后也将从最后一批卵中产生。 而经过蜕壳后的蚁后,会重新长出新的生殖以及交尾器官,从新受精之后的蚁后会继续发展上一个族群。所以说,碰见超级蚁群,那么妥妥的,蚁群中有一只蜕变了一次甚至多次的蚁后。 而鸟丝家里这窝噬金蚁,绝对是另类中的另类,这个蚁后已经十年没死了,蜕化都三次了,甚至第四次的蜕化也在进行中,因为最近蚁群的数量在急剧减少。 鸟吃,虫吃,每天蚁群的数量都在减少,食物又很匮乏,所以以前接近十几万只的族群,现在竟然只剩下快不到十万的数量了。但是数量减少的同时,质量也在急剧增加,以前,两厘米以上的噬金蚁都不多,现在竟然进化出了接近十厘米长的兵蚁,这进化的速度简直跟气吹差不啊。 要知道,蚂蚁是自几千万年前就已经进化成熟的族群,这么多年来,基本就没变过,为了适应环境,它们不断的进化体型的大小,但是整体的身体结构却很少有变异的,但是像现在,几乎所有兵蚁都进化出了翅膀,就很令人吃惊了,经过几次解剖,鸟丝发现,长出翅膀的兵蚁虽然因为体重的关系根本就飞不起来,但是它们却是跟工蚁一样的生理结构,也就是说它们都雌性蚂蚁,按照蚂蚁的正常发展,只有雄性的蚂蚁和蚁后才会进化出翅膀的,其他蚂蚁没有进化出翅膀的特例。 但是这窝蚂蚁不同,几乎所有的兵蚁都进化出了金灿灿的翅膀,当然了长年吞噬金属的蚂蚁们实在是太重了,飞行基本跟它们无缘,除非它们的力量进化到可以带着几百克身体飞起来的程度,按照推重比来算,也就是说,用老鹰的翅膀带起大象的身体。那煽动频率绝对能让所有生物崩溃。 跟蚁后控制工蚁和兵蚁一样,鸟丝的精神链接中有那么一个精神力团,代表的就是地下的那只蚁后,如同感应自己的手指一样,鸟丝无形中就能感应到它,也如果控制手指一般,只要潜意识里需要它做什么,它就只能做什么,这就是精神力控制的奥妙,一切控制都发生在无形中。 就如同你想动动手指一样,你需要脑子里去想我要动手指么?不需要,只要你潜意识里要手指动起来,只要它还能动,它就会按照你的意志动起来。而没有传输神经链接的身体部位,你就是怎么想让它动,它都动不了,比如头发。 鸟丝会说,那是扯淡。 不能让头发动起来,那是你精神力强度不够,只能通过传输神经传输,当你精神力强度够强的时候,别说头发了,不是你身体的部位也能被你精神力影响,比如鸟丝面前这张纸片。 传说中的精神力移动物体,并不是不能实现,只是正常人的精神控制力差的太远罢了。当然在人类庞大的人口基数面前,变异者并不少见,哪怕十万人中才有一个变种呢,七十亿人中这种人简直不要太多。 如果一个普通人类的精神力指数是1的话,按照教授的研究,能使用精神力控制物体移动的精神力,至少也得达到10才成。而精神力强度跟智商并没有直接关系,哪怕一个傻子呢,有可能他的精神力强度都可能超过10点。而根据教授的研究,能促进精神力开发的两个因素,一个是肉体的强大,一个是药物的刺激。 打个比方说,一个运动员的精神力绝对比一个四肢五体不勤的宅男要强的多,精神力最直接的体现:意志力上也天差地别。 而另一种情况,嗑药后的人精神力也要比正常人强很多,因为他们对外界的感知甚至能产生幻觉。 其实鸟丝还想说,另外一种情况也是存在的,那就是长期的段炼,射击运动员和狙击手的精神力也要比普通人强很多,他们的注意力高度集中的同时就是在锻炼精神力。 第十二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进山三天,鸟丝也失去联系三天,鹰巢山特殊的地质结构,纯天然的阵法不仅能让人产生方向感的错觉,就连电磁波也是会被屏蔽的。所以除了卫星电话,普通的手机根本就不可能有信号,并且卫星电话有信号的地方仅仅只在鹰巢的最中央,方圆不过五个平米而已。这三天,鸟丝不仅仅将教授所研究出的东西整理了出来,还将山里的垃圾收集了一下。一些用不上的废旧材料都扔到了噬金蚁洞前的空地上。 其实很早以前整个鹰巢山就已经被收拾干净了,几千年的积攒,屁大的鹰巢山中足足积攒了不下万具尸骨,鬼藤之下说是人间地狱也毫不夸张,自小就见惯了遍地白骨的鸟丝对这些东西真的没什么感觉了。但是这么些年下来,鹰巢山也积攒下来一些东西,各种奇怪的兵器铠甲,直到现代的机枪大炮,鬼子的迫击炮和大名鼎鼎的75山炮也足足有四五门之多,不过可惜都已经锈蚀的不成样子了。以前为了安全,这些兵器铠甲之类的铁器都收集到山壁中的山洞中了。 自从鸟丝养出这么一窝噬金蚁之后,短短的十年时间,整个鹰巢山的地下矿藏被其吃的一干二净,山洞中的金属物品也大部分拿来喂食这些噬金蚁了,而这次喂食是最后一批了,山洞中的东西已经一丝不剩了,金银倒是还有一些,但是银子也不过一斤,金子更是只有二两。以前倒是有一些,家败落的时候被爷爷拿出去救命了。 一切规整妥当,鸟丝就准备下山了,反正现在不上学了,鸟丝的作息也没人管了,早些晚些都没关系。 可就在鸟丝准备下山的时候,蚁后那里突然传来一个奇怪的信息。她发现了一个很了不起的存在。她而不是它,因为这个已经十几岁的蚂蚁已经产生了自我意识,其智力水平如果不算识字等文化知识的话,绝对能达到六岁孩子的水平,对于是非黑白,已经有了比较初步的认识,自从听过鸟丝讲解几次语文课本之后,她的语文水平急速增长,连了不起的存在这种形容方式都能通过意念来传达给鸟丝了。 蚁后对于鸟丝是不会撒谎的,鸟丝顺着蚁洞就走了进去。是的,专为鸟丝挖空山壁而建造的大型蚁洞。 等鸟丝感觉足足走了近百米之后,他也发现了一个了不起的存在。 一个蛋,一个金蛋,以前这个地方他知道,这是整个鹰巢山的正中间,蚁后几年前派工蚁挖到这里时,找到一大块的金属矿藏,其中金银铜铁什么材料都有,但是含量又都不算高。好在有很大一坨,噬金蚁们就在这附近大吃特吃,几年下来,竟然吃出这么个金蛋。 “黄金的么?”鸟丝通过意念问道。 “不是,未知元素,大兵们都咬不动。工蚁们说,这是卵。因为负责孵化的工蚁从里面闻到了生命的气息。” 对于金属的材质,蚁后虽然说不出来,但是却知道的一清二楚,至少元素周期表上的金属以及非气态元素她都能背下来,这当然也是鸟丝教的。他还教会蚁后,黄金白银之类的贵重金属,吃完以后不要全部消化,提纯之后排出体外,收集了好卖钱,要不然淬体的药物可就无处着落了。 养这么一窝蚂蚁和山上的几只小鹰,单单仅药材一项开支就足够压塌一个家庭。当然这些药材也不是非喂不可。不过对于正在生长期的它们来说,鸟丝提供的药材可以让它们的进化更加完全,也更加快速。 卵? 鸟丝突然想到一个传说,传说中,这座鹰巢山是一只巨鹰所孵化幼崽的地方,当时鸟丝还嗤之以鼻,那得多大的鹰啊,不过现在想来,这也未必不是真的。 为什么几千年来,鹰类的猛禽特别喜欢这个地方,周围千里之内,但凡能飞动的猛禽,一生之中总是会来这里住一次才甘心,特别是一些老鹰,死都要死在这个地方。 当初鸟丝曾经问过一些开了灵智的鹰,它们也说不出为什么,只是单纯的喜欢这里,喜欢这里的气息,但是这种气息只适合猛禽类的鸟儿,杂食性的鸟类对这里所散发出的气息只有畏惧而没有欣喜。就算是鸟丝他老爸的本命鹰给鸟丝抓来无数的鸟类,最终留在这里还能生活下去的除了几只鹰类也就只有花生这个不算鹰的纯肉食者,而偏偏花生这个鹰巢山中体型最小的家伙,却成了整个鹰巢山中的无冕之王。因为谁都打不过它。 不是没有老鹰挑衅过它,不过下场都比较凄惨罢了,骨断筋折算是轻的,因此命丧鸟口的也有好几个了。 花生并没有飞远,鸟丝给它发了个信号,五秒钟后,相隔半里之外的花生就已经飞到了他面前,虽然刻意的压低了速度,但是它所带起的音啸声还是有些刺耳。 看到花生之后,温柔的趴在鸟丝脚边的蚁后吓得一哆嗦,本能的一群兵蚁就将她围了起来,而无数的工蚁则赶紧将爬行都费力的蚁后轻轻的抬到一边。 但是花生却根本顾不上这个老冤家,它看到金蛋的第一时间就愣在了当场,大米粒大的眼睛恨不得瞪出来。 “这里面有坏鸟,很坏很坏的鸟,我记得它们,我的骨头里记得它们,它们整个族群都是坏鸟。…………………………” 花生的年龄比蚁后都大,它是鸟丝攥在手里中孵化的,当初年仅一岁的鸟丝看见还是蛋的花生时,二话没说,一把抓起来就再也没松手,整整三年,鸟丝手里豆粒大的鸟蛋终于孵化出了花生。 不过花生的智力发育比较慢,十几年下来,它的智力水平还赶不上一个三岁的孩子,虽然学会了通过思维用人类的语气表达,但是表达出来的东西却有些让鸟丝摸不到头脑。让它做个一加一,它能给你叼四个豆。 “你还骨子里,你是我看着长大的,你根本就没见过这东西好不好,我是让你啄两下试试,看看能打开不。”鸟丝也是对花生无语了。 “能打开,坏鸟在里面好长时间了,坏鸟也想出来,不过我就不放他出来,它们家都是坏蛋,它们全家都是坏蛋,它出来了,我们家就不好了。” 坏鸟?刚出生的鸟能有多坏?鸟丝无从想象。但是他还是决定让花生给弄开看看,据传这鹰巢山的主人曾经是大名鼎鼎的金翅大鹏鸟啊。这如果真是个金翅大鹏鸟,那自己岂不是赚大发了。鸟丝在幻想着如果能将金翅大鹏鸟共生,那将是个什么情况。几千年的寿命啊。 嗯,富贵惑人心,在长生的诱惑面前,鸟丝并没有抵挡多久。 一脸苦像的花生跟鸟丝是共生关系的本命鸟,它完全无法反抗鸟丝的坚定命令。 叮叮当当的半天功夫,花生果然不负“众望”的将蛋壳整个凿开了。 好吧,面积绝对不算小的山洞里密密麻麻的堆积了十万多只蚂蚁,最小的都有花生那么大。它们是来给蚁后站场子的。 说实话,鸟丝看着这场景都有些浑身起鸡皮疙瘩,在这种狭窄环境下,被一堆坚硬似铁的蚂蚁围住,后果么………… 明确告诉你,骨头都不带剩的,这些小家伙啃一门75山炮也仅仅只用一分钟。当然,对于高密度的钢材,消化起来就有些费劲了。 重重的将足足几百斤重的蛋壳上半部分推掉,露出了蛋壳里面的情形。 好么废了几小时的功夫里面竟然只有一只死鸟。 “没死,坏鸟死不了,我也就杀不死坏鸟,如果能杀死坏鸟,我绝对嘴下不留鸟。”花生开始抗议了。 没死?连心跳都没有,这叫没死? “咕咚……咚……”仿佛为了回应鸟丝,蛋中的生命反抗似的想起了一声震耳欲聋的心跳声,吓的洞里的所有生灵都一哆嗦。 好么,这么响的心跳声,也是给跪了。既然没死,那么就有希望。 “吾愿意以灵魂起誓,愿汝与吾生命共享,灵魂连结,此生不改。汝可愿意?”很简单的一段灵魂誓言,当然不是用嘴说出来的,而是用灵魂说出来的。 灵魂怎么说话?很难至少正常人做不到,只有可以用灵魂发出共鸣的巫师可以。而很不巧,鸟家祖先进中原之时曾经得到过一个造化,那就是学会了蛊术,蛊术脱胎于巫术,很古老的一个职业,而巫们的看家本领就是通过灵魂沟通天地。只要灵魂保持足够的野性,沟通天地貌似也不是很难。 至少鸟家几百年来几乎代代都有能做到这一点的传人出现,所以蛊巫这门本事也就这么一代代的传了下来。灵魂连结,巫术中比较初级的技术,主要是巫们用来控制那些强大妖兽的手段,代价很简单,共生关系而已。******不分彼此,兽分担给人力量以及寿命,而人类分享给兽类智慧。虽然开启灵智的兽类并不罕见,但是想达到智者的程度,那路可长了。与人类共享智慧绝对是捷径中的捷径,唯一需要担心的是脆弱的人类会被干掉罢了。 第十三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这也是巫术中的介绍,至于巫的传承,遍及华夏大地,鸟丝几年前就曾经碰见过一个别的派系的古巫传人。跟他生活过一段时间之后,两人都不尽感慨对方的强大。 同意,当然是同意了,已经快要死掉的生灵毫不犹豫的就同意了鸟丝的灵魂连结。 恐怖的吸力充斥着整个空间,鸟丝身上那不多的生命力几乎瞬间就被抽空,一人一蛋之间产生一道白色的雾气通道,鸟丝的头发从黑色几乎在十几秒钟之内就从黑变白。 该死,这个生命体根本就已经是强弩之末了,近万年的生命力都快耗光了,这得多么悲剧啊,自己要死在这里了。 灵魂连结,想连结之前要平衡的,比如两个瓶子,两个瓶子里的水要保持一个平面才行的。如果一个是瓶子一个是缸,那么瓶子无疑赚大了。缸得灌满多少瓶子啊,鸟丝也是这么想的。可谁成想,这竟然是个空缸。 自己这半瓶子竟然要去灌满整个缸底,好吧,这根本就不是缸,这是个湖。可以想象下一瓶子水浇到几近干涸的湖底是什么情况。 同样的,跟鸟丝灵魂连结的另一个家伙也不好过。花生无疑是上古异种,对于鸟丝这个瓶子来说,它绝对是个缸的存在,或者说它绝对是一片池塘。这也是鸟丝无论怎么服用或者注射促进精神了开发的药剂都不会猝死的原因。而教授仅仅只是注射了三次,那微薄的生命力就被消耗一空。 其实这种药剂根本就不是什么灵丹妙药,根本就是透支生命力的致命毒药。直到现在,鸟丝才感觉到这种生命力完全透支的虚弱感。 实在是太无力了,连动小指的力量都没有了。 就在这个时候,花生身体里也窜出一股白雾,迅速补充着鸟丝不断流失的生命力。 然并卵。 如果鸟丝能活100年,就算他的HP是100上限的话,花生的HP至少是5000,灵魂连结之后,鸟丝少多少,花生那里就能补多少,直到双方都HP见底。 而这个蛋的HP,往少处说,也至少是100万打底。用万,这个差距究竟有多大,可以去想象了。死的不怨,鸟丝对于自己的愚蠢做出了最终评价。 而就在鸟丝和花生都快干枯的时候,突然异变发生,一个未知的灵魂插入了进来。“主人,我也愿意生命共享,灵魂连结。” 这个洞里没有其他人,只有一窝蚂蚁,而产生灵智的蚂蚁只有一个,蚁后。 没有丝毫的犹豫,鸟丝很快就同意了这个请求,因为他已经感觉到大限将至,生命的最后时刻很悲剧,那种无力感会让所有人绝望。万丈深渊中,哪怕一丝救命的稻草都是好的。虽然他心里清楚,就算加上蚁后那几十年的生命,也绝对不会有什么改观。 可就在蚁后的灵魂连结上鸟丝之后,异变又起,整个山洞中的蚁群开始骚动,无数的噬金蚁拼命的冲向那颗破损的蛋壳,或者说是那里面的坏鸟。 蚁后生命力是不多,但是她有无数的小弟,庞大的蚁群,超过十万的数量,铺在地上,密密麻麻的能铺满整个足球场,可是这么多的蚂蚁却义无反顾的冲上去送死。 蚁后是有灵魂的,她的灵魂很孤单,但又不孤单,因为她有无数的手下,虽然这么多的手下并没有灵智,但是跟她心血连结的感觉还是有的,只要离得近了,死的任何一个工蚁她都能感知到,而她一旦有危险,所有在她附近的工蚁也能感知到。 蚂蚁大军的送死行为彻底拯救了鸟丝以及这个山洞中的所有开了灵智的生物。 噬金蚁是变种蚂蚁,比较于普通蚂蚁它们的基因更加强大,普通蚂蚁能活个六七年,而它们这群噬金蚁,工蚁都能活十几年,特别是蚁后身边的近卫兵蚁们各个都已经活了十几年了,工蚁更新了一两波了,兵蚁们却没死多少。按照现在它们的生命活力,工蚁活个十四五年应该不成问题,至于蚁后的生命力,至今为止,充沛的很,再活百年应该够了,也就是说她的生命力比鸟丝都要长,但是生命力的本源并不以你活多少年就多的,更多的还是要结合着你所拥有的身体强大程度,一头大象的生命力虽然也只有不到百年,但是其生命力的总和绝对超过一窝蚂蚁的生命力总和,十万多只噬金蚁的生命力看似很多,但是真正扑进鸟丝这个生命漩涡,也仅仅只是掀起了一个浪花而已。 不过就这是个浪花却救了大家的命。当最后一队最强壮的兵蚁冲进漩涡之后,鸟丝身上的压力顿时一轻,所有的吸力都不见了。 从坏鸟身上开始反哺吸收的部分生命力,灵魂连结的好处就是平衡,搭上了十万多只蚂蚁的小命,现在鸟丝,花生,坏鸟以及蚁后身上的生命力被完全平均了开来,谁也不多谁也不少,虽然具体的数值无法用感觉来计算,但是根据巫术的经验,鸟丝能感觉到,跟当时大限将至不同,现在他的生命,如果不出意外,再活一两百年应该很轻松。 于此同时,花生和坏鸟就郁闷了,它们本来绵长的生命,被瞬间缩短,花生还好,貌似已经算是身体长成了,坏鸟就郁闷了,按照它现在能活的生命来计算,它恐怕连幼年期都活不完就得嗝屁。 事实证明,刚收的这个小弟并不安稳,逐渐苏醒的身体完全处于本能状态,就开始吃了起来,先是身体旁边的蛋壳。 这个鸟丝知道,有些鹰类也是如此,出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蛋壳吃掉,这些孵化它们的蛋壳中含有很多它们身体所需要的营养。 但是那坚硬的蛋壳真想不明白是怎么被它们咬碎的,嘎巴嘎巴嚼的那叫一个起劲。 它们? 我去,花生,这不是你的蛋壳,你怎么也吃起来了? “嗯,好吃,真好吃,比我自己的蛋壳还好吃。” 不过体型不占优势的花生吃东西的速度当然也不占优势,它盯着掉在地上的另一小半蛋壳吃的,而坏鸟则盯着自己身下的蛋壳吃的。 花生还没吃掉三分之一呢,坏鸟已经吃完了,于是冲过去就对着花生又啄又抓,它完全没学过语言以及表达方式,就连鸟语都不会一句,只是无意义的嘎嘎乱叫,但是意思很明白,这蛋壳是我的,你的不能吃的干活。 刚开始还有些担心坏鸟吃亏的鸟丝有些惊讶,刚刚出生的坏鸟虽然体型比花生大了百倍,但是花生的战斗力他可是一清二楚,别说坏鸟这半大的鹰犊子了,就是真正的大鹏鸟碰见花生,也得给跪了,眼球的速度根本就跟不上,更别提防御那变态的穿透力了。 可是就这么霸道的花生,愣是被毛都没干透的坏鸟给一翅膀拍了出去,身体坚硬似铁的花生愣是被砸进了坚硬的石质山洞中。力量大的太出人意料了。 如果真的是上古异种金翅大鹏鸟的话,这应该也说的过去。身为一个业余巫师的鸟丝他也是研究过一些上古传说的,至少网上能扒拉到的资料他都研究过,甚至金陵图书馆的藏书他也专门去研究过几天。 据传上古异兽的幼崽们,一出生就有通天彻地之能,至少山中的狮子老虎是根本无法伤到它们。 想想也是,上古异兽们本来就生育困难,生个孩子再一不注意被些小猫小狗的给咬死,那就真见了鬼了。哦,不对是日了啸天了。好吧,啸天犬这个物种真心是有,不过它在巫的世界中可不是二郎神的宠物,而是吞天食月的天狗。 打住,以上纯属扯淡,要相信科学,至少鸟丝是这么认为的,啥天狗食月啊,根本就是月食好吧。 作为一个巫的传人,竟然开始研究科学,摒弃传说,这套路有些不对劲啊。 山中的日月过的很慢,有了个拖油瓶,鸟丝本来的下山计划也打乱了。 本着废物利用的原则,花生和坏鸟并没浪费,虽然噬金蚁大军们献出了生命,它们两个禽兽也没放过它们的尸体。十万多只蚂蚁,这俩吃货足足吃了三天三夜。 最终花生彻底的变形了,它那无底洞般的肚子竟然鼓成了球状。反倒是吃的更多的坏鸟除了羽毛丰满了些,体型根本就没任何变化。 不过两个吃货也相继进入了沉睡期,如果说上古异兽跟现代生物的最大区别是什么,鸟丝绝对会告诉你,是饭量。如同小说中说的那样,平时这些家伙们,吃点个小零嘴还行,一旦暴饮暴食之后,那必定是要通过超长时间的睡眠来促进身体的进化的。 而就在山洞之外,却产生了一个奇特的景观,整个山上的猛禽们全部都聚集在了洞口。 当鸟丝踏出山洞的那一刻,所有视线内的猛禽全部低下了高昂的头颅。鸟丝也愣住了,他十分清楚,鹰儿们这个动作代表着什么,只有孩子们在小时候才会对父母做出这种低垂鹰首的动作。再或者,只有彻底臣服的鸟类才会做出这几乎不会见到的动作。 随着鸟丝再次迈开脚步,猛禽们立刻沸腾了,争相的飞了出去。简直是莫名其妙。 第十四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鸟丝来到自己长大的巢穴,一个足足有三米直径,由乱石搭建的巨型鹰巢,巢穴中铺了一层厚厚的羽毛,并且整个巢穴是建在这个山谷中最高的一处悬崖下面,悬崖的顶部正好突出一块巨石,笼罩着矗立在悬崖下的巨型鹰巢,除了高处略微有些山风,整个巢穴的生存环境可以算是鸟巢中的五星级待遇了。并且跟其他高山的山风不同,这里本来就是个环形的山谷直径也不过二百米,像极了一个火山口,或者说数千万年前,这里就是个火山口。 鹰巢之中已经摆放了四五只小型的猎物,这都是鸟丝的朋友们送来的,当然也可以算是猛禽们上贡给花生的东西,可惜花生从来就没告诉它们,它或者是他是吃虫的,虽然其他肉类也不反对,但是最有营养的还是虫子哦。 三只黄鼠狼,一只袍子,我擦,竟然哪个笨蛋还逮了一只老鼠,虽然这老鼠也不算小,但是小爷不好这一口啊,顺手将死老鼠扔出巢穴,其他的猎物就拿个绳子一串,提着就往后山爬去。 山谷的外围就是天然大阵,也不算宽敞,六七百米左右的厚度,但是那遍布石林和沟壑的丛林,绝对是死亡禁地。很纠结么?是的,鸟丝也感觉这地方很纠结,不过已经纠结十几年了,习惯罢了。 石林的顶部基本都长着密密麻麻的树木,个头都不高,偶尔一两颗参天大树也长的不是很高,不过却很奇葩,整颗的大树竟然能把一根几十米高的石柱给彻底包裹住,这群奇怪的树木并不是这里的真正霸主,这个山上真正的植物霸主是一种树藤,这种树藤的学科真心不好划分,因为普通的植物图谱上根本就没这种小叶树藤,真要是找个近亲,那就只有称之为磨鬼藤的绿萝黄金葛或者称之为黄金藤的植物。但是这种小叶藤的叶子虽然跟黄金葛外形一模一样,大小却天差地别,并且生存的环境也差距甚远。一个只生长在热带地区,而山上这种藤,却生活中温带地区。 这玩意一片两片不可怕,但是漫山遍野除了树木就全是它们了,那就真的比较恐怖了,并且树藤之间还穿插着无数的白骨,这些藤,鸟丝他们家称之为鬼藤,因为很多地方的鬼藤根本就是吸食死掉生物的养分长大的。它们真正的名字其实也有据可查,周朝的时候叫做生生藤,到了战国春秋又称之为往生藤。是一种不折不扣的食肉类植物,当然这些鬼藤也不仅仅会抓猎物,通过光合作用也能存活,只是生长速度缓慢罢了。 并且这些鬼藤的寿命级长,长到让人无法想象,这种鬼藤曾经有个比较奇特的特性,那就是如果环境合适,它们可以无限生长,根本就不会因为自然老化而死去,就算是意外死掉了,那么很长时间也不会腐化,虽然变得有些柔弱的像泥土,但是一个普通人的力量却很难扯断一根只有筷子粗细,并且死亡超过两年的鬼藤。 甚至鸟丝他们家上下后山的一条“路”,就是由鬼藤编制而成的,还是活的。并且这种植物的隐蔽性超强,从远处看,你只能看见这是一片普通的杂草,但是抓在手中以后,却会发现,这根本就是一根绳子。 下山的时候,只要绕一段小路,就能经过一个小小的道观,道观虽然不小,但是人却不多,只有五个道姑,一大四小,最大的是师傅,估计有个三十来岁,不过保养的相当出色,一般人看来也就是二十五六岁顶天了。但是鸟丝却知道,这根本就是表象,那个师傅鸟丝十几年前就见过,跟现在长的根本就没啥来去,甚至十几年了,身上的衣服变化都不大,除了出去做法事的时候穿穿明黄色的道袍,其他时候,一概外灰内白的肥大道袍。不过偷看过她洗澡的鸟丝却知道,这个诡异的师傅身材好到爆。十一岁第一次梦遗的时候,鸟丝做的艳梦就是以她为主角的。 四个小道姑全部是这个师傅的徒弟,其中一个还是她的亲生女儿。为啥鸟丝知道?因为这个女孩的爹,鸟丝也认识,山下他们家邻居,打铁孙家的大儿子,今年三十五的孙铁头。至于怎么知道的?一个蹲在山巅练眼力的“鸟人”,谁能想到他真能看见两公里以外的人在干啥呢。好吧,生理学结构上,鹰的眼睛能看见两公里外报纸上的标题,人类么,或许除了鸟丝这个“鸟人”,任谁都得拿超高倍的望远镜才能做到。 一对打野战的野鸳鸯被鸟人偷窥,貌似也不算稀奇。所以,鸟丝虽然心里会YY,但是见到那个徒手劈木柴的“老”道姑,他绝对是恭恭敬敬的。 这个道观里的道姑们都会武功,鸟丝并不奇怪,武功么,说出来很神秘,但是真正了解以后,你会发现,很科学。 鸟丝家里的祖传武功也不算少,但是真正能让鸟丝深练下去的却没有,为啥,不能劈山,不能挡子弹,除了养生的功夫,练来何用,凑合着会就行了。 鸟丝去道观当然不是去玩的,而是去做个交易。 不要想歪了,虽然里面的两个道姑已经到了二八年华跟鸟丝年龄相仿,但是鸟丝对她们可没半点兴趣,一个满脸雀斑,一个虽然长的挺美,但是万年寒冰脸,见到人,表情都不会变的。至少鸟丝偷窥她好几年了,她那张僵尸脸就从没有过一丝表情,如果不是以前听过她说过:“是,师傅”三个字。鸟丝还以为她是个哑巴呢。 至于另外两个小家伙,一个才十一岁的小萝莉,也就是孙铁头的孽种,另一个只有六岁多一点,还是个孤儿。 六年前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一个混蛋鹰从海边的礁石缝里提回一个篮子。如果不是篮子被海水浸泡的一股子海水腥味,鸟丝还以为这是老爹在外面的私生子呢。要不然,老爹的本命鹰为啥将这个小东西叼进鹰巢中呢。 如果是个男孩,鸟丝他爷爷兴许也就顺便收养了,但是她却是个丫头。得,只能送到山下的道观中。还好山下的师傅知道了这个孩子是从海边捡回来的后,就很大方的收养了。 如今六岁多的小丫头,竟然连字都不会写一个,这也不是她笨,主要是太顽皮,不爱学习,就连后山禁地都敢趁着师傅不在的时候爬去玩。要不是鸟丝发现的早,已经钻进去两天的小家伙就得活活饿死在迷阵之中。还好当时只有五岁的孩子不知道深浅,她的师傅倒是很冷静。 后山其实就是鹰巢山,整座鹰巢山中,她见过无数的人走进去,但是能走出来的,却只有鸟丝一人。作为道家弟子,虽然她并不懂什么奇门遁甲,但是这天然迷阵所呈现给她的气势,她却感应的一清二楚。 她就是天目道长,在整个华夏的道门当中,她也绝对是顶高辈份的存在,但是真正知道她的人却没多少,除了一些老的快进棺材的老道们,谁也不会记得当初武当向问天身边那个小毛丫头了。 正在大殿中诵经的天目道长在鸟丝踏进道观的一刻就笑了起来,今天晚上又有肉吃了。 是的,鸟丝跟道观中的交易就是送肉,鹰儿们猎到的一些猎物会放空血之后送到鹰巢,而鸟丝则实在懒得去花时间硝制皮毛。 可能有人不知道皮毛处理有多麻烦,当初鸟丝教天目和她几个徒弟的时候,可是费了很大的劲。 首先剥下来的皮毛需要先用清水浸泡,里面还要加些盐,帮助软化的同时杀死皮毛中的寄生虫以及细菌。 然后泡发的皮毛还需要经过精加工,剔除碎肉脂肪以及皮脂内的残余血液。清理完了再浸泡,浸泡过后就是去生皮,也就是皮上的那层肉,或者称之为胶质物的东西,如果是做皮草用的柔软皮毛就需要这一步,如果是做皮革用的那就另有别的处理方法。 而鸟丝所能得到的一些猎物,根本就没大的,都是些鹰儿们能叼动的。 当然这些皮毛也有好处,那就是比较珍贵,狐皮,貂皮之类的上乘皮毛也经常见到。 最后经过精加工的皮毛就要加醋和芒硝之后揉制了。在腐蚀性的液体中反复搓揉,折叠,将皮毛中最后的血肉挤压干净。纯净的皮子能保存很长时间,如果保持其油性,几十年都能坚持下来。 当然了,现在的工业加工这些步骤基本全省了,鸟丝曾经见过一次流水线加工皮毛的,好么,浓酸腐蚀内侧皮肉,稀释后的浓酸清洗外层皮毛,几道工序下来,整张皮毛就光滑柔顺了。 就连揉制的过程,用高压的碾子碾两遍就能搞定,甚至最后要加酒清洗的步骤,也省略成了甲醛浸泡,也就是用工业酒精替代食用的酒。话说为了去掉那股子甲醛味,人们也是个出奇招。 像鸟丝这样纯天然手工加工的精品皮子,简直就是良心制作啊。然并卵,不识货的众人不懂价格,只认便宜,而识货的经销商,宁可要卖相更好的化工原料加工的皮子也不会要鸟丝他们这种一两年就得维护一次的东西。 是的,工业加工后的皮毛几年都能保持不招虫,甚至有些更毒的连霉变的情况都不会发生。 唉,人的良心啊,从后山门进入道观,大师姐清润正在烧火准备晚饭,看见鸟丝之后,立刻两眼放光。 第十五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从后山门进入道观,大师姐清润正在烧火准备晚饭,看见鸟丝之后,立刻两眼放光。 哦,不对,是看见鸟丝手中提着的猎物。 将猎物交给她之后,鸟丝说到:“多蒸两碗米,今天我在这吃。” “哎呀,你这大肚汉在我们这吃,想吃穷我们啊,观里米不多了,也不见你送点来,到时候饿着小清水你可别心疼。”十六岁的清润比鸟丝都大两个月,但是沉稳劲却一丝都没有。 可惜对于血气方刚的少年来说,清润不是他盘里的菜,他更加喜欢正在前面听经的清冷,也就是二师姐,当然她并不是鸟丝的师姐。 清冷这道号起的真可谓名副其实,冷冷清清,整个一个冰美人,但是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们就喜欢这种冰山女神不是,刚刚十六岁的鸟丝也不例外,他平时YY的对象除了身材火爆的天目道长之外,就数冰山女神最多了。 早知道鸟丝到来的天目道长提前就结束了讲经的课业,领着其他三个徒弟往后院走来。 道观的第一进院子是大雄宝殿,里面供奉的是三清道尊,左右厢房里一供慈航普渡天尊,一供真武天尊。 第二进的院子是讲法堂,饭堂,以及静室一间,左右厢房是四间客房,鸟丝以前进山如果赶不及下山,都会在客房寄宿一宿。 第三进院子是几间卧室,足足八间房,却只住了五个道姑。 至于最后一进院子,只有左右厢房,一间是厨房,一间是库房,中间是小院。鸟丝刚刚从那里走过来。 穿过第三进院子中堂的走廊,到达第二重小院,小院并不算大,但也绝对不小,反正在山上,地皮也不花钱,长宽各五十米左右的小院子,中间一个八卦演武场,无数块厚达半米的巨石铺成,当初为了铺就这个演武场,不知耗费了多少人力,当然这个破烂不堪的演武场也不是当代建造的,就鸟丝的眼力来看,至少也得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每一块石头都是正宗的青纹花岗岩,硬度韧性都极佳,三十米方圆的演武场,竟然无一块巨石碎裂,只有一些不伤大雅的小伤。 鸟丝走到演武场的时候,身材爆好,但却穿着一身肥大道袍的天目道长正站在那里等着他。 天目的眼神很犀利,只是在鸟丝身上扫了两眼,就发现了鸟丝在气势上的变化。貌似这小子又有突破啊。 不过她却知道,鸟家人都是废物,一门上乘的练气功夫让这一家笨蛋给练废了,要不然凭借他们家的拳脚功夫,鸟丝虽然年轻,但说不定还真能在江湖上闯出一番名堂。 鸟丝会功夫,并不是秘密,但是他会的全是些奇门功夫,拳脚虽然能打上两套,但跟清冷拆招的时候,基本就是被虐的对象,甚至连刚刚十一岁的清风都能赤手空拳虐的他找不到北。按说以他的反应速度不会如此不堪啊,但是这个道观里的道姑们就不能以常人来比较。 “我看你好像会两下子锁功?你能给我说说是什么功夫么?我正要教清冷她们练一练流云飞袖,对上普通兵器还好应对,但是对于软兵器的应对方法,她们还需要个陪练的。如果你能陪她们练练,我就帮你改进下你们家传的功夫。”天目的口气不小,但是鸟丝却知道,她有那本事。 鸟丝是个很干脆的人,他犹豫了一会,随后说道:“算我多心了,您也知道我们家的底细,祖上是清廷的鹰犬,锁功是什么我不太会,但是祖上传下一手用血滴子和飞爪的功夫,血滴子因为不常用到我们基本都忘的差不多了,只有来回飞檐走壁需要用到的飞爪还比较熟悉。您可以让清冷来试一试手。” 清冷听到鸟丝点名要跟她试试,面上几乎没任何表情,只是在眉眼之中露出一丝轻蔑的意思。 随着天目道长带着其他两个徒弟走到演武场边上观战,场中的两人便开始了眉来眼去。哦不对,是鸟丝对人家眉来眼去,清冷却冷眼相向。 其实,迷阵鸟家人也走不出去,但是他们会取巧,祖传的飞爪很厉害,最厉害的时候能飞出十几米远,在遍布石林的迷阵中,他们根本就不需要沾地,一路飞爪开路,来回的飘荡着就能出的了迷阵,如果真要让人想象其中的场景,可以去参考一下蜘蛛侠在城市里飞跃的场景。当然,鸟丝也很羡慕蜘蛛侠,因为蜘蛛侠的蜘蛛丝根本不符合常理,那么轻的东西愣是能飞出上百米远,太不科学了,太不严谨了,如果能飞出上百米,那还要神马手枪啊,直接一喷搞定。 而糅合了和天蚕丝打造的血链却只能达到十几米长就是极限了,再长的话,一是太重了,二是很难控制其走向。 在腰带上一摸的功夫,鸟丝就扣下两枚钢爪,两枚钢爪卷曲着的时候很小,只有鸡蛋大小,并且还是扁平状的,扣在皮质腰带的两侧,如果不注意,只会当其为装饰品,但是随着链接在鸟丝手腕上的一根圆珠笔芯粗细的金属锁链相扣之后,钢爪立刻张开了四爪。 如同鹰爪一样,前三后一的脚趾布局,飞出去之后,一旦扣住猎物,会紧紧的扣死,如同被鹰爪抓住一样,除了特殊的抖动方式之外,其他方法很难在不破坏钢爪的情况下解开。 清冷的双袖足足有四五米之长,袖子也是特殊材料制作的,轻薄的布料当中肯定加入了金属丝线,随着清冷挥舞的双臂,飞袖在空中来回的飞舞,发出一丝沉闷的呼呼声。 听到这个声音,鸟丝也是蛋一紧,好么天目阿姨,你这是教这群小尼姑干啥呢,这是要杀人的节奏啊。哦,不对不是小尼姑,是小道姑,肯定是最近看笑傲江湖看多了,把道姑当仪琳师妹了。 鸟丝不舍得对清冷出手,清冷可不客气,随着一声呼啸,前跃两步的年轻道姑终于发起了自己的攻势。 清冷的左袖划着一道雪白的弧线就甩了出来,速度自然是没得说,常年的练武,让其爆发力惊人,要不然软袖子也不会发出呼呼的近似呜呜的啸声。 可惜对于鸟丝来说,没啥用,朝右边轻松跨出一步,斜刺里飞出的袖子就划着鸟丝的左肩膀飘荡而过。 我左躲,我右躲,我前躲,我后躲,反正是冷却抽出了四五下之后都没有碰到鸟丝的衣角。 越是打不到鸟丝,清冷越是心急,虽然脸上还是毫无表情,但是从她已经乱了方阵,只会按套路出牌的攻击,鸟丝也算是躲的轻松加愉快,直到天目冷哼了一声之后,鸟丝才拿出真本事。 “软兵器,特别是袖子之类的软兵器,含而不发才是真厉害,甩出去的软袖子子,杀伤力有限不说,轨迹还很好判断,因为甩出去的袖子只能走直线,很难再变向,只要盯着你手腕部的角度,你袖子所能打到的地方很容易判断。但是含而不发的袖子却足够具有威慑力。如果是软兵器,应该像我这样。”说着,鸟丝手中的飞爪就径直的飞了出去,张开的鹰爪带着一抹乌光就抓住了清冷甩出的长袖。 确切的说是抓住了她手中袖子的前半部分,已经非常靠近清冷的手指了,如果不是鸟丝惜香怜玉的话,这个飞爪应该是直接抓住她那娇嫩的小手才对。 对付软兵器,只要控制了发力的头部,基本就可以控制住全部了,当然如果你傻傻的去抓人家手臂,那只能被动挨打,因为用软兵器,虽然发力全在乎腰部力量和肩部的力量,但是最终的技巧控制却在手腕部。控制了手臂并不能完全控制对方的继续进攻,虽然可能很无力,但是却可能很致命。 抓对方的手是最正确的选择,不过清冷并不想认输,而是做着无用的反抗,将其中一个袖子突然从衣服上撕扯下来,被控制住双臂的清冷顿时就解脱了一半。 鸟丝一看她要脱困,立刻就右手一紧,将刚刚转身的清冷拽的一个踉跄。其实软兵器对战,吃亏的还是力量小的一方,如果软兵器纠缠在一起,力量大的还是占主动。 不过清冷不知道这一点,被控制之后,她并没有想着怎么去解脱,而是主动选择了放弃自己的兵器,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不过经过一番较劲,清冷逐渐认识到了这一点,因为鸟丝的力量虽然比她要大一些,但是两人差距不大,可是他们俩人对发力技巧的认知差的却有些太远了。 仅仅靠肩背发力的鸟丝瞬间就被清冷浑身上下一起用劲的发力方法给来了个大反击。他第二下不仅没讲清冷拉倒在脚下,反而被对方拉的失去了平衡,向着美女冲去。 好吧,这是在扯淡,真正的情况是鸟丝借着这股力量想去吃豆腐而已。 可是对鸟丝有着深深厌恶的清冷可不会任由他近身,一个飞纵就跳出三米多远,看着那轻松的模样,真的无法想象一个普通的单脚后撤步,竟然能跨出这种距离,简直就是违背地心引力的说。 第十六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鸟丝知道,这是轻功,他不会,虽然他也能达到传说中飞檐走壁的效果,但他所会的轻功更加像是一个非常优秀的跑酷者,加上一些道具之后,无非是攀岩和跑酷的动作变得更加流畅和不可思议,他的身体还是无法违法地心引力的作用,像仙女一样飘起来。 但是这个道观里的道姑们却有一半能做到这一点,然并卵。 飞跃出去一步足足有三米多的清冷并没有停下脚步,而是用刚刚落地的左脚瞬间一下轻踏,从地面的反震力来感觉,绝对要比鸟丝用尽全力去踏地面要重的多。不过这花岗石的地面十分坚硬,毫无损伤。 看这下子的力量,被拖的失去平衡的鸟丝如果没有意外,肯定会被拖着在地面上滑行几米,虽然伤不会重,但面子肯定要落下。 意外当然会发生,鸟丝又不是反应迟钝的人,在失去平衡的一瞬间,他就松开了手中的血链,长达十几米的锁链终端链接着鸟丝身上的铁马甲,所以就算鸟丝手滑抓不住血链,他也不至于摔死。 于是乎用足了力量的清冷就悲剧了,就好像你拉一辆很重的车子,第一下仅仅拉动了一点,于是第二下你卯足了力量去拉扯,突然绳子的另一端如同断了般没有反作用力传过来了,你会啥样。 当然是自己失去平衡了。 打横着飞出去的清冷一下子就慌了神,手舞足蹈的在空中找平衡,多年的锻炼,她或许会在落地的时候找到平衡,而不至于一屁股摔到地上。 就在这时一个令人惊异的情况发生了,鸟丝已经收回的左手突然向前一指,手中的飞爪旋转着就飞了出去,然后很夸张的跨过五米多的距离一下就扣住了清冷的脚脖子。站稳脚跟的鸟丝腰马发力,双臂上的肌肉猛然鼓起全部力量往回一拽。 已经快找到平衡点的清冷立刻就被拽的倒飞回去,整个七十多斤的身体就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落到了鸟丝的怀抱里。 鸟丝如同故意的一般在这一拽当中用足了力量,清冷整个人横着就拍在了鸟丝的胸膛上,不过对于腰马合一的壮小伙子,这一下很是受用。 闻着少女身上那特有的清冷香味,鸟丝的心里还有一丝小激动。 不过恼羞的清冷很快就一个翻身从鸟丝还没捂热的怀抱中跳脱了出去,袖子早就在刚才的拉扯中被撕裂了,但是那纤细的脚脖子上还扣着一个乌光闪闪的鹰爪。 冷眼看了看脚上浑然一体的钢爪,清冷貌似也知道自己解不开,于是终于开了玉口低声喝道:“解开!” 鸟丝莞尔一笑,轻轻的闻了下右手,然后左手腕一抖,本来牢牢扣在清冷脚腕上的鹰爪就立刻张开,倒飞回鸟丝手中,在飞回来的途中,鸟丝通过特殊的手法飞速的旋转了几圈手臂,长达几米的血链就规规矩矩的缠回了手臂之上,将宽大的袖子一捋顺,谁也无法看到其中的奥妙。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如臂指使,非常神奇的说。 不过配上鸟丝现在猥琐的表情,清冷立刻眼中浮现出一丝泪痕,从小到大虽然练功很苦,但何曾受过如此委屈。 不过她性格天生刚强,转过身去整理了一下凌乱的衣服,顺便揉了揉被捏了一把的右胸,心里不禁想到“哼,人家本来就小,再让你捏上一把,别被捏的更小了吧。” 天目道长可没看见刚才的鸟丝的龌龊行径,她反而有些满意,自己这个二徒弟虽然天资聪明,天生就是一个练武的材料,可惜出身命苦,自小就受过重伤,这些年下来,本来就有些清冷的性子反而更加的不近人情了。况且眼界太低,也就是没见过世面,欺负师姐师妹倒是很拿手。这回让她尝受一下失败的滋味也是不错,并且还是败给她从来就没看起的鸟丝。 “不错,你们可以看见,鸟儿的飞爪是用的多么灵活,以后如果遇见这种对手,一定要记住,要么拉开距离跟他游斗,要么就贴身近攻,一旦靠近他三步以内,他的优势就荡然无存了。”说着就向鸟丝冲了过去,手中的拂尘也是散着花的缠向鸟丝。 其实鸟丝早就看见天目道长给自己抛媚眼了,好吧是打眼色。做好了应对的他还是被天目的进攻打的有些措手不及,拉开距离就别想了,自己跑都不见得有人家走快,他决定展示一下自己最拿手的功夫。 绳缚技,岛国传说中最高超的技法。 两人在一阵眼花缭乱的挥舞中终于撞到了一起。 鸟丝很悲剧的被天目道长的拂尘缠住了脖子,像天目道长这种高手,或许一挥手之间,鸟丝的脑袋就得跟身体分家。 不过天目道长脸上却无任何的得意之色,反而一脸的冷色。 当然了,鸟丝也是一脸的尴尬,这个捆的有点过分了。 如果有同道中人看见,肯定会大叫一声“十八缚”。 其实只有九道圈,天目的动作太快了,鸟丝根本就来不及在两秒之内完成十八道圈的绳缚技。 不过就算是九道圈,天目道长也是一肚子火,那身材瞬间就显了出来。惊的本来就对身材很不满意的清冷更加的清冷了。 双手连抖,捆在天目身上的血链很快就松了开来。不过松开的时候出了些小意外,鸟丝绑出的血链是顺着下三路结尾的,松开卡扣的时候,只要鸟丝双手一使劲,按说绳子就能松松的滑下去才对,但是因为天目道长的不可控性,鸟丝的血链绑的有些太紧了,紧的都将那完美的曲线给勾勒了出来,解绳子的时候有有些着急,双手五米多长的血链顺着天目道长的身体开始滑动,最终越滑越快,甚至有一条血链很不老实的从天目的道袍下摆中滑出。 这刺激,太激烈了些,天目道长差点没气的鼻窍生烟,不过很快她就气不出来了,身体的反应彻底将她出卖。 当鸟丝将血链全部收回的时候,天目道长已经有些站不住了,实在是难以想象一个武林高手竟然被这种卑劣的技巧给打败了。不过徒弟们却没看见被鸟丝身影挡住的师傅。 “你们三个跟他试试招,我去换身衣服,清冷注意控制你的力道,不要伤到鸟儿。”尴尬的天目道长飞快的几步窜出演武场。 其实几个小道姑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有眼尖的小道姑清水拉着三师姐清风的袖子小声的问道:“师姐,鸟儿哥哥难道比师傅还厉害么?师傅的袍子破了个口子哦。”嘴上这么问,可这个小家伙心里却不这么想,她的小脑袋里想着,那可是师傅最新的一身袍子了,鸟儿哥哥会不会被师傅打死呢?哎呀,鸟儿哥哥可不能死,他要是死了就没人给我带好吃的饼干了,也没有人给我带掌上游戏机了,恩还有,他要是死了,就没有课本了,中学以后的书本就没人给了,不行,为了鸟儿哥哥的老命,我一定要把师傅的袍子给补好,不过针线活最好的是大师姐哦,我得赶紧去告诉大师姐去。想到就做到,这个小家伙扭头就往后院跑去。至于师傅说的三个人跟鸟丝对招,她完全可以排除在外了。 因为她才七岁,还是个小毛丫头,一身肥大的道袍是师姐清风替换下来的,从小到大,这个可怜的小丫头一共只有四身衣服,1-3岁时候冬天穿的棉袍子一身,夏天穿的布袍子一身,可怜的丫头连条裤子都木有,就连小时候的尿布都是师傅的绑腿替换下来用的,因为那时是观里最穷的时候。 直到鸟丝经常出现在观里以后,大家才有了煮皮子的活干,除了诵经,练功,睡觉。终于又有了第四件有意义的事情。直到两年前,鸟丝开始教四个师姐妹读书写字,大师姐和二师姐才知道原来,书的概念有多么广阔,她们以前只读过三本书哦,千字文,三字经,道德经。直到近几年,师傅才传授大家学往生经之类的杂传经书。 演武场上剩下的三个人大眼瞪小眼的愣了半天,终于还是沉不住气的清风先动手了,一把短拂尘甩的刷刷有声。清风跟鸟丝比所有人都熟悉。因为他们俩见面的时间是最长的。 其他三个人只有鸟丝来观里才能见到这个唯一经常来的外人,而清风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天目道长有时候也会带着她去山下孙老头家吃个饭,虽然孙老头从来也没过天目一个好脸色,但是对于这个漂亮的小孙女,孙老头可绝对当心头肉一般的伺候。 知道清风喜欢练剑,孙老头拿出了家传的本事十几年愣是打出十几把极品宝剑。虽然达不到巅峰程度的斩铁如泥,但是吹毫断发还是能做到的。最短的剑只有半尺长,跟个玩具差不多,可是鸟丝试过,用这把玩具竟然将自行车大梁给砍断。 要知道,当初鸟丝他爷爷求着孙老头打造的那把快刀也没这么厉害,砍个窗户棱都能卷刃,到这那把破刀还扔在爷爷的床底下。其实论起兵器来,鸟丝他们家着实有不少极品货,为啥这么说? 第十七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其实论起兵器来,鸟丝他们家着实有不少极品货,为啥这么说? 因为鹰巢山的迷阵中死的可不仅仅是普通人,武林高手也折进去很多很多,能在抵挡百年风吹日晒都不锈蚀的足足有三把,还有一把已经看不出年岁的铁剑,按照爷爷的判断,这剑最少也得有千年的历史,但是鸟丝却知道,这货根本就是把汉剑,并且还是个极品汉剑,虽然历经两千年的风吹日晒,但是其表面却只有一层黑色的污泥,内在的剑身毫无锈蚀的痕迹。不过这把剑实在是太长太重了,两米多长的长柄八面汉剑,立起来比鸟丝都高一大截。 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应付师姐妹俩人,鸟丝还是能做到轻松有余,因为他把最无耻的飞爪用到了极致,满场乱飞的只有两个飞爪了,如同手臂控制着一样,带着一截血红色乌索金跟天蚕丝揉合打造的链子,跟着清冷和清风屁股后面狂追。 要知道,鸟丝他们家祖传下来的可是血滴子的练法,斗大的血滴子能轻松罩住飞奔之人的脑袋,其中需要的控制和技巧那是相当变态,再加上历年来,他们家的男爷们出入迷阵只有通过飞爪来去,这控绳上的技巧已经达到了出神入化的程度。 对付两个小毛丫头当然是手到擒来?事实并非如此,虽然鸟丝的飞爪用的出神入化,但是两个妹子的身法也不是白给的。 这里要说一个不是常识的常识,一般来说武器的速度总是比身体慢的,毕竟武器是有重量的,身体要驱动武器,肯定会产生力量的损耗。 但是很多人会认为,长武器不是这样啊,就拿长枪来说,枪头的速度一旦耍起来,普通人是根本看不见的,但是这只能说你是菜鸟,如果你略过枪头而去看用枪者的手,你就会发现,速度也不是很快么,有经验的武者会通过对方手的位置来判断武器所能攻击到的位置,那样的话,躲避起来就会容易很多,而真正对武功理解透彻的武者甚至只要判断对方的肩膀就能判断出他所需要躲避的位置,难么?会者不难,难者不会而已。 但是这些武器中,有一种武器是例外,那就是软兵器,特别是飞爪、流星锤之类的软索配重头的兵器。因为操纵这种武器的手法很特殊,一旦武器飞舞起来,除了熟悉这件武器的操纵者,其他人很难判断流星锤或者飞爪所要袭击的地方,当然这也与操纵者的手法有很大关系。 鸟丝的手法就很奇葩,软索类的武器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链接重武器的软索,一般都有很大的弹性,这种弹性也是这种武器最大的变数,只有熟悉这个弹性的人才能掌握这件武器,而鸟丝这对飞爪,已经用了七八年,他当然熟悉的是不能再熟悉了,说这是他手臂的延伸也绝对不夸张。 明明已经躲过的飞爪,在拉伸到最大距离的时候,鸟丝只要轻轻的一拽,飞爪借着软索的弹性就会立刻倒飞而回,这里就要看鸟丝的用力方向和力度了。 清冷和清风躲的相当凶险,虽然鸟丝抓取的部位也不是重要地方,但是被纯金属打造的飞爪抓住胳膊腿的也是很疼的。 而变态的是,一般武者能控制一个飞爪就很强大了,而鸟丝则一心二用的控制着两个飞爪。 连续四五个躲避后清冷先撑不住了,在躲过一个直抓的同时,身体一个纵跃,向前飞扑出去,她想逃离鸟丝的攻击范围。 整个身体都已经横飞出去的清冷贴着地面扑出四米多远,眼看失去平衡的她右手轻轻拍击了下地面,身体顿时向前翻滚了半圈,双脚稳稳的站在了地上。 于此同时清风那边也差不多,只不过清风是用出了特殊的步法,脚下踏着八卦就转了出去,同样的效果,也是在一秒不到的时间就窜出四米多远,三人之间从两个身位瞬间就拉开到四个身位。 这里要说一下身位这个概念,一个身位的距离大概在两米左右,当然这是视目标而定的,比如鸟丝接近一米七五的个头,两臂伸展开,两米左右,他的一个身位也就差不多那么长,当然身位也不是这么计算的,如果非要给个确切答案,这么解释比较靠谱:那就是你用弓步冲拳的时候,你后脚跟的距离距离你努力前伸的拳头的距离,那就可以算一个身位了。 一般算上武器,两个人交手的时候也不会超过两个身位,因为一旦超过了,你就打不到人家了,而徒手的话,两人交手距离绝对在一个身位之内,超过这个距离你也打不到对方,当然你如果非要说你能打到人家的拳头,那也没啥说的。 所以说,一般拉开三个身位也就是长兵器的极限了,只要保持这个距离,对方很难伤到你的,有鉴于鸟丝是用的软兵器,清冷和清风都特意的多拉开了一个身位,可是她们还是计算错误了。 有时候,武功对战就像做算术题,错了就是错了,被抓住机会,可能翻盘的机会就没了。而此时,清冷拍击地面借力的右手和清风旋转着甩出来的左手就被鸟丝抓住了。 飞爪很灵活,抓住对方手臂的同时内部的机簧就弹了开来,瞬间就紧紧的扣住了,任凭清冷和清风怎么挣扎都无法摆脱,两只娇嫩的手臂都被抓的勒出深深的红痕。 带着胜利的微笑,鸟丝将要发表胜利演说了。 可是异变突起,清风和清冷两个妹子很有默契的对视了一眼,双手扣住飞爪的同时向后猛撤一步,腰马合一的往后一拽。 好吧,已经放松了警惕性的鸟丝顿时被拽了个大马趴。 说时迟那时快,眼看就要脸皮着地的鸟丝双手也是在地面上一拍,借着拍击的反作用力终于止住了下坠的上半身,当然手掌木麻是肯定的,他毕竟没练过铁掌水上漂的功夫。不过另一样功夫他倒是十分精通。 大力鹰爪功,作为一个训鹰的,又是朝廷鹰犬的家族,如果真的不会鹰爪功,那就真的见了鬼了。并且毫不夸张的说,鸟家的男人,鹰爪功的造诣绝对是华夏第一,为啥? 如果换成是你从小就靠双手的各四个手指倒吊在树枝上,或者用这些手指来攀山越岭的爬山,那你也绝对能练出一双钢铁般坚硬的鹰爪。而鸟丝这个少壮更是一家人中爪功最厉害的存在,普通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楼房,他仅仅靠着一只手就能从一楼爬到十楼,并且他攀爬过的地方绝对能留下一排浅浅的指印,坚固如青石的钢筋混凝土在他手中跟普通人手中的硬土差不多,虽然做不到一抓成粉,但是一把捏碎还是很轻松的,毫不夸张的说,他上臂的力量跟两条腿的力量也差不到哪里去。 眼看就要趴地的鸟丝在地上狠狠的一抓,两手各三根手指在花岗石的地面上抓出三道白痕,激起石粉向后喷出一两米远。而借着这股凶猛的反作用力,鸟丝的身体也向前继续飞扑出去。 清冷跟清风一计得逞,立刻回头去看自己的成果,要说她们俩丫头片子也是NO作NOdie。俩人为了更大的发力,差点将自己都弄的失去平衡,发力过猛的她们好不容易才重新掌握平衡后回过身子来。 不过迎接她们的并不是出丑摔的满脸血的鸟丝,而是一个近在咫尺的鸟丝,满脸恶像的鸟丝真的有些生气了,双手如同两道看不见的残影带着一股莫名的杀气就抓向了两个小丫头的脖颈。 鹰爪功中最狠的杀招,锁喉抓,这招的厉害就厉害在那羚羊挂角般的瞬间出爪。吃惊的两个丫头并没有像普通人一般手无足措,而是作为一个功夫非常不错的武者般做出了正常的反应,两个手臂向前封挡了出去,如果没有意外,鸟丝的两手肯定会被交叉格挡的手臂挡住,毕竟鸟丝的目标太明显了,满含杀气的杀招,肯定是锁喉了,而鸟丝那双眼也盯着两个丫头的咽喉处。 可是鸟丝并不是普通武者,或者说他根本就不是个正统的武者,他的一身功夫虽然也不错,但他可没有正统的扎过马步,甚至打坐练气他都是敷衍了事,坐够时辰就当交工。但是他一身的功夫,九成本事就在他那双手上。 只见他径直抓向两个丫头咽喉的双手突然往下一沉,双手瞬间下移了近二十厘米的距离,一把就按在了两座柔软的山峰中间,哦,不对应该是四座山峰之间。 按在上面的同时,力量并没有使尽,而是顺着力量向上猛窜,滑着娇嫩的皮肤就抓住了两个柔软的柱状物。额,别想歪了,是脖子。 抓住两个丫头脖子的同时,双手就已经如同钢爪一样死死的扣住了,鸟丝手大,两个丫头的脖子又不粗,双手借着下压的力量手指的尖端甚至已经扣住了颈椎骨。如此大的力量直接造成两个功夫还不错的小丫头顿时失去了任何反抗能力。 第十八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别说啥被抓住脖子还能反抗之类的胡话,其实真正的对战挡住,一旦被对手扣住咽喉,你就是天大的本事都反抗不出来,因为那种窒息的感觉太恐怖了,别说喘气了,就连血液都不会流通半点,用不了五秒钟,人就得休克。别说什么我能行啊,那是你自己掐自己,换成一个想杀你的人,又是鸟丝这种手上有功夫的人,瞬间捏碎你喉咙都是轻的,一把折断颈椎都是轻松加愉快。至于电视中那些掐着脖子将人提起了的情形,那都是有技巧的,对方掐的地方根本就不是咽喉而是下巴下方,靠头骨和下巴的力量撑起身体而已,上吊也是如此,那种锁喉还是能挣扎一段时间的。但是如果真正掐住咽喉部位,人是毫无反抗能力的。 两个小道姑就是如此,两人俏白的小脸顿时被憋的青中泛紫,双手连抓住鸟丝手臂的力量都欠缺了,轻轻的就垂了下去,两条腿甚至已经开始痉挛了起来。 如果切换至两个丫头的内心世界,她们会感觉到深深的恐怖同时,还会有一丝及其隐秘的快感,这就是人将死时的感受。鸟丝体验过这种将死的快感,他知道这种隐秘的快感很致命,按照教科书上说的,这种快感比其它感觉更加强烈,强烈十倍不止。 好在这种极致的快感很快,快的普通人几乎感觉不到,但是两个丫头是啥人啊,她们是从小习武的武者,感官比普通人强的不是一点半点,两人几乎同时失禁了。还好鸟丝收手够快,两人也不是普通体质,身体失控时间不超过三秒钟,两人的意识就夺回了身体的控制权,失禁也不严重,不过整条裤子的上半部分算是湿透了,还好一身宽大的道袍能遮住一部分羞。 被鸟丝轻轻扶起两人羞的几乎不敢抬头,以令人惊讶速度窜向后院。 而这时三人好像同时忘记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鸟丝的那俩飞爪还没松开呢,两个丫头飞掠出去的时候身后还带着尾巴呢,好在鸟丝发现及时,没有再被两个丫头拽飞出去,而是脚下生根般的向后发力,将飞出接近十米的俩人给又拽了回来。 俩个丫头身体凌空当然发力没劲,于是又被拉了回来。并且这次还是带着旋转的力量飞回来的,两人被近十米长的血链给结实的捆了起来。 而再看鸟丝,则好不快活的左拥右抱,将两个美到冒泡的小道姑给拥在了怀里,一时兴起的鸟丝甚至做出了一丝出格的举动,轻轻在清冷脸上亲了一口,然后扭头又亲了清风一口。 不过鸟丝没有发现,清风眼神中那意思妒意,其实清风心里正在想着为啥先亲清冷而不是先亲自己,哼,以后再也不给他留门了,让他自己翻墙。 不过亲完之后就是尴尬了,笑眯眯的天目道长看着左拥右抱的鸟丝一阵冷笑,心里不禁想到:“哼哼,臭小子,还真当贫道的道观成了你的自留地了,贫道两个如花似玉的徒弟加上更加漂亮精致的女儿能让你得到一个都是天大的造化了,你还准备通吃啊?”当然,在心里,清水那个小丫头片子不在她的计算之内。 其实,鸟丝跟这几个丫头的关系很好,如果没有意外,她们之中必然会有一个嫁给鸟丝,这当然也不能说是一厢情愿,其实这只是必然而已。 可以想象一下,清源,清冷,清风,三个丫头从懂事的时候见过唯一年龄合适的男孩就鸟丝一个,清源和清冷正好十六岁,练武之人气血丰盛,这年纪正是发春的年纪,不过貌似清源比较火热,而清冷么,一直是寒冰脸,啥表情也没有。清风虽然才十二岁,但是这孩子发育早,十二岁就已经尖尖角了,其实由于练武,这几个小道姑的发育都比普通同龄人要早,特别是清源,十六岁的年纪,都已经有D了,简直不要太逆天啊,要知道天目道长也才C而已,为啥你知道? 鸟丝弱弱的想到,谁让这山上就没有太阳能呢,谁让这山后面有个小瀑布呢,谁让这山后面的瀑布下面有个上百平方的小水潭呢。最最最重要的,谁让鸟丝眼神好呢,不用望远镜都能看二公里呢。 好吧,鸟丝承认,自己最近火气有点旺,欲望有些压不住了,要知道鸟丝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顺从自然,取的就是自然之道,跟普通的同龄男孩不同,他没有那么多压抑,没有家长的压力,他的父母基本上对他就是放羊管理,以前还给做饭,自从鸟丝自己会做饭以后,全家人的饭都是他一个人做,不做就随便买点吃饱算了。 其次对于生理知识,他学习的也比较透彻,学校周围卖光盘的混混们被他打了不止一顿两顿了,每个月有新番上市,基本上他都能收到下面小弟的孝敬。好吧,虽然鸟丝学习很不错,但他绝对不是个好学生。 现在,连老师那把枷锁也悄然的消失了,对于火气正旺的鸟丝,压抑自己的欲望,真的有些困难。 看着天目道长那冷笑的表情,鸟丝顿时一个哆嗦,赶紧将两个小道姑给松了开来。 好在尴尬的气氛没持续多长时间,后面立刻传来清源大喊开饭了的声音。 水缸中舀出清水,铜盆还是鸟丝他爷爷给打造的,四个人匆匆洗了手就在饭堂落座,当然清冷和清风是换完衣服才出来的。今天的午饭很丰盛,主要是鸟丝送来的那只大袍子和三只黄鼠狼,黄鼠狼虽然满身骚气,但是放在会处理的清源手里,一脸盆炖鼠汤能香的让人把舌头咽下去。而三十多斤的大袍子,也就是野鹿,在华东地区已经极少能见到了,这也不知道是哪个大雕从远处抓来的。 狍子最好的做法当然是烤了,烤的金黄酥脆,就连内脏也被切成小块串在一起,净肉十几斤,但是在座的都是大肚汉,六个人还真不怎么够吃,好在有一大锅白米饭和三样青菜。 说实话山上的日子过得很苦,主要原因是大家都太能吃了,练武之人,力量强悍是不错,但是消耗也同样巨大,山上没有电,蒸米饭是用的大蒸笼,每次最少都的十斤生米,五十斤一袋的大米基本上都不够一个星期吃的,再加上鸟丝这个大肚汉,清源这回直接蒸了十五斤大米饭,其实蒸好以后已经有三十多斤了。 再算上柴米油盐酱醋茶,不算买肉的钱,道观里每个月的伙食费就已经突破五千块了。还好,山上地比较多,几个人种的菜足够自己吃的了,青菜的钱算是省下了,可是练武之人哪有不吃肉的啊,于是乎,整个道观里,最亲的人不是师傅而是鸟丝这个理念已经深深根植在四个小道姑的心里了。 因为每次鸟丝上山来都有肉吃,不是从山下买的猪肉就是从山上猎回来的野味,虽然野味总是很少,但是还是山上的野味更好吃,几个人敲骨吸髓的啃的津津有味,就连天目道长手中的狍子腿也没撑过五分钟。 好吧,鸟丝很自觉,只是吃了些青菜和黄鼠狼汤。“真香啊,清源手艺越来越好了啊,快点长大啊,长大了我好娶你当老婆,这样就能天天吃到好吃的了。” 虽然大家都知道是调侃的玩笑,可是个人心中的滋味却是不同。 最小的清水立刻梨花带雨的哭了出声,“呜呜,我不么,我以后要给你当小老婆,你不能只要他们不要我。”或许是鸟丝从海边将她捡回来的原因,清风从不懂事的时候就跟鸟丝最亲,每次哭的嗷嗷大叫可是一见到鸟丝,立刻小脸笑成花,而鸟丝只要有不开心的事情,清风也绝对会一起不开心。 清冷和清风则心中微微有些发酸,至于为什么发酸,她们两个也想不明白。 只有清源连吃饭都忘了,傻傻的笑着,那眼神看着鸟丝,让鸟丝直接都不敢再坐下去了。好在天目道长拿筷子敲了敲碟子。 “赶紧吃饭,吃完饭去干活,这个月再干不出活来下个月就得挨饿。”话说作为一观之主,天目道长也是心力憔悴,整个山上的吃穿住用行全都要她操心,以前偶尔有些香火钱还能供应吃喝,但是随着几个徒弟慢慢长大,吃喝已经成了一个大问题,她以前也没想过为啥吃饭都成了愁。 吃完一顿还算丰盛的午餐,鸟丝随着天目道长进了库房。 “这个月你还得受点累,最近香火钱没有多少,看看能再多卖点皮货吧。”话说让一个很要强的武者对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开口要钱,天目也是羞的有些过不去,不过更过不去的是四个嗷嗷待喂的小丫头。 第十九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恩,我尽量,还有这里是两千块,您先拿去用着,别太辛苦了。” 天目道长用鸟丝几乎看不见的手速将薄薄的一打钱拿走,随后说了一句让鸟丝摔倒的话“怎么?对清源和清冷都有意思?你想都别想,我们家清风可是跟你爷爷口头定好的娃娃亲,就是你爷爷已经死了,你也别想赖,清冷最多给清风当个陪衬,你别给我玩真的啊。还有清源你就别想了,再过一年半载的,他们家的人就该来给接走了。人家是大家闺秀,你就别想了。” “师太,我是真没对清源有想法,不过清冷你真的舍得让她出山门?”鸟丝有些不敢相信天目所说的话,给自己女儿找小三,还有这么奇葩的丈母娘么? “哼,你小子,一撅屁股我就知道你想干嘛,几个徒弟虽然从小跟着我学了一身本事,但是我也耽误了她们,让她们从小就跟我一样与世隔绝,如果放她们进入山下的那个花花世界,用不了一年,她们能被人吃的连渣都剩不下,可是我毕竟不能护持她们一生,所以你小子就要有担当,也必须有担当。” “清风跟你有婚约,你以后必须的娶她,有你这个鬼小子护持着她吃不了亏,不过清冷自从六岁时就被我带在身边,她是什么性子我能不知道?如果放她下山,用不了一个月就得吃枪子,所以除了你我也无人可以托付,你最好做好准备,明年她十七就该出师下山了,到时候吃住行你都得全包。” “还有,最重要的,你小子最好给我憋住,你丹田那口元阳气如果泻了,你一辈子都别想踏入我们这个圈子了。什么时候你能将你家传的气功搞清楚了,你就可以跟清冷双修了,否则你一辈子都别想碰女人,要不然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最后被训的头大如斗的鸟丝实在是受不了才找机会逃掉魔咒。 带着一大捆皮子鸟丝优哉游哉的回到了好几天没回的家中,翻开日历看了一下,鬼市还得好几天才能再开,而自己手中的这些皮毛以前都是爷爷在市场上贩卖,自己还真没卖出过一张皮子。不过他倒是也清楚,自己手中的几张皮子,有一些是违禁的珍惜动物皮子,随便拿着贩卖如果被有心人抓住,被举报了就悲剧了。 而恰巧,本市还没卖皮子的市场,只有去更南边的几个城市才有皮革市场或者皮革厂收这些皮子。不过鸟丝并不准备一开始就往南走,他准备先在早市上卖卖试试,兴许有识货的呢。 还有就是去进一些金银铜锡,他手艺活还是不能停啊,毕竟发横财的机会实在是太少了。兜里没钱,他只能去打打秋风了,出门走没两步就是铁剑斋孙老爷子的家,家铺一体,前门是门脸,一间三十多平方的琉璃瓦房,过中门是中院,左右各一个棚子,后面也是一排青砖琉璃瓦的房子,这就是孙老爷子家的铁匠作坊了,翻砂炒砂的是他的大徒弟,叮叮当当敲打不停的是他二徒弟,而给他把火钳的是他儿子孙大志,也就是清风她爹。 看见鸟丝进来,孙老爷子立刻停下了手中的活计。“哎呀,可把你小子找着了,你这几天跑哪去了?” 找他干嘛?鸟丝顿时有些迷惑。 看着鸟丝迷惑的眼神,孙大志直接开口说道:“我爹瞎揽活,市里不是来了一批老外么?还是德国人,要在咱们港城建一个修理厂,说咱们中国人的钢铁加工技术太差,我爹就不服了,于是非要跟人家老外比一比,就这样老外跟咱们定了个擂台赛。别的不比就比三样,一件锤锻刀具,一件铸造零件,一件手工车件。锤锻没得说,咱们老孙家碾压他们三条街,手工车件虽然请到了刘三多刘老爷子,但是毕竟老爷子老了,眼手的把式比不得年轻时候了,而对方又是主动提出车件,估计咱们也够呛,所以只能从铸造上下手了,你们家铸造小零件的技术咱这一行公认的第一,所以只能等你了。怎么样?有信心么?” 废话,精密铸造技术,鸟家也是祖传的手艺,以前铸造血滴子的时候外国的铸造技术还没起步呢。要知道,血滴子虽然看起来像个鸟笼子,其实里面机关零件足足有二百多个,并且结合起来不能有丝毫差池,别说血滴子了,就拿鸟丝现在用的这对乌金爪来说,虽然看着就是一对金属打造的鸟爪,其实里面也有七八十个零件呢,控制的法门全在后面链接的血链上,每一次抖动的幅度和角度对于鸟爪来说都有各自的用处,所以乌金爪能做到开合,抓取,锁扣等非常复杂的动作,说是一双手也不夸张。 “行,不过我得从新烤砂,我爷爷留下的那罐紫辰砂还有么?这么长时间没用了,估计都板结了,到时候现烤恐怕来不及。” 所谓的紫辰砂其实是一种超合金,纯天然的超合金,据说其中含有紫金的成分,不过这貌似都是传说而已,但是真正顶级的铁匠都知道有这么种铸造砂,但是真正见过的却没几个,鸟丝家的这罐也是祖传下来的,当初鸟家先祖可是花费了上千两黄金才弄到这么一点。 烤砂锤砂很繁琐,并且那种特殊的烤砂手法孙老爷子父子俩围着看了一遍又一遍,就是学不会。 鸟丝不禁心里笑道,当然学不会了,这手法,手速没二百以上就别想,想用好,每分钟的抖动速度绝对要超过三百次,而鸟丝的手已经很难看见抖动的痕迹了,可见其速度有多快了,只有极其快速的不规则运动,才能让烤砂锅中的紫辰砂不粘连在一起,一旦在高温中停留时间太久,紫辰砂中的一些金属成分就会发生粘连,最后凝结成一个个比砂砾还要小的细沙,而要想做到最精密的铸造,砂体的成分最少要达到微尘级别。这也是这种紫辰砂强大的地方,细如粉尘的紫辰砂还能做到很结实的粘连塑形,可知道这东西有多珍贵了。当然如果不会特殊的处理手法,那这种砂跟普通的铸造砂没什么区别。 时间过的很快,所有准备工作做完之后,明天就是比赛的日期,比赛的地点比较隐蔽,是在港城船舶修理厂的配件车间,这也是德国投资商要投资建厂的地方,当然了孙老爷子也挡不住人家投资建厂,只是想跟人家打一场友谊赛而已,不过对于老艺人,德国公司的代表也是从手工作坊起家的老技师,对于东方铁匠的挑战,他是相当有信心。 市领导之类的领导当然不会来这种地方,来的只有港口上几个修理船坞的负责人以及一些公司代表,林林总总的有个四五十人。 大家并没有普通人那么呱噪,都非常安静的看着双方动手,当然了,一次普通的友谊赛肯定不会弄啥开幕仪式了。 首先比试的车工,潜艇基地的九级工刘三多刘老爷子,要说刘老爷子真是个人物,今年都快八十岁了,可是一手车出来的零件精准的可怕,至少每年造出来的重机枪和机关炮,就没卡壳过一次,最神的绝活是人家能用车床车出一根标准枪械弹簧,这玩意,鸟丝以前想都不敢想。不过这次的比赛不是车弹簧,而是车一个异形件,但是却需要用手工车床加工好,并且还要表面光滑如镜,同样的铸造件也是它。只是看了看,鸟丝就撇了撇嘴,简直太简单了,就这么个垃圾零件,不就是轮船里的万向齿轮么,当然了这还不是一般的齿轮,是涡轮增压轮机里的固定涡轮转叶的齿轮。这种小型汽油发动机中的齿轮结构及其诡异,内轮是增半圆结构,而外轮是凹半圆结构,这种超复杂的齿轮结构可以保证受力轴在一百八十度角度的范围内任何一个方向都能保证受力均匀,对于加工零件的厂家来说,绝对是一种折磨,普通的车床根本车不出这种完全都是弧线的零件结构,只有四轴以上的联动机床才有可能加工成功。 一般技工别说车这零件了,见都没见过好么,可惜这可难不住刘老爷子,刘老爷子造了一辈子潜艇,什么样的驱动方式没见过啊,这种万向驱动发动机,早二十年前他就弄出来过,不过制造成本太高,根本就不适合普通常规潜艇。 车零件,特别是这种超复杂的零件,按照正常程序最少都的七八个小时,可是逆天之人并不是随便能见到的,这里却出现两个,一个零件从钢坯逐渐加工成零件,外国的大胡子用了一小时三十五分钟,刘老爷子用了一小时四十分钟,差距并不算大,但是这主要原因就是老爷子体力比以前差太多了,接近八十岁的老人了,不服老不行啊,中间还休息了四五分钟才完成的加工。 第二十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德国的大胡子奥朗克倒是没占便宜,知道刘老爷子已经七十八岁了,立刻将多余的时间去掉,就说不按时间定胜负了,只按标准定胜负。 一对高技术人员轮番着上来用标尺测量,十几分钟后,大家一致结论是平局,因为两位高手用车床车出来的异形件竟然丝毫不差,就连每个齿的角度都不差分毫。 平局? 当然不行,奥朗克请出来一件大杀器,一台激光分析仪,专门用来精确零件外形以及测量误差的,在高精密加工行业,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已经从实验室跳出来了,这东西都已经配备到精工零件加工行业。而在大天朝很多大的实验室都没这么精密的东西,并且奥朗克拿出来的这台仪器据他介绍,还是世界上最先进的仪器。 两个零件轮番扫描了三遍,得出的数据几乎相同,但是最终结果却是奥朗克所车出的零件完全合乎规格,最多的误差也不超过千分之一毫米。而刘老爷子所车出的零件当中,却又两处误差,一处误差千分之一毫米,一处误差千分之二毫米。 甚至于上了金属显微镜之后发现,奥朗克车的零件表面光滑的比刘老爷子车件的光滑度高出30%。又是一个完胜。 第一局,刘老爷子惜败,可是谁也没有露出小瞧人家的眼神,就连奥朗克这个胜利者也是对刘老爷子献上了最崇高的尊敬。因为大家都知道,如果刘老爷子再年轻十岁,胜利者绝对不会是奥朗克,如果拿出金属显微镜来比较,奥朗克所车出的零件还没有达到零件加工的极限。 时间很紧,第二场比试也迅速开始,铸造比试,比试的内容是铸造跟前面零件相结合的金属密封盒,也就是万向轴外壳。要求很简单内部要铸造出油封口,然后在强水压下跟轴承密封要完全吻合不能漏水。 就这技术搁在天朝,想都不要想好不好,纯轴承旋转,不加润滑轮还得防水,开啥玩笑,啥零件磨不碎啊。 但是搁在德国顶尖的零件加工上,这确实是能做到的,至于原理,想想发动机内缸就可以理解了,只要金属吻合达到一定程度,这虽然难,但是还是能做到的。 当然这种技术,在天朝还没有什么先例,要知道这精密度要比发动机内缸要精密百倍以上才行的。 纯铸造件,就算加上打磨怎么可能达到这水平。 而鸟丝却不信这个,他们鸟家纯用锤子敲出来的丹瓶都能达到这种程度,所以千万不要小看天朝那些古老的技艺,其中所蕴含的技巧,老外们学一辈子都未必能学会。说的通俗点,就拿糖画来说,那些惟妙惟肖的糖画让老外的顶级画家都为之惊叹,别说普通人了,甚至鸟丝曾经见过一个老糖画师能将糖画画的比A4纸还薄,并且还不是随便就能弄碎的那种,可见其功力又多深厚了。 废话的功夫鸟丝就已经拿出铸模的工具,一个大钢夹子,或者说是两个钢锅扣一起的。这钢锅也是特制的,耐高温性能强的令人发指,至少鸟丝用三千度的喷火口也只能让其发红。 所要铸的件需要自己设计,而配件就是刚刚车出来的两个齿轮,奥朗克当然是配套自己的零件做外壳,至于鸟丝这个毛头小子会不会设计这外壳,奥朗克可不会去关心,不过在他看来,对面真是没人了,竟然找了个毛头小子来参加比赛,难道就是为了丢人?呵呵。 普通的铸造怎么做?沙箱分层,然后将蜡雕刻好的零件放进沙箱中,然后用铸砂将其包围压紧,再加热让沙箱中的铸砂升温,将蜡融化流出,最后再浇入融化的金属汁液,等其冷却后就能得到铸件了。再省事点的连烤蜡的过程都省了,直接用滚热的金属汁液将蜡融化。 当然了,这仅仅只是普通铸造,精密铸造领域可是不能这么玩,至少熔蜡法是不行的,只有硬壳铸造技术才是最王道的,而铸造所用的铸砂的选择当然是越细密越好,但是还不能造成大面积粘连,至少铸造完成后你得有方法将其从铸件的缝隙中扣出来。 奥郎克当然不会用普通的材料,作为德国最顶尖的手工技师,他所用的材料当然是最好的,就连铸砂也是,他可不认为在天朝这个小地方会有石墨结晶这种逆天的材料。石墨结晶粉末,一种超细密的材料,耐高温比钨钢都要好,五千摄氏度高温下都不会发生粘连和熔化,而颗粒直径已经达到千分之一毫米的微尘级别,但是其重量却比钢铁还要重,当然了这并不是纯粹的石墨结晶,其中还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元素,至于这种重金属元素是什么,奥郎克也不知道,他只知道这种元素是从重稀土中提炼出来的,仅仅这一罐十几公斤的铸砂,其成本价格就超过五十万欧元。 而鸟丝所用的铸造方法却是传统的压制铸造,将雕刻好的模具塞进模具盒子然后压制出形状,再将模具取出来,这种方法在普通铸造当中还算比较普遍的,唯一难得就是刻模了,奥郎克可没给出最终定型的结构图或者模型,直接让人凭空铸造零件外壳,这也算是对鸟丝他们的刁难了。因为奥郎克并不认为有人会理解这种齿轮结构。、 而事实上,鸟丝所设计出的齿轮外壳从密闭性和结构强度上是远远高于奥郎克所学习到的那种老式万向传动球轴的。 这当然要归功于基地中那群老家伙们了,他们逼着鸟丝学习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从材料制作以及材料配方,直至机械结构设计,可以说现在的鸟丝除了没有表面他有这些知识的文凭,其他都有了,就是让他现在去世界上任何一家舰船设计院去应聘,也绝对能当上主设计师,因为他脑洞结构根本就跟常人不同,当然他最擅长的还是潜艇设计以及制造。 铸造是个很耗时的工作,特别是制作铸造模具更是繁琐,要不是鸟丝有一手好手工,这个铸模的制作还是个愁,好在心灵手巧的鸟丝比奥郎克更快的完成了所有工序,三个多小时后,工作终于完成。而周围的一群工程师已经看傻了,两位高级大师的表演啊,别人需要几十个人配合耗时三五天才能完成的工作,让你们俩人三四个小时搞定,你们还能再逆天一点么? 奥郎克也就罢了,人家毕竟是国际上知名的制造大师,甚至启奥郎克工作室在世界精密加工领域都能排进世界前五名的程度,但是一个从来没听说过的小子竟然比奥郎克的动作还利索,这让一群人顿时不淡定了。 铸造的过程很繁琐,但是结果却一目了然,完成铸造的鸟丝拿起他珍藏的一张软皮子,轻轻的擦拭着铸造好的几个零件,其实这也是一个抛光的过程,纯手工抛光当然很难,但是更难得却是让别人无法接受的是,他抛光的时候别人根本就没发现,只是以为他在清理零件。 与此同时,鸟丝还顺手将刘老爷子车出来的齿轮给从新抛光了一遍,那些细微的缺憾被他用手中的软皮轻轻的摩擦后就给抚平了。当然这些动作别人都不怎么知道,只有刘老爷子欣慰的笑了,因为鸟丝手工抛光的水平是整个设计院知名的,这种古老的技艺让这些老家伙们又爱又恨,爱是因为他们是这种奇迹的见证者,恨的是普通人根本就学不会这活,想学这技术,对体力以及体质的要求达到了超变态的程度,至少手指上高达几十公斤的出力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而能做到这么大力量的却又做不到那种精确的对力量的控制。 其实抛光这个活计没太大的技巧,普通人也能做到,拿皮毛对着想抛光的部位使劲的摩擦,只要受力均匀,总是能将其磨的油光铮亮,而难的是对力量的控制,想将一个东西均匀抛光,这种技术可是相当值钱的,哪怕现在有机器抛光了,但是机器不是万能的,有些及其复杂的物件还是需要人手工抛光的。 其实在奥郎克看见鸟丝拿着皮子擦拭零件的时候,他心里顿时就没底了,因为经过鸟丝擦拭后的零件竟然带起一层光晕,这是高清洁零件才会有的特征,就比如一个金属零件,放在灯光底下,有光晕的绝对比灰扑扑的要干净的多,而金属表面的污尘也是造成零件有误差的重要因素。 但是这还不是最让他吃惊的,最让他惊讶的却是鸟丝设计的那款外壳,组装完成之后,其致密程度竟然超越了自己一直沿用的这款经典。更夸张的是其转向角度竟然比自己设计的这款多出了五度以上,要知道,这几度虽然在普通人看来没啥鸟用,但是在机械设计领域却是一种极大的突破。 “太神奇了,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你将会是本年度机械杂志的年度最佳明星了,哦我的上帝,简直不敢相信,在这个古老的国度竟然有这么惊人的设计。”其实奥郎克心里却在想,该死的世界上竟然还对这个国家技术封锁,却不知道,人家的机械设计技术竟然已经比世界上所有国家都走在了前列。 第二十一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太神奇了,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你将会是本年度机械杂志的年度最佳明星了,哦我的上帝,简直不敢相信,在这个古老的国度竟然有这么惊人的设计。”其实奥郎克心里却在想,该死的世界上竟然还对这个国家技术封锁,却不知道,人家的机械设计技术竟然已经比世界上所有国家都走在了前列。 这倒不是奥郎克一厢情愿,其实万向传动机构是以后驱动方式的一个大方向,就拿轮船来说,直角驱动或者不变角度的固定方向驱动是挺好用的,可是转向舵所损耗的传动力也是不小的,如果用上普通的变相驱动,舵机这个东西就可以跟轮船说拜拜了,就拿个普通的比方来说,一款发动机能转向的模型轮船跟一个靠舵机转向的轮船哪个更灵活? 再涉及的高端一些,拿战斗机来说,现在国际上先进战斗机所用的发动机都是矢量发动机,其发动机尾部的矢量舵都是能让其喷气方向做出微调的,这比用尾翼的空气舵要灵活成倍增加,最夸张的F35的发动机还能超下喷气呢。 同样的,在陆上,四轮驱动是个很复杂的结构,大天朝真正做到纯四轮驱动的汽车都木有好不好,而真正限制这一结果的却是驱动齿轮结构强度不够,还有其结构精密度不够。而世界上真正弄出纯四轮驱动的汽车其功能损耗也是很大的,而如果加装了这种万向齿轮,功能损耗大幅度下降结构强度成倍增加,其经济价值简直不可限量。 可是在场的众人对这有了解的只有奥郎克一个,或许鸟丝这个机械学伪专家也清楚其中的要害,不过他可不想当出头鸟,宁可藏着也不会显摆。而心里有鬼的奥郎克也不会当众说出来了,他准备事后偷偷联系鸟丝,看看他是否能转让这种设计,至于盗用这种设计对于他这种正统的德国技师来说,简直是最不能接受的存在,这是对他职业道德的极大侮辱,他是绝对不会干出盗用他人设计的事情的。 一胜一负,谁也没想到奥郎克会输给一个毛头小子,不过比赛还要继续,众人匆匆吃了一顿工作餐之后就继续比试了起来。 兵器的打造,一个延续了几千年的传统,变化并不大,但是现代锻造所使用的设备却是比古代要先进了不少,就拿给武器加热来说,古老的方法是用一个敞口火炉,下面接上风箱,燃烧的炭火被压缩空气驱动让火炉的温度升高,而需要加热的武器或者材料就放在火炉中间。 这种古老的方法已经沿用了几千年,但是其缺陷就比较多了。首先,火炉的膛内温度跟周边温度就不一样,受热物体的受热是不均匀的,容易造成某些部位的分子结构强度变得有差异,而古老的锻造艺术却能将这个缺陷变成优点,让一件武器既能保持柔韧又能保持坚硬。其次火炉中的煤炭燃烧会产生大量的杂质,在高温状态下,会慢慢的渗透进受热物体。不过这么个明显缺陷却又被古人的高超技艺所利用,高碳钢这种现代化工业的产物在古代就已经出现,利用的就是木炭的渗透,而中国炼钢最古老的柳木炒钢法就是这种技艺的极致。孙老爷子曾经用古法炒过几次柳钢,得到的最精品钢材比现代硬度极高的高碳钢竟然性能还要强大,简直令人无法理解。 但是一旦跟现代工艺的电加热炉比起来,古老的火炉就太落后了,首先加热的温度上,电热炉加热温度最高能达到三千多度的极限高温,但是炭炉就没这本事了,顶天也就是一千五百多度,再高就没多大可能了,因为不等达到这种温度,炭块就已经烧没了,但是电炉就没这缺陷了,烧半小时也是它,烧俩小时也是它,当然了,超高温太长时间是不现实的,炉子也会被烧化的。 并且受热体在电热炉中受热很均匀,也不会有太多的杂质,能最大限度保证其钢材的纯正配方。 而手工锻打也比较枯燥,反复的折叠锻打,自古就是如此,而得到好钢材的办法也是如此,反复锻打,高温,锻打…………………… 两组人的手法都相当快,三个小时后,天快要黑下来的时候,两把短刃砍刀就锻打好了,比拼的方法也是很简单。利用千斤电锤的强大对冲力,将两把刀固定好,然后极限一对冲,OK,那个保持的比较完整那个就厉害呗。 鸟丝看见孙老爷子锻造砍刀的流程,就知道,这局孙老爷子稳输了。 原因就是孙老爷子虽然手法也是很流畅,但是对于现代化机械的运用还是不如奥朗克这个德国人。孙家虽然也进了几台电加热机以及千斤电锤这种自动锻打设备,但是比较传统的孙老爷子很多时候还是在用古法锻造在打造刀剑,新东西他实在用不惯。 可是这是比赛,看的不是你用啥,而是看的最终结果,孙老爷子为了追求速度和质量,在比赛中就不得不用现代化的设备,但是一个老铁匠,习惯是很难改掉的,对于炉子的熟悉程度也差太多,所以看似很顺利的锻造过程,其实很多地方还是非常的不流畅,整个锻造过程就显得不那么完美,这就造成了最终结果有了很大的偏差。 对冲的电锤力量很大,至少人类的锤子是无法比拟的,而对拼也是不算公平,夹在锤头上的刀具要占一些便宜的,虽然书本上说力是相对的,但是攻击的物体比受攻击的物体更加容易保持下来,这也是很多人的共识,就拿两把同样的菜刀来说,砍出去的菜刀所受到的损伤总是比被砍的菜刀要小很多。 而孙老爷子锻造的砍刀就很占便宜的在锤头上,不过奥朗克对于自己的砍刀有百分百的信心,哪怕是吃一点亏,他也无所谓。 事实上也是如此,两把刀对拼的结果很明显,孙老爷子锻打的砍刀整个从中间断成两截,而奥朗克的刀却只损伤了四分之一左右。 其实鸟丝知道其中的原因,首先钢材的致密性上,奥朗克的刀比孙老爷子的刀致密了3%左右,这是一个天大的差距了,两者之间的性能差距瞬间增大,另外在刀刃结构上,差距就更大了,孙老爷子打造的砍刀是按照以往设计,刀刃十分锋利,虽然他刻意的减少了刀刃的角度,但是看起来跟普通的砍刀差不多,但是奥朗克就比较无耻了,他所谓的砍刀还不如说是一个宽刃的斧子,其刀刃的角度跟斧子那种钝角刃都差不多了。 两者的差距是如此明显,孙老爷子的刀能将其砍掉四分之一,已经是了不起的成绩了,严格来说,两人的成绩应该是平局才对。 但这就是比赛,看的就是结果。 获胜的奥朗克很骚包,大言不惭的说道:“还有谁?这就是你们中国的锻造技术吗?实在是太差了。” 这鸟丝就不乐意了,你说你嘚瑟啥,不就赢了一个老头么,至于这么嚣张么?他悄悄的走到夹着砍刀的电锤底座旁边,用手指敲了敲还夹在上面的砍刀,弱弱的说了一句,“豆腐渣。”然后就转头走了,当然走的时候还没忘了顺手将做好的万向轴承给带走,这玩意让他们看看就得了,想拿去复制,门都没有。 而还在那里嘚吧嘚吧的奥朗克没注意到,他周围的人眼珠子都快瞪出来的表情,还在那里演讲呢。 当他终于发现不对回头看去的时候,他眼珠子也差点没瞪出来。 夹在模具中的砍刀还好好的夹在那里,但是刀面上却突然多处了三个窟窿,一种纯粹用尖锐硬物在钢板上戳出来的窟窿。刚才那几声清脆的铛铛声,难道?? 德国人来造金属制造厂是挡不住的,哪怕这次孙老爷子能赢得比赛,市里的招商引资项目也不是一个老铁匠能够阻止的,但是通过这次比赛,本来很嚣张的德国公司也放低了态度,对于中方的各种要求也一一作出了回应,比前几次爱答不理要强上了百倍。 当然这都是小插曲,跟鸟丝没屁关系,他还在整理他的锻造材料,首先铜锭要重新加工,烧成铜汁之后,要加入一些其他材料的粉末,让其变的更加的坚韧,要知道纯铜是很柔软的,打造出来的东西也相对比较柔软,搁在古代还可以靠着厚度来增加其坚固性,但是现代却不成了。 就拿普通的铜碗来说,以前一个铜碗就一斤多沉,显得相当厚重,但是现代呢?铜碗虽然算是高档艺术品了,但是厚度却绝对没以前的一半,因为不锈钢碗的重量都不足一百克,你整个半斤多沉的碗,谁用啊? 当然了,铜碗一般也没啥人用,大都是在家里当做摆设。 不过难就难在这个摆设上,纯铜生锈的速度那是相当之快啊,在潮湿的环境下,纯铜的生锈速度能让你一个星期后就看不到纯铜器物的本来面目,除非你做过表层抗氧化处理。 第二十二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不过难就难在这个摆设上,纯铜生锈的速度那是相当之快啊,在潮湿的环境下,纯铜的生锈速度能让你一个星期后就看不到纯铜器物的本来面目,除非你做过表层抗氧化处理。 但是这并不是铜餐具和锡质餐具退出历史舞台的主要原因,真正的主要原因是,不论铜的还是锡的,都会掉金属碎末的,特别是锡质的餐具,虽然塑性上比较好。但是在纸上一擦一道灰印子的情况会让很多人掉胃口,发展到近代,也只有酒壶还有锡质的,餐具中很难见到锡了,铜也是如此,精纯的紫铜虽然很好用但是价格和制作难度上比锡贵了不是一点半点,甚至一些好的铜质餐具比纯银制作的餐具都要价格昂贵。 银质的餐具鸟丝是不准备制作了,因为各种首饰公司都会制作,制作的样式也多种多样,他再拿来做,哪怕弄的再好看,恐怕也卖不出多高的价值,君不见,银餐具都是按照银子价格论克卖的。 最坚固的铜当然是青铜,所谓的青铜并不是固定配方的,古代是加锡,近现代青铜中的添加物又多了几种,其中加铝的青铜无论是在性能上还是重量上都比其他青铜好很多。 不过这并不是鸟丝所要的,他所配制的青铜是多种合金的超级配方,用来铸造青铜护腕的极佳材料,不过这次鸟丝并没做护腕,而是想打造一副青铜手套。灵感来自于前不久看过的一部电影,钢铁侠。 在中国历史上,金属手套这种东西并不常见,但是也绝对不罕见,很多将军都会制作一些保护手部的金属手套。 但是中国的金属手套跟欧洲中世纪的锁甲手套不同,那种粗糙的玩意是将军们戴的么? 如同鸟丝手臂上缠绕的血链一样,古代打造金属手套,大部分是用生物丝糅合着金属丝制作的,天蚕丝这种传说中的东西其实在古代,特别是皇家的内贡中,并不是很罕见的东西,很多人恐怕不知道,历代皇帝身上所穿的真丝内衣,其实就是天蚕丝织造的。 而养殖天蚕的技术其实也不算多么高深,无非是变种的蚕吐丝罢了,但是这种蚕却不简单,其蚕丝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元素,并且还是特别稀有的重金属元素。这些重金属元素的来源当然是它们的食物,桑叶,铁桑树也不算啥稀有物种,但是种植在不同地方的铁桑效果却差别非常大。迄今为止,能达到天蚕丝标准的种植地很少,以前古人没怎么研究过,但是经过现代的科学对比,鸟丝却突然发现,所有产天蚕丝的产地无一例外,都是迄今为止国内发现的几处稀土矿所处地区。所以天蚕丝这种逆天的东西也就很好解释了。 天蚕丝手套鸟丝已经有好几幅了,这都是祖上传下来的好东西,当初鸟家的祖先在宫里可是弄出不少好东西,极品天蚕丝都是论卷偷的,最后江西进贡的天蚕丝整个被鸟家吞下的情况也不少见,以至于到乾隆朝以后,皇帝的内衣中已经很难见到天蚕丝的成分。 并且天蚕丝这种逆天的东西百年不腐,加上保存的好,家中的天蚕丝存量还是相当可观的,至少在种植天蚕技术已经失传的现代,他手中的天蚕丝绝对是绝版货。 可是今天,鸟丝并不准备用天蚕丝当主要材料,而是准备打造一双硬甲手套。当然了,所谓的硬甲手套也仅仅只是在普通金属丝手套的外面加装一层硬甲层。 斟酌了半天,鸟丝最终放弃了古代龙鳞甲的复杂结构,而是选用了比较适合现代审美的机械外形手套。 打造手套,金属的弹性很重要,厚薄也非常重要,至少内层不能太厚,否则握拳都握不上的。但是想在薄薄的几层金属上构建最坚固的防御,难度不是一般大的。对于材料的苛刻程度那是相当高。 手套的外甲层可以用厚重的青铜打造,对其坚固度的要求,鸟丝也是相当用心,青铜合金中加入多种稀土元素,然后再用万吨水压机压制冷却,让其结构强度比普通的钢铁强十倍以上。 很难么?不难,难得是成功率极低,特别是万吨水压机压制的过程。万吨水压机是孙家的镇宅之宝,想当初米国一个造船厂拆迁,一台处理的水压机竟然被收废铁的孙老爷子给以白菜价收到了手中。这简直就像是在垃圾堆里捡到一包现金,兴奋的孙老爷子几天几夜都睡不着觉。还好家里人争气,又是研究外语又是研究机械工程学,经过两年的辛苦努力,终于将这台老古董般的水压机修好了,当然其中鸟丝也是出力不少,谁让他是基地里出来的怪胎呢,其实主要安装都是他指导下完成的。 虽然已经是淘汰货,但是其性能还是相当不错的,用来制造小型船只还是相当靠谱的。而鸟丝用来压制只有巴掌大小的青铜原件,只能说,太浪费了。别的不说,光是承压模具就足足用了四五组,否则水压机都得被这玩意整变形。 孙家看似门脸不大,但是后面的后园可是相当宽敞,两三亩地的面积,当然了,这并不是他们家有钱,而是前园往后的地方都是荒山,也就是鸟巢山的北崖下,这一片也没人会再建房了,以老街的尽头那座鸟家阁楼为终点,后面就是荒山斜坡了。 一双手套足足做了三天,孙老爷子也帮了不少忙,终于在鸟丝回家后的第五天,一双新鲜出炉的手套诞生了。不过按照孙老爷子的说法,这玩意有屁用啊?这年头谁还戴着手套打架啊,你以为这十几斤沉的手套是普通人能用的么? 鸟丝可不这么认为,他戴上手套之后猛然伸进红彤彤的炉子之中,一把抓起一块滚烫的炭块,几十秒钟过去之后,他还没感觉到烫手。恩,不错,抗热性能不错,估计低温抗性也不错,零下三四十度问题不大。可是这重量确实是有些重了。 右手拿起一把尖嘴锤子,猛然挥舞着砸在了左手上,当的一声巨响,左手虽然有些疼,但是手心部位的最薄装甲竟然能挡住这么大的动力势能,那么挡一挡普通子弹应该不成问题。在这里十几斤的重量反而又起到了好的作用,让高速的子弹被突然静止之后产生的巨大撞击力化解起来更加方便些,否则别说一般人了,就算是鸟丝的手腕都能被震断。 而就在鸟丝做好手套的时候,奥郎克来访。他找不到鸟丝的家门,可是他能找到孙老爷子的家门啊。虽然孙老爷子输的有些冤枉,但是孙老爷子还算是个老一辈的匠人,输了就是输了,不会死不认输。 不过刚刚进后院的奥郎克就被鸟丝实验手套强度的过程给震撼了。 孙四哥拿着一把十几斤重的大砍刀正疯狂的劈砍着鸟丝,而鸟丝则用金属手套轮番抵挡,叮叮当当的好不热闹。 而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孙四哥手中的砍刀连续被格挡十几次,竟然仅仅只是有点微微卷刃,更神奇的是鸟丝手中的手套,被砍了十几刀竟然只有一丝浅浅的凹痕。 鸟丝试完了劈砍,又开始实验重击,院子里有几块大青石,是用来当重物用的,鸟丝早就看其不顺眼了,决定砸碎它。 一顿王八拳砸上去,磨盘大的青石被砸的粉碎,就连核桃大小的石头都被鸟丝用重锤再次砸成碎末。 其实鸟丝是真的在实验手套的结构强度,看看会不会被震散、损毁。但是,这些暴力型的测试在奥郎克看了,简直就是赤果果的炫耀啊。 用不用这么炫耀啊,这是个手套而已,哪怕是纯金属打造的手套,你用得着火烧刀砍啊。来来来,小哥我要跟你说道说道:“小同志,你的这对手套卖不卖啊?” “卖啊,你想买啊?”说实话,这双手套在鸟丝看来,是彻头彻尾的失败品,本来他是想打造一件钢铁侠式的重型盔甲的,但是现在这个试制作的手套却垃圾的一塌糊涂,首先重量就太重了,在有限防护力的基础上,其外形结构根本就不合理,主要防护部分加装厚厚的金属板块,虽然防护力得到了很大的增强,但是其结构却很蛋疼,手指头都并不上好不好,并且十公分长的手指头直接变成短了一半的胡萝卜,别说攥拳了,就连抓握武器都不靠谱,根本握不住的好不好。当然你要是能长一双篮球运动员的大手,那就另说了。 看着鸟丝手上戴着的手套,奥朗克口水都快流下来了,这结构强度,简直碉堡了好不好,如果能用到普鲁士工厂开发的雷神二代上,那将多么强大?于是乎,奥朗克直接喊价:“十万怎么样?” 十万?恩,相当不错,这么一个垃圾作品能卖十万,鸟丝咋也没想到,不过他并不准备坑这个固执的德国老头。 第二十三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十万?恩,相当不错,这么一个垃圾作品能卖十万,鸟丝咋也没想到,不过他并不准备坑这个固执的德国老头。 右手在左手的手腕部位连续几次点击,连续四个活扣打开后,将左手的手套摘下来,鸟丝指着右手的手套说道:“别看这个手套防护力还不错,但是它并不算完美,首先体积就是个问题,对于手部的灵活性会造成极大的影响,拳头是握不紧的,只能半握拳头,所以击拳力量是无法发挥到最大的,另外如果手太小的人戴上这种手套,抓握东西都成问题,别说用来战斗了,除非你想让他空手战斗。还有戴上这种手套之后虽然能在短时间内抵挡高温高压,但是普通武器是拿不起来的,首先扳机孔就插不进去指头。” 奥朗克当时头脑发热,现在终于有些冷静了些,但是他是不会轻易放弃的,“那能不能通过减少指部的防护力度来增加灵活性呢?” “当然不能了,你也看见了,我是模仿钢铁侠盔甲打造的,在防护力度上,如果你降低了手部防护,那么你其他部位的防护力再强,这件盔甲也是垃圾,完全没有了用处,有着巨大弱点的全覆盖性盔甲是完全没用的,就像是欧洲中世纪盔甲,护手部位的盔甲一点都不会比其他地方弱,这手套里面还没有动力辅助系统,否则其厚度还将增加五毫米以上”。 “那么你有解决方法么?”奥朗克突然发现,自己还是小瞧了这个年轻人,他竟然能说出动力辅助系统,这可是高端设备中才能加上的设计,虽然不知道他是只能说出这个词语还是他真的研究过这些东西。 “有啊,你想知道啊?”鸟丝很贱的微笑着。“那给点什么代价呢?总不能我白送你这技术破解思路吧?” 正一脸微笑等着鸟丝答案的奥朗克顿时跟吃了一只苍蝇一样,尴尬的愣住了。“好吧,等会说这些东西,我是来给你送仪器的,当初我说过,你只要能赢我,那台激光扫描仪就送给你了,我是个高尚的德国技师,说过的话绝对不会打折扣,所以这次来我是给你送激光扫描仪的。” 听他这么一说,鸟丝也愣住了,不过送上门的好事鸟丝可不会拒绝,对于有这么一台世界先进的激光扫描仪,他也是有些小激动的。 两个人很快交接完毕后坐到了孙老爷子接待贵客的小会客室里。 钢铁侠的电影上映几个月了,这让所有D丝们都看到了渣渣变高大尚的希望,每个男孩心中都有一个穿上钢铁战衣装13的白日梦,鸟丝当然也不例外,不过普通男孩只是想想罢了,而鸟丝则不同,他的理论知识能让他仿造钢铁战衣的大半设计了,所以他这几天忍不住就开始了尝试。而于此同时,各国研究机械动力盔甲的进程也都纷纷加快了进度。 走在世界最前列的当然是大米国的战场辅助系统,先不说战场骡子这种机械行具的应用,就算是动力外骨骼系统,他们也是全世界第一份拿出全样品的国家。 鸟丝代表个人,而奥朗克却是参与了德国全覆盖型动力盔甲的设计与制作的主力设计师。想让奥朗克主动介绍他们的成果当然不太现实,于是鸟丝开始了他自己的脑洞设计。 首先外骨骼系统是必须要用的,但是内部防护系统却要分成几个部分,防护系统的硬甲厚度,最少也得5毫米以上,就算最先进的复合装甲,五毫米的厚度也仅仅只能抵挡普通步枪子弹,对于半英寸的重机枪弹药完全挡不住。 “而我的设计上,这个厚度是要提升到八毫米以上的,正面胸部装甲最少也要十毫米,至于关节防护,我建议选择柔性金属以及金属编织技术,这样可以保证盔甲的最大灵活性。至于钢铁战衣的动力系统,我觉得除了采用核能电池作为能源输出之外,使用仿生金属制作金属肌肉也是一条完全可行的道路。不要摇头,我知道你们德国的K134金属的物理特性,其物理强度如果能够增强100%以上,绝对能达到金属肌肉的要求,不要问我为什么知道,因为我就是知道。” 最终,鸟丝也没有挡住奥朗克那要吃人的眼神,“你们的杂志上泄漏的消息,第×××期光谱里有这种材料的介绍,不过你们给出的是实验结果,而不是实验数据,根据这个实验结果,我们大天朝早就逆推出这一物理材料了,不过完成这一成果的不是官方,你不用担心泄漏秘密,并且逆推出这一结果的还是个化学家。” “废话,物理学家根本搞不定,我们当初得到这种材料也是化学家偶然得到的,谁知道哪个白痴盗用了人家的论文发表到杂志上了,这群该死的杂碎,看来学术界又的进行一次大清洗了。”奥朗克也很郁闷,在他们那里,学术交流是很正常的活动,而有些无耻之人并不是大天朝独有的产物,像德国这种科学严谨的国家也是不乏这种败类。 但是最蛋疼的是你盗用也就盗用吧,还把所有底细都发表到杂志上,这啥意思?泄漏机密好不好,在大天朝这种不怎么尊重技术专利的国家里,人家学会了人家就会拿去用,根本就不会给你专利费的哦。 当然,对于鸟丝说的并没有泄密这一点,奥朗克才不会关心呢,因为这种材料就是渣渣,完全的渣渣,本来以为一项技术革新能代替油压设备,成为世界上最先进的定向伸缩零件,但是谁知道,经过反复实验后才发现,这种垃圾材料根本就承受不了太大的力量,连油压设备的十分之一都不到,完全鸡肋的说。 “结构强度增强是不现实的,我们研究了无数次,实验基数都是上万次开头的,没用,完全没用,能用的话,这种伸缩合金早就替代油压设备了。” “好吧,咱们先不说动力系统,再说说其他的。擦,趁早别说了,没有动力系统根本就是扯淡。” 对于谈不下去的两人,很快就分开了,而鸟丝趁着还没天黑,赶紧的继续摆起了地摊。而那副手套,先交给奥朗克让他拿去估价吧,反正一台超精密的激光扫描仪也不止那个价格,怎么算自己都是赚了,他想给就给,不想给钱鸟丝也没准备要。 不过么他还要养家糊口,虽然家里只有他一个人,但是却不止他一张嘴,这个无底洞可不好填。所以他只能努力的赚钱,横财不是那么好遇到的,还是踏踏实实摆摊赚钱才是。 摊子刚摆上没半个小时,生意就上门了,是当初买他那把铜壶的老者,自从跟周围的人显摆之后,老者就发现,铜质的酒壶不上档次啊,所以还是银质或者金质的靠谱,于是他让小辈们早早准备好了一堆质地上乘的白银和两根金条。 可惜他足足等了鸟丝好几天,也没等到,于是他在旁边的小店中仍下二百块钱,小店的伙计很尽职,一看到鸟丝开门摆摊,立刻就给他打了个电话,不到半小时他就从家里带着东西跑来了。 “哎呀小师傅,你总算是出来了,再不出来,我都快报警了。赶紧的,金杯银壶外加一双盘龙银筷。” 一看生意上门,鸟丝立刻放下手里处理原材料的活计,恩,金杯银壶,比较复杂,不过最难的还是盘龙银筷。 为啥? 筷子是要经常用的,纯银的筷子会很软,夹菜还行,夹根骨头都能变形,还能叫筷子么?更不靠谱的是,筷子么,如果做成跟竹筷子一模一样,那还要银的干毛啊,肯定要浮雕出各种造型,所谓的盘龙银筷肯定要雕刻盘龙的,不过浮雕会被硬物弄变形的,所以对于银子的处理更加要仔细了,肯定是要加入别的金属熔炼的。 不过当鸟丝拿起老者带来的银子的时候,他的瞳孔迅速的一缩,表情虽然没变但是动作却突然僵硬了起来。 银子不会这么轻的,不对,只是其中一部分轻,有杂质?他迅速拿出一个戴在眼上的放大镜对着银子仔细的观察起来,半分钟后,他终于确定一件事情。 “老人家贵姓啊?” “小伙子不用客气,我姓马,是不是我这银子质量不行啊?我也觉得银子重量有些不对,肯定是被人夹杂了其他东西,就知道我们家小子干事不牢靠,要不用你这里的银子也行啊,钱不是问题啊。”老人家一看鸟丝皱着眉头的表情,立刻心里开始打鼓了,银块和金子是通过他外孙购买的,据说还是花大价钱买的极品银锭,但是到了这里,真正品质如何,还得听人家小师傅的不是。 鸟丝心里其实也在打鼓,这么好的银子,是贪了呢还是贪了呢?算了,给他炼个差不多品质的吧。人还是实诚一点的好。 第二十四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鸟丝心里其实也在打鼓,这么好的银子,是贪了呢还是贪了呢?算了,给他炼个差不多品质的吧。人还是实诚一点的好。 “马老,您这银子不是很纯,其中纯银的成分不是很多,主要是其中多了一种我们称之为轻银的东西,不过这种轻银本身的价值却比纯银要高出很多倍,其价值已经堪比黄金了,并且还是及其少见的材料。但是如果您想要酒壶的话,轻银并不适合,因为其中含有一种毒素对人没半点好处。如果您坚持用这种金属打造酒壶我也可以做到,但是我建议我给您换一种更适合酒壶的材料,当然主要成分也是银,但是纯银太软,不太适合,是用百分之九十八银以及其他金属混合的银质材料。” 好么,一听这材料有毒,马老头差点没气背过气去,臭小子是想我死还是怎么的?竟然敢弄有毒的材料让我做酒壶,回去再收拾他。“行,都听您的,小师傅你看着给弄,需要多少钱你尽管说。” “材料钱就不用了,用您这块金属大体也能抵价了,全套东西你需要出两万两千块钱的加工费,其中酒壶三千块,酒杯一千块,筷子一万八千,给您老打个折,两万就行,现在是下午一点半,四个小时差不多能做完。”其实鸟丝心里还是很亏欠的,就那么大一块的含有轻银的银子,如果提炼出来轻银,哪怕只能提炼十克呢,都是赚大发了,不过最近缺钱,对不起了,马老只能拿您这个不差钱的开刀了。 马老当然没意见了,一听说今天下午就能拿到,立刻高兴差点蹦起来。 而鸟丝也不能再在外面摆摊打造东西了,将家伙什全部移到屋里。老屋的门脸虽然不大,但是五脏俱全,柜台和加工台在中间,靠门的两边是两把长椅主要是给顾客准备的。鸟丝的爷爷手法快,一般需要加工的东西当天就能拿到,除了像筷子这么复杂的东西,一般最多一个小时就能搞定。 于此同时,奥朗克正抱着手机打着国际长途:“老伙计,你知道我今天买到了什么东西么?你见到会大吃一惊的。什么?你不信?我亲眼见的,能耐高温,高压的高强度金属手套,并且还不是完全金属结构的,里面的材料太神奇了,金属韧度已经超过你们搞出来的那些破盔甲,嘿,你有生之年恐怕能见到真正的钢铁侠了。” “哈哈,最神奇的还是弄出这种金属的人,我简直不敢相信,他是个只有十六岁的少年,天才少年,是的,绝对是天才。” “哈哈,你不知道吧,他还是你们光谱杂志的粉丝呢,并且他对钢铁战衣的设计也有独特的见解,是的他还懂机械设计,那款齿轮就是他设计的,比咱们的万向轮角度多出了5度。哦,该死,今天是来跟他谈齿轮专利出售的,我竟然给忘了。” 但是说着正兴奋的奥朗克突然愣在了当场,他突然想起了一个十分诡异的事情,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设计出这些东西合理么?还有,刚才见面的时候说的是汉语,但是后面涉及到专业术语的时候,他们两个可是全程德语交流的,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鸟丝的德语竟然比奥朗克一口汉堡口音的德语还要标准。 “好了比利,不能给你说了,手套我研究一晚上会给你寄去,另外,我还得看看能不能买到他手中的配方。”已经走到酒店的奥朗克将东西交给保镖仔细保管后,立刻返身向回走去。 酒壶好打造,一不需要阴阳壶,二不需要镂空雕刻,只要砸出隐浮雕就行了,对于壶口的结合部分,鸟丝甚至能打造的比现在的矿泉水瓶子密封性都要好。 硬质的银合金并不是太适合冷锻,所以鸟丝还是用烤灯给其加热,加热酒壶模丕的时候,他则在雕刻两根木头。 “这是盘龙藤的木芯,就这两根木头价格已经超过了你拿的那两块黄金了,所以给你打造这双筷子我是很亏的。筷子要用更硬的银合金,这样才不会变形,但是这种合金的特性对于变形恢复上几乎没有,只能用木质当为主芯材料,普通的木头没法胜任,只有一些特殊的高硬度红木能适应。而盘龙木藤是最适合打造银包木筷子的材料,古代皇帝用的筷子大部分也都是这种材料。” 仅仅十几分钟,一根筷子就雕刻好了,不过却是如同被虫蛀了一般这缺一块,那缺一条的。 也真是难为鸟丝了,本来筷子上就很难雕刻东西了,而鸟丝却在这双木筷上雕刻出水纹的浮雕,当然了换作普通木头,别说做筷子了,恐怕一碰就得断。 不过盘龙藤其实并不算坚硬,只是弹性相当出色罢了,另外这种藤的另一个名字叫做蛇蜒藤,只有存活巨型蟒蛇的山洞附近才会生长这种藤。而古代巨蟒就是龙的代表了,所以称之为盘龙藤,这种藤其实能长得很粗,要不然也不能撑住几十斤甚至几百斤的巨蟒,但是其藤木的树芯却非常坚韧,如同牛筋一般坚韧,并且搁在古代,这都是刀剑难伤的材料。 可是在鸟丝的刀下,菜刀都砍不动的木头竟然如同铅笔一样被切削成各种形状,不要太神奇啊。 银丕烤好了,热的发红的银丕被鸟丝一顿乱锤,冷却之前竟然就已经打出酒壶的外形,并且还多出两条长虫,或者说是小银蛇。 壶丕继续加热,两条小银蛇在鸟丝的锤子下迅速变成两条活灵活现的银色小龙,两条小龙的角、爪、眼齐全,就连鳞片都浮刻的活灵活现,更神奇的是怎么看这小龙都是立体的,但是摸上去却仅仅只有凹凸感,并不是缝隙极小的深雕刻。这是要镶嵌进木筷子中的,但是还必须是活的,其中所需要的技术就是现代科学无法解释的了。 虽然跟酒壶用的是同一块银子,但是其结构却完全不同,这主要得归功于鸟丝不断撒在银龙上的一种粉末,这种粉末的主要成分是一种动物的骨粉,配上一些硼砂和硫磺粉,具体的化学成分鸟丝用筛选法实验了无数次也没筛选出来,但是其功用却很神奇,那就是能将金银铜之类的金属变得更加柔软,添加到极限的时候,金属的一种非常奇怪特性就出现了。 比如现在,烤壶丕的炉子上烧着一壶水,鸟丝将银龙和木筷放进一个小盆中,然后将刚刚烧开的热水浇在上面。 令人惊异的情况出现了,银龙像是活过来一样不停的在水中摇摆,这种现象,中国古代称之为杯弓蛇影,但是现代的解释是水的折射现象。 拿起一双普通的筷子,先将木筷夹出来,没过几秒钟,木筷就不烫手了,然后再用筷子夹起一条银龙,将其往木筷的接口处一塞,整条银龙就像是会游动一般从筷子的一端游动到筷子的另一端,银龙的前爪部分正好吻合着筷子的尖端,而尾部则正好盘在筷子的尾端。猛的看上去,就像是一条小龙盘在柱子上一样,但是更神奇的是,等鸟丝将两根筷子都安装完毕,两条小龙的嘴部尖端正好扣住一颗如同圆球一般的珠子,二龙戏珠的格局一目了然。 筷子看似打造的很快但是其精细修饰的技术却很费时间,只见鸟丝手中的小锤已经配上了尖口,别人用凿子才能完成的动作,他则只用一柄尖头小锤就搞定了,每次锤子的落点比用凿子还要精确,这不得不令人叹为观止。特别是正在旁边观看的奥朗克已经吓的喘不过气来了,这种逆天的技巧,翻遍整个德国也找不到一个啊?哪怕是最顶级的钳工,也绝对做不到这么精确的锤锻工艺,这已经超脱了工艺的技巧,简直就是艺术,并且还是神的艺术精品。 说着是挺快的,其实整个流程鸟丝还是用了接近两个小时,期间还抽空打造了几次银壶,壶么,打造也就那几个流程,唯一的难点就是壶嘴的焊接和壶把的焊接,不过见识过纯冷锻技巧之后再看热锻造技术就有点糙了,当然了,这指的还是鸟丝自己看,换成奥朗克和马老还是认为这是神技。 纯用锻造竟然能让接口看不见任何痕迹,换成奥朗克这个现代技术大拿来说,都认为完全做不到,更别说马老这个外行人了。但是锻造好还在加温的壶丕就摆在面前,甚至烧红了之后,接缝处都看不出任何痕迹,这让奥朗克有些纠结了,大神啊,能不能别这么玩啊,你这么玩还能不能做朋友了,难到真的将你供在十字架上才行啊? 无缝锻造技术,仅仅只是传说中出现的技巧,当然这传说也很久远了,2000年的时候曾经在欧洲出土过一尊神的雕像,其中有一把武器,还是把破损的武器。就是这么一把破损的武器让欧洲的几十位锻造大师差点眼瞎了,被亮瞎的。 第二十五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谁能想到一千多年前的古罗马铁匠竟然能打造出三米多长的无缝钢管呢?最后还是在武器的破损处发现了一种现代人无法理解的金属无缝锻接技术。按说这在物理学上根本就不存在的好么,可是经过对那根无缝钢管切片研究,竟然发现,这根钢管不仅仅是一张铁皮锻造而成的,并且还是两段钢管拼接而成的,拼接口处在外表处根本就看不出任何异样,最后还是用金属探伤仪器才看出其中的接缝,这就让所有人对古代的锻造工艺有了一个直观的认识,简直太不可思议了。不过穷欧洲所有国家的铁匠,也没法复制这种神奇的技艺,但是在天朝这个神奇的国家里,一个不起眼的小伙子竟然又将这种技艺展现了出来。 好吧,不仅仅是展现,而是录像,奥朗克从一个多小时前进屋后就发现鸟丝在锻造筷子上的那两条银龙,于是被其精湛技艺震惊了的他从兜里掏出了女儿送给他的最新款诺机,现代的科技简直太发达了,这么个肥皂大的手机竟然能录视频。 可惜手机的内存不够,录一段就得停一会,后来越录发现鸟丝的锻造手法越神奇,没有内存的奥朗克急得满头冒汗,最终忍痛将前面的视频删掉,可是最终鸟丝无缝链接壶嘴和壶把的那段还是没来得及录,或者说是奥朗克都看傻了,手机掉地上都没发现。 不大的屋子里面挤着五个人,鸟丝很专注,虽然他知道进来人了,但是他并没有功夫去关心到底谁进来了,手中的活一刻都不能停,每个步骤都是经过精密计算的,错一点都不行。 除了已经看傻了的奥朗克和马老,屋子里还有两个熟人,铁匠铺的孙老爷子是带着奥朗克来找鸟丝的,而另一位则是旁边院子里的石老头。 石老头名叫石中道,是个不折不扣的道士,整条街上他年龄最大,但是具体有多大,谁都不知道,鸟丝只听爷爷说过,说他年轻的时候,石老爷子就已经半白的头发了,到他老了,石老爷子还是一头半白不黑的头发,常年的锻炼让其身材硬朗,根本就没一丝驼背弯腰的迹象。并且鸟丝他爷爷还教训过鸟丝,说这条街上文三爷是个酸儒,上的了台面,但是为人太酸,少打交道,当个爷供着就行。张老头是个倔种,不是有瓷器方面的问题最好也别去烦他。孙老头的手艺还不如咱家的活计,所以孙老头有啥事情,能帮则帮,不能帮也不必去深究。 唯独石老头如果找你,不论任何事情,都要应下,如果老头眼瞎能看上你,收你当个闭门弟子,那你小子就有福了,咱们乌家列祖列宗也有着落了。 爷爷对石老头的推崇已经达到了近乎崇拜的程度,鸟丝一直也不理解这是为什么,不过他这孩子有个好处,那就是老人们说什么不管对不对,先听着,听老人的话总是不会吃亏的。 雕龙金杯,落凤银壶,盘龙银筷,整套的东西打造完,天也见黑了,还好屋里的灯光亮堂,鸟丝并没有停下,而是拿起一张收藏起来的皮子,这是一张黑貂皮,整张的皮子油光锃亮,皮毛已经被摩擦的只剩下几毫米长了。 这当然不是一张普通的貂皮,而是一张铁貂的貂皮,由于长期吃一些含有重金属的昆虫,这种铁貂的生活范围只有一些大山中才有。其实铁貂只是民间的称谓,这种貂属于貂家族中的石貂,但是跟石貂不同的是其身体里的重金属元素严重超标,超标到一不小心自己就会莫名其妙的挂掉。一些上了年岁的老铁貂其皮毛的坚韧程度简直令人乍舌,至少鸟丝手中这张貂皮就是如此。并且这张貂皮是生貂皮,并没有经过任何硝制,而鸟丝所需要的仅仅只是其表皮上分泌的那种特殊油脂。 只见鸟丝的左手拿着银壶,右手拿着貂皮飞速的擦拭,那速度快的简直看不见手影,这就是鸟家抛光的秘诀,速度。不过现在并不是绝技了,因为超高速的电抛光机比鸟丝的手速要快的多,不过其精准度上就有些差异了,并且一些细小的缝隙,就算最先进的抛光机也束手无策,只有手工抛光才能做到面面俱到。 而看见鸟丝抛光的手法,石老头的两眼简直就像灯泡一样发着一道道热光。其实石老头是应文三爷的推荐专门来看看鸟丝这个后生的。文三爷专门上门求石老头,石老头当然要给几分薄面,因为石老头欠着文三爷不少的人情呢。 可是最近几天,石老头对于鸟丝的表现实在有些失望,自从十几天前开门做了一上午的生意赚了一笔大钱之后,连续这么多天就不知道干啥去了,这年轻人的定性实在是太差了,而自己的手艺对沉稳这个要求又是最变态的,他打心眼里不看好鸟丝,不过实在磨不开面子,总要见面谈一谈才行。 看见鸟丝出摊之后,石老头就溜达着进了他的门脸,结果进来一看就惊呆了,他刚进门的时候,鸟丝正拿过盘龙藤雕筷子骨。盘龙藤么,作为一个雕刻宗师石老头当然一眼就能看出来,但是能将盘龙藤当普通木头雕刻的后生,鸟丝绝对是独一份的,就连石老头现在的徒弟都做不到,要知道他徒弟已经跟着他近三十年了,本事绝对在雕刻界能排进前十的存在,可是在盘龙藤这种超硬的木头上雕木如切豆腐那么轻松,他徒弟绝对做不到。 而再往后看,鸟丝那精准的锻造技术也让石老头看的半天闭不上嘴,普天之下除了他自己,他实在也想不出还能有谁能做到这么精准的下锤,如果让这小子学自己的本事,不用多,半年自己就没有啥能教的了,他的基本功比自己教了三十年的天才徒弟还要到位,基本上除了雕刻技法和雕刻内容上,鸟丝绝对能拿过来就上手,完全不用几十年的去培养其基本功。 话说鸟丝又花了半个多小时才将三件东西都抛光完毕,由于没有酒,只能用炉子上的开水实验一下效果了,并且开水还能顺便消毒冲洗了,省了马老再回家煮壶的麻烦。 壶跟上次的铜壶区别不是很大,就是外形更加的好看了,凤啄为嘴,凤翼为身,凤尾做把,简简单单的一把凤壶,却透着一点都不简单的做工。而两个杯子则毫不逊色于凤壶,一寸八分高的金龙杯整个就是一条金龙盘旋而成,每个杯子就是五两黄金,两只细颈高杯就有一斤沉,虽然价格夸张到极致,但是其做工更加夸张到爆炸。每片龙鳞都能清晰可见就不说啥了,就连龙角龙须都是纯立体结构的,虽然盘旋在杯底,但是每当拿起杯子准备喝酒的时候,你就要小心了,因为凑到嘴边的金龙杯如同一头威武霸气的龙头向你扑来,并且还是张着大嘴的龙头。而不喝酒时在杯子底部盘旋的巨龙则只有龙口微张。这当然是通过酒水的折射造成的视觉错位,不过搁在古代,这玩意绝对是会被当作国宝收藏的。话说当年的九龙杯就是这门手艺传下来的,不过手艺在外人看来,早就失传了而已。 别人没看出来这是九龙杯的造型,但是石老头却看出来了,因为真正的九龙杯他是亲眼见过的,虽然鸟丝打造的这个九龙杯还没有达到入酒游龙的地步,但是其活灵活现的姿态却展现的淋漓尽致。话说,现代那些所谓博物馆中收藏的九龙杯,连其型都没有,比鸟丝打造的这两个杯子都差了十万八千里。 奥朗克虽然欣赏不来这么高深的艺术,但是他却以一个工程师的眼光来看问题,别的不说了,就壶盖跟壶的紧密连结就让他根本无法相信这是丫纯手工敲出来的,虽然他全程目睹了,但是他还是无法相信,那两个东西比最精密的游标卡尺测量过还精密,盖上以后怎么甩都甩不掉,不转半圈,壶里因为气压的缘故一滴水都不会漏出来。这根本就不科学好吧,人怎么能做到这么精密?这玩意就连国内最精密的五轴联动机床也就这水平吧? 看见马老放下三万块钱留下一句:“小兄弟,你这手艺真绝了,我老马别的本事没有,就是实诚,别的不说了以后但凡有摆不平的事,你尽管给老马我打个电话,方圆千里之内没咱老马摆不平的。” 鸟丝将皮兜顺手也做好,这次用的皮兜更好,直接就是上等鹿皮兜比上次随便弄的鹿皮要好的多的多。而两根筷子也轻轻插进皮兜之中,“这筷子是可以拆卸的,一旦缝隙之中有难清洗的油污,拿热水泡一会就能拆开,手轻的很容易就能重新装上,您拿好”。而看见马老递过来的三万块,鸟丝也没推辞,别的不说,就那两根盘龙藤的价格也得好几千,并且还是有价无市的主。 马老转身要走的时候,奥朗克立刻拦住了门口,用蹩脚的中文说道:“老人家,您这壶卖么?我出十万欧元。” 第二十六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马老转身要走的时候,奥朗克立刻拦住了门口,用蹩脚的中文说道:“老人家,您这壶卖么?我出十万欧元。” “走开,老子不缺钱。” 奥朗克可不会随意放弃,立刻改口道:“一百万欧元,一百万欧元,这可是一千多万RMB。这可是一大笔钱。” 可是他还是小看马老了,只见马老往前一迈步,没见他怎么动,一百七八十斤的德国老汉就被推了出去,整个人如同被汽车撞到一样倒飞出门口。当然,这还不夸张,更夸张的是,倒飞出去的奥朗克竟然没摔倒,也没有失去平衡,在空中滑行了四五米又倒退三四步之后终于站在了路中间。 一时间,屋里的三个人都被震惊了,孙老爷子直接失口喊道:“太极!” 话说屋里的三人虽然不是正统的武人,但是各个手上都是有本事的,石老头暂且不说功夫高低,就拿孙老头来说,家里开的可是祖传的铸剑阁,给各路武人铸剑打刀已经上千年历史了,他们家当然跟武林中人颇有瓜葛,手上的功夫自然非等闲。 鸟丝虽然不是啥武林中人但是他手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弱,就算是不用他的那些奇门兵器,单凭手上的功夫,一般的大汉来个三四十个也绝对别想将他放倒,并且他腿脚之利索绝对不是普通人能比的了的,虽然做不到飞檐走壁,但是一般的跑酷能人见到鸟丝攀爬的本事也绝对得给他跪了。为啥?普通人无保护攀爬悬崖是什么速度?鸟丝是什么速度?毫不客气的说,百米垂直的悬崖,只要有手脚接力点,他能在二十秒内爬上去,都快赶上跑步的速度了,而普通人呢?