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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会全文进行修文改错字,请支持正版,勿看盗版。无穿越金手指,两个土著纯吃饭攒钱,平平淡淡山居生活。山秀村的小哥儿叶溪被滚水烫伤了脸,与他订了娃娃亲的隔壁村富户一家连夜退了婚。村子的人都在看叶溪的笑话,昔日比他长的丑的小哥儿也都嬉笑他,背地里说他这辈子别想嫁出去了。过了段时间,山秀村来了个外乡人,这人长的高大魁梧,肤色黝黑,身上就只带了一个破包袱,买下了山边上的一所破茅屋就在这里安家了。村里人都不敢接近他,怕他干的是见不得人的营生。叶溪在山下遇见过他,在河边见过他,知道他不仅地种的好,还会打猎捕鱼,也不嫖赌乱混。他觉着这个人实在是个不错的汉子,值得依靠。那一天他顶着半张被烫伤的脸推开了这个汉子的门,站在门口红着脸问:“你愿意娶我么。”汉子刨干净了碗里的饭,掀眸凝视着他,沉沉看了半天,“娶。”成了亲后,家里的灶头上有了热菜暖粥,破了洞的衣裳补得跟新的一样,院子里养了一群的鸡鸭,笼里还有雪白的兔子,菜园子里的蔬果长的茂盛。林将山看着自己新娶的夫郎,心里喟叹道:“这才是人过的日子。”两口子种田吃饭,一日三餐,山村生活,恩恩爱爱,细水流长。(烫伤会治好的,还是那个美貌的小夫郎!)ps:是个桃源文,物价背景都是自行设定;文中会有大量语气组词咧,哩;干饭干饭,大部分时间都在干饭!系列种田文预收现代版种田文大概就是一个被误诊了癌症,不会做饭且口味挑剔,胃还不怎么好的青年躲到穷乡僻壤,遇上了隔壁住着的种田养猪放牛(其实是搞农场),饭做的贼好吃的糙汉,然后看对眼了的故事。刘知南没有想过自己会患上传说中的癌症,虽然自己不怎么爱吃饭,三餐不规律,又爱熬夜,还经常应酬喝酒,不爱运动,但他怎么能年纪轻轻就得了不治之症呢,想着要过最后一段松弛等死的日子,刘知南辞了职,带着行李随便去旅行社找了个宜居的偏僻镇子,因为那里的墓地便宜,还环山绕水的。入住的第二天,刘知南在院儿里躺椅上晒太阳呢,一只黑色猛犬猛地就窜了进来,吓的他迅速的扒到树杈子上去了。一个穿着黑色背心浑身腱子肉的男人叼着烟,从隔壁篱笆墙外伸过来脑袋,指了指狗。“过来吃饭吗?它以为你在家煮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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