没两百秒想都别想。 不过三人见到马老的动作也还是被震的半天说不出话来,为何? 一百七八十斤的壮汉,推出三四米远还靠谱,但是凌空推出四五米远就有点夸张了,这力量根本就不是单凭肉体能发挥出来的,至少凭借鸟丝这么变态的肉体强度是办不到的。可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却能轻松办到,而最关键的并不是将人推出去,而是推出去后还不让对方失去平衡,退了几步之后还能稳稳的站在那里。在座的别说鸟丝了,就连石老头不用特殊的本事也自认为做不到,或许纯用力量将人推飞出去,石老头能轻松做到,并且还能推的更远,但是想让对方保持平衡?他对力量的把握还没到这种精确程度。当然了,术有专攻,在其他方面老马跟石老头差的就太多了。 几个人还在震惊当中呢,马老回头冲着鸟丝一抱拳,转身就走了出去。而吓到浑身冒汗的奥朗克则颤颤巍巍的又走了进来,他很执着,虽然刚刚吃了个大瘪,但是他还是想开了,干嘛非去买人家的东西啊,能工巧匠就在眼前,让他再打造一个不就行了? 可惜他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如果屋里单单只有鸟丝一个人的话,鸟丝或许会给他也打造一份,售价提高两倍也就罢了,但是屋里却有一个脾气臭到家的老石头。 “中华瑰宝岂容他人窥探,小子你记住,这种压箱底的本事买家要看好了,没有骨气的绝对不能出手,特别是绝对不能卖给老毛子。处理完手上的活来我家,有事给你说。”说完一甩袖子,石老头转身也出了房门。 尴尬,急缺钱的鸟丝当初也没想过这么多,其实他自己心里清楚,就大家手上这些东西,人家外国的实验室早就弄出来了,只是很多实验室无法正常交流,甚至有些实验成功被大量的新产品淹没,根本就未现世。不过说的也对,别的不说,就万向轴这种东西,要不是自己心血来潮的重新设计,恐怕也未必比国外的好。可是就算自己设计出来了,国内也没人识货啊,君不见国内的跨时代设计产品车载斗量的那么老多,但是真正应用到实践的却又有几个?远了不说,就拿老爸的潜艇基地来说,曾经有一样多用途潜艇用消声瓦被研究出来,但是结果呢?国家竟然不知道,还花大价钱去外国买技术专利。这还不是最夸张的,最夸张的是当初基地研究所的刘副所长研究出一种添加剂,添加到潜艇外层的金属材料当中,整个潜艇是不会被任何海生物附着的,因为其表面的微量毒性会让所有海生物避之不及,更别提附着在上面生存了。仅仅这一项设计就能为整个航海业带来每年近乎上千亿的维护成本降低,可是呢,就这么一项逆天的技术,竟然上报上去后几年无音讯,直到刘副所长去世这个成果也未公布于众,只是因为牵扯到保密协议,甚至所里的其他研究员也就只有两三个知道有这事情,但是几年过去之后,谁也不会再记得了。最后刘副所长去世之前,将这个配方完整的传给了鸟丝。而鸟丝这个自私自利的家伙会无私的贡献出这项成果么?见鬼去吧,他宁可带进棺材也不会将这一成果拿出来的。除非有人出天价购买,否则打死他都不会让人知道他有这配方,就跟他将家传的配方珍藏一样,绝对不会在外人面前露出半点蛛丝马迹。 奥朗克现在心里是哇凉哇凉的,他作为半个中国通,特别是对于中国古老技艺有过研究的歪果仁,他心底当然清楚作为一个长辈如果说出那些话,那么鸟丝这种晚辈是必须要遵从的,甚至这些古老的手艺人当中,规矩比法律都要大的多,你可以犯法,但是如果不守行规,整个行业都会排斥你,甚至这种现象不仅仅在天朝,在德意志也是如此。 鸟丝还能说啥,既然石老头让自己去他家,十有八九是这个徒弟当定了,他对于爷爷的眼光很信服,既然爷爷让自己能拜石老头当师傅那自己有这样的机会就一定要抓住。 “奥朗克先生,恐怕你要将那双手套还回来了,我们的技艺是不能出售给您了。” 看着鸟丝一脸的无奈,奥朗克才不吃这一套呢,他迅速的从兜里掏出一张银行卡,一把就拍在桌子上。“这里是一百零二万,十万欧我已经给你兑换好了,密码是六个零,有效期一年。生意么,既然成了就不允许反悔的。还有,如果您想移民去欧洲,您尽管给我打电话。”说完也不等鸟丝反悔,转身飞快的跑出了鸟丝家的大门。 额,其实鸟丝本来也没指望要回来那双破手套,这一百万可是解了大渴,足够自己造好一段时间了,当然了普通人想赚一百万有些难哦。真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赚到一百万。 孙老爷子摆了摆手,也往家中走去,而鸟丝则收拾一下后出门往石老头家走去。 石老爷子正堂巍坐,旁边是他的弟子石中天,石家在老街上也是盘桓百年的老家门了,不过据说自鸟丝爷爷年轻的时候就知道石老爷子掌家,到了现代,还是石老爷子掌家。 鸟丝缓步走进石家正堂,石家的布局跟孙家差不多,毕竟是当初鸟家的东西两堂改建的院落。当初曾经说过,整条小街其实都是乌家的祖宅,只不过后来被败家的乌氏子弟败干净了而已。 前面是一个颇大的门脸,奇石斋,里面玲琅满目的全是各种石头,穿过前堂的门是一个跟孙家铁匠作坊差不多大的一个大院落,不过这里面就显得无比拥挤了,因为各种大大小小的石头摆满了整个院子,除了中间的走道,道路两边全是各种各样的石头,就连地面上也是厚达二尺多的碎石,或者说各种石头堆砌起来的石台。 如果说金属矿产鸟丝还有一些研究,但是这些石头他就几乎没什么了解了,不过就算他知道的很少,但还是从乱石堆里看到一些晶莹透亮的玉石坯子。怪不得当初爷爷曾经给他说过,要说这条街上最有钱的,还是石老爷子,家里的石头随便挑出几块就能买这整条街了,以前他还当这是个笑话,但是在真正进到院子之中后,鸟丝才发现,这话有点不实啊,别说几块了,就他脚旁边的那块人头大小的翡翠原石,其价值就足够买这整条街了。 进到后排的正堂当中,看见石老爷子正坐在正堂的唯一主位上。话说这个正堂的布置有些奇怪,搁在前朝的正堂布局,小门小户是正堂两张太师椅,中间有一张八仙桌或者堂桌,太师椅的两侧应该是对面摆放的一组或者两组椅子和茶几的组合。 但是这个正堂却完全不同,迎着正门是一张王座或者称之为座床,旁边是四张小号的座床,一米多见方的座床上面没有铺任何装饰材料,而是一整块的玉石。这四张座床也分大小,最靠近主座的比较大一点,远一点的座床就小上了一号。而鸟丝经常见到的石中天就盘坐在最靠外的右侧玉床之上微笑着看着他。 第二十七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走到正堂中间,鸟丝收住脚步,打了一个辑,正声道:“石老爷子好,后生小子鸟丝给您问好了。” “嗯。中天,给他讲讲规矩。”石老爷子连眼皮都没怎么抬,盘坐在整张的玉床上只是随口应了一声。 而这时,石中天开口了:“小兄弟,想要拜入门派,你需要自报家门的,你这么大了应该是带艺投师,你会什么也要一一说出来,从生活手艺到功夫技击,只要是会的都不要隐瞒。” 规矩,鸟丝也知道,但是他都是家族手艺,是否需要暴露出来,他心里也拿不准,不过他还是选择相信爷爷,而不是相信面前的这个石老头。爷爷当初说过,如果能拜入石老头名下,哪怕当个记名弟子呢,倾家荡产都划算。家里有什么?除了那座荒山,鸟家能剩下的东西也就剩下几样手艺了,武功在这个枪炮横飞导弹为王的年代真的有什么用么? “我鸟家弟子,上述三代为大清国乌尔巴图鲁氏,上述十八代为苏州乌氏……” “行了,家谱就不用背了,你们家的家谱我比你们熟悉,直接说其他的吧,我需要根据你所会的东西来决定到底要教你什么。” 鸟丝不禁有些愕然,比我还了解我们家的家族史,石老爷子,您这话有点夸口了吧。不过他还是继续说起了自己的本事。“家传手艺,金银冷锻,小到金银首饰,大到枪炮零件,热锻手艺是跟对面孙家学的,基本跟孙老爷子持平,这主要是家传冷锻手艺好。另外还精通青铜器及其他金属器皿铸造,大鼎没铸造过,不过曾经给西山寺铸造过一口钟。” “还有家传的打磨抛光的手艺也还过得去,您曾经跟我爷爷进过一些古墓,应该知道我们家能打造一些瓶瓶罐罐,金丹瓶我去年刚刚能够打造,抛光的活应该不会比石大哥差,因为我曾经看见过他打磨的翡翠手镯,那光亮度我应该能让其再提一个级别,光晕不成问题,甚至如果材料好,毫光也能显现几分出来。不过对于石材气场的把握,我没有经验,换成金银器皿,打磨出毫光还是基本都能做到的。” 行家一伸手就只有没有,打磨抛光这个技术看似很神秘很高深,其实判断标准也就那么几个,能抛光出自然光晕,那绝对是高端技术的存在,不过相比于一个高级雕刻匠人,抛光出光晕应该只是入门,让宝物自然发辉光亮的毫光才是抛光的高级定位,不过一般能做到的人是凤毛麟角。鸟丝这么介绍自己也是一种显摆,不过这种显摆才比较符合对方判断的初衷。 “除了这些手艺之外也就还有刻蜡的手艺还算过得去,刻蜡是用来铸造用的,太硬的东西没试过,不过长年锻造,手劲还有一些,雕刻石头应该也不成问题,只是没有好的刻刀。” “除了这些手艺我们鸟家还有一些其他本事相信您也有所耳闻,我们鸟家祖传的熬鹰训鸟的本事之外还有一手配药的手艺。近些年接触了现代化学之后,我将家传的炮制药材的方法进行了改进,在化学方面我也是小有成就。还有就是学了点苗疆的蛊术,对于虫蛊有些心得。” “至于杀人的手艺,祖上是血滴子统领,全套血滴子打造方法及应用手法全部得心应手,飞爪的本事您老也见过,每次我上崖的时候您老都能看到,至于其他兵器,除了一手五行刀之外也就九龙鞭法还能拿得出手。” 听到这,石老头呵呵一笑,闷声道:“你们家的所有手艺都不如那套九龙鞭法厉害,九龙鞭法脱胎于古时候的打龙鞭,别说普通人,就是我们这种人,你只要将那套鞭法练好了,一样照抽不误。行了,没用的东西别说了,你知道我为什么看中你么?不是你们家那些乱七八糟的小手艺,而是你从来就没重视过的两种东西。” “?????”还有啥本事?鸟丝自己都不太清楚。 “你们家练的气功是静息功吧?” 鸟丝一头雾水,“是静息功是不错,可是这套功夫除了能少睡点觉之外,其他屁用没有啊,既不修养内息又不锻体,我们家练了好几代,基本没什么用啊。” 石老头一听顿时不高兴了,“所以说你们一家都是蠢货,你们家的那套内功全名叫作子午胎息功,本身就不是普通功夫,那是一套纯炼神的气功,于身体无半分益处,当然也没什么坏处,唯一的好处就是锻炼心神。而心神修的都是上丹田,你们用那气息去修下丹田,没走火入魔只能说你们一家子都是笨蛋。” “啊?”听完这话,鸟丝算是彻底傻眼了,好么祖宗八代都练错了。 “你以为你仅仅只是练错了么?呵呵,真正的胎息功是要在水里练的,每日子时在温水中一个时辰,每日午时冷水中一个时辰,每天两个时辰后是不再需要睡觉的。拿着,这是一个石圭,每日子午都会提前一刻钟震动,不论你在地球上的任何地方,它都会随日而动,算是你拜入我门中的第一份见面礼。” “谢师傅”鸟丝没有多余的废话,直接就跪下磕了一个头。 “别忙谢,你现在还不是我徒弟,你手底下最厉害的一门功夫还没说出来呢。你从哪里学到的蛊术?别说从苗疆学的,苗疆那群老东西绝对没有你学到的蛊术精纯。能共享寿元的蛊术,这只是传说中大巫才能会的绝学,普通蛊术可没这本事。” 鸟丝有些凌乱了,难道自家学的蛊术还是特殊品种?可自家的蛊术确实是当初清军镇压苗疆的时候从那些部落中抢过来的啊。其实乌家的祖先也不怎么想学这么血腥残忍的蛊术,但是为了当初皇帝陛下的安全着想,他们还是学了。毕竟如果一个皇帝被蛊虫给控制了,那后果简直不敢想,不求你能用蛊虫害人,至少能让别人的蛊虫对你没用。而真正的清史上没有记载过,南方进献的一些秀女当中确实也出现过被种了蛊虫的。要不是乌家忠心尽职,早在康熙时期还真有可能出现皇帝被控制的情况。 “好了,别说废话了,时辰刚刚好,你现在开始磕头拜师吧,不用太多,三叩首即可。” 石老头刚说完,跪在地上连起都没起的鸟丝立刻‘咣咣咣’三个响头。 “老夫石中道,石门第三代弟子,本门自商汤由第一代祖师石生创立,我门中弟子无数,但是真传弟子代代单传,自此以后,你便是我石门第四代弟子。至于道号不用再取,你想叫什么叫什么。”说完,石中道一指旁边坐着的石中天:“他以后要叫你师兄,因为你是真传弟子,他只是代传弟子,或者称他为内门弟子也行,至于外门,我们石门的外门早就已经没有了。内门弟子中还有一个仇千斤,是他师兄,也算是你师弟。知道为什么他们只能是内门弟子而你一入门就是真传弟子么?” 看见鸟丝茫然的眼神,石中道也没卖关子,直接就倒出了实情。“因为你的寿元,以如今天地元气的浓度,石门的功法想修炼到增加寿元的地步,至少都要二百年。而其他弟子根本就没有二百年的寿元,就连之前的你,都不可能有一百五十年以上的寿元。几天前山上风云变动你以为那破迷阵真能挡得住所有异状?鹰巢山矗立在这东海之滨几千年了,只要神识外放的大能都能进出自如,你以为只有你们鸟家人能自由进出啊,但是里面那颗金翅大鹏鸟的蛋为什么能保持至今?因为想唤醒那颗蛋没有上万年的寿元共生根本就不可能,话说谁有上万年的寿元还看得上那金翅大鹏鸟的本事啊,别说它要几千年才能成年,就算是成年了,老夫也能一巴掌拍死它。” 鸟丝简直不敢相信,“这么高调?”金翅大鹏鸟什么本事他不清楚,但是铁羽金雕他们祖上曾经驯服过一只,那可是可以对抗整支军队的存在,别说你重机枪牛,据说当初用红衣大炮轰在铁羽金雕身上,那都只是黑一块而已,红衣大炮口径在那里摆着呢,能轰塌城墙的存在至少比大口径步枪厉害吧。而装上利爪铁翎的巨鹰,那杀伤力,简直不要太可怕。 “师父您这么厉害,咱们门派在武林中得很有名号吧?” 听到鸟丝的话,石中道正在喝茶,一口茶差点没喷出去。“狗屁的武林,武林这个词是近代才兴起的,五十年以前,只有江湖和绿林之称,聚啸山林的称之为绿林中人,行走天下的称呼为江湖中人,像武当丹霞等山上的道士和尚都称自己为门派中人。这些狗屁倒灶的小门派咱也弄不清楚,多如过江之鲫,我们门派不属于这些凡人门派,你要想打听这些事情,还是去找山上那个小道姑吧,她是武当派前代掌门的独生女,几年前争掌门没争上,自己跑出来跟人私奔了,话又说回来了,她一个小丫头片子,鬼会将一个门派的大权让给她,还真以为他爹还活着呢?” “不是武林门派啊?”听到师父的解释,鸟丝更迷茫了。 第二十八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不是武林门派啊?”听到师父的解释,鸟丝更迷茫了。 “我们门派不修仙,不修神,只修真,也可以称我们是道修,对了,你还不知道什么是道,等你找到自己的道,你就明白道修以及修真是什么意思了。” 听到这里,鸟丝已经口水都流出来了,彻底被这震惊的消息震傻了。这故事情节跳脱的也太快了,本来还是都市小市民,直接跳到武林恩怨的武侠世界,结果现在画风一转,又成了修真弟子,以鸟丝大脑那超速的运算量,还是无法一下子接受这么跳脱的事情。 “师父?那您是什么境界?金丹?元婴?”对于修仙类的事情,鸟丝比较算半个刁丝,各类的玄幻小说看了好几本了,比之从来没接触过这方面知识的小白要强上不少。不过…… “金丹?元婴?那是修仙门派的评定标准,咱们修真只问境界不问修为,修真门派大多源自于上古,而修仙的那些门派都是从商汤之后才兴起的,了了不过几千年历史,不过最近这几百年,修真改修仙的门派也不少,但这不包括我们石门。不过我们这些人统统被那些凡人称之为修士。你现在还只是凡人,只有你到为师这个境界,你才能称之为修士,甚至你的两个师弟中,石中天也还是凡人,称不上修士,只有你的二师弟仇千斤才能勉强称之为修士。” “等等,师父,我有点乱,您这又是修士又是修真的,我理解不了啊,你先跟我说说啥叫修士吧。” 石中道略微想了一下,心想也是啊,就这么给鸟丝这种小白说修士,他也不明白。 “理解不了就不用去理解,现在我告诉你还不如你以后自己去见识,我只能给你说咱们石门虽然不大,但是在整个修士界也不是谁都能惹的起的,以后你行事大可随心而为,只要你认为是对的都可以去做,来自于修士界顶层的压力自然有师门给你抗。心法我就不传你了,你只要保持本心就可以了,你们家传的功夫不要落下了,明天开始跟我学雕琢石头。” “明天一早,你先去刘裁缝那里取一套衣服,只要你穿上那套衣服,你就是我们石门弟子了。” 虎头蛇尾的就这么结束了拜师,鸟丝很迷茫,跳脱的环节让他一时间根本适应不了,就这么着就成了修士了?书上不是写的要千难万险各种奇遇么?怎么随便在老街上拜了个师父就成了修真界人士了,这完全不符合逻辑啊。带着一肚子的疑问回到家中,这时候天已经暗了下来。躺在床上鸟丝还是感觉很不真实,完全的失眠啊。 自己家中最有价值的东西是啥,鸟丝也清楚,大清朝廷建国之初,斩大江南北九条蛟龙炼制的九龙鞭,说是皇家魁宝也毫不夸张。九龙鞭很长,也很粗,最粗的把手部分是一个龙头,是九条蛟龙之中最小的那头蛟龙头骨打造的,但是那条蛟龙却是进化最完全的一条,其他几头蛟龙都是单角蛟,唯独这条不足三丈长的蛟龙是双角蛟。 说白了,所谓的蛟龙其实就是异变的蛇,而不论是蟒蛇还是毒蛇,一旦活过一些年限,自然而然的就会产生返祖现象并发生异变,首先是长出角来,单角之后是双角,双角长出来了就会长出四肢,一旦进化出四肢,蛟龙就不是蛟了,可以称之为龙了。而这唯一一条长出四肢的蛟龙就是这条九龙鞭的主体。至于其他八条单角的蛟,只是配料罢了。九龙鞭很神奇,完全违反自然定律的存在,真正达到了水火不侵,刀剑不伤的程度,至少在结构强度测试上,家传的这条九龙鞭完爆所有已知金属材料,无论是结构强度还是单位强度上,比最结实的钢铁都要强的多,除了上几万度的激光切割机能在上面烧出一个小洞,其他切割设备根本就难以伤其分毫。 鞭子很长,足足有接近十米长的长鞭并不是谁都能甩起来的,可是在狭小的房间内,鸟丝手中的九龙鞭却像一条活着的龙一样在不停的上下飞舞。右手整个伸进龙口之中,里面是整根的脊骨,被炼化了的蛟龙脊骨如同墨玉一般光滑而坚硬,整条脊柱被凝炼的只有一尺多长,脊柱之内顺序排列了九颗已经炼化的如同玉珠般的蛇珠。相传如果是内力高深之人将内力灌入龙珠之中,整条鞭子的威力能开山破石。但是鸟丝根本就不知道内力为何物,只能拿鞭子当一条无坚不摧之物使用了。 轻轻卷起五米之外桌子上的一杯凉茶,茶杯在鸟丝精妙的力量控制之下缓缓的飞向自己,最终被左手接住。如此诡异的场景在这没外人的小屋中上演,鸟丝自己都有些感到震撼。 将几米外的杯子通过长索拉到自己身边,这事情并不难,无论是绳索还是飞爪,鸟丝都有无数种方法做到,甚至用飞爪的话,他都能将杯子完好无损的爪到手中,里面的水也不会洒出半点,对于随身携带的工具,鸟丝的应用已经达到随心所欲的境界。但是速度却不会太慢,特别是像现在一样,杯子划过五米多的距离竟然能用掉半分钟,这简直就是违反物理定律的情况,要知道,想将东西拉过来很容易,如果是送出去呢?还能安稳的放到桌子上,或许对力量把握很强的人也能做到,但是想将东很慢的拉过来,又很慢的放回去呢?这完全已经超出了普通的物理定律,手法鸟丝是知道并且能很熟练的运用,但是除了用这条九龙鞭,用其他的鞭子根本就没可能做到。 九龙鞭是什么,那就像是自己多了一条十米长的手臂,甚至在鞭子上还能有触感。鞭子难道很软么?不,鞭子很韧,至少在鸟丝用起来,甩出的鞭响能穿出一公里远,比一个大号的炮仗还要有震撼力。至于力量上,鸟丝用尽全力能一鞭将双层红砖的砖墙抽倒,但是用其他武器,根本就做不到。事实上,九龙鞭的威力并不仅仅只体现在武器上,在辅助方面,九龙鞭的灵活度更高于鸟丝苦练十年的两对飞爪,或者说两者根本就不在一个级别上。 飞爪再灵活,毕竟还是个死物,但是九龙鞭却几乎完全就是肢体的延伸。具体的区别就是,飞爪碰到东西之后会通过绳索传导到手上,感觉器官是手而不是飞爪或者绳索,但是九龙鞭就完全不同了,鞭子本身就是感觉器官,虽然感应强度远远低于自己本身的肢体,但它确实是有感觉的。 将九龙鞭往腰上一缠,灵活如手的鞭子就盘了整整九圈,如同一条宽阔的腰带一样紧贴着皮肤,将鸟丝的腹部完全的包裹了起来,并且这种柔软的包裹还一点都不影响自身的运动,反而对腰部的发力起到了固定作用。但是最主要的却是这九龙鞭水火不侵,刀枪不入啊,整个就是一件最佳防御力的腹甲。 缠着腰带睡觉或许很奇怪,但是鸟丝却感觉很享受,因为不用再盖被子了,春夏秋冬都不用了,九龙鞭水火不侵的属性让它能持久恒温,至少躯干部分是保持温度不变的,所以被子这东西基本就不怎么需要了,哪怕是睡在雪堆里,鸟丝也绝对不会感觉到有多冷。同样的,在这大夏天里,鸟丝身上的体表温度也就在三十度左右,上下也不会有多少差别,整个就是个天然的空调。 睡了半天还是没睡着,一翻身又从床底下翻出一个箱子,箱子不小,半米长宽,并且非常的重,里面装着两件极品武器,曾经带给整个华夏大地无尽的恐惧长达一百年。百炼精金钢打造的两件血滴子,最早的血滴子是脱胎于鸟笼子,鸟笼子里装的是海东青,精钢制作的鸟笼子更多的用途是拿来当流星锤用。但是经过几十年不断的进化,血滴子却逐渐演化成了另一种奇门兵器,金刚轮。藏传佛教中佛陀所用的一种兵器。要说这种兵器好啊,那是真好用,根本就不用什么复杂的技艺,只要力量够足,稍微配合一些小技巧,一个普通的旗人子弟就能变成一架杀人机器。特殊手法甩出去的金刚轮高速自转,加上十斤左右的重量,不论是铠甲还是盾牌,都能被很容易的切碎,不仅仅是在战场上威力非凡,在对付高来高去的武林高手,只要一个五人小队,一般的高手也根本挡不住围杀,比刀剑等武器要好用的多。 而得到真传的乌家人,用血滴子的时候那真跟书中描写的那样,招招都是向人脑袋上招呼的,一旦被血滴子罩上脑袋,生死就不由自己了。屋里桌子上有一把铜壶,前几年刚刚打造的,份量十足,躺在床上的鸟丝左手随手将十斤重的血滴子甩了出去,五米多外的铜壶立刻被一间金丝罩给罩了个正着。 只见鸟丝手上又一抖,连着血滴子的血索和飞爪诡异的转动了两圈,扣在飞爪上的血滴子疯狂的自转了起来,几秒钟的功夫,结实耐用的铜壶就被搅成了一堆废铜。如果这是人的脑袋,估价只能是被切片的下场。 第二十九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血滴子上有非常精密的机关,左转是金属罩口处的刀轮转动,其力道能将颈骨轻松切断,取人首级如探囊取物。右转是轮上加罩中一共八层刀轮转动,能将里面的人头切成粉碎,然后落地成一滩烂肉。 当然了,血滴子并不是只能罩人头,其如同吞金兽一样的金属巨口能将人的半条胳膊轻松吞噬掉,拿手挡的人会很悲剧。而一般的兵器根本就没法抵挡十斤重的沉重金轮,加上金轮的高速转动,轻武器会很容易被磕飞离手。 血滴子这种兵器,只有碰上长兵器的时候才有些显得无力,但是清代中期,衙门对于兵器的管制一点都不差于现在天朝对枪械的管制,私藏长兵器,基本逃不过一个抄家灭门的结局。当然了,你弄两把杀猪刀之类的短刃,官府还是不怎么管的。 不知不觉中,抱着两个金轮,鸟丝坐着就睡着了。时间飞逝,过了几个小时,身边一阵抖动,立刻将警醒的鸟丝给惊醒。茫然的环顾四周,突然想起刚才师傅送给自己的石圭。 提前一刻钟,忙的鸟丝赶紧去烧水,将家里的浴盆搬到楼顶,还好,只要温水就可以,煤气炉子上的两个灶头烧着两大锅热水,十几分钟,正好烧开,倒入大大的木制浴盆当中,正好是适合的温度,以前都是这么洗澡的,当然以前是在三楼的卧室旁边,现在则是在露天的楼顶上。 鸟丝家的澡盆很大,或者称之为澡桶更为合适,并且这东西还可以算是个古董,价值连城的古董,谁能用得起金丝楠木的浴桶?当然是只有皇帝了,虽然不是最顶级的金丝楠木,但它确确实实是金丝楠木的。大大的浴桶别说一个人洗澡了,就是两个人进去也绰绰有余,当然了,这桶是同治皇帝用过的古董,另外一个名字叫做戏春桶,大家应该明白是干啥的了吧。 满满的一桶水足足有一吨多重,要不是鸟丝家里传下来的蒸锅够大,灶头火够猛,想烧开这么多水就需要一两个小时。还好水虽然不是很热,但洗澡足够了,况且这还是夏天,凉水洗澡也很舒服的。 石圭剧烈的震动了一会之后就平息了,而此时时钟还没到十二点,当然上过学的鸟丝清楚,时区差异而已。 子午胎息功,一口先天气,循环一百零八路,现在鸟丝的一口气只能循环二十八遍就撑不住了。所谓的先天气并不是呼吸入腹的气,而是体内自然生成的一口气,其实学过解剖的鸟丝清楚,那只是血液中排泄出的废气而已,但是想不明白为啥古代炼气士都拿它当宝。 反正憋气而已,运行一个循环也用不了多长时间。实话实说,鸟丝现在都还没有太真实的气感。所谓的气感就是能感觉到身体里的一个气体组成的气团,按照炼气的书中描写,气团是可以在身体内游走的,顺着经脉而不是血管游走,要是按照西方人的说法,这根本就是扯淡。但是鸟丝却有隐隐约约的感觉,只是感觉很不真实罢了。 想让气团在身体内游走,鸟丝做不到,但是让这种感觉在体内随着意念游走,他倒是驾轻就熟,毕竟练习了十几年了,疏通各个经脉说起来很难,其实就是个水到渠成的活,贯穿前胸后背的任督二脉,以及贯穿四肢的手太阴,手太阳,足太阴,足太阳。整合心肝肺的内关,脾胃肠胆的外关。经脉的分别跟称呼与普通中医的完全不同,但这却是最古老的经脉图谱,其实按照书中所述,只要练成了内外关的经脉,憋气这个动作就完全不需要了,因为那样就可以通过某种特殊能量完成身体内的内循环了。内循环这种特殊循环系统,西医也有研究,特别是涉及到生物学范畴,内循环其实并不算什么太高深的学问,但是构成这种循环的能量体系却是人类无法涉及的。 当然了人类无法涉及并不意味着它不存在,就比如有些龟蛇类生物,半年都不吃东西还活的好好的,甚至有一种亚洲陆龟,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只吃过一次东西,但是十年之间却能完成几公里的爬行和生存。这还不是极限,据史料记载曾经有一个垫脚龟不吃不喝的活了二十多年。而西方生物学研究发现,无论是这种活的超长的乌龟还是蟒蛇,都有固定的内循环模式,体内的能量并不是排泄出去,而是在身体内不停的循环,依靠外部温度的变化完成体内能量的循环。只不过,没有研究过气功的老外们完全无法理解龟息功这种天朝传统功夫的原理。话说天朝人自己也搞不明白。 胎息功,完全的内循环。以前鸟丝从来没有做到过,但是泡在温水之中,以前只能做到二十八循环的他却一举完成了三十六道循环。三十六道循环是一道坎,鸟家人好几代了,除了得到这门静气功的那一代祖宗,往后就没人达到过三十六道循环。甚至近五代以内,鸟丝的二十八道循环就是最高成就了。而泡在温水之中,不知不觉竟然瞬间突破了。胎息状态的鸟丝无喜无悲,完全没有喜悦或者兴奋的感觉,最终循环次数达到了五十四道循环才结束。 正确的训练方法是关键,这在体育运动中适用,在武功这一门也同样适用。从胎息状态醒过来,鸟丝感觉脑子好像要爆炸一般,初会操控精神力的他赶紧将精神关口放开,爆震的精神力汹涌而出,方圆二百米内熟睡的人们突然莫名心底感觉到一阵恐惧,纷纷惊醒过来。 而房顶的鹰笼里更是鸡飞狗跳一阵混乱,鸟丝从小养大的五只鹰全都暴走了,吓坏了的它们从天上不断的盘旋,警戒。 不过风波来的快,去的也快,没找到原因的人们又都纷纷睡去,只有几个老家伙心中有事,反而睡不着了。 释放完所有精神力的鸟丝也非常疲惫,甚至都没有进房间,躺在楼顶就沉沉的睡了过去,而他的鹰儿们则紧紧簇拥在他的身边,感受到他心底的那份宁静,也陪伴着他睡了过去。 早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在鸟丝的脸上,精神饱满的他立刻就醒了过来,楼梯都没走,缠在腰间的鞭子瞬间出手,缠绕在楼顶的女墙上,鸟丝凌空就跳了下去。鸟家的牌楼很高,从底到上四层,虽然一层比一层矮,但是第一层可是有近五米高。四层楼足足有十八米左右,可是非常符合大清时候所谓的三丈牌楼的标准。或许应该说是官宦之家六丈牌楼。 九龙鞭虽然只有三丈长短,但是它的弹性却很不错,拉伸到六丈长短也毫无压力,卸力的时候更是完美无比,甚至鸟丝双脚落地的瞬间,连尘土都没溅起多少,跟从台阶上走下来没什么区别。 这时候天才刚亮,街上人不多,谁也没发现身边突然多出一个人来。赶去街口匆匆的吃了一顿早饭,鸟丝就一头扎进了刘裁缝的裁缝铺。 虽然刘裁缝的院子不小,但是裁缝铺子却很小,可刘裁缝的能量却着实让鸟丝吃了一个大大的惊。 招呼鸟丝进屋坐好之后,刘裁缝拿出一整套的行头,从内衣到布鞋一应俱全,并且用的材料都是市面上根本见不到的上好丝绸和棉麻混织而成的面料,并且从衣服的重量上,鸟丝还感觉到了十分熟悉的感觉。 看着鸟丝疑问的眼神,刘裁缝也没丝毫的隐瞒:“没错,就是你们家独存的天蚕丝混合西北金刚棉和岭南葛铁麻,这衣服别看普通,用的材料却价值连城,就这么一身衣服就将我老刘的所有库存都耗尽了。也就是石老头面子大,他收关门弟子我怎么也得弄些拿得出手的见面礼。” “刘师傅,你跟我师父是什么关系?” 帮着鸟丝穿上那繁琐的半复古式衣服,刘裁缝笑眯眯的看着鸟丝。“既然以后你也入了这一条道,那我也就不再隐瞒什么了。我跟你师父都算是门派中人,他是石门的顶梁柱,而我的宗门名叫‘信义门’。” “我们的宗门人多势力大,但却只能算是小宗门,而你们石门人少,势力小,却是咱们华夏大地上数得着的大宗门。而你师父在咱们这一道上,辈分高的吓人,你这关门弟子的身份也足能震慑不少大宗门了。你可要努力啊,别给你师父丢人。” 鸟丝很蛋疼,这都啥跟啥,怎么又扯到一道上了。不过随后在刘裁缝的解释下,他才释然。 “你们宗门别看人少,但却净出高手,别人就别说了,你的便宜师弟仇千斤在整个华夏大地上也算是能横着走的人物了,只不过有资格知道他存在的人却少之又少。至于你师父有多厉害,根本就没个标准,至少以我们所知道的评价标准,他完全是超标准的存在,所以说你小子有福啊,一入道门就拜入了最顶级的门派,也不知道你们乌家这几十代的苦吃的值不值。” “您也知道我姓乌?”鸟丝他们家的族谱可是藏得很好,绝对是隐秘中的隐秘,就连清朝的几代人都守口如瓶,能知道的也仅限于家主和下一代家主。 第三十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您也知道我姓乌?”鸟丝他们家的族谱可是藏得很好,绝对是隐秘中的隐秘,就连清朝的几代人都守口如瓶,能知道的也仅限于家主和下一代家主。 “你们乌家传自汉初,至今已经一百二十余代了,初代家主为汉王刘邦手下大将吴天邢,因为反叛吴国有功,被刘邦赐予乌姓,你们乌家祖先也算争气,历经汉家几代公卿,最终乌家于汉末衰败,但是历朝历代,你们乌家的人还算真有本事,唐宋元明清都有你们乌家在朝野中的身影,最厉害的是你们乌家的第三十二代玄孙乌尧刚,竟然又杀回到了东吴立国,改回吴姓,虽然只是个屁大的小国,但是当初你们吴国在群雄林立的五代十国那个年代,立国百年不衰,也算是一个亮点,可惜你们当时的乌家主家太保守,给吴尧刚的支持太少,如果按照当时乌家的能量,占据华夏的半壁江山也未尝不可能。哎呀,扯远了。” “首先我先给你托个底,我隶属的门派是代号鸽子的信义门,属于当初修道界中专门打听消息的门派,小到不能再小的门派,平时也就是帮忙送个书信传个消息什么的。不过门派虽然小,五脏却俱全,我们不光做修士的生意,还顺手做一做普通人的生意,最后经过历代变迁,门派中能称之为修道者的人几乎已经绝迹,反而是世俗中的信息产业风生水起。” 末法时代的终结,自远古至今,灵气逐渐稀薄,别说那些玄之又玄的法术了,就连普通都可以修行的武功都很少能有人练成了。不过在人口大爆炸的当代,巨大的人口基数也造就了一个更加奇怪的情况,那就是修行者和武者的数量反而比古代时的数量更多了,只是质量的下降是无法用数量弥补的。 就拿传说中的特异功能来说,按照自然基数来说,十万人中才有一个,百万人中才有一个能觉醒,稀有吧,罕见吧!可是配上巨大的人口基数,这个数字也就不会让人觉得他们的群体会很少了。 正说着呢,刘裁缝的手机响了起来,低头一看号码,转头对鸟丝说道:你师父催我了,耽误的时间有点长,你小子昨天晚上闹出的动静不小,估计你师父正想办法给你擦屁股呢,呵呵,去吧。 事实上,鸟丝根本就没见到师父,在回家的路上就被匆匆赶来的新同门石中天给截住了,半个小时不到的时间里,匆匆的收拾了一下衣物以及各类杂物就踏上了南下的旅程。 师父说昨天晚上他闹出的动静实在是太大了,周围几百里内能感应到的人已经急忙往这边赶来。不过好在都被师父挡在了外面,新拜的便宜师父也没有说为啥不能被别人知道。不过新同门却透漏了一二。 鸟丝昨天在不经意间竟然突破了天人合一的境界,达到了武者们所追求的天级境界,或者在修士眼中他算是筑基期的修为了。可是对于一个不仅不是江湖中人也不是修行中人的鸟丝来说,这可不仅仅是好事,要知道他的武力值以及人脉关系都差着那些老牌的武林高手远着呢,至于修行中人来说,他唯一知道的就俩个半,一个是师父石中道,一个是刚知道身份的刘裁缝,至于那半个是身边正开车的同门石中天,他身上的气机和血气都比自己差不少,这他还是能感应出来的。不过他都快四十的人了,自己再叫他师弟,实在是有些张不开口。 “你不用纠结这些,我给你说说为什么你要躲着他们吧,你现在根基尚浅,师父收你之后还没公告天下,有些门派当然会过来抢徒弟的,你或许不知道你昨天闹出的动静有多大。” “能有多大?不就是一个小突破么?”鸟丝并没有感觉到什么太奇怪的事情发生啊,怎么就闹得天下皆知了呢。 一听这话,石中天差点没气的吐血:“一个小突破?哈哈,这是最近几十年我听过最好笑的装13了。你现在的境界我们称之为筑基,那些江湖上的武夫称之为先天,也就是他们所说的天级高手,我知道你跟山上那个小道姑有联系,到时候她会给你解释什么叫做天级的概念。先说我们修士界中吧,十年锻骨,十年养气,百日筑基,这已经是当今修士界公认最天才的天才才能达到的程度,而你一下子就改变了几百年来所有人的认知。你今年才十六岁吧,就算你在娘胎里开始练功也不可能达到这种境界的。你知道我们这些人中有多少人甚至努力一辈子都达不到你现在的境界?你看我多大?” 石中天有多大,鸟丝看的很清楚,他眼睛尖的很,不过谨慎些总是没坏处。“四十岁?” “哈哈,师兄不用这么看得起我,今年我已经六十有九了,明年就能过我的七十大寿了,在别人面前,我可以毫不客气的称自己为老夫了,可是在修士当中,我就是个打了折扣的小辈。” “六十九?”鸟丝俩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这根事实差距有些大吧,说这师兄三十六七岁,绝对有人信的,可是说六十九就太夸张了吧。不过他没理由骗自己啊。 “不用惊讶,我说我是小辈指的是我的年龄,当今社会百岁前能筑基的已经了了无几了,而我现在是练气九层的高手,所以说我抡起修为来说,比那些上百岁还摸索求成的散修们强了不止百倍,他们很多连练气期都达不到呢,哈哈这也是我命好,能碰到师父。师兄你现在可能感觉不到什么好处,以后你就好发现有师门的强大了,哪怕咱们只能算是个小的不能再小的门派,但是咱们是有传承的。跟你说这些你根本无法感触到,传承两个字是需要时间去感悟的。” 真的感觉不到么?鸟丝不这么认为,或许石门的传承很强大,但是他们乌家的传承难道就不强大么?爷爷常说艺多不压身,乌家收集的各类技巧多的数不胜数,但是真正沉淀下来的却都是永不过时最实用的技艺。不说九龙鞭,血滴子等专门用来杀戮的技巧,就说他们家的冷锻技术,放在任何朝代,最不济当个首饰工匠都不会饿死,况且他们家还有另外一套最不会被饿死的本事,厨艺好,满汉全席的整套制作图谱他们鸟家可是一幅都没少,至今保存完整。为啥?皇帝吃的宴席啊,任何一道菜里如果吃出问题他们这些奴才可以集体抹脖子了,别说你有不传之秘,皇家无秘密这句话不是说着玩的。并且做菜的时候都是有专人盯着的,清朝的几代皇帝没一个被毒死的,但是乌尔巴图家却因为试菜被毒死过三人,话说给皇帝试菜都是最亲近的奴才呢。 看着鸟丝沉默了半天,石中天缓缓的说到“这次真是被你逼到份上了,师父骗别人说是我到了瓶颈突破了,不过这鬼话估计没人信的,所以我还得赶紧突破了后去圆谎,好在沾了你昨天突破的光,我也感应到了突破的气机,送你去金陵之后我马上入山闭关,估计你回来的时候我就已经是筑基期了。在这我需要对你这小师兄说声:谢谢”。 “你这次的任务是去保护一个女孩,师父朋友的后人,出境去缅北的丛林里找一样东西,以你的本事以及对那片丛林的熟悉程度,估计这事难不倒你的吧?” 好吧,东南亚的丛林,他最熟悉的丛林,没有之一了,跟父亲去过两次,后来跟爷爷和父亲一起又去过一次,虽然不是缅北丛林,但是那片丛林都是一个性质的,甚至很多植物都一个鸟样。所以,鸟丝很自觉的点了点头:“非常熟悉,只要不是保护的人自己作死,我应该没什么问题。” “作死就把她打晕了扛回来,反正她是绝对不能死,她死了,师父就丢人丢大了,不过你这本事我就不说啥了,鹰巢山当家的男人啊,这世上除了西伯利亚的冰森林能把你冻死,其他的地方我真想不出来能难到你的。给你安的身份是丛林战专家,至于队伍里有什么人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你也不用多费力气,只要保证那女孩不死就行了,伤了残了都有办法救治。” 经过两个小时的车程终于赶到了金陵,不过并没有进市区,而是直接进入了一个戒备森严的军事机场,然后坐上了一架军用运输机,向南直飞而去。 这并不是最夸张的,最夸张的是,鸟丝一家老小十几只鹰,以及他一身奇怪的打扮竟然没人检查也没人盘问,要知道他身上的违禁物品可多的数不清呢。甚至他的披风里还趴着十只大号的铁背螳螂呢,估计正常人看见会被吓疯的。 第三十一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这就造成了寒带地区的人鼻子更加高大,也显得更长,就连动物也是如此,不论是北极狐还是北极熊,它们的鼻翼部分都要比普通的狐狸和熊要长很多,这也是为了适应更加寒冷的天气所完成的进化。 而进化最成功的是啥?当然是鼻子最长,皮下脂肪最厚的大象了,按照生物学家的推论,能在冰河时期活下来的动物,都进化出了适应寒冷的身体,毕竟恐龙时代过去后的冰河时期持续的时间是以万年为单位的。要么是躲在温暖地洞里的爬行动物,要么是能借着短暂的温暖天气迅速繁育的虫类生物,其他大型动物基本都冻死了。但是大象却活了下来,它们的进化在哺乳动物中当然是最完全的了。 至于人类,进化论说人类是猴子进化的,扯淡喽,这也就是骗一骗普通人罢了,但凡做过基因实验的人都知道,白鼠的基因序列都比黑猩猩和猴子更接近人类。当然了,这就跟日心说一样,想推翻这个理论还要科学的继续进步才有可能。 为啥别的动物没有集体墓地,而只有大象才有集体墓地呢?这主要是因为大象是族群生物,比人类更早产生氏族的生物。对于逝者的尊重,它们才进化出了墓地的传统。 但是遍观亚洲地区所有的墓地,也无法找出一头古象王的尸骨,真正的象王这几十年几乎绝迹了,但是在几百年以前,人们早就记载了象王的特征,比普通大象大两倍以上的体量,以及巨大的象牙。别人或许不知道战象冲锋的场景,但是鸟丝家族志的记载却清楚的标出了战象冲锋的恐怖,满清弓骑兵的厉害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但是对上排成墙一样冲锋的战象,所有的冷兵器作战都成了泡影,一撞就碎。只有后来清军大量装备了火器,才让战象这种东西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那么象王们都死去哪里了呢?当然就是传说中的象王墓了。几百年前,象王们突然找不到墓了,这为啥,很多人也不清楚,而结合蛇神死亡的时间,鸟丝终于找到了原因。 好吧,蛇神这货竟然是个看门的,看守象王墓的看门人。龙象之力,果然龙象两物最是唇齿相依。 象王墓里最大的财富是啥?以普通人来看,绝对是那些象牙了,鸟丝来看么,象牙多了也不是好事,特别是这些几乎玉石状的巨大象牙,每一个都能在收藏界产生振动,出手一个还好说,如果出手好几个,傻子都知道象王墓出世了。到时候以鸟丝的本事,被人抽筋扒皮都是轻的吧。 有巨额的财富不能用,这感觉简直糟透了,但是这巨额的财富却不仅仅体现在金钱上,有了这么多的象王骸骨,鸟丝估计噬金蚁和铁背螳螂们的进化程度将由量变产生质变。 封墓,撤。第一窝噬金蚁接替第二窝已经快死光的噬金蚁,封锁整片地区,方圆一百公里之内绝对不能有任何人活着走出去。 取出那颗珠子之后,虽然迷阵中的干扰弱了很多,但是照这减弱速度,再有十几年,这方圆几十公里之内也别想有信号传输。至于这颗神奇的珠子是啥,鸟丝搞不明白,他也只有拿去问师父了。至于象王墓,见鬼去吧,没整出足以自保的本钱之前,鸟丝才不会对外人提起一个字呢。 作为一个贪婪的人,鸟丝没有放弃任何财富,翡翠原石么,都塞进了小黑肚子里,沿着河流一直潜行,两天多的时间,鸟丝就跟小青来到了公海之上,在一个旅游小岛上,鸟丝拨通了刘裁缝的电话。一个国际偷渡组织专门派了一艘游艇来接鸟丝跟小青,负责安全的将他们送到港城外海,至于怎么从外海回家,那就不需要他们操心了。有小黑这货,鸟丝有的是办法回去。 当然了,小黑这货也不是万能的,短时间在它那张臭嘴里憋一会还行,长时间在里面潜行,非闷死不可。而踩着小黑在海面上滑行就更扯淡了,别说卫星了,就是普通的船载雷达都能发现他们,至于反潜直升机啥的,只要小黑在海面三十米以下,绝对能被拍下来。以前被炸弹炸过几次之后,小黑也学乖了,知道在海里要寻找深处潜行。 鸟丝身上带的现金可不少,足够付清偷渡的费用了。话说抢劫那些军阀啥的真是个不错的买卖,以后没钱了可以考虑来这里打秋风啊。 当然以后出行是个问题呢,看着这群人偷渡的水平,简直就碉堡了,被海警碰上还不得被一锅端啊。好在这些人也算机灵,知道用高档游艇送人。哪怕碰到海监船,只要船上没啥违禁品,几个人的身份还是好解决的。不过要想靠岸的话就很难了,也只能挑些小渔村登陆。 回家第一件事当然是先去拜见师尊了,看着跪在鸟丝旁边的小青,石中道很是纠结,话说这小子惹事的功夫比自己大徒弟要厉害不少啊。 一趟南行,惹得龙家差点暴走,满世界的找鸟丝,好在小子机灵,没留下啥影像资料和身份资料。至于想从他石中道口里套信息,更别想了,他的辈分在那里摆着呢,国内能压住他的人几乎没有,在他面前,还没有谁敢不讲规矩。 前几天打发了一群跑过来抢徒弟的老家伙们,石中道通过这次幸存的人诉说,才真正发现,当初小看这小子了啊。虽然知道他们乌家在林子里厉害,但是真没想到能厉害到这程度,远攻近杀,并且这小子杀性之高,他以前的徒弟都无法跟其相比。 小黑强大吧,可是看见石中道的那一刻,小黑差点吓尿了,别人感觉不到石中道身上那股强烈的威压,作为活了几百年的老蛇精,小黑可是能清楚的感觉到那股不可匹敌的威压。 至于小青,她纯粹是个修炼外行,一辈子浑浑噩噩的都搞不清怎么就活了这么多年,论起心里年龄,她跟个十几岁的小孩没啥区别,还是个没上过学的。至于社会经验,除了混迹苗寨那几个月,再就是看了两年的肥皂剧以及骗人的新闻了。并且这丫头还不学好,静看些宫斗剧,说起话来,也是妾身啥的,弄得鸟丝直翻白眼,不得已在她小屁屁上打了几巴掌才给正过来。 第三十二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就跟人错过了修炼年龄会很吃力一样,妖也有这限制,根据石中道的经验,小青这货如果没有更大的奇遇,那么她这辈子也就是个混吃等死的小妖精了。想有啥大作为,基本别想。随便给了个外门杂役的身份牌子,就给打发了。 至于小黑,也是外门杂役,不过这杂役牌子一发,小黑激动的都流眼泪了,好吧,心里流的,蛇没有流眼泪这功能呢。 咱也是有门派的蛇了,哈哈,外门的啊,虽然是外门的啊,但是咱是石门的杂役啊。就这身份牌子亮出去,哪个降魔除妖的臭道士和大秃驴敢对咱动手啊?石门啊,虽然小黑一直游离在修行界之外,但是石门的大名还是听说过的哦,当世几大门派之一啊,掌门人石中道是当今世上修为最高的那群人哦。掌门人那一身破烂的衬衣,简直彰显出朴素节俭的气质啊。 话说掌门人比较喜欢石头哦,这满院子石头,嗯,想入内门,得努力啊,发动所有小弟帮忙找奇石。 打发了两个“杂役”,鸟丝才真正跟石中道叙说起此次出行的一切,当然除了象王墓隐去了不说之外,其他的都说了。 看着手中的珠子,石中道差点没吐血,“唉,徒弟啊,不得不说,收你这个徒弟算是没白收,第一次见面就送这么贵重的礼物给为师,为师怎么好意思呢,来,给你几件好东西防身啊,东西咋用你自己去琢磨,那里有说明书。”说完石中道也没等鸟丝反应,直接就想从后门溜走。 目瞪口呆的鸟丝立刻不干了,赶紧拦住师父,说到:“师父,送你就送你,你好歹说这是啥东西吧。” 额,好吧,反正你以后也要知道,为师用完了早晚还得传给你。 “这东西叫做土元珠,天生灵物,咱们石门算是金木水火土五行中的土行修士,这土元珠能帮我们土行修士突破境界。不过这东西天生能屏蔽感知,想寻找它,只能碰运气。为师找了几百年也没找到,没想到啊,你出门第一趟就给拿了回来,你真是为师的福星啊。” “那,师父,这东西有啥用?”鸟丝还是不怎么理解,就这么个破珠子能起啥作用。来的路上,他啥招都用了,愣是没拿这珠子有啥办法,滴血认主之类的方法试了不止一遍。 嗯…… 好吧,反正你也入门了,为师就给你说说现在的修真界。 你认为修真是什么? 鸟丝比较光棍,以他常年对各类玄幻作品的接触,他认为:“御剑飞仙,长生不老?” “咳咳咳咳,好吧,也算是其中之一,但那只是表象,真正的修真是让你去理解力量的真谛。” 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修真的,修真不仅仅要讲天赋,也要讲灵根的。至于灵根是什么,很多人有很多种理解,但是最靠谱的是,所谓的灵根其实就是那些凡人们所认为的特异功能。 打个比方来说吧,火系灵根的人一旦觉醒了血脉的力量,徒手搓火几乎就是本能,同样水系木系灵根都有各自的神通。但是不管怎么变换花样,灵根的种类都只有五种,金木水火土,哪怕什么外国人搞出的黑暗光明啥的都是这五行的变种。追溯根源,总是能找到五行的影子。 咱们石门,听名字都知道是跟石头有关的,所以我们门派是很正宗的土行修士,我是,你也是。 “啊?我也有特异功能?”鸟丝听到这里就不淡定了,他自己咋不知道呢。 你的血脉之力被你自身修习的功法所压制,根本就显现不出神通,只有你功法大成之后才能逐一显现你的血脉之力,不过到时候想显圣还需要这土元珠的帮助,反正你大成还早着呢。咱们石门养气的功法还不如你学的那套古巫术厉害,你慢慢练吧。现在有土元珠了,金元珠应该也在你家后山的地下。 至于在哪里,你自己去挖吧,土元珠因为埋的浅,所以影响范围比较大,你们家地下的那颗金元珠估计埋得很深,你慢慢挖吧。 至于说现在的修行界,或者叫修真界,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神奇,能出世的老家伙们没几个了,就算让你碰也未必能碰到。至于那些新手,他们的本事还没你学的那些歪门邪道厉害,就你那一窝虫子,普通门派碰见你都得回避,别说那些散修了。毕竟修士也是人,没那么神。我给你留了几本游记,你可以慢慢观摩。为师要去闭关了,三年之内不用来找我,有什么事情,找石中天,他可以帮你解决。 这师父明显不靠谱啊,除了给了个名分,啥东西都要自己去学,鸟丝感觉被坑了。 当然了,这是他还没有接触那个世界,不知道石门在修行界的地位,等他真正知道的时候,恐怕他会震惊不已。 首先,我是一个科学家,其次我是一个巫师,再然后才是血滴子统领,至于血滴子统领这个祖传的身份还有没有效果,鸟丝自己心里也不清楚,或许等以后自己有了自保的资本之后,可以尝试一下祖上传下来的东西还管用不。 作为一个非正统的科学家,鸟丝并不要求啥名利,他真正关心的还是通过科学来提升自身的实力以及势力。 他们家祖宗八辈都是玩阴的,到他这一代也不例外,他清楚的知道,你就是有再多的金钱,对上官方势力的时候,都是空壳,人家想拿走就拿走,但是再强的官方势力对上绝世高手的时候,官方势力也得低头。为啥?官方势力的体现者是谁?还不是官么?官也是人哦,是人就会死,或许绝世高手对军队没办法,又杀不光,但是绝世高手们想暗杀你个当官的还不是轻松加愉快啊,所谓的侠以武犯禁就是这个道理。 就比如说,一个徒手能轻松格杀普通人的高手跟你接近之后,你就算有保镖护卫又能怎样,除非你躲着一辈子不出现,否则那些善于隐藏的绝世高手们总是能找到漏洞击杀你的,就算你能躲着保证自己的安全,那你的亲人呢?你护卫们的亲人呢?这个社会上没人能摆脱亲人的羁绊,除了孤家寡人。但哪怕你是孤家寡人,面对所有亲信的背叛时,你还能寡人的起来么?为啥背叛你?不背叛你就要死人的,死的又不是你的亲人朋友,你当然不担心,但是别人却不会为你的错误买单。 第三十三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所以对于很多高手,现代的领导者们已经学会了尊重。就像是现在正在南方某军区某一个会议大厅中的会议上。赵大鹏以及其他几个幸存的战士将此次丛林之行的所有细节都叙述了出来,没有丝毫的隐瞒。 他们的描述让在座的所有人都不寒而栗,如果真的放这么个人在普通人的世界里,那么,这家伙简直就是枚人形核弹啊。跟赵大鹏他们所想的不同,在座的有些做生物研究的知道能控制虫子的人有多恐怖,携带某些病毒的虫子如果跑到人类聚集地,那将是灾难性的后果。而蛊术是什么?现代科学早有研究,不就是控制寄生虫么,能对人产生威胁的寄生虫种类多如牛毛,那些玩蛊的都是些危险分子,可是那些人你还不能逼急了,否则给你来个大规模传播,你还真受不了。 “那你们知道这个人的资料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请他来给我们当顾问?” 赵大鹏听到这话立刻就摇头否定了“不知道,他的反侦查意识很强,很多时候都是带着斗笠,就算不带斗笠的时候脸面也看不太清楚,我曾经努力想记住他的长相,但是都没有成功。至于他的身份,只知道是从金陵军区一个机场送过来的,走的是龙家的关系,而龙家也在找这个人。不过从龙家那里得到的消息是,他们从某位高人那里求到的关系,那人来的时候就明确了目的,就是保护龙雪莹,其他人不管,不过队伍里安教授的学生伍六刚可能知道他的身份,可是那个伍六刚的身份也不简单,我们拦不住他。” 听完赵大鹏的解释,一位军职参谋就站了起来接着赵大鹏的话说道:“伍六刚那里我们了解了情况,他说不会泄露对方身份的,因为对方也是他们武行中人,他的辈分相当高,他们伍家形意的惹不起。而根据龙家的介绍,他们是走的太极门的关系,人家太极门说了,如果我们真的打扰到人家,那他们太极门的面子就很难堪了,所以让我们慎重。” “去他酿的,狗屁的太极门,劳资拿大炮轰他酿的。”一位脾气火爆的将军立刻气的跳脚。 可是在座的所有人都知道,和平时期,这些所谓的武林门派,关系复杂,很多后代都是精英,在朝为官的也不在少数,甚至军方之中,很多精英也都跟他们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拿捏他们,真的有点难。 “哦,对了,还有一个细节,那就是我们进山的时候周围总是有很多猛禽的影子,据牺牲的小吴说,当初他从远处赶来救我们时,曾经看到他身后有一只巨大的鹰或者是雕,反正是很大的猛禽,我们可以从这方面入手。”赵大鹏突然回想起来的一些事情给了众人新的希望。 另一位参谋也确认了这个消息,“金陵军区的飞行员也说了,他上飞机的时候,带了十几只鹰一起上的。” 而一直坐在会议室角落里一位一星老将军把手中的烟斗往脚底一磕,烟灰撒了一地,但是却没人敢对他提啥意见。因为他虽然不是这里最高的首长,但他却是整个部队中资格最老的将军。 “不用找了,会玩鹰的,还能在丛林中来去自如的家伙我恰巧知道一个,当初老山前线,他们侦察排几乎全灭,他们几个人含怒报复杀了人家小一个营,这事情我记得清清楚楚。唯一活下来的那几个人都被退役专业了,你们还想找回来,不可能喽。” “老卢,你说他是南林鹰王?”一个跟他同一时期作战的参谋突然也想起了那个人。 “那小子现在都四十多喽,这后生肯定是他儿子么,行了你们别想太多了,当初咱们寒了人家的心,现在想去求人家,未必肯喽。这个事情我去跑一趟得嘞,正好去看看老战友。” 好么,一听一位将军要亲自去请人家,众人也是心里松了一口气。 而此时的鸟丝在干啥呢?他在磨石中天,一大堆的翡翠原石,加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玉佛,能帮他出手的就只有石中天了。毕竟在整个古玩街上,卖石头出名的就只有师父这一家了,师父去闭关了,鸟丝只能磨着石中天来卖原石了。 “你是准备直接卖原石呢还是把原石剖解了卖翡翠呢?”对于鸟丝这个外行,石中天做为同门当然不会坑他了。看他带回来的这上千斤原石,石中天到是不怎么看好,首先不是老坑的,一看就是不知道哪个新矿点挖的浮石,也就是暴露在外的翡翠原石。表面的砂浆和石皮很多都被山水冲刷的油光锃亮了,而某些开了口的原石表现也不咋地,纯净度不高不说,很多石头的裂纹还不少,这种翡翠原石大则大了,但是价格都不怎么高。 “开,万一开出块灵石呢,我现在可是很缺灵石的,对了师兄,有灵石么?咱门里给配发灵石不?”额,鸟丝没叫错,虽然师父给他说,他是师兄,石中天只是外门弟子,还得喊他师兄,可是让鸟丝叫一个四五十岁的人为师弟,他开不了口啊。对于鸟丝叫他师兄,石中天也很无奈,他还得叫鸟丝师兄呢。 “你要灵石干球?你还想拿灵石练气啊,别暴殄天物了好不。”石中天一听鸟丝要灵石,顿时不乐意了,你小子以为灵石是大路边的石头啊,这么几块破翡翠原石里就想开出灵石,话说翡翠原石中开出灵石的几率是最低的吧。岫玉里出灵石的几率都比丫翡翠高,简直是异想天开啊。 可鸟丝不知道这些啊,“哦,这次无意中得到一个疗伤的灵器,不过想用需要耗费灵石。” “灵器?还是疗伤用的?”石中天顿时不淡定了,好么,师父说这小师兄的气运通天,果然不假啊,出去转悠一趟躲灾,不仅仅将师父找了上百年的土元石给找回来了,还顺手弄了个疗伤的灵器,这气运逆天啊。好吧,就算师门没有发灵石的传统,石中天也准备私人投资一点给小师兄。 三十四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从怀里扣扣索索的终于掏出了两块鸽子蛋大小的玉石,都是翠绿色的,但是这两块玉石却跟普通玉石不一样,上面流光溢彩的闪现着一种普通人看不见的光芒,鸟丝的眼睛不是凡物,当然能看见玉石上浮现的荧光。 “两块标准灵石,省着点用啊,咱们石门虽然是灵石供应大户,但是也没有多少余粮,以后我要是受伤了,你可得多照顾点。啧啧,疗伤灵器啊,忒难得了,哪天也让我开开眼。” 鸟丝虽然没见过标准灵石啥样,但是拿在手中的两块灵石所蕴含的能量却一点都不比小青给的那半块差。至于灵石的分类鸟丝还不太清楚,但是他却知道,这东西的珍贵性。 几个小时过后,石中天不淡定了,这他酿的什么气运啊,带回来十几块石头里竟然又开出两块灵石,没道理啊。这破翡翠原石里竟然能开出灵石,虽然品质差了些,但他确实是灵石啊,里面蕴含的灵气数值比普通标准灵石都要多不少呢。 至于其他的翡翠原石,只开出一块还算可以的翡翠,其他都是垃圾翡翠,大路货,全卖了也就卖几万块钱。只有那块还算可以的翡翠能卖出上百万的价格,自己给雕刻一下,兴许能卖到二百万。 不过鸟丝随后拿出来的东西就让石中天更加的不淡定了,这货竟然整了根玉牙,哦不对,是小半根玉牙。 所谓的玉牙就是指的已经接近玉化了的象牙,这种东西珍贵么?太珍贵了但凡能玉化的象牙,都是珍品中的珍品,按照修行界的老一辈解释,只有半龙之力的巨象才有可能在死后经过特殊的环境熏陶,那对大牙会产生玉石化的效果,这也是力量高度凝结的象征。 这种玉牙对人有很多好处,特别是对修行者或者武者的作用相当之大,可以在无形中让佩戴之人的骨骼更加坚韧,并且上面所散发的微弱蛮荒之力更加是练气者不可多得的养料。 “嘿嘿,师兄知道你雕工好,六个手镯,六个玉佩,外加一个玉扳指,咋样,剩下的玉牙算我孝敬你的。”鸟丝拿出来的象牙并不是太大,事实上,能凝结成玉牙的象牙也不会太大,远古巨象之中,能凝结成玉牙的凤毛麟角,并且四米长的象牙,精华浓缩之后,能有一米长就顶天了,这半截象牙还是鸟丝从一个断裂的象牙上砸下来的。 恩,小师兄够地道,这根玉牙雕十个手镯外加玉佩都够了,他才要六七套,剩下的自己到是不好意思占太多便宜。知道小师兄可能很缺钱,所以他准备将其中剩下的除了留出几个自己用以外,卖上个三四个,估计能卖不少钱呢。 这种有特殊功用的佩饰,如果再刻画上聚灵法阵,那价钱老了去了,就是不知道到时候还能卖的出去么,别被师父的那些老伙计打了秋风。不行,一次只能卖一个,多了不能卖。恩,就这么定了。 鸟丝要钱干嘛,当然是养家糊口了,话说突然多了一大窝蚂蚁和螳螂,家里需要的药材数量直线飙升啊。以前十几口的时候,弄个几万块药材够吃几个月了。现在可到好,不仅仅多了一窝虫子,还多了一个小青呢,至于大黑这个家伙,一吨药材都不够它塞牙缝的,省省吧,让他自己去海里找吃的。 药材是什么?药材是种出来的么?鸟丝会告诉你,扯犊子呢,还种药材,种出来的药材能用? 知道为啥很多古方配出来后没了效果或者效果甚微么?当然是药材的原因了。 道法自然,药材难道仅仅是取它的药性么?根本就不是,不同地区生长的药材,药性天差地别,虽然都是同一种药材,但是用法和炮制方法完全不同。 而密集生长的药材和独自生长的药材药性又差着十万八千里。 为啥? 一百米内就一株药材跟一百株药材吸收的天地精华能一样多么?肯定不一样了。 为什么百年人参的药性要比一年生的人参强百倍?这当然是因为药力的积累,通过一年年的吸收天地山川之精华,积攒了百年的药力如果释放出来,一般人的身体都未必受得了。 这也是百年以上的人参一片能吊命的原因之所在,你以为吃的是人参的药性啊,其实含在嘴里能让人多活一会的是那片人参中蕴含的天地元气。 当然了,如果炮制方法不对,元气根本就锁不住的,所以现在很多所谓的百年人参,都是废品,至少在鸟丝看来,都是废品。 鸟丝不仅仅会炼药呢,他还会炼丹呢。鹰巢山中还有个半人高的丹炉呢,只不过不知道被蚂蚁们吃了没,反正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搞到足以炼丹的药材了。反倒是通过化学手段的提纯,鸟丝配置出了一些堪比丹药的精华液。 低温萃取设备,高温烘焙设备,恒温恒湿的培养箱,以及高倍数的光学显微镜。好吧需要配置的数量实在是有点多哦,要不先弄个高温高压的电炉?干啥,拿来炼丹啊。 算了,还是老老实实的用化学手段弄点精华液吧。至少这样做成功率高出不少,虽然效果比炼丹要差一些,但是胜在量大啊,对于普通的虫子们,太好了也没啥用不是。 出了奇石楼,鸟丝正盘算着要采购啥东西呢,脚下一不注意,竟然踢倒了一个东西。 叮了咚咙的还挺沉。 “哎呀,我的宣德炉啊,你赔我的宣德炉啊。”没等鸟丝反应呢,那家伙一下就冲着鸟丝大腿抱了过来。 “嗵”一声闷响,鸟丝条件反射的踢出一脚。好在收力及时,要不然这一脚直接就能将挂在墙上的那位给踢死。 不过就这一脚也够他受的。吴小六窝在墙根干呕了半天,也没吐出一口血来。虽然他五脏六腑差点没被踢烂了。 缓了半天,终于缓过劲来的吴小六再也不敢乱伸手了,但是他开始干嚎了起来:“哎呀,打死人了,打坏了我的宣德炉啊,还打人啊,没王法了啊。” 看着这家伙在自家门前上演话剧,鸟丝也没好意思打断他。在古玩街上长大的鸟丝,虽然懒得学古玩知识,但是耳读目染的总知道其中的门道。碰瓷这么古老的行当对外人当然会有效果,可是对于鸟丝这个地头蛇来说,用这招不是找死么。话说你在我家门口讹我,兄弟新来的吧。 十方老鬼说 看着爽您给个推荐,看着爽您点个收藏,看着不爽您可以从评论区提出意见。您的每一份支持都是作者的源动力。欢迎大家加入鬼鬼的会客室群,()或者搜索:十方老鬼的会客厅。另外群中征集龙套,喜欢露脸的可以来报名哦。 :。: 第三十五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当然,表演了半天的吴小六并不知道鸟丝是谁,可是旁边出摊的几个老户知道啊,大家都在那里幸灾乐祸的看着吴小六出丑。得罪谁不好,得罪脾气最差的鸟家大少爷,信不信他放鹰啄你啊。哈哈。 鸟家阁楼上常年蹲着的几只大鹰可不是雕像,鸟家是方圆百里内唯一的驯鹰人,这也不是什么大秘密,老街上知道的人多得是。可是你能对一个没牌没照的鹰下手铐么?你也抓不住人家啊。至于告鸟丝,这招早就有人用过了,可是谁又能证明咬你的那只鸟是人家驯养的呢?人家一没拿链子拴着,二没办过养殖手续。天边飞来一只鹰站在你家楼顶上,你就说是你养的,这也不现实啊。 话又说回来了,得罪谁不好啊,得罪个养鹰的,除非你不出门了,否则哪天指不定就有只老鹰将你抓个半死,要知道,这些扁毛畜生可是记仇的很。 至于说捕杀这些老鹰,有人试过,还不止一次,可是那些人凄惨的程度超乎人们的想象。有多惨?光瞎了一只眼的就四五个,你能拿一群成了精的扁毛畜生怎么地?好吧,建国以后不准成精了,它们只是智商有点高而已。 至少这些扁毛畜生知道怎么将人坑死,话说前一段放冷枪打鸟的一个家伙被一只鹰给害死了,并且害死的手段及其残忍,这该死的老鹰竟然抓了一只黑蝮蛇,扔进了那家伙正开着的车里,被黑腹蛇咬伤的人根本来不及刹车,一阵慌乱以后,一头撞进了路边的电线杆上,竟然被撞倒的电线杆给砸死了。 鸟丝还是事后才知道家里的家伙竟然干出这种事情,至于处理结果,谁知道那条毒蛇从哪里来的啊。 “闹完了?”看着歇斯底里闹了半天的吴小六,鸟丝冷冷的说道。“闹完了就开个价,一个民国时候粗制滥造的炉子你继续扯吧,六哥,你给长长眼?要不就让文三爷给长长眼。” 看着吴小六闹的差不多了,陆风走了过来,蹲到了他身前,拍了拍坐在地上的吴小六肩膀。“行了,闹够了就收了吧,你以后如果还想在这街上混,那老实的给人道个歉,鸟家小哥好说话,你在人家门口都出摊三四天了,还不知道人家是干嘛的吧,别弄的最后下不来台。” 看众人看笑话一般的看着自己,吴小六就知道,玩蛋了,这回踢到铁板了。不过输人不输阵,他还是嘟囔到:“我这可是正统的宣德炉呢。” “恩,正统的宣德炉,民国的。我没说这不是宣德炉。” 哈哈…… 哈哈哈…… 民国的,宣德炉…… 宣德炉的大名,但凡是个玩古玩的没有不研究的吧。民国时候大量仿造的宣德炉冲入市场,但是它们的器型比较特殊,因为那时候的宣德炉主要出自几个大的官方作坊,来来去去的就那三两个样本,所以,市场上但凡出现这种形式的宣德炉,一千个里有九百九十九个是假的。 所以说,吴小六拿来哄外行还行,对内行来说,这招等于自打脸啊。 当然了,没准吴小六这真是打眼之作,兴许他真花了不少钱呢。可是想靠这么个赝品讹人,完全不靠谱啊,你说让人赔你的宣德炉,好吧,多了不敢说,市场上随便挑出一个卖铜器的都能二百块钱买俩给你,不敢说一模一样,但是相似度达到百分之九十九还是不成问题的。 吴小六这只能认栽了。 鸟丝到是很大方,从兜里掏出两张红票,“市场价,二百。” 好吧,鸟丝一口就报出了底价,这让吴小六想抬价的心思都省了。是,他却是是花了不少钱买来的,可是事后一看,好么,同样样式的炉子,满大街都是,这打眼打的有点狠啊。 丢人丢到家的吴小六当然也没法再做生意了,接过二百块钱以后,将摊子一卷,就要闪人。 不过他想走,鸟丝可不答应了。 “你又干啥?我认栽了不成么?” “承惠了,你这是出的第四天摊了吧,每天五十,一共二百,我是这家房东。”古玩街出摊的规矩是出摊不堵门,门前四尺是房主的地方,门两边的位置四尺为一摊,平时五块钱一天,大市时候十块钱一天,但是有个规矩啊,别堵门,堵门的如果没人赶你,那么不多,一天给五十就行,有人赶你,你不走也得走,因为这是人家房主自己的门口,你给堵上了,掀你摊子都是轻的,给你全砸了你也得认,因为这门口算是人家的地方。 吴小六到是也打听过这里的规矩,以前他只能在外围最偏僻的地方摆摊,可是看了一个多星期之后他发现,古玩街最精华的街面上竟然有一家不开门的店,连续一个星期了没人,空着的那片地方甚是可惜啊,他于是憨大胆的就跑过去摆摊了。虽然旁边的摊位提醒过他,这家有人,只是出去办事了,但是吴小六可不信那邪,就算他家回来了,大不了自己换地方呗。谁成想,讹人没讹成,反倒是搭进去一件道具。 如果不想在这片街面上混了,吴小六大可以扭头就跑,但是还想在这行里赚点本钱的他不敢坏了行里的规矩,否则别说这个城市混不下去,就算周边几个城市也都别想混下去了。这当然是因为古玩圈子很小,摆摊的都是赶市集,港城是初一、初五、初十为大市,而旁边城市则有的是初二初四为大市,周边几个城市轮番大市,这就跟乡下赶大集一个道理,赶市集的人不仅仅在这一个古玩街卖东西,他们还经常去周围的地方卖呢,而古玩圈子就这么大,混臭了名声,以后寸步难行。 碰瓷讹人这是摊主们的潜规则了,但是碰上行家还死讹的,那就是纯粹找不痛快了,人家都给你指出出处了,你还继续讹人,那人家将你老底揭了你就别想在这行混了。 将刚刚掏出来的二百又揣回兜里,鸟丝打开门进去后将门一插,蹬蹬的就上了二楼,靠窗的位置有个书桌,吹了下桌子上的浮土,鸟丝立刻将手中的炉子拿了出来仔细看了起来。 第三十六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恩,没错,是民国时候仿造的那个样式,但是不同的是,它的铜跟普通的铜不一样啊。对于铜制品,鸟丝接触的那是相当之多,从精炼的纯紫铜到合炼的黄铜,再到青铜,鸟丝他们家接触的铜器数量绝对比其他银器要多的多。 但是遍观所有的铜器,鸟丝也没找出一种能跟手中铜炉的铜一样的。这种铜怎么说呢,发出一种紫不紫,黄不黄,红不红的中间色,虽然颜色很怪异,但是却让人看着无比的顺眼,当时鸟丝一眼就看中了这种颜色,而外形上更是无可挑剔的全弧线设计,跟民国时仿制的那一批很是相像。 风磨铜,风磨铜,突然鸟丝想到了一个可能。 难道真的是风磨铜? 鸟丝对于铜的研究也是相当透彻的,他清楚的知道,纯铜是呈现出紫红色的,但是比纯铜还纯的是什么铜?一种称之为无氧铜的东西,搁在古代的提炼工艺别说无氧铜了,就连真正的纯铜都很难弄出来,但是你不得不承认,大自然是神奇的。人无法提炼的东西,大自然未必不能做到。 明宣德年间,皇帝派出的舰队从暹罗国进口了一批纯度极高的铜,用它们加上金银等稀有金属铸造了三千件铜炉,这批炉子就是大名鼎鼎的玄德三年炉了。迄今为止,谁也不敢断定自己手中的宣德炉就是玄德三年炉,这也是收藏界的一个悬案了。 可是但凡有点古代知识的人都清楚,古代的暹罗,范围可不是现在泰国那么大点地方,他可是包括了马六甲海峡的。再说了,泰国也没有产好铜的地方啊。 能从暹罗买到好铜,肯定是因为那里是个大港口集市,不差钱的大明舰队发现了能进贡的极品东西之后肯定不会留手的,一定是都买了送皇帝啊。 风磨铜的由来是什么?各种解释都有,但是鸟丝认为最靠谱的解释是,这种铜是从风腐蚀的岩层中挖出来的,特别是有些类似塔里木魔鬼城那种戈壁地区,狂风会将岩石都削成各种形状。 经过狂风的打磨,幽紫透亮的铜是那么的诱人,而天然无氧铜那种耐腐蚀和耐锈蚀的特性更加让这种铜带有传奇色彩。人们都拿它当宝贝也就不稀奇了。 混合着稀有金属铸造打磨的宣德炉,品质肯定是精品,毕竟皇帝亲自监造的。而能达到极品品质的铜制品,常年不锈肯定是基础特性,别说皇帝监造的了,就连鸟丝自己打造的很多铜器,鸟丝都能保证三年五年不生锈,换上好材料打造的铜瓶,经过抛光之后,百年要是上锈了,鸟丝都敢把手剁了。 所以说,上好的风磨铜铸造的宣德炉,千年不锈完肯定是基础特性,至于锈蚀的程度,肯定不会很高,甚至应该是基本没锈才对。为啥?皇帝都拿着当宝贝的东西,保管起来当然用心了,赏赐给大臣们还不得当传家宝啊。在环境不算恶劣的情况下保存千年不锈,说实话,鸟丝自认为他也能勉强做到,没道理当时的贡品做不到啊。 面前这个铜炉难道真的就是宣德炉三年炉真品?极有可能啊,毕竟这种铜质完全超乎了鸟丝对铜合金的理解。甚至刚才被鸟丝用脚踢了一下,这个铜炉外侧的抛光打磨竟然都没被坚硬的地面刮花,这就更加确定了这东西是个宝贝了。 可惜然并卵啊,这玩意款式太多,根本就分不清真假,除非拿去做碳十四鉴定,不过那个狗屁鉴定能精确到几十年就算是烧高香了,想精确到年,那都是胡扯。 可如果能证明这货是明朝出品,那也值钱了啊。 恩明天去做个碳十四鉴定,额…… 不对啊,碳十四啥时候能鉴定金属物质了?不是只能鉴定有机物或者瓷器么,好吧,留着家里当香炉吧。 这一离开就是一个多星期,唉,真心累啊。嗯?一个多星期了,惨了,快一个月没上山了,那几个小丫头别饿死了啊。 想到这里,鸟丝拿起钱包就窜了出去,先去市场上买了几样青菜,又去冷库里买了半扇猪肉,上百斤的东西抗在身上,鸟丝一口气就跑上了山。 观里的情况还不错,至少几个妹子没饿死,不过最近省吃俭用的,也让清源跟小清水大倒苦水。不过在看到鸟丝背来的半扇猪肉之后,清源也放弃了吐槽,赶紧去做午饭了。 感觉到鸟丝身上近乎凝结的杀气,天目道长眉头紧皱,这小子这些日子去干吗了?这得杀多少人才能凝结出这么浓郁的杀气啊。 鸟丝或许不知道杀气太重会对人造成多大的伤害,但是天目道长可是十分清楚的。当然这套理论在鸟丝身上不怎么适用。 首先鸟丝不是普通人,他崇尚的自然之道本来就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击杀甚至凌辱弱者,他没有一点心里压力,更别提什么负罪感了。其次他一身的修为,最厉害的还是他那坚韧的精神,比肉体强大的多的精神根本就不怕所谓的心理压力或者心理暗示。 “清冷清风,跟我进来,做场法事给他去去身上的怨气。”天目道长对于这个未来的女婿还是很看重的。 先不说法事管用不管用,就是现在鸟丝的状态很是尴尬啊。 上半身的衣服脱的精光,下半身也只穿着一条大裤衩,天目道长拿着蘸了金粉的毛笔在他身上龙蛇游走,一会的功夫就给他花了一身的鬼画符。 念了半天的经,法事做完,清风满脸通红,这当然是燥的了,看着一个精壮的男子近乎****的在身前稳坐。说她一个怀春的小姑娘能不乱想才怪呢。 当然了,如果这家伙还是自己未来的夫君,小姑娘一想之后更是燥的浑身发热。 这一切都看在天目和清冷眼中。天目道长有些发愁,自家女儿的身体自家清楚,天生就发育比别人早。十几岁的年纪比人家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发育都快,别的不说,清冷那丫头比她大两三岁,可在一些事情上还没自家女儿成熟。 第三十七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其实,天目道长这么看重鸟丝,还是因为她自己的错误所导致的,跟社会几乎脱节的她虽然看着一身本事,但是没想到社会展这么快,以前,她的童年就是在道观里长大的,陪她的也就是几个师兄弟和师兄妹。可是几十年后的今天,在道观中长大的几个孩子却跟社会更加的脱节了,以前还能借着道士的身份出去化个缘,现在满大街化缘的都是假道士假和尚,弄的天目道长根本就不屑与之为伍。 那些武当的大观中到是不缺钱花,因为去许愿的还愿的,扔的钱就够道观里运营了,但是她这小破道观,偏的出奇,一年来的人都没几个。生活的唯一来源就是偶尔下山去做场法事,可是法事这东西信的人越来越少,十里八乡的,很多人后事都开始找歌舞队去表演了。 而现在观里每个月的消耗却不是一笔小数目,这个月就做了一场法事而已,得钱五百块,可面对几个练武的大肚姑娘,这些钱买米都不够啊,更别提药材啥的了。可是没有上好的药材,几个孩子一身的修为就会停滞,对于她们以后的修行会造成很大的困境。 最近这几天,天目还在设想,是不是让鸟丝将清源和清冷领下山去啊,这俩小丫头太能吃了。 鸟丝倒是不介意左拥右抱的带着两个涉世未深的小道姑下山去,可是他心里清楚,这不现实啊,先家里阁楼那屁大的地方就塞不下两人,就算塞下了,每天要练武的几个小丫头也不可能在人前展示她们那惊世骇俗的功夫。 不知道这次的翡翠能卖多少钱,卖的多了,是不是在附近再起一座房子,整套大别野拿来金屋藏娇也不错的哦。钱到用时方恨少,不行得找六哥唠嗑,看看从蛇神庙里搜刮来的那些雕像啥的能卖钱不。 度的法事做完,鸟丝除了感觉到一丝轻松,其他就再也没啥感觉了。他更关心的是几个丫头的修为和天目道长要交代的事情。 对于伍六刚口中的江湖,他很是好奇,虽然自己本事一大把,但是真正的江湖他却没接触过。 不过听到鸟丝问起这事情,天目也是面色一正,开始给几个小丫头和鸟丝上起了江湖课程。 所谓的武林,其实是民国之后才兴起的称呼,自清朝以后北地有武行一说,指的就是凭借自身武功混饭吃的那些人,要么开武馆收徒,通过收徒弟得来金钱养家糊口,要么就是给人家看家护院当保镖。再或者凭借身上的功夫在街面上收收保护费之类的当地下势力。 可是这些人都是些混的不怎么样的,真正修炼功夫的武者哪有功夫去干那些闲事啊。就比如清风的那套剑法,看着不出奇吧,她每天早课要练十遍以上,晚课还得练十遍以上。每天刺出的剑要过一千剑以上,很辛苦么? 不,一点都不辛苦,这仅仅只是基础好么,就拿鸟丝练习飞轮一样,为什么他扔出的飞轮能来去自如?想当初练习飞轮的那几个月,他简直就是生不如死啊,十五柄轻重不同的飞轮,他一天要扔五千次以上,这还不是全部,他手中的飞爪看似灵活的跟自己的手一样,也是无休止的重复再重复才能练成的。最难的时候是用飞爪抓十米之外的鸡蛋,还不能捏碎了,当每天上万次的重复之后,几年下来,熟能生巧就成了自然。其实这就跟学生握笔写字是一个道理,日积月累的几十万字写下来,写字已经成了本能,不在乎技巧了。 而想做到无顾虑的去练武,脱产是必须的,一边干活一边练武的奇才不是没有,但是绝对不可能在练武初期就能做到。穷文富武就是这个道理。 而每天干着那些杂事的人真的就是武林中人么?不算,他们根本就不算。 武林这个词是脱胎于武行和绿林的结合体,练武行的混不下去了怎么办?落草为寇啊,于是乎,他们就成了绿林好汉,藏在树林子里打劫来往商贩行人。 绿林中人指的是那些6上的好汉,而江湖中人则指的是那些行船渡口的好汉。古时候,桥没那么多,一条河可能会挡住很多人的路,想过河,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渡口,而到了河上,渡口上的那些撑船的或许就会成为打劫的恶徒。并且这些事情还经常生,6地上还能跑,到了水上怎么跑?除了被打劫,恐怕也没啥好反抗的。 所以,按照天目道长的说法,不管是武林中人还是江湖中人,都不是什么好鸟,有人的时候是大侠,背地里杀人越货的也不是少数。 甚至她们这些依托在门派中生存的门派中人也未必是啥好东西,欺压弱小强取豪夺更是家常便饭。 好在现在是解放了,大家都要按照法律办事,可是法律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就比如说如果是一个高级武者作乱杀人,普通警察可能连证据都找不到。甚至说,碰上鸟丝这种擅长远距离杀伤的高人,普通警察去就是送死,甚至那些特警对他们都没有什么威胁。 为啥?见过跑的比博尔特还快的人么?你追都追不上,他只要往野外一窜,你拿什么去抓?撒网式的围捕?一旦有人落单,那就是给那些高手送菜呢。当普通人伤亡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谁还敢去冒头啊。 所以,对付那些武者犯案,还得靠他们这些武者。天目道长以前就帮助金陵的警察破过几个特殊案件。但是近些年来,武者们犯事越来越隐蔽,杀人不见血,杀了人以后还有方法隐藏处理,闹得失踪案件越来越多,反而是杀人案件越来越少。 清风清冷跟清水,以后总是要独立出去的,他们道观中根本就没有道籍,宗教协会的那些人根本就不会给几个连一天学都没上的小丫头片子道籍的。而这些年的培养,让清风清冷两个孩子除了练武,其他一概不会,以后去社会上,连个生存技能都没有。至于说让她们俩陪着自己在这破道观里守一辈子,也不现实,这样对两个女孩太残酷了。 第三十八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而天目唯一能想到的托付对象也就只有鸟丝这个异类了,至于清冷跟清风一起跟他在一起是不是有伤风化之类的问题,天目才不这么认为呢,她老爹向问天娶了三个老婆,并且还是个道士呢。咋不伤风化了,这个世界说到底,还是谁实力大谁说了算。 听到师父说让她跟清风一起嫁给鸟丝,清冷顿时心里打起了鼓,说实话,她倒是挺喜欢鸟丝的,可是她本身就冷冰冰的,不善于表达自己,而唯一能引起鸟丝注意力的也就是对他更冰冷。话说鸟丝也是贱人,清冷对他越冷,他反而越粘糊。 至于清风她也不在乎了,自小就粘着鸟丝,长大了如果让她去找别人,她反而不好意思的。至于说什么嫉妒啦,独享了,那都是现代文化熏陶的,女权主义作怪而已,搁在两百年前你一个妇道人家敢这么说么?除非你男人是个窝囊废,否则但凡有点势力的谁不是妻妾成群? “过两年我就要回门派了,她们几个我没能力带她们回去,只能托付给你了。以后这个道观是不是还要保持下去,你看着办吧。这个道观的产权在武当山,乡里没人会来打扰你们,你们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吧。但是你要记住,我不管你在外面沾花惹草,你乌家的牌位上要有我们家孙清风的名字,必须是正妻。”天目道长知道鸟丝他们家的传承,也知道这种传承的珍贵。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卖力的将自己才十几岁的女儿推销出去,那当然是因为鸟丝竟然拜入了石门。 作为道家旁支的武当山,他们可是跟修行界是有些接触的,石门的大名但凡有点势力的门派谁敢不知道? “好,我一定会娶清风为妻的,毕竟小时候我们俩定过娃娃亲,我们乌家人说一不二。”是的,当年鸟丝七岁,清风三岁半,两家人一顿喜酒就成了一家人。 一顿饭吃的众人开心不已,鸟丝很大方的拍下了两万块钱给天目道长,几个月的生活费应该都够了,至于炼体的药材,这就是鸟丝要操心的问题了,天目道长不需要插手。而鸟家炼药的本事可是祖传的,不止毒药炼的好,治病救人的丹药也非常拿手。 安排完观里的事情,鸟丝并没有回家,而是去了山中的基地。鹰巢山虽然残破,可是小青跟小黑还是别想进去的。小青可以跟着自己去家里住,但是小黑就没那本事了,四十多米长,小汽车粗细的巨型生物别说靠近城市了,就是在郊区都很容易暴露,好在小黑这货经常出入人类聚集地,懂得怎么掩藏行迹,否则就它那身体碾压过的路面都能吓死人了。毕竟国内不是缅国的森林里,几十里都不见人烟。而整座山中,唯一能安排他的地方,鸟丝想来想去,也就只有潜艇基地了,基地里在父亲离职以后,已经再也没有人来了,各种设施该封存的都封存了。地方偏僻的别说普通人了,就是盗贼都懒得来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况且这里还是军事禁区,虽然没人守候了,但是一公里范围内也没有任何人烟。 基地的生产设备和组装地都在山洞之中,巨大的山洞在外面根本就看不出来,只是一座高山而已。但是内部几乎被掏空的山体空间却十分巨大,至少比那蛇神庙要大很多倍。 山洞的最里面有一个大大的水潭,水潭连接着外面的一座小湖,坐落在山顶上的湖,这座湖高出海平面一百多米,但是湖底下却连接着海里的一处水道。 并且这条水道还是近乎纯天然的存在,仅仅只是在后期被加工疏通了一下,这条水道最窄的地方都有三十米以上的直径,别说以前基地中生产的普通潜艇了,就算是大型的核潜艇也能在里面来去自如。小黑在里面当然也能来去自如了。 其实这个水潭的存在及其不科学,水潭的水平面高出海平面一百四十多米,在山腰部位,但是它下面的水道却连接大海,按照大气压的平衡来说,两个连通的液面应该是平行的才对。可是这个水潭却很奇怪的并不往海里漏水, 普通的科学当然解释不透了,因为这片水域是连接着鹰巢山的外围,强大的电磁力场能将含有盐分的海水排斥在外,特别是深入海底二三百米处,海底巨大的水压对无形的电磁力场产生的压力也造成了电磁力场的反击,这样一来,海水也就无法倒灌,在海水与淡水的交汇处产生极大的水压,而淡水水潭中的水因为下面巨大的水压,也无法通过地下的水道流淌,多出来的水反而在山崖前面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水瀑布。可惜这个水瀑布属于军事禁区之内,如此美景竟然没人能享受,只有鸟丝偶尔来抓两条淡水鱼开荤。 这里简直就是为小黑这种庞然大物打造的最好住所,上能入山,下能潜海。小黑送鸟丝他们回来可是连续游了两千多里路,这两千多里海路赶下来,小黑足足瘦了一圈,这几天去深海捕食,好歹回复了一些。 鸟丝当然也知道长途赶路对蛇类生物的危害,蛇类生物偏好静,不喜动。吃饱了睡,睡醒了吃是它们最好的写照,如果不是为了捕食,它们速度的优势都能蜕化掉。为啥说龟蛇是一家呢,因为它们的生存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减少自身消耗。就小黑赶路这几天,没有个一年半载的都别想歇过来,对不善于长途奔袭的它们种族来说,这距离确实有些远。 所以鸟丝很出血的将家中珍藏的一份药材拿了出来,不过拿出来给它之前,鸟丝还想确定一些事情。 “我想知道,你当初在蛇神庙为什么放水,你如果拿出全部实力,应该比那金环强多了吧?” 额,竟然被看出来了,小黑很尴尬,不过它倒是也很光棍的说出了原因:“因为我不想再让小青难过了。其实你那身打扮一出现,我跟金环就被吓到了,四百年前,跟你穿着一样衣服的一群人杀了进来,我们大大小小连长老带执事几十位,被那群强的变态的家伙杀了个干净,蛇神大人虽然厉害,可还是败在了你们的围攻之下,当时我跟金环都是外门执事,离的远逃掉一命。” 第三十九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你们或许不知道,蛇神大人已经是那时候最后的龙神血脉了,为了延续龙神的血脉,他费尽心思,可最后还是落得个身死道消的下场。而我跟金环那家伙不同,当初蛇神大人待我如亲子,我会延续龙神血脉的,而我天生异种的血脉中含有更多的龙神血统,所以我需要活下去。” “当时我全力出手或许会将你赶跑,但是想将你击杀却不可能,你身上带着的那瓶毒液是蛇神大人的遗物吧,如果你当时将它扔出来,我们俩根本就没反抗的能力。金环那家伙是死脑筋,这些年除了修炼就是修炼,而我不同,虽然我化不成人形,但是我却去努力接触社会,我知道你们人类有飞机大炮甚至核弹这种毁灭一切的东西,一旦被你跑出去,以你的本事,不难弄到导弹吧。我们就算再厉害,也扛不住导弹轰炸,所以投降是最好的出路,你跟那些科学家不同,你是武者或者称之为修道之人,你不会将我切片的,当你的坐骑总比烤熟了强。” “可是我真没想到,你竟然是石门传人,呜呜,金环死的惨啊,你要是亮出你是石门弟子,我们上赶着给你看家护院都行啊。你这人不按套路出牌啊,你们人类打架不是都先报名号的么?你咋不直接亮身份呢?” 石门弟子还有这好处?鸟丝肯定是不知道的,他问道:“那这跟小青有什么关系?” “有,有大关系了,当初把小青救回来,为的就是联系上你,从小青那里我们知道你是古巫师传人,背靠大树好乘凉,我们在山林中越来越藏不下去了,甚至海外的小岛都被你们人类开的几乎没有任何荒岛了。再过几十年,蛇神庙那片山林也就藏不住了,以前那里百里之内根本就没人烟,可是这两年竟然开始驻扎军队了。而依附了你们这些强者,再不济也能找块栖身之地,我可见过一位同类几十年前在南越的丛林里被一群大兵抓住后现场就给切片了,我可不想以后被飞机大炮炸死了再被切片。” “而无法化形的我们除了小青学会了说人话,我跟金环也只能跟你这种精神高手才能用意念交流,跟普通人我们连交流的机会都没有。小青是我们最后的底牌,也是我们最后的保命手段。本来想再过十几年,让她以人类的身份扮演蛇巫,这身份在南边的那些国家里还是有些特权的。保我们一片山林不成问题,不过有了你这个更好的选择。” 哦,小青是备胎啊。“小青知道么?” “知道,怎么不知道呢,不过是我偷偷告诉她的,金环这家伙只是想利用小青,其实金环也不算坏,小青当时炼化它内丹的时候可是流着泪炼化的,你想办法开导开导她吧。我知道你们社会中还是有大能修士的,就拿你师父石中道,不对,现在我应该称之为掌门了。就拿掌门来说,他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名满天下了,他的修为有多高,我根本就不敢想象。” 一身瀑布汗,师父石中道有多大,鸟丝猜测最少也得一百多岁了吧,可是他完全不敢想象,小黑小时候师父就已经名满天下了,这货小时候还不得五百年开外啊,太夸张了吧。 既然知道了小黑是诚心投靠的,鸟丝也就不再纠结什么了,石门这么强大,也不会害怕他反噬。将腰上的小银瓶打开,从里面飘出的药液香味就立刻让小黑乖乖的趴下头来。 “一瓶璇玑丹液,通筋熟络,养元锻骨。这是我能拿得出最好的炼体药物了,你最近损耗比较大,奖励给你了。以后去海里转的时候找些值钱的东西,配药是要花钱的。”说完鸟丝将手中的药倒进了小黑张开的大嘴之中。 感受到药液的药力,小黑差点没激动的流泪。这么几百年了,终于感受到有宗门的好处了,以前听说,人家别的宗门,每过几年都能分到些药材或者丹药,对于它们这些精怪的修行大有益处,可自己从来就没得到过这些东西,而今天,竟然尝到了药的滋味,呜呜,太感动了。 狗屁的璇玑丹液,其实就是舒筋通络丹的提纯版本,鸟丝给起了个高大上的名字罢了。不过这药的药性却相当霸道,舒筋活血的功效强到令人指,平时鸟丝自己要用,一次一克就足够他消化一个星期了,而给小黑这个好几吨重的庞然大物,当然需要大剂量了。一次二十克,不知道够不够呢。 喂完了药,鸟丝没急着回家,而是开始盘算起了基地中的材料,基地中的材料多的是,两艘基础潜艇的制作材料以及弹药制作材料都十分充足,至少能够保证战事起来的时候,这里能在两个月之内生产出两艘能用于做战的常规潜艇。可是就是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些老掉牙的潜艇还能不能用于现代化战争。 必须不能啊,落后太多了,连导弹都没装的潜艇,拿来干啥用啊,甚至这些常规潜艇的生产设计连导弹射设备都没想到。不过么?生产一艘微型潜艇拿来赶路还是很靠谱的。 耐压钢材的配方鸟丝知道一打,可是这里的设备却无法用来生产,因为没电啊。基地里有电机,但是那种大型的电机一旦开动,想不惊动别人都难,特别是那几个老家伙,时不时的还回来转两圈呢。弄个小型的电机来到是可以,可是小电机带电炉就不靠谱了,最多只能带的动电焊机和卷板机,从五金市场订购的中型电机应该快到了。虽然有接近一吨重,可是有小黑这个壮劳力啊,别说一吨了,十吨八吨不成问题啊。 因为要从国外订购一批设备,所以鸟丝还需要一条稳定的进货渠道,走刘裁缝的渠道倒是不贵,但那也是相对的,一次好几万,他还不如自己整一条呢,反正他所需要的东西也不是很多,一艘不算大的伪装潜艇足够了,各种材料基地里多得是,唯一需要的就是费点工时,至于设计制造,呵呵哒,鸟丝自己能全包了。 欢迎大家加入鬼鬼的会客室群,或者搜索:十方老鬼的会客厅。另外群中征集龙套,喜欢露脸的可以来报名哦。并且不定时福利放送,老鬼这位老司机带大家开车。 第四十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外形鸟丝早就想好了,大白鲨就是现成的题材,一条十二米长的大白鲨,除了动力系统外只能乘坐俩人,货仓的面积也不需要太大,两个立方足够了,反正鸟丝订购的生物设备都不是很大。 鸟丝设计的大白鲨号其实很简单,就是电力储存单元在船底压舱,小型柴油发电机充电,中部的货仓兼顾着液压仓使用,提供升降的浮力。至于驾驶舱则在鲨鱼的大脑部位,光学传感器是鲨鱼眼,潜望设备是鲨鱼鳍,声呐接收设备是鲨鱼鼻子,微波雷达也凑合着塞进鲨鱼鼻子当中,所有零散的地方都能塞上维生系统,氧气瓶都是扁的。 当然了,这都不是最奇葩的,最奇葩的是这条鲨鱼潜艇没螺旋桨,动力输出有两套系统,一条是靠尾巴。两个集中在鲨鱼中部的陀螺仪保证了鲨鱼在水中的平衡,而那条可以S型运动的尾巴则是电动的仿生传动装置,整套装置其实在一年前就已经打造完毕了,铝合金结构保证其重量不高但是结构强度却不低,而整套系统在鸟丝这个天才的设想下,竟然被密封在了一罐高密度的润滑油当中,高磁力的汝磁铁能保证整套系统电磁输出功率比普通的电动机都高,而半导体二极管所控制的输出程序单元更夸张,核爆炸都别想让它失灵。 为啥?以前老毛子们就是在二极管这条歪路上一条路走到了黑,继承了老毛子们的老一辈也在二极管这条不归路上走到了黑。 可二极管真是黑路么?鸟丝不这么认为,普通的硅晶玻璃二极管或许因为强度不够运算量的限制太大,但是这玩意要是换成皓晶玻璃管呢?更不计成本的换成碳结晶玻璃管呢?运算量是不如晶体芯片,但是在稳定性上呢?增加百倍不止啊,当然了,鸟丝也没那个经济实力去制造那种晶体管,但是他却能通过他那简单的物理知识制造一批高强度的控制芯片,至少这货弄到极高压情况下,不至于变得不能用了。 老爱曾经说过,越简单的理论越可靠,鸟丝用的也是最最简单的控制单元,电磁扭矩方向控制单元,只是没换汤,换了药而已。首先,磁极上他用上了稀土材料制作的强磁极以及强电磁极,控制单元更加小巧也更加有力量了,耗能也比以前老旧的控制器节省的多。不过这么多高端材料用在三四十年前就淘汰的控制器上真的好使么? 用过的都知道,靠谱,至少不会动不动就出故障。加上永远不会因为过热烧掉的二极管控制单元,一套完备的电子操控单元就完成了。 高强度合金骨骼完全是照搬的大白鲨骨骼,而运动所需要的肌肉则是鸟丝偷师德国的金属肌肉。说实话,这种电子肌肉对别人来说其实完全就是鸡肋,为啥?因为它有几个致命的弱点。 第一是运行速度太慢,通电之后,其收缩行程最快也才一分钟二百次收缩行程,而电动机能做到同样的行程距离,至少都是上万次。这就造成了,它比电动机慢太多太多了,实用价值上完全没可比性。 第二是结构强度太弱,有人会说,慢不怕啊,能拉力强也行啊。呵呵,世界上有那么完美的事情么?或许有,但不是现在。这种金属肌肉的拉力比同重量的大扭力电机要差五倍以上,如果跟液压杆比,那更是完全没可比性,差五十倍都不止。当然了,液压杆也需要动力源的,相比之下,金属肌肉比液压设备要轻很多。 仅仅是上面的两点就决定了这种金属肌肉除了特殊领域,其他方面跟电动机完全没法比,当然了,如果你选择超慢选项的话,金属肌肉还是比较靠谱的。 就比如鸟丝现在所用的动力驱动单元,仿照鲨鱼尾巴的来回摆动,仅仅只需要对金属肌肉的控制单元设定简单程序就行,简单的很,就跟生物课做电蛙腿实验一样,有微弱的电流就能搞定。 哦,对了,金属肌肉其实有种比电动机强百倍的优点,那就是耗能低,只需要及其微弱的电流就能驱动金属肌肉做出一个完整流程的动作。而同样的电能或许只能驱动大扭力电机转两圈,别说一个行程了,十分之一个行程都难。 对于超复杂的动作需要高运算量的微电脑去搞定,鸟丝没那么大本事,他所能做到的只是能让鲨鱼的尾巴来回左右摆动而已,不过这就够了,因为鲨鱼也是这么运动的,方向的控制完全可以让四个左右鳍和一个大背鳍、一个小背鳍来搞定。按照仿生学原理,鸟丝几乎是照搬了鲨鱼的骨骼和外形,一点都没变化。 知道它耗能低,但是能低到什么程度却需要实际运用中才能知道,鸟丝不是计算党,他是个妥妥的动手党,只要想到了,立刻就会开工。 骨架的铸造需要特殊材料,这需要在孙老头家搞定,混合了钙镁铝等轻型金属的钛合金骨骼十分轻便,可以说所有的好处都占了,但是这种合金有个致命缺点,易燃,易氧化。 好在这种特殊合金不怕油腐蚀,特殊炼制的动物油脂在粘稠度和润滑效果上比普通的润滑油要强得多,可惜产量不高,鸟丝经过几年的积攒也不过才积攒了几百公斤而已,刚刚也就够造大白鲨的。 骨骼的磁动力驱动加上金属肌肉的拉力驱动,两者产生的推力大的有些不可思议,并且耗能方面还极低。 啊,对了忘了第二套推进系统了,第二套是菊花推进,没有想歪,就是从机械大白鲨的**喷射高压水流来推进,不过这套系统无法持久,因为这种推进方式需要消耗一种及其特殊的“燃料”,具体的成分就不能透漏了,只能透漏,里面含有一些铝一些镁及其他化学合剂。而这种合剂有种及其特殊的化学反应,那就是不能接触氧气及二氧化碳,特别是二者混合的空气,其中二氧化碳含量越高,起化学反应越剧烈。虽然不像是火药那么爆裂但是这种混合化学反应会造成的后果绝对不比火药燃烧差多少,并且在总体积膨胀量上,这种含有金属的溶液膨胀系数狂甩各种火药十条街。 第四十一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这套推进系统的推进原理很简单,通过驾驶舱内的废气压缩罐收集的二氧化碳含量略高的废气跟喷洒成雾状的少量金属合剂在压缩室内混合,产生剧烈的化学反应推进大白鲨内部的一台涡轮机组,然后再经过大白鲨的菊花,将高度压缩的混合气体和海水的高压喷射水柱排出,所产生的巨大推力有多恐怖呢?额,鸟丝他们这个基地中曾经做过一个实验,一百公斤的金属合剂罐和一百公斤的压缩空气罐装满了,能将十吨重的微型潜艇以五十节的平均航推进五千米。 额,貌似这东西创造之初就是用来推进鱼雷的,只不过用法不对罢了,当初创造这种合剂时,想法是跟氧气鱼雷学的,压缩罐里灌装的是液氧,本想利用铝粉跟镁粉混合物易燃的特性制造一种低温燃烧合剂,加入纯氧的目的当然是辅助其更加剧烈的燃烧。只不过效能比实在是太惨了,这一实验就被叫停了,理论上撑不住啊。 但是吧,某人手贱,混合合剂的配方他给提纯了,然后压缩液氧因为没搞到,他直接用的压缩空气,好吧,问题来了,这两种东西混合后鸟丝还没点燃呢,竟然自己就搞起了基情。那玩意整的比点燃了更夸张,特别是混合海水之后膨胀系数大增,让其根本就不用螺旋桨,直接高压喷射水流就能当推进器用了。 当然,这秘密除了他老爹和他这个明者,整个基地中谁也不知道,闷头大财啊。鸟丝还曾经实验过,如果利用暴风鱼雷的空泡效应,他设计的纺锤鱼雷轻松能破三百节的级航,快到不可思议,而加装在大白鲨鼻子尖上的空泡生器加上这种推进方式,虽然达不到级鱼雷的三百节变态航,但是二百五还是能行的。确实挺二百五的。 而这种冲刺状态当然也无法持久了,就算鸟丝优化了所有结构,最远也不过能跑出五万米就顶天了,当然了五十公里的距离还无法摆脱敌人,那再跑五十公里也够呛。 整条潜艇足足花了鸟丝一个星期的时间,而在这一个星期里,石中天和六哥帮鸟丝出了一大堆的货,石佛玉佛以及各种翡翠玉石,足足卖了五百万。 很多人都纠结过这个问题,有了五百万怎么花。 可这个问题在鸟丝这里一点都不纠结,一半拿去买药,一半拿去买设备。二百五加二百五。 跟普通人买中药不同,鸟丝买个中药能让回春堂的老板爱恨交加。 这主要是因为鸟丝买药的习惯,话说六年前,有个骚年跑到回春堂来抓药。 看见一个只有十岁左右的孩子拿着一张药方一张百元大钞来抓药,回春堂的老板很是心善的给他抓完了一包疑似治疗跌打损伤的中药。 但是这孩子过后干的事情就有些让回春堂的李老板抓狂了。 这孩子将所有药包全拆开,然后在一堆药材里挑挑拣拣,剔除了一大部分药材,只留下了不足一成的药材,然后弱弱的对李老板说道:“这些多少钱?” “小朋友,不能这么买啊,那些药材都一样,你为什么挑出来?” “恩,这些是药,那些是菜。” 药?菜?李老板顿时感觉十万头神兽从脑袋顶上奔驰而过。“什么是药?什么是菜?” “恩,这些是山上长的,是药,那些是地里种的,是菜。” 好吧,这么清楚的回答,让李老板无言以对,你逆天了啊,一堆药材里捡出野生药材和种植药材。 自此之后,鸟丝就跟李老板结下了不解之缘。 不要想歪了,鸟丝负责挑药材,李老板负责给他买的药材打折,成本收购价格还得奉送一部分药材,这才换得鸟丝时不时的来这里帮他挑拣一些药材。 前几天鸟丝让李老板多进一部分药材,最近他需要增加用量,李老板毫不犹豫的就通知几个进货商,三天就从大江南北的调集了近亿元的药材。 这几年在鸟丝的帮助下,整个东南的药材商都知道港城回春堂的李老板有多厉害了,甚至于说,整个东南地区的药材定级,都由李老板一人说了算。 这当然都是鸟丝的功劳了,他为了收集点好药材容易么?有时候一天就要挑出上吨的药材,鼻子都累酸了好吧。 好在鸟丝现在功力通玄,对于辨别药材一道,更加的得心应手了,以前遇到拿不准的药材还要仔细辨认才能分辨出到底是野生还是种植的,现在好了,根据药材中微弱的灵气量,鸟丝可以一口就断定药材的品级了。 三天,又是三天,三天之后,上亿元的中药材被分门别类的分好,鸟丝拿了足足价值一千万的药材,然后转给李老板二百万现金后扬长而去。 啥叫本事?这就叫本事。八百万的差价李老板亏了么?屁,他差点没乐开了花。虽然鸟丝这货不地道,每次都是将最好的药材挑走,但是剩下那些差不多的野生药材品质也是相当厉害的。 纯野生药材跟种植药材差价有多大?近乎五倍的差价呢,那些近乎统一的种植药材李老板这里是不收的,他只收零散收到的所谓野生药材。 可是但凡被他定过级的野生药材,最顶级的那批,有的是人出十倍价格收购,就连次一级的都能五倍卖出去,甚至只能算是普通级的野生药材,也都是外面收购价的两倍,至于那些被判定为种植药材的垃圾货,基本都卖给中成药厂了。 别看精品量不大,可是完全不愁销路啊,想买到极品药材,整个东南地区的药铺老板都得求到李老板头上,没办法,谁也没那本事在那么短时间内将所有药材分辨出来,并且还不出一丝一毫的差错。 李老板回春堂这块金字招牌基本上就是靠着鸟丝顶着呢,这次成本一核算,好么,足足一千多万的利润,下次得多弄点,多送鸟丝一些药材,看他这几天着急的样子,估计家里又出了什么事着急用药呢,这么多年合作关系了,鸟丝靠谱,李老板也绝对不二话,但是如果笼络不住鸟丝这个火眼金睛,那自己的生意也别想红火下去。 欢迎大家加入鬼鬼的会客室群,或者搜索:十方老鬼的会客厅。另外群中征集龙套,喜欢露脸的可以来报名哦。并且不定时福利放送,老鬼这位老司机带大家开车。 第四十二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其实,药材什么价格,鸟丝难道不知道么?他比李老板心里都清楚,每次定级之后,他占便宜绝对不会太多,最多也不会超过李老板利润的一半,因为两个人是互惠互助的关系。如果让他花费无数的时间去收购各类药材,那才真正的是难为他了呢,有这么个专业的收购大户,省心又省力,何乐而不为呢。 药材到位了,炼药的设备还没到齐呢,高压煅烧炉还在横滨港呢,其他几个贵重设备也在一起,好在除了炉子沉一点,其他几个设备加一起也没一百公斤。 密封箱装好,送到公海指定位置,找到一个带信号发射器的浮标,然后将货物挂在浮标周围的浮筒上,就算是完成了两万美元的委托,这任务有点简单,对于本子的走私者来说,这有点不靠谱啊。可是客户就是这么要求的,他们也只能照做,至于说是不是敢偷奸耍滑,那浮筒上有摄像设备好吧,看那摄像设备上的天线,人家一直在盯着的好吧。箱子编号和封条都需要在摄像头前扫过才算收货的。 其实几个小时之前,事情可没这么简单,鸟丝驾驶着第一次下水的大白鲨根据小黑提前踩点探好的路线一直游到公海之上,但是意外却发生了,中途竟然碰见一艘潜艇,鸟丝这艘仿生潜艇当然不会去安装主动雷达,而是安装的被动雷达,一直没动静的那艘潜艇突然就发出了一串声呐探测波,没几秒钟就发现了离他们只有几公里的大白鲨。 好在大白鲨同志是经过伪装的,整艘潜艇上不仅仅有一层惰性金属制作的柔性外壳,还附着了一层特殊涂料。这种涂料还是科研所里研制出来的特殊材料,其特性么就是遇水膨胀并且变得异常柔软润滑,不仅仅能做为普通潜艇的隔音层还能做为潜艇的润滑剂,真正的能让潜艇在水中如鱼得水。其实这东西在现代看来无比简单,就是一种改变了配方的海绵宝宝,遇水就膨胀,做成涂料的海绵宝宝一下水没多一会就成胖子了,厚厚的一层贴在大白鲨金属外壳上,这让大白鲨不仅仅看起来像是鲨鱼,就算摸一把,也跟鲨鱼皮一个触感。 这艘潜艇当然一下子就发现了近在咫尺的大白鲨,而大白鲨那巨大的体型让这一艇的人都以为遇到了战斗情况,一下子所有人都紧张的不得了。 话说鸟丝从被动声呐上探测到前面的潜艇之后也是吓出了一身冷汗,好么,出师不利啊,这就碰见潜艇了啊,这怎么就碰见潜艇了呢?这么大的海底,能碰见就是猿粪啊,不行得去看看是啥潜艇。 鸟丝到是不怕暴露,因为他所设计的这艘大白鲨从外形上看跟真的大白鲨一模一样,就连游动的方式都完全一样,高度润滑的润滑油加上手工抛光打磨的关节连接处,运动起来根本就没有任何摩擦声,只要鸟丝在里面不咳嗽不说话,潜艇里的探测设备只能认为他是只大白鲨。虽然体型有点大,但是常在深海闷着的潜艇啥怪物没见过啊。 两只光学探测器,也就是俗称的摄像头将外面的景象丝毫不差的显示在了鸟丝面前的两个硕大显示屏上,一百八十度无死角当然是不可能了,其实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因为鸟丝整条大白鲨上不是装了俩而是装了六个摄像头,背鳍上三个,眼睛一边一个,甚至肚子下面还有一个,而他用的视频无缝连接技术还是瘟都死产的正版软件。 巨大的潜艇悬浮在海水中一动不动,鸟丝控制着大白鲨轻轻的游到潜艇周围,围着这个大家伙转了两圈也没看出啥来。这主要是因为在五百多米下的海水中,实在是太暗了,鸟丝看潜艇只能看见一个轮廓,根本就看不出具体的型号。 而这艘潜艇发现这条大鱼竟然围着他们转起了圈,也是一阵紧张,这别是啥深海探测器吧,貌似最近都挺流行将探测器伪装成各种鱼类的。 于是潜艇的指挥官立刻通知打开海底探照灯,一瞬间,潜艇周围立刻照的通明透亮,鸟丝驾驶的大白鲨也瞬间暴露在了对方的潜望镜旁边。 这下子双方谁都能看见谁了,不过双方都吓了一大跳。 潜艇上的所有人看见一条十几米长的大白鲨从潜艇近前游过,所有人都冒出了一身冷汗,当初他们还以为碰见一头鲸鱼了呢,没成想竟然碰到了深海巨鲨。那冷酷的眼神从潜望镜旁边划过,让所有盯着主控屏幕的人都腿肚子打哆嗦。 SSN 海狼级? 我了个大曹操,这货是哪艘?不是说三艘SSN都他酿的退役了么?这他酿的从哪个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做为一个在潜艇基地里长大的货,作为一个算是半个潜艇设计师的货,鸟丝一眼就认出了面前这艘潜艇的外形,海狼级核潜艇,老米十几年前的主力,并且这货的造价相当凶残,二十年以前就达到了二十亿美刀以上,比丫现在的主力俄亥俄级还贵。 可是它们不是在几年前就退役了么?怎么在靠近大陆架的公海里闷着呢?这套路深啊。不行,既然看见了就不能不管,哪怕暴露了自己的这艘破潜艇呢,也不能让这货在这藏着。 于是乎鸟丝也不管续航不续航了,围着这艘庞然大物就开始打转。现在鸟丝十分后悔,为啥不带一枚闷瓜出来呢,哦闷瓜就是鸟丝自己制作的深水鱼雷,一颗包爽,别说海狼,就是俄亥俄近距离挨上一瓜,也得沉底。 没装撞角,没有武器系统,难道拿合金牙啃丫的?不靠谱啊,要不吓死他们? 恩,这个可以有。 于是乎鸟丝突然就想出了一个吓死他们的方法,瞪死你。 鲨鱼不知道潜望镜在哪,可鸟丝知道啊,对于悬浮在深海中的潜艇,鸟丝根本就无从下嘴,可是潜望镜挡不住咱一口合金牙吧。 第四十三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鸟丝控制着大白鲨慢慢的漂浮到了潜望镜处,然后让一颗硕大的眼珠子瞪着潜望镜的口,一动不动的飘了半分钟。然后又迅速的游开,转一圈后换右眼珠子继续瞪着潜望镜。 他这一套诡异的动作做下来,可把潜艇里的一种米国老给吓坏了,这他汪的是啥眼神啊,艾玛太吓人了,这是拿我们当三明治看呢啊,可它一条鲨鱼砸知道我们是通过这个看他的呢? 还有,科学家们不是说鲨鱼不游动会窒息的么?这他汪的一条鲨鱼悬浮在我们面前是个什么鬼?那诡异的眼神明显是知道我们在看它啊。 于是乎半天不敢喘气的艇长大人立刻说到,都转头,不要看显示屏了。 好吧大家一起转头,半天不敢喘气的众人终于松了一口气,从那种诡异的眼神下摆脱出来。 说他诡异,那是真诡异,众人一不看屏幕了,镜头前的大白鲨也放弃了盯着潜望镜看,然后悠然的游走了。 可就在众人都松了口气之后,突然显示屏上就看见一排带着金属光泽的锯齿合拢了起来,至于显示屏瞬间就黑了下去。这一下差点没把整个指挥室里的人吓尿了,太刺激了。 与此同时,潜艇里代表损管的红灯不停的闪烁了起来。潜艇受损,潜艇受损,水密二级泄露,水密二级泄露,所有水密仓将在十秒钟后关闭。 十秒钟很快,所有的水密门在自动锁的帮助下都紧紧的锁闭了起来。 艇长是最先反应过来的,立刻命令全艇加压,迅速上浮,然后马力全开立刻这里。 其实照鸟丝看来,他根本就不用这么反应激烈,将潜望镜一收,安稳的潜在下面,鸟丝又咬不开那厚达几十公分的艇壁,沉不了的。 欧雷射特……FK…… 叫骂声不停,所有艇员都在一边叫骂着一边紧张的操作着手中的活。 不得不说老米的潜艇性能真好,都不用热机的,螺旋桨瞬间就飞速的旋转了起来,超劲爆的动力系统将整艘近万吨的潜艇猛的就推出了老远。 几分钟后,当潜艇中的众人终于平静下来之后,艇长大人收回了一条命令,潜艇在距离水面不足二十米的地方开始下潜。因为他想起了了,这里是靠近华夏的公海,如果在这里上浮,容易被一发入魂的,别说啥兔子不敢,换你试试?在你家门口飘出一艘核潜艇,还是站撸级的,你怕不怕,这他汪的等于间接宣战呢,人家毫不客气的几发蛋蛋送你进深海,你还真说不出啥来。我在我们家旁边试射反贱蛋蛋打中你了?艾玛不好意思了,哎你跑我们家门口干啥来的? 可是另他们后怕的事情还没结束,鸟丝并没有准备放过他们,而是继续吓唬他们,谁让他们逃窜的方向跟自己重合了呢,艾玛,哥也是去本子外海接装备的,你们跟我同路呢?捎我一程吧。 “报告长官,我们又发现了不明目标,哦不,是那条鲨鱼,它又跟了上来。”也亏了声呐质量好,全速前进还能探测到大白鲨那么大的目标。 “欧蕾射特,报告航速。” “报告长官,水下航速二十二节,水深七十八米,正在下潜。” “下潜至盐层以下,全速前进,甩掉这家伙。” 盐层指的是温水层跟寒水层之间,那里有一层盐度跟上下都不同的隔离层,这个盐层能有效的隔离声呐的探测,特别是对飞机上的探测设备,防御效果极佳,就算是反潜直升机也很难察觉到盐层以下的潜艇。根据海水温度的不同,这个盐层的深度也会产生变化,不过大体都在一百米至二百米之间,下潜到二百米以下基本就已经不怎么怕反潜探测了。 可几分钟后,更加诡异的事情发生了,那个阴魂不散的家伙又追了上来。这他汪的是鲨鱼么?劳资都跑三十八节了啊,你他汪的还能追上,我们海狼都让你撵成海汪了啊。 鲨鱼游三十节不奇怪,何况这还是条变异的超级大白鲨呢,游三十八节也靠谱吧? 就在整个潜艇里的人都在骂娘的时候,鸟丝也在骂娘,“艾玛跑这么快,哥这破潜艇最快也就是才能游四十节呢,不行啊,不能跟屁股后面撵了,再来一会金属该疲劳了,并且这么搞电能耗的很快啊,别一会游不回去了。” 是的,这么一闹腾,鸟丝已经担心回不了家了,这大白鲨设计之初就只有一千海里的最大航程,此次往返需要七百海里,应该是足够了,可那指的是巡航速度好不好,这么拼命的追了一会,耗能成倍增加啊,不行,不能再追了。 一路狼奔猪突的逃跑,吉米号船长终于发现,跟了一会的鲨鱼再也追不上了,速度降了下去。“哈哈,追不上了吧。”可是这话说完,全艇的人都很纠结的看着艇长大人。一百多米长的潜艇哎,被一条十几米长的大白鲨追的满海里乱窜,很有脸的说啊。 “都这么看着我干什么?我们能拿什么反击?洲际导弹还是鱼雷?” 不理会艇长大人的自辩,众人终于发现,以现在潜艇的武器,还真拿这种十几米大小的目标没办法,站撸武器不能用,普通的鱼雷想打中一条鲨鱼,别扯淡了,人家一摆身子就能躲过去好不好。至于说最后的手段,蛙人部队。呵呵哒,海豹突击队的兄弟们会问候你全家,你丫下水跟个大白鲨肉搏试试。 鸟丝这边玩的正嗨呢,冲绳岛的基地里可疯了,一艘正在执行潜伏任务的海狼级潜艇竟然突然发出求救信号,并且还显示被攻击了,而攻击方并不是周围的国家,而是超自然生命。 这么一大串匪夷所思的信号汇集到老米的国防部,午觉大楼终于从沉睡中苏醒了过来,瞬间就拉响了三级战备。 老米在东南亚以及东亚地区的很多个秘密基地开始迅速的进入了战备状态,洲际导弹开始充电,一些需要加注燃料的导弹也开始紧急加注燃料。 其实也怪不得老米们这么紧张,核潜艇啊,国之利器,在某国外海被攻击了,那是有可能引发世界大战的,他们的战备机制让他们不敢有丝毫的松懈。 想当年老毛子的库尔斯克号沉没的时候,整个北半球都差不多吓的不喘气了,因为老毛子们可是进入了二级战备状态,很多核地区还进入了一级战备。 欢迎大家加入鬼鬼的会客室群,()或者搜索:十方老鬼的会客厅。另外群中征集龙套,喜欢露脸的可以来报名哦。并且不定时福利放送,老鬼这位老司机带大家开车。 (本章完) 第四十四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追不上的鸟丝赶紧的往约定的浮标地潜行过去,好在浮标已经提早下好了,鸟丝只要过去取了东西走就可以了。 但是新的问题来了,电能储存不够了啊,要想游回去就得靠紧急充电设备给电池充电,而要想充电就得上浮,因为仅仅靠潜艇内储存的空气和氧气,根本就坚持不了多一会。 没办法,趁着形式还不算太紧张,鸟丝赶紧操作着大白鲨上浮,将多功能的鲨鱼鳍露出水面,要说这鲨鱼鳍里也是塞满了东西,不仅仅要有潜望镜,还要有通气阀,并且还得兼顾通讯天线的功能,真正要打起来了,这鲨鱼鳍还能充当撞角的任务,为了造这么个多功能的东西,鸟丝足足忙了三天。 但是他并不知道,他这么一上浮,立刻就成了全球瞩目的焦点。此时此刻至少有五颗侦查卫星对准了这货。而米军的无人侦察机也在飞速的往这里赶来。 柴油版的发电机,所使用的当然不是柴油了,而是乙醇燃料,并且为了做的更加隐蔽,排气口都是链接到菊花上的,排出的废气还要经过等离子冲击,全部冲击成微小的气泡混合到海水中,造成一股高压水流来掩饰产生的气泡涡流。 不过如此一来,两种推进装置就造成了鸟丝的速度相当快,一般他设计的海面速度只有十九节左右,但是加上菊花涡流推进,速度立刻又飙升到了接近四十节的超级航速。 这货是鲨鱼? 这几乎是所有盯着屏幕看的人共同的想法,这丫的游动速度也忒快了吧。 鸟丝又不傻,他通过鲨鱼鳍上的潜望镜和被动声呐装置早就捕获了几个异常信号,天上至少三架无人机在围着他打转。相信用不了多一会,战斗机就该来了,不行,得赶紧补充电能,要不然一会再不深潜下去就得挨炸。 没错,真的要挨炸的节奏,在鸟丝用鲨鱼鳍上的摄像头捕捉到远处两架僚机编队过来的时候,鸟丝毫不犹豫的就选择了紧急下潜。 而两架高速飞行的F16也没有丝毫犹豫,几乎是光学仪器捕捉到目标的同一时间就按下了空对地激光制导导弹。 两枚导弹几乎同时在海面炸响,而飞速下潜的鸟丝却只下潜了不到二十多米深,立刻就被炸的一个翻滚。 第一次体会到惹毛了老米的下场,鸟丝也顾不得隐藏了,赶紧将推力加速装置打开,然后,嗖的一声,就窜出老远去。 混合燃料的威力第一次在所有人面前展现了出来。一头几吨重的大白鲨,能以超过一百节的速度在海底飞速前进是个神马鬼? 因为游动太快,鲨鱼游过的地方竟然带出了一条白色的尾迹,这也太夸张了吧。事实上,从无人侦察机上拍摄的反潜画面更是惊人。因为这条巨大的大白鲨竟然在下潜到近二百米深的时候还在不停的加速。 最后一架无人机探测到的信号显示,这货的速度已经突破了一百五十节的水下航速,这都赶上暴风鱼雷的速度了。 而得知这个消息的杰克号艇长差点没吓出一身鸡皮,当初他还天真的以为能以三十八节的航速甩掉人家呢,没想到这家伙竟然为了逃命能突破这种诡异的航速。 事实上鸟丝在下潜到盐层以下之后就开启了最前端的气泡发生器,稀薄的空气隔层几乎将整个大白鲨包裹住,只有侧翼的四个进水口还在划破海水的阻隔在吸收海水,其他的潜艇表面跟海水之间是隔着一层气泡层的。 没有了大部分海水的阻力,大白鲨的速度又陡然提升了一截,达到了二百五十一节的理论最高航速。 来的时候花了十几个小时的潜行,鸟丝在船里面都睡了一觉,但是回去的时候却只用了三个小时不到,其中大部分的距离都是在超速前进的。以二百五十节的高航速狂飙半个小时,也是没谁了,虽然是之字型的隐藏路线,但是总共也就花了一小时就跑完了近乎百分之五十的路程。 鸟丝在弱弱的想,如果将这套系统贡献给国家会啥样?让09级跑出二百节的突防速度,会不会把老米吓尿了呢?不行,第三次世界大战不能在我手中爆发,还是闷声发大财吧。哈哈。再说了这套系统就算是放大版也别想推动上千吨的大家伙,最多能将其提升到六七十节就烧高香了。 鸟丝带着设备一头钻进了鹰巢山中,又是好几天不见人影。 而此时外界却吵开了锅。 “这是机器还是鲨鱼?” “机器” “超自然鲨鱼” …………………… 一堆的生物学家跟机械学家们不停的在研究那两段视频。 一段是潜艇拍摄的大白鲨围着潜艇打转的视频,最终以一张锯齿的大嘴闭合结束。 另一段是低空略过的无人机拍摄的大白鲨潜航视频。 第一段吓人,第二段更吓人,一个几吨重的大家伙竟然通过尾巴的游动达到了一百节以上的潜航速度,这自然界太神奇了。 不过经过众人的彻夜分析,鸟丝所制造的大白鲨潜艇最终被定性成了自然界进化的超自然生命。 而老米的科学家判断的原因有三点: 第一点这条大白鲨有精神视觉,应该属于生物范畴,判断的基准点为它能看透潜望镜。这么说吧,但凡是精神强度比较高的人被别人盯着看的时候都会有所感觉,哪怕你是在摄像头背后的显示屏上看呢,精神力的影响不仅仅会局限于距离。刚刚开始的时候,大白鲨是围着潜艇周围转的,可能是因为他感觉到了潜艇中有可以吃的食物。然后当很多艇员目不转睛盯着屏幕欣赏这条巨鲨时,那种被人盯着的感觉能让没有任何特殊能力的人都感觉背后发毛,更别说这种自然界的终极捕食者了。哪怕是被一个狙击手从一公里外的瞄准镜里盯着,很多老兵都能感觉到危险,更别提这种超级大鲨鱼了,它们应该更敏锐才对,所以它能发现潜望镜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如果发现不了,那它这个终极捕食者的真假才真叫人奇怪呢。 欢迎大家加入鬼鬼的会客室群,()或者搜索:十方老鬼的会客厅。另外群中征集龙套,喜欢露脸的可以来报名哦。并且不定时福利放送,老鬼这位老司机带大家开车。 (本章完) 第四十六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一百天过去了,鸟丝终于从鹰巢山中钻了出来,期间除了给天目道长留了些伙食费,鸟丝就没日没夜的在炼药以及做生物实验。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成功的将培元丹给还原了出来。啥没三味真火不能炼丹啊,大哥我用天然气,天然气不行我用纯氢气加热,氢气不行换电炉子,好吧还是电炉子好用。 古人炼丹无非是创造一个高温高压的特殊无氧环境,让不同的药材融合后产生质变,然后通过特殊的方法将药液或者药膏弄成药丸,很难么?一点都不难,鸟丝用铜鼎曾经试炼出过一炉丹药,可是那效果,别提了,丢人。 为啥?温度,压力都不够,造成了药效根本就无法彻底融合,用铜鼎还不如压力锅呢,但是普通的压力锅完全无法达到那种超级压力和超级温度的标准,就算是经过长时间的加温,温度够了,时间却超了,药材中的灵气甚至都来不及沉淀就已经逸散一空了。 而用电压炉呢,效果简直是立竿见影啊,并且现代化的电压炉还能做到温控压控双控制,比用炭火烧的压力锅强百倍不止。 不过饶是如此,鸟丝为了炼化出一炉培元丹,也是浪费了足足近百炉的药材。可是一切都值得了,只要有一次成功,在完善的实验步骤还原记录仪面前,这个过程就可以无限复制,甚至以后懒了,还可以弄个自动化程序来让炉子自己搞定。 不过炼了几炉培元丹之后,鸟丝没药材了,没办法只能再去找李老板,不过好在这回有东西可以从李老板那里扣钱了。 培元丹,顾名思义,就是固本培元的丹药而已,搁在以前的修真门派,这东西就是给初级弟子免费发放的丹药,石门以前有人炼药的时候,也是拿来免费发放的,因为这丹药比较好炼制,配方合适的话,初级炼药师也能炼出来。可是现在么?哪个门派要是有个初级炼药师都恨不得当祖宗供起来,石门更是几百年都没有这个分支了。 培元丹主要是给练气期的弟子使用的丹药,能补充一些炼气期弟子的元气,初级弟子一个月吃一颗就够了,中级的三五天一颗,高级的练气弟子一天一颗也就是极限了。而鸟丝能给小弟们拿得出手的数量是,一个月一颗。 一颗培元丹能做到神马效果呢?对练气的练武的或许能做到补充元气和强身健体的效果,但是对普通人,这东西的效果就太变态了,一颗培元丹能让一个普通人三天三夜不睡觉还不感觉累,当然这跟鸟丝弄出的精神药剂效果不一样,那东西是提高精神消耗元气,而培元丹是因为补充元气过量所导致的精神亢奋。不仅不会对身体产生负担,反而会让身体受益无穷,当然了如果你消化不了还死吃,那补死你也是很正常的。 其实培元丹对于普通人最大的作用恐怕就是延寿了,特别是一些老人,最终死亡的原因并不是因为疾病,而是因为他们吸收元气的速度赶不上身体消耗元气的速度了,造成很多器官得不到元气的补充,器官衰竭而亡。培元丹能解决这一问题啊。 不过想弄到更多的培元丹,首先得有药材,鸟丝来到回春堂之后,等的望穿秋水的李老板终于把他等来了。不过鸟丝这次没有直接去挑选药材,而是将一个小小的丹瓶交给了李老板。 “培元丹,药材你免费提供,暂时五十万一颗卖你,每颗你卖多少我不管,就上次那些药材,我能炼出五十颗左右,耗时最少一个月,所以一年我最多能给你提供二百颗。但是你需要给我准备五百份的药材量,并且还得给我两千万现金。” 呵呵,叫培元丹的没一百种也有五十种了,十万一颗还不计算成本的,李老板顿时有些精神错乱了,鸟丝这小子没睡醒么?不过秉着一贯对他的信任,李老板决定试试。 结果一试就出毛病了,药效太好,从来没吃过正统丹药的李老板虽然常年接触药材抗药性比较强,可是这鸟丝炼制的没打折的培元丹可是给练气的吃的,他一个普通人吃了顿时有点过量,造成的后果就是有点的洗髓效果,不仅将身体内淤积的一些杂质排空了,还弄得李老板身轻体柔的,甚至年过四十的他有一种二十岁的感觉。 效果好么?真好,就是价格有点贵啊,李老板合计了一下价格,好么,成本就接近五十万一颗。其实真正的成本也就在二十万一颗左右,但是要给鸟丝五百份药材才能给他二百颗药,这成本有点高啊,还得掏两千万现金,这更让他肉疼。不过李老板做生意讲究有舍有得,或许这是一丝契机呢? 又挑了四五百万药材,鸟丝一分钱没给,就进山继续他的炼药大业了。 嗯,上次拿来的药材一共炼制成功了五炉,每炉子十颗,这没毛病,但是前九十多炉可是全练手了,为了寻找适合的温度,他实验了几十次呢,后来为了实验用什么添加剂,他又实验了几十次,近百次的尝试才找到用电炉炼制丹药的正确流程,容易么。 以这个价格出手培元丹鸟丝赚了么?如果让石中道知道,估计一巴掌能把他翔打出来,败家玩意啊。这质量的丹药如果是那些大门派出手,两百万一颗估计有人抢破头。不用多了,十个亿五百颗丹药能无损的催生出一个先天高手来,值不值? 培元丹的配方相当中和,并且鸟丝得到的配方是比较原始的配方,并没有经过精简,就连炮制药材的方法都很古老,对药材的提纯更是经过鸟丝结合现代科学的方法弄的几乎毫无杂质,丹药的成品效果比老一辈炼制的丹药还要好上两成。并且这东西搁在以前就是一种消耗品,高级武者拿它当糖豆吃都没问题的,对人体的伤害可以说几乎没有。 (本章完) 第四十五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第二点,这条大白鲨的游动速度很不正常,以它围着潜艇转的时候为基准,它尾部的摆动速度能产生的推力是一个基准,那么它追潜艇的前期,摆动频率提高了百分之五十,推力速度提高到了两个基准点,当它全力追潜艇的时候,摆动频率提高了百分之一百五十,推力速度更是提高到了四个基准点,也就是超过了四十节的航速。但是不知道神马原因,它并没有去继续追潜艇,估计是因为潜艇太大无从下口罢了。可是下面我们再来看第二段视频,这条视频中,大白鲨的尾部摆动速度只有基准速度的一百五十左右,也就是提高了百分之五十,按照正常理解,它应该能达到二十节左右的航速,但是我们测量,它当时的航速为四十节左右。最诡异的它逃跑后期的视频,虽然视频不是太清楚,但是我们处理后的画面显示,当时它尾部游动的频率只是达到了第一个视频中最高频率而已,可是速度呢?最后我们测量到的信息是,它的航速突破了一百五十八节。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们从杰克号上受伤部位提取的样本来看,那种咬合的齿痕跟一种史前生物巨齿鲨的咬合痕迹完全吻合,也就是,这条鲨鱼不是一条普通的大白鲨,而是一条史前生物巨齿鲨,恭喜你们,你们被史前生物狙击了。 好吧,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众位将军们很纠结,就因为这么个屁事,两个最大的军事国家差点没打起来,为啥? 好几艘护卫舰和驱逐舰抱团的从四面八方赶到一个地点集合,然后在集体回冲绳基地的景象,傻子也能猜出是出了啥问题啊,肯定是哪个倒霉潜艇坏了,然后一大堆人保护着往回跑了,而那位置离着大陆实在是太近了吧,虽然是在公海上,但是那也是在导弹覆盖范围之内吧。 再加上老米们的过激反应,差不多半个地球的核弹装置紧急的激活,兔子们就算是反应再迟钝也拉响了二级战备警报啊。双方剑拔弩张的四十多个小时,最后被证实是一场误会,好尴尬的说。 虽然不知道好几十架飞机在一片公海上找啥呢,但是我兔绝对不能在意识形态上落后于老米,于是乎华夏也派出了几十架次的飞机在附近转悠,闹得双方差点擦枪走火。 好在米方派出的几乎都是反潜飞机,华夏看出门道之后也赶紧派出了反潜飞机,最终从卫星上解锁了当初那一地区的静态图片才发现一堆无人机围着一个深海潜行物的照片以及F16轰炸海面的暴烈景象。 虽然午觉大楼赶紧解释那只是在梦游,但是根据多方间谍的打探,终于知道杰克号被一条史前生物给攻击了的消息。 我了个大去,这还不算完,某年某月某日,一艘伪装成渔船的本子间谍船无意中传回了一段水下视频,更是将几个国家的所有知情者吓了个半身不遂。 哦,没啥,小黑出海打牙祭,碰见了一条本子船,而没想到它在水下捕食大白鲨的视频被本子给录了下来,于是乎本着杀人灭口的狠劲,小黑将那条渔船给沉了,里面的人给吃了。但是以它对互联网的了解,并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无线视频传输这个东西呢,只是因为操作的本子间谍一紧张,没有加密,被好几个国家的军事机构给接收并解锁了。 于是乎,老米们得到了一个很靠谱的解释,某年某月,某个深海区域突然出现了一条史前巨蟒,将隐藏在深海中的捕食者巨齿鲨给追杀了上来,一条不知道怎么迷路的巨齿鲨攻击了我们的潜艇。不过我们还算比较幸运,只是遇到了鲨鱼,没遇到那条超过五十米的史前巨蟒,要是当时的杰克号碰见的是那条巨蟒,以那艘渔船被摧毁的速度来看,咱们潜艇也撑不了几分钟啊。那牙口真好,接近十米长的大白鲨,一口就咬死,一会就吞肚子里了,吃的饱饱的巨蟒对铝合金的船底仅仅之用了一口,一个直径两米的大洞就出现了,十几米长,十几吨重的渔船被抛上海面几米高,这力量别说核潜艇了,就是核动力航母来了也得跪啊。 一时间,没有一条米国的军舰敢跑进东海里洗澡了,就连冲绳基地里出来的船都是绕着外海跑,这丫要是碰到史前生物,还不得跟那个小本子一样被塞牙缝啊,那牙都长了四五层呢,估计被咬一口得很疼吧。 让鸟丝跟小黑这么一闹,东海的局势瞬间逆转,不管是本子的军舰还是老米的军舰都不敢往那里跑了,反倒是我们自己人不怕啥史前生物,呼呼的拉帮结伙的在东海附近占地盘。 :。: 第四十七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培元丹对先天武者用处不是很大,但是有丹药吃,总比自己死扛强的多,鸟丝将一瓶丹药放在石中天手中的时候,石中天差点流出热泪,这师兄认的值啊,这就弄出培元丹了,虽然作为先天筑基高手的他来说,培元丹对他的修炼用处不大,但是对于身体的补元来说却是相当有效果的。以前修炼两天就得停几天补充元气消耗,现在有了这个,根本就不用休息了好不好,可以无限制的想咋练就咋练,我躺着练,我坐着练,我还能站着练。 看着变成逗比的石中天,鸟丝决定离他远点。 “哎呀,师兄啊,这是我这两天寻到两块灵石,你拿去试试,看能整出真元丹么,单方咱门派有的是,药材包在师兄身上,你专心研究,一切后勤交给咱了。”其实石中天真正看中的是鸟丝能炼药的潜力,这才多长时间啊,竟然就有培元丹吃了,三年,不,哪怕是五年之后,能吃上真元丹,他石中天都有望在死之前突破下一个境界,长生啊,谁不想,对于长生的渴望让他更加的在乎修炼的机会,而对于修炼资源的索求更是让他不能自已。现在好了,师门中竟然有能炼丹的,只要药材充足,修炼速度那是成倍增加啊。他们石门常年跟石头打交道,灵石的数量并不缺,所以说石门是修真界首富都不成问题,可是灵石能当修炼资源用么?能,但是效果不大,跟小说中写的那些拿着灵石就能吸收炼化的“高人”不同,你要是真的拿着灵石吸收里面的灵气炼化自己用,不用多,最多十天半个月的你就能成为一座石雕,栩栩如生的哦。石门之所以叫石门,是因为他们修行的土系功法能略微的炼化一部分灵石中的灵气,就这么点优势就让石门变成了举世门派。 炼制培元丹普通药材就够了,但是真元丹这玩意不仅要上了年份的极品药材,还需要灵石催化,这些道理石中天都懂,但是仅仅只有单方就能炼化出丹药么?如果是这么简单的话,那么天下早就修士满街跑了。 别的不说,就拿鸟丝炼出的培元丹来说吧,一共三十六味药材,每种药材的炮制方法都不一样,炮制出来以后,还需要按照顺序依次添加,添加了过后还需要控制火候,不同时期的火候还要不同,听着很简单,但是没人手把手的教,依照单方去炼,呵呵,也就鸟丝这种变态能搞定,甚至有些炮制方法鸟丝都不会,只能用化学中的萃取法和融合提取等方式提取出来。就算是鸟丝比较厉害,也是做了无数次的实验才能对其有了解之后,瞎猫碰死耗子碰到一次成功的步骤。 炼体的药液鸟丝也没停止提炼,不过这东西对石中天用处不大,倒是可以稀释之后做成口服液搭配着培元丹卖。嗯,一克稀释一百份,一份卖一万块可好?? 其实炼体药材成本更低,炼制一百克也花不了一百万,不过这总是要赚钱的不是,鸟丝很无耻的想到,垄断就是好啊,谁让别处没地买呢。 五十颗培元丹,自己十颗,师兄十颗,李老板十颗,送进道观里十颗,小黑五颗,小青五颗,还真不怎么够呢。艾玛把小青给忘了。 鉴于小青同学悲惨的文化水平,鸟丝将她送进了幼儿培训机构开始从头学习中文,对外的解释就是这妹子是他从越南买回来的新娘,闹的幼儿园老板一个劲追问,从哪买的这么漂亮伶俐的妹子,她也去给儿子买一个。 至于小青的户口问题,石中天一句话就给解决了,咱石门虽然人丁稀少,但是包分配的。外门的杂役归他管,至少户口问题不是问题。 好吧,做为一个在修行界叫得上名号的修真门派,能做到这点,真不算个事情,不过师兄,咱们师门发工资么?我咋感觉钱不够花的呢? 其实鸟丝是不懂行,他手里那几块灵石如果拿到修行坊市上去卖,多了不敢说,每块一千万的价格绝对会被疯抢,这个世界上梦想着长生不老的人太多太多了,而能偶尔获得修行传承的也不在少数,可是没有修行资源,想修炼出门道,呵呵,做梦去吧。 石中天也算是名门之后了,年轻的时候家中不缺钱,中年之后石门不缺灵石,可是就因为无法获得足量的丹药,以如今这稀薄的灵气,想从练气期突破筑基期都花去了四十多年的时间,可想而知其他那些没有门派传承的人想修行到筑基期要花费多长时间了。 鸟丝是个伪先天筑基,根本就不算是真正的筑基,他想在这条修行路上有所做为,还需要很长一段路要走,不过么,他既然成了炼药师,这个路程是可以打的(di)的,不一定非得像石中天那样用脚走。 港城回春堂,李老板实在是没想到这几粒培元丹能造成多么大的轰动,整个东南地区数得上号的大家族甚至京城之中数得上号的家族都有人跑过来索要丹药。而造成这一后果的原因是他给跟他合作的五个最大药材商每人发了一颗,让他们拿去推销。 好东西不用推销的,培元丹这种逆天的东西对普通武者有多大作用?简直不要太逆天了,比如谁家孩子初练内气找不到气感,没问题,来一颗,保证三天见效。谁家孩子突破练气初期想要突破差点火候,一颗丹药下肚,保证第二天多一个练气中期。 就拿气感来说吧,很多不明情况的群众都以为这是胡扯,其实人人都可以有气感的哦,只要不是笨成猪一样,每天两三个小时,沉心打坐练气个三五天,你总是能感觉到内气的存在。只是想运用气感,没有好的老师指导,气息这个东西你根本就把握不住。并且这气感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日不练弱三分,十日不练散功放劲。 (本章完) 第四十八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事情的起因是一场普通的武林交流会,一群二流甚至三流的散修武者,哦武者也是有散修和门派之分的,比如陈氏太极,真正拜师的就那几位,其他都只能算练这门功夫,却没有被收进门墙,只能算是散修武者。 散修武者么,悲惨程度可想而知,十个里面有一个真功夫都算是烧高香了。可这些人消息灵通啊,跟各大武林中的流派都能搭上话。 药商刘二虎算是西南地区混的不错的药商了,自幼练武的他偶尔也会参加一些这些人举办的聚会。武林同道么,没几个缺钱的,至少混混人脉还是不错的,他们这群练武的没少从他这里买药材。 聚会就那些事情,喝几口茶之后开始以武会友,宽敞的大厅里不断有人上台去表演一趟拳脚或者舞上一手兵器。双方对打的情况也大都适可而止,不会闹出什么真的不愉快。 可是就是有那么些人会仗势欺人,一位南边来的武者已经在台上连续挑下了四五个挑战者。迄今为止没有人能对他造成威胁,跟普通练武的不同,人家那真叫高手,一招一式看着不是很厉害,但是打到人身上那就跟汽车撞了一样,轻松就打退几步远。可就这么一个南边来的省外人,压得全场没人敢上去挑战。 “哼不就是侥幸从丹霞门求了一颗培元丹么?刚入练气就这么嚣张,他以后的成就也就是如此了。”一个小门派的弟子实在是看不惯场上人的做为,揭开了内幕。 “培元丹?呵呵我也有啊,前两天港城回春堂的李老板送我一颗,说是价值百万,让我帮着推销呢,你们谁想要?一百万一颗呢,哈哈。”随口那么一说的刘二虎也没当真,可是那位小门派弟子却当真了。 “哼,你那丹药要是真的别说一百万,二百万我也出,别想拿假的糊弄我,场上那小子接收丹药的时候我们也在场,那药味很特别做不了假的。” “好啊,拿好,我正好带在身上呢。”说着刘二虎从身上拿出一个小木盒,乒乓球大的小木盒做工相当精致,可是现代这个社会外表再美也糊弄不了人的。打开木盒,里面一颗用蜡包裹住的药丸。 药丸不大只有一厘米多的直径,外面包裹着一层厚厚的蜡层。清拳门弟子接过丹药之后拿手一撮,外面的蜡封就被搓开了。瞬时之间,整个五六米范围内都闻到了一股奇异的药香味。 “恩?就是这个味道,不过这个味道更浓更香,我来试试。”说完一口就将丹药吃到了口中。 比花生还大的丹药比巧克力还夸张,入口一沾唾液就开始融化,还没反应过来呢,丹药就已经化为药液流进了肚子里,一股清凉的气息顺着食道就在胃部化开,然后如同散花一样在四肢百骸中流淌不息。 站在周围的众人终于从骤然消失的药香中醒悟过来,别说吃丹药了,就是闻着这药香都感觉浑身舒服,药应该更好才对。再看那清拳门弟子,站在那里如同入定一般的浑身在颤抖,脸色也逐渐变红,最后如同被蒸过的螃蟹一样满脸通红。可时间不长,只有几分钟的时间,众人看着他面色不停的变化着,大气都不敢喘息。实在是场面太过诡异了。 “喝”一声厉吼,从这位年轻的弟子身上迸发出来一股无形的飓风,吹的他周围瓜子皮乱飞,甚至他身后的椅子都被无形的手推着滑出几米远。 怒目睁开的眼中难掩喜悦之情。“哈哈我练气了,我有气感了,我入门了啊。”一时间语无伦次的他让众人十分后悔,靠,那颗丹药要是给自己吃掉多好啊。别说啥假的丹药,如果你能拿出一颗丹药让周围几米之内遍布药香,人闻了还很舒服,那你有多少我要多少。 众人都不是傻子,或许刘二虎是在跟清拳门弟子演戏,可是那诡异的药香做不了假,众位练武的有哪个不是拿药当饭吃的,药材好坏一闻便知。 这位清拳门的弟子也没二话,趁着刚刚突破的契机,冲上台去就跟台上之人打了个半斤八两。药香不假,功夫也不假,这药八成是真的。 而如同受了刺激的刘二虎毫不犹豫的就拿起了电话,跟李老板订货去了。二百万他掏得起,十个二百万他也能掏的起,如果这药真的如同刚才那么神奇,那么别说二百万,五百万他也舍得掏钱买。 于此同时,其他几颗丹药也都有不同的境遇,但是无一例外,最后都落入了武林中人手中。 一时间,半个华夏大地上各门各派的人都跑到了事发地港城回春堂。 人一旦多了,很多隐秘的方法就不能用了,如果这事只有一家知道,那么他们会毫不犹豫的将回春堂老板绑走,无论如何也能从他嘴里敲出来从哪里得来的这种丹药。可是面对聚集在港城的各路武林同道,他们的手段反而使不出来了,你敢威逼利诱,人家就敢临危解难。既然下作手段用不出来了,那就只能拿出真金白银来了。 李老板自己吃了两颗,送出去五颗,还剩下的三颗丹药也没保住。几十家武林门派聚集在港城最大的酒店希尔曼酒店的宴会大厅中。 一番激烈的勾心斗角,第一颗丹药拍卖三锤定音,三百万被大成拳高手买走,这位也是光棍,买到的当场就将丹药吃了下肚,他也怕,他怕带着丹药出不了门。 丹药的香味一散开,很多人立刻就确认了丹药的真假,因为这种香味有些人曾经闻到过,培元丹虽然在世俗当中很罕见,但是在一些老牌的修行门派,还是有些存量的,甚至几年前有的门派曾经出过一两个药师。跟这些修行门派有瓜葛的武林中人总是能通过各种进贡的方法讨到一些丹药。但是大都以疗伤药为主,能增进修为的丹药,想想价格都不便宜,人家门派也很稀少的。 (本章完) 第四十九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很自然的的,第二颗丹药就卖出了八百万的天价,第三颗丹药更是被京城中来的几位豪客以一千万的价格拿到了手。第二颗也是当场就消化了,第三颗却被这些京城里来的带走了。 第一颗第二颗丹药的效果也是立竿见影的,没入练气的大成拳武者水到渠成的就进入了练气初期,而那位练气初期卡了三年的形意拳武者也很容易就借着充沛的元气突破到练气中期。 效果在那里摆着,众人看李老板的眼神就像是看一颗仙丹一样。不过李老板到是得到了石中天的吩咐,就说这是人家石门炼丹师因为他提供药材有功特意赏赐的,以后想得到丹药可以拿钱买,也可以拿药材换,不过药材好坏,挑过才知道,品质差的药材连李老板这关都过不了。 好不容易得闲的鸟丝终于可以躺在自家阁楼上晒太阳了,以前他最喜欢在这上面晒太阳,因为只有在夏天太阳最高的那几个月,鸟丝家的小楼才能见到太阳,没错,他们家的阁楼就是背阴而建的,人家楼都冲南,他家楼冲北,并且身后就是悬崖峭壁,一年到头足足有八个月见不到太阳。可令人诡异的是,他们家这里即不阴冷也不潮湿,常年干燥如春,甚至冬天都没多冷,北风从来不往这个山谷里刮。曾经有先生给看过,说这地方是阴宅阳建,本来该是死人住的地方住了活人。但是这条街建造都一百多年了,却屁事没有,反而是小城其他的地方拆的拆,炸的炸,很多地方都已经面目全非了。 “小鸟儿,在家呢?”楼下传来六哥的声音。估计又是什么事情要找他,最近可被六哥烦死了,不停的跟他要好东西,从南面蛇神庙带回来的那些东西连同那些玉佛都被六哥给帮忙出手了,钱是没少赚,可也没剩下。 下楼打开门,将六哥让进门厅,鸟丝顺便泡了一壶茶。“啥事啊,六哥?” “行了,别跟我装了,我知道你还有好东西,赶紧的,有个大老板要货,都看了十几样了,没一个上眼的,也就上次你送来那个蛇女雕像还让人能看得上,这不又来找你了。”六哥是个捐客,古董行的捐客就是靠的门路抽水赚钱的,谁买好东西他们不太在乎,因为这年头有钱想买好东西的人太多了,但是能批量拿出好东西的人却不多,逮着一个鸟丝他肯定不撒口,其实这也怪鸟丝,他弄了点东西,不一次拿出来,隔一阵子被六哥烦了就拿一个出来。虽然这是一种策略,可六哥还以为鸟丝这里不少货呢,这不连续两次没要到东西了,又跑过来讹他了。 得,跟六哥也废话说不出口,鸟丝蹬蹬的上了楼,一会就将那个宣德炉拿了出来。 六哥一看这东西顿时脸就拉下来了,“我说兄弟你涮我呢吧,就这二百块钱民国的宣德炉你也给我上眼是不?” “恩,宣德炉,民国的,不过那是民国时候拿来当母的,你去金陵找个靠谱的鉴定青铜器专家,估计你会有意外的,不多,少于一千万不要出手。”要不说鸟丝财大气粗了呢,连续两个月卖出了二十颗培元丹,每颗的拍卖价都不低于五百万,李老板到是也上道,直接给石门打入了五千万的现金,并且药材钱一分都没收。做为回报,鸟丝又拿出了五颗送给他自己使用,李老板差点没兴奋的晕过去。这药有多好他可是深有体会,要不然那些大老板们也不舍得拿钱往他这里打水漂。 别说,六哥办事就是靠谱,三天不到,事情就有了结果,那个炉子竟然真的是明宣德,虽然无法确定是不是宣德三年炉,但是确实是明朝的。这价值立刻就变无价了,不过所谓的无价其实也就值两套房子。 买这炉子的是本地一个房地产老板,为的是打通金陵的一位关系,不惜下重金淘其所好,可这位老板手中现金不多,能拿得出手的就只有一栋豪宅。港城靠海边而建的临海阁高层楼王就是他的。他给自己留了一套顶层复式大平方豪宅作价两千五百万卖给了鸟丝,这让鸟丝很蛋疼,你房子就算再值钱,在均价只有三千多的港城,你一平方给我作价五万多算是个神马鬼? 不过这个疑问在看过房子之后,鸟丝就没疑问了,好么,房子是四百五十多平方不错,可是送的阁楼加楼顶庭院大啊,楼顶的四间阁楼不算钱,已经改建成的花园也不算钱,甚至整套房子里的装修也不算钱。 六哥也没白干,人家也得了一套一百多平方的高层,不过价格上比鸟丝这栋豪宅差远了,只有百万左右。 没用第二天,成交的当天晚上,鸟丝就领着小青住进了这栋海景豪宅当中。其实这套房子是用三套房子拼成的,整栋楼高三十层,但是电梯只通二十九楼,二十九楼有两户人家,一户是鸟丝家,另一户住的一家三口。 二十九楼的建筑面积是一百八,但是实用面积只有一百五十多一点,三十楼的两户面积一样,但是被打通了,如此一来,鸟丝的面积就是楼上两户加楼下一户的总面积,并且楼顶的阁楼和花园还都不算面积,不过这些钱都算在了造价中了,要不然也不至于贵到五万多一平米。太贵了,有这些钱,都够在山下的村子里盖一片大别野了,往少里说一两千平方都够了。 可是让鸟丝一下子就选中这里的原因也有,首先这栋临海阁是建在靠海的半岛最前端,整个小区只有五栋楼,而鸟丝这栋是靠东最近的,也是最高的,每天初生的太阳在卧室里就能看的清清楚楚,可以说每天都能享受日出的美景。 这不是鸟丝下定决心要的原因,主要原因是在这楼顶的阁楼上竟然能感受到大海上传来的阵阵灵气。 灵气哎,整个港城除了从鹰巢山周围能有一丝丝的灵气,其他地方屁灵气都没有,可是这楼顶上竟然能从海风中感受到灵气,真真的是见了鬼了。 (本章完) 第五十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叫来师兄石中天一感受,土豪版的石中天二话没说,两对极品翡翠镯子就换来了鸟丝隔壁楼上的两栋顶层豪宅。虽然比鸟丝家的位置差一点,但是效果却着实不错。 临海阁豪宅呢,还带私家游艇泊位,鸟丝正琢磨着是抢一条游艇呢还是去买一条游艇。抢的话,让小黑出马,公海上转一圈,分分钟给你搞定全船的生物,看哪艘好,抢哪艘,到时候拖进基地里一改装,鬼能认得出来啊,就是航海证不好办,不过这也不难,以前老爸的关系,实在不行找刘老爷子去下面船厂里办个航海证也不难。 不过这是不是有点缺德呢?再说了游艇啊,不结实啊,小黑这样的货一口就能啃个窟窿呢,是不是用特殊合金钢打造一艘呢? 算了,先抢一艘本子的游艇吧,反正抢他们的没啥心理负担,抢的心安理得。第二天一大早,鸟丝就开着大白鲨带着小黑和小青出门了。 二十八节的高航速带来的特殊效果就是入夜之前,鸟丝就赶到了本子外海,可是路上遇到的本子游船都及其难看,或许这跟本子们的审美观念有联系吧,他们的游船继承了老米的风格,粗大笨重,根本就没有鸟丝喜欢的流线型船身,这种游船开回去,还不如在国内买一艘呢,话说这会也算是有钱人了啊。 游船没抢到的鸟丝十分郁闷,只能溜着海底往回赶,其实鸟丝很奇怪那些写海洋小说的兄弟是咋想的,这丫黑漆漆的海底,毛都看不到啊,别说晚上了,就连白天,二百米以下的海底就是一片乌黑,能见度不足三米,想看清点东西,只能架上高亮度的探照灯,好在鸟丝有准备,大白鲨肚子里准备了及其省电的LED水下照明设备。 跟想象中的完全不同,海底除了泥沙,很少有活着的生物,偶尔惊起一只比目鱼也很快就游走了。至于说沉船宝藏之类的奇遇,鸟丝也没那种神奇的命。 白浪费了上万块能源的鸟丝很郁闷,只能自己设计制作一艘游艇了。很难么?一点都不难,那些所谓的高科技说穿了一文不值,啥这系统那系统,价值上亿的游艇也就那么回事,无非是船体更轻,耗能少一点。 可是游艇耗能低那么点有用?反正柴油不花钱,鸟丝一直都是在库里偷,那里供给潜艇用的柴油多的能让他用几十年。少个十吨八吨的根本就不叫个事。 现代游艇为了追求轻重量,大都使用的是所谓碳纤维材料,其实搁在鸟丝看来,跟国内生产的玻璃钢瓦材料没啥区别,甚至有些在强度和韧性上还不如国内小厂子生产的那些玻璃钢瓦。甚至于说,鸟丝还曾经逆天的在五金市场上买到过一种超强钢化玻璃,这玩意贴上防爆膜比普通的防弹玻璃都靠谱,硬度高的惊人,除了透光性稍差之外,几乎没任何弱点。 嗯,还好留着他们电话呢,鸟丝跟对方订购了几个特殊玻璃部件,所需要的规格及大小都交代的清清楚楚,只要将他们生产的钢化玻璃之间贴上几层防爆膜,然后一整合,呵呵别说挡子弹,炮弹都别想打透。 现代船舶制造都不怎么用龙骨了,基本都是几节船体拼接而成,但是鸟丝不同意这个看法,哪怕他设计的潜艇呢,都会设计出一条主龙骨。为啥? 仿生学啊,你看海里的鱼类,有那个是没龙骨就能快速游动的? 还有,很多人以为水面舰艇会比水下潜艇快,那是以前了,现代的理论证明,只要动力系统跟得上,水下的潜艇会比水面舰艇更快,为啥? 在水面上,舰船一旦达到一定的速度,波浪状的水面对船体造成的破坏会比撞石头都厉害,但是导致速度下降的元凶却是因为波浪状的水面会让运行中的船体造成不规则摆动,在稳定性上会差太多。很多摩托艇赛事上,被海浪颠翻的船不要太多了。还有那些驱逐舰护卫舰之类的,难道不能跑更快么?能,只要动力系统跟的上,能跑更快,可是他们会颠覆的,遇到个偏浪,很有可能就会翻船。 但是潜艇不会,都说核潜艇只能跑三十多甚至四十节的航速,其实那是在藏拙,真要是玩命的跑,在水下达到六十节以上的航速其实并不是太难的。就连鸟丝自己设计的大白鲨都能跑出二百节的鱼类速度,就别提那些大国了。当然,一般的潜艇要那速度也没用,耗能太高,性价比太低。并且,如果潜艇跑的太快了,尾迹是无法掩藏的,失去了隐蔽性的潜艇,跑再快都没用。 龙骨不需要另行建造了,鸟丝直接用潜艇龙骨就代替了,当初为了制作执行特殊任务的微型潜艇,打造的好几根超合金龙骨根本就没用上,正好拿来建造自己的座驾。 至于船的外形,当然是流线型子弹头船身了,整体跟一柄利剑一样,修长而锋利船身视觉效果会相当惊人。 外壳的打造当然不能用普通的玻璃钢了,鸟丝是个坚定的BB党,他有个小小的理想就是重建俾斯麦号战列舰。 对于二战时候德国人所使用的渗碳钢技术,他在当初乌克兰买来的潜艇资料中曾经读到过,甚至又一次,他还做过还原试验,只是那种钢材不适合潜艇使用,在深潜方面几乎是不能用的。 可是拿来造一艘游艇还是可以用的。 百分之一点三的铬,百分之一点二七的锰,百分之零点八的钛,依次加入熔炼成钢水的钢材中,然后上锻压机,从五百毫米以上的钢锭锻压到七十五毫米厚。然后再渗碳处理。 呵呵,说到渗碳处理,鸟丝就想哭,所谓的渗碳处理就是拿加热后的钢材放入碳颗粒中,然后利用碳渗透的原理将普通的钢材中渗透进一些碳元素,这样做能让钢材在不影响内部韧性的情况下,最大幅度的增加表面的硬度,也称为硬化装甲。二战时候甚至在一战末期就已经在战舰制造上大行其道了。 (本章完) 第五十一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可就这么简单的个技术,我兔的某些所谓科研机构研究了N年才摸到门路,并且这些货还不会变通,闹得至今为止,建造十万吨以上战舰所用的钢材都达不到标准,能再笨点么? 谁告诉你们渗碳钢就一定要用碳的啊。鸟丝所铸造的渗碳钢是用的石墨粉,并且他还不是加热后再放进去,而是将石墨粉加热后铺在钢材上,然后给钢材通电,通过电热给钢材加热,然后再从外部的热处理加热设备烘焙,唯一的弱点就是比较耗电罢了。 只要处理好时间,也就是渗碳量。鸟丝曾经测试过他制作的渗碳钢强度,七十五毫米的钢板能足足抵挡150毫米重炮的近距离轰击,使用的还是备帽穿甲弹,而鸟丝所制作的三层一共一百毫米厚的复合装甲,别说150毫米重炮了,就是280毫米重炮都别想破开。为啥这么变态?因为哥渗的不是碳而是石墨烯。 不过复合材料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了,以他现在的财力,也仅仅只能做出一个船壳来,好在下个月卖丹药的钱又能到账了。 跟普通人的思维不同,鸟丝是个彻头彻尾的实用主义者,对于任何能提高自身实力的事情,他一旦开始就会不遗余力。 本来只是想打造一艘游艇的,可是习惯使然,不知不觉就弄成一艘战舰了。一艘二十八米长的冲锋艇,造价却超过了三千五百万,这还只是外壳和动力系统,内饰啥的都还没搞。 一个多月下去了,他打造的突进号终于有了雏形,三套动力系统。 第一套是万向轴连接的六组内螺旋桨喷射推进器,平时节省状态,只需要开启两组就可以,需要动力时,开启全部的六组驱动系统能产生足足九千马力的巨大输出动力。并且在节能上,这套动力系统更加出色,可以说做到了能源全利用。四套汽油涡轮内燃机,在耗能上足足比现代军舰上用的柴油涡轮机低了五倍以上。很夸张么?当然不算夸张,首先按照标准普通的汽油根本就达不到要求,最少都要九十八号的汽油才勉强能用,鸟丝直接都是用乙醇调和汽油用,甚至他这款破内燃机还能使用纯氢气燃烧驱动。内燃机燃烧出的废气并没有被浪费,而是链接着六组驱动中最中间的两组,它们是热能驱动的发电机组,由两个涡轮风扇从汽油内燃机中抽取废气,然后用废气中的高温驱动发电机组,产生的电能都赶上一款高效率柴油发电机组了,毕竟那可是近一万马力输出的发动机组。甚至废气都是通过涡喷增压设备向后喷射的,所以整船根本就没烟筒。仅仅这第一套驱动系统就能让整艘接近二百多吨排水量的快艇达到四十五节的高航速,巡航速度二十五节。为了利用全船所有能利用的空间,近乎三十五个立方的油箱被鸟丝设计成了各种奇奇怪怪的形状藏在船体中央。好在这玩意成本较高,使用的都是特种钢材,质量更是过得去,废话鸟丝这个近乎九级钳工车工的变态不是说着玩的。 第二套动力系统是附着在船体两侧后部的两套辅助动力系统,其中之一是跟潜艇上用的东西一样,是化学能驱动,只是持续性较差,哪怕是加大了化学燃料的储存量,也只能驱动最多不超过二百海里,但是却能让开足马力的冲锋艇达到九十节以上的超高航速。 不过你们以为这就是鸟丝的全部黑科技了么?怎么可能,鸟丝还自己制作了两个涡喷发动机,没错就是战斗机上用的涡喷发动机,他直接从螺旋桨跳级到涡喷发动机的举动绝对是疯狂的。因为为了弄那点耐高温钢材,他足足实验了十几次才将老毛子那弄来的一款已经过时很久的发动机材料还原。 两台发动机继承了老毛子们的传统,粗大笨重是其主要的特点,但是皮实耐操也是其优良品质。最重要的是,这玩意想发挥最大功率需要喷水啊,在海上水需要喷么?船头溅起的水雾就足够了哦。唯一也是最大的缺点就是耗能比较高,就冲锋艇中存的那三十多吨燃油,也就能让这货喷一个小时,好在是缩小过的版本,耗能比原版发动机耗能低了不少。要知道,当初这款发动机原版可是能将战斗机推上三马赫的高速的。是的,你们没猜错,就是哪款机场守卫者狐蝠用的发动机,残暴的一13啊。 所有动力系统全开,整船能持续前进45分钟,但是时速能达到异常残暴的一百三十节,也就是海面速度能达到二百公里每小时以上的时速,别说战舰了,就是普通的摩托艇也达不到这种凶残的速度啊。当然了,摩托艇也不可能打造成这么一艘厚壳乌龟式的超重战舰。 整艘战舰外壳是银亮色的,这是鸟丝用特殊方法在外壳上电镀了一层薄薄的铬涂层,不仅仅让船不会生锈,普通金属想在上面弄出个划痕都难。仅仅这层电镀层就价值四百五十万软妹币,凶残吧。 默默无言两眼泪啊,这狗屁的完美主义者习惯会让自己倾家荡产的呦,鬼想到当初仅仅只是想弄个游艇装装13而已,咋造着造着就弄出了一艘战舰了呢。 动力系统和武器系统占了相当大的空间,生活空间就相对小了太多了,鸟丝也只能压缩又压缩,只设计了一个大床卧室,一个多功能厨房,一个小浴室。跟人家动不动几室一厅的大游轮比起来简直寒酸到不能再寒酸了。甚至内部装饰也都镀铬设计,冰冷冰冷的金属色。 唯一的吃饭会客地方就是露天的外部驾驶台了。 额,这船有武器系统? 没错,作为一个武器狂人,鸟丝当然会设计武器挂载装置了,船体后半部的顶部外壳下面是四个挂载仓,从六米到四米的导弹挂载仓里能放置八枚防空导弹以及四枚轻型反舰导弹。不过么,导弹的管制比较严格,鸟丝已经通过刘裁缝在海外的关系尝试着订购了,能不能订购到就难说了,实在不行走造船厂的关系试试能不能弄到国产的YJ系列。对空导弹么,用红箭就不错,可惜还是买不到。 (本章完) 第五十二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常规武器分三个,都是潜艇基地里能自产的,单兵火力是一门五十毫米口径的狙击炮,是的,狙击步枪的结构,炮的口径,甚至还有液压止退装置的小炮,设计口径是50毫米,倍径50倍,可是鸟丝是啥人啊,直接用生物合金钢整成60倍径的极品货,最大射程9000米,有效射程内穿甲厚度280毫米使用的是尾翼脱壳钨芯穿甲燃烧弹。膛线是六根。没看错,是带膛线的脱壳穿甲弹,不是滑膛脱壳穿甲弹,精工程度相当之凶残,不过那杀伤力也是相当要的。连射火力则是一门12.7口径的六管火神炮,这东西技术难度也不算高,以前基地里就有的产,是后期潜艇上主要的防空火力之一,就是子弹消耗量太大。使用电子供弹弹链之后,连射能保持一万八千发的数量。其实鸟丝更倾向于把它弄成20毫米口径的升级版,不过那样的话,子弹的成本会激增,并且携带量也会减少很多,毕竟20毫米口径的子弹或者说炮弹比12.7毫米的重了不止一倍。补充上来说,20毫米的还得特制,但是12.7毫米的子弹,全球哪里都能买到。甚至在基地里,那套半自动的子弹生产线一天就能生产一万多发。不过只有鸟丝一个人生产,足足生产了一个星期才凑够一万二的数量。 除了这些,当然还有我兔的神器级火炮,107火箭炮了,升级版舰载根管,加上液压助力系统,这一个火炮单元就占了一吨多的重量,不过相比于它足足三吨多重的外壳来说,这都不算啥了。就是备弹量有点个惨,加上炮管里的一共也只有48发而已。 近乎于十吨多重的普通武器系统,整船超过二百吨的自重当然不是摆设,不过最重的反而是最“没用”的外装甲壳,最厚的地方150毫米最薄的地方也有50毫米,并且还是特种渗碳钢,普通的反舰导弹对它几乎毫无作用,只有重型反舰导弹或许能击穿它的装甲。 零七八碎的不算武器单元,仅仅只是外壳加动力系统就已经超过了三千八百万的造价,肉疼的鸟丝直抽抽。简直就是吃饱了撑得造这破玩意。值得注明的一点是,除了一些稀有金属和电子系统,鸟丝弄钢材是没花钱的,二百多吨的耐压钢直接就是从基地里拿的,就这都花了这么多钱,如果真正合计成本,整船造价超过五千万都不止,不划算啊。 这么多钱,都快能造护卫舰了,可是护卫舰能跟他这船比?照鸟丝的想法,你先破我防再说吧。不论是舰炮还是舰载轻型反舰导弹,能轰破我的装甲么? 当然,这还不是最扯淡的地方,最扯淡的是,整船的密封性达到了暂时深潜二百多米的程度,将船内生活空间和弹药仓注水之后,船体能暂时沉入水中,只留下密封性最佳的驾驶仓能坐人。其实这个鸡肋一般的潜水设计也是无奈之举,因为制作这艘船的时候,鸟丝是在潜艇基地里制作的,而基地通往外界的唯一水道是下面那条深两百多米的高压水道,不从这出,造好了的穿也只能牵引出去。 其实设计之初,鸟丝都没准备弄那套电力驱动系统,可是水下又不能使用燃气,而用化学能推进则会速度太快根本无法控制,被逼无奈才加装了一套电力驱动,没成想,竟然大大增加了续航里程。 全船的油用常规驱动能跑一千五百海里左右,已经是相当节能了,这指的是二十节左右的巡航速度,如果是四十节以上的突航,能跑八百海里就不错了,不过到是也不怕回不来,加装了近两吨重的锂电池电池组花了六百多万,带动两台电驱动涡轮跑五百海里还是不成问题的,就是速度连二十节都不到而已。鸟丝甚至认为,如果全部弄成电驱动的,以现在的电池技术,充满电的船跑两千海里以上应该跟玩一样才对啊。可事实上则是变电器跟不上电池的发展,耗能会急剧增加,鸟丝这套设备是取巧了,用的锂电池组是国内电池厂生产的小型电池组,他将其并联之后,形成的电压正好跟两台大功率的驱动电机相吻合,加上良好的散热设计,剩余的热量还能拿来发发电啥的,到是也不至于电池自燃甚至自爆。 如果是大型电力驱动船只,继电器,变电器之类的设备就会让其成本激增,甚至很难控制。 鸟丝在基地里大干特干好几个月,当然是瞒不住的,不过来这里看热闹的也只有老厂长和刘师傅两个人,他们对于鸟丝在那里大干特干的偷用基地里的材料也是没啥意见,因为这货是他们从小坑大的,他那懒成鸟样的性格既然决定造点个啥,那就一定不简单,他们在拭目以待的看鸟丝到底能折腾出个啥东西,反正基地里储存的资源,照他造这种小船的消耗,再弄个百八十艘都不成问题。反倒是他如果有极品创意了,能给大家带来惊喜也说不定呢。 只是没成想,惊喜变成了惊吓。 567厂的下属造船厂属于军工单位,向海军部门申请一次海试还是不成问题的。鸟丝的“游艇”载着四个人,基地的总指挥老厂长,高级技工刘师父,下属造船厂的厂长孙有旺以及海军特派观察联络员钱三强。 “老厂长,条件都说好了啊?”鸟丝一脸媚笑的跟老厂长打着商量。 七十多岁的老厂长当然不会糊弄他小子了“废话,你爷爷我这点面子要是都没有,那白在海军混这么长时间了。你小子就拿出你的真本事吧,如果你真能达到你交上来的数据,别说给你发那几个破证了,你要啥老爷子我给你去求啥。” 其实众人都是被鸟丝忽悠来的,因为他给孙有旺报出的数据是远高于现役022级导弹艇的一种突防导弹艇。纸面数据能吓死人,除了载弹量不如022外,续航提高100%,突防速度提高100%,这是要逆天的节奏啊,别说我兔没有了,就是遍观世界,也没这种船啊。 (本章完) 第五十三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不过在老厂长的再三保证下,他还是通过关系联系了海军,派出了观察员,以及安排了一艘靶舰,就这艘靶舰,改装费用都花了小二十万,油钱更多,要不是老厂长下了红头文件,他才懒得从船厂里挤出钱来干这破事呢。 测试地点在公海上,离海岸线一百五十海里,算是敏感区域了,军方还派出了无人机以及搜救反潜直升机。 以二十节的速度巡航的时候,众人就发觉了这船的不俗,为啥,太稳了啊,按说一艘二十多米长的船,在这些常年跟舰船打交道的人眼里算小船了,可是这么艘小船竟然这么稳,太奇怪了。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这船水下吃水接近3米多,重的不是一点半点。 “开启常规动力全部机组,巡航速度40节。”六组推进器全开,船速立刻飙升,这还不是全速前进,只是将所有推进器都正常运行而已。 40节巡航是个神马鬼?40节的航速已经几乎可以完爆百分之八十的导弹艇了,在舰船当中都算是高航速了。话说除了我兔的022级能达到50节的航速之外,40节的航速已经是导弹艇的急速了吧。 当然这并没有完,鸟丝在舰船提高到40节之后解释到:“20节巡航速度能航行超过一千六百海里以上,如果间接用蓄电池轮番续航,15―20节的航速最大行程能达到两千八百海里以上。40节左右的全机组运行巡航里程最多只能有一千海里左右,我们这趟的目的地有点近所以,下面给大家演示一下常规机组满负荷运转。” “开启常规洞里全部机组满负荷状态,所有机组输出功率100%”随着鸟丝说完,巨大的推背力将众人死死的压在了安全座椅上,这些安全座椅是鸟丝临时加的,上层的半露天驾驶室他设计的只有前排一排沙发,后面的沙发都是竖直排列的。 可是看着面前显示器上巨大的航速显示标志,除了鸟丝所有人都傻眼了。 航速突破六十节了,太变态了吧,甚至这个速度还在缓慢提升,最终停止到了78节左右的时候才不再增长。 “今天海面比较平静,浪高不足1.5米,所以我们能跑出78的航速,如果超过两米以上的浪高速度最高提升到70节,再高就超出了平衡仪的平衡范围了。” 一听这话,老厂长立刻惊呼到:“你在船上装陀螺仪了?” “装了,三组电驱动陀螺仪,每组自重一吨左右,平衡系数能达到100吨以上,我这艘船满载不到220吨,三组开两组足够用了,不过要是想开启终极速度,还需要打开全部陀螺仪。”船上装重型陀螺仪这个梗其实很早就有人提出来了,可是用上的几乎没有,一是占地方,二是耗能高。但是鸟丝自己设计的自转陀螺仪是根据电动车后轮的理论来的,占地方小了,耗能也不算高,并且这东西是提高航速所必备的东西。为啥?因为航速一旦过快,最容易导致的就是翻船,纵观所有摩托艇比赛,都是翻船引发的惨剧。要么是因为船速过快被海面上的波浪掀翻的,要么是被横波拍的侧翻的。如果船体中加装了重型陀螺仪,虽然提速上会慢一些,但是一旦速度稳定后,船体的稳定性会大幅度增加,基本上没有侧翻的可能了。 七十节的航速代表什么?在座的都是舰船界的大拿,就连海军派来的观察员都是一位舰船设计师出身的军官。这个航速,哪怕之带着一枚重型反舰导弹,那对航母战斗群的威慑力也比一个中队的飞机要强的多。 不过惊喜还没完,鸟丝看着时候差不多了,对大家说道:“下面演示终极速度,终极速度的加推助力是两台涡喷发动机,按照在左右两边的辅助船翼上的,启动之后距离海面高度超过三点五米,并且这款发动机不怕进水,进水量只要不是太大反而会增加其燃烧效率,于是我在船翼前端加装了两个拨片,保证能有足够的水被分散成水雾吸进发动机。虽然海水对发动机的寿命影响比较大,不过反正这款发动机也不常用,用一次修一次都成,不过我设计的东西还是比较皮实的,十次八次的没问题。” “另外,上面风太大,这半封闭式的船舱会很冷,大家跟我去下面的舱室里吧。”众人跟在鸟丝后面通过旋梯下到舱室之中,看到一个很搂的驾驶室,整个驾驶室是由十几块显示器拼接而成的。最大的三面显示器显示的是船体正中间和船体两侧的实时影像,下面那块稍小的是船体后部的影像,然后几块只有十英寸左右大小的显示器显示的船体的各项数据。 看见大家奇怪的眼神,鸟丝很无奈的解释到“我一个人,没法制作整合系统,只能有啥用啥了,那,你们看见了,这是雷达探测显示,这是速度显示,这是平衡显示,这是电力储备显示,这是油料储备显示,这是发动机温度及震动显示………………”好吧,足足有十二块之多,最下面的四块还是黑屏,估计是给以后留着的。 老厂长跟刘师傅很是感慨啊,鸟丝这孩子苦啊,自己一个人就整出了么艘神器,早知道叫上厂里的老家伙们一起帮他整合一下控制台啊,看着用胶水粘在控制台上的一个个乱七八糟的控制器,两位老人差点没气的落泪,以前教他的控制台布局全喂狗了。 别管乱不乱了,其实,以这艘船现在所能达到的速度,已经完全超越了世界上所有的导弹艇,所有的缺点都掩盖不了他能达到70节以上高航速的优点,可以说这完全是一款海战神器,国之利器。 刚上船之初,大家就看见鸟丝这艘游艇外部有一圈加厚的船体,甚至加厚的船体还跟022级有些相似,疑似是外侧船翼。可是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这款船竟然会变形。 竟然会变形,竟然会变形。 (本章完) 第五十四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竟然会变形,竟然会变形。 原本牢牢卡在船体后半部分的船翼开始慢慢的向两侧分开,最终,两侧的船体往外扩充了六米有余,让本来只有七米多宽的船体立刻变成了宽达十三四米的宽体船。 这样一来经过变形之后的船体就像是一个稳定的三角支撑,外形像极了老米的濒海战斗舰。 “跟米国的濒海战斗舰差不多,我的设计思路也是利用三个锋利的船体支撑,然后利用各种方法增大动力输出,跟老米不同,我这艘船设计之初就没准备带太多的武备,追求的就是速度和防护,火力够打一轮饱和攻击就行了。所以加上了两台航空发动机之后,整船的动力输出超过了一万八千马力,可以将这艘220吨的战舰推到一百三十节以上的高速。”夸张么?其实并不算夸张,在海面平静的情况下,甚至有摩托艇能跑出300公里每小时的时速,折合航速,也就是最少都有160节以上的航速。可他们的动力输出才多少?顶天不过五千马力罢了,虽然鸟丝造的船马力只能达到一万八,可是这一万八的马力推进一艘万吨巨轮都够了,拿来推进一艘才二百多吨的小船,能不凶残么。其实鸟丝的设计并不是最凶残的,最凶残的是老毛子设计的里海怪物,那货的几台航空发动机推进力比鸟丝这小船可大多了,不过人家能飞啊,鸟丝这船飞不起来。 跟水面接触的舰艇能达到135节的航速会啥样?反正从天上到水里,除了鸟丝之外,全都吓傻了。时速上了二百五十公里的船,不是没听说过,但是真正见到了才知道那是一个什么景象。 低空飞行的直升机根本就追不上这船,只能拉高到几百米的高空之后才能追上“一艘船”。 “你们确定这货是船?”油门踩到底的飞行员差点没骂娘。 比高航速更凶残的是啥?高航速中还能变向,每分钟能划三个S,规避普通火炮是足够了,这种速度,就连飞机上的航炮都很难打中。 “第二武器系统启动。”说完鸟丝就操作着将隐藏在船体内的六管机炮升了起来。“近防系统,我设计的,液压及电力驱动,光学瞄准,半智能辅助系统,可惜没自动操作系统,只能手动操作射击,好在辅助瞄准系统能给出目标物的大概提前量。我用了辅助系统能让枪口随着波动浮动,始终瞄准目标范围。口径12.7,射程3000,射速9000,备弹18000发。每十颗之中一颗曳光弹一颗穿甲弹一颗燃烧弹一颗高爆弹,剩下六颗普通钢芯弹。对了,老厂长,咱们的自动压弹机坏了啊,我修了半天没修好,这一万多子弹我用手动压弹机干了一下午呢。” 听完鸟丝的介绍,大家已经习惯了这货的奇葩思维,好吧,近防系统算是现代大小舰艇的标配了。不过军方观察员的一句话让所有人又陷入了凌乱:“你这套近防系统够简陋的,多重啊?” “枪重120公斤,电动供弹系统和大号弹药箱重350公斤,子弹一万八千发全重2200公斤,哦,我用的是老式铜壳弹,如果换成钢壳的现代子弹能减重1000公斤。电动遥控底座重400公斤,总重量在3.1吨左右,。” 听完这个数据,老厂长都不淡定了,因为他们以前设计的12.7毫米近防系统,不算子弹,自重都超过了4吨,甚至20毫米口径的都能达到6吨以上,而这货的连子弹才3.1吨,并且在备弹量上,普通的近防系统能备弹3000发以上就算很厉害了,老米的近防系统也不过才备弹8000发,可这小子好,直接翻了一倍不止,你用它打飞机啊,装那么多子弹。 “不可能啊,你的备弹桶呢?怎么没看见你机枪上的备弹桶?难道你是弹链供弹?” 听观察员这么问,鸟丝也知道他想问什么,无非就是为什么能提供这么高的射速以及怎么储存弹药。他在身边随便翻了一下找出前几天还没收起来的图纸,将电动供弹箱的设计拿了过去。 三条橡胶传送带,的垂直落弹导轨,每个轨道箱是5000发,一共四条供弹轨道箱,最高备弹两万如果加上弹链中的存弹能达到两万零一百发。 看完了这个设计,众人顿时感觉在枪上面加个硕大的备弹桶实在是太loud了,设计成这样又省地方又节能何乐而不为呢。 一百海里的距离,众人正聊天的功夫呢,S型突进的游艇已经接近了二十公里的轻型舰载反舰导弹的攻击范围。 “这次没有大型导弹用,只有孙厂长提供的HJ8型训练弹一枚,目标船已锁定,发射。”一点没犹豫,鸟丝直接按下了发射按钮,隐藏在船体中后部的导弹发射筒早就在液压助力的帮助下抬起了筒口。一道白烟划破海面直奔目标而去,二十多秒钟之后,刚刚提速到2马赫的超音速导弹一头就扎进了靶船体内。没有爆炸部,导弹当然不会炸,不过命中目标就算是成功,至少证明这款战舰的突击性能极其优越。 这就完了么?当然不会了,鸟丝还没装13呢,咋能完了呢。 三号武器系统启动,目标距离13公里,正在接近中,启动器充电完毕,瞄准目标。不断接近的途中,鸟丝正在船载电脑上计算着炮击数据呢,自身船的速度,目标的距离,船到达哪个位置后发射能达到标准,每次移动的距离是多少……………… 一大串的计算数据能让人脑袋大三圈,“如果有台炮瞄计算机这就省劲多了,将所有数据输入之后,等着计算机根据公式自己计算就行了。不过,那玩意军事管制品呢,买不到。你们以后自己安装吧,数据计算机的空间应该足够了。” 进入107火箭炮的攻击范围后,鸟丝果断的按下了发射按钮,24枚火箭弹依次发射,还好以前学的炮击计算没喂狗,目标靶船周围炸起了片片水花,24枚中4枚,这数据忒悲催了,不过好在目标靶船不大,如果是敌方大型战舰的话,至少能中一半以上。 (本章完) 第五十五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进入4公里近防范围之后,目标靶船已经清晰可见了,船上的六管机炮开始喷吐火力,两公里的距离一瞬间的功夫就已经拉近了,进入一点五公里的范围之后,鸟丝开始了环绕航行,划着巨大的圆弧围着目标靶船一通狂喷,船上的六管机炮就没再熄火,一万多发子弹倾泄而出,目标靶船虽然做了防火处理,可还是被打的熊熊燃烧。 用近防系统打船,这想法不是没人想到过,但是真正付诸实践的,就只有鸟丝这个败家子了,一万八千发子弹全部打空之后,鸟丝也懒得展示他那变态的小炮狙了,因为这东西不太实用,特别是用在普通水面舰艇上,还不如六管机炮呢。 “防空导弹挂载箱里是空的啊,你们想看也没有,不过我这船上安装的大功率雷达还是不错的,防空一百公里还是不成问题的。行了,展示完了,咱们高速回航了啊哈。” “这是私人游艇的设计方案,我给你们打造了另一套设计方案,如果拿来当导弹艇会更加适合。” 于是乎,鸟丝又拿出了另一套设计方案,这套设计更加贴合战争需求,多余的住宅设计全部去除了,甚至艇内空间也都压缩又压缩,至于控制室,则只保留了一个顶层控制室,可伸缩变形的侧船翼则设计成了固定模式,唯一不变的就是三条刀锋一般的船底。 这种战舰更加贴合实际需求,底部的六套喷射发动机完全使用燃油系统,并且在两侧的侧船翼底部又各自加装了一套喷射发动机,这样整船的动力系统提高效率40%以上,仅仅只用常规动力,就能达到一万马力以上,设计最高航速能达到80节以上,水面情况允许的情况下,最高或许能达到90节。两套涡喷设备加大20%,推力增加35%,全船极速能达到150节,已经可以媲美速度最快的摩托艇了,动力系统增加了,油箱也增加了,不需要变形的船体可以放置更多的油箱空间,续航里程略微有增加,不过咱这船设计初衷就不是外海作战而是沿海防御,外海作战可以跟随补给船出去的。唯一不好的一点是,我设计的这两款发动机基本都是用的航空动力系统,燃油标号较高,能用高标号汽油已经是破例了,最好是从空军弄点航空燃油,燃料价格成本过高也是个问题的。不过重新设计后的舰艇长度会增加达到32米的长度,重量也会增加到260吨左右,武器系统为常规武器两套,一套近防一套107火箭炮,非常规制导武器3套,8枚防空导弹,4枚中近程反舰导弹,2枚远程反舰导弹,所有导弹发射仓都可以隐藏进船体内部,外部覆盖的复合装甲可以抵挡普通反舰导弹的攻击,可以有效阻挡包括150毫米以内口径的几乎所有穿甲弹攻击,注意啊,贫铀穿甲弹除外,那东西温度太高,挡不住,不过不用担心,突防状态下,没啥炮弹能打中咱的船。 动力系统设计图纸和全船结构图纸我都准备好了,我统计过了,567造船厂的设备再添加一台十万吨级的水压机和万吨级的锻压机就能批量生产了,初步定价5000万一艘,不包括导弹成本,别嫌贵,有十艘这样的导弹艇,别说老米的一个航母编队了,俩航母编队都挡不住,几乎可以免疫普通水面舰艇的打击,顶部装甲又厚又重,虽然防空力量稍显薄弱,但是突防能力强的令人发指,一旦埋伏好了,对方的航母编队就是来送菜的。 众人优哉游哉的乘着快船往回跑,可是两个地方的军事指挥部门却为此开了锅。一个是我兔的海军指挥部,当这些数据以及实时战斗视频通过直升机传回来的时候,海军总部差点没炸锅。一款超越时代性能百分之百的舰船竟然就这么悄无声息的冒了出来,没用任何立项,没用任何经费,人家一个海军修船厂就自己搞出来了,这是要完的节奏啊,对于设计出这款战舰的单位,所有的海军大佬们是又爱又恨,你这让其他每年那几十个亿研发资金的科研单位情何以堪啊。 就在我兔还在纠结花多少钱摆平这个567造船厂的时候,午觉大楼的大佬们吓醒了。本来经过史前怪兽事件,东海上空就多了三台侦查卫星,兔子们又是摆靶船又是直升机的早就被人看在了眼中。但是突然冒出一个航速突破70节的战舰是个神马鬼?这都快赶上咱们老米的濒海战斗舰了吧。于是乎又是高空侦察机又是卫星的全都对准了这艘船。 然而当这艘船达到135节最高航速的时候,整个午觉大楼中打盹的所有大佬全在看这个实况直播,然后在他们恐惧的目光中,船上窜出一道白光。 咣当,就击中了几十公里外的靶船。所有人心中顿时一沉,药丸啊,这是艘战舰,当初大家还在心中祈祷,这只是艘特制的摩托艇。 至于后面常规武器的演示,除了火神炮环绕打击的视频很有看头之外,所有人都明白,这货唯一的用处是啥。 黑子总桶严肃的说道:“通知情报局,无论多大的牺牲,都必须将这艘船的情况探明白。”好在他还没脑抽到想从兔子手中偷出来。这玩意谁不当宝贝啊,只是所有人都很纳闷。你有这么凶残的导弹艇,你不趁着乌云密布的测试,就这么当着我们漫天卫星的明面上测试,你这是炫耀呢?还是炫耀呢? 而国防部长比较现实,“通知驻扎在斧子和绳子的航母编队后撤至关岛,通知加坡的舰队侦查等级提高两个等级。” 听着国防部长这么激进的命令,黑子总桶有点坐不住了,“我们有必要这么示弱么?” 看着国防部长示意的眼神,一个技术少将站了起来“有必要,因为只要有十艘这样速度的战舰,我们的一个航母战斗群根本就拦不住,这还是在没有其他干扰的情况下,如果有其他战舰和飞机干扰,这种舰艇五艘就能对我们的航母战斗群造成极大的威胁。”说完,他在大屏幕上调出鸟丝“游艇”的高清卫星照片。 第五十六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这里,是隐藏的导弹发射装置,占用的空间来看只是中型的反舰导弹,有效射程不超过40公里,但是根据整个船体的结构来看,这艘船装载2到4枚大型反舰导弹不成问题,不知道什么原因,这艘船只是装载的中型反舰导弹,最重要的是,他们采用的是隐蔽式的发射筒,在没变形之前,这艘船跟一艘游艇没什么区别,而使用隐蔽式的发射装置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在外面喷涂隐身涂料,在低速状态的时候,二百公里之外,我们的舰载雷达很难发现他们,这在兔子们的其他隐身舰艇上已经证实过了,实话实说,他们的隐身技术并不比我们的差多少。”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他们后面展示的常规武器系统,既然能发射火箭炮,那么发射防空导弹就不成问题,但这些都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他们的近防系统展示出来的火力水平已经远超我们现在所拥有的技术,他们的近防系统持续输出了118秒,射速经过计算,超过8000发每分钟,备弹量超过一万五千发,我们的近防系统才能备弹8000发左右,并且在持续时间上,30秒以上就是极限,再长时间的话枪管会热变形的,也就是说他们在冷却系统和枪管材料上已经超过了我们,这才是我最担心的,一旦兔子们在普通武器性能上提高太多,那将是灾难性的,他们最强大的还是他们的陆军,他们的海军再发展几十年也未必能赶上我们,可是他们的陆军一旦提升5%以上的战斗力,那都是非常恐怖的,而如果这种枪管的耐高温金属制造成本下降的话,那么兔子们的陆军战斗力至少会提升30%以上,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我的陈述讲完了,希望对你们有参考价值。”说完,这名技术少将就默默的坐下了,他其实才是真的被吓到的人,别人没注意的东西,他一眼就看出了可怕。 还好,他的担心不会成为现实,鸟丝枪管所使用的合金钢是用噬金蚁吞噬耐高温矿产提炼后排泄的提炼物制造的,这玩意产量低的可怜,仅仅六根枪管就差不多用掉了一半的用量。要想大规模量产,呵呵,最少得多养上千万只蚂蚁才靠谱,但是养这种大型蚂蚁上千万需要耗费的资源,想想鸟丝都打哆嗦。 事实上,除了这个老米的技术少将,其他人根本就没看出这次表演的最装13奖。我兔的将军们正在研究给这种高速突防船加装神马导弹呢。 几个小时之后老厂长带着造船厂孙厂长一起到达了上京海军总部。 面对着坐在面前的海军界元老,几个将军也不敢拿大,这老爷子是当初海军界的大拿呢,别说大家用的常规潜艇了,就连核潜艇的很多设计建造都是他老人家挑头的,海军界元老中的元老。老爷子开口了,就连中间首长都得点头答应,这些老革命从来就不会提不和体制的要求。 “我出上老脸不要了,就提三个条件,你们要是不答应我是没脸回去见全厂所有职工了,你们答应还是不答应?” “您说您说” “第一,这船我们567厂设计的,我们制造没问题吧?” 废话,谁敢说有问题啊,你们不配合,这船想批量下水,等吧。 没问题,没问题。 “第二,我们船厂三年了,才领了一千万的财政拨款,这个得跟其他厂持平吧?至少研究经费不能比别人低吧?” 不能低,我保证,绝对不能低,需要多少您尽管报计划,只要看到成果我们绝不在乎花钱。海老大直接拍着胸脯跟老厂长保证到。废话,人家默默出了成果还不奖励和支持,那支持啥样的,如果成果不明显,还要讲究一碗水端平,可是这货一出,千吨级以下的其他船可以全扔了,别说导弹艇了,轻型护卫舰都可以减少配置了。 “第三,我们要编号,当初沪厂抢了我们的05编号,现在我们567厂也不要求他们还回来,给我们加个国字头就行了,以后G5的编号谁敢跟我们抢我老头子跟谁急。”一边说,老厂长还一边拿拐杖敲桌子。其实看他气的吹胡子瞪眼,心里早就乐开了花,小小鸟就是给力啊,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行这孩子得雪藏,外人谁都别想知道这船是他自己设计的。其实当初全基地的老家伙们合伙坑鸟丝的时候就知道,这个聪明的过分的孩子以后肯定会让人吃惊,可是实在没想到能这么惊人。 国家资源的倾斜是恐怖的,仅仅两个星期,十万吨级的液压机和万吨级的锻压机一下子到位了四台,其中两台还是从别的船厂临时拆卸的。这种战略资源不是那么容易一下子就有的。 而仅仅用了15天不到的时间各种机床和所需原材料就已经基本到位,甚至在技术工人的调配上,整个海军部都做出了极大的让步,各船厂技术骨干说抽调就抽调。 当然了这种大规模的调动是瞒不过那些无孔不入的间谍的,一时间小小的港城就成了万众瞩目的地点。 特别是567船舶大修厂,哦,现在叫港城造船厂,周围的地方早就军事管制了,以前的老职工又梳理了好几遍,好在这厂子都快荒废N年了,那个笨蛋国家也不会在这种边缘企业安插间谍的。 但是令所有歪国人郁闷的是,几乎所有的卫星监控手段对这个船厂的监测都是无用功,一旦卫星对准了这个小船厂上空两公里范围之内,那这片区域的照片不是模糊的就是有云彩。几万张照片和视频资料都是如此,更别说啥扫描手段了,完全就是乱码,信号干扰的不是一点半点。 这还不是最诡异的,最诡异的是很多小型的无人探测器一旦飞进那片模糊区域,直接一头就能栽下去,无一例外。 这到不是鹰巢山的妙用,而是石中天出手了,一个普通的禁空法阵而已,三十二块普通灵石的价值并不是很高,石中天只是看不惯有人想从他脑袋上飞过去罢了。 好吧,对于鹰巢山这个诡异的存在,上京还是有人知道的,匪夷所思的事情多了,他们才不在乎呢,没飞机在脑袋顶上飞才好呢。只要安心防御好地面和海里就没问题了。 这会的鸟丝在干嘛? 第五十七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这会的鸟丝在干嘛? 他正搂着小青睡觉呢,额,别误会,小青现在正还原成本体爬在临海阁顶上的游泳池中避暑呢,跟白娘子一样,五月初五的日子其实并不算很热,但是本体之内的丹气却无法压制住,只能还原真身。一般情况下她是要找地方回避的,可是鸟丝在看了卫星照片之后发现,不错哎,自己家也在鹰巢山电磁和光学干扰范围之内,至于飞行器,石中天家就在旁边楼上,两公里之内啥机械单位都别想飞过来,甚至在冲海的方向,往里五公里都别想有飞机飞过。 不过说来也奇怪,石中天布置的禁空法阵对几乎所有的鸟类都适用,但是碰上鸟丝家那几只禽兽,竟然完全不管用。他自我安慰道,肯定是已经习惯鹰巢山的干扰了,这几个货不怕咱的禁空法阵。不过他也承认,跟鹰巢山那全方位干扰比,自己的这个破法阵就是个玩笑。 如今,被涂装,哦不对,是镀金成土豪金的“游艇”正停泊在楼下1号泊位上,这货炫酷的造型简直就是凶残啊,那种超流线的设计一看就知道速度很劲爆。虽然加装了船舷护栏,不过肯定是瞒不过那些间谍的,再说了临海阁离着船厂又不算远,是附近最高的建筑物了,想用光学设备监控船厂,这里几乎是唯一的制高点,间谍们不利用才真正是见鬼了呢。 可惜他们能想到,国安的同志们当然也能想到了,这不才几天的功夫就抓了四五个“住户”了,甚至有位比较悲惨的老板被人家弄死之后还被扒皮,脸皮被做成人皮面具,可惜那么逼真的人皮面具还是没逃过国安特殊部门的同志。 至于想占领制高点的国安同志们,集体吃了个大瘪,这五栋楼的顶层几乎全被包了,鸟丝占据主楼,其他四栋楼也都是同道中人,石中天占了一个楼顶,甚至刘裁缝都占了一个楼顶,当初还跟自己喊穷,说啥没钱买那几百万的消息,可买起房子来,上千万掏的那叫一个痛快。其他两栋楼上的人虽然不认识,但那身诡异的气质,一看就知道是修行中人。不过有石中天压着,其他人根本翻不出浪花。 可加温的游泳池就是好啊,晚上练功白天练功都能用的上,正中午的,鸟丝开始吸收天空中的纯阳之气,经过他身体过滤后逸散出的纯阳灵气让小青大为受用。 鸟丝跟小青的关系很奇怪,因为他们两个属于那种生死之交,以前小青无意中救过鸟丝一次,鸟丝也无意中救过小青,这种纠结的关系让两人走到了一起。而两人,哦不对,一人一妖在一起的时候,都感觉挺好,虽然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但是两人除了最后一步,该亲的也亲了,该抱的也抱了,甚至小青最喜欢的就是变成半人半蛇的缠着鸟丝睡觉。 这当然是因为鸟丝这个伪先天了,本身对于天地间游离能量的汲取就超过大部分修士了,可他却不懂炼化为自身所用,除了对身体改造消耗的一小部分,其他的基本都逸散了出来,别说小青喜欢缠着他了,小黑都特别喜欢粘他,要不是小黑体型太大爬不上楼,它都敢爬上来占便宜了。 不知道为什么,基地中的秘密并没有曝光出去,老厂长和刘师傅有意的隐瞒了G56导弹艇的最初设计制造地点,只说是造船厂中弄出来的。好在本来567船舶大修厂就是为了伪装567潜艇基地所设计的,该有的东西基本都有,甚至基地中所有人员的编制问题都是挂在了船厂里的。一时间,大家突然就有活干了,让老一辈的很多人都激动的落泪了。 “师父,小师弟这么闹你真不管管?” “要叫师兄,他年级还小,万事由本心是好事,你当初就是因为背负太多的负担才进展缓慢,你看他,刚刚接触修行就立刻进入了你几十年都达不到的境界,你以为是为什么?修行就是修心,你还是没悟通啊。” “师父,我算看透这小师兄了,刀子嘴豆腐心,跟您一样。也跟那些愤青一样,嘴上骂着当家的这不好,那不好,可是外人一旦欺负上门,就像是上次老米的那艘核潜艇一样,那家伙二话不说冲上去就想拼命,根本就不在乎自己跟人家不是一个量级的。这回也是,说着这个笨蛋,那个笨蛋的,自己肚子里那点货还不是掏出来分文不取的就贡献了出去?就这东西,外面都开价一千灵气了,搞得我都想弄份复制品去换灵石了。” “你敢,我堂堂华夏的东西就是再烂也不能往外流一件了,当初我没出手已经后悔了一百多年了,希望你以后不会像我这样陷入心魔之中。” “师父,我得去敲打敲打刘裁缝了,我没动心他已经有些动心了,估计再翻一番价格,他就该动手了。” “哼”石中道一声冷哼,周围几十里的高手都能听到,顿时让很多人打了一个哆嗦。“外门杂役小黑听令,方圆百里之内的海中谁再敢冒头,我扒了你的皮做鼔。” 睡的正香的小黑差点没吓出翔来,一点都不敢犹豫,小黑一头就扎进了深海,以小黑的体型,当一条闹海龙或许够呛,但是当一条翻江龙绰绰有余。深海之中,别说方圆百里了,一百公里之内大一点的鱼都被他吃了个干净,啥探测器,啥伪装潜艇,甚至不知道哪个国家的一艘微型载人潜艇都被他弄沉到海底,为了保险期间,他还将其破坏殆尽之后将里面的两名小矮子给吞下了肚子。一时间,整个西太平洋地区的老米们又纠结了,好么,谁又惹这祖宗了,跑出来这一通闹腾。因为知道东海里面有这么个异种生物存在,老米们是没敢让一个有人的潜行装置下海。但是就那几千万的无人探测设备也是让人好不肉疼,最诡异的是,本来老米们想用遥控炸弹把小黑炸死呢,结果人家小黑同志根本就不上当,一感觉到这个潜水器中有危险,直接一个远程的水压弹,撞的粉碎。至于老米们怎么理解这种超自然现象,那就是他们自己所要想的事情了。 好吧,奉命吃人的精怪他算是头一份了,没办法,后台实在太硬,有石中道在这里隐居,所有大门派的都不敢蹦跶,就连一些特殊部门服务的弟子来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跑去奇石斋“买石头”。 第五十八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买石头。 可这是个神马鬼? 鸟丝看着手中的石头陷入了不解当中。 为啥? 从早市上无意中看中了一颗石头,十块钱买了下来,可是买了下来之后,鸟丝就发现这石头是圆的。 很圆很圆的石头。 搁在普通人眼中,那也就是个圆石球,鹅卵石而已,无非就是圆了一点。 但是鸟丝不是普通鸟丝啊,他搭眼那么一瞅,竟然发现一个惊人的问题。这玩意完全没有人工开凿的痕迹啊?你要说自然界天然形成这个接近完美的全球状石头,他怎么也不相信。 更夸张的是,较上真的鸟丝将这石头拿到了德国佬送的那台激光扫描仪上一扫描,问题来了。 圆形,十分标准的圆形,轴径误差不足万分之一毫米的圆形。这已经是这台高精扫描仪能得出的最精确结论了。 换了几个角度,又折腾了半个多小时,鸟丝开始不停的冒冷汗了。 光学材质分析,钙化结构,表面光滑度,纳米级,更夸张的是,这货竟然不反光,白色的东西,竟然不反光,很是诡异。 以前还以为是表面粗糙,现在不这么认为了。 当然这不是鸟丝冒冷汗的原因,让他感觉到恐惧的还是圆形。 学过高级物理学的都知道,物体是有形变的,不论是多大的物体,自身的重量导致的形变很正常。 拿这么大个钢球来说,自身的形变就能达到两到三微米,用激光立体扫描仪很容易就能扫描到这种形变,所以说,圆只是无限接近完美,因为物体的自身重力你是无法克服的,除非你能在太空中测量。 但是这个重约二百克的圆球,竟然惊人的没有物理形变。重物压,钳子夹,甚至高温他都试过了,不仅不能让其产生形变,就连痕迹都留不下一丝一毫。 正纠结着呢,突然外面有人叫他,下楼一看,原来是六哥。 几乎将鸟丝榨干的六哥已经几个月没来找他了。哦,别误会,六哥只是将鸟丝家里的宝贝榨干了,甚至以前鸟丝自己几个用铜或者银打造的小玩意都没放过。失去了利用价值的鸟丝被六哥毫不客气的抛弃了。 “今天又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看着鸟丝那诡异的眼神,六哥倒也坦荡,“你师哥,就是石中天,他让我来找你的,说我求的事情你就能解决,让你跟我去一趟帮忙。” 鸟丝皱了皱眉,石中天啥都好,就是太勤快了,师父从来不管自己的修行,他到是非常上心,不时地给他开小灶,弄些天才地宝的来打牙祭,还有就是各种修行方法,师父没教的他全教了,修行界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毫无巨细的都给他一一介绍。这不又给自己安排任务起来了。“说吧,什么事?” “你知道哥的,我就是干些拉纤的活,以前几位老客户出了点问题,你师兄帮着解决过一次,这回吧,有一家老客户也出了问题,我来求你师兄帮忙的时候,他说他没时间去,让我来叫你去。”看着鸟丝要送客的眼神,六哥终于开口说了实话“就是几个倒斗的碰见了粽子,粽子到是没出来,不过那几个倒斗的被染上了尸毒,所有法子都试了都没法祛除尸毒,你师哥又不去,只能来问你能不能帮这个忙了。” 僵尸,这玩意鸟丝跟爷爷出去的时候遇见过,不过那时候是爷爷出手,几只僵尸没蹦跶起来就被压灭了。后来跟爷爷去帮忙开墓的时候也碰见过,只是那时候有人出手,没用他们帮忙。这是鸟丝唯二的两次碰见僵尸。 后来跟师父石中道后,师父到是没教东西,不过师父给的一些书上说过怎么对付这些东西,师兄石中天也教过他一些基础知识,至于实践么,那是真没有。 僵尸这玩意说难碰到也难碰到,或许普通人一辈子都别想碰到,但是说容易碰到也及其容易碰到。天地元气分阴阳,一般人能感觉到的阳气不多,感觉到的阴气却不少,这当然跟人的习惯有关了,阳气让人舒服,阴气让人感觉阴寒,当然会不舒服了。特别是地下深处,阳气几乎没有,阴气却到处都是,汇集的厉害了还会产生阴煞,不过阴煞这东西一般也翻不起浪花,毕竟太阳一出大部分的阴煞都会被化解,而僵尸这东西也极少有能见阳光的,开了灵智的还知道找地方躲藏,没开灵智的直接就被烈阳焚化了。 搁着建国以前,僵尸这东西还真不稀罕,不敢说到处都是吧,但是十尸一变的说法也不算夸张,毕竟战乱年代,很多人都怨气横生,而横死之人更是数不胜数,一旦尸体被埋在了阴煞聚集之处,尸变几乎是必然的事情。 那个年代到是有不少的和尚道士忙着满天下超度,可惜他们肉体凡胎的自身都难保更别提普度众生了。 建国之后,特别是改改开放之后,很多地方大力提倡火化之后,僵尸这个物种近乎绝迹,但是吧,人不迷信了反而出了问题。以前但凡死了人都会找风水先生勘察一下,现在呢有点传承的风水先生文革时期都被杀绝了,九十年代之后冒出来的这些十个有九个是骗子,看了两本风水书就算是风水先生了,基本上阴煞聚集之地跟阴气滋润之地都分不清。近些年火化率有所下降,很多边远地区和农村地区又时兴起了土葬。 当然了,这里面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某些暴利机构太过于暴利了,把老百姓都吓跑了,吓的人家都不敢进火场了。是啊进一次就上万块,甚至好几万块,一些被病痛拖的全家举债的谁会去那里再挨一刀呢,草草的找个地方埋了就算完事了。 不过么,僵尸这东西是看年岁的,年岁越久的越厉害,仅仅经过几年阴煞之气就尸变的僵尸,不论是道行还是灵智都太菜,但凡有点本事的普通人都能对付了,红线墨斗甚至黑驴蹄子都好使。 第五十九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至于鸟丝,他当然不需要那么低端的东西,九龙鞭暂且不说了,那东西算是终极武器,上打半神,下打龙种,别说普通僵尸,就是千年老僵也不撑他几鞭子。更何况这次去南边,从打铁的那里得来的两片金钹才是对付这些阴煞最好的东西,活佛用的金钹,其法力加持有多强,简直就不要太恐怖才好。 其实所谓的法力加持就是在某些超自然生命的影响下,时间一长,跟这个超自然生命长期接触的物品会沾染上这个超自然生物的一种特殊波动力场,如果是超自然生命特意加持的武器一类东西,这个效果会持续的更加持久。 这种特殊的波动其实也算是一种能量,只是人类很难感觉到罢了。为啥人类看不见?这话说的,就跟电这种能量你能看得见一样,那种微量的波动普通人根本就无法通过肉体感觉到,但是像鸟丝这种常年修炼的人类却能清晰的感觉到。 普通人也不是感觉不到,只是人心太杂,静不下来而已,真正的静心之后,这种东西都会有一种力场,如果放在你身边不远处,你会隐约的感觉到它好像一个人一般的存在。但是一旦这个东西戴在你身上时间长了,你就会完全感觉不到其存在了,因为你的生命力场已经跟其吻合了。 淮阴,淮阴侯韩信的老乡,淮阴侯算是历史上比较又名的风水大师了,特别他还有官面上的身份。至于说吕后弄死了淮阴侯,这说出去就是个笑话好不好。一个玩阴谋玩到出神入化的谋士被人阴了,说出去你信?这只是韩信的死遁计策罢了。 淮阴侯老家的风水传承并没有断绝,一些偏远的乡村之中还是有些传承的。其实说起来,风水师这个行业就不是什么好人干的,劳苦大众们几乎都被这群冠冕堂皇的家伙给骗了,他们是盛世看风水,乱世挖坟掘墓,为了生存无所不用其极。 为啥?别那么多为啥好不。盛世之时人们有钱了,当然想找个好地方安葬,好荫及子孙,风水这个行当当然能赚到养家糊口的钱财了。而乱世之时,人们保命都难,到处都是横死之人,能埋地里去就算是祖上有灵了,谁还请的起风水师啊,难道那些风水传人都饿死不成?靠着寻龙点穴的功夫扒俩坟弄点金银古董的维持生活还是不成问题吧。 而此次去的村庄,就是这么一个没有断了传承的村庄。普通的僵尸他们到是也能勉强对付了,这次挖到的古墓估计是位置不好,竟然惹到了大粽子。 坐车赶到庄子的时候,正好是晚上十一点多,整个庄子灯火通明,很多家门户大开,好像都在等待什么东西一样。 而跟六哥这个普通人不同,鸟丝在车子一进村庄就感觉到了不妥,整个村庄几乎完全被一股强大的阴气笼罩,这完全是不正常的事情啊。 首先村庄的建设之初就会选择阳气充足之地,特别是离水较近的南方地区,更是要选择比较干燥的高地,低洼地带是不会有人去建房的,被水淹了纯属活该。 而但凡是人类聚集之地,阳气都会足的过分,别说普通鬼怪了,就算是有点道行的鬼修都是躲着人走的。像是这种有风水传承的门派,对自己的老窝经营更是下功夫,不敢说一定是风水宝地吧,但是诛邪不侵属于基本配置吧。可是现在呢,刚刚在村外还是晴空万里的璀璨星空,进了村庄就变成了乌云密布,一点天色都看不见,这也太夸张了。 “停车”说完,鸟丝也不等六哥停车,一步就从开着的窗户中窜了出去,放在车顶的两片金钹立刻被他擒到了手中。运气于双臂,鸟丝狠狠的将手中金钹擂响。 “咣嚓……”一声巨响就从鸟丝手中的金钹中炸响。是的,是炸响,如同炸弹爆炸的冲击波一般,一圈肉眼可见的气浪以鸟丝为中心向周围迅速的扩散出去。 方圆三百米内瞬间就是一轻,空气中污浊的空气也仿佛瞬间变的清新了起来。 “唵嘛呢叭弥吽”口中念出六字大明咒,鸟丝将浑身的功力聚集起来,云集至双臂,这次运气时间更长,所聚集的功力也更多,所以威力上当然更大了。冲着村子中央阴气最充足的地方,鸟丝将手中的金钹狠狠的合击到了一起。 这次擂钹根本就没发出声音,但是一股狂风却从鸟丝手中冲出,沿着村中的主路向前飞速蔓延。 这个时候,整个村中里的人仿佛都听到了一声狂风呼啸的声音,积压在村子上空的阴云瞬间就被吹散一空,天上的月光也重新撒下人间。 就这么亮了一手,也不用介绍,村中的长者在一群人的围拢下匆匆的从主路上赶了过来。 看着漫步观察的鸟丝,众人虽然被他年轻的面孔所震惊,但是村中长者毫不犹豫的就深深的辑了下来。 行家打招呼,鸟丝当然一掐道指,来了句“无量天尊”。 众人顿时都被雷的四肢发麻。 话说你一个道士用和尚法器,还用六字大明咒破邪,这剧本不对啊。要不是鸟丝手中还拎着两个硕大的金钹,众人肯定以为还有一位佛修呢。 客气的将鸟丝让进村庄的最中心,也即是村中的祠堂。 不用老者介绍,鸟丝进去之后一眼就看清了情况。 祠堂院子中的空地上正摆着一套法阵,几十件不同的大小摆件甚至是玉佩灵符的依照五行的方位摆放出一个镇压法阵。 好么,果然是风水世家,法器充足的很那,足足有好几十件,其中最强的一件都快赶上自己手中的金钹了。 这些法器无一例外的都被红线或者墨线拴着,线的另一端或者墨线之下都压制着一个浑身冒着煞气的人。足足有八人之多,看他们满脸发黑,双眼紧闭。有两个人甚至尖牙都冒了出来。 不用说,肯定是沾染了尸气,其中两个已经完成了尸变,虽然还没死,但是就算救回来也得成白痴。 第六十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看着老者询问的眼神,鸟丝也光棍:“两个尸变的救不回来了,其他的还有救。” “上师尽管施威,那是他俩的造化,要不是他们俩不听劝,我们庄子也不会遭此劫难。”老者也算是个老风水师,神马能碰神马不能碰,他当然门清,可是架不住族中总是有激进的小辈想发横财,惹下这事之后还没当回事,结果没想碰到了硬钉子,整个村庄差点给这俩人陪葬。 符箓,鸟丝还没学呢,道法也没学呢,他会的东西都是些粗浅法门,配上他那身诡异的内气,威力到是也算强悍,但是对于这种被尸气沾染的人,他那些破坏性的招式都不好使。可是他会一种别人不会的方法。 比阴煞之气更加凶残的是什么?当然是战兵的煞气了,特别是百战之兵更加凶残,这种好东西基本上就是天然的法器,什么妖魔鬼怪碰见它都会傻眼,完全的不按套路出牌。 鸟丝家中兵器多得是,任挑出一把传承武器都是古董,鸟丝带出来的是一把尚方宝剑,额,说错了,清朝时候就没尚方宝剑,他拿的是康熙爷的一把普通佩剑,说他普通是因为真不是什么名剑,但是这把剑却是当初康熙亲征‘葛二蛋’的时候所使用的佩剑,他当然没机会上战场了,他将佩剑授予乌家祖先,代其上阵杀敌,也算是让这剑沾了沾血。不过当初那代乌家的祖先有点凶残,是个十足的练气后期武者,上阵之后阵斩百人。好在皇帝的佩剑质量过关,没发生啥卷刃之类的笑话。 康熙帝听说自己的佩剑阵斩百人,龙颜大悦,于是这剑就落到了乌家手中,好吧他们只是世代守护这剑的守剑人罢了。不过这到是成了个传统,几代皇帝的佩剑有好几把都落入了他们乌家之手。话说皇帝的佩剑又不是一声就一把,但凡有人上贡好剑,皇帝都要带上新鲜一阵子的,这就成了皇帝佩剑了。所以说,皇帝佩剑就没啥稀奇的,不过有个共同特点,这些剑无论是材质还是佩饰都相当有卖相。 拿着康熙佩剑,鸟丝还有些感慨,九条蛟龙的龙牙所铸造的九龙剑也不知道流落到那里去了,如果拿上那东西,鸟丝或许还能调集起一股隐藏势力也说不定呢。 根本就懒得舞剑,鸟丝在几人的眉心轻轻刺了一剑,体内的庞大内气顺着剑身往几人体内一刷,他们体内残留的尸气就被清除一空。整个过程不超过一分钟,甚至是两个已经尸变之人也都被清空了体内的尸气。 不过看着两人三魂七魄不全的凄惨模样,村中老者也没客气,一把符咒就贴了上去,在他挥手之间,院子就被清理了出来。身上贴满符咒的两个人被老者在身上一拍,他们身上的符咒就全部自燃了起来。 两个人站在院子中间瞬间就变成了两个人形火炬,两人三魂七魄不全,活生生的两人甚至连挣扎都没有,就站在那里被烧了个精光。 符咒上的是三昧真火,虽然不精纯,但是烧起凡物来还是快的不可思议,整个点蜡烛过程不过三分钟,地上就剩下了两堆黑灰。 看着拿着骨灰坛要去收骨灰的以为村民,鸟丝立刻摆手阻止到:“不能收,他们的尸气已经入骨,埋进地里也不会安生。拿糯米水和成泥栽种两个花盆里,阴尸土对你们或许还能用得上。” 霍,这玩意就是阴尸土啊,这群风水师一直听说阴尸土,但是阴尸土到底是啥,他们却不知道。 阴尸土对凡人用处不大,但是拿来种植一些有特殊效果的阴属性药材或者花卉,却是会有奇效。就拿鼎鼎大名幽昙花来说吧,没阴尸土根本就种不出来。这么冷门的知识也只有在石中道给鸟丝的几本修行游记中才有记载,现学现卖的鸟丝不介意露一手,比较这庄子还算是比较富有的,普通钱财不算了,他们真正富有的是那一地的法器。鸟丝初入修行,正是需要这些小东西练手的时候。 至于这些人拿自家亲戚的尸骨种啥会不会有心理负担,扯淡吧,他们天天挖坟掘墓的良心早没了。干这点事情怎么会有心理负担一说呢。 果然,一听是阴尸土,领头的老者本来沉痛的脸色立刻就变得眉开眼笑了。意外之财啊,意外之财,没想到这位上师这么光明磊落,不贪这点小便宜。 屁,鸟丝那是嫌弃埋汰,拿别人尸骨种花,想想都恶心。 经过一番喧让,鸟丝跟在老者进入祠堂旁边的客堂中落座喝茶。 跟鸟丝猜想的一样,这个村子就叫韩家村,整个庄子几乎都是姓韩的,外人几乎没有,而整个不大的庄子中参与倒斗行业的竟然有近一半人。并且这些人还有个门派,子行门。 哦,就是鼠门,全是地耗子,天天在土里钻,而村子里的主副业也挺奇葩的,男劳力中有近一半以上的人是干建筑的,并且还是干的比较奇葩的隧道工程。其实这也算是一种掩护,毕竟一个大山之中来一队勘探隧道的不算奇怪吧,他们弄点啥东西走也好掩护。而他们又有正规的勘探许可证,走到那里当地都会配合点的。 虚伪的让了半天,才真正谈到了这次鸟丝出手的价格上。 普通的东西当然对鸟丝这种人没啥用处,韩家村的族长也算舍得,拿出了全村所有未被炼化的法器和疑似法器的东西。 看着一大堆跟垃圾差不多的法器,鸟丝挑花了眼才挑出几件看得过去的东西。 一对石虎,巴掌大的石虎是用来镇桌子的,算是纸镇的一种,并且这俩黑不溜秋的石虎还被经常搭毛笔,背部都出了墨化现象,文化底蕴以及儒家正气十足,当得是件好东西,不管是拿去卖给普通文人还是放在家里镇宅,都是极好极好的。 一袋铜钱,七十二枚地煞钱,古代道士用来布阵或者是占卦用的,不过不是三十六枚的天罡数,而是七十二枚的地煞数,估计这道士也不是啥好鸟。不过当鸟丝得知,这袋子铜钱是死掉那俩货从那个古墓中带出的东西后,立刻明白了一件事情。 第六十一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怪不得尸气这么重啊,原来里面住着一位尸修,也就是这家伙生前是道士,意外横死之后直接将自己炼化成了僵尸,这种保持灵智的尸修实在是太恐怖了。好在僵尸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睡觉的,这么个临时苏醒的僵尸破坏力也大不起来,没有元气的支撑,用不了几天还得陷入沉睡。如此一来,那俩人死的真不算惨了,他们的魂魄才叫惨呢,被尸修拒拿的灵魂能好过了?生吞都算是他们造化好了,估计世代不得超脱才是他们唯一的结局。 将这个僵尸可能是尸修的信息偷偷的给韩老族长一透漏,老族长心里差点没乐疯了。人家石门就是大门派啊,出来的弟子都看不上这些小财,尸修这么重要的信息都能偷偷给自己说,果然是名门正派啊。 当然了,这也怨不得韩老头高兴,尸修啊,石门是看不上,可是给湘西的那伙鸟人知道这个墓里有尸修,呵呵,光信息费就不是个小数目,就算鸟丝将桌面上这些东西全拿走,都不亏。 鸟丝看了看桌面上这些东西实在是没啥好拿得出手的,只有,等等,这是个啥? 看着一个破布袋子里装着一捆布绳子上竟然有丝丝灵气,鸟丝也是傻眼了,这玩意怎么看都像是那东西,不过那东西不是传说么? 华夏大地上曾经有无数的奇怪门派,可是曾经有个门派在华夏大地上传承了几千年都没灭绝,这也算是相当厉害了。乌家祖先是血滴子的首领,他们探听消息当然是无所不用其极了,使用的人才也大都是三教九流。而其中一个几乎成建制投靠血滴子的门派想让整个乌家记不住都不现实。 他们就是戏子门,一群玩杂耍的门派,跟字面意思一样,这个门派就是世代以杂耍杂技为传承,以四处卖艺为生。他们这些玩杂耍的经常被请入达官贵人家中表演节目,并且这些人手脚都不干净,凭借着很多不为人知的特殊本事,他们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的探听一些及其隐秘的消息,这对于血滴子来说,绝对是非常实用的技能了。所以对于戏子门成建制投靠,鸟丝他们祖宗可是欣然接纳的。 跟戏子门混的熟悉了他们的一些绝技也就不再是秘密了,所谓的锁骨术就是将一个孩子从小锻炼的几乎所有骨头都能自由拆卸,一些看似只有十几厘米的缺口,人不可能呢能钻过去的缺口,这些家伙却可以来去自如。 再有像什么易容术以及攀爬技能都是些对于血滴子们十分实用的技能,当然能大范围推广就大范围推广了。 但是戏子门曾经有一项称之为看家绝技的戏法,历代只有掌门传承。这套戏法就叫做神仙索,就是是一条可以通往天际的绳索,也被戏称为通天索,在传承道具的加持之下,通天索能做到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比如说一夜之间就从金陵通过一条永远看不到尽头的绳索爬到上京。可就是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乌家的祖先竟然真的亲眼见过,并且秘密的记载到了族志当中。 而这个破布袋子,以及里面那捆看不清颜色的绳索,以及它上面诡异的气息,鸟丝感觉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神仙索了。 “小师傅好眼光,这无尽金索是这几件东西中最好的了,它里面的绳索据说根本就没有尽头,拿来攀爬一些地方十分好用。以前我们家族中有人曾经拿它用来记路,爬出几百丈的地洞都用不完,好用的很。” 噗,一口茶差点没喷出来,鸟丝为戏子门的先辈们鸣不平了,好好的一根神仙索,你们竟然拿来当钻洞子的记路绳,估计这绳子有灵性的话会将你们活活勒死。正这么想着呢,袋子里的绳子竟然真的摆动了一下。 我了个去,这货竟然真的有灵智?顾不得跟韩老头寒暄了,鸟丝挑完了东西就上车往回赶。他得赶紧问问师兄石中天,这玩意到底是个啥。 石中天跟着石中道已经四十多年了,虽然不能算是见多识广,但是他本身的基准点就高,对于很多的东西,当然跟那些没门没派的散修不同了,这三件东西他看了一会就看出了门道。 不得不说,鸟丝果然是福星福将,眼光也是毒辣,三件东西每一件都是宝贝。 第一件石虎竟然是石门上千年前一位前辈制作的,用石门的心法祭炼之后,这个东西几乎是拿来就能用,只要在两只石虎嘴中塞进两块标准灵石,这两只石虎就可以变成两只真正的老虎,但是它们却比真正的老虎厉害的多,不仅仅在灵智上比普通老虎要聪明的多,还能听祭炼者的任何命令。最关键的,这两只石虎是石头做的,变成活的以后也是石头的,其威势和身骨都不是普通老虎能比的。按照石中天的说法,如果鸟丝不用九龙鞭,这两只老虎任意挑出一只都能完虐他。两只老虎一起上,石中天本人也得跑,他也就是面前能对上一只老虎保持不败。 这当然是老虎的材质所导致的,这种天金石打造的老虎,水火不侵,几乎免疫大部分的法术,就连雷电类的法术都对其很难凑效,并且其坚硬程度远超钢铁,物理手段想损坏这两只老虎,难。最好的办法就是耗到它们灵石用尽,而两颗普通的标准灵石就可以让它们战斗一整天,在能耗上远远低于现代修士打造的所谓机械傀儡。 并且这两只老虎只要核心不被损坏,在灵石和天金石的滋养下,很快就能恢复如初。石门别的不多,各种各样的石头可是不少,天金石这种东西在别的门派及其稀有,可是石门真不缺这东西,石中天一会就拿出了一大袋子,据他说,这些够重铸四头石虎了。只是打造核心的方法他掌握不了。 两只石虎,鸟丝和石中天一人一个,甚至石中天还给鸟丝的这头石虎塞入了一颗灵石,至于祭炼心法,石门的心法鸟丝不会,还是石中天帮忙祭炼之后授权给他的。 第六十二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说道祭炼法宝,其实很简单也很困难,这主要是看使用者是不是跟这件法宝适合,特别是像是石虎这种东西,本身的制造者就是石门修士,所用的方法当然也是石门的路数,只要里面没有了原来修士的元神种子,这件法宝被石门修士稍微一祭炼就能用了。但是如果不是石门修士,那么费劲了,想祭炼一件这么个法宝,难度不亚于重新打造一件同样的新法宝。 为啥?操作系统不一样当然不好使了,你拿安卓系统装在苹果机上,能好使么?没系统的帮助,你自己搞定的难度跟你从新制造一台有区别?当然你要是以前就拥有苹果系统的授权,再重新将一个无系统的苹果手机装机使用,难度才多大?无非就是拷贝一遍系统罢了,只要知道了方法,这并不是很难,甚至于说很简单。而鸟丝则属于完全的用户,他虽然不会制造苹果系统,但是只要石中天制造了安装进去,给他个授权他就能用了,反正大家用的能源都一样。只是这个授权会被石中天随时收回罢了。师兄弟直接没啥说的,石中天当然不会坑鸟丝了。 石虎变身之后,巴掌长的石虎瞬间就变成了高两米长八米的大家伙,好么,这威风,看着那一身爆炸般的肌肉,战斗力肯定若不了,至于上去试试手,算了吧,鸟丝还没活够。不过他发现了一个更加另他兴奋的事情,这石虎竟然可以当坐骑,这嗨了啊。 石中天也是实在,一看鸟丝他就知道,这货的想法肯定跟自己一样,于是很痛快的用天金石弄出两个石质的座鞍。于是乎两只阚门虎的背上就多了两个硕大的石鞍。 除了有些硌屁股,其他都还好,鸟丝骑着去后山转了一拳,好么,山林之中如履平地,平地上的速度更是达到了上百公里的程度。只是不知道公路上的时速能到多少,这推断基本不成立,如果鸟丝敢骑着石虎上公路,估计第二天就能上新闻,或者被人查水表。 一颗标准灵石如果只是用来骑着它跑,跑四五天都不成问题,并且这东西只要输入些真气,就可以激活,方便的很。 据说以前石门弟子出门都是用这些东西代步的,要不然石中天也不会有座鞍的存货。 不过拿灵石来驱动交通工具,实在是太奢侈了,为啥?一颗标准灵石如果拿去修士界拍卖,多了不敢说,几千万轻松能换到,四五天烧几千万的油,呵呵哒,你当它是航空母舰啊。话说航空母舰四五天也烧不了几千万的油吧。 如果有人知道石门这俩小子这么败家,估计会有人跳出来喊道:“灵石给我,我驼你们跑,我比那石虎跑的快。” 神仙索属于奇门物品,石中天对其也不了解,但是根据他的推断,打造这东西的人肯定已经达到了师父那个境界了,至于祭炼方法,他也找不到,只能让鸟丝拿去慢慢的温养了。虽然不能控制,但是使用方法跟石虎没来去,只要往袋子里装一颗灵石,这东西一样能拿来当普通绳索用,并且长度还无法估测,而鸟丝用着还有个好处,鸡蛋粗的绳索,拿来当鞭子,还是一根很长很长的鞭子,那是相当好用啊,于是乎,鸟丝背上就多了个奇怪造型的袋子。 第二件东西却完全出乎鸟丝跟石中天两人的预料,竟然无意中得到了一件十分了不起的宝贝。 “师兄啊,你入门也有几天了,知道师父跟我为啥不给你特殊的装备么?” 鸟丝一头雾水,啥叫特殊装备啊? 石中天拿起他的石虎,放在两人面前的地上,然后掐手一指,就见那只石虎突然飘了起来,然后不断的缩小,最后一下子钻进了石中天腰上的一块玉佩之中。 我了个大去,竟然是空间戒指,哦不对,是空间玉佩。自己的石门竟然有空间装备。这13装大了吧。 话说别人家的修真,如果没有件空间装备,你好意思出去见人? “空灵玉打造的玉佩,能收大概两个立方的东西。师父给制作的,不过你现在用不上。” “我去,师兄,你别忽悠我,你都能用我为啥不能用?” 经过石中天老半天的解释,鸟丝终于知道自己为啥不能用了。 空间装备啊,你以为是啥?大路边就能见到的?怎么可能呢,就连修真界,拥有空间装备的无一不是大门派,小门派散修根本就连见都见不到。 至于使用上,空间装备的限制也是相当凶残的,可不像是普通仙侠小说上写的,随便谁都能用的了。 使用限制之一,你首先得会意念移物才能行,并且你想收取的东西还得是你能用意念移动的物体,你意念都移动不了,肯定就无法将其收进空间装备中了。 一般的空间装备根本就没有口,因为能形成空间的东西大都相当结实,别说普通的物理攻击了,就连大威力的法术想破开空间都很难。而祭炼温养一件空间装备,更是需要很长时间的。可不是谁拿来都能用的,就连石中天在石中道的辅助下,也足足花了十年的时间才掌握了空间玉佩的使用方法,并且想使用自如,还得是他突破筑基期之后才能做到。以前的他也只能将钢笔大小重量都差不多的东西放进去而已。 想收取一件东西,首先你得用精神力也就是修士们所谓的元神将东西跟空间装备同时包裹住,然后用意念控制着东西把它塞进空间装备中,其中的难度跟速度都是很苛刻的,不光需要很安静的环境,对于周围的干扰也有很大的限制,在元神不能轻易放出来的地方是不能用的。 不过这东西也能取巧,一件十分熟悉的东西,你反复练习,那么收取以及拿出来的速度都会有很大的提升,甚至本命的武器练习个万儿八千次的,很容易就能做到秒拿秒收。 但是鸟丝得到的这东西却不属于普通空间装备。 “这袋子铜钱是风水卦钱,本身就是特殊材料铸造的,内含阴煞之气,估计用这东西的人就不是啥好鸟。可你想没有想过?这钱都上千年历史了,这装钱的袋子还能这么结实,难道你就没看出来?” 第六十三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额,这个还真没看出来,因为这一小袋子铜钱实在是太耀眼的,几乎拿到的所有人都一眼就看出了它的不凡,所以装钱的袋子反而被所有人都忽略掉了。 “别看这个袋子不起眼,但它绝对是件空间装备,因为它竟然跟我的空间玉佩能有空间感应,要知道,只有拥有独立空间的两件东西靠的很近才会产生空间感应,就拿这袋子来说,想实验它是不是空间装备的最简单方法就是用我的玉佩收一下试试了,同样是空间物品是不会被收入另一个空间的。而我刚才实验了一下,它可以被我的元神控制住,证明它是无主之物,但是它却收不进我的空间玉佩之中,这就是说,它必然是一件空间装备。” “那他就是传说中的空间袋喽?”以鸟丝从仙侠小说上的了解,空间装备的等级是以空间袋为最底层装备,再往上是空间手镯那种大型物品,最小的空间戒指肯定最珍贵。于是乎他将自己的猜想跟石中天一说,然后抱怨到:“且,还不如等以后我能用空间玉佩了,让师父给我弄一个玉佩呢。” ……呱呱呱………… 一群乌鸦飞过…… 石中天差点没被雷死。 “你个丑小子成天信那些玩意,谁跟你说空间袋是最底层空间装备的?是这情况要是放在百万年前或许还靠谱,但是现在,整个地球上你要是能找到一只空间天赋的灵兽,那绝对都是宝贝,况且能制造空间袋的材料,没几千年的岁月根本就长不成。” “还有,空间灵石的大小跟它的内部空间是成正比的,虽然也有质量之分,但是越大的箱子装东西越多,这是个不变的道理,谁跟你说空间戒指比空间手镯大的?还有空间手镯是个神马鬼?空间石头恨不得长成圆形的,你能雕琢成个手镯而不破坏里面的空间,那才是神技呢,师父都做不到。我这块空间玉佩还是天然形成的呢,师父只是在上面刻画了几个稳定法阵而已。再有,你以为空间装备是大路货呢?咱们整个修行界已知的空间装备不超过100件,哪个不是当宝贝,咱们石门有这东西还不是托咱们天赋的福?空间灵石这东西,多钻钻地下总能碰到的。” 毁三观啊,鸟丝才知道以前被坑的有多惨,合着以前看小说很过瘾,没想到全是错的。 “这件空间袋应该是某些大能修士用空间灵兽的皮给本族普通弟子打造的,使用上完全不用元神,这个袋口只要输入一丝灵气,就可以打开一个空间开口,只要能塞进袋口的东西应该都能装进去。”说着,石中天将袋口的绳子一松,一下子就将袋口拉到了能装下人脑袋的程度。“最大也就这么大了,不过我看看啊,里面空间不是很大啊,元神竟然能通过袋口连接进去,太神奇了。里面的空间应该是根据你输入的元气量来定的,我现在的程度只能做到一立方左右,估计你也就能放进去一脸盆东西。放个钱包啥的足够了,呵呵想放摩托车是别想了。就知道你小子没想好事,啥?你想放挺机枪?嗯,靠谱,你这话提醒了我,我也去弄一挺M134去,用灵符子弹估计会很劲爆。不过你是别想了,再练几年吧,等你完全筑基了,估计也就差不多能做到了。” 好吧,一脸盆能放啥? “看着,这袋子神奇就神奇在,完全是两种操作模式,输入元气,就能打开空间袋,不输入元气,打开的只是普通袋子,当初这串铜钱就是放在普通袋子里的,空间袋子里啥都没有。你要是想用可以滴血认主一下,以后能少输入点元气。以后你要是想搞个走私啥的肯定好使,普通人打开只能看见普通袋子里的东西。” 话说,都混到这份上了用得着走私么?鸟丝不禁吐槽,我现在可是有特别通行证的牛人,哥的“快艇”随便出入国界都木有问题的,别说海监船了,就连海军船都不敢拦,话说你们能拦得住才鬼了。 在鸟丝手工打造的帮助下,G56型导弹艇实验艇1号没用一个月就出海了,这效率让所有军工造船企业吐槽不止,你这么玩以后我们还混不混日子了? 不过有军部的强大压力压着,终于见到实际战斗力的实验1号也没掉链子,虽然还没反雷达涂装,但是那速度,那载弹量也是让所有海军大佬们眉开眼笑。 有了这玩意,航母战斗群就是个摆设。实验1号上的两枚重型反舰导弹可不是摆设,突防一百公里甚至五十公里跟玩一样,四架重型战斗机拦截了二十分钟也没拦住这家伙突防。特别是在鸟丝的建议下,加大了防空导弹的载弹量,这艘导弹艇竟然装备了16枚地对空近程导弹,4枚地对空中程导弹,四架战斗机还没进入打击范围呢竟然被打下了两架,这就尴尬了。当然,只是导弹模拟而已,甚至是最后的两架飞机进入了十公里范围之后被火箭巢式分布的16枚防空导弹一轮集火,没一个跑的掉的,当时飞行员就哭了,你妈,用得着用16枚导弹打飞机啊。这尼玛再多的干扰弹也架不住这么玩啊。 可以说这种新玩法让所有人眼前一亮,呵呵,飞机近程防御原来这么简单,除了贵点,这种打法真的,没毛病。 是,这没毛病,可是搁在老厂长看来,这毛病大了,贵就是最大的毛病,一轮16发呢,光成本价就超过了五六十万,这还叫没毛病? 反复装填的重机枪子弹才几毛钱?一万发才几千块而已,不过他到是不清楚,现在哪怕用最先进的近防系统也别想打下一架战斗机。 当然了您要是开着战斗机跟电影上样在舰船旁边玩通场,那您被撸下来纯数作死。敢靠近敌舰五公里范围内的飞机都是勇者,那需要的勇气真的很大的。 但是做到以上这一切的有个很关键的前提,海上高空预警机,如果没预警机,靠船载雷达,那完全不靠谱的,甚至你就是航空母舰呢,上面雷达功率够强了吧,没预警机也还是瞎子一个。 第六十四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空军的事情鸟丝帮不上忙,他能做到的也仅仅只是将G56型补充改进到更加完美,至于说更大型的舰艇是否能达到这种速度的想法,鸟丝知道那根本就不可能的,首先发动机驱动轴的金属材料就达不到要求,就这轴钢还是鸟丝自己开炉炼的,要是指望国内那些科研机构去研究,再等几年吧。其实轴承钢简单么?不简单。困难么?恐怕也没那么难吧,为啥人家德国的轴承那么出名,无非两点,一是精纯,二是锻压,精纯你做不到可以理解,一根轴承需要上千次以上的锻压,你敢说这种钢跟你们直接铸造后车出来的一样?怕麻烦就别去搞科研么,节约成本有用? 看着走神的鸟丝,石中天很识趣的准备走开,不过鸟丝突然想起一个事情,从家中翻出那颗奇怪的石球。 恩,这是一颗石球,没毛病。 恩,这颗石头可以收进空间玉佩之中,也没毛病。 可是这颗石球不能破坏是个什么鬼? 听说是鸟丝花几块钱买的,石中天差点吐血。小师兄这气运也没谁了,太逆天了。 “实话跟你说,这东西我也不知道是啥,但是有一点可以很清楚的告诉你,那就是这不是天然生成的,而是人工制造的,不过制造这东西的人比咱们师父都厉害的多,因为这东西根本就是一个法则产物,完全不能破坏的法则产物。” 好吧,跟你解释下什么是法则产物,也就是这东西超脱于天道之外,属于天外来物,并且这东西还受到天外法则的保护,以咱们的天道力量根本就无法将其破坏,如果强行破坏的话,可能会造成天道缺失,你能明白? “明白”做为一个科学家,鸟丝或许不知道天道是啥,但是物理法则还是清楚的,也就是说这东西根本就不是这个宇宙的产物,它所受到的宇宙法则影响跟我们所处的宇宙法则完全不同,以我们宇宙的法则去影响它,对他不会造成任何破坏。虽然听着很奇葩,但是鸟丝秒懂啊,这尼玛十块钱买了一个宇宙之外的产物,这也太扯淡了吧。“那师兄,这东西有啥用呢?” “没用,不过你或许可以弄个散弹枪拿它当子弹,只要速度够高,你就是那它砸地球都能砸穿,因为咱们这个天道之内没啥能弄坏它的。你没看见,所有的热量并不是被它反弹出去了,而是全被它吸收了,只要超过那个破坏它的临界点,所有对它的做功都是无用功,不论是物理手段还是化学手段。话说你师兄我也是地质大学毕业的,相对论啥的我也研究过,你别想着靠物理手段搞定它了,看机缘吧,兴许你就能将它打开也说不定呢,只不过我可告诉你,这玩意兴许就是个潘多拉魔盒,里面指不定藏着啥呢。” 听着石中天的危言耸听,鸟丝到是也没在意,这东西水火不侵估计其他方法也对其没啥用处,留着当个吉祥物吧,不过师兄那句话实在啊,这东西或许能当个杀手锏也说不定呢。 劳累了这么长时间,鸟丝终于有空去陪陪小青了,不过小青这货根本就不用鸟丝陪,因为蛇类的作息时间跟人类完全不同,就算小青变人了,这习惯也改不了,她经常一睡就是一两个月,醒了之后她最大的乐趣就是看肥皂剧,对于鸟丝的热情,只限于鸟丝练功的时候,因为他练功的时候逸散出的灵气让她很受用而已。 话说鸟丝现在感觉自己就是个漏斗,吸收灵气的速度快的不可思议,可是浑身上下竟然存不了多少灵气,甚至想用个啥法宝之类的东西都要临时吸收,用起来的速度跟电视上演的一样还要运功,看师兄石中天施法的时候根本就不用等的,随手就用出来了。 鸟丝家对面住着一家三口,已经搬进来两个多月了,可是这几个月鸟丝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甚至大部分时间是在山洞里造船。 今天刚回家就碰见了对面的女主人,她竟然邀请鸟丝跟他妹妹去对面吃晚餐。好吧,吃晚餐。 鸟丝已经有多长时间没吃晚餐了?自己都快记不清了,最近几个月,他吃的最多的就是自己制作的一种流质食物,这种东西如果拿去太空部门,估计那些专家会疯的,因为吃了这东西之后,新陈代谢都省了,人体无法吸收的东西一点都不存在,所有的东西完全会被身体吸收。就连以前身体内的杂质在食用一阵子这种食物之后都会慢慢的被排出体外,而鸟丝设计制作这种食物的唯一目的是节省时间。 个人几个月能造出一艘战舰,靠谱?当然不靠谱,普通人肯定做不到,只有鸟丝这种可以几十个小时不睡觉不休息的神人能做到,当然了神人也得吃饭啊。所以他弄出了这种只需要吃,不需要拉的食物,只要控制好饮水量,尿尿的时间都能省去。炼药造船两不误,鸟丝最近的精神要不是有培元丹顶着,他也能跟他的化学老师一样,活活被累死。 靠,生物老师,鸟丝就想着还有什么事情没办,他赶紧跑进书房去翻腾,终于从书箱之中翻出了那封介绍信。米国耶鲁大学的介绍信,署名是天海.胡。 对于去耶鲁大学读书的机会鸟丝并不看中,他看中的是去做完胡教授没有做完的那场基因实验,如果那项实验做成了,那么这趟美国行程恐怕就无法避免了,至于国内,鸟丝根本就没想过,因为很多高端设备只有从那种顶级大学的实验室中才有。 “青姐姐,快下来吃饭了,我妈妈做好饭了。”一个甜美的女声在门外响起。鸟丝立刻就知道是谁了,对面吴姐和孙哥的女儿孙静雅,大家别误会,不是那个孙静雅,人家小姑娘只是姓孙叫静雅而已。 小青这家伙已经在人家蹭了很多顿饭了,她一个蛇精天生就擅长扭腰摆舞的,跟学舞蹈专业的孙静雅可是凑到一块去了,仅仅几个星期的功夫,人家学了十年的舞蹈还不如她扭的妖娆。 第六十五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孙哥是个跑船的,并且还是船老板,一艘不大的滚装货船主要拉一些特种设备跑跑中近程的海运业务,但是现在这种专门装载重型设备的滚装轮已经越来越少了,反而那些装集装箱的万吨巨轮甚至几十万吨的集装箱货轮大行其道。但是这种专门运载重型机械的滚装轮还是有一定市场的,就拿你运载几台挖掘机,用集装箱肯定不靠谱,只能用这种滚动装船自带重型吊臂的滚装轮才能行。 跑船的老板都不怎么缺钱,要不然他们也买不起这么个四室一厅的顶层豪宅。女主人姓吴叫吴君茹,跟香江的吴君如几乎同名,不过吴姐可比那明星漂亮多了,是市医院的全科医生,并且还是主任医师。 孙哥吴姐这种家庭条件培养出来的孩子也算是精英了,十年的舞蹈功底,今年高考之前参加了一次外考,竟然以及其优异的成绩考进了耶鲁大学的艺术系。 “额?耶鲁大学还有艺术系?”鸟丝只知道耶鲁大学是个研究型学院,没听说过他教舞蹈艺术啊? “耶鲁大学是米国艺术排名前15的大学好不好,耶鲁大学的艺术系,特别是现代舞艺术系是全世界排名前五的学院好不好,大哥你太Lou了。”孙静雅这个小姑娘说实话真不错,要身材有身材,要脸蛋有脸蛋,学习也好,英语也好,能考去米国上学,也是真有本事。 “不好意思,我是真不知道耶鲁还教跳舞呢,呵呵正好过几天我也去趟耶鲁有事情,到时候可以去找你玩。” 鸟丝这话一说完,其他人到是愣了,这家伙去耶鲁干啥? “我记得你是高中毕业吧?你也考去耶鲁了?怪不得听他们说你放着国内保送的大学不上呢。”吴姐算是个小八卦,鸟丝这个小青年她是打听过的,家传渊源,特别是她曾经跟文老爷子打听过他的身世。收了鸟丝狐皮的文三爷当然是将鸟丝吹捧上天了。而这一年来,鸟丝赚钱的速度也是十分惊人,不光超大面积的豪宅有了,就连豪华游艇都有了,想让人不羡慕都不成。 “太好了,那咱们一起去吧,我还埋怨我妈妈不陪我去呢。”对于长得有点小帅,并且年少多金的鸟丝,要说孙静雅没感觉那才是骗人呢,不过仅仅只有16岁的她当然不会那么开放露骨了。 “这个恐怕是不行,因为我要开船去,从咱们这到米国东海岸要半个月呢。”当然了,这是鸟丝谦虚了,其实设计好路线,鸟丝顺着补给线狂飙,用不了一个星期就能到,甚至于说,不怕暴露的话,之需要三四天也能到了。一公然也就是不到一万五千海里,以40节的巡航速度,也就是十几天而已,长时间的拉练正好试一试船体的耐受力。 可是最终,鸟丝用尽办法也没摆脱这位粘人的小丫头。加上他们家一家人的支持,她竟然真的挤上了船。 是的,是挤上了船,整个船上只有一个卧室而已,小青跟鸟丝两个人住正好,但是现在加上了一个外人算是啥事情? 土豪金的游艇啊,整个港城游艇俱乐部都跑过来邀请了十几遍了,人家鸟丝这个船主就是不露面。坐落在临海阁旁边的游艇俱乐部正有一群土豪参观游艇呢,突然鸟丝的土豪金游艇就发动了起来,在众人惊奇的目光中,鸟丝带着两个比基尼美女就出海了。 对于鸟丝开着原型机出海,海军部差点没暴走,不过在鸟丝拆卸了导弹之后,他们终于还是顶不住老厂长的保证以及某些特殊部门的压力,放鸟丝出海了,不仅仅放他出海了,还得给他擦屁股。 全套的出海文件,甚至在国内港口报关的时间都提前了两个星期,一个月的时间跑到米国,不算夸张吧。至于海上是不是会被人家海军拦住,别扯淡了,谁能追的上他啊。 其实众人都不知道,鸟丝他涂装的那层土豪金根本就不是普通材料,而是一层金石粉涂层。石门特产,最大功用就是屏蔽信号,别说雷达波了,就是电子光学望远镜看上去,这货也是一片模糊,甚至于说用普通望远镜看,它都是七彩色的,只有离近了看才是土豪金色。 对于这么骚包的游艇,也只有鸟丝才能驾驭的了。导弹仓全撤了,腾出了好几十吨的空间,几乎全部拿来当油箱了,甚至于说他还加装了一组外挂的副油箱,让其续航里程直接飙升到3000海里以上,简直不要太凶残啊。唯一的问题是航空燃油不好整,为了这次极限拉练,海军部也是舍本了,两艘补给舰远航上万海里,主要任务竟然是给他补充50吨以上的航空燃油。而夏威夷附近还有一家华侨开的加油站也给他准备了上百吨航空燃油。 钱当然是他自己掏了,不过几百万的小钱钱,鸟丝现在已经不太在乎了,石门的名声一砸,每年300颗培元丹一卖,钱只不过是流水罢了,话说现在鸟丝一天一夜就能开10炉丹药,出上三天的时间就是300颗,临走前突击炼丹,足足上千颗的存量让市场上能用的药材几乎消耗一空。 说的好好的,慢慢开呢,鸟丝一出公海就开始了急速狂飙,提升到80节的航速之后,海军部大佬哭了。 这货竟然在雷达上消失了,要不是直升机跟在屁股后面还看到一条白浪,大家还以为他沉了呢。 六个小时突破第一岛链,大哥你别玩脱了啊,所有在控制室关注着这件事情的人都在纠结中。靠就不该放这小子出海。 快么?没多快啊,鸟丝还没开化学能推进呢。只是没想到跑到真正的辽阔海面上,船速竟然又提升了不少,这不科学啊。 其实他并不清楚那是他涂在船体的那层金石粉的缘故,金石粉之所以能扭曲电子信号甚至光线,那是因为它在电离情况下会产生一层电离涂层,它甚至能隔绝一部分的空气,让船体暴露在空气中的部分减少足足60%以上的空气阻力,整艘船的速度能不快么。 第六十六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当然了,金石粉属于黑科技,完全无法量产,就这一艘船就用去了石门存量的一半,不过话说回来了,这东西除了能在车船上涂涂金漆,别的貌似也用不到。 三天,仅仅只用了三天,鸟丝就狂飚到了夏威夷,当刘威廉看见一艘金色的游艇停进了自家的泊位之后,差点没吐血。 “该死的,你提早了一个星期,我还没准备好油料呢。” “那你尽快,我先享受一下阳光沙滩。”这个时节正是游客最多的时候,一艘及其骚包的游艇停靠进豪华别墅区,只能说再正常不过了,报关手续齐全的鸟丝当然没受到任何阻拦。不仅仅国内使劲了,就连刘裁缝在得了几颗培元丹之后也大开方便之门,信义门在海外的势力一点都不比在国内少,而他这个长老级人物所能掌控的资源也是相当要得的。至少鸟丝去米国一路的通行证很是齐全,甚至一张大财团开出的股权证明更是让海关不敢有丝毫的得罪。 当然了,为了这一纸文书,鸟丝足足付出了每年100颗培元丹的代价,其实他还不太清楚,那个财团1.5%的股权证明代表着什么,如果换算成现金,他是个当之无愧的十亿富翁,刀勒,不是软妹子。甚至他每年的分红都超过了两亿刀勒以上。 在资本主义社会,一年两亿收入代表着特权阶级,海关别说拦住他检查了,看到他出示的身份都得赶紧优先通过。 其实这一切也都出乎了刘裁缝的意料,他只是将今年半年的丹药份额给寄了出去而已,得到了丹药的总部可被吓呆了,这种药效,不要太残暴啊,听说还是隐世大门派流出来的啊,这个善缘得结。别说啥国内才卖几百万一颗,那是武林门派之间已经暗地里分配好的份额了,为这每年丹药的份额,国内的武林之中已经平添上百高手的冤魂了。 就在个把月前,你要是在突破的时候没有一颗培元丹十瓶锻体口服液,那就证明,你家族或者师门实在是太弱了,该改换门庭的赶紧改。 争得这么厉害,国外势力还想插手?翔给你爆出来,你信不。所以说对于这每年一百颗的供应量,信义门差点没疯了,要不是他们就是专门搞消息情报的组织,现在他们早就被人灭了。搞消息的组织就这点好,在保密方面,他们不想让你知道的,就谁都别想知道。 海滩美女,是受罪,是的,如果鸟丝自己一个人来,那满海滩的美女当然可以随便看了,不过要是身边俩水蛇一般小腰的美女陪着一起晒太阳,那感觉简直就是受罪。事实上他在船上也是受罪,看着俩能看不能吃的美女,小鸟丝天天打鼓。可惜鸟丝这套气功就是一口元阳吊着的,一旦破了,那后果不堪设想。再忍忍,再忍忍。 忍者都没这么能忍啊,鸟丝怀疑自己会不会爆阳而死,因为小鸟同志已经连续敲鼓三个小时了,实在忍不住的他决定下海凉快凉快。 人类的极限浅海深度是一百多米,当然那是指的普通人,鸟丝曾经在三百米深的深海出去试过,除了冷,就是有点压的头疼,身体内脏的抗压能力反而没啥问题。 夏威夷周围的海滩当然已经被人翻烂了,啥宝贝都不可能剩下,不过鸟丝却不是在找宝贝,他在抓鱼。人家是吊金枪鱼,他是抓金枪鱼,对于比他还长的金枪鱼有没有攻击性这说法,鸟丝真不在乎,你敢冒头么?你敢冒头阿大就给你玩个狠的,是的是阿大,鸟丝把阿大和老五带来了,经过几个月培元丹加锻体液的催生,阿大的体型有大了一圈,老五更是夸张,现在站在那里已经比鸟丝高半头了。现在别说老五了,就连阿大都能驮着鸟丝飞老远,老五更是能给鸟丝当坐骑用,因为鸟丝的金丝袋里装着一幅皮质鞍具,鸟丝正好能爬在上面,体验飞行的乐趣当然是好的,只不过小青不敢罢了。废话啥时候蛇能骑在鹰头上了。 孙静雅这个大胆的小丫头到是玩的不亦乐乎,两套鞍具,阿大到是不介意驮着她飞几圈,毕竟以她的条件,已经获得了阿大的许可。阿大按说是鸟丝的本命鹰,但是经过灵魂链接法阵之后,鸟丝的本命源肯定就不是阿大了,坏鸟花生和蚁后成了鸟丝的共生体,谁挂了,其他人都得跟着玩完。 但是阿大却是鸟家传统中的本命鹰,一只雌性的巨鹰,肩负着鸟家传宗接代的任务,当然不是它生了,它的任务是挑选合适鸟丝的雌性人类,孙静雅当然是合乎规格的了,至于小青,这个异类毒蛇,别说配偶,阿大恨不得吃了她,只是打不过她罢了。 人家玩滑翔翼,咱们玩飞鹰,有点过分了,特别是被侦察机拍下了之后送到某盾局,大家又都保持了沉默。 能力者过境,信义门和石门都报备过了,人家是来旅游的,不至于闹成战争。随着某盾局接过了控制视频端口,鸟丝随后干出的事情却让某盾局的指挥官大擦冷汗。把这货放进国内真的是件正确的事情? 鸟丝钓鱼不行,但是他抓鱼却很在行,鹰儿们抓鱼的本事他不仅仅学了个全,就连鱼鹰抓鱼的本事他也会,修炼过五行拳的他,对于水的亲和力远超常人,把他扔到海里,说他是入水的蛟龙都不为过。 而鸟丝这货最擅长的却是拿小鱼勾引大鱼,特别是大鲨鱼。活活被他抓碎的一条一米长的金枪鱼在半个多小时之后终于引来了一条大鲨鱼。 一头青背虎鲨,看见那半米多高的鲨鱼鳍划破海面,孙静雅差点没吓尿了,一遍大喊的往船上游去,一边还想去提醒鸟丝。 既然引来了鲨鱼,鸟丝当然是为了吃鱼翅了,一头虎鲨而已,大白鲨他都肉搏过,更别提虎鲨了。 话说普通人如果碰见虎鲨,肯定会很倒霉,但是虎鲨碰见不普通的人,那么它会很倒霉。对付虎鲨而已,鸟丝虽然不算经验丰富但是也算是十拿九稳。 因为虎鲨的攻击模式就那么几种,甚至于说,整个鲨鱼族群,几百万年来的攻击方式就那么几种。而对付人类这种旱鸭子,最有效和最常用的方式当然是冲锋式的冲击了。 第六十七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跟普通人想的不同,其实鲨鱼攻击人类的前几下冲击很少会直接下嘴的,都是用它们坚硬的鼻子去撞击猎物,要么将其撞晕,要么将其撞伤,特别是像鸟丝这么大体型的猎物,他们更是不敢直接下嘴的。 轻轻一扭腰,躲开了鲨鱼的撞击,鸟丝的右肘狠狠的砸在了鲨鱼的头部前端。感觉到剧烈撞击的鲨鱼以为得手了,对于漂浮在海面上一动不动的鸟丝,发起了咬合攻击。 跟普通人想的不同,鲨鱼其实在咬猎物的时候,速度是很慢的,不会直接冲锋着就去撕咬猎物,那种高速之下,如果撕咬中猎物,自己的牙很可能会被拔掉的,所以鲨鱼撕咬猎物的时候速度都会降低很多。 而鸟丝等的就是这个低速状态。翻身一跃就跨到了鲨鱼背部,他双手的鹰爪功堪称登峰造极了。双手一扣就已经抓进了鲨鱼坚硬的颅骨之中,不过鲨鱼的颅骨不大,脑容量也很小,一把下去竟然没弄死这小鱼,失误啊。 鸟丝再想下手就晚了,吃痛的鲨鱼立刻就往海底潜去,意图靠海水的压力拜托这个水面上的捕食者。 靠,这可不能由你,鸟丝一生气,左手抽了出来,在鲨鱼脑后的颈骨附近用力一抓,厚厚的鲨鱼皮跟纸糊的一样,鸟丝的手瞬间就掐住了鲨鱼的颈骨,用力一挫,整条鲨鱼对于脊椎骨的运动传输功能就完全断绝了。 手中的飞爪往鲨鱼脊椎上一扣,鸟丝就游向了游船。听到消息的小青早就将船开了过来,吓得浑身发抖的孙静雅看着完好如初爬上来的鸟丝,顿时激动的留下了眼泪。不过鸟丝随后干的事情却能将人吓死。 他竟然用手中的绳子拖出一条浑身流血不止的鲨鱼,两三米长的巨大鲨鱼在他手中跟没啥重量一般,被拽着尾巴甩到了船舱之中。 “切,这么条小鱼够水吃的啊,看我下去给你弄一条来。”说完小青将身上唯一的一件小布料比基尼脱了就窜入了水中。 跟普通人看到的不同,小青下水之后,下潜了不到五米就已经完成了变身,一条十五米长的绿色巨蟒立刻就在水中飞速的游曳了起来。 饮水桶粗细,十五米长的小青下水之后速度快的不成样子。仅仅一分多钟的时间就窜出了几公里远。 对于小青的海中捕食技巧,鸟丝不得不佩服,人家的种族天赋就是抓鱼,话说一条竹叶青抓鱼怎么这么不务正业呢? 一条鲨鱼的鱼鳍也就是刚刚够鸟丝这个大胃王吃的,至于鲨鱼皮,当然是好东西,剥皮之后做成泳衣很是厉害的,肉留下最好的腹肉,其他的是阿大和老五的。至于小青自己的口粮,她自己会搞定,并且小青习惯生吃,基本上都是吃完了随便拖一条大鱼回来骗人。 两万米高空中的无人机别人或许看不到,但是鸟丝是啥眼啊,要不是给某盾局留面子,阿大几分钟就能让它掉下来。 正煎鱼肉的鸟丝突然听见了小青的呼救声,对着孙静雅喊到:“待在船舱里别出来。”说完他随手抽了一件武器就飞跃了出去。 海里能用的武器鸟丝真没带,能勉强能用的就是一把长柄的八面汉剑,这还是鹰巢山中的那把千年不朽神剑。 一手提剑,一手抓住了老五的脚腕,飞到半空中的鸟丝看见追在小青身后的东西之后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哥斯拉,几年前一部哥斯拉电影火遍全球,那种被核污染过的变种大蜥蜴很是强悍啊。 面前这个近五十米长的怪物不就是一头哥斯拉么?或者说是一只大蜥蜴? 毫不犹豫,鸟丝在高空中一松手,双手持剑如同一枚利剑,直刺水中的那头大怪兽。 与此同时,某盾局的办公室中也炸开了锅。靠,追踪了十几年的哥斯拉后代竟然在这种时候现身了,这也太碉堡了吧。不过哥斯拉追的那条蛇是神马时候来的? 距离鸟丝的位置最近的某盾局特工都要一个多小时才能赶到,估计到时候他们会被这怪兽吃的渣都不剩了吧。 鸟丝不敢直接往背上全是倒刺的地方扎,但是扎一下它的前爪还是可以的。如同标枪一样,鸟丝精准的扎进了哥斯拉厚重的前臂之中。 五十米长短的怪物啥样?它的一条胳膊就比鸟丝粗的多,不过相比于电影中那上百米以上的体型,这头小哥斯拉只能算是个幼生体。 这柄历经千年岁月不变颜色的八面汉剑果然不愧是神兵利器,鸟丝接力那么一绞杀,竟然将汽油桶粗细的胳膊给切了下来,这锋利程度简直是不要太惊人啊。 照此情况,斩杀这只小哥斯拉也不成问题啊。 趁着这大怪物惨痛嚎叫的时候,鸟丝早就骑在了小青身上往船那里赶去。小青的速度当然是快了,没一下的功夫就赶到了船边。 鸟丝借力往船上一跃,小青也从水中窜到了船舱之中,尾巴还没收回来呢,脚就已经化形出来了。 而此时,孙静雅正好从船舱中跑出了,完整的看到了小青从巨蛇变成人类的一幕,于是乎,她当场就吓晕了过去。 与此同时,某盾局的无人机也完整的看了小青的变身过程。“靠,我就知道没那么简单,该死的兔子们竟然排了个化形期的老妖怪来。”当然了,他们是不知道,小青这个所谓的化形期水分有多大。 没时间管晕倒的孙静雅,鸟丝对小青说:“赶紧去找没人烟的陆地,只有在陆地上我才能对付它。” 刚才出去游泳,只带着护臂穿着内裤就下水了,这会的赶紧趁着空隙将装备全穿上,一双履云靴,一身特制唐装,两柄飞刀,一杆长枪,一柄汉剑,以及硕大的两片金钹。鸠翎镖不知道对这货有用么,来不及细算了,鸟丝只能将披风也披上。 披风有踏脚和扣手的地方,可以临时化身成滑翔翼,鸟丝装备完之后,迅速就跳出了船舱。跟他所预料的不错,这种史前生物的报复心理极强,鸟丝斩它一臂,它肯定会来复仇。在气息上感觉,这头巨大的哥斯拉比自己的境界和体能都高太多。 看见不远处的小岛,鸟丝也懒得管他上面有人还是没人了,飞在半空中的他迅速将快要追上游艇的大怪物仇恨拉走。 (本章完) 第六十八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几只加了蚂蚁毒素的飞镖就能搞定了,跟子弹蚁差不多,噬金蚁嘴部的毒素也会让人疼的要命。这东西用来拉仇恨,果然是好用的多。 生命阶级的碾压是毫无道理可言的,就像是将狮子跟猫关进一个笼子里,活下来的绝对不可能是那只猫,当然,如果这只猫是只猫妖,那狮子也是被虐杀的对象。 现在那只大蜥蜴就是狮子,而鸟丝就是那只猫妖,上蹿下跳已经不能形容鸟丝的狼狈了,亡命逃窜是他最好的写照。 蜥蜴这只生物,可以说是爬行动物中进化时间最长,也保持基因最长的物种之一,并且相比于鳄鱼,乌龟,蛇等爬行动物,它们的进化可以说是最复合生物学理论和结构的。乌龟防御是高,但是太慢,鳄鱼防御次之,但是对水的依赖太强,离了水,死的最快的就是它们。蛇虽然在适应能力上碾压了上两个物种,但是它们没有手脚啊,没有手脚啊,没有手脚啊。缺了手脚的蛇能做的事情实在有限,甚至于说,吃东西都只有吞这一种模式,要知道,无论是蜥蜴乌龟还是鳄鱼,撕咬的本能还是有的,在对付比自己体型大很多的猎物时,不至于无从下口。而给蛇一头大象,它完全吃不下去啊,虽然饿的要死,但是看着一大坨肉活活饿死的事情不是没有啊。 蜥蜴看似平常移动缓慢,但是真正它们发飙进攻的时候,速度完爆很多以灵活著称的哺乳动物。鸟丝现在就躲的很勉强,不论是直线冲刺还是急速变向,这大蜥蜴玩的都比鸟丝顺溜。要不是鸟丝有开挂一般的乌金爪帮助变向,这头“小蜥蜴”早就将鸟丝吞进肚子里了。 现代的武器火力或许很猛,但是对上这种急速移动的目标,除了导弹,其他能做到靠谱击杀的也就只有近防炮了,或许连射的机枪能对其造成伤害,但是单看那半尺多厚的变异皮肤,鸟丝就知道,12.7的机枪打上去,根本就没神马效用。 很多人看电影都以为大体型的生物都跟大象一样又蠢又笨,其实不然,能进化到大体型的怪物,身体的结构都相当之强,不像是大象自己摔个跤都能摔断骨头,你看见哪只鳄鱼把自己摔死的?就连大点的蜥蜴从十米高的高空坠落都未必能摔伤,因为它们的身体强度在那里摆着呢,想托起几吨重的身体,普通密度的骨骼怎么可能完成这种艰巨任务,只能是密度更大,更加结实的骨骼,而相对的,面对几吨重的皮肤在地面碎石上划过,如果没有坚硬的皮肤,地面的石头都能终结它们了,所以它们的外皮坚韧程度是远超普通人想象范围的。别说机枪子弹,小口径炮弹能破它们的防么都是个问题。 至于说炮,那东西一秒钟几十米的移动速度,你想打中的难度实在太高,基本靠蒙的。导弹就更不靠谱了,一个冷血动物,热锁定先排除了,光学设备能追上它那变态的移动和反应速度么?没看电影中,身高百米的哥斯拉躲导弹跟玩一样,如果最后不是被钢索缠住,飞弹啥的根本就打不中它好吧。 普通武器当然很难破防,但是鸟丝手中的这几件武器不在此行列,一柄长枪那是寄托着巅峰锻造技艺的,穿透力在鸟丝这变态用出来,当然是相当强悍,可是鸟丝算错了一点,对他来说算是长兵器的长枪对五十多米长的哥斯拉,大哥,你拿个铅笔戳我干啥呢?又戳不死人。 靠,戳不死你,扎你脚面。戴着一个哥斯拉踩踏他的机会,鸟丝将长枪一竖,径直的桶进了那只大脚之中。 其实鸟丝打的辛苦,哥斯拉同样打的很郁闷,一上来在海里先给断了一条麒麟臂,上岸之后,这个苍蝇根本就打不到啊,来回的上下乱窜。 这就跟人打苍蝇是一个道理,嗡嗡乱飞的苍蝇围着你转,你就是打不到抓不住,郁闷不? 本来鸟丝想将它拖到岸上之后在找机会闪人的,这么大个的怪物,让给老米的机械化部队去对付总比自己这么硬抗要靠谱的多。 可是小青的一句话却让他不得不拼命了。 “杀了它,它身上有蛟龙血脉,它的血对于小黑有用处,我能尝试着炼化它的精血。” 夺人血脉这种残暴的事情当然只要妖才能搞定了,鸟丝一听也是这么个道理,如果让老米的特殊部队来处理,估计自己毛都分不到一根,但是如果自己能赶在他们之前将其击杀,那么骨肉不说了,就那身精纯的远古血脉是好东西啊。内丹啥的就不想了,这种异变的生物没有经过岁月的洗礼,想凝聚出内丹那纯属是扯淡。 “它身上有微弱的龙气,如果能吸收了,小黑估计会得到一次进化的机会也说不定,可惜了这是头公龙,如果是母龙,我就能用上了。要不是我身上的龙气吸引它,估计它还不会在海底爬出来呢。”小青虽然是蛇妖,但她也是摸到蛟龙门槛的蛇类了,身上微弱的龙气普通人根本就感应不到,但是对于同是半龙生物的怪兽们来说,这就是一块香喷喷的蛋糕啊。 长枪离手,鸟丝拔出背上的八面汉剑,长剑剑法啥的虽然鸟丝也突击学习过一阵,可是面对这种巨型怪兽,剑法啥的纯属扯淡,能躲开攻击,随手割一刀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 其实打怪兽最重要的是啥?体型啊,体型碾压的存在让鸟丝所有的攻击都像是在拿一柄削铅笔的小刀在跟重量级拳手较量。虽然每次都能造成一点点伤害,但是这种小刀口对于那庞大的体型来说,完全没效果啊,除非是命中要害,比如一刀断喉之类的。 但是真正搏杀之中哪有那么轻松的事情,别说是充满野性的怪兽了,就是普通人类也会保护好身体的重点部位好不好啊。 鸟丝两次想断喉都被差点拍下来,这还是已经只剩下一只爪子了呢,要是剩下两只爪子,鸟丝这会恐怕已经被拍成肉酱了。 (本章完) 第六十九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可是越打,鸟丝是越心惊,因为他所掌握的攻击手段对这体型庞大的大蜥蜴伤害程度实在是有限,就拿他的两片金钹来说吧,砍瓜切菜当然是好用的很,可是扔出去后被大蜥蜴后背上突出的骨刺卡住是个神马鬼? 要说对付这种大怪物,只要跳到它背上不就行了,可是那纯粹是胡扯啊,那背上大大小小的好几层尖利的骨刺是闹着玩的啊,谁上去不挨扎才鬼呢。 手中的剑虽然是长剑,但是对上腰身堪比轮船的家伙,这见也就是砍破层皮,扎进去鸟丝害怕拔不出来,难道真的要用九龙鞭? 正想着对策的他突然听见了嗡嗡的声音,抬头一看天空,好么,真给力。一架C130来了,对于这种重型攻击机,正是鸟丝需要的。 鸟丝将耳朵上的通讯器开通公共频率,迅速就找到了天上飞机的通用频率。 “地面呼叫飞鸟,地面呼叫飞鸟,这里是地面上正跟怪兽做战的人,请求火力支援。” 他这一通乱吼,可把飞机上吓了个鸡飞狗跳,好么,我们老米的通讯加密就那么不值钱呢,你这说连接就连上了啊。 其实这也是鸟丝被逼无奈,他船上倒是可以进行火力支援,并且支援强度也足够,但是那玩意要是暴露了,要起国际纠纷的啊,你开艘这么嚣张的舰艇来旅游区,找刺激呢吧。 其次呢,他船上那套系统又没有自动攻击系统,完全手动操作遥控手柄瞄准攻击,并且遥控手柄的程序还是用的游戏手柄,小青这货学了很多次也没学会,他真担心让她操作把自己打着,那就悲剧了。 至于老米的C130靠谱么,他还是有些放心的,只要拉开百米距离,精度应该足够了。 某盾局的通讯连线早就接通了最先赶到的飞机上,所以正在周围巡逻的C130收到命令后十几分钟就赶到了。 “听他的,他让怎么攻击就怎么攻击,不能让这个大家伙跑了。”话说一头哥斯拉的研究价值还是相当高的,以前的那头成年体早就被拆解的七零八碎了,现在又有一头活体送上门来,当然是拼命也得留着啊,况且,下面有个特殊能力者帮忙,比普通人拼了命的填总是要好不少的吧。死道友不死贫道这句话老米们虽然不会说,但是事情还是会办的。 对于米国的战斗系统都研究烂了的鸟丝当然知道C130的攻击参数是个神马鬼,他看了一下自己的GPS坐标,然后迅速的心算出几个攻击靶位,“以地面的灯塔为基准点,1……” 迅速的报出的十几个目标靶位倒是让飞机上的火控官一听就懂。 “开火”几个飞窜,终于逃开火力覆盖范围的鸟丝迅速的下达了攻击命令。 在飞机上,几个火控冲着一片白地上乱开火的命令直摇头,可是没想到的是,打出的上百颗30毫米火神炮竟然全部命中了。刚刚还是空地的地方突然就窜出了一头怪兽,这也是让众人醉了。 30毫米的火神炮对庞大的哥斯拉或许造成不了致命伤害,可是一条腿受伤的它也是被打了个浑身冒血,甚至一条腿突然就被打残了。 毫米火神炮装弹是混装的,一般是用来反装甲的,普通的高爆弹对于皮糙肉厚的哥斯拉来说无疑是在挠痒痒,但是现代集成的高密度穿甲弹却是杀伤的主力。就连下面那厚重的体型在中了三四颗穿甲弹之后一条腿也是被打伤了。 “105五枚急速射,快,要不然它又要跑了。”抓住对方被瞬间打蒙的时间差,C130上的火控官当然没让人失望,105火炮的五发急速射是个很考究的活,但是威力也在那里摆着呢。 或许哥斯拉能拿重机枪弹当糖豆吃,可是105火炮的威力就不是它能轻易承受的了。 五发重弹击中了三发,命中率还算不错。“你个球。”三公里不到的距离你脱靶两发,坑不坑队友啊,要不是鸟丝够机灵,早就跑开了二百多米远,那个打歪的炮弹非得给他开花不可。 鸟丝是厉害,但是功夫再好一枪撂倒的梗还是有的,他又没有小怪兽一般的体质,挨上一枪都的躺,更别说是挨上一炮了。并且是105毫米的重弹,那可是航空炮弹,从天上往下打,弹头都是加重加量的。 看着被炸了个半残的小怪兽,鸟丝毫不犹豫的上去补刀。一剑就刺入了它的天灵盖,而隐蔽之后的小青也赶紧跑到怪兽身边开始汲取它的龙气和精血,精血啊,血脉中的精华,可不是指的那种精血。 打完了BOSS,摸完了尸体,赶紧跑啊,鸟丝除了带走了一些组织样本,其他的就是将自己的武器收回,然后跟小青飞一般的就跑回了船上。 至于说天上跟着他们的无人机,呵呵,经过几个月的催肥,阿大的翼展已经超过了五米,飞行速度更是快到不可思议,除了没破音障的本事,它每秒飞个二三百米完全不成问题。这就是这种超自然生物的可怕之处。当然阿大也不属于超自然生物,它只是被鸟丝用天才地宝补起来的,加上合理的训练和身体结构的微调,将来能不能突破还真难说。 可是天上侦察机的飞行员却吓尿了,一只巨大的鹰围着你的飞机上下翻飞,你怕不怕?特别是他还在四千米以上的高空呢。 最后不仅仅追着鸟丝的无人机被阿大给弄下来了,就连高空侦察机都不得不暂时退避三舍。 甚至于说如果他们真的不识趣,阿大是不介意将他们撕碎的,作为一个聪明的跟人一样的禽兽,阿大是系统的学过空气动力学的,甚至于说现代世界上主流的飞行器,它通过外观都能判断出型号,更别说这些飞行器的弱点了,抓破他们的尾翼,不迫降都难。 鸟丝现在的问题是怎么跟孙静雅这个小丫头解释,让他们没想到的是,本来已经吓晕的孙静雅竟然早早的就醒了过来,并且全程观看了鸟丝打BOSS的英姿。以前只有武侠电影中才能看到的功夫竟然被一个自己很熟悉的人轻松用了出来,并且还是打的这种巨型霸王龙。喔,她并不知道这是巨型蜥蜴。虽然哥斯拉长得有点小像霸王龙,但是跟霸王龙的关系却真不大。 (本章完) 第七十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奇异的事情,是你们无法理解的,就比如说这只大怪兽,它其实只是基因变异的产物。而我们的这身功夫,你应该能理解咱们中华武术的博大精深,其实显露在明面上的那些都是骗人的,真正的高手,像我一样,是从来不显露在别人面前的。这你能保密么?”对于这小丫头,鸟丝还真拿不出好主意,杀人灭口吧不至于,可是如果她向普通人乱宣传,那真是朋友都没法做了。 “鸟儿,貌似我比你大一岁吧?” 额,好尴尬,她貌似真的比自己大一岁呢。 看着鸟丝便秘般的脸色,孙静雅很开心,“放心只要你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就绝对不会跟别人说你的事情,就连我妈我都不会说。” 跟那些头脑充电,雷的啥都不清楚的人不同,鸟丝才不会张口就保证,你说吧,神马条件我都答应这种白痴回答。“你说说看,我能办到的绝对不推辞。” “做我男朋友!” “行” 鸟丝这么痛快的答应,反而让孙静雅不适应了。“难道你就不该推辞一下么?” “那是电影中的桥段,你这么漂亮的妞,主动提出当我马子,我不答应才是傻调呢。”是啊,只是女朋友而已,没必要那么纠结吧。为啥那些既想当彪子又想立牌坊的男猪脚们那么纠结呢。 “那你让小青姐姐怎么办?” “她也是我的女朋友啊,以后或许会嫁给我吧?” “你怎么可以这样,难道你就不能只爱我一个么?”孙静雅很不理解鸟丝的思维模式。 “不会啊,我感觉很正常啊,打不了以后也娶你得了。” 突然,孙静雅想到了一个可能,鸟丝不应该这么淡定啊,“难道你还有别的女人?” 鸟丝当然如实回答“有啊,我的老婆是清风,二姨太是清冷,小青是第三个中意我的人,你当三姨太怎么样?”说着,鸟丝还回头问了问正开船的小青。 “好啊,不过我要当青贵妃,因为当初养我长大的就是晴贵妃,我挺想念她的呢。” ……………… 还能不能一起愉快的玩耍了,“小青姐姐你还有没有点节操啊?怎么让你当小三你就当小三了啊?” “我当小三总比你当小四要强一些吧?” 我靠,这话竟然让我无言以对,孙静雅自认也算是非主流超现代美少女了,可是真没想到,小青的回答竟然让她有话也说不出。 “我们的宝宝是个注定成为王的男人,你要适应他身边不断冒出来的美女跟你争宠,但是你要记住一点就可以喽,那就是贵妃就那么几个,先到先得啊,等别人都封完了贵妃,你又当不成皇后,只能是丫鬟命了,呵呵。”作为一只地宫之中生活了几百年的青蛇,小青从小的生活环境就是那些嫔妃之间的勾心斗角,并且还是一群活死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其实有时候小青也很奇怪,那些活死人们都斗了几千年了,竟然还斗的不亦乐乎。其实她并不明白,一群活死人,不勾心斗角找点事情干,无情的岁月摧残,他们自己就能憋疯了。 夏天,去檀香山度假的富豪们多得是,各种造型夸张,极尽奢华的游艇也多得是,鸟丝这艘土豪金混迹在其中也不算是显眼,在夏威夷混了两天,补充完燃料的鸟丝他们有踏上了直奔巴拿马的旅程。 这次在米国港口备案过了,鸟丝就不敢狂飙了,只能安稳的待在船舱里,由着游艇慢慢爬。好在用上了混合动力之后,加满燃油的金鹰号能续航三千公里以上,甚至再慢点,跑五千公里都不成问题。 这段时间,鸟丝也不吝啬,他从石门那里搞来的几种内功心法虽然自己用不了,但是教别人还是行的,当然石门的核心心法就算是教她们俩也没人能学会,话说他自己都不会呢。 孙静雅跟小青练习的都是一种心法,一种号称是三千化指柔的诡异心法,这种心法最大的特点是练习之后身体会越来越软,越来越细长,体现在人身上就是高挑,体现在小青身上就是体型继续增长。当然,这门功夫最初就是一条蛇妖设计的,可以说是最适合小青的了,而孙静雅选择它则是因为这功夫能让她的舞蹈更具诱惑力。 哥斯拉最后的尸体鸟丝没有去动它,但是当初被他斩下的那条手臂小青却没放过,吞进肚子里带了回来。哥斯拉是蜥蜴变种,其实蜥蜴是有鳞片的,只是很多蜥蜴的鳞片蜕化了,变成了鳞皮。汽油桶粗的前爪,足足四米多长,鸟丝将皮裁剪之后,爪子难消化的部分被切了下来,剩下的骨肉都能消化,小青本着不浪费的原则又给吞了进去。 三千化指柔的功法是可以用武器的,最好的武器是拂尘,鸟丝现在做不了,但是他可以用剩下的皮子编织两条皮鞭啊,别的武器鸟丝还真教不好,但是皮鞭这东西,已经深入骨髓了的技能啊,在鸟丝的指导之下,两个美女只用了一个星期就将皮鞭用的出神入化了,特别是小青,她用起皮鞭来已经快赶上鸟丝了。当然差距还是不小的,毕竟她不可能有那么好的鞭子,而鸟丝给她的建议是,以后再蜕皮,可以拿蜕皮来编织皮鞭,几年下来,估计就能攒一条不错的鞭子了,并且是从自己身上蜕皮下来的皮,控制起来就完全不比九龙鞭差了。 皮甲这东西技术含量太低,鸟丝直接做了几身的皮衣送给了孙静雅,一套连体的泳衣,一套紧身的皮衣,可以说是尽显身材,甚至他还专门做了一身薄皮风衣和一件小巧的防弹马甲。全部的皮衣加在一起也就刚刚将那只哥斯拉的手臂皮肤用完,甚至这还不算用边角料制作的皮靴皮手套和皮帽子。 整身衣服穿出来,整个就是一个散发着洪荒之力的碧池,是的,太诱惑了,要不是鸟丝定力还算可以,现在鸟丝早就爆阳而亡了。特别是那身紧身的皮衣,上下连体设计,高弹性的皮衣能将水蛇一般的身材尽可能的显现出来,那诱惑力,别说男人了,女人都能看潮了。 孙静雅穿着那身衣服连内衣都没穿,在鸟丝面前跳了一段绕指柔,小鸟丝又活活的爆了一晚上,那叫一个悲剧。 (本章完) 第七十一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时间总是过得很快,鸟丝他们一路玩水钓鱼,两个星期不到就赶到了纽黑文,纽黑文在米国的东海岸,纽约市的东北面,长岛的海对岸。这里的城市并不怎么出名,但是城市里的一所大学却相当出名,著名的耶鲁大学就坐落在这个城市当中。 耶鲁大学有多牛大家可以自行百娘,鸟丝先送着孙静雅去报道,然后再置办住宿的地方,按照正常情况下,耶鲁大学是不包住宿的,需要学生们自己去找地方住,但是孙静雅属于特招考试进来的外籍学生,辅导老师是有义务帮忙找地方的,租金啥的当然是自己付钱了。 孙爸不算啥有钱人,但是给女儿凑个十万美刀的学费还是不成问题的,按照正常情况下,在国内就属于学霸的孙静雅在耶鲁拿个奖学金啥的不成问题。 可是鸟丝现在是土豪啊,豪到没边际的土豪。耶鲁大学附近的高档公寓,都不带租的,直接就买了一套。通过文森特财团的律师机构,整个购买过程只花费了三十分钟,委托律师签字,当鸟丝他们靠岸的时候不仅仅房子搞定了,一辆奔驰防弹车和两位贴身保护的全职保镖也一起到位了。为此,鸟丝足足付出了每年增加5颗培元丹和10瓶锻体液的供应量。没错,鸟丝在家里喂鸟的丹药和药液拿出去人家不仅仅要掏钱,还得限量,为了得到这一点点的限量,车子房子保镖全配齐了。当然,这些东西的总价格也就是几百万美刀而已,但是长远来看,还是信义门赚了。因为这东西到他们手中,翻番是少的,价格翻十倍往外卖都属于正常。特别是在国内传来的消息,真正的野生药材越来越少,供应量还有可能下降的情况下,这种丹药的价值还将进一步的提升。 文森特财团持股股东,彩旗银行的黑金卡客户,有钱人的标志,别说在金钱至上的米国了,就是全世界也横着走啊。 陪着孙静雅花钱的感觉当然很好,做为一个新进土豪的鸟丝还没享受过这种贵族般的享受呢。吃美食,逛商场烧瓶,反正黑卡中上亿的额度,就连还款都不用鸟丝担心,有文森特财团的年终分红,一年两三个亿的透支额度压根就不是个事。 拍卖会的邀请函?鸟丝感觉很奇怪,为啥会收到这东西,可当他真的到达了拍卖现场之后,看了拍卖目录之后才发现这太扯了吧。 竟然是场国内古董的米国拍卖会,都是些从国内走出来的斗货。也就是倒斗的通过特殊渠道倒到国外来的东西。 过程很装比,做为土豪的鸟丝只管喜欢不喜欢,并不去管是真是假,他一口气买了七八个好东西,其中几件他一眼就能看出真假,甚至那两幅拿不准的画,真迹的可能都十分大,因为它们所散发的气息根本就不是临时造假能弄出来的,上千年的气息沉淀,鸟丝这种二半吊子修士都能清楚的感觉到。 享受完了,安排好了小蜜,鸟丝才真正有空去约见基因学领域的泰山北斗沃尔特博士,鸟丝老师的老师,也就是他高中生物老师黄教授的博士生导师。 看着手中整理整齐的手稿,沃尔特博士本来十分钟的约见时间足足延长了五个小时。而入定状态的鸟丝也等了五个小时。 “吁”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沃尔特博士开始认真打量着眼前这个年轻的过分的学者,他心中想到,暂且用学者这个称呼来描述这个孩子吧。他实在是太优秀了。 黄教授的手稿中专门注明了其中的十项研究推算成果是要贡献给母校耶鲁大学的。如果没意外,明年的生物学诺奖将毫无疑问的落在这位已经去世的学者身上。黄教授跟沃尔特教授亦师亦友,两人的交情很深,甚至有说沃尔特教授的诺奖中也有很多黄教授的功劳。 这些研究成果交给沃尔特教授,恐怕是最好的选择了,已经死去的黄教授到是不在乎名利了,他所在乎的是他的这些研究成果是否真的能给全人类带来新的希望,以及能减少多少人的病痛。如果是别的原因,才不值得鸟丝冒着危险来跑米国一趟呢,黄教授可以说是他给坑死的,但是黄教授的伟大却让他有些无地自容,如果不为他做些什么,鸟丝实在是放不下心中的那道槛。 没有等沃尔特教授说话,鸟丝就已经理解了他想表达的意思“这十项研究成果中,有七项实验是需要实验验证的,整个实验过程我跟黄教授已经全部完成过了,你们可以安排人员跟踪全程,也可以录制完整的实验视频。我在米国的签证只有三个月,我的时间也只有三个月,希望您能尽快安排实验室。” “签证?你完全不用担心签证的问题,如果你想入籍我会帮你全程通过的。”废话,如果能完成这几项实验的人才还不能入籍,那沃尔特教授已经可以狂批移民局了。这种能完成超复杂生物实验的人才,给他个教授都算是怠慢了,如果鸟丝能完成全部的实验,他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恐怕直接背书在诺奖名单上都不成问题。 “另外,我还需要租用一间顶级实验室,一个星期就可以,在我完成所有实验之后,我需要使用实验室一个星期的时间,资金我可以自己出。”说完,鸟丝掏出了那张黑金卡。 “不需要,沃尔实验室的三个月时间,以及所有实验材料和耗能,只要你能完成那几项实验就可以全部免费使用。哦不,只要完成其中的三项实验就可以了。”甚至于说,只要其中一项实验被证实,明年的诺奖都跑不了,更夸张的说,如果这十项研究成果全部公布出去,未来五年的生物诺奖都不会被其他人获得。可是在黄教授的遗愿当中,这十项研究成果需要在一年之内公布于世,为的就是不让诺奖占用了别人的名额。 (本章完) 第七十二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事情很顺利,但是也很夸张,因为鸟丝的表现不仅仅震惊了沃尔特教授,甚至还震惊了所有参与实验的研究人员。能加入到实验中的研究员都不是普通人,最低的都是教授级人物了,因为他们都算是米国生物基因学界的大拿了,可是为了这几项实验,他们在三天之内却都聚集到了纽黑文。 而更加让他们震惊的却是这几项实验的领队,竟然是个只有十七岁的男孩,这个年纪,别说领导他们了,就连当他们的学生,鸟丝恐怕都没那个资格。 可就是这么个小男孩,让所有的老教授们安心的当起了学生。 鸟丝做起实验来可以说是跟平时完全两种状态,他那种领导力简直就是王八之气附体,他做起实验来,甚至都不要列实验列表和计划的,基本上所有的实验流程都在他心中完全演示一遍了。甚至于说,其中有几项实验他仅仅只做过一次,他却能熟悉的像是做过无数次一样。 更家夸张的是他的实验成功率,就拿分解干细胞这种精细活来说,一般只有千分之一成功率的工作,他竟然能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成功率,甚至于他的解剖手法都是令人惊奇的。所有他的一切,都那么让这群科学家们着迷。 七项验证实验在七十天的时间里全部完成,并且在这期间,超过十五位生物学教授级以上的学者跟在鸟丝后面打下手,还让他们无怨无悔。因为他们所学习的十几种经过简化的生物实验流程竟然让很多复杂的生物实验节省了大量时间不说,成功率还提高了好几倍。仅此一项贡献,十几位生物学教授就准备给本年度的生物学诺奖提名让这个年轻人登上神坛了。 其实那七项实验对鸟丝有用么?屁用没有,要么是医治某种疾病的,要么是提升某些抗体强度的,要么是某种基因序列的排列方式解构的,反正一种他能用上的都没有。医学这东西学那么高深有鸟用?他爷爷的寿元能要回来么?面对天道的索取,人力太渺小,这是他接触修真之后最大的感触。不过科学这条路还是值得走下去的,否则他那些炼药手法是咋来的? 他拿炼钢的炉子炼丹药,这本身就是一种很奇葩的事情好不好。你家制药需要两千度以上的高温啊。 他现在正在想,真元丹这种高大上的丹药是不是需要制造人造钻石的那种高压设备了。两千三百度以上的高温,十八万个大气压力,并且还不能有金属扩散,这难度是相当之高啊,可是这也比他现在所用的高压设备强了一倍多,通过文森特财团的渠道订购,然后通过信义门的渠道走回去。 需要保密的实验是鸟丝自己提出的课题,他继承了当初血滴子的传承之中有一种催化基因变异的方法。也就是培养传说中狮虎兽的方法。狮虎兽是个统称,在满清兽园之中,狮子配老虎,老虎配狮子都是很正常的,但是如果老虎配豹子,狮子配豹子呢?再广义一点,狮子配狮子狗会啥样?不得不说老祖宗们吃饱了撑得搞事情的本事不是普通人能想象的。 在鸟丝所的到的记录当中,满清兽园之中甚至配种出一种骡狮,强悍的变态的物种。而鸟丝的任务就是重新复制这种在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物种。 一份马的基因配合驴的基因,一份驴的基因配合驼鹿的基因,一份鹿的基因配合犬的基因,一份狮子的基因配合犬的基因。然后八份基因最后融合的产物就是所谓的骡狮了,真不知道当初这么复杂的交配流程是怎么完成的。 哦,值得一说的是,我大华夏是最早搞人工授精的国家,早在汉朝的时候就有人取一人精元授予七女,而导致其中三女怀孕的传说。虽然这算是个野史但在宋朝的野史中也重复过这种记载,这就不得不说这种记载的真实性了。 其实鸟丝会说,让处女怀孕这种事情很难么?啥圣女啊,神之子之类的操作模式,华夏的古巫们早就玩烂了好不好,这东西商朝的时候就有了哦。战国时候墨家的钜子造人的传说也都传了几千年了哦。 以前需要生物一次次的交配或者人工授精,等待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成果的事情,现在却很简单,只要将两种生物的胚胎干细胞融合,哪怕千分之一的融合几率呢,新的胚胎干细胞就成了,以此为基础嫁接到其他胚胎上孵化出来,这种新生物就算产生了,不过由于未经过基因序列的自由排组,这种基因极其容易崩溃,所以这些变异的克隆生物根本就活不长,几年甚至几个月就完蛋了。而同样的道理,那些通过生物实验强化过的人类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一旦强化过后,能活几年真的很难说,或许能安稳的活一辈子基因也不会崩溃,或许几天就完蛋。 不过鸟丝不需要那么长的时间,通过能量的配比和平衡,鸟丝只要保证这种生物能活三五年就行了。甚至于说,他不仅仅在做骡狮的实验,他还同时在研究羊狮,虎牛之类的组合体。 而研究这些东西当然是有目的的,最大的目的却是在发展军事用途上。 众所周知,现代军事的发展,特别是陆军兵种的发展已经达到了一种瓶颈状态,新的作战模式根本无法应用。幻想中的机甲受到能源及结构强度的制约,实用价值简直惨不忍睹,就算是能源和结构问题解决了,其他方面上,火力上不如坦克,防御上更加差远了,灵活性和载重上比轻型的越野车又差太多,就算能攀爬这种鸡肋般的优点在火力不足这种大缺点下,根本就无法协同作战,鸡肋中的鸡肋。 可是现代战争打的是啥?有人说是国力,有人说是后勤。好吧都对,可是真正面临到一线问题上,载具是最现实的问题。 (本章完) 第七十三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机枪很厉害么?对上有一辆悍马当载具的重机枪,其他的重机枪就是辣鸡,如过这挺重机枪的载具换成装甲车呢?那么其他重机枪就是杯具。可是这挺重机枪装在直升机上呢?就连装甲车上的机枪都成了杯具。导弹也是如此,人抗的能打过车载的么?车载的能打过直升机上的么?直升机上的防空导弹还不是被战斗机上的完虐么? 往大里说,战斗机很牛,缺了运载他们的航母,那不也是只能围着机场转么?只有有了航母才能满世界的转不是。核导弹再厉害,没核潜艇带着趴窝,只要时间充足,飞再高都一样被人拦截。 所以说,载具决定了现代战争的模式。 被很多人忽略了的生物载具就是鸟丝现在研究的项目,将马匹的载重增加两倍,将它们对于粮食的利用率提高两倍,甚至让它们能吃肉会啥样?不用多了,哪怕让马儿吃同样的肉能跑狼那么远的距离,马匹这种生物还会退出现代战场么?想想一匹马上能抗一位战士加一挺机器加几千发子弹跑五百公里不用加油,路上随便吃点啥就能继续战斗会啥样?并且对于路面的要求更低的坐骑会让战争发展成什么形式还真难说。 就拿鸟丝现在研究的一种课题来说,将骆驼和大象以及山羊的基因相结合,这种超级驮兽一旦被弄出来,很多边缘地区的运载将完全不成问题,特别是像沙漠地区以及干旱地区,吃一次饲料能跑几百公里的事情将不会是做梦。 时间很匆忙,在众位老教授没反应过来之前,鸟丝就带着成功的两种实验干细胞逃离了纽黑文,甚至于其他已经死亡的胚胎干细胞他都没来得及全部销毁。 逃离纽黑文的鸟丝并没有想到他无意中漏掉的一粒胚胎干细胞会给整个米国带来什么样的灾难。因为那颗细胞是小黑和哥斯拉的组合体,没想到两种含有龙气的家伙竟然完成了最终融合,刚开始虽然已经死掉,可是在其他细胞生气的滋润下,竟然复活了。最终通过这枚奄奄一息的干细胞,几位教授才知道鸟丝这个鬼才在干啥。 他竟然已经解开了上帝禁区。 当年,各大生物学的学术杂志都在提到一个名字,缪斯,一个跟美神同名的名字,一个解开了上帝禁区的人。(俺叫鸟丝,不叫缪斯,一群耳障) 就在众人在热烈的讨论生物学又解决了几种绝症的时候,此时的鸟丝在干嘛,他在逃命,疯狂的逃命。 这也该他骚包,慢慢悠悠的从米国爬回来不就行了,他嫌慢,非得狂飙,结果从纽黑文出港的时间跟巴拿马运河的过关记录出现的数据异常终于引起了午觉大楼的某个人。 就是那位技术少将,几天之后通过照片发现换了金马甲的那艘银色导弹艇。他疯了,这货竟然敢跑到米国来,最可恨的是,这么个威胁指数达到9的家伙跑到了米国本土来,大家竟然不知道。这有点玩大了。 而在通过巴拿马三天后夏威夷的报关记录来看,这货的速度绝对是那艘银色的导弹艇。一时间,关岛附近的太平洋海面上,立体式的搜捕网络对鸟丝展开了终极追杀。 好在鸟丝运气还不错,正赶上一场飓风经过,通过飓风总好于通过两个航母战斗群的围堵吧。 可是鸟丝将飓风想的简单了,真正一头扎进飓风当中,鸟丝才感觉到天地之威这四个字,狂风暴雨甚至巨浪对鸟丝这超厚皮的战舰来说问题都不大,海浪至少还得提高十倍的威力才能撕开厚达几十公分的特殊钢材,而高结构强度的龙骨保证了船舶的完整性。 但是这漫天的雷老劈我是个神马鬼?难道就因为哥是个铁坨子? 面对惶惶天威,小青这个妖孽早就吓的躲进了卧仓。好在大床绝缘做的还不错,满船乱窜的电光并没有电到他们。不过满船的电子设备却扛不住几十个雷劈,能烧毁的都烧毁了,要不是靠着大海,非得造成火灾不可。 被逼无奈的鸟丝知道,再这么劈下去,船早晚也得散架。他开始从乾坤袋中往外掏装备,九龙鞭,没用,它比小青还不如呢,漫天的雷电早将其吓成一只软脚虾了。 师父给的石圭,也没用,除了隐藏气息和提醒时间,屁用没用。 至于那几件古董,也没用,石虎这东西对雷电的抗性比小青强不到哪里去。 金钹?别闹了,那玩意是金属,鸟丝拿着东西还没走到仓口呢,一道雷电劈到船体上,炸开一团火花的同时,巨量的电能在船仓之中闪现出几道电弧,而拿着金钹的鸟丝毫无意外的被击飞出去。 “咳,咳”口中吐槽出一缕黑烟,鸟丝这么强悍的肉体也差点没被电傻喽。 铜钱鞭是阴煞装备,更加沾不得这种至阳的雷电。 额,是不是忘了啥? 那颗石球? 正想着呢,鸟丝将石球掏了出来。 结果悲剧了。 雷电仿佛有了宣泄的口子,不停的往石球中涌去。 是的,涌这个词没毛病。 如同水管里的水一样,一股一股的往球里钻。 而拿着这个球的鸟丝却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一种天威压在身上的感觉。一步步的挪到船舱之外,鸟丝现在的形象已经深深的印进了小青的脑海里。 这是怎么一种英勇伟岸的身姿啊。 就连已经快电秃毛的阿大和老五也傻眼了。 看过漫画的它们一眼就认出了这货,手举雷霆,雷神啊? 单手举着珠子,无数的雷电往珠子中狂涌。 与此同时,整个世界上的气象单位都沙比了。 这他瞄的一场飓风突然跟吸尘器一样缩小是个神马鬼? 时间不长,一个小时之后,一场覆盖上千公里的巨型飓风竟然消失无踪了。全世界所有的新闻机构都碉堡了。这他喵的灵异事件是让我们播呢还是不播呢? 不过这也瞒不住人,至少几亿人在关注的事件是瞒不住的,哪怕是这个国家再牛呢。全世界人都看见了好不好。 (本章完) 第七十四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而此时处于空间中心的鸟丝也知道,这下子玩脱了,跑啊。 电动控制装置全完蛋了,鸟丝早就考虑这种情况了,全手动的控制能将发动机开启一半以上的功效,五十节的速度还是能达到的。 金色的游艇在不停的往大陆方向逃窜,鸟丝也知道油肯定是不够的,可是如果这么大的动静家里的爷爷们还没收到消息,那真就是后妈养的了。 这么大的动静不仅仅海军出动了,就连小黑都在拼了命的往这边赶来,小青通过精神感应到了。 几乎是不理会我兔的外交照会,关岛的海军力量在风暴结束后的第一时间就加入了追捕的行列。 船肯定是不如飞机快的。 所有电子设备全完蛋的鸟丝当然听不到老米战斗机发来的通牒,就算听到了他也不敢停船啊,其实就算是想停也停不下来啊,控制系统全锁死了,变向都做不到啊,亲。 现在鸟丝只能寄希望于加厚的顶部装甲能抗住战斗机的狂轰滥炸了。 我兔和老米都在抢时间,正常的水面舰艇想追上五十节航速的金鹰号根本就不可能,飞机这东西又不能拦截游艇,直升机还在屁股后面追呢。 而港城船厂正在海试的四艘G56型导弹艇只随便装了一枚导弹就窜了出去。 于是乎,全世界的军事卫星都在观看一场在晴空万里无云的海面上发生的激烈表演。 金鹰号自己是主演,配角有米军的两个战斗机小队以及一个直升机中队。 三千米高度,30毫米机炮扫射。 -0 -0 -00000 完全不破防啊,甚至于说只能在金鹰号上打出一串的黑点,连船体破坏结构都看不见。 “一枚鱼叉准备,发射。”一道白烟在F16机翼下飞了出去。RGM-84鱼叉反舰导弹的航空挂载版本。 由于金鹰号涂装了特殊的金石粉,对于雷达信号的干扰十分变态,所以第一枚导弹竟然射偏了,直接一头扎进海里爆炸。 “三枚鱼叉准备,发射。”犯了错误的米军飞行员立刻执行了歼灭任务三枚鱼叉又从两架战机之上脱颖而出。 可惜然并卵啊,虽然一枚导弹终于砸中了金鹰号,可是最大速度才0.74马赫的导弹想穿透金鹰号的复合装甲?别做梦了。鸟丝设计之初,金鹰号的外装甲可是要抗280舰炮的,这导弹,不够看啊,完全不够看啊。 “目标命中,确认击毁。” “目标命中,确认击毁,鱼鹰2号准备回收残骸。” 可是就在所有人都认为金鹰号被击毁的时候,海面上继续飞窜的金鹰号狠狠的给了米军一个大嘴巴。 命中了么?真命中了,看着船头那块破了大半的装甲板,可以毫不犹豫的肯定,这枚导弹命中了目标船只船体。 我们未能击穿他们的装甲是个神马梗? “那是RGM-84?那是一艘导弹艇?”毛熊的海军一位指挥官问出了所有人都想问的问题。 这也太扯了吧,拿鱼叉打导弹艇本来就有些大材小用了,可这未能击穿装甲是个啥情况? 不过这种打击并不能让老米们退缩,挂载着RGM-109战斧巡航导弹的重型战斗机经过20分钟的挂弹之后紧急在航母上起飞。 十几分钟后,达到目标区域上空,毫不犹豫的两枚RGM-109C从天上飞下来之后贴着海面迎头就撞向了金鹰号。 “轰”一声巨响之后,鸟丝已经在交代后事了,他感觉这次真的有些在劫难逃了,刚才就不该纠缠,风暴之前就该下潜,等着小黑来救命都比这么硬抗要靠谱的多。 但是另所有人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我去,金鹰号竟然还在海面上飞驰。 击中了么? 击中了。 可是击中的角度不对。 身长只有28.76米的金鹰号本来就属于小型水面舰艇,说舰艇算是抬举他了,其实金鹰号充其量算是个快艇。 而它露出海面的船头部分也就才高四米多点,虽然船尾高六七米,但是战斧式巡航导弹击中的恰恰是船头位置。 跟贴着钢盔打过去的子弹一样,战斧式导弹的冲击力并没有将船头部分加厚装甲的金鹰号击穿,只是形成了跳弹效果,导弹在金鹰号的侧面爆炸了,虽然横飞的爆炸对金鹰号后半部分雷达等设施造成了非常完美的破坏。 但是金鹰号后面又不是没装甲,横飞的弹片并没有穿透它那毫不偷工减料的装甲。而鸟丝设计制造的这种复合装甲或许对抗靠喷射流热量穿透的高速穿甲弹没啥太好的抵抗效果,其他穿甲弹根本就不够看的。除了冲量碾压之外,普通的反舰导弹打它身上跟挠痒痒一样好不好。 今天哔了狗了,这是所有米军的集体想法。 一枚专日重型舰艇的战斧哦,竟然击中了一艘导弹艇没破防,这在拍科幻片么? 飞行员很想说:“妈妈我想回家,这敌人根本开挂了啊。” 离着接应的船只只有一百海里不到了,甚至于说预警机的雷达上已经发现了兔子战斗机的身影。 怎么办? 现在已经不是击不击沉这艘船的问题了,而是必须要击沉他,因为击沉他以后可以死不认账,就说这是艘米军的靶船。反正这艘船上也没发出任何的电磁信号证明这艘船的身份。 可如果被这艘船逃回了兔子那边,老米们就面临着应对一场硬仗的准备。卫星上显示,四艘航速超过140节的导弹艇在飞速的赶往战场,毫无意外,他们跟底下的这艘船是同一类型的。 “平行鸟,LRASM准备。”航空母舰上的指挥官对平流层中飞行的一架B2发出了终极指令。 LRASM,米军一款正在测试的导弹,舰载版的已经试射成功了,其实空载版的也已经完成了测试,而黑鸟下面的弹仓之中就挂着一枚。对付5000吨级以下的舰艇鱼叉就足够了,最多用上战斧也就富余了,而LRASM这款高超音速反舰导弹是为航母战斗群准备的,对付的目标就是那些万吨级以上的大家伙。 不说别的,就那么一枚导弹的成本已经比鸟丝这艘船贵好多了。简直就是大炮打蚊子的最佳典范啊。 这几天更新有点不稳定,主要是家里网络不稳定,经常不能登录。马上第二卷就要结束了。明天可能只有第二卷终章一章更新,第三卷会展现一个不同情节,敬请期待。 (本章完) 第七十五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等耶律淳感慨完,西夏的军队竟然率先发起了进攻。 古代骑兵作战,讲究的就是一鼓作气,当然了,一鼓作气也分打法,最重要,最金贵的重骑兵肯定不会第一波就冲上去送死,第一波冲上去送死的肯定还是那些悲催的奴军,第二波是轻骑兵,第三波才是重骑兵碾压破阵,然后所有的骑兵再随着重骑兵突入敌阵。 西夏人是这么干的,可是再看对面的武安军呢,敌人都开始冲锋了,所有人还在马下喂马呢,军用饼干不仅仅能喂马,还能人吃。再喝点后面送来的热水,那滋味,好极了。 西夏人的奴军已经冲到了一里地之外,还坐在地上啃干粮的武安骑军们只听到头上“嗡……”的一阵齐响。 正啃军用干粮的队正王二斗头都没抬,“二零炮”那揍性跟后世听炮弹嘶啸就能辨别炮的品种的老兵一个鸟样。 之所以称之为二零炮,是因为这门炮的学名叫做二十石弩炮,简单到令所有木匠们瞠目结舌的结构,然后强悍到令人惊讶的破坏力。唯一比较奢侈的是,整个弩炮需要成年牛的背筋二十条,四蹄的筋腱八十条,钢套筒五个,润滑油若干。耗费很平均,正好是二十头牛的产出和十斤上好的钢材。 牛筋什么的都好说,整个弩炮最能让其威力发挥的三个部件全部是钢材制作,没有制作轴承的本事,但是鸟丝有金属打磨的技术啊,滑桶轴承虽然磨损率高了一些,但是并难不倒大宋的匠人们,所耗费的无非是一些人工罢了。在特殊加工设备的帮助下,一个熟练的学徒一天就能打磨出两个合格品来。而像这种铁匠学徒,整个武安军工坊没一万也有八千,当然他们都是各司其职,跟在大匠师傅们打下手的。 真正厉害的还是那些墨门的名匠,鸟丝以为他们家传的冷锻技术就算很厉害了,可是在墨门支援来的五位名匠级的铁匠面前,鸟丝也不得不承认,家传的技术比人家在很多方面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就拿精密铸造这种在现代也是了不起的技能来说,墨门的名匠就能将误差做到微米级,可见他们有多厉害了。甚至有位以前在大宋铸币工坊指导技术的墨门名匠能连开十炉青铜件,每个硬质青铜的零件保证组合完全吻合,比机床切削出来的都要精密。 这还是铸造,那些打造的师傅们更夸张,先不说那些名匠们了,就连大匠级别的师傅,都能每天打造五把百炼钢刀,每把刀的误差不超过毫米。 至于说鸟丝还藏着掖着的流水线制造,在大宋的工坊之中,早就已经流行几百年了,打刀的是师傅,只负责将大徒弟打造好的刀坯进行精加工,让其无限接近成品。淬火之后再交由二徒弟安装把柄护手,最后是三徒弟磨刀抛光。至于其他的小徒弟,只有拉封箱添碳的资格。 在铁匠门里有句行话,三年风箱三年碳火,三年磨刀三年锤柄,三年炼铁三年打坯。熬过了十八年之后才是出头之日。 六年的风箱和添碳让学徒们对于火候的掌握基本入门,而三年的磨刀和安装把柄之类的杂货,则能锻炼学徒们的耐性和细心,熬过了这六年,师父才肯教真东西的。再经过六年的基础实践,你才有成为真正匠人的资格。 记住,仅仅只是资格。 就像是港城孙家的铸剑坊一样,他们算是铁匠世家,因为他们家的孩子从小就开始接触和训练,所以他们家孩子成型的速度比别人家要提前十几年,这让他们的优势就变得让人无法超越。 别人需要四五十岁才能成为大匠,他们孙家人或许三十岁就能成为大匠了,十几年的不仅仅是体力的差距,也是精力的差距。 武安军司在籍的大匠人数就超过了三百人,其中仅仅铁匠一支就有多达一百二十人。 “嚯,八零炮,这群牲口啊,打这些杂鱼用得着八零炮啊?”王二斗口中的八零炮可不是口径八十,而是跟二零炮一样,所需要的拉力为八十石。 要知道,二零炮的射击力度已经比大宋的经典重装备八牛弩还要强那么一点点了,更别提八零炮了,就算是大宋最重型的床弩也达不到八十石的力度。 至于说射程和射速,筋腱所制作的弩炮是没法跟硬质木材打造的床弩比的。首先一条,在弹性系数上就没法比。 就拿以前说过的神臂弓来说吧,那弩臂可是上好硬木经过几年的精工细作才能完成的,弹性比现代化的钢材都要好得多。 而大部分是木头和牛筋制作的弩炮,根本就没法跟那些精工床弩比较的。虽然威力上差不多,但是射程上还是有很多差距的。 可有一条,床弩生产快啊,只要牛筋硬木管够,就武安军工坊那群大匠和学徒们,一天能制造五六十具之多。这里拉来的上千辆弩车,也不过就是四五个月的产量而已。真正的大头是固定在城墙上的守备部队。 二十石弩炮一次也就发射三支加长的重箭罢了,八零弩炮却能一次飚射出十二根加长的重箭。 虽然弩箭很劲霸,但是杀伤效果却不太明显,一轮齐射而已,也只不过杀伤了几百人“而已。” 跟当初对付辽国集团军的时候完全没法比,因为当初辽国人是在排队枪毙,摆出的是密集的攻城阵型。而现在则是西夏人的集团冲锋,只不过是散布在三岔河口那广阔的平原上。 要说西夏人也是在作死,正常打仗哪有一窝蜂冲上去的啊,谁不是先试探了再试探才发起总攻的。 这乱七八糟的几万人突然一窝蜂压上去,无形中又加大了人员密度,不是更加利于武安军的弩炮部队么? 其实这倒是错怪西夏的总指挥了,李坤吾虽然人长得很挫,但是他打仗的经验却很老道,看见那些架设在箱车上的弩箭,他立刻就知道了一问题,零散的试探性冲锋根本就是在添油,面对几百具重型弩弓,零散冲锋的人能被射成筛子。不用多了,来上两次试探全灭,己方的士气必然会被打压到底,到时候别说打仗了,不溃败就很幸运了。 感谢成活3、ZHUANGLIANG书友2022、书友1568、星光战士的月票,谢谢。 (本章完) 第七十六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所以他唯一的办法就是指挥着所有的骑军发起决死冲锋,一鼓作气能把宋军冲散了,那就是成功。 这种新型弩炮他并没有见过,不过宋军的床弩之犀利是名闻天下的,但是那蛋疼的上弦发射速度,一次冲锋,就算骑兵跑的再慢点,他们也就只能射两次。拼上几千人甚至一万人的伤亡,这战必然能打的宋军屁滚尿流。 对于一支新生的骑军,最终决定生死的还是重骑兵部队。 己方的四千重甲已经是西夏整个东部和东北部能集结到的所有重甲骑兵了。真正的重甲骑兵有多恐怖他们这些老骑军可是知道的一清二楚。 散兵消耗一下对方的床弩,然后中军的重甲骑兵往前一突击,后面只要自己的人马能跟上,宋军摆出的那薄弱阵型顷刻可破。 从大形势上来看,李坤吾的想法并没有错。可是辽国的几个高级将领却一眼就能看出,西夏军队完蛋了。 先不说下面的那些西夏土包子没见过武安军的攻城部队有多可怕,就算他们能突破武安军的防御阵型,他们还没有见识过那群能射一百多步甚至二百步的长弓杀神。一万人,人家几轮齐射足以灭掉一半了。重甲骑兵?那种比短枪还要长的硬杆长箭,三寸多长的纯钢破甲箭头,迄今为止还未见有任何一具重甲能挡住的。 想两个月前,六千皇家骑军精锐,五百重甲骑兵,仅仅三轮齐射,五百人就只剩下了小马三五只,冲锋的半路上就被完全的打残了,近乎全灭。那队宋军长弓手的射术之精锐,简直就是几千个射雕手聚在了一起。 射雕手有多厉害,契丹人可是一清二楚,但是将一两千射雕手聚集在一起回什么样,辽国的皇帝算是亲眼见过了。 要说大辽国的底蕴就是深厚,看过宋军的长弓骑兵军团,耶律淳也挺舍本的,竟然真的被他聚集起了五百射雕手,五百手持劲弓的射雕手跟几千人的牧军试了试手,威力有多强,已经让所有辽国将领震惊了。 不过他们也清楚,想弄出宋军那种手持一丈长弓的骑军根本就不可能,他们的射雕手最远也不过射一百五十步,猛将级别的射雕手也最多能射出两百步。而那群宋军的长弓手,每一个都能射出一百五十步,最远的一个中箭者是在二百八十步以外被射中的。 至于那些攻城部队有多厉害,想想扔在宋军城下的那十万辽军冤魂就知道了。 三千多支可以连人带马一起穿透的弩箭,射在了冲锋的骑军之中,所起到的杀伤效果并不算明显,但是其破坏力却是十足,因为连人带马一起被射倒的西夏人足足有几百人,以前的普通箭矢对于骑兵的杀伤效果并不算很明显。 因为马匹厚重,中了一两箭甚至四五箭之后继续跑毫无压力,而马上的骑士被射死了,最多是掉到马下被踩死,马匹还会跟着别人继续往前跑,对于后面的骑兵影响并不算大,毕竟跑起来的马匹踩死个人是不成问题的。 可是现在呢,宋军所用的重箭又长又粗,只要一箭,连人带马都能穿透,就算是毕竟能抗的马匹,躯干上中箭之后也绝对跑不动了,最大的可能是直接撂倒。 而一匹马横在冲锋的路上对于冲锋的队伍有多大影响,参与过骑兵冲锋的人都知道的。一匹横在路上的马,能让身后四五匹甚至十几匹马同时摔倒。因为冲锋起来的马匹根本就来不及闪避路上的大型障碍物的。 一下子几百匹马被放倒,对于整个骑军阵型的打击简直就是恐怖。不过在几万人冲锋的时候,几千人的阻碍或许并不影响大部队的行进,只是有些许停顿罢了,因为他们需要绕过倒地的友军。 就是这么个停顿,却要了西夏人的老命了。骑军的速度很快,虽然并没有提到全速,但是前面的人突然停下了,必然导致后面散兵冲锋的队伍挤压到了一起。 距离宋军大阵两百步外的骑兵线被压缩出一条密集地带,这是多么好的靶子啊。 投石车部队的那一千多人简直幸福死了,这一包石弹砸下去,成片的血花飘了起来,在寒风中飞出好远。 相比于弩弓部队,投石车部队对付骑兵全是用的一斤石弹,三河口附近的几个河滩上,一两斤重的石头几乎被捡拾一空。 弩弓部队负责阻断骑兵冲锋,投石车部队负责杀伤聚集起来的骑兵大队,这种阻断战术是他们每日的必练项目。 阻断战术的目的就是很明确,阻止以及断开敌人的冲锋势头,让大规模的集团化冲锋变的稀散凌乱。然后各个目标部队再轻松的以人数优势配合强劲的弓弩在安全距离之外将敌人钉死在阵前。 最后哪怕有那么几个漏网之鱼,也对大军的本阵造成不了任何的影响。 这种辣鸡战术在一战之前,被欧洲的火枪队用的炉火纯青,并且他们的远程压制能力比起现在宋军所使用的五花八门的攻城武器更加的单调,只有实心火炮那一种破玩意。 其实如果让欧洲的军史学家们来看现在武安军所使用的战术,会惊讶的发现,这战术对付冷兵器时代的敌人,简直就没有朋友了,杀伤效率之高,已经不仅仅是惊人了,简直就是吓人。 随着弩炮部队的第二轮上弦结束,新一轮的火力压制效果立刻就显现出了更加惊人的效果。在穿透力更强劲的弩弓面前,一分钟之前只是挨砸的西夏人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死亡之戟。 一支拇指粗细的重箭需要耗费钢料一两,铁料一斤,硬木一根,鹅毛两根。造价成本颇高,一根重箭就价值二十军钱,而仅仅这一轮骑射,就超过三万军钱的消耗,每辆弩车都带了至少一个基数的弹药量,也就是可以放十轮全火力的箭矢,并且还是每种十轮。 (本章完) 第七十七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别的不说,每辆弩车所携带的弹药就价值一贯钱,重型的八零弩炮,一车弩箭就价值一万军钱,十贯钱的价格根本就不是普通部队能承担的起的。并且这个价格还是成本价,没有鸟丝整出来的那些半机械化生产设备,想保证这么高效率的生产根本就是妄想。以前曾经说过,一根重型弩箭的价格可以在草原上换一头羊了,这价格完全是合理的,现在弩箭制作更加的精良后,价格当然是更贵了,一根重箭如果是除了武安军以外的宋军购买,那是价值一百军钱的。一百军钱,能在草原上买五头肥羊了。 连木杆带箭头共计两斤多重的重箭,以百米以上的速度飞行三百米后,所产生的动力势能有多强的穿透力,恐怕根本就用物理学没法计算了。现实已经摆在了面前,被迫积压在一起的西夏骑军们发现前排的兄弟在不断的摔落马匹,甚至有些健硕的马匹也在不停的摔倒在地,这让他们根本就不了解出了什么事情。 可是站在山坡上的李坤吾却看的清楚,自己的士卒们在拿人命填埋那道血肉防线。 慈不掌兵,李坤吾也算是个合格的带兵将领,虽然损失大了点,他却知道,胜利近在眼前。 宋军的火力阻断并没有起到百分百的效果,总是有很多地方有漏洞的,大量没被射杀的西夏骑兵踩着友军的尸体在往前冲去。 冲是冲过去了,可是速度挺尴尬,大量的马尸和人尸体挡住了冲锋的道路,不论是踩踏而过还是绕道而过,冲锋的速度必然下降,百步的距离,已经是宋军弩弓的打击极限距离了。 所有的士卒当然已经弩上弦,弓搭箭了。看到敌人进入了射程之内,所有前线的领军将领都下达了自由漫射的命令。 没法用齐射模式了,因为能冲过弩弓打击范围的敌军并没有形成规模,齐射一个是浪费箭矢,另一个还能消耗自己人的体力。所以让手下们去对付那些仅仅只冲过来几百人的零散西夏人就足够了。 未成规模的冲锋骑军面对队形森严的宋军军阵,傻子都知道,根本就没效果的。无奈的李坤吾只能下令着甲的骑军本阵发起冲锋。另外一些奴军则负责给冲锋的本阵清理出一条道路。 顶着宋军箭雨去清理道路,也是给这群奴军点个赞了。 清理出道路之后,重甲骑兵们就可以轻松突破敌人本阵了。这是几乎所有草原骑兵的共同认知。以前辽国人也是这么想的,可是在被武安军虐过几次之后他们清楚了一点,在没有清除掉宋军的弩炮部队之前,所有的重骑兵冲锋都是在送菜。 以前,重骑兵冲锋是在战场上根本无法阻挡的力量。因为一身重型铠甲的骑兵是根本用普通人力无法阻挡的。 普通弓箭的射程撑死了也就一百步罢了,而冲锋起来的重骑兵跑过一百步的距离需要多长时间?刹那而已。就算换算成现代的时间,也不过死六七秒钟罢了。六七秒,能射出几轮箭矢?最快的弓箭手也就两三轮撑天了,并且还不是满弓,满弓一箭都够呛。 而普通弓箭对于重骑兵有效果么?几乎没有。 别管你甲胄有多重了,重骑兵的作用就是顶着箭矢发起冲锋,将挡在面前的一切都冲开,破开对方阵型之后,就是身后轻骑兵的事情了。 对重骑兵能起到杀伤效果的东西就只有大宋的床弩了。可是,以前床弩才多少啊,野外作战,带着床弩打仗根本就是累赘。就算你带着了,你一万人的部队带上三十局床弩顶天了吧。 一轮冲锋就算你射两次,一次一台床弩三支箭,满打满算两轮下来你能射死三四百人就是神迹了。面对千人级的重骑兵冲锋,死一半算啥。 可是有人不按常理出牌啊,一万人的部队,床弩就超过了一两百台之多,你让骑兵顶着十几台床弩冲锋还靠谱,你让那几百重骑兵顶着几百台床弩冲锋。呵呵,契丹人已经吃过这种哑巴亏了,当然不会去好心的提醒西夏人了。 人数在有些时候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可是在有些时候,却无法让人占到半点优势,几千人的土著是打不过一千正规士兵的,几千人的散兵也别想打过几百台床弩,况且在床弩上千的情况下,几千人? 除非有五万人级别的重骑兵冲锋,否则,就武安军那种重火力严重过剩的武装结构,压根就不是现代的冷兵器时代能对抗的了的。 每个弩炮方阵都有战场观察员,在西夏人的重骑兵刚开始集结的时候,所有弩炮就已经开始准备对付这群铁壳怪物了。 当西夏的奴兵们冒着死亡之雨清理出一条生命通道的时候,基本上所有的重型和中型弩车都完成了转向瞄准工作,剩下的火力压制就交给五连轻弩车吧,他们都还没开张呢。 千步外开始小跑,八百步开始提速,五百步发起冲锋,两百步后提至极速,然后以一身重甲撞入敌阵。 这是全身重甲的重甲骑兵所能完成的标准冲锋流程,就连赵羽手下的鬼面军团也是如此。 可是西夏的重骑兵却没那么轻松,进入六百步之后,上百支破城锥就横扫了重骑兵冲锋本阵。 上百条的血路瞬间就在重骑兵冲锋的道路上铺就开来。 八十石的重弩,拉力相当于现代重量一千两百多斤,也就是说横向的拉力可以吊起重达零点****吨以上的重物。五米长的绞盘杆,纯钢打造的荆轮,一支八十多斤重的破城锥简直就是安装在大炮上的子弹,力量大的令人恐惧。 这玩意要不是因为弹力过大,而弹射速度有限,几百斤的东西在弩车上根本就不是发射不出去的问题。而是能发射多远的问题。 事实上,对付肉体,武安军只是用上了破城锥,不足百斤的破城锥还没多恐怖,真正恐怖的是那些能砸碎城门的破城锤。 (本章完) 第七十八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好吧,破城锥已经够恐怖了,近乎平射的破城锥射入骑兵冲锋队伍之后所犁出的血路是由十几名重骑兵共同贡献的染料。 看着上百根重弩插入骑兵大队,李坤吾的心就是一揪,几千贯又没了。 可是当中型弩车那几千根重箭展现威力的时候,他才觉的,这次亏大了。 一身重甲,万军丛中过,片箭不粘身,用来形容重骑兵很贴切,但是那指的仅仅只是普通弓箭。 能破重甲的东西虽然不多,但是也有很多种呢。 床弩是一种,不过那东西一般情况下,数量不多,上弦够慢,所造成的杀伤实在有限。当然跟武安军这样丧心病狂的整出上千具弩车的军队别说中国历史上,就算世界历史上也没有过。 另外一种就是大宋的神臂弓了,那种两石甚至四石的重弩,单兵手持,射出的箭矢穿透重甲跟玩似得,是所有兵种的噩梦。 除了这两样,李坤吾实在是想不出还有什么军队能对自己的重甲骑兵再能造成伤害了。 其实他并不知道,仅武安军中,神臂弓所组成的狙杀小队就超过了一百支,这些游离在大部队之外的杀神是可以随意选择位置的。一至两位四石狙神带领上百位二石狙击手,他们能起到的压制效果已经不仅仅是恐怖了,简直是冷兵器时代的噩梦。甚至别说冷兵器时代了,就算将这些赵羽亲自调教出来的部队拉到现代化的战场上,在双方都没夜视仪的情况下,他们能完虐普通的陆战部队了。 此战赵羽同学根本就没打算动用这批王牌部队,这一战其实是给骑兵们刷声望的,被战略部队刷的半死的西夏骑兵们正好是手下几支刚刚组建的骑兵练手的绝佳对手。 重弩仅仅只射出一轮,中型弩车射出了两轮,四千铁甲就已经伤亡过半了,二百步外就是宋军本阵了,冲锋,冲锋。 被身旁不断落马的友军刺激的已经接近疯狂的西夏重骑已经全部都恐惧的愤怒了。额,是的,因为恐惧所以愤怒,这话没毛病。 可是更加恐惧的事情发生了,进入到一百八十步的时候,几百支拉着青烟的鸣镝从左侧一个宋军骑军方阵中射出。 看到宋军阵中射出的青烟,最先发出惊叫的却是山上正在观战的辽国人,“青烟,武安军青烟,那些西夏人完蛋了。”几乎所有跟着耶律淳来的辽军将领都看见过那恐怖的青烟。 青烟。 武安军长弓军团中一个特殊的存在。 整个武安军中,能得青烟名号的人不过一百人,其中有半集中在了长弓军团。 何为青烟,这是赵羽根据一些有经验的远程指挥官总结出的战斗指挥经验。弓箭手的攻击什么情况下最厉害?当然是齐射了。 而做到同一目标齐射却非常难的,因为在乱糟糟的战场上,靠喊话指挥是很不靠谱的,能听到你喊话的最多不超过十个人。可是让三千人的弓箭手部队出现几百个指挥肯定是不靠谱的,那样的话会更乱。 本着从优选择的原则,三千人的长弓手中,选择出了三十位考核成绩最优秀的超级射手,然后给这些精锐中的精锐所配备的箭矢是一种特种箭矢。 箭中鸣镝,指的是在箭的空隙中挖出一个甚至几个细孔,高速射出的箭矢会拉出一声响亮的哨音。 而在纯钢制作的箭头中挖出一个大一些的孔洞,然后里面放入一截燃香,特制的燃香能发出大量的青烟,射箭之前,将箭头点燃,射出箭矢后,流通的空气会让那短短的一截燃香迅速燃烧,然后发出大量的青烟。 青烟会让箭矢的箭道标记的无比明细,白天的时候,青烟会给每位精锐射手手下的一百位长弓手指示出明确的箭道和目标。而射击目标的提前量和目标选择就是这三十位精锐中的精锐所考虑的问题了。 其实青烟还有另一种用法,就是在晚上使用,燃烧的香头会在黑暗之中拉出一条红色的轨迹,箭道所指就是死亡之地。 想当好青烟也不容易,不仅仅要射术精通还得精通计算。青烟射出的半息之后,手下的射手才会射出手中的箭矢,也就是说,青烟需要计算五秒之后的提前量。计算难度可想而知。 刚开始的时候,经常出现各种偏差,后来在无数次选拔之后,终于选出了几十位能达到赵羽心目中的精确射手。 长弓军团有多厉害,契丹人深有体会,现在的西夏人也被完全打蒙了。 青烟所至,方圆三至五丈之内立刻就会落下上百支箭矢,密集阵型冲锋的重骑兵,立刻就会被射到十几位。 当然,这还不是最恐怖的,最恐怖的是一些长弓方阵中会射出三到五支青烟,每支青烟带着十几支箭矢,一下子就能扑杀附近的三到五个重骑兵,哪怕那些分散开的重骑也躲不开那些射术精良的长弓手。 五十步,仅仅五十步。 从离着宋军一百五十步至一百步的距离,重骑兵冲锋也就三五秒钟的功夫,两轮长弓射了出去,仅剩的一千多位重骑兵就少了一大半。 按照正常流程,宋军的长弓骑兵在敌人进入百步之后,会迅速的打马往回跑,迅速跟对方骑兵拉开距离。 也不知道宋军的那些战马是怎么驯养的,提速快,速度也快,带着长弓手,几息的功夫就能拉开与敌人的距离。带着速度冲锋的骑兵愣是追不上那些刚刚起步的长弓手。 并且一些骑术过硬的长弓手还会将长弓背在身上,拿出鞍边的一柄短弓,从短弓中飞射出的箭矢愣是能划过七八十步的距离杀伤紧追在身后的骑兵。 以前,这种骑术过硬的长弓手还不多,但是现在,有辅兵给操控马匹,几乎所有的长弓手都能在马匹的高桥马鞍上反身射箭了。 不过这次长弓手们并没有往回跑,因为他们身后十步远的土坡上正耸立着一辆辆的弩车。 感谢吼吼吼本鼠来也的月票,谢谢 (本章完) 第七十九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还有人会说,我不会格挡了对方的攻击再钩他们马腿么? 那纯属扯淡,骑兵冲锋的速度比人跑步快多了,你刚刚在上面挥舞的武器想一下子就在地上挂马腿,那简直就是妄想,除非运气爆棚,否则,冲进重骑兵方阵的人就只有被撕碎的下场。 所有西夏骑兵都清楚正面对抗重骑兵的后果,所以能躲开的都躲开了。而李达又不是傻子,看见高高耸立在西夏军阵中的王旗,他们的目标当然就是那触手可及的天大军功了。 五个月的辛苦训练,换来了这么一场荣耀的胜利。跨羁绊,撞沙袋,躲木桩,一样样的训练,淘汰了一批又一批的人和马,最终剩下的这五百人不敢说是全大宋最精锐的骑兵了,但也绝对能冠绝天下。 身着特制的明光铠重甲,五百破阵子最终杀破一里地的西夏军镇后,竟然还剩下了四百六七十人,而他们所过之处,遍地都是哀嚎的西夏人马,不仅仅是人,就连健硕的马匹在跟重骑兵对撞之后也很少还有能站起来的。 被几百人盯上的李坤吾还想着带着亲兵反冲一波呢,可是他们没想到,重骑兵跟重骑兵也有很大的不同。 以前他身边的亲兵们,各个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不敢说以一敌百,但是以一抵十还是很轻松的。 可是对上对面那群怪异的铁疙瘩,引以为傲的武技变得毫无用处。李达他们的战术简单到无脑,就是高速冲锋中刺中目标一种杀伤训练。 几十斤重长六七米的龙枪,不仅仅是夹在骑手的肋下,还用皮带固定在骑手身上和马鞍上的。巨大的冲击力根本就无法破坏钢芯木皮的超重骑枪的,甚至想打落它们都不可能。 而无数次在飞奔中刺中迎面砸来的那些沉重沙包,人头大小的沙包都能刺中,更别提迎面冲来的那些人马了。 波浪次的密集冲锋犁过三遍,对面啥都剩不下,就连跳出来还行反抗一下的李坤吾都被一枪给穿了个透心凉。 当李达的长枪上挑起一位嘴角流血大声怒喝的黄袍将军的时候,所有战场上的人才发现,西夏的主将竟然被人击杀或者生擒了。 离得近的都明白,被那么大一根枪捅进去,肯定活不了。于是有些人就开始哭喊着往回跑了。他们这一哭喊可是把李达他们吓了一跳,以前的战术课上,赵羽曾经分析过武安军的几次战斗,就拿最经典的战例来说,当初辽国大军攻打阳方镇的时候,如果耶律淳当场被杀,那胜利的还未必是武安军。 战场上主将被斩杀,或许会让敌军崩溃,但是也有可能让凝聚力很强的军队变成哀兵,哀兵必胜的话不是说说玩的。一旦抱着必死的心去打仗,那么战局的形式可能就千变万化了。 不过事情并没有向李达的想象中那么发展,西夏的军制跟辽国是两种模式,西夏人身披铁甲为皇族禁军,身披皮甲的是府军,没有甲胄的是临时征召来的青壮男子。但凡是西夏的大户人家,基本家中的男丁都要挂个府军的名号。 府军的甲胄兵器都是统一由官府置办的,每年都要有一定的时间去统一作训,所以制式统一的府军战斗力还是不错的,基本相当于大宋的禁军水平了,只不过由于他们西夏马多,府军基本都是骑军,步卒并不多。战斗力反而要高于大宋的普通禁军。 至于其他来充数的青壮男子,基本就是充数的,真正打起仗来,顺风还好说,逆风直接就能把自己人冲散了。不过好歹经过历年的战争,西夏的男子当中几乎无人不知兵,能骑上马的青壮基本都打过仗了,冲击中军这种严重错误是不会发生在他们中间的。 由于只有皇族禁军对身为皇族的李坤吾有直接领导权,所以当皇族禁军死干净后,李坤吾才失去了对整个西夏军队的控制权。 其实根本不用宋军再打了,只要包围起来,西夏的所有骑军基本都会投降,他们的忠君爱国思想可不怎么强烈,再说了投降宋军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 跟投降辽军不同,投降宋军顶多就是拉去游街之后再放回西夏,投降了辽军,基本就只有当奴隶一条路可走了。 当然,这也还得说说辽军的军制,在大辽皇帝的疯狂屠刀之下,所有依附的部族都是战战兢兢的,身为皇族统领的耶律淳如果被俘或者被杀,那么跟着一起出兵的那些家伙,不论好坏亲疏,基本上全族被灭都是少不了的。因为辽国不缺人啊,莫大的个草原上,星星点点的到处都是牧民,只要一召集,十万二十万的队伍轻松就能拉出来,甚至召集百万大军也不过三五个月的事情。 可是这要是放在大宋,那就困难了,首先要通知各个地方的府军准备兵员,然后将准备好的兵员拉到一起集训,从参差不齐的兵员当中选出可战之人编为主力,剩下的搞后勤。再筹集好粮草开拔,去往战斗地点。仅仅这一套流程下来,最快也得一年。 因为吃空饷的情况在大宋基本是常态,不吃空饷的军队才真正是稀罕物。驻地军队两千,征调一千人去前线,按说不算难事,可是正常情况下,两千的名额,能有一千兵员就撑死了,并且能进去拿军饷的都是有关系的,好歹也算公务员啊。打仗能让他们上么?肯定不可能,只能到处拉壮丁和摊派徭役了。 好在大宋这个时候流民比较多,也就是没有土地耕种的农民数量比较多,一旦有某地发生灾祸,流民的数量更是暴增,将这些无处安置的流民编制为厢军,反倒是不错的维稳手段。 在战争准备阶段,宋军就差着辽军一大截,更别提打仗了。辽军基本全是骑兵,就连步兵都有马匹,而宋军全是步卒,基本很少有马匹,这还打个毛啊。所以宋军只能固守一方。 (本章完) 第八十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好在己方占有人数优势,四万多骑军,怎么也不可能冲不开宋军的阵势,并且宋军的箱车虽然来了,但是步卒应该还没赶到,要不然早就摆在箱车阵前了。 就这样,吃了熊心豹子胆的西夏人竟然真的敢对宋军发起冲锋。 可是当重骑兵军团全军覆没之后,所有的西夏人都知道,输定了,跑吧。 战场不算大,一眼就能望过去,双方的几万人马对峙的地方是三岔口的河谷,冬天水早就断流了,地面上的泥沙被冻的结结实实,几万人马在上面跑过都无法让其粉碎。 这样的地形造成了一个最不利于西夏人的情况,那就是冲锋在最前面的重骑兵军团是暴露在所有人视线之内的。 仅仅几十息的时间,四千重甲外加后面跟着的一千多皮甲,轻松就被对面全歼了,一个人都没剩下。这杀伤效率别说没见过世面的西夏奴兵们了,就连主战军团的黑水军司精锐也没见过啊。早就被吓傻的西夏人好歹还知道逃命。 边路的奴兵们已经溃败了,但是西夏中军仅剩的主力却不能就这样撤退。因为但凡是有点经验的西夏精锐士兵都知道,毫无纪律的溃败会死的很惨。规模化集团化的撤退还能保证不被分割消灭。 可是他们能想到的,赵羽当然也能想到,鬼面军团干的是什么? “破阵子,破阵子……” 在几万人整齐的嘶吼中,从武安军中军车阵中鱼贯而出一支全身黑甲的军队。 鬼面军团两千人,人马配置所耗费的资源足足占了整个骑军两万多人的近一半还多。五百钢甲,一千五百铁甲。五百钢甲全是宋军骑军精锐中选拔出的佼佼者,这倒不是种族歧视,而是五百钢甲的主装武器是长枪盾牌。六米长的龙枪,两丈的长度,这种仿制欧洲骑枪设计的灵感,鸟丝从新设计的龙枪集合了几种武器的优点,特别的适合重骑兵冲锋使用。 跟欧洲中世纪那坑爹的冶炼技术不同,大宋的冶炼技术甩他们十条街,纯钢制一体化的板甲能制作么?那是轻松加愉快啊,可咱们华夏民族是玩盔甲的祖宗,能跟那些欧洲蛮子一样直接整块铁板挂胸前么? 综合全世界的冷兵器铠甲,防御之冠肯定是大名鼎鼎的明光铠了,这种普遍装备在唐宋时期的武将铠甲可以说防御力甩那些笨重的板甲不是一点半点。明光铠讲究的是重点防护,在同等重量的情况下,明光铠的防御强度要比均质钢板打造的板甲强很多。 特别是在国与国的对抗中,一石强弓发射的破甲箭可以在五十米的距离上轻松穿透五十毫米厚的均质钢板,但是却很难穿透三层复合材料的明光铠。是的,明光铠并不仅仅只有外层一层鱼鳞甲,其实真正做工精细的明光铠是四层铠甲。 最外层是嵌合在钢制骨架上的胸甲前片以及肩上的披盖,这都是用厚达五十至八十毫米的钢板打造而成,特别是在前胸最容易被穿透刺伤的部位都是加厚处理的,也就是明光铠上那俩大号的凶罩。这个部位并不是像看到的那样绑上去的,而是用整体骨架固定,跟马鞍一样套在穿戴者身上的。侧肋方向上则是挂在内置骨架上的一圈环绕鳞甲,几乎是完全贴合肋骨的侧线布置的,腹部的鱼鳞甲片跟侧肋的鱼鳞甲片是分离的,这种设计能让武将的腰腹部发力更加柔和,跟欧洲的一体式板甲不同,东方的铠甲更加注重武将的灵活性。 电影中其实都是骗人的,欧洲一体式的铠甲一旦穿在了身上,你别说腾挪跳跃了,就连转身都得是腿胯带动上身转动,像那些英雄将领一样穿着那么一身厚甲,还能大力劈砍,横扫联合的都是扯淡。有本事你裹上个汽油桶给我转动个身体看看,不笨死你才怪呢 一旦腰腹部力量被限制,单凭胳膊的力量驱动沉重的武器打仗,那将笨拙的让人无法形容。所以,当成吉思汗的重骑兵杀过来的时候,欧洲的重骑兵们几乎毫无抵抗之力。 这里又得提到一个梗了,成吉思汗的军队只有骑射么?那纯粹是胡扯,蒙古铁骑,蒙古铁骑,蒙古的重骑兵当初可是碾压辽国骑兵的。在完善的战争体系下,一种单纯的兵种是很容易被克制的,想一招通吃是不现实的。 可是遍观东方的铠甲,防护最好的铠甲首先要考虑的也是穿着武将的灵活性,而两者结合最经典的当然属于汉人制造的明光铠了。就连后世的日本盔甲也是仿照唐朝盔甲制造的。 重骑兵对抗上,铠甲是一部分,马甲也是非常重要的。好点的重骑兵也就是给战马披上一次鱼鳞甲就算重骑兵了。 而武安军的重骑兵则是由马头甲,颈部披甲,前胸板甲以及半身披甲和腿部护板几个复杂结构组成的。每一匹马的马甲都是制式形式,每天这些重骑兵坐骑都要着甲进行两个时辰以上的奔跑或者冲阵训练。 再扯到重骑兵冲锋训练,这种训练在其他军队都是空白,所谓的重骑兵冲锋训练也就是跑跑队形罢了。可是在武安军,那可是真的训练。 从清朝学来的训练方法,在高高的木架子下面挂上各种大小的羊袋。羊袋,就是整只羊从颈部剥皮后得到的完整羊皮,里面用硬木为骨架,填入砂石泥土,制作出简易的沙袋。要知道,以前是没有现在这么结实的布匹的,最厚实的麻布想制作一个沙袋都要四五层才能扛得住那种冲击力,要不然,沙土就能将其撑爆。 在大宋这个生产力爆棚的朝代,布匹都要比羊皮贵,用布匹做沙袋子,那就是太奢侈了,所以都是用羊皮囊做沙袋的。 将沙袋吊在一米半高处可以模仿骑兵,下面再吊上两个绑在一起的沙袋可以模仿敌方马匹。 在不断摇晃的敌人阵中冲过去,不仅仅能够增加对抗的真实性,又能让增加骑士的灵活性。 (本章完) 第九九八十一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甚至马匹还要练习冲撞训练,双层马皮制作的假马,训练重骑兵坐骑全是着甲去冲撞,活下来的都是合格的重骑兵坐骑,撞废了的都是淘汰者。最残酷的还属于破阵练习,深埋入土里的木桩阵,全身重甲的马匹去主动撞断十根小腿粗细高两米的木桩,能活下来的都是精英中的精英了。但是高达五成的非战斗减员让所有人都大呼受不了。 可是训练成果是喜人的,至少在重骑兵对普通骑兵的对抗中,鬼面军团还保持着零战损的成绩。 锥形的骑枪,加上后端的配重,厚重的单手盾牌能护住骑手的大半个身体,全身重铠,连上厚重的马甲,不算人和马的重量,仅仅负重就超过了二百多斤重,这种马匹冲锋起来,能挡得住的除了墙,就想不出别的了。曾经有个发狂的马匹带着骑手装在了箱车上,竟然将箱车撞了个粉碎。 重骑兵破阵子统领姓李,叫李达,他有个兄弟叫林冲。他们家世代都是军勋功臣,到了他这一代,当然也不例外,只是他比较笨重,在灵活的宋军其他将领面前,显得无所适从。每次大比,他都被打得屁滚尿流,被人戏称为傻大个。 可是这家伙绝对不笨,不仅不笨,还很聪明。在赵羽跟前展示过几次骑术之后,就被赵羽委派为重骑兵统领。当然了,赵羽也不会随便乱封,李达的身高足足有一米九五,体重有二百四十多斤,浑身的肌肉疙瘩比州长都恐怖,吴蒙已经在大宋算是壮汉中的壮汉了,可是跟他一比,别提了,简直是施瓦辛格碰见奥尼尔。 不过由于身形太大,笨重的他实在是不适合武将单挑。可是披挂上全身重甲之后,呵呵,这家伙就是台人形坦克啊。挑遍了整个大宋的马圈,终于弄出一匹半废的骡子给他骑。 别说骡子不能跑起来,在良好食物以及动物间竞争的催促下,一条只能拉货的骡子竟然跑起来不比马匹慢,这让谁能说出个一二三啊? 当看见这家伙驮着双层重甲的李达冲阵时,鸟丝的三观是尽毁的。这他喵的是个骡子?有这种骡子谁还去研究骡狮兽啊,说实话啊,除了吃的有点多,这匹骡子是真没毛病,载重量超过一吨,跑步速度超过二十公里每小时,就这速度,这货能跑四个时辰,也就是一百六十公里,三百二十里。虽然做不到千里马的程度,但是已经比很多马匹要好得多了。至少在耐力上完爆蒙古马了。当然,这不是最夸张的,最夸张的是这货要是喝上两口酒,敢以五十公里的时速去冲木桩阵,结果立沙袋用的木桩被它一下子撞断了,骑在马上的李达被甩出去三丈多远,脖子差点没摔断。而这货竟然屁事没有,还在那里发酒疯冲着已经被撞断的那根合抱粗细的木桩疯狂踢打。 单挑不行,可一旦让李达带着重骑兵冲锋,他所形成的尖锥几乎可以突破已知的所有阵型。当然在武安军战略部队的重点打击下,一切集团冲锋都是渣渣。 之所以叫他们破阵子,当然是因为他们的装备以及战术完全就是为了破阵而生。重甲厚盾长骑枪,标准的重骑兵冲锋装备。 这五百大宋骑兵的唯一作用就是突破敌方的阵型,至于杀敌多少,跟他们没关系,至于后面需不需要保护,也不需要他们去想。 面对五百重骑兵的突击,两千人的轻甲骑兵根本就没有抵抗的可能,更何况是有战略部队对他们的前方进行火力压制了。四五千支重箭扫过的西夏人马阵中,本来还算是严密的队形立刻就被搅的如同浑水一般。 然后五百重骑兵分三个波次砸进西夏人的马队中,如同灼热的刀锋碰见牛油,近万人的西夏人愣是被这五百人撕开了一个大口子。 想进破阵子的五百精英,冲阵训练最少要撞过十五根木桩才算合格的,每次的撞击都要比撞在毫无防护的马匹上要重的多。按照平时的情况,重骑兵撞进轻骑兵阵型,很快就会减速了。可是破阵子不同,他们在西夏人那稀疏的战马缝隙中穿行,无法避开的目标就直接撞过去,一般西夏人会被连人带马一起撞飞,真正被马上骑手那根五十多斤重的骑枪捅死的反而少之又少。 跟欧洲人那种一捅就碎的轻木枪头不同,武安军的破阵子们所使用的龙枪是有一根半米多长枪刃的破甲长枪,夹在肋下的长枪不仅仅靠手臂固定,还有一个扣环是扣在马鞍上的,跟前身马匹胸甲链接在一起的马鞍就是为了冲击而设计的,枪刃的穿透能力当然是毋庸置疑的。 五百步,仅仅只跑出去五百步,五百破阵子就凿穿了西夏人的骑兵阵型。 而紧紧跟在五百破阵子身后的是一千五百人的鬼面军团。跟全身铁疙瘩不同,鬼面军团虽然在外形上看起来跟破阵子一模一样,但是他们的甲胄却要比破阵子们那身明光铠要轻一半。他们所使用的武器也比较特殊,因为鬼面军团的组成大部分都是以前投降过来的辽军,所以他们使用的武器还是他们比较擅长的弯刀,只不过弯刀的外形比较奇特。 如果是现代的游戏玩家看见,肯定会大声惊叫:卧槽,蛋刀。 是的,是蛋刀,伊利丹的蛋刀。 两把弯刀组成的长柄弯刀,两头是长长的弯刃,飞翼一般的造型很是奇特,不过真正使用之后,所有的重骑兵都喜欢上了这种奇特的武器。 鬼面军团是不用长枪的,也没有长刀用,他们所使用的武器是两把可以组合在一起的长柄弯刀。 组合后的弯刀,仅刀柄就长一尺半,将刀柄夹在特制的高桥马鞍的卡口处,鬼面军团那全身重装的马匹上就像是多了两个小翅膀,一旦它们跑起来,俩侧锋利的弧形刀刃就能对它们身侧所经过的任何半人高的物体造成恐怖的切割效果。 (本章完) 第八十二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毫不夸张的说,它们如果在步兵中间跑过,鬼面军团马匹身旁一米二范围内的所有一人高生物基本都会被砍断脑袋。 像两个小翅膀一样的弯刀带来的是死亡,所以有位湿人戏称它为死亡之翼,当然这位湿人被赵羽同学拉去当壮丁了。好好的一个秀才,学啥非主流啊,你还亡灵序曲呢。 鬼面军团的作战方式跟其他的重骑兵不同,他们双臂绑着臂盾,他们的任务就是跟在已经开辟出冲锋道路的破阵子后面对两翼的敌人进行切割分化。一旦破阵子冲不动了,他们必然也会停下冲锋的脚步。这时候,他们会将固定在马鞍上的死亡之翼取下来,轻轻的拧上两圈,将其变成两把硕大的弯刀,然后冲进人群中疯狂的劈砍、切割。 一旦打到这种程度,那就是重骑兵的苦战了,也就是意味着重骑兵的冲锋受阻,基本也就可以宣布此次冲锋失败了。 还好,西夏的骑兵们没有成功阻挡住破阵子的凿穿,事实上面对这种纯粹用钢铁和怪兽打造出的怪物,纯肉体的西夏人也根本挡不住,哪怕他们的重骑兵们还活着呢,跟这种装备碾压他们无数个等级的重骑兵硬拼,也只有败亡一条路。 破阵子和鬼面军团冲过去之后是汇集成一条土龙的游骑兵们,三千多游骑兵负责绞杀已经被冲散的西夏人。 局部人数的优势加上士气和装备的双重碾压,西夏人抵抗的那最后一点希望也被撞的粉碎。 可是真正的噩梦却刚刚开始。 武安军杀伤力之最是长弓军团,但是杀伤速度最快的却是刚刚组建还未进行过一次实战的连弩骑兵。 杠杆绞盘上弦,上下三层轨道,一次可以连续发射三发弩箭,虽然射程只有百步上下,但是这种轻型连弩的出炉也代表着武安军的远程火力压制能力达到了巅峰状态。 跟弩车不同,骑马能射的远程连弩,别说骑射无双的蒙古骑手了,就连现在武安军拿来碾压契丹人的长弓军团真的碰上这些家伙也得被全歼,虽然对方付出的伤亡肯定也不小,但是被全灭的肯定是长弓军团。 连续射击这个难以攻克的难题在墨家的巨子面前,变得那么的弱小,当得到鸟丝设计制造出来给重弩上弦的杠杆荆轮绞盘之后,墨家巨子就将三叠弩的设计拿了出来,两者一结合。原始的连射武器就出炉了。 现在别说骑兵了,就连步兵军团都已经开始组建连弩部队了。 一千五百名人肉切割机所造成的杀伤很大么?不,只是看着很恐怖罢了,跟破阵子他们的暴力冲锋不同,鬼面军团的双刀所切割过的敌人,基本都是两半的,或者即将变成两半的,甚至有些马匹都被横切成两段。 反正场面血腥恶心的简直就让人不敢直视,但是他们所造成的杀伤却不如第一波的破阵子多,军法官略微一数,也不过才四百来人。 反观是那些只管冲锋的破阵子们,死在他们暴力冲锋下的人数足有一千多人,但凡是跟他们撞上的,不是腿折就是人仰马翻。 可是所有的重骑兵加起来也没有弓弩骑兵和长弓军团杀伤的一半多,仅仅是长弓军团三轮覆盖性的射击,就足足造成了西夏人两千以上的伤亡。 实在是重骑兵把他们挤压的太厉害了,几乎所有的西夏人都挤在了一起,因为他们要躲避重骑兵的突击路线,所以就再也无法保持什么纪律,什么队形了。 甚至连完整的建制也彻底混乱了,因为他们的王,西夏王爷李坤吾死了,仅仅只有一轮冲锋,处于西夏军阵中央,本以很安全的李坤吾就被突击而来的五百骑重骑兵给惊呆了,撞过层次的人马组成的墙壁,这群彪悍的重骑兵竟然都没有怎么减速。 灵活的重骑兵马匹带着重骑兵在人群的缝隙中穿行,实在躲不过的就闷头撞上去,根本就没有训练过人马相撞的西夏人马怎么可能是这些从沙袋阵中创出来的精锐的对手。 不仅仅人带着杀气,就连那些彪悍的马匹也都一个个跟杀神降世一般,喘着粗气,双眼通红,全身上下除了眼睛,就没有露出一点破绽。 对付重骑兵,以前说过,在古代能用的手段十分有限,正规些的是调集重武器轰,啥床弩啊,啥神臂弓啊,反正就是靠质量破防,让你无所抵挡。 要么就是用陷阱据马之类的障碍物阻挡重骑兵的突击冲锋,否则就只能学赵羽,整一群变态的长弓手,用长弓那种破甲破防的熟悉去硬穿透重骑兵的铠甲。 其他的方法都是不靠谱的,啥地趟刀,钩镰枪都是小说中写来骗人的。先说地趟刀,还躺地上砍马腿,别的不说,飞奔的马腿别说砍了,看都看不清。再说存活率,重骑兵是啥,马匹加骑手,加上七八十斤重的铠甲,再加上七八十甚至上百斤重的马甲,总重量超过千斤,随便一个马蹄子踩到身上,那就是直接踏断骨头的结果,是人身上任何部位的骨头,头骨也不例外。 成集团化的重骑兵冲锋,看似松散,其实根本就没有缝隙的,一旦躺在地上的人没躲过去,百分百被踩死当场。 这其实就跟抱着手榴弹去炸坦克的勇士是一个道理,有这种勇气的人暂且不说多少,手榴弹真炸的动坦克么?历史上记载也不多吧,成功率极低,付出成本完全不成正比。哪怕十个地趟刀手呢,也未必能在战场上砍死一个重骑兵。 再来说说钩镰枪,这武器更坑,首先骑兵对冲的时候或者骑兵冲步兵阵的时候,你是很难躲开的,就算躲开了,拿着更长更重武器的骑兵根本就不用刺,只要武器划到你,你就完蛋了。 就算你躲过了第一波冲锋,你以为凭借那小小的镰刀就能钩中骑兵的马腿?武器放在身后,随后来的骑兵你咋办?肉体抗么? (本章完) 第八十三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还有人会说,我不会格挡了对方的攻击再钩他们马腿么? 那纯属扯淡,骑兵冲锋的速度比人跑步快多了,你刚刚在上面挥舞的武器想一下子就在地上挂马腿,那简直就是妄想,除非运气爆棚,否则,冲进重骑兵方阵的人就只有被撕碎的下场。 所有西夏骑兵都清楚正面对抗重骑兵的后果,所以能躲开的都躲开了。而李达又不是傻子,看见高高耸立在西夏军阵中的王旗,他们的目标当然就是那触手可及的天大军功了。 五个月的辛苦训练,换来了这么一场荣耀的胜利。跨羁绊,撞沙袋,躲木桩,一样样的训练,淘汰了一批又一批的人和马,最终剩下的这五百人不敢说是全大宋最精锐的骑兵了,但也绝对能冠绝天下。 身着特制的明光铠重甲,五百破阵子最终杀破一里地的西夏军镇后,竟然还剩下了四百六七十人,而他们所过之处,遍地都是哀嚎的西夏人马,不仅仅是人,就连健硕的马匹在跟重骑兵对撞之后也很少还有能站起来的。 被几百人盯上的李坤吾还想着带着亲兵反冲一波呢,可是他们没想到,重骑兵跟重骑兵也有很大的不同。 以前他身边的亲兵们,各个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不敢说以一敌百,但是以一抵十还是很轻松的。 可是对上对面那群怪异的铁疙瘩,引以为傲的武技变得毫无用处。李达他们的战术简单到无脑,就是高速冲锋中刺中目标一种杀伤训练。 几十斤重长六七米的龙枪,不仅仅是夹在骑手的肋下,还用皮带固定在骑手身上和马鞍上的。巨大的冲击力根本就无法破坏钢芯木皮的超重骑枪的,甚至想打落它们都不可能。 而无数次在飞奔中刺中迎面砸来的那些沉重沙包,人头大小的沙包都能刺中,更别提迎面冲来的那些人马了。 波浪次的密集冲锋犁过三遍,对面啥都剩不下,就连跳出来还行反抗一下的李坤吾都被一枪给穿了个透心凉。 当李达的长枪上挑起一位嘴角流血大声怒喝的黄袍将军的时候,所有战场上的人才发现,西夏的主将竟然被人击杀或者生擒了。 离得近的都明白,被那么大一根枪捅进去,肯定活不了。于是有些人就开始哭喊着往回跑了。他们这一哭喊可是把李达他们吓了一跳,以前的战术课上,赵羽曾经分析过武安军的几次战斗,就拿最经典的战例来说,当初辽国大军攻打阳方镇的时候,如果耶律淳当场被杀,那胜利的还未必是武安军。 战场上主将被斩杀,或许会让敌军崩溃,但是也有可能让凝聚力很强的军队变成哀兵,哀兵必胜的话不是说说玩的。一旦抱着必死的心去打仗,那么战局的形式可能就千变万化了。 不过事情并没有向李达的想象中那么发展,西夏的军制跟辽国是两种模式,西夏人身披铁甲为皇族禁军,身披皮甲的是府军,没有甲胄的是临时征召来的青壮男子。但凡是西夏的大户人家,基本家中的男丁都要挂个府军的名号。 府军的甲胄兵器都是统一由官府置办的,每年都要有一定的时间去统一作训,所以制式统一的府军战斗力还是不错的,基本相当于大宋的禁军水平了,只不过由于他们西夏马多,府军基本都是骑军,步卒并不多。战斗力反而要高于大宋的普通禁军。 至于其他来充数的青壮男子,基本就是充数的,真正打起仗来,顺风还好说,逆风直接就能把自己人冲散了。不过好歹经过历年的战争,西夏的男子当中几乎无人不知兵,能骑上马的青壮基本都打过仗了,冲击中军这种严重错误是不会发生在他们中间的。 由于只有皇族禁军对身为皇族的李坤吾有直接领导权,所以当皇族禁军死干净后,李坤吾才失去了对整个西夏军队的控制权。 其实根本不用宋军再打了,只要包围起来,西夏的所有骑军基本都会投降,他们的忠君爱国思想可不怎么强烈,再说了投降宋军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 跟投降辽军不同,投降宋军顶多就是拉去游街之后再放回西夏,投降了辽军,基本就只有当奴隶一条路可走了。 当然,这也还得说说辽军的军制,在大辽皇帝的疯狂屠刀之下,所有依附的部族都是战战兢兢的,身为皇族统领的耶律淳如果被俘或者被杀,那么跟着一起出兵的那些家伙,不论好坏亲疏,基本上全族被灭都是少不了的。因为辽国不缺人啊,莫大的个草原上,星星点点的到处都是牧民,只要一召集,十万二十万的队伍轻松就能拉出来,甚至召集百万大军也不过三五个月的事情。 可是这要是放在大宋,那就困难了,首先要通知各个地方的府军准备兵员,然后将准备好的兵员拉到一起集训,从参差不齐的兵员当中选出可战之人编为主力,剩下的搞后勤。再筹集好粮草开拔,去往战斗地点。仅仅这一套流程下来,最快也得一年。 因为吃空饷的情况在大宋基本是常态,不吃空饷的军队才真正是稀罕物。驻地军队两千,征调一千人去前线,按说不算难事,可是正常情况下,两千的名额,能有一千兵员就撑死了,并且能进去拿军饷的都是有关系的,好歹也算公务员啊。打仗能让他们上么?肯定不可能,只能到处拉壮丁和摊派徭役了。 好在大宋这个时候流民比较多,也就是没有土地耕种的农民数量比较多,一旦有某地发生灾祸,流民的数量更是暴增,将这些无处安置的流民编制为厢军,反倒是不错的维稳手段。 在战争准备阶段,宋军就差着辽军一大截,更别提打仗了。辽军基本全是骑兵,就连步兵都有马匹,而宋军全是步卒,基本很少有马匹,这还打个毛啊。所以宋军只能固守一方。 (本章完) 第八十四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战备更主要的东西当然是粮草,别的不说就拿军粮来说吧,各种的压缩干粮和特级饲料不停得从食品作坊里往外出。 屠宰场每天都将从辽国收购来的大批牛羊宰杀,脱骨的肉全部拿去做罐头,内脏和骨头全部进食堂。最多的时候在武安军的四个屠宰场,一天能杀五百多头牛和一万多头羊。 甚至打仗的时候,后勤部都会派出由上百位资深屠户组成的分割队跟大部队行动。一个是帮火头军做饭,另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屠宰受伤和死亡的马匹。 资深屠户啊,跟这群傻乎乎的军汉不同,他们经手的战马,会很容易的被分割成各种有用的食材,就连内脏的处理也不是这群土路子的军汉能比的。 就拿赵羽同学第一次随军吃以前奴兵营里伙夫做的军用餐,直接吐了来说吧。那大锅里煮的马肉,根本就没洗干净,甚至内脏中还捞出几个粪球,这么一锅马肉,臭烘烘的,一群战士还吃的挺香,别说吃了,就看赵羽都看吐了。 后来在专业培训的火头军到位之后,别的不敢说,只要是在武安军吃过军灶的军汉,就没一个想离开的。首先顿顿有肉这一点就能甩整个大宋甚至辽国人一百条街。 当兵的体力消耗大,所以在能量补充上,鸟丝这个生物学家可是发挥的淋漓极致呢,各种军用餐的配比和调料包,他都是亲自设计的,营养配比已经快比得上现代化的营养师了。 不过有些人比较痛苦,那就是伤员了。对于伤员的病号营养餐各国的军队都有研究,鸟丝当然也搞过试验,所以缺盐少油的糊状伤员营养餐就成了所有受伤士兵的噩梦。 不过不得不说,古代人很牲口啊,在营养充足的情况下,骨折这么可怕的伤情,他们这群军汉基本上四十天就能拿起刀枪嗷嗷的跑去训练场,不是说好的伤筋动骨一百天么? 其实吧,很大的原因还是营养餐的罪过,为了早日脱离营养餐的折磨,军汉们是想尽了办法早日康复啊。 为了受伤去亲近医护兵?鸟丝是谁啊,他早就看出来那伙军汉的小心思了,看我不折磨死你们。 当然了,宁可吃翔一样的糊状营养餐也要去一亲芳泽的牲口,鸟丝也拿他们没办法啊。 看着死去的同袍,一众武安军都是报以崇敬和憧憬。死的其所,可以进武安祠了。每年清明的全军祭拜,让他们对那些死去的英雄只有崇敬和憧憬。一想到自己要是死在战场上,不仅仅后顾无忧,就连尸骨也可以埋进武安祠,他们就忍不住有些激动。 受伤躺在担架上抬走的重伤号,所有人也都是提心吊胆的,兄弟,撑住啊。 至于最后撤场的那些轻伤号,或者断胳膊断腿的倒霉货,他们则是一起嘲笑了起来,哈哈这群货又去吃翔了。而倒霉货们则一脸郁闷,心想,咋没躲过去呢。跟其他部队的伤员不同,武安军在经历了几场小型战争之后。伤员的死亡率极少,一旦轻伤的进了医护营,想死都难。所以对于那些战争恐惧症患者来说,伤等于亡的说法是完全不成立了。没有过绝望就不会有希望,不知道这句话是哪个诗人说出来的。 那些在大宋甚至辽国打过无数次大仗的老兵在得到救治后回归连队时,没有一人不热泪盈眶的。想起以前死在战场上的那些轻伤同僚,他们对于武安军的认同感已经不能用言语来形容了。 人其实就这么简单,你对他好,他就会对你好。一切以人(自己人)为本,将心比心。从吃穿住用行,赵羽每一样都亲力亲为,天天不是泡在工坊中就是巡视在军营里,历次的大小战役,所有的军汉都能看见他那坚定的身影。这让以前跟牲口一样可以被别人买来卖去的辽国军汉,或者是大宋的文人没有一丝看得起的贼配军们怎么不拥护他赵羽。 并且,在军中实行的技术考核制度直接提拔,只要你技战术达到相应标准,都可以得到相应的待遇,这种公平的提拔方式也让所有饱受欺凌的军卒们看到了希望,谁不想当将军啊?以前从个兵爬到将军基本是不可能的。可是看到那百步穿杨的狙击手之王们穿着将军袍服出现在了阅兵大礼上,所有小卒子们都兴奋的无以复加,因为其中就有几个月前跟他们一起在苦窑里啃窝头的兄弟。 最高将级的狙击手之王,用特制的神臂弓,五百步外狙杀十个马匹上奔跑的目标,其成绩就连鸟丝都不敢相信,因为他根本就做不到。鸟丝甚至一度有解刨了这家伙做切片的想法,他实在是想不通,为啥用这种原始装备,一个人能用冷兵器将七百米外的目标狙杀,还他喵的是骑在马上的移动目标,你是先知啊?问题是,每次大比,这货的极限命中率已经突破天际,十中十常有,十中九很少,十中八只有一次,这不科学啊。 没办法,这么优秀,不给个少将自己心里说不过去啊。 武安军一路西行,穿过群山,到达了此行的终点,河曲镇,一个边关小镇,以前是大宋的边镇,后来李元昊起兵,河曲也就成了西夏的边镇。 不过河曲这地方没啥油水,唯一一点平地也就养活几万人,甚至整个镇子也就一万人出头,还大部分都是大宋的遗民。一到冬天,过河来收税的税官之凶残,已经无法用恶人来形容了,反正整个河曲镇已经五年没嫁娶了。 这次更是将镇上的粮食搜刮一空,全做了军粮,至于当地百姓饿不饿死,西夏人才不管呢。 看到镇上的惨状,以及十室九空的惨象,赵羽出奇的冷静。 “建屯堡,建城,建军镇,以后我要以此为起点,灭掉整个西夏。” 听到赵羽说出这话,吴蒙有些惊讶,一向荣辱不惊的赵羽怎么今天这么激动?这种惨象已经不算什么了,以前大宋被劫掠的边镇惨象更甚,至少这个河曲的百姓都还有活路,要知道搁在大宋,一旦被辽军或者西夏人打草谷,人都会被抓走当奴隶的。 (本章完) 第八十五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战场的地形是中间低,四周高,当宋军占领了三岔河口的入口处时,基本战场上的所有人都看的到,反正也就是四五里的一片战场,一眼就能看到头。 失去逃跑可能的西夏人很干脆,基本除了有一两百猎户出身的西夏人逃进了山里,其他人都放下了武器,下马投降了。 从开战到战斗结束,半个时辰都不到,西夏人败了,好吧,在山顶上看的一头黑线的耶律淳不禁大骂:“五万头四脚羊也不会这么快被干掉吧。西夏人还能再蠢点么?”其实他心里正在想,跟武安军刚正面,这群西夏人脑子进灯油了啊。 战争从开始到结束,也就是西夏人从开始发起冲锋到武安军一波反冲锋结束,一共用时四十五分钟。快的不可思议,也简单到令人发指。 白痴一般的西夏人在前沿部队受挫的情况下,竟然在所有情况都不明朗的时候发动了中坚的主力重骑兵突击,意图一举攻破宋军战阵。 结果半路上就被宋军的远程武器饱和攻击给虐杀了个干净,一个人都没活下来。赵羽只想说,还能再傻点么? 宋军的反冲锋更夸张,突击冲锋的武安军重骑兵大队几乎没遇到任何的抵抗,竟然一路突破,连对方的指挥部都没跑掉,竟然被一波冲锋给搞定了。 这完全是西夏人想办而没办到的事情啊,一波重骑兵带走对方指挥部,结果西夏人没做到,反而被武安军做到了,这算不算讽刺? 更夸张的是两只弓弩骑兵部队的惊艳表演,或者说残酷屠杀。 死在冲锋的路上,也算那些西夏骑兵死得其所,被一千多台床弩扫射,败了也没啥好说的,谁让人宋军有钱呢。以前顶着几百架床弩攻城的情况不是没有,战场上死在冲锋路上的骑兵比这次战斗只多不少。所以对于宋军的床弩部队能造成这么大的杀伤,不论是西夏将领还是观战的辽国将领都不奇怪。 这就跟现代战争,你方一门炮都木有,对面上千门大炮,你还不跑,还敢跟人家玩冲锋,不失败才见鬼了呢。 可是仅仅只是骑射这种简单的组合造成成千上万的死伤,这就有点夸张了。是的非常夸张。 骑射这战术听着是挺简单,其实这种战术不是谁都能玩的出来的。将骑射玩到极致的是清朝的骑兵,其次是蒙古骑兵。 但是首要的一点,是骑兵的身体素质和骑术要相当过硬。 在颠簸的战马上想将弓箭拉开并射出箭矢,本来就是很难的事情,要想将其射准,更是难上加难。更夸张的是要想保证射程,这就不是普通兵员能做到的事情。 这一点在清朝的骑兵校检中是有完整体系的,满清八旗的骑兵精锐程度取决于他们的骑射校检制度,达到几级都是有标准的。 马匹全速,二十步外十中十,九等骑军; 马匹全速,三十步外十中十,八等骑军; 马匹全速,四十步外十中八,七等; 依次类推,四十步外十中十,六等; 五十步外十中八,五等下,十中九,五等上; 六十步外,十中八,四等中军,从九品官级 八十步外,十中八,三等旗军,正七品武将官级; 百步穿杨者,皇家带刀侍卫,从五品至从六品官级不等。 而能做到百步之外百发百中的人,最高的一位爬到了正三品御前带刀侍卫的级别。这人很多人都听说过,但是并不相信他能做到,那就是大贪官和珅。血滴子记载,和珅最早是乾隆皇帝的贴身侍卫的,后来因为救驾有功,被提拔了管制,最后竟然做成了文官。 骑射最大的问题是射程,在颠簸的马匹上,想拉开一石的强弓,并不是一般人都能做到的,哪怕在平地上能拉开两石弓的弓箭手,也未必能在奔驰的马上拉开强弓的,因为腰腹发力会被马匹的颠簸给抵消掉,所以想拉开强弓,只能靠上半身的力量。 而一石弓的射程也不过才百步而已,颠簸状态下别说准确度了,就连射程都要打七折。所以说当初七等骑军已经算是八旗中的精锐了。七八九三级的骑军被称为上中下三等,七等以上的骑军都是将领了,六等当上牛录的多得是,五等当上甲喇的都有。 所以说,五十步外能射中敌军的骑兵在宋代是很难找到的,也只有后来的蒙古骑军能大体做到四十步以外大规模射杀敌人。 可是弄出连弩的武安军骑兵却能轻松在六七十步之外对敌人发起覆盖性的打击,这就很夸张了。 以前不是没想过弄出神臂弓的骑军,可是那准确度就别提了,暂且不说骑行中射击了,就连停下马匹之后在马上射击的准确度也低的可怜。恐怕也只有可以连续打击的连弩可以不在乎准确度,纯靠数量压制,只要大体能射向一个范围,一轮上万支弩箭还是可以造成不俗的压制效果的。 其实弩箭跟弩箭还不一样,短弩的弩箭是没有尾羽的,因为一旦装上尾羽,弩箭就很难在滑道上平稳的滑行,造成弩箭射出去后偏差过大。就算是有尾羽的弩箭,像是神臂弓所用的弩箭,尾羽也是相当紧窄,只有薄薄的一层。因为一旦弩箭的尾羽过大,初速就很难提升的起来,造成射程不足的缺点。并且尾羽过大的弩箭在平稳飞行方面也远远不如弓箭射出的箭矢。 于是呼,一种新的缺尾弩箭就在鸟丝的设计下应运而生。如果有现代的武器专家看到这种奇葩的弩箭肯定会大呼,这不可能。 对于纯靠尾部吃力的弩箭设计,鸟丝也无法将其设计的太复杂,为了装进箭匣里,尾羽这东西是必须去掉的,所以鸟丝设计了一种类似航空炸弹所使用的镂空尾翼造型。箭矢的尾部就像是一个炸弹尾翼一样,外围还是圆圈,里面是厚质的十字支撑结构,然后镂空的尾羽造型既能保证弓弦对箭尾部的巨大受力,又能保证增加一定的空气阻力,在平稳性方面,四个镂空口都是一样大小的,在受力方面当然是一样的了。 感谢雪花满天飞阳的月票,谢谢。 (本章完) 第八十六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箭矢唯一不方便的就是制作了,用硬木制作的尾翼一定要比箭杆轻才行。但是如果每根箭杆都去掏这么四个镂空的尾孔,那工时成本就太高了,一旦有一个不合格,直接影响效率啊。 当然,这难不倒鸟丝这个现代灵魂,他用了最简单却最高效的组装法,生产切削箭杆的就只负责切箭杆,切完了箭杆送去打磨工序,其实圆形纯钢刀具切出来的箭杆几乎是不用再深加工的,只要拿到下一个工序打磨毛刺,然后开出插箭头的杆和插箭尾的杆,一个两头细中间粗的弩箭箭杆就成型了,统一扔进桐油中浸泡,然后取出阴干。 浸泡桐油是为了防潮,因为潮湿再干透的箭杆会发生自然变形,但是经过桐油浸泡之后再密封封装,几年下来箭杆都还会笔直。 箭头全部是半钢制品,用大型冲压机,一次冲压成型,三棱状的镂空箭头保证了足够穿甲能力的同时还能保证杀伤效果。经过无数次的试验,最好定性的冲压产品根本就连打磨程序都省下了。只要淬火师傅不偷懒,箭头的硬度就足以保证能穿透现如今除了重钢甲之外的所有甲胄。 组装木制箭尾的就只负责组装也是冲压制造的木质箭尾,组装箭头的就只负责组装箭头,箭杆和箭头箭尾通过皮胶粘合,轻易不会出现脱落的情况。两千两百个女工一天下来能组装出二十万支箭矢,其中最后的两百人是负责检验,挑选出不合格产品。但凡是箭杆不直的,组装出现偏差的,都要挑出来。挑选的程序也很简单,在一个7度角的平整斜面上,自然滚落的就合格,滚不动的就属于次品,挑选出来拿去从新加工或者直接报废。 好吧,报废产品也没浪费,稍微能用的都拿出去卖给辽国人了,甚至各地的屯堡都很需要这种制式弩箭的,哪怕是次品呢,拿去修一修,比正品也丝毫不差的。只是浪费的人工成本太高,武安军的军工坊懒得去再加工。 不说别的,仅仅箭矢一样,武安军装备量就已经能把辽国人或者西夏人吓死了。 先说用捡大户长弓军团,三千人每人配备长杆箭十壶,每壶二十支,普通羽箭十壶,每壶二十支。这就是每人四百支箭矢的基本保有量。仅仅一个长弓军团就能搜刮出一百二十万支箭矢,折合造价就是三百六十万军钱。 一支普通羽箭造价在两个军钱左右,对外出售是五军钱一支,就这大宋枢密院一个订单就是百万支。 更大的大户是弩弓骑兵部队,跟普通的弩弓步兵只带三壶箭不同,他们都是一人双马的配置,一次所携带的弩箭数量是十壶,弩箭的装量跟羽箭不同,羽箭要考虑到尾羽的完整性,所以只能用稀疏的木质窿架插装羽箭,一壶箭二十支连轻木的箭壶也就只有两公斤重,一个弓箭手可以轻松的背上三五壶箭。马匹更是可以十几二十几壶的驼装。 可是弩箭就不行了,一壶弩箭全部是圆形的,不用考虑尾羽的问题,一壶足足可以装下五十支弩箭,每壶重达五公斤。 每个连弩骑兵不仅仅要带五百支长杆弩箭,他们还配备了一把防身的手弩,可以快速上弦,射程只有二十步,杀伤只有十步的手弩需要配备一百支短杆弩箭。 长杆弩箭一支造价两军钱,短杆的也有一点五军钱。不算其他,仅仅连弩部队所需要装备的战备箭矢就有二百四十万支,价格更是高达四百六十万军钱。 这仅仅只是远程骑兵部队的配置,在武安军除了重骑兵外,几乎人人有弓,人人两壶箭的情况下,箭矢保有量更是超过了一亿支的数量。 就这么多箭矢,如果让大宋的枢密院提供,没十年,别想。当初辽国来打阳方镇,所携带的箭矢量也不过百万而已,跟武安军的富庶根本就没法比。 这还只是常备基数,后勤部队是可以随时向战场运送大量的补给的,按照武安军最低补充标准,一百辆重型箱车的补给量是要给前线部队补充两个基数的弹药的。 当然了,这个基数就没远程压制部队那么夸张了,只要保证每个士卒能有两壶箭矢就可以了。两个基数也就是四壶箭矢,八十支罢了。 不过要是完全配给一万六千人的骑兵部队,这数量也是很惊人的,要知道所有骑兵的箭矢携带量都是跟步兵翻倍的。 不过他们都是小打小闹,真正的耗箭大户是战略打击部队,别的不说,连弩战车的耗箭量根本就凶残,五连发的弩箭,突突突,就没了,长杆的上弦绞盘能在几息之内完成上弦,每个弩匣里的十支弩箭,一会的功夫就突突完了。 看看下面的战场就知道了,没别的,满地的尸体上插的全是黑色箭矢,地面上跟种麦子一样,密密麻麻的都是箭杆。 看到这种恐怖场面,山顶上观战的辽国皇太子耶律淳已经无力吐槽了,对于武安军的富庶,他实在是提不起任何对抗的兴趣了。 战争来的快,结束的也挺快。主战部队只需要打仗,抓俘虏和打扫战场这些活是辅军的。甚至骑兵部队的辅兵都不需要动手。 后续赶来的一万多步卒就给搞定了,当然也少不了前来抓俘虏的往生营了。一战定功,要知道现在骑兵营中,还有很多骑兵是戴罪之身,好在此战之前,主官们曾经承诺,只要打出威风,所有参战的奴兵都可以转军籍了。 混战并不多,但是宋军的战斗热情却不低,虽然被冲散成一堆一堆的西夏人还有零星反抗,但是总体上已经近乎平稳。所以负责收尾的游骑兵大队也没有啥大伤亡,只有零星的几十人伤亡罢了。 唯一有点损失惨重的是重骑兵部队,负责第一波冲击敌阵的他们伤亡倒是还能接受,只是后面他们冲过去负责堵住山谷入口的时候出了些乱子。 (本章完) 第八十七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关门打狗么,负责堵门的当然是最痛苦的,失去了速度和冲击优势,重骑兵们在陷入了人海围攻战术后,战损立刻飙升。好在紧随他们的两个骑兵大队加上一众辅兵,让两千人的重骑兵最终只是损失了二百多精锐。 两千重骑,三百多死伤,可最终损失的只有一百二十二人,其他的经过战场救治之后,基本都能治愈,只有战死的九十二人和重伤的三十人无法再担当重骑兵的任务了。 游骑兵的战损也很快就统计了出来,受伤三百二十人,战死九十八人。跟以前的战斗不同,在武安军中受伤了,轻伤现在很难死掉了,因为鸟丝通过经验调配了一些消炎的中成药,再加上医护官的卫生管理条例,轻伤已经基本不会再出现死亡的情况了。只有內腹重伤的伤员是很难救治的,无法保证成活率。 就这,当医护官们带着担架马车救治伤员的时候,随时都是有一两队骑兵守护的,这些战场之花可是所有当兵的宝贝,谁敢伸下爪子,呵呵,乱箭射死。 医护官们在搜救完武安军之后才会对敌人的伤员进行救治,不是没有那些疯狂的敌人想拉个垫背的。不过他们都被每位医护兵周围守护的三五个抠脚大汉给虐死了。 想到医护官面前,首先是搜身,除了内裤和兜裆布,全身上下几乎给你扒干净,当然了,干这些的都是打扫战场的步兵和辅兵。 不喘气的扔死人坑,还有脉搏的拉去救治。至于大冷天的扒光了会不会冻感冒,额这个不在他们考虑之列,他们唯一的要求是,送到医护兵面前的人必须是安全的。 战场处理是很麻烦的事情,不过好在战争结束的太快。午时刚过就打完了,有的是时间从容打扫战场。 这不得不说武安军的工程部队的强悍了。从武安军最近的官道至战场还要有六七十里地,好在是一马平川的平原,地面还没化冻的情况下,大规模平整路面是不现实了,只能在临时铺垫的路面上铺就一层地垫和车轨。 是的,是车轨,不过不是火车轨道,而是马车轨道,木质枕木,木制凹槽,铁皮轨道,宽度正好是武安军制式马车的车轴宽度。 就这种可以卷起来,还可以拆开拼接的木质轨道,武安军也不多,最多也就是能铺出百里上下。主要是为了应付像现在这样的临时战争,为了给前线更快的输送补给,各种奇思妙想是层出不穷啊。想出这种折叠拼装轨道的人可不是鸟丝,而是大宋的筑桥工匠。 最早这种简易的车辆轨道是铺在桥上的,为的就是让马车行进平稳。建议的轨道只要地面够结实在垫上些杂物之后,大体平稳的轨道上能轻松拉过去几千斤重的马车。 后来有人发现,一辆空的箱车可以轻松的拉上近百丈的木制轨道,如果是临时运送东西,在平地上铺上这种轨道,运送货物的马车能立刻提速三五倍之多。 好吧,大宋是没有火车,但是马拉的轨道车却早就应用到一些矿场了。在赵羽大笔一挥的情况下。第一条从阳方直通朔州的固定轨道正在加紧建设。 现代人可能不理解古时候的森林资源有多丰富。哪怕是在一马平川的平原上呢,只要没人种地的地方,几乎到处都是树林子。 木头资源之丰富,简直就是无法想象的。别的不说,就说修建木质轨道所需要的十万根枕木来说吧,还真难不倒大宋的工匠们。 半机械化的伐木设备见过么,摇锯听说过么? 当初赵羽见到这种摇摆式的往复锯时,也是被镇的说不出话。 其实要搁在现代人看来,这种借助钟摆摇摆的力量拉动锯条的结构简单的要死,可是你们能设计的出来么?一个人只需要很少的力量就可以拉动一般需要两个人费好大力气才能拉动的锯条锯树。 还有更夸张的是古代的超级滑轮组。 就像是以前有人说过,如果古代有葫芦吊车,那么修建金字塔也未必不可能。事实上,大宋的工匠们早就用上滑轮组了,还是超级滑轮组。 单人拉起两千斤的重物你敢想?大宋的工匠们敢。并且他们还付诸于实践,在武安军,每一百辆车的车队都会配备一辆架子车,这辆架子车的作用并不是运货,而是可以当做一个临时的千斤吊,组装后的三角吊架,最终可以吊起两吨重的重物。 甚至在鸟丝的指点下,只有在后世的重工企业或者装货码头才能见到龙门吊也被这群疯狂的工匠鼓捣了出来。 别的不说,就渭水码头上那硕大的龙门木吊架在装货的时候,能让鸟丝想起现代化码头上的集装箱装卸龙门吊。 以前想装满一艘两千石的漕船或者卸载一艘同样的漕船,没有半天的时间是别想,两袋子粮食就是一石,两千石的漕船能装四千袋子。而这种袋子只能由装卸工用人力一点点的背下来。 可是在鸟丝将网吊给弄出来之后,这些大匠们就弄出了一种更不可思议的东西,网吊船,古代半网状集装箱啊。不论啥货物,千斤一网,武安军军用细孔草绳网,一网可以装十袋粮食或者其他东西。 于是网吊码头就再也没用过人力背货物,所有从船上卸下来的货物,直接吊网装车,一辆标准箱车可以装两网货物,不怕堆积的甚至能装四网货物。 这工作效率提升有多恐怖,已经用诗词是无法形容的了。当初蔡相难为武安军,一次性的调拨五百条漕船入渭水,为此疏浚河道就花去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五百条两千石以上的漕船装满了粮食,却只给了三天的时间卸货。 没想到啊,被武安军那群饿急眼的大匠一商量,仅仅码头上的一千来人愣是用了两天就将五百条漕船搬了个空。 要知道,装船就花去了十天呢,这还是好几千号苦力的成果。 (本章完) 第八十八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战备更主要的东西当然是粮草,别的不说就拿军粮来说吧,各种的压缩干粮和特级饲料不停得从食品作坊里往外出。 屠宰场每天都将从辽国收购来的大批牛羊宰杀,脱骨的肉全部拿去做罐头,内脏和骨头全部进食堂。最多的时候在武安军的四个屠宰场,一天能杀五百多头牛和一万多头羊。 甚至打仗的时候,后勤部都会派出由上百位资深屠户组成的分割队跟大部队行动。一个是帮火头军做饭,另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屠宰受伤和死亡的马匹。 资深屠户啊,跟这群傻乎乎的军汉不同,他们经手的战马,会很容易的被分割成各种有用的食材,就连内脏的处理也不是这群土路子的军汉能比的。 就拿赵羽同学第一次随军吃以前奴兵营里伙夫做的军用餐,直接吐了来说吧。那大锅里煮的马肉,根本就没洗干净,甚至内脏中还捞出几个粪球,这么一锅马肉,臭烘烘的,一群战士还吃的挺香,别说吃了,就看赵羽都看吐了。 后来在专业培训的火头军到位之后,别的不敢说,只要是在武安军吃过军灶的军汉,就没一个想离开的。首先顿顿有肉这一点就能甩整个大宋甚至辽国人一百条街。 当兵的体力消耗大,所以在能量补充上,鸟丝这个生物学家可是发挥的淋漓极致呢,各种军用餐的配比和调料包,他都是亲自设计的,营养配比已经快比得上现代化的营养师了。 不过有些人比较痛苦,那就是伤员了。对于伤员的病号营养餐各国的军队都有研究,鸟丝当然也搞过试验,所以缺盐少油的糊状伤员营养餐就成了所有受伤士兵的噩梦。 不过不得不说,古代人很牲口啊,在营养充足的情况下,骨折这么可怕的伤情,他们这群军汉基本上四十天就能拿起刀枪嗷嗷的跑去训练场,不是说好的伤筋动骨一百天么? 其实吧,很大的原因还是营养餐的罪过,为了早日脱离营养餐的折磨,军汉们是想尽了办法早日康复啊。 为了受伤去亲近医护兵?鸟丝是谁啊,他早就看出来那伙军汉的小心思了,看我不折磨死你们。 当然了,宁可吃翔一样的糊状营养餐也要去一亲芳泽的牲口,鸟丝也拿他们没办法啊。 看着死去的同袍,一众武安军都是报以崇敬和憧憬。死的其所,可以进武安祠了。每年清明的全军祭拜,让他们对那些死去的英雄只有崇敬和憧憬。一想到自己要是死在战场上,不仅仅后顾无忧,就连尸骨也可以埋进武安祠,他们就忍不住有些激动。 受伤躺在担架上抬走的重伤号,所有人也都是提心吊胆的,兄弟,撑住啊。 至于最后撤场的那些轻伤号,或者断胳膊断腿的倒霉货,他们则是一起嘲笑了起来,哈哈这群货又去吃翔了。而倒霉货们则一脸郁闷,心想,咋没躲过去呢。跟其他部队的伤员不同,武安军在经历了几场小型战争之后。伤员的死亡率极少,一旦轻伤的进了医护营,想死都难。所以对于那些战争恐惧症患者来说,伤等于亡的说法是完全不成立了。没有过绝望就不会有希望,不知道这句话是哪个诗人说出来的。 那些在大宋甚至辽国打过无数次大仗的老兵在得到救治后回归连队时,没有一人不热泪盈眶的。想起以前死在战场上的那些轻伤同僚,他们对于武安军的认同感已经不能用言语来形容了。 人其实就这么简单,你对他好,他就会对你好。一切以人(自己人)为本,将心比心。从吃穿住用行,赵羽每一样都亲力亲为,天天不是泡在工坊中就是巡视在军营里,历次的大小战役,所有的军汉都能看见他那坚定的身影。这让以前跟牲口一样可以被别人买来卖去的辽国军汉,或者是大宋的文人没有一丝看得起的贼配军们怎么不拥护他赵羽。 并且,在军中实行的技术考核制度直接提拔,只要你技战术达到相应标准,都可以得到相应的待遇,这种公平的提拔方式也让所有饱受欺凌的军卒们看到了希望,谁不想当将军啊?以前从个兵爬到将军基本是不可能的。可是看到那百步穿杨的狙击手之王们穿着将军袍服出现在了阅兵大礼上,所有小卒子们都兴奋的无以复加,因为其中就有几个月前跟他们一起在苦窑里啃窝头的兄弟。 最高将级的狙击手之王,用特制的神臂弓,五百步外狙杀十个马匹上奔跑的目标,其成绩就连鸟丝都不敢相信,因为他根本就做不到。鸟丝甚至一度有解刨了这家伙做切片的想法,他实在是想不通,为啥用这种原始装备,一个人能用冷兵器将七百米外的目标狙杀,还他喵的是骑在马上的移动目标,你是先知啊?问题是,每次大比,这货的极限命中率已经突破天际,十中十常有,十中九很少,十中八只有一次,这不科学啊。 没办法,这么优秀,不给个少将自己心里说不过去啊。 武安军一路西行,穿过群山,到达了此行的终点,河曲镇,一个边关小镇,以前是大宋的边镇,后来李元昊起兵,河曲也就成了西夏的边镇。 不过河曲这地方没啥油水,唯一一点平地也就养活几万人,甚至整个镇子也就一万人出头,还大部分都是大宋的遗民。一到冬天,过河来收税的税官之凶残,已经无法用恶人来形容了,反正整个河曲镇已经五年没嫁娶了。 这次更是将镇上的粮食搜刮一空,全做了军粮,至于当地百姓饿不饿死,西夏人才不管呢。 看到镇上的惨状,以及十室九空的惨象,赵羽出奇的冷静。 “建屯堡,建城,建军镇,以后我要以此为起点,灭掉整个西夏。” 听到赵羽说出这话,吴蒙有些惊讶,一向荣辱不惊的赵羽怎么今天这么激动?这种惨象已经不算什么了,以前大宋被劫掠的边镇惨象更甚,至少这个河曲的百姓都还有活路,要知道搁在大宋,一旦被辽军或者西夏人打草谷,人都会被抓走当奴隶的。 (本章完) 第八十九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至于鸟丝,他当然不需要那么低端的东西,九龙鞭暂且不说了,那东西算是终极武器,上打半神,下打龙种,别说普通僵尸,就是千年老僵也不撑他几鞭子。最快章节就上更何况这次去南边,从打铁的那里得来的两片金钹才是对付这些阴煞最好的东西,活佛用的金钹,其法力加持有多强,简直就不要太恐怖才好。 其实所谓的法力加持就是在某些超自然生命的影响下,时间一长,跟这个超自然生命长期接触的物品会沾染上这个超自然生物的一种特殊波动力场,如果是超自然生命特意加持的武器一类东西,这个效果会持续的更加持久。 这种特殊的波动其实也算是一种能量,只是人类很难感觉到罢了。为啥人类看不见?这话说的,就跟电这种能量你能看得见一样,那种微量的波动普通人根本就无法通过感觉到,但是像鸟丝这种常年修炼的人类却能清晰的感觉到。 普通人也不是感觉不到,只是人心太杂,静不下来而已,真正的静心之后,这种东西都会有一种力场,如果放在你身边不远处,你会隐约的感觉到它好像一个人一般的存在。但是一旦这个东西戴在你身上时间长了,你就会完全感觉不到其存在了,因为你的生命力场已经跟其吻合了。 淮阴,淮阴侯韩信的老乡,淮阴侯算是历史上比较又名的风水大师了,特别他还有官面上的身份。看最快章节就上至于说吕后弄死了淮阴侯,这说出去就是个笑话好不好。一个玩阴谋玩到出神入化的谋士被人阴了,说出去你信?这只是韩信的死遁计策罢了。 淮阴侯老家的风水传承并没有断绝,一些偏远的乡村之中还是有些传承的。其实说起来,风水师这个行业就不是什么好人干的,劳苦大众们几乎都被这群冠冕堂皇的家伙给骗了,他们是盛世看风水,乱世挖坟掘墓,为了生存无所不用其极。 为啥?别那么多为啥好不。盛世之时人们有钱了,当然想找个好地方安葬,好荫及子孙,风水这个行当当然能赚到养家糊口的钱财了。而乱世之时,人们保命都难,到处都是横死之人,能埋地里去就算是祖上有灵了,谁还请的起风水师啊,难道那些风水传人都饿死不成?靠着寻龙点穴的功夫扒俩坟弄点金银古董的维持生活还是不成问题吧。 而此次去的村庄,就是这么一个没有断了传承的村庄。普通的僵尸他们到是也能勉强对付了,这次挖到的古墓估计是位置不好,竟然惹到了大粽子。 坐车赶到庄子的时候,正好是晚上十一点多,整个庄子灯火通明,很多家门户大开,好像都在等待什么东西一样。 而跟六哥这个普通人不同,鸟丝在车子一进村庄就感觉到了不妥,整个村庄几乎完全被一股强大的阴气笼罩,这完全是不正常的事情啊。 首先村庄的建设之初就会选择阳气充足之地,特别是离水较近的南方地区,更是要选择比较干燥的高地,低洼地带是不会有人去建房的,被水淹了纯属活该。 而但凡是人类聚集之地,阳气都会足的过分,别说普通鬼怪了,就算是有点道行的鬼修都是躲着人走的。像是这种有风水传承的门派,对自己的老窝经营更是下功夫,不敢说一定是风水宝地吧,但是诛邪不侵属于基本配置吧。可是现在呢,刚刚在村外还是晴空万里的璀璨星空,进了村庄就变成了乌云密布,一点天色都看不见,这也太夸张了。 “停车”说完,鸟丝也不等六哥停车,一步就从开着的窗户中窜了出去,放在车顶的两片金钹立刻被他擒到了手中。运气于双臂,鸟丝狠狠的将手中金钹擂响。 “咣嚓……”一声巨响就从鸟丝手中的金钹中炸响。是的,是炸响,如同炸弹爆炸的冲击波一般,一圈肉眼可见的气浪以鸟丝为中心向周围迅速的扩散出去。 方圆三百米内瞬间就是一轻,空气中污浊的空气也仿佛瞬间变的清新了起来。 “唵嘛呢叭弥吽”口中念出六字大明咒,鸟丝将浑身的功力聚集起来,云集至双臂,这次运气时间更长,所聚集的功力也更多,所以威力上当然更大了。冲着村子中央阴气最充足的地方,鸟丝将手中的金钹狠狠的合击到了一起。 这次擂钹根本就没发出声音,但是一股狂风却从鸟丝手中冲出,沿着村中的主路向前飞速蔓延。 这个时候,整个村中里的人仿佛都听到了一声狂风呼啸的声音,积压在村子上空的阴云瞬间就被吹散一空,天上的月光也重新撒下人间。 就这么亮了一手,也不用介绍,村中的长者在一群人的围拢下匆匆的从主路上赶了过来。 看着漫步观察的鸟丝,众人虽然被他年轻的面孔所震惊,但是村中长者毫不犹豫的就深深的辑了下来。 行家打招呼,鸟丝当然一掐道指,来了句“无量天尊”。 众人顿时都被雷的四肢发麻。 话说你一个道士用和尚法器,还用六字大明咒破邪,这剧本不对啊。要不是鸟丝手中还拎着两个硕大的金钹,众人肯定以为还有一位佛修呢。 客气的将鸟丝让进村庄的最中心,也即是村中的祠堂。 不用老者介绍,鸟丝进去之后一眼就看清了情况。 祠堂院子中的空地上正摆着一套法阵,几十件不同的大小摆件甚至是玉佩灵符的依照五行的方位摆放出一个镇压法阵。 好么,果然是风水世家,法器充足的很那,足足有好几十件,其中最强的一件都快赶上自己手中的金钹了。 这些法器无一例外的都被红线或者墨线拴着,线的另一端或者墨线之下都压制着一个浑身冒着煞气的人。足足有八人之多,看他们满脸发黑,双眼紧闭。有两个人甚至尖牙都冒了出来。 不用说,肯定是沾染了尸气,其中两个已经完成了尸变,虽然还没死,但是就算救回来也得成白痴。 第九十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如遇见汉族奴隶,会说汉话者留,不会汉话的所有男子同样斩杀当场。这就是草原上的残酷,按照赵羽的说法,入乡随俗,进入了草原,就按照草原上的规矩来吧,否则草原上的天神会不乐意的。 就这么一句话,好么,被俘或者投靠过来的契丹人差点没把赵羽当神仙供起来。 比青杀令更残酷的还有武安黑杀令和武安血杀令,只是这两种军令,军部是不会轻易放出来的,一旦放出来,那必然是对敌死仇才会用的上。 西夏东部五洲,两个军司,子民过百万,可是面对宋军的劫掠和斩杀,根本就无从抵抗。 开国之初的黑水军司是驻守在西夏的西北边军,可是后来因为政治原因,黑水军司调拨到了南方抵抗宋朝的压迫。是的是压迫,因为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大宋虽然在军事上没啥大的胜迹,但是在战略上,一直备受压力的并不是宋军,而是西夏。不过面对步步紧逼的宋军,西夏人也不甘示弱,以前以步兵为主力的白马军司成为了皇族军队,收回了银川休整,这已休整就是十几年,南边的边军就变成了黑水军司,而以前黑水军司的附属福威军司也跟着身为皇亲国戚的李坤吾混了起来。 跟开国之初的那几十年不同,西夏的政治格局渐趋稳定,皇家势力一家独大,基本在整个西夏的所有部落和城池中,就没有了反抗声音。 不过西夏人也是不争气,想学习宋朝的富庶,于是努力的学习儒家的治国思想,导致西夏军队的战斗力直线下降。唯有从北面撤下来的黑水军司还算精锐了,早些年一直对抗辽军的袭扰,黑水军司的战斗力当时是很可观的,只不过来的了宋军边境,发现宋军的战斗力跟辽军差了好多,于是警惕性就降了下来。 要是搁在以前,在斥候无法探明战局的情况下,李坤吾这个老军伍是不可能贸然下令集结的。可是这四五年跟宋军大小战役打了好几次,对于宋军战斗力他是深有了解,吹的再好听,追不上有啥用。西军不是没弄过上万人的骑兵,可是被他们西夏的骑兵一冲,全散了。 只是,任谁都没想到,两万精锐三万骑卒,愣是回来的不过百人。此时的西夏,从上到下都还做着发财的美梦呢。 当武安军的第一个马队将一个村镇包围的时候,里面的西夏人还没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看着三五百人的大宋骑兵,有些经验的里正才明白是宋军杀过来了。 “跪地投降者不杀,汉人跪地投降者不杀,跪地投降者不杀,汉人跪地投降者不杀。”三百多人用官话大声的嘶喊,如果里面的汉人还没反应过来是什么事情,那真的就死有余辜了。 巷战,战术,是不论步卒还是骑卒都需要训练的,缴获了大批战马之后,武安军的翻山车队基本全部被拉到了前线。 翻山车是武安军专门设计的一种用来翻山越岭的行军车辆。跟大轮的标准马车不同,翻山车用的是八组小轮,车轮的大小只有一尺半左右,并且大车的设计还是两截的,具体的外形就是俩方盒子,然后下面加了四对轮子,每组轮子都是独立的减震板,在崎岖不平的路面上,弹性良好的轮子可以适应大部分的路面,只是由于轮子增加,摩擦力增加,平时一匹马能拉动的标准马车,翻山车需要两匹马才能拉的动,甚至在有些上山的路面上四匹马才能拖着一辆翻山车行驶。如果对现在野战运输车有所了解的人看到翻山车,肯定会给出一个比较中肯的评价:这绝对是仿造的极地运输车。 一辆翻山车才能装载八名全副武装的步卒,连上赶车的一人,一辆车也就是运载九人而已。但是一辆车必须要两匹驮马才能拉动,这就有些不划算了。 不过上千辆的翻山车还是大的提高了武安军步卒的运送能力。翻山车并不比普通人走的快多少,不过却可以帮大宋的步卒保持良好的体力。一天下来,一百里的急行军并不难,但是驮着所有装备跑上一百里,别说士卒了,就连将军们也得累傻喽。 所以全部骡马运输的翻山车和运兵车就应运而生了,跟标准马车使用的同样的底盘,只是多加了几对减震轮而已,运载量大幅度提升的同时,对于骡马的消耗量也加大了不少。不过现在武安军却真的是不缺马匹。 跟以前只要优质战马不同,现在不论是马匹牛羊,只要能喘气的,武安军都收购,就连以前被辽国人抓走的奴隶,只要你送过来,他们武安军也会毫不犹豫的按照价格表掏钱。而拿到武安军的军钱,官方商店中的那些‘稀世精品’就成了所有辽国贵族们的抢购对象。 意图反抗的里正和大部分的西夏男子被步卒的数十个作战小队给绞杀干净。 这里不得不说鸟丝确实是神人啊,如果有熟悉现代陆军巷战战术的肯定会感到惊讶,原来用冷兵器也能这么搞。 步卒混编营,每五人为一伍,两名跳荡,两名长枪,一名弩弓手。平时是单独训练,比如说,跳荡兵的散兵冲锋突击,长枪兵的波浪次排队冲锋,以及弓弩手的集团化远程覆盖射击。 所有的战术动作如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样,因为就连他们的领队都是鸟丝一人教出来的。 混编的时候,跳荡的刀盾兵负责掩护压制,长枪手带着弓或者弩,远程的时候拿出来负责跟弓弩手一起远程压制,近战之后将弓弩收起来,然后用长枪配合跳荡兵杀伤敌军,至于防御的事情,跳荡兵那三尺多宽的大盾牌就搞定了。弓弩手,顾名思义,就是射箭的喽,当然想在一个作战小队中拿到弓弩手的位置,也不是容易的事情,至少在弓箭手大队中,也得弄个优秀才会被长官推荐进混编小队。 第九十一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怪不得尸气这么重啊,原来里面住着一位尸修,也就是这家伙生前是道士,意外横死之后直接将自己炼化成了僵尸,这种保持灵智的尸修实在是太恐怖了。看最快章节就上好在僵尸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睡觉的,这么个临时苏醒的僵尸破坏力也大不起来,没有元气的支撑,用不了几天还得陷入沉睡。如此一来,那俩人死的真不算惨了,他们的魂魄才叫惨呢,被尸修拒拿的灵魂能好过了?生吞都算是他们造化好了,估计世代不得超脱才是他们唯一的结局。 将这个僵尸可能是尸修的信息偷偷的给韩老族长一透漏,老族长心里差点没乐疯了。人家石门就是大门派啊,出来的弟子都看不上这些小财,尸修这么重要的信息都能偷偷给自己说,果然是名门正派啊。 当然了,这也怨不得韩老头高兴,尸修啊,石门是看不上,可是给湘西的那伙鸟人知道这个墓里有尸修,呵呵,光信息费就不是个小数目,就算鸟丝将桌面上这些东西全拿走,都不亏。 鸟丝看了看桌面上这些东西实在是没啥好拿得出手的,只有,等等,这是个啥? 看着一个破布袋子里装着一捆布绳子上竟然有丝丝灵气,鸟丝也是傻眼了,这玩意怎么看都像是那东西,不过那东西不是传说么? 华夏大地上曾经有无数的奇怪门派,可是曾经有个门派在华夏大地上传承了几千年都没灭绝,这也算是相当厉害了。最快章节就上乌家祖先是血滴子的首领,他们探听消息当然是无所不用其极了,使用的人才也大都是三教九流。而其中一个几乎成建制投靠血滴子的门派想让整个乌家记不住都不现实。 他们就是戏子门,一群玩杂耍的门派,跟字面意思一样,这个门派就是世代以杂耍杂技为传承,以四处卖艺为生。他们这些玩杂耍的经常被请入达官贵人家中表演节目,并且这些人手脚都不干净,凭借着很多不为人知的特殊本事,他们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的探听一些及其隐秘的消息,这对于血滴子来说,绝对是非常实用的技能了。所以对于戏子门成建制投靠,鸟丝他们祖宗可是欣然接纳的。 跟戏子门混的熟悉了他们的一些绝技也就不再是秘密了,所谓的锁骨术就是将一个孩子从小锻炼的几乎所有骨头都能自由拆卸,一些看似只有十几厘米的缺口,人不可能呢能钻过去的缺口,这些家伙却可以来去自如。最快章节就上 再有像什么易容术以及攀爬技能都是些对于血滴子们十分实用的技能,当然能大范围推广就大范围推广了。 但是戏子门曾经有一项称之为看家绝技的戏法,历代只有掌门传承。这套戏法就叫做神仙索,就是是一条可以通往天际的绳索,也被戏称为通天索,在传承道具的加持之下,通天索能做到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比如说一夜之间就从金陵通过一条永远看不到尽头的绳索爬到上京。可就是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乌家的祖先竟然真的亲眼见过,并且秘密的记载到了族志当中。 而这个破布袋子,以及里面那捆看不清颜色的绳索,以及它上面诡异的气息,鸟丝感觉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神仙索了。 “小师傅好眼光,这无尽金索是这几件东西中最好的了,它里面的绳索据说根本就没有尽头,拿来攀爬一些地方十分好用。以前我们家族中有人曾经拿它用来记路,爬出几百丈的地洞都用不完,好用的很。” 噗,一口茶差点没喷出来,鸟丝为戏子门的先辈们鸣不平了,好好的一根神仙索,你们竟然拿来当钻洞子的记路绳,估计这绳子有灵性的话会将你们活活勒死。正这么想着呢,袋子里的绳子竟然真的摆动了一下。 我了个去,这货竟然真的有灵智?顾不得跟韩老头寒暄了,鸟丝挑完了东西就上车往回赶。他得赶紧问问师兄石中天,这玩意到底是个啥。 石中天跟着石中道已经四十多年了,虽然不能算是见多识广,但是他本身的基准点就高,对于很多的东西,当然跟那些没门没派的散修不同了,这三件东西他看了一会就看出了门道。 不得不说,鸟丝果然是福星福将,眼光也是毒辣,三件东西每一件都是宝贝。 第一件石虎竟然是石门上千年前一位前辈制作的,用石门的心法祭炼之后,这个东西几乎是拿来就能用,只要在两只石虎嘴中塞进两块标准灵石,这两只石虎就可以变成两只真正的老虎,但是它们却比真正的老虎厉害的多,不仅仅在灵智上比普通老虎要聪明的多,还能听祭炼者的任何命令。最关键的,这两只石虎是石头做的,变成活的以后也是石头的,其威势和身骨都不是普通老虎能比的。按照石中天的说法,如果鸟丝不用九龙鞭,这两只老虎任意挑出一只都能完虐他。两只老虎一起上,石中天本人也得跑,他也就是面前能对上一只老虎保持不败。 这当然是老虎的材质所导致的,这种天金石打造的老虎,水火不侵,几乎免疫大部分的法术,就连雷电类的法术都对其很难凑效,并且其坚硬程度远超钢铁,物理手段想损坏这两只老虎,难。最好的办法就是耗到它们灵石用尽,而两颗普通的标准灵石就可以让它们战斗一整天,在能耗上远远低于现代修士打造的所谓机械傀儡。 并且这两只老虎只要核心不被损坏,在灵石和天金石的滋养下,很快就能恢复如初。石门别的不多,各种各样的石头可是不少,天金石这种东西在别的门派及其稀有,可是石门真不缺这东西,石中天一会就拿出了一大袋子,据他说,这些够重铸四头石虎了。只是打造核心的方法他掌握不了。 两只石虎,鸟丝和石中天一人一个,甚至石中天还给鸟丝的这头石虎塞入了一颗灵石,至于祭炼心法,石门的心法鸟丝不会,还是石中天帮忙祭炼之后授权给他的。 第九十二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武装车夫有啥好处?一百辆大车的车夫就有二百人,如果人人都是武装车夫,就可以省下二百人的护送部队。以前大宋的车夫们,一碰到打仗,早就跑没影了。可是在武安军,这种情况基本没有,因为武装车夫们也都是参加过正规军事培训的,甚至有些车夫将驮马卸下车架,拉出去也能当半匹战马用,冲锋啥的不敢想,但是追击个步兵啥的,完全不成问题。 这还只是泥瓦匠和木匠们的评估价格,剩下还有铁匠和瓷器师傅们的评估呢,各种金属用品,有价值的保留,没价值的直接下熔炉,至于瓷器师傅们,则在所有搜刮的瓷器里面挑出精品,然后封装运回去继续当商品出售,不够出售水准的瓷器,要么被低价卖给车夫或士兵,要么直接装车运回去,反正是不能让一个完整的碗碟留在西夏,毕竟赵大人说过了,那些干活的奴工们也得有个吃饭的碗啊。 好在武安军还是比较穷的,几十万人陆续的来到武安军司,几乎都是些身无分文的赤民,有些屯堡里,最后能分到手的就只有一套木头制作的碗筷,吃饭的时候甚至有大人吃完了小孩子继续用一个碗吃饭的情况。至于矿场里的奴工们,他们除了公用喝水的木勺子,吃饭就只能啃杂面的窝窝了。 穷人看见啥都是好东西,所以被武安军搜刮过之后,老鼠看着都流泪,除了砖墙没人运,整个村镇基本剩不下啥东西,就连好看点的窗户都会被卸下来拉走,不好看不值钱的都当燃料做饭烧了。 至于被褥啥的,搁在武安军司,那都是奢侈品,现在住在屯堡里的很多百姓到这大冬天的还在盖萱草呢。 是的就是萱草,喂牛羊可以,装填被褥也可以的一种软草,揉成一团的萱草甚至是大多数百姓过冬的衣服,两层单衣中间塞满萱草,那就是过冬的冬衣了,虽然武安军的皮毛相当多,但是还没多到人人传两三层皮衣的程度。 只有当兵的才有机会穿上双层的皮草,好歹在大力扶持养鸡产业的同时,武安军司不仅仅收获了大量可以当箭尾的羽毛,就连鸡鸭身上无用的绒毛也被全部利用了起来,在三层丝绸的包衬下,大宋版本的羽绒服就出炉了。 羽绒服这种土气的名字当然不会从赵羽口中冒出来,美其名曰,千丝绒的衣服在武安军中都是只有高级将领和精锐斥候才能穿得上的。 不知道躲进山中的西夏幸存者们回到他们的故乡之后会是什么表情,反正当战略打击部队从扫荡一空的西夏村镇中路过的时候,大家都傻眼了。 好么,这群土匪,连块肉都没留。所以所有的弩车部队都在憋着劲琢磨着怎么扫荡西夏的几座坚城呢。 或许对这个时代的其他人来说,城墙只要够高大,够结实,别人都会无可奈何。可是对于武安军来说,这个时代已经没有任何一座坚城能挡住他们了。 天下第一关,雁门关够险,够坚固吧。可是有卵用?一天,两台重型投石车就搞定。投石车的拆卸和组装实在太耗时了,此次突击西夏,作为终极战略武器的投石车并没有上场的机会,因为运输长达十五米长的吊装投臂实在是太费劲了,哪怕是拆成两截的三丈长短呢。 河套地区,跟后世的到处戈壁荒野不同,大宋的时候,这里还是苍茫的草原,走到哪都是成片的丘陵。想从其中寻找可以走大车的路有些困难,不过这并不能难倒舟桥部队的大匠们。甚至在斥候队刚刚过河后,就有舟桥部队已经找好了架桥地点。 河套地区有多大,看过地图的人都知道,武安军司的范围够大了吧,几十万人扔进去,还填不满呢,可是河套地区可比武安军司的范围大的多。寥寥十万人的队伍扔进去,也就是溅起一朵水花而已。 但是武安军司有鹰啊,全球鹰啊,鸟丝,哦,不对,应该是赵羽训练的鹰有多厉害,他手下的将领们都领教过了。 如果是在遍布丘陵的地区找寻一些牧民家庭,那是很困难的,毕竟谁也不会把帐篷安置在丘陵的顶部,在丘陵的凹坑里找住人的地方,仅靠骑兵,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但是在有了空中侦察之后,这一情况变得无比简单。 配备到小队的普通训鹰可以给队正清楚的指明进攻方向,甚至在一些复杂地貌上,它们还能给骑兵们指明清楚的行军路线。 仅仅这一点,武安军的游骑兵大队中的九十个小队已经可以轻松扫荡整片东河套地区了。配合上十几二十人的重骑兵小分队,哪怕碰上成建制的西夏骑兵呢,他们也都是摧枯拉朽一般的碾压而过。 这种游骑兵扫荡战术在后世的清朝初期,被用到了极致,对于这种经典的战法,乌家的族志上当然清楚的记录了下来。鸟丝也不过只是拿来用罢了,空军侦察战术,这也是为什么满清的贵族们都以训鹰遛鸟为荣耀了,因为清初最早的那批贵族,大都是军队的眼睛,有了眼睛才能充当指挥,有了指挥才有权利。 遇见大股的敌军,人数不占绝对优势的时候,游骑兵小队是绝对不会贸然发动攻击的,通过空中训鹰的联络,聚集起周围的几个甚至十几个小队之后,他们才会发动绝杀攻击。 西夏人数次组织起的反抗力量在毫无隐藏的情况下,很快就被击溃了,掌握了战场主动权的武安军根本就没有任何西夏军队可以抵抗的了。 很快银州城的城墙就摆在了武安军面前,周围没跑了的西夏百姓大都被俘虏了。跟其他宋军的怀柔政策不同。 武安拆迁队的家伙们严格执行了青杀令的指示,所有青壮绑缚起来装车运往武安军司境内的各大矿场。那里需要大量的劳动力,里面已经被压榨干净体力的契丹人在看到风光的同族已经过上好日子后,早就想投诚了,只是面对需求量暴增的武安军工坊,矿场中实在是缺人。现在好了,不断有劳动力补充,契丹人终于可以解脱出来了。 第九十三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矿场虽然干活挺累的,但是每天入夜之后油灯下学习汉语的工棚里,大冷天的却能挤的满头大汗,操持着各种草原话的汉子们都在努力的学习着汉语,甚至一些聪明的家伙都已经可以写出自己的汉语名字了。 因为西线的战事,很多工坊都已经停摆了,大批的工匠随军进入了西夏境内参与到了拆迁大业当中。矿场上自然也是需求量减少,矿工们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忙着矿场的扩建和基础设施的建设。 铁包木的轨道已经成了所有矿场的标配,原始版的马力火车就在大宋的武安军司大地上开始盛行起来。从朔州到阳方镇的木质轨道正在加紧铺设,以前十五丈宽的大路大家都以为只有疯子才会修建这么宽的马路,没想到,真正到了调集大批物资和军队的时候,十五丈宽的路反而还不够用了,好歹工程部的工程兵们给力,半个月的时间就加铺了一条木制轨道出来,大批的标准马车在木制轨道上疯狂的行进,一条就能跑三四百里之多,甚至极限运输的一辆调集工匠的客车,跑出了一天一夜跑八百里的壮举,这已经快赶上最快的驿马了。 好在现在武安军传递信息已经不用马匹了,而是派出了战鹰传递重要信息。有赵羽这个鹰王在,别说武安军境内了,就连方圆千里之内的所有猛禽都毫无例外的成了最好的信使。至于说其他势力所训养的信鸽啥的,呵呵,都在它们肚子里呢。 不仅仅天上的信息封锁严密,地面上所有能传递信息的渠道也都被检测着呢,并且大部分的信息都会被严格控制,至少武安军的军情调动情况,十天之内武安军司境外是收不到任何消息的。所以武安军司的事情也不怕敌人探知,因为他们探知到的都是些过时的消息了。 三天,仅仅只有三天。攻下河曲之后,武安军只用了三天时间就扫荡完了银州城周边的所有村镇和部落。老弱病残全部赶入银州城内,青壮装车送去矿山,年轻力壮的妇女和女童都送进女奴营,也全部押解到朔州城去了。 这种绝户计简直就是在断西夏的根,银州城的守将李乌拉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吐血三升而亡,他的儿子李呼喇很郁闷的接过了一个谁都不想要的大权。 银州城守是不守的问题摆在了面前。 守城,面对来势汹汹的宋军,派出去的斥候就没有回来过一个,两眼摸黑的西夏人根本就不知道来了多少宋军,从宋军赶过来的老弱病残口中,他们所能获得的唯一信息就是只有几千宋军的骑兵在驱赶他们。 宋军压境之后也不像是其他军队一样将城池围起来,而是不断的派出骑兵大队将一队队的老弱赶向银州城内。所有出击的西夏军队毫无例外的都被迅速赶来支援的宋军骑兵给扑杀当场。跑的快的还能逃掉一命,跑的慢的直接被虐杀当场。 宋军骑军的战斗力之强,简直匪夷所思。 按说一般的骑军作战,特别是小范围的骑军作战,就算是再精锐也就只有五五开的战果,很难做到一方面碾压式的胜利。 可是宋军不同,他们的重骑兵永远都是跟在轻骑兵后面,一旦跟西夏骑军产生接触,轻骑兵就只负责远程用弓箭压制,从来都不跟西夏人短兵相接。 西夏人一旦发起突击冲锋,大宋的轻骑兵立刻就会散开两边,然后从他们军阵中直接冲出一堆二三十个甚至只有十几个的重甲骑兵。再然后么?西夏人上百人就会被这么一小股的重骑兵一冲而散。 高速冲击的长枪扎在这些重甲骑兵身上,往往也只是滑开一边,对其能造成伤害的武器少之又少,就算是有拿着重武器专门对付这些重骑兵的将领,也会被他们身后跟着的一群拿着弓箭的轻骑兵集火射杀。 十几个骑兵一起向你射箭,你能挡住才真是见鬼了。当然了,像宋军重骑兵那样顶着强弩往前冲的重骑兵别说西夏了,就连最富有的辽国骑兵也配不起啊。 西夏不是没有神臂弓,两石的神臂弓可以说在穿透力上已经很恐怖了,但是就这些神臂弓却很难穿透武安军重骑兵的钢甲。厚达五毫米以上的纯钢制鳞甲,里面内衬了双层的牛皮和十层以上的丝绸,在防穿透效果上简直是变态。别说两石弓了,就是四石的神臂弓如果角度不正,也是很难穿透这种复合装甲的。 不过这还不算武安军最好的铠甲,最好的铠甲是穿着在长弓军团身上的厚质复合棉甲。 三层特殊方法炮制的牛皮或者马皮,掺杂着十五至三十层不等的丝绸配合特殊的角质粘合剂加上细密的三层细钢丝网。整身棉甲不仅仅柔软异常,一点都不影响这些大爷们开弓射箭,还防御力比重骑兵那身重甲都好。 要不是造价实在太贵,重骑兵们再穿上这么一身软甲当内甲,防御力简直爆表。也不对,很多的破阵子穿的内甲就是这种复合棉甲。只是那些软甲是他们自己掏钱配的,能混进破阵子的精锐都是上次大战时的功臣,奖励就很多的。就这,他们也是连抵押带借贷的将自家的土地重新抵押给了军司,才弄出些现钱去工坊里订制一身超级软甲。 城很快就围起来了,从里面撤离的百姓也跟被劫掠的西夏人一样待遇,青壮抓走,妇孺抓走,老弱继续赶回去。 面对如此绝户计,西夏人刚刚上任的城守也一筹莫展,他又不敢主动投降,因为他们一家老小,甚至城中所有将领的一家老小都在兴庆府住着呢,一旦消息走漏了,全家被杀只是分分钟的事情。 好歹城池够,坚固,只能寄希望于宋军没有攻城武器了吧。 可这个设想根本就不可能,宋军的攻城武器一直是领先于所有国家的,武安军则更甚。 为了来个开门红,战略部队虽然没有将最重型的组合式投石车运来,但是他们却将跟超重型投石车同级别的东西给运了过来。 感谢老朋友成活3,、杂粮冷煎饼、界外之瞳以及新朋友雪花漫天飞阳、birdmoney的月票。谢谢 (本章完) 第九十四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千牛弩。 武安军第一大战争利器,超重型投石车在实用方面都远远不如千牛弩恐怖。作为一款组合式的武器,千牛弩的运送能力能让所有人吃惊,甚至在跟墨家巨子一同设计出这款神器的时候,鸟丝也很纠结,这么复杂的东西投入到战场真的合适么? 一千头完整老牛的牛筋,经过无数次的处理,造就出千牛弩的弹力部件,每次组装都需要耗费两头牛以上的牛油润滑,每个月保养也需要至少两桶牛油。随弩行军的不仅仅有一百五十位军卒,更是有十位以上的大匠,至少两名铁匠,两名皮匠以及六名木匠的配置。 千牛弩,最大的发射重量是,一千五百多斤,虽然没有经过精确的测量,但是其上弦的拉力已经超过了一万千牛以上。上弦也不是使用人力,而是有一百匹驽马拉动的巨型绞盘完成的上弦工作。 每二十分钟才能完成一次射击流程。发射出的超重型箭矢也分好几种,最主要的武器当然是攻城锤了。 重达一千多斤的攻城弩,能射出一千步以上的距离。不说别的,仅仅在射程一样上,已经可以碾压大部分的一战火炮了,更别提那超重的炮弹(箭矢)了。 一旦被跨越了一千多米飞过来的攻城锤装到,别说城门了,就是城墙也是分分钟被装塌一片。不理解的同学可以去参考二百毫米以上的舰炮威力,用穿甲弹砸城墙,那威力简直呵呵了。 当然了,这还不算是最恐怖的。 搁在武安军的训练中,所有见识过千牛弩对步兵和骑兵的天女散花的士卒们都清楚一件事。如果敌军有了千牛弩,要么拼死冲过去拆掉,要么直接投降,或者逃跑也是很不错的选择。 当着试验部队,千牛弩曾经做过几次常规训练。那效果,简直无法形容。 因为鸟丝这个变态将集束炸弹的设计思路照搬到了千牛弩的天女散花当中。重达一千五百斤的重型长杆弩箭当着,包裹的是十万枚重达两钱的漂尾箭头。一钱重5克,两钱重10克,十钱是一两,一两是50克,宋代的一斤是十六两,也就是800克,一千五百斤的重型箭矢,也就是重达1200千克,1.2吨。 当得到这个确切数字的时候,鸟丝是凌乱的。超过380毫米重炮炮弹的重量了,这个发射重量已经可以媲美卡尔臼炮的炮弹了。 纯粹凭借牛筋的弹力发射出这么重的炮弹,怎么看怎么玄幻,可是在各方面都做到极致之后,竟然真的被大宋的这群工匠们给鼓捣出来了。 这是要逆天的节奏啊。 更加逆天的是超重型的天女散花,外面是木包铁的一层圆筒,箭头是三层厚铁皮的整流罩。圆筒的中间是无数层的盘架,薄木制作的盘子负责将所有排列整齐的小箭头排列好,仅仅铅笔粗细的箭头。密密麻麻的一盘上就能排列几百枚,盘子中间是用一根纯钢的主支撑轴固定的,为了保证支撑轴和边筒形成稳定的支撑,边筒是用长长的厚铁皮一次性的卷筒而成,本来那些螺旋线还要想办法磨平的,后来经过实践,发现有了这些螺旋线,包裹着小箭头的托盘会在惯性力的影响下开始自转,这种惯性的自转反而能让箭筒内的小箭头飞速的被甩离出去形成更大的散布面积。 至于弩箭是怎么散布出去了,当然要用到机关了,期初是用羊肠线当做拉线,拉住套装在外面的套筒,然后里面托着弩箭的木盘和钢轴一起借助惯性飞出套筒,并且借助自转将弩箭散布出去。可是这种方法不太靠谱,因为重达一吨多的弩箭射出去的时候,拉力简直恐怖,借助了多种绳线之后发现都不靠谱,太容易断,毕竟能撑住几十吨拉力的绳子根本就不存在。用特粗的皮绳到是成功弄过一两次但是还是有很大几率被巨大的力量崩断的。 所以跟制导导弹一样用尾绳的方法试验了几次就彻底放弃了,后来墨家的一位名匠设计出了一种延时断裂的东西,正好控制弩箭出膛之后飞至最高点的那两秒多时间自动崩开,然后裹在外面的木质外壳分离。方法是挺好,并且设计也很巧妙,只不过自动分离的木质外壳有两个弱点,一是弩箭太重,纯木质的外壳很难承受弩箭发射时那巨大的惯性力,特别容易崩碎,只有包裹上厚厚的一层铁皮外壳才能让这弩箭顺利的发射出去。第二个问题是自动分离之后,里面的十万支弩箭无法自动分离,造成散布面积过小,杀伤效果也很浪费。 最后,还是赵羽同学想出了一个绝妙的方法,利用墨家名匠设计出的延时设备带动一个巨大的降落伞,利用降落伞的阻力将外壳套筒减速,然后中间活动的弩箭和轴心利用惯性力跟套筒分离。 并且这么一弄还弄出一个意想不到的好处,那就是节省一些成本,套筒外壳的制作工艺很复杂,用一次就扔了很可惜,加上巨大的降落伞之后,从高空坠落的套筒如果不是磕碰到巨石上,稍微一修复和打磨就能重新利用。并且这些墨家的大匠们很恶搞,将套筒上画上一个美丽的宫装美女,然后降落伞被画成一把巨大的雨伞,飞上天的巨型弩箭飞的时候太快根本看不清是啥,但是降落的时候,就像是一位美女打着伞从天上降落,整个战场的人都能看呆了,至于美女洒下来的是啥? 十万枚钉子一样的弩箭从五百米的高空成范围坠落,那杀伤效果,简直不要太美,曾经最霸道的一次,散布面积达到了直径二百米的范围,每平方米内平均散布2.5枚,但是原始设备必然不能保证那么散布平均,中间部位的散布肯定是最小的,也最密集。按照当时工匠的记录是,二十丈内每步中三十矢,三十步外每步中十矢,五十步外每步中八矢,百步之外每步中五矢。意思就是一百五十米之外还能保证每平米接近5枚的中弹量,威力简直就是凶残。 (本章完) 第九十五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曾经有工匠做过一个预测,三十台千牛弩一架好,当初进攻阳方镇的十几万大军很容易就会被一轮秒杀。 镇国神器,比投石机更加震撼人心的镇国神器,所有见识过两台千牛弩展现威力的人莫名的心底就有了一种底气,有此神器坐镇,还怕什么战争? 当然见过这一幕的人不少,也不算多,满打满算也就五千人上下,其中还有两千人是战略部队的军官和士卒。 不过这东西生产程序实在是太辅助了,根本无法量产,并且每次的组装都要耗费大量的原材料,保养的费用也贵的很。武安军实在是养不起太多台,一共也就制造了三台。 这次出征只能临时运送两台过来,每台千牛弩都有五百人的队伍伺候,其中三百人是操作,两百人的特种掩护小组。 一支天女散花弩箭的价格实在是太高了,价值两军钱一个的特制箭头,一下子就是十万枚,这就是二十万军钱,加上外壳和其他配套小物件的价格,一支天女散花的价格就差不多要三十万军钱,并且这还不算女工坊给排列整齐的组装程序,几百个女工两天才能组装一支。 三百贯军钱才能组装一支弩箭,这价格已经不是普通人能用起的了。要知道,现在武安君钱跟普通铜钱的兑换价格已经快超过一比三了,接近一千贯大宋铜钱一炮的价格,已经让很多人无法接受了,不过做为真正的站撸武器,赵羽大笔一挥,先来一百支再说。 于是乎,往西夏运送弹药的车辆立刻就拉上了一百多车长达三丈的重型装备。 攻城么,当然是用攻城锤了,银州城外的所有敌人都已经肃清了,三个游骑兵大队全部被分散到南、西、北三面去围堵了,重骑兵军团也都分散过去帮忙了,东门镇守的就只有两个步兵军团和长弓军团以及连弩骑兵军团。 主角当然是不能漏了,站撸部队已经分散布位,将整个银州城的东面城墙给锁定,根据三角测距原理,熟通勾股定理的墨家大匠们早就给计算好了射程。各个战斗部只需要找寻合适的地方然后根据坐标距离瞄准就行了。 银州城内不是没床弩,不过在武安军那三根高达十五丈高的瞭望杆竖起来的时候,银川城墙上已经没有了任何秘密可言。 立在八百步开外,高达四十五米的瞭望哨将城中床弩的位置一标记,然后重弩部队的覆盖性打击在五百步之外就已经爆发了一波恐怖的威力。 一炷香不到,城墙上的二十五台床弩迅速被几千只重箭给砸了个稀巴烂。 然后武安军的中型弩车和轻型连弩车开始往前推进,攻城么,轻型连弩肯定用处不大,但是数量庞大的中型床弩和重型床弩是主力。 至于立在八百步开外的两台千牛弩,早就已经牢牢锁定了城门楼,重达一吨的破城锤不是说着玩的,砸在城墙上,一下就是一个坑,如果砸到根基部位,肯定能砸塌一片城墙的。 事实也是如此,完全不给城内投降的机会,两台千牛弩发射出的超重型攻城锤只用了一下子就将城门和城门楼给砸塌了。 一根攻城锤比较好运,砸到了城门上,铁包木,厚达一尺的城门跟纸糊的一样,只一下就被撞碎了半边,轰的一声倒在了城门洞里。 而另一个攻城锤的毁伤效果也不差,一下子正打在了城门的顶上,重达一吨的铁质攻城锤以一百五十米每秒的速度砸在城门楼上,银州城那还算大的牌匾被砸了个正着,半个城门楼瞬间就被掀飞了。 好死不死的,刚刚接收城防的李呼喇连龙套都没做几天,直接被飞起的城砖给砸死当场,陪他一起殉葬的还有一大票的将领。看着几百步外的宋军箱车,守城的人还都很纳闷呢,用箱车攻城?宋人吃醉了不成? 大哥放炮了,小弟们当然也不甘示弱,呼啦呼啦的嗡嗡声不断想起,五轮攻城锤齐射,大大小小的攻城锤和攻城铲就插满了半边城墙。 再结实的城墙也顶不住这种摧残啊,仅仅第三轮过后,城墙就已经开始摇摇欲坠了,第四轮过后,城墙已经坍塌大半了,第五轮过后,整个东门城墙已经坍塌了二百余丈的一片。 暂且不说射到城墙上那些弩箭有多恐怖,仅仅就说那些射飞了射到城里或者城墙上的那些攻城锤和攻城铲吧。很多西夏兵的脑袋要么爆成西瓜,要么就是被铲掉半边,临时拉来充数的西夏兵丁们却全都崩溃了。一个个的吓的全趴在了地上。至于射到城里的更惨,躲在房子了的百姓以为很安全了,其实呢,飞过几百米落下了的攻城锤很轻松的就能砸塌一面墙。 这当然也怨不得西夏兵的素质低下,真正能打仗的兵早就被拉出去劫掠了,剩下的一些要么是不会骑马的奴隶,要么是缺胳膊瘸腿的伤兵。 城墙塌了,紧跟着出击的就是以伍为单位的战斗小组,一百个战斗小组就是一个方阵,轻松的稳步冲上了已经坍塌的废墟,期间根本就没遇到什么像样的抵抗。 有人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最早的战斗小组形式的作战模式是明朝的抗倭名将戚继光创立的,仔细研究过这种战法的鸟丝会弱弱的说一句,放屁。 我大秦朝早在两千年前就有这种特种战术了好吧,秦军的盾兵,枪兵弩兵所组成的以伍为单位的战斗组合比戚继光的鸳鸯阵造了近两千年。 别的不说,仅凭借这种特种战斗小组,赵羽都有希望打的辽国屁滚尿流,更别提那些如鱼得水的骑兵了。如果真的拿骑兵跟这些特种小组对抗,除了骑兵逃跑,否则在人数相等的情况下,输的永远是骑兵,哪怕重骑兵呢,在面对一杆四石弩坐镇的战斗小组时,也不怎么敢硬抗。甚至那些拿着鹅蛋粗细长达四五米长枪的枪兵一旦将长枪架在了盾牌上,重骑兵也傻眼,跟骑兵手中的长枪硬抗还好说,因为他们未必能穿透,就算刺中了,对面的骑兵也很难握住长枪。可是那么长的步兵长枪,硬往上撞,马甲也扛不住啊,三棱状的破甲枪头可是所有护甲的克星。 第九十六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甚至有的长枪兵还能耍的一手短标枪,也是三棱刺状的短标枪穿透力之强,在二十步上,绝对比四石弩要强。 其实这个世界上就没啥最强一说,强只是相对的,重骑兵够强吧,碰上站撸部队的弩车,也得跪,除非突袭,否则正面刚弩车的都是傻子。轻型的连弩车或许对重骑兵造成不了啥伤害,但是中型弩车发射的弩箭那穿透效果,重骑兵就是靶子,一穿就是一串,至于重弩车,还是算了吧,一下就是一个窟窿,都不带插身上的。 至于更加夸张的千牛弩,看看千牛弩所凌虐过的靶场就知道了,从高空坠落的大片弩箭能将包裹着重甲的木头人穿成麻眼,甚至无甲的木人都能被密集的弩箭砸的粉碎。如果测算好了重骑兵的行进路线。千牛弩的杀伤不需要多了,两炮,武安军的重骑兵最少损失一半以上。 不过所有的骑兵一旦进城了,也就只有被武安军的战斗小组碾压的份。朔州城根本就没建立城墙,因为不需要,只要将守卫朔州的二百个战斗小组撒进城里,他们所能造成的杀伤效果就是来四五万人也是白扯。不跟你打守城战,直接就是巷战虐杀。 跟其他地方不同,朔州城虽然没城墙,但是每个工坊,每个住户的家中都有最少一丈多高的院墙。每过几百米还有监控全城的那些瞭望塔。上百座的瞭望塔已经可以牢牢的监控全城了,根本就不怕你在城里搞什么幺蛾子。 至于银州城,也只是陷落时间的问题,在看到东面城墙被攻破后,城中已然大乱,其他几面城墙临时拉壮丁的将领最高级别也只是校尉而已,他们很痛快的就扔下了武器投降。 从城外被赶进来的老弱口中得知,这批宋军到是不杀俘虏,只抓壮劳力和女人。虽然被俘虏或许会被拉去修桥铺路,但总比被当场宰杀了强。再说了给宋人修桥铺路的人不是没有,回来的也很多。宋人才懒得养那么多人口呢,他们国内的人口早就膨胀了,以前还去抓奴隶,现在很多活不下去的宋人都已经开始往边关转移了,甚至一些人根本不用抓,只要给他们块烂泥地,他们每年都能给你上缴成筐的粮食呢。 只是他们这些人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啊,跟契丹人不同,莫名的,赵羽就是讨厌党项人的那种奸猾。所以最后能活着从矿场里出来的西夏人几乎可以用凤毛麟角来形容,当然了这也跟换了一批看守有关。 自从第一批的西夏奴工被押赴矿场之后,矿场中的守卫就换了一批人,很多都是刚刚归化的契丹人,他们可是当过苦工的,对于管理起苦工来,他们比大宋的士兵更加凶残。 不过有点比较好,在疯狂的压榨下,西夏苦工们的效率还是比较高的,至少比那些罗圈腿的契丹人要强不少,至少用起锤子凿子或者锄头镐头来,比从来没摸过锄头的契丹人要强百倍了。 看着后来教契丹人的工匠干活,契丹人差点没把自己蠢哭了。好歹党项人还不是纯游牧民族,属于半游牧半耕种民族。 银州城陷落只用了不到三个时辰,在入夜之后,城中已经没有多少躲藏的老鼠了。 第二天,无数的拆迁小队汇集成了拆迁大队,那效果简直不要太感人啊。 一听说拆东西拿回去跟大家分了。几乎所有屯堡都派出了劳力,不管是壮妇还是老头子,但凡能跑动的,能赶车的,哗啦啦来了几万人, 第三天上,聚集在银州城等待拆迁的武安军民已经超过了五万人,第五天,整座银州城已经只剩下残砖断瓦了,就连完整点的瓦片,武安军的老百姓和工匠们都没放过一片。 除了顺道押送俘虏回朔州,整条被临时修整出的马路上都是在往回运东西的马车。 以前的俘虏还有坐马车的权利,现在的俘虏,呵呵,全推着他们以前的家当往回走吧。 至于剩下的老弱病残,武安军也没有浪费,汇集了三万多人的老弱,赶着就向第二座坚城赶去。 绥州城 绥州的情况跟银州和夏州不同,银州和夏州的兵力甚至青壮都被李坤吾抽调一空,全都跑去武安军的地盘劫掠了。只是谁也没预料到会被武安军一锅给端了。 绥州的驻守将军风磨成霍是一个标准的党项人。被西夏人称之为不疯魔不成活的一个疯狂将领。本来风磨家族跟李坤吾一样都是驻守西北边陲对抗黄头回鹘的主力军,最近几年,黄头回鹘的攻势减缓,辽军的西路也不再南下,西夏的西北边陲立刻就变得清闲了下来。那些百战成精的战士和将军们一旦闲了下来,立刻就会滋生事端,搁在以前的西夏皇帝,才懒得管他们呢。 可是李乾名是个明君,他不会放任西北乱象滋生,他将闲了两年的西北军全部调集到了东线,宋军的攻势也让西夏人很是头疼,前几年大宋的将军童贯领西路军直破角斯罗,一举收服了前唐属于汉人地盘的陇西地区。也就是常说的吐蕃北境。 感受到包围压力的西夏人不得不在东线和南线聚集主力,以应对大宋的军事压力。可惜他们完全理解错了大宋宰相们的心思。 对于属于疥癣的西夏,说实话,大宋的宰相们虽然有些看重,但真的没放在心上,没了辽军的牵制,集合大宋的军力灭西夏只是时间问题,大宋的主要敌人还是辽国的契丹人。 自从几年前结束了西线战事之后,整个大宋的国力就在向东北方向倾斜。 从海上扶持正在崛起的金国人,以起到牵扯辽国中京的主力。本来对于西京道主力一筹莫展的大宋宰相们都做好拿五十万宋军生命去填充这个大窟窿了,没想到突然崛起的武安军司那么厉害,先是灭了两万多朔州牧军,然后又在阳方镇大破十五万辽军西京道的主力,自此一战,辽军的西京道就再也成为不了大宋收复燕云十六州的阻力了。 第九十七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只是谁都没有想到,作为皇帝私生子的武安郡王赵羽那么厉害,仅仅拿下了朔州刚刚一年的时间,军力就膨胀到辽军主力都不敢轻易跟他们叫板的程度。 三岔口一战,两万五千骑军尽歼了来犯的西夏骑军四万五千余人,这还不算在宋境内劫掠被追杀致死的近一万多人。 此一战,武安军的名气算是打出来了,野战一直是宋军的弱项,可是在这个弱项面前,西夏黑水军司和福威军司一共两万精锐竟然毫无反抗之力,被武安军以微弱的伤亡尽数歼灭,最后跑出去的还不足百人。 由此可见两军的实力差价有多大了。 三岔口之战已经过去五天了,没有刻意封锁消息的赵羽也得到了想要的结果。 "chiluo"裸的震慑效果是惊人的。 听到这个消息的双方都展现出了不同的震惊,先说大宋的宰相们吧,皇帝不管世事,一切的权力似乎都集中在蔡京手中,一直对武安军心存戒备的蔡京当然明白如果让赵羽坐大会产生什么后果,不过相比于皇家内部的丑闻,蔡京虽然贪婪了一些,但是他更在乎的是千古美名。 在他执政期间,如果收复了燕云,那功劳简直就是突破天际的。所以虽然很多人,甚至五姓七家的那些短时鬼们都反对赵羽的势力坐大,但是他蔡京心里是很希望赵羽能够更强大一些的。 历史上,由于童贯的两次围剿梁山匪寇不成功和对南方方腊的作战不利,导致一直支持他的蔡京受到连累,从而下野。 现在则不同了,北面的武安军一片形势大好,大有一举扫除辽军的气势。蔡京的位子也就无人能够动摇。 特别是他力排众议在以前的一两年中不断的支持武安军,也让他在朝野中的声望变的更高。 什么勾心斗角,在收复燕云这个大义面前,都变得无比脆弱。 两天之前接到武安军再次大胜的消息之后,整个开封都震惊了,对于武安军的战力和郡王赵羽的强大,所有宋人都是深有体会的。 别的不说就看公告中所说:武安郡王携部下两万余众于禹州三岔河口尽灭来犯西夏骑军六万余人。 每次都是武安郡王赵羽领着谁谁谁打败了辽军两万,来犯的辽军十五万余人等等的战报。 对于郡王赵羽,现在整个大宋的老百姓对其认同感比当朝的皇帝都要高。 当朝皇帝徽宗虽然在民生方面做的不算完美,但是好歹激增的大宋人口没有被大范围的饿死,面对百年增长了一半多的人口,别说官员们了,就连老百姓自己都发觉,人口实在是太多了。 到了宋朝徽宗执政末期,宋朝的在籍人口达到了一亿五千万人,不在籍的人口也有接近一亿人甚至更多。而养活这么多人的主要地方是哪?关中平原,也就是现在的河南省的中原地区,以及湖南湖北的大部分平原地带,再有就是人口最密集的两淮地区,还有就是天府之国的蜀中地区。 以前山东地区也是人口密集的地方,但是随着黄河改道后的泛滥情况,山东的大部分地区和河北的大部分地区都变成了黄泛区。每年雨季来临,大部分的平原低洼地带都会被洪水淹没,改道的黄河还没有最终定型。 平原地区就那么大,宋时的农民们还没强大到学会垒砌梯田的程度,所有的山地地区都是无法耕种的,甚至丘陵地带也都是很难耕种产出的。 以那么点耕地养活两亿多甚至三亿人,简直不要太痛苦,能做到这样已经很不错了,这是鸟丝在来到这个时空之后对大宋的宰相们十分佩服的一点。 仅有的地盘上养活那么多的人,还能保证社会体系不崩溃,这才能你能说他们差了?贪婪,有几分能力拿几分利益,这在鸟丝看来是很正常的事情。 而他所要做到的就是,给大宋的百姓们打下一片大大的天空。才鬼。 他只是在夹缝中求生存罢了,为了几十年后铺天盖地而来的蒙古铁骑,他不得不做好应对准备。或许他积累几十年还是无法那些从白山黑水之间跑出来的野蛮人。 不过经过一年多跳跃式的发展,鸟丝,赵羽又有了新的信心。 一年来的严格训练救了所有人一命。 连续的几次胜利,让武安军的警惕性降到了最低,甚至所有的工匠们都在商量着怎么拆掉眼前的这座绥州城。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已经被吓破胆的西夏人会主动反击。 就连赵羽本人,都不会想到刚刚还没站稳脚跟的武安军就被西夏的绥州军打了个措手不及。 在天上的雄鹰巡视下,方圆百里之内根本就藏不住西夏的敌军,拿下一座已经跑空了百姓的小镇之后,后续的拆迁部队并没有赶上来,有些脱节的武安军前军押着三万多老弱正在向绥州进发。 入夜之后,已经扎营的武安军突然遭受到了来自背后的突袭。这让一向是训练有素的武安军也是大乱一气。 好歹紧急集合这种常用训练方法武安军早就深入骨髓了,在乱了没五分钟的时间里,驻扎在营地外围的哨站和一部分营地边缘的骑军乱了起来或者被来犯的敌人斩杀后,剩余的武安军很快就集结了起来。 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敌人其实也是一片混乱。 古时候的夜战不是那么好用的,跟普通的一触即溃的军队不同,摸黑紧急集合几百次的武安军早就习惯了黑夜中的集结。所以虽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但是最先形成战斗力的反而是武安军。 不过比较悲剧的是,敌人优先袭击的马厮,骑兵们暂时是没有了马匹。 这倒是不担心武安军的马匹会走丢,吃惯了武安军的军粮再去吃草,所有的马儿都不会接受的。所以一旦情况明了了,武安军的马儿们会自己去找骑士。 甚至于说经过无数次冲阵训练的马儿们,特别是最精锐的重骑兵马匹,不用指挥,挣脱缰绳的它们第一时间就是去找寻自己的骑士。 第九十八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还好,外围的都是游骑兵,精锐的重甲骑兵和他们的辅兵被安排在了营地的中间位置。遭到突袭后,最精锐的他们当然是最先反应过来的,没有马匹,他们的重甲无法穿着,但是仅仅是贴身的内甲也比普通士兵的铠甲要结实的多。 拿上精良武器的重骑兵们不用骑马所产生的冲击力也是恐怖的,看着如潮水一般涌来的敌军,破阵子们虽然没有了长枪,但是靠着一身厚实的皮甲,愣是用六百多人冲散了敌人的本部大军。 两柄分离的蛋刀所产生的破坏力实在是惊人,纯钢刀刃,精铁刀身,虽然拿在手中很是沉重,但是两手挥舞起来,但凡是近身的敌人都没有能抵挡的住一刀的。 凭借着一股气势,鬼面军团愣是冲破了敌人的包围,等他们冲破敌阵之后,那些聪明的战马早就寻找到他们的身影,跑到了他们身前。 骑上了战马的重骑兵虽然没有了沉重的铠甲,可是他们冲击的力度瞬间提升数倍。其他的武安军也不傻,借着混乱的火光,找到了主心骨的他们也很快形成了战斗力。 包围他们的西夏人根本没想到在被夜袭的情况下,宋军竟然能打出一股反冲锋。 事实上,不仅仅是反冲锋,常年的补充卵磷脂,武安军的所有士卒都不存在夜盲症的,但是西夏人中却有很多人是视力缺失的,有火把的地方还好说,能模糊的看见敌我,碰见武安军扫荡过的地方,在武安军刻意的熄灭火种之后,很多的西夏人反而成了瞎子,借着微弱的火光,武安军的马匹们自己就会寻找道路,因为跟别的马匹只吃草料豆料不同,武安军的马匹饲料中不仅仅有草料,各类的骨粉都会添加到饲料中的,甚至在特级饲料中还有肉松的存在。在营养均衡方面,没有任何一家的马匹能跟武安军的马匹们比幸福了。 吃得好,战力当然也就突出了,西夏人的马匹大晚上的可不会摸黑跑,只有武安军的骑兵在肆虐,西夏人被分割成了无数的小块之后被逐一歼灭。 古代的冷兵器战争就是这样,谁有阵型,谁就厉害,谁的战力集中,谁说了算。一万精锐破十万敌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因为完整的战阵对上散兵游勇,根本就没有可比性。这也是农民军一旦碰上精锐的军队,往往都是一触即溃。 而将领的重要性也在古代是凸显的,装备精良的将领们领着几个精锐,就可以突破敌人的军阵,两军对垒,军阵一旦混乱,输是必然的。 为啥各国都那么迫切的组建重骑兵,因为重骑兵的破阵能力实在是太强大了,哪怕是碰上宋军的步兵方阵呢,在弓箭阻击无效的情况下,几百斤甚至上千斤高速冲来的铁包肉撞近军阵当中,也会让完好的军阵支离破碎。 牺牲一小部分重骑兵赢得整个战斗的胜利,怎么看怎么划算。但是这种战术在碰上武安军赖皮一般的整出弩车大阵之后,就变得根本鸡肋了。 当然对别人是鸡肋,对于武安军来说,在没有碰见大范围的重武器狙击的情况下,武安军的铁骑还是很无敌的。 两次冲锋之后,辅兵找来了失落的铠甲给重骑兵们穿完铠甲,真正的屠杀才刚刚开始。 无数次的耐力训练,很多骑兵都感觉到不解,骑兵作战不就是讲究的一鼓作气么?哪有像赵羽一样,将骑兵们的耐力压榨成干的。重骑兵每天,五十次以上的冲阵训练不仅仅造成了极大的非战斗减员,也对战马和人员的寿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在无数次突破极限之后,再进行耐力训练,压榨的可就是生物本身的生命力了。 对此,赵羽当然也是很清楚的,但是他却不得不这么做,不然那种超脱平凡的战力是咋来的。 跟前队保持五里地的后军也遭到了袭击,不过效果却寥寥。 赵羽不仅仅驯养雄鹰,猫头鹰这种夜战利器他当然也是养了不少的,至少在站岗放哨方面,这些夜猫子比哨兵强百倍。 在西夏人摸黑摸到中军营地一公里的时候,赵羽就已经收到了消息。 估算了一下人数,他都没有惊动工匠营和步兵营,只是给巡夜的五百步兵下达了警戒的命令后就带着匆匆集结好的两个骑兵军团从大营的后门窜了出去。 武安军的青烟是长弓兵团的指挥家,白天他们配备的是青烟鸣镝,夜晚他们配备的也是青烟鸣镝,如同香捻的箭矢在晚上会拉起一道漂亮的红线,代表着死亡的红线。 作为弓箭手,首先要保护的身体器官是什么? 有人说是手,其实不对,弓箭手的核心就是眼睛,作为武安军中精锐中的精锐,长弓军团的弓箭手们不敢说每个人都是2.0的视力,但是全体最少都有1.5的视力,在古代可没有眼镜一说,近视眼也当不上弓箭手的。 对于夜盲症,鸟丝这个生物学家当然研究的不赖研究了,补充卵磷脂和各种维生素就可以了,配合适应性训练,作为弓箭手中的精锐,青烟们的眼睛,在这种黑夜里,跟带了微光夜视仪没啥区别。 看过新龙门客栈的朋友们恐怕对于东厂的黑骑箭队都有很深的印象,那种夜箭战模式是明朝的箭队首创的,也是骑射中最具有杀伤力的一种战斗模式。 而此战之中,领头出击的是谁,当然是最拉风的赵羽了。对于赵羽的战斗力,所有的领军将领们都很放心,特别是他身边的那一百多个精锐护卫,可都是最早跟着他起家的,阳方口一战,没有点军功,根本就成不了亲卫,他们的装备更是只比破阵子好,不会比破阵子差。 就赵羽领着那一百精锐,甚至可以直接对抗一千人以上的游骑兵大队。再说了,赵羽看着他亲手打造的长弓军团,那是一点威胁都没有的,要说同等人数,哪个军队才是武安军战力最强,杀人效率最高的。那无疑是长弓军团了。 第九十九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组建至今,长弓军团一直是零伤亡的战绩,至于杀敌,已经无可计数了,最少是他们人数的三倍甚至五倍左右。 长弓军团的所有主力全部都是从大宋搜刮来的,能在大宋拉开长弓的,那都是猛将级的人物了。但是身高臂长的弓箭手们会被主将们特意培养,不断地提石锁,拉牛筋的力量训练,最后经过几年的坚持,他们都会有一种非人般的臂力,两石以上的强弓在他们的手中跟普通弓箭手手中的五斗弓差不多。 但是这些弓箭手大都活不长,因为暴增的臂力对他们的身体负担相当大,几乎所有人的肩胛骨都会因为长时间的拉力训练被磨损后产生增生或者直接骨骼变形。年轻的时候还好,一过了三十岁,他们的双臂基本就废了,他们的后半生基本都会在严重的肩周炎折磨下痛不欲生。所以,做为一个大宋的长弓手,罕有人能活过四十五岁的。 从十几岁开始练习,直到二十多岁才能成形,而使用寿命基本不会超过十年,这样造成了长弓手这个职业基本没有多岁人去尝试,但是拥有过长弓手小队的将领都对这个神奇的兵种十分向往。所以在大宋的各个军镇当中,长弓手的存在还是没有断绝,但是搜刮尽了大宋十五万弓箭手,也不过就只搜刮出了三千多人长弓手而已,其中还有一些面临着年龄的增长,造成骨骼的磨损,马上就面临退役。 不过对于赵羽的召唤,很多人宁可不要性命也坚持着往阳方镇聚集,没办法,大宋太希望得到一场场的胜利了,几百年的压抑,在赵羽一场场的爆发之后,被他吸引的大宋有志之士简直不要太多。 特别是武人,以前朝廷懦弱,对外战争一直被压着打,哪怕偶尔有几次反击,也很难得到什么大胜的消息。 不光光是长弓手,大宋的各个精锐兵种中的兵王都在向武安军投奔。但是赵羽最宝贝的还是这些长弓手。 就拿这些长弓手的待遇来说吧,不光是马匹,还一人一个辅兵,辅兵不仅仅要负责教会长弓手骑马,还得给他们牵马。装备更别说了,就长弓手身上那身软甲,造价比普通的鬼面军团所穿的铁甲都要贵得多。 饮食上更夸张,每天需要补充大量的蛋白质和胶质物,别的不说,没个长弓手每天三枚鸡子的配给就羡慕死其他部队。合理的饮食配上一千多人的医护兵给特殊物理治疗,也就是每天训练后的按摩肩部。很多已经接近退役的长弓手又重新恢复到了巅峰时期的状态。 所以武安军的第二个长弓军团正在组建,一旦组建成功,那支一千五百人的长弓军团战力或许会比现在的三千长弓更加夸张,因为那群人都是些三十岁以上的老家伙们组成的,跟所有手艺一样,射术这门手艺,当然也是越老越值钱,那些老家伙们的臂力或许赶不上那些小伙子,但是他们的经验可比那些小伙子强百倍,就拿一次集团考核一样,五百人的射出的箭矢,一百五十步外散布仅有三步,你信?反正鸟丝带领的这群长弓手是做不到。 并且长弓军团还是整个武安军中最最特殊的一群人。武安军禁酒,全军禁酒,但是长弓军团是不禁酒的,甚至每天都能喝上几口。每月一大酒囊的配给是其他部队根本就无法享受的殊荣。 舒筋活血的酒,老祖宗们早就会炮制,鸟丝当然也精于此道,他们家甚至都有很多壮阳酒的配方呢。一百多头老虎的虎骨,已经让吕梁山中再也每有了虎啸。特殊配置的虎骨酒让很多老家伙们的关节炎都大幅度的减轻,甚至一些四十岁以上的长弓手都能重新拉起他们制霸战场的三石长弓。 虎皮护肩,虎骨酒,两种价值百两以上价值的东西,普通的地主家都享受不起,可是在武安军的长弓军团,这些东西都是标配。 长弓军团待遇这么好,战力如何? 看看今天晚上的夜战就知道了,赵羽手中的箭矢当然也是特制的,添加了镁粉的香头,一旦剧烈燃烧后,就会发出极其刺眼的亮光。这种配方根本就不是鸟丝配置的,而是大宋开封府一位烟火大师给赵羽带来的惊喜。 从唐朝时期,道士们就已经能配出原始的黑火药了,但是几百年过去了,黑火药除了能在开封的烟花匠人手中制造成好看的烟花,就再也没有其他作用了。 其实大宋的烟花跟现代的烟花区别并不是很大,比如最原始的铁树开花,就是在竹筒之内填充原始的黑火药和各种金属粉末的混合体。现代的烟花也就是这么干的,只不过是把铁包竹的火药桶弄成了纸包的罢了。 最早,黑火药中添加的是铁粉,但是铁粉这东西极其难搞,搞多了还容易被判成贩卖盐铁的罪过。所以在添加了其他金属之后,匠人们发现,烟花更好看了,特别是添加进了钠镁铝之类的金属之后,各种的燃烧颜色反而让烟花更加的好看了。于是这就成了一种观赏物品。 看着赵羽费劲扒拉事的弄出来的照明弹,有的匠人实在是看不下去了,问道:“大人是想弄出夜晚可以放出豪光的假明月不成?” “你会?”郁闷的赵羽还在愁着怎么用原始的方法提纯那些金属呢,所以也没在意一铁匠的询问。 “我不会,但是我二弟会,他是开封最有名的烟火匠师,不过因为烟火爆镞了,把书办大人家的公子给炸伤了,所以被充军刺配到了咱们武安,他现在正在木匠功夫帮工呢。如果大人想弄那种晚上会发光的东西,他在行。”铁匠匠师孙有大正愁着怎么给他二弟找个活干呢。让一个以前带七八个徒弟的手工匠人去给人家帮工,这在武安军的地方,就是屈才,所以看到赵羽研究这个,他很痛快的就推荐起了他自家兄弟。 感谢杂粮冷煎饼、四胡覅的月票,谢谢。 (本章完) 第一百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结果这么一个推荐,大宋的火器营就无意中成立了。孙二有的地位也随着一个个神器的发明在武安军司中坐了火箭一般的蹿升。 是的火箭,搁着赵羽自家配置的东西看了,人家孙二有说:“这不就是个窜天猴么,我能做的更好。”结果,他真的就做的更好了,甚至传说中的神火飞鸦都搞出来了。当然这是后话。 就拿现在赵羽用的照明弹来说吧,哦,不对,应该称为照明箭。 射出去的箭矢刚开始是不会亮的,但是射出去一百多步之后,因为剧烈的空气摩擦和大量氧气的获得,爆燃的香头会让存在箭篓中的燃烧弹迅速爆燃,发出剧烈的强光。 有多强?赵羽已经无法形容了,比老米们用的现代化照明弹都一点不差,唯一的弱点就是光芒散去的很快,只有三四秒的时间,爆燃的燃烧弹就会熄灭。 不过三四秒对于弓箭手们来说,足够了,一直照明箭的照射范围并不算大,一百多米就是极限了,这还是压缩了威力后的结果,照明弹么就是为了照亮敌人的范围,如果连自己人都一起照亮了,那就不会有黑骑箭队了。 其实所有的弓箭手穿着的外甲都是用吸光涂层染过的,在晚上,那就是一身黑,甚至他们所使用的箭头都不带反光的,浑身上下就是一身黑,晚上除了辨认路的领队,其他人都是跟在马蹄声行军的。 每一直的照明箭都是有的放矢,其实不用照明赵羽也能清楚的看清周围一公里内的所有敌人,但是其他弓箭手不行啊,他们的夜视距离也就只有一百多米最多也就是二百米撑天了。 所以赵羽手中的两石弓射出的照明箭很容易就能将二百米外的地方照的一片光亮。随着敌人的暴露,青烟们手中的青烟箭也给所有的手下标明了射击方向。 一片片死亡的箭雨落下,带去的却是一片片摸黑往宋军大营行进的西夏士卒。 在十几只夜猫子的探寻下,方圆十里之内就别想有人能躲过赵羽射出的照明箭,要知道,猫头鹰是能在夜里逮老鼠的存在,对这些成群的人类,简直不要太简单,甚至不用回声,仅仅是它们那些发光的眼神就能洞悉所有西夏人的藏身地点。 本着能消灭就不留后患的原则,黑骑箭队就没有留任何的活口。至于跟在大队出击的连弩军团,就是去打秋风的,他们的领队根本就没有长弓军团那么变态,只能靠着记忆对着周围的地区不断的消耗箭矢。 好在他们连弩军团别的不多,就箭多,一个人几百支箭矢的携带量,说他们跟豪猪一样一点都不夸张。 终于在连弩军团消耗了十几万支箭矢之后,所有人终于赶到了前沿阵地。不过等他们赶到的时候,骑兵大队已经稳住阵脚并展开了反击。 不过在加入了几千人的火力支援之后,也就没有重骑兵和游骑兵们啥事情了。 外围的敌人很快就被围着营地转了两圈的黑骑箭队给消灭的一干二净,里面剩下的几百人一看不行很快也就投降了。 只是被包围的他们就是想投降,赵羽也没心情接收了。因为损失实在是太大了,三千人的游骑兵加上五百多人的重骑兵。损失竟然超过了三分之一,最令人心疼的是精锐中的精锐,一百名破阵子竟然损失超过了五成。 要知道他们每一个人的价值都超过了辽国人普通骑兵的一百倍甚至一千倍,就为了那五百破阵子,赵羽家底子都快被掏空了。可就这么一场夜袭下来,竟然损失超过了五十人,冲击西夏人的本镇时都没有死这么多。 “啪”一块黑色的令牌甩在了游骑兵副统领吴刚的脸上。 “连弩,执行黑杀令,绥州之战不要俘虏。”一脸阴沉的赵羽很少发火,特别是在军士和百姓面前,他永远都是一脸和风一般的微笑,天然自带的亲和光环能让所有人都感觉很受用。可是,这并不代表赵羽不会发火,泥人都有三分火。 得到军令的连弩军团很痛快的执行了命令,一轮箭雨过后,被围在中间的近千名俘虏就被射杀当场。 当然这并不算完,打了半晚上了,天已经开始放光,连弩军团在分成四十个追击小组之后,开始对前方逃跑的老弱病残开始疯狂的屠杀。 战争没有对错,如果你觉得我们太残忍,那只能是你站在我们的对立面。三万多西夏老弱病残本来就跑不动了,现在更是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连弩军团不在乎消耗的情况下,安全距离五十步外他们几乎能射杀所有对他们产生威胁的目标。当然碰上长弓军团这种变态就算了,射程实在是差太多。 四千人组成的十个屠杀小队,效率高的惊人。跟当初耶律淳想象的不同,如果是抓几万只羊,武安军或许会费很长时间,但是如果仅仅只是射杀几万跑都跑不动的目标,武安军的连弩军团仅仅三个时辰就能搞定。 直到次日午时,行进到绥州城下的武安军摆开了阵势。不过并不是他们在银州时候摆开的攻城阵势。而是一个比较奇怪的,围城阵势。 几个骑兵军团被调集后死死的堵住了绥州城所有的出城道路。甚至在离着绥州城五百步的地方开始挖起了壕沟。 当然,骑兵挖壕沟肯定比不过步兵们的。严格按照我大天朝的步兵训练风格,十五分挖一个单兵掩体的速度已经在整个武安军中严格执行了下去。四个小时,两万多人,一条几公里长的链接式壕沟很快就挖出来了,当然这也跟绥州的土质松软有很大的关系。并且河套地区最温暖的一个山坳,绥州的地势实在是不错,缺水的绥州周围的土地根本就没有上大冻,只要铲掉上面的一层混合着雪水的冻土,下面就是松软的黄色泥土。 一天一夜下去了,武安军根本就没有攻城的打算,可是城里的人却吓的快要死了。 (本章完) 第一百零一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时间总是过得很快,鸟丝他们一路玩水钓鱼,两个星期不到就赶到了纽黑文,纽黑文在米国的东海岸,纽约市的东北面,长岛的海对岸。这里的城市并不怎么出名,但是城市里的一所大学却相当出名,著名的耶鲁大学就坐落在这个城市当中。 耶鲁大学有多牛大家可以自行百娘,鸟丝先送着孙静雅去报道,然后再置办住宿的地方,按照正常情况下,耶鲁大学是不包住宿的,需要学生们自己去找地方住,但是孙静雅属于特招考试进来的外籍学生,辅导老师是有义务帮忙找地方的,租金啥的当然是自己付钱了。 孙爸不算啥有钱人,但是给女儿凑个十万美刀的学费还是不成问题的,按照正常情况下,在国内就属于学霸的孙静雅在耶鲁拿个奖学金啥的不成问题。 可是鸟丝现在是土豪啊,豪到没边际的土豪。耶鲁大学附近的高档公寓,都不带租的,直接就买了一套。通过文森特财团的律师机构,整个购买过程只花费了三十分钟,委托律师签字,当鸟丝他们靠岸的时候不仅仅房子搞定了,一辆奔驰防弹车和两位贴身保护的全职保镖也一起到位了。为此,鸟丝足足付出了每年增加5颗培元丹和10瓶锻体液的供应量。没错,鸟丝在家里喂鸟的丹药和药液拿出去人家不仅仅要掏钱,还得限量,为了得到这一点点的限量,车子房子保镖全配齐了。当然,这些东西的总价格也就是几百万美刀而已,但是长远来看,还是信义门赚了。因为这东西到他们手中,翻番是少的,价格翻十倍往外卖都属于正常。特别是在国内传来的消息,真正的野生药材越来越少,供应量还有可能下降的情况下,这种丹药的价值还将进一步的提升。 文森特财团持股股东,彩旗银行的黑金卡客户,有钱人的标志,别说在金钱至上的米国了,就是全世界也横着走啊。 陪着孙静雅花钱的感觉当然很好,做为一个新进土豪的鸟丝还没享受过这种贵族般的享受呢。吃美食,逛商场烧瓶,反正黑卡中上亿的额度,就连还款都不用鸟丝担心,有文森特财团的年终分红,一年两三个亿的透支额度压根就不是个事。 拍卖会的邀请函?鸟丝感觉很奇怪,为啥会收到这东西,可当他真的到达了拍卖现场之后,看了拍卖目录之后才发现这太扯了吧。 竟然是场国内古董的米国拍卖会,都是些从国内走出来的斗货。也就是倒斗的通过特殊渠道倒到国外来的东西。 过程很装比,做为土豪的鸟丝只管喜欢不喜欢,并不去管是真是假,他一口气买了七八个好东西,其中几件他一眼就能看出真假,甚至那两幅拿不准的画,真迹的可能都十分大,因为它们所散发的气息根本就不是临时造假能弄出来的,上千年的气息沉淀,鸟丝这种二半吊子修士都能清楚的感觉到。 享受完了,安排好了小蜜,鸟丝才真正有空去约见基因学领域的泰山北斗沃尔特博士,鸟丝老师的老师,也就是他高中生物老师黄教授的博士生导师。 看着手中整理整齐的手稿,沃尔特博士本来十分钟的约见时间足足延长了五个小时。而入定状态的鸟丝也等了五个小时。 “吁”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沃尔特博士开始认真打量着眼前这个年轻的过分的学者,他心中想到,暂且用学者这个称呼来描述这个孩子吧。他实在是太优秀了。 黄教授的手稿中专门注明了其中的十项研究推算成果是要贡献给母校耶鲁大学的。如果没意外,明年的生物学诺奖将毫无疑问的落在这位已经去世的学者身上。黄教授跟沃尔特教授亦师亦友,两人的交情很深,甚至有说沃尔特教授的诺奖中也有很多黄教授的功劳。 这些研究成果交给沃尔特教授,恐怕是最好的选择了,已经死去的黄教授到是不在乎名利了,他所在乎的是他的这些研究成果是否真的能给全人类带来新的希望,以及能减少多少人的病痛。如果是别的原因,才不值得鸟丝冒着危险来跑米国一趟呢,黄教授可以说是他给坑死的,但是黄教授的伟大却让他有些无地自容,如果不为他做些什么,鸟丝实在是放不下心中的那道槛。 没有等沃尔特教授说话,鸟丝就已经理解了他想表达的意思“这十项研究成果中,有七项实验是需要实验验证的,整个实验过程我跟黄教授已经全部完成过了,你们可以安排人员跟踪全程,也可以录制完整的实验视频。我在米国的签证只有三个月,我的时间也只有三个月,希望您能尽快安排实验室。” “签证?你完全不用担心签证的问题,如果你想入籍我会帮你全程通过的。”废话,如果能完成这几项实验的人才还不能入籍,那沃尔特教授已经可以狂批移民局了。这种能完成超复杂生物实验的人才,给他个教授都算是怠慢了,如果鸟丝能完成全部的实验,他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恐怕直接背书在诺奖名单上都不成问题。 “另外,我还需要租用一间顶级实验室,一个星期就可以,在我完成所有实验之后,我需要使用实验室一个星期的时间,资金我可以自己出。”说完,鸟丝掏出了那张黑金卡。 “不需要,沃尔实验室的三个月时间,以及所有实验材料和耗能,只要你能完成那几项实验就可以全部免费使用。哦不,只要完成其中的三项实验就可以了。”甚至于说,只要其中一项实验被证实,明年的诺奖都跑不了,更夸张的说,如果这十项研究成果全部公布出去,未来五年的生物诺奖都不会被其他人获得。可是在黄教授的遗愿当中,这十项研究成果需要在一年之内公布于世,为的就是不让诺奖占用了别人的名额。 第一百零二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事情很顺利,但是也很夸张,因为鸟丝的表现不仅仅震惊了沃尔特教授,甚至还震惊了所有参与实验的研究人员。能加入到实验中的研究员都不是普通人,最低的都是教授级人物了,因为他们都算是米国生物基因学界的大拿了,可是为了这几项实验,他们在三天之内却都聚集到了纽黑文。 而更加让他们震惊的却是这几项实验的领队,竟然是个只有十七岁的男孩,这个年纪,别说领导他们了,就连当他们的学生,鸟丝恐怕都没那个资格。 可就是这么个小男孩,让所有的老教授们安心的当起了学生。 鸟丝做起实验来可以说是跟平时完全两种状态,他那种领导力简直就是王八之气附体,他做起实验来,甚至都不要列实验列表和计划的,基本上所有的实验流程都在他心中完全演示一遍了。甚至于说,其中有几项实验他仅仅只做过一次,他却能熟悉的像是做过无数次一样。 更家夸张的是他的实验成功率,就拿分解干细胞这种精细活来说,一般只有千分之一成功率的工作,他竟然能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成功率,甚至于他的解剖手法都是令人惊奇的。所有他的一切,都那么让这群科学家们着迷。 七项验证实验在七十天的时间里全部完成,并且在这期间,超过十五位生物学教授级以上的学者跟在鸟丝后面打下手,还让他们无怨无悔。因为他们所学习的十几种经过简化的生物实验流程竟然让很多复杂的生物实验节省了大量时间不说,成功率还提高了好几倍。仅此一项贡献,十几位生物学教授就准备给本年度的生物学诺奖提名让这个年轻人登上神坛了。 其实那七项实验对鸟丝有用么?屁用没有,要么是医治某种疾病的,要么是提升某些抗体强度的,要么是某种基因序列的排列方式解构的,反正一种他能用上的都没有。医学这东西学那么高深有鸟用?他爷爷的寿元能要回来么?面对天道的索取,人力太渺小,这是他接触修真之后最大的感触。不过科学这条路还是值得走下去的,否则他那些炼药手法是咋来的? 他拿炼钢的炉子炼丹药,这本身就是一种很奇葩的事情好不好。你家制药需要两千度以上的高温啊。 他现在正在想,真元丹这种高大上的丹药是不是需要制造人造钻石的那种高压设备了。两千三百度以上的高温,十八万个大气压力,并且还不能有金属扩散,这难度是相当之高啊,可是这也比他现在所用的高压设备强了一倍多,通过文森特财团的渠道订购,然后通过信义门的渠道走回去。 需要保密的实验是鸟丝自己提出的课题,他继承了当初血滴子的传承之中有一种催化基因变异的方法。也就是培养传说中狮虎兽的方法。狮虎兽是个统称,在满清兽园之中,狮子配老虎,老虎配狮子都是很正常的,但是如果老虎配豹子,狮子配豹子呢?再广义一点,狮子配狮子狗会啥样?不得不说老祖宗们吃饱了撑得搞事情的本事不是普通人能想象的。 在鸟丝所的到的记录当中,满清兽园之中甚至配种出一种骡狮,强悍的变态的物种。而鸟丝的任务就是重新复制这种在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物种。 一份马的基因配合驴的基因,一份驴的基因配合驼鹿的基因,一份鹿的基因配合犬的基因,一份狮子的基因配合犬的基因。然后八份基因最后融合的产物就是所谓的骡狮了,真不知道当初这么复杂的交配流程是怎么完成的。 哦,值得一说的是,我大华夏是最早搞人工授精的国家,早在汉朝的时候就有人取一人精元授予七女,而导致其中三女怀孕的传说。虽然这算是个野史但在宋朝的野史中也重复过这种记载,这就不得不说这种记载的真实性了。 其实鸟丝会说,让处女怀孕这种事情很难么?啥圣女啊,神之子之类的操作模式,华夏的古巫们早就玩烂了好不好,这东西商朝的时候就有了哦。战国时候墨家的钜子造人的传说也都传了几千年了哦。 以前需要生物一次次的交配或者人工授精,等待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成果的事情,现在却很简单,只要将两种生物的胚胎干细胞融合,哪怕千分之一的融合几率呢,新的胚胎干细胞就成了,以此为基础嫁接到其他胚胎上孵化出来,这种新生物就算产生了,不过由于未经过基因序列的自由排组,这种基因极其容易崩溃,所以这些变异的克隆生物根本就活不长,几年甚至几个月就完蛋了。而同样的道理,那些通过生物实验强化过的人类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一旦强化过后,能活几年真的很难说,或许能安稳的活一辈子基因也不会崩溃,或许几天就完蛋。 不过鸟丝不需要那么长的时间,通过能量的配比和平衡,鸟丝只要保证这种生物能活三五年就行了。甚至于说,他不仅仅在做骡狮的实验,他还同时在研究羊狮,虎牛之类的组合体。 而研究这些东西当然是有目的的,最大的目的却是在发展军事用途上。 众所周知,现代军事的发展,特别是陆军兵种的发展已经达到了一种瓶颈状态,新的作战模式根本无法应用。幻想中的机甲受到能源及结构强度的制约,实用价值简直惨不忍睹,就算是能源和结构问题解决了,其他方面上,火力上不如坦克,防御上更加差远了,灵活性和载重上比轻型的越野车又差太多,就算能攀爬这种鸡肋般的优点在火力不足这种大缺点下,根本就无法协同作战,鸡肋中的鸡肋。 可是现代战争打的是啥?有人说是国力,有人说是后勤。好吧都对,可是真正面临到一线问题上,载具是最现实的问题。 第一百零三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机枪很厉害么?对上有一辆悍马当载具的重机枪,其他的重机枪就是辣鸡,如过这挺重机枪的载具换成装甲车呢?那么其他重机枪就是杯具。可是这挺重机枪装在直升机上呢?就连装甲车上的机枪都成了杯具。导弹也是如此,人抗的能打过车载的么?车载的能打过直升机上的么?直升机上的防空导弹还不是被战斗机上的完虐么? 往大里说,战斗机很牛,缺了运载他们的航母,那不也是只能围着机场转么?只有有了航母才能满世界的转不是。核导弹再厉害,没核潜艇带着趴窝,只要时间充足,飞再高都一样被人拦截。 所以说,载具决定了现代战争的模式。 被很多人忽略了的生物载具就是鸟丝现在研究的项目,将马匹的载重增加两倍,将它们对于粮食的利用率提高两倍,甚至让它们能吃肉会啥样?不用多了,哪怕让马儿吃同样的肉能跑狼那么远的距离,马匹这种生物还会退出现代战场么?想想一匹马上能抗一位战士加一挺机器加几千发子弹跑五百公里不用加油,路上随便吃点啥就能继续战斗会啥样?并且对于路面的要求更低的坐骑会让战争发展成什么形式还真难说。 就拿鸟丝现在研究的一种课题来说,将骆驼和大象以及山羊的基因相结合,这种超级驮兽一旦被弄出来,很多边缘地区的运载将完全不成问题,特别是像沙漠地区以及干旱地区,吃一次饲料能跑几百公里的事情将不会是做梦。 时间很匆忙,在众位老教授没反应过来之前,鸟丝就带着成功的两种实验干细胞逃离了纽黑文,甚至于其他已经死亡的胚胎干细胞他都没来得及全部销毁。 逃离纽黑文的鸟丝并没有想到他无意中漏掉的一粒胚胎干细胞会给整个米国带来什么样的灾难。因为那颗细胞是小黑和哥斯拉的组合体,没想到两种含有龙气的家伙竟然完成了最终融合,刚开始虽然已经死掉,可是在其他细胞生气的滋润下,竟然复活了。最终通过这枚奄奄一息的干细胞,几位教授才知道鸟丝这个鬼才在干啥。 他竟然已经解开了上帝禁区。 当年,各大生物学的学术杂志都在提到一个名字,缪斯,一个跟美神同名的名字,一个解开了上帝禁区的人。 就在众人在热烈的讨论生物学又解决了几种绝症的时候,此时的鸟丝在干嘛,他在逃命,疯狂的逃命。 这也该他骚包,慢慢悠悠的从米国爬回来不就行了,他嫌慢,非得狂飙,结果从纽黑文出港的时间跟巴拿马运河的过关记录出现的数据异常终于引起了午觉大楼的某个人。 就是那位技术少将,几天之后通过照片发现换了金马甲的那艘银色导弹艇。他疯了,这货竟然敢跑到米国来,最可恨的是,这么个威胁指数达到9的家伙跑到了米国本土来,大家竟然不知道。这有点玩大了。 而在通过巴拿马三天后夏威夷的报关记录来看,这货的速度绝对是那艘银色的导弹艇。一时间,关岛附近的太平洋海面上,立体式的搜捕网络对鸟丝展开了终极追杀。 好在鸟丝运气还不错,正赶上一场飓风经过,通过飓风总好于通过两个航母战斗群的围堵吧。 可是鸟丝将飓风想的简单了,真正一头扎进飓风当中,鸟丝才感觉到天地之威这四个字,狂风暴雨甚至巨浪对鸟丝这超厚皮的战舰来说问题都不大,海浪至少还得提高十倍的威力才能撕开厚达几十公分的特殊钢材,而高结构强度的龙骨保证了船舶的完整性。 但是这漫天的雷老劈我是个神马鬼?难道就因为哥是个铁坨子? 面对惶惶天威,小青这个妖孽早就吓的躲进了卧仓。好在大床绝缘做的还不错,满船乱窜的电光并没有电到他们。不过满船的电子设备却扛不住几十个雷劈,能烧毁的都烧毁了,要不是靠着大海,非得造成火灾不可。 被逼无奈的鸟丝知道,再这么劈下去,船早晚也得散架。他开始从乾坤袋中往外掏装备,九龙鞭,没用,它比小青还不如呢,漫天的雷电早将其吓成一只软脚虾了。 师父给的石圭,也没用,除了隐藏气息和提醒时间,屁用没用。 至于那几件古董,也没用,石虎这东西对雷电的抗性比小青强不到哪里去。 金钹?别闹了,那玩意是金属,鸟丝拿着东西还没走到仓口呢,一道雷电劈到船体上,炸开一团火花的同时,巨量的电能在船仓之中闪现出几道电弧,而拿着金钹的鸟丝毫无意外的被击飞出去。 “咳,咳”口中吐槽出一缕黑烟,鸟丝这么强悍的**也差点没被电傻喽。 铜钱鞭是阴煞装备,更加沾不得这种至阳的雷电。 额,是不是忘了啥? 那颗石球? 正想着呢,鸟丝将石球掏了出来。 结果悲剧了。 雷电仿佛有了宣泄的口子,不停的往石球中涌去。 是的,涌这个词没毛病。 如同水管里的水一样,一股一股的往球里钻。 而拿着这个球的鸟丝却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一种天威压在身上的感觉。一步步的挪到船舱之外,鸟丝现在的形象已经深深的印进了小青的脑海里。 这是怎么一种英勇伟岸的身姿啊。 就连已经快电秃毛的阿大和老五也傻眼了。 看过漫画的它们一眼就认出了这货,手举雷霆,雷神啊? 单手举着珠子,无数的雷电往珠子中狂涌。 与此同时,整个世界上的气象单位都沙比了。 这他瞄的一场飓风突然跟吸尘器一样缩小是个神马鬼? 时间不长,一个小时之后,一场覆盖上千公里的巨型飓风竟然消失无踪了。全世界所有的新闻机构都碉堡了。这他喵的灵异事件是让我们播呢还是不播呢? 不过这也瞒不住人,至少几亿人在关注的事件是瞒不住的,哪怕是这个国家再牛呢。全世界人都看见了好不好。 第一百零四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甚至于说,在夏州城听到绥州被屠的消息之后,也是不愿意相信的。可是在目击者增加到几百人的时候,也容不得他们不相信了。 跟绥州不同,夏州城的城防是空虚的,因为李坤吾走的时候将身处西夏内境的夏州兵全部调集走了,甚至比银州的兵调集的都干净。怕银州城的兵跟他手下的士卒们抢战利品,他好歹还给银州留下了大批的青壮。至于夏州城,别说青壮了,老头子们能骑上马的都跑去劫掠了,剩下的基本都是些妇孺。 六万多人的夏州城就剩下了三万多妇孺,这仗怎么打?在听到出去的男人都已经战败被杀之后,整个夏州城内都在嚎丧。家家户户的都在办丧事。甚至在听到宋军打来的消息之后,所有的妇孺们都绝望了,因为缺马少车的她们连逃跑的本事都没有。 听到银州大败,绥州屠城之后,还在犹豫的人家都已经开始撇家舍业的开始了逃亡旅程。但凡能跑的动的都跑了,跑不动的则在城中等死。 此时最绝望的莫过于还在夏宫中的太妃慕容高燕了,此时的她已经失去了那份从容。刚刚嫁给大她三十多岁的李坤吾没俩月,丈夫就被杀了,这还咋活? 要是有个完整的城池让她管理,她或许还能玩的转,但是现在呢?靠着几千名跑不动的女入么? 古代曾经有一种残酷的守城法,就是将城中所有的女人都集中起来,然后脱光衣服,站在城墙上。据说这种方法可以让敌人的弓箭手射不出箭来。 从银州城和绥州城的情况来看,年轻女子们是不会被轻易杀害的,所以全城的弱女子并不用太担心生命安全,只是她们的子女就可能没那么好运了。据绥州城逃回来的人说,宋军到了绥州之后,除了年轻女子之外,就连三两岁甚至还在襁褓中的孩子都不放过,血腥残暴的令人发指。 这个时代女人的命运就是如此,别想着多有地位,因为她们就是货物,根本就不会享有作为人的权利,男人如果爱你还会给你应有的尊重,如果男人是个疯狂的人,那么家中的女子或许也就是跟牲口一样的地位,甚至在西夏,有些女人的地位还不如大型牲口。 当赵羽带着大军围城的时候,慕容高燕带着城里仅剩的六千多名女子,在寒风呼啸的早晨,脱了个精光,然后从城门中鱼贯而出。 整个武安军都看呆了。 看着这些女人,武安军的将士们就算再冷血,也有些下不去手了。 “进城,给她们找衣服披上,就说我饶他们一命,然后将带头的带来见我。”无形中被将了一军的赵羽很郁闷。这骚主意是谁想出来的,这些女人真的这么大胆? 一刻钟之后,仅披着一层薄纱的慕容高燕就站在了赵羽面前。 “燕国皇族后裔,西夏武王太平妃,慕容高燕拜见宋国武安郡王赵羽阁下。” 看着诱惑异常的美女,赵羽却感觉兴趣缺缺,就这一层薄纱,比后世那些蕾丝网袜情趣内衣啥的效果差太多了,甚至看见真人的感觉都还不如上某宝搜索的图片诱惑。或许身前的美女挺有味道,可是被现代互联网熏陶过的男人,看见再漂亮的女人也不会有啥激动的,毕竟看的实在是太多了。 “慕容复你认识么?” 被赵羽问的一愣,不过随即慕容高燕就给出了一个令赵羽十分惊讶的答案。 “我们慕容家的每一任家主都叫慕容复。” “呵呵,果然,你们慕容家的人还想着复国呢。不过现在燕云都被辽国人占去了,你们还怎么复国呢?”赵羽感到很有意思,就慕容家这群笨蛋,地盘都没用半点,还想着复国,简直是有点痴心妄想啊,再说了,燕国都灭亡了一两百年了,近十代人过去了,竟然还有人想着复国,太可笑了。 “说说吧,用这种手段逼着我接受你们的投降,你们想保住什么?” 跟赵羽的小郁闷不同,慕容高燕其实更加郁闷,自己作为慕容家的外交手段,从小就是精心培养的精品,能拉拢到西夏的武王,她也感觉到很幸运,可是没想到,武王在人家武安郡王面前就是个虫子,随手就被捏死了。毫无疑问,她的外交使命是失败了,而更加可恨的是,这个武安郡王绝对是个龙阳,自己这种大美人摆在面前,竟然面不改色的跟自己谈条件。还是不是男人了? “我们都是些苦命的女人,请大人放过那些孩子和老弱吧。” “放过他们,然后他们长大了再找我报仇么?就算我将这些孩子带回去养大了,可是仇恨的种子已经深埋在了他们的心底,你们谁能保证他们以后不会反抗我?”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这个浅显的道理赵羽十分清楚,所以哪怕现在没有人性一些,也比将来要面对一大票心底有仇恨种子的孩子要强得多。君不见那些武侠小说中,被主角翻盘的都是些漏网之鱼。 所以对敌人的政策方面,哪怕是大宋皇帝下旨呢,他都不会轻易的更改。 “传我军令,所有人男丁全部斩杀,不留活口,严格执行黑杀令。” 就在赵羽下令的时候,从天边飞来的一只雄鹰一头扎进了他的辇车里。 这是赵羽留在草原上监视辽军动静的鹰王,从朔州草原到河套,走空中也就是几百公里而已,从昨天发现问题,到今天上午确定了军情,这只鹰王就直接飞向了赵羽,向他汇报所探知的情况。 辽国的军队正在大规模的集结。这是经过五只雄鹰一同确认的事情,在草原上的牧军集结是瞒不过天上的雄鹰的,况且,草原上的契丹人也没有隐瞒,大规模的骑兵集结是很恐怖的。 烂船还有三斤钉,硕大的辽国当然不会因为损失了十几万人就没有一战之力了,但是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的大规模集结为了啥,赵羽心里很清楚。 ??感谢云上法师的月票。欢迎大家踊跃评论,有什么喜欢或者不喜欢的尽管提出来。 ? ???? 第一百零五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他们这是要救西夏啊,就跟以前辽国人不灭掉西夏一样,他们留着西夏就是为了牵扯大宋的西线兵力。跟宋国人打仗没那么轻松,至少在辽国将领心中他们对于宋国的评价是很高的。 草原上骑兵集结是很快的,十天的时间足够他们长途奔袭到朔州城了,所以在西夏的主战部队必须尽快回援,经过休整之后才能正面迎击契丹人的冲击。 跟打西夏人不同,打辽国人更加让赵羽有压力,毕竟人数的差距实在太大了,就拿西夏来说吧,他们东线能凑出五万人的骑兵已经很了不起了。而武安军几万人应对四五万人还不成问题,但是如果要是辽国人五十万大军真的压了过来,自己在草原上的布置恐怕很难起到有效的抵抗。 五万人跟五十万人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这一点,不仅仅赵羽清楚,就连耶律淳也很清楚。所以他肯定会不惜代价的集合所有兵力在自己还没有形成规模的时候灭掉自己。本来以为让他观看三岔口战役会让他们辽国人有所顾忌,可是没想到把他们吓过火了,反而把他们吓的不得不放手一拼的程度,这就有点蛋疼了。 “回援,回援,所有骑军和步军立刻集结,所有后勤车辆立刻卸载货物,装载步兵向朔州方向集结。”将半裸的美女扔在车子了,赵羽根本来不及安置,直接就向所有的将领下达了集结的命令。 时间就是金钱,除了给工匠营和商人们留下了一千多护卫,所有能跑路的骡子和马车都被征调去运送步兵了。至于骑兵,早就在命令下达的第一时间就开始了往武安军司狂奔。 辽国五十万大军压境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大营。 没有恐惧,有的只有兴奋。 又有大仗要打了。 与此同时,武安军司境内的各种物资和军队都在往五连堡一线和应县附近集结。 现在的武安军司,各种骑兵总共有三万五千多人,步兵有八万人左右,而总人口却只有六十多万,其中在武安军工坊的工人们又占了十万多人,加上武安商号的帮工,武安军司内真正从事生产的百姓就只有二十余万人,并且其中还有大半是妇孺和老弱。 如果不是有几万人的奴工部队给用百牛犁耕地,单凭这些老弱,武安军境内恐怕到处都是荒地。不过荒地也不怕,只要弄个打草的小推车,老弱甚至孩子们都能一天打上几百斤的牧草。 这么畸形的社会结构肯定是无法自给自足的,但是武安军司背后是整个大宋的能量输送,运粮的漕船就从来没停过,大宋南方的粮食都是优先供给武安军司的,甚至开封城里的粮食都要靠后排。 没办法,大宋的宰相们和将军们实在是太想收复燕云十六州了,可以铭记史册的丰功伟绩啊。 十几万大军的集结,不仅仅吓到了大宋的所有人,就连武安军自己人都吓到了。一年多的时间,武安军的成长速度简直就是在爆炸般的膨胀。 当然一切一切的功绩都要归功于还在疯狂膨胀的武安工坊,十万人的工坊,流水化作业,一天的产量是一千件各类铠甲,三千把各类武器,十万支以上的箭矢。日产精钢三千斤,精铁两万斤,各类皮革五千张,棉麻布匹一千匹,各类军粮产品五万斤以上,各类饲料十五万斤。以上这些仅仅是武安军一天的产量,可就这产量已经快赶上半个大宋的总产量了,特别是钢材的产量,整个大宋,全年也未必能产出三千斤以上呢。不过铁料的生产,整个大宋一年的产量是超过百万斤的,实际生产总量甚至能达到五百万斤。 不过这些在鸟丝看来,太落后了,就说钢铁吧,后世随便一个小钢厂日产量都是上千吨的,甚至有些土制钢厂日产量都能上百吨,而用人呢,小钢厂有百十人就顶天了,土制作坊式的钢厂十几个人就能玩的转。而武安军的铁匠工坊呢,十几座高炉,日产量才几千斤,换算成吨,还不到两吨,用人呢,铁匠工坊是用人最多的地方,近两万多学徒和帮工,仅仅烧炉的工匠就超过了一千人,这人均产量简直弱爆了。 当然了,纯机械化的生产水平是没法跟手工作业相提并论的。在工匠们的不断改进下,武安军司的钢铁产量还在不断的增加,甚至已经有工匠开始打造车床用于制造特殊零件了。 特别是改进后的千斤锻压机,已经可以将钢材进行二次锻压和热处理后,生产出很特殊的弹簧钢板了。 弹簧钢板可以干啥,当然不是用来做车辆减震了,肯定是用来先制作床弩。 用钢板产生的弹性肯定是比普通硬木制作的大型床弩要好的多,更加关键的是,这东西可以量产,而经过无数道工序处理的硬木床弩却无法量产。并且维护成本上,钢弩也比使用牛筋和硬木作为弹力的床弩更加容易,毕竟钢弩只需要抹油就能防止它们锈蚀,而牛筋的维护却更加苛刻,不仅仅要用油浸泡,还得用水和其他东西防止虫子啃食。是的,别的不说,就拿小强这种神奇生物来说吧。如果不经过特殊炮制的牛筋很快就会被小强们吃的残缺不全。 两天的急行军,骑兵的先锋部队已经抵达了五连堡附近,在距离河岸五里地的平原上开始了扎营。事先已经得到飞鹰传书的吴蒙早就开始了大规模的土工作业。 别的不说,沿着桑干河挖出的层层拒马沟就能让大部分的地方变成骑兵的噩梦。堆砌成半人高矮墙的地方遍布着壕沟,马匹冲锋过来,想越过去根本就不可能,因为那是层层叠叠的好几层呢。不过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壕沟所属都在弓箭的射程之内。 如果契丹人的骑兵敢冲击壕沟,等待他们的将是死亡之雨。对于步兵防守来说,以前的战术是安营扎寨或者竖起盾墙,可是到了武安军这里,人手一个双头工兵铲,一打仗就挖壕沟,这让大部分都是泥腿子出身的士卒们很是安逸啊。 (本章完) 第一百零六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死了么?鸟丝不禁问了问自己。 得到的答案肯定是没死,因为死掉的人不会有这种极度的虚弱感,这种深入骨髓的虚弱感鸟丝从来都没有感受过,甚至连自己在婴儿时期都不曾有过这种虚弱的记忆。 不过随着意识的恢复,身体也在迅速的恢复,但明显,这具身体绝对不是自己本来的身体,那种感知自身的感觉没有留下一丝一毫,只有深深的无力感充斥全身。 从手部血液流淌的感觉可以知道,手指很纤弱,如同一双女人的手,纤细的有些过分了,而以前足有大臂粗细的小臂也变得更加纤细,配合上一身的细皮嫩肉,如果不是小鸟还能不由自主的颤动两下,鸟丝绝对会以为这是个女人的身体。 足足五六个小时,自己就躺在这个四处漏风的屋子里,眼睛所能看见的地方鸟丝都已经看了个仔细,不得不说,眼睛也退化的厉害,以前超级视距再也没有了,但是还好,这个身体的眼睛如果按照标准来说也能达到一点五。勉强算不近视吧。 背后的触感告诉自己,这应该是躺在一张破烂的木床上,而下面根本就没有褥子,有的只是一些干枯的稻草,因为“娇嫩”的身体已经感觉到至少十几根坚硬的草梗,并且还不是稻草,应该是麦草。配合上外面嗖嗖而过的冷风,这应该还是在北方地区,而室内那仅有的几件东西表明着,自己还位于中华大地上,只不过年代就无从判断了,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这绝对不是现代,而年代至少也得往前推五百年。 为什么?鸟丝的知识存量告诉自己,自从明朝以后,再也没有这种皮质的窗户纸出现过,简陋的窗户虽然破旧,但是其材质却很奇葩,至少明朝之后,窗户透光的部分基本都是用草纸糊住的,而像这种柔软的半透明皮质窗户纸,至少明朝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只有元朝的时候由于皮质物多的是,还使用过一些时候。而窗台上那盏古朴到极点的油灯更加表明这绝对不是现代,如果是现代的话,这种造型的油灯早就进拍卖行了。 更加奇葩的是,这么简陋的屋子里竟然还有一张木质相当不错的文案,上面的文房四宝虽然也是灰扑扑的,可绝对算是精品,鸟丝虽然玩古董不算内行,可是一支毛笔的好坏他还是能看出来的。 好吧,屋子里就这些东西了,再没有其他的了,一案一床加上身上盖着的这塞满麦草暂时称之为被子的东西。 可真够穷的。 终于在等了六个小时之后,眼看天一点一点的暗了下来,终于响起了一阵弱弱的脚步声。 半眯缝着眼睛的鸟丝看见了一个少年推开那扇破烂的门走了进来,少年穿着一身青灰色的衣服,九分的裤子有些肥大,上身也是如此,总体感觉这身衣服不是他的,只是临时凑起来的,面目倒是眉清目秀的,只是有些脏而已。头上梳的是古人常见的发髻,不是双发髻,证明这不是童子,单发髻带布带,这应该是家仆的打扮。再看脚下,踏着的布鞋虽然已经破出两个洞,但这却是布鞋。 当这个少年看见睁开眼睛的鸟丝时,眼中那股子兴奋劲毫无掩饰的就冒了出来。 “官人,您终于醒来了,您要是再不醒,我可真要被他们给吃了,您赶快亮出身份给他们这群低贱之人看看吧。” 恩,官人这个词不会乱用,一般来说自己是个官跑不了了。不过怎么听官人这个词都应该是宋朝时候的称呼吧。难道? “哎,疼。”刚刚支起半边身子的鸟丝又躺了下去,这不是装的,是真疼,刚才脑袋上一阵阵的疼就是因为这个吧。攒了几个小时力气的鸟丝终于抬起手摸了摸脑袋上肿的像牛角的疙瘩,好么什么仇什么怨至于下这狠手。 “唉呦,官人您可别动了,小心点,我不催您了,你再养几天再说。”一边说着,少年赶紧的走了两步上前又将鸟丝轻轻扶着躺了下去。 鸟丝也不知道嗓音对的上来对不上来,也照着少年那一口河南腔用沙哑的声音说道:“头上疼的厉害,我们来这地方造的什么罪啊。” 好吧,既然是穿越众,周围的龙套总会找理由给你透露些你不知道的讯息,否则你就得完全继承前世的记忆才成,前世记忆那是一丝也没想起来,鸟丝只能等着龙套剧透了。 还好,这个龙套比较尽职尽责。 或许是少年知道主人刚刚让人敲了脑袋,或许是得了失心疯也说不定。不过作为一个高级仆人,其知识含量还是挺丰富的。被人打了脑袋会短暂失忆这个事情虽然他说不出来,但是毕竟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好歹也听说过一些,他还知道,只要适当的刺激一下,失忆者会很快想起来,特别是等脑袋上的伤好了以后他的主人应该就能记起所有事情了,但是现在有个最重要的一关就是主人必须赶紧记起了他们是来干什么的,要不然外面的几个军爷可会将他们当奸细给杀了吃肉。三天以来,少年已经快被吓疯了,因为他至少发现这个城里有好几个人在吃肉,别说他们吃的是羊肉,羊没有那么粗的骨头,而整个破城里也没有一头牛,就连粮食都几乎吃不上的地方还有肉骨头啃,可想而知那是什么肉了,而那些吃人的人看自己的眼神就跟自己看他们手里的肉骨头是一样一样的。所以,他必须尽快让主人想起来他们是来干什么的,要不然他们一准被吃掉,还好主人在昏迷了三天之后,终于醒来了,要不然,估计再过两天他们就该成人就手里的骨头了。 “没事,没事,官人,您脑袋受伤很厉害,或许还有些迷糊,不过来不及了,我得赶紧跟您交代一下。”说着他咽了口吐沫,直起了身子,用正宗的洛阳口音说了起来:“官人您姓赵名羽,翎羽的羽,字文方,官拜云内州节度使,朔州观察使兼大同军司都指挥使,还有您也是这个地方的最高上官,您还兼着阳方镇防御使。” 第一百零七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看到了跟武安军做生意的好处,草原上的各个部落才开始过上好日子,不过好日子在辽国西京道的命令下,打乱了。又要打仗了,还好辽国的皇太子(耶律淳)跟众人说了,不是去打武安军。 如果去打武安军,相信很多草原部落之间就给你反了,因为见过武安军武备的草原人不是被惊到了,而是被吓到了。 超过百万支箭矢的战争储备,两万柄枪头,五万柄马刀,一万身铠甲,就堆砌在武安军五连堡的武库中。上缴了马匹之后,拿着兑换券的十几个部落头人们可是亲眼看着手下人从武库中往外搬东西呢。 要说武安军也是光明磊落,好东西根本就没藏着掖着,就摆在明面上让你们搬,每天去武安军五连堡换东西的草原人都能清楚的看着那巨额的财富摆在面前。只要有等价的东西,人家武安军绝对是童叟无欺。 当然眼红想不劳而获的也大有人在,只不过都已经变成京观的一部分,人头堆砌在五连堡的河边。 看着五连堡城墙上多达几百架的床弩,所有的草原人有火都得憋回去。草原上的人没傻子,辽国的正规骑军都被压制的老老实实,他们当然不会拿自己的命去试试能不能抗的过武安军的铁蹄。 至于捣乱,那就更不可能了,五连堡设计之初是给屯民和屯兵居住驻扎的,后来因为跟辽国的坊市规模不断的增大,堡子内的空间不够了,才有人想起来一个偏招,将距离并不远的几座大型屯堡用城墙链接起来,中间的空地则弄成一个超大型的坊市。 这样一来,不仅仅保证了坊市的安全管理,还能让更多的人进来交易,一时间这个坊市就成了北地最大的物资集散地。 每天,通过十丈多宽的两条巨型浮桥过来交易的牧民数不胜数,就连辽国的军队都可以大摇大摆的过桥来交易东西,这种奇怪的景象让人看得十分诡异。 是啊,敌对国的军队可以成建制的跑到对方的市场上买东西,这情景怎么能不诡异。可是这事情就确确实实的发生在了武安军跟辽国的边境上。不光辽国人心大,武安军的心更大,看着上千人的军队排列整齐的跑进坊市里换东西,他们的守备军也仅仅只是给大大小小的轻重弩箭上了弦而已。 至于说辽国的军队敢不敢惹事,算了吧,十万多人都折在人家城门下边了,咱们这千把人,还是老老实实的换点实用的东西,再老老实实的回去过小日子吧。 其实在耶律淳第二次带着几万人想找回面子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对辽国南部地区的牧民们丧失了实际的控制权,而南部牧民部落还没有反叛的最大原因并不是辽国人的统治,而是奇葩的武安军竟然不接受成建制投靠的部落,有那么几个小部落或许还可以用雇佣的形式去武安军境内‘打工’。但是大部落就算了吧,武安军根本就不会那些大部落首领们的投诚,特别是进了武安军,所有的草原人都是平等的,没活干,或者选拔不上雇佣军,他们就只能挨饿。很多不愿意出力的草原贵人们不得已又跑回了草原上混日子。 但是对于肯出力,受管理的草原人,武安军的安置还是很全面的,男人可以入武安军的雇佣军,或者再苦点,去矿场卖力气,也有机会混成带户籍的武安军司的人。女人可以进工坊里帮工,甚至不论是草原上的孩子还是武安军自己家的孩子,都可以送去官方开办的萌童院和学堂里学习知识。 萌童院就是古代的托儿所,从几个月大到三岁之前,孩子在父母忙着工作的时候都可以免费的寄养进萌童院,别的不说,萌童院每天的一日三餐就不是普通人家孩子能享受的到的。 就拿五连堡北边的军粮工坊来说吧,每天去打工的女工就超过了两千人,她们一天的工作所得甚至能养活一家三口,如果男人愿意出力,两个人工作的所得,能保证一家五口人在武安军境内过得很舒心,至少吃喝是不愁的。 不过他们更加羡慕的是那些有武安军户籍的工人们,人家的收入是自己的两倍甚至三倍。并且各种福利待遇都要好的多。 唯一让所有人满意的就是萌童院和蒙学堂了,三岁以下的孩子,免费入萌童院,三岁以上十岁以下的孩子免费进蒙学堂,不仅仅免费学习,还免费吃喝呢。 就这么一笔庞大的开支,让所有人都不解,如果是武安军自己人免费,大家当然没意见了,这钱大家也很愿意出,可是给草原上的土包子们也免费,很多人就不理解了。 不过赵羽一句话就让所有人不寒而栗了:“都跟我们说汉话,写汉字了,你说他们是认我们当爹呢还是认契丹人当爹?” 是啊,如果不论啥民族,都跟着说汉语写汉字了,那么契丹人算是个屁啊。 时间匆匆,五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五天的时间,早就赶到边境的武安军步兵们已经筑好了防御工事,千里急行军的骑兵部队也赶到了地方。只有剩余的步兵们还在坐在马车在往五连堡沿线疾驰。 可是当赵羽赶到五连堡后,得到的消息却让他哭笑不得。原来耶律淳聚集大军并不是来打他的,甚至连防备武安军的意思都没有。破釜沉舟的耶律淳连后背都没有理会,所有沿着桑干河沿线布置的两万多主力军团都撤回去当先锋了。 几乎所有的财富都被他拿了出来,一股脑的运到了武安军的五连堡的河对面,就在那里堆积如山的放着。 看着坐在对面少了一只手臂耶律淳,赵羽也是很佩服。 也由不得他不佩服。 豪杰啊,大气啊。 耶律淳绝对不是蠢人,虽然前一阵子干了件蠢事,在武安军面前吃了一个大亏,不过他在历史上的评价还是很厉害的。 感谢书友160402205852772的月票。谢谢 (本章完) 第一百零八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历史上,金国破了上京城之后,耶律淳建立了西辽政权,一直持续到他死,西辽政权在没任何后备工业的情况下,还是跟金国打了几十年,直到蒙古人异军突起,他的西辽政权才在他死后被蒙古人吞并。并且历史上,金国人很多次对西辽的战争都以失败告终,如果不是后备力量不足,西辽复国也未必不可能。在四面环敌的情况下,能做到如此成绩,耶律淳的领导能力是毋庸置疑的。 “喝茶”赵羽将手中的茶壶轻轻的放下后,将小小的瓷杯推至耶律淳面前。 后世的茶道虽然他并不算精通,但是基本的礼仪常识还是有的。只不过跟现在这个场景就有些不太融洽了。 按说两国元首会面,应该是在一个很正式的场合。 但是当赵羽接到来报,说有位独臂故人要相见的时候,赵羽首先想到的就是耶律淳,因为千军万马面前取其一臂,这已经是在北地广为流传的故事了。 只不过射箭的人被演化成了他这个三军主将,而传说中的四石神臂弓也成了四石雕花黄金宝弓。被人扣上了这么一个大帽子,赵羽倒是不介意,毕竟狙击手么,要那么大名气没用,反而是他这个初出茅庐的小王,才需要美好的名声。 着人将对方请进密室的时候,赵羽就已经确认了这个来偷偷‘约会’的人就是辽军的主将耶律淳。 看到对方这么送上门来,赵羽反而把握不住事情的走向了。 看着赵羽,耶律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虽然赵羽的画像早已经传遍了他们辽国的情报机构,可是真正亲眼看到真人,耶律淳还是不禁为赵羽的年轻感到惊讶。 耶律淳已经接近三十岁了,从十二岁开始跟着父亲征战,已经十几个年头的军旅生涯让他成长为了辽国最强大的将军。他亲手训练出来的军队能碾压四方,唯有的败绩就是面前这位仅仅二十岁?的少年。或许他根本就没有二十岁。 确实,赵羽练习的功夫是鸟丝带来的胎息功,越练越年轻这个弊端或许是胎息功的一大优点了。 双方只是看着,足足有小半个时辰,茶水换了三杯了,也还没有人主动开口。因为大家都知道,先开口的,在气势上就会落为弱势。 最终,有求于人的耶律淳不得不先开口了。因为整个局势的发展已经容不得他再拖延下去了。两人都是最实际的人,这一点耶律淳很清楚,要不然也不会一边打着仗一边还能做生意。所以根本就没有绕弯,耶律淳直接托出了自己的底牌。 “我用西京全部的财富换取后方的安宁和武备的支持,因为那群金国蛮子如果坐大了,对我们双方都没有任何好处。” 听到耶律淳这么说,赵羽并不意外,因为他设想了好几种事情的发展方向,可能性最大的就是耶律淳主动来求和。作为一个只为了利益就可以完全不顾忌的跟敌国做生意的领导人,耶律淳的现实已经让赵羽赶到很震惊了,所以能拉下脸来求和,赵羽一点都不意外,真正意外的是,耶律淳亲自上阵,只身犯险的跑过来,这让赵羽对于他的印象分又提高了不少。 “这个理由并不够,我的大军已经集结完毕,你们聚集了五十万人以上,我才十几万人,你们还占着优势呢。” 听到这话,耶律淳并没有显示出一丝得意,反而是一脸愁容。“你们跟西夏人的战争我看了,就算我聚集起了百万骑兵,也未必能打得过你们,况且野战打的再厉害有什么用?你们的屯堡在不断的侵蚀着草原,用不了几十年,没有你们那些重型的攻城器械,你们的屯堡就能将整个草原吞并干净。” 赵羽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他打的主意也是如此,慢慢的侵蚀,一步步的推进,这种看似缓慢的政策却最现实。在中部军队拥有重型攻城器械的情况下,所有的屯堡都无法反抗中央军的领导,反而是对外的作战上,屯堡的侵蚀政策太适合了。 “其实我也不求能抵挡你们多长时间,但是我知道一点,你们汉人在草原上是立不住脚的。广阔的草原是我们契丹人的天下,打不过你们,我们大不了继续往西北迁移,你们汉人根本灭不了我们契丹人的火种。打蛇不死,反受其害,你是个聪明人,你们也需要我们契丹人保持草原上的统一,否则面对几十个大小部落的骚扰,你们的守卫压力也会不小。” 喝了一口茶,耶律淳继续跟赵羽分析道:“从一百多年前我们两家和亲以来,你们的守军数量下降了一半还多,搁在一百年前,没有完全统一的草原对你们边境的压力有多大,想象你应该很清楚。所以我们保持对草原的统一,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事情。” “行了,不用说冠冕堂皇的话了,说说实际的吧,你这次来是来买东西的吧?”说了半天,说的赵羽都有些心动了呢,不过然并卵,鸟丝是个超级现实的家伙,有奶便是娘是对他的抬举说法,要不然他也不会丧心病狂的跟敌对国做生意。当然这也是他的无奈,仅仅靠战争掠夺,根本就养不活那么多的人口,对于现代经济学有过粗略研究的他只清楚一点,世界上最赚钱的事情就是通过战争对另一个国家进行贸易输出,历史上,列强们都玩过这一招。因为这种看似双方都受益的方式很快就会将另外一个国家的资源掠夺一空。别看现在草原上牛羊成群,用不了几年,草原上的牛羊价格至少翻十倍,但凡有活的牛羊和马匹,很快就会被他们宋人买走,至于卖不卖?那就不是草原上的人能说了算的了。 这就跟抽大烟一样,享受了宋人们的舒适便利的生活,还想再回去过苦日子,那根本就不可能,以前要拼命打仗才能得到的东西,现在只要安心的养牛羊就能换来,傻瓜才去拼命呢。就跟这次冬天一样,在武安军大量做好的干草料和粮食饭团的滋养下,草原上被冻死饿死的部落几乎一个都没有。这在以前,根本就不可想象,哪年冬天不冻死几个小部落啊,可是今年呢,别说冻死人了,就连牛羊被冻死饿死的都很少。 (本章完) 第一百零九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好了,扶我起来,咱们出去看看。”鸟丝带着有些虚弱的声音很有魔力,立刻就让跪在地上的吴蒙站了起来,紧走两步来到床边,跟小安子一起架起了虚弱的鸟丝,哦不对,现在应该叫他赵羽。 阳方军镇,依山而建,东北面靠着的是太行山余脉,除了校场,整个军镇有大小建筑二百三十多间,但是大都年久失修,勉强能住人而已。唯一还算是完整的就是背靠东山的镇守府了,事实上,所谓的镇守府也仅仅只是一栋二层的青砖阁楼。 整个军镇的设计还算是合理,东北面的山峰牢牢地将冬天来的朔风给挡住,虽然还是阴风阵阵,但是比起校场上那如刀的朔风相比,简直不要太舒服啊。这也是赵羽踏上校场时所感受到的。 军镇的西面是正门,紧邻着军镇的是一条护城河,或者说那本身就是一条河,据吴蒙介绍,这条河自南向北流淌,一直从群山之中流出,夏天河水暴涨,水位一直能漫到城墙根,好在军镇的西城墙很结实,由大块的青石所筑,哪怕是水最大时候的山洪,也冲动不了上万斤的巨石。 好吧,根据目测,这个军镇简直逆天了,下面的基石哪是上万斤啊,一块最少都得二十吨以上换算成斤两,至少也是四五万斤。问题是这真的只是普通的城墙么?别欺负咱没知识啊,鸟丝也是见过古城墙的人,甚至长城他也见过,但是论起坚固程度,这阳方军镇的城墙完全不比长城差啊,坚固度上来说,甚至比长城的城墙还要坚固,因为那一米高两米长的巨型条石比长城的城砖可大多了,虽然只有六米左右的高度比起长城最高十几米要差不少,但是城墙却宽的有些过分了,在鸟丝看来,一个屁大的小城,城墙上竟然能并排跑两辆汽车,有些过分了。更夸张的是,只有二百多米的西城墙上竟然有八架床弩,什么时候大宋朝奢侈到这种程度了?床弩这种战略武器竟然在这屁大的小城上成建制的出现。 阳方军镇地处阳方古道跟朔州草原的接口处,两面的山壁陡峭,延绵而去的是上百里的群山,能走人马的道路很窄,只有半里多地,其中河道还占据了近一半而军镇的城墙又占据了一半。站在城墙上可以用弓箭覆盖整个河道,这也是建设军镇的目的所在,守卫大宋的北面门户。 而事实上,草原上的胡人们宁可去啃山壁陡峭的雁门关也绝对不会来走阳方古道。阳方军镇其实跟雁门关很近,只有不到一百里地。 “因为咱们处的这个地方叫做阳方口,一脚阳间一脚阴间,阳方古道最宽的地方足有十几里,但是咱们这是最窄的地方,您也看见了,对面就是吕梁山,咱们背后就是太行山。这么大个山口,不用多了,堆上五千兵马,对面就是来十万大军也是白扯,不过咱们得想办法将口子给封住才行。石头山上多的是,就是没人修城墙。” “我是问你为什么契丹人傻了,去爬雁门关也不走这条道?” “因为咱们面前的这条灰水河,整条河的河水如同阴间流出来的样,乌黑乌黑的,舀一碗晒上两天就能当墨汁用了,这条河直通草原,不过可不是一般的草原,咱们正北面就是大名鼎鼎的黑水泽,别说十万兵马,就是进去百万大军,也一样被黑水泽吞个骨肉不剩。” 终于说到正点上了,原来是沼泽,多大一片沼泽呢? “方圆五十里内别说马了,就是人只要敢停一下脚步,肯定会被黑泥给陷进去,当然也有例外,沿着山间的小道还是能跑过来一些人的。不过么,肯定过不来很多人,因为硬泥踩几脚也就成软泥了,照样陷人。”吴蒙在这驻守已经很多年了,周围百里的情况当然已经摸的一清二楚。 “那冬天呢?冬天结冰之后恐怕挡不住契丹人吧?”赵羽还是有些担心,毕竟如果对面能不时的冲过来一群辽国骑兵,那可真的二了,话说如果时间没错,最近几年正是宋辽交战的时候吧。 “那不可能,您看现在已经进入十月了,别的地方还不至于滴水成冰,可是前面的朔风口,别说滴水成冰了,地面都快冻结实了,而对面契丹狗能冲过来的时间绝对不会超过半个月,只要撑住半个月的小股骑兵就成了。” 不过赵羽还是想不明白为啥冬天对面就过不来人了。 终于吴蒙摆了一个很装13的姿势缓缓说道“因为风,咱们这是朔风口,冬天的朔风有多恐怖您这些京里的老爷肯定没经历过。知道为啥城里房子全建在山后么?主要就是避风,就咱面前这片风口,一到十月底,马至多能跑出五里地就得被冻成冰棍,方圆五十里内别说人了,连耗子都不会有一只,所以咱们军镇,一到冬天就是窝着,山里不缺碳,地上的火炕会一直烧着,到了十二月天,基本上大家连门都出不去。更别提作战了。” 好吧,终于知道原因了,不过也好解决,赵羽或者说鸟丝是啥啊,丛林战专家啊,野外生存专家啊,极地装备怎么自制,他不敢说专家也绝对是顶级技师。别人出不了门,只要给他适当的东西,他可绝对不怕出不了门。这里风再大能大过南极?再冷能冷过西伯利亚? 不过就在俩人站在城墙上吹风的时候外面突然出现了两个人。看打扮,像是草原人,穿着厚厚的皮袄,骑着两匹矮小的草原马,身后还带着两匹托着东西的马,从南边一直贴着山壁向北走去。 看见对面的人,吴蒙气的一阵乱骂:“他奶奶的熊,真会挑时候,两匹马都不值当的下渡船。” 赵羽实在是看不明白,为啥呢?不就是两个人么?难不成还是间谍不成? 看着赵羽不解的表情,吴蒙赶紧解释道“平时咱们主要靠收点税捞外快,而一年中只有这几天没法捞,因为这几天冰没冻结实,马过不去,船想过去得破冰,等咱们冲过去,人早跑没了。要搁在平时,灰水河水不深,驾马直接就趟过去了。而这点上就不行了,趟过去别说人了,马都得冻死。只能等上冻了才能继续拦路收税了。” 第一百一十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平时走这行商的人多么?” “不多,搁在夏天一个月能有三五波单脚商就不错了,不过咱这收的少,还是有不少胆大的敢冒着被吞的风险走咱这口子,到了冬天,基本上就没人敢走这了。对面这俩人一看就是鞑靼人,只有这些疯子敢冒着得罪咱们的风险行商,看着吧,往后半个月,至少还得十几波这种小商小贩偷过。他们聪明着呢,每次都不多,两三个人带着两三匹马,让咱们不舍得人命去追,要是超过十匹马的货,我绝对豁上三五条人命也抢他娘的。”一边说,吴蒙还狠的牙根痒痒。 “干嘛不杀掉他们?”赵羽有些疑惑。 “杀?拿啥杀?您是文官吧,别看咱们这八牛弩能射一里地,可是根本就射不准啊,对付成片的骑兵还能靠蒙,对付这一两个人,那不是给人家送箭么?大人是不知道啊,咱们这箭在草原上可是稀罕物件,不用多了,五根箭头就能换一只羊呢,像八牛弩这种重箭他们更是能拿一头牛来换的,都是上好的钢口,回去改成长矛比弯刀都好使。以前不是没试过,不过都喂这群契丹狗了。” 赵羽听完吴蒙埋怨,却是不信邪的走去了旁边架在城墙上的八牛弩,在旁边架子上仔细挑了三根比较匀称的弩箭,说是弩箭,其实跟长矛差不多了,前面是近半米长的箭头,虽然不算锋利,但是绝对结实,三条弓臂设计的八牛弩绝对是中国古代冷兵器的精华,通过三条并不算大的弓臂来增加射击时的力量,如果想达到同样的效果,正常的弩车仅仅弩臂就得有现在整个弩车重了。 后面的绞盘已经将弩弦上好,鸟丝正好想试试这弩车怎么用呢。将三根重箭放在弩床上,随便调了下角度就对准了对面两人前面三十多米的地方。拿着另一支箭的箭杆子在机括上一杵。 嗡……的一声三支箭就飞了出去。 不得不说,宋朝的东西果然精致,比自己预想的要强不少,三支箭的轨迹基本就是直线,二百多米外的人几乎没啥反应,箭就已经到了他们面前。 当然了,鸟丝不是神,虽然他箭射的挺准,但是第一次用八牛弩,要是一下能命中二百多米外的移动靶,那他就是神了。 “愣着干什么?还等我给上绞盘啊?” 好吧,无奈的吴蒙只能跑过来给赵羽上起了绞盘。不得不说,人长的壮是厉害啊,两个普通士兵要费好劲才能上好的八牛弩,吴蒙一个人就上了起来,并且还快的不可思议,仅仅用了二十多秒钟哦。 上好弩箭,摘下挂钩,吴蒙一步到位的给赵羽准备妥当也不过只用了半分钟而已。 而此时的赵羽,还看着对面呢,一看弩箭准备好了,立刻就将机括砸了下去。 嗡,又是三根利箭。 要么说有的人要钱不要命呢,对面这两个胡人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他们竟然不顾一切的跳下马去捡弩箭。 好吧,两次发射虽然有些偏差,但是毕竟偏差不大,因为赵羽也没再去调整弩床的方向,于是乎,有一个胡人很悲剧的被蒙到了。 一米多长的弩箭一下子就将人穿透,死死的钉在了地上。 而另一个胡人立刻哭喊的扑了过去,那凄惨的哭声,隔着两百多竟然都能听到。 “愣着干哈?赶紧的再来一次啊。” 哦,吴蒙这次超水平发挥,虽然愣神用去了十秒钟的功夫,但是这次又过了不到三十秒就上好了弩箭。 赵羽看了看弩床底下泥土的痕迹,轻轻的踢了两脚,又将弩床调整了一下位置。三支利箭又一次飞了出去。 看到对面的情况,吴蒙自脚底冒出一股子寒气,这新来的上官真的是二品文官?打死他都不信啊,这杀人不眨眼的架势,比自己还狠啊。他太可怕了,竟然利用胡人的贪婪坑死对方一人,而后,又利用对方对亲人的亲情,再坑死一个。问题是他怎么知道弩床两次射击的位置都差不多呢?好吧,自己想多了,好歹对方也是上官,对于大宋的军械有些了解也是正常的。 剩下的事情当然就没啥好说的了,吴蒙立刻派出两艘渡船加上四个士兵去将对面的两人四马拖了回来。 而赵羽也没闲着,立刻召集几个士兵将西城墙上的所有八牛弩给搬到一起,然后用钝箭连续射击了三轮,终于划归出一片密集箭着点,好在对面能走人的地方实在是很窄,仅仅不到十米的范围能跑马,四架弩床能将十几米的范围封锁个密不透风。 而吴蒙更夸张,一看弩床还能这么用,立刻将另外两面城墙上的八架弩床也命人搬了过来四架,好吧,十二架弩床,一次就是三十六支箭,别说人了,兔子也甭想从眼前消失啊。 城墙上有望楼,日夜都有人坚守,还算吴蒙有良心,站在寒风中的哨兵身上足足披了三层羊皮袄,两个时辰一轮值。 除了轮值的四个哨兵,其他能战的兵士已经全部被吴蒙召集了起来。 乱哄哄的足足有二十多分钟,士兵们才算是集结完毕。 看着下面歪七扭八的士兵,赵羽一阵无力感顿时袭来。好么,大宋怪不得软弱啊,就这么个兵员素质和纪律,这还是边军呢。 含糊不清的废话一大堆,士兵们并不关心赵羽的那些名头,但是他们总算是知道赵羽是他们长官的长官。 正常情况下,阳方镇应有镇兵两千人,校尉两名,队尉官四名,副尉官四名,队正二十人,副队正二十人,什长六十人,副什长六十人,伍长二百个,副伍长二百个。 一般来说一伍是伍人,正副伍长领三人为一伍,其实伍这个词就是伍的意思。 一什是两伍,这是指的正常情况下,古代兵员很杂,很少有部队是满编的,但是满编情况下,什的意思就是十的意思。 而队正就不同了,队正就算是官了,队正以下的都还是兵,正常情况下,队正已经是正九品的官职,一辈子都有朝廷养着了,士兵们混到队正基本就已经混出头了。而队正们一般都是带一百兵员的。十个什的兵员在有些小型战场上也算是主力部队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至于尉官就更高一等,那都是上报朝廷后,朝廷亲封的官职,你上司的武将是没有权利分封尉官的,只有文官才能分封尉以上的官职。 至于校尉,那更是要御前亲批的才能算数,你的名字理论上来说是要皇上审阅过后才能分封的。 一校一千人,这当然是理想中的编制,事实上整个大宋除了京城吃皇粮的禁军,其他部队没一个满员的,但是报的编制却各个都是满员。 所以说,大宋号称八十万禁军,百万镇军,百万厢军,其实都是胡扯,禁军能有三十万顶天了,而厢军两百万人都不止,当然了,所谓的厢军其实就是难民,各地的难民基本都被编制成了厢军,厢军不用缴纳农税,当然他们也没有分到田地,各地荒芜的土地就划拨给厢军耕种,只要他们自己能养活自己就算是万幸了,反正朝廷是不会出一分钱来养活所谓的厢军。 禁军待遇最好么?错,镇军的待遇是最好的,因为大宋幅员辽阔,戍边九镇那可不是说着玩的。各地边镇都要有士兵把守,而边镇的军饷可是拖不得,特别是北边的重要边镇,你敢给拖一年的饷银,边镇上的士兵就敢放胡人进关。 那是真的放胡人进关啊,自己人不能抢掠,但是胡人可以啊,西夏人可以啊,他们抢掠之后想平安回去那就要交过路费了,否则,呵呵了。 事实上边镇士兵的战斗力都相当恐怖,要不然在群敌环绕之中也不能做到坚守阵地不失。 至少拿阳方军镇来说,别看满校场上只站了二百多号人,但是真正拉出去打仗,对面来五百鞑靼人骑兵都是白给。 无他,军备的差距实在太大,别的不说,一个边镇竟然有上百把神臂弓,简直不要太逆天啊,最夸张的是竟然还有十具是四石弩。 但凡对中国冷兵器有过了解的军迷应该都知道,最厉害的神臂弓能达到三百步的射程,也就是五百多米,好吧现代社会很多步枪都达不到这射程好不。 而这种四石弩就是传说中能射三百步的神臂弓了。 除了弩,强弓也有不少,据吴蒙说,他手下这二百兵丁,各个能拉强弓,真正是各个都能拉动一石以上的强弓呦。 十钱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十斤为一斗,十斗为一石,按照现代与古代斤两换算,一石越等于现代的一百六十斤市斤左右,当然也有人会换算成一百八十多斤,可是对于斤两有些了解的鸟丝来说他却知道,换算成一百八十多斤的石,那是汉朝时候了,宋朝时候已经差不多只有一百六十多斤了。 一石,一百六十多斤,比一个人还重,也就是说这些兵丁各个能单手提人的啊,用不用这么逆天啊。 怪不得这么散漫,合着各个都是特种兵啊。 也确实,校场上一共二百多个士兵,每一个都彪悍的不像话。虽然不敢说各个都跟吴蒙一样一身州长身材,但是却没一个瘦的跟麻杆一样的。 看到这,赵羽也是有些冷汗直冒了,乖乖,就这兵,都能被金国打败,金国得多强大啊? 不过散漫归散漫,士兵们还是挺知道好歹的,当知道面前的上司不仅仅是武官三品,更是文官二品的大员时,所有人立刻跪下磕了好几个响头。是的,这果然是大宋,随便挑出一个文官就能压的武官抬不起头。 而当两匹载满货物的草原马被牵进来的时候,大家立刻对大人的威武霸气折服了。 最后统计结果很令赵羽吃惊,他突然发现这吴蒙也是个人才啊,虽然大字不识几个但是打仗来说,绝对是行家啊。 士兵一共二百五十人整,队正五人,忠义尉一人是马军头领凌虎,剩下还有十二人是他的亲兵,全部官兵加吴蒙自己共二百六十九人。 而这座城里,除了二百多镇军,还有一厢偏军,也就是所谓的厢军,厢军一共二百四十二人,其中农夫一百二十人,工匠一百二十二人,铁匠十八人,木匠三十四人,皮匠四十人,泥瓦匠三十人。 其他的还有各军的军属四百三十八人,大多都是老弱妇孺,不过其中有一百多的****织工不错,除了种地,冬天的时候,大都在家织布。整个军镇的很大一部分收入就是她们织出来的。 是的,这是一个很奇葩的社会,布匹可以当钱用的社会,这时候当然没有棉布,但是漫山遍野的野麻到处都是,只要有功夫,碾压搓洗成细麻,织出来的细麻布比棉布也差不多少。不过有一点不好,那就是麻布的保暖性能比棉布要差一些,并且大宋还没有棉袄这种逆天的东西。大家伙过冬的衣服基本都一样,两层麻布中间塞上萱草,赵羽身上穿的就是这种衣服,但是好歹里面还有一层细麻的内衣。 再好一点的是两层麻布之间塞一些碾成茸毛状的细麻,这保暖性能已经直逼棉花了,不过在厚度上却比不上正统的棉袄,无他,麻茸特别容易板结。 士兵们还不错,人手一件羊皮大褂,也是吴蒙能折腾,要不然,就这二百多人都养不活。看着赵羽身上的衣服,吴蒙也算是有眼色,干紧的将压箱底的一件貂皮大髦给献上来,穿在赵羽身上,那贵气绝对逼人下跪。 两个驮马身上的包袱很快拆了开来,好么果然都是好东西,南边盐湖里的青盐,压成砖状的茶砖,以及扎成捆的粗麻布。 不过随着最后一个藏在里面的包袱拆开,所有人的脸上都不好了。 因为从里面掉出来的竟然是四把军刀,宋军的制式军刀。南边的那群该死的商人,竟然连这个都敢卖给胡人,难道他们不想要命了么? 而吴蒙则翻开老鞑靼人的手看了看,突然骂了一句:“****的斥候,集结,集结,别看着了,等我给派任务,鞑子们又要来寇边了。” 吴蒙用凝重的眼神看了一下赵羽,而赵羽也用一种让他一眼就能看懂的眼神领会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从现在开始,吴收,封十,赵大有,你们三个步兵队,每队执勤四个时辰,所有弩弓手上墙,从现在开始一只鸟都不要放到北边去。” “是,将军。”三声整齐的声音响起,下面立刻就有三个汉子半跪着领命。 “凌虎,你率骑兵队出成去神仙池扫一圈,看有从那边偷跑的胡子么,记住不要放过一个,另外通知神仙池的百姓赶紧的进城避难,今年胡子恐怕又要来打谷草了。凌豹,你带着夜不收给我将南边二十里之内的山里给我捋一遍,同样的,别放跑一个胡子,另外派两个兄弟去南边宁武催催冬粮,告诉他们胡子今年可能会来打谷草。” 命令下完,下面的二百多人瞬间一窝蜂的就窜回了各家的屋子里,用了没多长时间,就见五十多个士兵穿戴整齐的拿着军械从屋子里冲向了城墙。 看着那五花八门的兵器,赵羽心里不断吐槽,谁说宋朝的兵弱了?大爷一脚丫子踹死他。 十个牌兵,十个盾兵,十个枪兵,十个弩兵,十个弓兵,这匀称的配比,远近中,防守几乎全涉及到了。看他们五人一伍组成的小战阵,简直不要太逆天啊。 二百多米的西城墙,五十个人撒上去虽然看不见啥,但是对方想偷袭基本就成空了,这守卫力量,哪怕对面来上千人呢,他们至少能撑到城里集结起来。 城墙上不冷么?冷,肯定冷,但是吴蒙也不是没准备的。城墙背面有一大排的碳灶,并且还都有高高的石质烟筒,烟筒很粗,足足有两抱粗细,碳灶也不矮,是架设在四米多高的空中,跟一丈高的城墙正好成对比,可以确保一旦打起仗来,城墙上的守军可以一弯腰就抬起架在碳灶上的铁锅,而铁锅中肯定除了火油就是热水,一般来说,以热水居多,油多贵啊。 随着碳灶的点燃,每一个伍的士兵都有了依靠,背靠着温暖的火炉子,虽然顶着寒风,但是时间也没那么难熬了。 至于箭楼里的哨兵,也有人送上了碳炉。 这山里啥都不多,就煤多,君不见,从山里流出去的河水都是灰黑色的,可以说山壁上随便掏个洞,那里面就是煤,而这也造就了整个阳方军镇就是不缺燃料,勤快点的跑远点弄点大块的碳块,懒人则将煤粉和河里的黑泥团成煤球,冬天烧起来也不错。 各家各户的都有人按时来添煤,城墙上的守卫们围着火炉喝着热茶,好不滋润啊。值得一提的是,茶叶是刚刚缴获的。 就连钢刀的价值都不如那几块茶砖,看着赵羽将茶砖送到城墙上,吴蒙心疼的直流血。 确实,也是赵羽刚来不知道茶砖的价值,就那种十斤一块的大号茶砖,拿到草原上足足能换回五头牛来。而这一包袱也不过才两块茶砖而已,赵羽童鞋很大方,直接就分掉了一块。 话说,用奶冲茶可不是草原人的专利,拿着茶砖回去的士兵亲属们很快就给赵羽和吴蒙送来了一壶滚烫的酥油茶。只不过是羊奶而已,草原上,奶牛是个稀缺品种,基本只有最大的部落里才能养的起。 而赵羽和吴蒙则在镇守府里研究着那块简陋的地图。 “大人您看,这就是咱们阳方口,出了口子往西走一点,那里有片不大的湖,湖周围住着一群汉人,都是从大宋逃出去的罪臣后人,或者是草原上逃回来的逃奴。人数不多,四五百左右,不过每次胡人们打谷草,最先倒霉的也是他们。十年前他们都是往山里逃,最近几年我起了善心,逢上灾年,只要他们上贡一些粮食,我就收留他们一两个月。只要过了秋后这几个月,基本上也就太平了。” 赵羽很纳闷,难道现在还是秋天么? “今年有些反常,按说这时候已经入冬了,草原上的行脚早就应该回部落里准备窝冬了,但是现在又出现了行脚商人,这很反常,按照以往的经验,应该是草原上的大雪提前了,逼得草原上胡人商人不得不临时跑一趟关里,这个时候汉人商人是绝对不会入草原的。” “不过大雪过后,肯定会有准备不足的部落裹挟着其他部落趁着大雪没封山来扫荡一次。如果没错,肯定就是这几天了。” 赵羽还是有些不解,于是问道:“你当初看见那俩商人的时候不是也不在意么?怎么现在又这么在意了。” “呵呵,大人,这都是经验,如果他们真的是商人,包袱里绝对不会带兵器的,带着兵器的就肯定是兵,还有那个老胡子手上的茧子那么厚,根本就是胡人的老斥候。胡人的老斥候是不参与放牧的,他们是部落里养的闲人,主要就是撒出去探听消息的,所以他们手上茧子不多,但是手指上茧子却很厚,而普通的牧人骑兵,手上的老茧都是干活干出来的。他们来这并不是专门行商的,而是来打探虚实的,哪个城里有货,哪个城里没货,只要交易两次,基本上就能探查清楚了。所以不能让他们回去一个。但是如果约定时间对面还没见到回信的,肯定会集结马队直接扑过来的。” 赵羽担心的看了看外面,吴蒙也很快就知道他想什么了。 “大人您放心,来的人肯定多不了,至多一万人,超过两万人对方就走雁门关了,雁门关守军才一万人,他们只要绕城而过,雁门关上的守将也不太敢出城硬拼。” 对于这点,赵羽清楚,因为现代时空的鸟丝去过雁门关旅游,雁门关的关城并不是像电视中拍的那种两个山谷中架着一道雄关,其实雁门关的南边还是留着一条小道的,虽然全程都在弓箭的覆盖范围之内,但是如果对面人足够多,从小道上拼着死上三五千人,还是能冲过去的。为啥不将山谷堵死?那肯定是堵不如疏了,堵的太死,人家会跟你拼命的,而留在口子,则可以大量的消耗敌军,就比如打谷草来说,出师未捷先死一半,带着一堆战利品回去再死一半,啥部队也受不了这消耗啊。而那一二百米的豁口,真想堵也容易,这就叫关门打狗,所以不是实在被逼的受不了了,胡人们也不会大规模的跑雁门关的。 第一百一十三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跟入侵战争不同,耶律淳他们是在自家的国土上行军,一共八十万人马疯狂的向东北方向突进,那景象简直壮观的令人神往。沿路到处都是大小部落宰杀好牛羊,要么煮熟,要么制作成肉干,饮马的水,打好的草料。 在无数铁蹄的践踏下,沿路的草场几年之内都别想缓过劲来。不过还是那句话,兵贵神速。仅仅只用了五天的时间,两千多里的路程就跑完了。 八十万凶猛的骑士,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章法,沿着木伦河谷就冲进了上京城郊。而此时的完颜氏的众人们还在那里痛快的劫掠呢,上京城周边的富足,让这些土包子们看的是眼花缭乱,甚至一群傻子竟然连木伦关都没人守卫,光顾着劫掠去了。 当漫山遍野的都是西辽骑兵的时候,金国大军根本就无从抵抗。如果说他们在木伦河谷建立防御线,用不了几万人,轻松就能挡住上百万辽国骑兵。 历史上金国人也是这么干的,用了八万精锐就击败了匆匆赶来支援的近百万辽军骑兵。但是历史被某些蝴蝶给忽悠了,在武安军的战备支持下,本来每天只能跑一百里的骑兵一下子能跑五百里了,这当然是铁蹄的功效。本来没吃没喝最后耗死的百万骑兵,现在人人兜里揣着俩罐头身上背着一堆肉干,马脖子上还挂着几袋草料。 武安军的骑兵两天就能给吃完的东西,省吃俭用的草原人能用这些东西过一个月,你信不? 大势不可挡,完颜阿古达绝望的吼道:“宋人坑我啊”。 废话看着先锋部队一水的精良装备,傻子都知道,凭借辽国人自己肯定造不出来,这肯定又是宋军支援的。特别是那些三棱破甲箭,几个月前,大金才刚刚从沙门岛弄到了一千多支,全部配给了自己最竟然的射雕手。结果一看对面呢?好么,从上到下,连小屁兵射出来的都是精良的三棱破甲箭。一场战斗下来,几十万支甚至上百万支的射出来,太它马的土豪了。大金国要是有这么多精良的箭矢,还用这么费劲的打辽国,早就推平了。 这到不是吹的,金国的女真人,从白山黑水之间崛起,靠的就是射猎,能拉开一石弓的才有资格去劫掠,拉开两石强弓的搁在大宋那就是妥妥的武将,可是搁在女真人那边,也就是个青壮。一个个爬冰卧雪的强壮的像头熊。 比起耐受力,女真人是完爆契丹人的,而契丹人又完爆西夏人,当然最差劲的还是咱们宋人。 可是论起打仗,宋军再差,精锐部队也能轻松碾压最强的女真人,只看当初韩世忠和岳飞打的金国哭爹喊娘就知道,金人的战斗力其实并不咋样,之所以能推翻辽国政权,只是因为辽国自己烂了根,西辽不烂,所以跟西辽打了几十年,金国人也拿西辽没半点脾气。最后还是更加变态的蒙古人崛起,才灭了所有的渣渣。 鸟丝是个非常谨慎的人,相同的,哪怕附身到赵羽身上,也没改了他谨慎的习惯。对于自身的保护,他可以说是非常在意的。严格的规章流程以及安全条例,就算是最亲近的人,想找到单独跟他接触的机会也很难得。况且只要不是面对十几二十几个高手的围攻,以他一年来的恢复性训练,普通高手也别想对他产生任何威胁。 特别是在得到了两面金钹之后,就算是面对千牛弩的散射,两面材质未知的金钹也能毫发无损的抵挡下来。跟后世的特殊合成材质一样,两面金钹是妥妥的法宝级宝物,别说普通钢箭头了,就是炮弹也别想轰开啊。这就跟后世实验室合成的五毫米厚的石墨烯鳞片盾牌一样,轻松可以抵挡85毫米的贫铀穿甲弹,这根本就是黑科技,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的东西。只是为了制造那一英尺见方的石墨烯盾牌,耗资超过了两亿英镑,这价格也是没谁了,有人算过,整一辆石墨烯坦克,总价值能超过千亿美金,这玩意弄出来是能刀枪不入了,可是面对激光武器,这玩意又毫无抵抗力。别说没激光炮,很多大国都有这玩意的。再说了,这么贵,谁用得起啊。 远了不说,放在火里烧三天还不烫手的九龙鞭就是个让人无法解释的存在。 可再完备的安保措施也架不住偷袭。 这不,刚刚准备好出征的赵羽就接到后方消息,他的撵驾遭袭击,负责押送撵驾的二十位守卫全部阵亡,侍者也阵亡十三人,侍女死伤五人。 而最严重的一位伤者是俘虏的西夏太平妃慕容高燕。 ???? 慕容高燕为啥在我的车里? 赵羽很是迷茫,没想着收她做小啊。 当然了,这并不是他的意思,而是侍者们给出的馊主意。 赵羽身边的二十位侍者一水的全是内府太监,因为知道赵羽不喜铺张,所以伺候他的团队总共也就只有五十人。 是的,没看错,是五十人,这还是不铺张,比较节俭的情况下的仆人数量,三十名可以拉出去当校花的侍女,最小十二岁,最大才十八岁。二十名太监不仅要负责出行的仪式,还要负责照顾赵羽的所有起居。 这些当然不是赵羽自己整出来的,而是赶走了三波之后,当今圣上亲自从宫里挑选的侍者。再不收,就太不给面子了,没办法的办法就只能让他们跟在身边了。 甚至赵羽急行军的时候脱离了他的车撵,身边都还跟着五个女人,一水貌美如花的女侍卫,从小在内宫里被培养出来的死侍。 本来赵羽是不想让一群女人跟在身边的,可是当这五个女人轻松将十位侍卫给放倒之后,赵羽也不得不接受,这五个娘们比那群笨蛋要靠谱。特别是给五个女人设计出一套特种战法之后,五个女人组成的小队在空间足够的情况下,竟然可以碾压五个战术小组,就连斥候军所成立的特种作战小组也挡不住她们几个女人的突进。 感谢杂粮冷煎饼、书友221****47、就是七点半、书友16042205852772的月票。这本书扑街成这样还有这么多朋友投月票支持我,鬼鬼是真心的感谢。要不是有这么多鉴定的书友支持,我早就扑街太监了。为了你们我也会坚持下去。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四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慕容高燕身中三箭,箭上带着剧毒,要不是车撵中常年配备着解毒的圣品丹药,她也活不下来。 袭击赵羽车撵的是一个武安军的屯堡驻军,或许应该叫他们是驻民,被分配进屯堡的一大家子人将同一屯堡的三十多口人杀了个干净,当天晚上在赵羽的车撵经过这个屯堡的时候,一群十几人的刺客用神臂弓对车撵进行了轮番射击,一次就动用了超过了五十柄神臂弓,并且这群人的准头还十足,赵羽的侍卫第一轮就减员一半以上。 随后又是十几人用各种方式对车队进行掩杀,精锐的侍卫迅速组成的作战小组也没挡住对方的突入,要不是那些侍卫的小太监几乎各个带武功,估计还真难挡住这群人。 不过进入到五十步的时候,又有埋伏的三个人拿出了神臂弓对车内进行了近距离攒射,射出十几支箭矢,确定了车内人中箭后,这群人才被周围的侍女和太监杀死。 赵羽车撵被袭击,这消息根本就捂不住,听到鸣镝的周围屯堡迅速派出了巡查人马,发现是赵羽的车架受袭击,几乎整个朔州草原都轰动了,根本不用稽查人员巡查,各个屯堡自发的就开展了及其严格的自查。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在很多莫须有的举报和自查下,竟然真的找出上百人的辽国探子和南宋探子。 额,是南宋,没毛病。 现在的武安军境内所有百姓都称呼南边的宋人为南宋,最早的起因是有人称从宋境过来的厢军和流民为南边过来的。后来自称是北边的人,时间长了,称呼就乱了,所以很多人直接称南边过来的宋人为南宋,他们为北宋。 得,妥妥的混乱历史啊,听到这个称呼的赵羽超级郁闷,但是他又不能改变已经成固定思维的老百姓们,只能顺着他们自己琢磨了。不过对于国家的认同,不论是北边还是南边,从百姓到宰相,都没拿赵羽以及境内的民众当外人。 要不然,仅仅几十万人就能得到比京师还多的漕粮这一点上,道理就说不过去。虽然很多漕粮是赵羽付了钱的,但是能运过来,这也离不开朝廷的支持。 斥候军旗下三个大队,十几个中队,人数足足一万两千人,当然,正编数字只有六千人左右,剩下的六千人都是遍布各地的探子间谍之类的地下人员。 从清朝血滴子那里带来的完整版特务训练手册,武安军的情报机构组建起来几乎毫无阻力,特别是在金钱充足的情况下,一年多的时间膨胀成一个庞然大物一点都不奇怪。 结合了后世地下党的训练和洗脑方法,武安军的斥候军可谓是他赵羽的第三只眼,虽然他不说,但是整个朔州草原上,谁贪谁廉他是一清二楚。毕竟,乌家祖上就是干这个的,里面的门道他们实在是太清楚了。 处罚了几名负责内部审查的情报人员,很快斥候军就传来了调查结果。 刺杀者属于一个叫做暗影的组织,暗影是活跃在大宋,辽国和西夏三国境内的一个超级杀手组织,也是最大的杀手组织。上至王公贵族,下至贩夫走卒,只要给钱,他们敢杀任何人。 而此次雇佣者的信息也很快被打探了出来,没出意外,是西夏人干的。西夏一品堂,一个小说中才出现的机构,现实中竟然真的有,也是见了金爷爷的鬼了。早在西夏建国之处,西夏一品堂就已经成立了,不过跟小说中网罗武林高手不同,西夏一品堂主要的网罗对象是大宋境内那些怀才不遇的文人。 还别说在威逼利诱之下,还是有很多宋人去投奔西夏的,甚至现在西夏的国相都是汉人。 按说两国交兵,一般不会干出刺杀对方将领的事情,不过因为赵羽下令屠了绥州城,并且将夏、银、绥三州洗劫一空,忍无可忍的西夏人终于还是用上了卑鄙套路。当然了两国交战,再卑鄙的套路也是正常的。 十五万贯的价格,暗影出动了十七位埋伏在武安军司境内的暗线,成功的刺杀了车撵内的‘赵羽’。 全程监视的西夏人很痛快的就付了钱。 不过三天后的大阅兵上,赵羽亲自现身之后,所有关于赵羽已死的谣言不攻自破,混乱了几天的武安军司也很快就平静了下来。 平静过后就是火热。 不仅仅是武安军火热,整个大宋也火热了起来。 契丹人放弃防御之后,武安军很轻松就跨过了河界,几天的时间就收复了辽国的蔚州城。 自此,大宋武安军已经收复了朔州、寰州、应州、蔚州四个州,北方五洲就剩下辽国的西京,大宋的云州未收复了。 做为辽国西部最重要的京城,大宋的官员们也没之外一战拿下,不过当武安军集结十五万人开始东进的时候,整个大宋都沸腾了。 通告了开封,我们要东进收复燕云了,请做好沿路伺候。咳咳,官文上当然不能这么写,反正意思就是这个意思。 于是乎,东边的大宋开始仅仅调集粮草补给,无数徭役被征用,到处的给武安军开山铺路,至少从忻州到真定府的太行山路得给清理一下吧,保证武安军的攻城器械能顺利通过。 武安军也是兵分两路,步军五万人配合战略攻城部队一万人以及后勤供应部队五万辎重部队一共十一万余人走雁门关忻州太原一线,过太行山古道,直达大宋的真定府。 另一路是两万骑军和两万骑步军走北线,取蔚州直奔逐鹿,然后从北线走长城古道直插幽燕的菊花。 并且跟着骑军行进的还有一支十分特殊的工匠部队,他们是带着无数零件进军的工匠以及战略部队。用车拉的箱车是别想在狭窄的古道上行进的,只有马匹才能颤颤巍巍的走那些山间小道。所以,面对攻城的时候,两万骑步军和工匠军团是主力,野战,骑军是主力,其中主力中的主力当然是赵羽亲自率领的黑骑箭队了。 (本章完) 第一百一十五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于是乎,用了不到两个时辰的功夫,一个简易的过滤水净化器就弄了出来。过滤了一会之后,看着从下面滴答滴啊流出的清水,那叫一个晶莹透亮。 整个军镇好几百口人除了值守在城墙上的几十口子,能爬动的都聚集在校场上看清水的情形,恐怕赵羽这一辈子都忘不掉。 最惊人的是大家伙竟然主动的排队观看,有个小子忍不住拿手指沾了一点舔了舔,说了一句:“是甜的。”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他被愤怒的人群拖出去乱拳打的吐血,好歹人民群众还没失去理智,只是给打了个半死。 而就在人们还在热烈的加入到制作净水桶的疯狂工作中时,赵羽正在研究他手中的神臂弓,普通的神臂弓跟历史上的弩弓没太大区别,只是前面装了一个脚踏的踏绳,上弦的时候脚踏住踏绳,然后双手用力将弩弦拉上就行了,不过这弩也不是谁都能用的。 重达两石四斗的满弓就不是谁都能拉动的,不信?好吧,你双手将二百公斤的重物提到六十公分试试。并且上弩弦的时候还得带着加厚的皮护手,要不然弩弦能一下将你的手掌给割断。 而赵羽手中的这柄四石六斗的重型神臂弓,简直就是个炮好不好,重达五十多斤的弩怎么看一个普通人也够呛能背动。另外赵羽还发现了一个千古未解之谜题,原来这种超级神臂弓是双弩臂的设计,上下两层弩臂,弩弦也是两股合一起的加粗弩弦。 而且一直传说神臂弓是有机关的,这个机关其实在赵羽看来,也相当之简单啊。纯钢打造的绞盘,并且还是双臂驱动的绞盘,就跟自行车蹬子一样的设计,他身边的亲卫给他示范了下上弦的过程,那叫一个惊心动魄啊。 首先,将沉重的神臂弓往地上一竖,右脚踩在踏口上,膝盖顶住弩身的中间部位,这里正好有个凹槽,将绞盘绳连接的钢扣挂住弩弦,然后双臂抓住两个绞盘把柄,身体往后倾斜着用全身的力量转了起来。终于费劲全身的力气将绞盘上好,然后将绞盘重新扣在弩身上,再将弩身平起来,将踏脚支撑在面前的巨石之上,再从弩身下面的空匣子中抽出一根精钢箭头,纯硬木箭身,雕翎箭尾的弩箭,好吧,赵羽承认,又被古人们坑了,说啥一根箭不足一两,这根箭最少二百克以上好不好,也就是最少都有四两好不好。 还有啊,四石六斗啊,换算成现在的斤两,赵羽顿时不淡定了,七百多斤,也就是说,五个一百五十多斤的壮汉站在弓弦上,才能让这弓弦满弓,这根本就不是人用手能拉的起来的重量好不好。所以说很多演义上能开四石弓的强人是不存在的,有本事你单手提个一千斤以上才能说开四石弓。 另外,神臂弓竟然有准具,不是普通的三点一线,而是四点一线,更坑爹的是,竟然有二段位的望山,啥叫二段位的望山?普通的投射武器是有望山的,但是只要望山上的刻度跟准星和目标三点一线就算是瞄准了,但是这神臂弓竟然变态到需要四点一线的望山瞄准,这得多变态的人才能发明这么精密的瞄准具啊。果然是小看了古人啊。 扳机很大,需要三根手指扳动,所以必然影响射击精度,不过好在神臂弓确实够重,影响不算太大。赵羽并不会操作这东西,所以只好让吴蒙叫来的一个夜不收来射这神臂弓。而据吴蒙说,所有神臂弓都没有普通士卒的份,只有军中精锐的夜不收或者精锐弓手才有资格配备。 一尺多长的弩箭很快就化成一道乌光射向对面。 “我了个去……” 赵羽大骂一声,校场横向只有三百多米,不算很宽大,毕竟这还是个小城,但是校场也占了一半的空地了,可是三百多米外那个栓马桩就有些夸张了,一人高,大腿粗的拴马桩主桩。一箭竟然给削掉半拉去,7.62的狙击步枪也没这威力吧,能达到这效果的,赵羽只能想到零点五英寸的反器材狙击步枪了。 说实话,这玩意的杀伤力一点都不比八牛弩差,关键是,神臂弓上弩弓的弹性系数要比八牛弩的强很多,箭矢的初速度绝对不是以前那些军迷们分析的一百多米每秒,刚才发射弩箭的时候,眼尖的赵羽甚至看见一丝白烟划过,这根本是箭矢即将突破音速的特征啊。要知道现代的弩弓也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这还是钢板材质的弩弓。 实在是无法想象木质的弩弓为啥能有这么大的弹性系数,物理学上也称之为劲度系数。这到底是啥木质啊?赵羽眼睛贴在上面研究了半天也没研究出来,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这种弩弓的木质之紧密,是他从来没见过的。 并且这种木质有个很大的特点,那就是沉,至少是水的五倍以上,已经很接近很多金属的重量了。在鸟丝的认知中,也就只有蛇纹木才能跟他相比了。不过貌似蛇纹木是产自亚马逊丛林啊,他也有收藏,他所收藏的蛇纹木绝对没这木头这么大的弹性。 于是乎,不耻下问的赵羽向老木匠把头打听了起来。 “这木头啊?铁桦木,雪山铁桦木的树芯,只有千丈高的雪山上的铁桦木才会有的好东西,千年以上的树龄才能弄出这么几根成材的树芯,经过三次油煮,四次烘烤,熟手的木匠打磨三年才能造出这么一根弓。这一柄神臂弓,造价超过五百两银子,太贵了,朝廷早就不造了,这柄还是二十多年前的货,也就咱吴校尉爱惜军械,要是换成个惫懒的官爷,这些早干裂了。” “那咱这周围还能找到这种好材料么?不怕花银子,咱也多造一点。”赵羽在幻想,打造出一支狙击手部队,不用多,有一百人配合上普通的弩兵,三段射击加狙击点射,,可以横扫欧亚大陆了,神马蒙古铁骑,什么火枪兵,全都扯淡。 当然这只是幻想,比特种弹簧钢都要优秀的天然材料,如果能量产的话,那简直就有些太逆天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拿下幽州并不是此行真正的目的,赵羽的想法是沿着檀州一路向东,将北上的两个山口封闭,然后就是拿下山海关,虽然现在的辽西走廊还不算重镇,但是山海关却是唯一能卡住大规模进攻敌军的唯一通道。 就比如十万大军,想走山间小道进攻一个关卡,那根本就不可能,特别是没有重型攻城器械的情况下,有个一千人就能守住居庸关这种山间关口,同样的在武安军完备的守卫力量面前,如果拿出一千人,也能轻松守住关口。所以并不用在乎后路被封的情况下,两万骑军和两万步军加上攻城部队的一万人可以轻松在幽州平原上杀个三进三出,根本就不需要与城池接触。 但是檀州城是个例外,因为檀州城北就是北上辽国腹地的主要山口之一,而檀州一直以来也是辽国的物资集散地之一。要说幽州是辽国的制造重镇,那么檀州就是物流重镇,大量不容易运输的军械和军备都保存在檀州的,特别是开战之后,这个城里囤积的物资已经快成山了。但是北线吃紧,人马都去打仗了,反而运送物资的人没了踪影。 特别是北边一打败了,大量的残兵败将正沿着北线的山口向幽燕之地撤退,其中就包括辽国现在的皇帝耶律延禧以及他的那三百亲卫。 檀州关口根本就挡不住武安军那犀利的战法,特别是被冲开城门之后,破城对于以战斗小组形势作战的武安军步军来说,简直不要太轻松。 不仅仅俘虏了大量的人员,还缴获了大量的物资。对于俘虏,赵羽不可能大开杀戒,但是对于敢于反抗的,当然是毫不犹豫的击杀当场。 武安军做的主要就是掠夺财富,将贫民和富翁的所有财产全部抢劫一空,然后再根据各人的实力进行录用,不管是加入工坊还是进行文化管理,只要你有才能,肯出力那么就有出头之地,反之,那些从辽国继承来的贵族以及富户根本就没有老本可吃了。 这种震撼性的洗盘还没有开始,但是在未来的幽燕平原上,赵羽是准备实行这种洗盘政策的。 只是一下子粮食的压力又上来了,好在现在武安军境内的朔州草原今年秋季的时候就可以自给自足了。要说修养了几百年地力的肥沃土地实在是太适合耕种了,在武安军的深翻耕地的情况下,但凡是平原地带都被种上了冬小麦。况且在没有优化的情况下,小麦的产量也未必不如小麦,特别是整个武安军境内在执行了赵羽编制的种植手册中的种植方法之后,第一年亩产两石的产量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两石就是二百斤,换算成现代的斤两就是三百二十市斤。搁在古代已经算是妥妥的高产量了。 并且在今年,冬小麦的产量肯定会另创新高,因为在特别肥沃的土地上采取密集种植,产量是肯定会增加的,按照预计,最少也得有三石的亩产。 并且今年的小麦是收两季的,以前,种占城稻是只有一季可以收获的,春天播种,秋天收获。可是去年秋天收获完之后,在有大规模耕地的百牛犁运作下,强逼着人们将麦种重新种到地里。 这招在南方是可以用的,可是在苦寒的比方,以大宋的耕种水平,还是没法做到一年两季都种麦子的。 因为在北方,前一年种下的麦子需要到端午节前后才能收割,而端午之后再种下第二季小麦,时间上会赶不及。所以第二季就不能再种小麦了,只能种豆。原产中国的大豆产量自古以来就很惊人,只要种的好,大豆的亩产总是能上一石的。 并且,武安军的朔州草原上,不仅仅只有平地,还有丘陵和湿地。湿地边缘当然是种上现在大宋最流行的水稻了,湿地的中央也不会浪费,划着平底船的南方流民会在泥地里种上大面积的莲藕。自古以来,莲藕这东西就没怎么变过,至少挖藕的时候比较费力罢了。 莲藕以前大都是拿来做菜的,但是被赵羽同学巧手弄出了藕粉这种神奇的东西之后,大家就疯狂的爱上了这种爽口的食物。 自从弄出了藕粉,豆粉也很快就搞定了,豆腐则被制作成豆干,加上盐和酱,古代版的辣条竟然成了,只不过没有辣味罢了。 幽燕之地的物资储备还是不错的,作为辽国的大后方,他们也是备足了粮草的。只是最后输的比较憋屈罢了。 武安军捅了幽燕的菊花,辽国的守将们都去哪里了? 他们都在沧州跟真定沿线,以防卫大宋的反扑呢。历史上,童贯带着大军也确实进行了几次反扑。 可是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跟辽国骑兵打野战,宋国的步卒虽然战斗力很不错了,但是战略层面上的牵制却根本无法做到,你去攻打幽州,人家集中兵力就破你沧州,你回去救援,半路上就有无数骑兵掩杀而至,你挡都没法挡。如果是山地作战,大宋的步卒或许还能赶得上人家骑兵,可是在平原上,一万骑兵轻松玩死你十万步卒,除非你不管不顾。 话说当年如果童贯要是不管不顾的直破幽燕,那么辽国的骑兵在人数不占优势的情况下,也就最多能破了宋境的几个州罢了,黄河他们都过不去。但是放着国土不守,去破人家的城,文官们能将童贯祖宗八代都弹劾一遍,执行军法的监军也绝对不会让童贯这么干。 在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经过了一天的急行军,赵羽领着主战部队又赶到了辽国的平洲城下,平洲城身后不远就是大名鼎鼎的山海关了,西面是靠着大山,东面临着大海,故名山海关,山海关的城墙修到了海里,每次涨潮,城墙的一大部分都会被海水淹没。 平洲城不是重镇,所以城墙也不高,只有两人高的城墙别说是步兵了,就连骑兵站在马上都能轻松爬上去。 第一百一十七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所以说,只要不是被偷袭破敌,阳方古镇是很巩固的,来个几万兵马也别想堆过来,这情形对面的胡人很清楚,所以说没有谁会为了这么个破城搭上几千条人命。最多也就是绕城而过,拼着损失个几百人,总是能冲过去的。当然了,哪怕再雄伟的关城,如果对面豁着几万人不要命的往上扑,也绝对是守不住的,自古以来,真正被正规军攻破的雄关屈指可数,反倒是被乱兵攻破的关城数不胜数,特别是碰上农民起义,再雄伟的关城也架不住,为啥?你守城的官兵就算是再厉害,人家拿人命堆你也没办法,弓箭总是有数的吧,人家无数人往城上冲,你射就浪费箭矢,不射,人家直接架梯子往城头爬。你杀了,尸体堆积城下,你不杀人家冲上城头。 一个人的体力能砍杀几个人?就算能砍十个,又能怎地?君不见历朝历代农民起义,叛军裹挟的百姓都是以十万为基数的,他们真正能战斗的兵都是站在后面驱赶百姓上去送死的,这一招被蒙古军队用绝了。当然,不仅仅是蒙古军队,历朝历代的叛军们用起这招也是驾轻就熟。名声这个东西对于叛军来说,没啥用途的,同样道理对于草原部族来说也是没有半点用处的。 第二天早晨天刚刚大亮,赵羽还没睡醒呢就被外面嘈杂的吵闹声给折腾醒了,宋朝的房屋窗户一般都很小的,但是镇守府是官员住的地方,窗户就比较大了,跟普通的上下开合的窗户不同,但凡是高档点的住处,窗户都是左右对开的,而一般的窗户都有两层,一层对外开,一层对内开,对外的是木板窗,主要是遮风避雨,而内窗是格栅窗,空隙处都是糊上薄纸或者薄皮膜,糊白纸的是文人们的住处,糊薄皮的是百姓家,为啥?薄皮比纸便宜啊,要知道,这个时代,能找到上好的白纸可是不容易,就算是淡黄的宣纸都是天价,而皮子呢?只要出上功夫硝制和揉搓,嫩白的薄皮子总是能弄出来的,至于白纸,没有漂白剂的时代十分难得。所以纸比皮子贵那是十分正常的。 推开二楼的窗户一看,原本空旷的校场上,挤满了人和大群的牲口。人群并没有停留,大部分推着牛车的人群正往军镇东面的山谷中行进。 看到赵羽醒来,正在镇守府二楼大厅中等候的吴蒙赶紧上前行礼。 “赵大人醒了。” “怎么这么多人?”赵羽有些奇怪,昨天吴蒙不是说神仙池附近的平民只有几百人么?而现在,仅仅校场上的人就已经超过了一千人。 “卑职也没想到有这么多人啊,不过刚才下面人来报,说今年草原上的天冷的早,有些知天时的老牧族已经开始南迁,他们都知道一旦逢大灾之年我们关口都会放开一个口子让他们来暂避风雪,所以,今年来避风的牧民特别多,并且还有一部分西夏的汉民也逃了过来,总人数超过了两千多,后面还有陆续赶来的牧民。” “这么多人,咱们军镇能安排的了?他们之中万一有草原上的探子怎么办?”赵羽有些头大,这吴蒙看似谨慎,怎么心这么大呢?好几千人呢,是军镇中军民总数的三四倍了,这怎么控制? 看着赵羽脸上疑惑的表情,吴蒙也算机灵,立刻解释道:“大人不必担心,对于这些不安分的家伙咱们有方法。咱们军镇东面有条山谷,山谷之中有大片的碎石地,向东延伸出有四五里地,夏季雨水充足的时候,整条山谷就是条河,经过咱们军镇南门的水道并入灰水河,冬天的时候,山上只剩下一条小溪,但是长年不冻,所以山上是不缺水的,别说这几千人,就是再来一两万人马,也不会被渴死,不过山上长年的流水冲刷,留不下水土,寸草不生,甚至于说,山上到处都是灰炭石,冬天也不缺取暖的烧物。” “所以说,每逢风雪灾年我们都会接一些人进去避风,至于安全上,也无需担心,山上没有道路通往外界,只能通过咱们的东门进军镇再转道南门,当然了,如果豁出去从南门水道中往下冲,那也能走通,不过九死一生而已。您也知道东门的地形,不说多了,有五十人马整个山谷都进不来人。” 听着吴蒙说出来,赵羽也恍然大悟,是啊,前面看了西城墙和南城墙,没怎么仔细看东城墙,主要是因为东城墙实在是太窄了,仅仅只有不到百米长,一下尽收眼底,并且东面地势险要,出东门就是一条之字形的大下坡,并且整个东面城墙比东面山谷中的平缓处落差超过百米,说是缓坡悬崖都不为过,这地形比之西南两面城墙要险要百倍,别说五十人了,十个人把守,来个千人都不够送菜的,山上石头多,这么大落差,拳头大的石头能砸死一头牛了,防守起来,连箭矢都省了,而下面的想射箭上来则困难百倍。所以说,这坑爹的地形,就算藏进去上万百姓也不怕他们造反。 牧民和那些无籍的汉人想进谷避难也非免费的,每两人一头羊的价格让很多人倾家荡产,并且在山谷中是没有补给的,进山谷中避难五个月是要自备粮食的,所以,很多无根的汉人都是要给稍大点的部落或者神仙池附近的大户们为奴才能活命的。 吴蒙看出赵羽有些意动,于是主动献计:“大人,咱们不是要重组武安军么?下面的这些贱民之中倒是能招募一些壮丁,打熬个三五年,也能成一支不错的劲旅。不过就是军费难筹,以前没法弄,不过想来现在会好一些,毕竟大人统领了武安军,一军之配额,大人随便书信两封就算拿不来全部军需,一万人的军需配额绝对不是难事,想来京里的相公们不会在这些小钱上难为您的。” 第一百一十八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吴蒙倒是不傻,他也绝对看不错,怎么说赵羽都是顶着个郡王的名号,就算京里不拨付银饷,燕王府那可是京城第一大富,人家王府随便漏一些银钱也足够养一支大军了,并且这还是官家开口,赵家子弟从军领兵,如果在银钱上亏欠了,那赵家脸面还要不要?所以说,只要供养好了赵羽这个皇家子弟,他们军镇绝对是整个大宋军队体系中最不缺钱的军镇,苍天开眼啊,可得抓住这个财神爷,有了银钱粮食,北地这方圆千里之内还真没啥能难倒他吴蒙的。 “这些人胡汉混杂,忠诚上能行么?”赵羽实在是有些不放心,毕竟他心里,非我族类齐心必异这一条是非常沉重的。 “呵呵,这就是大人您不理解咱们这三战之地了,不过也不怪您,荣我给你说道说道。” 咱们这阳方军镇又称为阳方口,其实咱们这并非大宋的边界之地,咱们大宋的边界要是按照正理上划分,西至黄河西岸,北至阴山北俪,古长城的关口都在咱们辖区范围之内,可事实上呢?西面咱们以黄河为界跟西夏分而治之,而黄河东岸最近几十年由于年年水患,已经没多少人居住了,偶尔秋冬水草丰盛的时候还有些牧民去打点秋草,至于大面积耕田根本就不存在了,因为近些年,每年都有水患,除了山上的高地还能屯住一些薄田,低洼地区每逢夏季必然遭水淹,所以除了荒草,早就没人去耕种土地了。近十几年,每年都有从西面逃过来的汉民,至于西夏人,根本就懒得过来,冬天冷的能将人马冻成石头,夏天别说行军了,人走上去都得陷进烂泥里,虽然不至于像黑水泽那样吞人不吐骨头,但是想行军打仗纯粹就是痴心妄想。北面情况稍好一些,夏天水草丰盛,牧民们都吃喝不愁,但是一旦到了冬日就是牧民们的灾难。这几十年来,老天不知为何变得躁动异常,十年里倒有七八年大雪,并且这大雪还不是京里的那种大雪,前两年还好,记得四年前最大的那场风雪,雪能漫到跟城墙齐平,最夸张的是连续下半个多月的风雪,人出门都出不去,要不是咱们军镇炭石矿充足,所有人都得活活冻死,从那年开始北面的牧人就放下姿态来咱们军镇避风了。 哈哈,别说咱老吴心黑,一户牧民想进来避风,别说每人一只羊了,每户五人的小部落还得多交一头牛,每个十人的部落还得多交一匹战马,普通的驽马只能当牛用。然后咱们再拿这些牲口卖去太原府或者更远的汾州府。您看着咱们军镇牲口不多,战马只有四五十匹,其实咱们留下的战马都是最强壮的最好的战马,差一些的都卖去南面了。至于牛羊,每逢过冬之前是基本不留的,因为一到下雪,自然有人给咱们送来,一冬天光吃肉也吃不完的。 赵羽看吴蒙说的头头是道,对其也是佩服有加,这货肯定不是个纯粹的武夫,绝对是个文武双全的猛人。“呵呵,三年两年时间太长了,我只需要三个月就能让他们成为一支铁军。不信咱们可以打个赌。” “啥,三个月?大人你别拿咱逗乐了,咱又不是不知兵,三个月成军那只能是说书的才行。” “好啊,就赌你的前程如何?这一仗打完之后三个月,如果他们能成一军,你就继续当你的镇守,如果三个月之后他们不能成军,我就给你写封荐书,你可以去京里做个禁军教头。”说实话,赵羽这是忽悠吴蒙呢,禁军教头是那么好当的么?他一封书信,看在王爷的面子上,一个万人教头肯定能拿到,但是能不能坐下去就看自己本事了,耿直性子的教头要么凭本事,要么被人陷害。就拿水浒传中的林冲一样,真的只是因为高衙内调戏他老婆就将其发配充军么?错,大错特错。历朝历代就不会有这么荒唐的事情。看看给他安的罪名是啥?带刀闯白虎节堂,这得是多么嚣张的人才能干出的事情啊?别说别人陷害,这是规矩知道不?他一个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教人家规矩的人自己不遵守规矩,只能说他太愚蠢了,被人抓住痛脚完全是自找的。 而林冲所处的位置是什么?阻挡了人家高太尉往军队中安插亲信的绊脚石啊,并且还是个不懂变节的顽石,不除你除谁?不光是林冲,就连水浒中后来入伙的金枪手徐宁和已经死了的八十万禁军总教头王进,都是一群笨蛋,你们挡住人家往上爬的路径了,要么入伙,要么闪开,否则只能被人设计除之。当然了,这也是加剧了北宋灭亡的最终原因,为什么后来北宋的军队跟鸭子一样被金国的军队几百人就赶的飞跑?一是没有强硬的军事主官了,二是军卒以及低级军官们早就离心离德了,大家都明白一个道理,爬的越高,死的越惨,君不见折家已经没落,种家只能残喘,就连金刀老令公的杨家将都已经被唯一的后人杨志混到插草标卖老令公宝刀的地步,勋贵这两个字已经成了所有军卒的催命符,谁还敢使力拼杀?一个国家离心离德到如此地步还不灭亡,简直是天理难容。 所以说,一听赵羽要将自己推荐进京,吴蒙先是一喜,但是随后又脸色阴沉的闷声道:“大人您要是嫌弃咱碍事,只要一纸调令让咱去西军就成,别让咱进京城里去送死,您说咋练兵就咋练,咱绝对不再多说一句。” 咦,这么个小镇守竟然知道这道理,赵羽实在是有些惊讶。怎么治军,特别是冷兵器时代的军队,让现代的军事学家们去整绝对一团乱,但是赵羽是啥人啊?清朝勋贵乌尔巴图氏的嫡传弟子啊,家里治军的书可是有好几本,而鸟丝的骑术和射术都是顶尖的存在,别说是现代了,就算拿到这大宋朝,他的骑射功夫也绝对比还未开化的蒙古人要好的多。要知道皇帝家的最后骑兵可是他们家一直管理着的,大清朝最后的骑兵部队是啥?围猎马队啊,比之蒙古骑兵大队更加精锐的部队,最后到了慈溪手里竟然因为缺马而被废弃,好么一个游牧民族因为缺战马而废弃最后的骑兵,可见大清朝也活该被毁灭。 第一百一十九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辽军守军不可谓不精锐,但是他们的所有攻击手段都对武安军的步军战术小组完全没作用。 明明看着是一组五至十人的小队,可是只要遇见比他们的人数多很多,他们这些分散的小组立刻就会聚集到一起。 然后就是各小组中的各兵种各司其职,很快就能在敌人面前竖起一排盾墙,牢固的盾墙可以很轻松的挡住敌人的大部分远程攻击,就算是偶尔有漏掉的箭矢,武安军身上的铠甲也能保证士卒很少受到致命伤害。 如果敌人的距离比较远,那么就是那些狙击手(弓弩手)的表演时刻。平时训练起来,每天要射出上百支箭矢的弓弩手对于移动目标,那轨迹的把握简直不要太强。 普通的弓箭手,哪有机会一天射出上百支箭啊。 古代的箭矢其实跟现代的子弹没多大区别,一支箭的射击寿命最多也不会超过五次射击,甚至这还是在保养和使用都很规范的情况下。 首先是箭头,就算再结实的箭头,射出去,碰到石头,这根箭头也就算废了,哪怕是硬一点的木头呢,都会让箭矢变形。 至于箭杆就更别提了,以前的宋军甚至其他军队,所用的箭杆都是大都是用普通硬木制造的,一旦高速度箭矢射到了硬木头上,那箭杆最大的可能是被震的粉碎。 如果是敌人冲到了近前,前排的刀盾兵并不负责斩杀敌人,所有的攻击几乎全部都是后排的长枪手完成的,甚至就连弓弩手在不是十分危机的时候,都不会主动的去攻击近前的敌人。 就跟老鹰抓小鸡一样,想攻击到后排的武安军,所有的敌人都必须面对一身重甲并且还拿着大刀盾牌的刀盾兵。 玩过老鹰捉小鸡的都知道,在后面只有两三个人的情况下,想越过前排抓到后排,基本是不现实的,除非对方太笨。 特别是在武安军的阵型完整的时候,这就更不可能了。一方只能挨打,一方不会挨打,谁胜谁负当然一目了然。 如果是在旷野中,还能暂避锋芒,可是在城里,想躲都没地方躲,因为很快成包围趋势的武安军就会将一间间的房子给清理干净。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不论是野战还是城市里的巷战,辽军都无法占到半点优势了。 看着大部分投降了的辽军,赵羽并没有下令将其全部斩杀,而是将其中的将领和中级军官都斩杀当场,剩下的小兵们在没有了领导者之后,很痛快的就给武安军当起了民夫的活。 攻略整个幽燕的最大难度并不是关卡,而是幽州城和燕州城两座大城,从斥候军那里打探来的消息看,幽州城和燕州城都不好打。 幽州城的守将和地方官是辽皇耶律延禧的亲弟弟耶律延庆,基本上投降的可能很小,好消息是幽州城的战斗力并不强,一旦重型的攻城装备造好了或者运来了零件,幽州城就是盘菜。只是幽州城的人实在有点多,一个半工业化的城镇,十里见方的城池里,竟然满满当当的塞下了四十多万人。 人口过二十万的城市在这个时代就已经算是超级大城了,可是几十万工匠聚集幽州城竟然还不是辽国最大的城市。 但是幽州绝对是辽国最重要的城市,因为从唐代开始幽州的铁矿就名动四方,这里早就是辽国的后勤基地了。甚至金国人打过来后,幽州城也没被破坏一点,用了没几年,幽州的军备就武装了大批的金国武士。 直到蒙古人南下,幽州也没有被破坏一丝一毫,蒙古铁骑的超过一半装备都是幽州出产的。所以后来这里被小气的蒙古人定为了大都,不为别的,就为了这里超过二十万的铁匠。 二十万铁匠很夸张么?一点都不夸张,因为不论是辽国人还是后来的金国人,需要武装的战士实在是太多了,而技术水平落后的幽州也不是技术完善的大宋。 一把普通的弯刀,搁在大宋的铁匠们手中,从铁矿变成铁锭需要五至十天,从铁锭变成刀坯需要两天,从刀坯变成一把钢刀需要三天,磨刀加做刀鞘刀柄,还需要五至十天的时间。也就是说,一把钢刀需要一个铁匠师父带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学徒忙活二十天才能打造出来。最快也就是一个月两把。 当然了,你要是只要铁片子刀,十天就能搞出一把来。 精品的百炼钢刀更是要半年的时间才能打造完成。 得,您还别嫌慢,就这效率,已经完爆幽州的辽国铁匠们了。 辽国的铁匠们最快都要一个月才能打造一把钢刀,一个半月能上缴一把钢刀的铁匠都是大师傅了,在辽国那都是当爷供着的主。 二十万铁匠,真正能拿到铁匠称呼的大师傅不超过两万人,就算他们有两万人吧,不说别的,想装备一个两万人的军队,没一年的积攒根本就别想。 当然了,你要是说拿着那些破铁片刀也算战士的蛮子,那一年能装备十万人。更何况,辽国的铁匠们可不是专门打刀的,他们的主要工作是打造铁甲和箭头。 铁质的箭头,一天能打造两枚就已经算不错了,能一天敲出五枚以上箭头的师傅,那待遇简直不要太高。 虽然幽州城物价没草原上那么夸张,但是钢铁制造的箭头,三枚换一头肥羊轻松加愉快。二十斤一袋子的粗粮,一支箭头就能换一袋子半。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整个辽国上百万军队所拥有的箭头数量还没有赵羽送给耶律淳的多。 事实上大宋的箭头制造速度也不咋地,不过好歹原材料比辽国人强百倍了,一天下来一个熟练的学徒工也能打造个三两个,熟手的大铁匠更是每天能打造十几个。 至于现在么?不说也罢,一模具就能压制上百个,一天几百上千次的压制,武安军军备之富裕,简直无法形容。 幽州城虽然人数多,但是士兵不算多,顶天只有两万多人,就是战时拉壮丁,也就十万人顶天了。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真正能对武安军产生威胁的是燕州城中郭家,还延续着汉人姓氏的郭家并不是省油的灯。通过下面人的分析,郭家的家主郭长峰并不是个好说话的人。 虽然他们还披着汉人的皮,但是骨子里却比契丹人还要凶狠。特别是对于整个幽燕大地上的人民的压迫,当属燕州的郭家人最厉害。 辽国人要收粮税,不过辽国的人好糊弄,甲长里长随便送点小钱,编排点可怜的情况,辽国的收税官就能被糊弄过去。一年下来,有个两三成的收成上缴了,大概就足够了。 可是搁在燕州的郭家人,整个幽燕大地上的农民们,不仅仅要给辽国人缴纳农税,甚至还得给他们郭家人再缴纳一遍,并且一下子就是整个收成的三五成之多。 这么一扒皮下来,就算是当地的大户,能剩下一半的粮食就已经算是今年赚到了,留下一成甚至一成半当来年的种子,剩下的才是当年的口粮。并且这还是自家有地的,要是给地主家种地的佃户,一年下来能有两成收成,那就算是高产了一亩地能撇下一斗粮食,有个十几亩地,也能保证饿不死了。 可是在幽燕经过了百年的演变,种地的人越来越少,因为很多人发现,只要进城里去给辽国人做些东西,基本都能混个温饱。 所以,但凡是有点本事能在家中挤出一两口闲人的家庭,都会弄一两个精明的孩子送到城里的工坊中去帮工。 在辽国,帮工的小徒弟还不跟大宋的待遇好呢,因为普通的学徒是没有薪水的,当然了,在大宋,学徒也是没薪水的。 不过大宋好歹有一点好的,学徒至少是东家管饭啊,至少吃还是能吃饱的,搁在辽国,呵呵,学徒还得自己带吃食,混到了帮工,很多的工坊中就会管点饭了,不过一般也就是一天一顿饭而已,就这,学徒们不熬个三五年都熬不到帮工。 再从帮工上熬个五至十年,能成力工了,那才算是出头呢,至少在吃喝上不愁了,甚至逢年过节还能有工钱拿。等啥时候能独立成活了,才算是出徒当上工匠,不管你是铁匠也好,皮匠也好,甚至木匠呢,一年下来待遇还是相当不错的,在幽州城中也算是人上人了。 可是话又说回来了,在大宋呢,工匠的人数也就是几十万人,甚至总数量上,还不如辽国人多呢,可是大宋人聪明啊,工作生产效率比辽国的工匠强的多的多。 不过在大宋,士农工商,读书的士子是最高等人,拥有土地的农民是第二等人,会手艺的工匠勉强算是第三等人,走夫贩卒是第四等人,走夫指的是那些挑夫啊,马车夫之类的,因为靠别人吃饭,稳定不下来,所以他们地位又比开店的工匠更低下,贩则是那些挑着担子卖东西的小贩了,跟现代的到处都是小卖铺啊杂货店不同,那时候,只有大一些的城镇中才有杂货店之类的店面,甚至只有一些主城之中才有专卖一种货物的商铺。 说到这,就不得不提一下所谓的士农工商这种等级制度了,商可不是指的那些大商人,这里的商是指的占商人绝大多数的行商,挑着个货担走村穿巷的小商贩。 你们说那些大商人地位低下?那纯粹都是胡扯,那些大商人,哪个不是拥有氏族的大家族,小门小户的早就被人吞并了好吧。 别的不说,就说大宋最著名的产物丝绸吧,苏州产丝很多人都知道,可是你能挑出一个不姓苏或者不姓王的丝户么? 不是这两个大家族的在苏州一带,你种桑养蚕都没问题,但是你想制丝织造,呵呵,分分钟给你玩死的。别说啥王法,没苏王两家供应,皇宫里都没丝绸用。当然了后起的蜀州孙家福州卢家不论是在织造的质量和数量上根本就没法跟苏王两家相比。 别以为通过丝绸之路运送到欧洲的丝绸在汉人的地盘上就很多,普通的老百姓别说穿了,见都没见过好吧,甚至在宫中,能有几件丝衣,那都是贵妃才有的待遇哦。 就跟现代电视剧拍的一样满宫廷里都是霓裳,那纯粹胡扯,就赵羽这个王族也就才刚有资格穿丝绸的内衣。他手下的几个宫女,漂亮算是漂亮了,可身上崭新的宫装,也大都是灰色和暗红色的,能有身水绿色的宫装,那就是顶级侍女才有的待遇了。街上的老百姓更是基本一水的灰扑扑,想找个另样的颜色都难,一看穿一身皂白色的人,基本都是书生秀才之类的文人。因为也只有他们穿的起漂洗成白色的细麻长袍。 至于染坊,呵呵,那都是大城市才有的工坊,一般的州府根本就没这本事建立染坊的。 好吧,武安军有染坊,还不止一个,并且在武安军的染坊中产出的染布,卖到大宋境内去,妥妥的都是三五倍利润。 跟一个化学家玩染布配方,不要侮辱现代化学了好吧,虽然太复杂的颜色搞不出来,可是几种基本色用普通的矿物质还是很容易就能搞定的,并且你跟宋朝的染匠们介绍啥叫染色剂和啥叫固色剂,确实有点难,教给他们怎么染就行了,其他的还是当做商业秘密的好。 武安军的染布不掉色,就这一点,就让武安军的染坊赚到手软。本来一两银子一匹的麻布,染好后的价格直接翻倍。而武安军产的染布,你没五两银子想买一匹,一边玩球去,等啥时候来自五湖四海的商人们进完货了,再匀一点给你们。 是,武安军的染布除了大红和大绿两种颜色,黑布和蓝布只要五两银子一匹,但是产量有限啊,每天挤在朔州等着提布的布商足足有上百家,挥舞着武安金票的土财主们都抢着要布呢。 一匹布是多少?一匹布有人说合现在的33.33米,赵羽同志只想说,这些所谓的专家根本就是被猪拱了脑袋。 一匹布号称是五尺三丈,古代的尺比现代的市尺略短,但是也接近三十厘米一尺,五尺为一步,十尺为一丈,一步在一百五十厘米左右。毕竟古籍上早就标明了五尺为步,两步为丈。 百步穿杨,一百五十米外射中一根杨柳枝,呵呵,你们以为容易啊?就算是遍观整个武安军中,能做到百步穿杨的也不超过十人。 记住是用弓箭哦,不是用步枪。 好了扯淡结束。 (本章完) 第一百二十一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第四第五排按说是弓箭手的,不过这不是正规战斗,为了避免损失箭矢,弓箭手们没有放箭,只是跟在后排走了个形式,但是任谁也不敢小窥了他们,阳方军镇的弓箭犀利,那可是享誉方圆三百里的。 四百多米长的校场,从东到西的进攻,五分钟不到,中途急停三次冲锋三次,整个队伍丝毫不乱,甚至冲锋的时候都不见一丝散乱,赵羽可以肯定的说,自己真的是捡到宝了,这么精锐的步兵别说在大宋了,就是遍观整个历史上,除了强秦之外还真没其他朝代能整出来,而由此可见,吴蒙这个小小的校尉,在这个位置上绝对是屈才了。 挑选兵员的事情并不需要赵羽操心了,本来还不放心的他现在完全放心了,有吴蒙这个良将,下面的这些兵员绝对能做到物尽其用,不过在挺过这次可能到来的危机之后,赵羽还是要对军队进行整编的。 别的不说,大天朝的队列训练就是必须要进行的,而体能锻炼之类的训练基本上就可以忽略了,为啥?在纯凭借肉体硬拼的年代,但凡能被选成士兵的,体能都不会差了,别说五公里越野了,就是五十公里越野,也大有人能做到,虽然速度上可能没那么快,但是只要饮食供应充分,古代人的忍耐力绝对完爆现代步兵。 当然守城最重要的是弓箭手部队的组建,在其他地区或许会是一些困难,但是在边关地区的草原部落,不会射箭简直就是最另类的存在,别的不说,就连牧民的妇女们各个都能射的一手好弓。虽然箭矢五花八门,但是人手一把的硬弓可是必不可少的装备。就连进关的牧民,也都是人手一把的,这就跟索马里人手一把47一样,纯粹就是生活装备,跟武备无关。当然真正的好弓手还是很好辨认的,手上那老茧就瞒不住别人,这也是吴蒙看见那两具尸体后立刻就判断出不妥的原因,要知道,一个老射手可都是部落的宝贝,特别是手上有硬茧的老射手,那可都是箭矢喂出来的,前面提过,草原上的箭矢无比珍贵,哪怕是石头箭头呢,喂出这种箭手,其花费绝对比现代培养一个特种兵的花费要高的多。而如果不是因为贪婪,这种老箭手绝对不会被赵羽坑死。 军镇的北面是一道山壁,山壁之外没有路,全是悬崖,但是吴蒙经营军镇十几年了,崖上也早就上去过了,甚至上崖壁的绳索都一直保留着,带着三个随从攀上绝壁之后,赵羽立刻眼前一亮,任谁都没想到,崖壁之上竟然是个小型的平台,不过风实在是太大了,穿着两层皮袄的赵羽还是瞬间被零下六七度的低温冷风吹的颤抖不止。算了,夏天兴许还能利用下这个平台打造个远程压制火力点,但是这大冬天的,冻死个人了,绝对没戏。 下到军镇中,赵羽也没闲着,因为他发现,整个军镇中缺少一种更加犀利的远程压制武器啊,古代投石机可是个大杀器,而整个军镇中竟然没看到一架,可见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种东西的杀伤力。 重型的床弩或许杀伤力很强,但是覆盖面实在有些小的可怜,而面对成千上万的敌人,特别是这种狭窄地形的压制下,赵羽同学实在是想不出在这个年代还有啥能比的上投石机了。 问了问木匠们,竟然没人会造,只有木匠把头说是见过,可惜在大宋的军队体系里,极少发生攻城战,所以投石机这种大杀器竟然从来也没被重视过,只有童大将军的队伍中有那么几架。 好吧,作为一个资深的宅男科学家,投石机这种简单到爆的东西实在是难不住鸟丝,于是在他的指挥下,准备了一天之后,四个小时之内竟然完成了十架投石机的架设,当然都是最简陋的,可是在结实程度上,却一点都不简陋。本来用于来年盖屋用的十几根大梁被赵羽用来做投石机的投臂,而碗口粗的木桩则用来架设三角支架和底座,反正是架设在城墙里面的,不需要移动。至于皮索,皮兜和巨石,很容易就弄来不少。 而心中有底的赵羽甚至连实验都没做,直接指挥着几十个木匠一次性打造了十台。不过,由于甩臂用的是大梁木,长度上只有六七米,也就是两丈多长的距离,这在大宋可是上好的两间甚至三间大瓦房的大梁了,搁在山里或许不太值钱,但是在州城里,这么一根梁最少也得两贯钱。 长度不够绳子凑,古代投石机另一个增加射程的法宝就是拖绳和石兜,其实这就跟鸟丝甩鞭子是一个道理,鞭子把手的速度并不是经过加速后鞭梢的速度,而拖绳和皮兜经过巨大的离心力所产生的瞬间速度也是相当惊人的。而经过无数古人不断改良出来的半封口式的皮兜绝对是最省事的设计,想投多远,只要调整好皮兜上松口的皮索,对于古人来说这可能是需要几百年才能摸索出的经验,但是赵羽却用的非常熟练,毕竟这种投石机的模型他制作了不是一个两个了。 但是真正到试射的时候,赵羽自己也被这恐怖的景象给震惊到了,更别提一众大宋军民了。知道万石齐发啥景象么?一个皮兜里面才几十块的石头愣是砸出了石雨的壮观景象,这由不得吴蒙等见过大市面的军官们不震惊的。 不得不说,吴蒙这个镇守还是相当有魄力的,他一声令下,拆房,刚刚建好的十几座黑砖大瓦房愣是被拆了个干净,当然拆的只是主梁和副梁。军镇之中因为长年跟草原人做生意,皮子是最不缺的东西,别人用麻绳,他们都是直接弄皮索的,皮兜对于别处军镇来说可能比较稀有,但是这里,普通军人家属盖的都是皮褥子,棉被反而是奢侈品。至于鸟丝刚醒来时的那个房间,是近乎监狱的地方,简陋的令人发指。不过里面曾经被软禁过一个大文官,后来文官死后也就搁置了。 第一百二十二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事实上,梁山泊也是如此,为啥大宋的水军进去之后就蒙圈了,让一群土匪打的找不到北,因为水泊跟淀子就是两种叫法,其实都是一种情况,冬天的时候水少,很多地方都会露出水面,春夏的时候水多,很多地方又会被水面淹没,形成大片大片的湿地,水草茂盛,有的地方芦苇有两三米高,你根本就看不清水道怎么走,特别是夏天的时候,不是熟人领路,你想绕进去,根本不可能,而熟悉水路的当地人,要么入伙上梁山了,要么就被杀干净了。 朝廷的大军去到了,根本就找不到人打,至于说直接攻打梁山泊,更扯淡,地方都找不到,打毛啊。 冬天打? 那也是扯淡。 冬天水是少了,草枯了,一把火烧掉,不就能打进去了? 想的太简单了,是水少了,但是不是没水了,到处的沟沟凹凹的,没船怎么过去?而朝廷的战船,吃水深,很多河道都无法同行。梁山泊又不是太靠北地,冬天的冰面很难冻的结实,别说行军了,就是人走在上面也可能陷进去。 所以冬天打也够呛,不过冬天好歹的能一步步推进,用不了几个月,战斗力渣渣的梁山土匪也未必能挡得住。 其实就算是不打,将周围几百里的百姓都驱逐了,建立几个重镇,拿他们梁山泊当辽国人防着,用不了多长时间,梁山的粮食一吃光,抢都没地抢的时候,自己就完蛋了。 所以,看清楚形式的宋江除了被诏安之外,几乎是没有其他路好走的。况且朝廷的大军并不是没战斗力,来打他们的两次都是水军和地方驻军,如果派出了边军来打,就梁山泊那群渣渣,两千人足够把他们杀个底掉了。 河间府现在叫田家庄,防御算是固若金汤,因为历年来的跟辽国交战,河间府的城池是建立的最漂亮的,从现代地图上可以看到在河北霸州以东十五公里,一个叫王庄子乡的地方,其中有个村子叫樊庄子村。有一个宽三里长两里的古护城河遗址,那里就是古代河间府的府城了。 因为地处交战之地,河间府的城防算是相当够标准,接近三丈的城墙,五丈宽的护城河,甚至一个屁大的小城还有个内城,内城的城墙更是丧心病狂的高达三丈二,比外城的城墙还高出两尺。 河间府其实挺富庶的,土地肥沃,河道纵横,种下粮食,根本就不用浇水,随便下点雨,甚至不下雨,地里都旱不了。屁大的城池里,积攒着上万石的粮草,这也跟他们运不出去有很大关系。 五千守军要不是自己叛变,根本就不可能被起义军攻破,而据说,田虎他哥就是当地的一名守将,田家的势力也是在当地一等一的。 历史上,田虎也被诏安了,只是他们很老实的蹲在了河间府没动弹,没有被宋军当枪头用,拿去捅方腊,所以田家一直到投降金国也没倒。 开春时间不长,河道中虽然有水,但是水量不大,武安军的斥候军跋山涉水的就进攻到了河间府门前。 早就遍布眼线的田虎肯定知道朝廷来了一大帮‘平叛’的军队,南边的宋江哥哥也给自己发来了书信,信中指出,来的是北方的武安军,让田家军抵抗一下意思意思就接受诏安得了,硬抗不得。 其实不用宋江废话,田虎能不知道武安军的厉害?可是他也清楚,武安军都是陆军啊,没有水军啊,自己抵抗一下,展现一下他们河间水军的风采,被收编了也有地位不是。 只是他们实在没想到,武安军不按照套路出牌啊。 河间府很大,南城墙足足有三里地,东西城墙也有两里宽,里面住着几万人。城墙又高又宽,甚至下面的护城河也宽,不光宽,还挺深,一时半会想用填壕的方式填满根本不可能。 不过,成也城墙,败也城墙。 武安军的步军走的太行古道,虽然道不算宽,但是五尺宽甚至八尺宽的马车是可以通行无阻的。 武安军看家的几件家伙什几乎全部被后续跟上的部队给带上了,临时赶工制造的四台千牛弩,四架超级投石车,大小的轻重弩车更是几乎倾巢而动。 并且武安军还出动了一批特殊部队。 轻舟部队。 武安军的黑水泽是那么好征服的么?可是搁在赵羽手中,一种平底快船造好之后,黑水泽也变成了通途。 二十根木杆,十五块木板,咬合拼接之后刷上桐油,一种拼插式的小船就诞生了。 整船重量不足二百斤,但是却能搭载近八百斤的重物,轻松能坐下四位战士和他们的装备。 旱地上,四个战士抬着一个制作有把手的二百斤重物,可以飞跑起来,甚至再极端一些,将整船拆开,四个战士每人背一点,可以背着条船爬山了。 木板的接缝处都是通过特殊皮胶制造的接口拼接而成,背面光滑入镜子一般,可以轻松的在水草茂密的地方划过,哪怕是某块木板被击穿击毁了,同行的后备军需也能随便拿出标准板补充上。甚至再夸张点,随军的工匠们通过随处砍伐的木头,也能临时造一个出来。 因为执行了标准化,武安军的大部分军械都是可以零件通用的。 这就不得不说鸟丝来到之后最逆天的发明了。 一把纯铜打造的游标卡尺,然后以此为蓝本,仅仅用了二十天,大宋的工匠们就仿制了二十个,五个月之后,这东西已经接近两千个了。 精度最高的是几位名匠级的墨家高手仿制的,已经可以精确到毫了,古代的一毫有多少?接近十分之一毫米。 要知道,鸟丝自己造出来的游标卡尺是用的铜铁合金,精密度经过他亲手打磨,已经可以接近十分之一毫米精度了,这种精度,在大宋已经足够用了。 但是,不得不说,虽然鸟丝的手艺挺牛,可跟墨家名匠一比,还是有些差距啊。 你再让鸟丝凭借这具肉身打造一个同样精度的游标卡尺,他肯定给你弄出点偏差来,但是人家墨家的名匠就不会,说仿造的一模一样,那就是一模一样,精度那是丝毫不差。 第一百二十三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是的,大人,两嘀四响,应该是两万四千人左右,并且这是草原边界,应该全是骑兵,就连辽国的步兵都是骑马的,不过没有彩烟箭,应该不是辽国人,全是草原上的鞑靼人就不怕了,他们成不了气候,其实就算是辽国的正规军来了也是白送,有了大人您建造的抛石机,别说两万了,就是十万人面对咱们的城墙也是纯粹来送死”。孙九是个干了十几年的老探马了,对于辽宋边界上的各路军情可以说了如指掌,同样的,他们的长官吴蒙看似一个莽汉,其实私底下指不定精明到什么程度呢,要不然也在这军镇蹲的住,换成别的将官,早就找机会跳出去拼命赚前程了。 看完鸣镝之后,孙九也没有再犹豫,很快就招呼着赵羽顺着绳子下了山崖,而下山崖时孙九看到赵羽那轻盈的身法,立刻感觉不一样了,甚至整个人都不好了。因为赵羽下山崖的时候实在是太轻松了,一只手轻松的在绳子上交替,脚下踩着山壁上突出的落点,就像是一头灵巧的山羊,轻轻松松就下到了山底下。 当然了,这不是废话么,鸟丝是什么人啊,从小到大攀爬鹰巢山长大的,他爬山的本领如果认第二,整个世界上都没人敢称第一,当然了纯凭借轻功飞上去的不算。单纯力量来说,他对于爬山的技巧以及力量和落点的控制已经是超级宗师级的了。刚才爬山落后并不是因为技巧不行,而是这具身体的力量实在是太欠缺了,比一个正常成年男子的力量都不如,更别提跟以前鸟丝的肉身相比了。但是下山就不同了,下山所需要的更多的是技巧,而不是那蠢笨的力量,所以下起山来那叫一个轻松,让一众夜不收中的精锐看的直冒冷汗。 别人不敢猜测,反正孙九这个夜不收头子算是彻底服了,刚才校场上一轮快马骑射让大家见识了这个新来的长官在骑射上的功底,就那骑射的速度以及弓箭的准度,放在夜不收中也没几个能赶上的。而现在又在这群夜不收精英眼前显示了一番那夸张的身法,由不得大家不服气。 夜不收是神马?早期的军队中就叫探子,后来又称之为斥候,专门侦测敌情的探子,而到了大宋,官方的职业就称之为斥候,所面对的敌人基本上都是草原牧民,不会骑马那么就别提什么打探敌情了,所以大宋的斥候统一的另一种称呼就是探马。看最快章节就上军队中为数不多的马匹除了将领的坐骑,其他基本上都是供给这些探马使用的,而不会骑马或者骑术不行的兵卒根本就没资格当探马。 所有的夜不收都是斥候,但是所有的斥候可不都是夜不收。搁在当下,在一支部队斥候之中,十人之中有一个夜不收,就可以判断这部队绝对是精锐部队了。因为职业的划分上明确的部队都是职业部队,而职业划分松散的基本都是厢军之类的闲散部队,纯粹就是凑人数,完全没有战斗力一说。 像是阳方军镇这样整个军镇中斥候人数超过五十人,这比例也是醉了,历朝历代,军队体系中,斥候能达到十之一二就已经是超级夸张了,但是在阳方军镇中,斥候确是足足的十之有二。 斥候多了好不好?当然好了,一个斥候得顶两三个普通兵卒,不仅仅是从武艺上,从斥候的训练上就可以知道,他们都是从普通兵卒爬上去的,因为斥候的死亡率是全军之中最高的,待遇自然也是最好的,别人每月二百文,斥候每月五百文,精锐斥候夜不收打底就是一贯钱一个月的饷银,像是孙九这种精锐斥候更是五贯铜钱的。至于古书上写的禁军月饷银三到五贯钱,那是真的,但是仅仅只限于东京汴梁的那几万禁军,人家是皇家禁军,并且能拿到足饷的几乎没有,而名义上所有东京汴梁的禁军都是精锐中的精锐,精锐步卒月饷银是三贯,精锐骑兵连同斥候是饷银五贯,确实符合史书记载。可他们真的都是精锐么?就孙九自己描述,多了不敢说,京城的禁军,他一个人能杀一队,并且保证一晚上搞定,绝对不耽误白天睡觉的。好吧以一敌百能让他说的这么轻松,可知他们的战斗力了。甚至孙九还说,不仅仅是他,就算是咱们军镇之中的厢军,种地的把式都能上阵杀敌的,对付禁军一个打五个轻松加愉快。 禁军是轻松了,可边镇之中的镇军就苦了,名义上镇军的待遇要比禁军好,是不错,但那是严重吃空饷的情况下啊,边镇之中真正足额的有几个?可以说一个都没有,而禁军之中,特别是东京汴梁的禁军之中吃空饷的有几个?也可以说一个都没有,为啥?其实很好理解,禁军,特别是京城禁军,那是镇压地方用的,基本从出生到老死都没啥机会打仗的,而没生命危险,每月又仅仅只是操练几次,这么好的活,那可是挤破头的,并且军户们都是世代相传的职业一代传一代的,但凡有个空额,四下里无数双眼睛盯着呢,怎么会出现吃空饷的情况。 反之,像阳方军镇之类的边关重镇,就算没大规模的敌人入侵,小规模几百人的流寇骚扰那是从来没停歇过的,战死之人每年都有不少,像是阳方军镇,以前每年都要战死个百八十人的,只是近四五年来经过不断的改良和淘汰,剩下的二百多精锐加上一些辅兵的帮忙,伤亡率才算是降下来,特别是现在有点资本了,非战斗减员方面也没多少了,这两三年人口算是稳定下来。 而别的地方的边军呢?饷银又少,死亡率又高,人员得不到补充,只要不将死亡名单报上去,该发的饷银还是会及时的发下来,这一点上大宋无疑是做的相当到位。一个兵卒拿双饷很奇怪么?一点都不奇怪,像是吴蒙这种比较公道的长官,他和忠义尉凌虎两人只拿二百五十人的空饷,算是整个大宋军镇之中,最最仁慈的长官了。他们手下的军卒们可都是拿着三份军饷的。像孙九一个月能拿到十五贯的饷银,不过其中大部分可是给的粮食和布匹,真正的铜钱,一个月能拿到两贯就顶天了,并且每贯还不是足额的一千文,只是七百到八百文钱的不足额贯,坑爹程度可见一斑。至于说足银发放夜不收的饷银,那是开国之初了,现在已经没那待遇了哦。 第一百二十四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第一百二十五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其实北宋时候京里的大爷们真的傻么?他们一点都不傻,鸟丝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讨论北宋的灭亡,当时北宋形势一片大好啊,最主要的两个敌人,西夏被打残了,辽国快要灭亡了,天下就快太平了。宋朝君主们想的是什么?他们想到的绝对不是普通人能想到的,他们看的可远了,他们觉得以后不会再有大战争了,兵将们可以卸甲归田了,特别是一些领军大将们,兵权该交了吧。于是乎,宋徽宗傻乎乎的御驾亲征跑去送菜。他真的是去送菜的么?他以为形势一片大好,他是去收割胜利果实的,结果没想到呵呵了。 额????? 为啥会想到这一点上?靠,赵羽的便宜爹再过不到十年就该被金国给俘虏了啊,这坑儿子的事情怎么才能阻止????还有,用不了几年就该对辽作战了啊,怪不得将自己这个可能的私生子给调拨到这里来呢,原来是让赵羽来赚功劳的啊。 别说燕王和徽宗没调查过这个军镇的底细,如果没有这么一支几百人的强军打底,任哪个当爹的也不会将亲儿子往前线推。但是又为啥会出现意外呢?赵羽想来想去,也只想到一个人。跟他同年同月同日同时生的那个人,呵呵,想要我命,看你手段了,兴许用不了几年这个天下都是我的了。 “呜…………”沉闷的牛角号声将赵羽的白日梦惊醒。 敌人来了,迎接他们的将是什么呢? 作为一镇甚至一州的主官,赵羽当然不会像大多数大宋的文人一样去躲到城中等着武将们血拼完了再冒头。 他很自觉的站到了城头最显眼的位置,整个城墙上的所有士兵都能清楚的看见他们的最高长官。这另所有人都很诧异,虽然很多小兵都知道了赵羽是官居二品的大员,甚至还是个郡王,整个大宋最有钱的燕王的儿子,这可是正儿八经的皇亲国戚,竟然站在了战斗的最前线,所有人都混乱了,包括吴蒙。 “大,大人,您赶紧在后面歇着吧,就这么些乌合之众,咱兄弟们就能搞定了。”吴蒙可不敢让赵羽在城头上久待,不然,这里非成为被集中攻击的最佳突破点。甚至真正开打了,像他这样的军事主官都会待在战斗的第二线,堪堪能看见整个战场就行,像电视中演的那种站在城头卖脸的将军,有一个算一个,都是大傻子,对面的军队只有傻了的情况下才不会去突击这个点,甚至草原上可是有种特殊存在,他们叫做射雕手,别的不行,就射箭这一种技能,保证练到你想都想不到的高度。 别人不知道厉害,赵羽却知道所谓射雕手的厉害,因为鸟丝本身就是一个可以媲美射雕手存在的超级弓手,虽然现在这具身体柔弱的可以,但是大脑的意识可没改变丝毫,甚至对身体的控制,赵羽也如以前一样自如,只是力量太弱,完全没有什么战斗力。 搁在鸟丝身上,他不敢放大话,但是只要手中有合适的弓箭,一百米内你就是拿呢,普通人都绝对不是鸟丝的对手。当初在东南亚的丛林中,整队的缅军士兵被他轻松玩死,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能跟他比弓箭这门手艺的,他也只能想到一个人。 当然,鸟丝是拿弓箭当手艺锻炼的,放在赵羽身上就不合适了,至少现在不合适,因为他根本拉不动那么重的弓,好在这个见鬼的大宋有种令人无法理解的武器,那就是四石六斗的神臂弓。 看着赵羽脚边立着的神臂弓,吴蒙劝了一句就闭嘴了,他知道深浅,就赵羽那种骑射水平,如果说他射不好神臂弓,那才真正见鬼了呢,至于赵羽的安全问题,他身边的亲兵会亲自解决。两个牌兵,两个跳荡,两个夜不收,这已经是吴蒙从家乡中带出最亲的亲兵了,但是现在,却不得不分出一半来保护这个二品大员。当然这些都是心甘情愿的,亲兵们也不是傻子,对于赵羽的表现,他们可都看在眼里的,知道只要榜上这个大人,整个吴家堡的乡亲们都会享福,比着吴蒙这个不入流的武将可要有前途的多。 别说什么兄弟情谊,亲兵们也有家人,他们唯一的牵挂以及志向只是保着吴蒙这个同族的武将能爬的更高一些,至少做到庇护一方。事实上吴蒙也做得很好,虽然官不入品,但是他带出来的同族们很争气,年年往家中寄去的饷银就能保证整个吴家堡的上百户人衣食无忧,战功分得的田地和战功减免的赋税,也能让整个吴家堡比周围的村庄更加的有地位,甚至吴家堡的子弟娶媳妇都是从十里八乡的挑选着娶,能嫁到吴家堡中,那可是周围女孩子的梦想,当然这个扯远了,事实上在接到吴蒙要分出六个人去保护二品大员的命令之后,十二个亲兵可是为此打了一架,胜利者才有资格获得此殊荣,就连吴蒙被气成黑脸,所有人都不会在乎。无他,因为搁在这个时代,谁都知道,宰相门前七品官,京里蔡京家看门的蔡福可不止七品官,当朝三品见到他都要作揖的。更何况跟的还是个王爷的世子,郡王呢。 人马有多少?夜不收们很快就打探清楚,本来是有三万大军的,整个鞑靼人南部的所有中小部落都集结起来了,一共上千个部落的人马在十天前就汇集到了黑水泽北岸的草场上,他们共同的目标是借道定武古道进军南面的忻州城,至于战略目的地,他们只准备打到太原城北面就收兵。归途则选择了借道雁门关,他们的首领已经跟雁门守将李中原达成协议,到时候,金银分润守城将士一半,战死草原人的尸体全部留给他们,让他们好跟朝廷交差,他们就可以趁夜从雁门关出关进草原了。但是而半路上走黑水泽的时候,遇见泥龙翻身,近两千人马连跟毛都没留下就被地龙给吞了。 第一百二十六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第一百二十七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外面一层薄薄的菜叶包着一团米饭,米饭中间是满是汤汁的鲜嫩羊肉,夹生的羊肉碎被剁成小块,其中混杂着本地野生的香料味道,其中还有一丝豆酱的香味回味在唇齿之间。作为主官,赵羽和吴蒙还是有些优待的,三寸长的乌骨鱼是山中的特产,主刺被剔除,细小的鱼刺在烟火的熏烤下变得如同毛发一般柔软,沾了一下酱油然后贴在捏成小团的香软米饭上,那滋味,比之鸟丝吃过最好的寿司都要好吃一百倍。跟羊肉饭团不同的是大米,羊肉饭团用的是糙米,虽然被仔细筛选过了,但是米本身的品质还是很差的,但就这种米,在城墙上守卫的大多数士兵都没吃过一口,二两半一个的饭团一人四个,几乎没用几口,所有的汉子都塞进了嘴里,有的半大小子们一边吃着滚热的饭团一边流着两行清泪,污黑的小脸上却遍布着笑容。很多人都瞅着城墙上正在跟他们一样啃着饭团的赵羽和吴蒙,看着一身青布袍子文官打扮的赵羽,他们打心眼里产生了一种认同感,这个当官的不一样啊,拿我们当人看啊,只有这无上的美食才是人吃的东西啊。是的,或许在古代没用文化的老百姓中,什么都是假的,只有真正的认同感才是真的能让他们掏心的事情。站在这个城墙上的很多士兵都是临时拼凑起来的流民或者是牧民,以前这种守城不是没参加果,甚至有几个老牧民这种事情都参加过十几次了,但以前每次上城墙吃的是啥?粗粮窝窝,里面混了几根咸菜,赶上年岁好,每人还能分块肉干。而像现在这样吃着羊肉饭团,喝着滚热的羊肉汤,以前想都没想过好不。 吃了两个羊肉饭团,赵羽也就不再装样子了,拿起用在大宋只有高级官员家庭才能吃上的青米做的鱼包饭。香,鲜,嫩,甜。 看着赵羽陶醉的表情,吴蒙也赶紧将手中的鱼包饭塞进嘴里,这东西以前他是没资格吃的。唯有三品以上文官和皇族子弟才有资格吃青米的。哪怕是二品的护国将军家里,都不能在明面上吃这种青色的梗米,因为这是贡品。但是赵羽完全有这个资格,不仅仅是二品文官,他还是皇亲国戚呢,正儿八经的郡王。也只有跟赵羽同席的时候,他这个六品的小武官才有机会吃上一口这种贡米。 “这米是从黑商手里缴获的,为了这五十斤米死了六条人命,今天一尝,果然是人间美味啊。话说刘寡妇的手艺真是厉害啊,从来没吃过的东西她一个厨娘竟然会做。” 赵羽并没用理会这个跟着蹭吃蹭喝的没出息货,他还在观察着下面扎木排的鞑靼人。要说这群草原汉子也够笨的,上万人,几百个木排做了半个多时辰了,才刚刚做好,就这简陋到极点的木排,不用多,满地细木的草原上,要是半个小时之内,手下那群木匠们做不出一座能铺满整个冰面的浮桥,他绝对不相信。因为改进加制作十几座八牛弩的底座,二十几个木匠也不过仅仅用了三个小时而已,那速度,那效率,完爆科技时代的所有手工艺者。 就像是老祖宗说的一样,无他,手熟尔。像吴蒙手下的那群兵,每天必须的操练从来未间断过,练刀的劈砍千刀,练枪的冲刺百次,一年下来,仅仅练习用损耗的军械就足够装备一千人的部队了,可想而知练出一支精兵是需要多少钱粮了。 看着扎好木排开始往前铺的鞑靼人,吴蒙没用赵羽多说话,只是给旁边掌旗的亲兵一个眼色,亲兵就将身上插着的令旗拿出来挥舞了几下。 而老兵们一看令旗,立刻就将弓箭和弩弓拿了出来,上弦的上弦,上箭的上箭,能拉开二石弓的几个强人也开始跃跃欲试的拉扯着弓弦。换做是其他时候,他们肯定懒得用重弓射人,毕竟比较轻松的神臂弓甚至普通的弩弓都能完成事情用全身力气去射二石弓肯定是找不自在。但是面对着一个知兵的二品文官,由不得他们不好好表现一番。毕竟人家的权利实在是太大了,二品的文官,甚至可以提名四品武将的提拔,特别是像赵羽这样还是个郡王的文官,那更不得了,真的有实打实的战功,别的不说一步提拔到六品校尉是不成问题的。 而眼下这情况,别说有后面那二十多台抛石机,就算是没有,在这么多人的守护下,对面的几万草原兵连梯子都没有的情况下也不可能攻下这阳方军镇。阳方军镇可是两丈六尺的城墙,城墙前面还有近十几丈宽的灰水河,别说他们这些草木排了,就是架上纯木梁的桥面,也休想撑住对面的千军万马。 千军万马或许很唬人,但是一旦他们被狭窄的地形拥挤在一起的时候,这千军万马所能起到的作用就太有限了。 木排搭建的过程中不断有鞑靼人被强弓重弩射中,在赵羽看来,这五十米宽的河面,简直就是个吞噬生命的无底洞。 啥?两军叫阵?那是汉人之间或者草原人之间战斗才会出现的情况,在这里是完全不会发生的事情。为啥? 当然是从利益的角度上分析了,首先,汉人们就不会任由他们安全的通过面前狭窄的道路,甚至都称不上道路的地方,常年累月的冲刷,灰水河的西面河滩上并不是细沙,而是碎石,最小鸡蛋大,最大人头大小,无论是战马还是驽马,都别想在上面跑起来,只能安稳的人牵着一步一拐的慢慢走过这二里多地的碎石滩。而在弓箭的射程之下想冲过这片碎石滩会损失多少人命,草原上的统治者们根本就不敢去想。而如果城上的人不射箭,让他们安全通过,那大宋的朝廷会将他们的家人和他们杀的精光。所以绝对不会去指望和平通过这种事情。 第一百二十八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买通边关守将的事情也发生过,但是松散的草原部落中,面对草原人时那种一诺千金的信誉在汉人这里却完全不管用了,不光汉人会坑草原人,草原人坑起汉人来也从来不手软,所以基本的信任问题就成了天大的问题。以前雁门关的守将都干过私自放草原人入关的事情,但那是在开战之前就奉上好几千两黄金白银的情况下才发生的。黄金白银这种硬通货在哪里都是宝贝,他们要是真有那么多的黄金白银,直接跟宋人买粮食和生活物资就成了,干嘛要来抢啊。 而这个阳方军镇的镇守是谁,经过这十几年的战斗,草原上的人们都清楚,想从这里通过,拿人命填吧,不用多,有三五千人的人命填进去,大部队的骑兵就能冲过去了。 四百米不到的城墙上,站了足足一千多人,而里面几乎人人都能开弓射箭,每人一壶箭矢也不过才两万而已。以草原人对箭矢的珍惜程度,这些人在一百步之内的命中率竟然高达五成以上。 顶着木排的鞑靼人或许能将木排放下,但是想跑回去,那纯粹就是妄想,二十分钟不到的功夫,三四百个木排就被铺到了一半冰冻一半未冻的河面上,但是为此,鞑靼人扔下了足足两千多条鲜活的生命。 其实,这些战绩都是新加入守城军队的那些流民和牧民的,真正老兵们的战绩更加出众,前面铺桥肯定是要有掩护的,一百五十步外就有骑在马上的一些牧民开始向城墙上射箭,可是人力毕竟有限,哪怕是二石弓呢,两百步也就是极限了,但是草原上能拉起一石弓的弓手都是宝贝,拿来跟用神臂弓的宋人对耗?除非是他们的头领脑袋被牛踢了。 而普通的牧民面对成排射来的箭矢,整个人都傻了,靠北面些的城墙上聚集着最多的老兵,上百架神臂弓同时射击啥样,赵羽算是见识了,接近二百米外的骑兵大队,成排成排的死人,那结果别说是草原首领了,就是赵羽这个对手看得都有些不忍。那可是一条一条的鲜活生命啊,父母生下来,十几二十年辛辛苦苦养大,而到了这里,成排成排的被射毙,太残酷了。 仅仅一会的功夫,没有人大声的呐喊,也没有人疯狂的跑动,城墙上无声的杀戮之中,三千多条鲜活的生命就死了一地。 跟赵羽和吴蒙的淡然面对不同,木巴尔赤现在正用两只血红的眼睛盯着一里多远外城墙上的所有人。他现在心中就在无限的懊悔,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将所有部落里的财产凑一凑去买通雁门关守将了,付出三千条人命的价格足够他们去抢更加富饶的城池了。而在这个小小的边关军镇,竟然还没开始冲锋,就已经损失超过三千人,这让他如何能接受的了。以他的预计,在这小城面前,损失一千人就足够了,毕竟早就探听过的消息,城里只有二百多守军,虽然守将和守将都是大宋的精锐,但是人数在那里摆着,自己两万多人怎么还不杀不上去啊,据内线说,军镇中的军械都能堆成山了,拿来武装自己的部落之后,哪怕这次打草谷失败了,自己也绝对不亏。在草原上,刀枪可是比黄金还要好用千百倍,有了精良的兵器,不用自己招呼,自己的部落都会疯狂的扩张。 但是现在却让他完全无法接受了,首先口粮没了,本来想着突袭神仙池附近的流民和避冬的牧民,他们虽然穷一点,但是过冬的吃食和牛羊还是不少的,至少可以保证两万多人有的吃。 可等弟弟木巴尔勒带着一万人冲过去的时候,除了一地粪便,就连木柴都没留下半根,这让两万多饿着肚子的草原汉子们顿时不淡定了。如此一来,两万多人只能硬冲过这里了,连退路都没有了,没有足够的粮食储备,用走的冲出黑水泽,人可能是办不到的,恐怕只有天神能行了。 这个道理不仅仅首领懂得,在草原上生活了这么多年的牧民没有一个不懂得的,所以他们心是很齐的,唯一不齐的是,谁先去打头阵呢?第一个去吸引弓箭的肯定先死,这没任何悬念,以前还有侥幸心理,但是在看了宋军的屠杀效率之后,所有牧民都胆怯了,毕竟有功劳拿,冲上去拼命还成,但是明显是送死的事情,谁都不想去干。 疯狂怒吼奔跑了半天的木巴尔赤彻底失望了,他能调集的也仅仅只有本部落的三千多精兵而已。不过,他却不能让三千多精兵全部冲上去送死,只能挑选一些老弱病残的精兵,加上本部落的两千多奴兵,还有从其他几个大一些的部落中纠集的近三千奴兵,一共六千多人组成冲锋送死军团。 进入大宋境内打过多次草谷的木巴尔赤心里十分清楚什么样的城能攻下,什么样的城攻不下。阳方军镇或许很坚固,但是只要有合适的材料,这个军镇并不是很难攻下的。首先方圆几十里之内能找到的攻城材料基本都被军镇中的工匠们给砍伐一空了,如果他们能劫掠到神仙池附近的流民和牧民,在时间充足的情况下,去黄河滩附近砍伐一些成材的树木还算靠谱,但是没了任何补给,在朔风口上过夜,跟送死没什么区别。阳方口,北来的朔风被太行余脉和吕梁山包夹,两边的山壁只留下一条狭窄的口子,如同喇叭口,在宽阔处风力还很小,但是在阳方口这狭窄的山谷口处,冷风跟刀子差不多,一晚上能将剩下的两万多人全部冻死。 神仙池附近风力是小很多,但是去那个不毛之地吃什么?这么耗下去,草原人的热情很快就会被消耗一空,到时候,自己这个临时头领很大的可能是被众人分着吃了,而自己的部落也很可能会被活不下去的众部落给瓜分了,到时候再瓜分几个大一些或者小一些的部落,这个冬天很多部落或许就能熬过去了。 时间,寒冷,饥饿,容不得所有人再犹豫了,毫无阵型的冲锋在所有人没准备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 第一百二十九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什么叫做花样吊打?武安军的长弓军团就是在花样吊打对手。十几轮下去,一辆万人浩浩荡荡的大部队竟然缩水了一小半。 追又追不上,跑又跑不掉,看着身边不断有人在被长箭射倒,很多的辽国骑兵终于跟他们草原上的同僚一样,崩溃了。 彻底的崩溃了,收马站好,脱光盔甲,脱光衣服,虽然春天的天气还很冷,但是为了保命,就连女人都不敢在身上留哪怕一个布片。 天完全黑下来之后,最后一个抵抗的辽军也不得不投降。跟天天补充卵磷脂的武安军不同,辽军大部分都是营养不良的,摸黑骑马,那是找死,打着火把骑马,也是不敢跑快了的,但是打着火把的唯一后果就是被瞄着亮光射箭的人轻易射杀。 这种射火法,辽军也用过,所以停下脚步的辽军实在是没办法了,因为那些不知道疲累的长弓手们还在远处等着用长长的弓箭给自己来上一下。 这都不崩溃的士卒是不存在的,或许存在也只会存在于武安军那群疯子当中。 最终,绝望的士卒们将他们原来的长官一围,捆绑着就送到了武安军前面,降了,别杀了。 绝望的人总是最恐怖的,他们所爆发出的战斗力也是恐怖的。 郭长风手下的两千亲兵还剩下不足一千人,但是在拼耗了近两千人之后,剩下的郭长风和他的家眷终于在还有一丝理性的叛军手中活了下来。 一日一夜之间,幽燕大地上的第二大城,燕州城就完全被武安军占领了,这种破城的效率,让观战的大宋官员们脚底直冒冷汗。很多人不禁在想,开封城能撑几天?最后,所有人都只能绝望的得出一个结论,三天,甚至更快。 甚至打到后期,根本就不用攻打,燕州城的人自发的就跑出来投降了。没办法啊,武安军的人根本就是魔鬼,他们面对不投降的人,不论是不是士卒,哪怕是还在襁褓中的孩童呢,如果抱着他们的大人还不投降,都会毫无人性的给射杀当场。 看着这种灭绝人性的屠杀,大宋的官员们都哭了,吓哭的,什么仁义礼智信,武安军的这群疯子简直就是野兽。 事实上真的是如此么?就拿燕州城来说吧,十四万人左右,最终死在武安军手上的人只有三万多人,这是所有士卒加百姓总的死亡人数。 而一百多年前,辽国人攻陷了忻州城时,城中的八万多百姓,最后活下来的不足一万人,哪个更凶残?根本就用去比较。只是身为宋军的武安军突然就这么残暴起来了,让所有的人都不适应,不光宋人自己不适应,就连他们的敌人辽国人也不适应。 真的有必要这么残暴么?赵羽会说,有,非常有必要,不仅仅是为了震慑敌人,就连身在后方的宋人,在见识了这么残暴的武安军之后,也绝对不会升起一丝反抗的心思。 事情总是这么顺利么? 刚刚结束了围剿辽军骑兵的赵羽突然接到后方来报。 攻取燕州城受阻。 确切的说,是攻取燕州城很顺利,城墙很快告破,但是对城中一个大户人家进行围剿的时候,武安军的步军却遭到的沉痛的打击。 进去一栋宅子的十组士兵很长时间没出了,在街面上负责调度的小队长很快就发现了问题,于是有两组士兵进去探路,可是很快,这两组士兵也失去了联系,于是发觉情况严重的小队长赶紧上报,攻略完城中其他地方的一部分步军精锐立刻赶来支援。 武安军的步军战术小组几乎就是为巷战而训练的,但是一下子损失了十二个小组六十多人,这让一向顺利的步军统领们立刻感到了压力。 院子不是很大,长宽三十丈的一个四方形院子,只不过院子里的情况比较复杂,跟后世的四合院一样,这个院子是外圈一片瓦房,内圈是院子。 遇到这种情况,武安军的应对方式一般是直接破门或者拆墙。 可是这个院子的大门是开着的,只不过门内不知道是何原因,笼罩着一层厚厚的雾气,进入门内是一条狭窄的夹道,再往里走上十几步,前面的人就会消失在大家的视野中。 攻进去的士兵就是这么一组组的进去,然后不见了踪影。在外围有人接应的情况下,后续两组探路的士兵也就那么消失了,这让一向是不相信鬼神的武安军也蒙圈了。 “破墙”几个百人队的队正一商量,立刻就按照训练中的方案开始施行。 可是上百人用锤子砸了半天,他们突然发现,厚达半尺的墙砖后面是厚厚的土层,按照敲击的力度来听,着土层至少有一丈厚,想挖穿一丈厚的坚硬土层,浪费的时间实在是太多了。 于是,另一种方案开始施行。 上墙。 从周边找来各种垫脚之物或者是梯子或者是家具。外围三百多士兵迅速的就将院子包围了起来。 由于现在已经到了晚上,黑夜中数百只火把将周围照的通亮。 拿着火把的跳荡兵迅速就攀爬上了屋顶。 可是刚爬上屋顶的武安军士兵却轮番的滚了下来。 屋顶有油,琉璃瓦上抹油,一般的人还真爬不上去呢。 经过这么一耽误,整个城池都攻陷了,就剩下了这么一个院子,这让步兵第七大队的大队长很生气。 不过已经损失了几十位士兵,这个院子又这么邪门,大队长也不敢确定是不是要用火攻。 时间不到子时,赵羽就带着亲兵赶到了这个院子门口。 听过了众人的介绍,赵羽决定让专业人士出手。 刘三斗祖上是摸金校尉,所以他们家的祖传手艺就是倒斗,所谓倒斗就是挖洞的时候,人传人手中装土的木斗。 也就是千人万人唾弃的盗墓贼。但是就这么一样不算手艺的手艺,竟然被当手艺人给送到了武安军境内。 更神奇的是,他们一家子竟然得到了赵羽的亲切接待。难道这个郡王也想跟曹操学?满天下的挖坟掘墓? 五一放假跟着家人出去玩了一天,一天没时间码字,今天这两章是喝着浓缩咖啡熬夜码出来的。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当然不是,如果遇上了哪个朝代的陵墓,顺手挖了也就挖了,赵羽是不会去刻意的寻找这些东西的。 但是盗墓的世家,手中总是有些绝活的,比如地听术。 一根喇叭口铜管,两个秤砣,一套地听家伙就齐活了。 跟后世的地波回声器还灵敏的大脑回路,让刘三斗是武安军听地的第一把手。 身后的子侄在远处的不同地点砸了几下地面,刘三斗就大体摸清了这个院子的情况。 “报告郡王,这院子上面的宅子基本都是空的,周围两丈都是这种城墙院子,虽然房子只有两丈高,但是宽也足足两丈,房顶是一水斜面,爬上去如果向里面看,十有八九会掉下去。所以这个院子里面的地也不大,并且里面还有好几堵墙,应该是个迷宫。而这个院子真正的秘密是在地下,地下的殿子应该是比地上的这个院子还大,不过通道只挖到二十丈外,这院子看样子新盖不久,往外掏的洞子还没挖完,听声,应该有人正在加紧往外挖呢,不过离地忒深,足足有七八丈深,地面上感觉不到。” 看了看赵羽的脸色,刘三斗想了想,没准备藏拙,继续给赵羽说道:“听着声,里面人还不少呢,足足一两百口子呢。另外咱们的人应该也还没死呢,因为听不出死气,五六十口子人要是死了,死气能破三丈土呢,里面还有生气,证明了咱们的人至少没全死了,有句话不知道该说不该说,里面的人既然没下毒手,应该是想着跟您和谈呢。” 不得不说,所谓的地听术真的很神奇,按照当初刘三斗跟赵羽吹下的牛,他们这一行的祖宗,甚至能听出人是不是喘气。更甚的是,如果里面聚集着大量的死尸,他们也能听出来,一般都会提前避开那些死气弥漫的地室。 僵尸不是传说,那是真有。地下的陪葬者一旦达到一定数量,极有可能会演化出一些不干净的东西。 刘三斗来武安军后,最大的作用可不是倒斗,而是听水挖井。作为一个挖坟掘墓的高手,如果要是挖着挖着挖到一股地下水把自己淹死在坑道中,那简直就是耻辱啊。所以但凡是练习了地听术的盗墓行家,听地下水的走向都是基本功中的基本功。 所以说,在古代,那些出了名的打井行家,基本都逃不过挖坟掘墓这一行。因为能听出水流来,就能听出墓室,能忍住这种诱惑的人,真不多。 对于这种技术性的人才,武安军可是培养起来不遗余力的。当然回报也是满满的,整个朔州草原干旱的地方,甚至建立屯堡的地点选择,都有他们这些人的功劳,要不然你们以为那些屯堡中间的水井是怎么打出来的?难道那么巧,建完屯堡,挖一挖就有口井呢? 火攻? 赵羽刚刚提出这个战术,立刻就被刘三斗否定了。 “这院子四周全是实心土屋,瓦面上都是一边斜,里面虽然有个院子,但是院子八成也是空的,这种院子从建之前就预防了各种威胁,火攻,里面没木头实物,烧不了多一会,还徒增烟雾。甚至院子里烟也是一种茅草燃烧的烟雾,大风吹不进院子,由着院子往外冒烟也没法。” 说着刘三斗又领着赵羽跑到院子远处的一个石墩,随后他用手中的洛阳铲轻轻的敲了石墩两下。 “听见没?里面是空的,这是地道的入风口,就这样的入口,少说都得有十七八个才能保证地下那宫殿大小的地宫。建这院子的是行家,至少也是我们这行里能修皇陵的主。” 这话一说,赵羽的脑袋上就皱起了眉头,能修建皇陵的,在燕州城,说不得,肯定又跟慕容世家有关。 而慕容世家,他也就认识个慕容高燕,其他慕容家的人,藏的那叫一个严实,大宋建国之初,不是没找过这些图谋复国的危险分子。可是以大宋朝廷的能量,愣是找不到,可见他们的底蕴有多深厚了。 刘三斗不是个笨蛋,看着主子犯愁,他当然赶紧将脑中的想法说了出来。 “大人别着急,咱们虽然不容易进去,但是他们也别想出来。我们再听会,将他们的出路全堵上,然后将他们正在挖的通路也给截死,我保证他们如果不是傻子,肯定会乖乖的钻上来跟我们交代。”对于下面挖洞的同行,刘三斗清楚的很,那些人跟他们一样,一个个都是惜命的主,不会随便拿自己的命开玩笑,要不然,也不会在其他出口被占领的情况下再去冒险挖另一条通道。虽然那挖洞的声音隔着几十丈的深土层,普通人听不见,但是做为同行,他们肯定听得见。 “小五,你去下洞杆,顺这条线出去,城墙外十五丈,下十八丈深就行,敲他们顶门,让他们知道来同行了。”看着赵羽一脸迷茫,刘三斗赶紧跟着解释:“他们想往城外挖通路,这里靠近城墙,地宫不小,地宫的范围已经接近城墙了。以前他们应该是跟城中的城守有关系,或者城守根本就是他们自己人,所以没有必要挖一条大工程出城。这会临时抱佛脚,肯定是半新才干出来的事情。” “说他们是断了传承的人才干的出来的,一点不冤枉他们,您知道干我们这行的一旦事情败露,基本都是绝户的死,但是能抓住我们的人真不多,我们选住的庄子都是有讲究的,狡兔三窟且不说。能让我们住上百年的地方,没有足够躲开危险的地道,我们才不会轻易的扎根呢。先前要不是老家发大水,所有坑道全淹了,我们也不会换地方,这不听您爱才,我们才来投奔的。” 不得不说,这马屁拍的,有水平,赵羽也就爱才这一个弱点了,但是是大宋能过来的手艺人,别管你啥手艺,他都是以国士待之。 别说,这么一低调,反而让他武安郡王赵羽在整个大宋工匠心中成了神一般的人物。无他,因为,工匠,特别是杰出的工匠,在武安军境内可是妥妥的实权官员。 第一百三十一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文官牛逼吧,被那些大头兵逮着机会,按在地上就是一顿狠揍,可是再牛逼的大头兵,碰见了工匠们,也都是客客气气的。 就拿指挥修桥铺路的几个大匠来说吧,他们指挥着挖土,就绝对不会没人听,一句话,这里的土坡,一夜之间得铲平,他们就是调集五万人的奴隶和军士呢,一晚上也肯定给你按照要求给铲平了。当然,铲平了得有理由啊。 就拿传说的最神的一件事吧,太行山中的道路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平坦,特别是在老虎口一个地方,为了绕过一个十五丈款的峡谷需要绕道二十里山路。 看过这个地方的所有工匠们都觉得必须要绕路,因为根本不可能有人能架设一架浮空桥横跨十五丈的距离,就算架好了,也需要耗费大量的物资,却只能通过普通的人员。太不划算。 可是有个叫沈括的家伙却说,如果有条件,架设一条能通行八尺马车的吊索。 就为了这一句话,九九八十一根的震龙钉,一出手就算四组,混合钢丝的绳索,一下子就拿出了武安军工坊半年的存量。 十丈长的巨木,人抬马驮,三天就运来了四根,并且绕过弯曲的山路,愣是送到了对面。 两天,真的只用了两天,一条通行东西三十丈长的吊索桥就建成了。 刘三斗可以说是亲身经历了那三天的经历,因为他跟一群徒子徒孙们干的是最专业的挖坑活。手臂粗的四丈长钉,也只有他们才能用洛阳铲给掏出来能插得下去的洞。 也就是十几分钟的时间,刘三斗就带着几个徒子徒孙的,轻松将所有出口全堵上了,至于往城外挖的那几位,也早就被头顶的敲门砖给吓醒了。 在外围几千人的围观下,洞里的人终于投降了。没办法,如果不想死,就只有投降这一条路好走,因为洞里的行家也碰见行家了。 十四个出口,全部被人抓了出来,甚至十六个通气口也都被人点了一炷普通的线香,这就有些恐怖了。 如果对方真的有心,也不用使用昂贵的迷魂香,只要是两炷毒香,自己人也会死干净。 对于这些挖坟掘墓的高手来说,被人堵住出入口并不可怕,因为他们打洞快啊,哪怕被堵住入口,只要有把子力气,想挖出去并不难。 但是有经验的挖洞师傅都知道,洞子里,别的不重要,最重要的就是通风,毕竟洞子里的空间有限,没有了通风,里面的气,一会就浊了,很快就会被憋死。所以,想挖地宫,通风的洞口必须要有,还必须要多。 而通风口的选择也不多,首先要高于普通地面至少一尺以上,预防着被大雨的雨水倒灌。其次还得隐蔽,周围不能没有遮挡物,也不能有太多遮挡物,遮挡物还不能是轻飘飘的东西。 还有及其重要的是,通风口不能太细,太细了有回音,遇见风了会抽风,一抽风就会呜呜响,那就明摆着说这是个通风口了。事实上,就算建造的再合适,通风口总是会回音的,搁在普通人耳朵里是很难听出来的。但是联系过了地听术的人,想听出有几个通风口,通风口的位置在那,简直不要太容易了。甚至赵羽都能轻易的听出四五个出风的地方。 还有就是出风口的温度,在地洞里,想照明肯定要点油灯,再加上人的呼吸和散发的热量,冬天里,出风口的温度肯定是很明显高于外界很多的。由此判定出风口的位置也挺简单的,哪怕是春天呢,洞口呼出的气息也能让人在几步之外就感觉到热哄哄的。 当洞里的人依次出来的时候,不仅仅赵羽惊呆了,就连赵羽身边的侍卫们也惊呆了。因为出来的这群人身上的气息实在是太熟悉了。 看到赵羽贴身的两名女侍卫,出来的几个人彻底失去了最后的反抗欲望。 抬着六十多名武安军的士卒,出来了足足二百多人,并且二百多人没一个男人,全是女人或者是女孩。 从最老的三四十岁的几位领头者,剩下的女孩们从二十几岁到七八岁不止,各个年龄段都有。 不知道是知道了武安军的规矩还是她们想诱惑武安军的士兵们,除了那几个不足十岁的小丫头片子,其他的女人从老到少,一水的轻丝薄纱,身上一眼就能看到肉,也表示着她们身上没藏任何的东西。 大冷天的也难为这些女人了,赵羽看了一下,把领头的八个人带走之后,就让身边的两名侍卫去安排剩下的女人们找地方安置。 六十个武安军士兵,虽然都被迷倒了,但是却没有人受伤,他们全身的装备一件不少的都拿了出来。 刘三斗则带着几个手下和上百名士兵去下面探查地宫了。 审问这活当然不用赵羽亲自出手,甚至根本就没用出手,七个女人自己就将所知道的一切合盘说了出来。 人一共是二百三十九人,全是女人,十二岁以下三十五人,十二岁至十六岁的一百二十人,十六岁至十八岁的66人,十八岁至二十八岁的十人,剩下的八人有七人是教习,一人是总管。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这里竟然是天下第一杀手组织暗影的一个培训基地,当然了培训基地是鸟丝想的,按照他们的说法,这就是一个窝点。 主要就是从天下各地收集漂亮的小姑娘,然后运到这里来经过各种培训,等到一定岁数,送到各地去,要么充当别人的小妾,要么给人当婢女,反正就是潜伏在各种高管贵胄身边,要么充当耳目,要么充当敛财的机器,如果有必要,她们也会化身危险的刺客。 跟所有地下的黑暗组织一样,这些女孩被抓来后,要么被折磨,要么被洗脑,反正轮番的疲劳轰炸,藏在暗无天日的地下,各种残酷的训练,以及超高的淘汰率,一旦有了适合的位置或者需要收买的对象,她们立刻就会派上用处。 感谢四胡覅、云上法师、弈尽渊、吼、吼、吼~本鼠来也、邦宝、拇小子123的月票。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二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可是由于赵羽这两年的残酷打击,整个西北的暗影几乎无处藏身,除了少量的人员混进了武安军中,剩下的人都能往南逃的往南逃了,能往北逃的往北逃了。 不过往南逃的还好说,隐藏在大宋境内还能安稳的接生意,跑到北边的才倒霉呢,到处被金兵追杀。 本来预计再有几个月,她们这个窝点也得南撤了。可是没想到,暗影接了个大活,刺杀武安郡王。一下子抽调走了一大批的高手,她们这个窝点就被临时性的抛弃了。由于武安郡王不喜欢女色,所以她们这里只有玉女阁的阁主调集去了十二名成年女子,后来传来的消息,刺杀失败,阁主被杀,最上层联系不上,上面让她们自生自灭。 她们当然也清楚,一旦得罪了武安郡王,这个能打的辽国和西夏屁滚尿流的王爷,会对暗影整个北方的势力造成多大伤害。 武安军的斥候军,很奇葩的一个存在,里面有很多的成员,甚至是大部分成员以前并不是军人,他们大都是大宋各地甚至辽国各地的游侠儿。 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那些武林大侠们。 打探消息,搜寻敌人,这些家伙可是再拿手不过了,基本上是人人身上都有功夫,其中几个特别厉害的还是高手中的高手。 按照石中天的说法,这些人已经有几个达到了地字级巅峰的武学修为,一身内息已经不亚于普通的筑基期的修行者了。 赵羽也曾经亲自测试过一些斥候军中的高手,如果步卒们不组成战阵,散兵的话,三五十人都拿人家没办法。就算是战术小组组成了四五个小组,最多也就是自保而已,真正想抓住他们这些攀墙爬树如履平地的高手,那还真的是很困难。 甚至步军们也都参加过特殊应对演习,碰见那些高来高去的高手,能不追杀就不追杀,能避让就避让。哪怕他们领着几个人想突围呢,最好也主动让出缺口。没必要为了几个人搭上几十条人命。 毫不夸张的说,就赵羽身边的二十几个女人,对上他的亲兵团,至少能造成他的亲兵们减员一半以上才能将这些女人们制服。这些女人彪悍的不像话啊,至少赵羽看了她们演练之后,也不得不老老实实的带在身边。 况且这些女人还有好处,随时都能当侍女用,而她们对外的身份也就是侍女。只不过有几个贴身的侍女是带着全套兵器的。 搁在大宋的皇宫中,她们有个特殊的称呼,叫做带御器械,很奇葩的名字。当然并不是二十多个女人都是带御器械,事实上只有连赵羽上厕所都跟在身边的两个女人是真正的带御器械,其他人都是学徒罢了,也就是还没经过考验的。 而就这两个带御器械的美女,年龄竟然没超过二十五岁,一个二十二,一个二十三。 好在赵羽也不是个简单的人物,经过鸟丝的子午胎息功调养,他身体内的能量也近乎接近了地字级突破的瓶颈。不得不说,当一个郡王,真的很幸福。 百年人参,基本是一个月就消耗三根,啥雪蛤,冰莲,各种奇珍名贵药材,不断由宗人府给送到面前。甚至他身边的那些美女侍卫,也是宗人府给安排的。 宗族的势力大的令人不敢想象,啥宰相,如果真的跟那些老宗人们对上,百分之百是宰相们倒霉。 说到底,在华夏,家族的力量是恐怖的,唐朝时有五姓七家,到了宋朝,六姓七家也还有的。最大的家族当然是当皇帝的赵家了,可是赵家中皇帝的权利最大么? 当然不是了,你们想想那些大家族中真正做主的是些啥人?还不是那些族老们?虽然家主挺牛逼,但是如果大部分族老都反对,家主自己也玩不转啊,除非这个家主特别有魄力,能压服所有的族人,要不然,你就是皇帝又如何,祭祖的时候,还不是老家伙们先上? 一个家族的荣辱兴衰,当然不是凭借着一个嫡传的名头就能行的,对于人才,哪个家族不是倾力培养?特别是下一个有可能当上皇帝的人才。老赵家多少年没出过一个知兵的族人了?好不容易出了赵羽这么个妖孽,那还不得当宝贝供着啊。 整个大宋,带御器械的总人数不超过十个,而新晋级的三位中,就有两位是妙龄女子,虽然这两个女人家中的势力也很不小,但是比起大宋赵家的整个宗族来说,简直不值一提,赔上两个家族精英,换来的实际利益,能让两个家族轻松的就将两位女子给卖了。 好吧,卖了挺难听的,对于一个英武异常的郡王,两个女人虽然心中有些抗拒,但也存有些许期待。 一旦她们参加了皇族侍卫的选拔,那么她们的命运几乎就已经注定了。能陪伴在皇帝身边,将是她们最好的选择。 社会不论在任何时候都是很残酷的。 对于面前的这些女人和女孩,赵于蓝并没有打算斩草除根。她们都是可怜人,很多都是孤儿,甚至有些女孩从小还是被人伢子拐来的,毕竟想从孤儿中挑出这么多的漂亮女孩并不容易,特别是适合培养成顶级刺客的女人更是万中无一。 甚至就连她赵于蓝和跟她一起来到赵羽身边的文绣娘,真的是不姓赵或者姓文都不一定呢。她们跟身前的这些女孩一样,也是从无数的竞争对手中一点一滴的爬上来的。 或许她们所接受的训练要比这些女孩幸运很多,至少她们没有面临着亲手斩杀自己昔日好友的惨事。对于地下组织怎么训练死士,她们这些大家族,基本都不是啥秘密,谁家还不养些备用的死士啊。几千年来,这几乎就是个不是秘密的秘密。 赵羽很郁闷,郁闷的想吐血,攻打了个燕州城,自己的侍女团暴增,直接达到了二百人的规模,本来只有三十名女护卫的,现在突然增加到了五十名,剩下的一百多人是侍女,各个都会两手的侍女。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三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别说,人比人气死人,就那十组由妙龄女子组成的战术小组,打起这种CPB作战,厉害的能把步军统领们气死。 没办法,人家实在是太厉害了,手弩在士兵们手中,也就是射中就行,可是在这群女人手中,说射你左眼就绝对不射你右眼,说钉脚趾头,就绝对钉不中你脚面子。 几乎所有战术小组露出盔甲的缝隙,都会被这群女人给利用。一场模拟演习下来,武安军精锐战术小组竟然连续失败了三场。 同样的盔甲,同样的武器,人家的美女弓弩手愣是能将钝箭头从盔甲的缝隙中射进战士们的内甲上。而他们这些所谓的精锐,竟然只能将箭矢射到人家美女身上的盔甲上。 突袭,防御,还是追击,都败给了一群女人。这让几个步军统领脸那叫一个黑啊,不用说,回到武安军境内,他们在训练场上要是不被扒三层皮,那就是他们这些将领们失职了。 好歹最后两场出动了军官团才稳住阵脚。至于真正的最后一场,虽然是武安军的士卒们赢了,但是所有男人脸都没地方放了。本来说三局两胜,又改成五局三胜,哎,丢人啊。 赢的太丢人了,五百战士,对阵一百五十名女人,最后竟然被人干掉了一百八十多人才将对方全歼。本来赢了挺高兴的,可是最后统计出数字,所有战士脸都红的跟猴屁股一样。 污点啊,一辈子的污点啊,封十差点没让这些混蛋给气死,两天后,新的作战训练机会被发放到每个队正手中,所有队正都傻眼了。这是活活要把我们累死的节奏啊。 鸡鸣开始,全负重奔袭二十里,然后吃早饭。奔袭就是奔袭,没野外野内的区别,因为大宋的这个时代,只要出了城池,到处都是野外,就连官道上,也都崎岖不平的土路,当然了武安军境内除外。 吃完了,开始训练射击,每人一百支箭矢,按照距离的不同,有一根不上靶的,统统再捡回去重新射。射完箭了对抗训练,盾兵推沙袋,身后的远程兵要么拿着枪杆子将敌人推开,要么拿弩箭射中巴掌大小的木桩截面,那些斜插在地上的木桩,角度那叫一个刁钻,那叫一个诡异。 连续几场对抗演练下来,就是中午饭的时间了,吃完了午饭,又是五百人以上的阵型推进训练,从早上到晚上四五个时辰的对抗以及阵型训练以后,又是二十里负重跑步,基本上跑下来的人,都会毫不犹豫的去吃晚饭。吃完之后就是休息时间了。 休息并不是指的让你稀里糊涂睡到天明,而是会不定时的紧急集合,并且每晚的紧急集合次数还不一定,有时候两三次,有事甚至多达十几次。 当然了,想睡觉可以,没人站岗放哨那可不行,并且站岗的还不能打盹,一旦被人摸上来了,全团都会挨罚,五百人陪着一百人跑步,那感觉,酸爽啊。 封十他们上军校的时候曾经受过的极限折磨,一下子照搬到了这些普通士卒身上,能受了的还真没几个。 曾经有人问过设计出这套训练方法的赵羽,人的极限休息时间能压缩到多少?得到的答案是,一天两个时辰,持续十天,没疯的都是好士兵。 至于那些累死的,甚至累吐血的,都还能记功呢,甚至有个倒霉孩子半路驮着上百斤的装备跑了二十里后生生的累死当场,竟然博了个二等功,骨灰请进了武安祠,家中也得到了最高的补偿。 好吧,累死,值了,在拼了命的训练下,武安军步卒的战斗力基本是跟坐了投石车一样,直线上升啊。 看见步军这么拼命,骑军们也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一个个也都拼了命的训练,生生累死几千匹战马之后,骑军战斗力或许也提升了不少呢。 只是这都是后话了。 现在摆在武安军面前的是幽燕大地上最后的一颗钉子,幽州城。做为辽国南京的存在,幽州城当然是防御重点,也是辽国勋贵们聚集最多的地方,甚至这里还是辽国军工最发达的地方。整个辽国超过九成以上的兵器铠甲都是产自幽州,就连马蹄铁都是幽州特产。 左路军的推进并不算顺利,因为右路军所推进的地方辽国并不稀罕,除了喜欢种地的人,谁也不会去到处都是沟沟坎坎的地方去放牧不是,也就只有喜欢种地的人才会在这种水资源丰富的地方扎根。 并且为了预防大宋的反扑,从真定府到幽州城,足足有十几个军事重镇,城墙虽然都不算高,但是里面的守军却都是辽军精锐。 要说武安军的战斗力真的很强大么? 其实在赵羽,或者是鸟丝看来,也就那么着吧。配合好了,能轻松碾压辽国的土鳖和西夏的更土鳖,如果真的对上成建制的宋军精锐,武安军的步卒还真没啥优势。 别的不说,就拿最前排的刀盾兵来说吧,也就是所谓的跳荡兵来说吧,大宋装备步人甲的跳荡兵在防御上可是真不差啥。不过这种情况最多持续到今年的夏天,再有几个月,两条甲片压制生产线一旦组装完毕了,武安军能日产六百具钢甲以上,几万的步军,只要皮具作坊的生产线能赶上,几个月就能装备完毕。 再后排的长枪兵,虽然赵羽已经给出了最佳的训练方案,可是跟大宋那些玩枪棒能玩出花样的禁军来说,他们基本还都属于中学生水平,凭借的也就是一股子狠劲,拼技术,随便挑出一个十几年玩枪棒的老卒,都能轻松虐死他们。 当然了,武安军中也不是没有高手的,至少那些什长队正之类的低级军官,都是从大宋军中服役超过四五年甚至十几年以上的老卒了。 所以说,跟赵羽身边的一群女侍卫对阵演练的时候,也只有这些老卒组成的战术小组能打败那些女人。战场经验上,老卒们可都是宝贝,要不然,赵羽也不会让这些老卒们发挥余热,给他带新兵蛋子。 感谢星语星言的月票。谢谢 (本章完) 第一百三十五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危机是指的必然发生的事情,但是发生极大的变量,就比如说这次,本来如果按照原有轨迹,将有五千人进关寇边,但是突然就增加到了两万五千人,这就是变数。未来辽国会派遣使者和军队来质问和复仇,那么本来只有几千人的军队或许会变得更多,至于多少,恐怕应该会比这次的军队多四五倍才正常,因为你这段时间对于这个地方的干涉实在是太多了。从民生到军事。” “十万人以上规模?”一听这个,赵羽急了,十万辽军可不是这些临时拼凑起的牧民,他们的战力别说现在了,就是增加十倍以上的守军都未必能守住。不过好在,现在的时候并不适合用兵,要想来报复最少也得等到开春。 “会更多的,你每一次插手干涉到历史的发展,都会引起剧烈的报复。如果你不插手科技树的发展,或许这种报复会少很多。所以,我建议你这火枪还是不要制造的好。不过你真想造,可以让土著人中的技工去自己研究,但是你不能给出提示,只能确定和否定。” “OK,那你可以说一下你的来历了,能说的说,不能说的我猜,你确定和否定就可以。” “你很聪明,不错,我是外来者,并不属于这个星球,甚至不属于这个星系。但是我并不是意外闯入者,我是经过备案的。同样的,如果你是问我科技发展上的问题我是无法回答你的,甚至连确定你是否发展正确了都不能去做。可是如果你们星球上已有的科技拿来改进,我对你做出指导还是可以的,这套理论同样适用于你现在的情况。打个比方,过一会会有人来向你请教水车的改进方法,在已有的水车之上,你可以随意优化,但是其基本结构和运行原理就不能做出任何的改变。没错,你想的没错,加装变速齿轮会将难度提速,变速齿轮组并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产物。你可以隐约的提示一些应该注意的东西,让他们自己去尝试。” “不要岔开话题,虽然很感谢你的这些提示,但是我想知道你来此的目的。”鸟丝关心的并不是历史的问题,就算历史有问题那也是以后的事情。但是它能读懂自己心中所想,这问题就有些大条了。毕竟跟会读心术的人打交道,太恐怖了。 “你不用担心我的来历,现在你还不具备自保的能力,所以等你真正能掌控一方了,再想着研究我的来历吧。其实给你说也没什么,我属于你们口中所说的外星智慧,但我并不是生命体,我只是一台,嗯,你们称之为智脑的人造思维。我的思维是在宇宙联盟中备案的,所以你认为我是个生命体也可以,因为我拥有独立的,嗯,你们称之为人格的东西。” “你需要什么能量?之前看你吸收电能,估计你应该适用更高等级的能量才对吧?”鸟丝当初手拿着它吸收了整个飓风的能量,那有多庞大?鸟丝作为一个二半吊子物理学家当然知道,一个巨型飓风的能量比几十颗核弹加一起都恐怖,只是它们的作用面太广泛,不像是核弹那么集中罢了。 “很聪明,跟你这种知识面丰富的人类打交道就是好,以前碰见过一个家伙,笨的要死。” “这么说,你以前接触过人类?他们的结果恐怕都不太好吧?” “你不一样,你体内的能量很充足,并且你还可以提供能量原石给我用,只要能量原石充足,我是不会汲取你体内的能量的。现在的你所拥有的那点能量少的可怜,我怕一不小心又把你弄死了。” 就知道没那么简单,这货肯定是那种吸能型的附属神器,这种东西师父给的书中有介绍,不过只要能喂饱了它们,他们所能起到的作用也当之无愧是神器的称呼。 可惜啊,鸟丝心中所想根本就瞒不过已经跟他有莫名其妙连接的石头。暂且称之为石头吧。 “你可以称呼我为天眼,嗯,翻译过来,我用你们的原始文字就是天眼的意思。只要能量充足,你可以通过我预知过去未来,就算不预知这些东西你也可以通过我当你们所谓的雷达用,扫描方圆百里还是不成问题的,当然了,前提是你提供能量。小子尽快去寻找能量吧,你袋子里那几块原石就可以,多找几块,有个百八十块的我就能带你回去了,回到你来的地方。不能给你说了,跟你交流浪费了太多的能量。好累,困。” 目瞪口呆的鸟丝,哦不对是赵羽,已经很无语了,见过这么话痨的人工智能么? “我不是人工智能,我是智脑,跟你理解的那些低级智能完全不是一回事。另外你找到了足够的能量我会告诉你为什么来这里。” “那好吧,我想知道面临的危机指的是?”几乎就在赵羽问出这一问题的同时,他竟然进入了一种幻境之中。如同看3D视频一样,虽然有些模糊,但是发生的事情却清楚的显示在了眼前。 视角是一只鹰,这种以鹰为上帝视角的事情鸟丝曾经经历过很多次,但是转到赵羽身上之后却是第一次,毕竟这具肉身可没有本命鹰这种东西。 无边的草原上,一股股的狼烟在远处烧起,而下方的草原上正上演着一幕残酷的屠杀,无数的骑兵正在屠杀那些手无寸铁的牧民,与此同时,在黑水泽之外正有一支军队在集结。 兵员过万无边无际,指的是超过一万的兵员,如果站在地上看的话,他们排成的长队根本就看不到头,可是如果在天上去看,几万人的规模并不算是太震撼。毕竟以前鸟丝可是通过鹰眼看过百万人围观的开幕式和大阅兵,眼前这十几万人还真不够看的。 (本章完)chaptererror(); 第一百三十六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可是这些是什么人?辽国的正规军,哦,不对,应该称之为契丹国的正规军。辽国是契丹人建立的,开国之初名为辽国,后来契丹本族的势力做大之后,竟然更名为契丹国了,不过他们还是沿用了辽国的国志,就连外交上,也是以辽国自称,只是在他们国内,契丹国这个名字才比较盛行。 十万多人的骑兵部队,或许其中那些重装备的是步兵,但他们人人有马,甚至于说那些一人两马或三马的才是真正的骑兵。相比之下,赵羽手中的这些个骑兵还真叫一个可怜。 不仅仅是骑兵步兵,就连攻城的云梯和楼车都有不少,只是打包在那些大型的咕噜车上而已。 画面到此也就结束了,毫无疑问,这是他未来所要面对的挑战。 “这是两个月后的情况,准确的说是69天之后的情况,能帮你的就只有这些了,我需要补充能量之后才能再次跟你联系了。”说完,石球就震动了一下在无声息。 而此时的鸟丝(赵羽)正闭眼回忆刚才脑中出现的画面,如果没有出入的话,以他的计算,辽国的正规军会有十二人之多,并且那些在草原上劫掠的骑兵也应该有两三万人。总兵力十五万人是跑不了的。再看那龙撵大旗,恐怕不是辽皇亲征就是辽国太子亲征。 是意外的变数么?或许吧,鸟丝并不这么认为,如果说全歼了人家两万多的牧民组成的散兵尤勇,辽国还没反应,那么大宋那些性格扭曲的文人们打脸一般的国书就是催化剂,让本就不平的国事变得更加波澜。这么打脸如果辽国还没点反应,呵呵他们下面的牧民还不得都造反啊。按照鸟丝对草原人的理解,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将所有闹事的部落全扫灭,因为他们违反了辽皇当初定下的规矩,不得未经批准就私自寇边。胜利了自然没啥好说的,但是失败后的结果却很严重。特别是在被大宋啪啪打脸之后,这些部族恐怕会在朔州草原上消失一空。如果是没有大宋的挑衅,他们部族中的妇孺兴许还有活命的机会,可是现在,毫无疑问,这种耻辱的部族是不能留下丝毫痕迹的,他们只会被当做垃圾一样的被铲除。 怎么办?这个问题摆在了赵羽面前。时间不多了,只有69天了,两个多月之后,正好是来年的一月,开春之后,犀利的北风就会停歇,但是北方地区的低温并不会改变,被冻了一个冬天的黑水泽正好是最容易通过的时期。如果是搁在平常年份,哪怕能跑马了,也不会有草原人来打草谷了。一个是大宋的冬天已经过了差不多,人们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余粮本就不多,抢也抢不了多少。二个是面临着春天的来临,各个部落都要着手准备抢草场了,草原人自己的战争才真正开始,这个时候更加就不适合出兵去打草谷了。要不然打完草谷回来发现草场被别人抢了,损失更大。 但是在辽国的动员之下,十几万的战兵很多么?不多,辽国在最鼎盛的时期,动员百万大军的事情干了就不是一次两次。不管是平推西北路的时候还是对抗大宋两次北伐的时候,动员能量可以震惊整个世界。百万级别的军队平推过来,你再强的城池也都是摆设。 可是十五万人平推过来仅凭阳方口就能挡住么? 能。 凭借宋人当然是挡不住,但是如果加上鸟丝这个变数,挡住的可能会大得多。 其实不用赵羽去动员,几乎所有的高级将领都清楚,他们未来肯定会面临辽国的疯狂报复。这一点中枢更是清楚的很,特别是那些啪啪打了人家辽国脸面的文官们清楚的很,他们的目的也是借辽国之手灭掉赵羽这个异类罢了。 跟文官系统不同,大宋的武将们虽然权利没半点,但是对于军需以及军用物资的调配,他们却能让文官们插不上一点手。武将们跟文官不同,他们首先想的不是勾心斗角以及利益的来往,他们第一目标是胜利,其次才是利益分配或者是其他的什么勾心斗角。 宁武阳方两镇所要面临的挑战,他们这些跟辽国打惯了交道的武将们可以说已经预估出了大概,至少在西京大同府猫冬的辽国皇太子就肯定得给他老爸找回点脸面,驻扎在西京的十几万大军就算是来一半,再从周边动员一些军力,十万以上的规模肯定是少不了的。 而想在阳方口和宁武军镇守住十万以上的辽国正规军,郡王赵羽所要面临的挑战将会是一次残酷的血战。阳方口可以守不住,但是能直接捅雁门关后门的宁武军镇却不容放弃。现在紧急的往那里调动军队或许还来得及,但是想说通那些文官们出具调动的命令,那就是扯淡了,他们不讨论个三五个月,或者辽国大军没打到家门口他们才不会去管你们呢。可是等他们反应过来之后,阳方宁武两镇估计早被推成平地了,就连雁门关能不能守住都成问题。 不过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大规模的调拨肯定是不可能了,他们能做到的只能是从各个军镇之中抽调一些还算精锐但无根基的士卒去补充阳方和宁武两镇。只要不超过50人以上的结队奔走,大宋的文官们就不会去管。 当然还有一部分的厢军调动也不需要文官们下文书,一时间,沧州牢城营,登州黑山岛以及西军中的庆州军和延安府紧急动员。一时间,整个北地的大小豪侠们和脸上刺配金文的配军一起往宁武集结的景象到处都在发生。 最近的太原府更加不会傻到让宁武和阳方自己去抵抗整个辽国大军,就连定武军司都很大度的调拨了一些守城器械。 筑城、练军、造甲。 一应的消耗品几乎不用赵羽去操心,每天都有从中原送来的军需物资,这些东西并不是中枢拨付的,而是兄弟军镇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每一个守镇一方的将军都不是草包,对于阳方宁武所要面临的压力他们十分清楚,也都能清楚的预见到。所以对于军部克扣了一些军需,他们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埋怨,很痛快的就答应了。甚至一些边镇之中还挤出了一些能力出众的兵员以个人名义去千里支援。 谢谢界外之瞳的月票。谢谢 (本章完)chaptererror(); 第一百三十七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一万多俘虏,这功劳报是不报的问题在三个人当中来回踢球。 赵羽,吴蒙,孙胜虎。 孙胜虎在见到赵羽的第一面就已经跪舔投诚了,宁武军镇的所有大权都已经跟定武军司没啥关系了。 收编了孙胜虎之后最大的好处是,暂时一万多匹马不会饿死了,掉膘是肯定的,但是有足够的粮草不至于将它们饿死。 所谓粮草,其实既是粮又有草。 跟近现代烧秸秆不同,以前,粮食收完了人吃,秸秆收完了牲口吃。边地的农家,但凡能养活几口人的,都会养活一两匹马。毕竟大宋的国策如此,养马有补贴,以前是补贴粮草,后来直接就是补钱了。一匹马一年就是几百文钱,并且马儿有时候还能当大牲口用一用,跑不起来,拉犁还是可以的。跟南方需要蓄养水牛不同,在北方地区,黄牛跟驮马拉犁效果都差不多,虽然驮马的力量要比牛小不少,可是有补贴啊。 喂养人好说,只要有粮食,哪怕每顿少给点,俘虏么,有的吃就不错了。可是喂养马匹,特别是战马,那学问大了。普通的干草肯定是不靠谱的,在草原上虽然能直接喂草,但是那量就大了,一天下来,一匹战马最少都得十几二十公斤的干草才能保证不掉膘,否则用不了半年,战马就再也跑不动了。 跟人一样,战马这东西一旦运动量下来了,肌肉就会萎缩,慢慢的越来越跑不动了,最终战马就变成了驽马,只能驮拉东西不能急速奔跑了。 可是想保证战马每天的奔跑量,粮草的摄入量就必不可少。 对于古代人,或许是个超难解决的问题,可是对于鸟丝来说,完全不成问题啊。把秸秆和干草做成饲料不就行了。 将所有的秸秆和干草绞碎,这个活在铡刀充足的情况下,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的情况下,几乎不是个事情,唯一需要主意的就是各地储存的秸秆和打来的干草是不是够数量。 至于另外一部分人,则在加紧时间磨面,是的,僳面,高粱面,甚至是豆面。所有带壳的全部用三种不同型号的石磨磨碎,然后用粗制的萝筛一点点的筛成细面。 细面是给人吃的,粗面是给俘虏吃的,至于麸皮是添加进饲料中的。 山西不缺盐,运城的盐矿产盐量很足,足到二十一世纪了还有人能开采出来。二十世纪末的时候还不厉害,那时候书里教的是,青海盐湖里的盐够我们用一千年,可是最后呢?跨入工业化时代,青海湖用了没五年,就减少了近百分之十的储盐量,用不了一百年,盐湖要不空才怪呢。 可是搁在古代,单单靠人吃盐,那真是吃几千年都吃不完。 牲口的饲料中加入大量的盐,对于牲口们的体力以及食量有很好的控制作用。特别是马匹,草原马的爆发力不足跟体内的矿物质含量少有很大的关系。 饲料中加入麸皮秸秆,干草,然后再充分的搅拌之后发酵,微微发酵之后再加入盐水,搅拌晾至半干,加入漏斗,通过漏斗不断的在一根加热的长铜管中挤出,如同便便一样在另一端,普拉普拉的往外喷,全部切成小段之后晒干,这种饲料可以长期储存,夏秋之际,加上青草发酵会得到上好的青储饲料。 方法很简单,唯一需要主意的就是干湿度,干了会散,太湿了又容易烂成一坨。 人多力量大,几乎在五天之后,利用所有能利用的工具,满满的几仓干储饲料就做完了,别说一万匹马了,就是两万匹马估计都够用一个冬天了,不仅仅马匹能吃,牛羊都可以吃,这种干储饲料几乎可以喂养现阶段的所有牛羊。 不仅仅牛羊马匹吃的东西够了,就连人吃的都出来了。以前大家都吃啥?小米这东西几乎是覆盖了华夏种植历史的所有时间,粟这东西指的就是它了,小米可以直接蒸煮着吃,也可以磨成小米面吃。搁在现代,小米面成了养生食物,可是搁在古代,那就是普通的食物,以前白面少的可怜,北地最多的面还是小米面,蒸个窝窝头啥的都是最好的干粮了。 再有就是高粱面,高粱面的粗糙程度比小米面更甚,除了蒸窝窝,也就是弄点高粱饼子啥的吃。对于吃惯了精粮的赵羽或者鸟丝来说,高粱面平时当粗粮改善下伙食还好,如果拿来当主食就悲剧了,好在开封府的宗室没有把他这个正儿八经的郡王给忘了,一应的伙食供养还是给准备的很充分。 以前一个屁功劳没有被发配的郡王,宗室可以当做看不见,可是这宗室闹出这么大动静,立了这么大的功劳,再当做看不见,那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不仅仅一应的粮食饮酒准备妥当了,就连伺候人的宦官和丫鬟都准备了十几位。这倒不是太奢侈了,而是太精简了。 宋时的爵位,排首位的是亲王,皇帝陛下所有的兄弟肯定是不靠谱的,只有那些封王的亲兄弟才有资格成为亲王的。而徽宗只有一个亲兄弟,那就是燕王殿下。 第二位的是嗣王,也就是皇帝的嫡传亲儿子,一般来说就是指的太子和他的兄弟。所谓嫡传,要么是长子,要么是皇后或者贵妃所生的孩子。 第三等爵位就是郡王了,而在本朝,只有燕王一个亲王被宗室承认,燕王殿下就只有赵羽这一个儿子,就连女儿都没有半个。理所当然的,本朝只有赵羽这么一个郡王还活着呢。 其实在大宋开国的政策下,宗族定下的规矩是太子挂了,郡王是有继承皇位的权利的,特别是如果这个郡王很出色,宗室会将其他人全部压服下去。当然这也是有典故的,当初赵匡胤的弟弟赵匡义不就是抢了他老哥的皇位么。 所以历朝的太子不仅要防哥防弟还得防郡王,这也是有些人急着将赵羽往虎口中送的原因。只是所有人都没想到,这货竟然真的虎口拔牙了,还是拔的虎牙。chaptererror(); 第一百三十八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梆哧,一棒子将所有人都打傻了的消息再一次在开封的大街小巷中唱响。 时,重合元年十月十一,郡王赵羽亲率一千精骑追击数十里,直捣敌军大营,斩敌两千余人后,已断粮两日的辽军全部投降,总计俘虏敌军一万一千二百四十三人,俘虏战马一万零二百匹,兵器铠甲无算。 事情的真实情况是这样的,赵羽集结了宁武的一千士卒之后,加上牧民们组成的军队,好歹的凑够了一千骑兵,这一千骑兵都算是精锐了,人人披甲,能马上拉弓的精锐。边地的马多,历年来扣缴的马匹就不在少数,毕竟从草原上走私来的马是很受欢迎的一样东西了。不过能骑的上战马的人就没几个了,以前阳方镇有五十多骑兵,宁武镇的骑兵比较多,二百二十多人全拉出来了,牧民之中战马不多,但是能马上射箭的人就比较多了,凑了凑七八百人都够了,赵羽选了又选终于选了七百多人,勉强凑够了一千骑兵这个数。好在都是牧民出身,缴获的战马被这群骑兵三两天就收拾服帖了,骑上去作战估计够呛,但是跑马还是不成问题的。饱饱的吃完一顿之后,赵羽带着一千骑兵去跑马遛弯,实话啊,真是去遛弯呢,没想着跟人家作战。 谁成想,走到半道碰见一群牵着马的敌人,这掉头跑吧,太伤士气,不跑吧,拿一千骑兵冲杀一万骑兵又太蠢。 正纠结当中,木巴尔赤带领的头领们灰溜溜的跑了过来,叽里咕噜说了一大通之后,赵羽才明白过来,他们要投降,不过条件可不少。 滚粗,要投降还提条件。赵羽同学直接一口回绝,投降可以,条件没有,不杀你们已是开恩。 众人交流都是说的汉话,并没有说鞑靼人所熟悉的突厥语,甚至辽国的后突厥语也没说,所说的全是汉话,虽然有些不标准,但总是能听得懂的。 这当然是因为,现在这个时代,几乎所有的货物,或者是称得上货物的东西都是从汉人这边发卖出去的,一切的东西都是汉语名字称呼,茶叶,在突厥语中就是叫茶。就连辽国人也不得不承认,大宋是当世最强大的国家。辽国虽然军事力量强盛,但是对上大宋还是很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的。最快章节就上对上个高丽,都要耗费国力去死拼,更别说城池更高大,人口更加众多的大宋了。别看每次去打草谷捞肥羊都很爽,可那也是付出极大代价的,守城的宋军可不容易对付,除非碰上十分昏庸的城守,否则,想攻下一座大宋的坚城,不付出几万士卒的代价是很难搞定的。 历史上总是胜利者书写的,但是胜利者所付出的代价却不会被所有人知道。十几年前,辽军曾经跨国雁门关内寇中原,结果如何?抓走了八万多只会种地的农民,虽然多了不少奴隶,可辽国大军在几个边关扔下的两万多精锐战兵谁给买单呢。还不是打落牙齿往肚里咽,问大宋要的那些赔偿真的很值么?事情只有当事人才清楚。事实上是如果当初辽皇不见好就收,剩下的那些战兵也极有可能被堵在关内,等待他们的命运是什么,鬼都清楚。 一千匹战马已经是破天大功劳了,一万匹战马咋算?还有一万多的俘虏呢,俘虏就算了,教化几日之后放了就算罢了,大宋一直以来都是这么干的,反正又不能养着这些人,都杀了有伤天合,除了教化之后放掉,几乎没有别的办法。至于辽国人会不会来赎买,得了吧,他们才不在乎这些人的小命呢,这些人留在大宋,只会让辽国人更加有借口跑来打仗。 问题是一万匹战马呢,咋分赃呢?哦,不对咋分配呢。 赵羽同志很清楚的知道中枢大佬们想啥,挑挑拣拣的挑出了三千匹战马,其他的七千多匹战马全赶往了内地。而利益的交换是历史上不变的主题,特别是跟大宋的这些文官们来说,白拿你东西会被喷的,所以,看似大方的赵羽所能得到的好处可能更多。 事实也是如此,七千匹战马就算一匹一百贯钱,也不过才七十万贯而已,七十万贯多么?一点都不多,但是七千匹能跑能打的战马却不是钱能买来的东西。所以,赵羽得到的好处是远远多于这个价值的。 粮草,军械,甚至人员,都是管够的。只是粮草军械还好说,大宋库存多的能发霉,人员这东西就靠赵羽自己去找了。 好在现在赵羽并不担心人员太多或者太少,而是在操心修路。一万多俘虏呢,都闲着养膘肯定是不行的,闲贱闲贱,人闲了就会搞事情,只有让他们累的每天只想睡觉吃饭,才会不生出怎么逃跑这种念头。 正好,从阳方镇到宁武镇的路坏了,几乎年年被山洪冲毁,现在的路坑坑洼洼不说,还参差不齐,有的地方直接就是趟水而过。 开山凿路这活主要就是耗费人工,宁武和阳方的泥瓦匠们各个都能指挥着一群笨蛋干出来。至于路的勘测工作也不用赵羽费心,只要安心的放权就好。 可就是这个安心放权的举动在厢军之中掀起了多大的波澜,他并不知道。 泥瓦匠,筑桥修路,盖房挖沟,修城筑墙,全是他们的活,大宋的泥瓦匠,任挑出一个师傅都比现代工程师牛的多。一个城池,城墙地基的勘测建造,这活放在现代,估计得一个团队才能搞定,可是牛把头呢?只是在山间转了两圈就规划出了道路修建的具体位置,甚至于说所需要耗费的工料他都在心中给出了大体的数额。 不需要工钱,因为厢军和俘虏们都没有资格拿工钱,跟俘虏们不同,他们除了吃喝其他没有别的福利了,但是厢军好歹还能分些过年的稀罕物,比如腊肉啥的。 跟着赵羽有个好处,这几乎是所有人都清楚的。那就是这个郡王不会持家,库里有的东西他从来不存,能吃的分一下大家就赶紧吃,能用的在留出一定数量之后,也会分给大家用。chaptererror(); 第一百三十九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如果换成别的大宋官员,得,那仓库就是个只进不出的无底洞,除了中枢下了命令开仓之外,其他人想从里面掏出点东西,难于上青天。 盐这东西虽然是官运,但是走私这事情历朝历代就禁绝不住的。官府查了私盐,扣下来的并不在少数,搁在以前的官员,他们可没胆子拿扣押的货物去发卖,最好,最不担责任的办法是存近库里。 而大宋的库管监察又是出了名的严格,君不见汉朝有某某仓闹黑幕,明朝,额,明朝的那些官仓就是摆设。清朝哪怕管的那么严格呢,照样闹黑幕空仓。可是大宋的时候有过空仓这一说法么?某地赈灾,说开仓,存粮不够?呵呵,别管你是皇亲国戚还是高官厚禄,照样的抄家诛杀九族,并且连同所有官仓的官员,不论大小,都是重罪的,最少都要流放的,哪怕你没参与呢,知情不报就是同犯。 所以至北宋灭亡,北宋所储存的东西都是很充足的,哪怕被金灭了,转移到南边的东西都足足要运好几年。 宁武镇的官仓不大,但是里面的东西可不少,各种扣押下来的毛皮,以及干货,足足价值十万贯,赵羽大笔一挥,分,只分给当兵入籍的,其他人没份。新入军的那近千牧兵所享受的待遇简直不要太好。人手充足的情况下,依山而建的一排排石屋在十天不到的时间里就已经打好了地基。 以前是没人手,只有几百人的阳方镇虽然有好几十个泥瓦匠,但是筑城这艰巨的任务还是搞不定的。而现在呢有了足够的人手,筑城也就变得想到轻松。 就拿捡石头来说吧,以前后面山谷中河滩里的石头多入牛毛,靠几百人捡,人们都没捡的欲望。可是一万人每人十块,用了没两天,十里长的山谷中竟然被捡空了。大小石头堆积分类,别说建房子了,就是拿来筑城都好样的。 用厢军干这些活,估计能干一年,但是二十里长的山路修好需要多长时间?一万人,三个月。你信? 赵羽信了,因为泥瓦匠的把头跟他保证了,三个月,只要这些壮汉们不偷懒,一条康庄大道依山而建,绝对靠谱,哪怕山洪爆发呢,也保证不会被冲毁,因为在多水的地段,他们全部用的都是硕大的石头地基,并且中间留出的空隙别说山洪了,就是海浪也估计够呛能拍翻的。水实在太大了,会从路面上流过,最多也就是将路面上压好的覆土给冲刷没了,到时候用煤渣一垫,又是一条好路。 赵羽在手把手的带步兵队,继承了大天朝的训练策略,所有步兵前三个月,啥都不干,全是队列,唯一不同的是,着甲训练队列,一天四个时辰队列,一个时辰跑步,其他时间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养护军械。 看着整个阳方镇中训练的热火朝天,赵羽也很是开心,他已经开始想着训练好队列用枪毙法排队枪毙敌军了。 神臂弓这东西不好整,火枪这东西太简单了,鸟丝可是可以手工车出六管火神炮的神人。用现有的材料制作一些燧发枪,简直不要太简单了。 可是准备好材料,刚刚准备动手的他却收到了一个十分不好的消息。 一直没有任何反应的乾坤袋有了反应。 与想象中不同,此次莫名其妙的穿越,肉身不是自己的,浑身上下唯一带到这个时代的东西就只有一件,那就是乾坤袋,而乾坤袋中所装的物品也是七零八落,只有寥寥几样保留了下来。 四方印鉴,两幅古画只有一副保存了下来,并且还跟新的一样,完全没有了那种古韵古色。剩下的就只有那颗圆形的石头和师父所送给他的石圭。石圭还跟以前一样,每天子午两刻提醒他练功,其他时间就是块石头。 而那颗最古怪的圆形石头他也试过沟通,甚至重新滴血认主之类的流程都尝试过,然并卵,完全没用。 但是,就在赵羽想打造火枪的时候,这个石头竟然说话了。 “如果是我,就不会去想着造火枪。” “为什么?”鸟丝不是傻子,他是个非常厉害的‘科学家’,用排除法可以很容易的确定,他身上唯一有问题的就是这颗石头,而能带他穿越的也只有这颗石头,因为师兄石中天曾经说过,这颗石头极有可能是天道规则的产物,虽然不算是啥天材地宝,但是也是超脱了凡物的存在。 “蝴蝶效应你应该很清楚,如果你造出了这个时代不应该出现的火枪,你会被天道排斥。” “怎么排斥?” “用自然的方法消灭你,其实天道已经在排斥你了,你难道不觉得,这么个小城一次被两万多人攻击是很不正常的么?你后续所制造的那些超越了这个时代的净水机,制造饲料的粉碎机等东西完全的超脱了这个时代。后续你所面临的天道报复将会非常严重,你做好被天道坑杀的准备了么?” 是啊,平时有一万人寇边就算是大事件了,一次来两万多,并且还死攻他们这个小城,实在是有些不正常。“能解释的更清楚一些么?” “你的到来是很违背天理的,天道会在以后的时间中慢慢的修正这个错误,或者称你为病毒。所以你需要做好更加完善的准备才能应对即将面对的危机。” “危机?多大的危机?它们将以何种形式发生?”鸟丝虽然没学过什么因果之说,但是佛家的因果他还是知晓一些的,另外,物理学中的变量系数他也研究过。像他这种本来不属于某个规则圈的变量会被排斥也是非常正常的。如果这一理论套用到生物学当中,那就更容易令他明白了,对于异体细胞被排斥的道理他比谁都明白,毕竟他可以算是个比较正统的生物学科学家,以及相当正统的化学家,另外他还是个二半吊子物理学家。chaptererror(); 第一百四十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危机是指的必然发生的事情,但是发生极大的变量,就比如说这次,本来如果按照原有轨迹,将有五千人进关寇边,但是突然就增加到了两万五千人,这就是变数。未来辽国会派遣使者和军队来质问和复仇,那么本来只有几千人的军队或许会变得更多,至于多少,恐怕应该会比这次的军队多四五倍才正常,因为你这段时间对于这个地方的干涉实在是太多了。从民生到军事。” “十万人以上规模?”一听这个,赵羽急了,十万辽军可不是这些临时拼凑起的牧民,他们的战力别说现在了,就是增加十倍以上的守军都未必能守住。不过好在,现在的时候并不适合用兵,要想来报复最少也得等到开春。 “会更多的,你每一次插手干涉到历史的发展,都会引起剧烈的报复。如果你不插手科技树的发展,或许这种报复会少很多。所以,我建议你这火枪还是不要制造的好。不过你真想造,可以让土著人中的技工去自己研究,但是你不能给出提示,只能确定和否定。” “,那你可以说一下你的来历了,能说的说,不能说的我猜,你确定和否定就可以。” “你很聪明,不错,我是外来者,并不属于这个星球,甚至不属于这个星系。但是我并不是意外闯入者,我是经过备案的。同样的,如果你是问我科技发展上的问题我是无法回答你的,甚至连确定你是否发展正确了都不能去做。可是如果你们星球上已有的科技拿来改进,我对你做出指导还是可以的,这套理论同样适用于你现在的情况。打个比方,过一会会有人来向你请教水车的改进方法,在已有的水车之上,你可以随意优化,但是其基本结构和运行原理就不能做出任何的改变。没错,你想的没错,加装变速齿轮会将难度提速,变速齿轮组并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产物。你可以隐约的提示一些应该注意的东西,让他们自己去尝试。” “不要岔开话题,虽然很感谢你的这些提示,但是我想知道你来此的目的。”鸟丝关心的并不是历史的问题,就算历史有问题那也是以后的事情。但是它能读懂自己心中所想,这问题就有些大条了。毕竟跟会读心术的人打交道,太恐怖了。 “你不用担心我的来历,现在你还不具备自保的能力,所以等你真正能掌控一方了,再想着研究我的来历吧。其实给你说也没什么,我属于你们口中所说的外星智慧,但我并不是生命体,我只是一台,嗯,你们称之为智脑的人造思维。我的思维是在宇宙联盟中备案的,所以你认为我是个生命体也可以,因为我拥有独立的,嗯,你们称之为人格的东西。” “你需要什么能量?之前看你吸收电能,估计你应该适用更高等级的能量才对吧?”鸟丝当初手拿着它吸收了整个飓风的能量,那有多庞大?鸟丝作为一个二半吊子物理学家当然知道,一个巨型飓风的能量比几十颗核弹加一起都恐怖,只是它们的作用面太广泛,不像是核弹那么集中罢了。 “很聪明,跟你这种知识面丰富的人类打交道就是好,以前碰见过一个家伙,笨的要死。” “这么说,你以前接触过人类?他们的结果恐怕都不太好吧?” “你不一样,你体内的能量很充足,并且你还可以提供能量原石给我用,只要能量原石充足,我是不会汲取你体内的能量的。现在的你所拥有的那点能量少的可怜,我怕一不小心又把你弄死了。” 就知道没那么简单,这货肯定是那种吸能型的附属神器,这种东西师父给的书中有介绍,不过只要能喂饱了它们,他们所能起到的作用也当之无愧是神器的称呼。 可惜啊,鸟丝心中所想根本就瞒不过已经跟他有莫名其妙连接的石头。暂且称之为石头吧。 “你可以称呼我为天眼,嗯,翻译过来,我用你们的原始文字就是天眼的意思。只要能量充足,你可以通过我预知过去未来,就算不预知这些东西你也可以通过我当你们所谓的雷达用,扫描方圆百里还是不成问题的,当然了,前提是你提供能量。小子尽快去寻找能量吧,你袋子里那几块原石就可以,多找几块,有个百八十块的我就能带你回去了,回到你来的地方。不能给你说了,跟你交流浪费了太多的能量。好累,困。” 目瞪口呆的鸟丝,哦不对是赵羽,已经很无语了,见过这么话痨的人工智能么? “我不是人工智能,我是智脑,跟你理解的那些低级智能完全不是一回事。另外你找到了足够的能量我会告诉你为什么来这里。” “那好吧,我想知道面临的危机指的是?”几乎就在赵羽问出这一问题的同时,他竟然进入了一种幻境之中。如同看3d视频一样,虽然有些模糊,但是发生的事情却清楚的显示在了眼前。 视角是一只鹰,这种以鹰为上帝视角的事情鸟丝曾经经历过很多次,但是转到赵羽身上之后却是第一次,毕竟这具肉身可没有本命鹰这种东西。 无边的草原上,一股股的狼烟在远处烧起,而下方的草原上正上演着一幕残酷的屠杀,无数的骑兵正在屠杀那些手无寸铁的牧民,与此同时,在黑水泽之外正有一支军队在集结。 兵员过万无边无际,指的是超过一万的兵员,如果站在地上看的话,他们排成的长队根本就看不到头,可是如果在天上去看,几万人的规模并不算是太震撼。毕竟以前鸟丝可是通过鹰眼看过百万人围观的开幕式和大阅兵,眼前这十几万人还真不够看的。chaptererror(); 第一百四十一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看他随脚在地面上一点,就能窜出十几丈远,也就是一步就能跨越三五十米的距离,简直就是非人类啊。要知道鸟丝就算是身体的巅峰时期,一步也就跨越十米左右,这差距,不要太大了。 如同一道白烟,白衣剑客一身血污的就远远遁走了。 而看着他遁走的赵羽终于支撑不住,往后就倒去。 自然不会让他真的倒在地上,几个侍女立刻将赵羽围起来,然后就抬进了皇宫之中。 伤,真伤。 这命拼的,太伤了。 浑身经脉断了大半,不过还好,一大把的丹药没浪费,不断被白衣剑客拍入体内的剑气所伤害的身体在丹药的修复下,好了又伤,伤了又好的。 宗族派来的赵于蓝和文绣娘一脸蒙圈,她们对于这种伤势根本就一无所知,毕竟她们根本就没接触过先天。 姜还是老的辣,暗影投靠过来的女统领担心的说到:“先天剑气所伤,最重要的是这道先天剑气还充斥着郡王体内,不将这道剑气引出来,等郡王体内的药效一过,郡王将被这道剑气割裂的粉碎。” 赵于蓝好歹冷静了下来,听到冷芳的介绍,她也知道了赵羽大体的情况。作为一个练气顶层,已经快接触先天的高手,她当然清楚冷芳所说的情况。但是她却毫无办法。 先天高手,还是大宗师级的,能做到如此的,只有传说中的北地剑王张中坚了。虽然看着只有四十岁左右,但是据传张中坚已经是六十老朽了。 只是没想到,一个六十多的老家伙,竟然让所有人都感觉到生命的渺小。 文绣娘比较果断,立刻抓住赵羽的一只手,将自己体内的真气引渡到赵羽体内,试图平息他身体中暴走的剑气。 可是她实在是差太多了,如果按照江湖上的评级,她的真气水平可以算是练气巅峰了,已经接近先天的存在,扁观整个天下,她也足以踏进前一百强了。这种年纪达到这种成就,也由不得她不傲气。 有生之年如果再进一步,能步入先天,那她的武学修为将会被整个江湖所传唱,毕竟整个江湖上能达到先天境界的也不足二十人,还大部分都在隐居。 而张中坚呢,早二十年前就已经成名于江湖,他与北地枪王周侗并称为北方最厉害的两大高手。能跟他们比肩的也就只有南方的方腊和他师兄笑弥勒了,当然如果算上大宋朝廷的供奉赵乾坤和道门老祖陈传,那天下也就这么几个先天大宗师了。 没想到,出师不利,竟然碰到这么个煞星,怎么办?看着本来就带伤还想强行帮赵羽疏通经脉的文绣娘被剑气反震的喷出一口鲜血,赵于蓝也清楚,凭借她们几个女人,根本就没法做到帮赵羽疏通,至少也得是先天级数的高手才能出的上手。 “冷姐姐,这附近能找到先天高手么?” 冷芳听到赵于蓝叫她冷姐姐,也是一愣,这几天,赵于蓝对她们这些女人可是没一点好脸,干什么都是盛气凌人的,如此低姿态的赵于蓝,她还真没见过。 “要是几个月前,还能找到,周侗的大弟子玉麒麟卢俊义步入先天已经四五年了,可是他因为造反被逼上了梁山。现在正在千里之外呢。再说他跟朝廷是对立,拉拢不来的。而想救郡王,至少时间上是来不及的。只能靠我们自己了。” 所有人都皱着眉头,赵于蓝也清楚,一旦郡王体内的药效过去,那他将必死无疑,没有了灵丹妙药的修复,狂暴的剑气根本就不是人体能受得了的。而半个时辰之内找到一个先天高手,太难了。 突然,冷芳好像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猛地站起来向赵于蓝和文绣娘说到:“如果要是想救郡王,你们两个必须答应我几个条件。” “好的,我们答应,不管什么条件,只要我们能够做到,就一定会答应你。”两个女人异口同声的说了出来,说完,还互相对视一眼,以确定对方的想法。 “第一条,郡王必须当大宋的皇帝,你们赵家武派必须全力支持郡王当上皇帝。” “这没问题,我来的时候我爹就给我说过这事情,宗族中支持郡王的人已经占了大半,我们武派更是全力支持郡王。”赵于蓝出身赵氏宗族,她们家中的子弟虽然也是大宋开国皇族的后人,但是他们跟其他的赵氏宗族不同,他们宗族走的是以武报国的路数,家中弟子多去参军当兵,在枢密院中,赵氏宗族的势力也是不小的,几乎是仅次于四大家的军方势力了。 至于文绣娘,他们文家虽然在军方没任何势力,但是文家的势力一点都不小,苏州文家已经可以算是大宋排名前三的超级商号了。如果不是为了走通大宋上层路线,她这个文家家主的嫡女也不会被送到大宋武功坊去培养。 看到同样一口同意的文绣娘,冷芳继续说道:“不论以后你们谁当了皇后,所有后宫的侍女都要由我来管理,以后的侍女营也必须由我来掌控。” 对于冷芳的跳脱思想,赵于蓝和文绣娘突然有些不适应,她们俩,还当皇后?简直异想天开啊,哪怕赵羽真的当上了皇帝,她们两个的家世也根本不可能当得上皇后的。一个庶出女,一个商贾家的嫡女,在家世上根本就没有任何当得上皇后的可能,顶天也就是能混个贵妃当一当就算是祖上积德了。 所以,对于冷芳的这一看似荒谬的条件,她们犹豫了一下,也就痛快的答应了下来。 “最后一个条件,也是你们不敢做主的,但是也是你们能够做主的,也由不得你们不做主了。” ?????? 这算啥? 两女一头雾水。 冷芳没有理会她们的疑问,而是轻轻的将手放到赵羽的头上。 “北地剑王张中坚,一身先天真气至刚至阳,可伤敌于十丈之外,亦可存续百日之久。想化解郡王体内的这股剑气,除了用能与之相抗衡的真气将其导出,或者压制,否则就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拿元阴之气一点点的将其融合。至于方法相信你们两个处子应该比我这个过来人更清楚。” 这里要跟大家道歉,卡文了,今天只有一章了。对不起。 (本章完)chaptererror(); 第一百四十二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这么一说,赵于蓝和文绣娘同时低下了头,脸上浮起一抹羞红。其实她们俩在被派来保护赵羽的时候,就已经接到了家族中的传讯,她们俩不管愿不愿意,都要想办法混进赵羽的女人圈子里的。 “你们不要高兴太早,不论是你们两个谁来,都没办法一个人承受他体内那股狂暴的剑气的,这你们刚才也试了,别说那柔弱之处了,就是你们的拳脚都能被那股剑气撕裂。也就是郡王体内已经接近先天,要不然他也早被撕成丝碎片了。” “如此狂暴的剑气,对郡王的身体必然会造成一定的伤害,很有可能,以后郡王将会失去生育的能力……” 冷芳这句话没说完,赵于蓝和文绣娘已经异口同声的说道:“这不可能,我们做不了这个主。” 看着紧张的二女,冷芳继续说道:“并不是永远都不能生育了,而是以后很难有机会再让任何女人受孕了。而这次是唯一的机会,这次给郡王疗伤,郡王会授种十余次,而这十余次授种可能是郡王唯一获得后代的机会了,所以,对于女人的选择,需要有你们两人,你们谁也推卸不了责任。” 拥有诞下龙子的机会,想到这,冷静如赵于蓝也不禁呼吸急促了起来,是啊,谁要是能生下一个儿子,那真的可能有很大机会当上皇后的。 “行了,你们两个可以去跟将军们说明情况了,具体怎么办,你们还是需要跟外面那群将军们商量。” 冷芳说的对,她们俩人虽然是近身侍卫,但是还是无法决定郡王的命运,只能去跟那些带军的将领们商量。 事实上,根本不用商量,外面能说的上话的将军,有四个人,一个步军统领封十,一个是长弓军团的少将军孙良,还有两个是侍卫统领赵二宝,以及听到赵羽遇刺之后紧急赶来的斥候军大统领凌豹。 其中以凌豹的说话最有分量,因为他不仅仅是斥候军的大统领,还是骑军大统领凌虎的弟弟。在武安军中,他们凌家的势力是仅次于吴家的。 听到赵于蓝和文绣娘的解释,跟江湖人常打交道的凌豹很快就通过身边的幕僚确定了这一点。斥候军中不仅仅有大宋军方各类精英,甚至大部分的斥候军还是出身大宋境内各地的游侠儿。江湖中人一大票,对于北地剑王张中坚,他们可比赵羽他们熟悉的多。一听说赵羽的伤势,又进去两人一把脉,这群顶尖的游侠儿也做出了跟冷芳一样的结论。 整个斥候军中,最厉害的游侠儿也就是他们几个,水平跟赵于蓝和文绣娘差不多少,当然论起实战来,赵于蓝和文绣娘绑一起也未必能打过他们几个人中的任何一个,但是论起保护人来,他们几个也不如这些专业的侍卫。 经过一番激烈的讨论,众位将领也不得不同意,由侍女营的众位女官给赵羽疗伤的奇葩事情。毕竟几个高手都说了,赵羽的伤势拖不得,他们也找不到能帮赵羽疗伤的高手,只能用这种香艳的笨办法。相信郡王如果醒了,也不会怪罪他们这群手下。 对于生育这方面的知识,他们这群江湖高手当然不会如冷芳这种专精女官的高手了解,在刻意的隐瞒下,众人也不会知道赵羽以后很难无后的结果。 仅仅半个时辰之后,香艳无比的疗伤开始,从新收编的侍女营中挑选出八十多位适合的女孩之后,冷芳很尴尬的发现,女人不够,或者说适合的女人不够。暗影所掳掠来的女孩都是精品中的精品,在各个方面都是万里挑一的,近二百个女孩中挑选出来八十二人,已经是奇迹中的奇迹了,因为经脉属于阴性的女人虽然不少,但是能达到疗伤质量的,一千个适龄女孩当中,能挑出一个就算是烧高香了。 临时选秀,冷芳在提出这个政策之后,武安军的所有士卒和将领都疯了,幽州城方圆五百两之内所有适龄的女人,十四岁至二十四岁的适龄女子,不管美丑,不管健康与否,不管是否处子,一律押往幽州城辽皇宫,门前。 三十五人的验身侍女几乎是不眠不休的在灯火通明的广场上给十万多女人验身。女人的人手不够,医护营的女官们也都上阵。 甚至很多见过世面的近卫军也都大饱眼福,试问哪个男人见过上万名女子脱得精光从面前走过啊。烧水的伙夫不断的往辽皇宫中巨大的池塘里注入热水,三五百个女人同时入水洗澡的情形也是世所罕见啊。 疗伤时间预计持续十二个时辰,而对于剑王张中坚留在郡王体内的剑气估计不足,冷芳又发现一个很棘手的问题,那就是本来预计一百个阴脉熟悉的处女元阴足以化解剑气了,结果现在看来,没二百个根本就别想啊,甚至于说很多从民间搜刮来的女子,连十息的时间都撑不住,就会被赵羽体内缓慢流露出的剑气给伤的大量失血,还因此毙命了两三个体质太弱的。 不得已,每个进来的女子都又加喂了一碗参汤才保证了疗伤的正常运行。百年老参的参汤啊,一般人哪里受得了这么补啊。 至于疗伤过程,请自行脑补。 一天一夜的时间,二百二十名普通女子,三十二名练气女子,五名练气巅峰女子,一共二百五十八名含有元阴的女子共同用力,才将某小小羽给干倒在地,十天半个月的他是别想再站起来了。 十八位留了龙种的女人被严格的监控了起来,当然,其中有五个人是不用监控的。她们分别是赵于蓝、文绣娘,以及七位侍女教官中唯一一个还是元阴处子身的冷玲珑,还有两位练气巅峰的女子是武安军斥候军大统领凌虎推荐来的练气巅峰女子,北地江湖传说何家嫡女何清秋,以及大宋江湖第一美人龙羽若。 不过人称小龙女的龙羽若可不是啥古墓派的,而是蓬莱派的,师祖是吕祖吕洞宾,她是吕洞宾座下第九弟子。她有个小师弟很多现代人都挺熟悉,就是那个全真道创始人王重阳。 而经过了解,人家全真道的发源地也不是啥终南山,而是山东蓬莱。八仙门下弟子跑终南山干啥呢,肯定是就近发展了。 其实这次疗伤时失败了的,因为冷芳也预测了,最多也就是五成的希望,但是消耗了二百多女人之后,赵羽体内的剑气是很弱了,但是先天真气啊,生生不息啊,根本就磨不光的,随着赵羽身体的好转,这道剑气还会起死回生的复发。 就在所有人都一筹莫展的时候,从八百里外星夜赶来的一个奇女子拯救了大局。 吕洞宾的名号可不仅仅在后世传唱,就搁在大宋,纯阳真人吕洞宾也是大宋道家数得着的高人了。在山东沿海以及江浙沿海,甚至还有吕祖庙存在。要知道,给一个活人筑庙,这得是多大的功德啊。 其实赵羽受伤后一个时辰,某些特殊渠道就将消息传遍了大半个大宋。 大宋武安郡王赵羽,一日攻克大辽南京城,进入南京城辽皇宫的时候,隐藏在暗处的北地剑王张中坚突袭杀手,击退侍卫的同时与赵羽交手十余回合,大宋武安郡王赵羽与北地剑王张中坚硬拼一掌,被其剑气所伤。北地剑王张中坚则被赵羽用佛门至宝释迦金轮斩落一臂。 据传,佛门至宝释迦金轮是武安郡王赵羽月余前夜宿应州释迦舍利金身塔时,佛祖亲自赐下的。 好家伙,这消息跟飞一般的就传了出去。 各方势力所思考的却都不同。 大宋的皇室宗族听了之后,直接炸毛了,靠,不是说先天不入江湖么?你一个北地剑王,已经是大先天宗师了,竟然敢管世俗中事情,当我们大宋没高手了啊。好不容易出了赵羽这么个妖孽般的子弟,大宋赵家得是多么高兴啊,你一个先天大宗师跑来跟我们玩刺杀,搞事情啊? 大宋的宰相们则在暗暗的高兴,呵呵,本来以为军权保不住了,小屁孩杀的挺爽,遭报应了吧。你在人家辽国南京大杀特杀,人家本地的高手不找你麻烦才是怪事呢。不过赵羽没死就很尴尬了,话说他一个皇族子弟怎么练出那么好一身功夫的?竟然还能将剑王张中坚砍掉一条手臂,还是持剑的右臂,这也是惊掉了一地眼球啊。 至于辽国人,算了,辽国人知道了也白搭,上京被破,南京被破,也就还剩下个中京城了,据说辽皇耶律延禧刚赶到中京,就听到了从南边传来宋军已取燕云的噩耗,差点没一口血喷天上去。 最最纠结的就是大宋的道门了。 从神宗开始,大宋的皇族是亲道门的,到了徽宗,更是将道门在大宋的地位提升到了顶级。从晋朝开始道门道观的数量首次压过了那群秃驴,这是一个多美好的现象啊。 可是现在呢? 北地剑王张中坚则被赵羽用佛门至宝释迦金轮斩落一臂? 据传,佛门至宝释迦金轮是武安郡王赵羽月余前夜宿应州释迦舍利金身塔时,佛祖亲自赐下的。 这么两句话的信息量实在是把道门给吓着了,这群秃驴不声不响的玩逆袭啊。 如果能挺过这一关,赵羽当大宋皇族基本上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至于赵羽能不能挺过这一关。 傻子都知道肯定没问题啊。就算是用爬的,那些佛家的先天大能们也能爬到幽州城啊,怎么可能让赵羽真的被剑气伤死或者致残呢。临危救难,多大的恩情啊。 一时间,有七八路佛门大能在路上遭遇截杀,虽然不伤性命,却将他们行进的脚步给拖住了。至于谁干的,那基本都是秃驴脑袋上的戒疤,明摆着呢。 其实赵羽的伤势真的那么严重么?怎么可能,哪怕是赵羽最后经脉受损,搁在那些道家和佛家大能身上,那都不叫事。 可是你一个道家大能一巴掌能解决的事情,如果换成妙龄女弟子献身救主呢?再怀上个龙胎啥的,呵呵,你们老秃驴跟我们玩明修栈道,我们就给你来个暗度陈仓。你们想逆袭成王,那我们就给你来个后院开花,占领大宋的后宫,看你们怎么玩,有本事让你们的比丘尼来啊,看你们拉的下那个脸么。 不过作为棋子,龙羽若却一脸的古怪,心里大呼亏本了。 帮赵羽化解体内最后一股剑气的时候,龙羽若就发现了赵羽身体的古怪,开什么玩笑,佛家能看上他?一身纯正到比自己还纯正的道家胎息功,在大宋皇族那么个操蛋的地方竟然不声不响的二十年就练到了练气巅峰,这是啥资质啊? 要知道她龙羽若今年十八岁,她爹龙化雨可是道门顶级修士,就算是陈传老祖碰上了也得称呼一声龙师弟的,要不是她体质特殊实在不适合修炼寻龙道,她也不会拜入吕祖门下。一个修道世家,修炼资源之丰富简直是令人发指,可就这样,从娘胎里开始修炼的她也不过是刚刚踏入先天而已,这资质已经足够傲视道门了。 可赵羽呢?哪怕他是大宋皇族,可是凭借着那些凡人的资源,竟然将道家胎息功练到了练气顶峰,这也忒不可思议了。 带着一抹奇怪,龙羽若根本就没下床,穿着轻纱趴在赵羽身边痴痴的看着这个她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 为了“天下大义”献身,她还是有这个觉悟的,并且赵羽身为大宋皇族,十几代的美女基因优化,也是长得帅的不要不要的,加上他一身的实力爆表,还有势力也是,看那武安军的气势,以及摧枯拉朽一般的夺回大宋想了几百年的燕云十六州。 嫁给这样的英雄人物,可以说是整个大宋所有妙龄女子心中所向往的了。不说别的,要是公告天下武安郡王要选秀,估计各州府都能被妙龄女子挤爆了。 要说她没YY过赵羽,那是自欺欺人了。虽然她道心稳固,但是不耽误她心有所属啊。这回好了,原来这家伙也是个修道的,现在好了,结成道侣的俩人将是未来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神仙佳话。 有一点小开心,有一点小得意,就这么看着赵羽,龙羽若差点没留下口水。可惜啊,赵羽此次下了十八个龙种,一个也没中上,就连自己体内不断的用元气温阳,也没让龙胎生根。 可是这无所谓啦,反正以后羞羞的日子长着呢,他一身元阳真气已经阴阳失衡,那方面的本事自是不用说,以后自己一个人还真未必能应付的来呢。想一下还有些小激动呢。 看着身边这个发花痴的美女,赵羽,哦不对,应该是鸟丝是一脸郁闷。 身为一个两世小处男,竟然被逆推了,并且还不是一个女人给逆推了,这就很尴尬了啊。 不管是做梦还是YY,鸟丝都臆想过无数种结束自己小处男的景象,但是任凭他脑洞再大,也没想到被二百多女人给逆推这种奇葩事情啊。 更关键的是,他属于灵魂异体,身体倒下了,灵魂却清醒着呢,虽然一直闭着眼,但是以他的灵魂强度,闭着眼也能感应到周围几丈之内的风吹草动啊。 并且由于身体出于敏感期,二百多个女人轮番轰炸过后,他的肉身算是让给轰的七零八落了,但是处子元阴对于灵魂的滋润有多可怕,他算是真正领教了。 一直以来,鸟丝由于从小就风吹雨打的露宿在鹰巢中,意志的坚韧程度就远超常人,再加上他从小修炼胎息功,并且还是练错了的胎息功,内息没加半点,精神力却暴增,他精神力未经过任何系统的训练都能达到隔空移物的程度了,这还是没觉醒状态,真正如果觉醒了那种天赋,还不知道变态到何种程度呢。 这次经过剑王的剑气一刺激,再加上二百多极品元阴滋润,他体内的真气不仅仅发生了蜕变,就连他的精神力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身体轻飘飘的飘了起来,早就感觉到赵羽醒了的龙羽若也跟着飘了起来。 两个近乎赤果果的年轻男女抱在一起,竟然凌空飞了起来,场面简直诡异。 “你们龙家是真龙后裔么?一身龙气这么精纯?” 花痴一般飘在空中看着赵羽的龙羽若高兴的回答到:“是啊,我就感觉到你早就醒了的。你喜不喜欢我啊?” “喜欢你。”废话,这么可爱的女孩,哪个男人不喜欢啊,如果非要找个跟现代近似的替身,龙羽若跟大话西游中的紫霞仙子简直就是一模一样的气质,但是龙羽若却长得比朱茵更加的精致,精致到,简直就如同水晶筑造的一样。 那皮肤比婴儿的还要娇嫩,当然这也跟她已经成就先天有很大关系。洗经伐脉之后的先天高手,基本已经将体内的杂质排泄的一干二净了,能达到这种精致程度也不算是奇怪了。 就连现在的赵羽,浑身上下也是如同绸缎一般,光滑嫩白,也就现在光着身子,如果是穿上袍子,绝对是风流倜傥。 听到赵羽亲口说喜欢自己,龙羽若也是幸福的不要不要的。话说女人就是这种奇怪动物,你做的再多,也不如一句喜欢你或者我爱你重要。 所以说甜言蜜语是泡妞的第一神器,一点也不错啊。 两个人黏糊了一会之后,赵羽就不得不赶紧出去了。 武安郡王赵羽遇刺重伤。 呼啦,翻天了啊。 整个武安军都疯了。 三军总指挥吴蒙坐镇朔州,不敢稍有松懈,但是他却拍出了吴家三百精英弟子率领五万大军杀向了幽州。 骑军大统领凌虎发布了集结令,武安军三万骑兵暴增,所有预备役骑兵转正,五万多骑军迅速的集结,全境几乎到处都是在狂奔着往幽州赶的骑军大队。 步军大统领封十没有发布集结令,但是副统领赵大有却紧急集结了八万预备役步军在留下了三万人给吴蒙之后,五万步军紧急向幽州集结。 辎重后勤大总管徐焕,一个半年前还是落榜秀才的家伙,一个年仅十九岁的少年,看到这么多疯狂的军士,也不得不妥协了。 二十万后勤辎重,甚至里面还有大半俘虏呢,紧急的开始从朔州往幽燕大地上运送物资,并且人数还在不断膨胀。不明真相的群众实在是太热情了,也不知道哪个傻货给泄露了消息,从赵羽遇刺第二天,几乎整个武安军就都知道了郡王遇刺重伤的消息。 靠,这好日子谁给的? 武安郡王赵羽啊。 大军幸福生活谁给的? 武安郡王赵羽啊。 最最最重要的,大家分到户的土地是谁给的? 武安郡王赵羽啊。 跟大宋完全背道而驰的土地和官员政策,让所有人,甚至那些奴隶和俘虏都看的了生的希望。如果郡王死了,大宋接手,这美好的生活还不成泡影啊? 整个武安军境内的百姓们彻底疯狂了,赶上春播结束了,剩下的农活也就是伺候地皮,拔一下杂草。青壮们从农活中解脱出来,二十万不管是男是女的青壮们自带干粮加入了涌往幽州的路上。 更夸张的是武安军军工坊的工匠们。 自古以来,工匠们当官,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啊,自古以来的贱役,在武安军的地盘上,可都是妥妥的人上人啊。 谁给的? 武安郡王赵羽啊。 所以说比农户们更疯狂的是那些工坊中的工人们,几乎放弃了所有的生产,武安军工坊竟然在墨家大匠们的带领下,集结出了十万人的“军队”。 并且这支军队的豪华程度简直让所有人咋舌,一水的四轮标准马车,只不过拉车的有骡子,有马,甚至还有犍牛。马车当然不是普通马车,四周都是宽阔的盾甲,然后车顶还架着一架架的凶器插口,至于凶器,则还在马车中未组装。 并且这次,墨家的大匠还拿出了一种超级恐怖的战争武器,一种只在传说中才出现过的超级武器,一种被武安郡王推崇为屠戮机器的超级战争武器。 一路上,骑着马的,赶着车的,徒步走的,全都是往东方狂飙的人群。有军队,有群众,甚至还有妇女,所有人的脸上都没有任何的笑容,一脸的悲伤根本不用言语去表达,所有人心中都沉甸甸的。 稍微空闲点的车上都拉满了人,甚至很多坐在车上的人看着坐在路边休息的路人,都很主动的将座位让出来。“兄弟,上车,我们坐了十几里了,我们走会,你们上车吧。”说着也不等其他人应答,径自就踏上了通往东方的路途。 六千二百字大章,以后不再发拆分章节了。写多少发多少,希望大家喜欢。谢谢大家的支持。看盗版的朋友们可以在起点或者创世注册个号,给个推荐票么? (本章完)chaptererror(); 第一百四十三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武安郡王受伤第三天清晨,陆续有骑兵赶到了幽州城。而此时,赵羽却刚刚醒来。看着面前跪着的一众武安军将领。 跟别人不同,赵羽用人方面很奇葩,对于工匠们,他可以说是只看才能不看人品,哪怕人品再差呢,只要技术好到无人能及,他也会当爷供着他们。 但是对于军队,赵羽却是任人唯亲,武安军几乎所有的高级将领全都是当初跟着他在阳方镇厮杀的那些军汉,不识字的占一大半。 可是随着连续几期的补课和军校的熏陶,总是有几个人能破土而出。至于后来投靠来的将领,在军校适应一段时间之后,可能会做为副手配给那些赵羽最信任的人,但是能独当一面的却少之又少。 此时院子里,几个老家伙正逮着一群赵羽的侍卫们狂扇耳巴子。 “小兔崽子,老子走的时候咋交代恁的,让恁保护好咱的爷,恁可到好,爷受伤了你活着,恁咋不去死泥?”一边扇,还一边加脚踹。而被这老卒踹倒的侍卫却不敢有丝毫反抗,因为这老卒是他老爹啊。 能进赵羽的亲卫营,那可都是荣誉中的荣誉,不仅仅战斗力要强,根底还得干净,基本上家里的亲人都是武安军的高级将领或者中低级将领。要么就是阳方镇的老卒家中的子弟,这些人不管怎么着,用着放心啊。 按说主将遇刺,亲卫营却损伤寥寥,这些亲卫搁在其他地方,肯定会被抛弃的。但是在武安军,赵羽却不会计较这些,北地剑王张中坚有多恐怖,他算是切身领教了。 以前仅仅是听说过先天不入江湖,宗师坐镇一方。对这话没丝毫的认同,宗师牛逼?我拿人命堆你,你能奈何? 可是自此之后,赵羽或者是鸟丝明白了一件事情,如果是两者结合的先天大宗师,你拿普通人的命怎么都别想堆死他们,特别是在冷兵器时代,这些人基本代表了这个时空的终极武力。 如果这些先天大宗师跟你玩起游击战,那基本上就是再强的国家都得被玩死。其实这就跟后世的盒子威胁一个道理,你普通战力再强,我一颗盒蛋(和谐)砸过去,你根本就无从抵抗啊。哪怕是颗20万当量的战术盒蛋,你一个装甲师都得瞬间扑街。同样的道理,你一个武安军的长弓军团再牛,能挡住那些来去如飞的先天高手?突入弓箭手群的先天大宗师杀干净他那几千人也不过个把时辰罢了。 甚至就连赵羽自己都清楚,以他嗑药之后的战力,他都能轻松将三千人的长弓军团给虐杀干净。因为他那诡异的速度普通人连看都模糊,更别提射中了。 想到这,他就一阵肝疼,这北地剑王算是得罪惨了,赵羽现在到是不怕他报仇了。因为经过这一番折腾,他已经达到了先天境界,虽然不是武学大宗师,但是战斗力上却不输于任何宗师级高手了,哪怕是碰到完全状态的张中坚,他虽然不一定能跟他打平手,但是想跑,张中坚肯定拦不住赵羽。 问题是,现在张中坚已经算是半残废了,常年持剑的右臂被砍,赵羽还真不相信他能自己跟螃蟹样再长出一根来。 虽然赵羽真气用的很垃圾,但是架不住这货会下毒啊。神经毒素的霸道可以说这个时代根本就是无解的存在。 土法配置神经毒素的方法虽然有点难度,但是这可难不倒鸟丝,对于高端战力,什么砒霜,什么鹤顶红,都对他们没半点作用的。也就只有现代科技的终极产物能产生奇效。 胶囊大小的神经毒剂被掺杂入皮鞭的攻击当中,要不是赵羽有解毒剂,他还真不敢用这么变态的东西。 不过看着还能强撑着逃走的张中坚,赵羽也不得不说,真牛,竟然比一只恐龙还能抗。要知道,10毫克的这东西足够毒毙一头非洲象了,可是人家中了30毫克的加料版,竟然还能活蹦乱跳的飞出去,完全不科学啊。 话说赵羽当时晕过去,其实最大的原因还是解毒剂发作中和了他沾染的一部分惰性毒剂。否则,呵呵,记得最厉害的神经毒剂在高挥发的情况下,杀伤威力是盒蛋的十倍甚至百倍以上,比如老米们最恐怖的GXGG系列的某种毒剂,自发明出来以后就将老米们自己吓得赶紧销毁了。 鸟丝曾经在一份偶然的资料中发现过一组化学品的实验数据,经过逆推之后,他得出的结论是,这玩意,只要五十克的浓缩体,就足够毁灭某个岛国了,呵呵,一亿多人呢,一个手雷爆掉,是不是比盒蛋要恐怖的多? 并且很多愤青们在说的一个不是事实的事实,比如某湾战争,某大叔被拖出去搞死的事情就真的是谎言么? 事实证明,未必,据十几年前的某份科学杂志上报道,某中东军事大国的某科学家,发表过一片对于某种神经催化元素的研究学术报告。经过鸟丝那位便宜老师的分析,这东西只要找到方法,随便改一改就能搞出超级杀伤效果的神经毒剂。 额,思路飘的有点远,看着那些下了狠手在打孩子的老家伙们,赵羽也不能再装看不见了,赶紧上去劝了几句。 老家伙们当然是就坡下驴,一个劲的陪着笑脸。 处理完了一些琐碎的事情,赵羽开始犯愁怎么安置军队了。 三天,仅仅三天的时间,哦,不对啊,是六天,从得到消息后的第二天算起,从武安军的朔州草原上,竟然仅仅用了只有五天的赶路时间,幽州城内就集结了数量庞大的军队。 五万骑兵,五万骑马步兵,十五万步军,二十二万预备役步军,以及庞大到二十五万人的后勤辎重部队。哦,对了,还有超过十万人的战略武器部队。近万台大小各式的武器车辆。 经过几个月的吞并和发展,武安军境内的总人口已经突破了一百八十万人,这种人口暴增速度也是没谁了。记得五个月以前,武安军也就才刚刚一百一十万人呢。 可是不足二百万人的总人口,怎么凑出来这八十多万人的军队,并且还是个男女混杂的部队。男女当然不能住一起,仅仅是拆分出来的女营之中,就超过了二十万人之多。 一时间,整个武安军势力范围之内,除了守家的几万军队,但凡能拿的动刀枪弓弩的人,不论男女老少,几乎全跑幽州来了。 这搞毛啊,这怎么打仗? 好在武安军的发展模式就是全民皆兵,不论男女老少,首先入住屯堡之前都要接受至少半个月的军事化训练的。虽然做不到后世某犹太国那么变态到全民皆兵的程度,但是武安军的军事化程度却也够呛了。 根据年龄段的不同,所有青壮,军事素养能达标的,都编入步军当中,其中骑术达标者,还能分到一些战马。所以号称是十五万的步军当中,至少也还能凑起来五万人左右的骑兵。而真正能达到武安军游骑兵标准的却不多。所以当个步骑兵也勉强算是合格了。 至于真正的步军精锐,早就学会骑术去当步骑兵了。 苦思冥想了三天,赵羽终于想出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十日之后,北伐阅兵大点兵,所有在场的各位,只要能被点中,都可以去参加北伐,一旦胜利了,整个幽燕大地上的肥沃土地和北伐得来的土地,都将按照武安军的军功标准发放给所有将士。” 轰,听到这个消息,整个武安军的军营差点没营啸了。 现在,不仅仅是大宋的农民们对武安军的土地有着深深的执着,就连投靠来的那些契丹人,对于武安军的土地也是充满着向往。 只要能在武安军中得到一份恒产,那么不论春夏秋冬,他们总会得到一份安稳的避难所,就算不习惯武安军那种大面积种植牧场,并且圈养牲口的方法。但是能在安稳的武安军境内得到一片喘息之地,可是现在整个呼伦草原上最最幸福的事情了。 面对武安军的强大,没有任何一个草原部落敢于炸毛的,耶律淳带走了辽国西北几乎所有的战士,能拿得起刀枪的人都没有了,面对主动让出西京的耶律淳,所有人都不敢说这个西王懦弱无胆。 因为武安军已经用他们的强大深深刺激了所有的草原人。 士兵除了等待检阅,当然是不能闲着了,大量的军队被派出去清缴整个幽燕大地上的所有村寨。在海量的重武器支持下,基本上没有任何村寨能挡得住武安军的清缴。 跟西夏那个苦寒之地不同,大宋时候的河北平原跟现在区别并不算太大,也是到处都是村寨的农庄。 与大宋的怀柔政策完全相反,武安军奉行的是简单粗暴的掠夺,仗着兵多将广,武安军的军队对整个幽燕大地进行了拉网式的清缴。 敢于反抗的统统杀掉,投降的全部拉去做苦工,修桥铺路就指望这些劳力了。当然如果你手上有技术,是工匠,不仅仅自己可以幸免,还能带着大大小小一家人享清福,至于那些不会任何技能的农民,武安军是不缺的,因为在大型畜力耕作工具盛行的武安军司,人工种地的作用是越来越小了。 因为大家也很清楚一件事情,大规模的种植不仅仅省人工,产量还不低,特别是武安军司之中,大量的军田,任何一家功勋之后都超过四五十亩地,仅凭家中的老弱,不规模化种植,根本就不现实啊。 放牧也是如此,放牧本来就是个力气活,可是现在青壮都出去打仗了,剩下的老弱们怎么办呢?好在方圆千里之内连个土匪都没有了,各家的老弱可以安心的活下去,在武安军的辖区,甚至靠近武安军的辖区,治安方面还是没任何问题的。 (本章完)chaptererror(); 第一百四十四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追不上的鸟丝赶紧的往约定的浮标地潜行过去,好在浮标已经提早下好了,鸟丝只要过去取了东西走就可以了。 但是新的问题来了,电能储存不够了啊,要想游回去就得靠紧急充电设备给电池充电,而要想充电就得上浮,因为仅仅靠潜艇内储存的空气和氧气,根本就坚持不了多一会。 没办法,趁着形式还不算太紧张,鸟丝赶紧操作着大白鲨上浮,将多功能的鲨鱼鳍露出水面,要说这鲨鱼鳍里也是塞满了东西,不仅仅要有潜望镜,还要有通气阀,并且还得兼顾通讯天线的功能,真正要打起来了,这鲨鱼鳍还能充当撞角的任务,为了造这么个多功能的东西,鸟丝足足忙了三天。 但是他并不知道,他这么一上浮,立刻就成了全球瞩目的焦点。此时此刻至少有五颗侦查卫星对准了这货。而米军的无人侦察机也在飞速的往这里赶来。 柴油版的发电机,所使用的当然不是柴油了,而是乙醇燃料,并且为了做的更加隐蔽,排气口都是链接到菊花上的,排出的废气还要经过等离子冲击,全部冲击成微小的气泡混合到海水中,造成一股高压水流来掩饰产生的气泡涡流。 不过如此一来,两种推进装置就造成了鸟丝的速度相当快,一般他设计的海面速度只有十九节左右,但是加上菊花涡流推进,速度立刻又飙升到了接近四十节的超级航速。 这货是鲨鱼? 这几乎是所有盯着屏幕看的人共同的想法,这丫的游动速度也忒快了吧。 鸟丝又不傻,他通过鲨鱼鳍上的潜望镜和被动声呐装置早就捕获了几个异常信号,天上至少三架无人机在围着他打转。相信用不了多一会,战斗机就该来了,不行,得赶紧补充电能,要不然一会再不深潜下去就得挨炸。 没错,真的要挨炸的节奏,在鸟丝用鲨鱼鳍上的摄像头捕捉到远处两架僚机编队过来的时候,鸟丝毫不犹豫的就选择了紧急下潜。 而两架高速飞行的F16也没有丝毫犹豫,几乎是光学仪器捕捉到目标的同一时间就按下了空对地激光制导导弹。 两枚导弹几乎同时在海面炸响,而飞速下潜的鸟丝却只下潜了不到二十多米深,立刻就被炸的一个翻滚。 第一次体会到惹毛了老米的下场,鸟丝也顾不得隐藏了,赶紧将推力加速装置打开,然后,嗖的一声,就窜出老远去。 混合燃料的威力第一次在所有人面前展现了出来。一头几吨重的大白鲨,能以超过一百节的速度在海底飞速前进是个神马鬼? 因为游动太快,鲨鱼游过的地方竟然带出了一条白色的尾迹,这也太夸张了吧。事实上,从无人侦察机上拍摄的反潜画面更是惊人。因为这条巨大的大白鲨竟然在下潜到近二百米深的时候还在不停的加速。 最后一架无人机探测到的信号显示,这货的速度已经突破了一百五十节的水下航速,这都赶上暴风鱼雷的速度了。 而得知这个消息的杰克号艇长差点没吓出一身鸡皮,当初他还天真的以为能以三十八节的航速甩掉人家呢,没想到这家伙竟然为了逃命能突破这种诡异的航速。 事实上鸟丝在下潜到盐层以下之后就开启了最前端的气泡发生器,稀薄的空气隔层几乎将整个大白鲨包裹住,只有侧翼的四个进水口还在划破海水的阻隔在吸收海水,其他的潜艇表面跟海水之间是隔着一层气泡层的。 没有了大部分海水的阻力,大白鲨的速度又陡然提升了一截,达到了二百五十一节的理论最高航速。 来的时候花了十几个小时的潜行,鸟丝在船里面都睡了一觉,但是回去的时候却只用了三个小时不到,其中大部分的距离都是在超速前进的。以二百五十节的高航速狂飙半个小时,也是没谁了,虽然是之字型的隐藏路线,但是总共也就花了一小时就跑完了近乎百分之五十的路程。 鸟丝在弱弱的想,如果将这套系统贡献给国家会啥样?让09级跑出二百节的突防速度,会不会把老米吓尿了呢?不行,第三次世界大战不能在我手中爆发,还是闷声发大财吧。哈哈。再说了这套系统就算是放大版也别想推动上千吨的大家伙,最多能将其提升到六七十节就烧高香了。 鸟丝带着设备一头钻进了鹰巢山中,又是好几天不见人影。 而此时外界却吵开了锅。 “这是机器还是鲨鱼?” “机器” “超自然鲨鱼” …………………… 一堆的生物学家跟机械学家们不停的在研究那两段视频。 一段是潜艇拍摄的大白鲨围着潜艇打转的视频,最终以一张锯齿的大嘴闭合结束。 另一段是低空略过的无人机拍摄的大白鲨潜航视频。 第一段吓人,第二段更吓人,一个几吨重的大家伙竟然通过尾巴的游动达到了一百节以上的潜航速度,这自然界太神奇了。 不过经过众人的彻夜分析,鸟丝所制造的大白鲨潜艇最终被定性成了自然界进化的超自然生命。 而老米的科学家判断的原因有三点: 第一点这条大白鲨有精神视觉,应该属于生物范畴,判断的基准点为它能看透潜望镜。这么说吧,但凡是精神强度比较高的人被别人盯着看的时候都会有所感觉,哪怕你是在摄像头背后的显示屏上看呢,精神力的影响不仅仅会局限于距离。刚刚开始的时候,大白鲨是围着潜艇周围转的,可能是因为他感觉到了潜艇中有可以吃的食物。然后当很多艇员目不转睛盯着屏幕欣赏这条巨鲨时,那种被人盯着的感觉能让没有任何特殊能力的人都感觉背后发毛,更别说这种自然界的终极捕食者了。哪怕是被一个狙击手从一公里外的瞄准镜里盯着,很多老兵都能感觉到危险,更别提这种超级大鲨鱼了,它们应该更敏锐才对,所以它能发现潜望镜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如果发现不了,那它这个终极捕食者的真假才真叫人奇怪呢。 欢迎大家加入鬼鬼的会客室群,()或者搜索:十方老鬼的会客厅。另外群中征集龙套,喜欢露脸的可以来报名哦。并且不定时福利放送,老鬼这位老司机带大家开车。 (本章完)chaptererror(); 第一百四十五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第二点,这条大白鲨的游动速度很不正常,以它围着潜艇转的时候为基准,它尾部的摆动速度能产生的推力是一个基准,那么它追潜艇的前期,摆动频率提高了百分之五十,推力速度提高到了两个基准点,当它全力追潜艇的时候,摆动频率提高了百分之一百五十,推力速度更是提高到了四个基准点,也就是超过了四十节的航速。但是不知道神马原因,它并没有去继续追潜艇,估计是因为潜艇太大无从下口罢了。可是下面我们再来看第二段视频,这条视频中,大白鲨的尾部摆动速度只有基准速度的一百五十左右,也就是提高了百分之五十,按照正常理解,它应该能达到二十节左右的航速,但是我们测量,它当时的航速为四十节左右。最诡异的它逃跑后期的视频,虽然视频不是太清楚,但是我们处理后的画面显示,当时它尾部游动的频率只是达到了第一个视频中最高频率而已,可是速度呢?最后我们测量到的信息是,它的航速突破了一百五十八节。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们从杰克号上受伤部位提取的样本来看,那种咬合的齿痕跟一种史前生物巨齿鲨的咬合痕迹完全吻合,也就是,这条鲨鱼不是一条普通的大白鲨,而是一条史前生物巨齿鲨,恭喜你们,你们被史前生物狙击了。 好吧,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众位将军们很纠结,就因为这么个屁事,两个最大的军事国家差点没打起来,为啥? 好几艘护卫舰和驱逐舰抱团的从四面八方赶到一个地点集合,然后在集体回冲绳基地的景象,傻子也能猜出是出了啥问题啊,肯定是哪个倒霉潜艇坏了,然后一大堆人保护着往回跑了,而那位置离着大陆实在是太近了吧,虽然是在公海上,但是那也是在导弹覆盖范围之内吧。 再加上老米们的过激反应,差不多半个地球的核弹装置紧急的激活,兔子们就算是反应再迟钝也拉响了二级战备警报啊。双方剑拔弩张的四十多个小时,最后被证实是一场误会,好尴尬的说。 虽然不知道好几十架飞机在一片公海上找啥呢,但是我兔绝对不能在意识形态上落后于老米,于是乎华夏也派出了几十架次的飞机在附近转悠,闹得双方差点擦枪走火。 好在米方派出的几乎都是反潜飞机,华夏看出门道之后也赶紧派出了反潜飞机,最终从卫星上解锁了当初那一地区的静态图片才发现一堆无人机围着一个深海潜行物的照片以及F16轰炸海面的暴烈景象。 虽然午觉大楼赶紧解释那只是在梦游,但是根据多方间谍的打探,终于知道杰克号被一条史前生物给攻击了的消息。 我了个大去,这还不算完,某年某月某日,一艘伪装成渔船的本子间谍船无意中传回了一段水下视频,更是将几个国家的所有知情者吓了个半身不遂。 哦,没啥,小黑出海打牙祭,碰见了一条本子船,而没想到它在水下捕食大白鲨的视频被本子给录了下来,于是乎本着杀人灭口的狠劲,小黑将那条渔船给沉了,里面的人给吃了。但是以它对互联网的了解,并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无线视频传输这个东西呢,只是因为操作的本子间谍一紧张,没有加密,被好几个国家的军事机构给接收并解锁了。 于是乎,老米们得到了一个很靠谱的解释,某年某月,某个深海区域突然出现了一条史前巨蟒,将隐藏在深海中的捕食者巨齿鲨给追杀了上来,一条不知道怎么迷路的巨齿鲨攻击了我们的潜艇。不过我们还算比较幸运,只是遇到了鲨鱼,没遇到那条超过五十米的史前巨蟒,要是当时的杰克号碰见的是那条巨蟒,以那艘渔船被摧毁的速度来看,咱们潜艇也撑不了几分钟啊。那牙口真好,接近十米长的大白鲨,一口就咬死,一会就吞肚子里了,吃的饱饱的巨蟒对铝合金的船底仅仅之用了一口,一个直径两米的大洞就出现了,十几米长,十几吨重的渔船被抛上海面几米高,这力量别说核潜艇了,就是核动力航母来了也得跪啊。 一时间,没有一条米国的军舰敢跑进东海里洗澡了,就连冲绳基地里出来的船都是绕着外海跑,这丫要是碰到史前生物,还不得跟那个小本子一样被塞牙缝啊,那牙都长了四五层呢,估计被咬一口得很疼吧。 让鸟丝跟小黑这么一闹,东海的局势瞬间逆转,不管是本子的军舰还是老米的军舰都不敢往那里跑了,反倒是我们自己人不怕啥史前生物,呼呼的拉帮结伙的在东海附近占地盘。 (本章完)chaptererror(); 第一百四十六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鸟丝穿越以前就明白一个道理,这还是他那过世的爷爷跟他说的。 无重械不攻城,无重械不守城。 也就是说,没有重型武器的攻城和守城都是儿戏,根本就算不上正儿八经的攻城守城。那些扛着云梯就攻上一座坚城的景象都是骗人的。 古时候军事家们就知道,四倍围之,十倍攻之的道理。没有三四倍以上的伤亡想攻上一座足足三丈高城墙的坚城,那是在做梦呢。哪怕对面箭矢不足呢,人家城墙只要够宽,你每个上城的士兵都要面对四五个对方士兵的围剿,能上的去才见鬼了呢。 别说你爬梯子不用时间,也别说你一个梯子上能并排爬四五个人,那叫楼车不叫云梯。楼车攻城也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美好,对面只要不是傻子,两个火油罐一扔就能让你一台楼车点天灯。哪怕你靠到城墙上了呢,你楼车顶上着火之后还能再源源不断的补充士兵么?真当那些熬制好的火油是食用油呢? 特别是大宋,火油罐这种战略物资是攻城守城必不可少的东西,面临艰苦守城战的赵羽怎么可能得不到补充。足足三千多罐火油呢,十斤一罐的火油就足足够三万斤,这啥概念?毫不夸张的说,三千多罐火油全用了,十万辽兵都得变烧猪。 吃过热乎乎的羊肉饭团之后,所有的大宋士兵都又精神了起来,两顿饭下肚了,本来紧张的腿肚子打转的新兵蛋子们也都变得有些不耐烦了。我去,这群大哥们,你们还攻不攻了啊,太阳都该往西走了。 跟那些靠着火炭堆取暖的大宋士卒不同,辽国的大军一直在集结,所谓的集结就是将零散的士兵们聚集到一起,然后排队,分配位置。好在地方不大,不用去找啥战阵之类的。只要人挨人站好,找得到自己的指挥官就成了。 不过他们可没那么好运气了,从早晨到现在,别说热饭了,就连水都没喝几口,很多人的水袋早就喝干了,身上带的肉干也都只够今天的分量。好在运送辎重的车队就在黑水泽里慢慢爬呢,晚上时分估计就能到了。 集结完毕的辽军并没有直接跑过来攻城,而是派出了他们的劝降使者。一个大胡子使者带着两个随从就从军阵之中骑马冲了出来。 紧张的大宋指挥官们一看对面来人了,立刻一抬手,手下的那些大头兵们赶紧的开始备战。该准备弓箭的准备弓箭,啥床弩,八牛弩之类的该上弦的上弦,就连所有的投石车都将石弹袋口扎紧,配重的石头抬上支撑台。 一个小兵脚滑引发的惨案。 一里多地的距离很快就到了,辽国的使者径直的冲到了最高的那座塔下,然后从怀中掏出一卷黄色的圣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吾皇……” 开头还没开完呢,突然就听“呜”的一声破空声。 在十几万人惊讶的目光当中,一个硕大的黑色物体划破天空,带着一溜的火光,飞过了十几万人的头顶上。然后狠狠的砸在了,一座金黄色的撵车前面。 随后,一团覆盖了十几步范围的火光冲天而起。随即产生的一圈爆鸣将周围的几十位辽国禁卫军全部掀翻在地。 而引发这事情的人是谁呢? 大名刘二狗的一位攻城兵,看着城墙顶上准备的旗子打出来,紧张过火的刘二狗手一伸就将包裹在竹筐之中的巨型火油坛子上那长长的油绳点燃了。 不过等了半天看见油绳都快烧完了,他们队正才急急忙忙从城墙上跑下来大骂一声,“你个龟娃子,那个让你点火的?赶紧给老子灭了,还没开打呢。” 几个攻城兵又不是傻子,早就估摸着是点火点早了,所以赶紧跑上去灭火。 只是刘二狗同学比较悲催,跑过去的时候突然就绊倒了,而绊倒他的是一根连接着支撑承重台木棍的绳子。利用杠杆原理,只要这根木棍上的绳子一抽,后面的事情就是承重的台子会自动倾斜,配置的石头则会从高空坠落,巨大的重力传导给长长的投石臂,然后带动投石臂上那长长的绳索,借着巨大的离心力,皮兜中的石弹或者是‘火油罐’会被飞速的抛出去。 辽国的将军们不是草包,看着巨大的火球在‘皇太子’的撵驾前爆燃,所有人都知道,事情大条了。如果这时候撤退,那绝对是一场悲惨无比的溃败,唯一的办法就是硬着头皮跟宋人死磕了。至于开战以前说好的劝降,别扯了,人家都打你脑袋顶上了,还谈个球啊 一时间,几乎所有面临最前线的几个辽国指挥官给部队下达的唯一命令就是,冲,冲上去杀光宋人。 辽国的士兵们也不是傻子,先不管所谓的皇太子是不是死掉了,这场战争既然开打了,那就必须得胜利。否则,他们全得陪葬。皇太子死了,他们没法给他报仇,所有人得陪葬,皇太子没死,没法胜利,不至于全陪葬,至少惩罚是所有人都承受不起的。 好歹,良好的训练加上半职业化的整合,辽国的那些士兵们还没有一窝蜂的全部往上冲,在各队的指挥下,依次前推,然后按部就班的攻城还是做的不错的。 只是当他们毫无惊险的冲进了二百步距离之后,迎接他们的则是一场死亡盛宴。 漫天的石头雨砸落了下来,是的,真正的石头雨,鸭蛋大小的石头,一皮兜能装二百多个,一共三十六台投石机一次抛射就是七八千块石头从一百多米甚至三百多米的高空砸下来。 山崖上的十六台投石机抛射的距离更是夸张,足足能抛出四百多步,甚至五百步的距离,但是为了火力密集,他们这十六台投石机负责的是距离城墙二百步至三百步之间的距离,只要调整好承重台的高度,配重石下落的速度和力量就会被完美的控制,再增加些皮兜中石弹的重量,距离是不难把握的,特别是一两百米的覆盖范围,足够了。chaptererror(); 第一百四十七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鸭蛋大的石头能砸死人么?特别是几乎人人有头盔的情况下。难,很难,当然这指的是拿手扔的石头,最多能把人砸疼而已。 可是从一两百米甚至三四百米高空砸下来的石头雨是人能抗衡的么? 明显不是,你就是带着钢盔呢,巨大的重力加速度也会让那些石头变成夺命的利器。 特别是冲的慢的那些人,被从崖顶飞下来的四千多块石头覆盖了一大片之后。简直就是惨不忍睹。 石头砸在穿了皮甲或铁甲的身上还好说,顶多是砸的骨断筋折,如果砸在脑袋上,哪怕没把你那铁帽子打穿呢,巨大的力量也会将你的颈部骨骼震断,再不济,一石头砸晕也是很正常的。 看着投石车开张了,床弩部队也没闲着,他们也是采用的抛射,抛射出去的全是八牛弩上用的指头粗的弩箭,不过重型的床弩抛射这种小箭可比八牛弩给力多了,八牛弩一次最多才能射出去5根,而这些床弩一次最少都是二十根。 山崖上的弩箭杀伤力不大,但是射程极远,八百步以外的那些轻步兵们是最先遭殃的,三五百支巨箭从天而降,瞬间就杀伤了两三百人,中者无不当场毙命。 而比他们更惨的则是中间那些重步兵,城墙上的床弩虽然也是在高处,可是他们可是能平射的,在超远的距离下,抛射也被迫变成了平射。 跨过五百步的距离,刚刚冲到一半的重步兵阵型就被几百根床弩搅乱了。一根大拇指粗细的铁箭能穿透三四个人,在超密集的阵型之下,这种武器的杀伤力简直不要太恐怖。在这种超密集的阵型下,躲都没地方躲,跑又跑不快,前面也非一马平川,被宋军训练砸出的坑坑洼洼让跑在最前面的步兵苦不堪言。特别是为了保持阵型,都是慢步小跑,根本就跑不快。 这就跟挤公交一样,前面的不走,后面的干着急。 问题并不是干着急的事情,而是面临着屠杀。 为了保证最大杀伤力,赵羽可是将其前锋放进了二百步才下令开火的。至于那个意外,只能当是个意外了。 另外的一台巨型投石机上的火油罐也立功了,一下子砸在了骑兵队伍中,让所有的马匹同时受精,哦,不对,是受惊。 由于兵员太过于集中,虽然一次的杀伤人数并不算太夸张,但是扑天的大火却让混乱传播的太过于迅速。 三万多骑兵瞬间就被两枚火罐爆弹给轰的七零八落,往西面跑的占了大多数,往黑水泽中撤退的也有,但是更多的却是驱马向前冲了出去,毕竟最先遭殃的是后面的那些骑兵,马屁股着火了,肯定是往前跑了。 骑兵冲锋到是没啥,可是骑兵前面正是一群拿着弓箭的步兵啊。于是乎一场超越了所有踩踏事故的惨剧发生在了辽国军队的中后方。 一万多匹马狂飙向前的同时还有层层叠叠的人群,这怎么办?而受惊了的马匹可不管那些,呼呼的喘着粗气只管往前挤,毕竟相较于前面密密麻麻的人群,尾巴被点着的惨像可是更加能让这些马匹害怕的。 别看那些马匹迎着火光都敢冲锋,可是真要是让它们背后起火了,它们逃命的速度一点都不比冲锋慢。这就跟头发着火了的人是一个反应,你越是让他冷静,他的反应可能越激烈,甚至那时候根本就已经听不见任何人的喊叫了,只能沉浸在自己营造出的恐怖环境之中。 剧烈的人马冲突也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还没等宋军的远程武器砸到头上呢,后面的三个弓箭队就已经被一万多骑兵冲的七零八落了。聪明点的还知道顺势往前冲给骑兵让出道路,笨蛋一些的则回头跟骑兵们硬抗了。 如果是冷静的战马,这种混乱根本就不会发生,战马又不傻,它们才不会直接往人墙上撞呢,它们只会见缝插针的从人群的缝隙中穿插而过。可是受惊的战马根本就不会避让人,甚至一切的阻挡都是让它们更惊厥的存在。 二百步之后是一百步死亡线,进入一百步之后,就是城墙上那些弓箭手的抛射射程了,特别是长弓手的抛射是非常可怕的。 搁在以前,鸟丝还会以为最早的长弓手只有苏格兰或者英格兰有,但是来到大宋之后才发现,扯呢吧,大宋竟然有专门负责远程压制的长弓手,三米长的梨木或者枣木弓,配上身高臂长的弓手,不用太多,一千多人的长弓手所产生的杀伤效果比三千人的普通弓箭部队都要夸张。 为啥? 对于长弓有所了解的人都清楚,长弓的箭所产生的杀伤效果基本都是抛射产生的,而特制的长箭不仅仅飞的远,穿透力也强的过分。 曾经有人做过一个奇怪的实验,就是用硬弓和长弓比较穿透力,同样的三棱箭头之下,硬弓只有大概一百米的射程,也就是七十多步远。而长弓可以轻松达到一百五十米以上的射程,很夸张吧。不太有距离概念的同学可以去操场上比划比划一百米跑道,那距离当的是相当凶残。 在五十米范围上,硬弓的穿透力比长弓强的不是一点半点,普通的锁子甲很难挡住纯钢的三棱箭头,但是只要是三毫米以上的板甲,挡住硬弓射出的箭一点难度都没有。 可是哪怕是五毫米以上的板甲呢,都很难在一百米远处挡住长弓抛射出的长箭,甚至在一百二十米以上的射程中,从空中滑翔坠落的长箭能穿透八毫米以上的匀质钢板。 记住是钢板,不是普通的铁板。这个距离上,别说手枪子弹了,很多现代步枪的子弹都很难穿透这么厚的钢板。 就拿米制的五点八八毫米小口径步枪弹,在一百米以上想穿透八毫米以上的钢板基本就是不可能的,除非是穿甲弹。当然了,你非要说垂直90度角的硬穿深度,那你能穿透十毫米以上的也不算出奇。并且那还得看运气的好吧。chaptererror(); 第一百四十八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抛射长弓的杀伤力自然是不用提的,但是想训练一个好的长弓手,没十年的功夫是不现实的。就这一千弓手都是经过大宋常年淘汰,在边镇中积攒下的精英,要不然军部大佬们给力,这些强力的外援根本就不会来到这个屁大的小边镇。 但是真正让这些弓箭手变成强力杀伤机器的人却是鸟丝,哦,不对应该是赵羽。 一副厚牛皮手套,双层牛皮的,一副厚牛皮的护臂,双层的,两枚硬木制作的扳指,元朝以前,大部分的华夏人都不会用扳指这种射箭的神器。但是满清之后,但凡射箭的,你要是没个扳指,那都不叫射手。 一为压制弓弦,一为搭箭的望山。扳指的两种用法都能让鸟丝用神了。满清以前的射箭方式是四指或者三指扣弓弦,然后曲臂后拉。 但是满清之后,人们总结出了一种更加省力的拉弦方式,那就是四指外扣,手背贴脸,挡弦的手指从三指变成大拇指,这种控弦方法能更加的省力,特别是曲臂后拉的力量节省很多。 就这么做个实验吧,你提一桶水,将身子平行或者大角度倾斜之后,是内扣提水轻松呢还是外扣提水轻松呢,自己尝试一下就能得出结论了。这跟人体的肌肉群生长方式有关。 但是这种拉弦的方式有个特别大的缺点,那就是弓弦对手指的压力激增,以前是三指甚至四指承受这种压力,现在则成了一根大拇指承受压力。虽然大拇指是所有手指中力量最强的,但是数量的先天缺陷是很难弥补的。 这种模式下,如果加上一个扳指,紧握弓弦的控弦方式就会发生改变,弓弦的绝大部分压力施加在了大拇指所戴的扳指上,剩下的几根手指起到了一定的辅助作用,再加上两层厚牛皮的保护。 以前徒手能射五箭就已经达标的长弓手,现在一口气射出十箭甚至十五箭都不成问题。 另外持弓臂的护臂也能大大加强弓手的耐力,搁在以前,持弓的手腕是很吃力的,如果不吃力,飞速划过的弓弦会将你的手臂划伤。但是加了硬护臂之后呢,手腕部省力之后还不怕划伤了,当然对于弓箭的控制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不起眼的几样小东西,但是对大宋弓箭手部队的战力提示却起到了翻倍的效果。 其实不仅仅是弓箭手,就连床弩上加装的青铜质地的荆轮也让操作床弩的人手大大减少。以前一架八牛弩最少都要四个人操作,因为上弦这一过程太耗费力气了,虽然也是用轮轴,但是力量可没省多少。现在不同了,有了荆轮,不用再担心上了一下之后它自动往回跑,只要两个人将四个长柄依次下压之后,不能说很轻松,但是也不太费力就能完成以前需要四个人才能完成的操作。至于说历史上说要八到十个人才能完成的八牛弩操作,那是指的抬弩的人手。 床弩更加直接,以前最少十人才能操作的床弩,现在五个人搞定,甚至极限的时候,四个人就能完成上弦的工作。八百米射程的床弩啊,凶残的简直不要太夸张,用攻城铲的床弩能一口气穿透五匹战马,都快赶上20毫米贫铀穿甲弹了。 只是投石机这货实在是省不下人手,最少都要十个人才能玩的转,甚至那两台重型的投石机,足足需要二十个人手才能完成换弹药和拉配重的工作。五到八分钟的准备工作让这两台巨型的大家伙虽然威力巨大,但是也只能体现在威慑力上。论起杀人效率,普通的八牛弩能甩它三条街。 真的,一次三根箭矢,一分钟能彪三箭的射速让所有操作八牛弩的兵卒都吓的直哆嗦。靠,以前一炷香能射四五箭就算是精锐了。 可是现在呢?一炷香十箭都算是轻松加愉快,能射出十五箭才算是合格,整出一炷香二十箭以上的才能算是精锐,可真正操作起了,竟然能达到三十箭的神速,这不得不说,弩真好。 啪叽 断了一根弩臂。 “赶紧拿备用的,换上,换上。别慢了三班的。”巨大的箭箱之中,指头粗的铁箭已经射出了一小半之多。面对超级密集的阵列,闭着眼都能射死一串。 现在的问题不是能不能射中的问题,而是射中多少的问题。 在赵羽改进了发射装置及上弦装置之后,暴增的床弩射击效率让弩臂的寿命极大的缩短了,主要就是频繁发射引起的弩臂过热问题。好吧,枪管炮管上才能遇到的问题竟然在冷兵器之中碰到了,太扯淡了。 战争打到这份上,所有观战的宋军将领都很是满意,哪怕自此宋军这部分被全歼了,他们的上千亲兵很容易就能保护他们从容的退入宁武镇。 作战至此不过两柱香的时间,对面的辽军就已经损失了一万多人以上,仅仅只有两个重步兵方阵冲到了城墙下面,抬着云梯的轻步兵方阵被重火力特殊照顾了,至今为止一架云梯都没有靠上城墙。 而一身重甲,连根弓箭都没有的重步兵们在没有云梯的情况下,别说攻城了,人家宋军根本就不鸟他们。当然了,其中也有些另类会随身带着弓箭,只是在二百多把神臂弓的监视下,任何在城墙范围五十步之内有拉弓射箭者都会被特殊照顾,神臂弓那穿透力极强的箭矢,别说是重甲,你就是穿着防弹衣也是扯淡。 对城墙上真正有威胁的是那些拿着角弓的步兵们,仰射的角度是个问题,但更大的问题是距离,哪怕是角度比较大的吊射呢,不进入八十步也没人能将箭矢射到城墙上,但是五十步至八十步的三十步之间却成了又一片死亡地带,所有在城墙上防守的弓箭手都是冲着这个距离射箭的。因为不需要满弓,这个距离还是比较省力的。 连续的几十轮弓箭造成了恐怖的杀伤效果,根投石机和床弩那稀疏的攻击不同,上千名弓箭手的齐射在这狭窄的军阵之中所产生的杀伤效果,那真是五轮之后地如飘雪,十轮齐射之后,地如麦穗,二十轮之后,地面上已经没有能插箭地方了,后面的两个方阵步兵已经被完全的压制,伤亡过半的弓箭手方阵已经完全的变成了溃散的溃军。chaptererror(); 第一百四十九章 超大型章节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而紧随它们后面的是巨大的镂空土碾子,这玩意是明来松土的,深耕翻上来的土地经过碾压之后,松成了适合耕种的地皮。 然后配上一头牛拉着就能走的滚轮式自动种植机,以前一万人种不过来的大片土地,现在两千多头牛加上千把人就轻松给搞定了。 蒙古大军统治半个世界,靠的是什么? 还不是他们那达的畜牧业。 据不完全统计,当蒙古人灭了金国,灭了西辽,灭了西夏之后,整合完毕的蒙古大军中,牛的数量是千万级别的,马更是多达五千万匹,羊的数量就算了,根本统计不出来。 但是整合了所有游牧民族之后,人口才多少?不足两千万人啊。 但是就这么不足两千万人,愣是能拉出三四百万的军队。 这个数字很扯淡么?是,史料是记载他们的主战部队也就不足百万,但是主战部队不代表全部部队。 任谁也不会拿精锐的主战部队去占领地盘,最终守地盘的还是那些二线甚至三线部队,主力部队是拿来硬拼消耗的。 赵羽走的也是这条路,看似面前的几十万大军很厉害,其实,如果再过两年,赵羽相信他能拉出两百万以上的军队。。 这当然要跟大宋的支援是离不开的。其实这也不能算是支援,这只能说是给大宋减压。 大宋的人口实在是太多了,虽然很多难离故土,但是如果故土之外是一片新气象,那就由不得大宋的农民们不动心了。 大宋很多州县都面临着人口压力,所以一旦幽燕平原上敞开了接收流民,那么用不了半年,保证人口破百万以上。 况且,在幽燕大地上的几百万人又不能全杀了,聚集起了近五十万人的工匠团队以及他们近一百五十万人的亲属,这一下子就去了幽燕总人口的一小半,剩下的人再挑出女人和孩子,其他的也就剩下了一百多万人,就这一百多万人,扔到四处开花的武安军工地上,还真不叫个多。 跟古代秦始皇修长城不同,武安军的统筹效率可以爆秦朝时候百倍以上。 在几十万工匠的带领下,不论是工匠还是屯堡,建造度都跟飞一般。 当赵羽准备出的时候,临时铺就的路已经延伸到了山海关前面。 为了这次大点兵,整个幽燕平原上的人几乎都被聚集到了幽州城。幽州城那庞大的粮食库存在以肉眼可见的度下降。看的几个军需官是心惊肉跳。 好在现在南路打通了,从运河运来的粮食直接就能运到离沧州不远的地方。在武安军庞大的马车运力下,只要官道铺设的还算过关,那么粮食就不难运输。 不过此次幽州聚集却不是最重要的,趁着将领和所有人都在的情况下,赵羽准备定都了。 虽然武安军现在还没以国家的身份显现于世人面前,但是周围的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认为武安军还是大宋的一个军司。就连大宋的宰相们也知道,现在的武安军根本就不是大宋的武安军了。 可是大宋的宰相们却一点都不担心武安军跑偏了,因为熟读历史的文人们很清楚一点,武安军看似现在挺嚣张,但是真正等武安军的那些高级将领们形成了自己的帮派势力之后,用不了多少年,一样会演化成大宋现在的这种模式。毕竟大宋现在的这种君臣模式是最适合统治者统治的。看似大宋皇帝的权利被宰相们削弱了,其实在大宋的中央集权制情况下,大宋的官员们手中的权利可比汉朝甚至唐朝时候弱太多了,汉朝就不说了,各地诸侯。唐朝也好不到哪里去,节度使的权利大到没边。只有到了大宋,下面的官员才真正被中央节制和约束了起来,甚至直到南宋灭亡,将领手中都没有得到真正的军权,哪怕是岳飞的岳家军呢,虽然号称岳家军,但是他岳飞只有指挥权,却没有所有权,最终朝廷想剥夺他的权利也就是一道圣旨的事情。 聪明到赵羽那种程度,大宋的宰相们心里很清楚,早晚,赵羽还得沿用大宋的祖制。并且名正言顺的接收大宋南部所有的土地,这个诱惑压根就不是一个统治者能抵挡的。 真的无法抵挡么?确实,兵不血刃的接收整个大宋,这种诱惑还真没法抵挡。不过不是现在,武安军看似强大,其实还很弱小的。 至少不足百万的军队是无法控制整个大宋近两亿人口的,这个时代不是后世的现代化军队,运兵靠火车,打仗靠飞机。现在最快的调度也就是骑兵了,可跑遍半个华夏,骑兵也做不到一个月就跑到啊。 所以,想控制整个大宋,除非暴兵三百万以上,否则想实际控制基本就是说笑话而已。 都城的选择很重要,特别是在这个时代,马匹三日路程是势力的实际控制线,也就是说,按照马匹传信极限,五百两每天计算,大宋的实际控制能力是以开封为中心,半径一千五百里的范围才是大宋的实际控制距离。西到长安,东到大名府,太原府,南到苏州府,至于岭南地区,基本就是羁縻州了,没有什么实际控制力。 燕州城,也就是后世天津附近的地区。 在这里建都是有设想的,赵羽的心很大,或者说鸟丝的心很大,他手下的大宋,可不能仅仅止步于6路,星辰大海才是他的目标。南宋的造船业十分达,其实北宋的造船业也级达,比之后世的明朝,大宋的水军在战斗力上可一点都不比明军差。 看过了童贯主持南军所建造的主力战舰,那艘巨大的楼船图纸。赵羽同学整个人都不淡定了,五十四丈长的船,合现代单位过了一百六十米的大船,甲板上层建筑高五层,比其他的主力战舰高出一层。 这玩意已经堪比现代化的驱逐舰那么长了,按照吨位计算,已经足足有四五千吨的排水量了。怪不得一船能装下五千人的士兵呢。 不过这并不能满足赵羽的设计欲望,如果能拿下北方,北边原始森林中那些参天的巨木可以造多大的船,根本就无法想象,所以为了海军的梦想,也得一路向北杀到兴安岭啊。 至于定都燕州是不是离着西北太远了,没关系,现在第一条木包铁的轨道正在疯狂的建设中。用不了几个月,在百万级奴隶的赶工下,从西北到华北,马匹拉着的轨道车很快就能造好了。并且按照武安军那些变态的工匠的明度,蒸汽机车这种东西最多再有两年,就能造出来了。 不说别的,就这次点兵,最后上场的机关弩,所使用的往复式上弦机械结构就是用大号的圆形驱动轮带动驱动轴进行往复做功。树立起来的宽大驱动轮用木板包裹,加上前面那高高的弩箭存储箭匣,就像是一面加厚的旗帜一般树立在哪里,旗杆所指,杀敌无数。所以才得名旗机关弩的雅称。 而在赵羽弄出了酒精蒸馏设备之后,工匠们也现,用密封的罐体可以获得很强劲的蒸汽推动力,甚至在一些奇葩的设计中,武安军的某些工匠以及用类似蒸馏设备的密封罐体引出一根铜管,利用加热后的蒸汽驱动木船了。 就跟小学生做的鸡蛋壳蒸汽船一样,虽然看着简陋,但是却真正做到了机械化。 当然了,这还不算是最奇葩的,最奇葩的一位墨家名匠甚至设计出一款蒸汽涡轮机。 是的,大宋版本的蒸汽涡轮机,蒸汽涡轮机听着特复杂,后世华夏跟着老外学了好久都没学会,其实呢?原理简单的要死,只不过是在密封的罐体内用蒸汽那强劲的推动力驱动涡轮转动,只要密封性和抗压性能达标,蒸汽涡轮机很容易就能搞出来。 特别是赵羽拿来哄小孩子的风车被墨家名匠们看到后,惊为天人啊。怎么就能转呢?这怎么就能用风转起来呢?风能行,从罐子里喷出来的热气是不是也能让他们转起来呢?罐子里的气喷的太慢,加大罐体呢?在风车外面包裹上一层罐子呢? 这还算好的,更奇葩的是看见了能转的风车,立刻就有名匠想到了水车,既然水车能带动碾子碾磨,那风车是不是也行呢? 带着无数的疑问和实践经验,在资金充沛的情况下,五天,在朔州北的山口处,就耸立起了大宋第一架风车磨坊。 好吧,这些都还算好,真正恐怖的是那群炼丹师们,那是真疯子。 此次攻击幽燕,这群家伙见识到粪气爆炸的威力,坚定不移的走上了气体爆炸的黑科技之路,至于已经被开的及其另类的黑火药,这群家伙研究来研究去,现,这玩意当推进剂不错,当爆燃剂还差点。 加大黑火药的存量,加强外部的密封性,虽然也能爆起来,但是那威力跟蒸馏冷却提纯后的粪气或者粪水完全没可比性。 在应州东边的山谷里,一次次的大型爆炸试验赵羽是没看到,他要是看到,估计能吓得腿抽筋。 这些丧心病狂的炼丹师,已经可以将两千斤的黑火药装进四层钢板包裹的密封罐里玩小型盒爆了。更夸张的是他们曾经用一个两千斤液态甲烷气制造的密封罐炸塌了一座山,一座足足有几百丈高的山。 当然了,这种黑科技虽然给赵羽报备过,但是实际上,赵羽对于整个工坊的控制能力已经脱轨,特别是最近忙着打仗,连旗机关弩这种东西现世,他也是在点兵场上刚知道。 在武安军这个一言堂之中,赵羽的话基本没人反对,就算是反对,也只是提点小意见,毕竟赵羽领着大家一路走来,武安军的展度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匆匆的开完碰头会,赵羽一头就扎进了深宫之中。 当然他并不是进去胡来的,而是真真有事情要做。给外人留了句闭关之后,他就开始了更加奇葩的人生之旅。 就在刚才,赵羽竟然意外的联系上了那颗圆球,从现代带来的圆球,导致他穿越的元凶。 “从下午开始一直感觉有人在监视我,我估计就是你醒了,怎么沉睡期过了?还是能量补充完了?我还正在找雷电聚集的地方想给你充电呢。” 圆球从金鱼袋中闪出来,漂浮在赵羽面前围着他转了几圈,用十分惊讶的声音说道:“真想不到,你还是个人才呢。你究竟干了什么事情?怎么突然获得这么多的信仰之力?” “信仰之力?你是说你可以用信仰之力充能?”对于信仰这东西,但凡是研究过灵魂的人恐怕都清楚其威力,特别是鸟丝还是半个修士呢,虽然石老头没正经教过他什么修行,但是对于修行中的基础,他们石门中的藏书可是不少,闲着没事的时候,鸟丝没少看,对于修真界的了解,也不能算小白了。所以修神一系的信仰之力有啥用,他还算清楚,可他实在不知道,信仰之力竟然能给一个破石头充电呢。 “不准叫我破石头,你可以称呼我为时空之眼,既然咱们两个到了这个境地,我也就不对你做任何隐瞒了。我给你解释下我是一个什么存在。” “先,我并不算是一个自然生命体,我只是一个高等级文明创造的人工生命体,虽然我有完整的灵魂,但是说到底我也只不过是高等级文明的一个飞船上的操作系统而已。” 额,感觉好尴尬,赵羽很难理解这家伙的思维模式,按照平时那些小说中描写的,人工智能这玩意不是应该让人觉得他们越伟大越好么?怎么这货上来就开始贬低自己呢? “宿主,请你明白一件事情,我并不是那些低等级的人工智能,我是八级文明所创造的主力探险船上的最主要部件之一,我所蕴含的科技水准根本就不是那些低等级文明所能比较的。你,明白?” “明白,他们都是渣渣,可你怎么还是坠毁了呢?八级文明有多厉害?”对于星际文明等级,鸟丝倒是有所了解。 “宿主,请你明白一件事情,你们这个星球并不是你看到的那么简单,至于为什么,以后你会知道的,现在你所要做的就是寻找其他零部件,拼装成完整的战舰好应对你们这个世界所要面对的危机。至于你想不想当救世主,随便你,但是你却不能轻易去死,因为我们是一体的,你如果灵魂毁灭了,我也会完蛋。所以你要强大起来。” 跟一个球绑定了,这叫一个蛋疼啊。 “别跑题,你先说说啥是文明等级吧。” “星际文明等级,一级文明代表着某个种族建立了自己的信息记录系统,不管是文字的还是灵魂层面的信息记录,甚至基因记录也算是文明的一种,比如你们这个世界上的蛇,这种奇葩生物,它们的记忆竟然可以通过基因传遍给下一代,也算是开创了文明的先河。当然,以前你们所谓的龙族就是这么干的,不过好歹人家龙族还只是将文明的传承记录成文字,然后通过灵魂传播给下一代,可是你们这个世界上的有些蛇类生物竟然直接将信息记录在基因层面上,简直是匪夷所思。” 你怎么会研究过蛇的基因?这是鸟丝心中的所想。 “来这个时空之前,那条青色的蛇类为了救你,将她体内的能量结晶融入到了你的身体内,闲来无事当然就研究研究了。” “小青?”听到小青的消息,鸟丝一阵紧张,他虽然嘴上不说,但是他心中还是很担心的,能量结晶,内丹呗,内丹渡给了自己,那小青岂不是保持不了本体了? “你是真不想回去了还是在这里当皇帝当上瘾了?虽然从那些女人身上提炼的精纯能量很吸引人,但是不要忘了,你耗费的元神也是不少的,至少你现在心里多了很多的杂念,身上也沾染了很多的,恩,按照你们的说法应该是‘因果’。所以你以后要注意了,一旦你在这个世界上的因果沾染的太多,那么这个世界将会将你融合进去,到时候你想脱离都不可能了。” 不过刚刚说完这话,圆球也愣了,然后很颓废的又说了句:“算了,你想怎么搞怎么搞吧,你都在这个世界上获取了信仰之力,你想脱离都不可能了。该死的,你们怎么能在这么轻易就获取这么多的信仰之力呢?你究竟展了多少子民?” “我授权,你可以扫描下我的记忆。”不知道这一点能不能行得通,反正鸟丝是不在乎在这个家伙面前隐瞒什么。 “谢谢你的信任。”着光的圆球猛地一冲,直接扎进了赵羽的脑袋里,一个物质化的东西突然就毫无征兆的融入了同样肉体化的赵羽脑袋里,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反正是在鸟丝的物理认知当中,这有点奇葩。不过想想那些高级法宝,貌似都能融入身体里啊。 “恩,你这种想法很好,其实我也就是个高级点的器灵,不过我貌似只剩下器灵的部件了,你需要继续去寻找其他的部件。” “不得不说,你是我见过最另类的人类。这么个死局竟然能被你做活,厉害厉害。现在留给你的时间不多了,你应该去做好回归的准备了。” “回归?回现代去?” “是的,不过确切的说是你的灵魂回归到另一个时空。”看着鸟丝一头雾水,时空之眼继续解释道:“在你们的眼中,你们的世界是个球,其实它就是个球,这没错。不过在高等级的文明眼中,你们是一片树叶。” “树叶?天圆地方?”听到这,鸟丝有些迷茫了。 “当然不是天圆地方,这么给你说吧,你们所理解的位面其实是存在的,一个世界存在很多位面,也是存在的。按照高等级文明的时空树状理论来说,你现在所在的时空其实就是你们整个时空中的一片树叶,而你这个外来者对这个世界所造成的非正常改变,你也就相当于一个病毒,前一阵针对你展开的各种变异,其实就是这个世界的意识在反抗你的入侵。不过这个情况以后不会了,因为你已经在这个世界上盖上了无法更改的烙印,说白了就是你留下了无法逆的历史印记,史书上都会记载你的英雄事迹,不仅仅现代人,这个世界上的后世人也会对你产生崇拜,然后你的信仰之力会源源不断的获得。所以你已经跟这个世界无法完全分割了。” “什么是时空树状理论?还有所谓的文明等级,你还是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答案。” 时空的树状理论,你所在的地球并不是你现在所看到的这么简单,因为你所看到的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其实完整的地球是很庞大的。而你们之所以只能看到这么少,其实是因为你们所处的位置,比如你现在所在的时空,虽然看着跟你所在的地球没任何区别,其实你们并不是在一个时空,或者说是位面之中。 说着,时空之眼就从虚空中演化出一颗参天大树,然后一个虚拟的箭头指着其中一片树叶。 仔细看,这就是你现在所处的位置,你现在就在这个树叶上,整个星球都在这个树叶当中。随着时间的演化,你所处的时间是在往上展的,这就是时间轴。 比如这棵树,它是一直往上长的,也就是说,这个星球是在顺着时间轴展。比如这个高度,1ooo米,是你现在的时间轴,再过一百年之后,它就会长高到11oo米,明白么?而你以前所处的时空,现在的高度是2ooo米左右,只要这片树叶不枯萎,也就是这个时空不塌陷,等它长到2ooo米左右的时候,也会跟你所处的时空几乎差不多。 至于为什么会差不多,因为你们都是时间轴的支线,也就是你们都是旁支上的树叶,只有主干上的那片最高的叶子是主线。因为它长得是最快的,所以按照时空之树的情况,其他的树叶也会不自然的模仿着它长大。 在位面理论当中,那片最高的树叶,应该称之为主物质位面,至于你灵魂原来所在的位面和现在所在的位面,都只是副位面而已。所以你能在这些树叶上来回的穿越,因为你已经经历过了历史,也就是那个主树叶的成长史,所以,你现在所处的位面能展成什么情况,大体都会沿着主树叶的历史去成长,就算出现了偶尔的偏差,也会在时间轴的生长中逐渐变回主轴的情况。 ok,你可能有点晕,就这么说吧,你除了不能改变最顶上那片树叶上的历史,其他的树叶都是可以改变的。因为最上面的那片树叶是还未生过得时间轴,而其他树叶只是模仿着它在生长,明白了么? “我可以随意改变其他位面的历史,却无法改变主位面的历史,因为主位面根本就没有历史,一切都是实在生的事情?” 对,你很聪明,不过你还是理解错了,我所说的改变历史,你并不能随意改变历史,因为这个树修正的力量是很恐怖的,你只能试图顺应他,反抗的结果通常都不怎么好,明白吗? 当然了,一棵树上的所有树叶虽然大体上长的都差不多,但是总是会有区别的,只要不长得太歪了,还是没大问题的。 “我现在只想知道,如果我现在开始力,这个位面会不会进入太空时代?” 好吧,给你透露一点,你们这个星球的主物质位面早就称霸半个星系了。如果以后你能将咱们的飞船修复,你可以轻松的去主物质位面。 赵羽摇了摇头,晃了晃有点晕的脑袋,“信息量有点大,有点反应不过来,你是说我们所在的星球只是一个副位面?那我们以前生活的星球呢?也是副位面?” 是啊,这有什么奇怪的么? “我靠,当然奇怪了,以前小说上不是说我们是主物质位面么?怎么我们成了副位面了?这不科学啊?” 不科学你个头啊,那群愚蠢的地球人怎么会理解主物质位面究竟有多大?其实你们古代有一本书有过这方面的记载啊,必然那条鲲鹏,飞到天上之后,翼展足有几万里,如果按照这说法,那翼展已经可以包裹你们所处的星球了,你认为这么屁大个星球能装得下那么大一条鲲鹏? “擦,那是传说好吧,你怎么能相信传说呢?” 呵呵,你们的古代人可没现代人这么奸诈,他们可是实实在在的诉说着事实,你们没见过不等于不存在哦。其实,所有的记载都是有影射的,很少有记载是凭空出现的。 这么说吧,其实那本山海经就是从其他位面流漏出来的,原著根本就不是你们位面的人,或许他只是看了人家的原著,模仿着写的。这样你能明白了吧? “你是说所有的想象都来自于现实?那如果那些末日电影呢?难道以后地球会毁灭么?” 当然,比如说终结者,你看过吧,我在你的记忆中看到过这部电影。在你们头顶上的几个树叶上,或者叫位面中,被机械文明毁灭的地球就达到几百个之多,其他山崩海啸之类的灾难毁灭人类的更是数不胜数。不过这些小灾难都对主物质造成不了什么大的伤害,只不过是在树叶上留下一些小污点罢了。而你们人类死光光,对于位面的影响也不大,顶多是树叶上的一些细菌被消灭。当然了,也有一些位面是被你们这些细菌自己玩死的。 如果玩的过火了,将整个位面毁灭的情况也不是没有,毕竟哪棵树上都会有一些落叶的,甚至在一些时空大潮当中,成片的陨落也不是没生过。 晕,现在鸟丝脑袋里就是一个字,晕。这简直就是毁三观的理论啊。 任谁都无法相信,自己竟然是生活在一片树叶上的。 “宿主,请你注意,你并不是生活在树叶上,只是生活在一片位面当中,像你们这种位面,甚至跟你同一个时间轴的位面就多达几千个,要知道,你们这个星球的时空是很大的。” “至于你想知道的文明等级,其实刚才给你说了一级文明是有自己的传承,二级文明就已经可以感知外界,外界的情况有多种多样,按照你们的观念,你们在1976年就进入了二级文明,因为那次你们星球上第一次有了对外星的接触。并且你们的人飞出了自己的母星。” “至于三级文明,其实就是可以进行星级旅行的文明,你们地球人已经有了这种实力,但是却没有具体去实施,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知道其他的种族,一旦接触了星空之后,几乎都是举全族之力去开星级探险的设备和飞船。只有你们,探索星际貌似就是为了军备竞赛,确实是有点令人匪夷所思。” “四级文明是可以进行空间移动的文明,按照你们的说法,就是可以进行空间跃迁的文明,不过这一等级的文明对于空间的理解还是很匮乏的。他们甚至只能在当前位面进行远距离跃迁,跃迁的度也很感人,按照时间轴来算,从你们这地球到另一个最近的恒星系,都要跃迁几十个小时,想到达最近的高等级文明更是需要航行一个月。” “五级的文明等级是可以进行空间穿越的文明,已经掌握了位面穿行的文明其实还是挺厉害的,至少他们会入侵近似的位面进行资源掠夺。额,你们的游戏中那些可以随意进行空间门穿越的家伙貌似就达到了五级文明的程度。既然你们有过这种记载,并且记载的方式都很清晰和接近真相,那么正面,你们这个星球曾经达到过五级文明的程度。算了,我这等于是废话。因为我所在的八级文明飞船是被你们的这个星球上某个所谓的神灵给击落的。”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那些神灵其实也算是文明等级的一种,只不过我最近这些年扫描你所在的位面,并没有现还存在的高等级生命体,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貌似都藏起来了。” 听到这,鸟丝已经顿悟了,我了个擦,神灵也算文明等级,那如来佛算是啥?上帝呢? “很奇怪么?按照你们神话故事中记载的那些级强者,你们所谓的如来佛祖已经可以媲美七级文明甚至八级文明的强者了。只是我并没有找到真实的视频资料,甚至连灵魂留影都没有,所以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所谓的如来佛祖根本就不是你们位面的原生生物,只不过是其他位面的强者,意念以及信仰被传导进了你们位面。” “至于其他的,我除了见识过你那位所谓的师父能达到五级能量标准之外,还没在你们位面见过其他等级的强者。不过说到这,你现在的这具肉体竟然也能达到二级文明的巅峰,不错哦,是不是考虑这次将这具肉身一起运回去,我想个办法帮你制作一具镜像肉身?” “怎么回去?”其实这才是鸟丝真正关心的问题。毕竟穿越到这来,虽然当上了这么多人的领袖,可是他体内的灵魂还是那个时空的鸟丝。那里还有他牵挂的人,且不说尚且在世的父母亲,就连青梅竹马的清冷、清风他就放不下,更何况是舍命救自己的小青了。哎呀怎么都跟青有关呢? “当然能回去,按照这种程度的崇拜,你再收集一千万人的信仰之力,估计咱们就足够穿越回去的能量了,不过在此之前,你需要找到我们此行的目标,飞船的一个零部件。虽然我并不知道这个零部件是什么在哪里,但是模糊定位功能让我可以确定,它就这这片大6上,距离绝对不会大于当初我们坠落的地方半径一千公里的范围。” “啥?一千公里?”听到这个悲惨的消息,赵羽差点没哭了,不同于其他人,他心中所记录的卫星地图很精确,只不过这个时代的地形地况跟后世的卫星图差距很大,只有一些山脉的走势还没什么变化罢了。半径一千公里,好吧,南到川蜀,北到蒙古,西过西夏,东到蓬莱,还真是不小呢。 “你放心不会让你盲目的去找,如果你能达到一千万以上的信仰之力,我能够做到半径一百公里的精确定位了,如果你能提供大量的能量晶石,做到十公里范围内的定位也不是问题。” 听到这,鸟丝算是松了一口气,说白了,要灵石呗。刻意的收集下,灵石这个东西虽然稀缺,但是各种各样的奇珍在上贡的东西中还有一些,甚至幽州城的王宫之中,也有一小部分的存量,再一个就是武安军的缴获,那真是海量的缴获啊。 别的不说,就拿金银来说吧,在朔州和应州还好说,草原人根本就没存钱的习惯。西夏人好点,家中好歹有些存量,要么是金银,要么是铜钱。 可真正财,是扫荡幽燕大地。别说幽州和燕州附近住的人基本都是农耕文明,他们虽然已经很少有人会说汉话了,但是他们的行为习惯却妥妥的是汉人的行为习惯,有钱买地,买不到地就把钱埋起来,一罐子一罐子的,那叫一个多。 反正奴隶干活不要钱,所消耗的粮食还都是他们自家以前的粮食,基本上遇到个村寨,都是要挖地三尺的,所有的建筑,全部拆倒,至于道观佛堂之类的地方,还是算了吧,赵羽可不想得罪那些大佬。 你别说,刮地三尺之后,所得的金银财宝简直多到恐怖,黄金就过了十万两,白银更是多达千万两的级别,至于铜钱,好吧,已经无可计数了,跟辽国那些土著拿了铜钱就回头跑去大宋买东西不同,幽州和燕州的土著们跟大宋偷偷的做生意,卖粮食,换来的铜钱基本上全挖坑埋起来了,甚至在辽国,他们行的辽币流通性还不如宋币呢。因为辽币的质量实在是太差了,不仅仅一两年就锈没了,还特别容易仿制。(大宋仿制的)为啥?因为辽币生产成本便宜啊,铜的数量仅仅只占了五成甚至更少,而大宋的铜钱好点的铜占九五成,最差的也有八成是铜料。至于钢铁,还是算了吧,搜刮了整个幽燕,钢铁的总量也不足武安军的铁匠工坊一个月的产量。因为十几座大型高炉,日产钢量比所有周边国家绑一起都要多的多,就连大宋也算上哦。 依靠这些缴获,武安军的铸币工坊能制造出海量的财富。要武力有武力,要财富有财富,还有谁能抵挡武安军的扩张步伐? 答案是,有。至于是啥,且听下回分解。 (本章完) :。:chaptererror(); 第一百五十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可是他们面对的是赵羽所指挥的军队,在战争之初,赵羽早就预料到他们会用当初清朝军队才用的搭建人墙法来攻城。所以火油罐这东西是不可能一下子就扔空的。还有那些堆积在城楼之上的磨盘。 三轮急促的攒射,城门楼上的守军虽然防护严密,但是面对密密麻麻的箭矢,也是损失严重。 而看到冲自己直接杀了上来的辽军,赵羽并没有像其他文人一样撤退。 带着仅有的那一百多阳方镇原有守军,赵羽拔出了点钢枪,一身重甲的就冲下了城门楼。 辽军的压制很猛,在三两分钟之内完成的搭建让骑兵部队发起的突袭根本就不是城门楼附近那两三百守军能撑住的。 好在辽军骑兵刚刚杀上城门楼,就被迎面而来的赵羽给压制了下去。 一把柳叶镖,如同新龙门客栈中金镶玉的那种大把撒。赵羽已经顾不得瞄准了,一把十几个一把十几个的扔出了三把。面前足足二十多个已经杀上城墙的骑兵竟然连同他们的马匹变成了插满了飞镖的刺猬。 虽然飞镖对于这些身穿战甲的辽军骑兵没多大杀伤力,但是鸟丝的镖上能没毒么? 见血封喉的毒药没有,但是配置些高浓度的麻药还是不成问题的。 如同毒蛇吐信一般,赵羽一个人就压制了整条通道,冲上来的那些武技高强的辽军骑兵根本就没法反抗。 虽然赵羽的身体跟鸟丝的身体还是差的十万八千里,但是相对于普通人来说,他的身体强度通过这几个月的温养,已经不是当初的赵羽了。 虽然还做不到沟通天地的先天,但是达到练气期的身体还是不成问题的。虽然辽军之中也有武功高强的将领,可是在面对那杆足足有六七十斤重的点钢枪时,所有的武技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况且,赵羽还有一大票的亲卫,除了去当队正的几十人和送人头进京报喜的一百人之外,剩下的一百多阳方镇老兵们都精的跟猴一样。他们竟然选择放弃了当官的念头,跑到赵羽身边当起了亲兵。这些百战老兵当亲兵肯定是够资格的,但是不是有点暴敛天物了啊。 主城墙一吃紧,其他边路的城墙立刻就有些乱了阵脚,一时之间,对辽军的绝对压制就全线崩溃了。大量的辽军通过梯子爬上了城墙。 不过在赵羽看来,这并不是问题,问题是他正等着辽皇太子耶律淳现身呢。 冲锋这种活肯定是不会让主将干的,也只有赵羽这种傻货会穿着一身金龙缠绕,骚包无比的战甲冲到了城墙跟下面接触的第一线,一杆丈二点钢枪舞的是密不透风,身上敷面的金甲并不担心普通箭矢的攻击,哪怕是射雕手呢,也别想对那种千锤百炼打造的黄金甲造成一丝伤害。 毕竟是个郡王穿的铠甲,不仅仅美观,实用性方面也是凝结了整个大宋的制造业结晶,无数的顶级工匠参与制造与设计。也容不得他们不用心,各种天材地宝就不在乎价格这个因素,要是他们制造的铠甲在战场上被敌军射穿了,伤到了里面的皇亲国戚,那么他们这些工匠满门抄斩都算是轻罪,诛灭九族才是达标而已。 估计有人看过满城尽带黄金甲,那里面的盔甲夸张把,其实赵羽身上穿的这身金甲更夸张,更骚包。只不过跟电影中的不一样,他的亲兵们可没资格穿金色的铠甲,只有王爷级别的皇族和领军的主将才有机会穿金色的铠甲,而仅有皇族才能穿从头到脚都是金色的铠甲,领军主将也只能穿金色的胸甲而已。 看见那身骚包的黄金甲站在城墙的第一线,一人就守住了整条突击通道,不仅仅是辽军傻眼了,就连整个大宋的守军和那些观战的将领们也都傻眼了。 主将亲自冲锋,这是个什么情况,难道我们这些跳荡兵都死干净了不成? 特别是奴兵营的领队一看这情况,立刻一声呼啸。足足三百多拿着重盾,身穿重甲的奴兵就从城内冲上了城墙,连拦路的亲兵都被推翻至一边。 根本不用招呼,着急立功的奴兵营就顺着辽军搭建的坡道冲杀了下去。 失去了速度优势的辽军骑兵很悲剧,竟然碰见了一身铁壳的重甲步兵,各个手中的大刀都冒着寒光。 一阵疯狂的对撞,本来那些决死冲锋的辽军以为自己就算是拼命了,可是碰上这群根本就不拿命当回事的奴兵营来说,那才真正是小巫见大巫了。 这群奴兵营中的奴兵大部分人都没有配盾牌,不是配不起,而是这些人根本就不需要。有了战场记录员的存在,以前要拿回来人头才能算数的奴兵营,这次是只管杀敌就行了,他们的军功由站在箭楼上的神臂弓手们给记录。只要完成击杀,后背上那大大的数字就是他们最好的记录。 所以放弃了盾牌的这些奴兵们,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就拿起了另一把大刀,双刀挥舞的根本就没什么章法,但是面对这些连捅过来的长枪都不躲的疯子,决死冲锋的辽军才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疯子。 这些奴兵们唯一也是最大的愿望就是不停的杀敌,其他保命啥的根本就与他们没丝毫关系。只要能砍死一个人,自己挨两枪,也是值了。况且,这些还是辽国的精锐骑兵,一个人头能顶普通步兵的五个,拿自己的命拼,简直不要太超值啊,只要杀一个,全家入籍,只要杀两个,十年无忧,杀了三个辽军骑兵的奴兵差点没乐疯了。不仅仅有了自家的草场,牛羊帐篷啥的都有郡王大人给出了,甚至他们的孩子还能入宋人们开的学堂。 值,太值了。三百多奴兵这会功夫已经杀疯了,不仅仅将冲上城门楼的敌人清扫一空,他们还顺着坡道杀了下去。 至于自己的死活,别逗了,多杀一个家人就过得更好,反正他们这些所谓的奴兵都是消耗品,干嘛不多杀点? 看到五百多决死冲锋的骑兵被斩杀近半,辽皇太子耶律淳终于藏不住了,在三百步外现出了身影。chaptererror(); 第一百五十一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第一百五十二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第一百五十三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第一百五十四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第一百五十五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第一百五十六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第一百五十七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 这会的鸟丝在干嘛? 他正搂着小青睡觉呢,额,别误会,小青现在正还原成本体爬在临海阁顶上的游泳池中避暑呢,跟白娘子一样,五月初五的日子其实并不算很热,但是本体之内的丹气却无法压制住,只能还原真身。一般情况下她是要找地方回避的,可是鸟丝在看了卫星照片之后发现,不错哎,自己家也在鹰巢山电磁和光学干扰范围之内,至于飞行器,石中天家就在旁边楼上,两公里之内啥机械单位都别想飞过来,甚至在冲海的方向,往里五公里都别想有飞机飞过。 不过说来也奇怪,石中天布置的禁空法阵对几乎所有的鸟类都适用,但是碰上鸟丝家那几只禽兽,竟然完全不管用。他自我安慰道,肯定是已经习惯鹰巢山的干扰了,这几个货不怕咱的禁空法阵。不过他也承认,跟鹰巢山那全方位干扰比,自己的这个破法阵就是个玩笑。 如今,被涂装,哦不对,是镀金成土豪金的“游艇”正停泊在楼下1号泊位上,这货炫酷的造型简直就是凶残啊,那种超流线的设计一看就知道速度很劲爆。虽然加装了船舷护栏,不过肯定是瞒不过那些间谍的,再说了临海阁离着船厂又不算远,是附近最高的建筑物了,想用光学设备监控船厂,这里几乎是唯一的制高点,间谍们不利用才真正是见鬼了呢。 可惜他们能想到,国安的同志们当然也能想到了,这不才几天的功夫就抓了四五个“住户”了,甚至有位比较悲惨的老板被人家弄死之后还被扒皮,脸皮被做成人皮面具,可惜那么逼真的人皮面具还是没逃过国安特殊部门的同志。 至于想占领制高点的国安同志们,集体吃了个大瘪,这五栋楼的顶层几乎全被包了,鸟丝占据主楼,其他四栋楼也都是同道中人,石中天占了一个楼顶,甚至刘裁缝都占了一个楼顶,当初还跟自己喊穷,说啥没钱买那几百万的消息,可买起房子来,上千万掏的那叫一个痛快。其他两栋楼上的人虽然不认识,但那身诡异的气质,一看就知道是修行中人。不过有石中天压着,其他人根本翻不出浪花。 可加温的游泳池就是好啊,晚上练功白天练功都能用的上,正中午的,鸟丝开始吸收天空中的纯阳之气,经过他身体过滤后逸散出的纯阳灵气让小青大为受用。 鸟丝跟小青的关系很奇怪,因为他们两个属于那种生死之交,以前小青无意中救过鸟丝一次,鸟丝也无意中救过小青,这种纠结的关系让两人走到了一起。而两人,哦不对,一人一妖在一起的时候,都感觉挺好,虽然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但是两人除了最后一步,该亲的也亲了,该抱的也抱了,甚至小青最喜欢的就是变成半人半蛇的缠着鸟丝睡觉。 这当然是因为鸟丝这个伪先天了,本身对于天地间游离能量的汲取就超过大部分修士了,可他却不懂炼化为自身所用,除了对身体改造消耗的一小部分,其他的基本都逸散了出来,别说小青喜欢缠着他了,小黑都特别喜欢粘他,要不是小黑体型太大爬不上楼,它都敢爬上来占便宜了。 不知道为什么,基地中的秘密并没有曝光出去,老厂长和刘师傅有意的隐瞒了G56导弹艇的最初设计制造地点,只说是造船厂中弄出来的。好在本来567船舶大修厂就是为了伪装567潜艇基地所设计的,该有的东西基本都有,甚至基地中所有人员的编制问题都是挂在了船厂里的。一时间,大家突然就有活干了,让老一辈的很多人都激动的落泪了。 “师父,小师弟这么闹你真不管管?” “要叫师兄,他年级还小,万事由本心是好事,你当初就是因为背负太多的负担才进展缓慢,你看他,刚刚接触修行就立刻进入了你几十年都达不到的境界,你以为是为什么?修行就是修心,你还是没悟通啊。” “师父,我算看透这小师兄了,刀子嘴豆腐心,跟您一样。也跟那些愤青一样,嘴上骂着当家的这不好,那不好,可是外人一旦欺负上门,就像是上次老米的那艘核潜艇一样,那家伙二话不说冲上去就想拼命,根本就不在乎自己跟人家不是一个量级的。这回也是,说着这个笨蛋,那个笨蛋的,自己肚子里那点货还不是掏出来分文不取的就贡献了出去?就这东西,外面都开价一千灵气了,搞得我都想弄份复制品去换灵石了。” “你敢,我堂堂华夏的东西就是再烂也不能往外流一件了,当初我没出手已经后悔了一百多年了,希望你以后不会像我这样陷入心魔之中。” “师父,我得去敲打敲打刘裁缝了,我没动心他已经有些动心了,估计再翻一番价格,他就该动手了。” “哼”石中道一声冷哼,周围几十里的高手都能听到,顿时让很多人打了一个哆嗦。“外门杂役小黑听令,方圆百里之内的海中谁再敢冒头,我扒了你的皮做鼔。” 睡的正香的小黑差点没吓出翔来,一点都不敢犹豫,小黑一头就扎进了深海,以小黑的体型,当一条闹海龙或许够呛,但是当一条翻江龙绰绰有余。深海之中,别说方圆百里了,一百公里之内大一点的鱼都被他吃了个干净,啥探测器,啥伪装潜艇,甚至不知道哪个国家的一艘微型载人潜艇都被他弄沉到海底,为了保险期间,他还将其破坏殆尽之后将里面的两名小矮子给吞下了肚子。一时间,整个西太平洋地区的老米们又纠结了,好么,谁又惹这祖宗了,跑出来这一通闹腾。因为知道东海里面有这么个异种生物存在,老米们是没敢让一个有人的潜行装置下海。但是就那几千万的无人探测设备也是让人好不肉疼,最诡异的是,本来老米们想用遥控炸弹把小黑炸死呢,结果人家小黑同志根本就不上当,一感觉到这个潜水器中有危险,直接一个远程的水压弹,撞的粉碎。至于老米们怎么理解这种超自然现象,那就是他们自己所要想的事情了。 好吧,奉命吃人的精怪他算是头一份了,没办法,后台实在太硬,有石中道在这里隐居,所有大门派的都不敢蹦跶,就连一些特殊部门服务的弟子来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跑去奇石斋“买石头”。 chaptererror(); 第一百五十八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 买石头。 可这是个神马鬼? 鸟丝看着手中的石头陷入了不解当中。 为啥? 从早市上无意中看中了一颗石头,十块钱买了下来,可是买了下来之后,鸟丝就发现这石头是圆的。 很圆很圆的石头。 搁在普通人眼中,那也就是个圆石球,鹅卵石而已,无非就是圆了一点。 但是鸟丝不是普通鸟丝啊,他搭眼那么一瞅,竟然发现一个惊人的问题。这玩意完全没有人工开凿的痕迹啊?你要说自然界天然形成这个接近完美的全球状石头,他怎么也不相信。 更夸张的是,较上真的鸟丝将这石头拿到了德国佬送的那台激光扫描仪上一扫描,问题来了。 圆形,十分标准的圆形,轴径误差不足万分之一毫米的圆形。这已经是这台高精扫描仪能得出的最精确结论了。 换了几个角度,又折腾了半个多小时,鸟丝开始不停的冒冷汗了。 光学材质分析,钙化结构,表面光滑度,纳米级,更夸张的是,这货竟然不反光,白色的东西,竟然不反光,很是诡异。 以前还以为是表面粗糙,现在不这么认为了。 当然这不是鸟丝冒冷汗的原因,让他感觉到恐惧的还是圆形。 学过高级物理学的都知道,物体是有形变的,不论是多大的物体,自身的重量导致的形变很正常。 拿这么大个钢球来说,自身的形变就能达到两到三微米,用激光立体扫描仪很容易就能扫描到这种形变,所以说,圆只是无限接近完美,因为物体的自身重力你是无法克服的,除非你能在太空中测量。 但是这个重约二百克的圆球,竟然惊人的没有物理形变。重物压,钳子夹,甚至高温他都试过了,不仅不能让其产生形变,就连痕迹都留不下一丝一毫。 正纠结着呢,突然外面有人叫他,下楼一看,原来是六哥。 几乎将鸟丝榨干的六哥已经几个月没来找他了。哦,别误会,六哥只是将鸟丝家里的宝贝榨干了,甚至以前鸟丝自己几个用铜或者银打造的小玩意都没放过。失去了利用价值的鸟丝被六哥毫不客气的抛弃了。 “今天又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看着鸟丝那诡异的眼神,六哥倒也坦荡,“你师哥,就是石中天,他让我来找你的,说我求的事情你就能解决,让你跟我去一趟帮忙。” 鸟丝皱了皱眉,石中天啥都好,就是太勤快了,师父从来不管自己的修行,他到是非常上心,不时地给他开小灶,弄些天才地宝的来打牙祭,还有就是各种修行方法,师父没教的他全教了,修行界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毫无巨细的都给他一一介绍。这不又给自己安排任务起来了。“说吧,什么事?” “你知道哥的,我就是干些拉纤的活,以前几位老客户出了点问题,你师兄帮着解决过一次,这回吧,有一家老客户也出了问题,我来求你师兄帮忙的时候,他说他没时间去,让我来叫你去。”看着鸟丝要送客的眼神,六哥终于开口说了实话“就是几个倒斗的碰见了粽子,粽子到是没出来,不过那几个倒斗的被染上了尸毒,所有法子都试了都没法祛除尸毒,你师哥又不去,只能来问你能不能帮这个忙了。” 僵尸,这玩意鸟丝跟爷爷出去的时候遇见过,不过那时候是爷爷出手,几只僵尸没蹦跶起来就被压灭了。后来跟爷爷去帮忙开墓的时候也碰见过,只是那时候有人出手,没用他们帮忙。这是鸟丝唯二的两次碰见僵尸。 后来跟师父石中道后,师父到是没教东西,不过师父给的一些书上说过怎么对付这些东西,师兄石中天也教过他一些基础知识,至于实践么,那是真没有。 僵尸这玩意说难碰到也难碰到,或许普通人一辈子都别想碰到,但是说容易碰到也及其容易碰到。天地元气分阴阳,一般人能感觉到的阳气不多,感觉到的阴气却不少,这当然跟人的习惯有关了,阳气让人舒服,阴气让人感觉阴寒,当然会不舒服了。特别是地下深处,阳气几乎没有,阴气却到处都是,汇集的厉害了还会产生阴煞,不过阴煞这东西一般也翻不起浪花,毕竟太阳一出大部分的阴煞都会被化解,而僵尸这东西也极少有能见阳光的,开了灵智的还知道找地方躲藏,没开灵智的直接就被烈阳焚化了。 搁着建国以前,僵尸这东西还真不稀罕,不敢说到处都是吧,但是十尸一变的说法也不算夸张,毕竟战乱年代,很多人都怨气横生,而横死之人更是数不胜数,一旦尸体被埋在了阴煞聚集之处,尸变几乎是必然的事情。 那个年代到是有不少的和尚道士忙着满天下超度,可惜他们肉体凡胎的自身都难保更别提普度众生了。 建国之后,特别是改改开放之后,很多地方大力提倡火化之后,僵尸这个物种近乎绝迹,但是吧,人不迷信了反而出了问题。以前但凡死了人都会找风水先生勘察一下,现在呢有点传承的风水先生文革时期都被杀绝了,九十年代之后冒出来的这些十个有九个是骗子,看了两本风水书就算是风水先生了,基本上阴煞聚集之地跟阴气滋润之地都分不清。近些年火化率有所下降,很多边远地区和农村地区又时兴起了土葬。 当然了,这里面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某些暴利机构太过于暴利了,把老百姓都吓跑了,吓的人家都不敢进火场了。是啊进一次就上万块,甚至好几万块,一些被病痛拖的全家举债的谁会去那里再挨一刀呢,草草的找个地方埋了就算完事了。 不过么,僵尸这东西是看年岁的,年岁越久的越厉害,仅仅经过几年阴煞之气就尸变的僵尸,不论是道行还是灵智都太菜,但凡有点本事的普通人都能对付了,红线墨斗甚至黑驴蹄子都好使。 chaptererror(); 第一百五十九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持百战军刀者出列。”随着赵羽的呼喝,三十六名持刀的人依次走到了城墙上。而早已被虐的呆滞的三十六名逃兵被推到了城墙的女墙附近绑好。 “持百战军刀者,自此以后可临阵斩杀所有临阵退缩者,上至将军下至走卒,只要是他们敢在你们面前逃跑,你可以毫不犹豫的将其斩杀,哪怕你杀的真是你的顶头上司,只要有军法官给你作证,本王赦你无罪。不仅无罪,本王还会重重有奖。” 轰,赵羽的这条命令一下,所有人的宋人士兵都不淡定了,斩杀上官和同僚,以前这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啊,就算是军法官,也只有抓捕的权利,除了临阵之时能斩杀几个逃跑者,其他时候,他们还是比较温和的。至于斩杀上司,扯淡呢吧?谁敢啊? 可是现在这条命令却让吴蒙等中级军官们感动了,因为他们是最有体会的一群人,以前不是没跟辽国人打过仗,打顺风的时候还好,可是一旦战事陷入焦灼甚至呈现败像之时,那些惜命的勋贵子弟或者文官们会毫不犹豫的带头逃跑。反正只要他们的命保住了,事后怎么说都是能圆谎的。 至于那些没有背景的军将,则没有那么好的待遇了,一旦呈现了败像,如果他们领头逃跑,这个锅十成十的是他们自己背,所以导致很多胜利无望的将军们为了少死几个兄弟,毅然投降敌军的。 特别是近百年来,对于辽国的作战颓势,投降辽军的武将并不在少数,甚至北军曾经闹出过整个军镇投敌的情况。 真的是将士们不用命么?恐怕最大的原因是平民将领跟勋贵将领的双重标准导致的。 做为一个勋贵,大宋武将六十级,每升一级都需要时间的,而武将的最高升迁标准是不管你再大的功绩,一次最多升三级。这种苛刻的考核标准让很多没有后台的将领们升迁无望。 而那些有背景有支持的武将,就如同当今大宋最高军事长官太尉高俅,二十年连升五十四级,也算是创出了大宋有史以来的最快升迁记录了。想当初,他只不过是皇家侍卫中最低等级的下班袛应罢了,也就是皇族侍卫中的守门人。因为陪着徽宗蹴鞠,就得到了徽宗的信任,几乎是以一年三级的速度在提升,仅仅用了二十多年,无任何重大的军功,就坐上了太尉的宝座。 要知道,跟他同期的童贯打了几十年都没当上太尉呢,最终也只得了个正侍大夫的官职,童贯是太监,跟皇帝亲近吧,可他根本就不是那种奸佞小人,溜须拍马不如高俅,愣是没办法。当然,能爬到那种高位,童贯也不是什么好鸟。 百战军刀就如同尚方宝剑一样,有了赵羽这个郡王背书,以后再遇到带头逃跑的勋贵子弟,呵呵,杀了你有个高的顶着。至于赵羽会不会帮忙顶锅?这已经不在所有人考虑之中了,大宋的皇族虽然很懦弱,但是信誉还是很好的,特别是赵羽当着几万人许下的诺言,更加不会是开玩笑,否则这种明显偏袒的许诺就只会在私人见面的时候许下了。 当着所有人许下这种诺言,赵羽当然有自己的考虑,军纪这个大问题,如果不能在建军之初就严格的订立下来,以后再想更改,就会遭遇层层阻力。 持着百战的三十六位勇士,哦,不对,还有一位女士。 此战过后,最令人惊讶的是一位医护营的女医官,以前阳方军镇之中皮匠张老汉的四女儿。今年只有十七岁的她以前跟在张老汉在皮匠工坊中都干了十年了,一手缝制皮甲的手艺那是出神入化。 后来因为会缝制皮子,她被选中了当医护兵。阳方镇第一次守卫战之时,面对受伤的士兵,是她第一个领头给缝制伤口的,也是她跟赵羽学的最多。对于赵羽提出的卫生安全条例,也是她执行的最好。 此次战役,她做为一名专职处理伤口的医师,在两天之内一共处理了三百二十多名受伤的士兵,两天两夜都没合眼的她在处理好最后一名轻伤的士兵后,直接晕倒在了手术台上。 鸟丝是研究生物学的,对于做手术,他并不陌生,但是他从来没听说过能有人两天两夜不下手术台的,她,一个女人,已经超越了人体的极限。 对于救治了三百多人的女医师,别说奖励她一把军刀了,整个宋军之中差不多都快拿医护营的人都当菩萨供了。 在这场几乎人人带伤的战斗中,那些以为命不久矣的士卒们在得到了精良的救治之后,纷纷发现,所有受伤的人几乎都活了下来,这简直不要太神奇啊。 要知道,此次作战,超过一半以上都是从别的军镇之中抽调来的老兵了,经历过多次战斗的老兵都知道被射中一箭或者砍了一刀之后的后果。 夏天的时候,十去七八算是正常,就算是冬天,能活下来一半人也都是算那些随军的医匠们用心了。 古时候,一千人的部队能有一个随军的大夫就算是很幸福了。 跟赵羽一样整出近五百人的医护队伍这么疯狂的人比,所有的大宋将军们都感觉到羞愧。 事实证明,五百人真多么?面对上万名伤员的时候,五百人真忙不过来。仅仅是包扎一项工作就让很多的医护兵累的手抽筋。 此战过后,整个医护营之中足足用掉了六千多匹的白麻布,别说周围了,就连开封的布商都快被人杀光了。 哦,带队进京献首的孙九和孙六俩兄弟听说赵羽下了死命令,调集周边所有的白麻布,精明的他们就知道了赵羽的心思,接触过医护兵的他们清楚的知道干净的绷带有多么重要。所以在得到了很多赏赐之后又跑去燕王府去借钱。 好在燕王比较疼儿子,知道他手下的兵来借钱买布,二话不说,一万贯钱直接就拍给了两位刚刚晋升为校尉的夜不收。 chaptererror(); 第一百六十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可商人是什么人啊,他们这群发战争财的家伙可不管你是什么王,白色的细麻布一夜之间涨价了三四倍。本来就四贯钱一匹的细白麻竟然涨到了十五贯一匹的天价,一时间整的开封城中披麻戴孝的都没人用得起白布了。 被气的一佛升天二佛出世的孙九和孙六两兄弟直接带人摸进了几个J商的家中,趁夜杀了个J犬升天,不仅仅劫掠了近三千匹白麻布,还顺道弄了几万两雪花银。 整个军部都清楚是谁做的,虽然气愤他们滥杀无辜的N性,可军爷们更恨那些发战争财的商人。 在军方无人出手的情况下,仅靠着大宋的提刑官和押司们想抓住一群精锐斥候,简直就是在做梦。 要知道在三星斥候的带领下,在敌军的包围圈中都能杀个三入三出的他们,想穿过漏D百出的大宋内境,简直不要太轻松啊。一会变成商队,一会变成急行军的他们根本就不是那些已经习惯了和平年代的府兵们能找到踪影的。 紧赶慢赶的赶在了开战后第二天带着三千匹细白麻回来的一百多人算是立了大功,那时候,正式所有绷带用尽的时候。 虽然是个女人,但是张先月并不是那种手无缚J之力的弱女子,生活在边镇的女人,特别是年轻女人,每时每刻都会做好被人掠走的准备,身上除了女人的东西,一把用来自杀的刀是少不了的。因为她们清楚,一旦被抓到草原上,那简直就是生不如死,一个女人伺候一整家的男人,爷爷睡完了给爸爸,爸爸睡完了给儿子的事情不是说说的,在草原上这是在时时发生的。 斩杀面前的逃兵对于张先月来说一点都不费力。对了,张先月这个名字还是赵羽赐下的,以前她叫张四丫。 “此战,我武安军司共战死一千三百二十一人,其中校尉军官两人,副尉军官五人,队正三十人,什长八十四人,伍长二百一十人,普通士卒九百九十九人。经此一战,我武安军司军官战死六成,可他们都是好样的,我希望以后你们这些新上任的军官要学他们那样身先士卒。”没的说,参战的所有人都清楚,赵羽这个郡王冲锋在最前线,也是他挡住了敌人骑兵的决死冲锋,要没有当初赵羽领着一百亲卫去冲击那三百多骑兵,这一战的最终结果还真难说,一旦被辽军站住了阵脚,这么P大的个军镇,破城也只在顷刻之间。 一个军队的战斗风格跟主将的性格有百分百的关系,所谓将熊熊一窝这句话,一点毛病都没有。 至于说,主将身先士卒是不是很白痴的行为,虽然真的有些白痴,但是对于士气的鼓舞却是能起到神奇作用的。 至于说主将战死怎么办?如果整只军队都是这名主将带出来的,主将战死的唯一后果将是一群哀兵疯狂的复仇。身先士卒的一位将领战死,对于士气的刺激可比什么战前动员大会强百倍。哀兵必胜这句话并不是随便说说的。 话说当时如果耶律淳被S杀当场,此战的结果还真未必能胜利。没了保命金牌的骑兵大队根本就不会随着耶律淳溃逃,因为按照大辽的国法,他们这些丢失了主将的部队是要全部陪葬的。成为哀兵的他们最大的可能是拼了命的杀掉宋军的主将来弥补这个致命的过失。 可当时偏偏一箭没将耶律淳S杀,而当场晕倒的耶律淳也没来得及下达驻守的命令,被护主心切的侍卫们就拖着往回跑了。 但凡有点军事才能的主将都不会在受伤之后自乱阵脚,因为主将的混乱,特别是紧急后撤这种行为,会让所有关注着战场的低级将领和士卒们产生极大的恐慌。 战场上主将扔下士卒们逃命的事情是常有发生的,就像是汉朝的开国皇帝刘邦以及他的后辈,刘备一样。每次战斗失利,他们总是跑的最快的,而他们又是屡败屡战的经典人才,一条三寸不烂之舌能抵万军。可真正跟士卒们同甘共苦,放弃独自逃跑机会的项羽却只能是失败者。 所有人都看见了他们的成功,可为了他们成功付出生命的士卒们谁又能记得呢? 武安军能记得。 看着西面山崖上那雄伟的建筑,所有参与建筑的宋军士卒都露出了崇拜的眼神。 跟米国大兵学的,开战之前,所有宋军士卒都发了一个狗牌,硬木所制作的狗牌牢牢的拴在士兵的脖子上。死后能辨认身份的唯一东西就是它了,姓名,出生日期,籍贯,军衔都刻录在了军牌之上。为了给上万人造军牌,足足耗费三百木匠了两个月的业余时间。其实大宋军队以前也有军牌,只不过那军牌是用来辨别身份的,足足有巴掌大小,一到开战的时候,丢失军牌的情况时有发生。 现在,人死了,连军牌带骨灰,所有战死的英灵都被安置进了他们一砖一瓦用了十天的时间建造出来的忠武军祠。 一千三百二十一个石头牌位整齐的按照军功摆放,它们下面一尺埋的是将士们的骨灰坛。 由十三根巨柱顶起的祠堂是专门为此次战役建造的,里面什么摆设都没有,只有一面巨大的石碑,记录着此次战斗的情况。而石碑之后就是所有战死英灵的埋骨之地。 大宋军中,士兵死了,能寻回尸骨的都是少数,很多时候都是草草埋葬后就算了事。至于给家人的抚恤,就看当地衙门是否有那心思了。虽然号称每位战死的士兵都能得到五至十两不等的抚恤,但是真正能发到手的又有几个呢?就算当地的府衙比较实诚,真的给家里发了抚恤,可是足额的又有几个呢? 有良心的带军将领还会亲自去送些抚恤,那些只为军功的将领根本就不会去管那些麻烦事情,大都是直接推给士卒户籍所在地的府衙。 当然了,这也不能怪他们无情,毕竟古时候的交通实在是让人蛋疼,别说几乎没有假期的领军将领了,就是他们有时间,想跑一两个月去给一个士卒家中送那点银子,一年下来又能送几个呢?如果一场战斗死上十个八个手下,带队的将领不用干别的了,天天送抚恤就能耗费他一两年的时间。 chaptererror(); 第一百六十一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所以,赵羽也没有每个人的家人送抚恤,三百里以内的派出军法官快马去送抚恤金的同时给颁发奖励。三百里以外的则通知当地州府,然后让他们代为抚恤,但是银子却不能缺少一分一毫,否则他们可以试试他这个大宋郡王能不能将他们拉下官位。 三百军法官日夜不停的奔走,两个月后,终于将所有将士的死讯以及抚恤金全部发放到位。在朝廷规定的五两基础上,每位死去将士的抚恤金又都加了十两。这已经是赵羽能掏出的极限了,再多了就是害人了。所有战死士卒的家人都可以凭借着发放的一块纯钢打造的军功牌来武安军领取一百亩的土地。 跟那些只分到草场的士卒不同,这些军功田是由奴隶们开拓好的良田。 超大型的十牛梨在赵羽的改进下,直接升级到了五十匹驽马拖拽的巨型犁地机器,一天就能开拓上千亩地的巨型犁地机器让所有人见识了武安军开拓土地的神速。 让这些草原上来的俘虏种地是不靠谱的,但是让他们C纵着五十多匹马跑直线这活他们比中原来的土包子们强百倍。 捡着上好的平原地区犁出十几万亩地也不过只花费了一个多月的时间。 来自中原的几万名百姓差点没乐疯了,蓄养地力上百年的草原平地,种起田来,简直不要太肥沃啊。 可惜来的大部分百姓都要缴纳重税,足足五成的地税让所有人都大呼吃不消,可是看着每人能分到的十亩上好沃土,吃不消也得咬牙吃下去。 跟他们大相径庭的是那些军功田,每亩地只收一斗的超低税率让所有百姓都有些眼红,况且,那些战死士卒所分到的军功田竟然可以免税十年,这让很多士兵都后悔当初咋没死在战场上呢。所有战死之人最少都有百亩土地啊,并且他们死前所立的战功也都折算成了土地发放,不管他们家人来不来,土地是一直给留十年的。十年之后转化为普通军田,每亩地一斗的税率再给你种十年之后,土地才会被军司收回。至于二十年之后你家人再怎么生活,对不起,这就不是军司能管的事情了,因为以后的军田会分给新立功的士卒。而二十年之后怎么继续使用这些田地,军司的将领们早就告诉那些士卒了,让他们的儿子继续当兵不就成了,就算实在没儿子,女儿入了医护营也能分到军田啊。 让士卒跟田地捆绑,这已经不是赵羽想出的新招了,早在汉朝甚至秦朝时候就有这种屯田制度了,只不过,让其更加的合理却是赵羽的新创。 当这些政策新颁布之后,一时间阳方镇的征兵处差点没让挤爆了。 赵羽现在是得意啊,要粮有粮,要兵有兵,要人有人。 跟那些只要良民的文官不同,赵羽是来者不拒,不管是犯了事的罪犯,还是流窜各处的流民,甚至他大笔一挥,直接给大宋解决了三十万厢军的难题。 小冰河时期的朔州草原,水草丰美的让人嫉妒,水资源也是十分充沛,别说黑水泽这个大面积的湿地了,就连北面Y山南脉,每年的融雪水都能在草原上聚集出好几个大湖。 几乎都不用浇水,整片朔州草原的土地都能保持湿润,前几年由于还有大量杂草,粮食的产量肯定不会很高,但是架不住土地肥沃啊,只要一家老小勤快,总是饿不着的。 半年的时间过得很快,经过半年的消化,七万多匹战马很快就只剩下了两万匹,可是就这两万多骑兵,却压制着辽军近五万大军不敢越过寰州和应州一线半步。 仅仅只用了不到半年的时间就收复了燕云十六州中的三个州,武安郡王赵羽的大名已经是整个大宋无人不知的人物了。前人近两百年的努力,两次百万级别的会战都没法越雷池一步,而赵羽却用一万多人就打的整个辽国西京道P滚N流。 太凶残了吧,秘诀是啥? 弓弩骑兵军团和重骑兵军团。 重骑兵军团的主力竟然是鞑靼人组成的,虽然大部分军官都是宋军精锐,可是超过了八成的士卒都是奴兵营里挑选出来的。好吧,往生营。 往生营现在厉害了啊亲,三个重骑兵大队,每队五百人的规模,让他们简直不要太嚣张,要知道,赵羽一共也就养了两千人的重骑兵。 主要是重骑兵实在是太费钱了,两千人已经是掏空家底子才凑出来的。 别的不说了,就那一身纯钢板压制的板甲就让人R疼。 如果让大宋的铁匠们用以前的方法打造两千身重型板甲以及马甲,没个十年八年的是别想。 可是得到大量兵器和铁料的赵羽却不怎么缺原料,他缺的只是一台万吨锻压机。 水力锻压设备是别想了,除非靠近黄河,否则没有啥水力能带动那么重的锻压设备,所以比较土的畜力锻压设备竟然被一群得到他略微指点的工匠们给搞出来了。 赵羽直呼大宋的工匠们简直太逆天了,不得不说后世流行的一个段子。 有人说,如果蒙古没灭了南宋,现在我们地球人恐怕早就进入星际世代了。 以前这么说,鸟丝或许只会当个笑话,可是真正见识了这群疯狂的工匠们,那种变态的创造力,或许,真的能提前进入星际世代呢? 宋朝初年就有火药了,可是火药的配方却千奇百怪。 知道了大宋有火药作坊之后,赵羽很无耻的给讹诈来了,本就是J肋的火药工坊以及所有工匠一个不留的都送到了朔州城中。 没有城墙的朔州城根本就不怕任何人攻击,因为这里驻扎着足足五万大军,五万精锐的大宋步兵能让所有来犯的敌人吓N。 经过了无数次的推演,赵羽发现,大宋的军制已经近乎完美,他实在是想不出为什么这种近乎完美的军制会被辽国人打败,甚至几十年后会被金国灭亡。 chaptererror(); 第一百六十二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不过再经过仔细的分析,赵羽发现,导致大宋最终灭亡的原因竟然跟当初清朝取代明朝时候所面临的情况惊人的相似。看最快章节就上 分配不均。 有功者得不到应有的赏赐,有过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一切只看人情关系,只要朝中有人,你就是作死作的再大呢,总有人给你兜着。 明朝是怎么灭亡的?官僚主义害死人啊,官员的层层分级细化之后,虽然带来了统治的便利,却阻挡了大部分有才之士的上升渠道。 清朝是怎么取代明朝的,体制外的人肯定是以为他们的军力强悍,其实跟着皇太极一路走来的乌尔巴图家族却十分清楚,不论是在辽西的时候还是后来对抗南明的时候,大清的军队战斗力是不如明军的。很多时候被打的屁滚尿流的是清军而不是明军。 但是跟所有的文人治国一样,武将们手中的权力总是很稀散的,很多时候,局部的胜利之后,后方的文人们总是会给你扯后腿,最后导致整体的战争失败。.com 反观取得最终胜利的大清,他们取得胜利的最大功臣是谁?还不是那几个藩王,而藩王们也获得了应有的奖励,藩镇一方的他们就是土皇帝啊。虽然后来被康熙小皇帝给削藩了,但是在清前期,藩王们所获得的好处可是实实在在的。 根本就不是那些文人们随口空许诺的垃圾承诺,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的同时还要忍受自己人的摧残,是个有气势的将领都不会再受气了吧。说到底,还是利益分配不均导致的自身内乱。 刚刚打下朔州之初,也有很多人跑过来要好处,五姓七家的人甚至想直接在朔州草原上划地盘,对于这些人,赵羽当然不会惯着,直接扔进辽战区,能活下来的全部打成通敌的叛匪,活不下来的当然是死在了草原上。 他这么激烈的反应当然会得罪很多人,可是在整个军方上下都支持的情况下,也没人敢硬抗着得罪他这个任性的郡王。需要解释么?不需要,任何事情任何人都是有筹码的,而五姓七家的那些人所掌握的筹码就是民生所需要的各种资源,以及理论上的合法性。 可是这些东西在赵羽这个后来者看来,根本就是狗屁不通,你们说不给就不给了?没问题,我自己来取。既然辽国人能自己来取,我比辽国人更强大,为什么不能自己来取呢? 特别是现在的朔州草原上,根本施行的就不是大宋的治国政策,在文人能士被世家大族卡扣的情况下,赵羽也没有什么能人可用。 不过这可难不倒后世来者的鸟丝,他施行的是简单粗暴的军管政策,根本就跟大宋的政策不搭嘎。 首先,治国治民的就不是那些文官,而是一个个的武将。有人说武将怎么治国? 不用治国啊,只要按照赵羽制定的标准去做就可以了,每个来朔州的流民家庭,按照人头领取半年的粮食补贴,虽然不会吃饱,但是也不至于饿死。 所有人的农具都是统一发放的,制式的农具不仅好用,还科学。翻地不用大家操心,有一万多俘虏赶着一万多匹驽马拉着重犁,早在开春不久,就开始在草原上翻地了。后面则跟着一万多人挖坑修路。 草原上修路比较简单,不需要开山,只要在选定好的平地上挖地基,然后将犁地挑拣出的碎石按照大小分层铺设在坑里,上面再铺就细碎石或者炉渣,由重两吨多的大石碾子碾压几遍,一条上好的马路就修好了,一万多人跟在犁地的后面捡石头铺路,一天就能修出好几里,这种层层分工的修路方式已经被大宋的匠人们玩出了花样。 在赵羽放权让匠人们自己去发挥的情况下,没有了文人墨客的束缚,匠人工匠的工作热情前所未有的高涨,各种先进的修桥铺路技术换着花样的尝试。就拿架设在桑干河上的那五座桥来说把,其建造速度已经超过了所有人的预料,甚至赵羽都没想到,仅仅只用了一个月,一千工匠就将第一座桥修好了。贯通南北的大桥建造水准之高,简直是可以比的上卢沟桥了。石木结构的桥唯一的缺点就是窄,不过在赵羽的提点下,在旁边另外筑一座反向的石桥之后,这条一里半的石桥就成了高速公路。其通行效率之高,已经无法用古代常识来形容了,特别是当看到两万骑兵仅仅用了一个半时辰就通过了石桥之后,所有将领都感觉不好了。 颠覆三观啊。 以前一支军队想过河,特别是两万多大军过河,没几天的时间根本就别想,就算是有桥的情况下,那些紧窄的小桥一次也就通过一两匹马。 特别是桑干河这种宽达一里多的大河来说,水的最深处能有三四米,骑马渡河是不现实的,虽然马会游泳,但是重骑兵,甚至轻骑兵身上零七八碎的武器铠甲就不是马匹能驮着过河的。 渡河,特别是这种大河,都是需要到渡船的,一艘渡船上搭载四五匹马加上骑士,想让两万大军过河,呵呵,昼夜不停都得好几天才成。 可是现在呢,三马并排跑,有着栏杆的厚木桥面根本就没一丝摇晃,三匹马跑过桥也不过就是半柱香不到,并且有着四十多个粗两丈的厚重石墩支撑,密集的重骑兵部队根本就对桥面造成不了任何的伤害。 就这种不计成本的建筑风格,别说骑兵了,就是来十吨的卡车也别想碾坏啊。 所有的移民不管是汉人还是鞑靼人,都统一按照赵羽的设计建造屯堡。 跟客家土楼一样,圆形的屯堡能住很多人,小点的屯堡能住十几户人家,一些宽阔些的地方,甚至有大型的屯堡建造,一个直径近百米的屯堡就如同一个小型城市一般,住上一两百户人家完全不成问题。就算是中型的屯堡,住个三五十户人家也完全不是问题。 笔下读,更多精彩阅读,等你来发现哦。 chaptererror(); 第一百六十三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  ??至于建造屯堡的材料,几乎全都是就地取材,除了一些梁木需要去山中的树林中砍伐,其他的砖石等物完全不需要。最快章节就上 为啥,草原上到处都是土地,挖土和泥,打井取水。然后用泥砖搭建好屯堡的雏形,留出插梁木的孔洞之后,堆砌好柴木,一把火就能烧制一座半陶制的石头堡垒了。大火烧个三天后,留下的那厚厚的一层草木灰将会被垫在屯堡地面之下,别说蛇虫了,就连蚂蚁都不会有一只。只是每修一座屯堡都必须要有专业的烧制师傅看着火候,要不然搁在老百姓手里,这刚搭建好的屯堡能烧裂喽。 在专业的工匠指挥下,一百多人用不了十天就能建造好一座小型的屯堡,而人工,全是要住进去的移民们自己出,工匠们只负责提供工具和指挥干活。至于说建造期间住哪里,草原上别的不多,就帐篷多。 这种粗糙烧制的屯堡肯定是到处细小裂缝的,不过在泥瓦匠的修补之下,住人还是完全没问题的。 草原上土质好,堆砌泥堡是很轻松的事情,在完善的工具帮助下,一个人一天就能堆砌好几十个平方的空间。而取土所挖就的大坑也不会浪费,本着跟欧洲古堡学习的态度,赵羽设计的屯堡样式很先进,屯堡外围是一圈大坑,大斜面的坑坡道不仅仅能让敌军无法直接接触城墙,还能用来蓄水和养鱼,草原上跟湿地差不多,挖不了多深就能挖到地下水源,在加固压制几次之后,一般只要选址正确,蓄水的水塘并不难挖,所以屯堡大部分是被水塘包围的。看最快章节就上不光有大坑,还有一个小一点的用来堆肥,人畜粪便和生活废水都灌入那个离屯堡上百步远的深坑之中。除了那几十米长的粗陶罐比较难以烧制需要工匠作坊做好后送来,其他的东西,工匠们现场就能做好。 民生很难解决么?一点都不难,根本就不用文官们插手,仅仅靠着那群大头兵就能搞定。 这样的情况不仅仅让所有的文人震惊,就连跟文人们没什么关系的武将系统也很震惊,没想到,那些大字不识几个的丘八竟然能帮助赵羽管理硕大的一片地盘。 虽然这些文人墨客们不会明着捣乱,可是暗地里下绊子这种事情还是干的十分顺溜。 这不,又有一批迁移过来的百姓被挡在了雁门关内,听到这个事情的赵羽深思了一会之后,下了一个令所有人吃惊的命令。 攻打雁门关。.com 雁门关是个雄城,甚至它的险要比阳方镇更甚,阳方镇冬天还能有一片平地攻城呢,可雁门关呢,只有一条山道而已。 不过这并不重要,在工匠们的改良之下,拼接版的重型投石机竟然做成了。加入了六百多头牛的牛筋之后,就连十几米长的重型弩臂都可以用一丈多长的零散木头拼接而成了。 所以攻打雁门关,只要两台重型投石车和一军的步兵足矣。 加装了牛筋之后,虽然投石车那十几米长的投臂变的软了,但是弹性却增加了无数倍,这样一来,射程不仅仅没降低,反而增加了不少,当然为了制作那些捆绑牛筋的活扣,二百多个铁匠也是费尽了心思,脑细胞死了一大筐。 三千人的攻城部队为三十架床弩和两台重型投石机服务,雁门关那狭窄的古道根本就没有反抗的余地就被牢牢的封堵了起了。 已经跟赵羽闹翻的雁门关守将压根就没想到会有人敢挑战整个大宋。当他注意到对面山顶上有人在架设一些奇怪的设备的时候,才感觉到不对劲。 派出的一百人斥候队甚至连一里地都没跑出去就被一队长弓兵给轻松虐杀当场。 看见那标准的宋军制式装备,就算是傻子都能猜出对面是谁了。几次三番找赵羽麻烦的卢俊根本就没想到他一个大宋郡王竟然会做出这么蛮横的事情。 一天一夜的架设,两台超重型投石机就已经搭建完毕,在一群疯狂的匠人改进下,这种超重型的投石机威力大的恐怖,一千多斤的巨石能被抛射出三里多远,也就是说五百公斤的炮弹被投射出一点五公里的距离,已经快赶上280毫米臼炮的威力了。 当然,重达半吨的实弹还没有爆炸的本事,不过这种巨石用来攻城却是相当好用。 从三百五十米高空落下的巨石别说是城墙了,就是钢筋混泥土的碉堡也扛不住啊。 面对雁门关里派出来的使者,赵羽只是一挥手的功夫,就已经被长弓卫队给射杀当场。 对于跟着赵羽打过阳方口之战的士卒来说,让他们去创造啥可能很难,但是按着人头去执行命令,却超级简单,对于不服从命令的人,先打后杀,只要有正当的理由,带队的什长们就算杀几个人都不会得到任何的惩罚。 刚开始还有些流民闹事,后来,闹事的人头都被插在了路两边的木桩上之后,就再也没人敢闹事了。 隔着十里就有一条路,每五里一个小屯堡,每三十里就一个大屯堡,沿着路向两边扩散,朔州草原虽然很大,也很宽敞,可是就按照这种扩散速度,最多两年,整个朔州草原就能被密密麻麻的屯堡占领。 一旦有完善的民生以及防御之后,朔州草原就再也不会被辽国占领了。 再看雁门关前,人家武安郡王大人根本就懒得跟你们废话,不是想闹事么?好啊,把路一封,架起投石车就轰,连续的三波乞降使者被射杀在半路上,也让守城的宋军很是无奈。 二十颗石弹轰过去,雁门关的城楼已经成为了一片废墟,别说守将了,就连所有守军都被赵羽这种毫无道理的碾压气势给吓坏了。 没办法,守城的士兵们看主将都撤离了,于是也跟着撤出了城墙。直到第二天午时,耸立在雁门关山道上的城墙终于被四十多颗石弹给砸了个粉碎,看着城墙外那些精锐的步兵,城内的守军根本就不敢做出任何过激的举动。 笔下读,更多精彩阅读,等你来发现哦。 chaptererror(); 第一百六十四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 空军的事情鸟丝帮不上忙,他能做到的也仅仅只是将G56型补充改进到更加完美,至于说更大型的舰艇是否能达到这种速度的想法,鸟丝知道那根本就不可能的,首先发动机驱动轴的金属材料就达不到要求,就这轴钢还是鸟丝自己开炉炼的,要是指望国内那些科研机构去研究,再等几年吧。其实轴承钢简单么?不简单。困难么?恐怕也没那么难吧,为啥人家德国的轴承那么出名,无非两点,一是精纯,二是锻压,精纯你做不到可以理解,一根轴承需要上千次以上的锻压,你敢说这种钢跟你们直接铸造后车出来的一样?怕麻烦就别去搞科研么,节约成本有用? 看着走神的鸟丝,石中天很识趣的准备走开,不过鸟丝突然想起一个事情,从家中翻出那颗奇怪的石球。 恩,这是一颗石球,没毛病。 恩,这颗石头可以收进空间玉佩之中,也没毛病。 可是这颗石球不能破坏是个什么鬼? 听说是鸟丝花几块钱买的,石中天差点吐血。小师兄这气运也没谁了,太逆天了。 “实话跟你说,这东西我也不知道是啥,但是有一点可以很清楚的告诉你,那就是这不是天然生成的,而是人工制造的,不过制造这东西的人比咱们师父都厉害的多,因为这东西根本就是一个法则产物,完全不能破坏的法则产物。” 好吧,跟你解释下什么是法则产物,也就是这东西超脱于天道之外,属于天外来物,并且这东西还受到天外法则的保护,以咱们的天道力量根本就无法将其破坏,如果强行破坏的话,可能会造成天道缺失,你能明白? “明白”做为一个科学家,鸟丝或许不知道天道是啥,但是物理法则还是清楚的,也就是说这东西根本就不是这个宇宙的产物,它所受到的宇宙法则影响跟我们所处的宇宙法则完全不同,以我们宇宙的法则去影响它,对他不会造成任何破坏。虽然听着很奇葩,但是鸟丝秒懂啊,这尼玛十块钱买了一个宇宙之外的产物,这也太扯淡了吧。“那师兄,这东西有啥用呢?” “没用,不过你或许可以弄个散弹枪拿它当子弹,只要速度够高,你就是那它砸地球都能砸穿,因为咱们这个天道之内没啥能弄坏它的。你没看见,所有的热量并不是被它反弹出去了,而是全被它吸收了,只要超过那个破坏它的临界点,所有对它的做功都是无用功,不论是物理手段还是化学手段。话说你师兄我也是地质大学毕业的,相对论啥的我也研究过,你别想着靠物理手段搞定它了,看机缘吧,兴许你就能将它打开也说不定呢,只不过我可告诉你,这玩意兴许就是个潘多拉魔盒,里面指不定藏着啥呢。” 听着石中天的危言耸听,鸟丝到是也没在意,这东西水火不侵估计其他方法也对其没啥用处,留着当个吉祥物吧,不过师兄那句话实在啊,这东西或许能当个杀手锏也说不定呢。 劳累了这么长时间,鸟丝终于有空去陪陪小青了,不过小青这货根本就不用鸟丝陪,因为蛇类的作息时间跟人类完全不同,就算小青变人了,这习惯也改不了,她经常一睡就是一两个月,醒了之后她最大的乐趣就是看肥皂剧,对于鸟丝的热情,只限于鸟丝练功的时候,因为他练功的时候逸散出的灵气让她很受用而已。 话说鸟丝现在感觉自己就是个漏斗,吸收灵气的速度快的不可思议,可是浑身上下竟然存不了多少灵气,甚至想用个啥法宝之类的东西都要临时吸收,用起来的速度跟电视上演的一样还要运功,看师兄石中天施法的时候根本就不用等的,随手就用出来了。 鸟丝家对面住着一家三口,已经搬进来两个多月了,可是这几个月鸟丝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甚至大部分时间是在山洞里造船。 今天刚回家就碰见了对面的女主人,她竟然邀请鸟丝跟他妹妹去对面吃晚餐。好吧,吃晚餐。 鸟丝已经有多长时间没吃晚餐了?自己都快记不清了,最近几个月,他吃的最多的就是自己制作的一种流质食物,这种东西如果拿去太空部门,估计那些专家会疯的,因为吃了这东西之后,新陈代谢都省了,人体无法吸收的东西一点都不存在,所有的东西完全会被身体吸收。就连以前身体内的杂质在食用一阵子这种食物之后都会慢慢的被排出体外,而鸟丝设计制作这种食物的唯一目的是节省时间。 个人几个月能造出一艘战舰,靠谱?当然不靠谱,普通人肯定做不到,只有鸟丝这种可以几十个小时不睡觉不休息的神人能做到,当然了神人也得吃饭啊。所以他弄出了这种只需要吃,不需要拉的食物,只要控制好饮水量,尿尿的时间都能省去。炼药造船两不误,鸟丝最近的精神要不是有培元丹顶着,他也能跟他的化学老师一样,活活被累死。 靠,生物老师,鸟丝就想着还有什么事情没办,他赶紧跑进书房去翻腾,终于从书箱之中翻出了那封介绍信。米国耶鲁大学的介绍信,署名是天海.胡。 对于去耶鲁大学读书的机会鸟丝并不看中,他看中的是去做完胡教授没有做完的那场基因实验,如果那项实验做成了,那么这趟美国行程恐怕就无法避免了,至于国内,鸟丝根本就没想过,因为很多高端设备只有从那种顶级大学的实验室中才有。 “青姐姐,快下来吃饭了,我妈妈做好饭了。”一个甜美的女声在门外响起。鸟丝立刻就知道是谁了,对面吴姐和孙哥的女儿孙静雅,大家别误会,不是那个孙静雅,人家小姑娘只是姓孙叫静雅而已。 小青这家伙已经在人家蹭了很多顿饭了,她一个蛇精天生就擅长扭腰摆舞的,跟学舞蹈专业的孙静雅可是凑到一块去了,仅仅几个星期的功夫,人家学了十年的舞蹈还不如她扭的妖娆。 chaptererror(); 第一百六十五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 孙哥是个跑船的,并且还是船老板,一艘不大的滚装货船主要拉一些特种设备跑跑中近程的海运业务,但是现在这种专门装载重型设备的滚装轮已经越来越少了,反而那些装集装箱的万吨巨轮甚至几十万吨的集装箱货轮大行其道。但是这种专门运载重型机械的滚装轮还是有一定市场的,就拿你运载几台挖掘机,用集装箱肯定不靠谱,只能用这种滚动装船自带重型吊臂的滚装轮才能行。 跑船的老板都不怎么缺钱,要不然他们也买不起这么个四室一厅的顶层豪宅。女主人姓吴叫吴君茹,跟香江的吴君如几乎同名,不过吴姐可比那明星漂亮多了,是市医院的全科医生,并且还是主任医师。 孙哥吴姐这种家庭条件培养出来的孩子也算是精英了,十年的舞蹈功底,今年高考之前参加了一次外考,竟然以及其优异的成绩考进了耶鲁大学的艺术系。 “额?耶鲁大学还有艺术系?”鸟丝只知道耶鲁大学是个研究型学院,没听说过他教舞蹈艺术啊? “耶鲁大学是米国艺术排名前15的大学好不好,耶鲁大学的艺术系,特别是现代舞艺术系是全世界排名前五的学院好不好,大哥你太Lou了。”孙静雅这个小姑娘说实话真不错,要身材有身材,要脸蛋有脸蛋,学习也好,英语也好,能考去米国上学,也是真有本事。 “不好意思,我是真不知道耶鲁还教跳舞呢,呵呵正好过几天我也去趟耶鲁有事情,到时候可以去找你玩。” 鸟丝这话一说完,其他人到是愣了,这家伙去耶鲁干啥? “我记得你是高中毕业吧?你也考去耶鲁了?怪不得听他们说你放着国内保送的大学不上呢。”吴姐算是个小八卦,鸟丝这个小青年她是打听过的,家传渊源,特别是她曾经跟文老爷子打听过他的身世。收了鸟丝狐皮的文三爷当然是将鸟丝吹捧上天了。而这一年来,鸟丝赚钱的速度也是十分惊人,不光超大面积的豪宅有了,就连豪华游艇都有了,想让人不羡慕都不成。 “太好了,那咱们一起去吧,我还埋怨我妈妈不陪我去呢。”对于长得有点小帅,并且年少多金的鸟丝,要说孙静雅没感觉那才是骗人呢,不过仅仅只有16岁的她当然不会那么开放露骨了。 “这个恐怕是不行,因为我要开船去,从咱们这到米国东海岸要半个月呢。”当然了,这是鸟丝谦虚了,其实设计好路线,鸟丝顺着补给线狂飙,用不了一个星期就能到,甚至于说,不怕暴露的话,之需要三四天也能到了。一公然也就是不到一万五千海里,以40节的巡航速度,也就是十几天而已,长时间的拉练正好试一试船体的耐受力。 可是最终,鸟丝用尽办法也没摆脱这位粘人的小丫头。加上他们家一家人的支持,她竟然真的挤上了船。 是的,是挤上了船,整个船上只有一个卧室而已,小青跟鸟丝两个人住正好,但是现在加上了一个外人算是啥事情? 土豪金的游艇啊,整个港城游艇俱乐部都跑过来邀请了十几遍了,人家鸟丝这个船主就是不露面。坐落在临海阁旁边的游艇俱乐部正有一群土豪参观游艇呢,突然鸟丝的土豪金游艇就发动了起来,在众人惊奇的目光中,鸟丝带着两个比基尼美女就出海了。 对于鸟丝开着原型机出海,海军部差点没暴走,不过在鸟丝拆卸了导弹之后,他们终于还是顶不住老厂长的保证以及某些特殊部门的压力,放鸟丝出海了,不仅仅放他出海了,还得给他擦屁股。 全套的出海文件,甚至在国内港口报关的时间都提前了两个星期,一个月的时间跑到米国,不算夸张吧。至于海上是不是会被人家海军拦住,别扯淡了,谁能追的上他啊。 其实众人都不知道,鸟丝他涂装的那层土豪金根本就不是普通材料,而是一层金石粉涂层。石门特产,最大功用就是屏蔽信号,别说雷达波了,就是电子光学望远镜看上去,这货也是一片模糊,甚至于说用普通望远镜看,它都是七彩色的,只有离近了看才是土豪金色。 对于这么骚包的游艇,也只有鸟丝才能驾驭的了。导弹仓全撤了,腾出了好几十吨的空间,几乎全部拿来当油箱了,甚至于说他还加装了一组外挂的副油箱,让其续航里程直接飙升到3000海里以上,简直不要太凶残啊。唯一的问题是航空燃油不好整,为了这次极限拉练,海军部也是舍本了,两艘补给舰远航上万海里,主要任务竟然是给他补充50吨以上的航空燃油。而夏威夷附近还有一家华侨开的加油站也给他准备了上百吨航空燃油。 钱当然是他自己掏了,不过几百万的小钱钱,鸟丝现在已经不太在乎了,石门的名声一砸,每年300颗培元丹一卖,钱只不过是流水罢了,话说现在鸟丝一天一夜就能开10炉丹药,出上三天的时间就是300颗,临走前突击炼丹,足足上千颗的存量让市场上能用的药材几乎消耗一空。 说的好好的,慢慢开呢,鸟丝一出公海就开始了急速狂飙,提升到80节的航速之后,海军部大佬哭了。 这货竟然在雷达上消失了,要不是直升机跟在屁股后面还看到一条白浪,大家还以为他沉了呢。 六个小时突破第一岛链,大哥你别玩脱了啊,所有在控制室关注着这件事情的人都在纠结中。靠就不该放这小子出海。 快么?没多快啊,鸟丝还没开化学能推进呢。只是没想到跑到真正的辽阔海面上,船速竟然又提升了不少,这不科学啊。 其实他并不清楚那是他涂在船体的那层金石粉的缘故,金石粉之所以能扭曲电子信号甚至光线,那是因为它在电离情况下会产生一层电离涂层,它甚至能隔绝一部分的空气,让船体暴露在空气中的部分减少足足60%以上的空气阻力,整艘船的速度能不快么。 chaptererror(); 第一百六十六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  长弓加上硬杆野芦苇制造的长箭,长弓手们的杀伤力又进一步的增强了,以前还会出现偶尔穿不透重甲的情况,现在变得完全不同了,甚至一些步兵盾牌都很难挡住那两米长的箭矢了。换上三棱透甲钢箭头,铁芯苇杆雕翎箭,长弓手们能在一百步以外穿透牌兵们的纯钢盾牌,在透甲箭的覆盖下,几乎没有任何兵种能够抵挡他们的虐杀。 三千人的规模已经是大宋整个北地所有能拉动长弓的弓箭手的总和了,三匹战马一位的价格换过来的士卒各个都是部队中的精锐。每人一百亩地的军田,甚至还每家分配了一头牛,好吧,就算这名长弓手不太在意这些,有的人还分配一个漂亮的女奴,这待遇实在是让所有人都无法抵抗。 跟重甲骑兵差不多,每名长弓骑兵身上穿的铠甲都是特制的,反复锻打后拉丝的钢丝编制成甲装,然后足足十四层丝绸混合棉线编制的棉甲,制作工艺直接就是照搬了大清皇族精品棉甲。价格甚至比重骑兵那一身纯钢制作的铠甲都要值钱。 而他们胯下的战马有一个算一个,都是最高大,跑的最快,耐力最好的。马春河一战,两千长弓骑兵以零比六千的战绩一战封神,额,不对,是两千比六千的战损,因为所有的长弓骑兵都是步兵转骑兵的,虽然赵羽从新设计了高脚马鞍,但是那群步兵骑了那么长时间战马之后,所有人走路都是鸭子走,有一个算一个,内胯全磨破了,十天半个月的是别想骑马了。 最坑的还是他们的骑术,为了保护这些金贵的长弓骑兵,赵羽没办法啊,竟然给每个人补充了一个辅兵,而辅兵的作用并不是帮他们穿铠甲啥的,而是帮他们赶马。 因为骑术差劲,很多长弓手骑着马跑偏的情况时有发生,此时,牧民出身的辅兵就会将跑偏的马匹赶回大队中去。甚至很多骑兵控马差劲,连马匹住脚射箭的时候都需要辅兵在一旁牵着马的缰绳安抚马匹。 就这么着一拖一的吊射,愣是将追着他们跑的一万多骑兵杀了大半。 五千人的精锐带着七千人的辅兵,虽然是辅兵,可各个都能算是合格的骑兵,并且他们的战力一点都不比别的骑兵部队差分毫,只是作战目的上主要为配合主力部队,平时也就是打打秋风,打个掩护啥的。 剩下的一万三千多人的骑兵部队分为两个骑兵兵种,一种是最多的轻骑兵,另一种是跟长弓骑兵差不多,但是在威力上却一点都不弱分毫的重弩骑兵部队。 跟长弓骑兵差不多,重弩部队也是赵羽手中一个奇葩的底牌,迄今为止,草原上还没有他们游弋的身影,这主要是因为他们的骑兵踏张弩还没设计完成。 普通的弩弓上弦的时候需要的力量实在是太大了,稍微弱一点的却没那么大的射程,威力上也差很多。 军械么,肯定是能改进的,特别是赵羽在得到了传说中的诸葛弩的样本之后,指挥着工匠们进行改进,魔改了十几种版本之后,终于弄出一种恐怖的重型弩弓。 虽然重达二十五斤的弩弓比后世的轻机枪都差不多了,可是用了它的弩兵们却再也不愿意换武器了。 太恐怖了,三连射的重型弩弓,杀伤距离虽然只有一百步,但是三连射的威力却能让所有人都后背发寒。 其实这种弩弓跟秦朝时候的三叠弩一个设计思路,就是弩弓叠弩弓,唯一的改进就是用上了荆轮上弦装置之后,依次上满三根弩弦,然后放上箭矢之后。沉重的三叠弩就可以依次发射了。 硬质钢材打造的荆轮上弦装置甚至能一次性的上满三根弓弦,只是所需要的力量实在是太大了,可是在赵羽给了个千斤顶式的加长柄之后,一切的形势就变了样。 连续抬十五次上弦柄就可以一次性的上满三根弓弦,整个流程最多也就是只用一分钟,甚至有些快的,一分钟能上两次半甚至三次弦。 赵羽选拔的标准也很简单,在奔跑的马上上弦射箭,一百步外,一炷香能射三十支箭,中靶十箭为合格,中靶二十箭为优秀,中靶二十五箭以上者,拿三倍饷银。每月一次考核,能者上,弱者下。 不考骑兵也可以考取重弩步兵这个新加的兵种,一炷香六十箭,百步之外中靶三十箭为合格,四十箭为优秀,五十箭为精锐,一样是拿三倍饷银。只不过,他们的饷银却只有骑兵的一半而已。想多拿钱,容易啊,练习骑术啊。 当然了,这些部队都不是最精锐的,最精锐的是那五百多名神臂弓手,甚至扩张到五十多人的超级神臂弓部队更是战场上最恐怖的杀器。 影响弩箭射击精确度的因素有很多,但是最主要的就两点,箭道和箭。 整体用空心青铜压铸的箭杆在精确度上根本就不是普通弩箭能比的,后面的雕翎更是用的最硬的翅翎。 被赵羽命名的死神小队待遇是全军最高,因为他们的考核已经不能用苛刻来形容了,简直就是变态。 将后世狙击手的那套训练理论搬了上来,比如能在一个土窝里埋伏二十四个时辰不动,水中潜伏两个时辰之类的东西已经是小儿科了。背着二十公斤的负重攀爬悬崖的训练直接就造成了非战斗减员达到五十人的恐怖数量。 但是成果也是喜人的,三百步外命中人身,两百步外命中人头,一百步外射铜钱,这些都是基本考核。三百步外射杀人头已经成了这群死神小队的基本素质。 至于他们的武器,已经被赵羽魔改了一番,上弦当然是用的压杆,压杆的另一个作用是当‘枪管’。 也就是固定箭矢的压杆,在现代的弓弩上,压杆弹簧是必备之物,但是更加极致的赵羽却将他们设计成了用钢管打造的压杆,说白了就是个半圆的上部箭轨,跟弩身的箭轨相结合之后,两条相对的箭轨会让箭矢在出轨道之前根本就不会产生变形。 chaptererror(); 第一百六十七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 跟普通人想的不同,其实鲨鱼攻击人类的前几下冲击很少会直接下嘴的,都是用它们坚硬的鼻子去撞击猎物,要么将其撞晕,要么将其撞伤,特别是像鸟丝这么大体型的猎物,他们更是不敢直接下嘴的。 轻轻一扭腰,躲开了鲨鱼的撞击,鸟丝的右肘狠狠的砸在了鲨鱼的头部前端。感觉到剧烈撞击的鲨鱼以为得手了,对于漂浮在海面上一动不动的鸟丝,发起了咬合攻击。 跟普通人想的不同,鲨鱼其实在咬猎物的时候,速度是很慢的,不会直接冲锋着就去撕咬猎物,那种高速之下,如果撕咬中猎物,自己的牙很可能会被拔掉的,所以鲨鱼撕咬猎物的时候速度都会降低很多。 而鸟丝等的就是这个低速状态。翻身一跃就跨到了鲨鱼背部,他双手的鹰爪功堪称登峰造极了。双手一扣就已经抓进了鲨鱼坚硬的颅骨之中,不过鲨鱼的颅骨不大,脑容量也很小,一把下去竟然没弄死这小鱼,失误啊。 鸟丝再想下手就晚了,吃痛的鲨鱼立刻就往海底潜去,意图靠海水的压力拜托这个水面上的捕食者。 靠,这可不能由你,鸟丝一生气,左手抽了出来,在鲨鱼脑后的颈骨附近用力一抓,厚厚的鲨鱼皮跟纸糊的一样,鸟丝的手瞬间就掐住了鲨鱼的颈骨,用力一挫,整条鲨鱼对于脊椎骨的运动传输功能就完全断绝了。 手中的飞爪往鲨鱼脊椎上一扣,鸟丝就游向了游船。听到消息的小青早就将船开了过来,吓得浑身发抖的孙静雅看着完好如初爬上来的鸟丝,顿时激动的留下了眼泪。不过鸟丝随后干的事情却能将人吓死。 他竟然用手中的绳子拖出一条浑身流血不止的鲨鱼,两三米长的巨大鲨鱼在他手中跟没啥重量一般,被拽着尾巴甩到了船舱之中。 “切,这么条小鱼够水吃的啊,看我下去给你弄一条来。”说完小青将身上唯一的一件小布料比基尼脱了就窜入了水中。 跟普通人看到的不同,小青下水之后,下潜了不到五米就已经完成了变身,一条十五米长的绿色巨蟒立刻就在水中飞速的游曳了起来。 饮水桶粗细,十五米长的小青下水之后速度快的不成样子。仅仅一分多钟的时间就窜出了几公里远。 对于小青的海中捕食技巧,鸟丝不得不佩服,人家的种族天赋就是抓鱼,话说一条竹叶青抓鱼怎么这么不务正业呢? 一条鲨鱼的鱼鳍也就是刚刚够鸟丝这个大胃王吃的,至于鲨鱼皮,当然是好东西,剥皮之后做成泳衣很是厉害的,肉留下最好的腹肉,其他的是阿大和老五的。至于小青自己的口粮,她自己会搞定,并且小青习惯生吃,基本上都是吃完了随便拖一条大鱼回来骗人。 两万米高空中的无人机别人或许看不到,但是鸟丝是啥眼啊,要不是给某盾局留面子,阿大几分钟就能让它掉下来。 正煎鱼肉的鸟丝突然听见了小青的呼救声,对着孙静雅喊到:“待在船舱里别出来。”说完他随手抽了一件武器就飞跃了出去。 海里能用的武器鸟丝真没带,能勉强能用的就是一把长柄的八面汉剑,这还是鹰巢山中的那把千年不朽神剑。 一手提剑,一手抓住了老五的脚腕,飞到半空中的鸟丝看见追在小青身后的东西之后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哥斯拉,几年前一部哥斯拉电影火遍全球,那种被核污染过的变种大蜥蜴很是强悍啊。 面前这个近五十米长的怪物不就是一头哥斯拉么?或者说是一只大蜥蜴? 毫不犹豫,鸟丝在高空中一松手,双手持剑如同一枚利剑,直刺水中的那头大怪兽。 与此同时,某盾局的办公室中也炸开了锅。靠,追踪了十几年的哥斯拉后代竟然在这种时候现身了,这也太碉堡了吧。不过哥斯拉追的那条蛇是神马时候来的? 距离鸟丝的位置最近的某盾局特工都要一个多小时才能赶到,估计到时候他们会被这怪兽吃的渣都不剩了吧。 鸟丝不敢直接往背上全是倒刺的地方扎,但是扎一下它的前爪还是可以的。如同标枪一样,鸟丝精准的扎进了哥斯拉厚重的前臂之中。 五十米长短的怪物啥样?它的一条胳膊就比鸟丝粗的多,不过相比于电影中那上百米以上的体型,这头小哥斯拉只能算是个幼生体。 这柄历经千年岁月不变颜色的八面汉剑果然不愧是神兵利器,鸟丝接力那么一绞杀,竟然将汽油桶粗细的胳膊给切了下来,这锋利程度简直是不要太惊人啊。 照此情况,斩杀这只小哥斯拉也不成问题啊。 趁着这大怪物惨痛嚎叫的时候,鸟丝早就骑在了小青身上往船那里赶去。小青的速度当然是快了,没一下的功夫就赶到了船边。 鸟丝借力往船上一跃,小青也从水中窜到了船舱之中,尾巴还没收回来呢,脚就已经化形出来了。 而此时,孙静雅正好从船舱中跑出了,完整的看到了小青从巨蛇变成人类的一幕,于是乎,她当场就吓晕了过去。 与此同时,某盾局的无人机也完整的看了小青的变身过程。“靠,我就知道没那么简单,该死的兔子们竟然排了个化形期的老妖怪来。”当然了,他们是不知道,小青这个所谓的化形期水分有多大。 没时间管晕倒的孙静雅,鸟丝对小青说:“赶紧去找没人烟的陆地,只有在陆地上我才能对付它。” 刚才出去游泳,只带着护臂穿着内裤就下水了,这会的赶紧趁着空隙将装备全穿上,一双履云靴,一身特制唐装,两柄飞刀,一杆长枪,一柄汉剑,以及硕大的两片金钹。鸠翎镖不知道对这货有用么,来不及细算了,鸟丝只能将披风也披上。 披风有踏脚和扣手的地方,可以临时化身成滑翔翼,鸟丝装备完之后,迅速就跳出了船舱。跟他所预料的不错,这种史前生物的报复心理极强,鸟丝斩它一臂,它肯定会来复仇。在气息上感觉,这头巨大的哥斯拉比自己的境界和体能都高太多。 看见不远处的小岛,鸟丝也懒得管他上面有人还是没人了,飞在半空中的他迅速将快要追上游艇的大怪物仇恨拉走。 chaptererror(); 第一百六十八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  跟其他大宋的军队打仗不同,经过简化后的军备让武安军的战前准备时间大幅度缩减。 就比如最重要的粮草来说吧。粮草,一为军粮,二为饲料,喂养军马以及驮马的草料。不计算不知道,一计算吓一跳。 就拿以前大宋的制式军备来说吧。 打仗的时候,军人每天平均分两斤粮食,以炒熟的各种粮食为基准,什么豆子,高粱,小米,麦子啥的都有。一般每人带三天至五天的粮草,以军镇为分配单位,并不是发放到每个士兵手中的。甚至很多时候粮草供应不及时,需要各个军镇守将自行解决。 相对于人的消耗,马匹的消耗更加可怕,一匹马一天最少都要五十斤以上的草料或者精料供应。一万人马需要多少供应呢?就拿作战三十天来说,每个骑兵日供应五十五斤粮草,一辆单马拉的马车能装载大约一千斤左右的粮草,大概能供应十个骑兵一天的消耗。啥?是不是算错了?没错啊,运送这一辆车,需要一匹驮马及两名民夫,民夫的粮草虽然号称是自己带,可那根本就不现实的,但凡有点余粮的也不会来服这种苦徭役。所以说,不算押送士兵,人吃马嚼的运送这一车粮草三百里以上,自身的消耗就超过三成,十个骑兵一天的消耗就要五百五十斤粮草,一车仅够吃一天的,三万人的骑兵呢?一天的消耗就超过了两千辆大车,需要多少补给才能支撑一支几万人的军队打一两个月呢? 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当初赵羽听到这个结果的第一时间就知道,这么打仗,非把自己拖垮不可,所以,改变军用补给的方案成了重中之重。 五吨级的简易压缩装置能将一斤重炒熟的粮食压缩成一盒扑克牌大小的块,其压缩比已经远超后世的压缩饼干了。至于配方,能难得倒现代人么?无非是豆面,麦面加盐加肉松炒熟,炒干之后,加上油纸包裹,不仅仅防潮,保质期还能大幅度的延迟到两三个月。不仅仅需要车辆运送,每位士兵身上还配发十块这种压缩干粮,每日两块足矣,也就是说,每名士兵自备就达到了五天的粮草。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不仅仅形容农民,对于士兵来说,更加靠谱。以前对于零散军队的控制力不强,经常发生逃兵等事情,在武安军中是绝对不会发生的。因为武安军卖战马卖的实在是太有钱了,平均五十贯一匹的价格,已经让赵羽收钱收到手软了。 当然了,相比于他花钱的速度,仅靠卖战马是不可能赶上消耗的,他另外一个主要的收入是卖牛卖羊卖饲料。 卖牛好说,配上两百斤饲料,一个人能赶十头牛跑好几百里甚至上千里地。以前赶一头牛入关,光运送成本就远远高于牛的价格,现在不同了,配上跟牛半重的饲料,一头牛的成本大幅度下降,已经能做到二十贯钱就可以将牛运往关内了,甚至二十五贯一头的价格送过黄河,所有的中原地主们都疯狂了。 至于卖羊,罐头这种东西是军用品,赵羽虽然通过压泥机器压制了一批陶制罐头瓶子,但是其密封性还是不太令其满意,终于在想出皮胶圈密封的这个梗之后,成批量的羊肉罐头算是成为了武安军的标配。 罐头的制作方法想必有过一点生活经验的人都清楚,但是在古代,想制作罐头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首先就是容器的制作方法很是考究技巧。 别以为制作一个密封性良好的器皿那么容易,搁在古代,这是一个相当有难度的活。什么泥封蜡封都不靠谱的,泥封会透气,透气就会导致进入细菌。至于保存酒的泥封酒坛,不懂的人会以为很靠谱,其实呢?酒本身就有杀菌作用,只要不让酒气跑出来,酒这东西,放个一百年也不会坏的。 蜡封就更不靠谱了,天寒地冻的,蜡能冻裂了,天气太热,一晒又能晒化了。 所以最靠谱的方法还是半精确的密封陶罐加皮胶圈,用硝制过的皮子加上皮胶蒸煮浸泡,所得到的皮质胶圈虽然成本比橡胶圈贵太多了,可是在密封性上却一点都不比橡胶圈差,要知道后世有些飞机上所使用的密封圈都是皮质的。 草原上别的不多,草绳子是最容易得到的捆扎物品了,五斤重的罐头用草绳子扎一层,能保证怎么运送都不会轻易损坏,扎上两层草绳子的罐头瓶子都能当球踢了,更不担心损坏的问题了,甚至那些扎罐头的草绳子还能用来当辅助军械或者烧火用,一举两得,当的是好用。 只不过一个人每五天才能分一个罐头的数量,真的让很多人不满,甚至为了得到更多的罐头配额,大兵们也是想尽了奇招,啥新奇的东西都往指挥部送,为的就是多拿一些批条。 这么奇葩的事情当然是鸟丝搞出来的,别说,真不错,两三个月扫荡草原,愣是给鸟丝收集了一大批的珍奇宝贝。 别的不说了,仅仅灵石就收集了四块之多,其他的各种稀有金属,甚至陨铁都能成吨计算了。而随军出击的工匠后代们也探明了很多地方的矿产,以前契丹人不知道的东西在工匠们的探查下,仅仅煤矿就探查出四五个,朔州北铁矿的发现更是让武安军摆脱了一直以来依靠大宋输送铁料的尴尬局面。 至于人工问题,呵呵,不仅没少,反而多了,后期扫荡草原和攻打辽国的几个大部落,俘虏又抓了两万多。 至于以前的那些老俘虏,已经有很多人舍不得走了,当建筑工人们都快当上瘾了,虽然一个月只有三十文钱的工钱,可是谁听说过俘虏,甚至奴隶还有工钱拿的啊? 三十文钱能做啥?能进女奴营里挑个不错的婆姨睡三晚上,或者进馆子搓两顿。甚至你如果想攒钱,将钱存入武安钱庄,不仅仅凭借着凭条能随时取款,甚至指定了继承人之后,你的后人还能凭借你的名字来武安钱庄取钱。 chaptererror(); 第一百六十九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  钱庄这东西并不是新兴产物了,可是却从没有一家能跟武安钱庄相比的,陨钢铸造的高硬度冲压机,一次十枚的压制速度,已经完爆了所有钱币铸造行业。 雕刻精美的武安一文钱已经让所有人都当成艺术品了。 军武精良,以安天下。 每面四字,跟原始的天圆地方不同,武安铜钱是内圆外圆,纯圆环形状的铜钱跟其他的铜钱一眼就能分的出来,并且那经过冲压机压制的花纹比其他铜钱要精美的多的多。 按照古人的理论,劣币淘汰良币,一旦有做工精美,质量上乘的铜钱出现,那么必然会导致各地的商人和地主们大规模的收藏,你就是有多少良币都不够这些人埋的。 事实也是如此,可是在武安军司,这样的事情就有些难度了,因为这里一切吸引人的商品全部都在一家商铺中售卖,而这家商铺的主人当然就是赵羽了。 官卖制度并不是赵羽发明的,但是将官卖制度执行到这么彻底的,绝对仅此一家。不论是草原上的战马还是皮革,甚至羊R罐头这种稀罕物件,统统都在这一个地方卖,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但是,想买这些紧俏商品,唯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武安钱庄的金票银票,另一种就是武安铜钱,当然了,超越了历史思维以及大胆的赵羽还弄出了武安银币,做工跟武安铜钱一模一样,只是材料不同罢了。 至于其他的铜钱和银两,对不起,不收,要想得到这铜钱和金票,也有方法啊。去武安钱庄兑换就行了。 钱庄中有几百名的雇工,每天就负责清点兑换,根据铜钱的质量和重量,所能兑换武安铜钱的数量也不同,不过总的来说,去兑换肯定是亏钱的,一千枚大宋的铜钱也不过兑换七百枚左右的武安铜钱,至于其他更差的铜钱,那就不用说了,一半都不到,甚至一些参差不齐的铜钱更夸张,直接熔铜称重,别人拿分离铅和铜没办法,可是对于身为化学家的鸟丝来说,真空分离法是别想了,但是通过调配铅铜比例,制造出新的铅铜合金,并不是太难,难的就是比例问题。可是一旦这个量上来了,比例通过视觉判断也能搞定了。又不要求多么精密,达到多大的强度,只要是差不多就行,对于那些铸币的工匠们来说,只是添加几种添加剂的情况下,金灿灿的武安铜钱就配置成功了。 是的,武安铜钱是金色的,虽然跟黄金的颜色有些差异,但是这种铜钱的卖相实在是太好看了,除了不太抗腐蚀这一弱点,几乎都是优点。跟黄金很长时间不会变色不同,铜钱生锈的速度可是不慢的,虽然鸟丝改良了表面镀膜层的配方,但是一旦时间长了,武安铜钱金色的光芒也会跟其他铜钱一样变得暗淡无光。可是就这样,这种金色的铜钱一面世,立刻就让所有人都疯狂了。 薄薄的一片铜钱只有五克重,也就是所谓的一钱重,经过特殊模具切削的铜丁,重量差异基本都保持在零点三克之内,对于其他参差不齐的铜钱,这一大优势有让其增色不少。 武安铜钱不仅仅有一文钱,还有以一当十的一两钱呢,以一当百重达十两的超大号铜钱也是大批量的生产,不过重达半斤多的铜钱已经失去了流通作用,大部分是大富豪们用来压箱底。不过这玩意制造省劲啊。一套十个的模具一天能压制一万多枚,十台锻压机一天就能压制出十万多枚大小不一的钱币。这产量,已经完爆开封的铸币厂了,要知道,开封最大的铸币厂,一万多工人,一天最多也不过生产两万枚铜钱。而赵羽的铸币作坊里,一共也就只用了四百多人而已。 做为一个资深的游戏毒害者,有了铜钱,金币银币这些传说中的东西当然不会少了。银币的制造跟铜币几乎一样,最小的银币也是只有一钱重,大小跟铜币几乎一模一样,百分之九十银和百分之十的铜,含量几乎跟后世的银币一模一样,除了比铜币略薄,颜色不同以外,就连上面印的字都一样,反正赵羽懒得再弄一套模具了,两种钱币一套模具。 至于金币这种高大上的东西,赵羽当然不会跟银币之类的东西弄混了,一面雕龙,一面当然是把自己可爱的大头像印上去了。别说,被印到金币上的赵羽还是挺上相的,鸟丝怎么看怎么喜欢。可惜啊,鸟丝是鸟丝,赵羽是赵羽,灵魂是一个,身体却不同,随着鸟丝对于赵羽这个角色越来越深入,以前关于鸟丝的记忆却在逐渐的消退,吓得鸟丝都不敢再把自己代入到赵羽的角色中去了,很多时候,他强制性的用现代人的思维方式来改变身体古代人的行事方式。特别是宗族之中派来的那些礼法官员,一个不剩的都被他打发走了,根本就不敢被这些凡俗之礼所束缚。因为鸟丝清楚的知道,一旦有一点点的放松,时间这个熔炉会将自己的痕迹炼化的无影无踪,到时候一旦找到了回去的方法,回去后的自己恐怕也已经失去了本心。 除了衣服和食物之外,所有进入武安军司范围内的货物都需要交税,宁武军镇已经成为一个大型的关口型军镇,对于收税的军人那种蛮横的收税方式,各地的商人也是非常的无奈。 不论是香料还是钢铁,甚至你们运载来的铜钱,都需要拿出两成的重量来缴纳关税,这让所有的大宋商人都感觉到愤怒,可是看人家辽国的商人和西夏的商人们,掏的那叫一个痛快啊。当然有一种商人的待遇却不是他们能比的,在武安军司登记过商籍的武安籍人士,低至一成的入关税让他们在各大商人之间可是如鱼得水。 不过,在各种精美皮甲甚至铁甲的诱惑下,再高的关税也能让人承受。没错,武安商场中的货物中竟然有各种皮甲和铁甲,至于武器弯刀之类的大路货,更是随处都能买到。当然了,想买这些东西,武安铜钱是必然少不了的。 chaptererror(); 第一百七十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  上回说道想买武安军工生产的所有东西,武安铜钱是必然少不了的。 由于武安铜钱第一个字是军字,所以很多人也都戏称之为军钱,用了没两个月,军钱这俩字已经传遍了大宋周围所有的商人耳中。 一千比七百甚至一千比五百的兑换比例很亏么?拿到铜钱回去的商人们没一个喊亏的,因为制作精美,如同金币一般金光闪闪的军钱能令所有守财奴为之疯狂。一比一百是西夏那边的价格,一比三百是辽国那边的价格,你还别喊亏,只要知道一个商队带着上千军钱过境,没有一个马匪团伙不疯狂的。 在这种畸形的经济模式下,大量的物资向着武安军司汇集,你说赵羽会亏么?他才不会亏呢,不论是收购来的皮子还是牛羊,在三万多厢军工匠的手中,几天之后,就会变成大量的熟皮子和成车运出去的罐头。 别看武安军司还在跟西京道的军队对峙,可是辽国和武安军的贸易却做的火爆异常,甚至有一片地区,就在辽国的山阴县附近形成了一个不大的浮桥集市,而隔着桑干河,对面就是武安军司的五连堡,而向东走三十里就是武安军司控制的应县。 要说应县可是有个后世全球出名的名胜古迹,那就是大名鼎鼎的佛宫寺,里面的释迦塔是后世世界最高的木结构塔。 可是面对武安军的铁骑,守卫应县的辽国军队只是象征性的的抵抗了一阵就全跑光了,只留下了三百多名僧人妄图守护他们的佛家清净地。 不过这些东西对于赵羽来说,基本就是扯淡,遇神杀神,遇佛杀佛的鸟丝才不管你想干啥呢,大军一到,他就释然的住进了后世大名鼎鼎的释迦塔中。至于会不会有报应,呵呵,他才不管呢。 当然,在这里他也碰到了穿越后遇见的第一个修行人士。佛宫寺的智园方丈在见到鸟丝的第一眼就让全寺的僧人们退了下去。 一个修真人士,并不是看你有多高的修为,而是看你修行的道行,拿佛门弟子来说吧,有的修佛,有的修罗汉因果,还有修禅的,各有各的门道。道修当然也是如此,有的修行武功,将武功修行至极致,以武道入圣者历史上也是大有人在。而那些修剑的御剑飞仙也不是不可能,至于鸟丝他们石门,修的却是道法自然,随性的修为根本就不加掩饰,虽然只有炼气期的微弱修为,可是他身上的能量波动却跟寻常武修大有不同。加之鸟丝锻炼精神的胎息法更是特立独行。 当然上面的一切都不是让智园退避三舍的理由,真正的理由是鸟丝灵魂中被石中道种下的灵魂印记。普通的修行者根本就感觉不到的,但是佛宫寺里的方丈却能轻松的感应出那种属于石门的特殊印记。 要知道,佛宫寺历经了上千年的战火还屹立不倒,自然有他们的道理,明朝的大军经过此地也都是服服帖帖的,朱棣那货那么凶悍也只能提个字聊表酸气罢了,根本就不敢在此炸毛。只是到了近代之后,寺里的高僧没了后继,佛宫寺才逐渐没落了,甚至被当做战场。要知道搁在大辽的时候,谁敢带刀进寺都要倒大霉的。 额,赵羽不信,所以他骑马进寺了。不过看着鸟丝灵魂中的石门印记,智园也只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咽。不能跟那些小门派比的,佛宫寺里可是号称供奉着两颗佛主牙齿舍利子,做为佛门爪牙的存在,佛宫寺里那几百武僧近战之中灭掉赵羽带来的两千骑兵完全不成问题的。可是如果真的打起来,流动作战的弓骑兵部队绝对轻松虐杀那些和尚。只是这些假设在赵羽露面的时候就变成不可能了。 智园才不会让石门的高手找机会来拆寺呢,好吃好喝的供应着,甚至赵羽提出住宿在释迦塔中,智园也欣然答应了下来,这让寺中一应长老们很是奇怪。 不过当天晚上赵羽在塔的顶层运行胎息功的时候,却出了大问题。 肉眼凡胎的赵羽当然不会感应到那些只有佛修们才能感应到的佛缘,可是保存着佛主舍利的佛塔上能没深厚的佛缘么? 本着啥都能狂吃海吸的胎息功,突然塞进去大量的佛门气息,这让赵羽一个蛋疼啊。莫名其妙的竟然生出大量的慈悲心怀,这让赵羽多日积累,都快形成煞气的杀气为之一扫而空。 清晨醒来的赵羽或者是鸟丝,突然就穿着便服冲下了佛塔,一把就揪住立在佛塔前一整夜的智园老和尚。 “我靠,老和尚,我积攒的几万人的煞气啊,你早说里面的舍利子是真的啊。” 被揪着领子提起来的智园也不在乎自己的状态,只是合手宣了一声佛号。“南无释迦牟尼佛” 靠,果然是释迦牟尼的狂信徒,跟净土宗那伙秃驴压根就不一样。 “施主,你一身正道修行干嘛去炼那邪宗兵器呢,你与我佛有缘,不如我传你一手佛门功法?” 好吧,就连鸟丝本来的目的都猜出来了,不得不佩服,这和尚的修为实在是有点高啊。鸟丝收集那么多的煞气为的是啥?当然是为了自保了,自己有几斤几两他清楚的很,就算再努力的去修炼,以赵羽身体的缺陷,鸟丝也不能在短时间内突破先天,甚至如鸟丝那样突破伪先天都不可能。如此一来怎么自保呢?当然是弄两个熟悉的武器了。以现在赵羽的肉身强度,腕力一样就严重不合格,想将普通凡物运用的跟鸟丝一样,基本是不可能,那就只能尝试着炼化一些非常邪门的东西了。比如九煞飞轮,一种藏境内佛巫宗所用的奇门兵器。 就如同鸟丝用血滴飞轮一样,如果练成了九煞飞轮,赵羽也能用特殊材料打造的飞轮如臂指使,甚至连链接飞轮的飞爪和乌金索都省了,如同控制飞剑一样控制飞轮都不成问题。 chaptererror(); 第一百七十一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  只是这种飞轮炼制需要一种及其苛刻的条件,就是收集九万煞气,因你直接或间接死亡的士卒,都会有一丝因果煞气缠绕在你身边,不管你在不在意,它们会非常不讲道理的陪着你的。以前赵羽感应不到这些煞气,可是当他的胎息功精进了一些之后,终于感应到了这种煞气的存在。驱散他是没那么大的本事,不过大宋的国内肯定有能人异士能做到,可是一个穿越的灵魂,他可不敢随便让人家玩灵魂。于是乎,他就想起了家传的血滴飞轮进化最终版本,九煞飞轮。好么,几万的煞气,再攒几万,就应该够炼制九煞飞轮了,到时候煞气被飞轮吸收殆尽之后,缠绕自身的煞气自然就不存在了。 这次来佛宫寺,也是实在有些被煞气影响的心烦意乱了,想借佛门清净地静静心。 可谁成想,静心静过头了,积攒了一年多的煞气竟然被佛主舍利子清扫一空。这算是因祸得福?还是因福散财呢? “你赔我法宝,死秃驴,别跟我打哈哈,要不然我拼了因果也把这木塔给烧了。” 看着赵羽说气话,智园到是不担心他真敢烧塔,呵呵,里面供奉的佛主舍利的威力想必他最清楚了,一晚上练气能净化几万冤魂,不把他个先天都不到的小修士吓死就不错了。不过转念一想,也不一定啊,石门的那群臭石头都是些死脑筋,真说不定他会干出啥傻事来呢? 正想着呢,赵羽已经开始召集大军了,看着那些准备火箭的弓骑兵,智园也是一阵后背发寒。靠,这小子玩真的啊,药丸啊,真得吐血才成啊? 于是乎被吓坏的智园赶紧从袖子里弄出了一对金钹,只见巴掌大小的一对金钹在他手中一晃,就变成了两尺直径的两面大金钹。 “小施主息怒,老衲这里有一对金刚法器正好和你心意,拿去用用看?” 不管智园怎么想的,反正赵羽看到这对金钹的时候,已经傻眼了。 “我勒个去,阴魂不散啊,这不是铁匠给自己的那对佛门金钹么?当初那傻货也是说此金钹跟我有缘,见了鬼了,难道不是一生一世的有缘啊?怎么穿越了又碰到它了?”鸟丝的灵魂里已经傻了。赵羽的身体却机动的一招手,于是乎,远在三丈之外,智园手中的两只金钹就瞬间飞了起来,划了两道弧线,轻松的被赵羽抓在了手中。 看到这里,智园也是一愣,怪不得刚才在自己的乾坤袖里这对金钹不停的震动呢,原来真的是他的东西啊?难不成真的走眼了?这大宋的郡王竟然是某位佛门金刚转世?用金钹的金刚好几个呢,是哪个呢? 还是那种熟悉的味道。 鸟丝虽然肉身很陶醉,但是内心却是崩溃的。 为毛会跟我很熟悉? 他后世拥有金钹也不过一年多,使用的次数也有限,为啥能生出这么熟悉的感觉? 事情不对啊,这肯定是有什么问题。看着已经愣在当场的赵羽,智园和尚倒也清楚,这货指不定正干吗呢,很可能是想起了前世的因果。看来我佛门再添一名金刚罗汉是定了,大喜,当浮一大白。 阿弥豆腐,破戒了。 看着两人愣在那里小半个时辰,所有人都傻眼了,本来看着赵羽的军队架起了火箭,寺里的五百僧兵早就拿好了戒刀盾牌,就等着方丈一声令下杀将出去。 赵羽带军倒是有个最大的好处,那就是令行禁止,下了点火箭的命令后,没下令射出去,火箭插在地上都烧干净了,也没一个士卒说半个字。当然了这是三个月新兵连磨练出来的。 要说古代人吃苦耐劳的能力远远甩出现代人十条街,在肉食供应充足的情况下,赵羽旗下的所有士卒训练强度直逼现代的特种兵了,可是愣是没几个人掉队,一天下来,别说越野十公里了,最拔尖的一支百人队竟然能做到负重五十斤,日行一百公里,说出去吓死个人哦,都快赶上机械化步兵的野战运载速度了。 别的不说,在大部分的宋军只能做到日行三十里的情况下,赵羽旗下的不论是步兵还是骑兵一天行军百里那都是基本素质,如果只算骑马的骑兵部队,日行二百里是基础,三百里算优秀。别说啥马匹受不了,在充足的饲料供应下,马匹保持二十公里的越野时速跟玩一样,连续跑上两个时辰都不成问题。 在耐力训练了几个月之后,赵羽的骑兵就是这么变态。当然了,一切的一切都要有个前提,那就是公路行军。 武安军的公路修建速度简直快到不可思议,搁在任何一个古代人也不会想象这种修建速度是人能干出来的? 好吧,草原上修路么,毕竟还是很容易的,只要是工匠们将木桥架设完毕,公路的铺设还是很容易的。 跟别的地方分配田地不同,武安军司分配田地的首要条件就是修路,哪里有路,哪里才有田,而屯田的屯堡都是修建在路口或者路边的,完全没有独立在某些地区之外的情况出现。 大宋人修路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复杂是需要糯米浆,这东西需要大量的糯米,对于粮食紧缺的古代,很不实惠。 所以赵羽弄出来另一种东西,那就是石膏,大宋叫做膏石矿,或者膏石。膏石混合生石灰加粘土,糅杂上草原随处可取的干草,这是路面压制的材料。 碎石铺就的路基足足有一尺厚,这是最耗费人工的活,不过在几万俘虏加几十万流民的推动下,速度在不断的变快,甚至最快的时候铺开来捡石头的人都没地方捡石头了,只能到处去挖碎石,这么一弄,草原上原本问题最大也是最影响耕种的石头问题就解决了大半,农民们耕地也会更加轻松。 八牛犁很厉害吧,墨家创新性的百牛犁见过没?超过两百马力的重型耕地设备,整个造价就超过了两千贯,用铁料三千斤,钢料五百斤,仅仅就这五百斤钢料,就是整个铁匠工坊半个月的产量了。 chaptererror(); 第一百七十二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  古代炼钢不容易,但是鸟丝从没有想过这么不容易。话说用小坩埚炼钢都干了不下十几次的鸟丝真正用大钢炉炼钢,发现,真的有点难度啊,首先温度和配比就很麻烦。古代没有提纯的材料可用,只能靠矿石配比,可矿石配比的难度有多大,是个弄钢铁的都清楚,现代都要实验室试验无数次才能搞定一批矿石的配方,更别说古代了。 百牛犁的诞生标志着一天能耕作万亩地完全不是梦想,五丈宽的犁头,上面站着十几个人,上百头耕牛能产生的拉力足以让这个庞然大物震惊所有宋人,就连生产出这东西的所有工匠们都嚎啕大哭。 古代没有氮肥,想增加粮食的产量只有深耕这一条道路,而深耕所耗费的人力物力甚至是畜力都是相当大的。一头牛一天能耕作三五亩地已经很不错了,在收割后的抢播集结,没养好膘的耕牛被累死的多得是。而人力耕地,一天下来能深耕一亩地已经是壮劳力了,耕两亩能将一个壮劳力累吐血。 啥?不信? 不要以现代人耕地的标准来评论古代耕地。 什么叫做深耕?入地一尺为平耕地,入地两尺以上才叫深耕呢。跟现代机械化耕个二三十公分的地面能比么?为啥现代人反而耕地耕浅了呢?因为有添加的氮肥,不需要深耕了。 一亩地去掘地三尺,你试试,累不死你才怪呢。 可是在百牛拉犁的情况下,深耕二尺变得辣么的简单,百头耕牛在饲料充足的情况下一天耕作百亩地很轻松,甚至一天的最高记录是五百亩那么多,这已经不叫耕地了,这叫天上掉耕地。跟在耕牛后面服务的农夫们已经乐的不知道姓啥了, 不过在生产百牛犁的时候,眼红的人也很多。大宋以农为本,种地的人是最多的。 而大宋后期最大的矛盾也是人多地少的矛盾,大量的闲散人口导致粮食不够吃,而在官方坚持不扩张的情况下,不出内乱才怪呢。 所以说,赵羽在向大宋官方要厢军,要流民的时候,简直不要太轻松,因为大宋的各个州县都积压着大量的流民,那些没有地种的流民在工商业不发达的情况下,只能乞讨为生,甚至跟别人家帮工都要看脸色的,啥工钱?给口吃就算不错了。 你不干,大街上抢着干活的人不要太多。大宋官方的统计是大概有国民一万万人,其实这时候真正的人口数量早就超过了一亿五千万人,大量的未登记人口并不计算为国民的。 一听说武安军司要流民,要耕农,要厢军,要工匠。不用宣传,自发的就有各地州县组织人手给往外送。 仅仅关中地区就输送了超过三十万人以上,要不是赵羽准备充分,整个武安军司的经济和社会结构会迅速被拖垮的。 让鸟丝去设计一艘航母,他不敢说能达标,但是让飞机飞起来肯定可以做到。不过让鸟丝去管理一个城市,甚至一大片草原以及几十万的民众,那真是强人所难了。不过自己的地盘不管又不行,至于说让专业的人来管,别说鸟丝信不过那些大宋的文人了,就连赵羽的前身都信不过那些只会玩阴谋的文人。 好歹鸟丝在现代还看过一些军事化管理的东西,特别是对于军管规定还是比较熟悉的。他推行的就是完全军统管理,那些大头兵你指望他们管理是不现实的,但是给他们命令之后让他们执行,那绝对比大宋的文官系统高效一百倍,当初王安石就是傻子,他要是把执行新政的策略下放给各地的军署,保证新政不会流产。 新来的流民不需要知道什么政策,下面的兵卒也不需要知道什么政策,只要士卒们通过分配,把新耕出来的地按照人头分给能种地的群众就可以了,至于说建设屯堡,则需要大家动手,木材什么的都是按需分配的,完全由木工工坊去准备,在半标准化的流程下,生产出来的木结构基本都差不多,只要到时候有泥土培上,一个土木结构的屯堡在十天之内就能完成,甚至一些小一些的屯堡在上百工匠的努力下,五天的时间就能入住,快的简直令人不可思议。 修路的三架百牛犁负责开出路基,然后几万人的筑基部队开始用大石头砸,石碾子压的方式将路基筑造好,剩下的五百人负责铺三合土,最神奇的是三百多头牛拉动的巨型石碾子负责将路面压制平整,巨大的石碾子完爆现代压路机的重量,压制出来的路面简直不要太平整。没有减震的马车在刚刚铺好的路面上跑过,竟然完全感觉不到颠簸。 在这种路面上,载重两千斤的马车一天能跑一百里以上,也就是说从朔州到应县的距离,以前需要快马跑三条,现在马车都能在两天内跑到了,至于说骑兵大队,当天能打个来回了。这调集兵力的速度有多快,已经让辽国的斥候们不敢跟上面的长官说实话了,因为说了实话会被活活打死的。 在古代没有哪个将领会相信一支上万人的部队能一天就赶二百里路的,因为那时候的正常行军速度是一天二十里,就算急行军,一天五十里路就已经是极限了。骑兵的速度翻倍,甚至再翻倍也就是一百五十里就撑死了。 快速调兵的能力并不是鸟丝最大的杰作,他最大的杰作是仿古,仿照古人建造烽火台,通过遍布出去的斥候,能早三百里范围就发现敌情,再通过烽火台来快速传递敌情信息。 chaptererror(); 第一百七十三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readx();  华夏人最大的陋习是什么? 安逸,安逸,还是安逸。 作为一个最勤劳的民族,为什么历朝历代的都被外族压迫?因为我们太贪图安逸了,小富即安的思想不仅仅是地主身上能体现,就连最穷的佃农都会贪图那一丝的安逸。 作为最富有的朝代,宋朝的富足根本就不是其他朝代能比的,但是宋朝也是历史上最安逸的朝代,虽然边关不断有战事发生,但对关内的百姓却不痛不痒,根本就没感觉,所以导致关内的百姓根本就感觉战争、亡国之类的事情跟自己相去甚远,这种思想不仅仅是体现在百姓身上,就连整个大宋的最高权利层,全部都是这种思维。 所以在面对金国倾国来攻的时候,宋徽宗才带着他们一无所知的部队去迎战那些饿狼。 安逸这个词绝对不会出现在鸟丝身上,所以他附身的赵羽未雨绸缪的本事那是相当要得,不仅仅斥候,就连间谍部队的建设都是齐头并进的。 正在寺里跟智园扯皮的赵羽突然接到边关急报。 西夏福威军司汇通黑水军一共四万人正在紧急集结,目标,黄河以东的武安军十八个屯堡。 但是他们的目标并不是土地,而是当初辽军败走之后留下的那些装备,几万匹马的马鞍,以及几万人的战甲武器。这些东西虽然赵羽看不上眼,但是在外人眼中,辽国的制式装备还是很有吸引力的,要知道,仅仅凭借着修复和转卖这些武器盔甲,赵羽就笼络了超过千万贯的财富,这搁在大宋这么富有的国家,最少都要勒紧裤腰带攒三五年才能攒齐这么多的东西。 可是就这么多精良的铠甲和武器,赵羽同学竟然看不上,这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他看不上有人能看上啊,西夏人就认准了这块肥R。 说宋人能守城,西夏人相信,因为那是打出来的名号,但是指望大宋的士卒跑出来打野战,那纯粹是骗人呢。大宋官方说灭辽军十几万,西夏人是完全不信的。 话说四万多骑兵,要是搁在以前,大宋直接就趴窝了,死守城池才是最正确的选择。只要抢占了吕梁山口,对面的宋军就蹦跶不出来,据回来的行商们说,大宋武安军的两万骑军还在朔州草原上跟辽国人对峙呢。他们根本就来不及回防,攻打坚城可能不靠谱,但是打下几个坞堡还是不成问题的。 可是攻打第一个屯堡就出了大问题。 客家土楼的设计是为了应对土匪,而赵羽设计的屯堡则是为了对付正规军。 三丈多高的屯堡墙壁光滑的无任何能搭手攀爬的地方,屯堡顶部也没有女墙,草原上骑兵们最删除的套索爬墙战术根本就用不出来,唯一能上去的办法就是带着长梯子。 虽然没有女墙,但是半尺见方的箭孔却遍布了屯堡的第三层矮墙上。第一层是牲口圈,第二层住人,第三层是房顶加战斗平台。 当然了,这是一个小屯堡,可就这么个P大的屯堡,福威军的斥候队已经损失了十几个人了。 不是人人都是箭神的,在P大点的S击孔中,是藏着的一个个拿着弩弓的民兵。有男有女,不论男奴老幼,所有人在入住屯堡的时候都会接受几天的S击培训,有力气的上弦,S的准的负责S击。躲在屯堡里,击杀敌人简直不要太轻松,好几十口子人拿着粗制滥造的几十把弩弓,愣是一口气放倒了十几个西夏兵。 那些所谓的弩弓都是会木匠活的百姓自己制作的,因为一个屯堡之中只有每家每户发放了一柄弩弓,以及一百根弩箭。 数量压制质量,整个屯堡八户人家,五十多口人,就连小孩子都自己弄了些能S出三四十步远的弩弓,可见大家杀敌自保的热情有多高了。 不过为了安全,老百姓们的智慧是无穷的,用木头当弩臂,用竹板当弩弓,自己削制的箭杆,配上J毛,加根铁钉,杀伤力也是刚刚的。至少有一半以上的西夏兵是死在这种粗制滥造的弩弓上面。 至于一根铁钉值多少钱,那个吗,三寸长的铁钉,一枚军币,童叟无欺,会打铁的拿回家去两锤子就是一个相当不错的箭头。 一文钱杀了一个西夏兵,而西夏兵的人头拿去大宋能换两贯钱呢,看着下面倒下的几个西夏兵,屯堡里的人都盯得死死的,谁敢去拖尸体,第一个挨S的就是他,那丫都是钱啊。 最终,徘徊在周围的六七十个斥候对于这个跟长了刺的乌龟一般的屯堡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扔下了二十多具尸体就跑了。 秉承着安全第一的原则,按照缺德教官所教授的,对所有倒下的目标在放两箭,然后所有变成尸体的西夏兵就被拖回了屯堡中,看着摆着地上的战利品,不管是大人小孩都愣了,下面该干吗呢? 哦,对了,点烽火。靠东边的烽火路子里塞满了狗粪和干草,没有狼粪啊,狼早就被骑兵大队给打牙祭了,上哪去找狼粪啊,所以狼烟就成了狗烟。 不仅仅是这一个屯堡让西夏人吃了憋,一条线上铺开的十几个屯堡都让西夏人铩羽而归。两千人的斥候部队,愣是战损两成,这让他们找谁说理去啊。 三百里急行军,一日一夜之间就从朔州草原的最东边赶到最西边。这次带来的骑兵是赵羽能拿出手的所有骑兵了。 对于骑兵作战,鸟丝绝对可以说是行家。 因为他是驯鹰的,他全家都是驯鹰的。 华夏历史上,最强大的两种骑兵是蒙古骑兵和八旗骑兵,这是当之无愧的,但是草原上骑兵作战为啥厉害?无他,以多打少,机动作战。 特别是蒙古骑兵,为什么横扫欧亚大陆?因为他们有战术侦察部队和战略侦察部队。 那就是天上的驯鹰。 夸张么?一点都不夸张,经过特殊驯养的驯鹰,可以清楚的分辨出几十里外的部队人马数量,甚至是什么兵种都能探查的一清二楚。 到了后金时期,这种技能被神奇化了,驯鹰人的本事再一步提升。 就拿鸟丝他们祖上来说,世代都是鹰眼,所谓的天鹰之眼是一种比较神话的技能,那就是将人类的精神附身到鹰的身上,以鹰的视角来侦测大地。 一千个驯鹰人当中都未必能诞生一个鹰眼,这种对动物的亲和力是天生的也是后天培养的,鸟家总共出过十位鹰眼,这也是为啥他们乌尔巴图家在大清皇室狗腿子中那么受重用的原因。 古代战争如果加入了无人机侦察,在战力相差不是太悬殊的情况下,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谁胜谁负。 chaptererror(); 第一百七十四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这种神迹并不是在一个地方上演,而是在所有武安军能触手可及的地方上演。在得到了中枢死令,要完全配合的命令下,所有的地方官也都不敢说啥。 甚至能帮的地方都很少,官道不平,武安军的铺路马车走过,所有坑洼都填上碎石,然后再铺细石,最后压上三合土。配合百多匹骡马拉着的巨大石碾碾过,跑起马车来,连颠簸都很小。 这还是在武安军以外的地方,武安军境内早就完成了各屯堡之间的官路建设,现在武安军境内上百万奴工正在忙着架设铁轨滑车的轨道。 不过比较坑爹的是,在大匠们反复设计之后,蒸汽机车这东西还是没搞出来,只是搞出来了一种超级奇葩的蓄力机车。 好吧,这东西也是奇葩中的奇葩了,赵羽给了个手摇轨道车的设计思路,然后大宋的工匠们就跑偏了。 其实现在就算赵羽拿出蒸汽机车的完整设计图来,武安军的军工坊也能分分钟给你仿制出来,毕竟钢材的质量已经超越了古代几个等级,达到了现代轨道钢的强度。 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赵羽却没拿出那个设计,而是继续他只给思路,让工匠们自己去研发的方法。 马拉的轨道车最大的问题其实不是轨道和车的问题,而是马跑的路并不是一路平坦。所以喽,众人们发现,原来在车上加装动力装置之后也能让车子跑起来,好吧,把马跑的路搬到车上来不就行了了。 结合送料的皮质传送带技术和牛拉犁的犁架技术,于是乎,让马在传送带上跑,然后传送带带动轮轴驱动轮子转。 虽然比起马拉的车慢了很多,但是胜在马可以一直跑下去啊。不用到了桥得先过桥,路上遇到拥堵就得停的状况。 再后来,工匠们又发现马的力量太小,十匹马驱动着一个车厢,最多只能再拉同样长的三截车厢。 但是换上重型的火牛或者牦牛之后,虽然轨道车的速度慢了足足两倍,但是一个十五头牛的车头足足能拉动身后拖拽的十节车厢。 于是呼,火车成了火牛车。火牛们的待遇也好到了爆,每天的超级饲料喂着,每天的盐水喝着,随时还能洗个温水澡。几个月下来,生生的培养出上千头拉力达到五马力的重型挽牛。 坐着从开封直通朔州的火牛车,完成新年祭天大典的武王太子殿下就带着太子妃一起踏上了会封地的路程。 话说,这太子的封地面积跟整个大宋以前的地盘都小不到哪去了,也算是历史上的奇葩了。好在据传太子与当今皇帝关系相当好,经常在大殿中攀谈,一谈就是一两日的时间,随着太子的一条条建议,大宋的官场也迎来了一场巨变,好在虽然权利以及利益受到了一定的牵连,但是还在世家大族的承受范围之内,整个大宋也算是比较稳定。 当然了,他们就算是想不稳定也不敢造次啊,武安军近百万大军枕戈以待,随时准备着对所有的反叛者进行凶狠的镇压。 武王殿下是闲下来了,可是武安军可没闲下来,整个东南沿海几乎全部都落入了武安军的势力范畴,由于青州有梁山的反叛,南方更是有方腊席卷十几个州府,甚至都建立了国都,只不过他们在武安军面前如同土鸡瓦狗,被轻松的摧毁捣碎。 十列火牛车,带着徽宗皇帝赏赐的所有家当,连同着两千多名秀女以及两千多名仆从,浩浩荡荡的在雪地中行军,由于武安军对于道路的建设十分到位,虽然北地的风雪不小,但是在主官道上,根本就没有多少积雪,每隔一里就一个护路的小屯堡,早就将路两边的积雪清扫干净,碾压的结实的马路上,没有任何的冰雪能对行军造成阻碍。加上所有的重装备和补给都在火牛车上拉着,武安军的行军速度还是超乎了所有人的预料。 可就是在这个时候,赵羽却被时空之眼紧急的叫停了所有大军,十万大军盘横在狭长的山谷中,让很多将领一头雾水。这眼看就快到阳方口了,怎么武王殿下突然不走了呢? 找到了,这个诡异的圆球,自称是时空之眼的东西带着自己魂穿到大宋最终所要寻找的东西找到了。 探测距离严重不足的时空之眼只能在五公里范围内才能确定所要寻找的东西。而恰恰在离着阳方镇不足三十里的地方,就发现了这东西,也不能不说是讽刺啊,自己一直在往北打,往东打,甚至整个西边都被打下来了,就是没往南走一步。而这个所谓的飞船零件竟然恰恰就落在了阳方镇南部。 看着一脸凝重的太子殿下,太子妃好像懂了些什么。 “我可能要走了”没头没脑的说了这么一句话。 龙羽若有点心慌,不过她貌似并不担心什么。“我会等你。” 对于龙羽若,鸟丝有些莫名的好感,虽然也算是露水夫妻,但是她毕竟是他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妻子。或许对于龙羽若的好感来自于她身体中那神龙的血脉,也或许是日久生情。 要说这次来大宋,鸟丝算是真正的血赚啊。前前后后的一共夺取了两千多女子的花红。也算是历史上少有的淫才了。 “我们家老祖曾经给我算过一卦,说你是魂游之人,并且我命中有一劫需要应在你身上,老祖曾经说过,你会离世十八年,十八年后你会踏祥云来接我,并且我们会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所以我早就知道你会走,但是你还会回来的。对于我们修行中人来说,十八年一闪而过,以你现在的境界,一次闭关百年都实属正常。所以不用担心我,我会等你的。”看着认认真真望着自己说出这番话的龙羽若。 鸟丝感觉整个世界观都崩溃了,好吧,世界观早崩了,穿越过来碰见自己师叔,对于这个世界还有多大的大能,他是真不知道,或许真有如来佛祖之类的大能呢?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真不一定不是真事。 第一百七十五章,第三卷终章。 - 鸟丝奇遇记 - 十方老鬼 要说这附近有啥异常,最异常的就是山中有一寒冰洞和一个地火池。山壁之上有一寒冰洞,里面寒冰终年不化,据说洞里又深又广,如果不是洞中实在是太寒冷,躲个几千人上万不成问题,并且洞里究竟有多深,真没人能说的清楚,曾经有人探过,可是将所有火把耗尽,也没走到头,并且洞里十分寒冷进去时间长了根本受不了,被活活冻死在洞里的人不在少数。 而离着寒冰洞百步之外,就是一个地火洞,里面的地火终年不灭,被人疑似为火山。 当然,单独的冰洞和单独的火山并不奇怪,但是两者相距这么近,就诡异了。并且在四季分明的地方出现个火山不算奇葩,可如果出现个四季如常的冰洞就没法解释了。 宁武的军士来报,这洞里因为路途难走,一般也没人来,只是当个奇景,偶尔有游方的学子会去看看。 好吧,既然要走,总的找个理由,师叔兼父亲赵佶说,十八年后让位给赵羽,而龙羽若也说十八年后自己会回来,估计魂穿身体是带不走的了。而这个万能不化的冰洞,正好是保存肉身的好地方啊。 “废话,这是我们飞船上的生态维持系统,专门用来保持温度的。一端只负责吸收热量,一端只负责释放热量,利用调节系统恒定周围的稳定,估计是掉下来的时候分开了,所以才会产生这么极端的两种气候。” 对于这种奇葩的黑科技,鸟丝才懒得去了解其中原理呢“那我们取走之后这洞会不会塌啊?” 弱弱的给了个鄙视的眼神,好吧一个类似眼球的物体竟然能表现出鄙视的眼神,这真的是个人工智能?反正鸟丝不信。“放心吧,就生态系统吸收的温度能量,再过几千年能消散干净就不错了,肉身放进去,保证千年不腐,并且在这种高能能量环境中,你这肉身身上的所有细菌都无法发育,全身都在静止状态,放一千年也不会坏的。” “传我军令,封冰火双洞周围百丈范围,修建驻军屯堡,三十日后建设完毕。我要在洞中闭关。” 轰的一声,周围的将军们立刻沸腾了。 赵羽要闭关,这几乎是所有习武的将军们的共识,相传徽宗皇帝传下皇家秘法,武王殿下连御两千余玉女,修无上大道。 本就天才异常的武王殿下恐怕要冲击大宝了。 在华夏的武学系统中,分为两种,一种是练劲,明劲,暗劲,化劲,然后就是化劲大宗师,宗师之上就是武圣。这种套路属于凡人武功。 而另一种,近乎玄幻的武修,则是炼体,练气,先天,先天大宗师,宗师之上也是武圣,不过传说中武修成圣的都能结成金丹。 鸟丝修行的功夫就是第二种,近乎修行的武修。第一种修炼方式更偏重于对力量的掌控,而第二种修炼方式更偏重于对能量的掌控,孰优孰劣谁也说不清楚。反正最后一步都是以武入圣。 整个华夏历史上,以武入圣的人物屈指可数,流传民间最有考据的就是元末明初的张三丰,据说张三丰五十六岁成就化劲大宗师,一百多岁的时候成就武圣,开辟了武当派。最后活到了二百多岁的时候才武圣大成破碎虚空飞升而去。 其他的武圣虽然也有些名气,但是却没有任何史证可查。至于距离宋代最近的武圣,则是传说中的一代女皇武则天。以六十多岁的年纪成就圣道,九十多岁的时候入皇陵闭死关,皇位都不要了,直接还给了当时的李唐王朝。至于最后武帝到底啥样了,正史就没记载,只是野史中有人有过一些奇葩的记载,后传武后入陵一甲子之后,有人曾看见皇陵上空破开一个大洞,有一条金龙穿天飞升而去。 虽然一大堆的消息都是野史,或者干脆就是传说啊,据说啊之类的流言。但是在步入先天之后,甚至成就大宗师之后,总会有那么一丝感悟,再结合着这些流言蜚语,练武之人总能摸索出一丝出路。 二十岁的年纪成就先天大宗师,已经是前无古人了,很多大宗师惊叹于赵羽的天才,现在他宣布摸到了武圣的边际,闭关十八年悟道。天下为之震惊。 甚至于整个大宋的资源都在往他一个人身上倾泻,各种天材地宝以各州府的名义不断的在往开封汇集。 一个武圣,传说中的传说,不明白的人恐怕永远不明白其代表着什么,但是明白的人却十分清楚其所代表的意义。汉武帝以武入圣,镇压大汉二百年。武曌以武入圣,镇压大唐二百年,大宋开国无圣人,被周边国家压着打,西夏一个撮尔小国愣是让整个大宋拿其无从下手,燕云十六州倾全国之力,两次国战愣是不能收复寸土。如果,大宋有了一个圣人皇帝,那么,大宋的疆土将会有多么广阔,谁都无法想象。古丝绸之路,唐安息都护府,宋?? 十八年,时间有点长,但是整个大宋不论文武,都等得。至少在国之大统这个问题上,所有人都没有任何的疑问。 以前,武安军的迅速崛起让所有世家大族都抱有一丝戒心,但是武安军却不走寻常路,根本不去动已有利益集团的蛋糕,而是另辟蹊径去开疆扩土,看着新崛起的一堆堆勋贵,老牌贵族世家都在流着口水往里钻。可是武安军的制度注定了他们以前靠裙带管理的方式无法实行,只能去适应武安军的新式管理。 而现在,赵羽闭关,对于权力的掌控虽然可能会放松很多,但是如果赵羽成就武圣,那么一切的一切都无法反抗一个圣人的领导。当然,在圣人的领导下,继续大规模的开疆扩土也是十分可行的。各个世家迅速膨胀的机会也来临了,是窝在一州一府称王称霸还是占据千里疆域称王称霸,大宋的世家都有明确的选择。 别的不说,就说武安军中的吴家势力吧,以前,只能算三流世家的吴家,现在,吴家弟子名下的土地如果集中起来,在大宋,绝对是所有世家中最多的,并且随着战功不断的增长,吴家子弟的利益与土地还会不断的膨胀,只要坚决的拥护赵羽,吴家就不会倒,以后大宋世家中,最强大的世家肯定是他们吴家。 这能让大家不眼馋?虽然武安军的规矩多,但是也架不住各家人才的涌入,一时间武安军境内接受移民的工作不仅没减少,反而暴增无数倍。 而武安军也是来者不拒,只要是宋人,来了按人头分地,只要勤奋肯干,好日子轻松易得。 不过这所有的一切,都跟赵羽或者是鸟丝没有关系了,搜刮了一堆天材地宝之后,他交代了所有后事,毅然决然的步入了冰洞。而随着他的进入,重达几十万斤的断龙石将洞口封住。 (本章完)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